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明堂在国之阳,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卒事反宿,路寝亦如之。闰月,非常月也。听其朔於明堂门中,还处路寝门,终月。凡听朔,必以特牲,告其帝及神,配以文王、武王。
译明堂位于国都的南面,每月按照时令进入相应的厅堂以聆听朔日政令,事务结束后返回住宿,路寝的情况也是如此。闰月不是正常的月份,在明堂门内聆听朔日政令,返回后住在路寝门处,直到月底。凡是聆听朔日政令,必定用单独的牺牲,向所祭的上帝及神灵报告,并以文王、武王配享。
○端音冕,出注,下“诸侯玄端”同。朝,直遥反,篇内除下注“朝之”,馀皆同。阖,胡猎反。扉音非,一本作“则阖门左扉”。
[疏]“天子”至“其中”。
○正义曰:从“天子玉藻”至“食无乐”,此一节总论天子祭庙朝日,及日视朝,并馔食、牲牢、酒醴及动作之事,并明凶年贬降之礼。
○“天子玉藻”者,藻,谓杂采之丝绳以贯於玉,以玉饰藻,故云“玉藻”也。
○“十有二旒”者,天子前之与后,各有十二旒。
○“前后邃延”者,言十二旒在前后垂而深邃,以延覆冕上,故云“前后邃延”。
○“龙卷以祭”者,卷,谓卷曲,画此龙形卷曲於衣,以祭宗庙。
○注“祭先”至“作衮”。正义曰:知“祭先王之服”者,以《司服》云“享先王则衮冕”故也。云“天子齐肩”者,以天子之旒十有二就,每一就贯以玉。就间相去一寸,则旒长尺二寸,故垂而齐肩也。言“天子齐肩”,则诸侯以下各有差降,则九玉者九寸,七玉者七寸,以下皆依旒数垂而长短为差。旒垂五采玉,依饰射侯之次,从上而下,初以朱,次白,次苍,次黄,次玄。五采玉既质遍,周而复始。其三采者先朱,次白,次苍。二色者,先朱,后绿。皇氏、沈氏并为此说,今依用焉。后至汉明帝时,用曹褒之说,皆用白旒珠,与古异也。云“延冕上覆也”者,用三十升之布,染之为玄,覆於冕上,出而前后。冕,谓以板为之,以“延覆”也。故云“延冕上覆”也。但延之与板,相著为一。延覆在上,故云“延冕”也。故《弁师》注:“延冕之覆在上,是以名焉。”与此语异而意同也。皇氏以《弁师》注“冕延之覆在上”,以《弁师》经有“冕”文,故先云“冕延之覆在上”,此经唯有“延”文,故解云“延冕上覆”。今删定诸本《弁师》注皆云“延冕之覆在上”,皇氏所读本不同者,如皇氏所读《弁师》“冕延之覆在上”,是解“冕”不解“延”。今按《弁师》注意,云“延冕之覆在上”,是解“延”不解“冕”也,皇氏说非也。云“玄表纁里”者,纁是朱之小别,故《周礼 钟氏》云“三入为纁”。郑注《士冠礼》云“朱则四入与”,是纁、朱同类。故注《弁师》“朱里”与此不异。云“字或作衮”者,按《司服》作“衮”字,故云“或作衮”,是字或作“衮”也。但《礼记》之本,或作“卷”字,其正经《司服》及《觐礼》皆作“衮”字,故郑注《王制》云“卷,俗读,其通则曰衮”是也。其六冕玉饰,上下贵贱之殊,并已具《王制》疏,於此略而不言。
○注“端当”至“武王”。
○正义曰:知“端”当为“冕”者,凡衣服,皮弁尊,次以诸侯之朝服,次以玄端。按:下诸侯皮弁听朔,朝服视朝。是视朝之服卑於听朔。今天子皮弁视朝,若玄端听朔,则是听朔之服卑於视朝,与诸侯不类。且听朔大,视朝小,故知“端”当为“冕”,谓玄冕也。是冕服之下。按《宗伯》,实柴祀日月星辰,则日月为中祀。而用玄冕者,以天神尚质。按《鲁语》云:“大采朝日,少采夕月。”孔晁云:“大采,谓衮冕。”少采,谓黼衣。”而用玄冕者,孔氏之说非也。故韦昭云:“大采,谓玄冕也。”少采夕月,则无以言之。云“朝日春分之时也”者,以春分日长,故朝之。然则夕月在秋分也。按《书传略说》云:“祀上帝於南郊。”即春迎日於东郊。彼谓孟春,与此春分朝日别。《朝事仪》云:“冕而执镇圭,帅诸侯朝日於东郊。”此云朝日於东门者,东郊在东门之外,遥继门而言之也。云“东门、南门,皆谓国门也”者,以《朝事仪》云“朝日东郊”,故东门是国城东郊之门也。《孝经纬》云:“明堂在国之阳。”又《异义》:淳于登说明堂在三里之外,七里之内,故知南门亦谓国城南门也。云“天子庙及路寝皆如明堂制”者,按《考工记》云:“夏后氏世室。”郑注云:“谓宗庙。”“殷人重屋”,注云:“谓正
译○端音冕,出自注,下文“诸侯玄端”相同。朝,直遥反,篇内除下文注“朝之”外,其余都相同。阖,胡猎反。扉音非,另一版本作“则阖门左扉”。
[疏]“天子”至“其中”。
○正义说:从“天子玉藻”到“食无乐”,这一节总论天子祭祀宗庙、朝拜太阳,以及每日上朝,还有饮食、牺牲、酒醴以及举止动作之事,并阐明凶年减损降等之礼。
○“天子玉藻”者,藻,指杂色的丝绳穿在玉上,用玉装饰藻,所以说“玉藻”。
○“十有二旒”者,天子前后,各有十二旒。
○“前后邃延”者,说十二旒在前后垂挂而深邃,以延覆盖冕上,所以说“前后邃延”。
○“龙卷以祭”者,卷,指卷曲,在衣服上画这种卷曲的龙形,用来祭祀宗庙。
○注“祭先”至“作衮”。正义说:知道“祭先王之服”者,因为《司服》说“享先王则衮冕”的缘故。说“天子齐肩”者,因为天子的旒有十二就,每一就穿以玉。就与就之间相距一寸,那么旒长一尺二寸,所以垂下齐肩。说“天子齐肩”,那么诸侯以下各有等差,九玉者九寸,七玉者七寸,以下都依旒数垂挂而长短为差。旒垂五色玉,依装饰射侯的次序,从上而下,起初用朱色,其次白色,其次青色,其次黄色,其次黑色。五色玉既遍,周而复始。三色者先朱,次白,次苍。二色者,先朱,后绿。皇氏、沈氏都持此说,现在依用。后来至汉明帝时,用曹褒之说,都用白旒珠,与古制不同。说“延冕上覆也”者,用三十升的布,染成黑色,覆盖在冕上,伸出前后。冕,指用板做成,以“延覆盖”它。所以说“延冕上覆”。但延与板,相贴为一。延覆盖在上,所以说“延冕”。所以《弁师》注:“延冕之覆在上,因此得名。”与此语不同而意思相同。皇氏以《弁师》注“冕延之覆在上”,因《弁师》经有“冕”字,所以先说“冕延之覆在上”,此经只有“延”字,所以解释说“延冕上覆”。现在删定诸本《弁师》注都说“延冕之覆在上”,皇氏所读本不同,如皇氏所读《弁师》“冕延之覆在上”,是解“冕”不解“延”。现在按《弁师》注意,说“延冕之覆在上”,是解“延”不解“冕”,皇氏说错了。说“玄表纁里”者,纁是朱的细微差别,所以《周礼·钟氏》说“三入为纁”。郑注《士冠礼》说“朱则四入与”,是纁、朱同类。所以注《弁师》“朱里”与此不异。说“字或作衮”者,按《司服》作“衮”字,所以说“或作衮”,是字或作“衮”。但《礼记》的版本,或作“卷”字,其正经《司服》及《觐礼》皆作“衮”字,所以郑注《王制》说“卷,俗读,其通则曰衮”是正确的。其六冕玉饰,上下贵贱之殊,并已具《王制》疏,在此略而不言。
○注“端当”至“武王”。
○正义说:知道“端”当为“冕”者,凡衣服,皮弁尊贵,其次是诸侯的朝服,再次是玄端。按:下文诸侯皮弁听朔,朝服视朝。是视朝之服卑于听朔。现在天子皮弁视朝,若玄端听朔,则是听朔之服卑于视朝,与诸侯不类。且听朔大,视朝小,故知“端”当为“冕”,谓玄冕也。是冕服之下。按《宗伯》,实柴祀日月星辰,则日月为中祀。而用玄冕者,以天神尚质。按《鲁语》云:“大采朝日,少采夕月。”孔晁云:“大采,谓衮冕。”少采,谓黼衣。”而用玄冕者,孔氏之说非也。故韦昭云:“大采,谓玄冕也。”少采夕月,则无以言之。说“朝日春分之时也”者,以春分日长,故朝之。然则夕月在秋分也。按《书传略说》云:“祀上帝於南郊。”即春迎日於东郊。彼谓孟春,与此春分朝日别。《朝事仪》云:“冕而执镇圭,帅诸侯朝日於东郊。”此云朝日於东门者,东郊在东门之外,遥继门而言之也。说“东门、南门,皆谓国门也”者,以《朝事仪》云“朝日东郊”,故东门是国城东郊之门也。《孝经纬》云:“明堂在国之阳。”又《异义》:淳于登说明堂在三里之外,七里之内,故知南门亦谓国城南门也。说“天子庙及路寝皆如明堂制”者,按《考工记》云:“夏后氏世室。”郑注云:“谓宗庙。”“殷人重屋”,注云:“谓正
寝也。”“周人明堂”,郑云“三代各举其一”,明其制同也。又《周书》亦云,宗庙、路寝、明堂,其制同。文按《明堂位》:“大庙,天子明堂。”鲁之大庙如明堂,则知天子大庙亦如明堂也。然大庙、路寝既如明堂,则路寝之制,上有五室,不得有房。而《顾命》有东房、西房,又郑注《乐记》云:“文王之庙,为明堂制。”按《觐礼》,朝诸侯在文王庙,而《记》云“凡俟于东箱”者,郑答赵商云:“成王崩,时在西都。文王迁丰镐,作灵台、辟痈而已。其馀犹诸侯制度焉,故知此丧礼,设衣物有夹有房也。周公摄政,制礼作乐,乃立明堂於王城。”如郑此言,是成王崩时,路寝犹如诸侯之制,故有左右房也。《觐礼》在文王之庙,而《记》云“凡俟于东箱”者,是记人之说误耳。或可文王之庙,不如明堂制,但有东房、西房,故鲁之大庙如文王庙。《明堂位》云“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房中”是也。《乐记》注称“文王之庙如明堂制”,有“制”字者,误也。然西都宫室既如诸侯制。按《诗 斯于》云:“西南其户。”笺云:“路寝制如明堂。”是宣王之时在镐京,而云“路寝制如明堂”,则西都宫室如明堂也。故张逸疑而致问,郑答之云:“周公制于土中,《洛诰》云:‘王入大室祼。’是《顾命》成王崩於镐京,承先王宫室耳。宣王承乱,又不能如周公之制。”如郑此言,则成王崩时,因先王旧宫室。至康王已后所营,依天子制度。至宣王之时,承乱之后,所营宫室,还依天子制度,路寝如明堂也,不复能如周公之时先王之宫室也。若然,宣王之后,路寝制如明堂。按《诗 王风》:“右招我由房。”郑答张逸云:“路寝,房中所用。男子而路寝,又有左右房者。”刘氏云:“谓路寝下之燕寝,故有房也。”熊氏云:“平王微弱,路寝不复如明堂也。”《异义》:“明堂制,今《礼戴》说,《礼 盛德记》曰:‘明堂自古有之,凡有九室,室有四户八牖,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以草盖屋,上圆下方,所以朝诸侯,其外名曰辟廱。’明堂,《月令书》说云:‘明堂高三丈,东西九仞,南北七筵,上圆下方,四堂十二室。室四户八牖。宫方三百步,在近郊。近郊三十里。’讲学大夫淳于登说:‘明堂在国之阳,丙已之地,三里之外,七里之内,而祀之就阳位。上圆下方,八窗四闼,布政之宫。周公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上帝,五精之帝。大微之庭,中有五帝座星。’其古《周礼》、《孝经》说:‘明堂,文王之庙,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东西九筵。筵九尺,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盖之以茅。’谨按:今礼、古礼,各以其义说,说无明文以知之。玄之闻也,《礼戴》所云,虽出《盛德记》,及其下,显与本异章。九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似秦相吕不韦作《春秋》时,说者所益,非古制也。‘四堂十二室’,字误,本书云‘九室十二堂’。淳于登之言,取义於《援神契》。《援神契》说‘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曰明堂’者,上圆下方,八窗四闼,布政之宫,在国之阳。帝者,谛也,象上可承五精之神。五精之神,实在大微,於辰为巳。是以登云然。今说立明堂於已,由此为也。水木用事,交於东北;木火用事,交於东南;火土用事,交於中央;金土用事,交於西南;金水用事,交於西北。周人明堂五室,帝一室,合於数。”如郑此言,是明堂用淳于登之说;《礼戴》说,而明堂、辟廱是一;古《周礼》、《孝经说》,以明堂为文王庙。又僖五年公既视朔,遂登观台。服氏云:“人君入大庙视朔、告朔,天子曰灵台,诸侯曰观台,在明堂之中。”又文二年服氏云:“明堂祖庙。”并与郑说不同者,按《王制》云:“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又云:“天子曰辟廱。”辟廱是学也,不得与明堂同为一物。又天子宗庙在雉门之外。《孝经纬》云:“明堂在国之阳。”又此云“听朔於
译寝也。”“周人的明堂”,郑玄说“夏、商、周三代各举其一”,是表明它们的形制相同。又《周书》也说,宗庙、路寝、明堂,它们的形制相同。我按《明堂位》说:“大庙,是天子的明堂。”鲁国的大庙如同明堂,那么就知道天子的大庙也如同明堂。然而大庙、路寝既然如同明堂,那么路寝的形制,上面有五个室,就不应该有房。而《顾命》中有东房、西房,又郑玄注《乐记》说:“文王的庙,采用明堂的形制。”按《觐礼》,朝见诸侯在文王庙,而《记》说“凡在东厢等候”的,郑玄回答赵商说:“成王去世时,在西都。文王迁居丰镐,只修建了灵台、辟雍而已。其余还是诸侯的制度,所以知道这丧礼,设置衣物有夹室有房。周公摄政,制礼作乐,才在王城建立明堂。”如果郑玄这样说,那么成王去世时,路寝还如同诸侯的制度,所以有左右房。《觐礼》在文王庙,而《记》说“凡在东厢等候”的,是记述者的说法错误罢了。或者可以说文王的庙,不采用明堂的形制,只有东房、西房,所以鲁国的大庙如同文王庙。《明堂位》说“君主卷冕站在阼阶,夫人副袆站在房中”就是如此。《乐记》注称“文王的庙如同明堂形制”,有“制”字,是错误。然而西都宫室既然如同诸侯制度。按《诗经·斯于》说:“西南其户。”郑笺说:“路寝形制如同明堂。”这是宣王时在镐京,却说“路寝形制如同明堂”,那么西都宫室如同明堂。所以张逸疑惑而提问,郑玄回答说:“周公在土中制定,《洛诰》说:‘王进入大室裸祭。’这是《顾命》成王去世在镐京,继承先王的宫室罢了。宣王继承乱世,又不能如同周公的制度。”如果郑玄这样说,那么成王去世时,因袭先王旧宫室。到康王以后所营造的,依照天子制度。到宣王时,继承乱世之后,所营造宫室,又依照天子制度,路寝如同明堂,不再能如同周公时先王的宫室。如果这样,宣王之后,路寝形制如同明堂。按《诗经·王风》:“右招我由房。”郑玄回答张逸说:“路寝,房中所用。男子而在路寝,又有左右房的。”刘氏说:“是说路寝下面的燕寝,所以有房。”熊氏说:“平王微弱,路寝不再如同明堂。”《异义》:“明堂形制,现在《礼戴》说,《礼·盛德记》说:‘明堂自古就有,共有九室,室有四户八牖,三十六户,七十二牖,用草盖屋,上圆下方,用来朝见诸侯,其外名叫辟雍。’明堂,《月令书》说:‘明堂高三丈,东西九仞,南北七筵,上圆下方,四堂十二室。室四户八牖。宫方三百步,在近郊。近郊三十里。’讲学大夫淳于登说:‘明堂在国都的南面,丙巳之地,三里之外,七里之内,而祭祀就阳位。上圆下方,八窗四闼,布政之宫。周公在明堂祭祀文王,以配上帝。上帝,五精之帝。大微之庭,中有五帝座星。’那古《周礼》、《孝经》说:‘明堂,文王之庙,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东西九筵。筵九尺,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盖之以茅。’谨按:今礼、古礼,各以其义说,说无明文以知之。玄之闻也,《礼戴》所云,虽出《盛德记》,及其下,显与本异章。九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似秦相吕不韦作《春秋》时,说者所益,非古制也。‘四堂十二室’,字误,本书云‘九室十二堂’。淳于登之言,取义於《援神契》。《援神契》说‘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曰明堂’者,上圆下方,八窗四闼,布政之宫,在国之阳。帝者,谛也,象上可承五精之神。五精之神,实在大微,於辰为巳。是以登云然。今说立明堂於已,由此为也。水木用事,交於东北;木火用事,交於东南;火土用事,交於中央;金土用事,交於西南;金水用事,交於西北。周人明堂五室,帝一室,合於数。”如郑此言,是明堂用淳于登之说;《礼戴》说,而明堂、辟廱是一;古《周礼》、《孝经说》,以明堂为文王庙。又僖五年公既视朔,遂登观台。服氏云:“人君入大庙视朔、告朔,天子曰灵台,诸侯曰观台,在明堂之中。”又文二年服氏云:“明堂祖庙。”并与郑说不同者,按《王制》云:“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又云:“天子曰辟廱。”辟廱是学也,不得与明堂同为一物。又天子宗庙在雉门之外。《孝经纬》云:“明堂在国之阳。”又此云“听朔於
