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郊特牲第十一
配上帝。”帝若非天,何得云严父配天也?而贾逵、马融、王肃之等以五帝非天,唯用《家语》之文,谓大皞、炎帝、黄帝五人之帝属,其义非也。又先儒以《家语》之文,王肃私定,非孔子正旨。又王肃以郊丘是一,而郑氏以为二者,案《大宗伯》云:“苍璧礼天。”《典瑞》又云:“四圭有邸以祀天。”是王不同。《宗伯》又云:“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则牲用苍也。《祭法》又云:“燔柴於泰坛,用骍犊。”是牲不同也。又《大司乐》云:“凡乐,圜锺为宫,黄锺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上文云:“乃奏黄锺,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是乐不同也。故郑以云苍璧、苍犊、圜锺之等为祭圜丘所用,以四圭有邸、骍犊及奏黄锺之等以为祭五帝及郊天所用。王肃以《郊特牲》周之始郊日以至,与圜丘同配以后稷。郑必以为异,圜丘又以帝喾配者,郑以周郊日以至,自是鲁礼,故注《郊特牲》云:“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尽在鲁,因推鲁礼以言周事。”郑必知是鲁礼非周郊者,以宣三年正月郊牛之口伤,是鲁郊用日至之月。案周郊祭天大裘而冕,《郊特牲》云:“王被衮,戴冕璪十有二旒。”故知是鲁礼,非周郊也。又知圜丘配以帝喾者,案《祭法》云:“周人禘喾而郊稷。”禘喾在郊稷之上,稷卑於喾,以明禘大於郊。又《尔雅》云:“禘,大祭也。”大祭莫过於圆丘,故以圆丘为禘也。圆丘比郊,则圆丘为大。《祭法》云“禘、喾”是也。若以郊对五时之迎气,则郊为大,故《大传》云:“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故郊亦称禘,其宗庙五年一祭,比每岁常祭为大,故亦称禘也。以《尔雅》唯云“禘为大祭”,是文各有所对也。后稷配天,见於《周颂》,故《思文》云:“思文后稷,克配彼天。”周若以喾配圆丘,《诗 颂》不载者,后稷,周之近祖,王业所基,故配感生之帝,有勤功用,故《诗》人颂之;喾是周之远祖,为周无功,徒以远祖之尊,以配远尊天帝,故《诗》无歌颂。或可《诗》本亦有也,但后来遗落,故正考甫得商之遗《颂》十二篇,至孔子之时,唯五篇而已。以此言之,明《诗》有遗落也。皇氏云:“天有六天,岁有六祭,冬至圆丘,一也,夏正郊天,二也,五时迎气,五也,通前为七也,九月大飨,八也。雩与郊禖为祈,祭不入数。”崔氏以雩为常祭,九也。凡祭天,其服皆大裘,《周礼 司服》文。其尸服亦大裘,故《节服氏》云“郊祀裘冕,送逆尸”是也。其乐,除圆丘所用圜锺为宫之外,皆奏黄锺,歌大吕,舞《云门》,故《大司乐》云:“乃奏黄锺,歌大吕,以祀天神。”注云“天神谓五帝及日月星辰也,王者又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於南郊”是也。冬至圆丘用苍璧,夏正郊天用四圭有邸。其五时迎气,东方用青圭,南方用赤璋,西方用白琥,北方用玄璜,其中央无文,先师以为亦用黄琮,熊氏以为亦用赤璋,郑注《宗伯》云:“璧圆象天;琮八方象地;圭锐,象春物初生;半圭曰璋,象夏物半死;琥猛象秋严;半璧曰璜,象冬月闭藏,地上无物,唯天半见。其牲币各放其玉之色。”案“天色玄而用苍犊”者,但天色虽玄,远望则苍,取其远色,故用苍也。其祭天之器,则用陶匏。陶,瓦器,以荐菹醢之属,故《诗 生民》之篇述后稷郊天云“于豆于登”,注云:“木曰豆,瓦曰登。”是用荐物也。匏酌献酒,故《诗 大雅》美公刘云:“酌之用匏。”注云:“俭以质。”祭天尚质,故酌亦用匏为尊。皇氏云“祭天用宗庙牺尊”,皇氏又云“祭天既用牺尊,其陶匏者,是盛牲牢之器”。今案陶匏所用,如上所陈。而皇氏以匏为盛牲之器,义无此理,其说非也。其祭天之处,冬至则祭於圜丘。圆丘所在,虽无正文,应从阳位,当在国南,故魏氏之有天下,营委粟山为圆丘,在洛阳南二十里。然则周家亦在国南,但不知远近者。其五时
译配享上帝。”如果五帝不是天,怎么能说严父配享上天呢?而贾逵、马融、王肃等人认为五帝不是天,只采用《孔子家语》的文字,说太皞、炎帝、黄帝等五人属于帝位,他们的义理是不对的。又先前的儒者认为《孔子家语》的文字,是王肃私自编定的,并非孔子的正确旨意。又王肃认为郊祭和圜丘祭是一回事,而郑玄认为这是两回事。查《大宗伯》说:“用苍璧来礼敬上天。”《典瑞》又说:“用四圭有邸来祭祀上天。”可见王肃的说法不同。《宗伯》又说:“牺牲和币帛各自仿照礼器的颜色。”那么牺牲就用青色。《祭法》又说:“在泰坛焚烧柴火,用赤色小牛。”可见牺牲不同。又《大司乐》说:“凡是乐舞,以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簇为徵,姑洗为羽。”“冬至时在天地上的圜丘演奏,如果乐舞六变,那么天神都降临。”上文说:“于是演奏黄钟,歌唱大吕,舞蹈《云门》,用来祭祀天神。”可见乐舞不同。所以郑玄认为苍璧、苍牛、圜钟等是祭祀圜丘所用的,用四圭有邸、赤牛以及演奏黄钟等作为祭祀五帝及郊祭上天所用的。王肃依据《郊特牲》中周朝开始郊祭是在冬至日,与圜丘祭同样配以后稷。郑玄必定认为不同,圜丘祭又配帝喾,郑玄认为周朝郊祭在冬至日,这自然是鲁国的礼制,所以他在注释《郊特牲》时说:“周朝衰微礼制废弛,儒者看到周朝的礼制都在鲁国,于是推演鲁国的礼制来谈论周朝的事。”郑玄必定知道这是鲁礼而非周朝郊祭,因为鲁宣公三年正月郊祭牛的嘴受伤,这是鲁国郊祭在冬至月进行的证据。查周朝郊祭上天,天子穿大裘戴冕,《郊特牲》说:“王穿衮服,戴十二旒的冕。”所以知道这是鲁礼,不是周朝郊祭。又知道圜丘配帝喾,查《祭法》说:“周人禘祭帝喾而郊祭后稷。”禘祭帝喾在郊祭后稷之上,后稷地位低于帝喾,以此表明禘祭大于郊祭。又《尔雅》说:“禘,是大祭。”大祭没有超过圜丘祭的,所以把圜丘祭当作禘祭。圜丘祭与郊祭相比,那么圜丘祭为大。《祭法》说“禘、喾”就是证明。如果把郊祭与五时迎气相比,那么郊祭为大,所以《大传》说:“王者禘祭其祖先所出自。”所以郊祭也称禘,其宗庙五年一次大祭,比每年常祭为大,所以也称禘。因为《尔雅》只说“禘为大祭”,这是文字各自有所对应。后稷配享上天,见于《周颂》,所以《思文》说:“思念文德的后稷,能够配享上天。”周朝如果用帝喾配享圜丘,《诗·颂》不记载的原因是:后稷是周朝的近祖,王业的根基,所以配享感生之帝,有勤劳功绩,所以《诗》人歌颂他;帝喾是周朝的远祖,对周朝没有功劳,只凭远祖的尊贵,来配享远尊的天帝,所以《诗》中没有歌颂。或许《诗》原本也有,但后来遗失了,所以正考甫得到商朝遗存的《颂》十二篇,到孔子时,只剩五篇而已。由此说来,明白《诗》有遗失。皇氏说:“天有六天,一年有六祭,冬至圜丘祭,是一;夏正郊祭上天,是二;五时迎气,是五,连同前面共为七;九月大飨,是八。雩祭与郊禖祭属于祈祭,不计入数。”崔氏把雩祭当作常祭,是九。凡是祭天,其服饰都穿大裘,这是《周礼·司服》的记载。尸的服饰也穿大裘,所以《节服氏》说“郊祀时穿裘冕,送迎尸”就是证明。其乐舞,除圜丘祭所用圜钟为宫之外,都演奏黄钟,歌唱大吕,舞蹈《云门》,所以《大司乐》说:“于是演奏黄钟,歌唱大吕,用来祭祀天神。”注解说“天神指五帝及日月星辰,王者又在夏正月祭祀其所受命之帝于南郊”就是证明。冬至圜丘祭用苍璧,夏正郊祭用四圭有邸。其五时迎气,东方用青圭,南方用赤璋,西方用白琥,北方用玄璜,中央没有记载,先师认为也用黄琮,熊氏认为也用赤璋,郑玄注《宗伯》说:“璧圆象天;琮八方象地;圭尖锐,象春物初生;半圭叫璋,象夏物半死;琥凶猛象秋严;半璧叫璜,象冬月闭藏,地上无物,唯天半见。其牺牲币帛各自仿照玉的颜色。”查“天色玄黑而用苍牛”的原因,只是天色虽然玄黑,远看则是青色,取它的远色,所以用苍牛。其祭天的器物,则用陶器和匏器。陶,是瓦器,用来进献菹醢之类,所以《诗·生民》篇叙述后稷郊祭上天说“于豆于登”,注解说:“木制的叫豆,瓦制的叫登。”这是用来进献物品的。匏用来酌献酒,所以《诗·大雅》赞美公刘说:“酌之用匏。”注解说:“节俭质朴。”祭天崇尚质朴,所以酌酒也用匏作为尊。皇氏说“祭天用宗庙的牺尊”,皇氏又说“祭天既用牺尊,那陶匏是盛放牲牢的器物”。现在查陶匏的用途,如上所述。而皇氏把匏当作盛放牲牢的器物,义理上没有这个道理,他的说法不对。其祭天的地方,冬至则在圜丘祭祀。圜丘所在,虽然没有正文记载,应依阳位,应当在国都南面,所以魏氏拥有天下,经营委粟山为圜丘,在洛阳南二十里。那么周朝也在国都南面,只是不知道远近罢了。其五时
迎气,则在四郊,故《小宗伯》云:“兆五帝於四郊。”郑云:“春迎青帝於东郊,夏迎赤帝於南郊,季夏迎黄帝亦於南郊,秋迎白帝於西郊,冬迎黑帝於北郊。”《司马法》:“百里远郊。”郑注《书序》云:“近郊,半远郊,去国五十里。”谓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是天之郊去国皆五十里也。其夏正祭感生之帝亦於南郊,知者,《孝经纬》云“祭帝於南郊,就阳位”是也。其雩祭五天帝,亦於国城南,故郑注《论语》云“沂水在鲁城南,雩坛在其上”是也。其九月大飨五帝,则在明堂,郑驳《异义》云:“明堂在国之南丙巳之地,三里之外,七里之内,其圆丘之祭。”崔氏云:“其初先燔柴,及牲玉於丘,讫,次乃扫丘下,而设正祭。”若夏正及五郊,初则燔柴,及牲玉於坛,故《祭法》云:“燔柴於泰坛,祭天也。”次则於坛下扫地而设正祭,故《礼器》云“至敬不坛,扫地而祭”是也。其所配之人,虞夏商周用人各异,文具《祭法》。圆丘之祭用人,则以喾配之,《祭法》“禘喾”是也。其感生之帝,则以后稷配之。五时迎气及雩祭,则以五方人帝配之。九月大飨五帝,则以五人帝及文武配之。以文王配五天帝,则谓之祖。以武王配五人神,则谓之宗。崔氏云:皆在明堂之上。祖宗通言,故《祭法》云“祖文王”,文王称祖;《孝经》云“宗祀文王於明堂”,是文王称宗。文王既尔,则武王亦有祖宗之号,故云祖宗通言。其祭天之乐,皆用雷鼓,故《鼓人》云“以雷鼓鼓神祀”是也。其圆丘之祭,皇氏云:祭日之旦,王立丘之东南西向,燔柴及牲玉於丘上,升坛以降其神。故《韩氏内传》云:“天子奉玉升柴加於牲上。”《诗》又云:“圭璧既卒。”是燔牲玉也。次乃奏圜锺之乐,六变以降其神。天皇之神为尊,故有再降之礼。次则埽地而设正祭,置苍璧於神坐以礼之。其在先燔者,亦苍璧也。次则以豆荐血腥,祭天无祼,故郑注《小宰》云:“唯人道宗庙有祼,天地大神至尊不祼,莫称焉。”然则祭天唯七献也,故郑注《周礼》云:“大事于大庙,备五齐三酒。”则圆丘之祭,与宗庙祫同。朝践,王酌泛齐以献,是一献也,后无祭天之事。《大宗伯》“次酌醴齐以献”,是为二献也。王进爵之时皆奏乐,但不皆六变。次荐孰,王酌盎齐以献,是为三献也。宗伯次酌醍齐以献,是为四献也。次尸食之讫,酌朝践之泛齐,是为五献也。又次宗伯酌馈食之醍齐以献,是为六献也。次诸臣为宾长酌泛齐以献,是为七献也。以外皆加爵,非正献之数。其尸酢王以清酒,酢宗伯以昔酒,酢诸臣以事酒。其祭感生之帝,则当与宗庙禘祭同,唯有四齐无泛齐,又无降神之乐,惟燔柴升烟,一降神而已。王朝践献以醴齐,宗伯亚献以盎齐,次馈孰王献以醍齐,宗伯又献以沈齐。尸食讫,王献以朝践之醴齐,宗伯献以馈孰之沈齐,诸臣为宾长亦献以沈齐,不入正数。其五时迎气,与宗庙时祭同,其燔柴以降神及献尸与祭感生之帝同,但二齐醴盎而已。诸臣终献,亦用盎齐。从上至此,皆皇氏所说。皇氏以圆丘之祭,宾长终献,不取沈齐而取泛者,以《礼运》约之,沈齐当在堂丘下,不可用之,故更上取泛齐。案《礼运》沈齐在庙堂之下,尚得酌之升堂以献。又皇氏祭感生帝及五时迎气,沈齐亦在坛下,宾长皆得用之升堂以献,何为圆丘沈齐独不可用乎?若以圆丘高远,不可下取沈齐,凡齐,泛、醴为尊,盎、醍为卑,宾长终献,祗可以次用醴齐,何得反用泛齐乎?今谓圆丘宾长之献用沈齐也,以其宾长是臣助祭终献,远下於君,故从丘下酌沈齐。又崔氏云:“以清酌酢王,昔酒酢后。案《司尊彝》云:“皆有罍,诸臣之所酢也。”郑注云:“酌罍以自酢,不敢王之神灵共尊,罍盛三酒,唯云诸臣所酢,不云酢王酢后。”崔氏所说,於义疑也。皇氏於此经之首,广解天地百神用乐委曲,及诸杂礼制,繁而不要,非此经所须。又随事曲解,无所凭据,今皆
译迎气之祭,在四方郊外举行,所以《小宗伯》说:“在四方郊外为五帝立坛。”郑玄说:“春季在东郊迎接青帝,夏季在南郊迎接赤帝,季夏也在南郊迎接黄帝,秋季在西郊迎接白帝,冬季在北郊迎接黑帝。”《司马法》说:“百里之外为远郊。”郑玄在《尚书序》注中说:“近郊是远郊的一半,距离国都五十里。”这是指当时河南洛阳的情况,可见天的郊外距离国都都是五十里。夏正祭祀感生之帝也在南郊,依据是《孝经纬》说“在南郊祭祀天帝,是就阳位”的缘故。祈雨祭祀五天帝,也在国都城南,所以郑玄注《论语》说“沂水在鲁城南,祈雨坛在沂水之上”是证明。九月大飨五帝,则在明堂举行,郑玄驳《异义》说:“明堂在国都南方的丙巳之地,三里之外,七里之内,举行圜丘之祭。”崔氏说:“起初先燔烧柴火,以及牺牲和玉器于丘上,完毕后,接着清扫丘下,设立正祭。”如果是夏正及五郊之祭,起初也是燔烧柴火,以及牺牲和玉器于坛上,所以《祭法》说:“在泰坛燔烧柴火,是祭祀天。”接着就在坛下扫地设立正祭,所以《礼器》说“至敬不筑坛,扫地而祭”是证明。所配享的人,虞、夏、商、周各代用人不同,详细记载在《祭法》中。圜丘之祭用人,则以帝喾配享,《祭法》“禘祭帝喾”是证明。感生之帝,则以后稷配享。五时迎气及祈雨祭祀,则以五方人帝配享。九月大飨五帝,则以五人帝及文王、武王配享。以文王配享五天帝,则称为祖。以武王配享五人神,则称为宗。崔氏说:都在明堂之上。祖宗通称,所以《祭法》说“祖文王”,文王称祖;《孝经》说“宗祀文王于明堂”,文王称宗。文王既然如此,那么武王也有祖宗的称号,所以说祖宗通称。祭祀天的音乐,都用雷鼓,所以《鼓人》说“用雷鼓奏乐祭祀神”是证明。圜丘之祭,皇氏说:在祭日的清晨,王站在丘的东南面西,在丘上燔烧柴火以及牺牲和玉器,升坛以降神。所以《韩氏内传》说:“天子捧着玉升坛,把柴加在牺牲上。”《诗经》又说:“圭璧已经用尽。”这是燔烧牺牲和玉器的意思。接着奏圜锺之乐,六变以降神。天皇之神最尊贵,所以有再降神的礼仪。接着扫地设立正祭,放置苍璧于神座以礼敬它。先前燔烧的,也是苍璧。接着用豆荐献血腥之肉,祭天没有祼礼,所以郑玄注《小宰》说:“只有人道宗庙有祼礼,天地大神至尊不祼,没有与之相称的。”那么祭天只有七献,所以郑玄注《周礼》说:“在大庙举行大事,备有五齐三酒。”那么圜丘之祭,与宗庙祫祭相同。朝践时,王酌泛齐以献,是一献;后没有祭天的事。《大宗伯》“接着酌醴齐以献”,是二献。王进爵时都奏乐,但不都是六变。接着荐熟肉,王酌盎齐以献,是三献。宗伯接着酌醍齐以献,是四献。接着尸吃完后,酌朝践的泛齐,是五献。又接着宗伯酌馈食的醍齐以献,是六献。接着诸臣作为宾长酌泛齐以献,是七献。以外的都是加爵,不是正献的数目。尸用清酒酬王,用昔酒酬宗伯,用事酒酬诸臣。祭祀感生之帝,应当与宗庙禘祭相同,只有四齐没有泛齐,又没有降神之乐,只燔烧柴火升烟,一次降神而已。王朝践献以醴齐,宗伯亚献以盎齐,接着馈熟王献以醍齐,宗伯又献以沈齐。尸吃完后,王献以朝践的醴齐,宗伯献以馈熟的沈齐,诸臣作为宾长也献以沈齐,不计入正数。五时迎气,与宗庙时祭相同,其燔柴降神及献尸与祭感生之帝相同,但只有二齐醴盎而已。诸臣终献,也用盎齐。从上面到这里,都是皇氏所说的。皇氏认为圜丘之祭,宾长终献,不取沈齐而取泛齐,是用《礼运》来约制,认为沈齐应当在堂丘下,不可使用,所以更向上取泛齐。查《礼运》沈齐在庙堂之下,尚且可以酌取升堂以献。又皇氏祭感生帝及五时迎气,沈齐也在坛下,宾长都可以使用升堂以献,为什么唯独圜丘的沈齐不可用呢?如果因为圜丘高远,不可向下取沈齐,凡齐,泛、醴为尊,盎、醍为卑,宾长终献,只可以按次序用醴齐,怎么能反而用泛齐呢?现在认为圜丘宾长的献用沈齐,因为宾长是臣助祭终献,远远低于君,所以从丘下酌取沈齐。又崔氏说:“用清酌酬王,昔酒酬后。查《司尊彝》说:‘都有罍,是诸臣所酬的。’郑玄注说:‘酌罍以自酬,不敢与王的神灵共用尊,罍盛三酒,只说诸臣所酬,不说酬王酬后。’崔氏所说,在义理上可疑。”皇氏在此经之首,广泛解释天地百神用乐的委曲,以及诸杂礼制,繁杂而不扼要,不是此经所需要的。又随事曲解,没有凭据,现在都
略而不载。其必有所须者,皆於本经所须处各随而解之。他皆仿此。熊氏云:“四时迎气,及诸神小祀等,并有降神之乐,则大司乐分乐而序之,以下降神正祭,同用其乐,亦是一义也。”然此“郊特牲”以下至“降尊以就卑”,文承《礼器》之下,覆说以少为贵之事。郊所以用特牲者,郊谓於南郊祭感生之帝,但天神至尊,无物可称,故用特牲。郊与配坐皆特牲,故下文云:养牲必养二,帝牛不吉,以为稷牛。又《召诰》云“用牲於郊,牛二”是也。然祭天初有燔燎,后有正祭,皆须有牲,故《大宗伯》云:“实柴,祀日月星辰。”郑司农云:“实牛柴上也。”郑康成云:“实牲体焉。”郊唯特牲,得供燔燎正祭二处所用者,熊氏、皇氏等以为分牲体供二处所用,其实一特牲也。而《月令》郊禖用大牢者,彼是求子之祭,不与常祭同,故不用犊。我将祀文王於明堂,经云“维羊维牛”者,据文武配祭得用大牢也。若孔安国之义,后稷配天,亦用大牢。故《召诰》云:“后稷贬於天,有羊豕。”案《羊人》云:“衅积共其羊牲。”注云:“积,积柴。”则祭天用羊者。熊氏云:“谓祭日月以下故燔燎用羊也。”祭日月以下既用羊,《小司徒》云:“凡小祭祀奉牛牲。”郑注云:“小祭祀,王玄冕所祭。”然则王者之祭,无不用牛。又《礼纬》云:“六宗五岳四渎之牛角尺。”则日月以下之祀皆用牛者,盖日月以下,常祀则用羊,王亲祭则用牛,故《小司徒》注云:“玄冕所祭。”据王亲祭也。此《郊特牲》指用而言,故下文云“用骍犊”。故《牧人》云:“阳祀用骍牲,毛之。”注云:“阳祀,祭天於南郊及宗庙。”以此约之,夏殷以上,祭感生之帝,各用其正之色,其迎五方之帝,其牲上已备陈帝牛稷牛。其牲虽异,其色宜汀,凡配祭之人、牲与天同色也。其四月大雩,九月大飨,其天及配人、其牲各依当方之色,其文武泛配,则用大牢,其牲色无文,周人尚赤,当用骍也。《论语》云:“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注云:“帝谓大微五帝。”用玄牡者,彼谓告祭也,其四镇五岳之等,各用当方之色。故《牧人》云:“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若寻常山川时祭以下,则用纯物,不随四方之色。若国外表貉磔禳之等,则用杂色。故《牧人》云:“凡时祀之牲,则用牷物。凡外祭毁事,用尨可也。”其常祀之牲,则皆用牡,祈祷之祭,或用牝,唯孟冬禁之。故《月令》孟春“牺牲无用牝”。其日月以下,及五祀之等,常祀用羊,王亲祭则用牛,具如前说。
