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礼器第十
切物相谐,内和泽如松心,故能与人无怨。经云二者,据譬也。郑云四物者,析别言之。
译事物相互协调,内在温润如同松木之心,因此能够与人相处而没有怨恨。经文中所说的“二者”,是依据比喻而言的。郑玄所说的“四物”,是分别剖析而言的。
○“故物”至“飨德”。
○“故物无不怀仁”者,怀,归也。由外内协服,故悉归仁,故云物无不怀仁。“鬼神飨德”者,鬼神聪明正直,依人而行,物既怀仁,故神亦飨德也。
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言必外内具也。
○礼也者,合於天时,设於地财,顺於鬼神,合於人心,理万物者也。鬼神,所祀事有德也。是故天时有生也,地理有宜也,人官有能也,物曲有利也。言皆有异。故天不生,地不养,君子不以为礼,鬼神弗飨也。天不生,谓非其时物也。地不养,谓非此地所生。居山以鱼鳖为礼,居泽以鹿豕为礼,君子谓之不知礼。不顺其乡之所有也。故必举其定国之数,以为礼之大经。定国之数,谓地物所出多少。礼之大伦,以地广狭。谓贡赋之常差。
○狭音洽,又户夹反。差,初隹反,徐初宜反。礼之薄厚,与年之上下。用年之丰凶也。
○上,时掌反。是故年虽大杀,众不匡惧,则上之制礼也节矣。言用之有节也。杀谓穀不熟也。匡犹恐也。
○杀,色戒反,徐所例反,注同。匡惧音匡,又丘往反。恐,丘勇反。
[疏]“先王”至“节矣”。
○正义曰:此一节论因上礼则人外内谐和,遂云礼须信义,兼说行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忠信,礼之本也”者,礼之为本,即忠信是也。忠者内尽於心也,信者外不欺於物也。内尽於心,故与物无怨;外不欺物,故与物相谐也。义理,礼之文也。礼虽用忠信为本,而又须义理为文饰也。得理合宜,是其文也。无本不立,解须本也。无忠信,则礼不立也。无文不行,解须文也。行礼若不合宜得理,则礼不行也。
○“礼也”至“知礼”。
○此一节论礼者合於天地,协於鬼神,合於人心,而行其礼,若不得天时,不得地财,而行其礼,则不知礼也。“礼也者,合於天时”者,前云忠信为本易见,而义理为文难睹,故此以下,广说义理为文之事也。夫君子行礼,必须使仰合天时,俯会地理,中趣人事,则其礼乃行也。仰合天时,即依於四时,及丰俭随时也。
○“设於地财”者,俯会地理也。财,物也。所设用物为礼,各是其土地之物也。
○“顺於鬼神”者,鬼神助天地为化之鬼神也,祀之必顺,不滥逆也。
○“合於人心”者,中趣人事也。虽合天会地,顺於鬼神,又须与人心符合,其神乃行也,是以《书》云“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是也。
○“理万物者也”者,若能使事事如上,则行苇得所,豚鱼戴赖,是万物各得其理也。
○“是故天时有生也”者,言天四时自然,各有所生,若春荐韭卵,夏荐麦鱼是也。
○“地理有宜也”者,地之分理,自然各有所宜,若高田宜黍稷,下田宜稻麦是也。
○“人官有能也”者,人居其官,各有所能,若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及庖人治庖,祝治尊俎是也。
○“物曲有利也”者,谓万物委曲,各有所利,若曲糵利为酒醴,丝竹利为琴笙,皆自然有其性各异也。皇氏云:“有圣人制礼得宜,故致天时有生,地理有宜之等。”非其义也。
○“故天不生”者,既得时财,而为天地人物美功,故君子行礼,不为失时非财之事。故此以下明之也:此是不合天时也。“天不生”,谓非时之物,若寒瓜夏橘,及李梅冬实之属也。
○“地不养”者,此是不设地财也。“地不养”,若山之鱼鳖,泽之鹿豕也。
○“君子不以为礼”者,此是不合人心也。
○“鬼神弗飨”者,此是不顺鬼神也。
○“居山以鱼鳖为礼,居泽以鹿豕为礼,君子谓之不知礼”者,此翻广设地财也,鹿豕是山养,鱼鳖是泽物,今若非其地所养而设为礼,此是谓为不知礼也。
○注“鬼神”至“德也”。
○正义曰:以经云“顺於鬼神”,先王制礼,所以能顺鬼神者,以鬼神是有德之人
译○“故物”至“飨德”。
○“故物无不怀仁”的意思是,怀,就是归向。因为内外都协调顺服,所以全都归向仁德,所以说万物没有不归向仁德的。“鬼神飨德”的意思是,鬼神聪明正直,依附于人而行动,万物既然归向仁德,所以鬼神也享用这种德行。
先王制定礼制,有根本也有文饰。忠信,是礼的根本。义理,是礼的文饰。没有根本就不能确立,没有文饰就不能推行。这是说必须内外兼备。
○礼,是符合天时,设立于地财,顺从鬼神,契合人心,治理万物的。鬼神,是指祭祀那些有德行的人。所以天时有其生长的规律,地理有其适宜的特性,人的官职有其擅长的能力,万物有其各自的用处。这是说它们都有差异。所以,天不生长的,地不养育的,君子不把它当作礼,鬼神也不享用。天不生长,是指不是当令的物产。地不养育,是指不是当地所生长的。住在山区却用鱼鳖作为礼,住在沼泽却用鹿猪作为礼,君子认为这是不懂礼。因为不顺应当地所出产的东西。所以一定要根据国家的物产数量,作为礼的大纲。定国的数量,是指土地物产产出的多少。礼的大伦,依据土地的广狭。是指贡赋的常规差别。
○狭音洽,又户夹反。差,初隹反,徐初宜反。礼的薄厚,与年成的好坏相应。这是指根据年成的丰歉来使用。
○上,时掌反。所以即使年成歉收,民众也不恐惧,这是因为上级制定礼制有节制。这是说使用有节制。杀是指谷物不成熟。匡就是恐的意思。
○杀,色戒反,徐所例反,注同。匡惧音匡,又丘往反。恐,丘勇反。
[疏]“先王”至“节矣”。
○正义曰:这一节论述因为上文说礼使人内外和谐,于是说礼需要信义,兼述行礼的事。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忠信,礼之本也”的意思是,礼的根本,就是忠信。忠是指内心尽诚,信是指对外不欺骗事物。内心尽诚,所以与万物没有怨恨;对外不欺骗事物,所以与万物和谐。义理,是礼的文饰。礼虽然以忠信为根本,又需要义理作为文饰。合乎道理适宜,就是它的文饰。无本不立,解释为什么需要根本。没有忠信,礼就不能确立。无文不行,解释为什么需要文饰。行礼如果不合宜得理,礼就不能推行。
○“礼也”至“知礼”。
○这一节论述礼符合天地,协调鬼神,契合人心,而行礼,如果不得天时,不得地财,而行礼,就是不懂礼。“礼也者,合於天时”的意思是,前面说忠信为本容易看见,而义理为文难以目睹,所以这里以下,广泛解说义理为文的事情。君子行礼,必须使向上符合天时,向下会合地理,中间趋向人事,这样礼才能推行。向上符合天时,就是依据四季,以及丰俭随时。
○“设於地财”的意思是,向下会合地理。财,就是物。所设置使用的物作为礼,各自是当地土地的物品。
○“顺於鬼神”的意思是,鬼神是辅助天地化育的鬼神,祭祀一定要顺从,不滥不逆。
○“合於人心”的意思是,中间趋向人事。虽然符合天会合地,顺从鬼神,又必须与人心符合,礼才能推行,所以《尚书》说“咨询卿士,咨询庶民,咨询卜筮”就是这样。
○“理万物者也”的意思是,如果能使事事如上所述,那么芦苇得到其所,豚鱼得到依赖,这是万物各自得到其理。
○“是故天时有生也”的意思是,说天四时自然,各有所生,比如春天进献韭菜和蛋,夏天进献麦子和鱼就是这样。
○“地理有宜也”的意思是,地的分理,自然各有所宜,比如高田适宜种黍稷,低田适宜种稻麦就是这样。
○“人官有能也”的意思是,人担任其官职,各有所能,比如司徒供奉牛,司马供奉羊,以及厨师治理厨房,祝官治理酒器就是这样。
○“物曲有利也”的意思是,说万物委曲,各有所利,比如曲糵利于酿酒,丝竹利于制作琴笙,都自然有其不同的特性。皇氏说:“有圣人制礼得宜,所以导致天时有生,地理有宜等。”这不是正确的义理。
○“故天不生”的意思是,既然得到时财,而为天地人物美好的功绩,所以君子行礼,不做失时非财的事。所以这里以下说明它:这是不合天时。“天不生”,是指非时之物,比如寒瓜夏橘,以及李梅冬实之类。
○“地不养”的意思是,这是不设地财。“地不养”,比如山中的鱼鳖,沼泽的鹿猪。
○“君子不以为礼”的意思是,这是不合人心。
○“鬼神弗飨”的意思是,这是不顺鬼神。
○“居山以鱼鳖为礼,居泽以鹿豕为礼,君子谓之不知礼”的意思是,这是反过来广泛解说设地财,鹿猪是山所养的,鱼鳖是泽物,现在如果不是当地所养而设为礼,这就是称为不懂礼。
○注“鬼神”至“德也”。
○正义曰:因为经文说“顺於鬼神”,先王制礼,之所以能顺鬼神,是因为鬼神是有德行的人
○此一节,以上文制礼,因合天时地宜,故此论随地之所有以制礼也。举其定国之数,以为礼之大经。礼,物必乡之所有,故有国者,必书其国内所生物多少定数,以为国之大法也。经,法也。
○“礼之大伦,以地广狭”者,伦犹例也。制礼之大例,又宜随地广狭为法,谓贡赋之常差也。
○“礼之薄厚,与年之上下”者,此广顺天时。上犹丰也,下犹荒也。虽以地广狭为制,而又皆须随於天时也。多少随年丰荒也。
○“是故年虽大杀,众不匡惧”者,此言得时之美也。大杀谓五穀不孰也。匡犹恐也。虽大凶杀之年,则人主随而省敛狭用,故天下之众不恐惧也,则上之制礼也节矣。合结地财天时也,广狭随地而赋,丰凶逐时而敛,众之不恐,并由君上制礼有节故也。
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言圣人制礼所先后也。
○称,尺证反,后皆同。尧授舜,舜授禹,汤放桀,武王伐纣,时也。言受命改制度。《诗》云:“匪革其犹,聿追来孝。”革,急也。犹,道也。聿,述也。言文王改作者,非必欲急行巳之道,乃追述先祖之业,来居此为孝。
○革,纪力反,注同。
○天地之祭,宗庙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义,伦也。伦之言顺也。
○社稷山川之事,鬼神之祭,体也。天地人之别体也。
○丧祭之用,宾客之交,义也。义之言宜也,人道之宜。
○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大牢而祭,不必有馀,此之谓称也。足犹得也。称,称牲之大小而为俎,此指谓助祭者耳。而云百官,喻众也。
[疏]“礼时”至“称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亦因上制礼得节,故以下诸事皆由礼洽天时。今各依文解之。
○“礼,时为大”者,揖让干戈之时,於礼中最大,故云“时为大”也。
○“顺次之”者,虽合天时,又须顺序,故顺次之也。
○“体次之”者,有时有顺,又须小大各有体别也。
○“宜次之”者,大小虽有体,行之又须各当其宜也。
○“称次之”者,称犹足也,行礼又须各自足也。
○“尧舜”至“来孝”。
○此释时为大也,尧、舜所以相授者,尧、舜知子不贤,自能逊退而授人,此时使之然也。桀、纣凶虐,不能传立与人,汤、武救民之灾,不可不伐,亦时使之然也。
○“《诗》云:‘匪革其犹,聿追来孝’”,此《大雅 文王有声》之篇。革,急也。犹,道也。聿,述也。言文王改作丰邑,非是急行巳之道,能述追先祖之业,来行孝道於此丰邑,时使之然,不得不尔,释时之义也。今《诗》本“革”作“棘”,“犹”作“欲”,“聿”作“遹”,字不同者,郑答炅模云:“为记注之时,依循旧本,此文是也。后得《毛诗传》而为《诗》注,更从毛本,故与记不同。”革、棘、聿、遹,字异义同,《诗》注“来,勤也”,言作丰邑,“非急成巳之欲”,“乃追述王季勤行孝之道也”。
○注“革急”至“述也”。
○正义曰:革,急;聿,述,并《释言》文。犹,道也,《释诂》文。
○“天地”至“伦也”。
○此事皆是下之事上,以敬顺为本,故云伦也。以前经云时为大,顺次之,故以伦为顺也。
○“社稷”至“体也”。
○以前经云体次之,此覆说体也。社稷山川为天地之别体,鬼神是人之别体,各有躯体也。
○注“天地”至“体也”。
○正义曰:神是天之别体,社稷山川是地之别体,鬼是人之别体,兼云天者,社稷山川虽形属於地,精灵上连於天也。此经鬼神之祭,则上宗庙之事而别属体者,宗庙至尊,事之须顺,故属顺也,体是人死所为,故后属体也,故云天地人之别体也。
○“丧祭”至“义也”。
○此释宜次之也。宜,义也。主人有丧祭之事,应须费用,而宾客有赙赗之交,是人道之宜也。故后云:丧礼,忠之至,宾客用币,义之至也。
译这一节,因为上文论述制定礼仪,要顺应天时和地宜,所以这里论述根据各地所产来制定礼仪。列举确定国家的数量,作为礼仪的根本大法。礼仪,事物必须依据当地所产,所以有国家的人,一定要记录其国内所产物资的多少和定数,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经,就是法度。
“礼仪的根本准则,依据土地的广狭”这句话,伦就是条例的意思。制定礼仪的根本条例,又适宜根据土地的广狭作为法度,说的是贡赋的常规差别。
“礼仪的薄厚,随着年成的好坏”这句话,这是广泛地顺应天时。上就是丰收,下就是荒歉。虽然以土地的广狭作为制度,但都还要顺应天时。物资的多少随着年成的丰歉而变化。
“因此即使年成极大凶荒,民众也不惊恐”这句话,这是说顺应时势的好处。大杀指五谷不成熟。匡就是恐惧。即使是极大凶荒的年份,君主随之减少赋税、缩减用度,所以天下民众不恐惧,那么君主制定礼仪就有节制了。这结合了土地财富和天时,广狭随地而征收赋税,丰歉随时而调整敛取,民众之所以不恐惧,都是因为君主制定礼仪有节制的缘故。
礼仪,时势最为重要,顺理其次,体制再次,适宜又次之,称量最后。这是说圣人制定礼仪的先后次序。
“称”读作“尺证”,后面都相同。尧禅让给舜,舜禅让给禹,商汤流放夏桀,周武王讨伐商纣,这是时势。说的是接受天命而改变制度。《诗经》说:“并非急于实行自己的主张,而是追述先祖的孝道。”革,就是急。犹,就是道。聿,就是述。说的是周文王改制建立丰邑,并非一定要急于实行自己的主张,而是追述先祖的功业,来到此处居住以尽孝道。
“革”读作“纪力”,注释相同。
天地之祭,宗庙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义,这是顺理。伦就是顺的意思。
社稷山川之事,鬼神之祭,这是体制。天地人的不同类别。
丧祭之用,宾客之交,这是适宜。义就是宜,人道的适宜。
用羔豚祭祀,百官都足够;用大牢祭祀,不一定有剩余,这就叫称量。足就是够。称,根据牺牲的大小来制作俎豆,这里指的是助祭的人。而说百官,是比喻众人。
[疏]“礼时”到“称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也因为上文制定礼仪有节制,所以以下各项事务都因礼仪而顺应天时。现在分别依据文意解释。
“礼仪,时势最为重要”这句话,揖让与干戈的时代,在礼仪中最为重大,所以说“时势最为重要”。
“顺理其次”这句话,虽然符合天时,又必须顺应条理,所以顺理其次。
“体制再次”这句话,有时势和顺理,又必须大小各有体制区别。
“适宜又次之”这句话,大小虽然有体制,实行时又必须各自恰当适宜。
“称量最后”这句话,称就是够,行礼又必须各自充足。
“尧舜”到“来孝”。
这是解释时势最为重要。尧、舜之所以相互禅让,是因为尧、舜知道儿子不贤能,自己能够谦退而禅让给别人,这是时势使然。桀、纣凶恶暴虐,不能传位给别人,商汤、周武王拯救百姓的灾难,不得不讨伐,也是时势使然。
“《诗经》说:‘并非急于实行自己的主张,而是追述先祖的孝道’”,这是《大雅·文王有声》中的篇章。革,就是急。犹,就是道。聿,就是述。说的是周文王改制建立丰邑,并非急于实行自己的主张,能够追述先祖的功业,在此丰邑实行孝道,这是时势使然,不得不如此,解释时势的意义。现在《诗经》原本“革”作“棘”,“犹”作“欲”,“聿”作“遹”,字不同,郑玄回答炅模说:“在作记注的时候,遵循旧本,这篇文章就是这样。后来得到《毛诗传》而为《诗经》作注,更从毛本,所以与记不同。”革、棘,聿、遹,字异义同,《诗经》注“来,勤也”,说建立丰邑,“并非急于成就自己的欲望”,“而是追述王季勤行孝道”。
注“革急”到“述也”。
○正义说:革,急;聿,述,都是《释言》中的文句。犹,道也,是《释诂》中的文句。
“天地”到“伦也”。
这些事都是下级侍奉上级,以恭敬顺从为本,所以说伦。因为前经文说时势最为重要,顺理其次,所以以伦为顺。
“社稷”到“体也”。
因为前经文说体制再次,这里重复说明体制。社稷山川是天的别体,鬼神是人的别体,各有躯体。
注“天地”到“体也”。
○正义说:神是天的别体,社稷山川是地的别体,鬼是人的别体,兼说天的原因,社稷山川虽然形体属于地,但精灵上连于天。这经文鬼神之祭,则在上宗庙之事而别属体制的原因,宗庙至尊,侍奉必须顺从,所以属于顺理,体制是人死后所为,所以后属于体制,所以说天地人的别体。
