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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礼记正义七十二

卷六十二 射义第四十六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768–1782 段

,古毒反,徐又如字。

  [疏]“故射”至“行矣”。

译,古毒反,徐又如字。

[疏]“故射”至“行矣”。

○正义曰:此一经明射者之礼,言内志审正,则射能中。故见其外射,则可以观其内德,故云“可以观德行矣”。

  ○注“正鹄之名,出自此也”。

  ○正义曰:以宾射之的,谓之正。正者,正也,欲明射者内志须正也。郑注《大射》云“正者,正也,亦鸟名。齐鲁之间,名题肩为正”是也。以大射之质,谓之鹄,鹄者,直也,欲使射者外体之直。是正鹄之名出自射者而来,故云“正鹄之名,出自此也”。

  其节,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貍首》为节,卿大夫以《采蘋》为节,士以《采繁》为节。《驺虞》者,乐官备也。《貍首》者,乐会时也。《采蘋》者,乐循法也。《采繁》者,乐不失职也。是故天子以备官为节,诸侯以时会天子为节,卿大夫以循法为节,士以不失职为节。故明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则功成而德行立。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功成则国安。故曰:“射者,所以观盛德也。”《驺虞》、《采蘋》、《采繁》,《毛诗》篇名。《貍首》逸,下云“曾孙侯氏”是也。“乐官备”者,谓《驺虞》曰“壹发五豝”,喻得贤者多也。“于嗟乎驺虞”,叹仁人也。“乐会时”者,谓《貍首》曰“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乐循法”者,谓《采蘋》曰“于以采蘋,南涧之滨”。循涧以采蘋,喻循法度以成君事也。乐不失职者,谓《采繁》曰“被之僮僮,夙夜在公。”

  ○驺,侧尤反,徐侧侯反。貍,力之反,貍之言不来也。首,先也。此逸《诗》也,郑以下所引“曾孙侯氏”为《貍首》之诗也。蘋音频。繁音烦。循,徐辞均反。豝,百麻反,兽一岁曰豝,《诗传》云:“豕牝曰豝。”涧音谏,山夹水曰涧。滨音宾,涯也。被,扶义反,徐皮义反。僮音童,本亦作“童”,《毛诗传》云:“竦敬也。曰:“

  [疏]“其节”至“德也”。

  ○正义曰此节明天子以下射礼乐章之异。

  ○“天子以《驺虞》为节”者,歌《驺虞》之诗,《射人》云“《驺虞》九节”。

  ○“诸侯以《貍首》为节”者,谓歌《貍首》也。《射人》云:“《貍首》七节”。

  ○“卿大夫以《采蘋》为节,士以《采蘩》为节”者,《射人》云:“皆五节。”案《乡射》注云:“五节,歌五终。四节四拾。其一节先以听也。”若然,则九节者,五节先以听,七节者,三节先以听,皆以四节应乘矢拾发也。

  ○“《驺虞》者,乐官备也”者,谓射一发而得五豝,喻得贤人多,贤人多,则“官备也”。

  ○“《貍首》者,乐会时也”者,诸侯不来朝,射其首,是乐会及盟也。

  ○“《采蘋》者,乐循法也”,“于以采蘋?南涧之滨”,循涧以采蘋,喻循法度以成君事。

  ○“《采蘩》者,乐不失职也”,谓《采蘩》曰“被之僮僮,夙夜在公”,是其不失职也。

  ○“是故天子以备官为节”,谓《驺虞》也。

  ○“诸侯以时会天子为节”,谓歌《貍首》也。

  ○“卿大夫以循法为节”,谓歌《采蘋》也。

  ○“士以不失职为节”,谓歌《采蘩》也。

  ○“明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者,“其节之志”,谓天子以备官为志,诸侯以时会为志,卿大夫以循法度为志,士以不失职为志。是各明达其乐节之志,故能不失其所为之事也。

  ○“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功成则国安”者,是覆说上文“功成德行立”。先覆说“德行”,然后却覆说“功成”也。以先由德行,乃功成也。

  ○“故曰:射者,可以观盛德也”,盛德,无暴乱之祸,国安。射者各明其志,能致盛德,故云“所以观盛德也”。

  ○注“驺虞”至“仁人”。

  ○正义曰:案《诗》义云君射一发则驱五豝兽。以军战之礼,待禽兽之命,不忍特驱其一。此云“喻得贤者多”,则以“豝”喻贤也。谓一发而得五豝,犹若君一求而得五贤。与《诗》文异者,断章为义。云“于嗟乎驺虞,叹仁人也”,与《

译○正义说:这一经文阐明射箭者的礼仪,说内心志向审慎端正,射箭就能命中。所以看到外在的射箭表现,就可以观察内在的品德,所以说“可以观察德行”。

○注“正鹄的名称,出自这里”。

○正义说:因为宾射的靶子,叫做正。正,就是端正,想要表明射箭者内心的志向必须端正。郑玄注《大射》说“正,就是端正,也是鸟名。齐鲁之间,把题肩鸟叫做正”就是这样。因为大射的靶子,叫做鹄,鹄,就是直,想要使射箭者外在的身体正直。所以正鹄的名称是从射箭者而来,所以说“正鹄的名称,出自这里”。

它的节奏,天子以《驺虞》为节奏,诸侯以《貍首》为节奏,卿大夫以《采蘋》为节奏,士以《采繁》为节奏。《驺虞》,是乐于官员齐备。《貍首》,是乐于会合适时。《采蘋》,是乐于遵循法度。《采繁》,是乐于不丧失职守。所以天子以官员齐备为节奏,诸侯以按时会合天子为节奏,卿大夫以遵循法度为节奏,士以不丧失职守为节奏。所以明白那节奏的志向,来不丧失所做的事,那么功业成就而德行确立。德行确立,就没有暴乱的祸患了,功业成就那么国家安定。所以说:“射箭,是用来观察盛大德行的。”《驺虞》、《采蘋》、《采繁》,是《毛诗》的篇名。《貍首》已散佚,下文说“曾孙侯氏”就是它。“乐于官员齐备”,是说《驺虞》说“一箭射中五只母猪”,比喻得到贤者多。“于嗟乎驺虞”,是赞叹仁人。“乐于会合适时”,是说《貍首》说“无论大小都不安处,都来到君主所在”。“乐于遵循法度”,是说《采蘋》说“在哪里采蘋?南涧的岸边”。沿着涧水采蘋,比喻遵循法度来完成君主的事。乐于不丧失职守,是说《采繁》说“戴着头饰恭敬谨慎,早晚都在公事上。”

○驺,音侧尤,徐音侧侯。貍,音力之,貍的意思是不来。首,先。这是散佚的《诗》,郑玄以下所引“曾孙侯氏”作为《貍首》的诗。蘋音频。繁音烦。循,徐音辞均。豝,音百麻,兽一年叫豝,《诗传》说:“猪雌性叫豝。”涧音谏,山夹水叫涧。滨音宾,涯岸。被,音扶义,徐音皮义。僮音童,本也作“童”,《毛诗传》说:“恭敬的样子。

[疏]“其节”到“德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天子以下射箭礼仪乐章的不同。

○“天子以《驺虞》为节奏”者,歌唱《驺虞》的诗,《射人》说“《驺虞》九节”。

○“诸侯以《貍首》为节奏”者,是说歌唱《貍首》。《射人》说:“《貍首》七节”。

○“卿大夫以《采蘋》为节奏,士以《采蘩》为节奏”者,《射人》说:“都是五节。”查《乡射》注说:“五节,歌唱五终。四节四拾。其中一节先用来听。”如果这样,那么九节的,五节先用来听,七节的,三节先用来听,都以四节对应四箭拾发。

○“《驺虞》者,乐于官员齐备”者,是说射一箭而得到五只母猪,比喻得到贤人多,贤人多,那么“官员齐备”。

○“《貍首》者,乐于会合适时”者,诸侯不来朝见,射其首领,是乐于会合及盟誓。

○“《采蘋》者,乐于遵循法度”,“在哪里采蘋?南涧的岸边”,沿着涧水采蘋,比喻遵循法度来完成君主的事。

○“《采蘩》者,乐于不丧失职守”,是说《采蘩》说“戴着头饰恭敬谨慎,早晚都在公事上”,就是他不丧失职守。

○“所以天子以官员齐备为节奏”,是说《驺虞》。

○“诸侯以按时会合天子为节奏”,是说歌唱《貍首》。

○“卿大夫以遵循法度为节奏”,是说歌唱《采蘋》。

○“士以不丧失职守为节奏”,是说歌唱《采蘩》。

○“明白那节奏的志向,来不丧失所做的事”者,“那节奏的志向”,是说天子以官员齐备为志向,诸侯以按时会合为志向,卿大夫以遵循法度为志向,士以不丧失职守为志向。是各自明达那乐节奏的志向,所以能不丧失所做的事。

○“德行确立,就没有暴乱的祸患了,功业成就那么国家安定”者,是反复说明上文“功业成就德行确立”。先反复说明“德行”,然后却反复说明“功业成就”。因为先由德行,才功业成就。

○“所以说:射箭,可以观察盛大德行”,盛大德行,没有暴乱的祸患,国家安定。射箭者各自明白其志向,能导致盛大德行,所以说“用来观察盛大德行”。

○注“驺虞”到“仁人”。

○正义说:查《诗》义说君主射一箭就驱赶五只母猪兽。以军战之礼,对待禽兽之命,不忍心只驱赶其中一只。这里说“比喻得到贤者多”,那么用“豝”比喻贤者。是说一箭而得到五只母猪,犹如君主一求而得到五位贤者。与《诗》文不同的,是断章取义。说“于嗟乎驺虞,赞叹仁人”,与《

诗》义同也。以驺虞不食生物,故云于嗟乎其仁人。《驺虞》既为天子乐章,而《仪礼 乡射》用之者,郑注《乡射》云“此天子之射节也”。而用之者,方有乐贤之志,取其宜也。“曾孙”之诗,谓之“貍首”者,《貍首》,篇名;曾孙者,其章头也。《仪礼 大射》“奏《貍首》,间若一”,郑注云“貍之言不来也。其诗有‘射诸侯首不朝者’之言,因以名篇。”故谓之“貍首”也。

译《诗》的义理是相同的。因为驺虞不食活物,所以说“于嗟乎,他是仁人”。《驺虞》既然是天子的乐章,而《仪礼·乡射》中却使用它,郑玄在《乡射》注中说“这是天子射箭的节拍”。之所以使用它,是因为当时有敬慕贤才的志向,取其适宜之意。《曾孙》这首诗,被称为“貍首”的原因在于:《貍首》是篇名;“曾孙”是这一章的开头。《仪礼·大射》中说“演奏《貍首》,节奏整齐如一”,郑玄注说“‘貍’的意思是‘不来’。这首诗中有‘射那些不朝见的诸侯之首’的话,因此以此命名篇目。”所以称之为“貍首”。

