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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正义二十七

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823–860 段

或於伪反,非也。

  [疏]“郊之”至“以至”。

  ○正义曰:王肃用董仲舒、刘向之说,以此为周郊。上文云“郊之祭,迎长日之至”,谓周之郊祭於建子之月,而迎此冬至长日之至也。而用辛者,以冬至阳气新用事,故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者,对建寅之月,又祈穀郊祭。此言始者,对建寅为始也。郑康成则异於王肃,上文云迎长日之至,自据周郊,此云“郊之用辛”,据鲁礼也。言郊用辛日者,取斋戒自新。“周之始郊,日以至”者,谓鲁之始郊日以冬至之月。云始者,对建寅之月天子郊祭。鲁於冬至之月初始郊祭,示先有事,故云始也。

译有人认为是伪书或反经,这是不对的。

[疏]“郊之”到“以至”。

○正义说:王肃采用董仲舒、刘向的说法,认为这是周代的郊祭。上文说“郊祭,是迎接长日的到来”,是指周代的郊祭在建子之月,从而迎接冬至时长日的到来。之所以使用辛日,是因为冬至时阳气开始发挥作用,所以用辛日。“周代开始郊祭,在冬至之日”这句话,是相对于建寅之月又举行祈谷郊祭而言的。这里说“始”,是相对于建寅之月而言的起始。郑康成的观点与王肃不同,上文说迎接长日的到来,自然是依据周代郊祭而言;这里说“郊祭使用辛日”,是依据鲁国的礼制。说郊祭使用辛日,是取斋戒自新的意思。“周代开始郊祭,在冬至之日”这句话,是指鲁国开始郊祭的日子在冬至之月。说“始”,是相对于建寅之月天子郊祭而言。鲁国在冬至之月才开始郊祭,表示先有事于天,所以说“始”。

○注“言日”至“周事”。

  ○正义曰:“日以周郊天之月而至”者,谓日体以周郊天建子之月而南至。云“阳气新用事,顺之而用辛日”者,以冬至一阳生,故云“新用事”、“而用辛日”。云“此说非也”者,谓日以周礼郊天之月而日至,阳气新用事,此等之说非也,谓董仲舒、刘向而为此说。所以非者,按《周礼》冬至祭天圆丘,不论郊也;又此下云“戴冕璪十有二旒”,《周礼》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是服不同;《周礼》玉路以祀天,此下云“乘素车”,是车不同也;《祭法》云“燔柴於泰坛,用骍犊”,《周礼》苍璧礼天,牲从玉色,是牲不同也;《尔雅》曰“非人为之丘”,泰坛则人功所作,是圆丘与泰坛别也。以是知郊与圆丘所祭非一,故云此说非也。云“郊天之月而日至,鲁礼也”者,言此经始郊日以至,是鲁国之礼。必知鲁礼者,以《明堂》云:“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韣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又《杂记》云:“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故知冬至郊天,鲁礼也。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者,证明天子之郊必用夏正。鲁既降下天子,不敢郊天与周同月,故用建子之月而郊天,欲示在天子之先而有事也。但鲁之郊祭,师说不同。崔氏、皇氏用王肃之说,以鲁冬至郊天,至建寅之月又郊以祈穀,故《左传》云“启蛰而郊”,又云“郊祀后稷,以祈农事”,是二郊也。若依郑康成之说,则异於此也。鲁唯一郊,不与天子郊天同月,转卜三正。故《穀梁传》云:“鲁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若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若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若不从则止。”故《圣证论》马昭引《穀梁传》以答王肃之难,是鲁一郊则止。或用建子之月郊,则此云日以至,及宣三年正月郊牛之口伤是也;或用建寅之月,则《春秋左传》云“郊祀后稷,以祈农事”是也。但《春秋》,鲁礼也,无建丑之月耳。若杜预不信《礼记》,不取《公羊》、《穀梁》,鲁唯有建寅郊天,及龙见而雩。云“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尽在鲁”者,欲见经文实是鲁郊而为“周”字,故云“因推鲁礼以言周事”,误作周也。从上说郊是周礼,自此以下是鲁礼。为此周礼杂乱也。按《圣证论》王肃难郑云:“《郊特牲》曰‘郊之祭,迎长日之至’,下云‘周之始郊日以至’,玄以为迎长日谓夏正也。郊天日以至,玄以为冬至之日。说其长日至於上而妄为之说,又徙其始郊日以至於下,非其义也。玄又云‘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尽在鲁,因推鲁礼以言周事’,若儒者愚人也,则不能记斯礼也;苟其不愚,不得乱於周、鲁也。郑玄以《祭法》禘黄帝及喾为配圆丘之祀,《祭法》说禘无圆丘之名,《周官》圆丘不名为禘,是禘非圆丘之祭也。玄既以《祭法》禘喾为圆丘,又《大传》‘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玄又施之於郊祭后稷,是乱礼之名实也。按《尔雅》云:‘禘,大祭也。’‘绎,又祭也。’皆祭宗庙之名。则禘是五年大祭先祖,非圆丘及郊也。周立后稷庙,而喾无庙,故知周人尊喾不若后稷之庙重。而玄说圆丘祭天祀大者,仲尼当称昔者周公禘祀喾圆丘以配天。今亡此言,知禘配圆丘非也。又《诗 思文》后稷配天之颂,无帝喾配圆丘之文。知郊则圆丘,圆丘则郊。所在言之则谓之郊,所祭言之则谓之圆丘。於郊筑泰坛象圆丘之形。以丘言之,本诸天地之性,故《祭法》云:‘燔柴於泰坛,则圆丘也。’《郊特牲》云:‘周之始郊日以至。’《周礼》云:‘冬至祭天於圆丘。’知圆丘与郊是一也。言始郊者,冬至阳气初动,天之始也。对启蛰及将郊祀,故言始。《孔子家语》云:‘定公问孔子郊祀之事,孔子对之。’与此《郊特牲》文同,皆以为天子郊祀之事。如《圣证论》之言,王肃所据经传分明,郑必别为其说者,按《圣证论》马昭申郑云:“《易纬》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则周天子不用日至郊也。夏正

译○注“言日”至“周事”。

○正义曰:“日以周郊天之月而至”者,是说日体在周代郊祭上天所建的子月而到达南方。说“阳气新用事,顺之而用辛日”者,因为冬至时一阳初生,所以说“新用事”、“而用辛日”。说“此说非也”者,是说日体在周代郊祭上天所建的月份而到达南方,阳气新用事,这些说法是不对的,是说董仲舒、刘向提出了这种说法。之所以认为不对,是考察《周礼》冬至在圆丘祭天,并不称为郊祭;又下文说“戴冕璪十有二旒”,《周礼》祭祀昊天上帝则穿大裘戴冕,这是服饰不同;《周礼》用玉路车祭祀上天,下文说“乘素车”,这是车驾不同;《祭法》说“在泰坛焚烧柴火,用赤色小牛”,《周礼》用苍璧礼敬上天,牺牲跟随玉的颜色,这是牺牲不同;《尔雅》说“非人为之丘”,泰坛则是人工修筑的,这是圆丘与泰坛有别。由此可知郊祭与圆丘所祭并非同一回事,所以说此说不对。说“郊天之月而日至,鲁礼也”者,是说此经文开始郊祭时日已到达,是鲁国的礼制。必定知道是鲁礼,是因为《明堂》说:“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韣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又《杂记》说:“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所以知道冬至郊祭上天,是鲁国的礼制。说“三王之郊一用夏正”者,是证明天子郊祭必定用夏正。鲁国既然降等低于天子,不敢与周天子同月郊祭上天,所以用建子之月郊祭上天,想要显示在天子之前而有事于天。但鲁国的郊祭,师说不同。崔氏、皇氏采用王肃的说法,认为鲁国冬至郊祭上天,到建寅之月又郊祭以祈求谷物,所以《左传》说“启蛰而郊”,又说“郊祀后稷,以祈农事”,这是两次郊祭。如果依照郑康成的说法,则与此不同。鲁国只有一次郊祭,不与天子郊祭上天同月,转而占卜三正。所以《穀梁传》说:“鲁国在十二月下辛占卜正月上辛。如果不吉,则在正月下辛占卜二月上辛。如果不吉,则在二月下辛占卜三月上辛。如果不吉就停止。”所以《圣证论》马昭引用《穀梁传》来回答王肃的诘难,是说鲁国一次郊祭就停止。或者在建子之月郊祭,那么此云日以至,以及宣三年正月郊牛之口伤就是例证;或者在建寅之月,那么《春秋左传》说“郊祀后稷,以祈农事”就是例证。但《春秋》是鲁国的礼制,没有建丑之月。如果杜预不信《礼记》,不取《公羊》、《穀梁》,鲁国唯有在建寅郊祭上天,以及龙见而雩。说“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尽在鲁”者,是想说明经文实际上是鲁郊而写为“周”字,所以说“因推鲁礼以言周事”,误作周了。从上面说郊是周礼,从此以下是鲁礼。这是因为周礼杂乱。考察《圣证论》王肃诘难郑玄说:“《郊特牲》说‘郊之祭,迎长日之至’,下文说‘周之始郊日以至’,郑玄认为迎长日是指夏正。郊祭上天日以至,郑玄认为是冬至之日。说其长日到达上面而妄加解说,又移动其始郊日以至到下面,不符合其义。郑玄又说‘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尽在鲁,因推鲁礼以言周事’,如果儒者是愚人,就不能记住这些礼制;如果不愚,就不会混淆周、鲁。郑玄以《祭法》禘黄帝及喾为配圆丘之祀,《祭法》说禘没有圆丘之名,《周官》圆丘不名为禘,是禘非圆丘之祭。郑玄既以《祭法》禘喾为圆丘,又《大传》‘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郑玄又施之于郊祭后稷,是乱礼之名实。考察《尔雅》说:‘禘,大祭也。’‘绎,又祭也。’都是祭宗庙之名。那么禘是五年大祭先祖,非圆丘及郊。周立后稷庙,而喾无庙,所以知道周人尊喾不若后稷之庙重。而郑玄说圆丘祭天祀大者,仲尼当称昔者周公禘祀喾圆丘以配天。今亡此言,知禘配圆丘非也。又《诗 思文》后稷配天之颂,无帝喾配圆丘之文。知郊则圆丘,圆丘则郊。所在言之则谓之郊,所祭言之则谓之圆丘。於郊筑泰坛象圆丘之形。以丘言之,本诸天地之性,所以《祭法》说:‘燔柴於泰坛,则圆丘也。’《郊特牲》说:‘周之始郊日以至。’《周礼》说:‘冬至祭天於圆丘。’知圆丘与郊是一也。言始郊者,冬至阳气初动,天之始也。对启蛰及将郊祀,故言始。《孔子家语》说:‘定公问孔子郊祀之事,孔子对之。’与此《郊特牲》文同,皆以为天子郊祀之事。如《圣证论》之言,王肃所据经传分明,郑必别为其说者,考察《圣证论》马昭申郑说:‘《易纬》说“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则周天子不用日至郊也。夏正

月阳气始升,日者阳气之主,日长而阳气盛,故祭其始升而迎其盛,《月令》‘天子正月迎春’是也。若冬至祭天,阴气始盛,祭阴迎阳,岂为理乎?《周礼》云‘冬日至,祭天於地上之圆丘’,不言郊,则非祭郊也。言凡地上之丘皆可祭焉,无常处,故不言郊。周官之制,祭天圆丘,其礼,王服大裘而冕,乘玉路,建大常。《明堂位》云:鲁君以孟春祀帝于郊,服衮服,乘素车,龙旂。衣服车旂皆自不同,何得以诸侯之郊说天子圆丘?言始郊者,鲁以转卜三正,以建子之月为始,故称始也。又《礼记》云:‘鲁君臣未尝相弑,礼俗未尝相变,而弑三君;季氏舞八佾,旅於泰山;妇人髽而相吊。’儒者此记岂非乱乎?据此诸文,故以郊、丘为别,冬至之郊特为鲁礼。”按《圣证论》王肃与马昭之徒,或云祭天用冬至之日,或云用冬至之月。据《周礼》似用冬至之日,据《礼记》郊日用辛,则冬至不恒在辛,似用冬至之月。按张融谨按:郊与圆丘是一。又引《韩诗》说三王各正其郊,与王肃同。又鲁以转卜三正,王与郑玄同。《周礼》圆丘服大裘,此及《家语》服衮冕,《家语》又云:“临燔柴,脱衮冕,著大裘,象天。”临燔柴,辍祭,脱衮,著大裘,象天,恭敬之义。既自不通,是张融以《家语》及此经郊祭并为鲁礼,与郑玄同。融又为圆丘是祭皇天,孟春祈穀於上帝,及龙见而雩。此五帝之等,并是皇天之佐,其实天也。融又云祀大神,率执事而卜日。圆丘既卜日,则不得正用冬至之日。此是张融之说。郑此注云:“以建子之月郊天,用辛日者,当斋戒自新。”如郑此言,是亦不用冬至日也。但郊、丘大事,王、郑不同,故略陈二家所据而言之也。按《圣证论》及《异义》,皆同《穀梁》之义,鲁转卜三正之内,一郊则止。而崔氏、皇氏以为鲁冬至郊天,夏至又郊,凡二郊,非郑义也。

译月亮是阳气开始上升的象征,太阳是阳气的主宰,白昼变长则阳气旺盛,所以在阳气初升时祭祀以迎接其旺盛,《月令》中“天子在正月迎春”就是这种道理。如果冬至时祭祀上天,那是阴气开始旺盛的时候,祭祀阴气以迎接阳气,这难道合乎道理吗?《周礼》说“冬至时,在大地上的圆形高丘祭祀上天”,并没有提到“郊”,那就不是在郊外祭祀。意思是凡是在地上的高丘都可以祭祀,没有固定的地点,所以不称“郊”。周代官制的规定,在圆丘祭祀上天,其礼仪是,君王穿着大裘戴着冕冠,乘坐玉饰的车,树立大常旗。《明堂位》说:鲁君在孟春于郊外祭祀上帝,穿着衮服,乘坐素车,举着龙旗。衣服、车马、旗帜都各自不同,怎么能用诸侯在郊外祭祀的说法来解释天子在圆丘的祭祀呢?说“始郊”的,是因为鲁国通过重新占卜确定三正,以建子之月作为开始,所以称为“始”。另外《礼记》说:“鲁国的君臣未曾互相杀害,礼俗未曾互相改变,却杀害了三位国君;季氏跳八佾舞,在泰山举行旅祭;妇女头发散乱互相吊唁。”儒家记载这些难道不是混乱吗?根据这些文献,所以将郊祭和圆丘祭祀区分开来,冬至的郊祭特指鲁国的礼制。”按照《圣证论》,王肃与马昭等人,有的说祭祀上天用冬至这一天,有的说用冬至这个月。根据《周礼》似乎是用冬至这一天,根据《礼记》郊祭的日子用辛日,那么冬至并不总是在辛日,似乎是用冬至这个月。按照张融谨按:郊祭和圆丘祭祀是一回事。又引用《韩诗》说三王各自确定其郊祭,与王肃相同。又鲁国通过重新占卜确定三正,与王肃和郑玄相同。《周礼》圆丘祭祀穿大裘,这里以及《家语》说穿衮冕,《家语》又说:“临近焚烧柴薪时,脱下衮冕,穿上大裘,以象征天。”临近焚烧柴薪,停止祭祀,脱下衮服,穿上大裘,象征天,这是恭敬的意义。既然本身就不通顺,这是张融将《家语》以及此经的郊祭都视为鲁礼,与郑玄相同。张融又说圆丘是祭祀皇天,孟春在上帝处祈求谷物,以及龙星出现时举行雩祭。这五帝的等级,都是皇天的辅佐,实际上就是天。张融又说祭祀大神,率领执事人员占卜日期。圆丘既然占卜日期,那就不能正好使用冬至这一天。这是张融的说法。郑玄在此注释说:“在建子之月郊祭上天,使用辛日,应当斋戒自新。”如郑玄此言,也是不使用冬至这一天。只是郊祭、圆丘是大事,王肃、郑玄观点不同,所以略述两家的依据而言。按照《圣证论》及《异义》,都与《穀梁传》的意义相同,鲁国在重新占卜三正的范围内,一次郊祭就停止了。而崔氏、皇氏认为鲁国冬至郊祭上天,夏至又郊祭,总共两次郊祭,这不是郑玄的观点。

卜郊,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尊祖亲考之义也。受命,谓告之,退而卜。

  [疏]“卜郊”至“义也”。

  ○正义曰:郊事既尊,不敢专辄,故先告祖,后乃卜,亦如受命也。故《礼器》云:“鲁人将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頖宫。”是也。

  ○“作龟于祢宫”者,作,灼也。祢宫,祢庙也。先告祖受命,又至祢庙卜之也。

  ○“尊祖亲考之义也”者,考亦祢也。尊祖故受之命,命宜由尊者出。亲祢故作龟,作龟,是事事宜就亲近者也。

  卜之日,王立于泽,亲听誓命,受教谏之义也。泽,泽宫也,所以择贤之宫也。既卜必到泽宫,择可与祭祀者,因誓敕之以礼也。《礼器》曰:“举贤而置之,聚众而誓之。”是也。

  ○可与,如字,一音预。

  [疏]“卜之”至“义也”。

  ○正义曰:泽,泽宫也。王在於泽宫中,於其宫以射择士,故因呼为泽宫也。王卜已吉,又至泽宫射,以择贤者为助祭之人,故云“王立於泽”也,《礼器》云“举贤而置之”是也。然王者猎在囿,而主皮射亦在泽,故郑注《乡射记》引《尚书传》:“主皮射,陈於泽,然后卿大夫相与射也。”又云:“向之取也於囿中,勇力之取也。今之取也於泽宫,揖让之取也。”泽,习礼之处。

  ○“亲听誓命”者,因以泽宫中,又使有司誓敕旧章斋戒之礼,王又亲听受命之,故《礼器》云“聚众而誓之”是也。

  ○“受教谏之义也”者,释前义也。告祖作祢,是受教义也。又立泽听誓,是受谏义也。

  献命库门之内,戒百官也。大庙之命,戒百姓也。王自泽宫而还,以誓命重相申敕也。库门,在雉门之外,入库门则至庙门外矣。大庙者,祖庙也。百官,公卿以下也。百姓,王之亲也。入庙,戒亲亲也,王自此还齐路寝之室。库或为厩。

  ○还音旋,下同。重,直用反。厩,九又反。祭之日,王皮弁以听祭报,示民严上也。报,犹白也,夙兴朝服以待白祭事者,乃后服祭服而行事也。《周礼》“祭之日,小宗伯逆粢省镬,告时于王,告备于王”也。

  ○镬,户郭反。

  [疏]“献命”至“上也”。

  ○正义曰:王自泽宫而还,至欲致齐之时,有司献王,所以命百官之事,王乃于库门之内戒百官,大庙之内戒百姓。百官疏,故在公朝重戒之。百姓,王之亲属,故在大庙而重戒之。

  ○注“百姓”至“之室”。

  ○正义曰:以上有百官之文,故以百姓为王之亲也。王亲谓之百姓也者,皇氏云:“姓者,生也,并是王之先祖所生。”云“王自此还齐路寝之室”者,卜法必在祭前十日,《祭义》云:“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又云“七日戒,三日斋。”

  ○郑既云“王自此还斋路寝之室”,则此经戒百官百姓,则祭前三日,欲致斋之时,以誓命重相申敕也。

  ○“祭之日,王皮弁以听祭报”者,报,白也。郊日之朝,天子早起,服弁服以听之,小宗伯告日时早晚,及此事之备具也。未郊,故未服大裘,而衣当且服日视朝之服也。

  ○“示民严上也”者,结早朝著皮弁朝服以听祭报之义,示教人尊,严其君上之义也。

  ○注“周礼”至“王也”。

  ○正义曰:引之者,证小宗伯既有告事,王皮弁听之是也。

  丧者不哭,不敢凶服,汜埽反道,乡为田烛。谓郊道之民为之也。反道,划令新土在上也。田烛,田首为烛也。

  ○汜,芳剑反,本亦作泛。埽,素报反。刬,初产反,徐又初展反。令,力呈反。弗命而民听上。化王严上。

  [疏]“丧者”至“听上”。

  ○正义曰:郊祭之旦,人之丧者不哭,又不敢凶服而出,以干王之吉祭也。

  ○“汜埽反道”者,汜埽,广埽也;反道,刬路之土反之,令新土在上也。郊道之民,家家各当界广埽新道也。

  ○郑氏曰:乡者田烛者,乡,谓郊内六乡也。六乡之民,各於田首设烛照路,恐王祭郊之早。

  ○“

译在郊祭前占卜,先在祖庙禀告以接受命令,然后在父庙灼烧龟甲进行占卜,这是尊崇祖先、亲近父亲的意义所在。所谓“受命”,就是向祖先禀告,然后退下来进行占卜。

[疏]“卜郊”到“义也”。

○正义说:郊祭的事情非常尊贵,不敢擅自专断,所以先禀告祖先,然后再占卜,这也如同接受命令一样。所以《礼器》说:“鲁国人将要祭祀上帝,必定先祭祀頖宫。”就是这个意思。

○“作龟于祢宫”的意思是,“作”就是灼烧。祢宫,就是父庙。先禀告祖先接受命令,又去父庙占卜。

○“尊祖亲考之义也”的意思是,“考”也就是父。尊崇祖先所以接受他的命令,命令应当由尊贵的人发出。亲近父亲所以灼龟占卜,灼龟占卜,是因为事情应当就近于亲近的人。

占卜的那天,天子站在泽宫,亲自听取誓命,这是接受教谏的意义所在。泽,就是泽宫,是选择贤人的地方。既然已经占卜,必定要去泽宫,选择可以参与祭祀的人,于是用誓命告诫他们礼仪。《礼器》说:“推举贤人并安置他们,聚集众人并向他们宣誓。”就是这个意思。

○“可与”,按原字读,另一种读音为“预”。

[疏]“卜之”到“义也”。

○正义说:泽,就是泽宫。天子在泽宫中,在泽宫通过射箭来选拔士人,所以因此称为泽宫。天子占卜得到吉兆,又去泽宫射箭,以选拔贤能的人作为助祭的人,所以说“天子站在泽宫”,《礼器》说“推举贤人并安置他们”就是这个意思。然而天子在苑囿中狩猎,主皮射也在泽宫,所以郑玄注《乡射记》引用《尚书传》说:“主皮射,陈设在泽宫,然后卿大夫相互射箭。”又说:“以前在苑囿中选取,是凭借勇力选取。现在在泽宫选取,是凭借揖让之礼选取。”泽,是习练礼仪的地方。

○“亲听誓命”的意思是,因为是在泽宫中,又让有司宣誓告诫旧有的斋戒礼仪,天子又亲自听取并接受命令,所以《礼器》说“聚集众人并向他们宣誓”就是这个意思。

○“受教谏之义也”的意思是,解释前面的意义。禀告祖先并在父庙占卜,是接受教化的意义。又站在泽宫听取誓命,是接受谏言的意义。

在库门之内传达命令,是告诫百官。在大庙传达命令,是告诫百姓。天子从泽宫回来,用誓命再次郑重地告诫。库门,在雉门之外,进入库门就到了庙门外。大庙,就是祖庙。百官,是公卿以下的人。百姓,是天子的亲属。进入祖庙,是告诫亲近的人,天子从此回到路寝的居室进行斋戒。库,有的版本写作厩。

○“还”音旋,下面相同。“重”,音直用。“厩”,音九又。祭祀的那天,天子穿着皮弁来听取祭祀情况的报告,向百姓显示尊敬上级。报,就是禀告的意思,早起穿着朝服等待禀告祭祀事务的人,然后才穿上祭服进行祭祀。《周礼》说:“祭祀的那天,小宗伯迎接祭品,检查镬鼎,向天子报告时辰,向天子报告准备完备。”

○“镬”,音户郭。

[疏]“献命”到“上也”。

○正义说:天子从泽宫回来,到想要致斋的时候,有司向天子进献命令百官的事情,天子于是在库门之内告诫百官,在大庙之内告诫百姓。百官关系较疏远,所以在朝廷上再次告诫。百姓是天子的亲属,所以在大庙再次告诫。

○注“百姓”到“之室”。

○正义说:因为上面有百官的文字,所以把百姓解释为天子的亲属。天子亲近的人称为百姓,皇氏说:“姓,就是生的意思,都是天子的祖先所生。”说“天子从此回到路寝的居室斋戒”,是因为占卜的方法必定在祭祀前十天,《祭义》说:“散斋七天,致斋三天。”又说“七天告诫,三天斋戒”。

