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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礼记正义六十五

卷五十九 深衣第三十九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680–1685 段

纯之以采也。有表则谓之中衣,以素纯则曰长衣也。’”

译纯,是因为有镶边。有表层的就称为中衣,用素色镶边的就叫做长衣。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深衣》者,以其记深衣之制也。深衣,连衣裳而纯之以采者。素纯曰长衣,有表则谓之中衣。大夫以上祭服之中衣用素。《诗》云:‘素衣朱襮。’《玉藻》曰:‘以帛里布,非礼也。’士祭以朝服,中衣以布明矣。此於《别录》属《制度》。”郑云“大夫以上祭服中衣用素”者,谓天子大夫以其四命,与公之孤同爵弁自祭,故“中衣用素”。云“士祭以朝服,中衣以布”者,亦谓天子之士与诸侯大夫同。案《少牢》:诸侯大夫祭以朝服。故天子之士亦祭以朝服。朝服用布,故“中衣以布”。其诸侯之士自祭以玄端,玄端则朝服之衣,但其裳异耳,中衣亦用布也。案《诗》云:“素衣朱襮。”晋人欲荐桓叔,桓叔、大夫、得用素衣者,国人以国君之礼待之,故欲荐素衣也。其长衣、中衣及深衣,其制度同。《玉藻》云“长、中继揜尺”,若深衣,则缘而已,下云“缘广寸半”。凡深衣皆用诸侯大夫士夕时所著之服,故《玉藻》云:“朝玄端,夕深衣。”庶人吉服亦深衣,皆著之在表也。其中衣在朝服、祭服、丧服之下。知丧服亦有中衣者,《檀弓》云:“练衣黄里。”注云“练中衣,以黄为内”是也。但丧服中衣不得“继揜尺”也。故《丧服传》云:“带缘各视其冠。”注云:“缘如深衣之缘。”是丧服中衣用深衣,则深衣缘之以采,故下云“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以青”之属也。唯孤子深衣,纯以素,但以缘而已,不与长衣同。其吉服中衣,亦以采缘。其诸侯得绡黼为领,丹朱为缘。《郊特牲》云:“绡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僣礼。”则知大夫、士不用绡黼丹朱,但用采纯而已矣,无文以明之。其长衣以素缘,知者,若以采缘,则与吉服中衣同,故知以素缘也。若以布缘,则曰“麻衣”。知用布缘者,以其称麻衣故知也。其丧服之中衣,其纯用布,视冠布之粗细,至葬可以用素缘也。练则用縓也。其《诗》之麻衣,则以此别。彼谓吉服之衣也。所以此称深衣者,以馀服则上衣下裳不相连,此深衣衣裳相连,被体深邃,故谓之“深衣”。

  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言圣人制事,必有法度。

  ○应,於证反。短毋见肤,衣取蔽形。

  ○毋音无,下同。见,贤遍反。长毋被土,为污辱也。

  ○被,彼义反。为,于伪反。污,污辱之污,一音乌卧反。续衽钩边,续,犹属也。衽,在裳旁者也。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钩,读如“鸟喙必钩”之“钩”。钩边,若今曲裾也。续,或为“裕”。

  ○衽,而审反,又如鸩反。钩,古侯反。属音烛,下皆同。喙,许秽反。裕,以树反。要缝半下。三分要中,减一以益下,下宜宽也。要,或为“优”。

  ○要,一遥反,注同。缝,扶用反,下注同。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肘不能不出入。袼,衣袂当掖之缝也。

  ○袼,本又作胳,音各,腋也。肘,竹九反,又张柳反。掖,本又作腋,音亦。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袂属幅於衣,诎而至肘,当臂中为节,臂骨上下各尺二寸,则袂肘以前尺二寸。肘,或为“腕”。

  ○袂,弥世反,袪末曰袂。诎,丘勿反。腕,乌乱反。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胁,当无骨者。当骨,缓急难为中也。

