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祭统第二十五
○“不求其为”者,言孝子但内尽孝敬,以奉祭祀,不求其鬼神福祥为己之报。案《少牢》嘏辞云:“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则是祭祀有求。所云不求者,谓孝子之心无所求也,但神自致福,故有受禄于天之言。若水旱灾荒,祷祭百神,则有求也。故《大祝》有六祈之义,《大司徒》有荒政索鬼神之礼。
○“追养继孝也”者,养者,是生时养亲。孝者,生时事亲。亲今既没,设礼祭之,追生时之养,继生时之孝。
○“孝者,畜也”者,畜,谓畜养,谓孝子顺于德教,不逆於伦理,可以畜养其亲,故释孝谓畜。此据《援神契》:“庶人之孝曰畜,五孝不同,庶人但取畜养而已,不能百事皆顺。”《援神契》又云:“天子之孝,曰就诸侯,曰度大夫,曰誉士,曰究庶人,曰畜分之。”则五总之曰畜,皆是畜养。但功有小大耳。
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没,终也。
○尽,徐子忍反,下同。行,下孟反。
[疏]“是故”至“行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孝子事亲有三种之道。
既内自尽,又外求助,昏礼是也。故国君取夫人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此求助之本也。言玉女者,美言之也。君子於玉比德焉。
○取,七住切。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所以备外内之官也,官备则具备。具,谓所供众物。
○共音恭,下文“以共”皆同。水草之菹,陆产之醢,小物备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水草之菹,芹、茆之属。陆产之醢,蚳、蝝之属。天子之祭八簋。昆虫,谓温生寒死之虫也。《内则》可食之物,有蜩、范。草木之实,蓤、芡、榛、栗之属。
○芹,其斤反。茆音卯。蚳,丈之反。蝝,悦专反。蜩音条。菱本亦作菱,又音陵。芡音俭。榛,侧巾反。
[疏]“既内”至“备矣”。
○正义曰:此一节以上文孝子事亲,先能自尽,又外求伉俪,供粢盛之事。
○注“水草”至“之属”。
○正义曰:云“水草之菹,芹、茆之属”者,案《醢人》云“加豆之实,芹菹、兔醢”;“朝事之豆,茆菹、麋臡”,是芹、茆也。又“朝事之豆”,有昌本、麋臡,“加豆之实,有深蒲、醓醢、菭菹、雁醢、笋菹、鱼醢”。其昌本、深蒲、箈、筍是水草,故云“之属”。云“陆产之醢,蚳、蝝之属”者,案《醢人》“馈食之豆,蜃、蚳”。蝝即蚳之类。《醢人》加豆之实有兔醢,又有醓醢,皆是陆产,故云“之属”。云“天子之祭八簋”者,《明堂位》云“周之八簋”,又《特牲》士“两敦”,《少牢》“四敦”,则诸侯六,故天子八。云“《内则》可食之物有蜩、范”者,蜩,蝉也;范,蜂也,昆虫之属。云“草木之实,蓤、芡、榛、栗之属”者,按《笾人》“加笾之实”有蓤、芡,“馈食之笾”有枣、栗、榛实,是草木,故云“之属”。
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示尽物也。外则尽物,内则尽志,此祭之心也。咸,皆也。是故天子亲耕於南郊,以共齐盛。王后蚕於北郊,以共纯服。诸侯耕於东郊,亦以共齐盛。夫人蚕於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蚕也。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尽之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纯服,亦冕服也,互言之尔。纯以见缯色,冕以著祭服。东郊,少阳,诸侯象也。夫人不蚕於西郊,妇人礼少变也。齐,或为粢。
○齐盛,本亦作齍,与粢同,音咨,下及注同。纯,侧真反,注及下“纯冕”同。见,贤遍反。少,诗召反。
[疏]“凡天”至“道也”。
○正义曰:此一经总结上文既内自尽、外又求助祭之事。
○“苟可
译○所谓“不求其为”,是说孝子只在内心竭尽孝敬,用来供奉祭祀,并不祈求鬼神降下福祥作为对自己的回报。查考《少牢馈食礼》中的嘏辞说:“主祭的尸神命令乐工和祝官,将无尽的福气传达给孝孙,使孝孙承受上天的恩禄,使庄稼在田地里适宜生长”,这说明祭祀中是有祈求的。这里所说的“不求”,是指孝子内心没有私欲的祈求,只是神明自然会降福,所以才有承受上天恩禄的说法。如果是遇到水旱灾害,向百神祈祷祭祀,那就是有祈求了。所以《大祝》中有六种祈祷的含义,《大司徒》中有荒年时向鬼神索求的礼仪。
○所谓“追养继孝也”,养,是指生前奉养双亲;孝,是指生前侍奉双亲。双亲如今已经去世,设立礼仪来祭祀他们,是追念生前的奉养,继承生前的孝道。
○所谓“孝者,畜也”,畜,是指畜养,是说孝子顺从道德教化,不违背伦理纲常,能够畜养奉养双亲,所以解释孝为畜。这是依据《援神契》所说:“庶人的孝叫做畜,五种孝各不相同,庶人只取畜养这一项而已,不能事事都顺从。”《援神契》又说:“天子的孝,叫做就诸侯,叫做度大夫,叫做誉士,叫做究庶人,叫做畜分之。”那么这五种统称为畜,都是畜养的意思。只是功效有大小不同罢了。
因此孝子侍奉双亲,有三种道:生前奉养,死后治丧,丧期结束则祭祀。奉养时看其是否顺从,治丧时看其是否悲哀,祭祀时看其是否恭敬且合乎时节。竭尽这三种道的,就是孝子的行为。没,就是终了的意思。
○尽,音忍,下文相同。行,音孟。
[疏]“是故”至“行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孝子侍奉双亲有三种道。
既然内心自我竭尽,又向外求助,婚礼就是这样。所以国君迎娶夫人的辞令说:“请君家的玉女,与寡人共同治理这个国家,侍奉宗庙社稷。”这是求助的根本。称玉女,是美好的说法。君子将玉比作德行。
○取,音住。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所以备外内之官也,官备则具备。具,是指所供给的各种物品。
○共音恭,下文“以共”都相同。水草做的菹,陆地产的醢,小物品都齐备了。三牲的俎,八簋的实物,美好的物品都齐备了。昆虫的奇异种类,草木的果实,阴阳之物都齐备了。水草做的菹,是芹、茆之类。陆地产的醢,是蚳、蝝之类。天子祭祀用八簋。昆虫,是指温生寒死的虫子。《内则》中可食用的东西,有蜩、范。草木的果实,是蓤、芡、榛、栗之类。
○芹,音斤。茆音卯。蚳,音之。蝝,音专。蜩音条。菱本也作菱,又音陵。芡音俭。榛,音巾。
[疏]“既内”至“备矣”。
○正义说:这一节以上文孝子侍奉双亲,先能自我竭尽,又向外寻求配偶,供给祭祀米谷之事。
○注“水草”至“之属”。
○正义说:说“水草做的菹,是芹、茆之类”,查考《醢人》说“加豆的实物,有芹菹、兔醢”;“朝事的豆,有茆菹、麋臡”,这就是芹、茆。又“朝事的豆”,有昌本、麋臡,“加豆的实物,有深蒲、醓醢、菭菹、雁醢、笋菹、鱼醢”。那些昌本、深蒲、箈、笋是水草,所以说“之类”。说“陆地产的醢,是蚳、蝝之类”,查考《醢人》“馈食的豆,有蜃、蚳”。蝝就是蚳这一类。《醢人》加豆的实物有兔醢,又有醓醢,都是陆地产的,所以说“之类”。说“天子祭祀用八簋”,《明堂位》说“周朝用八簋”,又《特牲馈食礼》士用“两敦”,《少牢馈食礼》用“四敦”,那么诸侯用六,所以天子用八。说“《内则》可食用的东西有蜩、范”,蜩,是蝉;范,是蜂,属于昆虫。说“草木的果实,是蓤、芡、榛、栗之类”,查考《笾人》“加笾的实物”有蓤、芡,“馈食的笾”有枣、栗、榛实,这些是草木,所以说“之类”。
凡是天所生、地所长的,如果可以进献的,没有不全部存在的,这是表示竭尽万物。对外竭尽万物,对内竭尽心意,这就是祭祀的本心。咸,就是都的意思。因此天子亲自到南郊耕种,用来供给祭祀的米谷。王后在北郊养蚕,用来供给祭祀的礼服。诸侯在东郊耕种,也是用来供给祭祀的米谷。夫人在北郊养蚕,用来供给祭祀的冠冕服饰。天子、诸侯不是不耕种,王后、夫人不是不养蚕。亲身表达他们的诚信,诚信就叫做竭尽,竭尽就叫做恭敬,恭敬竭尽之后才可以侍奉神明,这就是祭祀的道理。纯服,也是冕服,只是互相补充说明罢了。纯用来显示丝织品的颜色,冕用来标明祭祀的服饰。东郊,是少阳之位,是诸侯的象征。夫人不在西郊养蚕,是因为妇人的礼仪稍作变化。齐,有的版本作粢。
○齐盛,原本也作齍,与粢相同,音咨,下文及注相同。纯,音真,注及下文“纯冕”相同。见,音遍。少,音召。
[疏]“凡天”至“道也”。
○正义说:这一经总结上文既内心自我竭尽、又向外求助祭祀之事。
○“苟可
○“外则尽物,内则尽志,此祭之心也”者,此是孝子祭亲之心。
○“是故天子亲耕於南郊,以共齐盛。王后蚕於北郊,以共纯服”者,此覆结上文也。必夫妇亲之及尽物、尽志之事,祭须尽物、志,故人君、夫人各竭力从事於耕、蚕也。郑云:“王藉田在远郊,故甸师氏掌之。”《内宰》云:“中春,诏后帅内外命妇始蚕于北郊。”注云“妇人以纯阴为尊”故也。纯服者,亦冕服也。纯以见缯色,冕以著祭服。
○“诸侯耕於东郊,亦以共齐盛”者,天子太阳,故南也;诸侯少阳,故东也。然藉田并在东南,故王言南,诸侯言东。
○“夫人蚕於北郊,以共冕服”者,后太阴,故北;夫人少阴,故合西郊。然亦北者,妇人质少变,故与后同也。
○“天子、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蚕也”者,莫,无也。王侯岂贫无穀帛,而夫妇自耕蚕乎!其有以也。
○“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是所有以其欲致诚信,故身自亲之。
○“尽之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者,祭尽敬,则乃是尽也。此祭之道,结上文也。
○注“纯服”至“缯色”。
○正义曰:“纯服,亦冕服也”者,天子云纯,诸侯言冕。冕,祭服,故知纯亦是祭服。天子言衣色,诸侯亦有衣色,是其互也。郑氏之意,凡言纯者,其义有二:一,丝旁才,是古之缁字;二是丝旁屯,是纯字,但书文相乱,虽是缁字,并皆作纯。郑氏所注,於丝理可知、於色不明者,即读为缁,即《论语》云“今也纯俭”,及此“纯服”,皆读为黑色。若衣色见、丝文不明者,读纯以为丝也。
及时将祭,君子乃齐。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者也。是以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则不齐。不齐则於物无防也,嗜欲无止也。及其将齐也,防其邪物,讫其嗜欲,耳不听乐,故《记》曰“齐者不乐”,言不敢散其志也。心不苟虑,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动,必依於礼。讫,犹止也。
○乃齐,侧皆反,本又作齐,下不出者同言齐也。齐不齐,并如字,下“以齐之”同。耆,市志反。邪,似嗟反。讫,居乙反。是故君子之齐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定之之谓齐,齐者,精明之至也,然后可以交於神明也。定者,定其志意。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宫宰,守宫官也。宿,读为肃。肃犹戒也,戒轻肃重也。
○先,悉荐反,又如字。君致齐於外,夫人致齐於内,然后会於大庙。君纯冕立於阼,夫人副袆立於东房。君执圭瓒祼尸,大宗执璋瓒亚祼。及迎牲,君执纼,卿、大夫从,士执刍。宗妇执盎,从夫人,荐涚水;君执鸾刀,羞哜;夫人荐豆。此之谓夫妇亲之。大庙,始祖庙也。圭瓒、璋瓒,祼器也,以圭、璋为柄,酌郁鬯曰祼。大宗亚祼,容夫人有故,摄焉。纼,所以牵牲也,《周礼》作絼。刍,谓藁也,杀牲时用荐之。《周礼 封人》“祭祀,饰牲,共其水藁”。涚,盎齐也。盎齐,涚酌也。凡尊有明水,因兼云水尔。哜,哜肺、祭肺之属也。君以鸾刀割制之。天子诸侯之祭礼,先有祼尸之事,乃后迎牲。刍,或为<禾刍>。
○大庙音泰,下“大庙”皆同。袆音辉。瓒,才旦反。祼,古乱反。纼,直忍反,注同,徐以忍反。从,才用反,下皆同。刍,初俱反。盎,乌浪反,注同。“从夫人”,绝句,一读以“从”字绝句。涚,舒锐反,徐音岁。羞齐,本亦作哜,才细反,注同。柄,兵命反。絼,直忍反。藁,苦老反,下同。共音恭。盎齐,才细反,下“盎齐”同。
[疏]“及时”至“亲之”。
○正义曰:此一节明将祭齐戒之义,并明君与夫人皆致齐,会於大庙,夫妇交亲行祭之义。
○“及时将祭,君子乃齐”者,谓四时应祭之前,未旬时也,方将接神,先宜齐整身心,故齐也。
○“齐不齐以致齐者”也,言齐者,齐也,所以正
译○“外则尽物,内则尽志,此祭之心也”这句话,说的是孝子祭祀双亲时的内心状态。
○“是故天子亲耕於南郊,以共齐盛。王后蚕於北郊,以共纯服”这句话,是对上文内容的总结。之所以必须夫妇亲自参与,以及做到尽物、尽志的事情,是因为祭祀需要竭尽物力和心意,所以国君和夫人各自竭尽全力从事耕种和养蚕的工作。郑玄说:“天子的籍田在远郊,所以由甸师氏掌管。”《内宰》篇说:“仲春时节,王后率领内外命妇在北郊开始养蚕。”注解说这是因为“妇人以纯阴为尊”。所谓纯服,也就是冕服。纯是用来显示缯帛的颜色,冕是用来标明祭服的等级。
○“诸侯耕於东郊,亦以共齐盛”这句话,是因为天子属太阳,所以向南;诸侯属少阳,所以向东。然而籍田都在东南方向,所以天子说南,诸侯说东。
○“夫人蚕於北郊,以共冕服”这句话,是因为王后属太阴,所以向北;夫人属少阴,按理应该在西郊。然而也在北郊,是因为妇人的本质变化较少,所以与王后相同。
○“天子、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蚕也”这句话,莫,就是无的意思。王侯难道是因为贫穷没有谷物丝帛,才让夫妇亲自耕种养蚕吗!这是有原因的。
○“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这句话,是说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表达内心的诚信,所以身体亲自参与。
○“尽之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这句话,祭祀竭尽恭敬,这才是真正的尽。这是祭祀的道理,总结上文。
○注“纯服”至“缯色”。
○正义说:“纯服,也就是冕服”这句话,天子说纯,诸侯说冕。冕是祭服,所以知道纯也是祭服。天子说衣色,诸侯也有衣色,这是互文见义。郑玄的意思,凡是说纯的,含义有二:一是丝旁才,是古时的缁字;二是丝旁屯,是纯字,只是书写文字相混,虽然是缁字,都写成纯。郑玄所注,在丝理上可知、在颜色上不明确的,就读作缁,即《论语》说“今也纯俭”,以及这里的“纯服”,都读作黑色。如果衣色可见、丝文不明确的,就读纯为丝的意思。
