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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正义三十八

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127–1155 段

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

 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

  陆曰:“郑云:名《乐记》者,以其记乐之义。”

  [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乐记》者,以其记乐之义。此於《别录》属《乐记》。”盖十一篇合为一篇,谓有《乐本》、有《乐论》、有《乐施》、有《乐言》、有《乐礼》、有《乐情》、有《乐化》、有《乐象》、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今虽合此,略有分焉。案《艺文志》云:“黄帝以下至三代,各有当代之乐名。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於乐也。’周衰礼坏,其乐尤微,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矣。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为乐官,颇能记其铿鎗鼓舞而巳,不能言其义理。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博古,与诸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云乐事者,以作《乐记》事也。其内史丞王度传之,以授常山王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乐记》。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故刘向所校二十三篇,著於《别录》。今《乐记》所断取十一篇,馀有十二篇,其名犹在。三十四卷,记无所录也。其十二篇之名,案《别录》十一篇,馀次《奏乐》第十二,《乐器》第十三,《乐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乐穆》第十六,《说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乐道》第十九,《乐义》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颂》第二十二,《窦公》第二十三是也。案《别录》:《礼记》四十九篇,《乐记》第十九。则《乐记》十一篇入《礼记》也,在刘向前矣。至刘向为《别录》时,更载所入《乐记》十一篇,又载馀十二篇,总为二十三篇也。其二十三篇之目,今总存焉。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动,故形於声。宫、商、角、徵、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形,犹见也。

  ○徵,张里反,后放此。比,毗志反,下文同。见,贤遍反。声相应,故生变,乐之器,弹其宫则众宫应,然不足乐,是以变之使杂也。《易》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春秋传》曰:“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

  ○应,应对之应,篇内同。弹,徒丹反。乐音岳,又音洛。变成方,谓之音。方,犹文章也。

  ○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干,盾也;戚,斧也,武舞所执也。羽,翟羽也;旄,旄牛尾也,文舞所执。《周礼》舞师、乐师掌教舞,有兵舞,有干舞,有羽舞,有旄舞。《诗》曰:“左手执籥,右手秉翟。”

  ○旄音毛。盾,本又作楯,述允反,又音允。翟音狄。籥,羊灼反。

  [疏]“凡音”至“之乐”。

  ○正义曰:此一节论《乐本》之事,章句既多,各随文解之。名为《乐本》者,乐以音声为本,音声由人心而生,此章备论音声起於人心,故名《乐本》。此《乐本》之中,论人心感於物而有声,声相应而生变,变成方而为之音,比音而为乐,展转相因之势。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者,言凡乐之音曲所起,本由人心而生也。

  ○”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者,言音之所以起於人心者,由人心动则音起,人心所以动者,外物使之然也。

  ○“感於物而动,故形於声”者,人心既感外物而动,口以宣心,其心形见於声。心若感死丧之物而兴动,於口则形见於悲戚之声,心若感福庆而兴动,於口则形见於欢乐之声也。

  ○“声相应,故生变”者,既有哀乐之声,自然一高一下,或清或浊,而相应不同,故云生变。变,谓不恒一声,变动清浊也。

  ○“变成方,谓之音”者,方,谓文章。声既变转,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谓之音也。音则今之歌曲也。

  ○“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者,言以乐器次比音之歌曲,而乐器播之,并及干戚、羽旄,鼓而舞之,乃“谓之乐”也。是乐之所起,由人心而生也。

译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

陆德明说:“郑玄说:命名为《乐记》的原因,是因为它记载了音乐的义理。”

[疏]正义说:按照郑玄《目录》所说:“命名为《乐记》的原因,是因为它记载了音乐的义理。这在《别录》中属于《乐记》类。”大概是将十一篇合并为一篇,即有《乐本》、有《乐论》、有《乐施》、有《乐言》、有《乐礼》、有《乐情》、有《乐化》、有《乐象》、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现在虽然将这些合并,但大致仍有分别。查考《汉书·艺文志》说:“黄帝以下到夏、商、周三代,各有当代之乐的名称。孔子说:‘改变风俗,没有比音乐更好的了。’周朝衰微,礼制崩坏,音乐尤其衰微,以音律为节制,又被郑国、卫国的靡靡之音扰乱,所以没有遗留下来的法则了。汉朝兴起,制氏凭借雅乐的声律,世代担任乐官,只能记住铿锵的鼓乐舞蹈而已,不能说明其中的义理。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喜好广博古事,与诸生等共同采集《周官》及诸子书中关于乐事的记载,来撰写《乐记》。其内史丞王度传授它,又传授给常山王禹,汉成帝时,王禹作为谒者多次陈述其义理,献上了二十四卷《乐记》。刘向校勘书籍,得到《乐记》二十三篇,与王禹的不同,其道日益衰微。”所以刘向所校勘的二十三篇,著录于《别录》。现在《乐记》所选取的十一篇,其余有十二篇,其名称尚存。三十四卷,没有记录。那十二篇的名称,查考《别录》十一篇,其余依次是《奏乐》第十二,《乐器》第十三,《乐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乐穆》第十六,《说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乐道》第十九,《乐义》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颂》第二十二,《窦公》第二十三。查考《别录》:《礼记》四十九篇,《乐记》是第十九篇。那么《乐记》十一篇编入《礼记》,是在刘向之前了。等到刘向编写《别录》时,再次记载所编入的《乐记》十一篇,又记载其余十二篇,总共为二十三篇。那二十三篇的目录,现在全部保存下来。

大凡音乐的产生,是由人心产生的。人心的活动,是外物使它这样的。内心受到外物的感触而活动,所以表现在声音上。宫、商、角、徵、羽五种音律杂糅配合叫做音,单独发出叫做声。形,就是显现的意思。

○徵,音张里,后文同。比,音毗志,下文同。见,音贤遍。声音相互应和,所以产生变化,音乐的乐器,弹奏它的宫音则众宫音应和,但这不足以构成音乐,因此变化它使之杂糅。《易经》说:“相同的声音相互应和,相同的气息相互寻求。”《春秋左传》说:“如果用水来加水,谁能喝它?如果琴瑟只弹奏一个音,谁能听它?”

○应,应对的应,篇内同。弹,音徒丹。乐,音岳,又音洛。变化形成章法,叫做音。方,就是文章的意思。

○配合音律而演奏它,以及配合干戚、羽旄,叫做乐。干,是盾牌;戚,是斧头,是武舞所执持的。羽,是野鸡的羽毛;旄,是牦牛的尾巴,是文舞所执持的。《周礼》中舞师、乐师掌管教导舞蹈,有兵舞,有干舞,有羽舞,有旄舞。《诗经》说:“左手拿着籥,右手拿着翟。”

○旄,音毛。盾,本又作楯,音述允,又音允。翟,音狄。籥,音羊灼。

[疏]“凡音”至“之乐”。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乐本》的事情,章句既多,各自随文解释。命名为《乐本》的原因,是音乐以音声为根本,音声由人心而产生,这一章完备地论述了音声起于人心,所以命名为《乐本》。这《乐本》之中,论述人心感受外物而有声音,声音相互应和而产生变化,变化形成章法而成为音,配合音律而成为乐,这是辗转相因的趋势。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的意思是,说大凡音乐的声音曲调所起,本来是由人心而产生的。

○“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的意思是,说音之所以起于人心,是因为人心活动则音起,人心之所以活动,是外物使它这样的。

○“感於物而动,故形於声”的意思是,人心既然感受外物而活动,口用来宣示内心,其心就表现在声音上。心如果感受死丧之物而兴起活动,在口就表现在悲戚的声音上,心如果感受福庆而兴起活动,在口就表现在欢乐的声音上。

○“声相应,故生变”的意思是,既然有哀乐之声,自然一高一下,或清或浊,而相互应和不同,所以说产生变化。变,就是不恒定一个声音,变动清浊。

○“变成方,谓之音”的意思是,方,就是文章。声音既变化转折,和合次序,成就文章,叫做音。音就是现在的歌曲。

○“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的意思是,说用乐器依次配合音的歌曲,而用乐器演奏它,并且配合干戚、羽旄,击鼓而舞蹈,这才叫做“乐”。这是乐之所起,由人心而产生的。

○注“宫商”至“曰声”。

  ○正义曰:言“声”者,是宫、商、角、徵、羽也。极浊者为宫,极清者为羽,五声以清浊相次。云“杂比曰音”者,谓宫、商、角、徵、羽清浊相杂和比谓之音。云“单出曰声”者,五声之内,唯单有一声,无馀声相杂,是“单出曰声”也。然则初发口单者谓之声,众声和合成章谓之音,金石干戚羽旄谓之乐,则声为初,音为中,乐为末也,所以唯举音者,举“中”见上、下矣。

译○注“宫商”至“曰声”。

○正义说:所谓“声”,是指宫、商、角、徵、羽。音律中最浊的是宫,最清的是羽,五声按照清浊的顺序排列。说“杂比曰音”,是指宫、商、角、徵、羽清浊相间、和谐配合称为音。说“单出曰声”,是指在五声之中,只有单独发出一个声音,没有其他声音相杂,这就是“单出曰声”。那么,起初从口中单独发出的称为声,众多声音和谐配合形成篇章的称为音,金石乐器、干戚舞具、羽旄装饰称为乐,这样声是开端,音是中间,乐是末端,所以只提及音,是因为举出“中间”就能体现上、下(即声与乐)了。

○注“乐之”至“听之”。

  ○正义曰:“弹其宫则众宫应,然不足乐”者,明直唯一声,不足可为乐,故须变之使杂也。引“《易》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者,《易 文言》文,证“同声相应”之义也。同声虽相应,不得为乐,必有异声相应,乃得为乐耳。引《春秋传》以下者,证“同声不得为乐”也。案《春秋》昭二十年《左传》:“齐景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同者,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言琴瑟专一,唯有一声,不得成乐故也。

  ○注“方,犹文章也”。

  ○正义曰:凡画者,青黄相杂分布,得成文章,言音清浊上下分布次序,得成音曲也,以画者文章,故云“方,犹文章也”。

  ○注“干盾”至“秉翟”。

  ○正义曰:“干,盾也,戚,斧也,武舞所执也”者,武舞之乐,执此盾与斧也。云“羽,翟羽也,旄,旄牛尾也,文舞所执”者,言文舞执此羽旄也。引“舞师、乐师”者,证有干戚、羽旄舞等。案《乐师》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也。无兵舞,但有干舞。郑司农彼注云:“干舞者,兵舞。”又《舞师》云:“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无干舞,但有兵舞。郑司农彼注:“干舞,兵舞也。”此引《乐师》既谓干舞,引谓兵舞者,兵舞非《乐师》之文,但经云“干戚”,用戚则是大武。大武,兵舞,此引《乐师》益以兵舞,解经之“干戚”也。但此经“干戚、羽旄”,包含文、武之大舞。郑引《乐师》小舞,明羽舞也。引《诗》者,证羽舞是翟舞也,此《诗 邶风》,刺卫君不用贤。卫之贤者,仕於泠官,但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而已。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啴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於物而后动。言人声在所见,非有常也。噍,踧也。啴,宽绰貌。发,犹扬也。粗,{分鹿}也。

  ○噍,子遥反,徐在尧反,沈子尧反,踧也,谓急也。杀,色界反,徐所列反。其乐,音洛。啴,昌善反,宽缓也。散,思旦反。粗,采都反,又才古反。踧,子六反。绰,处约反。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极,至也。

  ○道音导。行,下孟反。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此其所谓“至”也。

  ○治,直吏反,下同。

  [疏]“乐者”至“道也”。

  ○正义曰:此一节覆明上文“感物而动”之意,结乐声生起所由也。合音乃成乐,是乐由比音而生,故云“音之所由生也”。

  ○“其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者,欲将明乐随人心见,故更陈此句也。本,犹初也。物,外境也。言乐初所起,在於人心之感外境也。

  ○“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者,心既由於外境而变,故有此下六事之不同也。噍,踧急也。若外境痛苦,则其心哀。哀感在心,故其声必踧急而速杀也。

  ○“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者,啴,宽也。若外境所善,心必欢乐,欢乐在心,故声必随而宽缓也。

  ○“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者,若外境会合其心,心必喜悦,喜悦在心,故声必随而发扬放散无辄碍。但乐是长久之欢,喜是一时之悦,遇有善事而心喜也。昭二十五年《左传》云“喜生於好”,是喜与乐别也。

  ○“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者,怒谓忽遇恶事,而心恚怒,恚怒在心,则其声粗以猛厉也。

  ○“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者,直,谓不邪也。廉,廉隅也。若外境见其尊高,心中严敬,严敬在心,则其声正直而有廉隅,不邪曲也。

  ○“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者,和,调也。柔,软也。若外境亲属死亡

译○注“乐之”到“听之”。

○正义说:“弹奏宫音则众宫音相应,然而不足以称为音乐”,这是说明仅仅只有单一的声音,不足以构成音乐,所以需要变化它使之混杂。引用“《易》说:同类声音相互感应,同类气息相互追求”,这是《易·文言》中的文字,用来证明“同类声音相互感应”的意义。同类声音虽然相互感应,但不能称为音乐,必须有不同声音相互感应,才能称为音乐。引用《春秋传》以下的内容,是为了证明“同类声音不能构成音乐”。查考《春秋》昭公二十年《左传》记载:“齐景公说:‘只有师旷和我和谐啊!’晏子回答说:‘师旷也是相同罢了,怎么能称为和谐?相同,就像用水来济水,谁能吃它呢?琴瑟专一,谁能听它呢?’”这是说琴瑟专一,只有一种声音,不能构成音乐的原因。

○注“方,就是文章”。

○正义说:凡是绘画,青黄色彩相互混杂分布,才能形成花纹图案;说的是声音清浊高低分布有序,才能形成音曲。因为绘画形成花纹图案,所以说“方,就是文章”。

○注“干盾”到“秉翟”。

○正义说:“干,就是盾;戚,就是斧;是武舞所执持的”,意思是武舞的音乐,执持这些盾和斧。说“羽,就是翟鸟的羽毛;旄,就是旄牛的尾巴;是文舞所执持的”,意思是文舞执持这些羽和旄。引用“舞师、乐师”,是为了证明有干戚、羽旄等舞蹈。查考《乐师》中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没有兵舞,但有干舞。郑司农在那里的注释说:“干舞,就是兵舞。”又《舞师》说:“掌管教导兵舞,率领它舞蹈山川的祭祀。”没有干舞,但有兵舞。郑司农在那里的注释:“干舞,就是兵舞。”这里引用《乐师》既然称为干舞,引用称为兵舞的,是因为兵舞不是《乐师》中的文字,但经文说“干戚”,使用戚就是大武。大武,是兵舞,这里引用《乐师》增加兵舞,来解释经文的“干戚”。但这经文“干戚、羽旄”,包含了文舞、武舞的大舞。郑玄引用《乐师》的小舞,阐明羽舞。引用《诗》,是为了证明羽舞就是翟舞,这是《诗·邶风》,讽刺卫君不任用贤人。卫国的贤人,在泠官任职,只是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罢了。

音乐,是声音产生的根源,它的根本在于人心受到外物的感触。因此,内心哀伤受到感触的,声音急促而短促;内心欢乐受到感触的,声音宽舒而缓慢;内心喜悦受到感触的,声音发扬而散开;内心愤怒受到感触的,声音粗重而严厉;内心恭敬受到感触的,声音正直而有棱角;内心爱慕受到感触的,声音和谐而柔和。这六种情感不是本性固有的,而是受到外物感触后才产生的。说的是人的声音取决于所见,没有固定不变的。噍,就是踧。啴,是宽绰的样子。发,就是扬。粗,是分鹿。

○噍,音子遥,徐音在尧,沈音子尧,就是踧,意思是急促。杀,音色界,徐音所列。其乐,音洛。啴,音昌善,宽缓的意思。散,音思旦。粗,音采都,又音才古。踧,音子六。绰,音处约。因此先王谨慎对待用来感触人心的事物。所以用礼来引导人的志向,用乐来调和人的声音,用政令来统一人的行为,用刑罚来防止人的奸邪。礼、乐、刑、政,它们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极,就是至。

○道音导。行,音下孟。所以统一民心而得出治理之道。这就是所说的“至”。

○治,音直吏,以下同。

[疏]“乐者”到“道也”。

○正义说:这一节再次阐明上文“感物而动”的意思,总结乐声产生的原因。组合声音才构成音乐,所以音乐是由声音组合而产生的,所以说“声音产生的根源”。

○“它的根本在于人心受到外物的感触”这一句,想要阐明音乐随着人心显现,所以再陈述这一句。本,就是初。物,就是外境。说的是音乐最初产生,在于人心感触外境。

○“因此内心哀伤受到感触的,声音急促而短促”这一句,心既然因为外境而变化,所以有下面六种情况的不同。噍,就是踧急。如果外境痛苦,那么内心哀伤。哀伤感触在心,所以声音必定急促而短促。

○“内心欢乐受到感触的,声音宽舒而缓慢”这一句,啴,就是宽。如果外境美好,内心必定欢乐。欢乐在心,所以声音必定随之宽缓。

○“内心喜悦受到感触的,声音发扬而散开”这一句,如果外境合乎心意,内心必定喜悦。喜悦在心,所以声音必定随之发扬放散没有阻碍。但乐是长久之欢,喜是一时之悦,遇到好事而内心喜悦。昭公二十五年《左传》说“喜产生于喜好”,这是喜与乐的区别。