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饰之以礼乐也。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故圣王务焉。选士者,先考德行,乃后决之於射。男子生而有射事,长学礼乐以饰之。

  ○数,色角反,下同。长,丁丈反。

  [疏]“是故”至“务焉”。

  ○正义曰:此一节明天子以射礼简选诸侯以下德行能否。故圣王所以务以射选诸侯、卿、大夫者,诸侯虽继世而立,卿、大夫有功乃升,非专以射而选。但既为诸侯、卿、大夫,又考其德行,更以射辨其才艺高下,非谓直以射选补始用之也。

  ○“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饰之以礼乐也”者,男子生有县弧之义,故云“射者,男子之事”。因此射事,更华饰以礼乐,则容体比於礼,其节比於乐是也。

  ○“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者,谓诸事之中,能穷尽礼而可数数为之以兴立人之德行,诸事之中无如於射。唯射能如此,故圣王务重焉也。

  ○注“男子”至“饰之”。

  ○正义曰:“男子生而有射事”者,案《内则》篇云“男子生,设弧於门左”是也。云“长学礼乐以饰之”者,案《内则》篇云“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是长学礼乐以华饰射事也。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於天子,天子试之於射宫。其容体比於礼,其节比於乐,而中多者,得与於祭。其容体不比於礼,其节不比於乐,而中少者,不得与於祭。数与於祭而君有庆,数不与於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故曰:“射者,射为诸侯也。”岁献,献国事之书,及计偕物也。三岁而贡士,旧说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

  ○比,毗志反,下同,亲合也。中,丁仲反,下同。得与音预,下皆同。削,胥略反。偕音皆,俱也。是以诸侯君臣尽志於射以习礼乐。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未之有也。流,犹放也。《书》曰:“流共工于幽州。”

  ○共音恭。

  [疏]“是故”至“有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射为诸侯之事,又明诸侯君臣尽志於射,以习礼乐,无流亡之患。

  ○“诸侯岁献”者,谓诸侯每岁献国事之书,及献计偕之物於天子也。

  ○“贡士於天子”者,诸侯三年一贡士於天子也。

  ○“天子试之於射宫”者,言天子试此所贡之士於射宫之中。

  ○“而中多者,得与於祭”者,此谓“大射”也。

  ○注“岁献”至“一人”。

  ○正义曰:以经云“岁献,贡士於天子”,恐“岁献”之文只是贡献於士,故云“岁献,献国事之书”。云“及计偕物也”者,汉时谓郡国送文书之使谓之为“计吏”,其贡献之功与计吏俱来,故谓之“计偕物也”。偕,俱也。非但献国事之书,又俱献贡物,故云“及计偕物”。知“岁献国事之书”者,《小行人》云:“令诸侯春入贡,秋献功。”注云:“贡,六服所贡也。功,考绩之功也,秋献之。若今计文书断於九月,其旧法也。”云“三岁而贡士”者,以经“贡士”之文系“岁献”之下,恐每岁贡士,故云“三岁而贡士”也。又知三岁者,案《书传》云“古者诸侯之於天子也,三年一贡士,一適谓之好德,再適谓之贤,贤三適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赐以衣服弓矢,再赐以秬鬯,三赐以虎贲百人,号曰“命诸侯”。不云“益地”者,文不具矣。《书传》又云“贡士一不適谓之过”,注云“谓三年时也”。“再不適谓之敖”,注云“谓六年时也”。“三不適谓之诬”,注云“谓九年时也”。一绌以爵,再绌以地,三绌而地。毕注云:“凡十五年。”郑以此故知三岁而贡士也。

  故《诗》曰:“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言君臣相与尽志於射,以习礼乐,则安则誉也。是以天子制

译因此,古代天子通过射箭来选拔诸侯、卿、大夫、士。射箭是男子的职责,所以用礼乐来加以修饰。所以在各种事务中,能够穷尽礼乐,并且可以多次施行以树立德行的,没有比射箭更好的了。因此圣明的君王致力于此。选拔士人时,先考察其德行,然后再通过射箭来决断。男子出生就与射箭之事有关,长大后学习礼乐来加以修饰。

[疏]“是故”到“务焉”。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天子通过射礼来简选诸侯以下人员的德行与能力。所以圣王之所以致力于用射箭来选拔诸侯、卿、大夫,是因为诸侯虽然是世袭而立,卿、大夫是有功才升迁,并非专门依靠射箭来选拔。但是既然身为诸侯、卿、大夫,又要考察他们的德行,再通过射箭来辨别其才艺的高低,并不是说仅仅依靠射箭来选拔并初次任用他们。

○“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饰之以礼乐也”的意思是,男子出生有悬挂弧弓的礼义,所以说“射箭是男子的职责”。因此通过射箭这件事,再用礼乐来加以华美修饰,使得仪容体态符合礼的要求,节奏节拍符合乐的要求,就是这样。

○“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的意思是,在各种事务中,能够穷尽礼乐并且可以多次施行以兴立人的德行的,没有比射箭更好的。只有射箭能这样,所以圣王重视它。

○注“男子”到“饰之”。

○正义说:“男子出生就有射箭之事”,依据《内则》篇说“男子出生,在门左悬挂弧弓”,就是这样。说“长大后学习礼乐来加以修饰”,依据《内则》篇说“十三岁,学习音乐,诵读《诗经》,跳《勺》舞”;“成童,跳《象》舞”;“二十岁,跳《大夏》舞”。这是长大后学习礼乐来华美修饰射箭之事。

因此,古代天子的制度,诸侯每年进献,向天子贡士,天子在射宫对他们进行考核。那些仪容体态符合礼,节奏节拍符合乐,并且射中次数多的,可以参与祭祀。那些仪容体态不符合礼,节奏节拍不符合乐,并且射中次数少的,不能参与祭祀。多次参与祭祀,国君就有喜庆;多次不参与祭祀,国君就有责让。多次有喜庆就增加封地,多次有责让就削减封地。所以说:“射箭,就是为诸侯而射。”岁献,是进献国事的文书,以及随计吏一同进献的物品。每三年贡士一次,旧说认为:“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

因此,诸侯的君臣都尽心于射箭,以此来习练礼乐。君臣习练礼乐却导致流亡的,从未有过。流,就是放逐的意思。《尚书》说:“将共工放逐到幽州。”

[疏]“是故”到“有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射箭是为诸侯而射,又阐明诸侯的君臣尽心于射箭,以此来习练礼乐,没有流亡的祸患。

○“诸侯岁献”的意思是,诸侯每年向天子进献国事的文书,以及进献随计吏一同进献的物品。

○“贡士于天子”的意思是,诸侯每三年向天子贡士一次。

○“天子试之于射宫”的意思是,说天子在射宫中考核这些所贡的士人。

○“而中多者,得与于祭”的意思是,这是指“大射”礼。

○注“岁献”到“一人”。

○正义说:因为经文说“岁献,贡士于天子”,担心“岁献”的文字只是贡献给士人,所以说“岁献,是进献国事的文书”。说“以及随计吏一同进献的物品”的意思是,汉代称郡国送文书的使者为“计吏”,那些进献的物品与计吏一同到来,所以称为“计偕物”。偕,是一同的意思。不仅进献国事的文书,又一同进献贡物,所以说“以及计偕物”。知道“岁献国事文书”的依据,《小行人》说:“命令诸侯春天进贡,秋天献功。”注说:“贡,是六服所贡的物品。功,是考核政绩的功劳,秋天进献。就像现在计文书在九月截止,是旧的法度。”知道“每三年贡士一次”的依据,因为经文“贡士”的文字在“岁献”之下,担心每年贡士,所以说“每三年贡士一次”。又知道是三年的依据,考察《书传》说“古代诸侯对于天子,每三年贡士一次,一次适宜称为好德,两次适宜称为贤,贤三次适宜称为有功”。有功的,天子赐给衣服弓矢,再次赐给秬鬯,三次赐给虎贲百人,号称“命诸侯”。不说“增加封地”,是因为文字不全。《书传》又说“贡士一次不适宜称为过”,注说“是指三年时”。 “两次不适宜称为敖”,注说“是指六年时”。 “三次不适宜称为诬”,注说“是指九年时”。一次贬黜爵位,再次贬黜封地,三次贬黜就失去封地。毕注说:“总共十五年。”郑玄因此知道是每三年贡士一次。

所以《诗经》说:“曾孙侯氏,四方政令具备。大夫君子,以及众士,无论大小官员,都侍奉在国君所在。用来宴饮用来射箭,于是安适于是赞誉。”说的是君臣共同尽心于射箭,以此来习练礼乐,于是安适于是赞誉。因此天子制定

之,而诸侯务焉。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而兵不用,诸侯自为正之具也。此“曾孙”之诗,诸侯之射节也。四正,正爵四行也。四行者,献宾、献公、献卿、献大夫,乃后乐作而射也。莫处,无安居其官次者也。御,犹侍也。“以燕以射”,先行燕礼乃射也。“则燕则誉”,言国安则有名誉。誉或为“与”。

译于是,诸侯们致力于射礼。这就是天子用来供养诸侯而不用动用武力,诸侯自我匡正的工具。这首“曾孙”的诗,是诸侯举行射礼时的节乐。四正,是指正爵四次巡行。这四次巡行,分别是向宾客献酒、向国君献酒、向卿献酒、向大夫献酒,然后才奏乐进行射礼。莫处,是指没有安然处在自己的官位次序上。御,就是侍奉的意思。“以燕以射”,是指先举行燕礼然后再进行射礼。“则燕则誉”,是说国家安定就会有好的名誉。有的版本中“誉”字写作“与”。

[疏]“故《诗》曰: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至“具也”。

  ○正义曰:上经说诸侯君臣之射,此明诸侯之射所歌乐章节者,此《貍首》之诗也,所以论燕射,“则燕则誉”,故君臣相与尽志於射也。此诗名《貍首》,而发首云“曾孙侯氏”者,但此篇之中有“貍首”之字,在於篇中撮取“貍首”之字以为篇首之目。谓若《驺虞》之诗,其字虽在篇内,而名“驺虞”矣。“曾孙侯氏”者,谓诸侯也。此诸侯出於王,是王之曾孙也,故云“曾孙侯氏”矣,若《左传》云“曾孙蒯聩”之类是也。

