卷三 曲礼上第一
者,作记者既引其礼,又自解云,“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故也。《曾子问》云:“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於同姓可也。”是有抱孙之法也。言“无孙取於同姓可”者,谓无服内之孙,取服外同姓也。天子至士皆有尸,《特牲》是士礼,《少牢》是大夫礼,并皆有尸。又《祭统》云:“君执圭瓒祼尸。”是诸侯有尸也。又《守祧职》云:“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是天子有尸也。天子以下,宗庙之祭,皆用同姓之嫡,故《祭统》云:“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於祭者为子行,父北面而事之。”法云:“子行犹子列也。祭祖则用孙列,皆取於同姓之適孙也。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户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礼也。”虽取孙列,用卿大夫为之,故《既醉》注云:“天子以卿。”郑笺云:“诸侯入为天子卿大夫,故云公尸。”天子既然,明诸侯亦尔,故大夫士亦用同姓嫡者。《曾子问》云:“无孙取於同姓可也。”又郑注《特牲礼》“大夫士以孙之伦为尸”是也。言“伦”,明非己孙,皇侃用崔灵恩义,以大夫用已孙为尸,恐非也。天子祭天地、社稷、山川、四方百物及七祀之属,皆有尸也。故《凫鹥》并云“公尸”。推此而言,诸侯祭社稷竟内山川,及大夫有菜地祭五祀,皆有尸也。外神之属,不问同姓异姓,但卜吉则可为尸。案《曾子问》祭成人必有尸,则祭殇无尸。若新丧虞祭之时,男女各立尸,故《士虞礼》云:“男,男尸。女,女尸。”至祔祭之后,正用男之一尸,以其祔祭渐吉故也。凡吉祭祗用一尸,故《祭统》云:“设同几”是也。若祭胜国之社稷,则士师为尸。知者,《士师职》文,用士师者略之。故《异义》:“《公羊》说祭天无尸。《左氏》说晋祀夏郊,以董伯为尸。《虞夏传》云:‘舜入唐郊,以丹朱为尸。’是祭天有尸也。许慎引《鲁郊礼》曰:‘祝延帝尸。’从《左氏》之说也。”
译作记者既引其礼,又自解云,“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故也。《曾子问》云:“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於同姓可也。”是有抱孙之法也。言“无孙取於同姓可”者,谓无服内之孙,取服外同姓也。天子至士皆有尸,《特牲》是士礼,《少牢》是大夫礼,并皆有尸。又《祭统》云:“君执圭瓒祼尸。”是诸侯有尸也。又《守祧职》云:“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是天子有尸也。天子以下,宗庙之祭,皆用同姓之嫡,故《祭统》云:“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於祭者为子行,父北面而事之。”法云:“子行犹子列也。祭祖则用孙列,皆取於同姓之適孙也。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户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礼也。”虽取孙列,用卿大夫为之,故《既醉》注云:“天子以卿。”郑笺云:“诸侯入为天子卿大夫,故云公尸。”天子既然,明诸侯亦尔,故大夫士亦用同姓嫡者。《曾子问》云:“无孙取於同姓可也。”又郑注《特牲礼》“大夫士以孙之伦为尸”是也。言“伦”,明非己孙,皇侃用崔灵恩义,以大夫用已孙为尸,恐非也。天子祭天地、社稷、山川、四方百物及七祀之属,皆有尸也。故《凫鹥》并云“公尸”。推此而言,诸侯祭社稷竟内山川,及大夫有菜地祭五祀,皆有尸也。外神之属,不问同姓异姓,但卜吉则可为尸。案《曾子问》祭成人必有尸,则祭殇无尸。若新丧虞祭之时,男女各立尸,故《士虞礼》云:“男,男尸。女,女尸。”至祔祭之后,正用男之一尸,以其祔祭渐吉故也。凡吉祭祗用一尸,故《祭统》云:“设同几”是也。若祭胜国之社稷,则士师为尸。知者,《士师职》文,用士师者略之。故《异义》:“《公羊》说祭天无尸。《左氏》说晋祀夏郊,以董伯为尸。《虞夏传》云:‘舜入唐郊,以丹朱为尸。’是祭天有尸也。许慎引《鲁郊礼》曰:‘祝延帝尸。’从《左氏》之说也。”
○“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
○正义曰:此臣为君作尸者,己被卜吉,君许用者也。下谓下车也。古者致齐各於其家,散齐亦犹出在路,及至祭日之旦,俱来入庙,故群臣得於路见君之尸,皆下车而敬之。
○“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下之”者,此亦谓散齐之时。君若在路见尸,亦自下车敬之。不直云“君见尸”,而云“君知”者,言“知”则初有不知,不知谓君年或幼少,不能并识群臣,故於路或不识,而臣告君,君乃知之,所以下也。所以知是散齐者,君致齐不复出行,若祭日君先入庙,后乃尸至也。
○“尸必式”者,庙门之外,尸尊未伸,不敢亢礼,不可下车,故式为敬以答君也。式谓俯下头也。古者车箱长四尺四寸而三分,前一后二,横一木,下去车床三尺三寸,谓之为式。又於式上二尺二寸横一木,谓之为较,较去车床凡五尺五寸。於时立乘,若平常则冯较,故《诗》云“倚重较兮”是也。又若应为敬,则落手隐下式,而头得俯俛。故后云“式视马尾”是也。郑注《考工记》云:“兵车之式高三尺三寸。”“较,两輢上出式者也。兵车自较而下,凡五尺五寸。”然尸在庙中尊伸,尚答主人之拜,今在路,其尊犹屈,君下而已式者,以其在路,尊未伸,故未敢亢礼,至於庙中,礼伸则亢,故答之。
○“乘必以几”者,几案在式之上,尊者有所敬事,以手据之。几上有幂,君以羔皮,以虎缘之也。
居丧之礼,毁瘠不形,视听不衰,为其废丧事。形谓骨见。
○瘠音在昔反,瘦也。见,贤遍反。升降不由阼阶,出入不当门隧。常若亲存,隧,道也。阼,才故反。遂音遂。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於不慈不孝。胜,任也。
○创,初良反,又初亮反。疡音恙,本或作痒。胜音升。任,而金反。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於内。所以养衰老。人五十始衰也。
○衰,七雷反。
[疏]“居丧”至“於内”。
○正义曰:此一节明孝子居丧,此先明居丧平常之法也。“毁瘠不形”者,毁瘠,羸瘦也。形,骨露也。骨为人形之主,故谓骨为形也。居丧乃许羸瘦,不许骨露见也。
○“升降不由阼阶”者,阼阶,主人之阶也。孝子事死如事生,故在丧思慕,犹若父在,不忍从父阼阶上下也。若祔祭以后,即得升阼阶。知者,案《士虞礼》云,卒哭以后称哀子,祔祭称孝子。祔祭如馈食之礼,既同於吉,则孝子得升阼阶也。然《杂记》云:“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下云:“既葬,蒲席。”则升堂西面,未葬也,既言西面,则是升自阼阶。此未葬得升阼阶者,敬异国之宾也。
○“不胜丧,乃比於不慈不孝”者,结所以沐浴酒肉之义也。“不胜丧”,谓疾不食酒肉,创疡不沐浴,毁而灭性者也。不留身继世,是不慈也。灭性又是违亲生时之意,故云不孝。不云“同”而云“比”者,此灭性本心实非为不孝,故言“比”也。
○“五十不致毁”者,致,极也。五十始衰,居丧乃许有毁,而不得极羸瘦。
○“六十不毁”者,转更衰甚,都不许毁也。鲁襄公三十一年《经》书:“九月癸巳,子野卒。”《传》云“毁也”是也。
○
生与来日,死与往日。与,犹数也。生数来日,谓成服杖以死明日数也。死首荠日,谓殡敛以死日数也。此士礼,贬於大夫者,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数。《士丧礼》曰“死日而袭,厥明而小敛,又厥明大敛而殡”,则死三日。而更言三日成服杖,似异日矣。《丧大记》曰:“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二者相推,其然明矣。与,或为“予”。
○数,所主反,下皆同。殡,必刃反,下同。敛,力验反,下同。贬,彼检反,《字林》方犯反。
[疏]“生与”至“往日”。
○正义曰:“生与来日”者,此谓士礼。与,
译○“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
○正义说:这是臣子为君主担任尸(代表受祭者)的情况,自己已被占卜为吉兆,君主也同意任用。下,指的是下车。古代致斋各自在家中,散斋也如同出行在路上,等到祭祀那天的早晨,都来到宗庙,所以群臣在路上见到君主的尸,都下车表示敬意。
○“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下之”者,这也是指散斋的时候。君主如果在路上见到尸,也自己下车表示敬意。不直接说“君见尸”,而说“君知”者,是说“知”则起初有不知的情况,不知是指君主年纪或许幼小,不能全部认识群臣,所以在路上或许不认识,而臣子告知君主,君主这才知道,所以下车。之所以知道是散斋的时候,是因为君主致斋不再出行,如果祭祀那天君主先进入宗庙,然后尸才到。
○“尸必式”者,在宗庙门外,尸的尊贵尚未伸展,不敢以高亢的礼节相待,不可以下车,所以用式(俯身)表示敬意来回答君主。式,指的是俯下头。古代车厢长四尺四寸且分为三份,前一份后两份,横放一根木头,距离车床三尺三寸,叫做式。又在式上二尺二寸横放一根木头,叫做较,较距离车床一共五尺五寸。当时站立乘车,如果平常就扶着较,所以《诗经》说“倚重较兮”就是这样。又如果应该表示敬意,就放手隐伏在式上,而头得以俯下。所以后面说“式视马尾”就是这样。郑玄注《考工记》说:“兵车的式高三尺三寸。”“较,是两輢上高出式的部分。兵车从较往下,一共五尺五寸。”然而尸在宗庙中尊贵伸展,尚且主持主人的拜礼,现在在路上,他的尊贵还受到压抑,君主下车而他只式,是因为他在路上,尊贵尚未伸展,所以不敢以高亢的礼节相待,等到在宗庙中,礼节伸展就高亢,所以回答他。
○“乘必以几”者,几案在式之上,尊贵者有所敬重之事,用手凭靠它。几上有覆盖物,君主用羔皮,用虎皮镶边。
居丧的礼节,毁损消瘦不显露骨相,视听不衰退,是为了防止废弛丧事。形,指骨相显露。
○瘠音在昔反,瘦的意思。见,贤遍反。上下台阶不经过阼阶,出入不面对门道。常像亲人还在世一样,隧,道的意思。阼,才故反。遂音遂。居丧的礼节,头上有创伤就洗头,身上有疮疡就洗澡,有病就饮酒吃肉,病好了恢复如初。不能承受丧事,就等同于不慈不孝。胜,承担的意思。
○创,初良反,又初亮反。疡音恙,有的本子作痒。胜音升。任,而金反。五十岁不极度毁损,六十岁不毁损,七十岁只穿衰麻丧服,饮酒吃肉,待在室内。这是为了保养衰老。人五十岁开始衰老。
○衰,七雷反。
[疏]“居丧”至“於内”。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孝子居丧的情况,这首先阐明居丧平常的法度。“毁瘠不形”者,毁瘠,是瘦弱的意思。形,是骨相显露。骨相是人形的主体,所以称骨相为形。居丧允许瘦弱,不允许骨相显露。
○“升降不由阼阶”者,阼阶,是主人的台阶。孝子事死如事生,所以在丧中思念仰慕,还像父亲在世一样,不忍心从父亲的阼阶上下。如果祔祭以后,就可以升阼阶。知道这一点,查考《士虞礼》说,卒哭以后称哀子,祔祭称孝子。祔祭如同馈食之礼,既然同于吉礼,那么孝子就可以升阼阶。然而《杂记》说:“吊唁的人进入,主人升堂西面。”下面说:“既葬,蒲席。”那么升堂西面,是未葬的时候,既然说西面,就是升自阼阶。这未葬得以升阼阶,是敬重异国的宾客。
○“不胜丧,乃比於不慈不孝”者,总结沐浴酒肉的意义。“不胜丧”,是指有病不吃酒肉,有创伤疮疡不沐浴,毁损而灭性。不保留身体继承世系,是不慈。灭性又是违背亲生时的意愿,所以说是不孝。不说“同”而说“比”者,这灭性本心实在不是为了不孝,所以说“比”。
○“五十不致毁”者,致,极的意思。五十岁开始衰老,居丧允许有毁损,而不得极度瘦弱。
○“六十不毁”者,更加衰老,都不允许毁损。鲁襄公三十一年《经》记载:“九月癸巳,子野卒。”《传》说“毁也”就是这样。
生与来日,死与往日。与,犹数也。生数来日,谓成服杖以死明日数也。死首荠日,谓殡敛以死日数也。此士礼,贬於大夫者,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数。《士丧礼》曰“死日而袭,厥明而小敛,又厥明大敛而殡”,则死三日。而更言三日成服杖,似异日矣。《丧大记》曰:“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二者相推,其然明矣。与,或为“予”。
○数,所主反,下皆同。殡,必刃反,下同。敛,力验反,下同。贬,彼检反,《字林》方犯反。
[疏]“生与”至“往日”。
○正义说:“生与来日”者,这是指士礼。与,
数也。谓生人成服杖,数来日为三日。“死首荠日”者,谓死者殡敛,数死日为三日。
译这是关于日数的规定。所谓“生人成服杖”,是指为活着的人穿戴丧服、持丧杖,从当天开始计算,将次日算作第三天。“死首荠日”是指死者入殓安葬,从死者去世当天开始计算,将当天算作第三天。
○注“与数”至“为予”。
○正义曰:贬犹屈也。士卑屈,故降,不如大夫所以厌其殡日。然士惟屈殡日,不屈成服杖日者,成服必在殡后故也。云“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数”者,大夫尊,则成服及殡皆不数死日也。大夫云三日殡,不数死日,则天子诸侯亦悉不数死日也。故郑云:“大夫以上。”云“《士丧礼》曰死日而袭”者,注引《士丧礼》者,证殡与成服不同日,以其未审,故云“似异日”。又引《丧大记》者,更证明士殡与成服不同日,故云“二者相推,其然明矣”。谓以《士丧礼》、《丧大记》二者相推校。然犹是也。殡与成服是异日,明矣,无所复疑。言“与,或为予”者,谓诸本《礼记》有作“予”字者,故云“与,或为予”。
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人恩各施於所知也。吊、伤,皆谓致命辞也。《杂记》曰,诸侯使人吊,辞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此施於生者,伤辞未闻也。说者有吊辞云:“皇天降灾,子遭罹之。如何不淑!”此施於死者,盖本伤辞。辞毕,退,皆哭。
○伤如字,下同,旧式亮反。
[疏]“知生”至“不吊”。
○正义曰:此一节论吊伤之法,若存之与亡并识,则遣设吊辞伤辞兼行。若但识生而不识亡,则唯遣设吊辞而无伤辞。
○“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者,若但识亡,唯施伤辞,而无吊辞也。然生吊死伤,其文可悉。但记者丁宁言之,故其文详也。
○注“吊伤”至“皆哭”。
○正义曰:皆不自往,而遣使致已之命也。“《杂记》曰,诸侯使人吊,辞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此施於生者也。引《杂记》者,证诸侯有邻国之丧,不得自往,遣使往吊,致命吊辞之法也,然吊辞唯使者口传之於主国孤而已。云“伤辞未闻”者,经典散亡,故未闻也。“说者有吊辞云:皇天降灾,子遭罹之,如何不淑”者,既未闻伤辞,有旧说者云有吊辞如此也。施於死者,盖本伤辞也。郑此云旧说,疑其非吊辞,正是伤辞耳。所以然者,一则不与《杂记》吊辞同,二则既言“皇天降灾,子遭罹之”,明是伤於亡者自身,非关吊于孝子也。云“辞毕,退,皆哭”者,然吊辞乃使口致命,若伤辞当书之於板,使者读之而奠致殡前也。知辞毕皆退而哭者,案《杂记》行吊之后,致含襚赗毕乃临,若不致含隧赗,则吊讫乃临也。故郑云吊伤辞毕皆哭。
吊丧弗能赙,不问其所费。问疾弗能遗,不问其所欲。见人弗能馆,不问其所舍。赐人者不曰来取,与人者不问其所欲。皆为伤恩也。见人,见行人。馆,舍也。与人不问其所欲,己物或时非其所欲,将不与也。
○赙音附,《公羊传》曰:“钱财曰赙。”《穀梁传》曰:“归生者曰赙。”不问其所费,芳味反,一本作“有所费”,下句放此。遗,于季反,与也。皆为,于伪反,下“为啤变皆同。
適墓不登垄,为其不敬。垄,冢也。墓,茔域。
○垄,力勇反。茔音营。助葬必执紼。葬,丧之大事。紼,引车索。
○紼音弗。引棺,本亦作引车。索,悉各反。临丧不笑,临丧宜有哀色。揖人必违其位,礼以变为敬。望柩不歌,入临不翔。哀伤之无容乐。
○柩,求又反。临如字,旧力鸠反。当食不叹。食或以乐,非叹所。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助哀也。相,谓送杵声。
○舂,束容反。相,息亮反,注同。杵,昌吕反。適墓不歌,非乐所。哭日不歌。哀未忘也。送丧不由径,送葬不辟涂潦。所哀在此。
○径,经定反,邪路也。辟音避,本亦作避,下注同。临丧则必有哀色,执紼不笑,临乐不叹,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貌与事宜相配。介,甲也。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色厉而内荏,貌恭心很,非情者也。
○荏,而审反,柔弱貌。很,胡恳反。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
译○注“与数”到“为予”。
○正义说:贬就是屈辱的意思。士的身份卑贱而受屈,所以降低规格,不像大夫那样以厌胜的方式确定殡期。然而士只是屈从于殡期,并不屈从于成服持杖的日子,因为成服必定在殡礼之后。说“大夫以上都从次日开始计算”的,是因为大夫尊贵,所以成服和殡礼都不计算死亡当日。大夫说三天后殡,不计算死亡当日,那么天子诸侯也都不计算死亡当日。所以郑玄说:“大夫以上。”说“《士丧礼》说死亡当日就穿衣”的,注中引用《士丧礼》,是为了证明殡礼与成服不在同一天,因为尚不明确,所以说“似乎是在不同的日子”。又引用《丧大记》,是为了进一步证明士的殡礼与成服不在同一天,所以说“两者相互推究,这就很明白了”。意思是说用《士丧礼》、《丧大记》两者相互推究校勘。然就是是的意恩。殡礼与成服是在不同的日子,这就很明白了,没有什么可以再怀疑的。说“与,有的版本作予”的,是说各种版本的《礼记》中有写作“予”字的,所以说“与,有的版本作予”。
知道生者就吊唁,知道死者就哀伤。知道生者而不知道死者,就只吊唁而不哀伤。知道死者而不知道生者,就只哀伤而不吊唁。人的恩惠各自施加于所知道的对象。吊唁、哀伤,都是指传达致意的言辞。《杂记》说,诸侯派人去吊唁,致辞说:“寡君听说您有丧事,寡君派某人前来,为何如此不幸!”这是施加于生者的,哀伤的言辞没有听说过。解说者有吊唁的言辞说:“皇天降下灾祸,您遭遇到了。为何如此不幸!”这是施加于死者的,大概原本是哀伤的言辞。言辞说完,退下,都哭泣。