○郑玄既然说“天子从此回到路寝的居室斋戒”,那么经文说告诫百官百姓,就是在祭祀前三天,想要致斋的时候,用誓命再次郑重地告诫。

○“祭之日,王皮弁以听祭报”的意思是,报,就是禀告。郊祭那天的早晨,天子早起,穿着皮弁服来听取报告,小宗伯报告日时的早晚,以及此事准备完备的情况。还没有郊祭,所以还没有穿大裘,而是穿着应当暂时用于日中视朝的服装。

○“示民严上也”的意思是,总结早起穿着皮弁朝服来听取祭祀报告的意义,显示教导人们尊敬,严肃对待君主上级。

○注“周礼”到“王也”。

○正义说:引用这段文字,是为了证明小宗伯既然有禀告事务,天子穿着皮弁听取是正确的。

有丧事的人不哭泣,不敢穿凶服,广泛清扫道路使新土翻在上面,在乡里和田首设置烛火。这是指郊道上的百姓为他们做的。反道,就是刮去道路上的土,使新土露在上面。田烛,就是在田首设置烛火。

○“汜”,音芳剑,原本也写作泛。“埽”,音素报。“刬”,音初产,徐又音初展。“令”,音力呈。没有命令而百姓听从上级。感化于天子尊敬上级。

[疏]“丧者”到“听上”。

○正义说:郊祭的早晨,有丧事的人不哭泣,也不敢穿凶服出来,以免干扰天子的吉祭。

○“汜埽反道”的意思是,汜埽,就是广泛清扫;反道,就是刮去道路上的土翻过来,使新土露在上面。郊道上的百姓,每家每户都在自己的界内广泛清扫新道路。

○郑氏说:乡里设置田烛的意思是,乡,指的是郊内的六乡。六乡的百姓,各自在田首设置烛火照亮道路,担心天子祭祀郊天太早。

○

弗命而民听上”者,合结“丧者不哭”以下至此,并非王命,而民化王严上故也。然《周礼 蜡氏》云:“凡国之大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凶服者以及郊野。”而此云“不命者”者,《蜡氏》所云有司常事,至郊祭之时,王不特命,故云“不命”。且作记之人,盛美民之听上之义,未必实然也。《蜡氏》云“除不蠲及刑者任人”等,此不言者,文不备也。

译“不发布命令而百姓就听从上级”这句话,是结合“丧事不哭”以下直到此处而言的,意思是并非依靠君王的命令,而是百姓被君王对上级恭敬的态度所感化,因此如此。然而《周礼·蜡氏》中说:“凡是国家举行重大祭祀时,命令州里清除不洁净的事物,禁止受过刑的人、担任官职的人以及穿着丧服的人进入郊外和野外。”而这里说“不发布命令”的原因,是因为《蜡氏》所说的是有关官员的常规事务,到了郊外祭祀的时候,君王并没有特别下达命令,所以说“不发布命令”。况且撰写这篇记述的人,极力赞美百姓听从上级的道义,实际情况未必真是如此。《蜡氏》提到“清除不洁净的事物以及受过刑的人、担任官职的人”等内容,而这里没有提及,是因为文字记载不够完备。

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谓有日月星辰之象,此鲁礼也。《周礼》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鲁侯之服,自衮冕而下也。

  ○被,皮义反。卷,本又作衮,同古本反,注“卷冕”同。冕,亡展反,《字林》亡辨反。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天之大数不过十二。

  ○戴,丁代反,本亦作戴。璪音早。过,古和反。乘素车,贵其质也。旂十有二旒,龙章而设日月,以象天也。设日月,画於旂上。素车,殷路也。鲁公之郊,用殷礼也。天垂象,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则,谓则之以示人也。

  [疏]“祭之”至“道也”。

  ○正义曰:当祭之日,王被衮冕,衮冕有日月星辰,以象天也,首戴衮冕,其璪十二旒,法则天数也。

  ○“乘素车”者,乘殷之朴素之车,贵其象天之质也。所建之旂十有二旒,画龙为章,而设日月以象天也者,旂十有二旒象天数十二也,龙为阳气变化,日月以光照下,皆是象天也。

  ○“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者,总结上王被衮冕以下之事,言天垂日月之象,各有其数,故圣人则之,郊天象日月,所以光明天之道,以示於人,故事事则之。

  ○注“谓有”至“下也”。

  ○正义曰:此明被象天。《明堂位》云:“日月之章,故衮有日月星辰也。”与周不同,故云此鲁礼也。引《周礼》以下者,证王礼与鲁礼不同。云“鲁侯之服,自衮冕而下也”者,证鲁侯得著衮冕,故经云衮也。鲁公得称王者,作记之人,既以鲁礼而为周郊,遂以鲁侯而称王也。皇氏云:《书》用王礼,故称王。或亦当然也。

  ○注“天之大数不过十二”。

  ○正义曰:此哀七年《左氏传》文。

  ○注“素车”至“礼也”。

  ○正义曰:《明堂位》云:“大路,殷路也。乘路,周路也。”又此上文云“大路繁缨一就”,此云乘素车,故知殷路也。云“鲁公之郊,用殷礼也”者,《公羊传》云:“周公用白牡,鲁公用骍犅。”周公既用殷之白牡,故知用殷礼也。

  帝牛不吉,以为稷牛。养牲必养二也。帝牛必在涤三月,稷牛唯具,所以别事天神与人鬼也。涤,牢中所搜除处也。唯具,遭时又选可用也。

  ○涤,范音迪,徐徒啸反。别,彼列反。所搜,本又作廋,所流反。处,昌虑反,下“之处”、“同处”皆同。

  [疏]“帝牛”至“鬼也”。

  ○正义曰:郊天既以后稷为配,故养牲养二,以拟祭也。若帝牛不吉,或死伤,以为稷牛者。为,犹用也。为用稷牛而为帝牛,其祭稷之牛,临时别取牛用之。

  ○“帝牛必在涤三月,稷牛唯具”者,此覆说上文帝牛不吉而取稷牛之事。以帝牛既尊,必须在涤三月,今帝牛不吉,故取稷牛已在涤三月也。其祀稷之牛,临时别取,故云“稷牛唯具”。天神既尊,故须在涤;人鬼稍卑,唯具而已。是分别天神与人鬼不同。

  ○注“养牲必养二也”。

  ○正义曰:按《春秋》宣三年,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公羊》云:“曷为不复卜?养牲养二,卜帝牲不吉,则扳稷牲而卜之。”何休云:“先卜帝牲,养之有灾,更引稷牲卜之。以祭天,牲养之凡当二,卜尔,复不吉,则止不郊。”

  ○注“涤牢”至“用也”。

  ○正义曰:“涤,牢中所搜除”者,搜谓搜埽清除,故《周礼》主掌马者谓之廋人。云“唯具,遭时又选可用也”者,遭时,谓帝牲遭灾之时。既取稷牲而用之,其祀稷之牲,临时选其可者。凡帝牲稷牲,寻常初时皆卜,取其牲系於牢,刍之三月,若临时有故,乃变之也。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言俱本可以配。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

  [疏]“万物”至“始也”。

  ○正义曰:此一经论祖配天之义。人本於祖,物本於天,以配本故也。

  ○“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此一经释所以郊祭天之义。天为物本,

译祭祀那天,君王穿着衮服,以象征上天。所谓衮服上有日、月、星辰的图案,这是鲁国的礼制。《周礼》规定,君王祭祀昊天上帝时,应穿着大裘并戴着冕,祭祀五帝也是如此。鲁侯的服饰,是从衮冕往下递减的。

○“被”字,音皮义反。“卷”字,原本也写作“衮”,同古本反,注中“卷冕”同此音。“冕”字,音亡展反,《字林》音亡辨反。戴着冕,上面有十二旒的璪,这是符合天数的。天的大数不超过十二。

○“戴”字,音丁代反,原本也写作“戴”。“璪”音早。“过”字,音古和反。乘坐素车,是崇尚质朴。旗帜有十二旒,绘有龙纹并设置日月图案,以象征上天。设置日月,是画在旗帜上。素车,就是殷代的路车。鲁公举行郊祀,使用的是殷代的礼制。上天垂示象征,圣人效法它,郊祀就是为了阐明天道。则,是说效法它来向人展示。

[疏]从“祭之”到“道也”。

○正义说:在祭祀那天,君王穿着衮冕,衮冕上有日、月、星辰,以象征上天,头上戴着衮冕,其璪有十二旒,是效法天数。

○“乘素车”,是乘坐殷代质朴的车,崇尚其象征上天的质朴。所树立的旗帜有十二旒,画龙作为纹章,并设置日月以象征上天,旗帜十二旒象征天数十二,龙代表阳气的变化,日月以光照耀下方,这些都是象征上天。

○“圣人效法它,郊祀所以阐明天道”,是总结上文君王穿衮冕以下的事情,说上天垂示日月的象征,各有其数,所以圣人效法它,郊祀天象日月,以此来光明天道,向人展示,所以事事都效法它。

○注“谓有”到“下也”。

○正义说:这里阐明穿着象征上天。《明堂位》说:“日月的纹章,所以衮服上有日、月、星辰。”这与周礼不同,所以说这是鲁礼。引用《周礼》以下的内容,是证明王礼与鲁礼不同。说“鲁侯的服饰,是从衮冕往下递减”,是证明鲁侯可以穿着衮冕,所以经文说衮。鲁公可以称王,作记的人,既然以鲁礼来作为周代的郊祀,于是就用鲁侯而称王。皇氏说:《尚书》使用王礼,所以称王。或许也是这样的。

○注“天之大数不过十二”。

○正义说:这是哀公七年《左氏传》的原文。

○注“素车”到“礼也”。

○正义说:《明堂位》说:“大路,是殷代的路车。乘路,是周代的路车。”又此上文说“大路繁缨一就”,这里说乘素车,所以知道是殷代的路车。说“鲁公的郊祀,使用殷礼”,《公羊传》说:“周公用白牡,鲁公用骍犅。”周公既然使用殷代的白牡,所以知道使用殷礼。

帝牛不吉利,就把它当作稷牛。饲养祭牲一定要饲养两头。帝牛必须在涤宫饲养三个月,稷牛只要具备即可,这是为了区别祭祀天神与人鬼。涤,是牢圈中清扫清除的地方。唯具,是遇到时机又选择可用的。

○“涤”字,音范迪,徐音徒啸反。“别”字,音彼列反。“所搜”,原本也写作“廋”,音所流反。“处”字,音昌虑反,下文“之处”、“同处”都同此音。

[疏]从“帝牛”到“鬼也”。

○正义说:郊祀天以后稷配享,所以饲养祭牲饲养两头,以对应祭祀。如果帝牛不吉利,或者死伤,就把它当作稷牛。为,是用。用稷牛作为帝牛,那祭祀稷的牛,临时另外选取牛使用。

○“帝牛必须在涤宫饲养三个月,稷牛只要具备”,这是重复说明上文帝牛不吉利而取稷牛的事情。因为帝牛尊贵,必须在涤宫饲养三个月,现在帝牛不吉利,所以取已经在涤宫饲养三个月的稷牛。那祭祀稷的牛,临时另外选取,所以说“稷牛只要具备”。天神既然尊贵,所以必须在涤宫;人鬼稍微卑下,只要具备即可。这是分别天神与人鬼的不同。

○注“养牲必养二也”。

○正义说:按照《春秋》宣公三年,正月,“郊牛的嘴受伤,改卜牛,牛死了,于是就不郊祀”。《公羊传》说:“为什么不重新占卜?饲养祭牲饲养两头,占卜帝牲不吉利,就扳过稷牲来占卜。”何休说:“先占卜帝牲,饲养它有灾祸,再引稷牲占卜。因为祭天,祭牲饲养总共应当两头,占卜后,再不吉利,就停止不郊祀。”

○注“涤牢”到“用也”。

○正义说:“涤,是牢圈中清扫清除”,搜是说清扫清除,所以《周礼》主管马的人叫做廋人。说“唯具,遇到时机又选择可用的”,遇到时机,是说帝牲遇到灾祸的时候。既然取稷牲使用,那祭祀稷的祭牲,临时选择可用的。凡是帝牲稷牲,平常初时都占卜,选取祭牲系在牢圈,饲养三个月,如果临时有变故,就改变它。

万物本源于天,人本源于祖先,这就是所以配享上帝的原因。说都本源于天,可以配享。郊祀的祭祀,是大大地报答本原、回归起始。

[疏]从“万物”到“始也”。

○正义说:这一经论述祖先配享天的意义。人本源于祖先,物本源于天,因为配享本原的缘故。

○“郊祀的祭祀,是大大地报答本原、回归起始”,这一经解释所以郊祀天的意义。天是万物的本原,

祖为王本,祭天以祖配,此所以报谢其本。反始者,反其初始。以财言之,谓物为本,以终言之,谓初为始。谢其财,谓之报,归其初,谓之反。大义同也。皇氏云:“上文‘社稷’下直云‘报本反始’,此文天神尊,故加‘大’字。”义或然也。

译祖先是人伦的根本,祭祀上天时以祖先配享,这是用来报答和感谢那根本。所谓“反始”,就是返回那初始的状态。从财物方面来说,称万物为根本;从终始方面来说,称开端为初始。感谢那财物,叫做“报”;回归那开端,叫做“反”。它们的大义是相同的。皇氏说:“上文在‘社稷’之下直接说‘报本反始’,这里因为天神尊贵,所以加上‘大’字。”这种解释或许也是合理的。

天子大蜡八,所祭有八神也。

  ○蜡八,仕诈反。蜡祭有八神,先啬一,司啬二,农三,邮表畷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伊耆氏始为蜡。伊耆氏,古天子号也。

  ○耆,巨夷反,或云即帝尧是也。蜡也者,索也,谓求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岁十二月,周之正数,谓建亥之月也。飨者,祭其神也,万物有功加於民者,神使为之也,祭之以报焉,造者配之也。

  ○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先啬,若神农者。司啬,后稷是也。祭百种,以报啬也。啬所树蓺之功,使尽飨之。

  ○种,之勇反,下“之种也”同。

  [疏]“天子”至“啬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蜡祭之事。各依文解之。

  ○“大蜡八”者,即郑注云:先啬一,司啬二,农三,邮表畷四,猫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虫八。所祭之神,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但以此八神为主。蜡云“大”者,是天子之蜡对诸侯为大。天子既有八神,则诸侯之蜡未必八也。谓若先啬,古之天子,诸侯未必得祭也。知诸侯亦有蜡者,《礼运》云“仲尼与於蜡宾”,是诸侯有蜡也。按《周礼 大司乐》云:“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郑云:“有象在天,所谓日月。”此神不数象物及日月者,先啬、司啬并是一神,有益於人。水庸之属,在地益其稼穑,故索而祭之,急其近者故也。天神象物,去人县远,虽祭,不为八神之数。

  ○注“伊耆氏,古天子号也”。

  ○正义曰:《明堂》云:“土鼓苇籥,伊耆氏之乐。”《礼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蕢桴而土鼓。”俱称土鼓,则伊耆氏神农也。以其初为田事,故为蜡祭以报天也。下云“主先啬”,神农即为始蜡,岂自祭其身以为先啬乎?皇氏云:“神农伊耆,一代总号,其子孙为天子者,始为蜡祭,祭其先祖造田者,故有先啬也。”

  ○注“岁十”至“之也”。

  ○正义曰:知是周十二月者,下云“既蜡而收,民息巳”。收,谓收敛,则《诗》所谓“十月纳禾稼”。又《月令》孟冬“祈来年于天宗”,足知蜡周。建亥之月,三代皆然。此经文据周,故为十二月。皇氏以为三代各以十二月为蜡,其义非也。已具於《月令》疏。云“飨者,祭其神也”者,解经“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万物非所飨,但飨其万物之神。所以飨其神者,万物所以能功加於民者,神使为之,故云祭之以报焉。云“造者配之也”者,贺玚云:“谓造此蜡祭,配此八神而祭。”

  ○注“先啬”至“是也”。

  ○正义曰:“若神农”者,若是不定之辞,以神农比拟,故云“若”。司啬、后稷无所疑,故不言“若”,直云“后稷是也”。经言“主先啬而祭司啬”者,以先啬为主,司啬从祭。种曰稼,敛曰啬。不云稼而云啬者,取其成功收敛,受啬而祭也。

  ○“祭百种,以报啬也”者,

  ○此一经为下“飨农及邮表畷”起文。百种,则农及邮表畷、禽兽等,所以祭之者,报其助啬之功,使尽飨焉。

  飨农及邮表畷、禽兽,仁之至,义之尽也。农,田畯也。邮表畷,谓田畯所以督约百姓於井间之处也。《诗》云:“为下国畷。”邮禽,兽服不氏所教扰猛兽也。

  ○邮,本亦作尤,有周反,字或作卸。畷,丁劣反,又丁卫反。畯音俊。督约,因妙反。扰,而沼反,驯也。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迎其神也。

  ○猫,字又作猫,音苗。为,于伪反,下同。祭坊与水庸,事也。水庸,沟也。

  ○坊音房,后注同。

  [疏]“飨农”至“事也”。

  ○正义曰:此一经总明祭百种之事。农,谓古之田畯,有功於民。

  ○“邮表畷”者,是田畯於井间所舍之处。邮,若邮亭屋宇处所。表,田畔。畷者,谓井畔相连畷。於此田畔相连畷之所,造此邮舍,田畯处焉。“禽兽”者,即下文云猫虎之属,言禽兽者,猫

译天子举行大蜡祭,祭祀八位神灵。

蜡祭的八位神灵分别是:先啬第一,司啬第二,农第三,邮表畷第四,猫虎第五,坊第六,水庸第七,昆虫第八。伊耆氏开始设立蜡祭。伊耆氏,是古代天子的称号。

蜡,意为索求,是说寻求并祭祀。在岁末十二月,汇聚万物神灵而索求祭祀它们。岁末十二月,是周历的正月数,指建亥之月。飨,是祭祀神灵,万物对百姓有功绩,是神灵驱使它们做到的,祭祀它们以报答恩德,创造蜡祭的人配享其中。

蜡祭时,以先啬为主祭,同时祭祀司啬。先啬,像神农那样的人。司啬,就是后稷。祭祀百种谷物,以报答啬的恩德。啬是种植培育的功劳,让神灵全部享用。

[疏]从“天子”到“啬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蜡祭的事情。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大蜡八”,即郑玄注所说:先啬第一,司啬第二,农第三,邮表畷第四,猫虎第五,坊第六,水庸第七,昆虫第八。所祭的神灵,汇聚万物而索求祭祀,但以这八位神灵为主。蜡称为“大”,是天子的蜡祭相对于诸侯的蜡祭而言为大。天子既然有八位神灵,那么诸侯的蜡祭未必有八位。比如先啬,是古代的天子,诸侯未必能祭祀。知道诸侯也有蜡祭,是因为《礼运》说“仲尼与于蜡宾”,说明诸侯有蜡祭。查《周礼·大司乐》说:“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郑玄说:“有象在天,所谓日月。”这些神灵不计算象物和日月,是因为先啬、司啬都是一位神灵,对人有益。水庸之类,在地上有利于庄稼,所以索求祭祀它们,是因为急切于亲近的事物。天神象物,离人遥远,虽然祭祀,也不计入八神之中。

注“伊耆氏,古天子号也”。

正义说:《明堂》说:“土鼓苇籥,伊耆氏之乐。”《礼运》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蕢桴而土鼓。”都提到土鼓,那么伊耆氏就是神农。因为他开始从事农业,所以设立蜡祭以报答上天。下文说“主先啬”,神农就是开始蜡祭的人,难道自己祭祀自己作为先啬吗?皇氏说:“神农伊耆,是一代的总称,他的子孙做天子的,开始设立蜡祭,祭祀他祖先创造农业的人,所以有先啬。”

注“岁十”到“之也”。

正义说:知道是周历十二月,因为下文说“既蜡而收,民息已”。收,指收敛,就是《诗经》所说的“十月纳禾稼”。又《月令》孟冬“祈来年于天宗”,足以知道蜡祭在周历。建亥之月,三代都是如此。此经文依据周历,所以是十二月。皇氏认为三代各自以十二月为蜡祭,这个说法不对。已在《月令》疏中详细说明。说“飨者,祭其神也”,是解释经文“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万物本身不是被祭祀的对象,只是祭祀万物的神灵。之所以祭祀神灵,是因为万物之所以能对百姓有功绩,是神灵驱使它们做到的,所以说祭祀以报答。说“造者配之也”,贺玚说:“指创造蜡祭的人,配享这八位神灵而祭祀。”

注“先啬”到“是也”。

正义说:“若神农”,“若”是不确定的语气,用神农来比拟,所以说“若”。司啬、后稷没有疑问,所以不说“若”,直接说“后稷是也”。经文说“主先啬而祭司啬”,是以先啬为主祭,司啬为从祭。播种叫稼,收获叫啬。不说稼而说啬,是取其成功收获,接受啬的恩德而祭祀。

“祭百种,以报答啬”者,

这一句是为下文“飨农及邮表畷”起头。百种,就是农及邮表畷、禽兽等,祭祀它们,是报答它们辅助啬的功劳,让神灵全部享用。

祭祀农及邮表畷、禽兽,是仁爱的极致,道义的尽善。农,是田畯。邮表畷,是田畯用来督促约束百姓在井间的地方。《诗经》说:“为下国畷。”邮禽,兽服不氏所驯服的猛兽。

古时的君子,使用它们必定报答它们。迎接猫,是因为它吃田鼠。迎接虎,是因为它吃田猪。迎接并祭祀它们。迎接它们的神灵。

祭祀坊与水庸,是事务性的。水庸,是沟渠。

[疏]从“飨农”到“事也”。

正义说:这一句总说祭祀百种的事情。农,指古代的田畯,对百姓有功。

“邮表畷”,是田畯在井间居住的地方。邮,像邮亭屋宇处所。表,田畔。畷,指井畔相连的田界。在这个田畔相连的田界处,建造这个邮舍,田畯居住在这里。“禽兽”,即下文说的猫虎之类,说禽兽,是因为猫

虎之外,但有助田除害者,皆悉包之。下特云猫虎,举其除害甚者。

译除了老虎之外,凡是帮助农田消除害虫的,都全部包含在内。下面特别提到猫和虎,是举出消除害虫最显著的例子。

○“仁之至,义之尽也”者,不忘恩而报之是仁,有功必报之是义也,蜡祭有仁义之至尽也。

  ○注“诗云”至“兽也”。正义曰:所引《诗》者,齐、鲁、韩诗也。邮,谓民之邮舍,言成汤施布仁政,为下国诸侯任畷民之处所,使不离散。今《毛诗》作“缀旒”,在《商颂 长发》之篇。云“禽兽,服不氏所教扰猛兽也”者,若非猛兽,不能杀害於物,以助天故也。

  ○注“迎其神也”。

  ○正义曰:恐迎猫虎之身,故云迎其神而祭之。

  ○“祭坊与水庸,事也”者,是营为所须之事,故云事也。坊者,所以畜水,亦以鄣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泄水。谓祭此坊与水庸之神。

  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此蜡祝辞也。若辞同,则祭同处可知矣。壑犹坑也。昆虫,暑生寒死,螟螽之属,为害者也。

  ○壑,火各反。祝,之六反,又之又反。坑,若衡反。螟,莫经反。螽音终,又作。

  [疏]“曰土”至“杀也”。

  ○正义曰:此以下皆蜡祭之祝辞。土,即坊也。反,归也。宅,安也。土归其安,则得不崩。

  ○“水归其壑”者,水即水庸。壑,坑坎也。水归其壑,谓不汎溢。

  ○“昆虫母作”者,昆虫,螟螽之属也,得阴而死,得阳而生,故曰昆虫母作,谓不为灾。

  ○“草木归其泽”者,草苔、稗木、榛梗之属也,当各归生薮泽之中,不得生於良田害嘉穀也。蜡祭乃是报功,故亦因祈祷有此辞也。一云祝辞,言此神由有此功,故今得报,非祈祷也。

  ○注“此蜡”至“可知矣”。

  ○正义曰:蜡有八神,恐祭处各别,故言“则祭同处可知也”。陈辞有水土昆虫草木者,以其无知,故特有辞也。而先啬之属有知,故不假辞也。据此祭草木有辞,则草木当有神。八蜡不数之者,以草木遍地皆是,不如坊与水庸之属各指一物,故不数。

  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也。葛带、榛杖,丧杀也。蜡之祭,仁之至,义之尽也。送终、丧杀,所谓老物也。素服,衣裳皆素。

  ○榛杖,侧巾反,以榛木为杖也。杀,所界反,徐所例反,注及下“德之杀”并同。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於是劳农以休息之。《论语》曰:“黄衣狐裘。”

