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曲礼下第二
○正义曰:此一节总论二伯,及州牧诸侯等称谓,今各依文解之。
○“五官之长曰伯”,畿外之大,莫大於二伯,故此先言之也。“五官”者,即司徒以下五官也。云“长”者,谓三公无职,故不在五官之中,即三公加一命,出为分陕二伯者也。“伯”,长也,谓朝廷之长,言此二伯为内外官之长。“是职方”者,言二伯於是职主当方之事也。
○注“职主”至“乎内”。
○正义曰:引《公羊传》,证周家二伯所主之事。隐五年《公羊传》云:“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则何以三?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又案三公八命者,尧时为四伯,故《诗 崧高》注云:“当尧时,姜氏为四伯,至尧之末,分置八伯。”故《虞书传》云:“元祀巡守四岳八伯。”舜之元祀有八伯,明尧末置之,夏则无文,殷则改置二伯,与周同。故《王制》云:“八州八伯。”又云“天子之老二人,曰二伯”是也。
其摈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摈者辞也。《春秋传》曰“王命委之三吏”,谓三公也。
○摈,本又作傧,必刃反。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於诸侯曰“天子之老”,於外曰“公”,於其国曰“君”。称之以父与舅,亲亲之辞也。外,自其私土之外,天子畿内。
○“天子谓之伯父”,本或有“同姓”二字,衍文。
[疏]“其摈”至“之吏”。
○正义曰:此是二伯也。摈谓天子接宾之人也。若摈者传辞於天子,则称此二伯为“天子之吏”也。亦当言名也,记者略,可知也。然摈呼在朝三公亦为天子之吏。若然,《玉藻》云“伯曰天子之力臣”者,谓介传命称天子力臣。摈者受辞,传於天子,则曰“天子之吏”。
○注“摈者”至“公也”。
○正义曰:引证呼三公并为吏之意也。此《左传》成二年晋使巩朔献齐捷于王,王命委之三吏。杜预注云:“三吏,三公也。”於时王不见巩朔,王命委付三公接对之,故云“委之三吏”。
○“天子同姓谓之伯父”者,此三公与王同姓者,王呼为伯父。伯者长大之名,父乃同姓重亲之称也。
○“异姓谓之伯舅”者,异族重亲之名也。异族无父称,故呼为伯舅,亦亲之故也。案晋文公为二伯,《左传》僖二十八年云:“王曰叔父。”不称伯者,以州牧之礼命之,故称叔也。然晋既称叔父,所以昭九年云“伯父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又云“我在伯父,犹衣服之有冠冕”。晋称伯父者,以晋既称伯父,又以晋为州牧,又为二伯,若以州牧为礼称之,则曰叔父;若以二伯之礼称之,则曰伯父;故晋或称伯,或称叔也。周公分陕为二伯,《诗》称“王曰叔父”者,成王以本亲命之。晋文侯仇为伯,《尚书》直云“父义和”,不云伯者,亲亲之也。又二伯称“天子之老”,自敌以下曰寡人,僖四年齐桓公对楚屈完称不穀者,谦也。凡常诸侯皆称寡人,庄十一年宋灾,鲁往吊之,宋闵公称孤者,传云:“列国有凶,称孤,礼也。”以有凶灾,故降名称孤。
○“自称於诸侯曰天子之老”者,二伯若与九州及四夷之诸侯言,己自谓“天子之老”,系於天子言之,以威远国也。
○“於外曰公”者,外者,其私土采地之外也,而犹在王畿之内,如周公食邑於周。向国外之人,其自称则曰公也。
○“於其国曰君”者,其国采地内也。若与采地内臣民言,则自称曰君。其既主分陕,又在王朝,嫌不正为采地君,故明之也。不云自称,承上可知也。
○注“称之”至“畿内”。
○正义曰:自称为公,正在畿内耳,畿外则曰“天子之老”也。
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每一州之中,天子选诸侯之贤者,以为之牧也。《周礼》曰:“乃施典於邦国而建其牧。”
○牧,牧养之牧,徐音目。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於外曰“侯”,於其国
译○正义说:这一节总论二伯,以及州牧、诸侯等的称谓,现在各自依据文意进行解释。
○“五官之长称为伯”,王畿之外的大官,没有比二伯更大的了,所以这里先说他们。“五官”,就是指司徒以下的五个官职。说“长”,是因为三公没有具体职事,所以不在五官之中,即三公加一命,出京担任分陕二伯的人。“伯”,就是长的意思,指朝廷之长,是说这二伯是内外官员的首长。“是职方”是说二伯在此职位上主管当方的事务。
○注“职主”到“乎内”。
○正义说:引用《公羊传》,来证明周代二伯所主管的事务。隐公五年《公羊传》说:“天子的三公是什么?是天子的宰相。那么为什么是三个?从陕地以东的,由周公主管;从陕地以西的,由召公主管;一位宰相在宫内。”又查考三公八命的情况,尧时有四伯,所以《诗经·崧高》注说:“在尧时,姜氏担任四伯,到尧的末年,分置八伯。”所以《虞书传》说:“元年巡守四岳八伯。”舜的元年有八伯,说明是尧末年设置的,夏代没有记载,殷代改置二伯,与周代相同。所以《王制》说:“八州八伯。”又说“天子的老臣二人,称为二伯”就是这个意思。
他们在天子面前作为传辞的摈相时,称为“天子的吏”。摈,就是传辞的人。《春秋传》说“王命委托给三位吏”,指的就是三公。
○摈,原本也写作傧,音必刃反。天子同姓的称为“伯父”,异姓的称为“伯舅”。在诸侯面前自称说“天子的老臣”,在王畿之外称为“公”,在自己的封国里称为“君”。称呼他们为父与舅,是亲近亲属的辞令。外,是指他们私有的封地之外,即天子王畿之内。
○“天子称为伯父”,原本有的版本有“同姓”二字,是衍文。
[疏]“其摈”到“之吏”。
○正义说:这是指二伯。摈,是指天子接待宾客时传辞的人。如果摈相向天子传辞,就称这二伯为“天子的吏”。也应当说出名字,但记录者省略了,可以推知。然而摈相称呼在朝的三公也为天子的吏。如果这样,《玉藻》说“伯称为天子的力臣”,是指介者传命时称天子力臣。摈相接受辞令,传给天子,就说“天子的吏”。
○注“摈者”到“公也”。
○正义说:引用证据来说明称呼三公都称为吏的意思。这是《左传》成公二年晋国派巩朔向周王献齐国战利品,周王命令委托给三位吏。杜预注说:“三吏,就是三公。”当时周王不见巩朔,周王命令委托给三公接待应对,所以说“委托给三吏”。
○“天子同姓称为伯父”的,这是三公与王同姓的,王称呼为伯父。伯是长大的意思,父是同姓中重亲的称呼。
○“异姓称为伯舅”的,是异族中重亲的名字。异族没有父的称呼,所以称呼为伯舅,也是因为亲近的缘故。查考晋文公担任二伯,《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说:“王说叔父。”不称伯,是因为用州牧的礼仪任命他,所以称叔。然而晋既称叔父,所以昭公九年说“伯父惠公从秦国回来,而诱骗我来”,又说“我在伯父这里,就像衣服有冠冕一样”。晋称伯父,是因为晋既称伯父,又以晋为州牧,又为二伯,如果用州牧的礼仪称呼他,就说叔父;如果用二伯的礼仪称呼他,就说伯父;所以晋有时称伯,有时称叔。周公分陕为二伯,《诗经》称“王说叔父”,是成王以本来亲近的关系任命他。晋文侯仇为伯,《尚书》只说“父义和”,不说伯,是因为亲近亲属的缘故。又二伯称“天子的老臣”,自敌以下称寡人,僖公四年齐桓公对楚屈完称不穀,是谦称。一般诸侯都称寡人,庄公十一年宋国发生火灾,鲁国前往吊唁,宋闵公称孤,传文说:“列国有凶灾,称孤,是礼制。”因为有凶灾,所以降名称孤。
○“在诸侯面前自称说天子的老臣”的,二伯如果与九州及四夷的诸侯说话,自己称“天子的老臣”,依附于天子来说,以威慑远方的国家。
○“在王畿之外称为公”的,外,是指他们私有的封地之外,但还在王畿之内,如周公在周地有食邑。对着国外的人,他们自称就说公。
○“在自己的封国里称为君”的,是在其封地之内。如果与封地内的臣民说话,就自称曰君。他们既主管分陕,又在王朝,嫌疑不是正当地作为封地之君,所以明确说明。不说自称,承接上文可知。
○注“称之”到“畿内”。
○正义说:自称公,正是在王畿之内,王畿之外就称“天子的老臣”了。
九州之长,进入天子的国家称为“牧”。每一州之中,天子选拔诸侯中的贤者,来担任牧。《周礼》说:“于是将典章施于邦国并建立牧。”
○牧,是牧养的牧,徐音目。天子同姓,称为“叔父”,异姓称为“叔舅”,在王畿之外称为“侯”,在自己的封国里
曰“君”。牧尊於大国之君,而谓之叔父,辟二伯也。亦以此为尊。礼或损之而益,谓此类也。外,自其国之外,九州之中,曰侯者,本爵也。二王之后不为牧。
译称为“君”。牧的地位高于大国的国君,却称他为叔父,这是避开二伯的尊位。也是因此显得尊贵。礼仪有时减损反而增益,说的就是这类情况。外,从本国之外、九州之内,称为侯的,是原本的爵位。两位先王的后裔不担任牧。
○辟音避,下同。
[疏]“九州”至“曰君”。
○正义曰:殷曰伯,周曰牧。此云牧,据《周礼》也。天子於每州之中选取贤侯一人,加一命,使主一州为牧。若入天子国,则自称曰牧。牧,养也,言其养一州之人,故《周礼》“八命作牧”是也。然伯不云入天子国者,伯不出,故不言入耳。州长云入曰牧,出则否也。崔灵恩云:“州长,自称也。”《白虎通》云:“往来牧视诸侯也。”
○“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者,牧劣於二伯,故天子谓之叔。叔,小也。父、舅,义如前。一本云“天下同姓”。然则二伯云其“摈於天子,曰天子之吏”,此不云摈於天子,是记者略之也。故下云诸侯见天子,郑云“为州牧则曰天子之老臣某侯某”是也。
○“於外曰侯”者,外谓其所封外九州内也。自称曰侯,侯是本爵,不云牧自称,承前可知也。
○“於其国曰君”者,若与国内臣民言,犹自称为君也。
○注“牧尊”至“为牧”。
○正义曰:大国之君是侯,使称伯,今选侯之贤者加一命为牧,则是尊贵於不牧之侯。而不谓为伯,降呼为叔父者,分陕已称伯,今牧若又呼为伯,则乱於分陕,若犹呼本称,则不见其异,故呼为叔,亦异常也。云“礼或损之而益,谓此类也”者,崔云:“《觐礼》,大国之咀墁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此小者,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此各当一国,不嫌敌二伯。州牧虽为侯封,皆是大国之君,本自称伯牧。今总摄众国,嫌其敌义,故更称叔,此是损也。叔名虽损,即是明其为牧,故谓之为益,故云“损之而益,谓此类也’。”熊氏云:“三夫人致饮,有醴、清、医、酏、糟,不体王,故申得二饮。后致饮,医、酏、糟以体王,故屈二饮,亦是损之而益之类也。”云“二王之后不为牧”,知不为牧者,以二王之后,其爵称公,今此经云“九州之长曰牧”,“於外曰侯”,不言於外曰公,故知二王之后不为牧,牧用侯以下。二王之后所以不为牧者,以其先祖尝为天子,统领海内,若更遣为牧,恐有专权之心故也。
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谓九州之外长也。天子亦选其诸侯之贤者以为之子。子犹牧也。入天子之国曰子,天子亦谓之子,虽有侯伯之地,本爵亦无过子,是以同名曰子。
[疏]“其在”至“曰子”。
○正义曰:此天子亦选其中贤者为之牧也。但不知几国立一人耳。卑不得名为牧,又不得谓为父舅,其本爵不过子男;若其本爵子者,今朝天子摈辞曰子;若本爵是男,亦谓为子也。所以尔者,举其高者言之,亦尊异故也。不云“入天子国”,及不云“摈”者,略可知也。故《尔雅》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李巡注:“四海,远於四荒,晦冥无形,不可教诲,故云四海也。”海者晦也。言其晦暗无知。案《尔雅》所列与此同,但数异尔。
○注“谓九”至“曰子”。正义曰:其或有多功益士,虽加侯伯之地,而爵不得进,终守子男,以卑远故也。今虽别为牧长,而同呼为子,不得过本爵也。
於内自称曰“不穀”,与民言之谦称。穀,善也。
○谦称,尺澄反。於外自称曰“王老”。威远国也。外,亦其戎狄之中。
[疏]“於内”至“王老”。
○正义曰:谓其国之外,夷狄之中也。以为牧长,恐夷狄难服,须尊名威之,故与一切言,自称曰“我是天子之老臣”也。崔云:“方伯牧称天子之老,四夷之长称曰王老。方伯之职,带三公之任,犹谓之内臣,化同天子,无有归往之义,故云天子之老。四夷之君去王远,由有归往之义,贤始得为长,故以王老为称也。”
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於外曰“子”,自称曰“孤”。谓戎狄子男君也。男者於外亦曰男,举尊言之。
[疏]“庶方”至“曰孤”。
○正义曰:庶,众也。小侯谓四夷之
译○“辟”字读音同“避”,下文相同。
[疏]“九州”到“称为君”。
○正义说:商朝称伯,周朝称牧。这里说牧,是依据《周礼》。天子在每个州的中间选取一位贤能的诸侯,增加一命,让他主管一州作为州牧。如果进入天子的都城,就自称曰牧。牧,是养育的意思,是说他们养育一州的百姓,所以《周礼》说“八命作牧”是正确的。然而伯不说进入天子都城,是因为伯不外出,所以不说进入罢了。州长说进入称为牧,外出就不称牧了。崔灵恩说:“州长,是自称。”《白虎通》说:“往来巡视诸侯。”
○“天子对同姓称为叔父,对异姓称为叔舅”的,是因为州牧低于二伯,所以天子称他们为叔。叔,是小。父、舅,意义如前文所述。有一个版本说“天下同姓”。那么二伯说他们“在天子面前作傧相,称为天子的官吏”,这里不说在天子面前作傧相,是记录者省略了。所以下文说诸侯朝见天子,郑玄说“如果是州牧就称为天子的老臣某侯某”就是这样。
○“在外面称为侯”的,外面是指他所封疆域之外、九州之内。自称曰侯,侯是本来的爵位,不说牧自称,承接上文可知。
○“在他的国家称为君”的,如果与国内臣民说话,仍然自称为君。
○注“牧尊贵”到“作为州牧”。
○正义说:大国的国君是侯,让他称伯,现在选拔贤能的侯增加一命作为州牧,那么比不做州牧的侯尊贵。而不称他们为伯,降低称呼为叔父,是因为分陕而治已经称伯,现在州牧如果又称为伯,就会与分陕而治混淆,如果还称呼本来的称号,就看不出区别,所以称为叔,也是异常。说“礼法有时减损反而增益,说的就是这类情况”,崔灵恩说:“《觐礼》,大国的同姓称为伯父,异姓称为伯舅。这里小国的,同姓称为叔父,异姓称为叔舅。这各自相当于一国,不嫌与二伯对等。州牧虽然是侯的封爵,都是大国的国君,本来自称伯牧。现在总领众国,嫌其地位对等,所以改称叔,这是减损。叔名虽然减损,就是表明他是州牧,所以称为增益,所以说‘减损而增益,说的就是这类情况’。”熊氏说:“三夫人致送饮品,有醴、清、医、酏、糟,不体现王意,所以申得二饮。后致送饮品,医、酏、糟体现王意,所以屈二饮,这也是减损而增益的一类。”说“二王之后不做州牧”,知道不做州牧的原因,是因为二王之后,他们的爵位称公,现在经文说“九州之长曰牧”,“在外面曰侯”,不说在外面曰公,所以知道二王之后不做州牧,州牧用侯以下的爵位。二王之后之所以不做州牧,是因为他们的先祖曾经做过天子,统领海内,如果再派遣他们做州牧,恐怕有专权之心。
那些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地区的,即使强大也称为“子”。这是指九州之外的长官。天子也选拔其中贤能的诸侯作为他们的首领。子相当于牧。进入天子的都城称为子,天子也称他们为子,即使有侯伯的土地,本来爵位也不超过子,所以同名曰子。
[疏]“其在”到“称为子”。
○正义说:这里天子也选拔其中贤能的人作为他们的长官。只是不知道几个国家设立一个人罢了。地位低不能称为牧,也不能称为父舅,他们本来爵位不超过子男;如果本来爵位是子,现在朝见天子时傧相辞令称子;如果本来爵位是男,也称为子。之所以这样,是举其高位者来说,也是尊异的原因。不说“进入天子都城”,以及不说“傧相”,省略可知。所以《尔雅》说:“九夷、八狄、七戎、六蛮称为四海。”李巡注:“四海,比四荒更远,昏暗无形,不可教诲,所以称为四海。”海就是晦暗。是说他们昏暗无知。考察《尔雅》所列与此相同,只是数目不同罢了。
○注“谓九”到“称为子”。正义说:有的有多功益士,虽然增加侯伯的土地,但爵位不得晋升,最终保持子男,是因为地位卑贱偏远。现在虽然另设长官,但同称为子,不能超过本来爵位。
在里面自称曰“不穀”,与百姓说话时的谦称。穀,是善。
○谦称,读音为尺澄反。在外面自称曰“王老”。威服远方国家。外面,也是指戎狄之中。
[疏]“在里面”到“王老”。
○正义说:是指他们的国家之外,夷狄之中。作为长官,恐怕夷狄难以服从,需要尊名来威服他们,所以与所有人说话,自称曰“我是天子的老臣”。崔灵恩说:“方伯、州牧称天子的老臣,四夷之长称为王老。方伯的职责,带有三公的责任,还称为内臣,教化同于天子,没有归往的意义,所以称为天子的老臣。四夷的君主距离王远,有归往的意义,贤能才开始做长官,所以以王老为称呼。”
四方小国的诸侯,进入天子的都城称为“某人”,在外面称为“子”,自称曰“孤”。这是指戎狄子男国的国君。男爵在外面也称为男,是举其尊位来说。
[疏]“四方”到“称为孤”。
○正义说:庶,是众。小侯是指四夷的
君,非为牧者也。以其贱,故曰众方也。若入王国,自称曰某人,若牟人、介人也。六服之内,但举伯之与牧,不显其馀诸侯。九州之外,既举大国之子,又举其馀小国者,以六服诸侯下文别更具显,故於此略之。
译君,并不是指牧伯。因为他们的地位低贱,所以统称为众方。如果进入王畿,自称某某人,比如牟人、介人。六服之内,只列举伯和牧,不显扬其余的诸侯。九州之外,既列举大国的国君,又列举其余小国的国君,是因为六服诸侯在后面的文句中已经分别详细显扬,所以在这里就简略了。
○“於外曰子”者,此君在其本国外,四夷之中,自称依其本爵,或子或男。今言子,是举其尊称耳,若男亦称男也。
○“自称曰孤”者,若自与臣民言则曰孤,孤者特立无德能也。凡二伯自称及介传命曰“天子之力臣”,故《玉藻》云“伯曰天子之力臣”是也。若摈者传命於天子,则曰“天子之吏”,故此云摈於天子则曰天子之吏是也。於诸侯及朝廷则曰“天子之老”,则此文及昭公十三年刘献公对晋叔向云“天子之老”是也。九州之长及介传命则曰“某土之守臣某。”知者,《玉藻》云:“若其摈者传命於天子,则曰:天子之老臣某侯某”,知者,约此文“天子之老”,及下文“云某侯某”。其馀诸侯介传命云“某土之守臣某”,知者,亦约《玉藻》文也。摈者传命云某侯某,知者,约下文也。凡九州之外,大国之子,介传命“某屏之守臣某”,故《玉藻》又云“其在边邑,曰某屏之守臣某”是也。摈者告天子称“某子某”,与中国诸侯同。庶方小侯,介传命云“某土之孤某”,知者,《玉藻》云“小国之君曰孤”是也。摈者告天子亦应云“某孤某”,知者,约寻常诸侯称“某侯某”,但称孤为异耳。其二伯以下,对天子皆称名也。
天子当依而立,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诸侯春见曰朝,受挚於朝,受享於庙,生气文也。秋见曰觐,一受之於庙,杀气质也。朝者,位於内朝而序进。觐者,位於庙门外而序入。王南面,立於依宁而受焉。夏宗依春,冬遇依秋。春秋时齐侯唁鲁昭公,以遇礼相见,取易略也。《觐礼》今存,朝、宗、遇礼今亡。
○依本又作扆,同,於岂反,注同;状如屏风,画为黼文,高八尺。见,贤遍反,下文注除“相见”皆同。觐,其靳反。宁,徐珍吕反,又音储,门屏之间曰宁。夏,户嫁反。唁音彦,《穀梁传》云:“吊失国曰唁。”易,以豉反。
[疏]“天子”至“曰朝”。
○正义曰:此二节论诸侯四时朝、觐、宗、遇之法,各随文解之。
○“天子当依而立”者,依,状如屏风,以绛为质,高八尺,东西当户牖之间,绣为斧文也,亦曰斧依。故《觐礼》云:“天子设斧依於户牖之间,左右几。天子衮冕,负斧依。”,郑注云:“依如今綈素屏风也。有绣斧文,所以示威也。”《尔雅》云:“牖户之间谓之扆。”郭注云:“窗东户西也。”依此诸解,是设依於庙堂户牖之间。天子见诸侯,则依而立,负之而南面,以对诸侯也。凡诸侯朝王,一年四时。案《宗伯》:“春曰朝,夏曰宗,秋曰觐,冬曰遇。”郑注:“朝犹朝也,欲其来之早。宗,尊也,欲其尊王。觐之言勤也,欲其勤王之事。遇犹偶也,欲其若不期而俱至。”若通而言之,悉曰朝,从初受名。《觐礼》云:“诸侯前朝,皆受舍于朝。”又云:“乘墨车,载龙旂弧韣乃朝。”又《春秋》僖二十八年夏五月经曰:“公朝於王所。”知朝,通名也。但朝、觐、宗、遇礼异耳。案《大行人》云,侯服岁壹见,甸服二岁壹见,男服三岁壹见,采服四岁壹见,卫服五岁壹见,要服六岁壹见。随服更来,周而复始。然而六服分来,又每方服别分为四分,一分朝春,一分宗夏,一分觐秋,一分遇冬,四方并然。故郑注云:“其朝贡之岁,四方各四分趋四时而来。或朝春,或宗夏,或觐秋,或遇冬。”要服之外,有夷、镇、藩三服。案《大行人》云:“九州之外谓之藩国,世壹见。”郑注云:“世谓父死子立,及嗣王即位,乃一来耳。”六服之中,服数朝外,又有四名:一是“时见曰会”者,若诸侯有不服者,王将有征讨之事,若东方诸侯不服,则与东方诸侯共讨之;若南方诸侯不服,则与南方诸侯共讨之;诸方皆然。朝竟,王乃为坛於国外,与之会盟。春於国东,夏南,秋西,冬北。会则随事,无有定期,有时而然,故曰“时见曰会”也。二曰“殷见曰同”者,天子十二
译○所谓“在外自称曰子”,是指君主身处本国之外,处于四方蛮夷之中,依照其原本的爵位自称,或称子爵,或称男爵。此处说称子,是举出尊贵的称呼为例,如果是男爵,也就自称男爵。
