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檀弓上第三
卷七 檀弓上第三
卷七 檀弓上第三
大公封於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於周。齐大公受封,留为大师,死葬於周,子孙生焉,不忍离也。五世之后,乃葬於齐,齐曰营丘。
○大音泰,注及下注“大史公”皆同。离,力智反,下“相离”同。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言其似礼乐之义。
○乐乐并音岳,一读下五教反,又音洛。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正丘首,正首丘也。仁,恩也。
○首,手又反,注同。
[疏]“大公”至“仁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忠臣不欲离王室之事。“太公封於营丘”者,周之大师大公封於营丘,及其死也,反葬於镐京,陪文武之墓。其大公子孙,比及五世,虽死於齐,以大公在周,其子孙皆反葬於周也。言“反葬”者,既从周乡齐,今又从齐反往归周,君子善其反葬似礼乐之意,故云先王制礼乐者,乐其所自生,谓爱乐已之王业所由生,以制乐名。若舜爱乐其王业所由,能绍尧之德,即乐名《大韶》;禹爱乐其王业,所谓由治水广大中国,则乐名《大夏》。
○“礼,不忘其本”者,谓先王制礼,其王业根本,由质而兴,则制礼不忘其本,而尚质也;若王业根本由文而兴,制礼尚文也,是不忘其本也。礼之与乐皆是重本,今反葬於周,亦是重本,故引礼乐以美之。君子既引礼乐,又引古之人有遗言云:“狐死正丘首而向丘。”所以正首而向丘者,丘是狐窟穴根本之处,虽狼狈而死,意犹向此丘,是有仁恩之心也。今五世反葬,亦仁恩之心也。但乐之与礼,两文相互。乐云乐其所自生,则礼当云反其所自本。礼云不忘其本,则乐当云不忘其生也。乐云乐其所自生者,初生王业,因民之所乐而得天下。今王者制乐,自爱乐已之所由得天下。乐者,是王者自乐,不据民之所乐也。
○注“齐大公受封”至“齐曰营丘”。
○正义曰:知“留为大师”者,案《诗 大雅》云:“维师尚父。”《毛传》云:“师,大师也。”《史记 齐世家》云:大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也。四岳之后。尚佐武王伐纣,为大师。云“死葬於周”,子孙是大公所生焉,故不忍离其先祖,非谓子孙生在於周。“子孙生焉”者,不忍离其生处。必五世者,五世之外则服尽也。然观经及注,则太公之外为五世,便是玄孙之子,服尽亦反者。其实反葬正四世,知者,案《世本》,大公望生丁公伋,伋生乙公得,得生<疒酉>公慈母,慈母生哀公不臣。案《齐世家》,哀公荒淫,被纪侯谮之周,周夷王烹哀公,亦葬周也。哀公是大公玄孙,哀公死,弟胡公靖立。靖死,献公山立。山死,武公寿立。若以相生为五世,则武公以上皆反葬於周;若以为君五世,则献公以上反葬周。二者未知孰是。云“齐曰营丘”者,《地理志》云,临淄县,齐大公所封。案《释丘》云:“水出其前而左,曰营丘。”以水营绕,故曰营丘。然周公封鲁,其子孙不反葬於周者,以其有次子在周,世守其采地,则《春秋》周公是也。故郑康成作《诗谱》云:“元子伯禽封鲁,次子君陈世守采地。”下云“延陵季子葬於嬴博之间”者,古礼也。故舜葬苍梧,周则族葬,故《冢人》云:“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是也。
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伯鱼,孔子子也,名鲤。犹,尚也。
○期音基。鲤音里。”夫子闻之曰:“谁与哭者?”门人曰:“鲤也。”夫子曰:“嘻,其甚也。”嘻,悲恨之声。
○与音馀,下“馀阁也与”同。嘻,许其反,又於其反。伯鱼闻之,遂除之。
[疏]“伯鱼”至“除之”。
○正义曰:此一节论过哀之事。
○注“嘻,悲恨之声”。
○正义曰:“悲恨之声”者,谓非责伯鱼悲恨之声也。时伯鱼母出,父在,为出母亦应十三月祥,十五月禫。言期而犹哭,则是祥后禫
译卷七 檀弓上第三
太公被封在营丘,直到第五代,都返回周地安葬。齐太公受封,留在周朝担任太师,死后安葬在周地,子孙在那里出生,不忍心离开。五代之后,才安葬在齐地,齐地称为营丘。
○“大”音泰,注及下文注“太史公”都相同。“离”,音力智反,下文“相离”相同。君子说:“音乐,是喜爱自己出生的地方。礼仪,是不忘记自己的根本。”这是说它类似于礼乐的含义。
○“乐”字两个都音岳,另一种读法下字音五教反,又音洛。古人有句话说:“狐狸死了,头朝着它出生的土丘。”这是仁爱的表现。“正丘首”,就是头朝向土丘的意思。“仁”,就是恩爱的意思。
○“首”,音手又反,注相同。
[疏]“太公”到“仁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忠臣不愿离开王室的事情。“太公被封在营丘”,是指周朝的太师太公被封在营丘,等到他去世时,返回镐京安葬,陪葬在文王武王的墓旁。太公的子孙,直到五代,虽然死在齐地,因为太公在周地,他的子孙都返回周地安葬。说“返回安葬”,是因为已经从周地前往齐地,现在又从齐地返回回到周地,君子赞许他们返回安葬符合礼乐的含义,所以说先王制定礼乐,音乐是喜爱自己王业所由产生的地方,即喜爱自己王业所由产生的原因,以此制定乐名。比如舜喜爱自己王业所由产生的原因,能够继承尧的德行,乐名就叫《大韶》;禹喜爱自己王业,所谓由治水广大中国,乐名就叫《大夏》。
○“礼仪,是不忘记自己的根本”,是指先王制定礼仪,其王业的根本,如果是由质朴而兴起的,就制定礼仪不忘记其根本,而崇尚质朴;如果王业的根本是由文饰而兴起的,制定礼仪就崇尚文饰,这是不忘记其根本的意思。礼仪和音乐都是重视根本,现在返回周地安葬,也是重视根本,所以引用礼乐来赞美它。君子既然引用了礼乐,又引用古人留下的话说:“狐狸死了,头朝向土丘。”之所以头朝向土丘,是因为土丘是狐狸洞穴根本所在的地方,虽然狼狈而死,心意仍然朝向这个土丘,这是有仁爱恩心的表现。现在五代返回安葬,也是仁爱恩心的表现。只是音乐和礼仪,两篇文章相互对应。音乐说喜爱自己出生的地方,那么礼仪就应当说返回自己根本的地方。礼仪说不忘记自己的根本,那么音乐就应当说不忘记自己出生的地方。音乐说喜爱自己出生的地方,起初产生王业,是因为民众所喜爱而得到天下。现在王者制定音乐,自己喜爱自己得到天下的原因。音乐,是王者自己喜爱,不是依据民众所喜爱的。
○注“齐太公受封”到“齐地称为营丘”。
○正义说:知道“留在周朝担任太师”的原因,查考《诗经·大雅》说:“维师尚父。”《毛传》说:“师,就是太师。”《史记·齐太公世家》说:太公望吕尚,是东海边上的人。四岳的后代。尚辅佐武王讨伐纣王,担任太师。说“死后安葬在周地”,子孙是太公所生的,所以不忍心离开他们的先祖,不是说子孙出生在周地。“子孙在那里出生”,是不忍心离开他们出生的地方。一定是五代的原因,是五代之外丧服就尽了。然而观察经文和注,那么太公之外为五代,就是玄孙的儿子,丧服尽了也返回的。其实返回安葬正是四代,知道的原因,查考《世本》,太公望生丁公伋,伋生乙公得,得生癸公慈母,慈母生哀公不臣。查考《齐太公世家》,哀公荒淫,被纪侯向周王进谗言,周夷王烹杀哀公,也安葬在周地。哀公是太公的玄孙,哀公死后,弟弟胡公靖即位。靖死后,献公山即位。山死后,武公寿即位。如果以相生为五代,那么武公以上都返回安葬在周地;如果以君主五代计算,那么献公以上返回安葬在周地。这两种说法不知道哪个正确。说“齐地称为营丘”,《地理志》说,临淄县,是齐太公所封的地方。查考《释丘》说:“水流在它前面而向左,称为营丘。”因为水流环绕,所以称为营丘。然而周公被封在鲁地,他的子孙不返回周地安葬的原因,是因为他有次子在周地,世代守护他的采邑,就是《春秋》中的周公。所以郑康成作《诗谱》说:“长子伯禽被封在鲁地,次子君陈世代守护采邑。”下文说“延陵季子安葬在嬴博之间”,是古礼。所以舜安葬在苍梧,周朝则是族葬,所以《冢人》说:“先王的墓在中间,以昭穆为左右。”凡是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自按照他们的族类是这样。
伯鱼的母亲死了,服丧期满一年还在哭泣。伯鱼,是孔子的儿子,名鲤。“犹”,是尚且的意思。
○“期”音基。“鲤”音里。孔子听说后说:“是谁在哭泣?”学生说:“是鲤。”孔子说:“唉,太过了。”“嘻”,是悲恨的声音。
○“与”音馀,下文“馀阁也与”相同。“嘻”,音许其反,又音於其反。伯鱼听说后,于是停止哭泣。
[疏]“伯鱼”到“停止哭泣”。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过度悲哀的事情。
○注“嘻,是悲恨的声音”。
○正义说:“悲恨的声音”,是指不是责备伯鱼的悲恨声音。当时伯鱼的母亲被休弃,父亲还在,对于被休弃的母亲也应该十三个月除丧,十五个月禫祭。说服丧期满一年还在哭泣,那么就是除丧后禫祭
前。祥外无哭,于时伯鱼在外哭,故夫子怪之,恨其甚也。或曰,为出母无禫,期后全不合哭。
译之前。祥祭之外没有哭泣,当时伯鱼在外面哭泣,所以孔子对此感到奇怪,怨恨他哭得太过分了。有人说,对于被休弃的母亲没有禫祭,在期年之后完全不应该哭泣。
舜葬於苍梧之野,舜征有苗而死,因留葬焉。《书》说舜曰:“陟方乃死。”苍梧,於周南越之地,今为郡。
○梧音吾。陟,知力反,升也。盖三妃未之从也。古者不合葬。帝喾而立四妃矣,象后妃四星,其一明者为正妃,馀三小者为次妃。帝尧因焉。至舜不告而取,不立正妃,但三而已,谓之三夫人。《离骚》所歌湘夫人,舜妃也。夏后氏增以三三而九,合十二人。《春秋说》云天子取十二,即夏制也。以虞、夏及周制差之,则殷人又增以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周人上法帝喾,立正妃,又三二十七为八十一人,以增之合百二十一人。其位后也、夫人也、嫔也、世妇也、女御也。五者相参以定尊卑。
○喾,苦毒反,高辛氏帝也。骚,素刀反,一音萧。湘差,初佳反,又初宜反。嫔,婢人反。季武子曰:“周公盖祔。”祔谓合葬。合葬自周公以来。
○祔音父。
[疏]“舜葬”至“盖祔”。
○正义曰:此一节论古者不合葬之事。“舜葬於苍梧之野”者,舜南巡守,因征有苗而死,以古代不合葬,且天下为家,故遂葬於苍梧之野。
○“盖三妃未之从也”者,从犹就也,古不合葬,故舜之三妃不就苍梧与舜合葬也。云“盖”者,录记之人传云舜时如此,未知审也,故云“盖”。“未之从”者,记人以周公始附,舜时未有此礼,故云“未之从”也。记者既论古不合葬,与周不同,引季武子之言云周公以来盖始附葬。附即合也,言将后丧合前丧。武子去周公不远,无可疑,亦云“盖”者,意有谦退,不敢指斥,事虽不疑,亦云“盖”也。故《孝经》夫子云“盖天子之孝”也,“盖诸侯之孝也”,非是不知,谦为疑辞。
○注“舜征”至“为郡”。
○正义曰:郑案《淮南子》云:“舜征三苗,而遂死苍梧。”《史记》云:“舜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守,崩于苍梧之野,葬于九疑山,是为零陵。”案《尚书》“窜三苗于三危”,在西裔,今舜征有苗,乃死於苍梧者,张逸答焦氏问云:“初窜西裔,后分之在南野。”《汉书 地理志》有苍梧郡,是今为郡名也。
○注“古者”至“尊卑”。
○正义曰:知帝喾立四妃者,案《大戴礼 帝系篇》云:“帝喾卜四妃之子,皆有天下。长妃有邰氏之女,曰姜嫄,生契。次妃有娀氏之女,曰简狄,生契。次妃陈丰氏之女,曰庆都,生尧。次妃陬氏之女,曰常宜,生帝挚。帝喾崩,帝挚即位。挚崩而尧立。”郑此注用《帝系》之文,稷为尧之异母弟也。及注《诗 生民》之篇,与此异也,以为姜嫄是高辛之世妃,谓高辛后世子孙之妃,用《命历序》之文,以为帝喾传十世,姜嫄是帝喾十世以后子孙之妃。云“象后妃四星”,案《援神契》云:“辰极横后妃四星,纵曲相扶。”案《祭法》云“帝喾能序星辰以著众”,明象星立妃也。云“帝尧因焉”者,以此经云舜三妃未之从,明尧亦四妃也。云“舜不告而取”者,案《孟子》万章问孟子云:“舜不告而取,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取,父母终不为取妻,是绝其后也。”云“但三妃而已”者,案《帝王世纪》云:“长妃娥皇无子,次妃女英生商均,次妃癸比生二女,霄明、烛光是也。”云“《离骚》所歌湘夫人”者,案《楚辞 九歌》第三曰《湘夫人》,云“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是也。王逸注《离骚》云:“娥皇女英,堕湘水溺焉。”又《秦纪》云:“死而葬焉,非溺也。”《山海经》以为二女,此云三者,当以《记》为正,《山海经》不可用。云“周人上法帝喾,立正妃”者,案《昏义》后一、夫人三是也。若然,案郑注《尚书》帝乙妾生微子,后立为正妃,生纣。殷已有后者,谓三妃里之正,仍无后也。云“夫人也”者,即舜之三妃也。“嫔也”者,即夏所增九女也。“世妇也”者,即殷所增二十七人也。“女御也”者,即周所增八十一人也。自夏以下,节级三倍加之。
曾子
译舜葬在苍梧的野外,舜征讨有苗部落时去世,因此留葬在那里。《尚书》记载舜说:“巡视南方时去世。”苍梧,在周代属于南越地区,现在是一个郡。
○梧,音同“吾”。陟,音“知力反”,意思是升。大概是因为三位妃子没有跟随他。古代不实行合葬。帝喾时设立了四位妃子,对应后妃四星,其中一颗明亮的为正妃,其余三颗较小的为次妃。帝尧沿袭了这个制度。到了舜,没有告知父母就娶妻,没有设立正妃,只有三位,称为三夫人。《离骚》中所歌颂的湘夫人,就是舜的妃子。夏后氏又增加了九个,共十二人。《春秋说》说天子娶十二人,就是夏代的制度。用虞、夏和周的制度来比较,那么殷人又增加了二十七个,共三十九人。周人向上效法帝喾,设立正妃,又增加了八十一人,总共一百二十一人。她们的位号有后、夫人、嫔、世妇、女御。这五种位号相互参酌以确定尊卑。
○喾,音“苦毒反”,是高辛氏的帝王。骚,音“素刀反”,另一音读“萧”。湘差,音“初佳反”,又音“初宜反”。嫔,音“婢人反”。季武子说:“周公大概是合葬。”祔,指合葬。合葬是从周公开始的。
○祔,音“父”。
[疏]“舜葬”到“盖祔”。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古代不实行合葬的事情。“舜葬在苍梧的野外”,舜南巡巡视,征讨有苗时去世,因为古代不合葬,而且天下已成为私家的天下,所以便葬在苍梧的野外。
○“大概三位妃子没有跟随他”,从,就是前往。古代不合葬,所以舜的三位妃子没有前往苍梧与舜合葬。说“大概”,是因为记录的人传说舜时是这样,不确定是否确切,所以说“大概”。“没有跟随他”,记录的人认为周公才开始合葬,舜时还没有这种礼制,所以说“没有跟随他”。记录的人既然论述古代不合葬,与周代不同,引用季武子的话说周公以来大概才开始合葬。附,就是合,意思是把后来的丧事合并到先前的丧事中。季武子距离周公不远,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也说“大概”,是表示谦逊退让,不敢直接断言,事情虽然不怀疑,也说“大概”。所以《孝经》中孔子说“大概是天子的孝”,“大概是诸侯的孝”,不是不知道,而是谦逊地用疑词。
○注“舜征”到“为郡”。
○正义说:郑玄考证《淮南子》说:“舜征讨三苗,于是死在苍梧。”《史记》说:“舜登上帝位三十九年,南巡巡视,死在苍梧的野外,葬在九疑山,这就是零陵。”考证《尚书》“把三苗流放到三危”,在西边,现在舜征讨有苗,却死在苍梧,张逸回答焦氏的问题说:“起初流放到西边,后来分一部分到南野。”《汉书·地理志》有苍梧郡,是现在作为郡名。
○注“古者”到“尊卑”。
○正义说:知道帝喾设立四位妃子,是考证《大戴礼·帝系篇》说:“帝喾占卜四位妃子的儿子,都拥有天下。长妃是有邰氏的女儿,叫姜嫄,生契。次妃是有娀氏的女儿,叫简狄,生契。次妃是陈丰氏的女儿,叫庆都,生尧。次妃是陬氏的女儿,叫常宜,生帝挚。帝喾去世,帝挚即位。帝挚去世,尧即位。”郑玄此注使用《帝系》的文字,稷是尧的同父异母弟。等到注释《诗经·生民》篇时,与此不同,认为姜嫄是高辛氏的世妃,即高辛氏后世子孙的妃子,使用《命历序》的文字,认为帝喾传了十世,姜嫄是帝喾十世以后子孙的妃子。说“对应后妃四星”,考证《援神契》说:“辰极横着后妃四星,纵着弯曲相互扶持。”考证《祭法》说“帝喾能排列星辰以彰显众星”,明显是模仿星辰设立妃子。说“帝尧沿袭”者,因为此经说舜三位妃子没有跟随,说明尧也是四位妃子。说“舜不告而取”者,考证《孟子》万章问孟子说:“舜不告知父母就娶妻,为什么呢?”孟子说:“告知就不能娶,父母终究不为他娶妻,这是断绝他的后代。”说“只有三位妃子”者,考证《帝王世纪》说:“长妃娥皇无子,次妃女英生商均,次妃癸比生二女,霄明、烛光就是。”说“《离骚》所歌湘夫人”者,考证《楚辞·九歌》第三篇叫《湘夫人》,说“帝子降临在北渚,目光渺渺使我忧愁”就是。王逸注释《离骚》说:“娥皇女英,落入湘水溺死。”又《秦纪》说:“死后葬在那里,不是溺死。”《山海经》认为是二女,这里说是三位,应当以《礼记》为准,《山海经》不可采用。说“周人向上效法帝喾,设立正妃”者,考证《昏义》后一人、夫人三人就是。如果这样,考证郑玄注释《尚书》帝乙的妾生微子,后来立为正妃,生纣。殷代已经有后的,是指三位妃子中的正位,仍然没有后。说“夫人”者,就是舜的三位妃子。“嫔”者,就是夏代增加的九女。“世妇”者,就是殷代增加的二十七人。“女御”者,就是周代增加的八十一人。从夏代以下,逐级三倍增加。
曾子
○爨,七乱反。矫,居表反。俭,其检反。適,于历反。
[疏]“曾子”至“爨室”。
○正义曰:此一节论曾子故为非礼,以正其子也。
○注“见曾”至“適室”。
○正义曰:案上易箦之后,反席未安而没,焉得有浴爨室遗语者?以反席之前,欲易之后,足可有言,但记文不备。必知谓曾元之辞易箦,故矫之者,曾子达礼之人,应须浴於正寝,今乃浴於爨室,明知意有所为,故云“矫之”也。云“礼,死浴於適室”者,《士丧礼》“死於適室”,下云“甸人掘坎于阶间,为垼於西墙下,新盆槃瓶造于西阶下”,乃浴於適室也。於爨室为谦无甸人掘坎为垼之事,是俭也。
大功废业。或曰:“大功诵可也。”许其口习故也。
