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檀弓下第四
卷十 檀弓下第四
卷十 檀弓下第四
公叔文子卒,文子,卫献公之孙,名拔,或作发。
○拔,蒲八反。其子戍请谥於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谥者,行之迹。有时,犹言有数也,大夫士三月而葬。
○行,下孟反。君曰:“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君,灵公也。
○粥音祝。昔者卫国有难,夫子以其死卫寡人,不亦贞乎?难,谓鲁昭公二十年盗杀卫侯之兄絷也。时齐豹作乱,公如死鸟。
○难,乃旦反,注同。夫子听卫国之政,修其班制,以与四邻交,卫国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班制,谓尊卑之差。故谓夫子贞惠文子。”后不言贞惠者,文足以兼之。
[疏]“公叔”至“文子”。
○正义曰:此一节论请君诔臣之谥法,各依文解之。
○注“文子”至“作发”。
○正义曰:案《世本》:“卫献公生成子当,当生文子拔。”拔是献公孙也。“或作发”者,以《春秋左氏传》作发,故云“或作发”。
○“请所以易其名”者,生存之日,若呼其名,今既死将葬,故请所以诔行为之作谥,易代其名者。
○注“难谓”至“死鸟”。
○正义曰:案昭二十年《左传》云:“卫公孟絷狎齐豹,夺之司寇与鄄。公孟恶北宫喜、褚师圃,欲去之。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惧而欲以作乱,故齐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作乱。丙辰,卫侯在平寿,公孟有事於盖获之门外。”又云:“齐氏用戈击公孟,宗鲁以背蔽之,断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杀之。公闻乱,乘驱自阅门入,载宝以出。又云:“公如死鸟。”注云:“死鸟,卫地。”
○“故谓”至“文子”者,案《谥法》:“爱民好与曰惠,外内用情曰贞,道德博闻曰文。”既有道德,则能惠能贞,故郑云:“后不言贞惠者,文足以兼之。”案文次先“惠”后“贞”,此先云“贞”者,以其致死死君事重,故在前,上先言“惠”者,据事先后言之。
石骀仲卒。骀仲,卫大夫石碏之族。
○骀,大来反。碏,七略反。无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莫適立也。
○適,下历反,注同。曰:“沐浴佩玉则兆。”言齐絜则得吉兆。
○齐,侧皆反。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心正且知礼。石祁子兆,卫人以龟为有知也。
[疏]“石骀”至“知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龟兆知贤知之事,各依文解之。
○“卜所”至“则兆”。
○既有庶子六人,莫適立也,故卜所以堪为后者。其掌卜之人谓之曰:“若沐浴佩玉,则得吉兆。”所以须有卜者,《春秋左氏》之义,故昭三十六年云:“年钧以德,德钧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若《公羊》隐元年云:“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何休云:“適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质家亲亲,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侄。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其双生也,质家据见立先生,文家据本意立后生。”何休作《膏肓》难《左氏》云:“若其以卜,隐、桓以祸,皆由此作,乃曰古制,固亦谬矣。”郑箴之云:“立长以嫡不以贤,固立长矣。立子以贵不以长,固立贵矣。若长均贵均,何以别之?故须卜。《礼》有询立君、卜立君,是有卜也。”是从《左氏》之义。
○“孰有”至“者乎”。
○居亲之丧,必衰绖憔悴,安有居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言不可,郑云“心正且知礼”者,不信邪言是心正,居丧不沐浴佩玉是知礼也。
陈子车死於卫,其妻与其家大夫谋以殉葬,子车,齐大夫。定而后陈子亢至。以告曰:“夫子疾,莫养於下,请以殉葬。”子亢,子车弟,孔子弟子。下,地下。
译卷十 檀弓下第四
公叔文子去世。文子是卫献公的孙子,名叫拔,有的版本写作发。
“拔”音蒲八反。他的儿子戍向国君请求赐予谥号,说:“日期已经选定,即将安葬了。请赐予一个用来替代他生名的称号。”谥号是行为事迹的体现。有日期,是说有定数,大夫和士人死后三个月安葬。
“行”音下孟反。国君说:“从前卫国发生饥荒,先生施粥给国家的饥饿者,这难道不是仁爱吗?这里的国君指卫灵公。
“粥”音祝。从前卫国遭遇祸难,先生以死来保卫我,这难道不是忠贞吗?祸难,是指鲁昭公二十年盗贼杀害卫侯的兄长絷这件事。当时齐豹作乱,国君逃到死鸟。
“难”音乃旦反,注同。先生主持卫国的政事,整顿尊卑等级制度,用来与四邻交往,卫国的国家社稷没有受辱,这难道不是文雅吗?班制,是指尊卑的差别。所以称先生为贞惠文子。”后面不再说贞惠,是因为“文”足以兼括它们。
[疏]“公叔”到“文子”。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请求国君为臣下定谥的法度,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注“文子”到“作发”。
○正义说:查《世本》记载:“卫献公生成子当,当生文子拔。”拔是献公的孙子。“或作发”的原因,是因为《春秋左氏传》写作发,所以说“有的版本写作发”。
○“请所以易其名”的意思是,活着的时候,如果称呼他的名字,现在既然去世将要安葬,所以请求根据他的行为事迹制定谥号,用来替代他的名字。
○注“难谓”到“死鸟”。
○正义说:查昭公二十年《左传》记载:“卫国的公孟絷轻慢齐豹,剥夺了他的司寇职位和鄄地。公孟憎恶北宫喜、褚师圃,想除掉他们。公子朝与襄夫人宣姜私通,害怕而想借机作乱,所以齐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作乱。丙辰日,卫侯在平寿,公孟在盖获门外有事。”又说:“齐氏用戈攻击公孟,宗鲁用背遮挡,手臂被砍断,击中公孟的肩膀,都被杀死。国君听说叛乱,乘坐驱车从阅门进入,装载宝物逃出。又说:‘国君逃到死鸟。’注解说:‘死鸟,是卫国的地名。’”
○“故谓”到“文子”的意思是,查《谥法》记载:“爱护百姓喜好给予叫惠,内外真诚叫贞,道德渊博见闻广博叫文。”既然有道德,就能做到惠和贞,所以郑玄说:“后面不再说贞惠,是因为文足以兼括它们。”查谥号次序先“惠”后“贞”,这里先说“贞”,是因为以死侍奉君主的事情重大,所以放在前面,上面先说“惠”,是根据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来说的。
石骀仲去世。骀仲是卫国大夫石碏的同族。
“骀”音大来反。“碏”音七略反。没有嫡子,有庶子六人,占卜来决定谁做继承人,没有合适的人选。
“適”音下历反,注同。说:“沐浴佩玉就能得到吉兆。”意思是斋戒清洁就能得到吉兆。
“齐”音侧皆反。五个人都沐浴佩玉。石祁子说:“哪有主持亲人丧事,却沐浴佩玉的呢?”没有沐浴佩玉。内心正直且懂得礼制。石祁子得到了吉兆,卫国人认为龟甲有灵性。
[疏]“石骀”到“知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龟兆能识别贤能之事,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卜所”到“则兆”。
○既然有庶子六人,没有合适的人选,所以占卜来决定谁能做继承人。掌管占卜的人说:“如果沐浴佩玉,就能得到吉兆。”之所以需要占卜,是依据《春秋左氏传》的道理,所以昭公三十六年说:“年龄相当看德行,德行相当看占卜。君王不立宠爱的,公卿不徇私。”如果像《公羊传》隐元年说:“立嫡子以长不以贤,立庶子以贵不以长。”何休说:“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质家重亲情,先立娣。文家重尊卑,先立侄。嫡子有孙子而死,质家重亲情,先立弟弟。文家重尊卑,先立孙子。如果是双胞胎,质家看现状立先出生的,文家看本意立后出生的。”何休作《膏肓》难《左氏》说:“如果靠占卜,隐公、桓公的祸乱,都由此产生,却说这是古制,本来也是错误的。”郑玄纠正他说:“立长子以嫡不以贤,本来就是立长子。立庶子以贵不以长,本来就是立尊贵者。如果年龄相当尊贵也相同,怎么区别呢?所以需要占卜。《礼》中有咨询立君、占卜立君,是有占卜的。”这是遵从《左氏传》的道理。
○“孰有”到“者乎”。
○居亲人丧事,必定穿着丧服面容憔悴,哪有居亲人丧事,却沐浴佩玉的呢?意思是不可,郑玄说“内心正直且懂得礼制”的意思是,不信邪说是内心正直,居丧不沐浴佩玉是懂得礼制。
陈子车死在卫国,他的妻子和家里的大夫谋划用活人殉葬,子车是齐国大夫。决定之后陈子亢到达。把情况告诉他说:“先生病重,没有人侍奉在地下,请允许用活人殉葬。”子亢是子车的弟弟,孔子的弟子。下,指地下。
○亢音刚,又苦浪反。养,羊尚反,下皆同。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虽然,则彼疾当养者,孰若妻与宰?得已,则吾欲已。不得已,则吾欲以二子者之为之也。”度谏之不能正,以斯言拒之,已犹止也。
译“亢”读作刚,又读作苦浪反。“养”读作羊尚反,下文相同。子亢说:“用活人殉葬,不符合礼制。尽管如此,那么那些患病应当被供养的人,谁比得上妻子和家宰呢?如果事情可以停止,我就想停止;如果无法停止,我就想用这两个儿子来代替。”度劝谏他不能纠正这种行为,子亢就用这些话来拒绝他,“已”就是停止的意思。
○度,大洛反。於是弗果用。果,决。
[疏]“陈子”至“果用”。
○正义曰:此一节论殉葬非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子亢”至“弟子”。
○正义曰:知“孔子弟子”者,以《论语》“陈亢问於伯鱼”,与伯鱼相问,故知孔子弟子。又知“子车,齐大夫”者,昭二十六年《左传》齐师围成,鲁师及齐师战于炊鼻。鲁人将击子车,子车射之,殪。郑盖据此谓“齐大夫”。知亢是子车弟者,以子车之妻,谋欲殉葬子车,子亢不能止之。若是子车之兄,当处分由已,故知是子车弟也。“子亢”至“之也”。
○子亢既见兄家谋殉葬非礼之事,自度不能止,故云“殉葬,非礼也”。又云虽非礼,彼疾当养者,彼死者疾病,当须养侍於下者,以外人疏,谁若妻之与宰?言妻、宰最亲,当须侍养。若得休已,不须侍养,吾意欲休已。若其不止,必须为殉葬,则吾欲以妻之与宰二子为之。
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还犹疾也。谓不及其日月。
○啜,昌劣反。叔或作菽,音同,大豆也;王云:“熬豆而食曰啜菽。”敛,力检反。还音旋,后同。称,尺证反,下注“之称”同。
[疏]“子路”至“谓礼”。
○正义曰:此一节论孝子事亲称家之有无之事。“孔子”至“谓礼”。
○孔子以子路伤贫,故答之云“啜菽饮水”,以菽为粥,以常啜之。饮水更无馀物,以水而已。虽使亲啜菽饮水,尽其欢乐之情,谓使亲尽其欢乐,此之谓孝。答上“生无以为养”。
○“敛手足形”者,亲亡,但以衣棺敛其头首及足,形体不露,还速葬而无椁材,称其家之财物所有以送终,此之谓礼。答上“死无以为礼”。
卫献公出奔,反於卫,及郊,将班邑於从者而后入。欲赏从者,以惧居者,献公以鲁襄十四年出奔齐,二十六年复归於卫。
○从,才用反,注下同。柳庄曰:“如皆守社稷,则孰执羁靮而从?如皆从,则孰守社稷?”言从、守若一。靮,纼也。
○羁音基。靮,丁历反。纼,陈忍反。君反其国而有私也,毋乃不可乎!”言有私则生怨。弗果班。
[疏]“卫献”至“果班”。
○正义曰:此一节论卫君归国不合私赏从者之事。
○注“欲赏”至“於卫”。
○正义曰:经直云“班邑於从者”,郑知“以惧居者”,见下柳庄云“如皆从,则孰守社稷”,为居者而言,明知献公欲惧居者也。故《左传》云“献公反国,使人责大叔仪”是也。知“献公以鲁襄公十四年出奔齐”者,案襄十四年《左传》云,卫献公戒孙文子、甯惠子食。二子皆朝服而朝,日旰不召。公射鸿於囿,二子从之,公不释皮冠而与之言。二子怒,故攻公,公出奔齐。二十六年传云,甯惠子之子甯喜以父言攻孙氏而纳卫侯,二十六年复归于卫。是献公以鲁襄公十四年出奔,二十六年复归于卫也。
卫有大史曰柳庄,寝疾。公曰:“若疾革,虽当祭必告。”革,急也。
○革本又作亟,居力反,注同。公再拜稽首,请於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急吊贤者。不释服而往,遂以襚之。脱君祭服以襚臣,亲贤也。所以此襚之者,以其不用袭也,凡襚以敛。
○襚音遂。脱,本亦作说,又作税,同,他活反。与之邑裘氏与县潘氏,书而纳诸棺曰:“世世万子孙无变也。”所以厚贤也。裘、县潘,邑名。
○县音玄,注同。潘,普干反。
[疏]“卫有”至“变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君急吊臣之事。柳庄为卫大史。今寝疾,其家自告,公报之曰:“若疾急困,虽当我祭,必须告也。”其后柳庄果当公祭之时卒,而来告公。公祭事虽了,与尸为礼未毕,公再拜稽首,请於尸曰:有臣柳庄也者,才能贤异
译度,音大洛。于是最终没有实行。果,意为决断。
[疏]“陈子”到“果用”。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殉葬不合礼制的事情,各自依据文意进行解释。
○注“子亢”到“弟子”。
○正义说:知道“孔子弟子”的原因,是因为《论语》中“陈亢问于伯鱼”,与伯鱼相互问答,所以知道他是孔子的弟子。又知道“子车,齐国大夫”的原因,是因为昭公二十六年《左传》记载齐军包围成地,鲁军与齐军在炊鼻交战。鲁国人将要攻击子车,子车射杀了他们。郑玄大概依据此说称他为“齐国大夫”。知道亢是子车弟弟的原因,是因为子车的妻子,谋划要殉葬子车,子亢不能阻止她。如果是子车的哥哥,应当由自己作主,所以知道他是子车的弟弟。“子亢”到“之也”。
○子亢既然看到兄长家中谋划殉葬这种不合礼制的事情,自己估量不能阻止,所以说“殉葬,不合礼制”。又说虽然不合礼制,但那些患病需要供养的人,那些死者患病,应当需要在下侍奉供养的人,因为外人疏远,谁比得上妻子和家宰呢?说妻子、家宰最亲近,应当需要侍奉供养。如果得以休息,不需要侍奉供养,我的心意是想让他们休息。如果不止息,必须作为殉葬,那么我的心意是想让妻子和家宰这两个人去做。
子路说:“可悲啊,贫穷!活着没有用来供养的东西,死了没有用来行礼的东西。”孔子说:“喝豆粥、喝水,使父母尽情欢乐,这就叫做孝。收敛手脚和形体,迅速安葬而没有外棺,符合自家的财力,这就叫做礼。”还,意为迅速。指来不及等待特定的日期。
○啜,音昌劣。叔或写作菽,音同,是大豆;王云:“炒豆而食叫做啜菽。”敛,音力检。还音旋,后面相同。称,音尺证,下面注“之称”相同。
[疏]“子路”到“谓礼”。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孝子侍奉双亲要称量家中有无的事情。“孔子”到“谓礼”。
○孔子因为子路哀伤贫穷,所以回答说“啜菽饮水”,用豆煮粥,平常喝它。喝水更没有多余的东西,只有水而已。虽然让父母喝豆粥、喝水,使他们尽情欢乐,说是让父母尽情欢乐,这就叫做孝。回答上面“活着没有用来供养的东西”。
○“敛手足形”的意思是,亲人去世,只用衣服棺木收敛头脚,形体不暴露,迅速安葬而没有外棺材料,称量自家的财物所有来送终,这就叫做礼。回答上面“死了没有用来行礼的东西”。
卫献公出逃,返回卫国,到达郊外,将要分封邑地给跟随他的人然后进城。想要赏赐跟随的人,来震慑留守的人,献公在鲁襄公十四年出逃到齐国,二十六年又回到卫国。
○从,音才用,注下面相同。柳庄说:“如果都留守社稷,那么谁拿着缰绳和马笼头跟随呢?如果都跟随,那么谁留守社稷呢?”说跟随和留守应当一致。靮,是马缰绳。
○羁音基。靮,音丁历。纼,音陈忍。君主返回国家却有私心,恐怕不可以吧!”说有私心就会产生怨恨。最终没有分封。
[疏]“卫献”到“果班”。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卫君回国不应该私下赏赐跟随者的事情。
○注“欲赏”到“於卫”。
○正义说:经文只说“分封邑地给跟随者”,郑玄知道“是为了震慑留守者”,看到下面柳庄说“如果都跟随,那么谁留守社稷”,是为留守者而言,明显知道献公想要震慑留守者。所以《左传》说“献公回国,派人责备大叔仪”就是这样。知道“献公在鲁襄公十四年出逃到齐国”的原因,查考襄公十四年《左传》说,卫献公约孙文子、甯惠子吃饭。两人都穿着朝服上朝,太阳偏西了还不召见。献公在园囿射鸿雁,两人跟随他,献公不摘下皮帽和他们说话。两人发怒,所以攻打献公,献公出逃到齐国。二十六年传文说,甯惠子的儿子甯喜凭借父亲的话攻打孙氏并迎回卫侯,二十六年又回到卫国。这是献公在鲁襄公十四年出逃,二十六年又回到卫国。
卫国有个大史叫柳庄,卧病在床。献公说:“如果病情危急,即使正在祭祀也必须告知。”革,意为危急。
○革原本也写作亟,音居力,注相同。献公再次拜倒叩头,向尸祝请求说:“有臣子柳庄”的人,不是我的臣子,是国家的臣子。听说他死了,请让我前往。”急于吊唁贤者。不脱去祭服就前往,于是用衣服赠给他。脱下君主的祭服来赠给臣子,是亲近贤者。之所以这样赠给他,是因为不使用袭衣,凡是赠衣都是为了入殓。
○襚音遂。脱,原本也写作说,又写作税,相同,音他活。给他裘氏和潘氏两个邑地,写下来放入棺材说:“世世代代子孙不要改变。”这是为了厚待贤者。裘、潘,是邑名。
○县音玄,注相同。潘,音普干。
[疏]“卫有”到“变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君主急于吊唁臣子的事情。柳庄担任卫国大史。现在卧病在床,他家自行告知,献公回复说:“如果病情危急困顿,即使我祭祀,也必须告知。”后来柳庄果然在献公祭祀的时候去世,前来告知献公。献公祭祀的事虽然完了,与尸祝行礼还没结束,献公再次拜倒叩头,向尸祝请求说:有臣子柳庄这样的人,才能贤能特异
,非唯寡人之臣,乃是社稷之臣。今闻之身死,请往赴之。又不释祭服,即往哭,遂以所著祭服脱而襚之。又与之采邑,曰裘氏及县潘氏。与二邑,又书录其赏辞而纳之棺,云:世世恒受此邑,至万世子孙,无有改变。案《礼》:君入庙门,全为臣,请尸得言“寡人”者,是后人作记者之言也。
译(他)不仅是我的臣子,更是国家的重臣。如今听说他去世,我请求前往吊唁。我还没有脱下祭服,就立刻前往哭丧,于是脱下身上所穿的祭服作为寿衣给他穿上。又赐给他采邑,称为裘氏和县潘氏。赐予这两处采邑后,又写下赏赐的诏辞放入他的棺中,说:世代永远享有这处采邑,直到万世子孙,都不改变。查考《礼》的规定:国君进入宗庙门内,就完全以臣子的身份自居,请求主祭者得以自称“寡人”,这是后来记录此事的人所说的话。
○注“脱君”至“以敛”。
○正义曰:案《士丧礼》“君使人襚”,不云祭服襚臣。今君以祭服襚,故云:“亲贤也。”得以祭服襚之者,《礼》:诸侯玄冕祭庙,大夫自玄冕而下。以其俱是玄冕,故得襚也。祭服既尊,得以襚臣者,以其臣卑,不敢用君襚衣而袭之也。所以不用袭者,袭是近尸形体,事亵恶,故不敢用君之襚衣也。案《士丧礼》云君襚衣,及亲者及庶兄弟之襚,皆不用袭。故《士丧礼》云“庶襚继陈不用”,注云:“不用,不用袭也。”至小敛,则得用庶襚,故《士丧礼》小敛“凡有十九称,陈衣继之,不必尽用”,郑云:“陈衣,庶襚也。”既云“不必尽用”,明有用者,至大敛得用君襚,故《士丧礼》“大敛君襚,祭服、散衣、庶襚,凡三十称”,又云“君襚不倒”,是大敛得用襚也。云“凡襚以敛”者,谓庶襚以小敛,君襚以大敛也。郑言此者,明襚衣不用袭也。
陈乾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已,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婢子,妾也。
○乾音干。属,之玉反。夹,古洽反。陈乾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善尊已不陷父於不义。
[疏]“陈乾”至“果杀”。
○正义曰:此一节论人病时失礼也。
○“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已”者,尊已,乾昔子名也。兄弟言“属”,子云“命”,轻重之义也。
○“曰如我死”者,此所属命辞也,欲言其死后事也。
○“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者,婢子,妾也。属命云令大为已棺,又使二婢夹已於棺中也。
○“陈乾昔死”者,陈乾昔既属兄弟之后而死。且言“陈乾昔”者,谓亦久缨疾病。或“陈乾昔”总是人名,但先儒无说,未知孰是。案《春秋》魏颗父病困,命使杀妾以殉,又晋赵孟、孝伯并将死,其语偷,又晋程郑问降阶之道,郑然明以将死而有惑疾,此等并是将死之时,其言皆变常。而《论语》:“曾子曰:‘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人之疾患有深有浅,浅则神正,深则神乱,故魏颗父初欲嫁妾,是其神正之时。曾子云“其言也善”,是其未困之日。且曾子贤人,至困犹善。其中庸已下,未有疾病,天夺之魂魄,苟欲偷生,则赵孟、孝伯、程郑之徒不足怪也。
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春秋经》在宣八年。仲遂,鲁庄公之子东门襄仲。先日辛巳,有事於太庙,而仲遂卒,明日而绎非也。《万》,干舞也。《籥》,籥舞也。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
○绎音亦。去,羌吕反,注同。籥,羊勺反。仲尼曰:“非礼也,卿卒不绎。”
[疏]“仲遂”至“不绎”。
○正义曰:此一节论卿卒重于绎祭之事。
○注“《春秋》”至“声者”。
○正义曰:此经所云者,《春秋经》文。案宣八年六月“辛巳,有事於大庙。仲遂卒於垂”是也。云“仲遂,鲁庄公之子东门襄仲”者,《世本》及《左传》文也。云“《万》,干舞也。《籥》,籥舞也”者,案宣八年《公羊传》云:“《万》者何?干舞也。《籥》者何?籥舞也。”《万》是执干而舞,武舞也,即《文王世子》云“春夏学干戈”是也。《籥》舞执羽吹籥而舞,文舞也,《文王世子》云“秋冬学羽籥”是也。云“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亦宣八年《公羊传》文。云“去其有声”,谓去《籥》舞,以吹籥有声故也。“废其无声”,谓废留《万》舞而不去,以《万》舞无声故也。《郑志》答张逸云:“废,置也。於去声者为废,谓废留不去也。”然郑引“《万》,干舞。《籥》,籥舞”,虽是传文,郑翦略其事,不全写传文,故於后始称“传曰:去其有声,废其无声”,以二句全是传文也。