  ○厌,於甲反,徐於涉反,下同。髀,毕婢反,徐亡婢反,一音步启反。胁,许劫反。当,丁浪反,注同,又丁郎反。中,丁仲反,又如字。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裳六幅,幅分之,以为上下之杀。

  ○应,应对之应,下同。杀,色界反,徐所例反。袂圜以应赞规,谓胡下也。

  ○圜音圆。胡下,下垂曰胡。曲袷如矩以应方,袷,交领也。古者方领,如今小儿衣领。

  ○袷音劫,下注同。负绳及踝以应直,绳,谓裻与后幅相当之缝也。踝,跟也。

  ○踝,胡瓦反。裻音督。跟音根。下齐如权衡,以应平。齐,缉。

  ○齐音咨,亦作斋,下同。缉,古入反。

译[疏]正义说:查考郑玄《目录》说:“篇名叫《深衣》,是因为它记载了深衣的形制。深衣,是上衣和下裳连在一起,并用彩色丝线镶边的衣服。用素色丝线镶边的叫长衣,有表层的则称为中衣。大夫以上祭服的中衣使用素色。《诗经》说:‘素衣朱襮。’《玉藻》说:‘用丝帛做布衣的里子,不符合礼制。’士人祭祀时穿朝服,中衣用布制作,这就很明白了。这篇在《别录》中属于《制度》类。”郑玄说“大夫以上祭服中衣用素色”,是指天子的大夫因为拥有四命,与公的孤同爵,戴着爵弁自行祭祀,所以“中衣用素色”。说“士人祭祀穿朝服,中衣用布”,也是指天子的士人与诸侯的大夫相同。查考《少牢馈食礼》:诸侯的大夫祭祀穿朝服。所以天子的士人也祭祀穿朝服。朝服用布制作,所以“中衣用布”。那些诸侯的士人自行祭祀穿玄端,玄端就是朝服的上衣,只是下裳不同罢了,中衣也用布。查考《诗经》说:“素衣朱襮。”晋国人想要推荐桓叔,桓叔是大夫,能够使用素衣,是因为国人用国君的礼仪对待他,所以想要推荐素衣。那长衣、中衣以及深衣,它们的形制是相同的。《玉藻》说“长衣、中衣的下摆掩过尺”,如果是深衣,就只是镶边而已,下面说“镶边宽一寸半”。凡是深衣都使用诸侯、大夫、士人晚上所穿的衣服,所以《玉藻》说:“早上穿玄端,晚上穿深衣。”平民的吉服也是深衣,都穿在外面。其中衣穿在朝服、祭服、丧服的里面。知道丧服也有中衣,是因为《檀弓》说:“练衣黄里。”注解说“练中衣,以黄色为内衬”就是这样。但丧服的中衣不能“下摆掩过尺”。所以《丧服传》说:“带子和镶边各自参照帽子的布料。”注解说:“镶边像深衣的镶边。”这是丧服的中衣使用深衣的形制,那么深衣就用彩色丝线镶边,所以下面说“为父母、祖父母制作的衣服,镶边用五彩丝线,用青色”之类。只有孤儿的深衣,用素色镶边,只是镶边而已,不与长衣相同。那吉服的中衣,也用彩色丝线镶边。那诸侯可以使用绡黼做领子,丹朱做镶边。《郊特牲》说:“绡黼丹朱的中衣,是大夫僭越的礼仪。”由此可知大夫、士人不使用绡黼丹朱,只是用彩色丝线镶边罢了,没有文献明确说明。那长衣用素色镶边,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如果用彩色丝线镶边,那就与吉服中衣相同了,所以知道是用素色镶边。如果用布镶边,那就叫“麻衣”。知道用布镶边,是因为它被称为麻衣,所以知道。那丧服的中衣,它的镶边用布,参照帽子布料的粗细,到安葬时可以用素色镶边。练祭时就用浅红色。那《诗经》中的麻衣,就以此区别。那指的是吉服的衣服。所以这里称为深衣,是因为其他衣服上衣和下裳不相连,这深衣上衣和下裳相连,覆盖身体深邃,所以称为“深衣”。

