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月令第六
卷十四 月令第六
卷十四 月令第六
陆曰:“此是《吕氏春秋 十二纪》之首,后人删合为此记。蔡伯喈、王肃云周公所作。”
[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月令》者,以其记十二月政之所行也,本《吕氏春秋 十二月纪》之首章也,以礼家好事抄合之,后人因题之名曰《礼记》言周公所作,其中官名时事多不合周法。此於《别录》属《明堂阴阳记》。”此卷所出,解者不同,今且申郑旨释之。按吕不韦集诸儒士著为《十二月纪》,合十馀万言,名为《吕氏春秋》,篇首皆有《月令》,与此文同,是一证也。又周无大尉,唯秦官有大尉,而此《月令》云“乃命大尉”,此是官名不合周法,二证也。又秦以十月建亥为岁首,而《月令》云“为来岁授朔日”,即是九月为岁终,十月为授朔,此是时不合周法,三证也。又周有六冕,郊天迎气则用大裘,乘玉辂,建大常日月之章,而《月令》服饰车旗并依时色,此是事不合周法,四证也。故郑云“其中官名时事多不合周法“。然按秦始皇十二年吕不韦死,十六年并天下,然后以十月为岁首,岁首用十月时,不韦巳死十五年,而不韦不得以十月为正。又云《周书》先有《月令》,何得云不韦所造?又秦并天下立郡,何得云诸侯?又秦以好兵杀害,毒被天下,何能布德施惠,春不兴兵?既如此不同,郑必谓不韦作者,以《吕氏春秋 十二月纪》正与此同,不过三五字别,且不韦集诸儒所作,为一代大典,亦采择善言之事,遵立旧章,但秦自不能依行,何怪不韦所作也?又秦为水位,其来巳久,秦文公获黑龙以为水瑞,何怪未平天下前不以十月为岁首乎!是郑以《月令》不韦所作。《月令》者,包天地阴阳之事,然天地有上下之形,阴阳有生成之理,日月有运行之度,星辰有次舍之常。今既赞释其文,不得不略言其趣。按《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易》云:“《易》有大极,是生两仪。”《礼运》云:“礼必本於大一,分而为天地。”《易乾凿度》云:“大极者未见其气,大初者气之始,大始者形之始,大素者质之始。此四者同论天地之前及天地之始。”《老子》云“道生一”,道与大易,自然虚无之气,无象,不可以形求,不可以类取,强名曰道,强谓之大易也。“道生一”者,一则混元之气,与大初大始大素同。又与《易》之大极,《礼》之大一,其义不殊,皆为气形之始也。“一生二”者,谓混元之气分为二,二则天地也,与《易》之两仪,又与《礼》之大一分而为天地同也。“二生三”者,谓参之以人为三才也。“三生万物”者,谓天地人既定,万物备生其间,分为天地,说有多家,形状之殊,凡有六等:一曰盖天,文见《周髀》,如盖在上;二曰浑天,形如弹丸,地在其中,天包其外,犹如鸡卵白之绕黄,杨雄、桓谭、张衡、蔡邕、陆绩、王肃、郑玄之徒并所依用;三曰宣夜,旧说云殷代之制,其形体事义,无所出以言之;四曰昕天,昕读为轩,言天北高南下,若车之轩,是吴时姚信所说;五曰穹天,云穹隆在上,虞氏所说,不知其名也;六曰安天,是晋时虞喜所论。注《考灵耀》用浑天之法,今《礼记》是郑氏所注,当用郑义,以浑天为说。按郑注《考灵耀》云:“天者纯阳,清明无形,圣人则之,制璇玑玉衡以度其象。”如郑此言,则天是大虚,本无形体,但指诸星运转以为天耳。但诸星之转,从东而西,必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星复旧处。星既左转,日则右行,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至旧星之处,即以一日之行而为一度,计二十八宿一周天,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是天之一周之数也。天如弹丸,围圜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按《考灵耀》云:“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一分里之三百四十八。周天百七万一千里者,是天圆周之里数也。以围三径一言之,则直径三十五万七千里,此为二十
译卷十四 月令第六
陆德明说:“这是《吕氏春秋·十二纪》的篇首,后人删节合并成了这篇《月令》。蔡邕、王肃认为它是周公所作。”
[疏]正义说:按照郑玄《目录》的说法:“名叫《月令》,是因为它记载了十二个月政令所施行的内容,原本出自《吕氏春秋·十二月纪》的篇首,因为礼学家喜好抄录合并,后人便题名为《礼记》,并说是周公所作,但其中的官名和时事大多不符合周代的法度。这在《别录》中归属于《明堂阴阳记》。”关于这一卷的出处,解释者意见不同,现在暂且阐述郑玄的观点来解释。吕不韦召集众多儒士编写了《十二月纪》,共十余万字,名为《吕氏春秋》,每篇开头都有《月令》,与本文相同,这是第一个证据。又周代没有大尉这个官职,只有秦代设有大尉,而这篇《月令》中说“乃命大尉”,这是官名不符合周代法度,是第二个证据。又秦代以十月建亥作为岁首,而《月令》中说“为来岁授朔日”,意思就是九月是岁终,十月是授予朔日,这是时令不符合周代法度,是第三个证据。又周代有六冕,郊祀上天迎接节气时穿着大裘,乘坐玉辂,树立绘有日月图案的大常旗,而《月令》中的服饰、车驾、旗帜都依照季节的颜色,这是事物不符合周代法度,是第四个证据。所以郑玄说“其中的官名和时事大多不符合周代法度”。然而考察秦始皇十二年吕不韦去世,十六年统一天下,然后才以十月作为岁首。在岁首使用十月的当时,吕不韦已经死了十五年,吕不韦不可能以十月作为正朔。又说《周书》先有《月令》,怎么能说是吕不韦创作的呢?又秦统一天下设立郡县,怎么能说是诸侯呢?又秦代喜好战争杀戮,毒害遍天下,怎么能布施德惠,春天不兴兵呢?既然这样不同,郑玄必定认为吕不韦所作,是因为《吕氏春秋·十二月纪》正好与本文相同,不过有三五个字不同,况且吕不韦召集众多儒士所作,作为一代大典,也是采纳善言、遵循旧章的事情,只是秦代自己不能依照实行,有什么奇怪吕不韦所作的呢?又秦代以水德为王,由来已久,秦文公捕获黑龙作为水德的祥瑞,有什么奇怪在平定天下之前不以十月作为岁首呢!所以郑玄认为《月令》是吕不韦所作。《月令》包罗天地阴阳之事,然而天地有上下的形态,阴阳有生成的道理,日月有运行的度数,星辰有宿位的常理。现在既然赞颂解释其文辞,不得不略言其旨趣。按照《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易经》说:“《易》有大极,是生两仪。”《礼运》说:“礼必本于大一,分而为天地。”《易乾凿度》说:“大极者未见其气,大初者气之始,大始者形之始,大素者质之始。这四者同样论述天地之前及天地之始。”《老子》说“道生一”,道与大易,是自然虚无之气,没有形象,不能用形体去寻求,不能用类别去选取,勉强命名为道,勉强称为大易。“道生一”者,一则是混元之气,与大初、大始、大素相同。又与《易》的大极,《礼》的大一,其意义没有不同,都是气形的开始。“一生二”者,是说混元之气分为二,二则是天地,与《易》的两仪,又与《礼》的大一分而为天地相同。“二生三”者,是说参合人为三才。“三生万物”者,是说天地人既定,万物完备地生长其中。关于天地的形状,说法有多家,形态的差异,共有六等:一曰盖天,文见于《周髀》,像盖子在上面;二曰浑天,形状像弹丸,地在其中,天包裹在外面,犹如鸡蛋清包裹蛋黄,杨雄、桓谭、张衡、蔡邕、陆绩、王肃、郑玄等人所依据使用的;三曰宣夜,旧说说是殷代的制度,其形体事义,没有出处可以言说;四曰昕天,昕读为轩,说天北高南下,像车的轩,是吴国时姚信所说的;五曰穹天,说穹隆在上面,是虞氏所说的,不知道他的名字;六曰安天,是晋代虞喜所论述的。注释《考灵耀》使用浑天之法,现在《礼记》是郑氏所注,应当采用郑玄的意见,以浑天说来解释。按照郑玄注释《考灵耀》说:“天是纯阳,清明无形,圣人效法它,制作璇玑玉衡来度量它的形象。”像郑玄这样说,那么天是大虚空,本来没有形体,只是指着众星运转作为天罢了。但是众星的运转,从东向西,必定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星回到旧处。星既然左转,日则右行,也是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到达旧星之处,就以一日的行程作为一度,计算二十八宿一周天,共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这是天的一周之数。天像弹丸,圆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按照《考灵耀》说:“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一分里之三百四十八。周天一百七万一千里者,是天圆周里的数目。以围三径一来说,那么直径三十五万七千里,这是二十
八宿周回直径之数也。然二十八宿之外,上下东西各有万五千里,是为四游之极,谓之四表。据四表之内,并星宿内,总有三十八万七千里。然则天之中央上下正半之处,则一十九万三千五百里,地在其中,是地去天之数也。”郑注《考灵耀》云:“地盖厚茸茯里,春分之时,地正当中。自此地渐渐而下,至夏至之时,地下游万五千里,地之上畔与天中平。夏至之后地渐渐向上,至秋分地正当天之中央。自此地渐渐而上,至冬至上游万五千里,地之下畔与天中平。自冬至后地渐渐而下,此是地之升降於茸茯里之中。但浑天之体,虽绕於地,地则中央正平,天则北高南下。北极高於地三十六度,南极下於地三十六度。然则北极之下三十六度常见不没,南极之上三十六度常没不见。南极去北极一百二十一度馀,若逐曲计之,则一百八十一度馀。若以南北中半言之,谓之赤道,去南极九十一度馀,去北极亦九十一度馀,此是春秋分之日道也。赤道之北二十四度,为夏至之日道,去北极六十七度也。赤道之南二十四度,为冬至之日道,去南极亦六十七度。”地有升降,星辰有四游。又郑注《考灵耀》云:“天旁行四表之中,冬南夏北,春西秋东,皆薄四表而止。地亦升降於天之中,冬至而下,夏至而上。二至上下,盖极地厚也。地与星辰俱有四游升降。四游者,自立春地与星辰西游,春分西游之极,地虽西极,升降正中,从此渐渐而东,至春末复正。自立夏之后北游,夏至北游之极,地则升降极下,至夏季复正。立秋之后东游,秋分东游之极,地则升降正中,至秋季复正。立冬之后南游,冬至南游之极,地则升降极上,冬季复正。”此是地及星辰四游之义也。星辰亦随地升降,故郑注《考灵耀》云:“夏日道,上与四表平,下去东井十二度,为茸茯里,则是夏至之日,上极万五千里,星辰下极万五千里,故夏至之日,下至东井茸茯里也。”日有九道,故《考灵耀》云:“万世不失九道谋。”郑注引《河图帝览嬉》云:“黄道一,青道二出黄道东。赤道二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黑道二出黄道北。日春东从青道,夏南从赤道,秋西从白道,冬北从黑道。立春,星辰西游,日则东游。春分,星辰西游之极,日东游之极,日与星辰相去茸茯里。夏则星辰北游,日则南游。夏至,星辰北游之极,日南游之极,日与星辰相去茸茯里。以此推之,秋冬放此可知。计夏至之日,日在井星,正当嵩高之上,以其南游之极,故在嵩高之南万五千里,所以夏至有尺五寸之景也。於时日又上极,星辰下极,故日下去东井茸茯里也。”然郑四游之极,元出《周髀》之文,但日与星辰四游相反,春分日在娄,则娄星极西,日体在娄星之东,去娄茸茯里,以度言之,十二度也。则日没之时,去昏中之星,近校十度。旦时日极於东,去旦中之星,远校十度。若秋分日在角,则角星极东,日体在角星之西,去角茸茯里,则日没之时,去昏中之星,远校十度。旦时日极於西,去旦中之星,近校十度。此皆历乖远,於数不合,郑无指解,其事有疑。但《礼》是郑学,故具言之耳,贤者裁焉。但二十八宿从东而左行,日从西而右行一度,逆沿二十八宿。按《汉书 律历志》云:冬至之时,日在牵牛初度,春分之时,日在娄四度。夏至之时,日在东井三十一度。秋分之时,日在角十度。若日在东井则极长,八尺之表,尺五寸之景。若春分在娄,秋分在角,昼夜等,八尺之表,七尺五寸之景。冬至日在斗,则昼极短,八尺之表,一丈三尺之景。一丈三尺之中,去其一尺五寸,则馀有一丈一尺五寸之景,是冬夏往来之景也。凡於地千里而差一寸,则夏至去冬至,体渐南渐下,相去一十万五千里。又《考灵耀》云:“正日假上八万里,假下一十万四十里。”所以有假上假下者,郑注《考灵耀》之意,以天去地十五万三千五百里,正月雨水之时,日在上假於天八万里,下至地一十一万三千五百里。
译八宿周回直径之数也。然而二十八宿之外,上下东西各有万五千里,这是四游的极限,称为四表。依据四表之内,连同星宿内部,总共有三十八万七千里。那么天的中央上下正半之处,就是一十九万三千五百里,地就在其中,这是地距离天的数量。”郑玄注《考灵耀》说:“地盖厚茸茯里,春分的时候,地正当中间。从这时地渐渐向下,到夏至的时候,地下游万五千里,地的上边与天中平齐。夏至之后地渐渐向上,到秋分地正当天的中央。从这时地渐渐向上,到冬至上游万五千里,地的下边与天中平齐。从冬至后地渐渐向下,这是地在茸茯里之中的升降。但是浑天的形体,虽然环绕着地,地则中央正平,天则北高南下。北极高于地三十六度,南极低于地三十六度。那么北极之下三十六度常见不没,南极之上三十六度常没不见。南极距离北极一百二十一度多,如果沿着曲面计算,则是一百八十一度多。如果以南北中半来说,称为赤道,距离南极九十一度多,距离北极也九十一度多,这是春秋分时的日道。赤道之北二十四度,为夏至时的日道,距离北极六十七度。赤道之南二十四度,为冬至时的日道,距离南极也六十七度。”地有升降,星辰有四游。又郑玄注《考灵耀》说:“天在四表之中旁行,冬南夏北,春西秋东,都接近四表而停止。地也在天之中升降,冬至而下,夏至而上。二至的上下,大概是地的极厚之处。地与星辰都有四游升降。四游者,自立春地与星辰西游,春分西游到极点,地虽然西极,升降在正中,从此渐渐向东,到春末又正。自立夏之后北游,夏至北游到极点,地则升降到极下,到夏季又正。立秋之后东游,秋分东游到极点,地则升降在正中,到秋季又正。立冬之后南游,冬至南游到极点,地则升降到极上,冬季又正。”这是地及星辰四游的意义。星辰也随地升降,所以郑玄注《考灵耀》说:“夏日道,上与四表平,下去东井十二度,为茸茯里,那么就是夏至之日,上极万五千里,星辰下极万五千里,所以夏至之日,下至东井茸茯里。”日有九道,所以《考灵耀》说:“万世不失九道谋。”郑玄注引《河图帝览嬉》说:“黄道一,青道二出黄道东。赤道二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黑道二出黄道北。日春东从青道,夏南从赤道,秋西从白道,冬北从黑道。立春,星辰西游,日则东游。春分,星辰西游到极点,日东游到极点,日与星辰相距茸茯里。夏则星辰北游,日则南游。夏至,星辰北游到极点,日南游到极点,日与星辰相距茸茯里。以此类推,秋冬仿此可知。计算夏至之日,日在井星,正当嵩高之上,因为它南游到极点,所以在嵩高之南万五千里,所以夏至有尺五寸的影。这时日又上极,星辰下极,所以日下去东井茸茯里。”然而郑玄四游的极限,原本出自《周髀》的文字,只是日与星辰四游相反,春分日在娄,则娄星极西,日体在娄星之东,距离娄茸茯里,以度来说,是十二度。那么日没的时候,距离昏中之星,近差十度。旦时日极于东,距离旦中之星,远差十度。如果秋分日在角,则角星极东,日体在角星之西,距离角茸茯里,那么日没的时候,距离昏中之星,远差十度。旦时日极于西,距离旦中之星,近差十度。这些都与历法乖违遥远,与数不合,郑玄没有指解,其事有疑。只是《礼》是郑学,所以详细陈述罢了,贤者裁断吧。只是二十八宿从东而左行,日从西而右行一度,逆沿二十八宿。按《汉书 律历志》说:冬至的时候,日在牵牛初度,春分的时候,日在娄四度。夏至的时候,日在东井三十一度。秋分的时候,日在角十度。如果日在东井则极长,八尺的表,尺五寸的影。如果春分在娄,秋分在角,昼夜等,八尺的表,七尺五寸的影。冬至日在斗,则昼极短,八尺的表,一丈三尺的影。一丈三尺之中,去掉一尺五寸,则剩有一丈一尺五寸的影,这是冬夏往来的影。凡在地千里而差一寸,那么夏至去冬至,体渐南渐下,相距一十万五千里。又《考灵耀》说:“正日假上八万里,假下一十万四十里。”所以有假上假下者,郑玄注《考灵耀》的意思,以天去地十五万三千五百里,正月雨水的时候,日在上假于天八万里,下至地一十一万三千五百里。