译略去而不记载。那些必须有所需要的,都在本经所需之处各自随即加以解释。其他都仿照这个体例。熊氏说:“四时迎气,以及诸神小祀等,都有降神的音乐,那么由大司乐分别音乐并排列次序,以下降神正祭,同用其音乐,这也是一个义理。”然而从“郊特牲”以下到“降尊以就卑”,文义承接《礼器》之下,反复说明以少为贵的事。郊祭之所以用特牲,是因为郊祭是指在南郊祭祀感生之帝,但天神至尊,没有东西可以与之相称,所以用特牲。郊祭与配享的祖先都用特牲,所以下文说:饲养牲畜一定要饲养两头,帝牛如果不吉,就把它作为稷牛。又《召诰》说“在郊外用牲,牛两头”就是这个意思。然而祭天起初有燔燎,后来有正祭,都需要有牲,所以《大宗伯》说:“实柴,祭祀日月星辰。”郑司农说:“把牛放在柴上。”郑康成说:“把牲体放在柴上。”郊祭只用特牲,能够供给燔燎和正祭两处使用的,熊氏、皇氏等人认为是分割牲体供给两处使用,其实只是一头特牲。而《月令》中郊禖用大牢,那是求子的祭祀,不与常祭相同,所以不用犊。我将祭祀文王于明堂,经文说“维羊维牛”,是根据文武配享得以使用大牢。如果按照孔安国的义理,后稷配享上天,也使用大牢。所以《召诰》说:“后稷在天面前贬损,有羊有猪。”查《羊人》说:“衅积共其羊牲。”注说:“积,是堆积的柴。”那么祭天用羊的。熊氏说:“是指祭祀日月以下所以燔燎用羊。”祭祀日月以下既然用羊,《小司徒》说:“凡小祭祀奉牛牲。”郑注说:“小祭祀,是王穿玄冕所祭祀的。”那么王者的祭祀,没有不用牛的。又《礼纬》说:“六宗五岳四渎的牛角长一尺。”那么日月以下的祭祀都用牛,大概是日月以下,常祀则用羊,王亲自祭祀则用牛,所以《小司徒》注说:“玄冕所祭。”是根据王亲自祭祀而言的。这《郊特牲》指使用而言,所以下文说“用骍犊”。所以《牧人》说:“阳祀用骍牲,毛之。”注说:“阳祀,是祭天于南郊及宗庙。”以此概括,夏殷以上,祭祀感生之帝,各自使用其正色,其迎五方之帝,其牲上文已备陈帝牛稷牛。其牲虽然不同,其颜色适宜相同,凡配享的人、牲与天同色。其四月大雩,九月大飨,其天及配享的人、其牲各自依照当方之色,其文武泛配,则使用大牢,其牲色没有明文规定,周人崇尚红色,应当用骍。《论语》说:“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注说:“帝指大微五帝。”用玄牡的,那是指告祭,其四镇五岳等,各自使用当方之色。所以《牧人》说:“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如果寻常山川时祭以下,则用纯色之物,不随四方之色。如果国外表貉磔禳等,则用杂色。所以《牧人》说:“凡时祀之牲,则用牷物。凡外祭毁事,用尨可也。”其常祀之牲,则都用牡,祈祷之祭,或用牝,只有孟冬禁止。所以《月令》孟春“牺牲无用牝”。其日月以下,及五祀等,常祀用羊,王亲自祭祀则用牛,详细如前所说。
○“而社稷大牢”者,社,五土总神。稷,是原隰之神,功及於人,人赖其功,故以大牢报祭,其牲则黝色。《牧人》云:“阴祀用黝牲。”注云:“阴祀,祭地北郊及社稷也。”则神州亦用黝牲也。其昆仑地祗用黄犊,故《大宗伯》“黄琮礼地牲币,各放其器之色”是也。其社稷与神州,其乐用大蔟与应锺,故《大司乐》云:“乃奏大蔟,歌应锺,以祭地祗。”注云:“谓神州之神及社稷,其玉,神州则用两圭有邸。”其社稷无文。崔氏云:“玉当神州同用两圭有邸,以四望亦用两圭故也。”其服,社稷则絺冕。神州与昆仑服无明文。崔氏云:“用大裘为昆仑之神,玉则用黄琮。”郑注《宗伯》:“琮,八方,象地。”其乐则用函锺为宫,故《大司乐》云:凡乐,函锺为官,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夏日至於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是也。其夏至祭方泽之礼,齐酒献数与圆丘同。其神州献数与夏正郊天同,而社稷之祭,尊用大瓦罍三献。文具崔氏《义宗》,於此烦而不录也。
○“天子適诸侯,诸侯膳用犊”,谓天子巡守至诸侯之国,诸侯致膳於天子,则用犊也。
○“诸侯適天子,天子赐之礼大牢。”谓诸侯朝天子,天子赐之礼用大牢。熊氏云:“大牢者,则《掌客》云‘殷膳大牢’,非是飧积饔饩之等。”皇氏云:“此直云大牢,则总包饔饩飧积之等,虽牢数多少有异,皆用大牢也。”今谓此经说以小为贵,天子少而诸侯多,又膳文与殷膳同,则熊氏、皇氏,未知孰是也。
○“贵诚之义也”,释郊所以用特牲,天子所以膳用犊之意。郊之特牲,亦是犊也。贵此犊未有牝牡之情,贵其诚悫之心,故云贵诚之义也。然社稷及诸侯大牢非是贵诚,而载之者,言社稷大牢,以明郊用特牲,言诸侯大牢,以明天子用犊,显其贵诚也,不取大牢之意。
○“故天子牲孕弗食也,祭帝弗用也”,天子尊极,贵其诚悫之心,故因上起下之辞,是以云故。
○注“《易》曰:‘妇孕不育。’”
○正义曰:此《易 渐卦 九三爻辞》云:“夫征不复,妇孕不育。”案:《渐卦》艮下巽上,九三上与九五互体为离,离为大腹,孕之象也。又互体为坎,坎为丈夫,坎为水,水流而去,是夫征不复也。夫既不复,则妇人之道颠覆,故孕而不育。引之者,证经“孕”是怀任之意也。
○“大路”至“五就”,因贵诚重小,故说以少为贵也。大路,殷祭天车也,用以祭天,故曰大路。五采一成曰就,天质悫,故止一就也。故《明堂位》云“大路,殷路”是也。“先路三就”者,先路亦殷路也。殷则有三路,其世犹质,故以少饰为先。先,相次为言,对次故称先也。每加以两,大路一先路三也,次路故五就也。
○注“礼器”至“误也”。
○正义曰:今此经大路一就,先路三就,次路五就,是节级相降以二。案《礼器》大路一就,次路七就,无先路之文。若以先路为三,则於次路七就非加两之差。若以先为五,则於大路一就又非加两之差。故知此经“次路五就”为是,《礼器》云“次路七就”为误也。
○“郊血”至“臭也”,因贵少,更说不贵味也。所进血腥,如《礼器》中说。崔氏云:“周礼之法,郊天燔柴为始,宗庙以祼地为始,社稷以血为始,小祀辜为始。”此云“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者,谓正祭之时,荐於尸坐之前也。
○“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者,此解郊血义。血,气也。夫孰食有味,味者为人道,人道卑近,而天神尊贵,事宜极敬,极敬不亵近,故用血也。用血,是贵气而不重味,故云贵气臭也。而宗庙敬降於天,故用腥,腥稍近味。社又降於宗庙,故用爓,爓又稍近味。
○“诸侯”至“已矣”,此一经亦明贵气义也。
○“诸侯为宾,灌用郁鬯”者,灌犹献也。谓诸侯来朝,在庙中行三享竟,然后天子以郁鬯酒灌之也。故
译○所谓“而社稷大牢”,社,是五土总神。稷,是原隰之神,其功德惠及于人,人们依赖其功德,所以用大牢来报祭,其牺牲则用黑色。《周礼·牧人》说:“阴祀用黑色牺牲。”注解说:“阴祀,是祭祀地北郊及社稷。”那么神州也用黑色牺牲。昆仑地祇用黄色牛犊,所以《周礼·大宗伯》说“用黄琮礼地,牺牲和币帛,都仿照其玉器的颜色”,就是此意。社稷与神州,其音乐用大蔟和应锺,所以《周礼·大司乐》说:“于是奏大蔟,歌应锺,用来祭祀地祇。”注解说:“说的是神州之神及社稷,其玉器,神州则用两圭有邸。”社稷的玉器没有明文记载。崔氏说:“玉器应当与神州同用两圭有邸,因为四望也用两圭的缘故。”其服饰,社稷则用絺冕。神州与昆仑的服饰没有明文记载。崔氏说:“用大裘作为昆仑之神的服饰,玉器则用黄琮。”郑玄注《宗伯》:“琮,有八方,象征大地。”其音乐则以函锺为宫,所以《周礼·大司乐》说:凡是音乐,以函锺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夏至时在泽中的方丘演奏它,如果音乐演奏八变,那么地示都出现。可以对其行礼了,就是此意。夏至祭方泽的礼仪,斋戒、酒献的次数与圆丘相同。神州的酒献次数与夏正郊天相同,而社稷的祭祀,酒尊用大瓦罍,行三献之礼。细节详见崔氏《义宗》,这里繁琐不再记录。
○“天子適诸侯,诸侯膳用犊”,是说天子巡守到诸侯的国家,诸侯进献膳食给天子,就用牛犊。
○“诸侯適天子,天子赐之礼大牢。”是说诸侯朝见天子,天子赐给的礼仪用大牢。熊氏说:“大牢,就是《周礼·掌客》所说的‘殷膳大牢’,不是飧、积、饔、饩那些等级。”皇氏说:“这里只说大牢,那么总括包括饔、饩、飧、积等等级,虽然牢的数量多少有差异,都使用大牢。”现在认为此经文说明以小为贵,天子少而诸侯多,又膳食的文体与殷膳相同,那么熊氏、皇氏,不知谁对谁错。
○“贵诚之义也”,解释郊祀所以用特牲,天子膳食所以用牛犊的意思。郊祀的特牲,也是牛犊。珍贵这牛犊没有牝牡之情,珍贵其诚恳之心,所以说贵诚之义。然而社稷及诸侯的大牢并非贵诚,而记载它们,是说社稷大牢,用来阐明郊祀用特牲,说诸侯大牢,用来阐明天子用牛犊,显明其贵诚,不取大牢的意思。
○“故天子牲孕弗食也,祭帝弗用也”,天子尊贵至极,珍贵其诚恳之心,所以承接上文引出下文的辞语,因此说故。
○注“《易》曰:‘妇孕不育。’”
○正义曰:此《易经·渐卦·九三爻辞》说:“夫征不复,妇孕不育。”查:《渐卦》艮下巽上,九三上与九五互体为离,离为大腹,是怀孕之象。又互体为坎,坎为丈夫,坎为水,水流而去,是丈夫出征不归。丈夫既然不归,那么妇人的正道颠覆,所以怀孕而不能生育。引用它,证明经文“孕”是怀胎的意思。
○“大路”至“五就”,因为贵诚重小,所以说以少为贵。大路,是殷代祭天的车,用来祭天,所以叫大路。五采一成叫就,天质朴诚恳,所以只有一就。所以《礼记·明堂位》说“大路,是殷路”,就是此意。“先路三就”,先路也是殷路。殷代有三路,其世风尚质朴,所以以少饰为先。先,是相次的意思,对次所以称先。每次增加两,大路一就,先路三就,次路所以五就。
○注“礼器”至“误也”。
○正义曰:现在此经文大路一就,先路三就,次路五就,是逐级相降以二。查《礼器》大路一就,次路七就,没有先路的记载。如果把先路定为三,那么对于次路七就不是加两的差别。如果把先定为五,那么对于大路一就又不是加两的差别。所以知道此经文“次路五就”是对的,《礼器》说“次路七就”是错的。
○“郊血”至“臭也”,因为贵少,更说不贵味。所进献的血腥,如《礼器》中所说。崔氏说:“周礼的法度,郊天以燔柴为始,宗庙以祼地为始,社稷以血为始,小祀以辜为始。”这里说“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孰”,是说正祭之时,进献在尸坐之前。
○“至敬不飨味,而贵气臭也”,这是解释郊血的意义。血,是气。熟食有味,味属于人道,人道卑近,而天神尊贵,事宜极敬,极敬不亵近,所以用血。用血,是贵气而不重味,所以说贵气臭。而宗庙的敬意低于天,所以用腥,腥稍近味。社又低于宗庙,所以用爓,爓又稍近味。
○“诸侯”至“已矣”,这一经文也阐明贵气的意义。
○“诸侯为宾,灌用郁鬯”,灌犹献。是说诸侯来朝,在庙中行三享完毕,然后天子用郁鬯酒灌之。所以
《大行人》云:“上公之礼,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再祼而酢。侯伯之礼,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壹祼而酢。诸子诸男之礼,庙中将币三享,王礼,壹祼不酢。”郑注云:“王礼,王以郁鬯礼宾也。礼者,使宗伯摄酌圭瓒而祼,王既拜送爵,又摄酌璋瓒而祼,后又拜送爵,是谓再祼。再祼,宾乃酢王也。”礼侯伯一祼而酢者,祼宾,宾酢王而已,后不祼也。礼子男一祼不酢者,祼宾而已,不酢王也。
译《大行人》篇说:“上公的礼仪,在宗庙中进献玉帛并三次献享,君王以郁鬯酒礼待宾客,行两次祼礼而后宾客回敬。侯伯的礼仪,在宗庙中进献玉帛并三次献享,君王以郁鬯酒礼待宾客,行一次祼礼而后宾客回敬。诸子诸男的礼仪,在宗庙中进献玉帛并三次献享,君王以郁鬯酒礼待宾客,行一次祼礼而不回敬。”郑玄注解说:“王礼,是君王用郁鬯酒来礼待宾客。所谓礼,是让宗伯代理斟满圭瓒进行祼礼,君王拜送酒爵后,又代理斟满璋瓒进行祼礼,之后又拜送酒爵,这就叫做再祼。行过再祼,宾客才回敬君王。”礼待侯伯只行一次祼礼而后回敬,是因为祼礼待宾客,宾客回敬君王罢了,之后不再行祼礼。礼待子男只行一次祼礼而不回敬,是因为祼礼待宾客罢了,不回敬君王。
○“灌用臭也”者,覆说诸侯为宾灌用郁鬯之意。郁鬯是臭,故云灌用臭也。此亦明贵气之礼。
○“大飨尚腶修而巳矣”者,谓诸侯行朝享及灌以后,而天子飨燕食之也。若上公则三飨三食三燕,若侯伯则再飨再食再燕,若子男则壹飨壹食壹燕也。南本或云“侯伯亦三飨”,误也。其行飨之时,虽设大牢之礼,于时先荐腶脩於筵前,然后始设馀馔,故云尚腶脩而巳矣。此亦明不飨味之义也。
○注“此大”至“侯也”。
○正义曰:以文承上大飨腥之下,上大飨谓祫祭,恐此大飨者亦是祫祭,故云“飨诸侯也”。必知飨诸侯者,以此经前云“诸侯为宾”,下云“大飨”、“君三重席而酢然”,皆论待诸侯之事,故以为飨诸侯也。
大飨,君三重席而酢焉。言诸侯相飨,献酢礼敌也。
○重,直龙反,下注同。酢,才各反。三献之介,君专席而酢焉。此降尊以就卑也。三献,卿大夫。来聘,主君飨燕之,以介为宾,宾为苟敬,则彻重席而受酢也。专犹单也。
○介音界,注同。单音丹,下文注同。
[疏]“大飨”至“酢焉”。
○正义曰:此一节论尊卑之席,各依文解之。
○此大飨谓诸侯相朝,主君飨宾,宾主礼敌,故主君设三重之席而受酢焉。
○注“言诸”至“敌也”。
○正义曰:知非诸侯朝天子天子飨之,而云“诸侯相飨”者,以经云君三重席而酢,三重席是诸侯之礼,而又称君,故知诸侯相飨也。案《周礼 司几筵》:“诸侯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上有二席,得为三重者,皇氏云:“三重者有四席为三重,谓铺莞筵三,上加缫席一。”熊氏以为席之重数异於棺也,三重止三席也。云“献酢礼敌也”者,以宾与主人俱是诸侯,并有三重之席,无所降下,对下三献之介,君专席而酢,降尊就卑之义,是尊卑不敌也,故此云“献酢礼敌也”。
○“三献之介,君尊专席而酢焉”至“此以就卑也”。
○此谓诸侯遣卿来聘,卿礼三献,其副既是大夫,与卿为介,谓之三献之介。此介是大夫,大夫席虽再重,今为介降一席,秪合专席。主君若受此介之酢爵,虽是诸侯合三重之席,必彻去重席,单席而受此介之酢爵焉。所以然者,降诸侯之尊以就介之卑故也。
○注“三献”至“单也”。
○正义曰:“三献,卿大夫”者,以五等诸侯有九献、七献、五献,故五等诸侯之卿皆三献也。大夫,卿之总号。若春秋之时,则与此礼有异。若大国之卿,则礼同子男。故昭元年,“郑人飨赵孟,具五献笾豆”,杜元凯注云:“朝聘之制,大国之卿五献,其侯伯次国,其卿与大国大夫同。”故昭六年季武子如晋,晋人享之,武子辞云:“下臣得贶不过三献。”杜云“大夫三献”是也。云“来聘,主君飨燕之,以介为宾,宾为苟敬”者,案《燕礼记》云:“若以四方之宾燕,宾为苟敬,席於阼阶之西北面,其介为宾。”注云:“主国君飨时亲进醴于宾,今燕又宜献焉。人臣不敢亵烦尊者,至此升堂而辞让,欲以臣礼燕为恭敬也。於是席之,如献诸公之位。言苟敬者,宾,实主国所宜敬。”如郑此言,则燕时宾为苟敬,飨时则否。今此注云飨燕之宾为苟敬,连言飨者,因燕而连言飨,其实飨时宾自为宾,不为苟敬也。案《燕礼》注:“介门西北面西上,公降迎上介以为宾,揖让升,乃命宰夫为主人献宾於西阶上,其有媵爵,群臣入即位,如燕礼。”案礼:主人与宾俱升自西阶,主人酌於宾筵前,献宾;宾西阶上拜,筵前受爵,反位;主人宾右拜送爵;宾就筵祭酒西阶上,卒爵,宾酢主人,主人於宾右北面受酢。此是使宰夫为主人与宾客相献之礼。据《燕礼》之文,唯有宾酢主人,无宾酢主君之礼。今此主君专席而受宾酢者,案《燕礼》无宾酢公礼,至於说屦升堂坐之后,宾降洗升媵觚于公,公受宾爵饮以赐下。此云受酢,盖谓此也。或可燕已臣子,宾不酢公;若与邻国宾燕,以
译○“灌用臭也”一句,是反过来解说诸侯作为宾客时,灌礼使用郁鬯酒的原因。郁鬯酒以其香气著称,所以说灌礼是用香气。这也阐明了重视香气之礼的含义。
○“大飨尚腶脩而巳矣”一句,是说诸侯进行朝见和献享,以及完成灌礼之后,天子宴请他们进食的情况。如果是上公,则三次大飨、三次进食、三次燕饮;如果是侯伯,则两次大飨、两次进食、两次燕饮;如果是子男,则一次大飨、一次进食、一次燕饮。南本有的版本说“侯伯也是三次大飨”,这是错误的。在进行大飨时,虽然摆设了太牢的礼仪,但当时首先将腶脩进献到席位前,然后才开始摆设其他菜肴,所以说大飨崇尚腶脩罢了。这也阐明了不注重味道的含义。
○注“此大”到“侯也”。
○正义说:因为这段文字承接上文关于大飨腥肉的内容,上文的大飨指的是祫祭,担心这里的大飨也是祫祭,所以说“是宴请诸侯”。之所以知道是宴请诸侯,是因为这段经文前面说“诸侯作为宾客”,后面说“大飨”、“君主设三重席而接受回敬”,都是论述接待诸侯的事情,所以认为是宴请诸侯。
大飨时,君主设三重席而接受回敬。这是说诸侯互相宴请,献酒和回敬的礼仪地位对等。
○重,音直龙,下注同。酢,音才各。三献的副使,君主设单席而接受回敬。这是降低尊位以迁就卑位。三献,指卿大夫。诸侯派使者来聘问,主君宴请他们,以副使为宾客,宾客为了表示恭敬,就撤去重席而接受回敬。专,就是单的意思。
○介,音界,注同。单,音丹,下文注同。
[疏]“大飨”到“酢焉”。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尊卑的席位,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这个大飨是指诸侯互相朝见,主君宴请宾客,宾客与主人礼仪对等,所以主君设三重席而接受回敬。
○注“言诸”到“敌也”。
○正义说:知道不是诸侯朝见天子、天子宴请他们,而说是“诸侯互相宴请”,是因为经文说君主设三重席而接受回敬,三重席是诸侯的礼仪,而又称呼为君,所以知道是诸侯互相宴请。查考《周礼·司几筵》:“诸侯用莞筵纷纯,加上缫席画纯。”上面有两层席,能称为三重,皇氏说:“三重有四层席称为三重,即铺莞筵三层,上面加缫席一层。”熊氏认为席的重数不同于棺木,三重只是三层席。说“献酒和回敬礼仪对等”,是因为宾客与主人都是诸侯,都有三重席,没有降低尊位,对比下文三献的副使,君主设单席而接受回敬,是降低尊位迁就卑位的含义,这是尊卑不对等,所以这里说“献酒和回敬礼仪对等”。
○“三献的副使,君主设单席而接受回敬”到“这是降低尊位以迁就卑位”。
○这是说诸侯派遣卿来聘问,卿的礼仪是三献,其副使既是大夫,与卿作为副手,称为三献的副使。这个副使是大夫,大夫的席位虽然是双重,现在作为副使降低一席,只应设单席。主君如果接受这个副使的回敬酒杯,虽然是诸侯应设三重席,但必须撤去重席,设单席而接受这个副使的回敬酒杯。之所以这样,是降低诸侯的尊位以迁就副使的卑位。
○注“三献”到“单也”。
○正义说:“三献,卿大夫”,是因为五等诸侯有九献、七献、五献,所以五等诸侯的卿都是三献。大夫,是卿的总称。如果是春秋时期,则与此礼不同。如果是大国的卿,则礼仪同于子男。所以昭公元年,“郑国人宴请赵孟,具备五献的笾豆”,杜元凯注说:“朝聘的制度,大国的卿五献,侯伯次国的卿,与大国的大夫相同。”所以昭公六年季武子到晋国,晋国人宴请他,武子推辞说:“下臣得到的赏赐不超过三献。”杜说“大夫三献”是正确的。说“来聘问,主君宴请他们,以副使为宾客,宾客为了表示恭敬”,查考《燕礼记》说:“如果以四方宾客燕饮,宾客为了表示恭敬,席位设在阼阶的西北面,其副使作为宾客。”注说:“主国君主宴请时亲自进醴酒给宾客,现在燕饮又适宜献酒。人臣不敢亵渎烦扰尊者,至此升堂而辞让,想要以臣礼燕饮表示恭敬。于是设席位,如同献给公的位置。说苟敬,是因为宾客,实际上是主国所应尊敬的。”如郑玄此言,则燕饮时宾客为了表示恭敬,宴请时则不是。现在此注说宴请燕饮的宾客为了表示恭敬,连言宴请,是因为燕饮而连言宴请,其实宴请时宾客自为宾客,不为了表示恭敬。查考《燕礼》注:“副使在门西北面西上,公降迎上副使作为宾客,揖让升堂,于是命令宰夫作为主人献酒给宾客于西阶上,如果有送爵,群臣入就位,如同燕礼。”查考礼仪:主人与宾客都从西阶升堂,主人在宾客席位前酌酒,献酒给宾客;宾客在西阶上拜,在席位前接受酒杯,回到原位;主人在宾客右边拜送酒杯;宾客到席位祭酒,在西阶上饮尽,宾客回敬主人,主人在宾客右边北面接受回敬。这是使宰夫作为主人与宾客互相献酒的礼仪。根据《燕礼》的文字,只有宾客回敬主人,没有宾客回敬主君的礼仪。现在此主君设单席而接受宾客回敬,查考《燕礼》没有宾客回敬公的礼仪,至于脱鞋升堂坐下之后,宾客降下洗爵升堂送觚给公,公接受宾客酒杯饮下以赐给下级。这里说接受回敬,大概是指这个。或者可能燕饮已是臣子,宾客不回敬公;如果是与邻国宾客燕饮,以
介为宾,宾得酢公也,但礼不具耳。皇氏以介为宾,宰夫为主人,宾与主人席於西阶上,主人在东,宾在西,俱北面;又席主君於堂中南面。今案:郑注《燕礼》主君迎上介为宾,宰夫为主人献宾之后,如燕礼。如是则事事如燕礼。案《燕礼》筵宾于户西南面,席公于阼阶上西面,胥荐主人于洗北西面。《燕礼》席位分明如此,而皇氏乃云主人与宾俱席西阶上北面,主君堂中南面。未审何所冯据以知之。