○伤读如字,下文相同,旧式读作亮。
[疏]“知生”到“不吊”。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吊唁和哀伤的方法,如果生者和亡者都认识,就派遣使者设立吊唁和哀伤的言辞兼行。如果只认识生者而不认识亡者,就只派遣使者设立吊唁的言辞而没有哀伤的言辞。
○“知道死者而不知道生者,哀伤而不吊唁”的,是说如果只认识亡者,就只施加哀伤的言辞,而没有吊唁的言辞。然而生者吊唁死者哀伤,其文辞可以全部知晓。只是记录者反复叮咛说明,所以文辞详细。
○注“吊唁哀伤”到“都哭泣”。
○正义说:都不亲自前往,而是派遣使者传达自己的心意。“《杂记》说,诸侯派人去吊唁,致辞说:寡君听说您有丧事,寡君派某人前来,为何如此不幸”,这是施加于生者的。引用《杂记》,是为了证明诸侯有邻国的丧事,不能亲自前往,派遣使者去吊唁,传达吊唁言辞的方法,然而吊唁言辞只有使者口头传达给主国的孤子而已。说“哀伤的言辞没有听说过”的,是因为经典散佚,所以没有听说过。“解说者有吊唁的言辞说:皇天降下灾祸,您遭遇到了,为何如此不幸”的,既然没有听说过哀伤的言辞,有旧解说者说有这样的吊唁言辞。施加于死者,大概原本是哀伤的言辞。郑玄这里说旧解说,怀疑它不是吊唁的言辞,正是哀伤的言辞罢了。之所以这样,一是因为它不与《杂记》中的吊唁言辞相同,二是既然说“皇天降下灾祸,您遭遇到了”,明显是哀伤亡者自身,与吊唁孝子无关。说“言辞说完,退下,都哭泣”的,然而吊唁言辞是使者口头传达心意,如果哀伤言辞应当写在木板上,使者诵读并放置在殡前。知道言辞说完都退下而哭泣的,是依据《杂记》进行吊唁之后,赠送含玉、襚衣、赗马完毕才临丧,如果不赠送含玉、襚衣、赗马,那么吊唁完毕就临丧。所以郑玄说吊唁哀伤言辞说完都哭泣。
吊唁丧事如果不能资助,就不问花费多少。探病如果不能赠送礼物,就不问想要什么。见到人如果不能提供住宿,就不问住在哪里。赐给人东西不说来取,给人东西不问想要什么。这都是为了损伤恩情。见人,是见到行人。馆,是住宿。给人东西不问想要什么,自己的东西或许不是他想要的,将不给他。
○赙音附,《公羊传》说:“钱财叫赙。”《穀梁传》说:“给生者叫赙。”不问其所费,芳味反,一本作“有所费”,下句仿此。遗,于季反,给予的意思。皆为,于伪反,下“为啤变皆同。
到墓地不登上坟堆,因为这样不恭敬。垄,是坟冢。墓,是茔域。
○垄,力勇反。茔音营。帮助送葬一定要拉着引棺的绳索。葬,是丧事中的大事。紼,是拉车的绳索。
○紼音弗。引棺,本也作引车。索,悉各反。临丧不笑,临丧应该有哀伤的神色。揖人一定要避开他的位置,礼以变化表示恭敬。望着灵柩不唱歌,进入丧所不飞翔。哀伤没有欢乐的样子。
○柩,求又反。临如字,旧力鸠反。吃饭时不叹息。吃饭或许伴随音乐,不是叹息的地方。邻里有丧事,舂米时不互相应和。里有殡,不在巷子里唱歌。帮助哀伤。相,是说送杵的声音。
○舂,束容反。相,息亮反,注同。杵,昌吕反。到墓地不唱歌,不是欢乐的地方。哭的日子不唱歌。哀伤还没有忘记。送丧不走小路,送葬不避开泥水。所哀伤的人在这里。
○径,经定反,邪路的意思。辟音避,本也作避,下注同。临丧一定要有哀伤的神色,拉着引棺的绳索不笑,临乐不叹息,穿戴甲胄就有不可侵犯的神色。面貌与事宜相配。介,是甲。所以君子戒慎,不在人前失态。外表严厉内心软弱,外貌恭敬内心狠毒,不是真情。
○荏,而审反,柔弱的样子。很,胡恳反。国君抚轼,大夫下车。大夫抚
○俛音免。礼不下庶人,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
○下,遐嫁反,又如字。遽,其庶反,沈及其於反。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上,时掌反。与音预。刑人不在君侧。为怨恨为害也。《春秋传》曰:“近刑人,则轻死之道。”
[疏]“助葬”至“君侧”。
○正义曰:此一节记人杂记吉凶举动威仪之事,各依文解之。
○“助葬必执紼”者,助葬本非为客,正是助事耳,故宜必执紼也。
○注“葬丧”至“车索”。
○正义曰:“葬,丧之大事”,解所以必执紼之义。云“紼,引车索”者,绳属棺曰紼,属车曰引,引、紼亦通名,故郑云:“紼,引车索也。”
○“揖人必违其位”者,位谓己之位也。於位而见前人,己所宜敬者,当离己位而乡彼遥揖。礼以变为敬,是以《燕礼》君降阶,尔卿大夫。郑注云:“尔,近也。”揖而移近之,明虽君臣,皆须违位而揖也。
○“入临不翔”者,谓入临人之丧,不得趍翔为容。不翔,故不歌,歌则犹翔也。
○“当食不叹”者,吉食奏乐,既乐,故不宜叹也。又若助丧事而食,使充饥,不令废事,亦不宜叹,叹则不饱也。
○注“食或以乐,非叹所”。
○正义曰:人君吉食则有乐,贱者则无,故云“或”也。
○“哭日不歌”者,“哭日”谓吊人日也。哭、歌不可共日也。
○注“哀未忘也”。
○正义曰:《论语》云:“子於是日哭,则不歌。”而郑此云:“哀未忘也。”则吊日之朝,亦得歌乐。但吊以还,其日晚,不歌耳。亦得会是日哭则不歌,是先哭后乃不歌也。
○“送葬不辟涂潦”者,前文“送丧”,此云“送葬”,上下文势皆据他人,知者,以上“適墓不登垄”,“入临不翔”,及“哭日不歌”,以文类之,故知此等皆据他人也。而本亦有云“送丧不辟涂潦”者,义亦通也。
○“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者,亦内外宜相称也。戎容暨暨,若身被甲,首冠胄,则使形势高岸,有不可干犯之色,以称其服也。
○“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者,并结前义也。故,承上起下之辞。上既言内外宜称,故君子接人,凡所行用,并使心色如一,不得色违於心,故云“不失色於人”也。
○注“色厉而内荏,貌恭心很,非情者也”。
○正义曰:此举失色之事也。小人颜色严厉而心内荏弱为佞,又外乃象恭而心实敖很,此并情不副色也。故《论语》云:“色厉而内荏,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又云:“巧言令色足恭。”《书》云:“象恭滔天。”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者,抚谓手据之,谓君臣俱行,君式宗庙,则臣宜下车。此独云大夫,则士可知也。“大夫抚式,士下之”者,士为大夫之臣,亦如大夫於君也。
○注“乘车必正立”。
○正义曰:证所式义也。乘车,驷马之车也。既并立乘,故为敬时,则俯俛据式。
○“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又分地是务,不服燕饮,故此礼不下与庶人行也。《白虎通》云:“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礼谓酬酢之礼,不及庶人,勉民使至於士也。故《士相见礼》云“庶人见於君,不为容进退走”是也。张逸云:“非是都不行礼也。但以其遽务不能备之,故不著於经文三百、威仪三千耳。其有事,则假士礼行之。”
○“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张逸云:“谓所犯之罪,不在夏三千、周二千五百之科。不使贤者犯法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
○注“不与”至“刑书”。
○正义曰:与犹许也。不许贤者犯法,若许之,则非进贤之道也。大夫无刑科,而《周礼》有犯罪致杀放者,郑恐人疑,故出其事,虽不制刑书,“不与贤者
译○“俛”音同“免”。礼制不施及庶人,是因为他们忙于事务,且无法备齐行礼所需的物品。
○“下”,音同“遐嫁”,又可按本字读音。“遽”,音同“其庶”,沈重读作“及其於”。刑罚不施加于大夫。因为不许可贤者触犯法律,如果贤者犯法,则依据八议来判定轻重,而不适用普通的刑律条文。
○“上”,音同“时掌”。“与”音同“预”。受过刑罚的人不安排在君主身边。这是为了防止他们因怨恨而作乱。《春秋传》说:“亲近受过刑罚的人,就是轻视死亡的做法。”
[疏]从“助葬”到“君侧”。
○正义说:这一节记载了人们混杂记载的吉凶举动和威仪之事,各自依照文义进行解释。
○“助葬必执紼”的意思是,协助葬礼本来不是为了做客,正是为了帮忙办事,所以应当一定手握牵引棺木的绳索。
○注解说“葬丧”到“车索”。
○正义说:“葬,是丧事中的大事”,解释了为什么必须执紼的意义。说“紼,是牵引车的绳索”,绳子系在棺木上叫紼,系在车上叫引,引、紼也可以通称,所以郑玄说:“紼,是牵引车的绳索。”
○“揖人必违其位”的意思是,位是指自己的位置。在位置上看见前人,对于自己应当尊敬的人,应当离开自己的位置面向对方远远作揖。礼制以改变常态表示尊敬,所以《燕礼》中君主走下台阶,卿大夫靠近他。郑玄注说:“尔,是靠近的意思。”作揖并移近对方,说明即使是君臣,都必须离开原位作揖。
○“入临不翔”的意思是,指进入他人丧所吊唁,不得快步趋行以示仪容。不趋行,所以也不唱歌,唱歌就像趋行一样。
○“当食不叹”的意思是,吉庆时进食会奏乐,既然有音乐,所以不适宜叹息。又如果是协助丧事而进食,是为了充饥,不让废弛事务,也不适宜叹息,叹息就会吃不饱。
○注解说“食或以乐,非叹所”。
○正义说:人君吉庆时进食则有音乐,地位低贱的人则没有,所以说“或”(有的有,有的没有)。
○“哭日不歌”的意思是,“哭日”指吊唁他人的日子。哭泣和唱歌不能在同一天进行。
○注解说“哀未忘也”。
○正义说:《论语》说:“孔子在这一天哭泣,就不唱歌。”而郑玄这里说:“悲哀尚未忘记。”那么吊唁日子的早晨,也可以唱歌奏乐。只是吊唁归来,天色已晚,就不唱歌了。也可以理解为这一天哭泣了就不唱歌,是先哭泣然后才不唱歌。
○“送葬不辟涂潦”的意思是,前文说“送丧”,这里说“送葬”,上下文的气势都依据他人(指协助他人),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上文“適墓不登垄”,“入临不翔”,以及“哭日不歌”,通过文类推知,所以知道这些都属于协助他人的情况。而原本也有说“送丧不辟涂潦”的,意义也通顺。
○“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的意思是,这也是内外应当相称。戎装仪容威武,如果身上披着铠甲,头上戴着头盔,就使气势高峻,有不可干犯的神色,以配得上他的服饰。
○“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的意思是,并总结前面的意义。故,是承接上文引出下文的词语。上文既然说内外应当相称,所以君子待人,凡是行为举止,都使内心和神色一致,不得神色违背内心,所以说“不失色於人”。
○注解说“色厉而内荏,貌恭心很,非情者也”。
○正义说:这是列举神色与内心不符的事情。小人颜色严厉而内心软弱虚伪,又外表装作恭敬而内心傲慢凶狠,这都是情感与神色不符。所以《论语》说:“色厉而内荏,比作小人,大概就像穿墙挖洞的盗贼吧。”又说:“巧言令色足恭。”《尚书》说:“象恭滔天。”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的意思是,抚是指手扶着,指君臣一起出行,君主扶着车轼致敬宗庙,那么臣子应当下车。这里只说大夫,那么士也就可知了。“大夫抚式,士下之”的意思是,士是大夫的臣子,也像大夫对君主一样。
○注解说“乘车必正立”。
○正义说:证明所式(扶着车轼)的意义。乘车,是四匹马驾的车。既然并排站立乘车,所以在表示敬意时,就俯身扶着车轼。
○“礼不下庶人”的意思是,指庶人贫穷,没有物品来行礼,又致力于分地耕作,不服从燕饮之礼,所以这些礼制不施及庶人。《白虎通》说:“礼是为有知的人制定的,刑是为无知的人设立的。”礼指酬酢之礼,不及庶人,勉励百姓使之达到士的等级。所以《士相见礼》说“庶人见君主,不讲究仪容进退走”就是这样。张逸说:“不是都不行礼。只是因为他们忙于事务不能备齐,所以不记载在经文三百、威仪三千中。如果有事,就借用士的礼来实行。”
○“刑不上大夫”的意思是,制定五刑三千的科条,不设立大夫犯罪的条目。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大夫必定任用有德之人。如果预先设定他们的刑罚,那就是君主不识贤才。张逸说:“指所犯的罪,不在夏三千、周二千五百的科条中。不使贤者犯法,不是说都不惩罚他们的身体。如果有罪,就用八议来议定轻重罢了。”
○注解说“不与”到“刑书”。
○正义说:与是允许的意思。不允许贤者犯法,如果允许,那就不是进用贤才的做法了。大夫没有刑科,而《周礼》中有犯罪导致杀放的情况,郑玄恐怕人们怀疑,所以列出其事,虽然不制定刑书,“不与贤者
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若脱或犯法,则在八议,议有八条,事在《周礼》。一曰议亲之辟,谓是王宗室有罪也。二曰议故之辟,谓与王故旧也。三曰议贤之辟,谓有德行者也。四曰议能之辟,谓有道艺者也。五曰议功之辟,谓有大勋立功者也。六曰议贵之辟,谓贵者犯罪,即大夫以上也。郑司农云:“若今之吏墨绶有罪先请者。”案汉时墨绶者是贵人也。七曰议勤之辟,谓憔悴忧国也。八曰议宾之辟,谓所不臣者,三恪二代之后也。《异义》:“《礼戴》说‘刑不上大夫’。《古周礼》说士尸肆诸市,大夫尸肆诸朝。是大夫有刑。许慎谨案:《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无刑不上大夫之事,从《周礼》之说。”郑康成駮之云:“凡有爵者,与王同族。大夫以上適甸师氏,令人不见,是以云刑不上大夫。”如郑之言,则於《戴礼》及《周礼》二说俱合,但大夫罪未定之前,则皆在八议,此经注是也。若罪已定,将刑杀,则適甸师氏是也。凡王朝大夫以上及王之同姓,皆刑之於甸师氏,故《掌戮》云,凡有爵者及王之同族有罪,则死刑焉,是也。若王之庶姓之士,及诸侯大夫,则戮於朝。故襄二十二年,楚杀令尹子南,尸诸朝,是大夫於朝也。列国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明天子之士亦在朝也。诸侯大夫既在朝,则诸侯之士在市,故《檀弓》云:“君之臣不免於罪,则将肆诸市朝。”郑云,大夫於朝,士於市,是也。
译触犯法律,其定罪量刑依据“八议”的轻重,而不在于刑律条文。如果脱脱等人触犯法律,则适用“八议”,“八议”共有八条,其事载于《周礼》。第一是议亲,指王室宗亲有罪;第二是议故,指与君王有旧交的人;第三是议贤,指有德行的人;第四是议能,指有才艺的人;第五是议功,指有大功勋的人;第六是议贵,指地位尊贵的人犯罪,即大夫及以上官员。郑司农说:“就像现在佩戴墨色印绶的官吏,有罪需先请示朝廷。”考证汉代佩戴墨绶的是贵人。第七是议勤,指为国事操劳忧虑的人;第八是议宾,指不被当作臣子对待的人,即三恪、二代之后。《异义》记载:“《礼戴》说‘刑罚不施加于大夫’。《古周礼》说士的尸体陈尸于市,大夫的尸体陈尸于朝。这说明大夫也要受刑。许慎谨慎地考证:《易经》说:‘鼎足折断,倾覆了公侯的美食,刑罚深重,凶险。’并没有‘刑罚不施加于大夫’的说法,因此遵从《周礼》的说法。”郑康成驳斥说:“凡是有爵位的人,与君王同宗族。大夫及以上官员犯罪,被送到甸师氏那里,让人看不见,所以说‘刑罚不施加于大夫’。”按照郑康成的说法,则与《戴礼》和《周礼》两种说法都相符合,只是在大夫罪行尚未定罪之前,都适用“八议”,此处的经注是正确的。如果罪行已定,将要执行刑罚处死,则被送到甸师氏那里,这是正确的。凡是王朝大夫及以上官员以及王室的同姓族人,都在甸师氏那里执行刑罚,所以《掌戮》说,凡是有爵位的人以及王室的同族有罪,就在那里执行死刑,这是正确的。如果是王室的庶姓士人,以及诸侯的大夫,则在朝廷执行刑罚。所以襄公二十二年,楚国杀令尹子南,陈尸于朝,说明大夫是在朝廷受刑。列国的大夫进入天子之国称为某士,说明天子的士人也在朝廷受刑。诸侯的大夫既然在朝廷受刑,那么诸侯的士人就在市场受刑,所以《檀弓》说:“君王的臣子不免于罪,就将陈尸于市朝。”郑玄说,大夫在朝廷,士人在市场,这是正确的。
○“刑人不在君侧”者,彼刑残者,不得令近君,为其怨恨也。《白虎通》云:“古者刑残之人,公家不畜,大夫不养,士遇之路不与语,放诸墝埆不毛之地,与禽兽为伍。”
○注《春秋传》曰:近刑人则轻死之道”。
○正义曰:此引《公羊传》证刑人在君侧之失者也。《春秋》鲁襄公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公羊》云:“阍者何?刑人也。
○君子不近刑人,近刑人则轻死之道也。”又《左传》云:“吴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馀祭观舟,阍以刀弑之。”
兵车不式,尚威武,不崇敬。武车绥旌,尽饰也。绥谓垂舒之也。武车亦兵车。
○绥,耳隹反。德车结旌。不尽饰也。结谓收敛之也。德车,乘车。
[疏]“兵车”至“结旌”。
○正义曰:此一节明德车兵车旌旗之异。
○“兵车”,革路也。兵车尚武猛,宜无推让,故不为式敬也。
○“武车绥旌”者,武车亦革路也。取其建戈刃,即云兵车。取其威猛,即云武车也。绥谓舒垂散之也。旌谓车上旗幡也。尚威武,故舒散旗幡垂绥然。何胤云:“垂放旌旗之旒,以见於美也。”
○“德车结旌”者,德车谓玉路、金路、象路、木路,四路不用兵,故曰德车。德美在内,不尚赫奕,故结缠其旒,著於竿也。何胤云:“以德为美,故略於饰。此坐乘之车也。”郑前云“乘车必正立”,此云是乘车,则非坐乘也。
史载笔,士载言。谓从於会同,各持其职以待事也。笔谓书具之属,言谓会同盟要之辞。前有水,则载青旌。前有尘埃,则载鸣鸢。前有车骑,则载飞鸿。前有士师,则载虎皮。前有挚兽,则载貔貅。载谓举於旌首以警众也。礼,君行师从,卿行旅从。前驱举此,则士众知所有,所举各以其类象。青,青雀,水鸟。鸢鸣则将风。鸿,取飞有行列也。士师谓兵众。虎,取其有威勇也。貔貅亦挚兽也。《书》曰:“如虎如貔。”士或为仕。
○载音戴,本亦作戴,下及注同。埃,乌来反。鸢,悦专反,鸱也。骑,其寄反。挚音至。貔,婢支反,徐扶夷反。孔安国云:“貔,执夷反,虎属,皆猛健。”貅,本亦作<豸木>,许求反,又虚虬反。貔貅,挚兽。警音景。从,才用反,下同。行,户刚反。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以此四兽为军陈,象天也。急犹坚也。缮读曰劲。又画招摇星於旌旗上,以起居坚劲,军之威怒,象天帝也。招摇星在北斗杓端,主指者。
○招摇,并如字,北斗第七星。缮,依注音劲,吉政反,陈直觐反。杓,敷招反,徐必遥反。进退有度,度谓伐与步数。左右有局,各司其局。局,部分也。
○分,扶问反。
[疏]“史载”至“其局”。