夏至之时,日上极与天表平也。后日渐向下,故郑注《考灵耀》云:“夏至日与表平,冬至之时,日下至於地八万里,上至於天十一万三千五百里也。”委曲俱见《考灵耀注》。凡二十八宿及诸星,皆循天左行,一日一夜一周天,一周天之外,更行一度,计一年三百六十五周天四分度之一。日月五星则右行,日一日一度,月一日一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此相通之数也。今历象之说,则月一日至於四日行最疾,日行十四度馀;自五日至八日行次疾,日行十三度馀;自九日至十九日行则迟,日行十二度余;自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又小疾,日行十三度馀;自二十四日至於晦行又最疾,日行一十四度馀,此是月行之大率也。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至二十九日强半,月及於日,与日相会,乃为一月。故《考灵耀》云:“九百四十分为一日,二十九日与四百九十九分为月,是一月二十九日之外,至第三十日分至四百九十九分。月及於日,计九百四十分,则四百七十为半。今四百九十九分,是过半二十九分也。但月是阴精,日为阳精,故《周髀》云:‘日犹火,月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故月光生於日所照,魄生於日所蔽,当日则光盈,就日则明尽。”京房云:“月与星辰,阴者也。有形无光,日照之乃有光。先师以为日似弹丸,月似镜体,或以为月亦似弹丸,日照处则明,不照处则闇。”按《律历志》云:二十八宿之度,“角一十二度,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东方七十五度。斗二十六,牛八,女十二,虚十,危十七,营室十六,壁九,北方九十八度。奎十六,娄十二,胃十四,昴十一,毕十六,觜二,参九,西方八十度。井三十三,鬼四,柳十五,星七,张十八,翼十八,轸十七,南方一百一十二度”。丑为星纪,初斗十二度,终婺女七度。子为玄枵,初婺女八度,终於危十五度。亥为娵訾,初危十六,终於奎四度。戌为降娄,初奎五度,终於胃六度。酉为大梁,初胃七度,终於毕十一度。申为实沈,初毕十二度,终於井十五度。未为鹑首,初井十六度,终於柳八度。午为鹑火,初柳九度,终于张十六度。巳为鹑尾,初张十八度,终於轸十一度。辰为寿星,初轸十二度,终於氐四度。卯为大火,初氐五度,终於尾九度。寅为析木,初尾十度,终於斗十一度。五星者,东方岁星,南方荧惑,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央镇星,其行之迟速,俱在《律历志》,不更烦说。《春秋说题辞》云:“天之为言颠也。”《说文》云:“天,颠也。”刘熙《释名》云“天,显也。”又云:“坦也。”“地,底也。其体底下戴万物。”又云:“地,谛也。五土所生,莫不信谛。”《元命包》云:“日之为言实也。月,阙也。”刘熙《释名》云:“日,实也,大明盛实。月,阙也,满则缺也。”《说题辞》云:“星,精阳之荣也。阳精为日,日分为星,故其字日下生也。”《释名》云:“星,散也,布散於天。”又云:“阴,荫也,气在内奥荫也。阳,扬也,阳气在外发扬。”此等是天地阴阳日月之名也。《祭法》“黄帝正名百物”,其名盖黄帝而有也。或后人更有增,是其天高地下,日盈月阙,觜星度少,共斗度多。日月右行,星辰左转,四游升降之差,二仪运动之法,非由人事所作,皆是造化自然。先儒因其自然,遂以人事为义。或据理是实,或构虚不经,既无正文可冯,今皆略而不录。
译夏至的时候,太阳上升到极点,与天表的顶端齐平。此后太阳逐渐向下移动,所以郑玄在注释《考灵耀》时说:“夏至时太阳与天表齐平,冬至时,太阳向下到达地面八万里,向上到达天空十一万三千五百里。”这些曲折详细的说法都见于《考灵耀注》。大凡二十八宿以及众星,都沿着天穹向左运行,一日一夜绕行一周天,在绕行一周天之外,再多行一度,计算下来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周天又四分之一度。太阳、月亮和五大行星则向右运行,太阳一天行一度,月亮一天行十三度又十九分之七度。这是通用的度数。如今历法象数的说法,则是月亮在初一至初四运行最快,每天行十四度多;从初五到初八运行次快,每天行十三度多;从初九到十九运行就慢了,每天行十二度多;从二十到二十三又稍快,每天行十三度多;从二十四到月底运行又最快,每天行十四度多,这是月亮运行的大致规律。二十七个月亮绕行一周天,到二十九日大半时,月亮追上太阳,与太阳相会,这就构成一个月。所以《考灵耀》说:“九百四十分构成一天,二十九日又四百九十九分构成一个月,这是一个月二十九日之外,到第三十日时分数达到四百九十九分。月亮追上太阳,计算九百四十分,其中四百七十分为一半。现在四百九十九分,是超过一半二十九分。只是月亮是阴精,太阳是阳精,所以《周髀算经》说:‘太阳像火,月亮像水,火则向外发光,水则内含影像’,所以月光产生于太阳照射之处,月魄产生于太阳遮蔽之处,正对太阳时月光充盈,靠近太阳时光明尽失。”京房说:“月亮和星辰,属于阴。有形但没有光,太阳照射它才有光。先师认为太阳像弹丸,月亮像镜子,也有人认为月亮也像弹丸,被太阳照射的地方就明亮,不被照射的地方就黑暗。”查考《律历志》说:二十八宿的度数,“角宿十二度,亢宿九度,氐宿十五度,房宿五度,心宿五度,尾宿十八度,箕宿十一度,东方共七十五度。斗宿二十六度,牛宿八度,女宿十二度,虚宿十度,危宿十七度,营室宿十六度,壁宿九度,北方共九十八度。奎宿十六度,娄宿十二度,胃宿十四度,昴宿十一度,毕宿十六度,觜宿二度,参宿九度,西方共八十度。井宿三十三度,鬼宿四度,柳宿十五度,星宿七度,张宿十八度,翼宿十八度,轸宿十七度,南方共一百一十二度”。丑位对应星纪,始于斗宿十二度,终于婺女宿七度。子位对应玄枵,始于婺女宿八度,终于危宿十五度。亥位对应娵訾,始于危宿十六度,终于奎宿四度。戌位对应降娄,始于奎宿五度,终于胃宿六度。酉位对应大梁,始于胃宿七度,终于毕宿十一度。申位对应实沈,始于毕宿十二度,终于井宿十五度。未位对应鹑首,始于井宿十六度,终于柳宿八度。午位对应鹑火,始于柳宿九度,终于张宿十六度。巳位对应鹑尾,始于张宿十八度,终于轸宿十一度。辰位对应寿星,始于轸宿十二度,终于氐宿四度。卯位对应大火,始于氐宿五度,终于尾宿九度。寅位对应析木,始于尾宿十度,终于斗宿十一度。五大行星,东方是岁星,南方是荧惑,西方是太白,北方是辰星,中央是镇星,它们运行的快慢,都在《律历志》中有记载,不再赘述。《春秋说题辞》说:“‘天’这个字的意思是颠顶。”《说文解字》说:“天,就是颠顶。”刘熙《释名》说:“天,就是显明。”又说:“天,就是平坦。”“地,就是底部。它的形体低下承载万物。”又说:“地,就是谛实。五种土壤所生长的,没有不真实可信的。”《元命包》说:“‘日’这个字的意思是充实。‘月’,意思是缺损。”刘熙《释名》说:“日,就是充实,大明盛大充实。月,就是缺损,圆满就会缺损。”《说题辞》说:“星,是阳精的荣华。阳精成为太阳,太阳分化成为星星,所以‘星’字是‘日’下生‘生’。”《释名》说:“星,就是散开,散布在天穹。”又说:“阴,就是荫蔽,气在内部奥妙处荫蔽。阳,就是发扬,阳气在外部发扬。”这些是天地、阴阳、日月、星辰的名称。《祭法》说“黄帝正名百物”,这些名称大概是从黄帝时期就有的。或许后人又有增加,这是天高地低,太阳充盈月亮缺损,觜宿度数少,斗宿度数多。日月向右运行,星辰向左旋转,四游升降的差异,天地运动的法则,不是由人事所造就的,都是自然造化的结果。前代儒者依据自然现象,于是用人事来赋予意义。有的根据道理是真实的,有的虚构而不合常理,既然没有确切的正文可以依据,现在都略去不录。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孟,长也。日月之行,一岁十二会,圣王因其会而分之,以为大数焉。观斗所建,命其四时。此云孟春者,日月会於诹訾,而斗建寅之辰也。凡记昏明中星者,为人君南面而听天下,视时以授民事。
○参,析林反。中如字,徐丁仲反,后放此。长,丁丈反。诹,足俱反,又足侯,反本又作娵,同。訾,子斯反。为人,于伪反。
[疏]“孟春”至“尾中”。
○正义曰:此言孟春者,夏正建寅之月也。吕不韦在於秦世,秦以十月为岁首,不用秦正,而用夏时者,以夏数得天正,故用之也。《周礼》虽以建子为正,其祭祀田猎亦用夏正也。“日在营室”者,按《茸艹历》立春,日在危十六度;正月中,日在室十四度。《元嘉历》立春,日在危三度;正月中,日在室一度。
○“昏参中”者,按《茸艹历》立春,昏毕十度中,去日八十九度;正月中,昏井二度中,去日九十三度。《元嘉历》立春,昏昴九度中,月半昏觜觿一度中。皆不昏参中者,《月令》昏明中星,皆大略而言,不与历兆墁,但有一月之内有中者,即得载之,计正月昏参中。依《茸艹历》在立春之后六日,参星初度昏得中也。但二十八宿,其星体有广狭,相去远近。或月节月中之日,昏明之时,前星以过於午,后星未至正南。又星有明暗,见有早晚,明者昏早见而旦晚没,暗者则昏晚见而旦早没,所以昏明之星,不可正依历法,但举大略耳。馀月昏明,从此可知。
○注“孟长”至“民事”。
○正义曰:《礼纬》谓庶长称孟,故云“孟,长也“。若於人言之,庶谓孟;若於物言之,直谓长也。不取庶长之义,先儒以孟春亦谓之庶长。按《尚书 康诰》云“孟侯”,《书传》“天子之子十八,称孟侯”,并皆称孟,岂亦庶长乎?先儒以孟春称庶长者非也。云“日月之行,一岁十二会”者,日行迟,一月行二十九度半馀;月行疾,一月行天一匝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过匝更行二十九度半馀,逐及於日,而与日会,所会之处谓之为辰。郑注《周礼 大师职》云:“十一月辰在星纪,十二月辰在玄枵,正月辰在娵訾,二月辰在降娄,三月辰在大梁,四月辰在实沈,五月辰在鹑首,六月辰在鹑火,七月辰在鹑尾,八月辰在寿星,九月辰在大火,十月辰在析木。此是一岁十二会也。云“圣王因其会而分之,以为大数焉”者,圣王因其日月自然之会,而分为十二分,以为大略之数焉。所以为大略之数者,以二十九日过半,月及於日,月不可分,两月各有二十九日,又两月各有强半之日,合两半而成一日,是一月有三十日,一月二十九日,一大一小之外,仍有馀分。一年十二月,六大六小,总有三百五十四日,是岁十二会之实数也。仍少十一日四分日之一,未得周天。圣王总以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为十二会之大数。一会即一辰也,是一辰有三十度,十二辰总有三百六十度,馀有五度四分度之一,度别为九十六分,总五度有四百八十分又四分度之一,为二十四分,并之为五百四分,十二辰分之,各得四十二分,则是每辰有三十度九十六分度之四十二,计之日月实行一会,唯二十九分过半。若通均一岁会数,则每会有三十度九十六分度之四十二,是以分之为大数也。“此云孟春者,日月会於娵訾,而斗建寅之辰”者,娵訾是亥次之号,立春之时,日在危十六度;月半雨水之时,日在营室十四度,营室号娵訾,但星次西流,日行东转,东西相逆。若月初之时,则日在星分之初;月半之时,则在星分之半;月终之时,在星分之末。凡十二月日之所在,或举月初,或举月末,皆据其大略,不细与历数齐同。其昏明中星,亦皆如此。斗,谓北斗,循天而转,行建一月一辰,辰三十度九十六分度之四十二。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
译孟春正月,太阳位于营室星宿,黄昏时参星位于中天,黎明时尾星位于中天。孟,是长的意思。太阳和月亮运行,一年有十二次交会,圣王依据这些交会来划分,作为大的历数。观察北斗斗柄所指的方向,来命名四季。这里说孟春,是因为日月交会于诹訾星次,而北斗斗柄指向寅位。凡是记载黄昏和黎明时中天的星宿,是为了让君主面南治理天下,观察时节来指导百姓从事农事。
○参,音析林。中,读如字,徐音丁仲,后文同。长,音丁丈。诹,音足俱,又音足侯,反本又作娵,同。訾,音子斯。为人,音于伪。
[疏]“孟春”到“尾中”。
○正义说:这里说孟春,是指夏历建寅的月份。吕不韦在秦朝时,秦朝以十月为岁首,这里不用秦历,而用夏历,是因为夏历符合天道正朔,所以采用它。《周礼》虽然以建子为正朔,但其祭祀田猎也使用夏历。“日在营室”是说,按照《茸艹历》,立春时,太阳在危宿十六度;正月十五,太阳在营室十四度。《元嘉历》立春时,太阳在危宿三度;正月十五,太阳在营室一度。
○“昏参中”是说,按照《茸艹历》,立春时,黄昏毕宿十度位于中天,距离太阳八十九度;正月十五,黄昏井宿二度位于中天,距离太阳九十三度。《元嘉历》立春时,黄昏昴宿九度位于中天,月半黄昏觜觿一度位于中天。都不符合黄昏参星中天的说法,《月令》中关于黄昏黎明中天的星宿,都是大致而言,不与历法完全吻合,只要一个月内有时辰位于中天的,就可以记载,计算正月黄昏参星中天。依照《茸艹历》,在立春之后第六天,参星初度黄昏时位于中天。但是二十八宿,星体有宽窄,相距有远近。有的月份节气或月半之日,黄昏黎明之时,前面的星宿已经过了正南,后面的星宿还未到正南。又星有明暗,出现有早晚,明亮的星黄昏早现而黎明晚没,暗的星则黄昏晚现而黎明早没,所以黄昏黎明的星宿,不能严格依照历法,只是举出大概罢了。其余月份黄昏黎明的星宿,由此可知。
○注“孟长”到“民事”。
○正义说:《礼纬》说庶长称孟,所以说“孟,是长的意思”。如果对人来说,庶称孟;如果对物来说,直接称长。不取庶长的意义,先儒认为孟春也称为庶长。按照《尚书·康诰》说“孟侯”,《书传》说“天子之子十八岁,称孟侯”,都称孟,难道也是庶长吗?先儒认为孟春称庶长是不对的。说“日月之行,一岁十二会”是说,太阳运行慢,一个月行二十九度半多;月亮运行快,一个月行天一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超过一周再行二十九度半多,逐渐追上太阳,与太阳交会,交会的地方称为辰。郑玄注《周礼·大师职》说:“十一月辰在星纪,十二月辰在玄枵,正月辰在娵訾,二月辰在降娄,三月辰在大梁,四月辰在实沈,五月辰在鹑首,六月辰在鹑火,七月辰在鹑尾,八月辰在寿星,九月辰在大火,十月辰在析木。这是一年十二次交会。”说“圣王因其会而分之,以为大数焉”是说,圣王依据日月自然的交会,划分为十二份,作为大概的历数。之所以作为大概的历数,是因为二十九日过半,月亮追上太阳,月亮不可分割,两个月各有二十九日,又两个月各有强半之日,合两半而成一日,是一个月有三十日,一个月二十九日,一大一小之外,仍有剩余。一年十二月,六大六小,总共有三百五十四日,这是一年十二次交会的实际数目。仍然少十一日四分之一,未能周天。圣王总共以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作为十二次交会的大数。一次交会即一个辰,是一个辰有三十度,十二辰总共有三百六十度,剩余有五度四分之一,每度分为九十六分,总五度有四百八十分又四分之一,为二十四分,合并为五百四分,十二辰分之,各得四十二分,则是每辰有三十度九十六分之四十二,计算日月实际运行一次交会,只有二十九分过半。如果通均一年交会数,则每次交会有三十度九十六分之四十二,所以分之为大数。“这里说孟春,日月交会于娵訾,而斗建寅之辰”是说,娵訾是亥次的称号,立春之时,太阳在危宿十六度;月半雨水之时,太阳在营室十四度,营室号娵訾,只是星次西流,太阳东转,东西相逆。如果月初之时,则太阳在星分之初;月半之时,则在星分之半;月终之时,在星分之末。凡十二月太阳所在,或举月初,或举月末,都依据大概,不细与历数齐同。其黄昏黎明中天的星宿,也皆如此。斗,指北斗,循天而转,行建一月一辰,辰三十度九十六分之四十二。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
月建子,十二月建丑也。其十二辰之名,按《律历志》云“孳萌於子”,则子,孳也。又云“纽牙於丑”,则丑,纽也。又云“引达於寅”,则寅,引也。又云“冒茆於卯”,则卯,冒也。又云“振美於辰”,则辰,振也。又云“巳盛於巳”,则巳,巳也。又云“萼布於午”,则午,萼也。又云“昧僾於未”,则未,昧也。又云“申坚於申”,则申,坚也。又云“留孰於酉”,则酉,留也。又云“毕入於戌”,则戌,毕也。又云“该阂於亥”,则亥,该也。《律历志》又云:“北,伏也,阳气伏於下,於时为冬,冬,终也:万物终藏。南,任也,阳气任养万物,於时为夏,夏,假也;假,大也。西,迁也,阴气迁落万物,於时为秋,秋者揪也:物揪敛也。东者动也,阳气动物,於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也。”云:“凡记昏明中星者,为人君南面而听天下,视时候授民事”者,按《书纬考灵耀》云:“主春者鸟星,昏中可以种稷。主夏者心星,昏中可以种黍。主秋者虚星,昏中可以种麦。主冬者昴星,昏中则入山可以斩伐、具器械。”王者南面而坐,视四星之中者,而知民之缓急,急则不赋力役,故敬授民时,是观时候授民事也。
译月建子,十二月建丑。这十二辰的名称,按照《律历志》所说“孳萌於子”,那么子,就是孳(滋生)的意思。又说“纽牙於丑”,那么丑,就是纽(纽结)的意思。又说“引达於寅”,那么寅,就是引(引导)的意思。又说“冒茆於卯”,那么卯,就是冒(冒头)的意思。又说“振美於辰”,那么辰,就是振(振奋)的意思。又说“巳盛於巳”,那么巳,就是巳(已盛)的意思。又说“萼布於午”,那么午,就是萼(花萼)的意思。又说“昧僾於未”,那么未,就是昧(昏暗)的意思。又说“申坚於申”,那么申,就是坚(坚固)的意思。又说“留孰於酉”,那么酉,就是留(留止)的意思。又说“毕入於戌”,那么戌,就是毕(完毕)的意思。又说“该阂於亥”,那么亥,就是该(概括)的意思。