季康子之母死,公输若方小。公输若,匠师。方小,言年尚幼,未知礼也。敛,般请以机封,敛,下棺於椁。般,若之族,多技巧
译○注“脱君”到“以敛”。
○正义说:查考《士丧礼》记载“国君派人赠送助丧衣物”,并没有说用祭服赠送臣子。现在国君用祭服赠送臣子,所以说:“这是亲近贤臣的表现。”之所以能够用祭服赠送臣子,是因为《礼》规定:诸侯用玄冕祭祀宗庙,大夫从玄冕以下的服饰。因为两者都是玄冕,所以可以赠送。祭服既然尊贵,之所以能够用来赠送臣子,是因为臣子地位卑下,不敢用国君赠送的衣服来贴身穿着。之所以不贴身穿着,是因为贴身穿着是靠近尸体的形体,事情显得轻慢恶劣,所以不敢用国君赠送的衣服来贴身穿着。查考《士丧礼》说国君赠送的衣服,以及亲近的人和平民兄弟赠送的衣服,都不用于贴身穿着。所以《士丧礼》说“平民赠送的衣服接着陈列但不使用”,注解说:“不使用,是指不用于贴身穿着。”到了小敛时,就可以使用平民赠送的衣服,所以《士丧礼》小敛时“共有十九套衣服,陈列的衣服接着它们,不一定全部使用”,郑玄说:“陈列的衣服,就是平民赠送的衣服。”既然说“不一定全部使用”,说明有使用的,到了大敛时可以使用国君赠送的衣服,所以《士丧礼》“大敛时国君赠送的衣服,祭服、散衣、平民赠送的衣服,共有三十套”,又说“国君赠送的衣服不颠倒”,这是大敛时可以使用赠送的衣服。说“凡是赠送的衣服用于入殓”的,是指平民赠送的衣服用于小敛,国君赠送的衣服用于大敛。郑玄说这些,是为了阐明赠送的衣服不用于贴身穿着。
陈乾昔卧病在床,嘱托他的兄弟并命令他的儿子尊已,说:“如果我死了,一定要为我制作大棺材,让我的两个婢女夹在我身边。”婢女,就是妾。
○乾读作干。属,音之玉。夹,音古洽。陈乾昔死后,他的儿子说:“用活人殉葬,不符合礼制,何况还要同棺呢?”最终没有杀她们。称赞尊已没有使父亲陷入不义。
[疏]“陈乾”到“果杀”。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人患病时失礼的情况。
○“嘱托他的兄弟并命令他的儿子尊已”的,尊已,是陈乾昔儿子的名字。对兄弟用“嘱托”,对儿子用“命令”,这是轻重不同的意义。
○“说如果我死了”的,这是嘱托命令的言辞,想要说明他死后的事情。
○“一定要为我制作大棺材,让我的两个婢女夹在我身边”的,婢女,就是妾。嘱托命令说让他为自己制作大棺材,又让两个婢女在棺材中夹着自己。
○“陈乾昔死”的,陈乾昔在嘱托兄弟之后死去。再说“陈乾昔”,是说他也长期患重病。或者“陈乾昔”总是人名,但先儒没有解说,不知道哪种是对的。查考《春秋》记载魏颗的父亲病重,命令杀死妾室殉葬,又晋国的赵孟、孝伯都将死,他们的言语轻率,又晋国的程郑询问降阶的道理,郑国的然明因为将死而有迷惑的病,这些都是在将死之时,他们的言语都变得反常。而《论语》说:“曾子说:‘人将死时,他的言语是善的。’”但是人的疾病有深有浅,浅则神志正常,深则神志混乱,所以魏颗的父亲起初想嫁出妾室,是他神志正常的时候。曾子说“他的言语是善的”,是他尚未困顿的日子。况且曾子是贤人,到困顿时言语仍然善。其中庸以下的人,没有疾病时,上天夺去他的魂魄,如果只想苟且偷生,那么赵孟、孝伯、程郑之类的人不足为怪了。
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还在举行绎祭,《万》舞进入而去掉《籥》舞。《春秋经》在宣公八年。仲遂,是鲁庄公的儿子东门襄仲。前一天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而仲遂死去,第二天举行绎祭是不对的。《万》,是干舞。《籥》,是籥舞。传文说:“去掉有声音的,废弃没有声音的。”
○绎音亦。去,音羌吕,注同。籥,音羊勺。孔子说:“不符合礼制,卿大夫死去不举行绎祭。”
[疏]“仲遂”到“不绎”。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卿大夫死去重于绎祭的事情。
○注“《春秋》”到“声者”。
○正义说:这里经文所说的,是《春秋经》的文字。查考宣公八年六月“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就是如此。说“仲遂,是鲁庄公的儿子东门襄仲”的,是《世本》和《左传》的文字。说“《万》,是干舞。《籥》,是籥舞”的,查考宣公八年《公羊传》说:“《万》是什么?是干舞。《籥》是什么?是籥舞。”《万》是手持盾牌跳舞,是武舞,就是《文王世子》说“春夏学习干戈”那样。《籥》舞是手持羽毛吹着籥跳舞,是文舞,《文王世子》说“秋冬学习羽籥”那样。说“传文说:去掉有声音的,废弃没有声音的”,也是宣公八年《公羊传》的文字。说“去掉有声音的”,是指去掉《籥》舞,因为吹籥有声音的缘故。“废弃没有声音的”,是指废弃留下《万》舞而不去掉,因为《万》舞没有声音的缘故。《郑志》回答张逸说:“废,是放置的意思。对于去掉有声音的称为废,是指废弃留下不去掉。”然而郑玄引用“《万》,干舞。《籥》,籥舞”,虽然是传文,郑玄删减略去其事,不全部抄写传文,所以在后面才称“传文说:去掉有声音的,废弃没有声音的”,因为这两句完全是传文。
季康子的母亲去世,公输若年纪尚小。公输若,是匠师。年纪尚小,是说年龄还幼小,不懂礼制。入殓时,般请求用机械封闭棺材,入殓,是将棺材放入椁中。般,是公输若的同族,擅长技巧
○般音班,注及下同。封,彼验反。技,其骑反,下同。将从之。时人服般之巧。公肩假曰:“不可。夫鲁有初,初,谓故事。公室视丰碑,言视者,时僣天子也。丰碑,斫大木为之,形如石碑,於椁前后四角树之,穿中於间为鹿卢,下棺以繂绕。天子六繂四碑,前后各重鹿卢也。
○碑,彼皮反。僣,子念反,后皆同。斫,丁角反。繂音律。绕,而沼反。重,直龙反。三家视桓楹。时僣诸侯。诸侯下天子也,斫之形如大楹耳,四植谓之桓。诸侯四繂二碑,碑如桓矣。大夫二繂二碑,士二繂无碑。
○下,户嫁反。植,时力反。般,尔以人之母尝巧,则岂不得以?以,己字,言宁有强使女者与,僣於礼,有似;作机巧,非也。“以”与“己”字本同尔。,古以字。强,其丈反。女音汝,与音馀,下“苦与”同。其母以尝巧者乎?则病者乎?毋,无也。於女宁有病苦与,止之。
○毋音无。噫!”不寤之声。
○噫,於其反。弗果从。
[疏]“季康”至“果从”。
○正义曰:此一节论非礼尝巧不从之事。
○季康子母死,公输若为匠师之官,年方幼小,主掌窆事,欲下棺敛於壙中。其若之族人公输般性有技巧,请为以转动机关窆而下棺。时人服般之巧。
○将从之时,有公肩假止而不许,曰:不可为机窆之事,夫鲁有初始旧礼,公室之丧,视丰碑。丰,大也,谓用大木为碑。三家之葬,视桓楹也。桓,大也;楹,柱也。其用之碑如大楹柱。言之旧事,其法如此。遂呼般之名,般,女得以人之母而尝巧乎?尝,试也,欲以人母试己巧事。谁有强逼於女而为此乎?岂不得休已者哉!又语之云,其无以人母尝试己巧,则於女病者乎?言不得尝巧,岂於女有病?公肩假既告般为此言,乃更噫而伤叹。於是众人遂止,不果从般之事。
○注“公输若匠师”。
○正义曰:以匠师主窆,故《乡师》云“及窆,执斧以莅匠师”是也。
○注“言视”至“卢也”。
○正义曰:凡言“视”者,不正相当比拟之辞也。故《王制》云“天子之三公视公侯,卿视伯,大夫视子男”是也。故云“言视,僣天子也”。云“斫大木为之,形如石碑”者,以礼,庙庭有碑,故《祭义》云:“牲入丽于碑。”《仪礼》每云“当碑揖“,此云“丰碑”,故知斫大木为碑也。云“於椁前后四角树之”者,谓椁前后乃两旁树之,角落相望,故云“四角”。非谓正当椁四角也。云“穿中於间为鹿卢”者,谓穿凿去碑中之木,令使空,於此空间著鹿卢,鹿卢两头各入碑木。云“下棺以繂绕”者,繂即紼也,以紼之一头系棺缄,以一头绕鹿卢。既讫,而人各背碑负紼末头,听鼓声,以渐卻行而下之。云“天子六繂四碑”者,案《周礼》大丧属其六引,故知天子六繂也。《丧大记》云“君四繂二碑”,诸侯既二碑,故知天子四也。云“前后各重鹿卢也”者,以六繂四碑,明有一碑两紼者,故知一碑上下重著鹿卢。知唯前后碑重鹿卢者,以棺之入椁,南北竖长,前后用力深也。案《春秋》天子有隧,以羡道下棺。所以用碑者,凡天子之葬,掘地以为方壙,《汉书》谓之“方中”。又方中之内,先累椁於其方中,南畔为羡道。以蜃车载柩至壙,说而载以龙輴,从羡道而入。至方中,乃属紼於棺之缄,从上而下,棺入於椁之中。於此之时用碑繂也。
○注“诸侯下天子也,斫之形如大楹耳”。
○正义曰:以言视桓楹,不云碑,知不似碑形,故云“如大楹耳”。通而言之,亦谓之碑也。故《丧大记》云“诸侯大夫二碑”是也。云“四植谓之桓”者,案《说文》:“桓,亭邮表也。”谓亭邮之所,而立表木谓之桓,即今之桥旁表柱也。今诸侯二碑,两柱为一碑而施鹿卢,故云“四植谓之桓”也。《周礼》桓圭而为双植者,以一圭之上不应四柱,但瑑为二柱,象道旁二木,又宫室两楹,故双植谓之桓也。大夫亦二碑,但柱形不得粗
译般,音班,注及下文同。封,音彼验。技,音其骑,下文同。季康子打算听从公输般的建议。当时的人佩服公输般的巧技。公肩假说:“不可以。鲁国有旧礼制,旧礼制,指过去的成例。公室的丧事,参照丰碑的规格,说‘参照’,是因为当时僭越了天子的礼制。丰碑,是砍削大木头制成的,形状像石碑,在棺椁前后四角树立,在中间穿孔安装滑轮,下棺时用绳索缠绕。天子用六根绳索四座碑,前后各重设滑轮。
碑,音彼皮。僣,音子念,后文皆同。斫,音丁角。繂,音律。绕,音而沼。重,音直龙。三家的丧事,参照桓楹的规格。当时僭越了诸侯的礼制。诸侯低于天子,砍削的形状像大柱子罢了,四根立柱称为桓。诸侯用四根绳索两座碑,碑像桓一样。大夫用两根绳索两座碑,士用两根绳索没有碑。
下,音户嫁。植,音时力。公肩假说,你拿别人的母亲来尝试你的巧技,难道不可以吗?以,是己字,意思是难道有强迫你这样做的人吗?僭越礼制,有类似的情况;制作机巧,是不对的。“以”与“己”字本来相同。,古时的以字。强,音其丈。女,音汝,与,音馀,下文“苦与”同。他的母亲是用过巧技的人吗?那么是生病的人吗?毋,是无的意思。对你难道有病痛吗,制止他。
毋,音无。噫!”是不醒悟的声音。
噫,音於其。最终没有听从。
[疏]“季康”到“果从”。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不合礼制、尝试巧技而不听从的事。
季康子的母亲去世,公输若担任匠师的官职,年纪尚小,主持下葬的事,想要下棺入穴。公输若的族人公输般生性有技巧,请求用转动机关的方式下棺。当时的人佩服公输般的巧技。
将要听从的时候,有公肩假制止而不允许,说:不可以做用机关下棺的事,鲁国有初始的旧礼,公室的丧事,参照丰碑。丰,是大,指用大木头做碑。三家的葬礼,参照桓楹。桓,是大;楹,是柱子。所用的碑像大楹柱。说的是旧事,其法度如此。于是呼唤公输般的名,说,你拿别人的母亲来尝试巧技吗?尝,是试,想要用别人的母亲来试验自己的巧技。谁有强迫你这样做呢?难道不能停止吗!又对他说,你不要用别人的母亲来尝试自己的巧技,那么对你有病痛吗?说不能尝试巧技,难道对你有病痛吗?公肩假既然对公输般说了这些话,于是更加感叹悲伤。于是众人于是停止,最终没有听从公输般的事。
注“公输若匠师”。
正义说:因为匠师主持下葬,所以《乡师》说“及至下葬,拿着斧头来监督匠师”就是这样。
注“言视”到“卢也”。
正义说:凡是说“视”的,是不完全相当、比拟的说法。所以《王制》说“天子的三公参照公侯,卿参照伯,大夫参照子男”就是这样。所以说“说‘参照’,是僭越天子”。说“砍削大木头制成,形状像石碑”,因为礼制中,庙庭有碑,所以《祭义》说:“牺牲进入,挂在碑上。”《仪礼》常说“对着碑作揖”,这里说“丰碑”,所以知道是砍削大木头做碑。说“在棺椁前后四角树立”,是指在棺椁前后以及两旁树立,角落相望,所以说“四角”。不是说正好在棺椁的四角。说“在中间穿孔安装滑轮”,是指凿去碑中间的木头,使其空,在这个空间里安装滑轮,滑轮两头各插入碑木。说“下棺用绳索缠绕”,繂就是紼,用紼的一头系住棺盖的缝隙,用一头绕在滑轮上。完成后,人们各自背着碑,背着紼的末端,听着鼓声,逐渐倒退着走而下棺。说“天子六根绳索四座碑”,按照《周礼》大丧属其六引,所以知道天子用六根绳索。《丧大记》说“君四根绳索两座碑”,诸侯既然两座碑,所以知道天子四座碑。说“前后各重设滑轮”,因为六根绳索四座碑,明显有一座碑两根紼,所以知道一座碑上下重设滑轮。知道只有前后碑重设滑轮的,因为棺入椁,南北竖长,前后用力深。按照《春秋》天子有隧,用羡道下棺。所以用碑的原因,凡是天子的葬礼,掘地做成方形墓穴,《汉书》称为“方中”。又方中里面,先在方中累叠棺椁,南边做羡道。用蜃车载着灵柩到墓穴,卸下后载上龙輴,从羡道进入。到了方中,才把紼系在棺盖的缝隙上,从上而下,棺入椁中。在这个时候用碑和绳索。
注“诸侯下天子也,斫之形如大楹耳”。
正义说:因为说参照桓楹,不说碑,知道不像碑的形状,所以说“像大柱子罢了”。通而言之,也称为碑。所以《丧大记》说“诸侯大夫两座碑”就是这样。说“四根立柱称为桓”,按照《说文》:“桓,亭邮表也。”指亭邮的地方,而立表木称为桓,就是现在的桥旁表柱。现在诸侯两座碑,两根柱子为一座碑而安装滑轮,所以说“四根立柱称为桓”。《周礼》桓圭而为双植的,因为一圭之上不应有四柱,但刻成二柱,象道旁二木,又宫室两楹,所以双植称为桓。大夫也是两座碑,但柱子形状不得粗
大,所以异於诸侯也。
○注“以已”至“本同”。正义曰:言经中“以用”之“以”,义是“休已”之字。所以用之“以”得为“休已”之字者,以其本同,谓古昔之本,用字本同,乃得通用。谓用,谓其两字本昔是同,故得假借而用,后世始“以”、“已”义异也。云“僣於礼,有似,作机巧,非也”者,皇氏解云:“僣滥之事,於礼犹有所似,作机巧之事,全非也。”
译“大”是天子区别于诸侯的地方。
注“以已”至“本同”。正义说:经文中的“以用”的“以”,意思是“休已”的“已”字。之所以“以”字能作为“休已”的“已”字使用,是因为它们原本相同,即古代的本源中,这两个字原本相同,所以可以通用。所谓“用”,是说这两个字在古代原本是相同的,所以可以假借使用,后世才开始“以”和“已”意义不同。说“僣於礼,有似,作机巧,非也”的人,皇氏解释说:“僣滥的事情,在礼制上还有相似之处,而制作机巧的事情,则完全不对。”
○注“毋无”至“止之”。
○正义曰:依《说文》止毋是禁辞,故《说文》毋字从女,有人从中欲干犯,故禁约之,故郑注《论语》云:“毋止,其辞让也。”故《曲礼》上篇多言“毋”,“毋”犹勿也,谓勿得如此。下“无”是无有之无,此经中之义是有无之无,故转“毋”作“无”也。
○注“不寤之声”。
○正义曰:公肩假唱噫,是叹公输般不能寤於礼,故伤之而为此声也。
战于郎。郎,鲁近邑也。哀十一年“齐国书帅师伐我”是也。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遇,见也。见走辟齐师,将入保,罢倦,加其杖颈上,两手掖之休息者。保,县邑小城。禺人,昭公之子。《春秋》传曰:“公叔务人。”
○禺音遇,又音务,注同。辟音避。罢音皮。倦,其卷反。颈,吉领反。掖音亦。曰:“使之虽病也,谓时繇役。
○繇,本亦作徭,音遥。任之虽重也,谓时赋税。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君子,谓卿大夫也。鲁政既恶,复无谋臣,士又不能死难,禺人耻之。
○弗能,弗亦作不。为,于伪反,下注“国为”、下“为懿”同。复,扶又反,下“复射”、“谓不复”同。难,乃旦反。我则既言矣。欲敌齐师,践其言。与其邻重汪踦往,皆死焉。奔敌死齐寇。邻,邻里也。重皆当为童,童,未冠者之称。姓汪名踦。邻或为谈。《春秋传》曰:“童汪踦。”
○重依注音童,下同。汪,乌黄反。踦,鱼绮反。冠,古乱反。鲁人欲勿殇重汪踦,见其死君事,有士行,欲以成人之丧治之。言鲁人者,死君事,国为敛葬。
○行,下孟反。问於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善之。
[疏]“战于”至“可乎”。
○正义曰:此节论童子死难之事。
○“战于郎”,哀十一年齐伐鲁,鲁与齐师战于郎。郎者,鲁之近邑也。案哀十一年鲁人公叔禺人逢遇国人走辟齐师,两手负杖於颈,走入城保,困而止息。禺人见而言曰:“国以徭役使此人,虽复病困,国以赋税责任人民,虽复烦重,若上能竭心尽力,忧恤在下,则无以负愧。今君子卿大夫不能为谋士,又不能致死,是自全其身,不爱民庶,於理不可。”既嫌他不死,欲自为致死之事,故云“我则既言矣”。既,已也。云我则已言之矣,乃践其言,於是与邻之童子姓汪名踦往赴齐师而死焉。依礼,童子为殇。鲁人见其死寇,欲勿殇童汪踦,意以为疑,问於仲尼。仲尼报之云:汪踦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勿犹不也。虽欲不以为殇,不亦可乎?言其可为不殇也。
○注“郎鲁”至“是也”。
○正义曰:案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公羊传》云:“郎者何?吾近邑也。”哀十一年齐国书师师伐我,战于郊。是郊头郎邑,故知近也。案《春秋》直云“战于郊”,知与此战于郎为一事者,以其俱有童汪踦之事,故为一也。
○注“禺人”至“务人”。
○正义曰:案哀十一年传云:“公叔务人僮汪锜死。”昭公传云:“昭公子公为逐季氏,公曰:‘务人为此祸?’”“务人”即“公为”也,故云“昭公子”。此作“禺人”者,禺、务声相近,声转字异也。
○注“重皆当为童”。
○正义曰:此云“重汪踦”,下云“重汪踦”,以重字有二,故云皆当为童,以言鲁人欲勿殇,故从《春秋》为童也。注“见其”至“敛葬”。
○正义曰:案《丧服》“小功”章“大夫为昆弟之长殇”,注云“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以此言之,虽见为士,犹以殇服服之,何以此云“死君事,有士行,欲以成人之丧治之”者,《丧服》所论,据寻常死者,虽见为士,犹以殇服服之。汪踦能致死於敌,故以成人之丧治之。云“国为敛葬”者,以其经称“鲁人”,但指众辞,汪踦非是家无亲属,但国家哀其死难,为敛葬之。
子路去鲁,谓颜渊曰:“何以赠我?”赠,送。曰
译○注“毋无”到“止之”。
○正义说:依据《说文解字》,“止”和“毋”是禁止的词语,所以《说文解字》中“毋”字从女,表示有人从中间想要干犯,因此加以禁止约束,所以郑玄注《论语》说:“毋止,是辞让的语气。”所以《曲礼》上篇多说“毋”,“毋”就是“勿”的意思,是说不得如此。下面的“无”是没有的“无”,此经文中的意思是有无的“无”,所以将“毋”转写为“无”。
○注“不寤之声”。
○正义说:公肩假唱叹“噫”,是感叹公输般不能醒悟于礼,所以悲伤而发出这种声音。
在郎地作战。郎,是鲁国近郊的城邑。哀公十一年“齐国书率领军队攻打我国”就是这件事。公叔禺人遇见背着拐杖进入小城休整的人,遇,是看见。看见逃避齐军,将要进入小城,疲惫倦怠,把拐杖架在脖子上,两手扶着拐杖休息的人。保,是县邑的小城。禺人,是昭公的儿子。《春秋》传文说:“公叔务人。”
○禺音遇,又音务,注同。辟音避。罢音皮。倦,其卷反。颈,吉领反。掖音亦。说:“使他即使生病,指当时的徭役。
○繇,本也作徭,音遥。负担即使沉重,指当时的赋税。君子不能出谋划策,士人不能为国效死。这不行。君子,指卿大夫。鲁国政治已经败坏,又没有谋臣,士人又不能为国难而死,禺人对此感到羞耻。
○弗能,弗也作不。为,于伪反,下注“国为”、下“为懿”同。复,扶又反,下“复射”、“谓不复”同。难,乃旦反。我已经说过了。想要抵挡齐军,实践我的话。和他的邻居童汪踦一起去,都死在那里。奔赴敌人死在齐寇手中。邻,是邻里。重都应当为童,童,是未行冠礼者的称呼。姓汪名踦。邻或作谈。《春秋传》说:“童汪踦。”
○重依注音童,下同。汪,乌黄反。踦,鱼绮反。冠,古乱反。鲁人想不把童汪踦当作未成年夭折者对待,看见他为国君之事而死,有士人的品行,想按照成年人的丧礼来办理。说鲁人,是因为为国君之事而死,国家为他收敛安葬。
○行,下孟反。询问仲尼,仲尼说:“能够拿起武器来保卫国家,即使不想把他当作未成年夭折者,不也可以吗?”称赞他。
[疏]“战于”到“可乎”。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童子为国难而死的事情。
○“战于郎”,哀公十一年齐国攻打鲁国,鲁国与齐军在郎地作战。郎,是鲁国的近邑。查考哀公十一年鲁国公叔禺人逢遇国人逃避齐军,两手背着拐杖在脖子上,走入小城休整,困倦而停止休息。禺人看见后说:“国家用徭役驱使这些人,即使再病困,国家用赋税责任人民,即使再烦重,如果上位者能竭心尽力,忧恤在下,就没有什么可愧疚的。现在君子卿大夫不能为谋士,又不能致死,是自保其身,不爱百姓,在情理上不行。”既然嫌他们不死,想要自己做出致死的事情,所以说“我已经说过了”。既,是已经。说我已经说过了,于是实践我的话,于是和邻居的童子姓汪名踦前往赴齐军而死。依照礼制,童子为殇。鲁人看见他死于敌寇,想不把童汪踦当作殇,心中疑惑,询问仲尼。仲尼回答说:汪踦能够拿起武器来保卫国家。勿就是不。即使不想把他当作殇,不也可以吗?说可以把他当作不殇。
○注“郎鲁”到“是也”。
○正义说:查考桓公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公羊传》说:“郎是什么?我国的近邑。”哀公十一年齐国书率领军队攻打我国,在郊外作战。是郊外的郎邑,所以知道是近邑。查考《春秋》只说“战于郊”,知道与此战于郎是一件事,是因为都有童汪踦的事情,所以是一件事。
○注“禺人”到“务人”。
○正义说:查考哀公十一年传文说:“公叔务人僮汪锜死。”昭公传文说:“昭公子公为驱逐季氏,公说:‘务人为此祸?’”“务人”就是“公为”,所以说“昭公子”。这里作“禺人”,禺、务声音相近,声音转变字不同。
○注“重皆当为童”。
○正义说:这里说“重汪踦”,下面说“重汪踦”,因为重字有两个,所以说都应当为童,因为说鲁人想不把他当作殇,所以依照《春秋》作童。注“见其”到“敛葬”。
○正义说:查考《丧服》“小功”章“大夫为昆弟之长殇”,注说“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由此来说,即使看见为士,仍然用殇服服丧,为什么这里说“死君事,有士行,欲以成人之丧治之”,《丧服》所论,是根据寻常死者,即使看见为士,仍然用殇服服丧。汪踦能够致死於敌,所以用成年人的丧礼来办理。说“国为敛葬”,因为经文称“鲁人”,只是指众人的辞,汪踦不是家无亲属,只是国家哀悼他死难,为他收敛安葬。
子路离开鲁国,对颜渊说:“用什么赠送我?”赠,是送。说
:“吾闻之也,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反其国,不哭,展墓而入。”无君事,主於孝。哭,哀去也。展,省视之。谓子路曰:“何以处我?”处犹安也。子路曰:“吾闻之也,过墓则式,过祀则下。”居者主於敬。
译我听说,离开祖国,就要在父母的墓前哭祭然后才出发。回到祖国,不哭,只是省视墓地便进入国都。没有君主的事,主要在于孝道。哭,是哀伤离去。展,是省视。孔子对子路说:“我该如何安顿自己?”处,就是安顿。子路说:“我听说,经过墓地就要俯身扶轼表示敬意,经过宗庙就要下车。”在位者主要在于恭敬。
[疏]“子路”至“则下”。