○所谓“自称曰孤”,是指君主对臣民说话时自称孤,孤的意思是特立独行而缺乏德行与才能。凡是两位公爵自称,以及介者传达命令时,都称“天子之力臣”,所以《玉藻》中说“公爵称天子之力臣”就是此意。如果摈者在天子面前传达命令,则称“天子之吏”,所以这里说在天子面前作摈者则称天子之吏,就是此意。在诸侯及朝廷中则称“天子之老”,那么本文以及《左传》昭公十三年刘献公回答晋国叔向时所说的“天子之老”,就是此意。九州之长以及介者传达命令时,则称“某地的守臣某”。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玉藻》说:“如果摈者在天子面前传达命令,则说:天子之老臣某侯某”,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约略根据本文“天子之老”,以及下文“称某侯某”而来。其余诸侯的介者传达命令称“某地的守臣某”,之所以知道这一点,也是约略根据《玉藻》的记载而来。摈者传达命令称某侯某,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约略根据下文而来。凡是九州之外的大国子爵,介者传达命令称“某屏藩的守臣某”,所以《玉藻》又说“在边邑,称某屏藩的守臣某”,就是此意。摈者向天子报告时称“某子某”,与中原诸侯相同。四方小国的诸侯,介者传达命令称“某地的孤某”,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玉藻》说“小国之君称孤”,就是此意。摈者向天子报告时也应该称“某孤某”,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约略根据通常诸侯称“某侯某”,只是称孤有所不同而已。那两位公爵以下,面对天子都自称名。
天子应当靠着斧依站立,诸侯面向北朝见天子,这叫作“觐”。天子在宁处站立,诸公面向东,诸侯面向西,这叫作“朝”。诸侯春季朝见叫作朝,在朝堂接受挚礼,在宗庙接受享礼,这是顺应生气旺盛的文德。秋季朝见叫作觐,在宗庙一次性接受挚礼和享礼,这是顺应杀气收敛的质实。朝礼,是在内朝排列位置依次前进。觐礼,是在庙门外排列位置依次进入。天子面向南,站在依宁处接受朝见。夏季的宗礼依循春季,冬季的遇礼依循秋季。春秋时期齐侯慰问鲁昭公,以遇礼相见,取其简易略节。《觐礼》现在尚存,朝、宗、遇礼现在已失传。
○依本又作扆,相同,音於岂,注同;形状像屏风,画有黼纹,高八尺。见,音贤遍,下文注除“相见”外都相同。觐,音其靳。宁,音徐珍吕,又音储,门与屏之间叫作宁。夏,音户嫁。唁音彦,《穀梁传》说:“吊唁失去国家的人叫唁。”易,音以豉。
[疏]“天子”至“曰朝”。
○正义曰:这两节论述诸侯四季朝、觐、宗、遇的礼仪,各自随文解释。
○“天子当依而立”,依,形状像屏风,以绛色为底,高八尺,东西方向正对门窗之间,绣有斧形花纹,也叫斧依。所以《觐礼》说:“天子在门窗之间设置斧依,左右放置几案。天子穿着衮冕,背靠着斧依。”郑玄注说:“依就像现在的綈素屏风。绣有斧形花纹,用来显示威严。”《尔雅》说:“窗户和门之间叫作扆。”郭璞注说:“窗在东,门在西。”根据这些解释,是在庙堂的门窗之间设置依。天子接见诸侯,就靠着依站立,背靠着它面向南,以面对诸侯。凡是诸侯朝见天子,一年有四季。查考《宗伯》:“春季叫朝,夏季叫宗,秋季叫觐,冬季叫遇。”郑玄注:“朝就是朝见,希望他们来得早。宗,是尊崇,希望他们尊崇天子。觐,是勤,希望他们勤于天子之事。遇,是偶,希望他们像不期而遇那样到来。”如果通称来说,都叫朝,是从最初受名而来。《觐礼》说:“诸侯前来朝见,都在朝堂接受馆舍。”又说:“乘坐墨车,载着龙旗和弧韣前来朝见。”又《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夏五月经文说:“公朝见天子。”知道朝是通称。只是朝、觐、宗、遇的礼仪不同而已。查考《大行人》说,侯服每年朝见一次,甸服每两年朝见一次,男服每三年朝见一次,采服每四年朝见一次,卫服每五年朝见一次,要服每六年朝见一次。随着服制轮流前来,周而复始。然而六服分别前来,又将每方的服制分为四部分,一部分春季朝,一部分夏季宗,一部分秋季觐,一部分冬季遇,四方都是如此。所以郑玄注说:“他们朝贡的年份,四方各自分为四部分,按四季前来。有的春季朝,有的夏季宗,有的秋季觐,有的冬季遇。”要服之外,还有夷、镇、藩三服。查考《大行人》说:“九州之外叫作藩国,世朝见一次。”郑玄注说:“世指父亲去世儿子继位,以及新王即位,才来一次。”六服之中,除了按服数朝见外,还有四种名称:一是“时见曰会”,如果诸侯有不服从的,天子将要征讨,如果东方诸侯不服,就与东方诸侯共同讨伐;如果南方诸侯不服,就与南方诸侯共同讨伐;各方都这样。朝见结束后,天子就在国外筑坛,与他们会盟。春季在国东,夏季在南,秋季在西,冬季在北。会盟随事而定,没有定期,有时才这样,所以叫“时见曰会”。二是“殷见曰同”,天子十二
年一巡守,或应巡守之岁而天下未平,或王有他故不获自行,则四方诸侯并朝京师,朝竟,亦於国外为坛,以命之政事。殷,众也,其来既众,故曰“殷见曰同”也。三曰“时聘曰问”者,谓王有事,诸侯非朝王之岁,不得自来,遣大夫来聘,因而问王起居,此亦无常期,故曰“时聘曰问”也。四曰“殷覜曰视”者,谓元年、七年、十一年,唯有侯服来朝,朝者既少,诸侯遣卿大夫以大礼来聘,聘者既众,故曰殷也。覜亦见也,为来见王起居,故曰覜也。殷頫亦并依时,春东、夏南、秋西、冬北,各随方逐时,但不每方分为四耳,故郑注《大行人》云:“其殷国,四方四时分来如平时也。”郑既云“四时分来如平时”,而前六服,初时唯云四时,虽不言四方,后又云四方各分趋四时,明其同也。然所以殷覜不须分见四时者,小礼不须更见四时法也。天子当依而立,是秋於庙受觐礼也。诸侯来朝,至於近郊,王使大行人皮弁用璧以迎劳之。诸侯亦皮弁,从使者以入。天子赐舍,诸侯受舍,听天子之命。其朝日未出之前,诸侯上介受舍于庙门外,同姓西面北上,异姓东面北上。至朝日质明,诸侯裨冕,先释币於其齐车之行主。天子衮冕在庙,当依前南面而立,不迎宾。诸侯自庙门外位,天子使上摈进诸侯。诸侯入庙门右,坐奠圭玉而再拜。所以奠圭玉者,卑见於尊,奠贽不授也。摈者命升西阶,亲授诸侯,於是坐取圭玉升堂,王受玉,是当依而立之时也。
译每年进行一次巡守,有时到了该巡守的年份而天下尚未平定,或者君王有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前往,那么四方诸侯就一起到京师朝见。朝见结束后,也在国都之外筑坛,以此颁布政令。“殷”意为众多,因为前来朝见的人很多,所以称“殷见曰同”。第三项“时聘曰问”,是指君王有事务时,诸侯在非朝见之年,不能自行前来,而是派遣大夫前来聘问,借此询问君王的起居情况,这也没有固定的时期,所以称“时聘曰问”。第四项“殷覜曰视”,是指元年、七年、十一年,只有侯服的诸侯前来朝见,朝见的人较少,诸侯派遣卿大夫以隆重的礼节前来聘问,前来聘问的人很多,所以称“殷”。“覜”也是见的意思,因为来见君王询问起居,所以称“覜”。“殷頫”也都依照时节,春季朝东方、夏季朝南方、秋季朝西方、冬季朝北方,各自顺着方位和时节,只是不将每个方位再分为四个部分而已,所以郑玄注《大行人》说:“那些殷见的国家,四方诸侯分四个时段前来,如同平时一样。”郑玄既然说“分四个时段前来如同平时”,而前面六服,起初只说四个时节,虽然没提四方,后面又说四方各自分赴四个时节,显然意思是相同的。然而“殷覜”不需要分四个时节来见的原因,是小礼不需要再遵循分四个时节的法则。天子应当依着方位站立,这是在秋季于宗庙接受觐礼的时候。诸侯前来朝见,到达近郊,君王派遣大行人穿着皮弁、手持玉璧去迎接慰劳他们。诸侯也穿着皮弁,跟随使者进入。天子赐予馆舍,诸侯接受馆舍,聆听天子的命令。在朝见之日日出之前,诸侯的上介在庙门外接受馆舍安排,同姓诸侯面向西站立,以北为上;异姓诸侯面向东站立,以北为上。等到朝见之日天亮时,诸侯穿着裨冕,先在各自斋戒车辆的行主前释币祭祀。天子穿着衮冕在宗庙中,依着方位面向南站立,不迎接宾客。诸侯从庙门外的位置,天子派遣上摈者引导诸侯前进。诸侯进入庙门右侧,坐下放置圭玉并再拜。之所以放置圭玉,是因为卑者见尊者,放置礼物而不直接授予。摈者命令诸侯登上西阶,亲自授予诸侯,于是诸侯坐下拿起圭玉登上堂,君王接受玉,这正是依着方位站立的时候。
○“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者,王既受玉,而诸侯降阶,并北面再拜稽首。摈者延之,使升成拜,是北面曰觐时。所以同北面者,觐遇秋冬,阴气质敛,故不布散。
○“天子当宁而立”者,此为春夏受朝时也。宁者,《尔雅》云:“门屏之间谓之宁。”郭注云:“人君视朝所宁立处。”李巡云:“正门内两塾间曰宁。”谓天子受朝於路门外之朝,於门外而宁立以待诸侯之至,故云“当宁而立”也。然路门外有屏者,即树塞门是也。《尔雅》云:“正门谓之应门。”又云:“屏谓之树。”李巡云:“恒当门自蔽名曰树。”郭云:“小墙当门中。”今案李、郭二注以推验《礼》文,诸侯内屏在路门之内,天子外屏在路门之外而近应门者矣。
○“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者,王既立宁,诸侯次第而进,诸公在西,诸侯在东,而朝王,阳气文也,故因文而分布也。崔云:“地道贵右,公故在西也。然此是春朝也,先受朝竟,然后入庙受享也。”
○注“诸侯”至“今亡”。
○正义曰:庭实受之於庙,生气文也。阳生之时,其气文舒而布散,故分於两处受也。云“秋见曰觐,一受之於庙”,一并朝享,皆庙受之,杀气质也。此阴杀之时,其气质敛,故并於一处受之也。云“朝者,位於内朝而序进”者,此内朝,即路门外朝也。对皋门内三槐九棘之外朝,故称内也。若对路寝庭朝又为外,故《文王世子》云“朝於外朝则以官”是也。崔云:“诸侯春夏来朝,各乘其命车至皋门外陈介也。天子车时在大门内,传辞既讫,则乘车出大门下车。若升朝之时,王但迎公,自诸侯以下则随之而入,更不别迎也。入至文王庙门,天子还服朝服,立於路门之外。诸侯更易服朝服,执贽而入应门而行礼,故王当宁以待诸侯次第而进,故云“序进”。谓入应门,诸公东面,诸侯西面。”若熊氏之义,则朝无迎法,唯享有迎诸侯之礼。案《觐礼》诸侯乘墨车而入朝。郑云:“墨车者,大夫制也。入天子之国,车服不可尽同也。”云“觐者,位於庙门外而序入”者,其宿受位次在庙门外,至朝之旦,秋冬王不出迎,其尊卑各在其次中。未得相见,听上摈进之,乃於位次第而入,故云“序入”也。云“王南面,立於依宁而受焉”者,二处皆南面也。云“夏宗依春,冬遇依秋”者,阴阳同,各相依也。云“春秋时齐侯唁鲁昭公,以遇礼相见,取易略也”者,此引证宗依朝,遇依觐,非唯并受为异,其礼有难易繁省之殊也。《穀梁传》曰:“吊失国曰唁。”鲁昭公伐季氏,不胜而出,故《春秋》昭二十五年九月,“公孙於齐。次于阳州。齐侯唁公於野井”,《公羊》云“以人为菑,以幦为席,以鞍为几,以遇礼相见”是也。分六服随服而朝,则六年一遍,此郑康成之义。《尚书》“六年五服一朝”,而孔注云:“五服一朝,侯、甸、男、采、卫,六年一朝,会京师。”孔、郑不同。孔以昭十三年《左传》云“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以为诸侯三年一朝,六年一会,十二年一盟,是周之正朝法也。其《大行人》依服数见者,是诸侯遣使贡献而见耳。知觐在庙者,此云“当依而立”,《觐礼》又有“负斧依”,及侯氏入庙门告听事,郑注云“告王以国所用为罪之事”,《大行人》云“庙中将币,三享”故也。知在文王庙者,《聘礼》云:“不腆先君之祧。”明天子受觐於庙之祧可知也。又案《觐礼》:“同姓西面,异姓东面。”郑注:“分别同姓异姓者,受之将有先后也。”则是《觐礼》之法先同姓,后异姓。若然,案《檀弓》注云“朝觐爵同同位”,则爵尊先见。《觐礼》见不同者,二文虽异,其意则同,就爵同之中,先受同姓之朝。周之盟会,亦先同姓也。故定四年祝佗称践土之盟载书云:“晋重、鲁申、蔡甲午、郑捷、齐潘。”郑虽小国,而在齐上,故隐十一年传云:“周之宗盟,异姓为后。”若其馀盟
译○所谓“诸侯面朝北拜见天子称为觐”的,是指天子已经接受玉帛,诸侯走下台阶,一同面朝北行再拜稽首之礼。傧者引导他们,让他们升阶完成拜礼,这就是面朝北称为觐的时候。之所以都面朝北,是因为觐礼在秋冬举行,阴气性质收敛,所以不分散。
○所谓“天子在宁处站立”的,这是指春夏接受朝见的时候。宁,《尔雅》说:“门和屏之间的地方叫做宁。”郭璞注说:“君主视朝所站立的地方。”李巡说:“正门内两塾之间叫做宁。”是说天子在路门外的朝堂接受朝见,在门外宁处站立等待诸侯到来,所以说“当宁而立”。然而路门外有屏的,就是树立的塞门。《尔雅》说:“正门叫做应门。”又说:“屏叫做树。”李巡说:“常在门前遮挡自蔽的叫做树。”郭璞说:“小墙在门中间。”现在考察李、郭两家的注释来推验《礼》文,诸侯的内屏在路门之内,天子的外屏在路门之外而靠近应门的地方。
○所谓“诸公面朝东,诸侯面朝西,称为朝”的,是指天子已经在宁处站立,诸侯依次前进,诸公在西边,诸侯在东边,而朝见天子,这是阳气文饰的缘故,所以依据文饰而分布位置。崔灵恩说:“地道以右为贵,所以公在西边。然而这是春朝,先接受朝见完毕,然后进入宗庙接受享礼。”
○注“诸侯”到“今亡”。
○正义曰:庭实(诸侯进献的礼物)在宗庙接受,这是生气的文饰。阳气生发的时候,其气文饰舒展而布散,所以在两处分别接受。说“秋见称为觐,一并接受于宗庙”,是将朝见和享礼合并,都在宗庙接受,这是阴气肃杀的性质。这是阴气肃杀的时候,其气性质收敛,所以合并在一处接受。说“朝见,位于内朝而依次前进”的,这内朝,就是路门外的朝堂。相对于皋门内三槐九棘的外朝,所以称为内。如果相对于路寝庭的朝堂又为外,所以《文王世子》说“朝于外朝则以官”就是这样。崔灵恩说:“诸侯春夏来朝,各自乘坐命车到皋门外陈列介者。天子的车当时在大门内,传辞完毕,就乘车出大门下车。如果升朝的时候,天子只迎接诸公,从诸侯以下就跟随进入,不再分别迎接。进入文王庙门,天子还穿着朝服,站立在路门之外。诸侯更换穿着朝服,拿着贽礼进入应门行礼,所以天子在宁处等待诸侯依次前进,所以说‘序进’。是说进入应门,诸公面朝东,诸侯面朝西。”如果按照熊氏的解释,那么朝见没有迎接的礼节,只有享礼有迎接诸侯的礼节。考察《觐礼》诸侯乘坐墨车进入朝见。郑玄说:“墨车,是大夫的规格。进入天子的国家,车服不能全部相同。”说“觐见,位于庙门外而依次进入”的,他们住宿时接受的位次在庙门外,到朝见的早晨,秋冬天子不出迎,尊卑各自在位次中。尚未相见,听从上傧的引导,才在位次中依次进入,所以说“序入”。说“天子面朝南,站立在依宁处接受”的,两处都是面朝南。说“夏宗依循春朝,冬遇依循秋觐”的,阴阳相同,各自依循。说“春秋时齐侯慰问鲁昭公,以遇礼相见,取其简易”的,这是引证宗依循朝,遇依循觐,不仅仅是合并接受为不同,其礼节有难易繁简的区别。《穀梁传》说:“吊唁失国的人叫做唁。”鲁昭公讨伐季氏,不胜而逃出,所以《春秋》昭公二十五年九月,“公孙于齐。次于阳州。齐侯唁公于野井”,《公羊传》说“以人为菑,以幦为席,以鞍为几,以遇礼相见”就是这样。分六服随服而朝,则六年一遍,这是郑康成的解释。《尚书》“六年五服一朝”,而孔安国注说:“五服一朝,侯、甸、男、采、卫,六年一朝,会京师。”孔、郑不同。孔安国以昭公十三年《左传》说“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认为诸侯三年一朝,六年一会,十二年一盟,是周朝正规的朝法。那《大行人》依服数见面的,是诸侯派遣使者贡献而见面罢了。知道觐见在宗庙的,这里说“当依而立”,《觐礼》又有“负斧依”,以及侯氏进入庙门报告听事,郑注说“报告天子以国所用为罪之事”,《大行人》说“庙中将币,三享”的缘故。知道在文王庙的,《聘礼》说:“不腆先君之祧。”说明天子在宗庙的祧接受觐见可知。又考察《觐礼》:“同姓面朝西,异姓面朝东。”郑注:“分别同姓异姓的,接受将有先后。”那么就是《觐礼》的法度先同姓,后异姓。如果这样,考察《檀弓》注说“朝觐爵位相同则位次相同”,那么爵位尊的先见。《觐礼》见面不同的,两文虽然不同,其意思则相同,在爵位相同之中,先接受同姓的朝见。周朝的盟会,也先同姓。所以定公四年祝佗称践土之盟载书说:“晋重、鲁申、蔡甲午、郑捷、齐潘。”郑国虽然是小国,却在齐国之上,所以隐公十一年传说:“周朝的宗盟,异姓在后。”如果其余盟
,分国大小为次,故襄二十七年,宋之盟,晋楚争先,楚人先歃是也。必知然者,案杜预《释例》云:“若王官之伯主盟,异姓为后,其馀则否也。”凡天子三朝,其一在路门内,谓之燕朝,大仆掌之,故《大仆》云:“王燕朝则正其位。”《文王世子》云:“公族朝於内朝,亲之也。”此则王与宗人图其嘉事,及王退,俟大夫之朝也。其二是路门外之朝,谓之治朝,司士掌之,故《司士》云:“正朝仪之位,王南乡,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南面东上,太仆、太右、太仆从者在路门之左,南面西上上。”此是每日视朝之位,其王与诸侯宾射亦与治朝同,故《射人》云:“三公北面,孤东面,卿大夫西面,诸侯在朝,则皆北面。”不云王族、故士、虎士、大仆、大右者,文不具耳。不云士者,郑注云:“此与诸侯射,士不与。”案诸侯大射,士立於西方东面,是天子大射,士亦预礼也。其三是皋门之内,库门之外,谓之外朝,朝士掌之,故《朝士》云:“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面三槐,三公位焉。”此是询众庶之朝也。凡朝,三公北面者,以其贵臣答王之义也。孤及诸侯东面者,尊之,故从宾位。卿大夫西面者,君之臣子统於君也。士门西东面者,以其卑贱,故外之。其外朝,孤与士辟诸侯,故就东方西面同其位。案《燕礼》云:“卿西面,大夫北面,士门西东面,大射亦然。”知诸侯有路门外朝者,案《玉藻》云“君朝服,日出而视朝,退適路寝”是也。其外询众庶之所,经虽无文,亦当与天子同。其位,无三公及诸侯,当同《燕礼》、《大射》之位。若然,《周礼》天子有射、朝、燕,《仪礼》诸侯有燕、朝也,射虽无正朝,当与天子同,则天子诸侯皆三朝也。
译根据诸侯国的大小排列次序,所以《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宋国盟会时,晋国和楚国争夺先后顺序,楚国人先歃血为盟,就是这种情况。必定知道是这样,查考杜预《释例》说:“如果是王官中的伯主持盟会,异姓诸侯排在后面,其余情况则不是这样。”凡是天子有三处朝堂,其中一处在路门之内,称为燕朝,由大仆掌管,所以《大仆》篇说:“天子在燕朝时,大仆端正其位次。”《文王世子》篇说:“公族成员在内朝朝见,这是为了表示亲近。”这就是天子与宗人谋划美好事务,以及天子退朝后,等待大夫朝见的地方。第二处在路门之外,称为治朝,由司士掌管,所以《司士》篇说:“端正朝仪的位次,天子面向南,三公面向北,以东为上。孤面向东,以北为上,卿大夫面向西,以北为上。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的右侧,面向南,以东为上;太仆、太右、太仆的随从在路门的左侧,面向南,以西为上。”这是每天视朝的位次,天子与诸侯进行宾射时的位次也与治朝相同,所以《射人》篇说:“三公面向北,孤面向东,卿大夫面向西,诸侯在朝堂上,则都面向北。”没有提到王族、故士、虎士、大仆、大右,是因为文字记载不全。没有提到士,郑玄注解说:“这是与诸侯进行射礼,士不参与。”查考诸侯大射礼,士站在西方面向东,由此可知天子大射礼,士也参与礼仪。第三处在皋门之内、库门之外,称为外朝,由朝士掌管,所以《朝士》篇说:“左边九棘树,是孤、卿、大夫的位次。右边九棘树,是公、侯、伯、子、男的位次。正面三槐树,是三公的位次。”这是咨询众庶的朝堂。凡是朝会,三公面向北,是因为作为贵臣回答天子的道理。孤及诸侯面向东,是表示尊重,所以跟随宾客的位次。卿大夫面向西,是因为作为君主的臣子统属于君主。士在门西面向东,是因为他们地位卑贱,所以放在外面。在外朝,孤与士避开诸侯,所以就在东方面向西,与诸侯位次相同。查考《燕礼》篇说:“卿面向西,大夫面向北,士在门西面向东,大射礼也是这样。”知道诸侯有路门外的朝堂,查考《玉藻》篇说“君主穿朝服,日出时视朝,退朝后前往路寝”,就是这种情况。至于外朝咨询众庶的地方,经文虽然没有记载,也应当与天子相同。其位次,没有三公及诸侯,应当与《燕礼》、《大射》的位次相同。如果这样,《周礼》中天子有射礼、朝会、燕礼,《仪礼》中诸侯有燕礼、朝会,射礼虽然没有正式的朝堂记载,也应当与天子相同,那么天子和诸侯都有三处朝堂。
诸侯未及期相见曰“遇”,相见於郤地曰“会”。诸侯使大夫问於诸侯曰“聘”,约信曰“誓”,莅牲曰“盟”。及,至也。郤,间也。莅,临也。坎用牲,临而读其盟书。《聘礼》今存,遇、会、誓、盟礼亡。誓之辞,《尚书》见有六篇。
○郤,丘逆反。莅音利,徐力二反,又音类。盟音明,徐音亡幸反。郤,间,如字,又音闲。坎,苦感反,徐又苦敢反,后同。
[疏]“诸侯”至“曰盟”。
○正义曰:今若未至前所期之日,及非所期之地,而忽相见,则并用遇礼相接,故曰遇也。所以尔者,遇礼易略,既期未至,故用简易礼也。
○“相见於郤地曰会”者,此谓及期之礼郤间也。既及期,又至所期之地,则其礼闲暇。
○“诸侯使大夫问於诸侯曰聘”者,聘,问也。谓遣大夫往相存问。
○“约信曰誓”者,亦诸侯事也。约信,以其不能自和好,故用言辞共相约束以为信也。若用言相约束以相见,则用誓礼,故曰誓也。郑注《司寇》云:“约,言语之约束也。”