到了将要祭祀的时候,君子才开始斋戒。齐,就是齐的意思,使不齐整的达到齐整。因此君子如果没有大事,没有恭敬之心,就不斋戒。不斋戒,那么对事物就没有防范,嗜欲就没有节制。等到将要斋戒时,防范邪僻之物,停止嗜欲,耳朵不听音乐,所以《记》说“斋戒者不乐”,是说不敢使心志散乱。心思不随便考虑,必定依循正道。手脚不随便动作,必定依循礼仪。讫,就是止的意思。
○乃齐,侧皆反,本又作齐,下面不再重复的都同此义。齐不齐,都按本字读,下面“以齐之”同。耆,市志反。邪,似嗟反。讫,居乙反。因此君子的斋戒,是专门致其精明的德行,所以散斋七天来安定它,致斋三天来齐整它。安定它叫做齐,齐,是精明达到极致的状态,然后才可以与神明交接。定,是安定其志意。因此提前十一天,宫宰告诫夫人,夫人也散斋七天,致斋三天。宫宰,是守宫的官员。宿,读为肃。肃就是告诫,告诫轻而肃重。
○先,悉荐反,又如字。国君在宫外致斋,夫人在宫内致斋,然后在大庙会合。国君穿着纯冕站在阼阶,夫人戴着副袆站在东房。国君手持圭瓒向尸灌酒,大宗伯手持璋瓒第二次灌酒。等到迎接牺牲时,国君手持牵牲的绳子,卿、大夫跟随,士手持草料。宗妇手持盎,跟随夫人,进献涚水;国君手持鸾刀,进献哜肺;夫人进献豆。这就叫做夫妇亲自参与。大庙,是始祖的庙。圭瓒、璋瓒,是灌酒的器具,以圭、璋为柄,酌取郁鬯酒叫做祼。大宗伯第二次灌酒,是容许夫人有故,代理其事。纼,是用来牵牲的,《周礼》作絼。刍,是说草料,杀牲时用来荐献。《周礼 封人》“祭祀,装饰牺牲,供给水草”。涚,是盎齐。盎齐,是涚酌。凡是尊中有明水,所以兼说水。哜,是哜肺、祭肺之类。国君用鸾刀割制。天子诸侯的祭礼,先有祼尸之事,然后迎牲。刍,或为<禾刍>。
○大庙音泰,下面“大庙”都同。袆音辉。瓒,才旦反。祼,古乱反。纼,直忍反,注同,徐以忍反。从,才用反,下面都同。刍,初俱反。盎,乌浪反,注同。“从夫人”,断句,一读以“从”字断句。涚,舒锐反,徐音岁。羞齐,本亦作哜,才细反,注同。柄,兵命反。絼,直忍反。藁,苦老反,下同。共音恭。盎齐,才细反,下面“盎齐”同。
[疏]“及时”至“亲之”。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将要祭祀时斋戒的意义,并阐明国君与夫人都致斋,会合于大庙,夫妇交亲行祭的意义。
○“及时将祭,君子乃齐”这句话,是说四时应祭之前,未满十天的时候,正将要接神,先应齐整身心,所以斋戒。
○“齐不齐以致齐者”这句话,是说齐,就是齐的意思,所以正
此不齐之事。
○谓未齐之时,心虑散荡,心所嗜欲有不齐正;及其齐也,正此不齐之事,以致极齐戒之道。
译这是未斋戒时的情形。
○ 说的是在未斋戒的时候,心思散乱,心中所贪恋的欲望有不正当之处;等到斋戒的时候,纠正这些不正当的事情,以达到极其虔诚斋戒的境界。
○“君致齐於外,夫人致齐於内”者,外,谓君之路寝,内,谓夫人正寝,是致齐并皆於正寝,其实散齐亦然。但此文对“会於大庙”,故云“君致齐於外,夫人致齐於内”耳。
○“然后会於大庙”者,祭日,君与夫人俱至大庙之中。庙,即始祖庙也。
○“君纯冕立於阼”者,纯,亦缁也。上文已解,故郑於此略而不论。冕皆上玄下纁,其服并然,故通云缁冕。若非二王之后及周公庙,即悉用玄冕而祭。
○“夫人副袆立於东房”者,副及袆,后之上服,鲁及二王之后夫人得服之。侯、伯夫人揄狄,子、男夫人狄,而并立东房,以俟行事。尸既入之后,转就西房,故《礼器》云“夫人在房”。虽不云东西、房,下云“夫人东酌罍尊”,则知夫人在房,谓西房也。
○“大宗执璋赞亚祼”者,大宗,主宗庙礼者。以亚祼之礼,夫人亲为之。此不云夫人而云“大宗”者,记者广言容夫人有故,故大宗伯代夫人行礼,执璋瓒亚祼之礼。圭瓒、璋瓒,并是祼器也。以圭、璋为柄,酌郁鬯曰祼也。
○“君执纼”者,纼,牛鼻绳,君自执之入系於碑。
○“卿、大夫从”者,谓卿、大夫从驱之,及杀与币告也,皆从於君。
○“士执刍”者,刍,谓藁也。以其杀牲用刍藁藉之。
○“宗妇执盎从”者,谓同宗之妇执盎以从夫人。
○“夫人荐涚水”者,涚即盎齐,由其浊,用清酒以涚泲之。涚水是明水。宗妇执盎齐从夫人而来,奠盎齐於位,夫人乃就盎齐之尊,酌此涚齐而荐之者,因盎齐有明水,连言水耳。上云“夫人副袆”,此则上公之祭,宜有醴齐、盎齐,但言盎者,略言之,亦容侯、伯、子、男之祭,但有盎齐、无醴齐也,故执盎从。
○“君执鸾刀,羞哜”者,哜,肝、肺也。齐有二时,一是朝践之时,取肝以膋贯之,入室燎於炉炭,出荐之主前;二者谓馈熟之时,君以鸾刀割制所羞哜肺,横切之使不绝,亦奠於俎上。尸并哜之,故云“羞哜”。一云:羞,进也,谓君用鸾刀制此哜肉以进之,故云“鸾刀羞哜”。
○“夫人荐豆”者,於君羞哜之时,夫人荐此馈食之豆。“此之谓夫妇亲之”者,君亲执纼及鸾刀、羞哜,是夫亲之也;夫人荐涚水及羞豆,是妇亲之也,故云“夫妇亲之”。
○注“大宗”至“迎牲”。
○正义曰:“大宗亚祼,容夫人有故,摄焉”者,解大宗所以亚祼之义。案此下云夫人荐涚水及荐豆,则是夫人亲行,而云“夫人有故”者,记者乱陈言大宗亚祼,容夫人有故之时;下云夫人荐盎、荐豆,显夫人亲行其事:各有所明,不可一揆。云“盎齐,涚酌也”者,《周礼 司尊彝》文。案彼注云:“盎齐羞清,和以清酒泲之,谓之涚酌。”郑引此者解经“夫人荐涚”是盎齐也。云“凡尊有明水,因兼云水尔”者,以经“夫人荐涚”,只是荐盎,不荐明水。今经“荐涚”之下别更言水,此谓明水也。以盎齐加明水,故记者因盎而连言明水尔。知盎齐加明水者,《郊特牲》云“祭齐加明水”是也。云“哜,哜肺祭肺之属也”者,案《少牢》、《特牲》荐熟之时,俎有祭肺,及举肺切之,举肺离而不提心。二肺皆哜之,故云“哜肺、祭肺之属”。云“天子、诸侯之祭礼,先有祼尸之事,乃后迎牲”者,以《特牲》、《少牢》无此礼。今此经祼后有迎牲之文,是天子、诸侯之事,故郑明之也。
及入舞,君执干戚就舞位。君为东上,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是故天子之祭也,与天下乐之。诸侯之祭也,与竟内乐之。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此与竟内乐之之义也。君为东上,近主位也。皇,君也。言君尸者,尊之。
○以乐,音洛,下同。竟音境,篇内皆同。近,附近之近。
[疏]“及入”至“义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祭时,天子、诸侯亲在舞位,以乐皇尸也。
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於祼,声莫重於升歌,舞莫
译○所谓“君主在外部致斋,夫人在内部致斋”,外部,是指君主的路寝;内部,是指夫人的正寝。这是说致斋都在正寝进行,其实散斋也是如此。但这段文字是相对于“在大庙会合”而言的,所以说“君主在外部致斋,夫人在内部致斋”。
○所谓“然后在大庙会合”,指祭祀当天,君主与夫人一同到达大庙之中。庙,就是始祖的宗庙。
○所谓“君主戴着纯冕站在阼阶上”,纯,也是黑色。上文已经解释过,所以郑玄在这里简略而不加论述。冕都是上玄下纁,其服饰也都是如此,所以通称为缁冕。如果不是二王之后以及周公的宗庙,就全都使用玄冕来祭祀。
○所谓“夫人戴着副饰穿着袆衣站在东房”,副和袆,是王后的最高等级礼服,鲁国以及二王之后的夫人可以穿着。侯、伯的夫人穿揄狄,子、男的夫人穿狄,并且都站在东房,以等待举行仪式。尸进入之后,转而到西房,所以《礼器》说“夫人在房”。虽然没说是东房、西房,下文说“夫人在东边酌取罍尊”,就知道夫人在房,是指西房。
○所谓“大宗伯拿着璋瓒辅助进行亚祼之礼”,大宗,是主持宗庙礼仪的人。因为亚祼之礼,由夫人亲自执行。这里不说夫人而说“大宗”,是记录者广泛地说明,以防夫人有故,所以由大宗伯代替夫人行礼,拿着璋瓒执行亚祼之礼。圭瓒、璋瓒,都是祼礼的器具。以圭、璋为柄,酌取郁鬯酒称为祼。
○所谓“君主拿着纼”,纼,是牛鼻绳,君主亲自拿着它进入,系在碑上。
○所谓“卿、大夫跟随”,是说卿、大夫跟随驱赶牲口,以及杀牲和用币告神时,都跟随在君主后面。
○所谓“士拿着刍”,刍,是指干草。因为杀牲时用干草垫在下面。
○所谓“宗妇拿着盎跟随”,是说同宗的妇女拿着盎跟随夫人。
○所谓“夫人进献涚水”,涚就是盎齐,因为它浑浊,用清酒来过滤它。涚水是明水。宗妇拿着盎齐跟随夫人而来,将盎齐放置在位,夫人于是走到盎齐的尊前,酌取这涚齐而进献,因为盎齐中有明水,所以连带着说水。上文说“夫人戴着副饰穿着袆衣”,这是上公的祭祀,应该有醴齐、盎齐,但只说盎,是简略的说法,也可能侯、伯、子、男的祭祀,只有盎齐、没有醴齐,所以拿着盎跟随。
○所谓“君主拿着鸾刀,进献哜”,哜,是肝、肺。祭祀有两个阶段,一是朝践的时候,取肝用膋包裹,进入室内在炉炭上燎烧,出来后进献在神主面前;二是馈熟的时候,君主用鸾刀割制所进献的哜肺,横切但不切断,也放置在俎上。尸也品尝它,所以说“进献哜”。另一种说法:羞,是进献的意思,是说君主用鸾刀割制这哜肉来进献,所以说“鸾刀进献哜”。
○所谓“夫人进献豆”,在君主进献哜的时候,夫人进献这馈食的豆。“这叫做夫妇亲自参与”,君主亲自拿着纼以及鸾刀、进献哜,是丈夫亲自参与;夫人进献涚水以及进献豆,是妻子亲自参与,所以说“夫妇亲自参与”。
○注“大宗”到“迎牲”。
○正义曰:“大宗伯辅助亚祼,以防夫人有故,代理执行”,解释大宗伯之所以辅助亚祼的意义。查看下文说夫人进献涚水及进献豆,那么是夫人亲自执行,而说“夫人有故”,是记录者杂乱地陈述大宗伯辅助亚祼,以防夫人有故的时候;下文说夫人进献盎、进献豆,显示夫人亲自执行其事:各自有所说明,不能一概而论。说“盎齐,是涚酌”,是《周礼·司尊彝》的文字。查看那里的注说:“盎齐进献清酒,和以清酒过滤,称为涚酌。”郑玄引用这个来解释经文“夫人进献涚”是盎齐。说“凡是尊中有明水,所以连带说水”,因为经文“夫人进献涚”,只是进献盎,不进献明水。现在经文“进献涚”之下另外又说水,这是指明水。因为盎齐加上明水,所以记录者因为盎而连带说明水。知道盎齐加明水的,《郊特牲》说“祭祀的齐酒加明水”就是。说“哜,是哜肺、祭肺之类”,查看《少牢》、《特牲》进献熟食的时候,俎上有祭肺,以及举肺切之,举肺分离但不提心。两种肺都品尝,所以说“哜肺、祭肺之类”。说“天子、诸侯的祭祀礼仪,先有祼尸之事,然后迎牲”,因为《特牲》、《少牢》没有这个礼仪。现在这段经文祼之后有迎牲的文字,是天子的诸侯之事,所以郑玄说明它。
等到进入舞蹈,君主拿着干戚走到舞位。君主在东边为上,戴着冕拿着干,率领他的群臣,用音乐使皇尸快乐。所以天子的祭祀,与天下人一起快乐。诸侯的祭祀,与境内人一起快乐。戴着冕拿着干,率领他的群臣,用音乐使皇尸快乐,这就是与境内人一起快乐的意义。君主在东边为上,是靠近主位。皇,是君主。说君尸,是尊崇他。
○以乐,音洛,下同。竟音境,篇内皆同。近,附近之近。
[疏]“及入”到“义也”。
○正义曰:这一经说明祭祀时,天子、诸侯亲自站在舞位,用音乐使皇尸快乐。
祭祀有三重:进献的类别没有比祼更重的,声音没有比升歌更重的,舞蹈没有比
○献之属莫重於祼,一本无“之属”二字。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虽圣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尽也,所以明重也。道之以礼,以奉三重而荐诸皇尸,此圣人之道也。
[疏]“夫祭”至“之道也”。
○正义曰:此一节并明祭祀之礼,有三种可重之事。
○“舞莫重於《武宿夜》”者,《武宿夜》是武曲之名,是众舞之中,无能重於《武宿夜》之舞。皇氏云:“师说《书传》云:‘武王伐纣,至於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待旦,因名焉。’《武宿夜》,其乐亡也。”熊氏云:“此即《大武》之乐也。”
○“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者,言三种所重之道,皆假借外物,而以增益君子内志。祼则假於郁鬯,歌则假於声音,舞则假於干戚,皆是假於外物。
○“故与志进退”者,此外物增成君子内志,故与志同进同退。若内心志轻略,则此等亦轻略。内志殷重,此等亦殷重。
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馀”也。惠术也,可以观政矣。术,犹法也。为政尚施惠,尽美能知能惠。《诗》云:“维此惠君,民人所瞻。”
○道之,音导。馂音俊。施惠,始豉反,下文注并同。能知,音智。是故尸谡,君与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馀也。大夫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馀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下馂上之馀也。进,当为馂,声之误也。百官,谓有事於君祭者也,既馂,乃彻之而去,所谓自卑至贱。进、彻,或俱为馂。
○谡,所六反,起也。百官进,依注作“馂”。卑如字,《隐义》音必利反。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见其脩於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鬼神之惠遍庙中,如国君之惠遍竟内也。
○别,彼列反,下同。见,贤遍反,下同。脩於,一本脩作徧,徧音遍,下同。祭者,泽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后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人待于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馂见之矣。故曰:“可以观政矣。”鬼神有祭,不独飨之,使人馂之,恩泽之大者也。国君有蓄积,不独食之,亦以施惠於竟内也。
○重,直龙反,下同。馁,乃罪反。夫音扶。见如字,旧贤遍反。畜,敕六反。
[疏]“夫祭”至“政矣”。
○正义曰:此一节明祭末馂馀之礼,自求多物,恩泽广被之事。
○“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者,引古人之言证馂为美也。夫“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而祭之有馂,即是克有终而礼犹盛,故云“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已,语辞也。