古时候的深衣,大概有制度,以对应规矩、绳墨、权衡。是说圣人制定事物,必定有法度。

○应,音于证。短不要露出皮肤,衣服取蔽体之形。

○毋音无,下同。见,音贤遍。长不要拖到地上,是为了避免污辱。

○被,音彼义。为,音于伪。污,污辱的污,一音乌卧。续衽钩边,续,就是连接的意思。衽,在裳旁边的部分。属,连接它,不使裳的前后分开。钩,读如“鸟喙必钩”的“钩”。钩边,就像现在的曲裾。续,或作“裕”。

○衽,音而审,又如鸩。钩,音古侯。属音烛,下皆同。喙,音许秽。裕,音以树。要缝半下。把腰部分为三份,减去一份以增加下摆,下摆应该宽一些。要,或作“优”。

○要,音一遥,注同。缝,音扶用,下注同。袼的高低,可以活动手肘;手肘不能不进出。袼,是衣袖在腋下的缝。

○袼,本又作胳,音各,腋也。肘,音竹九,又张柳。掖,本又作腋,音亦。袖子的长短,反折过来到达手肘。袖子连接幅料于衣服,反折而至手肘,应当在手臂中间作为关节,臂骨上下各一尺二寸,那么袖子在手肘以前一尺二寸。肘,或作“腕”。

○袂,音弥世,袪末曰袂。诎,音丘勿。腕,音乌乱。腰带,下面不要压住大腿,上面不要压住胁部,应当在没有骨头的地方。在骨头处,松紧难以适中。

○厌,音於甲,徐音於涉,下同。髀,音毕婢,徐音亡婢,一音步启。胁,音许劫。当,音丁浪,注同,又音丁郎。中,音丁仲,又如字。制作十二幅,以对应十二个月。下裳六幅,将幅分开,作为上下的收杀。

○应,应对的应,下同。杀,音色界,徐音所例。袖子圆以对应规,指的是袖口下垂的部分。

○圜音圆。胡下,下垂曰胡。曲袷如矩以应方,袷,是交领。古时候方领,像现在小儿的衣领。

○袷音劫,下注同。背后的缝直到脚踝以应直,绳,指的是裻与后幅相当的缝。踝,是脚跟。

○踝,音胡瓦。裻音督。跟音根。下摆齐平如权衡,以应平。齐,是缉边。

○齐音咨,亦作斋,下同。缉,音古入。

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行举手,谓揖让。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言深衣之“直”、“方”,应《易》之文也。政,或为“正”。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心平志安,行乃正。或低或仰,则心有异志者与?

译所以规制,是行走时举手以表现仪容。行走时举手,指的是作揖谦让。背负墨线、怀抱矩尺,是用来使政事正直、使道义方正。所以《易经》说:“《坤》卦六二的变动,是正直而方正的。”这是说深衣的“直”和“方”,与《易经》的文辞相应。政,有的版本作“正”。下摆像权衡一样平正,是用来安定意志、平复心绪的。心绪平复、意志安定,行为才能端正。如果下摆有时低垂有时高仰,那是心中有异志吗?

○行,下孟反,又如字。卬音仰,本又作仰,一音五郎反。与音馀。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言非法不服也。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贵此衣也。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完且弗费”,言可苦衣而易有也。深衣者,用十五升布,锻濯灰治,绳之以采。善衣,朝祭之服也。自士以上,深衣为之次,庶人吉服深衣而已。

  ○相,息亮反。完音丸。费,芳贵反,又孚沸反,注同。苦衣,於既反。易,以豉反。锻,丁乱反。濯音浊。纯,之允反,又之闰反,后皆同。朝,直遥反。上,时掌反。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以素。尊者存,以多饰为孝。缋,画文也。三十以下无父称孤。

  ○大父母音泰,大父母,祖父母也。缋,胡对反。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纯,谓缘之也。缘袂,谓其口也。缘,緆也。缘边,衣裳之侧,广各寸半,则表里共三寸矣。唯袷广二寸。