○“内心愤怒受到感触的,声音粗重而严厉”这一句,怒是说突然遇到恶事,而内心怨恨愤怒。怨恨愤怒在心,那么声音粗重而猛厉。

○“内心恭敬受到感触的,声音正直而有棱角”这一句,直,就是不邪。廉,就是廉隅。如果外境见到尊高,心中严敬。严敬在心,那么声音正直而有棱角,不邪曲。

○“内心爱慕受到感触的,声音和谐而柔和”这一句,和,就是调。柔,就是软。如果外境亲属死亡

,心起爱情,爱情在心,则声和柔也。

  ○“六者非性也,感於物而后动”者,结外感物也。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性本静寂,无此六事。六事之生,由应感外物而动”,故云非性也。所以知非性者,今设取一人,以此六事触之,言此人必随触而动,故知非本性也。庾云:“随其所感而应之,是知非性也。”此声皆据人心感於物而口为声,知是人声也。故郑注云:“言人声在所见。”皇氏云“乐声”,失之矣。

译心中产生爱慕之情,爱慕之情在心中,那么发出的声音就柔和。

“这六种情感并非人的本性,而是受到外物感应后才发动”这句话,是总结外物感应的情况。人天生本性是安静的,这是天赋予的本性。本性原本静寂,没有这六种情感。这六种情感的产生,是因为应对外物感应而发动,所以说它们不是本性。之所以知道它们不是本性,现在假设取一个人,用这六种情感去触动他,说这个人必定随着触动而有所反应,因此知道这不是本性。庾氏说:“随着所感应的对象而做出回应,由此知道这不是本性。”这里所说的声音,都是依据人心受到外物感应而由口发出的声音,知道这是人声。所以郑玄注解说:“说的是人声在于所见之处。”皇氏说是“音乐之声”,这就错了。

○“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既六事随见而动,非关其本性,故先代圣人在上,制於正礼正乐以防之,不欲以外境恶事感之,故云“先王慎所以感之”者也。

  ○“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者,此四事,是防慎所感之具矣。政,法律也。既防慎其感,故用其正礼教道其志,用正乐谐和其声,用法律齐一其行,用刑辟防其凶奸,则民不复流僻也。“礼、乐、刑、政,其极一也”者,极,至也。用其四事齐之,使同其一致,不为非也。贺云:“虽有礼、乐、刑、政之殊,及其检情归正,同至理极,其道一也。”

  ○“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者,结四事之功也,言民心所触,有前六事不同,故圣人用后四者制之,使俱得其所也。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於中,故形於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言八音和否,随政也。《玉藻》曰:“御瞽几声之上下。”

  ○治世之音,绝句。安以乐,音洛,绝句。雷读上至“安”绝句,乐音岳,“以乐”二字为句。其政和,崔读上句依雷,下“以乐其政和”总为一句。下“乱世”、“亡国”各放此。思,息吏反,又音笥。否音不。藻音早,瞽音古。几,居希反,又音祈。上下,时掌反。

  [疏]“凡音”至“通矣”。

  ○正义曰:上文云音从人心生,乃成为乐,此一节明君上之乐随人情而动。若人情欢乐,乐音亦欢乐,若人情哀怨,乐音亦哀怨。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者,言君上乐音生於下民心者也。

  ○“情动於中,故形於声”者,言在下人心情感君政教善恶,动於心中,则上文“感於物而后动”是也。既感物动,故形见於口,口出其声,则上文云“故形於声”者是也。

  ○“声成文,谓之音”者,谓声之清浊杂比成文谓之音,则上文云“变成方,谓之音”是也。上云“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此云音,不云乐者,以下云“治世之音”、“乱世之音”,故云音而不言乐也。必言音者,乐以音为本,变动由於音也,所以特言音也。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者,是故,谓情动於中,而有音声之异,故言治平之世,其乐音安静而欢乐也。治世之音,民既安静以乐而感其心,故乐音亦安以乐,由其政和美故也。君政和美,使人心安乐,人心安乐,故乐声亦安以乐也。

  ○“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者,乱世,谓祸乱之世,乐音怨恨而恚怒。乱世之时,其民怨怒,故乐声亦怨怒流亡,由其政乖僻故也。

  ○“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者,亡国,谓将欲灭亡之国,乐音悲哀而愁思。言亡国之时,民心哀思,故乐音亦哀思,由其人困苦故也。前“治世”、“乱世”皆云世,“亡国”不云世者,以国将亡,无复继世也。其“治世”、“乱世”皆云政,“亡国”不云政者,言国将灭亡,无复有政,故云“其民困”也。

  ○“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者,若政和则声音安乐,若政乖则声音怨怒,是“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怗{滞心}之音矣。五者,君、臣、民、事、物也。凡声浊者尊,清者卑。怗{滞心},敝败不和貌。

  ○怗,徐昌廉反,弊也。{滞心},昌制反,又昌纸反,败也。敝音弊。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君、臣、民、事、物,其道乱,则其音应而乱。荒犹散也。陂,倾也。《书》曰:“王耄荒。”《易》曰:“无平不陂。”

  ○陂,彼义反,注同,倾也。匮,其愧反,乏也。迭,田节反。散,苏旦反。耄,莫报反。

  [疏]“宫为”至“日矣”。

  ○正

译○“因此先王谨慎对待那些用来感动人心的事物”的意思是,既然六种事情随着外物的显现而触动人心,这与人的本性无关,所以先代的圣人在位时,制定正确的礼乐来防范,不希望用外界的恶劣事物去感动人心,所以说“先王谨慎对待那些用来感动人心的事物”。

○“所以礼用来引导人的志向,乐用来调和人的声音,政令用来统一人的行为,刑罚用来防范人的奸邪”的意思是,这四件事,是防范和谨慎对待感动人心之事的工具。政,就是法律。既然要防范和谨慎对待感动人心的事物,所以用正确的礼来教化引导人的志向,用正确的乐来谐和人发出的声音,用法律来统一人的行为,用刑罚来防范凶恶奸邪,这样百姓就不会再流荡邪僻了。“礼、乐、刑、政,它们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的意思是,极,就是至、到达的意思。用这四件事来整顿,使它们归于一致,不做非分之想。贺玚说:“虽然礼、乐、刑、政有所不同,但等到它们检束情感、回归正道,共同达到道理的极致,它们的道理是一致的。”

○“用来统一民心并产生治国之道”的意思是,总结这四件事的功效,说民心所触动的,有前面六种不同的情况,所以圣人用后面这四种手段来制约,使它们都得到适当的安置。

大凡音乐,是产生于人内心的。情感在心中激动,所以表现为声音。声音经过组织加工形成文采,就称为音乐。因此太平盛世的音乐,安宁而欢乐,它的政治和谐。动乱时代的音乐,怨恨而愤怒,它的政治背离正道。即将灭亡国家的音乐,悲哀而愁思,它的百姓困苦。音乐的道理,与政治是相通的。是说八音是否和谐,随着政治的好坏而变化。《玉藻》篇说:“驾车时盲人乐师根据声音的高低来调整。”

○太平盛世的音乐,断句。安宁而欢乐,“乐”读作luò,断句。雷次宗读法从上面到“安”字断句,“乐”读作yuè,“以乐”两个字为一句。它的政治和谐,崔灵恩读法上面一句依照雷次宗,下面“以乐其政和”总为一句。下面“乱世”、“亡国”各依此类推。思,读作sì,又读作sì。否,读作pǐ。藻,读作zǎo。瞽,读作gǔ。几,读作jī,又读作qí。上下,读作shàng zhǎng。

[疏]“凡音”到“通矣”。

○正义说:上文说音乐从人心产生,然后成为乐,这一节阐明君王的音乐随着人情而变动。如果人情欢乐,音乐也欢乐;如果人情哀怨,音乐也哀怨。

○“大凡音乐,是产生于人内心的”的意思是,说君王的音乐产生于下层百姓的心中。

○“情感在心中激动,所以表现为声音”的意思是,说下层百姓心中因感念君王的政治教化的善恶,在心中激动,这就是上文说的“感于外物而后心动”。既然感于外物而心动,所以表现在口上,口中发出声音,这就是上文说的“所以表现为声音”。

○“声音经过组织加工形成文采,就称为音乐”的意思是,说声音的清浊杂糅对比形成文采就称为音乐,这就是上文说的“变化形成方音,就称为音乐”。上文说“配合音律而演奏它,加上干戚、羽旄就称为乐”,这里只说音,不说乐,是因为下面说“治世之音”、“乱世之音”,所以说音而不说乐。一定要说音的原因,是因为乐以音为本,变化源于音,所以特别强调音。

○“因此太平盛世的音乐,安宁而欢乐”的意思是,因此,是说情感在心中激动,而有声音的不同,所以说太平盛世,它的音乐安宁而欢乐。太平盛世的音乐,百姓既因安宁欢乐而感动内心,所以音乐也安宁欢乐,这是由于政治和美的缘故。君王的政治和美,使人心安乐,人心安乐,所以音乐也安宁欢乐。

○“动乱时代的音乐,怨恨而愤怒,它的政治背离正道”的意思是,乱世,指祸乱的时代,音乐怨恨而愤怒。乱世之时,百姓怨恨愤怒,所以音乐也怨恨愤怒流亡,这是由于政治乖僻的缘故。

○“即将灭亡国家的音乐,悲哀而愁思,它的百姓困苦”的意思是,亡国,指将要灭亡的国家,音乐悲哀而愁思。说亡国之时,民心悲哀愁思,所以音乐也悲哀愁思,这是由于百姓困苦的缘故。前面“治世”、“乱世”都说世,“亡国”不说世,是因为国家将要灭亡,不再有继承的世系了。其“治世”、“乱世”都说政,“亡国”不说政,是说国家将要灭亡,不再有政治,所以说“它的百姓困苦”。

○“音乐的道理,与政治是相通的”的意思是,如果政治和谐则声音安乐,如果政治乖僻则声音怨恨愤怒,这就是“音乐的道理,与政治是相通的”。

宫音代表君,商音代表臣,角音代表民,徵音代表事,羽音代表物。这五者如果不混乱,就没有衰败不和的音乐了。五者,就是君、臣、民、事、物。大凡声音浊的尊贵,清的卑下。怗滞,是衰败不和的样子。

○怗,徐邈读作tián,弊也。滞,读作zhì,又读作zhǐ,败也。敝,读作bì。宫音混乱则荒废,它的君主骄横。商音混乱则倾斜,它的官员败坏。角音混乱则忧愁,它的百姓怨恨。徵音混乱则悲哀,它的政事勤苦。羽音混乱则危险,它的财物匮乏。五者都混乱,互相侵凌,称为慢。这样,那么国家的灭亡就没有几天了。君、臣、民、事、物,它们的道理混乱,那么它们的音乐相应而混乱。荒,犹散乱。陂,倾斜。《尚书》说:“王年老昏乱。”《易经》说:“没有平地不倾斜。”

○陂,读作pí,注同,倾斜。匮,读作kuì,缺乏。迭,读作dié。散,读作sàn。耄,读作mào。

[疏]“宫为”到“日矣”。

○正

义曰:此一节论五声宫、商、角、徵、羽之殊,所主之事,上下不一,得则乐声和调,失则国将灭亡也。

译义说:这一节论述五声——宫、商、角、徵、羽的区别,以及它们所对应的事物,上下各不相同;如果得当,乐声就会和谐协调;如果失当,国家就将灭亡。

○“宫为君”者,宫则主君,所以然者,郑注《月令》云:宫属土,土居中央,总四方,君之象也。又“土爰稼穑”,犹君能滋生万民也。又五音,以丝多声重者为尊,宫弦最大,用八十一丝,故“宫为君”。崔氏云:“五音之次,以宫最浊,自宫以下,则稍清矣。君、臣、民、事、物,亦有尊卑,故以次配之。”

  ○“商为臣”者,商所以为臣者何?以郑注《月令》云:“商属金,以其浊,次宫,臣之象也。”解者云:“宫八十一丝,商七十二丝,次宫,如臣之得次君之贵重也。”崔氏云:“商是金,金以决断。为臣事君,亦以义断为贤矣。”

  ○“角为民”,所以为民者,郑注《月令》云:“角属木,以其清浊中,民之象也。”解者云:“宫浊而羽清,角六十四丝,声居宫、羽之中,半清半浊,故云以其清浊中也。民比君、臣为劣,比事、物为优,故云角,清浊中,民之象矣。”崔氏云:“角属春,春时物生众,皆有区别,亦象万民众多而有区别也。”

  ○“徵为事”,所以为事者,郑注《月令》云:“徵属火,以其徵清,事之象也。”解者云:“羽最清,徵次之,故用五十四丝,是徵清,徵清所以为事之象也。”夫事是造为,造为由民,故先事后乃有物也。是事胜於物,而劣於民,故次民,居物之前,所以徵为事之象也。崔氏云:“徵属夏,夏时生长万物,皆成形体,事亦有体,故以徵配事也。”

  ○“羽为物”,羽所以为物者,郑注《月令》云:“羽属水者,以其最清,物之象也。”解者云:“羽者最清,用四十八丝而为,物劣於事,故最处末,所以‘羽为物’也。”崔氏云:“羽属冬,冬物聚则成财用,冬则物皆藏聚,与财相类也。”

  ○“五者不乱,则无怗{滞心}之音矣”者,怗,敝也。{滞心},败也。敝败,谓不和之貌也。若君、臣、民、事、物五者各得其所用,不相坏乱,则五声之响无敝败矣。

  ○“宫乱则荒,其君骄”者,前明音声与政通,若五事皆正,则音不敝败,是声与政通,故此以下明声与政通也。若五音之敝败,则政乱各有所由也。荒,犹散也。若宫音之乱,则其声放散,是知由其君骄溢故也。崔氏云:“宫声所以散者,由君骄也,若君骄则万物荒散也。”

  ○“商乱则陂,其官坏”者,陂,不平正也。若商音之乱,则其声欹斜而不正也,是知由其臣不治於官,官坏故也。崔氏云:“商声所以倾邪者,由臣官坏也,官若坏,则物皆倾邪也。”

  ○“角乱则忧,其民怨”者,若角音之乱,则其声忧愁,是知由政虐,其民怨故也。崔氏云:“角声所以乱者,由民不安业,有忧愁之心也。”民无自怨,皆君上失政,故下民生怨也。

  ○“徵乱则哀,其事勤”者,若徵音之乱,则其声哀苦,是知由繇役不休,其民事勤劳故也。崔氏云:“徵所以乱者,由民勤於事,悲哀之所生。”

  ○“羽乱则危,其财匮”者,匮,乏也。若羽音之乱,则其声倾危,是知由君赋重,其民贫乏故也。崔氏云:“危者,谓声不安也。”羽音所以不安者,由君乱於上,物散於下,故知财乏,不能得安,故有匮乏也。

  ○“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者,迭,互也。陵,越也。若五声并和,则君臣上下不失。若五声不和,则君臣上下互相陵越,所以为“慢”也。崔氏云:“前是偏据一乱以为义,未足以为灭亡,今此以五者皆乱,故灭亡无日矣。”灭者,绝也。亡,叛也。无日,言无复一日也。若君臣互相陵慢如此,则国必叛灭,旦夕可俟,无复一日也。

  ○注“《书》曰”至“不陂”。

  ○正义曰:所引之者,《尚书 吕刑》之文也。“王耄荒”者,谓穆王享国百年耄荒也。引之者,证经之“荒”字矣。云“《易》曰:无平不陂”者,《易 泰卦》九三爻辞。引之者,证经之“陂”字矣。案《乐纬 动声仪》云:“宫为君,君者当宽大容众,故声弘以舒,其和情以柔,动脾也。

译○所谓“宫代表君主”,是因为宫音主宰君主。之所以如此,郑玄在《月令》注中说:宫音属土,土居中央,统摄四方,是君主的象征。又说“土适宜种植庄稼”,犹如君主能够滋生养育万民。另外,在五音中,以丝弦多、声音厚重者为尊贵,宫弦最粗大,使用八十一根丝,所以“宫代表君主”。崔氏说:“五音的次序,以宫音最为浊重,从宫音往下,声音就逐渐清亮了。君、臣、民、事、物也有尊卑之别,所以按次序与之相配。”

○所谓“商代表臣子”,商音之所以代表臣子,为什么呢?因为郑玄在《月令》注中说:“商音属金,因为它声音浊重,仅次于宫音,是臣子的象征。”解释者说:“宫音用八十一根丝,商音用七十二根丝,仅次于宫音,就像臣子得到的尊贵仅次于君主一样。”崔氏说:“商音属金,金具有决断的特性。臣子侍奉君主,也以道义决断为贤能。”

○所谓“角代表百姓”,角音之所以代表百姓,郑玄在《月令》注中说:“角音属木,因为它声音的清浊程度适中,是百姓的象征。”解释者说:“宫音浊而羽音清,角音用六十四根丝,声音处于宫音和羽音之间,半清半浊,所以说它清浊适中。百姓相比君、臣较为低劣,相比事、物较为优越,所以说角音清浊适中,是百姓的象征。”崔氏说:“角音属春,春天万物生长众多,都有区别,也象征万民众多而有区别。”

○所谓“徵代表事务”,徵音之所以代表事务,郑玄在《月令》注中说:“徵音属火,因为它声音清亮,是事务的象征。”解释者说:“羽音最清,徵音次之,所以用五十四根丝,这是徵音清亮,徵音清亮所以是事务的象征。”事务是创造作为,创造作为源于百姓,所以先有事务然后才有物品。事务胜过物品,但劣于百姓,所以排在百姓之后,物品之前,因此徵音是事务的象征。崔氏说:“徵音属夏,夏天万物生长,都形成形体,事务也有形体,所以用徵音配属事务。”

○所谓“羽代表物品”,羽音之所以代表物品,郑玄在《月令》注中说:“羽音属水,因为它声音最清,是物品的象征。”解释者说:“羽音最清,用四十八根丝制成,物品劣于事务,所以排在最后,因此‘羽代表物品’。”崔氏说:“羽音属冬,冬天物品聚集就形成财用,冬天万物都收藏聚集,与财用相类似。”

○所谓“五者不混乱,就没有敝败滞心的声音了”,敝,是败坏的意思。滞心,是败坏的意思。敝败,指不和谐的样子。如果君、臣、民、事、物五者各得其所用,不相破坏混乱,那么五声的音响就没有败坏了。