“丧祭”到“义也”。
这是解释适宜又次之。宜,就是义。主人有丧祭之事,应该需要费用,而宾客有赙赗之交,这是人道的适宜。所以后文说:丧礼,是忠的极致,宾客用币,是义的极致。
○“羔豚”至“称也”。
○此释称次之。“羔豚而祭,百官皆足”,足犹得也。夫臣助祭,则各有俎。祭竟,播及胞翟,虽复羔豚之小,而百官一切皆悉得也。
译○“羔豚”到“称也”。
○这是解释“称”的次序。“用羔羊小猪祭祀,百官都能得到满足”,“足”就是“得”的意思。臣子协助祭祀,各自都有祭肉。祭祀结束后,恩惠遍及内侍和乐工,即使只是羔羊小猪这样微小的祭品,百官也都能全部得到。
○“大牢而祭,不必有馀”者,假令大牢亦不至有馀也。
○“此之谓称也”者,小而皆得,大而不馀,是各称在体也。
○注“此指”至“众也”。
○正义曰:按《仪礼》:“士祭用特牲,大夫祭用少牢,皆以成牲,不用羔豚。”此得有羔豚祭者,按《王制》云:“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则无地大夫士荐羔豚也。无地则无臣助祭,故云百官喻众也。
诸侯以龟为宝,以圭为瑞;家不宝龟,不藏圭,不台门,言有称也。古者货贝宝龟,大夫以下有货耳。《易》曰:“十朋之龟。”瑞,信也。诸侯执瑞,孤卿以下执挚。阇者谓之台。
○堵,本又作阇,音都,又丁古反,徐音常邪反。
[疏]“诸侯”至“称也”。
○正义曰:此一节还明上经称次之事也。但礼主威仪,以尊卑大小,多少质文,各有所宜,其称非一,故从此以下,更广明为称之事。各依文解之。
○“诸侯以龟为宝”者,诸侯有保土之重,宜须占详吉凶,故得以龟为宝也。
○“以圭为瑞”者,圭兼五等玉也。诸侯之於天子,如天子之於天也。天子得天之物谓之瑞,故诸侯受封於天子,天子与之玉,亦谓为瑞也。《书》云“辑五瑞”,又云“班瑞于群后”是也。此云圭,不云璧,从可知也。
○“家不宝龟”者,家,卿大夫也。大夫卑轻,不得宝龟,故臧文仲居蔡为僣也。
○“不藏圭”者,卿大夫不得执玉,故不得藏圭。
○“不台门”者,两边筑阇为基,基上起屋曰台门,诸侯有保捍之重,故为台门,而大夫轻,故不得也。
○“言有称”者,结上得与不得,各有所称。
○注“古者”至“之台”。
○正义曰:言古者货贝,以贝为货,若今之用钱为货也。贝有五种,按《食货志》:王莽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文;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五十文;么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三十文也;小贝一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文也;
○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率枚直钱三文,是为货贝五品。又以龟为宝,故云“古者货贝宝龟”。云“《易》曰‘十朋之龟’”者,按《损卦 六五爻》云:“或益之十朋之龟。”郑注引《尔雅》云:“一曰神龟。”郭注:“此当龟以为畜在宫沼者。”“二曰灵龟。”注云:“今江东所用卜龟黄灵黑灵者,此盖与天龟灵属一也。”“三曰摄龟。”注云“以腹甲翕然摄敛头闭藏之”,即当《周礼》地与四方之龟,知者,以皆有奄敛之义故也。“四曰宝龟”。即“遗我大宝龟”,及《乐记》曰“青黑绿者,天子之宝龟”,及《公羊》定公八年“龟青纯”皆是也。“五曰文龟”。注“甲有文采者,《河图》云灵龟负书丹甲青文”是也。言灵者直是神龟之义,非天龟也。“六曰筮龟”。注云“常在蓍丛下”者。“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注“此皆说龟所生处”也。大凡神、灵、宝、文、摄,唯五体而巳。《家语》臧氏家有守龟,名曰蔡。文仲三年为一兆,武仲三年而为二兆,孺子容三年而为三兆,此云家不宝龟。按《三正记》、《白虎通》天子之龟尺二寸,诸侯一尺,大夫八寸者,彼谓卜龟。士亦有龟,故《士丧礼》卜宅是也。龟出於蔡,故得以为名也。臣瓒注《汉书》云:“蔡,龟名。”非也。臧氏又有偻句,故《左氏》昭二十五年传云“偻句不余欺”是也。《食货志》云:“元龟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公龟九寸以上,直五百,为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直三百,为玄贝十朋。子龟五寸以上,直百,为小贝十朋。”此等皆为一贝有十朋,与十朋之龟义同也。云“阇者谓之台”,《尔雅 释宫》文。
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诸侯七介七
译○“大牢而祭,不必有馀”的意思是,即使使用大牢祭祀,也不会有剩余。
○“这叫做‘称’”的意思是,小则都能得到,大则没有剩余,这是各自与身份相称。
○注“此指”到“众也”。
○正义说:按照《仪礼》:“士祭祀用特牲,大夫祭祀用少牢,都用完整的牲畜,不用羔羊和小猪。”这里之所以有羔羊和小猪祭祀的情况,按照《王制》说:“大夫和士有封地就祭祀,没有封地就进献。”那么没有封地的大夫和士就进献羔羊和小猪。没有封地就没有臣子协助祭祀,所以说百官代表众人。
诸侯把龟甲当作宝物,把圭玉当作瑞信;卿大夫之家不把龟甲当作宝物,不收藏圭玉,不建台门,是说各有其相称之处。古时候货贝和龟甲是宝物,大夫及以下的人只有货贝。《易经》说:“价值十朋的龟甲。”瑞,是信用的意思。诸侯手持瑞信,孤卿及以下的人手持挚礼。门阙叫做台。
○堵,原本又写作阇,音都,又音丁古,徐音常邪。
[疏]“诸侯”到“称也”。
○正义说:这一节还是阐明上文关于“称”的次序的事情。但礼仪主要在于威仪,根据尊卑大小、多少质文,各有适宜之处,其相称的情况不止一种,所以从以下开始,更广泛地阐明相称的事情。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诸侯以龟为宝”的意思是,诸侯有保卫国土的重任,适宜需要占卜详察吉凶,所以得以把龟甲当作宝物。
○“以圭为瑞”的意思是,圭兼有五种等级的玉。诸侯对于天子,就像天子对于上天一样。天子得到上天之物叫做瑞,所以诸侯受封于天子,天子赐予他们玉,也叫做瑞。《尚书》说“整理五瑞”,又说“向群后分颁瑞信”就是这样。这里说圭,不说璧,由此可以推知。
○“家不宝龟”的意思是,家,指卿大夫。大夫地位卑贱轻微,不得把龟甲当作宝物,所以臧文仲拥有大龟就是僭越。
○“不藏圭”的意思是,卿大夫不得执持玉,所以不得收藏圭。
○“不台门”的意思是,两边筑起门阙作为基座,基座上建屋叫做台门,诸侯有保卫捍卫的重任,所以建台门,而大夫地位轻微,所以不得建。
○“言有称”的意思是,总结上文所得与不得,各自有所相称。
○注“古者”到“之台”。
○正义说:说古时候货贝,以贝为货,就像现在用钱为货一样。贝有五种,按照《食货志》:王莽制定金银龟贝钱布的品类,名叫宝货。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两枚为一朋,值二百一十六文;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两枚为一朋,值五十文;么贝二寸四分以上,两枚为一朋,值三十文;小贝一寸二分以上,两枚为一朋,值十文;
○不满一寸二分,漏度不能为一朋,每枚值钱三文,这是货贝的五种品类。又把龟当作宝物,所以说“古时候货贝宝龟”。说“《易经》说‘十朋之龟’”的意思是,按照《损卦六五爻》说:“有人赠送十朋之龟。”郑玄注引用《尔雅》说:“一曰神龟。”郭璞注:“这应当是龟作为畜养在宫沼中的。”“二曰灵龟。”注说:“现在江东所用的卜龟黄灵黑灵,这大概与天龟灵属一类。”“三曰摄龟。”注说“用腹甲翕然收敛头闭藏之”,即对应《周礼》中与四方之龟,知道的原因,是因为都有奄敛的意义。“四曰宝龟”。即“遗我大宝龟”,以及《乐记》说“青黑绿的,是天子的宝龟”,以及《公羊传》定公八年“龟青纯”都是。“五曰文龟”。注“甲有文采的,《河图》说灵龟负书丹甲青文”是。说灵只是神龟的意思,不是天龟。“六曰筮龟”。注说“常在蓍丛下”的。“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注“这都是说龟生长的地方”。大凡神、灵、宝、文、摄,只有五种而已。《家语》臧氏家有守龟,名叫蔡。文仲三年为一个兆,武仲三年为两个兆,孺子容三年为三个兆,这里说家不宝龟。按照《三正记》、《白虎通》天子之龟尺二寸,诸侯一尺,大夫八寸,那是指卜龟。士也有龟,所以《士丧礼》卜宅就是这样。龟出于蔡,所以得以作为名字。臣瓒注《汉书》说:“蔡,龟名。”不对。臧氏又有偻句,所以《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传说“偻句不余欺”就是这样。《食货志》说:“元龟尺二寸,值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公龟九寸以上,值五百,为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值三百,为玄贝十朋。子龟五寸以上,值百,为小贝十朋。”这些都是一贝有十朋,与十朋之龟的意义相同。说“阇者谓之台”,是《尔雅·释宫》的文句。
礼仪有以多为贵的。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天子的豆二十六,诸公十六,诸侯十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诸侯七介七
牢,大夫五介五牢。天子之席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天子崩,七月而葬,五重八翣;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翣;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翣。此以多为贵也。豆之数,谓天子朔食,诸侯相食,及食大夫。《公食大夫礼》曰:“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此食下大夫而豆六,则其馀著矣。《聘礼》:“致饔饩於上大夫,堂上八豆,设于户西。”则凡致饔饩,堂上之豆数亦如此。《周礼》:公之豆四十,其东西夹各十有二。侯伯之豆三十有二,其东西夹各十。子男之豆二十有四,其东西夹各六。诸侯七介七牢者,周之侯伯也。大夫五介五牢者,侯伯之卿使聘者也。《周礼》:上公九介九牢,侯伯七介七牢,子男五介五牢。《聘仪》所云“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乃谓其使者也。天子葬五重者,谓杭木与茵也。葬者,杭木在上,茵在下。《士丧礼》下篇陈器曰:“杭木横三缩二,加杭席三,加茵,用疏布缁翦,有幅,亦缩二横三。”此士之礼一重者,以此差之,上公四重。
译牢,大夫用五介五牢。天子的席子铺五层,诸侯的席子铺三层,大夫的席子铺两层。天子驾崩,七个月后下葬,棺椁五重,棺饰八翣;诸侯五个月后下葬,棺椁三重,棺饰六翣;大夫三个月后下葬,棺椁两层,棺饰四翣。这是以数量多者为尊贵。豆的数量,是指天子每月初一进食,诸侯相互宴请,以及宴请大夫时所用的豆数。《公食大夫礼》说:“宰夫从东房进献六豆,摆放在酱的东边。”这是宴请下大夫时用了六豆,那么其余等级的豆数也就显而易见了。《聘礼》说:“向上大夫赠送熟食和生鲜,堂上摆放八豆,设在门西边。”那么凡是赠送熟食和生鲜,堂上豆的数量也都如此。《周礼》记载:公的豆数为四十,其东西两侧各十二豆;侯、伯的豆数为三十二,其东西两侧各十豆;子、男的豆数为二十四,其东西两侧各六豆。诸侯用七介七牢的,是周代的侯、伯;大夫用五介五牢的,是侯、伯的卿出使聘问时所用的规格。《周礼》记载:上公用九介九牢,侯、伯用七介七牢,子、男用五介五牢。《聘仪》中所说的“上公用七介,侯、伯用五介,子、男用三介”,是指他们的使者。天子下葬棺椁五重,是指杭木和茵垫。下葬时,杭木在上面,茵垫在下面。《士丧礼》下篇陈列器物时说:“杭木横放三根、竖放两根,上面加杭席三层,再加茵垫,用粗布黑边,有边缘,也是竖放两根、横放三根。”这是士的礼制为一重的情况,以此类推,上公就是四重。
○介音介,副也,后皆同;俗读古贺反,非也。重,直龙反,下及注皆同。翣,所甲反。相食音嗣,下同。饩,许既反。夹,古洽反,又古协反。使,色吏反。杭木,苦浪反,又音刚,又户刚反。茵音因。缩,所六反。
[疏]“礼有”至“为贵也”。正义曰:“天子七庙”,尊者诚深孝笃,故立庙乃多世为称也。“诸侯五,大夫三,士一”者,德转薄,故庙少为称也。“士一庙”者,据下士为言,若適士则二庙也。
○“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者,谓天子朔食也。尊者宜备味,多乃称之,故多致豆二十有六也。
○“诸公十有六”,上公也,谓更相朝时堂上之豆数也。
○“诸侯十有二”者,侯、伯、子、男也,亦谓相朝时堂上之豆数也。
○“上大夫八,下大夫六”者,皆谓主国食使臣堂上之豆数。
○“诸侯七介七牢”者,介,副也;牢,大牢也。谓诸侯朝天子,天子以大牢礼赐之也。《周礼》:公九介九牢,侯伯七,子男五。今言七,举中言之也。
○“大夫五介五牢”者,臣为君使,各降其君二等,此五介五牢,谓侯伯之卿,亦举中言之。
○“诸侯之席三重”者,谓相朝时宾主皆然也。尊者须温厚,故多重乃称也。三重则四席也。熊氏云:“三重则三席也。”
○“大夫再重”者,卑於人君故也。
○“天子崩,七月而葬,五重”者,五重谓杭木与茵也。尊者宜坚固,故多重也。
○“八翣”者,尊宜多鄣蔽以称之也。
○“三重六翣”者,五等同也,卑於王,故鄣蔽少也。然前介及牢不云天子者,天子无介,牢礼无等,及为宾客之事。
○“再重四翣”者,诸侯大夫又卑,故从而少饰也。此以多为贵也者,都结上之文也。
○注“豆之”至“四重”。
○正义曰:“豆之数,谓天子朔食,诸侯相食”者,以文连下,大夫六豆,上大夫八豆,皆食飨大礼,明天子诸侯之豆数,亦是大礼,故为天子朔食,诸侯相食也。其天子齐则无文,亦当与朔食同也。皇氏云:“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者,天子庶羞百二十品,笾豆各六十。今云二十六者,说堂上数也。堂下东西夹各十七,两十七合三十四,三十四就二十六,故合六十也。”今按礼有正羞庶羞,故《公食大夫礼》设韭菹醓醢六豆,“设于酱东”,是正羞也。将食士,羞庶羞,设于稻南膷臐膮牛炙之等。十六豆,谓之庶羞。又《掌客》云“公豆四十”,又云“食四十”,则豆盛正羞。食,谓庶羞也,故郑注《掌客》云“食者,其庶羞美可食者”,是庶羞与正羞别。此上大夫八豆、下大夫六豆,皆为正羞,而天子二十六豆亦为正羞,故熊氏以为正羞,醯醢百二十罋之等。但不知堂夹,若为陈列皇氏以为庶羞,其义非也。云“《公食大夫礼》曰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者,郑引以证下大夫六豆之义,云“此食下大夫而豆六,则其馀著矣”者,下大夫六豆,设于堂上,则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亦设于堂上显著可知,故云“其馀著矣”。云“《聘礼》致饔饩於上大夫,堂上八豆,设于户西”者,证明此经上大夫八豆之义也。按《公食大夫礼》亦有“上大夫八豆”之文,必引《聘礼》上大夫者,此以《公食大夫》是食礼,《聘礼》上大夫是致饔饩礼,欲见食与饔饩,堂上豆数同,故郑此云:“凡致饔饩,堂上豆数亦如此”,谓亦如此食下大夫之礼。云“《周礼》;公之豆四十,其东西夹各十有二,侯伯之豆三十有二,其东西夹各十,子男之豆二十有四,其东西夹各六”,此豆数皆《周礼 掌客》文。其陈于堂上以东西夹,此郑以意量之。按《聘礼》“致饔饩於上大夫,堂上八豆,西夹六豆,东方亦如之”,此是堂上东西夹各设其豆,东西夹又减於堂上之数。上公堂上十六豆,故知东西夹各十二。侯伯堂上十二,故知东西夹各十也。子男堂上亦十二,故知东西夹各六也。云“诸侯七介七牢者,周之侯