○正义曰:此一节明君以军行之礼,各随文解之。
○“史”谓国史,书录王事者。王若举动,史必书之。王若行往,则史载书具而从之也。不言简牍而云笔者,笔是书之主,则余载可知。《尔雅》云:“不律谓之笔。”郭云:“书笔名,四方之异言也。”
○“士载言”者,士谓司盟之士,言谓盟会之辞,旧事也。崔灵恩云:“必载盟会之辞者,或寻旧盟,或用旧会之礼,应须知之,故载自随也。”
○“前有水,则载青旌”者,王行宜警卫,恶善必先知之,故备设军陈行止之法也。军陈卒伍行,则并衔枚,无喧声。若有非常,不能传道,且人众广远,难可周遍,故前有变异,则举类示之,故宣十二年《左传》云“前茅虑无”是也。青旌者,青雀旌,谓旌旗。军行若前值水,则画为青雀旌旗幡上,举示之。所以然者,青雀是水鸟,军士望见,则咸知前必值水而各防也。
○“前有尘埃,则载鸣鸢”者,鸢,今时鸱也。鸱鸣则风生,风生则尘埃起。前有尘埃起,则画鸱於旌首而载之,众见咸知,以为备也。不直言鸢而云鸣者,鸢不鸣则风不生,故画作开口,如鸣
译“刑人不在君侧”的意思是,那些受过刑罚身体残缺的人,不能让他们靠近君主,是因为他们心中怀有怨恨。《白虎通》说:“古代受过刑罚身体残缺的人,官府不收养,大夫不供养,士人在路上遇到他们也不和他们说话,把他们流放到贫瘠荒芜的地方,让他们和禽兽为伍。”
注释《春秋传》说:“靠近受过刑罚的人,就是轻视死亡的做法。”
正义说:这里引用《公羊传》来证明让受过刑罚的人处在君主身边的过失。《春秋》鲁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守门人弑杀了吴国国君馀祭。”《公羊传》说:“守门人是什么人?是受过刑罚的人。
君子不接近受过刑罚的人,接近受过刑罚的人就是轻视死亡的做法。”又《左传》说:“吴国攻打越国,抓获了俘虏,让他们做守门人,派他们看守船只。吴国国君馀祭观看船只,守门人用刀弑杀了他。”
兵车上不俯身行礼,是因为崇尚威武,不崇尚恭敬。武车上舒展旌旗,是装饰完备的意思。绥,是指垂下舒展。武车也是兵车。
绥,音隹。德车上收敛旌旗,是不装饰完备的意思。结,是指收敛缠绕。德车,是乘车。
[疏]“兵车”到“结旌”。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德车和兵车旌旗的区别。
“兵车”,就是革路。兵车崇尚武猛,适宜没有推让,所以不行俯身致敬的礼节。
“武车绥旌”,武车也是革路。因为上面树立戈刃,所以称为兵车。因为取其威猛,所以称为武车。绥,是指舒展垂下散开。旌,是指车上的旗幡。崇尚威武,所以舒展散开旗幡,垂下绥带。何胤说:“垂放旌旗的旒,以显示其华美。”
“德车结旌”,德车是指玉路、金路、象路、木路,这四种车不用于战争,所以称为德车。德美在内,不崇尚显赫耀眼,所以收敛缠绕其旒,系在竿上。何胤说:“以德为美,所以略去装饰。这是坐乘的车。”郑玄前面说“乘车必须正立”,这里说是乘车,那就不是坐乘了。
史官携带笔,士人携带言辞。是指在跟随君主参加会盟时,各自手持自己的职责以等待事务。笔,是指书写工具之类;言,是指会盟盟约的言辞。前面有水,就举起青色的旌旗。前面有尘埃,就举起鸣鸢的旗帜。前面有车骑,就举起飞鸿的旗帜。前面有士兵,就举起虎皮的旗帜。前面有猛兽,就举起貔貅的旗帜。载,是指在旌旗顶端举起以警示众人。礼制规定,君主出行军队跟随,卿大夫出行旅队跟随。前驱举起这些旗帜,那么士兵大众就知道前方有什么,所举的旗帜各自以其类别象征。青,指青雀,是水鸟。鸢鸣叫就将起风。鸿,取其飞翔时有行列。士师,指士兵大众。虎,取其有威勇。貔貅也是猛兽。《尚书》说:“如虎如貔。”士,有的版本写作仕。
载,音戴,原本也作戴,下文及注释同。埃,音乌来。鸢,音悦专,即鸱。骑,音其寄。挚,音至。貔,音婢支,徐音扶夷。孔安国说:“貔,音执夷,虎类,都勇猛健壮。”貅,原本也作<豸木>,音许求,又音虚虬。貔貅,是猛兽。警,音景。从,音才用,下文同。行,音户刚。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星在上,加紧整顿其威怒。用这四兽作为军阵,是效法天象。急,犹坚固。缮,读为劲。又在旌旗上画招摇星,以起居坚劲,军队的威怒,是效法天帝。招摇星在北斗杓端,是主指的星。
招摇,都读本字,是北斗第七星。缮,依注音劲,音吉政,陈音直觐。杓,音敷招,徐音必遥。进退有法度,法度是指伐鼓和步数的节奏。左右有局,各自掌管自己的局。局,是部分的意思。
分,音扶问。
[疏]“史载”到“其局”。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君主以军行的礼仪,各自随文解释。
“史”指国史,记录王事的人。君王如果有举动,史官必定记录。君王如果出行,那么史官就携带书写工具跟随。不说简牍而说笔,是因为笔是书写的主要工具,那么其余携带的物品可知。《尔雅》说:“不律叫做笔。”郭璞说:“书笔的名称,是四方不同的说法。”
“士载言”,士指司盟的士人,言指盟会的言辞,是旧事。崔灵恩说:“必定携带盟会言辞的原因,或者是寻找旧盟,或者是使用旧会的礼仪,应该知道,所以随身携带。”
“前有水,则载青旌”,君王出行适宜警卫,善恶必须预先知道,所以预备设置军阵行止的方法。军阵卒伍行进,就都衔枚,没有喧哗声。如果有异常情况,不能传达,而且人多广远,难以周遍,所以前面有变异,就举起同类示意,所以宣十二年《左传》说“前茅虑无”就是这样。青旌,是青雀旌,指旌旗。军队行进如果前面遇到水,就在青雀旌旗幡上画出来,举起示意。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青雀是水鸟,军士望见,就都知道前面必定遇到水而各自防备。
“前有尘埃,则载鸣鸢”,鸢,就是现在的鸱。鸱鸣叫就起风,风起就尘埃扬起。前面有尘埃扬起,就在旌旗顶端画鸱并携带,众人看见都知道,以此防备。不直接说鸢而说鸣,是因为鸢不鸣叫风就不起,所以画成开口,像鸣叫
时也。不言旌,从可知也。
○“前有车骑,则载飞鸿”者,车骑,彼人之车骑也。鸿,鸿雁也。雁飞有行列,与车骑相似,若军前忽遥见彼人有多车骑,则画鸿於旌首而载之,使众见而为防也。然古人不骑马,故但经记正典,无言骑者。今言骑者,当是周末时礼。
译这是时势使然。不提及旌旗,是因为跟随者可以推知。
“前有车骑,则载飞鸿”的意思是,车骑,指的是对方的车马骑兵。鸿,指鸿雁。大雁飞行时有行列,与车马骑兵的队形相似,如果在军阵前方远远看见对方有许多车马骑兵,就在旌旗顶端绘制鸿雁图案并悬挂起来,让众人看见后加以防备。然而古人并不骑马,所以经典记载中,没有提到“骑”字。现在提到“骑”,应当是周代末期的礼制。
○“前有士师,则载虎皮”者,士师,兵众也。虎是威猛,亦兵众之象。若见前有兵众,则举虎皮於竿首,使兵众见以为防也。
○“前有挚兽,则载貔貅”者,挚兽,猛而能击,谓虎狼之属也。貔貅是一兽,亦有威猛也。若前有猛兽,则举此貔貅,使众知为备也。但不知为载其皮,为画其形耳。通有二家,一云与虎皮并画作皮於旌也,一云并载其皮。
○注“载谓”至“如貔”。
○正义曰:“载谓举於旌首以警众也”,文并为载,而郑今云“举於旌首”,是明诸物并在旌旗首也。云“礼,君行师从,卿行旅从”,此是定四年祝佗之辞,此嘉好之事,若为其出军征伐,则随军多少,与此不同。云“《书》曰:如虎如貔”者,此《尚书 牧誓》,引证虎、貔同是猛兽也。此武王伐纣时,於牧野作誓,诫士卒为战之辞也,令士众皆如虎貔然也。郑注《尚书》云:“其威当如兽之将攫搏也。”貔一名曰豹,虎类也。《尔雅》云:“貔,白狐也。”“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者,前明军行逢值之礼也,此明军行象天文而作陈法也。前南后北,左东右西。朱鸟、玄武、青龙、白虎,四方宿名也。军前宜捷,故用鸟。军后须殿捍,故用玄武。玄武,龟也,龟有甲,能御侮用也。左为阳,阳能发生,象其龙变生也。右为阴,阴沈能杀,虎,沈杀也。军之左右生杀,变应威猛如龙虎也。何胤云:“如鸟之翔,如蛇之毒,龙腾虎奋,无能敌此四物。”郑注四兽为军陈,则是军陈之法也,但不知何以为之耳,今之军行,画此四兽於旌旗,以标左右前后之军陈。
○“招摇在上”者,招摇,北斗七星也。北斗居四方宿之中,以斗末从十二月建而指之,则四方宿不差。今军行法之,亦作此北斗星在军中,举之於上,以指正四方,使四方之陈不差,故云“招摇在上”也。然并作七星,而独云“招摇”者,举指者为主,馀从可知也。
○“急缮其怒”者,向明军陈之法,此举士卒之用也。急,坚也。劲,利也。其怒,士卒之怒也。军行既张四宿於四方,标招摇於中,上象天之行,故军旅士卒起居举动,坚劲奋勇,如天帝之威怒也。然若类前而论四宿之陈,画旌为胜;且郑云“又画招摇於旌上”,则知四物是画,故星约言云“又画”也。崔灵恩云:“此谓军行所置旌旗於四方以法天。此旌之旒数皆放其星,龙旗则九旒,雀则七旒,虎则六旒,龟蛇则四旒,皆放星数以法天也,皆画招摇於此四旗之上。”案崔并画四旗,皆为北斗星,於义不安。何者?天唯一斗以指四方,何用四斗乎?
○注“以此”至“指者”。
○正义曰:此朱雀是禽,而总言“兽”者,通言耳。言“为君陈”者,则四兽各有军陈之法,故昭二十一年宋人与华亥战,云:“郑翩原为鹳,其御愿为鹅。”又《兵书》云:“善用兵者似率然。”率然者,常山蛇,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是其各有陈法也。知“招摇在北斗杓端”者,《春秋运斗枢》云:“北斗七星,第一天枢,第二旋,第三机,第四权,第五衡,第六开阳,第七摇光。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标。”案此摇光则招摇也。在下云端者,明魁以上为首,标则以下为端也。
○注“度谓伐与步数”。
○正义曰:《牧誓》武王誓众云:“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四伐五伐,乃止齐焉。”一击一剌为一伐。郑注《尚书》云:“伐谓击剌也。”始前既敌,六步七步当止,齐正行列,及兵相接,少者四伐,多者五伐,又当止。齐正行列也。
○“左右有局”者,局,部分也。军之在左右,各有部分,不相滥也。
○“各司其局”者,军行须监领,故主帅部分,各有所司部分也。《尔雅》云:“局,分也。”郭云:“谓分部也。”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父者子之天,杀己之天,与共戴天,非孝子也。行求杀之,乃止。
○仇,常
译○“前有士师,则载虎皮”的意思是,士师,指军队。虎象征威猛,也是军队的象征。如果前方有军队,就在旗杆顶端举起虎皮,让军队看见以作防备。
○“前有挚兽,则载貔貅”的意思是,挚兽,凶猛且能攻击,指虎狼之类。貔貅是一种兽,也具有威猛。如果前方有猛兽,就举起貔貅,让众人知道要戒备。只是不知道是装载它的皮,还是画它的形象。通行的说法有两家,一家说与虎皮一起画在旗帜上,一家说一起装载它们的皮。
○注“载谓”到“如貔”。
○正义说:“载谓举於旌首以警众也”,文中都说是“载”,而郑玄现在说“举於旌首”,是明确各种物品都在旗帜顶端。说“礼,君行师从,卿行旅从”,这是定四年祝佗的话,这是友好交往的事,如果是出兵征伐,则随军队多少而定,与此不同。说“《书》曰:如虎如貔”者,这是《尚书·牧誓》,引用证明虎、貔同为猛兽。这是武王伐纣时,在牧野作誓,告诫士卒作战的话,让士兵都像虎貔一样。郑玄注《尚书》说:“其威当如兽之将攫搏也。”貔一名叫豹,是虎类。《尔雅》说:“貔,白狐也。”“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者,前面说明军队行进时遇到的礼仪,这里说明军队行进时模仿天文而制定阵型。前南后北,左东右西。朱鸟、玄武、青龙、白虎,是四方星宿的名字。军前宜捷,所以用鸟。军后须殿后抵御,所以用玄武。玄武,是龟,龟有甲,能抵御侮辱。左为阳,阳能发生,象征龙的变化生长。右为阴,阴沉能杀,虎,沉杀。军之左右生杀,变化应和威猛如龙虎。何胤说:“如鸟之翔,如蛇之毒,龙腾虎奋,无能敌此四物。”郑玄注四兽为军阵,则是军阵之法,只是不知道如何制作,现在军队行进,画这四兽于旌旗,以标志左右前后之军阵。
○“招摇在上”的意思是,招摇,是北斗七星。北斗居四方星宿之中,以斗末跟随十二月建而指向,则四方星宿不差。现在军队行进效法它,也制作北斗星在军中,举之於上,以指正四方,使四方之阵不差,所以说“招摇在上”。然而都作七星,而独说“招摇”者,举指者为主,其余从可知也。
○“急缮其怒”的意思是,前面说明军阵之法,这里讲士卒之用。急,坚也。劲,利也。其怒,士卒之怒也。军行既张四宿於四方,标招摇於中,上象天之行,故军旅士卒起居举动,坚劲奋勇,如天帝之威怒也。然而若类前而论四宿之陈,画旌为胜;且郑云“又画招摇於旌上”,则知四物是画,故星约言云“又画”也。崔灵恩说:“此谓军行所置旌旗於四方以法天。此旌之旒数皆放其星,龙旗则九旒,雀则七旒,虎则六旒,龟蛇则四旒,皆放星数以法天也,皆画招摇於此四旗之上。”按崔灵恩并画四旗,皆为北斗星,於义不安。何者?天唯一斗以指四方,何用四斗乎?
○注“以此”至“指者”。
○正义说:此朱雀是禽,而总言“兽”者,通言耳。言“为君陈”者,则四兽各有军阵之法,故昭二十一年宋人与华亥战,云:“郑翩原为鹳,其御愿为鹅。”又《兵书》云:“善用兵者似率然。”率然者,常山蛇,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是其各有阵法也。知“招摇在北斗杓端”者,《春秋运斗枢》云:“北斗七星,第一天枢,第二旋,第三机,第四权,第五衡,第六开阳,第七摇光。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标。”按此摇光则招摇也。在下云端者,明魁以上为首,标则以下为端也。
○注“度谓伐与步数”。
○正义说:《牧誓》武王誓众云:“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四伐五伐,乃止齐焉。”一击一剌为一伐。郑注《尚书》云:“伐谓击剌也。”始前既敌,六步七步当止,齐正行列,及兵相接,少者四伐,多者五伐,又当止。齐正行列也。
○“左右有局”的意思是,局,部分也。军之在左右,各有部分,不相滥也。
○“各司其局”的意思是,军行须监领,故主帅部分,各有所司部分也。《尔雅》云:“局,分也。”郭云:“谓分部也。”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父者子之天,杀己之天,与共戴天,非孝子也。行求杀之,乃止。
○仇,常
由反。兄弟之仇不反兵,恒执杀之备。交游之仇不同国。仇不吾辟,则杀之。交游,或为“朋友”。
译子路返回。兄弟之间的仇恨,不更换兵器,始终保持着随时可以杀敌的准备。朋友之间的仇恨,不同居于一国。仇人如果不回避我,我就杀了他。交游,有的版本作“朋友”。
[疏]“父之”至“同国”。
○正义曰:此一节论亲疏复仇之法,今各依文解之。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者,父是子之天。彼杀己父,是杀己之天,故必报杀之,不可与共处於天下也。天在上,故曰戴。又《檀弓》云,父母之仇,“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并是不共天下也。而《调人》云,父之仇辟诸海外,则得与共戴天。此不共戴天者,谓孝子之心,不许共仇人戴天,必杀之乃止。《调人》谓逢遇赦宥王法,辟诸海外,孝子虽欲往杀,力所不能,故郑答赵商云:“仇若在九夷之东,八蛮之南,六戎之西,五狄之北,虽有至孝之心,能往讨之乎?”是也。
○“兄弟之仇不反兵”者,兄弟谓亲兄弟也。有兄弟之仇,乃得仕而报之,“不反兵”者,谓带兵自随也。若行逢仇,身不带兵,方反家取之,比来则仇已逃辟,终不可得,故恒带兵,见即杀之也。《檀弓》云,父母之仇“不反兵”,兄弟之仇“仕弗与共国”,而此云兄弟不反兵者,父母不反兵於普天之下也;兄弟不共国,谓不同中国也,而亦不反兵者,父母仇雠则不仕,不辟市朝,兄弟仇雠,则犹仕而辟市朝也,而亦同不反兵,则同体重之也。而《调人》云:“兄弟之仇,辟诸千里之外。”二文不同者,《调人》亦谓会遇恩赦之法,辟诸千里之外。《檀弓》又云:“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虽同不反兵,与父母仇异也。
○“交游之仇不同国”者,交游,朋友也,为朋友亦报仇也。故前云“父母存,不许友以死”。则知父母没,得为朋友报也。此云“不同国”者,谓不共五等一国之中也。而《调人》云:“从父母兄弟之仇不同国。”与此同。又《调人》云:“主友之仇,视从父兄弟。”是主友亦同。此与《调人》皆谓会赦,故不同国。虽不同国,国外百里二百里则可。其兄弟仕不与共国者,必须相去千里之外,故《调人》云:“兄弟之仇,辟诸千里之外”是也。但从父兄弟及交游、主友报仇之时,不自为首,故《檀弓》云从父兄弟之仇“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也。其君之仇,《调人》云“视父,师长之仇视兄弟”,则姑姊妹伯叔,皆视兄弟。《异义》:“《公羊》说复百世之仇,《古周礼》说复仇之义不过五世。许慎谨案:鲁桓公为齐襄公所杀,其子庄公与齐桓公会,《春秋》不讥;又定公是鲁桓公九世孙,孔子相定公,与齐会於夹谷:是不复百世之仇也。从《周礼》说。”郑康成不驳,即与许慎同。“凡君非理杀臣,《公羊》说,子可复仇,故子胥伐楚,《春秋》贤之。《左氏》说,君命,天也,是不可复仇”。郑《驳异义》称:“子思云:‘今之君子退人,若将队诸渊,无为戎首,不亦善乎?’子胥父兄之诛,队渊不足喻,伐楚使吴首兵,合於子思之言也。”是郑善子胥,同《公羊》之义也。
四郊多垒,此卿大夫之辱也。辱其谋人之国,不能安也。垒,军壁也,数见侵伐则多垒。
○垒,徐力轨反,又力水反。辟本又作壁,布狄反。数,色角反。地广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辱其亲民不能安。荒,秽也。
[疏]“四郊”至“辱也”。
○正义曰:此明食禄所宜任其事也。四郊者,王城四面并有郊,近郊五十里,远郊百里;诸侯亦各有四面之郊,里数随地广狭,故云“四郊”也。垒,军壁也。言卿大夫尊高,任当军帅,若有威德,则无敢见侵。若尸禄素餐,则寇戎充斥,数战郊坰,故多军垒。罪各有所归,故为卿大夫之耻辱也。
○“地广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者,地,采地也。荒,废秽也。士,邑宰也。士为君邑宰,必宜地民相得,若使土地广大而荒废,民散而流移,亦邑宰之耻辱也。而云“亦”者,今谓非但大夫之辱,亦是士之辱。言四郊多垒,独为大夫之辱。士则职卑位下,为君邑宰,劝课耕稼,故地荒为士之辱也。
临祭不惰。为无神也。