  ○“四正具举”者,将射之时,先行燕礼。其燕之时,四度正爵,悉皆举遍,谓献宾、献君、献卿、献大夫,四献既毕乃后射,故云“具举”。

  ○“大夫君子,凡以庶士”者,言为燕之时,大夫君子及庶众士等。

  ○“小大莫处,御于君所”者,言大夫士等小之与大,无有处於职司而不来者,皆御侍于君之处所也。

  ○“以燕以射”者,谓先行燕礼,而后射也。

  ○“则燕则誉”者,燕,安也。既君臣欢乐,用是燕安而有声誉也。

  ○“诸侯自为正之具也”,正,谓脩正。言射者是诸侯自为脩正之具,言脩正得安,由於射也。故前文云“内志”,正谓此也。

  ○注“此曾”至“名誉”。

  ○正义曰:以诸侯射以《貍首》之篇,谓今《诗》文无《貍首》之篇。今《射义》有载“曾孙”之诗,故知是《貍首》也。云“正爵四行,献宾、献公、献卿、献大夫”者,《大射礼》文。云“乃后乐作而射也”者,案《大射礼》,献大夫之后,乃后工入,乐作而后射,此谓大射也。若燕射则说屦升堂,坐之后乃射矣,故《燕礼》说屦升堂,献士毕,“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是也。

  孔子射於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矍相,地名也。树菜蔬曰“圃”。

  ○矍,俱缚反,注同。相,息亮反。矍相,地名。圃音补,徐音布。观如字,又古乱反。堵,丁古反。蔬,一本作疏,所鱼反。射至於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馀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先行饮酒礼,将射,乃以司正为司马。“子路执弓矢出延射”,则为司射也。延,进也。出进观者欲射者也。贲,读为“偾”,偾,犹覆败也。亡国,亡君之国者也。与,犹奇也。后人者,一人而已。既有为者,而往奇之,是贪财也。子路陈此三者,而观者畏其义,则或去也。延,或为誓。

  ○贲,依注读为偾,音奋,覆败也。将,子匠反。与音预,注同。不入,一本作“不得入”者,非也。贲读音奔。覆,方卜反。奇,居宜反,下同。后如字,又音候。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公罔之裘扬觯而语曰:“幼壮孝弟,耆耋好礼,不从流俗,脩身以俟死,者不?在此位也。”盖去者半,处者半。序点又扬觯而语曰:“好学不倦,好礼不变,旄期称道不乱,者不?在此位也。”盖<广勤>有存者。之,发声也。射毕,又使此二人举觯者,古者於旅也语,语,谓说义理也。三十曰壮。耆、耋,皆老也。流俗,失俗也。处,犹留也。八十、九十曰旄,百年曰期颐。称,犹言也。道,犹行也。者不,言有此行不,可在此宾位也。序点,或为“徐点”。壮,或为“将”。旄期,或为“旄勤”。今《礼》扬皆作“腾”。

  ○公罔,人姓也,又作罔。之裘,裘,名也;之,语助。序点,多簟反。序,姓;点,名也。觯,之豉反。弟音悌。耆音祁,巨支反,六十曰耆。耋,大结反,七十曰耋,一云八十曰耋。好,呼报反,下同。“脩身以俟死”,绝句。“者不”,此二字一句,下及注皆同。旄,本又作“耄”,莫报反,八十、九十曰耄。期,本又作“旗”,音其,如字。百年曰“期颐”,颐,养也。称如字。“不乱”,绝句,本或作“而不乱”。<广勤>音勤,又音仅

译[疏]“所以《诗经》说:‘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到“具也”。

○正义说:上文论述诸侯君臣的射礼,这里阐明诸侯射礼时所唱乐的章节,这是《貍首》这首诗,用来论述燕射,“则燕则誉”,所以君臣共同在射礼中尽展志向。这首诗名叫《貍首》,而开篇说“曾孙侯氏”,只是这篇诗中有“貍首”二字,从篇中选取“貍首”二字作为篇名。就像《驺虞》这首诗,其字虽然在篇内,却命名为“驺虞”。“曾孙侯氏”,指的是诸侯。这些诸侯出自周王,是王的曾孙,所以说“曾孙侯氏”,如同《左传》所说“曾孙蒯聩”之类。

○“四正具举”,在将要射礼之前,先举行燕礼。在燕礼之时,四次正爵,全部举遍,即献宾、献君、献卿、献大夫,四次献酒完毕之后才进行射礼,所以说“具举”。

○“大夫君子,凡以庶士”,是说举行燕礼时,大夫君子以及众多士人等。

○“小大莫处,御于君所”,是说大夫士等无论地位高低,没有停留在职守而不来的,都侍奉在君主所在的地方。

○“以燕以射”,是说先举行燕礼,然后进行射礼。

○“则燕则誉”,燕,是安的意思。既然君臣欢乐,因此安适而有声誉。

○“诸侯自为正之具也”,正,是修治端正的意思。说射礼是诸侯自我修治端正的工具,说修治端正得以安适,是由于射礼。所以前文说“内志”,正是指这个。

○注“此曾”到“名誉”。

○正义说:因为诸侯射礼使用《貍首》这篇诗,认为现在《诗经》文本中没有《貍首》这篇。现在《射义》有记载“曾孙”这首诗,所以知道是《貍首》。说“正爵四行,献宾、献公、献卿、献大夫”,是《大射礼》的原文。说“然后音乐响起而射”,根据《大射礼》,献大夫之后,然后乐工进入,音乐响起之后才射,这是指大射礼。如果是燕射,则是脱鞋升堂,坐下之后才射,所以《燕礼》脱鞋升堂,献士完毕,“如果要射,则由大射正担任司射,如同乡射之礼”就是这样。

孔子在矍相的园圃射礼,大概观看的人像堵墙一样密集。矍相,是地名。种植菜蔬的地方叫“圃”。

○矍,读作俱缚,注同。相,读作息亮。矍相,地名。圃读作补,徐读作布。观读如字,又读古乱。堵,读丁古。蔬,一本作疏,读所鱼。射礼进行到司马,让子路拿着弓箭出去邀请射礼,说:“败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以及作为他人后嗣的人,不得进入,其余都可以进入。”大概离开的人一半,进入的人一半。先举行饮酒礼,将要射礼,于是以司正担任司马。“子路拿着弓箭出去邀请射礼”,就是担任司射。延,是进的意思。出去邀请想要射礼的观看者。贲,读作“偾”,偾,是覆败的意思。亡国,是亡君的国家。与,是奇的意思。后人者,只有一个人。既然有作为的人,却去奇之,是贪财。子路陈述这三类人,观看者畏惧其义,于是有的人离开。延,有的版本作誓。

○贲,依注读作偾,音奋,覆败。将,读子匠。与音预,注同。不入,一本作“不得入”,是错误的。贲读音奔。覆,读方卜。奇,读居宜,下同。后读如字,又音候。又让公罔之裘、序点举起觯而说话。公罔之裘举起觯而说:“年少时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年老时喜好礼仪,不随波逐流,修身以待死,这样的人有吗?就在这个位置。”大概离开的人一半,留下的人一半。序点又举起觯而说:“好学不倦,好礼不变,八九十岁乃至百岁称道不乱,这样的人有吗?就在这个位置。”大概<广勤>有留存的人。之,是发声词。射礼完毕,又让这两人举起觯,古代在旅酒时说话,语,是说义理。三十岁叫壮。耆、耋,都是老。流俗,是失俗。处,是留。八十、九十岁叫旄,百岁叫期颐。称,是说。道,是行。者不,是说有这种行为吗,可以坐在这个宾客位置。序点,有的版本作“徐点”。壮,有的版本作“将”。旄期,有的版本作“旄勤”。现在《礼》扬都作“腾”。

○公罔,是人的姓,又作罔。之裘,裘,是名;之,是语助词。序点,读多簟。序,是姓;点,是名。觯,读之豉。弟音悌。耆音祁,巨支,六十岁叫耆。耋,读大结,七十岁叫耋,一说八十岁叫耋。好,读呼报,下同。“脩身以俟死”,断句。“者不”,这两个字一句,下及注都同。旄,本又作“耄”,读莫报,八十、九十岁叫耄。期,本又作“旗”,音其,如字。百岁叫“期颐”,颐,是养。称读如字。“不乱”,断句,本或作“而不乱”。<广勤>音勤,又音仅

,少也。期颐,以支反,郑注《曲礼》云:“期,要也。颐,养也。”“言有此行不”,绝句。行,音下孟反。

译百岁,算是年轻了。期颐,“期”读作“支”,郑玄在《曲礼》的注中说:“期,是约定的意思;颐,是供养的意思。”“言有此行不”是一句独立的话。“行”读作“下孟反”。

[疏]“孔子”至“存者”。

  ○正义曰:从篇首以来,释天子以下射乐之节,又说《大射》之礼,并显诸侯《狸首》之义。故此一节载“孔子射於矍相之圃”,选贤誓众之礼也。

  ○“射至於司马”者,欲射之前,先行乡饮酒之礼,献宾及介。献众宾之后,未旅之前,作相为司正。至於将射,转司正为司马,故云“射至於司马”也。

  ○“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者,谓立司马之时,孔子使子路为司射之官,出门而延进观者及欲射之人。“曰贲军之将”者,贲,谓覆败也。败军之将,言无勇也。

  ○“亡国之大夫”者,谓亡君之国,言不忠且无智也。

  ○“与为人后”者,与,犹奇也。谓有人无后,既立后讫,此人复往奇之,是其贪财也。

  ○“不入,其馀皆入”者,言有此以前三恶,则不得入,若其馀无此三恶者,皆得入也。

  ○“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者,公罔为氏也,裘,名也。序,氏也;点,名也。扬,举也。至将旅之时,使一人俱举觯誓众,而说所誓之事。此举其目,故总举二人,於是公罔之裘先言,序点后言矣。

  ○“幼壮孝弟”者,谓二十之幼,三十之壮,能於幼、壮以来能行孝弟也。

  ○“耆耋好礼”者,谓六十之耆,七十之耋,老而不倦,爱好於礼。

  ○“不从流俗”者,身行独行,不从流移之俗也。

  ○“修身以俟死”者,谓脩洁其身,以俟於死。“者不,在此位也”者,“者不”,问此众人之中有此上诸行不?若有,则可在此宾位矣。

  ○“好学不倦,好礼不变”者,此之所誓弥精於前,前则虽云孝弟、好礼,未能不倦、不变。

  ○“旄期称道不乱”者,旄,谓八十、九十曰旄;期,谓百年曰期颐。年虽甚老,行道不乱,亦喻前文“耆耋好礼”,是后者弥精也。但此《记》所陈,唯约《乡射礼》也。

  ○“子路出延射”者,是将射之前。按《乡射》,司射比众耦於堂西。此“出延”者,但观者既多,庭中不容,故出延之入,乃比耦。以初门外未入,观者既多,未有宾主之礼,故誓,恶者令其不入。以《乡饮酒礼》差之,射礼毕旅酬之时,乃使二人举觯,故乡射礼毕,司马反为司正,乐正升堂复位,宾取俎西之觯酬主人,主人酬大夫。自相旅毕,君使二人举觯於宾与大夫,则当此公罔之裘、序点二人举觯之节也。但众宾射事既了,众宾皆在宾位,主人以礼接之,不复斥言其恶,於此但简其善。公罔简而尚疏,序点简而转详。旄、期之老不复能射,得云“在位”者,此极老之人本来观礼,虽不能射,与在宾中,故知旅酬之时其人尤在也。