  ○腊,力合反。劳,力报反。

  [疏]“皮弁”至“夫也”。

  ○正义曰:素服送终,是仁恩也,故云“仁之至”。葛带、榛杖,示阴气丧杀,断割其理,是义也,故云“义之尽也”。

  ○注“送终”至“皆素”。

  ○正义曰:“送终丧杀,所谓老物”者,按《周礼 籥章》云:“国祭蜡,则龡《豳颂》,击土鼓,息老物。”以物老,故素服。物老将终,故葛带榛杖。素服,衣裳皆素者,谓白素衣积素裳。轻直云“素服,以送终”,不云“皮弁”者,从上省文也。

  ○注“祭谓”至“狐裘”。

  ○正义曰:上云“蜡”,此云“祭,故知既蜡,腊先祖五祀。对文蜡、腊有别,总其俱名蜡也。故《月令》孟冬“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腊先祖五祀”。郑注云:“此《周礼》所谓蜡。”是也。云“於是劳农以休息之”者,即经文“息田夫”是也。劳农,《王制》文。

  野夫黄冠。黄冠,草服也。言祭以息民。服象其时物之色,季秋而草木黄落。

  [疏]“野夫”至“服也”。

  ○正义曰:此解上息田夫用黄衣黄冠之意。田夫,则野夫也。野夫著黄冠,黄冠是季秋之后草色之服,故息田夫而服之也。

  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诸侯於蜡,使使者戴草笠,贡鸟兽也。《诗》云:“彼都人士,台笠缁撮。”又曰:“其饷伊黍,其笠伊纠。”皆言野人之服也。

  ○笠音立。使使,上音史,下及下使者,皆色吏反。撮,七活反,又七括反。饷,始尚反。纠,居黝反。罗氏致鹿与女,而诏客告也

译○所谓“仁的极致,义的穷尽”,是指不忘记恩惠而报答它是仁,有功劳必定报答它是义,蜡祭中体现了仁义的极致与穷尽。

○注释“《诗》云”到“兽也”。正义说:所引用的《诗》,是齐、鲁、韩三家诗。邮,指百姓的驿站,是说成汤施行仁政,为下属的诸侯国设立安置百姓的地方,使百姓不致离散。现在《毛诗》作“缀旒”,在《商颂·长发》篇中。说“禽兽,是服不氏所驯服的猛兽”的,如果不是猛兽,就不能伤害万物,以此来帮助上天(肃杀之气)的缘故。

○注释“迎接它们的神灵”。

○正义说:担心迎接的是猫虎的实体,所以说迎接它们的神灵来祭祀。

○“祭祀坊与水庸,是事务”的,这是经营建设所必需的事务,所以说它是事务。坊,是用来蓄水,也用来挡水。庸,是用来受水,也用来泄水。说的是祭祀这坊与水庸的神灵。

说:“泥土回归它的位置,水流回到它的沟壑,昆虫不再作乱,草木回归它们的沼泽。”这是蜡祭的祝辞。如果祝辞相同,那么祭祀的地方相同也就可知了。壑就是坑。昆虫,是暑天出生、寒天死亡的,螟、螽之类,是造成灾害的。

○壑,音火各。祝,音之六,又音之又。坑,音若衡。螟,音莫经。螽音终,又作。

[疏]“曰土”到“杀也”。

○正义说:这以下都是蜡祭的祝辞。土,就是坊。反,是归。宅,是安。泥土回归它安稳的位置,就能不崩塌。

○“水归其壑”的,水就是水庸。壑,是坑坎。水回归它的沟壑,是说水不泛滥。

○“昆虫母作”的,昆虫,是螟、螽之类,得到阴气就死亡,得到阳气就生长,所以说昆虫母作,是说它们不造成灾害。

○“草木归其泽”的,草苔、稗木、榛梗之类,应当各自回归生长在沼泽之中,不能生长在良田里危害嘉谷。蜡祭本来是报答功劳,所以也借此祈祷而有这样的祝辞。另一种说法是祝辞,说这些神灵因为有这些功劳,所以现在得以报答,并不是祈祷。

○注释“此蜡”到“可知矣”。

○正义说:蜡祭有八位神灵,担心祭祀的地方各不相同,所以说“那么祭祀的地方相同也就可知了”。祝辞中有水土昆虫草木,因为它们没有知觉,所以特别有祝辞。而先啬之类有知觉,所以不需要祝辞。根据这祭祀草木有祝辞,那么草木应当有神。八蜡不把它们算在内的,是因为草木遍地都是,不像坊与水庸之类各指一种事物,所以不计算在内。

穿着皮弁、穿着素服来祭祀。素服,是用来送终的。葛带、榛杖,是丧礼减杀的表现。蜡祭,是仁的极致,义的穷尽。送终、丧杀,所说的就是老物。素服,衣裳都是素色的。

○榛杖,音侧巾,用榛木做的手杖。杀,音所界,徐音所例,注及下“德之杀”都相同。穿着黄衣、戴着黄冠来祭祀,是休息田夫。祭,是说蜡祭之后,祭祀先祖和五祀,在这个时候慰劳农夫以让他们休息。《论语》说:“黄衣狐裘。”

○腊,音力合。劳,音力报。

[疏]“皮弁”到“夫也”。

○正义说:素服送终,是仁恩,所以说“仁的极致”。葛带、榛杖,显示阴气丧杀,断割其理,是义,所以说“义的穷尽”。

○注释“送终”到“皆素”。

○正义说:“送终丧杀,所谓老物”的,按《周礼·籥章》说:“国家祭祀蜡,就吹《豳颂》,击土鼓,休息老物。”因为物老,所以穿素服。物老将终,所以用葛带榛杖。素服,衣裳都是素色的,是说白素衣和积素裳。轻直说“素服,以送终”,不说“皮弁”的,是从上文省略文字。

○注释“祭谓”到“狐裘”。

○正义说:上文说“蜡”,这里说“祭”,所以知道是蜡祭之后,祭祀先祖五祀。对文蜡、腊有别,总称都叫蜡。所以《月令》孟冬“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腊先祖五祀”。郑注说:“这就是《周礼》所说的蜡。”是的。说“在这个时候慰劳农夫以让他们休息”的,就是经文“息田夫”的意思。劳农,是《王制》的原文。

野夫戴黄冠。黄冠,是草服。说祭祀是为了休息百姓。服饰象征当时物的颜色,季秋时草木黄落。

[疏]“野夫”到“服也”。

○正义说:这解释上文休息田夫用黄衣黄冠的意思。田夫,就是野夫。野夫戴黄冠,黄冠是季秋之后草色的服饰,所以休息田夫而穿它。

大罗氏,是天子掌管鸟兽的官,诸侯的贡品归属他。戴着草笠来到,是尊重野服。诸侯在蜡祭时,派使者戴草笠,进贡鸟兽。《诗》说:“彼都人士,台笠缁撮。”又说:“其饷伊黍,其笠伊纠。”都是说野人的服饰。

○笠音立。使使,上音史,下及下使者,都音色吏。撮,音七活,又音七括。饷,音始尚。纠,音居黝。罗氏献上鹿和女,并告诉客人

,以戒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国。诏使者,使归以此告其君,所以戒之。

译(周天子)以此告诫诸侯说:“喜好打猎、贪恋女色的人会亡国。”于是命令使者,让他回去把这话告诉他们的国君,以此来警戒他们。

○好,呼报反,下“好女”、“可好”皆同。天子树瓜华,不敛藏之种也。”华,果蓏也。又诏以天子树瓜蓏而已,戒诸侯以畜藏蕴财利也。

  ○蓏,力果反。蓄,丑六反,又许六反。蕴,於粉反。

  [疏]“大罗”至“种也”。

  ○正义曰:此一节因上蜡祭,广释岁终蜡时之事。天子掌鸟兽之官,谓大罗也。谓为大罗者,郑云“能以罗捕鸟兽者也”。《周礼 罗氏》“掌罗乌鸟,蜡则作罗襦”。郑司农云:“襦,细密之罗也。”解者云:“顺秋冬杀物,故罗氏用细密之罗网以捕禽鸟矣。”然《周礼》不云掌兽,此云兽者,以其受贡兽故也。

  ○“诸侯贡属焉”者,大罗氏既以罗为名,能张罗得鸟兽,故四方诸侯有贡献鸟兽於王者,皆入属大罗氏也。

  ○“草笠而至”者,草笠,以草为笠也。此诸侯所使贡献鸟兽之使者,著草笠而至王庭也。

  ○“尊野服也”者,草笠是野人之服。今岁终功成,是由野人而得,故重其事而尊其服。

  ○“罗氏致鹿与女,而诏客告也”者,诏,亦告也。客,谓贡鸟兽之使者。罗氏先受贡毕,使者临去,罗氏又以鹿及女子致与使者,而宣天子之诏於使者,令使者反还其国,以告戒其君,故云“诏客告也”。

  ○“以戒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国”者,此宣诏所告之言也。令使者还其国,以如此告汝君曰,不得好田猎及女色,使国亡也。言鹿是田猎所得之物,女是亡国之女,而王所以获者也。故与之鹿、女,明以此为戒也。一云岂每国辄与女、鹿邪!正当罗氏以鹿与女示使者尔。

  ○“天子树瓜华,不敛藏之种也”者,瓜,今之瓜。华,果蓏也。言天子唯树瓜与果蓏,所以唯树植此瓜华者,是供一时之食,不是收敛久藏之种。若其可久藏之物,则不树之,不务畜藏,与民争利,令使者归告其君亦当如此,不得畜藏,与民争利。

  ○注“诗云”至“伊纠”。

  ○正义曰:“彼都人士,台笠缁撮”,是《小雅 都人士》篇也。《毛诗》笺云:“台,夫须,都人以台夫须为笠,缁布为冠。”云“又曰:其饷伊黍,其笠伊纠”者,此周颂良耜之篇也。引此三诗者,证笠是野人所著之服。

  ○注戒诸至利也。

  ○正义曰:天子可畜聚敛藏之物既不种殖,戒诸侯不可畜藏蕴积财利也。

  八蜡以记四方。四方,方有祭也。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以谨民财也。其方穀不熟,则不通於蜡焉,使民谨於用财。蜡有八者,先啬一也,司啬二也,农三也,邮表畷四也,猫虎五也,坊六也,水庸七也,昆虫八也。顺成之方,其蜡乃通,以移民也。移之言羡也,《诗 颂 丰年》曰:“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此其羡之与?

  ○移,以豉反,注同。羡,才箭反,又辞见反。烝,之承反。畀,必利反。妣,必履反。与音馀。既蜡而收,民息已。故既蜡,君子不兴功。收,谓收敛积聚也。息民与蜡异,则黄衣黄冠而祭,为腊必矣。

  ○“既蜡而收”绝句。积聚,并如字,徐上音兹赐反,下方树反。

  [疏]“八蜡”至“兴功”。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蜡祭,四方不同,丰荒有异,兼记腊祭宗庙息民之事。各依文解之。

  ○“八蜡以记四方”者,言蜡祭八神,因以明记四方之国,记其有丰稔、有凶荒之异也。

  ○“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者,谓四方之内,年穀不得和顺成熟,则当方八蜡之神,不得与诸方通祭。所以然者,以谨慎民财,欲使不熟之方,万民谨慎财物也。

  ○“顺成之方,其蜡乃通”者,因四方之内,有顺成之方,其蜡之八神,乃与诸方通祭。所以然者,以蜡祭丰饶,皆醉饱酒食,使民歆羡也。皇氏以此一节皆据诸侯之国而为蜡祭,以记其功,当国不成,则不为蜡,成则为蜡,义亦通也。

  ○注“蜡有”至“八也”。

  ○正义曰:郑数八神,约上文也。王肃分猫、虎为二,无昆虫。郑数昆虫,合猫

译○“好”字,音“呼报反”,下文“好女”、“可好”的“好”字读音相同。“天子树瓜华,不敛藏之种也”,意思是天子种植瓜果,并不收藏其种子。“华”,指瓜果。又下诏说明天子只种植瓜果,以此告诫诸侯不要积蓄蕴藏财利。

○“蓏”字,音“力果反”。“蓄”字,音“丑六反”,又音“许六反”。“蕴”字,音“於粉反”。

[疏]从“大罗”到“种也”。

○正义说:这一节是承接上文蜡祭,广泛解释岁终蜡祭时的事宜。天子掌管鸟兽的官员,称为大罗。之所以称为大罗,郑玄说“是能够用罗网捕捉鸟兽的人”。《周礼·罗氏》记载:“掌管罗网捕捉恶鸟,蜡祭时制作罗襦。”郑司农说:“襦,是细密的罗网。”解释的人说:“顺应秋冬杀伐万物,所以罗氏使用细密的罗网来捕捉禽鸟。”然而《周礼》并没有说掌管野兽,这里说野兽,是因为接受诸侯进贡的野兽的缘故。

○“诸侯贡属焉”,意思是:大罗氏既然以罗网为名,能够张设罗网获得鸟兽,所以四方诸侯有向天子进贡鸟兽的,都归附于大罗氏。

○“草笠而至”,意思是:草笠,是用草做的斗笠。这是诸侯所派遣进贡鸟兽的使者,戴着草斗笠来到天子朝廷。

○“尊野服也”,意思是:草斗笠是乡下人的服饰。如今岁终功业完成,这是依靠乡下人获得的,所以重视这件事而尊重这种服饰。

○“罗氏致鹿与女,而诏客告也”,意思是:诏,也是告的意思。客,指进贡鸟兽的使者。罗氏先接受进贡完毕,使者临走时,罗氏又把鹿和女子送给使者,并向使者宣示天子的诏令,让使者返回他的国家,以此告戒他的国君,所以说“诏客告也”。

○“以戒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国”,意思是:这是宣诏所告的话。让使者回到他的国家,用这些话告诉他的国君说,不得喜好田猎和女色,以免使国家灭亡。说鹿是田猎所得之物,女是亡国之女,而天子之所以获得它们。所以送给他们鹿和女,明确以此作为告戒。另一种说法是:难道每个国家都给予女子和鹿吗!应当只是罗氏用鹿和女向使者示意罢了。

○“天子树瓜华,不敛藏之种也”,意思是:瓜,就是现在的瓜。华,指瓜果。说天子只种植瓜和瓜果,之所以只种植这些瓜果,是因为供给一时的食用,并不是收敛久藏的种子。如果是可以久藏的物品,就不种植它,不致力于积蓄蕴藏,不与百姓争利,让使者回去告诉他的国君也应当如此,不得积蓄蕴藏,不与百姓争利。

○注“诗云”到“伊纠”。

○正义说:“彼都人士,台笠缁撮”,是《小雅·都人士》篇。《毛诗》笺说:“台,是夫须草,都人用台夫须草做斗笠,用黑布做冠。”说“又曰:其饷伊黍,其笠伊纠”,这是《周颂·良耜》篇。引用这三首诗,证明斗笠是乡下人所戴的服饰。

○注“戒诸”到“利也”。

○正义说:天子可以积蓄蕴藏的物品既然不种植,就是告诫诸侯不可以积蓄蕴藏财利。

八蜡祭用来记录四方。四方,指各方有祭祀。四方年成不顺遂,八蜡祭就不通,以此来谨慎百姓的财物。那方谷物不成熟,就不通达于蜡祭,使百姓谨慎使用财物。蜡祭有八位神,先啬是第一,司啬是第二,农是第三,邮表畷是第四,猫虎是第五,坊是第六,水庸是第七,昆虫是第八。年成顺遂的地方,它的蜡祭才通达,以此来使百姓羡慕。移,是说多余,《诗·颂·丰年》说:“酿造美酒甜醴,进献给祖先,以融洽百礼。”这就是多余的吧?

○“移”字,音“以豉反”,注相同。“羡”字,音“才箭反”,又音“辞见反”。“烝”字,音“之承反”。“畀”字,音“必利反”。“妣”字,音“必履反”。“与”字,音“馀”。既蜡祭而收敛,百姓休息了。所以既蜡祭后,君子不兴动工役。收,指收敛积聚。让百姓休息与蜡祭不同,那么穿黄衣戴黄冠而祭祀,必定是为了腊祭。

○“既蜡而收”断句。积聚,都读如字,徐上音“兹赐反”,下方音“树反”。

[疏]从“八蜡”到“兴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天子蜡祭,四方不同,丰歉有异,兼记腊祭宗庙让百姓休息的事宜。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八蜡以记四方”,意思是:说蜡祭八位神,借此明记四方之国,记录其有丰收、有灾荒的不同。

○“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意思是:说四方之内,年成谷物不得和顺成熟,那么当方的八蜡之神,不得与各方通祭。之所以这样,是为了谨慎百姓的财物,想让不成熟的方国,万民谨慎财物。

○“顺成之方,其蜡乃通”,意思是:因为四方之内,有年成顺遂的方国,它的蜡祭八神,才与各方通祭。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蜡祭丰饶,都醉饱酒食,使百姓羡慕。皇氏认为这一节都是依据诸侯之国进行蜡祭,以记录其功绩,当国年成不好,就不进行蜡祭,年成好就进行蜡祭,义理也通。

○注“蜡有”到“八也”。

○正义说:郑玄列举八位神,是约略上文。王肃将猫、虎分为二,没有昆虫。郑玄列举昆虫,合并猫

虎者,昆虫不为物害,亦是其功。猫虎俱是除田中之害,不得分为二,不言“与”,故合为一也。

译老虎,使昆虫不被其他生物侵害,这也是它的功劳。猫和老虎都是消除田地中的祸害,不能将它们分为两类,文中没有用“与”字,所以将它们合为一类。

○注“诗颂”至“百礼”。

  ○正义曰:所引《诗》者,《周颂 丰年》之篇。烝,进也。畀,与也。言丰年多黍多稻,故为酒醴,进与祖妣,谓烝尝於庙之祭也。

  ○注“息民”至“必矣”。

  ○正义曰:上文虽云“黄衣黄冠而祭”,不云腊之与蜡似为一。此文云“既蜡而收,民息已”,先蜡,后息民是息民为腊,与蜡异也。前“黄衣黄冠”在蜡祭之下,故知是腊也,是以云“为腊必矣”,故《月令》腊在祈天宗之下,但不知腊与蜡祭相去几日,唯隋礼及今礼皆蜡之后日。经云“既蜡不兴功”者,谓不兴农功。若其土功,则《左氏传》云:“龙见而毕,务戒事也。”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土功,建亥之月起,日至而毕也。

  恒豆之菹,水草之和气也。其醢,陆产之物也。加豆,陆产也。其醢,水物也。此谓诸侯也。天子朝事之豆有昌本、麋赞、茆菹、纴赞馈食之豆有葵菹、蠃醢、豚拍、鱼醢,其馀则有杂错云也。

  ○菹,争居反。醢音海。麋音眉。赞字又作{难月},乃兮反,《字林》作腝,人兮反。茆音卯,又力首反。麏,九伦反。嬴,力戈反。拍音博。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也。不敢用常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於神明之义也,非食味之道也。言礼以异为敬。

  ○{藨豕},即见反,又作荐,同,或作廌,非。先王之荐,可食也,而不可耆也。卷冕、路车,可陈也,而不可好也。《武》壮,而不可乐也。宗庙之威,而不可安也。宗庙之器,可用也,而不可便其利也。所以交於神明者,不可以同於所安乐之义也。《武》,万舞也。

  ○耆,市志反。路,本亦作辂,音同。乐,皇音洛,下同,徐五孝反。便,婢面反,徐比绢反。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贵五味之本也。黼黻、文绣之美,疏布之尚,反女功之始也。莞蕈之安,而蒲越、瑽鞂之尚,明之也。大羹不和,贵其质也。大圭不琢,美其质也。丹漆雕几之美,素车之乘,尊其朴也。贵其质而已矣。所以交於神明者,不可同於所安亵之甚也。如是而后宜。尚质贵本,其至如是,乃得交於神明之宜也。明水,司烜以阴鉴所取於月之水也。蒲越、瑽鞂,藉神席也。明之者,神明之也。琢当为“篆”,字之误也。几,谓漆饰沂鄂也。

  ○莞音官,徐音丸。簟,六点反。越音活,注同。槀,又作藁,古老反。鞂,简八反,徐古八反。和,胡卧反。琢,依注为丈转反。雕,多调反,又作彫。几,巨依反,注同。乘,时证反。朴,普角反。烜音毁。鉴,古暂反。藉,字夜反。沂,鱼斤反。鄂,五各反。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牲,阳也。庶物,阴也。

  ○奇,居宜反。黄目,郁气之上尊也。黄者,中也。目者,气之清明者也。言酌於中而清明於外也。黄目,黄彝也,周所重,於诸侯为上也。祭天,扫地而祭焉,於其质而已矣。醯醢之美,而煎盐之尚,贵天产也。割刀之用,而鸾刀之贵,贵其义也。声和而后断也。

  [疏]“恒豆”至“断也”。

  ○正义曰:此一节总明祭祀笾豆、酒醴、莞蕈、尊彝、醯醢、鸾刀之属,明其尚质所用之宜。自“恒豆之菹”至“之道也”,遍明诸侯祭祀之礼。

  ○“恒豆之菹”者,谓朝事恒常所荐之豆,所盛之菹,是水草和羹之气,若昌本、茆菹是也。其所盛之醢,陆地所产之物也。

  ○“加豆,陆产也”者,谓祭末酳尸之后,其菹,陆地产生之物而为之,若葵菹、豚拍之属是也。

  ○“其醢,水物也”者,加豆所盛之醢,用水中之物,若蠃醢、鱼醢是也。

  ○“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也”者,其笾豆所荐之物,或水或土所生品类也。前文唯云豆,此连言笾者,笾是配豆之物,所盛亦有水土所生也。而《周礼 笾人》云:“天子朝事之笾,其寔有麷蕡白黑。”则土所生也。鲍鱼则水物也。但笾之所盛,陆产甚多也。

  ○“不敢用常亵味而贵多品”者,言所荐之物,不敢用

译○注“诗颂”至“百礼”。

○正义说:所引用的《诗》,是《周颂·丰年》篇。烝,进献的意思。畀,给予的意思。说的是丰收之年多黍多稻,所以酿造酒醴,进献给祖先,指在宗庙中举行烝祭和尝祭。

○注“息民”至“必矣”。

○正义说:上文虽然说到“穿着黄衣戴着黄帽来祭祀”,并没有说腊祭与蜡祭相似是同一回事。这里说“既已举行蜡祭而收敛,百姓得以休息”,先举行蜡祭,后让百姓休息,这说明让百姓休息的是腊祭,与蜡祭不同。前面“黄衣黄冠”在蜡祭之下,所以知道是腊祭,因此说“定为腊祭是必然的”,所以《月令》中腊祭在祈天宗之下,只是不知道腊祭与蜡祭相隔多少天,只有隋代礼制及现在的礼制都是在蜡祭之后的日子。经文说“既蜡不兴功”,是指不兴修农事。如果是土木工程,那么《左传》说:“龙星出现而毕星隐没,务必警戒事务。”火星出现而致力使用,水昏正而栽种,冬至而完成土木工程,从建亥之月起,到冬至而完成。

恒豆中的菹,是水草调和之气。其中的醢,是陆地出产的东西。加豆,是陆地出产的东西。其中的醢,是水中的东西。这是指诸侯。天子朝事之豆有昌本、麋赞、茆菹、纴赞,馈食之豆有葵菹、蠃醢、豚拍、鱼醢,其余的则有杂错云云。

○菹,音争居。醢,音海。麋,音眉。赞,字又作{难月},音乃兮,《字林》作腝,音人兮。茆,音卯,又音力首。麏,音九伦。嬴,音力戈。拍,音博。笾豆所进献的,是水土的品类。不敢用日常亵渎的味道而崇尚多品类,这是与神明交往的意义,不是品尝味道的道理。是说礼以不同为敬。

○{藨豕},音即见,又作荐,同,或作廌,非。先王所进献的,可以吃,但不值得喜爱。卷冕、路车,可以陈列,但不值得喜好。《武》舞雄壮,但不值得快乐。宗庙的威严,但不值得安逸。宗庙的器物,可以使用,但不值得便利其利。所以与神明交往的,不可以同于所安乐的意义。《武》,是万舞。