南门之外”,是明堂与祖庙别处,不得为一也。《孟子》云:“齐宣王问曰:‘人皆谓我毁明堂。’孟子对曰:‘夫明堂者,王者之堂也。王欲行王政,则勿毁之矣。’”是王者有明堂,诸侯以下皆有庙,又知明堂非庙也。以此,故郑皆不用,具於郑《駮异义》也。云“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者,《月令》孟春“居青阳左个”,仲春“居青阳大庙”,季春“居青阳右个”。以下所居,各有其处,是每月就其时之堂也。云“卒事反宿,路寝亦如之”者,路寝既与明堂同制,故知反居路寝,亦如明堂每月异所。反居路寝,谓视朔之一日也,其馀日即在燕寝,视朝则恒在路门外也。云“闰月,非常月也”者,按文六年云“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公羊》云:“不告月者何?不告朔也。曷为不告朔?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是月非常月也。”何休云:“不言朔者,闰月无告朔礼也。”《穀梁》之义,与《公羊》同。《左氏》则闰月当告朔。按《异义》:“《公羊》说:‘每月告朔朝庙,至于闰月不以朝者,闰月,残聚馀分之月,无政,故不以朝。经书闰月犹朝庙,讥之。’《左氏》说:‘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不告闰朔,弃时政也。’许君谨按:从《左氏》说,不显朝庙、告朔之异,谓朝庙而因告朔。”故郑駮之,引《尧典》以闰月定四时成岁,闰月当告朔。又云:“说者不本於经,所讥者异其是与非,皆谓朝庙而因告朔,似俱失之。朝庙之经在文六年,冬,‘闰月不告月,犹朝於庙’,辞与宣三年,春,‘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同。言‘犹’者,告朔然后当朝庙,郊然后当三望。今废其大,存其细,是以加‘犹’讥之。《论语》曰:‘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周礼》有朝享之礼祭。然则告朔与朝庙祭异,亦明矣。”如此言从《左氏》说,又以先告朔而后朝庙。郑以《公羊》闰月不告朔为非,以《左氏》告朔为是。二传皆以先朝庙而因告朔,二者皆失,故郑云:“其是与非,皆谓朝庙而因告朔,俱失之也。”郑必知告朔与朝庙异者,按天子告朔於明堂,其朝享从祖庙下至考庙,故《祭法》云“曰考庙,曰王考庙,皆月祭之”是也。又诸侯告朔在太庙,而朝享自皇考至考,故《祭法》云:“诸侯自皇考以下,皆月祭之。是告朔与朝庙不同。又天子告朔以特牛,诸侯告朔以羊,其朝享各依四时常礼,故用大牢。故《司尊彝》朝享之祭用虎彝、蜼彝、大尊、山尊之等,是其别也。云“听其朔於明堂门中,还处路寝门,终月”者,以闰非常月,无恒居之处,故在明堂门中。按《大史》云:“闰月,诏王居门终月。”是“还处路寝门,终月”,谓终竟一月所听之事,於一月中耳,於寻常则居燕寝也。故郑注《大史》云:“於文,王在门谓之闰。”是闰月听朔於明堂门,反居路寝门。皇氏云:“明堂有四门,即路寝亦有四门。闰月各居其时当方之门。”义或然也。云“凡听朔,必以特牲,告其帝及神,配以文王、武王”者,《论语》云:“告朔之饩羊。”注曰:“天子特牛与,以其告朔礼略,故用特牛。”按《月令》每月云其帝、其神,故知告帝及神,以其在明堂之中,故知配以文王、武王之主,亦在明堂,以汎配五帝。或以武王配五神於下,其义非也。
译“南门之外”,这表明明堂与祖庙是两处不同的地方,不能混为一谈。《孟子》记载:“齐宣王问道:‘人们都说我要拆毁明堂。’孟子回答说:‘明堂,是王者使用的殿堂。大王如果想施行王政,就不要拆毁它。’”这说明王者拥有明堂,而诸侯及以下等级都只有宗庙,由此可知明堂并非宗庙。因此,郑玄都不采纳其他说法,这些内容详细记载在郑玄的《驳异义》中。
文中说“每月按时令所在的殿堂去听朔”的原因,《月令》记载孟春“居住在青阳左个”,仲春“居住在青阳大庙”,季春“居住在青阳右个”。此后各月居住的地方各有不同,这就是每月按时令所在的殿堂行事。
文中说“事务结束后返回住宿,路寝的情况也是如此”的原因,路寝既然与明堂制度相同,所以知道返回居住路寝,也像明堂那样每月更换居所。返回居住路寝,指的是视朔的那一天,其余的日子就居住在燕寝,视朝则常在路门外。
文中说“闰月,不是正常的月份”的原因,查《春秋》文六年记载“闰月不告朔,仍然在宗庙朝见”。《公羊传》说:“不告朔是什么意思?就是不告朔。为什么不告朔?因为上天没有这个月,是闰月。为什么说上天没有这个月?因为这个月不是正常的月份。”何休说:“不称朔,是因为闰月没有告朔的礼仪。”《穀梁传》的意思与《公羊传》相同。《左传》则认为闰月应当告朔。查《异义》记载:“《公羊传》解释说:‘每月告朔朝庙,到了闰月不朝见,是因为闰月是残余凑数的月份,没有政事,所以不朝见。经文记载闰月仍然朝庙,是讥讽这种行为。’《左传》解释说:‘闰月用来校正时令,时令用来安排事务,事务用来使百姓生活富足。百姓生存的道理,就在这里。不告闰朔,是抛弃了时政。’许慎谨慎地考察后认为:遵从《左传》的说法,不显示朝庙与告朔的区别,认为朝庙时就顺便告朔。”所以郑玄驳斥他,引用《尧典》中“用闰月来定四时成岁”的说法,认为闰月应当告朔。又说:“解释的人不依据经典,所讥讽的对象不同,他们的对错判断也不同,都认为朝庙时顺便告朔,似乎都错了。朝庙的经文在文六年,冬季,‘闰月不告朔,仍然在宗庙朝见’,措辞与宣三年春季,‘郊祭的牛口受伤,改卜牛,牛死了,于是不能郊祭,仍然进行三望之祭’相同。说‘仍然’,是因为告朔之后才应当朝庙,郊祭之后才应当三望。现在废除了大事,保留了小事,所以加上‘仍然’一词来讥讽。《论语》说:‘子贡想要去掉告朔用的活羊。’《周礼》有朝享的祭祀礼仪。那么告朔与朝庙祭祀不同,也就很明白了。”
这样说来,虽然遵从《左传》的说法,但又认为先告朔而后朝庙。郑玄认为《公羊传》闰月不告朔是错误的,认为《左传》告朔是正确的。两传都认为先朝庙而后顺便告朔,两者都有失误,所以郑玄说:“他们的对错判断,都认为朝庙时顺便告朔,都错了。”郑玄必定知道告朔与朝庙不同,查天子在明堂告朔,其朝享从祖庙下到考庙,所以《祭法》说“叫考庙,叫王考庙,都每月祭祀”就是这个意思。又诸侯在太庙告朔,而朝享从皇考到考,所以《祭法》说:“诸侯从皇考以下,都每月祭祀。”这是告朔与朝庙不同的证据。又天子告朔用特牛,诸侯告朔用羊,其朝享各自依照四时常礼,所以用大牢。所以《司尊彝》记载朝享的祭祀用虎彝、蜼彝、大尊、山尊等,这就是它们的区别。
文中说“在明堂门中听朔,返回居住在路寝门,终月”的原因,因为闰月不是正常的月份,没有固定的居所,所以在明堂门中。查《大史》记载:“闰月,诏令王居住在门中终月。”这就是“返回居住在路寝门,终月”,意思是终竟一月所听之事,仅在一月之中,平常则居住在燕寝。所以郑玄注《大史》说:“从文字上看,王在门中称为闰。”这是闰月在明堂门听朔,返回居住在路寝门。皇氏说:“明堂有四门,路寝也有四门。闰月各居住在当时当方的门中。”这个意思或许是对的。
文中说“凡听朔,必用特牲,告其帝及神,配以文王、武王”的原因,《论语》说:“告朔的活羊。”注说:“天子用特牛吧,因为告朔礼仪简略,所以用特牛。”查《月令》每月都提到其帝、其神,所以知道告帝及神,因为其在明堂之中,所以知道配以文王、武王的牌位,也在明堂,以泛配五帝。有人或许认为武王配五神于下,这个意思是不对的。
皮弁以日视朝,遂以食。日中而馂,奏而食。日少牢,朔月大牢。馂,食朝之馀也。奏,奏乐也。
○馂音俊。五饮:上水,浆、酒、醴、酏。上水,水为上,馀其次之。
○酏,以支反。卒食,玄端而居。天子服玄端燕居也。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其书,《春秋》、《尚书》其存者。御瞽几声之上下。瞽,乐人也。几,犹察也。察其哀乐。
○瞽音古。上,时掌反。哀乐音洛。年不顺成,则天子素服,乘素车,食无乐。自贬损也。
[疏]“皮弁”至“无乐”。
○正义曰:此一节明天子每日视朝皮弁食之礼。“遂以食”者,既著皮弁视朝,遂以皮弁而朝食,所以敬养身体,故著朝服。
○“日中而馂”者,至日中之时,还著皮弁而馂朝之馀食。
○“奏而食”者,言馂馀之时,奏乐而食。馂尚奏乐,即朝食奏乐可知也。
○“朔月大牢”者,以月朔礼大,故加用大牢。按《郑志》赵商问:“《膳夫》云‘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有三牲备。商按:《玉藻》天子之食,日少牢,朔月大牢。礼数不同,请问其说。郑答云:“《礼记》,后人所集,据时而言。或诸侯同天子,或天子与诸侯等,所施不同。故郑据《王制》之法,与周异者多,当以经为正。”如郑此言,《记》多错杂,不与经同。按《王制》云“诸侯无故不杀牛”,及《楚语》云:“天子举以大牢,祀以会。”孔晁云:“四方来会,助祭也。”又云:“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大牢。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此等与《周礼》及《玉藻》或合或否,异人之说,皆不可以礼论。按《周礼 大司乐》云:“王大食,令奏钟鼓。”郑注云“大食,朔月月半”是也。《周礼》六饮,此以下五饮,亦非周法也。
○注“其书”至“存者”。
○正义曰:经云“动则左史书之”,《春秋》是动作之事,故以《春秋》当左史所书。左阳,阳主动,故记动。经云“言则右史书之”,《尚书》记言诰之事,故以《尚书》当右史所书。右是阴,阴主静故也。《春秋》虽有言,因动而言,其言少也。《尚书》虽有动,因言而称动,亦动为少也。《周礼》有五史,有内史、外史、大史、小史、御史,无左史、右史之名者,熊氏云:“按《周礼 大史之职》云:‘大师,抱天时,与大师同车。’又襄二十五年《传》曰:‘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是大史记动作之事,在君左厢记事,则大史为左史也。按《周礼》‘内史掌王之八枋’,其职云:‘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僖二十八年《左传》曰:‘王命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是皆言诰之事,是内史所掌在君之右,故为右史。是以《酒诰》云:‘矧大史友,内史友。’郑注:‘大史、内史,掌记言记行。’是内史记言,大史记行也。此论正法,若其有阙,则得交相摄代,故《洛诰》史逸命周公伯禽,服虔注文十五年传云:‘史佚,周成王大史。’襄三十年,郑使大史命伯石为卿,皆大史主爵命,以内史阙故也。以此言之,若大史有阙,则内史亦摄之。按《觐礼》,赐诸公奉箧服,大史是右者,彼亦宣行王命,故居右也。此论正法,若春秋之时,则特置左、右史官,故襄十四年左史谓魏庄子,昭十二年楚左史倚相。《艺文志》及《六艺论》云:‘右史纪事,左史记言。’与此正反,於传记不合,其义非也。”
○“御瞽几声之上下”,御者,侍也。以瞽人侍侧,故云“御瞽”。“几声之上下”,几,察也。瞽人审音,察乐声上下哀乐,若政和则乐声乐,政酷则乐声哀。察其哀乐,防君之失。
○“天子素服乘素车”者,此由“年不顺成”,则天子恒素服素车,食无乐也。若大札大灾,则亦素服,故《司服》云“大札大荒,大灾素服”。此是天子诸侯罪己之义,故素服。此素服者,谓素衣,故下文“诸侯年不顺成,君衣布”
译穿皮弁服在白天视朝,接着就以此服饰进餐。到日中时吃早饭的剩食,奏乐而食。日常用少牢,每月初一用大牢。馂,是吃朝食的剩余。奏,是奏乐。
○馂音俊。五种饮料:以水为上,其次是浆、酒、醴、酏。上水,是说水最为尊贵,其余依次排列。
○酏,音支反。吃完饭后,穿着玄端礼服闲居。天子穿着玄端礼服闲居。行动时左史记录,说话时右史记录。这些记录,《春秋》和《尚书》是其中保存下来的。侍奉的乐官审察音乐声调的高低。瞽,是乐官。几,是审察的意思。审察其中的哀乐。
○瞽音古。上,音时掌反。哀乐音洛。年成不好,天子就穿素服,乘素车,吃饭时不奏乐。这是自我贬损。
[疏]“皮弁”至“无乐”。
○正义曰:这一节说明天子每天视朝、穿皮弁服、进餐的礼仪。“遂以食”是说,既然穿着皮弁服视朝,就接着穿着皮弁服吃早饭,这是为了恭敬地养护身体,所以穿着朝服。
○“日中而馂”是说,到了日中之时,还穿着皮弁服吃早饭的剩食。
○“奏而食”是说,吃剩食的时候,奏乐而食。吃剩食尚且奏乐,那么早饭时奏乐就可想而知了。
○“朔月大牢”是说,因为月初的礼仪重大,所以加用大牢。根据《郑志》赵商问:“《膳夫》说‘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有三牲齐全。赵商按:《玉藻》说天子吃饭,日常用少牢,月初用大牢。礼数不同,请问其中的道理。郑玄回答说:‘《礼记》是后人所编纂,依据当时的情况而言。有时诸侯与天子相同,有时天子与诸侯等同,所施行的制度不同。所以郑玄依据《王制》的法度,与周代不同的地方很多,应当以经书为准。’像郑玄这样说,《记》中多有错杂,不与经书相同。根据《王制》说‘诸侯没有故由不杀牛’,以及《楚语》说:‘天子举祭用大牢,祭祀用会。’孔晁说:‘四方来会,助祭。’又说:‘诸侯举祭用特牛,祭祀用大牢。大夫举祭用特牲,祭祀用少牢。士吃鱼炙,祭祀用特牲。庶人吃菜,祭祀用鱼。’这些与《周礼》及《玉藻》有的符合有的不符合,不同人的说法,都不能用礼来论断。根据《周礼·大司乐》说:‘王大食,令奏钟鼓。’郑注说‘大食,是月初和月中’。《周礼》有六饮,这里以下说五饮,也不是周代的法度。
○注“其书”至“存者”。
○正义曰:经书说“动则左史书之”,《春秋》是记录动作之事,所以用《春秋》对应左史所书。左属阳,阳主行动,所以记录动作。经书说“言则右史书之”,《尚书》记录言语诰命之事,所以用《尚书》对应右史所书。右属阴,阴主静,所以记录言语。《春秋》虽然有言语,是因为动作而言,言语较少。《尚书》虽然有动作,是因为言语而称动作,动作也较少。《周礼》有五史,有内史、外史、大史、小史、御史,没有左史、右史的名称,熊氏说:“根据《周礼·大史之职》说:‘大师,抱天时,与大师同车。’又襄公二十五年《传》说:‘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是大史记录动作之事,在君主左侧记事,那么大史就是左史。根据《周礼》‘内史掌王之八枋’,其职责说:‘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僖公二十八年《左传》说:‘王命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这都是言语诰命之事,是内史所掌管的,在君主右侧,所以是右史。因此《酒诰》说:‘矧大史友,内史友。’郑注:‘大史、内史,掌记言记行。’是内史记言,大史记行。这是论述正统法度,如果有缺位,就可以互相代理,所以《洛诰》史逸命周公伯禽,服虔注文十五年传说:‘史佚,周成王大史。’襄公三十年,郑国派大史命伯石为卿,都是大史主管爵位任命,因为内史缺位。由此说来,如果大史缺位,内史也可以代理。根据《觐礼》,赐诸公奉箧服,大史在右侧,那也是宣行王命,所以居右。这是论述正统法度,如果是春秋之时,就特别设置左、右史官,所以襄公十四年左史谓魏庄子,昭公十二年楚左史倚相。《艺文志》及《六艺论》说:‘右史纪事,左史记言。’与此相反,与传记不合,其义理错误。”
○“御瞽几声之上下”,御,是侍奉。让乐官侍奉在侧,所以说“御瞽”。“几声之上下”,几,是审察。乐官审音,审察乐声的高低哀乐,如果政治和谐则乐声欢乐,政治严酷则乐声悲哀。审察其哀乐,防止君主的过失。
○“天子素服乘素车”是说,这是因为“年不顺成”,那么天子就常穿素服乘素车,吃饭时不奏乐。如果发生大瘟疫大灾害,也穿素服,所以《司服》说“大瘟疫大荒年,大灾害穿素服”。这是天子诸侯罪己的意义,所以穿素服。这素服,是指素衣,所以下文说“诸侯年不顺成,君衣布”
,与此互文也。若其臣下,即不恒素服,唯助君祷请之时乃素耳。故《司服》云:士服“玄端素端”。注云:“素端者,为札、荒,有所祷请也。”
译这与前文是互文见义的关系。至于臣下,平时并不总是穿素服,只有在辅助君主祈祷请求的时候才穿素服。所以《司服》篇说:士的服饰有“玄端”和“素端”。注解说:“素端,是为了应对丧事、灾荒,有所祈祷请求时(所穿)。”
诸侯玄端以祭,祭先君也。端,亦当为“冕”,字之误也。诸侯祭宗庙之服,唯鲁与天子同。裨冕以朝,朝天子也。裨冕:公衮,侯伯鷩,子男毳也。
○裨,婢支反。鷩,必列反。毳,昌锐反。皮弁以听朔於大庙,皮弁,下天子也。
○大音泰,后“大庙”同。下,户嫁反。朝服以日视朝於内朝。朝服,冠玄端素裳也。此内朝,路寝门外之正朝也。天子、诸侯皆三朝。朝,辨色始入。群臣也。入,入应门也。辨,犹正也、别也。
○辨,如字,徐扶免反。别,彼列反。君日出而视之,退適路寝听政,使人视大夫,大夫退,然后適小寝释服。小寝,燕寝也。释服,服玄端。又朝服以食,特牲,三俎,祭肺,食必复朝,服所以敬养身也。三俎:豕、鱼、腊。
○复,扶又反。夕深衣,祭牢肉。祭牢肉,异於始杀也。天子言“日中”,诸侯言“夕”;天子言“馂”,诸侯言“祭牢肉”,互相挟。
○挟,户颊反。朔月少牢,五俎四簋。五俎,加羊与其肠胃也。朔月四簋,则日食粱、稻,各一簋而已。
○簋音甫,本或作簋。<月胃>也音胃。子卯稷食菜羹。忌日贬也。
○食音嗣。夫人与君同庖。不特杀也。
○庖,步交反,徐扶交反,下同。
[疏]“诸侯”至“同庖”。
○正义曰:此一节论诸侯自祭宗庙及朝天子,自视朝食饮牢馔之礼,与天子不同之事。
○注“祭先”至“子同”。
○正义曰:知“祭先君”者,与“上天子龙卷以祭”其文相类,故知“祭先君”也。云“端,亦当为冕”者,以玄端贱於皮弁,下文“皮弁听朔於大庙”,不应玄端以祭先君,故知亦当为玄冕。云“唯鲁与天子同”者,按《明堂位》云“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房中”是也。熊氏云:“此谓祭文王周公之庙,得用天子之礼。其祭鲁公以下,则亦玄冕。故《公羊》云:‘周公白牡,鲁公骍犅,群公不毛。’是鲁公以下,与周公异也。二王之后,祭其先王,亦是用以上之服。二王之后不得立始封之君庙,则祭微子以下亦玄冕。”
○注“朝天”至“毳也”。
○正义曰:知“朝天子”者,按《觐礼》云:“侯氏裨冕。”郑注:“裨之为言埤也。天子六服,大裘为上,其馀为裨,是以总云裨冕。”
○注“皮弁,下天子也”。
○正义曰:以天子用玄冕,诸侯用皮弁,故云“下天子”也。此诸侯听朔於大庙。熊氏云:“周之天子,于洛邑立明堂,唯大享帝就洛邑耳。”其每月听朔,当在文王庙也,以文王庙为明堂制故也。此听朔於大庙,《穀梁传》云:“诸侯受乎祢庙,与礼乖,非也。”凡每月以朔告神,谓之告朔。即《论语》云“告朔之饩羊”是也。则于时听治此月朔之事,谓之“听朔”,此《玉藻》文是也。听朔,又谓之“视朔”,文十六年“公四不视朔”是也。告朔,又谓之告月,文六年“闰月不告月”是也。行此礼,天子於明堂,诸侯於大祖庙。讫,然后祭於诸庙,谓之朝享,《司尊彝》云“朝享”是也。又谓之“朝庙”,文六年云“犹朝于庙”是也。又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释不朝正于庙”是也。又谓之“月祭”,《祭法》云“皆月祭之”是也。
○注“朝服”至“三朝”。