[疏]“大功”至“可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遭丧废业之事。“大功废业者,业谓所学。习业,则身有外营,思虑他事,恐其忘哀,故废业也。诵则在身所为,其事稍静,不虑忘哀,故许其口习。言“或曰”者,以其事疑,故称“或曰”。然录记之人,必当明礼,应事无疑,使后世作法。今检《礼记》,多有不定之辞。仲尼门徒亲承圣,旨子游犭军裘而吊,曾子袭裘而吊;又小敛之奠,或云东方,或云西方;同母异父昆弟,鲁人或云为之齐衰,或云大功。其作记之人,多云“盖”,多云“或曰”,皆无指的,并设疑辞者,以周公制礼,永世作法,时经幽厉之乱,又遇齐晋之强,国异家殊,乐崩礼坏,诸侯奢僣,典法讹舛,是以普天率土,不闲礼教,故子思圣人之胤,不丧出母,随武子晋之贤相,不识殽烝。作记之人,随后撰录,善恶兼载,得失备书。但初制礼之时,文已不具,略其细事,举其大纲。况乃时经离乱,日月县远,数百年后,何能晓达?记人所以不定,止为失礼者多,推此而论,未为怪也。亦兼有或人之言也。
子张病,召申祥而语之曰:“君子曰终,小人曰死。申祥,子张子,欲使执丧,成已志也。死之言澌也,事卒为终,消尽为澌。《太史公传》曰“子张姓颛孙”,今曰申祥,周、秦之声,二者相近,未闻孰是。
○语,鱼据反。澌,本又作斯,音赐,下同。颛音专。近,附近之近。吾今日其庶几乎?”言易成也。
○易,以豉反。
[疏]“子张”至“几乎”。
○正义曰:此一节论子张将终,戒勖其子之事。子张病困,召子申祥而语之曰:“若君子之死谓之为终。”言但身终,功名尚在。“若小人之死,但谓之为死”。无功名可录,但形骸澌尽也。子张言此,欲令子执治其丧,每事从礼,使我得成君子。
○“吾今日其庶几乎”者,庶,幸也。几,冀也。言吾若平生为恶,不可幸冀为君子之人,吾即平生以善自修,今日将死,其幸冀为君子乎。汝但执丧成礼,以助我意,则功名得存,但身终而已。
○注“申祥”至“孰是”。
○正义曰:知“申祥,子张子”者,以病而召之,与曾子召申、元同,故知“子张子”也。云“《大史公传》曰子张姓颛孙”者,案《史记》,大史公姓司马,名谈,前汉人,作太史官,修史未成而卒,其子迁续成《史记》,作《仲尼七十二弟子传》。云“子张姓颛孙,今曰申祥”者,谓今《礼记》作申祥。云“周、秦之声,二者相近”者,谓周国秦国之人,言申与颛声音相近,今不知颛是、不知申是,故云“未闻孰是”也。
曾子曰:“始死之奠,其馀阁也与。”不容改新。阁,庋藏食物。
○奠,田练反。阁音各。庋,字又作庪,同,九毁反,又居伪反。
[疏]“曾子”至“也与”。
○正义曰:此一节论初死奠之所用之事。
○“始死之奠”者,鬼神所依於饮食,故必有祭酹,但始死未容改异,故以生时庋阁上所馀脯醢以为奠也。《士丧礼》复魄毕,“以脯醢升自阼,阶奠于尸东”,此之谓也。
○注“不容”至“食物”。
○正义曰:阁,架
译○爨,音七乱。矫,音居表。俭,音其检。適,音于历。
[疏]“曾子”至“爨室”。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曾子故意做出不合礼的行为,来纠正他的儿子。
○注“见曾”至“適室”。
○正义说:查考上文,曾子更换席子之后,回到席上还未安顿就去世了,怎么会有在厨房沐浴并留下遗言的事呢?因为在回到席子之前、想要更换席子之后,完全有可能说话,只是记载的文字不完整。必定知道这是曾元的话,所以曾子纠正他,是因为曾子通达礼制,应当在正寝沐浴,现在却在厨房沐浴,明显是有意为之,所以说“纠正他”。说“礼制规定,死后在正寝沐浴”,《士丧礼》记载“死在正寝”,下文说“甸人在台阶之间挖掘土坑,在西墙下筑起土灶,新的盆、盘、瓶放置在西阶下”,这才是在正寝沐浴。在厨房沐浴是因为谦逊,没有甸人挖掘土坑、筑起土灶的仪式,这是节俭的表现。
大功丧期间停止学业。有人说:“大功丧期间诵读是可以的。”这是允许他口头练习的缘故。
[疏]“大功”至“可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遭遇丧事停止学业的事情。“大功丧期间停止学业”,学业指所学习的知识。学习技艺,身体会有外在的营求,思虑其他事情,恐怕忘记哀痛,所以停止学业。诵读则是身体所做的,事情稍微安静,不担心忘记哀痛,所以允许口头练习。说“有人说”的原因,是因为事情有疑问,所以称“有人说”。然而记录礼记的人,必定通晓礼制,应当对事情没有疑问,以便为后世制定规范。现在检查《礼记》,有很多不确定的言辞。孔子的门徒亲自承受圣人旨意,子游穿着皮裘去吊唁,曾子穿着皮裘去吊唁;又小敛的祭奠,有人说在东方,有人说在西方;同母异父的兄弟,鲁国人有人说穿齐衰,有人说穿大功。那些撰写礼记的人,多说“大概”,多说“有人说”,都没有确指,都使用疑问的言辞,这是因为周公制定礼制,永远作为法则,当时经历幽王、厉王的动乱,又遇到齐、晋的强盛,各国不同,各家特殊,音乐崩坏,礼制败坏,诸侯奢侈僭越,典章法律错误杂乱,因此普天之下,不熟悉礼教,所以子思作为圣人的后代,不为出嫁的母亲服丧,随武子作为晋国的贤相,不认识殽烝。撰写礼记的人,随后撰写记录,善恶都记载,得失都书写。只是最初制定礼制的时候,文字已经不完备,省略了细微的事情,举出大的纲领。何况当时经历离乱,时间久远,几百年后,怎么能通晓?记录的人之所以不确定,只是因为失礼的人多,由此推论,并不奇怪。也兼有别人的言论。
子张生病,召来申祥并对他说:“君子说‘终’,小人说‘死’。申祥,是子张的儿子,想让他主持丧事,完成自己的志向。死的意思是消尽,事情完结称为终,消尽称为澌。《太史公传》说‘子张姓颛孙’,现在说申祥,周、秦的读音,两者相近,没听说哪个是正确的。
○语,音鱼据。澌,本又作斯,音赐,下同。颛,音专。近,附近之近。我今天就差不多可以了吧?”意思是容易成就。
○易,音以豉。
[疏]“子张”至“几乎”。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子张临终,告诫勉励他儿子的事情。子张病重,召来申祥并对他说:“如果是君子的死,称为‘终’。”意思是只是身体终结,功名还在。“如果是小人的死,只称为‘死’”。没有功名可记录,只是形体消尽。子张说这话,是想让儿子主持办理丧事,每件事都遵循礼制,使我能成就君子。
○“我今天就差不多可以了吧”者,庶,希望。几,期望。意思是如果我平生作恶,不可能希望成为君子,我即平生以善自修,今天将死,希望成为君子吗。你只管主持丧事完成礼制,来辅助我的意愿,那么功名得以保存,只是身体终结而已。
○注“申祥”至“孰是”。
○正义说:知道“申祥,是子张的儿子”,是因为生病而召他,与曾子召申、元相同,所以知道是“子张的儿子”。说“《太史公传》说子张姓颛孙”者,查考《史记》,太史公姓司马,名谈,前汉人,担任太史官,修史未成而去世,他的儿子司马迁续成《史记》,作《仲尼七十二弟子传》。说“子张姓颛孙,现在说申祥”者,是说现在《礼记》写作申祥。说“周、秦的读音,两者相近”者,是说周国秦国的人,说申与颛声音相近,现在不知道颛对、不知道申对,所以说“没听说哪个是正确的”。
曾子说:“刚死时的祭奠,大概是剩下的食物吧。”不允许更换新的。阁,是存放食物的架子。
○奠,音田练。阁,音各。庋,字又作庪,同,音九毁,又音居伪。
[疏]“曾子”至“也与”。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刚死时祭奠所使用的物品。
○“刚死时的祭奠”者,鬼神依附于饮食,所以必须有祭酹,只是刚死时来不及更换,所以用生前存放在架子上剩下的肉干肉酱作为祭奠。《士丧礼》招魂复魄完毕,“拿着肉干肉酱从东阶上去,祭奠在尸体的东边”,说的就是这个。
○注“不容”至“食物”。
○正义说:阁,是架子
橙之属,人老及病,饮食不离寝,恐忽须无当,故并将近置室里阁上也。若死仍用阁之馀奠者,为时期切促,急令奠酹,不容方始改新也。
译柑橘类水果,人在年老或患病时,饮食离不开床榻,担心忽然需要时没有合适的,所以都把它们放在卧室里的阁楼上。如果人去世了,仍然使用阁楼上剩下的果品来祭奠,是因为时间紧迫,急忙进行祭奠洒酒,来不及另外准备新的祭品。
曾子曰:“小功不为位也者,是委巷之礼也。讥之也。位谓以亲疏叙列哭也。委巷,犹街里委曲所为也。
○街音佳。子思之哭嫂也为位,善之也。礼,嫂叔无服。
○嫂,悉早反,注同。妇人倡踊,有服者,娣、姒妇小功。倡,先也。
○倡,昌尚反,注同。踊音勇。娣姒,大计反,下音似。申祥之哭言思也亦然。”说者云,言思,子游之子,申祥妻之昆弟,亦无服。过此以往,独哭不为位。
[疏]“曾子”至“亦然”。
○正义曰:此一节论无服为位哭之礼。
○“小功不为位也”者,曾子以为哭小功之丧,当须为位。时有哭小功不为位者,故曾子非之,云:若哭小功不为位者,是委细屈曲街巷之礼。言礼之末略,非典仪正法。既言其失,乃引得礼之人子思之哭嫂为亲疏之位。於时子思妇与子思之嫂有小功之服,故子思之妇先踊,子思乃随之而哭。非直子思如此,其申祥哭妻之兄弟言思亦然,是亦如子思也。
○注“位谓”至“为也”。
○正义曰:知位谓亲疏叙列者,以其子思哭嫂为位,下云“妇人倡踊”,妇人既在先,明知为位也。云“委巷,犹街里委曲所为也”者,谓庶人微贱在街巷里邑,委细屈曲,所为不能方正也。此子思哭嫂,是孔子之孙,以兄先死,故有嫂也。皇氏以为原宪字子思,若然,郑无容不注,郑既不注,皇氏非也。孔氏《连丛》云:“一子相承,以至九世。”及《史记》所说亦同者,不妨。虽有二子相承者,唯存一人,或其兄早死,故得有嫂。且杂说不与经合,非一也。
○注“娣姒妇小功。倡,先也”。
○正义曰:案《丧服》小功章:“娣姒妇报。”传云:“弟,长也。”郑注“娣姒妇”者,兄弟之妻相名也。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谓据妇年之长幼,则不据夫年之大小。故成十一年《左传》云:“声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穆姜,鲁宣公夫人,声伯之母,鲁宣公弟叔肸之妻,是弟妻为姒。又昭二十八年《左传》云:“子容之母走谒诸姑,曰:‘长叔姒生男。’”子容之母,伯华之妻也,长叔姒是伯华之弟叔肸之妻,是亦谓弟妻为姒也。皆不系夫身长幼。云“倡,先也”者,案《诗》云:“倡予和女。”是倡为先。
○注“言思,子游之子,申详妻之昆弟”者,谓妻之亲昆弟也。自此以外,皆不为位,故《奔丧礼》“哭妻之党於寝”,郑引逸《奔丧礼》云:“一哭而已,不为位矣。”
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缩,从也。今礼制,衡读为横,今冠横缝,以其辟积多。
○缩,所六反。缝音逢,又扶用反,下同。衡依注音横,华彭反。从,子容反。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解时人之惑,丧冠缩缝,古冠耳。
○解,佳买反。
[疏]“古者”至“古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记者解时人之惑也。古者,自殷以上也。缩,直也。殷以上质,吉凶冠皆直缝,直缝者,辟积摄少,故一一前后直缝之。
○“今也衡缝”者,今,周也。衡,横也。周世文,冠多辟积,下复一一直缝,但多作摄而并横缝之。
○“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者,周吉冠文,故多积俵而横缝也。若丧冠质,犹疏辟而直缝。是丧冠与吉冠相反,故云“丧冠之反吉”也。而时人因谓古时亦丧冠与吉冠反,故记者释云:“非古也,正是周世如此耳,古则吉凶冠同从缝。”
曾子谓子思曰:“伋,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於口者七日。”言已以疾时礼而不如。
○伋音急。浆,子良反。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於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为曾子言难继,以礼抑之。
○俯音甫。跂,丘豉反。为,于伪反。
[疏]“曾子”至“能起”。
○正义曰:此一节论曾子疾时居丧不能以礼,子思以正礼抑之之事。
○曾子谓子思
译曾子说:“小功之丧不设立哭位,这是街巷里弄的礼仪。曾子对此表示讥讽。‘位’指的是根据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排列哭丧的位置。‘委巷’,就是街巷里弄曲折偏僻的地方。
○“街”音佳。子思为嫂子哭丧时设立了哭位,曾子对此表示赞许。按照礼制,叔嫂之间没有服丧的义务。
○“嫂”,音悉早,注释相同。妇人带头跳跃哀哭,有服丧关系的人,是弟媳与嫂子,服小功之丧。“倡”,意思是带头。
○“倡”,音昌尚,注释相同。“踊”音勇。“娣姒”,音大计,下字音似。申祥为言思哭丧也是这样。”解说的人说,言思是子游的儿子,申祥妻子的兄弟,也没有服丧的义务。超过这个范围,独自哭丧就不设立哭位。
[疏]“曾子”到“亦然”。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没有服丧义务却设立哭位哭丧的礼仪。
○“小功不为位也”者,曾子认为哭小功之丧,应当设立哭位。当时有人哭小功之丧不设立哭位,所以曾子批评他们,说:如果哭小功之丧不设立哭位,那是街巷里弄曲折偏僻地方的礼仪。意思是这种礼仪粗疏简略,不是正规的典仪法度。既然指出了他们的过失,就引用来合乎礼制的人——子思为嫂子哭丧而设立亲疏之位。当时子思的妻子与子思的嫂子有小功之服,所以子思的妻子带头跳跃哀哭,子思随后跟着哭。不只是子思这样,申祥哭妻子的兄弟言思也是这样,这也和子思一样。
○注“位谓”到“为也”。
○正义说:知道“位”指的是根据亲疏排列,是因为子思为嫂子哭丧设立哭位,下文说“妇人带头跳跃”,妇人既然在前面,就知道是设立哭位了。说“委巷,就是街巷里弄曲折偏僻的地方”,是指庶民微贱,住在街巷里邑,行为曲折不方正。这里子思为嫂子哭丧,是孔子的孙子,因为哥哥先去世,所以有嫂子。皇氏认为原宪字子思,如果是这样,郑玄没有理由不注释,郑玄既然没有注释,皇氏就是错的。孔氏《连丛》说:“一个儿子继承,直到九世。”以及《史记》所说的也相同,这不妨碍。虽然有两个儿子相继继承的,只保留一人,或者哥哥早死,所以才有嫂子。况且杂说与经文不合,不止一处。
○注“娣姒妇小功。倡,先也”。
○正义说:查《丧服》小功章:“娣姒妇报。”传文说:“弟,长也。”郑玄注释“娣姒妇”,是兄弟的妻子互相称呼。长妇称幼妇为娣妇,幼妇称长妇为姒妇。这是根据妻子的年龄长幼,而不是根据丈夫的年龄大小。所以成公十一年《左传》说:“声伯的母亲没有正式聘娶,穆姜说:‘我不把妾当作姒。’”穆姜是鲁宣公的夫人,声伯的母亲是鲁宣公弟弟叔肸的妻子,这是弟弟的妻子称为姒。又昭公二十八年《左传》说:“子容的母亲跑去告诉姑母,说:‘长叔姒生了男孩。’”子容的母亲是伯华的妻子,长叔姒是伯华弟弟叔肸的妻子,这也是称弟弟的妻子为姒。都不取决于丈夫的长幼。说“倡,先也”,查《诗经》说:“倡予和女。”这是倡为先导的意思。
○注“言思,子游之子,申详妻之昆弟”者,是指妻子的亲兄弟。从此以外,都不设立哭位,所以《奔丧礼》说“在寝宫哭妻子的亲属”,郑玄引用逸《奔丧礼》说:“哭一次罢了,不设立哭位了。”
古代帽子用直缝,现在用横缝。缩,是纵向的意思。现在的礼制,衡读作横,现在的帽子用横缝,因为折叠的层次多。
○“缩”,音所六。“缝”音逢,又音扶用,下文相同。“衡”依注音横,音华彭。“从”,音子容。所以丧冠与吉冠相反,不是古代的做法。解释当时人的疑惑,丧冠用直缝,才是古代的帽子。
○“解”,音佳买。
[疏]“古者”到“古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记录者解释当时人的疑惑。古者,是指殷商以上。缩,是直的意思。殷商以上质朴,吉凶帽子都用直缝,直缝的,折叠的层次少,所以前后都直缝。
○“今也衡缝”者,今,指周朝。衡,是横的意思。周朝文饰,帽子折叠的层次多,下面再一直缝,只是多做折叠并横缝。
○“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者,周朝吉冠文饰,所以多折叠而横缝。如果丧冠质朴,仍然稀疏折叠而直缝。这是丧冠与吉冠相反,所以说“丧冠与吉冠相反”。而当时的人因此认为古代也是丧冠与吉冠相反,所以记录者解释说:“不是古代的,正是周朝这样罢了,古代吉凶帽子都用直缝。”
曾子对子思说:“伋,我服父母之丧时,七天水米不进。”意思是自己因为疾恶当时的礼制而不如古礼。
○“伋”音急。“浆”,音子良。子思说:“先王制定礼制,做得过头的就俯身就之,做不到的就踮脚及之。所以君子服父母之丧,三天水米不进,拄着拐杖才能起来。”为曾子说难以继承,用礼制来抑制他。
○“俯”音甫。“跂”,音丘豉。“为”,音于伪。
[疏]“曾子”到“能起”。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曾子疾恶当时居丧不能合乎礼制,子思用正礼抑制他的事。
○曾子对子思
伋,夸己居亲之丧能行於礼,故云“吾水浆不入於口七日”,意疾时人行礼不如已也。故子思以正礼抑之,云“古昔先代圣王制其礼法,使后人依而行之,故贤者俯而就之,不肖者跂而及之。以水浆不入於口三日,尚以杖扶病”。若曾子之言,即后人难为继也。
译伋夸耀自己在父母丧期能够践行礼制,所以说“我七天没有喝水和浆”,意思是讥讽当时的人行礼不如自己。因此子思用正确的礼制来抑制他,说“古代先代的圣王制定礼法,让后人依照实行,所以贤能的人降低标准就能做到,不贤的人踮起脚也能达到。如果七天不喝水浆,三天尚且需要拄着拐杖支撑病体”。如果像曾子所说的那样,后人就难以效仿了。
曾子曰:“小功不税,据礼而言也。日月已过,乃闻丧而服曰税,大功以上然,小功轻,不服。
○税,徐他外反,注同。上,时掌反。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言相离远者,闻之恒晚。而可乎?”以己恩怪之。
[疏]“曾子”至“可乎”。
○正义曰:此一节论曾子怪於礼小功不著税服之事,曾子以为依礼小功之丧,日月已过,不更税而追服,则是远处兄弟闻丧恒晚,终无服而可乎?言其不可也。曾子仁厚,礼虽如此,犹以为薄,故怪之。此据正服小功也。故《丧服小记》云“降而在緦小功者则税之”,其馀则否。郑康成义,若限内闻丧,则追全服。若王肃义,限内闻丧,但服残日,若限满即止。假令如王肃之义,限内秪少一日,乃始闻丧,若其成服,服未得成即除也。若其不服,又何名追服?进退无礼,王义非也。
伯高之丧,伯高死时在卫,未闻何国人。孔氏之使者未至,谓赙赗者。
○使,色吏反。赙音附。赗,芳用反。冉子摄束帛乘马而将之。冉子,孔子弟子冉有。摄犹贷也。
○乘,绳证反,四马曰乘。贷,他代反。孔子曰:“异哉!徒使我不诚於伯高。”徒犹空也。礼所以副忠信也,忠信而无礼,何传乎?