译○“介”音介,意为副使,下文皆同;俗读作古贺反,是错误的。“重”,读作直龙反,下文及注中皆同。“翣”,读作所甲反。“相食”的“食”读作嗣,下文同。“饩”,读作许既反。“夹”,读作古洽反,又读作古协反。“使”,读作色吏反。“杭木”,读作苦浪反,又读作刚,又读作户刚反。“茵”读作因。“缩”,读作所六反。
[疏]从“礼有”到“为贵也”。正义说:“天子设立七座宗庙”,因为地位尊贵的人确实孝心深厚笃诚,所以建立宗庙以多代数为适宜。“诸侯五座,大夫三座,士一座”,是因为德行逐渐浅薄,所以宗庙数量少才相称。“士一座宗庙”,是以下士来说的,如果是嫡长子士则有两座宗庙。
○“天子的豆有二十六”者,是指天子每月初一祭祀时的饮食。地位尊贵的人应当具备各种美味,数量多才相称,所以多达二十六豆。
○“诸公十六豆”,是指上公,说的是诸侯互相朝见时堂上的豆数。
○“诸侯十二豆”,是指侯、伯、子、男,也是说互相朝见时堂上的豆数。
○“上大夫八豆,下大夫六豆”,都是指主国宴请使者时堂上的豆数。
○“诸侯七介七牢”,介,是副使;牢,是大牢。说的是诸侯朝见天子,天子以大牢之礼赏赐他们。《周礼》规定:公九介九牢,侯伯七介七牢,子男五介五牢。这里说七,是取中间之数而言。
○“大夫五介五牢”,臣子为君主出使,各自比其君主的规格降低二等,这五介五牢,是指侯伯的卿,也是取中间之数而言。
○“诸侯的席三重”,是说互相朝见时宾客和主人都是这样。地位尊贵的人需要温厚,所以多重才相称。三重就是四张席子。熊氏说:“三重就是三张席子。”
○“大夫再重”,是因为低于人君的缘故。
○“天子驾崩,七月下葬,五重”,五重是指杭木和茵褥。地位尊贵的人应当坚固,所以多重。
○“八翣”,是因为尊贵者应当多设遮蔽物才相称。
○“三重六翣”,与五重同级,但低于天子,所以遮蔽物较少。然而前面说介和牢时没有提到天子,是因为天子没有介,牢的礼仪没有等级,以及作为宾客之事。
○“再重四翣”,诸侯和大夫又更低,所以随之减少装饰。这里说以多为贵,是总结上文的意思。
○注“豆之”到“四重”。
○正义说:“豆的数量,指天子每月初一祭祀时的饮食,诸侯互相朝见时的饮食”,因为文义连接下文,大夫六豆,上大夫八豆,都是饮食飨宴的大礼,说明天子和诸侯的豆数,也是大礼,所以说是天子每月初一祭祀时的饮食,诸侯互相朝见时的饮食。天子斋戒时的豆数没有明文记载,也应当与每月初一祭祀时的饮食相同。皇氏说:“天子的豆有二十六,天子庶羞一百二十品,笾豆各六十。现在说二十六,是解说堂上的数量。堂下东西夹各十七,两个十七合三十四,三十四加上二十六,所以合计六十。”现在考察礼仪有正羞和庶羞,所以《公食大夫礼》设置韭菹醓醢六豆,“设在酱的东边”,这是正羞。将要进食时,进献庶羞,设在稻南的膷臐膮牛炙等。十六豆,称为庶羞。又《掌客》说“公豆四十”,又说“食四十”,那么豆盛放的是正羞。食,指的是庶羞,所以郑注《掌客》说“食,是指那些庶羞中美味可食的”,这是庶羞与正羞的区别。这里上大夫八豆、下大夫六豆,都是正羞,而天子二十六豆也是正羞,所以熊氏认为是正羞,如醯醢一百二十罋之类。只是不知道堂夹如何陈列,皇氏认为是庶羞,其义理是不对的。说“《公食大夫礼》说宰夫从东房进献六豆,设在酱的东边”,郑玄引用这是为了证明下大夫六豆的意义,说“这是宴请下大夫而豆有六,那么其余的就显而易见了”,下大夫六豆,设在堂上,那么天子二十六豆、诸公十六豆、诸侯十二豆也设在堂上显著可知,所以说“其余的就显而易见了”。说“《聘礼》致饔饩于上大夫,堂上八豆,设在户西”,这是证明此经上大夫八豆的意义。考察《公食大夫礼》也有“上大夫八豆”的文字,必定引用《聘礼》上大夫的原因,是因为《公食大夫》是食礼,《聘礼》上大夫是致饔饩礼,想要表明食与饔饩,堂上豆数相同,所以郑玄这里说:“凡是致饔饩,堂上豆数也如此”,是说也如此宴请下大夫的礼仪。说“《周礼》:公的豆四十,其东西夹各十二,侯伯的豆三十二,其东西夹各十,子男的豆二十四,其东西夹各六”,这些豆数都是《周礼·掌客》的文字。其陈列于堂上以及东西夹,这是郑玄根据意推测的。考察《聘礼》“致饔饩于上大夫,堂上八豆,西夹六豆,东方也如此”,这是堂上东西夹各设其豆,东西夹又少于堂上的数量。上公堂上十六豆,所以知道东西夹各十二。侯伯堂上十二,所以知道东西夹各十。子男堂上也是十二,所以知道东西夹各六。说“诸侯七介七牢者,周之侯
伯也”者,《大行人》云:“上公介九人,礼九牢,侯伯介七人,礼七牢,子男介五人,礼五牢。”此独言侯伯者,举中言也。云“大夫五介五牢者,侯伯之卿使聘者也”者,按《大行人》云:凡卿大夫士之礼,各下其君二等,侯伯七介七牢,其臣既降二等,故卿大夫五介五牢,其介数得各下其君二等。君牢,则以爵等。五等之卿同牢。今言五牢者,唯据侯伯之卿降君二等也,其馀牢礼则否。云“天子葬五重者,谓杭木与茵也”者,明五重之义。云“葬者,杭木在上,茵在下”者,古者为椁,累木於其四边,上不不周,致茵於椁下,所以藉棺从上,下棺之后,又置杭木於椁之上,所以杭载於上。引“《士丧礼》下篇陈器曰:‘杭木横三缩二,加杭席三,加茵,用疏布缁翦,有幅,亦缩二横三。’此士之礼一重”者,引之者,证此经葬五重三重之义也。皇氏云:“下棺之后,先加折於壙上,以承杭席。折,犹庪也。方凿连木为之,盖如床,缩者三,横者五。无箦,於上加抗木。杭木之上加杭席三,此为一重。如是者五,则为五重。茵者,藉棺外下缛,用浅色缁布为之,每将一幅,辄合缝为囊,将茅秀及香草着其中,如今有絮缛也。而缩二横三,每为一重也。杭木上横三,下缩二,以其在上象天,天数奇,故上三也;下象地,地数偶,故下二也。茵则上直二,下横三,茵既在下,下法地也;上数二象地,下数三象天,以天三合地二,人中央也。故郑注《士丧礼》下篇云:“谓天三合地二,人藏其中焉。’”此皆皇氏之说也。今按《既夕礼》“杭木横三缩二”,“茵缩二横三”,郑注云:“其用之木三在上,茵二在下,象天三合地二,人藏其中。”如郑此注,则茵缩二在下。皇氏云:“茵缩二在上,横三在下,象天裹於人。”与郑注违,其义非也。云“以此差之,上公四重”者,按天子既五,诸侯乃三,按豆数及棺之重数,上公与诸侯不同,今诸侯既三,明上公四重也。熊氏於此明筵之例,既是礼之通义,今略载焉。熊氏云:“天子祫祭席五重,此文是也。禘则宜四重也。时祭三重,《司几筵职》是也。受神酢席亦然,大朝觐、大飨食、封国、命诸侯皆然。”知者,《司几筵职》文。其平常朝觐及燕,綯亦三重席,知者,以诸侯燕礼有加席故也。其卧席则亦“下莞上簟”,则《诗 斯干》所云是也。天子待诸侯则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待诸侯之孤亦然,故《公食大夫礼》注云:“孤为宾,则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是也。待诸侯之卿大夫,则《公食》云:上下大夫“蒲筵,常,缁布纯,加萑席寻,玄帛纯”,注云“谓三命大夫”是也。公食大夫虽是诸侯之法,然天子待之亦然也。天子於已臣子孤卿以下,盖亦然。若其燕,此上等之人皆单席,故燕礼宾无加席,注云:“燕,私礼,臣屈也。”然天子燕臣亦然也。祭天则蒲越瑽鞂,《郊特牲》云是也。自天地以外,日月山川五祀,则《郊特牲》鬼神之祭单席是也。及《司几筵》云:“甸役则设熊席。”注:“表貉所设席。”亦是也。“顾命席”郑注:“不用生时席,新鬼神之事故也。”诸侯则《司几筵》云:“祭祀席,蒲筵缋纯,加莞席酢席,纷纯加缫席。”是祭祀二重也。诸侯相朝,亦二重也。相飨,此经三重,及《郊特牲》云:“大飨君三重席而酢焉。”於燕则两重,以介为宾,或可宾亦单席也。待聘卿大夫诸侯,自坐,盖亦两重也。其聘者身则礼,时及飨食,孤则莞筵藻席,卿大夫则蒲筵萑席,故聘礼之宾改筵。注引《公食大夫礼》曰:“蒲筵萑席,公燕则以介为宾。”故《郊特牲》云:“三献之介,君专席而酢焉。”此降尊以就卑是也。於已臣子,则燕礼宾无加席。卿辞重席,则司宫彻之。诸公亦无加席。大射,则宾有加席,以射辩尊卑故也。然则飨食已卿大夫亦重席。其祭社稷山川亦单席,大夫士祭祀止一席也,故《特牲》、《少牢》无异席也。其卿大夫依法再重席,燕礼,宾及卿一席
译所谓“伯也”,《大行人》篇说:“上公的副使有九人,用九牢之礼;侯、伯的副使有七人,用七牢之礼;子、男的副使有五人,用五牢之礼。”这里只提到侯、伯,是举中等爵位而言。说“大夫用五介五牢,这是侯、伯的卿出使聘问的情况”,查《大行人》篇说:凡是卿、大夫、士的礼仪,都比他们的君主低两个等级。侯、伯用七介七牢,他们的臣子既然降低两个等级,所以卿、大夫用五介五牢,其副使的人数得以各自比君主低两个等级。至于君主的牢礼,则依据爵位等级。五等爵位的卿,牢礼相同。现在说五牢,只是依据侯、伯的卿比君主低两个等级而言,其余的牢礼则不这样。说“天子下葬用五重,是指杭木和茵”,这是阐明五重的含义。说“下葬时,杭木在上面,茵在下面”,古时候制作椁,在四周堆积木材,上面不封闭,把茵放在椁的下面,用来垫衬棺木。从上往下放入棺木之后,又在椁的上面放置杭木,用来在上面承载棺木。引用《士丧礼》下篇陈设器物时说:“杭木横放三根、竖放两根,加上杭席三张,加上茵,用粗疏的布和黑色的布剪裁而成,有边幅,也是竖放两根、横放三根。”这是士的礼仪,只有一重。引用这段话,是为了证明经文所说下葬五重、三重的含义。皇氏说:“棺木下葬之后,先在墓穴上加上折木,用来承接杭席。折,就是庪。用方形凿孔连接的木材做成,大概像床一样,竖放三根,横放五根。没有箦,在上面加上杭木。杭木上面加上三张杭席,这算一重。像这样有五层,就是五重。茵,是垫在棺木外面下面的缛,用浅色的黑布做成,每取一幅,就缝合做成袋子,把茅草穗和香草装在里面,就像现在的絮缛一样。而竖放两根、横放三根,每层算一重。杭木上面横放三根,下面竖放两根,因为上面象征天,天数是奇数,所以上面是三;下面象征地,地数是偶数,所以下面是二。茵则上面直放两根,下面横放三根,茵既然在下面,下面效法地;上面的数二象征地,下面的数三象征天,用天的三与地的二相合,人藏在中间。所以郑玄注《士丧礼》下篇说:‘说的是天的三与地的二相合,人藏在其中。’”这些都是皇氏的说法。现在查考《既夕礼》说“杭木横三缩二”,“茵缩二横三”,郑玄注说:“使用的木材三根在上面,茵两根在下面,象征天的三与地的二相合,人藏在其中。”按照郑玄的这个注释,那么茵是缩二在下面。皇氏说:“茵缩二在上面,横三在下面,象征天包裹着人。”这与郑玄的注释相违背,其义理是不对的。说“以此类推,上公用四重”,查考天子既然用五重,诸侯就用三重,按照豆的数量和棺木的重数,上公与诸侯不同,现在诸侯既然用三重,显然上公用四重。熊氏在这里阐明筵席的条例,既然是礼仪的通用义理,现在略加记载。熊氏说:“天子合祭用五重席,本文就是这样。禘祭则应当用四重。时祭用三重,《司几筵职》就是这样。接受神赐酒酬酢的席子也是这样,大朝觐、大飨食、封国、任命诸侯都是这样。”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司几筵职》的记载。那些平常的朝觐和宴饮,也用三重席,知道这一点,是因为诸侯的燕礼有加席的缘故。卧席则也是“下莞上簟”,这就是《诗经·斯干》所说的。天子接待诸侯,则用莞筵纷纯,加上缫席画纯,接待诸侯的孤也是这样,所以《公食大夫礼》注说:“孤作为宾客,则用莞筵纷纯,加上缫席画纯。”接待诸侯的卿大夫,则《公食大夫礼》说:上下大夫“用蒲筵,常幅,缁布纯,加上萑席寻幅,玄帛纯”,注说“指的是三命大夫”。公食大夫虽然是诸侯的礼法,但天子接待他们也是这样。天子对于自己的臣子孤、卿以下,大概也是这样。如果是宴饮,这些上等的人只用单席,所以燕礼中宾客没有加席,注说:“燕是私礼,臣子委屈。”但天子宴饮臣子也是这样。祭天则用蒲越瑽鞂,《郊特牲》篇就是这样说的。除了天地以外,日月山川五祀,则《郊特牲》篇说鬼神之祭用单席。以及《司几筵》说:“甸役则设熊席。”注说:“表貉所设的席。”也是这样。“顾命席”郑玄注说:“不用生时的席,因为是新鬼神之事故。”诸侯则《司几筵》说:“祭祀席,蒲筵缋纯,加上莞席酢席,纷纯加上缫席。”这是祭祀用二重。诸侯互相朝见,也用二重。互相飨食,本文说三重,以及《郊特牲》说:“大飨君三重席而酢焉。”在燕饮时则用两重,以介为宾,或许宾客也用单席。接待聘问的卿大夫诸侯,自己坐席,大概也用两重。聘问者本人则依礼,时祭和飨食,孤则用莞筵藻席,卿大夫则用蒲筵萑席,所以聘礼的宾客改换筵席。注引用《公食大夫礼》说:“蒲筵萑席,公燕则以介为宾。”所以《郊特牲》说:“三献之介,君专席而酢焉。”这是降低尊位以就卑位。对于自己的臣子,则燕礼宾客没有加席。卿推辞重席,则司宫撤去。诸公也没有加席。大射,则宾客有加席,因为射箭用来辨别尊卑。那么飨食自己的卿大夫也用重席。祭祀社稷山川也用单席,大夫士祭祀只用一席,所以《特牲》、《少牢》没有不同的席。卿大夫依法用二重席,燕礼,宾客及卿只用一席
,屈也。聘,宾为苟敬席屈。大射,宾虽加席,馀卿一席,亦屈也。然则孤卿大夫再重正也,故《乡射》注“大夫再重席正也”。然则《乡饮酒》诸公三重席者,乡人特尊之也。故诸公“升如宾礼,辞一席,使人去之”,注“谦自同於大夫”是也。“大夫再重”,“有诸公则辞加席,委于席端,主人不彻,无诸公则大夫辞加席,主人对,不去加席”,注云“大夫席再重也”。卿大夫为主人正一重席者,以宾,乡人之贤者,故下之也。《公食》“宾坐,遂卷加席,公不辞”者,注云:“赞者以告公,公听之,重来优宾也。”凡仪礼之例,一种席皆称重,故《燕礼》注云:“重席,重蒲筵。”是也。所以乡射大夫辞加席,亦是一种。称加者,以上己云公三重,大夫再重,故变云加耳。若馀经虽异席亦称重,则此经是也。凡席有两则称二重,有一则称一重,与棺重别也。
译屈,是折叠的意思。聘礼中,宾客为了表示恭敬,将席子折叠。大射礼中,宾客虽然增加了席子,其余卿大夫只有一张席子,也是折叠的。那么,孤、卿、大夫都是两张席子叠放且摆正,所以《乡射礼》的注解说:“大夫两张席子叠放且摆正。”那么,《乡饮酒礼》中那些诸侯公卿使用三张席子叠放,是因为乡人特别尊崇他们。所以那些公卿“登阶时如同宾客之礼,推辞掉一张席子,派人拿走”,注解说“这是谦卑地把自己等同于大夫”,正是这个道理。“大夫两张席子叠放”,“如果有公卿在场,就推辞掉加上的席子,把它放在席子的一端,主人不撤去;如果没有公卿在场,大夫推辞加上的席子,主人应答,不撤去加上的席子”,注解说“大夫的席子是两张叠放的”。卿大夫作为主人,只摆一张席子,是因为宾客是乡中的贤者,所以主人降低自己的规格以示谦下。《公食礼》中“宾客坐下,于是卷起加上的席子,国君不推辞”,注解说:“赞者把情况告诉国君,国君听从,这是为了优厚地对待宾客。”凡是《仪礼》中的体例,同一种席子都称为“重”,所以《燕礼》的注解说:“重席,就是多层蒲席。”正是这样。所以乡射礼中大夫推辞加上的席子,指的也是同一种席子。称“加”的原因,是因为上文已经说了公卿是三张席子,大夫是两张席子,所以这里变换说法称为“加”。如果其余经文虽然席子不同但也称为“重”,那么这段经文就是如此。凡是席子有两张就称为二重,有一张就称为一重,这与棺木的“重”含义不同。
有以少为贵者。天子无介,祭天特牲。天子適诸侯,诸侯膳以犊。诸侯相朝,灌用郁鬯,无笾豆之荐。大夫聘礼以脯醢。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无数。大路繁缨一就,次路繁缨七就,圭璋特,琥璜爵。鬼神之祭单席。诸侯视朝,大夫特,士旅之。此以少为贵也。天子无介,无客礼也。灌,献也。一食、再食、三食,谓告饱也。食力谓工商农也。大路繁缨一就,殷祭天之车也。《周礼》“王之五路”,“玉路繁缨十有二就”,“金路九就”,“象路七就”,“革路五就”,“木路翦繁鹄缨”。圭璋特,朝聘以为瑞,无币帛也。琥璜爵者,天子酬诸侯,诸侯相酬,以此玉将币也。大夫特,士旅之,谓君揖之。
○犊音独,本亦作特。朝,直遥反,下及注同。灌,古乱反,注同。鬯,丑亮反。脯醢,上音甫,下音海。繁,步干反,下及注同。琥音虎,又作虎。璜音黄。单音丹。翦,子浅反,一音笺。鹄,胡毒反。
[疏]“有以”至“贵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以少为贵,亦是称之义也。
○“天子无介”者,为宾用介,而天子以天下为家,既不为宾客,故无介也。
○“祭天特牲”者,特,一也。天神尊,尊质,故止一特也。
○“天子適诸侯,诸侯膳以犊”者,诸侯事天子如天子事天,天子事天既用一牛,故天子巡守过诸侯境土,诸侯奉膳亦止一牛而已也。