译[疏]“父之”至“同国”。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根据亲疏关系确定复仇的法律,现在分别依据文义进行解释。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的意思是,父亲是儿子的天。那人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就是杀死了自己的天,所以一定要报仇杀了他,不能和他共同生活在天下。天在上方,所以说“戴”。又《檀弓》篇说,对于父母的仇人,“睡在草垫上,枕着盾牌,不做官,不和他共同生活在天下。如果在街市朝廷遇到,不回家取兵器就与他搏斗”,这都是不和他共同生活在天下的意思。而《调人》篇说,对于父亲的仇人,让他逃到海外,那就能够共同生活在天下了。这里说的不共戴天,是指孝子的心意,不允许和仇人共同生活在天下,一定要杀死他才罢休。《调人》篇所说的是遇到赦免的王法,让仇人逃到海外,孝子虽然想去杀他,但力量达不到,所以郑玄回答赵商说:“仇人如果在九夷的东面、八蛮的南面、六戎的西面、五狄的北面,即使有极孝的心意,能够去讨伐他吗?”就是这个意思。
○“兄弟之仇不反兵”的意思是,兄弟指的是亲兄弟。有兄弟的仇人,就可以做官去报仇,“不反兵”是指随身带着兵器。如果出行遇到仇人,身上没带兵器,才回家去取,等取来仇人已经逃跑躲避,终究抓不到,所以经常带着兵器,见到就杀死他。《檀弓》篇说,对于父母的仇人“不反兵”,对于兄弟的仇人“做官不和他共处一国”,而这里说兄弟之仇不反兵,是因为对于父母的仇人,在普天之下都不反兵;对于兄弟的仇人,不共处一国,是指不共处在中国境内,但也说不反兵,这是因为对于父母的仇人则不做官,不躲避街市朝廷,对于兄弟的仇人,则仍然做官而躲避街市朝廷,但也同样说不反兵,这是同样重视兄弟之情的意思。而《调人》篇说:“对于兄弟的仇人,让他逃到千里之外。”这两处文字不同,是因为《调人》篇也是指遇到恩赦的法令,让仇人逃到千里之外。《檀弓》篇又说:“奉君命出使,即使遇到仇人也不搏斗。”虽然同样说不反兵,但与对待父母仇人的情况不同。
○“交游之仇不同国”的意思是,交游指朋友,也为朋友报仇。所以前面说“父母在世,不允许朋友为义而死”。由此可知父母去世后,可以为朋友报仇。这里说“不同国”,是指不共处五等爵位中的一国之内。而《调人》篇说:“跟随父母兄弟的仇人不同国。”这与这里相同。又《调人》篇说:“主要朋友的仇人,比照堂兄弟。”所以主要朋友也相同。这里与《调人》篇都是指遇到赦免,所以不同国。虽然不同国,但在国境外百里、二百里处是可以的。那些做官的兄弟不共处一国,必须相距千里之外,所以《调人》篇说:“兄弟的仇人,让他逃到千里之外”就是这个意思。但是堂兄弟以及朋友、主要朋友报仇的时候,不自己作为首领,所以《檀弓》篇说堂兄弟的仇人“不做首领,主人能够报仇,就拿着兵器跟在他后面”。至于君主的仇人,《调人》篇说“比照父亲”,师长的仇人“比照兄弟”,那么姑母、姐妹、伯父、叔父,都比照兄弟。《异义》说:“《公羊传》说报复百世的仇人,《古周礼》说复仇的道理不超过五代。许慎谨慎地考察:鲁桓公被齐襄公所杀,他的儿子鲁庄公与齐桓公会见,《春秋》没有讥讽;又鲁定公是鲁桓公的九世孙,孔子辅佐鲁定公,与齐国在夹谷会见:这是不报复百世仇人的证据。遵从《周礼》的说法。”郑康成没有反驳,即与许慎观点相同。“凡是君主无理杀害臣子,《公羊传》说,儿子可以报仇,所以伍子胥攻打楚国,《春秋》认为他贤德。《左传》说,君主的命令就是天意,这是不可以报仇的”。郑玄《驳异义》说:“子思说:‘现在的君子辞退人,好像要把他推入深渊,不要做战争的首领,不也很好吗?’伍子胥父兄被杀的冤屈,推入深渊不足以比喻,攻打楚国使吴国首先出兵,符合子思的话。”这是郑玄赞同伍子胥,与《公羊传》的观点相同。
四郊多垒,这是卿大夫的耻辱。耻辱在于谋划治理国家,不能安定。垒,是军营壁垒。多次遭受侵伐就会有很多壁垒。
○垒,徐音力轨,又音力水。辟本又作壁,音布狄。数,音色角。地广大,荒废而不治理,这也是士的耻辱。耻辱在于亲近民众而不能安定。荒,是污秽杂乱。
[疏]“四郊”至“辱也”。
○正义说:这是阐明享受俸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事务。四郊,是指王城四面都有郊外,近郊五十里,远郊百里;诸侯也各有四面郊外,里程数根据土地宽广狭窄而定,所以说“四郊”。垒,是军营壁垒。说卿大夫地位尊贵,担任军队统帅,如果有威望德行,就没有人敢来侵犯。如果尸位素餐,那么敌寇充斥,多次在郊外作战,所以有很多军营壁垒。罪责各有归属,所以成为卿大夫的耻辱。
○“地广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的意思是,地,指采邑土地。荒,是废弃污秽。士,是邑宰。士作为君主的邑宰,必然要使土地和民众相安无事,如果让土地广大却荒废,民众离散流亡,这也是邑宰的耻辱。而说“亦”,是说不仅是大夫的耻辱,也是士的耻辱。说四郊多垒,唯独是大夫的耻辱。士职位卑微低下,作为君主的邑宰,督促劝课耕种,所以土地荒废是士的耻辱。
临祭不惰。因为神灵不存在。
○为,于伪反,下“为不”、“为其”、“为有”皆同。祭服敝则焚之,祭器敝则埋之,龟筴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此皆不欲人亵之也。焚之,必已不用;埋之,不知鬼神之所为。
译“为”字读作“伪”,下文中的“为不”、“为其”、“为有”中的“为”字读音相同。祭祀的礼服破旧了就把它烧掉,祭祀的器具破旧了就把它埋掉,占卜用的龟甲和蓍草破旧了就把它埋掉,祭祀用的牺牲死亡了就把它埋掉。这都是因为不想让人轻慢亵渎它们。烧掉,是因为已经不再使用;埋掉,是因为不知道鬼神会如何处置。
○埋,徐武乖反。亵,息列反,慢也。凡祭於公者,必自彻其俎。臣不敢烦君使也。大夫以下,或使人归之。祭於公,助祭於君也。
○使,色吏反。
[疏]“临祭”至“其俎”。
○正义曰:此一节明接神及归俎之礼。
○“临祭不惰”者,祭如在,故临祭须敬,不得怠惰,故郑注云:“为无神也。”鬼神享德,祭若怠惰,则神不歆,是无神也。既谓其不敬,亦是无神之心也。
○注“此皆不欲人亵之“。
○正义曰:若不焚埋,人或用之,为亵慢鬼神之物。所以“焚之”、“埋之”异者,服是身著之物,故焚之;牲器之类,并为鬼神之用,虽败,不知鬼神用与不用,故埋之犹在,焚之则消,故焚、埋异也。
○注“臣不”至“君也”。
○正义曰:此谓士助君祭也。若大夫以上,则君使人归之於俎。而《礼》本并云“大夫以下,或人归之”,是郑因君以明臣,言大夫以下,自祭其庙,则使人归宾俎。故《曾子问》云“摄主不归俎”,明正主则归也。
卒哭乃讳。敬鬼神之名也。讳,辟也。生者不相辟名。卫侯名恶,大夫有名恶,君臣同名,《春秋》不非。
○辟音避,下皆同。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为其难辟也。嫌名,谓音声相近,若禹与雨、丘与区也。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
○禹与雨,并于矩反,一读雨音于许反。丘与区,并去求反,一读区音羌虬反,又丘于反。案汉和帝名肇,不改京兆郡;魏武帝名操,陈思王诗云“修阪造云日”;是不讳嫌名。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逮,及也。谓幼孤不及识父母,恩不至於祖名。孝子闻名心瞿,讳之由心,此谓庶人。適士以上,庙事祖,虽不逮事父母,犹讳祖。
○逮音代,一音大计反。瞿,本又作惧,同,俱附反。邑,丁历反。君所无私讳,谓臣言於君前,不辟家讳,尊无二。大夫之所有公讳。辟君讳也。《诗》、《书》不讳,临文不讳。为其失事正。庙中不讳。为有事於高祖,则不讳曾祖以下,尊无二也。於下则讳上。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臣於夫人之家,恩远也。质犹对也。妇讳不出门,妇亲远,於宫中言辟之。大功、小功不讳。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皆为敬主人也。禁谓政教,俗谓常所行与所恶也。国,城中也。
○竟音境。恶,乌路反。
[疏]“卒哭”至“问讳”。
○正义曰:此一节论讳与不讳之事,各依文解之。
○古人生不讳,故卒哭前,犹以生事之,则未讳。至卒哭后,服已受变,神灵迁庙,乃神事之,敬鬼神之名,故讳之。讳,避也。生不相避名,名以名质,故言之不讳。死则质藏,言之则感动孝子,故讳之也。
○注“卫侯”至“不非”。
○正义曰:证生不相讳也。时君臣同名,《春秋》不讥。案鲁襄公二十八年,“卫石恶出奔晋”;二十九年,“卫侯衎卒”,卫侯恶乃即位;与石恶不相干,熊氏云:“石字误,当云大夫有名恶。知者,昭七年‘卫侯恶卒’,《穀梁传》云:‘昭元年有卫齐恶,今卫侯恶,何谓君臣同名也?’君子不夺人亲所名也。是卫齐恶不得为石恶也。”
○“礼,不讳嫌名”,注“若禹与雨、丘与区”。
○正义曰:今谓禹与雨音同而义异,丘与区音异而义同,此二者各有嫌疑,禹与雨有同音嫌疑,丘与区有同义嫌疑,如此者不讳。若其音异义异,全是无嫌,不涉讳限,必其音同义同,乃始讳也。
○“二名不遍讳”,注“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
○正义曰:“不遍讳”者,谓两字作名,不一一讳之也。孔子言徵不言在,言在不言徵者,案《论语》云“足则吾能徵之矣”。是言徵也;又云“某在斯”,是言在也。案《异义》:“《公羊》说讥二名,谓二字作名,若魏曼多也。《左氏》说二名者
译○“埋”,徐武乖反。“亵”,息列反,意思是轻慢。凡是替君主祭祀的人,一定要亲自撤下祭肉。这是臣子不敢烦劳君主派遣使者。大夫以下的人,有时让使者将祭肉送还。替君主祭祀,就是辅助君主进行祭祀。
○“使”,色吏反。
[疏]从“临祭”到“其俎”。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迎接神灵以及送还祭肉的礼仪。
○“临祭不惰”,因为祭祀时神灵仿佛在场,所以临祭时必须恭敬,不得怠慢,所以郑玄注解说:“因为(若怠慢)就像没有神灵一样。”鬼神享用的是德行,如果祭祀时怠慢,神灵就不会歆享,这就等于没有神灵。既然说这是不恭敬,也就是心中没有神灵的意思。
○注“此皆不欲人亵之”。
○正义说:如果不焚烧或埋葬,人们可能会使用它们,这就成了亵慢鬼神的东西。之所以“焚烧”和“埋葬”不同,是因为衣服是身上穿戴的东西,所以焚烧;牲礼和祭器之类,都是供鬼神使用的,虽然破损了,不知道鬼神是否使用,所以埋葬后东西还在,焚烧就消失了,因此焚烧和埋葬不同。
○注“臣不”到“君也”。
○正义说:这是指士辅助君主祭祀的情况。如果是大夫以上,君主会派人将祭肉送还。而《礼》原本都说“大夫以下,有时让人送还”,这是郑玄借君主的情况来说明臣子的情况,意思是说大夫以下的人,在自己宗庙祭祀时,就让人送还宾客的祭肉。所以《曾子问》说“代理主祭者不送还祭肉”,说明正式主祭者是要送还的。
丧礼结束后才避讳。这是为了尊敬鬼神的名讳。讳,就是避开。活着的人不互相避讳名字。卫国国君名恶,大夫也有名恶的,君臣同名,《春秋》并不非议。
○“辟”音避,下面都相同。礼制,不避讳嫌名,双字名不单独避讳其中一个字。因为难以避开。嫌名,指声音相近,比如禹和雨、丘和区。偏,指双字名不逐一避讳。孔子的母亲名徵在,说“在”时不称“徵”,说“徵”时不称“在”。
○“禹与雨”,都读于矩反,另一种读法“雨”音于许反。“丘与区”,都读去求反,另一种读法“区”音羌虬反,又读丘于反。考察汉和帝名肇,没有改京兆郡的名字;魏武帝名操,陈思王曹植的诗中说“修阪造云日”;这就是不避讳嫌名。来得及侍奉父母,就避讳祖父母的名讳。来不及侍奉父母,就不避讳祖父母的名讳。逮,就是及。指幼年丧父,来不及认识父母,恩情达不到祖父母的名讳。孝子听到名字心中惊惧,避讳出于内心,这是指庶人。士以上的人,在宗庙祭祀祖先,即使来不及侍奉父母,仍然避讳祖先的名讳。
○“逮”音代,另一种读音大计反。“瞿”,原本也作“惧”,相同,俱附反。“邑”,丁历反。国君面前没有私人的避讳,指臣子在国君面前说话,不避开自家的避讳,因为尊贵者没有第二个。大夫那里有公家的避讳。避开国君的名讳。《诗》、《书》不避讳,面对文章不避讳。因为怕失去事情的正统。宗庙中不避讳。因为有事祭祀高祖,就不避讳曾祖以下,尊贵者没有第二个。在下位者避讳上位者。夫人的名讳,即使当面对国君,臣子也不避讳。臣子对夫人之家,恩情疏远。质,就是对。妇女的名讳不出家门,妇女亲属疏远,在宫中说话避开。大功、小功亲属不避讳。进入边境要询问禁令,进入国家要询问风俗,进入家门要询问避讳。这都是为了尊敬主人。禁令指政教,风俗指平常所行和所厌恶的。国,指城中。
○“竟”音境。“恶”,乌路反。
[疏]从“卒哭”到“问讳”。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避讳与不避讳的事情,各自依照文义解释。
○古人活着时不避讳,所以卒哭之前,还像对待活人一样侍奉,就不避讳。到了卒哭之后,丧服已经改变,神灵迁入宗庙,就按对待神灵的方式侍奉,尊敬鬼神的名讳,所以避讳。讳,就是避开。活着的人不互相避讳名字,名字用来称呼实质,所以说话不避讳。死了则实质隐藏,说话就会感动孝子,所以避讳。
○注“卫侯”到“不非”。
○正义说:证明活着的人不互相避讳。当时君臣同名,《春秋》不讥讽。考察鲁襄公二十八年,“卫石恶出奔晋”;二十九年,“卫侯衎卒”,卫侯恶于是即位;与石恶不相干,熊氏说:“石字错了,应当说大夫有名恶。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昭七年‘卫侯恶卒’,《穀梁传》说:‘昭元年有卫齐恶,现在卫侯恶,为什么说君臣同名呢?’君子不剥夺亲人所取的名字。所以卫齐恶不能是石恶。”
○“礼,不讳嫌名”,注“若禹与雨、丘与区”。
○正义说:现在说禹与雨声音相同而意义不同,丘与区声音不同而意义相同,这两者各有嫌疑,禹与雨有同音的嫌疑,丘与区有同义的嫌疑,像这样不避讳。如果声音不同意义也不同,完全没有嫌疑,不涉及避讳的范围,必定是声音相同意义也相同,才开始避讳。
○“二名不遍讳”,注“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
○正义说:“不遍讳”,指两个字作为名字,不逐一避讳。孔子说“徵”不说“在”,说“在”不说“徵”,考察《论语》说“足则吾能徵之矣”。这是说“徵”;又说“某在斯”,这是说“在”。考察《异义》:“《公羊》说讥讽双字名,指两个字作为名字,比如魏曼多。《左氏》说双字名
,楚公子弃疾弑其君,即位之后,改为熊居,是为二名。许慎谨案:云文武贤臣有散宜生、苏忿生,则《公羊》之说非也,从《左氏》义也。”“逮事王父母”者,逮,及也。“王父母”谓祖父母也,若及事父母,则讳祖也。何以然?孝子闻名心瞿,祖是父之所讳,则子不敢言。既已终不言,若父母已亡,而己言便心瞿忆父母,故讳之也。
译楚公子弃疾杀害了他的国君,即位之后,改名为熊居,这就是所谓的两个名字。许慎慎重地考证说:既然提到周文王、周武王的贤臣中有散宜生、苏忿生,那么《公羊传》的说法就是错误的,应当遵从《左传》的义理。“逮事王父母”中的“逮”,是及、到的意思。“王父母”指的是祖父母,如果说是及侍奉父母,那就是避讳祖父母了。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孝子听到名字心里就会惊惧不安,祖父母是父亲所避讳的,那么儿子就不敢提及。既然已经去世就不再提及,如果父母已经去世,而自己提及就会因惊惧不安而忆起父母,所以要避讳。
○“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者,孝子若幼少孤,不及识父母,便得言之,故不讳祖父母。庾云:“讳王父母之恩,正应由父。所以连言母者,妇事舅姑,同事父母,且配夫为体,讳敬不殊,故幼无父而识母者,则可以讳王父母也。”
○注“此谓”至“讳祖”。正义曰:“適士已上,庙事祖”者,《祭法》云適士二庙,祖之与祢各一庙,其中士下士亦庙事祖,但祖、祢共庙,则《既夕礼》一庙是也。熊氏云:“此適士者,包中下士,对庶人府史亦称適也。”
○“大夫之所有公讳”者,今谓人於大夫之所,止得避公家之讳,不得避大夫讳,所以然者,尊君讳也。若兼为大夫讳,则君讳不尊也。不言士之所讳者,士卑,人不为之讳故也。或可大夫所有公讳者,君及大夫讳耳,亦无己之私讳。《玉藻》云:“於大夫所有公讳,无私讳。”但此文上承“君所有私讳”之下,唯云“大夫之所有公讳”,故略之,不云无私讳耳。
○“《诗》、《书》不讳”,何胤云:“《诗》、《书》谓教学时也。临文谓礼执文行事时也。”案《论语》云“《诗》、《书》执礼”,是教学惟《诗》、《书》有诵,礼则不诵。惟临文行事,若有所讳,则并失事正,故不讳也。
○“庙中不讳”者,谓有事於高祖庙,祝嘏辞说,不为曾祖已下讳也。为尊无二上也,於下则讳上也。若有事於祢,则讳祖已上也。
○“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者,夫人,君之妻。质,对也。夫人本家所讳,臣虽对君前,而言语不为讳也。臣於夫人之家恩远,故不讳也。
○“妇讳不出门”者,门谓妇宫门。妇家之讳,但於妇宫中不言耳。若於宫外,则不讳也。故臣对君不讳也。
○注“妇亲远,於宫中言辟之”。陈铿问云:“《杂记》:‘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也。’此则与母讳同,何也?”田琼答曰:“《杂记》方分尊卑,故详言之。《曲礼》据‘不出门’,大略言之耳。母讳远,妻讳近,则亦宜言也,但所辟者狭耳。”
○“大功小功不讳”者,古者期亲则为讳。陈铿问曰:“亦为父乎?自已亲乎?”田琼答曰:“《杂记》云:‘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父讳齐衰亲也,然则大功小功不讳矣。”熊氏云:“大功亦讳,小功不讳。若小功与父同讳,则亦讳之。知者,《杂记》云:‘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是父之世叔父及姑姊妹以下,皆为之小功,父为讳,故己从父为之讳。”
○“入境而问禁”者,此以下并为敬主人也。竟,界首也。禁谓国中政教所忌。凡至竟界,当先访问主国何所禁也。“入国而问俗”者,
○国,城中。城中如今国门内也。俗谓常所行也。入主人之城内,亦先问风俗常行也。
○“入门而问讳”者,门,主人之门也。讳,主人祖先君名,宜先知之,欲为避之也。问讳而以门为限者,主人出至大门外迎客,客入门,方应交接,故於门为限也。故注云:“皆为敬主人也。”
外事以刚日,顺其出为阳也。出郊为外事。《春秋传》曰:“甲午祠兵”。内事以柔日。顺其居内为阴。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旬,十日也。