○副音仆。传,直专反,一本作傅,音附。
[疏]“伯高”至“伯高”。
○正义曰:此一节论礼所以副忠信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冉子”至“贷也”。
○正义曰:案《仲尼弟子传》冉有名求,鲁人也。摄犹贷也。谓冉子见孔子使人未至,贷之以束帛乘马而行礼。
○“孔子”至“伯高”。
○孔子既闻冉有贷之行礼,故怪恨之,云:“空使我不得诚信行礼於伯高。”
○注“徒犹”至“传乎”。
○正义曰:忠信由心,礼在外貌。若内无忠信,礼何所施?故云“忠信而无礼”,谓无忠信也。既无忠信,礼何传乎?言不可传行也。冉有代孔子行吊,非孔子本意,是非孔子忠信,虚有吊礼。若孔子重遣人更吊,即弥为不可,故云空使我不得诚信行礼於伯高。
伯高死於卫,赴於孔子。赴,告也。凡有旧恩者,则使人告之。孔子曰:“吾恶乎哭诸?以其交会尚新。
○恶音乌,恶乎犹“於何”也。兄弟,吾哭诸庙。父之友,吾哭诸庙门之外。别亲疏也。
○别,彼列反,下同。师,吾哭诸寝。朋友,吾哭诸寝门之外。所知,吾哭诸野。别轻重也。於野则已疏,於寝则已重。已犹大也。夫由赐也见我,吾哭诸赐氏。”本於恩,哭於子贡寝门之外。
○夫,旧音扶,皇如字,谓丈夫即伯高。见如字,皇贤遍反。遂命子贡为之主,明恩所由。曰:“为尔哭也来者,拜之。知伯高而来者,勿拜也。”异於正主。
○为,于伪反,下注“为其疾”、“为亵”、“为我”、“我为”皆同。来者,一本作“为尔哭也来者”。
[疏]“伯高”至“拜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亲疏所哭之处,各依文解之。
○注“别亲疏也”。
○正义曰:兄弟亲,父友疏,必哭诸庙及庙门外者,兄弟是先祖子孙,则哭之於庙,此殷礼。周则哭於寝,故《杂记》云,有殡,闻远兄弟之丧,哭之侧室;若无殡,当哭诸正寝。父之友与父同志,故哭诸庙门外。非先祖之亲,故在门外也。
○注“别轻重也”。
○正义曰:师友为重,所知为轻,所以哭师於寝,寝是已之所居,师又成就于己,故哭之在正寝,此谓殷礼。若周礼,则《奔丧》云,师哭诸庙门外。故郑答赵商之问亦以为然。孙炎云:“《奔丧》,师哭诸庙门外,是周礼也。”依礼而哭诸野,若不依此礼,则不可,故下云“恶野哭者”,以违礼为野哭也。
○“曰为”至“拜也”。
○夫子既命子贡为主,又教子贡拜与不拜之法。若与女相知之人,为尔哭伯高之故而来吊尔者,则尔拜之。若与伯高相知而来哭者,女则勿拜也。凡丧之正主知生知死,来者悉拜
译曾子说:“小功之丧不追服,这是依据礼制而言的。丧期已过,才听到丧讯而追服称为‘税’,大功以上的丧事是这样,小功较轻,不追服。
○税,徐音他外,注同。上,音时掌。那么远处的兄弟最终就没有丧服了,说的是相隔遥远的人,听到丧讯总是很晚。这可以吗?”曾子以自己的恩情对此感到奇怪。
[疏]“曾子”到“可乎”。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曾子对礼制中小功不追服之事感到奇怪,曾子认为依照礼制,小功之丧,丧期已过,不再追服,那么远处的兄弟听到丧讯总是很晚,最终没有丧服,这可以吗?说的是这不可以。曾子仁厚,礼制虽然如此,他还认为太薄,所以感到奇怪。这是依据正服的小功而言的。所以《丧服小记》说“降等而在缌麻、小功的则追服”,其余则不追服。郑康成的义理,如果在限期内听到丧讯,就追服全服。如果王肃的义理,在限期内听到丧讯,只服剩余的日子,如果期限满了就停止。假使如王肃的义理,限期内只少一天,才听到丧讯,如果成服,丧服还未完成就除去了。如果不追服,又怎么能叫追服呢?进退都不合礼,王肃的义理不对。
伯高的丧事,伯高死在卫国,没听说他是哪国人。孔家的使者还没到,指的是送赙礼和赗礼的人。
○使,音色吏。赙音附。赗,音芳用。冉子借了束帛和四匹马去吊唁。冉子,孔子弟子冉有。摄,借的意思。
○乘,音绳证,四匹马叫乘。贷,音他代。孔子说:“奇怪啊!白白地让我不真诚地对待伯高。”徒,空的意思。礼是用来配合忠信的,忠信而没有礼,怎么传达呢?
○副音仆。传,音直专,一本作傅,音附。
[疏]“伯高”到“伯高”。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礼是用来配合忠信的事,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注“冉子”到“贷也”。
○正义说:查《仲尼弟子传》冉有名求,是鲁国人。摄,借的意思。是说冉子见孔子派人没到,借了束帛和四匹马去行礼。
○“孔子”到“伯高”。
○孔子既听到冉有借了东西去行礼,所以奇怪并怨恨,说:“白白地让我不真诚地对待伯高。”
○注“徒犹”到“传乎”。
○正义说:忠信发自内心,礼在外在表现。如果内心没有忠信,礼施加在哪里?所以说“忠信而没有礼”,是说没有忠信。既然没有忠信,礼怎么传达呢?说的是不可传行。冉有代替孔子去吊唁,不是孔子的本意,这不是孔子的忠信,虚有吊唁之礼。如果孔子再派人去吊唁,就更不可了,所以说白白地让我不真诚地对待伯高。
伯高死在卫国,派人告诉孔子。赴,告知的意思。凡有旧恩的人,就派人告知他。孔子说:“我在哪里哭呢?因为交往还新。
○恶音乌,恶乎犹“於何”也。兄弟,我在庙里哭。父亲的友人,我在庙门外哭。区别亲疏。
○别,音彼列,下同。老师,我在寝宫哭。朋友,我在寝门外哭。相识的人,我在野外哭。区别轻重。在野外就太疏远了,在寝宫就太重了。已,大的意思。伯高是由子贡引荐来见我的,我在子贡家哭。”本于恩情,在子贡寝门外哭。
○夫,旧音扶,皇如字,谓丈夫即伯高。见如字,皇贤遍反。于是命子贡做主人,表明恩情的来源。说:“为了你而哭伯高而来的人,拜谢他。知道伯高而来哭的人,不要拜谢。”不同于正主。
○为,音于伪,下注“为其疾”、“为亵”、“为我”、“我为”皆同。来者,一本作“为尔哭也来者”。
[疏]“伯高”到“拜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亲疏所哭的地方,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注“别亲疏也”。
○正义说:兄弟亲,父友疏,必在庙及庙门外哭的原因,兄弟是先祖子孙,所以在庙里哭,这是殷礼。周朝则在寝宫哭,所以《杂记》说,有殡,听到远兄弟的丧讯,在侧室哭;如果没有殡,应当在正寝哭。父亲的友人与父亲同志,所以在庙门外哭。不是先祖之亲,所以在门外。
○注“别轻重也”。
○正义说:师友为重,所知为轻,所以哭老师在寝宫,寝宫是自己所居,老师又成就了自己,所以在正寝哭,这是殷礼。如果是周礼,则《奔丧》说,老师哭在庙门外。所以郑答赵商之问也以为然。孙炎说:“《奔丧》,老师哭在庙门外,是周礼。”依礼而在野外哭,如果不依此礼,则不可,所以下文说“厌恶在野外哭的人”,以违礼为野哭。
○“曰为”到“拜也”。
○夫子既命子贡为主,又教子贡拜与不拜的方法。如果与你相知的人,为了你而哭伯高的缘故而来吊唁你的,你就拜谢他。如果与伯高相知而来哭的人,你就不要拜谢。凡丧事的正主知生知死,来者悉拜
。今与伯高相知而来不拜,故郑云“异於正主”。
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增以香味,为其疾不嗜食。
译如今我与伯高相识而来,却不行拜礼,所以郑玄说“这与正式主人不同”。
曾子说:“办理丧事时如果生病,吃肉喝酒,一定要加上草木的香料。”增加香味,是因为病人食欲不振。
○滋音咨。嗜,市志反。以为姜桂之谓也。为记者正曾子所云草木滋者,谓姜桂。
○姜,居良反。
[疏]“曾子”至“谓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居丧有疾,得食美味之事。
○注“为记”至“姜桂”。
○正义曰:知非曾子之言,而云“为记者”,以上云“草木之滋焉”。下云“以为姜桂之谓也”,是解上“草木之滋”,岂可曾子自言还自解乎?故以为记者正曾子之言。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明,目精。
○而丧,息浪反,下“丧明”、“丧尔明”同。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痛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怨天罚无罪。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於洙、泗,之间,言其有师也。洙、泗、鲁水名。
○女音汝,下同。洙音殊。泗音四。洙、泗二水名。退而老於西河之上,西河,龙门至华阴之地。
○华,徐胡化反。使西河之民,疑女於夫子,尔罪一也。言其不称师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言居亲丧无异称。
○称,尺证反。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言隆於妻子。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谢之,且服罪也。
○与音馀。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群谓同门朋友也。索犹散也。
○离群,群,朋友也,上音詈。索,悉各反,犹散也,下注“索居”同。
[疏]“子夏”至“久矣”。
○正义曰:此一节论子夏恩隆於子之事。案《仲尼弟子传》云,子夏姓卜,名商,魏人也。哀丧其子而哭,丧失其明。曾子是子夏之友,故云“朋友丧明则哭之”。子夏丧子之时,曾子已吊,今为丧明更吊,故曾子先哭,子夏始哭。云“疑女於夫子”者,既不称其师,自为谈说,辨慧聪睿,绝异於人,使西河之民疑女道德与夫子相似。皇氏言,疑子夏是夫子之身。然子夏魏人,居在西河之上,姓卜名商,西河之民,无容不识,而言是鲁国孔丘,不近人情,皇氏非也。
夫昼居於内,问其疾可也。似有疾。
○昼,知又反。夜居於外,吊之可也。似有丧。是故君子非有大故,不宿於外,大故谓丧忧。非致齐也,非疾也,不昼夜居於内。内,正寝之中。
○齐,侧皆反。
[疏]“夫昼”至“於内”。
○正义曰:此一节论君子居处当合於礼,各依文解之。
○注“大故谓丧忧”。
○正义曰:上文云“夜居於外,吊之可也”。
○郑云:“似有丧。”此注兼云忧者,以其文云“大故”,语意既宽,非独丧也。故《周礼》每云“国有大故”,皆据寇戎灾祸,故此兼云忧也。身既有忧,而夜在於外者,既忧祸难,不暇入内;或与臣下外人,夜里在外图谋祸患。此谓中门外也,故礼:斩衰及期丧,皆中门外为庐垩室。是有丧,夜居中门外也。
○“非致”至“於内”。
○平常无事之时,或出或入,虽昼居於外,亦有入内。虽夜居於内,亦有出外时。唯致齐与疾,无间昼夜,恒居於内,故云“非致齐也,非疾也,不昼夜居於内”。
○注“内,正寝之中”。
○正义曰:恐内是燕寝,故云“正寝之中”。必知正寝者,以其经云非致齐,不居於内。致齐在正寝,疾则或容在内寝,若危笃亦在正寝。上文云“昼居於内,问其疾可也”,不问齐者,齐是为祭之事,众所共知,不须问也。此齐在内,《祭统》云:“君致齐於外,夫人致齐於内。”对夫人之寝为外内耳。
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子皋,孔子弟子,名柴。泣血三年,言泣无声,如血出。未尝见齿,言笑之微。
○见,贤遍反。君子以为难。言人不能然。
[疏]“高子”至“为难”。
○正义曰:此一节论高柴居丧过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子皋,孔子弟子,名柴”。
○正义曰:案《史记 孔子弟子传》,高柴,郑人,
译滋,音咨。嗜,音市志。认为这是指姜和桂。这是记录者对曾子所说的“草木滋者”的解释,即指姜和桂。
姜,音居良。
[疏]“曾子”到“谓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居丧期间生病,可以食用美味的事情。
○注“为记”到“姜桂”。
○正义说:知道这不是曾子的话,而说“为记者”,是因为上面说“草木之滋焉”,下面说“以为姜桂之谓也”,这是在解释上面的“草木之滋”,难道曾子自己说话还要自己解释吗?所以认为这是记录者对曾子话语的解释。
子夏为他的儿子办丧事,因而哭瞎了眼睛。明,指眼睛的视力。
○而丧,音息浪,下文“丧明”、“丧尔明”同。曾子去吊唁他,说:“我听说,朋友哭瞎了眼睛,就要为他哭泣。”表示悲痛。曾子哭泣,子夏也哭泣。说:“天啊,我没有罪过啊!”怨恨上天惩罚无罪的人。曾子生气地说:“商!你怎么说没有罪过呢?我和你一起侍奉夫子在洙水、泗水之间,这是说你有老师。洙、泗,是鲁国的水名。
○女,音汝,下文同。洙,音殊。泗,音四。洙、泗是两条水名。你退隐后在西河一带养老,西河,指龙门到华阴的地方。
○华,音胡化。让西河的百姓把你误认为是夫子,这是你的第一条罪过。这是说你没能彰显老师的地位。你为父母办丧事,让百姓没有听到什么特别的赞誉,这是你的第二条罪过。这是说你居丧期间没有与众不同的表现。
○称,音尺证。你为儿子办丧事,哭瞎了眼睛,这是你的第三条罪过。这是说你过于看重妻子和儿子。还说你怎么没有罪过呢?”子夏扔掉手杖,跪拜说:“我错了!我错了!”这是向曾子谢罪,并且认罪。
○与,音馀。我离开群体而独自居住,也已经很久了。”群,指同门的朋友。索,散的意思。
○离群,群,指朋友,上音詈。索,音悉各,散的意思,下注“索居”同。
[疏]“子夏”到“久矣”。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子夏对儿子恩情过重的事情。查《仲尼弟子传》说,子夏姓卜,名商,是魏国人。为儿子办丧事而哭泣,导致失明。曾子是子夏的朋友,所以说“朋友丧明则哭之”。子夏为儿子办丧事时,曾子已经去吊唁过,现在因为失明再次去吊唁,所以曾子先哭,子夏才开始哭。说“疑女於夫子”的原因,是因为子夏不推崇他的老师,自己谈论学说,辨慧聪明,远远超过常人,让西河的百姓怀疑你的道德与夫子相似。皇氏说,怀疑子夏就是夫子本人。然而子夏是魏国人,住在西河一带,姓卜名商,西河的百姓,不可能不认识他,却说是鲁国的孔丘,这不合情理,皇氏的说法不对。
白天住在内室,询问病情是可以的。这像是生病的样子。
○昼,音知又。夜晚住在外屋,去吊唁是可以的。这像是居丧的样子。所以君子没有大的变故,不在外过夜,大故指丧事和忧患。如果不是致斋,也不是生病,就不会日夜都住在内室。内,指正寝之中。
○齐,音侧皆。
[疏]“夫昼”到“於内”。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君子居住应当符合礼仪,各自依照文意解释。
○注“大故谓丧忧”。
○正义说:上文说“夜居於外,吊之可也”。
○郑玄说:“像是居丧。”这个注兼说忧患,是因为文中说“大故”,语意比较宽泛,不只是丧事。所以《周礼》常说“国有大故”,都是指寇乱、战争、灾祸,所以这里兼说忧患。自身有了忧患,而夜晚住在外面,是因为担忧祸患,来不及进入内室;或者与臣下、外人,在夜里在外谋划应对祸患。这里指的是中门外,所以礼制规定:斩衰和期丧,都在中门外搭建庐舍或白屋。这是有丧事,夜晚住在中门外。
○“非致”到“於内”。
○平常无事的时候,有时外出有时回家,虽然白天住在外面,也有进入内室的时候。虽然夜晚住在内室,也有外出的时候。只有致斋和生病,不分昼夜,一直住在内室,所以说“非致齐也,非疾也,不昼夜居於内”。
○注“内,正寝之中”。
○正义说:担心内是指燕寝,所以说“正寝之中”。必定知道是正寝,是因为经文说非致斋,不居於内。致斋在正寝,生病则可能在内寝,如果病情危重也在正寝。上文说“昼居於内,问其疾可也”,不问致斋,是因为致斋是为了祭祀的事情,大家共同知道,不需要询问。这个齐在内,《祭统》说:“君致齐於外,夫人致齐於内。”这是相对于夫人的寝宫来说的外内。
高子皋为父母办丧事,子皋,是孔子的弟子,名柴。哭泣出血三年,意思是哭泣无声,像血流出一样。从未露出牙齿,意思是连微笑都没有。
○见,音贤遍。君子认为这很难做到。意思是别人不能这样。
[疏]“高子”到“为难”。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高柴居丧超过礼制的事情,各自依照文意解释。
○注“子皋,孔子弟子,名柴”。
○正义说:查《史记 孔子弟子传》,高柴,是郑国人,
字子皋。
○注“言泣无声,如血出”。
○正义曰:凡人涕泪,必因悲声而出。若血出,则不由声也。今子皋悲无声,其涕亦出,如血之出,故云“泣血”。
译字子皋。
注解说:“这句话是说哭泣没有声音,如同血流出一样。”
正义解释说:一般人的眼泪,必定是因为发出悲伤的声音才流出来。如果是血流出,就不是因为声音的缘故。现在子皋悲伤而没有声音,眼泪却流了出来,就像血流出一样,所以说“泣血”。
○注“言笑之微”。
○正义曰:既云“泣血三年”,得有微笑者,凡人之情,有哀有乐。哀至则泣血,乐至则微笑。凡人大笑则露齿本,中笑则露齿,微笑则不见齿。
○“君子以为难”。
○君子以高柴所为,凡人难可为之,何者?凡人发声始涕出,乐至为大笑,今高柴恒能如此,馀人不能,故为难也。