○正义曰:按《王制》云:“周人玄衣而养老。”注云:“玄衣素裳,天子之燕服,为诸侯朝服。”彼注云“玄衣”,则此“玄端”也。若以素为裳,则是朝服。此朝服素裳,皆得谓之玄端,故《论语》云“端章甫”,注云:“端,玄端,诸侯朝服。”若上士以玄为裳,中士以黄为裳,下士以杂色为裳,天子、诸侯以朱为裳,则皆谓之玄端,不得名为朝服也。云“此内朝,路寝门外之正朝也”者,以下文云“君日出而视之,退適路寝”,故知此路寝,门外朝也。云“天子、诸侯皆三朝”者,《大仆》云“掌燕朝之服位”,注云“燕朝,朝於路寝之庭”,是一也;《司士》云“正朝仪之
译诸侯穿着玄端礼服祭祀,这是祭祀先君。这里的“端”,应当是“冕”字,属于文字错误。诸侯祭祀宗庙的礼服,只有鲁国与天子相同。穿着裨冕去朝见,这是朝见天子。裨冕:公爵穿衮冕,侯爵和伯爵穿鷩冕,子爵和男爵穿毳冕。
○裨,音婢支。鷩,音必列。毳,音昌锐。穿着皮弁礼服在大庙听取每月初一的政令,皮弁,是低于天子(的礼服)。
○大,音泰,后面的“大庙”同此。下,音户嫁。穿着朝服在每天早晨于内朝处理政务。朝服,是头戴玄端冠、身穿素色下裳。这个内朝,是路寝门外正中的朝堂。天子和诸侯都有三个朝堂。朝会,在天色刚亮时开始进入。这是群臣。进入,是进入应门。辨,就是正、分别的意思。
○辨,音如字,徐音扶免。别,音彼列。国君日出时开始视朝,退朝后前往路寝听取政事,派人去查看大夫的情况,大夫退下后,然后前往小寝脱去礼服。小寝,就是燕寝。释服,是换上玄端礼服。又穿着朝服进食,用特牲,设三俎,祭祀肺,进食后必须再次朝见,穿着礼服是为了恭敬地保养身体。三俎:猪、鱼、干肉。
○复,音扶又。晚上穿深衣,祭祀牢肉。祭祀牢肉,与刚开始宰杀时不同。天子说“日中”,诸侯说“夕”;天子说“馂”,诸侯说“祭牢肉”,这是互相包含的意思。
○挟,音户颊。每月初一用少牢,设五俎四簋。五俎,是增加了羊及其肠胃。每月初一的四簋,那么日常进食粱、稻,各只有一簋罢了。
○簋,音甫,有的版本写作簋。<月胃>也,音胃。子日和卯日吃稷米和蔬菜汤。这是忌日降低规格。
○食,音嗣。夫人和国君共用厨房。不单独宰杀牲畜。
○庖,音步交,徐音扶交,下面相同。
[疏]“诸侯”到“同庖”。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诸侯自己祭祀宗庙以及朝见天子,自己视朝、进食、饮用牢馔的礼仪,与天子不同的地方。
○注“祭先”到“子同”。
○正义说:知道“祭先君”的原因,是因为与“上天子龙卷以祭”的文句相类似,所以知道是“祭先君”。说“端,亦当为冕”,是因为玄端比皮弁低贱,下文说“皮弁听朔於大庙”,不应该用玄端来祭祀先君,所以知道也应当是玄冕。说“唯鲁与天子同”,按照《明堂位》说“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房中”就是这样。熊氏说:“这是指祭祀文王周公的庙,得以使用天子的礼仪。其祭祀鲁公以下,则也是玄冕。所以《公羊传》说:‘周公白牡,鲁公骍犅,群公不毛。’这是鲁公以下,与周公不同。二王之后,祭祀他们的先王,也是使用以上的礼服。二王之后不得立始封之君的庙,那么祭祀微子以下也是玄冕。”
○注“朝天”到“毳也”。
○正义说:知道“朝天子”的原因,按照《觐礼》说:“侯氏裨冕。”郑注:“裨的意思是埤。天子六服,大裘为上,其余为裨,所以总称裨冕。”
○注“皮弁,下天子也”。
○正义说:因为天子用玄冕,诸侯用皮弁,所以说“下天子”。这是诸侯在大庙听朔。熊氏说:“周朝的天子,在洛邑建立明堂,只有大享帝才去洛邑。”其每月听朔,应当在文王庙,因为文王庙是明堂的体制。这在大庙听朔,《穀梁传》说:“诸侯受乎祢庙,与礼乖,非也。”凡是每月以初一告神,叫做告朔。即《论语》说“告朔之饩羊”就是这样。那么在当时听取治理这个月初一的事务,叫做“听朔”,这《玉藻》的文句就是这样。听朔,又叫做“视朔”,文公十六年“公四不视朔”就是这样。告朔,又叫做告月,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月”就是这样。举行这个礼仪,天子在明堂,诸侯在大祖庙。完毕,然后在各庙祭祀,叫做朝享,《司尊彝》说“朝享”就是这样。又叫做“朝庙”,文公六年说“犹朝于庙”就是这样。又叫做“朝正”,襄公二十九年“释不朝正于庙”就是这样。又叫做“月祭”,《祭法》说“皆月祭之”就是这样。
○注“朝服”到“三朝”。
○正义说:按照《王制》说:“周人玄衣而养老。”注说:“玄衣素裳,是天子的燕服,作为诸侯的朝服。”那个注说“玄衣”,就是这里的“玄端”。如果用素色作为下裳,就是朝服。这朝服素裳,都可以叫做玄端,所以《论语》说“端章甫”,注说:“端,玄端,诸侯朝服。”如果上士用玄色作为下裳,中士用黄色作为下裳,下士用杂色作为下裳,天子、诸侯用朱色作为下裳,那么都叫做玄端,不能叫做朝服。说“此内朝,路寝门外之正朝也”,因为下文说“君日出而视之,退適路寝”,所以知道这路寝,是门外的朝堂。说“天子、诸侯皆三朝”,《大仆》说“掌燕朝之服位”,注说“燕朝,朝於路寝之庭”,这是一个;《司士》说“正朝仪之
位”,注云“此王日视朝事於路门外”,是二也;《朝士》云“掌外朝之法”,注云“外朝在库门之外,皋门之内”,是三也。“诸侯三朝”者,《文王世子》云“公族朝於内朝”,路寝朝,是一也;《世子》又云“其在外朝,司士为之”,与此“视朝於内朝”,皆谓路寝门外每日视朝,是二也;此但云“内朝”,对中门外朝谓为内也,《文王世子》云“外朝”者,对路寝庭为外,此据路寝门外而称“内朝”,明知中门之外别更有朝也。诸侯三门,是中门外大门内又有外朝,是三朝也。巳具於《文王世子》疏。
译“位”字,注解说“这是君王每天在路门外视察朝政”,这是第二种情况;《朝士》篇说“掌管外朝的法规”,注解说“外朝在库门之外、皋门之内”,这是第三种情况。所谓“诸侯有三朝”,《文王世子》篇说“公族在内朝朝见”,路寝朝见,这是第一种情况;《世子》篇又说“在外朝时,由司士主持”,这与此处所说的“在内朝视察朝政”,都是指在路寝门外每天视察朝政,这是第二种情况;此处只说“内朝”,是相对于中门外的外朝而言称为内朝;《文王世子》篇所说的“外朝”,是相对于路寝庭院而言称为外朝,此处依据路寝门外而称为“内朝”,这就明确知道中门之外另外还有一处朝堂。诸侯有三门,在中门外、大门内又设有一处外朝,这就是三朝。这些在《文王世子》的疏文中已经详细论述过了。
○注“群世”至“门也”。
○正义曰:应门之内,则路门之外,谓寻常诸侯中门为应门,外有皋门。若鲁则库雉路,入者则入雉门也。
○注“释服,服玄端”。
○正义曰:此经文据君,故“服玄端”也。若卿、大夫释服,服深衣也。
○注“食必”至“鱼腊”。
○正义曰:此经云朝服以食,谓释服之后,将食之时。“又”者,又如朝时服“朝服以食”。然则上天子云“遂以食”者,亦退於小寝释服,至将食之时又朝服,互相明也。云“三俎:豕、鱼、腊”者,约《特牲礼》,故知豕、鱼、腊也。
○注“祭牢”至“相挟”。
○正义曰:早起初杀之时,将食,先祭肺。以周人重肺,至夕将食之时,切牢肉为小段而祭之,故云“异於始杀”也。云“互相挟”者,以天子言日中,诸侯亦当有日中;诸侯言夕,则天子亦言夕;天子言馂,则诸侯亦馂;诸侯言祭牢肉,则天子亦祭牢肉。以诸侯之夕挟天子日中,故云“互相挟”。
○注“五俎”至“而已”。
○正义曰:知“五俎加羊与其肠胃”者,约《少牢礼》,五俎但少牢,祭神加羊,与肤为五。此皆人君所食,无肤而有肠胃也。云“朔月四簋,则日食粱、稻,各一簋而已”者,以朔月四簋,故知日食二簋;以粱、稻美物,故知各一簋。《诗》云:“每食四簋。”注云:“四簋,黍、稷、稻、粱。”是簋盛稻粱也。且此文诸本皆作“簋”字,皇氏以注云“稻粱以簠,宜盛稻粱”,故以“四簋”为“四簠”,未知然否?以此而推,天子朔月大牢当六簋,黍、稷、稻、粱、麦、菰各一簋。若盛举则八簋,故《小雅》“陈馈八簋”,当加以稻、粱也。按《公食大夫礼》“簠盛稻粱”,此用簋者,以其常食异於礼食,又礼食其数更多,故公食下大夫黍稷六簋,上大夫八簋。其稻粱,上下大夫俱两簋。又《聘礼》,“饔饩,上大夫堂上八簋,东西夹各六簋”,是其数多也。其诸侯,按《掌客》上公簠十,侯伯八,子男六,簋则俱同十二。其祭礼则天子八簋,故《祭统》云“八簋之实”,注云:“天子之祭八簋。”然则诸侯六簋,《祭统》诸侯礼云“四簋黍稷”者,见其遍於庙中,不云六簋,二簋留之,厌故也。大夫祭则当四敦,《少牢礼》是也。士则二敦,《特牲礼》是也。其诸侯与大夫食亦四簋,故《秦诗》云:“每食四簋。”熊氏更说卿大夫以下日食及朔食牲牢及敦数多少,上下差别。并无明据,今皆略而不言也。
○注“忌日贬也”。
○正义曰:纣以甲子死,桀以乙卯亡。以其无道被诛,后王以为忌日。“稷食”者,食,饭也。以稷穀为饭,以菜为羹而食之,故云“忌日贬”也。
○注“不特杀也”。
○正义曰:诸侯夫人与君同庖,则后亦与王同庖。举诸侯,天子可知。
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故,谓祭祀之属。君子远庖厨,凡有血气之类,弗身践也。践,当为“翦”,声之误也。翦,犹杀也。
○远,于万反。践音翦,子俴反,出注。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为旱变也。此谓建子之月不雨,至建未月也。《春秋》之义,周之春夏无雨,未能成灾。至其秋秀实之时而无雨则雩。雩而得之,则书“雩”,喜祀有益也。雩而不得,则书“旱”,明灾成也。
○为,于伪反,下“皆为”、“犹为”、“明为”、“为失”皆同。夏,户嫁反。
[疏]“君无”至“不举”。
○正义曰:自此以下终篇末,或论天子,或论诸侯,或论大夫士所为尊卑之异,随文为义,无复总科。今各随文解之。
○注“故,谓祭祀之属”。
○正义曰:此君非一。据作《记》之时言之,此君得兼天子,以天子日食少牢;若据《周礼》正法言之,此君唯据诸侯,以天子日食大牢,无故得杀牛也。大略此文谓诸侯也。
○“大夫无故不杀羊”者,亦诸侯大夫也。若天子大夫有故得杀牛,故知
译○注“群世”到“门也”。
○正义说:应门之内,就是路门之外,说的是通常诸侯的中门称为应门,外面有皋门。如果是鲁国,则是库门和雉门,进入的人就是进入雉门。
○注“释服,服玄端”。
○正义说:这段经文是依据国君而言,所以“穿着玄端”礼服。如果是卿、大夫更换礼服,则穿着深衣。
○注“食必”到“鱼腊”。
○正义说:这段经文说穿着朝服进食,指的是更换礼服之后,将要进食的时候。“又”字,意思是又像早晨时那样穿着朝服进食。那么上文天子说“于是进食”,也是退到小寝更换礼服,等到将要进食时又穿上朝服,这是互相说明。说“三种祭肉:猪肉、鱼、干肉”,是依据《特牲礼》,所以知道是猪肉、鱼、干肉。
○注“祭牢”到“相挟”。
○正义说:早晨刚杀牲时,将要进食,先祭肺。因为周人重视肺,到了晚上将要进食时,把牢肉切成小段来祭祀,所以说“与开始杀牲时不同”。说“互相包含”的意思是,天子说日中,诸侯也应当有日中;诸侯说晚上,那么天子也说晚上;天子说吃剩饭,那么诸侯也吃剩饭;诸侯说祭牢肉,那么天子也祭牢肉。用诸侯晚上的情况包含天子日中的情况,所以说“互相包含”。
○注“五俎”到“而已”。
○正义说:知道“五俎加上羊和它的肠胃”,是依据《少牢礼》,五俎只是少牢,祭神加上羊,与肉皮共为五样。这些都是国君所吃的,没有肉皮而有肠胃。说“初一四簋,那么日常吃粱、稻,各一簋罢了”,因为初一四簋,所以知道日常吃两簋;因为粱、稻是美味,所以知道各一簋。《诗经》说:“每次吃饭四簋。”注解说:“四簋,是黍、稷、稻、粱。”这是簋盛放稻粱。而且这段文字各版本都作“簋”字,皇氏因为注解说“稻粱用簠,适宜盛放稻粱”,所以把“四簋”当作“四簠”,不知道对不对?由此推断,天子初一用大牢应当六簋,黍、稷、稻、粱、麦、菰各一簋。如果是盛大的举动则八簋,所以《小雅》说“陈列八簋”,应当是加上稻、粱。查《公食大夫礼》“簠盛稻粱”,这里用簋,是因为日常饮食不同于礼仪饮食,而且礼仪饮食的数量更多,所以公食下大夫黍稷六簋,上大夫八簋。其中的稻粱,上下大夫都是两簋。又《聘礼》说,“饔饩,上大夫堂上八簋,东西两侧各六簋”,就是数量多的情况。至于诸侯,查《掌客》上公簠十,侯伯八,子男六,簋则都是十二。祭祀礼仪则是天子八簋,所以《祭统》说“八簋的实物”,注解说:“天子祭祀八簋。”那么诸侯六簋,《祭统》诸侯礼说“四簋黍稷”,是看到它们在庙中遍布,不说六簋,两簋留下来,是因为厌故。大夫祭祀则应当四敦,《少牢礼》就是这样。士则两敦,《特牲礼》就是这样。诸侯与大夫日常饮食也是四簋,所以《秦风》说:“每次吃饭四簋。”熊氏又解说卿大夫以下日常饮食及初一饮食牲牢及敦数的多少,上下差别。并没有明确的依据,现在都省略不说了。
○注“忌日贬也”。
○正义说:商纣在甲子日死,夏桀在乙卯日亡。因为他们无道被杀,后来的君王把这些日子当作忌日。“稷食”的意思是,食,是饭。用稷谷做饭,用菜做汤来吃,所以说“忌日降低规格”了。
○注“不特杀也”。
○正义说:诸侯夫人与国君共用厨房,那么王后也与天王共用厨房。举出诸侯,天子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
国君没有缘故不杀牛,大夫没有缘故不杀羊,士没有缘故不杀犬猪。缘故,指的是祭祀之类。君子远离厨房,凡是血气之类,不亲自杀。践,应当是“翦”,是声音的误写。翦,就是杀的意思。
○远,读作于万反。践音翦,子俴反,出自注。到了八月不下雨,国君不举行大宴。这是因为旱灾变异。这是指建子之月不下雨,直到建未月。《春秋》的道理,周朝的春夏不下雨,还不能成为灾害。到了秋天庄稼结实的时候不下雨就祈雨。祈雨得到了,就记载“雩”,喜悦祭祀有益。祈雨没有得到,就记载“旱”,表明灾害形成了。
○为,读作于伪反,下面“皆为”、“犹为”、“明为”、“为失”都相同。夏,读作户嫁反。
[疏]“君无”到“不举”。
○正义说:从这里到篇末,有的论述天子,有的论述诸侯,有的论述大夫士所做的尊卑差异,随着文意解释,不再总括分类。现在各自随着文意解释。
○注“故,谓祭祀之属”。
○正义说:这个国君不是单一的。依据作《记》时的情况来说,这个国君可以兼指天子,因为天子日常吃少牢;如果依据《周礼》的正法来说,这个国君只指诸侯,因为天子日常吃大牢,没有缘故也可以杀牛。大致这段文字说的是诸侯。
○“大夫无故不杀羊”的,也是诸侯的大夫。如果是天子的大夫有缘故可以杀牛,所以知道
○注“践,当为翦”。
○正义曰:此谓寻常,若祭祀之事,则身自为之,故《楚语》云“禘郊之事,天子自射其牲,又刲羊击豕”是也。
○注“为旱”至“成也”。
○正义曰:此谓建子之月至建未月也者,按文公十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传云“不曰旱,不为灾”者,据周正言之。既言“秋七月不雨”,云“不为灾”,明八月不雨,则为灾。此据文十年,自正月不雨,故云“谓建子之月”也。按僖公三年传云:“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不曰‘旱’,不为灾。”文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此经直云“至于八月不雨”,不云初不雨之月,郑必知自“建子之月”者,以周之岁首,阳气生养之初;又文十年有“自正月不雨”之文,故据而为说。云“雩而得之则书‘雩’,喜祀有益也。雩而不得则书‘旱’,明灾成也”者,按僖十一年《穀梁传》云:“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范宁云:“喜其有益也。”则《春秋经》诸书“雩”,皆是得雨。“不得雨曰旱”者,僖二十一年夏大旱,宣七年秋大旱是也。然传云“至秋七月不雨”,“不为灾”。僖二十一年“夏大旱”,则是周之夏也。建卯、建辰、建巳之月而书大旱者,至秋仍不雨,而追书于夏,故云“夏大旱”。
年不顺成,君衣布,搢本,关梁不租,山泽列而不赋,土功不兴,大夫不得造车马。皆为凶年变也。君衣布者,谓若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是也。搢本,去珽荼,珮士笏也。士以竹为笏,饰本以象。关梁不租,此《周礼》也。殷则关恒讥而不征。列之言遮列也。虽不赋,犹为之禁,不得非时取也。造,谓作新也。
○
○衣,於既反,注“君衣布”同。搢,徐音箭,又如字。去,丘吕反,下“刷去”同。珽,他顶反。荼音舒。笏音忽。遮,支奢反。
[疏]“年不”至“车马”。
○正义曰:前经论天子素服素车,此论诸侯及大夫遭凶年之礼。“君衣布”者,谓身衣布衣也。“搢本”者,本,谓士笏,以竹为之,以象饰本。君遭凶年,搢插士笏,故云“搢本”。
○“关梁不租”者,关,谓关门。梁,谓津梁。租,谓课税。以其凶年,故不课税。此周礼,殷则虽非凶年,亦不课税也。“山泽列而不赋”者,列,谓遮列。但遮列人不得非时而入,恐有损伤於物,不赋敛也。
○“土功不兴”者,谓人食不得满二鬴之岁,若人食二鬴,则犹兴土功也。故《均人》云:“丰年旬用三日,中年用二日,无年用一日。”《廪人》云:“人食四鬴,上;三鬴,中;二鬴,下。”是无年犹有一日之役。
○注“若卫”至“不征”。
○正义曰:按《春秋》闵二年,狄入卫,后,“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为国之破乱,与凶年同,故引之。云“殷则关恒讥而不征”者,按《王制》云“关讥而不征”。讥,谓呵察。但呵察其非,不征税。《王制》是殷礼,故云“殷”也。
卜人定龟,谓灵射之属,所当用者。
○射音亦,《周礼》作绎,《尔雅》作谢。史定墨,视兆坼也。
○坼,敕白反。君定体。视兆所得也。周公曰:“体,王其无害。”
[疏]“卜人”至“定体”。
○正义曰:此一经论君卜龟所定之异。“定龟”者,按《龟人》云:“天龟曰灵属,地龟曰绎属,东龟曰果属,西龟曰雷属,南龟曰猎属,北龟曰若属。各以其方之色,与其体辨之。”郑云:“属言非一也。色,谓天龟玄,地龟黄,东青,西白,南赤,北黑也。龟俯者灵,仰者绎,前弇果,后弇猎,左倪雷,右倪若。”定之者,定其所当用,谓卜祭天用灵,祭地用射,射则绎也,春用果,秋用雷之属也。