○筮,市制反。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孝子之心。丧事,葬与练祥也。吉事,祭祀冠取之属也。
○冠,古乱反。曰:“为日,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命龟筮辞。龟筮於吉凶有常,大事卜,小事筮。
○假,古雅反,下同。卜筮不过三,求吉不过三。鲁四卜郊,《春秋》讥之。卜筮不相袭。卜不吉则又筮,筮不吉则又卜,是渎龟策也。晋献公卜取骊姬不吉,公曰“筮之”是也。
○渎,徒木反。骊,力知反。
[疏]“外事”至“相袭”。
○正义曰:此一节明卜筮及用日之法,各依文解之。
○“外事以刚日”
译○“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的意思是:孝子如果幼年丧父,来不及侍奉父母,就可以直呼父母的名字,因此不避讳祖父母的名讳。庾氏说:“避讳祖父母的恩情,本来应当由父亲来决定。之所以连带提及母亲,是因为儿媳侍奉公婆,与侍奉父母相同,况且妻子与丈夫合为一体,避讳敬重没有区别,所以幼年丧父但认识母亲的,就可以避讳祖父母的名讳。”
○注“此谓”至“讳祖”。正义说:“‘適士以上,在宗庙中祭祀祖先’”的意思是,《祭法》记载適士设立两座宗庙,祖先和父亲各有一座庙。其中士和下士也在宗庙中祭祀祖先,只是祖先和父亲的庙合二为一,这就是《既夕礼》中提到的那座庙。熊氏说:“这里的適士,包括中士和下士,相对于庶人和府史来说,也称为適士。”
○“大夫之所有公讳”的意思是:现在人们在大夫那里,只避讳公家的名讳,不避讳大夫个人的名讳,之所以这样,是为了尊崇君主的名讳。如果同时也避讳大夫的名讳,那么君主的名讳就不够尊崇了。不提及士的名讳,是因为士地位卑微,人们不避讳他的名讳。或者可以说,大夫那里的公讳,指的是君主和大夫的名讳,也没有自己私人的名讳。《玉藻》说:“在大夫那里有公讳,没有私讳。”但这段文字承接上文“君主有私讳”之后,只说“大夫那里有公讳”,所以省略了,没有说没有私讳。
○“《诗》、《书》不讳”,何胤说:“《诗》、《书》指的是教学的时候。临文指的是行礼时拿着文书行事的时候。”查考《论语》说“《诗》、《书》执礼”,意思是教学中只有《诗》、《书》需要诵读,礼则不需要诵读。只有临文行事时,如果有所避讳,就会失去事情的正统,所以不避讳。
○“庙中不讳”的意思是:指在高祖庙中举行祭祀时,祝官和嘏官的辞令,不为曾祖以下的人避讳。因为至尊无二,对于下级则避讳上级。如果在父亲庙中举行祭祀,就避讳祖先及以上的名讳。
○“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的意思是:夫人是君主的妻子。质,是对着。夫人娘家所避讳的名讳,臣子即使当着君主的面,言语中也不避讳。因为臣子对夫人娘家的恩情疏远,所以不避讳。
○“妇讳不出门”的意思是:门指的是妇人的宫门。娘家所避讳的名讳,只在妇人的宫中不说。如果在宫外,就不避讳。所以臣子当着君主的面不避讳。
○注“妇亲远,於宫中言辟之”。陈铿问:“《杂记》说:‘母亲的名讳,在宫中避讳。妻子的名讳,不在她面前提及。’这与母亲的名讳相同,为什么呢?”田琼回答:“《杂记》正在区分尊卑,所以详细论述。《曲礼》依据‘不出门’,大致论述而已。母亲的名讳疏远,妻子的名讳亲近,也应当提及,只是避讳的范围狭窄而已。”
○“大功小功不讳”的意思是:古时候,为期一年的亲人才避讳。陈铿问:“也为父亲避讳吗?还是为自己亲近的人避讳?”田琼回答:“《杂记》说:‘卒哭之后开始避讳。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母、姐妹、儿子与父亲避讳相同。’父亲避讳的是齐衰亲,那么大功和小功就不避讳了。”熊氏说:“大功也避讳,小功不避讳。如果小功与父亲避讳相同,那么就避讳。怎么知道呢?《杂记》说:‘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母、姐妹、儿子与父亲避讳相同。’这是父亲的伯叔父及姑母姐妹以下,都为他们服小功,父亲为他们避讳,所以自己跟随父亲为他们避讳。”
○“入境而问禁”的意思是:这以下都是为了尊敬主人。竟,是边界。禁指的是国中政教所忌讳的事情。凡是到达边界,应当先访问主国有什么禁忌。“入国而问俗”的意思是,
○国,指城中。城中就像现在的国门内。俗指的是平常所行的风俗。进入主人的城内,也先询问风俗常行。
○“入门而问讳”的意思是:门,是主人的门。讳,是主人祖先和君主的名讳,应当预先知道,以便避讳。问讳以门为界限,是因为主人走出大门外迎接客人,客人入门,才应当交接,所以在门为界限。所以注说:“都是为了尊敬主人。”
外事在刚日进行,顺应外出为阳。出郊为外事。《春秋传》说:“甲午日祭祀兵器。”内事在柔日进行。顺应居内为阴。凡是占卜日期,十天之外说“远某日”,十天之内说“近某日”。旬,是十天。
○筮,音市制。丧事先选远日,吉事先选近日。这是孝子的心意。丧事,指安葬和练祭、祥祭。吉事,指祭祀、冠礼、娶妻之类。
○冠,音古乱。说:“选定日期,借给你大龟有常法,借给你大蓍有常法。”这是命令龟筮的辞令。龟筮在吉凶上有常法,大事用卜,小事用筮。
○假,音古雅,下同。卜筮不超过三次,求吉不超过三次。鲁国四次占卜郊祀,《春秋》讥讽它。卜筮不相袭。卜不吉就再筮,筮不吉就再卜,这是亵渎龟策。晋献公占卜娶骊姬不吉,公说“再筮”就是例子。
○渎,音徒木。骊,音力知。
[疏]“外事”至“相袭”。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卜筮和使用日期的方法,各自依照文义解释。
○“外事以刚日”
者,外事,郊外之事也。刚,奇日也。十日有五奇、五偶,甲、丙、戊、庚、壬五奇为刚也。外事刚义,故用刚日也。
译“者”指外事,即郊外的事务。“刚”指奇数日。十天中有五个奇数日、五个偶数日,其中甲、丙、戊、庚、壬这五个奇数日属于刚日。外事崇尚刚健之义,所以使用刚日。
○注“顺其”至“祠兵”。
○正义曰:以出在郊外,故顺用刚日也。《公羊》庄公八年“正月,师次於郎,以俟陈人、蔡人。甲午祠兵”。传云:“祠兵者何?出曰祠兵。”何休云:“礼,兵不徒使,故将出兵,必祠於近郊。”此郑所引,直取甲午证用刚日事耳,其“祠兵”之文,郑所不用。故《异义》“《公羊》说以为甲午祠兵,《左氏》说甲午治兵”,郑驳之云:《公羊》字误也,以治为祠,因为作说。引《周礼》四时田猎、治兵振旅之法,是从《左氏》之说,不用《公羊》也。
○“内事以柔日”者,内事,郊内之事也。乙、丁、己、辛、癸五偶为柔也。然则郊天是国外之事,应用刚日,而《郊特牲》云“郊之用辛”,非刚也。又社稷是郊内,应用柔日,而《郊特牲》云祀社“日用甲”,非柔也。所以然者,郊社尊,不敢同外内之义故也。此言外刚内柔,自谓郊社之外,他礼则皆随外内而用之。崔灵恩云:“外事指用兵之事,内事指宗庙之祭者。以郊用辛,社用甲,非顺其居外内刚柔故也。祭社用甲,所以召诰用戊者,召诰是告祭,非常礼也。郊之用辛者,唯夏正郊天及雩大享明堂耳。若圜丘自用冬至日,五时迎气,各用其初朔之日,不皆用辛。”
○“凡卜筮日”者,凡先圣王之所以立卜筮者,下云“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决嫌疑,定犹与”也。卜筮必用龟蓍者,案刘向云:“蓍之言耆,龟之言久。龟千岁而灵,蓍百年而神,以其长久,故能辩吉凶也。”《说文》云:“蓍,蒿属也。生千岁,三百茎,《易》以为数。天子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陆机《草木疏》云:“似藾萧,青色,科生。”《洪范五行传》曰:“蓍生百年,一本生百茎。”《论衡》云:“七十年生一茎,七百年十茎,神灵之物,故生迟也。”《史记》曰:“满百茎者,其下必有神龟守之,其上常有云气覆之。”《淮南子》云:“上有丛蓍,下有伏龟。卜筮实问於神,龟筮能传神命以告人。故《金縢》告大王、王季、文王云‘尔之许我’,乃卜三龟,一袭吉。是能传神命也。”又郑注《天府》云:“卜筮实问於鬼神,龟筮能出其卦兆之占耳。”案《白虎通》称:“《礼三正记》天子龟一尺二寸,诸侯一尺,大夫八寸,士六寸。龟,阴也,故其数偶。”筮者,案《少牢》“大夫立筮”郑云:“大夫蓍长五尺。”推此而言,天子九尺,诸侯七尺,士三尺。蓍,阳也,故其数奇。所以谓之“卜筮”者,师说云:卜,覆也,以覆审吉凶;筮,决也,以决定其惑。刘氏以为卜,赴也,赴来者之心;筮,问也,问筮者之事。赴、问互言之。案《易 系辞》云:“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又云:“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神以知来,知以藏往。”又《说卦》云:“昔者圣人幽赞於神明而生蓍。”据此诸文,蓍龟知灵相似,无长短也。所以僖四年《左传》云,“筮短龟长,不如从长者”,时晋献公卜娶骊姬,不吉,更欲筮之,故太史史苏欲止公之意,讬云筮短龟长耳,实无优劣也。若杜预、郑玄因筮短龟长之言,以为实有长短,故杜预注传云“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龟象筮数,故象长数短”是也。象所以长者,以物初生则有象,去初既近,且包罗万形,故为长。数短者,数是终末,去初既远,推寻事数,始能求象,故以为短也。又郑康成注《占人》云:“占人亦占筮,言掌占龟者。筮短龟长,主於长者。”是郑及杜预皆以为龟长筮短。凡卜筮,天子诸侯若大事则卜筮并用,皆先筮后卜,故《筮人》云:“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即事之渐。大事者,则《大卜》云“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大祭祀,凡出军旅丧事”,及“龟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与,四曰谋,五曰果,六曰至,七曰雨,八曰瘳”,此等皆为大事。故郑注《占人》云“将卜八事,皆先以筮筮之”是也。若次事则唯
译○ 注“顺其”至“祠兵”。
○ 正义说:因为出兵在郊外,所以顺应使用刚日。《公羊传》庄公八年记载:“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等待陈国、蔡国的军队。甲午日祠兵。”传文说:“祠兵是什么意思?出兵叫做祠兵。”何休说:“按照礼制,军队不能随意征用,所以将要出兵时,必须在近郊举行祭祀。”这里郑玄所引用的,只是取甲午日作为使用刚日的证据罢了,其中“祠兵”的文字,郑玄并未采纳。所以《异义》中说:“《公羊传》认为甲午日是祠兵,《左传》认为甲午日是治兵”,郑玄驳斥说:《公羊传》的文字有误,把“治”误作“祠”,因而做出了错误的解说。郑玄引用《周礼》中四时田猎、治兵振旅的法度,是遵从《左传》的说法,不采用《公羊传》的说法。
○ “内事以柔日”的意思是:内事,是指郊内的事务。乙、丁、己、辛、癸这五个偶数为柔日。那么郊祭上天属于国外的事务,应当使用刚日,而《郊特牲》却说“郊祭使用辛日”,辛日并非刚日。又社稷祭祀在郊内,应当使用柔日,而《郊特牲》却说祭祀社稷“使用甲日”,甲日并非柔日。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郊祭和社稷祭祀地位尊贵,不敢与一般内外事务的刚柔之义相同。这里所说的外刚内柔,是指郊社祭祀之外的其他礼仪,都随着内外之别而使用刚柔日。崔灵恩说:“外事指用兵之事,内事指宗庙祭祀。因为郊祭使用辛日,社祭使用甲日,并不是顺应其居处内外刚柔的缘故。祭祀社稷使用甲日,以及《召诰》使用戊日,是因为《召诰》是告祭,属于非常规的礼仪。郊祭使用辛日,仅限于夏正郊祭上天以及雩祭大享明堂。至于圜丘祭天,自然使用冬至日;五时迎气,各自使用每月初一的日子,并不都使用辛日。”
○ “凡卜筮日”的意思是:凡是先代圣王设立卜筮的原因,下文说“是为了让百姓相信时日,敬畏鬼神,决断嫌疑,确定犹豫不决之事”。卜筮必须使用龟甲和蓍草,据刘向说:“蓍,意思是耆(老);龟,意思是久。龟活千年而有灵性,蓍活百年而有神异,因为它们长久,所以能辨别吉凶。”《说文解字》说:“蓍,是蒿类植物。生长千年,有三百茎,《易经》用它来演算。天子用九尺长的;诸侯用七尺长的;大夫用五尺长的;士用三尺长的。”陆机《草木疏》说:“像藾萧,青色,丛生。”《洪范五行传》说:“蓍生长百年,一根生出百茎。”《论衡》说:“七十年生一茎,七百年生十茎,因为是神灵之物,所以生长缓慢。”《史记》说:“长满百茎的蓍草,下面一定有神龟守护,上面常有云气覆盖。”《淮南子》说:“上面有丛生的蓍草,下面有潜伏的龟。卜筮实际上是向神灵发问,龟和蓍能传达神灵的旨意告诉人。所以《金縢》中向大王、王季、文王祷告说‘你们答应我’,于是占卜三块龟甲,一次就得到吉兆。这就是能传达神灵旨意。”又郑玄注《天府》说:“卜筮实际上是向鬼神发问,龟和蓍能显示出卦象和兆纹的占断罢了。”据《白虎通》称:“《礼三正记》说天子用的龟长一尺二寸,诸侯一尺,大夫八寸,士六寸。龟属阴,所以它的数目是偶数。”至于蓍,据《少牢馈食礼》中“大夫立筮”,郑玄说:“大夫用的蓍长五尺。”由此推断,天子用九尺,诸侯用七尺,士用三尺。蓍属阳,所以它的数目是奇数。之所以称为“卜筮”,师说认为:卜,是覆,用来覆审吉凶;筮,是决,用来决断疑惑。刘氏认为卜,是赴,赴向求卜者的心意;筮,是问,询问求筮者的事情。赴、问是互文见义。据《易经·系辞》说:“确定天下的吉凶,成就天下勤勉事业的人,没有比蓍龟更大的了。”又说:“蓍的德行圆通而神妙,卦的德行方正而明智,神妙以预知未来,明智以储藏过去。”又《说卦》说:“从前圣人幽深地赞颂神明而生出了蓍。”根据这些文献,蓍和龟的灵性相似,没有长短优劣之分。所以僖公四年《左传》说,“筮短龟长,不如听从长者”,当时晋献公占卜娶骊姬,不吉利,又想用筮,所以太史史苏想阻止晋献公,托辞说筮短龟长罢了,实际上并没有优劣之分。如果杜预、郑玄因为“筮短龟长”的话,认为确实有长短之分,所以杜预注传文说“万物产生而后有形象,有了形象而后有滋生,有了滋生而后有数目,龟代表形象,蓍代表数目,所以形象长而数目短”。形象之所以长,是因为万物初生时就有形象,距离初始很近,而且包罗万象,所以为长。数目之所以短,是因为数目是终末,距离初始较远,推寻事理数目,才能求得形象,所以认为短。又郑康成注《占人》说:“占人也占筮,这里说掌管占龟的人。筮短龟长,以长者为主。”这是郑玄和杜预都认为龟长筮短。凡是卜筮,天子诸侯如果是大事,则卜筮并用,都是先筮后卜,所以《筮人》说:“凡是国家大事,先筮而后卜。”这就是事情的渐进过程。大事,就是《大卜》所说的“国家重大贞问,占卜立君,占卜大封,大祭祀,凡是出兵、军旅、丧事”,以及“龟的八种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与,四曰谋,五曰果,六曰至,七曰雨,八曰瘳”,这些都属于大事。所以郑玄注《占人》说“将要占卜这八件事,都先用筮来占筮”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是次等的事务,则只
卜不筮也。故《表记》云:“天子无筮。”郑注云:“谓征伐出师若巡守,天子至尊,大事皆用卜也。”是天子出行,唯卜无筮是也。小事无卜唯筮。《筮人》掌九筮之名,一曰筮更,谓迁都邑也。二曰筮咸,咸犹佥也,谓筮众心欢不也。三曰筮式,谓制作法式也。四曰筮日,谓事众,筮其要所当也。五曰筮易,谓民众不说,筮所改易也。六曰筮比,谓与民和比也。七曰筮祠,谓筮牲与日也。八曰筮参,谓筮御与右也。九曰筮环,谓筮可致师不。郑注《占人》“不卜而徒筮者,则用九筮”是也。天子既尔,诸侯亦然,故《春秋》僖二十五年,晋卜纳襄王,得黄帝战於阪泉之兆,又筮之,得大有之睽;哀九年晋卜伐宋,亦卜而后筮:是大事卜筮并用也。但《春秋》乱世,皆先卜后筮,不能如礼。其礼既先筮后卜,《尚书》先云“龟从”者,以尊卑言之,故先言龟也。郑注《周礼》云:“筮凶则止,不卜。”所以《洪范》有“筮逆”、“龟从”者,崔灵恩云:“凡卜筮,天子皆用三代蓍龟,若三筮并凶,则止而不卜。”郑云:“若一吉一凶,虽筮逆犹得卜之也。”则《洪范》所云者是也。其大夫则大事卜,小事筮。大事则葬地及葬日,为事之大则卜,故《杂记》云“大夫卜宅与葬日”是也。其小事用筮,则《少牢》“常祀筮日”是也。士亦大事卜,小事筮,故《士丧礼》“卜葬日”,以丧葬为重,须定吉凶,故用卜也;其寻常吉祭,比葬为轻,故筮日也。葬既卜日得吉,馀事皆吉可知,故唯筮葬地不复用卜也。
译占卜时不使用筮草。所以《礼记·表记》说:“天子不使用筮草。”郑玄注解说:“指的是征伐出兵或者巡守四方,天子地位至尊,大事都使用龟甲占卜。”这说明天子出行,只占卜而不筮草。小事不占卜而只使用筮草。《周礼·筮人》掌管九种筮草的名称,第一种叫筮更,指的是迁都邑;第二种叫筮咸,咸通“佥”,指的是占筮众人的心意是否欢悦;第三种叫筮式,指的是制定法式;第四种叫筮日,指的是事情众多,占筮其中关键应当做什么;第五种叫筮易,指的是民众不悦,占筮应当改易什么;第六种叫筮比,指的是与民众和睦亲附;第七种叫筮祠,指的是占筮牺牲和日期;第八种叫筮参,指的是占筮御者和右卫;第九种叫筮环,指的是占筮是否可以招致军队。郑玄注《周礼·占人》说“不占卜而只筮草的,就使用这九种筮法”,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天子既然这样,诸侯也是如此,所以《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晋国占卜迎接襄王,得到黄帝在阪泉作战的卦兆,又用筮草占筮,得到大有卦变为睽卦;哀公九年晋国占卜讨伐宋国,也是先占卜而后筮草:这是大事占卜和筮草并用。只是《春秋》是乱世,都先占卜后筮草,不能符合礼制。礼制本来是先筮草后占卜,《尚书》先说“龟甲顺从”,是从尊卑角度说的,所以先说龟甲。郑玄注《周礼》说:“筮草凶险就停止,不占卜。”所以《洪范》有“筮草逆反”、“龟甲顺从”的说法,崔灵恩说:“凡是占卜,天子都使用夏、商、周三代的蓍草和龟甲,如果三次筮草都凶险,就停止而不占卜。”郑玄说:“如果一吉一凶,虽然筮草逆反仍然可以占卜。”这正是《洪范》所说的情况。大夫则是大事占卜,小事筮草。大事如选择葬地和葬日,因为事情重大所以占卜,所以《礼记·杂记》说“大夫占卜住宅和葬日”就是这个道理。小事使用筮草,则如《仪礼·少牢馈食礼》中“常规祭祀筮日”就是这样。士也是大事占卜,小事筮草,所以《仪礼·士丧礼》中“占卜葬日”,因为丧葬为重,必须确定吉凶,所以用占卜;那些寻常的吉祭,相比丧葬较轻,所以筮日。葬日既已占卜得吉,其余事情可知都是吉利的,所以只筮草葬地,不再用占卜。
○“旬之外曰远某日”者,案《少牢》大夫礼,今月下旬筮来月上旬,是旬之外日也。主人告筮者云,欲用远某日,故《少牢》云“日用丁巳,筮旬有一日”,吉乃官戒。既云“旬有一日”,是旬外一日。此谓大夫礼。