  ○缘,悦绢反,注同。广,古旷反,注同。緆,徐音以豉反,皇音锡。案郑注《既夕礼》云:“饰衣领袂口曰纯,裳边侧曰綼,下曰緆也。”

  [疏]“古者”至“篇末”。

  ○正义曰:此一篇从此至未,皆论深衣之制。今各随文解之。

  ○“古宅深衣,盖有制度”者,以作记之人为记之时,深衣无复制度,故称“古者深衣,盖有制度”。言“盖”者,疑辞也。

  ○“以应规矩绳权衡”者,此则制度之事,所应者备在下文。

  ○“短毋见肤”者,深衣所取覆形体,纵令稍短,不得见其肤肉,若见肤肉,则衰也。

  ○“长毋被土”者,其衣纵长,无覆被於土,为污辱也。

  ○“续衽钩边”者,衽,谓深衣之裳,以下阔上狭,谓之为“衽”。接续此衽而钩其旁边,即今之朝服有曲裾而在旁者是也。

  ○注“续犹”至“裾也”。

  ○正义曰:“衽当旁”者,凡深衣之裳上二幅,皆宽头在下,狭头在上,皆似小要之衽,是前后左右皆有衽也。今云“衽当旁”者,谓所续之衽,当身之一旁,非为馀衽悉当旁也。云“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若其丧服,其裳前三幅、后四幅各自为之,不相连也。今深衣裳,一旁则连之相著,一旁则有曲裾掩之,与相连无异,故云“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云“钩,读如鸟喙必钩之钩”者,案《援神契》云:“象鼻必卷,长鸟喙必钩。”郑据此读之也。云“若今曲裾也”,郑以后汉之时,裳有曲裾,故以“续衽钩边”似汉时曲裾。今时朱衣朝服,从后汉明帝所为,则郑云今曲裾者,是今朝服之曲裾也。其深衣之衽,已於《玉藻》释之,故今不得言也。

  ○“要缝半下”,要缝,谓要中之缝,尺寸阔狭,半下畔之阔,下畔一丈四尺四寸,则要缝半之,七尺二寸。

  ○注“三分”至“宽也”。

  ○正义曰:此据裳之一幅,分为二幅。凡布广二尺二寸,四寸为缝。一尺八寸在三分之一,分为六寸,减此六寸,以益於下,是下二幅有二尺四寸,上二幅有一尺二寸,故云“三分要中,减一以益下”。下容举足而行,故宜宽也。

  ○“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袼,谓当臂之处。袂中高下宜稍宽大,可以运动其肘。袂二尺二寸,肘尺二寸,是容运肘也。又“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者,袂长二尺二寸,并缘寸半,为二尺三寸半。除去其缝之所杀各一寸,馀有二尺一寸半在,从肩至手二尺四寸。今二尺一寸半之袂,得“反诎及肘”者,以袂属於衣,幅阔二尺二寸,身脊至肩但尺一寸也。从肩覆臂,又尺一寸,是衣幅之畔覆臂将尽。今又属袂於衣又二尺二寸半,故反诎其袂得及於肘也。

  ○“当无骨”者,带若当骨,则缓急难中,故当无骨之处。此深衣带,下於朝祭服之带也。朝祭之带则近上。故《玉藻》云:“三分带下,绅居二焉。”是自带以下,四尺五寸也。

  ○“制十

译○行,音下孟,又读如本字。卬,音仰,原本也作仰,另一音五郎。与,音馀。五种法度已经施行,所以圣人穿着它。意思是说,不合乎法度的衣服就不穿。所以取规矩的无私,取墨绳的直,取权衡的平,因此先王重视它。重视这种衣服。所以它可以用于文事,可以用于武事,可以担任傧相,可以治理军队。完整而且不浪费,是仅次于善衣的衣服。“完整而且不浪费”,是说这种衣服可以当作粗衣穿,而且容易得到。深衣,是用十五升的布,经过捶打、洗涤、用灰处理,用彩线镶边。善衣,是上朝和祭祀时穿的礼服。从士以上,深衣作为次一等的礼服,庶人吉礼时只穿深衣。