○耆,音市志。路,本亦作辂,音同。乐,皇音洛,下同,徐音五孝。便,音婢面,徐音比绢。酒醴的美好,崇尚玄酒、明水,是重视五味之本。黼黻、文绣的美好,崇尚疏布,是返回女功之始。莞蕈的安适,而崇尚蒲越、瑽鞂,是彰显它。大羹不和,是重视其质朴。大圭不琢,是赞美其质朴。丹漆雕几的美好,乘坐素车,是尊重其朴素。只是重视其质朴而已。所以与神明交往的,不可以同于所安亵的甚。这样然后适宜。崇尚质朴重视根本,其极致如此,才得以与神明交往的适宜。明水,是司烜用阴鉴从月亮中取的水。蒲越、瑽鞂,是垫神席的。明之者,是神明之也。琢当为“篆”,是字的错误。几,是说漆饰沂鄂。

○莞,音官,徐音丸。簟,音六点。越,音活,注同。槀,又作藁,音古老。鞂,音简八,徐音古八。和,音胡卧。琢,依注音丈转。雕,音多调,又作彫。几,音巨依,注同。乘,音时证。朴,音普角。烜,音毁。鉴,音古暂。藉,音字夜。沂,音鱼斤。鄂,音五各。鼎、俎是奇数而笾、豆是偶数,是阴阳的意义。牲,是阳。庶物,是阴。

○奇,音居宜。黄目,是郁气之上的尊。黄者,是中。目者,是气的清明。是说酌于中而清明于外。黄目,是黄彝,周所重视,在诸侯中为上。祭天,扫地而祭,在于其质朴而已。醯醢的美好,而崇尚煎盐,是重视天产。割刀的使用,而贵重鸾刀,是重视其意义。声音和谐然后断。

[疏]“恒豆”至“断也”。

○正义说:这一节总说明祭祀笾豆、酒醴、莞蕈、尊彝、醯醢、鸾刀之类,说明其崇尚质朴所用之适宜。自“恒豆之菹”至“之道也”,遍明诸侯祭祀之礼。

○“恒豆之菹”者,是说朝事恒常所进献的豆,所盛的菹,是水草和羹之气,如昌本、茆菹之类。其所盛的醢,是陆地所产的东西。

○“加豆,陆产也”者,是说祭末酳尸之后,其菹,是陆地产生之物而为之,如葵菹、豚拍之类。

○“其醢,水物也”者,加豆所盛的醢,用水中之物,如蠃醢、鱼醢之类。

○“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也”者,其笾豆所进献的东西,或水或土所生品类。前文只说豆,这里连说笾者,笾是配豆之物,所盛也有水土所生。而《周礼·笾人》说:“天子朝事之笾,其实有麷蕡白黑。”则是土所生。鲍鱼则是水物。但笾之所盛,陆产甚多。

○“不敢用常亵味而贵多品”者,是说所进献的东西,不敢用

常亵美味,贵其多有品类,言物多而味不美也。

译经常食用美味佳肴,以种类繁多为贵,是说物品虽多但味道并不鲜美。

○“所以交於神明之义也,非食味之道也”者,解所以物多不美之意,所以交接神明之义,取恭敬质素,非如人事饮食美味之道也。

  ○注“此谓”至“云也”。

  ○正义曰:知此谓诸侯者,以其与《周礼》天子豆物不同,故知是诸侯也。按《醢人》:“加豆,谓尸食讫酳尸所加之豆。”则此“恒豆”者,谓朝事及馈食俱为恒豆也。诸侯菹悉用水物,醢悉用陆产,与天子不同,故引“天子朝事之豆”以下不同之事以明之。天子朝事之豆,有昌本、麋赞、茆菹、纴赞,与此经同。其菁菹、纴赞,其菁菹非水物,与此无异也。天子馈食之豆,有葵菹、蠃醢、豚拍、鱼醢,与诸侯加豆不同。其天子加豆,有芹菹、兔醢、深蒲、醓醢、菭菹、雁醢、笋菹、鱼醢,芹菹与深蒲及菭菹等,非陆产也,鹿与醓醢非水物也,与此经异也。又天子馈食有蜃蚔醢,蜃为水物,亦与此经不同。故郑总云“其馀则有杂错”,是天子与诸侯异也。

  ○“先王”至“义也”,此以下总明祭祀之物,不可同於寻常安乐之义。

  ○“而不可嗜”者,祭祀荐羞,质而无味,不可歆嗜。

  ○“而不可好也”者,衮冕路车,尊严不可寻常乘服以为荣好也。

  ○“《武》壮,而不可乐也”者,《武》是万舞,大武也,以示壮勇之容,不可常为娱乐。

  ○“宗庙之威,而不可安也”者,言宗庙尊严肃敬,不可寝处其中以自安也。

  ○“而不可便其利也”者,宗庙之器,供事神明之道,不可回便以为私利也。

  ○“所以交於神明”者,不可以同於所安乐之义也。是总结上文。

  ○“酒醴”至“后宜”。

  ○此明祭祀所用之物,不尚繁华,皆取尚质贵本。

  ○“玄酒、明水之尚”者,玄酒,谓水也。明水,谓取於月中水也。陈列酒尊之时,明水在五齐之上,玄酒在三酒之上,是“玄酒、明水之尚”。谓尊尚其古,故设尊在前也。

  ○“疏布之尚”者,《幂人》云:“疏布幂八尊。”《礼器》云:“牺尊疏布鼏。”是也。

  ○”蒲越瑽、鞂之尚”者,凡常而居,下莞上簟,祭天则蒲越藁鞂之上也。

  ○“明之也”者,释所以祭天用蒲越瑽鞂之意,是神明矣。此祭天不敢用亵美味,故用质也。

  ○“丹漆雕几之美,素车之乘,尊其朴也”者,雕,谓刻镂。几,谓沂鄂。言寻常车以丹漆雕饰之,以为沂鄂,而祭天以素车之乘者,尊其朴素。

  ○“贵其质而已矣”者,此一句包上酒醴以下诸事,言祭祀之时,不重华饰,唯质素而已。故用玄水、疏布、瑽鞂之属。

  ○“所以交於神明者,不可同於所安亵之甚也”者,解所以诸事贵质者,以其交接神明,不可同於寻常身所安亵之甚极也者。若其安亵之不甚者,亦得同之。

  ○“如是而后宜”者,言尚质尚俭,如是而后得交神明之义也。

  ○注“尚质”至“鄂也”。

  ○正义曰:尚质则“大羹不和”,“大圭不琢”,“素车之乘”是也。贵本则“玄酒、明水之尚”,及“疏布之尚”是也。云“明水,司烜以阴鉴所取於月之水也”者,《周礼 秋官 司烜氏》文也。云“蒲越、瑽鞂,藉神席也”者,今礼及隋礼瑽鞂为祭天席,蒲越为配帝席,俱藉神也。云“几,谓漆饰沂鄂也”者,几与畿字相涉畿,是畿限之所,故以几为沂鄂也。

  ○注“牲,阳也。庶物,阴也”。

  ○正义曰:按《宗伯》云:“以天产作阳德。”注云:“天产者动物,谓六牲之属也。动物故为阳也。”“庶物,阴也”者,庶物虽出於牲体,杂以植物相和,非复牲之全体,故为阴也。然《聘礼》“陈醢醢,醯在碑东,醢在碑西”,郑云:“醯穀,阳也。醢肉,阴也。”与此不同者,醯是穀物所为,其体清轻,故为阳也。醢是肉物所为,肉有形质,故为阴也。文各有所对,故不同也。

  ○“黄目”至“外也”。

  ○“黄目,黄彝也”,以黄金镂其外以为目,因取名也。因将贮郁

译○“所以交於神明之义也,非食味之道也”这一句,是解释为什么祭品繁多却不以美味为重的原因,即为了体现与神明交接的礼义,应当取恭敬质朴,而不是像人间饮食那样追求美味。

○注“此谓”至“云也”。

○正义说:知道“此谓”指的是诸侯,是因为它与《周礼》中记载的天子豆器所盛之物不同,所以知道是诸侯。按照《醢人》篇的说法:“加豆,是指尸(代表受祭者的活人)吃完饭后,在酳尸(用酒漱口)时所增加的豆器。”那么这里的“恒豆”,是指朝事和馈食这两种仪式中常设的豆器。诸侯的菹(腌菜)全部用水生动物,醢(肉酱)全部用陆生动物,这与天子不同,所以引用“天子朝事之豆”以下不同的情况来加以说明。天子朝事之豆,有昌本、麋赞、茆菹、纴赞,这与经文相同。其中的菁菹、纴赞,菁菹并非水生之物,这与经文没有差异。天子馈食之豆,有葵菹、蠃醢、豚拍、鱼醢,这与诸侯的加豆不同。天子的加豆,有芹菹、兔醢、深蒲、醓醢、菭菹、雁醢、笋菹、鱼醢,芹菹与深蒲及菭菹等,并非陆生之物,鹿与醓醢并非水生之物,这与经文有差异。又天子馈食有蜃蚔醢,蜃是水生之物,这也与经文不同。所以郑玄总说“其余则有杂错”,这是天子与诸侯不同的地方。

○“先王”至“义也”,这以下总说祭祀的物品,不可以等同于寻常安乐的意义。

○“而不可嗜”者,祭祀时进献的菜肴,质朴而没有味道,不可以让人贪恋喜好。

○“而不可好也”者,衮冕路车,庄严尊贵,不可以像平常那样乘坐穿戴来作为荣耀喜好。

○“《武》壮,而不可乐也”者,《武》是万舞,即大武舞,用来展示壮勇的姿态,不可以经常作为娱乐。

○“宗庙之威,而不可安也”者,是说宗庙尊严肃敬,不可以寝居其中来自我安逸。

○“而不可便其利也”者,宗庙的器物,是供事神明的用品,不可以图方便而据为私利。

○“所以交於神明”者,不可以等同于所安乐的意义。这是总结上文。

○“酒醴”至“后宜”。

○这说明祭祀所用的物品,不崇尚繁华,都取崇尚质朴、重视根本。

○“玄酒、明水之尚”者,玄酒,是指水。明水,是指从月中取来的水。陈列酒尊的时候,明水在五齐之上,玄酒在三酒之上,这就是“玄酒、明水之尚”。意思是尊崇崇尚古制,所以设置酒尊在前面。

○“疏布之尚”者,《幂人》篇说:“用粗布覆盖八尊。”《礼器》篇说:“牺尊用粗布覆盖。”就是这样的。

○“蒲越瑽、鞂之尚”者,平常居住时,下面是莞席上面是簟席,祭天则是在蒲越藁鞂之上。

○“明之也”者,解释祭天用蒲越瑽鞂的原因,是因为神明。这祭天不敢用亵渎的美味,所以用质朴之物。

○“丹漆雕几之美,素车之乘,尊其朴也”者,雕,是指刻镂。几,是指沂鄂。说平常的车用丹漆雕饰,作为沂鄂,而祭天用素车乘坐,是尊崇其朴素。

○“贵其质而已矣”者,这一句概括了上面酒醴以下诸事,说祭祀的时候,不重视华美的装饰,只取质朴而已。所以用玄水、疏布、瑽鞂之类。

○“所以交於神明者,不可同於所安亵之甚也”者,解释为什么诸事都贵质的原因,是因为与神明交接,不可以等同于寻常身体所安亵的极致。如果安亵程度不极端的,也可以等同。

○“如是而后宜”者,说崇尚质朴崇尚节俭,这样之后才符合与神明交接的礼义。

○注“尚质”至“鄂也”。

○正义说:尚质则“大羹不和”,“大圭不琢”,“素车之乘”就是这样的。贵本则“玄酒、明水之尚”,以及“疏布之尚”就是这样的。说“明水,司烜以阴鉴所取於月之水也”,这是《周礼 秋官 司烜氏》的原文。说“蒲越、瑽鞂,藉神席也”,现在的礼制以及隋礼中,瑽鞂作为祭天的席子,蒲越作为配帝的席子,都是垫衬神明的。说“几,谓漆饰沂鄂也”,几与畿字相涉,畿是界限的地方,所以以几为沂鄂。

○注“牲,阳也。庶物,阴也”。

○正义说:按照《宗伯》篇说:“以天产作阳德。”注说:“天产者动物,是指六牲之类。动物所以为阳。”“庶物,阴也”,庶物虽然出自牲体,但杂以植物相和,不再是牲的全体,所以为阴。然而《聘礼》中“陈醢醢,醯在碑东,醢在碑西”,郑玄说:“醯穀,阳也。醢肉,阴也。”这与这里不同,是因为醯是穀物所制,其体清轻,所以为阳。醢是肉物所制,肉有形质,所以为阴。文字各自有所对应,所以不同。

○“黄目”至“外也”。

○“黄目,黄彝也”,用黄金镂刻其外作为目,因此取名。因将贮郁

鬯酒,故云郁气也。祭祀时列之,最在诸尊之上,故云上也。故郑注《司尊彝》云:“黄目,以黄金为目。”是也。

译鬯酒,所以说它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在祭祀时陈列它,位置在所有酒尊之上,所以说它地位尊贵。因此郑玄在注解《司尊彝》时说:“黄目,是用黄金装饰眼睛。”就是这个意思。

○“黄者,中也。目者,气之清明者也”,解用黄目之义也。黄是中方色,目是气之清明者也。

  ○“言酌於中而清明於外也”者,又解必用中及清明义也。言酒清明在尊中而可斟酌,示人君虑於祭事,必斟酌尽於中也。目在尊外而有清明,示人君行祭,必外尽清明絜净也。

  ○注“黄目”至“上也”。

  ○正义曰:按《明堂位》云:“夏后氏有鸡彝,殷以以斝,周以黄目。”是周所造也。天子则黄彝之上,有鸡彝鸟彝,备前代之器,诸侯但有黄彝,故云於诸侯为上也。

  ○“祭天”至“断也”。

  ○此所论亦尚质,及贵天产及声和之义。

  ○“贵天产也”者,馀物皆人功和合为之,盐则天产自然,故云贵天产也。言“煎”者,煎此自然之盐钅柬治之也。言煎盐之尚者,皇氏云:“设之於醯醢之上,故云尚。”熊氏云:“煎盐,祭天所用,故云尚。”义俱通也。

  ○“贵其义也”者,言割刀之用必用鸾刀,贵其声和之义。

  ○“声和而后断也”者,必用鸾刀,取其鸾铃之声宫商调和,而后断割其肉也。

  冠义,始冠之,缁布之冠也。始冠三加,先加缁布冠也。

  ○冠也,古乱反,下文注“始冠”、“冠而敝之”、“而冠”、“冠于阼”、“冠而字之”、“冠礼”、“士礼冠”皆同。大古冠布,齐则缁之。其緌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太古无饰,非时人緌也。《杂记》曰:“大白缁布之冠不緌。”大白即太古白布冠,今丧冠也。“齐则缁之”者,鬼神尚幽闇也,唐虞以上曰太古也。

  ○齐,侧皆反。緌,耳隹反。上,时掌反,后“以上”皆同。冠而敝之可也。此重古而冠之耳,二代改制,齐冠不复用也。以白布冠质,以为丧冠也。

  ○敝本亦作弊,婢世反,徐又房列反,弃也。复,扶又反。適子冠於阼,以著代也。东序少北,近主位也。

  ○適,丁历反。近,附近之近。醮於客位,加有成也。每加而有成人之道也,成人则益尊,醮於客位尊之也。

  ○醮,子妙反。三加弥尊,喻其志也。始加缁布冠,次皮弁,次爵弁,冠益尊则志益大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重以未成人之时呼之。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常所服以行道之冠也,或谓委貌为玄冠也。

  ○毋追,上音牟,下多雷反。周弁、殷哻、夏收,齐所服而祭也。

  ○哻,况甫反,《字林》作{曰纡},火于反。三王共皮弁、素积。所不易於先代。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言年五十乃爵为大夫也,其有昏礼,或改取也。诸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言夏初以上,诸侯虽有幼而即位者,犹以士礼冠之,亦五十乃爵命也。至其衰末,未成人者,多见篡弑,乃更即位,则爵命之,以正君臣,而有诸侯之冠礼。

  ○篡,初患反。弑音试。天子之元子,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也。储君副主,犹云士也,明人有贤行著德,乃得贵也。

  ○行,下孟反,下“德行”同。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贤者子孙,恒能法其先父德行。以官爵人,德之杀也,言德益厚,官益尊也。死而谥,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谥。古,谓殷以前也。大夫以上乃谓之爵,死有谥也。周制,爵及命士,虽及之,犹不谥耳。今记时,死则谥之,非礼也。礼之所尊,尊其义也。言礼所以尊,尊其有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故其数可陈也,其义难知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言政之要尽於礼之义。

  [疏]“冠义”至“下也”。

  ○正义曰:此一节总明尊卑加冠,因明官爵及礼义之意。各依文解之。

  ○“冠义”者一节,总论初冠之义,以《仪礼》有《士冠礼》正篇,此说其义,故云“冠义”,如下篇有《燕义》、《昏义》,与此同。皇氏云:冠义秪明用缁布,重古之义。其说非也。

  ○“始冠,缁布之冠也”者,谓人之加冠必三加

译○“黄色,是中央之色。眼睛,是精气清明的体现”,这是在解释使用黄目尊的含义。黄色代表中央方位的颜色,眼睛代表精气清明的状态。

○“说‘在中斟酌而在外清明’”,这是在进一步解释必须使用中央之色以及清明之义的原因。意思是酒液清澈明亮地盛在尊中,可以从中斟酌,这象征君主在考虑祭祀事务时,必定要斟酌得尽善尽美,合乎中道。眼睛在尊外而显得清明,象征君主举行祭祀时,必定要在外表上做到极致的清明洁净。

○注解说“黄目”到“也是”。

○正义说:按照《明堂位》记载:“夏朝有鸡彝,商朝用斝,周朝用黄目。”这是周朝所制造的器物。天子所用的黄彝之上,还有鸡彝和鸟彝,备齐了前代的礼器;而诸侯只有黄彝,所以说对于诸侯而言,黄彝是尊贵的。

○“祭天”到“断也”。

○这里所论述的,也是崇尚质朴,以及重视天然产物和声音和谐的意义。

○“贵天产也”的意思是,其他物品都是人工调和制作的,而盐则是天然生成的,所以说重视天然产物。说“煎”,是指煎煮这种天然生成的盐并加以整治。说煎盐之所以被崇尚,皇氏说:“把它设置在醯醢之上,所以说崇尚。”熊氏说:“煎盐是祭天所用的,所以说崇尚。”这两种解释都通顺。

○“贵其义也”的意思是,说割肉用的刀必定要用鸾刀,重视的是声音和谐的意义。

○“声和而后断也”的意思是,必定使用鸾刀,取的是鸾铃之声宫商调和,然后才割断肉。

《冠义》,开始行冠礼时,戴的是缁布冠。开始行冠礼要三次加冠,最先加的是缁布冠。

○冠,古音乱,下文注中“始冠”、“冠而敝之”、“而冠”、“冠于阼”、“冠而字之”、“冠礼”、“士礼冠”都相同。远古时期用布做冠,祭祀时则用黑色。至于冠上的垂饰,孔子说:“我没有听说过。”远古时期没有装饰,并不是当时的人有垂饰。《杂记》说:“大白冠和缁布冠没有垂饰。”大白就是远古时期的白布冠,也就是现在的丧冠。“祭祀时则用黑色”的意思是,鬼神崇尚幽暗,唐尧虞舜以上称为远古时期。

○齐,音侧皆。緌,音耳隹。上,音时掌,后文“以上”都相同。冠戴旧了也可以。这是为了推崇古制而戴这种冠,夏商两代改制后,祭祀时不再使用这种冠了。用白布冠作为质朴的冠,用来做丧冠。

○敝,原本也写作弊,音婢世,徐音房列,意思是废弃。复,音扶又。嫡长子在东阶上行冠礼,是为了彰显继承父位。东阶稍偏北,靠近主人的位置。

○適,音丁历。近,附近之近。在客位饮酒,表示加冠有成。每次加冠都有成人的道理,成人则更加尊贵,在客位饮酒是表示尊敬。

○醮,音子妙。三次加冠越来越尊贵,是比喻他的志向。最先加缁布冠,其次加皮弁,再次加爵弁,冠越尊贵则志向越大。冠礼后取字,是尊重他的名字。看重在未成年时称呼他的名字。委貌冠,是周代的制度。章甫冠,是商代的制度。毋追冠,是夏代的制度。这是平常用来践行道义的冠,有人称委貌冠为玄冠。

○毋追,上音牟,下音多雷。周弁、殷哻、夏收,是祭祀时所戴的冠。

○哻,音况甫,《字林》作{曰纡},音火于。三位君王共同使用皮弁和素积。这是沿袭前代没有改变的。没有大夫的冠礼,却有大夫的婚礼。古代五十岁才授予爵位,哪有什么大夫的冠礼呢?是说年满五十才受爵成为大夫,他有婚礼,或者是改娶。诸侯有冠礼,是夏朝末年的事。是说夏朝初期以上,诸侯即使有幼年即位者,还是用士的礼仪行冠礼,也是五十岁才受爵命。到了夏朝衰微末年,未成年者多见篡弑,于是改立即位,就授予爵位,以确立君臣名分,从而有了诸侯的冠礼。

○篡,音初患。弑,音试。天子的长子,身份是士。天下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储君副主,还说他是士,说明人要有贤德行为彰显出来,才能尊贵。

○行,音下孟,后文“德行”相同。继承世系来确立诸侯,是效法贤人。贤人的子孙,常常能效法其先父的德行。用官爵来授予人,是德行的递减,意思是德行越深厚,官位越尊贵。死后有谥号,是现在的做法。古代人生前没有爵位,死后没有谥号。古,是指商朝以前。大夫以上才称为有爵位,死后有谥号。周代的制度,爵位下及命士,虽然下及了,但仍然没有谥号。现在记载的时代,死后就给予谥号,是不合礼的。礼所尊重的,是尊重它的意义。说礼之所以被尊重,是因为尊重它有意义。失去了它的意义,只陈列它的仪节,那是祝官和史官的事。所以它的仪节可以陈列,它的意义难以知晓。知晓它的意义并恭敬地遵守,是天子治理天下的方法。说政治的要领都在于礼的意义。

[疏]“冠义”到“下也”。

○正义说:这一节总体阐明尊卑加冠的道理,借此阐明官爵及礼义的含义。各自依据文意进行解释。

○“冠义”这一节,总体论述初冠的意义,因为《仪礼》中有《士冠礼》正篇,这里阐述其意义,所以说“冠义”,如下篇有《燕义》、《昏义》,与此相同。皇氏说:冠义只是阐明使用缁布冠,推崇古制的意义。他的说法不对。

○“始冠,缁布之冠也”的意思是,说人加冠必定要三次加冠

,初始所加之冠,缁布之冠也。

  ○“大古冠布,齐则缁之”者,此释有缁布冠之由。大古之时,其冠唯用白布,常所冠也。若其齐戒则染之为缁,今始冠重古,先冠之也。

译最初所加戴的帽子,是缁布冠。

“远古时期帽子用白布制作,斋戒时则染成黑色”这句话,是解释有缁布冠的原因。远古时候,帽子只用白布制作,这是日常所戴的。如果斋戒,就把白布染成黑色。现在初次行冠礼重视古制,所以先加戴缁布冠。

○“其緌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者,以缁布之冠,古礼不合有緌,而后世加緌,故记者云:其今世加緌,非礼。故引孔子之言,云我未之闻也,言未闻缁布冠有緌之事。

  ○“冠而敝之可也”者,言缁布之冠初加,暂用冠之,罢冠则敝弃之可也。以其古之齐冠,后世不复用也。

  ○注“始冠”至“冠也”。

  ○正义曰:郑云此者,解经“始冠”之义。始冠者,谓三加之时,以缁布冠为始,故云先加缁布冠。先加,即始也。

  ○注“大古”至“古也”。正义曰:大古无饰,缁布冠无緌也。云“《杂记》曰:‘大白缁布之冠不緌’”者,孔子云:“吾未之闻。”是非駮时人加緌也。引《杂记》文者,证缁布冠无緌。而《玉藻》云“缁布冠缋緌”,则缁布冠有緌者。皇氏云:此经所论,谓大夫士,故缁布冠无緌,诸侯则位尊尽饰,故有緌也。云“大白即大古白布冠,今丧冠也”,《礼运》云后世有丝麻,虽丝麻同出,尚质,故用白布也。云“‘齐则缁之’者,鬼神尚幽闇也”者,谓祭前齐时著缁布冠,正祭则著祭服,有虞氏皇而祭是也。云“唐虞以上曰大古也”者,以下云三王共皮弁素积,三王之前云“大古”,故云“唐虞以上曰大古”,与《易》之大古别也。

  ○注“三代改制,齐冠不复用也”。

  ○正义曰:唐虞既用之为齐冠,三代改唐虞之制,齐冠不复用之,以委貌章甫牟追,三代去缁布冠。其唐虞白布冠,三代用之为丧冠,缁布冠既弃而不用,所以《诗》“彼都人士,台笠缁撮”注云“缁撮,缁布冠”者,彼谓俭且质,故著古冠耳。