○“旬之内曰近某日”者,案《特牲士礼》云:“不诹日。”注云:“士贱职亵,时至事暇,可以祭,则筮其日。不如少牢大夫,先与有司於庙门诹丁巳之日。”是士於旬初即筮旬内之日,是旬之内日也。主人告筮者云,用近某日。此据大夫士,故有旬内、旬外之日也。若天子诸侯,其有杂祭,或用旬内,或用旬外,其辞皆与此同。案《少牢》、《特牲》,其辞皆云“来日丁亥”,不云“远某日”、“近某日”者,彼文不具也。
○“丧事先远日”者,丧事谓葬与二祥,是夺哀之义也。非孝子之所欲,但制不获已,故卜先从远日而起,示不宜急,微伸孝心也。故宣八年《左传》云:“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杜云:“怀,思也。”辟不思亲也。此尊卑俱然,虽士亦应今月下旬先卜来月下旬。不吉,卜中旬。不吉,卜上旬。
○“吉事先近日”者,吉事,谓祭祀、冠婚之属,故《少牢》云:“若不吉,则及远日,又筮日如初。”是“先近日”也。
○“曰为”至“有常”者,曰,命龟筮辞也。卜择吉日,故云“曰为日”。
○“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者,假,因也。尔,汝也。尔谓指蓍龟也。泰,大中之大也。欲褒美此龟筮,故谓为泰龟泰筮也。“有常”者,言汝泰龟泰筮决判吉凶,分明有常也。故云“假尔泰龟”、“泰筮有常”。凡卜筮,大夫以上命龟有三,命筮有二。其一为事命龟,莅卜之官,以主人卜事命卜史,是一也。二,卜史既得所卜之命,更序述莅卜所陈之辞,名曰述命,二也。卜人即席,西而命龟云“假尔泰龟有常”,三也。命筮二者,一为事命筮,则主人以所为之事命筮史,是一也。二则筮史得主人之命,遂述之,为述命,是二也。士则命龟有二,命筮有一。知士命筮有一者,《士丧礼》云:“命筮人,哀子某,为其父筮宅。”“筮人许诺,不述命。”注云:“不述者,士礼略。”是士命筮一也。知士命龟二者,《士丧礼》:“莅卜,命曰:‘哀子某,卜葬其父,无有近悔。’许诺,不述命。”乃云“即席,西面坐,命龟”。既云“不述命”,是士命龟二也。知大夫命筮二者,以士云命筮不述命,则知大夫以上述命也。故《少牢》云:“主人曰:‘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於皇祖伯某。’”又云:“史遂述命,曰:‘假尔泰筮有常,孝孙某,来日丁亥’”云云。是大夫命筮二,但冠即席所命于述命之上也。知大夫命龟三者,以《士丧礼》莅卜为事命龟,又有即席西面命龟,云“不述命”,明大夫有述命,故知大夫命龟三也。
○注“大事卜,小事筮”。
○正义曰:此大事者,谓小事之中为大事,非《周礼》大贞、大封及八事之等,故得用卜而已。或云“大事卜”者,总兼大贞、大封及八事等,虽卜筮并用,总皆用卜,故云“大事卜”。但大事则先筮后卜,卜筮俱有,若小事筮,徒有筮而无卜也。
○“卜筮不过三”者,王肃云:礼以三为成也。上旬、中旬、下旬,三卜筮不吉,则不举也。郑意“不过三”者,谓一卜不吉而凶,又卜,以至於三,三若不吉则止,若筮亦然也。故鲁有四卜之讥。崔灵恩云:“谓不过三用。若大事龟筮并用者,先用茸荃筮,次用茸荃龟,始是一也。三如是乃为三也。若初始之时,三筮三龟皆凶,则止。或逆多从少,或从多逆少,如此者皆至於三也。单卜单筮,其法惟一用而已,不吉则择远日,不至於三也。前以用茸荃之龟筮者,有逆有从,故至三也。此唯用一,故不至三也。”案崔解亦有茸荃龟筮也。
○注“鲁四卜郊,《春秋》讥之”。
○正义曰:卜郊之事,或三或四或五。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
译○所谓“旬之外曰远某日”,是依据《少牢馈食礼》中大夫的礼仪。如今月下旬占卜来月上旬,这便是旬之外的日子。主人告诉占卜者,想要选用较远的某日,所以《少牢馈食礼》说“选用丁巳日,占卜旬中有一日”,如果卦象吉利,便由官吏告诫众人。既然说“旬中有一日”,那就是旬外的一天。这是指大夫的礼仪。
○所谓“旬之内曰近某日”,是依据《特牲馈食礼》中士的礼仪,其中说:“不预先选择吉日。”注解说:“士地位低微,事务琐碎,时间到了事情闲暇,可以祭祀,便占卜那一日。不像《少牢馈食礼》中的大夫,事先与有司在庙门选择丁巳日。”这是士在旬初就占卜旬内的日子,这便是旬内的日子。主人告诉占卜者,选用较近的某日。这是根据大夫和士的礼仪,所以有旬内、旬外之日的区别。如果是天子诸侯,他们有杂项祭祀,有时用旬内日,有时用旬外日,其辞令都与这相同。考察《少牢馈食礼》、《特牲馈食礼》,其辞令都说“来日丁亥”,不说“远某日”、“近某日”,是因为那些文献记载不全。
○所谓“丧事先远日”,丧事指的是安葬和两次祥祭,这是剥夺哀痛之情的道理。这不是孝子所希望的,但礼制规定不得不如此,所以占卜先从远日开始,表示不宜急切,略微伸展孝心。所以《左传》宣公八年说:“礼制,占卜安葬先选远日,避免不思念亲人。”杜预说:“怀,思也。”避免不思念亲人。这无论尊卑都如此,即使是士,也应当在今月下旬先占卜来月下旬。如果不吉利,便占卜中旬。如果不吉利,便占卜上旬。
○所谓“吉事先近日”,吉事,指的是祭祀、冠礼婚礼之类,所以《少牢馈食礼》说:“如果不吉利,就等到远日,再像起初那样占卜日子。”这便是“先近日”的意思。
○从“曰为”到“有常”,“曰”,是命令龟甲和蓍草的辞令。占卜选择吉日,所以说“曰为日”。
○“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假,凭借、依靠;尔,你;尔指的是蓍草和龟甲;泰,大中至大;想要褒美这龟甲和蓍草,所以称为泰龟泰筮。“有常”,是说你们泰龟泰筮决断吉凶,分明有常规。所以说“假尔泰龟”、“泰筮有常”。凡是占卜,大夫以上命令龟甲有三次,命令蓍草有两次。第一次是为事命龟,主持占卜的官员,以主人占卜之事命令卜史,这是第一次。第二次,卜史得到所卜的命令后,再叙述主持占卜时所陈述的辞令,名叫述命,这是第二次。卜人随即就座,面向西命令龟甲说“假尔泰龟有常”,这是第三次。命令蓍草两次,第一次是为事命筮,即主人以所要做的事命令筮史,这是第一次。第二次是筮史得到主人的命令后,便叙述它,作为述命,这是第二次。士命令龟甲有两次,命令蓍草有一次。知道士命令蓍草只有一次,是因为《士丧礼》说:“命令筮人,哀子某,为他父亲占卜住宅。”“筮人答应,不述命。”注解说:“不述命,是因为士的礼仪简略。”这是士命令蓍草一次。知道士命令龟甲两次,是因为《士丧礼》:“主持占卜,命令说:‘哀子某,占卜安葬他父亲,没有近悔。’答应,不述命。”接着说“就座,面向西坐,命令龟甲”。既然说“不述命”,这是士命令龟甲两次。知道大夫命令蓍草两次,是因为士说命令筮不述命,就知道大夫以上述命。所以《少牢馈食礼》说:“主人说:‘孝孙某,来日丁亥,用来向皇祖伯某推荐岁事。’”又说:“史官于是述命,说:‘假尔泰筮有常,孝孙某,来日丁亥’等等。”这是大夫命令蓍草两次,只是就座时所命的在述命之上。知道大夫命令龟甲三次,是因为《士丧礼》主持占卜是为事命龟,又有就座面向西命令龟甲,说“不述命”,明显大夫有述命,所以知道大夫命令龟甲三次。
○注“大事卜,小事筮”。
○正义说:这里的大事,是指在小事之中属于大事的,并非《周礼》中大贞、大封及八事之类,所以只可以用卜。有人说“大事卜”,是总括大贞、大封及八事等,虽然卜筮并用,但总归都用卜,所以说“大事卜”。但大事是先筮后卜,卜筮都有,如果是小事只筮,只有筮而没有卜。
○“卜筮不过三”,王肃说:礼以三为成。上旬、中旬、下旬,三次卜筮不吉利,就不举行祭祀了。郑玄的意思“不过三”,是说一次卜不吉利而凶,又卜,直到三次,三次如果不吉利就停止,如果筮也是如此。所以鲁国有四次占卜的讥讽。崔灵恩说:“是指不超过三次使用。如果是大事龟筮并用的,先用茸荃筮,再用茸荃龟,这才算一次。三次这样才算三次。如果开始的时候,三次筮三次龟都凶,就停止。或者逆多从少,或者从多逆少,像这样的都达到三次。单独卜单独筮,其方法只用一次而已,不吉利就选择远日,不到三次。以前用茸荃的龟筮,有逆有从,所以达到三次。这里只用一次,所以不到三次。”考察崔灵恩的解释也有茸荃龟筮。
○注“鲁四卜郊,《春秋》讥之”。
○正义说:占卜郊祀之事,有时三次有时四次有时五次。襄公七年夏四月,“三次占卜郊祀,不从,
乃免牲”。僖三十一年及襄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成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三传之说,参差不同。若《左氏》之说,鲁郊常祀,不须卜可郊与否,俱卜牲与日,唯周之三月为之,不可在四月,虽三卜亦为非礼,故僖三十一年《左传》云:“礼不卜常祀。”是常祀不卜也。襄七年《左传》云:“启蛰而郊,郊而后耕。今既耕而卜郊,宜其不从也。”是用周之三月,不可至四月也。若《公羊》之义,所云卜者,皆为卜日,故僖三十一年《公羊传》云:“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又成十七年《公羊传》云:“郊用正月上辛。”何休云:“鲁郊搏卜三正,茸荃之郊,一用夏正。”又定十五年:“礼,三卜之运也。”何休云:“运,转也。已卜春三正,不吉,复转卜夏三月,周五月,得二吉,故五月郊。”如休之意,鲁郊转卜三正,假令春正月卜不吉,又卜殷正,殷正不吉,则用夏正郊天。若此三正之内,有凶不从,则得卜夏三月,但满三吉日,则得为郊。此《公羊》及何休之意也。《穀梁》之说,《春秋》卜者皆卜日也。哀元年《穀梁传》云:“郊自正月至三月,郊之时也。”或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卜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不从,则不郊。如是《穀梁》三正正月卜吉,则为四月,五月则不可,与《公羊》之说同,与何休意异休以四月五月卜满三吉,则可郊也。若郑玄意,礼不当卜常祀,与《左氏》同,故郑《箴膏肓》云:“当卜祀日月尔,不当卜可祀与否。”郑又云:“以鲁之郊天,惟用周正建子之月,牲数有灾不吉,改卜后月,故或用周之二月三月,故有启蛰而郊,四月则不可。”故《驳异义》引《明堂》云:“孟春正月,乘大路,祀帝於郊。”又云:“鲁用孟春建子之月,则与天子不同明矣。鲁数失礼,牲数有灾不吉,则改卜后月。”如郑之言,则与《公羊》、《穀梁传》卜三正不同也。此云“鲁四卜郊,《春秋》讥之”,用《公羊》、《穀梁传》三卜正、四卜非正也。是四卜为讥,三卜得正,与《左氏》意违。《左氏》三卜亦非故也。
译于是免除牺牲。”僖公三十一年以及襄公十一年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成公十年夏四月,“五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左传》、《公羊传》、《穀梁传》的说法,参差不齐,各不相同。
如果按照《左传》的说法,鲁国的郊祀是常规祭祀,不需要占卜是否可以进行郊祀,只占卜牺牲和日期,且只在周历的三月进行,不可在四月,即使占卜三次也是不合礼制的,所以僖公三十一年《左传》说:“礼制规定不占卜常规祭祀。”这就是常规祭祀不占卜的意思。襄公七年《左传》说:“惊蛰时进行郊祀,郊祀之后才耕作。现在已经耕作却占卜郊祀,应当是不吉利的。”这是指使用周历的三月,不可延至四月。
如果按照《公羊传》的含义,所说的占卜,都是占卜日期,所以僖公三十一年《公羊传》说:“占卜三次,符合礼制。占卜四次,不合礼制。”又成公十七年《公羊传》说:“郊祀使用正月的上辛日。”何休说:“鲁国郊祀轮流占卜夏、商、周三个正月的日期,鲁国郊祀,有时使用夏正。”又定公十五年:“礼制规定,轮流占卜三次的惯例。”何休说:“运,就是轮转。已经占卜了春季的夏正,不吉利,再轮转占卜夏历的三月、周历的五月,得到两次吉利,所以在五月进行郊祀。”按照何休的意思,鲁国郊祀轮转占卜三个正月的日期,假如春季正月占卜不吉利,又占卜殷正,殷正不吉利,就用夏正郊祀天帝。如果这三个正月之内,有凶兆不吉利,就可以占卜夏历的三月,只要满三个吉日,就可以进行郊祀。这是《公羊传》及何休的意思。
《穀梁传》的说法,《春秋》中占卜的都是占卜日期。哀公元年《穀梁传》说:“郊祀从正月到三月,是郊祀的时节。”有时在十二月的下辛日占卜正月的上辛日。占卜如果不吉利,就在正月的下辛日占卜二月的上辛日。如果不吉利,就在二月的下辛日占卜三月的上辛日。如果不吉利,就不进行郊祀。按照这种说法,《穀梁传》认为在三个正月中正月占卜吉利,如果是四月、五月则不可以,这与《公羊传》的说法相同,但与何休的意思不同,何休认为四月、五月占卜满三个吉日,就可以郊祀。
如果按照郑玄的意思,礼制不应当占卜常规祭祀,这与《左传》相同,所以郑玄在《箴膏肓》中说:“应当占卜祭祀的日期,不应当占卜是否可以进行祭祀。”郑玄又说:“因为鲁国郊祀天帝,只使用周历建子之月,牺牲常有灾祸不吉利,改卜下一个月,所以有时使用周历的二月、三月,因此有惊蛰时郊祀,四月则不可以。”所以《驳异义》引用《明堂》说:“孟春正月,乘坐大路车,在郊外祭祀天帝。”又说:“鲁国使用孟春建子之月,那么与天子不同就很明显了。鲁国屡次失礼,牺牲常有灾祸不吉利,就改卜下一个月。”按照郑玄的话,那么与《公羊传》、《穀梁传》占卜三个正月的说法不同。
这里说“鲁国四次占卜郊祀,《春秋》讥讽它”,采用的是《公羊传》、《穀梁传》认为占卜三次合乎正礼、四次不合正礼的说法。这是认为四次占卜为讥讽,三次占卜合乎正礼,这与《左传》的意思相违背。《左传》认为即使三次占卜也是不合礼制的。
○“卜筮不相袭”者,袭,因也。前卜不吉则止,不得因更筮。若前筮不吉则止,不得因更卜,是“不相袭”也。若相因不止,是渎龟筮,则神不告也。王云:“三筮及三卜不相袭,三者初各专其心也。”
○注“卜不”至“是也”。
○正义曰:晋献公初卜不吉,故公云“更筮之”,是因袭也。《表记》云:“卜筮不相袭。”郑云:“袭,因也。大事则卜,小事则筮。”然与此注不同者,明袭有二义,故两注各举其一。一则大事小事,各有所施,不得因龟卜小事,因蓍筮大事也。二则筮不吉,不可复卜,卜不吉,不可复筮也。
龟为卜,筴为筮。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故曰:“疑而筮之,则弗非也。日而行事,则必践之。”弗非,无非之者。日,所卜筮之吉日也。践读曰善,声之误也。策或为蓍。
○与音预,本亦作豫。践,依注音善,王如字,云:“履也。”蓍音尸。
[疏]“龟为”至“践之”。
○正义曰:解卜筮所用也。龟处筮后,龟覆於筮。策为筮者,筮在龟前为决也。谓蓍为策者,策以谋筴为义,言用此物以谋於前事也。
○“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者,解所以须卜筮之义也。“先圣王”,伏羲以来圣人为天子者。不直云先王,又加圣字者,夫王未必圣,古来非一,圣不必王,孔子是也。明造制卜筮,必须圣位兼并。时者,四时及一日十二时也。日者,甲乙之属。圣王制此卜筮,使民择慎而信时日与吉凶也。
○“敬鬼神”者,乃择吉而祭祀,是“敬鬼神”也。“畏法令”者,法,典则也。令,教训也。君行法令,若依卜筮而为之,则民敬而畏之也。
○“所以使民决嫌疑”者,事既异,故更云所以有嫌疑,而卜筮决断之也。
○“定犹与也”者,《说文》云:“犹,兽名。玃属。”与亦是兽名,象属。此二兽皆进退多疑,人多疑惑者似之,故谓之“犹与”。
○“故曰疑而筮之,则弗非也”者,引旧语以结之。卜筮所以定是非也。若有疑而筮之,则人无非之也。不言卜者,从何知也。
○“日而行事,则必践之”者,践,善也。言卜得吉而行事,必善也。王云:“卜得可行之日,必履而行之。践,履也。弗非,无非之者也。”
君车将驾,则仆执策立於马前。监驾,且为马行。
○监,古衔反。为,于伪反。已驾,仆展軨。展軨具视。
○軨,历丁反,一音领,卢云:“车辖头靻也。”旧云车阑也。效驾,白已驾。奋衣由右上,取贰绥。奋,振去尘也。贰,副也。
○上,时掌反,下“犬马不上”、下注“而上车”同。去,羌吕反。跪乘,未敢立,敬也。
○乘,绳证反,下“除乘”、“君不乘奇车”、“乘路马”皆同。执策分辔,驱之五步而立。调试之。
○辔,悲位反,四马八辔,故云分。君出就车,则仆并辔授绥,车上仆所主。
○并,必政反。左右攘辟。谓群臣陪位侍驾者。攘,却也;或者攘,古让字。
○攘,如羊反,却也,又音让。辟音避,徐扶亦反,本或作避字,非也。车驱而驺,至于大门,君抚仆之手,而顾命车右就车,门闾、沟渠必步。车右,勇力之士,备制非常者。君行则陪乘,君式则下步行。
○驱,起俱反,徐起遇反。驺,仕救反,又七须反,徐仕遘反。凡仆人之礼,必授人绥。若仆者降等,则受,不然则否。若仆者降等,则抚仆之手,不然则自下拘之。抚,小止之,谦也。自下拘之,由仆手下取之也。仆与己同爵则不受。
○拘,古侯反,又音俱。客车不入大门,谦也。妇人不立乘,异於男子。犬马不上於堂。非挚币也。
○贽,本亦作挚,音至。
[疏]“君车”至“於堂”。
○正义曰:此以下总明乘车顾式仆御谨敬之事,各依文解之。
○“君车将驾”者,为君仆御之礼。“君车”,君
译○“卜筮不相袭”的意思是,袭,就是因循、沿用的意思。如果先前占卜不吉利就停止,不能因此再改用筮占;如果先前筮占不吉利就停止,不能因此再改用龟卜,这就是“不相袭”。如果相互因循不停止,就是亵渎龟卜和筮占,那么神明就不会告知吉凶了。王肃说:“三次筮占和三次龟卜不相袭,是因为三者最初都各自专一其心。”
○注释“卜不”到“是也”。
○正义说:晋献公起初占卜不吉利,所以献公说“再筮占一下”,这就是因袭。《表记》说:“卜筮不相袭。”郑玄说:“袭,就是因循的意思。大事就用龟卜,小事就用筮占。”然而这与这里的注释不同,是因为“袭”有两个含义,所以两种注释各举其一。一是大事小事,各有适用的方法,不能因为龟卜用于小事,就因循用蓍草筮占大事。二是筮占不吉利,不可以再龟卜;龟卜不吉利,不可以再筮占。
龟用于卜,蓍草用于筮。卜筮,是古代圣王用来使百姓信任时日、敬重鬼神、畏惧法令的手段。也是用来使百姓决断嫌疑、安定犹豫的手段。所以说:“有疑惑而筮占,就不会有人非议。在吉日行事,就一定能成功。”弗非,就是没有非议的人。日,就是卜筮所得的吉日。践,读作善,是声音的误读。策,有的版本写作蓍。
○与,音预,原本也写作豫。践,依据注音读作善,王肃按本字读,说:“践,就是履行。”蓍,音尸。
[疏]“龟为”到“践之”。
○正义说:这是解释卜筮所使用的工具。龟排在筮的后面,龟覆盖在筮之上。策用于筮,是因为筮在龟之前用于决断。称蓍草为策,是因为“策”有谋划的意思,是说用这种东西来谋划前事。
○“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这一句,是解释为什么需要卜筮的意义。“先圣王”,是指伏羲以来作为天子的圣人。不直接说先王,又加上圣字,是因为王未必是圣人,自古以来不止一个;圣人不一定是王,孔子就是例子。这说明创制卜筮,必须兼具圣人的德行和王的地位。时,指的是四季以及一天中的十二时辰。日,指的是甲乙等干支。圣王制定这些卜筮,使百姓选择谨慎而信任时日与吉凶。