○“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馀也”者,又引古言证馂义也。言亦者,亦人馂尸之馀,乃是人食尸馀。而云“尸亦馂鬼神馀”者,若王侯初荐毛血燔燎,是荐於鬼神。至荐熟时,尸乃食之,是尸馂鬼神之馀。若大夫、士阴厌,亦是先荐鬼神而后尸乃食,亦尸馂鬼神馀,故并云“尸亦馂鬼神之馀”也。
○“惠术也,可以观政矣”者,术,犹法也。尸馂鬼神之馀,是施恩惠之术法,言为政之道,贵在於惠,可以观省人君之政教。能施恩惠者,即其政善,不能施恩惠者,则其政恶,故云“可以观政矣”。
○“臣馂君之馀也”者,以君於庙中,事尸如君,则君为臣礼。君食尸馀,是臣食君馀,与大夫食君馀相似,故云“臣馂君之馀也”。诸侯之国有五大夫,此云六者,兼有采地助祭也。以下渐遍及下,示溥恩惠也。
○“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者,士庙中馂讫而起,所司各执其馔具以出庙户,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者,
译献之属莫重於祼,一本无“之属”二字。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虽圣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尽也,所以明重也。道之以礼,以奉三重而荐诸皇尸,此圣人之道也。
[疏]“夫祭”至“之道也”。
○正义曰:此一节并明祭祀之礼,有三种可重之事。
○“舞莫重於《武宿夜》”者,《武宿夜》是武曲之名,是众舞之中,无能重於《武宿夜》之舞。皇氏云:“师说《书传》云:‘武王伐纣,至於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待旦,因名焉。’《武宿夜》,其乐亡也。”熊氏云:“此即《大武》之乐也。”
○“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者,言三种所重之道,皆假借外物,而以增益君子内志。祼则假於郁鬯,歌则假於声音,舞则假於干戚,皆是假於外物。
○“故与志进退”者,此外物增成君子内志,故与志同进同退。若内心志轻略,则此等亦轻略。内志殷重,此等亦殷重。
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馀”也。惠术也,可以观政矣。术,犹法也。为政尚施惠,尽美能知能惠。《诗》云:“维此惠君,民人所瞻。”
○道之,音导。馂音俊。施惠,始豉反,下文注并同。能知,音智。是故尸谡,君与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馀也。大夫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馀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下馂上之馀也。进,当为馂,声之误也。百官,谓有事於君祭者也,既馂,乃彻之而去,所谓自卑至贱。进、彻,或俱为馂。
○谡,所六反,起也。百官进,依注作“馂”。卑如字,《隐义》音必利反。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见其脩於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鬼神之惠遍庙中,如国君之惠遍竟内也。
○别,彼列反,下同。见,贤遍反,下同。脩於,一本脩作徧,徧音遍,下同。祭者,泽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后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人待于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馂见之矣。故曰:“可以观政矣。”鬼神有祭,不独飨之,使人馂之,恩泽之大者也。国君有蓄积,不独食之,亦以施惠於竟内也。
○重,直龙反,下同。馁,乃罪反。夫音扶。见如字,旧贤遍反。畜,敕六反。
[疏]“夫祭”至“政矣”。
○正义曰:此一节明祭末馂馀之礼,自求多物,恩泽广被之事。
○“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者,引古人之言证馂为美也。夫“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而祭之有馂,即是克有终而礼犹盛,故云“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已,语辞也。
○“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馀也”者,又引古言证馂义也。言亦者,亦人馂尸之馀,乃是人食尸馀。而云“尸亦馂鬼神馀”者,若王侯初荐毛血燔燎,是荐於鬼神。至荐熟时,尸乃食之,是尸馂鬼神之馀。若大夫、士阴厌,亦是先荐鬼神而后尸乃食,亦尸馂鬼神馀,故并云“尸亦馂鬼神之馀”也。
○“惠术也,可以观政矣”者,术,犹法也。尸馂鬼神之馀,是施恩惠之术法,言为政之道,贵在於惠,可以观省人君之政教。能施恩惠者,即其政善,不能施恩惠者,则其政恶,故云“可以观政矣”。
○“臣馂君之馀也”者,以君於庙中,事尸如君,则君为臣礼。君食尸馀,是臣食君馀,与大夫食君馀相似,故云“臣馂君之馀也”。诸侯之国有五大夫,此云六者,兼有采地助祭也。以下渐遍及下,示溥恩惠也。
○“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者,士庙中馂讫而起,所司各执其馔具以出庙户,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者,
○“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者,初君四人,次大夫六人,次士八人,是变以众,加之以两,是别贵贱之等。
○“而兴施惠之象也”者,兴,起也。其馂之礼,初馂贵而少,后馂贱而多,皆先上而后下。施惠之道亦当然,皆先贵后贱,故云“施惠之象”。
○“是故以四簋黍见其脩於庙中也”者,谓馂之时君,与三卿以四簋之黍脩整普遍也。所以用四簋多黍而馂者,欲见其恩惠脩整遍於庙中。诸侯之祭有六簋,今云以四簋者,以二簋留为阳厌之祭,故以四簋而馂。簋有黍、稷,特云“黍”者,见其美,举黍,稷可知也。
○“庙中者,竟内之象也”者,以四簋而遍庙中,如君之恩惠遍於竟内也。
○“顾上先下后耳”者,言上有大泽,惠必及下,无不周遍。但瞻顾之时,尊上者在先,卑下者处后耳。一云顾,故也。谓君上先馂,臣下后馂,示恩则从上起也。“非上有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者,言非是在上有财物积重而不以施惠,而使在下有冻馁之民。言有积重,必施散在下,不使冻馁。
○“由馂见之矣”者,言民所以知上有财物恩惠及於下者,祗祭祀之馂,见其恩逮於下之理,故曰“可以观政矣”者,馂若以礼,则能施惠,其善政也。馂若不以礼,则不能施惠,其政恶也。故云“可以观政矣”。
夫祭之为物大矣,其兴物备矣。顺以备者也,其教之本与!为物,犹为礼也。兴物,谓荐百品。
○与音馀,下“是与”同。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於其亲。是故明君在上,则诸臣服从。崇事宗庙社稷,则子孙顺孝。尽其道,端其义,而教生焉。崇,犹尊也。
○长,丁丈反,下长幼皆同。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所不安於上,则不以使下;所恶於下,则不以事上。非诸人,行诸己,非教之道也。必身行之,言恕己乃行之。
○恶,乌路反。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顺之至也,祭其是与!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教由孝顺生也。
[疏]“夫祭”至“也已”。
○正义曰:此一节明祭祀礼备具,内外俱兼脩之於己,然后及物,是为政之本。“夫祭之为物大矣”者,物,谓事物,物大,言祭之为物盛大矣,以所行皆依礼,故为大。
○“其兴物备矣”者,谓庶羞之属,言兴造庶羞百品皆是,故“兴物备矣”。
○“顺以备者也,其教之本与”者,祭必依礼,是顺也。百品皆足,是备也。若能上下和顺,物皆备具,是为教之本。言圣人设教,惟以顺以备,故云“其教之本与”。
○“是故君子”至“其亲”者,祭既顺、备,可为教,故人君因为教焉。外教谓郊天,内教谓孝於亲、祭宗庙。
○“是故明君”至“顺孝”者,由咀茆教尊君长,故诸臣服从。内教孝则亲,故子孙顺孝。
○“尽其道,端其义,而教生焉”者,谓人君身自行之,尽其事上之道,又端正君臣上下之义,则政教由此生焉。
○“所不安於上,则不以使下”者,谓在上所为之事施之於己,己所不安,则不得施於下。
○“所恶於下,则下以事上”者,在下有不善之事施於己,己所憎恶,则不得以此事於上,上亦憎恶也。
○“非诸人,行诸己,非教之道也”者,结上二事。诸,於也,谓他人行此恶事加於己,己以为非,是非於人。己乃行此恶事而施人,是行於己也。若如此,非政教之道。言为政教必由於己,乃能及物,故下云“必由其本,顺之至也”。
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伦,犹义也。
○见事,贤遍反,下皆同。杀,色界反,徐所例反,下同。
[疏]“夫祭”至“十伦”。
○正义曰:此一节广明祭有十种伦礼,今各随文解之。从
译○所谓“凡是分食祭余食物的原则,每次变化都要增加人数,以此来区分贵贱的等级”,是指起初君王四人,其次大夫六人,再次士八人,这就是通过增加人数来变化,每次增加两人,以此区分贵贱的等级。
○所谓“而兴起施予恩惠的象征”,兴,是兴起的意思。那分食祭余食物的礼仪,起初分食给地位尊贵的人而人数少,后来分食给地位卑贱的人而人数多,都是先给上面的人而后给下面的人。施予恩惠的道理也应当如此,都是先给尊贵的人后给卑贱的人,所以说这是“施予恩惠的象征”。
○所谓“因此用四簋黍米来显示其在宗庙中的恩惠修治普遍”,是指分食祭余食物时,君王与三位卿用四簋黍米来修治恩惠,使之普遍。之所以用四簋多黍米来分食,是想显示其恩惠修治普遍于宗庙之中。诸侯祭祀有六簋,现在说用四簋,是因为留下两簋作为阳厌之祭,所以用四簋来分食。簋中有黍、稷,特意只说“黍”,是为了显示其精美,举出黍,稷也就可知了。
○所谓“宗庙,是国境内的象征”,是指用四簋遍施于宗庙之中,就像君王的恩惠遍施于国境之内一样。
○所谓“只是顾念上面的人先,下面的人后罢了”,是说上面有大的恩泽,恩惠必定会惠及下面,没有不周遍的。只是在瞻顾的时候,尊贵的人在先,卑贱的人在后罢了。另一种说法认为,顾,是故的意思。是说君王在上面先分食,臣子在下面后分食,显示恩惠是从上面兴起的。“并非上面有财物积存而下面有受冻挨饿的百姓”,是说并非上面有财物积存而不施予恩惠,致使下面有受冻挨饿的百姓。说上面有积存,必定要施散给下面,不使百姓受冻挨饿。
○所谓“从分食祭余食物中就可以看出来了”,是说百姓之所以知道上面有财物恩惠及于下面,只是从祭祀的分食中,看到恩惠达到下面的道理,所以说“可以观察政治了”。分食如果合乎礼,就能施予恩惠,这是善政。分食如果不合乎礼,就不能施予恩惠,这是恶政。所以说“可以观察政治了”。
祭祀作为事物是盛大的,它所兴起的物品是完备的。顺应并完备的,是教育的根本啊!作为事物,犹如作为礼仪。兴起物品,是指进献各种祭品。
○与,音馀,下文“是与”相同。因此君子的教育,对外则教导人们尊重其君王和长官,对内则教导人们孝顺其父母。因此贤明的君王在上面,那么众臣就会服从。尊崇侍奉宗庙社稷,那么子孙就会顺从孝顺。竭尽其道,端正其义,教育就由此产生了。崇,是尊重的意思。
○长,音丈,下文长幼都相同。因此君子侍奉君王,必定亲身践行,自己在上面所不安心的事,就不用来驱使下面的人;自己在下面所厌恶的事,就不用来侍奉上面的人。对别人认为不对,自己却去做,这不是教育的原则。必定亲身践行,是说推己及人然后才去做。
○恶,音路。因此君子的教育,必定从其根本出发,顺应的极致,祭祀就是这样的!所以说“祭祀,是教育的根本啊”。教育是由孝顺产生的。
[疏]“夫祭”到“也已”。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祭祀礼制完备,内外都兼修于自身,然后推及万物,这是为政的根本。“夫祭之为物大矣”,物,指事物,物大,是说祭祀作为事物很盛大,因为所行的都依循礼制,所以为大。
○“其兴物备矣”,是指庶羞之类,说兴造各种祭品百品都是,所以“兴物备矣”。
○“顺以备者也,其教之本与”,祭祀必定依循礼制,这是顺。百品都充足,这是备。如果能够上下和顺,物品都完备,这就是教育的根本。说圣人设立教育,只以顺和备为基础,所以说“其教之本与”。
○“是故君子”到“其亲”,祭祀既然顺、备,可以作为教育,所以人君因此进行教育。外部的教育指郊祀天神,内部的教育指孝顺父母、祭祀宗庙。
○“是故明君”到“顺孝”,由于郊祀教育尊重君王长官,所以众臣服从。内部教育孝顺则亲近,所以子孙顺从孝顺。
○“尽其道,端其义,而教生焉”,是说人君亲身践行,竭尽侍奉上面的道,又端正君臣上下的义,那么政教就由此产生了。
○“所不安於上,则不以使下”,是说在上面所做的事施加于自己,自己感到不安,就不能施加于下面。
○“所恶於下,则下以事上”,是说在下面有不善的事施加于自己,自己感到憎恶,就不能用这事来侍奉上面,上面也憎恶。
○“非诸人,行诸己,非教之道也”,总结上面两件事。诸,是於的意思,是说他人行此恶事加于自己,自己认为不对,这是对别人认为不对。自己却行此恶事而施加于人,这是施加于自己。如果这样,就不是政教的原则。说为政教必定要从自身出发,才能推及万物,所以下文说“必由其本,顺之至也”。
祭祀有十种伦常:可以看到侍奉鬼神的道理,可以看到君臣的义理,可以看到父子的伦常,可以看到贵贱的等级,可以看到亲疏的差别,可以看到爵位赏赐的施予,可以看到夫妇的区别,可以看到政事的均平,可以看到长幼的次序,可以看到上下的界限。这就叫做十伦。伦,是义的意思。
○见事,音贤遍,下文都相同。杀,音色界,徐音所例,下文相同。
[疏]“夫祭”到“十伦”。
○正义说:这一节广泛阐明祭祀有十种伦常礼制,现在各随文解释。从
此至“此之谓十伦”一经,总明十伦之目。从上虽云祭,其事隐;此广陈祭含十义,以显教之本十伦义也。
译这一章直到“这就叫做十伦”为止,总体阐明了十伦的条目。从前虽然提到祭祀,但其事理隐晦;这里广泛陈述祭祀所蕴含的十种意义,以彰显教化的根本——十伦之义。