衰,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恶其乱礼,不当物,谓精{分鹿}广狭不应法制。
○衰,七雷反,下同,后“五服之衰”皆放此,不复音。当,丁浪反,注同。恶,乌路反。{分鹿}本又作,七奴反。狭音洽。应,应对之应。齐衰不以边坐,大功不以服勤。为亵丧服。边,偏倚也。
○亵,息列反。倚,於彼反,又於寄反。
[疏]“衰与”至“服勤”。
○正义曰:此一节论衰裳升数形制必须依礼,及著服不得为亵之事,各依文解之。
○“衰,与其不当物也”者,此语乃通於五服,而初发斩衰也。衰,丧服也。当犹应也。物谓升缕及法制长短幅数也。衰以表情,故制有法度。若精{分鹿}不应,广狭乖法,便为失礼,故云“宁无衰”也,是虽有不如无也。
○“齐衰不以边坐”者,因上“宁无衰”以广其事也。“边坐”谓偏倚也。丧服宜敬,坐起必正,不可著衰而偏倚也。齐衰轻,既不倚,斩重,不言亦可知也。
○“大功不以服勤”者,大功虽轻,亦不可著衰服以为勤劳事也。齐衰言“不边坐”,则大功可也。大功不勤,则齐衰固不可,而小功可也。
孔子之卫,遇旧馆人之丧,前日君所使舍己。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说骖而赙之。赙,助丧用也。騑马曰骖。
○税,本又作说,同,他活反,徐又始锐反,下及注同。骖,七南反,夹服马也。騑,芳非反。子贡曰:“於门人之丧,未有所说骖,说骖於旧馆,无乃已重乎?”言说骖大重,比於门人,恩为偏颇。
○颇,破多反。夫子曰:“予乡者入而哭之,遇於一哀而出涕。遇,见也。旧馆人恩虽轻,我入哭见主人,为我尽一哀,是以厚恩待我,我为出涕。恩重,宜有施惠。
○乡,本又作乡,许亮反。出如字,徐尺遂反。涕音体。施,始豉反。予恶夫涕之无从也,小子行之!”客行无他物可以易之者,使遂以往。
○恶,乌路反。夫音扶。
[疏]“孔子”至“行之”。
○正义曰:此一节论孔子欲示人行礼副忠信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前日君所使舍己”。
○正义曰:知非旧所经过主人,必以为君所使舍己者,若是经过主人,当云遇旧主人之丧,故《礼》称皆云“主人”。是以《左传》云:“以为东道主。”又云:“昔吾主於赵氏。”皆主人为主。今此云“馆人”,明置馆舍於己,故以为君所使舍已者。
○注“赙助”至“曰骖”。
○正义曰:谓助生者丧家使用,故《既夕礼》“知死者赠,知生者赙”,是赙为助生也。熊氏以此赙助丧用,谓助死者,因云赙得生、死两施,熊氏非也。案隐元年《穀梁传》云“钱财曰赙”,此用马者,即财也。故《少仪》云:“赙马不入庙门。”云“騑马曰骖”者,《说文》云:“騑,旁马。”是在服马之旁。又《诗》云:“骐骝是中,騧骊是骖。”骖在外也。孔子得有骖马者,案《王度记》云“天子驾六马,诸侯四,大夫三,士二”,古《毛诗》云“天子至大夫皆驾四”,孔子既身为大夫,若依《王度记》则有一骖马也,若依《毛诗说》则有二骖马也。
○“子贡”至“行之”,以子贡不欲说骖,故夫子语其说骖之意,云我所说骖者,我乡者入而哭之,遇值主人,尽於一哀,是厚恩待我,我为之出涕。既为出涕,当有厚施惠。“予恶夫涕之无从者”,谓我感旧馆人恩深,涕泪交下,岂得虚?然客行更无他物易换此马,女小子但将骖马以行之,副此涕泪。然《论语》云:“颜回之丧,子哭之恸。”恸比出涕,恸则为甚矣。又
译○注“言笑之微”。
○正义说:既然说“泣血三年”,却能有微笑,这是因为常人的情感,有哀伤也有欢乐。哀伤至极就泣血,欢乐至极就微笑。常人大笑就会露出牙龈,中笑就会露出牙齿,微笑则不露出牙齿。
○“君子以为难”。
○君子认为高柴所做的事,常人难以做到,为什么呢?常人发声开始流泪,欢乐至极才大笑,如今高柴常常能这样,其他人不能,所以认为很难。
丧服,与其不符合规范,宁可没有丧服。厌恶它扰乱礼制,不符合规范,是指麻布的粗细、幅面的宽窄不符合法度。
○衰,音七雷,以下同,后文“五服之衰”都仿照此例,不再注音。当,音丁浪,注同。恶,音乌路。{分鹿}本又作,音七奴。狭,音洽。应,应对的应。齐衰不偏倚而坐,大功不穿着丧服从事劳役。这是为了亵渎丧服。边,指偏倚。
○亵,音息列。倚,音於彼,又音於寄。
[疏]“衰与”至“服勤”。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丧服的升数和形制必须依照礼制,以及穿着丧服不得做亵渎之事,各自依照文意解释。
○“衰,与其不当物也”者,这话通用于五服,而最初发端于斩衰。衰,是丧服。当,就是应。物,指麻缕的升数以及法度规定的长短幅数。丧服用来表达情感,所以制作有法度。如果麻布粗细不应,宽窄违背法度,就是失礼,所以说“宁可没有丧服”,这是说虽有不如无。
○“齐衰不以边坐”者,是承接上文“宁无衰”来扩大其事。“边坐”指偏倚。丧服应当恭敬,坐起必须端正,不可穿着丧服而偏倚。齐衰较轻,既然不偏倚,斩衰更重,不说也知道。
○“大功不以服勤”者,大功虽然较轻,也不可穿着丧服去从事劳役。齐衰说“不偏倚”,那么大功就可以偏倚。大功不劳役,那么齐衰固然不可以,而小功就可以。
孔子到卫国,遇到旧日馆人的丧事,此前国君曾派他安置自己。进去哭得很哀痛。出来,让子贡解下骖马作为助丧的财物。赙,是助丧用的财物。騑马叫骖。
○税,本又作说,同,音他活,徐又音始锐,下及注同。骖,音七南,夹在服马旁边的马。騑,音芳非。子贡说:“在门人的丧事上,未曾解下骖马,在旧馆人这里解下骖马,恐怕太重了吧?”意思是解下骖马太重,与门人相比,恩情显得偏颇。
○颇,音破多。夫子说:“我刚才进去哭他,遇到主人尽哀而出涕。遇,是见。旧馆人恩情虽轻,我进去哭见主人,他为我尽哀,是以厚恩待我,我为他出涕。恩情重,应当有施惠。
○乡,本又作乡,音许亮。出,如字,徐音尺遂。涕,音体。施,音始豉。我厌恶那眼泪没有跟随(施惠)的情况,小子去办吧!”客居出行没有其他物品可以交换,让他带着马前往。
○恶,音乌路。夫,音扶。
[疏]“孔子”至“行之”。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孔子想要示人行礼符合忠信之事,各自依照文意解释。
○注“前日君所使舍己”。
○正义说:知道不是旧日经过的主人,必定认为是国君派他安置自己的,如果是经过的主人,应当说遇到旧主人的丧事,所以《礼》称都叫“主人”。因此《左传》说:“以为东道主。”又说:“昔吾主於赵氏。”都是以主人为主。如今这里说“馆人”,明白是为自己设置馆舍,所以认为是国君派他安置自己的。
○注“赙助”至“曰骖”。
○正义说:指帮助丧家使用,所以《既夕礼》说“知死者赠,知生者赙”,这是赙为助生。熊氏认为这赙助丧用,是说助死者,因而说赙得生、死两施,熊氏不对。查隐元年《穀梁传》说“钱财曰赙”,这里用马,就是财。所以《少仪》说:“赙马不入庙门。”说“騑马曰骖”者,《说文》说:“騑,旁马。”是在服马旁边。又《诗》说:“骐骝是中,騧骊是骖。”骖在外。孔子有骖马者,查《王度记》说“天子驾六马,诸侯四,大夫三,士二”,古《毛诗》说“天子至大夫皆驾四”,孔子既身为大夫,若依《王度记》则有一骖马,若依《毛诗说》则有二骖马。
○“子贡”至“行之”,因为子贡不想解下骖马,所以夫子告诉他解下骖马的意思,说我解下骖马者,我刚才进去哭他,遇到主人,尽哀,是厚恩待我,我为他出涕。既已出涕,当有厚施惠。“予恶夫涕之无从者”,说我感旧馆人恩深,涕泪交下,岂能空有?然而客居出行更无他物交换此马,你小子但将骖马去办,以副此涕泪。然而《论语》说:“颜回之丧,子哭之恸。”恸比起出涕,恸就更甚了。又
旧馆之恩,不得比颜回之极。而说骖於旧馆,惜车於颜回者,但旧馆情疏,厚恩待我,须有赗赙,故说骖赙之。颜回则师徒之恩亲,乃是常事,则颜回之死,必当以物与之。颜路无厌,更请卖车为椁,以其不知止足,故夫子抑之。
译旧馆人待我的恩惠,不能与颜回受到的极致恩遇相比。在旧馆人去世时,我解下车右骖马作为赙赠;而在颜回去世时,却吝惜车辆不肯给予。这是因为旧馆人与我情谊疏淡,却对我厚恩相待,理应有所赙赠,所以我解下骖马作为赙礼。颜回与我则是师徒之间亲密的恩情,这属于常理,因此颜回去世,我必定应当用物品资助他。颜路不知满足,又请求卖掉车子来制作外棺,因为他不懂得适可而止,所以孔子抑制了他。
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疑者,哀亲之在彼,如不欲还然。
○识,式志反,又音式,下及注“章识”皆同。呼,火故反。子贡曰:“岂若速反而虞乎?”速,疾。子曰:“小子识之,我未之能行也。”哀戚,本也。祭祀,末也。
[疏]“孔子”至“行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丧礼以哀戚为本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慕谓”至“还然”。
○正义曰:言慕如小儿啼呼者,谓父母在前,婴儿在后,恐不及之,故在后啼呼而随之。今亲丧在前,孝子在后,恐不逮及,如婴儿之慕。疑者,谓凡人意有所疑,在傍徨不进。今孝子哀亲在外,不知神之来否,如不欲还然,故如疑。《问丧》云:“其反也如疑。”郑注云“疑者不知神之来否”,与此相兼乃足。
○“子贡曰,岂若速反而虞乎”。
○子贡之意,葬既已竟,神灵须安,岂如速反虞祭安神乎?但哀亲在彼,是痛切之本情,反而安神,是祭祀之末礼,故下文夫子不许。
颜渊之丧,馈祥肉,馈,遗也。
○馈,其位反。遗,于季反。孔子出受之。入弹琴而后食之。弹琴以散哀也。
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傚孔子也。
○拱,恭勇反。傚,本又作效,胡教反,下同。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嗜,贪。
○嗜,市志反,注同。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复正也。丧尚右,右,阴也。吉尚左,左,阳也。
[疏]“孔子”至“尚左”。
○正义曰:此一节论拱手之礼。
○注“丧尚”至“阳也”。
○正义曰:此既凶事尚右,吉事尚左,案《特牲》、《少牢》吉祭皆载右胖,《士虞礼》是凶事载左胖者,取义不同。吉祭载右胖者,从地道尊右。《士虞礼》凶祭载左胖者,取其反吉,故《士虞礼》“设洗于西阶西南”,郑注“反吉”是也。
孔子蚤作,作,起。
○蚤音早。负手曳杖,消摇於门,欲人之怪己。
○抴,羊世反,亦作曳。消摇,本又作逍遥。歌曰:“泰山其颓乎?泰山,众山所仰。
○颓,徒回反。梁木其坏乎?梁木,众木所放。
○放,方两反。哲人其萎乎?”哲人亦众人所仰放也。以上二句喻之。萎,病也。《诗》云:“无木不萎。”
○委,本又作萎,同,纡危反,注同。既歌而入,当户而坐。蚤坐,急见人也。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子殆将病也。”觉孔子歌意。殆,几也。
○几音祈,又音机。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坐则望之。夏后氏殡於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於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於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以茸荃之礼占已梦。
○阼,才故反。楹音盈。夹,本又作侠,古洽反,下注同。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於两楹之间。是梦坐两楹之间而见馈食也。言奠者,以为凶象。畴,发声也。昔犹前也。
○食如字,又音嗣。畴,直留反。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孰,谁也。宗,尊也。两楹之间,南面乡明,人君听治正坐之处。今无明王,谁能尊我以为人君乎?是我殷家奠殡之象,以此自知将死。
○乡,本又作乡,同,许亮反。治,直吏反。坐,才卧反,又如字。处,昌虑反。盖寝疾七日而没,明圣人知命。
[疏]“孔子”至“而没”。
○正义曰:此一节论孔子自说死之意状,各依文解之。
○注“欲人之怪己”。
○正义曰:杖以扶身,恒在前面用,今乃反手卻后,以曳其杖,示不复杖也。又夫子礼度自守,貌恒矜庄,今乃消摇放荡,以自宽纵,皆是特异寻常。陵且如此,故云“欲人之怪己”。
译孔子在卫国,有送葬的人,孔子观看后说:“这丧礼办得好啊!足以作为典范,学生们要记住。”子贡说:“老师为什么认为它好呢?”孔子说:“他们去的时候像依恋不舍,回来的时候像迟疑徘徊。”慕,是指小孩跟随父母啼哭呼喊。疑,是指哀悼亲人还在那边,好像不想回来一样。
○识,读作“志”,又读作“式”,下文及注中“章识”都相同。呼,读作“故”。子贡说:“难道不如快点回去举行虞祭吗?”速,是快的意思。孔子说:“学生们要记住,我还做不到这样。”哀伤悲痛,是根本;祭祀,是末节。
[疏]“孔子”到“行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丧礼以哀伤悲痛为根本的事情,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注“慕谓”到“还然”。
○正义说:说慕像小孩啼哭呼喊,是指父母在前面,婴儿在后面,担心赶不上,所以在后面啼哭呼喊跟随。现在亲人丧礼在前面,孝子在后面,担心赶不上,就像婴儿的依恋。疑,是指一般人心里有所疑虑,在旁边徘徊不前。现在孝子哀悼亲人在外面,不知道神灵是否降临,好像不想回来一样,所以像迟疑。《问丧》说:“他们回来的时候像迟疑。”郑玄注说“疑是指不知道神灵是否降临”,与此兼合才完整。
○“子贡说,难道不如快点回去举行虞祭吗”。
○子贡的意思,安葬已经结束,神灵需要安顿,难道不如快点回去举行虞祭安顿神灵吗?但是哀悼亲人在那边,是痛切的真情,回去安顿神灵,是祭祀的末节礼仪,所以下文孔子不答应。
颜渊去世,有人送来祭肉,馈,是赠送的意思。
○馈,读作“位”。遗,读作“季”。孔子出去接受。进去弹琴然后吃。弹琴是为了排解哀伤。
孔子与门人站立,拱手而右手在上,学生们也都右手在上。效法孔子。
○拱,读作“勇”。傚,本又作效,读作“教”,下文相同。孔子说:“学生们这么好学,嗜,是贪求的意思。
○嗜,读作“志”,注相同。我因为有姐姐去世的缘故。”学生们都改为左手在上。恢复正常。丧礼右手在上,右,属阴。吉礼左手在上,左,属阳。
[疏]“孔子”到“尚左”。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拱手的礼仪。
○注“丧尚”到“阳也”。
○正义说:这既然凶事右手在上,吉事左手在上,查考《特牲》、《少牢》吉祭都载右胖,《士虞礼》是凶事载左胖,取义不同。吉祭载右胖,是遵循地道尊右。《士虞礼》凶祭载左胖,是取其反吉,所以《士虞礼》“设洗于西阶西南”,郑玄注“反吉”是正确的。
孔子早起,作,是起的意思。
○蚤音早。背着手拖着拐杖,在门口逍遥,想让人奇怪自己。
○抴,读作“世”,也作曳。消摇,本又作逍遥。唱歌说:“泰山将要崩塌吗?泰山,是众山所仰望的。
○颓,读作“回”。梁木将要毁坏吗?梁木,是众木所依仗的。
○放,读作“两”。哲人将要枯萎吗?”哲人也是众人所仰望依仗的。以上两句是比喻。萎,是病的意思。《诗经》说:“没有树木不枯萎。”
○委,本又作萎,相同,读作“危”,注相同。唱完歌进去,对着门坐下。早起坐下,是急着见人的意思。子贡听到后说:“泰山将要崩塌,那我该仰望谁?梁木将要毁坏,哲人将要枯萎,那我该依仗谁?老师大概将要病重了。”觉察到孔子唱歌的意思。殆,是几乎的意思。
○几音祈,又音机。于是快步进去。孔子说:“赐,你为什么来得这么晚?坐下吧。夏后氏停灵在东阶上面,那是还在主位的意思。殷人停灵在两楹之间,那是与宾客主人夹着的意思。周人停灵在西阶上面,那是像宾客的意思。用茸荃的礼仪占卜自己的梦。
○阼,读作“故”。楹音盈。夹,本又作侠,读作“洽”,下注相同。而我,是殷人。我前天晚上,梦见坐在两楹之间祭奠。这是梦见坐在两楹之间而见到供奉的食物。说奠,是因为是凶象。畴,是发语词。昔犹前也。
○食如字,又音嗣。畴,读作“留”。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孰,是谁的意思。宗,是尊的意思。两楹之间,南面朝向明亮,是人君听政正坐的地方。现在没有明王,谁能尊我为君主呢?是我殷家祭奠停灵的景象,以此自知将死。
○乡,本又作乡,相同,读作“亮”。治,读作“吏”。坐,读作“卧”,又如字。处,读作“虑”。大概卧病七天就去世了,表明圣人知命。
[疏]“孔子”到“而没”。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孔子自述死的意思状貌,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注“欲人之怪己”。
○正义说:拐杖用来扶持身体,通常在前面用,现在反而背在身后,拖着拐杖,表示不再用拐杖了。又孔子礼度自守,容貌常庄重,现在却逍遥放荡,自我宽纵,都是特异寻常。况且这样,所以说“想让人奇怪自己”。