○“莅牲曰盟”者,亦诸侯事也。莅,临也。临牲者,盟所用也。盟者,杀牲歃血,誓於神也。若约束而临牲,则用盟礼,故云“莅牲曰盟”也。然天下太平之时,则诸侯不得擅相与盟。唯天子巡守至方岳之下,会毕,然后乃与诸侯相盟,同好恶,奖王室,以昭事神,训民事君,凡国有疑,则盟诅其不信者。及殷见曰同,并用此礼。后至於五霸之道,卑於茸荃,有事而会,不协而盟。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於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知坎血加书者,案僖二十五年《左传》云“坎血加书”。又襄二十六年《左传》云“歃用牲加书”是也。知用耳者,《戎右职》云:“赞牛耳。”知用左者,以馘者用左耳故也。知珠槃、玉敦者,《戎右职》云:“以玉敦辟盟。”又《玉府》云:“则共珠槃、玉敦。”知口歃血者,隐七年《左传》云:“陈五父及郑伯盟,歃如忘。”又襄九年云“新与楚盟,口血未乾”是也。《异义》云:“礼:约盟不今。《春秋公羊》说,‘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故《穀梁传》云:‘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茸荃,交质子不及二伯。’诅盟非礼。故《春秋左氏》云,《周礼》有司盟之官,杀牲歃血,所以盟事神明。又云‘凡国有疑,盟诅其不信者’,是知於礼得盟。许君谨案:从《左氏》说,以太平之时,有盟诅之礼。”郑氏不驳,从许慎义也。盟诅不及茸荃,非郑所用。然盟牲所用,许慎据《韩诗》云:“天子诸侯以牛豕,大夫以犬,庶人以鸡。”又云:“《毛诗》说君以豕,臣以犬,民以鸡。又《左传》云:‘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又云:‘卫伯姬盟孔悝以豭。’”郑云:“《诗》说及郑伯皆谓诅小於盟,《周礼 戎右职》云:‘盟则以玉敦辟盟,遂役之。’”郑注云:“役之者,传敦血授当歃者。”下云:“赞牛耳桃茢。又《左传》云:‘孟武伯问於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然则盟者人君以牛,伯姬盟孔悝以豭,下人君也。”皇氏以为《春秋》时盟乃割心取血,故定四年炉金云:“王割子期之心,与随人盟。”杜云“当心前割取血以盟,示其至心”是也。
○注“及至”至“六篇”。
○正义曰:郑注《司盟》云:“盟者书其辞於策,杀牲取血,坎其牲,加书於上而埋之,谓之载书。”云《聘礼》今存,遇、会、誓、盟礼亡。《誓》之辞,《尚书》见有六篇”者,一曰《甘誓》,夏启伐有扈氏,誓群众。二曰《汤誓》,谓汤伐桀,誓群臣也。三曰《泰誓》,武王伐纣,度孟津,誓敕士众之辞也。四曰《牧誓》,武王伐纣於牧野时所作。五曰《费誓》,徐戎作难,鲁侯伯禽誓群臣,兴兵伐之也。六曰《秦誓》,秦穆公袭郑,不从蹇叔之谋,果败诸崤,后穆公悔过,与群臣自誓也。
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
译诸侯没有等到约定的日期就相见,称为“遇”;在约定的地点相见,称为“会”。诸侯派遣大夫去问候其他诸侯,称为“聘”;用言辞相互约束以建立信用,称为“誓”;亲临牺牲之上,称为“盟”。“及”,是到的意思。“郤”,是间隙、约定的意思。“莅”,是临的意思。挖坑放置牺牲,亲临其上诵读盟书。《聘礼》现在尚存,而遇、会、誓、盟的礼仪已经失传。关于“誓”的文辞,《尚书》中现存的有六篇。
○郤,音丘逆。莅,音利,徐音力二,又音类。盟,音明,徐音亡幸。郤,间,读如字,又音闲。坎,音苦感,徐又音苦敢,后文同。
[疏]“诸侯”到“曰盟”。
○正义说:现在如果还没有到先前约定的日期,以及不在约定的地点,却忽然相见,就都使用遇礼来接待,所以称为“遇”。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遇礼简易粗略,既然约定的日期未到,所以使用简易的礼仪。
○“相见於郤地曰会”者,这是指到了约定日期和地点的礼仪。既然到了约定的日期,又到了约定的地点,那么礼仪就从容闲暇。
○“诸侯使大夫问於诸侯曰聘”者,聘,就是问的意思。指派遣大夫前往互相存问。
○“约信曰誓”者,这也是诸侯之间的事。约信,是因为不能自行和睦友好,所以用言辞共同相互约束以作为信用。如果用言辞相互约束以相见,就使用誓礼,所以称为“誓”。郑玄注《司寇》说:“约,是言语上的约束。”
○“莅牲曰盟”者,这也是诸侯之间的事。莅,是临的意思。亲临牺牲,是盟礼所用的。盟,就是杀牲歃血,向神明发誓。如果相互约束而亲临牺牲,就使用盟礼,所以说“莅牲曰盟”。然而在天下的太平时期,诸侯不得擅自相互结盟。只有天子巡守到达四方山岳之下,集会完毕,然后才与诸侯相互结盟,统一好恶,奖助王室,以昭示侍奉神明,训导百姓侍奉君主,凡是国家有疑难之事,就盟诅那些不守信的人。等到殷代相见称为“同”,都使用这种礼仪。后来到了五霸的时代,地位低于茸荃,有事就集会,不协调就结盟。盟礼的法度,先挖地为方形的坑,在坑上杀牲,割下牲的左耳,装在珠盘里,又取血,装在玉敦里,用血来结盟,盟书写成,就歃血并诵读盟书。知道坑血加书,是依据僖公二十五年《左传》说“坎血加书”。又襄公二十六年《左传》说“歃用牲加书”就是这样。知道用耳,是《戎右职》说:“赞牛耳。”知道用左耳,是因为斩首取耳用左耳的缘故。知道用珠槃、玉敦,是《戎右职》说:“以玉敦辟盟。”又《玉府》说:“则共珠槃、玉敦。”知道口歃血,是隐公七年《左传》说:“陈五父及郑伯盟,歃如忘。”又襄公九年说“新与楚盟,口血未乾”就是这样。《异义》说:“礼:约盟不如今。《春秋公羊》说,‘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所以《穀梁传》说:‘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茸荃,交质子不及二伯。’诅盟不合礼。所以《春秋左氏》说,《周礼》有司盟的官职,杀牲歃血,用来盟事神明。又说‘凡国有疑,盟诅其不信者’,由此知道在礼上可以结盟。许君谨慎地考察:遵从《左氏》的说法,认为在太平之时,有盟诅的礼仪。”郑氏没有驳斥,遵从许慎的意见。盟诅不及茸荃,不是郑氏所用的说法。然而盟牲所用的,许慎依据《韩诗》说:“天子诸侯用牛豕,大夫用犬,庶民用鸡。”又说:“《毛诗》说君用豕,臣用犬,民用鸡。又《左传》说:‘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又说:‘卫伯姬盟孔悝以豭。’”郑玄说:“《诗》说及郑伯都说是诅小于盟,《周礼 戎右职》说:‘盟则以玉敦辟盟,遂役之。’”郑注说:“役之者,是传递玉敦血给应当歃血的人。”下文说:“赞牛耳桃茢。又《左传》说:‘孟武伯问於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那么盟者人君用牛,伯姬盟孔悝用豭,是低于人君。”皇氏认为《春秋》时结盟是割心取血,所以定公四年炉金说:“王割子期之心,与随人盟。”杜预说“当心前割取血以盟,表示其至诚之心”就是这样。
○注“及至”到“六篇”。
○正义说:郑玄注《司盟》说:“盟者书写其辞于简策,杀牲取血,坑埋其牲,把盟书放在上面而埋掉,称为载书。”说《聘礼》现在尚存,遇、会、誓、盟的礼仪失传。《誓》的文辞,《尚书》现存的有六篇”者,一是《甘誓》,夏启讨伐有扈氏,向群众发誓。二是《汤誓》,指商汤讨伐夏桀,向群臣发誓。三是《泰誓》,武王讨伐纣王,渡过孟津,告诫士众的文辞。四是《牧誓》,武王在牧野讨伐纣王时所作。五是《费誓》,徐戎作乱,鲁侯伯禽向群臣发誓,兴兵讨伐他们。六是《秦誓》,秦穆公偷袭郑国,不听从蹇叔的谋划,果然在崤山战败,后来穆公悔过,与群臣自我发誓。
诸侯拜见天子,说“臣某侯
○啬音色。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谦也,於臣亦然。
○自谓,一本作“自称”。其在凶服,曰“適子孤”。凶服,亦谓未除丧。
○適音的。临祭祀,内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孙某侯某”。称国者,远辟天子。死曰“薨”,亦史书策辞。复曰“某甫复矣”。某甫且字。既葬,见天子,曰“类见”。代父受国。类犹象也。执皮帛,象诸侯之礼见也。其礼亡。言谥曰“类”。使大夫行,象聘问之礼也。言谥者,序其行及谥所宜,其礼亡。
○其行,下孟反。诸侯使人使於诸侯,使者自称曰“寡君之老”。系於君以为尊也。此谓诸侯之卿上大夫。
○使於,色吏反,下同。
[疏]“诸侯”至“之老”。
○正义曰:此一节明诸侯及臣称谓之法,各随文解之。
○“诸侯”,谓五等诸侯见天子,而摈者将命之辞也。同得称臣,故曰臣也。
○“某侯某”者,若言齐侯、卫侯,下某是名。若伯子男则云曹伯、许男某也。
○注“谓啬”至“请觐”。
○正义曰:“啬夫承命告天子辞也,”此注并《觐礼》之文也。郑云:“啬夫,盖司空属也。为末摈,承命於侯氏,末介传而上,上摈以告於天子也。”《音义隐》云:“啬夫主诸侯所赍币帛皮圭之礼,奉以白於天子也。”云“其为州牧,则曰天子之老臣某侯某”者,若为州牧既尊,若来见,故摈者加此四字也。前州牧阙此,故郑补言之也。云“奉珪请觐”,是郑意术摈者之辞,文无所出也。
○“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此亦自与民言法也。寡人者,言己是寡德之人。
○“其在凶服曰適子孤”者,谓摈者告宾之辞。知者,《杂记》云:“相者告曰,孤某须矣。”但彼文不云適子,文不备。此直云“適子孤”,不云名,亦文不具也。称孤称名者,皆谓父死未葬之前也,故《杂记》云:“孤某须矣。”下则云“既葬蒲席”,明孤某是未葬也。凡诸侯在丧之称,《公羊》未葬称子某者,庄三十二年“子般卒”,襄三十一年“子野卒”,皆是君薨未葬称子某也。既葬称子,则文公十八年子恶卒,经书“子卒”是也。逾年称君者,则僖公十年里克杀其君卓,及文公元年公即位,是逾年称君也,谓臣子称君也,若其君自称犹曰子,故《公羊传》文九年“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是也。案昭十一年,“楚灭蔡,执世子有”。其时蔡君已死,其子仍称世子者,何休云:“称世子者,不许楚之灭蔡也。犹若君存然,故犹称世子。”文十四年九月,“齐商人弑其君舍”,舍为君,商人之弑也。襄二十九年,“吴子使季札来聘”,先君未逾年,吴称子者,贤季子,故录之。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先君既葬而尚称名者,《公羊》云:“何以名?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何休云:“直以丧降称名,无馀罪致贬,凡以王事出会未逾年皆称子。”僖九年会於葵丘,宋襄公称子;僖二十八年会於践土,陈共公称子;定四年会召陵,陈怀公称子:皆未逾年会王事而称子也。若未逾年,非王事而称爵者,皆讥耳。成四年“郑伯伐许”是也。从上以来,皆《公羊》之义也。其《左氏》之义,君薨未葬,未行即位之礼前称子某,子般、子野是也。其出会诸侯,未葬之前称子,故僖九年《左氏传》云:“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葵丘之会,宋襄公称子,践土之会,陈共公称子是也。葬虽未逾年则称君,则“晋里克弑其君卓”,“齐商人弑其君舍”是也。文十八年子恶卒,先君葬后称子者,杜预云:“时史畏襄仲不敢称君,故云子也。”其王事出会则称爵,成四年“郑伯伐许”是也。案桓十三年经书卫惠公称侯,成十三年经书宋公卫侯,此并先君未葬而称爵者,贾、服注讥其不称子。杜预云:“非礼也。”僖二十五年“会卫子、莒庆、盟於洮”,时先君巳葬,卫成公犹称子者,杜预云:“善其成父之志,故上系於父而称子。”服虔亦云:“明不失子道。
译○“啬”音同“色”。诸侯与百姓说话时,自称“寡人”。这是表示谦逊,对臣下也是如此。
○“自谓”,有的版本写作“自称”。处在丧服期间,自称“適子孤”。“凶服”,也是指尚未脱去丧服。
○“適”音同“的”。临到祭祀时,宗庙内的事自称“孝子某侯某”,宗庙外的事自称“曾孙某侯某”。称国号,是为了远远避开天子的称呼。死称“薨”,这也是史官书写策命的辞语。招魂时喊“某甫复矣”。“某甫”且是字。安葬之后,去朝见天子,称为“类见”。这是代替父亲接受国家。类,就是象的意思。拿着皮帛,象诸侯的礼仪去朝见。这种礼仪已经失传。宣布谥号称为“类”。派遣大夫前往,是象聘问的礼仪。宣布谥号,是叙述其德行及所宜得的谥号,这种礼仪已经失传。
○“其行”,“行”读作“孟”的反切。诸侯派遣使者出使其他诸侯国,使者自称“寡君之老”。这是依附于君主以示尊贵。这里指的是诸侯的卿和上大夫。
○“使於”,读作“色吏”的反切,下文相同。
[疏]“诸侯”到“之老”。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诸侯及其臣下的称谓法则,各自随文解释。
○“诸侯”,是指五等诸侯朝见天子时,摈者传达命令的辞语。都得以称臣,所以说臣。
○“某侯某”,如果是说齐侯、卫侯,下面的“某”是名字。如果是伯、子、男,就说曹伯、许男某。
○注“谓啬”到“请觐”。
○正义说:“啬夫承命告天子的辞语”,此注并是《觐礼》的文字。郑玄说:“啬夫,大概是司空的属官。作为末摈,从诸侯那里接受命令,末介传递上去,上摈以此告诉天子。”《音义隐》说:“啬夫主管诸侯所携带的币帛皮圭之礼,捧着它们禀告天子。”说“其为州牧,则曰天子之老臣某侯某”,如果身为州牧已经尊贵,如果来朝见,所以摈者加上这四个字。前面州牧缺此,所以郑玄补说它。说“奉珪请觐”,是郑玄推测摈者的辞语,文中没有出处。
○“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这也是自己与百姓说话的法则。寡人,是说自己是德行浅薄的人。
○“其在凶服曰適子孤”,是指摈者告诉宾客的辞语。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杂记》说:“相者告诉说,孤某须矣。”但那里的文字不说“適子”,文字不完整。这里只说“適子孤”,不说名字,也是文字不齐全。称孤称名的,都指父亲死后未葬之前,所以《杂记》说:“孤某须矣。”下面接着说“既葬蒲席”,说明“孤某”是未葬的时候。凡是诸侯在丧期间的称呼,《公羊传》未葬称子某,庄公三十二年“子般卒”,襄公三十一年“子野卒”,都是君主薨逝未葬称子某。已葬称子,则是文公十八年子恶卒,经书“子卒”是也。逾年称君,则是僖公十年里克杀其君卓,以及文公元年公即位,是逾年称君,指臣子称君。如果君主自称,仍然说子,所以《公羊传》文公九年“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是也。考察昭公十一年,“楚灭蔡,执世子有”。当时蔡君已死,其子仍称世子,何休说:“称世子,是不允许楚国灭蔡。还像君主在世一样,所以仍称世子。”文公十四年九月,“齐商人弑其君舍”,舍为君,商人之弑也。襄公二十九年,“吴子使季札来聘”,先君未逾年,吴称子,是贤季子,所以记录他。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卫”,先君已葬而尚称名,《公羊传》说:“为什么称名?伯子男是一样的。辞语没有贬低。”何休说:“只是因丧降称名,没有其他罪过导致贬低,凡是因王事出会未逾年都称子。”僖公九年葵丘之会,宋襄公称子;僖公二十八年践土之会,陈共公称子;定公四年召陵之会,陈怀公称子:都是未逾年会王事而称子。如果未逾年,非王事而称爵,都是讥讽。成公四年“郑伯伐许”是也。以上都是《公羊传》的义理。至于《左氏传》的义理,君主薨逝未葬,未行即位之礼前称子某,子般、子野是也。其出会诸侯,未葬之前称子,所以僖公九年《左氏传》说:“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葵丘之会,宋襄公称子,践土之会,陈共公称子是也。葬虽未逾年则称君,则“晋里克弑其君卓”,“齐商人弑其君舍”是也。文公十八年子恶卒,先君葬后称子,杜预说:“当时史官畏惧襄仲不敢称君,所以说子。”其王事出会则称爵,成公四年“郑伯伐许”是也。考察桓公十三年经书卫惠公称侯,成公十三年经书宋公卫侯,这都是先君未葬而称爵的,贾逵、服虔注讥其不称子。杜预说:“非礼也。”僖公二十五年“会卫子、莒庆、盟於洮”,当时先君已葬,卫成公犹称子,杜预说:“善其成父之志,故上系於父而称子。”服虔也说:“明不失子道。”
”成十年晋侯伐郑,时厉公父景公患未薨,而厉公出会称爵,讥其生代父位不子也。此皆《左氏》之义。《公羊》以奚齐僖九年死,卓子十年死,以卓子逾年,故称君。《左氏》卓子亦九年死,但赴告在十年,以葬后,故称君。《左氏》、《公羊》二传不同也。《公羊》以成四年郑伯伐许非王事,未逾年而称爵,讥之也。《左氏》则以郑伯伐许为王事,虽未逾年,得称爵,当与《公羊》异。郑《驳异义》从《公羊》义,以郑伯伐许为非礼。及《公羊》未逾年为王事,皆称子,即宋襄公称子,陈共公称子是也。《左氏》未逾年为王事,皆称爵。郑《驳异义》引宋襄公称子,从《公羊》说,以为称子礼也。
译鲁成公十年,晋侯讨伐郑国。当时晋厉公的父亲晋景公患病尚未去世,而晋厉公却出巡并自称爵位,这是讥讽他生前取代父亲之位,不孝。这些都是《左传》的观点。《公羊传》认为奚齐在鲁僖公九年去世,卓子在十年去世,因为卓子即位超过一年,所以称君。《左传》认为卓子也在九年去世,只是讣告在十年才到,因为是在下葬之后,所以称君。《左传》和《公羊传》这两部传文观点不同。《公羊传》认为鲁成公四年郑伯讨伐许国不是奉王命行事,虽然即位未超过一年却自称爵位,因此讥讽他。《左传》则认为郑伯讨伐许国是奉王命行事,即使即位未超过一年,也可以称爵,这与《公羊传》不同。郑玄在《驳异义》中采纳《公羊传》的观点,认为郑伯讨伐许国是不合礼制的。等到《公羊传》认为即位未超过一年且奉王命行事时,都称子,比如宋襄公称子、陈共公称子就是如此。《左传》认为即位未超过一年且奉王命行事时,都称爵。郑玄在《驳异义》中引用宋襄公称子的例子,遵从《公羊传》的说法,认为称子才是合乎礼制的。
○“外事曰曾孙某侯某”,
○外事谓社稷山川在封内者也。天子外事言嗣王某,诸侯不得称嗣侯,但称曾孙。所以然者,天子尊,谓能继天德而立也;诸侯无德,不继嗣为侯,故不云嗣。但是父祖重孙,故言曾孙也。
○“死曰薨”者,此谓诸侯死而国史策辞也。若异国史书之,则但云卒也。在四夷不言,亦贱,略也。自此以下皆然。
○注“亦史书策辞”。
○正义曰:上又云“天王崩”,书策辞。今诸侯云薨,故亦史策辞。若告於诸侯,则辞当谦退,故《杂记》云:“赴於诸侯,曰寡君不禄。”
○“复曰某甫复矣”,天子复则曰天子,诸侯不可复云诸侯复,故呼其字,言某甫,故郑注前文诸侯呼字是也。
○“既葬,见天子,曰类见”,此诸侯世子父死葬毕,而见於天子礼也。类,象也。言葬后未执玉而执皮帛,以象诸侯见,故曰类见。然《春秋》之义,三年除丧之后乃见,而今云“既葬”者,谓天子或巡守至竟,故得见也。若未葬,未正君臣,故虽天子巡守,亦不见也。
○“言谥曰类”,言谥,谓将葬,就君请谥也。凡谥既是表德,故由尊者所裁,故将葬之前,亲使人请之於天子。若《檀弓》云:“其子戌请谥於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是言谥於君也。而曰类者,王肃云:“请谥於天子,必以其实为谥,类於平生之行也。”何胤云:“类其德而称之,如经天纬地曰文也。”郑云:“使大夫行象聘问之礼也。”今案,郑旨谓吉时遣大夫行则曰聘,今请谥使大夫不得曰聘,而名曰类,言类象聘而行此礼也。故云“言谥曰类”也。
○注“使大”至“礼亡”。
○正义曰:言象聘问之礼者,解经中“类”字,言比类聘问之礼,请谥於天子。
○“诸侯”至“之老”。案《玉藻》云:“上大夫曰下臣,摈者曰寡君之老,下大夫自名,摈者曰寡大夫。”此云“自称曰寡君之老”,则上大夫摈者传辞。及自称於他国,亦曰寡君之老。若於已君,则《玉藻》云“下臣某”。
天子穆穆,诸侯皇皇,大夫济济,士跄跄,庶人僬僬。皆行容止之貌也。《聘礼》曰:“宾入门皇。”又曰:“皇且行。”又曰:“众介北面锵锵焉。”凡行容,尊者体盘,卑者体蹙。
○济,子礼反。跄,本又作鸧,或作锵,同士良反。僬,子妙反。盘,步丹反。蹙,子六反。
[疏]“天子”至“僬僬”。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至庶人行容之貌,云“天子穆穆”者,威仪多貌也。天子尊重,故行止威仪多也。
○“诸侯皇皇”者,自庄盛也。诸侯不及穆穆,而犹有庄盛。郑注《聘礼》云:“皇皇,庄盛也。”
○“大夫济济”者,济济,徐行有节。大夫降於诸侯,不得自庄盛,但徐行而已也。
○“士跄跄”者,郑注《聘礼》云:“容貌舒扬也。”案郑意则不得济济也,但舒扬而已。
○“庶人僬僬”者,卑尽之貌也。庶人卑贱,都无容仪,并自直行而已。崔云:“凡形容,下不得兼上,上得兼下,故《诗》有‘济济文王’、‘穆穆鲁侯’者,诗人颂美,举盛以言,非对例也。”
○注“《聘礼》”至“体蹙”。
○正义曰:引《聘礼》证“皇皇”是容仪也,此是入门时容也。“又曰,皇且行”者,又证行时容也。然皇是诸侯之容,《聘礼》是臣而云皇者,执玉入庙门得进其容,亦如其君行礼,宜巳申也。若在本国,则济济然。云“又曰众介北面跄焉”,亦《聘礼》文也。众介,士也。卑故不得进容,犹跄跄而已。云“凡行容,尊者体盘,卑者体蹙”,尊者体盘,穆穆皇皇,卑者体蹙,跄跄僬僬是也。
天子之妃曰“后”,后之言后也。
○妃,芳非反。诸侯曰“夫人”,夫之言扶。大夫曰“孺人”,孺之言属。
○孺,而树反。士曰“妇人”,妇之言服。庶人曰“妻”。妻之言齐。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贬於天子