○相,音息亮。完,音丸。费,音芳贵,又音孚沸,注同。苦衣,音於既。易,音以豉。锻,音丁乱。濯,音浊。纯,音之允,又音之闰,后文皆同。朝,音直遥。上,音时掌。父母、祖父母都在世,衣服镶边用绘花。父母都在世,衣服镶边用青色。如果是孤子,衣服镶边用白色。尊长在世,用较多的装饰表示孝顺。绘,是画花纹。三十岁以下没有父亲称为孤子。

○大父母,音泰,大父母就是祖父母。缋,音胡对。袖口、衣缘、衣边,宽度各一寸半。纯,是说镶边。缘袖口,是说袖口。缘,是细布。缘边,是衣裳的两侧,宽度各一寸半,那么表里共三寸。只有夹衣的边宽二寸。

○缘,音悦绢,注同。广,音古旷,注同。緆,徐音以豉,皇音锡。查考郑玄注《既夕礼》说:“装饰衣领和袖口叫纯,裳的侧边叫綼,下边叫緆。”

[疏]“古者”到“篇末”。

○正义说:这一篇从这开始到未,都论述深衣的形制。现在随着文意分别解释。

○“古宅深衣,盖有制度”一句,因为作记的人在写记的时候,深衣已经没有固定的形制,所以称“古时的深衣,大概有制度”。说“盖”,是表示怀疑的语气词。

○“以应规矩绳权衡”一句,这是形制的事情,所对应的内容都在下文。

○“短毋见肤”一句,深衣所取的是覆盖形体,即使稍微短一点,也不得露出皮肤肌肉,如果露出皮肤肌肉,就是衰败了。

○“长毋被土”一句,衣服即使长,也不要覆盖到泥土上,因为那样是污辱。

○“续衽钩边”一句,衽,是说深衣的下裳,因为下面宽上面窄,所以称为“衽”。接续这个衽而钩住旁边,就是现在的朝服有曲裾而在旁边的那种。

○注“续犹”到“裾也”。

○正义说:“衽当旁”一句,凡是深衣的下裳上面两幅,都是宽头在下,窄头在上,都像小腰的衽,是前后左右都有衽。现在说“衽当旁”,是说所接续的衽,在身体的一侧,不是说其余的衽都在旁边。说“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如果是丧服,它的下裳前三幅、后四幅各自制作,不相连。现在深衣的下裳,一侧则相连相贴,一侧则有曲裾掩盖,与相连没有区别,所以说“属,连之,不殊裳前后也”。说“钩,读如鸟喙必钩之钩”,查考《援神契》说:“象鼻必然卷曲,长鸟的喙必然钩曲。”郑玄据此读音。说“若今曲裾也”,郑玄因为后汉时,下裳有曲裾,所以用“续衽钩边”比拟汉时的曲裾。现在的朱衣朝服,是从后汉明帝开始制作的,那么郑玄说的今曲裾,就是现在朝服的曲裾。深衣的衽,已经在《玉藻》中解释过了,所以现在不再多说。

○“要缝半下”,要缝,是说腰中的缝,尺寸宽窄,是下畔宽度的一半,下畔一丈四尺四寸,那么要缝就是它的一半,七尺二寸。

○注“三分”到“宽也”。

○正义说:这是根据下裳的一幅,分为两幅。凡是布宽二尺二寸,四寸作为缝。一尺八寸在三分之一,分为六寸,减去这六寸,用来增加在下边,是下两幅有二尺四寸,上两幅有一尺二寸,所以说“三分腰中,减一以益下”。下边要容纳举足行走,所以应该宽。