○正义曰:此一节论礼敬祀墓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无事君,主於孝”。
○正义曰:若有君事去国,则不得哭墓,故上《曲礼》云“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是不哭於墓。
○“过墓则式,过祀则下”。“墓”谓他家坟垄,“祀”谓神位有屋树者,居无事,主於恭敬,故或“式”、或“下”也。他坟尚式则已,先祖坟墓当下也。
工尹商阳与陈弃疾追吴师,及之。工尹,楚官名。弃疾,楚公子弃疾也。以鲁昭八年帅师灭陈,县之,楚人善之,因号焉。至十二年,楚子狩於州来,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围徐以惧吴,於时有吴师。陈或作陵,楚人声。
○马裻音笃,本亦作督。陈弃疾谓工尹商阳曰:“王事也,子手弓,而可手弓。”“子射诸。”商阳仁,不忍伤人,以王事劝之。
○射,食亦反,下同。射之,毙一人,韔弓。不忍复射。毙,仆也。韔,韬也。
○毙,本亦作獘,婢世反,下同。韔,敕亮反。仆,蒲北反,又音赴。韬,吐刀反。又及,谓之,又毙二人。每毙一人,揜其目。揜其目,不忍视之。
○又及,本或作“又及一人”、“又一人”,后人妄加耳。止其御曰:“朝不坐,燕不与,杀三人,亦足以反命矣。”朝燕於寝,大夫坐於上,士立於下,然则商阳与御者皆士也。兵车参乘,射者在左,戈盾在右,御在中央。
○朝,直遥反。与音预。乘,绳证反。盾,食允反,又音允。孔子曰:“杀人之中,又有礼焉。”善之。
[疏]“工尹”至“礼焉”。
○正义曰:此一节论杀人有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工尹”至“人声”。
○正义曰:案《春秋传》楚皆以尹为官名也,故知工尹,楚官名也。云“弃疾,楚公子弃疾也”者,《左传》文。是楚恭王之子,后立为平王。云“楚人善之,因号焉”者,案昭十三年《左传》晋叔向云:“弃疾君陈蔡,苛慝不作。”今此云陈弃疾,故楚人善之,因号为陈弃疾也。云“十二年楚子狩于州来”者,是昭十二年《左传》文。楚子谓灵王,名虔,弃疾之兄也。使荡侯一,潘子二,司马督三,嚣尹午四,陵尹喜五也。五大夫围徐,以逼惧於吴也。案《左传》直有围徐,不见有吴师之事也。又弃疾不与围徐,郑必知有吴师,及弃疾追之者,以弃疾昭八年县陈,十三年自立为王,於此之间,无与吴师相涉,今弃疾追吴师,复有围徐惧吴之事,故郑引以明之。云“陈或作陵,楚人声”者,谓陈弃疾,馀本有作“陵弃疾”者,故云“陈或作陵”。楚人呼“陈”及“陵”声相似,故云“楚人声”。“子手弓,而可手弓”者,弃疾谓商阳射吴之奔者,云子是手弓之人,谓是能弓之手。而可手弓者,谓其堪可称此能弓之手,谓宜须射也。又《家语》云:“楚伐吴,工尹商阳与弃疾追吴师,及之。弃疾曰:‘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商阳手弓。弃疾曰:‘子射诸。’射之,毙一人,韔其弓。”则此分句为异,解义亦别。言“手弓”者,令其彀弓而射之。未知孰是,故两存焉,附之以广闻见也。
○注“朝燕”至“中央”。
○正义曰:朝之与燕,皆在於寝。若路门外正朝,则大夫以下皆立。若其燕朝,在於路寝,如孔子摄齐升堂,又《诗传》云:“不脱屦升堂谓之饫。”明脱屦升堂则坐也,是“大夫坐於上”。燕亦在寝,故《燕礼》云:“燕朝服於寝。”案《燕礼》献卿大夫及乐作之后,西阶上献士。士既得献者,立於东阶下西面。无升堂之文,是“士立於下”。云“兵车参乘,射者在左,戈盾在右,御在中央”者,谓兵车参乘之法,其事如此。若非兵车参乘,则尊者在左,故《曲礼》:“乘君之乘车,不敢旷左。”郑注云:“君存,恶空其位。”又《月令》载耒耜於御与车右之间,君在左也。知“兵车参乘,射者在左,戈盾在右”者,案宣十二年《左传》云,楚许伯御,
译【疏】“子路”至“则下”。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礼敬祭祀坟墓的事,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注“无事君,主於孝”。
○正义说:如果有君主的事务离开国家,就不能哭祭坟墓,所以上面《曲礼》说“已经接受命令,君主的命令不隔夜在家”,意思是不在坟墓前哭祭。
○“过墓则式,过祀则下”。“墓”指别人的坟垄,“祀”指有神位且有屋树的地方,平时无事,主要在于恭敬,所以有时“式”、有时“下”也。别人的坟墓尚且要式车,先祖的坟墓更应当下车了。
工尹商阳和陈弃疾追赶吴国军队,追上了他们。工尹,是楚国的官名。弃疾,是楚公子弃疾。因为鲁昭公八年率领军队灭掉陈国,把它设为县,楚国人认为他做得好,因此给他这个称号。到十二年,楚子在州来打猎,派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包围徐国以震慑吴国,当时有吴国军队。陈有时写作陵,是楚人的发音。
○马裻音笃,原本也写作督。陈弃疾对工尹商阳说:“这是君主的差事,你手持弓,可以手持弓。”“你射他们吧。”商阳仁慈,不忍心伤人,用君主的差事劝他。
○射,音食亦,下面相同。射他,杀了一人,收起弓。不忍心再射。毙,倒下的意思。韔,弓套的意思。
○毙,原本也写作獘,音婢世,下面相同。韔,音敕亮。仆,音蒲北,又音赴。韬,音吐刀。又追上,叫他,又杀了两人。每杀一人,遮住他的眼睛。遮住他的眼睛,不忍心看。
○又追上,原本有的写作“又追上一个人”、“又一个人”,是后人随意添加的。制止他的驾车人说:“早晨不坐,宴饮不参与,杀了三个人,也足够回去复命了。”早晨和宴饮在寝宫,大夫坐在上面,士站在下面,那么商阳和驾车人都是士。兵车三人同乘,射手在左边,持戈盾的人在右边,驾车人在中间。
○朝,音直遥。与音预。乘,音绳证。盾,音食允,又音允。孔子说:“在杀人之中,又有礼。”称赞他。
【疏】“工尹”至“礼焉”。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杀人有礼的事,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注“工尹”至“人声”。
○正义说:查考《春秋传》楚国都以尹为官名,所以知道工尹是楚国的官名。说“弃疾,是楚公子弃疾”的,是《左传》的文字。他是楚恭王的儿子,后来即位为平王。说“楚国人认为他做得好,因此给他这个称号”的,查考昭公十三年《左传》晋国叔向说:“弃疾治理陈蔡,苛刻邪恶不产生。”现在这里说陈弃疾,所以楚国人认为他做得好,因此号称陈弃疾。说“十二年楚子在州来打猎”的,是昭公十二年《左传》的文字。楚子指灵王,名虔,是弃疾的哥哥。派荡侯一,潘子二,司马督三,嚣尹午四,陵尹喜五。五大夫包围徐国,以逼迫震慑吴国。查考《左传》只有包围徐国,没有见到有吴国军队的事。又弃疾不参与包围徐国,郑玄必定知道有吴国军队,以及弃疾追赶他们,因为弃疾昭公八年设县陈国,十三年自立为王,在这之间,没有与吴国军队相涉,现在弃疾追赶吴国军队,又有包围徐国震慑吴国的事,所以郑玄引用来说明。说“陈或作陵,楚人声”的,是说陈弃疾,其他版本有写作“陵弃疾”的,所以说“陈或作陵”。楚人称呼“陈”和“陵”声音相似,所以说“楚人声”。“子手弓,而可手弓”的,弃疾说商阳射吴国的逃兵,说你是手持弓的人,意思是擅长弓的手。而可手弓的,意思是堪可称此擅长弓的手,意思是应当射。又《家语》说:“楚国攻打吴国,工尹商阳和弃疾追赶吴国军队,追上了他们。弃疾说:‘这是君主的差事,你手持弓可以。’商阳手持弓。弃疾说:‘你射他们吧。’射他,杀了一人,收起他的弓。”那么这里分句不同,解释意义也不同。说“手弓”的,让他拉弓射他。不知道哪个正确,所以都保留,附在上面以扩大见闻。
○注“朝燕”至“中央”。
○正义说:朝和燕,都在寝宫。如果在路门外正朝,那么大夫以下都站立。如果是燕朝,在路寝,如孔子摄齐升堂,又《诗传》说:“不脱鞋升堂叫做饫。”明白脱鞋升堂就坐,是“大夫坐在上面”。燕也在寝宫,所以《燕礼》说:“燕朝服在寝宫。”查考《燕礼》献卿大夫及音乐奏响之后,在西阶上献士。士既然得到献的,站在东阶下西面。没有升堂的文字,是“士站在下面”。说“兵车三人同乘,射手在左边,持戈盾的人在右边,驾车人在中间”的,是说兵车三人同乘的方法,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不是兵车三人同乘,那么尊贵的人在左边,所以《曲礼》:“乘坐君主的乘车,不敢空左边。”郑注说:“君主在,厌恶空他的位置。”又《月令》记载耒耜在驾车人和车右之间,君主在左边。知道“兵车三人同乘,射手在左边,持戈盾的人在右边”的,查考宣公十二年《左传》说,楚国许伯驾车,
乐伯摄叔为右。於时乐伯主射,乐伯云:“左射以菆。”是射者在左,摄叔云:“右入垒,折馘执俘而还。”是戈盾勇力在右,自然御者在中央。此谓凡常战士也。若是元帅则在中央鼓下,御者在左,戈盾亦在右。故成二年鞍之战,於时郤克为中军将,时流血及屦,未绝鼓音。是将居鼓下也。解张御郤克,解张云:“矢贯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轮朱殷。”是御者在左,自然戈盾在右。若天子诸侯亲为将,亦居鼓下,故《戎右》云赞王鼓。成二年齐侯围龙,齐侯亲鼓之是也。若非元帅,则皆在左,御者在中。故成二年韩厥自其车左居中代御而逐齐侯,故杜预云:“其车自非元帅,御者皆在中。”故熊氏以为虽非元帅,上军下军之将亦居鼓下。故成十六年鄢陵之战,子重将左,而云“子重鼓之”也。故为将皆在鼓下也,以其亲鼓,故以为鼓下。案《周礼》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岂皆居鼓下也?其义恐非也。“孔子曰:杀人之中,又有礼焉”者。言其既杀人之中,又有礼,则“韔弓”、“揜目”等是也。案《左氏传》戎昭果毅,获则杀之。商阳行仁,而孔子善之。传之所云,谓彼勍敌与我决战,虽是胡耇,获则杀之。此谓吴师既走而后逐之义,故云“又及一人”,则是不逐奔之义,故以为有礼也。
译乐伯让摄叔担任车右。当时乐伯主持射箭,乐伯说:“左边射箭用菆。”这说明射手在左边;摄叔说:“右边冲入敌阵,割取敌耳、俘获敌人后返回。”这说明持戈盾、凭勇力作战的人在右边,自然驾车的人在中间。这是指一般的战士。如果是元帅,则坐在中间的战鼓下,驾车的人在左边,持戈盾的人也在右边。所以《左传》成公二年鞍之战,当时郤克担任中军主帅,血流到鞋上,战鼓声却未停歇。这说明主帅坐在战鼓下。解张为郤克驾车,解张说:“箭射穿我的手和肘部,我折断箭杆继续驾车,左边的车轮被血染得红黑。”这说明驾车的人在左边,自然持戈盾的人在右边。如果天子或诸侯亲自担任主帅,也坐在战鼓下,所以《周礼·戎右》篇说“辅助君王击鼓”。成公二年齐侯包围龙地,齐侯亲自击鼓就是例证。如果不是元帅,则主帅都在左边,驾车的人在中间。所以成公二年韩厥从车左移到中间代替驾车,追击齐侯,因此杜预说:“那辆车既然不是元帅乘坐,驾车的人都在中间。”所以熊氏认为,即使不是元帅,上军、下军的主帅也坐在战鼓下。所以成公十六年鄢陵之战,子重率领左军,却说“子重击鼓”。因此,担任主帅的都坐在战鼓下,因为他们亲自击鼓,所以称为“鼓下”。查考《周礼》,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旅帅执鼙,难道他们都坐在战鼓下吗?这种解释恐怕不对。“孔子说:在杀人的过程中,又有礼仪”这句话,意思是说在杀人的过程中,还有礼仪,比如“将弓装入弓袋”、“遮蔽眼睛”等就是例证。查考《左传》,戎事崇尚果敢坚毅,俘获敌人就杀掉。商阳施行仁义,孔子称赞他。传中所说,是指强大的敌人与我决战,即使是年老之人,俘获后也要杀掉。这里说的是吴军逃跑后追击的意义,所以说“又追上一个人”,这是不追击溃逃之敌的意思,因此认为这是有礼仪的表现。
诸侯伐秦,曹桓公卒于会。鲁成十三年“曹伯庐卒於师”是也。庐谥宣,言桓,声之误也。桓依注音宣。诸侯请含,以朋友有相啖食之道。
○含,胡闇反。啖,徒暂反。食音嗣,徐音自。使之袭。非也。袭,贱者之事。
○襄公朝于荆,康王卒。在鲁襄二十八年,康王,楚子昭也。楚言荆者,州言之。荆人曰:“必请袭。”欲使襄公衣之。
○衣,於既反。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欲尊康王。
○强,其丈反,下注同。巫先拂柩,荆人悔之。巫祝桃茢,君临臣丧之礼。
○拂,芳勿反。柩,其又反。茢音列。
[疏]“诸侯”至“悔之”。
○正义曰:此一节论诸侯失礼之事。
○注“在鲁”至“言之”。
○正义曰:不言楚而言荆者,楚属荆,故荆言之也。《春秋》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公羊传》曰:“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而《左氏》无此义。荆盖楚之本号,鲁庄之世,告命皆称荆。至僖元年始称楚,故杜预云:“荆始改号曰楚。”其“巫祝、桃茢”之事,已具于上。
滕成公之丧,鲁昭三年。使子叔敬叔吊,进书,子叔敬叔,鲁宣公弟叔肸之曾孙叔弓也。进书,奉君吊书。
○肸,许乙反。子服惠伯为介。惠伯,庆父玄孙之子,名椒。介,副也。
○介音界,注及后同。及郊,为懿伯之忌不入。郊,滕之近郊也。懿伯,惠伯之叔父。忌,怨也。敬叔有怨於懿伯,难惠伯也。《春秋传》曰:“敬叔不入。”
○难,乃旦反。惠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政,君命所为,敬叔於昭穆以懿伯为叔父。
○昭,常逆反。遂入。惠伯强之乃入。
[疏]“滕成”至“遂入”。
○正义曰:此一节论不可以私废公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子叔”至“弓也”。
○正义曰:案《世本》:“叔肸生声伯婴齐,齐生叔老,老生叔弓。”是叔弓为叔肸曾孙也。叔是其氏,此记云“子叔”者,子是男子通称,故以“子”冠“叔”也。
○注“惠伯”至“副也”。
○正义曰:案《世本》:“庆父生穆伯敖,敖生文伯穀,穀生献子蔑。”蔑为庆父曾孙,惠伯是蔑之孙,是“庆父玄孙之子”也。案《春秋传》曰“子服椒”,故知“名椒”也。
○“及郊”至“公事”。
○敬叔为使,惠伯为介,至滕之近郊。懿伯是惠伯叔父,敬叔於先有怨於懿伯,今至滕郊,为有懿伯之怨,故畏难惠伯不敢入,惠伯知其难已,遂开释之:“今既奉君命政令,奉使滕国,不可以叔父私怨,遂欲报仇,不行公事也。”
○注“郊滕”至“不入”。
○正义曰:经直云“郊”,知是“滕之近郊”者,下云“不入”。谓不入国城,则郊与国城相近,故知郊是近郊也。知懿伯是惠伯叔父者,以下文惠伯云“不可以叔父之私,”故知懿伯是惠伯叔父也。云“敬叔有怨於懿伯,难惠伯也”者,谓敬叔杀懿伯,被懿伯家所怨,恐惠伯杀己,故难惠伯,不敢入也。然敬叔、惠伯同在君朝,又奉使滕国相随在路,不相畏难,入滕始难者,虽有怨雠,恒为防备,今入滕国,是由主人,其防备之事不复在已,故难之。引《春秋传》“敬叔不入”者,昭三年《左传》文。引之者,以经直云“不入”,恐是惠伯不入,故引以明之。
○注“政君”至“叔父”。
○正义曰:案《论语》注:“君之教令为政,臣之教令为事也。”故云其事也如有政。云“敬叔於昭穆以懿伯为叔父”者,此后人转写郑注之误,当云“敬叔於昭穆以惠伯为叔父”。捡勘《世本》,敬叔是桓公七世孙,惠伯是桓公六世孙,则惠伯是敬叔之父六从兄弟,则敬叔呼惠伯为叔父,敬叔呼懿伯为五从祖。此注乃云“敬叔於昭穆以懿伯为叔父”,故知误也。
哀公使人吊蕢尚,遇诸道,辟於路,画宫而受吊焉。哀公
译诸侯讨伐秦国,曹桓公在会盟期间去世。这就是《春秋》鲁成公十三年记载的“曹伯庐死于军中”。庐的谥号是宣,这里说桓,是声音传写错误。桓字依据注音应为宣。诸侯请求行含礼,因为朋友之间有互相喂食的礼节。
○含,音胡闇。啖,音徒暂。食,音嗣,徐音自。让鲁成公去穿孝服。这是不对的。穿孝服是地位低下者做的事。
○襄公朝拜楚国,康王去世。这是在鲁襄公二十八年,康王是楚昭王。称楚为荆,是从州名来说的。荆国人说:“一定要请求穿孝服。”想让襄公穿上孝服。
○衣,音於既。鲁国人说:“不符合礼制。”荆国人强迫他。是想尊崇康王。
○强,音其丈,下文注释相同。巫师先拂拭灵柩,荆国人后悔了。巫师手持桃枝和苕帚,是君主亲临臣子丧事的礼节。
○拂,音芳勿。柩,音其又。茢,音列。
[疏]从“诸侯”到“悔之”。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诸侯失礼的事情。
○注“在鲁”到“言之”。
○正义说:不说楚而说荆,是因为楚属于荆州,所以从州名来说。《春秋》庄公十年记载荆在莘地击败蔡国军队,《公羊传》说:“荆是什么?是州名。州不如国,国不如氏,氏不如人,人不如名,名不如字,字不如子。”而《左传》没有这种解释。荆大概是楚的本号,鲁庄公时期,通报和命令都称荆。到僖公元年开始称楚,所以杜预说:“荆开始改号叫楚。”至于“巫师、桃枝、苕帚”的事情,上面已经详细说明了。
滕成公去世,在鲁昭公三年。派子叔敬叔去吊唁,递交国书,子叔敬叔是鲁宣公弟弟叔肸的曾孙叔弓。进书,是捧着国君吊唁的国书。
○肸,音许乙。子服惠伯做副使。惠伯是庆父玄孙的儿子,名叫椒。介,是副手。
○介,音界,注释及后面相同。到达郊外,因为忌恨懿伯而不肯进城。郊,是滕国的近郊。懿伯,是惠伯的叔父。忌,是怨恨。敬叔对懿伯有怨恨,忌惮惠伯。《春秋传》说:“敬叔不肯进城。”
○难,音乃旦。惠伯说:“这是君命,不能因为叔父的私怨,而不完成公事。”政,是君命所做的事,敬叔按昭穆辈分以懿伯为叔父。
○昭,音常逆。于是进城。惠伯强迫他,他才进城。
[疏]从“滕成”到“遂入”。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不能因私废公的事情,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注“子叔”到“弓也”。
○正义说:查《世本》:“叔肸生声伯婴齐,齐生叔老,老生叔弓。”所以叔弓是叔肸的曾孙。叔是他的氏,这里记载说“子叔”,子是男子的通称,所以用“子”冠在“叔”前面。
○注“惠伯”到“副也”。
○正义说:查《世本》:“庆父生穆伯敖,敖生文伯穀,穀生献子蔑。”蔑是庆父的曾孙,惠伯是蔑的孙子,所以是“庆父玄孙的儿子”。查《春秋传》说“子服椒”,所以知道“名叫椒”。
○“及郊”到“公事”。
○敬叔作为正使,惠伯作为副使,到达滕国的近郊。懿伯是惠伯的叔父,敬叔以前对懿伯有怨恨,现在到了滕国郊外,因为对懿伯的怨恨,所以忌惮惠伯不敢进城,惠伯知道他忌惮自己,于是开导他:“现在既然奉君命政令,出使滕国,不能因为叔父的私怨,就想报仇,而不做公事。”
○注“郊滕”到“不入”。
○正义说:经文只说“郊”,知道是“滕国的近郊”,是因为下文说“不入”。说不入国城,那么郊与国城相近,所以知道郊是近郊。知道懿伯是惠伯的叔父,是因为下文惠伯说“不能因为叔父的私怨”,所以知道懿伯是惠伯的叔父。说“敬叔对懿伯有怨恨,忌惮惠伯”,是说敬叔杀了懿伯,被懿伯家所怨恨,恐怕惠伯杀自己,所以忌惮惠伯,不敢进城。然而敬叔、惠伯同在君朝,又奉使滕国,在路上相随,不互相忌惮,进入滕国才开始忌惮,是因为虽然有仇怨,平时都有防备,现在进入滕国,是由主人接待,防备的事情不再由自己负责,所以忌惮。引用《春秋传》“敬叔不入”,是昭公三年《左传》的文字。引用它,是因为经文只说“不入”,恐怕是惠伯不入,所以引用以明确。
○注“政君”到“叔父”。
○正义说:查《论语》注:“君主的教令叫政,臣子的教令叫事。”所以说其事也如有政。说“敬叔按昭穆辈分以懿伯为叔父”,这是后人转写郑注的错误,应当说“敬叔按昭穆辈分以惠伯为叔父”。检勘《世本》,敬叔是桓公七世孙,惠伯是桓公六世孙,那么惠伯是敬叔父亲的六从兄弟,那么敬叔称呼惠伯为叔父,敬叔称呼懿伯为五从祖。此注却说“敬叔按昭穆辈分以懿伯为叔父”,所以知道错了。
哀公派人吊唁蕢尚,在路上相遇,避让到路边,画了宫室图案然后接受吊唁。哀公
,鲁君也。画宫,画地为宫象。
○蕢,苦怪反。辟音避,又婢亦反。画音获,注同。曾子曰:“蕢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行吊礼於野,非。齐庄公袭莒于夺,杞梁死焉。鲁襄二十二年“齐侯袭莒”是也。《春秋传》曰:“杞殖、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隧、夺,声相近,或为兑。梁即殖也。
译是鲁国的国君。画宫,指在地上画出宫殿的图像。
○蕢,音苦怪。辟,音避,又音婢亦。画,音获,注同。曾子说:“蕢还不如杞梁的妻子懂得礼制。在野外施行吊唁之礼,是不对的。齐庄公在夺地袭击莒国,杞梁死在那里。鲁襄公二十二年‘齐侯袭莒’记载的就是这件事。《春秋传》说:‘杞殖、华还披甲夜间进入且于的隧道’,隧、夺,读音相近,有的版本写作兑。梁就是杞殖。”
○于夺,徒外反,注并“兑”同。杞音岂。殖,时职反。华,胡化反。且,子馀反。其妻迎其柩於路而哭之哀,庄公使人吊之,对曰:“君之臣不免於罪,则将肆诸市朝,而妻妾执。肆,陈尸也。大夫以上於朝,士以下於市。执,拘也。
○肆,杀三日陈尸,音四。朝,直遥反。上,诗掌反。拘音俱。君之臣免於罪,则有先人之敝庐在,君无所辱命。”无所辱命,辞不受也。《春秋传》曰:“齐侯吊诸其室。”
○庐,力居反。
[疏]“哀公”至“辱命”。
○正义曰:此一节论蕢尚不如妇人得礼之事。
○注“肆陈”至“拘也”。
○正义曰:案《周礼 乡士职》云:“协日刑杀,肆之三日。”是陈尸曰肆也。云“大夫以上於朝,士以下於市”者,谓诸侯、大夫、士也。故襄二十二年楚杀令尹子南,尸诸朝三日。大夫既於朝,士则於市也。其天子臣则有爵者皆適甸师氏,不在朝,故《周礼 掌囚职》云:“凡有爵者,奉而適甸师氏,以待刑杀。”《掌戮》云“有爵者杀之于甸师氏”是也。天子士宜在朝,与诸侯大夫同。
孺子<享黄>之丧,鲁哀公之少子。
○<享黄>,吐孙反。哀公欲设拨,拨,可拨引輴车,所谓紼。
○拨,半末反。輴,敕伦反。问於有若。有若曰:“其可也。君之三臣犹设之。”犹,尚也。以臣况子也。三臣,仲孙、叔孙、季孙氏。颜柳曰:“天子龙輴而椁幬,輴,殡车也。画辕为龙。幬,覆也。殡以椁覆棺而涂之,所谓菆涂龙輴以椁。
○椁音郭。幬,大报反。攒涂,才丸反,下音徒。诸侯輴而设幬,輴不画龙。为榆沈,故设拨。以水浇榆白皮之汁,有急以播地,於引輴车滑。
○沈,本又作审,同,昌审反。浇,古尧反。汁,之十反。滑,于八反。三臣者废輴而设拨,窃礼之不中者也,而君何学焉?”止其学非礼也。废,去也。紼系於輴,三臣於礼去輴。今有紼,是用輴,僣礼也。殡礼,大夫菆置西序,士掘肂见衽。
○中,丁仲反,又如字。学如字,或音户教反,非,注同。去,羌吕反,下同。掘,求勿反,又求月反,又户忽反。肂,本又作肄,以二反,棺坎也。见,贤遍反。衽,而审反。
[疏]“孺子”至“学焉”。
○正义曰:此论谏哀公不得学僣礼之事。
○“颜柳”至“学焉”。
○颜柳以有若对非其实,恐哀公从之,以其正礼而言。天子之殡,则以龙輴,谓画輴车辕为龙,载柩於上,累材作椁,而题凑其木,幬覆棺上,而后涂之。其诸侯则以輴载柩,不画为龙,亦累木为椁,设木於上以幬之,不为题凑,直横木复之,亦泥涂其上。以其有輴,须设榆沈,备拟牵引。为有榆沈,故须设拨。拨谓紼也。今三臣者,依礼废輴,不合用殡。今乃设拨用輴,是盗窃於礼,不中法式,而君何得学焉?