○“史定墨”者,凡卜必以墨画龟,求其吉兆。若卜从墨而兆广,谓之下从。《周礼 占人》注云:“墨,兆广也。”但拆是从墨,而裂其旁岐细出,谓之为亹拆,故《占人》云:“君占体,大夫占色,史占墨,
译○注“践,当为翦”。
○正义说:这里指的是日常事务,如果是祭祀之类的事,就亲自去做,所以《楚语》中说“禘郊祭祀,天子亲自射杀牺牲,又宰杀羊、击打猪”就是这个意思。
○注“为旱”到“成也”。
○正义说:这里说从建子之月到建未之月的,查考文公十年,从正月起不下雨,直到秋七月,传文说“不称为旱,不算灾害”,这是依据周历来说的。既然说“秋七月不下雨”,又说“不算灾害”,显然八月不下雨,就算灾害了。这是依据文公十年,从正月起不下雨,所以说“指的是建子之月”。查考僖公三年传文说:“从十月起不下雨,直到五月,不称为‘旱’,不算灾害。”文公十三年“从正月起不下雨,直到秋七月”。这部经书只说“直到八月不下雨”,没说最初不下雨的月份,郑玄必定知道是从“建子之月”起,因为周历的岁首,是阳气生养的开始;又文公十年有“从正月起不下雨”的文字,所以依据这个来说。说“求雨而得到雨水就记载‘雩’,是喜悦祭祀有益。求雨而得不到雨水就记载‘旱’,是表明灾害已成”的,查考僖公十一年《穀梁传》说:“得到雨水叫雩,得不到雨水叫旱。”范宁说:“喜悦它有益。”那么《春秋经》中凡是记载“雩”的,都是得到了雨水。“得不到雨水叫旱”的,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宣公七年秋大旱就是。然而传文说“到秋七月不下雨”,“不算灾害”。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那是周历的夏季。建卯、建辰、建巳之月而记载大旱的,到秋天仍然不下雨,而在夏季追记,所以说“夏大旱”。
年成不好,君主穿布衣,插着士人的笏板,关卡桥梁不征税,山林川泽只设禁令而不征税,不兴土木之役,大夫不得制造车马。这都是凶年变通的礼节。君主穿布衣,是说像卫文公穿粗布衣,戴大帛冠那样。搢本,是去掉玉笏,插着士人的笏板。士人用竹做笏板,用象牙装饰笏板的末端。关卡桥梁不征税,这是《周礼》的规定。殷代则是关卡常只稽查而不征税。列是说遮拦。虽然不征税,还是设禁令,不得非时取用。造,是说制作新的。
○
○衣,音於既,注“君衣布”同。搢,徐音箭,又如字。去,音丘吕,下“刷去”同。珽,音他顶。荼,音舒。笏,音忽。遮,音支奢。
[疏]“年不”到“车马”。
○正义说:前文论述天子穿素服乘素车,这里论述诸侯及大夫遭遇凶年的礼节。“君衣布”,是说身上穿布衣。“搢本”,本,是说士人的笏板,用竹做成,用象牙装饰末端。君主遭遇凶年,插着士人的笏板,所以说“搢本”。
○“关梁不租”,关,是说关门。梁,是说津梁。租,是说课税。因为凶年,所以不课税。这是周礼,殷代则即使不是凶年,也不课税。“山泽列而不赋”,列,是说遮拦。只是遮拦人不得非时进入,恐怕损伤物产,不征税敛。
○“土功不兴”,是说人食不足二鬴的年份,如果人食二鬴,还可以兴土木之役。所以《均人》说:“丰年每旬用三日,中年用二日,无年用一日。”《廪人》说:“人食四鬴,为上;三鬴,为中;二鬴,为下。”是无年还有一日的劳役。
○注“若卫”到“不征”。
○正义说:查考《春秋》闵公二年,狄人入侵卫国,后来,“卫文公穿粗布衣,戴大帛冠”。因为国家破乱,与凶年相同,所以引用它。说“殷代则是关卡常只稽查而不征税”的,查考《王制》说“关卡稽查而不征税”。讥,是说呵斥察问。只是呵斥察问其非,不征税。《王制》是殷礼,所以说“殷”。
卜人选定龟甲,是说灵、射之类,应当使用的。
○射,音亦,《周礼》作绎,《尔雅》作谢。史人确定墨线,观察兆纹的裂开。
○坼,音敕白。君主确定体兆。观察兆纹所得。周公说:“体兆,君王没有灾祸。”
[疏]“卜人”到“定体”。
○正义说:这一经论述君主占卜龟甲所确定的不同。“定龟”,查考《龟人》说:“天龟叫灵属,地龟叫绎属,东龟叫果属,西龟叫雷属,南龟叫猎属,北龟叫若属。各自依据其方位的颜色,和它的形体来辨别。”郑玄说:“属是说不止一种。颜色,是说天龟黑色,地龟黄色,东龟青色,西龟白色,南龟红色,北龟黑色。龟俯伏的叫灵,仰起的叫绎,前部盖合的叫果,后部盖合的叫猎,左侧倾斜的叫雷,右侧倾斜的叫若。”确定的,是确定应当使用的,是说占卜祭天用灵龟,祭地用射龟,射就是绎,春季用果龟,秋季用雷龟之类。
○“史定墨”,凡是占卜必定用墨画龟,寻求吉兆。如果占卜顺着墨线而兆纹宽广,叫做下从。《周礼 占人》注说:“墨,是兆纹宽广。”只是裂开顺着墨线,而旁边裂开细小分出,叫做亹拆,所以《占人》说:“君主占体兆,大夫占色兆,史官占墨兆,
卜人占拆。”注云:“体,兆象也。色,兆气也。墨,兆广也。拆,兆亹也。”是大坼称为“兆广”,小坼称为“兆亹”也。
译卜人观察龟甲的裂纹。注解说:“体,是兆纹的形状;色,是兆纹的气色;墨,是兆纹的宽度;拆,是兆纹的细微裂纹。”这就是说,大的裂纹称为“兆广”,小的裂纹称为“兆亹”。
○“君定体”者,谓五行之兆象,既得兆体,君定其体之吉凶,尊者视大,卑者视小。
○注“视兆”至“无害”。
○正义曰:此《尚书 金縢》文,以武王有疾,周公代其请命,卜得吉兆,周公为此言也。
君羔幦虎犆;幦,覆苓也。犆,读皆如“直道而行”之“直”。直,谓缘也。此君斋车之饰。
○幦音觅,徐苦狄反。犆,依注音直,下同。苓,本又作軨,音零。缘,尹绢反,后文、注皆放此。齐,侧皆反,下文、注皆同。大夫齐车鹿幦豹犆,朝车;士齐车鹿幦豹犆。臣之朝车与齐车同饰。
[疏]“君羔”至“豹犆”。
○正义曰:此一节论君及大夫、士等齐车、朝车所饰之物,尊卑不同。
○注“幦覆”至“之饰”。
○正义曰:苓即式也。但车式以苓为之,有竖者,有横者,故《考工记》注云:“轛,式之犆者、衡者也。”此云“幦覆苓”,《诗 大雅》:“鞟鞃浅幭。”《毛传》云:“幭覆式。”幭,即幦也。又《周礼 巾车》作“衤冥”,但古字耳,三者同也。知幦是覆笒者,《少仪》云“负良绥申之面拖诸幦”是也。云“犆,读皆如直道而行之直者,按《论语》云“三代之所直道而行”,故读如之。云“此君斋车之饰”者,以大夫及士皆云齐车,故知此君斋车之饰。此经或有齐字者,若误也。若有齐字,郑不须此注。皇氏云:“君,谓天子、诸侯也。《诗》云‘浅幭’,以虎皮为幭,彼据诸侯与玄衮、赤舄连文,则亦齐车之饰。此用羔幦者,当是异代礼,或可《诗传》据以虎皮饰臂,谓之浅幭也。”
○注“臣之”至“同饰”。
○正义曰:据此注言之,则君之朝车与齐车异饰也。但无文以言之。
君子之居恒当户,乡明。
○乡,许亮反。寝恒东首。首生气也。
○首,手又反,注同。若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敬天之怒。
○迅音峻,又音信。衣,於既反,下“衣布”同,又如字。日五盥,沐稷而靧粱,栉用椫栉,发晞用象栉,进禨进羞,工乃升歌。晞,乾也。沐靧必进禨作乐,盈气也。更言“进羞”,明为羞笾豆之实。
○盥音管。靧音悔。栉,则乙反。椫,章善反。禨,其既反。浴用二巾,上絺下绤。刷去垢也。
○絺,丑疑反。绤,去逆反。刷,色劣反。垢,古口反。出杅,履蒯席,连用汤,杅,浴器也。蒯席,便於洗足也。连,犹释也。
○杅音雩。蒯,苦怪反。连,力旦反,犹也,注同。,所戢反。便,婢面反。履蒲席,衣布晞身,乃屦,进饮。进饮,亦盈气也。
○屦,九具反,本又作履。将適公所,宿齐戒,居外寝,沐浴。史进象笏,书思对命。思,所思念,将以告君者也。对,所以对君者也。命,所受君命者也。书之於笏,为失忘也。既服,习容、观玉声,玉佩。乃出。揖私朝,煇如也,登车则有光矣。私朝,自大夫家之朝也。揖其臣乃行。
○煇音晖。
[疏]“君子”至“光矣”。
○正义曰:此一节明卿大夫以下所居处及盥浴,并将朝君之义。
○“日五盥”者,盥,洗手也。
○“沐稷而靧粱”者,沐,沐发也。靧,洗面也。取稷粱之潘汁,用将洗面沐发,并须滑故也。然此大夫礼耳,又人君沐靧皆粱也。
○“栉用椫栉”者,椫,白理木也。栉,梳也。沐发为除垢腻,故用白理木以为梳。
○“发晞用象栉”者,晞,乾燥也。沐已,燥则发,故用象牙滑栉以通之也。
○“进禨进羞”者,禨,谓酒也。故《少仪》注云“沐而饮酒曰禨”,是沐毕必进禨酒,又进羞。羞,谓羞笾羞豆之实。知非庶羞者,庶羞为食而设。今“进禨”则饮酒之进,为饮设羞,故知是羞笾羞豆。是以《笾人》“羞笾”之下,注引《少牢》“主人酬尸,宰夫羞房中之羞”,是酬尸之后,而有羞笾羞豆也。故知非庶羞,是进羞也。
○“工乃升歌”者,又
译○所谓“君定体”,是说五行的征兆形象,既然已经得到了兆象的形体,君主便判定其吉凶,地位尊贵者观察大的方面,地位卑下者观察小的方面。
○注“视兆”至“无害”。
○正义说:这是《尚书·金縢》篇的文字,因为武王生病,周公代替他向神请命,占卜得到吉兆,周公说了这番话。
君主的斋戒车用羊皮做幦,用虎皮做犆;幦,是覆盖在苓上的东西。犆,读音都像“直道而行”的“直”。直,意思是边缘。这是君主斋戒车的装饰。
○幦音觅,徐音苦狄。犆,依据注音读直,下文相同。苓,原本也写作軨,音零。缘,音尹绢,后文、注都依照这个读音。齐,音侧皆,下文、注都相同。大夫的斋戒车用鹿皮做幦,用豹皮做犆,朝车;士的斋戒车用鹿皮做幦,用豹皮做犆。臣子的朝车与斋戒车装饰相同。
[疏]“君羔”至“豹犆”。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君主以及大夫、士等人的斋戒车、朝车所装饰的物品,根据尊卑不同而有所区别。
○注“幦覆”至“之饰”。
○正义说:苓就是式。但车的式是用苓做的,有竖直的,有横着的,所以《考工记》注说:“轛,是式的竖直部分和横的部分。”这里说“幦覆盖在苓上”,《诗经·大雅》:“鞟鞃浅幭。”《毛传》说:“幭覆盖在式上。”幭,就是幦。又《周礼·巾车》写作“衤冥”,只是古字而已,三者是相同的。知道幦是覆盖苓的东西,是因为《少仪》说“背着良绥,把它申展开来,拖在幦上”就是这样。说“犆,读音都像直道而行的直”,按《论语》说“三代之所直道而行”,所以读作这个音。说“这是君主斋戒车的装饰”,是因为大夫和士都说斋戒车,所以知道这是君主斋戒车的装饰。这经文有的版本有齐字,如果是这样,那就是错误。如果有齐字,郑玄就不需要这条注了。皇氏说:“君,指天子、诸侯。《诗经》说‘浅幭’,用虎皮做幭,那是根据诸侯与玄衮、赤舄连文,也就是斋戒车的装饰。这里用羊皮做幦,应当是不同时代的礼制,或者可能是《诗传》依据用虎皮装饰手臂,称之为浅幭。”
○注“臣之”至“同饰”。
○正义说:根据这条注来说,那么君主的朝车与斋戒车装饰不同。但没有文献可以说明这一点。
君子居住时,总是正对着门,面向光明。
○乡,音许亮。睡觉时总是头朝东。头是生气的地方。
○首,音手又,注相同。如果有疾风、迅雷、暴雨,就一定会改变常态。即使是夜晚也一定要起身,穿戴整齐,戴着帽子坐着。这是敬畏上天的愤怒。
○迅音峻,又音信。衣,音於既,下“衣布”相同,又如字。每天洗手五次,用稷米洗头,用粱米洗脸,梳头用椫木梳子,头发干了用象牙梳子,进献禨酒和美味,乐工才升堂歌唱。晞,干的意思。洗头洗脸一定要进献禨酒并奏乐,是为了充盈生气。再次说“进献美味”,说明是为了进献羞笾羞豆里的食物。
○盥音管。靧音悔。栉,音则乙。椫,音章善。禨,音其既。洗澡用两条毛巾,上面用细葛布,下面用粗葛布。这是为了刷去污垢。
○絺,音丑疑。绤,音去逆。刷,音色劣。垢,音古口。走出浴盆,踩在蒯草席上,接着用热水,杅,是洗澡的器具。蒯草席,便于洗脚。连,犹释也。
○杅音雩。蒯,音苦怪。连,音力旦,犹也,注相同。所戢反。便,音婢面。踩在蒲席上,穿着布衣擦干身体,然后穿鞋,进献饮品。进献饮品,也是为了充盈生气。
○屦,音九具,原本也写作履。将要前往公室,提前斋戒,住在外寝,沐浴。史官进献象牙笏板,写上所思念的、用来回答君主的话。思,是所思念的,将要告诉君主的话。对,是用来回答君主的话。命,是所接受的君主命令。写在笏板上,是为了防止遗忘。穿戴好衣服后,练习仪容,观察玉佩的声音,玉佩。然后出门。在私朝作揖,光彩照人,登上车后就有光辉了。私朝,是大夫家中的朝堂。向他的臣子作揖然后出发。
○煇音晖。
[疏]“君子”至“光矣”。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卿大夫以下居住的地方以及盥洗沐浴,以及将要朝见君主的意义。
○“日五盥”者,盥,是洗手。
○“沐稷而靧粱”者,沐,是洗头。靧,是洗脸。取稷米和粱米的淘米水,用来洗脸洗头,都需要滑润的缘故。然而这是大夫的礼制,人君洗头洗脸都用粱米。
○“栉用椫栉”者,椫,是白理木。栉,是梳子。洗头是为了去除污垢油腻,所以用白理木做梳子。
○“发晞用象栉”者,晞,是干燥。洗过头后,干燥了头发,所以用象牙光滑的梳子来梳理。
○“进禨进羞”者,禨,是酒。所以《少仪》注说“洗头后喝酒叫禨”,是洗头完毕后一定要进献禨酒,又进献美味。羞,是羞笾羞豆里的食物。知道不是庶羞,是因为庶羞是为吃饭设置的。现在“进禨”是喝酒时进献,为饮酒设置美味,所以知道是羞笾羞豆。因此《笾人》“羞笾”之下,注引用《少牢》“主人酬尸,宰夫进献房中的美味”,是酬尸之后,有羞笾羞豆。所以知道不是庶羞,是进献美味。
○“工乃升歌”者,又
进羞之后,乐工乃升堂以琴瑟而歌。所以“进禨进羞”乃歌者,以其新沐体虚,补益气也。皇氏云:“进禨,谓飧。”与《少仪》注违,非其义也。
译进献食物之后,乐工便登上厅堂,弹奏琴瑟并歌唱。因此,“进禨进羞”是歌唱的原因,因为(受祭者)刚沐浴过身体虚弱,(以此)来补益精气。皇氏说:“进禨,是指进献熟食。”这与《少仪》注的解释相违背,不符合其本义。
○“出杅”者,杅,浴之盆也。浴时入盆中浴,浴竟而出盆也。
○“履蒯席”者,履,践也。蒯菲草席,出杅而脚践履草席上,刮去垢也。
○“连用汤”者,连,犹释也。言释去足垢而用汤阑也。
○“史进象笏”者,史谓大夫亦有史官也。熊氏云:“按下大夫不得有象笏,有‘象’字者,误也。”熊氏又解与明山宾同,云“有地大夫,故用象”。皇氏载诸所解,皆不同,以此为胜,故存之耳。
○“书思对命”者,思,谓意所思念,将以告君;对,谓君有所问,以事对君;命,谓所受君命将以奉行,以笏书此三事,故云“书思对命”也。
○“既服,习容、观玉声”者,既服,著朝服已竟也。服竟而私习仪容,又观容听已珮鸣,使玉声与行步相中適。玉,珮玉也。
○“乃出”者,习仪竟而出也。
○“揖私朝,煇如也”者,私朝,大夫自家之朝也。煇,光仪也。大夫行出至已之私朝,揖其属臣煇如也。
○“登车则有光矣”者,揖竟,出登所乘之车,有光煇也,而往適君朝矣。
天子搢珽,方正於天下也。此亦笏也。谓之珽,珽之言珽然无所屈也。或谓之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终葵首者,於杼上又广其首,方如椎头,是谓无所屈,后则恒直。《相玉书》曰:“珽玉六寸,明自炤。”
○长,直亮反,后放此。杼,直吕反。葵如字。终葵,椎也。椎,直追反,下同。相,息亮反。珽,他顶反,本又作珵,音呈。炤音照。诸侯荼,前诎后直,让於天子也。荼,读为“舒迟”之“舒”。舒懦者,所畏在前也。诎,谓圜杀其首,不为椎头。诸侯唯天子诎焉,是以谓笏为荼。
○荼音舒。诎,丘勿反。后如字,徐胡豆反。懦,乃乱反,又奴卧反,怯懦也,又作懦,人于反,弱也,皇云:“学士。”圜音员。杀,色界反,徐所例反,篇内皆同。大夫前诎后诎,无所不让也。大夫,奉君命出入者也,上有天子,下有已君,又杀其下而圜。
[疏]“天子”至“让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以下笏制不同之事。
○“方正於天下也”者,言珽然无所诎,示已之端平正直,而布於天下。
○“诸侯荼,前诎后直”者,前诎,谓圜杀其首。后直,下角正方。
○“让於天子也”者,降让於天子,故“前诎”也。“大夫前诎后诎,无所不让也”者,大夫上有天子,下有已君,上下皆须谦退,故云“无所不让”也。
○注“此亦”至“自炤”。
○正义曰:以下文云“笏,天子以球玉”,故知此珽亦笏也。云“或谓之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者,“或”者,《玉人》文也。《玉人》注:“大圭,或谓之珽。”“或”者,“或”此文也。云“终葵首者,於杼上又广其首,方如椎头”者,终葵首,谓椎头也。故许慎《说文》云:“椎,击也。”齐人谓之“终葵首”,言所杼之上,又广其首,广於珽身,头方如椎,故云“终葵首”。引“《相玉著》:珽玉六寸,明自炤”者,证珽是玉也。馀物皆光炤於外,此珽玉光自炤於内,内含明也。
○注“荼读”至“为荼”。
○正义曰:“舒懦者,所畏在前也”者,按《说文》:“懦,柔也。”所畏在前,多舒缓,故云“舒懦者,所畏在前也”。
○注“又杀”至“而圜”。
○正义曰:知“又杀其下”者,以经云前后诎,故知“又杀其下”,故下注云“大夫士文杼其下首,广二寸半”是也。
侍坐则必退席,不退则必引而去君之党。引,却也。党,乡之细者。退谓旁侧也。辟君之亲党也。
○党,乡之细也。退,谓旁侧也。一本或作“党,乡之细者,谓旁侧也。避君之亲党”。登席不由前,为躐席。升必由下也。
○为,于伪反,未又如字。躐,力辄反。徒坐不尽席尺。示无所求於前,不忘谦也。读书,食,则齐。豆去席尺。读书,声当闻尊者。食,为污席也。
○为,于伪反,
译○所谓“出杅”,杅是沐浴用的盆。沐浴时进入盆中洗浴,洗浴完毕便从盆中出来。
○所谓“履蒯席”,履是踩踏的意思。蒯菲草席,从盆中出来后脚踩在草席上,刮去污垢。
○所谓“连用汤”,连,同“释”,意为去除。是说去除脚上的污垢后,再用热水淋洗。
○所谓“史进象笏”,史是指大夫中也有史官。熊氏说:“按照礼制,下大夫不应有象笏,出现‘象’字,是错误。”熊氏又解释与明山宾相同,说“因为有封地的大夫,所以使用象笏”。皇氏记载的各种解释,都不相同,认为这一种解释最好,所以保留它。
○所谓“书思对命”,思,是指心中思念的内容,准备禀告君主;对,是指君主有所询问,以事情回答君主;命,是指接受君主的命令准备去执行,用笏板记录这三件事,所以说“书思对命”。