  ○注“先行”至“去也”。

  ○正义曰:知“先行饮酒礼”者,按《仪礼 乡射》先行饮酒之礼,此射矍相之圃谓宾射,故郑注“乡侯二正”,是用宾射之正。又《乡大夫职》云:“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郑引此“孔子射於矍相”之事,故知与此《乡射》同也。云“贲读为偾”者,若《春秋》“郑伯之车偾於济”,《说文》云“偾,僵也”,是偾为覆败也。云“与,犹奇也”者,谓他人无后,既有人后之,相为合配。今已更往后之,是配合之外,更有奇只,故云“后人者,一人而已。既有为者,而往奇之”。

  ○注“之发”至“位也”。

  ○正义曰:按经下云“公罔裘”,上云“之裘”,故知“之”是发声也,即“裘”为名矣。云“射毕又使此二人举觯者,古者於旅也语”者,郑释其“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之事。“古者於旅也语”者,《乡射记》文。郑注云:“礼成乐备,乃可以言语先王礼乐之道也。”云“耆、耋,皆老也”者,按《曲礼》云:“六十曰耆。”服虔注僖九年传云:“七十曰耋。”大略言之,七十、八十,谓年馀七十也。又《毛诗传》云:“八十曰耋。”大略言之,七十、八十皆谓之“耋”也。云“者不,言有行不,可以在此宾位”者,谓射毕旅酬之时,众宾之位矣

译[疏]“孔子”至“存者”。

○正义说:从篇首以来,解释天子以下射礼音乐的节制,又说《大射》之礼,并彰显诸侯《狸首》之义。所以这一节记载“孔子在矍相之圃射箭”,是选拔贤才、誓告众人的礼仪。

○“射至於司马”的意思是,想要射箭之前,先行乡饮酒之礼,向宾客和介宾敬酒。向众宾敬酒之后,未行旅酬之前,设立相礼作为司正。到了将要射箭时,转任司正为司马,所以说“射礼进行到司马”之意。

○“使子路拿着弓箭出去延请射箭的人”的意思是,设立司马的时候,孔子让子路担任司射的官职,出门延请进入观看的人以及想要射箭的人。“曰贲军之将”的意思是,贲,指覆败。败军之将,是说没有勇气。

○“亡国之大夫”的意思是,指国君灭亡的国家,是说既不忠诚又没有智慧。

○“与为人后”的意思是,与,同“奇”。指有人没有后代,已经立了后代之后,这个人又去争奇,这是贪婪钱财的表现。

○“不入,其馀皆入”的意思是,说如果有以上三种恶行,就不能进入,如果其余没有这三种恶行的,都可以进入。

○“又使公罔之裘、序点举起酒杯说话”的意思是,公罔是姓氏,裘是名字。序是姓氏;点是名字。扬,是举起。到了将要旅酬的时候,让一人一起举起酒杯誓告众人,并说出所誓告的事情。这里列举了名目,所以总共列举了两个人,于是公罔之裘先说,序点后说。

○“幼壮孝弟”的意思是,指二十岁的幼,三十岁的壮,能从幼、壮以来实行孝悌。

○“耆耋好礼”的意思是,指六十岁的耆,七十岁的耋,年老而不倦怠,喜爱礼仪。

○“不从流俗”的意思是,自身行为独特,不跟随流移的习俗。

○“修身以俟死”的意思是,指修洁自身,以等待死亡。“者不,在此位也”的意思是,“者不”,问这众人之中有上述各种品行吗?如果有,就可以在这个宾客的位置上了。

○“好学不倦,好礼不变”的意思是,这里所誓告的内容比前面更加精微,前面虽然说孝悌、好礼,但未能做到不倦、不变。

○“旄期称道不乱”的意思是,旄,指八十、九十岁称为旄;期,指百岁称为期颐。年纪虽然很老,行道不乱,也比喻前文“耆耋好礼”,是后者更加精微。但这《礼记》所陈述的,只是约略依据《乡射礼》。

○“子路出延射”的意思是,是将要射箭之前。按照《乡射礼》,司射在堂西排列众耦。这里“出延”的意思是,只是观看的人太多,庭院中容纳不下,所以出去延请他们进入,然后排列耦射。因为起初在门外未进入,观看的人太多,没有宾主之礼,所以誓告,让有恶行的人不能进入。以《乡饮酒礼》来比较,射礼结束旅酬的时候,才让两人举起酒杯,所以乡射礼结束,司马反任司正,乐正升堂复位,宾客取俎西的酒杯酬主人,主人酬大夫。自从相互旅酬完毕,国君让两人向宾客和大夫举起酒杯,就应当是公罔之裘、序点两人举起酒杯的时节。只是众宾射箭的事既已完毕,众宾都在宾客的位置,主人以礼接待他们,不再斥责他们的恶行,在这里只是简选他们的善行。公罔简选而尚且疏略,序点简选而更加详细。旄、期之老不能再射箭,能说“在位”的,这些极老的人本来观看礼仪,虽然不能射箭,与在宾客之中,所以知道旅酬的时候这些人尤其还在。

○注“先行”至“去也”。

○正义说:知道“先行饮酒礼”的,按照《仪礼·乡射》先行饮酒之礼,这里在矍相之圃射箭指宾射,所以郑玄注“乡侯二正”,是用宾射的正。又《乡大夫职》说:“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郑玄引用这里“孔子在矍相射箭”的事,所以知道这与《乡射》相同。说“贲读为偾”的,如《春秋》“郑伯的车偾于济”,《说文》说“偾,僵也”,是偾为覆败的意思。说“与,犹奇也”的,指他人没有后代,既有人为他立后,相互为合配。现在又往后立后,是配合之外,更有奇只,所以说“立后的人,一人而已。既有为之者,而往奇之”。

○注“之发”至“位也”。

○正义说:按照经文下面说“公罔裘”,上面说“之裘”,所以知道“之”是发语词,即“裘”为名字。说“射毕又使此二人举觯者,古者於旅也语”的,郑玄解释其“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的事。“古者於旅也语”的,《乡射记》文。郑玄注说:“礼成乐备,乃可以言语先王礼乐之道也。”说“耆、耋,皆老也”的,按照《曲礼》说:“六十曰耆。”服虔注僖九年传说:“七十曰耋。”大略来说,七十、八十,谓年馀七十。又《毛诗传》说:“八十曰耋。”大略来说,七十、八十皆谓之“耋”。说“者不,言有行不,可以在此宾位”的,指射毕旅酬之时,众宾的位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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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之为言者绎也,或曰舍也。绎者,各绎己之志也。故心平体正,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故曰:“为人父者以为父鹄,为人子者以为子鹄,为人君者以为君鹄,为人臣者以为臣鹄。”故射者,各射己之鹄。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大射,将祭,择士之射也。以为某鹄者,将射,还视侯中之时,意曰此鹄乃为某之鹄,吾中之则成人,不中之则不成人也。得为诸侯,谓有庆也。不得为诸侯,谓有让也。

译“射”这个字的意思是“绎”,也有人说意思是“舍”。“绎”是指每个人各自推究自己的志向。所以内心平静、身体端正,拿着弓和箭审慎而稳固,拿着弓和箭审慎而稳固就能射中靶心。所以说:“做父亲的就把父亲作为靶子,做儿子的就把儿子作为靶子,做君主的就把君主作为靶子,做臣子的就把臣子作为靶子。”所以射箭的人,各自射向代表自己身份的靶子。因此天子举行的大射礼,叫做射侯。射侯,就是射向代表诸侯的靶子。射中靶子就能成为诸侯,射不中就不能成为诸侯。大射礼,是在祭祀之前,选择士人进行射箭的仪式。把某个人作为靶子,是指在即将射箭时,回头看着靶心,心里想这靶子就是为某个人而设的靶子,我射中了就能成为合格的人,射不中就不能成为合格的人。能成为诸侯,意味着有喜庆;不能成为诸侯,意味着有谦让。

○绎音亦,徐音释。舍如字,旧音舍。中,丁仲反,下及注皆同。鹄,古毒反,徐如字,注同。射,食亦反,下“射天地四方”同。

  [疏]“射之”至“诸侯”。

  ○正义曰:此一经释称射之名及鹄之与侯之文。

  ○“射之为言绎也”者,此记者训释射之名,射者,是绎也。绎,陈也。言陈己之志。

  ○“或曰舍也”者,是记者又解射名,故云“射者舍也。舍,中也。谓心平体正,“持弓矢审固”,则能中也。“绎者,各绎己之志也”者,言君臣、父子,各舒陈己之志意,则下云“为人父者以为父鹄”是也。

  ○“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者,此覆说释上“或曰舍也”。舍,中也。

  ○“为人父者以为父鹄”者,凡射者大射则皮侯,宾射则正侯,燕射则兽侯。唯大射有鹄,此据《大射》而知。然鹄则上下俱同,无复君臣、父子之别。而言“以为父鹄”者,谓升射之时,既身为人父,则念之云,所射之鹄,是为人父之鹄,中则任为人父,不中则不任为人父,故“为人之父者以为父鹄”。以下放此。

  ○“故射者各射己之鹄”者,谓众射之人,虽共射一鹄,各射己之所主之鹄也。

  ○“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者,言天子所射之物,“谓之射侯”。言射之中,能服诸侯也。举大射言之,其实宾射、燕射皆谓之“射侯”也。

  ○“射中则得为诸侯”者,谓数有庆赐,堪得久为诸侯也。

  ○“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者,数被责让,不堪久为诸侯也。非为射中封为诸侯,不中不得为诸侯也。