○注“画辕”至“以椁”。
○正义曰:经直云“龙輴”,知“画辕为龙”者,以輴之形状庳下而宽广,无似龙形,唯辕与龙为形相类,故知画辕也。云“所谓菆,涂龙輴以椁”者,以其上篇有其文,故此言所谓上篇也。輴外边从累其木,上与椁齐,乃菆木为题凑,为四阿椁,制而涂之。
○注“輴不画龙”。
○正义曰:以上云“龙輴”,此直云“輴”,故云“不画龙”。其木亦不题凑,故郑注《丧大记》云:“诸侯不题凑。”
○注“三臣”至“见衽”。
○正义曰:《丧大记》“大夫二綍二碑”,是大夫有綍,綍即紼也。又注《既夕礼》云:“大夫以上始有四周,谓之輴。”是大夫有輴也。此云三臣於礼去輴,用輴僣礼,不同者,大夫以柩,朝庙之时用輴繂,惟殡时用輁轴,不得用輴紼。此文据殡时,《大记》及《既夕礼》谓朝庙及下棺也。云“大夫菆置西序,士掘肂见衽”者,是《丧大记》文。谓菆丛其木,以鄣三面,倚於西序。肂谓穿地为坎,深浅见其棺盖上小要之衽,言棺上小要之衽出於
译于夺,音徒外,注中与“兑”相同。杞,音岂。殖,音时职。华,音胡化。且,音子馀。他的妻子在路边迎接他的灵柩,哭得非常哀痛。鲁庄公派人去慰问,她回答说:“国君的臣子如果未能免除罪责,就要在街市或朝廷上陈尸示众,而妻妾被拘捕。肆,就是陈尸。大夫以上在朝廷,士以下在街市。执,就是拘捕。
肆,指杀人后陈尸三天,音四。朝,音直遥。上,音诗掌。拘,音俱。国君的臣子如果免除了罪责,那么先人留下的破旧房舍还在,国君不必屈尊下达命令。”无所辱命,是推辞不接受慰问。《春秋传》说:“齐侯到他的家中吊唁。”
庐,音力居。
[疏]“哀公”到“辱命”。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蕢尚不如妇人合乎礼制的事情。
○注“肆陈”到“拘也”。
○正义说:查考《周礼·乡士职》说:“选定日期执行刑罚杀戮,陈尸三天。”这是说陈尸叫做肆。说“大夫以上在朝廷,士以下在街市”,是指诸侯、大夫、士而言。所以襄公二十二年楚国杀令尹子南,在朝廷陈尸三天。大夫既然在朝廷,士就在街市。天子的臣子中有爵位的都送到甸师氏那里,不在朝廷,所以《周礼·掌囚职》说:“凡有爵位的,捧着他们送到甸师氏那里,等待刑罚杀戮。”《掌戮》说“有爵位的在甸师氏那里处死”就是这个意思。天子的士应当在朝廷,与诸侯的大夫相同。
孺子穔的丧事,穔是鲁哀公的小儿子。
穔,音吐孙。哀公想设置拨,拨,是可以拨引輴车的绳索,即所谓的紼。
拨,音半末。輴,音敕伦。询问有若。有若说:“这可以吧。国君的三位重臣还设置着它。”犹,就是尚。用臣子来类比儿子。三臣,指仲孙、叔孙、季孙三家。颜柳说:“天子用画龙的輴车,并用椁木覆盖;輴,是殡车。在车辕上画龙。幬,是覆盖。殡时用椁木覆盖棺材并涂抹,即所谓的菆涂龙輴以椁。
椁,音郭。幬,音大报。菆涂,音才丸,下音徒。诸侯用輴车并设置幬,輴车不画龙。为了榆沈,所以设置拨。用水浇榆树白皮的汁液,有紧急情况时洒在地上,以便牵引輴车时打滑。
沈,本又作审,相同,音昌审。浇,音古尧。汁,音之十。滑,音于八。三臣废弃輴车而设置拨,是窃取礼制而不合乎中道,国君为什么要效法他们呢?”阻止他效法不合礼制的行为。废,就是去除。紼系在輴车上,三臣按礼制应去除輴车。现在有紼,就是使用輴车,这是僭越礼制。殡礼,大夫将棺木堆放在西墙,士挖掘墓穴露出棺盖上的衽。
中,音丁仲,又如字。学如字,或音户教,非,注同。去,音羌吕,下同。掘,音求勿,又音求月,又音户忽。肂,本又作肄,音以二,棺坎也。见,音贤遍。衽,音而审。
[疏]“孺子”到“学焉”。
○正义说:这论述劝谏哀公不得效法僭越礼制的事情。
○“颜柳”到“学焉”。
○颜柳认为有若的回答不符合事实,担心哀公听从他,所以用正确的礼制来陈述。天子的殡礼,使用龙輴,即画輴车车辕为龙,载着灵柩在上面,堆积木材做成椁,并将木材题凑排列,幬覆盖在棺材上,然后涂抹。诸侯则用輴车载灵柩,不画龙,也堆积木材为椁,在上面设置木材以幬之,不做题凑,只是横放木材覆盖,也涂抹泥土在上面。因为有輴车,需要设置榆沈,以备牵引。因为有榆沈,所以需要设置拨。拨就是紼。现在三臣,按礼制应废弃輴车,不该使用殡车。现在却设置拨使用輴车,是盗窃礼制,不合乎法度,国君怎么能效法呢?
○注“画辕”到“以椁”。
○正义说:经文只说“龙輴”,知道“画辕为龙”,是因为輴的形状低矮而宽广,不像龙形,只有车辕与龙的形状相似,所以知道是画在车辕上。说“所谓的菆,涂龙輴以椁”,是因为上篇有这段文字,所以这里说所谓的上篇。輴的外边堆积木材,上面与椁齐平,然后堆积木材为题凑,做成四阿椁,制作后涂抹。
○注“輴不画龙”。
○正义说:上文说“龙輴”,这里只说“輴”,所以说“不画龙”。木材也不题凑,所以郑玄注《丧大记》说:“诸侯不题凑。”
○注“三臣”到“见衽”。
○正义说:《丧大记》“大夫二綍二碑”,是大夫有綍,綍就是紼。又注《既夕礼》说:“大夫以上开始有四周,叫做輴。”是大夫有輴。这里说三臣按礼制去除輴车,使用輴车是僭越礼制,不同的原因是,大夫在灵柩朝庙的时候使用輴车繂,只有殡的时候使用輁轴,不能使用輴车紼。这篇文章依据的是殡的时候,《大记》及《既夕礼》说的是朝庙及下棺的时候。说“大夫菆置西序,士掘肂见衽”,是《丧大记》的文字。意思是堆积木材,遮挡三面,倚靠在西墙。肂指挖地为坎,深浅露出棺盖上小要的衽,意思是棺盖上小要的衽露出
平地。
悼公之母死,母,哀公之妾。哀公为之齐衰。有若曰:“为妾齐衰,礼与?”讥而问之。妾之贵者,为之緦耳。
译在平地上。
悼公的母亲去世,这位母亲是哀公的妾室。哀公为她穿齐衰丧服。有若说:“为妾室穿齐衰丧服,符合礼制吗?”这是带着讥讽意味的询问。对于地位尊贵的妾室,至多只穿緦麻丧服罢了。
○为,于伪反,下“为妾”、注“为之”、下“弗为服”皆同,与音馀。公曰:“吾得已乎哉?鲁人以妻我。”言国人皆名之为我妻,重服嬖妾,文过,非也。
○嬖,必计反。
[疏]“悼公”至“妻我”。
○正义曰:此一节论哀公为妾著服非礼之事。
○注“妾之贵者,为之緦耳”。
○正义曰:天子诸侯绝旁期,於妾无服,唯大夫贵妾緦。以哀公为妾著齐衰服,故举大夫贵妾緦以对之耳。
○“公曰:吾得已乎哉?鲁人以妻我”者,公以有若之讥,遂文其过,云:吾岂得休已而不服之乎?所以不得休已者,虽是其妾,鲁人以我无夫人,皆以为我妻,故不得不服。
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季子皋,孔子弟子高柴,孟氏之邑成宰,或氏季。犯,躐也。
○躐,力辄反。申祥以告,曰:“请庚之。”申祥,子张子。庚,偿也。
○庚,古衡反。偿,徐音尚。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时僣侈。
○僣,子念反。侈,昌氏反,又赤氏反。朋友不以是弃予,言非大故。以吾为邑长於斯也,买道而葬,后难继也。”恃宠虐民,非也。
○长,丁丈反。
[疏]“季子弃葬其妻”至“继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高柴非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季子”至“成宰”。
○正义曰:案《史记 仲尼弟子传》云:“高柴字子皋,少孔子三十岁,郑人也。”知为成宰者,下文云:“子皋为成宰。”云“季”者,高是其正氏,今言“季子皋”,故郑云:“或氏季。”以身处季少,故以字为氏而称季也,犹若子游称叔氏,仲由称季路,皆其例也。《弟子传》及《论语》作“子羔”,与此文子“皋”字不同者,古字通用。
○“子皋”至“继也”。
○子皋见申祥请偿,故拒之云:孟氏不以是犯禾之事罪责於我,以孟氏自为奢暴之故也。朋友不以是犯禾之事离於我,以其小失非大故也。斯,此也。以吾为邑,长於此成邑,乃买道而葬,清俭大过,在后世之人难可继续也。以孟氏不罪於己,故郑云“恃宠”,不肯偿禾,故云“虐民”。
仕而未有禄者,君有馈焉曰“献”,使焉曰“寡君”。见在臣位,与有禄同也。君有馈,有馈於君。
○餽,本又作馈,其位反,遗也。使,色吏反。见,贤遍反。违而君薨,弗为服也。以其恩轻也。违,去也。
[疏]“仕而”至“服也”。正义曰:此一节论臣之仕未得禄者与得禄之臣有同、有不同之事也。故《王制》云:“位定然后禄之。”是先位定而后禄也。
○“君有馈焉曰献”者,馈,饷也。“君有馈”,谓臣有物馈献於君。既奉饷君上,故曰“献”。
○“使焉曰寡君”者,“使焉”,谓为君使往他国。此臣若出使,则自称已君为“寡君”也。言臣虽仕未得禄,而有物馈君,及出使他国,所称则并与得禄者同也。嫌其或异,故明之也。
○“违而君薨,弗为服也”者,此一条则异也。“违而君薨”者,违,去也,谓三谏不从,以礼去者,若已有禄,恩重者,虽放出仕他国,而所仕者敌,则犹反服。今此未得禄之臣,唯在朝时乃服,若放出他邦,而故君薨,所仕虽敌,亦不反服也,以其本无禄,恩轻故也。
虞而立尸,有几筵,卒哭而讳,讳,辟其名。
○辟音避。生事毕而鬼事始已。谓不复馈食於下室,而鬼神祭之。已,辞也。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故,为高祖之父当迁者也。《易说》帝乙曰:“《易》之帝乙为成汤,《书》之帝乙六世王,天之锡命,疏可同名。”
○铎,大各反。舍音舍。自寝门至于库门。百官所在。库门,宫外门。《明堂位》曰:“库门,天子皋门。”
[疏]“虞而立尸,有几筵,卒哭而讳”至“自寝门至于库门”。
○正义曰:此一节论葬后当以鬼神事之礼。未葬由生事之,故未有尸。既葬,亲形已藏,故立尸
译○“为”字,音伪,下文“为妾”、注“为之”、下文“弗为服”都同此音;“与”字,音馀。鲁哀公说:“我能停止吗?鲁国人把她当作我的妻子。”意思是国人都称她为我的妻子,如果为宠妾服重丧,是掩饰过错,是不对的。
○“嬖”字,音必计。
[疏]“悼公”到“妻我”。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哀公为妾服丧不合礼制的事情。
○注“妾中地位尊贵的,为她服緦麻之丧”。
○正义说:天子诸侯断绝旁系期年之丧,对妾没有丧服,只有大夫对尊贵的妾服緦麻之丧。因为哀公为妾服齐衰之丧,所以举出大夫为尊贵妾室服緦麻之丧来对照说明。
○“公说:我能停止吗?鲁国人把她当作我的妻子”这一句,哀公因为有若的讥讽,于是文饰自己的过错,说:我难道能停止而不为她服丧吗?之所以不能停止,虽然她是妾,但鲁国人认为我没有夫人,都把她当作我的妻子,所以不得不为她服丧。
季子皋埋葬他的妻子,践踏了别人的庄稼。季子皋,是孔子的弟子高柴,孟氏封邑成的邑宰,有的姓氏为季。犯,是践踏的意思。
○“躐”字,音力辄。申祥来报告,说:“请赔偿他。”申祥,是子张的儿子。庚,是赔偿的意思。
○“庚”字,音古衡。偿,音尚。子皋说:“孟氏不会因此事怪罪我,当时(孟氏)僭越奢侈。
○“僣”字,音子念。“侈”字,音昌氏,又音赤氏。朋友不会因此事抛弃我,因为这并非重大过错。因为我是这个邑的长官,如果买路来安葬,后世难以沿袭。”倚仗宠信虐待百姓,是不对的。
○“长”字,音丁丈。
[疏]“季子皋埋葬他的妻子”到“难以沿袭”。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高柴不合礼制的事情,分别依据文义解释。
○注“季子”到“成宰”。
○正义说:根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说:“高柴字子皋,比孔子小三十岁,是郑国人。”知道他是成邑的邑宰,是因为下文说:“子皋担任成邑的邑宰。”说“季”字,是因为高是他的正式姓氏,现在说“季子皋”,所以郑玄说:“有的姓氏为季。”因为他处于季氏年少的位置,所以以字为氏而称季,就像子游称叔氏,仲由称季路,都是同样的例子。《弟子列传》及《论语》写作“子羔”,与此文的“子皋”字不同,是因为古字通用。
○“子皋”到“难以沿袭”。
○子皋看到申祥请求赔偿,所以拒绝说:孟氏不会因践踏庄稼的事怪罪我,是因为孟氏自己奢侈残暴的缘故。朋友不会因践踏庄稼的事疏远我,因为这是小过失而非大过错。斯,是此的意思。因为我是这个邑的长官,如果买路来安葬,过于清俭,后世之人难以沿袭。因为孟氏不怪罪自己,所以郑玄说“倚仗宠信”,不肯赔偿庄稼,所以说“虐待百姓”。
做官但还没有俸禄的人,君主有馈赠时说“献”,受命出使时说“寡君”。因为身在臣子的位置,与有俸禄的人相同。君有馈,是有东西馈赠给君主。
○“餽”字,本又作馈,音其位,是赠送的意思。使,音色吏。见,音贤遍。如果离去后君主去世,就不为他服丧。因为恩情轻微。违,是离去的意思。
[疏]“做官但”到“服丧”。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做官未得俸禄的臣子与得俸禄的臣子有相同、有不同之处。所以《王制》说:“职位确定然后给予俸禄。”是先确定职位而后给予俸禄。
○“君有馈赠时说献”这一句,馈,是馈赠的意思。“君有馈赠”,是说臣子有东西馈赠给君主。既然奉送食物给君主,所以说“献”。
○“受命出使时说寡君”这一句,“受命出使”,是说为君主出使到其他国家。这个臣子如果出使,就自称自己的君主为“寡君”。意思是臣子虽然做官未得俸禄,但有东西馈赠君主,以及出使其他国家,所称呼和有俸禄的人相同。担心人们认为可能有不同,所以明确说明。
○“离去后君主去世,不为他服丧”这一句,这一条则不同。“离去后君主去世”这一句,违,是离去的意思,是说三次劝谏不被听从,依礼离去的人,如果已有俸禄,恩情重的,即使被放逐到其他国家做官,而所任职的国家地位相当,那么仍然返回服丧。现在这个未得俸禄的臣子,只有在朝廷时才服丧,如果被放逐到其他国家,而故君去世,所任职的国家地位相当,也不返回服丧,因为本来没有俸禄,恩情轻微的缘故。
虞祭时设立尸,设有几和筵,卒哭时避讳,讳,是避其名讳。
○“辟”音避。生前侍奉的事情完毕,死后鬼神的事情开始罢了。意思是不再在下室馈食,而是用鬼神的方式祭祀。已,是止息的意思。已经卒哭,宰夫拿着木铎在宫中宣告说:“舍弃旧讳而避新讳。”故,是为高祖的父亲应当迁移神主的人。《易说》帝乙说:“《易》中的帝乙是成汤,《书》中的帝乙是第六代王,上天赐予天命,疏远可以同名。”
○“铎”字,音大各。舍,音舍。从寝门到库门。百官所在的地方。库门,是宫外的门。《明堂位》说:“库门,是天子的皋门。”
[疏]“虞祭时设立尸,设有几筵,卒哭时避讳”到“从寝门到库门”。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安葬后应当以鬼神之事对待的礼仪。未安葬时按生者的事侍奉,所以没有尸。已经安葬,亲人的形体已经藏入地下,所以设立尸
以系孝子之心也。前所云“既窆,而祝宿虞尸”是也。
○“有几筵”者,未葬之前,殡宫虽有脯醢之奠,不立几筵。其大敛之奠,虽在殡宫,但有席而已,亦无几也。此席素席,故前云“奠以素器”。其下室之内有吉几筵。今葬讫,既设虞祭,有素几筵。筵虽大敛之时巳有,至於虞祭,更立筵与几相配,故云“有几筵”,故《士虞礼》云:“祝免,澡葛绖带,布席于室中,东面右几”是也。然此虞祭而有几,谓士大夫礼。若天子诸侯,则葬前有几,故《周礼 司几筵》云:“丧事素几。”郑注云:“谓凡奠时,天子既尔,诸侯南面之君其事亦然。”
译这是用来维系孝子哀思的。前面所说的“下葬之后,祝官预先为虞祭的尸主设位”就是这样。
所谓“设有几和筵”,是指在未下葬之前,殡宫虽然设有干肉和肉酱的祭品,但并不设立几和筵。在大敛时的祭奠,虽然也在殡宫,但只有席子而已,也没有几。这席子是素席,所以前面说“祭奠用素色的器具”。而在下室的内部设有吉礼用的几和筵。现在下葬完毕,既然设立了虞祭,就有素色的几和筵。筵在大敛时虽然已经有了,但到了虞祭时,又另设筵与几相配合,所以说“有几筵”,因此《士虞礼》中说:“祝官脱去免冠,沐浴后戴上葛布绖带,在室内铺设席子,面向东,右边放置几”就是这样。然而这里虞祭设有几,是指士大夫的礼仪。如果是天子诸侯,则在下葬前就设有几,所以《周礼·司几筵》中说:“丧事用素几。”郑玄注解说:“凡是祭奠的时候,天子是这样,诸侯中南面称王的君主,其礼仪也是如此。”
○“卒哭而讳”者,“讳”谓神名也。古者生不相讳,卒哭之前,犹生事之,故不讳。至卒哭,乃有神讳也。
○“生事毕而鬼事始已”者,并解所以虞立尸、卒哭而为神讳义也。既虞卒哭、则生事毕,鬼神之义方为始也。
○注“谓不”至“辞也”。
○正义曰:合释有尸、有几筵及讳也。“下室”谓内寝,生时饮食有事处也。未葬犹生事,当以脯醢奠殡,又於下室馈设黍稷,谢兹云:“下室之馈,器物几杖如平生。”郑君答张逸云:“未葬,以脯醢奠於殡。又於下室设黍稷,曰馈。下室,内寝也。至朔月月半而殷奠,殷奠有黍稷,而下室不设也。既虞祭,遂用祭礼,下室遂无事也。”然不复馈食於下室,文承卒哭之下,卒哭之时,乃不复馈食於下室。皇氏以为虞则不复馈食於下室,於理有疑。
○注“政谓”至“同名”。
○正义曰:“高祖之父”,谓孝子高祖之父也。於死者高祖也,卒哭犹未迁,故云“当迁”也。至小祥乃迁毁也。“《易说》帝乙曰:易之帝乙为成汤”者,郑引《易》证六世不讳,故卒哭而舍高祖之父也。“《易说》”者,郑引云《易纬》也。凡郑云“说”者,皆纬候也。时禁纬候,故转“纬”为“说”也。故《郑志》张逸问:“《礼》注曰‘《书说》’,《书说》何书也?”答曰:“《尚书纬》也。”当为注时,时在文网中,嫌引秘书,故诸所牵图谶皆谓之“说”云。案《易》云:“帝乙归妹。”《易 乾凿度说》,《易》之帝乙,谓是殷汤也。“《书》之帝乙六世王”者,亦《易纬》言也。《书 酒诰》有帝乙,而《乾凿度说》云:“乙是殷六世王也。”先儒注皆以《酒诰》帝乙,纣父,纣父去汤多世,不啻於六世也。然《史记 殷本纪》云,王名乙者甚众,上皆有配字,惟纣父称帝乙耳。而汤名乙,其六世孙名祖乙,即是六世王也。既并为帝,故皆得曰帝乙也。祖乙是汤六世孙,与汤同名,是六世得同名。云“天之锡命,疏可同名”者,此注汤纬语也,言帝生之名,由天所锡,则世疏可同,故举六世以为证也。谓天所锡者,殷以生日甲乙为名,则生日是天之命曰为名也.《白虎通》云:“殷质,以生日名子也,故殷大甲、帝乙、武丁。”
○“自寝门至于库门”,前既执木铎以命宫中,又出宫从寝门至于库门。寝门、路门、库门,是鲁之外门也。百官及宗庙所在之次,至库门,咸使知之也。鲁三门,故至库门耳。若天子五门,则至皋门也。故郑引《明堂位》云:“库门,天子皋门也。”若凡诸侯则皋应路也。
二名不偏讳。夫子之毋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称,举也。《杂记》曰:“妻之讳不举诸其侧。”
[疏]“二名”至“称在”。
○正义曰:此一节论不偏讳之事。
○注“称举”至“其侧”。
○正义曰:引《杂记》者,证“称”是“举”之义。
军有忧,则素服哭於库门之外,忧,谓为敌所败也。素服者,缟冠也。
○败,必迈反。赴车不载櫜韔。兵不戢,示当报也。以告丧之辞言之,谓还告於国。櫜,甲衣。韔,弓衣。
○櫜音羔。<革长>衣亦作韔,敕亮反。戢,侧立反。
[疏]“军有”至“櫜韔”。
○正义曰:此一节论军败当报之事。
○“赴军不载櫜韔”者,军既有忧,从军赴国之车,但露载其甲及弓,示有报敌之意,故甲则不以櫜戢之,弓则不以韔戢之,故注云:“兵不戢,示当报也。”
○注“以告”至“弓衣”。
○正义曰:案《春秋左氏传》祸福称“告”,崩薨称“赴”,今军败应称“告”而称“赴”,故云:“以告丧之辞言之。”案《诗》云:“载櫜弓矢。”《春秋传》云:“右属櫜鞬。”皆以櫜为韬弓,此注为“甲衣”者,以下“韔”文,“韔”既是弓衣,故以“櫜”为甲衣。
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谓人烧其宗庙。哭者,哀精神之
译“卒哭而讳”的意思是,“讳”指的是神的名讳。古时候活着的人互相不避讳,在卒哭祭之前,还像对待活人一样侍奉死者,所以不避讳。到了卒哭祭,才开始有神的名讳。
“生事毕而鬼事始已”的意思是,一并解释了为什么在虞祭设立尸位、在卒哭祭设立神讳的道理。既然虞祭和卒哭祭已经完成,那么侍奉活人的礼仪就结束了,侍奉鬼神的礼仪才刚刚开始。
注释从“谓不”到“辞也”。
正义说:合并解释有尸位、有几筵以及避讳的道理。“下室”指的是内寝,是生前饮食办事的地方。尚未安葬时还像对待活人一样侍奉,应当用干肉和肉酱在殡所祭奠,又在下室进献黍稷,谢氏说:“下室的进献,器物几杖都像生前一样。”郑玄回答张逸说:“尚未安葬,用干肉和肉酱在殡所祭奠。又在下室进献黍稷,叫做馈。下室,就是内寝。到了每月初一和十五举行殷祭,殷祭有黍稷,而下室不再进献。虞祭之后,就使用祭祀的礼仪,下室就不再有事做了。”然而不再在下室进献食物,文意承接在卒哭祭之后,卒哭祭的时候,才不再在下室进献食物。皇氏认为虞祭之后就不再在下室进献食物,这在情理上有疑问。
注释从“政谓”到“同名”。
正义说:“高祖之父”,指的是孝子的高祖之父。对于死者来说是高祖,卒哭祭时还没有迁毁,所以说“应当迁毁”。到了小祥祭才迁毁。“《易说》帝乙曰:易之帝乙为成汤”的意思是,郑玄引用《易说》来证明六世不避讳,所以卒哭祭时舍弃高祖之父的名讳。“《易说》”指的是郑玄所说的《易纬》。凡是郑玄说“说”的,都是纬候之书。当时禁止纬候,所以把“纬”改称为“说”。所以《郑志》中张逸问:“《礼》注中说‘《书说》’,《书说》是什么书?”回答说:“是《尚书纬》。”当时写注的时候,处在文网之中,忌讳引用秘书,所以各种牵扯图谶的都称为“说”。考察《易经》说:“帝乙归妹。”《易·乾凿度说》说,《易经》中的帝乙,指的是殷汤。“《书》中的帝乙是六世王”的,也是《易纬》中的话。《尚书·酒诰》中有帝乙,而《乾凿度说》说:“乙是殷的六世王。”先儒的注都认为《酒诰》中的帝乙是纣王的父亲,纣王的父亲距离成汤很多代,不止六世。然而《史记·殷本纪》说,名叫乙的君王很多,上面都有配字,只有纣王的父亲称帝乙。而成汤名叫乙,他的六世孙名叫祖乙,就是六世王。既然都称为帝,所以都可以叫帝乙。祖乙是成汤的六世孙,与成汤同名,这是六世可以同名。说“上天赐予的名号,疏远可以同名”的,这是注释中关于成汤的纬书话语,意思是帝王生下的名号,由上天赐予,那么世系疏远就可以同名,所以举六世作为证据。所谓上天赐予的,殷朝以生日的天干命名,那么生日就是上天命令命名的。《白虎通》说:“殷朝质朴,以生日命名儿子,所以有殷大甲、帝乙、武丁。”
“自寝门至于库门”,前面已经拿着木铎在宫中宣告,又走出宫门从寝门到库门。寝门、路门、库门,是鲁国的外门。百官和宗庙所在的次序,到了库门,都让他们知道。鲁国有三门,所以到库门为止。如果是天子有五门,那么就到皋门。所以郑玄引用《明堂位》说:“库门,是天子的皋门。”如果是普通的诸侯,那么皋门应该对应路门。
二名不偏讳。孔子的母亲名叫“徵在”,说“在”的时候不称“徵”,说“徵”的时候不称“在”。称,就是举的意思。《杂记》说:“妻子的名讳不在她身边提及。”
[疏]“二名”到“称在”。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不偏讳的事情。
注释从“称举”到“其侧”。
正义说:引用《杂记》,证明“称”是“举”的意思。
军队有忧患,就穿着素服在库门外哭。忧患,指的是被敌人打败。素服,指的是缟冠。
○败,音必迈。赴车不载櫜韔。兵器不收藏,表示应当报仇。用告丧的辞令来说,指的是回国报告。櫜,是甲衣。韔,是弓衣。
○櫜音羔。<革长>衣也作韔,音敕亮。戢,音侧立。
[疏]“军有”到“櫜韔”。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军队战败应当报告的事情。
○“赴军不载櫜韔”的意思是,军队既然有忧患,从军队回国报告的车,只裸露装载甲胄和弓箭,表示有报仇的意图,所以甲胄不用櫜来收藏,弓箭不用韔来收藏,所以注释说:“兵器不收藏,表示应当报仇。”
注释从“以告”到“弓衣”。
正义说:考察《春秋左氏传》,祸福称为“告”,崩薨称为“赴”,现在军队战败应该称为“告”却称为“赴”,所以说:“用告丧的辞令来说。”考察《诗经》说:“载櫜弓矢。”《春秋传》说:“右属櫜鞬。”都把櫜当作装弓的套子,这里注释为“甲衣”,是因为下文“韔”字,“韔”既然是弓衣,所以把“櫜”当作甲衣。
有焚烧其祖先房屋的情况,就哭三天。指的是有人烧毁了宗庙。哭,是哀悼精神
[疏]“有焚”至“日哭”。
○正义曰:此一节论哀先人宗庙伤之事。
○注“火人”至“三年”。
○正义曰:案宣十六年《左传》云:“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新宫”者,鲁宣公庙,故成三年《公羊传》云:“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