○所谓“既服,习容、观玉声”,既服,是穿戴朝服完毕。穿戴完毕后私下练习仪容,又观察仪容并听自己佩玉发出的声音,使玉声与行走的步伐相协调。玉,指佩玉。
○所谓“乃出”,是练习仪容完毕后出去。
○所谓“揖私朝,煇如也”,私朝,是大夫自家的朝堂。煇,是光辉仪态。大夫出行到达自己的私朝,向他的属臣作揖,仪态光辉。
○所谓“登车则有光矣”,作揖完毕后,出去登上所乘坐的车,有光辉,然后前往君主的朝堂。
天子插着珽,象征端正方正于天下。这也是笏。称为珽,珽的意思是挺直而不弯曲。有的称为大圭,长三尺,上端削尖,末端像椎头。终葵首,是在削尖的上端又加宽其首,方形如椎头,这就是无所弯曲,后面则始终笔直。《相玉书》说:“珽玉六寸,明亮自照。”
○长,音直亮,后面同此。杼,音直吕。葵,音如字。终葵,即椎。椎,音直追,下面同。相,音息亮。珽,音他顶,本又作珵,音呈。炤,音照。诸侯用荼,前端弯曲后端笔直,表示对天子的谦让。荼,读作“舒迟”的“舒”。舒懦,是指所畏惧的在前面。诎,是指圆形地削去其首,不做成椎头。诸侯只对天子谦让,所以把笏称为荼。
○荼,音舒。诎,音丘勿,后面如字,徐音胡豆。懦,音乃乱,又音奴卧,怯懦,又作懦,音人于,软弱,皇氏说:“学士。”圜,音员。杀,音色界,徐音所例,篇内皆同。大夫前端弯曲后端也弯曲,表示无所不谦让。大夫,是奉行君命出入的人,上有天子,下有自己君主,又削去其下端并做成圆形。
[疏]从“天子”到“让也”。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天子以下笏的制度不同的事情。
○“方正于天下也”,是说珽然无所弯曲,显示自己端平正直,而布达于天下。
○“诸侯荼,前诎后直”,前诎,是指圆形地削去其首。后直,下端角方正。
○“让于天子也”,降尊谦让于天子,所以“前诎”。“大夫前诎后诎,无所不让也”,大夫上有天子,下有自己君主,上下都须谦退,所以说“无所不让”。
○注“此亦”到“自炤”。
○正义说:因为下文说“笏,天子以球玉”,所以知道这珽也是笏。说“或谓之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或”是《玉人》篇的文字。《玉人》注:“大圭,或谓之珽。”“或”是“或”此篇的文字。说“终葵首者,于杼上又广其首,方如椎头”,终葵首,是指椎头。所以许慎《说文》说:“椎,击也。”齐人称之为“终葵首”,说所削之上,又加宽其首,比珽身宽,头方如椎,所以说“终葵首”。引用“《相玉书》:珽玉六寸,明自炤”,证明珽是玉。其余物品都光亮照于外,这珽玉光亮自照于内,内含光明。
○注“荼读”到“为荼”。
○正义说:“舒懦者,所畏在前也”,按《说文》:“懦,柔也。”所畏惧的在前面,多舒缓,所以说“舒懦者,所畏在前也”。
○注“又杀”到“而圜”。
○正义说:知道“又杀其下”的原因,因为经文说前后弯曲,所以知道“又杀其下”,所以下注说“大夫士文削其下端首,宽二寸半”是正确的。
侍坐时必定要退席,不退席则必定要引退离开君主的亲信。引,是退却。党,是乡中的小辈。退是指旁侧。避开君主的亲信。
○党,是乡中的小辈。退,是指旁侧。一本有的作“党,乡中的小辈,指旁侧。避开君主的亲信”。登上席子不从前面,是躐席。上升必定从下面。
○为,音于伪,未又如字。躐,音力辄。独自坐不满一尺的席位。表示在前面无所求,不忘谦恭。读书,进食,则整齐。豆离开席位一尺。读书,声音应当让尊者听到。进食,是为了不弄脏席位。
○为,音于伪,
下“为大有”同。汙,污秽之污,乌卧反。
○若赐之食,而君客之,则命之祭然后祭,虽见宾客,犹不敢备礼也。侍食则正不祭。先饭,辩尝羞,饮而俟。俟君食而后食也。君将食,臣先尝之,忠孝也。
译下文的“为大有”与此相同。“汙”,即污秽的“污”,音乌卧反。
○如果君主赐给食物,并以宾客之礼相待,那么就要命令他先祭神,然后才进行祭祀;即使面对宾客,也不敢具备完整的礼仪。如果是在侍奉君主用餐,则端正坐姿,不进行祭祀。先吃饭,品尝各种菜肴,喝汤后等待。等待君主开始进食,然后自己才进食。君主将要进食时,臣子先尝食物,这是忠孝的表现。
○饭,扶晚反。下至“三饭”文注皆同。辩尝音遍。若有尝羞者,则俟君之食,然后食,饭饮而俟。不祭,侍食不敢备礼也。不尝羞,膳宰存也。饭、饮,利将食也。君命之羞,羞近者。辟贪味也。
○辟音避。命之品尝之,然后唯所欲。必先遍尝之。
○徧音遍,本又作备。凡尝远食,必顺近食。从近始也。君未覆手,不敢飧。覆手,以循咡,已食也。飧,劝食也。
○覆,芳服反,注同。飧音孙,注及下同。咡,耳侍反。君既食,又饭飧。不敢先君饱。
○先,息荐反,下同。饭飧者,三饭也。臣劝君食,如是可也。君既彻,执饭与酱,乃出授从者。食於尊者之前,当亲彻也。
○从,才用反。
[疏]“侍坐”至“从者”。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士侧尊用禁”,此一节广论臣之侍坐於君之仪,并显君赐食、赐酒肉饮之节,兼明与凡人饮食之礼。
○“侍坐则必退席”者,若侧旁有别席,则退就侧席。
○“不退则必引而去君之党”者,不退,谓旁无别席可退,或虽有别席,君不命之使退,则必引而去君之党。党,是乡之细者,而属於乡,居在乡之旁侧。今借之为喻,言臣侍君坐,若不退席,则引而卻去君之旁侧也。党,谓君之亲党,则君命令与君之亲党同席,则卑让卻引而去离君之亲党,在君之亲党之下而坐,故注云:“辟君之亲党也。”“登席不由前,为躐席”者,庾云:“失节而践为躐席。”应从於下升。若由前升,是躐席也。按《乡饮酒礼》,宾席于户西,以西头为下。主人席于阼阶,介席于西阶,皆北头为下。宾升席自西方。注云:“升由下也。”又《乡饮酒记》云:“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自南方。”注云:“席南上,升由下,降由上,由便。”则主人升席自北方,降席自南方。按《乡饮酒礼》,主人受献,自席前適阼阶。是主人降席自北方者,以其受献正礼,须席未啐酒,因从北方降也。故注云:“啐酒席末,因从北方降,由便也。”若其寻常无事,则升由下而降由上。若宾则升降皆由下也。
○“徒坐不尽席尺”者,徒,空也。空坐,谓非饮食及讲问时也。不尽席之前畔,有馀一尺,示无所求於前,不忘谦也。
○“读书,食,则齐”者,读书,声则当闻尊者。食为其汙席,坐则近前与席畔齐。
○“豆去席尺”者,解食所以近前之意。以设豆去席一尺,不得不前坐就豆。或云“读书声当闻尊铡边,故人头临前一尺。食为污席,人头临豆与豆齐,故云“齐豆”。其豆径一尺,与去席尺亦一也。
○“若赐”至“从者”。
○正义曰:此一节论人君赐食之礼。
○“而君客之,则命之祭然后祭”者,此广明侍坐法也。祭,祭先也。礼:敌者共食则先祭;若降等之客,则后祭;若臣侍君而赐之食,则不祭,若赐食而君以客礼待之,则得祭。虽得祭,又先须君命之祭,后乃敢祭也。
○“先饭,辩尝羞”者,饭,食也。谓君未食而臣先食,徧尝羞膳也。所以尔者,示犹行臣礼,为先尝食之义也。
○“饮而俟”者,礼:食未飧,必前啜饮,以利滑喉中,不令涩噎。君既未飧,故臣亦不敢飧而先尝羞。尝羞毕而歠饮以俟,君飧臣乃敢飧。
○“若有尝羞”者,此谓臣侍食得赐食,而非君所客者也。既不得为客,故不得祭,亦不得尝羞。则君使膳宰自尝羞,故云“有尝羞”者也。
○“则俟君之食然后食”者,既不祭、不尝,则俟君食后,已乃食也。
○“饭饮而俟”者,饭饮者,饮之也。虽不尝羞,亦先饮,饮则利喉以俟君也。
○“君命之羞,羞近”者,犹是君所不客者也。虽君已食,己乃后食,而犹未敢食羞,故又须君命。虽得君命,又犹未自专尝,先食近其前者一种而止也。所以然者,若越次前食远者,则为贪好味也。
○“命之品尝之,然后唯所欲”者,品,犹徧也。既未敢越次多食,故君又命徧尝而已
译○“饭”字,音扶晚。下文至“三饭”处的文注读音都相同。“辩”字,音遍。如果有专门品尝菜肴的人,那么(臣子)就等待君主进食,然后才进食,吃饭、喝水后等待。不进行祭礼,因为侍奉君主进食不敢完备礼仪。不品尝菜肴,是因为膳宰还在(负责此事)。“饭”、“饮”,是为了利于即将进食。君主命令品尝菜肴,就品尝靠近的菜肴。这是为了避免贪求美味。
○“辟”字,音避。君主命令品尝,然后才可以随心所欲。必须先普遍品尝一遍。
○“徧”字,音遍,原本也写作“备”。凡是品尝远处的食物,一定要顺着从近处的食物开始。这是从近处开始的意思。君主没有放下手,不敢劝食。放下手,是用手指顺着嘴角擦拭,表示已经吃完了。劝食,是劝人进食的意思。
○“覆”字,音芳服,注中读音相同。“飧”字,音孙,注及下文读音相同。“咡”字,音耳侍。君主已经吃完,又吃饭劝食。不敢比君主先吃饱。
○“先”字,音息荐,下文读音相同。吃饭劝食,是指吃三口饭。臣子劝君主进食,像这样就可以了。君主已经撤去餐具,(臣子)拿着饭和酱,于是出去交给随从。在尊者面前进食,应当亲自撤去餐具。
○“从”字,音才用。
[疏]从“侍坐”到“从者”。
○正义说:从这以下到“士侧尊用禁”,这一节广泛论述臣子在君主面前侍坐的礼仪,并彰显君主赐食、赐酒肉饮用的节度,兼明与普通人饮食的礼节。
○“侍坐则必退席”,如果旁边有别的席位,就退到侧席去。
○“不退则必引而去君之党”,不退席,是说旁边没有别的席位可退,或者虽然有别的席位,但君主没有命令退席,那么就一定要引身退去,离开君主的身旁。党,是乡的下属单位,隶属于乡,居住在乡的旁边。这里借用来比喻,说臣子侍奉君主就坐,如果不退席,就引身退去,离开君主的旁边。党,指君主的亲族,如果君主命令与君主的亲族同席,那么卑者谦让引身退去,离开君主的亲族,在君主亲族的下方就坐,所以注解说:“避开君主的亲族。”“登席不由前,为躐席”,庾氏说:“失掉节度而践踏叫做躐席。”应该从下方升席。如果从前方升席,就是躐席。按照《乡饮酒礼》,宾客的席位在户西,以西头为下。主人的席位在阼阶,介的席位在西阶,都以北头为下。宾客升席从西方。注解说:“升席从下方。”又《乡饮酒记》说:“主人和介,凡是升席从北方,降席从南方。”注解说:“席位南面为上,升席从下方,降席从上方,因为方便。”那么主人升席从北方,降席从南方。按照《乡饮酒礼》,主人接受献酒,从席位前走到阼阶。这是主人降席从北方的原因,因为他接受献酒是正礼,需要席位未啐酒,因此从北方降席。所以注解说:“啐酒在席位末端,因此从北方降席,因为方便。”如果是平常无事,那么升席从下方而降席从上方。如果是宾客,那么升降都从下方。
○“徒坐不尽席尺”,徒,是空的意思。空坐,是指不是饮食以及讲问的时候。不坐满席位的前边,留有一尺的余地,表示对前方无所求,不忘谦让。
○“读书,食,则齐”,读书,声音应当让尊者听到。进食因为怕弄脏席位,就坐得靠前,与席位边缘齐平。
○“豆去席尺”,解释进食之所以靠前的原因。因为设置豆距离席位一尺,不得不向前坐去接近豆。有人说“读书声音应当让尊者听到,所以人头向前一尺。进食怕弄脏席位,人头靠近豆与豆齐平,所以说‘齐豆’。豆的直径一尺,与距离席位一尺也是一样的。”
○从“若赐”到“从者”。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君主赐食的礼节。
○“而君客之,则命之祭然后祭”,这是广泛阐明侍坐的法度。祭,是祭先的意思。礼制:地位相等的人共同进食就先祭;如果是降低等级的客人,就后祭;如果是臣子侍奉君主而被赐食,就不祭,如果赐食而君主以客礼对待他,就可以祭。虽然可以祭,又必须先由君主命令他祭,然后才敢祭。
○“先饭,辩尝羞”,饭,是进食的意思。是说君主没有进食而臣子先进食,普遍品尝菜肴。之所以这样,是表示仍然执行臣子的礼节,有先尝食物的意思。
○“饮而俟”,礼制:进食没有劝食之前,一定要先喝点水,以利滑喉咙,不让其干涩噎住。君主既然没有劝食,所以臣子也不敢劝食而先品尝菜肴。品尝菜肴完毕而喝水等待,君主劝食臣子才敢劝食。
○“若有尝羞”,这是说臣子侍奉进食得到赐食,而不是君主以客礼对待的人。既然不能成为客人,所以不能祭,也不能品尝菜肴。那么君主让膳宰自己品尝菜肴,所以说“有尝羞”的人。
○“则俟君之食然后食”,既然不祭、不尝,就等待君主进食后,自己才进食。
○“饭饮而俟”,饭饮,是喝水的意思。虽然不品尝菜肴,也先喝水,喝水以利喉咙来等待君主。
○“君命之羞,羞近”,仍然是君主不以客礼对待的人。虽然君主已经进食,自己才后进食,但仍然不敢吃菜肴,所以又需要君主命令。虽然得到君主命令,又仍然不敢擅自专断品尝,先吃靠近前面的一种就停止。之所以这样,如果越次序先吃远处的,就是贪好美味。
○“命之品尝之,然后唯所欲”,品,是普遍的意思。既然不敢越次序多吃,所以君主又命令普遍品尝而已
。乃徧尝之后,则随已所欲,不复次第也。
○“凡尝远食,必顺近食”者,客与不客,悉皆如此,故云“凡”也。意在尝远者,且从近始,辟贪味也。
译于是全都品尝过后,就随着自己的意愿,不再按次序了。
“凡是品尝远处的食物,一定要顺着近处的食物开始”,无论是客人还是非客人,全都如此,所以说“凡是”。意图在于品尝远处的食物,暂且从近处开始,以避免贪恋美味。
○“君未覆手,不敢飧”者,侍食者悉然也。覆手者,谓食饱必覆手以循口边,恐有殽粒污著之也。飧,谓用饮浇饭於器中也。礼:食竟更作三飧,以劝助令饱,实使不虚也。“君既食又饭飧”者,既,犹毕竟也。饭,飧也。君食毕竟而又飧,则臣乃敢飧,明不先君而饱也。
○“饭飧者,三饭也”者,三饭,并谓飧也,谓三度飧也。
○“君既彻”者,既,已也。谓君食竟已彻馔也。
○“执饭与酱,乃出授从者”,谓君馔已彻,则臣乃自彻己馔,以授从者。饭酱是食之主,故自执之。此食合己之所得,故授从者。
○注“食於”至“彻也”。
○正义曰:此经食不客,故君既彻之后,执饭与酱,乃出授从者。若君与己礼食,则但亲彻之,不敢授己之从者也。故《公食大夫礼》:“宾北面坐取梁与酱以降,西面坐奠于阶西。”注云:“不以出者,非所当得是也。”若非君臣,但降等者,则彻以授主人相者。故《曲礼》云“客若降等”,又云“卒食,客自前跪彻饭,齐以授相者”,注云“谦也”。相者,主人赞馔者。以非己所得,故授主人之相。若宾主敌者,则彻於西序端,故《公食大夫礼》云“大夫自相食,彻于西序端”,注云“亦亲彻”是也。
凡侑食,不尽食。食於人不饱。谦也。
○侑音又。唯水浆不祭,若祭,为己卑。水浆,非盛馔也。己,犹大也。祭之为或有所畏迫,臣於君则祭之。
○偞,虚涉反,厌也。大音泰,下同,下“瓦大”亦同。
[疏]“凡侑”至“卑”。
○正义曰:此一节以上文明侍君之食,因明凡人相敌为食之礼。
○“凡侑食,不尽食”者,此明劝食於尊者之法。
○“食於人不饱”者,此通包食於尊者,及礼敌之人,所以不尽食不饱者,谦退不敢自足。
○“唯水浆不祭”者,言食於礼敌之人,所设水浆不以祭先。
○“若祭,为己卑”者,己,大也。,厌也。此解不祭水浆之意。若祭水浆,为大厌降卑微,有所畏迫也。
○注“臣於君则祭之”。
○正义曰:所以知者,按《公食大夫礼》,宰夫执觯浆以进,宾受,坐祭,遂饮。故知之也。
君若赐之爵,则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饮,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不敢先君尽爵。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洒如,肃敬貌。洒,或为“察”。
○洒,先典反,又西礼反,王肃作“察”,云“明貌也”。二爵而言言斯,言言,和敬貌。斯,犹耳也。
○言言,鱼斤反,注同。礼已三爵而油油,油油,说敬貌。
○油油,音由,本亦作由。王肃本亦作“二爵而言”,注云:“饮二爵,可以语也。”又云“言斯礼”,注云:“语必以礼也。”“三爵而油”,注云:“说敬貌。”无“己”及下“油”字也。说音悦。以退。礼,饮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退则坐取屦,隐辟而后屦,坐左纳右,坐右纳左。隐辟,俛逡巡而退著屦也。
○辟,匹亦反,徐房亦反,注同。而后屦,一本作而后屦。俛音免。逡,七巡反。巡音巡。著屦,丁略反。
○凡尊必上玄酒。不忘古也。唯君面尊。面,犹乡也。《燕礼》曰:“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左玄酒,南上。公尊瓦大两,有幂,在尊南,南上。”
○乡,讳亮反。唯飨野人皆酒。蜡饮,故不备礼。
○蜡,锄驾反。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棜,斯禁也。无足,有似於棜,是以言棜。
○棜,於据反,注同。斯如字,又音赐。
[疏]“君若”至“用禁”。
○正义曰:此一节论臣於君前受赐爵之礼。
○“饮,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者,俟君饮尽,己乃授虚爵与相者也。必在君前先饮者,亦示其贱者先即事。
○“后授虚爵”者,亦不敢先君尽爵,然此谓朝夕侍者始得爵也。若其大礼,则君先饮而臣后饮,故《曲礼》云“长者举未釂,少者
译○“君主没有放下手,不敢吃浇饭”这句话,是说侍奉君主吃饭的人都这样。放下手,是指吃饱后一定要放下手来擦拭嘴边,恐怕有食物残渣沾在上面。飧,是指在器皿中用汤水浇饭。礼制规定:吃完饭后再做三次浇饭,以劝助使人吃饱,实际上是为了使胃不空虚。“君主已经吃完饭又吃浇饭”这句话,既,是终究的意思。饭,就是浇饭。君主终究吃完饭又吃浇饭,那么臣子才敢吃浇饭,表明不先于君主吃饱。
○“吃浇饭,是三次浇饭”这句话,三次浇饭,都称为浇饭,是说进行三次浇饭。
○“君主已经撤去”这句话,既,是已经的意思。是说君主吃完饭已经撤去饮食了。
○“拿着饭和酱,才出去交给随从”,是说君主的饮食已经撤去,那么臣子才自己撤去自己的饮食,交给随从。饭和酱是饮食的主要部分,所以自己拿着。这些饮食是合乎自己应得的,所以交给随从。
○注释“在……吃饭”到“撤去”。