○所谓“宫音混乱则散漫,其君主骄横”,前面阐明音声与政治相通,如果五事都端正,那么音声就不败坏,这是声与政相通,所以以下阐明声与政相通。如果五音败坏,那么政治混乱各有其缘由。荒,就是散漫的意思。如果宫音混乱,那么其声音放散,由此可知是因为君主骄横溢满的缘故。崔氏说:“宫声之所以散漫,是因为君主骄横,如果君主骄横,那么万物就荒废散漫了。”

○所谓“商音混乱则倾斜,其官职败坏”,陂,是不平正的意思。如果商音混乱,那么其声音歪斜而不正,由此可知是因为臣子不治理官职,官职败坏的缘故。崔氏说:“商声之所以倾邪,是因为臣子官职败坏,官职如果败坏,那么万物都倾邪了。”

○所谓“角音混乱则忧愁,其百姓怨恨”,如果角音混乱,那么其声音忧愁,由此可知是因为政治暴虐,百姓怨恨的缘故。崔氏说:“角声之所以混乱,是因为百姓不安于本业,有忧愁之心。”百姓不会无缘无故怨恨,都是君主失政,所以下层百姓产生怨恨。

○所谓“徵音混乱则哀苦,其事务勤劳”,如果徵音混乱,那么其声音哀苦,由此可知是因为徭役不休,百姓事务勤劳的缘故。崔氏说:“徵音之所以混乱,是因为百姓勤于事务,悲哀由此产生。”

○所谓“羽音混乱则危险,其财用匮乏”,匮,是缺乏的意思。如果羽音混乱,那么其声音倾危,由此可知是因为君主赋税沉重,百姓贫困缺乏的缘故。崔氏说:“危,是指声音不安稳。”羽音之所以不安稳,是因为君主在上混乱,物品在下散失,所以知道财用缺乏,不能得到安宁,因此有匮乏。

○所谓“五者都混乱,互相凌越,叫做怠慢”,迭,是互相的意思。陵,是超越的意思。如果五声和谐,那么君臣上下不失序。如果五声不和谐,那么君臣上下互相凌越,所以称为“怠慢”。崔氏说:“前面是偏据一种混乱来解释意义,还不足以导致灭亡,现在这里说五者都混乱,所以灭亡指日可待。”灭,是断绝的意思。亡,是叛乱的意思。无日,是说没有再有一天了。如果君臣互相凌越怠慢像这样,那么国家必然叛乱灭亡,早晚可以等待,没有再有一天了。

○注“《尚书》说”到“不陂”。

○正义说:所引用的,是《尚书·吕刑》的文字。“王耄荒”,是说穆王在位百年,年老昏乱。引用它,是为了证明经文中“荒”字的含义。说“《易经》说:没有平坦而不倾斜的”,是《易经·泰卦》九三爻的爻辞。引用它,是为了证明经文中“陂”字的含义。查《乐纬·动声仪》说:“宫代表君主,君主应当宽大容纳众人,所以声音宏大而舒缓,其和情柔和,触动脾脏。”

商为臣,臣者当以发明君之号令,其声散以明,其和温以断,动肺也。角为民,民者当约俭,不奢僣差,故其声防以约,其和清以静,动肝也。徵为事,事者君子之功,既当急就之,其事当久流亡,故其声贬以疾,其和平以功,动心也。羽为物,物者不有委聚,故其声散以虚,其和断以散,动肾也。”《动声仪》又云:“若宫唱而商和,是谓善,太平之乐。”注云:“君臣相和。”又云:“角从宫,是谓哀,衰国之乐。”注云:“象人自怨诉。”又云:“羽从宫,往而不反,是谓悲,亡国之乐也。”注云“悲伤於财竭。”又云:“音相生者和。”注云:“弹羽角应,弹宫徵应,是其和乐。”以此言之,相生、应即为和,不以相生、应,则为乱也。

译商音代表臣子,臣子应当阐发君主的号令,所以它的声音发散而明朗,它的和谐温和而果断,触动肺脏。角音代表百姓,百姓应当节俭,不奢侈僭越,所以它的声音防范而节制,它的和谐清越而宁静,触动肝脏。徵音代表事务,事务是君子的功业,既应当迅速完成,又应当长久流传,所以它的声音急促而迅疾,它的和谐平和而彰显功绩,触动心脏。羽音代表万物,万物不应当积聚囤积,所以它的声音发散而虚空,它的和谐决断而疏散,触动肾脏。”《动声仪》又说:“如果宫音起唱而商音应和,这就叫做‘善’,是太平盛世之乐。”注解说:“象征君臣相和。”又说:“角音跟随宫音,这就叫做‘哀’,是衰败国家之乐。”注解说:“象征人们自我怨恨诉苦。”又说:“羽音跟随宫音,一去而不返,这就叫做‘悲’,是亡国之乐。”注解说:“悲伤于财力枯竭。”又说:“音律相生则和谐。”注解说:“弹奏羽音则角音应和,弹奏宫音则徵音应和,这就是和谐之乐。”根据这些说法,相生、应和就是和谐,如果不相生、不应和,就是混乱。

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於慢矣。比,犹同也。

  ○比,毗志反,注同。又如字。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濮水之上,地有桑间者,亡国之音,於此之水出也。昔殷纣使师延作靡靡之乐,巳而自沈於濮水。后师涓过焉,夜闻而写之,为晋平公鼓之,是之谓也。桑间在濮阳南。诬,罔也。

  ○濮音卜,水名。诬音无,注同。涓,古玄反。为,于伪反,下“为作法度”同。

  [疏]“郑、卫”至“止也”。

  ○正义曰:前经明五者皆乱,骄慢灭亡,此一节论乱世灭亡之乐。比,犹同也。郑国之音,好滥淫志,卫国之乐,促速烦志,并是乱世之音也。虽乱而未灭亡,故云“比於慢”,即同前谓之慢也。

  ○“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者,於濮水之上桑林之间所得之乐,是亡国之音矣,故云“亡国之音”。

  ○“其政散”者,谓君之政教荒散也。

  ○“其民流”者,流,谓流亡。君既荒散,民自流亡也。

  ○“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者,君既失政,在下则诬罔於上,行其私意,违背公道,不可禁止也。

  ○注“濮水”至“罔也”。

  ○正义曰:“濮水之上,地有桑间”者,言濮水与桑间一处也。云“昔殷纣使师延作靡靡之乐”以下,皆《史记 乐书》之文也。言卫灵公之时,将之晋,至於濮水之上,舍,夜半之时,闻鼓琴之声,问左右,皆对曰:“不闻。”乃召师涓,听而写之。明日即去,乃至晋国,见平公,平公享之。灵公曰:“今者来闻新声,请奏之。”平公曰:“可。”即命师涓坐师旷之旁,援琴鼓之。未终,而师旷抚而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也,不可遂。”平公曰:“何?”师旷曰:“昔师延所作也,与纣为靡靡之乐。武王代纣,师延东走,自投濮水之中。故闻此声,必於濮水之上而闻之。”是其事。案《异义》云:“今《论语》说郑国之为俗,有溱、洧之水,男女聚会,讴歌相感,故云郑声淫。《左传》说‘烦手淫声’,谓之郑声者,言烦手踯躅之声,使淫过矣。许君谨案:《郑诗》二十一篇,说妇人者十九矣,故郑声淫也。”今案《郑诗》说妇人者唯九篇,《异义》云十九者,误也,无十字矣。

  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伦,犹类也。理,分也。

  ○分,扶问反。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禽兽知此为声耳,不知其宫商之变也。八音并作,克谐曰乐。

  ○谐,户皆反。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於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几,近也。听乐而知政之得失,则能正君、臣、民、事、物之礼也。

  ○治,直吏反,下“民治行”同。几音讥,一音巨依反,注同。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致味也。隆,犹盛也。极,穷也。

  ○食音嗣,下“食飨”同。《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清庙》,谓作乐歌《清庙》也。朱弦,练朱弦,练则声浊。越,瑟底孔也,画疏之,使声迟也。倡,发歌句也。三叹,三人从叹之耳。大飨,袷祭先王,以腥鱼为俎实,不臑熟之。大羹,肉湆,不调以盐菜。遗,犹馀也。

  ○疏音疏,下同。倡,昌谅反,注同。腥音星。和,胡卧反。底,都礼反。画音获。袷音洽。臑音而。湆,去及反。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教之使知好恶也。

  ○好恶,上呼报反,下乌路反,又并如字,后“好恶”二字相连者,皆放此。

  [疏]“凡音”至“正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音乐之异,音易识而乐难知,知乐则近於礼。又明礼乐隆极之旨,先王所以礼

译郑国和卫国的音乐,是乱世之音,与骄慢相近。比,就是同的意思。

○比,音毗志,注释同。又读原字。桑间、濮上的音乐,是亡国之音,那里的政教涣散,百姓流亡,欺瞒上级、谋取私利而无法制止。濮水之上,有桑间这个地方,亡国之音,就出自这条水。从前商纣王让师延创作靡靡之音,后来师延自沉于濮水。后来师涓经过那里,夜里听到并记下了这曲子,为晋平公演奏,说的就是这件事。桑间在濮阳南边。诬,就是欺罔的意思。

○濮音卜,水名。诬音无,注释同。涓,音古玄。为,音于伪,下文“为作法度”同。

[疏]“郑、卫”到“止也”。

○正义说:前文阐明五种情况都导致混乱,骄慢导致灭亡,这一节论述乱世灭亡的音乐。比,就是同的意思。郑国的音乐,喜好放纵,使心志淫乱;卫国的音乐,急促快速,使心志烦乱,都是乱世之音。虽然混乱但尚未灭亡,所以说“与骄慢相近”,即与前文所说的骄慢相同。

○“桑间濮上的音乐,是亡国之音”者,在濮水之上桑林之间所得到的音乐,是亡国之音,所以说“亡国之音”。

○“其政散”者,是说君主的政教荒废涣散。

○“其民流”者,流,指流亡。君主既然荒废涣散,百姓自然流亡。

○“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者,君主既然失政,在下位的人就欺罔上级,行其私意,违背公道,无法禁止。

○注“濮水”到“罔也”。

○正义说:“濮水之上,有桑间”者,是说濮水与桑间在同一处。说“从前商纣王让师延创作靡靡之音”以下,都是《史记·乐书》的文字。说卫灵公的时候,将要去晋国,到了濮水之上,住宿,半夜时分,听到鼓琴的声音,问左右,都回答说:“没听到。”于是召来师涓,听并记下。第二天就离开,于是到了晋国,拜见晋平公,平公设宴招待。灵公说:“今天来听到新声,请演奏它。”平公说:“可以。”于是命令师涓坐在师旷旁边,弹琴演奏。没弹完,师旷按住琴制止他说:“这是亡国之声,不能继续。”平公说:“为什么?”师旷说:“这是从前师延创作的,与纣王一起作靡靡之音。武王取代纣王,师延向东逃跑,自投濮水之中。所以听到这声音,必定在濮水之上才能听到。”就是这件事。查《异义》说:“现在《论语》说郑国的风俗,有溱、洧两条水,男女聚会,歌唱相互感应,所以说郑声淫。《左传》说‘烦手淫声’,称为郑声的,是说烦手踯躅的声音,使淫乱过度了。许君谨案:《郑诗》二十一篇,说妇人的有十九篇,所以郑声淫。”现在查《郑诗》说妇人的只有九篇,《异义》说十九篇,是错误的,没有十字了。

凡是声音,产生于人的内心。音乐,是通达伦理的。伦,就是类。理,是分。

○分,音扶问。因此知道声音而不知道音律的,是禽兽。知道音律而不知道音乐的,是普通百姓。只有君子才能懂得音乐。禽兽只知道这是声音罢了,不知道宫商的变化。八音一起演奏,和谐协调叫做乐。

○谐,音户皆。因此审察声音以知道音律,审察音律以知道音乐,审察音乐以知道政事,这样治理之道就完备了。因此不知道声音的人,不可以和他谈论音律。不知道音律的人,不可以和他谈论音乐。懂得音乐,就接近礼了。礼乐都具备,叫做有德。德,就是得。听音乐而知道政事的得失,就能端正君、臣、民、事、物的礼。

○治,音直吏,下文“民治行”同。几音讥,一音巨依,注释同。因此音乐的兴盛,不是穷尽声音。饮食宴享的礼仪,不是穷尽味道。隆,就是盛。极,是穷尽。

○食音嗣,下文“食飨”同。《清庙》的瑟,用朱红色的弦,底孔画得稀疏,一人领唱而三人应和叹息,有遗留的声音。大飨的礼仪,崇尚玄酒而用生鱼做俎实。大羹不加调料,有遗留的味道。《清庙》,是说演奏《清庙》的乐歌。朱弦,是练过的朱弦,练过则声音浊。越,是瑟底的孔,画得稀疏,使声音迟缓。倡,是发起歌句。三叹,是三人跟着叹息。大飨,是袷祭先王,用生鱼做俎实,不煮熟。大羹,是肉汁,不加盐菜调味。遗,就是馀。

○疏音疏,下文同。倡,音昌谅,注释同。腥音星。和,音胡卧。底,音都礼。画音获。袷音洽。臑音而。湆,音去及。因此先王制定礼乐,不是为了穷尽口腹耳目的欲望,而是用来教导百姓平定好恶,而回归人道的正道。教导他们使知道好恶。

○好恶,上音呼报,下音乌路,又都读原字,后“好恶”二字相连的,都照此。

[疏]“凡音”到“正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音乐与音律的不同,音容易识别而乐难以知晓,懂得乐就接近礼。又阐明礼乐兴盛极致的旨意,先王之所以制定礼

乐教人之意。

  ○“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言音从声生,声从心生,故云“生於人心者也”。

译音乐教化人的意旨。

“大凡音乐,是产生于人心的”,是说音乐由声音产生,声音由人心产生,所以说“产生于人心”。

○“乐者,通於伦理者”也,伦,类也。理,分也。比音为乐,有金、石、丝、竹、干、戚、羽、旄,乐得则阴阳和,乐失则群物乱,是乐能经通伦理也。阴阳万物,各有伦类分理者也。

  ○“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者,言禽兽知其声,不知五音之和变,是声易识而音难知矣。

  ○“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者,言众庶知歌曲之音,而不知乐之大理,是音犹易而乐极难也。

  ○“唯君子为能知乐”者,君子谓大德圣人,能知极乐之理,故云“为能知乐”。

  ○“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者,音由声生,先审识其声,然后可以知音。乐由音生,先审识其音,然后知乐。政由乐生,先审识其乐,可以知政。所以“审乐知政”者,乐由音、声相生,声感善恶而起,若能审乐,则知善恶之理,行善不行恶,习是不习非,知为政化民。

  ○“而治道备矣”者,政善乐和,音声皆善,人事无邪僻,则治道备具矣。

  ○“知乐,则几於礼矣”者,几,近也。知乐则知政之得失,知政之得失,则能正君、臣、民、事、物,故云“近於礼矣”。但礼包万事,万事备具,始是礼极。今知乐,但知正君、臣、民、事、物而已,於礼未极,故云“近於礼矣”。

  ○“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者,言王者能使礼乐皆得其所,谓之有德之君。所以名为德者,得礼乐之称也。

  ○“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者,隆,谓隆盛,言乐之隆盛,本在移风易俗,非崇重於锺鼓之音,故云“非极音也”。案《论语》云“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是也。

  ○“食飨之礼非致味也”者,食飨,谓宗庙袷祭。此礼之隆重,在於孝敬也,非在於致其美味而已。“礼”云食飨之礼,则“乐”应云祭祀之乐,互可知也。

  ○“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者,覆上乐之隆非极音也。《清庙》之瑟,谓歌《清庙》之诗,所弹之瑟朱弦,谓练朱丝为弦,练则声浊也。越,谓瑟底孔也,疏通之使声迟,故云“疏越”。弦声既浊,瑟音又迟,是质素之声,非要妙之响。以其质素,初发首一倡之时,而唯有三人叹之,是人不爱乐。虽然,有遗馀之音,言以其贵在於德,所以有遗馀之音,念之不忘也。

  ○“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者,此覆上飨之礼非致味也。大飨,谓袷祭,尚玄酒在五齐之上,而俎腥鱼。腥,生也。俎虽有三牲,而兼载腥鱼也。大羹,谓肉湆也。不和,谓不以盐菜和之。此皆质素之食,而大飨设之,人所不欲也。虽然,有遗馀之味矣,以其有德质素,其味可重,人爱之不忘,故云“有遗味者矣”。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者,以玄酒、腥鱼、大羹是非极口腹也,以朱弦疏越是非极耳目也。

  ○“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者,言先王制礼乐,不为口腹耳目,而将以教民均平好恶,使好者行之,恶者避之,而反归人道之正也。

  ○注“能止”至“之礼”。

  ○正义曰:以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既能知乐,则能正此五事,五事之外,则馀礼未能弘通,故经云“近於礼”,未尽礼之用也。

  ○注“朱弦”至“馀也”。

  ○正义曰:“朱弦,练朱弦“者,案《虞书传》云:“古者帝王升歌清庙之乐,大瑟练弦”。此云“朱弦”者,明练之可知也。云“练则声浊”者,不练则体劲而声清,练则丝熟而弦浊。云“越,瑟底孔也”者,案《乡饮酒礼》“二人皆左何瑟,后首,垮越”,是“越,瑟底孔也”。故《燕礼》注云:“越,瑟下孔也。”云“画疏之使,声迟也”者,熊氏云:瑟两头有孔,画疏之。疏,通也,使两头孔相达而通,孔小则声急,孔大则声迟,故云“使声迟也”。云“三叹,三人从叹之耳”者,三叹,谓击瑟赞叹美者,但有三人叹之耳,言叹者少也。云“

译○“乐是通达伦理的”,伦,就是类;理,就是分。配合音律制成音乐,有金、石、丝、竹、干、戚、羽、旄等乐器,音乐得当则阴阳和谐,音乐失当则万物混乱,这就是音乐能够贯通伦理的原因。阴阳万物,各自有其类别和条理。