译○“外事称‘曾孙某侯某’”,
○外事是指社稷、山川等位于封地内的事物。天子处理外事时称“嗣王某”,诸侯不能称“嗣侯”,只称“曾孙”。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天子尊贵,被认为能继承天德而即位;诸侯没有这样的德行,不是继承嗣位而为侯,所以不说“嗣”。只是因为他们是父祖的重孙,所以称“曾孙”。
○“死称‘薨’”,这是指诸侯去世时本国史官记录在简册上的措辞。如果是其他国家的史官记载,则只称“卒”。对于四夷之人则不提及,这也是因为地位卑贱,予以省略。从此以下的情况都是如此。
○注“也是史官记录在简册上的措辞”。
○正义说:上文又说“天王崩”,是记录在简册上的措辞。现在诸侯称“薨”,所以也是史官记录在简册上的措辞。如果是向诸侯报丧,措辞应当谦退,所以《杂记》说:“向诸侯报丧,说‘寡君不幸去世’。”
○“招魂称‘某甫复矣’”,天子招魂则称“天子”,诸侯不能称“诸侯复”,所以呼唤他的字,说“某甫”,因此郑玄注释前文说诸侯呼唤字是正确的。
○“安葬后,朝见天子,称‘类见’”,这是诸侯世子父亲去世、安葬完毕后朝见天子的礼仪。“类”,是象似的意思。是说安葬后尚未执持玉帛,而是执持皮帛,以象似诸侯朝见,所以称“类见”。然而按照《春秋》的原则,三年丧期结束后才朝见,现在说“安葬后”朝见,是指天子或许巡守到达边境,所以得以朝见。如果尚未安葬,君臣名分未定,所以即使天子巡守,也不朝见。
○“请谥称‘类’”,请谥,是指将要安葬时,向君主请求谥号。凡是谥号既然用来表彰德行,所以由尊贵者裁定,因此在安葬之前,亲自派人向天子请求。如《檀弓》所说:“他的儿子戌向君主请求谥号说:‘日月有时限,将要安葬了,请求用来改变他名字的字。’”这就是向君主请谥。而称“类”的原因,王肃说:“向天子请谥,一定要以实际德行为谥,象似他平生的行为。”何胤说:“象似他的德行而称呼他,比如经天纬地称为‘文’。”郑玄说:“派遣大夫行象聘问的礼仪。”现在考察,郑玄的意思是吉时派遣大夫出行称为“聘”,现在请谥派遣大夫不能称为“聘”,而命名为“类”,是说象似聘问而行此礼。所以说“请谥称‘类’”。
○注“派遣大”到“礼亡”。
○正义说:说象似聘问的礼仪,是解释经文中“类”字,是说比类聘问的礼仪,向天子请谥。
○“诸侯”到“之老”。考察《玉藻》说:“上大夫称‘下臣’,传辞者称‘寡君之老’,下大夫自称名字,传辞者称‘寡大夫’。”这里说“自称称‘寡君之老’”,则是上大夫的传辞者传达辞令。以及在其他国家自称,也称“寡君之老”。如果对自己的君主,则《玉藻》说“下臣某”。
天子仪态端庄,诸侯仪态庄重,大夫仪态整齐,士仪态舒展,庶人仪态拘谨。都是行走时仪容举止的样子。《聘礼》说:“宾客入门时仪态庄重。”又说:“庄重地行走。”又说:“众介北面仪态锵锵。”凡是行走的仪容,尊贵者体态舒展,卑贱者体态拘谨。
○济,音子礼。跄,本又作鸧,或作锵,音同士良。僬,音子妙。盘,音步丹。蹙,音子六。
[疏]“天子”到“僬僬”。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从天子到庶人行走时仪容的样子,说“天子穆穆”,是威仪众多的样子。天子尊贵,所以行走停止时威仪众多。
○“诸侯皇皇”,是自显庄重盛大的样子。诸侯不及穆穆,但仍有庄重盛大。郑玄注释《聘礼》说:“皇皇,庄重盛大。”
○“大夫济济”,济济,是缓慢行走而有节制的样子。大夫低于诸侯,不能自显庄重盛大,只是缓慢行走而已。
○“士跄跄”,郑玄注释《聘礼》说:“容貌舒展昂扬。”考察郑玄的意思则是不能达到济济的程度,只是舒展昂扬而已。
○“庶人僬僬”,是卑贱尽致的样子。庶人卑贱,完全没有仪容,只是自己直行而已。崔说:“凡是形容,下级不能兼有上级,上级可以兼有下级,所以《诗》有‘济济文王’、‘穆穆鲁侯’,是诗人颂美,举其盛大而言,不是对举的常例。”
○注“《聘礼》”到“体蹙”。
○正义说:引用《聘礼》证明“皇皇”是仪容,这是入门时的仪容。“又说,皇且行”,又证明行走时的仪容。然而皇是诸侯的仪容,《聘礼》是臣子却说皇,是因为执玉进入庙门得以进用其仪容,也如同其君行礼,适宜自我申述。如果在本国,则是济济的样子。说“又说众介北面跄焉”,也是《聘礼》的文字。众介,是士。因为卑贱所以不能进用仪容,只是跄跄而已。说“凡是行走的仪容,尊贵者体态舒展,卑贱者体态拘谨”,尊贵者体态舒展,即穆穆皇皇,卑贱者体态拘谨,即跄跄僬僬。
天子的妃子称“后”,“后”的意思是后。
○妃,音芳非。诸侯称“夫人”,“夫”的意思是扶。大夫称“孺人”,“孺”的意思是属。
○孺,音而树。士称“妇人”,“妇”的意思是服。庶人称“妻”。“妻”的意思是齐。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低于天子
也,无后与嫔,去上中。
○贬,皮检反。去,羌吕反。夫人自称於天子曰“老妇”,自称於天子,谓畿内诸侯之夫人助祭,若时事见。自称於诸侯曰“寡小君”,谓飨来朝诸侯之时。自称於其君曰“小童”,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小童,若云未成人也。婢之言卑也。於其君称此,以接见礼敌,嫌其当。
译啊,没有后代,也没有嫔妃,去掉了上中等级。
○“贬”,音皮检。“去”,音羌吕。夫人对天子自称“老妇”,对天子自称,是指畿内诸侯的夫人协助祭祀,以及因时务被召见时。对诸侯自称“寡小君”,是指在宴请前来朝见的诸侯时。对自己的国君自称“小童”,从世妇以下的妾室,自称“婢子”。“小童”,是说如同未成年的样子。“婢”的意思是卑微。对国君这样称呼,是因为在接见时礼数相当,担心显得过于对等而不当。
○童本或作僮。子於父母,则自名也。名,父母所为也。言子者,通男女。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亦谓诸侯之卿也。三命以下,於天子为士。曰某士者,如晋韩起聘於周,摈者曰“晋土起”。自称曰“陪臣某”,陪,重也。
○重,直恭反。於外曰“子”,子,有德之称,《鲁春秋》曰:“齐高子来盟。”
○称,尺证反。
○於其国曰“寡君之老”。使者自称曰“某”。使,谓使人於诸侯也。某,名也。
○使自称,色吏反,注“使谓”同,本或作“使者自称”。
[疏]“天子”至“曰某”。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以下妃妾及臣子称谓之法,各随文解之。
○“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者,皆敌其夫,如王之后,故以后居前耳。妃,邦君之合配,王诸侯以下,通有妃义,故以妃字冠之。以《特牲》、《少牢》是大夫士之礼,皆云某妃配某氏,尊卑通称也。《白虎通》云:“后,君也。明配至尊,为海内小君,天下尊之,故继其王言之曰王后也。”
○“诸侯曰夫人”者,夫人之名,唯诸侯得称,《论语》云“邦君之妻,邦人称之曰君夫人”是也。
○“大夫曰孺人”者,孺,属也,言其为亲属。
○注“孺之言属”也。
○正义曰:案《尔雅》云:“孺,属也。
○“士曰妇人”者,妇之言服也,服事其夫也。其妇号亦上下通名,故《春秋》“逆妇姜於齐”,是诸侯亦呼妇也。《穀梁传》云:“言妇,有姑之辞。”言服事舅姑,知通名也。
○“庶人曰妻”者,妻之言齐也。庶人贱,无别称,判合齐体而已。尊卑如此,若通而言之,则贵贱悉曰妻,故《诗》曰:“刑於寡妻。”是天子曰妻也。周家大夫妻曰内子,赵姬以叔隗为内子是也。
○“公侯”至“有妾”。
○正义曰:独言诸侯,举其上者,馀从可知也。既下於天子,不得立后,故以敌体一人正者为夫人。
○“有世妇”者,谓夫人之侄娣,故《公羊》云,夫人无子,立侄娣子也。质家先立侄之子,文家先立娣之子。《左氏》亦夫人侄娣贵於二媵,则此世妇者,谓夫人侄娣也,其数二人。
○“有妻”者,谓二媵及侄娣也,凡六人。“有妾”者,谓九女之外,别有其妾。知者,以上文云天子八十一御妻之外,更有妾。郑注云:“妾,贱者,不入百二十人数。”故知此妾不在九女之数也。
○“夫人”至“婢子”,此“夫人”谓畿内诸侯之妻也。其助祭於后,得接见天子,故得自称也,言老而服事也。以畿外诸侯夫人无见天子之礼,此云“自称於天子”,故注云“畿内诸侯之夫人助祭”。“若时事见”,谓若献茧之属。
○“自称於诸侯曰寡小君”者,此诸侯谓他国君也。古者诸侯相飨,夫人亦出,故得自称也。知者,《坊记》云:“阳侯杀缪侯,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於此之前,有夫人飨法,故注云:“谓飨来朝诸侯之时也。”君之妻曰小君,而云寡者,亦从君为谦也。
○“自称於其君曰小童”者,小童,未成人之称也。其与夫言,自谦称为小童,若未成人,言无知也。
○“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者,降於夫人,故并自称婢子,贱故也。婢之言卑也,向其夫自称,言己卑,故《春秋》晋怀嬴谓公曰“寡君使婢子侍执巾栉”是也。注云“接见体敌,嫌其当”者,为其接见之时,暂有体敌,嫌若当夫人然也。
○“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
○谓摈者辞也。列国,五等诸侯也,天子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而五等之臣,唯公国一孤四命耳。自卿大夫从三命而下,其命等於王之士,故入天子之国,则摈者称为某国之士也。故注引《春秋》襄二十六年“晋韩起聘於周,摈者曰晋士起”,言晋国之士起以证之也。
○“自称曰陪臣某”,陪,重也。某,名也。其君已为王臣,
译○童本或作僮。子女对父母,则自称其名。名,是父母所取的。说“子”,是男女通用的称呼。列国的大夫,进入天子的国家称作“某士”,这也是指诸侯的卿。三命以下的官员,对天子来说就是士。称作某士,比如晋国的韩起出使周王室,传译者就说“晋士起”。自称则说“陪臣某”,陪,是重叠的意思。
○重,音直恭。对外人称“子”,子,是有德行的称谓,《鲁春秋》记载:“齐高子来会盟。”
○称,音尺证。
○在本国称“寡君的老臣”。使者自称说“某”。使,是指派遣使者到诸侯国去。某,是名字。
○使自称,音色吏,注“使谓”同,原本或作“使者自称”。
[疏]“天子”到“曰某”。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天子以下妃妾及臣子的称谓法则,各自随文解释。
○“天子的正妻叫后,诸侯的正妻叫夫人,大夫的正妻叫孺人,士的正妻叫妇人,平民的正妻叫妻”,都是与丈夫地位相当,如同王的后,所以把后放在前面。妃,是邦君的配偶,王、诸侯以下,都有妃的含义,所以用妃字统领。因为《特牲》、《少牢》是大夫、士的礼仪,都说某妃配某氏,尊卑通用这个称呼。《白虎通》说:“后,就是君。表明匹配至尊,作为海内的小君,天下都尊敬她,所以接着王来说叫王后。”
○“诸侯叫夫人”,夫人的名号,只有诸侯才能称,《论语》说“邦君的妻,邦人称呼她为君夫人”就是这样。
○“大夫叫孺人”,孺,是亲属的意思,说她是亲属。
○注“孺的意思是亲属”。
○正义说:查《尔雅》说:“孺,是亲属。”
○“士叫妇人”,妇的意思是服侍,服侍她的丈夫。妇的称呼也是上下通用,所以《春秋》记载“从齐国迎娶妇姜”,这是诸侯也称妇。《穀梁传》说:“称妇,是有婆婆的说法。”说服侍公婆,知道是通用称呼。
○“平民叫妻”,妻的意思是齐。平民卑贱,没有别的称呼,只是结合齐备身体罢了。尊卑如此,如果通称来说,那么贵贱都叫妻,所以《诗经》说:“为寡妻做榜样。”这是天子也称妻。周朝大夫的正妻叫内子,赵姬以叔隗为内子就是这样。
○“公侯”到“有妾”。
○正义说:只说诸侯,是举出上面的例子,其余的可以推知。既然低于天子,不能立后,所以以与丈夫地位相当的正妻一人为夫人。
○“有世妇”,是指夫人的侄女和妹妹,所以《公羊传》说,夫人没有儿子,就立侄女或妹妹的儿子。质朴的朝代先立侄女的儿子,文雅的朝代先立妹妹的儿子。《左传》也说夫人的侄女和妹妹比两个媵妾尊贵,那么这里的世妇,就是指夫人的侄女和妹妹,人数是两人。
○“有妻”,是指两个媵妾以及侄女和妹妹,共六人。“有妾”,是指九女之外,另有妾。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上文说天子八十一御妻之外,还有妾。郑玄注说:“妾,是卑贱的人,不计入一百二十人的数目。”所以知道这些妾不在九女的数量之内。
○“夫人”到“婢子”,这里的“夫人”指王畿内诸侯的妻。她们辅助祭祀时,能接见天子,所以能自称,说年老而服事。因为王畿外诸侯的夫人没有见天子的礼仪,这里说“对天子自称”,所以注解说“王畿内诸侯的夫人辅助祭祀”。“若时事见”,是说如果进献蚕茧之类的事情。
○“对诸侯自称叫寡小君”,这里的诸侯指别国的君主。古代诸侯互相宴请,夫人也出席,所以能自称。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坊记》说:“阳侯杀缪侯,偷了他的夫人,所以大宴废除了夫人的礼仪。”在此之前,有夫人宴请的法则,所以注解说:“是指宴请来朝见的诸侯的时候。”君主的妻叫小君,而称寡,也是跟随君主表示谦卑。
○“对自己的君主自称叫小童”,小童,是未成年的称呼。她与丈夫说话,自谦称为小童,像未成人一样,说没有知识。
○“从世妇以下,自称叫婢子”,低于夫人,所以都自称婢子,因为卑贱。婢的意思是卑,向丈夫自称,说自己卑贱,所以《春秋》晋怀嬴对晋公说“寡君派婢子侍奉执掌巾栉”就是这样。注解说“接见时地位相当,嫌其应当”者,是因为接见的时候,暂时地位相当,嫌好像应当像夫人一样。
○“列国的大夫,进入天子的国家叫某士”,
○这是传译者的辞令。列国,是五等诸侯。天子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而五等诸侯的臣子,只有公国的一孤是四命。从卿大夫从三命往下,他们的命数等于王室的士,所以进入天子的国家,传译者就称为某国之士。所以注引《春秋》襄公二十六年“晋韩起出使周,传译者说晋士起”,用晋国之士起来证明这一点。
○“自称叫陪臣某”,陪,是重叠的意思。某,是名字。他的君主已经是王的臣子,
○“於外曰子”者,亦摈者辞。外谓在他国时也。摈者则称其姓而曰子。子是有德之称,故注引闵公二年冬“齐高子来盟”,证於外曰子也。高子,高傒是也。
○“於其国曰寡君之老”者,其国,自国中也。其君与民言,自称曰寡人,故此卿若与国中人语,自称曰“寡君之老”也。
○“使者自称曰某”者,某,名也。若此卿为使,在他国与彼君语,则称名也。若与彼臣民言,则自称“寡君之老”也。
○注“使谓”至“名也”。正义曰:知者,以《玉藻》云“上大夫於他国,摈者曰寡君之老,下大夫於他国,摈者曰寡大夫”,皆无称名之事。《玉藻》又云:“大夫私事使,私人摈则称名。”注云:“私事使,谓以君命私行,非聘也。若晋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彼以私事使称名,此文使自称曰某,称名与彼相当,故知“使谓使人於诸侯也”。
天子不言出,诸侯不生名,君子不亲恶。天子之言出,诸侯之生名,皆有大恶,君子所远,出、名以绝之。《春秋传》曰“天王出居於郑”、“卫侯朔入於卫”是也。
○远,于万反。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绝之。
[疏]“天子”至“姓名”。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诸侯有罪,书出、名之事,各随文解之。
○“天子不言出”者,天子以天下为家,策书不得言出,所在称君。
○“诸侯不生名”者,诸侯南面之尊,名者质贱之称。诸侯相见,祗可称爵,不可称名。
○“君子不亲恶”者,谓策书君子,谓孔子书经,若见天子大恶,书“出”以绝之,诸侯大恶,书名以绝之。君子不亲比恶人,故书“出”、“名”以罪之也。
○注“天子”至“是也”。
○正义曰:案僖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郑”,《公羊》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谓不能以孝事於母。此郑注天子言出大恶,用《公羊》义也。案《春秋》庄六年,“卫侯朔入於卫”,朔未为君之时,与其母谗构世子伋,及为君,被逐出,奔齐。王立公子黔牟。朔自齐而入卫,以逐黔牟。《公羊》云:“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犯命也。”谓犯王命。郑注以朔为大恶,亦用《公羊》义也。
○“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
○《春秋》庄十年,“荆败蔡师於莘,以蔡侯献舞归”。《公羊》云:“何以名?绝。曷为绝之?获也。”此失地名也。僖二十五年“卫侯毁灭邢”。《公羊》云:“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灭同姓也。”此灭同姓名也。故郑总言“绝之”。
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为夺美也。显,明也。谓明言其君恶,不几微。
○为夺,于伪反。三谏而不听,则逃之。逃,去也。君臣有义则合,无义则离。
[疏]“为人”至“逃之”。
○正义曰:案庄二十四年,“曹羁出奔陈”。《公羊传》云:“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君请勿自敌也。’曹伯曰:‘不可。’三谏不从,遂去之。”何休云“谏有五,一曰讽谏”者,案定十二年《公羊传》云:“孔子以季氏之强谓季孙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孙闻之,堕费邑。”是讽谏也。何休又云:“二曰顺谏,曹羁是也。”即上谏曹君,无以戎敌,三谏不从,遂出奔陈。所谓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此是顺谏也。何休又云:“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案昭二十五年《公羊传》云:“昭公将弑季氏,子家驹谏曰:‘诸侯僣於天子,大夫僣於诸侯久矣。”是不辟君僣而言之,是直谏也。何休又云:“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案宣十五年《公羊》云,楚庄王围宋,子反、华元乘堙相对语。华元谓子反云:“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子反谓华元:“吾军有七日之粮。”子反劝楚王赦宋而归,楚王不可。子反频谏不听,乃引师去,楚王亦归。是争谏也。何休又云:“五曰赣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案僖三十三年《公羊》云,秦穆公将袭郑,百里子、与
译○所谓“在国外称‘子’”,也是摈者的辞令。外,指在他国的时候。摈者就称其姓氏而称“子”。“子”是对有德行者的尊称,所以注疏引用闵公二年冬天“齐高子来盟”的记载,来证明在国外称“子”的说法。高子,就是高傒。
○所谓“在本国称‘寡君之老’”,其国,指本国境内。国君与百姓说话,自称“寡人”,所以这位卿如果与本国的人说话,就自称“寡君之老”。
○所谓“使者自称‘某’”,某,指名字。如果这位卿作为使者,在他国与该国国君说话,就称自己的名字。如果与该国臣民说话,就自称“寡君之老”。
○注疏“使谓”到“名也”。正义说: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玉藻》篇说“上大夫在他国,摈者称‘寡君之老’;下大夫在他国,摈者称‘寡大夫’”,都没有称名的情况。《玉藻》又说:“大夫因私事出使,私人担任摈者就称名。”注疏说:“私事出使,指奉君命办理私事,不是正式聘问。比如晋国的韩穿来谈论汶阳田地的事。”那里因私事出使而称名,这里说使者自称“某”,称名与那里相当,所以知道“使”指的是出使诸侯。
天子不说“出”,诸侯不直呼其名,君子不亲近恶人。天子说“出”,诸侯直呼其名,都是犯了大恶,君子所疏远的,用“出”和“名”来断绝关系。《春秋传》说“天王出居於郑”、“卫侯朔入於卫”就是例子。
○远,音于万。诸侯失去土地,直呼其名。灭掉同姓诸侯,直呼其名。断绝关系。
[疏]“天子”到“姓名”。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天子诸侯有罪,记载“出”和“名”的事情,各自随文解释。
○“天子不言出”,天子以天下为家,史书不得说“出”,所在之处都称君。
○“诸侯不生名”,诸侯是南面称尊的,名是质朴低贱的称呼。诸侯相见,只可称爵位,不可称名。
○“君子不亲恶”,指史书中的君子,即孔子书写经文,如果见到天子有大恶,书写“出”来断绝关系;诸侯有大恶,书写名来断绝关系。君子不亲近恶人,所以书写“出”、“名”来归罪于他们。
○注疏“天子”到“是也”。
○正义说:查考僖公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郑”,《公羊传》说:“王者无外,这里为什么说‘出’?是不能孝顺母亲。”指不能以孝道侍奉母亲。这里郑玄注疏说天子言出是大恶,采用了《公羊传》的意思。查考《春秋》庄公六年,“卫侯朔入於卫”,朔还没做国君的时候,与其母亲谗害构陷世子伋,等到做了国君,被驱逐出逃,投奔齐国。周王立公子黔牟。朔从齐国进入卫国,驱逐了黔牟。《公羊传》说:“朔为什么称名?断绝关系。为什么断绝他?因为违犯命令。”指违犯王命。郑玄注疏认为朔是大恶,也采用了《公羊传》的意思。