  ○注“东序”至“位也”。

  ○正义曰:按《士冠礼》“冠者,在主人之少北”,是近主位也。其庶子则冠於房户外南面。

  ○注“醮於”至“之也”。

  ○正义曰:客位,谓户牖之间南面,此谓適子也。若夏殷醮用酒,冠一加则一醮於客位,周则用醴,三加毕,乃一醴於客位,其庶子则皆醮於房户外。

  ○“三加弥尊,喻其志也”。

  ○言“三加”者,初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是益尊。至三加爵弁,是弥尊。所以尊者,晓喻其冠者之志意,令其志意益大。初加缁布冠,欲其尚质重古。次加皮弁,欲其行三王之德。后加爵弁,欲其行敬事神明,是志益大也。

  ○注“始加缁布冠,次皮弁,次爵弁”。

  ○正义曰:此皆约《士冠礼》文。按《士冠礼》三加者,谓冠时三遍加冠也,至冠日宾至,而主人设冠身之席于阼阶上,近主人之北,又设笄纚栉具于席南。冠身立于东房,宾揖冠身出就位,佐冠为冠身梳头著纚毕,宾洗手,为正髻。正髻毕,往西阶,至第一等,受取缁布冠,还至冠席前跪,为冠身著冠毕。冠身起,入东房,著玄端玄裳,士子皆随其父朝夕之服,朝用玄衣素裳,夕用上士玄裳,中士黄裳,下士杂裳,杂裳前黄后玄,若大夫以上至天子,当同上士玄裳也。毕,又揖冠身出就位,就位毕,宾又下西阶至第三等受皮弁冠,还为冠身著冠,然后又著爵弁。其仪皆如缁布冠也。

  ○注“重以”至“呼之”。

  ○正义曰:贺氏云:重,难也。难未成人之时呼其名,故以字代之。按《冠礼》“冠身既冠见母毕,立于西阶东南面,宾东面字之曰‘伯某甫’”是也。

  ○“委貌”至“素积”。

  ○此下三代,恒所服行道之冠,然三代乃俱用缁布,而其形自殊,周为委貌之形,殷则为章甫之形,夏则为毋追之形,故云“委貌,周道也”。郑注《士冠礼》:“委,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貌。章,明也。殷质,言所以表明丈夫。毋发声,追犹推也。夏后氏质,以其形名之。

  ○“周弁、殷冔、夏收”者,郑注《冠礼记》云:弁名出於槃。槃,大也,言所以自光大。冔名出於幠。幠,覆也,言所以自覆饰也。收,言所以收敛发也。其制之异亦未闻。

  ○“三王共皮弁、素积”者,以其质素,故三王同服,无所改易也。

译○关于“其緌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这一句,是因为缁布冠在古代礼制中本不应有垂饰(緌),而后世却加上了垂饰,所以记载者说:当今世人给缁布冠加垂饰,是不合礼制的。因此引用孔子的话,说“我没有听说过”,意思是未曾听说过缁布冠有垂饰这件事。

○关于“冠而敝之可也”这一句,是说缁布冠在初次加冠时,暂时用来戴一下,等仪式结束摘下后,把它破旧丢弃是可以的。这是因为古代的斋戒冠,后世不再使用了。

○注解说“始冠”到“冠也”。

○正义说:郑玄这样说,是解释经文中“始冠”的含义。始冠,是指在三次加冠的时候,以缁布冠作为开始,所以说先加缁布冠。先加,就是开始的意思。

○注解说“大古”到“古也”。正义说:远古时代没有装饰,缁布冠没有垂饰。文中说“《杂记》说:‘大白冠和缁布冠没有垂饰’”,孔子说:“我没有听说过。”这是为了驳斥当时人给缁布冠加垂饰的做法。引用《杂记》的文字,是为了证明缁布冠没有垂饰。而《玉藻》说“缁布冠有彩色的垂饰”,那么缁布冠有垂饰的情况也存在。皇氏说:这里经文所论述的,是指大夫和士,所以缁布冠没有垂饰;诸侯地位尊贵,装饰完备,所以有垂饰。文中说“大白就是远古时代的白布冠,也就是现在的丧冠”,《礼运》说后世有了丝麻,虽然丝麻同出一源,但崇尚质朴,所以使用白布。文中说“‘斋戒时就用黑色的’,是因为鬼神崇尚幽暗”,是指在祭祀前斋戒时戴缁布冠,正式祭祀时则穿祭服,有虞氏戴皇冕祭祀就是例子。文中说“唐尧虞舜以上称为大古”,因为下文说三王共用皮弁素积,三王之前称为“大古”,所以说“唐尧虞舜以上称为大古”,这与《易经》中的大古含义不同。

○注解说“三代改制,齐冠不复用也”。

○正义说:唐尧虞舜既然用它作为斋戒冠,三代改变了唐尧虞舜的制度,斋戒冠就不再使用了,改用委貌、章甫、牟追,三代去掉了缁布冠。那唐尧虞舜的白布冠,三代把它用作丧冠,缁布冠既然被废弃不用,所以《诗经》中“彼都人士,台笠缁撮”的注解说“缁撮,就是缁布冠”,那是指崇尚节俭和质朴,所以戴古冠罢了。

○注解说“东序”到“位也”。

○正义说:按照《士冠礼》,“受冠的人,在主人的稍北边”,这是靠近主人的位置。如果是庶子,则在房户门外面向南受冠。

○注解说“醮於”到“之也”。

○正义说:客位,是指门和窗之间面向南的位置,这是指嫡长子。如果是夏商时期,醮礼用酒,每加一次冠就在客位醮一次;周代用甜酒,三次加冠完毕后,才在客位醮一次;庶子则都在房户门外醮。

○“三加弥尊,喻其志也”。

○说“三加”,是指初加缁布冠,次加皮弁,这是更加尊贵。到三加爵弁,是更加尊贵。之所以越来越尊贵,是为了晓喻受冠者的志向,让他的志向更加宏大。初加缁布冠,是希望他崇尚质朴、重视古制。次加皮弁,是希望他践行三王的德行。后加爵弁,是希望他恭敬地侍奉神明,这是志向更加宏大的表现。

○注解说“始加缁布冠,次皮弁,次爵弁”。

○正义说:这些都是依据《士冠礼》的记载。按照《士冠礼》,三加,是指受冠时三次加冠。到了受冠那天,宾客到来,主人在阼阶上设置受冠者的席位,靠近主人的北边,又在席位的南边设置簪、纚、梳子等器具。受冠者站在东房,宾客作揖请受冠者出来就位,辅助受冠的人为受冠者梳头戴上纚完毕后,宾客洗手,整理好发髻。整理好发髻后,宾客走到西阶,到第一级台阶,取来缁布冠,回到受冠席前跪下,为受冠者戴上冠。受冠者起身,进入东房,穿上玄端上衣和玄色下裳,士的儿子都跟随其父早晚的服饰,早上穿玄衣素裳,晚上上士穿玄裳,中士穿黄裳,下士穿杂裳,杂裳前面黄色后面玄色,如果是大夫以上直到天子,应当和上士一样穿玄裳。完毕后,又作揖请受冠者出来就位,就位完毕后,宾客又下到西阶第三级台阶取来皮弁冠,回来为受冠者戴上冠,然后再戴上爵弁。其礼仪都和戴缁布冠时一样。

○注解说“重以”到“呼之”。

○正义说:贺氏说:重,是难的意思。难以在未成年时直呼其名,所以用字来代替。按照《冠礼》,“受冠者既已加冠,拜见母亲完毕后,站在西阶东边面向南,宾客面向东给他取字说‘伯某甫’”,就是这样。

○“委貌”到“素积”。

○这以下是三代常服用于出行的冠,然而三代都使用缁布,但它们的形状各自不同,周代是委貌的形状,殷代是章甫的形状,夏代是毋追的形状,所以说“委貌,是周代的道冠”。郑玄注《士冠礼》说:“委,是安的意思,说它是用来安定端正容貌的。章,是明的意思。殷代质朴,说它是用来表明丈夫身份的。毋发声,追就是推的意思。夏后氏质朴,用它的形状来命名。”

○“周弁、殷冔、夏收”,郑玄注《冠礼记》说:弁的名字出自槃。槃,是大,说它是用来自我光大。冔的名字出自幠。幠,是覆盖,说它是用来自我覆盖装饰。收,是说它是用来收敛头发的。它们形制的差异也没有听说过。

○“三王共皮弁、素积”,因为它们的质地素朴,所以三王共同服用,没有什么改易。

○注“常所”至“冠也”。

  ○正义曰:行道,谓养老燕饮燕居之服,若视朝行道,则皮弁也。此云“委貌”,而《仪礼》记称“玄冠”,故云“或谓委貌为玄冠”。

译○注“常所”到“冠也”。

○正义说:行道,指的是养老、宴饮、闲居时所穿的服饰;如果是上朝或出行,则应穿皮弁。这里说“委貌”,而《仪礼》中记载称为“玄冠”,所以说“有人把委貌叫做玄冠”。

○注“齐所服而祭也”。

  ○正义言齐及祭时所服也,若三命以下,齐祭同冠,四命以上,齐祭则异冠。“委貌”一条,论三加始加之冠。“周弁”一条,论第三所加之冠。“皮弁”一条,论第二所加之冠,在后言“皮弁”者,以其三王共同,故在后言之。

  ○“无大”至“之有”。

  ○前所明悉士礼,故无大夫冠礼也,所以然者,二十而冠,五十爵为大夫,故无大夫冠礼也。然四十强而仕,亦应无士冠礼,而云士有冠礼者,士是有识之目,故立礼悉用士为正,所以五等并依士礼冠子也。若试为大夫者,亦用士礼,故郑注《冠礼记》云:“周之初礼,年未五十而有贤才者,试以大夫之事,犹服士服,行士礼。”

  ○“而有其昏礼”者,言有大夫昏礼也。然礼三十而昏,五十乃为大夫,亦应无大夫昏礼。而云有者,是改取也。

  ○“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者,记者覆解无大夫冠礼所由也。

  ○注“言夏”至“冠礼”。

  ○正义曰:诸侯虽有幼而即位者,犹以士礼冠之,知用士礼者,以《仪礼 冠礼》是士之正礼,於冠礼之末云“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者,明夏初以前,诸侯未有冠礼,与土冠同。其夏末以来,诸侯有冠礼,与士礼异,故《大戴礼》有《公冠篇》,加玄冕为四加也。皇氏云:诸侯亦三加,与《大戴礼》违,其义非也。此经直明诸侯,不云天子,又下云天子之元子犹与士同,则天子与士异也。然则天子冠礼,其来已久,但无文以言之。《玉藻》云:“玄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郑注云:“始冠之冠也。”是天子别有冠礼。

  ○注“储君”至“贵也”。

  ○正义曰:此文系冠礼之下,皇氏云:天子元子,唯冠同於士,其馀则与土不同也。故《丧服》诸侯之兄弟得行大夫之礼也。

  ○“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者。

  ○此释夏末以来,有诸侯冠礼之意也。

  ○“以官爵人,德之杀也”者,此明所以无大夫冠义也,言官爵之授,随德隆杀也。大夫以上,虽以德授爵,犹无冠礼,兼明士又德薄而无爵也。

  ○“死而”至“无谥”。

  ○此一经明士礼,此是《士冠礼记》之文也。以士为主,故此论士死而加谥,是为记之时加谥,故云今也。

  ○“古者生无爵,死无谥”者,古谓殷以前。士生时无爵,谓爵不及也。死时无谥,谓不制谥也。

  ○注“周制”至“谥耳”。

  ○正义曰:按《典命》云:“小国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士既有命,命即爵也。故知爵及命士,犹不谥者,《檀弓》云:“士之有诔,自此始也。”既从县贲父卜国为始,明以前无诔也。无诔,则无谥也。

  ○“礼之”至“下也”。

  ○此经所论,因上论冠义,下论昏义,故记人因上起下,於中说重礼之义也。

  ○“礼之所尊,尊其义也”者,言礼之所以可尊重者,尊其有义理也。

  ○“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者,若不解礼之义理,是失其义;惟知布列笾豆,是陈其数,其事轻,故云祝史之事也。

  ○“故其数可陈,其义难知也”者,谓笾豆事物之数可布陈,以其浅易故也。其礼之义理难以委知,以其深远故也。

  ○“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所以治天下也”者,言圣人能知其义理而恭敬守之,是天子所以治天下也。

  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目礼之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於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同姓或取,多相亵也。

  ○取音娶,本又作娶。远,皇于万反。别,兵列反,下及注皆同。币必诚,辞无不腆。诚,信也。腆犹善也。

  ○腆,大典反。告之以直信。直犹正也,此二者所以教妇正直信也。信,事人也,信,妇德也。事犹立也。

  ○信事,侧吏反,又如字,注同。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齐或为“醮”。男子亲迎,男先於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

译○注解说:“这是斋戒和祭祀时所穿的服饰。”

○正义解释说:这里说的是斋戒和祭祀时所穿的服饰。如果是三命以下的官员,斋戒和祭祀时戴的帽子相同;四命以上的官员,斋戒和祭祀时戴的帽子则不同。“委貌”这一条,论述的是第一次加冠时所戴的帽子。“周弁”这一条,论述的是第三次加冠时所戴的帽子。“皮弁”这一条,论述的是第二次加冠时所戴的帽子,之所以在后面才说“皮弁”,是因为三代君王共同使用这种帽子,所以放在后面论述。

○“无大”到“之有”。

○前面已经详细说明了士的礼仪,所以没有大夫的冠礼。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男子二十岁行冠礼,五十岁才受爵位成为大夫,所以没有大夫的冠礼。然而男子四十岁身体强壮而出仕,按理也应该没有士的冠礼,但说士有冠礼,是因为士是有见识的人,所以确立礼仪时都以士为标准,因此五等爵位都依照士的礼仪来为儿子行冠礼。如果是试任大夫的人,也使用士的礼仪,所以郑玄在《冠礼记》的注中说:“周朝初年的礼仪,年龄未满五十岁而有贤才的人,试任大夫的职务,仍然穿着士的服饰,行士的礼仪。”

○“而有其昏礼”的意思是,说有大夫的昏礼。然而按照礼仪,男子三十岁结婚,五十岁才成为大夫,按理也应该没有大夫的昏礼。但说有的原因,是因为改娶的情况。

○“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的意思是,记录者再次解释没有大夫冠礼的原因。

○注解说:“言夏”到“冠礼”。

○正义说:诸侯虽然有年幼即位的,仍然用士的礼仪为他们行冠礼。知道使用士的礼仪,是因为《仪礼·冠礼》是士的正统礼仪,在冠礼的末尾说“公侯有冠礼,是夏朝末期的制度”,这说明夏朝初期以前,诸侯没有冠礼,与士的冠礼相同。从夏朝末期以来,诸侯有了冠礼,与士的礼仪不同,所以《大戴礼记》中有《公冠篇》,加玄冕作为第四加冠。皇氏说:诸侯也是三加冠,这与《大戴礼记》相违背,他的说法是不对的。这段经文只明确提到诸侯,没有说天子,而且下面说天子的嫡长子仍然与士相同,那么天子就与士不同了。那么天子的冠礼,由来已久,只是没有文字记载。《玉藻》说:“玄冠朱组缨,是天子的冠。”郑玄注说:“这是初次加冠时戴的冠。”这说明天子另有冠礼。

○注解说:“储君”到“贵也”。

○正义说:这段文字属于冠礼之下,皇氏说:天子的嫡长子,只有冠礼与士相同,其余则与士不同。所以《丧服》中诸侯的兄弟可以行大夫的礼仪。

○“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的意思是。

○这是解释夏朝末期以来,有诸侯冠礼的用意。

○“以官爵人,德之杀也”的意思是,这说明没有大夫冠礼的原因,是说官爵的授予,随着德行的高低而有所增减。大夫以上,虽然凭德行授予爵位,仍然没有冠礼,同时也说明士德行浅薄而没有爵位。

○“死而”到“无谥”。

○这段经文阐明士的礼仪,这是《士冠礼记》中的文字。以士为主,所以这里论述士死后加谥,这是记述当时加谥的情况,所以说“今也”。

○“古者生无爵,死无谥”的意思是,古指的是殷商以前。士活着的时候没有爵位,是说爵位不及于士。死后没有谥号,是说不予制定谥号。

○注解说:“周制”到“谥耳”。

○正义说:按照《典命》说:“小国的国君,他的卿是三命,他的大夫是再命,他的士是一命。”士既然有命,命就是爵位。所以知道爵位及于命士,仍然不加谥号,《檀弓》说:“士有诔文,是从这里开始的。”既然从县贲父卜国开始,说明以前没有诔文。没有诔文,就没有谥号。

○“礼之”到“下也”。

○这段经文所论述的,是因为上面论述冠礼的意义,下面论述昏礼的意义,所以记录者承上启下,在中间重述礼的意义。

○“礼之所尊,尊其义也”的意思是,说礼之所以值得尊重,是因为尊重它含有义理。

○“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的意思是,如果不理解礼的义理,就是失去了义;只知道陈列笾豆等器物,就是陈列其数量,这件事很轻微,所以说这是祝史的事情。

○“故其数可陈,其义难知也”的意思是,说笾豆等器物的数量可以陈列,是因为它浅显容易;礼的义理难以详尽知晓,是因为它深远奥妙。

○“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所以治天下也”的意思是,说圣人能知晓礼的义理并恭敬地遵守它,这是天子用来治理天下的方法。

天地交合,然后万物兴盛。这是论述礼的意义。昏礼,是万世的开始。从异姓中选取配偶,是为了亲近远方的人并加强分别。同姓之间如果通婚,大多会互相轻慢。

○取音娶,原本也写作娶。远,皇氏读作于万反。别,读作兵列反,下面及注中都相同。币必诚,辞无不腆。诚,是信用的意思。腆,是善的意思。

○腆,读作大典反。告之以直信。直,是正的意思,这两者是为了教导妇人正直和信用。信,是侍奉人的意思,信,是妇人的德行。事,是立的意思。

○信事,读作侧吏反,也可以读作原字,注中相同。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所以丈夫死后不再改嫁。齐,是说共食一牢,同尊卑。齐,有的版本写作“醮”。男子亲自迎娶,男在女前,这是刚柔的意义。天先于地

,君先乎臣,其义一也。先谓倡道也。

  ○迎,鱼敬反。先,采见反,下及注同。倡,昌亮反。道音导。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言不敢相亵也。挚,所奠雁也。

译君在臣之前,其义理是一致的。先,指的是倡导正道。

迎,音鱼敬。先,音采见,下文及注中同。倡,音昌亮。道,音导。手持贽礼相见,是为了彰显恭敬与分别。说的是不敢互相轻慢。贽,指所奠放的雁。

○贽音至,本亦作“挚”。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言人伦有别,则气性醇也。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言聚麀之乱类也。

  ○麀音忧。婿亲御授绥,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言已亲之,所以使之亲已。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先王,若太王、文王。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先者,车居前也。

  ○出乎大门而先,如字,绝句,又悉遍反。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谓顺其教令。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夫之言丈夫也,夫或为“傅”。

  ○知音智。玄冕齐戒,鬼神阴阳也。将以为社稷主,为先祖后,而可以不致敬乎?玄冕,祭服也。阴阳,谓夫妇也。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爵,谓夫命为大夫,则妻为命妇。器用陶、匏,尚礼然也。此谓大古之礼器也。三王作牢,用陶、匏。言大古无共牢之礼,三王之世作之,而用太古之器,重夫妇之始也。厥明,妇盥馈,舅姑卒食,妇馂馀,私之也。私之犹言恩也。

  ○盥音管。馈,其位反。一本无“妇盥馈”三字。馂音俊。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也。明当为家事之主也。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幽,深也。欲使妇深思其义,不以阳散之也。昏礼不贺,人之序也。序犹代也。

  [疏]“天地”至“序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圣人重昏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者,言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合配,则万物生焉。若夫妇合配,则子胤生焉。此与下《昏礼》为目,故郑云:“目礼之义也。”皇氏云:“‘礼之所尊,尊其义也’以下结上爵德之事。”其义非也。

  ○“所以附远厚别也”者,取异姓者,所以依附相疏远之道厚,重分别之义,不欲相亵,故不取同姓也。

  ○“币必”至“德也”。

  ○“币必诚”者,诚谓诚信。币帛必须诚信,使可裁制,勿令虚滥。

  ○“辞无不腆”者,腆,善也。谓之传辞,无自谦退。云币不善,不诈饰也。

  ○“告之以直信”者,所以币必信,辞必直,欲告戒妇人以正直诚信也。

  ○“信,事人也”者,事,立也。言妇人立身之道,非信不立。“信,妇德也”者,言贞信是妇人之德。

  ○注“此二”至“信也”。

  ○正义曰:二者,谓辞也、币也。辞不虚饰,是正也;币不滥恶,是信也。故《昏礼记》云:“辞无不腆,反帛必可制。”郑注云:“宾不称,币不善。”此二者正也、信也,下唯云“信,事人”、“信,妇德”,不云“正”者,正是信之小别,信则兼之。

  ○“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者,挚,雁也。章,明也。婿亲迎入门,而先奠雁,然后乃与妇相见,是先行敬,以明夫妇礼有分别,不妄交亲。

  ○“婿亲”至“之也”。

  ○按《昏礼》:“妇降自西阶,婿亲御妇车授绥。”是婿亲御授绥也。

  ○“亲之也”者,谓婿御妇车授绥,欲亲爱於妇也,故云“亲之也”。

  ○言婿所以亲其妇者,欲令妇之亲已也,故云“亲之也者,亲之也”。

  ○“玄冕”至“敬乎”,玄冕齐戒,广陈敬事也。玄冕,谓助祭服也,五冕通玄,故合为玄冕也。今用助祭之服,以亲迎也。“齐戒”者,齐戒自整敕也。

  ○“鬼神阴阳也”者,阴阳谓夫妇也。著祭服而齐戒亲迎,是敬此夫妇之道,如事鬼神,故云“鬼神阴阳也”。

  ○“将以为社稷主,为先祖后,而可以不致敬乎”者,释所为者重,故宜用敬,所以冕而亲迎也。妻为内主,故有国者,是为社稷内主也。始此嗣广后世,故云先祖后也。明如此之重,可以不致敬乎,言宜敬也。

  ○注“玄冕,祭服也”。

  ○正义曰:按《昏礼》士昏用上服以爵弁,爵弁是士服之上者,则天子以

译○贽音至,本亦作“挚”。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言人伦有别,则气性醇也。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言聚麀之乱类也。

○麀音忧。婿亲御授绥,亲之也。亲之也者,亲之也。言已亲之,所以使之亲已。敬而亲之,先王之所以得天下也。先王,若太王、文王。出乎大门而先,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先者,车居前也。

○出乎大门而先,如字,绝句,又悉遍反。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从,谓顺其教令。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夫之言丈夫也,夫或为“傅”。

○知音智。玄冕齐戒,鬼神阴阳也。将以为社稷主,为先祖后,而可以不致敬乎?玄冕,祭服也。阴阳,谓夫妇也。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爵,谓夫命为大夫,则妻为命妇。器用陶、匏,尚礼然也。此谓大古之礼器也。三王作牢,用陶、匏。言大古无共牢之礼,三王之世作之,而用太古之器,重夫妇之始也。厥明,妇盥馈,舅姑卒食,妇馂馀,私之也。私之犹言恩也。

○盥音管。馈,其位反。一本无“妇盥馈”三字。馂音俊。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也。明当为家事之主也。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幽,深也。欲使妇深思其义,不以阳散之也。昏礼不贺,人之序也。序犹代也。

[疏]“天地”至“序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圣人重昏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者,言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合配,则万物生焉。若夫妇合配,则子胤生焉。此与下《昏礼》为目,故郑云:“目礼之义也。”皇氏云:“‘礼之所尊,尊其义也’以下结上爵德之事。”其义非也。

○“所以附远厚别也”者,取异姓者,所以依附相疏远之道厚,重分别之义,不欲相亵,故不取同姓也。

○“币必”至“德也”。

○“币必诚”者,诚谓诚信。币帛必须诚信,使可裁制,勿令虚滥。

○“辞无不腆”者,腆,善也。谓之传辞,无自谦退。云币不善,不诈饰也。

○“告之以直信”者,所以币必信,辞必直,欲告戒妇人以正直诚信也。

○“信,事人也”者,事,立也。言妇人立身之道,非信不立。“信,妇德也”者,言贞信是妇人之德。

○注“此二”至“信也”。

○正义曰:二者,谓辞也、币也。辞不虚饰,是正也;币不滥恶,是信也。故《昏礼记》云:“辞无不腆,反帛必可制。”郑注云:“宾不称,币不善。”此二者正也、信也,下唯云“信,事人”、“信,妇德”,不云“正”者,正是信之小别,信则兼之。