○“诸侯相朝,灌用郁鬯”者,转卑,须味转多也。诸侯相朝,谓五等自相朝也。灌,献也。天子祭天不用郁鬯,诸侯膳天子亦无郁鬯,而自相朝,朝享礼毕,未飨食之前,主君酌郁鬯之酒以献宾,示相接以芬芳之德,不在殽味也。何以知朝享毕而灌?按《司仪职》云:凡诸公相为宾,将币毕,云傧亦如之。郑云:傧,谓以郁鬯礼傧也。上於下曰礼,敌者曰傧,而引《礼器》“诸侯相朝,灌用郁鬯,无笾豆之荐”,谓此朝礼毕。傧,宾也。按《大行人》云:“上公”、“王礼再祼而酢”,则诸侯朝天子,天子灌用郁鬯。此特云“诸侯相朝”者,此经据以少为贵,诸侯於天子无郁鬯,诸侯相朝,则设郁鬯,欲见卑者礼多,故特举诸侯相朝也。
○“无笾豆之荐”者,义在少而不在味,故唯有鬯而无殽也。
○“大夫聘礼以脯醢”者,大夫出使行聘礼毕,主国礼之,酌以酒,而又有脯醢,无芬芳之德,故须味稍多也。
○“天子一食”者,食犹飧也。尊者常以德为饱,不在食味,故每一飧辄告饱,而待劝之乃更飧,故云一食也。
○“诸侯再”者,德降天子,故至再飧而告饱,须劝乃又食。
○“大夫士三”者,德转少,告转疏也,故《少牢特牲礼》皆三饭而告饱也。
○“食力无数”者,食力谓工商农庶人之属也。以其无德不仕,无禄代耕,故但陈力就业乃得食,故呼食力也。此等无德,以饱为度,不须告劝,故飧无数也。庾云:“食力,力作以得食也。”
○“大路繁缨一就”者,大路,殷祭天之车也。殷犹质,以木为车,无别雕饰,乘以祭天,谓之大路也。繁谓马腹带也。缨,鞅也。染丝而织之曰罽,五色一匝曰就,就,成也,言五色匝一成,车既朴素,故马亦少饰,止一就也。
○“次路繁缨七就”者,次路,殷之第三路也。供卑用,故就多也。然《郊特牲》云:“大路一就,先路三就,次路五就。”而此云次路七就,郑注《郊特牲》以此云“七”为误。
○“圭璋特”者,圭璋,玉中之贵也。特,谓不用他物媲之也。诸侯朝王以圭,朝后执璋,表德特达,不加物也。
○“琥璜爵”者,琥璜,是玉劣於圭璋者也。天子飨诸侯,或诸侯自相飨,行礼至酬时,则有币将送酬爵,又有琥璜之玉将币,故云琥璜爵也。琥璜既贱,不能特达,故附爵乃通也。崔氏云:诸侯贵者以琥,贱者以璜,则公侯以琥,伯子男以璜也。
○“鬼神之祭单席”者,神道异人,不假多重自温,故单席也。
译有以少为贵的道理。天子出行不设副使,祭祀上天只用一头牲畜。天子巡行到诸侯国,诸侯进献膳食只用一头小牛。诸侯相互朝见,献酒只用郁鬯,没有笾豆等盛放食物的器皿进献。大夫出使聘问,只用干肉和肉酱。天子吃饭只吃一次,诸侯吃两次,大夫、士吃三次,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则没有定数。大路(祭天用的车)的马具装饰只有一层,次路的马具装饰有七层。圭和璋单独使用,琥和璜则伴随爵位使用。祭祀鬼神只用单席。诸侯上朝时,大夫单独站立,士则成群站立。这就是以少为贵的道理。天子不设副使,是因为天子没有宾客之礼。灌,就是献酒。一食、再食、三食,是指报告吃饱。食力,是指从事工商农业的人。大路马具装饰一层,是殷代祭祀上天所用的车。《周礼》记载“天子的五种车”,“玉路马具装饰十二层”,“金路九层”,“象路七层”,“革路五层”,“木路剪去繁饰,用白鸟羽毛做缨”。圭璋单独使用,是朝见聘问时作为信物,不附加其他币帛。琥璜伴随爵位使用,是指天子酬答诸侯,或诸侯相互酬答时,用这些玉来伴随币帛。大夫单独站立,士成群站立,是指君主向他们作揖。
犊音独,本也写作特。朝,音直遥,下文及注释同。灌,音古乱,注释同。鬯,音丑亮。脯醢,上音甫,下音海。繁,音步干,下文及注释同。琥音虎,又写作虎。璜音黄。单音丹。翦,音子浅,另一音笺。鹄,音胡毒。
[疏]“有以”至“贵也”。
○正义曰:这一节阐明以少为贵的道理,也是崇尚质朴的意义。
○“天子无介”者,宾客使用副使,而天子以天下为家,既然不作为宾客,所以没有副使。
○“祭天特牲”者,特,是一的意思。天神尊贵,崇尚质朴,所以只用一头牲畜。
○“天子適诸侯,诸侯膳以犊”者,诸侯侍奉天子如同天子侍奉上天,天子侍奉上天既用一头牛,所以天子巡守经过诸侯境土,诸侯进献膳食也只有一头牛罢了。
○“诸侯相朝,灌用郁鬯”者,地位越卑下,所需的滋味越多。诸侯相互朝见,是指五等爵位之间相互朝见。灌,是献酒。天子祭天不用郁鬯,诸侯进膳给天子也没有郁鬯,而诸侯相互朝见,朝见享礼完毕,在飨食之前,主人酌取郁鬯之酒献给宾客,表示以芬芳的品德相接,不在于食物的滋味。怎么知道是朝享礼毕才灌?按照《司仪职》说:凡是诸公互为宾客,将币帛完毕,说傧礼也如此。郑玄说:傧,是指用郁鬯礼傔。上级对下级叫礼,平级叫傧,而引用《礼器》“诸侯相朝,灌用郁鬯,无笾豆之荐”,是指此朝礼完毕。傧,即宾。按照《大行人》说:“上公”、“王礼再祼而酢”,那么诸侯朝见天子,天子灌用郁鬯。这里特别说“诸侯相朝”者,此经文依据以少为贵,诸侯对天子没有郁鬯,诸侯相互朝见,则设置郁鬯,想要显示卑下者礼节更多,所以特别举出诸侯相朝。
○“无笾豆之荐”者,意义在于少而不在于味,所以只有郁鬯而没有食物。
○“大夫聘礼以脯醢”者,大夫出使行聘礼完毕,主国礼遇他,酌酒给他,又有干肉和肉酱,没有芬芳的品德,所以需要滋味稍多。
○“天子一食”者,食犹飧也。尊者常以品德为饱,不在于食物滋味,所以每一飧就报告吃饱,等待劝食才再吃,所以说一食。
○“诸侯再”者,品德低于天子,所以到第二次飧才报告吃饱,需要劝食才再吃。
○“大夫士三”者,品德更少,报告更疏,所以《少牢特牲礼》都是吃三次饭才报告吃饱。
○“食力无数”者,食力是指工商农庶人等。因为他们无德不仕,无禄代耕,所以只出力气从事职业才能得到食物,所以叫食力。这些人无德,以吃饱为度,不需要报告劝食,所以飧没有定数。庾云:“食力,出力劳作以得到食物。”
○“大路繁缨一就”者,大路,是殷代祭天的车。殷犹质朴,用木头做车,没有别的雕饰,乘坐它祭天,叫做大路。繁是指马腹带。缨,是鞅。染丝而织之叫罽,五色环绕一圈叫就,就,是成的意思,说五色环绕一圈成一成,车既朴素,所以马也少装饰,只有一层。
○“次路繁缨七就”者,次路,是殷代的第三路车。供卑下者使用,所以装饰多。然而《郊特牲》说:“大路一层,先路三层,次路五层。”而这里说次路七层,郑玄注《郊特牲》认为此处的“七”是错误。
○“圭璋特”者,圭璋,是玉中尊贵的。特,是指不用其他物品陪衬。诸侯朝见王用圭,朝见后执璋,表示品德特别通达,不附加物品。
○“琥璜爵”者,琥璜,是玉中劣于圭璋的。天子飨诸侯,或诸侯相互飨,行礼到酬答时,则有币帛伴随送酬爵,又有琥璜之玉伴随币帛,所以说琥璜爵。琥璜既贱,不能单独通达,所以附着爵位才通。崔氏说:诸侯中贵者用琥,贱者用璜,那么公侯用琥,伯子男用璜。
○“鬼神之祭单席”者,神道与人不同,不借助多层自温,所以用单席。
○“诸侯视朝,大夫特,士旅之”者,视朝,谓日出视诸臣之朝者也。特犹独也。旅,众也。君行日出路门视诸臣之朝,若大夫,则君人人揖之;若士,则不问多少,而君众共一揖之也。是大夫贵,故人人得揖,士贱,故众共得一揖。是以少为贵也。此诸侯所尊者少,故大夫特、士旅之。若天子之朝,所尊者多,故《司士》云:“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是也。
译○所谓“诸侯上朝时,对大夫单独作揖,对士则集体作揖”,意思是:视朝,是指太阳出来后,君主视察群臣上朝的情况。特,就是单独的意思。旅,就是众人的意思。君主在日出时走出路门视察群臣上朝,如果是大夫,君主就逐个向他们作揖;如果是士,则不论人数多少,君主都向众人集体作一次揖。这是因为大夫地位尊贵,所以每个人都能得到单独的作揖;士地位卑贱,所以众人共同得到一次作揖。由此可见,人数少反而显得尊贵。这是因为诸侯所尊重的人较少,所以对大夫单独作揖,对士则集体作揖。如果是天子的朝廷,所尊重的人较多,所以《司士》篇说:“对孤、卿单独作揖,对大夫按等级集体作揖,对士则在旁边作三次揖。”就是这种情况。
○注“天子”至“揖之”。
○正义曰:此云天子无介,谓无以客礼陈摈介也。其实馀事亦有介副,故鬯人共介鬯,是天子临鬼神使介执鬯也。云“一食、再食、三食,谓告饱也”者,按《仪礼 特牲》有九饭,《少牢》十一饭,郑云:“诸侯十三饭,天子十五饭。”此云“一食、再食”,与彼不同,此据食毕更加饭告饱之数也。云“食力谓工商农也”者,以经既云“大夫、士”,别云“食力”,大夫士之下,唯有工商农,故知食力是工商农也。若对文言之,则庶人食力,故《晋语》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也。”云《周礼》王之五路,玉路繁缨十有二就,金路九就,象路七就,革路五就,水路翦繁鹄缨”者,皆《周礼 巾车》文。按《巾车》云:“一曰玉路,钖樊缨十有再就,建大常,十有二斿以祀。二曰金路,钩樊缨九就,建大旂以宾。三曰象路,朱樊缨七就,建大赤以朝。四曰革路,龙勒条缨五就,建大白以即戎。五曰木路,前樊鹄缨,建大麾以田。”云“圭璋特,朝聘以为瑞,无币帛也”者,《聘礼》曰:聘君以圭,聘夫人以璋。是聘也。《典瑞》云:“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诸侯以相见及朝天子亦无束帛。是圭璋朝聘以为瑞无币帛。按《聘礼》行享之时,则璧以帛,琮以锦,是加束帛。又《小行人》云“以玉合六币,圭以马”,注云:“二王之后享天子。”“璋以皮“,注云:“二王之后享后。”皮马不上堂,唯圭璋特升堂,亦是圭璋特义也。云“琥璜爵”者,天子酬诸侯,诸侯相酬,以此玉将币也者,琥璜非爵名,经云“琥璜爵”,故知琥璜送爵也。按《聘礼》:礼宾之币,束帛乘马,又“致飨以酬币”,又“致食以侑币”。郑云:“礼束帛乘马,亦不是过也。”则诸侯於聘宾唯用束帛乘马,皆不用玉,今琥璜送爵,故知是天子酬诸侯及诸侯自相酬也。
有以大为贵者。宫室之量,器皿之度,棺椁之厚,丘封之大,此以大为贵也。
○有以小为贵者。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君尊瓦甒。此以小为贵也。凡觞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五献,子男之飨礼也。壶大一石,瓦甒五斗,缶大小未闻也。《易》曰:“尊酒簋贰用缶。”
○量音亮。皿,命景反,《字林》音猛。散,悉旦反,注同。觯,文豉反。缶,方有反。甒音武。觚音孤。
[疏]“有以”至“贵也”。
○正义曰:“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按《特牲》云:“主人献尸用角,角受四升,其器小。佐食洗散以献尸,散受五升,其器大。”是尊者小,卑者大。按天子诸侯及大夫皆献尸以爵,无贱者献以散之文,礼文散亡,略不具也。《特牲》“主人献尸用角”者,下大夫也。“尊者举觯,卑者举角”者,崔氏云:按《特牲》、《少牢礼》,尸入举奠觯,是尊者举觯。《特牲》“主人受尸,酢受角饮”者,是卑者举角,此是士礼耳。天子诸侯祭礼亡失,不具也。
○“五献之尊”者,五献,子男之飨礼也。凡王飨臣,及其自相飨,行礼献数,各随其命,子男五命,知五献是子男。其飨有酒列尊之法,故云尊也。
○“门外缶”者,缶,尊名也。列尊之法,缶盛酒在门外。
○“门内壶”者,壶亦尊也,盛酒陈尊在门内。
○“君尊瓦甒”者,君尊,子男尊也,子男用瓦甒为尊,故云君尊。瓦甒云君尊,则壶、缶但饮诸臣也。不云内外,则陈之在堂,人君而尊专惠也。
○“此以小为贵也”者,小尊近君,大尊在门,是不重味,故以小为贵爵也。
○注“凡觞”至“用缶”。
○正义曰:“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者,皆《韩诗说》文。按《异义》:“今《韩诗说》一升曰爵,爵,尽也,足也。二升曰觚,觚,寡也,饮当寡少。三升曰觯,觯,適也,饮当自
译○注“天子”至“揖之”。
○正义说:这里说天子没有介者,是指不用宾客的礼仪陈列摈介。其实其他事务也有介副,所以鬯人供给介者用的鬯酒,这是天子面对鬼神时让介者拿着鬯酒。说“一食、再食、三食,是说告饱”的,按照《仪礼·特牲》有九次吃饭,《少牢》有十一次吃饭,郑玄说:“诸侯十三次吃饭,天子十五次吃饭。”这里说“一食、再食”,与那不同,这是依据吃完后更加饭告饱的次数。说“食力是指工商农”的,因为经文既然说了“大夫、士”,另外说“食力”,在大夫士之下,只有工商农,所以知道食力是工商农。如果对照着说,那么庶人食力,所以《晋语》说:“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说《周礼》天子的五种车,玉路繁缨十二就,金路九就,象路七就,革路五就,水路翦繁鹄缨”的,都是《周礼·巾车》的原文。按照《巾车》说:“一曰玉路,钖樊缨十二就,建大常,十二斿用来祭祀。二曰金路,钩樊缨九就,建大旂用来接待宾客。三曰象路,朱樊缨七就,建大赤用来朝见。四曰革路,龙勒条缨五就,建大白用来出征。五曰木路,前樊鹄缨,建大麾用来田猎。”说“圭璋特,朝聘作为瑞信,没有币帛”的,《聘礼》说:聘君用圭,聘夫人用璋。这是聘礼。《典瑞》说:“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诸侯用来相见以及朝见天子也没有束帛。这是圭璋朝聘作为瑞信没有币帛。按照《聘礼》行享的时候,那么璧用帛,琮用锦,是加上束帛。又《小行人》说“用玉配合六币,圭配马”,注说:“二王之后享天子。”“璋配皮”,注说:“二王之后享后。”皮马不上堂,只有圭璋特升堂,也是圭璋特的意思。说“琥璜爵”的,天子酬诸侯,诸侯相酬,用这些玉来送币的,琥璜不是爵名,经文说“琥璜爵”,所以知道琥璜是送爵的。按照《聘礼》:礼宾的币,束帛乘马,又“致飨以酬币”,又“致食以侑币”。郑玄说:“礼束帛乘马,也不过如此。”那么诸侯对于聘宾只用束帛乘马,都不用玉,现在琥璜送爵,所以知道是天子酬诸侯以及诸侯自相酬。
有以大为贵的。宫室的规模,器皿的尺度,棺椁的厚度,丘封的大小,这是以大为贵。
○有以小为贵的。宗庙的祭祀,尊贵的人献酒用爵,卑贱的人献酒用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五献的尊,门外用缶,门内用壶,君用瓦甒。这是以小为贵。凡是酒杯一升叫爵,二升叫觚,三升叫觯,四升叫角,五升叫散。五献,是子男的飨礼。壶大一石,瓦甒五斗,缶的大小没有听说。《易》说:“尊酒簋贰用缶。”
○量音亮。皿,命景反,《字林》音猛。散,悉旦反,注同。觯,文豉反。缶,方有反。甒音武。觚音孤。
[疏]“有以”至“贵也”。
○正义说:“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按照《特牲》说:“主人献尸用角,角受四升,它的器小。佐食洗散以献尸,散受五升,它的器大。”这是尊者小,卑者大。按照天子诸侯及大夫都献尸用爵,没有贱者献以散的记载,礼文散亡,略不齐全。《特牲》“主人献尸用角”的,是下大夫。“尊者举觯,卑者举角”的,崔氏说:按照《特牲》、《少牢礼》,尸入举奠觯,这是尊者举觯。《特牲》“主人受尸,酢受角饮”的,这是卑者举角,这是士礼罢了。天子诸侯祭礼亡失,不齐全。
○“五献之尊”的,五献,是子男的飨礼。凡是王飨臣,以及他们自相飨,行礼献数,各随其命,子男五命,知道五献是子男。其飨有酒列尊的方法,所以说尊。
○“门外缶”的,缶,是尊名。列尊的方法,缶盛酒在门外。
○“门内壶”的,壶也是尊,盛酒陈尊在门内。
○“君尊瓦甒”的,君尊,是子男的尊,子男用瓦甒为尊,所以说君尊。瓦甒说君尊,那么壶、缶只是饮诸臣。不说内外,那么陈设在堂上,人君而尊专惠。
○“此以小为贵也”的,小尊近君,大尊在门,是不重味,所以以小为贵爵。
○注“凡觞”至“用缶”。
○正义说:“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的,都是《韩诗说》的原文。按照《异义》:“现在《韩诗说》一升曰爵,爵,尽也,足也。二升曰觚,觚,寡也,饮当寡少。三升曰觯,觯,適也,饮当自