○“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袼,是说当手臂的地方。袖中高下应该稍微宽大,可以运动肘部。袖长二尺二寸,肘长尺二寸,是容纳运动肘部。又“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一句,袖长二尺二寸,加上缘边一寸半,为二尺三寸半。除去缝所减少的各一寸,剩下有二尺一寸半,从肩到手二尺四寸。现在二尺一寸半的袖,能够“反折到肘”的原因,是因为袖连在衣服上,幅宽二尺二寸,身脊到肩只有尺一寸。从肩覆盖手臂,又尺一寸,是衣服的幅边覆盖手臂将尽。现在又连袖在衣服上又二尺二寸半,所以反折它的袖能够到肘。

○“当无骨”一句,带如果正对着骨头,那么松紧难以适中,所以对着没有骨头的地方。这深衣的带,低于朝祭服的带。朝祭的带则靠近上面。所以《玉藻》说:“三分带下,绅居二焉。”是从带以下,四尺五寸。

○“制十

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者,深衣其幅有六,每幅交解为二,是十二幅也。

译所谓“有两幅,以对应十二个月”的,是因为深衣的幅面共有六幅,每幅交错分解为二,这样就是十二幅了。

○注“古者方领”。

  ○正义曰:郑以汉时领皆乡下交垂,故云“古者方领”,似今拥咽,故云“若今小儿衣领,但方折之也”。

  ○“负绳及踝以应直”。

  ○正义曰:衣之背缝及裳之背缝,上下相当,如绳之正,故云“负绳”,非谓实负绳也。

  ○“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者,所以袂圆中规者,欲使行者举手揖让以为容仪,如规也。

  ○“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负绳,背之缝也。抱方,领之方也。“以直其政”,解“负绳”。“以方其义”,解“抱方”也。言欲使人直其政教,欲使政教直。方其义,欲使义事方正也。

  ○“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记者既明方直之义,故引《坤卦》之六二直方以证之。案郑注《坤》之六二云:“自也,方也,地之性。”此爻得中气而在地上,自然之性,广生万物,故生动直而且方。

  ○“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者,言裳下之齐,如权之衡低仰平也,欲以安其志意,而平均其心也。

  ○注“完且”至“而已”。

  ○正义曰:“可苦衣而易有也”,以其完牢,乃可於苦事衣著,故庶人服之以完牢故也。“而易有”者,以白布为之,不须黼黻锦绣之属,是“易有”也。云“深衣者,用十五升布,锻濯灰治”者,案《杂记》云“朝服十五升”,此深衣与朝服相类,故用十五升布锻濯,谓打洗锻濯,用灰治理,使和熟也。然则丧服麻衣,虽似深衣之制,不必锻濯灰治,以其杂凶故也。云“自士以上,深衣为之次”者,案《玉藻》“诸侯夕深衣,祭牢肉”,又“大夫、士朝玄端、夕深衣”,是深衣为朝祭之次服也。云“庶人吉服深衣”者,深衣是诸侯之下,自深衣以后更无馀服,故知是庶人之吉服。丧服者衰裳,包贵贱上下无差,亦明庶人吉服乃深衣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者,所尊俱在,故“衣纯以缋”。言“具父母”,则父母俱在也,“大父母”则亦然也。若其不具,一在一亡,不必纯以缋也。

  ○“具父母,衣纯以青”者,唯有父母,而无祖父母者,以为吉不具,故节少,而深衣领缘用青纯,降於缋也。若父母无,唯祖父母在,亦当纯以青。

  ○“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者,纯袂者,纯,缘也,谓纯其袂。缘则袂口也。又云“缘,读为緆”,谓深衣之下纯也。纯边者,谓深衣之旁侧也。“广各寸半”者,言纯袂口及裳下之緆并纯旁边,其广各寸半。言表里合为三寸。