《律历志》又说:“北,是伏的意思,阳气伏藏于地下,在季节上是冬,冬,是终的意思:万物终结收藏。南,是任(承担)的意思,阳气承担养育万物,在季节上是夏,夏,是假(大)的意思;假,就是大的意思。西,是迁(迁移)的意思,阴气迁移降落万物,在季节上是秋,秋是揪(收敛)的意思:万物收敛。东,是动的意思,阳气发动万物,在季节上是春,春,是蠢(萌动)的意思:万物萌动生长。”
文中说:“凡是记录黄昏和黎明时中天的星象,是为了让君主面南而坐听政天下,观察时节来授予百姓农事”,按照《书纬考灵耀》所说:“主宰春季的是鸟星,黄昏时它在天中,可以种植稷。主宰夏季的是心星,黄昏时它在天中,可以种植黍。主宰秋季的是虚星,黄昏时它在天中,可以种植麦。主宰冬季的是昴星,黄昏时它在天中,就可以进山砍伐、准备器械。”君王面南而坐,观察这四颗星中哪一颗位于中天,从而知道百姓事务的缓急,紧急时就不征发劳役,所以恭敬地授予百姓农时,这就是观察时节来授予百姓农事的意思。
其日甲乙。乙之言轧也。日之行,春东从青道,发生万物,月为之佐,时万物皆解孚甲。自抽轧而出,因以为日名焉。乙不为月名者,咀艹臣功也。
○轧,乙八反。孚音敷。
[疏]“其日甲乙”。
○正义曰:其当孟春、仲春、季春之时,日之生养之功谓为甲乙。
○注“乙之”至“功也”。
○正义曰:乙、轧声相近,故云“乙之言轧也”。云“日之行,春东从青道”者,以星辰之次谓之黄道,春时星辰西游,黄道近西。黄道之东,谓之青道,日体不移,依旧而行,当青道之上,故云“东从青道”。云“月为之佐”者,以日月皆经天而行,月亦从青道,阴佐於阳,故云“月为之佐”。知月亦从青道者,以《纬》云“月行九道,九道者并与日同,而青道二,黄道东;赤道二,黄道南;白道二,黄道西;黑道二,黄道北;并黄道而为九道也”,并与日同也。云“万物皆解孚甲,自抽轧而出,因以为日名焉”者,以日能生养万物,万物皆抽轧而生,因其抽轧,以为日功之名也。孚甲在前,抽轧在后,则应孟春甲,季春为乙。今三春总云甲乙者,孚甲抽轧,相去不远,早生者,即孟春孚甲而抽轧也;晚生者,即季春孚甲而抽轧也。《律历志》云“出甲於甲”,则甲是孚甲也。又云“奋轧於乙”,则乙,轧也。又云“明炳於丙”,则丙,炳也。又云“大成於丁”,则丁,成也。又云“丰茂於戊”,则戊,茂也。又云“理纪於已”,则已,理也,理谓正纪纲也。又云“改更於庚”,则庚,更也,谓物改更也。又云“悉新於辛“,则辛,新也。又云“怀任於壬”,则壬,任也。又云“陈揆於癸”,则癸,揆也,谓物之陈列可揆度也。云“乙不为月名者,咀艹臣功也”者,月既佐日,同有甲乙之功。今独以甲乙为日名,不以乙为月名,故云“咀艹臣功”,君谓日也。日统领月之功,犹若咀艹领臣之功以为已功。俗本云“咀艹臣功”,定本云“咀艹功”,无臣字,义俱通也。
其帝大皞,其神句芒。此苍精之君,木官之臣,自古以来,著德立功者也。大皞,宓戏氏。句芒,少皞氏之子,曰重,为木官。
○大皞,上音太,后文及注“大蔟”、“太史”、“大寝”、“大室”、“大微”、“大庙”、“大祝”、“大尉”、“大宰”皆同:皞亦作昊,胡老反;大皞,宓戏也。句芒,古候反;下音亡。句芒,木正也,少皞之子曰重为之,后“句芒”皆放此。宓戏音密,又音服;戏又作亏,亦作牺,又作羲,同许宜反。重,直龙反。
[疏]“其帝”至“句芒”。
○正义曰:自“孟春之月”讫“其日甲乙”,明於天道,其事略竟。从此以下至“鸿雁来”,明圣人奉天时,及万物节候也。故蔡邕云“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故先建春以奉天,奉天然后立帝,立帝然后言佐,言佐然后列昆虫之列,物有形可见,然后音声可闻,故陈音。有音,然后清浊可听,故言锺律。音声可以彰,故陈酸膻之属也。群品以著五行,为用於人,然后宗而祀之,故陈五祀。此以上者,圣人记事之次也。“东风”以下者,效初气之序也。二者既立,然后人君承天时行庶政,故言帝者居处之宜,衣服之制,布政之节,所明钦若昊天,然后奉天时也。
○“其帝大皞”者,谓自古以来,木德之君,其帝大皞也。谓之皞者,按《异义》,《古尚书》说“元气广大谓之皞天”,则皞皞广大之意,以伏牺德能同天,故称皞。以东方生养,元气盛大,西方收敛,元气便小,故东方之帝谓之大皞,西方之帝谓之少皞。
○“其神句芒”者,谓自古以来,主春立功之臣,其祀以为神。是句芒者,生木之官,木初生之时,句屈而有芒角,故云句芒。言大皞、句芒者,以此二人生时,木王,主春,立德立功。及其死后,春祀之时,则祀此大皞、句芒,故言也。此之言,据死后享祭之时,不论生存之日,故云“其神句
译那天的干支是甲乙。“乙”的意思是轧。太阳的运行,在春季向东沿着青道行进,使万物生长,月亮作为它的辅助,这时万物都脱去外壳,自行抽轧而出,因此用它来作为日的名称。乙不作为月的名称,是因为它属于臣子的功劳。
○轧,音乙八。孚,音敷。
[疏]“其日甲乙”。
○正义说:那正值孟春、仲春、季春之时,太阳生养万物的功绩称为甲乙。
○注“乙之”至“功也”。
○正义说:乙、轧声音相近,所以说“乙的意思是轧”。说“太阳的运行,春季向东沿着青道行进”,是因为星辰的次序称为黄道,春季时星辰向西运行,黄道靠近西方。黄道的东边,称为青道,太阳本体不移动,依旧行进,处在青道之上,所以说“向东沿着青道”。说“月亮作为它的辅助”,是因为日月都经过天空运行,月亮也沿着青道,以阴辅助阳,所以说“月亮作为它的辅助”。知道月亮也沿着青道,是因为《纬书》说“月亮运行九道,九道都与太阳相同,其中青道两条,在黄道东边;赤道两条,在黄道南边;白道两条,在黄道西边;黑道两条,在黄道北边;加上黄道一共是九道”,都与太阳相同。说“万物都脱去外壳,自行抽轧而出,因此用它来作为日的名称”,是因为太阳能够生养万物,万物都抽轧而生,因为它的抽轧,作为太阳功绩的名称。外壳在前,抽轧在后,那么应当孟春为甲,季春为乙。现在三个春季总说甲乙,是因为脱壳与抽轧,相距不远,早生的,就在孟春脱壳而抽轧;晚生的,就在季春脱壳而抽轧。《律历志》说“在甲日出壳”,那么甲就是外壳。又说“在乙日奋轧”,那么乙就是轧。又说“在丙日光明”,那么丙就是炳。又说“在丁日大成”,那么丁就是成。又说“在戊日丰茂”,那么戊就是茂。又说“在己日治理”,那么己就是理,理是指正纲纪。又说“在庚日改更”,那么庚就是更,指事物改更。又说“在辛日悉新”,那么辛就是新。又说“在壬日怀任”,那么壬就是任。又说“在癸日陈揆”,那么癸就是揆,指事物的陈列可以揣度。说“乙不作为月的名称,是因为它属于臣子的功劳”,月亮既然辅助太阳,同样有甲乙的功绩。现在只把甲乙作为日的名称,不把乙作为月的名称,所以说“属于臣子的功劳”,君指太阳。太阳统领月亮的功绩,犹如君主统领臣子的功劳作为自己的功劳。俗本说“属于臣子的功劳”,定本说“属于臣子的功”,没有“臣”字,意义都通。
那帝是大皞,那神是句芒。这是苍精的君主,木官的臣子,自古以来,显扬德行建立功业的人。大皞,就是宓戏氏。句芒,是少皞氏的儿子,名叫重,担任木官。
○大皞,上音太,后文及注“大蔟”、“太史”、“大寝”、“大室”、“大微”、“大庙”、“大祝”、“大尉”、“大宰”都相同:皞也作昊,音胡老;大皞,就是宓戏。句芒,音古候;下音亡。句芒,是木正,少皞的儿子名叫重担任他,后文“句芒”都仿照这个。宓戏音密,又音服;戏也作亏,也作牺,又作羲,都音许宜。重,音直龙。
[疏]“其帝”至“句芒”。
○正义说:从“孟春之月”到“其日甲乙”,阐明天道,其事大致完毕。从此以下到“鸿雁来”,阐明圣人奉行天时,以及万物的节候。所以蔡邕说“法象没有比天地更大的,变通没有比四时更大的,悬象著明没有比日月更大的”。所以先建立春季以奉行天道,奉行天道然后立帝,立帝然后说佐官,说佐官然后列举昆虫的行列,事物有形可见,然后声音可闻,所以陈述音律。有音律,然后清浊可听,所以谈论钟律。声音可以彰显,所以陈述酸膻之类。各类事物以彰显五行,用于人,然后尊崇而祭祀,所以陈述五祀。这以上的是圣人记事次序。“东风”以下的是,效法初气的次序。这两者既已确立,然后人君承奉天时施行各种政事,所以谈论帝者居处的适宜,衣服的规制,布政的节度,所阐明的是钦若昊天,然后奉行天时。
○“其帝大皞”者,是说自古以来,木德的君主,那帝是大皞。称为皞,按照《异义》,《古尚书》说“元气广大称为皞天”,那么皞皞是广大的意思,因为伏牺德行能力同于天,所以称皞。因为东方生养,元气盛大,西方收敛,元气便小,所以东方的帝称为大皞,西方的帝称为少皞。
○“其神句芒”者,是说自古以来,主管春季建立功业的臣子,那祭祀把他作为神。这句芒,是生木的官,树木初生之时,弯曲而有芒角,所以说句芒。说大皞、句芒,是因为这两个人出生时,木王,主管春季,立德立功。等到他们死后,春季祭祀之时,就祭祀这大皞、句芒,所以说。这说,是根据死后享祭之时,不论生存之日,所以说“其神句
芒”。句芒言其神,则大皞亦神也。大皞言帝,则句芒当云臣也。互而相通,大皞在前,句芒在后,相去县远,非是一时。大皞木王,句芒有主木之功,故取以相配也。
译“芒”。句芒说的是神,那么太皞也是神。太皞被称为帝,那么句芒应当称为臣。两者相互贯通,太皞在前,句芒在后,相距遥远,并非同一时代。太皞以木德称王,句芒有主宰木德的功效,所以选取他来与太皞相配。
○注“此苍”至“木官”。
○正义曰:苍是东方之色,故下云“驾苍龙,服苍玉”。此是苍精之君也,则东方当木行之君也。云“著德立功”者,著德谓大皞,立功谓句芒也。云“大皞宓戏氏”者,以东方立德,则谓之大皞,德能执伏牺牲,谓之伏牺,即宓戏也。《律历志》云:“大皞作罔罟,以田渔取牺牲,故天下号曰庖牺氏。”又《帝王世纪》云:“取牺牲以供庖厨食天下,故号曰庖牺氏。”或作密戏氏者,密字误也,当宀下著必,是古之伏字。按《帝王世纪》云:“大皞帝庖牺氏,风姓也。母曰华胥,遂人之世,有大人之迹出於雷泽之中,华胥履之,生庖牺於成纪,蛇身人首,有圣德,为百王先。帝出於震,未有所因,故位在东主春,象日之明,是以称大皞,一号黄熊氏。”云“少皞氏之子曰重,为木官”者,按昭二十九年《左传》蔡墨云,“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脩,曰熙”,重为句芒,该为蓐收,脩及熙为玄冥”,“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是重为句芒。若然,按《楚语》云:“重为南正司天,犁为火正司地。”所以又为南正、火正不同者,盖重为木正,兼为南正司天;犁为火正,兼为北正司地,故韦昭注《国语》云“火当为北,重既颛顼时为南正”。按《楚世家》高辛氏诛重、犁,依帝系,颛顼、高辛各有一人为帝,则重既事颛顼,又事高辛,郑则依《命历序》,以颛顼传九世,帝喾传十世,则重何得事颛顼又事高辛者?师解“重,人号。虽子孙皆号曰重,犹若羿为尧时射官,至夏后相之时,犹有羿也”。自古以来,纪君臣之号,按昭十七年《左传》云“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於近,命以民事”,服注云“自少皞以上,天子之号以其德,百官之号以其徵。自颛顼以来,天子之号以其地,百官之纪以其事”,则伏牺、神农、黄帝、少皞皆以德为号也,高阳、高辛、唐虞皆以地为号也。虽以地为号,兼有德号,则帝喾、颛顼、尧、舜,是其德号。
其虫鳞。象物孚甲将解。鳞,龙蛇之属,其音角。谓乐器之声也。三分羽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属木者,以其清浊中,民象也。春气和,则角声调。《乐记》曰:“角乱则忧,其民怨。”凡声尊卑取象五行,数多者浊,数少者清,大不过宫,细不过羽。
[疏]“其音角”。
○正义曰:其春时之音为当於角,取象木之声。不云其声角,而云其音者,单出曰声,杂比曰音,音则乐曲也。以春时调和,乐以角为主,故云“其音角”。
○注“谓乐”至“过羽”。
○正义曰:恐是他物之声,故云乐器也。但角是扣木之声,但作乐器之体,象此扣木之声。云“三分羽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者,以天地人谓之三才,又阳数极於九,故《律历志》云“五声之本生黄锺,律之九寸为宫”,於管则九寸,於弦则九九八十一丝也。《律历志》又云“或损或益,以定宫、商、角、徵、羽”。宫三分去一下生徵,徵数五十四;徵三分益一上生商,商数七十二;商三分去一下生羽,羽数四十八羽;三分益一上生角,角数六十四。是共损益相生之数也。《律历志》云:“商之为言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角,触也,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徵,祉也,物盛大而蕃祉也。羽,聚也,聚藏宇覆之也。”云“属木者,以其清浊中,民象也”者,木之声清於土金之声,浊於水火之声。今角声亦清於宫商,浊於徵羽,故角声属木,所以清浊中。凡“数多者浊,数少者清”,今宫数八十一,商数七十二,徵数五十四,羽数四十八,角数六十四,少於宫商,多於徵羽,故云“清浊中”。既尊者为浊,卑者为清,民则卑於君臣,尊於事物,亦是尊卑之中,故云民之象也。按《乐记》及《律历志》云“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羽属北方,其数少,所以黄锺在子,其数多
译○注“此苍”至“木官”。
○正义说:苍是东方的颜色,所以下文说“驾驭苍龙,佩戴苍玉”。这是具有苍精的君主,那么东方就应当是木行之君。说“著德立功”的,著德是指大皞,立功是指句芒。说“大皞宓戏氏”的,因为东方确立德行,就称为大皞,德行能够制服牺牲,称为伏牺,也就是宓戏。《律历志》说:“大皞制作网罟,用来田猎捕鱼获取牺牲,所以天下称他为庖牺氏。”又《帝王世纪》说:“获取牺牲以供庖厨食用天下,所以称他为庖牺氏。”有的写作密戏氏的,密字是错字,应当在宀下加必,这是古代的伏字。查《帝王世纪》说:“大皞帝庖牺氏,姓风。母亲叫华胥,在遂人氏的时代,有巨人的足迹出现在雷泽之中,华胥踩了它,在成纪生下庖牺,蛇身人首,有圣德,是百王的先师。帝出于震,没有所凭借的,所以位在东主管春,象征日光的明亮,因此称大皞,又号黄熊氏。”说“少皞氏的儿子叫重,担任木官”的,查昭公二十九年《左传》蔡墨说,“少皞氏有四个叔父:叫重,叫该,叫脩,叫熙”,重担任句芒,该担任蓐收,脩和熙担任玄冥”,“颛顼氏有个儿子叫犁,担任祝融。共工氏有个儿子叫句龙,担任后土”,可见重担任句芒。如果这样,查《楚语》说:“重担任南正主管天,犁担任火正主管地。”那么又担任南正、火正不同的原因,大概是因为重担任木正,兼任南正主管天;犁担任火正,兼任北正主管地,所以韦昭注《国语》说“火应当是北,重既然在颛顼时担任南正”。查《楚世家》高辛氏诛杀重、犁,依据帝系,颛顼、高辛各有一人作为帝,那么重既然侍奉颛顼,又侍奉高辛,郑玄就依据《命历序》,认为颛顼传九世,帝喾传十世,那么重怎么能侍奉颛顼又侍奉高辛呢?师古解释“重,是人号。虽然子孙都号称重,就像羿是尧时的射官,到夏后相的时候,还有羿一样”。自古以来,记录君臣的称号,查昭公十七年《左传》说“颛顼以来,不能记录久远,就记录近事,用民事来命名”,服虔注说“自少皞以上,天子的称号用德行,百官的称号用征兆。自颛顼以来,天子的称号用地名,百官的记录用事务”,那么伏牺、神农、黄帝、少皞都是以德行为称号的,高阳、高辛、唐虞都是以地名为称号的。虽然以地名为称号,也兼有德行的称号,那么帝喾、颛顼、尧、舜,就是他们的德行称号。
其虫鳞。象物孚甲将解。鳞,龙蛇之属,其音角。谓乐器之声也。三分羽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属木者,以其清浊中,民象也。春气和,则角声调。《乐记》曰:“角乱则忧,其民怨。”凡声尊卑取象五行,数多者浊,数少者清,大不过宫,细不过羽。
[疏]“其音角”。
○正义说:其春季的声音应当对应角,取象木的声音。不说其声角,而说其音的,单独发出叫声,杂合相比叫音,音就是乐曲。因为春季调和,音乐以角为主,所以说“其音角”。
○注“谓乐”至“过羽”。
○正义说:担心是其他物体的声音,所以说乐器。但角是敲击木头的声音,只是制作乐器的形体,模拟这种敲击木头的声音。说“三分羽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的,因为天地人称为三才,又阳数极于九,所以《律历志》说“五声的根本产生黄锺,律长九寸为宫”,在管子上是九寸,在弦上是九九八十一丝。《律历志》又说“有的减损有的增益,来定宫、商、角、徵、羽”。宫三分减一下生徵,徵数五十四;徵三分益一上生商,商数七十二;商三分减一下生羽,羽数四十八;羽三分益一上生角,角数六十四。这是共同损益相生的数目。《律历志》说:“商的意思是章,事物成熟可以章度。角,是触,触地而出,戴着芒角。宫,是中,居中央,畅通四方,唱始施生,作为四声的纲。徵,是祉,事物盛大而蕃祉。羽,是聚,聚藏宇覆之。”说“属木的,因为它的清浊居中,是民的象征”的,木的声音比土金的声音清,比水火的声音浊。现在角声也比宫商清,比徵羽浊,所以角声属木,因此清浊居中。凡是“数多的浊,数少的清”,现在宫数八十一,商数七十二,徵数五十四,羽数四十八,角数六十四,少于宫商,多于徵羽,所以说“清浊中”。既然尊贵的为浊,卑下的为清,民则卑于君臣,尊于事物,也是尊卑的中间,所以说民的象征。查《乐记》及《律历志》说“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羽属北方,其数少,所以黄锺在子,其数多