○“所以只懂得声音而不懂得音律的,是禽兽”这句话的意思是,禽兽知道声音,却不懂五音的和谐变化,这说明声音容易识别,而音律难以知晓。

○“懂得音律而不懂得音乐的,是普通百姓”这句话的意思是,百姓知道歌曲的音律,却不懂音乐的根本道理,这说明音律还相对容易,而音乐极其难懂。

○“只有君子才能懂得音乐”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是指有大德的圣人,能够懂得音乐的极致道理,所以说“才能懂得音乐”。

○“所以审视声音以懂得音律,审视音律以懂得音乐,审视音乐以懂得政治,这样治国的道理就完备了”这句话的意思是,音律由声音产生,先审视识别声音,然后才能懂得音律。音乐由音律产生,先审视识别音律,然后才能懂得音乐。政治由音乐产生,先审视识别音乐,才能懂得政治。之所以说“审视音乐就能懂得政治”,是因为音乐由音律和声音相生,声音因感于善恶而起,如果能审视音乐,就能知道善恶的道理,行善而不作恶,习正而不习邪,懂得如何施政教化百姓。

○“这样治国的道理就完备了”这句话的意思是,政治善美则音乐和谐,音声都善,人事没有邪僻,那么治国的道理就完备了。

○“懂得音乐,就接近于礼了”这句话的意思是,几,就是接近。懂得音乐就能知道政治的得失,知道政治的得失,就能端正君、臣、民、事、物,所以说“接近于礼了”。但是礼包罗万事,万事完备,才是礼的极致。现在懂得音乐,只是懂得端正君、臣、民、事、物罢了,对于礼来说还未达到极致,所以说“接近于礼了”。

○“礼和音乐都得到恰当运用,就叫做有德。德就是得”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君王能使礼和音乐都得到恰当运用,就叫做有德的君王。之所以称为德,是因为得到了礼乐的称誉。

○“所以音乐的隆盛不在于极尽音律”这句话的意思是,隆,指隆盛,说音乐的隆盛,根本在于移风易俗,不在于推崇钟鼓之音,所以说“不在于极尽音律”。查《论语》说“乐啊乐啊,难道只是钟鼓吗”,就是这个意思。

○“饮食飨宴的礼仪不在于极尽美味”这句话的意思是,食飨,指宗庙的祫祭。这种礼仪的隆重,在于孝敬,而不在于极尽美味而已。“礼”说食飨之礼,那么“乐”就应说祭祀之乐,互相可以推知。

○“清庙的瑟,用朱丝做弦且瑟底孔疏阔,一人领唱而三人应和赞叹”这句话的意思是,重申上面音乐隆盛不在于极尽音律的观点。《清庙》的瑟,指唱《清庙》这首诗时所弹的瑟,朱弦,指用练过的朱丝做弦,练过则声音浊重。越,指瑟底的孔,疏通它使声音迟缓,所以说“疏越”。弦声既浊,瑟音又迟,这是质朴的声音,不是精妙的声响。因为质朴,刚开始一人领唱时,只有三人应和赞叹,这是人们不喜爱这种音乐。虽然如此,却有遗留下的余音,因为贵在德行,所以有遗留下的余音,使人念念不忘。

○“大飨的礼仪,崇尚玄酒而案上放着生鱼。肉汁不加调料,是有遗留下的余味啊”这句话的意思是,重申上面飨宴礼仪不在于极尽美味的观点。大飨,指祫祭,玄酒在五齐之上,而案上放着生鱼。腥,就是生。案上虽然有三牲,但也兼载生鱼。大羹,指肉汁。不和,指不用盐菜调和。这些都是质朴的食物,而大飨却设置它们,人们本不欲食。虽然如此,却有遗留下的余味,因为其中有质朴的德行,其味值得珍重,人们喜爱而不忘,所以说“有遗留下的余味啊”。

○“所以先王制定礼乐,不是为了极尽口腹耳目的欲望”这句话的意思是,用玄酒、生鱼、肉汁,这是不极尽口腹之欲;用朱弦疏越,这是不极尽耳目之欲。

○“而是用来教导百姓平定好恶,从而回归人道的正道”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先王制定礼乐,不是为了口腹耳目,而是用来教导百姓均平好恶,使喜好善的就去实行,厌恶恶的就去避开,从而回归人道的正道。

○注“能止”到“之礼”。

○正义说:以宫音为君,商音为臣,角音为民,徵音为事,羽音为物。既然能懂得音乐,就能端正这五件事,五件事之外,其余的礼未能广泛通达,所以经文说“接近于礼”,未尽礼的全部作用。

○注“朱弦”到“馀也”。

○正义说:“朱弦,练朱弦”,查《虞书传》说:“古代帝王升堂唱《清庙》之乐,大瑟用练过的弦”。这里说“朱弦”,说明是练过的弦可知。说“练则声浊”,不练则弦体劲挺而声音清亮,练过则丝熟而弦声浊重。说“越,瑟底孔也”,查《乡饮酒礼》“两人都左手扛瑟,后首,垮越”,可知“越,是瑟底的孔”。所以《燕礼》注说:“越,是瑟下的孔。”说“画疏之使,声迟也”,熊氏说:瑟两头有孔,画疏它。疏,就是通,使两头孔相通,孔小则声音急促,孔大则声音迟缓,所以说“使声音迟缓”。说“三叹,三人从叹之耳”,三叹,指击瑟赞叹美好,但只有三人赞叹,是说赞叹的人少。说“

大飨,袷祭先王”者,案《郊特牲》“郊血,大飨腥”,此云“腥鱼”,故为宗庙袷祭也。云“以腥鱼为俎实”者,谓荐血腥之时,以俎荐腥鱼。熊氏云:其牛羊之俎,至荐熟之时,皆亨之而熟。荐腥鱼,则始末不亨。”故云“而俎腥鱼”也。云“大羹,肉湆”者,《特牲》云“大羹湆”,此云“不和”,故知不调以盐菜。鉶羹则和之。云“遗,犹馀也”者,乐声虽质,人贵之不忘矣,食味虽恶,人念之不息矣,是有遗音遗味矣。熊氏云“声有五声,但有三人叹之,馀两声未叹,是有遗音”。非其辞也。

译“大飨,袷祭先王”这一说法,依据《郊特牲》篇中“郊祭用血,大飨用生肉”的记载,这里提到“生鱼”,所以知道这是宗庙的袷祭。说“用生鱼作为俎上的祭品”,是指在进献生肉的时候,用俎来进献生鱼。熊氏说:“那些牛羊的俎,等到进献熟肉的时候,都已经烹煮熟了。进献生鱼,则从头到尾都不烹煮。”所以说“而俎上放着生鱼”。说“大羹,是肉汁”的,因为《特牲》篇说“大羹是肉汁”,这里说“不调和”,所以知道是不用盐和菜来调味的。鉶羹则是调和过的。说“遗,就是剩余”的,意思是乐声虽然质朴,人们却珍视它而不忘记;食物的味道虽然粗劣,人们却思念它而不停止,因此就有了遗留的乐音和遗留的味道。熊氏说:“乐声有五种,但只有三个人赞叹,剩余两种声音没有被赞叹,所以有遗留的乐音。”这不是正确的解释。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动,性之欲也。言性不见物则无欲。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至,来也。知知,每物来,则又有知也,言见物多则欲益众。形,犹见也。

  ○见,贤遍反。好恶无节於内,知诱於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节,法度也。知,犹欲也。诱,犹道也,引也。躬,犹已也。理,犹性也。

  ○诱音酉。道音导。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穷人欲,言无所不为。於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

  [疏]“人生”至“道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人感物而动。物有好恶,所感不同。若其感恶则天理灭,为大乱之道,故下文明先王所以制礼乐而齐之。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

  ○正义曰:言人初生,未有情欲,是其静禀於自然,是天性也。

  ○“感於物而动,性之欲也”者,其心本虽静,感於外物,而心遂动,是性之所贪欲也。自然谓之性,贪欲谓之情,是情、性别矣。

  ○“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者,至,犹来也,言外物既来。知,谓每一物来,则心知之。为每一物皆知,是“物至知知”也。物至既众,会意者则爱好之,不会意者则嫌恶之,是好恶形焉。

  ○“好恶无节於内,知诱於外”者,所好恶恣己之情,是“无节於内”。知,谓欲也。所欲之事,道诱於外,外见所欲,心则从之,是“知诱於外”也。

  ○“不能反躬,天理灭矣”者,躬,己也。恣己情欲,不能自反禁止。理,性也,是天之所生本性灭绝矣。

  ○“夫物之感人无穷”者,物既众多,来感於人,无有穷巳也。

  ○“而人之好恶而无节”者,见物之来,所好所恶,无有法节也。

  ○“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者,则是外物来至,而人化之於物,物善则人善,物恶则人恶,是“人化物也”。

  ○“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者,人既化物,逐而迁之,恣其情欲,故灭其天生清静之性,而穷极人所贪嗜欲也。

  ○“知者诈愚”,谓欺诈愚人也。

  ○“勇者苦怯”,谓困苦怯者。

  ○“疾病不养”,谓人所嫌恶,不收养也。

  ○“老幼孤独不得其所”者,此并是人之嫌恶,无所哀矜,故“老幼孤独不得其所”也。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言为作法度,以遏其欲。

  ○遏,於遏反,本亦作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男二十而冠,女许嫁而笄,成人之礼。射、乡,大射、乡饮酒也。

  ○衰,七雷反。乐音洛。冠,古乱反,注同。笄音鸡。别,彼列反,下文注皆同。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疏]“是故”至“备矣”。

  ○正义曰:此一节以下至“乐云”,广明礼乐相须之事。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者,庾云:“人为,犹为人也,言为人作法节也。”

  ○“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者,射,大射也。乡,乡饮酒也。食飨,飨食宾客也。凡此皆是正交接之节,不使相陵越也。

  ○“礼节民心”者,前经云“礼乐,人为之节”,故此经明其所节之事。礼有尊卑上下,故裁节民心,谓无不敬也。

  ○“乐和民声”者,乐有宫、商、角、徵、羽及律吕,所以调和民声也。

  ○“政以行之”者,政谓禁令用禁令以行礼乐也。

  ○“刑以防之”者,若不行礼乐,则以刑罚防止也。

  ○“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者,若此四事通达流行而不悖逆,则王道备具矣。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同,谓协好恶也。异,谓别贵贱也

译人天生本性是宁静的,这是上天赋予的本性。受到外物触动而产生情感活动,这是本性中产生的欲望。说本性,如果不接触外物就不会产生欲望。外物到来,心灵感知,然后喜好与厌恶就显现出来了。“至”,就是来的意思。“知知”,意思是每样外物到来,心灵又有所感知,说的是见到的外物越多,欲望就越众多。“形”,就是显现的意思。

○“见”,读作“贤遍反”。喜好与厌恶在内心没有节制,欲望在外被引诱,不能反省自身,天理就灭绝了。“节”,就是法度的意思。“知”,就是欲望的意思。“诱”,就是引导、牵引的意思。“躬”,就是自身的意思。“理”,就是本性的意思。

○“诱”音同“酉”。“道”音同“导”。外物感动人心是没有穷尽的,而人的喜好与厌恶如果没有节制,那么就是外物到来而人随物变化。人随物变化,就是灭绝天理而穷尽人的欲望。穷尽人的欲望,是说无所不为。于是就有悖逆欺诈虚伪的心思,有淫乱作乱的事情。因此强者胁迫弱者,人多者欺凌人少者,聪明者欺诈愚笨者,勇猛者困苦怯懦者,患病者得不到赡养,老人、幼儿、孤寡者得不到安顿,这就是大乱的根源。

[疏]“人生”到“道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人受外物触动而产生情感活动。外物有令人喜好和厌恶的区别,所触动的情况不同。如果触动的是令人厌恶的,那么天理就会灭绝,成为大乱的根源,所以下文说明先王制定礼乐来统一规范的原因。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

○正义说:是说人刚出生时,还没有情欲,这是禀受自然的宁静状态,是天性。

○“感於物而动,性之欲也”,是说心本来虽然是宁静的,但受到外物触动,心就随之活动,这是本性中的贪欲。自然的本性称为性,贪欲称为情,所以情和性是区别开的。

○“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至”,就是来的意思,是说外物已经到来。“知”,是说每样外物到来,心就感知它。因为每样外物都感知,所以叫“物至知知”。外物到来既多,符合心意的就喜爱它,不符合心意的就厌恶它,这就是喜好与厌恶显现出来了。

○“好恶无节於内,知诱於外”,是说所喜好和厌恶的放纵自己的情感,这是“无节於内”。“知”,就是欲望的意思。所想要的事情,在外被引诱,在外面看到所想要的,心就跟随它,这是“知诱於外”。

○“不能反躬,天理灭矣”,“躬”,就是自身。放纵自己的情欲,不能自我反省禁止。“理”,就是本性,是天所赋予的本性灭绝了。

○“夫物之感人无穷”,是说外物既然众多,来感动人,是没有穷尽的。

○“而人之好恶而无节”,是说看到外物到来,所喜好和厌恶的,没有法度节制。

○“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是说外物到来,而人随外物变化,外物善人就善,外物恶人就恶,这就是“人化物”。

○“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是说人既然随外物变化,追逐并迁就它,放纵自己的情欲,所以灭绝了天生清静的本性,而穷尽了人所贪恋的欲望。

○“知者诈愚”,是说欺诈愚笨的人。

○“勇者苦怯”,是说困苦怯懦的人。

○“疾病不养”,是说人们嫌弃厌恶,不收养他们。

○“老幼孤独不得其所”,这些也都是人们嫌弃厌恶的,没有哀怜同情,所以“老幼孤独不得其所”。

因此先王制定礼乐,为人们设立节制。是说制定法度,来遏制他们的欲望。

○“遏”,读作“於遏反”,原本也写作“节”。穿丧服哭泣,是用来节制丧礼的。钟鼓干戚,是用来调和安乐的。婚姻冠笄,是用来区别男女的。射礼、乡饮酒礼和宴飨,是用来端正人际交往的。男子二十岁行冠礼,女子许配行笄礼,这是成人的礼仪。射、乡,指大射礼和乡饮酒礼。

○“衰”,读作“七雷反”。“乐”读作“洛”。“冠”,读作“古乱反”,注释相同。“笄”读作“鸡”。“别”,读作“彼列反”,下文注释都相同。礼用来节制民心,乐用来调和民声,政令用来推行它,刑罚用来防止它。礼、乐、刑、政,四者通达而不违背,那么王道就完备了。

[疏]“是故”到“备矣”。

○正义说:这一节以下到“乐云”,广泛阐明礼乐相互依存的事情。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庾云说:“人为,就是为人的意思,是说为人制定法度节制。”

○“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射,是大射礼。乡,是乡饮酒礼。食飨,是宴飨宾客。所有这些都是为了端正人际交往的礼节,不使互相凌驾超越。

○“礼节民心”,前经文说“礼乐,人为之节”,所以这里阐明它所节制的事情。礼有尊卑上下,所以裁节民心,是说无不恭敬。

○“乐和民声”,乐有宫、商、角、徵、羽以及律吕,用来调和民声。

○“政以行之”,政指禁令,用禁令来推行礼乐。

○“刑以防之”,如果不推行礼乐,就用刑罚来防止。

○“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如果这四件事通达流行而不违背,那么王道就完备了。

乐的作用在于求同,礼的作用在于求异,求同就能相亲爱,求异就能相尊敬。同,是说协调喜好与厌恶。异,是说区别贵贱。

。乐胜则流,礼胜则离。流,谓合行不敬也。离,谓析居不和也。

  ○胜,治证反。析,思历反。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欲其并行斌斌然。

译音乐过度就会放荡,礼仪过度就会疏离。放荡,是指虽然共同行动却缺乏恭敬;疏离,是指虽然分开居住却缺乏和睦。

○“胜”字,读作“治”的证反切。“析”字,读作“思”的历反切。调和情感、修饰仪容,是礼乐所做的事。希望它们并行不悖,文质彬彬。

○饬音敕,本亦作饰,音式。斌,彼贫反,本又作彬。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等,阶级也。

  ○著,张虑反。肖音笑。

  [疏]“乐者”至“行矣”。

  ○正义曰:皇氏云:“从‘王道备矣’以上为《乐本》,从此以下为《乐论》,今依用焉。此十一篇之说,事不分明。郑《目录》十一篇略有分别,仔细不可委知。”熊氏云:“十篇,郑可具详。依《别录》十一篇,所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今此《乐记》有《魏文侯》,乃次《宾牟贾》、《师乙》为末,则是今之《乐记》十一篇之次与《别录》不同。推此而言,其《乐本》以下亦杂乱,故郑略有分别。”案熊氏此说,不与皇氏同。

  ○“乐者为同”者,此言《乐论》之事,谓上下同听。莫不和说也。

  ○“礼者为异”者,谓尊卑各别,恭敬不等也。此章凡有四段,自此至“民治行矣”为第一段,论乐与礼同异。将欲广论,先论其异同也。自“乐由中出”至“天子如此,则礼行矣”为第二段,论乐与礼之功。论同异既辨,故次宜有功也。自“大乐与天地同和”至“述作之谓也”为第三段,论乐与礼唯圣人能识。既有其功,故宜究识也。自“乐者天地之和”至“则此所与民同也”为第四段,论乐与礼使上下和合,是为同也。礼使父子殊别,是为异。

  ○“同则相亲”,无所间别,故相亲也。“异则相敬”,有所殊别,故相敬也。

  ○“乐胜则流,礼胜则离”者,此明虽有同异,而又有相须也。胜,犹过也。若乐过和同而无礼,则流慢,无复尊卑之敬。若礼过殊隔而无和乐,则亲属离析,无复骨肉之爱。唯须礼乐兼有,所以为美。故《论语》云“礼之用,和为贵”,是也。