○注“梁木,众木所放”。
○正义曰:众木,榱桷之属,依放横梁乃存,立放则依也。故《论语》云:“放於利而行。”孔曰:“放,依也。”
○注“以上”至“不萎”。
○正义曰:“泰山”、“梁木”,并指他物,“哲人其萎”,指夫子之身,以二物比己,故云“以上二句喻之”。云“《诗》云:“无木不萎”者,此《小雅 谷风》剌幽王之诗,言天下俗薄,朋友道绝。其《诗》云:“无草不死,无木不萎。”证“萎,病”。
○注“蚤坐,急见人也”。
○正义曰:君子寻常不自当户,已歌而入,即当户而坐,故云“蚤坐”,坐不在隐处,是急欲见人。
○“泰山”至“安放”者,上既云“泰山”、“梁木”、“哲人”三句,今子贡所云“泰山其颓”,云“吾将安仰”,“梁木”“哲人”总云“言将安放”者,以泰山、梁木共喻哲人,子贡意在忽遽,不暇句句别言,故直引梁木、哲人相喻,而足总云“吾将安放”。
○“夏后”至“之也”者,“夏后氏殡於东阶,则犹在阼”,“周人殡於西阶,则犹宾之”,夏与周并言“犹”者,以其既死,无所知识,孝子不忍,以生礼待之,犹尚阼阶以为主,犹尚西阶以为宾客,故言“犹”也。“殷人殡於两楹之间”,不云“犹”者,庾蔚云:“东阶西阶,平生宾主所行礼之处,故云犹。两楹之间,生无此礼,故不云犹。”然礼:宾主敌者,授受於两楹之间,又是南面听朝之处,庾云“生无此礼”,於义疑也。盖以夫子梦在两楹而见馈食,知是凶象,无听朝之事,不得云“则犹尊之”,以有宾主二事,故云“与”也。郑注《考工记》,宗庙路寝,制如明堂。周之明堂,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则五室,每室二筵,则五室之外,堂上窄狭,得容殡者。以路寝广大,故得容之。其上圆下方,五室之属如明堂。日至、明堂具解。
○注“言奠者以为凶象”。
○正义曰:时夫子梦见馈食,不梦凶奠也。但奠礼既死之后,未葬之前,柩仍在地,未立尸主,唯奠停饮食,故云奠也。
○注“孰谁”至“将死”。
○正义曰:“孰,谁也”,《释诂》文。礼有大宗小宗,故云“宗,尊也”。知“两楹之间,人君听治正坐之处”者,案《觐礼》:“天子负斧依南面。”又《顾命》云:“牖间南向。”是天子两楹治事之处也。每日视朝虽在路门外,退坐当路寝两楹也。其诸侯视朝亦南面,知者,以诸侯一国之尊,故《论语》云:“雍也可使南面。”郑注:“言在诸侯治也。”则在路寝南面听政。若其燕飨,则在阼阶西面,知《礼 大射》是也。案《庄子》:“圣人无梦。”庄子意在无为,欲令静寂无事,不有思虑,故云“圣人无梦”。但圣人虽异人者神明,同人者五情,五情既同,焉得无梦?故《礼记 文王世子》有九龄之茫罻《尚书》有武王梦协之言。
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无丧师之礼。子贡曰:“昔者夫子之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无服,不为衰,吊服而加麻,心丧三年。
[疏]“孔子”至“无服”。
○正义曰:此一节论弟子为师丧制之礼,各依文解之。
○“门人疑所服”者,依礼,丧师无服,其事分明。今夫子之丧,门人疑者,以夫子圣人,与凡师不等,当应特加丧礼,故疑所服。
○注“吊服”至“三年”。
○正义曰:知为师吊服加麻者,案《丧服》“朋友麻”,其师与朋友同,故知亦加麻也。必知丧师与朋友同者,案下云:“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绖而出。群居则绖,出则否。”是弟子相为与为夫子同,但绖出与不出有异,明其服同也。云“吊服而加麻”,麻谓绖与带也,皆以麻为之,故云“加麻”也。又《丧服》緦麻章云:“朋友麻。”郑云“朋友虽无亲而有同道之恩,相为服緦之绖带”是也。郑知“服緦之绖带”者,緦为五服之轻,又与锡衰等同为吊服之限,故知
译○注“梁木,众木所放”。
○正义说:众木,是指榱桷之类的木材,它们依靠横梁才能存在,竖立放置则依靠它。所以《论语》说:“放於利而行。”孔安国说:“放,依靠的意思。”
○注“以上”至“不萎”。
○正义说:“泰山”、“梁木”,都是指其他事物,“哲人其萎”,是指孔夫子的身体,用这两种事物来比喻自己,所以说“以上二句喻之”。说“《诗经》说:‘无木不萎’”的,这是《小雅·谷风》讽刺周幽王的诗,说的是天下风俗淡薄,朋友之道断绝。那首诗说:“无草不死,无木不萎。”以此证明“萎,是病的意思”。
○注“蚤坐,急见人也”。
○正义说:君子平时不应当坐在门后,已经唱着歌进来,就坐在门后,所以说“蚤坐”,坐不在隐蔽处,是急切想要见人。
○“泰山”至“安放”者,上面既然说了“泰山”、“梁木”、“哲人”三句话,现在子贡所说的“泰山其颓”,说“吾将安仰”,“梁木”“哲人”总说“言将安放”的,是因为泰山、梁木共同比喻哲人,子贡意在仓促,来不及逐句分别说明,所以直接引用梁木、哲人来比喻,而总共说“吾将安放”。
○“夏后”至“之也”者,“夏后氏殡於东阶,则犹在阼”,“周人殡於西阶,则犹宾之”,夏和周都说“犹”的,是因为他们既然死了,没有知觉,孝子不忍心,用生者的礼节对待他们,仍然把东阶当作主人,仍然把西阶当作宾客,所以说“犹”。“殷人殡於两楹之间”,不说“犹”的,庾蔚说:“东阶西阶,是平生宾主行礼的地方,所以说犹。两楹之间,生时没有这种礼节,所以不说犹。”然而礼节规定:宾主地位相等的人,在两楹之间授受,又是南面听政的地方,庾蔚说“生无此礼”,在义理上值得怀疑。大概是因为孔夫子梦见在两楹之间接受馈赠食物,知道是凶兆,没有听政的事,不能说“则犹尊之”,因为有宾主两件事,所以说“与”也。郑玄注《考工记》,宗庙路寝,制度如同明堂。周的明堂,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就是五室,每室二筵,那么五室之外,堂上狭窄,能容纳停灵的人。因为路寝广大,所以能容纳它。上面圆下面方,五室之类如同明堂。日至、明堂的详细解释。
○注“言奠者以为凶象”。
○正义说:当时孔夫子梦见馈赠食物,没有梦见凶兆的祭奠。只是祭奠的礼节是在死后、未葬之前,棺材仍在地面,没有立尸主,只有祭奠停放饮食,所以说奠。
○注“孰谁”至“将死”。
○正义说:“孰,谁的意思”,是《释诂》中的文句。礼节中有大宗小宗,所以说“宗,尊的意思”。知道“两楹之间,是人君听政正坐的地方”的,查《觐礼》:“天子负斧依南面。”又《顾命》说:“牖间南向。”这是天子在两楹之间处理政事的地方。每天视朝虽然在路门外,退坐应当在路寝两楹之间。那些诸侯视朝也南面,知道这一点,是因为诸侯是一国之尊,所以《论语》说:“雍也可使南面。”郑玄注:“说在诸侯治理。”就在路寝南面听政。如果是宴饮,就在阼阶西面,知道《礼·大射》是这样的。查《庄子》:“圣人无梦。”庄子的意思在于无为,想要让人静寂无事,没有思虑,所以说“圣人无梦”。但是圣人虽然与常人神明不同,与人相同的是五情,五情既然相同,怎么能没有梦呢?所以《礼记·文王世子》有九龄之茫罻,《尚书》有武王梦协的话。
孔子的丧事,门人疑惑所穿的丧服。没有为老师治丧的礼节。子贡说:“从前夫子为颜渊治丧,如同丧子而没有丧服,为子路治丧也是这样。请求为夫子治丧如同丧父而没有丧服。”没有丧服,不穿衰衣,穿吊服而加上麻布,心丧三年。
[疏]“孔子”至“无服”。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弟子为老师治丧的礼节,各自依据文句解释。
○“门人疑所服”者,依据礼节,为老师治丧没有丧服,这件事很明确。现在夫子的丧事,门人疑惑的,是因为夫子是圣人,与一般的老师不同,应当特别增加丧礼,所以疑惑所穿的丧服。
○注“吊服”至“三年”。
○正义说:知道为老师穿吊服加麻的,查《丧服》“朋友麻”,老师与朋友相同,所以知道也加麻。必定知道为老师治丧与朋友相同的,查下面说:“孔子的丧事,二三子都戴上绖带出去。群居则戴绖带,出去则不戴。”这是弟子互相之间与为夫子相同,只是戴绖带出去与不出去有区别,说明他们的丧服相同。说“吊服而加麻”,麻是指绖带和腰带,都用麻制成,所以说“加麻”。又《丧服》緦麻章说:“朋友麻。”郑玄说“朋友虽然没有亲属关系而有同道之恩,互相为对方服緦麻的绖带”就是这样。郑玄知道“服緦麻的绖带”的,緦麻是五服中最轻的,又与锡衰等同为吊服的限度,所以知道
緦之绖带也。论云,为师及朋友皆既葬除之。案《司服》云:“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緦衰,为大夫士疑衰,其首服皆弁绖。”郑司农云:“锡者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布,无事其缕。”郑康成云:“无事其缕,哀在内。”以服稍重,故但治事其布,不治事其缕。郑司农又云:“緦十五升布去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郑康成云:“无事其布,哀在外。”以其稍轻,故得治缕也。司农又云:“疑衰十四升。”康成云:“疑之言拟也,拟於吉服。”谓比拟吉服十五升也。“首服弁绖”者,郑注《司服》云:“弁绖如爵弁而素,加环绖。”郑知如爵弁者,见下文云“殷人哻而葬”,又云“弁绖葛而葬,与神交之道”。哻是祭冠也,故知弁绖是爵弁也。知加环绖者,以《杂记》云:“小敛环绖,公大夫士一也。”天子吊诸臣之服,无问当事与不当事,皆弁绖也。诸侯以锡衰为吊服,但首服有异。吊他国皆首服皮弁,故《丧服小记》云“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是也。若吊已臣,当事则弁绖,故《服问》云:公吊,“当事则弁绖”,於士虽当事亦皮弁。诸侯虽以锡衰为常吊之服,其吊士亦有緦衰、疑衰,故郑注《文王世子》云:“同姓之士则緦衰,异姓之士则疑衰。”卿大夫亦以锡衰为吊服,当事亦弁绖,故郑注《丧服》云:“诸侯及卿大夫亦以锡衰为吊服,当事乃弁绖,否则皮弁,辟天子也。”其士之吊服则疑衰,故郑注《丧服》云:“士以緦衰为丧服,其吊服则疑衰也。”旧说以为士吊服布上素下,郑注云:“此实疑衰也。改其裳以素,辟诸侯也。”当事亦弁绖,故郑注《丧服》云:“士弁绖皮弁之时,如卿大夫。”凡吊服惟有弁绖,皆无带也。知无带者,《周礼 司服》及《服问》但云“弁绖”,不云带,故知然也。其朋友之服,诸侯及大夫等则皆疑衰,故郑注《丧服》云:“朋友之相为服,则士吊服也。”既特云“士吊服”,明诸侯大夫等皆用士之吊服,唯加緦之绖带为异耳。是以《丧服》:“朋友麻。”郑注云:“服緦之绖带。”又下文云:“子游袭裘,带绖而入。”郑注云:“所吊者朋友。”是朋友相为加带。凡朋友相为者,虽不当事,亦弁绖,故下文云“居则绖”是也。其庶人,郑注《丧服》云:“庶人不爵弁,则其吊服素冠委貌。”郑注不显所著之服,文承“疑衰素裳”之下,则庶人亦用疑衰。或者庶人布深衣,当服布深衣,冠素委貌也。
译緦麻的绖带。《丧服论》说,为师及朋友,都在葬后除去。查《司服》说:“王为三公六卿服锡衰,为诸侯服緦衰,为大夫士服疑衰,其首服都是弁绖。”郑司农说:“锡衰是用十五升布去掉一半,处理其布,不处理其缕。”郑康成说:“不处理其缕,是因为哀痛在内。”因为丧服稍重,所以只处理其布,不处理其缕。郑司农又说:“緦衰是用十五升布去掉一半,处理其缕,不处理其布。”郑康成说:“不处理其布,是因为哀痛在外。”因为丧服稍轻,所以可以处理其缕。郑司农又说:“疑衰是用十四升布。”郑康成说:“疑的意思是比拟,比拟吉服。”是说比拟吉服的十五升布。“首服弁绖”的意思,郑注《司服》说:“弁绖像爵弁但是素色,加上环绖。”郑知道像爵弁,是因为下文说“殷人哻而葬”,又说“弁绖葛而葬,是与神相交的方法”。哻是祭冠,所以知道弁绖是爵弁。知道加上环绖,是因为《杂记》说:“小敛时加环绖,公、大夫、士都一样。”天子吊诸臣的丧服,无论是否当事,都是弁绖。诸侯以锡衰为吊服,只是首服有差异。吊他国诸侯,首服都是皮弁,所以《丧服小记》说“诸侯吊,必皮弁锡衰”就是如此。如果吊自己的臣下,当事则弁绖,所以《服问》说:公吊,“当事则弁绖”,对于士,即使当事也是皮弁。诸侯虽然以锡衰为常吊之服,其吊士也有緦衰、疑衰,所以郑注《文王世子》说:“同姓之士则服緦衰,异姓之士则服疑衰。”卿大夫也以锡衰为吊服,当事也弁绖,所以郑注《丧服》说:“诸侯及卿大夫也以锡衰为吊服,当事才弁绖,否则皮弁,是避天子之尊。”士的吊服则是疑衰,所以郑注《丧服》说:“士以緦衰为丧服,其吊服则是疑衰。”旧说认为士的吊服是布上素下,郑注说:“这实际上是疑衰。改其裳为素色,是避诸侯之尊。”当事也弁绖,所以郑注《丧服》说:“士弁绖皮弁之时,如同卿大夫。”凡吊服只有弁绖,都没有带。知道没有带,是因为《周礼·司服》及《服问》只说“弁绖”,不说带,所以知道如此。其朋友之服,诸侯及大夫等都都是疑衰,所以郑注《丧服》说:“朋友之间互相服丧,就是士的吊服。”既然特指“士吊服”,说明诸侯大夫等都使用士的吊服,只是加上緦麻的绖带作为区别。因此《丧服》说:“朋友麻。”郑注说:“服緦麻的绖带。”又下文说:“子游袭裘,带绖而入。”郑注说:“所吊者是朋友。”这是朋友之间互相加带。凡朋友之间互相服丧,即使不当事,也弁绖,所以下文说“居则绖”就是如此。其庶人,郑注《丧服》说:“庶人不戴爵弁,那么其吊服是素冠委貌。”郑注没有明确所说穿的丧服,文字承接“疑衰素裳”之下,那么庶人也用疑衰。或者庶人穿布深衣,应当穿布深衣,戴素委貌冠。
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公西赤,孔子弟子,字子华。志谓章识。饰棺墙,墙之障柩,犹垣墙障家。置翣,墙,柳衣。翣,以布衣木,如摄与?
○置,知吏反。翣,所甲反。衣,於既反。摄,所甲反,又所治反。与音馀。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练设旐,夏也。夫子虽殷人,兼用茸荃之礼尊之。披,柩行夹引棺者。崇牙,旌旗饰也。绸练,以练绸旌之杠,此旌葬乘车所建也。旌之旒,缁布广充幅,长寻曰旐。《尔雅》说旌旗曰:“素锦绸杠。”
○披,彼义反。绸,吐刀反,韬也,徐直留反,注同。旐,直小反。杠音江,竿也。乘,绳证反。广,光浪反,凡度广狭曰广,他皆放此。幅,方木反。
[疏]“孔子”至“夏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孔子之丧,送葬用茸荃之礼,各依文解之。
○注“公西”至“子华”。
○正义曰:案《仲尼弟子传》云:“公西赤,字子华,少孔子四十二岁。”郑云:“鲁人也。”
○“饰棺”至“夏也”。
○孔子之丧,公西赤以饰棺荣夫子,故为盛礼,备茸荃之法,以章明志识焉。於是以素为褚,褚外加墙,车边置翣,恐柩车倾亏,而以绳左右维持之,此皆周之法也。其送葬乘车所建旌旗,刻缯为崇牙之饰,此则殷法。又韬盛旌旗之竿以素锦,於杠首设长寻之旐,此则夏礼也。既尊崇夫子,故兼用三代之饰也。
○注“墙柳”至“摄与”。
○正义曰:“墙之障柩,犹垣墙障家”,故谓障柩之物为墙。障柩之物,即柳也。外旁惟荒,中央材木,总而言之,皆谓之为柳也。《缝人》注云:“柳,聚也。诸饰所聚。”前文注云“墙,柳”者,以经直云“周人墙置翣”,文无所对,故注直云“墙,柳也”。此文为下对“设披”、“设崇”、“设旐”之事,皆委曲备言,故亦委曲解之,故注云“墙,柳衣”也,其实墙则柳也。《杂记》丧从外来,虽非葬节,以裳帷障棺,亦与垣墙相似,故郑注“不毁墙”之下云:“墙,裳帷也。”皆望经为义,故三注不同。云“翣,以布衣木”者,郑注《丧大记》云:“汉礼,翣以木为筐,广三尺,高二尺四寸,方两角高,衣以白布,画云气,柄长五尺。”云“如摄与”者,摄与,汉时之扇。与,疑辞。郑恐人不识翣体,故云如今摄与。
○注“披柩”至“绸杠”。
○正义曰:案《丧大记》国君熏披六,郑云:“设之於旁,所以备倾亏也。故此云“披,柩行夹引棺者”。云“崇牙,旌旗饰也”者,对下“绸练设旐”,故为旌旗饰也。谓旌旗之旁,刻缯为崇牙。殷必以崇牙为饰者,殷汤以武受命,恒以牙为饰。云“此旌葬乘车所建也”者,案《既夕礼》陈车门内右北面,乘车载旃,“道车载朝服,瑽车载蓑笠”,故知此旌乘车所建也。凡送葬之旌,经文不具。案《既夕》士礼而有二旌,一是铭旌,是初死书名於上,则《士丧礼》“为铭各以其物,书名於末曰,某氏某之柩,置於西阶上”。葬则在柩车之前,至壙与茵,同入於壙也。二是乘车之旌,则《既夕礼》乘车载旃,亦在柩之前。至壙,柩既入壙,乃敛乘车所载之旌,载於柩车而还,故郑注《既夕礼》云:“柩车至壙,祝脱载除饰,乃敛乘车、道车、槁车之服,载之而还,不空以归。送形而往,迎精而反。”此是士之二旌也,其大夫诸侯则无文,其天子亦有铭旌,与士礼同。故《司常》云:“大丧共铭旌。”郑注云:“王则大常也。”《士丧礼》曰,为铭各以其物,初死亦置於西阶,将葬移置於茵,从遣车之后,亦入於壙也,是其一旌也。《司常》又云:“建廞车之旌。”廞,谓兴作之则,明器之车也,其旌则明器之旌。止则陈建於遣车之上,行则执之以从。遣车至壙,从明器而纳之壙中,此二旌也。案士礼既有乘车载旃,摄,孤卿之旃,则天子亦当有乘车载大常,谓以金路载之至壙,载之而归,但礼文不具耳,此其三旌也。然则天子三旌也,士以礼无遣
译孔子去世时,公西赤担任志识(标识)的工作。公西赤是孔子的弟子,字子华。志识,就是彰明标识。装饰棺木的墙,墙是用来遮挡灵柩的,就像围墙遮挡家宅一样。放置翣,墙,柳衣。翣,是用布包裹木头,形状像扇子吗?