者,冬时凝寒之气在於地上,水又清轻,羽既禀其寒气,又象水声,故其数少。冬至阳气伏於地下,温蛔芰中,黄锺含藏阳气,又象土声,故其数多。各自为义,不相须也。引“《乐记》曰:角乱则忧,其民怨”者,证明角主於人。云“凡声尊卑取象五行”者,宫主土,土声浊,其数多,故主君。商主金,金声稍重,其数稍多,故为臣。角主木,木声清浊中,其数多少中,故为民。徵主火,火声稍轻,其数稍少,故为事,事谓人之所营事务也。羽为水,水声极轻,其数最少,故为物也,物谓人之所用财物。指其所营谓之事,论其所用之体谓之物。人是万物之灵,事物是人营作,故卑於人也。云“大不过宫,细不过羽”者,按《国语》景王欲铸无射,仱州鸠谏云“大不逾宫,细不逾羽”,逾即过也。
译所谓者,是冬季凝结的寒气聚集在地表,水又清澈轻灵,羽音既禀受了这种寒气,又模拟水的声音,所以它的音数较少。冬至时阳气潜伏在地下,温暖于蛔虫与菱角之中,黄锺蕴含并储藏阳气,又模拟土的声音,所以它的音数较多。它们各自有其含义,互不依赖。引用“《乐记》说:角音混乱则使人忧愁,百姓就会怨恨”的话,是为了证明角音主管人事。说“凡是声音的尊卑都取象于五行”,宫音主管土,土的声音浑浊,音数较多,所以代表君主。商音主管金,金的声音稍重,音数稍多,所以代表臣子。角音主管木,木的声音清浊适中,音数多少适中,所以代表百姓。徵音主管火,火的声音稍轻,音数稍少,所以代表事务,事务是指人们所经营处理的事情。羽音主管水,水的声音极轻,音数最少,所以代表物品,物品是指人们所使用的财物。指代人们所经营的称为事务,论述人们所使用的实体称为物品。人是万物的灵长,事务和物品都是由人经营制作的,所以地位低于人。说“宏大不超过宫音,细微不超过羽音”,按照《国语》记载,景王想要铸造无射钟,州鸠劝谏说“宏大不超过宫音,细微不超过羽音”,逾就是超过的意思。
律中大蔟。律,候气之管,以铜为之。中犹应也。孟春气至,则大蔟之律应。应谓吹灰也。大蔟者,林锺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长八寸。凡律空围九分。《周语》曰:“大蔟所以金奏,赞阳出滞。”
○律中,丁仲反,后放此;凡如此之例,十二月文注,皆可以类求之。蔟,七豆反,奏也。应,应对之应,下皆放此。长,直亮反,又如字。后皆放此。律空,徐音孔。其数八。数者,五行佐天地生物成物之次也。《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木生数三,成数八,但言八者,举其成数。其味酸,其臭膻。木之臭味也。凡酸、膻者皆属焉。
○膻,失然反。其祀户,祭先脾。春阳气出,祀之於户,内阳也。祀之先祭脾者,春为阳中,於藏直脾,脾为尊。凡祭五祀於庙,用特牲,有主有尸,皆先设席于奥。祀户之礼,南面设主于户内之西,乃制脾及肾为俎,尊于主北;又设盛于俎西,祭黍稷、祭肉、祭醴,皆三。祭肉,脾一,肾再,既祭,彻之,更陈鼎俎,设馔于筳前,迎尸,略如祭宗庙之仪。
○脾,脾支反。藏,才浪反,后放此。直,丈吏反,又如字。下“宿直”同,后放此。奥,乌报反。肾,时忍反。
[疏]“律中大蔟”。
○正义曰:上从“其日甲乙”,下终“其祀户”,皆总主三月一时之事。此“律中大蔟”,惟主正月之气,宜与东风解冻文次相连,必在於其此者,角是春时之音,律审正月之气,音由气成,以其音气相须,故律角同处。言正月之时,候气之管,中於大蔟,中犹应也,谓候气飞灰,应於大蔟,其大蔟夹锺,六律六吕之等,皆是候气管名。言正月之时,律之候气应於大蔟之管,又计大蔟管数,倍而更半,铸之为锺,名曰大蔟之锺,是大蔟之锺。元生於大蔟之律,是律在於前,锺生於后,故《律历志》云:“黄帝使伶人氏,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坂竹之解谷,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制十二筩,以听凤凰之鸣,其雄鸣则为六律,雌鸣则为六吕。”是律生在前。蔡氏以为大蔟锺名,先有其锺,后有其律,言律中此大蔟之锺,其义非也。阳管为律,律,法也,言阳气与阴气为法,郑云“律,述也,述气之管,阴管为吕”。《律历志》云“吕,助也。言助阳宣气。”又云:“吕,拒也。言与阳相承,更迭而至。”又阴律称同,言与阳同也。总而言之,阴阳皆称律,故十二月皆云“律中”是也。按《律历志》云“黄锺,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锺者,种也”,“阳气施种於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位於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气大旅,助黄锺宣气而牙物也,位於丑,在於十二月。大蔟,蔟,凑也,言阳气大凑地而达物也,位於寅,在正月。夹锺,锺,锺也;夹,助也,言阴夹助大蔟,宣四方之气,而出锺物也,位於卯,在二月。姑洗,洗之言絜也,言阳气洗物姑絜之也,位於辰,在三月。仲吕,言微阴始起未成,著於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位於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道也,言阳气始道阴气,使继养物也,位於午,在五月。林锺,林,君也,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於未,在六月。夷则,则,法也,言阳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物,位於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於酉,在八月。无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无厌己也,位於戌,在九月。应锺,言阴气应无射,该藏万物,而杂阳阂种也,位於亥,在十月”。其十二律,则有上生下生,同位异位,长短分寸之别,故郑注《周礼 大师职》云“其相生,则以阴阳六体为黄锺初九也,下生林锺之初六,林锺又上生大蔟之九二,大蔟又下生南吕之六二,南吕又上生姑洗之九三,姑洗又下生应锺之六
译律管对应大蔟。律,是候气的竹管,用铜制成。中,相当于应和。孟春时节节气到来,大蔟律管便与之应和。应和,是指吹动葭灰。大蔟,是由林锺所生,三分林锺长度增加一分,律管长八寸。凡是律管,内径周长九分。《周语》说:“大蔟用来配合金奏,助阳发散郁滞。”
○律中,读作丁仲,后面凡此类的注音都依此例;凡是像这样的例子,十二个月的文注,都可以类推求得。蔟,读作七豆,意为奏乐。应,是应对的应,下面凡此类的注音都依此例。长,读作直亮,也读作本字。后面凡此类的注音都依此例。律空,徐音孔。其数为八。数,是五行辅佐天地化生万物、成就万物的次序。《易经》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从水开始,火其次,木再次,金再次,土最后。木的生数是三,成数是八,只说八,是举其成数而言。其味酸,其气膻。这是木的味和气。凡是酸、膻的都属于木。
○膻,读作失然。祭祀户神,先祭脾神。春天阳气外出,在户内祭祀,是纳阳之意。祭祀户神先祭脾神,是因为春天是阳气之中,在五脏中对应脾,脾为尊。凡是祭祀五祀于宗庙,用特牲,有主牌有尸,都先在屋角设席。祭祀户神的礼仪,面向南在户内西侧设主牌,然后制作脾和肾作为俎,尊置于主牌北侧;又在俎西侧设盛器,祭黍稷、祭肉、祭醴,都是三次。祭肉,脾一次,肾两次,祭完后撤去,再陈设鼎俎,在筳前设食,迎尸,大致如同祭祀宗庙的礼仪。
○脾,读作脾支。藏,读作才浪,后面凡此类的注音都依此例。直,读作丈吏,也读作本字。下面“宿直”同此,后面凡此类的注音都依此例。奥,读作乌报。肾,读作时忍。
[疏]“律中大蔟”。
○正义曰:上文从“其日甲乙”,下文到“其祀户”,都是总括三月一时之事。这“律中大蔟”,只主正月之气,应当与“东风解冻”的文字相连,必定放在这里,是因为角是春时之音,律审正月之气,音由气成,因为音气相互依存,所以律和角同处。说正月之时,候气的竹管,对应大蔟,中相当于应和,意思是候气飞灰,应和大蔟,那大蔟、夹锺,六律六吕等,都是候气管的名字。说正月之时,律的候气应和大蔟之管,又计算大蔟管数,加倍再减半,铸成钟,名叫大蔟之钟,这就是大蔟之钟。它源于大蔟之律,是律在前,钟生在后,所以《律历志》说:“黄帝让伶人氏,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坂竹之解谷,断两节之间而吹之,作为黄锺之宫,制十二筩,以听凤凰之鸣,雄鸣则为六律,雌鸣则为六吕。”这是律生在前。蔡氏认为大蔟是钟名,先有钟,后有律,说律中这大蔟之钟,其义不对。阳管为律,律,是法度,说阳气与阴气为法,郑玄说“律,是述,述气的管,阴管为吕”。《律历志》说“吕,是助,说助阳宣气。”又说:“吕,是拒,说与阳相承,更迭而至。”又阴律称同,说与阳同。总而言之,阴阳都称律,所以十二月都说“律中”是对的。按《律历志》说“黄锺,黄,是中之色,君之服;锺,是种”,“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位于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是旅,说阴气大旅,助黄锺宣气而牙物,位于丑,在十二月。大蔟,蔟,是凑,说阳气大凑地而达物,位于寅,在正月。夹锺,锺,是锺;夹,是助,说阴夹助大蔟,宣四方之气,而出锺物,位于卯,在二月。姑洗,洗,是絜,说阳气洗物姑絜之,位于辰,在三月。仲吕,说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位于巳,在四月。蕤宾,蕤,是继;宾,是道,说阳气始道阴气,使继养物,位于午,在五月。林锺,林,是君,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位于未,在六月。夷则,则,是法,说阳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物,位于申,在七月。南吕,南,是任,说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位于酉,在八月。无射,射,是厌,说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无厌己,位于戌,在九月。应锺,说阴气应无射,该藏万物,而杂阳阂种,位于亥,在十月”。那十二律,则有上生下生,同位异位,长短分寸之别,所以郑注《周礼 大师职》说“其相生,则以阴阳六体为黄锺初九也,下生林锺之初六,林锺又上生大蔟之九二,大蔟又下生南吕之六二,南吕又上生姑洗之九三,姑洗又下生应锺之六
三,应锺又上生蕤宾之九四,蕤宾又上生大吕之六四,大吕又下生夷则之九五,夷则又上生夹锺之六五,夹锺又下生无射之上九,无射又上生中吕之上六。同位者象夫妻,异位者象子母,所谓律取妻而吕生子也。黄锺长九寸,其实一籥。下生者三分去一,上生者三分益一,五下六上,乃一终矣。大吕长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大蔟长八寸,夹锺长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姑洗长七寸九分寸之一,中吕长六寸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蕤宾长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林锺长六寸,夷则长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南吕长五寸三分寸之一,无射长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应锺长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是也。同位象夫妻者,则黄锺之初九,下生林锺之初六,同是初位,故为夫妇,又是律娶妻也。异位为子母者,谓林锺上生大蔟,林锺是初位,大蔟是二位,故云异位为子母,又是吕生子也。云五下六上者,谓林锺、夷则、南吕、无射、应锺,皆被子午巳东之管,三分减一,而下生之。六上者,谓大吕、大蔟、夹锺、姑洗、中吕、蕤宾,皆被子午已西之管,三分益一,而上生之。子午皆属上生,应云七上而云六上者,以黄锺为诸律之首,物莫之先,似若无所禀生,故不数黄锺也。其实十二律终於仲吕,还反归黄锺,生於仲吕,三分益一,大略得应黄锺九寸之数也。《律历志》云“黄锺为天统”,“林锺为地统”,“大蔟为人统”,故数整,馀律则各有分数。
译三,应锺又向上生出蕤宾的九四,蕤宾又向上生出大吕的六四,大吕又向下生出夷则的九五,夷则又向上生出夹锺的六五,夹锺又向下生出无射的上九,无射又向上生出中吕的上六。处于相同爻位的象征夫妻,处于不同爻位的象征母子,这就是所说的“律娶妻而吕生子”。黄锺长九寸,其实积为一籥。向下相生的是三分减一,向上相生的是三分加一,经过五次向下相生、六次向上相生,才完成一个终始循环。大吕长八寸又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大蔟长八寸,夹锺长七寸又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姑洗长七寸又九分寸之一,中吕长六寸又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蕤宾长六寸又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林锺长六寸,夷则长五寸又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南吕长五寸又三分寸之一,无射长四寸又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应锺长四寸又二十七分寸之二十”,这就是上述的长度。同位象征夫妻的,比如黄锺的初九,向下生出林锺的初六,两者同是初位,所以为夫妇,这又是“律娶妻”的意思。异位象征母子的,是说林锺向上生出大蔟,林锺是初位,大蔟是二位,所以说异位为母子,这又是“吕生子”的意思。说五次向下相生、六次向上相生,是指林锺、夷则、南吕、无射、应锺,都属于子午线以东的律管,三分减一,从而向下相生。六次向上相生,是指大吕、大蔟、夹锺、姑洗、中吕、蕤宾,都属于子午线以西的律管,三分加一,从而向上相生。子午都属于向上相生,按理应该说是七次向上相生,却说是六次向上相生,是因为黄锺作为诸律之首,万物没有比它更早的,似乎没有什么所禀受的生发之源,所以不把黄锺计算在内。其实十二律终结于仲吕,又返回归于黄锺,从仲吕生出,三分加一,大致能得到对应黄锺九寸的数值。《律历志》说“黄锺为天统”,“林锺为地统”,“大蔟为人统”,所以它们的数值是整数,其余的律则各有分数。
○注“律候”至“出滞”。
○正义曰:按司农注《周礼》云:“阳律以竹为管,阴律以铜为管。”郑康成则以皆用铜为之。知者,按《律历志》“量者,籥合升斗斛”,“本起黄锺之籥”,而五量如之,其法皆用铜,声中黄锺,以此准之,故知用铜也。司农云阳律以竹,阴律以铜,非也。云“应谓吹灰也”者,蔡邕云:“以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案,内庳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灰实其端,其月气至,则灰飞而管通。”如蔡所云,则是为十二月律,则布室内十二辰,若其月气至,则其辰之管灰飞而管空也。然则十二律,各当其辰,邪埋地下,入地处庳,出地处高,故云“内庳外高”。黄锺之管,埋於子位,上头向南,以外诸管,推之可悉知。又律云,以河内葭莩为灰,宜阳金门山竹为管。熊氏云:“按吹灰者,谓作十二律管,於室中四时位上埋之,取芦莩烧之作灰,而实之律管中,以罗縠覆之,气至则吹灰动縠矣。小动为气和,大动为君弱臣强专政之应,不动縠为君严猛之应。”云“凡律空围九分”者,以黄锺为诸律之首,诸律虽长短有差,其围皆以九分为限。孟康云“林锺长六寸,围六分”,则围之大小,逐管长短。然则分寸之数不可定也,故郑皆为围九分也。引“《周语》曰”以下者,按《周语》景王欲铸无射,伶州鸠对以此辞。按彼注云:“大蔟正声商,故为金奏,所以助阳出滞物也。”