○“敬鬼神”,是指选择吉日进行祭祀,这就是“敬鬼神”。“畏法令”,法,是典章准则。令,是教令训示。君主推行法令,如果依据卜筮来施行,那么百姓就会敬重并畏惧它。
○“所以使民决嫌疑”,是因为事情不同,所以说有嫌疑,而用卜筮来决断。
○“定犹与也”,《说文解字》说:“犹,兽名。属于玃类。”与也是兽名,属于象类。这两种兽都进退多疑,人多疑惑的样子就像它们,所以称为“犹与”。
○“故曰疑而筮之,则弗非也”,是引用旧语来总结。卜筮是用来判定是非的。如果有疑惑而筮占,那么就没有人非议了。不说卜,是从哪里知道的呢。
○“日而行事,则必践之”,践,就是善。是说卜得吉利而行事,一定能成功。王肃说:“卜得可以行动的日子,一定要履行去做。践,就是履行。弗非,就是没有非议的人。”
君主的马车将要套马时,车夫手持马鞭站在马前。监督套马,并且为马行走做准备。
○监,古衔反。为,于伪反。马已套好,车夫展开车厢两侧的横木。展开横木,仔细查看。
○軨,历丁反,另一音领,卢云:“车辖头的横木。”旧说指车厢的栏杆。检查套马情况,报告说马已套好。抖抖衣服从右边上车,拿起副绥。奋,是抖去灰尘的意思。贰,是副的意思。
○上,时掌反,下文“犬马不上”、下注“而上车”相同。去,羌吕反。跪着上车,不敢站立,表示恭敬。
○乘,绳证反,下文“除乘”、“君不乘奇车”、“乘路马”都相同。手持马鞭分开缰绳,驱赶马走五步后停下。调试马匹。
○辔,悲位反,四匹马八条缰绳,所以说分开。君主出来走向马车,车夫就并拢缰绳递上绥,车上是车夫所主管的。
○并,必政反。左右的人退避。指的是群臣陪位侍驾的人。攘,是退避的意思;或者攘,是古让字。
○攘,如羊反,退避的意思,又音让。辟音避,徐扶亦反,原本有的写作避字,不对。马车驱驰而驺从,到达大门,君主抚摸车夫的手,回头命令车右上车,经过门闾、沟渠一定要下车步行。车右,是勇力之士,防备突发变故的人。君主出行就陪乘,君主俯身行礼就下车步行。
○驱,起俱反,徐起遇反。驺,仕救反,又七须反,徐仕遘反。凡是车夫的礼节,一定要递给人绥。如果车夫地位较低,就接受,否则就不接受。如果车夫地位较低,就抚摸车夫的手,否则就从下面握住它。抚,是轻轻止住,表示谦逊。从下面握住它,是从车夫手下取绥。车夫与自己爵位相同就不接受。
○拘,古侯反,又音俱。客人的车不进大门,表示谦逊。妇女不站着乘车,与男子不同。犬马不上堂。如果不是作为礼物或币帛。
○贽,原本也写作挚,音至。
[疏]“君车”到“於堂”。
○正义说:这以下总说乘车、顾式、仆御谨慎恭敬的事情,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君车将驾”,是为君主仆御的礼节。“君车”,是君
所乘之车也。“将驾”,谓始欲驾行时也。
○“则仆执策立於马前”者,仆即御车者也。古者仆用好人为之,故孔子曰:“吾执御矣。又云“子適卫,冉有仆”。及《周礼》诸仆皆用大夫士也。策,马杖也。别有人牵马驾车,而此仆既知车事,故监驾也。又恐马奔走,故自执马杖,立当马前也。执策是监驾。立马前,恐马行也。
译这是所乘坐的车。“将驾”,是说刚开始想要驾车出行的时候。
○“则仆执策立于马前”这一句,仆就是驾车的人。古代驾车的人选用贤能的人担任,所以孔子说:“我擅长驾车了。”又说“孔子到卫国去,冉有为他驾车”。到了《周礼》中,各种仆御都由大夫和士担任。策,是赶马的鞭杖。另有专人牵马驾车,而这位仆既懂得驾车事务,所以负责监督驾车。又担心马匹奔跑失控,所以亲自拿着马鞭,站在马的前面。拿着马鞭是监督驾车,站在马前,是担心马匹乱跑。
○“已驾,仆展軨”者,已驾,驾竟。展,视也。旧解云:“軨,车栏也。”驾竟,仆则从车軨左右四面看视之,上至於栏也。卢氏云:“軨,辖头靻也。”皇氏谓軨是辖头。卢言是也。一则车行由辖,二则栏之。“苓”字不作“车”边为之。郑云:“展軨具视,谓遍视之。”
○“效驾”者,效,白也。仆监视驾竟,而入白君,道驾毕,故郑云“白已驾”也。
○“奋衣由右上”者,奋,振也。由,从也。从右边上升也。仆入白驾竟,先出就车,於车后自振其衣去尘,从右边升上。必从右者,君位在左,故辟君空位。
○“取贰绥”者,二,副也。绥,登车索。绥有二,一是正绥,拟君之升,一是副绥,拟仆右之升。故仆振衣毕,取副二绥而升也。《诗》云:“淑旂绥章。”笺云:“绥,所引登车也。”
○“跪乘”者,谓仆先试车时,君既未出,未敢依常而立,所以跪而乘之为敬也。然此是暂试,空左不嫌也。
○“执策分辔”者,策,马杖也。辔,御马索也。车有一辕而四马驾之,中央两马夹辕者,名服马,两边名騑马,亦曰骖马。故《诗》云:“两服上骧,两骖雁行。”郑云:“两服,中央夹辕者也。雁行者,言与中服相次序是也。”然每一马有两辔,四马八辔,以骖马内辔系於轼前,其骖马外辔,并夹辕两服马各二辔,六辔在手,分置两手,是各得三辔,故《诗》云“六辔在手”是也。今言“执策分辔”,谓一手执杖,又六辔以三置空手中,以三置杖手中,故云“执策分辔”也。
○“驱之”者,分辔既竟,而试驱行之也。
○“五步而立”者,仆向跪而驱,令马行之,得五步止,而仆倚立待君出也。何胤云:“跪以见敬,则立调试之也。”
○“君出就车”者,谓君始出上车时也。
○“则仆并辔授绥”者,君初来欲上,而仆并六辔及策置一手中,所馀一空手取正绥授与君,令登车也。当右手并辔,左手授绥,转身向后,引君上也。
○“左右攘辟”者,左右谓侍驾陪位诸臣也。攘,却也。辟,远也。君已上车,车欲进行,故左右侍者悉迁却以辟车,使不妨车行也。
○“车驱而驺”者,左右已辟,故驱车而进,则左右从者,疾趋从车行也。
○“至於大门”者,君至外门,谓车行至外门时也。
○“君抚仆之手”者,抚,按止也。仆手执辔,车行由仆,君欲令驻车,故君抑止仆手也。
○“而顾命车右就车”者,顾,回头也。郑笺《诗》云:“回首曰顾也。”车右,勇力之士也。就车,谓君命勇力士,令上车也。车行则有三人,君在左,仆人中央,勇士在右也。初在门内,未顾勇士,勇士故从趍在车后。今车行既至大门,方出履险阻,恐有非常,故回头命车右上车也。
○“门闾、沟渠必步”者,是车右勇士之礼也。门闾,谓凡所过门闾处也。沟,广深四尺者,渠亦沟也。步谓下车也。勇士虽即上车,车若至门闾、沟渠,而勇士必下车。所以然者,一则君子不诬十室,过门闾必式,君式则臣当下也。二则沟渠是险阻,恐有倾覆,故勇士亦须下扶持之也。而仆不下者,车行由仆,仆下则车无御,故不下也。“凡仆人之礼,必授人绥”者,“凡仆人”,谓为一切仆,非但为君仆时也。车上既仆为主,故为人仆,必授绥与所升之人也。
○“若仆者降等,则受”者,谓士与大夫,大夫与卿御也。若御者卑降,则主人不须谦,故受取绥也。“不然则否”者,“不然”谓仆者敌体,虽御,其主人宜谦不受其绥也。
○“若仆者降等,则抚仆之手”者,仆者虽卑,而受其绥不谦,犹当抚止仆手,若不听自授,然后乃受也。
○“不然则自下而拘之”者,“不然”,不降等者,既敌不受,而仆者必授,则主人当却手从仆手下自拘取之。
○注“抚小”至“不受”。
○正义曰:由,从也。此时主人初欲上,而仆在车上,转身向主人以授绥,主人不
译○“已驾,仆展軨”的意思是,已驾,指驾车完毕。展,是查看的意思。旧的解释说:“軨,是车栏。”驾车完毕后,仆人就从车栏的左右四面进行查看,一直看到上面的栏杆。卢氏说:“軨,是车轴头部的金属饰件。”皇氏认为軨就是车轴头。卢氏的说法是正确的。一来车行依靠车轴,二来(此处指)栏杆。“苓”字不写成“车”字旁。郑玄说:“展軨具视,意思是全面查看。”
○“效驾”的意思是,效,是禀报的意思。仆人监督驾车完毕后,进入向君主禀报,告知驾车已毕,所以郑玄说“禀报已驾”的意思。
○“奋衣由右上”的意思是,奋,是振动的意思。由,是从的意思。从右边登上车。仆人进入禀报驾车完毕后,先出来靠近车,在车后振动衣服去除灰尘,从右边登上车。一定要从右边上,是因为君主的位置在左边,所以要避开君主空出的位置。
○“取贰绥”的意思是,贰,是副的意思。绥,是登车的绳索。绥有两条,一条是正绥,供君主登车使用,一条是副绥,供仆人在右边登车使用。所以仆人振衣完毕后,拿起副绥登上车。《诗经》说:“淑旂绥章。”毛亨传解释说:“绥,是用来牵引登车的。”
○“跪乘”的意思是,指仆人先前试车时,君主还没有出来,不敢像平常那样站立,所以跪着乘车以示恭敬。然而这只是暂时试车,空出左边座位并不忌讳。
○“执策分辔”的意思是,策,是马鞭。辔,是驾驭马的缰绳。车有一根辕,由四匹马牵引,中间两匹夹着辕的马,名叫服马,两边的马名叫騑马,也叫骖马。所以《诗经》说:“两服上骧,两骖雁行。”郑玄说:“两服,是中间夹着辕的马。雁行,是说与中间的服马依次排列。”然而每匹马有两条缰绳,四匹马共有八条缰绳,将骖马内侧的缰绳系在车轼前,骖马外侧的缰绳,以及夹辕的两匹服马的各两条缰绳,共六条缰绳拿在手中,分置两手,每手各拿三条,所以《诗经》说“六辔在手”就是这个意思。现在说“执策分辔”,是指一手拿着马鞭,又将六条缰绳三条放在空着的手中,三条放在拿马鞭的手中,所以说“执策分辔”。
○“驱之”的意思是,分好缰绳后,试着驱赶马车前行。
○“五步而立”的意思是,仆人先前跪着驱赶,让马行走,走了五步停下,然后仆人倚靠站立等待君主出来。何胤说:“跪着以示恭敬,站立调试车辆。”
○“君出就车”的意思是,指君主刚出来上车的时候。
○“则仆并辔授绥”的意思是,君主刚来想要上车,仆人将六条缰绳和马鞭并在一起放在一只手中,剩下的一只空手拿起正绥递给君主,让他登车。应当右手并拢缰绳,左手递出绥绳,转身向后,引导君主上车。
○“左右攘辟”的意思是,左右,指侍奉驾车、陪位的众臣。攘,是退却的意思。辟,是远离的意思。君主已经上车,车想要前行,所以左右的侍从都退却以避开车辆,使不妨碍车辆行驶。
○“车驱而驺”的意思是,左右已经避开,所以驱车前进,那么左右跟随的人,就快步跟随车辆行走。
○“至於大门”的意思是,君主到达外门,指车行驶到外门的时候。
○“君抚仆之手”的意思是,抚,是按压制止的意思。仆人手中拿着缰绳,车行由仆人控制,君主想要让车停下,所以君主按压制止仆人的手。
○“而顾命车右就车”的意思是,顾,是回头看的意思。郑玄在《诗经》笺注中说:“回头看叫顾。”车右,是勇力之士。就车,指君主命令勇力之士,让他上车。车行时有三个人,君主在左,仆人在中间,勇士在右。起初在门内,没有回头看勇士,勇士所以快步跟在车后。现在车行至大门,刚要出去面临险阻,恐怕有意外,所以回头命令车右上车。
○“门闾、沟渠必步”的意思是,这是车右勇士的礼仪。门闾,指所有经过的门闾处。沟,是宽深四尺的,渠也是沟。步,指下车。勇士虽然已经上车,但车如果到达门闾、沟渠,勇士必须下车。之所以这样,一来君子不欺骗十户人家,经过门闾必须下车扶轼致敬,君主致敬则臣下应当下车。二来沟渠是险阻,恐怕有倾覆,所以勇士也需要下车扶持。而仆人不下来,是因为车行由仆人控制,仆人下来则车无人驾驭,所以不下来。“凡仆人之礼,必授人绥”的意思是,“凡仆人”,指作为一切仆人的情况,不只是为君主做仆人的时候。车上既然仆人是主导,所以为人做仆人,一定要把绥绳递给要上车的人。
○“若仆者降等,则受”的意思是,指士与大夫,大夫与卿驾车。如果驾车的人地位较低,那么主人不需要谦让,所以接受绥绳。“不然则否”的意思是,“不然”指驾车的人地位相等,虽然驾车,主人应当谦让不接受他的绥绳。
○“若仆者降等,则抚仆之手”的意思是,驾车的人虽然地位低,但接受他的绥绳不谦让,还是应当按压制止仆人的手,如果不听任他自行递上,然后才接受。
○“不然则自下而拘之”的意思是,“不然”,指不降低等级的,既然地位相等不接受,而仆人一定要递上,那么主人应当退手从仆人手下自己拘取。
○注“抚小”至“不受”。
○正义曰:由,是从的意思。此时主人刚要上车,而仆人在车上,转身向主人递出绥绳,主人不
就仆手外取之,而以手从仆手下进,拘取仆手里上边,示不用仆授也。仆与已同爵则不受,谓不降等者。
译从我手外侧取物,却将手从我手下伸入,抓取我手中靠上的位置,以示不接受我的递送。如果对方与我爵位相同,则不接受,这是指不降低身份的人。
○“客车不入大门”者,案《公食大夫礼》云:“宾之乘车在大门外西方。”注云:“宾车不入门,广敬也。”与此同。《觐礼》云:“偏驾不入王门。”谓同姓金路,异姓象路之等,舍之於宾馆,谓不得入王门。又云“墨车龙旂以朝”,墨车得入大门,但不得入庙门耳。
○“妇人不立乘”者,立,倚也。妇人质弱不倚乘,异男子也。男子倚乘,妇人坐乘,所以异也。
○“犬马不上於堂”者,宾主相见之礼也。犬马将为礼而贱,不牵上堂也。犬则执绁,马则执勒,以呈之耳,非贽币故也。贽谓羔雁锦玉之属,乃上堂也。犬马用充庭实而已,非物聘之贽币,故不上堂也。
故君子式黄发,敬老也。发句言“故”,明此众篇杂辞也。下卿位,尊贤也。卿位,卿之朝位也。君出过之而上车,入未至而下车。
○朝,直遥反,下同。入国不驰,爱人也。驰,善蔺人也。
○蔺,力刃反。入里必式。不诬十室。君命召,虽贱人,大夫士必自御之。御当为讶。讶,迎也。君虽使贱人来,必自出迎之,尊君命也。《春秋传》曰,跛者御跛者,眇者御眇者,皆讶也,世人乱之。御,依注音讶,五嫁反。跛,波我反。眇,名小反。介者不拜,为其拜而蓌拜。蓌则失容节,蓌犹诈也。
○为其,于伪反,下注“为惑”、“为掩”同。蓌,子卧反,又侧嫁反,挫也,沈租稼反,又子猥反,虑本作蹲。祥车旷左。空神位也。祥车,葬之乘车。乘君之乘车,不敢旷左,左必式。君存,恶空其位。
○恶,乌路反。仆御妇人则进左手,后右手。远嫌。
○远,于万反。
○御国君则进右手,后左手而俯。敬也。国君不乘奇车。出入必正也。奇车,猎衣之属。
○奇车,居宜反,奇邪不正之车,何云:“不如法之车。”车上不广咳,为若自矜。广犹弘也。
○咳,开代反。不妄指。为惑众。立视五巂,立,平视也。巂犹规也,谓轮转之度。巂或为。
○巂,本又作隽,惠圭反,车轮转一周为巂,一周丈九尺八寸也。,本又作蕊。如捶反,徐而愧反。式视马尾,小俯。顾不过毂。为掩在后。国中以策彗血阝勿驱,尘不出轨。入国不驰,彗,竹帚。血阝勿,搔摩也。
○彗音遂,徐虽醉反,又囚岁反。血阝,苏役反,注同。勿音没,注同。驱如字,又羌遇反。搔,素刀反。摩,莫何反。国君下齐牛,式宗庙。大夫士下公门,式路马。乘路马,必朝服。载鞭策,不敢授绥,左必式。步路马,必中道。以足蹙路马刍有诛,齿路马有诛。皆广敬也。路马,君之马。载鞭策,不敢执也。齿,欲年也。诛,罚也。
○齐,侧皆反。鞭,必绵反。蹙,本又作蹴,徐采六反,又子六反。刍,初俱反。
[疏]“故君”至“有诛”。
○正义曰“此以下明杂敬礼也。君子谓人君也。黄发,太老人也。人初老则发白,太老则发黄,发黄弥老,宜敬之,故人君见而式敬也。人君尚尔,则大夫士可知也。若与咀墁行,君式则臣下。若异行,则式而己。《诗》云:“黄发儿齿。”皆谓老人也。
○注“发句言故,明此众篇杂辞也”。
○正义曰:谓他篇上旧礼杂辞,连上至下,所以有故,今作《曲礼记》者,引此他篇杂辞而来,为此篇发首有“故”也。
○“下卿位”者,卿位,路门之内,门东北面位,故《论语 乡党》云:“入公门。”又云:“过位,色勃如也。”注:“过位谓入门右北面君揖之位。”故《燕礼》、《大射》卿大夫门右,北面,公降阼阶,南向,尔卿是也。今谓寻常出入,故出则过卿位而上车,入则未到卿位而下车。若迎宾客,则案《乐师》注云:“登车於大寝西阶之前,反降於阼阶之前。”或可“下卿位”是诸侯礼,《乐师》据天子礼。
○“入国不驰”者,国中人多,若驰车则害人,故不驰。注云:“爱人也。驰,善蔺人也。”善犹好也。蔺,雷剌也。若车驰则好行剌人也。何胤
译○“客车不入大门”的意思是,查考《公食大夫礼》说:“宾客的乘车停在大门外的西边。”注解说:“宾客的车不进入大门,是为了表示宽泛的敬意。”这与前文相同。《觐礼》说:“偏驾的车不进入王门。”指的是同姓诸侯的金路车,异姓诸侯的象路车等,停放在宾馆里,说的是这些车不得进入王门。又说“墨车龙旂以朝”,墨车可以进入大门,只是不能进入宗庙的门罢了。
○“妇人不立乘”的意思是,立,是倚靠。妇人身体柔弱,不倚靠着乘车,这与男子不同。男子倚靠乘车,妇人坐着乘车,这就是区别所在。
○“犬马不上于堂”的意思是,这是宾主相见时的礼节。犬马因为将用于礼仪而显得卑贱,所以不牵上堂。犬就牵着绳子,马就握着缰绳,只是呈献出来而已,因为它们不是作为见面礼的礼物。见面礼指的是羔羊、大雁、锦缎、玉器等类,这些才会上堂。犬马只是用来充作庭实罢了,不是作为聘问的礼物,所以不上堂。
所以君子对黄发老人致敬,是尊敬老人。发端用“故”字,表明这是众多篇章中的杂辞。经过卿的位次时下车,是尊重贤人。卿位,是卿在朝廷上的位次。君主外出经过卿位时上车,回家未到卿位时下车。
○朝,音直遥,下文相同。进入国都内不奔驰,是爱护百姓。驰,是喜好伤害人。
○蔺,音力刃。进入里巷必致敬。不欺骗十户人家。君主命令召唤,即使是卑贱的人,大夫和士也必须亲自迎接。御应当读作讶。讶,是迎接。君主即使派卑贱的人来,也必须亲自出迎,是尊重君主的命令。《春秋传》说,跛脚的人迎接跛脚的人,独眼的人迎接独眼的人,都是迎接,世人弄乱了它。御,依据注音读作讶,音五嫁。跛,音波我。眇,音名小。残疾的人不拜,担心他们拜时身体歪斜。歪斜就会失去仪容礼节,歪斜犹如欺诈。
○为其,音于伪,下文注“为惑”、“为掩”相同。蓌,音子卧,又音侧嫁,意思是挫败,沈音租稼,又音子猥,虑本作蹲。祥车空出左边。是空出神位。祥车,是葬礼的乘车。乘坐君主的乘车,不敢空出左边,左边必须致敬。君主在世,厌恶空出他的位置。
○恶,音乌路。仆役驾驶妇人乘坐的车,就左手在前,右手在后。是远离嫌疑。
○远,音于万。
○驾驶国君的车,就右手在前,左手在后并且俯身。是表示恭敬。国君不乘坐奇车。出入必须端正。奇车,是猎衣之类。
○奇车,音居宜,奇邪不正的车,何休说:“是不合法规的车。”车上不夸大咳嗽,是担心显得自夸。广,是弘大的意思。
○咳,音开代。不随意指点。是担心迷惑众人。站立时看五个车轮转动的距离,立,是平视。巂,是规的意思,指车轮转动的度数。巂,有的版本作。
○巂,本又作隽,音惠圭,车轮转一周为巂,一周长一丈九尺八寸。有的版本作蕊。音如捶,徐音而愧。致敬时看马尾,是微微俯身。回头看不过车毂。是担心掩盖后面的人。在国都内用鞭梢轻扫而不驱赶,尘土不超出车轨。进入国都内不奔驰,彗,是竹扫帚。血阝勿,是搔摩的意思。
○彗音遂,徐音虽醉,又音囚岁。血阝,音苏役,注相同。勿音没,注相同。驱如字,又音羌遇。搔,音素刀。摩,音莫何。国君对祭祀用的牛下车,对宗庙致敬。大夫和士在公门下车,对路马致敬。乘坐路马,必须穿朝服。带着鞭策,不敢接过绥带,左边必须致敬。步行经过路马,必须走在路中间。用脚踩踏路马的草料有惩罚,啃咬路马有惩罚。这都是为了表示广泛的敬意。路马,是君主的马。带着鞭策,是不敢拿着的意思。齿,是想要知道年龄的意思。诛,是惩罚的意思。
○齐,音侧皆。鞭,音必绵。蹙,本又作蹴,徐音采六,又音子六。刍,音初俱。
[疏]“故君”至“有诛”。
○正义说:“这以下说明各种杂礼的敬意。君子指人君。黄发,是太老的人。人刚老时头发变白,太老时头发变黄,头发变黄更加年老,应当尊敬,所以人君见到就致敬。人君尚且如此,那么大夫和士就可以知道了。如果与君主同行,君主致敬则臣子下车。如果不同行,就致敬而已。《诗经》说:‘黄发儿齿。’都是指老人。