  ○“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者,合情,谓乐也。乐和其内,是合情也。饰貌,谓礼也,礼以捡迹於外,是饰貌也。貌与心半,二者无偏,则是礼乐之事也。

  ○“礼义立,则贵贱等矣”者,义,宜也。等,阶级也。若行礼得其宜,则贵贱各有阶级矣。

  ○“乐文同,则上下和矣”者,文,谓声成文也。若行乐文采谐同,则上下各自和好也。

  ○“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者,谓所好得其善,所恶得其恶,是好恶著,则贤与不肖自然分别矣。

  ○“刑禁暴”者,谓用刑罚禁止暴慢也。

  ○“爵举贤”者,谓用爵以举贤良也。

  ○“则政均矣”者,刑爵得所,政教均平矣。刑者则慎罚,爵者则明德。

  ○“仁以爱之”者,谓王者用仁以爱民也。

  ○“义以正之”者,谓王者用义以正恶矣。

  ○“如此则民治行矣”者,言用仁用义,则民行治也。此经凡有五事,各以“矣”结之。从“礼义立,则贵贱等矣”,是其一也。“乐文同,则上下和矣”,是其二也。“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是其三也。“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是其四也。“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是其五也。

  乐由中出,和在心也。礼自外作。敬在貌也。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文,犹动也。大乐必易,大礼必简。易、简,若於《清庙》大飨然。

  ○易,以鼓反,注同。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至,犹达也,行也。

  ○争,争斗之争。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则礼行矣。宾,协也。试,用也。

  ○长,丁丈反。

  [疏]“乐由”至“行矣”。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乐自内自外,或易或简,天子行之得所,则乐达礼行。

  ○“乐由中出”者,谓乐从心起也。

  ○“礼自外作”者,谓礼敬在外貌也。“乐由中出,故静”者,行

译饬,音同敕,原本也写作饰,音式。斌,音彼贫反,原本也写作彬。礼义确立,那么贵贱就有等级了。乐的文采相同,那么上下就和谐了。好恶彰显,那么贤与不肖就区别开了。刑罚禁止暴乱,爵位举荐贤良,那么政教就均平了。用仁爱来爱护百姓,用道义来匡正邪恶。这样,百姓的治理就能推行了。等,指等级。

著,音张虑反。肖,音笑。

[疏]“乐者”到“行矣”。

○正义说:皇氏说:“从‘王道备矣’以上是《乐本》,从此以下是《乐论》,现在依从采用这种说法。这十一篇的论述,事情并不分明。郑玄《目录》对十一篇略有区分,但详细情况不可确知。”熊氏说:“十篇,郑玄可以详细知晓。依据《别录》十一篇,其中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现在这部《乐记》有《魏文侯》,却把《宾牟贾》、《师乙》排在最后,那么现在《乐记》十一篇的次序与《别录》不同。由此推论,《乐本》以下也是杂乱的,所以郑玄只是略作区分。”考察熊氏的这种说法,与皇氏不同。

○“乐者为同”者,这是说《乐论》的事情,指上下共同聆听。没有不和谐喜悦的。

○“礼者为异”者,指尊卑各不相同,恭敬程度不同。这一章共有四段,从“礼义立”到“民治行矣”为第一段,论述乐与礼的相同与不同。将要广泛论述,先论述其异同。从“乐由中出”到“天子如此,则礼行矣”为第二段,论述乐与礼的功效。论述异同既然辨明,所以接下来应当论述功效。从“大乐与天地同和”到“述作之谓也”为第三段,论述乐与礼只有圣人能够认识。既然有功效,所以应当探究认识。从“乐者天地之和”到“则此所与民同也”为第四段,论述乐与礼使上下和合,这是相同之处。礼使父子区别开来,这是不同之处。

○“同则相亲”,没有间隔区别,所以相亲爱。“异则相敬”,有特别区别,所以相尊敬。

○“乐胜则流,礼胜则离”者,这是说明虽然有同异,而又相互需要。胜,就是过度的意思。如果乐过度和谐而没有礼,就会放纵轻慢,不再有尊卑的敬意。如果礼过度隔绝而没有和乐,亲属就会离散,不再有骨肉之爱。只有必须礼乐兼有,所以才是美好的。所以《论语》说“礼的运用,以和谐为贵”,就是这个意思。

○“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者,合情,指乐。乐调和内心,是合情。饰貌,指礼,礼用来检束外在行为,是饰貌。貌与心各占一半,二者不偏废,这就是礼乐的事情。

○“礼义立,则贵贱等矣”者,义,就是适宜。等,就是等级。如果行礼得其适宜,那么贵贱各有等级了。

○“乐文同,则上下和矣”者,文,指声音形成文采。如果行乐文采和谐相同,那么上下各自和好。

○“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者,指所喜好得到善,所厌恶得到恶,是好恶彰显,那么贤与不肖自然分别了。

○“刑禁暴”者,指用刑罚禁止暴乱轻慢。

○“爵举贤”者,指用爵位来举荐贤良。

○“则政均矣”者,刑罚爵位得当,政教均平。刑罚则谨慎处罚,爵位则彰明德行。

○“仁以爱之”者,指君王用仁爱来爱护百姓。

○“义以正之”者,指君王用道义来匡正邪恶。

○“如此则民治行矣”者,说用仁用义,那么百姓的治理就能推行。这段经文共有五件事,各自用“矣”字结尾。从“礼义立,则贵贱等矣”,这是第一件。“乐文同,则上下和矣”,这是第二件。“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这是第三件。“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这是第四件。“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这是第五件。

乐从内心发出,和谐在心中。礼从外部产生。恭敬在容貌上。乐从内心发出,所以安静。礼从外部产生,所以有文采。文,就是动的意思。伟大的乐必然平易,伟大的礼必然简约。平易、简约,就像《清庙》大飨那样。

○易,音以鼓反,注释相同。乐达到极致就没有怨恨,礼达到极致就没有争斗。揖让而治理天下的,就是礼乐。至,就是通达、实行的意思。

○争,争斗的争。暴民不起事,诸侯归顺服从,兵器铠甲不使用,五刑不用,百姓没有祸患,天子不发怒,这样,乐就通达了。融洽父子的亲情,明确长幼的次序,用恭敬对待四海之内,天子这样,礼就推行了。宾,就是协和。试,就是使用。

○长,音丁丈反。

[疏]“乐由”到“行矣”。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礼乐从内从外,或平易或简约,天子实行得当,那么乐通达礼推行。

○“乐由中出”者,指乐从心产生。

○“礼自外作”者,指礼敬在外貌上。“乐由中出,故静”者,实行

之在心,故静也。

  ○“礼自外作,故文”者,礼肃人貌,貌在外,故云“动也”。庾云:“乐成在中,是和合反自然之静。礼节在貌之前,动合文理,文犹动也。”

译(乐)存于内心,所以表现为宁静。

“礼从外部表现,所以表现为文饰”,是说礼用来整肃人的仪容,仪容属于外在,所以说“是动”。庾云说:“乐成就于内心,是调和融合而回归自然的宁静。礼节作用于仪容之前,行动合乎文理,‘文’也就是‘动’的意思。”

○“大乐必易”者,“朱弦而疏越”是也。

  ○“大礼必简”者,“玄酒腥鱼”是也。

  ○“乐至则无怨”者,至,谓达也,行也。乐行於人由於和故,无怨矣。

  ○“礼至则不争”者,礼行於民由於谦敬,谦敬则不争也。

  ○“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者,民无怨争,则君上无为,但揖让垂拱,而天下自治。其功由於礼乐,故云”礼乐之谓也“。

  ○“暴民不作”此下至“乐达矣”,偏举乐之功,前云“乐达则无怨”,故致此以下之功也。暴民,谓凶暴之民。不作,谓不动作也。

  ○“如此,则乐达矣”者,由乐和,故至天子不怒,以致前事,是乐道达矣。

  ○“天子如此,则礼行矣”者,天子若能使海内如此,则是礼道兴行矣。乐云达,礼云行者,互文也。礼云“天子如此”,乐不云“天子”者,乐既云“天子不怒”,故略其文,不复云“天子”也。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言顺天地之气与其数。和,故百物不失;不失其性。节,故祀天祭地。成物有功报焉。明则有礼乐,教人者。幽则有鬼神。助天地成物者也。《易》曰:“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五帝德》说黄帝德曰:“死而民畏其神者百年。”《春秋传》曰:“若敖氏之鬼。”然则圣人之精气谓之神,贤知之精气谓之鬼。

  ○敖,五羔反。贤知,音智。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沿,犹因述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沿,或作缘。

  ○沿,悦专反,因也,述也。故事与时并,举事在其时也。《礼器》曰:“尧授舜,舜授禹,汤放桀,武王伐纣,时也。”名与功偕。为名在其功也。偕,犹俱也。尧作《大章》,舜作《大韶》,禹作《大夏》,汤作《大濩》,武王作《大武》,名因其得天下之大功。

  ○偕,古谐反,俱也。濩,户故反,下同。

  [疏]“大乐”至“功偕”。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乐与天地合德,明王用之,相因不改,功名显著。

  ○“大乐与天地同和”者,天地气和,而生万物。大乐之体,顺阴阳律吕,生养万物,是“大乐与天地同和”也。

  ○“大礼与天地同节”者,天地之形,各有高下大小为限节。大礼辨尊卑贵贱,与天地相似,是“大礼与天地同节”也。

  ○“和,故百物不失”者,以大乐与天地同和,能生成百物,故不失其性也。

  ○“节,故祀天祭地”者,以大礼与天地同节,有尊卑上下,报生成之功,故““祀天祭地”。

  ○“明则有礼乐”者,圣王既能使礼乐与天地同和节,又於显明之处尊崇礼乐以教人。

  ○“幽则有鬼神”者,幽冥之处尊敬鬼神以成物也。

  ○“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者,圣人若能如此上事行礼乐得所,以治天下,故四海之内合其敬爱;以行礼得所,故四海会合其敬;行乐得所,故四海之内齐同其爱矣。

  ○“礼者,殊事合敬者也”者,尊卑有别,是殊事;俱行於礼,是合敬也。

  ○“乐者,异文合爱者也”者,宫商别调,是异文;无不欢爱,是合爱也。

  ○“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者,礼乐之状,质文虽异,乐情主和,礼情主敬,致治是同。以其致治情同,故明王所以相因述也。言前代后代,同礼乐之情,因时质文,或有损益,故云“以相沿也”。沿,谓因而增改也。

  ○“故事与时并”者,事,谓圣人所为之事,与所当时而并行,若尧、舜揖让之事,与淳和之时而并行;汤、武干戈之事,与浇薄之时而并行。此一句明礼也。

  ○“名与功偕”者,名,谓乐名。偕,俱也。言圣王制乐之名,与所建之功而俱作也。若尧之《大章》,舜之《大韶》。尧章明之功,舜绍尧之德,及禹、汤等乐名,皆与功俱立也。此一句明乐,圣王

译○所谓“最宏大的音乐必定平易”,是指“用朱丝琴弦,疏孔的琴底”这样的道理。

○所谓“最隆重的礼仪必定简朴”,是指“用玄酒和腥鱼”这样的道理。

○所谓“音乐达到极致就没有怨恨”,“至”的意思是通达、推行。音乐在人们中间推行,是因为和谐,所以没有怨恨。

○所谓“礼仪达到极致就不相争夺”,礼仪在百姓中间推行,是因为谦恭敬慎,谦恭敬慎就不相争夺。

○所谓“通过揖让来治理天下,说的就是礼乐”,百姓没有怨恨和争夺,那么君主就可以无为而治,只需拱手垂衣,天下自然治理好。这功效源于礼乐,所以说“说的就是礼乐”。

○“暴民不作”以下到“乐达矣”,是专门列举音乐的功效。前面说“音乐通达就没有怨恨”,所以导致以下这些功效。暴民,指凶恶暴戾的百姓。不作,指不兴作乱。

○所谓“这样,音乐就通达了”,因为音乐和谐,所以达到天子不发怒,从而促成前述的事,这是音乐之道通达了。

○所谓“天子这样,礼仪就推行了”,天子如果能让海内都这样,那就是礼仪之道兴盛推行了。音乐说“通达”,礼仪说“推行”,这是互文见义。礼仪说“天子这样”,音乐不说“天子”,是因为音乐前面已经说了“天子不怒”,所以省略文字,不再说“天子”了。

最宏大的音乐与天地同样和谐,最隆重的礼仪与天地同样有节度。说的是顺应天地的气和它的数理。和谐,所以万物不丧失本性;有节度,所以祭祀天地。成就万物有功绩,就回报它。显明之处有礼乐,用来教化人。幽暗之处有鬼神,辅助天地成就万物。《易经》说:“因此知道鬼神的情状,与天地相似。”《五帝德》讲述黄帝的德行说:“死后百姓敬畏他的神灵长达百年。”《春秋传》说:“若敖氏的鬼魂。”那么圣人的精气叫做神,贤智之人的精气叫做鬼。

○敖,音五羔。贤知,音智。这样,四海之内,就会合聚恭敬、共同仁爱。礼,是使不同的事情合聚于恭敬。乐,是使不同的形式合聚于仁爱。礼乐的情理相同,所以圣明的君王因循沿用。沿,就是因循阐述。孔子说:“殷朝因循夏朝的礼,所增减的可以知道。周朝因循殷朝的礼,所增减的可以知道。”沿,有的版本写作缘。

○沿,音悦专,因循,阐述。所以事情与时代并行,做事在于顺应时代。《礼器》说:“尧禅让给舜,舜禅让给禹,汤流放桀,武王讨伐纣,都是顺应时势。”名称与功业俱备。命名在于依据功业。偕,就是俱备。尧创作《大章》,舜创作《大韶》,禹创作《大夏》,汤创作《大濩》,武王创作《大武》,名称依据他们得天下的重大功业。

○偕,音古谐,俱备。濩,音户故,下文同。

[疏]从“大乐”到“功偕”。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礼乐与天地合德,圣明的君王使用它,因循而不改变,功名显著。

○“大乐与天地同和”,天地之气和谐,从而化生万物。大乐的体性,顺应阴阳律吕,化生养育万物,这就是“大乐与天地同和”。

○“大礼与天地同节”,天地的形体,各有高下大小作为界限节度。大礼辨别尊卑贵贱,与天地相似,这就是“大礼与天地同节”。

○“和,故百物不失”,因为大乐与天地同和,能够生成百物,所以不丧失它们的本性。

○“节,故祀天祭地”,因为大礼与天地同节,有尊卑上下,回报生成万物的功绩,所以“祭祀天地”。

○“明则有礼乐”,圣王既然能使礼乐与天地同和同节,又在显明之处尊崇礼乐来教化人。

○“幽则有鬼神”,在幽冥之处尊敬鬼神来成就万物。

○“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圣人如果能这样,上行礼乐得当,用来治理天下,所以四海之内合聚恭敬仁爱;因为行礼得当,所以四海会聚恭敬;行乐得当,所以四海之内齐同仁爱。

○“礼者,殊事合敬者也”,尊卑有别,是不同的事情;都实行于礼,是合聚于恭敬。

○“乐者,异文合爱者也”,宫商不同的曲调,是不同的形式;无不欢爱,是合聚于仁爱。

○“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礼乐的形态,质朴与文采虽然不同,乐的情理主于和谐,礼的情理主于恭敬,但达到治理的效果是相同的。因为达到治理的情理相同,所以明王因此因循阐述。说前代后代,礼乐的情理相同,因时制宜调整质朴与文采,有时有增减,所以说“因循沿用”。沿,是说因循而增改。

○“故事与时并”,事,指圣人所做的事情,与当时的时代并行,像尧、舜揖让的事情,与淳和的时代并行;汤、武干戈的事情,与浇薄的时代并行。这一句阐明礼。

○“名与功偕”,名,指乐名。偕,俱备。说圣王制定乐名,与所建立的功业一起确立。像尧的《大章》,舜的《大韶》。尧彰显光明的功业,舜继承尧的德行,以及禹、汤等乐名,都与功业一起确立。这一句阐明乐,圣王

虽同礼乐之情,因而脩述,但时与功不等,故礼与乐亦殊。

译虽然礼乐所体现的情理是相同的,并在此基础上加以修撰和记述,但由于时代背景和实际功效各不相同,所以礼与乐也就有所差异。

○注“言顺”至“其数”。

  ○正义曰:天地与阴阳生养为气,乐有六律、六吕,调和生养,是顺天地之气,解经“同和”也。云“与其数”,谓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川高下,其数不同,故云“与其数”,解经“同节”也。

  ○注“成物有功报焉”。

  ○正义曰:言天地春夏生物,秋冬成物。独云“成物”者,对则生、成有异。总而言之,生亦成也,故云“成物有功”,下注云“助天地成物”是也。

  ○注“易曰”至“之鬼”。

  ○正义曰:引“《易》曰: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者,《易 上系辞》云:“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注云:“精气谓七八,游魂谓九六。游魂谓之鬼,物终所归。精气谓之神,物生所信也。言木火之神,生物东南。金水之鬼,终物西北。二者之情,其状与春夏生物、秋冬终物相似。”云“《五帝德》说黄帝德曰:死而民畏其神者百年”,案《大戴礼 五帝德篇》云:“宰我问孔子曰:‘黄帝三百年,请问黄帝人也?抑非人也?何以至三百年乎?’孔子曰:‘生而民利其德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云“《春秋传》曰:若敖氏之鬼”,引《春秋》者,宣四年《左传》:“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初生,令尹子文请杀之。其父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慼,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云“圣人之精气谓之神”者,则黄帝是也,言圣人气强,能引生万物,故谓之神。云“贤知之精气谓之鬼”者,则若敖氏是也,气劣於圣,但归终而已,故谓之鬼。熊氏云:“《系辞》鬼神者,谓七八九六,自然之鬼神。”又圣人贤人鬼神,与自然鬼神,俱能助天地而成物,故郑总引之也。又郑注《祭法》“七祀”,谓鬼神“司察小过”,引此“幽则有鬼神”。然则有天地自然之鬼神,有圣人贤人之鬼神,有七祀之鬼神。崔氏云:“明人君及臣,生则有礼乐化民,死则为鬼神以成物。”此唯据圣人贤人之鬼神也。与郑引《易 系辞》不合,其义非也。