○注“数者”至“成数”。
○正义曰:“五行佐天地,生成万物之次”者,五行谓金木水火土。谓之五行者,按《白虎通》云:“行者,言欲为天行气也”。谓之水者,《白虎通》云“水训准,是平均法则之称也,言水在黄泉养物,平均有准则也。木,触也,阳气动跃,触地而出也。火之为言化也,阳气用事,万物变化也。金训禁也,言秋时万物,阴气所禁止也。土训吐也,言土居中,总吐万物也”。生物者,谓木火七八之数也。成物者,谓金水九六之数也。则春夏生物也,春冬成物也。故《易 系辞》云“精气为物,游魂为变”也,注云“精气谓七八,游魂谓九六,则是七八生物,九六终物”是也。引《易》曰:“以下者,《易 下》系文也。天阳地阴,阳数奇,阴数耦。阳所以奇者,阳为气,气则浑沌为一,无分别之象;又为日,日体常明,无亏盈之异,故其数奇。其阴数所以耦者,阴为形,形则有彼此之殊;又为月,则有晦朔之别,故其数耦。按《律历志》云:“天数二十五”,所以二十五者,天一、天三、天五、天七、天九,总为二十五。《律历志》又云:“地数三十”者,地二、地四、地六、地八、地十,故三十也。以天地之数相合,则《易》之大衍之数五十五也。云:“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者,天一生水於北,地二生火於南,三生木於东,地四生金於西,天五生土於中,以益五行生之本。按《尚书 洪范》云:“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故其次如是也。所以一曰水者,乾贞於十一月子,十一月一阳生,故水数一也,又天地之内,水体最微,故水为始也;二曰火者,坤贞於六月未,六月两阴生,阴不敢当午,火比於水,严厉著见,故次火也;三曰木者,正月三阳生,是建寅之月,故三曰木,木比火象有体质,故次木也;四曰金者,八月四阴生,是建酉之月,故四曰金,金比木,其体坚刚,故次金也;五曰土者,三月五阳生,三月建辰之月,辰为土,是四季之首,土王四季,故五曰土载四行,又广大,故次土也。水所以在北方者,从盛阴之气,所以润下者,下从阴也。火所以在南方者,从盛阳之气,炎上者,从阳也。木所以在东者,东是半阴半阳,曲直以阴阳俱有,体质尚柔,故可曲可直也。金所以在西方者,西方亦半阴半阳,但物既成就,体性坚之,虽可改革,犹须火柔之。土所以在中者,以其包载四行,含养万
译○ 注“律候”至“出滞”。
○ 正义说:按照郑司农注解《周礼》说:“阳律用竹子做管,阴律用铜做管。”郑康成则认为都用铜来做。怎么知道的呢?查考《律历志》说:“度量衡器,从籥、合、升、斗到斛”,“本源起于黄锺之籥”,而五种量器都依据这个标准,它们的制法都用铜,声音符合黄锺,以此作为标准,所以知道是用铜的。郑司农说阳律用竹,阴律用铜,是不对的。注解说“应,是说吹灰”的,蔡邕说:“依照法度建造三重房屋,关闭门户,涂抹缝隙务必严密,在室内铺上红色丝织品,用木头做案几,每条律管各放一个案几,案几内低外高,按照方位放置,把律管加在上面,用葭莩灰填满管口,当月令节气到来时,灰就会飞散,管中气流贯通。”按照蔡邕所说的,那就是为十二个月的律管,在室内布置十二个时辰的位置,如果当月令节气到来,那么该时辰对应的律管灰就会飞散,管中变空。那么十二律,各自对应其时辰,斜着埋入地下,入地的地方低,出地的地方高,所以说“内低外高”。黄锺的律管,埋在子位,上端朝南,其他的律管,以此类推就可以全部知道了。又律法说,用河内的葭莩做灰,宜阳金门山的竹子做管。熊氏说:“查考吹灰这件事,是说制作十二律管,在室内四季方位上埋下,取芦莩烧成灰,填入律管中,用罗縠覆盖在上面,节气到来就吹动灰并摇动罗縠。微微摇动表示气候调和,剧烈摇动表示君主软弱、臣子专政的征兆,罗縠不动表示君主严厉猛烈的征兆。”注解说“凡是律管空围九分”的,因为黄锺是各律的首领,各律虽然长短有差别,但它们的周长都以九分为限度。孟康说“林锺长六寸,周长六分”,那么周长的大小,随着管的长短而变化。然而这样的话,分寸的数量就不能确定了,所以郑玄都定为周长九分。引用“《周语》说”以下的,查考《周语》中景王想要铸造无射钟,伶州鸠用这些话回答。查考那里的注解说:“大蔟是正声中的商音,所以用于金属乐器的演奏,用来辅助阳气,使停滞的事物生发出来。”
○ 注“数者”至“成数”。
○ 正义说:“五行辅佐天地,生成万物的次序”中,五行指的是金、木、水、火、土。称之为五行的原因,查考《白虎通》说:“行,是说想要为天道运行气机。”称之为水的原因,《白虎通》说“水解释为准,是平均法则的称呼,说水在黄泉之下养育万物,平均而有准则。木,是触的意思,阳气发动跳跃,触动大地而生长出来。火,意思是化,阳气发挥作用,万物发生变化。金解释为禁,说秋天万物,被阴气所禁止。土解释为吐,说土居中央,总括吐出万物”。生育万物的,是指木火的七八之数。成就万物的,是指金水的九六之数。那么春夏是生育万物,秋冬是成就万物。所以《易经·系辞》说“精气聚结为物,游魂离散为变”,注解说“精气指七八,游魂指九六,那么就是七八生育万物,九六终结万物”就是这个意思。引用《易经》说:“以下的,是《易经》下篇系辞的文字。天阳地阴,阳数是奇数,阴数是偶数。阳数之所以是奇数,因为阳是气,气就浑沌为一,没有分别的形象;又因为阳代表太阳,太阳本体常明,没有亏盈的变化,所以它的数是奇数。阴数之所以是偶数,因为阴是形,形就有彼此的区别;又因为阴代表月亮,就有晦朔的区别,所以它的数是偶数。查考《律历志》说:“天数二十五”,之所以是二十五,是因为天一、天三、天五、天七、天九,总共是二十五。《律历志》又说:“地数三十”,地二、地四、地六、地八、地十,所以是三十。把天地之数相合,就是《易经》的大衍之数五十五。注解说:“五行从水开始,火其次,木再次,金再次,土最后”的,天一生水于北方,地二生火于南方,天三生木于东方,地四生金于西方,天五生土于中央,以此来增益五行生成的根本。查考《尚书·洪范》说:“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所以次序是这样的。之所以一曰水,是因为乾卦贞于十一月子位,十一月一阳初生,所以水的数是一,又天地之间,水体最细微,所以水为开始;二曰火,是因为坤卦贞于六月未位,六月两阴初生,阴气不敢当午,火相比水,严厉显著,所以其次是火;三曰木,是因为正月三阳初生,是建寅的月份,所以三曰木,木相比火,有体质,所以其次是木;四曰金,是因为八月四阴初生,是建酉的月份,所以四曰金,金相比木,其体质坚刚,所以其次是金;五曰土,是因为三月五阳初生,三月是建辰的月份,辰属土,是四季之首,土旺于四季,所以五曰土承载四行,又广大,所以其次是土。水之所以在北方,是顺从盛阴之气,所以润下,是向下顺从阴气。火之所以在南方,是顺从盛阳之气,炎上,是向上顺从阳气。木之所以在东方,东方是半阴半阳,曲直因为阴阳都有,体质尚柔,所以可曲可直。金之所以在西方,西方也是半阴半阳,但万物已经成就,体性坚硬,虽然可以改革,还需要火来柔化。土之所以在中央,是因为它包载四行,含养万
物为万物之主,稼者,所以养万物也。云:“木生数三,成数八”者,郑注《易 系辞》云:“天一生水於北,地二生火於南,天三生木於东,地四生金於西,天五生土於中。阳无耦,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於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於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於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於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於中,与天五并也。大衍之数五十,有五行各气并,气并而减五,惟有五十,以五十之数,不可以为七八九六卜筮之占以用之,故更减其一,故四十有九也。”是郑注之意,水数一,成数六,火数二,成数七,木数三,成数八,金数四,成数九,土数五,成数十,故此云:“木生数三,成数八”。“但言八者,举其成数”者,金木水火以成数为功,皇氏用先儒之义,以为金木水火得土而成,以水数一,得土数五,故六也;火数二,得土数五,为成数七;木数三,得土数五,为成数八,又金数四,得土数五,为成数九。此非郑义,今所不取。
译物是万物的主宰,庄稼是用来养育万物的。书中说“木的生数是三,成数是八”,郑玄在《易·系辞》的注中说:“天一生水于北方,地二生火于南方,天三生木于东方,地四生金于西方,天五生土于中央。阳没有配偶,阴没有匹配,未能相互成就。地六成水于北方,与天一合并;天七成火于南方,与地二合并;地八成木于东方,与天三合并;天九成金于西方,与地四合并;地十成土于中央,与天五合并。大衍的数是五十,有五行各自的气合并,气合并后减去五,只剩下五十,用五十这个数,不可以用来进行七八九六的卜筮占断,所以再减去一,因此是四十九。”这是郑玄注的意思,水的生数是一,成数是六,火的生数是二,成数是七,木的生数是三,成数是八,金的生数是四,成数是九,土的生数是五,成数是十,所以这里说“木的生数是三,成数是八”。“只说八,是举其成数”,金木水火以成数为功效,皇氏采用先儒的观点,认为金木水火得到土才能成就,用水数一,得到土数五,所以是六;火数二,得到土数五,成为成数七;木数三,得到土数五,成为成数八;又金数四,得到土数五,成为成数九。这不是郑玄的观点,现在不予采纳。
○注“木之”至“属焉”。
○正义曰:通於鼻者谓之臭,在口者谓之味,臭则气也。所以“木味酸”,《尚书》孔传云“木实之性”。然则木实酸。凡草木所生,其气膻也。夏“其味苦,其臭焦”者,《尚书》孔传云:“焦之气味,火烧物焦,焦则味苦”。中央云:“其味甘,其臭香”,孔传云“甘味生於百穀,味甘则气香”。秋“其味辛,其臭腥”者,孔传云“金之气味,言金臭之气则腥,在口则辛”。冬云“其味咸,其臭朽者”,孔传云“水卤所生,故味咸。又水受恶秽,故有朽腐之气”。
○注“春阳”至“之仪”。
○正义曰:“春阳气出,祀之於户”者,户在内,从外向内,户又在内,故云:“内阳也”。户是人之出八,户则有神,故《祭法》注“七祀”云:“小神居人之间,司察小过,作谴诰者尔。”此户神则阳气在户内之神,故云“祀之於户,内阳也”,由位在户内。又秋“其祀门”,注云“秋阴气出,祀之於门”者,门在外,从内向外,门又在外,故云“外阴也”。则门神阴气之神,是阴阳别气在门户者,与人作神也。又云“春为阳中,於藏值脾,脾为尊”者,以祭户之时,脾肾俱有,先用脾以祭之者,以春为阳中,於藏值脾。脾既春时最尊,故先祭之,脾为尊也。所以春位当脾者,牲立南首,肺祭在前而当夏也,肾最在后而当冬也。从冬稍前而当春,从肾稍前而当脾,故春位当脾。从肺稍却而当心,故中央主心。从心稍却而当肝,故秋位主肝。此等直据牲之五藏所在而当春夏秋冬之位耳。若其五行所生,主五藏,则不然矣。故《异义》云:“《今文尚书》欧阳说:肝,木也;心,火也;脾,土也;肺,金也;肾,水也。《古尚书》说:脾,木也;肺,火也;心,土也;肝,金也;肾,水也。许慎按:《月令》‘春祭脾,夏祭肺,季夏祭心,秋祭肝,冬祭肾’。”与《古尚书》同。郑駮之云:“《月令》祭四时之位,及其五藏之上下次之耳。冬位在后而肾在下,夏位在前而肺在上,春位小前故祭先脾,秋位小却故祭先肝。肾也、脾也,俱在鬲下。肺也、心也、肝也,俱在鬲上。祭者必三,故有先后焉,不得同五行之气,今医疾之法,以肝为木,心为火,脾为土,肺为金,肾为水,则有瘳也。若反其术,不死为剧。”如郑此言,五行所主,则从《今文尚书》之说,不同许慎之义。云“凡祭五祀於庙,用特牲”之下,皆《中霤礼》文。云“祭五祀於庙”者,设祭户,祭中霤,在於庙室之中,先设席於庙堂之奥。若祀灶、祀门、祀行,皆在庙门外,先设席於庙门之奥。虽庙室庙门有别,总而言之,皆谓之庙,故云“凡祭五祀於庙”。此谓殷礼也,若周则七祀,加司命与厉也。不审祀之处所,亦当与灶、门、行等俱在庙门之外祀也。若周总在宫内,故《宫正》注云“祭社稷七祀於宫中”。此特牲谓特牛,故《小司徒》云:“小祭祀,奉牛牲。”注云:“小祭祀,王玄冕所祭,若诸侯或亦当然。其大夫所祭,或特羊也。”云“有主有尸”者,谓天子诸侯。若卿大夫庙无主,则五祀无主也。云“祀之礼设主於户内西”者,先设席於奥,乃更设席於庙,户西,夹北乡置主位,设主之人南面,设主於户西位上,使主北面。云“乃制脾及肾为俎,奠於主北”者,谓设主之后,以割制脾之与肾为俎实,奠于主北,主既北面,奠於主前。云“又设盛於俎西”者,盛於黍稷,俎在主前稍东,故黍稷之簋在主前稍西。云“祭黍稷、祭肉、祭醴,皆三”者,当时惟始设主,未有迎尸,则是祀官祭簋中黍稷,祭俎中脾肾之肉,祭荐之醴,皆三度祭之,黍亦三祭,醴亦三祭,肉亦三祭,故云“皆三”。云“祭肉,脾一,肾再”者,申明祭肉三度之事,其祭肉三者,脾尊故一祭,肾脾故再祭。云“既祭,彻之,更陈鼎俎,设馔于筵前”者,谓既祭黍稷、祭肉、醴之后,彻去俎之与盛,更陈列鼎俎,设其馔食於初设奥之筳前,其时主已移於筵
译○注“木之”至“属焉”。
○正义说:通于鼻子的叫做臭,在口中的叫做味,臭就是气。所以“木味酸”,《尚书》孔颖达传解释说:“这是木实(树木果实)的本性。”那么木实的味道是酸的。凡是草木所生的,它的气味是膻的。夏“其味苦,其臭焦”的,《尚书》孔传解释说:“焦的气味,火烧物体变焦,焦则味苦。”中央说:“其味甘,其臭香”,孔传解释说:“甘味产生于百谷,味甘则气香。”秋“其味辛,其臭腥”的,孔传解释说:“金的气味,说的是金臭的气则是腥,在口中则是辛。”冬说“其味咸,其臭朽”的,孔传解释说:“水卤所生,所以味咸。又水承受恶秽,所以有朽腐之气。”
○注“春阳”至“之仪”。
○正义说:“春阳气出,祀之于户”的,户在室内,从外向内,户又在室内,所以说:“内阳也”。户是人出入的地方,户则有神,所以《祭法》注“七祀”说:“小神居于人之间,监察小过错,发出谴告的罢了。”这户神则是阳气在户内的神,所以说“祀之于户,内阳也”,因为位置在户内。又秋“其祀门”,注说“秋阴气出,祀之于门”的,门在室外,从内向外,门又在室外,所以说“外阴也”。那么门神是阴气的神,是阴阳别气在门户者,与人作神。又说“春为阳中,于藏值脾,脾为尊”的,因为在祭户的时候,脾肾都有,先用脾来祭祀的,因为春为阳中,于五脏对应脾。脾既然在春时最尊贵,所以先祭祀它,脾为尊。所以春位对应脾的,是因为牲口站立头向南,肺祭在前而对应夏,肾最在后而对应冬。从冬稍前而对应春,从肾稍前而对应脾,所以春位对应脾。从肺稍后而对应心,所以中央主心。从心稍后而对应肝,所以秋位主肝。这些只是根据牲口五脏所在的位置而对应春夏秋冬的位置罢了。如果按照五行所生,主宰五脏,那就不是这样了。所以《异义》说:“《今文尚书》欧阳说:肝,木也;心,火也;脾,土也;肺,金也;肾,水也。《古尚书》说:脾,木也;肺,火也;心,土也;肝,金也;肾,水也。许慎按:《月令》‘春祭脾,夏祭肺,季夏祭心,秋祭肝,冬祭肾’。”与《古尚书》相同。郑玄驳斥说:“《月令》祭祀四时的位置,以及五脏的上下次序罢了。冬位在后而肾在下,夏位在前而肺在上,春位稍前所以先祭脾,秋位稍后所以先祭肝。肾也、脾也,都在膈下。肺也、心也、肝也,都在膈上。祭祀必定三次,所以有先后,不能与五行之气相同。现在医疾的方法,以肝为木,心为火,脾为土,肺为金,肾为水,那么病就能痊愈。如果反过来操作,不死也会病重。”如郑玄此言,五行所主,则从《今文尚书》之说,不同于许慎之义。说“凡祭五祀于庙,用特牲”之下,都是《中霤礼》的文字。说“祭五祀于庙”的,设立祭户,祭中霤,在庙室之中,先在庙堂之奥设席。如果祀灶、祀门、祀行,都在庙门外,先在庙门之奥设席。虽然庙室庙门有别,总而言之,都叫做庙,所以说“凡祭五祀于庙”。这是殷礼,如果周代则是七祀,加上司命与厉。不清楚祭祀的地方,也应当与灶、门、行等一起在庙门之外祭祀。如果周代总在宫内,所以《宫正》注说“祭社稷七祀于宫中”。这特牲指特牛,所以《小司徒》说:“小祭祀,奉牛牲。”注说:“小祭祀,王穿玄冕所祭,如果诸侯或许也应当如此。那大夫所祭,或许用特羊。”说“有主有尸”的,指天子诸侯。如果卿大夫庙没有主,那么五祀也没有主。说“祀之礼设主于户内西”的,先在奥设席,然后在庙,户西,夹北乡置主位,设主的人南面,设主于户西位上,使主北面。说“乃制脾及肾为俎,奠于主北”的,指设主之后,以割制脾与肾为俎实,奠于主北,主既北面,奠于主前。说“又设盛于俎西”的,盛于黍稷,俎在主前稍东,所以黍稷的簋在主前稍西。说“祭黍稷、祭肉、祭醴,皆三”的,当时刚设主,还没有迎尸,那么是祀官祭簋中黍稷,祭俎中脾肾之肉,祭荐之醴,都三次祭祀,黍也三祭,醴也三祭,肉也三祭,所以说“皆三”。说“祭肉,脾一,肾再”的,申明祭肉三次之事,那祭肉三次,脾尊贵所以一祭,肾卑下所以再祭。说“既祭,彻之,更陈鼎俎,设馔于筵前”的,指既祭黍稷、祭肉、醴之后,撤去俎与盛,再陈列鼎俎,设其馔食于初设奥之筵前,那时主已移到筵