  ○注“大射”至“让也”。

  ○正义曰:“大射,将祭,择士之射”者,即下文云“天子将祭,必先习射於泽”、“所以择士”是也。云“将射,还视侯中之时,意曰此鹄乃为某之鹄”者,案《乡射礼》云,耦升自西阶,并而东,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还视侯中。谓於此之时,南面回还,视侯中也。中谓身,谓视侯中身也。射者意云此鹄乃为某之鹄,谓父之鹄、子之鹄不定一,故称“某”也。云“吾中之则成人,不中之则不成人也”者,中之则能成其父子、君臣,若不中则不能成其父子、君臣,故知父鹄、子鹄也。云“得为诸侯,谓有庆也。不得为诸侯,谓有让也”者,郑恐“得为诸侯”,始封以土,“不得为诸侯”,则夺其国,故明之也。凡天子、诸侯及卿、大夫礼射有三,一为大射,是将祭择士之射;二为宾射,诸侯来朝,天子入而与之射也,或诸侯相朝而与之射也,三为燕射,谓息燕而与之射。其天子、诸侯、大夫三射皆具,其士无大射。故《司裘职》云:大射,唯明王及诸侯、卿、大夫,不及於士。故郑注云:“士不大射,士无臣,祭无所择”是也。其宾射、燕射,士皆有之,故《射人》云“士射犴侯二正”,是士有宾射也。又《乡射记》云:“士布侯,画以鹿豕。”是士有燕射矣。其侯,天子大射则射皮侯,故《考工记》云:“张皮侯而栖鹄,则春以功。”又《司裘职》云:“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郑注《考工记》皮侯,谓此侯也。畿内诸侯大射,则张熊侯、豹侯,故《司裘职》云“诸侯则共熊侯、豹侯”、“设其鹄”是也。唯畿外诸侯大射亦张三侯,郑注云“远尊得伸”,故亦张三侯。一曰大侯,郑注云“则天子熊侯”,谓以熊皮饰之。二曰糁侯,郑注云“糁,杂也”,“豹鹄而麋饰”。三曰犴侯,郑注云“犴,胡犬皮饰侯”。若畿内卿、大夫射麋侯,故《司裘》云“卿、大夫则共麋侯”是也。其畿内卿、大夫射侯无文,於诸侯既得三侯,其卿、大夫盖降君一等,则糁侯、犴侯,其大射之侯皆有鹄也。其鹄,则三分侯中而居其一,故《考工记》云:“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凡皮侯者,各以其饰侯之侧,又方制其皮以为鹄。故郑注《司裘》云:“以虎、熊、豹、麋之皮饰其侧,又方制之以为{高子},谓之鹄。”“谓

译○“绎”音亦,徐音释。“舍”如字,旧音舍。“中”,丁仲反,下文及注皆同。“鹄”,古毒反,徐如字,注同。“射”,食亦反,下文“射天地四方”同。

[疏]“射之”至“诸侯”。

○正义曰:这一经文解释称射的名称以及鹄与侯的文字。

○“射之为言绎也”者,这是记录者训释射的名称,射,就是绎。绎,是陈列的意思。意思是陈列自己的志向。

○“或曰舍也”者,是记录者又解释射的名称,所以说“射就是舍。舍,就是中。意思是心平体正,‘持弓矢审固’,就能射中目标。”“绎者,各绎己之志也”者,是说君臣、父子,各自舒展陈述自己的志意,所以下文说“为人父者以为父鹄”就是如此。

○“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者,这是再次说明解释上文“或曰舍也”。舍,就是中。

○“为人父者以为父鹄”者,凡射礼,大射则用皮侯,宾射则用正侯,燕射则用兽侯。只有大射有鹄,这是根据《大射》篇知道的。然而鹄上下都相同,没有君臣、父子的区别。而说“以为父鹄”者,是说升射之时,既然身为父亲,就想着说,所射的鹄,是为人父的鹄,射中就能胜任为人父,不中就不能胜任为人父,所以“为人父者以为父鹄”。以下类推。

○“故射者各射己之鹄”者,是说众多射箭的人,虽然共射一个鹄,但各自射自己所主之鹄。

○“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者,是说天子所射之物,“称为射侯”。意思是射中,就能使诸侯臣服。举大射来说,其实宾射、燕射也都称为“射侯”。

○“射中则得为诸侯”者,是说多次得到庆贺赏赐,能够长久做诸侯。

○“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者,是说多次被责备,不能长久做诸侯。并不是说射中就封为诸侯,不中就不能做诸侯。

○注“大射”至“让也”。

○正义曰:“大射,将祭,择士之射”者,就是下文说“天子将祭,必先习射於泽”、“所以择士”的意思。说“将射,还视侯中之时,意曰此鹄乃为某之鹄”者,按《乡射礼》说,耦升自西阶,并排向东,都对着自己的物。北面作揖,到物前作揖,都左足踩在物上,回视侯中。是说在这个时候,南面回还,看侯中。中谓身,是说看侯中的身。射箭的人心里想这鹄乃是某人的鹄,是说父之鹄、子之鹄不固定,所以称“某”。说“吾中之则成人,不中之则不成人也”者,射中就能成就其父子、君臣之道,如果不中就不能成就其父子、君臣之道,所以知道有父鹄、子鹄。说“得为诸侯,谓有庆也。不得为诸侯,谓有让也”者,郑玄担心“得为诸侯”,是开始封土,“不得为诸侯”,则是剥夺其国,所以明确说明。凡天子、诸侯及卿、大夫礼射有三种,一是大射,是将祭择士之射;二是宾射,诸侯来朝,天子入而与之射,或者诸侯相朝而与之射;三是燕射,是说息燕而与之射。其天子、诸侯、大夫三射都具备,其士没有大射。所以《司裘职》说:大射,只有明王及诸侯、卿、大夫,不及于士。所以郑注说:“士不大射,士无臣,祭无所择”就是这样。其宾射、燕射,士都有,所以《射人》说“士射犴侯二正”,是士有宾射。又《乡射记》说:“士布侯,画以鹿豕。”是士有燕射。其侯,天子大射则射皮侯,所以《考工记》说:“张皮侯而栖鹄,则春以功。”又《司裘职》说:“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郑注《考工记》皮侯,谓此侯也。畿内诸侯大射,则张熊侯、豹侯,所以《司裘职》说“诸侯则共熊侯、豹侯”、“设其鹄”就是这样。只有畿外诸侯大射也张三侯,郑注说“远尊得伸”,所以也张三侯。一曰大侯,郑注说“则天子熊侯”,是说以熊皮饰之。二曰糁侯,郑注说“糁,杂也”,“豹鹄而麋饰”。三曰犴侯,郑注说“犴,胡犬皮饰侯”。若畿内卿、大夫射麋侯,所以《司裘》说“卿、大夫则共麋侯”就是这样。其畿内卿、大夫射侯无文,在诸侯既得三侯,其卿、大夫大概降君一等,则糁侯、犴侯,其大射之侯都有鹄。其鹄,则三分侯中而居其一,所以《考工记》说:“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凡皮侯者,各以其饰侯之侧,又方制其皮以为鹄。所以郑注《司裘》说:“以虎、熊、豹、麋之皮饰其侧,又方制之以为{高子},谓之鹄。”“谓

之鹄”者,取名於“鳱鹄”。鸿鹄小鸟而难中,是以中之为隽;亦取鹄之言“较”,较者,直也,射所以直己志。则是但取其名,非是实鸟也。此侯道,郑注《司裘》云:“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列国之诸侯大射,大侯亦九十,参七十,干五十。远尊得伸,可同耳。”其天子以下宾射,则《射人》云:王射三侯、五正,诸侯射二侯、三正,卿、大夫射一侯、三正,士射犴侯,二正。郑云:“谓五正,三正,二正之侯。”五正者,中朱、次白、次苍、次黄,玄居外。三正损玄、黄,二正画以朱绿。”郑又云:“二侯者,三正、二正之侯也。一侯者,一正而已。此皆与宾射於朝之礼也。《考工记 梓人职》云:‘张五采之侯,则远国属。’”凡宾射之侯谓之正。郑注《大射》云:“正者,正也,亦鸟名。齐鲁之间,名题肩为正。”然则天子宾射,用五正、三正、二正之侯,畿内诸侯宾射,用三正之侯,卿、大夫用二正之侯,士亦用二正之侯,又饰以犴。畿外诸侯以下宾射,其侯无文,约《大射》,诸侯既同天子张三侯,则宾射亦同。天子用五正、三正、二正之侯,其卿、大夫射亦三正、二正之侯,士射二正之侯。若五正者同虎侯九十弓,三正者同熊侯七十弓,二正者同豹侯五十弓。凡中央之赤,皆方二尺,以外之色皆分布之,其外又画以云气。天子以下燕射,则尊卑皆用一侯,故《乡射记》云:“天子熊侯,白质;诸侯麋侯,赤质;大夫布侯,画以虎豹;士布侯,画以鹿豕。”郑注云:“白质、赤质,皆谓采其地。其地不采者,白布也。熊、麋、虎、豹、鹿、豕,皆正而画其头,象於正鹄之处耳。君画一,臣画二,阳奇阴偶之数也。《燕射》射熊、虎、豹,不忘上下相犯。射麋、鹿、豕,志在君臣相养也。”《梓人》云“张兽侯则王以息燕”,谓此也。《乡射记》既不列畿内、畿外之异,则诸侯以下外、内同也。《乡射记》列天子以下各一侯,下文云“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为侯中”。则天子以下皆五十弓,侯中同方一丈也。降尊以就卑,言燕主欢心故也。而皇氏、沈氏乃云:“天子熊侯,或云九十弓,或云七十弓。乃同三侯。”上下之差,文无准据,其义非也。其侯用布之数,案《乡射记》,乡侯五十弓,则侯道五十步也。以弓之下制长六尺,以射用弓,故称“弓”。一弓取二寸以为中,则侯中方一丈也。《乡射记》又云:“倍中以为躬。”注云:“射,身也。谓中之上下幅也,用布各二丈。”《乡射记》又云:“倍躬以为左右舌。”舌,谓躬之上下横一幅布,张於躬外左右而出,谓之“舌”。《考工记》谓“舌”为“个”。躬既二丈,上舌倍躬,则用布四丈也。《乡射记》又云:“下舌半上舌。”注云:“半者,半其出於躬者也。”上舌出躬各一丈,则下舌出躬各五尺。然则下舌用布三丈。总而计之,侯中方一丈,凡五幅,用布五丈,上下二躬,用布四丈,上舌复用布四丈,下舌用布三丈。故郑注《乡射记》云“乡射,侯用布十六丈”也。以此计之,侯道七十弓,则侯中方丈四,凡七幅,幅别丈四,是用布九丈八尺。上下二躬各倍中,用布五丈六尺。上舌倍躬,亦用布五丈六尺。上舌出躬各丈四尺。“下舌半上舌”,则左右各减七尺,则下舌用布四丈二尺。故郑注《乡射记》云:“七十步之侯,用布二十五丈二尺。”其九十弓之侯,则侯中方丈八尺。凡九幅,幅别一丈八尺,侯中用布十六丈二尺。上下二躬各倍中,用布七丈二尺。上舌倍躬,长七丈二尺,其舌出躬各丈八尺。“下舌半上舌”,出躬者,则左右各减九尺,下舌长五丈四尺。故郑注《乡射记》云:“九十步之侯,用布三十六丈。”其张三侯之体同道,位之近者最下,远者渐高。故《大射》云:“大侯之崇见鹄於参,参见鹄於干,干不及地武。”以此计之,犴侯下畔去地尺二寸。犴侯之体,上下躬及舌,总有四幅,凡广八尺,侯中方一丈,是犴侯部高一丈九尺二