○“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
○《春秋》庄公十年,“荆败蔡师於莘,以蔡侯献舞归”。《公羊传》说:“为什么称名?断绝关系。为什么断绝他?因为被俘获。”这是失地称名的例子。僖公二十五年“卫侯毁灭邢”。《公羊传》说:“为什么称名?断绝关系。为什么断绝他?因为灭同姓。”这是灭同姓称名的例子。所以郑玄总说“断绝关系”。
为人臣的礼节,不公开劝谏。是为了不剥夺君主的美名。显,是明白的意思。指明白地指出君主的恶行,不委婉含蓄。
○为夺,音于伪。三次劝谏而不听从,就逃离。逃,是离开的意思。君臣有道义就结合,无道义就分离。
[疏]“为人”到“逃之”。
○正义说:查考庄公二十四年,“曹羁出奔陈”。《公羊传》说:“戎人将要侵犯曹国,曹羁劝谏说:‘戎人多且无义,国君请不要亲自迎战。’曹伯说:‘不行。’三次劝谏不被听从,于是离开。”何休说“劝谏有五种,一是讽谏”,查考定公十二年《公羊传》说:“孔子针对季氏的强盛对季孙说:‘家里不藏铠甲,城邑没有百雉高的城墙。’季孙听到后,拆毁了费邑。”这是讽谏。何休又说:“二是顺谏,曹羁就是。”即上面劝谏曹君,不要与戎人作战,三次劝谏不被听从,于是出奔陈国。所谓以道事君,行不通就停止,这是顺谏。何休又说:“三是直谏,子家驹就是。”查考昭公二十五年《公羊传》说:“昭公将要杀季氏,子家驹劝谏说:‘诸侯僭越天子,大夫僭越诸侯已经很久了。’这是不避讳君主僭越而直言,是直谏。何休又说:“四是争谏,子反请求回国就是。”查考宣公十五年《公羊传》,楚庄王围困宋国,子反、华元登上土堆相对说话。华元对子反说:“交换孩子吃,劈开骨头煮。”子反对华元说:“我军有七天的粮食。”子反劝楚王赦免宋国并回国,楚王不答应。子反屡次劝谏不被听从,于是率领军队离开,楚王也回国了。这是争谏。何休又说:“五是赣谏,百里子、蹇叔就是。”查考僖公三十三年《公羊传》,秦穆公将要偷袭郑国,百里子、与
蹇叔子谏。穆公不从,百里子、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是赣谏也。凡谏,讽谏为上,赣谏为下。事君虽主谏争,亦当依微纳进善言耳,不得显然明言君恶以夺君之美也。
译蹇叔的儿子进谏。秦穆公不听,百里奚和蹇叔跟随他们的儿子哭泣送行。这就是直谏。大凡进谏,以委婉含蓄的讽谏为最好,直谏为最下。侍奉君主,虽然以直言规劝为主,但也应当含蓄委婉地进献善言,不能明显地直言君主的过错,从而损害君主的美名。
○“三谏不听,则逃之”者。听犹从也。逃犹去也。君臣有离合之义,有义则合,无义则离。若三谏不听,则待放而去也。
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至亲无去,志在感动之。
○号,户刀反。
[疏]“子之”至“随之”。
○正义曰:父子天然,理不可逃,虽不从,则当号泣而随之,冀有悟而改之。然《论语》云:“事父母,几谏。”此不云者,以其略耳。《檀弓》云:“事亲无犯。”相互耳。又云:“事君有犯。”故此论其微。《檀弓》言“事亲无犯”,此论其犯,亦互言耳。故注云:“至亲无去,志在感动之。”
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尝度其所堪。
○度,待各反。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慎物齐也。
○齐,才细反。
[疏]“君有疾饮药”至“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正义曰:凡人病疾,盖以筋血不调,故服药以治之。其药不慎於物,必无其征,故宜戒之,择其父子相承至三世也。是慎物调齐也。又说云,“三世”者,一曰黄帝《针灸》,二曰神农《本草》,三曰素女《脉诀》,又云夫子《脉诀》。若不习此三世之书,不得服食其药。然郑云“慎物齐也”,则非谓《本草》、《针经》、《脉诀》,於理不当,其义非也。
儗人必於其伦。儗犹比也。伦犹类也。比大夫当於大夫,比士当於士,不以其类,则有所亵。
○儗,鱼起反,注同。亵,息列反。
[疏]“儗人”至“其伦”。
○儗人必於其伦。
○正义曰:儗,比也。伦,匹类也。凡欲比方於人,当以类相并,不得以贵比贱,则为不敬也。
问天子之年,对曰:“闻之,始服衣若干尺矣。”既不敢言年,又不敢斥至尊所能。问国君之年,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问大夫之子,长,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问士之子,长,曰:“能典谒矣。”幼,曰:“未能典谒也。”问庶人之子,长,曰:“能负薪矣。”幼,曰:“未能负薪也。”皆言其能,则长幼可知。御犹主也。《书》曰:“越乃御事。”谓主事者。谒,请也,谓能摈赞出入,以事请告也。《礼》:“四十强而仕,五十命为大夫。”
[疏]“问天”至“负薪也”。
○正义曰:此谓幼少新立之王,或有远方异域人来,不知王年大小,问朝廷之臣。
○“对曰,闻之,始服衣若干尺矣”者,臣为答之,必有法则。《礼》:“齿路马有诛。”而至尊体贵,故臣不可轻言君年及形长短与才技所堪,故依违而对也。但云“闻之”,谦不敢言见也。云“始服衣若干尺”,既不敢指斥,即云服衣若干尺,谓或五尺,或六尺,随长短而言之也。幼则衣短,长则衣长。问者闻之,则知玉之长幼也。古者谓数为若干,故《仪礼 乡射》、《大射》数射筭云“若干纯”、“若干奇”。若,如也。干,求也。言事本不定,常如此求之也,故云若干也。
○“问国君之年”者,亦谓幼少新立为君,而他人问其臣也。
○“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不言闻之及衣,而言所能主国者,辟天子也。国保宗庙社稷,故以所保答之也。人君十五有养子之礼,长则能主国,闻其能主国,则知十五以上为长也。若闻未能主国,则知十四以下是为幼也。
○“问大夫之子”者,亦他国人问此大夫之子长幼於大夫之臣也。天子诸侯,继世象贤,其年不定,故问其年;而大夫五十乃爵,故不问大夫而问其子。
○“长,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御谓主事也。官有世功,子学父业,故有御事之因也。举其所能,则长幼可知也。大夫子卑,长幼当以二十为限也。
○“问士之子”者,亦谓他国人来问此士之属吏也。四十强而仕,故问其子也。
○“长,曰,能典谒矣。幼,曰,
译○所谓“三次劝谏而不被听从,就离开他”,意思是:听从就是顺从,离开就是离去。君臣之间有着聚合与分离的道义,有道义就聚合,无道义就分离。如果三次劝谏而不被听从,就等待被放逐而离去。
儿子侍奉父母,三次劝谏而不被听从,就哭着跟随在父母身边。对于至亲不可离去,心意在于感动他们。
○“号”,音户刀。
[疏]“子之”到“随之”。
○正义说:父子关系是天然形成的,情理上不可逃避,即使父母不听从,也应当哭着跟随,希望他们醒悟而改正。然而《论语》说:“侍奉父母,要委婉地劝谏。”这里没有这样说,是因为省略了。《檀弓》说:“侍奉父母不要冒犯。”这是互相补充的。又说:“侍奉君主可以冒犯。”所以这里论述的是细微之处。《檀弓》说“侍奉父母不要冒犯”,这里论述的是冒犯,也是互相补充的说法。所以注释说:“对于至亲不可离去,心意在于感动他们。”
君主有病喝药,臣子先尝药。父母有病喝药,儿子先尝药。尝药以估量他们身体所能承受的限度。
○“度”,音待各。医生如果不是三代行医,就不服用他的药。这是谨慎对待药物配伍。
○“齐”,音才细。
[疏]“君有疾饮药”到“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正义说:一般人患病,大概是因为筋血不调和,所以服药来治疗。如果药物在选材上不谨慎,必然没有疗效,所以应当警戒,选择那些父子相承直到第三代的医生。这是谨慎对待药物配伍。另一种说法认为,“三世”是指:一是黄帝的《针灸》,二是神农的《本草》,三是素女的《脉诀》,又说有孔夫子的《脉诀》。如果不熟悉这世代的书籍,就不服用他们的药。然而郑玄说“谨慎对待药物配伍”,那就不是指《本草》、《针经》、《脉诀》,这在道理上是不恰当的,其含义是错误的。
比拟人一定要依据他的同类。比拟就是比较,同类就是类别。比较大夫应当和大夫比,比较士应当和士比,如果不依据同类,就会有亵渎。
○“儗”,音鱼起,注释相同。“亵”,音息列。
[疏]“儗人”到“其伦”。
○儗人必於其伦。
○正义说:儗,就是比较。伦,就是匹类。凡是想要和人作比较,应当以同类相并,不可以用尊贵的人和卑贱的人相比,那样就是不恭敬。
询问天子的年龄,回答说:“听说,刚开始穿的衣服是若干尺长。”既然不敢直言年龄,又不敢直斥至尊所能。询问国君的年龄,年长,回答说:“能够主持宗庙社稷的事务了。”年幼,回答说:“还不能主持宗庙社稷的事务。”询问大夫的儿子,年长,回答说:“能够主事了。”年幼,回答说:“还不能主事。”询问士的儿子,年长,回答说:“能够掌管请告了。”年幼,回答说:“还不能掌管请告。”询问平民的儿子,年长,回答说:“能够背柴了。”年幼,回答说:“还不能背柴。”都陈述他们的能力,那么长幼就可以知道了。御就是主事的意思。《尚书》说:“越乃御事。”指的是主事的人。谒,就是请告,指能够作为傧相赞礼出入,以事务请告。《礼记》说:“四十岁精力旺盛而做官,五十岁被任命为大夫。”
[疏]“问天”到“负薪也”。
○正义说:这是指年幼新立的君王,或者有远方异域的人来,不知道君王的年龄大小,询问朝廷的臣子。
○“回答说,听说,刚开始穿的衣服是若干尺长”,臣子回答,必须有法则。《礼记》说:“数说路马的年龄要受惩罚。”而至尊身体尊贵,所以臣子不可以轻率地说君王的年龄以及身形长短和才能技艺所能承受的限度,所以模棱两可地回答。只说“听说”,是谦卑不敢说亲眼所见。说“刚开始穿的衣服是若干尺”,既然不敢直指,就说衣服若干尺,指或五尺,或六尺,随长短而言。年幼则衣服短,年长则衣服长。询问的人听了,就知道君王的长幼。古代把不确定的数称为若干,所以《仪礼·乡射》、《大射》中数射筭说“若干纯”、“若干奇”。若,就是如。干,就是求。说事情本来不确定,常常如此探求,所以叫若干。
○“询问国君的年龄”,也是指年幼新立为君,而其他人询问他的臣子。
○“年长,回答说,能够主持宗庙社稷的事务了。年幼,回答说,还不能主持宗庙社稷的事务”,不说听说以及衣服,而说所能主持国家事务的,是为了避开天子。国家保卫宗庙社稷,所以用所保卫的东西来回答。人君十五岁有养子的礼仪,年长就能主持国家事务,听说能主持国家事务,就知道十五岁以上为年长。如果听说不能主持国家事务,就知道十四岁以下为年幼。
○“询问大夫的儿子”,也是其他国家的人询问此大夫儿子的长幼于大夫的臣子。天子诸侯,世代继承象贤,他们的年龄不确定,所以询问他们的年龄;而大夫五十岁才受爵位,所以不询问大夫而询问他的儿子。
○“年长,回答说,能够主事了。年幼,回答说,还不能主事”,御指主事。官职有世代功劳,儿子学习父亲的职业,所以有主事的缘由。举出他们的能力,那么长幼就可以知道了。大夫的儿子地位卑下,长幼应当以二十岁为界限。
○“询问士的儿子”,也是指其他国家的人来询问此士的属吏。四十岁精力旺盛而做官,所以询问他的儿子。
○“年长,回答说,能够掌管请告了。年幼,回答说,
未能典谒也”,谒,请也。士之子年数长,则言能主宾客告请之事,幼则言未能也。士贱无臣,但以子自典告也。
译“还未能主持接待宾客的事务”,谒,就是请的意思。士的子弟如果年纪较长,就说能够主持接待宾客、传达请辞之类的事务;如果年幼,就说还未能做到。士的地位低贱,没有臣属,只能由儿子自己来主持传达请辞的事务。
○“问庶人之子”者,庶人谓府史之属,亦有同僚或他国人问其同僚府史。熊氏云:“庶人年无长幼,亦问其子者,顺上大夫士而言之。”
○“长,曰,能负薪矣。幼,曰,未能负薪也”者,《少仪》云:“问士之子长幼,长则曰能耕矣,幼则曰能负薪、未能负薪。”谓士禄薄,子犹以能农事为业也。与此不同者,亦当有田无田之异。此所言之士者,是有田者,故子免耕负薪而典谒。
○注“《书》曰:越乃御事。谓主事者”。
○正义曰:引《大诰》证御事是大夫礼。“四十强而仕,五十命为大夫”,《曲礼》文。引之,释所以不问大夫士庶人之身,而问其子之义也。以大夫士其年既定,故不假问其年,而问其子也。
问国君之富,数地以对,山泽之所出。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祭器衣服不假。”问士之富,以车数对。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皆在其所制以多少对,宰,邑士也。食力,谓民之赋税。
○数,色主反,下“数畜”同。畜,许又反。郑注《周礼》云:“始养曰畜。”
[疏]“问国”至“以对”。
○正义曰:谓问诸侯之臣,求知其君封内土地所出也。云富者,非问其多金帛,正是问最所优饶者也。不问天子者,率土之物,莫非王有,天下共见,故不须问,而诸侯止一国,故致问也。
○“数地以对”者,首芰地广狭对之也。“山泽之所出”者,又以鱼、盐、蜃、蛤、金、银、锡、石之属,随有而对也。晋文公谓楚成王曰“羽、毛、齿、革,君地生焉”是也。
○“问大夫之富”者,亦他国人问其臣也。
○“曰,有宰食力”者,答之也。宰,邑宰也。有宰,明有采地,即“公山弗扰为季氏宰”是也。“食力”谓食民下赋税之力也。
○“祭器衣服不假”者,谓四命大夫也。衣服,祭服也。若四命大夫,得自造祭器衣服,故云“不假”。若三命以下,有田者造而不备,则假借也。
○“问士之富,以车数对”者,士有地不多,亦无邑宰,故其属吏但以其车数对也。上士三命,则得赐车马也,副车随命。中士乘栈车,无副车也。
○“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者,谓鸡豚之属。《闾师》云:“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故以畜数对。郑注《周礼》云:“始养曰畜,将用之曰牲。”引《春秋》云:“卜日曰牲。”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徧。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徧。大夫祭五祀,岁徧。士祭其先。祭四方,谓祭五官之神於四郊也。句芒在东,祝融后土在南,蓐收在西,玄冥在北。《诗》云:“来方禋祀。”方祀者,各祭其方之官而已。五祀,户、灶、中霤、门、行也。此盖殷时制也。《祭法》曰天子立七祀,诸侯立五祀,大夫立三祀,士立二祀,谓周制也。
○徧音遍,本亦作遍,下同。句,古侯反。芒音亡。蓐音辱。冥,亡丁反。禋音因。霤,力救反。
[疏]“天子”至“其先”。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以下祭祀尊卑不同,并论神有废置之事,各随文解之。
○“天子祭天地”者,祭天谓四时迎气,祭五天帝於四郊,各以当方人帝配之。《月令》春曰“其帝太皞”,夏曰“其帝炎帝”,季夏曰“其帝黄帝”,秋曰“其帝少皞”,冬曰“其帝颛顼”,明为配天及告朔而言之。其雩祭亦然,故《月令》孟夏云:“大雩帝,为命祀百辟卿士。”既云“祀百辟卿士”,明五方人帝,天子亦雩祀之,其夏正郊感生之帝,周以后稷配之,其於明堂总享五帝,以文王、武王配之,故《孝经说》云“后稷为天地之主,文王为五帝之宗”是也。周人祭明堂时,又兼以武王配之,故《祭法》云周人宗武王是也。知方丘之神是昆仑者,案《地统书 括地象》云:“地中央曰昆仑。”又云:“其东南方五千里曰神州。”以此言之,昆仑在西北,别统四方九州,
译○所谓“问庶人之子”,庶人是指府史这类人,也有同僚或他国人询问其同僚府史的情况。熊氏说:“庶人不论年长年幼,也询问其子,这是顺承上大夫、士的体例而言。”
○所谓“年长,回答说,能背柴了。年幼,回答说,还不能背柴”,《少仪》说:“问士的子弟年长年幼,年长则回答说能耕种了,年幼则回答说能背柴或不能背柴。”这是因为士的俸禄微薄,子弟仍以从事农事为业。与此不同的原因,也应当是有田无田的区别。这里所说的士,是指有田产的人,所以子弟免除耕种背柴的劳役而掌管传达迎送之事。
○注解说“《尚书》说:越于是管理事务。指主管事务的人”。
○正义说:引用《大诰》证明御事是大夫的礼仪。“四十岁强壮而做官,五十岁任命为大夫”,这是《曲礼》的记载。引用它,来解释为什么不问大夫、士、庶人本人的年龄,而问其子弟的原因。因为大夫、士的年龄已经确定,所以不必问其年龄,而是问其子弟。
询问国君的财富,通过统计土地来回答,包括山泽所出产的东西。询问大夫的财富,回答说:“有邑宰收取赋税,祭祀用的器具和衣服不假借。”询问士的财富,用车马的数量来回答。询问庶人的财富,通过统计牲畜来回答。都是根据其所管辖的范围,以多少来回答。宰,是邑中的官吏。食力,指百姓缴纳的赋税。
○数,音色主,下文“数畜”相同。畜,音许又。郑玄注《周礼》说:“开始饲养叫畜。”
[疏]从“问国”到“以对”。
○正义说:这是指询问诸侯的臣子,想了解其君主封地内土地所出产的东西。说财富,不是问其金银布帛多少,正是问其最富饶的东西。不问天子,是因为天下的物品,没有不是君王所有的,天下人都知道,所以不需要问;而诸侯只有一国,所以特意询问。
○“数地以对”,是指首先根据土地面积的广狭来回答。“山泽之所出”,又根据鱼、盐、蜃、蛤、金、银、锡、石等物,有什么就回答什么。晋文公对楚成王说“羽毛、齿革,您的土地出产这些”就是这种情况。
○“问大夫之富”,也是他国人询问其臣下的情况。
○“回答说,有宰食力”,是回答的话。宰,是邑宰。有宰,说明有采邑,即“公山弗扰做季氏的邑宰”这种情况。“食力”指依靠百姓缴纳的赋税生活。
○“祭器衣服不假借”,是指四命大夫。衣服,指祭服。如果是四命大夫,可以自己制作祭器和衣服,所以说“不假借”。如果是三命以下,有田产的人制作但不齐全,就要假借。
○“问士之富,以车数对”,是指士拥有的土地不多,也没有邑宰,所以其属吏只用车马数量来回答。上士三命,则可以获得赐给的车马,副车随命数而定。中士乘坐栈车,没有副车。
○“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是指鸡猪之类。《闾师》说:“凡是庶民,不养牲畜的祭祀没有牺牲,不耕种的祭祀没有盛器,不种树的没有棺椁,不养蚕的没有丝帛,不纺绩的没有衰衣。”所以用牲畜数量来回答。郑玄注《周礼》说:“开始饲养叫畜,将要使用叫牲。”引用《春秋》说:“占卜日期叫牲。”
天子祭祀天地,祭祀四方,祭祀山川,祭祀五祀,每年遍祭一次。诸侯祭祀四方,祭祀山川,祭祀五祀,每年遍祭一次。大夫祭祀五祀,每年遍祭一次。士祭祀其祖先。祭祀四方,是指在四郊祭祀五官之神。句芒在东,祝融和后土在南,蓐收在西,玄冥在北。《诗经》说:“来到四方进行洁净的祭祀。”方祀,是各自祭祀其方位的官神而已。五祀,是户、灶、中霤、门、行。这大概是殷代的制度。《祭法》说天子设立七祀,诸侯设立五祀,大夫设立三祀,士设立二祀,这是周代的制度。
○徧音遍,原本也作遍,下文相同。句,音古侯。芒音亡。蓐音辱。冥,音亡丁。禋音因。霤,音力救。
[疏]从“天子”到“其先”。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天子以下祭祀尊卑不同,并论述神灵有废置的事情,各自随文解释。
○“天子祭天地”,祭天是指四时迎气,在四郊祭祀五天帝,各以当方的人帝配享。《月令》春天说“其帝太皞”,夏天说“其帝炎帝”,季夏说“其帝黄帝”,秋天说“其帝少皞”,冬天说“其帝颛顼”,明确是为配天及告朔而言。其雩祭也是如此,所以《月令》孟夏说:“大雩帝,为命祀百辟卿士。”既然说“祀百辟卿士”,明确五方人帝,天子也雩祀他们,其夏正郊感生之帝,周朝以后稷配享,其在明堂总享五帝,以文王、武王配享,所以《孝经说》说“后稷为天地之主,文王为五帝之宗”就是这样。周人祭明堂时,又兼以武王配享,所以《祭法》说周人宗武王就是这样。知道方丘之神是昆仑,查《地统书·括地象》说:“地中央叫昆仑。”又说:“其东南方五千里叫神州。”由此说来,昆仑在西北,另外统领四方九州,
其神州者,是昆仑东南一州耳。於一州中更分为九州,则《禹贡》之九州是也。其配地之神,《孝经纬》既云后稷为天地之主,则后稷配天南郊,又配地北郊。则周人以喾配圆丘,亦当配方泽也。
译所谓神州,不过是昆仑山东南的一个州罢了。在这一个州中再划分为九州,就是《禹贡》中所说的九州。至于配享大地之神,《孝经纬》既然说后稷是天地的宗主,那么后稷既在南郊配享上天,也应在北郊配享大地。那么周人用帝喾配享圆丘,也应当配享方泽。
○“祭山川”者,《周礼》:“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也。”
○“祭五祀”者,春祭户,夏祭灶,季夏祭中霤,秋祭门,冬祭行也。。
○“岁徧”者,谓五方之帝迎气雩祀明堂及郊,虽有重者,诸神总徧,故云“岁徧”。
○“诸侯方祀”者,诸侯既不得祭天地,又不得总祭五方之神,唯祀当方,故云“方祀”。
○“祭山川”者,《王制》云“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是也。
○“大夫祭五祀”者,大夫不得方祀及山川,直祭五祀而已。