上,主人出户迎尸,尸入即筵而坐,但宗庙之祭,尸入之后,始祭笾豆及黍、稷、醴。其祭户之时,已於西祭黍、祭肉、祭醴。今迎尸而入,则应坐而馔食,不更祭黍稷、祭肉、祭醴,故云“略如祭宗庙之仪”。祭户所以先设席於奥,乃设馔筵迎尸皆在奥者,就尊之处也。中间设主,祭黍祭肉祭醴。户西者,就户处也。其馀五祀所祭,设主皆就其处也。
译君主(或上级)到来,主人出门迎接代表祖先受祭的“尸”,尸进入室内便坐在席上。只是在宗庙祭祀中,尸进入之后,才开始祭祀笾、豆以及黍、稷、醴。而在祭祀户神的时候,已经在西边祭祀了黍、肉和醴。现在迎接尸进入室内,就应当坐下享用食物,不再重新祭祀黍稷、肉和醴,所以说“大致如同祭祀宗庙的礼仪”。祭祀户神之所以先在室之奥(西北角)铺设席位,然后摆设食物、设席迎接尸,都在奥处,是因为那里是尊贵的地方。在中间设立神主,祭祀黍、肉、醴。在户的西边,是因为靠近户神所在之处。其余五祀所祭祀的对象,设立神主都是靠近其所在的地方。
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皆记时候也。振,动也。《夏小正》“正月启蛰”,“鱼陟负冰”。汉始亦以惊蛰为正月中。此时鱼肥美,獭将食之,先以祭也。雁自南方来,将北反其居。今《月令》“鸿”皆为“候”。
[疏]“东风”至“雁来”。
○正义曰:此记正月之时候,然十二月之时候,体例不一,而正月、七月记时候,凡有五句,自馀皆四句。多少不同者,时候多则五句,少则四句,无义例也。其二至二分之月,皆再记於时候者,以二至是阴阳之始终,二分是阴阳之交会,是节之大者,故再记之。季春亦记时候者,蚕之将生,故记其蚕候也,故季春“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注“蚕将生之候”是也。凡记时候,先言者则气候在前,后言者则气候在后。言“蛰虫始振”者,谓正月中气之时,蛰虫得阳气,初始振动,至二月乃大惊而出,对二月故云“始振”。云“鱼上冰”者,鱼当盛寒之时,伏於水下,逐其温暖,至正月阳气既上,鱼游於水上,近於冰,故云“鱼上冰”也。
○注“夏小”至“为候”。
○正义曰:《夏小正》,《大戴礼》之篇名。云“正月启蛰”者,证经中“蛰虫始振”,始振则启蛰也。云“鱼陟负冰”者,陟,升也,谓鱼从水下升於冰上而负冰,证经中“鱼上冰”。云“汉始亦以惊蛰为正月中”者,以汉之时立春为正月节,惊蛰为正月中气,雨水为二月节,春分为二月中气。至前汉之末,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故《律历志》云:“正月立春节,雨水中。二月惊蛰节,春分中。”是前汉之末,刘歆作《茸艹历》,改惊螫为二月节。郑以旧历正月启蛰,即惊也,故云“汉始亦以惊蛰为正月中”。但蛰虫正月始惊,二月大惊,故在后移惊蛰为二月节,雨水为正月中,凡二十四气。按《茸艹历》:“正月节立春,雨水中。二月节惊蛰,春分中。三月节穀雨,清明中。四月节立夏,小满中。五月节芒种,夏至中。六月节小暑,大暑中。七月节立秋,处暑中。八月节白露,秋分中。九月节寒露,霜降中。十月节立冬,小雪中。十一月节大雪,冬至中。十二月节小寒,大寒中。”桉《通卦验》及今历,以清明为三月节,穀雨为三月中,馀皆与《律历志》并同。谓之雨水者,言雪散为雨水也。谓之惊蛰者,蛰虫惊而走出。谓之穀雨者,言雨以生百穀。谓之清明者,谓物生清净明絜。谓之小满者,言物长於此,小得盈满。谓之芒种者,言有芒之穀,可稼种。谓之小暑大暑者,就极热之中,分为小大,月初为小,月半为大。谓之处暑者,谓暑既将退伏而潜处。谓之白露者,阴气渐重,露浓色白。谓之寒露者,言露气寒,将欲凝结。谓之小雪大雪者,以霜雨凝结而雪,十月犹小,十一月转大。谓之小寒大寒者,十二月极寒之时,相对为大小,月初寒为小,月半寒为大。凡二十四气,气有十五日有馀;每气中半分之,为四十八气,气有七日半有馀,故郑注《周礼》云“有四十八箭”,是一气易一箭也。凡二十四气,每三分之,七十二气,气间五日有馀,故一年有七十二候也。故《通卦验》:“冬至之前五日,商贾不行,兵甲伏匿,人主与群臣左右从东尔。”五日,以五日一候也。按《通卦验》云“立春,雨水降,条风至,雉雊鸡乳,冰解”。条风,即东风也。冰解,即解冻也。与《月令》同。雨水者,谓节气早,月初雨水也。雉雊鸡乳,於《月令》在季冬,若节气晚,亦得退在正月。《通卦验》云“正月中,猛风至”,注云“猛风,动摇树木有声”者,猛风即东风之甚也。“獭祭鱼”与此同。按下季冬“雁北乡”,据其从南始北,正月来至中国,故此云“鸿雁来”。但来有先后,后者二月始来,故《通卦验》二月节云“候雁北”。云“今《月令》鸿皆为候”者,但《月令》出有先后,入《礼记》者为古,不入《礼记》者为今,则《吕氏春秋》是也,“鸿”字皆为“候”也。
译东风使冰冻消融,蛰伏的昆虫开始活动,鱼儿游到冰面附近,水獭把鱼陈列在岸边如同祭祀,大雁从南方飞来。这些都是记录时令物候的。振,就是动的意思。《夏小正》记载“正月启蛰”,“鱼陟负冰”。汉代起初也将惊蛰作为正月的中气。此时鱼肥美,水獭将要吃鱼,先陈列出来祭祀。大雁从南方飞来,将向北返回它们的居所。现在《月令》中的“鸿”字都写作“候”。
[疏]“东风”至“雁来”。
○正义说:这里记录正月的时令物候,然而十二个月的时令物候,体例并不统一,正月和七月记录物候,共有五句,其余各月都是四句。多少不同的原因,是物候多的有五句,少的有四句,没有固定的义例。那两个至日和两个分日的月份,都在物候中再次记录,是因为二至是阴阳的始终,二分是阴阳的交会,是节气中最重要的,所以再次记录。季春也记录物候,是因为蚕将要出生,所以记录蚕的物候,所以季春“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注解说“这是蚕将要出生的物候”就是这个意思。凡是记录物候,先说的则气候在前,后说的则气候在后。说“蛰虫始振”,是指正月中气的时候,蛰虫得到阳气,初始振动,到二月才大惊而出,相对于二月所以说“始振”。说“鱼上冰”,是指鱼在严寒之时,潜伏在水下,追逐温暖,到正月阳气上升,鱼游到水上,靠近冰面,所以说“鱼上冰”。
○注“夏小”至“为候”。
○正义说:《夏小正》,是《大戴礼记》中的篇名。说“正月启蛰”,是证明经文中“蛰虫始振”,始振就是启蛰。说“鱼陟负冰”,陟,是升的意思,指鱼从水下升到冰上背负着冰,证明经文中“鱼上冰”。说“汉代起初也将惊蛰作为正月中气”,是因为汉代当时立春作为正月节,惊蛰作为正月中气,雨水作为二月节,春分作为二月中气。到西汉末年,将雨水作为正月中气,惊蛰作为二月节,所以《律历志》说:“正月立春节,雨水中。二月惊蛰节,春分中。”这是西汉末年,刘歆作《三统历》,将惊蛰改为二月节。郑玄认为旧历正月启蛰,就是惊的意思,所以说“汉代起初也将惊蛰作为正月中气”。但是蛰虫正月才惊,二月大惊,所以在后来将惊蛰移为二月节,雨水为正月中气,总共二十四节气。按照《三统历》:“正月节立春,雨水中。二月节惊蛰,春分中。三月节谷雨,清明中。四月节立夏,小满中。五月节芒种,夏至中。六月节小暑,大暑中。七月节立秋,处暑中。八月节白露,秋分中。九月节寒露,霜降中。十月节立冬,小雪中。十一月节大雪,冬至中。十二月节小寒,大寒中。”按照《通卦验》和现在的历法,以清明为三月节,谷雨为三月中,其余都与《律历志》相同。称为雨水,是说雪散成为雨水。称为惊蛰,是说蛰虫惊动而走出。称为谷雨,是说雨以生百谷。称为清明,是说万物生长清净明洁。称为小满,是说万物在此生长,稍微得到盈满。称为芒种,是说有芒的谷物,可以播种。称为小暑大暑,是在极热之中,分为小大,月初为小,月半为大。称为处暑,是说暑气将要退伏而潜藏。称为白露,是说阴气渐重,露浓色白。称为寒露,是说露气寒,将要凝结。称为小雪大雪,是说霜雨凝结而成雪,十月还小,十一月转大。称为小寒大寒,是十二月极寒之时,相对为大小,月初寒为小,月半寒为大。总共二十四节气,每个节气有十五天多;每个节气中平分,为四十八气,每气有七天半多,所以郑玄注《周礼》说“有四十八箭”,是一个节气换一支箭。总共二十四节气,每三分之,七十二气,每气间隔五天多,所以一年有七十二候。所以《通卦验》:“冬至前五日,商贾不行,兵甲伏匿,人主与群臣左右从东尔。”五日,是以五日为一候。按照《通卦验》说“立春,雨水降,条风至,雉雊鸡乳,冰解”。条风,就是东风。冰解,就是解冻。与《月令》相同。雨水,是说节气早,月初就有雨水。雉雊鸡乳,在《月令》中在季冬,如果节气晚,也可以退到正月。《通卦验》说“正月中,猛风至”,注解说“猛风,动摇树木有声”的,猛风就是东风的猛烈。“獭祭鱼”与此相同。按照下季冬“雁北乡”,根据它从南开始向北,正月来到中国,所以这里说“鸿雁来”。但是来有先后,后到的二月才开始来,所以《通卦验》二月节说“候雁北”。说“现在《月令》鸿都写作候”,只是《月令》出现有先后,收入《礼记》的是古本,不收入《礼记》的是今本,即《吕氏春秋》,“鸿”字都写作“候”。
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旂,衣青衣,服仓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皆所以顺时气也。青阳左个,大寝东堂北偏。鸾路,有虞氏之车,有鸾和之节,而饰之以青,取其名耳。春言鸾,冬夏言色,互文。马八尺以上为龙。凡所服玉,谓冠饰及所珮者之衡璜也。麦实有孚甲,属木。羊,火畜也。时尚寒,食之以安性也。器疏者刻镂之,象物当贯土而出也。凡此车马衣服,皆所取於殷时而有变焉,非周制也。《周礼》:“朝祀戎猎事服各以其事,不以四时为异。”又《玉藻》曰:“天子龙卷以祭,玄端而朝日,皮弁以日视朝。”与此皆殊。
译天子居住在青阳左个,乘坐鸾路车,驾驭苍龙马,车上悬挂青色旗帜,身穿青色衣服,佩戴苍色玉器,食用麦子和羊肉,使用的器物疏朗通达。这都是为了顺应时令之气。青阳左个,是指大寝东堂北边的偏室。鸾路,是有虞氏的车,有鸾和的节律,并且用青色装饰,只是取其名称罢了。春天说鸾,冬天夏天说颜色,这是互文见义。马身高八尺以上称为龙。凡是所佩戴的玉器,指的是冠饰以及所佩带的衡和璜。麦实的子实有孚甲,属于木行。羊,是火畜。当时气候尚寒,吃它们以安定性情。器物疏朗,是指刻镂的纹饰,象征万物应当穿透泥土而出。所有这些车马衣服,都是从殷代沿袭而来并有所变化,并非周代的制度。《周礼》说:“朝见、祭祀、军事、狩猎等事务的服饰,各自按照事务来定,不因四季而有所区别。”又《玉藻》说:“天子穿着龙卷礼服来祭祀,穿着玄端礼服来朝见太阳,穿着皮弁礼服在白天视朝。”这与上述情况都不同。
○个,古贺反,后放此。鸾,力官反。路,本又作辂。载音戴,后放此。旂,巨机反,后放此。衣青,於既反,后放此,下注“衣甲保”、“犹衣”同。,本又作器,同。冬夏,此卷内可以意求之。璜音黄。畜,许六反。贯,古乱反。朝,直遥反,下文注同。卷,本又作衮,古本反。玄端音冕。
[疏]“天子”至“以达”。
○正义曰:此巳前明天时气侯早晚,此明天子每时居处及所乘车马、所建旌旗、所服衣玉、所食牲穀及器物之属。龙与玉言苍者,苍亦青也,远望则苍。旂与衣云青者,欲见人功所为,故以近色言之。
○注“皆所”至“皆殊”。
○正义曰:色则顺时,食与器则顺气也。云“青阳左个,大寝东堂北偏”者,北偏,近北也。然则此是明堂北偏,而云大寝者,欲明明堂与大庙大寝制同,故兼明於明堂听朔竟,次还大庙,次还大寝也。然云东堂,则知听朔皆堂,不於五角之室中也。云“鸾路,有虞氏之车”者,《明堂位》云:“鸾车,有虞氏之路也。”今既云鸾路,故知是有虞氏之车也。用有虞氏,则知非周也。云“有鸾和之节,而饰之以青,取其名耳”者,因其有鸾,故不言青而云鸾也。云“春言鸾,冬夏言色,互文”者,春言鸾,则夏秋冬并鸾也。夏云朱,冬云玄,则春青秋白可知也。云“马八尺以上为龙”者,出《庾人职》。云“凡所服玉,谓冠饰及所佩者之衡璜”者,冠饰即冕之旒及笄也。衡璜即是所佩玉之名也。佩玉之制,按《韩诗外传》云“佩玉,上有葱衡,下有双璜牙,蠙珠以纳其间”,则古之佩玉,上以葱为衡,横置於上,以贯珠之绳三条县於衡上,垂之而下,以双璜悬於两畔绳之下端,又以牙悬於中绳下端,使前后触璜以为声,衡之下,璜之上,皆贯蠙珠,故云“蠙珠以纳其间”,谓纳於衡璜之间也。云“麦实有孚甲,属木”者,郑云“黍秀舒散,属火。麻实有文理,属金。菽实孚甲坚合,属水。稷五穀之长,属土”,是五穀所配之方也。云“羊,火畜也”者,按《尚书 五行传》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注“鸡,畜之有冠翼者,属貌”;“言之不从,则有犬祸”,注“犬,畜之以口吠守者,属言”;“视之不明,则有羊祸”,注“羊畜之远视者,属视”;听之不聪,则有豕祸”,注“豕,畜之居闲卫而听者,属听”;“思之不睿,则有牛祸”,注“地厚德载物,牛,畜之任重者,属思”;“王之不极,则有马祸”,注“天行健,马,畜之疾行者,属王极”。是鸡为木畜,羊为火畜,牛为土畜,犬为金畜,豕为水畜。但阴阳取象多涂,故午为马,酉为鸡,不可一定也。云“时尚寒,食之以安性也”者,羊是火畜,而春时食之,明其有意食以安性也。春时尚寒,故食火畜以助之。夏食菽与鸡者,以气尤热,水能克火,木必折土,故食北方之声与东方之性,减其热气,亦以安性。秋食麻与犬者,秋气既凉,又将乡寒,不有其害,故食当方之穀牲也。冬食黍与彘者,冬气极寒,故食火穀以减寒,寒胜於热,故食当方之牲。云“器疏者刻镂之,象物当贯土而出也”者。诸刻镂为文,使文理粗疏,直而通达也。云“凡此车马衣服,皆所取於殷时而有变焉,非周制也”者,以虞夏之制,有日月星辰十二章之服,周之制,朝祀戎猎车服各有殊。今此下与《周礼》不同,上与虞夏又异,故云“取殷时”也。殷乘木路,此乘鸾路,不纯用殷,故云“而有变焉”,谓变殷而乘虞路也。云“《周礼》朝祀戎猎车服,各以其事,不以四时为异”者,按《周礼》朝则皮弁服,祀则六冕服,戎则韦弁服,田猎冠弁服。又《周礼》朝乘象路,祀乘玉路,戎乘革路,猎乘木路。是车服各以其事,不以四时为异也。又引《玉藻》“天子龙衮以祭”者,证四时皆龙衮衣纁裳,不随时而别。又引《玉藻》“玄端而朝日”者,证此朝日不玄端而著青衣。又引“皮弁以日视朝”者,皮弁白布衣,四时皆然,不随时而变。
译○“个”字,古贺反,后文同此。“鸾”字,力官反。“路”字,原本又作“辂”。“载”字音戴,后文同此。“旂”字,巨机反,后文同此。“衣青”的“衣”字,於既反,后文同此,下注“衣甲保”、“犹衣”同此。“器”字,原本又作“器”,相同。“冬夏”二字,在此卷内可以意会求得。“璜”字音黄。“畜”字,许六反。“贯”字,古乱反。“朝”字,直遥反,下文注同。“卷”字,原本又作“衮”,古本反。“玄端”音冕。
[疏]“天子”至“以达”。
○正义曰:此前文说明天时气候的早晚,此处说明天子每个时节居住的地方以及所乘的车马、所建的旌旗、所穿的衣玉、所食的牲口谷物以及器物之类。龙与玉说苍色,苍也是青色,远望则呈苍色。旂与衣说青色,是为了让人看到人工制作的痕迹,所以用近处的颜色来说。
○注“皆所”至“皆殊”。
○正义曰:颜色顺应时节,食物与器物顺应气候。说“青阳左个,大寝东堂北偏”者,北偏,靠近北侧。那么这是明堂的北侧,却说大寝,是为了表明明堂与大庙、大寝制度相同,所以兼明在明堂听朔完毕,接着回到大庙,接着回到大寝。说东堂,就知道听朔都在堂上,不在五角的室中。说“鸾路,有虞氏之车”者,《明堂位》说:“鸾车,是有虞氏的路车。”现在既然说鸾路,就知道是有虞氏的车。使用有虞氏的车,就知道不是周代的制度。说“有鸾和之节,而饰之以青,取其名耳”者,因为它有鸾铃,所以不说青色而说鸾。说“春言鸾,冬夏言色,互文”者,春天说鸾,那么夏秋冬也都用鸾。夏天说朱色,冬天说玄色,那么春天青色、秋天白色就可知了。说“马八尺以上为龙”者,出自《庾人职》。说“凡所服玉,谓冠饰及所佩者之衡璜”者,冠饰就是冕的旒和笄。衡璜就是所佩玉的名称。佩玉的制度,按《韩诗外传》说“佩玉,上有葱衡,下有双璜牙,蠙珠以纳其间”,那么古代的佩玉,上面用葱石做衡,横置在上方,用三条贯珠的绳子悬挂在衡上,垂下来,用双璜悬挂在两畔绳子的下端,又用牙悬挂在中绳的下端,使前后触动璜发出声音,衡的下方,璜的上方,都贯穿蠙珠,所以说“蠙珠以纳其间”,是说纳入衡璜之间。说“麦实有孚甲,属木”者,郑玄说“黍秀舒散,属火。麻实有文理,属金。菽实孚甲坚合,属水。稷是五穀之长,属土”,这是五穀所配的方向。说“羊,火畜也”者,按《尚书五行传》说“貌之不恭,则有鸡祸”,注“鸡,是有冠翼的畜,属貌”;“言之不从,则有犬祸”,注“犬,是以口吠守的畜,属言”;“视之不明,则有羊祸”,注“羊,是远视的畜,属视”;“听之不聪,则有豕祸”,注“豕,是居闲卫而听的畜,属听”;“思之不睿,则有牛祸”,注“地厚德载物,牛,是任重的畜,属思”;“王之不极,则有马祸”,注“天行健,马,是疾行的畜,属王极”。这是鸡为木畜,羊为火畜,牛为土畜,犬为金畜,豕为水畜。但是阴阳取象途径多样,所以午为马,酉为鸡,不能一定。说“时尚寒,食之以安性也”者,羊是火畜,而春天食用它,显然是有意食用以安定性情。春天尚寒,所以食用火畜来辅助它。夏天食用菽与鸡,因为气候特别热,水能克火,木必折土,所以食用北方的声与东方的性,减少热气,也以安定性情。秋天食用麻与犬,秋气既凉,又将趋向寒冷,没有它的害处,所以食用当方的穀牲。冬天食用黍与彘,冬气极寒,所以食用火穀以减少寒冷,寒胜于热,所以食用当方的牲。说“器疏者刻镂之,象物当贯土而出也”者。各种刻镂成纹,使文理粗疏,直而通达。说“凡此车马衣服,皆所取於殷时而有变焉,非周制也”者,因为虞夏的制度,有日月星辰十二章的服饰,周代的制度,朝祀戎猎车服各有不同。现在这与《周礼》不同,上与虞夏又异,所以说“取殷时”。殷代乘木路,这里乘鸾路,不纯用殷代制度,所以说“而有变焉”,是说改变殷代而乘虞路。说“《周礼》朝祀戎猎车服,各以其事,不以四时为异”者,按《周礼》朝见则穿皮弁服,祭祀则穿六冕服,军事则穿韦弁服,田猎则穿冠弁服。又《周礼》朝见乘象路,祭祀乘玉路,军事乘革路,狩猎乘木路。这是车服各依其事,不以四时为异。又引《玉藻》“天子龙衮以祭”者,证明四时都穿龙衮衣纁裳,不随时节而别。又引《玉藻》“玄端而朝日”者,证明这里朝日不穿玄端而穿青衣。又引“皮弁以日视朝”者,皮弁白布衣,四时都这样,不随时节而变。