译“之鹄”这一名称,是取自“鳱鹄”(鸿鹄)。鸿鹄是体型小而难以射中的鸟,因此射中它被视为杰出;同时也取“鹄”字与“较”字音近,“较”意为正直,射箭是为了端正自己的心志。所以这里只是借用其名,并非实指这种鸟。关于箭靶的规格,郑玄在注释《司裘》篇时说:“虎侯宽九十弓,熊侯宽七十弓,豹侯、麋侯宽五十弓。列国诸侯举行大射礼时,大侯也是九十弓,参侯七十弓,干侯五十弓。地位尊贵者可以伸展,所以规格可以相同。”至于天子以下举行的宾射礼,则《射人》篇说:“天子射三侯、五正,诸侯射二侯、三正,卿、大夫射一侯、三正,士射犴侯、二正。”郑玄说:“这就是所说的五正、三正、二正的箭靶。”五正,是指中间为朱色,其次为白色,再次为苍色,再次为黄色,黑色在最外面。三正则去掉黑色和黄色,二正则只画朱色和绿色。郑玄又说:“二侯,是指三正、二正的箭靶。一侯,则只有一正。这些都是指在朝廷举行宾射礼的规格。《考工记·梓人职》说:‘张挂五彩的箭靶,则远方的国家会来归附。’”凡是宾射所用的箭靶都称为“正”。郑玄在注释《大射》篇时说:“正,意为端正,也是一种鸟名。齐鲁地区,称题肩鸟为正。”那么,天子举行宾射,使用五正、三正、二正的箭靶;王畿内的诸侯举行宾射,使用三正的箭靶;卿、大夫使用二正的箭靶;士也使用二正的箭靶,又装饰以犴纹。王畿外的诸侯以下举行宾射,其箭靶没有花纹,约略参照《大射》篇,诸侯既然与天子一样张挂三侯,那么宾射也相同。天子使用五正、三正、二正的箭靶,其卿、大夫射也使用三正、二正的箭靶,士射使用二正的箭靶。如果五正相当于虎侯九十弓,三正相当于熊侯七十弓,二正相当于豹侯五十弓。凡是中央的红色部分,都是方形二尺,以外的颜色都分布其中,外面又画有云气纹。天子以下举行燕射礼,则无论尊卑都使用一侯,所以《乡射记》说:“天子用熊侯,白底;诸侯用麋侯,红底;大夫用布侯,画有虎豹;士用布侯,画有鹿豕。”郑玄注释说:“白底、红底,都是指给底色染色。底色不染色的是白布。熊、麋、虎、豹、鹿、豕,都是端正地画其头部,象征正鹄所在的位置。君画一个,臣画两个,这是阳奇阴偶的数目。《燕射》射熊、虎、豹,是为了不忘上下相犯;射麋、鹿、豕,是为了志在君臣相养。”《梓人》说“张挂兽侯则君王用来休息宴饮”,指的就是这个。《乡射记》既然没有列出王畿内、外的区别,那么诸侯以下内外相同。《乡射记》列出天子以下各用一侯,下文说“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作为侯中”。那么天子以下都是五十弓,侯中同样是方形一丈。降低尊贵者的规格以就卑下者,是因为燕射旨在表达欢乐之心。而皇氏、沈氏却说:“天子熊侯,有的说是九十弓,有的说是七十弓。于是等同于三侯。”这种上下等级的差别,文中没有依据,其义理是错误的。关于箭靶用布的数量,查考《乡射记》,乡侯五十弓,那么侯道就是五十步。因为弓的下制长六尺,因为射箭用弓,所以称“弓”。一弓取二寸作为侯中,那么侯中就是方形一丈。《乡射记》又说:“加倍于侯中作为躬。”注释说:“躬,指身体。指侯中的上下幅,用布各二丈。”《乡射记》又说:“加倍于躬作为左右舌。”舌,指躬的上下横着一幅布,张在躬外左右伸出,称为“舌”。《考工记》称“舌”为“个”。躬既为二丈,上舌加倍于躬,那么用布四丈。《乡射记》又说:“下舌是上舌的一半。”注释说:“一半,是指伸出躬的部分减半。”上舌伸出躬各一丈,那么下舌伸出躬各五尺。那么下舌用布三丈。总计起来,侯中方形一丈,共五幅,用布五丈,上下二躬,用布四丈,上舌再用布四丈,下舌用布三丈。所以郑玄注释《乡射记》说“乡射,侯用布十六丈”。以此计算,侯道七十弓,那么侯中方形一丈四尺,共七幅,每幅一丈四尺,是用布九丈八尺。上下二躬各加倍于侯中,用布五丈六尺。上舌加倍于躬,也用布五丈六尺。上舌伸出躬各一丈四尺。“下舌半上舌”,那么左右各减七尺,那么下舌用布四丈二尺。所以郑玄注释《乡射记》说:“七十步之侯,用布二十五丈二尺。”那九十弓的侯,那么侯中方形一丈八尺。共九幅,每幅一丈八尺,侯中用布十六丈二尺。上下二躬各加倍于侯中,用布七丈二尺。上舌加倍于躬,长七丈二尺,其舌伸出躬各一丈八尺。“下舌半上舌”,伸出躬的部分,那么左右各减九尺,下舌长五丈四尺。所以郑玄注释《乡射记》说:“九十步之侯,用布三十六丈。”那张挂三侯的体制,道路相同,位置近的最下面,远的逐渐升高。所以《大射》说:“大侯的高度,在参侯处可见鹄,参侯在干侯处可见鹄,干侯不到地面一武的距离。”以此计算,犴侯下边离地一尺二寸。犴侯的体制,上下躬及舌,共有四幅,总共宽八尺,侯中方形一丈,所以犴侯部分高一丈九尺二

寸。此犴侯上畔去地一丈九尺二寸。以此犴侯上畔,则是糁侯之鹄去地之数也。其糁侯下舌及躬,凡有四尺。糁侯之中鹄,下有三分之一。糁侯中方丈四,其三分之一,得四尺六寸三分寸之二。是糁侯自鹄以下,凡有八尺六寸三分寸之二,皆为犴侯所掩。犴侯上畔去地一丈九尺二寸,去其八尺六寸三分寸之二,是糁侯下畔去地一丈五寸三分寸之一。故郑注《大射》云:“糁侯去地一丈五寸,少寸半也。”云“少半寸”,则三分寸之一也。犴侯既去地一丈九尺二寸,更加糁侯之中,三分之二,九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又加糁侯上躬,与个四尺,则糁侯上畔去地三丈二尺五寸三分寸之一,则是大侯鹄下之数也。其大侯下舌及躬,并侯中三分之一,总一丈,为糁侯所掩,於三丈二尺五寸三分寸之一减其一丈,则是大侯下畔去地之数。故郑注《大射》云“大侯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也。其耦,《射人》云“王以六耦”,“诸侯以四耦”,“卿、大夫、士以三耦”。又《射人》云诸侯以下,谓畿内也。若畿外诸侯以下,则皆三耦。故《大射》及《乡射》,并《左传》襄二十九年晋士鞅来聘,射皆三耦是也。其射宫所在,天子大射,必先习於泽宫,而后射於射宫,则此《射义》文也。其射宫,天子则在庙也。故《司服》云:“享先公,飨、射则鷩冕。”《司几筵》云“大朝觐、大飨射”,“依前南乡”是也。其服鷩冕。天子宾射则在朝,故《射人》云“诸侯在朝,则皆北面”是也。其服皮弁服矣。天子燕射则在寝,以诸侯燕於小寝,天子路寝之朝谓之燕朝者,故知天子、诸侯燕射在寝。故《乡射记》云:“君国中射,则皮树中。”郑注云:“谓燕射也。”其服则玄冕、缁衣、素裳也,诸侯以为朝服。《燕礼》云“燕,朝服於寝”,是其诸侯大射,不显畿内、畿外之异。案《仪礼 大射》云“公入,骜。”射毕而云“入”,谓从郊入国也,谓射在郊学也。故《乡射记》云:“於郊则闾中。”郑注云:“大射於大学。”《仪礼》所陈,多据畿外诸侯,即畿内诸侯,或亦然也。其服无文,故用皮弁,以射在学宫,《学记》云“皮弁祭菜”故也。其诸侯宾射,若在国,则亦在朝与天子同。若在国外相会,则在竟。故《乡射记》云:“於竟,则虎中。”郑注云:“谓与邻国君射也。”其服亦皮弁服也,以《聘礼》“君受聘皮弁”故也。其卿大夫以下射之所在及所服之衣,无明文也。此三射之外,又有乡射,谓乡大夫贡贤能之后,行乡射之礼,而询众庶。故《乡大夫职》云:“献贤能之书于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是也。又有州长“射於州序”之礼,其侯并同宾射之法,故郑注云:“乡侯二正。”又有主皮之射。凡主皮之射有二,一是卿大夫从君田猎,班馀获而射。《书传》云:凡祭取馀获陈於泽,然后卿大夫相与射也。郑注《乡射》云:“主皮者无侯,张兽皮而射之,主於获也。”二是庶人亦主皮之射,故郑注《周礼》云“庶人无侯,张皮而射之”是也。又有习武之射,故《司弓矢》云“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是也。