○“士祭其先”,不云岁徧者,以士祭先祖,岁有四时,更无馀神故也。“天子祭天地”者,天地有覆载大功,天子王有四海,故得总祭天地以报其功。其天有六,祭之一岁有九。昊天上帝,冬至祭之,一也。苍帝灵威仰,立春之日祭之於东郊,二也。赤帝赤熛怒,立夏之日祭之於南郊,三也。黄帝含枢纽,季夏六月土王之日,亦祭之於南郊,四也。白帝白招拒,立秋之日祭之於西郊,五也。黑帝汁光纪,立冬之日祭之於北郊,六也。王者,各禀五帝之精气而王天下,於夏正之月祭於南郊,七也。四月龙星见而雩,总祭五帝於南郊,八也。季秋大飨五帝於明堂,九也。地神有二,岁有二祭。夏至之日祭昆仑之神於方泽,一也。夏正之月祭神州地祗於北郊,二也。或云建申之月祭之,与郊天相对。冬至祭昊天上帝者,《春秋纬》云“紫微为天帝,北极辉魄宝”是也。其配之人,以帝喾配之,故《祭法》云“周人褅喾”是也。其五帝则《春秋纬 文耀钩》云:“苍帝曰灵威仰,赤帝曰赤熛怒,黄帝曰含枢纽,白帝曰白招拒,黑帝曰汁光纪。”
○注“祭四”至“制也”。
○正义曰:此经直言“祭四方”,知非祭五天帝於四方者,以上云“祭天地”则五帝在其中矣,故知非天帝也。案《宗伯》云:“辜祭四方百物。”知此方祀非四方百物者,以此文在山川、五祀之上。与《大宗伯》“血祭社稷、五祀、五岳”,五祀在五岳之上,此四方亦在山川之上,故知是五官之神。云“祝融后土在南”者,郑意以为黎兼为后土,土位在南方,故知“祝融后土在南”。引《诗》云“来方禋祀”者,是《小雅 大田》之诗,以刺幽王之无道,追论成王之时,太平时和年丰,至秋报祭,招来四方之神,禋絜祭祀。引之者,证四方之义也。云“五祀,户、灶、中霤、门、行”者,此《月令》文。《大宗伯》五祀以为五官者,以其在五岳之上,此五祀在山川之下,又与大夫同祭,故知是户、灶等。云“此盖殷时制也”者,以天子诸侯大夫同云“祭五祀”,既无差等,故疑殷时制也。案《王制》云:“大夫祭五祀。”文与此同,而郑云:“五祀谓司命也、中霤也、门也、行也、厉也。”与此不同者,《王制》之文,上云“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既有尊卑等级,疑是周礼,故引《祭法》五祀以解之,与此不同。是有地大夫祭五祀,无地大夫祭三祀。
凡祭,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为其渎神也。废、举谓若殷废农祀弃,后不可复废弃祀农也。后有德者继之,不嫌也。
○为,于伪反。复,扶又反。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妄祭,神不飨。
○妄祭,本亦作“无福”。
[疏]“凡祭”至“无福”。
○正义曰:此明祭有常典,不可辄擅废兴,如殷时废柱祀弃,则后人不得复举柱而祭之也。
○“有其举之,莫敢废也”者,若已举弃祀之,后人不得复废弃也。
○注“为其”至“嫌也”。
○正义曰:农即柱也,有农功,故曰农也。弃即后稷也,为稷官,故曰稷也。《尚书》云“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是也。云“后有德者继之,不嫌也”者,郑恐人疑之,昔以举柱,何意废柱祀稷乎,故此解之者,若后有德者继之,则不在今所言之例也。
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
译○所谓“祭祀山川”,《周礼》记载:“在四郊为五帝立坛,四望、四类也如此。”
○所谓“祭祀五祀”,是春天祭祀户神,夏天祭祀灶神,季夏祭祀中霤神,秋天祭祀门神,冬天祭祀行神。
○所谓“每年遍祭”,是说五方之帝、迎气、雩祀、明堂以及郊祀,虽然有的神灵重复出现,但各类神灵总共都遍祭到了,所以说“每年遍祭”。
○所谓“诸侯方祀”,是说诸侯既不能祭祀天地,又不能总祭五方之神,只能祭祀自己封地所在方位的神灵,所以说“方祀”。
○所谓“祭祀山川”,《王制》说“在其封地内就祭祀,不在其封地内就不祭祀”,就是这个意思。
○所谓“大夫祭祀五祀”,是说大夫不能进行方祀和山川之祭,只能祭祀五祀罢了。
○所谓“士祭祀祖先”,不说每年遍祭,是因为士祭祀先祖,一年有四季祭祀,没有其他神灵可祭的缘故。“天子祭祀天地”,是因为天地有覆盖承载的大功,天子统治四海,所以能够总祭天地以报答其功德。天有六位,一年祭祀有九次。昊天上帝,在冬至日祭祀,这是第一次。苍帝灵威仰,在立春之日于东郊祭祀,这是第二次。赤帝赤熛怒,在立夏之日于南郊祭祀,这是第三次。黄帝含枢纽,在季夏六月土王之日,也于南郊祭祀,这是第四次。白帝白招拒,在立秋之日于西郊祭祀,这是第五次。黑帝汁光纪,在立冬之日于北郊祭祀,这是第六次。王者,各自禀受五帝的精气而统治天下,在夏正之月于南郊祭祀,这是第七次。四月龙星出现而举行雩祭,总祭五帝于南郊,这是第八次。季秋在明堂大飨五帝,这是第九次。地神有两位,一年有两次祭祀。在夏至之日于方泽祭祀昆仑之神,这是第一次。在夏正之月于北郊祭祀神州地祇,这是第二次。有人说在建申之月祭祀,与郊祭上天相对。冬至祭祀昊天上帝,《春秋纬》说“紫微为天帝,北极辉魄宝”,就是这个意思。配享的天子,用帝喾配享,所以《祭法》说“周人禘祭帝喾”,就是这个意思。那五帝则《春秋纬·文耀钩》说:“苍帝叫灵威仰,赤帝叫赤熛怒,黄帝叫含枢纽,白帝叫白招拒,黑帝叫汁光纪。”
○注“祭四”到“制也”。
○正义说:这经文只说“祭祀四方”,知道不是祭祀五天帝于四方,因为上文说“祭祀天地”则五帝已经包含在其中了,所以知道不是天帝。查《宗伯》说:“辜祭四方百物。”知道这方祀不是四方百物,因为此文在山川、五祀之上。与《大宗伯》“血祭社稷、五祀、五岳”,五祀在五岳之上,这四方也在山川之上,所以知道是五官之神。说“祝融后土在南”,郑玄的意思认为黎兼为后土,土位在南方,所以知道“祝融后土在南”。引用《诗经》说“来方禋祀”,是《小雅·大田》的诗,用来讽刺周幽王的无道,追述成王之时,太平时和年丰,到秋天报祭,招来四方之神,洁净祭祀。引用它,是为了证明四方的含义。说“五祀,户、灶、中霤、门、行”,这是《月令》的文字。《大宗伯》的五祀认为是五官,是因为在五岳之上,这五祀在山川之下,又与大夫同祭,所以知道是户、灶等。说“这大概是殷代的制度”,因为天子、诸侯、大夫都说“祭祀五祀”,既然没有等级差别,所以怀疑是殷代的制度。查《王制》说:“大夫祭祀五祀。”文字与此相同,而郑玄说:“五祀指司命、中霤、门、行、厉。”与此不同,《王制》的文字,上文说“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社稷,大夫祭祀五祀”,既然有尊卑等级,怀疑是周礼,所以引用《祭法》的五祀来解释,与此不同。是有封地的大夫祭祀五祀,无封地的大夫祭祀三祀。
凡祭祀,有废除的,没有人敢再举行。有举行的,没有人敢废除。是怕亵渎神灵。废、举是说像殷代废除柱的祭祀而改祭弃,后来不可再废弃祭祀农神的弃。后有德者继承它,不嫌忌。
○为,音于伪。复,音扶又。不是所应祭祀的而祭祀,名叫“淫祀”,淫祀没有福佑。妄自祭祀,神灵不享用。
○妄祭,原本也作“无福”。
[疏]“凡祭”到“无福”。
○正义说:这说明祭祀有常典,不可擅自废除或兴起,像殷代废除柱的祭祀而改祭弃,则后人不得再举柱而祭祀它。
○“有其举之,莫敢废也”,是说如果已经举弃的祭祀,后人不得再废弃它。
○注“为其”到“嫌也”。
○正义说:农就是柱,有农功,所以叫农。弃就是后稷,担任稷官,所以叫稷。《尚书》说“弃,黎民阻饥,汝后稷”,就是这个意思。说“后有德者继承它,不嫌忌”,郑玄怕人疑惑,以前举柱,为何废柱而祭稷呢,所以这里解释,如果后有德者继承它,就不在现在所说的例子里了。
天子用牺牛,诸侯用肥牛,大夫用
○索,所百反,注同,求也。牷音全,一本作纯。涤,直的反,养牲官也,徐又同吊反。
[疏]“天子”至“羊豕”。
○正义曰:此“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皆上得兼下,下不得僣上,故《左传》云:“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於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是天子亦得以肥也。又《公羊》云:“帝牲必在涤三月,稷牛惟具,稷有灾,故临时得别求之。”是天子诸侯得有索牛。
○“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者,天子大夫、士也。若诸侯大夫即用少牢,士则用特牲。其丧祭,大夫亦得用牛,士亦用羊豕,故《杂记》云“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特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是也。据此诸侯不得用牺牛。《祭义》云:“天子诸侯必有养兽之官。”下云:“牺牷祭牲,必於是取之。”诸侯有牺牲大牢者,诸侯对卿大夫亦得云“牺”,若对天子则称“肥”耳。其大夫牲体完全,亦有牺牲之称,故上云大夫牺赋为次,但不毛色纯耳。
○注“肥,养於涤也”。
○正义曰:案《楚语》观射父云:“大者牛羊,必在涤三月,小者犬豕,不过十日。”然者即此大夫索牛、士羊豕,既不在涤三月,当十日以上,但不知其日数耳。
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不敢自专,谓宗子有故,支子当摄而祭者也,五宗皆然。
[疏]“支子”至“宗子”。
○正义曰:支子,庶子也。祖祢庙在適子之家,而庶子贱,不敢辄祭之也。若滥祭亦是淫祀。
○“祭必告於宗子”者,支子虽不得祭,若宗子有疾,不堪当祭,则庶子代摄可也。犹宜告宗子然后祭,故郑云:“不敢自专。”
凡祭宗庙之礼,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鬛”,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雉曰“疏趾”,兔曰“明视”,脯曰“尹祭”,槀鱼曰“商祭”,鲜鱼曰“脡祭”。水曰“清涤”,酒曰“清酌”。黍曰“芗合”,梁曰“芗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丰本”,盐曰“咸鹾”。玉曰“嘉玉”,币曰“量币”。号牲物者,异於人用也。元,头也。武,迹也。腯亦肥也,《春秋传》作“腯”。腯,充貌也。翰犹长也。羹献,食人之馀也。尹,正也。商犹量也。脡,直也。萁,辞也。稻,菰蔬之属也。丰,茂也。大咸曰鹾,今河东云。币,帛也。
○大武,如字,一音泰。鬛,力辄反。豚,徒门反。腯,徒忽反,注同,本亦作豚。翰,户旦反。羹,古衡反,徐又音衡。槀,苦老反,乾鱼。鲜音仙。脡,肥顶反,徐唐顶反。芗音香。合如字,或音閤。萁,字又作箕,同,音姬,语辞也;王音期,期,时也。稷曰明粢,音咨,一本作明梁,古本无此句。疏,本又作蔬,色鱼反。韭音久。咸本又作醎,音咸。鹾,才何反。量音亮,又音良。作腯,徒忽反。翰长,如字。菰音孤,本又作苽,音同。
[疏]“凡祭”至“量币”。
○正义曰:此一节论祭庙牲币告神之法。
○“凡祭”者,为贵贱悉然。
○“牛曰一元大武”者,元,头也。武,迹也。牛若肥则脚大,脚大则迹痕大,故云“一元大武”也。
○“豕曰刚鬛”者,豕肥则毛鬛刚大也。王云:“刚鬛,言肥大也。”“豚曰腯肥”者,腯即充满貌也。
○“羊曰柔毛”者,若羊肥则毛细而柔弱,故王云:“柔毛,言肥泽也。”
○“鸡曰翰音”者,翰,长也,鸡肥则其鸣声长也。
○“犬曰羹献”者,人将所食羹馀以与犬,犬得食之肥,肥可以献祭於鬼神,故曰“羹献”也。
○“雉曰疏趾”者,趾,足也,雉肥则两足开张,趾相去疏也。《音义隐》云:“雉之肥则足疏。故王云:“足间疏也。”
○“兔曰明视”者,兔肥则目开而视明也。故王云:“目精明,皆肥貌也。”然自牛至兔,凡有八物,唯有牛云一头,而豕以下不云数者,
译○索,音所百,注同,意为寻求。牷,音全,另一版本写作纯。涤,音直的反,是饲养牺牲的官员,徐邈又读同吊的反音。
[疏]从“天子”到“羊豕”。
○正义说:这里说“天子用纯色牛,诸侯用肥牛,大夫用寻求来的牛”,都是上级可以兼用下级的标准,下级不得僭用上级的标准,所以《左传》说:“圣王先成就百姓,然后致力于侍奉神灵,所以奉献牺牲时告神说,‘博硕肥腯’。”这说明天子也可以使用肥牛。又《公羊传》说:“帝王的牺牲必须在涤养三个月,稷神的牛只需具备即可,如果稷神有灾祸,所以临时可以另外寻求。”这说明天子诸侯也可以使用寻求来的牛。
○“大夫用寻求来的牛,士用羊和猪”这一句,指的是天子的大夫和士。如果是诸侯的大夫就使用少牢,士则使用特牲。在丧祭中,大夫也可以使用牛,士也可以使用羊和猪,所以《杂记》说“上大夫的虞祭,用少牢;卒哭、成事、附祭都用大牢。下大夫的虞祭,用特牲;卒哭、成事、附祭都用少牢”就是这样。据此可知诸侯不能使用纯色牛。《祭义》说:“天子诸侯必须有饲养牺牲的官员。”下文说:“纯色完整的祭祀牺牲,必须从这里选取。”诸侯有牺牲大牢的,诸侯相对于卿大夫也可以称为“牺”,但如果相对于天子则称为“肥”罢了。大夫的牺牲肢体完整,也有牺牲的称呼,所以上文说大夫的牺牲赋税为次一等,只是毛色不纯罢了。
○注解说“肥,是在涤中饲养的”。
○正义说:查考《楚语》中观射父说:“大的牛羊,必须在涤中饲养三个月,小的犬猪,不超过十天。”那么这里大夫的寻求牛、士的羊猪,既然不在涤中饲养三个月,应当在十天以上,只是不知道具体的天数罢了。
支子不主持祭祀,祭祀必须告知宗子。不敢擅自专断,是指宗子有变故,支子应当代理主持祭祀的情况,五宗都是这样。
[疏]从“支子”到“宗子”。
○正义说:支子,就是庶子。祖先的宗庙在嫡子家中,而庶子地位卑贱,不敢擅自祭祀他们。如果滥祭也是淫祀。
○“祭祀必须告知宗子”这一句,支子虽然不能主持祭祀,如果宗子有病,不能承担祭祀,那么庶子代理是可以的。但还是应当告知宗子然后祭祀,所以郑玄说:“不敢擅自专断。”
凡是祭祀宗庙的礼仪,牛称为“一元大武”,猪称为“刚鬛”,小猪称为“腯肥”,羊称为“柔毛”,鸡称为“翰音”,狗称为“羹献”,野鸡称为“疏趾”,兔子称为“明视”,肉干称为“尹祭”,干鱼称为“商祭”,鲜鱼称为“脡祭”。水称为“清涤”,酒称为“清酌”。黍称为“芗合”,粱称为“芗萁”,稷称为“明粢”,稻称为“嘉蔬”,韭菜称为“丰本”,盐称为“咸鹾”。玉称为“嘉玉”,帛称为“量币”。给牺牲物品命名,是为了区别于人的日常使用。元,是头。武,是足迹。腯也是肥,《春秋传》写作“腯”。腯,是充实的样子。翰,是长。羹献,是吃人的剩余食物。尹,是正。商,是量。脡,是直。萁,是语助词。稻,是菰蔬之类。丰,是茂盛。大咸称为鹾,现在河东地区这样说。币,是帛。
○大武,按原字读,另一音泰。鬛,音力辄。豚,音徒门。腯,音徒忽,注同,原本也写作豚。翰,音户旦。羹,音古衡,徐邈又音衡。槀,音苦老,干鱼。鲜,音仙。脡,音肥顶,徐邈音唐顶。芗,音香。合,按原字读,或音閤。萁,字又作箕,同,音姬,语助词;王肃音期,期,是时。稷曰明粢,音咨,另一版本写作明梁,古本没有这一句。疏,原本又作蔬,音色鱼。韭,音久。咸,原本又作醎,音咸。鹾,音才何。量,音亮,又音良。作腯,音徒忽。翰长,按原字读。菰,音孤,原本又作苽,音同。
[疏]从“凡祭”到“量币”。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祭祀宗庙时牺牲和帛币告神的法则。
○“凡祭”这一句,是说无论贵贱都是这样。
○“牛称为一元大武”这一句,元,是头。武,是足迹。牛如果肥壮则脚大,脚大则足迹痕迹大,所以说“一元大武”。
○“猪称为刚鬛”这一句,猪肥壮则毛鬛刚硬粗大。王肃说:“刚鬛,是说肥大。”“小猪称为腯肥”这一句,腯就是充实的样子。
○“羊称为柔毛”这一句,如果羊肥壮则毛细而柔弱,所以王肃说:“柔毛,是说肥泽。”
○“鸡称为翰音”这一句,翰,是长,鸡肥壮则其鸣声长。
○“狗称为羹献”这一句,人将所食的羹汤剩余给狗,狗吃了它变肥,肥壮可以献给鬼神,所以称为“羹献”。
○“野鸡称为疏趾”这一句,趾,是脚,野鸡肥壮则两脚开张,脚趾相距疏远。《音义隐》说:“野鸡肥壮则脚疏。所以王肃说:‘足间疏远。’”
○“兔子称为明视”这一句,兔子肥壮则眼睛睁开而视力明亮。所以王肃说:“目精明,都是肥壮的样子。”然而从牛到兔子,共有八种物品,只有牛说一头,而猪以下不说数量的,
○“脯曰尹祭”者,尹,正也。裁截方正,而用之祭,一通云正,谓自作之也。脯自作,则知肉之所用也。《论语》云:“沽酒市脯不食。”言其不正也。
○“槀鱼曰商祭”者,槀,乾也。商,量也。祭用乾鱼,量度燥滋得中而用之也。
○“鲜鱼曰脡祭”者,脡,直也。祭有鲜鱼,必须鲜者,煮熟则脡直,若馁则败碎不直。
○“水曰清涤”者,古祭用水当酒,谓之玄酒也。而云“清涤”,言其甚清皎絜也。《乐记》云“尚玄酒”是也。
○“酒曰清酌”者,酌,斟酌也,言此酒甚清澈,可斟酌。当为三酒,未必为五齐。“黍曰芗合”者,夫穀秫者曰黍,秫既软而相合,气息又香,故曰“芗合”也。
○“粱曰芗萁”者,梁谓白粱黄粱也。萁,语助也。
○“稷曰明粢”者,稷,粟也。明,白也。言此祭祀明白粢也。郑注《甸师》云:“粢,稷也。”《尔雅》云:“粢,稷也。”注:“今江东人呼粟为粢。”隋祕书监王劭勘晋宋古本,皆无“稷曰明粢”一句,立八疑十二证,以为无此一句为是。《今尚书》云:“黍稷非馨。”《诗》云:“我黍与与,我稷翼翼,为酒为食,以享以祀。”然则黍稷为五穀之主,是粢盛之贵,黍既别有异号,稷何因独无美名?《尔雅》又以粢为稷,此又云“稷曰明粢”,正与《尔雅》相合。又《士虞礼》云:“明齐溲酒。”郑注云:“或曰明齐当为明视,谓兔腊也。今文曰明粢,粢,稷也。皆非其次也。”如郑言云“皆非其次”,由《曲礼》有明粢之文,故注《仪礼》云:“非其次。”王劭既背《尔雅》之说,又不见郑玄之言,苟信错书,妄生同异,改乱经籍,深可哀哉!
○注“号牲”至“币帛”。
○正义曰:“元,头也”,案《释古》文:“元,首。”首则头也。武也。释训文《春秋传》作腯者,桓六年《左传》云“博硕肥腯”是也。云“羹献,食人之馀也”者,《周礼 槀人》云“掌豢祭祀之犬”是也。“尹,正也”,“嘉,善也”,《释言》文。此等诸号,若一祭并有,则举其大者牲牢、酒齐而言,不应诸事皆道,故《少牢礼》称“敢用柔毛、刚鬛、嘉荐、普淖”是也。或唯有鸡犬,或唯鱼兔及水酒韭盐之祭,则各举其美号,故此经备载其名。必知然者,案《士虞礼》祝辞云:“尹祭。”郑注云:“尹,脯也。大夫、士祭无云脯者,今不言牲号而云尹祭,亦记者误矣。”如郑此言,明单用脯者称尹祭。以此推之,馀亦可知也。
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异死名者,为人亵其无知,若犹不同然也。自上颠坏曰崩。薨,颠坏之声。卒,终也。不禄,不终其禄。死之言澌也,精神斯尽也。
○傎音颠。澌本又作<歹斯>,同,音赐。在床曰“尸”,尸,陈也,言形体在。在棺曰“柩”。柩之言究也。
○柩音旧,《白虎通》云“久也”。
[疏]“天子”至“曰柩”。
○正义曰:此一节论死后称谓尊卑不同之事,各随文解之。但生时尊卑著见可识,而死荫为野土,嫌若可弃而称轻亵之,故为制尊卑之名,则明其犹有贵贱之异也。
○“崩”者,坠坏之名,譬若天形坠压然,则四海必睹。古之王者登假也,则率土咸知,故曰崩。
○“诸侯曰薨”者,薨者,崩之馀声也。而《诗》云“虫飞薨薨”,是声也。诸侯卑,死不得效崩之形,但如崩后之馀声,远劣於形压,诸侯之死,知者亦局也。
○“大夫曰卒”者,卒,毕竟也。大夫是有德之位,仕能至此,亦是毕了平生,故曰卒也。
○“士曰不禄”者,士禄以代耕,而今遂死,是不终其禄。
○“庶人曰死”者,死者,澌也。澌是消尽无馀之目,庶人极贱,生无令誉,死绝馀芳,精气一去,身名俱尽,故曰死。今俗呼尽为澌,即旧语有存者也。云崩、薨异号,至葬同者,以臣子藏其君父,安厝贵贱同也。
译○“脯曰尹祭”的意思是,尹,就是正。将肉干裁截得方正,用来祭祀;另一种说法认为“正”是指自己制作的。如果是自己制作的肉干,就知道肉是用在什么地方的了。《论语》说:“买来的酒和肉干不吃。”这是说它们不纯正。
○“槀鱼曰商祭”的意思是,槀,就是干。商,就是量。祭祀使用干鱼,要衡量其干湿程度适中才使用。
○“鲜鱼曰脡祭”的意思是,脡,就是直。祭祀如果有鲜鱼,必须用新鲜的,煮熟后鱼身挺直,如果腐败就会破碎而不直。
○“水曰清涤”的意思是,古代祭祀用水代替酒,称为玄酒。而说“清涤”,是说它非常清澈洁净。《乐记》说“崇尚玄酒”就是这个意思。
○“酒曰清酌”的意思是,酌,就是斟酌,是说这酒非常清澈,可以斟酌饮用。应当是三酒,未必是五齐。“黍曰芗合”的意思是,谷物中的秫米叫黍,秫米既柔软又相互融合,气味又香,所以叫“芗合”。
○“粱曰芗萁”的意思是,粱指的是白粱和黄粱。萁,是语助词。
○“稷曰明粢”的意思是,稷,就是粟。明,就是白。是说这祭祀用的粟米洁白。郑玄注《甸师》说:“粢,就是稷。”《尔雅》说:“粢,就是稷。”注解说:“现在江东人把粟称为粢。”隋朝秘书监王劭考证晋宋古本,都没有“稷曰明粢”这一句,他提出八疑十二证,认为没有这一句才是对的。《今文尚书》说:“黍稷并不香。”《诗经》说:“我的黍长得茂盛,我的稷长得整齐,用来酿酒做饭,用来献享祭祀。”既然黍稷是五谷的主食,是祭品中珍贵的,黍已经有了特殊的称号,稷为什么唯独没有美名呢?《尔雅》又把粢当作稷,这里又说“稷曰明粢”,正好与《尔雅》相合。又《士虞礼》说:“明齐溲酒。”郑玄注说:“有人说明齐应当是明视,指的是兔腊。今文说是明粢,粢就是稷。都不是正确的解释。”按照郑玄的话说“都不是正确的解释”,是因为《曲礼》有明粢的文字,所以他在注《仪礼》时说:“不是正确的解释。”王劭既违背《尔雅》的说法,又没看到郑玄的言论,如果相信错误的书籍,妄生异同,改乱经籍,真是令人悲哀啊!