○“置”,读作“知吏”的“吏”音。“翣”,读作“所甲”的“甲”音。“衣”,读作“於既”的“既”音。“摄”,读作“所甲”的“甲”音,又读作“所治”的“治”音。“与”,读作“馀”音。设置披,是周朝的礼制。设置崇牙,是殷朝的礼制。用素练缠绕旌旗的杠杆并设置旐,是夏朝的礼制。夫子虽然是殷朝人,但兼用夏、殷的礼制来尊崇他。披,是灵柩出行时夹在两侧牵引棺木的绳索。崇牙,是旌旗上的装饰。绸练,是用素练缠绕旌旗的杠杆,这是送葬乘车所树立的旌旗。旌旗的流苏,用黑色布制作,宽度占满幅面,长度八尺称为旐。《尔雅》解释旌旗说:“用素锦缠绕杠杆。”
○“披”,读作“彼义”的“义”音。“绸”,读作“吐刀”的“刀”音,意为包裹,徐邈读作“直留”音,注相同。“旐”,读作“直小”的“小”音。“杠”,读作“江”音,即竿子。“乘”,读作“绳证”的“证”音。“广”,读作“光浪”的“浪”音,凡是度量宽窄都称为广,其他都仿照此例。“幅”,读作“方木”的“木”音。
[疏]从“孔子”到“夏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孔子去世时,送葬使用夏、殷的礼制,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注“公西”到“子华”。
○正义说:查考《仲尼弟子传》说:“公西赤,字子华,比孔子小四十二岁。”郑玄说:“他是鲁国人。”
○从“饰棺”到“夏也”。
○孔子去世时,公西赤用装饰棺木来荣耀夫子,所以采用盛大的礼制,完备夏、殷的法度,以彰明志识。于是用素布做褚,褚外面加上墙,车边放置翣,担心灵柩车倾斜损坏,而用绳子在左右维持它,这些都是周朝的法度。送葬乘车所树立的旌旗,刻缯为崇牙的装饰,这是殷朝的法度。又用素锦包裹树立旌旗的竿子,在杠杆首端设置长八尺的旐,这是夏朝的礼制。既然尊崇夫子,所以兼用三代的装饰。
○注“墙柳”到“摄与”。
○正义说:“墙之障柩,犹垣墙障家”,所以称遮挡灵柩的东西为墙。遮挡灵柩的东西,就是柳。外旁是帷荒,中央是材木,总而言之,都称为柳。《缝人》注说:“柳,聚集的意思。各种装饰聚集的地方。”前文注说“墙,柳”的,因为经文只说“周人墙置翣”,没有对应的文字,所以注只说“墙,柳也”。此文为了对应下文“设披”、“设崇”、“设旐”的事情,都详细完备地说明,所以也详细解释,因此注说“墙,柳衣”,其实墙就是柳。《杂记》说丧事从外面来,虽然不是葬时的礼节,用裳帷遮挡棺木,也与围墙相似,所以郑玄在注“不毁墙”之下说:“墙,就是裳帷。”都是根据经文来释义,所以三种注不同。说“翣,以布衣木”的,郑玄注《丧大记》说:“汉朝的礼制,翣用木头做筐,宽三尺,高二尺四寸,方两角高,用白布包裹,画云气,柄长五尺。”说“如摄与”的,摄与,是汉朝时的扇子。与,是疑问词。郑玄怕人们不认识翣的形状,所以说像现在的摄与。
○注“披柩”到“绸杠”。
○正义说:查考《丧大记》说国君熏披六,郑玄说:“设置在旁边,用来防备倾斜损坏。所以这里说‘披,柩行夹引棺者’。”说“崇牙,旌旗饰也”的,对应下文“绸练设旐”,所以说是旌旗的装饰。指旌旗的旁边,刻缯为崇牙。殷朝必定用崇牙做装饰的,因为殷汤以武力受命,常以牙为装饰。说“此旌葬乘车所建也”的,查考《既夕礼》说陈设在门内右边北面,乘车载着旃,“道车载着朝服,槁车载着蓑笠”,所以知道这旌旗是乘车所树立的。凡是送葬的旌旗,经文没有详细记载。查考《既夕》士的礼制而有二旌,一是铭旌,是刚死时写上名字在上面,那么《士丧礼》说“做铭各用其物,写上名字在末端说,某氏某之柩,放在西阶上”。下葬时则在灵柩车之前,到了墓穴与茵,一同进入墓穴。二是乘车之旌,那么《既夕礼》说乘车载着旃,也在灵柩之前。到了墓穴,灵柩已经进入墓穴,才收敛乘车所载的旌旗,载在灵柩车上返回,所以郑玄注《既夕礼》说:“灵柩车到了墓穴,祝脱去载具去除装饰,才收敛乘车、道车、槁车的服饰,载着返回,不空手而归。送形体而去,迎精神而返。”这是士的二旌,大夫诸侯则没有记载,天子也有铭旌,与士的礼制相同。所以《司常》说:“大丧供给铭旌。”郑玄注说:“王就是大常。”《士丧礼》说,做铭各用其物,刚死也放在西阶,将要下葬时移到茵上,跟随遣车之后,也进入墓穴,这是其一旌。《司常》又说:“树立廞车的旌旗。”廞,指兴作之则,明器的车,其旌旗就是明器的旌旗。停止时就陈设在遣车之上,行进时就拿着跟随。遣车到了墓穴,跟随明器而纳入墓中,这是其二旌。查考士的礼制既有乘车载旃,摄,是孤卿的旃,那么天子也应当有乘车载大常,即用金路载着到墓穴,载着返回,只是礼文没有详细记载罢了,这是其三旌。那么天子有三旌,士因为礼制没有遣
车,故无廞车之旌,但二旌耳。诸侯及大夫无文。熊氏以为大夫以上有遣车,即有廞旌,并有三旌也。云“旌之旒,缁布广充幅,长寻曰旐”者,《尔雅 释天》文。引之者,证经中“设旐,夏也”。案郑注《明堂位》云:“有虞氏当言緌,夏后氏当言旂。”以此差之,古代尚质,有虞氏但注旄竿首,未有缯帛,故云緌也。夏后渐文,故有素锦绸杠,又垂八尺之旐,故夏云旂也。旂是大古名,非交龙之旂。周则文物大备,旂有九等,垂之以縿,系之以旃,又有交龙之旂,龟蛇之旐,与夏不同。夏虽八尺之旐,更无馀饰。又引《尔雅》“素锦绸杠”者,亦《尔雅 释天》文引之者,证经文“绸练”,练则素锦,用以为绸杠也。
译车,因此没有用于随葬车的旌旗,只有两面旌旗罢了。诸侯和大夫没有相关记载。熊氏认为大夫以上有遣车,就有随葬旌旗,并且有三面旌旗。经文说“旌旗的旒,用黑布做成,宽度为一幅,长度八尺称为旐”,这是《尔雅·释天》中的文字。引用它,是为了证明经文中“设置旐,是夏代的制度”。查考郑玄对《明堂位》的注解说:“有虞氏应当说緌,夏后氏应当说旂。”以此类推,古代崇尚质朴,有虞氏只在旗杆顶端装饰旄牛尾,还没有用缯帛,所以称为緌。夏代逐渐变得文饰,所以有素锦包裹旗杆,又垂下八尺长的旐,所以夏代称为旂。旂是上古的名称,不是交龙纹的旂。周代则礼制器物完备,旂有九个等级,垂下縿,系上旃,又有交龙纹的旂,龟蛇纹的旐,与夏代不同。夏代虽然有八尺长的旐,但再没有其他装饰。又引用《尔雅》中“素锦包裹旗杆”的话,这也是《尔雅·释天》中的文字,引用它,是为了证明经文中“绸练”,练就是素锦,用来包裹旗杆。
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志亦谓章识。褚幕丹质,以丹布幕为褚,葬覆棺,不墙不翣。
○褚,张吕反。幕音莫,褚幕,覆棺者。蚁结于四隅,怀嬉之四角,其文如蚁行往来相交错,蚁,蚍蜉也。殷之蚁结,似今蛇文画。
○蚁,鱼绮反,又作蛾。妣,避尸反,徐扶夷反。蜉音浮。殷士也。学於孔子,傚殷礼。
[疏]“子张”至“士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孔子弟子送葬车饰学孔子行殷礼之事,各随文解之。
○“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公明仪是其弟子,亦如公西赤为章识焉。此公明仪又为曾子弟子,故《祭义》云“公明仪问於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是也。
○“褚幕丹质”者,褚谓覆棺之物,若大夫以上,其形似幄,士则无褚。今公明仪尊敬其师,故特为褚,不得为幄,但似幕形,故云“褚幕”,以丹质之布而为之也。
○“蚁结”者,蚁,蚍蜉也。又於褚之四角画蚍蜉之形,交结往来,故云“蚁结於四隅”。所以不墙不翣者,用殷礼也。所以画蚁者,殷礼士葬之饰也。棺盖亦或取蚍蜉。夫子圣人,虽行殷礼,弟子尊之,故葬兼三代之礼。今公明仪虽尊其师,秪用殷法,不墙不翣,唯特加褚幕而已。上葬夫子用三代之饰,案《士丧礼》既非圣人,亦用夏祝、商祝,彼谓祝习夏礼、商礼,总是周祝也。故郑注《士丧礼》云:夏祝,祝习夏礼者也。夏人教以忠,其於养宜,故主馈食。商祝,祝习商礼者,商人教之以敬,於接神宜,故主衣服袭敛。周人之丧,皆有夏、商二祝,与夫子用三代之礼,其义不同。夫子用三代之礼,不为僣者,用其大夫之礼耳。必用三代者,夫子圣人,德备三代文物故也。
子夏问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虽除丧,居处犹若丧也。干,盾也。
○仇音求,雠也。苫,始占反,草也。枕,之鸩反。楯,本又作盾,食允反,又音允。弗与共天下也。不可以并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言虽適市朝,不释兵。
○朝,直遥反,注同。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为负而废君命。
○衔音咸。使,色吏反。为,于伪反,下“为其负”、“相为”同。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不为魁。魁犹首也。天文北斗,魁为首,杓为末。
○从如字,徐才用反。魁,苦回反。杓,必遥反,又匹遥反。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为其负当成之。
○陪,步回反。
[疏]“子夏”至“其后”。
○正义曰:此一节论亲疏报仇之法,各依文解之。
○“遇诸市朝”者,上既云“不仕”,得有遇诸朝者,身虽不仕,或有事须入朝,故得有遇诸朝也。“不反兵而斗”者,言执杀之备,身常带兵,虽在市朝,不待反还取兵即当斗也。然朝在公门之内,兵器不入公门,身得持兵入朝者,案《阍人》“掌中门之禁”,但兵器不得入中门耳。其大询众庶,在皋门之内,则得入也。且朝文既广,设朝或在野外,或在县、鄙、乡、遂,但有公事之处,皆谓之朝。兵者,亦谓佩刀已上,不必要是矛戟。皇氏以为市朝正谓市也,市有行肆似朝,故谓市朝。此辞非也。上《曲礼》唯云:“不与共载天。”文不备也。上《曲礼》云:“兄弟之雠不反兵。”此父母之仇云“不反兵”,又此昆弟之仇不云“不反兵”者,父母与昆弟之仇皆不反兵。上《曲礼》昆弟之仇云“不反兵”者,谓非公事,或不仕者,故恒执持杀之备。此文昆弟之仇,据身仕为君命出使,遇之不斗,故不得云“不反兵”也。二文相互乃足。
○注“为负而废君命”。
○正义曰:负犹不胜也。为其斗而不胜,废君命也。下注云:“为其负当成之,负亦谓不胜也。”
○注“天文北斗,魁为首,杓为末”。
○正义曰:案《春秋 运斗枢》云:“北斗七星,
译子张去世时,公明仪为他制作章识(标记身份等级的旗帜)。章识也就是用来标识的旗帜。用红色的布做幕布覆盖在棺木上,称为褚幕,这是覆盖棺木的,不设墙饰,也不设翣(棺饰)。
○褚,音张吕。幕,音莫。褚幕,是覆盖棺木的东西。在四个角落画上蚂蚁交结的纹样,即在褚幕的四个角上,其纹样像蚂蚁往来交错爬行,蚁,就是蚍蜉。殷代的蚂蚁纹样,类似于现在的蛇形花纹。
○蚁,音鱼绮,又写作蛾。妣,音避尸,徐音扶夷。蜉,音浮。殷代的士人。向孔子学习,效法殷代的礼仪。
[疏]“子张”到“士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孔子弟子在送葬时车马装饰上学习孔子实行殷礼的事情,分别根据文意解释。
○“子张去世,公明仪为他制作章识”。公明仪是他的弟子,也像公西赤制作章识一样。这公明仪又是曾子的弟子,所以《祭义》中说“公明仪问曾子说:‘夫子可以称为孝吗?’”就是这个意思。
○“褚幕丹质”的意思是,褚是指覆盖棺木的东西,如果是大夫以上,其形状像帷帐,士则没有褚。现在公明仪尊敬他的老师,所以特别制作褚,不能做成帷帐的形状,只是像幕布的形状,所以说“褚幕”,是用红色质地的布制作的。
○“蚁结”的意思是,蚁,就是蚍蜉。又在褚幕的四个角上画蚍蜉的形状,交结往来,所以说“蚁结于四隅”。之所以不设墙饰和翣,是因为采用殷礼。之所以画蚂蚁,是因为这是殷礼中士人丧葬的装饰。棺盖有时也取蚍蜉的图案。夫子是圣人,虽然实行殷礼,但弟子尊敬他,所以丧葬兼用三代的礼仪。现在公明仪虽然尊敬他的老师,只采用殷法,不设墙饰和翣,只是特别增加了褚幕而已。上面说安葬夫子时用了三代的装饰,查《士丧礼》既然不是圣人,也用了夏祝、商祝,那是指祝官熟悉夏礼、商礼,都是周朝的祝官。所以郑玄注《士丧礼》说:夏祝,是熟悉夏礼的祝官。夏人教导以忠,在供养方面适宜,所以主管饮食。商祝,是熟悉商礼的祝官,商人教导以敬,在接待神灵方面适宜,所以主管衣服和敛尸。周人的丧事,都有夏、商两位祝官,与夫子使用三代礼仪,意义不同。夫子使用三代礼仪,不算僭越,是因为使用了大夫的礼仪罢了。必定使用三代礼仪,是因为夫子是圣人,德行完备,具备三代的文物制度。
子夏问孔子说:“对待父母的仇人,该怎么办?”孔子说:“睡在草垫上,枕着盾牌,不做官,即使脱去丧服,居住生活还像守丧一样。干,就是盾牌。
○仇,音求,就是雠。苫,音始占,草。枕,音之鸩。楯,本又作盾,音食允,又音允。不和他共享天下。不能和他同时生存。如果在市朝遇到他,不返回取兵器就与他搏斗。”意思是即使到了市朝,也不放下兵器。
○朝,音直遥,注同。子夏说:“请问对待兄弟的仇人,该怎么办?”孔子说:“不做官就不和他同处一国,如果带着君命出使,即使遇到他,也不与他搏斗。”因为担心失败而废弃君命。
○衔,音咸。使,音色吏。为,音于伪,下面“为其负”、“相为”同。子夏说:“请问对待堂兄弟的仇人,该怎么办?”孔子说:“不做首领。魁就是首的意思。天文北斗七星,魁是首,杓是末。
○从,音如字,徐音才用。魁,音苦回。杓,音必遥,又音匹遥。如果主人有能力,就拿着兵器跟在他后面。”因为担心失败应当由他承担。
○陪,音步回。
[疏]“子夏”到“其后”。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亲疏不同报仇的方法,分别根据文意解释。
○“遇诸市朝”的意思是,上面既然说“不做官”,怎么会有在朝中遇到的情况呢?虽然不做官,但有时有事需要进入朝中,所以会有在朝中遇到的情况。“不反兵而斗”的意思是,说拿着杀敌的装备,身上常带兵器,即使在市朝,不等待返回取兵器就应当搏斗。然而朝在公门之内,兵器不进入公门,身上能持兵入朝,查《阍人》“掌管中门的禁令”,只是兵器不得进入中门罢了。如果是大询众庶,在皋门之内,就可以进入。况且朝的含义既广,设朝可能在野外,或在县、鄙、乡、遂,只要有公事的地方,都称为朝。兵器,也是指佩刀以上,不一定是矛戟。皇氏认为市朝正是指市,市有行肆像朝,所以称为市朝。这种说法不对。上面《曲礼》只说:“不与共载天。”文字不全。上面《曲礼》说:“兄弟之仇不反兵。”这里父母之仇说“不反兵”,又这里兄弟之仇不说“不反兵”,父母与兄弟之仇都不反兵。上面《曲礼》兄弟之仇说“不反兵”,是指非公事,或不做官的人,所以常拿着杀敌的装备。这里兄弟之仇,是根据身仕为君命出使,遇到他不斗,所以不能说“不反兵”。两篇文章相互补充才完整。
○注“为负而废君命”。
○正义说:负就是不胜的意思。因为担心搏斗而不胜,废弃君命。下面注说:“为其负当成之,负也是指不胜。”
○注“天文北斗,魁为首,杓为末”。
○正义说:查《春秋 运斗枢》说:“北斗七星,
第一天枢,第二旋,第三机,第四权,第五衡,第六开阳,第七摇光。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杓。”是“魁为首,杓为末”。
译第一天枢,第二旋,第三机,第四权,第五衡,第六开阳,第七摇光。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杓。”这是“魁为首,杓为末”。
○“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谓从父昆弟之仇,既不为报仇魁首,若主人能自报之,则执兵陪助其后。
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绖而出。尊师也。出,谓有所之適。然则凡吊服加麻者,出则变服。
○绖,大结反。群居则绖,出则否。群谓七十二弟子,相为朋友服。子夏曰:“吾离群而索居。”。
易墓,非古也。易谓芟治草木,不易者,丘陵也。
○易,以豉反,注同。芟,所衔反。
[疏]“易墓非古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墓内不合芟治之事。
○“易谓”至“陵也”。
○正义曰:墓谓冢旁之地,易谓芟治草木,不使荒秽。不易者,使有草木如丘陵然。言“易墓,非古也”,则古者殷以前墓而不坟,是不治易也。
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馀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馀也。丧主哀。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馀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馀也。’”祭主敬。
[疏]“子路”至“馀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丧主哀,祭主敬之事。
○“吾闻诸夫子”者,诸,之也,据所闻事於孔子也。
○“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馀也”,此所闻事,“丧礼”,居丧之礼也;“与”,及也;“礼有馀”,明器衣衾之属也;言居丧及其哀少而礼物多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馀也”者,若物多而哀少,则不如物少而哀多也。