译寸。这是犴侯上边缘距离地面一丈九尺二寸。以这个犴侯的上边缘来看,就是糁侯的鹄(靶心)距离地面的高度。糁侯的下舌以及躬(靶身下部),总共有四尺。糁侯中间的鹄,下面有三分之一。糁侯中间一丈见方,它的三分之一,得到四尺六寸又三分寸之二。这样,糁侯从鹄以下,总共有八尺六寸又三分寸之二,都被犴侯所遮盖。犴侯上边缘距离地面一丈九尺二寸,减去这八尺六寸又三分寸之二,那么糁侯下边缘距离地面就是一丈五寸又三分寸之一。所以郑玄在《大射》的注中说:“糁侯距离地面一丈五寸,少了半寸。”说“少半寸”,就是三分寸之一。犴侯既然距离地面一丈九尺二寸,再加上糁侯中间的三分之二,即九尺三寸又三分寸之一,再加上糁侯上部的躬,与个(靶身顶部)四尺,那么糁侯上边缘距离地面就是三丈二尺五寸又三分寸之一,这就是大侯鹄以下的高度。大侯的下舌以及躬,连同侯中三分之一的部分,总共一丈,被糁侯所遮盖,在三丈二尺五寸又三分寸之一中减去这一丈,就是大侯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所以郑玄在《大射》的注中说“大侯距离地面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关于耦(射箭的组数),《射人》篇说“天子用六耦”,“诸侯用四耦”,“卿、大夫、士用三耦”。又《射人》篇说诸侯以下,指的是王畿之内。如果是王畿之外的诸侯以下,则都用三耦。所以《大射》以及《乡射》,还有《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晋国士鞅来聘问,射箭都是三耦,就是这个道理。关于射宫所在的位置,天子举行大射,必定先在泽宫练习,然后在射宫正式射箭,这就是《射义》中的文字。那射宫,天子是在宗庙。所以《司服》说:“祭祀先公,飨礼、射礼则穿鷩冕。”《司几筵》说“大朝觐、大飨射”,“依前南向”,就是这个意思。穿着鷩冕。天子举行宾射则在朝廷,所以《射人》说“诸侯在朝廷,则都面向北”,就是这个意思。穿着皮弁服。天子举行燕射则在寝宫,因为诸侯燕饮在小寝,天子路寝的朝堂称为燕朝,所以知道天子、诸侯燕射在寝宫。所以《乡射记》说:“君在国都内射箭,则用皮树中。”郑玄注说:“这是指燕射。”穿着则是玄冕、缁衣、素裳,诸侯将其作为朝服。《燕礼》说“燕饮,在寝宫穿朝服”,这就是诸侯大射,不显示王畿内、王畿外的区别。考察《仪礼·大射》说“公入,骜。”射箭完毕而说“入”,是指从郊外进入国都,说明射箭在郊外的学校。所以《乡射记》说:“在郊外则用闾中。”郑玄注说:“大射在大学。”《仪礼》所陈述的,多依据王畿外的诸侯,即使是王畿内的诸侯,或许也是这样。其服饰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用皮弁,因为射箭在学宫,《学记》说“皮弁祭菜”,就是这个原因。诸侯的宾射,如果在国都内,则也在朝廷,与天子相同。如果在国都外相会,则在边境。所以《乡射记》说:“在边境,则用虎中。”郑玄注说:“这是指与邻国国君射箭。”穿着也是皮弁服,因为《聘礼》中“国君接受聘问时穿皮弁”,就是这个原因。卿大夫以下射箭的地点以及所穿的服饰,没有明文规定。这三种射礼之外,还有乡射,指的是乡大夫推荐贤能之后,举行乡射之礼,而询问众庶。所以《乡大夫职》说:“将贤能之书献给王”,“退下来后用乡射之礼的五种物品询问众庶”,就是这个意思。又有州长“在州序射箭”的礼仪,其侯位并同宾射的方法,所以郑玄注说:“乡侯二正。”又有主皮之射。凡主皮之射有两种,一是卿大夫跟随国君田猎,分配剩余的猎物而射箭。《书传》说:凡是祭祀取剩余的猎物陈列在泽地,然后卿大夫互相射箭。郑玄注《乡射》说:“主皮者没有侯位,张挂兽皮而射之,主要在于获取猎物。”二是庶人也进行主皮之射,所以郑玄注《周礼》说“庶人没有侯位,张挂兽皮而射之”,就是这个意思。又有习武之射,所以《司弓矢》说“弧弓,用来授予射甲革椹质的人”,就是这个意思。

天子将祭,必先习射於泽。泽者,所以择士也。已射於泽,而后射於射宫,射中者得与於祭,不中者不得与於祭。不得与於祭者,有让削以地,得与於祭者,有庆益以地,进爵、绌地是也。泽,宫名也。士,谓诸侯朝者,诸臣及所贡士也。皆先令习射於泽,已乃射於射宫,课中否也。诸侯有庆者先进爵,有让者先削地。

  ○与音预,下皆同。绌,敕律反。朝,直遥反。令,力呈反。已音以。课,口卧反。

  [疏]“天子将祭,必先习射”至“是也”。

  ○正义曰:前经已言数与於祭而君有庆,数不与於祭而君有让。此经又重言者,前经明诸侯贡士之制,故赏罚所贡之君,此经论人君将祭择士,赏罚其士之身,故於此又重言也。又前经贡士云容体合礼,其节比乐,此经直云“射中”与“不中”,不云“容体”及“射节”者,文不具也。

  ○“天子将祭,必先习射於泽,泽者,所以择士也”者,泽是宫名,於此宫中射而择士,故谓此宫为“泽”。泽所在无文,盖於宽闲之处,近水泽而为之也。非唯祭而择士,馀射亦在其中,故《书传》论主皮射云:“乡之取也於囿中,勇力之取也。今之取也於泽宫,揖让之取也。”是主皮之射,亦近於泽也。选士於泽,不射侯也,但试武而已。故《司弓矢》云:“泽,共射椹质之弓矢。”郑司农引此《射义》之文以释之。是知於泽中射椹质而已。又郑注《司弓矢》云:“树椹以为射正,射甲与椹,试弓习武也。”其主皮之射则张皮,亦揖让也。“有让削以地”,“有庆益以地”者,谓诸侯也。

  ○注“泽宫”至“削地”。

  ○正义曰:“士,谓诸侯朝者,诸臣及所贡士也”者,以其助祭,故知是此等之人。前经论贡士与祭,故知此经之士含贡士也。云“诸侯有庆者先进爵,有让者先削地”者,此解经“进爵绌地”之文。以经之上文“有让削以地”、“有庆益以地”,更总云“进爵绌地”。据“有庆”者先“进爵”,“有让”者先“绌地”。进则爵轻於地,故先进爵而后益以地也。退则地轻於爵,故先削地而后绌爵也。

  故男子生,桑弧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故必先有志於其所有事,然后敢用穀也,饭食之谓也。男子生则设弧於门左,三日负之,人为之射,乃卜食子也。

  ○桑弧音胡,以桑木为弓。蓬,步工反。饭,扶晚反。食音嗣,注同。为,于伪反。

  [疏]“故男”至“谓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男子重射之义,以男子生三日,射人以桑弧蓬矢者,则有为射之志,故长大重之。“桑弧蓬矢”者,取其质也。所以用“六”者,“射天地四方”也。所以礼射唯四矢者,示事有不用也。四矢者,象御四方之乱。

  ○“故必先有志於其所有事”者,言子始生,三日用桑弧蓬矢六者,欲使此子先有志意於其所有事之处,谓於“天地四方”也。

  ○“然后敢用穀也”者,三日射罢之后,然后敢用穀,以食其子也。

  ○“饭食之谓也”者,至射毕用穀,犹若事毕设饭食,故云“饭食之谓也”。

  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诸,犹於也。孔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必也射乎”,言君子至於射则有争也。下,降也。饮射爵者,亦揖让而升降。胜者,袒决遂,执张弓。不胜者袭,说决拾,卻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而升饮。君子耻之,是以射则争中。

  ○争,争斗之争,下及注“有争”皆同。“揖让而升下”,绝句。“而饮”,一句。袒音但。决,古穴反。说,吐活反。拾音十。卻,丘逆反,又羌略反。弛,式氏反,又始氏反。中,丁仲反,下文、注同。

  [疏]“射者”至“君子”。

  ○正义曰:此一经明射是仁恩之道,唯内求诸己,不病害於物。既求诸己,耻其不胜,乃有争心矣。

  ○“揖

译天子将要举行祭祀,必定先在泽宫练习射箭。泽宫,是用来选拔士人的地方。在泽宫射完后,再到射宫射箭,射中的人才能参与祭祀,射不中的人不能参与祭祀。不能参与祭祀的人,会受到责备并削减封地;能参与祭祀的人,会受到庆贺并增加封地,这就是所谓“晋升爵位、削减封地”的意思。泽,是宫室的名称。士,指的是前来朝见的诸侯、各位臣子以及他们进献的士人。都先命令他们在泽宫练习射箭,然后才在射宫射箭,考核他们是否射中。诸侯中有受庆贺的,先晋升爵位;有受责备的,先削减封地。

○“与”读作“预”,下文相同。“绌”,音同“敕律”。“朝”,音同“直遥”。“令”,音同“力呈”。“已”,音同“以”。“课”,音同“口卧”。

[疏]“天子将祭,必先习射”到“是也”。

○正义说:前面的经文已经说过多次参与祭祀而君主有庆贺,多次不参与祭祀而君主有责备。这篇经文又重复说,是因为前面的经文阐明诸侯进献士人的制度,所以赏罚的是进献士人的君主;这篇经文论述君主将要祭祀时选拔士人,赏罚的是士人自身,所以在这里又重复说。另外,前面经文说进献士人要求仪容体态合乎礼制,节奏配合音乐,这篇经文只说“射中”与“不中”,不说“仪容体态”和“射箭节奏”,是因为文字没有写全。

○“天子将祭,必先习射於泽,泽者,所以择士也”这一句,泽是宫室的名称,在这个宫室中射箭来选拔士人,所以称这个宫室为“泽”。泽宫所在的地方没有记载,大概是在宽敞空闲的地方,靠近水泽而建造的。不只是祭祀时选拔士人,其他的射箭活动也在这里进行,所以《书传》论述主皮射时说:“乡射的选取是在苑囿中,选取的是勇力;现在选取是在泽宫,选取的是揖让。”可见主皮射,也靠近泽宫。在泽宫选拔士人,不射布侯,只是测试武艺而已。所以《司弓矢》说:“泽宫,供给射椹质用的弓矢。”郑司农引用这篇《射义》的文句来解释它。由此可知在泽宫中只是射椹质。又郑玄注《司弓矢》说:“树立椹质作为射箭的目标,射铠甲和椹质,是测试弓和练习武艺。”那主皮射则张挂兽皮,也是讲究揖让的。“有让削以地”,“有庆益以地”,指的是诸侯。

○注“泽宫”到“削地”。

○正义说:“士,谓诸侯朝者,诸臣及所贡士也”这一句,因为他们协助祭祀,所以知道是这些人。前面的经文论述进献士人参与祭祀,所以知道这篇经文的士包含进献的士人。说“诸侯有庆者先进爵,有让者先削地”,这是解释经文“进爵绌地”的文字。因为经文上文说“有让削以地”、“有庆益以地”,又总说“进爵绌地”。根据“有庆”的人先“进爵”,“有让”的人先“绌地”。晋升时爵位比土地轻,所以先晋升爵位然后增加土地;退降时土地比爵位轻,所以先削减土地然后降低爵位。

所以男子出生,用桑木弓和蓬草箭六支,来射天地四方。天地四方,是男子所要做的事。所以必定先让他有志于他所要做的事,然后才敢给他吃粮食,饭食的意思。男子出生就在门左悬挂弓,三天后背着它,别人为他射箭,才占卜是否给婴儿吃粮食。

○“桑弧”,音同“胡”,用桑木做弓。“蓬”,音同“步工”。“饭”,音同“扶晚”。“食”,音同“嗣”,注相同。“为”,音同“于伪”。

[疏]“故男”到“谓也”。

○正义说:这一经文阐明男子重视射箭的意义,因为男子出生三天,射人用桑木弓和蓬草箭,就有从事射箭的志向,所以长大后重视它。“桑弧蓬矢”,是取其质朴。所以用“六”支,是因为“射天地四方”。所以礼射只用四支箭,是表示事情有不用尽的。四支箭,象征抵御四方的动乱。