○正义说:这段经文说的是在君主面前吃饭而不作客,所以君主撤去饮食之后,拿着饭和酱,才出去交给随从。如果是君主与自己举行正式的礼节性饮食,那么就亲自撤去,不敢交给自己的随从。所以《公食大夫礼》说:“宾客面向北坐着,取粱米和酱走下台阶,面向西坐着放在台阶西侧。”注释说:“不拿出去的原因,是因为这不是自己应当得到的。”如果不是君臣关系,只是地位降低的人,那么撤去后交给主人的助手。所以《曲礼》说“客人如果地位降低”,又说“吃完饭,客人从前面跪着撤去饭,整齐地交给助手”,注释说“这是谦恭”。助手,是主人协助安排饮食的人。因为这不是自己应得的,所以交给主人的助手。如果是宾客与主人地位相等,那么就撤去放在西墙的一端,所以《公食大夫礼》说“大夫互相宴请,撤去放在西墙的一端”,注释说“也是亲自撤去”就是这个意思。
凡是劝食,不把食物吃尽。在别人家吃饭不吃饱。这是谦恭。
○侑音又。只有水和浆不祭祀,如果祭祀,是认为自己地位卑微。水和浆,不是丰盛的饮食。己,是大。祭祀或许是因为有所畏惧压迫,臣子对君主则祭祀。
○偞,虚涉反,厌也。大音泰,下同,下“瓦大”亦同。
[疏]“凡侑”至“卑”。
○正义说:这一节以上文明侍奉君主吃饭,因此说明普通人地位相等时吃饭的礼节。
○“凡是劝食,不把食物吃尽”这句话,这是说明劝食于尊者的方法。
○“在别人家吃饭不吃饱”这句话,这是通指在尊者那里吃饭,以及礼节地位相等的人,所以不吃尽不吃饱的原因,是谦退不敢自足。
○“只有水和浆不祭祀”这句话,是说在礼节地位相等的人那里吃饭,所设的水和浆不用于祭祀祖先。
○“如果祭祀,是认为自己地位卑微”这句话,己,是大。偞,是厌。这是解释不祭祀水和浆的意思。如果祭祀水和浆,是大厌降卑微,有所畏惧压迫。
○注释“臣子对君主则祭祀”。
○正义说:所以知道这一点,按照《公食大夫礼》,宰夫拿着觯和浆进来,宾客接受,坐着祭祀,然后喝。所以知道这一点。
君主如果赐给爵酒,就越过席位再拜稽首接受,登上席位祭祀。喝,喝完爵酒而等待,君主喝完爵酒,然后交出空爵。不敢先于君主喝完爵酒。君子饮酒,接受一爵酒而神色肃敬。洒如,是肃敬的样子。洒,或作“察”。
○洒,先典反,又西礼反,王肃作“察”,说“明貌也”。两爵酒而说话,言言,是和敬的样子。斯,是耳。
○言言,鱼斤反,注同。礼已三爵酒而油油,油油,是喜悦恭敬的样子。
○油油,音由,本亦作由。王肃本亦作“两爵酒而说话”,注释说:“喝两爵酒,可以说话。”又说“说话斯礼”,注释说:“说话必依礼。”“三爵酒而油”,注释说:“喜悦恭敬的样子。”没有“己”及下“油”字。说音悦。以退。礼,饮酒超过三爵酒则敬意减弱,可以离开了。退就坐着拿鞋,隐蔽回避然后穿鞋,坐着左脚纳右,坐着右脚纳左。隐辟,是低头徘徊而退穿着鞋。
○辟,匹亦反,徐房亦反,注同。而后屦,一本作而后屦。俛音免。逡,七巡反。巡音巡。著屦,丁略反。
○凡是酒尊必定把玄酒放在上面。不忘古代。只有君主面向酒尊。面,是向。《燕礼》说:“司宫在东楹的西侧设尊,两个方壶,左边是玄酒,南边在上。公的尊用瓦大两个,有盖,在尊的南边,南边在上。”
○乡,讳亮反。只有宴请野人都用酒。蜡饮,所以不备礼。
○蜡,锄驾反。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棜,是斯禁。无足,有似于棜,所以称棜。
○棜,於据反,注同。斯如字,又音赐。
[疏]“君若”至“用禁”。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臣子在君主面前接受赐爵的礼节。
○“喝,喝完爵酒而等待,君主喝完爵酒,然后交出空爵”这句话,等待君主喝尽,自己才把空爵交给相者。一定在君主前先喝的原因,也是显示卑贱者先从事。
○“后交出空爵”这句话,也是不敢先于君主喝完爵酒,然而这是指朝夕侍奉者刚开始得到爵酒。如果是大礼,那么君主先喝而臣子后喝,所以《曲礼》说“长者举杯未饮尽,少者
不敢饮”,《燕礼》“公卒爵而后饮”是也。此经云再拜稽首,受於尊所,《曲礼》云“拜受於尊所”;此经先再拜稽首而后受,《燕礼》“兴受爵,降下奠爵,再拜稽首”,则先受而后再拜。与此不同者,熊氏云:“文虽不同,互以相备,皆先受而后再拜。”今删定。以为《燕礼》据大饮法,故先受爵而后奠爵再拜。此经据朝夕侍君而得赐爵,故再拜而后受。必知此经非飨燕大饮者,以此下云“受一爵”以至“三爵”而退,明非大飨之饮也。若《燕礼》,非惟三爵而已。
译不敢饮酒”,《燕礼》中“国君饮尽爵中之酒,然后(臣下)才饮酒”就是这种情况。此经文说“再拜稽首,在酒尊所在处接受”,《曲礼》说“在酒尊所在处拜受”;此经文是先再拜稽首然后接受,《燕礼》中“起身接受爵,走下台阶放下爵,再拜稽首”,则是先接受然后再拜。与这种情况不同的,熊氏说:“文字虽然不同,互相补充完备,都是先接受然后再拜。”现在删定。我认为《燕礼》依据的是盛大宴饮的礼法,所以先接受爵然后放下爵再拜。此经文依据的是早晚侍奉君主而获得赐爵的情况,所以再拜然后接受。必定知道此经文不是指飨燕大饮,因为下文说“接受一爵”直到“三爵”就退下,明确说明不是盛大飨宴的饮酒。如果是《燕礼》,就不只是三爵而已了。
○“受一爵而色洒如也”者,言初受一爵,而颜色肃敬洒如也。如者,如此义,谓如似洒然。故《论语》云“申申如也”,“夭夭如也”,及“踧如也”,皆谓容色如此。
○“二爵而言言斯”者,此事上恒敬,既受二爵,颜色稍和,故言言斯。斯,耳也。耳是助句之辞,皇氏云“读言为訚”,义亦通也。
○“礼已三爵而油油”者,言侍君小燕之礼,唯已止三爵,颜色和说,而油油说敬。故《春秋左氏传》云:“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
○“退则坐取屦,隐辟而后屦”者,坐,跪也。初跪说屦堂下为敬,故退而跪取屦,起而逡巡,隐辟而著之。
○“坐左纳右”者,纳,犹著也。若坐左膝,则著右足之屦,若坐右膝,则著左足之屦。
○“唯君面尊”者,面,乡也。谓人君燕臣子,专其恩惠,故尊鼻乡君,故引《燕礼》燕臣子之礼以解之。若两君相见,则尊鼻於两楹间,在宾主之间夹之,不得面乡尊也。
○“唯飨野人皆酒”者,飨野人,谓蜡祭时也。野人贱,不得比士,又无德,又可饱食,则宜贪味,故唯酒而无水也。
○“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者,侧,谓旁侧,在宾主雨楹间,旁侧夹之,又东西横行,异於君也。若侧尊近於君南比列之,则《燕礼》所云者是也。大夫、士侧尊者,《乡饮酒》义,云尊於房户之间,宾主共之也。据大夫、士旁著一尊,亦曰侧尊,故《士冠礼》云:“侧尊一甒,醴在服北。”注云:“无偶曰侧。”与此侧别。
○注“棜斯”至“言棜”。
○正义曰:按《乡饮酒礼》,设两壶于房户间,有斯禁。彼是大夫礼,此云大夫用棜,故知棜是斯禁也。按《特牲礼》注云:“棜,今木舆,上有四周,下无足。”今斯禁亦无足,故云“有似於棜,是以言棜”也。
始冠缁布冠,自诸侯下达,冠而敝之可也。本大古耳,非时王之法服也。
○冠,古乱反,下“冠而”,注“始冠”同,敝音弊,本亦作弊。玄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皆始冠之冠也。玄冠,委貌也。诸侯缁布冠有緌,尊者饰也。缋,或作绘。緌,或作蕤。
○缋,户内反,注“绘”同。緌,本又作“蕤”,耳隹反,注及下皆同。玄冠丹组缨,诸侯之齐冠也。玄冠綦组缨,士之齐冠也。言齐时所服也。四命以上,齐、祭异冠。
○齐,侧皆反,下同。綦音其,徐其记反,杂色也。上,时掌反,下“而上”同,后皆放此。缟冠玄武,子姓之冠也。谓父有丧服,子为之不纯吉也。武,冠卷也。古者冠、卷殊。
○缟,古老反,又古报反,下同。为,于伪反。卷,起权反,下同。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纰,缘边也。纰,读如“埤益”之“埤”。既祥之冠也,已祥祭而服之也。《间传》曰:“大祥,素缟麻衣。”
○纰音埤,又婢支反。间,古闲反。传,直专反。
[疏]“始冠”至“冠也”。
○正义曰:自此至“鲁桓公始也”,此一节广论上下及吉凶冠之所用,唯五十不散送,及亲没不髦,记者杂录,厕在其间。
○“始冠缁布冠”者,言初加冠,大夫、士皆三加,诸侯则四加,其初加者是缁布冠。
○“自诸侯下达”者,自,从也。从诸侯下达於士,始冠缁布冠。
○“冠而敝之可也”者,言缁布冠重古,始冠,暂冠之耳,非时王之服,不复恒著,冠而敝去之可也。
○注“皆始”至“作蕤”。
○正义曰:知“始冠之冠”者,以文承上“始冠”之下,故知“玄冠朱组缨”是“天子始冠也”。云“诸侯缁布冠有緌,尊者饰也”者,按《郊特牲》及《士冠记》皆云“其緌也,吾未之闻”,谓大夫、士也。此云“缋緌,诸侯之冠”,故云“缁布冠有緌,尊者饰也”。上云“始冠缁布冠,自诸侯下达”,则“诸侯缁布冠”可知。更云“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者,为“緌”起文也。诸侯唯缋緌为异,其頍项青组缨
译○“受一爵而色洒如也”的意思是,刚接受第一杯酒时,脸色庄重恭敬、洒然自得。如,是“如此”的意思,指神态如同洒然的样子。所以《论语》中说“申申如也”、“夭夭如也”,以及“踧如也”,都是指仪容神色如此。
○“二爵而言言斯”的意思是,侍奉君主时始终恭敬,既然接受了第二杯酒,脸色稍微和缓,所以说“言言斯”。斯,是语助词“耳”的意思。耳是辅助句意的语气词,皇氏说“言”应读作“訚”,这个解释也通顺。
○“礼已三爵而油油”的意思是,说侍奉君主参加小型宴饮的礼节,只限于三杯酒,脸色和悦,而油油地表现出和悦与恭敬。所以《春秋左氏传》说:“臣子侍奉君主宴饮,超过三杯酒,是不合礼的。”
○“退则坐取屦,隐辟而后屦”的意思是,坐,就是跪。起初跪在堂下脱鞋以示恭敬,所以退下时跪着取鞋,起身后徘徊退让,避开众人然后穿上鞋。
○“坐左纳右”的意思是,纳,就是穿。如果跪着左膝,就穿右脚的鞋;如果跪着右膝,就穿左脚的鞋。
○“唯君面尊”的意思是,面,是朝向。指君主宴饮臣子,专施恩惠,所以酒尊的鼻部朝向君主,因此引用《燕礼》中宴饮臣子的礼节来解释。如果是两位君主相见,酒尊的鼻部就设在两楹之间,夹在宾主中间,不能朝向酒尊。
○“唯飨野人皆酒”的意思是,飨野人,是指在蜡祭的时候。野人地位低贱,不能与士相比,又没有德行,又容易吃饱,就会贪图美味,所以只给酒而不给水。
○“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的意思是,侧,指旁边,在宾主两楹之间,旁边夹着,又东西横向排列,与君主的设置不同。如果侧尊靠近君主南边排列,那就是《燕礼》中所说的情况。大夫、士的侧尊,是《乡饮酒礼》中的义理,说酒尊设在房户之间,宾主共用。根据大夫、士在旁边设一尊,也称为侧尊,所以《士冠礼》说:“侧尊一甒,醴在服北。”注解说:“没有成对的就叫侧。”这与前面的侧尊有所不同。
○注“棜斯”至“言棜”。
○正义说:按照《乡饮酒礼》,在房户之间设置两个壶,有斯禁。那是大夫的礼节,这里说大夫用棜,所以知道棜就是斯禁。按照《特牲礼》的注解说:“棜,现在的木舆,上面有四周,下面没有足。”现在斯禁也没有足,所以说“有似于棜,因此称为棜”。
开始行冠礼时戴缁布冠,从诸侯向下直到士,冠礼结束后把它弄破扔掉也可以。这本是远古的习俗,不是当时天子的法服。
○冠,古乱反,下文“冠而”,注“始冠”同,敝音弊,本也写作弊。玄冠朱组缨,是天子的冠。缁布冠缋緌,是诸侯的冠。都是开始行冠礼时戴的冠。玄冠,就是委貌冠。诸侯的缁布冠有緌,是尊贵者的装饰。缋,有的写作绘。緌,有的写作蕤。
○缋,户内反,注“绘”同。緌,本又作“蕤”,耳隹反,注及下文都同。玄冠丹组缨,是诸侯斋戒时戴的冠。玄冠綦组缨,是士斋戒时戴的冠。说的是斋戒时所戴的冠。四命以上的大夫,斋戒和祭祀戴不同的冠。
○齐,侧皆反,下文同。綦音其,徐其记反,杂色也。上,时掌反,下文“而上”同,后面都照此例。缟冠玄武,是子孙在父丧期间戴的冠。意思是父亲有丧服,儿子因此不穿纯吉的冠。武,是冠卷。古代冠和卷是不同的。
○缟,古老反,又古报反,下文同。为,于伪反。卷,起权反,下文同。缟冠素纰,是大祥祭后戴的冠。纰,是边缘。纰,读如“埤益”的“埤”。大祥祭后戴的冠,是大祥祭后服用的。《间传》说:“大祥祭,穿素缟麻衣。”
○纰音埤,又婢支反。间,古闲反。传,直专反。
[疏]“始冠”至“冠也”。
○正义说:从这里到“鲁桓公始也”,这一节广泛论述上下各级以及吉凶场合所用冠的情况,只有五十岁不散送,以及亲人去世不留髦,是记录者杂录的,夹杂在其中。
○“始冠缁布冠”的意思是,说初加冠时,大夫、士都是三加,诸侯则是四加,其初加的是缁布冠。
○“自诸侯下达”的意思是,自,是从。从诸侯向下直到士,开始行冠礼时都戴缁布冠。
○“冠而敝之可也”的意思是,说缁布冠重在复古,开始行冠礼时,暂时戴一下而已,不是当时天子的常服,不再经常佩戴,冠礼结束后把它弄破扔掉是可以的。
○注“皆始”至“作蕤”。
○正义说:知道是“始冠之冠”的原因,是因为文字承接上文“始冠”之下,所以知道“玄冠朱组缨”是“天子始冠之冠”。说“诸侯缁布冠有緌,是尊贵者的装饰”的原因,是按照《郊特牲》和《士冠记》都说“其緌也,吾未之闻”,指的是大夫、士。这里说“缋緌,是诸侯的冠”,所以说“缁布冠有緌,是尊贵者的装饰”。上文说“始冠缁布冠,自诸侯下达”,那么“诸侯缁布冠”可知。再说“缁布冠缋緌,是诸侯的冠”,是为了引出“緌”的文义。诸侯只有缋緌不同,其頍项青组缨
等皆与士同。
○注“言齐”至“异冠”。
○正义曰:言齐者,兼祭祀之时,故《曲礼》云“立如齐”,谓祭祀时。恐此齐亦兼祭祀,故言“齐时所服”。其祭,诸侯则玄冕也。云“四命以上,齐、祭异冠”者,以诸侯玄冕祭,玄冠齐,孤则爵弁祭,亦玄冠齐,是齐、祭异冠也。必知孤亦玄冠齐者,以诸侯尚玄冠齐,明孤亦玄冠齐也。其三命以下大夫则朝服以祭,士则玄端以祭,皆玄冠也。此云“玄冠綦组缨,士之齐冠”,是齐、祭同冠也。其天子之士与诸侯上大夫同,故《深衣目录》云:“士祭以朝服,谓天子之士也。祭用朝服,与诸侯大夫同。”然则天子大夫与诸侯孤同,亦爵弁祭、玄冠齐。此是熊氏之说也。皇氏以为,天子大夫与诸侯大夫同。但朝服以祭,便与郑注四命以上齐、祭异冠於文为妨,皇氏之说非也。其天子之祭,玄冕祭,则玄冠齐;絺冕祭,则玄冕齐;以次差之可知也。此亦熊氏说。此云四命“齐、祭异冠”者,谓自祭也。若助祭於君,则齐、祭同冠,故《郑志》答赵商问云:“以《杂记》云,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是为三命以下齐、祭异冠,何但四命以上也?观注,似若但施於己祭,不可通之也。”郑答云:“齐、祭谓齐时一冠,祭时亦一冠,四命乃然,大夫冕、士弁而祭於君,齐时服之,祭时服之,何以亦异?”如郑此言,是助祭、齐祭同冠,故云“何以亦异”。若然,士之助祭齐服,应服爵弁。而郑注《旅贲氏》云“王齐服服衮冕”,则士之齐服,服玄端不服爵弁者,熊氏云:“若士助王祭祀,服爵弁,若助王受朝觐,齐服则服玄端。”义或然也。
译等级都与士相同。
○注“言齐”至“异冠”。
○正义曰:说“齐”字,是兼指祭祀的时候,所以《曲礼》说“站立要像斋戒时那样”,指的是祭祀的时候。恐怕这里的“齐”也兼指祭祀,所以说“斋戒时所穿的衣服”。至于祭祀,诸侯穿玄冕。说“四命以上,斋戒和祭祀戴不同的冠”,是因为诸侯祭祀穿玄冕,斋戒戴玄冠;孤祭祀穿爵弁,斋戒也戴玄冠,这就是斋戒和祭祀戴不同的冠。必定知道孤斋戒也戴玄冠,是因为诸侯尚且斋戒戴玄冠,显然孤斋戒也戴玄冠。至于三命以下的大夫,则穿朝服来祭祀;士则穿玄端来祭祀,都戴玄冠。这里说“玄冠配黑带和丝绳缨,是士斋戒时戴的冠”,这是斋戒和祭祀戴相同的冠。天子的士与诸侯的上大夫相同,所以《深衣目录》说:“士祭祀穿朝服,指的是天子的士。祭祀用朝服,与诸侯的大夫相同。”那么天子的大夫与诸侯的孤相同,也是祭祀穿爵弁,斋戒戴玄冠。这是熊氏的说法。皇氏认为,天子的大夫与诸侯的大夫相同。只是穿朝服祭祀,这就与郑玄注中“四命以上斋戒、祭祀戴不同冠”的文意相抵触,皇氏的说法是不对的。至于天子的祭祀,穿玄冕祭祀,就戴玄冠斋戒;穿絺冕祭祀,就戴玄冕斋戒;依次类推就可以知道了。这也是熊氏的说法。这里说四命“斋戒、祭祀戴不同冠”,是指为自己祭祀而言。如果是辅助君主祭祀,则斋戒和祭祀戴相同的冠,所以《郑志》回答赵商的提问说:“根据《杂记》说,大夫戴冕在公室祭祀,戴弁在自己家祭祀;士戴弁在公室祭祀,戴冠在自己家祭祀。这是三命以下斋戒、祭祀戴不同冠,为什么只说四命以上呢?看注疏,似乎只适用于自己祭祀,不能贯通理解。”郑玄回答说:“斋戒、祭祀是指斋戒时戴一顶冠,祭祀时也戴一顶冠,四命以上才这样,大夫戴冕、士戴弁在君主那里祭祀,斋戒时戴它,祭祀时也戴它,为什么也说不同呢?”按照郑玄这话,是辅助祭祀时斋戒和祭祀戴相同的冠,所以说“为什么也说不同”。如果这样,士辅助祭祀时的斋服,应该穿爵弁。而郑玄注《旅贲氏》说“王斋戒时穿衮冕”,那么士的斋服,穿玄端而不穿爵弁,熊氏说:“如果士辅助王祭祀,穿爵弁;如果辅助王接受朝觐,斋服则穿玄端。”道理或许是这样。
○注“谓父”至“卷殊”。
○正义曰:姓,生也。孙是子之所生,故云“子姓”。云“不纯吉也”者,武用玄,玄是吉,冠用缟,缟是凶。吉而杂凶,故云“不纯吉”也。卷用玄而冠用缟,冠、卷异色,故云“吉者冠、卷殊”。如郑此言,则汉时冠、卷共材。
○注“纰缘”至“麻衣”。
○正义曰:“纰,缘边”者,谓缘冠两边及冠卷之下畔,其冠与卷身皆用缟,但以素缘耳。缟是生绢而近吉,当祥祭之时,身著朝服,首著缟冠,以其渐吉故也。不言以素为纰,故《丧服小记》云:“除成丧者,朝服缟冠。”注云:“缟冠,未纯吉祭服也。”《杂记》曰:“祥,主人之除也。於夕为期朝服。”郑云:“祭犹缟冠,未纯吉。”《杂记》又云:“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郑云:“缟,祥祭之服。”据此两经二注,皆云祥祭缟冠。若既祥之后,微申孝子哀情,故加以素纰,以素重于缟也。故此文云:“既祥之冠。”《间传》曰:“大祥素缟麻衣。”检勘经、注,分明如此,而皇氏以为缟重素轻,祥祭之时,以素为冠,以缟为纰,纰得冠名,故云“缟冠”;祥祭之后,以缟为冠,以素为纰,亦纰得冠名,而云“素冠”。文无所出,不知有何凭据也?