○“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者,挚,雁也。章,明也。婿亲迎入门,而先奠雁,然后乃与妇相见,是先行敬,以明夫妇礼有分别,不妄交亲。

○“婿亲”至“之也”。

○按《昏礼》:“妇降自西阶,婿亲御妇车授绥。”是婿亲御授绥也。

○“亲之也”者,谓婿御妇车授绥,欲亲爱於妇也,故云“亲之也”。

○言婿所以亲其妇者,欲令妇之亲已也,故云“亲之也者,亲之也”。

○“玄冕”至“敬乎”,玄冕齐戒,广陈敬事也。玄冕,谓助祭服也,五冕通玄,故合为玄冕也。今用助祭之服,以亲迎也。“齐戒”者,齐戒自整敕也。

○“鬼神阴阳也”者,阴阳谓夫妇也。著祭服而齐戒亲迎,是敬此夫妇之道,如事鬼神,故云“鬼神阴阳也”。

○“将以为社稷主,为先祖后,而可以不致敬乎”者,释所为者重,故宜用敬,所以冕而亲迎也。妻为内主,故有国者,是为社稷内主也。始此嗣广后世,故云先祖后也。明如此之重,可以不致敬乎,言宜敬也。

○注“玄冕,祭服也”。

○正义曰:按《昏礼》士昏用上服以爵弁,爵弁是士服之上者,则天子以

下皆用上服。以五冕色俱玄,故总称“玄冕”也。

  ○“器用陶匏,尚礼然也”者,谓共牢之时,俎以外,其器但用陶匏而已。此乃贵尚古之礼自然也,陶是无饰之物,匏非人功所为,皆是天质而自然也。

译下面都使用上等礼服。因为五种冕的颜色都是黑色的,所以统称为“玄冕”。

○“器用陶匏,尚礼然也”的意思是,在共牢之礼的时候,除了俎以外,其他的器具只使用陶器和匏器罢了。这是崇尚古代礼仪的自然表现,陶器是没有装饰的东西,匏器不是人工刻意制作的,都是天然质朴而自然的。

○“厥明”至“序也”。

  ○厥,其也。其明,谓共牢之明日也。舅姑卒食,谓明日妇见舅姑讫,妇乃盥馈特豚,舅姑食特豚之礼竟也。食馀曰馂。妇馂馀,谓舅姑食竟以馀食与之也。而《礼》本亦有云“厥明,妇盥馈”者也。

  ○“私之也”者,解妇馂馀义也。私犹恩也。所以食竟以馀食赐妇者,此示舅姑相恩私之义也。

  ○“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也”者,谓適妇也。妇见馂馀之礼毕,舅姑从宾阶而下,妇从主阶而降,是示授室与妇之义也。按《昏礼》:既昏之后,夙兴,赞见妇于舅姑。席于阼,舅即席;席于房外,南面,姑即席。妇执笄枣栗,奠于舅席,又执腶脩奠于姑席。讫,赞者醴妇,席于户牖间,赞者酌醴以醴妇,荐脯醢。妇受醴毕,取脯醢,降出授人于门外。舅姑入于室,共席于奥,妇盥馈特豚,无鱼腊,无稷,卒食,一酳,席于北墉下。妇彻,设於席前,妇即席,馂姑之馀,卒食,姑酳之。此士礼也。其大夫以上,牲牢则异也。

  ○“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昏礼所以不用乐者,幽,深也,欲使其妇深思阴静之义,以脩妇道。“乐,阳气也”者,阳是动散,若其用乐,则令妇人志意动散,故不用乐也。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气。血、腥、爓祭、用气也。尚,谓先荐之。爓,或为“<月▯>”。

  ○<月▯>,直辄反。

  ○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间也。涤荡,犹摇动也。

  ○涤音狄,徐又同吊反。三,如字,徐息暂反。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於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萧合黍、稷,臭阳达於墙屋,故既奠,然后焫萧合膻、芗。灌,谓以圭瓒酌鬯始献神也,巳,乃迎牲於庭杀之,天子诸侯之礼也。奠,谓荐孰时也,《特牲馈食》所云“祝酌奠于鉶南”是也。萧,芗蒿也,染以脂,含黍、稷烧之。《诗》云:“取萧祭脂。”膻当为“馨”,声之误也。奠或为“荐”。

  ○灌用鬯臭,绝句,庾以“鬯”字绝句,郁字,又作,同。合鬯,绝句。焫萧,如悦反,下音箫。合,如字,徐音閤。膻,依注同“馨”,许经反。芗音香。瓒,在旦反。鉶音刑。蒿,呼毛反。梁,如琰反。膻当,失然反。凡祭,慎诸此。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此其所以先后异也。诏祝於室,坐尸於堂,谓朝事时也,朝事延尸于户西,南面,布主席东面,取牲膟膋,燎于炉炭,先肝于郁鬯而燔之,入以诏神於室,又出以堕于主人。主人亲制其肝,所谓制祭也。时尸荐以笾、豆,至荐孰,乃更延主于室之奥。尸来升席,自北方,坐于主北焉。

  ○祝,之六反,下及注并同,又之又反。膟音律。膋,力彫反。燎,力炒反,又力吊反,下文同。垆音卢。堕,许恚反,或许垂反。奥,乌报反。用牲於庭,谓杀之时。升首於室。制祭之后,升牲首於北墉下,尊首尚气也。

  ○墉音容。直祭祝于主,谓荐孰时也,如特牲少牢馈食之为也。直,正也,祭以孰为正,则血腥之属尽敬心耳。索祭祝于祊。索,求神也。庙门曰祊,谓之祊者,以於绎祭名也。不知神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室与堂与?

  ○室与、堂与,并音馀,下“远者与”同。本作“室与堂也”,与,则如字读。或诸远人乎?祭于祊,尚曰求诸远者与?尚,庶几也。

  ○远人,徐于万反。祊之为言倞也,倞犹索也,倞或为“谅”。

  ○倞音谅。肵之为言敬也。为尸有肵俎,此训也。

  ○肵音祈。为尸,于伪反。富也者,福也。人君嘏辞有富,此训之也。或曰“福也者,备也”。

  ○嘏,古雅反。首也者,直也。训所以升首祭也,直或为“犆”也。

  ○犆,徒得反。相,飨之也。相,谓诏侑也,诏侑尸者,欲使飨此馔也。《特牲馈食礼》曰:

译○“厥明”至“序也”。

○“厥”,就是“其”。“其明”,指的是共牢之礼的第二天。舅姑吃完饭,是指第二天媳妇拜见舅姑完毕后,媳妇便洗手进献单独的一头小猪,舅姑吃这头小猪的礼仪结束。吃剩下的食物叫“馂”。媳妇吃剩下的食物,是指舅姑吃完后把剩下的食物给媳妇。而《礼》的本篇也有“厥明,妇盥馈”的说法。

○“私之也”,是解释媳妇吃剩食的含义。“私”就是恩惠。之所以在吃完后把剩下的食物赐给媳妇,这是表示舅姑对媳妇恩惠亲厚的意义。

○“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也”,是指嫡媳妇。媳妇拜见舅姑并吃剩食的礼仪结束后,舅姑从宾客的台阶走下,媳妇从主人的台阶走下,这是表示把家室交给媳妇的意义。按照《昏礼》:婚礼之后,早起,赞者引导媳妇拜见舅姑。在阼阶设席,舅姑就席;在房外设席,面向南,姑母就席。媳妇拿着簪子、枣和栗子,放在舅姑的席前,又拿着干肉和干肉条放在姑母的席前。完毕后,赞者用甜酒敬媳妇,在门和窗之间设席,赞者斟甜酒敬媳妇,进献干肉和肉酱。媳妇受完甜酒,拿起干肉和肉酱,走下台阶在门外交给别人。舅姑进入室内,在室之奥共坐一席,媳妇洗手进献单独的一头小猪,没有鱼和腊味,没有稷米,吃完后,漱口一次,在北墙下设席。媳妇撤去餐具,摆在席前,媳妇就席,吃姑母剩下的食物,吃完后,姑母给她漱口。这是士的礼仪。大夫以上,牺牲的规格就不同了。

○“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昏礼之所以不用音乐,是因为“幽”是深的意思,想要让媳妇深思阴静之义,来修习妇道。“乐,阳气也”,是因为阳气是动散的,如果使用音乐,就会让妇人的心志动散,所以不用音乐。

有虞氏的祭祀,崇尚用气。血祭、腥祭、爓祭,都是用气。尚,是指先进献。爓,有的版本作“<月〇>”。

○<月〇>,音直辄。

○殷人崇尚声音,气味还未形成,就摇动其声音,音乐奏完三阕,然后出去迎接牺牲。声音的号令,是用来在天地之间宣告的。涤荡,就是摇动的意思。

○涤音狄,徐又音同吊。三,如字,徐音息暂。周人崇尚气味,灌礼用鬯酒的气味,郁金合于鬯酒,气味阴柔通达于深渊泉水。灌礼用圭璋,是利用玉的气。灌礼之后,然后迎接牺牲,是致阴气。萧草合于黍、稷,气味阳刚通达于墙屋,所以奠礼之后,然后焚烧萧草合于膻、芗。灌,是指用圭瓒斟鬯酒开始献神,然后,在庭院迎接牺牲并杀之,这是天子诸侯的礼仪。奠,是指进献熟食的时候,《特牲馈食》所说的“祝酌奠于鉶南”就是这种情况。萧,是芗蒿,涂上油脂,含有黍、稷烧之。《诗》说:“取萧祭脂。”膻应当是“馨”,是声音的误写。奠有的版本作“荐”。

○灌用鬯臭,绝句,庾以“鬯”字绝句,郁字,又作,同。合鬯,绝句。焫萧,音如悦,下音箫。合,如字,徐音閤。膻,依注同“馨”,音许经。芗音香。瓒,音在旦。鉶音刑。蒿,音呼毛。梁,音如琰。膻当,音失然。凡祭,慎诸此。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所以祭祀追求阴阳之义。殷人先追求阳,周人先追求阴。这就是他们先后不同的原因。在室内向祝告,让尸坐在堂上,是指朝事的时候,朝事延请尸到户西,面向南,布主席面向东,取牲的膟膋,在炉炭上燎烧,先在郁鬯中烧肝,然后焚烧,进入室内向神宣告,又出来让主人接住。主人亲自处理其肝,这就是所谓的制祭。当时尸用笾、豆进献,到进献熟食时,才再次延请主人到室之奥。尸来升席,从北方,坐在主人的北边。

○祝,音之六,下及注并同,又音之又。膟音律。膋,音力彫。燎,音力炒,又音力吊,下文同。垆音卢。堕,音许恚,或许音垂。奥,音乌报。用牲於庭,是指杀牲的时候。升首於室。制祭之后,把牲首升到北墙下,尊首是崇尚气。

○墉音容。直祭祝于主,是指进献熟食的时候,像特牲少牢馈食礼那样。直,是正的意思,祭以熟食为正,那么血腥之类只是尽敬心罢了。索祭祝于祊。索,是求神。庙门叫祊,叫祊的原因,是因为在绎祭中的名称。不知道神在哪里,在那里吗?在这里吗?在室内还是在堂上?

○室与、堂与,并音馀,下“远者与”同。本作“室与堂也”,与,则如字读。或者在远方的人吗?在祊祭祀,还说是追求远方的人吗?尚,是庶几的意思。

○远人,徐音于万。祊的意思是倞,倞就是索,倞有的版本作“谅”。

○倞音谅。肵的意思是敬。为尸有肵俎,这是训诂。

○肵音祈。为尸,音于伪。富的意思是福。人君的嘏辞中有富,这是训诂。或者说“福的意思是备”。

○嘏,音古雅。首的意思是直。训诂所以升首祭,直有的版本作“犆”。

○犆,音徒得。相,是飨的意思。相,是指诏侑,诏侑尸,是想让尸享用这些食物。《特牲馈食礼》说:

“主人拜妥尸,尸答拜,执奠,祝飨。”

译主人向尸行拜礼以安顿尸,尸回拜,主人拿着祭品进行奠祭,祝官致词表示享祭。

○相,息亮反,注及下“之相”并注同。侑音又。妥,他果反。嘏,长也,大也。主人受祭福曰嘏,此训也。

  ○长,直良反,徐知两反。尸,陈也。尸或诂为主,此尸神象,当从主训之,言陈非也。

  ○诂音古。毛、血,告幽全之物也。幽,谓血也。告幽全之物者,贵纯之道也。纯,谓中外皆善。血祭,盛气也。祭肺、肝、心,贵气主也。气主气之所舍也,周祭肺,殷祭肝,夏祭心。祭黍稷加肺,祭齐加明水,报阴也。祭黍稷加肺,谓绥祭也。明水,司烜所取於月之水也。齐,五齐也,五齐加明水,则三酒加玄酒也。

  ○齐,才细反,注及下“涚齐”并注同。绥,许恚反。取膟膋燔燎,升首,报阳也。膟膋,肠间脂也,与萧合烧之,亦有黍稷也。明水涚齐,贵新也。涚犹清也,五齐浊,泲之使清,谓之涚齐。及取明水,皆贵新也。《周礼 <巾荒>氏》以涚水沤丝。涚齐,或为“汎齐”。

  ○说齐,姑锐反,字又作涚。泲,子礼反,下同。<巾荒>,莫刚反。沤,乌豆反。汎,本又作泛,同。凡涚,新之也。新之者,敬也。其谓之明水也,由主人之絜著此水也。著犹成也,齐主人齐絜,此水乃成,可得也。

  ○齐,侧皆反,篇末文注同。君再拜稽首,肉袒亲割,敬之至也。敬之至也,服也。拜,服也。稽首,服之甚也。肉袒,服之尽也。割解牲体。祭称“孝孙”、“孝子”,以其义称也。谓事祖祢。称“曾孙某”,谓国家也。谓诸侯事五庙也,於曾祖以上,称曾孙而已。祭祀之相,主人自致其敬,尽其嘉,而无与让也。相,谓诏侑尸也。嘉,善也。腥、肆、爓、腍祭,岂知神之所飨也?主人自尽其敬而已矣。治肉曰肆。腍,熟也。爓,或为<月▯>。

  ○肆,敕历反,注同。腍,而审反。<月▯>,直辄反。举斝、角,诏妥尸。古者尸无事则立,有事而后坐也。尸,神象也。祝,将命也。妥,安坐也。尸始入,举奠斝若奠角。将祭之,祝则诏主人拜,妥尸,使之坐。尸即至尊之坐。或时不自安,则以拜妥之也。天子奠斝,诸侯奠角,古谓夏时也。

  ○斝,古雅反。坐,才卧反。缩酌用茅,明酌也。谓泲醴齐以明酌也。《周礼》曰:“醴齐缩酌。”五齐醴尢浊,和之以明酌。泲之以茅,缩去滓也。明酌者,事酒之上也,名曰明者。事酒,今之醳酒,皆新成也,《春秋传》曰:“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泲以酌酒,酌犹斟也。酒已泲,则斟之以实尊彝。《昏礼》曰:“酌玄酒,三注于尊。”凡行酒亦为酌也。

  ○缩,所六反,注同。齐,才细反,下皆同。去,起吕反。醳音亦。共音恭。斟,章金反。彝音夷。注,之树反。醆酒涚于清,谓泲盏酒以清酒也。醆酒,盎齐。盎齐差清,和之以清酒泲之而已。泲盎齐必和以清酒者,皆久味相得。

  ○醆,侧产反。盎,乌浪反。差,初卖反,又初佳反。汁献涚于醆酒,谓泲秬鬯以醆酒也。献,读当为莎,齐语声之误也。秬鬯者,中有煮郁,和以盎齐,摩莎泲之,出其香汁,因谓之汁莎。不以三酒泲秬鬯者,秬鬯尊也。

  ○汁,之十反。献,依注为莎,素何反,下注同。犹明、清与醆酒于旧泽之酒也。犹,若也。泽,读为醳,旧醳之酒,谓昔酒也。泲醴齐以明酌,泲醆酒以清酒,泲汁献以醆酒,天子诸侯之礼也。天子诸侯礼废,时人或闻此而不审知。云若今明酌清酒与醆酒,以旧醳之酒泲之矣,就其所知以晓之也。泲清酒以旧醳之酒者,为其味厚腊毒也。

  ○泽,依注读为醳,音亦,徐诗石反。为其,于伪反。腊毒,上音昔,《隐义》云:“腊,久也,久酒有毒。”祭有祈焉,祈犹求也,谓祈福祥,求永贞也。有报焉,谓若穫禾报社。有由辟焉。由,用也。辟读为弭,谓弭灾兵,远罪疾也。

  ○辟,依注作弭,亡妣反。远,于万反。齐之玄也,以阴幽思也。故君子三日齐,必见其所祭者。齐三日者,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

译○相,音息亮,注及下文“之相”并注同。侑,音又。妥,音他果。嘏,长也,大也。主人接受祭祀的福佑称为嘏,这是它的训释。

○长,音直良,徐音知两。尸,陈列也。尸有时被解释为主,此处的尸是神的象征,应当遵从“主”的训释,说它是“陈列”是不对的。

○诂,音古。毛、血,是告祭幽深完整之物的祭品。幽,指血。告祭幽深完整之物,是崇尚纯善的道理。纯,指内外都善。血祭,是崇尚精气。祭肺、肝、心,是崇尚气的主宰。气的主宰是精气所居之处,周代祭肺,殷代祭肝,夏代祭心。祭黍稷时加肺,祭酒时加明水,是报答阴德。祭黍稷加肺,称为绥祭。明水,是司烜氏从月亮中取来的水。齐,指五齐。五齐加上明水,就像三酒加上玄酒一样。

○齐,音才细,注及下文“涚齐”并注同。绥,音许恚。取膟膋焚烧燎祭,升首祭,是报答阳德。膟膋,是肠间的脂肪,与萧合烧,其中也有黍稷。明水涚齐,是崇尚新鲜。涚,犹清也,五齐浑浊,过滤它使其清澈,称为涚齐。以及取明水,都是崇尚新鲜。《周礼·巾荒氏》用涚水浸泡丝。涚齐,有的版本写作“汎齐”。

○说齐,音姑锐,字又作涚。泲,音子礼,下文同。巾荒,音莫刚。沤,音乌豆。汎,本又作泛,同。凡是涚,就是使之新鲜。使之新鲜,是恭敬的表现。之所以称为明水,是因为主人的洁净成就了这水。著,犹成也,齐主人齐洁,这水才成就,才可得。

○齐,音侧皆,篇末文注同。君再拜稽首,肉袒亲自割牲,是恭敬到了极点。恭敬到了极点,就是顺服。拜,是顺服。稽首,是顺服得很深。肉袒,是顺服到了极致。割解牲体。祭祀时称“孝孙”、“孝子”,是依据其义理来称呼。指侍奉祖、祢。称“曾孙某”,是指国家。指诸侯侍奉五庙,对于曾祖以上,只称曾孙罢了。祭祀时的相,主人自己表达恭敬,尽善尽美,而没有谦让。相,指劝慰尸。嘉,善也。腥、肆、爓、腍祭,难道知道神所享用的是什么吗?主人只是尽自己的一份恭敬罢了。治肉称为肆。腍,熟也。爓,有的版本写作<月〇>。

○肆,音敕历,注同。腍,音而审。<月〇>,音直辄。举斝、角,劝慰尸安坐。古时候尸无事则站立,有事后才坐下。尸,是神的象征。祝,传达命令的人。妥,安坐也。尸刚进入时,举奠斝或奠角。将要祭祀时,祝就劝告主人拜,使尸安坐,让他坐下。尸就坐在至尊的位置上。有时尸自己不安,就用拜来使他安坐。天子奠斝,诸侯奠角,古时称为夏时。

○斝,音古雅。坐,音才卧。缩酌用茅,是明酌。指过滤醴齐以进行明酌。《周礼》说:“醴齐缩酌。”五齐中醴齐尤其浑浊,用明酌调和它。用茅过滤,缩去渣滓。明酌,是事酒之上的酒,名叫明者。事酒,即现在的醳酒,都是新酿成的,《春秋传》说:“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用茅过滤来斟酒,酌犹斟也。酒已过滤,就斟入尊彝中。《昏礼》说:“酌玄酒,三注于尊。”凡是行酒也称为酌。

○缩,音所六,注同。齐,音才细,下文皆同。去,音起吕。醳音亦。共音恭。斟,音章金。彝音夷。注,音之树。醆酒涚于清,指过滤盏酒以清酒。醆酒,即盎齐。盎齐稍微清澈,用清酒调和过滤它罢了。过滤盎齐必须用清酒调和,是因为久味相得。

○醆,音侧产。盎,音乌浪。差,音初卖,又音初佳。汁献涚于醆酒,指过滤秬鬯以醆酒。献,读当为莎,是齐语声之误。秬鬯,其中有煮郁,用盎齐调和,摩莎过滤它,取出香汁,因此称为汁莎。不用三酒过滤秬鬯,是因为秬鬯尊贵。

○汁,音之十。献,依注为莎,音素何,下注同。就像明、清与醆酒对于旧醳之酒一样。犹,若也。泽,读为醳,旧醳之酒,指昔酒。过滤醴齐用明酌,过滤醆酒用清酒,过滤汁献用醆酒,这是天子诸侯的礼制。天子诸侯的礼制废弛,当时有人听说这些却不详细知晓。说就像现在用明酌清酒与醆酒,用旧醳之酒过滤它,是就他们所知道的来晓谕他们。用旧醳之酒过滤清酒,是因为它的味道浓厚,久酒有毒。

○泽,依注读为醳,音亦,徐音诗石。为其,音于伪。腊毒,上音昔,《隐义》说:“腊,久也,久酒有毒。”祭祀有祈求,祈犹求也,指祈求福祥,求取永贞。有报答,指像收割禾稼报答社神一样。有由辟。由,用也。辟读为弭,指弭除灾兵,远离罪疾。

○辟,依注作弭,音亡妣。远,音于万。齐之玄也,以阴幽思也。所以君子斋戒三天,必定见到他所祭祀的人。斋戒三天,思念他的居处,思念他的笑语,思念他的志意,思念他所喜爱的

,则见之也。

  [疏]“有虞”至“祭者”。

译,就能看见它了。

[疏]从“有虞”到“祭者”。

○正义曰:此一节总论祭祀之事。各依文解之。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气”者,尚谓贵尚,其祭祀之时,先荐用气物也。

  ○“血、腥、爓祭,用气也”者,此解用气之意。血,谓祭物以血诏神於室。腥,谓朝践荐腥肉於堂。爓,谓沈肉於汤,次腥,亦荐於堂。《祭义》云“爓祭,祭腥而退”是也。今於堂以血、腥、爓三者而祭,是用气也。以其并未熟,故云“用气也”。

  ○注“尚,谓先荐之”。

  ○正义云:言先荐者,对合享馈熟为先也。此虞氏尚气,殷人尚声,周人尚臭,皆谓四时常祭也。若其大祭祫,周人仍先用乐也,故《大司乐》云:“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郑云:“先奏是乐,以致其神,而后祼焉。”推此言之,虞氏大祭亦先作乐也。故郑注《大司乐》引《虞书》云:“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萧韶九成,凤凰来仪。”此宗庙九奏之郊。此虞氏大祭,与周同乐九奏。夏殷大祭虽无文,或当与周同。熊氏以为殷人先求诸阳,谓合乐在灌前,周人先求诸阴,谓合乐在灌后,与降神之乐别。熊氏又云:“凡大祭并有三始:祭天,以乐为致神始,以烟为歆神始,以血为陈馔始。祭地,以乐为致神始,以腥为歆神始,以血为陈馔始。祭宗庙,亦以乐为致神始,以灌为歆神始以腥为陈馔始。”义或然也。按礼:宗庙之祭先荐血,后荐腥。熊云“宗庙腥为陈馔始”,於义未安也。熊氏又云:“社稷以下之祭,皆有三始。”於义非也。

  ○“殷人”至“间也”。

  ○“殷人尚声”者,帝王革异,殷不尚气而尚声,谓先奏乐也,不言夏,或从虞也。

  ○“臭味未成,涤荡其声”者,臭味未成,谓未杀牲也。涤荡犹摇动也。殷尚声,故未杀牲而先摇动乐声以求神也。

  ○“乐三阕,然后出迎牲”者,阕,止也。奏乐三遍止,乃迎牲入杀之。

  ○“声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间也”者,解以先奏乐之义。言天地之间,虚豁亦阳也,言鬼神在天地之间。声是阳,故用乐之音声,号呼告於天地之间,庶神明闻之而来,是先求阳之义也。