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诏祝於室而出于祊,此交神明之道也。同之言詷也。祭者以其妃配,亦不特几也。诏祝,告事於尸也。出於祊,谓索祭也。
○铺,普胡反,又芳夫反。筵,羊然反。为,于伪反,下注“为其”皆同。祊,伯更反。詷,徒贡反。索,所伯反。
[疏]“铺筵”至“道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第一伦交鬼神之道。
○“铺筵设同几”者,设之曰筵,坐之曰席,同之言詷,詷,共也。言人生时形体异,故夫妇别几,死则魂气同归于此,故夫妇共几。铺席设几,使神依之。设此夫妇所共之几,席亦共之。必云“同几”者,筵席既长,几则短小,恐其各设,故特云“同几”。
○“诏祝於室”者,诏,告也。祝,祝也。谓祝官以言诏告,祝请其尸於室求之。
○“而出于祊”者,谓明日绎祭而出庙门旁,广求神於门外之祊。
○正义曰:“此交神明之道也”者,神明难测,不可一处求之,或门旁不敢定,是与神明交接之道,鬼、神通,故云道。
○注“同之”至“祭也”。
○正义曰:“同之言詷也”者,若单作“同”字,是“齐同”之“同”,非“詷共”之“詷”,所以物有异类而同时也,则同死同生同出同入之类。不齐,其物异也。若詷共之詷,则言旁作同,故古文、《字林》皆训“詷”为“共”,是汉魏之时字义如此,是以读“同”为“詷”。今则总为一字。云“祭者以为妃配”者,《仪礼 少牢》文,谓祭,夫祝辞云以某妃配。云“亦不特几也”者,谓不但不特设辞,亦不特设其几。谓祝辞与几皆同於夫,不特设也。故郑注《司几筵》云“祭於庙,同几,精气合也”。云“诏祝告事於尸也”者,谓灌鬯、馈熟、酳尸之等,祝官以祝辞告事於尸,其事广也。以总论事,神故广言之。知非朝践之时血毛诏於室者,以朝践尸、主皆在户外,蹔时之事,非终始事神之道,故知非也。云“出於祊,谓索祭也”者,案《郊特牲》“索祭祀于祊”,故云“谓索祭也”。
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於臣,在庙中则全於君。君在庙门外则疑於君,入庙门则全於臣、全於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不迎尸者,欲全其尊也。尸,神象也。鬼神之尊在庙中,人君之尊出庙门则伸。
○伸音申。
[疏]“君迎”至“义也”。
○正义曰:此经明第二伦君臣之义也。
○“君迎牲不迎尸,别嫌也”者,尸体既尊,君宜自卑。若出迎尸,尸道未伸,则嫌君犹欲自尊之义也。
○“尸在庙门外,则疑於臣”者,则解别嫌事也。尸本是臣,而为尸时,则尊在庙中耳。君若未入庙,其尊未伸。君若出迎,则疑尸有还为臣之道,故云“疑於臣”也。
○“在庙中则全於君”者,尸若入庙,则君、父道全也。唯云全君,不云全父者,此本是明君臣,故略於全父也。下既云臣、子,故知此为君、父也。且庙中行礼,尸皆答拜。然父无答子之礼,君有答臣之法,故据君言之耳。
○“君在庙门外则疑於君”者,释君疑也。君道之全,全在庙门外。若出门外,则君道还尊,与平常不异,故不出门也。
○“入庙门则全於臣、全於子”者,君若入庙,则臣、子道全,无所疑也。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者,结第二伦也。君至尊而受屈庙中,以臣子自处,不敢出庙门,恐尸尊不极,欲示天下咸知君臣之义也。君臣由义而合,故云“义”也。
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於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子行,犹子列也。祭祖则用孙列,皆取於同姓之適孙也。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户外,是以有北面事尸之礼。
○行,户刚反,注同,徐胡孟反。適,丁历反。
[疏]“夫祭”至“伦也”。
○正义曰:此第三伦,明父子之理。
○“孙为王父尸”者,谓王父之孙行与王父
译铺设筵席,设置共用的几案,是为了让神灵有所依凭。在室内向祝官宣告祭事,然后到庙门旁的祊室进行祭祀,这是与神明交接的方法。“同”的意思是“詷”(共同)。祭祀时,以妃配享,也不单独设置几案。诏祝,是向尸宣告祭事。出于祊,是指索祭。
○铺,音普胡,又音芳夫。筵,音羊然。为,音于伪,下文“为其”皆同。祊,音伯更。詷,音徒贡。索,音所伯。
[疏]从“铺筵”到“道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第一伦,即与鬼神交接的方法。
○“铺筵设同几”者,铺设称为筵,坐卧称为席,“同”的意思是“詷”,“詷”即共同。意思是人生时形体各异,所以夫妇分别使用几案,死后魂气共同归于此处,所以夫妇共用几案。铺设席案设置几案,使神灵有所依凭。设置这夫妇所共用的几案,席案也是共用的。必定说“同几”的原因,是因为筵席既长,几案却短小,恐怕各自设置,所以特别说“同几”。
○“诏祝於室”者,诏,是宣告;祝,是祝官。意思是祝官用言语宣告,在室内向尸祝请,寻求神灵。
○“而出于祊”者,意思是第二天举行绎祭,走出庙门旁,在门外的祊室广泛寻求神灵。
○正义说:“此交神明之道也”者,神明难以测度,不能只在一个地方寻求,或者在门旁也不敢确定,这是与神明交接的方法,鬼、神相通,所以说“道”。
○注“同之”到“祭也”。
○正义说:“同之言詷也”者,如果单用“同”字,是“齐同”的“同”,不是“詷共”的“詷”,所以物有异类而同时存在,就是同死同生同出同入之类。不整齐,是因为物类不同。如果是“詷共”的“詷”,则说旁边作“同”,所以古文、《字林》都解释“詷”为“共”,这是汉魏之时字义如此,因此读“同”为“詷”。现在则总为一个字。说“祭者以其妃配”者,是《仪礼·少牢》的记载,意思是祭祀时,丈夫的祝辞说以某妃配享。说“亦不特几也”者,意思是不但不单独设置祝辞,也不单独设置几案。意思是祝辞与几案都与丈夫相同,不单独设置。所以郑玄注《司几筵》说“在庙祭祀,共用几案,精气相合”。说“诏祝告事於尸也”者,意思是灌鬯、进献熟食、让尸漱口等,祝官用祝辞向尸宣告祭事,事情广泛。因为总论祭事,神灵所以广泛地说。知道不是在朝践之时在室内用血毛宣告的原因,是因为朝践时尸、主都在户外,是短暂的事情,不是始终事奉神灵的方法,所以知道不是。说“出於祊,谓索祭也”者,根据《郊特牲》“在祊室索祭”,所以说“谓索祭也”。
君主迎接牺牲而不迎接尸,是为了区别嫌疑。尸在庙门外,就疑似臣子;在庙中,就完全体现君主的尊贵。君主在庙门外,就疑似君主;进入庙门,就完全体现臣子、儿子的身份。因此不出庙门,是为了彰显君臣的大义。不迎接尸,是为了保全尸的尊贵。尸,是神灵的象征。鬼神的尊贵在庙中,人君的尊贵出了庙门就得以伸展。
○伸,音申。
[疏]从“君迎”到“义也”。
○正义说:这段经文阐明第二伦,即君臣的大义。
○“君迎牲不迎尸,别嫌也”者,尸的身份已经尊贵,君主应当自我谦卑。如果出迎尸,尸的尊贵尚未伸展,就疑似君主还想自尊自大的意思。
○“尸在庙门外,则疑於臣”者,这是解释区别嫌疑的事。尸本来是臣子,但作为尸时,尊贵只在庙中。君主如果未入庙,其尊贵尚未伸展。君主如果出迎,就疑似尸有回归臣子身份的可能,所以说“疑於臣”。
○“在庙中则全於君”者,尸如果入庙,就完全体现君主、父亲的尊贵。只说全于君,不说全于父,是因为这里本是阐明君臣关系,所以略去全于父。下文既然说了臣、子,所以知道这里指君、父。况且在庙中行礼,尸都回答拜礼。然而父亲没有回答儿子拜礼的礼节,君主有回答臣子拜礼的法度,所以根据君主来说。
○“君在庙门外则疑於君”者,这是解释君主的嫌疑。君主大义的完全体现,全在庙门外。如果出门外,就君主之道恢复尊贵,与平常无异,所以不出门。
○“入庙门则全於臣、全於子”者,君主如果入庙,就完全体现臣子、儿子的身份,没有嫌疑。因此不出门,是为了彰显君臣的大义,这是总结第二伦。君主最尊贵却在庙中受屈,以臣子自处,不敢出庙门,是担心尸的尊贵不够极致,想要让天下人都知道君臣的大义。君臣因大义而结合,所以说“义”。
祭祀的道理,孙子做祖父的尸。被派来做尸的人,在祭祀者那里是子辈。父亲面向北方侍奉他,这是为了阐明儿子侍奉父亲的大道。这是父子之间的伦理。子行,即子辈行列。祭祀祖先就用孙子辈,都选取同姓的嫡孙。天子、诸侯的祭祀,在朝事时将尸延请至户外,因此有面向北方侍奉尸的礼节。
○行,音户刚,注同,徐音胡孟。適,音丁历。
[疏]从“夫祭”到“伦也”。
○正义说:这是第三伦,阐明父子的道理。
○“孙为王父尸”者,意思是王父的孙子辈与王父
作尸。
○“所使为尸者,於祭者,子行也”者,谓孝子所使令为尸者,於祭者孝子身为子之行秩也。
译充当尸。
“所使为尸者,於祭者,子行也”的意思是,说孝子所指派来充当尸的人,在祭祀者孝子那里,是处于儿子的辈分行列。
○“父北面而事之”者,父则祭者之身,北面而事子行之尸也。
○“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者,主人为欲孝敬己父,不许己尊而北面事子行,则凡为子者,岂得不自尊事其父乎!是见子事父之道也。
○注“皆取”至“尊之礼”。
○正义曰:“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户外”者,以《少牢》、《特牲》尸皆在室之奥,主人西面事之,无北面事尸之礼,故知是天子、诸侯也。知当“朝事”者,以《郊特牲》“诏祝於室,坐尸於堂”。诏祝於室,当朝事之节,故知坐尸於堂,当朝事也。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尸饮五,谓酳尸五献也,大夫、士祭,三献而献宾。
○瑶音遥。散,悉但反。差,本又作之等。酳音胤,又仕觐反。
[疏]“尸饮”至“等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第四伦,尊卑差等。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至“皆以齿,明尊卑之等”者,谓献卿、大夫、士及有司等,其爵虽同,皆长者在先,故云“皆以齿”。
○注“尸饮”至“献宾”。
○正义曰:此据备九献之礼者。至主人酳尸,故尸饮五也。凡祭二献,祼用郁鬯,尸祭奠而不饮。朝践二献,馈食二献,及食毕,主人酳尸。此等皆尸饮之,故云“尸饮五”。於此之时以献卿,献卿之后,乃主妇酳尸。酳尸毕,宾长献尸,是尸饮七也。乃瑶爵献大夫,是正九献礼毕,但初二祼不饮,故云尸饮七。自此以后,长宾、长兄弟更为加爵,尸又饮二,是并前尸饮九,主人乃散爵献士及群有司也。此谓上公九献,故以酳尸之一献为尸饮五也。若侯伯七献,朝践、馈食时各一献。食讫酳尸,但饮三也。子男五献,食讫,酳尸,尸饮一。云“大夫、士祭,三献而献宾”者,欲明诸侯献宾时节与大夫、士献宾不同。知大夫、士祭三献而献宾者,《特牲礼》文。下大夫不宾尸,与士同,亦三献而献宾。知者,《有司彻》文。其上大夫别行宾尸之礼,与此异也。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於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此之谓亲疏之杀也。昭、穆咸在,同宗父子皆来。
○昭,上遥反,后放此。
[疏]“夫祭”至“杀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第五伦也,亲疏之杀也。昭、穆,谓尸主行列於庙中,所以至无乱者,谓父南面,子北面,亲者近,疏者远,又各有次序。“是故有事於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者,祭大庙之时,则众庙尸主皆来,及助祭之人、同宗父子皆至,则群昭穆咸在。若不於大庙,馀庙之祭,唯有当庙尸主及所出之庙子孙来至,不得群昭群穆咸在也。
○“而不失其伦”者,尸主既有昭穆,故主人及众宾亦为昭穆列在庙,不失伦类。
○正义曰:“此之谓亲疏之杀也”者,杀,渐也。列昭穆存亡名有远近,示天下亲疏有渐也。
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於大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此爵赏之施也。一献,酳尸也。舍,当为释声之误也。非时而祭曰奠。
○乡,许亮反。舍,依注音释。
[疏]“古者”至“施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第六伦也,爵赏之施焉。
○“爵有德而禄有功”者,爵表德,故云“有德”。禄赏功,故云“有功”也。
○“而舍奠于其庙”者,谓受策命,卿、大夫等既受策书,归还而释奠於家庙,告以受君之命,似非时而祭,故称奠。此爵赏之施也者,君尊上爵赏於庙,不自专,故民知施必由尊也。
○注“一献,一酳尸也”。
○正义曰:经云“一献”,知非初祼及朝践、馈食之一献,必为一酳尸者,以一酳尸之前,皆为祭事,承奉鬼神
译○所谓“父亲面向北方侍奉他”,是指父亲就是祭祀者的本体,面向北方去侍奉由儿子扮演的那位祖先神主。
○所谓“这是为了阐明儿子侍奉父亲的大道,这是父子之间的伦理”,是指主人为了表达对父亲的孝敬,不让自己保持尊位,而是面向北方去侍奉由儿子扮演的神主,那么凡是做儿子的,难道能不尊敬地侍奉自己的父亲吗!这就体现了儿子侍奉父亲的大道。
○注释:“都选取”到“尊贵的礼仪”。
○正义说:“天子、诸侯的祭祀,在朝事阶段将神主延请至户外”,这是因为《少牢馈食礼》、《特牲馈食礼》中神主都在室内的西南角,主人面向西方侍奉他,没有面向北方侍奉神主的礼仪,所以知道这是指天子、诸侯。知道应当是“朝事”阶段,是因为《郊特牲》篇说“在室内向祝官宣告,让神主坐在堂上”。在室内向祝官宣告,正当朝事的环节,所以知道让神主坐在堂上,是朝事阶段。
神主饮五次酒,国君清洗玉爵向卿献酒。神主饮七次酒,用瑶爵向大夫献酒。神主饮九次酒,用散爵向士及众有司献酒,都按照年龄长幼顺序。这是为了表明尊卑的等级。神主饮五次酒,是指酳尸(向神主敬酒使其漱口)的五次献酒,大夫、士的祭祀,三次献酒后就向宾客献酒。
○瑶,音遥。散,音悉但反。差,原本又写作“之等”。酳,音胤,又音仕觐反。
[疏]“神主饮”到“等级”。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第四伦,即尊卑的差别等级。
○“神主饮五次酒,国君清洗玉爵向卿献酒”到“都按照年龄长幼顺序,表明尊卑的等级”,是指向卿、大夫、士及有司等献酒,他们的爵位虽然相同,都是年长的在先,所以说“都按照年龄长幼顺序”。
○注释:“神主饮”到“向宾客献酒”。