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於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怪其哀甚。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於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而犹乃也。夫之父曰舅。
○重,直用反。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於虎也。”苛音何,本亦作荷。识,申吉反,又如字。
[疏]“孔子”至“虎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苛政严於猛虎之事。
○“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
○言子之哭也,壹似重叠有忧丧者也。“壹”者,决定之辞也。
○“而曰然”者,而,乃也。妇人哭毕,乃答之曰“然”。“然”犹如是,是重叠有忧也。
鲁人有周丰也者,哀公执挚请见之,下贤也。挚,禽挚也。诸侯而用禽挚,降尊就卑之义。
○挚音志。下,户嫁反。而曰不可。辞君以尊见卑。士礼,先生异爵者,请见之则辞。公曰:“我其已夫。”已,止也。重强变贤。
○夫音符。强,其丈反。使人问焉,曰:“有虞氏未施信於民,而民信之。夏后氏未施敬於民,而民敬之。何施而得斯於民也?”时公与三桓始有恶,惧将不安。对曰:“墟墓之间,未施哀於民而民哀。社稷宗庙之中,未施敬於民而民敬。言民见悲哀之处则悲哀,见庄敬之处则庄敬,非必有使之者。墟,毁灭无后之地。
○虚,本亦作墟,同,鱼起反,注同。处,昌虑反,下同。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会而民始疑。会谓盟也。盟、誓所以结众以信,其后外恃众而信不由中,则民畔、疑之。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无礼义、忠信、诚悫之心以涖之,虽固结之,民其不解乎?”涖,临。
○涖音利,又音类。解,佳买反,旧胡买反。
[疏]“鲁人”至“解乎”。
○正义曰:此一节论君之临臣民当以礼义忠信为本之事,各依文解之。
○“何施而得斯於民也”者。
○“有虞氏未施信於民,而民信之。夏后氏未施敬於民,而民敬之”,言虞之与夏施何政教以化民。斯,此也,而得如此敬信於民也。
○“对曰”至“民敬”。
○周丰之意,以虞之与夏,由行敬信於民,民见其敬信,民自学之,不须设言号令。故云,古昔丘墟及坟墓之间,是所悲哀之处也。人在其所,未须施设教化令民使哀,而民自哀也。社稷宗庙之中,严凝之处,人在其所,未须施设教化而民自敬。言民之从君,在君身所行,不在言也。若身之不行,言亦无益。故殷人作誓,由身不自行,徒有言誓而民始畔也。周人作会,为身无诚信,而民始疑。苟,诚也。人君之身,诚无礼义、忠信、诚实质悫之心以临化之,虽以言辞誓令坚固结之,民其不解散离贰乎?言当解散离贰也。周丰此言,欲令哀公身行敬信,不当唯以言辞率下而已。
○注“墟,毁灭无后之地”。
○正义曰:凡旧居皆曰“墟”,故《左传》有“莘氏之墟”,有“昆吾之墟”,故知“毁灭无后”者,以可悲哀,故为无后也。
○注“会谓”至“疑之”。
○正义曰:案昭三年《左传》云“有事而会,不协而盟”,则盟、会别也。知此“会”谓“盟”者,以云“而民始疑”,《司盟》云“邦国有疑则盟诅之”,故以“会”为“盟”也。案《尚书》夏启作《甘誓》,此言“殷人作誓”;《左传》云“夏启有涂山之会”,又“禹会涂山”,此云“周人作会”者,此据身无诚信,徒作誓盟,民因誓因盟而始疑畔,非谓殷人始作誓,周人始作会。若夏启作《甘誓》,禹会涂山,皆身有诚信,
译[疏]“有焚”到“日哭”。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哀悼先人宗庙受损的事情。
○注“火人”到“三年”。
○正义说:查考鲁宣公十六年《左传》说:“人为之火称为火,天降之火称为灾。”“新宫”,是鲁宣公的宗庙,所以鲁成公三年《公羊传》说:“新宫是什么?是宣公的宗庙。”
孔子经过泰山旁边,有一位妇人在墓前哭泣,声音悲哀。孔子下车扶着车前横木倾听,对她的极度悲哀感到奇怪。派子路去询问,说:“你的哭泣,似乎像有重重忧患的人。”妇人回答说:“是的,从前我的公公死于虎口,我的丈夫又死在那里,现在我的儿子也死在那里。所以我还在(这里哭泣)。”丈夫的父亲称为舅。
○重,音直用。孔子说:“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回答说:“没有苛刻的政令。”孔子说:“学生们记住,苛刻的政令比老虎还要凶猛。”苛,音何,原本也写作荷。识,音申吉,又如本字。
[疏]“孔子”到“虎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苛刻的政令比猛虎还要严厉的事情。
○“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
○说你的哭泣,似乎像有重叠忧患丧事的人。“壹”,是肯定的语气词。
○“而曰然”,而,就是乃。妇人哭完,才回答说“然”。“然”就是如此,是重叠有忧患的意思。
鲁国有个叫周丰的人,鲁哀公拿着礼物请求见他,这是礼贤下士。挚,是禽鸟类的礼物。诸侯使用禽鸟礼物,是降低身份以就卑下的意思。
○挚,音志。下,音户嫁。周丰说不可。这是以尊贵的身份拒绝君主以卑下的礼节相见。士的礼节,对于先生或爵位不同的人,请求相见就推辞。哀公说:“我算了吧。”已,停止。这是勉强改变贤人的意愿。
○夫,音符。强,音其丈。派人去询问,说:“有虞氏没有对百姓施加信用,而百姓信任他。夏后氏没有对百姓施加敬意,而百姓尊敬他。他们施加了什么而得到百姓这样的信任与尊敬呢?”当时哀公与三桓刚开始产生嫌隙,担心将来不安定。周丰回答说:“在废墟坟墓之间,没有对百姓施加悲哀,而百姓自然悲哀。在社稷宗庙之中,没有对百姓施加敬意,而百姓自然尊敬。意思是百姓看到悲哀的地方就悲哀,看到庄重的地方就尊敬,不一定需要有命令他们的人。墟,是毁灭且无后嗣的地方。
○虚,原本也作墟,相同,音鱼起,注相同。处,音昌虑,以下相同。殷人发布誓言而百姓开始背叛,周人举行盟会而百姓开始怀疑。会,指盟誓。盟誓是用来团结众人以取信的,后来外在依赖众人而信用不发自内心,那么百姓就会背叛、怀疑。孔子说:“自身端正,不下命令也能施行;自身不端正,虽然下命令也不服从。”如果没有礼义、忠信、诚实谨慎的心意来治理,虽然用言辞誓令坚固地约束,百姓难道不会离散吗?”涖,临。
○涖,音利,又音类。解,音佳买,旧音胡买。
[疏]“鲁人”到“解乎”。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君主面对臣民应当以礼义忠信为根本的事情,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何施而得斯於民也”。
○“有虞氏没有对百姓施加信用,而百姓信任他。夏后氏没有对百姓施加敬意,而百姓尊敬他”,是说虞和夏施加什么政教来教化百姓。斯,此,而得到百姓如此尊敬信任。
○“对曰”到“民敬”。
○周丰的意思,认为虞和夏,因为对百姓实行敬信,百姓看到他们的敬信,百姓自然学习,不需要设立言语号令。所以说,古时的废墟和坟墓之间,是悲哀的地方。人在那里,不需要施加教化命令百姓悲哀,而百姓自然悲哀。社稷宗庙之中,是庄严凝重的地方,人在那里,不需要施加教化而百姓自然尊敬。意思是百姓顺从君主,在于君主自身的行为,不在于言语。如果自身不实行,言语也没有益处。所以殷人发布誓言,因为自身不实行,只有言语誓言而百姓开始背叛。周人举行盟会,因为自身没有诚信,而百姓开始怀疑。苟,诚。人君自身,确实没有礼义、忠信、诚实谨慎的心意来治理教化,虽然用言辞誓令坚固地约束,百姓难道不会离散背离吗?意思是应当离散背离。周丰这番话,是想让哀公自身实行敬信,不应当只以言语率领下属而已。
○注“墟,毁灭无后之地”。
○正义说:凡是旧居都称为“墟”,所以《左传》有“莘氏之墟”,有“昆吾之墟”,所以知道“毁灭无后”者,因为可以悲哀,所以称为无后。
○注“会谓”到“疑之”。
○正义说:查考鲁昭公三年《左传》说“有事而会,不协而盟”,那么盟、会是不同的。知道这里“会”指“盟”,是因为说“而百姓开始怀疑”,《司盟》说“邦国有疑就盟诅”,所以把“会”作为“盟”。查考《尚书》夏启作《甘誓》,这里说“殷人作誓”;《左传》说“夏启有涂山之会”,又“禹会涂山”,这里说“周人作会”,这是依据自身没有诚信,只作誓盟,百姓因为誓盟而开始怀疑背叛,不是说殷人开始作誓,周人开始作会。如果夏启作《甘誓》,禹会涂山,都是自身有诚信,
於事善也。《穀梁传》云“告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茸荃”者,五帝茸荃,身行德义,不专用诰誓盟诅,故云“不及”,与此不同。云“信不由中,则民畔疑之”者,隐三年《左传》云:“信不由中,质无益也。”纣为苛政而作誓命,民乃畔之,亦是畔疑之事也。
译对于政事而言,这是善好的。《穀梁传》说“告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茸荃”,这是因为五帝和茸荃亲身践行德义,不专靠诰誓盟诅来治理,所以说“不及”,这与上述情况不同。文中说“信不由中,则民畔疑之”,《左传》隐公三年记载:“信不由中,质无益也。”商纣王施行苛政而发布誓命,百姓于是背叛他,这也是背叛猜疑的事情。
丧不虑居,谓卖舍宅以奉丧。毁不危身,谓憔悴将灭性。
○憔,在遥反。悴,在醉反。丧不虑居,为无庙也。毁不危身,为无后也。
延陵季子適齐,於其反也,其长子死,葬於赢、博之间。季子名札,鲁昭二十七年,“吴公子札聘於上国”是也。季子让国居延陵,因号焉。《春秋传》谓延陵,延州来。赢、博,齐地,今泰山县是也。
○为,于伪反,下同。长,丁丈反,下“官长”并注同。赢音盈。札,侧八反,孔子曰:“延陵季子,吴之习於礼者也。”往而观其葬焉。往吊之。其坎深不至於泉,以生恕死。
○深,式鸩反。其敛以时服,以时行之服,不改制节。既葬而封,广轮揜坎,其高可隐也。示节也。轮,从也。隐,据也。封可手据,谓高四尺。
○广,古旷反。揜,本又作掩,於敛反。隐,於刃反,注同。从,子容反。
[疏]“延陵”至“隐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仲尼云季子得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季子”至“是也”。正义曰:知“季子名札”者,案襄二十九年“吴公子札来聘”,是名札也。又案襄二十九年季札来聘于鲁,遂往聘齐、卫及晋,知非此时子死,而云昭二十七年聘上国者,此云孔子闻之、往而观其葬焉,若襄二十九年孔子才年九岁,焉得观其葬而善之?故为昭二十七年也。云“让国居延陵”者,《春秋》襄二十九年,“吴公子札来聘”。《公羊》云:“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兄弟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於予身。’及阖庐使专诸剌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此即季子本封延陵,后让国又居之,郑举后事言耳。延陵一名延州来,故《左传》云“延州来季子聘於上国”,所以郑又引以会之,云《春秋传》谓延陵“延州来”,即此经延陵,即《左传》延州来,明是一也。
○注“以生恕死”。
○正义曰:言坎以深不至泉,以生时不欲近泉,故死亦不至於泉,以生时之意,以恕於死者。
○注“亦节”至“尺所”。
○正义曰:以上敛以行时之服,不更制造,是其节也。今封坟广轮揜坎,其高可隐,又是有其节制,故云“亦节”也。云“谓高四尺所”者,言坟之高可四尺之所,以人长八尺,低而据之,半为四尺,且约上坟崇四尺,故云四尺所。“所”是不定之辞。既封,左袒,右还其封且号者三。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还,围也。号,哭且言也。命犹性也。
○号,户高反,注同。而遂行。行,去也。孔子曰:“延陵季子之於礼也,其合矣乎。”
[疏]“既封”至“矣乎”。
○正义曰:既封坟巳竟,季子乃左袒其衣。案郑注《觐礼》云:“凡以礼事者左袒,若请罪待刑则右袒。”故《觐礼》云“乃右肉袒于庙门之东”,在丧亦是礼事,故《丧礼》直云“袒”,不云左右。今季子长子之丧而左袒者,季子达死生之命,云骨肉归复于土,不须哀戚,以自宽慰,故从吉礼也。左袒讫,乃右而围绕其封,兼且号哭而绕坟三匝也。号哭且言,曰,骨肉归复于土,此是命也。命,性也。言自然之性,当归复于土。言“归复”者,言人之骨肉,由食土物而生,今还入土,故云“归复”。若神魂之气,则游於地上,故云则无不之適也。言无所不之適,上或適於天,旁適四方,不可更及。再言之者,愍伤离决之意。
邾娄考公之丧,考公,隐公益之曾孙,考或为定。
○娄,力俱反,下同。徐君使容居来吊、含。吊且含。
○含,胡闇反,注及下同。曰:“寡君使容居坐含,进侯玉。”其使容居以含。欲亲含,非也。含不使贱者,君行则
译丧葬时不考虑居住问题,是指卖掉房屋住宅来供给丧葬费用。哀毁不危及生命,是指因哀伤而憔悴,几乎损害了性命。
“憔”,音在遥反。“悴”,音在醉反。丧葬时不考虑居住,是因为没有宗庙可以安奉神主。哀毁不危及生命,是因为怕断绝后代。
延陵季子到齐国去,在他返回的时候,他的长子死了,葬在赢、博两地之间。季子名札,鲁昭公二十七年,“吴公子札聘问于中原大国”说的就是这件事。季子让出国君之位,居住在延陵,因此号称延陵。《春秋传》所说的延陵,就是延州来。赢、博,是齐国的地方,就是现在的泰山县。
“为”,音于伪反,下文相同。“长”,音丁丈反,下文“官长”的注音也相同。“赢”,音盈。“札”,音侧八反。孔子说:“延陵季子,是吴国熟习礼制的人。”孔子前往观看他的葬礼。前往吊唁他。墓穴的深度没有挖到泉水,这是用生者的心理去体谅死者。
“深”,音式鸩反。入殓时穿着当时的常服,穿着当时通行的服饰,不特意改制。下葬后堆土成坟,坟的宽度覆盖住墓穴,坟的高度可以凭靠。这是表示节制。轮,是宽度的意思。隐,是凭靠的意思。坟堆可以手凭靠,是说高度有四尺。
“广”,音古旷反。“揜”,本字又作掩,音於敛反。“隐”,音於刃反,注文相同。“从”,音子容反。
[疏]“延陵”到“隐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孔子说季子合乎礼制的事情,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注“季子”到“是也”。正义说:知道“季子名札”的,查考《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札来聘”,这是名札。又查考《襄公二十九年》季札来聘问于鲁国,于是前往聘问齐、卫及晋国,知道不是这时候儿子死了,而说昭公二十七年聘问中原大国的,这是因为文中说孔子听说这件事、前往观看他的葬礼,如果是襄公二十九年,孔子才九岁,怎么能观看葬礼并称赞他呢?所以定为昭公二十七年。说“让国居延陵”的,《春秋》《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札来聘”。《公羊传》说:“吴国没有国君,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有国君,有大夫?是因为季子贤德。为什么认为季子贤德?因为他让国。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的兄弟有四个。季子年幼而有才能,兄弟都喜爱他,都想立他为国君。兄弟轮流做国君,而把国家传给季子,都说:‘好。’所以那些做国君的都轻视死亡以显示勇敢,饮食必定祝告说:‘上天如果保佑吴国,希望赶快在我身上降下灾祸。’等到阖闾派专诸刺杀僚,而把国家传给季子,季子不接受,离开,到了延陵,终身不进入吴国。”这就是季子本来封地在延陵,后来让国又居住在那里,郑玄举后来的事来说罢了。延陵一名延州来,所以《左传》说“延州来季子聘问于中原大国”,所以郑玄又引用它来会通,说《春秋传》所说的延陵“延州来”,就是此经的延陵,就是《左传》的延州来,明确是同一个地方。
○注“以生恕死”。
○正义说:说墓穴深度不到泉水,是因为生时不想靠近泉水,所以死后也不到泉水,用生时的意思,去体谅死者。
○注“亦节”到“尺所”。
○正义说:以上入殓穿着当时的服饰,不另外制造,这是它的节制。现在堆坟宽度覆盖墓穴,高度可以凭靠,这也是有节制,所以说“亦节”。说“谓高四尺所”的,是说坟的高度大约四尺,因为人长八尺,弯腰凭靠,一半是四尺,而且约略说坟高四尺,所以说四尺所。“所”是不确定的词。堆好坟后,袒露左臂,向右环绕坟堆并且呼喊三次。说:“骨肉回归泥土,是命定的。至于魂气则无处不到,无处不到。”还,是环绕的意思。号,是哭且说话的意思。命犹性也。
○号,音户高反,注文相同。于是离去。行,是离去的意思。孔子说:“延陵季子对于礼制,真是合乎规范啊。”
[疏]“既封”到“矣乎”。
○正义说:堆好坟后,季子于是袒露左臂。查考郑注《觐礼》说:“凡以礼事者袒露左臂,如果请罪待刑则袒露右臂。”所以《觐礼》说“于是袒露右臂在庙门之东”,在丧礼也是礼事,所以《丧礼》只说“袒”,不说左右。现在季子长子之丧而袒露左臂的,季子通达死生的命定,说骨肉回归泥土,不需要哀戚,以此自我宽慰,所以遵循吉礼。袒露左臂后,于是向右环绕坟堆,兼且号哭而绕坟三圈。号哭且说话,说,骨肉回归泥土,这是命定的。命,是性。说自然之性,应当回归泥土。说“归复”的,是说人的骨肉,由吃土物而生,现在还入土,所以说“归复”。至于神魂之气,则游于地上,所以说则无处不到。说无处不到,上或到天上,旁到四方,不能再触及。重复说这句话的,是怜悯悲伤离别决绝的意思。
邾娄考公的丧事,考公,是隐公益之的曾孙,考或作定。
○娄,音力俱反,下文相同。徐君派容居来吊唁、含殓。吊唁且含殓。
○含,音胡闇反,注文及下文相同。说:“寡君派容居坐含,进献侯玉。”他派容居来含殓。想要亲自含殓,是不对的。含殓不派地位低贱的人,国君亲自
○僣,子念反。有司曰:“诸侯之来辱敝邑者,易则易,于则于,易》于杂者,未之有也。”易谓臣礼,于谓君礼,杂者,容居以臣欲行君礼。徐自比天子,使大夫敌诸侯,有司拒之。
○易则易,并以豉反,下及注同。拒,本又作距。容居对曰:“容居闻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遗其祖。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於河,无所不用斯言也。容居,鲁人也。不敢忘其祖。”言我祖与今君於诸侯初如是,不闻义则服。驹王,徐先君僣号,容居,其子孙也。济,渡也,言西讨渡於河,广大其国,鲁,鲁钝也。言鲁钝者,欲自明不妄。
○顿,徒困反,本亦作钝。
[疏]“邾娄”至“其祖”。
○正义曰:此一节论徐之僣礼之事。
○邾娄考公之丧,徐君使大夫容居来吊且含。容居致其君命,云:寡君使容居亲坐行含,进侯玉於邾君。此是使致之辞也。
○“其使容居以含”者,此是记人录语,云其使容居奉玉以行含礼。邾人有司乃拒之曰,诸侯之来屈辱临於敝邑者,若是臣来,其礼简易者,则行臣之简易之礼。“于”谓广大。若君来,其礼广大者,则行君之广大之礼。“易于杂”者,谓应简易而为广大,实是臣而行君礼,是君臣杂乱者,未之有也,谓由来未有此礼。容居乃对邾之有司云:“容居闻之。”谓闻於旧日之言。云臣之事君,奉命出使,不敢忘其君之言。子孙事祖,当光扬先祖,亦不敢遗弃其先祖言。即不遗先祖之事也。
○“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於河”,言国土广大。
○“无所不用斯言也”者,“所”谓处所。斯,此也。谓我从先君驹王以来,於诸侯无一处不用此称王之言也。言我对诸侯恒称王也。容居恐邾人谓其虚诞,故云鲁钝之人,不解虚诈,唯知不敢忘其先祖。容居云此者,先祖实有此事不虚也。上云“不敢忘其君,不敢遗其祖”,下直云“不敢遗其祖”者,祖是久远,犹尚不遗忘,君见存,是不忘可悉,故不言也。其言先祖,即是不忘君。
○注“君行”至“天子”。
○正义曰:知“君行则亲含”者,上云“曹桓公卒于会,诸侯请含”是也。言“大夫归含”者,上《杂记》诸侯之丧,君使人吊含赠襚是也。云“言侯玉”者,徐自比於天子,以邾君为已之诸侯,言进侯氏以玉,故云“进侯玉”。案《春秋》昭三十年吴灭徐,此云“徐僣称王”者,灭而复兴,至春秋之后,僣号强大称王,犹楚灭陈、蔡后更兴。
○注“易谓”至“拒之”。
○正义曰:“易”是简易,故为臣礼易。既为臣礼,以对於“于”,故知“于”为君礼也。君礼谓之“于”者,“于”音近迂,迂是广大之义,故《论语》云:“子之迂也。”与此同也。“徐自比天子,使大夫敌诸侯”者,若诸侯使大夫亲含诸侯,则不可,若天子使大夫敌诸侯,则得亲含。徐欲自比天子,故有司拒之。
○注“言我”至“不妄”。
○正义曰:言我之先祖驹王与今日徐君称谓于诸侯,自初以来如是,称王非始今日。云“容居,其子孙也”者,以经云“不敢遗其祖”,即云“我先君驹王”,故知容居是驹王子孙。云“自明不妄”者,我若是晓利之人,或妄称先祖之善,自言鲁钝,似若无识,知言语朴实,故言“欲自明不妄”。凡实行含礼,未敛之前,以玉实口。士则主人亲含大夫以上即使人含若既敛已后至殡葬其有含者,亲自致璧於柩及殡上者,谓之亲含,若但致命,以璧授主人,主人受之,谓之不亲含。
子思之母死於卫,嫁母也,姓庶氏。赴於子思,子思哭於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於孔氏之庙乎?”门人,弟子也。嫁母与庙绝族。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遂哭於他室。
天子崩,三日,祝先服。祝佐含敛先病。
○祝,之六反。五日官长服。官长,大夫、士。七日,国中男女服。庶人。三日,天下服。诸侯之大夫。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为棺椁者斩之。虞
译僣,音念。邾国的有司说:“诸侯前来屈尊访问我国,如果是臣子之礼,就按臣子之礼对待;如果是君主之礼,就按君主之礼对待。如果是臣子却行君主之礼,这种混杂的情况,从来没有过。”易指臣子之礼,于指君主之礼,杂指容居以臣子的身份想行君主的礼仪。徐国自比于天子,派大夫与诸侯平起平坐,邾国的有司拒绝了他。
易则易,都读作豉,下文及注释同。拒,原本也写作距。容居回答说:“容居听说,侍奉君主不敢忘记他的君主,也不敢遗忘他的祖先。从前我们的先君驹王向西征讨,渡过黄河,没有一处不使用这种称王的言辞。容居是鲁钝之人,不敢遗忘他的祖先。”意思是说,我的祖先与现在的君主在诸侯中起初就是这样,没有听说过不合道义就顺从的。驹王,是徐国先君僭越称王,容居是他的子孙。济,渡河。意思是说向西征讨渡过黄河,扩大他的国家。鲁,鲁钝。说鲁钝,是想表明自己不妄言。
顿,音困,原本也写作钝。
[疏]“邾娄”到“其祖”。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徐国僭越礼仪的事情。
○邾娄考公去世,徐君派大夫容居来吊唁并且行含礼。容居传达他君主的命令,说:寡君派容居亲自坐下行含礼,向邾君进献侯玉。这是传达命令的辞令。
○“其使容居以含”者,这是记录人录下的话语,说徐君派容居捧着玉来行含礼。邾国的有司于是拒绝他说,诸侯前来屈尊临视我国,如果是臣子前来,礼仪简易的,就实行臣子简易的礼仪。“于”指广大。如果是君主前来,礼仪广大的,就实行君主广大的礼仪。“易于杂”者,是说应该简易却变得广大,实际上是臣子却行君主的礼仪,这是君臣杂乱的情况,从来没有过,意思是历来没有这种礼仪。容居于是对邾国的有司说:“容居听说。”意思是听说了旧日的言论。说臣子侍奉君主,奉命出使,不敢忘记他君主的言论。子孙侍奉祖先,应当光扬先祖,也不敢遗弃他祖先的言论。即不遗忘先祖的事情。