適也。四升曰角,角,触也,不能自適,触罪过也。五升曰散,散,讪也,饮不能自节,为人所谤讪也。总名曰爵,其实曰觞,觞者饷也。觥亦五升,所以罚不敬,觥,廓也,所以著明之貌,君子有过,廓然明著,非所以饷,不得名觞。古《周礼说》:爵一升,觚三升,献以爵而酬以觚,一献而三酬则一豆矣。食一豆肉,饮一豆酒,中人之食。《毛诗说》:觥大七升。许慎谨按:《周礼》云一献三酬当一豆,若觚二升不满一豆。又觥罚不过一,一饮而七升为过多。”即駮之云:“《周礼》献以爵而酬以觚,觚,寡也。觯字角旁著氏,是与觚相涉误为觚也。南郡太守马季长说:‘一献三酬则一豆,豆当为斗,与一爵三觯相应。’”如郑此言,是《周礼》与《韩诗说》同一也。此《周礼》一献三酬,按《燕礼》献以觚,又《燕礼》四举酬,熊氏云:“此一献三酬,是士之飨礼也。若是君燕礼,则行无筭爵,非唯三酬而巳。若是大夫以上飨礼,则献数又多,不唯一献也。故知士之飨礼也。”云“壶大一石,瓦甒五斗”者,《汉礼器制度》文也。此瓦甒即《燕礼》公尊瓦大也。云“缶大小未闻也”者,今以小为贵,近者小,则远者大,缶在门外,则大於壶矣。按《礼图》,瓦大受五斗,口径尺,颈高二寸,径尺大中,身锐下平。瓦甒与瓦大同。引《易》曰:“尊酒簋贰用缶。”《易 坎卦 六四爻辞》。按《六四》“尊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郑云:“六四上承九五,又五体在震上,天子大臣以王命出会诸侯。尊於簋副,设玄酒而用缶也。”
译这叫做“适”。四升的酒杯叫“角”,“角”意为“触”,指饮酒不能自我节制,从而触犯罪过。五升的酒杯叫“散”,“散”意为“讪”,指饮酒不能自我节制,因而被人诽谤讥讽。这些酒杯的总称是“爵”,其实际名称是“觞”,“觞”意为“饷”(馈赠)。觥也是五升,用来惩罚不恭敬的人,“觥”意为“廓”,指使过错明显显露的样子;君子有过错,应当廓然明显地展示出来,这不是用来馈赠的,所以不能称为“觞”。
古《周礼说》记载:爵是一升,觚是三升,进献时用爵,回敬时用觚,一次进献和三次回敬就相当于一豆(古代盛食物的器具)的量。吃一豆肉,喝一豆酒,这是中等人的食量。《毛诗说》记载:觥大七升。许慎谨慎地考证说:《周礼》说一次进献三次回敬相当于一豆,如果觚是二升,就不满一豆。又说觥用来惩罚,不超过一次,一次喝七升就太多了。”于是驳斥说:“《周礼》说进献用爵,回敬用觚,‘觚’意为‘寡’。‘觯’字在角旁加上‘氏’,是与‘觚’字混淆而误写为‘觚’。南郡太守马季长说:‘一次进献三次回敬就相当于一豆,‘豆’应当是‘斗’,与一爵三觯相应。’”
按照郑玄这样的说法,那么《周礼》与《韩诗说》的说法就相同了。这里《周礼》说一次进献三次回敬,按照《燕礼》是用觚进献,又《燕礼》有四次举杯回敬,熊氏说:“这‘一献三酬’,是士人的飨礼。如果是君主的燕礼,则实行无限制的饮酒,不仅仅只有三次回敬。如果是大夫以上的飨礼,则进献的次数更多,不仅仅只有一次进献。所以知道这是士人的飨礼。”
说“壶大一石,瓦甒五斗”,这是《汉礼器制度》的记载。这瓦甒就是《燕礼》中提到的公尊瓦大。说“缶的大小未曾听说”,现在以小为贵,近处的用小,远处的用大,缶在门外,则比壶大。按照《礼图》,瓦大容五斗,口径一尺,颈高二寸,直径一尺的大口,身体尖锐底部平坦。瓦甒与瓦大相同。引用《易经》说:“尊酒簋贰用缶。”这是《易经·坎卦》六四爻的爻辞。按照六四爻辞“尊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郑玄解释说:“六四上承九五,又五体在震上,天子大臣奉王命出外会见诸侯。在簋的旁边,设置玄酒而使用缶。”
有以高为贵者。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天子诸侯台门。此以高为贵也。
○有以下为贵者。至敬不坛,埽地而祭。天子、诸侯之尊废禁,大夫、士棜禁。此以下为贵也。废犹去也。棜,斯禁也,谓之棜者,无足,有似於棜,或因名云耳。大夫用斯禁,士用棜禁,如今方案,隋长局足,高三寸。
○坛,大丹反。棜,於据反。去,起吕反。斯禁,如字,刘昌宗音赐。隋,池果反。高如字,又古根反。
[疏]“有以”至“贵也”。
○正义曰:“天子之堂九尺”,此周法也。按《考工记》“殷人重屋”,“堂崇三尺”,郑差之,云“夏高一尺”,故知此九尺者,周法也。
○“至敬不坛,扫地而祭”者,此谓祭五方之天,初则燔柴於大坛,燔柴讫,於坛下扫地而设正祭,此周法也。
○“天子,诸侯之尊废禁”者,谓废去其禁。《司尊彝》爵鬯之尊用舟以承之,其牺象等六尊皆无用舟。又《燕礼》诸侯之法,“瓦大两,有丰”,是无禁也。是天子诸侯废禁。
○“大夫、士棜禁”者,谓大夫用棜,士用禁。
○注“棜斯”至“高三寸”。
○正义曰:棜,斯禁,此文谓之棜。按《乡饮酒》是大夫礼谓之斯禁也。棜长四尺,广二尺四寸,深五寸,无足,赤中,画青云气,菱苕华为饰。禁长四尺,广二尺四寸,通局足高三寸,漆赤中,画青云气,菱苕华为饰,刻其足为褰帷之形也。云“谓之棜者,无足,有似於棜,或因名云耳”者,棜是舆名,故《既夕礼》云“设棜於东堂下”,注云:“棜,今之轝也。”又注《特牲》云:“棜之制,如今大木轝矣。”上有四周,下无足,今大夫斯禁亦无足,似木轝之棜。故周公制礼,或因名此斯禁云棜耳,故《少牢》“司宫尊两甒于房户之间,同棜”,是周公时已名斯禁为棜也。今定本无“世人”二字,熊氏以为后世人因名云耳,谓后世作记之人,始名为棜。其义非也。云“大夫用斯禁”者,按《玉藻》云:“大夫侧尊用棜,则斯禁也。”按《乡饮酒》“两壶斯禁”,是大夫用斯禁也。《玉藻》云:“士用禁。”又《士冠礼》、《士昏礼》承尊皆用禁,是士用禁也。谓之禁者,郑注《士冠礼》云:“名之禁者,因为酒戒也。”按《乡射》是士礼,而用斯禁者,以礼乐贤从大夫也。按《特牲》是士礼,而云“棜禁在东序”,士亦言棜者,郑注云:“棜禁者,祭尚厌饫,故得与大夫同也。”云“禁,如今方案,随长局足,高三寸”者,按《汉礼器制度》而知。今按郑注《仪礼》“棜,今无足”。轝,皇氏以为棜,一头足,一头无足。未知有何冯据?且高下不等,何以承尊?其义非也。
礼有以文为贵者。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此以文为贵也。此祭冕服也。朱绿,似夏、殷礼也。周礼,天子五采藻。
○卷本又作衮,同古本反。黼音甫。黻音弗。熏字又作纁,详云反。繰,本又作璪,亦作藻,同子老反,注同。
○有以素为贵者,至敬无文,父党无容。大圭不琢,大羹不和,大路素而越席,牺尊疏布鼏,椫杓,此以素为贵也。大圭长三尺,抒上,终葵首。琢当为“篆”,字之误也。《明堂位》曰:“大路,殷路也。”鼏或作幕。椫,木白理也。
○“琢字又作琢,文转反,徐又依字丁角反。大羹音泰。和,胡卧反。越席音活。牺尊,郑素何反,王如字。幎,本又作幕,又作鼏,莫历反。椫,章善反,又市战反。杓,市幼反。长,直亮反。杼,直吕反。幕音莫。
孔子曰:“礼不可不省也。礼不同、不丰、不杀。”此之谓也。盖言称也。省,察也。不同,言异也。
○杀,所戒反,又所例反,下“而杀”、注“芟杀”皆同。
[疏]“礼有”至“称也”。
○正义曰:“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人君
译有以高为贵的。天子的殿堂高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天子、诸侯的宫门设有台基。这就是以高为贵。
有以低矮为贵的。最恭敬的祭祀不设祭坛,清扫地面进行祭祀。天子、诸侯的尊(酒器)不用禁(承尊的几案),大夫、士用棜或禁。这就是以低矮为贵。废,就是去掉。棜,就是斯禁,之所以叫它棜,是因为它没有脚,形状像棜,或许是因此得名罢了。大夫使用斯禁,士使用棜禁,就像现在的案几,顺着长度方向有弯曲的脚,高约三寸。
[疏]“有以”到“贵也”。
正义说:“天子之堂九尺”,这是周代的制度。查《考工记》说“殷人重屋”,“堂崇三尺”,郑玄推论说“夏高一尺”,所以知道这九尺是周代的制度。
“至敬不坛,扫地而祭”,这是指祭祀五方之天,起初在大坛上焚烧柴火,烧完柴火后,在坛下清扫地面设立正式祭礼,这是周代的制度。
“天子、诸侯之尊废禁”,是说去掉禁。《司尊彝》说爵鬯之尊用舟来承托,那牺象等六尊都没有用舟。又《燕礼》诸侯的礼制,“瓦大两,有丰”,是没有禁。所以天子诸侯废去禁。
“大夫、士棜禁”,是说大夫用棜,士用禁。
注“棜斯”到“高三寸”。
正义说:棜,斯禁,这篇文章称之为棜。查《乡饮酒》是大夫的礼,称之为斯禁。棜长四尺,宽二尺四寸,深五寸,没有脚,中间涂红,画青云气,菱苕花作为装饰。禁长四尺,宽二尺四寸,连同弯曲的脚高约三寸,漆成中间红色,画青云气,菱苕花作为装饰,雕刻它的脚为掀开帷帐的形状。说“称之为棜,没有脚,像棜,或许因此得名罢了”,棜是车舆的名称,所以《既夕礼》说“设棜于东堂下”,注说:“棜,就是现在的车舆。”又注《特牲》说:“棜的形制,就像现在的大木车舆。”上面有四周,下面没有脚,现在大夫的斯禁也没有脚,像木车舆的棜。所以周公制定礼制,或许因此将这种斯禁命名为棜,所以《少牢》“司宫尊两甒于房户之间,同棜”,是周公时已经将斯禁命名为棜了。现在的定本没有“世人”二字,熊氏认为是后世的人因此命名,说后世作记的人,才命名为棜。这个说法不对。说“大夫用斯禁”,查《玉藻》说:“大夫侧尊用棜,就是斯禁。”查《乡饮酒》“两壶斯禁”,是大夫用斯禁。《玉藻》说:“士用禁。”又《士冠礼》、《士昏礼》承尊都用禁,是士用禁。称之为禁,郑注《士冠礼》说:“命名为禁,是因为酒戒。”查《乡射》是士的礼,而用斯禁,是因为礼乐贤者从大夫。查《特牲》是士的礼,而说“棜禁在东序”,士也说棜,郑注说:“棜禁,祭祀崇尚饱食,所以能与大夫相同。”说“禁,就像现在的案几,顺着长度方向有弯曲的脚,高约三寸”,查《汉礼器制度》可知。现在查郑注《仪礼》“棜,现在没有脚”。车舆,皇氏认为是棜,一头有脚,一头没有脚。不知道有什么依据?而且高低不等,怎么承托尊?这个说法不对。
礼有以文采为贵的。天子穿龙衮,诸侯穿黼,大夫穿黻,士穿玄衣纁裳。天子的冕,朱绿藻,十二旒,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这就是以文采为贵。这是祭祀的冕服。朱绿,似乎像夏、殷的礼。周礼,天子五彩藻。
有以素朴为贵的,最恭敬没有文采,父党没有容止。大圭不雕琢,大羹不和五味,大路素色而越席,牺尊疏布鼏,椫杓,这就是以素朴为贵。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琢应当是“篆”,是字的错误。《明堂位》说:“大路,殷路也。”鼏或作幕。椫,木白理也。
孔子说:“礼不可不省察。礼不同、不丰、不杀。”说的就是这个。大概是说相称。省,察。不同,说异。
[疏]“礼有”到“称也”。
正义说:“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人君
因天之文章以表於德,德多则文备,故天子龙衮,诸侯以下,文稍少也。然《周礼》上公亦衮,侯伯鷩,子男毳,孤卿絺,大夫玄,士爵弁玄衣纁裳。今言诸侯黼,大夫黻,杂明夏、殷礼也。但夏、殷衣有日月星辰山龙,今云龙衮者,举多文为首耳。日月之文,不及龙也。崔云然也。
译顺应天地的文采来彰显德行,德行深厚则文采完备,所以天子穿着绣有龙纹的礼服,诸侯以下,文采就逐渐减少了。然而《周礼》中记载,上公也穿绣有龙纹的礼服,侯和伯穿绣有雉鸡纹的礼服,子和男穿绣有兽纹的礼服,孤和卿穿绣有花草纹的礼服,大夫穿黑色的礼服,士戴爵弁、穿黑色的上衣和浅红色的下裳。现在说诸侯穿绣有斧形纹的礼服,大夫穿绣有两己相背纹的礼服,是混杂说明了夏、殷两代的礼制。只是夏、殷两代的礼服上有日月星辰山龙等纹样,现在说“云龙衮”,是列举文采最多的作为首服罢了。日月的纹样,比不上龙的纹样。崔氏认为确实如此。
○“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者,亦是夏、殷也。周藻五采也。十二谓旒数也。
○“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者,亦夏、殷也,周家旒数随命数,又士但爵弁无旒也。
○“此以文为贵也”者,是其称也。
○注“此祭”至“采藻”。正义曰:此祭冕服也。既漫云龙衮黼黻,故郑云此是祭祀冕服也。云“朱绿,似夏、殷礼也。周礼,天子五采藻”者,郑据经,非周法也。而云“似夏、殷”者,夏、殷无服礼文,今此文非周制,故云似也。熊氏云:“朱绿以下,是夏、殷礼,其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等,皆周法,无嫌。诸侯虽九章七章以下,其中有黼也。孤絺冕而下,其中有黻,特举黼黻而言耳。故《诗 采蘋》云:‘玄衮及黼。’是特言黼也。《诗 终南》美秦襄公‘黻衣绣裳’,是特言黻也。”熊氏之义,逾於皇氏耳。
○“有以素”至“贵也”。
○“至敬无文”,“至敬”谓敬之至极,谓祭天服用大裘,是“无文”也。
○“父党无容”者,谓父之族党,是亲质素,故事之无有折旋揖让之容。
○“大圭不琢”者,大圭,天子朝日月之圭也,尚质之义但抒上,终葵首,而无琢桓蒲之文也。
○“大羹不和”者,大羹,肉汁也;不和,无盐梅也。大古初变腥,但煮肉而饮其汁,未知调和,后人祭既重古,故但盛肉汁,谓之大羹不和。
○“大路素而越席”者,大路,殷家祭天车也。越席,蒲席也。祭天本质素,故素车蒲席也。
○“牺尊”者,先儒云:“刻尊为牺牛之形,用以为尊。”郑云:“画尊作凤羽婆娑然,故谓娑尊也。”祭天既用陶匏,盖以瓦为尊,画牺羽於上,或可用牺为尊,是夏、殷礼也。周用陶也。皇氏以为牺尊,即《周礼》牺象也。而祭天用陶匏者,谓盛牲牢及酌酒器,其义非也。具在《特牲疏》。“疏布鼏”者,疏,粗也;鼏,覆也。谓郊天时以粗布为巾以覆尊也。故《幂人》云:“祭祀,以疏布巾幂八尊。”注云:“以疏布者,天地之神尚质也。”
○“椫杓”者,椫,白理木也。贵素,故用白理木为杓,而郑注《周礼》亦云:“祭天爵不用玉也。”
○注“大圭”至“葵首”。
○正义曰:杼,杀也。长三尺,下头方而杀其上,故云杼上。“终葵首”者,椎名也。於杼上之头又为方椎,故云终葵首也。
○“孔子”至“称也”。
○“礼不可不省”,记者引孔子语证上诸事也。省,察也。礼既有诸事,所趣不同,不可不察,不察则礼道无由可知也。“礼不同”者,此是可省之事也,不同谓或高下、大小、文素之异也。
○“不丰”者,应少不可多,是不丰也。
○“不杀”者,应多不可少也,是不杀也。此之谓也。
○“盖言称也”者,此之谓上诸事也,上事各异,盖是各言其有称故也。此经总说在人称之事也。
礼之以多为贵者,以其外心者也。外心,用心於外,其德在表也。德发扬,诩万物,诩犹普也,徧也。
○诩,况矩反。徧音遍。大理物博,如此,则得不以多为贵乎?故君子乐其发也。发犹见也。乐,多其外见也。
○乐,五孝反,注同。见,贤遍反,下“外见”、“告见”皆同。
[疏]“礼之”至“发也”。
○正义曰:此一节以上言称,作记之人因广明称之事。
○“礼之以多为贵”者,此说礼之所以须多为贵之意。
○“以其外心者也”,谓其用心於外也。用心於外,谓起自朝廷,广及九州四海也。王者居四海之上,宜为四海所畏服,故礼须自多厚显德於外,於外亦以接物也,故云以其外心者也。《隐义》云:“万物在人,外非已所有,故以多为贵也。”
○“德发扬,诩万物”者,此以下解心在外义也。诩,普也,遍也。言王者抚有四海,宜发扬其德普遍万物也。
○“大理物博”者,言王者大领理万物之事,广博如此,则得不以多为
译○“天子的冕冠,用朱色和绿色的丝线编织藻纹,垂有十二条旒”,这也是夏、殷两代的制度。周代的藻纹是五种颜色。十二是指旒的数量。
○“诸侯九条,上大夫七条,下大夫五条,士三条”,这也是夏、殷两代的制度。周代的旒数跟随命数而定,而且士只戴爵弁,没有旒。
○“这是以文饰为贵”,这是它的称谓。
○注“此祭”到“采藻”。正义说:这是祭祀用的冕服。既然漫漶不清地提到云、龙、衮、黼、黻,所以郑玄说这是祭祀用的冕服。说“朱绿,似乎夏、殷的礼制。周礼,天子用五种颜色的藻纹”,郑玄是根据经文,认为这不是周代的制度。而说“似乎夏、殷”的原因,是因为夏、殷没有关于服饰的文献记载,现在这篇文献不是周代的制度,所以说“似乎”。熊氏说:“朱绿以下,是夏、殷的礼制,其中天子穿龙衮,诸侯穿黼,大夫穿黻等,都是周代的制度,没有冲突。诸侯虽然用九章、七章以下,其中有黼。孤穿絺冕以下,其中有黻,只是特别举出黼和黻来说而已。所以《诗经·采蘋》说:‘玄衮及黼。’这是特别提到黼。《诗经·终南》赞美秦襄公‘黻衣绣裳’,这是特别提到黻。”熊氏的解释,胜过皇氏。
○“有以素”到“贵也”。
○“至敬无文”,“至敬”是指敬意达到极致,指祭天穿着大裘,这就是“无文饰”。
○“父党无容”,是指父亲的族党,因为亲近质朴,所以侍奉时没有折旋揖让的仪容。
○“大圭不琢”,大圭,是天子朝拜日月的圭,崇尚质朴的意义只是削去上面,做成终葵形的头部,而没有雕刻桓蒲的花纹。
○“大羹不和”,大羹,是肉汁;不和,是没有盐梅调味。上古初变腥臊时,只是煮肉喝其汁,不知道调和,后人祭祀既重视古制,所以只盛肉汁,称为大羹不和。