  ○注“沿犹”至“知也”。

  ○正义曰:五帝茸荃同用礼乐,是因也,就而损益,是述也。故引《论语》“损益”之事以解之。损益者,则下文“事与时并,名与功偕”是也。

  故钟鼓管磬,羽籥干戚,乐之器也。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缀,谓酂,舞者之位也。兆,其外营域也。

  ○伸音申。缀,丁劣反,徐丁卫反,下“缀远”、“缀短”皆同。簠簋,上音甫,下居洧反,并祭器名。上下,时掌反。还音旋。裼,思历反。袭音习。酂,作管反,后同。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述,谓训其义也。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疏]“故锺”至“谓也”。

  ○正义曰:此一节申明礼乐器之与文,并述作之体。“缀兆疾徐”者,缀,谓舞者行位相连缀也。兆,谓位外之营兆也。

  ○“周还裼袭”者,周,谓行礼周曲回旋也。裼,谓袒上衣而露裼也。袭,谓掩上衣也。礼盛者尚质,故袭。不盛者尚文,故裼。

  ○“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者,下文云“穷本知变,乐之情”,若能穷极其本,识其变通,是知乐之情也。下文云“著诚去伪,礼之经也”,若能显著诚信,弃去浮伪,是知礼之情也。凡制作者,量事制宜,既能穷本知变,又能著诚去伪,所以能制作者。“识礼乐之文者能述”者,文,谓上经云“屈伸俯仰”、“升降上下”是也。述,谓训说义理。既知文章升降,辨定是非,故能训说礼乐义理,不能制作礼乐也。

  ○“作者之谓圣”,圣者通达物理,故“作者之谓圣”,则尧、舜、禹、汤是也。

  ○“述者之谓明”,明者辨说是非,故脩述者之谓明,则子游、子夏之属是也。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

译○注“言顺”至“其数”。

○正义说:天地与阴阳生养万物,这是气的作用;音乐有六律、六吕,调和生养,这是顺应天地之气,以此解释经文中的“同和”。注中说“与其数”,是说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川高下,它们的数目各不相同,所以说“与其数”,以此解释经文中的“同节”。

○注“成物有功报焉”。

○正义说:是说天地春夏生养万物,秋冬成就万物。这里只说“成物”,是因为相对而言,生与成有所不同。但总而言之,生也就是成,所以说“成物有功”,下文注中说“助天地成物”就是这个意思。

○注“易曰”至“之鬼”。

○正义说:引用“《易》说:因此知道鬼神的性情状貌,与天地相似”,《易·上系辞》说:“精气聚结为物,游魂离散为变,因此知道鬼神的性情状貌,与天地相似。”注说:“精气指七八,游魂指九六。游魂称为鬼,是万物终结所归之处。精气称为神,是万物生发所信赖的。说木火之神,在东南方生养万物;金水之鬼,在西北方终结万物。这两者的性情,其状貌与春夏生养万物、秋冬终结万物相似。”注中说“《五帝德》说黄帝的德行说:死后百姓敬畏他的神威达百年”,查《大戴礼·五帝德篇》说:“宰我问孔子说:‘黄帝三百年,请问黄帝是人呢?还是不是人呢?为什么能达到三百年呢?’孔子说:‘活着时百姓受益于他的德行百年,死后百姓敬畏他的神威百年,逝去后百姓沿用他的教化百年。’”注中说“《春秋传》说:若敖氏的鬼”,引用《春秋》的,是宣公四年《左传》:“楚司马子良生了儿子越椒,刚出生时,令尹子文请求杀了他。他的父亲子良不同意,子文认为这是大祸患,说:‘鬼尚且求食,若敖氏的鬼难道不饥饿吗?’”注中说“圣人的精气称为神”,那就是黄帝,是说圣人气势强盛,能引导生养万物,所以称为神。注中说“贤智之人的精气称为鬼”,那就是若敖氏,气势比圣人弱,只是归于终结罢了,所以称为鬼。熊氏说:“《系辞》中的鬼神,是指七八九六,自然的鬼神。”又说圣人贤人的鬼神,与自然的鬼神,都能辅助天地成就万物,所以郑玄总括引用它们。又郑玄注《祭法》“七祀”,说鬼神“监察小过”,引用此处的“幽则有鬼神”。那么就有天地自然的鬼神,有圣人贤人的鬼神,有七祀的鬼神。崔氏说:“阐明人君及臣子,活着时有礼乐教化百姓,死后成为鬼神以成就万物。”这仅仅依据的是圣人贤人的鬼神。与郑玄引用《易·系辞》不合,其义理是不对的。

○注“沿犹”至“知也”。

○正义说:五帝沿用荃草同用礼乐,这是因循;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减,这是阐述。所以引用《论语》中关于“损益”的事来解释它。损益,就是下文所说的“事与时并,名与功偕”。

所以钟鼓管磬,羽籥干戚,是音乐的器具。屈伸俯仰,缀兆舒疾,是音乐的纹饰(表现形式)。簠簋俎豆,制度文章,是礼的器具。升降上下,周还裼袭,是礼的纹饰(表现形式)。缀,指酂,是舞者的位置。兆,是其外围的营域。

○伸音申。缀,丁劣反,徐丁卫反,下文“缀远”、“缀短”都相同。簠簋,上音甫,下居洧反,都是祭器名。上下,时掌反。还音旋。裼,思历反。袭音习。酂,作管反,后同。所以知道礼乐情实的人能够创作,识得礼乐纹饰的人能够阐述。阐述,是说训释其义理。创作的人称为圣,阐述的人称为明。明与圣,就是阐述与创作的意思。

[疏]“故锺”至“谓也”。

○正义说:这一节申明礼乐的器具与纹饰,以及阐述与创作的体例。“缀兆疾徐”,缀,是说舞者行位相连缀。兆,是说位置外围的营兆。

○“周还裼袭”,周,是说行礼时周曲回旋。裼,是说袒露上衣而露出裼衣。袭,是说掩上衣。礼盛时崇尚质朴,所以袭。不盛时崇尚文饰,所以裼。

○“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下文说“穷究根本知道变通,是乐的情实”,如果能穷极其根本,识其变通,就是知道乐的情实。下文说“彰显诚信去除虚伪,是礼的常道”,如果能显著诚信,弃去浮伪,就是知道礼的情实。凡是制作者,衡量事理制定适宜的规范,既能穷究根本知道变通,又能彰显诚信去除虚伪,所以能够创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文,是说上文所说的“屈伸俯仰”、“升降上下”等。阐述,是说训说义理。既然知道文章升降,辨定是非,所以能够训说礼乐的义理,但不能创作礼乐。

○“作者之谓圣”,圣人通达物理,所以“创作的人称为圣”,那就是尧、舜、禹、汤等人。

○“述者之谓明”,明者辨说是非,所以修述的人称为明,那就是子游、子夏之类的人。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

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化,犹生也。别,谓形体异也。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言法天地也。过制则乱,过作则暴。过,犹误也,暴失文武之意。明於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译所以万物都在变化,依循次序所以众物各有区别。化,就是生长的意思。别,是说形体不同。乐是效法天而创作的,礼是依据地而制定的。这是说礼乐效法天地。超过限度就会混乱,过度创作就会暴戾。过,就是错误的意思,暴戾就失去了文王武王的本意。明白了天地的道理,然后才能兴办礼乐。

[疏]“乐者”至“乐也”。

  ○正义曰:此一节申明礼乐从天地而来,王者必明於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乐者,调畅阴阳,是“天地之和也”。

  ○“礼者,天地之序也”,礼明贵贱,是“天地之序也”。

  ○“乐由天作”者,乐生於阳,是法天而作也。

  ○“礼以地制”者,礼主於阴,是法地而制,言法天地也。

  ○“过制则乱”者,过,谓误也。惟圣人识合天地者,则制礼作乐不误。若非圣识,则必误,误制礼,则尊卑淫乱也,犹地体误,则乱於高下也。

  ○“过作则暴”者,谓违暴失所。若过误作乐,则乐体违暴,失文武之意,谓文乐武乐杂乱也。

  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欣喜欢爱,乐之官也。伦,犹类也。患,害也。官,犹事也。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质,犹本也。

  ○邪,字又作斜,同,似嗟反。若夫礼乐之施於金石,越於声音,用於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言情官质制,先王所专也。

  [疏]“论伦”至“同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乐文质不同,事为有异。

  ○“论伦无患”者,乐主和同,论说等伦,无相毁害,是“乐之情也”。言乐之本情,欲使伦等和同,无相损害也。

  ○“欣喜欢爱,乐之官也”者,官,犹事也。贺玚云:“八音克谐,使物欢欣,此乐之事迹也。”在心则伦类无害,故为乐情。在貌则欣喜欢爱,故为乐事也。

  ○“中正无邪,礼之质也”者,谓内心中正,无有邪僻,是礼之本质也。

  ○“庄敬恭顺,礼之制也”者,外貌庄敬,谦恭谨慎,是礼之节制也。

  ○“若夫礼乐之施於金石,越於声音”者,此明乐也。

  ○“用於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者,此明礼也。若通而言之,则礼乐相将矣。

  ○“则此所与民同也”者,言施於金石,越於声音,用於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此等与民共同有也。前经论乐之情,乐之官,礼之质,礼之制,是先王所专有也,言先王独能专此四事。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功成、治定,同时耳。功主於王业,治主於教民。《明堂位》说周公曰:“治天下六年,朝诸侯於明堂,制礼作乐。”

  ○王如字,徐于况反。治定,直吏反,注“治定”、“治主”、下“治辩”同。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辩,徧也。

  ○辩,本又作辩,旧音遍,按《广雅》:“辨,徧也。”薄苋反。徧音遍。干戚之舞,非备乐也。乐以文德为备,若《咸池》者,孔子曰:“《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孰亨而祀,非达礼也。达,具也。《郊特牲》曰:“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

  ○亨,沈普衡反,徐许两反。爓,在廉反。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言其有损益也。乐极则忧,礼粗则偏矣。乐,人之所好也,害在淫侉。礼,人之所勤也,害在倦略。

  ○粗,仓都反,后皆同。偏音篇,下同。好,呼报反。侉,苦瓜反。及夫敦乐而无忧,礼备而不偏者,其唯大圣乎。敦,厚也。

  ○夫音扶,下皆放此。

  [疏]“王者”至“圣乎”。

  ○正义曰:此章是《乐记》第三章,名曰《乐礼》章也。章中明王者为治,必制礼作乐,故名《乐礼》章也。案郑《目录》云第三是《乐施》,第四是《乐言》,第五是《乐礼》。今记者以《乐礼》为第三言,郑《目录》当是旧次未合之时,此今所列,或记家别起意,意趣不同故也。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者,功成,谓天子功业既成。治定,谓民得王教,尊卑位定也。然功成治定,俱是一时,但所断义,各有异也,故分言耳。“功成作乐”者,王者先王之功,由民所乐,故功成命而作乐,以应民所乐之心,犹如民乐。周有干戈而业成,故周王成功,制干戈之乐也。“治定制礼”者,礼以体

译[疏]“乐者”至“乐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礼乐源自天地,王者必须通晓天地之道,然后才能兴办礼乐。乐是用来调和阴阳的,所以是“天地之和”。

○“礼者,天地之序也”,礼用来明确贵贱等级,所以是“天地之序”。

○“乐由天作”者,乐产生于阳气,是效法天而制作的。

○“礼以地制”者,礼主于阴气,是效法地而制定的,说的是效法天地。

○“过制则乱”者,过,意思是错误。只有圣人能认识并契合天地之道,那么制定礼乐就不会出错。如果不是圣人的见识,就一定会出错,错误地制定礼,就会导致尊卑淫乱,就像地的形体出错,就会扰乱高下秩序一样。

○“过作则暴”者,意思是违背常理、失其所宜。如果错误地制作乐,那么乐的体制就会违背常理,失去文乐与武乐的本意,即文乐与武乐混杂。

论说伦类而没有祸患,是乐的本质。欢欣喜爱,是乐的作用。伦,就是类。患,就是害。官,就是事。中正没有邪僻,是礼的本质。庄重恭敬顺从,是礼的节制。质,就是本。

○邪,字又作斜,相同,音似嗟。至于礼乐施加于金石乐器,越出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侍奉山川鬼神,这些是百姓共同参与的。至于乐的本质、乐的作用、礼的本质、礼的节制,是古代圣王所专有的。

[疏]“论伦”至“同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礼乐的文与质不同,事务有所差异。

○“论伦无患”者,乐主于和同,论说各类等级,没有互相毁害,这就是“乐的本质”。是说乐的根本情态,想要使各类等级和同,没有互相损害。

○“欣喜欢爱,乐之官也”者,官,就是事。贺玚说:“八音和谐,使万物欢欣,这是乐的事迹。”在心里则伦类无害,所以是乐的本质。在容貌上则欣喜欢爱,所以是乐的事。

○“中正无邪,礼之质也”者,是说内心中正,没有邪僻,这是礼的本质。

○“庄敬恭顺,礼之制也”者,外貌庄重恭敬,谦恭谨慎,这是礼的节制。

○“若夫礼乐之施於金石,越於声音”者,这是阐明乐的。

○“用於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者,这是阐明礼的。如果通而言之,那么礼乐是相辅相成的。

○“则此所与民同也”者,是说施加于金石,越出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侍奉山川鬼神,这些是与百姓共同拥有的。前文论述乐的本质、乐的作用、礼的本质、礼的节制,是古代圣王所专有的,是说古代圣王独自专掌这四件事。

王者功业完成就制作乐,治理安定就制定礼,功成、治定,是同时发生的。功主于王业,治主于教化百姓。《明堂位》中说到周公:“治理天下六年,在明堂朝见诸侯,制定礼乐。”

○王如字,徐音况。治定,音直吏,注“治定”、“治主”、下文“治辩”同。功业大的,其乐就完备;治理周遍的,其礼就具足。辩,就是遍。

○辩,本又作辩,旧音遍,按《广雅》:“辨,遍也。”音薄苋。徧音遍。干戚之舞,不是完备的乐。乐以文德为完备,像《咸池》那样,孔子说:“《韶》乐尽善尽美。”又说:“《武》乐尽美,但未尽善。”煮熟食物来祭祀,不是通达的礼。达,就是具足。《郊特牲》说:“郊祭用血,大飨用腥,三献用爓,一献用熟。至敬不享用味道而贵在气味。”

○亨,沈音普衡,徐音许两。爓,音在廉。五帝时代不同,不沿袭前代的乐。三王世代不同,不袭用前代的礼。是说它们有损益。乐过度就会生忧,礼粗疏就会偏颇。乐,是人所喜爱的,害处在于淫佚放纵。礼,是人所勤勉的,害处在于疲倦疏忽。

○粗,音仓都,后皆同。偏音篇,下同。好,音呼报。侉,音苦瓜。至于那些敦厚于乐而没有忧患,礼制完备而不偏颇的,大概只有大圣人了。敦,就是厚。

○夫音扶,下皆仿此。

[疏]“王者”至“圣乎”。

○正义说:这一章是《乐记》第三章,名叫《乐礼》章。章中阐明王者为了治理天下,必须制定礼乐,所以名叫《乐礼》章。查郑玄《目录》说第三是《乐施》,第四是《乐言》,第五是《乐礼》。现在记录者把《乐礼》作为第三篇,郑玄《目录》应当是旧次序未合之时,现在所列,或是记录者另起意,意趣不同所以如此。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者,功成,是说天子功业已经完成。治定,是说百姓得到王的教化,尊卑地位安定。然而功成治定,都是同一时间,只是所断定的意义,各有不同,所以分开说。“功成作乐”者,王者先王的功业,由百姓所乐,所以功成命而作乐,以顺应百姓所乐之心,就像百姓所乐。周有干戈而功业完成,所以周王成功,制作干戈之乐。“治定制礼”者,礼以体

别为义,今治人得体,故制礼应之。如周王太平乃制礼也。而乐云“作”,礼云“制”者,作是动用,制是裁断,礼是形化,故言“制”。乐是气化,故言“作”,亦相互也。《白虎通》云:“乐者,阳也,动作倡始,故言作也。礼者,阴也,系制於阳,故云制也。”治定,谓教民从化。若用质教民治定者,则制礼省略也。若用文教民而治定者,则制礼繁多也。其法虽殊,若大判而论,则五帝以上尚乐,三王之世贵礼,故乐兴五帝,礼盛三王,所以尔者,五帝之时尚德,故义取於同和;三王之代尚礼,故义取於仪别。是以乐随王者之功,礼随治世之教也。

译礼与乐各有其义,如今治理民众得其要领,所以制定礼仪来顺应它。就像周王在天下太平时才制定礼仪一样。至于乐用“作”字,礼用“制”字,是因为“作”是发动运用,“制”是裁断规范,礼是外在形体的教化,所以说“制”;乐是内在气机的感化,所以说“作”,二者也是相互关联的。《白虎通》说:“乐属于阳,发动开始,所以说‘作’。礼属于阴,依附制约于阳,所以说‘制’。”所谓“治定”,是指教化民众顺从感化。如果用质朴的方式教化民众而达到治理安定,那么制定的礼仪就简约;如果用文饰的方式教化民众而达到治理安定,那么制定的礼仪就繁多。虽然方法不同,但大体而言,五帝以上崇尚乐,三王时代重视礼,所以乐在五帝时兴盛,礼在三王时盛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五帝时代崇尚德行,所以意义取于和谐统一;三王时代崇尚礼仪,所以意义取于仪节分别。因此,乐随着君王的功业而兴起,礼随着治世的教化而推行。