○“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於河”,是说国土广大。
○“无所不用斯言也”者,“所”指处所。斯,此。意思是说我从先君驹王以来,在诸侯中没有一处不使用这种称王的言论。意思是我对诸侯一直称王。容居恐怕邾国人认为他虚妄荒诞,所以说自己是鲁钝之人,不懂虚诈,只知道不敢遗忘他的祖先。容居这样说,是因为祖先确实有这件事,不是虚妄。上文说“不敢忘记他的君主,不敢遗忘他的祖先”,下文只说“不敢遗忘他的祖先”,是因为祖先是久远的,尚且不遗忘,君主还在世,是不忘可以推知,所以不说。他说的先祖,就是不忘君主。
○注“君行”到“天子”。
○正义说:知道“君主出行就亲自行含礼”者,上文说“曹桓公在会盟时去世,诸侯请求行含礼”就是这样。说“大夫回去行含礼”者,上文《杂记》中诸侯的丧事,君主派人吊唁、含、赠、襚就是这样。说“言侯玉”者,徐国自比于天子,把邾君当作自己的诸侯,说进献侯氏以玉,所以说“进侯玉”。查考《春秋》昭公三十年吴国灭徐,这里说“徐僭称王”者,是灭国后又复兴,到春秋之后,僭越称王强大,就像楚国灭陈、蔡后又复兴一样。
○注“易谓”到“拒之”。
○正义说:“易”是简易,所以作为臣子之礼简易。既然作为臣子之礼,对应于“于”,所以知道“于”是君主之礼。君主之礼称为“于”者,“于”音近迂,迂是广大的意思,所以《论语》说:“子之迂也。”与此相同。“徐自比天子,使大夫敌诸侯”者,如果是诸侯派大夫亲自为诸侯行含礼,则不可以,如果是天子派大夫与诸侯平起平坐,则可以亲自行含礼。徐国想自比于天子,所以有司拒绝了他。
○注“言我”到“不妄”。
○正义说:说我的先祖驹王与今日徐君在诸侯中的称谓,自初以来就是这样,称王不是从今天开始。说“容居,其子孙也”者,因为经文说“不敢遗忘他的祖先”,接着说“我先君驹王”,所以知道容居是驹王的子孙。说“自明不妄”者,我如果是晓事逐利之人,或许会妄称祖先的善行,自称鲁钝,似乎没有见识,知道言语朴实,所以说“想表明自己不妄言”。凡实行含礼,在未收敛之前,用玉填入口中。士则主人亲自行含礼,大夫以上就派人行含礼。如果已经收敛后直到殡葬,有行含礼的,亲自把璧放到棺木及殡位上,称为亲含,如果只是传达命令,把璧交给主人,主人接受,称为不亲含。
子思的母亲死在卫国,是嫁母,姓庶氏。讣告传到子思那里,子思在庙里哭。门人到了,说:“庶氏的母亲死了,为什么在孔氏的庙里哭呢?”门人,是弟子。嫁母与庙断绝宗族关系。子思说:“我错了,我错了。”于是改在他室哭。
天子驾崩,三天后,祝官先穿丧服。祝官辅助行含敛礼,先穿丧服。
祝,音之六。五天后,官长穿丧服。官长,指大夫、士。七天后,国中男女穿丧服。庶人。三天后,天下穿丧服。诸侯的大夫。虞人进献百种祭祀所需的木材,可以制作棺椁的砍伐下来。虞
○畿音祈。不至者,废其祀,刎其人。
○刎,勿粉反,徐亡粉反。
[疏]“天子”至“其人”。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崩,尊卑服杖及葬备椁材之事。“天子崩,三日,祝先服”者,祝,大祝商祝也。服,服杖也。是丧服之数,故呼杖为服。祝佐含敛先病,故先杖也。然云祝服,故子亦三日而杖也。
○“五日,官长服”者,大夫、士也,亦服杖也。病在祝后,故五日也。
○“七日,国中男女服”者,谓畿内民及庶人在官者服,谓齐衰三月而除之。必待七日者,天子七日而殡,殡后嗣王成服,故民得成服也。
○“三月天下服”者,谓诸侯之大夫为王繐衰,既葬而除之也。近者亦不待三月,今据远者为言耳。然四条皆云“服”,何以知其或杖服,或衰服?案《丧大记》云:“君之丧三日,子大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又《丧服四制》云:“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案如《大记》及《四制》,则知今云三日五日,是服杖明矣,其七日及三月者,唯服而已,无杖。《四制》云“七日授士杖”,此云五日士杖者,士若有地、德深者则五日,若无地、德薄则七日。崔氏云:“此据朝廷之士,《四制》是邑宰之士也。”
○“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为棺椁者斩之”,谓王殡后事也。“虞人”者,主山泽之官也。“百祀”者,王畿内诸臣采地之祀也。言“百”者,举其全数也。既殡,旬而布材,故虞人斩百祀之木可以为周棺之椁者送之也。必取祀木者,贺玚云:“君者德著幽显,若存,则人神均其庆,没,则灵祗等其衰伤也。”
齐大饥,黔敖为食於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蒙袂,不欲见人也。辑,敛也。敛屦,力惫不能屦也。贸贸,目不明之貌。
○饥,居宜反,《字林》九依反,本又作饥,同。黔,其廉反,徐渠严反。而食音嗣,下“奉食”同。袂,弥世反。辑,侧立反。贸,徐亡救反,又音茂,一音牟。敛,力检反,下同。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於斯也。”嗟来食,虽闵而呼之,非敬辞。
○奉,芳勇反。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从犹就也。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微犹无也。无与,止其狂狷之辞。
○与音馀,注同。狷音绢。
[疏]“齐大”至“可食”。
○正义曰:此一节论饥者狂狷之事。
○黔敖既见饿者而来,乃左奉其饭,右执其饮,见其饿者困,咨嗟愍之,故曰:嗟乎,来食!饿者闻其嗟已,无敬已之心,於是发怒,扬举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无礼之食,以至於斯。斯,此也,以至於此病困。怒而遂去。黔敖从逐其后,辞谢焉。饿者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者,微,无也;与,语助。言饿者无得如是与。初时无礼之嗟也,可怒之而去。其终有礼之谢也,可反回而食。曾子嫌其狂狷,故为此辞。狂者进取,一概之善,仰法夷齐耿介,狷者直申已意,不从无礼之为,而饿者有此二性,故止之。
邾娄定公之时,有弑其父者。定公,玃且也。鲁文十四年即位。
○有杀,本又作弑,同,式志反,下“臣杀”、“子杀”同。玃,俱缚反。且,子馀反。有司以告,公瞿然失席,曰:“是寡人之罪也。”民之无礼,教之罪。
○瞿,本又作惧,纪具反。曰:“寡人尝学断斯狱矣。臣弑君,凡在官者,杀无赦。子弑父,凡在宫者,杀无赦。言诸臣子孙无尊卑皆得杀之,其罪无赦。
○断,丁乱反。杀其人,坏其室,洿其宫而猪焉。明其大逆,不欲人复处之。猪,都也。南方谓都为猪。
○杀如字。坏音怪。洿音乌。<豕者>音诛。复,扶又反。盖君逾月而后举爵。”自贬损。
[疏]“邾娄”至“举爵”。
○正义曰:此一节论诛弑父之事。
○“曰寡”至“
译○“畿”读作“祈”。对于不到场的人,废除他的祭祀,处死他本人。
○“刎”,音“勿粉”,徐音“亡粉”。
[疏]从“天子”到“其人”。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天子驾崩后,尊卑服丧用杖以及安葬准备棺椁木材的事情。“天子驾崩,三天后,祝官先服丧用杖”,祝,是指大祝和商祝。服,是指服丧用杖。因为这是丧服的等级,所以把用杖称为服。祝官协助含敛,先受病痛折磨,所以先用杖。既然说祝官服丧用杖,所以太子也是三天后用杖。
○“五天后,官长服丧用杖”,官长是指大夫、士,也是服丧用杖。病痛在祝官之后,所以是五天。
○“七天后,国中男女服丧”,是指王畿内的百姓以及在官府服役的庶人服丧,是指穿齐衰服三个月后除服。一定要等到七天的原因是,天子七天后入殓,入殓后嗣王完成丧服,所以百姓才能完成丧服。
○“三个月后天下服丧”,是指诸侯的大夫为天子穿繐衰服,安葬后除服。近处的人也不一定要等到三个月,现在是根据远处的人而言。然而四条都说是“服”,怎么知道有的用杖服丧,有的穿衰服呢?考察《丧大记》说:“国君丧礼,三天后,太子和大夫人用杖。五天后入殓,授予大夫和世妇用杖。”又《丧服四制》说:“三天授予太子用杖,五天授予大夫用杖,七天授予士用杖。”考察《大记》和《四制》,就知道这里说的三天、五天,是服丧用杖明显了,那七天和三个月的,只是服丧而已,没有用杖。《四制》说“七天授予士用杖”,这里说五天士用杖,士如果有地位、德行深厚,就五天用杖,如果没有地位、德行浅薄,就七天用杖。崔氏说:“这是指朝廷的士,《四制》是指邑宰的士。”
○“虞人进献百祀的木材,可以制作棺椁的砍伐下来”,是指王入殓后的事情。“虞人”,是主管山泽的官员。“百祀”,是王畿内各位臣子采邑的祭祀。说“百”,是举其总数。入殓后,十天布置棺椁材料,所以虞人砍伐百祀的木材中可以用来做周王棺椁的送过来。一定要取祭祀用的木材,贺玚说:“国君德行显赫于幽明两界,如果活着,人和神都共享他的福庆;死后,神灵和鬼祗都同等地哀伤。”
齐国发生大饥荒,黔敖在路边摆设食物,等待饥饿的人来吃。有个饥饿的人用袖子蒙着脸,拖着鞋子,迷迷糊糊地走来。蒙着脸,是不想让人看见。辑,是收敛。收敛鞋子,是力气疲惫不能穿鞋。贸贸,是眼睛看不清楚的样子。
○“饥”,音“居宜”,《字林》音“九依”,原本又作“饥”,相同。黔,音“其廉”,徐音“渠严”。而食,音“嗣”,下文“奉食”相同。袂,音“弥世”。辑,音“侧立”。贸,徐音“亡救”,又音“茂”,一音“牟”。敛,音“力检”,下文相同。黔敖左手捧着食物,右手拿着饮料说:“喂,来吃!”饥饿的人抬起眼睛看着他,说:“我就是因为不吃这种带有侮辱性的施舍,才落到这个地步的。”“嗟来食”,虽然是怜悯而呼唤他,但不是尊敬的言辞。
○奉,音“芳勇”。于是黔敖道歉,饥饿的人最终不吃而死。从,是靠近的意思。曾子听说这件事说:“唉!他嗟呼时,可以离开;他道歉时,可以吃。”微,是无的意思。无与,是制止他狂狷的言辞。
○与,音“馀”,注相同。狷,音“绢”。
[疏]从“齐大”到“可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饥饿者狂狷的事情。
○黔敖既然看见饥饿者走来,就左手捧着饭,右手拿着饮料,看见饥饿者困苦,叹息怜悯他,所以说:唉,来吃!饥饿者听到他的嗟呼,没有尊敬他的心,于是发怒,抬起眼睛看着他,说:我就是因为不吃这种带有侮辱性的施舍,才落到这个地步。斯,是这的意思,指落到这病困的地步。愤怒后随即离开。黔敖跟在他后面,道歉。饥饿者最终不吃而死。“曾子听说这件事说:微与”,微,是无的意思;与,是语助词。说饥饿者不要这样。起初无礼的嗟呼,可以愤怒而离开。后来有礼的道歉,可以返回来吃。曾子嫌他狂狷,所以说这话。狂者进取,一概追求善,仰法伯夷、叔齐的耿介;狷者直抒己意,不从无礼的行为,而饥饿者有这两种性情,所以制止他。
邾娄定公的时候,有杀他父亲的人。定公,是玃且。鲁文公十四年即位。
○有杀,原本又作弑,相同,音“式志”,下文“臣杀”、“子杀”相同。玃,音“俱缚”。且,音“子馀”。有司报告给国君,国君惊恐地离开座位,说:“这是我的罪过。”百姓无礼,是教育的罪过。
○瞿,原本又作惧,音“纪具”。说:“我曾经学过审判这类案件。臣子杀君主,凡在官府任职的人,杀无赦免。儿子杀父亲,凡在宫中的人,杀无赦免。说各位臣子的子孙无论尊卑都可以杀他,他的罪过没有赦免。
○断,音“丁乱”。杀那个人,毁坏他的房屋,污秽他的宫室并把它当作猪圈。表明他大逆不道,不想让人再居住在那里。猪,是都的意思。南方称都为猪。
○杀,如字。坏,音“怪”。洿,音“乌”。豕者,音“诛”。复,音“扶又”。大概国君过了一个月后才举杯饮酒。”自我贬损。
[疏]从“邾娄”到“举爵”。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诛杀弑父者的事情。
○“说寡”到“
无赦”。
○定公既见有司告以人弑其父,乃言曰:寡人尝试学断此弑父之狱矣,臣之弑君,凡在官之人,无问贵贱,皆得杀此弑君之人,无得纵赦之也。子之弑父,凡在宫者,无问尊卑,皆得杀此弑父之人,不得纵赦之。此“在宫”字,诸本或为“在官”,恐与上“在官”相涉而误也。
译“不予赦免”。
定公既然已经看见有司报告有人弑杀其父,于是说道:“我试着来判决这弑父的案件。臣子弑杀君主,凡是在职的官员,不论贵贱,都可以杀死这弑君的人,不得放纵赦免他。儿子弑杀父亲,凡是在宫中的人,不论尊卑,都可以杀死这弑父的人,不得放纵赦免他。这‘在宫’二字,各版本有的作‘在官’,恐怕是与上文‘在官’相混淆而致误。”
○注“言诸”至“无赦”。
○正义曰:言“诸臣”,解“在官”者,言“子孙”,解“在宫”者。言此等之人,若见弑君弑父之人,无问尊卑,皆得杀之。谓理合得杀,若力所不能,亦不责也。故《春秋》崔杼弑庄公,而晏子不讨崔杼,而不责晏子。若力能讨而不讨,则责之。《春秋》董狐书赵盾云“子为正卿,亡不出竟,反不讨贼,书以弑君”是也。郑此云子孙无问尊卑,皆得杀之,则似父之弑祖,子得杀父。然子之於父,天性也,父虽不孝於祖,子不可不孝於父。今云“子”者,因“孙”而连言之,或容兄弟之子耳。除子以外,皆得杀其弑父之人。《异义》:“卫辄拒父,《公羊》以为孝子不以父命辞王父之命,许拒其父。《左氏》以为子而拒父,悖德逆伦,大恶也。”郑《驳异义》云:“以父子私恩言之,则伤仁恩。”则郑意以《公羊》所云,公义也;《左氏》所云,是私恩也。故知今子之报杀其父是伤仁恩也。若妻则得杀其弑父之夫,故《异义》云:“妻甲夫乙欧母,甲见乙欧母而杀乙。《公羊》说甲为姑讨夫,犹武王为天诛纣。”郑驳之云:“乙虽不孝,但欧之耳,杀之太甚。凡在宫者,未得杀之。杀之者,士官也。”知郑此言,欧母,妻不得杀之;若其杀母,妻得杀之。
○注“猪都”至“为猪”。
○正义曰:案孔注《尚书》云:“都谓所聚也。”此经云“洿其宫而猪焉”,谓掘洿其宫,使水之聚积焉,故云“猪,都也”。郑恐猪不得为都,故引南方之人谓都为猪,则“彭蠡既猪”,猪是水聚之名也。
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文子,赵武也。作室成,晋君献之,谓贺也。诸大夫亦发礼以往。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心讥其奢也。轮,轮囷,言高大。奂,言众多。
○奂音涣,本亦作焕。奂烂,言众多也。囷,起伦反。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祭祀、死丧、燕会於此足矣。言此者,欲防其后复为。文子曰:“武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京也。”北面再拜稽首。全要领者,免於刑诛也。晋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京盖字之误,当为原。
○要,一遥反,注及下注“要君”同。京音原,下同,下亦作“原”字。君子谓之善颂善祷。善颂,谓张老之言。善祷,谓文子之言。祷,求也。
○祷,丁老反,祈也。
[疏]“晋献”至“善祷”。
○正义曰:此一节论文子成室相祷颂之事,各随文解之。
○“晋献文子成室”者,“献”谓庆贺也。文子,晋卿赵武也。“成室”,谓文子作宫室成也。文子宫室成,晋咀荠贺也。
○“晋大夫发焉”者,发,礼也。晋君既贺,则朝廷大夫并发礼同从咀荠贺之。“张老曰:美哉轮焉”者,张老亦往庆之一大夫也。心讥文子宫室饰丽,故佯而美之也。“轮”谓轮囷高大也。《春秋外传》曰“赵文子为室,斫其椽而砻之,张老谏之”,是也。
○“美哉奂焉”者,“奂”谓其室奂烂众多也。既高又多文饰,故重美之。王云:“奂,言其文章之貌也。”
○“歌於斯”者,“歌”谓祭祀时奏乐也。斯,此也。张老前美其饰丽,后又防更造也,言此室可以祭祀歌乐也。然大夫祭无乐,而春秋时或有之也。
○“哭於斯”者,又言此室亦足居丧哭泣位也。
○“聚国族於斯”者,又言此室可以燕聚国宾及会宗族也。终始永足,切勿复更造作。
○“文子曰:武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者,武,文子名也。文子觉讥,故称名自陈,将自陈数前讥,具领述张老之言也。
○“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京也”者,领,颈也。古者罪重要斩,罪轻颈刑也。“先大夫”,谓文子父祖,以其世为大夫,故称父祖为“先大夫”也。九原,文子家世旧葬地也。文子述张老语竟,故说此自陈也。言若得保此宅以歌哭,终於馀年,不被罪讨,是完全要领,寿终而卒,以从先大
译○注“言诸”至“无赦”。
○正义说:说“诸臣”,是解释“在官”的人;说“子孙”,是解释“在宫”的人。说这类人,如果看见弑君弑父的人,不论尊卑,都可以杀死他。这是说按理应当可以杀,如果力量不够不能杀,也不责备。所以《春秋》记载崔杼弑杀庄公,晏子不讨伐崔杼,也不责备晏子。如果力量能讨伐而不讨伐,就责备他。《春秋》董狐记载赵盾说“你作为正卿,逃亡没有出边境,回来不讨伐贼人,就记载为弑君”就是这样。郑玄这里说子孙不论尊卑,都可以杀他,那么似乎父亲弑杀祖父,儿子可以杀父亲。然而儿子对于父亲,是天性亲情,父亲虽然对祖父不孝,儿子不可以对父亲不孝。现在说“子”,是因为“孙”而连带说的,或许是指兄弟的儿子吧。除了儿子以外,都可以杀那弑父的人。《异义》说:“卫辄拒绝父亲,《公羊传》认为孝子不因为父亲的命令而推辞祖父的命令,允许他拒绝父亲。《左传》认为儿子拒绝父亲,违背道德伦理,是大恶。”郑玄《驳异义》说:“从父子私恩来说,就伤害了仁爱之恩。”那么郑玄的意思是《公羊传》所说的是公义;《左传》所说的是私恩。所以知道现在儿子报复杀死父亲是伤害仁爱之恩的。如果是妻子就可以杀那弑父的丈夫,所以《异义》说:“妻子甲丈夫乙殴打母亲,甲看见乙殴打母亲就杀了乙。《公羊传》说甲为婆婆讨伐丈夫,就像武王为上天诛杀纣王。”郑玄驳斥说:“乙虽然不孝,只是殴打罢了,杀他太过分了。凡是在宫中的人,不得杀他。杀人的,是士官。”由此知道郑玄这话,殴打母亲,妻子不得杀他;如果杀了母亲,妻子可以杀他。
○注“猪都”至“为猪”。
○正义说:考察孔颖达注《尚书》说:“都,是聚集的意思。”这里经文说“洿其宫而猪焉”,是说挖掘宫室使水聚集,所以说“猪,就是都”。郑玄恐怕猪不能解释为都,所以引用南方人把都叫作猪,那么“彭蠡既猪”,猪是水聚集的名称。
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文子,赵武也。作室成,晋君献之,谓贺也。诸大夫亦发礼以往。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心讥其奢也。轮,轮囷,言高大。奂,言众多。
○奂音涣,本亦作焕。奂烂,言众多也。囷,起伦反。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祭祀、死丧、燕会於此足矣。言此者,欲防其后复为。文子曰:“武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京也。”北面再拜稽首。全要领者,免於刑诛也。晋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京盖字之误,当为原。
○要,一遥反,注及下注“要君”同。京音原,下同,下亦作“原”字。君子谓之善颂善祷。善颂,谓张老之言。善祷,谓文子之言。祷,求也。
○祷,丁老反,祈也。
[疏]“晋献”至“善祷”。
○正义说:这一节讲文子建成宫室互相祝颂的事,各自随文解释。
○“晋献文子成室”者,“献”是庆贺的意思。文子,是晋国卿大夫赵武。“成室”,是说文子建造宫室完成。文子宫室建成,晋君庆贺。
○“晋大夫发焉”者,发,是礼物。晋君已经庆贺,那么朝廷大夫都带着礼物一同去庆贺。“张老曰:美哉轮焉”者,张老也是去庆贺的一位大夫。心里讥讽文子宫室装饰华丽,所以假装赞美他。“轮”是说轮囷高大。《春秋外传》说“赵文子建造宫室,砍削椽子并磨光,张老劝谏他”,就是这样。
○“美哉奂焉”者,“奂”是说那宫室奂烂众多。既高又多装饰,所以重复赞美。王云:“奂,是说那文章华丽的样子。”
○“歌於斯”者,“歌”是说祭祀时奏乐。斯,是这里。张老前面赞美其装饰华丽,后面又防止他再建造,说这宫室可以祭祀奏乐。然而大夫祭祀没有音乐,但春秋时有时也有。
○“哭於斯”者,又说这宫室也足够居丧哭泣的位置。
○“聚国族於斯”者,又说这宫室可以宴聚国宾以及会合宗族。始终永远足够,千万不要再重新建造。
○“文子曰:武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者,武,是文子的名字。文子察觉讥讽,所以称名自我陈述,将要自我陈述刚才的讥讽,完全领会叙述张老的话。
○“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京也”者,领,是颈。古代罪重腰斩,罪轻颈刑。“先大夫”,是说文子的父祖,因为他们世代做大夫,所以称父祖为“先大夫”。九原,是文子家世旧葬地。文子叙述张老的话完毕,所以说这话自我陈述。说如果能保住这宅院来歌哭,终了余年,不被罪责讨伐,是完全保全腰颈,寿终而死,以跟随先大
夫葬於九原也。
○“北面再拜稽首”者,辞毕,乃稽首谢过受谏也。“北面”者,在堂礼也。故《乡饮酒礼》宾主皆北面拜。
译安葬在九原。
“面向北方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是说辞别完毕后,才叩头谢罪并接受劝谏。“面向北方”,是堂上礼仪。所以《乡饮酒礼》中宾客和主人都面向北方拜礼。
○“君子谓之善颂、善祷”者,“君子”者,知礼之人也。见张老与文子皆能中礼,故善之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祷”者,求福以自辅也。张老因美而讥之,故为“善颂”。文子闻过即服而拜,故为“善祷”也。
○注“晋卿”至“为原”。
○正义曰:案《墓大夫》云:“令国民族葬。”注云:“族葬各从其亲。”是卿大夫墓地得同在一处。知“京”当为“原”者,案《韩诗外传》云:“晋赵武与叔向观於九原。”又《尔雅》云:“绝高为京,广平曰原。”非葬之处,原是坟墓之所,故为原也。
仲尼之畜狗死,畜狗,驯守。
○畜,许六反,又许又反。驯守,上音巡,下如字,又手又反。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弃也贫,无盖,於其封也,亦予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封当为窆。陷,谓没於土。
○贡,本亦作赣,音同。为埋,于伪反,下亡皆反,下并同。狗,古口反。封,彼剑反,出注。路马死,埋之以帷。路马,君所乘者。其他狗马,不能以帷盖。
季孙之母死,哀公吊焉。曾子与子贡吊焉,阍人为君在,弗内也。阍人,守门者。
○阍音昏。弗内,上如字,下音纳。曾子与子贡入於其厩而脩容焉。更庄饰。
○厩,久又反。子贡先入,阍人曰:“乡者已告矣。”既不敢止,以言下之。
○乡,许亮反,下户嫁反。曾子后入,阍人辟之。见两贤相随,弥益恭也。
○辟音避,下同。涉内霤,卿大夫皆辟位,公降一等而揖之。礼之。
○霤,力又反。君子言之曰:“尽饰之道,斯其行者远矣。”
[疏]“季孙”至“远矣”。
○正义曰:此一节论君子加服,人乃敬之事。
○“卿大”至“远矣”。
○二子既入涉至内霤,卿与大夫皆逡巡辟位,公於堂上降阶一等,揖而礼之。於时君子以二子盛饰备礼,遂美之云,凡人尽其容饰,则被崇礼。其尽饰道理,斯,此,此其施行可久远矣。所以可久远者,以二子初时不具衣服,则阍人拒之。二子退而脩容,阍人虽是愚鄙,犹知敬畏,明其不愚之人则敬畏可知。是其尽饰之道,行之可长远矣。案《丧大礼》君临大夫之丧,“君即位於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是辟位者盖少西,逡巡而东面,不当北面之位。然君在,大夫得斯为二子辟位者,卿大夫等见公将降,故先辟位。或可此公始入升堂之后,卿大夫犹庭中北面。“辟位”者,谓辟中庭之位,少近东耳。又吊有常服,而得特为尽饰者,谓更服新衣也。
阳门之介夫死,阳门,宋国门名。介夫,甲卫士。司城子罕入而哭之哀。宋以武公讳司空为司城。子罕,戴公子乐甫术之后乐喜也。