○注“号牲”到“币帛”。
○正义说:“元,就是头”,查《释诂》文:“元,首。”首就是头。武,也是。《释训》文《春秋传》作腯的,桓公六年《左传》说“博硕肥腯”就是这个意思。说“羹献,是食人之馀”,《周礼·槀人》说“掌管饲养祭祀用的犬”就是这个意思。“尹,正也”,“嘉,善也”,是《释言》的文句。这些各种称号,如果一次祭祀都具备,就举出主要的牲牢、酒齐来说,不应该把各种事情都说道,所以《少牢礼》称“敢用柔毛、刚鬛、嘉荐、普淖”就是这个意思。或者只有鸡犬,或者只有鱼兔以及水酒韭盐的祭祀,就各自举出它们的美称,所以经文备载它们的名称。必定知道是这样的,查《士虞礼》祝辞说:“尹祭。”郑玄注说:“尹,就是脯。大夫、士祭祀没有说脯的,现在不说牲号而说尹祭,也是记录者的错误。”按照郑玄这话,明白单独用脯的称为尹祭。由此推之,其余的也可以知道了。
天子死叫“崩”,诸侯死叫“薨”,大夫死叫“卒”,士死叫“不禄”,庶人死叫“死”。死亡名称不同的原因,是因为人们轻慢无知,如果还像活着时那样称呼,就显得轻慢亵渎了。从上面崩塌叫崩。薨,是崩塌的声音。卒,是终了。不禄,是不终其禄位。死的意思是澌,精神消散尽了。
○傎音颠。澌本又作<歹斯>,同,音赐。在床上的叫“尸”,尸,就是陈列,是说形体陈列在那里。在棺木里的叫“柩”。柩的意思是究。
○柩音旧,《白虎通》说“久也”。
[疏]“天子”到“曰柩”。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死后称谓尊卑不同的事情,各自随文解释。但是生前尊卑明显可识,死后埋入荒野泥土,恐怕可以抛弃而称轻亵之,所以制定尊卑的名称,就明白还有贵贱的不同。
○“崩”,是坠坏的名称,譬如天形坠压的样子,那么四海必定都能看到。古代的王者去世,那么全国都知道,所以叫崩。
○“诸侯曰薨”,薨,是崩的余声。而《诗经》说“虫飞薨薨”,是声音。诸侯地位低,死不能效仿崩的形状,只是像崩后的余声,远远不如形状压迫,诸侯的死,知道的人也局限。
○“大夫曰卒”,卒,是毕竟。大夫是有德的职位,做官能到此,也是毕了平生,所以叫卒。
○“士曰不禄”,士的禄位用来代替耕作,而现在就死了,是不终其禄位。
○“庶人曰死”,死,就是澌。澌是消尽无余的意思,庶人极贱,生前没有美名,死后断绝余芳,精气一去,身名俱尽,所以叫死。现在俗话把尽称为澌,就是旧语有存留。说崩、薨异号,到葬同,是因为臣子埋葬君父,安葬贵贱相同。
○“在床曰尸”者,尸,陈也。古人病困气未绝之时,下置在地。气绝之后,更还床上。所以如此者,凡人初生在地,既病将死,故下复其初生,冀脱得死重生也。若其不生,复反本床。既未殡敛,陈列在床,故曰尸也。《白虎通》云“失气亡神,形体独陈”是也,言形体在也。
译所谓“在床曰尸”,尸,是陈列的意思。古人在病重气息尚未断绝的时候,被安置在地上;气息断绝之后,再抬回床上。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人刚出生时是在地上的,既然病重将死,就让他回到刚出生时的状态,希望他能摆脱死亡、重新获得生命。如果没能活过来,就再返回原来的床上。既然还没有入殓安葬,身体陈列在床上,所以称为尸。《白虎通》说“失去气息、亡失精神,只有形体独自陈列”,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是指形体还在。
○“在棺曰柩”者,柩,究也。三日不生,敛之在棺,死事究竟於此也。《白虎通》云:“柩,究也,久也,不复变色。”然尸、柩亦通名也。案《曾子问》云:“如小敛,则子免而从柩。”此谓小敛,举尸在为柩也。《春秋左氏传》:“赠死不及尸。”是呼未葬之柩为尸。
羽鸟曰“降”,四足曰“渍”。异於人也。降,落也。渍,谓相瀸汙而死也。《春秋传》曰:“大灾者何?大渍也。”
○降,户江反,又音绛,注同。渍,辞赐反。瀸,子廉反。污,秽污之污,一作汗,户旦反。
[疏]“羽鸟”至“曰渍”。
○鸟、兽死异名也。降,落也。羽鸟飞翔之物,今云其降落,是知死也。
○“四足曰渍”者,牛马之属也。若一个死,则馀者更相染渍而死。今云其渍,则知死也异於人耳。《春秋传》曰:大灾者何?大渍也”,《公羊》庄二十年,“夏,齐大灾。大灾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疒列>也”。注云:“<疒列>者,民疾疫也”。然此云渍,彼云瘠,字异而意同也者。
死寇曰“兵”。异於凡人,当飨禄其后。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夫曰“皇辟”。更设称号,尊神异於人也。皇,君也。考,成也,言其德行之成也。妣之言媲也。媲於考也。辟,法也,妻所取法也。
○妣,必履反。辟,婢亦反,徐扶亦反。称,尺澄反,下之“称”皆同。行,下孟反,下同。媲,普计反。
[疏]“死寇”至“皇辟”。
○“死寇曰兵”,谓父祖死君之寇,而子孙为名也,言人能为国家捍难御侮,为寇所杀者,谓为兵。兵,器仗之名,言其为器仗之用也。故君恒禄恤其子孙,异於凡人也。故郑云“当飨禄其后,春飨孤子”是也。
○“祭王”至“皇辟”。
○此更为神设尊号,亦广其义也。
○王父,祖父也。皇,君也。考,成也。此言祖有君德已成之也。
○“王母曰皇祖妣”者,王母,祖母也。妣,媲也,言得媲匹於祖也。
○“父曰皇考,母曰皇妣”者,义如上祖父母也。
○“夫曰皇辟”者,辟,法也,夫是妻所取法。如君,故言君法也。
○注“皇君”至“法也”。
○正义曰:“皇,君也”、“考,成也”、“辟,法也”,皆《释古》文也。
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嫔,妇人有法度者之称也。《周礼》:“九嫔掌妇学之法,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疏]“生曰”至“曰嫔”。
○生时所称也。不言祖及夫者,以生号无别称也。
○“死曰考、曰妣、曰嫔”者,嫔,妇人有法度之名也。前是宗庙之祭,加其尊称,故父母并曰皇也。此谓非祭时所称也。
○注“嫔妇”至“妇功”。
○正义曰:“《周礼》九嫔掌妇学之法,教九御”者,此证嫔有德之名,《周礼》以九嫔教宫内之妇人学四德也。谓“九御”者,自世妇以下,九九而御者也。嫔所教不教后夫人及世妇,唯教九御而已。云“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者,此九嫔所教之事也。“妇德”谓贞顺也,“妇言”谓辞令也,“妇容”谓婉娩也,“妇功”谓丝枲也。
○此生死异称,出《尔雅》文,言其别於生时耳。若通而言之亦通也。《尚书》云“大伤其考心”,又云“聪听祖考之彝训”,《仓颉篇》云“考妣延年”,《书》云“嫔于虞”,《诗 大明》云“曰嫔于京”,《周礼》九嫔之官,并非生死异称矣。
寿考曰“卒”,短折曰“不禄”。禄谓有德行任为大夫、士而不为者,老而死,从大夫之称,少而死,从士之称。
○折,市设反。任音壬,又如字。
[疏]“寿考”至“不禄”。
○此并是有德未经仕而死者之称也。寿考,老也。短折,少也。若有德不仕老而死者,从大夫之称,故曰卒也。若少而死者,则从士之称
译“在棺曰柩”,柩,就是究。人死后三天没有复活,将其收敛入棺,死亡的事在此终结。《白虎通》说:“柩,就是究,也是久,不再变色。”然而尸、柩也是通用的名称。查《曾子问》说:“如果举行小敛,则儿子免冠而跟随柩车。”这是说在小敛时,抬着尸体就称为柩。《春秋左氏传》说:“赠送死者的财物赶不上尸体。”这是把未下葬的柩称为尸。
有羽毛的鸟死了叫“降”,有四只脚的兽死了叫“渍”。这与人的死不同。降,就是坠落。渍,是说互相浸染污秽而死。《春秋传》说:“大灾是什么?就是大渍。”
降,读作户江,又读作绛,注相同。渍,读作辞赐。瀸,读作子廉。污,是秽污的污,一作汗,读作户旦。
【疏】从“羽鸟”到“曰渍”。
鸟、兽死了有不同的名称。降,就是坠落。有羽毛的鸟是飞翔之物,现在说它坠落,就知道是死了。
“四足曰渍”,是指牛马之类。如果一个死了,其余的就会互相感染而死。现在说它渍,就知道兽的死与人不同。《春秋传》说:“大灾是什么?就是大渍。”《公羊传》庄公二十年:“夏,齐国发生大灾。大灾是什么?就是大瘠。大瘠是什么?就是疫疠。”注说:“疫疠,就是百姓患瘟疫。”这里说渍,那里说瘠,字不同但意思相同。
死于敌寇叫“兵”。这与普通人不同,应当抚恤其后代。祭祀祖父叫“皇祖考”,祖母叫“皇祖妣”,父亲叫“皇考”,母亲叫“皇妣”,丈夫叫“皇辟”。另外设立称号,尊崇神灵,使之区别于普通人。皇,就是君。考,就是成,是说他们的德行已经成就。妣,就是媲,是与考相匹敌的意思。辟,就是法,是妻子所取法的对象。
妣,读作必履。辟,读作婢亦,徐音扶亦。称,读作尺澄,下面的“称”都相同。行,读作下孟,下面相同。媲,读作普计。
【疏】从“死寇”到“皇辟”。
“死寇曰兵”,是指父祖死于为国抵御敌寇,而子孙因此得名,是说人能为国家抵御危难、抗击侮辱,被敌寇所杀,称为兵。兵,是兵器铠甲的名称,是说他们发挥了兵器铠甲的作用。所以君主经常抚恤他们的子孙,区别于普通人。所以郑玄说“应当抚恤其后代,春天宴请孤子”就是这个意思。
“祭王”到“皇辟”。
这是另外为神灵设立尊号,也是扩大其意义。
王父,就是祖父。皇,就是君。考,就是成。这是说祖父有君德且已成就。
“王母曰皇祖妣”,王母,就是祖母。妣,就是媲,是说能与祖父相匹敌。
“父曰皇考,母曰皇妣”,意义如同上面的祖父母。
“夫曰皇辟”,辟,就是法,丈夫是妻子所取法的对象。如同君主,所以说君法。
注“皇君”到“法也”。
正义说:“皇,就是君”、“考,就是成”、“辟,就是法”,都是《释诂》中的文句。
活着叫“父”、叫“母”、叫“妻”,死了叫“考”、叫“妣”、叫“嫔”。嫔,是妇人有法度的称呼。《周礼》:“九嫔掌管妇学的法度,教导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疏】从“生曰”到“曰嫔”。
这是活着时的称呼。不说祖及夫,是因为活着时没有别的称呼。
“死曰考、曰妣、曰嫔”,嫔,是妇人有法度的名称。前面是宗庙祭祀,加上尊称,所以父母都叫皇。这是指非祭祀时的称呼。
注“嫔妇”到“妇功”。
正义说:“《周礼》九嫔掌管妇学的法度,教导九御”,这是证明嫔是有德行的名称,《周礼》中九嫔教导宫内的妇人学习四德。所谓“九御”,是从世妇以下,九九八十一人侍奉的人。嫔所教导的不包括皇后、夫人及世妇,只教导九御。说“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这是九嫔所教导的内容。“妇德”指贞顺,“妇言”指辞令,“妇容”指温婉,“妇功”指丝麻纺织。
这种生死不同的称呼,出自《尔雅》,是说与活着时不同。如果泛泛而言,也是通用的。《尚书》说“大伤其考心”,又说“聪听祖考之彝训”,《仓颉篇》说“考妣延年”,《书》说“嫔于虞”,《诗经·大明》说“曰嫔于京”,《周礼》九嫔的官职,并非都是生死不同的称呼。
长寿而死叫“卒”,短命而死叫“不禄”。禄,是指有德行可以担任大夫、士却没有担任的人,年老而死,沿用大夫的称呼,年少而死,沿用士的称呼。
折,读作市设。任,音壬,又如字。
【疏】从“寿考”到“不禄”。
这些都是有德行但未出仕而死的人的称呼。寿考,就是老。短折,就是少。如果有德行未出仕年老而死的人,沿用大夫的称呼,所以叫卒。如果年少而死,则沿用士的称呼。
,故曰不禄。
○注“有德”至“之称”。
○正义曰:郑知“有德行任为大夫、士而不为者”,若实是大夫、士,前文已显;今更别云卒与不禄,同大夫、士之称,故知堪为大夫、士而不为者。《檀弓》云:“君子曰终,小人曰死。”与此不同者,此据年之老者从大夫之称,少者从士之称;《檀弓》不据年之老少,但据君子取终其成功,小人精神尽澌,与此别也。
译所以称“不禄”。
注“有德”到“之称”。
正义说:郑玄知道“有德行足以担任大夫、士却未担任的人”,如果确实是已经担任的大夫、士,前文已经明确;现在另外区分说“卒”与“不禄”,都使用大夫、士的称呼,所以知道是能够担任大夫、士却没有担任的人。《檀弓》说:“君子称‘终’,小人称‘死’。”这与这里不同的地方在于,这里是根据年长的按大夫的称呼,年轻的按士的称呼;《檀弓》不根据年龄的老少,只是根据君子取其功业终结,小人精神耗尽,这与这里不同。
天子视不上於袷,不下於带。袷,交领也。天子至尊,臣视之,目不过此。
○上,时掌反,下及注同。袷音劫。国君绥视,视国君弥高。绥读为妥,妥视,谓视上於袷。
○绥依注音妥,他果反。大夫衡视,视大夫又弥高也。衡,平也。平视,谓视面也。士视五步。士视得旁游目五步之中也。视大夫以上,上下游目不得旁。
○游如字,徐音流。凡视,上於面则敖,敖则仰。
○敖,五报反。下於带则忧,忧则低。
○倾则奸。辟头旁视,心不正也。倾或为侧。
○辟,本或作僻,匹亦反。
[疏]“天子”至“则奸”。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以下,其臣视君尊卑有异之事。
○“天子视不上於袷”者,袷谓朝祭服之曲领也。天子至尊,臣之所视,不得上过於袷,过袷则慢。供奉至尊,须承候颜色。又不得下过於带,若下过於带,则似有忧戚,不供其事。
○“国君绥视”者,国君,诸侯也。妥,下也。若臣视君,目不得取看於面,当视面下袷上。既卑,稍得上视也。庾氏云:“妥,颓下之貌。前执器以心为平,故以下为妥。此视以面为平,故妥下於面,则上於袷也。”
○“大夫衡视”者,衡,平也。人相看,以面为平。若大夫之臣视大夫,平看其面也,故前云“绥视”,形大夫为言。“士视五步”者,若视大夫以上,唯直瞻上下,并不得旁视。若士之属吏视士,亦不得高面下带,而得旁视左右五步也。
○“凡视上於面则敖”者,此解所以观视有界限之义也。视人过高则是敖慢,定十五年“邾子执玉高,其容仰”,“高仰,骄也”。
○“下於带则忧”者,若视过下则似有忧,有忧头低垂,定十五年,“鲁公受玉卑,其容俯”,“卑俯,替也”。又昭十一年秋,会於厥慭,单子视不登带是也。
○“倾则奸”者,倾,欹侧也。若视尊者而欹侧旁视,流目东西,则似有奸恶之意也。
君命,大夫与士肄,肄,习也。君有命,大夫则与士展习其事,谓欲有所发为也。
○“君命”绝句。肆,本又作肄,同以二反。在官言官,在府言府,在库言库,在朝言朝。唯君命所在,就展习之也。官谓板图文书之处。府谓宝藏货贿之处也。库谓车马兵甲之处也。朝谓君臣谋政事之处也。
○处,昌虑反,下皆同。藏,才浪反。贿,呼罪反,《字林》音悔。朝言不及犬马。非公议也。辍朝而顾,不有异事,必有异虑。心不正,志不在君。辍犹止也。
○辍,丁劣反。故辍朝而顾,君子谓之固。固,谓不达於礼也。在朝言礼,问礼,对以礼。於朝廷言无所不用礼。
[疏]“君命”至“以礼”。
○正义曰:此一节论臣事君,所在皆当谨习其事,各随文解之。
○“君命”,谓君有教命,有所营为也。其大夫则与士先习学所为之事,备拟君之所使。
○“在官言官”者,此是君命所使之事,言犹议也。若君命之在官,则臣当展习言议在官之事。
○“在府言府”者,命之在府,亦当习议在府之事也。
○“在库言库”者,命之在库,亦随而习议在库之事也。
○“在朝言朝”者,命之在朝,亦随而习议在朝之事也。
○注“唯君”至“处也”。
○正义曰:知“官谓板图文书”者,与“府”相对。《周礼》内府之属皆主财货,故知“官谓板图文书”,故《周礼》八法治官府。
○“朝言”至“以礼”。
○此以下明在朝言朝之事,朝既如此,则官及府、库可知也。朝是谋於政教之处也,不宜私亵辩论以及犬马也。
○“辍朝而顾,不有异事,必有异虑”者,辍,止也。异事,非常之事。异虑,非常之虑也。臣於朝矜庄俨恪,视不流目。若忽止朝而回顾,此若非见异事,则心有异虑也。此由不先习也。
○“故辍朝而顾,君子谓之固”者,固,陋也。若身无异事,心无异虑,忽止朝而顾,君子谓此为固陋,
译天子(的臣下)注视时,眼睛不超过衣领,不低于腰带。袷,是交领。天子地位最尊贵,臣下注视他,目光不能超过这个范围。
○“上”读作“掌”,下文及注中相同。“袷”读作“劫”。国君(的臣下)采用妥视,注视国君的目光比注视天子更高一些。绥,通“妥”,妥视,是指目光高于衣领。
○绥依据注音读作“妥”,音“他果”。大夫采用衡视,注视大夫的目光又比注视国君更高一些。衡,是平的意思。平视,是指注视面部。士注视五步的范围。士注视时,目光可以在左右五步之间旁游。注视大夫及以上的人,目光只能上下移动,不能旁游。
○“游”按原字读,徐音读作“流”。大凡注视,目光高于面部就是傲慢,傲慢就会仰头。
○“敖”音“五报”。目光低于腰带就是忧愁,忧愁就会低头。
○歪斜就是奸邪。歪头旁视,内心就不端正。倾,有的版本写作侧。
○“辟”,有的版本写作僻,音“匹亦”。
[疏]从“天子”到“则奸”。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天子以下,臣下注视君主时,因尊卑不同而有差异的情况。
○“天子视不上於袷”,袷是指朝祭礼服的曲领。天子地位最尊贵,臣下注视他,目光不能超过衣领,超过衣领就是轻慢。侍奉至尊,必须承接等候他的脸色。也不能低于腰带,如果低于腰带,就好像有忧愁悲伤,不能胜任职事。
○“国君绥视”,国君,指诸侯。妥,是低下的意思。如果臣下注视君主,目光不能直接看脸,应当看脸下方、衣领上方的位置。因为地位稍低,可以稍微向上看。庾氏说:“妥,是颓下的样子。以前拿着器物以心为平,所以下方为妥。这里注视以面部为平,所以妥低于面部,就高于衣领。”
○“大夫衡视”,衡,是平的意思。人互相看,以面部为平。如果大夫的臣下注视大夫,平看他的面部,所以前面说“绥视”,是为了对比大夫而言。“士视五步”,如果注视大夫及以上的人,只能直看上下,都不能旁视。如果士的属吏注视士,也不能高过面部或低于腰带,但可以在左右五步范围内旁视。
○“凡视上於面则敖”,这是解释为什么注视要有界限的意义。注视人过高就是傲慢,定公十五年“邾子拿着玉太高,他的容貌仰起”,“高仰,就是骄傲”。
○“下於带则忧”,如果注视过低就好像有忧愁,有忧愁头就低垂,定公十五年,“鲁公接受玉太低,他的容貌俯下”,“卑俯,就是衰替”。又昭公十一年秋天,在厥慭会盟,单子注视不到腰带就是例子。
○“倾则奸”,倾,是歪斜的意思。如果注视尊者而歪斜旁视,目光东西流盼,就好像有奸恶的意思。
君主的命令,大夫和士要演习,肄,是习的意思。君主有命令,大夫就和士演习那件事,是指想要有所作为。
○“君命”断句。肆,有的版本写作肄,同音“以二”。在官署谈论官署的事,在府库谈论府库的事,在仓库谈论仓库的事,在朝廷谈论朝廷的事。只有君主命令所在的地方,就去演习那件事。官是指存放板图文书的地方。府是指储藏财货的地方。库是指存放车马兵甲的地方。朝是指君臣谋划政事的地方。
○“处”音“昌虑”,下文相同。“藏”音“才浪”。“贿”音“呼罪”,《字林》音“悔”。朝廷上谈论不涉及犬马。这不是公议。停止朝会而回头看,如果没有异常的事,就一定有异常的思虑。内心不端正,志向不在君主身上。辍,是停止的意思。
○“辍”音“丁劣”。所以停止朝会而回头看,君子称之为固陋。固,是指不通达于礼。在朝廷谈论礼仪,询问礼仪,用礼仪回答。在朝廷上说话没有不运用礼仪的。
[疏]从“君命”到“以礼”。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臣下侍奉君主,无论在哪里都应当谨慎演习那件事,各自随文解释。