○“大路素而越席”,大路,是殷代祭天的车。越席,是蒲席。祭天崇尚质朴,所以用素色的车和蒲席。
○“牺尊”,先儒说:“雕刻尊为牺牛的形状,用来作为尊。”郑玄说:“画尊作凤羽婆娑的样子,所以称为娑尊。”祭天既然用陶匏,大概用瓦做尊,在上面画牺羽,或者可以用牺做尊,这是夏、殷的礼制。周代用陶。皇氏认为牺尊,就是《周礼》中的牺象。而祭天用陶匏,是指盛放牲牢和酌酒的器具,这个意思不对。详细在《特牲疏》中。“疏布鼏”,疏,是粗糙;鼏,是覆盖。指郊天时用粗布做巾来覆盖尊。所以《幂人》说:“祭祀,用疏布巾覆盖八尊。”注说:“用疏布,是因为天地之神崇尚质朴。”
○“椫杓”,椫,是白理木。崇尚素色,所以用白理木做杓,而郑注《周礼》也说:“祭天的爵不用玉。”
○注“大圭”到“葵首”。
○正义说:杼,是削杀。长三尺,下头方形而削杀上面,所以说杼上。“终葵首”,是椎的名称。在杼上的头部又做成方椎,所以说终葵首。
○“孔子”到“称也”。
○“礼不可不省”,作者引用孔子的话证明上面的诸事。省,是考察。礼既然有诸事,所趋向的不同,不可不考察,不考察则礼道无从可知。“礼不同”,这是可以考察的事情,不同是指或高下、大小、文饰与素朴的差异。
○“不丰”,应该少不可多,就是不丰。
○“不杀”,应该多不可少,就是不杀。这就是所说的。
○“盖言称也”,这是指上面的诸事,上面的事各异,大概是各自说其有相称的缘故。这段经文总说在人相称的事情。
礼以多为贵的,是因为它用心于外。外心,用心于外,其德在表面。德发扬,普照万物,诩犹普也,遍也。
○诩,况矩反。徧音遍。大理物博,像这样,难道能不认为多为贵吗?所以君子乐于它的发扬。发犹见也。乐,多其外见也。
○乐,五孝反,注同。见,贤遍反,下“外见”、“告见”皆同。
[疏]“礼之”到“发也”。
○正义说:这一节以上言称,作记的人因此广泛阐明称的事情。
○“礼之以多为贵”,这是说礼之所以须多为贵的意思。
○“以其外心者也”,是说它用心于外。用心于外,是指起自朝廷,广及九州四海。王者居四海之上,应该为四海所畏服,所以礼须自多厚显德于外,于外也以接物,所以说以其外心者也。《隐义》说:“万物在人,外非己所有,所以以多为贵。”
○“德发扬,诩万物”,这是以下解释心在外的意义。诩,普也,遍也。说王者抚有四海,应该发扬其德普遍万物。
○“大理物博”,是说王者大领理万物之事,广博如此,则得不以多为
贵乎者,结上也。既有德发於外,遍万物,理博事条如此,则岂得不贵多乎?故贵之也。
译所谓“贵”,就是与上天相联结。既然德行已经向外显现,遍及万物,道理广博、事务条理分明到这种程度,那么怎么能够不显得尊贵且众多呢?所以对它加以尊崇。
○“故君子乐其发也”者,君子,则天子也。发,见也。既须外接,故所行事乐得其礼迹发见於外也。一云君子谓民下识礼道者也。庾云:“王功被於物,君子乐其外见也。”
礼之以少为贵者,以其内心者也。内心,用心於内,其德在内。德产之致也精微,致,致密也。
○致,直置反,注皆同。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万物皆天所生,孰可奉荐以称也。如此,则得不以少为贵乎?是故君子慎其独也。少其牲物,致诚悫。
○壳字又作悫,苦角反,下文同。
[疏]“礼之”至“独也”。
○正义曰:此一节亦覆说礼之以少为贵之意,以其内心者也。内心谓用心於内也。用心於内,谓行礼不使外迹彰著也。
○“德产之致也精微”者,此以下解心在内义也。德,天地之德也。产,生也。致,密也。言天地之德,生於万物,深密,唯精唯微,无所遗忘者也。卢云:“天地之德,所生至精至微也。”
○“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观犹览视也。言视天下万物,皆是天地所生。若待彼所生,以报於彼,终非报义,故云无可以称其德者也。如此则得不以少为贵乎者,既无物可称,则宜少外多内也。是其外迹,岂得不贵少乎?王云:欲遍取万物以祭天,终不能称其德报其功,故以特犊贵诚悫之义也。
○“是故君子慎其独也”者,独,少也。既外迹应少,故君子用少而极敬慎也。前云“故”,此云“是故”者,慎之情深,故加“是”也。
古之圣人,内之为尊,外之为乐,少之为贵,多之为美。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唯其称也。
[疏]“古之”至“称也”。
○正义曰:此一节覆说圣人制礼,或内或外,或少或多,然后为称也。
○“古之圣人,内之为尊”者,解内心也。天不可外报,所以内极敬慎,而其理为尊也。
○“外之为乐”者,解外心接物须广大,故外极繁富,而其事可乐也。《隐义》云:“乐多其外见者,谓衣服万物,悉外见物也。已有功德,故得使有此物,以光辉祀先人为乐也。”
○“少之为贵”者,极心於内,故外以少为贵也。
○“多之为美”者,极礼迹於表,故以外多为美也。
○“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者,合结多少乃异,而以有称为礼也。
是故君子大牢而祭谓之礼,匹士大牢而祭谓之攘。君子谓大夫以上。攘,盗窃也。
○匹士,本或作正士。攘,如羊反。上,时掌反。
[疏]“是故”至“之攘”。
○正义曰:此一节说礼既须称中,则得礼,僣则盗窃。
○“君子大牢而祭谓之礼”者,君子,大夫以上。大夫常祭少牢,遣奠及卒哭、祔用大牢,故祭用大牢而谓之礼也。
○“匹士大牢而祭谓之攘”者,匹士,士也。攘,盗也。士常祭特豚,遣奠、卒哭、祔加一等少牢。若用大牢,则是盗窃用君子之礼也。然不直言士而言匹士者,更云士,言其微贱,不得特使为介乃行,故谓之匹也。《白虎通》云“庶人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偶,阴阳相戒之义也,故《论语》云“匹夫匹妇”。检於礼,本时有“匹”字作“正”字者,有通者云:天子大夫常祭亦大牢,故此文云大夫大牢,谓之礼正也。若诸侯大夫自常祭少牢,加一等乃大牢耳,少牢馈食是诸侯大夫礼也。崔氏亦用此义,然卢、王《礼》本并作“匹”字矣,今定本及诸本并作“正”字,熊氏依此本而为“正”字,恐误也。
管仲镂簋朱纮、山节藻棁,君子以为滥矣。滥亦盗窃也。镂簋谓刻而饰之,大夫刻为龟耳,诸侯饰以象,天子饰以玉。朱纮,天子冕之纮也,诸侯青组纮,大夫士当缁组纮纁边。栭谓之节,梁上楹谓之棁。宫室之饰,士首本,大夫达棱,诸侯斫而砻之,天子加密石焉。无画山藻之礼也。
○镂簋,力豆反,下音轨。纮音宏。藻棁,章悦反,依字当作棳,梁上朱儒柱。栭
译○“所以君子乐于礼的显现”这句话,君子,就是指天子。发,是显现的意思。既然需要与外界交接,所以所行的事务乐于使其礼制的痕迹显现于外。另一种说法认为君子是指民众中懂得礼道的人。庾云说:“天子的功业施及万物,君子乐于它向外显现。”
礼以少为贵,是因为它注重内心的诚敬。内心,就是用心于内,其德行在于内在。德行的产生,其精微之处极为致密。致,就是致密的意思。
○致,音直置,以下注释皆同。观察天下的万物,没有可以用来称颂其德行的,万物都是天所生的,谁能奉献祭品来称颂它呢?像这样,难道能不认为少为贵吗?因此君子在独处时谨慎不苟。减少牺牲祭品,以表达极致的诚敬。
○“壳”字又写作“悫”,音苦角,下文相同。
[疏]“礼之”到“独也”。
○正义说:这一节也是反复说明礼以少为贵的意思,是因为它注重内心。内心,就是用心于内。用心于内,是说行礼不使外在的痕迹显著。
○“德产之致也精微”这句话,以下解释心在内在的含义。德,是天地之德。产,是生的意思。致,是密的意思。说天地的德行,生成万物,深密,只有精微,没有遗忘的地方。卢云说:“天地的德行,所生成的至精至微。”
○“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这句话,观,就是阅览观看的意思。说观看天下万物,都是天地所生的。如果等待那些所生的东西,来报答天地,终究不是报答的道理,所以说没有可以用来称颂其德行的。像这样,难道能不认为少为贵吗?既然没有东西可以称颂,就应当外少内多。这是外在的痕迹,难道能不贵少吗?王云说:想要遍取万物来祭祀天,终究不能称颂其德行报答其功绩,所以用特犊来体现贵诚敬的道理。
○“是故君子慎其独也”这句话,独,是少的意思。既然外在的痕迹应当少,所以君子用少而极尽敬慎。前面说“故”,这里说“是故”,是因为谨慎的情意深重,所以加上“是”字。
古代的圣人,以内在为尊贵,以外在为喜乐,以少为贵,以多为美。因此先王制定礼制,不可过多,也不可过少,只有恰当适中。
[疏]“古之”到“称也”。
○正义说:这一节反复说明圣人制定礼制,或内或外,或少或多,然后才恰当。
○“古之圣人,内之为尊”这句话,解释内心。天不可从外在报答,所以内在极尽敬慎,而其道理为尊贵。
○“外之为乐”这句话,解释外在的心意交接事物需要广大,所以外在极尽繁富,而其事情可乐。《隐义》说:“乐于多其外在显现的,是说衣服万物,都显现于外。已有功德,所以能拥有这些物品,以光辉祭祀先人为乐。”
○“少之为贵”这句话,极尽内心于内,所以外在以少为贵。
○“多之为美”这句话,极尽礼制的痕迹于外表,所以以外多为美。
○“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这句话,总结多少虽然不同,而以恰当适中为礼。
因此君子用大牢祭祀称为礼,士人用大牢祭祀称为盗窃。君子指大夫以上。攘,是盗窃的意思。
○匹士,原本有的版本作正士。攘,音如羊。上,音时掌。
[疏]“是故”到“之攘”。
○正义说:这一节说礼既需要恰当适中,就符合礼,僭越就是盗窃。
○“君子大牢而祭谓之礼”这句话,君子,是大夫以上。大夫常祭用少牢,遣奠及卒哭、祔用大牢,所以祭祀用大牢而称为礼。
○“匹士大牢而祭谓之攘”这句话,匹士,是士人。攘,是盗窃。士人常祭用特豚,遣奠、卒哭、祔加一等用少牢。如果用大牢,就是盗窃使用君子的礼制。然而不直接说士而说匹士,是因为再说士,说其微贱,不能特使作为介乃行,所以称为匹。《白虎通》说“庶人称匹夫”,匹,是偶的意思,与其妻为偶,阴阳相戒的意思,所以《论语》说“匹夫匹妇”。检查礼制,原本有时有“匹”字作“正”字的,有通者说:天子大夫常祭也大牢,所以此文说大夫大牢,称为礼正。如果诸侯大夫自常祭少牢,加一等才大牢,少牢馈食是诸侯大夫的礼。崔氏也采用此义,然而卢、王《礼》本都作“匹”字,现在定本及诸本都作“正”字,熊氏依此本而为“正”字,恐怕错了。
管仲雕刻簋、朱纮、山节藻棁,君子认为这是僭越了。滥也是盗窃的意思。镂簋是说雕刻而装饰,大夫雕刻为龟耳,诸侯装饰以象牙,天子装饰以玉。朱纮,是天子的冕纮,诸侯用青组纮,大夫士应当用缁组纮纁边。栭称为节,梁上的短柱称为棁。宫室的装饰,士人只削去树根,大夫打通棱角,诸侯砍削并磨光,天子加密石。没有画山藻的礼制。
○镂簋,音力豆,下音轨。纮音宏。藻棁,音章悦,依字应当作棳,梁上朱儒柱。栭
○正义曰:此一节明奢而失礼之事。
○“管仲镂簋朱纮”者,此是不称之人也。管仲,齐大夫也。簋,黍稷器也。纮,冕之饰,用组为之,以其组从下屈而上属之,於两旁垂馀为缨。此镂簋朱纮,是天子之饰,而管仲僣滥为之也。
○“山节”者,山节谓刻柱头为斗拱,形如山也。
○“藻棁”者,谓画梁上短柱为藻文也。此是天子庙饰,而管仲僣为之也。郑注《明堂》云:山节,刻卢为山也;藻棁,画侏儒柱为藻文也。
○“君子以为滥矣”者,君子识礼者也,谓管仲行此事是为窃滥也。
○注“镂簋”至“礼也”。
○正义曰:镂簋谓刻而饰之,镂谓刻镂,故知刻而饰之。云“大夫刻为龟耳”者,按《少牢》“敦皆南首”郑注云:“敦有首者,尊者器饰也。饰盖象龟,周之礼:饰器各以其类,龟有上下甲也。龟、簋声相近,故知为龟形也。
○云“诸侯饰以象”者,按《燕礼》有象觚,故知饰以象也。云“天子饰以玉”者,按《周礼》九嫔云:“赞玉齍。”《玉府》云:“共玉敦。”是也。云“朱纮,天子冕之纮也,诸侯青组纮”,皆《祭义》文也。
○云“大夫士当缁组纮纁边”者,按《士冠礼》“缁组纮纁边”是士也。天子诸侯用纯,大夫当用杂,故宜与士同也。云“栭谓之节,梁上楹谓之棁”者,《释宫》文。其梁上楹谓之棁,孙炎云:“梁上侏儒柱也。”又云:“栭谓之节,李巡本‘节’作‘楶’,谓薄卢一名节,皆谓斗栱也。”熊氏云:“栭上著木须檼,谓之卢,即今之<木沓>木也。”以卢与栭异物,其说非也。云“宫室之饰,士首本,大夫达棱,诸侯斫而砻之,天子加密石焉”者,此庄二十四年《穀梁传》文,彼云“大夫斫之,士斫本”,与此异。按《礼纬 含文嘉》云:“大夫达棱,谓斫为四棱,以达两端。”士首本者,士斫去木之首本,令细与尾头相应,《晋语》及《含文嘉》并《穀梁传》,虽其文小异,大意略同也。此管仲所僣,皆天子之礼。知者,《明堂位》云“山节,藻棁”,“棁子之庙饰”故也。
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揜豆,澣衣濯冠以朝,君子以为隘矣。隘犹狭陋也。祀不以少牢,与无田者同,不盈礼也。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澣衣濯冠,俭不务新。
○澣又作浣,户管反。濯,直角反。朝,直遥反。隘,本又作阨,於卖反。
○是故君子之行礼也,不可不慎也。众之纪也,纪散而众乱。言二大夫皆非也。纪,丝缕之数有纪。
[疏]“晏平”至“众乱”。
○正义曰:此一节论俭而不中礼,非称之事。
○“豚肩不揜豆”者,晏平仲,齐大夫也。大夫祭用少牢,士用特豚,而平仲今用豚,豚又过小,并豚两肩不揜豆也。必言肩者,周人贵肩也。肩在俎,今云豆,喻其小,假豆言之,其实在俎,不在豆也。
○“澣衣濯冠以朝”者,大夫须鲜华之美,而晏氏澣衣濯冠以朝君,是不华也。
○“君子以为隘矣”者,隘,狭也。识礼君子,评其大俭褊狭。
○注“祀不”至“者同”。
○正义曰:“与无田者同”,谓与无田之士同,不关大夫也。无田大夫,犹用羔羊也。
孔子曰:“我战则克,祭则受福,盖得其道矣。”我,我知礼者也。克,胜也。
[疏]“孔子”至“道矣”。
○此一节论孔子述知礼之人,自称战、克、祭、受福之事。
○“我战则克,祭则受福”者,又引《郊特牲》语结称也。我谓知礼者。克,胜也。言知礼之人,战必胜,祭必受福,盖得其道矣者,解所以战胜而祭受福也。战胜、祭受福,是所为得道,不多不少,随而称当也,祗为二大夫之不称也。然此无战事,祇应云祭受福,而此连言战者,彼为二句相连,故合引之也,且彼因祭之田猎,而教战选兵,祭有战事。
○注“我,我知礼者也”。
○正义曰:知非孔子自我者,君子务在谦光,不应自言祭祀
译○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奢侈而违背礼制的事情。
○“管仲镂簋朱纮”,这是指名分不相称的人。管仲是齐国的大夫。簋,是盛放黍稷的器具。纮,是冕冠的装饰,用丝带制成,将丝带从下向上弯曲系结,在两旁垂下的多余部分作为缨饰。这种刻镂的簋和红色的纮,是天子的装饰,而管仲却僭越滥用地使用了。
○“山节”,山节是指在柱头上雕刻斗拱,形状像山。
○“藻棁”,是指在梁上的短柱上绘制水草花纹。这是天子宗庙的装饰,而管仲却僭越地使用了。郑玄注释《明堂》说:山节,是雕刻斗拱成山形;藻棁,是绘制侏儒柱成水草花纹。
○“君子以为滥矣”,君子是通晓礼制的人,认为管仲做这些事是窃取和滥用的行为。
○注“镂簋”至“礼也”。
○正义说:镂簋是指雕刻并加以装饰,镂就是雕刻,所以知道是雕刻并加以装饰。说“大夫刻成龟形”,按照《少牢馈食礼》中“敦皆南首”郑玄的注释说:“敦有首部的,是尊者的器物装饰。装饰的盖子像龟,周朝的礼制:装饰器物各自以其同类,龟有上下甲。龟、簋声音相近,所以知道是龟形。”
○说“诸侯用象牙装饰”,按照《燕礼》中有象觚,所以知道用象牙装饰。说“天子用玉石装饰”,按照《周礼》九嫔篇说:“辅助玉齍。”《玉府》篇说:“供给玉敦。”就是如此。说“朱纮,是天子的冕纮,诸侯用青色丝带做纮”,都是《祭义》中的文字。
○说“大夫士应当用黑色丝带做纮,边缘用浅红色”,按照《士冠礼》中“缁组纮纁边”是指士。天子和诸侯用纯色,大夫应当用杂色,所以适宜与士相同。说“栭叫做节,梁上的楹叫做棁”,是《释宫》中的文字。那梁上的楹叫做棁,孙炎说:“梁上的侏儒柱。”又说:“栭叫做节,李巡原本‘节’作‘楶’,谓薄卢一名节,都指斗栱。”熊氏说:“栭上面放置木须檼,叫做卢,就是现在的榻木。”认为卢与栭是不同的物体,这种说法不对。说“宫室的装饰,士只砍削木头的根部,大夫砍削出棱角,诸侯砍削并磨光,天子再加密石装饰”,这是庄公二十四年《穀梁传》的文字,那里说“大夫砍削,士砍削根部”,与此不同。按照《礼纬·含文嘉》说:“大夫达棱,是说砍削成四棱,以通达两端。”士首本,是说士砍削去木头的根部,使其细部与尾端相应,《晋语》及《含文嘉》和《穀梁传》,虽然文字略有差异,大意大致相同。这管仲所僭越的,都是天子的礼制。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明堂位》说“山节,藻棁”,“是棁子之庙饰”的缘故。