○“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馀也”者,“祭礼”谓祭祀之礼也,“而礼有馀”,谓俎豆牲牢之属多也,言敬少而牢多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馀也”者,若牲器多而敬少,则不如牲器少而敬多也。
曾子吊於负夏,负夏,卫地,主人既祖,填池,祖谓移柩车去载处,为行始也。填池,当为“奠彻”,声之误也。奠彻谓彻遣奠,设祖奠。
○填池,依注音奠彻,卢、王并如字。处,昌虑反,下同。遣奠,弃战反,本或作“迁奠”,非。推柩而反之,反於载处,荣曾子吊,欲更始。
○推,昌佳反,又吐回反。柩,其久反。降妇人而后行礼。礼,既祖而妇人降,今反柩,妇人辟之,复升堂矣。柩无反而反之,而又降妇人,盖欲矜宾於此妇人,皆非。
○辟音避,下“辟贤”、“辟不怀”并同。复,扶又反,从者曰:“礼与?”怪之。
○从音才用反,下同。与音馀,下同。曾子曰:“夫祖者且也,且,未定之辞。
○夫音扶。且胡为其不可以反宿也?”给说。从者又问诸子游曰:“礼与?”疑曾子言非。子游曰:“饭於牖下,小敛於户内,大敛於阼,殡於客位,祖於庭,葬於墓,所以即远也。故丧事有进而无退。”明反柩非。
○饭,烦晚反。牖,羊久反。敛,力验反,礼家凡“小敛”、“大敛”之字皆同,不重出。阼,才故反。曾子闻之曰:“多矣乎,予出祖者!”善子游言,且服。
○且服,本或作“且服过”。
[疏]“曾子”至“祖者”。
○正义曰:此一节论负夏氏葬礼所失之事。
○“既祖,填池”者,案《既夕礼》启殡之后,“柩迁于祖,重先,奠从,柩从,升自西阶,正柩于两楹间,用夷床”。郑注云:“是时柩北首。”设奠于柩西,此奠谓启殡之奠也。质明彻去启奠,乃设迁祖之奠于柩西。至日侧乃卻下柩,载於阶间。乘蜃车,载讫,降下,迁祖之奠,设於柩车西,当前束。时柩犹北首,前束近北。前束者,谓棺於车束有前后,故云前束。乃饰柩设披属引,彻去迁祖之奠,迁柩向外,而为行始,谓之祖也。妇人降,即位于阶间,乃设祖奠于柩西。至厥明,彻祖奠,又设遣奠於柩车之西,然后彻之,苞牲取下体以载之,遂行。此是启殡之后至柩车出之节也。曾子吊於负夏氏,正当主人祖祭之明旦,既彻祖奠之后、设遣奠之时而来吊,主人荣曾子之来,乃彻去遣奠,更设祖奠。又推柩少退而返之向北,又遣妇人升堂。至明旦,妇人从堂更降,而后乃行遣车
译○“如果主人有能力,就拿着兵器跟随在他后面。”
○说的是堂兄弟的仇人,既然不去为仇人的首领报仇,如果主人能够自己报仇,就拿着兵器跟随在后面协助他。
孔子去世时,弟子们都戴着丧带出门。这是尊重老师。出门,是说有地方要去。那么凡是穿着吊丧衣服并加上麻带的,出门时就更换衣服。
○绖,音大结。聚在一起时戴丧带,出门时就不戴。群,指七十二位弟子,互相为朋友服丧。子夏说:“我离开群体而独自居住。”
修整坟墓,不是古制。易,指修剪草木;不修整的,是像丘陵那样自然生长的草木。
○易,音以豉,注同。芟,音所衔。
[疏]“修整坟墓,不是古制”。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坟墓内部不适合修剪草木的事情。
○“易指”到“丘陵那样”。
○正义说:墓,指坟墓旁边的土地;易,指修剪草木,不让其荒芜杂乱。不修整的,是让草木像丘陵那样自然生长。说“修整坟墓,不是古制”,那么古时候殷朝以前只埋尸不堆土坟,是不进行修整的。
子路说:“我从老师那里听说:‘丧礼,与其哀痛不足而礼仪有余,不如礼仪不足而哀痛有余。丧事以哀痛为主。祭礼,与其恭敬不足而礼仪有余,不如礼仪不足而恭敬有余。’祭事以恭敬为主。”
[疏]“子路”到“有余”。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丧事以哀痛为主,祭事以恭敬为主的事情。
○“我从老师那里听说”的“诸”,是“之”的意思,指从孔子那里听到的事情。
○“丧礼,与其哀痛不足而礼仪有余”,这是听到的话,“丧礼”,指居丧的礼仪;“与”,是“及”的意思;“礼仪有余”,指明器、衣衾之类的东西很多;意思是居丧时哀痛少而礼物多。“不如礼仪不足而哀痛有余”的意思是,如果礼物多而哀痛少,就不如礼物少而哀痛多。
○“祭礼,与其恭敬不足而礼仪有余”,“祭礼”指祭祀的礼仪,“而礼仪有余”,指俎豆、牺牲之类的东西很多,意思是恭敬少而牺牲多。“不如礼仪不足而恭敬有余”的意思是,如果牺牲和祭器多而恭敬少,就不如牺牲和祭器少而恭敬多。
曾子在负夏吊丧,负夏是卫国的地方。主人已经举行了祖祭,填池,祖祭是指将灵柩移到车上离开停放处,作为出行的开始。填池,应当是“奠彻”,是声音的误写。奠彻是指撤去遣奠,设置祖奠。
○填池,依据注音为奠彻,卢、王都读原字。处,音昌虑,下文同。遣奠,音弃战,有的版本写作“迁奠”,不对。推柩而返之,返回到停放处,主人以曾子来吊丧为荣,想要重新开始。
○推,音昌佳,又音吐回。柩,音其久。降妇人而后行礼。礼仪上,祖祭后妇人应降下,现在灵柩返回,妇人避开,又升上堂了。灵柩本不返回却返回了,而又让妇人降下,大概是想在此向妇人夸耀宾客,这都是不对的。
○辟音避,下文“辟贤”、“辟不怀”都同。复,音扶又。随从的人说:“这是礼仪吗?”感到奇怪。
○从音才用,下文同。与音馀,下文同。曾子说:“祖祭是暂且的意思,暂且,是未定的说法。
○夫音扶。暂且为什么不可以返回过夜呢?”这是随声附和。随从的人又问子游说:“这是礼仪吗?”怀疑曾子的话不对。子游说:“在窗下饭含,在门内小敛,在阼阶大敛,在客位停殡,在庭院祖祭,在墓地安葬,这是为了逐渐远离。所以丧事只有前进而没有后退。”说明灵柩返回是不对的。
○饭,音烦晚。牖,音羊久。敛,音力验,礼家凡“小敛”、“大敛”的字都同,不重复列出。阼,音才故。曾子听了说:“我出去主持祖祭,错得太多啊!”赞许子游的话,并且服气。
○且服,有的版本写作“且服过”。
[疏]“曾子”到“祖祭”。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负夏氏葬礼中失误的事情。
○“已经祖祭,填池”,根据《既夕礼》,启殡之后,“灵柩迁到祖庙,重器先行,奠祭跟随,灵柩跟随,从西阶上升,将灵柩端正地放在两楹之间,使用夷床”。郑注说:“这时灵柩头朝北。”在灵柩西侧设奠,这奠祭是指启殡的奠祭。天亮后撤去启殡的奠祭,于是设置迁祖的奠祭在灵柩西侧。到太阳偏西时,才将灵柩降下,载在阶间。乘坐蜃车,装载完毕,降下,迁祖的奠祭,设在灵柩车西侧,当前束。这时灵柩依然头朝北,前束靠近北方。前束,是指棺木在车上的束缚有前后,所以说前束。于是装饰灵柩,设置披麻和牵引绳索,撤去迁祖的奠祭,将灵柩移出,作为出行的开始,称为祖祭。妇人降下,就位阶间,于是设置祖奠在灵柩西侧。到天亮,撤去祖奠,又设置遣奠在灵柩车西侧,然后撤去,包裹牺牲取下体以装载,于是出发。这是启殡之后到灵柩车出发的过程。曾子在负夏氏吊丧,正当主人祖祭的第二天早晨,已经撤去祖奠之后、设置遣奠之时而来吊丧,主人以曾子来吊丧为荣,于是撤去遣奠,重新设置祖奠。又推灵柩稍退而返回向北,又让妇人升堂。到第二天早晨,妇人从堂上再次降下,然后才进行遣车
礼。从曾子者意以为疑,问曾子云:“此是礼与?”曾子既见主人荣已,不欲指其错失,为之隐讳云:“夫祖者,且也。”“且”是未定之辞,祖是行始,未是实行。且去住二者皆得,既得且住,何为不可以反宿,明日乃去?
译礼。跟随曾子的人心中存有疑惑,便问曾子说:“这符合礼制吗?”曾子既然已经看见主人荣耀自己,不想指出他的过失错误,便替他隐讳地说:“所谓‘祖’,就是‘且’的意思。”“且”是表示未定的言辞,祖是出行的开始,尚未真正实行。既然去和留两种情况都可以,既然已经决定暂且留下,为什么不可以返回住宿,等到第二天再离开呢?
○注“祖谓”至“祖奠”。
○正义曰:“祖谓移柩车去载处,为行始”者,案《既夕礼》注云:“束棺於柩车,宾出,遂匠纳车於阶间。”柩从两楹卻下,载於车,乃回车南出,是为祖也。祖,始也,谓将行之始也。云“奠彻谓彻遣奠,设祖奠”者,案《既夕礼》祖曰“明”。旦彻祖奠,设遣奠。曾子正当设遣奠时来,主人乃彻去遣奠,还设祖奠,似若不为遣奠然。经云“主人既祖”,祖之明日,既彻祖奠之时,故谓之“既祖”。郑云“祖谓移柩车去载处”者,解正祖之名也。皇氏、熊氏皆云,曾子虽今日来吊,遥指昨日为既祖。於文赊缓,其义非也。
○注“礼,既祖而妇人降”。
○正义曰:《既夕礼》文。以既祖,柩车南出,阶间既空,故妇人得降立阶间。今柩车反还阶间,故妇人辟之升堂。妇人既已升堂,柩车未回南出,则妇人未合降也。今乃降之者,以曾子贤人,欲矜夸宾於此妇人也。言“皆非”者,柩无反而反之,是一非。既反之未回车南出,不合降妇人而降之,是二非也。
○注“给说”。
○正义曰:《论语》云:“御人以口给。”谓不顾道理,以捷给说於人也。
○“曾子”至“祖者”。
○多犹胜也。曾子自知已说之非,闻子游之答是,故善服子游也。故言子游所说出祖之事,胜於我所说出祖也。
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为习於礼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曾子盖知临丧无饰。夫夫,犹言此丈夫也。子游於时名为习礼。
○裼,星历反。夫夫,上音扶,下如字,一读并如字,注及下同。主人既小敛,袒、括发,子游趋而出,袭裘带绖而入。於主人变乃变也,所吊者朋友。
○袒括,徒旱反,下古活反。曾子曰:“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服是善子游。
[疏]“曾子”至“是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吊礼得失之事,各依文解之。
○“子游趍而出,袭裘带绖而入”,凡吊丧之礼,主人未变之前,吊者吉服而吊。吉服谓羔裘、玄冠、缁衣、素裳。又袒去上服,以露裼衣,则此“裼裘而吊”是也。主人既变之后,虽著朝服而加武以绖,又掩其上服,若是朋友又加带,则此“袭裘带绖而入”是也。案《丧大记》云:“吊者袭裘,加武,带绖。”注云:“始死,吊者朝服裼裘,如吉时也。小敛则改袭裘而加武与带绖矣。武,吉冠之卷也。加武者,明不改冠,但加绖於武。”《丧大记》所云亦据朋友,故云“带绖”,带既在腰,郑注“加武与带绖”,似带亦加武者,其实加武唯绖,连言带耳。主人成服之后,吊者大夫则锡衰,士则疑衰,当事皆首服弁绖。此子游之吊,未知主人小敛以否,何因出则有带绖服之而入,但子游既及吊丧,豫备其事,故将带绖行也。
子夏既除丧而见,见於孔子。
○见,贤遍反,注及下同。予之琴,和之不和,弹之而不成声。乐曲人心。
○予,羊汝反,下同。和音禾,或胡卧反,下同。乐音岳,又音洛。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作,起。
○忘音亡。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虽情异,善其俱顺礼。
[疏]“子夏”至“至焉”。
○正义曰:此一节论子夏、子张居丧顺礼之事。此言子夏、子张者,案《家语》及《诗传》皆言子夏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弦,衎衎而乐;闵子骞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弦,切切而哀,与此不同者,当以《家语》及《诗传》为正。知者,以子夏丧亲无异闻,焉能弹琴而不成声?而闵子骞至孝之人,故孔子善之云:“孝哉,闵子骞!”然《家语》、《诗传》云:“援琴而弦,切切。”以为正也。熊氏以为子夏居父母之丧异,故不同也。
司寇惠子之丧,惠子,卫将军文子弥牟之弟惠叔兰也,生虎者。
○弥,亡卑反。牟,
译○注“祖谓”至“祖奠”。
○正义说:“祖谓移柩车去载处,为行始”者,查考《既夕礼》注说:“将棺木捆扎在灵车上,宾客退出,于是工匠将车推入两阶之间。”灵车从两柱之间退下,载上灵柩,然后调转车头向南驶出,这就是祖祭。祖,就是始,指将要出发的开始。注说“奠彻谓彻遣奠,设祖奠”者,查考《既夕礼》祖祭时说:“天明。”天亮时撤去祖祭的供品,设置遣奠的供品。曾子正当设置遣奠时到来,主人于是撤去遣奠,重新设置祖奠,好像没有举行遣奠一样。经文说“主人既祖”,祖祭的第二天,已经撤去祖奠的时候,所以称为“既祖”。郑玄说“祖谓移柩车去载处”者,是解释祖祭的确切名称。皇氏、熊氏都说,曾子虽然今天来吊唁,却遥指昨天为既祖。这在文义上牵强迟缓,其义理是不对的。
○注“礼,既祖而妇人降”。
○正义说:这是《既夕礼》的原文。因为已经举行祖祭,灵车向南驶出,两阶之间已经空了,所以妇人得以走下台阶站在两阶之间。现在灵车反而回到两阶之间,所以妇人避开它走上厅堂。妇人既然已经走上厅堂,灵车还没有调头向南驶出,那么妇人就不应该走下台阶。现在让她走下台阶,是因为曾子是贤人,想在此妇人面前夸耀宾客。说“皆非”者,灵车本不应返回却返回了,这是第一错。既然返回了却没有调头向南驶出,不符合让妇人走下台阶的礼仪却让她走下台阶,这是第二错。
○注“给说”。
○正义说:《论语》说:“御人以口给。”指不顾道理,用敏捷的言辞来说服人。
○“曾子”至“祖者”。
○多犹胜也。曾子自知自己所说的不对,听到子游的回答是对的,所以信服子游。所以说子游所说关于祖祭的事,胜过我所说关于祖祭的事。
曾子穿着皮衣去吊唁,子游露出裼衣穿着皮衣去吊唁。曾子指着子游向别人说:“这个人,是熟悉礼仪的人,怎么能露出裼衣穿着皮衣去吊唁呢?”曾子大概知道临丧不应修饰。夫夫,犹言此丈夫也。子游在当时以熟悉礼仪闻名。
○裼,星历反。夫夫,上音扶,下如字,一读并如字,注及下同。主人已经小敛,袒露左臂、束发,子游快步走出,穿上皮衣系上丧带进入。根据主人的变化而变化,所吊唁的是朋友。
○袒括,徒旱反,下古活反。曾子说:“我错了,我错了,这个人是对的。”服是善子游。
[疏]“曾子”至“是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吊唁礼仪得失的事情,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子游趍而出,袭裘带绖而入”,凡是吊丧的礼仪,在主人未变之前,吊唁者穿吉服去吊唁。吉服指羔裘、玄冠、缁衣、素裳。又袒去上衣,以露出裼衣,这就是“裼裘而吊”。主人变化之后,虽然穿着朝服并加上武冠和丧带,又掩上衣服,如果是朋友又加上腰带,这就是“袭裘带绖而入”。查考《丧大记》说:“吊唁者穿皮衣,加武冠,系丧带。”注说:“刚死时,吊唁者穿朝服露裼衣,像吉时一样。小敛则改穿皮衣并加武冠和丧带。武,是吉冠的卷边。加武冠者,表明不改变冠饰,只是在武冠上加丧带。”《丧大记》所说的也是针对朋友,所以说“系丧带”,带既在腰上,郑注“加武冠与丧带”,似乎带也加在武冠上,其实加武冠的只有丧带,连带一起说罢了。主人成服之后,吊唁者大夫则穿锡衰,士则穿疑衰,当事者都头戴弁冠系丧带。这次子游吊唁,不知道主人是否已经小敛,为什么出去时就有带绖服而入,但子游既然赶上吊丧,预先准备其事,所以带着带绖前往。
子夏已经除丧而相见,拜见孔子。
○见,贤遍反,注及下同。给他琴,调弦不和谐,弹奏不成曲调。乐曲反映人心。
○予,羊汝反,下同。和音禾,或胡卧反,下同。乐音岳,又音洛。站起来说:“悲哀尚未忘记,先王制定礼仪,不敢超过限度。”作,起。
○忘音亡。子张已经除丧而相见,给他琴,调弦和谐,弹奏成曲调。站起来说:“先王制定礼仪,不敢不达到标准。”虽然情感不同,但都顺从礼仪,所以称赞他们。
[疏]“子夏”至“至焉”。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子夏、子张居丧顺从礼仪的事情。这里说子夏、子张,查考《家语》及《诗传》都说子夏丧期结束,夫子给他琴,他拿起琴弹奏,快乐而愉悦;闵子骞丧期结束,夫子给他琴,他拿起琴弹奏,哀切而悲伤,这与本文不同,应当以《家语》及《诗传》为准。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子夏丧亲没有异常传闻,怎么能弹琴而不成声?而闵子骞是至孝之人,所以孔子称赞他说:“孝啊,闵子骞!”然而《家语》、《诗传》说:“拿起琴弹奏,哀切。”以之为正。熊氏认为子夏居父母之丧有异常,所以不同。
司寇惠子的丧事,惠子,是卫国将军文子弥牟的弟弟惠叔兰,生虎者。
○弥,亡卑反。牟,
莫侯反。子游为之麻衰、牡麻绖。惠子废適立庶,为之重服以讥之。麻衰,以吉服之布为衰。
译莫侯去世。子游为他制作了麻布丧服,并系上牡麻制成的丧带。惠子废黜嫡子而立庶子,子游为此穿上重孝来讥讽他。所谓麻衰,是指用吉服所用的布料制作丧服。
○为之,于伪反,注“为之重服”、下“为之服”皆同。適,丁历反,下文及注同。文子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谢其存时。又辱为之服,敢辞。”止之服也。子游曰:“礼也。”文子退反哭。子游名习礼,文子亦以为当然,未觉其所讥。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深讥之,大夫之家臣,位在宾后。文子又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敢辞。”止之在臣位,子游曰:“固以请。”再不从命。文子退,扶適子南面而立,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虎也敢不复位?”觉所讥也。虎,適子名。文子亲扶而辞,敬子游也。南面而立,则诸臣位在门内北面明矣。子游趋而就客位。所讥行。
[疏]“司寇”至“客位”。
○正义曰:此一节论子游讥司寇惠子废適立庶得行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惠子”至“虎者”。