译介作为宾,宾接受公的酢酒,只是礼仪不够完备罢了。皇氏认为介是宾,宰夫是主人,宾与主人在西阶上设席,主人在东,宾在西,都面朝北;又在堂中为君主设席,面朝南。现在考察:郑玄注《燕礼》说君主迎接上介作为宾,宰夫作为主人向宾献酒之后,如同《燕礼》。如果是这样,那么各项事情都如同《燕礼》。考察《燕礼》中在户西为宾设筵,面朝南;在阼阶上为公设席,面朝西;在洗北为胥荐的主人设席,面朝西。《燕礼》中席位安排分明如此,而皇氏却说主人与宾都在西阶上设席面朝北,君主在堂中面朝南。不知他依据什么知道这一点。
飨、禘有乐,而食、尝无乐,阴阳之义也。凡饮,养阳气也。凡食,养阴气也。故春禘而秋尝,春飨孤子,秋食耆老,其义一也,而食,尝无乐。言义同,而或用乐或不用乐也。此“禘”当为“禴”字之误也。《王制》曰:“春禴夏禘。”
○飨禘音药,下“春禘”同。食音嗣。夏,户嫁反。饮,养阳气也,故有乐。食,养阴气也,故无声。凡声,阳也。
[疏]“飨禘”至“阳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飨、禘、食、尝有乐无乐之异。
○“飨、禘有乐”者,飨谓春飨孤子,禘谓春祭宗庙也,以其在阳时,故有乐。
○“而食、尝无乐”者,食谓秋食耆老,尝谓秋祭宗庙,以其在阴时,故无乐。
○“阴阳之义也”者,无乐为阴,有乐为阳,故云阴阳之义也。
○“凡饮,养阳气也。凡食,养阴气也”者,此覆释上文飨有乐而食无乐之义,以饮是清虚养阳气,故有乐,而食是体质养阴气,故无乐。
○“故春禘而秋尝,春飨孤子,秋食耆老”者,此明飨、禘在春为阳,食、尝在秋为阴也。
○“其义一也”者,禘之与尝,俱是追慕,飨之与食,同是赏功,其事无殊,故云一也。
○“而食、尝无乐”者,文承“秋食耆老”之下,以秋是阴时,故云“食、尝无乐”,重结之也。举“食、尝无乐”,亦应重结“飨、禘有乐”,不言者,略可知也。
○“饮,养阳气也,故有乐”者,更覆释上文饮养阳气、飨有乐也。
○“食,养阴气也,故无声”者,覆释上文食养阴气,故无乐也。
○“凡声,阳也”者,释所以飨有乐、食无乐。凡声是阳也,阳时为飨,故有乐;阴时为食,故无乐也。
○注“禘”至“夏禘”。
○正义曰:依礼,三代无春禘之文,周则春曰祠,《王制》夏、殷之礼云“春曰禴”,今云“春曰禘”,故知“禘”当为“禴”。此经所论,谓夏、殷礼也。熊氏云:此夏、殷礼,秋尝无乐。而下文云殷人先求诸阳,则秋尝亦有乐者,谓殷人春夏祭时有乐,秋冬即无也。举春见夏、举秋见冬也。若周则四时祭皆有乐,故《祭统》云:“内祭则大尝禘,升歌《清庙》,下管《象》。”是秋尝有乐也。案《王制》:“夏后氏养老以飨礼。”则夏家养老用春时有乐,无秋食之礼。殷人养老以食礼,而秋时不作乐,无春飨之礼。周人脩而兼用之,则周人养老,春夏用飨礼,秋冬用食礼,四时皆用乐,故《文王世子》云:“凡大合乐,必遂养老。”注云:“春合舞,秋合声。”下云:“养老之礼,遂发咏焉,登歌《清庙》。”是秋时养老亦用乐也。皇氏云:“春是生养之时,故飨孤子,取长养之义。秋是成熟之时,故食耆老,取老成之义。”熊氏云:“春飨孤子,亦飨耆老,秋食耆老,亦食孤子。”而皇氏云此既破禘为禴,故於《祭统》春禘秋尝,不复更破,从此可知也。
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笾、豆之实,水土之品也。水土之品,言非人常所食。
○奇,居宜反,下“鼎俎奇”同。不敢用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於旦明之义也。旦当为神,篆字之误也。
○亵,息列反。旦音神,出注。篆,直转反。
[疏]“鼎俎”至“义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鼎俎笾豆所法阴阳之事。
○“鼎俎奇”者,以其盛牲体,牲体动物,动物属阳,故其数奇。
○“笾豆偶”者,其实兼有植物,植物为阴,故其数偶,故云“阴阳之义也”。
○“笾豆之实,水土之品也”者,谓笾豆所充实之物皆是水土所生品类,非人所常食也。
○“不敢用亵味而贵多品”者,覆释笾豆所以用水土品族之意,言不敢用亵美食味,而贵重众多品族也。何意如此?所以交接神明之义也。神道与人既异,故不敢用人之食味,神以多大为功,故贵多品。“鼎俎奇”者,案《聘礼》牛一、羊二、豕三、鱼四、腊五、肠胃六、肤七、鲜鱼八、鲜腊九也。是鼎九
译飨礼和禘礼有音乐,而食礼和尝礼没有音乐,这是阴阳的道理。凡是饮酒,是为了培养阳气。凡是进食,是为了培养阴气。所以春天举行禘礼,秋天举行尝礼,春天飨宴孤子,秋天进食耆老,它们的道理是一样的,而食礼和尝礼没有音乐。说的是道理相同,但有的用音乐,有的不用音乐。这里的“禘”应当是“禴”字的误写。《王制》说:“春天叫禴,夏天叫禘。”
○飨禘读作“药”,下文“春禘”同。食读作“嗣”。夏,读作“嫁”。饮酒,培养阳气,所以有音乐。进食,培养阴气,所以没有声音。凡是声音,属于阳。
[疏]“飨禘”到“阳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飨、禘、食、尝有乐无乐的区别。
○“飨、禘有乐”者,飨指春天飨宴孤子,禘指春天祭祀宗庙,因为它们在阳时,所以有音乐。
○“而食、尝无乐”者,食指秋天进食耆老,尝指秋天祭祀宗庙,因为它们在阴时,所以没有音乐。
○“阴阳之义也”者,无乐为阴,有乐为阳,所以说这是阴阳的道理。
○“凡饮,养阳气也。凡食,养阴气也”者,这是再次解释上文飨有乐而食无乐的道理,因为饮酒是清虚培养阳气,所以有音乐,而进食是实体培养阴气,所以没有音乐。
○“故春禘而秋尝,春飨孤子,秋食耆老”者,这是说明飨、禘在春天为阳,食、尝在秋天为阴。
○“其义一也”者,禘和尝,都是追思慕念,飨和食,都是赏赐功劳,事情没有区别,所以说是一样的。
○“而食、尝无乐”者,文承接“秋食耆老”之下,因为秋天是阴时,所以说“食、尝无乐”,这是再次总结。提到“食、尝无乐”,也应当再次总结“飨、禘有乐”,不说,是因为略去也可以知道。
○“饮,养阳气也,故有乐”者,再次解释上文饮养阳气、飨有乐的道理。
○“食,养阴气也,故无声”者,解释上文食养阴气,所以没有音乐。
○“凡声,阳也”者,解释为什么飨有乐、食无乐。凡是声音属于阳,阳时是飨,所以有音乐;阴时是食,所以没有音乐。
○注“禘”到“夏禘”。
○正义说:依照礼制,三代没有春天禘礼的记载,周朝则春天叫祠,《王制》夏、殷的礼制说“春天叫禴”,现在说“春天叫禘”,所以知道“禘”应当是“禴”。这段经文所论述的,是指夏、殷的礼制。熊氏说:这是夏、殷的礼制,秋天尝礼没有音乐。而下文说殷人先在阳时求祭,那么秋天尝礼也有音乐,是指殷人春夏祭祀时有音乐,秋冬就没有。举春天代表夏天,举秋天代表冬天。如果是周朝,四季祭祀都有音乐,所以《祭统》说:“内祭则大尝禘,升歌《清庙》,下管《象》。”这是秋天尝礼有音乐。查《王制》:“夏后氏养老用飨礼。”那么夏家养老用春天有音乐,没有秋天进食的礼制。殷人养老用食礼,而秋天不作乐,没有春天飨宴的礼制。周人修明并兼用,那么周人养老,春夏用飨礼,秋冬用食礼,四季都用音乐,所以《文王世子》说:“凡大合乐,必遂养老。”注说:“春天合舞,秋天合声。”下文说:“养老之礼,遂发咏焉,登歌《清庙》。”这是秋天养老也用音乐。皇氏说:“春天是生养之时,所以飨宴孤子,取长养之义。秋天是成熟之时,所以进食耆老,取老成之义。”熊氏说:“春天飨宴孤子,也飨宴耆老,秋天进食耆老,也进食孤子。”而皇氏说这既然把禘破为禴,所以对于《祭统》春禘秋尝,不再破,从此可知。
鼎俎是奇数而笾豆是偶数,这是阴阳的道理。笾、豆里的食物,是水土所生的品类。水土所生的品类,说的是不是人日常所吃的。
○奇,读作“宜”,下文“鼎俎奇”同。不敢用常吃的味道而贵重多品种,这是交接神明的道理。旦应当是神,篆字的误写。
○亵,读作“列”。旦读作“神”,出自注。篆,读作“转”。
[疏]“鼎俎”到“义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鼎俎笾豆所效法阴阳的事情。
○“鼎俎奇”者,因为它们盛放牲体,牲体是动物,动物属阳,所以它们的数量是奇数。
○“笾豆偶”者,它们的实物兼有植物,植物为阴,所以它们的数量是偶数,所以说“阴阳之义也”。
○“笾豆之实,水土之品也”者,是说笾豆所充实的东西都是水土所生的品类,不是人日常所吃的。
○“不敢用亵味而贵多品”者,再次解释笾豆所以用水土品族的意思,说不敢用常吃的味道,而贵重众多品族。为什么这样?这是交接神明的道理。神道与人既然不同,所以不敢用人吃的味道,神以多为功,所以贵重多品种。“鼎俎奇”者,查《聘礼》牛一、羊二、豕三、鱼四、腊五、肠胃六、肤七、鲜鱼八、鲜腊九。这是鼎九
,其数奇也。又有陪鼎,膷一也,臐二也,膮三也,亦其数奇也。正鼎九,鼎别一俎,俎亦九也。又《少牢》陈五鼎:羊一,豕二,肤三,鱼四,腊五。其肠胃从羊,五鼎五俎,又肵俎一,非是正俎也。《特牲》三鼎:牲鼎一,鱼鼎二,腊鼎三。亦有三俎,肵俎一,非正俎,不在数。是皆鼎俎奇也。《有司彻》陈六俎者,尸及侑俎,主人主妇各一俎,其馀二俎者,司马以一俎羞羊肉湆,其一俎司士羞豕肉湆,此二者益肉之俎也。此云“鼎俎奇”者,谓一处并陈。又“笾豆偶”者,案《掌客》云:“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又《礼器》云:“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案礼,笾与豆同,是笾豆偶也。《乡饮酒义》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而奇数者,彼是年齿相次,非正豆也。《士丧礼》注“小敛一豆一笾”者,降於大敛,又不同於吉故也。《笾人》“馈食之笾,枣、栗、桃、乾{艹橑}、榛实”,凡有五物,似五笾者。熊氏云:“乾{艹橑}之中有桃诸、梅诸,则为六物,实六笾也。”
译这是因为它数目是奇数。又有陪鼎,膷是第一,臐是第二,膮是第三,也是它的数目为奇数。正鼎有九,每鼎配一俎,俎也是九。又《少牢》篇陈列五鼎:羊第一,豕第二,肤第三,鱼第四,腊第五。肠胃跟随羊鼎,五鼎配五俎,又有一肵俎,这不是正俎。《特牲》篇三鼎:牲鼎第一,鱼鼎第二,腊鼎第三。也有三俎,肵俎一,不是正俎,不计入正数。这些都是鼎俎数目为奇数。《有司彻》篇陈列六俎,尸和侑各一俎,主人和主妇各一俎,其余两俎,是司马用一俎进献羊肉汤,另一俎由司士进献豕肉汤,这两者是增加肉食的俎。这里说“鼎俎奇”,是指在一处并列陈列。又说“笾豆偶”,查《掌客》篇说:“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又《礼器》篇说:“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查礼制,笾与豆数目相同,所以笾豆是偶数。《乡饮酒义》篇六十岁者三豆,七十岁者四豆,八十岁者五豆,而奇数的情况,那是按年龄次序排列,不是正豆。《士丧礼》注“小敛一豆一笾”,是因为降于大敛,又不同于吉礼的缘故。《笾人》篇“馈食之笾,枣、栗、桃、乾橑、榛实”,共有五种物品,似乎是用五笾。熊氏说:“乾橑之中有桃诸、梅诸,就成了六种物品,实际是用六笾。”
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宾,朝聘者。易,和说也。
○易,以豉反,注同。朝,直遥反,下注“朝觐”、“朝服”同。卒爵而乐阕,孔子屡叹之。美此礼也。
○阕,苦穴反,止也。娄,力佳反,本又作屡。奠酬而工升歌,发德也。以《诗》之义,发明宾主之德。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匏,笙也。
○匏,步交反。竹,篪笛也。乐由阳来者也,礼由阴作者也,阴阳和而万物得。得,得其所。
[疏]“宾入”至“物得”。
○正义曰:此一节论朝聘之宾,及已之臣子有王事劳者,设燕飨之礼,奏乐之节。各依文解之。飨礼既亡,无可凭据,今约《大射》及《燕礼》解其奏乐及乐阕之节。案《大射礼》:“主人纳宾。”宾是己之臣子,又无王事之劳,故宾入不奏《肆夏》。宾入及庭,公升即席,乃奏《肆夏》,於是主人引宾升,主人酌献宾,宾拜受爵,坐啐酒,拜,告旨,乐阕。宾饮卒爵,酢主人,主人受酢毕。主人盥洗献于公,公拜受爵,乃奏《肆夏》。公饮卒爵,拜,主人答拜,乐阕,主人洗爵受酢於公。主人受酢毕,主人又盥洗媵觚于宾。所谓酬也。主人饮毕,爵以酬宾,宾筵前受酬,奠于荐东,不举,下大夫二人於阼阶下媵爵于公公,取一大夫所媵爵以立饮,卒爵,酬宾。宾受爵,请於大夫。公许,宾以旅大夫于西阶上。大夫受旅爵毕,主人洗献卿于西阶上。献卿遍,又二大夫媵爵于公。公又行一爵。若宾若长,唯公所赐,以旅于西阶上。大夫受旅毕,主人又洗升献大夫于西阶上。大夫受献毕,乃席工升歌,歌《鹿鸣》,三终。主人献工,乃管《新宫》。此是《大射》宾入门至工升歌之节也。《燕礼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宾拜酒,主人答拜而乐阕,公拜受爵而奏《肆夏》。公卒爵,而乐阕。”郑注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则奏此乐。”此是己之臣子,有王事之劳,宾及庭而奏《肆夏》也,其馀与《大射礼》同。以《大射礼》、《燕礼》而言,此云宾入大门,谓朝聘之宾,行朝聘既毕,受燕享之时,燕则大门是寝门也,飨则大门是庙门也。
○“而奏《肆夏》,示易以教也”者,乐主和易,今奏此《肆夏》大乐者,示主人和易严敬於宾也。
○“卒爵而乐阕”者,宾至庭,乐作,乃至。主人献宾,宾受爵,啐酒,拜,告旨,而乐止。宾饮讫,酢主人。主人受酢毕,主人献公而乐作,公饮卒爵而乐止。是“卒爵而乐阕”也。此“卒爵”谓兼宾及主君也,依《大射礼》,主人受酢不作乐,若其享时,主君亲献宾,宾亲酢主君,宾主俱作乐也。
○“孔子屡叹之”者,孔子见礼入门而县兴,卒爵而乐阕。屡,数也,数数叹美此礼,善其和易恭敬之义。
○“奠酬而工升歌”者,据《大射礼》献卿之后,大夫媵觯於公。所谓酬也,公奠置此酬而未举,於时工升歌也,或可飨时主君亲酬宾,宾初奠酬荐东,於时,即工升歌也。《大射》与《燕礼》异也。
○“发德也”者:所以奠酬升歌,歌咏其诗,发明宾主之德。案《燕礼记》宾及庭奏《肆夏》,此入大门即奏《肆夏》者,熊氏云:“燕礼,燕已之臣子,此谓朝聘之宾,故入即奏《肆夏》也,皇氏云:“锺师奏‘九夏’,一曰《王夏》。”《大司乐》云:“王出入所奏。”“二曰《肆夏》”,《大司乐》云:“尸出入所奏。”“三曰《昭夏》”,《大司乐》云:“牲出入所奏也。”“四曰《纳夏》”,注云:“四方宾来所奏也。”“五曰《章夏》”,注云:“臣有功所奏也。”“六曰《齐夏》”,注云:“夫人祭所奏也。”“七曰《族夏》”,注云:“族人侍所奏也。”“八曰《陔夏》”,注云:“客醉出所奏也。”“九曰《骜夏》”,注云:“公出入所奏也。”皇氏又云:襄四年《左氏传》云: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文王》、《大明》、《緜》,两君相见之乐也,燕礼歌《鹿鸣》合
译宾客进入大门,就演奏《肆夏》乐曲,用以显示和悦中的敬意;这里的“宾”,指的是前来朝见或聘问的人。“易”,指和悦。
○“易”,音义为“以豉反”,注文相同。“朝”,音义为“直遥反”,下文注中的“朝觐”、“朝服”读音相同。宾客饮尽爵中的酒而音乐停止,孔子多次赞叹这件事。这是赞美这种礼仪。
○“阕”,音义为“苦穴反”,意思是停止。“娄”,音义为“力佳反”,原本也写作“屡”。放置酬酒而乐工升堂歌唱,是为了彰显德行。通过《诗》的含义,来阐发宾主的德行。歌唱者在上面,匏竹乐器在下面,这是重视人声的表现。匏,指笙。
○“匏”,音义为“步交反”。竹,指篪和笛。音乐是由阳气产生的,礼仪是由阴气形成的,阴阳和谐而万物各得其所。“得”,指得到其应有的位置。
[疏]从“宾入”到“物得”。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朝聘的宾客,以及本国臣子中有为王事辛劳的人,设立燕飨之礼,演奏音乐的节次。各自依据文意进行解释。飨礼已经失传,没有可以凭借的依据,现在大约依据《大射礼》及《燕礼》来解释演奏音乐及音乐停止的节次。查考《大射礼》:“主人接纳宾客。”宾客是本国的臣子,又没有为王事辛劳,所以宾客进入时不演奏《肆夏》。宾客进入到庭院,国君升堂就座,才演奏《肆夏》,于是主人引导宾客升堂,主人斟酒献给宾客,宾客拜谢接受酒爵,坐下品尝酒,拜谢,告知酒味美好,音乐停止。宾客饮尽爵中的酒,回敬主人,主人接受回敬完毕。主人洗手洗爵献给国君,国君拜谢接受酒爵,才演奏《肆夏》。国君饮尽爵中的酒,拜谢,主人答拜,音乐停止,主人洗爵接受国君的回敬。主人接受回敬完毕,主人又洗手洗爵送觚给宾客。这就是所谓的酬。主人饮毕,用爵酬宾客,宾客在席前接受酬酒,放在祭品东侧,不举起,下大夫二人在阼阶下送爵给国君,国君取一大夫所送的爵站立饮酒,饮尽爵中的酒,酬宾客。宾客接受酒爵,向大夫请示。国君允许,宾客在西阶上向大夫们依次敬酒。大夫们接受旅爵完毕,主人洗爵在西阶上向卿献酒。献酒遍及卿之后,又有两位大夫送爵给国君。国君又行一爵。如果是宾客或是长辈,只由国君赐予,在西阶上依次敬酒。大夫们接受旅酒完毕,主人又洗爵升堂在西阶上向大夫们献酒。大夫们接受献酒完毕,于是铺设坐席,乐工升堂歌唱,唱《鹿鸣》,三遍终了。主人向乐工献酒,于是吹奏《新宫》。这是《大射礼》中宾客入门到乐工升堂歌唱的节次。《燕礼记》说:“如果用音乐接纳宾客,那么宾客到庭院时演奏《肆夏》。宾客拜谢酒,主人答拜而音乐停止,国君拜谢接受酒爵而演奏《肆夏》。国君饮尽爵中的酒,音乐停止。”郑玄注说:“卿大夫有王事之劳,就演奏这种音乐。”这是本国的臣子,有王事之劳,宾客到庭院而演奏《肆夏》,其余与《大射礼》相同。根据《大射礼》、《燕礼》来说,这里说宾客进入大门,指的是朝聘的宾客,行朝聘之礼既毕,接受燕享之时,燕礼的大门是寝门,飨礼的大门是庙门。
○“而奏《肆夏》,示易以教也”的意思是,音乐主在和悦,现在演奏这《肆夏》大乐,是向宾客显示主人的和悦与严敬。
○“卒爵而乐阕”的意思是,宾客到庭院,音乐响起,直到。主人献酒给宾客,宾客接受酒爵,品尝酒,拜谢,告知酒味美好,音乐停止。宾客饮完,回敬主人。主人接受回敬完毕,主人献酒给国君而音乐响起,国君饮尽爵中的酒而音乐停止。这就是“卒爵而乐阕”。这里的“卒爵”兼指宾客和主君,依据《大射礼》,主人接受回敬时不演奏音乐,如果是享礼时,主君亲自献酒给宾客,宾客亲自回敬主君,宾主都演奏音乐。
○“孔子屡叹之”的意思是,孔子看见礼仪入门而悬挂的钟磬响起,饮尽爵中的酒而音乐停止。屡,意思是多次,多次赞叹赞美这种礼仪,认为其和悦恭敬的意义很好。
○“奠酬而工升歌”的意思是,依据《大射礼》献酒给卿之后,大夫送觯给国君。这就是所谓的酬,国君放置这酬酒而未举起,此时乐工升堂歌唱。或者可能是飨礼时主君亲自酬宾客,宾客初次放置酬酒在祭品东侧,此时,乐工就升堂歌唱。《大射礼》与《燕礼》不同。
○“发德也”的意思是:之所以放置酬酒而升堂歌唱,歌咏其诗,是为了阐发宾主的德行。查考《燕礼记》宾客到庭院演奏《肆夏》,这里进入大门就演奏《肆夏》,熊氏说:“燕礼,是宴飨本国的臣子,这里指的是朝聘的宾客,所以进入就演奏《肆夏》。”皇氏说:“钟师演奏‘九夏’,一是《王夏》。”《大司乐》说:“君王出入所演奏的。”“二是《肆夏》”,《大司乐》说:“尸出入所演奏的。”“三是《昭夏》”,《大司乐》说:“牺牲出入所演奏的。”“四是《纳夏》”,注说:“四方宾客到来所演奏的。”“五是《章夏》”,注说:“臣子有功所演奏的。”“六是《齐夏》”,注说:“夫人祭祀所演奏的。”“七是《族夏》”,注说:“族人侍奉所演奏的。”“八是《陔夏》”,注说:“客人醉后退出所演奏的。”“九是《骜夏》”,注说:“公出入所演奏的。”皇氏又说:襄公四年《左氏传》说:三夏,是天子用来宴请元侯的,《文王》、《大明》、《緜》,是两君相见时的音乐,燕礼歌唱《鹿鸣》相合