晏平仲祭祀他的祖先,猪肩盖不住豆器,穿着洗过的衣服、戴着洗过的帽子去朝见,君子认为他过于狭隘。狭隘就是狭小简陋的意思。祭祀不用少牢,与没有田地的人相同,不符合礼制的要求。大夫和士有田地就祭祀,没有田地就进献。洗过的衣服和帽子,是节俭而不追求新奇。
○澣又写作浣,音户管。濯,音直角。朝,音直遥。隘,原本又写作阨,音於卖。
○所以君子实行礼制,不可以不谨慎。这是众人的纲纪,纲纪散乱众人就会混乱。是说两位大夫都不对。纪,丝缕的数目有纪。
[疏]“晏平”至“众乱”。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节俭而不符合礼制,是不相称的事情。
○“豚肩不揜豆”,晏平仲是齐国的大夫。大夫祭祀用少牢,士用特豚,而平仲现在用豚,豚又过小,连豚的两个肩膀都盖不住豆器。必定说肩膀,是因为周人重视肩膀。肩膀在俎上,现在说豆,是比喻其小,借用豆来说,其实是在俎上,不在豆上。
○“澣衣濯冠以朝”,大夫需要鲜亮华美,而晏氏穿着洗过的衣服、戴着洗过的帽子去朝见君主,是不华美的表现。
○“君子以为隘矣”,隘,是狭小的意思。通晓礼制的君子,评价他过于节俭而褊狭。
○注“祀不”至“者同”。
○正义说:“与无田者同”,是指与没有田地的士相同,与大夫无关。没有田地的大夫,仍然使用羔羊。
孔子说:“我作战就能胜利,祭祀就能得到福佑,大概是掌握了其中的道理。”我,是指我通晓礼制的人。克,是胜利的意思。
[疏]“孔子”至“道矣”。
○这一节论述孔子叙述通晓礼制的人,自称作战胜利、祭祀受福的事情。
○“我战则克,祭则受福”,又引用《郊特牲》的话来总结称述。我是指通晓礼制的人。克,是胜利的意思。说通晓礼制的人,作战必定胜利,祭祀必定得到福佑,大概是掌握了其中的道理,这是解释为什么战胜而祭祀受福。战胜、祭祀受福,是所做的事符合道,不多不少,随之称述恰当,只是针对两位大夫的不相称而言。然而这里没有战事,只应该说祭祀受福,而这里连着说战,是因为那两句相连,所以合并引用,况且那里因为祭祀的田猎,而教导作战选兵,祭祀有战事。
○注“我,我知礼者也”。
○正义说:知道这不是孔子自称,君子致力于谦光,不应该自夸祭祀
受福之事,故知述知礼者而言我也。
君子曰:“祭祀不祈,祈,求也。祭祀不为求福也。《诗》云“自求多福”,福由巳耳。
译关于承受福分的事,所以知道叙述礼制的人所说的“我”是指自己。
君子说:“祭祀时不祈求,祈,就是求取。祭祀不是为了求取福分。《诗经》说‘自己求取多福’,福分是由自己得来的。”
○为,于伪反,下“为母”、“为父母”皆同。不麾蚤,麾之言快也。祭有时,不以先之为快也。齐人所善曰麾。
○摩,本又作麾,毁皮反,齐人谓快为麾。蚤音早。不乐葆大,谓器币也。葆之言褒也。
○葆音保,又保毛反,本又作保。不善嘉事,嘉事之祭,致夫人是也。礼宜告见於先祖耳,不善之而祭。牲不及肥大,荐不美多品。”以礼之义,有以小少为贵也。
[疏]“君子”至“多品”。
○正义曰:此一节论祭祀之事,依礼而行,不乐华美。祭祀不祈者,祈,求也。凡祭祀之礼,本为感践霜露思亲,而宜设祭以存亲耳,非为就亲祈福报也。
○“不麾蚤”者,麾,快也;蚤谓先时也。孝子感霜露应心而思亲,思亲而宜祭,不以霜露未至而先时早设为快也。
○“不乐葆大”者,葆者,褒也。褒,崇高之称也。祭之器币,大小长短自有常宜,币通丈八尺,豆盛四升,不以贵者贪高大为之也。
○“不善嘉”者,嘉事,冠、昏也。人年二十成人,自宜冠,三十嗣世自宜昏。若无亲者,昏三月祭以告庙,冠毕扫地而祭祢,并是有为而然,非谓善之而设祭。
○“牲不及肥大”者,谓郊牛茧栗、宗庙角握、社稷尺,各有所宜,不必须并及肥大也。
○“荐不美多品”者,荐祭品味宜有其定,不以多为美,故《郊特牲》而社稷大牢是也。
○注“祈求”至“已耳”。
○正义曰:按《郑志》答赵商问:“祭祀不祈,商按:《周礼》设六祈之科祷攘而祭,无不祈,故敢问《礼记》者何义也?”郑答云:“祭祀常礼,以序孝敬之心,当专一其志而已。祷祈有为言之,主於求福,岂礼之常也。又郑《发墨守》云:“孝子祭祀,虽致其诚信与其忠敬而巳,不求其为,而祝、尸嘏主人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若此祭祀,内尽巳心,外亦有祈福之义也。
○注“嘉事”至“是也”。
○正义曰:按桓三年齐侯使仲年来聘致夫人,于时公取文姜三月庙见,故仲年来致夫人。于时无祭,而云嘉事之祭者,当致夫人之时,必告庙也。故《曾子问》卿大夫取妻三月,有庙见之礼。
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礼!夏父弗綦逆祀而弗止也。燔柴於奥。文仲,鲁公子彄之曾孙臧孙辰也。庄、文之间为大夫,於时为贤,是以非之不正礼也。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始逆祀,是夏父弗綦为宗人之为也。奥当为爨字之误也,或作灶。礼,尸卒事,而祭饎爨饔爨也。时人以为祭火神乃燔柴。
○父音甫。不綦音忌;不,亦作弗。燔音烦,又芳云反。奥依注作爨,七乱反,下同。彄,苦侯反。大庙音太,下注“太平”、下文“太庙”并同。跻,子西反,升也,本又作跻。饎爨,昌志反,下七乱反。夫奥者,老妇之祭也。盛於盆,尊於瓶。”老妇,先炊者也。盆、瓶,炊器也。明此祭先炊,非祭火神,燔柴似失之。
○盛音成。瓶,步丁反。
[疏]“孔子”至“於瓶”。
○正义曰:此以下引仲尼证不得所宜之人也。文仲,鲁大夫也,事庄闵僖文四君,时人众尊为知礼,故孔子证其不知礼之事,以讥时人也。
○“夏父弗綦逆祀而弗止也”者,此非礼之一事也。鲁闵公、僖公俱是庄公之子,闵適而小,僖庶而大。庄公死而立闵为君,僖时为臣,闵少而死,后乃立僖为君。僖死,僖公子文公立。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是时夏父弗綦为宗伯典礼,佞文公云:“吾见新鬼大故鬼小。”使列昭穆,以闵置僖下,是臣在君上为逆乱昭穆。时臧文仲为卿大夫,见有此逆祀之事而不谏使止,故云安知礼也。
○“燔柴於奥”者,此又非礼之事。奥音爨,爨以爨煮为义也。礼,祭至尸食竟而祭爨神,言其有功於人,人得饮食,故祭报之。而夏父弗綦为礼官,谓爨神是火神,而遂燔柴祭之,此是
译○“为”字读作“伪”,下文“为母”、“为父母”的“为”字读音相同。“不麾蚤”,“麾”的意思是快。祭祀有固定的时节,不认为提前举行就是快。齐地人把快称为“麾”。
○“摩”字,原本也写作“麾”,读作“毁皮”,齐地人把快称为“麾”。“蚤”字读作“早”。“不乐葆大”,指的是祭器和币帛。“葆”的意思是褒扬。
○“葆”字读作“保”,又读作“保毛”,原本也写作“保”。“不善嘉事”,“嘉事”的祭祀,指的是致夫人之祭。按照礼制,只应当告知并拜见先祖罢了,不认为这是好事而进行祭祀。“牲不及肥大,荐不美多品”,按照礼制的义理,有以少小为贵的情况。
[疏]“君子”到“多品”。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祭祀之事,依照礼制而行,不喜好华美。祭祀不祈求,祈求,就是求取。凡是祭祀的礼制,本意是为了感念霜露降临而思念亲人,因而适宜设立祭祀来存想亲人,并不是为了向亲人祈求福报。
○“不麾蚤”,“麾”是快的意思;“蚤”指提前时节。孝子感念霜露降临而心中思念亲人,思念亲人而适宜祭祀,不因为霜露未到而提前早设为快。
○“不乐葆大”,“葆”是褒扬的意思。褒扬,是崇高的称呼。祭祀的器物和币帛,大小长短自有固定的适宜标准,币帛通长一丈八尺,豆盛四升,不因为尊贵者就贪求高大而制作。
○“不善嘉”,“嘉事”指冠礼、婚礼。人年满二十成年,自然应当行冠礼,三十岁继承世位自然应当行婚礼。如果没有亲人,婚礼后三个月祭祀以告庙,冠礼结束后扫地祭祀父亲,这些都是有所为而然,并不是认为这是好事而设立祭祀。
○“牲不及肥大”,指的是郊祭的牛如茧栗般小,宗庙的牛角如握拳般小,社稷的牛高一尺,各自有适宜的标准,不一定要都做到肥大。
○“荐不美多品”,进献祭品的种类应当有定数,不以多作为美,所以《郊特牲》篇说社稷用大牢就是例证。
○注“祈求”到“已耳”。
○正义说:按照《郑志》回答赵商的提问:“祭祀不祈求,赵商说:《周礼》设有六祈的科目,通过祈祷驱邪而祭祀,没有不祈求的,所以敢问《礼记》是什么意思?”郑玄回答说:“祭祀的常礼,是为了表达孝敬之心,应当专一其志罢了。祈祷是有特定目的才说的,主要在于求福,这难道是礼的常道吗?另外郑玄《发墨守》说:‘孝子祭祀,虽然尽到了诚信和忠敬罢了,不求其有所作为,而祝官、尸祝向主人说:皇尸命令工祝,承接传达多福无疆给你的孝孙,来到你的孝孙身边,使你受禄于天,适宜在田间耕作,长寿万年,不要断绝延续。’像这样的祭祀,对内尽己之心,对外也有祈福的意义。”
○注“嘉事”到“是也”。
○正义说:按照桓公三年,齐侯派仲年来聘问致送夫人,当时鲁公娶文姜,三个月后庙见,所以仲年来致送夫人。当时没有祭祀,却说嘉事之祭,应当在致送夫人的时候,必定要告庙。所以《曾子问》篇说卿大夫娶妻三个月,有庙见的礼制。
孔子说:“臧文仲哪里懂得礼!夏父弗綦逆祀而不阻止。在奥处燔柴。臧文仲,是鲁公子彄的曾孙臧孙辰。在庄公、文公之间担任大夫,当时被认为是贤人,所以孔子批评他不正于礼。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在大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开始逆祀,这是夏父弗綦作为宗人的行为。‘奥’应当是‘爨’字的误写,有的版本写作‘灶’。礼制,尸完成祭祀后,要祭祀饎爨和饔爨。当时的人以为祭祀火神才燔柴。
○“父”字读作“甫”。“不綦”读作“忌”;“不”,也写作“弗”。“燔”字读作“烦”,又读作“芳云”。“奥”依照注文作“爨”,读作“七乱”,下文相同。“彄”,读作“苦侯”。“大庙”读作“太”,下文注“太平”、下文“太庙”都相同。“跻”,读作“子西”,意思是升,原本也写作“跻”。“饎爨”,读作“昌志”,下文读作“七乱”。“夫奥者,老妇之祭也。盛于盆,尊于瓶。”老妇,是先炊的人。盆、瓶,是炊具。说明这是祭祀先炊之人,不是祭祀火神,燔柴似乎错了。
○“盛”字读作“成”。“瓶”,读作“步丁”。
[疏]“孔子”到“于瓶”。
○正义说:这以下引用仲尼来证明不得其所宜的人。臧文仲,是鲁国大夫,侍奉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四位君主,当时众人尊崇他懂得礼,所以孔子证明他不懂礼的事情,来讥讽当时的人。
○“夏父弗綦逆祀而不阻止”,这是不合礼的一件事。鲁闵公、僖公都是庄公的儿子,闵公是嫡子但年幼,僖公是庶子但年长。庄公死后立闵公为君,僖公当时是臣,闵公年少而死,后来才立僖公为君。僖公死后,僖公的儿子文公即位。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在大庙举行大事,当时夏父弗綦担任宗伯掌管典礼,谄媚文公说:“我看见新鬼大故鬼小。”于是排列昭穆次序,把闵公放在僖公之下,这是臣在君上,属于逆乱昭穆。当时臧文仲担任卿大夫,见到这种逆祀的事情而不劝谏使其停止,所以说他哪里懂得礼。
○“在奥处燔柴”,这又是不合礼的事情。“奥”读作“爨”,“爨”以烧煮为义。礼制,祭祀到尸吃完后祭祀爨神,说它对人有功,人得以饮食,所以祭祀报答它。而夏父弗綦作为礼官,认为爨神是火神,于是燔柴祭祀它,这是
○“夫奥者,老妇之祭也”者,既讥燔柴於爨,又明祭爨不可以燔柴之义。爨者,是老妇之祭,其祭卑,唯盛食於盆,盛酒於瓶,卑贱若此,何得燔柴祭之也?
○注“文仲”至“燔柴”。
○正义曰:云“文仲,鲁公子彄之曾孙臧孙辰也”者,按《世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达,达生伯氏瓶,瓶生文仲辰“,是公子彄曾孙也。云“庄、文之间为大夫”者,按庄二十八年臧孙辰告籴于齐,文二年纵逆祀,是庄、文之间为大夫。云“於时为贤”者,襄二十四年《左传》云: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没,其言立於后世,死犹不朽。是於时为贤也。云“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始逆祀”者,按文二年《公羊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何休云:“近取法《春秋》,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当同北面西上。闵、僖为兄弟,以继代言之,有父子君臣之道。”此恩义逆顺,故云“先祢后祖”,此《公羊》之义也。按《外传》云:“跻僖公,弗綦云:明为昭,其次为穆。”以此言之,终文公至惠公七世,惠公为昭,隐公为穆,桓公为昭,庄公为穆,闵公为昭,僖公为穆。今跻僖公为昭,闵公为穆,自此以下,昭、穆皆逆,故定公八年顺祀先公,服氏云:“自跻僖公以来,昭、穆皆逆。”是同《国语》之说,与何休义异。《公羊》董仲舒说跻僖云逆祀,小恶也;《左氏》说为大恶也。许君谨按:同《左氏》说。郑駮之云:“兄弟无相后之道,登僖公主於闵公主上,不顺,为小恶也。”如郑此意,正以僖在闵上谓之为昭,非昭穆也。云“奥,当为爨字之误也”者,下文云“老妇之祭,盛於盆,尊於瓶”,故知非奥也。奥者,夏祀灶神,其礼尊,以老妇配之耳。故《中霤礼》祭灶,先荐於奥,有主有尸,用特牲迎尸,以下略如祭宗庙之礼,是其事大也。爨者,宗庙祭祀,尸卒食之后,特祭老妇,盛於盆,尊於瓶,是其事小也。云“或作灶”者,诸《礼记》本有作“灶”字,故云“或”也。云“礼,尸卒食,而祭饎爨饔爨也”者,《特牲记》注旧说云:“宗妇祭饎爨,亨者祭饔爨,用黍肉而已,无笾豆俎。”云“时人以为祭火神乃燔柴”者,依尸卒食而祭饎爨饔爨,当时失礼,又以此为祭火神,遂乃燔柴,故文云燔柴於奥,明失礼也。皇氏云:“弗綦既以逆祀为是,又以燔柴祭爨为是。”云“祭火神乃燔柴”者,熊氏云:“宗伯以实柴祀日月星辰,有大火之次,故祭火神乃燔柴。”按《异义》:灶神,今礼戴说引此燔柴盆瓶之事,古《周礼》说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祀以为灶神。许君谨按:同《周礼》。郑駮之云:“祝融乃古火官之长,犹后稷为尧司马,其尊如是。王者祭之,但就灶陉,一何陋也?祝融乃是五祀之神,祀於四郊,而祭火神於灶陉,於礼乖也。”如郑此言,则祝融是五祀之神,祀於郊。奥者,正是灶之神,常祀在夏,以老妇配之,有俎及笾、豆,设於灶陉,又延尸入奥。爨者,宗庙祭后,直祭先炊老妇之神,在於爨灶。此祝融并奥及爨三者所以不同也。
礼也者,犹体也。若人身体。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设之不当,犹不备也。礼有大有小,有显有微。大者不可损,小者不可益,显者不可揜,微者不可大也。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致之言至也。一,谓诚也。《经礼》谓《周礼》也,《周礼》六篇,其官有三百六十。曲犹事也,事礼谓今礼也。礼篇多亡,本数未闻,其中事仪三千。
○当,丁浪反。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三百、三千,皆犹诚也。
[疏]“礼也”至“尸者”。
○正义曰:此一节论因上礼之有称,故此以下,广明三代之礼皆由诚信乃合。亦各依文解之。
○“礼也者,犹体也”者,犹若人身体也。
○“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释体也。人身体发肤、骨肉、筋脉备足,乃为成人。若片
译○“所谓‘奥’,是祭祀老妇人的仪式”这句话,既批评了在灶台烧柴祭祀的做法,又阐明了祭祀灶台不应使用烧柴之礼的道理。灶台祭祀,是祭祀老妇人的仪式,这种祭祀地位卑微,只是在盆里盛放食物,在瓶里盛放酒,如此卑贱,怎么能用烧柴的隆重礼仪来祭祀呢?