○正义曰:案《世本》:“灵公生昭子郢,郢生文子木及惠叔兰,兰生虎,为司寇氏。文子生简子瑕,瑕生卫将军文氏。”然则弥牟是木之字。
○注“为之”至“为衰”。
○正义曰:子游既与惠子为朋友,应著吊服,加緦麻带绖,今乃著麻衰、牡麻绖,故云“重服讥之”。云“麻衰,以吉服之布为衰”者,案《诗》云:“麻衣如雪。”又《间传》云:“大祥,素缟麻衣。”皆吉服之布称麻,故知此“麻衰”亦吉服之布也。案《丧服》云:“公子为其母麻衣。”郑注云:“小功布深衣者,以大夫之子,为其母厌降大功,则公子为其母厌降宜小功布衰。”与此别也。案吊服,锡衰十五升去其半,疑衰十四升。今子游麻衰,乃吉服十五升,轻於吊服,而云“重服以讥之”者,据牡麻绖,为重吊服。弁绖大如緦之绖,一股而环之。今乃用牡麻绞绖,与齐衰绖同,故云“重”也。
○注“深讥”至“宾后”。
○正义曰:大夫之宾位在门东近北,大夫之家臣位亦在门东而南近门,并皆北向,故在“向后”也。故卢云:“丧宾后主人,同在门东,家臣宾后,则近南也。”
○注“南面”至“明矣”。
○正义曰:然郑亦不知臣定位,今以此为证,故云“明”矣。子游吊在臣位,適子既乡南面对子游,故知臣位在门内北面也。案郑注之意,前既云“大夫家臣,位在宾后”,则此又云“臣位在门内北面”,则凡宾位在门东,亦得与卢合也。而前《檀弓》云:“趍而就伯子於门右。注云:“去宾位就主人之兄弟贤者。”若案彼注云,则未趍时宾位应在门左者,以《檀弓》之吊当在小敛前,同国并异国,并在门左。若诸侯礼,大国宾辟寄公,故在门右耳。或云《檀弓》为异国礼,讥於仲子,故自处异国之宾,故在门西也。
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洟。主人,文子之子简子瑕也。深衣练冠,凶服变也。待于庙,受吊不迎宾也。
○涕音他计反。洟音夷,自目曰涕,自鼻曰洟。瑕音遐,本又作嘏,音古雅反。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於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中礼之变。
○丁仲反,注及下注“礼中”、“之中”同。
[疏]“将军文子之丧”至“其动也中”。
○正义曰:此一节论居丧得中礼之变,各依文解之。
○将军文子其身终亡,既除丧,大祥祭之后,越人来吊,谓远国之人始吊其丧。主人文子之子,身著深衣,是既祥之麻衣也。首著练冠,谓未祥之练冠也。待宾於庙,目垂於涕,鼻垂於洟。“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於礼者之礼也”者,亡,无也。其始死至练祥来吊,是有文之礼,祥后来吊,是无文之礼。言文氏之子庶几堪行乎无於礼文之礼也。所以堪行者,以其举动也中。当於礼之变节也。
○注“主人”至“宾也”。
○正义曰:“文子之子简子瑕也”,知者,《世本》文。云“深衣练冠,凶服变也”者,深衣即
译○“为之”的“为”读作“伪”,注文中“为之重服”、下文“为之服”的“为”字读音都相同。“適”读作“丁历”,下文及注文中都相同。文子推辞说:“您屈尊与弥牟的弟弟交往,感谢您在弥牟生前对他的关怀。现在又屈尊为他穿重孝,我冒昧地推辞。”这是阻止子游穿重孝。子游说:“这是符合礼制的。”文子退下后返回哭丧。子游名叫习,精通礼制,文子也认为理所当然,没有察觉子游的讥讽。子游快步走到家臣的位置,这是深深的讥讽,因为大夫家的家臣,位置在宾客之后。文子又推辞说:“您屈尊与弥牟的弟弟交往,又屈尊为他穿重孝,又屈尊亲临他的丧礼,我冒昧地推辞。”这是阻止子游站在臣位,子游说:“我坚决请求(如此做)。”再次不听从文子的命令。文子退下,扶着嫡子面向南站立,说:“您屈尊与弥牟的弟弟交往,又屈尊为他穿重孝,又屈尊亲临他的丧礼,我虎怎敢不回到自己的位置?”这时文子察觉到了子游的讥讽。虎,是嫡子的名字。文子亲自扶着嫡子来推辞,是对子游的尊敬。嫡子面向南站立,那么众臣的位置在门内面向北就明显了。子游快步走到宾客的位置。子游的讥讽得以实现。
[疏]“司寇”到“客位”。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子游讥讽司寇惠子废嫡立庶却得以实行的事,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注“惠子”到“虎者”。
○正义说:查考《世本》:“灵公生下昭子郢,郢生下文子木和惠叔兰,兰生下虎,成为司寇氏。文子生下简子瑕,瑕生下卫将军文氏。”那么弥牟就是木的字。
○注“为之”到“为衰”。
○正义说:子游既然与惠子是朋友,应该穿吊服,加上细麻带和绖,现在却穿麻衰、牡麻绖,所以说“穿重服来讥讽他”。说“麻衰,用吉服的布做衰”的,查考《诗经》说:“麻衣如雪。”又《间传》说:“大祥祭时,素缟麻衣。”都是吉服的布称为麻,所以知道这“麻衰”也是吉服的布。查考《丧服》说:“公子为他母亲穿麻衣。”郑玄注说:“小功布深衣,因为大夫的儿子,为他母亲因厌降而降低为大功,那么公子为他母亲因厌降适宜穿小功布衰。”这与这里不同。查考吊服,锡衰十五升去掉一半,疑衰十四升。现在子游的麻衰,是吉服十五升,比吊服轻,却说“重服来讥讽他”的,是依据牡麻绖,作为重的吊服。弁绖大如细麻的绖,一股而环绕。现在却用牡麻绞绖,与齐衰的绖相同,所以说“重”。
○注“深讥”到“宾后”。
○正义说:大夫的宾客位置在门东靠近北边,大夫的家臣位置也在门东而南靠近门,都面向北,所以在“宾客之后”。所以卢植说:“丧礼宾客在主人之后,同在门东,家臣在宾客之后,则靠近南边。”
○注“南面”到“明矣”。
○正义说:然而郑玄也不知道臣的确切位置,现在以此作为证据,所以说“明显”。子游吊唁在臣位,嫡子既然向南面对子游,所以知道臣位在门内面向北。查考郑玄注的意思,前面既然说“大夫家臣,位在宾客之后”,那么这里又说“臣位在门内面向北”,那么凡是宾客位在门东,也与卢植的说法相合。而前面《檀弓》说:“快步走到门右的伯子那里。注说:‘离开宾客位置去就主人中贤能的兄弟。’如果依据那个注,那么未快步走时宾客位置应该在门左,因为《檀弓》的吊唁应当在小敛之前,同国和异国,都在门左。如果是诸侯礼,大国宾客避让寄公,所以在门右。有人说《檀弓》是异国礼,讥讽仲子,所以自处异国之宾,所以在门西。”
将军文子的丧事。已经除丧,然后越国人来吊唁,主人穿深衣戴练冠,在宗庙等待,垂下鼻涕和眼泪。主人,是文子的儿子简子瑕。深衣练冠,是凶服的变通。在宗庙等待,是接受吊唁而不迎宾。
○涕音他计。洟音夷,从眼睛流出叫涕,从鼻子流出叫洟。瑕音遐,原本又写作嘏,音古雅。子游观看后说:“将军文氏的儿子,差不多合乎礼了!这是没有固定礼文时的礼。他的举动合乎中道。”合乎礼的变通。
○丁仲,注及下注“礼中”、“之中”相同。
[疏]“将军文子之丧”到“其动也中”。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居丧合乎礼的变通,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将军文子去世,已经除丧,大祥祭之后,越国人来吊唁,指远方国家的人开始吊唁他的丧事。主人文子的儿子,身穿深衣,是既祥祭后的麻衣。头戴练冠,是未祥祭前的练冠。在宗庙等待宾客,眼睛垂下涕,鼻子垂下洟。“子游观看后说:将军文氏的儿子,差不多合乎礼了!这是没有固定礼文时的礼”的,亡,是无。从刚死到练祥祭来吊唁,是有文饰的礼,祥祭后来吊唁,是无文饰的礼。说文氏的儿子差不多能实行乎无礼文的礼。之所以能实行的,是因为他的举动合乎中道。符合礼的变通节度。
○注“主人”到“宾也”。
○正义说:“文子的儿子简子瑕”,知道这一点,依据《世本》。说“深衣练冠,凶服的变通”的,深衣即
○“练冠”者,谓祭前之冠,若祥祭则缟冠也。此谓由来未吊者,故练冠。若曾来已吊,祥后为丧事更来,虽不及祥祭之日,主人必服祥日之服以受之。故《杂记》云:“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注云:“谓有以丧事赠赗来者,虽不及时,犹变服,服祥祭之服以受之,重其礼也。其於此时始吊者,则卫将军文子之子为之。”《杂记》经文本为重来者,故缟冠,卫将军之子始来者,故练冠,故《杂记》注引此文者,证祥后来吊之事一边耳。推此而言,禫后始来吊者,则著祥冠。若禫后更来有事,主人则著禫服。其吉祭已后,或来吊者,其服无文。除丧之后,亦有吊法,故《春秋》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是也。云“待于庙,受吊不迎宾也”者,以其死者迁入於庙,故今待吊於庙就死者。案《士丧礼》:始死为君命出,小敛以后为大夫出。是有受吊迎宾。今以除服受吊,故不迎宾也。或曰此非已君之命,以敌礼待之,故不迎也。或云此是禫后吉时来也,故不在寝,而待於庙也。《礼论》亦同。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绖也者,实也。所以表哀戚。
○冠,古乱反。掘中霤而浴,毁灶以缀足,及葬,毁宗躐行,出于大门,殷道也。明不复有事於此。周人浴不掘中霤,葬不毁宗躐行。毁宗,毁庙门之西而出,行神之位在庙门之外。
○掘,求月反,又求勿反。霤,力救反。缀,丁劣反。又丁卫反。躐,良辄反。复,扶又反。学者行之。学於孔子者行之,傚殷礼。
[疏]“幼名”至“行之”。
○正义曰:此一节论殷、周礼异之事,各依文解之。
○“幼名,冠字”者,名以名质,生若无名,不可分别,故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
○“冠字”者,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年至五十耆艾转尊,又舍其二十之字,直以伯仲别之,至死而加谥。凡此之事,皆周道也。然则自殷以前为字不在冠时,伯仲不当五十,以殷尚质,不讳名故也。又殷以上有生号,仍为死后之称,更无别谥,尧、舜、禹、汤之例是也。周则死后别立谥,故总云“周道”也。《士冠礼》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此云“五十以伯仲”者,二十之时,虽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五十之时,直呼伯仲耳。《礼纬 含文嘉》云:“质家称仲,文家称叔。”周代是文,故有管叔、蔡叔、霍叔、康叔、聃季等,末者称季是也。
○“掘中”至“道也”。
○此以下三句明殷礼也。每一条义兼二事也。中霤,室中也,死而掘室中之地作坎。所以然者,一则言此室於死者无用,二则以床架坎上,尸於床上浴,令浴汁入坎,故云“掘中霤而浴”也。
○“毁灶以缀足”者,亦义兼二事,一则死而毁灶,示死无复饮食之事,故毁灶也。二则恐死人冷强,足辟戾不可著屦,故用毁灶之甓,连缀死人足,令直可著屦也。
○“及葬,毁宗躐行,出于大门”者,亦义兼二事也。“毁宗”,毁庙也。殷人殡於庙,至葬,柩出,毁庙门西边墙而出于大门。所以然者,一则明此庙於死者无事,故毁之也。二则行神之位在庙门西边,当所毁宗之外,若生时出行,则为坛币告行神,告竟,车躐行坛上而出,使道中安稳如在坛。今向毁宗处出,仍得躐此行坛,如生时之出也。故云“毁宗躐行,出于大门”也。
○“殷道也”者,道,礼也。上三句皆是殷礼也。
○注“明不”至“之外”。
○正义曰:此谓中霤、灶、宗,所以掘中霤毁灶及宗,是明不复有事於此处也。云“周人浴不掘中霤”者,用盘承浴汁也。是以《丧大记》:“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沐用瓦盘。郑注云:“浴沃用枓,沐於盘中,文相变也。”案郑旨则知浴用盘也。云“葬不毁宗躐行”者,周殡於正寝,至葬而朝庙,从正门出,不毁宗也。故《士丧礼》不云“躐行”也。然周
译所谓“练冠”,是指祭祀前所戴的帽子,如果是祥祭则戴缟冠。这里说的是向来未曾来吊唁的人,所以戴练冠。如果曾经来过并吊唁过,在祥祭之后又因丧事再来,即使没赶上祥祭的日子,主人也必定穿着祥祭那天的服饰来接待他。所以《杂记》说:“已经过了祥祭,即使本来不该穿缟服的人也必须穿缟服,然后再换回原来的服饰。”注解说:“这是指有人因丧事来赠送赗礼的,即使没赶上时间,主人也要改变服饰,穿上祥祭的服饰来接待,这是重视礼节的表现。那些在这个时候才开始来吊唁的,就像卫将军文子的儿子那样。”《杂记》的经文原本是针对再次来吊唁的人,所以戴缟冠;卫将军的儿子是初次来吊唁,所以戴练冠。因此《杂记》的注引用这段文字,是为了证明祥祭之后来吊唁这件事的一个方面罢了。由此推论,禫祭之后才开始来吊唁的人,就戴祥冠。如果在禫祭之后又因有事再来,主人就穿禫服。至于吉祭之后,如果有人来吊唁,其服饰没有明文规定。除去丧服之后,也有吊唁的礼节,所以《春秋》文公九年记载“秦人来送还僖公和成风的赗衣”就是例证。说“在庙里等待,接受吊唁时不迎接宾客”的原因,是因为死者已迁入宗庙,所以现在在庙里等待吊唁者,以便就近接待死者。查考《士丧礼》:刚死时为君命而出迎,小敛以后为大夫而出迎。这是有接受吊唁并迎接宾客的。现在因为已除去丧服而接受吊唁,所以不迎接宾客。有人说这不是已故国君的命令,所以以敌对的礼节对待,因此不迎接。又有人说这是在禫祭之后的吉时来吊唁,所以不在寝宫,而在庙里等待。《礼论》的观点也相同。
幼年取名,行冠礼时取字,五十岁后用伯仲来称呼,死后加谥号,这是周代的礼制。绖带,是表示哀戚的实物。用来表现悲哀之情。
冠,古音读作乱。挖掘房屋中央的土坎来洗浴,毁坏灶台来连接死者的脚,等到下葬时,毁坏宗庙门并跨越而行,从大门出去,这是殷代的礼制。表明不再在这里有所作为。周人洗浴不挖掘房屋中央的土坎,下葬时不毁坏宗庙门并跨越而行。毁坏宗庙,是指毁坏庙门西侧的墙而出,神位的所在处在庙门之外。
掘,音求月,又音求勿。霤,音力救。缀,音丁劣,又音丁卫。躐,音良辄。复,音扶又。学者实行它。在孔子门下学习的人实行它,是效仿殷代的礼仪。
[疏]“幼名”到“行之”。
○正义曰:这一节论述殷、周礼制不同的事情,各自依照文义解释。
○“幼名,冠字”者,名是用来标识本质的,人出生如果没有名字,就无法区分,所以出生三个月后加上名字,所以说“幼名”。
○“冠字”者,人到了二十岁,有了做父亲的道理,朋友同类,不能再直呼其名,所以行冠礼时加上字。到了五十岁,年老更加尊贵,又舍弃二十岁时的字,直接用伯仲来区别,直到死后加上谥号。所有这些,都是周代的礼制。然而从殷代以前,取字不在行冠礼的时候,伯仲也不专用于五十岁,因为殷代崇尚质朴,不避讳名字。又殷代以上有活着时的称号,仍然作为死后的称呼,没有另外的谥号,尧、舜、禹、汤的例子就是这样。周代则在死后另外确立谥号,所以总说这是“周道”。《士冠礼》二十岁时已有“伯某甫、仲叔季”,这里说“五十以伯仲”,二十岁时,虽然称“伯仲”,都是配合“某甫”来说的。五十岁时,直接称呼伯仲罢了。《礼纬·含文嘉》说:“质朴的家称仲,文饰的家称叔。”周代是文饰的,所以有管叔、蔡叔、霍叔、康叔、聃季等,末尾的称季就是这样。
○“掘中”到“道也”。
○这三句以下说明殷代的礼制。每一条义理都兼有两件事。中霤,是房屋中间,死了挖掘房屋中间的地做成土坎。之所以这样,一是说这房间对死者没有用处,二是把床架在土坎上,尸体在床上洗浴,让洗浴的水流入土坎,所以说“掘中霤而浴”。
○“毁灶以缀足”者,义理也兼有两件事,一是死了毁坏灶台,表示死后不再有饮食之事,所以毁坏灶台。二是恐怕死人身体僵硬,脚弯曲不能穿鞋,所以用毁坏灶台的砖块,连接死者的脚,使其伸直可以穿鞋。
○“及葬,毁宗躐行,出于大门”者,义理也兼有两件事。“毁宗”,是毁坏庙门。殷人停灵在庙里,到下葬时,灵柩出来,毁坏庙门西侧的墙而从大门出去。之所以这样,一是表明这庙对死者没有用处,所以毁坏它。二是行神的位处在庙门西侧,正当所毁宗庙的外面,如果生前出行,就设坛币告祭行神,告祭完毕,车跨越坛上而出,使道路中安稳如在坛上。现在向着毁坏宗庙的地方出去,仍然得以跨越这行神的坛,如同生前出行一样。所以说“毁宗躐行,出于大门”。
○“殷道也”者,道,就是礼。上面三句都是殷代的礼制。
○注“明不”到“之外”。
○正义曰:这是说中霤、灶、宗,之所以挖掘中霤毁坏灶台及宗庙,是表明不再在这里有所作为。说“周人浴不掘中霤”者,是用盆承接洗浴的水。所以《丧大记》说:“洗浴用水用盆,浇水用勺。”洗头用瓦盘。郑注说:“洗浴浇水用勺,洗头在盘中,文字互相变化。”查考郑玄的意思就知道洗浴用盆。说“葬不毁宗躐行”者,周人停灵在正寝,到下葬时朝拜宗庙,从正门出去,不毁坏宗庙。所以《士丧礼》不说“躐行”。然而周
家亦不毁灶缀足,而郑注不云者,以周缀足用燕几,其文可见,故此不言耳。至於毁宗、躐行、掘中霤,周虽不为,而经文无云不掘不毁,故郑注言之也。但举首末言之,则中从可知也。云“毁宗,毁庙门之西而出”者,庙门西边墙也。云“行神之位,在庙门之外”者,以其毁宗,故云“躐行”,故知行神在庙门之外,当毁处之外也。行神於后更说。
译家中也不毁坏灶台并连接灶足,而郑玄的注疏中没有提及这一点,是因为周代连接灶足使用的是燕几,其形制在文献中可见,所以这里就不赘述了。至于毁坏宗庙、逾越常规行走、挖掘中霤,周代虽然不这样做,但经文并没有说不挖掘、不毁坏,所以郑玄的注疏中提到了这些。只要列举开头和结尾的情况,中间的过程就可以推知了。所谓“毁宗,毁庙门之西而出”,是指从庙门西边的墙出去。所谓“行神之位,在庙门之外”,是因为要毁坏宗庙,所以说“躐行”,由此可知行神的方位在庙门之外,即应当毁坏之处的外面。关于行神的事,后面再详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