乡乐。凡合乐,降於升歌一等。王享燕元臣,升歌《三夏》,《三夏》即《颂》,合乐降一等,即合《大雅》也。元侯自相享,亦歌《颂》合《大雅》,故《仲尼燕居》两君相见,歌《清庙》是也。侯伯子男相见,既歌《文王》合《鹿鸣》也。准约元侯,则天子享燕侯伯子男,亦歌《文王》合《鹿鸣》也。诸侯燕臣子,歌《鹿鸣》合乡乐,燕礼是也。其天子燕在朝臣子,工歌《鹿鸣》合乡乐,故郑作《诗谱》云:“天子诸侯燕群臣及聘问之宾,皆歌《鹿鸣》,合乡乐。”是也。升歌合乐,所以异者,案《乡酒礼》及《燕礼》:工升自西阶,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歌讫,笙入立於堂下,奏《南陔》、《白华》、《华黍》。奏讫,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间歌讫,乃合乡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蘩》、《采蘋》。间者,谓堂上堂下,一歌一吹,更递而作。合者,上下之乐并作,此其所以异也。皇氏云:“此经卒爵乐阕之义,主人受酢之时作乐。”今案《大射礼》:“宰夫为主人受酢之时,不作乐。”皇氏说非也。皇氏又云:“卒爵而乐阕,凡乐三阕也,一是宾饮毕,乐阕也;二是主人受酢饮毕,乐阕也;三是宾奠酬之后,工升歌毕,将於酢之时,乐阕也。”今案此经初云“入门而奏《肆夏》”,次云“卒爵而乐阕”,下云“奠酬而工升歌”,所陈之事,依先后次第,则乐阕之中,不得并数奠酬升歌乐阕也。且工升歌之后,则有笙入奏《南陔》之等,及间歌合乐,无乐阕之文,何得卒爵乐阕之中数之为三阕?皇氏非也。案锺师《九夏》,皆夏文在下,而南本《纳夏》,独夏文在上,其义疑也。皇氏云:“天子燕享已之臣子,与燕飨诸侯,同歌《文王》合《鹿鸣》。”今案《诗谱》云:“天子诸侯燕群臣及聘问之宾,歌《鹿鸣》合乡乐。”皇说非也。
译乡乐。凡是合乐,比升歌低一等。天子宴享元臣,升歌《三夏》,《三夏》就是《颂》,合乐降一等,就是合《大雅》。元侯自相宴享,也歌《颂》合《大雅》,所以《仲尼燕居》中两君相见,歌《清庙》就是如此。侯、伯、子、男相见,既歌《文王》合《鹿鸣》。比照元侯,那么天子宴享侯、伯、子、男,也歌《文王》合《鹿鸣》。诸侯宴享臣子,歌《鹿鸣》合乡乐,燕礼就是如此。至于天子宴享在朝的臣子,乐工歌《鹿鸣》合乡乐,所以郑玄作《诗谱》说:“天子诸侯宴享群臣及聘问的宾客,都歌《鹿鸣》,合乡乐。”就是如此。
升歌与合乐之所以不同,查考《乡饮酒礼》及《燕礼》:乐工从西阶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歌毕,笙工进入立于堂下,奏《南陔》、《白华》、《华黍》。奏毕,于是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间歌毕,于是合乡乐。《周南》的《关雎》、《葛覃》、《卷耳》,《召南》的《鹊巢》、《采蘩》、《采蘋》。间,是指堂上堂下,一歌一吹,交替演奏。合,是指上下之乐同时演奏,这就是它们不同的原因。
皇氏说:“这是经文卒爵乐阕的意义,主人接受酢酒之时作乐。”现在查考《大射礼》:“宰夫为主人接受酢酒之时,不作乐。”皇氏的说法不对。皇氏又说:“卒爵而乐阕,凡是乐有三阕,一是宾客饮毕,乐阕;二是主人接受酢酒饮毕,乐阕;三是宾客奠酬之后,乐工升歌毕,将行酢之时,乐阕。”现在查考此经文初说“入门而奏《肆夏》”,次说“卒爵而乐阕”,下说“奠酬而工升歌”,所陈述的事,依先后次第,那么乐阕之中,不能一并数入奠酬升歌的乐阕。况且乐工升歌之后,则有笙工奏《南陔》等,以及间歌合乐,没有乐阕的文字,怎么能将卒爵乐阕之中数之为三阕?皇氏不对。
查考锺师《九夏》,都是夏文在下,而南本《纳夏》,唯独夏文在上,其义可疑。皇氏说:“天子宴享自己的臣子,与宴享诸侯,同歌《文王》合《鹿鸣》。”现在查考《诗谱》说:“天子诸侯宴享群臣及聘问的宾客,歌《鹿鸣》合乡乐。”皇氏的说法不对。
○“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者,解所以不升笙之义也。匏,笙也。竹,篪笛也。歌是人声,人声可贵,故升之在堂。匏竹可贱,故在堂下。然瑟亦升堂者,瑟工随歌工故也。
○“乐由”至“物得”。
○此因上有宾主礼乐之事,遂说礼乐之义。
○“乐由阳来者也”者,此明乐也。阳,天也。天气化,故作乐象之,乐以气为化,是“乐由阳来者也”。阳化,谓五声八音也。
○“礼由阴作者也”者,阴,地也。地以形生,故制礼象之,礼以形为教,是礼由阴作也。形教,谓尊卑大小拜伏之事也。
○“阴阳和而万物得”者,和,犹合也。得,谓各得其所也。若礼乐由於天地,天地与之和合,则万物得其所也。
旅币无方,所以别土地之宜,而节远迩之期也。旅,众也。迩,近也。
○别,彼别反,下注“无别”同。龟为前列,先知也。以钟次之,以和居参之也。钟,金也。献金为作器,钟其大者,以金参居庭实之间,示和也。
○为作,于伪反,下文“为君”同。虎豹之皮,示服猛也。束帛加璧,往德也。
[疏]“旅币”至“德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朝聘货贿庭实之物。
○“旅币无方”者,旅,众也;币,庭实也。众国贡献币物,非止一方,故云“无方”。
○“所以别土地之宜”者,五方各殊,所出有异,所以分别土地所生之宜。
○“而节远迩之期也”者,迩,近也,六服有远近,或嫔或货,所贡之属,各有期也。
○“龟为前列,先知也”者,此即旅币无方之事也。龟是灵知之物,陈之於庭,则列龟最在前,故云“先知也”。
○“以钟次之”者,钟,金也。陈金则次於龟后也。不谓之为金,而谓之为钟者,贵金以供王之铸器。器之大者,莫大於锺,故言以钟次之也。
○“以和居参之也”者,解以金次龟义也。金性柔和,从时变革也。金列庭实,前龟后皮帛,以金参厕,居龟帛之中间,故云“以和居参之也”。
○“虎豹之皮,示服猛也”者,释庭实有皮义也。虎豹是威猛之兽,今得其皮来列在王庭,是表示君臣之德,能服四方之威猛者也。
○“束帛加璧,往德也”者,解享用束帛,帛上又加璧之义也。玉以表德,今将玉加於束帛,或锦绣黼黻之上,是以表往归於德故也。谓主君有德而往归之。南本及定本皆作“往德”,北本为“任德”。熊氏云:任用德,恐非也。
庭燎之百,由齐桓公始也。僣天子也。庭燎之差,公盖五十,侯、伯、子、男皆三十。
○燎,力妙反,徐力吊反。僣,子念反,后同。大夫之奏《肆夏》也,由赵文子始也。僣诸侯,赵文子,晋大夫,名武。
[疏]“庭燎”至“始也”。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夷王”以下,总论朝聘失礼之事。各随文解之。
○“庭燎之百”者,谓於庭中设火,以照燎来朝之臣夜入者,因名火为庭燎也。礼:天子百燎,上公五十,侯伯子男三十。齐桓公是诸侯,而僣用百,后世袭之,是失礼从齐桓公为始。
○注“僣天”至“三十”。
○正义曰:此数出《大戴礼》也,但崇翱问:“引《大戴礼》也何以言‘盖’?”沈阁对曰:“言‘盖’无别意,犹如《礼运》云:‘仲尼之叹,盖叹鲁也。’亦无别意。百者,皇氏云:“作百炬列於庭也,或云百炬共一束也。”
○注“僣诸”至“名武”。
○正义曰:案《大射礼》:“公升即席,奏《肆夏》。”《燕礼》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是诸侯之礼。”今文子亦奏之,故云“僣诸侯”。此谓纳宾乐也。若登歌下管正乐,则天子用三夏以飨元侯;元侯相飨,亦得用之。《周礼》“九夏”,《王夏》者,天子所用,其馀八夏,诸侯皆得用之。其《陔夏》,卿大夫亦得用之,故《乡饮酒》客醉而出,奏《陔夏》,但非堂上正乐所用也。
朝觐,大夫之私觌,非礼
译○“歌唱者在上面,匏笙和竹笛在下面,这是重视人声”这句话,是解释为什么笙不升上堂的原因。匏,就是笙。竹,就是篪和笛。歌唱是人声,人声可贵,所以升上堂。匏笙和竹笛可以视为低贱,所以在堂下。然而瑟也升上堂,是因为瑟的乐工跟随歌唱的乐工。
○“乐由”到“物得”。
○这是因为上面有宾主礼乐的事情,于是阐述礼乐的意义。
○“乐由阳来者也”这句话,是阐明乐的。阳,就是天。天气化育,所以制作乐来象征它,乐以气为化育,这就是“乐由阳来者也”。阳的化育,指的是五声八音。
○“礼由阴作者也”这句话,阴,就是地。地以形体生成,所以制定礼来象征它,礼以形体为教化,这就是礼由阴所作。形体的教化,指的是尊卑大小拜伏等事情。
○“阴阳和而万物得”这句话,和,就是合。得,是说各自得到其所。如果礼乐源于天地,天地与之和合,那么万物就得到其所了。
旅币没有固定的方向,这是用来区别土地所产的适宜之物,并节制远近进贡的期限。旅,众多。迩,近。
○别,音彼别,下文“无别”相同。龟作为前列,是因为它先知。用钟排在其次,是因为用和来参与其间。钟,是金属。进献金属是为了制作器物,钟是其中最大的,用金属参与排列在庭实之间,以示和合。
○为作,音于伪,下文“为君”相同。虎豹的皮,表示能制服猛物。束帛加上璧,表示前往归附德行。
[疏]“旅币”到“德也”。
○正义说:这一节是阐明朝聘时货贿庭实的物品。
○“旅币无方”这句话,旅,众多;币,庭实。众多国家贡献币物,不止一方,所以说“无方”。
○“所以别土地之宜”这句话,五方各不相同,所出产的有差异,所以用来分别土地所生的适宜之物。
○“而节远迩之期也”这句话,迩,近。六服有远近,有的进贡嫔女,有的进贡货物,所贡的类别,各有期限。
○“龟为前列,先知也”这句话,这就是旅币无方的事情。龟是灵知的物品,陈列在庭中,那么排列龟在最前面,所以说“先知也”。
○“以钟次之”这句话,钟,是金属。陈列金属则排在龟的后面。不说是金,而说是钟,是因为看重金属以供君王铸造器物。器物中最大的,没有比钟更大的,所以说以钟次之。
○“以和居参之也”这句话,是解释金属排在龟后的意义。金属性质柔和,随时代变革。金属排列在庭实中,前是龟,后是皮帛,用金属参与夹杂,处在龟和帛的中间,所以说“以和居参之也”。
○“虎豹之皮,示服猛也”这句话,是解释庭实中有皮的意义。虎豹是威猛的野兽,现在得到它们的皮来陈列在君王庭中,这是表示君臣的德行,能制服四方威猛之物。
○“束帛加璧,往德也”这句话,是解释使用束帛,帛上又加璧的意义。玉用来表示德行,现在将玉加在束帛上,或者锦绣黼黻之上,这是表示前往归附德行。是说主君有德而前往归附。南本和定本都作“往德”,北本作“任德”。熊氏说:任用德行,恐怕不对。
庭燎一百支,是从齐桓公开始的。这是僭越天子的礼制。庭燎的等级,公爵大概五十支,侯、伯、子、男都是三十支。
○燎,音力妙,徐音力吊。僣,音子念,后同。大夫演奏《肆夏》,是从赵文子开始的。这是僭越诸侯的礼制,赵文子,是晋国大夫,名武。
[疏]“庭燎”到“始也”。
○正义说:从这以下到“夷王”以下,总论朝聘失礼的事情。各自随文解释。
○“庭燎之百”这句话,是说在庭中设置火,用来照亮夜间入朝的臣子,因此把火叫做庭燎。礼制:天子一百支庭燎,上公五十支,侯伯子男三十支。齐桓公是诸侯,却僭用一百支,后世沿袭他,这是失礼从齐桓公开始。
○注“僣天”到“三十”。
○正义说:这些数字出自《大戴礼》,但崇翱问:“引用《大戴礼》为什么用‘盖’字?”沈阁回答说:“用‘盖’字没有别的意思,就像《礼运》说:‘仲尼之叹,盖叹鲁也。’也没有别的意思。一百支,皇氏说:‘作一百支火炬排列在庭中,或者说一百支火炬共一束。’”
○注“僣诸”到“名武”。
○正义说:查《大射礼》:“公升上就座,演奏《肆夏》。”《燕礼》说:“如果用音乐迎接宾客,那么宾客到达庭中演奏《肆夏》,这是诸侯的礼制。”现在文子也演奏它,所以说“僭越诸侯”。这是指迎接宾客的音乐。如果是登堂歌唱、下堂吹管的正乐,那么天子用三夏来宴请元侯;元侯互相宴请,也可以使用它。《周礼》“九夏”,《王夏》是天子使用的,其余八夏,诸侯都可以使用。其中《陔夏》,卿大夫也可以使用,所以《乡饮酒》客人醉后退出,演奏《陔夏》,但这不是堂上正乐所使用的。
朝觐,大夫的私觌,不合礼制
也。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其君亲来,其臣不敢私见於主国君也,以君命聘,则有私见。
译大夫手持玉圭出使,是为了表明诚信。如果国君亲自前来,臣子就不敢私下拜见主国的国君;如果是奉国君之命出使聘问,则可以有私下拜见。
○觌,大力反,下同。使,色吏反。见,贤遍反,下同。不敢私觌,所以致敬也。而庭实私觌,何为乎诸侯之庭?非其与君无别。为人臣者无外交,不敢贰君也。私觌,是外交也。
[疏]“朝觐”至“君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大夫从君朝觐,行私觌,非礼之事。
○“朝觐,大夫之私觌,非礼也”者,朝觐,谓君亲往邻国行朝觐之礼。大夫从君而行,辄行私觌,是非礼也。
○“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者,既从君而行,不可私觌。若专使而出,则可为之。故云大夫执圭而使,谓受命执圭,专使邻国,得行私觌,所以申己之诚信也。
○“不敢私觌,所以致敬也”者,覆明从君而行,不敢行私觌,所以致敬於已君也。
○“而庭实私觌,何为乎诸侯之庭”者,当周衰之后,有臣从君而行,设庭实私觌於主国之庭,作记者讥之。庭实私觌,何得为乎诸侯之庭?讥其与君无别也。
○“为人臣者无外交,不敢贰君也”者,解所以从君而行,不敢私觌之意。为人之臣,既无外交,唯专一事君。既从君而行,不敢贰心於他君,所以不行私觌之礼。
○注“其君”至“私见”。
○正义曰:案《聘礼》:“臣出使有私觌。”今云“私觌”非礼也,故知从君行也,且经云“朝觐”,是君亲行之事。云“以君命聘,则有私见”者,解经文“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约《聘礼》有私觌,故云“以君命聘,则有私见”也。
大夫而飨君,非礼也。其飨君,由强且富也。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由三桓始也。三桓,鲁桓公之子,庄公之弟,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庆父与牙通於夫人以胁公,季友以君命鸩牙。后庆父弑二君,又死也。
○庆父音甫。鸩,直阴反。弑音试。天子无客礼,莫敢为主焉。君適其臣,升自阼阶,不敢有其室也。明飨君非礼也。
○升自阼,才路反,本又作“升自阼阶”。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正君臣也。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由夷王以下。夷王,周康王之玄孙之子也。时微弱,不敢自尊於诸侯。
[疏]“大夫”至“始也”。
○正义曰:大夫富强,专制於君,召君而飨之,非礼也。“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者,大夫强盛,则干国乱纪,而君能杀之,是销绝恶源,得其义也。
○“由三桓始也”者,从三桓以后,有能诛杀强臣,由三桓而来,故云“由三桓始也”。
○注“三桓”至“死也”。
○正义曰:案《春秋》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弟,是桓公子也。云“庆父与牙通於夫人以胁公”者,案庄公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公羊》云:“辟内难。内难者何?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何休云:“公病问后於牙,牙对曰:“鲁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牙欲立庆父,是胁公也。”云“季友以君命鸩牙”者,案庄三十二年《左传》云:“公疾问后於叔牙,对曰:‘庆父材。’问於季友,对曰:‘臣以死奉般。’公曰:‘乡者牙曰庆父材。’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于针巫氏,使针季酖之。”是也。“后庆父弑二君”者,庄公三十二年《左氏》云:“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子般即位。冬十月己未,共仲使圉人荦贼子般于党氏”,闵二年秋八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贼公于武闱”。是弑二君也。云“又死也”者,案《左氏》云:“成季以僖公適邾,共仲奔莒,乃入,立之,以赂求共仲于莒,莒人归之,及密,使公子鱼请,不许,哭而往。共仲曰:奚斯之声也。乃缢。”是庆父又死也。案三桓之前,齐有公孙无知作乱,卫有州吁,宋有长万,皆以强盛被杀。而云“由三桓始”者,熊氏云:据鲁而言,犹如《论语》云“十世五世希不失矣”。三桓之后,若襄仲季孙意如虽强,君不能杀。据时有能杀者言之。然此经注并《公羊》文,以《左氏传》为解耳。
○注“明飨君非礼也”。
○正义曰
译觌,读作“大力反”,下文同。使,读作“色吏反”。见,读作“贤遍反”,下文同。不敢私下拜见,是用来表达敬意的方式。然而拿着庭实私下拜见,为什么会在诸侯的朝堂上进行呢?这是因为臣子与君主没有区别。作为臣子,不应有私人的外交活动,是不敢对君主怀有二心的表现。私下拜见,属于私人外交。
[疏]“朝觐”到“君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大夫跟随君主朝觐时,进行私下拜见,是不合礼制的行为。
○“朝觐时,大夫私下拜见,是不合礼制的”这一句,朝觐,是指君主亲自前往邻国举行朝觐之礼。大夫跟随君主前往,却擅自进行私下拜见,这是不合礼制的。
○“大夫手持玉圭出使,是用来申明诚信的”这一句,既然跟随君主前往,就不应私下拜见。如果是专门出使,则可以这样做。所以说大夫手持玉圭出使,是指接受命令手持玉圭,专门出使邻国,得以进行私下拜见,以此来申明自己的诚信。
○“不敢私下拜见,是用来表达敬意的”这一句,再次阐明跟随君主前往时,不敢进行私下拜见,是为了向自己的君主表达敬意。
○“然而拿着庭实私下拜见,为什么会在诸侯的朝堂上进行呢”这一句,在周朝衰微之后,有臣子跟随君主前往,在主人国家的朝堂上设置庭实进行私下拜见,记录此事的人对此进行讥讽。拿着庭实私下拜见,怎么能在诸侯的朝堂上进行呢?讥讽他们与君主没有区别。
○“作为臣子不应有私人外交,是不敢对君主怀有二心的表现”这一句,解释跟随君主前往时,不敢私下拜见的原因。作为别人的臣子,既然没有私人外交,就只专心侍奉君主。既然跟随君主前往,就不敢对他国君主怀有二心,所以不进行私下拜见的礼仪。
○注“其君”到“私见”。
○正义说:根据《聘礼》:“臣子出使有私下拜见。”现在说“私下拜见”不合礼制,所以知道是跟随君主前往。而且经文说“朝觐”,是君主亲自进行的事情。说“奉君主之命聘问,则有私下拜见”这一句,解释经文中“手持玉圭出使,是用来申明诚信的”。依据《聘礼》中有私下拜见,所以说“奉君主之命聘问,则有私下拜见”。
大夫宴请君主,是不合礼制的。他之所以宴请君主,是因为他强大且富有。大夫强大而君主杀死他,是合乎道义的,这种情况是从三桓开始的。三桓,是鲁桓公的儿子,鲁庄公的弟弟,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庆父与公子牙勾结夫人以胁迫国君,季友奉国君之命毒死公子牙。后来庆父弑杀两位国君,自己也死了。
○庆父,读作“甫”。鸩,读作“直阴反”。弑,读作“试”。天子没有客礼,没有人敢做主人。君主到臣子那里,从东阶登上,是不敢占有那间屋子。这说明宴请君主是不合礼制的。