○“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者,辩,遍也。夫礼乐必由其功治,功治有大小,故礼乐亦应以广狭也。若以一代而言,则武王功治尚小,故礼乐未得备遍。至周公功成治大,故礼乐应之而备也。若异代言之,则尧、舜功大治辩,乐备礼具。若汤、武比於尧、舜,则功小治狭,乐不备,礼不具也。乐备,谓文德备具;不备,谓干戚之舞矣。礼具,则血腥而祭,不具,谓孰亨而祀。言礼乐之体,皆以德为备具也。

  ○“干戚之舞,非备乐也”者,言周乐干戚之舞,非如舜时文德之备乐也。

  ○“孰亨而祀,非达礼也”者,言后世孰亨牲体而祭祀,非如五帝之时血腥之达礼也。

  ○“五帝殊时,不相袭乐”者,沿,因也。五帝既先后殊时,不相共同用一乐也。

  ○“三王异世,不相袭礼”者,三王前后异世,不相共袭因一礼也。若论礼乐之情,则圣王同用也。故前文云“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是也。此论礼乐之迹,损益有殊,随时而改,故云不相袭也。

  ○“乐极则忧”者,乐人之所好,害在淫侉。若极而不止,则必至忧蹙也。

  ○“礼粗则偏矣”者,偏,谓倦略。礼者,人之所勤,言人不能勤行於礼,好生懈倦,则致粗略。偏,谓不周备也。

  ○“及夫敦乐而无忧者,敦,厚也。厚重於乐,知足则止,而无至於忧也。

  ○“礼备而不偏”者,行礼安静,委曲备具,不致勤苦倦略。能如此者,其唯大圣乎?言大圣之人,能行礼乐如此也。

  ○注“功成”至“作乐”。

  ○正义曰:“功成治定,同时耳”者,谓一时之事,若周公摄政六年是也。云“功主於王业”者,功,谓王业之功。乐者,圣人所乐,发扬已之功德,故云“功成作乐”。云“治主於教民”者,治定,谓治人安定,使上下有序。礼者,主於施下,明下之从顺,故治定制礼也。

  ○注“乐以”至“善也”。

  ○正义曰:郑之此注,据异代。此经云“干戚非备乐”,明以文德为备,故云“若《咸池》者”,下文云“《咸池》备矣”是也。引《论语》舜以文德为备,故云“《韶》尽美矣”,谓乐音美也,“又尽善也”,谓文德具也。虞舜之时,杂舞干羽於两阶,而文多於武也。谓“《武》尽美矣”者,《大武》之乐,其体美矣,下文说《大武》之乐是也。“未尽善”者,文德犹少,未致太平。

  ○注“达具”至“臭也”。

  ○正义曰:案《礼运》云“荐其血毛”,谓上古也。“腥其俎,熟其殽”,谓中古也。“退而合亨”,谓三王也。是上代质,用血腥,次代文,用亨孰,故引《郊特牲》“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以结之。是卑者爓孰,尊者血腥。尊者礼具,卑者不具。然三王之世,礼文烦多。五帝之时,礼文简略。今以上世为具礼,下世为不具礼者,礼之所具在於德,上代礼文虽略,德备也。下代礼文虽烦,德不具也。故前文云“大礼与天地同节”,故下篇云“无体”之礼,是其具也。

  ○注“乐人”至“倦略”。

  ○正义曰:“乐,人之所好也,害在淫侉”者,乐声之作,人听而不厌,是人之所好,好而不止,放荡奢佚,故害在淫侉。若朋淫於家,俾昼作夜,物极则反,乐去忧来。又烦手淫声,慆堙心耳,则哀痛生也。云“礼,人之所勤也”者,一献之礼,宾主百拜,是所勤也。劳而不堪,有司跛倚,是害在倦略也。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礼为异也。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乐为同也。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仁近於乐,义近於礼。言乐法阳而生,礼法阴而成。

  ○夏长,上户嫁反,下丁丈反,下注“长养”皆同。近,附近之近,又其靳反,下皆同。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敦和,乐贵同也。率,循也。从,顺也。别宜,礼尚异也。居鬼,谓居其所为,亦言循之也。鬼神,谓先圣先贤也。

  ○惇音纯,本又作敦。

译○“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的意思是:辩,就是遍的意思。礼乐必然依据其功业与治绩,功业治绩有大有小,所以礼乐也应当随之有广狭之分。如果以一代而言,武王的功业治绩尚小,所以礼乐未能完备普遍。到了周公功业成就、治绩宏大,所以礼乐随之完备。如果跨代而言,尧、舜功业宏大、治绩普遍,音乐完备、礼仪具足。如果商汤、周武与尧、舜相比,则功业较小、治绩较狭,音乐不完备,礼仪不具足。音乐完备,是指文德完备;不完备,是指干戚之舞。礼仪具足,是指用血腥祭祀;不具足,是指用熟食祭祀。这说明礼乐的实质,都是以德行的完备为具足。

○“干戚之舞,非备乐也”的意思是:周代的干戚之舞,不像舜时那样以文德为完备的音乐。

○“孰亨而祀,非达礼也”的意思是:后世烹煮牲体进行祭祀,不像五帝时代那样以血腥为通达的礼仪。

○“五帝殊时,不相袭乐”的意思是:沿,就是因循的意思。五帝先后时代不同,不共同沿用同一套音乐。

○“三王异世,不相袭礼”的意思是:三王前后时代不同,不共同沿袭同一套礼仪。如果论及礼乐的情理,则圣王是相同的。所以前文说“礼乐的情理相同,所以明君以此相互沿袭”就是这个意思。这里论及礼乐的形迹,损益有所不同,随着时代而改变,所以说是不相沿袭。

○“乐极则忧”的意思是:音乐是人们所喜爱的,危害在于过度放纵。如果极度享乐而不停止,就必然导致忧愁困顿。

○“礼粗则偏矣”的意思是:偏,指倦怠粗略。礼仪是人们所勤勉遵循的,说人不能勤勉地践行礼仪,喜好产生懈怠倦怠,就会导致粗略。偏,指不周全完备。

○“及夫敦乐而无忧者”,敦,就是厚的意思。厚重于音乐,知足就停止,就不会达到忧愁的地步。

○“礼备而不偏”的意思是:行礼安静,委曲周全,不至于勤勉辛苦而倦怠粗略。能这样做的,大概只有大圣之人吧?这是说大圣之人,能够如此践行礼乐。

○注“功成”至“作乐”。

○正义说:“功成治定,是同时的事”,是指同一时期的事情,比如周公摄政六年就是如此。说“功业主要在于王业”,功,是指王业的功绩。音乐是圣人所喜爱的,用来发扬自己的功德,所以说“功成作乐”。说“治绩主要在于教化百姓”,治定,是指治理百姓安定,使上下有序。礼仪主要在于施予下级,明确下级的顺从,所以治定制礼。

○注“乐以”至“善也”。

○正义说:郑玄的这个注,是依据不同时代而言的。经文说“干戚不是完备的音乐”,明显是以文德为完备,所以说“像《咸池》那样”,下文说“《咸池》完备了”就是证据。引用《论语》说舜以文德为完备,所以说“《韶》尽美矣”,是指乐音美好,“又尽善也”,是指文德具足。虞舜之时,在两阶之间混杂舞蹈干羽,而文德多于武德。说“《武》尽美矣”,是指《大武》之乐,其体制美好,下文解说《大武》之乐就是如此。“未尽善”,是指文德还少,未达到太平。

○注“达具”至“臭也”。

○正义说:查《礼运》说“进献血毛”,是指上古。“腥其俎,熟其殽”,是指中古。“退而合亨”,是指三王。这是上代质朴,使用血腥,次代文华,使用烹煮,所以引用《郊特牲》“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来总结。这是卑者用爓熟,尊者用血腥。尊者礼仪具足,卑者不具足。然而三王时代,礼仪文华烦杂繁多。五帝时代,礼仪文华简略。现在以上世为具足礼仪,下世为不具足礼仪,是因为礼仪的具足在于德行,上代礼仪文华虽然简略,但德行完备。下代礼仪文华虽然烦杂,但德行不具足。所以前文说“大礼与天地同节”,所以下篇说“无体”之礼,就是具足的意思。

○注“乐人”至“倦略”。

○正义说:“音乐,是人们所喜爱的,危害在于过度放纵”,音乐声响起,人们听而不厌,是人们所喜爱的,喜好而不停止,放荡奢佚,所以危害在于过度放纵。如果在家里纵欲淫乱,使白天像黑夜一样,物极必反,快乐离去忧愁到来。又加上烦杂的手势和淫靡的声音,淹没心耳,就会产生哀痛。说“礼仪,是人们所勤勉的”,一献之礼,宾主百拜,是所勤勉的。劳累而不能忍受,有司跛倚,是危害在于倦怠粗略。

天高地低,万物分散各异,于是礼制就施行了。礼是为了区分差异。水流不息,合同而化,于是音乐就兴起了。乐是为了求同。春生夏长是仁。秋敛冬藏是义。仁接近于乐,义接近于礼。这是说乐效法阳气而生,礼效法阴气而成。

○夏长,上读户嫁反,下读丁丈反,下注“长养”都相同。近,附近之近,又读其靳反,下皆相同。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敦和,是乐贵求同。率,是循的意思。从,是顺的意思。别宜,是礼尚差异。居鬼,是指居其所为,也是说循行的意思。鬼神,是指先圣先贤。

○惇音纯,本又作敦。

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官,犹事也。各得其事。

译所以圣人创作音乐来顺应天道,制定礼仪来配合地道。礼仪和音乐明确完备,天地就各司其职了。“官”,就是“职事”的意思。各自做好自己的职事。

[疏]“天高”至“官矣”。

  ○正义曰:此一节申明礼乐配於天地,若礼乐备具,则天地之事各得其宜。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者,以天高地下不同,故人伦尊卑有异,其间万物各散殊涂。礼者,别尊卑,定万物,是礼之法制行矣

  ○“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者,言天地万物流动不息,合会齐同而变化者也。乐者,调和气性,合德化育,是乐兴也。乐主和同,故云“兴”,礼主异,故云“行”。此“乐兴”与“礼行”相对,乐云“兴”,礼加“制”字,而云“礼制行”者,礼以裁制为义,故特加“制”。乐以兴作为本,故不云“制”也。

  ○“仁近於乐,义近於礼”者,仁主仁爱,乐主和同,故仁近於乐也。义主断割,礼为节限,故义近於礼也。

  ○“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者,率,循也。言乐之为体,敦重和同,因循圣人之神气,而从於天也。

  ○“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者,居,谓居处也。言礼之为体,殊别万物所宜,居处鬼之所为而顺地也。乐所以率神者,圣人之魂为神,乐者调和其气,故云“率神”。礼所以居鬼者,贤人之魂为鬼,礼者裁制形体,故云“居鬼”。居者亦率循之义,变文尔。

  ○“礼乐明备,天地官矣”者,官,犹事也。言圣人能使礼乐显明备具,则天地之事,各得其利矣。

  ○注“敦和”至“贤也”。

  ○正义曰:“敦和,乐贵同也”者,谓敦重於和,由其贵同,故知敦则贵也,和则同也。“敦和”与“别宜”相对者,“别宜”谓分别其所宜,明“敦和”是敦重其所和也。云“别宜,礼尚异也”者,乐言“敦和”,乐贵同也,礼言“别宜”,是礼尚异也。云“居鬼,谓居其所为,亦言循之也”者,“居鬼”谓居处之所为,“居处”则依循之义也,故云“亦言循之也”。与率神不异,故言“亦”。云“鬼神,谓先圣先贤也”者,鬼则先贤,神即先圣。圣人魂强,能神通变化,乐者清虚无体,亦能变化,故云“率神”也。贤人魂弱,但归处居住有形,上下之礼亦有体,依循鬼之尊卑,故云“居鬼”也。贺云:以为居鬼者,居其所为,谓若五祀之神,各主其所造而受祭,不得越其分,是不变化也。五祀之神造门,故祭於门;造祭,故祭於灶,故云“居”。义亦通也。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巳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卑、高,谓山泽也。位矣,尊卑之位,象山泽也。动静,阴阳用事。大小,万物也。大者常存,小者随阴阳出入。方,谓行虫也。物,谓殖生者也。性之言生也。命,生之长短也。象,光耀也。形,体貌也。

  ○卑如字,又音婢,下同。

  [疏]“天尊”至“别也”。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礼乐云”,广明礼乐之功,包天地之德,各随文解之。此天尊地卑一经,明礼为天地之别也。

  ○“卑高已陈,贵贱位矣”者,卑谓泽也,高谓山也。山泽列在天地之中,故云“已陈”也。贵贱,即公卿以下,象山川而有贵贱之位也,所以郑云“位矣”。尊卑之位,象山泽,故郑注《周易》云:“君臣尊卑之贵贱,如山泽之有高卑也。”

  ○“动静有常,小大殊矣”者,动静,谓雷风也。动散有常,故云“常”也。小大,谓万物也。小,谓草木春生秋杀,及昆虫夏生冬伏者。大,谓常存,不随四时变化。变化不等,故云“殊”也。郑注《易》云“动静,雷风也”,而郑此云“阴阳用事”者,亦得会通也。

  ○“方以类聚”者,方,谓走虫禽兽之属,各以类聚,不相杂也。

  ○“物以群分”者,物,谓殖生,若草木之属,各有区分,自殊於薮泽者也。郑注《易》云“类聚群分,谓水火也”,而此注云“方,谓行虫。物,谓殖生者”,言二注不同,各有以也。类聚无“方”者,行虫有性识道理,故

译[疏]“天高”至“官矣”。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礼乐与天地相配,如果礼乐完备,那么天地间的万事万物就都能各得其所。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的意思是,因为天高地低不同,所以人伦中的尊卑就有差异,其间万物各自分散殊异。礼的作用在于区别尊卑,确定万物的秩序,这就是礼的法制得以施行。

○“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的意思是,天地万物流动不息,汇聚齐同而产生变化。乐的作用在于调和气质,融合德行以化育万物,这就是乐的兴起。乐以和同为根本,所以说“兴”;礼以区别为根本,所以说“行”。这里“乐兴”与“礼行”相对,乐说“兴”,礼加上“制”字,说“礼制行”,是因为礼以裁断节制为义,所以特别加上“制”字。乐以兴起作为根本,所以不说“制”。

○“仁近於乐,义近於礼”的意思是,仁主仁爱,乐主和同,所以仁与乐相近。义主决断割舍,礼为节制界限,所以义与礼相近。

○“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的意思是,率,是遵循的意思。说乐的体性,敦厚和同,遵循圣人的神气,从而顺从于天。

○“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的意思是,居,是居处的意思。说礼的体性,分别万物所适宜的状态,居处于鬼的作为之中而顺从于地。乐之所以遵循神,是因为圣人的魂魄为神,乐调和其气,所以说“率神”。礼之所以居处鬼,是因为贤人的魂魄为鬼,礼裁制形体,所以说“居鬼”。居也有遵循的意思,只是变换了用词罢了。

○“礼乐明备,天地官矣”的意思是,官,就是事的意思。说圣人能使礼乐显明完备,那么天地间的万事,就都能各得其宜了。

○注“敦和”至“贤也”。

○正义说:“敦和,乐贵同也”,是说敦厚和同,因为它以和同为贵,所以知道敦就是贵,和就是同。“敦和”与“别宜”相对,“别宜”是说分别其所适宜,这就明白“敦和”是敦厚其所和同。说“别宜,礼尚异也”,乐说“敦和”,是乐以和同为贵;礼说“别宜”,是礼以差异为尚。说“居鬼,谓居其所为,亦言循之也”,“居鬼”是说居处其所为,“居处”就有依循的意思,所以说“也说遵循”。与遵循神没有不同,所以说“亦”。说“鬼神,谓先圣先贤也”,鬼就是先贤,神就是先圣。圣人魂魄强健,能神通变化,乐清虚无体,也能变化,所以说“率神”。贤人魂魄微弱,只归处居住于有形之物,上下之礼也有形体,依循鬼的尊卑,所以说“居鬼”。贺云:认为居鬼,就是居处其所为,比如五祀之神,各自主管其所造之物而接受祭祀,不得超越其本分,这是不变化的。五祀之神造门,所以在门祭祀;造灶,所以在灶祭祀,所以说“居”。这个解释也通顺。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巳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卑、高,是说山泽。位矣,尊卑之位,像山泽一样。动静,是阴阳发挥作用。大小,是万物。大的常存,小的随阴阳出入。方,是说行走的虫类。物,是说生长的植物。性,是说生。命,是说生命的长短。象,是光耀。形,是体貌。

○卑读如字,又音婢,下文同。

[疏]“天尊”至“别也”。

○正义说:从这以下到“礼乐云”,广泛阐明礼乐的功绩,包含天地的德性,各自根据文意解释。这段天尊地卑的经文,阐明礼是天地的区别。

○“卑高已陈,贵贱位矣”的意思是,卑是说泽,高是说山。山泽列在天地之中,所以说“已陈”。贵贱,即公卿以下,像山川一样有贵贱之位,所以郑玄说“位矣”。尊卑之位,像山泽,所以郑注《周易》说:“君臣尊卑的贵贱,像山泽有高卑一样。”

○“动静有常,小大殊矣”的意思是,动静,是说雷风。动散有常规,所以说“常”。小大,是说万物。小,是说草木春生秋杀,以及昆虫夏生冬伏的。大,是说常存,不随四时变化。变化不等,所以说“殊”。郑注《易》说“动静,是雷风”,而郑玄这里说“阴阳用事”,也是能够会通理解的。

○“方以类聚”的意思是,方,是说走虫禽兽之类,各自以类相聚,不相混杂。

○“物以群分”的意思是,物,是说生长,如草木之类,各有区分,自别于沼泽之地。郑注《易》说“类聚群分,是说水火”,而此注说“方,是说行虫。物,是说生长者”,说两种注解不同,各有其道理。类聚没有“方”字,是因为行虫有性识道理,所以