○“君命”,是指君主有教命,有所经营作为。那些大夫就和士先习学所要做的事,准备应对君主的差遣。
○“在官言官”,这是君主命令所差遣的事,言,是议的意思。如果君主命令在官署,那么臣下就应当演习谈论在官署的事。
○“在府言府”,命令在府库,也应当习议在府库的事。
○“在库言库”,命令在仓库,也随而习议在仓库的事。
○“在朝言朝”,命令在朝廷,也随而习议在朝廷的事。
○注“唯君”到“处也”。
○正义说:知道“官是指板图文书”,是与“府”相对。《周礼》内府之类都主管财货,所以知道“官是指板图文书”,所以《周礼》八法治官府。
○“朝言”到“以礼”。
○这以下说明在朝廷谈论朝廷的事,朝廷既然这样,那么官署及府库、仓库也就可知了。朝廷是谋划政教的地方,不适宜私下轻慢辩论以及犬马之事。
○“辍朝而顾,不有异事,必有异虑”,辍,是停止的意思。异事,是非常之事。异虑,是非常之思虑。臣下在朝廷庄重严肃,目光不流盼。如果忽然停止朝会而回头看,这如果不是看见异常之事,就是心中有异常之思虑。这是由于事先没有演习。
○“故辍朝而顾,君子谓之固”,固,是陋的意思。如果身上没有异常之事,心中没有异常之思虑,忽然停止朝会而回头看,君子认为这是固陋,
不达礼意也。鲁哀公答孔子云“寡人固不固”是也。固谓不达礼也。
○“在朝言礼,问礼,对以礼”者,朝事既重,谋政不轻,殷勤诫之,言及问对,则宜每事称礼也。故郑注“於朝廷言无所不用礼”,故《论语》云,孔子谓颜回曰“非礼勿动,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是也。
译这是没有通晓礼的意旨。鲁哀公回答孔子说“我本来就不通达”,就是这种情况。这里的“固”是指不通晓礼。
○所谓“在朝廷上谈论礼,询问礼,回答也以礼”,是因为朝廷的事务重大,谋划政事不可轻率,殷切地告诫他们,凡是涉及言论和问答,都应当在每件事上遵循礼制。所以郑玄注解说“在朝廷上说话,没有哪件事是不用礼的”,因此《论语》中记载,孔子对颜回说“不符合礼的事不要做,不符合礼的话不要说,不符合礼的事物不要看,不符合礼的声音不要听”,就是这种情况。
大飨不问卜,祭五帝於明堂,莫適卜也。《郊特牲》曰:“郊血,大飨腥。”
○適,丁历反。腥音星。不饶富。富之言备也。备而已,勿多於礼也。
[疏]“大飨”至“饶富”。
○正义曰:此大飨总祭五帝,其神非一,若卜其牲日,五帝总卜而已,不得每帝问卜。若其一一问卜,神有多种,恐吉凶不同,故郑云“莫適卜”,一卜而已。
○“不饶富”者,富之言备也。虽曰大飨诸帝,配以文武,然礼数有常,取备而已,不得以其大飨,丰饶其物,使之过礼。此经直云“大飨”,郑知“祭五帝於明堂”者,以其上文云“不问卜”,又与《月令》季秋大飨帝同,诸帝皆在,不得每帝问卜。若其祫之大飨,则《周礼 宗伯》享大鬼皆卜,不得云不问卜,知非大祫也。郑引《郊特牲》云“郊血,大飨腥”者,取“大飨”二字以证此“大飨”之文,其实彼“大飨”文在郊下,谓祫祭也。然此祭五帝莫適卜,而雩总祭五帝得每帝问卜者,以雩祭为百穀祈雨,非一帝之功,故每帝適卜。至於大飨之时,岁功总毕,配以文武,祭报其功,不须每帝皆卜,故惟一卜而已。
凡挚,天子鬯,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挚匹。童子委挚而退。挚之言至也。天子无客礼,以鬯为挚者,所以唯用告神为至也。童子委挚而退,不与成人为礼也。说者以匹为鹜。
○挚音至,徐之二反,本又作贽,同。鬯,敕亮反,香酒。挚匹,依注作鹜,音木,鸭也。野外军中无挚,以缨、拾、矢可也。非为礼之处,用时物相礼而已。缨,马繁缨也。拾谓射韝。
○樊,本又作繁,步丹反。韝,徐音沟,又古侯反,一音古豆反。妇人之挚,椇、榛、脯、脩、枣、栗。妇人无外事,见以羞物也。椇、榛,木名。椇,枳也,有实,今邳、郯之东食之。榛,实似栗而小。
○椇,俱羽反。榛,侧巾反,《字林》云:“仕巾反,木丛也。”古本又作{立未},音壮巾反,云似梓,实如小栗也。见,贤遍反。枳,居纸反。邳,被悲反,下邳也。郯音谈,东海县名。
[疏]“凡挚”至“枣栗”。
○正义曰:“天子鬯”者,酿黑黍为酒,其气芬芳调畅,故因谓为鬯也。天子无客礼,必用鬯为挚者,天子吊临適诸侯,必舍其祖庙。既至诸侯祖庙,仍以鬯礼於庙神,以表天子之至,故郑注《鬯人》亦然也。。
○“诸侯圭”者,谓公侯伯也。公侯伯用圭,子男用璧,以朝王及相朝聘,表於至也。此唯云圭,不言璧者,略可知也。
○“卿羔”者,郑注《宗伯》云:“羔,小羊,取其群而不失类也。”《白虎通》云:“羔,取其群而不党。”卿职在尽忠率下不党也。《周礼》云:“公之孤以皮帛。”若诸侯適子被王命者,各下其君一等。公之子如侯伯,执圭侯伯之子如子男,执璧;子男之子命与未命者,皆以皮帛继子男也。
○“大夫雁”者,郑注《宗伯》云:“雁,取其候时而行也。”《白虎通》云:“雁,取飞则行列也。”大夫职在奉命適四方,动则当以正道事君也。
○“士雉”者,雉,取性耿介,唯敌是赴。士始升朝,宜为赴敌,故用雉也。羔、雁生执,雉则死持,亦表见危致命,《书》云“二生一死”是也。故郑注《宗伯》云:“雉,取其守介而死,不失其节也。”然《白虎通》云:“雉,取其不可诱之以食,挠之则威,死不可畜也。士行威介守节,死义不当移。”士挚,冬雉夏腒也。
○“庶人之挚匹”者,匹,鹜也。野鸭曰袅,家鸭曰鹜,鹜不能飞腾,如庶人但守耕稼而已,故郑注《宗伯》云:“鹜取其不飞迁。”《尔雅 释鸟》云:“舒凫鹜。”郭景纯云:“鹜音木。”舍人及李巡云:“鹜,野鸭名。鹜,家鸭名。”某氏云:“在野舒飞远者为鹜”。
○“童子委挚而退”者,童子见先生,或寻朋友,既未成人,不敢与主人相授受拜伉之仪,但奠委其挚於地而自退辟之。然童子之挚,悉用束
译大飨之礼不询问占卜,在明堂祭祀五帝,没有适宜分别占卜的。《郊特牲》说:“郊祭用血,大飨用腥。”
○適,音丁历。腥,音星。不丰饶富余。富的意思是完备。完备即可,不要超过礼制的规定。
[疏]“大飨”至“饶富”。
○正义曰:这里的大飨是总祭五帝,神灵不止一位,如果占卜牺牲和日期,只需对五帝一起占卜即可,不能对每一位帝分别占卜。如果对每一位帝分别占卜,神灵种类繁多,恐怕吉凶结果不同,所以郑玄说“莫適卜”,即只进行一次占卜。
○“不饶富”的意思是,富就是完备。虽然说是大飨祭祀各位天帝,并配享周文王、周武王,但礼数有常规定,取完备即可,不能因为是大飨,就使祭品丰饶富余,使其超过礼制。经文只说“大飨”,郑玄知道这是“在明堂祭祀五帝”,是因为上文说“不问卜”,又与《月令》中季秋大飨天帝相同,各位天帝都在,不能对每一位帝分别占卜。如果是大祫祭的大飨,那么《周礼·春官·大宗伯》说祭祀大鬼都要占卜,就不能说“不问卜”,所以知道这不是大祫祭。郑玄引用《郊特牲》说“郊血,大飨腥”,是取“大飨”二字来证明这里的“大飨”一词,其实那里“大飨”的文字在郊祭之下,指的是祫祭。然而这里祭祀五帝不适宜分别占卜,而雩祭总祭五帝却可以对每一位帝分别占卜,是因为雩祭是为了百谷祈雨,不是单一一位天帝的功劳,所以对每一位帝都适宜占卜。到了大飨的时候,一年的功业已经总结完毕,配享文王武王,祭祀以报答他们的功劳,不需要对每一位帝都占卜,所以只进行一次占卜。
凡进献的礼物,天子用鬯酒,诸侯用圭,卿用羔羊,大夫用雁,士用野鸡,平民的礼物是鸭子。童子放下礼物就退下。挚的意思是至。天子没有作为客人的礼节,用鬯酒作为礼物,是因为只有用它来告神才算是至。童子放下礼物就退下,是因为不与成人行礼。解说者认为匹是指鸭子。
○挚,音至,徐音二,本又作贽,同。鬯,音敕亮,香酒。挚匹,依注作鹜,音木,鸭。野外军中无礼物,用马缨、拾、箭也可以。不是行礼的地方,用当时的物品互相行礼即可。缨,马的繁缨。拾指射韝。
○樊,本又作繁,音步丹。韝,徐音沟,又音古侯,一音古豆。妇女的礼物,是椇、榛、肉干、肉脯、枣、栗。妇女没有外事,见面时以食物为礼。椇、榛,是树木名。椇,即枳,有果实,现在邳、郯以东地区食用。榛,果实像栗子但较小。
○椇,音俱羽。榛,音侧巾,《字林》说:“音仕巾,木丛。”古本又作{立未},音壮巾,说像梓树,果实如小栗。见,音贤遍。枳,音居纸。邳,音被悲,下邳。郯,音谈,东海县名。
[疏]“凡挚”至“枣栗”。
○正义曰:“天子鬯”的意思是,用黑黍酿酒,其气味芬芳调畅,所以因此称为鬯。天子没有作为客人的礼节,必定用鬯作为礼物,是因为天子吊唁或莅临诸侯国,必定住宿在诸侯的祖庙。到了诸侯的祖庙后,仍然用鬯酒在庙中祭祀神灵,以表示天子的到来,所以郑玄注《鬯人》也是这样说的。
○“诸侯圭”的意思是,指公、侯、伯。公、侯、伯用圭,子、男用璧,用来朝见周王以及互相朝聘,表示到达。这里只说圭,不说璧,是省略可知。
○“卿羔”的意思是,郑玄注《宗伯》说:“羔,小羊,取它成群而不失同类。”《白虎通》说:“羔,取它成群而不结党。”卿的职责在于尽忠率领下属而不结党。《周礼》说:“公的孤用皮帛。”如果诸侯的嫡子受王命,各自降低其君主一等。公的儿子如侯伯,执圭;侯伯的儿子如子男,执璧;子男的嫡子受命与未受命的,都用皮帛,接续子男之后。
○“大夫雁”的意思是,郑玄注《宗伯》说:“雁,取它按时令而行。”《白虎通》说:“雁,取它飞行时行列整齐。”大夫的职责在于奉命前往四方,行动时应当以正道事奉君主。
○“士雉”的意思是,雉,取它性格耿介,只奔赴敌人。士刚开始升任朝官,适宜为赴敌,所以用雉。羔、雁是活的拿着,雉是死的拿着,也表示见危授命,《尚书》说“二生一死”就是这个意思。所以郑玄注《宗伯》说:“雉,取它坚守节操而死,不失其节。”然而《白虎通》说:“雉,取它不能用食物引诱,挠动它则显威严,死了也不能畜养。士行为威严耿介守节,死义不当改变。”士的礼物,冬天用活雉,夏天用干雉。
○“庶人之挚匹”的意思是,匹,是鸭子。野鸭叫袅,家鸭叫鹜,鹜不能飞腾,就像庶人只守耕稼而已,所以郑玄注《宗伯》说:“鹜取它不飞迁。”《尔雅·释鸟》说:“舒凫鹜。”郭景纯说:“鹜音木。”舍人及李巡说:“鹜,野鸭名。鹜,家鸭名。”某氏说:“在野外舒展飞翔远去的为鹜”。
○“童子委挚而退”的意思是,童子拜见先生,或寻找朋友,既然还未成年,不敢与主人相互授受拜谢的礼仪,只是把礼物放在地上然后自己退避。然而童子的礼物,全部用束
脩也。故《论语》云孔子“自行束脩以上,则吾未尝无诲焉”。是谓童子也。然凡用牲为挚,主人皆食之,故《司士》云:“掌摈士者膳其挚。郑司农云:“王食其所执羔、雁之挚。”玄谓:“膳者入於王之膳人。”
译束脩。所以《论语》说孔子“自行束脩以上,则吾未尝无诲焉”。这是指童子。然而凡是使用牺牲作为见面礼,主人都会食用它,所以《司士》说:“掌管接待士人的官员,要食用他们进献的见面礼。”郑司农说:“王食用他们进献的羔羊、大雁等见面礼。”郑玄说:“‘膳’是指进入王的膳人那里。”
○注“挚之”至“至也”。
○正义曰:郑知然者,以上文云“天子临诸侯,畛於鬼神”。又《鬯人》云:“供介鬯。”是天子於诸侯有告神之义。
○“野外军中无挚,以缨、拾、矢可也”,
○谓人在野外军旅之中,或应相见而无物可持为挚者,则不以旧礼,当随时所用。缨谓马繁缨,即马鞅也。拾,射韝也。矢犹箭也。军在野无物,故用此为挚可也。不直云军中,而云野外者,若军在都邑中则宜依旧礼,不可用军物也。云若非军中而在野外,亦曰时物,或缨、拾之徒,随所有也,举一隅耳,触类而长之。则若土地无正币,则时物皆可也。
○“妇人之挚,椇、榛、脯、脩、枣、栗”,
○妇人无外事,唯初嫁用挚,以见舅姑,故用此六物为挚也。椇即今之白石李也,形如珊瑚,味甜美。榛似栗而小也。脯,搏肉无骨而曝之。脩,取肉鍜治而加姜桂乾之如脯者。所以用此六物者:椇训法也;榛训至也;脯,始也;脩,治也;枣,早也;栗,肃也。妇人有法,始至,脩身早起,肃敬也。故后、夫人以下,皆以枣栗为挚,取其早起战栗自正也。必知以名为义者,案庄二十四年《左传》云:“女贽不过榛、栗、枣、脩,以告虔也。”见榛是虔义之名,明诸物皆取名为义。案《昏礼》妇见舅以枣、栗,见姑以腵、脩。其榛、椇所用无文。
纳女,於天子曰“备百姓”,於国君曰“备酒浆”,於大夫曰“备埽洒”。纳女,犹致女也。婿不亲迎,则女之家遣人致之,此其辞也。姓之言生也。天子,皇后以下百二十人,广子姓也。酒浆、埽洒,妇人之职。
○埽,悉报反。洒,所买反,又山寄反。迎,鱼敬反。贱妇人之职,本又有无“妇”字者。
[疏]“纳女”至“埽洒”。
○正义曰:纳犹致也。致者,婿不亲迎,则女之家三月庙见,使人致之而为此辞。姓,生也。言致此女备王之后妃以下百二十人,以生广子孙,故云姓也。
○“於国君曰备酒浆”者,致女於诸侯也。酒浆是妇人之职也。故送女而持此为辞。转卑,不敢言“百姓”也。《诗》云“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是也。
○“於大夫曰备埽洒”,弥贱也,不敢同诸侯,故不得言“酒浆”也。唯及大夫,不及士者,士卑故也。诸侯功成,得备八妾,重国广嗣也。
○注“纳女”至“之职”。
○正义曰:成九年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此云“纳女”,故云“纳女,犹致女”也。知婿不亲迎嫁女之家,使人致女者,以成九年二月“伯姬归於宋”,时宋公不亲迎,故鲁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是也。而天子亦有亲迎以否者,《异义》云:“《礼》戴说天子亲迎。《左氏》说天子不亲迎,使上卿迎之。诸侯亦不亲迎,使上大夫迎。”郑《驳异义》云:“文王迎大姒,亲迎於渭。”又引孔子答哀公:“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冕而亲迎,君何谓已重乎?”此天子诸侯有亲迎也。若不亲迎,则宜致女,云“备百姓也”。
卷六 檀弓上第三
卷六 檀弓上第三
陆曰:“檀弓,鲁人。檀,大丹反,姓也。弓,名。以其善於礼,故以名篇。”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檀弓》者,以其记人善於礼,故著姓名以显之。姓檀名弓,今山阳有檀氏。此於《别录》属《通论》。”此《檀弓》在六国之时,知者,以仲梁子是六国时人,此篇载仲梁子,故知也。案子游讥司寇惠子废適立庶,又《檀弓》亦讥仲子舍適孙而立庶子,其事同,不以子游名篇,而以《檀弓》为首者,子游是孔门习礼之人,未足可嘉,《檀弓》非是门徒,而能达礼,故善之,以为篇目。
公仪仲子之丧,檀弓免焉。故为非礼,以非仲子也。《礼》:“朋友皆在他邦,乃袒免。”
○公仪仲子,公仪,氏;仲子,字;鲁之同姓也,其名未闻。免音问,注同,以布广一寸,从项中而前,交於额上,又却向
译○ 注“挚之”到“至也”。
○ 正义说:郑玄之所以知道是这样,是因为上文说“天子亲临诸侯,向鬼神致告”。又《鬯人》篇说:“供给介鬯。”这说明天子对于诸侯有向神灵告祭的意义。
○ “野外军中无挚,以缨、拾、矢可也”,
○ 是说人在野外军旅之中,有时应当相见却没有物品可以手持作为贽礼,就不依照旧礼,应当随时取用现成的物品。缨指马的繁缨,也就是马鞅。拾,是射箭时护臂的韝。矢就是箭。军队在野外没有别的物品,所以用这些作为贽礼是可以的。不直接说军中,而说野外,是因为如果军队在都邑之中,就应当依照旧礼,不可以使用军用物品。说如果不是在军中而在野外,也称为时物,或者像缨、拾之类,随所有而取,这只是举出一个例子,触类旁通即可。那么如果当地没有正式的贽礼,那么时物都可以。
○ “妇人之挚,椇、榛、脯、脩、枣、栗”,
○ 妇人没有外事,只有初嫁时用贽礼,用来拜见公婆,所以用这六种物品作为贽礼。椇就是现在的白石李,形状像珊瑚,味道甜美。榛像栗子但较小。脯,是捶打去骨后晒干的肉。脩,是取肉捶打加工后加入姜桂晒干像脯一样的肉。之所以用这六种物品,是因为:椇训为法;榛训为至;脯,是始;脩,是治;枣,是早;栗,是肃。妇人要有法度,刚至夫家,修身早起,恭敬严肃。所以皇后、夫人以下,都用枣栗作为贽礼,取早起战栗自我端正的意思。必定知道以名称为义的理由,查考庄公二十四年《左传》说:“女子的贽礼不超过榛、栗、枣、脩,用来表示虔诚。”可见榛是虔诚之义的名称,明白各种物品都是取名称为义。查考《昏礼》,妇人拜见公公用枣、栗,拜见婆婆用腵、脩。至于榛、椇所用的记载没有明文。
纳女,对天子说“备百姓”,对国君说“备酒浆”,对大夫说“备埽洒”。纳女,就是致女。女婿不亲自迎娶,那么女方家里派人送去,这是送女时的辞令。姓的意思是生。天子,皇后以下一百二十人,是为了广增子嗣。酒浆、埽洒,是妇人的职分。
○ 埽,音悉报。洒,音所买,又音山寄。迎,音鱼敬。贱妇人的职分,原本还有没有“妇”字的版本。
[疏]“纳女”到“埽洒”。
○ 正义说:纳就是致。致,是女婿不亲自迎娶,那么女方家里在三月庙见时,派人送去而说这些辞令。姓,是生。说送去这个女子来充备王后的后妃以下一百二十人,以生养广增子孙,所以说姓。
○ “对国君说备酒浆”,是送女给诸侯。酒浆是妇人的职分。所以送女时持此为辞。地位转卑,不敢说“百姓”。《诗经》说“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就是这个意思。
○ “对大夫说备埽洒”,更加卑贱,不敢同于诸侯,所以不得说“酒浆”。只涉及大夫,不涉及士,是因为士地位卑下。诸侯功成,得以配备八妾,是为了重视国家广增子嗣。
○ 注“纳女”到“之职”。
○ 正义说:成公九年夏,“季孙行父到宋国致女”。这里说“纳女”,所以说“纳女,就是致女”。知道女婿不亲自迎娶,女方家里派人致女,是因为成公九年二月“伯姬嫁给宋国”,当时宋公不亲自迎娶,所以鲁国季孙行父到宋国致女就是这样。至于天子是否也有亲自迎娶的,《异义》说:“《礼》戴说天子亲自迎娶。《左氏》说天子不亲自迎娶,派上卿去迎。诸侯也不亲自迎娶,派上大夫去迎。”郑玄《驳异义》说:“文王迎娶大姒,亲自到渭水迎娶。”又引用孔子回答哀公:“结合两姓的友好,以继承先圣的后代,作为天地宗庙社稷的主宰,戴着冕冠亲自迎娶,君主为什么说已经太重了呢?”这是天子诸侯有亲自迎娶的情况。如果不亲自迎娶,就应当致女,说“备百姓”。
卷六 檀弓上第三
卷六 檀弓上第三
陆说:“檀弓,是鲁国人。檀,音大丹,是姓。弓,是名。因为他善于礼,所以用他的名字作为篇名。”
[疏]正义说:查考郑玄《目录》说:“名为《檀弓》,是因为记载的人善于礼,所以著录姓名以彰显他。姓檀名弓,现在山阳有檀氏。这在《别录》中属于《通论》。”这篇《檀弓》在六国时期,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仲梁子是六国时人,这篇记载了仲梁子,所以知道。查考子游讥讽司寇惠子废嫡立庶,又《檀弓》也讥讽仲子舍弃嫡孙而立庶子,事情相同,不用子游命名篇目,而用《檀弓》为首,是因为子游是孔门习礼的人,不足以嘉奖,《檀弓》不是孔门弟子,却能通达礼,所以嘉许他,作为篇目。
公仪仲子去世,檀弓为他免丧。所以认为是不合礼,因为非议仲子。《礼》说:“朋友都在他国,才袒免。”
○ 公仪仲子,公仪,是氏;仲子,是字;是鲁国的同姓,他的名字没有听说。免音问,注同,用宽一寸的布,从项中向前,交叉在额上,又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