  ○“周人”至“膻芗”。

  ○“周人尚臭”者,周礼变於殷,故先求阴,尚臭也。

  ○“灌用鬯臭”者,臭,谓鬯气也。未杀牲,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是尚臭也。

  ○“郁合鬯”者:郁,郁金草也。鬯,谓鬯酒,煮郁金草和之,其气芬芳调鬯也,又以捣郁汁和合鬯酒,使香气滋甚,故云郁合鬯也。郑注《郁人》云:“郁,郁金香草,宜以和鬯。”卢云:“言取草芬芳香者,与秬黍郁合酿之,成必为鬯也。”马氏说郁草名,如郁金香草,合为鬯也。庾氏读句,则云“臭郁合鬯”。

  ○“臭阴达於渊泉”者,用郁鬯灌地,是用臭气求阴达於渊泉也。

  ○“灌以圭璋,用玉气也”者,王肃云:以圭璋为瓒之柄也,瓒,所以<奭斗>鬯也,玉气絜润,灌用玉瓒,亦求神之宜也。玉气亦是尚臭也,周言用玉,则殷不用圭瓒。

  ○“既灌然后迎牲”者,先求神后迎牲也。

  ○“致阴气也”者,解所以先灌,是先求阴也。先致气於阴,故云“致阴气也”。萧合黍稷者,周人后求阳也,取萧草及牲脂膋合黍稷烧之也,此谓馈食时也。

  ○“臭阳达於墙屋”者,谓以萧合黍稷之臭气求阳,达於墙屋也。

  ○“故既奠,然后▯萧合膻、芗”者,明上▯萧之时节也。既奠,谓荐熟时也。堂上事尸竟,延尸户内,更从此始也。於荐熟时祝先酌酒,奠於鉶羹之南,讫,尸未入。於是又取香蒿,染以肠间脂,合黍稷烧之於宫中,此又求诸阳之义也。馨香,谓黍稷。

  ○注“天子”至“烧之”。

  ○正义曰:知此经所云天子诸侯礼也,以《仪礼 少牢》、《特牲》是大夫士之礼,无臭郁灌鬯之事故也。云“奠谓荐熟时也,《特牲馈食礼》所云‘祝酌奠于鉶南’是也”者,尸未入之前,当馈孰之始,馈孰有黍稷,此云萧合黍稷,

译○正义说:这一节总论祭祀的事。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有虞氏的祭祀,崇尚用气”的,尚是贵尚的意思,他们祭祀的时候,先进献用气味的祭物。

○“血祭、腥祭、爓祭,是用气”的,这是解释用气的含义。血,是说用祭物的血在室内召唤神灵。腥,是说在朝践时进献生肉于堂上。爓,是说把肉沉入沸汤中,次序在腥之后,也进献于堂上。《祭义》说“爓祭,祭腥而退”就是这样。现在在堂上用血、腥、爓三者来祭祀,这就是用气。因为它们都没有煮熟,所以说“用气”。

○注说“尚,是说先进献”。

○正义说:说先进献,是相对于合享馈熟而言的。这有虞氏崇尚气,殷人崇尚声,周人崇尚臭,都是指四时常祭。如果是大祭祫祭,周人仍然先奏乐,所以《大司乐》说:“如果乐舞九变,那么人鬼就可以礼遇了。”郑玄说:“先演奏这音乐,来招致神灵,然后才祼祭。”推论此理,有虞氏大祭也先奏乐。所以郑玄注《大司乐》引用《虞书》说:“敲击鸣球,拍打琴瑟来歌唱,祖考来降临,萧韶九奏,凤凰来仪。”这是宗庙九奏的郊祭。这有虞氏大祭,与周人同用九奏。夏殷大祭虽然没有明文,或许也与周人相同。熊氏认为殷人先求诸阳,是说合乐在灌礼之前,周人先求诸阴,是说合乐在灌礼之后,与降神之乐有别。熊氏又说:“凡大祭都有三始:祭天,以乐为致神始,以烟为歆神始,以血为陈馔始。祭地,以乐为致神始,以腥为歆神始,以血为陈馔始。祭宗庙,也以乐为致神始,以灌为歆神始,以腥为陈馔始。”义理或许如此。按礼:宗庙之祭先荐血,后荐腥。熊氏说“宗庙以腥为陈馔始”,在义理上不安。熊氏又说:“社稷以下的祭祀,都有三始。”在义理上不对。

○“殷人”到“间也”。

○“殷人崇尚声”的,帝王变革不同,殷人不尚气而尚声,是说先奏乐,不说夏,或许是从有虞氏。

○“臭味未成,涤荡其声”的,臭味未成,是说未杀牲。涤荡犹摇动。殷人尚声,所以未杀牲而先摇动乐声来求神。

○“乐三阕,然后出迎牲”的,阕,是停止。奏乐三遍停止,才迎牲入内杀之。

○“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的,解释先奏乐的意义。说天地之间,虚豁也是阳,说鬼神在天地之间。声是阳,所以用乐的声音,号呼告于天地之间,希望神明听到而来,这是先求阳的意义。

○“周人”到“膻芗”。

○“周人崇尚臭”的,周礼变革于殷,所以先求阴,崇尚臭。

○“灌用鬯臭”的,臭,是说鬯气。未杀牲,先酌鬯酒灌地来求神,这是尚臭。

○“郁合鬯”的:郁,是郁金草。鬯,是说鬯酒,煮郁金草和之,其气芬芳调鬯,又用捣郁汁和合鬯酒,使香气滋甚,所以说郁合鬯。郑玄注《郁人》说:“郁,是郁金香草,宜以和鬯。”卢云:“说取草芬芳香者,与秬黍郁合酿之,成必为鬯。”马氏说郁草名,如郁金香草,合为鬯。庾氏读句,则说“臭郁合鬯”。

○“臭阴达于渊泉”的,用郁鬯灌地,是用臭气求阴达于渊泉。

○“灌以圭璋,用玉气”的,王肃说:以圭璋为瓒的柄,瓒,是用来<奭斗>鬯的,玉气絜润,灌用玉瓒,也是求神的适宜。玉气也是尚臭,周人说用玉,则殷人不用圭瓒。

○“既灌然后迎牲”的,先求神后迎牲。

○“致阴气”的,解释所以先灌,是先求阴。先致气于阴,所以说“致阴气”。萧合黍稷的,周人后求阳,取萧草及牲脂膋合黍稷烧之,这是说馈食时。

○“臭阳达于墙屋”的,是说以萧合黍稷的臭气求阳,达于墙屋。

○“故既奠,然后〇萧合膻、芗”的,明上〇萧的时节。既奠,是说荐熟时。堂上事尸竟,延尸户内,更从此始。于荐熟时祝先酌酒,奠于鉶羹之南,讫,尸未入。于是又取香蒿,染以肠间脂,合黍稷烧之于宫中,这又是求诸阳的意义。馨香,是说黍稷。

○注说“天子”到“烧之”。

○正义说:知道这经文所说天子诸侯礼,以《仪礼 少牢》、《特牲》是大夫士之礼,无臭郁灌鬯之事故。说“奠谓荐熟时,《特牲馈食礼》所说‘祝酌奠于鉶南’是”的,尸未入之前,当馈孰之始,馈孰有黍稷,这云萧合黍稷,

既奠然后▯萧,故知当馈孰之时也。云“染以脂,合黍、稷烧之”者,此云萧合黍稷,是萧与黍稷合。《诗》云“取萧祭脂”,是萧与脂合也。故知有萧及脂黍稷合馨香也。

译祭品安放完毕后,接着进行燎祭,因此知道这是在进献熟食的时候。文中说“用油脂涂抹,将黍、稷与萧草一起焚烧”,这里说萧草与黍稷相合,是指萧草和黍稷混合在一起。《诗经》中说“取萧草祭祀油脂”,是指萧草与油脂相合。因此知道萧草、油脂、黍稷三者混合,散发出馨香之气。

○“诏祝”至“於堂”。

  ○“诏祝於室”,谓朝事时也。诏,告也。祝,咒也。天子诸侯朝事之时,坐尸於堂户西,南面,坐主在西方,东面,尸、主之前,则荐用笾豆也。祝乃取牲膟膋,燎於炉炭,入告神於室。又出堕於主。当此时,王乃亲洗肝於郁鬯而燔之,以制於主前。今云诏祝於室,是燎於炉炭,入告於室也。

  ○“坐尸於堂”者,既灌鬯之后,尸出堂,坐户西而南面也。

  ○注“谓朝”至“北焉”。

  ○正义曰:“谓朝事时”者,以下云“用牲於庭,升首於室”,此云“诏祝於室”,当杀牲之初,故知当朝事时也。云“朝事延尸于户西,南面,布主席东面,取牲膟膋,燎於炉炭,洗肝于郁鬯而燔之”者,此等并於堂上而燔燎之,故始云“入以诏神”,明以前在堂也。云“入以诏神於室,又出以堕於主前”者,堕,谓堕祭也,谓分减肝膋以祭主前也。云“主人亲制其肝,所谓制祭也”者,制,割也,谓割其肝而不相离,按《礼器》云:“君亲制祭,夫人荐盎。”此云“诏祝於室”,下云“用牲於庭”,故知制祭当此节也。云“时尸荐以笾、豆”者,即是朝事笾豆也。云“至荐熟,乃更延主于室之奥”者,约《少牢》、《特牲》馈食在奥室也。云“尸来升席,自北方,坐于主北焉”者,以在奥东面以南为尊,主尊,故在南。主既居南,故尸来升席自北方也。尸、主各席,故朝事延尸於户外,尸南面,主席于东面是也。郑之此注,虽参《礼记》及《少牢》、《特牲》而言之,亦约汉时祭宗庙之礼言也,故其事委曲也。

  ○注“制祭”至“气也”。

  ○正义曰:知在制祭后者,熊氏云:见下文升首在燔燎下,故知在制祭后也。又知在北牖下者,见下云升首以报阳,明是当户北牖,可知此升首非说有虞氏祭以首者,故《羊人》云“祭祀割羊牲,登其首”,则三牲之首皆升也。

  ○“直祭祝于主”,直,正也。祭以荐熟为正,言荐熟正祭之时,祝官以祝辞告于主,若《仪礼 少牢》“敢用柔毛刚鬛,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是也。

  ○注“谓荐”至“心耳”。

  ○正义曰:知荐熟时者,以上文云“诏祝於室”,次云“用牲於庭,升首於室”,下云“索祭祝于祊”,以文次之,知此当荐熟之节也。

  ○“索祭祝于祊”,索,求也,广博求神,非但在庙,又为求祭,祝官行祭在於祊也。祊,谓庙门。祭于庙门,凡祊有二种,一是正祭之时,既设祭於庙,又求神於庙门之内。《诗 楚茨》云:“祝祭于祊。”注云:“祊门内平生待宾客之处,与祭同日也。”二是明日绎祭之时,设馔於庙门外西室,亦谓之祊,即上文云“祊之于东方”,注云:“祊之礼,宜于庙门外之西室。”是也。今此索祭于祊,当是正祭日之祊矣。知者,《礼器》云:“为祊乎外,以其称外。”故注云:“祊祭,明日之绎祭。”郑又注上“祊之于东方”云:“祊之礼,宜於庙门外之西室。”此经直云“祊”,不云“外”,又注直云“庙门曰祊”,亦不云“外”,是据正祭日祊也。故下云“肵之为言敬也”,“相,飨之也”,“假,大也”,“血、毛,告幽全之物”,是皆据正祭之日,明此祊亦正祭日。

  ○注“庙门”至“名也”。

  ○正义曰:“庙门曰祊”,《尔雅 释宫》文。云“谓之祊者,以於绎祭名也”者,此既正祭日於庙门内求神,应总称云庙,而谓之祊者,以祊是庙门,明日绎祭称祊,虽今日之正祭,假以明日绎祭祊名,同称之曰祊也。

  ○“不知神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者,此解正祭在庙之时,或设馔在室,或设馔在堂,不知神之所在之处,为於彼室乎,为於此堂乎,故两处设馔也。

  ○“或诸”至“者与”。

  ○此解索祭为祊之时或诸远人乎者。“诸”是语辞,其神灵或远离於人不在庙乎。

  ○“祭于祊,尚曰求诸远者与?”者,尚,是庶几也。言正祭之时,祭於庙门祊者,庶几求

译○“诏祝”至“於堂”。

○“诏祝於室”,是说在朝事祭祀的时候。诏,是告的意思。祝,是咒的意思。天子诸侯举行朝事祭祀时,让尸坐在堂上户的西边,面向南;主神位设在西边,面向东。在尸和主神位的前面,就进献笾豆等祭品。祝官于是取牲的膟膋,在炉炭上焚烧,进入室内向神灵祷告。然后又出来,将祭品分减到主神位前。在这个时候,君王亲自用郁鬯酒清洗肝脏并焚烧它,在主神位前进行制祭。现在说“诏祝於室”,就是指在炉炭上焚烧膟膋,进入室内向神灵祷告。

○“坐尸於堂”者,是在灌鬯之后,尸从堂上出来,坐在户的西边而面向南。

○注“谓朝”至“北焉”。

○正义说:“谓朝事时”者,因为下文说“用牲於庭,升首於室”,这里说“诏祝於室”,应当是在杀牲之初,所以知道是朝事的时候。说“朝事延尸于户西,南面,布主席东面,取牲膟膋,燎於炉炭,洗肝于郁鬯而燔之”者,这些都是在堂上焚烧燎祭的,所以开始说“入以诏神”,说明以前是在堂上。说“入以诏神於室,又出以堕於主前”者,堕,是说堕祭,指分减肝脏和膟膋来祭祀主神位前。说“主人亲制其肝,所谓制祭也”者,制,是割的意思,指割开肝脏但不完全分离,按《礼器》说:“君亲制祭,夫人荐盎。”这里说“诏祝於室”,下文说“用牲於庭”,所以知道制祭应当在这个阶段。说“时尸荐以笾、豆”者,就是朝事时的笾豆。说“至荐熟,乃更延主于室之奥”者,大约是《少牢》、《特牲》馈食在奥室。说“尸来升席,自北方,坐于主北焉”者,因为在奥室以东以南为尊,主神位尊贵,所以在南边。主神位既然在南边,所以尸来升席从北边来。尸和主神位各有席位,所以朝事时延尸在户外,尸面向南,主神位面向东就是这样。郑玄的这个注,虽然参考了《礼记》及《少牢》、《特牲》来说,也是大约根据汉代祭祀宗庙的礼仪来说的,所以事情曲折详细。

○注“制祭”至“气也”。

○正义说:知道在制祭之后的,熊氏说:看到下文升首在燔燎之下,所以知道在制祭之后。又知道在北牖下的,看到下文说升首以报阳,明显是在户北牖,可知这升首不是说有虞氏祭祀用头,所以《羊人》说“祭祀割羊牲,登其首”,那么三牲的头都升献。

○“直祭祝于主”,直,是正的意思。祭祀以进献熟食为正,说进献熟食正式祭祀的时候,祝官用祝辞向主神位祷告,像《仪礼·少牢》中“敢用柔毛刚鬛,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那样。

○注“谓荐”至“心耳”。

○正义说:知道是荐熟时的,因为上文说“诏祝於室”,接着说“用牲於庭,升首於室”,下文说“索祭祝于祊”,按照文辞次序,知道这应当是荐熟的阶段。

○“索祭祝于祊”,索,是求的意思,广泛地求神,不仅在庙里,又为了求祭,祝官行祭在祊。祊,是说庙门。在庙门祭祀,祊有两种,一是正祭的时候,既在庙里设祭,又在庙门之内求神。《诗·楚茨》说:“祝祭于祊。”注说:“祊是门内平时接待宾客的地方,与祭祀同一天。”二是第二天绎祭的时候,在庙门外西室设馔,也叫祊,就是上文说“祊之于东方”,注说:“祊的礼仪,适宜在庙门外西室。”是这样。现在这索祭于祊,应当是正祭那天的祊。知道这一点,《礼器》说:“为祊乎外,以其称外。”所以注说:“祊祭,是第二天的绎祭。”郑玄又注上面“祊之于东方”说:“祊的礼仪,适宜在庙门外西室。”这经文只说“祊”,不说“外”,又注只说“庙门曰祊”,也不说“外”,是依据正祭那天的祊。所以下文说“肵之为言敬也”,“相,飨之也”,“假,大也”,“血、毛,告幽全之物”,都是依据正祭那天,明显这祊也是正祭那天。

○注“庙门”至“名也”。

○正义说:“庙门曰祊”,是《尔雅·释宫》的话。说“谓之祊者,以於绎祭名也”者,这既然是正祭那天在庙门内求神,应该总称说庙,而称之为祊者,因为祊是庙门,第二天绎祭称祊,虽然今天正祭,借第二天绎祭祊的名,同称为祊。

○“不知神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者,这是解释正祭在庙的时候,或者设馔在室,或者设馔在堂,不知道神灵所在的地方,是在那室呢,还是在这堂呢,所以两处都设馔。

○“或诸”至“者与”。

○这是解释索祭为祊的时候“或诸远人乎”者。“诸”是语助词,其神灵或许远离人不在于庙呢。

○“祭于祊,尚曰求诸远者与?”者,尚,是庶几的意思。说正祭的时候,在庙门祊祭祀,庶几求

於远处者与?言於远处求神也。

  ○“祊之”至“陈也”,此皆训祭祀所为之事。

译难道是在远处吗?这是说在远处求神。

○“祊之”到“陈也”,这些都是解释祭祀时所做的事情。

○注“为尸有肵俎”。

  ○正义曰:按《特牲》、《少牢》:设馔之后,尸祭馔讫,祝取牢心舌,载于肵俎,设于馔北,尸每食牲体,反置于肵俎,是主人敬尸之俎也。

  ○注“人君”至“备也”。

  ○正义曰:《少牢》云:“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此是大夫嘏辞也。人君则福庆之辞更多,故《诗 楚茨》云“永锡尔极,时万时亿”,“卜尔百福,如几如式”是也。

  ○注“训所”至“犆也”。

  ○正义曰:经云“首者,直也”。直,正也。言首为一体之正。

  ○“相,飨之也”,相,谓诏侑,所以立祝诏侑尸者,欲尸歆飨此馔。

  ○注“特牲”至“祝飨”。

  ○正义曰:引《特牲》者,证飨尸时节,延尸初入,主人拜妥尸,尸答拜讫,执此鉶南之奠,祝则设辞以飨之,欲尸飨此奠也。尸遂祭与啐之。嘏,长也,大也。

  ○尸嘏主人,欲使长久广大也。

  ○注“尸或”至“非也”。

  ○正义曰:此经尸为陈,诸本尸为主。尸是神象,当从主,主是人所主事,陈是器物陈列。今训之为陈,故云非也。

  ○“毛血”至“道也”。

  ○此谓祝初荐血、毛於室时也。血,是告幽之物,毛,是告全之物。告幽者,言牲体肉里美善;告全者,牲体外色完具。所以备此告幽全之物者,贵其牲之纯善之道也,故郑云“纯,谓中外皆善”,言中善则血好,外善则毛好也。

  ○“血祭”至“主也”,此是堂上制祭后,又荐血腥时也。

  ○“祭肺、肝、心,贵气主也”,此三者并为气之宅,故祭时先用之,是贵於气之主故也。血是气之所舍,故云“盛器也”。三者非即气,故云“气之主也”。

  ○“祭黍”至“水也”。

  ○“祭黍稷加肺”者,谓尸既坐绥祭之时,祭黍稷加之以肺,言兼肺而祭,故云“加肺”也。

  ○“祭齐加明水”者,谓於正祭之时,陈列五齐之尊,上又加明水之尊,故云“祭齐加明水”也。

  ○“报阴也”者,解加肺、加明水之意。肺是五脏在内,水又属北方,皆是阴类,又亲形魄归地是阴,以阴物祭之,故云“报阴也”。

  ○“取膟膋燔燎,升首”者,此谓朝践时,祝取膟膋燎于炉炭,入以告神於室,出以绥於主前,又升首於室,至荐孰之时,祝更取膟膋及萧,以黍稷合烧之,是臭阳达於墙屋也。

  ○“报阳也”者,言膟膋黍稷,并是阳气之物,首又是牲体,亦是阳,亲之魂气在天为阳。今以阳物祭之,故云报阳也。

  ○“明水涚齐,贵新也”者,明水,谓以阴鉴取月中之水也。涚,犹清也。谓泲五齐使清,故云涚齐。所以设明水及涚齐者,贵其新洁之义也。

  ○“凡涚,新之也”者,释涚齐之意。言所以涚此齐者,以敬於鬼神,故新洁之也。

  ○“其谓之明水也,由主人之洁,著此水也”者,此释明水之意,所以谓之清明之水者。著,成也。由主人清洁成就,此水乃成,可得而用也。

  ○注“祭黍”至“酒也”。

  ○正义曰:“祭黍稷加肺,谓绥祭”者,按《特牲礼》云:“祝命绥祭尸,左执觯,右取菹,扌耎于醢,祭于豆间,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是尸绥祭之时,有黍稷肺也。《少牢》亦然。皇氏以为尸绥祭之时无黍稷,至主人绥祭之时,乃有黍稷,解此祭为主人绥祭也,违背《仪礼》正文,其义非也。云“五齐加明水,则三酒加玄酒也”者,崔氏云:五齐尊上,加明水之尊,五齐重,明水亦重,故加明水,三酒轻,玄酒亦轻,故云“三酒加玄酒也”。此云“玄酒”对“明水”,直谓水也。若总而言之,明水亦名玄酒,故《礼运》云:“玄酒在室。”及《司烜》注云:“明水以为玄酒。”是也。此经“祭齐加明水”之文,谓总据祭时而用五齐,非谓绥祭之时也。故郑云“祭黍稷加肺,谓绥祭”,不云祭齐也。按《仪礼》绥祭之后,亦祭酒

译○注“为尸有肵俎”。

○正义说:根据《特牲馈食礼》和《少牢馈食礼》:陈设祭品之后,尸享用祭品完毕,祝官取来牲体中的心和舌,放在肵俎上,陈设在祭品的北面,尸每吃一块牲体,就把它放回肵俎上,这是主人敬奉尸的俎。

○注“人君”至“备也”。

○正义说:《少牢馈食礼》说:“皇尸命令工祝,承接并传达无尽的福庆,降于你这位孝孙,使你从天受禄,在田中适宜耕种,长寿万年,不要断绝而延长它。”这是大夫的嘏辞。人君的福庆之辞更多,所以《诗经·楚茨》说“永远赐给你极致的福分,以万以亿”,“卜问你百福,如几如式”就是这样。

○注“训所”至“犆也”。

○正义说:经文说“首者,直也”。直,就是正。意思是说头是身体的正位。

○“相,飨之也”,相,是指诏侑,之所以设立祝官来诏侑尸,是希望尸歆享这些祭品。

○注“特牲”至“祝飨”。

○正义说:引用《特牲馈食礼》,是为了证明飨尸的时节,延请尸刚入庙,主人拜妥尸,尸答拜完毕,拿着这个鉶南的奠礼,祝官就陈设辞令来飨尸,希望尸享用这个奠礼。尸于是进行祭祀并尝味。嘏,是长、大的意思。

○尸嘏主人,是希望使福分长久广大。

○注“尸或”至“非也”。

○正义说:这段经文尸为陈,其他版本尸为主。尸是神的象征,应当顺从主人,主是人所主持的事务,陈是器物的陈列。现在训释为陈,所以说不对。

○“毛血”至“道也”。

○这是指祝官初次在室内进献血、毛的时候。血,是告幽之物,毛,是告全之物。告幽,是说牲体肉里的美善;告全,是说牲体外色的完整。之所以备齐这些告幽全之物,是看重牲体纯善的道理,所以郑玄说“纯,是指内外都善”,意思是内善则血好,外善则毛好。

○“血祭”至“主也”,这是在堂上制祭之后,又进献血腥的时候。

○“祭肺、肝、心,贵气主也”,这三者都是气的居所,所以祭祀时先用它们,是因为看重气的主宰。血是气所寄居的地方,所以说“盛器”。这三者不是气本身,所以说“气的主宰”。