○正义说:这是依据具备九次献酒礼仪的情况。到了主人酳尸的时候,所以神主饮了五次酒。凡是祭祀有两次献酒,祼礼使用郁鬯酒,神主祭奠但不饮用。朝践两次献酒,馈食两次献酒,以及进食完毕,主人酳尸。这些情况神主都饮用了,所以说“神主饮五次”。在这个时候向卿献酒,向卿献酒之后,才由主妇酳尸。酳尸完毕,宾客中的长者向神主献酒,这是神主饮了七次酒。于是用瑶爵向大夫献酒,这是正式的九次献礼完毕,只是前两次祼礼不饮用,所以说神主饮七次。从此以后,年长的宾客、年长的兄弟再增加爵位,神主又饮了两次,这样连同前面的神主饮了九次,主人于是用散爵向士及众有司献酒。这是指上公九次献酒,所以把酳尸的一次献酒算作神主饮五次。如果是侯伯七次献酒,朝践、馈食时各一次献酒。进食完毕酳尸,只饮了三次。子男五次献酒,进食完毕,酳尸,神主饮了一次。说“大夫、士的祭祀,三次献酒后就向宾客献酒”,是为了表明诸侯向宾客献酒的时节与大夫、士向宾客献酒不同。知道大夫、士的祭祀三次献酒后就向宾客献酒,是《特牲礼》的原文。下大夫不向神主献酒,与士相同,也是三次献酒后就向宾客献酒。知道这一点,是《有司彻》的原文。其上大夫另行举行向神主献酒的礼仪,与此不同。
祭祀有昭穆的次序。昭穆,是用来区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的次序而不混乱的。因此在太庙举行祭祀,那么所有的昭辈和穆辈都到场,而不失去他们的伦常,这就叫做亲疏的递减。昭、穆都到场,同宗的父子都来了。
○昭,音上遥反,后面同此。
[疏]“祭祀”到“递减”。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第五伦,即亲疏的递减。昭、穆,是指神主在庙中排列的行列,之所以达到不混乱,是指父亲面向南方,儿子面向北方,亲近的在近处,疏远的在远处,又各有次序。“因此在太庙举行祭祀,那么所有的昭辈和穆辈都到场”,祭祀太庙的时候,那么众庙的神主都来,以及助祭的人、同宗的父子都到,那么所有的昭穆都到场。如果不在太庙,其余庙的祭祀,只有当庙的神主以及所出自的庙的子孙来到,不能所有的昭穆都到场。
○“而不失去他们的伦常”,神主既有昭穆的次序,所以主人及众宾客也按照昭穆的次序排列在庙中,不失去伦常类别。
○正义说:“这就叫做亲疏的递减”,杀,是逐渐的意思。排列昭穆,存者与亡者的名位有远近,向天下显示亲疏是逐渐变化的。
古时候,贤明的君主授予爵位给有德行的人,给予俸禄给有功劳的人,一定在太庙赐给爵位和俸禄,表示不敢独自专断。所以在祭祀的日子,第一次献酒,国君走下台阶站在东阶的南面,面向南方,被任命的人面向北方,史官从国君的右边,拿着简策任命他,再拜稽首,接受简策回家,而在他的家庙举行释奠。这是爵位赏赐的施行。第一次献酒,是酳尸。舍,应当是“释”字的音误。不是正时的祭祀叫做奠。
○乡,音许亮反。舍,依注音释。
[疏]“古时候”到“施行”。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第六伦,即爵位赏赐的施行。
○“授予爵位给有德行的人,给予俸禄给有功劳的人”,爵位表彰德行,所以说“有德行”。俸禄奖赏功劳,所以说“有功劳”。
○“而在他的家庙举行释奠”,是指接受策命,卿、大夫等既接受了策书,回家而在自家庙堂举行释奠,报告接受了国君的命令,好像不是正时的祭祀,所以称为奠。这是爵位赏赐的施行,国君在庙中尊上爵位赏赐,不独自专断,所以百姓知道施行赏赐必须由尊者决定。
○注释:“第一次献酒,是酳尸”。
○正义说:经文说“第一次献酒”,知道不是初祼及朝践、馈食的第一次献酒,必定是第一次酳尸,因为第一次酳尸之前,都是祭祀事务,承奉鬼神
,未暇策命,而尸食已毕,祭事方了,始可以行其爵赏及赐劳臣下。此一献则上尸饮五,君献卿之时也。若天子命群臣,则不因常祭之日,特假於庙。故《大宗伯》云“王命诸侯则傧”,注云“王将出命,假祖庙,立,依前南乡”是也。
译来不及策命,而尸已进食完毕,祭祀之事方才结束,这才可以施行爵赏以及赐劳臣下。这一献则是上尸饮五次,是君主向卿献酒的时候。如果是天子命令群臣,就不在常规祭祀的日子,特意借用宗庙。所以《大宗伯》说“王命诸侯则傧”,注解说“王将出命,假祖庙,立,依前南乡”就是这个意思。
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尸酢夫人执柄,夫人授尸执足。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校,豆中央直者也。执醴,授醴之人。授夫人以豆,则执镫。镫,豆下跗也。
○卷,古本反。校,户教反,又户交反,柄也。镫音登,又丁邓反。
[疏]“君卷”至“别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第七伦也。
○“夫人副袆立于东房”者,此谓上公之夫人,故副袆立于东房。若其馀夫人则不副袆也。
○“夫人荐豆执校”者,校,谓豆之中央直者。夫人荐豆之时,手就此校。
○“执醴授之,执镫”者,镫,谓豆下跗。夫人荐豆之时,此执醴之人以豆授夫人之时,则执豆之下跗。夫人授之,乃执校也。
○“尸酢,夫人执柄”者,爵为雀形,以尾为柄。夫人献尸,尸酢夫人,尸则执雀尾授夫人也。
○“夫人授尸执足”者,夫人受酢於尸,则执爵足也。
○“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者,谓夫妇交相致爵之时。袭,因也。其执之物不相因故处。若夫妇交相致爵不能执故处,以明男女有别。
○“酢必易爵”者,谓夫妇交相致爵之时,主人授主妇之酢,易换其爵,故《特牲》主人受主妇之酢爵,“更爵”酢。郑注云“主人更爵自酢,男子不承妇人爵”,即引此文云“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也。皇氏云:“夫妇犹男女不相袭处,则上执校、执镫之属违郑注《仪礼》之文,其义非也。”
○注“执醴授醴”至“执镫”。
○正义曰:谓夫人献尸以醴齐之时,此人酌醴以授夫人。至夫人荐豆之时,此人又执豆以授夫人,是献之与荐皆此人所事,故云“执醴,授醴之人”,执镫,谓授夫人以豆而执镫也。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於后。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惠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为政者如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殷人贵髀,为其厚也。周人贵肩,为其显也。凡前贵於后,谓脊、胁、臂、臑之属。
○髀,必氏反,又必履反。重,直龙反。臑,乃报反,肱骨也。
[疏]“凡为”至“均焉”。
○正义曰:此一经明第八伦也。
○“几为俎者,以骨为主”者,俎为助祭者各将物於俎也。
○“殷人贵髀,周人贵肩”者,殷质,贵髀之厚,贱肩之薄。周文,贵肩之显,贱髀之隐,各随所贵。
○“凡前贵於后”者,据周言之,以周人之贵肩故也。
○“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者,助祭者,故赐之俎也。
○“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者,言贵者不特多而重,贱者不虚而无分俎,多少随其贵贱,是示均平也。
○“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者,言功立由於分俎,其事既重,人君不可不知分俎之事也。
○“善为政者如此”者,言人君欲善为政教者,必须如此分俎均平。
○注“凡前”至“之属”。
○正义曰:此脊、胁、臂、臑,举其贵者,言之属中包其贱者。不云肩者,以经云“周人贵肩”,故此略之。前体臂、臑为贵,后体膊、胳为贱。就脊、胁之中,亦有贵贱。正脊在前为贵,脡脊、横脊在后为贱。胁则正胁在前为贵,短胁为贱。故总云“之属”以包之。
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昭、穆,犹《特牲》、《少牢》馈食之礼众兄弟也。群有司,犹众宾下及执事者。君赐之爵,谓若酬之。
[疏]“凡赐”至“有序”。
○正义曰:此一节明祭之第九伦,长幼之序。
○“凡赐爵”者,爵,酒爵也。谓祭祀旅酬时,赐助祭者酒爵,故云“赐爵”。
○“昭为一,穆为一”者
译君主穿着礼服戴着礼帽站在东阶上,夫人戴着副、袆首饰站在东边的厢房里。夫人进献豆器时手执豆中央的直柄,拿着醴酒的人将豆器交给她时,手执豆器下方的底座。尸向夫人回敬酒时手执爵的柄,夫人将爵交给尸时手执爵的足。夫妇互相传递器物,不接手对方刚才握过的地方,回敬酒时一定要更换酒爵,这是为了彰显夫妇之间的区别。校,是豆器中央直立的柄。执醴,是指拿着醴酒的人。把豆器交给夫人时,就手执底座。镫,是豆器下方的底座。
○卷,音古本反。校,音户教反,又音户交反,意为柄。镫音登,又音丁邓反。
[疏]“君卷”到“别也”。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第七伦。
○“夫人副袆立于东房”的意思是,这是指上公的夫人,所以戴着副、袆首饰站在东房。如果是其他夫人就不戴副、袆首饰了。
○“夫人荐豆执校”的意思是,校,是指豆器中央直立的部分。夫人进献豆器的时候,手就握在这个柄上。
○“执醴授之,执镫”的意思是,镫,是指豆器下方的底座。夫人进献豆器的时候,这个拿着醴酒的人在把豆器交给夫人的时候,就手执豆器下方的底座。夫人接过之后,才手执柄。
○“尸酢,夫人执柄”的意思是,酒爵做成雀鸟的形状,以尾巴作为柄。夫人向尸进献酒,尸向夫人回敬酒,尸就手执雀尾(柄)交给夫人。
○“夫人授尸执足”的意思是,夫人接受尸的回敬酒,就手执酒爵的足。
○“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的意思是,是指夫妇互相传递酒爵的时候。袭,是沿用的意思。他们手握的地方不沿用刚才对方握过的地方。如果夫妇互相传递酒爵不能握在原来的地方,以此来彰显男女有别。
○“酢必易爵”的意思是,是指夫妇互相传递酒爵的时候,主人把回敬的酒交给主妇,要更换酒爵,所以《特牲馈食礼》中主人接受主妇回敬的酒,“更换酒爵”回敬。郑玄注说“主人更换酒爵自己回敬,男子不承接妇人的酒爵”,就是引用这段文字说“夫妇互相传递器物,不接手对方刚才握过的地方,回敬酒一定要更换酒爵”。皇氏说:“夫妇如同男女不接手对方刚才握过的地方,那么上面说的执校、执镫等就违背了郑玄注释《仪礼》的文字,这种解释是不对的。”
○注“执醴授醴”到“执镫”。
○正义说:是指夫人向尸进献醴酒的时候,这个人斟好醴酒交给夫人。等到夫人进献豆器的时候,这个人又拿着豆器交给夫人,所以进献和进献豆器都是这个人的职责,所以说“执醴,是拿着醴酒的人”,执镫,是指把豆器交给夫人时手执底座。
凡是制作俎(盛放祭肉的礼器),以骨头为主。骨头有贵贱之分,殷代人看重髀骨,周代人看重肩骨。凡是前面的骨头比后面的贵重。俎,是用来表明祭祀一定会有恩惠的。所以地位尊贵的人取用贵重的骨头,地位低贱的人取用低贱的骨头。尊贵的人不重复取用,低贱的人不空手无分,以示公平。恩惠公平则政令通行,政令通行则事情成功,事情成功则功业建立。功业之所以建立,是不能不知道的。俎,是用来表明恩惠一定公平的,善于治理政事的人就是这样,所以说:“由此可见政事的公平。”殷代人看重髀骨,是因为它厚实。周代人看重肩骨,是因为它显眼。凡是前面的比后面的贵重,是指脊、胁、臂、臑这类骨头。
○髀,音必氏反,又音必履反。重,音直龙反。臑,音乃报反,指肱骨。
[疏]“凡为”到“均焉”。
○正义说:这一经阐明第八伦。
○“几为俎者,以骨为主”的意思是,俎是给助祭的人各自把物品放在俎上。
○“殷人贵髀,周人贵肩”的意思是,殷代质朴,看重髀骨的厚实,轻视肩骨的单薄。周代文饰,看重肩骨的显眼,轻视髀骨的隐蔽,各自遵循所看重的。
○“凡前贵於后”的意思是,这是根据周代来说的,因为周代人看重肩骨。
○“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的意思是,助祭的人,所以赐给他们俎。
○“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的意思是,说尊贵的人不特别多而重复,低贱的人不空手而没有分到的俎,多少随着他们的贵贱,这是显示公平。
○“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的意思是,说功业建立在于分配俎,这件事既然重要,人君不能不知道分配俎的事情。
○“善为政者如此”的意思是,说人君想要善于治理政教,必须像这样分配俎公平。
○注“凡前”到“之属”。
○正义说:这脊、胁、臂、臑,列举其中贵重的,说的“之属”中包含了低贱的。不说肩,是因为经文说“周人贵肩”,所以这里省略了。前体的臂、臑为贵重,后体的膊、胳为低贱。在脊、胁之中,也有贵贱。正脊在前面为贵重,脡脊、横脊在后面为低贱。胁则正胁在前面为贵重,短胁为低贱。所以总说“之属”来包含它们。
凡是赐给酒爵,昭为一组,穆为一组。昭与昭按年龄排序,穆与穆按年龄排序。凡群有司都按年龄排序,这就叫做长幼有序。昭、穆,如同《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中众多的兄弟。群有司,如同众宾客以及下面的执事人员。君主赐给他们酒爵,是指像酬酒那样。
[疏]“凡赐”到“有序”。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祭祀的第九伦,长幼的次序。
○“凡赐爵”的意思是,爵,是酒爵。是指祭祀旅酬的时候,赐给助祭的人酒爵,所以说“赐爵”。
○“昭为一,穆为一”的意思是
,言君众兄弟、子孙等在昭列者则为一色,在穆列者自为一色,各自相旅。尊者在前,卑者在后。若同班列,则长者在前,少者在后,是“昭与昭齿,穆与穆齿”。
译说君主的众兄弟、子孙等在昭列的则为一类,在穆列的自为一类,各自依次排列。尊贵的在前,卑贱的在后。如果同在一列,则年长的在前,年幼的在后,这就是“昭与昭按长幼排序,穆与穆按长幼排序”。
○注“君赐之爵,谓若酬之”。
○正义曰:案《特牲馈食礼》初有主人献众宾、兄弟之礼,后乃旅酬众宾、兄弟。此经直云“赐爵”,知非献时,而特云酬者,以献时不以昭、穆为次者。此云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当旅酬之事,故知赐爵为酬。
夫祭有畀煇、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为能行,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馀畀其下者也。煇者,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也。阍者,守门之贱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馀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此之谓上下之际。明足以见之,见此卑者也。仁足以与之,与此卑者也。煇,《周礼》作韗,谓韗磔皮革之官也。翟,谓教羽舞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谓夏、殷时。