是月也,以立春。先立春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天子乃齐。太史,礼官之属,掌正岁年以序事。谒,告也。
○先,悉荐反。齐,侧皆反,本亦作斋,卷内放此。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於东郊。还反,赏公、卿、诸侯、大夫於朝。迎春,祭苍帝灵威仰於东郊之兆也。《王居明堂礼》曰:“出十五里迎岁。”盖殷礼也。周近郊五十里。赏谓有功德者有以显赐之也。朝,大寝门外。
○还音旋,后放此。
[疏]“是月”至“於朝”。正义曰:此一节论立春天子迎春气及行赏之事,各依文解之。
○“是月也,以立春”者,十二月节气有早晚,若节气晚,则月之节气在当月之内;若节气早,月之节气在前月之中。故立春为正月之节,有在十二月之时。但至立春之时,虽在十二月,即行立春之事。云“是月”者,谓是月之气,不谓是月之日也。凡四立之月,天子车服之下,皆云是月,以其为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事重,故云是月。其非四立之月,仲夏即云养壮佼,季夏云命渔师剩敓一月云饬死事,十二月云命有司大难,皆不云是月者,或是事为细小,或是事通他月,故不云是月。季冬难事虽大,惟此月为之,亦不云是月者,以年事既终,惟难而巳,故不须云是月。或作记之人,辞有详略,不为义例也。凡言是月者,是月之后,若是事相连接,辞有首尾,则因前是月,不别起是月之文;若别事异端,则更云是月也,他皆仿此。此云“是月”,下至“以初为常”,是皆立春之时告命之事,故不更云是月。次云“祈穀於上帝”,至“命曰劳酒”,论祈穀耕藉,反回劳饮,是其一事,故不更云是月。次云“是月也,命乐正入学习舞”至“埋胔”,论习舞修祭,母用牝牲,是含养之事,故毋覆巢及掩骼埋胔,中间小异,事亦相连,故不别云是月。次云“是月也,不可以称兵”,与上事别,又论天地人之大道,故别云是月。举此为例,其馀月或云是月,或不云是月,就文可知。
○“先立春三日”者,周法,四时迎气,皆前期十日而斋,散斋七日,致斋三日。今秦法简省,故三日也。盖散斋二日,致斋一日。
○“盛德在木”者,天以覆盖生民为德,四时各有盛时,春则为生,天之生育盛德在於木位,故云“盛德在木”。
○注“大史”至“谒告”也。
○正义曰:按《周礼》大史属春官,春官主礼,故云“大史,礼官之属”。云:“掌正岁年以序事者,大史职文郑注云:“中数曰岁,朔数曰年。”中数者,谓十二月中气一周,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谓之一岁。朔数者,朔,十二月之朔,一周谓三百五十四日,谓之为年。此是岁年相对,故有朔数、中数之别。若散而言之,岁亦年也。故《尔雅 释天》云“唐虞曰载,夏曰岁,商日祀,周曰年”是也。按《释言》云:“告、谒,请也。”同训为请,是谒为告也。
○“立春”至“於朝”。
○此立春立秋云“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立夏立冬云“亲帅三公、九卿、大夫”,不云诸侯,文不备,当亦有诸侯,故立夏下云“乃封诸侯”。於夏既然,明冬诸侯亦然。在孟春云“赏公、卿、诸侯、大夫於朝”,孟夏云“还乃行赏封诸侯,庆赐遂行,无不欣说”,孟秋云“还乃赏军帅武人於朝”,孟冬云“还乃赏死事恤孤寡”。四时所赏不同者,庾云:“顺时气也。春阳气始著,仁泽之时,故顺其时而赏朝臣及诸侯也。至夏阳气尢盛,万物增长,故用是时庆赐转广,是以无不欣说也。秋阴气始著严凝之时,故从其时而赏军帅及武人也。至冬阴气尤盛,万物衰杀,故用是时赏死事者及其妻子也。”
○注“迎春”至“门外”。
○正义曰:按贾、马、蔡邕皆为迎春祭大皞及句芒,以上云“其帝大皞,其神句芒”故也。今郑独以为苍帝灵威仰者,以《春秋文耀钩》云:“苍帝灵威仰。
译这个月份,恰逢立春。在立春前三天,太史向天子禀告说:“某日立春,旺盛的德运在于木。”天子于是开始斋戒。太史,是礼官的属官,掌管校正岁和年,以安排事务的次序。谒,就是禀告的意思。
○先,音悉荐。齐,音侧皆,原本也写作“斋”,本卷内都这样处理。立春那天,天子亲自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到东郊去迎接春气。返回后,在朝廷上奖赏公、卿、诸侯、大夫。迎春,是在东郊的祭坛祭祀苍帝灵威仰。《王居明堂礼》说:“出行十五里去迎接岁星。”这大概是殷代的礼制。周代在近郊五十里处举行。赏,是指对有功德的人给予显赫的赏赐。朝,是指大寝门外。
○还,音旋,后面都这样处理。
[疏]从“是月”到“於朝”。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立春天子迎接春气以及施行奖赏的事情,各自依照文义进行解释。
○“是月也,以立春”一句,十二个月的节气有早有晚,如果节气晚,那么该月的节气就在当月之内;如果节气早,该月的节气就在前一个月之中。所以立春作为正月的节气,有时会在十二月份。但是到了立春的时候,虽然还在十二月份,就立即举行立春的事务。说“是月”,是指这个月份的气候,而不是指这个月份的日子。凡是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月份,天子车马服饰之下,都说“是月”,因为下面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事情重要,所以说“是月”。那些不是四立的月份,仲夏就说“养壮佼”,季夏说“命渔师”,孟冬说“饬死事”,十二月说“命有司大难”,都不说“是月”,可能是因为事情细小,或者事情通用于其他月份,所以不说“是月”。季冬的大难虽然重大,只有这个月份才做,也不说“是月”,是因为一年的事情已经结束,只有大难罢了,所以不需要说“是月”。或者是记录的人,言辞有详略,并不作为义例。凡是说“是月”的,在“是月”之后,如果事情相连接,言辞有首尾,就因袭前面的“是月”,不再另起“是月”的文字;如果是别的事情、不同的端绪,就再说“是月也”,其他都仿照这个例子。这里说“是月”,下面直到“以初为常”,都是立春时告命的事情,所以不再说“是月”。接着说“祈穀於上帝”,直到“命曰劳酒”,论述祈求谷物、耕藉田,返回后慰劳饮酒,这是一件事,所以不再说“是月”。接着说“是月也,命乐正入学习舞”直到“埋胔”,论述习舞修祭,不用雌性牺牲,这是含养生命的事情,所以不覆盖鸟巢以及掩埋枯骨、埋葬腐肉,中间略有差异,事情也相连接,所以不再说“是月”。接着说“是月也,不可以称兵”,与上面的事情不同,又论述天地人的大道,所以另说“是月”。举这个为例,其余月份有的说“是月”,有的不说“是月”,从文中可以知道。
○“先立春三日”一句,周代的法则,四时迎气,都提前十天斋戒,散斋七天,致斋三天。现在秦代法则简省,所以是三天。大概是散斋两天,致斋一天。
○“盛德在木”一句,天以覆盖养育百姓为德,四时各有旺盛的时候,春天是生长的季节,天生育的盛德在于木的位置,所以说“盛德在木”。
○注“大史”到“谒告”也。
○正义说:按照《周礼》,太史属于春官,春官主管礼仪,所以说“大史,礼官之属”。说:“掌正岁年以序事者”,太史职文中郑玄注说:“中数叫岁,朔数叫年。”中数,是指十二个月的中气一周,总共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叫做一岁。朔数,是指十二个月的朔日,一周叫做三百五十四日,叫做一年。这是岁和年相对,所以有朔数、中数的区别。如果分散来说,岁也是年。所以《尔雅·释天》说“唐虞叫载,夏叫岁,商叫祀,周叫年”就是这样。按照《释言》说:“告、谒,请也。”同样训释为请,所以谒就是告的意思。
○“立春”到“於朝”。
○这里立春、立秋说“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立夏、立冬说“亲帅三公、九卿、大夫”,没有说诸侯,文辞不完备,应当也有诸侯,所以立夏下面说“乃封诸侯”。在夏天既然这样,明显冬天诸侯也是这样。在孟春说“赏公、卿、诸侯、大夫於朝”,孟夏说“还乃行赏封诸侯,庆赐遂行,无不欣说”,孟秋说“还乃赏军帅武人於朝”,孟冬说“还乃赏死事恤孤寡”。四时奖赏不同的原因,庾氏说:“顺应时气啊。春天阳气开始显著,是仁泽的时候,所以顺应时节奖赏朝臣及诸侯。到了夏天阳气尤其旺盛,万物增长,所以用这个时候庆赐更加广泛,因此无不欣喜。秋天阴气开始显著,是严凝的时候,所以顺应时节奖赏军帅及武人。到了冬天阴气尤其旺盛,万物衰杀,所以用这个时候奖赏死事者及其妻子。”
○注“迎春”到“门外”。
○正义说:按照贾逵、马融、蔡邕都认为迎春是祭祀大皞及句芒,因为上面说“其帝大皞,其神句芒”的缘故。现在郑玄独自认为是苍帝灵威仰,因为《春秋文耀钩》说:“苍帝灵威仰。
”《礼器》云:“飨帝於郊,而风雨寒暑时。”是人帝,何能使风雨寒暑得时?又《诗》及《尚书》云,上帝皆为天也。《周礼 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五帝若是人帝,何得与天帝同服?故以为灵威仰。上云“盛德在木”者,盛德则灵威仰之盛德也。云“王居明堂礼”者,《逸礼》之篇名。引之者,证十五里迎春与周不同,故云“盖殷礼也”。云“周近郊五十里”者,郑注《尚书 君陈序》云:“天子近郊五十里。”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是也。云“朝,大寝门外”者,大寝则路寝。天子有三朝,一是燕朝,在路寝也。二是治朝,则此路寝门外,应门之内,以其赏赐公卿大夫,宜在治事之朝,故云“大寝门外”。三是外朝,在库门之外,皋门之内,大询众庶,听断罪人之处也。
译《礼器》说:“在郊外祭祀天帝,风雨寒暑就会按时令而至。”如果是人间的帝王,怎么能让风雨寒暑按时令而至呢?又《诗经》和《尚书》中说,上帝都是指天。《周礼·司服》说:“君王祭祀昊天上帝,就穿着大裘戴着冕冠,祭祀五帝也是这样。”五帝如果是人间的帝王,怎么能与天帝穿同样的礼服呢?所以认为五帝是灵威仰。上面说“盛德在木”的,盛德就是灵威仰的盛德。说“王居明堂礼”的,是《逸礼》中的篇名。引用它,是为了证明十五里迎春与周代不同,所以说“大概是殷代的礼仪”。说“周代近郊五十里”的,郑玄在《尚书·君陈序》的注中说:“天子近郊五十里。”现在河南洛阳相距的情况正是如此。说“朝,在大寝门外”的,大寝就是路寝。天子有三朝,一是燕朝,在路寝中。二是治朝,就在这路寝门外、应门之内,因为赏赐公卿大夫,适宜在治事的朝堂,所以说“大寝门外”。三是外朝,在库门之外、皋门之内,是广泛询问百姓、听取判决罪人的地方。
命相布德和令,行庆施惠,下及兆民。相,谓三公,相王之事也。德,谓善教也。令,谓时禁也。庆,谓休其善也。惠,谓恤其不足也。天子曰兆民。
○相,息亮反,注同,下“善相”并注放此。施如字,又始豉反。休,许收,许虬二反,美也。庆赐遂行,毋有不当。遂犹达也。言使当得者皆得,得者无非其人。
○毋音无,本亦作无,下同。当,下浪反。
[疏]“命相”至“不当”。
○正义曰:此一经因上天子迎春反国,命三公布教施惠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相谓”至“兆民”。
○正义曰:按《公羊》隐五年传云:“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是三公相王之事也。至六国时,一人知事者,特谓之相,故《史记》称穰侯、范睢、蔡泽皆为秦相,后又为丞相也。云“天子曰兆民”者,《左传》闵元年晋卜偃之辞也。
○注“遂犹”至“其人”。
○正义曰:遂是申遂,故《尚书》云:“显忠遂良。”《商颂》云:“莫遂莫达。”是遂为达,言庆赐之事,通达施行,使之周遍。云“使当得者皆得,无非其人也”者,谓当庆赐之人,皆是有功可庆赐,无此不合得庆之人。非人,谓无功无德之徒。
乃命大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离不贷,母失经纪,以初为常。典,六典。法,八法也。离,读如俪偶之俪。宿俪,谓其属冯相氏、保章氏,掌天文者,相与宿偶,当审候伺不得过差也。经纪,谓天文进退度数。
○宿,息六反,徐音秀。离,依注音俪,吕计反,偶也。贷,吐得反,徐音二。冯音凭。相,息亮反,又如字。伺音司,又息嗣反。
[疏]“乃命”至“为常”。
○正义曰:迎春既还,行赏以毕,乃命大史之官,令守其六典,奉其八法,司主天文及日月星辰之行。天则左还,一日一度,一年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至周一度,日月五星并逆行天右行,各有多少,辰有二十八宿,亦随天左行。大史令其属官,在其候处,止宿配偶,相与审候,不得贷变过差。若应候不候,应知不知,则是候过差。“无失经纪”者,经纪谓天文进退度数,言当推勘考校,使得其中,应进则言进,应退则言退。若其推步不明,算历失所,迟疾不依其度,进退或失其常,是失经纪。
○“以初为常”者,初谓旧来所法,恒须遵奉,以为常行,故云“以初为常”。
○注“典六”至“度数”。
○正义曰:“六典”者,则《太宰》云:天官治典,地官教典,春官礼典,夏官政典,秋官刑典,冬官事典。八法者:一曰官属,二曰官职,三曰官联,四曰官常,五曰官成,六曰官法,七曰官刑,八曰官计。云“离读为俪偶之俪”者,按成十一年《左传》云:“鸟兽犹不失俪。”礼有俪皮,俪是配偶,故云“读如俪偶之俪”。云“冯相氏、保章氏掌天文者”,冯相、保章,皆中土二人。“冯相”者,郑注“冯,乘也。相,视也。世登高台,以视天文之次序”。“保章”者,郑注:“保,守也。世守天文之变。”虽俱掌天文,其事不同,冯相氏主日月五星,年气节候,推步迟疾,审知所在之处,若今之司历,主其筭术也。保章者,谓守天之文章,谓天文违变度数,失其恒次,妖孽所在,吉凶所生,若今之天文家,惟主变异也。此其所掌别也。云“相与宿偶,常审候伺不得过差”者,言大史之官,使其僚属冯相、保章恒在候处,相与止宿配偶,其审察伺候,不得怠慢,不觉天之变异也。
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穀于上帝。谓以上辛郊祭天也。《春秋传》曰:“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后耕。”上帝,大微之帝也。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措之于参保介之御间,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藉。天子茸芷,三公五推,卿诸侯九推。元辰,盖郊后古辰也。耒,耜之上曲也。保介,车
译命令三公布施教化,调和政令,施行庆赏,施予恩惠,使恩泽下及天下百姓。相,指三公,辅助君王处理政务。德,指善政教化。令,指顺应时节的禁令。庆,指嘉奖善行。惠,指体恤百姓的不足。天子称天下百姓为兆民。
庆赏恩赐顺利施行,没有不恰当的。遂,是通达的意思。是说让应当得到赏赐的人都得到,得到赏赐的人没有不是合适的人选。
于是命令太史,恪守典章,奉行法度,主管观测天、日、月、星辰的运行,宿俪不得有差错,不要失去天文运行的经纬度数,以初始的法则为常规。典,指六典。法,指八法。离,读作“俪偶”的“俪”。宿俪,指其属官冯相氏、保章氏,掌管天文,相互配对值守,应当仔细观测,不得有差错。经纪,指天文进退的度数。
在这个月,天子在元日,向上帝祈求谷物丰收。指在上辛日于郊外祭祀天帝。《春秋传》说:“在郊外祭祀后稷,以祈求农事顺利。所以惊蛰时进行郊祭,郊祭之后才开始耕作。”上帝,指太微垣的天帝。于是选择吉日,天子亲自乘坐耒耜,放置在保介与御者之间,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自耕种帝藉田。天子拔除杂草,三公推土五次,卿和诸侯推土九次。元辰,大概是郊祭后的吉日。耒,是耜上方弯曲的部分。保介,是车
右也。置耒於车右与御者之间,明巳劝农,非农者也。人君之车,必使勇士衣甲居右而参乘,备非常也。保犹衣也。介,甲也。帝藉,为天神借民力所治之田也。