  ○注“纯谓”至“二寸”。

  ○正义曰:“纯谓缘之”者,解经文二个“纯”字,一是纯袂,二是纯边,皆谓缘之也。云“缘袂,谓其口”也,经言“纯袂”,恐口外更缘,故云“纯袂”,则是缘其袂口也,非是口外更有缘也,故分明言之。云“缘,緆也”,解经“缘”字读为“緆”,谓深衣下畔也。故《既夕礼》云:“明衣縓綼緆。”郑注云:“在幅曰綼,在下曰緆。”今经云此緆,则深衣之下缘也。云“缘边,衣裳之侧”,解经“纯边”也。深衣外衿之边有缘也。裳虽前后相连,然外边曲裾揜处,其侧亦有缘也。

卷五十九 投壶第四十

 卷五十九 投壶第四十

  陆曰:“郑云:‘《投壶》者,主人与客燕饮,讲论才艺之礼也。《别录》属《吉礼》,亦实《曲礼》之正篇也。’皇云:‘与射为类,宜属嘉礼。’或云‘宜属旁若无人礼也’。”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投壶》者,以其记主人与客燕饮,讲论才艺之礼。此於《别录》属《吉礼》,亦实《曲礼》之正篇。”是《投壶》与射为类。此於五礼皆属嘉礼也。或云:“宜属宾礼。”

  投壶之礼,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执壶。矢,所以投者也。中,士则鹿中也。射人案之者,投壶,射之类也。其奉之,西阶上,北面。

  ○投壶,壶,器名,以矢投其中,射之类。奉音捧,芳勇反,下及注皆同,徐音

译○注“古者方领”。

○正义说:郑玄认为汉代衣领都是向下交叉垂挂的,所以说“古时候是方领”,像现在捂住咽喉的样子,所以说“如同现在小儿衣领,只是方折罢了”。

○“负绳及踝以应直”。

○正义说:衣服的背缝和裳的背缝,上下相对,像绳子一样端正,所以说“负绳”,并不是说真的背负着绳子。

○“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者,所以袂圆中规者,欲使行者举手揖让以为容仪,如规也。

○“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的意思是,所以袖子圆而合乎圆规,是想让行走的人举手作揖谦让以作为仪容,像圆规一样。

○“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负绳,背之缝也。抱方,领之方也。“以直其政”,解“负绳”。“以方其义”,解“抱方”也。言欲使人直其政教,欲使政教直。方其义,欲使义事方正也。

○“负绳抱方”的意思是,用来使政教正直、使道义方正。负绳,是背后的缝。抱方,是领子的方正。“以直其政”,解释“负绳”。“以方其义”,解释“抱方”。是说想要使人使政教正直,想要使政教正直。方正其道义,是想使道义之事方正。

○“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记者既明方直之义,故引《坤卦》之六二直方以证之。案郑注《坤》之六二云:“自也,方也,地之性。”此爻得中气而在地上,自然之性,广生万物,故生动直而且方。

○“所以《易经》说:《坤卦》六二的变动,正直而方正”,记录者既然明白了方正正直的道理,所以引用《坤卦》六二的正直方正来证明它。查郑玄注《坤卦》六二说:“自,就是方,是地的本性。”这一爻得到中气而在地上,是自然的本性,广泛地生育万物,所以变动正直而且方正。

○“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者,言裳下之齐,如权之衡低仰平也,欲以安其志意,而平均其心也。

○“下摆齐平像秤杆”的意思是,用来安定意志而平复心境。是说裳的下摆齐平,像秤杆的高低平衡一样,想要以此来安定意志,而平复心境。

○注“完且”至“而已”。

○正义说:“可以穿在艰苦劳作时且容易得到”,因为它完整牢固,所以可以在艰苦劳作时穿着,所以庶人穿它是因为完整牢固的缘故。“而容易得到”是说,用白布制作,不需要黼黻锦绣之类,这就是“容易得到”。说“深衣,用十五升布,锻濯灰治”,查《杂记》说“朝服用十五升布”,这深衣与朝服类似,所以用十五升布锻濯,所谓打洗锻濯,用灰治理,使它柔熟。那么丧服的麻衣,虽然类似深衣的形制,不必锻濯灰治,因为混杂凶事缘故。说“从士以上,深衣作为次一等礼服”,查《玉藻》“诸侯晚上穿深衣,祭祀用牢肉”,又“大夫、士早上穿玄端,晚上穿深衣”,这是深衣作为朝祭的次等礼服。说“庶人吉服用深衣”,深衣是诸侯之下,从深衣以后更没有其他礼服,所以知道是庶人的吉服。丧服是衰裳,包罗贵贱上下没有差别,也说明庶人吉服乃是深衣。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者,所尊俱在,故“衣纯以缋”。言“具父母”,则父母俱在也,“大父母”则亦然也。若其不具,一在一亡,不必纯以缋也。