垂緌五寸,惰游之士也。惰游,罢民也。亦缟冠素纰,凶服之象也。垂长緌,明非既祥。
○惰,徒卧反。罢音皮。玄冠缟武,不齿之服也。所放不帅教者。居冠属武,谓燕居冠也。著冠於武,少威仪。
○属,章欲反。著,皇直略反,徐丁略反。自天子下达,有事然后緌。燕无事者去饰。
○去,丘吕反,下同。五十不散送。送丧不散麻,始衰不备礼。
○散,悉但反,注同。衰,所追反。亲没不髦,去为子之饰。
○不髦音毛。大帛不緌。帛,当为“白”,声之误也。大帛,谓白布冠也。不緌,凶服去饰。玄冠紫緌,自鲁桓公始也。盖僣宋王者之后服也。緌当用缋。
○僣,子念反,后同。
[疏]“垂緌”至“士也”。
○正义曰:此亦用“既祥冠”而加“垂緌五寸”也。
○注“惰游”至“既祥”。
○正义曰:郑知“惰游,罢民”者,与下“不齿”相连,故知是《周礼》坐嘉石之罢民。知“亦缟冠素纰”者,以文承上“缟冠素纰”之下,但“垂緌”为异。
○注“谓燕居冠也”。
○正义曰:燕居之冠,属武於冠冠,武相连属,燕居率略少威仪故也。又不加緌,若非燕居,则冠与武别,临著乃合之,有仪饰故也。
○注“送丧”至“备礼”。
○正义曰:始死三日之前,要绖散垂,三日之后乃绞之。至葬,启殡己后,亦散垂。既葬乃绞。五十既衰,不能备礼,故不散垂。及亲没不髦,不关冠之义,纪者杂厕其间。
○注“帛当”至“去饰”。
○正义曰:知“帛,当为白”者,以《杂记》云,大白冠、缁布冠,皆不緌。彼“大白”与“缁布”连文,故知此“大帛”谓白布冠也。《左传》闵二年,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白缯冠也。与“大布”相对,与此异也。
○注“盖僣宋王者之后”。
○正义曰:知疑“僣宋”者,以祭周公用白牡,乘大路,是鲁用殷礼,故疑鲁桓公用紫緌,“僣宋王者之后”。云“緌当用缋”者,以上文云“缁布冠缋緌,绪侯之冠”,故知也。
朝玄端,夕深衣。深衣三袪,谓大夫、士也。三袪者,谓要中之数也。袪尺二寸;围之为二尺四寸;三之,七尺二寸。
○朝,直遥反。深衣三袪,起鱼反,本或无“衣”字。要,一遥反。下文、注同。缝齐,倍要,缝,紩也。紩下齐倍要中。齐,丈四尺四寸。缝,或为逢,或为丰。
○缝音逢。齐音咨,本又作齐,注同。紩,直已反,徐治栗反。衽当旁,衽,谓裳幅所交裂也。凡衽者,或杀而下,或杀而上,是以小要取名焉。衽属衣则垂而放之,属裳则缝之,以合前后,上下相变。
○衽,
译○注“谓父”至“卷殊”。
○正义说:姓,就是生。孙是儿子所生的,所以说“子姓”。说“不纯吉”的原因,是因为武(冠武)用黑色,黑色是吉色;冠用白绢,白绢是凶色。吉中夹杂着凶,所以说“不纯吉”。卷用黑色而冠用白绢,冠和卷颜色不同,所以说“吉者冠、卷殊”。按照郑玄的说法,那么汉代时冠和卷是用同一种材料制作的。
○注“纰缘”至“麻衣”。
○正义说:“纰,缘边”,是指给冠的两边以及冠卷的下边缘镶边,冠和卷的主体都用白绢,只是用素色(白色)来镶边罢了。白绢是生绢,接近吉色,在祥祭的时候,身上穿着朝服,头上戴着白绢冠,因为逐渐趋向吉色了。不说是用素色做纰,所以《丧服小记》说:“除去丧服完成丧礼的人,穿朝服戴白绢冠。”注解说:“白绢冠,不是纯粹的吉祭服。”《杂记》说:“祥祭,是主人除去丧服的时候。在晚上为期,早上穿朝服。”郑玄说:“祭祀时还戴白绢冠,不是纯粹的吉色。”《杂记》又说:“过了祥祭,即使不该戴白绢冠的人也必须戴白绢冠。”郑玄说:“白绢,是祥祭时的服饰。”根据这两段经文和两条注疏,都说祥祭时戴白绢冠。如果过了祥祭之后,稍微表达孝子的哀情,所以加上素色的纰,因为素色比白绢更重。所以这段文字说:“既祥之冠。”《间传》说:“大祥祭时戴素白绢冠,穿麻衣。”检查经文和注疏,分明是这样的,而皇氏认为白绢重素色轻,祥祭的时候,用素色做冠,用白绢做纰,纰得到了冠的名号,所以说“白绢冠”;祥祭之后,用白绢做冠,用素色做纰,也是纰得到了冠的名号,却说“素冠”。文中没有出处,不知道有什么凭据?
垂緌五寸,是懒惰游荡的士人。惰游,就是废弛的百姓。也是白绢冠素色纰,这是凶服的象征。垂下的緌很长,说明不是既祥祭之后。
○惰,徒卧反。罢音皮。玄冠缟武,是不齿之服。所放逐不遵从教化的人。居冠属于武,是指燕居冠。把冠戴在武上,缺少威仪。
○属,章欲反。著,皇直略反,徐丁略反。从天子到下层百姓,有事的时候才加緌。燕居无事的人去掉装饰。
○去,丘吕反,下同。五十岁不散送。送丧不散开麻绖,刚开始穿丧服时礼仪不备。
○散,悉但反,注同。衰,所追反。亲人去世不戴髦,去掉作为儿子的装饰。
○不髦音毛。大帛不緌。帛,应当是“白”,声音的误写。大帛,是指白布冠。不緌,凶服去掉装饰。玄冠紫緌,是从鲁桓公开始的。大概是僭越了宋国王者之后的服饰。緌应当用缋。
○僣,子念反,后同。
[疏]“垂緌”至“士也”。
○正义说:这也是用“既祥冠”而加上“垂緌五寸”。
○注“惰游”至“既祥”。
○正义说:郑玄知道“惰游,罢民”,是因为与下面的“不齿”相连,所以知道是《周礼》中坐在嘉石上的废弛百姓。知道“亦缟冠素纰”,是因为文字承接上面“缟冠素纰”之下,只是“垂緌”有所不同。
○注“谓燕居冠也”。
○正义说:燕居的冠,武连属于冠,武相连属,燕居简略缺少威仪所以这样。又不加緌,如果不是燕居,那么冠与武分开,临戴时才合在一起,有仪饰所以这样。
○注“送丧”至“备礼”。
○正义说:刚死三天之前,腰间的绖带散开垂下,三天之后才绞紧。到安葬,启殡之后,也散开垂下。安葬之后才绞紧。五十岁已经衰老,不能完备礼仪,所以不散开垂下。等到亲人去世不戴髦,与冠的意义无关,记录者夹杂在其中。
○注“帛当”至“去饰”。
○正义说:知道“帛,当为白”,是因为《杂记》说,大白冠、缁布冠,都不加緌。那里“大白”与“缁布”连文,所以知道这里“大帛”是指白布冠。《左传》闵公二年,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是白缯冠。与“大布”相对,与这里不同。
○注“盖僣宋王者之后”。
○正义说:知道怀疑“僣宋”,是因为祭祀周公用白色牡牛,乘坐大路,是鲁国使用殷礼,所以怀疑鲁桓公用紫緌,“僣越宋国王者之后”。说“緌当用缋”,是因为上面说“缁布冠缋緌,绪侯之冠”,所以知道。
朝玄端,夕深衣。深衣三袪,是指大夫、士。三袪,是指腰围的尺度。袪长尺二寸;围起来是二尺四寸;三倍,是七尺二寸。
○朝,直遥反。深衣三袪,起鱼反,本或无“衣”字。要,一遥反。下文、注同。缝齐,倍要,缝,是紩。紩下齐倍要中。齐,丈四尺四寸。缝,或为逢,或为丰。
○缝音逢。齐音咨,本又作齐,注同。紩,直已反,徐治栗反。衽当旁,衽,是指裳幅所交裂的地方。凡是衽,有的杀而下,有的杀而上,因此以小要取名。衽属于衣就垂而放开,属于裳就缝合,以合前后,上下相变。
○衽,
○袂,面世反。肘,竹丑反。长、中,继揜尺。其为长衣、中衣,则继袂揜一尺,若今褎矣。深衣则缘而已。
○褎音袖,下文同。袷二寸,曲领也。
○袷音劫。
○袪尺二寸,袂口也。缘广寸半。饰边也。
○广,徐公旷反,后放此。以帛裹布,非礼也。中外宜相称也。冕服,丝衣也。中衣用素。皮弁服、朝服、玄端,麻衣也,中衣用布。
○裹音里。称,尺证反。士不衣织。织,染丝织之。士衣染缯也。
○衣,於既反,注及下注同。织音志,注“织染”同。缯,以绫反。无君者不贰采。大夫去位,宜服玄端玄裳。
○去如字。衣正色,裳间色。谓冕服,玄上纁下。
○间,间厕之间。非列采不入公门。列采,正服。振絺、绤不入公门,表裘不入公门。振,读为袗。袗,襌也。表裘,外衣也。二者形且亵,皆当表之乃出。
○振,依注为袗,之忍反。襌音丹,下文,注同。
[疏]“朝玄”至“公门”。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弗敢充也”一节,广论衣服及裘裼袭之事。
○“朝玄端,夕深衣”者,谓大夫、士早朝在私朝,服玄端,夕服深衣,在私朝及家也。
○“深衣三袪”者,袪谓袂末,言深衣之广,三倍於袂末。
○“缝齐,倍要”者,齐,谓裳之下畔。要,谓裳之上畔。言缝下畔之广,倍於要中之广,谓齐广一丈四尺四寸,要广七尺二寸。
○“衽当旁”者,衽,谓裳之交接之处,当身之畔。
○“袂可以回肘”者,袂上下之广二尺二寸,肘长尺二寸,故可以回肘也。
○“长、中,继揜尺”者,谓长衣、中衣,继袂之末,揜馀一尺。
○“袷二寸”者,袷,谓深衣曲领,广二寸。
○“袪尺二寸”者,袪,谓深衣袂口,谓口之外畔上下尺二寸也。故注云“衽,袂口也”。
○“缘广寸半”者,谓深衣边以缘饰之广,寸半也。
○注“谓大”至“二寸”。
○正义曰:上文云君朝服,日出而视朝;夕深衣,祭牢肉。此云“朝玄端”,与君不同,故知是“大夫、士”也。以视私朝,故服“玄端”。若朝君之时,则朝服也。朝服,其衣与玄端无异,但其裳以素耳。若大夫莫夕盖亦朝服,其士则用玄端。故《士冠礼》注云“玄端,士莫夕於朝之服”是也。其私朝及在家,大夫、士夕皆深衣也。皇氏以为,此玄端是朝君之服。若然,朝礼君臣同服,上文“君朝服,夕深衣”,此文与君无异,郑何得注云“大夫、士也”?恐皇氏之说非也。云“三之七尺二寸”者,按《深衣》云“幅十有二”以计之,幅广二尺二寸,一幅破为二,四边各去一寸,馀有一尺八寸,每幅交解之,阔头广尺二寸,狭头广六寸,比宽头向下,狭头向上,要中十二幅,广各六寸,故为七尺二寸。下齐十二幅,各广尺二寸,故为一丈四尺四寸。
○注“衽谓”至“相变”。
○正义曰:“衽,谓裳幅所交裂也”者,裳幅下广尺二寸,上阔六寸,狭头向上,交裂一幅而为之。云“凡衽者,或杀而下,或杀而上”者,皇氏云:“言‘凡衽’,非一之辞,非独深衣也。‘或杀而下’,谓丧服之衽,广头在上,狭头在下。‘或杀而上’,谓深衣之衽,宽头在下,狭头在上。”云“是以小要取名焉”者,谓深衣与丧服,相对为小要,两旁皆有此衽。熊氏大意与皇氏同,“或杀而下”,谓“朝祭之服”耳。云“衽属衣,则垂而放之”者,谓丧服及熊氏朝祭之衽。云“属裳则缝之,以合前后”者,谓深衣之衽。云“上下相变”者,上体是阳,阳体舒散,故垂而下。下体是阴,阴主收敛,故缝而合之。今删定,深衣之上独得衽名,不应假他馀服相对为衽。何以知之?深衣衣下属幅而下,裳上属幅而上,相对为衽。郑注《深衣》“钩边,今之曲裾”,则宜两边而用也。但此等无文言之,且从先儒之义。
○注“其为”至“而已”。
○正义曰:“继袂揜一尺”者
译○袂,音面世。肘,音竹丑。长衣、中衣,接续袖口覆盖一尺。如果是长衣、中衣,则接续袖口覆盖一尺,就像现在的袖子一样。深衣则只是镶边罢了。
○褎音袖,下文同。袷二寸,是曲领。
○袷音劫。
○袪长一尺二寸,是袖口。镶边宽一寸半。是装饰边缘。
○广,音公旷,后文仿此。用丝帛包裹麻布,不符合礼制。内外应当相称。冕服,是丝制的衣服。中衣用素色。皮弁服、朝服、玄端,是麻制的衣服,中衣用布。
○裹音里。称,音尺证。士不穿织锦。织,是染丝织成的。士穿染色的缯帛。
○衣,音於既,注及下注同。织音志,注“织染”同。缯,音以绫。没有君主的人不穿两种颜色的衣服。大夫离职,应当穿玄端玄裳。
○去如字。上衣用正色,下裳用间色。指冕服,上玄下纁。
○间,音间厕的间。不穿杂色衣服不进公门。列采,是正式礼服。穿着单层的细葛布衣、粗葛布衣不进公门,穿着皮衣不进公门。振,读为袗。袗,是单层。表裘,是外衣。这两种衣服形状且轻慢,都应当在外面加穿衣服才出门。
○振,依注为袗,音之忍。襌音丹,下文,注同。
[疏]“朝玄”至“公门”。
○正义曰:从此以下到“弗敢充也”一节,广泛论述衣服及裘裼袭的事情。
○“朝玄端,夕深衣”者,是说大夫、士早上在私朝,穿玄端,晚上穿深衣,在私朝及家里。
○“深衣三袪”者,袪指袖口末端,说深衣的宽度,是袖口末端的三倍。
○“缝齐,倍要”者,齐,指下裳的下边缘。要,指下裳的上边缘。说缝合下边缘的宽度,是腰部宽度的两倍,即下边缘宽一丈四尺四寸,腰部宽七尺二寸。
○“衽当旁”者,衽,指下裳交接的地方,在身体两侧。
○“袂可以回肘”者,袖口上下宽二尺二寸,肘长一尺二寸,所以可以回旋手臂。
○“长、中,继揜尺”者,是说长衣、中衣,接续袖口末端,覆盖剩余的一尺。
○“袷二寸”者,袷,指深衣的曲领,宽二寸。
○“袪尺二寸”者,袪,指深衣的袖口,是说袖口外边缘上下长一尺二寸。所以注解说“衽,是袖口”。
○“缘广寸半”者,是说深衣边缘用镶边装饰,宽一寸半。
○注“谓大”至“二寸”。
○正义曰:上文说君主穿朝服,日出时视朝;晚上穿深衣,祭祀牢肉。这里说“朝玄端”,与君主不同,所以知道是“大夫、士”。因为视私朝,所以穿“玄端”。如果朝见君主的时候,则穿朝服。朝服,其上衣与玄端没有区别,只是下裳用素色罢了。如果大夫傍晚大概也穿朝服,士则用玄端。所以《士冠礼》注解说“玄端,是士傍晚在朝堂的服饰”就是这样。在私朝及在家里,大夫、士晚上都穿深衣。皇氏认为,这玄端是朝见君主的服饰。如果这样,朝礼君臣穿同样的衣服,上文“君主穿朝服,晚上穿深衣”,这里与君主没有区别,郑玄怎么能注解说“大夫、士”呢?恐怕皇氏的说法不对。说“三倍于七尺二寸”者,按照《深衣》说“幅宽十二”来计算,幅宽二尺二寸,一幅破为二,四边各去掉一寸,剩余一尺八寸,每幅交错解开,宽头宽一尺二寸,窄头宽六寸,宽头向下,窄头向上,腰部十二幅,各宽六寸,所以是七尺二寸。下边缘十二幅,各宽一尺二寸,所以是一丈四尺四寸。
○注“衽谓”至“相变”。
○正义曰:“衽,指裳幅所交裂的地方”者,裳幅下宽一尺二寸,上宽六寸,窄头向上,交裂一幅而做成。说“凡是衽,有的窄头向下,有的窄头向上”者,皇氏说:“说‘凡是衽’,不是单一的说法,不只是深衣。‘窄头向下’,指丧服的衽,宽头在上,窄头在下。‘窄头向上’,指深衣的衽,宽头在下,窄头在上。”说“因此取小腰的名字”者,是说深衣与丧服,相对为小腰,两旁都有这个衽。熊氏大意与皇氏相同,“窄头向下”,指“朝祭之服”罢了。说“衽属于上衣,就垂下放开”者,指丧服及熊氏朝祭之衽。说“属于下裳就缝合,以合并前后”者,指深衣的衽。说“上下相变”者,上体是阳,阳体舒散,所以垂下。下体是阴,阴主收敛,所以缝合合并。现在删定,深衣的上部独得衽名,不应借其他剩余服饰相对为衽。怎么知道呢?深衣上衣下部顺着幅向下,下裳上部顺着幅向上,相对为衽。郑注《深衣》“钩边,是现在的曲裾”,则应当两边都用。但这些没有文字说明,暂且遵从先儒的意见。
○注“其为”至“而已”。
○正义曰:“接续袖口覆盖一尺”者
,幅广二尺二寸,以半幅继续袂口,揜馀一尺。云“深衣则缘而已”者,若长衣揜必用素,而中衣揜或布或素,随其衣而然。长、中制同而名异者,所施异故也。里中著之,则曰“中衣”,若露著之,则曰“长衣”。故郑注《深衣目录》:“素纰曰长衣,有表谓之中衣。”
译衣幅宽二尺二寸,用半幅布连接袖口,遮盖剩余的一尺。所谓“深衣只需镶边而已”的说法,是指如果长衣的遮盖部分必须用素色布,而中衣的遮盖部分则可用布或素色布,是随其外衣的材质而定的。长衣与中衣形制相同而名称不同,是因为它们的使用场合不同。穿在中衣里面,就称为“中衣”;如果外露穿着,就称为“长衣”。所以郑玄在《深衣目录》的注中说:“用素色布镶边的叫长衣,有外衣覆盖的叫中衣。”
○“以帛里布,非礼也”,若朝服用布,则中衣不得用帛也。“皮弁服、朝服、玄端服,麻衣也,中衣用布”,三衣用麻,麻即十五升布,故中衣并用布也。然云“朝服”,又云“玄端”者,朝服指玄衣素裳,而玄端裳色多种,或朱裳玄黄杂裳之属,广言之也。而小祥衰里孰帛中衣者,吉凶异故也。
○“士不衣织”。
○织者,前染丝后织者。此服功多色重,故士贱不得衣之也。大夫以上衣织,染丝织之也。士衣染缯。《诗》庶人得“衣锦”者,礼不下庶人,有经而等也,故服锦衣。下云“居士锦带”者,直以锦带非为衣也。《唐传》云:古者有命,民有饰车骈马衣锦者,非周法,大夫以上得衣织衣。而《礼运》云“衣其澣帛”,谓先代礼尚质故也。
○注“大夫”至“玄裳”。
○正义曰:此谓大夫、士去国,三月之内服素衣素裳,三月之后,别服此玄端玄裳。以经云“不贰采”,是有采色,但不贰耳。采色之中,玄最贵也。
○注“谓冕服,玄上纁下”。
○正义曰:玄是天色,故为正。纁是地色,赤黄之杂,故为间色。皇氏云:“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也,绿、红、碧、紫、緌黄是也。“青是东方正,绿色东方间,东为木,木色青,木刻土,土黄,并以所刻为间,故绿色,青,黄也。朱是南方正,红是南方间,南为火,火赤刻金,金白,故红色,赤、白也。白是西方正,碧是西方间,西为金,金白刻木,故碧色,青、白也。黑是北方正,紫是北方间,北方水,水色黑,水刻火,火赤,故紫色,赤、黑也。黄是中央正,緌黄是中央间,中央为土,土刻水,水黑,故緌黄之色,黄、黑也。