○注‘发句言故,明此众篇杂辞也’。
○正义说:指其他篇章上旧的礼仪杂辞,连接上文到下文,所以有‘故’字,现在编作《曲礼记》的人,引用这些其他篇章的杂辞而来,所以这篇开头有‘故’字。
○‘下卿位’的意思是,卿位,在路门之内,门东北面的位置,所以《论语·乡党》说:‘入公门。’又说:‘过位,色勃如也。’注说:‘过位指入门右边北面君主作揖的位置。’所以《燕礼》、《大射》中卿大夫在门右,北面,公降阼阶,南向,就是这些卿。现在说的是平常出入,所以出去时经过卿位上车,进来时未到卿位下车。如果迎接宾客,就按照《乐师》注说:‘在大寝西阶前登车,在阼阶前下车。’或许‘下卿位’是诸侯的礼仪,《乐师》依据的是天子的礼仪。
○‘入国不驰’的意思是,国都内人多,如果奔驰车子就会伤害人,所以不奔驰。注说:‘是爱护百姓。驰,是喜好伤害人。’善,是喜好。蔺,是雷剌。如果车子奔驰就喜好伤害人。何胤
云:“蔺,躐也。”
○“入里必式”者,二十五家为里,里巷首有门,十室不诬,故入里则必式而礼之为敬也。里必式,则门闾亦式,故门闾必步,不诬十室也。《论语》云:“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是“不诬十室”也。
译解释说:“蔺,就是践踏的意思。”
“进入里巷一定要俯身扶轼”这一条,是因为二十五户人家组成一个里,里巷的入口处设有门,十户人家之中不会没有忠信之人,所以进入里巷时必定要俯身扶轼,以表示对里中人的敬意。既然进入里巷要俯身扶轼,那么经过门闾时也要俯身扶轼,因此经过门闾时必须下车步行,这样才能不辜负那十户人家中必有忠信之人的道理。《论语》说:“即使只有十户人家的小地方,也一定有像我这样忠信的人。”这就是“不辜负十户人家”的意思。
○“君命召”者,谓有君命呼召臣也。
○“虽贱人”者,君之使者,假令是贱人为之来。
○“大夫士必自御之”者,御,迎也。使者虽贱,而君命可尊,故虽大夫士贵,亦自出迎之也。
○注“御当”至“乱之”。
○正义曰:郑引《春秋》证御者迓也。成二年,“季孙行父、臧孙许会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鞍。”《公羊传》云:“前此者,晋郤克与臧孙许同时而聘於齐。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窥客或跛或眇,於是使跛者迓跛者,眇者迓眇者。二大夫归,相与率师为鞍之战。”《穀梁传》云:“曹公子手偻,同时聘齐。齐顷公使跛者御跛者,眇者御眇者,秃者,御秃者,偻者御偻者。齐顷公母萧同侄子处台上而笑之也。”郑言彼既以为讶,此御故宜是讶,而世人乱之,读云“御”耳。
○“介者不拜”者,介,甲铠也。著铠者不为式敬,故宜无所拜之也。“为其拜而蓌拜”者,解所以不拜。蓌,挫也。戎容暨暨,著甲而屈拜,则坐损其戎威之容也。一云蓌,诈也。言著铠而拜,形仪不足,似诈也。虚作矫蓌,则失容节,是蓌犹诈也。
○“祥车旷左”者,此以下又明仆御之礼。祥犹吉也,吉车为平生时所乘也。死葬时因为魂车,鬼神尚吉,故葬魂乘吉车也。旷,空也。车上贵左,故仆在右,空左以拟神也。
○注“空神”至“乘车”。
○知“葬之乘车”者,以其大小二祥,生人所乘之车,无空左之法,言空左,唯据葬时魂车,故知也。
○“乘君之乘车,不敢旷左”者,乘车,谓君之次路也。王者五路,玉、象、木、金、革各一路。王自乘一,所馀四路,皆从行。臣若乘此车,不敢空左。故《典路》云:“凡会同、军旅、吊于四方,以路从。”郑云:“王出,於事无常。王乘一路,典路以其馀路从行,亦以华国。”又《戎右职》云:“会同充革车。”郑云:“会同,王虽乘金路,犹以革路行。充之者,谓居左也。《曲礼》曰:‘乘君之乘车,不敢旷左。’”若旷左则似祥车,近於凶时,故乘者自居左也。
○“左必式”者,虽处左而不敢自安,故恒冯式。云“乘车”,则君皆在左。若兵、戎、革、路,则君在中央,御者居左。故成二年韩厥代御居中,杜云:“自非元帅,御者皆在中,将在左。”以此而言,则元帅及君宜在中也。又《诗》云:“左旋右抽。”郑笺云:“左,左人,谓御者。右,车右也。中军谓将也。兵车之法,将居鼓下,故御者在左。“君存,恶空其位也。《太仆》云:“王出入,则自左驭而前驱。”注云:“前驱,如今道引也。道而居左自驭,不参乘,辟王也,亦有车右焉。
○“仆御妇人则进左手”者,仆在中央,妇人在左,仆御之时,进左手持辔,所以尔者,形微相背也。
○“后右手”者,若进右手,则近相向,相向则生嫌,故后右手,远嫌也。
○“御国君则进右手,后左手”者,礼以相向为敬,故进右手。非男女,无所嫌也。“而俯”者,既御不得恒式,故但俯俛而为敬也,并两御也。
○“国君不乘奇车”者,国君出入宜正,不可乘奇邪不正之车。卢氏云:“不如御者之车也”。
○注“出入”至“之属”。
○正义曰:《隐义》曰:“猎车之形,今之钩车是也。衣车如鳖而长也。汉桓帝之时,禁臣下乘之。”
○“车上不广咳”者,广,弘大也。咳,声咳也。车已高,若在上而声大咳,似自骄矜,又惊众也。
○“不妄指”者,妄,虚也。在车上高,若无事,忽虚以手指麾於四方,并为惑众也。
○“立视五巂”,车上依礼。巂,规也。车轮一周为一规。乘车之轮,高六尺六寸,径一围三,三六十八得一丈八尺,又六寸为一尺八寸,总一规为一丈九尺八寸。三规为九十九尺,六尺为步,总为十六步半,在车上所视,则前十六步半地。
○注“巂犹规也”。
○正义曰:知巂为规
译○所谓“君命召”,是指有君王的命令呼召臣子。
○所谓“虽贱人”,是指君王的使者,假设是由地位低贱的人前来传达。
○所谓“大夫士必自御之”,御,是迎接的意思。使者虽然地位低贱,但君王的命令值得尊敬,所以即使大夫、士身份尊贵,也必须亲自出门迎接。
○注“御当”至“乱之”。
○正义说:郑玄引用《春秋》来证明“御”就是“迓”(迎接)的意思。《春秋》成公二年记载:“季孙行父、臧孙许与晋国的郤克、卫国的孙良夫、曹国的公子首,以及齐侯在鞍地交战。”《公羊传》说:“在此之前,晋国的郤克和臧孙许同时出使齐国。萧同侄子,是齐国国君的母亲。她窥视客人,发现有人跛脚,有人独眼,于是让跛脚的人去迎接跛脚的人,独眼的人去迎接独眼的人。两位大夫回国后,互相率领军队进行了鞍地之战。”《穀梁传》说:“曹国的公子手驼背,也同时出使齐国。齐顷公让跛脚的人去迎接跛脚的人,独眼的人去迎接独眼的人,秃头的人去迎接秃头的人,驼背的人去迎接驼背的人。齐顷公的母亲萧同侄子站在台上嘲笑他们。”郑玄说,既然《公羊传》和《穀梁传》都认为是“迓”(迎接),那么这里的“御”也应当是“迓”的意思,但世人混淆了,读作“御”罢了。
○所谓“介者不拜”,介,是铠甲。穿着铠甲的人不行推手礼表示敬意,所以不应当行拜礼。“为其拜而蓌拜”,是解释为什么不拜的原因。蓌,是挫伤的意思。军容应当威武,穿着铠甲而弯腰行拜礼,就会损害其威武的军容。另一种说法认为,蓌,是欺诈的意思。说穿着铠甲行拜礼,仪态不足,显得像欺诈一样。故作矫饰,就失去了仪容节度,所以蓌也就是欺诈的意思。
○所谓“祥车旷左”,这以下又说明仆从和驾车者的礼仪。祥,就是吉的意思,吉车是平时所乘坐的车。死葬时用它作为魂车,因为鬼神崇尚吉利,所以葬送灵魂时乘坐吉车。旷,是空的意思。车上以左边为尊,所以仆从坐在右边,空出左边以供奉神灵。
○注“空神”至“乘车”。
○知道“葬时乘坐的车”的原因,是因为大小祥祭时,生人所乘坐的车,没有空出左边的规矩,提到空出左边,只针对葬时的魂车,所以知道这一点。
○所谓“乘君之乘车,不敢旷左”,乘车,是指君王次一级的车。君王有五种车,玉路、象路、木路、金路、革路各一辆。君王自己乘坐一辆,其余四辆都随行。臣子如果乘坐这些车,不敢空出左边。所以《典路》说:“凡是会盟、军事行动、到四方吊唁,都用路车随行。”郑玄说:“君王出行,事务没有固定。君王乘坐一路车,典路官用其余的路车随行,也是为了彰显国家的华美。”又《戎右职》说:“会盟时充作革车。”郑玄说:“会盟时,君王虽然乘坐金路车,仍然用革路车随行。充,是指坐在左边。《曲礼》说:‘乘坐君王的乘车,不敢空出左边。’”如果空出左边,就好像是祥车,接近凶事,所以乘车的人自己坐在左边。
○所谓“左必式”,虽然处在左边但不敢自安,所以经常扶着车前的横木表示敬意。说“乘车”,那么君王都在左边。如果是兵车、戎车、革路车,那么君王在中间,驾车的人坐在左边。所以成公二年韩厥代替驾车者坐在中间,杜预说:“如果不是元帅,驾车者都在中间,将领在左边。”由此来说,那么元帅和君王应当坐在中间。又《诗经》说:“左旋右抽。”郑玄笺注说:“左,是左边的人,指驾车者。右,是车右。中军指将领。兵车的规矩,将领坐在鼓下,所以驾车者在左边。”君王在世,厌恶空出其位置。《太仆》说:“君王出入,就从左边驾车并作为前导。”注解说:“前导,就像现在的道引。在左边自己驾车,不陪乘,是为了避开君王,也有车右。”
○所谓“仆御妇人则进左手”,仆从在中间,妇人在左边,驾车时,伸出左手持缰绳,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形体稍微相背。
○所谓“后右手”,如果伸出右手,就靠近相向,相向就会产生嫌疑,所以右手放在后面,是为了远离嫌疑。
○所谓“御国君则进右手,后左手”,礼仪以相向为敬,所以伸出右手。不是男女关系,没有嫌疑。“而俯”,既然驾车就不能一直扶着车前横木,所以只是低头弯腰表示敬意,这是两种驾车方式。
○所谓“国君不乘奇车”,国君出入应当端正,不可以乘坐奇邪不正的车。卢氏说:“不像驾车者的车那样”。
○注“出入”至“之属”。
○正义说:《隐义》说:“猎车的形状,就是现在的钩车。衣车像鳖一样长。汉桓帝的时候,禁止臣下乘坐这种车。”
○所谓“车上不广咳”,广,是弘大。咳,是咳嗽的声音。车已经很高,如果在上面大声咳嗽,显得自骄自矜,又会惊扰众人。
○所谓“不妄指”,妄,是虚妄。在车上位置高,如果没有事,忽然虚妄地用手指向四方,都会迷惑众人。
○所谓“立视五巂”,在车上依礼观看。巂,是规的意思。车轮转一周为一规。乘车的车轮,高六尺六寸,直径一围三,三六十八得一丈八尺,又六寸为一尺八寸,总共一规为一丈九尺八寸。三规为九十九尺,六尺为一步,总共为十六步半,在车上所看到的,就是前方十六步半的地面。
○注“巂犹规也”。
○正义说:知道巂就是规
者,以巂、规声相近,故为规。规是圆,故读从规。言“或为”,他本《礼记》有作字者。
译“者”字,因为“巂”和“规”的读音相近,所以写作“规”。“规”是圆的意思,所以读音跟随“规”。文中说“或为”,是因为其他版本的《礼记》中有写作“字”的情况。
○“式视马尾”者,马引车,其尾近在车栏前,故车上冯式下头时,不得远瞩,而令瞻视马尾。
○“顾不过毂”者,车毂也。若转头不得过毂,过毂则掩后人私也。《论语》云“车中不内顾”是也。
○“国中以策彗血阝勿驱”者,前云“入国不驰”,此为不驰,故为迟行法也。策,马杖。慧,竹帚也。
○注“血阝勿,搔摩也”。入国不驰,故不用鞭策,但取竹帚带叶者为杖,形如扫帚,故云策彗。云“血阝勿”者,以策微近马体,不欲令疾也,但仆搔摩之时,其形状血阝勿然。
○“尘不出轨”者,轨,车辙也。车行迟,故尘埃不起,不飞扬出辙外也。
○“国君下齐牛,式宗庙“者,案《齐右职》云:“凡有牲事,则前马。”注云“王见牲,则拱而式”。又引《曲礼》曰:“国君下宗朝,式齐牛。”郑注《周官》与此文异者,熊氏云:“此文误,当以《周礼》注为正。宜云‘下宗朝,式齐牛’。”
○“大夫士下公门,式路马”者,公门谓君之门也。路马,君之马也。敬君,至门下车,重君物,故见君马而式之也。马比门轻,故有下、式之异。
○“乘路马必朝服”者,谓臣行仪习礼独行时也。路马,君之车马,臣虽得乘之,犹不可慢,故必朝服而自御乘之也。
○“载鞭策”者,又不敢执杖杖马,故但载杖以行也。
○“不敢授绥”者,君在则仆人授绥。今习仪者,身既居左,自驭而乘,虽有车右,而不敢授绥与已也。
○“左必式”者,既不空左,故亦居左,式而敬之,此言“不敢授绥”,与前“不敢旷左”文互也。
○“步路马,必中道”者,此谓单牵君马行时。步,独行也。若牵行君之马,必在中道正路,为敬也。
○“以足蹙路马刍有诛”。
○刍,食马草也。诛,罚也。此草拟为供马所食,若以足蹴踏之者,则有责罚也。
○“齿路马有诛”者,齿,年也。若论量君马岁数,亦为不敬,亦被责罚,皆广敬也。
卷四 曲礼下第二
卷四 曲礼下第二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义与前篇同,简策重多,分为上下。”
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高下之节。
○奉,本亦作捧,同,芳勇反。提,徒兮反。
[疏]“凡奉”至“当带”。
○正义曰:此一节论臣所奉持及俛仰裼袭之节,各依文解之。
○“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物有宜奉持之者,有宜提挈之者,各因其宜。奉之者,谓仰手当心,奉持其物。提之者,谓屈臂当带,而提挈其物。带有二处,朝服之属,其带则高於心,深衣之类,其带则下於胁。何以知然?《玉藻》说大带云:“三分带下,绅居二焉。”绅长三尺,而居带之下三分之二,则带之下去地四尺五寸矣。人长八尺为限,若带下四尺五寸,则带上所馀正三尺五寸,故知朝服等带则高也。而《深衣》云:“带下母厌髀,上母厌胁,当无骨者。”故知深衣之带则下也。今云“提者当带”,谓深衣之带。且古人恒著深衣,此明平常提奉,故益可知也。
执天子之器则上衡,谓高於心,弥敬也。此衡谓与心平。
○上,时掌反。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绥读曰妥,妥之,谓下於心。
○绥,依注音妥,汤果反,又他回反。
[疏]“执天”至“提之”。
○正义曰:向明常法,此以下明臣各为其君上提奉之礼也。执,持也。上犹高也。衡,平也。平谓人之拱手正当心平,故谓心为衡。天子至尊,器不宜下,故臣为擎奉皆高於心,弥敬也。此衡谓与心平也。凡言衡有二处,若大夫衡视,则面为衡;此为天子执器,则上衡,谓高心也。既有二处不同,故郑云此衡与心平,明他衡者不与心平也。
○“国君则平衡”者,国君,诸侯也。降於天子,故其臣为奉持器与心齐平也。
○“大夫则绥之”者,绥,下也。又降於诸侯,故其臣为奉器下於心也。
译○“式视马尾”的意思是,马牵引车辆,它的尾巴靠近车栏前方,所以当车上的人扶着车前横木低头致敬时,不能远望,而是应当注视马尾。
○“顾不过毂”的意思是,车毂是车轮的中心部分。如果转头不能超过车毂,超过车毂就会遮蔽后面人的隐私。《论语》中说“在车中不向内回头”,就是这个意思。
○“国中以策彗血阝勿驱”的意思是,前面说过“进入国都不得奔驰”,这里指不奔驰,所以是缓慢行走的方法。策,是马鞭。彗,是竹扫帚。
○注解说“血阝勿,是搔摩的意思”。进入国都不奔驰,所以不用鞭策,只取带叶的竹扫帚作为杖,形状像扫帚,所以说策彗。说“血阝勿”,是因为用杖微微靠近马身,不想让它跑快,只是在仆从搔摩的时候,其形状显得血阝勿的样子。
○“尘不出轨”的意思是,轨,是车辙。车行走缓慢,所以尘埃不起,不飞扬出车辙之外。
○“国君下齐牛,式宗庙”的意思是,根据《齐右职》记载:“凡有祭祀牺牲的事,就驾驭前马。”注解说“君王见到牺牲,就拱手扶着车前横木致敬”。又引用《曲礼》说:“国君下车对待宗庙,扶着车前横木对待齐牛。”郑玄注释《周官》与这段文字不同,熊氏说:“这段文字有误,应当以《周礼》的注释为准。应该说是‘下车对待宗庙,扶着车前横木对待齐牛’。”
○“大夫士下公门,式路马”的意思是,公门是指君王的门。路马,是君王的马。敬重君王,到了门下就下车,看重君王的物品,所以见到君王的马就扶着车前横木致敬。马比门轻,所以有下车和扶轼的区别。
○“乘路马必朝服”的意思是,这是指臣子演习礼仪独自出行时。路马,是君王的车马,臣子虽然得以乘坐,仍然不可轻慢,所以必须穿着朝服亲自驾驭乘坐。
○“载鞭策”的意思是,又不敢拿着杖鞭打马,所以只是带着杖行走。
○“不敢授绥”的意思是,君王在时仆人递上车绳。现在演习礼仪的人,身体既然坐在左边,自己驾驭乘坐,虽然有车右,但不敢把车绳递给自己。
○“左必式”的意思是,既然不空出左边,所以也坐在左边,扶着车前横木表示敬意,这里说“不敢授绥”,与前面“不敢旷左”的文字互相呼应。
○“步路马,必中道”的意思是,这是指单独牵着君王的马行走时。步,是独自行走。如果牵着君王的马行走,一定要在道路中间的正路上,表示敬意。
○“以足蹙路马刍有诛”。
○刍,是喂马的草。诛,是惩罚。这草本来供给马吃,如果用脚踩踏它,就有责罚。
○“齿路马有诛”的意思是,齿,是年龄。如果议论君王的马的岁数,也是不敬,也会被责罚,这都是为了广泛表达敬意。
卷四 曲礼下第二
卷四 曲礼下第二
[疏]正义说:根据郑玄《目录》说:“意义与前篇相同,因为简册太多,分为上下两篇。”
凡是捧着东西要对着心口,提着东西要对着腰带。这是高低的标准。
○奉,原本也写作捧,相同,音芳勇反。提,音徒兮反。
[疏]“凡奉”到“当带”。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臣子捧持物品以及俯仰、脱去外衣、穿上外衣的礼节,各自根据文义解释。
○“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物品有适合捧持的,有适合提挈的,各自按照适宜的方式。捧持的,是指仰着手对着心口,捧持物品。提挈的,是指弯曲手臂对着腰带,提挈物品。腰带有两个位置,朝服之类,它的腰带高于心口,深衣之类,它的腰带低于胁下。怎么知道这样呢?《玉藻》讲述大带说:“把腰带分为三份,大带占据下面的两份。”大带长三尺,占据腰带下面的三分之二,那么腰带下面距离地面四尺五寸了。人的身高八尺作为标准,如果腰带下面四尺五寸,那么腰带上面剩余正好三尺五寸,所以知道朝服等腰带就高。而《深衣》说:“腰带下面不要压抑大腿,上面不要压抑胁下,对着没有骨头的地方。”所以知道深衣的腰带就低。现在说“提者当带”,是指深衣的腰带。况且古人常穿深衣,这明显是平常的提奉,所以更加可以知道了。
拿着天子的器物就要上衡,意思是高于心口,更加恭敬。这个衡是指与心口平齐。
○上,音时掌反。国君就平衡,大夫就绥之,士就提之。绥读作妥,妥之,意思是低于心口。
○绥,依据注音读作妥,音汤果反,又音他回反。
[疏]“执天”到“提之”。
○正义说:前面说明通常的法度,以下说明臣子各自为君王捧持器物的礼节。执,是持拿。上,是高。衡,是平。平是指人拱手正当心口平齐,所以称心口为衡。天子最尊贵,器物不宜低下,所以臣子捧持都高于心口,更加恭敬。这个衡是指与心口平齐。凡是说衡有两个地方,如果大夫衡视,那么面部为衡;这里是替天子执持器物,就上衡,意思是高于心口。既然有两个地方不同,所以郑玄说这个衡与心口平齐,说明其他的衡不与心口平齐。
○“国君则平衡”的意思是,国君,是诸侯。低于天子,所以他的臣子捧持器物与心口平齐。
○“大夫则绥之”的意思是,绥,是低下。又低于诸侯,所以他的臣子捧持器物低于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