○罕,吁旱反。晋人之觇宋者,反报於晋侯曰:“阳门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而民说,殆不可伐也。”觇,闚视也。
○觇,敕廉反,下同。说音悦,下注同。闚,去规反。孔子闻之曰:“善哉觇国乎!善其知微。《诗》云:‘凡民有丧,扶服救之。’救犹助也。
○扶服,并如字,又上音蒲,下音蒲北反,本又作匍匐,音同。虽微晋而已,天下其孰能当之?微犹非也。
○当,丁郎反。
[疏]“阳门”至“当之”。
○正义曰:此一节论善觇国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宋以”至“喜也”。
○正义曰:“宋以武公讳司空”者,桓六年《左传》申繻之辞也。知有“司城”者,以春秋之时,唯宋有司城,无司空;又《冬官 考工记》“匠人营国”,是司空主营城郭,故知废司空为司城。服虔、杜预注传皆以为然。云“子罕,戴公子乐甫术之后”者,案《世本》:“戴公生乐甫术,术生石甫原绎,绎生夷甫倾,倾生东乡克,克生西乡士曹,曹生子罕喜。”是子罕为术之五世孙也。
○“殆不可伐也”者,言介夫匹庶之贱人,而子罕是国之卿相,以贵哭贱
译○所谓“君子称他们善于颂扬、善于祈祷”,这里的“君子”,是指通晓礼仪的人。看到张老和文子都能合乎礼制,所以称赞他们。“颂”,是赞美盛德的外在表现。“祷”,是祈求福佑以辅助自己。张老借赞美之机进行讽谏,所以称为“善颂”。文子听到过错就顺从并拜谢,所以称为“善祷”。
○注释从“晋卿”到“为原”。
○正义说:查考《周礼·墓大夫》说:“命令国人按家族合葬。”注解说:“家族合葬各自跟随其亲属。”这说明卿大夫的墓地可以同在一处。知道“京”应当是“原”字,查考《韩诗外传》说:“晋国的赵武和叔向在九原游览。”又《尔雅》说:“极高叫京,广阔平坦叫原。”“京”不是埋葬的地方,“原”才是坟墓所在,所以应为“原”。
仲尼家的狗死了,畜狗,指驯服守门的狗。
○畜,音许六,又音许又。驯守,上音巡,下如字,又音手又。让子贡埋葬它,说:“我听说,破旧的帷帐不丢弃,是用来埋马的。破旧的伞盖不丢弃,是用来埋狗的。我贫穷,没有伞盖,在封土时,也给他垫上席子,不要让他的头陷进土里。”封应当是窆(下葬)。陷,指沉没在土中。
○贡,本也作赣,音同。为埋,音于伪,下音亡皆,下并同。狗,音古口。封,音彼剑,见注。路马死了,用帷帐埋葬它。路马,是国君乘坐的马。其他的狗马,不能用帷帐覆盖。
季孙的母亲死了,鲁哀公去吊唁。曾子和子贡也去吊唁,守门人因为国君在,不让他们进去。阍人,守门的人。
○阍音昏。弗内,上如字,下音纳。曾子和子贡进入马厩整理仪容。重新庄重修饰。
○厩,音久又。子贡先进去,守门人说:“刚才已经报告过了。”既不敢阻拦,就用言语压制他。
○乡,音许亮,下音户嫁。曾子后进去,守门人回避他。看到两位贤人相随而来,更加恭敬。
○辟音避,下同。走进内屋的屋檐下,卿大夫都避开位置,国君走下一级台阶向他们作揖。以礼相待。
○霤,音力又。君子评论说:“竭尽修饰的道理,这样行事影响深远。”
[疏]“季孙”至“远矣”。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君子加重丧服,人们才恭敬的事情。
○“卿大”至“远矣”。
○两位先生既已进入内屋,卿和大夫都退避位置,国君在堂上走下一级台阶,作揖以礼相待。当时君子因为两位先生盛装备礼,于是赞美他们说,凡人竭尽容饰,就会受到尊崇的礼遇。这种竭尽修饰的道理,斯,此,这种施行可以久远。之所以可以久远,是因为两位先生起初衣着不整,守门人就拒绝他们。两位先生退下整理仪容,守门人虽然是愚鄙之人,尚且知道敬畏,明白那些不愚笨的人敬畏的程度可想而知。这就是竭尽修饰的道理,施行它可以长远。查考《丧大礼》,国君亲临大夫的丧礼,“国君在序端就位,卿大夫在堂廉楹西就位,面朝北,以东为上”。所以避开位置大概稍微偏西,退避而面朝东,不当面朝北的位置。然而国君在,大夫能为两位先生避开位置,是因为卿大夫等人看到国君将要下阶,所以先避开位置。或者可能是国君刚进入升堂之后,卿大夫还在庭中面朝北。“辟位”,是指避开中庭的位置,稍微靠近东边罢了。又吊唁有常服,而能特别竭尽修饰,是指更换新衣。
阳门的甲卫士死了,阳门,宋国国门的名称。介夫,穿甲的卫士。司城子罕进去为他哭泣,非常哀痛。宋国因为武公忌讳“司空”一词,改为司城。子罕,是戴公子乐甫术的后代乐喜。
○罕,音吁旱。晋国窥探宋国的人,回来向晋侯报告说:“阳门的甲卫士死了,而子罕为他哭泣非常哀痛,百姓很高兴,恐怕不能攻打宋国了。”觇,窥视。
○觇,音敕廉,下同。说音悦,下注同。闚,音去规。孔子听说后说:“善于窥探国情啊!善于察觉细微之处。《诗经》说:‘凡百姓有丧事,匍匐前往救助。’救,犹助。
○扶服,并如字,又上音蒲,下音蒲北,本又作匍匐,音同。即使只是微小的晋国罢了,天下谁能抵挡得住?微,犹非。
○当,音丁郎。
[疏]“阳门”至“当之”。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善于窥探国情的事情,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注“宋以”至“喜也”。
○正义说:“宋国因为武公忌讳司空”者,是桓公六年《左传》申繻的话。知道有“司城”者,因为春秋之时,只有宋国有司城,没有司空;又《周礼·冬官·考工记》“匠人营国”,是司空主管营造城郭,所以知道废除司空改为司城。服虔、杜预注释《左传》都认为如此。说“子罕,是戴公子乐甫术的后代”者,查考《世本》:“戴公生乐甫术,术生石甫原绎,绎生夷甫倾,倾生东乡克,克生西乡士曹,曹生子罕喜。”这是子罕为术的五世孙。
○“殆不可伐也”者,是说甲卫士是匹夫庶人的贱人,而子罕是国家的卿相,以尊贵者哭泣卑贱者
,感动民心,皆喜悦,与上共同死生。若有人伐,民必致死,故云“殆不可伐也”。殆,近也。不能正执,故云“殆不可伐”,为疑辞也。
译(这)感动了民心,大家都很高兴,愿意与君主同生共死。如果有人来讨伐,百姓必定拼死抵抗,所以说“几乎不能讨伐”。殆,是接近的意思。因为不能确定地把握,所以说“几乎不能讨伐”,这是表示怀疑的语气词。
○“《诗》云”至“当之”。
○引《诗 邶 谷风》之篇也。时有爱其新昏,弃其旧室,旧室恨之:我初来之时,为女尽力。所以尽力者,以凡人家死丧,邻里尚扶服尽力往救助之,况我於女夫家而何得不尽力?今此引《诗》断章云“凡民有丧”,则“阳门之介夫死”是也。在上扶服而救助之,则子罕哭之哀是也。
○“虽微晋而已”者,微,非也。言晋之强盛,犹不能当宋,虽非晋之强,天下更有强於晋者,谁能当之?言纵有强者,不能当宋。“而已”是助语句也。
鲁庄公之丧,既葬,而绖不入库门。时子般弑,庆父作乱,闵公不敢居丧,葬己,吉服而反。正君臣,欲以防遏之。微弱之至。
○般音斑。弑音试。遏,於葛反。士大夫既卒哭,麻不入。麻犹绖也。群臣毕虞卒哭,亦除丧也。闵公既吉服,不与虞卒哭。
○与音预。
[疏]“鲁庄”至“不入”。
○正义曰:此一节论礼变所由也。庄公,闵公父也。绖,葛绖也。诸侯弁绖葛而葬也。鲁之库门,天子之皋门也。庄公以三十二年薨,大子般立。十月已未,共仲使圉人荦贼子般於党氏,立闵公,庆父作乱。闵公时年八岁,不敢居丧三年,既葬竟,除凶服於外,吉服反,以正君臣,故绖不入库门也。所以至库门而去绖。
○注“时子”至“而反”。
○正义曰:案《春秋左氏传》:“庆父使圉人荦贼子般於党氏。”是子般弑、庆父作乱之事也。云“闵公不敢居丧”者,闵公是庄公之子,夫人哀姜之娣叔姜所生,以葬毕即除服,故云“不敢居丧”。经云“绖不入”者,谓葛绖,故前文云:“天子诸侯葛绖带而葬。”所以云“不入库门”者,以鲁有三门库、雉、路,库门最在外,以从外来,故“绖不入库门”。绖既不入,衰亦不入可知也。
○注“麻犹”至“卒哭”。
○正义曰:经云“大夫既卒哭,麻不入”,上云“绖不入”,故云“麻犹绖也”。其实上是君身,绖用葛,士大夫是臣,故绖用麻也。云:“群臣毕虞卒哭,亦除丧也”者,亦闵公也。闵公葬而除丧,今群臣卒哭乃除丧者,以闵公既葬,须即位正君臣,故既葬而除,群臣须行虞卒哭之际,故卒哭乃除之。云“闵公既吉服,不与虞卒哭”者,按《论语》云“羔裘玄冠,不以吊”,虞卒哭并是凶事,闵公既服吉服,故不与也。此云“麻不入”者,承上“库门”,亦谓不入库门也,谓卒哭已后,麻不复入。按《丧服》注“卿大夫既虞、士卒哭而受服”,则既虞服葛。此卒哭之麻不入者,皇氏云:“时祸乱迫蹙,君既服吉服,故士大夫既虞不复受服,至卒哭总除。”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沐,治也。
○壤,如丈反。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於音也。”木,椁材也。讬,寄也,谓叩木以作音。
○材音才。歌曰:“貍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说人辞也。
○貍,力知反。女如字,徐音汝。卷音权,本又作拳。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佯不知。
○佯音羊。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已犹止也。
○从,才用反。以、已并音以。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
[疏]“孔子”至“故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孔子无大故不遗故旧之事。
○原壤登椁材而言曰:久矣,予之不讬於音也。讬,寄也,谓我遭丧母以来,日月久矣。我不得讬寄此木以为音声,於是乎叩木作音,口为歌。“曰:貍首之班然”者,言言斫材文采,似貍之首。
○“执女手之卷然”者,孔子手执斤斧,如女子之手,卷卷然而柔弱。以此欢说仲尼,故注云“说人辞也”。然在丧而歌,非礼之甚,夫子为若不闻也者而过去之。从者见其无礼,谓夫子曰:“彼既无礼,子未可休已乎?”言应可休已,不须为治椁也。夫子对从者曰:朋友无大故,不相遗弃,丘闻之,与我骨肉亲者虽有非礼,无
译○“《诗》云”到“当之”。
○这是引用《诗经·邶风·谷风》的篇章。当时有人喜爱新婚的妻子,抛弃了原来的妻子,旧妻怨恨他:我初来你家时,为你竭尽全力。之所以竭尽全力,是因为一般人家有死丧之事,邻里尚且伏地尽力前往救助,何况我嫁到你家,怎能不尽力?现在这里引用《诗经》断章取义说“凡民有丧”,就是指“阳门那位勇武的丈夫死了”这件事。在上面伏地尽力救助,就是指子罕为他哀哭这件事。
○“虽微晋而已”的意思是,微,就是非。说晋国虽然强盛,尚且不能抵挡宋国,即使不是晋国那样强,天下还有比晋国更强的,谁能抵挡宋国?意思是纵然有强者,也不能抵挡宋国。“而已”是语助词。
鲁庄公去世,安葬之后,丧服不进入库门。当时子般被杀,庆父作乱,闵公不敢居丧,安葬完毕后,穿着吉服返回。为了端正君臣名分,想要以此防备遏制祸乱。这是衰微到了极点。
○般音斑。弑音试。遏,音葛。士大夫在卒哭祭之后,麻绖不进入(库门)。麻绖也就是葛绖。群臣完成虞祭和卒哭祭,也除去丧服。闵公既然穿着吉服,就不参与虞祭和卒哭祭。
○与音预。
[疏]“鲁庄”到“不入”。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礼制变通的原因。庄公是闵公的父亲。绖,是葛绖。诸侯戴弁冠、系葛绖而安葬。鲁国的库门,相当于天子的皋门。庄公在三十三年去世,太子般即位。十月初六,共仲派圉人荦在党氏杀害了子般,立闵公,庆父作乱。闵公当时八岁,不敢守丧三年,安葬完毕后,在外面除去凶服,穿着吉服返回,以端正君臣名分,所以丧服不进入库门。之所以到库门就除去丧服。
○注“时子”到“而反”。
○正义说:查《春秋左氏传》:“庆父派圉人荦在党氏杀害子般。”这是子般被杀、庆父作乱的事情。说“闵公不敢居丧”,是因为闵公是庄公的儿子,夫人哀姜的妹妹叔姜所生,因为安葬完毕就立即除去丧服,所以说“不敢居丧”。经文说“绖不入”,指的是葛绖,所以前文说:“天子诸侯系葛绖带而安葬。”所以说“不入库门”,是因为鲁国有三门:库门、雉门、路门,库门最靠外,因为从外面来,所以“绖不入库门”。绖既不入,衰衣也不入可以推知。
○注“麻犹”到“卒哭”。
○正义说:经文说“大夫既卒哭,麻不入”,上文说“绖不入”,所以说“麻犹绖也”。实际上上文是君主本人,绖用葛,士大夫是臣子,所以绖用麻。说:“群臣完成虞祭卒哭,也除去丧服”,也是指闵公。闵公安葬后就除去丧服,现在群臣卒哭后才除去丧服,是因为闵公安葬后,需要即位以端正君臣名分,所以安葬后就除去丧服,群臣需要举行虞祭卒哭的仪式,所以卒哭后才除去。说“闵公既吉服,不与虞卒哭”,查《论语》说“羔裘玄冠,不以吊”,虞祭卒哭都是凶事,闵公既然穿着吉服,所以不参与。这里说“麻不入”,承接上文“库门”,也是说不入库门,意思是卒哭之后,麻绖不再进入。查《丧服》注“卿大夫既虞、士卒哭而受服”,那么既虞之后穿葛服。这里卒哭的麻绖不入,皇氏说:“当时祸乱紧迫,君主已经穿吉服,所以士大夫既虞之后不再受服,到卒哭时全部除去。”
孔子的老朋友叫原壤,他的母亲死了,孔子帮他整治棺木。沐,是整治的意思。
○壤,音丈。原壤登上棺木说:“很久了,我不寄托于音乐了。”木,是棺木的木材。讬,是寄托,意思是敲击木材发出声音。
○材音才。唱道:“貍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这是取悦人的言辞。
○貍,音力知。女如字,徐音汝。卷音权,本又作拳。孔子装作没听见而走过。佯,是假装不知道。
○佯音羊。随从的人说:“您不可以停止了吗?”已,是停止的意思。
○从,音才用。以、已都音以。孔子说:“我听说,亲人不要失去做亲人的本分,老朋友不要失去做老朋友的本分。”
[疏]“孔子”到“故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孔子没有重大变故不抛弃故旧的事情。
○原壤登上棺木材料说:很久了,我不寄托于音乐了。讬,是寄托,意思是我遭遇母亲丧事以来,日子很久了。我不能寄托在这木材上发出声音,于是敲击木材发出声音,口中唱歌。“曰:貍首之班然”,是说砍伐木材的纹理,像貍的头。
○“执女手之卷然”,是说孔子手拿斤斧,像女子的手,卷卷然而柔弱。以此来取悦仲尼,所以注解说“取悦人的言辞”。然而在丧事中唱歌,非常不合礼,孔子装作没听见而走过去。随从的人见他无礼,对孔子说:“他既然无礼,您不可以停止了吗?”意思是应该停止,不需要再帮他整治棺木了。孔子对随从的人说:朋友没有重大变故,不相遗弃,我听说,与我骨肉亲近的人虽然有非礼之处,无
失其为亲之道,尚得与之和睦;故旧者虽有非礼,无失其为故之道,尚得往来。原壤有非礼,既是故旧,身无杀父害君之故,何以绝之?按《论语》云:“主忠信,无友不如已者,”《左传》吴季札讥叔孙穆子好善而不能择人。原壤母死,登木而歌,夫子圣人,与之为友者,《论语》云“无友不如已者”,谓方始为交游,须择贤友。《左传》云“好善而不能择人”者,谓不善之人,不可委之以政。今原壤是夫子故旧,为日已久。或平生旧交,或亲属恩好,苟无大恶,不可辄离。故《论语》云:“故旧无大故,则不相遗弃。”彼注云:“大故谓恶逆之事。”杀父害君,乃为大故,虽登木之歌,未至於此。且夫子圣人,诲人不倦。宰我请丧亲一期,终助陈桓之乱,互乡童子,许其求进之情,故志在携奖,不简善恶。原壤为旧,何足怪也?而皇氏云:“原壤是上圣之人,或云是方外之士,离文弃本,不拘礼节,妄为流宕,非但败於名教,亦是误於学者。”义不可用。其云原壤中庸下愚,义实得矣。
译如果失去了作为亲人应有的道义,尚且还能与之和睦相处;老朋友即使有不符合礼制的行为,只要没有失去作为故交的道义,尚且还能往来。原壤虽有非礼之举,既然是老朋友,身上又没有杀父害君那样的大罪,为什么要与他断绝关系呢?查《论语》说:“以忠信为主,不要和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左传》中吴国季札讥讽叔孙穆子喜好善行却不能选择好人。原壤母亲去世,他爬在木头上唱歌,孔子是圣人,却与他做朋友,《论语》说“不要和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这是指刚开始结交朋友时,必须选择贤良的朋友。《左传》说“喜好善行却不能选择好人”,这是指不善的人,不可以把政事委托给他。现在原壤是孔子的老朋友,交往的日子已经很久了。或许是平生的旧交,或许是亲属间的恩义好感,如果没有大的恶行,不可以轻易疏远。所以《论语》说:“老朋友如果没有大的过错,就不互相遗弃。”那里的注释说:“大的过错指的是恶逆之事。”杀父害君,才算是大的过错,虽然原壤有登木唱歌的行为,还没有达到这种程度。况且孔子是圣人,教诲人不知疲倦。宰我请求为父母守丧一年,最终却协助陈桓公作乱,互乡的童子,孔子也允许他求取进步的心情,所以孔子志在提携奖劝,不挑剔善恶。原壤是老朋友,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而皇氏说:“原壤是上圣之人,有人说他是方外之士,背离文章抛弃根本,不拘泥于礼节,胡乱放纵,不仅败坏了名教,也误导了学者。”这种说法在义理上不可采用。他说原壤是中庸之下的愚钝之人,这种说法在义理上确实得当。
赵文子与叔誉观乎九原。叔誉,叔向也,晋羊舌大夫之孙,名肸。
○誉音预。向,许亮反。肸,许乙反。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吾谁与归?”作,起也。叔誉曰:“其阳处父乎?”阳处父,襄公之大傅。
○父音甫,注同。傅音赋。文子曰:“行并植於晋国,不没其身,其知不足称也。”并犹专也,谓刚而专已,为狐射姑所杀。没,终也。植或为特。
○行,旧下孟反,皇如字。并,必正反,注同。植,直吏反,又时力反,注同。知音智,射音亦,又音夜。“其舅犯乎?”文子曰:“见利不顾其君,其仁不足称也。谓久与文公辟难,至将反国,无安君之心,及河授璧,诈请亡,要君以利是也。
○难,乃旦反。要,一遥反。我则随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身。谋其身,不遗其友。”武子,士会也,食邑於随、范,字季。晋人谓文子知人。见其所善於前,则知其来所举。文子其中退然如不胜衣,中,身也。退,柔和貌。《乡射记》曰:“居二寸以为侯中。”退或为妥。
○追然音退,本亦作退。胜音升。妥,他果反。其言呐呐然如不出其口。呐呐,舒小貌。
○呐,如悦反,徐似劣反。所举於晋国管库之士七十有馀家,管库之士,府史以下,官长所置也。举之於君,以为大夫、士也。管,键也。库,物所藏。
○长,丁丈反。键,其展反,徐其偃反,钥也。生不交利,廉也。死不属其子焉。洁也。
○属音烛。
[疏]“赵文”至“子焉”。
○正义曰:此一节论赵文子知人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叔誉”至“名肸”。
○正义曰:知叔誉是叔向者,案《韩诗外传》云:“赵文子与叔向观於九原。”故知叔誉是叔向也。云“晋羊舌大夫之孙名肸”者,案《左氏》羊舌是邑名,晋大夫公族为羊舌大夫也。故闵二年《左传》云:“羊舌大夫为尉。”羊舌大夫生羊舌职,职生叔向,是羊舌大夫之孙也。又昭三年《左传》叔向与齐晏子语云:“肸又无子。”是名肸。“死者如可作也,吾谁与归”者,
○文子云:此处先世大夫死者既众,假令生而可作起,吾於众大夫之内,而谁最贤,可以与归?
○“文子”至“称也”者,“并”犹专也,“植”谓刚也,文子曰言处父唯行专权刚强於晋国,自招杀害,不得以理终没其身,是不能防身远害,以其无知故也。故云“其知不足称”也。
○注“并犹”至“为特”。
○正义曰:“并”者谓并他事以为已有,是专权之事,故云并犹专也。云“谓刚而专已”者,“刚”,经中“植”也。文五年“甯嬴从阳处父及温而还,其妻问之,嬴曰:‘夫子刚。’”又文六年“晋蒐于夷,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蒐于董,易中军”,以赵盾为将,狐射姑郤为佐。狐射姑恨之,使续鞫居杀阳处父,故传云:“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贾季即狐射姑也。贾是采邑,季则其字也。
○“见利”至“称也”者,文子云:舅犯见君反国,恐不与已利禄,遂不顾其君,诈欲奔去,唯求财利,无心念君,无仁爱之心,其仁不足称也。
○注“谓久”至“利是”。
○正义曰:案《左传》僖五年辟骊姬之难,至僖二十四年反国,是久与文公辟难也。又案僖二十四年《左传》云:“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绁,从君巡於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犹知之,而况君乎?请由此亡。’公子曰:‘所反国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是要君求利之事也。
○“利其”至“其友”者,文子称随武子之德,凡人利君者,多性行偏特,不顾其身。今武子既能利君,又能不忘其身。“利其君”者,谓进思尽忠。“不忘其身”者,保全父母。“谋其身,不遗其友”者,凡人谋身,多独善於已,遗弃故旧。今武子既能谋身,又能不遗其朋友。此二句言武子德行弘广,外内周备,故襄二十七年《左传》论范武子之德云:“
译赵文子与叔誉在九原游览。叔誉,就是叔向,他是晋国羊舌大夫的孙子,名叫肸。
文子说:“如果死者能够复活,我应当与谁一道呢?”叔誉说:“大概是阳处父吧?”阳处父,是晋襄公的大傅。
文子说:“他在晋国行事专断刚强,不能保全自身善终,他的智慧不足以称道。”叔誉说:“大概是舅犯吧?”文子说:“他见到利益就不顾念国君,他的仁德不足以称道。”文子说:“我则推崇随武子。他使国君得利,却不忘记保全自身;他谋划自身利益,却不遗弃朋友。”随武子,就是士会,他的食邑在随和范,字季。晋国人认为文子善于识人。看到他以前所赞赏的人,就能知道他将来所举荐的人。文子外表谦退柔和,好像承受不起衣服的重量。他说话吞吞吐吐,好像说不出话来。他在晋国所举荐的掌管仓库的小吏有七十多家。他活着时不与下属交往牟利,这是廉洁。他死后不把职位嘱托给自己的儿子,这是高洁。
文子之家事治,言於晋国无隐情。”无隐情则利君也,家事治则不忘其身。处父、舅犯,其事显於《春秋》,故郑具言之;随武子之事,《春秋》文无指的,故郑亦不言也。文七年士会与先蔑俱迎公子雍,在秦三年,不见先蔑,及士会还晋,遂不见蔑而归,是遗其友,而云“不遗”者,彼谓共先蔑俱仰公子雍,惧其同罪,祸及於已,故不见之,非是无故相遗也。
译文子把家里的事治理得井井有条,在晋国说话没有隐瞒的情况。没有隐瞒的情况就利于君主,家里的事治理得好就不会忘记自身。处父、舅犯的功业在《春秋》中显著,所以郑玄详细地叙述了;随武子的事,《春秋》的文字没有明确的指向,所以郑玄也不提及。文公七年,士会和先蔑一起迎接公子雍,在秦国待了三年,没有去见先蔑,等到士会回到晋国,就再也不见先蔑而回国了,这是抛弃了他的朋友,却说“不抛弃”,那是因为他和先蔑一起迎接公子雍,害怕被一同定罪,灾祸波及到自己,所以不见他,并不是无缘无故地抛弃他。
○“文子”至“其口”者,作记者美文子知人,既美随士会於前,知其所举还如随会之比。此论文子之貌,文子身形退然柔相,似不胜其衣,言形貌之卑退也。其发言舒小,似呐呐然如不出诸口,谓言语卑下也。
○注“乡射”至“侯中”。
○正义曰:引之者,证“中”为身也,故《仪礼 乡射记》曰:“乡侯五十弓,弓长六尺”,谓乡射去射处五十步,一步料二寸,以为侯中,则侯中方一丈,“中”谓身也。
○注“举之”至“键也”。
○正义曰:知“为大夫、士”者,以经称“家”,家是大夫、士之总号。案《月令》注:“管籥,搏键器。”键谓锁之入内者,俗谓之锁须;管谓夹取键,今谓之钥匙;则是管、键为别物。而云“管键”者,对则细别,散则大同,为键而有,故云“管键”。
○“生不交利”者,谓文子生存之日,不交涉为利,是谓不与利交涉也。
○“死不属其子”者,谓临死时不私属其子於君及朝廷也。案《礼记》文子成室,被张老所讥。乐奏《肆夏》,从赵文子始。《礼记》显其奢僣者,晋为霸主,总领诸侯,武为晋相,光显威德。此乃事势须然,无废德行之善。且仲尼之门,尚有柴愚参鲁,管仲相齐亦有三归反坫,亦何怪也?