○升自阼,读作“才路反”,原本又写作“升自阼阶”。觐礼中,天子不下堂而接见诸侯。这是端正君臣关系。下堂而接见诸侯,是天子的失礼行为,从周夷王以下开始。夷王,是周康王的玄孙的儿子。当时势力微弱,不敢在诸侯面前自尊。
[疏]“大夫”到“始也”。
○正义说:大夫富强,专断于君主,召请君主来宴请他,是不合礼制的。“大夫强大而君主杀死他,是合乎道义的”这一句,大夫强盛,就会扰乱国家纲纪,而君主能杀死他,是消灭恶的根源,合乎道义。
○“从三桓开始”这一句,从三桓以后,有能诛杀强臣的情况,是从三桓时期开始的,所以说“从三桓开始”。
○注“三桓”到“死也”。
○正义说:根据《春秋》,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都是庄公的弟弟,是桓公的儿子。说“庆父与公子牙勾结夫人以胁迫国君”这一句,根据庄公二十七年,公子友到陈国,安葬原仲。《公羊传》说:“避开内难。内难是什么?公子庆父、公子牙勾结夫人以胁迫国君。”何休说:“庄公病重时向公子牙询问继承人,公子牙回答说:‘鲁国一生一及,国君已经知道了。我想立庆父,这是胁迫国君。’”说“季友奉国君之命毒死公子牙”这一句,根据庄公三十二年《左传》说:“庄公病重向叔牙询问继承人,叔牙回答说:‘庆父有才能。’问季友,季友回答说:‘臣以死奉般。’庄公说:‘刚才叔牙说庆父有才能。’成季(季友)奉国君之命,命令僖叔(叔牙)在针巫氏那里等待,派针季毒死他。”就是这样。“后来庆父弑杀两位国君”这一句,庄公三十二年《左传》说:“八月癸亥,庄公在路寝去世,子般即位。冬十月己未,共仲(庆父)派圉人荦在党氏杀害子般”,闵公二年秋八月辛丑,“共仲派卜齮在武闱杀害闵公”。这就是弑杀两位国君。说“自己也死了”这一句,根据《左传》说:“成季带僖公到邾国,共仲逃到莒国,成季回国,立僖公,用贿赂向莒国索要共仲,莒国人把他送回来,到了密地,派公子鱼去请求,他不答应,哭着前往。共仲说:这是奚斯的声音啊。于是自缢。”这就是庆父自己也死了。根据三桓之前,齐国有公孙无知作乱,卫国有州吁,宋国有长万,都因为强盛而被杀。而说“从三桓开始”这一句,熊氏说:这是就鲁国而言,就像《论语》说“十世五世希不失矣”。三桓之后,像襄仲、季孙意如虽然强盛,君主不能杀死他们。这是就当时有能杀死强臣的情况而言的。然而此经文和注文都是《公羊传》的文字,用《左氏传》来解释罢了。
○注“明飨君非礼也”。
○正义说
:“天子无客礼,莫敢为主焉。君適其臣,升自阼阶,臣不敢有其室”,臣既不敢为主,明飨君非礼,结上文也。春秋之时,则有诸侯飨天子,故庄二十一年,郑伯享王于阙西辟乐备,乱世非正法也。
译天子没有作为宾客的礼节,没有人敢以主人的身份接待他。国君到臣子那里去,从东阶(主人阶)登堂,臣子不敢把自家的厅堂当作自己的所有物。臣子既然不敢以主人自居,这就明确说明以飨礼接待国君是不合礼制的,这是对上文内容的总结。在春秋时期,却有诸侯用飨礼接待天子的情况,所以《春秋》庄公二十一年记载,郑伯在阙西辟用飨礼接待周王,音乐齐备,这是乱世中不合正道的做法。
○“觐礼”至“以下”。
○案《觐礼》“天子负斧依南面,侯氏执玉入”,是不下堂见诸侯也。若春朝夏宗,则以客礼待诸侯,以车出迎。熊氏云:“春夏受三飨之时,乃有迎法。”义或然也。故《齐仆》云:“各以其等为车送逆之节。”注云:“节谓王乘车迎宾客及送,相去远近之数。”是也。
○“由夷王以以下”者,夷王下堂而见诸侯,自此以后或有然者,故云“以下”。
○注“夷王”至“子也”。
○正义曰:案《世本》康王生昭王,昭王生穆王,穆王生恭王,恭王生懿王。懿王崩,弟孝王立。孝王崩,懿王大子燮立,是为夷王。懿王是康王之玄孙,夷王是懿王之子,故云玄孙之子也。
诸侯之宫县,而祭以白牡,击玉磬、朱干设钖,冕而舞《大武》,乘大路,诸侯之僣礼也。言此皆天子之礼也。宫县,四面县也。干,盾也,钖傅其背如龟也。《武》,万舞也。白牡,大路,殷天子礼也。
○县音玄,注及下同。锡音阳,注同。盾,本亦作楯,纯尹反,又音尹。傅音附。背,补佩反。台门而旅树,反坫,绣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僣礼也。言此皆诸侯之礼也。旅,道也。屏谓之树,树所以蔽行道。管氏树塞门,塞犹蔽也。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以帘,士以帷。反坫,反爵之坫也,盖在尊南,两君相见,主君既献,於反爵焉。绣黼丹朱以为中衣领缘也。绣读为绡。绡,缯名也。《诗》云:“素衣朱绡。”又云:“素衣朱襮。”襮,黼领也。
○坫,丁念反。绣,依注作绡,音消,注或作绡,亦同。黼音甫。帘音廉。“於反爵焉”,本或作“宾反爵焉”。领缘,移绢反。缯,似陵反。襮音博。故天子微,诸侯僣,大夫强,诸侯胁。於此相贵以等,相觌以货,相赂以利,而天下之礼乱矣。言僣所由。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而公庙之设於私家,非礼也,由三桓始也。言仲孙、叔孙、季孙氏皆立桓公庙,鲁以周公之故,立文王庙,三家见而僣焉。
[疏]“诸侯”至“始也”。
○正义曰:此一节总论诸侯及大夫奢僣强盛之事。各依文解之。
○“诸侯之宫县”者,诸侯唯合轩县,今乃有宫县。又诸侯祭用时王牲,今用白牡。又诸侯击石磬,今击玉磬。又诸侯得舞《大武》,故《诗》云“方将万舞”,宣八年“万入去籥”是也。但不不得朱干设钖,冕服而舞。今“朱干设钖,冕而舞《大武》”,诸侯合乘时王之车,今乃乘殷之大路,并是诸侯僣礼也。
○注“言此”至“礼也”。
○正义曰:案《小胥》:“天子宫县。”案文十三年《公羊传》云:“周公用白牡。”又《明堂位》云:“祀周公於太庙,牲用白牡,击玉磬。”则《皋陶谟》云“鸣球”是也。《祭统》云:“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明堂》云:“鲁君孟春乘大路。”其《祭统》、《明堂》所云“皆天子礼乐,特赐周公”,故云皆天子之礼。鲁唯文王周公庙得而用之,若用於他庙,则为僣也。若他国诸侯,非二王之后,祀受命之君而用之,皆为僣也。云“锡傅其背如龟也”者,《诗》云“镂锡”,谓以金饰之,则此锡亦以金饰也,谓用金琢傅其盾背,盾背外高,龟背亦外高,故云“如龟也”。盖见汉礼然也。白牡,是殷之正色,“大路”与“白牡”同文,故知白牡大路,是殷天子之礼也。
○“台门”至“礼也”。
○此一经明大夫僣诸侯礼。“台门”者,两边起土为台,台上架屋曰台门。
○“而旅树”者,旅,道也;树,立也。人君当门道立屏,蔽内外为蔽也。
○“反坫”者,反爵之坫也,若两君相享,则设尊两楹间,坫在其南。坫以土为之。
○“绣黼丹朱中衣”者,绡,缯也;黼,刺缯为黼文也。丹朱,赤色,谓染缯为赤色也。中衣,谓以素为冕服之里衣,犹今中衣单也。
○“大夫之僣礼也”者,自台门以下,於时大夫皆有此事,故言僣礼也。
译○“觐礼”至“以下”。
○查考《觐礼》记载:“天子背靠着斧纹屏风面向南坐,诸侯手持玉器进入”,这是天子不下堂去接见诸侯的意思。如果是春季朝见和夏季宗见,则用宾客之礼接待诸侯,天子乘车出迎。熊氏说:“春夏接受三次宴享的时候,才有迎接的仪节。”其义理或许确实如此。所以《齐仆》篇说:“各自根据等级作为车驾送迎的节度。”注解说:“节度是指天子乘车迎接宾客以及送别时,相距远近的尺度。”正是这个意思。
○“由夷王以以下”者,夷王下堂去接见诸侯,从此以后或许也有这样做的,所以说“以下”。
○注“夷王”至“子也”。
○正义说:查考《世本》记载,康王生昭王,昭王生穆王,穆王生恭王,恭王生懿王。懿王去世,弟弟孝王即位。孝王去世,懿王的长子燮即位,这就是夷王。懿王是康王的玄孙,夷王是懿王的儿子,所以说(夷王是康王的)玄孙之子。
诸侯使用宫悬(四面悬挂钟磬),祭祀用白色的公牛,敲击玉磬,拿着朱红色的盾牌并装饰有金属片,戴着冕冠跳《大武》舞,乘坐大路车,这些都是诸侯僭越礼制的行为。说这些都属于天子的礼制。宫悬,是四面悬挂钟磬。干,是盾牌,钖是附在盾牌背面像龟背一样的金属饰物。《武》,是万舞。白牡,大路车,是殷朝天子的礼制。
○县音玄,注及下同。锡音阳,注同。盾,本亦作楯,纯尹反,又音尹。傅音附。背,补佩反。大夫使用台门和旅树,设置反坫,穿着绣有黼纹且内衬丹红色的中衣,这是大夫僭越礼制的行为。说这些都属于诸侯的礼制。旅,是道路。屏风叫做树,树是用来遮蔽道路的。管仲设置塞门,塞就是遮蔽的意思。礼制规定:天子在外设屏风,诸侯在内设屏风,大夫用帘子,士用帷帐。反坫,是放回酒杯的土台,大概位于酒尊的南面,两国君主相见,主君献酒后,在此处放回酒杯。用绣有黼纹的丹红色作为中衣的领缘。绣读作绡。绡,是丝织品的名称。《诗经》说:“素衣朱绡。”又说:“素衣朱襮。”襮,是黼纹的领子。
○坫,丁念反。绣,依注作绡,音消,注或作绡,亦同。黼音甫。帘音廉。“於反爵焉”,本或作“宾反爵焉”。领缘,移绢反。缯,似陵反。襮音博。所以天子势力衰微,诸侯僭越,大夫强横,诸侯受到胁迫。在这里互相以等级尊贵相夸耀,互相以财物相见,互相以利益相贿赂,而天下的礼制就混乱了。这是说僭越产生的原因。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先,大夫不敢以诸侯为祖先。而在私家设立公庙,是不合礼制的,这是从三桓开始的。这是说仲孙、叔孙、季孙三家都建立了桓公的庙宇,鲁国因为周公的缘故,建立了文王的庙宇,三家看到后便加以僭越。
[疏]“诸侯”至“始也”。
○正义说:这一节总论诸侯及大夫奢侈僭越强盛的事情。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诸侯之宫县”者,诸侯只应该使用轩悬(三面悬挂),现在却有了宫悬。又诸侯祭祀使用当时天子的牺牲,现在使用白牡。又诸侯敲击石磬,现在敲击玉磬。又诸侯得以舞蹈《大武》,所以《诗经》说“方将万舞”,《春秋》宣公八年“万入去籥”就是证明。只是不应该拿着朱干设钖,穿着冕服舞蹈。现在“朱干设钖,冕而舞《大武》”,诸侯应该乘坐当时天子的车驾,现在却乘坐殷朝的大路车,这些都是诸侯僭越礼制的行为。
○注“言此”至“礼也”。
○正义说:查考《小胥》篇:“天子宫悬。”查考《左传》文公十三年《公羊传》说:“周公用白牡。”又《明堂位》说:“在太庙祭祀周公,牺牲用白牡,敲击玉磬。”那么《皋陶谟》说“鸣球”就是这个意思。《祭统》说:“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明堂位》说:“鲁君孟春乘大路。”那些《祭统》、《明堂位》所说的“都是天子礼乐,特别赐予周公”,所以说都是天子的礼制。鲁国只有文王和周公的庙可以使用,如果用于其他庙宇,就是僭越。如果是其他国家的诸侯,不是二王之后,祭祀受命的君主而使用这些,都是僭越。说“锡傅其背如龟也”者,《诗经》说“镂锡”,意思是用金属装饰,那么这里的锡也是用金属装饰,意思是用金属雕琢附着在盾牌背面,盾牌背面外高,龟背也外高,所以说“如龟也”。大概是看到汉朝的礼制如此。白牡,是殷朝的正色,“大路”与“白牡”同文,所以知道白牡大路,是殷朝天子的礼制。
○“台门”至“礼也”。
○这一经说明大夫僭越诸侯礼制。“台门”者,两边起土为台,台上架屋叫做台门。
○“而旅树”者,旅,是道路;树,是树立。人君在门道树立屏风,遮蔽内外作为屏障。
○“反坫”者,是放回酒杯的土台,如果两国君主互相宴享,就在两楹之间设置酒尊,坫在其南面。坫用土制作。
○“绣黼丹朱中衣”者,绡,是丝织品;黼,是刺缯做成黼纹。丹朱,是赤色,意思是染缯为赤色。中衣,是说用素色做冕服的里衣,就像现在的中衣单一样。
○“大夫之僣礼也”者,自从台门以下,当时大夫都有这些事情,所以说僭越礼制。
○注“言礼”至“领也”。
○正义曰:旅,道也,所行处,故以为道也。云“屏谓之树”,《释宫》文。引“管氏树塞门”者,据经“旅树”之义。云“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以帘,士以帷”者,《礼纬》文,南本云及定本皆然,或云大夫以帷,士以帘,误也。云“反坫,反爵之坫也”者,以《明堂》云“反坫出尊”,则坫为尊而设,故知反坫,反爵也。以言出尊,故云“盖在尊南”也。《乡饮酒》是卿大夫之礼,尊於房户间。《燕礼》是燕已之臣子,故尊於东楹之西。若两君相敌,则尊於两楹间,故其坫在两楹间。云“两君相见,主君既献,於反爵焉”者,案《论语》云:“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故知“两君相见”也,故注云:“其献酬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於坫上。”故云“主君既献,於反爵焉”,谓於此坫上而反爵焉。熊氏云:“主君献宾,宾筵前受爵,饮毕,反此虚爵於坫上,於西阶上拜。主人於阼阶上答拜,宾於坫取爵,洗爵,酌以酢主人。主人受爵饮毕,反此虚爵於坫上。主人阼阶上拜,宾答拜。”是宾主饮毕,反爵於坫上也。而《论语》注“酌毕,各反爵於坫上”者,文不具耳。其实当云:饮毕,或可初酌之时,则奠於坫。与《乡饮酒礼》异也。义有疑,故具存焉。云“绣黼丹朱以为中衣领缘也”者,中衣,谓冕及爵弁之中衣,以素为之,绣黼为领,丹朱为缘。云“绣读为绡,绡,缯名也”者,案注《昏礼》引《诗》云:“素衣朱绡。”《鲁诗》亦以为绡。绡,绮属,以《鲁诗》既为绡字,又五色备曰绣,白与黑曰黼,绣黼不得共为一物,故以绣为绡也,谓於绡上而刺黼文也。引《诗》云“素衣朱绡”者,证以绣为绡。又引《诗》“素衣朱襮”者,证黼领也。案《释器》“黼领谓之襮”,故云“襮,黼领也”。案《玉藻》云:“以帛里布,非礼也。”此素衣是丝,当为冕及爵弁之中衣。礼:朝燕之服,皆以布为之。皇氏云:“此素为中衣,兼为朝燕服之中衣。”非也。案《礼》公之孤四命,则爵弁自祭也。则天子大夫四命,亦当爵弁自祭,则中衣得用素,但不得用绡黼为领、丹朱为缘耳。熊氏云:此云大夫僣,谓非四命大夫而著素衣为僣。今为四命得著素衣,但以绡黼丹朱犹为僣也。其大夫士助祭於君,服爵弁以上,虽中衣用素,亦不得用绡黼丹朱以为领缘,以其是诸侯之服,故《唐诗 扬之水》“刺晋昭公微弱”,云:“素衣朱绡,从子于鹄。”国人欲进此服,去从桓叔为诸侯也。
译○注“言礼”至“领也”。
○正义说:旅,就是道,指所行走的地方,所以把它解释为道。说“屏叫做树”,这是《释宫》中的文句。引用“管氏树塞门”的话,是依据经文中“旅树”的意义。说“礼制规定:天子设外屏,诸侯设内屏,大夫用帘,士用帷”,这是《礼纬》中的文句,南本以及定本都是这样,有人说大夫用帷,士用帘,这是错误的。说“反坫,是放回酒爵的坫”的理由,是因为《明堂》中说“反坫设在酒尊旁边”,那么坫是为酒尊而设置的,所以知道反坫就是放回酒爵的地方。因为说设在酒尊旁边,所以说“大概设在酒尊的南面”。《乡饮酒礼》是卿大夫的礼仪,酒尊设在房室和门户之间。《燕礼》是宴请自己的臣子,所以酒尊设在东楹的西面。如果是两位国君地位对等相见,那么酒尊设在两楹之间,所以它的坫就在两楹之间。说“两位国君相见,主君献酒后,在反爵的地方”的理由,查考《论语》说:“国君为了两国交好,设有反坫。”所以知道是“两位国君相见”,因此注解说:“他们献酬的礼仪,再次斟酒,斟酒完毕,就各自把酒爵放回坫上。”所以说“主君献酒后,在反爵的地方”,意思是在这个坫上放回酒爵。熊氏说:“主君向宾客献酒,宾客在席位前接过酒爵,饮完后,把这个空爵放回坫上,在西阶上拜谢。主人在阼阶上答拜,宾客从坫上取回酒爵,洗爵,斟酒回敬主人。主人接过酒爵饮完后,把这个空爵放回坫上。主人在阼阶上拜谢,宾客答拜。”这是宾客和主人饮完后,把酒爵放回坫上。而《论语》注解说“斟酒完毕,各自把酒爵放回坫上”,只是文字不完整罢了。其实应当说:饮完后,或者可能在初次斟酒的时候,就把爵放在坫上。这与《乡饮酒礼》不同。因为义理上有疑问,所以详细记载在这里。说“用绣黼和丹朱作为中衣的领子和边缘”的理由,中衣,指的是冕服和爵弁服里面的中衣,用素色丝绸制作,用绣黼做领子,用丹朱做边缘。说“绣读作绡,绡,是丝织品的名称”的理由,查考注解《昏礼》引用《诗经》说:“素衣朱绡。”《鲁诗》也认为是绡。绡,属于绮类,因为《鲁诗》既然认为是绡字,又因为五色具备叫做绣,白与黑相间叫做黼,绣和黼不能合为一物,所以把绣解释为绡,意思是在绡上刺绣黼的纹样。引用《诗经》说“素衣朱绡”,是用以证明绣就是绡。又引用《诗经》“素衣朱襮”,是用以证明黼领。查考《释器》说“黼领叫做襮”,所以说“襮,就是黼领”。查考《玉藻》说:“用丝帛做布的里子,不符合礼制。”这素衣是丝织品,应当是冕服和爵弁服的中衣。礼制规定:朝会和宴饮的服装,都用布制作。皇氏说:“这素衣是中衣,同时也作为朝会和宴饮服装的中衣。”这是不对的。查考《礼》规定,公的孤卿是四命,那么爵弁就是用于祭祀。那么天子的大夫也是四命,也应当用爵弁祭祀,那么中衣可以使用素色,只是不能使用绡黼做领子、丹朱做边缘罢了。熊氏说:这里说大夫僭越,是指不是四命的大夫穿着素衣就是僭越。现在四命的大夫可以穿素衣,但使用绡黼丹朱仍然是僭越。那些大夫和士辅助国君祭祀,穿着爵弁以上的服饰,虽然中衣使用素色,也不能使用绡黼丹朱作为领子和边缘,因为这是诸侯的服饰,所以《唐诗·扬之水》“讽刺晋昭公微弱”,说:“素衣朱绡,跟随你到鹄地。”国人想要进献这种服饰,离开晋昭公去跟随桓叔成为诸侯。
○“於此相贵以等,相觌以货”。
○谓臣下不畏惧於君,而擅相尊贵以等列,故庾云:“擅相封爵也。”
○“相觌以货”者,大大私相觌以货贿,不辟君。
○注“鲁以”至“僣焉”。
○正义曰:知鲁得立文王庙者,案襄十二年秋,“吴子寿梦卒,临於周庙,礼也”。注云:“周庙,谓文王庙也。”此经云“诸侯不敢祖天子”,而文二年《左传》云:“宋祖帝乙,郑祖厉王。”“大夫不敢祖诸侯”,而庄二十八年《左传》云:“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与此文不同者,此据寻常诸侯大夫,彼据有大功德者,故《异义》:《礼戴》引此《郊特牲》,云“又匡衡说支庶不敢荐其祢,下士诸侯不得专祖於王”。古《春秋左氏》说,天子之子,以上德为诸侯者,得祖所自出。鲁以周公之故,立文王庙。《左传》“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又曰“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以其有先君之主,公子为大夫,所食采地亦自立所出公庙,其立先公庙准礼。公子得祖先君,公孙不得祖诸侯。许慎谨案:“周公以上德封於鲁,得郊天,兼用四代之礼乐。”知亦得祖天子。诸侯有德祖天子者,知大夫亦得祖诸侯。郑氏无駮,与许氏同也。其王子母弟无大功德,不得出封食采畿内,贤於馀者,亦得采地之中立祖王庙,故都宗人,家宗人,皆为都家祭所出祖王之庙也。
天子存二代之后,犹尊贤也。尊贤不过二代。过之,远难法也。二或为三。
○过,古卧反。
[疏]“天子”至“二代”。
○正义曰:此一节论王者立二王后尊贤之事。
○“天子存二代”者,天子继世而立,子孙以不肖灭亡,见在子孙,又无功德,仍须存之,所以存二代之后者,犹尚尊其往昔之贤所能法象。
○“尊贤不过二代”者,所以尊贤之事,取其法象,但代异时移,今古不一。若皆法象先代,今则不可尽行,故所尊之贤,不过取二代而已。若过之,远难为法也。案《异义》:“《公羊》说,存二王之后,所以通天三统之义,引此文;古《春秋左氏》说周家封夏、殷二王之后以为上公,封黄帝、尧、舜之后,谓之三恪。”许慎谨案云:“治《鲁诗》丞相韦玄成,治《易》施犨等说引《外传》曰:‘三王之乐,可得观乎。’知王者所封三代而已。”不与《左氏》说同。郑駮之云:“所存二王之后者,命使郊天,以天子之礼祭其始祖,受命之王自行其正朔服色。恪者,敬也,敬其先圣而封其后,与诸侯无殊异,何得比夏殷之后?”如郑此言,《公羊》自据二王之后,《左氏》兼论三恪,义不乖异也。熊氏云:“周之三恪,越、少昊、高辛,远存黄帝者,取其制作之人,故《易 系辞》云: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义当然也。