称“方”也。群分称“物”者,谓殖生无心灵,但一物而已,故云“物”也。

译称为“方”。各类分别称为“物”的,是说它们生长繁衍却没有心灵,仅仅是一个物体罢了,所以称之为“物”。

○“则性命不同矣”者,性,生也。各有嗜好,谓之为性也。命者,长短夭寿也。行殖之物,既禀大小之殊,故性命夭寿不同。万物各有群类区分性命之别,故圣人因此制礼,类族缘物,各遂性命也。

  ○“在天成象”者,马融、王肃注《易》并云:“象者,日月星。”郑注《易》云:“成象,日月星辰也。”注此云:“象,光耀也。”

  ○“在地成形”者,马融注《易》云:“植物、动物也。”王肃注《易》云:“山川、群物也。”郑注《易》云:“谓草木鸟兽也。”注此云:“形,体貌也。”按此三者,所注虽异,其意皆同。

  ○“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者,合结礼者,天地有别,圣人制礼有殊别,是从天地之分别也。

  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齐读为跻,跻,升也。摩,犹迫也。荡,犹动也。奋,讯也。百化,百物化生也。

  ○上齐,时掌反。齐,注读为跻,又作隮,子兮反,升也。摩,本又作磨,末河反,迫也。荡,本或作荡,同,大党反。霆音廷,又作挺。奋,甫问反,《易》作“润之”。暖,徐诗远反,沈况远反。迫音伯。讯,本又作迅,音信。

  [疏]“地气”至“和也”。

  ○正义曰:“地气上齐”者,齐,升也,谓地气上升天。“天气下降”者,谓降下与地气交合。积气从下升,在乐象气,故先从地始。形以上为尊,故先礼象形,从天为初。

  ○“阴阳相摩”者,摩,谓切迫,阴阳二气相切迫也。“天地相荡”者,荡,动也,言天地之气相感动。

  ○“鼓之以雷霆”者,虽以气生而物未发,故用雷霆以鼓动之。

  ○“奋之以风雨”者,万物得风雨,奋迅而出也。

  ○“动之以四时”者,言万生长,随四时而动也。

  ○“暖之以日月”者,万物之生,必须日月暖煦之。自“鼓之以雷霆”至“暖之以日月”,皆以天地相荡之事细别言之耳。

  ○“而百化兴焉”者,百化,百物也。兴,生也。百物化生由天地,“齐”、“降”以下诸事。

  ○“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者,此结乐也。言作乐者法象天地之和气,若作乐和,则天地亦和。前经云“礼者,天地之别”,言制礼者法象之也。若制礼得所,亦能使天地别异。此经“乐者,乐之不和”,则是法天地之和气,故云“乐者,天地之和也”。

  化不时则不生,男女无辨则乱升,天地之情也。辨,别也。升,成也。乐失则害物,礼失则乱人。

  [疏]“化不”至“情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天地不时,由礼乐失所。

  ○“化不时”者,谓天地化养,不得其时,则不生物也。此明乐所以调和变化故也。

  ○“男女无辨则乱升”者,升,成也。辨,别也。若男女杂乱无别,则乱成也。此明礼之所以别男女故也。

  ○“天地之情也”者,乐以法天,化得其时则物生,不得其时则物不生,是天之情也。礼以法地,男女有别则治兴,男女无别则乱成,是地之情也。皇氏云:“天地无情,以人心而谓之耳。”

  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极,至也。蟠,犹委也。高远,三辰也。深厚,山川也。言礼乐之道,上至於天,下委於地,则其间无所不之。

  ○蟠,步丹反,或蒲河反,注同。

  [疏]“及夫”至“深厚”。

  ○正义曰:此一节盛说礼乐之大。

  ○“极乎天”者,极,至也。言礼乐上至乎天。

  ○“而蟠乎地”者,蟠,委也。言礼乐下委於地。礼法天地高下,是礼至委於天地。乐法地气上升,天气下降,是乐至委於天地。天高故言“至”,地下故言“委”。

  ○“行乎阴阳”者,礼法动静有常,乐法阴阳相摩,是礼乐行乎阴阳,阴阳和,四时玉烛,应於礼乐,是礼乐行乎阴阳。

译○所谓“则性命不同矣”,性,就是生。各自有嗜好,称之为性。命,是指寿命的长短夭寿。生育繁殖的万物,既然禀受了大小的差异,所以性命和夭寿各不相同。万物各自有群类区分,性命有别,所以圣人因此制定礼制,分类族群,顺应物性,使各自实现其性命。

○所谓“在天成象”,马融、王肃注解《易经》都说:“象,是指日月星辰。”郑玄注解《易经》说:“成象,是指日月星辰。”此处注解说:“象,是指光耀。”

○所谓“在地成形”,马融注解《易经》说:“是指植物、动物。”王肃注解《易经》说:“是指山川、群物。”郑玄注解《易经》说:“是指草木鸟兽。”此处注解说:“形,是指体貌。”考察这三种注解,虽然所注不同,但意思都相同。

○所谓“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总结礼来说,天地有区别,圣人制定礼制有分别,是遵循天地的分别。

地气上升,天气下降,阴阳二气相切迫,天地之气相感动,用雷霆来鼓动它,用风雨来振奋它,用四时来驱动它,用日月来温暖它,于是万物化生兴起。如此,那么乐,就是天地的和谐。齐读作跻,跻,是上升的意思。摩,是迫近的意思。荡,是动的意思。奋,是迅疾的意思。百化,是万物化生的意思。

○上齐,时掌反。齐,注读作跻,又作隮,子兮反,是上升的意思。摩,本又作磨,末河反,是迫近的意思。荡,本或作荡,同,大党反。霆音廷,又作挺。奋,甫问反,《易经》作“润之”。暖,徐诗远反,沈况远反。迫音伯。讯,本又作迅,音信。

[疏]“地气”到“和也”。

○正义说:“地气上齐”,齐,是上升的意思,是说地气上升到天。“天气下降”,是说降下与地气交合。积聚的气从下上升,在乐中象征气,所以先从地开始。形体以上为尊,所以先以礼象征形体,从天开始。

○“阴阳相摩”,摩,是说切迫,阴阳二气相切迫。“天地相荡”,荡,是动的意思,是说天地之气相感动。

○“鼓之以雷霆”,虽然以气生成而万物尚未萌发,所以用雷霆来鼓动它。

○“奋之以风雨”,万物得到风雨,奋迅而出。

○“动之以四时”,是说万物生长,随着四时而运动。

○“暖之以日月”,万物生长,必须日月的温暖煦育。从“鼓之以雷霆”到“暖之以日月”,都是把天地相荡的事情详细分别叙述罢了。

○“而百化兴焉”,百化,是百物。兴,是生。百物化生由天地,“齐”、“降”以下诸事。

○“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这是总结乐。是说制作乐者效法天地的和气,如果制作乐和谐,那么天地也和谐。前经文说“礼者,天地之别”,是说制定礼者效法它。如果制定礼得当,也能使天地有别异。此经文“乐者,乐之不和”,则是效法天地的和气,所以说“乐者,天地之和也”。

化育不合时宜就不生长,男女没有区别就混乱形成,这是天地的本性。辨,是区别。升,是成。乐失当就害物,礼失当就乱人。

[疏]“化不”到“情也”。

○正义说:这一经文阐明天地不合时宜,是由于礼乐失当。

○“化不时”,是说天地化育,不得其时,就不生物。这是阐明乐所以调和变化的原因。

○“男女无辨则乱升”,升,是成。辨,是区别。如果男女杂乱无别,就混乱形成。这是阐明礼所以区别男女的原因。

○“天地之情也”,乐效法天,化育得其时则物生,不得其时则物不生,这是天的本性。礼效法地,男女有别则治理兴起,男女无别则混乱形成,这是地的本性。皇氏说:“天地无情,以人心而称之为情罢了。”

等到礼乐上至天而委曲于地,运行于阴阳而通达于鬼神,穷尽高远而测度深厚。极,是至。蟠,是委曲。高远,是三辰。深厚,是山川。是说礼乐之道,上至天,下委于地,那么其间无所不到。

○蟠,步丹反,或蒲河反,注同。

[疏]“及夫”到“深厚”。

○正义说:这一节盛赞礼乐的伟大。

○“极乎天”,极,是至。是说礼乐上至天。

○“而蟠乎地”,蟠,是委曲。是说礼乐下委于地。礼效法天地高下,所以礼至委于天地。乐效法地气上升,天气下降,所以乐至委于天地。天高所以说“至”,地下所以说“委”。

○“行乎阴阳”,礼效法动静有常,乐效法阴阳相摩,所以礼乐运行于阴阳,阴阳和,四时玉烛,应合于礼乐,所以礼乐运行于阴阳。

○“而通乎鬼神”者,礼乐用之以祭鬼神,是“通乎鬼神”也。

译所谓“与鬼神相通”,是指礼乐被用来祭祀鬼神,这就是“与鬼神相通”的意思。

○“穷高极远”者,穷,尽也。高远,谓天之三光,三光应礼乐而明,是礼乐尽三光之道也。

  ○“而测深厚”者,测,知也。深厚,谓地之山川。山川应礼乐而出瑞应,是测深厚。此经盛论礼乐之大厚,虽取象於天地功德,又能遍满於天地之间。《礼运》云“天降膏露”,是极乎天也。“地出醴泉”,是蟠乎地也。日月岁时无易,百穀用成,是行乎阴阳也。作乐一变,以至六变,百神俱至,是通乎鬼神也。《孝经纬》云“景星出”,是穷高极远也。《礼运》云“山出器车”,“鱼鲔不淰”,是测深厚也。言礼乐无所不至。

  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著之言处也。大始,百物之始主也。

  ○著,直略反,处也,注“著之言”同。大音泰,注同。处,昌吕反。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著,犹明白也。息,犹休止也。《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间,谓百物也。故圣人曰“礼乐”云。言礼乐之法天地也,乐静而礼动,其并用事,则亦天地之间耳。

  [疏]“乐者”至“乐云”。

  ○正义曰:“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者,言乐象於天,天为生物之始。著,犹处也,是“乐处大始”。礼法於地,言礼以禀天气以成於物,故云“礼居成物”。“著”与“居”相对,故注以“著”为“处”也。

  ○“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者,“著”谓显著。言显著明白,运生不息者,是天也。案《易 乾 象》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也。”显著养物不移动者,地也,故《坤卦 彖》云:“安贞吉。”言乐法於天,动而不息,礼象於地,静而不动。

  ○“一动一静,天地之间也”者,动者,或一物飞走蠢动,感天之阳气也。静者,或一物安伏而止静,感地之阴气也。“天地之间也”者,言此一动一静,在天地之间所有百物也。动则《周礼》动物及雷风日月之属是也,静则植物山陵之属是也。

  ○“故圣人曰礼乐云”者,云,言也。谓礼乐所言,法天地也。记者引圣人语证此一章也,言圣人云此一章,是礼乐法天地,故言“圣人曰礼乐云”。

  ○注“乐静”至“间耳”。

  ○正义曰:言礼乐之法天地也,乐静而礼动,其并用事,则亦天地之间耳。释礼乐所以亦是天地之间物义也。若离而言之,则乐静礼动。若礼乐合用事,则同有动静,故如天地之间,物有动静也。

卷三十八 乐记第十九

 卷三十八 乐记第十九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夔欲舜与天下之君共此乐也。南风,长养之风也,以言父母之长养己,其辞未闻也。夔舜时典乐者也。《书》曰:“夔,命女典乐。”

  ○夔,求龟反,舜臣。女音汝。

  [疏]“昔者”至“诸侯”。

  ○正义曰:此一节论《乐记》第四章,名为《乐施》,施者,用於天下,此章中明乐施被之事也。本是第三,前既推礼章为第三,此为第四,亦明礼乐既备,后乃施布天下也。自此至“知其行也”,此一节特明圣人制乐以赏诸侯,其功大者其乐备。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者,五弦,谓无文武二弦,唯宫、商等之五弦也。《南风》,诗名,是孝子之诗。南风,长养万物,而孝子歌之,言己得父母生长,如万物得南风生也。舜有孝行,故以此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教天下之孝也。此诗今无,故郑注云:“其辞未闻也。”案《世本》云:“神农作琴。”今云舜作者,非谓舜始造也,正用此琴特歌《南风》,始自舜耳。或五弦始舜也。

  ○“夔始制乐以赏诸侯”者,夔是舜典乐之官,名夔,欲天下同行舜道,故歌此《南风》以赏诸侯,使海内同孝也。然乐之始,亦不正在夔也,正是夔始以此诗与诸侯。

  ○注“夔欲”至“典乐”。

  ○正义曰:“夔欲舜与天下之君共此乐”者,舜既独歌《南风》,夔为典乐之官,欲

译“穷高极远”的意思是:穷,就是尽。高远,指的是天上的日月星三光。三光顺应礼乐而明亮,这说明礼乐穷尽了三光的道理。

“而测深厚”的意思是:测,就是知晓。深厚,指的是地上的山川。山川顺应礼乐而显现祥瑞,这就是测知深厚。这段经文极力论述礼乐功德的宏大深厚,虽然取法于天地的功德,又能遍布于天地之间。《礼运》说“天降下甘霖”,这是穷尽了天的高远。“地涌出甜泉”,这是盘踞于地的深厚。日月年岁没有差错,百谷因此成熟,这是运行于阴阳之间。制作音乐,从一变到六变,百神都来朝见,这是通达于鬼神。《孝经纬》说“景星出现”,这是穷高极远。《礼运》说“山产出车马等器物”,“鱼鲔不迷失方向”,这是测知深厚。这说明礼乐无所不至。

音乐彰显万物创始的本源,而礼仪确立万物成就的形态。著,就是处的意思。大始,是万物创始的主宰。

著,音直略,意思是处,注文中“著之言”与此相同。大,音泰,注文中相同。处,音昌吕。著不息的,是天。著不动的,是地。著,就是明白显著的意思。息,就是休止的意思。《易经》说:“天道运行刚健,君子因此自强不息。”一动一静的,是天地之间的万物。间,指的是万物。所以圣人说“礼乐”这样的话。这是说礼乐效法天地,音乐主静而礼仪主动,它们共同发挥作用,也就如同天地之间的事物一样。

[疏]“乐者”到“乐云”。

○正义说:“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的意思是,说音乐象征天,天是万物生长的开始。著,就是处的意思,所以是“乐处大始”。礼仪效法地,是说礼仪禀受天气来成就万物,所以说“礼居成物”。“著”与“居”相对,所以注文中把“著”解释为“处”。

○“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的意思是,“著”指显著。说显著明白,运行生长不停息的,是天。查《易经·乾卦·象传》说:“天道运行刚健,君子因此自强不息。”显著养育万物而不移动的,是地,所以《坤卦·彖传》说:“安守正道吉祥。”这是说音乐效法天,运动不息;礼仪象征地,静止不动。

○“一动一静,天地之间也”的意思是,动的,有的事物飞跑蠕动,感应天的阳气。静的,有的事物安伏静止,感应地的阴气。“天地之间也”的意思是,说这一动一静,是天地之间所有的万物。动的,如《周礼》中提到的动物以及雷、风、日、月之类;静的,如植物、山陵之类。

○“故圣人曰礼乐云”的意思是,云,就是说的意思。是说礼乐所阐述的,是效法天地。记录者引用圣人的话来证明这一章,说圣人讲这一章,是礼乐效法天地,所以说“圣人曰礼乐云”。

○注“乐静”到“间耳”。

○正义说:这是说礼乐效法天地,音乐主静而礼仪主动,它们共同发挥作用,也就如同天地之间的事物一样。这是解释礼乐之所以也是天地之间事物的道理。如果分开来说,那么音乐主静而礼仪主动。如果礼仪和音乐合起来发挥作用,那么两者都有动有静,所以就像天地之间的事物,既有动的也有静的。

卷三十八 乐记第十九

卷三十八 乐记第十九

从前,舜制作五弦琴来吟唱《南风》,夔开始制作音乐来赏赐诸侯。夔想让舜与天下的君主共同享用这音乐。南风,是生长养育的风,用来比喻父母养育自己,歌词现在已经听不到了。夔是舜时掌管音乐的官员。《尚书》说:“夔,命令你掌管音乐。”

○夔,音求龟,舜的臣子。女,音汝。

[疏]“昔者”到“诸侯”。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乐记》第四章,名为《乐施》,施,就是用于天下,这一章阐明音乐施行的情况。原本它是第三章,前面已经把礼的章节推为第三章,所以这一章作为第四章,也说明礼乐完备之后,才施行布告于天下。从这一节到“知其行也”,这一节特别阐明圣人制作音乐来赏赐诸侯,功业大的其音乐就完备。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的意思是,五弦,是指没有文、武两根弦,只有宫、商等五根弦。《南风》,是诗名,是孝子的诗。南风生长养育万物,而孝子歌唱它,说自己得到父母的生长养育,就像万物得到南风生长一样。舜有孝行,所以用这五弦琴歌唱《南风》这首诗,来教导天下的孝道。这首诗现在没有了,所以郑玄注说:“歌词现在已经听不到了。”查《世本》说:“神农制作琴。”现在说舜制作的,不是说舜开始制造琴,而是指用这琴特别歌唱《南风》,是从舜开始的。或者五弦琴是从舜开始的。

○“夔始制乐以赏诸侯”的意思是,夔是舜掌管音乐的官员,名叫夔,想让天下人共同践行舜的道,所以歌唱这《南风》来赏赐诸侯,使海内共同实行孝道。然而音乐的开始,也不正是在夔,只是夔开始把这首诗与诸侯共享。

○注“夔欲”到“典乐”。

○正义说:“夔欲舜与天下之君共此乐”的意思是,舜既然独自歌唱《南风》,夔作为掌管音乐的官员,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