○注“文仲”至“燔柴”。
○正义说:说“文仲,是鲁公子彄的曾孙臧孙辰”,查考《世本》记载:“孝公生了僖伯彄,彄生了哀伯达,达生了伯氏瓶,瓶生了文仲辰”,所以他是公子彄的曾孙。说“在庄公、文公年间担任大夫”,查考庄公二十八年臧孙辰向齐国请求借粮,文公二年臧孙辰纵容逆祀,这说明他在庄公、文公年间担任大夫。说“在当时被认为是贤人”,襄公二十四年《左传》说:先大夫臧文仲,虽然去世了,但他的言论流传于后世,死后依然不朽。这说明他在当时是贤人。说“文公二年八月丁卯日,在大庙举行大祭,提升僖公的牌位,开始逆祀”,查考文公二年《公羊传》说:“大事是什么?是大祫祭。逆祀是怎么回事?是先祭父亲后祭祖父。”何休说:“就近取法《春秋》,惠公与庄公应当同在南面以西为尊,隐公、桓公与闵公、僖公也应当同在北面以西为尊。闵公、僖公是兄弟,因为继承关系,有父子君臣的道理。”这种恩义逆顺,所以说“先祭父亲后祭祖父”,这是《公羊传》的解释。查考《国语》说:“提升僖公的牌位,弗綦说:明确昭穆次序,其次为穆。”据此来说,从文公到惠公共七代,惠公为昭,隐公为穆,桓公为昭,庄公为穆,闵公为昭,僖公为穆。现在提升僖公为昭,闵公为穆,从此以后,昭穆次序都颠倒了,所以定公八年顺祀先公时,服氏说:“自从提升僖公以来,昭穆次序都颠倒了。”这与《国语》的说法相同,与何休的解释不同。《公羊传》董仲舒认为提升僖公是逆祀,属于小恶;《左传》认为是大恶。许君谨慎地认为:赞同《左传》的说法。郑玄驳斥说:“兄弟没有互相继承的道理,把僖公的牌位排在闵公之上,不顺,属于小恶。”按照郑玄的意思,正是把僖公排在闵公之上称为昭,而不是指昭穆次序。说“奥,应当是‘爨’字的误写”,下文说“老妇人的祭祀,食物盛在盆里,酒盛在瓶里”,所以知道不是奥。奥,是夏季祭祀灶神,礼仪尊贵,只是用老妇人配享罢了。所以《中霤礼》祭祀灶神,先在奥位进献,有主牌有尸,用特牲迎接尸,以下礼仪大致如同祭祀宗庙,这说明事情重大。爨,是宗庙祭祀,尸吃完饭后,专门祭祀老妇人,食物盛在盆里,酒盛在瓶里,这说明事情微小。说“有的版本写作‘灶’”,各种《礼记》版本中有写作“灶”字的,所以说“或”。说“礼仪规定,尸吃完饭后,祭祀饎爨和饔爨”,《特牲记》注旧说认为:“宗妇祭祀饎爨,厨师祭祀饔爨,只用黍肉而已,没有笾、豆、俎。”说“当时的人认为祭祀火神才烧柴”,依据尸吃完饭后祭祀饎爨和饔爨,当时失礼,又把这当作祭祀火神,于是烧柴,所以经文说在奥位烧柴,表明失礼。皇氏说:“弗綦既然认为逆祀是对的,又认为烧柴祭祀爨是对的。”说“祭祀火神才烧柴”,熊氏说:“宗伯用实柴祭祀日月星辰,有大火星的位次,所以祭祀火神才烧柴。”查考《异义》:灶神,今礼戴说引用此烧柴盆瓶之事,古《周礼》说颛顼氏有个儿子叫黎,担任祝融,祭祀他作为灶神。许君谨慎地认为:赞同《周礼》的说法。郑玄驳斥说:“祝融是古代火官之长,如同后稷担任尧的司马,地位如此尊贵。王者祭祀他,却在灶台边,怎么如此简陋呢?祝融是五祀之神,在四郊祭祀,而在灶台边祭祀火神,违背礼仪。”按照郑玄的话,那么祝融是五祀之神,在郊外祭祀。奥,正是灶神,常祀在夏季,用老妇人配享,有俎及笾、豆,设在灶台边,又请尸进入奥位。爨,是宗庙祭祀后,直接祭祀先炊老妇之神,在灶台处。这就是祝融、奥及爨三者不同的原因。
礼,就像身体。如同人的身体。身体不完备,君子称为不成器。设置得不恰当,就像不完备一样。礼有大有小,有显有微。大的不可减损,小的不可增加,显明的不可掩盖,微小的不可夸大。所以《经礼》三百条,《曲礼》三千条,它们的宗旨是一致的。致,是至的意思。一,是诚的意思。《经礼》指《周礼》,《周礼》六篇,其中的官职有三百六十个。曲,是事的意思,事礼指现在的礼。礼的篇章多已亡佚,原本数量未曾听闻,其中事仪有三千条。
○当,读作“丁浪反”。没有进入房间而不从门进入的,三百、三千,都如同诚一样。
[疏]“礼也”至“尸者”。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承接上文礼的称谓,所以从这里开始,广泛阐明三代的礼都因诚信才相合。也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礼也者,犹体也”,是说如同人的身体。
○“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是解释体。人的身体头发皮肤、骨肉、筋脉完备充足,才称为成人。如果残缺
○“设之不当,犹不备也”者,合譬也。礼既犹如人之有体,体虽备,但设之不当,则不成人,则设礼不当亦不成礼,犹人体之不当也。所以已祭天地,复祭山川社稷;已事生人,复祭宗庙,是备祭之义也。“礼有大”者,谓有大及多为贵也。“有小”者,谓有小及少为贵也。“有显”者,谓有高及文为贵也。“有微”者,谓有素及下为贵也。“大者不可损,小者不可益,显者不可揜,微者不可大也”者,各随其体而设礼,不得不当也。
○“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者,既设礼大小随於万体,不可不备,故周公制礼,遂有三千三百之多也。“其致一也”者,致,至也。一,诚也。虽三千三百之多,而行之者皆须至诚,故云一也。若损大益小,揜显大微,皆失至诚也。周公摄政七年,制礼作乐,为设官分职之法,亦名《周官》,有六卿,每卿下各有属官六十,凡三百六十经。秦焚烧之后,至汉孝文帝时,求得此书,不见《冬官》一篇,乃使博士作《考工记》补之,非上之义,唯证《周礼》三百六十职也。
○“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室犹礼也。户犹诚也。入室必由户,行礼必由诚,故云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行礼不由诚者,言皆由诚也。
君子之於礼也,有所竭情尽慎,致其敬而诚若,谓以少小下素为贵也。若,顺也。有美而文而诚若。谓以多大高文为贵也。
[疏]“君子”至“诚若”。
○正义曰:此经覆明上以少小下素之义。
○“有所竭情尽慎,致其敬而诚若”者,谓所以少小下素为贵者,当求诸於内,有所求竭已情,尽其戒慎,致其恭敬而行,至诚和顺,故以少小下素为贵也。
○“有美而文而诚若”:此一经明多大高文为贵之义。“有美而文”者,谓有威仪之美,而文章显著,而行至诚和顺者,章之於外,故须多大高文也。言内行诚顺,则以少小下素求诸内也,外行诚顺,则以多大高文章之外也。
君子之於礼也,有直而行也,谓若始死哭踊无节也。有曲而杀也,谓若父在为母期也。
○期音基。有经而等也,谓若天子以下至士庶人为父母三年。有顺而讨也,讨犹去也,谓若天子以十二,公以九,侯伯以七,子男以五为节也。
○去,起吕反,下“去之”同。有摲而播也,摲之言芟也,谓芟杀有所与也。若祭者贵贱皆有所得,不使虚也。
○摲,所监反,又所览反。芟,所咸反。有推而进也,谓若王者之后,得用天子之礼。有放而文也。谓若天子之服,服日月以至黼黻。
○放,方往反,下“有放”、“必放”同。有放而不致也,谓若诸侯自山龙以下。
○不致,本或作“不至”。有顺而摭也。谓若君沐梁,大夫沐稷,士沐梁。
○摭,之石反。
[疏]“君子”至“摭也”。
○正义曰:此经广明礼意不同。
○“有直而行也”者:君子於礼,一事也。直而行,谓亲始死,孝子哀慼哭踊无节,直在已天性而行也。
○“有曲而杀也”者:二事也。曲杀谓服父斩衰三年,为母齐衰期,是曲杀也。
○“有经而等也”者:三事也。经,常也。常而等,谓上自天子,下至庶人,虽尊卑有异,而服其父母,则贵贱同等也。
○“有顺而讨也”者:四事也。顺犹顺序,讨犹去也,谓天子至尊,每十二为节,自此以下,转相降差,公九,侯伯七,子男五,顺序而稍去之也。
○“有摲而播也”者:五事也。摲,芟也。播,布也。谓君祭而群臣助祭得俎,而下至胞翟一切悉有所得,是芟上贵之分,以布遍於下也。
○“有推而进也”者:六事也。谓二王之后,已丧天位,而天子必推而进之,使用王礼也。
○“有放而文也”者:七事也。放,法也。谓天子画日月星辰於衣服,是法天以为文。
○“有放而不致也”者:八事也。致,极也。谓诸侯以下,亦有放法而不得极也。
○“有顺而摭也”者:九事也。摭犹
译○所谓“设置得不恰当,就如同没有完备一样”,这是用比喻来说明。礼仪既然就像人有身体一样,身体虽然完备,但如果安置得不恰当,就不能成为完整的人;那么设置礼仪如果不恰当,也就不能成为真正的礼仪,这就好比人体安置得不恰当一样。所以,已经祭祀了天地,还要祭祀山川社稷;已经侍奉了活人,还要祭祀宗庙,这就是祭祀完备的意义。“礼有大”的意思是,以宏大和众多为贵。“礼有小”的意思是,以微小和稀少为贵。“礼有显”的意思是,以崇高和文采为贵。“礼有微”的意思是,以质朴和低微为贵。“大的不可减损,小的不可增益,显赫的不可掩盖,微小的不可夸大”的意思是,各自根据事物的本体来设置礼仪,不能不恰当。
○所谓“因此《经礼》有三百条,《曲礼》有三千条”的意思是,既然设置礼仪的大小要顺应万事万物的本体,不能不完备,所以周公制定礼仪,于是有了三千三百条之多。“其致一也”的意思是,致,就是至;一,就是诚。虽然有三千三百条之多,但实行的人都必须达到至诚,所以说是一。如果减损大的、增益小的,掩盖显赫的、夸大微小的,都失去了至诚。周公摄政七年,制礼作乐,制定了设官分职的法度,也叫《周官》,有六卿,每卿下面各有属官六十人,总共三百六十个职位。秦朝焚烧典籍之后,到汉孝文帝时,才求得这本书,不见《冬官》一篇,于是让博士作《考工记》来补它,这不符合上面的义理,只是用来证明《周礼》三百六十个职位罢了。
○所谓“没有进入室内而不从门进去的”,室好比是礼,门好比是诚。进入室内必定要从门进去,实行礼仪必定要从诚出发,所以说没有进入室内而不从门进去的,实行礼仪不从诚出发的,是说都从诚出发。
君子对于礼仪,有竭尽情感、极其谨慎,表达恭敬而真诚顺从的,这是指以少、小、下、素为贵。若,就是顺。有美好、有文采而真诚顺从的,这是指以大、多、高、文为贵。
[疏]“君子”到“诚若”。
○正义说:这段经文再次阐明上面以少、小、下、素为贵的意义。
○“有所竭情尽慎,致其敬而诚若”的意思是,之所以以少、小、下、素为贵,应当从内心去寻求,有所追求,竭尽自己的情感,尽到戒慎,表达恭敬而行动,达到至诚和顺,所以以少、小、下、素为贵。
○“有美而文而诚若”:这一句阐明以大、多、高、文为贵的意义。“有美而文”的意思是,有威仪的美好,而文章显著,并且行为至诚和顺,彰显于外,所以需要大、多、高、文。意思是内在行为诚顺,就从少、小、下、素在内心去寻求;外在行为诚顺,就从大、多、高、文在外部去彰显。
君子对于礼仪,有直接实行的,比如刚死时哭踊没有节制。有曲折而减损的,比如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一年。
○期音基。有常规而平等的,比如从天子以下到士庶人,为父母服丧三年。有顺从而去除的,讨就是去除,比如天子以十二为节,公以九,侯伯以七,子男以五为节。
○去,起吕反,下“去之”同。有削减而布施的,摲就是芟的意思,意思是削减有所给予。比如祭祀者无论贵贱都有所获得,不使空虚。
○摲,所监反,又所览反。芟,所咸反。有推崇而进用的,比如前代帝王的后裔,可以使用天子的礼仪。有效法而加文采的,比如天子的服饰,画有日月直到黼黻。
○放,方往反,下“有放”、“必放”同。有效法而不达极致的,比如诸侯从山龙以下。
○不致,本或作“不至”。有顺从而拾取的,比如君王用梁米洗头,大夫用稷米洗头,士用梁米洗头。
○摭,之石反。
[疏]“君子”到“摭也”。
○正义说:这段经文广泛阐明礼仪的意义不同。
○“有直而行也”的意思是:君子对于礼仪,是一件事。直接实行,是指亲人刚死,孝子哀痛哭踊没有节制,直接根据自己的天性而实行。
○“有曲而杀也”的意思是:第二件事。曲折减损,是指为父亲服斩衰三年,为母亲服齐衰一年,这是曲折减损。
○“有经而等也”的意思是:第三件事。经,就是常。常规而平等,是指上自天子,下至庶人,虽然尊卑不同,但为父母服丧,则贵贱同等。
○“有顺而讨也”的意思是:第四件事。顺就是顺序,讨就是去除,是指天子最尊贵,每十二为节,从此以下,逐渐降低差别,公九,侯伯七,子男五,顺次而逐渐去除。
○“有摲而播也”的意思是:第五件事。摲,就是芟。播,就是布。是指君王祭祀而群臣助祭得到俎肉,而下到胞翟一切都有所获得,这是削减上级的贵分,以布施于下级。
○“有推而进也”的意思是:第六件事。是指二王之后,已经失去天位,而天子必定推崇而进用他们,使他们使用王礼。
○“有放而文也”的意思是:第七件事。放,就是法。是指天子在衣服上画日月星辰,是效法天来作为文采。
○“有放而不致也”的意思是:第八件事。致,就是极。是指诸侯以下,也有效法而不能达到极致。
○“有顺而摭也”的意思是:第九件事。摭就是
三代之礼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一也,俱趋诚也。由,用也。素尚白,黑尚青者也。言所尚虽异,礼则相因耳。孔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变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民言从之,至今语犹存也。
[疏]“三代”至“殷因”。
○正义曰:此一节广明三代损益不同。
○“三代之礼一也”者,谓三代所行之礼虽各别,一皆趍於至诚,故云一也。
○“民共由之”者:由,用也。非唯君行礼用诚如一也,民亦共用诚如一也。
○“或素”者:前明三代虽异,而俱用诚是同,此述其迹异也。或素,尚白也,尚白,殷世之礼也。
○“或青”者:尚黑,夏世之礼也。然夏先殷后,今先云“或素”者,记是周时,今欲见周因於殷,殷因於夏礼也。
○“夏造”者,往来之礼虽同,而先从夏始,故云夏造也。
○“殷因”者,因於夏礼而用之,故云殷因也。
○注“一也”至“存也”。
○正义曰:“一也,俱趋诚也”,文承上“《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一谓至诚,故知此一亦至诚也。云“青尚黑者也”者,夏以十三月为正,於时草之萌牙变白而青也,夏正尚黑,故也青谓黑也。云“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民言从之,至今语犹存也”者,按《史记》秦二世名胡亥,於时丞相赵高欲杀二世,未知人从己否,乃指鹿为马,人畏赵高,皆称鹿为马,是其事也。其以青为黑以黑为黄,即鹿马之类也。郑去胡亥既近,相传知之。此作记之人在胡亥之后,故或素或青。若王肃之说,则异於此,故《家语》云:“夏后以水德而王,色尚黑。周以木德王,色尚黄。舜以土德王,色尚白。”《圣证论》王肃以为夏同尧,皆尚其紫色,舜土德王尚白,而尚青者,土以生为功,东方生物之始,故尚青。土既尚青,水则辟之青而用白也,故殷是水德而尚白。王肃此说,与《檀弓》、《纬候》文乖,不可用也。
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
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
周坐尸,诏侑武方,其礼亦然,其道一也。言此亦周所因於殷也。武,当为“无”,声之误也。方犹常也。告尸行节,劝尸饮食无常,若孝子之为也。孝子就养无方。诏侑,或为韶囿。
○侑音又,本或作宥。武音无。养,羊让反。诏圜音圆,下“圜丘”同,本亦作诏圆。夏立尸而卒祭,夏礼,尸有事乃坐。殷坐尸,无事犹坐。周旅酬六尸。使之相酌也。后稷之尸,发爵不受旅。曾子曰:“周礼其犹醵与?”合钱饮酒为醵,旅酬相酌似之也。《王居明堂之礼》:“仲秋,乃命国醵。”
○醵,其庶反,又其约反。与音馀。
[疏]“周坐”至“醵与”。
○正义曰:此一节论三代尸不同。
○“周坐尸”者,此言有周之所因於殷也,殷人坐尸,周因坐之也。
○“诏侑武方”者,亦因殷也。诏,告也。侑,劝也。方,常也。子事父母,就养无方,故在宗庙之中,礼主於孝,凡预助祭者,皆得告尸威仪,劝尸饮食,无常人也。
○“其礼亦然”者,其於周礼侑尸及诏侑无方之礼,亦因於殷礼,故云“亦然”也。“其道一也”者,其用至诚之道一也。
○“夏立尸而卒祭”者,此更本殷周所损益相因也。夏祭乃有尸,但立,犹质,言尸是人,人不可久坐神坐,故尸唯饮食暂坐。若不饮食时,则尸倚立,以至祭竟也。
○“殷坐尸”者,此殷因夏之有立尸,而损其不坐之礼,益为恒坐之法也,是殷转文也。言尸本象神,神宜安坐,不辩有事与无事皆坐也。
○“周旅酬六尸”者,此周之因殷而益之也。旅酬六尸,谓祫祭时聚群庙之主於太祖后稷庙中,后稷在室西壁东向,为发爵之主,尊,不与子孙为酬酢,馀自文武二尸就亲庙中,凡六,在后稷之东,南北对为昭穆,更相次序
译夏、商、周三代的礼制本质是相同的,百姓共同遵循它。有的崇尚白色,有的崇尚青色,夏代创立,商代沿袭。说它们相同,是因为都趋向于真诚。由,就是用的意思。素崇尚白色,黑崇尚青色。意思是所崇尚的颜色虽然不同,但礼制是相互沿袭的。孔子说:“商代沿袭夏代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周代沿袭商代的礼制,所增减的内容也可以知道。”将白黑说成素青,是因为秦二世时,赵高想要作乱,有人把青色说成黑色、把黑色说成黄色,百姓的言语顺从了他,至今这种说法还留存着。
[疏]“三代”到“殷因”。
○正义说:这一节广泛阐明三代礼制增减的不同。
○“三代之礼一也”的意思是:三代所实行的礼制虽然各自有别,但都趋向于至诚,所以说是一。
○“民共由之”的意思是:由,就是用的意思。不只是君主行礼用诚如一,百姓也共同用诚如一。
○“或素”的意思是:前面阐明三代虽然不同,但都用诚是相同的,这里叙述其形迹的不同。或素,就是崇尚白色,崇尚白色,是殷代礼制。
○“或青”的意思是:崇尚黑色,是夏代礼制。然而夏代在先,殷代在后,现在先说“或素”,是因为这篇记是周代的作品,现在想要显示周代沿袭殷代,殷代沿袭夏代礼制。
○“夏造”的意思是,往来的礼制虽然相同,但先从夏代开始,所以说夏代创立。
○“殷因”的意思是,沿袭夏代礼制而使用,所以说殷代沿袭。
○注“一也”到“存也”。
○正义说:“一也,俱趋诚也”,文句承接上文“《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一指的是至诚,所以知道这一也是至诚。说“青尚黑者也”的意思是,夏代以十三月为正,当时草木萌芽变白而青,夏正崇尚黑色,所以青指黑色。说“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民言从之,至今语犹存也”的意思是,查考《史记》,秦二世名叫胡亥,当时丞相赵高想要杀害二世,不知道人们是否顺从自己,于是指鹿为马,人们畏惧赵高,都称鹿为马,就是这件事。把青色说成黑色、把黑色说成黄色,就是鹿马之类的事情。郑玄距离胡亥时代较近,相传知道此事。这篇记的作者生活在胡亥之后,所以说或素或青。如果是王肃的说法,则与此不同,所以《家语》说:“夏后以水德称王,颜色崇尚黑色。周代以木德称王,颜色崇尚黄色。舜以土德称王,颜色崇尚白色。”《圣证论》中王肃认为夏代与尧相同,都崇尚紫色,舜以土德称王崇尚白色,而崇尚青色的,是因为土以生成为功,东方是生物的开始,所以崇尚青色。土既然崇尚青色,水就避开青色而使用白色,所以殷代是水德而崇尚白色。王肃的这种说法,与《檀弓》、《纬候》的文字相违背,不可采用。
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
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
周代让尸坐着,告诫并劝酒没有固定方式,其礼制也是如此,其道是一致的。说这也是周代沿袭殷代的。武,应当是“无”,是声音的误写。方就是常的意思。告诉尸行进的节奏,劝尸饮食没有固定方式,就像孝子侍奉父母一样。孝子侍奉父母没有固定方式。诏侑,有的版本写作韶囿。
○侑音又,有的版本写作宥。武音无。养,音羊让反。诏圜音圆,下文“圜丘”同,有的版本也写作诏圆。夏代让尸站着直到祭祀结束,夏代礼制,尸有事时才坐着。殷代让尸坐着,无事时也坐着。周代旅酬六尸。让他们互相斟酒。后稷的尸,发起敬酒不接受旅酬。曾子说:“周代礼制大概就像醵吧?”合钱饮酒叫醵,旅酬互相斟酒类似于此。《王居明堂之礼》说:“仲秋,于是命令国中醵。”
○醵,音其庶反,又音其约反。与音馀。
[疏]“周坐”到“醵与”。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三代尸的不同。
○“周坐尸”的意思是,这是说周代所沿袭殷代的地方,殷代人让尸坐着,周代沿袭让尸坐着。
○“诏侑武方”的意思是,也是沿袭殷代。诏,就是告诉。侑,就是劝。方,就是常。儿子侍奉父母,侍奉没有固定方式,所以在宗庙之中,礼制以孝为主,凡是参与助祭的人,都能告诉尸威仪,劝尸饮食,没有固定的人。
○“其礼亦然”的意思是,周代礼制中劝尸以及诏侑无方的礼制,也是沿袭殷代礼制,所以说“亦然”。“其道一也”的意思是,其使用至诚之道是一致的。
○“夏立尸而卒祭”的意思是,这更本来说明殷周所增减沿袭的关系。夏代祭祀也有尸,只是站着,还质朴,说尸是人,人不可久坐神位,所以尸只在饮食时暂坐。如果不饮食时,尸就倚立,直到祭祀结束。
○“殷坐尸”的意思是,这是殷代沿袭夏代有立尸,而减损其不坐的礼制,增加恒坐的方法,这是殷代变得文饰。说尸本来象征神,神适宜安坐,不分辨有事与无事都坐着。
○“周旅酬六尸”的意思是,这是周代沿袭殷代而增加的。旅酬六尸,是说祫祭时聚集群庙的主人在太祖后稷庙中,后稷在室西壁向东,作为发起敬酒的主人,尊贵,不与子孙互相酬酢,其余从文武二尸从亲庙中,共六人,在后稷的东面,南北相对为昭穆,更相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