○畀,必利反,下及注同,与也。煇,依注作韗,同况万反,又音运,下同,甲吏也。胞,步交反,下同,肉吏也。翟,狄也。乐,吏也。阍音昏,守门者也。以见,贤遍反,注皆同。此卑如字,旧必利反,下同。磔,知宅反。
[疏]“夫祭”至“之际”。
○正义曰:此一节明祭之第十伦也。
○“夫祭有畀煇、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者,畀,与也。煇也,胞也,翟也,昏也,此四者皆是贱官,於祭之末,与此四者以恩赐,是惠施之道也。
○“明足以见之”者,谓有德之君,德能昭明,足以见其惠下之义。
○“仁足以与之”者,以君有仁恩,足能赐与於下。
○“古者不使刑人守门”者,此作记之人以见周刑人守门,以祭末又何恩赐与刑人,故明之,云古者夏、殷之时,不使刑人守门。虽是贱人,所以得恩赐。
○“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者,既每言贱,明但是各守其职之人,能为四物,故云“四守”也。
○“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馀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者,更广明贵有馀分与至贱,为恩之深也。人君身尊,而尸又更尊,故言又也。
○“此之谓上下之际”者,结十伦也。际,接也,至尊与贱者,其道接也。
○注“煇周”至“殷时”。
○正义曰:案《周礼 考工记》“韗人为皋陶”,郑云:“皋陶,鼓木也。言韗人之官,掌作鼓木,张皮两头鞔之以为鼓,是韗磔皮革之官。”云“翟,谓教羽舞者也”者,羽,翟羽,故《诗 邶风》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翟即狄也,古字通用。云“古者不使刑人守门,谓夏殷时”者,以《周礼》墨者使守门,故知不使刑人守门,谓夏殷时也。
凡祭有四时,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尝,冬祭曰烝。谓夏、殷时礼也。
○礿,羊灼反,字又作禴。夏,户嫁反,下“注夏”“孟夏”同。礿、禘,阳义也。尝、烝,阴义也。禘者阳之盛也,尝者阴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尝。”夏者尊卑著,而秋万物成。古者於禘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於尝也,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言爵命属阳,国地属阴。故记曰:“尝之日,发公室,示赏也。”草艾则墨,未发秋政,则民弗敢草也。发公室,出赏物也。草艾,谓艾取草也。秋,草木成,可芟艾给爨亨,时则始行小刑也。
○艾音刈。芟,所御反。发,七乱反。亨,普彭反,徐普益反。故曰:“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义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义,君人不全。不能其事,为臣不全。”全,犹具也。夫义者,所以济志也,诸德之发也。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义章,其义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则竟内之子孙莫敢不敬矣。济,成也。发,谓机发也。竟内之子孙,万人为子孙。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亲莅之。有故则使人可也。虽使人也,君不失其义者,君明其义故也。莅,临也。君不失
译○注“君赐之爵,谓若酬之”。
○正义说:查考《特牲馈食礼》,起初有主人向众宾客、兄弟献酒的礼仪,之后才进行向众宾客、兄弟旅酬的礼仪。此经文只说“赐爵”,可知不是在献酒的时候,而特别说是酬酒,是因为献酒时不按照昭、穆的次序。这里说昭与昭按长幼次序,穆与穆按长幼次序,应当是旅酬的时候,所以知道赐爵就是酬酒。
祭祀中有将祭品分赐给煇、胞、翟、阍的人,这是恩惠下级的道理。只有有德的君主才能做到,这是因为他的明智足以察觉他们,仁爱足以给予他们。畀的意思是给予,能够将自己剩余的东西给予下级。煇,是管理甲胄的官吏中最卑贱的。胞,是管理肉食的官吏中最卑贱的。翟,是管理音乐的官吏中最卑贱的。阍,是守门的官吏中最卑贱的。古代不让受过刑的人守门,这四种守职的人,是官吏中最卑贱的。尸又是至尊的,在至尊的祭祀结束时,不忘记最卑贱的人,而将剩余的东西分赐给他们。因此,贤明的君主在上位,那么国境内的百姓就没有受冻挨饿的了。这就叫做上下之间的交接。明智足以察觉他们,是察觉这些卑贱的人。仁爱足以给予他们,是给予这些卑贱的人。煇,《周礼》写作韗,指的是制作鼓木、鞔皮制鼓的官吏。翟,指的是教习羽舞的人。古代不让受过刑的人守门,指的是夏、商时期。
○畀,音必利,下文及注同,意思是给予。煇,依注作韗,音况万,又音运,下文同,是管理甲胄的官吏。胞,音步交,下文同,是管理肉食的官吏。翟,同狄。乐,是官吏。阍,音昏,是守门的人。以见,音贤遍,注皆同。此卑,按字面读,旧音必利,下文同。磔,音知宅。
[疏]“夫祭”到“之际”。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祭祀的第十种伦理关系。
○“夫祭有畀煇、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的意思是,畀,就是给予。煇、胞、翟、阍,这四者都是卑贱的官吏,在祭祀结束时,给予这四者恩赐,这是施恩惠的道理。
○“明足以见之”的意思是,说有德的君主,德行能够昭明,足以察觉他恩惠下级的义理。
○“仁足以与之”的意思是,因为君主有仁爱之恩,足以赐给下级。
○“古者不使刑人守门”的意思是,这篇记的作者看到周朝让受过刑的人守门,在祭祀结束时又怎么恩赐给受过刑的人呢,所以说明,说古代夏、商的时候,不让受过刑的人守门。虽然是卑贱的人,所以能得到恩赐。
○“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的意思是,既然每处都说贱,说明只是各自守其职的人,能管理这四种事物,所以说“四守”。
○“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馀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的意思是,更广泛地阐明尊贵者将多余的分给最卑贱者,恩惠之深。人君自身尊贵,而尸又更尊贵,所以说“又”。
○“此之谓上下之际”的意思是,总结十种伦理关系。际,是交接。至尊者与卑贱者,他们的道理相交接。
○注“煇周”到“殷时”。
○正义说:查考《周礼·考工记》“韗人为皋陶”,郑玄说:“皋陶,是鼓木。说韗人的官职,掌管制作鼓木,张皮在两头鞔之做成鼓,是韗磔皮革的官。”说“翟,指的是教习羽舞的人”的,羽,是翟羽,所以《诗经·邶风》说“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翟就是狄,古字通用。说“古代不让受过刑的人守门,指的是夏商时期”的,因为《周礼》说墨刑的人让守门,所以知道不让受过刑的人守门,指的是夏商时期。
祭祀有四季,春祭叫做礿,夏祭叫做禘,秋祭叫做尝,冬祭叫做烝。这是指夏、商时期的礼仪。
○礿,音羊灼,字又作禴。夏,音户嫁,下文“注夏”“孟夏”同。礿、禘,是阳的义理。尝、烝,是阴的义理。禘是阳的极盛,尝是阴的极盛。所以说:“没有比禘、尝更重的了。”夏天尊卑显著,而秋天万物成熟。古代在禘祭时,颁发爵位、赏赐服饰,顺应阳的义理。在尝祭时,分出田地邑地,颁布秋天的政令,顺应阴的义理。说爵位命官属于阳,国家土地属于阴。所以记载说:“尝祭那天,分发公室的财物,表示赏赐。”草长茂盛就施加墨刑,没有颁布秋天的政令,百姓就不敢割草。分发公室的财物,是拿出赏赐的物品。草艾,是说割取草。秋天,草木成熟,可以割取用来烧火做饭,这时才开始施行小刑罚。
○艾,音刈。芟,音所御。发,音七乱。亨,音普彭,徐音普益。所以说:“禘、尝的义理很大,是治国的根本,不可以不知道。明白它的义理的,是君主。能从事它的事业的,是臣子。不明白它的义理,做君主就不完备。不能从事它的事业,做臣子就不完备。”全,就是完备。义理,是用来成全志向的,各种德行的发动。因此,他的德行盛大的,他的志向就深厚;他的志向深厚的,他的义理就显著;他的义理显著的,他的祭祀就恭敬。祭祀恭敬,那么国境内的子孙就没有敢不恭敬的了。济,是成全。发,是说机关发动。国境内的子孙,指万民为子孙。因此,君子祭祀,一定要亲自临祭。有缘故可以派人代替。虽然派人代替,君主不失去他的义理,是因为君主明白它的义理。莅,是临。君主不失去
其义者,言君虽不自亲祭,祭礼无阙,於君德不损也。其德薄者其志轻,疑於其义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为民父母矣!
译所谓“义”,是说君主虽然不亲自祭祀,但祭祀的礼仪没有缺失,这并不会损害君主的德行。那些德行浅薄的人,心志轻慢,对祭祀的意义产生怀疑却仍要求举行祭祀,是为了让他们必须保持恭敬,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祭祀时却不恭敬,怎么能成为百姓的父母呢!
[疏]“凡祭”至“母矣”。
○正义曰:此一节明祭祀之重禘、尝之义,人君若能明於其义,可以为民父母,今各随文解之。
○“禘者,阳之盛也”者,以禘祭在夏,夏为炎暑,故为阳盛。
○“尝者,阴之盛也”者,以尝祭在秋之时,阴功成就,故为阴盛。冬虽严寒,以物於秋成,故不得以冬烝对夏禘。
○注“言爵”至“属阴”。
○正义曰:爵命是生养之事,故属阳。国地是土地之事,故属阴。
○“故记”至“草也”。
○以记录之前,先有此记之文,故作记者载前记之文,所以言“记曰”也。此记云尝祭之日,发出公室货财以示赏也。
○“草艾则墨”者,谓初秋草堪艾给炊爨之时,则行小刑之墨。
○“未发秋政,则民不敢艾草也”,言夏节虽尽,人君未发行秋政,则民不敢艾草也。
○注“发公室,出赏物也”。
○正义曰:案《左传》云:“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此尝之日发公室示赏者,文各有所对,以赏对刑,则赏属春、夏,刑属秋、冬,其实四时之间皆有赏,故车服属夏,田邑属秋。出田邑之时,亦有物也。故《觐礼》秋时赐侯氏车服及箧服也。
○“夫义者,所以济志也”者,济,成也。言禘、尝之义,若人君明之,所以成就其志。
○“诸德之发也”者,发,谓机发也。诸,众也,言义者,是人君众德之发,谓诸众人之德发在於义。
○“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者,谓人君道德显盛,则念亲志意而深厚。若能念亲深厚,则事亲祭祀,其义章明显著。若能事亲章明显著,则其祭也恭敬。以此化下,则竟内民之子孙,无敢不恭敬其亲矣,以化於上故也。
○“虽使人也,君不失其义者,君明其义故也”者,言祭祀之时,身既有故,使人摄之。虽使人摄,由君能恭敬,不丧失於为君之义。所以然者,由君自明晓於禘尝之义故也。
○“其德”至“志轻”。
○言人君道浅义薄,则其念亲志意不能厚重。
○“疑於其义”至“民父母矣”者,谓志意既轻,疑惑於祭祀之义,皆不能尽心致敬。身既危疑,而欲求祭,使之必敬,不可得已。“已”是语辞。
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谓书之刻之以识事者也。自名,谓称扬其先祖之德,著已名於下。
○自名,如字,徐武政反,下及注“自名”同。铭者,论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於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世,教也。勋,业也,王功曰勋,事功曰劳。酌之祭器,言斟酌其美,传著於钟鼎也。身比焉,谓自著名於下也。顺也,自著名以称扬先祖之德,孝顺之行也。教也,所以教后世。
○譔音撰。比,毗志反,谓次比也,下及注皆同。斟,之林反。傅音附,徐音赋;一音直专反,谓传述。著,直略反,徐张虑反。行,下孟反。夫铭者,壹称,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之观於铭也,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美其所为,美此人为此铭。为之者,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知足以利之,可谓贤矣。贤而勿伐,可谓恭矣。明足以见之,见其先祖之美也。仁足以与之,与其先祖之铭也。非有仁恩,君不使与之也。知足以利之,利己名得此於先祖。
○见,贤遍反,注同。知音智,又同。故卫孔悝之鼎铭曰:“六月丁亥,公假于大庙。孔悝,卫大夫也。公,卫庄公蒯聩也,得孔悝之立己,依礼褒之以静国人,自固也。假,至也。至於大庙,谓以夏之孟夏禘祭。
○悝,口回反。假,加百反,注同。蒯,苦怪反。聩,五怪反。褒,保毛反。公曰:‘叔舅!乃祖庄叔,左右成公。成公乃命庄叔随难于汉阳,即宫于宗周,奔走无射。公曰
译[疏]“凡祭”至“母矣”。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祭祀中重禘、尝的意义,人君如果能明白其中的意义,就可以成为百姓的父母,现在随着文句逐一解释。
○“禘者,阳之盛也”的意思是,因为禘祭在夏天举行,夏天炎热酷暑,所以是阳气旺盛。
○“尝者,阴之盛也”的意思是,因为尝祭在秋天举行,阴气成就,所以是阴气旺盛。冬天虽然严寒,但因为万物在秋天成熟,所以不能用冬天的烝祭来对应夏天的禘祭。
○注“言爵”至“属阴”。
○正义说:爵位任命是生养之事,所以属于阳。封地国土是土地之事,所以属于阴。
○“故记”至“草也”。
○因为记录之前,先有这篇记述的文字,所以作记的人记载前记的文字,因此说“记曰”。这篇记述说尝祭之日,拿出公室的财物以示赏赐。
○“草艾则墨”的意思是,指初秋草可以收割用来做饭的时候,就施行小刑罚中的墨刑。