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寓,寄也。寄公之子,非贤者,世不足尊也。寓或为“托”。
○寓音遇。
[疏]“诸侯”至‘继世“。
○正义曰:此一节论寄公之子为臣之事。
○注“寓寄”至“尊也”。
○正义曰:案《丧服传》云:“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或天子削地,或被诸侯所逐,皆为失地也。诸侯不臣者,不敢以寄公为臣也。”
君之南乡,答阳之义也。臣之北面,答君也。答,对也。
○乡,许亮反,下“君南乡”同。
○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辟君也。辟国君也。
○辟音避,注同。
[疏]“大夫”至“君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大夫君辟正君之事。诸侯则稽首於天子,大夫则稽首於诸侯,皆尽其臣礼以事君。今大夫家臣於大夫之处,拜时不为稽首,非是尊敬此家臣不令稽首,所以不稽首者,以辟国之正君。臣於国君已皆稽首,今大夫之臣又稽首於大夫之君,便是一国两君,故云“以辟君也”。大夫得稽首於诸侯,不辟天子者,谓诸侯有大功德,出封畿外,专有其国,故大夫得专尽臣礼事之
译○“在此互相以等级尊贵对方,互相以财货相见”。
○是说臣下不畏惧君主,却擅自互相以等级尊贵对方,所以庾云说:“这是擅自互相封爵。”
○“互相以财货相见”,是指大夫们私下以财货相见,不回避君主。
○注“鲁以”到“僣焉”。
○正义说:知道鲁国得以建立文王庙,依据襄公十二年秋天,“吴子寿梦去世,在周庙吊唁,这是合乎礼的”。注说:“周庙,是指文王庙。”此经说“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而文公二年《左传》说:“宋国以帝乙为祖,郑国以厉王为祖。”“大夫不敢以诸侯为祖”,而庄公二十八年《左传》说:“凡是城邑有宗庙和先君神主的叫都。”与此文不同的原因,此文是依据一般的诸侯大夫,彼文是依据有大功德的人,所以《异义》说:《礼戴》引用此《郊特牲》,说“又匡衡说支庶不敢荐祭其父,下士诸侯不得专以王为祖”。古《春秋左氏》说,天子的儿子,凭借高尚德行成为诸侯的,得以以所从出的王为祖。鲁国因为周公的缘故,建立文王庙。《左传》说“宋国以帝乙为祖,郑国以厉王为祖,这还是上祖”。又说“凡是城邑有宗庙先君神主的叫都”,因为那里有先君的神主,公子身为大夫,所食的采地也自立所从出的公庙,其建立先公庙符合礼制。公子得以祖先君,公孙不得以诸侯为祖。许慎谨案:“周公凭借高尚德行受封于鲁,得以郊祀上天,兼用四代的礼乐。”知道也得以天子为祖。诸侯有德行得以天子为祖,知道大夫也得以诸侯为祖。郑氏没有驳斥,与许氏相同。那些天子的儿子、弟弟没有大功德,不得出封在畿内食采,比其他人贤能的,也得以在采地之中建立祖王庙,所以都宗人、家宗人,都是为都家祭祀所从出的祖王庙。
天子保存前两代王朝的后裔,这还是尊崇贤人。尊崇贤人不超过前两代。超过的话,年代久远难以效法。二或作三。
○过,音古卧反。
[疏]“天子”到“二代”。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王者立二王后尊崇贤人的事。
○“天子保存前两代”者,天子世代继承而立,子孙因不肖而灭亡,现存的子孙,又没有功德,仍然需要保存他们,之所以保存前两代后裔,还是尊崇他们往昔的贤能可以效法。
○“尊崇贤人不超过前两代”者,之所以尊崇贤人,是取其效法榜样,但时代不同时光变迁,今古不一。如果都效法先代,现在就不能全部实行,所以所尊崇的贤人,不过取前两代而已。如果超过的话,年代久远难以作为效法的榜样。依据《异义》:“《公羊》说,保存二王之后,是为了贯通天三统的意义,引用此文;古《春秋左氏》说周朝封夏、殷二王之后为上公,封黄帝、尧、舜之后,称为三恪。”许慎谨案说:“治《鲁诗》的丞相韦玄成,治《易》的施犨等人说引用《外传》说:‘三王的音乐,可以观看吗。’知道王者所封不过三代而已。”不与《左氏》说相同。郑驳斥说:“所保存的二王之后,命令他们郊祀上天,以天子的礼仪祭祀其始祖,受命的王自行其正朔服色。恪,是敬,敬重其先圣而封其后,与诸侯没有区别,怎么能比得上夏殷之后?”如郑此言,《公羊》自据二王之后,《左氏》兼论三恪,意义并不违背。熊氏说:“周朝的三恪,越、少昊、高辛,远存黄帝,是取其制作之人,所以《易·系辞》说:神农氏没落,黄帝尧舜氏兴起。”意义当然如此。
诸侯不以寄公为臣,所以古代寄公不世袭。寓,是寄。寄公的儿子,如果不是贤人,世代不足以尊崇。寓或作“托”。
○寓音遇。
[疏]“诸侯”到‘继世“。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寄公之子为臣的事。
○注“寓寄”到“尊也”。
○正义说:依据《丧服传》说:“寄公是什么?是失地的君主。或是天子削去其地,或是被诸侯驱逐,都是失地。诸侯不以之为臣,是不敢以寄公为臣。”
君主面向南方,是回应阳气的意义。臣子面向北方,是回应君主。答,是对。
○乡,音许亮反,下“君南乡”同。
○大夫的家臣不行稽首礼,不是尊崇家臣,是为了避讳国君。避讳国君。
○辟音避,注同。
[疏]“大夫”到“君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大夫君避讳正君的事。诸侯则向天子稽首,大夫则向诸侯稽首,都尽臣礼以事君。现在大夫的家臣在大夫之处,拜时不行稽首礼,不是尊敬此家臣不令稽首,所以不稽首,是为了避讳国君的正君。臣对国君已都稽首,现在大夫的臣又向大夫的君稽首,便是一国两君,所以说“以避君也”。大夫得以向诸侯稽首,不避讳天子,是说诸侯有大功德,出封在畿外,专有其国,所以大夫得以专尽臣礼事之
也。
大夫有献弗亲,君有赐不面拜,为君之答已也。不面拜者,於外告小臣,小臣受以入也。小臣掌三公孤卿之复逆也。
译大夫进献物品而不亲自呈上,君主赏赐而不当面拜谢,这是因为君主已经通过回礼作答了。不当面拜谢的情况,是在外面告知小臣,由小臣接受后转呈给君主。小臣掌管三公、孤、卿的回复与迎送事宜。
[疏]“大夫”至“已也”。
○正义曰:此经论君尊大夫之事。
○“大夫有献弗亲”者,谓大夫有物献君,使人献之,不亲来献。
○“君有赐不面拜”者,谓君有物赐大夫,大夫不面自来拜,所以然者,恐为君之答已,故不自来,不报而去。
○注“小臣”至“逆也”。
○正义曰:案大仆掌诸侯之复逆,御仆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复,皆无大夫之文,即此小臣所掌孤卿中兼之,故郑云:“复谓奏事也,逆谓受下奏也。”
乡人禓,禓,强鬼也。谓时傩,索室驱疫,逐强鬼也。禓,或为献,或为傩。
○禓音伤,鬼名也。强,其丈反。难,乃多反,下同,本又作“傩”。索,色百反,下文注皆同。驱又作驱,同,起居反。孔子朝服立于阼,存室神也。神依人也。
[疏]“乡人”至“神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孔子存神之事。
○“乡人禓”者,廋云:“禓是强鬼之名,谓乡火驱逐此强鬼。”孔子则身著朝服立于阼阶之上,所以然者,以时驱逐强鬼,恐已庙室之神时有惊恐,故著朝服立于庙之阼阶,存安庙室之神,使神依已而安也。所以朝服者,大夫朝服以祭,故用祭服以依神。
孔子曰:“射之乐也,何以听?何以射?”多其射容与乐节相应也。孔子曰:“士使之射,不能则辞以疾,县弧之义也。”男子生,而设弧於门左,示有射道而未能也。女子设帨。
○弧音胡。帨,始锐反。
[疏]“孔子”至“义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叹美祭庙择士之射,必使容体合乐,故云“射之以乐”。
○“何以听”者,言何以能听此乐节,使与射容相应。
○“何以射”者,言何以能使射与乐节相应,故各善其两事相应,故郑注《射义》云:“何以,言其难也。”
○“孔子曰:士使之射,不能则辞以疾,县弧之义也”者,孔子既美射之与乐相应,又论身之不可不习。为士之法,理合能射,今使之射,若其不能,便是乖於为士之义,则当辞以疾病。
○“县弧之义也”者,以男子初生,县弧於门左,示有射道而未能也。今士亦有射道,以其疾病而不能,与男子初生县弧相似,故云“县弧之义也”。
○注“男子”至“设帨”。
○正义曰:“案《内则》云:“子生,男子设弧於门左,女子设帨於门右。”男子所以设弧者,示其有射道,所以县之者,以其未能也。长大不得不能,故辞以疾也。
孔子曰:“三日齐,一日用之,犹恐不敬。二日伐鼓,何居?”居读为姬,语之助也。何居,怪之也。伐犹击也。齐者止乐,而二日系鼓,则是成一日齐也。
○齐,本又作斋,同侧皆反,后放此。何居音姬。
[疏]“孔子”至“何居”。
○正义曰:此一经论祭之失礼之事。祭前宜齐而专一,不得伐鼓也。凡祭,必散七日,致齐三日,不乐不吊,致齐三日,专其一心,用以祭祀,犹恐为敬不足,故云“犹恐不敬”也。于时祭者,在致齐三日之中,而二日伐鼓,使祭者情散意逸以违礼,故讥而问之:“二日伐鼓,何姬?”姬是语助之辞也。
孔子曰:“绎之於库门内,祊之於东方,朝市之於西方,失之矣。”祊之礼,宜於庙门外之西室,绎又於其堂,神位在西也。此二者同时,而大名曰绎。其祭礼简,而事尸礼大,朝市宜於巿之东偏。《周礼》巿有三期,“大巿,日侧而巿,百族为主。朝巿,朝时而巿,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绎音亦。祊,百彭反。贾音古。贩,甫万反。
[疏]“孔子”至“之矣”。
○正义曰:此一经论鲁失礼之事。
○“绎之於库门内”者,绎祭之礼,当於庙门外之西堂,今乃於库门内。
○“祊之於东方”者,祊当在庙门外西室,今乃於庙门外东方。
○“朝巿之於西方”者,朝巿,谓朝时而巿,当於巿内东方,谓市内道东也。今乃於巿内西方
译[疏]“大夫”到“已也”。
○正义说:这段经文论述君主尊贵、大夫侍奉君主的事。
○“大夫有献弗亲”的意思是,大夫有物品献给君主,派人去献,不亲自前来献。
○“君有赐不面拜”的意思是,君主有物品赐给大夫,大夫不亲自当面拜谢,之所以这样,是担心君主回答自己,所以不亲自前来,不回报就离开了。
○注“小臣”到“逆也”。
○正义说:查考大仆掌管诸侯的奏事和迎接,御仆掌管众官吏的迎接及庶民的奏事,都没有关于大夫的记载,这就是小臣所掌管的孤卿中兼管的事,所以郑玄说:“奏事是指报告事情,迎接是指接受下属的报告。”
乡人禓,禓,是强鬼。指按时举行傩祭,搜索室内驱除疫病,驱逐强鬼。禓,有的版本作献,有的版本作傩。
○禓音伤,是鬼名。强,音其丈。难,音乃多,下文相同,原本又作“傩”。索,音色百,下文注都相同。驱又作驱,同,音起居。孔子穿着朝服站在东阶,是为了安抚室神。神灵依附于人。
[疏]“乡人”到“神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孔子安抚神灵的事。
○“乡人禓”的意思是,郑玄说:“禓是强鬼的名字,指乡人用火驱逐这强鬼。”孔子则身穿朝服站在东阶之上,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当时驱逐强鬼,恐怕自己庙室的神灵有时惊恐,所以穿着朝服站在庙的东阶,安抚庙室的神灵,使神灵依附自己而安定。之所以穿朝服,是因为大夫穿朝服祭祀,所以用祭服来安抚神灵。
孔子说:“射箭的乐趣,怎么能听?怎么能射?”这是赞叹射箭的姿态与音乐的节拍相应合。孔子说:“让士去射箭,不能射就借口生病推辞,这是悬挂弓弧的意义。”男子出生,在门左悬挂弓弧,表示有射箭的道理但还不会。女子悬挂佩巾。
○弧音胡。帨,音始锐。
[疏]“孔子”到“义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赞叹祭祀庙宇选择士人射箭,一定要使仪容体态合乎音乐,所以说“射箭配合音乐”。
○“何以听”的意思是,说怎么能听这音乐的节拍,使它与射箭的姿态相应合。
○“何以射”的意思是,说怎么能使射箭与音乐的节拍相应合,所以各自擅长这两件事的相应合,所以郑玄注《射义》说:“何以,是说它难。”
○“孔子说:让士去射箭,不能射就借口生病推辞,这是悬挂弓弧的意义”的意思是,孔子既赞叹射箭与音乐相应合,又论述身体不可不练习。作为士的法则,理应能射箭,现在让他射箭,如果不能,就是违背了作为士的意义,就应当借口疾病推辞。
○“悬挂弓弧的意义”的意思是,因为男子刚出生,在门左悬挂弓弧,表示有射箭的道理但还不会。现在士也有射箭的道理,因为生病而不能射,与男子刚出生悬挂弓弧相似,所以说“这是悬挂弓弧的意义”。
○注“男子”到“设帨”。
○正义说:“查考《内则》说:‘孩子出生,男子在门左悬挂弓弧,女子在门右悬挂佩巾。’男子之所以悬挂弓弧,是表示他有射箭的道理,之所以悬挂它,是因为他还不会。长大后不能不会,所以借口疾病推辞。
孔子说:“斋戒三天,一天用来祭祀,还担心不恭敬。两天击鼓,这是什么意思?”居读为姬,是语助词。何居,是怪问的意思。伐就是击。斋戒是停止音乐,而两天系鼓,那就是完成了一天的斋戒。
○齐,原本又作斋,同,音侧皆,后面仿此。何居音姬。
[疏]“孔子”到“何居”。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祭祀失礼的事。祭祀前应当斋戒而专一,不得击鼓。凡是祭祀,必须散斋七天,致斋三天,不听音乐不吊丧,致斋三天,专一其心,用来祭祀,还担心恭敬不足,所以说“还担心不恭敬”。当时祭祀的人,在致斋三天之中,而两天击鼓,使祭祀的人心情散漫、意念安逸以违背礼制,所以讥讽并问他:“两天击鼓,这是什么意思?”姬是语助词。
孔子说:“绎祭在库门内举行,祊祭在东方举行,朝市在西方举行,失礼了。”祊祭的礼仪,应当在庙门外西边的房间,绎祭又在其堂上,神位在西边。这两者同时举行,而大名叫绎。其祭祀礼仪简单,而事奉尸的礼仪重大,朝市应当在市场的东边。《周礼》市场有三个时期,“大市,太阳偏西时开市,各族为主。朝市,早晨开市,商贾为主。夕市,傍晚开市,贩夫贩妇为主”。
○绎音亦。祊,音百彭。贾音古。贩,音甫万。
[疏]“孔子”到“之矣”。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鲁国失礼的事。
○“绎祭在库门内举行”的意思是,绎祭的礼仪,应当在庙门外西边的堂上,现在却在库门内。
○“祊祭在东方举行”的意思是,祊祭应当在庙门外西边的房间,现在却在庙门外东方。
○“朝市在西方举行”的意思是,朝市,指早晨开市,应当在市场内东方,即市内道路东边。现在却在市场内西方
○正义曰:“祊之礼,宜於庙门外之西室”者,下文索祭祝于祊,是为祭设,故当在庙门外。又《释宫》云:“閍谓之门。”孙炎云:“谓庙门外。”又引《诗》云:“祝祭於祊。”故知庙门也。“知庙门外”者,《礼器》云:“为祊乎外。”故知在外也。以西是鬼神之位,室又求神之处,故知在庙门外之西室。云“绎又於其堂”者,祊是求神之名,绎是接尸之称,求神在室,接尸在堂,故云“绎又於其堂”。云“此二者同时,而大名曰绎”者,祊是室内求神,绎是堂上接尸,一时之事,故云“二者同时”。案《春秋》宣八年壬午“犹绎”,《释天》云:“绎,又祭。”《诗 丝衣》云:“绎宾尸。”但有绎名,而无祊称,是大名曰绎。云“其祭礼简,而事尸礼大”者,案《仪礼 有司彻》,是上大夫亻宝尸也。但於堂上献尸献侑,全无室中之事。又《丝衣》云:“自堂徂基,自羊徂牛。”是祭神也。下云:“兕觥其▯,旨酒其柔。”是接尸也。故知“祭神礼简”,“事尸礼大”。天子诸侯谓之为绎,其祭之明日,於庙门外西室,及堂而行礼也。上大夫曰傧尸,与祭同日,於庙堂之上而行礼也。下大夫及士虽有献尸及宾等相酬酢行礼於庙之事,不谓之傧尸也。引《周礼》“大巿,日侧而巿”以下,皆《周礼 司巿》文。日中百族为主者,注云:“百族必容来去。商贾为主,谓商贾家在外巿城。贩夫贩妇,朝资夕卖。”凡日中朝夕,百族商贾及贩夫贩妇皆言为主者,据其多耳。皇氏以为“日侧,日将中而未中,犹在东侧”。故郑注彼云:“日昃,昳中也。”
社祭土而主阴气也,君南乡於北墉下,答阴之义也。墙谓之墉,北墉,社内北墙。
○庸,本亦作墉,音容。日用甲,用日之始也。国中之神,莫贵於社。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大社,王为群姓所立。
○大音太,下文注“大社”、“大王”、“大庙”、“大古”、“大王”皆同。为,于伪反,下文“为社”、“为焚”皆同。是故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也;薄社北牖,使阴明也。绝其阳通其阴而已。薄社,殷之社,殷始都薄。
○丧,息浪反。薄,本又作亳,步各反。牖音酉。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於地,取法於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家主中霤而国主社,示本也。中霤,亦土神也。唯为社事,单出里;唯为社田,国人毕作;唯社,丘乘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单出里,皆往祭社於都鄙,二十五家为里。毕作,人则尽行,非徒羡也。丘,十六井也。四丘六十四井曰甸,或谓之乘。乘者以於车赋出长毂一乘,乘或为邻。
○乘,时证反,注同,又徒遍反。共音恭。粢音资。甸,徒练反,又绳证反。
[疏]“社稷”至“始也”。
○正义曰:此一节总论社神之义,兼明所祭之礼。
○“社祭土而主阴气也”者,土,谓五土,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也,以时祭之,故云社祭土。土是阴气之主,故云“而主阴气也”。
○“君南乡於北墉下,答阴之义也”者,墉,墙也。社既主阴,阴宜在北,故祭社时,以社在南,设主坛上北面,而君来在北墙下,而南乡祭之,是对阴之义也。
○“日用甲,用日之始也”者,社是国中之贵神,甲是旬日之初始,故用之也。
○“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者,是解社不屋义也。达,通也。风雨至则万物生,霜露降则万物成,故不为屋,以受霜露风雨,霜露风雨至,是天地气通也,故云“达天地之气也”。
○“是故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也”者,丧国社者,谓周立殷社也,立以为戒。不生成,天是生法,其无生义,故屋隔之,令不受天之阳也。《白虎通》云:“王者诸侯必有诫社者何?示有存亡也。明为善者得之,为恶者失之。”
○“薄社北牖,使阴明也”者,即丧国社也。殷始都薄,故呼其社为
译○正义说:“‘祊的礼仪,适宜在庙门外西边的房间’”,下文提到在祊处索求祭祝,这是为了祭祀而设置的,所以应当在庙门外。又《释宫》说:“閍叫做门。”孙炎说:“指的是庙门外。”又引用《诗经》说:“在祊处祝祭。”所以知道是庙门。“知道在庙门外”的原因,《礼器》说:“在室外举行祊祭。”所以知道是在外面。因为西方是鬼神的方位,房间又是求神的地方,所以知道是在庙门外西边的房间。说“绎祭又在堂上举行”的原因,祊是求神的名称,绎是接引尸(代表祖先受祭的人)的称呼,求神在室内,接尸在堂上,所以说“绎祭又在堂上”。说“这两者同时进行,而大的名称叫做绎”的原因,祊是在室内求神,绎是在堂上接尸,是同一时间的事情,所以说“两者同时”。查考《春秋》宣公八年壬午日“犹绎”,《释天》说:“绎,是再次祭祀。”《诗经·丝衣》说:“绎祭宾客尸。”只有绎的名称,而没有祊的称呼,所以大的名称叫做绎。说“祭祀神的礼仪简略,而侍奉尸的礼仪隆重”的原因,查考《仪礼·有司彻》,这是上大夫傧尸的礼仪。只是在堂上向尸和侑(陪尸的人)献酒,完全没有室内求神的事情。又《丝衣》说:“从堂上走到基石,从羊到牛。”这是祭祀神。下文说:“兕角酒杯空了,美酒柔和。”这是接引尸。所以知道“祭神礼简”,“事尸礼大”。天子诸侯称之为绎,在祭祀的第二天,在庙门外西室以及堂上行礼。上大夫称为傧尸,与祭祀同一天,在庙堂上行礼。下大夫及士虽然有向尸献酒以及宾客等相互酬酢在庙中行礼的事情,不称为傧尸。引用《周礼》“大市,日侧而市”以下,都是《周礼·司市》的原文。日中百族为主,注解说:“百族必然容纳来来往往。商贾为主,是说商贾的家在外市城。贩夫贩妇,早晨进货晚上卖。”凡是日中、早晨、傍晚,百族、商贾以及贩夫贩妇都说为主,是根据他们人数众多而言。皇氏认为“日侧,是太阳将要正中而尚未正中,还在东侧”。所以郑玄在那里注解道:“日昃,是太阳偏斜正中。”