○“祭黍”至“水也”。

○“祭黍稷加肺”,是指尸已经坐下进行绥祭的时候,祭黍稷并加上肺,是说兼用肺来祭祀,所以说“加肺”。

○“祭齐加明水”,是指在正式祭祀的时候,陈列五齐的尊,上面又加上明水的尊,所以说“祭齐加明水”。

○“报阴也”,是解释加肺、加明水的用意。肺是五脏在内,水又属北方,都是阴类,又亲近形体魄归于地是阴,用阴物祭祀,所以说“报阴”。

○“取膟膋燔燎,升首”,这是指朝践的时候,祝官取膟膋在炉炭上燎烧,进入室内向神报告,出来在神主前绥祭,又升首于室内,到了荐熟的时候,祝官再取膟膋及萧,与黍稷合烧,是臭气阳达于墙屋。

○“报阳也”,是说膟膋黍稷,都是阳气之物,首又是牲体,也是阳,亲近魂气在天为阳。现在用阳物祭祀,所以说报阳。

○“明水涚齐,贵新也”,明水,是指用阴鉴取月中的水。涚,就是清。是指滤清五齐使之清澈,所以说涚齐。之所以设明水及涚齐,是看重其新洁的意义。

○“凡涚,新之也”,是解释涚齐的用意。是说之所以涚这齐,是因为敬奉鬼神,所以使之新洁。

○“其谓之明水也,由主人之洁,著此水也”,这是解释明水的用意,之所以称为清明之水的原因。著,是成的意思。由于主人清洁成就,这水才成,可以得而使用。

○注“祭黍”至“酒也”。

○正义说:“祭黍稷加肺,谓绥祭”,根据《特牲礼》说:“祝命绥祭尸,左手执觯,右手取菹,蘸于醢,祭于豆间,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这是尸绥祭的时候,有黍稷肺。《少牢》也是这样。皇氏认为尸绥祭的时候没有黍稷,到主人绥祭的时候,才有黍稷,解释这祭是主人绥祭,违背《仪礼》正文,其义不对。说“五齐加明水,则三酒加玄酒”,崔氏说:五齐尊上,加明水之尊,五齐重,明水亦重,故加明水,三酒轻,玄酒亦轻,所以说“三酒加玄酒”。这里说“玄酒”对“明水”,直接指水。如果总括来说,明水也叫玄酒,所以《礼运》说:“玄酒在室。”以及《司烜》注说:“明水以为玄酒。”就是这样。这段经文“祭齐加明水”的文字,是说总据祭时而用五齐,不是说绥祭的时候。所以郑玄说“祭黍稷加肺,谓绥祭”,不说祭齐。根据《仪礼》绥祭之后,也祭酒

,必知此祭齐非绥祭者,以郑云“三酒加玄酒”,三酒本非绥祭之用故也。

译必定知道这祭祀用的酒并非绥祭所用的酒,是因为郑玄说“三酒加上玄酒”,而三酒本来就不是绥祭所使用的缘故。

○注“与萧”至“稷也”。

  ○正义曰:凡祭血腥之时,已有膟膋燔燎,故前文“诏祝於室”郑注云“取牲膟膋,燎于炉炭,洗肝于郁鬯而燔之”,是也。至荐熟之时,又取膟膋而燔之,故上经云“萧合黍、稷”,“故既奠,然后炳萧合馨香”,故郑此注云“与萧合烧之”,谓馈熟时也。云“亦有黍稷也”者,非但有萧与膟膋,兼有黍稷,故云“亦”也。

  ○“敬之”至“尽也”。

  ○“敬之”至“也,服也”者,言君所以再拜稽首肉袒者,是恭敬之至极。恭敬之至极,乃是服顺於亲也。此总结上“再拜稽首,肉袒”之文,下又各释“拜稽首,肉袒”之事。

  ○“拜,服也”者,释再拜之文,拜者,是服顺於亲也。

  ○“稽首,服之甚也”者,释稽首之文。拜既是服,而稽首头至於地,是服之甚极也。

  ○“肉袒,服之尽也”者,释肉袒之文。言心虽内服,外貌不尽,今肉袒去饰,是服之竭尽也。

  ○“祭称”至“家也”,熊氏云:“祭称孝孙,对祖为言,称孝子,对祢为言。”

  ○“以其义称也”者,义,宜也。事祖祢宜行孝道,是以义而称孝也。

  ○“称‘曾孙某’,谓国家也”者,国谓诸侯,家谓卿大夫、既有国家之尊,不但祭祖祢而已,更祭曾祖以上,但自曾祖以上,唯称曾孙而已。言己是曾重之孙。

  ○注“谓诸”至“而已”。

  ○正义曰:熊氏云:经既称国家,则兼诸侯及大夫。今注直云“诸侯”者,注文略也。大夫三庙,亦事曾祖而得称曾孙也,其诸侯大夫事祖祢之时,亦称孝子、孝孙。事曾祖以上,虽是内事,则同於外称,故下《曲礼》云“诸侯内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孙某侯某”是也。此记不云某侯者,略也。上士二庙,祖祢各一庙,中下士一庙,祖祢共庙。前经注云“谓祖祢”,据上士也。

  ○“祭祀”至“让也”。

  ○解为相之法也。相,谓诏侑也。嘉,善也。庾氏云:“宾主之礼,相告以揖让之仪。祭祀之礼,则是主人自致其敬,尽其善,故诏侑尸者,不告尸以让,是其无所与让也。”

  ○“腥肆”至“已矣”。

  ○“腥、肆、爓、腍祭”者:肆,剔也;腍,熟也。言祭或进腥体,或荐解剔,或进汤沈,或荐煮熟,故云“腥、肆、爓、腍祭”也。

  ○“岂知神之所飨也,主人自尽其敬而已矣”者,四种之荐,岂知神適所飨邪?正是主人自尽敬心而求索之心不一耳。

  ○“举斝”至“命也”。

  ○斝、角,爵名也。天子曰斝,诸侯曰角。若依此,则馈食荐熟之时,尸未入,祝先奠爵于馔南,尸入,即席而举之,如《特牲礼》“阴厌后,尸入举奠焉也”,但云“举斝、角”,恐非周礼耳。崔云是周也。

  ○“诏妥尸”者,诏,告也;妥,安也。尸始即席举奠斝、角之时,既始即席,至尊之坐,未敢自安,而祝当告主人拜尸,使尸安坐也。

  ○“古者尸无事则立,有事而后坐也”者,古,夏时也。夏立尸,唯有饮食之事时乃坐,若无事则倚立也,由世质故耳。

  ○“尸,神象也”者,尸是神象,故无事则立,有事而后坐也。

  ○“祝,将命也”者,祝以传达主人及神之辞令也。

  ○“缩酌”至“酒也”。

  ○正义曰:此一节,记人总释《周礼 司尊彝》泲二齐及郁鬯之事。

  ○“缩酌用茅,明酌也”者,缩,泲也;酌是斟酌。谓醴齐既浊,泲而后可斟酌,故云“缩酌”也。“用茅”者,谓泲醴齐之时而用茅也。“明酌也”者,谓事酒之上,酒色清明,谓之明酌。言欲泲醴齐时,先用明酌和此醴齐,然后用茅泲之,不云泛齐者,与醴齐同。

  ○注“谓泲”至“酌也”。

  ○正义曰:“谓泲醴齐以明酌”者,言泲醴齐之时,以明酌和之,引《周礼》“醴齐缩酌”者,证此经缩酌是醴齐也。云“五齐醴尤浊”者,以醴比盎齐、醍齐、沈齐,以次渐清,故云“尢浊”,其实泛齐亦浊也。云“明酌者,

译○注“与萧”至“稷也”。

○正义说:凡是祭祀血腥祭品的时候,已经有了膟膋的燔燎,所以前文“在室内告诫祝官”郑玄注说“取牲口的膟膋,在炉炭上燎烧,在郁鬯酒中清洗肝脏然后焚烧”,就是这样。到了进献熟食的时候,又取膟膋来焚烧,所以上面经文说“萧与黍、稷混合”,“所以已经奠放之后,然后焚烧萧草混合馨香”,所以郑玄此注说“与萧草混合焚烧”,是指进献熟食的时候。说“也有黍稷”的,不只是有萧草和膟膋,兼有黍稷,所以说“也”。

○“敬之”至“尽也”。

○“敬之”至“也,服也”的,是说君主之所以再拜稽首、肉袒的原因,是恭敬到了极点。恭敬到了极点,就是顺从于亲人。这是总结上面“再拜稽首,肉袒”的文字,下面又分别解释“拜稽首,肉袒”的事情。

○“拜,服也”的,解释再拜的文字,拜,是顺从于亲人。

○“稽首,服之甚也”的,解释稽首的文字。拜既然是顺从,而稽首头触到地,是顺从到了极深的地步。

○“肉袒,服之尽也”的,解释肉袒的文字。说内心虽然顺从,外貌不尽,现在肉袒去掉装饰,是顺从到了竭尽的地步。

○“祭称”至“家也”,熊氏说:“祭祀称孝孙,是对祖而言,称孝子,是对父而言。”

○“以其义称也”的,义,是适宜。侍奉祖父父适宜行孝道,所以以义而称孝。

○“称‘曾孙某’,谓国家也”的,国指诸侯,家指卿大夫,既然有国家的尊贵,不只是祭祖父而已,更祭曾祖以上,只是从曾祖以上,只称曾孙而已。说自己是从曾祖重迭下来的孙子。

○注“谓诸”至“而已”。

○正义说:熊氏说:经文既然称国家,就兼指诸侯及大夫。现在注只说“诸侯”的,是注文简略。大夫三庙,也侍奉曾祖而得称曾孙,那些诸侯大夫侍奉祖父的时候,也称孝子、孝孙。侍奉曾祖以上,虽然是内事,就同于外称,所以下面《曲礼》说“诸侯内事叫孝子某侯某,外事叫曾孙某侯某”就是这样。这篇记不称某侯的,是简略。上士二庙,祖父各一庙,中下士一庙,祖父共庙。前面经文注说“谓祖父”,是据上士而言。

○“祭祀”至“让也”。

○解释作为相的方法。相,指诏侑。嘉,是善。庾氏说:“宾主的礼节,相告以揖让的仪节。祭祀的礼节,则是主人自己致其敬,尽其善,所以诏侑尸的,不告诉尸以让,是他无所与让。”

○“腥肆”至“已矣”。

○“腥、肆、爓、腍祭”的:肆,是剔;腍,是熟。说祭祀或进腥体,或荐解剔,或进汤沈,或荐煮熟,所以说“腥、肆、爓、腍祭”。

○“岂知神之所飨也,主人自尽其敬而已矣”的,四种的进献,岂知神恰好所享用的呢?正是主人自己尽敬心而求索的心不一罢了。

○“举斝”至“命也”。

○斝、角,是爵名。天子叫斝,诸侯叫角。如果依照这个,那么馈食荐熟的时候,尸未入,祝先奠爵于馔南,尸入,即席而举之,如《特牲礼》“阴厌后,尸入举奠焉”,只是说“举斝、角”,恐怕不是周礼。崔氏说是周礼。

○“诏妥尸”的,诏,是告;妥,是安。尸刚开始即席举奠斝、角的时候,既刚开始即席,至尊的坐位,未敢自安,而祝应当告诉主人拜尸,使尸安坐。

○“古者尸无事则立,有事而后坐也”的,古,是夏时。夏立尸,唯有饮食的事情时才坐,如果没有事就倚立,是由于世质故而已。

○“尸,神象也”的,尸是神象,所以无事则立,有事而后坐。

○“祝,将命也”的,祝以传达主人及神的辞令。

○“缩酌”至“酒也”。

○正义说:这一节,记载人总解释《周礼 司尊彝》泲二齐及郁鬯的事情。

○“缩酌用茅,明酌也”的,缩,是泲;酌是斟酌。说醴齐既浊,泲而后可斟酌,所以说“缩酌”。“用茅”的,是说泲醴齐的时候而用茅。“明酌也”的,是说事酒之上,酒色清明,谓之明酌。说想要泲醴齐时,先用明酌和此醴齐,然后用茅泲之,不说泛齐的,与醴齐同。

○注“谓泲”至“酌也”。

○正义说:“谓泲醴齐以明酌”的,是说泲醴齐的时候,以明酌和之,引《周礼》“醴齐缩酌”的,证明此经缩酌是醴齐。说“五齐醴尤浊”的,以醴比盎齐、醍齐、沈齐,以次渐清,所以说“尤浊”,其实泛齐也浊。说“明酌者,

事酒之上也”者,《周礼》三酒,“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三酒之中,事酒尤浊,三齐之内,醴齐尢浊。醆酒清於,醴齐清酒又清於事酒,故知以事酒泲醴齐也。明,谓清明,故知是事酒之上清明者也。云“事酒,今之醳酒,皆新成也”者,言古之事酒,正是汉之醳酒,事酒与醳酒,皆是新作而成,故郑注《周礼》云:“事酒,酌有事者之酒。”谓为事而新作者。醳是和醳酝酿之名,即今卒造之酒也。引《春秋传》者,僖四年《左传》文,证此用茅是缩酒也。云“酒已泲,则斟之以实尊彝”者,以别器泲之,泲讫,取之以实尊彝也。言彝者,通郁鬯而言也,引《昏礼》曰“酌玄酒三注于尊者”,证实尊称酌之意。云“凡行酒亦为酌也”者,言非但实尊为酌,凡以爵行酒,亦为酌,故《仪礼 乡饮酒》燕礼,实爵与人,皆称为酌也。

译“事酒之上也”这句话,是指《周礼》中的三种酒:“一是事酒,二是昔酒,三是清酒”。在这三种酒中,事酒最为浑浊;在三种调和的酒中,醴齐最为浑浊。醆酒比醴齐清澈,清酒又比事酒清澈,所以知道是用事酒来过滤醴齐的。“明”,意思是清明,所以知道这是事酒中经过过滤而变得清明的部分。说“事酒,就是现在的醳酒,都是新酿成的”,是说古代的事酒,正是汉代的醳酒,事酒与醳酒,都是新近酿制而成的,所以郑玄注释《周礼》时说:“事酒,是供有事务者饮用的酒。”意思是因应事务而新酿制的酒。醳是调和酝酿的名称,也就是现在刚酿造好的酒。引用《春秋传》,是僖公四年《左传》的记载,用来证明这里使用茅草是为了滤酒。说“酒已经过滤,就斟入尊彝之中”,是用别的器具来过滤,过滤完毕后,取酒来装满尊彝。提到“彝”,是泛指郁鬯而言。引用《昏礼》说“酌取玄酒三次注入尊中”,是为了证实将酒注入尊中称为“酌”的意思。说“凡是行酒也称为酌”,是说不仅将酒注入尊中称为酌,凡是拿着爵杯行酒,也称为酌,所以《仪礼》中的《乡饮酒》和《燕礼》,将酒斟入爵杯递给他人,都称为酌。

○“醆酒涚于清”,醆酒,盎齐也。涚,泲也。谓泲之以清酒,盎齐差清,先和以清酒而后泲之。泲,谓泲漉也。以其差清不用茅,其醍齐沈齐,泲之与醆酒同。郑注《司尊彝》云:“泛从醴,缇沈从盎。”此记不言五齐,独举醴、盎二齐者,以《司尊彝》涚时祭二齐三酒与郁,故此言记者释之。天子时祭,所用尢多,故特言之。

  ○注“醆酒”至“相得”。正义曰:“醆酒,盎齐”者,《周礼》云:“盎齐涚酌。”此云“醆酒涚于清”,涚又是同。又《周礼》醴齐之后有“盎齐”,《礼运》醴后有“醆”,故知醆谓盎齐也。云“皆久味相得”者,盎齐既清,作之必久,清酒又冬酿接夏而成,故云“皆久味相得”也。

  ○“汁献涚于醆酒”,献,谓摩莎。涚,谓泲也。秬鬯之中,既有煮郁,又和以盎齐,摩莎泲之出其香汁,是汁莎泲之以醆酒也。

  ○注“不以”至“尊也”。

  ○正义曰:既以事酒泲醴齐、清酒泲盎齐,则泲秬鬯应亦用三酒。今泲秬鬯乃用盎齐,故曰“不以三酒泲秬鬯者,秬鬯尊”,以其尊,故用五齐泲之;五齐卑,故用三酒泲之,事相宜也。

  ○“犹明、清与醆酒于旧醳之酒也”,犹,若也。明,谓明酌。清,谓清酒。醆酒,谓盎齐。作记之时,呼明酌及清酒与醆酒等,皆泲於旧醳之酒。谓以旧醳昔酒,和此明酌清酒等三者而泲之。作记之时,其道如此。古礼废亡,恐人不知泲醴齐以明酌、泲醆酒以清酒、泲汁莎以醆酒之意,故记者云:泲此醴齐之等,犹若今时明清醆酒泲於旧泽之酒也者。就其今日所知以晓古者难知之事。

  ○注“天子”至“毒也”。

  ○正义曰:“天子诸侯礼废”者,谓祭礼废则今日见存。此经所云泲酒,皆天子诸侯之事,以其礼废,其事难知,故举今事以譬晓之。云“泲清酒以旧醳之酒者,为其味厚腊毒也”者,旧醳之酒,谓昔酒,作虽久成,比清酒为薄,故用薄酒。泲此清酒,为其清酒是冬酿夏成,其味厚,久腊毒害,故以薄酒泲之,故《国语》云:“高位实疾颠,厚味实腊毒。”郑之此注,解记时清酒泲於旧醳之酒。

  ○“祭有”至“辟焉”。

  ○正义曰:“有祈”者,谓求福祥也。“有报焉”者,谓获福而报之,有由辟焉者。由,用也。辟,弭也。谓用此祭之,以弭止灾兵罪戾之事。

  ○注“辟读”至“疾也”。

  ○正义曰:祭既有祈有报,除祈福之外,唯有攘除凶恶,故解为“弭灾兵,远罪疾”,取《周礼 小祝》之文也。

  ○“齐之”至“祭者”。

  ○正义曰:解齐服所以用玄冠之衣义也。玄,阴色,鬼神幽阴,故齐者玄服以表心思幽阴之理,故云“阴幽思也”。

  ○“故君子三日齐,必见其所祭者”:解思阴义也。三日,谓致齐时也。所祭者谓亲也,为亲而祭,故云“所祭者”也。鬼神居阴,故三日齐,思其亲之居处笑语,故祭时如见其所祭之亲也。

卷二十七 内则第十二

 卷二十七 内则第十二

  陆曰:“郑云:‘以其记男女居室事父母舅姑之法。’”

  [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内则》者,以其记男女居室事父母舅姑之法,此於《别录》属《子法》。以闺门之内,轨仪可则,故曰《内则》。

  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后,君也。德,犹教也。万亿曰兆,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周礼》:冢宰掌饮食,司徒掌十二教。今一云“冢宰”,记者据诸侯也。诸侯并六卿为三,或兼职焉。

  ○后王,郑云:“后,君也,谓诸侯也。王,天子也。”卢云:“后,王后也。王,天子也。”孙炎、王肃云:“后王,君王也。”并,必政反。兼,如字,一音古念反。

  [疏]“后王”至“兆民”。

  ○正义曰:此一经论子事父母,由此后王之教使之然,故先云施教之法。

  ○“后王”者,后,君也。君谓诸侯,王谓诸侯,王谓天子,不先云“王”者,辟天子妃

译○“醆酒涚于清”,醆酒,就是盎齐。涚,是过滤的意思。是说用清酒来过滤它,盎齐稍微清澈一些,先和清酒混合,然后再过滤。过滤,是说用滤网过滤。因为它稍微清澈,所以不用茅草过滤,它的醍齐、沈齐,过滤的方法与醆酒相同。郑玄注《司尊彝》说:“泛齐从醴齐,缇齐、沈齐从盎齐。”这篇文献不列举五种齐酒,只举出醴齐、盎齐两种,是因为《司尊彝》在过滤时祭用的两种齐酒和三种酒以及郁鬯,所以这里记载的人加以解释。天子时祭,所用物品尤其繁多,所以特别提及。

○注“醆酒”至“相得”。正义说:“醆酒,就是盎齐”,《周礼》说:“盎齐涚酌。”这里说“醆酒涚于清”,涚字又是相同的。又《周礼》在醴齐之后有“盎齐”,《礼运》在醴之后有“醆”,所以知道醆指的是盎齐。说“都是味道长久相互融合”,盎齐既然清澈,制作它必定时间长久,清酒又是冬天酿造、夏天完成,所以说“都是味道长久相互融合”。

○“汁献涚于醆酒”,献,指的是摩莎。涚,是说过滤。秬鬯之中,既有煮过的郁草,又和以盎齐,摩莎过滤它,流出香汁,这是用醆酒来过滤汁莎。

○注“不以”至“尊也”。

○正义说:既然用事酒过滤醴齐、用清酒过滤盎齐,那么过滤秬鬯也应该用三种酒。现在过滤秬鬯却用盎齐,所以说“不用三种酒过滤秬鬯,是因为秬鬯尊贵”,因为它尊贵,所以用五种齐酒来过滤它;五种齐酒卑下,所以用三种酒来过滤它,事情相适宜。

○“犹明、清与醆酒于旧醳之酒也”,犹,是如同的意思。明,指的是明酌。清,指的是清酒。醆酒,指的是盎齐。撰写这篇文献的时候,称呼明酌及清酒与醆酒等,都过滤于旧醳之酒。是说用旧醳的昔酒,和这明酌、清酒等三者混合而过滤。撰写这篇文献的时候,方法就是这样。古代礼制废亡,恐怕人们不知道用明酌过滤醴齐、用清酒过滤醆酒、用醆酒过滤汁莎的意思,所以记载的人说:过滤这醴齐之类,就如同现在明酌、清酒、醆酒过滤于旧泽之酒一样。就着今天所知道的,来让人明白古代难以知晓的事情。

○注“天子”至“毒也”。

○正义说:“天子诸侯礼废”,是说祭礼废除了,现在留存的是今天的情况。这篇经文所说的过滤酒,都是天子诸侯的事情,因为礼制废除了,事情难以知晓,所以举现在的事情来比喻说明。说“用旧醳之酒过滤清酒,是因为清酒味道浓厚,久存有毒害”,旧醳之酒,指的是昔酒,制作虽然久长而成,比起清酒来味道较薄,所以用薄酒。过滤这清酒,是因为清酒是冬天酿造夏天完成,味道浓厚,久存有毒害,所以用薄酒过滤它,所以《国语》说:“高位容易招致疾病颠狂,厚味容易蕴积毒害。”郑玄的这个注释,解释的是撰写文献时清酒过滤于旧醳之酒的情况。

○“祭有”至“辟焉”。

○正义说:“有祈”,是说祈求福祥。“有报焉”,是说获得福报而报答,有用以辟除的。由,是用。辟,是消除。是说用这种祭祀,来消除灾祸、战争、罪过之事。

○注“辟读”至“疾也”。

○正义说:祭祀既有祈求又有报答,除了祈福之外,只有攘除凶恶,所以解释为“消除灾祸战争,远离罪过疾病”,取用《周礼·小祝》的条文。

○“齐之”至“祭者”。

○正义说:解释斋戒穿玄色衣服的意义。玄,是阴色,鬼神幽暗阴深,所以斋戒的人穿玄色衣服以表示心思幽暗阴深的道理,所以说“阴幽思也”。

○“故君子三日齐,必见其所祭者”:解释思阴的意义。三日,是说致斋的时候。所祭者指的是亲人,为了亲人而祭祀,所以说“所祭者”。鬼神居于阴间,所以斋戒三天,思念亲人的居处笑语,所以祭祀时如同看见所祭祀的亲人。

卷二十七 内则第十二

卷二十七 内则第十二

陆德明说:“郑玄说:‘因为它记载男女居室、侍奉父母公婆的法则。’”

[疏]正义说:按照郑玄《目录》说:“名叫《内则》的原因,是因为它记载男女居室、侍奉父母公婆的法则,这在《别录》中属于《子法》。因为闺门之内,规矩仪态可以作为准则,所以叫《内则》。

后王命令冢宰,将德教降施给众兆民。后,是君主。德,就是教。万亿叫兆,天子称兆民,诸侯称万民。《周礼》:冢宰掌管饮食,司徒掌管十二教。现在一说“冢宰”,记载的人是根据诸侯而言。诸侯的六卿分为三类,有的兼任职务。

○后王,郑玄说:“后,是君主,指诸侯。王,是天子。”卢植说:“后,是王后。王,是天子。”孙炎、王肃说:“后王,是君王。”并,必政反。兼,如字,另一音古念反。

[疏]“后王”至“兆民”。

○正义说:这一经论述儿子侍奉父母,由此后王的教化使之如此,所以先说施行的教化方法。

○“后王”,后,是君主。君主指诸侯,王指诸侯,王指天子,不先说“王”的原因,是避讳天子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