○“未发秋政,则民不敢艾草也”,是说夏节虽然结束,人君没有颁布秋天的政令,百姓就不敢收割草。
○注“发公室,出赏物也”。
○正义说:根据《左传》说:“赏赐在春夏,刑罚在秋冬。”这里在尝祭之日拿出公室财物以示赏赐,文句各有对应,以赏赐对应刑罚,那么赏赐属于春、夏,刑罚属于秋、冬,其实四季之间都有赏赐,所以车服属于夏,田邑属于秋。拿出田邑的时候,也有物品。所以《觐礼》在秋天赐给诸侯车服及箧服。
○“夫义者,所以济志也”的意思是,济,是成全。说禘、尝的意义,如果人君明白它,用来成全他的志向。
○“诸德之发也”的意思是,发,指机括发动。诸,是众。说义,是人君众德的发动,指众人的德发动在于义。
○“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的意思是,说人君道德显盛,那么思念亲人的志意就深厚。如果能思念亲人深厚,那么侍奉亲人祭祀,其意义就章明显著。如果能侍奉亲人章明显著,那么祭祀时就恭敬。以此教化下属,那么境内百姓的子孙,没有敢不恭敬其亲人的,因为受到上面的教化。
○“虽使人也,君不失其义者,君明其义故也”的意思是,说祭祀的时候,自身如果有故,让人代理。虽然让人代理,因为君主能恭敬,不丧失作为君主的义。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君主自己明白禘尝的意义。
○“其德”至“志轻”。
○说人君道浅义薄,那么他思念亲人的志意就不能厚重。
○“疑於其义”至“民父母矣”的意思是,说志意既轻,对祭祀的意义疑惑,都不能尽心致敬。自身既危险疑惑,而想要祭祀,使之一定恭敬,是不可能的。“已”是语气词。
鼎上有铭文,铭文是自我命名,自我命名用来称扬先祖的美德,而昭示给后世。作为先祖,没有不有美德的,没有不有丑恶的。铭文的义理,称美而不称恶,这是孝子孝孙的心意,只有贤者能做到。铭,是说书写刻下以记事。自名,是说称扬先祖的德行,把自己的名字著录在下面。
○自名,按原字读,徐武政反,下面及注“自名”同。铭,是论述编纂先祖有德善,功业、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斟酌于祭器,自成其名,用来祭祀先祖。显扬先祖,是用来推崇孝道。自身相比,是顺;明示后世,是教。勋,是业,王功叫勋,事功叫劳。斟酌于祭器,是说斟酌其美,传述著录于钟鼎。自身相比,是说把自己的名字著录在下面。顺,是把自己的名字著录以称扬先祖的德行,孝顺的行为。教,是用来教化后世。
○譔音撰。比,毗志反,指次比,下面及注都同。斟,之林反。傅音附,徐音赋;一音直专反,指传述。著,直略反,徐张虑反。行,下孟反。铭文,一次称述,而上下都得到好处。所以君子观看铭文,既赞美其所称述的,又赞美其所做的。赞美其所做的,是赞美这个人做这篇铭文。做铭文的人,明智足以看见它,仁爱足以给予它,智慧足以利于它,可以称为贤了。贤而不夸耀,可以称为恭了。明智足以看见它,是看见先祖的美德。仁爱足以给予它,是给予先祖的铭文。没有仁恩,君主不让他给予。智慧足以利于它,是利于自己的名声从先祖得到。
○见,贤遍反,注同。知音智,又同。所以卫孔悝的鼎铭文说:“六月丁亥,公到大庙。孔悝,是卫国大夫。公,是卫庄公蒯聩,得到孔悝拥立自己,依礼褒奖以安定国人,巩固自己。假,是至。至大庙,是说在夏之孟夏禘祭。
○悝,口回反。假,加百反,注同。蒯,苦怪反。聩,五怪反。褒,保毛反。公说:‘叔舅!你的祖父庄叔,辅佐成公。成公于是命令庄叔随难到汉阳,即在宗周建宫,奔走无射。公说
叔舅者,公为策书,尊呼孔悝而命之也。乃,犹女也。庄叔,悝七世之祖,卫大夫孔达也。随难者,谓成公为晋文公所伐,出奔楚,命庄叔从焉。汉、楚之川也。即宫於宗周,后反得国,坐杀弟叔武,晋人执而归之於京师,寘之深室也。射,厌也,言庄叔常奔走,至劳苦而不厌倦也。周既去镐京,犹名王城为宗周也。
译叔舅,是卫公在策书中对孔悝的尊称,并以此称呼他而发布命令。乃,就是汝(你)。庄叔,是孔悝的七世祖,即卫国大夫孔达。随难,是指成公被晋文公讨伐,出逃到楚国,命令庄叔跟随他。汉、楚,是两条河流的名称。庄叔在宗周的王城居住,后来返回卫国重新获得政权,因坐罪杀害弟弟叔武,被晋国人捉拿并押送到京师,囚禁在深室之中。射,意为厌(满足、不厌倦),是说庄叔常常奔波劳碌,即使到了劳苦的地步也不感到厌倦。周朝既然已经离开镐京,仍然将王城称为宗周。
○左音佐。右音又,下“启右”并注同,一读此左右并如字。难,乃旦反。奔,本亦作犇。射音亦,注同。为筴,初革反。女音汝,后皆同。从,才用反。坐,才卧反。寘,之豉反。厌,於艳反,下同。镐,胡老反。启右献公。献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献公,卫侯衎。成公,鲁孙也,亦失国得反。言庄叔之功流於后世,启右献公,使得反国也。成叔,庄叔之孙成子蒸鉏也。右,助也。纂,继也。服,事也。献公反国,命成子继女祖庄叔之事,欲其忠如孔达也。
○纂,子管反。衎,苦旦反。烝,之承反,下文注同。鉏,仕居反。乃考文叔,兴旧耆欲,作率庆士,躬恤卫国。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文叔者,成叔之曾孙文子圉,即悝父也。作,起也。率,循也。庆,善也。士之言事也。言文叔能兴行先祖之旧德,起而循其善事。
○耆欲,市志反。解,古卖反。休,许虬反。圉,鱼吕反。公曰:‘叔舅!予女铭,若纂乃考服。’若、乃,犹女也,公命悝:予女先祖以铭,以尊显之;女继女父之事。欲其忠如文子也。成公、献公、庄公,皆失国得反,言孔氏世有功焉,宠之也。
○女,羊许反,注同。悝拜稽首曰:‘对扬以辟之。对,遂也。辟,明也。言遂扬君命,以明我先祖之德也。
○辟,必亦反,又婢尺反,注同,明也。勤大命,施于烝彝鼎。’”施,犹著也,言我将行君之命,又刻著於烝祭之彝鼎。彝,尊也。《周礼》:“大约剂,书於宗彝。”
○施如字。彝,以支反。著,张虑反,又直略反,下同。约如字,徐於妙反。剂,子随反。此卫孔悝之鼎铭也。言铭之类众多也,略取其一以言之。古之君子论譔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国家如此。如庄公命孔悝之为也。庄公、孔悝,虽无令德以终其事,於礼是,行之非。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耻也。
[疏]“夫鼎”至“耻也”。
○正义曰:以前经明事亲致敬,此一节明称扬先祖之美,今各依文解之。
○“铭者自名也”者,言为先祖之铭者,自著己之功名於下。
○“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名著之后世者”也,谓自著己名之时,先称扬其先祖之美於上,而使昭明显著於后世。“铭者,论譔其先祖之有德善”者,论,谓论说;譔,则譔录。言子孙为铭论说、譔录其先祖道德善事。
○“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於天下”者,此先祖美善之事也。烈,业也。谓有功业勋劳,有庆赏声名著於天下者也。
○“而酌之祭器”者,酌,斟酌也。祭器,钟鼎也。若有声名遍普天下者,则斟酌列书,著於君之钟鼎也。
○“自成其名焉”者,先书先祖之德於器上,又自成已名於先祖铭下也。
○“以祀其先祖者也”者,祀祖,谓预君给祭也。礼:功臣既得铭鼎,则得预君大祫,令先祖被铭预祫,是尊其先祖也。
○“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者,释所以必铭预也,为崇於孝道,故称扬先祖也。
○“身比焉,顺也”者,比,次也。先称祖德,而己身亲自著名次於下,是崇孝顺之行也。
○“明示后世,教也”者,为人子孙能得称扬先祖,明示后世,使后世敩慕,即是教也。
○注“烈业”至“后世”。
○正义曰:“烈,业也”,《释诂》文。“王功曰勋”,“事功曰劳”《周礼 司勋》文。云“傅著於钟鼎也”者,傅,附也,言镌勒先祖功名附著於钟鼎。或解傅为传述於钟鼎,义亦通也。云“自著名以称扬先祖之德”者,解经“身比焉”。云“孝顺之行也”者,以解经“顺”也。云“教也,所以教后世”者,言称先祖,明示后世,所以教后世便如先祖之善也,故云“教”也。
○“夫铭”至“所为”。
○“铭者,壹称”,谓造铭唯一称先祖之善。
○“而上下
译左,音佐。右,音又,下文“启右”的注音相同,另一种读法是此处的“左”“右”都读本音。难,音乃旦。奔,原本也写作犇。射,音亦,注音相同。为筴,音初革。女,音汝,后面都相同。从,音才用。坐,音才卧。寘,音之豉。厌,音於艳,下面相同。镐,音胡老。启右献公。献公于是命令成叔继承他祖先的职事。献公,是卫侯衎。成公,是鲁国的孙子,也失国后得以返回。这是说庄叔的功业流传到后世,启右献公,使他得以返回国家。成叔,是庄叔的孙子成子蒸鉏。右,是辅助的意思。纂,是继承的意思。服,是职事的意思。献公返回国家,命令成子继承你祖父庄叔的职事,希望他像孔达一样忠诚。
纂,音子管。衎,音苦旦。烝,音之承,下文注音相同。鉏,音仕居。你的父亲文叔,兴起旧日的德政,作为表率激励善士,亲身抚恤卫国。他勤于公家事务,早晚不懈怠,百姓都说:美好啊!文叔,是成叔的曾孙文子圉,也就是悝的父亲。作,是兴起的意思。率,是遵循的意思。庆,是善的意思。士,说的是职事。这是说文叔能够兴起并践行先祖的旧德,起来遵循那些善政。
耆欲,音市志。解,音古卖。休,音许虬。圉,音鱼吕。公说:“叔舅!我赐给你铭文,如果你继承你父亲的职事。”若、乃,都是“你”的意思,公命令悝:我赐给你先祖的铭文,用来尊崇显扬他;你继承你父亲的职事。希望他像文子一样忠诚。成公、献公、庄公,都失国后得以返回,这是说孔氏世代有功,所以宠信他们。
女,音羊许,注音相同。悝拜稽首说:“颂扬并阐明它。”对,是遂的意思。辟,是明的意思。这是说遂颂扬君命,用来阐明我先祖的德行。
辟,音必亦,又音婢尺,注音相同,是明的意思。勤勉于大命,刻写在烝祭的彝鼎上。”施,是著的意思,这是说我将要奉行君命,又刻写在烝祭的彝鼎上。彝,是尊的意思。《周礼》说:“大约剂,书写在宗彝上。”
施,读本音。彝,音以支。著,音张虑,又音直略,下面相同。约,读本音,徐音於妙。剂,音子随。这是卫孔悝的鼎铭。这是说铭文的种类众多,略取其一来说明。古代的君子论述编纂其先祖的美德,而明确地昭示给后世,以此来比照自身,以此来加重其国家的地位,就像庄公命令孔悝做的那样。庄公、孔悝,虽然没有美好的德行来终成其事,但在礼制上是正确的,在行事上却不对。子孙中守护宗庙社稷的人,如果先祖没有美德却去称颂他,这是诬蔑;有善行却不知道,这是不明智;知道了却不传扬,这是不仁。这三种情况,是君子所耻的。
[疏]“夫鼎”到“耻也”。
○正义说:因为前面的经文阐明事亲致敬,这一节阐明称扬先祖的美德,现在各自依照文义解释。
○“铭者自名也”是说,为先祖作铭的人,自己在下面著录自己的功名。
○“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名著之后世者”是说,在著录自己名字的时候,先在上方称扬先祖的美德,从而使它昭明显著地流传到后世。“铭者,论譔其先祖之有德善”是说,论,是论说;譔,是编纂记录。是说子孙作铭论说、编纂记录其先祖的道德善行。
○“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於天下”是说,这是先祖美善的事迹。烈,是功业的意思。是说有功业勋劳,有庆赏声名著列于天下。
○“而酌之祭器”是说,酌,是斟酌的意思。祭器,是钟鼎。如果有声名遍普天下,就斟酌列书,著录在君主的钟鼎上。
○“自成其名焉”是说,先在器物上书写先祖的德行,又在先祖铭文的下面著录自己的名字。
○“以祀其先祖者也”是说,祀祖,是参与君主赐予的祭祀。礼制规定:功臣既然得到铭鼎,就可以参与君主的大祫祭,让先祖被铭刻而参与祫祭,这是尊崇其先祖。
○“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是说,解释为什么一定要铭刻并参与祭祀,是为了尊崇孝道,所以称扬先祖。
○“身比焉,顺也”是说,比,是次序的意思。先称颂祖德,而自己亲自著名于其下,这是尊崇孝顺的行为。
○“明示后世,教也”是说,作为子孙能够称扬先祖,明示后世,使后世效法仰慕,这就是教化。
○注“烈业”到“后世”。
○正义说:“烈,业也”,是《释诂》中的文句。“王功曰勋”,“事功曰劳”是《周礼·司勋》中的文句。说“傅著於钟鼎也”是说,傅,是附的意思,是说镌刻先祖功名附著于钟鼎。有人解释傅为传述于钟鼎,义理也通。说“自著名以称扬先祖之德”是解释经文“身比焉”。说“孝顺之行也”是解释经文“顺”。说“教也,所以教后世”是说,称颂先祖,明示后世,用来教化后世便如先祖之善,所以说“教”。
○“夫铭”到“所为”。
○“铭者,壹称”,是说作铭只称颂先祖的善行。
○“而上下
○“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者,释“上下皆得”也,所称,谓先祖也。所为,谓己身行业也。君子有德之士观铭,必见此二事之美。
○“为之”至“恭矣”。
○“为之”者,谓为铭之人也。
○“明足以见之”者,谓己有显明之德,足以见先祖之美。
○“仁足以与之”者,谓己有仁恩,故君上足以著先祖之铭与之。
○“知足以利之”者,谓己有知谋,足以利益於己,得上比先祖也。
○“可谓贤矣”者,言为铭之人备此三事,所以为贤。
○“贤而勿伐,可谓恭矣”者,既备三事为贤,又不自伐,是为恭也,故云“可谓恭矣”。
○注“孔悝”至“禘祭”。
○正义曰:云“得孔悝之立己”者,按哀公二年,晋赵鞅纳蒯聩于成。至哀十五年传云:卫孔圉娶蒯聩之姊,生悝。孔氏之竖浑良夫通於伯姬,伯姬使良夫往蒯聩,蒯聩与良夫入卫,舍孔氏之外圃,遂入適伯姬氏。伯姬与大子五人迫孔悝於厕,强盟之。遂劫以登台,於是得国,是得孔悝之立己也。“假,至也”,《释诂》文。云“至於大庙,谓以夏之孟夏禘祭”者,以经云六月,是周之六月,是夏之孟月禘祭之时,以诸侯命臣在於祭日。案《左传》哀十五年冬,蒯聩得国。十六年六月,卫侯饮孔悝酒而逐之。此谓六月命之者,盖命后即逐之,故俱在六月。
○“公曰”至“休哉”。
○此一节是孔悝父祖鼎铭之辞。
○“叔舅”者,孔悝是异姓大夫,年幼,故称叔舅。
○“乃祖庄叔”者,乃,女也。祖庄叔者,谓孔悝之七祖孔达也。
○“左右成公”者,左右,助也。辅助卫成公。
○“成公乃命庄叔随难于汉阳”者,难,谓成公被晋所伐,出奔於楚。谓成公命孔达随出逃难而往汉阳,即是楚地,在汉水之北。
○“即宫于宗周”者,即,就也。宫,谓宫室。成公后得反国,又坐杀弟叔武,被晋执之,归于京师,寘於深室之中,是即宫也。
○“奔走无射”者,言孔达随难汉阳及即宫于宗周,常奔走劳苦无厌倦。
○“启右献公,献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者,启,开也;右,助也。言庄叔馀功流於后世,能右助献公,献公虽复出奔,乃得反国。其时孔达之孙成叔,辅佐献公,故献公乃命成叔纂继女祖孔达旧所服行之事。