○“故必先有志於其所有事”这一句,是说婴儿刚出生,三天用桑木弓和蓬草箭六支,是想让这孩子先有志向于他所要做的事的地方,即“天地四方”。

○“然后敢用穀也”这一句,是说三天射箭完毕后,然后才敢用粮食,来喂养婴儿。

○“饭食之谓也”这一句,是说等到射箭完毕用粮食,就像事情完毕摆设饭食,所以说“饭食之谓也”。

射箭,是仁爱的道理。射箭要求端正自己,自己端正了然后发射,发射而不中也不怨恨胜过自己的人,只是反过来要求自己罢了。“诸”,相当于“于”。孔子说:“君子没有什么可争的,如果有,一定是射箭吧!互相作揖谦让后上场,下场后饮酒,他们的争也是君子的争。”“必也射乎”,是说君子到了射箭时就有争了。“下”,是降下的意思。饮射爵的人,也是互相作揖谦让后升降。胜利者,袒露右臂,佩戴决拾,手持张开的弓。失败者穿好衣服,摘下决拾,收回左手,右手把松弛的弓搭在上面然后上场饮酒。君子以此为耻,所以射箭时就争着射中。

○“争”,是争斗的争,下文及注“有争”都相同。“揖让而升下”,断句。“而饮”,一句。“袒”,音同“但”。“决”,音同“古穴”。“说”,音同“吐活”。“拾”,音同“十”。“卻”,音同“丘逆”,又音同“羌略”。“弛”,音同“式氏”,又音同“始氏”。“中”,音同“丁仲”,下文、注相同。

[疏]“射者”到“君子”。

○正义说:这一经文阐明射箭是仁爱恩惠的道理,只向内要求自己,不怨恨外物。既然要求自己,以不胜为耻,于是就有争心了。

○“揖

让而升下,而饮”者,下,犹降也。言将饮射爵之时,揖让而升堂,又揖让而升下,而饮此罚爵。既以礼升降,其事可惭故也。

译“让而升下,而饮”的意思是,“下”就是“降”的意思。说的是在将要饮下射礼中的罚酒时,作揖谦让后登上堂,又作揖谦让后走下堂,然后饮下这杯罚酒。因为已经按照礼仪完成了升降的动作,所以这件事令人感到惭愧。

○“其争也君子”者,言虽君子,因射亦有争也。

  ○注“必也”至“争中”。

  ○正义曰:此“饮射爵者,亦揖让而升降”者,此解经“揖让而升下”。经称“揖让”,谓饮射爵时揖让,非射时揖让也,故云“饮射爵者,亦揖让而升降”。“亦”者,亦如射时揖让,饮今亦揖让。故《仪礼 大射》云:耦进,上射在左,并行,当阶北面揖,及阶揖。升堂揖,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射毕,北面揖,揖而升射。是射时升降揖让也。《大射》又云:饮射爵之时,“胜者皆袒,决遂,执张弓。不胜者皆袭,说决拾,卻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执弣”。“揖如始升射。及阶,胜者先升,升堂,少右。不胜者进,北面坐,取丰上之觯”,“立卒觯”。“坐奠於丰下,兴,揖”。“不胜者先降”。是饮射爵之时,揖让升降也。

  孔子曰:“射者何以射?何以听?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何以,言其难也。声,谓乐节也。画曰正。栖皮曰鹄。正之言正也。鹄之言梏也。梏,直也,言人正直乃能中也。发,或为“射”。

  ○正音征,注同。夫音扶。肖音笑。栖音西。鹄音角,下同。《诗》云:“发彼有的,以祈尔爵。”祈,求也。求中以辞爵也。酒者,所以养老也,所以养病也。“求中以辞爵”者,辞养也。发,犹射也。的,谓所射之识也。言射的必欲中之者,以求不饮女爵也。辞养,让见养也。尔,或为“有”。

  ○的,丁历反。养如字,徐羊尚反。识音式,一音志。女音汝。

  [疏]“孔子”至“养也”。

  ○正义曰:前经论射求诸己乃有争心,故此明射中之难,以中为贵。

  ○“射者何以射”者,言为射之人,何以能使射中与乐节相应也。

  ○“何以听”者,言何以能听此乐节,使以射中相合。言射中乐节,两相应会,至极难矣。

  ○“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者,此论射中与乐节相会为难之事。“循声”者,若谓射者依循乐声而发矢,不失正鹄。言其中矣。如此者,其由贤者乃能然,是难也。“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者,不肖,谓小人也。言小人则不能循声而发,又不能持弓矢审固,彼既如此,则何能以中也。“《诗》云:发彼有的,以祈尔爵”者,此《小雅 宾之初筵》之篇,刺幽王之诗。陈古之明王大射之礼,发矢之时,射彼所祈之的。祈,求也。以求祈中,辞尔所罚之酒爵也。

  ○“求中以辞爵者,辞养也”者,酒既养老,又以养病。今射者非病、非老,故求射中以辞让此爵者,辞让见养老也,不敢当其养礼也。

  ○注“何以”至“中也”。

  ○正义曰:“何以,言其难”者,言此事难作何法以为之者,言不可为也。故云“言其难”也。云“声,谓乐节也”者,《驺虞》九节之属也。云“画曰正”,则宾射也。“栖皮曰鹄”,则大射也。

  ○注“发犹”至“养也”。

  ○正义曰:云“发犹射”者,解上“发彼有的”也。云“的,谓所射之识也”,识,犹记识之处,即正鹄之中也。云“辞养,让见养也”,若己有老、病而可受养,今己为射不中而受爵,是无功受养,不敢当之,故让矣。

卷六十二 燕义第四十七

 卷六十二 燕义第四十七

  陆曰:“郑云:‘名《燕义》者,以记君与臣燕饮之礼,上下相报之义也。’”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燕义》者,以其记君臣燕饮之礼,上下相尊之义。此於《别录》属《吉事》。”案《仪礼目录》云:“诸侯无事,若卿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群臣燕饮以乐之。”勤劳,谓征伐、聘问。《诗》曰“吉甫燕喜”,是也。臣有王事之劳亦燕之,故《燕礼记》云“若有王事”是也。

  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庶子官职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与其教治,别其等,正其位。职,主也

译○所谓“其争也君子”,是说即使是君子,因为射箭也有竞争。

○注“必也”至“争中”。

○正义说:这里说“饮酒射箭时,也作揖谦让地升降”,这是解释经文中的“揖让而升降”。经文中说“揖让”,是指饮酒射箭时作揖谦让,而不是射箭时作揖谦让,所以说“饮酒射箭时,也作揖谦让地升降”。“也”字,是说也像射箭时作揖谦让,饮酒时也作揖谦让。所以《仪礼·大射》说:对手进前,上射者在左,并行,当台阶时面向北作揖,到达台阶时作揖。登上堂时作揖,都对着各自的位置面向北作揖,到达位置时作揖。射毕,面向北作揖,作揖后升堂射箭。这是射箭时升降作揖谦让的情况。《大射》又说:饮酒射箭时,“胜者都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拿着张开的弓。败者都穿好衣服,摘下决拾,左手向后,右手把松弛的弓加在上面,于是拿着弓弣”。“作揖如同刚开始升堂射箭时一样。到达台阶,胜者先升,登上堂,稍微靠右。败者进前,面向北坐下,取丰上面的觯”,“站着喝完觯中的酒”。“坐下把觯放在丰下面,起身,作揖”。“败者先下”。这是饮酒射箭时,作揖谦让升降的情况。

孔子说:“射箭的人凭什么射箭?凭什么听?顺着乐声而发射,发射而不偏离正鹄的,大概只有贤者吧!至于不贤的人,他们怎么能射中呢?”何以,是说这很难。声,指音乐的节拍。画在靶上的叫正。栖在皮上的叫鹄。正的意思是端正。鹄的意思是梏。梏,是直的意思,是说人正直才能射中。发,有的版本作“射”。

○正音征,注同。夫音扶。肖音笑。栖音西。鹄音角,下同。《诗》说:“射那靶子,以求不饮你的酒爵。”祈,求也。求射中以推辞酒爵。酒,是用来养老的,也是用来养病的。“求射中以推辞酒爵”,是推辞养老的待遇。发,犹射也。的,指所射的标志。说射靶子一定要射中,是为了求不饮你的酒爵。推辞养老,是让出受养老待遇的位置。尔,有的版本作“有”。

○的,丁历反。养如字,徐羊尚反。识音式,一音志。女音汝。

[疏]“孔子”至“养也”。

○正义说:前面的经文论述射箭求诸己才有竞争之心,所以这里阐明射中的困难,以射中为贵。

○“射者何以射”者,是说射箭的人,凭什么能使射中与乐节相应呢。

○“何以听”者,是说凭什么能听这乐节,使射中与它相合。说射中与乐节,两者相应会合,极其困难。

○“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者,这是论述射中与乐节相会合的困难。“循声”者,是说射箭的人依循乐声而发射,不偏离正鹄。说射中了。像这样,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这是困难之处。“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者,不肖,指小人。说小人不能依循乐声而发射,又不能持弓矢稳固,他们既然这样,怎么能射中呢。“《诗》云:发彼有的,以祈尔爵”者,这是《小雅·宾之初筵》中的篇章,讽刺周幽王的诗。陈述古代明王大射的礼仪,发射时,射那所求的靶子。祈,求也。以求射中,推辞你所罚的酒爵。

○“求中以辞爵者,辞养也”者,酒既养老,又养病。现在射箭的人既非老也非病,所以求射中以推辞这酒爵,是推辞受养老的待遇,不敢承受这养老的礼仪。

○注“何以”至“中也”。

○正义说:“何以,言其难”者,是说这件事难,用什么方法来做呢,是说不可为。所以说“言其难”。说“声,谓乐节也”者,是《驺虞》九节之类。说“画曰正”,则是宾射。“栖皮曰鹄”,则是大射。

○注“发犹”至“养也”。

○正义说:说“发犹射”者,是解释上面的“发彼有的”。说“的,谓所射之识也”,识,犹记识之处,即正鹄之中。说“辞养,让见养也”,如果自己有老、病而可以受养,现在自己因为射不中而受爵,是无功受养,不敢承受,所以推辞了。

卷六十二 燕义第四十七

卷六十二 燕义第四十七

陆说:“郑玄说:‘名为《燕义》者,是因为记载君与臣燕饮的礼仪,上下相报的道义。’”

[疏]正义说:查郑《目录》说:“名为《燕义》者,是因为记载君臣燕饮的礼仪,上下相尊的道义。这在《别录》中属于《吉事》。”查《仪礼目录》说:“诸侯无事,如果卿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群臣燕饮以乐之。”勤劳,指征伐、聘问。《诗》说“吉甫燕喜”,就是这样。臣有王事之劳也燕饮他,所以《燕礼记》说“若有王事”就是这样。

古时周天子的官职中有庶子官。庶子官主管诸侯、卿、大夫、士的庶子的卒伍,掌管他们的戒令,以及他们的教治,区别他们的等级,端正他们的位次。职,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