社祭是祭祀土神而以阴气为主,君主在北墙下面向南方,这是回应阴气的意义。墙叫做墉,北墉,是社坛内的北墙。
○庸,原本也写作墉,音容。使用甲日,是使用日期的开始。国中的神灵,没有比社更尊贵的。天子的大社,一定要承受霜露风雨,以通达天地之气。大社,是君王为百姓所设立的。
○大音太,下文注解中“大社”、“大王”、“大庙”、“大古”、“大王”都相同。为,音于伪反,下文“为社”、“为焚”都相同。因此,亡国之社要加盖房屋,不承受天阳;薄社开北窗,使阴气明亮。断绝其阳气而通达其阴气罢了。薄社,是殷商的社,殷商最初建都于薄。
○丧,音息浪反。薄,原本也写作亳,音步各反。牖音酉。社,是用来神化地道的方式。大地承载万物,上天垂示象数,从大地获取财物,从天上获取法则,因此尊崇上天而亲近大地,所以教导百姓美好地报答。家以中霤为主神,国以社为主神,这是显示根本。中霤,也是土神。只有为了社祭,才单独从里出发;只有为了社田,国人全部劳作;只有社祭,丘乘共同供给祭品,这是为了报答根本、回归初始。单出里,都前往都鄙祭祀社,二十五家为里。毕作,是人则全部出行,不仅仅是多余的人。丘,是十六井。四个丘六十四井叫做甸,或者称为乘。乘是因为在车赋中出一辆长毂车,乘或者写作邻。
○乘,音时证反,注解相同,又音徒遍反。共音恭。粢音资。甸,音徒练反,又音绳证反。
[疏]“社稷”到“始也”。
○正义说:这一节总论社神的意义,兼明所祭祀的礼仪。
○“社祭土而以阴气为主”的原因,土,指五土,即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按时祭祀它们,所以说社祭土。土是阴气的主宰,所以说“而以阴气为主”。
○“君主在北墙下面向南方,这是回应阴气的意义”的原因,墉,是墙。社既然以阴气为主,阴气适宜在北方,所以祭祀社时,社坛在南边,设立主位坛上面向北,而君主来到北墙下,面向南祭祀,这是对应阴气的意义。
○“使用甲日,是使用日期的开始”的原因,社是国中尊贵的神灵,甲是旬日的初始,所以使用它。
○“天子的大社,一定要承受霜露风雨,以通达天地之气”的原因,这是解释社不加盖房屋的意义。达,是通达。风雨到来则万物生长,霜露降落则万物成熟,所以不建房屋,以承受霜露风雨,霜露风雨到来,是天地之气通达,所以说“通达天地之气”。
○“因此,亡国之社要加盖房屋,不承受天阳”的原因,亡国之社,是指周朝设立殷商的社,设立它作为警戒。不使其生成,天是生成法则,它没有生成的意义,所以用房屋隔开,让它不承受天的阳气。《白虎通》说:“王者诸侯必须有警戒之社,为什么呢?显示有存亡的道理。说明行善的人得到它,作恶的人失去它。”
○“薄社开北窗,使阴气明亮”的原因,就是亡国之社。殷商最初建都于薄,所以称它的社为
薄社也。周立殷社为戒而屋之,塞其三面,唯开北牖,示绝阳而通阴,阴明则物死也。
译这是薄社。周朝设立殷社作为警戒,并用房屋将其围起来,堵塞了东、西、南三面,只留下北面的窗户,以此表示断绝阳气而通达阴气,因为阴气显明则万物死亡。
○“社,所以神地之道也”者,言立社之祭,是神明於地之道故也。发此句,为下张本也。
○“地载万物”者,释地所得神之由也。地之为德,以载万物为用故也。
○“天垂象”者,欲明地之贵,故引天为对也。地有其物,天上皆垂其象,所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也。
○“取财於地”者,地须产财,并在地出,为人所取也。
○“取法於天”者,人知四时早晚,皆仿日月星辰,以为耕作之候,是取法於天。
○“是以尊天而亲地也”者,所以法者,故尊而祭之,天子祭天是也。所取财者,故亲而祭之,一切亲地而共祭社是也。
○“故教民美报焉”者,此结祀社也。地既为民所亲,故与庶民祭之,以教民美报故也。
○“家主中霤”者,中霤谓土神,卿大夫之家主祭土神在於中霤。
○“而国主社”者,谓天子诸侯之国,主祭土神於社。
○“示本也”者,以土神生财,以养官之与民,故皆主祭土神,示其养生之本也。
○“唯为社事,单出里”者,社事,祭社事也。单,尽也。里,居也。社既为国之本,故若祭社,则合里之家并尽出,故云“单出里”也。此唯每家出一人,不人人出也。
○“唯为社田,国人毕作”者,田,猎也。毕,尽也。作,行也。既人人得社福,故若祭社,先为社猎,则国中之人皆尽行,无得住家也。
○“唯社,丘乘共粢盛”者,向说“祭社用牲”,此明祭社用米也。“丘乘”者,都鄙井田也。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乘。唯祭社而使丘乘共其粢盛也。粢,稷也。稷曰明粢,在器曰盛。庾蔚云:“粢盛所须者少,故丘乘共之也。”皇氏云:“若天子诸侯祭社,则用藉田之穀。大夫以下无藉田,若祭社,则丘乘之民共之,示民出力也。”
○“所以报本反始也”者,结美报也。皇氏云:“国人毕作,是‘报本’,而丘乘共粢盛,是‘反始’。言粢盛是社所生,故云‘反始也’。”熊氏云:“祭社稷之神为报本,祭所配之人为反始。”未知孰是,故两存焉。
○注“大社”至“所立”。
○正义曰:知“为群姓所立”者,《祭法》文,但社稷之义,先儒所解不同。郑康成之说,以社为五土之神,稷为原隰之神,句龙以有平水土之功,配社祀之,稷播五穀之功,配稷祀之。郑必以为此论者,案《郊特牲》云“社祭土而主阴气”,又云“社所以神地之道”。又《礼运》云:“命降于社之谓殽地。”又《王制》云:“祭天地社稷,为越紼而行事。”据此诸文,故知社即地神,稷是社之细别,别名曰稷,稷乃原隰所生,故以稷为原隰之神。故贾逵、马融、王肃之徒,以社祭句龙,稷祭后稷,皆人鬼也,非地神。故《圣证论》王肃难郑云:“《礼运》云:‘祀帝於郊,所以定天位;祀社於国,所以列地利。’社若是地,应云定地位,而言列地利,故知社非地也。”为郑学者马昭之等通之云:“天体无形,故须云定位。地体有形,不须云定位,故唯云列地利。”肃又难郑云:“祭天牛角茧栗而用特牲,祭社用牛角尺而用大牢。又祭天地大裘而冕,祭社稷絺冕,又唯天子令庶民祭社,社若是地神,岂庶民得祭地乎?”为郑学者通之云:“以天神至尊而简质事之,故牛角茧栗而用特牲,服著大裘。天地至尊,天子至贵,天子祭社,是地之别体,有功於人,报其载养之功,故用大牢,贬降於天,故角尺也。祭用絺冕,取其阴类,庶人蒙其社功,故亦祭之,非是方泽、神州之地也。”肃又难郑云:“《召诰》用牲于郊牛二,明后稷配天,故知二牲也。”又云:“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明知唯祭句龙,更无配祭之人。”为郑学者通之云:“是后稷与天,尊卑所别,不敢同天牲,句龙是上公之神,社是地祇之别,尊卑不尽县绝,故云配同牲也。”肃又难郑云:“后稷配天,《孝经》言配天明夫,后稷不称天也。《祭法》及昭二十九年传云:‘
译○“社,是神明地之道的所在”这句话,是说设立社的祭祀,是因为地之道是神明的缘故。提出这句话,是为下文做铺垫。
○“地承载万物”这句话,是解释地之所以被神明的原因。地的德行,是以承载万物为作用的缘故。
○“天垂示天象”这句话,是为了阐明地的尊贵,所以引用天来作为对照。地有它的物产,天上都垂示相应的天象,这就是所说的“在天成为天象,在地形成形体”。
○“从地里获取财物”这句话,是说地必须出产财物,并且都在地里产出,供人们取用。
○“从天上获取法则”这句话,是说人们知道四季早晚的变化,都仿效日月星辰,作为耕作的时机,这就是从天上获取法则。
○“因此尊崇天而亲近地”这句话,是说因为效法天,所以尊崇并祭祀它,天子祭天就是这样。因为从地里获取财物,所以亲近并祭祀它,一切亲近地而共同祭祀社就是这样。
○“所以教导百姓美好地报答”这句话,是总结祭祀社的意义。地既然被百姓所亲近,所以与庶民一起祭祀它,以教导百姓美好地报答的缘故。
○“家主祭中霤”这句话,中霤指的是土神,卿大夫的家主要在中霤祭祀土神。
○“而国主祭社”这句话,是说天子诸侯的国家,主要在社祭祀土神。
○“以示根本”这句话,是说因为土神生长财物,用来供养官吏和百姓,所以都主要祭祀土神,以示养育生命的根本。
○“只有为了社事,才全家出里”这句话,社事,是祭祀社的事。单,是尽的意思。里,是居住的地方。社既然是国家的根本,所以如果祭祀社,那么同里的各家都全部出来,所以说“单出里”。这里是指每家出一人,不是人人都出来。
○“只有为了社田,国人都去劳作”这句话,田,是打猎的意思。毕,是尽的意思。作,是行动的意思。既然人人都能得到社的福佑,所以如果祭祀社,先为社打猎,那么国中的人都全部行动,没有能待在家里的。
○“只有社,丘乘共同提供粢盛”这句话,前面说“祭社用牺牲”,这里说明祭社用米。“丘乘”,是都鄙井田的单位。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乘。只有祭社才让丘乘共同提供粢盛。粢,是稷。稷称为明粢,放在容器中称为盛。庾蔚说:“粢盛所需很少,所以由丘乘共同提供。”皇氏说:“如果是天子诸侯祭社,就用藉田的谷物。大夫以下没有藉田,如果祭社,就由丘乘的百姓共同提供,以示百姓出力。”
○“所以报答根本,回归初始”这句话,是总结美好报答的意义。皇氏说:“国人都去劳作,是‘报答根本’,而丘乘共同提供粢盛,是‘回归初始’。说粢盛是社所生长的,所以说‘回归初始’。”熊氏说:“祭祀社稷之神是报答根本,祭祀所配享的人是回归初始。”不知道谁对,所以两说并存。
○注“大社”到“所立”。
○正义说:知道“是为群姓所立”的,是《祭法》的原文,但社稷的意义,先儒的解释不同。郑康成的说法,认为社是五土之神,稷是原隰之神,句龙因为有平治水土的功劳,配享社的祭祀,稷有播殖五谷的功劳,配享稷的祭祀。郑康成必定这样论述,是依据《郊特牲》说“社祭土而主阴气”,又说“社是神明地之道的所在”。又《礼运》说:“命降于社之谓殽地。”又《王制》说:“祭天地社稷,为越紼而行事。”根据这些文献,所以知道社就是地神,稷是社的细分,别名叫做稷,稷是原隰所生长的,所以以稷为原隰之神。所以贾逵、马融、王肃等人,认为社祭句龙,稷祭后稷,都是人鬼,不是地神。所以《圣证论》中王肃驳难郑康成说:“《礼运》说:‘祀帝于郊,所以定天位;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社如果是地,应该说定地位,而说列地利,所以知道社不是地。”为郑康成辩护的马昭等人解释说:“天体无形,所以需要说定位。地体有形,不需要说定位,所以只说列地利。”王肃又驳难郑康成说:“祭天牛角如茧栗而用特牲,祭社用牛角尺而用大牢。又祭天地穿大裘戴冕,祭社稷穿絺冕,又只有天子命令庶民祭社,社如果是地神,难道庶民能祭地吗?”为郑康成辩护的人解释说:“因为天神至尊,所以用简朴的礼仪侍奉,所以牛角如茧栗而用特牲,穿大裘。天地至尊,天子至贵,天子祭社,是地的别体,有功于人,报答其承载养育的功劳,所以用大牢,贬降于天,所以角尺。祭祀用絺冕,取其阴类,庶人蒙受社的功劳,所以也祭祀它,不是方泽、神州之地。”王肃又驳难郑康成说:“《召诰》在郊外用二牛,说明后稷配享天,所以知道用二牲。”又说:“在新邑祭社,用牛一、羊一、豕一,明知只祭句龙,没有配祭的人。”为郑康成辩护的人解释说:“这是后稷与天,尊卑有别,不敢与天的牺牲相同,句龙是上公之神,社是地祇之别,尊卑不完全悬殊,所以说配享相同的牺牲。”王肃又驳难郑康成说:“后稷配享天,《孝经》说配享天明夫,后稷不称天。《祭法》及昭二十九年传说:‘
句龙能平水土,故祀以为社。’不云祀以配社,明知社即句龙也。为郑学者通之云:“后稷非能与天同,功唯尊祖配之,故云不得称天。句龙与天同功,故得云祀以为社,而得称社也。”肃又难云:“《春秋》说伐鼓於社责上公,不云责地祇,明社是上公也。又《月令》‘命民社’郑注云:‘社,后土也。’《孝经》注云:‘后稷,土也。句龙为后土。’郑既云:‘社,后土’,则句龙也。是郑自相违反。”为郑学者通之云:“伐鼓责上公者,以日食,臣侵君之象,故以责上公言之。句龙为后土之官,其地神亦名后土,故《左传》云:‘君戴皇天而履后土。’地称后土,与句龙称后土名同而无异也。郑注云‘后土’者,谓土神也,非谓句龙也。故《中庸》云:‘郊社之礼。’注云:‘社,祭地神。’又《鼓人》云:‘以灵鼓鼓社祭。’注云:‘社祭,祭地祇也。’是社祭地祇也。”其社稷制度,《白虎通》云:“天子之社,坛方五丈,诸侯半之。”说者又云:“天子之社,封五色土为之,若诸侯受封,各割其方色土与之,则东方青,南方赤之类是也。”上皆以黄土也。其天子诸侯皆有二社者,《祭法》云:“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是各有二社。又各有胜国之社,故此云丧国之社屋之,是天子有之也。案《春秋》亳社灾,《公羊》云:“亡国之社,盖揜之。揜其上而柴其下。”是鲁有之也。襄三十年《左传》云:“鸟鸣于亳社。”是宋有之也。此是天子诸侯二社之义。其所置之处,《小宗伯》云:“右社稷,左宗庙。”郑云:“库门内、雉门外之左右。”为群姓立社者,在库门内之西,自为立者,在藉田之中。其亡国之社,《穀梁传》云:“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或在庙,或在库门内之东。则亳社在东也,故《左传》云:“间于两社,为公室辅。”鲁之外朝,在库门之内,东有亳社,西有国社,朝廷执政之处。故云间於两社也。其卿大夫以下,案《祭法》云:“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注云:“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今时里社是也。”如郑此言,则周之政法,百家以上得立社,其秦汉以来,虽非大夫,民二十五家以上则得立社,故云今之里社。又《郑志》云:《月令》命民社谓秦社也。自秦以下,民始得立社也。其大夫以下所置社者,皆以土地所宜之木,则《论语》云“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故《大司徒》云“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是也。其天子大社之等,案《尚书》无逸篇曰:“大社唯松,东社唯柏,南社唯梓,西社唯栗,北社唯槐。”其天子诸侯大夫等皆有社也。故注《司徒》“田主”、“田神”、“后土”、“田正”之所依也。田正则稷神也,田主尚然,故知天子诸侯社皆有稷,其亡国之社亦有稷。故《士师》云:“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是有稷也。但亡国之社稷,故略之,用刑官为尸,则其祭馀社为尸,不用刑官也。其社之祭,一岁有三:仲春命民社,一也;《诗》云“以社以方”,谓秋祭,二也;孟冬云大割祠于公社,是三也。其社主用石,故郑注《宗伯》云:“社之主盖用石。”案《条牒论》:稷坛在社坛西,俱北向,营并坛共门;或曰在社坛北。其用玉无文,不可强言,今礼用两圭有邸。《异义》:今《孝经说》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广博,不可遍敬,封五土以为社。古《左氏说》共工为后土,后土为社。许君谨案亦曰:“《春秋》称公社,今人谓社神为社公,故知社是上公,非地祇。”郑駮之云:“社祭土而主阴气,又云社者神地之道。谓社神但言上公,失之矣。今人亦谓雷曰雷公,天曰天公,岂上公也!”《异义》:“稷神,今《孝经说》:稷者,五穀之长,穀众多不可遍敬,故立稷而祭之。古《左氏》说:列山氏之子曰柱,死祀以为稷,稷是田正,周弃亦为稷。自商
译句龙能够平治水土,所以祭祀他作为社神。”文中没有说祭祀他配享社神,这就清楚地表明社神就是句龙。为郑玄学说辩护的人说:“后稷不能与天同等,只是功绩尊贵而配享,所以说不能称为天。句龙与天功绩同等,所以说祭祀他作为社神,因而能称为社。”陈寿又辩驳说:“《春秋》说在社坛击鼓责备上公,并没有说责备地祇,这说明社神是上公。又《月令》‘命令民众祭祀社神’,郑玄注说:‘社,就是后土。’《孝经》注说:‘后稷,是土神。句龙担任后土。’郑玄既然说:‘社,是后土’,那就是句龙。这是郑玄自相矛盾。”为郑玄学说辩护的人说:“击鼓责备上公,是因为日食是臣侵凌君的象,所以用责备上公来说。句龙担任后土之官,那地神也叫后土,所以《左传》说:‘君主头戴皇天而脚踏后土。’地称为后土,与句龙称为后土名称相同而没有区别。郑玄注说‘后土’,是指土神,不是指句龙。所以《中庸》说:‘郊祭和社祭的礼仪。’注说:‘社,是祭祀地神。’又《鼓人》说:‘用灵鼓为社祭伴奏。’注说:‘社祭,是祭祀地祇。’这说明社是祭祀地祇的。”关于社稷的制度,《白虎通》说:“天子的社坛,方圆五丈,诸侯减半。”解说的人又说:“天子的社坛,用五色土封筑而成,如果诸侯受封,各自割取对应方位颜色的土给他们,比如东方青色,南方赤色之类。”上面都用黄土。天子诸侯都有两个社的原因,《祭法》说:“君王为百姓立社,叫做大社,君王为自己立社,叫做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叫做国社,诸侯为自己立社叫做侯社。”这是各自有两个社。又各自有战胜国的社,所以这里说亡国的社盖屋顶,这是天子有的。查考《春秋》亳社发生火灾,《公羊传》说:“亡国的社,大概遮盖它。遮盖上面而在下面烧柴。”这是鲁国有它。襄公三十年《左传》说:“鸟在亳社鸣叫。”这是宋国有它。这是天子诸侯两个社的意义。它们设置的地方,《小宗伯》说:“右边是社稷,左边是宗庙。”郑玄说:“在库门内、雉门外的左右。”为百姓立社的,在库门内的西边,为自己立社的,在藉田之中。那亡国的社,《穀梁传》说:“亡国的社作为宗庙的屏风,以示警戒。”有的在宗庙,有的在库门内的东边。那么亳社在东边,所以《左传》说:“在两社之间,作为公室的辅佐。”鲁国外朝,在库门之内,东边有亳社,西边有国社,是朝廷执政的地方。所以说在两社之间。那卿大夫以下,查考《祭法》说:“大夫以下,成群立社叫做置社。”注说:“大夫不能单独立社,与同族居住,百家以上就共同立一个社。现在的里社就是这样。”按照郑玄这话,那么周代的政法,百家以上可以立社,那秦汉以来,虽然不是大夫,民众二十五家以上就可以立社,所以说现在的里社。又《郑志》说:《月令》命令民众祭祀社神是指秦社。从秦代以下,民众才开始可以立社。那大夫以下所设置的社,都用土地适宜生长的树木,所以《论语》说“夏后氏用松,殷人用柏,周人用栗”,所以《大司徒》说“而在田主旁种植树木,各自根据田野所适宜的树木”,就是这样。那天子大社等的情况,查考《尚书》无逸篇说:“大社只用松,东社只用柏,南社只用梓,西社只用栗,北社只用槐。”那天子诸侯大夫等都有社。所以注释《司徒》“田主”、“田神”、“后土”、“田正”所依凭的。田正就是稷神,田主尚且如此,所以知道天子诸侯的社都有稷,那亡国的社也有稷。所以《士师》说:“如果祭祀战胜国的社稷,就为他做尸。”这是有稷。只是亡国的社稷,所以简略,用刑官做尸,那么其他社祭祀做尸,不用刑官。社的祭祀,一年有三次:仲春命令民众祭祀社神,这是第一次;《诗经》说“祭祀社神和方神”,指秋祭,这是第二次;孟冬说在公社大割祭祀,这是第三次。社主用石头,所以郑玄注《宗伯》说:“社的主大概用石头。”查考《条牒论》:稷坛在社坛西边,都朝北,营建并坛共用一门;有人说在社坛北边。用玉没有文献记载,不可强行解说,现在礼仪用两圭有邸。《异义》:现在《孝经说》说:社是土地的主,土地广博,不能遍敬,封五土作为社。古《左氏说》共工担任后土,后土作为社。许君谨慎地考察也说:“《春秋》称公社,现在人谓社神为社公,所以知道社是上公,不是地祇。”郑玄驳斥说:“社祭土而主阴气,又说社是神化地之道。说社神只是上公,错了。现在人也称雷为雷公,天为天公,难道也是上公吗!”《异义》:“稷神,现在《孝经说》:稷是五谷之长,谷物众多不能遍敬,所以立稷而祭祀它。古《左氏》说:列山氏的儿子叫柱,死后祭祀作为稷,稷是田正,周弃也担任稷。从商