○“乃考文叔”者,孔圉是孔悝之父,故云乃考。
○“兴旧嗜欲”者,言父圉能兴行先祖旧德嗜欲所为。
○“作率庆士,躬恤卫国,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者,作,起也;率,循也;庆,善也;士,事也。言孔悝能起发依循善事,躬忧恤卫国,勤劳公家,早夜不解倦,民皆曰:功德休美哉!此是孔悝先祖功业鼎铭之辞也。
○注“庄叔”至“周也”。
○正义曰:案《世本》:“庄叔达生得闾叔穀,穀生成叔烝鉏,鉏生顷叔罗,罗生昭叔起,起生文叔圉,圉生悝。”庄叔是悝七世祖也。云“成公为晋文公所伐,出奔楚”者,案僖二十八年《左传》称,卫与楚,晋文公败楚於城濮。卫侯惧,出居於襄牛,遂奔楚。云“坐杀弟叔武,晋人执而归之於京师,寘之深室也”者,亦僖二十八年《左传》文。晋人归卫侯,入其室,弟叔武将沐,闻君至喜,捉发走出,前驱歂犬,射而杀之,其大夫元咺出奔晋,讼卫侯。卫侯不胜,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寘诸深室。是其事也。案《左传》于时无孔达之事,而云之者,传文不具,或者蒯聩欲褒美孔悝,故假其先祖之功而言之也。
○注“献公”至“达也”。
○正义曰:案《卫世家》卫成公生穆公,穆公生定公,定公生献公,是衎为成公曾孙。云“亦失国得反”者,案襄十四年《左传》称,卫孙文子甯惠子逐卫侯,卫侯出奔齐,是“亦失国”也。称亦者,亦成公也。其时亦非成叔之功,假言之也。云“纂,继也”,“服,事也”,《释诂》文。下注“率,循也”,亦《释诂》文。
○“
译○“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这句话,是解释“上下皆得”的含义。所称,指的是先祖;所为,指的是自身的德行与事业。有德行的君子观看铭文,必定能看见这两方面的善美。
○“为之”到“恭矣”。
○“为之”,指的是撰写铭文的人。
○“明足以见之”,指的是自身有显明的德行,足以看见先祖的美德。
○“仁足以与之”,指的是自身有仁爱恩德,所以君主足以将先祖的铭文授予他。
○“知足以利之”,指的是自身有智谋,足以对自己有利,得以向上比附先祖。
○“可谓贤矣”,是说撰写铭文的人具备这三件事,所以称为贤德。
○“贤而勿伐,可谓恭矣”,是说既然具备三件事而成为贤德,又不自我夸耀,这就是恭敬,所以说“可谓恭矣”。
○注“孔悝”到“禘祭”。
○正义说:说“得到孔悝拥立自己”,查考《左传》哀公二年,晋国赵鞅将蒯聩送入卫国都城。到哀公十五年的传文说:卫国孔圉娶了蒯聩的姐姐,生了孔悝。孔氏的家臣浑良夫与伯姬私通,伯姬派浑良夫去联络蒯聩,蒯聩与浑良夫进入卫国,住在孔氏的外圃,于是进入伯姬家中。伯姬与太子五人逼迫孔悝在厕所,强迫他盟誓。于是劫持他登上高台,于是蒯聩夺得国家政权,这就是得到孔悝拥立自己。“假”,意思是“至”,这是《尔雅·释诂》中的文义。说“至于大庙,是指在夏历孟夏举行禘祭”,因为经文说六月,是周历的六月,正是夏历孟月禘祭的时候,因为诸侯任命臣子是在祭祀的日子。查考《左传》哀公十五年冬天,蒯聩夺得国家政权。十六年六月,卫侯请孔悝喝酒并驱逐他。这里说六月任命他,大概是任命后随即驱逐他,所以都在六月。
○“公曰”到“休哉”。
○这一节是孔悝父祖鼎铭的辞句。
○“叔舅”,孔悝是异姓大夫,年纪幼小,所以称叔舅。
○“乃祖庄叔”,乃,是你。祖庄叔,指的是孔悝的七世祖孔达。
○“左右成公”,左右,是辅助的意思。辅助卫成公。
○“成公乃命庄叔随难于汉阳”,难,指的是成公被晋国讨伐,出逃到楚国。指的是成公命令孔达跟随出逃避难而前往汉阳,汉阳就是楚地,在汉水之北。
○“即宫于宗周”,即,是就、到的意思。宫,指的是宫室。成公后来得以返回国家,又因为杀害弟弟叔武的罪过,被晋国拘捕,押回京师,关在深室之中,这就是即宫。
○“奔走无射”,是说孔达跟随逃难到汉阳以及到宗周即宫,常常奔走劳苦而没有厌倦。
○“启右献公,献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启,是开导;右,是辅助。是说庄叔的余功流及后世,能够辅助献公,献公虽然再次出逃,却得以返回国家。那时孔达的孙子成叔,辅佐献公,所以献公于是命令成叔继承你祖先孔达旧日所从事的事务。
○“乃考文叔”,孔圉是孔悝的父亲,所以说乃考。
○“兴旧嗜欲”,是说父亲孔圉能够兴起践行先祖旧日的德行与喜好。
○“作率庆士,躬恤卫国,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作,是兴起;率,是遵循;庆,是善;士,是事。是说孔悝能够兴起遵循善事,亲身忧恤卫国,勤劳于公家事务,早晚不懈怠,百姓都说:功德美好啊!这是孔悝先祖功业鼎铭的辞句。
○注“庄叔”到“周也”。
○正义说:查考《世本》:“庄叔孔达生得闾叔孔穀,孔穀生成叔孔烝鉏,孔烝鉏生顷叔孔罗,孔罗生昭叔孔起,孔起生文叔孔圉,孔圉生孔悝。”庄叔是孔悝的七世祖。说“成公被晋文公讨伐,出逃到楚国”,查考《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称,卫国依附楚国,晋文公在城濮击败楚国。卫侯害怕,出居襄牛,于是逃往楚国。说“因为杀害弟弟叔武的罪过,晋人拘捕他押回京师,关在深室中”,也是《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的文义。晋人送卫侯回国,进入他的居室,弟弟叔武将要沐浴,听说国君回来很高兴,抓着头发跑出来,前驱的猎犬射杀了他,他的大夫元咺出逃到晋国,控告卫侯。卫侯理屈,被拘捕押回京师,关在深室。就是这件事。查考《左传》当时没有孔达的事迹,却这样说,是因为传文记载不全,或者是蒯聩想要褒奖美化孔悝,所以假借其先祖的功绩来说。
○注“献公”到“达也”。
○正义说:查考《卫世家》卫成公生穆公,穆公生定公,定公生献公,所以衎是成公的曾孙。说“也失国得以返回”,查考《左传》襄公十四年称,卫国孙文子、甯惠子驱逐卫侯,卫侯出逃到齐国,这就是“也失国”。称“也”,是也指成公。那时也不是成叔的功劳,是假借来说的。说“纂,是继承”,“服,是事务”,这是《尔雅·释诂》中的文义。下注“率,是遵循”,也是《尔雅·释诂》中的文义。
公曰:叔舅!予女铭,若纂乃考服”,此一节明蒯聩与孔悝铭之言也,及敕戒之,使继先祖,故云“纂乃考服”。
译鲁公说:“叔舅!我赐给你铭文,说‘要继承你父亲的职事’。”这一节明确说明了蒯聩与孔悝铭文中的话语,以及告诫训诫他们,使他们继承先祖的事业,所以说“继承你父亲的职事”。
○“悝拜”至“彝鼎”。
○正义曰:此一节明孔悝拜受君恩,言己光扬先祖之德、行君之大命,著於彝鼎。
○“对扬以辟之”者,对,遂也;扬,称扬也;辟,明也。言己遂称扬君命,以光明我先祖之美。
○“勤大命,施于烝彝鼎”者,勤,行也;施,著也;烝谓烝祭。言己勤行君之大命,著於烝祭之彝尊及鼎也。“此卫孔悝之鼎铭也”,记者录其铭,故以结之,但“休哉”以上,是称其先祖;“公曰叔舅”以下至“彝鼎”,是自著其名。於下是以身比焉,比先祖也。
昔者周公旦有勋劳於天下,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而欲尊鲁,故赐之以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禘是也。言此者王室所铭,若周公之功。
○诬音无。不传,直专反,不,本亦作弗。夫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康周公,故以赐鲁也。《清庙》,颂文王之诗也。管《象》,吹管而舞《武》、《象》之乐也。朱干,赤盾。戚,斧也,此《武》、《象》之舞所执也。佾,犹列也。《大夏》,禹乐,文舞也,执羽籥。文、武之舞皆八列,互言之耳。康,犹褒大也,《易 晋卦》曰“康侯用钖马”。
○佾音逸。盾,食准反,又音允。籥,羊灼反。子孙纂之,至于今不废,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国也。不废,不废其此礼乐也。重,犹尊也。
[疏]“昔者”至“国也”。
○正义曰:此一节因上说鼎铭,明先祖之善,故此明周公之勋,子孙纂之,特重於馀国,亦光扬之事。
○“外祭则郊、社”者,诸侯常祭,唯社稷以下。鲁之祭,社与郊连文,则备用天子之礼也。
○“内祭则大尝禘”者,祫祭在秋也,大尝禘祭在夏也,是大尝禘得用天子之礼,则升歌《清庙》及舞《大武》、《大夏》之属,皆用天子之礼,所以为大尝禘也。馀诸侯则不得大常禘。
○“升歌《清庙》”者,升堂歌《清庙》。《清庙》,颂文王之诗也。
○“下而管《象》”者,堂下吹管而舞《武》、《象》之乐也。
○“朱干玉戚,以舞《大武》”者,朱干,亦盾也。戚,斧也。以玉饰其柄,此《武》、《象》之武所执。
○“八佾以舞《大夏》”者,《大夏》,禹乐,之舞也,执羽籥。此天子之乐也。
○“康周公,故以赐鲁也”者,升歌《清庙》以下,并是天子之乐,故以此结之也。
○注“武象”至“锡马”。
○正义曰:言“文、武之舞皆八列,互言之耳”者,以经云“八佾以舞《大夏》”,舞《大武》不显佾数,则舞《大武》亦八佾也。《大武》云“朱干玉戚”其《大夏》则不用朱干玉戚,当用羽籥。而云“互文”者,以《大夏》言舞数,则《大武》亦当有舞数。《大武》言所执舞器,则《大夏》亦有舞器,故云“互”也。
○“《易 晋卦》康侯用锡马”者,证康是褒崇之义,案《易 晋卦》坤下离上,日出於地为晋。晋,进也。言明晋也。
○“子孙”至“国也者”,言鲁是周公子孙,继周公之后,至今不废此礼乐。谓作记之时也。所以明周公之有德,而又以尊重其鲁国也。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陆曰:“郑云《经解》者,以其记六艺政教得失。解,音隹买反,徐胡卖反,一音蟹。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经解》者,以其记六义政教之得失也,此於《别录》属《通论》。”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观其风俗,则知其所以教。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属,犹合也。《春秋》多记诸侯朝聘、会同,有相接之辞。罪辩之事。
○易良,以豉反,下“易良”同。属
译○“悝拜”至“彝鼎”。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孔悝拜受君恩,说自己光扬先祖的德行,奉行君主的大命,铭刻在彝鼎之上。
○“对扬以辟之”的意思是:对,是遂行的意思;扬,是称颂的意思;辟,是光明的意思。说自己遂行称颂君命,以此彰显先祖的美德。
○“勤大命,施于烝彝鼎”的意思是:勤,是奉行的意思;施,是铭刻的意思;烝,指烝祭。说自己奉行君主的大命,铭刻在烝祭所用的彝尊和鼎上。“这是卫孔悝鼎的铭文”,记录者录下其铭文,所以以此作为结尾。但“休哉”以上,是称颂其先祖;“公曰叔舅”以下至“彝鼎”,是自己铭刻其名。在下文是以自身相比附,比附先祖。
从前周公旦对天下有功勋劳绩,周公去世后,成王、康王追念周公的功勋劳绩,想要尊崇鲁国,所以赐予它隆重的祭祀。外祭就是郊祭、社祭,内祭就是大尝祭、禘祭。说这些是因为王室所铭刻的,如同周公的功绩。
○诬音无。不传,直专反,不,本也作弗。夫大尝祭、禘祭,升堂歌唱《清庙》,堂下吹管演奏《象》乐,手持红色盾牌和玉斧舞蹈《大武》,八列舞者舞蹈《大夏》,这是天子的音乐。褒扬周公,所以赐予鲁国。《清庙》,是颂扬文王的诗篇。管《象》,是吹管乐并舞蹈《武》、《象》之乐。朱干,是红色的盾牌。戚,是斧头,这是《武》、《象》舞蹈所执持的器物。佾,就是列的意思。《大夏》,是禹的音乐,属于文舞,执持羽籥。文舞、武舞都是八列,只是互相提及罢了。康,就是褒扬的意思,《易经·晋卦》说“康侯用钖马”。
○佾音逸。盾,食准反,又音允。籥,羊灼反。子孙继承它,直到今天没有废弃,以此来彰显周公的德行,并且以此尊崇其国家。不废,是不废弃这些礼乐。重,就是尊的意思。
[疏]“昔者”至“国也”。
○正义说:这一节因为上文说鼎铭,阐明先祖的善行,所以这里阐明周公的功勋,子孙继承它,特别重于其他国家,也是光扬的事迹。
○“外祭就是郊、社”的意思是:诸侯常祭,只有社稷以下。鲁国的祭祀,社与郊连文,那么就是具备天子的礼仪。
○“内祭就是大尝禘”的意思是:祫祭在秋天,大尝禘祭在夏天,是大尝禘得以使用天子的礼仪,那么升歌《清庙》以及舞蹈《大武》、《大夏》之类,都使用天子的礼仪,所以称为大尝禘。其余诸侯则不得大尝禘。
○“升歌《清庙》”的意思是:升堂歌唱《清庙》。《清庙》,是颂扬文王的诗篇。
○“下而管《象》”的意思是:堂下吹管乐并舞蹈《武》、《象》之乐。
○“朱干玉戚,以舞《大武》”的意思是:朱干,也是盾牌。戚,是斧头。用玉装饰其柄,这是《武》、《象》舞蹈所执持的器物。
○“八佾以舞《大夏》”的意思是:《大夏》,是禹的音乐,是舞蹈,执持羽籥。这是天子的音乐。
○“康周公,故以赐鲁也”的意思是:升歌《清庙》以下,都是天子的音乐,所以以此作为结尾。
○注“武象”至“锡马”。
○正义说:说“文舞、武舞都是八列,只是互相提及罢了”,因为经文说“八佾以舞《大夏》”,舞蹈《大武》没有明显说出佾数,那么舞蹈《大武》也是八佾。《大武》说“朱干玉戚”,其《大夏》则不用朱干玉戚,应当用羽籥。而说“互文”的原因,是因为《大夏》说出舞数,那么《大武》也应当有舞数。《大武》说出所执持的舞器,那么《大夏》也有舞器,所以说“互”。
○“《易经·晋卦》康侯用锡马”的意思是:证明康是褒崇的意思,查《易经·晋卦》坤下离上,日出于地为晋。晋,就是进的意思。说明晋的意思。
○“子孙”至“国也者”,意思是鲁国是周公子孙,继承周公之后,直到今天没有废弃这些礼乐。指作记的时候。以此来彰显周公的德行,并且以此尊崇鲁国。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陆说:“郑说《经解》的原因,是因为它记载六艺政教的得失。解,音隹买反,徐胡卖反,一音蟹。
[疏]正义说:查郑《目录》说:“名叫《经解》的原因,是因为它记载六义政教的得失,这在《别录》中属于《通论》。”
孔子说:“进入一个国家,它的教化就可以知道了。观察它的风俗,就知道它之所以教化的原因。它的为人温柔敦厚,是《诗》的教化。疏通知远,是《书》的教化。广博易良,是《乐》的教化。絜静精微,是《易》的教化。恭俭庄敬,是《礼》的教化。属辞比事,是《春秋》的教化。属,就是合的意思。《春秋》多记载诸侯朝聘、会同,有相接的言辞。罪辩的事情。
○易良,以豉反,下“易良”同。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