○注“振读”至“乃出”。
○正义曰:按《士昏礼》云:“女从者毕袗玄。”彼注以袗为同,此云“袗、襌”者,以振与袗声相近,袗字从衣,故读从袗盖袗。字得为同,又得为襌,故下《曲礼》注引《论语》云“当暑袗絺绤”,是《论语》本有为袗字者。云“形且亵”者,形,解袗絺绤,其形露见。亵,解表裘在衣外,可鄙亵。二者皆上加表衣乃出也。
袭裘不入公门。衣裘必当裼也。
○裼,思历反。纊为茧,缊为袍。衣有著之异名也。纊,谓今之新绵也。缊,谓今纊及旧絮也。
○纊音旷。茧,古典反。缊,纡粉反,又纡郡反。袍,步羔反。絮,胥虑反。襌为絅,有衣裳而无里。
○絅,苦迥反,徐又音逈。帛为褶,有表里而无著。
○褶音牒,裌也。
○朝服之以缟也,自季康子始也。亦僣宋王者之后。
[疏]“袭裘”至“始也”。
○正义曰:《檀弓》云“裼裘”、“袭裘”,谓若子游裼裘而吊,曾子袭裘而吊,皆谓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有袭衣,袭衣之上有正服,但据露裼衣、不露裼衣为异耳。若袭裘,不得入公门也。
○注“缊,谓今纊及旧絮也”。
○正义曰:如郑此言,云“缊谓今纊”者,谓好绵也。则郑注之时,以好者为绵,恶者为絮,故云“缊,谓今纊及旧絮”也。
○注“亦僣宋王者之后”。
○正义曰:云“亦”者,亦上“玄冠紫緌”,是“僣宋王者之后”。知宋朝服以缟者,按《王制》云,殷人“缟衣而养老”,燕服则为朝服。宋是殷后,故“朝服以缟”。
孔子曰:“朝服而朝,卒朔然后服之。”谓诸侯与群臣也。诸侯视朔皮弁服。曰:“国家未道,则不充其服焉。”谓若卫文公者。未道,未合於道。
[疏]“孔子”至“服之”。
○正义曰:朝服缁衣素裳而朝,谓每日朝君。
○“卒朔然后服之”者,卒朔,谓卒告朔之时,服皮弁告朔,礼终脱去皮弁而后服朝服也。
○注“谓诸侯与群臣也”。
○正义曰:知非天子之朝服,而云“诸侯与群臣”者,以上文次皆云“不入公门”,下云“唯君有黼裘”,又云君衣狐白裘,皆据诸侯之礼,故知此亦据诸
译○“用丝帛衬在布衣里面,是不合礼制的”,如果朝服是用布做的,那么里面的中衣就不应该用丝帛。“皮弁服、朝服、玄端服,都是麻衣,中衣用布”,这三种衣服都用麻,麻就是十五升的布,所以中衣也都用布。然而这里既说“朝服”,又说“玄端”,是因为朝服特指玄衣素裳,而玄端的下裳颜色有多种,比如朱裳、玄黄杂裳之类,这是广义的说法。至于小祥祭时穿丧服,里面衬熟绢做的中衣,这是因为吉凶场合不同,所以有别。
○“士人不穿织锦的衣服”。
○织锦,是指先染丝线后织成的布。这种衣服做工繁多、色彩浓重,所以身份低微的士人不能穿它。大夫以上的人穿织锦,是用染过的丝线织成的。士人穿的是染色的缯布。《诗经》中说庶民可以“穿锦”,这是因为礼制不施于庶人,虽然有经典依据但等级有别,所以庶民可以穿锦衣。下文说“居士用锦带”,这仅仅是因为锦带不是用来做衣服的。《唐传》说:古代有命令,百姓中装饰车马、穿锦的人,不符合周代的法度,只有大夫以上的人才能穿织锦衣服。而《礼运》说“穿洗过的帛”,这是说先代的礼制崇尚质朴的缘故。
○注“大夫”至“玄裳”。
○正义说:这是说大夫、士人离开本国,三个月之内穿素衣素裳,三个月之后,另外穿这种玄端玄裳。因为经文说“不贰采”,说明是有颜色的,只是不杂用两种颜色罢了。在颜色之中,玄色最为尊贵。
○注“谓冕服,玄上纁下”。
○正义说:玄色是天色,所以是正色。纁色是地色,是赤黄相杂,所以是间色。皇氏说:“正色是指青、赤、黄、白、黑,五方的正色。不正,是指五方的间色,绿、红、碧、紫、緌黄就是。青色是东方的正色,绿色是东方的间色,东方属木,木色青,木克土,土色黄,都以所克的颜色为间色,所以绿色是青、黄相杂。朱色是南方的正色,红色是南方的间色,南方属火,火色赤,火克金,金色白,所以红色是赤、白相杂。白色是西方的正色,碧色是西方的间色,西方属金,金色白,金克木,木色青,所以碧色是青、白相杂。黑色是北方的正色,紫色是北方的间色,北方属水,水色黑,水克火,火色赤,所以紫色是赤、黑相杂。黄色是中央的正色,緌黄是中央的间色,中央属土,土克水,水色黑,所以緌黄之色是黄、黑相杂。”
○注“振读”至“乃出”。
○正义说:按照《士昏礼》说:“女方的随从全部穿纯黑色的衣服。”那里的注把“袗”解释为同色,这里说“袗、襌”,是因为“振”与“袗”声音相近,“袗”字从衣,所以读作“袗”。大概“袗”字既可以解释为同色,又可以解释为单衣,所以下文《曲礼》注引用《论语》说“当暑穿单衣的细葛布和粗葛布”,这是《论语》原本就有“袗”字的。说“形且亵”者,“形”是解释穿单衣的细葛布和粗葛布,其形态显露;“亵”是解释表裘穿在衣服外面,可以显得轻慢不敬。这两种情况都要在外面加上表衣才出门。
穿皮裘不进入公门。穿皮裘必须应当袒露裼衣。
○裼,音思历。纊做成茧,缊做成袍。这是衣服内衬的不同名称。纊,是指现在的新绵。缊,是指现在的纊以及旧的絮。
○纊音旷。茧,音古典。缊,音纡粉,又音纡郡。袍,音步羔。絮,音胥虑。单衣做成絅,有衣身和衣袖而没有内衬。
○絅,音苦迥,徐又音逈。帛做成褶,有表里而没有内衬。
○褶音牒,即夹衣。
○朝服用白色的绢,是从季康子开始的。这也是僭越了宋国作为商朝后裔的礼制。
[疏]“袭裘”至“始也”。
○正义说:《檀弓》说“裼裘”、“袭裘”,是说像子游袒露裼衣穿皮裘去吊丧,曾子穿着袭衣穿皮裘去吊丧,都是说皮裘上面有裼衣,裼衣上面有袭衣,袭衣上面有正服,只是根据是否露出裼衣来区分不同罢了。如果穿着袭裘,就不能进入公门。
○注“缊,谓今纊及旧絮也”。
○正义说:按照郑玄这句话,说“缊是指现在的纊”,是指好绵。那么郑玄作注的时候,把好的称为绵,坏的称为絮,所以说“缊,是指现在的纊以及旧的絮”。
○注“亦僣宋王者之后”。
○正义说:说“亦”者,是也指上文“玄冠紫緌”,是“僭越宋国作为商朝后裔的礼制”。知道宋朝的朝服用白色绢,是查考《王制》说,殷人“穿白色的绢养老”,燕居时的衣服就是朝服。宋是殷的后裔,所以“朝服用白色的绢”。
孔子说:“穿着朝服上朝,等到每月初一告朔的礼仪结束后,才穿它。”这是指诸侯和群臣。诸侯视朔时穿皮弁服。说:“国家政治未合于道,就不完备其服饰。”这是指像卫文公那样的人。未道,就是未合于道。
[疏]“孔子”至“服之”。
○正义说:穿着缁衣素裳的朝服上朝,是指每天朝见君主。
○“卒朔然后服之”者,卒朔,是指告朔礼仪结束的时候,穿皮弁服告朔,礼仪结束后脱去皮弁服,然后才穿朝服。
○注“谓诸侯与群臣也”。
○正义说:知道这不是天子的朝服,而说“诸侯与群臣”,是因为上文接连都说“不入公门”,下文说“只有君主有黼裘”,又说君主穿狐白裘,都是依据诸侯的礼制,所以知道这也是依据诸侯
侯也。
唯君有黼裘以誓省,大裘非古也。僣天子也。天子祭上帝,则大裘而冕。大裘,羔裘也。黼裘,以羔与狐白杂为黼文也。“省”当为“狝”,狝,秋田也。国君有黼裘誓狝田之礼。时大夫又有大裘也。
译这是侯爵的礼服。
只有国君才有绣有斧形花纹的皮衣,用于在秋季狩猎时宣誓巡视;大裘并不是古制,这是僭越了天子的礼制。天子祭祀上帝时,穿着大裘并戴着冕冠。大裘,是羔羊皮制成的皮衣。黼裘,是用羔羊皮和狐白皮混合,绣成斧形花纹的皮衣。“省”字应当是“狝”字,狝,指秋季的田猎。国君有穿着黼裘在秋季田猎时宣誓的礼仪。当时大夫也拥有大裘。
○黼音甫。“省”依注作“狝”,息典反,秋猎名。
[疏]“唯君”至“古也”。
○正义曰:君,诸侯也。黼裘,以黑羊皮杂狐白为黼文,以作裘也。誓者,告敕也。狝,秋猎也。大裘,天子郊服也。礼,唯许诸侯服黼裘,以誓军众田猎耳,不得用大裘。当时存者,非但诸侯用大裘,又有大夫僣用大裘者,故讥之云“非古也”。
○注“时大夫又有大裘也”。
○正义曰:经直云黼裘以誓狝,大裘非古,而云大夫用大裘者,以经云“唯君”,则知时臣亦为之,故言“唯君”以讥之也。冬始裘而秋云裘者,为秋杀始誓众须威,故秋而用黼为裘也。
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
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
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君衣狐白毛之裘,则以素锦为衣覆之,使可裼也。袒而有衣曰“裼”。必覆之者,裘亵也。《诗》云:“衣锦絅衣,裳锦絅裳。”然则锦衣复有上衣明矣。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与?凡裼衣,象裘色也。
○衣,於既反,下文“不衣”同。复,扶又反。与音馀。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卫尊者宜武猛。士不衣狐白。辟君也。狐之白者少,以少为贵也。
○辟音避。
[疏]“君衣”至“狐白”。
○正义曰:君,谓天子以狐之白毛皮为裘,其上用锦衣以裼之。
○注“《诗》云”至“色也”。
○正义曰:郑引《诗》者,证锦衣之上,更有衣覆之,以无正文,故引“《诗》云”。然则锦衣复有上衣明矣。云“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与”者,亦以无正文,故言“皮弁服与”。与,为疑辞也。必知狐白上加皮弁服者,以狐白既白,皮弁服亦白,锦衣亦白,三者相称,皆为白也。云“凡裼衣,象裘色也”者,狐白裘用锦衣为裼,狐青裘用玄衣为裼,羔裘用缁衣为裼,是裼衣与裘色相近也。天子视朝服皮弁服,则天子皮弁之下有狐白锦衣也。诸侯於天子之朝亦然,故《秦诗》曰:“君子至止,锦衣狐裘。”此经云“君”,则天子兼诸侯也。凡在朝,君臣同服。然则三公在天子之朝,执璧与子、男同,则皮弁之下,狐白锦衣与子、男同也。其天子卿大夫及诸侯卿大夫在天子之朝,亦狐白裘,以下云“士不衣狐白”,则卿大夫得衣狐白也。其裼则不用锦衣,故下注云“非诸侯则不用锦衣为裼”。熊氏云:“当用素衣为裼。”其天子之士,及诸侯之士,在天子之朝,既不衣狐白,熊氏云“用麛裘素裼也”。诸侯朝天子受皮弁之裼,归来乡国,则亦锦衣狐裘以告庙,则《秦诗》云“君子至止,锦衣狐裘”是也。告庙之后则服之,其在国视朔,则素衣麑裘。卿大夫士亦皆然,故《论语》注云“素衣麑裘,视朔之服”是也。其受外国聘享,亦素衣麛裘,故《聘礼》“公裼降立”。注引《玉藻》云“麛裘青犴褎,绞衣以裼之”,又引《论语》云“素衣麑裘皮弁,时或素衣”。如郑此言,则裼衣或绞,或素不定也。熊氏云:“臣用绞,君用素。”皇氏云:“素衣为正,记者乱言绞耳。”
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绡衣以裼之;君子,大夫、士也。绡,绮属也,染之以玄,於狐青裘相宜。狐青裘,盖玄衣之裘。
○豹,包教反。绡音消。麛裘青犴褎,绞衣以裼之;犴,胡犬也。绞,苍黄之色也。孔子曰:“素衣麛裘。”
○麛音迷。犴音岸,胡地野犬。绞,户交反。羔裘豹饰,缁衣以裼之;饰,犹褎也。孔子曰:“缁衣羔裘。”狐裘,黄衣以裼之。黄衣,大蜡时腊先祖之服也。孔子曰:“黄衣狐裘。”
○蜡,仕嫁反。腊,力合反。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非诸侯则不用锦衣为裼。犬羊之裘不裼。质略,亦庶人无文饰。
[疏]“君子”至“不裼”。
○正义曰:君子,谓大夫、士也。以狐青为裘,豹皮为褎,用玄绡之衣,以覆裼之。
○注“君子”至“之裘”。
○正义曰:知“君子,大夫士”者,以其上文已云“君”,此文云“君子”,故
译○黼音甫。“省”依据注文作“狝”,音息典反,是秋季狩猎的名称。
[疏]“唯君”至“古也”。
○正义说:君,指诸侯。黼裘,是用黑羊皮杂以狐白皮制成黼纹,用来制作皮衣。誓,是告诫、命令。狝,是秋季狩猎。大裘,是天子在郊祀时穿的礼服。按照礼制,只允许诸侯穿黼裘,用来在田猎时告诫军队,不得使用大裘。当时存在的现象,不仅是诸侯使用大裘,还有大夫僭越使用大裘的情况,所以讥讽说“不符合古制”。
○注“当时大夫又有使用大裘的”。
○正义说:经文只说用黼裘来告诫秋季狩猎,大裘不符合古制,而说大夫使用大裘,是因为经文说“唯君”,由此可知当时的臣子也这样做,所以说“唯君”来讥讽他们。冬天才开始穿皮衣,而秋天提到皮衣,是因为秋天肃杀之气开始,告诫众人需要威严,所以秋天使用黼纹皮衣。
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
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
君穿狐白裘,用锦衣来覆盖它以便袒露。君穿狐白毛的皮衣,就用素锦做外衣覆盖在上面,以便可以袒露。袒露上身而外面有衣服叫做“裼”。一定要覆盖它,是因为皮衣容易弄脏。《诗经》说:“衣锦絅衣,裳锦絅裳。”这样看来,锦衣上面还有外衣是显而易见的。天子狐白裘的外衣,是皮弁服吗?凡是裼衣,都要与皮衣颜色相配。
○衣,音於既反,下文“不衣”相同。复,音扶又反。与,音馀。君的右边是虎皮裘,左边是狼皮裘。护卫尊贵的人适宜威武勇猛。士不穿狐白裘。这是避讳君主。狐皮中白色的很少,以稀少为珍贵。
○辟,音避。
[疏]“君衣”至“狐白”。
○正义说:君,指天子用狐白毛皮做皮衣,上面用锦衣来覆盖以便袒露。
○注“《诗》云”至“色也”。
○正义说:郑玄引用《诗经》,是为了证明锦衣上面还有外衣覆盖,因为经文中没有明确记载,所以引用“《诗》云”。这样看来,锦衣上面还有外衣是显而易见的。说“天子狐白裘的外衣,是皮弁服吗”,也是因为经文中没有明确记载,所以说“皮弁服与”。“与”是表示疑问的语气词。必定知道狐白裘上加皮弁服,是因为狐白既白,皮弁服也白,锦衣也白,三者相称,都是白色的。说“凡是裼衣,都与皮衣颜色相近”,狐白裘用锦衣做裼衣,狐青裘用玄衣做裼衣,羔裘用缁衣做裼衣,这是裼衣与皮衣颜色相近。天子上朝穿皮弁服,那么天子皮弁服下面就有狐白裘和锦衣。诸侯在天子朝廷上也是如此,所以《秦风》说:“君子至止,锦衣狐裘。”这段经文说“君”,那么天子兼指诸侯。凡是上朝,君臣穿同样的衣服。那么三公在天子朝廷上,执璧与子爵、男爵相同,那么皮弁服下面,狐白裘和锦衣与子爵、男爵相同。天子的卿大夫以及诸侯的卿大夫在天子朝廷上,也穿狐白裘,下文说“士不穿狐白裘”,那么卿大夫可以穿狐白裘。他们的裼衣则不用锦衣,所以下文注解说“不是诸侯就不使用锦衣做裼衣”。熊氏说:“应当用素衣做裼衣。”天子的士,以及诸侯的士,在天子朝廷上,既然不穿狐白裘,熊氏说“用麛裘素衣做裼衣”。诸侯朝见天子接受皮弁服的裼衣,回到本国,也用锦衣狐裘来告祭宗庙,那么《秦风》说“君子至止,锦衣狐裘”就是这种情况。告祭宗庙之后就穿着它,在本国视朔,则穿素衣麑裘。卿大夫士也都这样,所以《论语》注解说“素衣麑裘,是视朔的服装”。接受外国聘问享礼,也穿素衣麛裘,所以《聘礼》说“公裼降立”。注引用《玉藻》说“麛裘青犴褎,绞衣以裼之”,又引用《论语》说“素衣麑裘皮弁,有时穿素衣”。按照郑玄的说法,那么裼衣有时用绞色,有时用素色,是不固定的。熊氏说:“臣用绞色,君用素色。”皇氏说:“素衣是正礼,记录的人混乱地说了绞色。”
君子穿狐青裘豹皮袖口,用玄绡衣来覆盖它以便袒露;君子,指大夫、士。绡,是绮一类,染成黑色,与狐青裘相配。狐青裘,大概是玄衣的皮衣。
○豹,音包教反。绡,音消。麛裘青犴袖口,用绞色衣来覆盖它以便袒露;犴,是胡地的野犬。绞,是苍黄色的颜色。孔子说:“素衣麛裘。”
○麛,音迷。犴,音岸,胡地野犬。绞,音户交反。羔裘豹皮装饰,用缁衣来覆盖它以便袒露;饰,就是袖口的意思。孔子说:“缁衣羔裘。”狐裘,用黄衣来覆盖它以便袒露。黄衣,是大蜡祭时祭祀先祖的服装。孔子说:“黄衣狐裘。”
○蜡,音仕嫁反。腊,音力合反。锦衣狐裘,是诸侯的服装。不是诸侯就不使用锦衣做裼衣。犬羊皮衣不袒露。因为质朴简略,也是庶人没有文饰。
[疏]“君子”至“不裼”。
○正义说:君子,指大夫、士。用狐青做皮衣,豹皮做袖口,用玄绡衣,来覆盖它以便袒露。
○注“君子”至“之裘”。
○正义说:知道“君子,指大夫、士”,是因为上文已经说了“君”,这里说“君子”,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