○“父母、祖父母都在,衣领边缘用五彩丝线装饰”的意思是,所尊重的长辈都在,所以“衣领边缘用五彩丝线装饰”。说“具父母”,就是父母都在,“大父母”也是如此。如果不在,一个在一个去世,就不必用五彩丝线装饰边缘。

○“具父母,衣纯以青”者,唯有父母,而无祖父母者,以为吉不具,故节少,而深衣领缘用青纯,降於缋也。若父母无,唯祖父母在,亦当纯以青。

○“父母都在,衣领边缘用青色”的意思是,只有父母,而没有祖父母的,认为吉礼不齐全,所以礼节减少,而深衣领缘用青色边缘,比五彩丝线装饰降低一等。如果父母不在,只有祖父母在,也应当用青色边缘。

○“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者,纯袂者,纯,缘也,谓纯其袂。缘则袂口也。又云“缘,读为緆”,谓深衣之下纯也。纯边者,谓深衣之旁侧也。“广各寸半”者,言纯袂口及裳下之緆并纯旁边,其广各寸半。言表里合为三寸。

○“装饰袖子、边缘、装饰侧边,宽度各一寸半”的意思是,装饰袖子,纯,就是边缘,是说装饰它的袖子。缘就是袖口。又说“缘,读作緆”,是说深衣下边的装饰。装饰侧边,是说深衣的旁边侧边。“宽度各一寸半”是说,装饰袖口以及裳下边的緆并装饰侧边,它们的宽度各一寸半。是说表里合计为三寸。

○注“纯谓”至“二寸”。

○正义说:“纯谓缘之”的意思是,解释经文两个“纯”字,一是纯袂,二是纯边,都是说装饰边缘。说“缘袂,是说它的口”,经文说“纯袂”,恐怕口外再装饰,所以说“纯袂”,那就是装饰它的袖口,不是口外再有装饰,所以明确说明。说“缘,就是緆”,解释经文“缘”字读作“緆”,是说深衣下边。所以《既夕礼》说:“明衣縓綼緆。”郑玄注说:“在幅边叫綼,在下边叫緆。”现在经文说这緆,就是深衣的下边装饰。说“缘边,衣裳的侧边”,解释经文“纯边”。深衣外衿的侧边有装饰。裳虽然前后相连,然而外边曲裾遮盖处,它的侧边也有装饰。

卷五十九 投壶第四十

卷五十九 投壶第四十

陆德明说:“郑玄说:‘《投壶》,是主人与客人宴饮,讲论才艺的礼节。《别录》将其归入《吉礼》,实际上也是《曲礼》的正篇。’皇侃说:‘与射箭同类,应当归入嘉礼。’有人说‘应当归入旁若无人礼’。”

[疏]正义说:查郑玄《目录》说:“名叫《投壶》,是因为它记载主人与客人宴饮,讲论才艺的礼节。这在《别录》中属于《吉礼》,实际上也是《曲礼》的正篇。”这是《投壶》与射箭同类。这在五礼中都属于嘉礼。有人说:“应当属于宾礼。”

投壶的礼节,主人捧着箭,司射捧着靶,派人拿着壶。箭,是用来投掷的。靶,士用鹿皮做的靶。射人按住它,投壶,是射箭的一类。他们捧着它,在西阶上,面向北。

○投壶,壶,是器物的名称,把箭投进其中,是射箭的一类。奉音捧,芳勇反,下文及注都相同,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