以来祀之。”许君谨案:“礼缘生及死,故社稷人事之。既祭稷,穀不得,但以稷米祭稷,反自食。”同《左氏》义。郑驳之云:“《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岳、四渎。社稷之神,若是句龙、柱弃,不得先五岳而食。又引司徒五土名。又引大司乐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土示,五土之总神,即谓社也。六乐於五地无原隰,而有土祇,则土祇与原隰同用乐也。又引《诗 信南山》云:“畇畇原隰。”下云:“黍稷或云。”原隰生百穀,黍为之长。然则稷者原隰之神,若达此义,不得以稷米祭稷为难。
译用来祭祀。”许君谨慎地考证说:“礼制依据生与死而设立,所以社稷是人事所供奉的。既然已经祭祀了稷神,谷物却未能获得,如果只用稷米来祭祀稷神,反而自己食用。”这与《左传》的义理相同。郑玄驳斥他说:“《周礼·春官·宗伯》记载,用血祭来祭祀社稷、五岳、四渎。社稷的神灵,如果是句龙和柱弃,就不应该排在五岳之前享用祭品。又引用司徒关于五土名称的记载。又引用大司乐‘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的说法;土示,是五土的总神,也就是所说的社神。六乐在五种地形的祭祀中,没有原隰,却有土祇,那么土祇与原隰是共用乐舞的。又引用《诗经·信南山》说:‘畇畇原隰。’下文说:‘黍稷或云。’原隰生长百谷,黍是其中的长。既然如此,那么稷就是原隰的神灵,如果通达这个义理,就不会认为用稷米祭祀稷神有什么困难了。
○注“单出里,皆往祭社於都鄙,二十五家为里,毕”至“毂一乘”。
○正义曰:“单出里,皆往祭社於都鄙”者,案《周礼》:“都鄙,公卿大夫采地,公卿大夫祭社,其里之人皆往就祭。”此据采地言之,故云“往祭社於都鄙。”必知据采地者,以经云“唯社,丘乘”,“丘乘”是采地井田之制,故举采地言焉。其公邑之民,所属酂鄙县遂,有祭社之事,则亦往酂鄙中助之。其六乡之内,於祭酺,党祭禜。虽满百家以上,不祭社也。唯其州祭社,其所属闾民祭社祭禜祭酺之时,亦皆往也。但此文主於社,故特言社耳。云“人则尽行,非徒羡也”者,案《周礼 小司徒》云:“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馀为羡。”则家一人之外,皆为羡也。此云“人则尽行,非徒羡”,似羡外更有人者,若六乡上剂致民,一人为正卒,又一人为羡卒,其馀为馀夫。则据都鄙及六遂之外,羡卒外有馀夫,故云“非徒羡也”。云“丘,十六井也”以下,皆《司马法》文。
季春出火,为焚也。谓焚莱也,凡出火,以火出,建辰之月,火始出。然后简其车赋,而历其卒伍,而君亲誓社,以习军旅,左之右之,坐之起之,以观其习变也。简、历谓算具陈列之也,君亲誓社,誓吏士以习军旅。既而遂田,以祭社也。言祭社,则此是仲春之礼也。仲春以火田,田止弊火,然后献禽,至季春火出,而民乃用火。今云季春出火,乃誓社,记者误也。社或为省。
○卒,祖忽反。算,思管反。省,思浅反。而流示之禽,而盐诸利,以观其不犯命也。流,犹行也,行,行田也。盐读为艳。行田示之以禽,使歆艳之,观其用命不也。谓禽为利者,凡田,大兽公之,小禽私也。
○盐,依注音艳。行行,上如字,下及下“行田”皆下孟反。歆,许金反。求服其志,不贪其得。失伍而获,犹为犯命。故以战则克,以祭则受福。
○天子適四方,先柴。所到必先燔柴,有事於上帝也。《书》曰:“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
○燔音烦。守,手又反。岱音代。
[疏]“季春”至“先柴”。
○正义曰:此一节论仲春祭社之前,田猎取禽以祭社获福之事。
○“季春出火,为焚也”者,祭社既用仲春,此出火为焚,当在仲春之月。今云季春者,记者以季春之时,民始出火,记者错误,遂以为天子诸侯用焚亦在季春,故误为季春,当为仲春也。为焚者,谓焚烧除治宿草。
○“然后简其车赋”者,谓既焚之后,简选车马及兵赋器械之属。
○“而历其卒伍”者,谓历其百人之卒,五人之伍。
○“而君亲誓社”者,谓君亲自誓此士众,以习军旅,既而遂田,以所得之禽兽,因以祭社,故云“亲誓社”。
○“左之右之,坐之起之”者,谓戒敕之以习军旅之事,或左或右,或坐或起。
○“以观其习变也”者,谓君亲自观於习武变动之事。
○“而流示之禽”者,流,行也。谓教陈讫而行田礼,谓驱禽於陈前,以示士卒也。
○“而盐诸利”者,盐者,艳也。诸,於也。利则禽也,所以驱禽示之,而歆艳之,以小禽之利。
○“以观其不犯命也”者,於此之时,观其士卒犯命与不犯军命者。
○“求服其志,不贪其得”者,所以观其犯命与否者,求欲服其士卒之志,使进退依礼,不欲贪其犯命,苟得於禽,言失伍得禽,犹为犯命,不免罚也。
○“故以战则克,以祭则受福”者,以其所为得礼,战则克胜,祭则受福。
○注“为焚”至“始出”。
○正义曰:“出火,以火出”者,案《春秋》火出为夏三月,此出火者,谓出陶冶之火,故《左氏》昭六年,郑人铸刑书,火未出而用火,故晋士文伯讥之。若田猎之火,则昆虫蛰后得火田以至仲春也。
○注“简历”至“误也”。
○正义曰:“简、历谓算具陈列之”者,经云“左之右之”,军或须左,或须右;“坐之起
译○注“单出里,皆往祭社于都鄙,二十五家为里,毕”至“毂一乘”。
○正义说:“单出里,皆往祭社于都鄙”的意思是,查考《周礼》记载:“都鄙,是公卿大夫的封地,公卿大夫祭祀社神时,其封地里的百姓都前往参加祭祀。”这是依据封地而言的,所以说“前往都鄙祭祀社神”。之所以知道是依据封地,是因为经文说“只有社神,丘乘”,“丘乘”是封地井田的制度,所以举封地来说。那些公邑的百姓,所属的酂、鄙、县、遂,有祭祀社神的事情,也前往酂、鄙中协助祭祀。那六乡之内,在祭祀酺时,党祭祀禜。虽然满百家以上,也不祭祀社神。只有其州祭祀社神,其所属闾的百姓在祭祀社神、祭祀禜、祭祀酺的时候,也都前往。但此文主要讲社神,所以特别只说社神罢了。说“人则尽行,非徒羡也”的意思是,查考《周礼·小司徒》说:“凡是征发徒役,每家不超过一人,其余的作为羡卒。”那么家一人之外,都算作羡卒。这里说“人则尽行,非徒羡”,似乎羡卒之外还有其他人,就像六乡上剂致民,一人为正卒,又一人为羡卒,其余的为余夫。那么依据都鄙及六遂之外,羡卒之外有余夫,所以说“非徒羡也”。说“丘,十六井也”以下,都是《司马法》的文字。
季春出火,是为了焚烧。指焚烧杂草。凡是出火,以火出,建辰之月,火开始出现。然后简选车赋,并检阅卒伍,君主亲自到社神前誓师,以练习军旅,向左向右,坐下站起,以观察他们习惯变化。简、历指计算器具陈列。君主亲自到社神前誓师,誓师吏士以练习军旅。随后就去田猎,以祭祀社神。说祭祀社神,那么这是仲春的礼仪。仲春用火田猎,田猎停止弊火,然后献禽,到季春火出,百姓才用火。现在说季春出火,才誓社,记录的人错了。社或作省。
○卒,祖忽反。算,思管反。省,思浅反。而流示之禽,而盐诸利,以观察他们不违犯命令。流,犹行也,行,行田也。盐读为艳。行田示之以禽,使歆艳之,观察他们是否用命。称禽为利者,凡是田猎,大兽归公,小禽归私。
○盐,依注音艳。行行,上如字,下及下“行田”皆下孟反。歆,许金反。求服其志,不贪其得。失伍而获,犹为犯命。所以作战则克,祭祀则受福。
○天子适四方,先柴。所到必先燔柴,有事于上帝。《书》说:“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
○燔音烦。守,手又反。岱音代。
[疏]“季春”至“先柴”。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仲春祭社之前,田猎取禽以祭社获福之事。
○“季春出火,为焚也”者,祭社既用仲春,此出火为焚,当在仲春之月。今云季春者,记者以季春之时,民始出火,记者错误,遂以为天子诸侯用焚亦在季春,故误为季春,当为仲春也。为焚者,谓焚烧除治宿草。
○“然后简其车赋”者,谓既焚之后,简选车马及兵赋器械之属。
○“而历其卒伍”者,谓历其百人之卒,五人之伍。
○“而君亲誓社”者,谓君亲自誓此士众,以习军旅,既而遂田,以所得之禽兽,因以祭社,故云“亲誓社”。
○“左之右之,坐之起之”者,谓戒敕之以习军旅之事,或左或右,或坐或起。
○“以观其习变也”者,谓君亲自观于习武变动之事。
○“而流示之禽”者,流,行也。谓教陈讫而行田礼,谓驱禽于陈前,以示士卒也。
○“而盐诸利”者,盐者,艳也。诸,于也。利则禽也,所以驱禽示之,而歆艳之,以小禽之利。
○“以观其不犯命也”者,于此之时,观其士卒犯命与不犯军命者。
○“求服其志,不贪其得”者,所以观其犯命与否者,求欲服其士卒之志,使进退依礼,不欲贪其犯命,苟得于禽,言失伍得禽,犹为犯命,不免罚也。
○“故以战则克,以祭则受福”者,以其所为得礼,战则克胜,祭则受福。
○注“为焚”至“始出”。
○正义说:“出火,以火出”者,案《春秋》火出为夏三月,此出火者,谓出陶冶之火,故《左氏》昭六年,郑人铸刑书,火未出而用火,故晋士文伯讥之。若田猎之火,则昆虫蛰后得火田以至仲春也。
○注“简历”至“误也”。
○正义说:“简、历谓算具陈列之”者,经云“左之右之”,军或须左,或须右;“坐之起
之”,谓须坐须起。崔氏云:“谓士卒至前表而坐,将行而起。”崔氏所言,是仲冬大阅之礼,未知春时亦然以否?云“言蔡社,则此是仲春之礼也”者,此经无祭社之文,以连前经祭社之事,故云“此是仲春之礼”。云“仲春以火田,田止弊火”者,《周礼 大司马职》文。引之者,证仲春火弊而田止。云“至季春出火,而民及用火”者,案《司爟》云:“季春出火,民咸从之。”故民乃用火。云“今云季春出火,乃誓社,记者误也”者,谓作记之人,见季春民之出火,谓为焚莱祭社,故称“季春”。
译“之”,是说必须坐下、必须起身。崔氏说:“是说士兵来到前面时坐下,将要行动时起身。”崔氏所说的,是仲冬大阅的礼仪,不知道春季是否也是这样?说“提到蔡社,那么这是仲春的礼仪”的人,是因为这段经文没有祭祀社神的记载,因为连着前文祭祀社神的事情,所以说“这是仲春的礼仪”。说“仲春用火田,田猎停止于弊火”的人,是《周礼·大司马职》中的文字。引用它,是为了证明仲春时弊火而田猎停止。说“到了季春出火,百姓才用火”的人,查《司爟》说:“季春出火,百姓都跟随他。”所以百姓才用火。说“现在说季春出火,才在社神前誓师,记录的人弄错了”的人,是说作记的人,看到季春百姓出火,以为是焚烧杂草祭祀社神,所以称“季春”。
○注“盐诸”至“私之”。
○正义曰:盐、艳声相近,歆艳是爱欲之言,故读从艳也。云“大兽公之,小禽私之”,二者《大司马》文。
○“天子適四方,先柴”。
○正义曰:此一节明天子巡守祭天之礼。
○“天子適四方,先柴”者,谓巡守至方岳,先燔柴以告天,是尊天故也。
○注“书曰”至“宗柴”。
○正义曰:此《虞书 舜典》文。案郑注《尚书》以为别有《舜典》之篇,将此为《尧典》,与古文异也。此祭上帝,谓祭当方帝。皇氏云:“谓祭感生帝。”义非也。
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
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
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易说》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夏正,建寅之月也。”此言迎长日者,建卯而昼夜分,分而日长也。
○正音征,下同。
[疏]“郊之”至“至也”。
○正义曰:此一节总明郊祭之义。
○“迎长日之至也”者,明郊祭用夏正建寅之月,意以二月建卯春分后日长。今正月建寅,郊祭,通而迎此长日之将至。
○注“易说”至“长也”。
○正义曰:此《易纬 乾凿度》文,必用夏正,彼文云:“方此之时,天地交,万物通,所以顺四时,法天地之道。”按《书传》云:“迎日,谓春分迎日也。”即引寅宾出日,皆谓春分。知此迎长日非春分者,此云“兆於南郊,就阳位”,若是春分朝日,当在东郊,故知非也。又下云“帝牛不吉,以为稷牛”。故知祭天非唯祭日也。
大报天而主日也。大,犹徧也。天之神,日为尊。
○徧音遍。兆於南郊,就阳位也。日,太阳之精也。
[疏]“大报”至“位也”。
○正义曰:大,犹徧也。虽特尊所出之帝,而又徧报天之一切神,而天之诸神,唯日为尊。故此祭者,日为诸神之主,故云主日也。不用所出之帝为主,而主日者,所出尊,不与诸神为宾主也,犹如君燕群臣,使膳宰为主人,不以君为主也。
○注“大犹”至“为尊”。
○正义曰:天之诸神莫大於日,祭诸神之时,日居诸神之首,故云日“为尊”也。凡祭日月之礼,崔氏云:“一岁有四,迎气之时,祭日於东,祭月於西。故《小宗伯》云‘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是其一也。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是其二也。此等二祭,日之与月各祭於一处,日之与月,皆为坛而祭,所谓王宫祭日,夜明祭月,皆为燔柴也。夏正郊天之时而主日,配以月,《祭义》云‘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是其三也。孟冬大蜡之时,又祭日月,故《月令》孟冬‘祈来年于天宗’,是其四也。此二祭并祭日月,共在一处,则祭日於坛,祭月於坎。坛则实柴,坎则瘗埋也。其牲皆用犊,故《小司徒》云:‘凡小祭祀奉牛牲。’郑云:‘小祭祀,王玄冕所祭。’是也。若所祈祷,则用少牢,故《祭法》云‘埋少牢於泰昭,祭时及日月等’,郑注云:‘凡以此下,皆祭用少牢。’是也。”皇氏云:“以为日月合祭之时用犊,分祭之时用少牢。”其义非也。
扫地而祭,於其质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
○称,尺证反。於郊,故谓之郊。牲用骍,尚赤也。用犊,贵诚也。尚赤者,周也。
○骍,息营反,徐呼营反。
[疏]“扫地”至“诚也”。
○正义曰:燔柴在坛,正祭於地,故云扫地而祭。陶谓瓦器,谓酒尊及豆簋之属,故《周礼 人》为簋匏谓酒爵。此等已具解於上。
○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言日以周郊天之月而至,阳气新用事,顺之而用辛日。此说非也。郊天之月而日至,鲁礼也。三王之郊一用夏正,鲁以无冬至祭天於圆丘之事,是以建子之月郊天,示先有事也。用辛日者,凡为人君,当齐戒自新耳。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尽在鲁,因推鲁礼以言周事。
○圆,本又作圆,音员。凡为,如字,
译○注“盐诸”到“私之”。
○正义说:盐和艳读音相近,歆艳是喜爱欲望的意思,所以读作艳。说“大兽归公,小禽归私”,这两句是《大司马》篇的文字。
○“天子到四方去,先举行柴祭”。
○正义说:这一节说明天子巡视四方时祭祀上天的礼仪。
○“天子到四方去,先举行柴祭”,是说巡视到达四方岳山时,先焚烧柴火来禀告上天,这是因为尊崇上天的缘故。
○注“书上说”到“宗柴”。
○正义说:这是《虞书·舜典》的文字。考察郑玄对《尚书》的注解,认为另有《舜典》一篇,将这段文字归入《尧典》,这与古文不同。这里祭祀上帝,是指祭祀当方的天帝。皇氏说:“是指祭祀感生帝。”这个解释不对。
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
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
郊祭,是为了迎接白昼变长的时候到来。《易说》说:“三代天子的郊祭,都使用夏历正月。夏历正月,是建寅之月。”这里说迎接白昼变长,是因为建卯之月昼夜平分,平分之后白昼就变长了。
○正音征,下文相同。
[疏]“郊之”到“至也”。
○正义说:这一节总体说明郊祭的意义。
○“迎接白昼变长的时候到来”,是说明郊祭使用夏历建寅之月,意思是二月建卯春分之后白昼变长。现在正月建寅,举行郊祭,是通迎这白昼变长的即将到来。
○注“易说”到“长也”。
○正义说:这是《易纬·乾凿度》的文字,必须使用夏历,那篇文字说:“在这个时候,天地交合,万物通达,所以顺应四季,效法天地的道理。”按照《书传》说:“迎日,是指春分迎日。”就引用寅宾出日,都是指春分。知道这里迎接白昼变长不是春分,是因为这里说“在南郊立坛,靠近阳位”,如果是春分朝日,应当在东郊,所以知道不是。又下文说“帝牛不吉,就作为稷牛”。所以知道祭天不仅仅是祭日。
大大地报答上天而以日为尊。大,就是遍的意思。天上的神灵,日是最尊贵的。
○徧音遍。在南郊立坛,是靠近阳位。日,是太阳的精华。
[疏]“大报”到“位也”。
○正义说:大,就是遍的意思。虽然特别尊崇所出的天帝,而又普遍报答天上的一切神灵,而天上的各种神灵,只有日最尊贵。所以这次祭祀,日作为诸神的主祭对象,所以说主日。不用所出的天帝作为主祭对象,而用日,是因为所出的天帝尊贵,不与诸神作为宾主,就像君主宴请群臣,让膳宰作为主人,不以君主作为主人一样。
○注“大犹”到“为尊”。
○正义说:天上的各种神灵没有比日更大的,祭祀诸神的时候,日居于诸神的首位,所以说日“为尊”。凡是祭祀日月的礼仪,崔氏说:“一年有四次,迎气的时候,在东边祭日,在西边祭月。所以《小宗伯》说‘在四郊为五帝立坛,四望、四类也像这样’,这是第一种。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这是第二种。这两种祭祀,日和月各自在一处祭祀,日和月,都筑坛祭祀,所谓王宫祭日,夜明祭月,都是焚烧柴火。夏历正月郊祭上天而以日为主,配以月,《祭义》说‘大大地报答上天而以日为主,配以月’,这是第三种。孟冬大蜡的时候,又祭祀日月,所以《月令》孟冬‘向天宗祈求来年’,这是第四种。这两种祭祀都同时祭祀日月,在同一处,那么祭日在坛上,祭月在坎中。坛上就焚烧柴火,坎中就埋藏牺牲。它们的牺牲都用小牛,所以《小司徒》说:‘凡是小祭祀奉送牛牲。’郑玄说:‘小祭祀,是王穿玄冕所祭的。’就是这样。如果有所祈祷,就用少牢,所以《祭法》说‘埋少牢于泰昭,祭祀时及日月等’,郑玄注说:‘凡是这以下,都祭祀用少牢。’就是这样。”皇氏说:“认为日月合祭的时候用小牛,分祭的时候用少牢。”这个解释不对。
清扫地面而祭祀,在于它的质朴。器具使用陶器和匏瓜,用来象征天地的本性。观察天下的物品,没有可以用来称颂它的德行的。
○称,尺证反。在郊外,所以叫做郊。牺牲用赤色,崇尚红色。使用小牛,贵在真诚。崇尚红色,是周朝的制度。
○骍,息营反,徐呼营反。
[疏]“扫地”到“诚也”。
○正义说:焚烧柴火在坛上,正祭在地上,所以说清扫地面而祭祀。陶指瓦器,指酒尊以及豆簋之类,所以《周礼·人》说为簋匏指酒爵。这些已经在上面解释过了。
○郊祭使用辛日,周朝开始郊祭,日子到了冬至。说日子到了周朝郊祭上天的月份,阳气新开始起作用,顺应它而使用辛日。这种说法不对。郊祭上天的月份而日子到了冬至,是鲁国的礼仪。三代天子的郊祭都使用夏历,鲁国因为没有冬至在圆丘祭天的事情,所以在建子之月郊祭上天,表示先有事。使用辛日,凡是作为君主,应当斋戒自新。周朝衰微礼仪废弛,儒者看到周礼都在鲁国,于是推演鲁礼来说周朝的事情。
○圆,本又作圆,音员。凡为,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