叔仲皮学子柳。叔仲皮,鲁叔孙氏之族。学,教也。子柳,仲皮之子。
○学,户教反,注同。叔仲皮死,其妻鲁人也,衣衰而缪绖。衣,当为齐,坏字也。缪,当为“不樛垂”之樛。士妻为舅姑之服也。言虽鲁钝,其於礼胜学。
○衣衰,依注衣作齐,音咨。缪,依注读曰樛,音居虬反。为舅,于伪反。下“为舅”、“为天子”、“不为兄”、“不为蚕”同。鲁钝,徒困反,亦作顿。叔仲衍以告,告子柳,言此非也。衍,盖皮之弟。衍或为皮。
○衍,以善反,注同。请繐衰而环绖,繐衰,小功之缕,而四升半之衰。环绖,吊服之绖。时妇人好轻细,而多服者。衍既不知礼之本,子柳亦以为然,而请於衍,使其妻为舅服之。
○繐衰,上音岁,下七雷反。缕,力主反。好,呼报反。曰:“昔者吾丧姑姊妹亦如斯,末吾禁也。”衍答子柳也。姑姊妹在室齐衰,与妇为舅姑同。末,无也。言无禁我,欲其言行。
○丧如字。末,莫曷反。退,使其妻繐衰而环绖。妇以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之衰、吊服之绖服其舅,非。
[疏]“叔仲”至“环绖”。
○正义曰:此一节论子柳失礼之事。
○叔仲,氏也,皮是名。言叔仲皮教训其子,子柳虽受父教,犹不知礼。在后叔仲皮死,其妻鲁人也,其子柳之妻是鲁钝妇人。虽曰鲁钝,犹知为舅姑而身著齐衰,而首服缪绖也。谓绞麻为绖。
○“叔仲衍以告”者,衍是皮之弟、子柳之叔。既见当时妇人好尚轻细,见子柳之妻身著齐衰,以告子柳:汝妻何以著非礼之服?子柳见时皆尔,亦以为然,以妻非礼,遂请於衍,欲令其妻身著緦衰,首服环绖。衍答子柳云:昔者吾丧姑姊妹亦如斯。斯,此也。谓如此繐衰环绖。
○“末吾禁也”者,末,无也。我著繐衰环绖,无人於吾而相禁者,既无禁,明其得著繐衰。衍告子柳如此。丁柳得衍言乃退,使其妻著繐衰而环绖。
○注“叔仲”至“之族”。
○正义曰:知者,案《世本》“桓公生僖叔牙,叔牙生武仲休,休生惠伯彭,彭生皮,为叔仲氏”。故云“叔孙氏之族”。
○注“衣当”至“胜学”。
○正义曰:《丧服》妇为舅姑齐衰,无“衣衰”之文,故知“衣”是“齐”字,但“齐”字坏灭而有“衣”在。云“缪读为不樛垂之樛”者,读从《丧服传》“不樛垂”之樛。樛谓两股相交也,五服之绖皆然,唯吊服环绖不樛耳。云“士妻为舅姑之服也”者,以子柳以仲叔为氏,则非庶人也,又《春秋》叔仲皮等经传无文,则非卿大夫也,故以为“士妻”。其实大夫妻为舅姑亦齐衰。
○注“衍盖皮之弟”。
译○“文子”到“其口”这一段,是作记者赞美文子善于识人,既然在前面赞美了随会,就知道他所举荐的人如同随会一样。这是论述文子的相貌,文子身形谦退柔弱,似乎承受不住身上的衣服,是说他的形貌卑下谦退。他说话舒缓轻微,似乎结结巴巴像说不出话来,是说他的言语卑下。
○注“乡射”到“侯中”。
○正义说:引用它,是为了证明“中”是指箭靶的中心部分,所以《仪礼·乡射记》说:“乡射用的箭靶距离五十弓,弓长六尺”,意思是乡射时距离射击处五十步,一步折算二寸,作为箭靶的中心,那么箭靶的中心面积一丈见方,“中”就是指箭靶的中心部分。
○注“举之”到“键也”。
○正义说:知道“为大夫、士”的原因,是因为经文称“家”,家是大夫、士的总称。查考《月令》注:“管籥,是锁钥之类的器具。”键是指插入锁内的部分,俗称锁须;管是指夹取键的工具,现在叫钥匙;那么管、键是不同的东西。而说“管键”的原因,是相对时细致区分,散开时大体相同,因为有关键的作用,所以说“管键”。
○“生不交利”的意思是,文子在世的时候,不交涉谋取利益,这就是说不与利益发生交涉。
○“死不属其子”的意思是,临死的时候不私自嘱托他的儿子给君主及朝廷。查考《礼记》记载文子落成新房,被张老讥讽。演奏《肆夏》乐曲,从赵文子开始。《礼记》显扬其奢侈僭越,是因为晋国是霸主,统领诸侯,赵武作为晋国相国,光显威德。这是事情形势所必须,没有废弃德行的善举。况且孔子的门徒中,还有曾参的愚钝、子路的鲁莽,管仲辅佐齐国也有三归反坫的僭越,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叔仲皮向子柳学习。叔仲皮,是鲁国叔孙氏的族人。学,是教的意思。子柳,是仲皮的儿子。
○学,音户教,注同。叔仲皮死了,他的妻子是鲁国人,穿着齐衰而系着缪绖。衣,应当是齐,是坏字。缪,应当是“不樛垂”的樛。这是士的妻子为公婆服的丧服。说虽然鲁钝,但在礼仪上胜过学习。
○衣衰,依注衣作齐,音咨。缪,依注读曰樛,音居虬反。为舅,音于伪反。下“为舅”、“为天子”、“不为兄”、“不为蚕”同。鲁钝,音徒困反,也作顿。叔仲衍把这事告诉子柳,告诉子柳,说这样做不对。衍,大概是皮的弟弟。衍有的版本作皮。
○衍,音以善反,注同。请求改穿繐衰而系环绖,繐衰,是小功的麻缕,而四升半的衰。环绖,是吊服的绖。当时妇人喜好轻细,而多穿这种丧服。衍既然不知道礼的根本,子柳也认为这样是对的,而向衍请求,让他的妻子为公婆服这种丧服。
○繐衰,上音岁,下七雷反。缕,音力主反。好,音呼报反。说:“以前我去世姑母姐妹也是这样,没有人禁止我。”衍回答子柳的话。姑母姐妹在室服齐衰,与妇人服公婆相同。末,是无的意思。说没有人禁止我,想要他实行。
○丧如字。末,音莫曷反。退下,让他的妻子穿繐衰而系环绖。妇人以诸侯的大夫为天子之衰、吊服之绖来服公婆,是不对的。
[疏]“叔仲”到“环绖”。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子柳失礼的事情。
○叔仲,是氏,皮是名。说叔仲皮教训他的儿子,子柳虽然接受父亲的教导,还是不知道礼。后来叔仲皮死了,他的妻子是鲁国人,他的儿子柳的妻子是鲁钝妇人。虽然说是鲁钝,还是知道为公婆而身穿齐衰,而头上系缪绖。意思是把麻绞成绖。
○“叔仲衍以告”的意思是,衍是皮的弟弟、子柳的叔叔。既然看到当时妇人喜好轻细,看到子柳的妻子身穿齐衰,就告诉子柳:你妻子为什么穿不合礼的丧服?子柳看到当时都这样,也认为是对的,因为妻子不合礼,于是向衍请求,想让他的妻子身穿緦衰,头上系环绖。衍回答子柳说:以前我去世姑母姐妹也是这样。斯,是这的意思。意思是像这样穿繐衰系环绖。
○“末吾禁也”的意思是,末,是无的意思。我穿繐衰系环绖,没有人对我加以禁止,既然没有禁止,明显是可以穿繐衰。衍告诉子柳这样的话。子柳得到衍的话就退下,让他的妻子穿繐衰而系环绖。
○注“叔仲”到“之族”。
○正义说:知道的原因,查考《世本》“桓公生僖叔牙,叔牙生武仲休,休生惠伯彭,彭生皮,为叔仲氏”。所以说“叔孙氏的族人”。
○注“衣当”到“胜学”。
○正义说:《丧服》规定妇人为公婆服齐衰,没有“衣衰”的文字,所以知道“衣”是“齐”字,只是“齐”字坏灭而有“衣”在。说“缪读为不樛垂的樛”的原因,是读从《丧服传》“不樛垂”的樛。樛是指两股相交,五服的绖都是这样,只有吊服的环绖不樛。说“士妻为舅姑之服也”的原因,是因为子柳以仲叔为氏,就不是庶人,又《春秋》叔仲皮等经传没有记载,就不是卿大夫,所以认为是“士妻”。其实大夫妻为公婆也服齐衰。
○注“衍盖皮之弟”。
○正义曰:知者,以叔仲衍、叔仲皮皆以单字为名,故疑是兄弟也。又子柳请衍,则衍尊於子柳,是子柳叔也。
译正义说: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叔仲衍、叔仲皮都以单字为名,所以怀疑他们是兄弟。又因为子柳请求叔仲衍,那么叔仲衍比子柳年长,这说明子柳是叔父。
○“繐衰”至“服之”。
○正义曰:知“繐衰,小功之缕,而四升半”者,约《丧服传》文。云“环绖,吊服之绖”者,约《周礼 司服》“首服弁绖”,郑注云:“弁绖者,如爵弁而素,加环绖。”又郑注《杂记》云:“环绖者,一股,所谓缠绖也,缠而不樛。”是环绖不樛也。云“时妇人好轻细,而多服此”者,若时人不服此服,则衍与子柳应知繐衰为非。今子柳既受学於父,不肯粥庶弟之母,非是下愚而不知其非礼,明当时皆著轻细故也。
○注“妇以”至“舅非”。
○正义曰:“以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之衰”,据《丧服》谓繐衰也。云“吊服之绖”者,谓环绖,既以此服服舅,故云非也。
成人有其兄死而不为衰者,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成人曰:“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緌,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蚩兄死者。言其衰之不为兄死,如蟹有匡,蝉有緌,不为蚕之绩,范之冠也。范,蜂也。蝉,蜩也。緌为蜩喙,长在腹下。
○成,本或作郑,音丞。蚕,七南反。蟹,户买反。緌,耳佳反。蚩,昌之反。蜂,子逢反。蜩音条。喙,呼惠反。又,丁角反。
[疏]“成人”至“之衰”。
○正义曰:此一节论成人无礼之事。成,孟氏所食采地也,即前犯禾之邑也。此邑中民,有兄死而弟不为兄制服者也。
○“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者,此不服兄者,闻孔子弟子子皋,其性至孝,来为成之宰,必当冶前不孝之人,恐罪及已,故惧之,遂制衰服也。
○正义曰:“蚕则绩而蟹有匡”者,“成人”谓成邑中识礼之人也,讥笑不服兄衰,仍为设二譬也。蚕则绩丝作茧。“蟹有匡”者,蟹背壳似匡,仍谓蟹背作匡。
○“范则冠而蝉有緌”者,范,蜂也。蜂头上有物似冠也。蝉,蜩也。緌谓蝉喙,长在口下,似冠之緌也。
○“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者,以是合譬也。蚕则须匡以贮茧,而今无匡,蟹背有匡,匡自著蟹,则非为蚕设。蜂冠无緌,而蝉口有緌,緌自著蝉,非为蜂设。亦如成人兄死,初不作衰,后畏於子皋,方为制服。服是子皋为之,非为兄施,亦如蟹匡、蝉緌各不关於蚕,蜂也。
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勉强过礼。子春,曾子弟子。
○强,其两反。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恶乎犹於何也。
○恶音乌,注同。
[疏]“乐正”至“吾情”。
○正义曰:此一节论孝子遭丧哀过之事。乐正子春即曾子弟子,坐於床下者是也。此其母死五日而不食者,礼三日,其五日,过二日。
○“曰吾悔之”者,悔其不以实情,勉强而至五日。
○“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者,自吾母死而不得吾之实情,而矫诈勉强为之,更於何处用吾之实情乎?
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然之言焉也。凡穆或作缪。
○旱音汗。县音悬。缪音穆。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尫而奚若?”奚若,何如也。尫者,面乡天,觊天哀而雨之。
○雨,于付反,注及下同。暴,步卜反,下同。尫,乌光反。乡,许亮反。觊音冀,本又作几,音同。曰:“天久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与?”锢疾,人之所哀,暴之是虐。
○暴人之疾子,一读以子字向下。与音馀。锢音固。“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於以求之,毋乃已疏乎?”已犹甚也。巫主接神,亦觊天哀而雨之。《春秋传》说巫曰:“在女曰巫,在男曰觋。”《周礼 女巫》:“旱则舞雩。”
○觋,胡狄反。旱,呼旦反。雩,音于。“徙市则奚若?”曰:“天子崩,巷市七日,诸侯薨,巷市三日,为之徙市,不亦可乎?”徙市者,庶人之丧礼。今徙市,是忧戚於旱若丧。
○徙市,上音死,下音是。为,于伪反。“不亦可乎”,“可”或作“善”。
[疏]“岁旱”至“可乎”。
译○“繐衰”至“服之”。
○正义说:知道“繐衰,是小功的缕,而四升半”的,是约略根据《丧服传》的文义。说“环绖,是吊服的绖”的,是约略根据《周礼·司服》“首服弁绖”,郑玄注说:“弁绖,像爵弁一样是素色的,加上环绖。”又郑玄注《杂记》说:“环绖,是一股,所谓缠绖,缠绕而不弯曲。”这是说环绖不弯曲。说“当时妇人喜好轻细,而多穿这种衣服”的,如果当时的人不穿这种衣服,那么衍与子柳应该知道繐衰是不合礼的。现在子柳既然从父亲那里受学,不肯卖庶弟的母亲,不是下愚而不知道这是不合礼的,明显是因为当时的人都穿着轻细的衣服的缘故。
○注“妇以”至“舅非”。
○正义说:“以诸侯的大夫为天子之衰”,根据《丧服》是指繐衰。说“吊服的绖”,是指环绖,既然用这种衣服来服舅,所以说是不对的。
成邑有个人的哥哥死了而不为哥哥穿丧服,听说子皋将要担任成邑的长官,于是才穿了丧服。成邑人说:“蚕吐丝结茧而蟹有背壳,蜂头上有物像帽子而蝉有垂下的喙,哥哥死了而因为子皋才为他穿丧服。”这是在讥笑那个哥哥死了的人。说他不为哥哥穿丧服,就像蟹有背壳、蝉有垂喙,并不是为了蚕的结茧、蜂的帽子而存在的。范,就是蜂。蝉,就是蜩。緌是蜩的喙,长在腹部下面。
○成,有的本子作郑,音丞。蚕,七南反。蟹,户买反。緌,耳佳反。蚩,昌之反。蜂,子逢反。蜩音条。喙,呼惠反。又,丁角反。
[疏]“成人”至“之衰”。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成邑人无礼的事情。成,是孟氏所食采的地,就是前面侵犯禾苗的那个邑。这个邑中的百姓,有哥哥死了而弟弟不为哥哥穿丧服的。
○“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说,这个不为哥哥穿丧服的人,听说孔子的弟子子皋,他的性情极其孝顺,来担任成邑的长官,必定会惩治以前不孝的人,恐怕罪责波及自己,所以害怕,于是才穿了丧服。
○正义说:“蚕则绩而蟹有匡”说,“成人”是指成邑中懂礼的人,讥笑那个不为哥哥穿丧服的人,仍然为他设置了两个比喻。蚕吐丝结茧。“蟹有匡”说,蟹的背壳像匡,仍然说蟹背就是匡。
○“范则冠而蝉有緌”说,范,就是蜂。蜂头上有东西像帽子。蝉,就是蜩。緌是指蝉的喙,长在口下,像帽子的垂带。
○“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说,这是综合比喻。蚕需要匡来装茧,而现在没有匡,蟹背有匡,匡自然长在蟹身上,并不是为蚕设置的。蜂的帽子没有垂带,而蝉口有垂带,垂带自然长在蝉身上,并不是为蜂设置的。也就像成邑人哥哥死了,起初不穿丧服,后来害怕子皋,才穿丧服。这丧服是因为子皋才穿的,并不是为哥哥穿的,也就像蟹的匡、蝉的垂带各自与蚕、蜂无关一样。
乐正子春的母亲死了,五天不吃东西,说:“我后悔了。勉强超过了礼制。子春,是曾子的弟子。
○强,其两反。自从我母亲去世而得不到我的真情,我到哪里去用我的真情?”恶乎犹于何也。
○恶音乌,注同。
[疏]“乐正”至“吾情”。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孝子遭遇丧事哀痛过度的事情。乐正子春就是曾子的弟子,坐在床下的是他。他母亲死了五天不吃东西,礼制规定三天,他五天,超过了两天。
○“曰吾悔之”说,后悔自己不按实情,勉强做到五天。
○“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说,自从我母亲去世而得不到我的真情,而矫饰诈伪勉强去做,更到哪里去用我的真情呢?
年成干旱,穆公召见县子而询问该怎么办。然之言焉也。凡穆或作缪。
○旱音汗。县音悬。缪音穆。说:“天很久不下雨,我想晒尫而怎么样?”奚若,何如也。尫者,面乡天,觊天哀而雨之。
○雨,于付反,注及下同。暴,步卜反,下同。尫,乌光反。乡,许亮反。觊音冀,本又作几,音同。说:“天很久不下雨,而晒人的病子,是虐,恐怕不可以吧?”锢疾,人之所哀,暴之是虐。
○暴人之疾子,一读以子字向下。与音馀。锢音固。“那么我想晒巫而怎么样?”说:“天就不下雨,而指望愚妇人,以此来求得雨水,恐怕太疏远了吧?”已犹甚也。巫主接神,亦觊天哀而雨之。《春秋传》说巫曰:“在女曰巫,在男曰觋。”《周礼·女巫》:“旱则舞雩。”
○觋,胡狄反。旱,呼旦反。雩,音于。“迁移市场而怎么样?”说:“天子死,巷市七天,诸侯死,巷市三天,为他们迁移市场,不也可以吗?”徙市者,庶人之丧礼。今徙市,是忧戚於旱若丧。
○徙市,上音死,下音是。为,于伪反。“不亦可乎”,“可”或作“善”。
[疏]“岁旱”至“可乎”。
○县子云:天道远,人道近。天则不雨,而望於愚鄙之妇人,欲以暴之,以求其雨。已,甚也。无乃甚疏远於求雨道理乎?言甚疏远於道理矣。
○注“《春秋》”至“曰觋”。
○正义曰:所引《春秋传》者,《外传 楚语》昭王问观射父绝地通天之事。观射父对云:“民之精爽不携贰者,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然案《楚语》“精爽不携贰者”始得为巫,此经而云“愚妇人”者,据末世之巫,非复是精爽不携贰之巫也。
○注“徙市者,庶人之丧礼”。正义曰:今徙市是忧戚於旱,若居天子诸侯之丧,必巷市者,以庶人忧戚,无复求賝财利,要有急须之物不得不求,故於邑里之内而为巷市。
孔子曰:“卫人之祔也离之,祔谓合葬也。离之,有以间其椁中。
○祔音附,下同。合音閤,下同。间,间厕之间。鲁人之祔也合之,善夫!”善夫,善鲁人也。祔葬当合也。
○善夫音扶。
[疏]“孔子”至“善夫”。
○正义曰:此一节论鲁、卫得失,各依文解之。
○鲁、卫兄弟,应同周法,故并之也。“祔”谓合葬也。“离之”谓以一物隔二棺之间於椁中也。所以然者,明合葬犹生时,男女须隔居处也。
○“鲁人之祔也合之,善夫”者。
○鲁人则合并两棺置椁中,无别物隔之。言异生,不须复隔,穀则异室,死则同穴,故善鲁之祔也。
卷十一 王制第五
卷十一 王制第五
陆曰:“如字,徐于况反。卢云:‘汉文帝令博士诸生作此篇。’”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王制》者,以其记先王班爵、授禄、祭祀养老之法度,此於《别录》属制度。”《王制》之作,盖在秦汉之际。知者,案下文云“有正听之”,郑云“汉有正平承,秦所置”。又有“古者以周尺”之言,“今以周尺”之语,则知是周亡之后也。秦昭王亡周,故郑答临硕云:“孟子当赧王之际,《王制》之作,复在其后。”卢植云:“汉孝文皇帝令博士诸生作此《王制》之书。”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二五,象五行刚柔十日。禄,所受食。爵,秩次也。上大夫曰卿。
○王者如字,徐于况反。十日,人一反。
[疏]“王者”至“五等”。
○正义曰:此一经论为王者之制禄爵,公、侯、卿大夫以下及士之法。凡王者之制度,禄爵为重,其食禄受爵之人,有公、侯、伯、子、男,并南面之君,凡五等也。其诸侯之下,北面之臣,有上大夫卿,有下大夫,有上士,有中士,有下士,凡五等也。南面之君五等,法五行之柔日。北面之臣五者,法五行之柔日。不以王朝之臣,而以诸侯臣者,王朝之臣本是事王,今《王制》统天下,故不自在其数,谓制统天下之君及天下之臣,取君臣自相对,故不取王臣也。此作记者,虽记虞氏皇而祭之文,大都总记茸荃制度,故言王者之制,不云帝皇制也。不云天子制者,《白虎通》云:“王是天子爵号。”《穀梁传》曰:“王者,仁义归往曰王,以其身有仁义,众所归往谓之王。”王者制统海内,故云“王制”,不云天子制也。凡王者不得称官,故《学记》云“大德不官”,而得称职,故《诗》云“衮职有阙”,《考工记》云“国有六职”,坐而论道,谓之王公”是也。此并互文以见义。既天子不官,亦当不主一职。若以主天下为职,亦得管天下为官矣。禄者,穀也,故郑注《司录》云“禄之言穀,年穀丰乃后制禄”,《援神契》云“禄者,录也”,《白虎通》云“禄者,录也。上以收录接下,下以名录谨以事上”是也。爵者,尽也,熊氏云“醮尽其才而用之”,故《白虎通》云“爵者,尽也,所以尽人才”是也。按下文云“位定然后禄之”,又《大司徒》云“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并禄在爵后。此禄在
译县子说:“天道遥远,人道切近。上天不降雨,却向愚昧鄙陋的妇女祈求,想要通过暴晒她们来求得降雨。这已经太过分了。岂不是与求雨的道理相去甚远吗?意思是说,这与道理相去甚远了。”
注:“《春秋》”到“曰觋”。
正义说:所引用的《春秋传》,是《左传·楚语》中昭王询问观射父关于绝地通天之事。观射父回答说:“民众中精神清明、没有二心的人,神明就会降临在他身上,在男子中称为觋,在女子中称为巫。”然而考察《楚语》中“精神清明、没有二心的人”才能成为巫,而这里经文说“愚昧的妇女”,是依据末世时期的巫,不再是那种精神清明、没有二心的巫了。
注:“徙市者,庶人之丧礼”。正义说:现在迁移集市是因为忧虑旱灾,就像居守天子或诸侯的丧礼一样,必须在街巷中设市。这是因为庶民忧虑悲痛,不再追求财物利益,只有急需的物品不得不买,所以在城邑里巷之内设立街市。
孔子说:“卫国人行祔葬时是分离的,祔葬就是合葬。分离,是指在棺木之间用东西隔开。
祔音附,下文同。合音閤,下文同。间,是间隔的间。鲁国人进行祔葬时是合并的,真好啊!”真好啊,是称赞鲁国人。祔葬应当合并。
善夫音扶。
疏:“孔子”到“善夫”。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鲁国和卫国的得失,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鲁国和卫国是兄弟之邦,应当遵循相同的周代法度,所以将它们并列提及。“祔”是指合葬。“离之”是指用一件物品隔在两口棺材之间,放在外椁中。之所以这样,是为了表明合葬时如同生前一样,男女需要隔开居住。
“鲁国人进行祔葬时是合并的,真好啊”。
鲁国人则将两口棺材合并放在外椁中,没有别的物品隔开。意思是说,既然已经不同房居住,死后就不需要再隔开,活着时不同室,死后则同穴,所以称赞鲁国的祔葬方式。
卷十一 王制第五
卷十一 王制第五
陆德明说:“如字,徐音于况。卢植说:‘汉文帝命令博士和诸生撰写此篇。’”
疏:正义说:考察郑玄的《目录》说:“名为《王制》,是因为它记载了先王分封爵位、授予俸禄、祭祀养老的法度,这在《别录》中属于制度类。”《王制》的成书,大概在秦汉之际。怎么知道的呢?考察下文说“有正听之”,郑玄说“汉代有正平承,是秦朝设置的”。又有“古者以周尺”的话,“今以周尺”的语,就知道这是在周朝灭亡之后了。秦昭王灭亡周朝,所以郑玄回答临硕说:“孟子处于周赧王时期,《王制》的成书,又在其后。”卢植说:“汉孝文帝命令博士和诸生撰写这部《王制》。”
王者制定俸禄和爵位:公、侯、伯、子、男,共五等。诸侯之上的上大夫即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共五等。两个五等,象征五行刚柔十日。禄,是所受的俸禄。爵,是等级次序。上大夫称为卿。
王者如字,徐音于况。十日,人一反。
疏:“王者”到“五等”。
正义说:这一经论述王者制定俸禄和爵位,公、侯、卿大夫以下以及士的法度。凡是王者的制度,俸禄和爵位最为重要,那些享受俸禄、接受爵位的人,有公、侯、伯、子、男,都是南面称君的君主,共五等。诸侯之下,北面称臣的臣子,有上大夫即卿,有下大夫,有上士,有中士,有下士,共五等。南面称君的君主五等,效法五行的柔日。北面称臣的五等,效法五行的柔日。不取王朝的臣子,而取诸侯的臣子,是因为王朝的臣子本来是侍奉天子的,现在《王制》统辖天下,所以不把他们算在内,意思是制定统辖天下君主及天下臣子的制度,取君臣相对,所以不取天子的臣子。这部书的作者,虽然记载了虞氏皇而祭之的文字,但大体上总记述了各种制度,所以说“王者之制”,而不说“帝皇之制”。不说“天子之制”,《白虎通》说:“王是天子的爵号。”《穀梁传》说:“王者,仁义归往曰王,因为他自身有仁义,众人归往,称为王。”王者统辖海内,所以说“王制”,而不说“天子制”。凡是王者不得称官,所以《学记》说“大德不官”,而可以称职,所以《诗经》说“衮职有阙”,《考工记》说“国有六职”,坐而论道,称为王公,就是这样。这些都是互文见义。既然天子不称官,也就应当不主管一职。如果以主管天下为职,也可以把管理天下称为官了。禄,就是穀,所以郑玄注《司禄》说“禄的意思就是穀,年成穀物丰收然后才制定俸禄”,《援神契》说“禄者,录也”,《白虎通》说“禄者,录也。上级用来收录下级,下级用来名录谨慎地侍奉上级”就是这样。爵,就是尽,熊氏说“醮尽其才而用之”,所以《白虎通》说“爵者,尽也,所以尽人才”就是这样。按下文说“位定然后禄之”,又《大司徒》说“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十有二曰以庸制禄”,都是禄在爵后。这里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