译这是右边的位置。把农具耒放置在车右与驾车人之间,表明自己鼓励农耕,并非从事农耕的人。国君的车驾,必定让身穿铠甲的勇士坐在右边陪乘,以防备突发事变。“保”同“衣”,意为穿着。“介”就是铠甲。“帝藉”,是为天神借用民力来耕种的田地。
○耒,力对反,《字林》云:“耕曲木,垂所作,力隹反。”又力水反。”耜音似。措,七故反,置也。介音界,注同。藉,在亦反,《说文》作“耤”,云“帝耤千亩”。推,出隹反,又吐回反,下同;推谓伐也。乘,绳证反。为,于伪反,下“为神春”、“为伤”、“为死气”皆同.反。执爵于大寝。三公、九卿、诸候、大夫皆御,命曰劳酒。既耕而宴饮,以劳群臣也。大寝,路寝。御,侍也。
○劳,力报反,注同。
[疏]“是月”至“劳酒”。
○正义曰:此一节论迎春既反,春事巳起,当祈穀亲耕燕劳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谓以”至“之帝”。
○正义曰:按《郊特牲》云:“郊之用辛。”郑注:“凡为人君,当斋戒自新。”又云:“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郑注引《易说》云“茸荃之郊,一用夏正”,春分而日迎长,故云“迎长日之至”。《郊特牲》云郊不言祈穀,此经言祈穀不言郊,郑以为二祭是一,故此注谓“以上辛郊祭天也”。郑既以二祭为一,恐人为疑,故引《春秋传》以明之。按襄七年《左传》云:孟献子曰:“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后耕。”彼祈农事者,则此祈穀也。彼云郊而后耕,此是祈穀之后即躬耕帝藉,是祈穀与郊一也。云“上帝,大微之帝”者,《春秋纬》文。紫微宫为大帝,大微为天庭,中有五帝座,是即灵威仰、赤熛怒、白招拒、汁光纪、含枢纽。祈穀郊天之时,各祭所感之帝,殷人则祭汁光纪,周人则祭灵威仰,以其不定,故总云“大微之帝,若迎春之时,前帝后王,皆祭灵威仰,故前注云“迎春,祭苍帝灵威仰”,特指一帝也。此郊虽祈穀,亦是报天,故《郊特牲》云“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日也”。
○“乃择元辰”至“九推”,甲乙丙丁等谓之日,郊之用辛,上云“元日”。子丑寅卯之等谓之为辰,耕用亥日,故云“元辰”。
○“天子亲载耒耜”者,谓天子所乘车上,亲载耕田之耒耜。“措之於参保介御之间”者,措,置也。保介,车右也。御者,御车之人。车右及御人,皆是主参乘。於时天子在左,御者在中,车右在右。言置此耒器於参乘保介及御者之间,然后帅三公九卿而往南郊躬耕藉田也。
○注“元辰”至“之田”。
○正义曰:知用亥者,以阴阳式法,正月亥为天仓,以其耕事,故用天仓也。卢植、蔡邕并云:“郊天是阳,故用日,耕藉是阴,故用辰。”元者善也。郊虽用日,亦有辰,但日为吉主。耕之用辰,亦有日,但辰为主。皇氏云:“正月建寅,日月会辰在亥,故耕用亥也。”未知然否?云“置耒耜於车右与御者之间,明已劝农,非农者也”,王既亲载耒器,置耒应须近王。今置耒乃於参御二人之间,不近王者,明王之巳身但是劝农,故载耒耜,非实农人,故不近耒器也。所以车右衣甲者,以人君尊重,故使勇士衣甲居右,备非常也。云“保犹衣”者,保即襁保,保谓小被,所以衣覆小儿,故云“保犹衣也”。云“帝藉,为天神借民力所治之田”者,耕藉所以为帝藉者,举尊言之,故《祭义》云:“天子为藉千亩,以共齐盛。”又《国语》云:“宣王即位,不藉千亩。虢文公谏曰:‘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於是乎出。’”是藉田共上帝,故云“为天神借民力所治之田也”。按此立春后始郊,郊之后始耕。按《国语》:“先时九日,大史告以耕事。”注:“先,先立春日也。”谓先立春之前以耕,与此不同者,《国语》告耕在立春之前,其实耕时在立春之后,故《国语》下云“先时五日”,“王即斋宫”,注“先耕时也”。是耕前五日,王即斋宫而斋,是知亲耕在立春之后也。此言“天子茸芷,公五推,卿诸侯九推”,按《国语》:“王耕一发,班三之。”贾逵注:“班,次也,谓公卿大夫也。天之下各三其上也。王一发,公三发,卿九发,大夫二十七发。”天子茸芷,公五推,卿
译耒,音力对,《字林》说:“耕田用的曲木,垂所作的,音力隹。”又音力水。耜,音似。措,音七故,放置的意思。介,音界,注同。藉,音在亦,《说文》写作“耤”,说“帝王亲自耕种千亩田地”。推,音出隹,又音吐回,下文相同;推意为砍伐。乘,音绳证。为,音于伪,下文“为神春”、“为伤”、“为死气”都相同。手持酒爵在大寝。三公、九卿、诸侯、大夫都侍奉,称为劳酒。耕种完毕后宴饮,用来慰劳群臣。大寝,即路寝。御,侍奉的意思。
劳,音力报,注同。
[疏]“是月”到“劳酒”。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迎春归来后,春事已经兴起,应当祈祷谷物丰收、亲自耕种、宴饮慰劳的事情,各自依据文意解释。
○注“谓以”到“之帝”。
○正义说:按照《郊特牲》说:“郊祭使用辛日。”郑玄注:“凡是作为人君,应当斋戒自新。”又说:“郊祭,是迎接长日到来。”郑玄注引用《易说》说“茸荃之郊,一律使用夏正”,春分时太阳迎接长日,所以说“迎接长日到来”。《郊特牲》说郊祭不提及祈谷,此经文说祈谷不提及郊祭,郑玄认为这两种祭祀是同一回事,所以此注说“以上辛日郊祭天”。郑玄既然把两种祭祀视为一体,担心人们产生疑问,所以引用《春秋传》来阐明。按照襄公七年《左传》说:孟献子说:“郊祀后稷,是为了祈祷农事。因此启蛰时郊祭,郊祭后耕种。”那祈祷农事,就是这里的祈谷。那里说郊祭后耕种,这里是祈谷之后即亲自耕种帝藉,说明祈谷与郊祭是一回事。说“上帝,是大微之帝”,是《春秋纬》的文字。紫微宫为大帝,大微是天庭,中有五帝座,就是灵威仰、赤熛怒、白招拒、汁光纪、含枢纽。祈谷郊祭天时,各自祭祀所感应的帝,殷人则祭祀汁光纪,周人则祭祀灵威仰,因为不固定,所以总称“大微之帝”。如果迎春之时,前帝后王,都祭祀灵威仰,所以前注说“迎春,祭苍帝灵威仰”,特指一位帝。此郊祭虽然祈谷,也是报答上天,所以《郊特牲》说“郊祭”,“大大报答上天而尊奉太阳”。
○“乃择元辰”到“九推”,甲乙丙丁等称为日,郊祭使用辛日,上文说“元日”。子丑寅卯等称为辰,耕种使用亥日,所以说“元辰”。
○“天子亲载耒耜”,是说天子所乘的车上,亲自装载耕田用的耒耜。“措之於参保介御之间”,措,放置。保介,车右。御者,驾车的人。车右和御者,都是主参乘。当时天子在左,御者在中间,车右在右。说放置这些耒器在参乘保介及御者之间,然后率领三公九卿前往南郊亲自耕种藉田。
○注“元辰”到“之田”。
○正义说:知道使用亥日,是因为阴阳式法,正月亥为天仓,因为耕种之事,所以使用天仓。卢植、蔡邕都说:“郊祭天是阳,所以用日,耕种藉田是阴,所以用辰。”元是善的意思。郊祭虽然用日,也有辰,但日是吉主。耕种用辰,也有日,但辰为主。皇氏说:“正月建寅,日月会辰在亥,所以耕种用亥。”不知道是否如此?说“放置耒耜在车右与御者之间,表明已经劝农,不是农夫”,君王既然亲自装载耒器,放置耒器应当靠近君王。现在放置耒器却在参御二人之间,不靠近君王,表明君王自身只是劝农,所以装载耒耜,不是真正的农夫,所以不靠近耒器。车右穿铠甲的原因,是因为人君尊贵,所以让勇士穿铠甲居右,防备意外。说“保犹衣”,保即襁保,保意为小被,用来包裹覆盖小儿,所以说“保犹衣”。说“帝藉,是为天神借民力所治理的田地”,耕种藉田之所以为帝藉,是举尊而言,所以《祭义》说:“天子为藉千亩,以供给齐盛。”又《国语》说:“宣王即位,不耕种千亩。虢文公劝谏说:‘百姓的大事在于农事,上天的粢盛从这里产出。’”藉田供给上帝,所以说“为天神借民力所治理的田地”。按照此立春后开始郊祭,郊祭后开始耕种。按照《国语》:“先时九日,大史告知耕种之事。”注:“先,先立春日。”说立春之前耕种,与此不同,《国语》告知耕种在立春之前,其实耕种时在立春之后,所以《国语》下文说“先时五日”,“王即斋宫”,注“先耕种时”。是耕种前五日,王即斋宫而斋戒,可知亲自耕种在立春之后。此说“天子茸芷,公五推,卿诸侯九推”,按照《国语》:“王耕一发,班三之。”贾逵注:“班,次序,指公卿大夫。天之下各三倍其上。王一发,公三发,卿九发,大夫二十七发。”天子茸芷,公五推,卿
诸侯九推,此是贵贱耕发相三之数也。不云士者,士贱不与耕也,故《国语》云:“庶人终於千亩。”又《周礼》甸师是下士,云“帅其属而耕耨王藉”,郑注云“庶人,谓徒三百人”。
译诸侯进行九次推耒的仪式,这是依据贵贱等级不同,耕作与播种数量相差三倍的制度。文中没有提到士人,是因为士人地位低贱,不参与耕作,所以《国语》中说:“庶人耕种千亩的土地。”另外,《周礼》中甸师的职位是下士,记载他“率领他的属员耕种和除草王室的籍田”,郑玄注释说:“庶人,指的是三百名徒役。”
○注“既耕”至“路寝”。
○正义曰:按《国语》耕后“宰夫陈飨”,“膳夫赞王,王歆大牢”。是耕后设飨。而此云“既耕而燕饮”者,飨礼在庙,燕礼在寝。此云“执爵于大寝”,故知燕也。《国语》云飨者,盖用飨之馔具而行燕礼,以劳群臣。按上迎春而反,赏公卿大夫於路寝门外正朝。此耕藉而反,劳群臣在於路寝。不同者,爵赏公事,与众共之,故在正朝;燕劳私礼,主於欢心,故在路寝。
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此阳气蒸达,可耕之候也。《农书》曰:“土长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
○上,时掌反,注“土上”同。萌,莫耕反。烝音证,又之烝反。冒,莫报反,覆也。橛,求月反。王命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脩封疆,审端经术。田谓田畯,主农之官也。舍东郊,顺时气而居以命其事也。封疆,田首之分职。术,《周礼》作遂,“夫间有遂,遂上有径”。遂,小沟也。步道曰径。《今尚书》曰“分命羲仲,宅嵎夷”也。
○疆,居良反,注皆同。径术,古定反,注同;术依注音遂。畯音俊。分,扶间反。嵎音愚。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穀所殖,以教道民,必躬亲之。相,视也。
○阪险,上音反,又蒲版反;下许检反。道音导。田事既饬,先定准直,农乃不惑。说所以命国舍东郊之意也。准直,谓封疆径遂也。《夏小正》曰:“农率均田。”
○饬音敕。率,所类反,谓田正。
[疏]“天气”至“不惑”。
○正义曰:此一节论少阳之月,务其始生,故既耕之后,当劝农事,各依文解之。
○“天气下降”者,天地之气谓之阴阳,一年之中,或升或降,故圣人作象,各分为六爻,以象十二月。阳气之升,从十一月为始,阳气渐升,阴气渐下,至四月六阳皆升,六阴皆伏。至五月一阴初升,阴气渐升,阳气渐伏,至十月六阴尽升,六阳尽伏。然则天气下降,地气上腾,五月至十月也。地气下降,天气上腾,十一月至四月也。今正月云“天气下降,地气土腾”者,阳气五月之时,为阴从下起,上乡排阳气,第六阳气上极反退,至十月之时,六阳退尽,皆伏於下。至十一月,阳之一爻始动地中,至十二月阳渐升,阳尚微,未能生物之极。正月三阳既上,成为乾卦,乾体在下;三阴为坤,坤体在上,乾为天,坤为地。今天居地下,故云“天气下降”;地在天上,故云“地气上腾”。是阳气五月初降,至正月为天体而在坤下也。十一月一阳初生,而上排阴,阴之上六渐退,反归於下,至四月阴爻伏尽,六阳在上。五月一阴生,六月二阴生,阴气尚微,成物未具,七月三阴生而成坤体,坤体在下,三阳为乾而体在上,则是地气在下,天气在上,故正月为泰,泰,通也,天地交通;七月为否,否,塞也。言天地隔塞。所以十月云“地气下降,天气上腾”者,以十月之时,纯阴用事,地体凝冻,寒气逼物,地又在下,故云“地气下降”。於时六阳从上退尽,无复用事,天体在上,不近於物,似若阳归於天,故云“天气上腾”,其实十月天气反归地下。若审察於此,不足可疑,而刘洽、氾阁、皇侃之徒,既不审知其理,又不能定其旨趣,諠諠挠挠,亦无取焉。
○注“此阳”至“急发”。
○正义曰:经云“天气下降”,注“阳气蒸达”,又似阳气上升者,以阳气从五月下降,至十一月从下初升,至正月始成乾体,而在三阴之下,故云“天气下降”,其实於时阳从地中升也。引“《农书》曰”下者,按《汉书 艺文志》:农书有九家,百一十四篇,“神农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宰氏十七篇,董安国十六,尹都尉十四,赵氏五篇,氾胜之十八篇,王氏六篇,蔡癸一篇”。郑所引农书,先师以为《汜胜之书》也。《汉书》注:氾音汎,成帝时为议郎,使教田三辅也。“土长冒橛”者,谓置橛以候土,土长冒橛,陈根朽烂,可拔而去之,
译○注“既耕”到“路寝”。
○正义说:按照《国语》记载,耕种之后“宰夫陈列飨宴”,“膳夫协助君王,君王享用太牢之礼”。这是耕种之后设置飨宴。而这里说“耕种之后宴饮”,是因为飨礼在宗庙举行,燕礼在寝宫举行。这里说“在大寝宫举杯”,所以知道是燕礼。《国语》说飨宴,大概是用飨宴的膳食器具来举行燕礼,以慰劳群臣。按照上文,迎接春气后返回,在路寝门外正朝赏赐公卿大夫。这次耕藉后返回,慰劳群臣在路寝。不同的原因是,爵位赏赐是公事,与众人共同进行,所以在正朝;燕饮慰劳是私礼,主要在于欢心,所以在路寝。
这个月,天气下降,地气上升,天地和谐统一,草木萌芽萌动。这是阳气蒸腾通达,可以耕种的时节。《农书》说:“土壤生长覆盖木桩,陈旧的草根可以拔除,耕种的人要赶快翻土。”
○上,音shǎng,注“土上”同。萌,音méng。烝,音zhēng,又音zhēng。冒,音mào,覆盖的意思。橛,音jué。王命令颁布农事,命令田官住在东郊,都修治田界,审察端正田间道路。田指田畯,主管农业的官员。住在东郊,是顺应时节气候而居住以命令其事。封疆,是田首的分职。术,《周礼》写作遂,“每夫之间有小沟,小沟上有小路”。遂,是小沟。步行的路叫径。《今尚书》说“分别命令羲仲,居住在嵎夷”。
○疆,音jiāng,注都同。径术,音jìng suì,注同;术依注音遂。畯,音jùn。分,音fèn。嵎,音yú。善于观察丘陵、山坡险地、高原低湿之地,土地适宜什么,五谷种植什么,以此教导引导百姓,一定要亲自去做。相,观察的意思。
○阪险,上音bǎn,又音bǎn;下音xiǎn。道,音dǎo。农事已经整顿,先确定标准直路,农民才不迷惑。这是解释命令国官住在东郊的意思。准直,指封疆径遂。《夏小正》说:“农民率领均分田地。”
○饬,音chì。率,音shuài,指田正。
[疏]“天气”到“不惑”。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少阳之月,致力于其初生,所以耕种之后,应当劝勉农事,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天气下降”者,天地之气叫做阴阳,一年之中,或升或降,所以圣人作卦象,各分为六爻,以象征十二月。阳气上升,从十一月开始,阳气逐渐上升,阴气逐渐下降,到四月六阳都上升,六阴都伏藏。到五月一阴初升,阴气逐渐上升,阳气逐渐伏藏,到十月六阴尽升,六阳尽伏。那么天气下降,地气上升,是五月到十月。地气下降,天气上升,是十一月到四月。现在正月说“天气下降,地气上升”,是因为阳气在五月之时,阴气从下起,向上排斥阳气,第六阳气上极反而退下,到十月之时,六阳退尽,都伏在下面。到十一月,阳的一爻始动于地中,到十二月阳逐渐上升,阳尚微弱,未能生物之极。正月三阳既上,成为乾卦,乾体在下;三阴为坤,坤体在上,乾为天,坤为地。现在天居地下,所以说“天气下降”;地在天上,所以说“地气上升”。这是阳气五月初降,到正月为天体而在坤下。十一月一阳初生,向上排斥阴,阴之上六渐退,反归于下,到四月阴爻伏尽,六阳在上。五月一阴生,六月二阴生,阴气尚微,成物未具,七月三阴生而成坤体,坤体在下,三阳为乾而体在上,这就是地气在下,天气在上,所以正月为泰,泰,通也,天地交通;七月为否,否,塞也。说天地隔塞。所以十月说“地气下降,天气上升”,是因为十月之时,纯阴用事,地体凝冻,寒气逼物,地又在下,所以说“地气下降”。此时六阳从上退尽,无复用事,天体在上,不近于物,似乎阳归于天,所以说“天气上升”,其实十月天气反归地下。如果审察于此,不足可疑,而刘洽、氾阁、皇侃之徒,既不审知其理,又不能定其旨趣,喧喧闹闹,也没有可取之处。
○注“此阳”到“急发”。
○正义说:经文说“天气下降”,注“阳气蒸达”,又似乎阳气上升,因为阳气从五月下降,到十一月从下初升,到正月始成乾体,而在三阴之下,所以说“天气下降”,其实此时阳从地中升。引用“《农书》说”下面的内容,按照《汉书 艺文志》:农书有九家,一百一十四篇,“神农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宰氏十七篇,董安国十六,尹都尉十四,赵氏五篇,氾胜之十八篇,王氏六篇,蔡癸一篇”。郑所引农书,先师认为是《氾胜之书》。《汉书》注:氾音fàn,成帝时为议郎,使教田三辅。“土长冒橛”者,谓放置木桩以候土,土长覆盖木桩,陈根朽烂,可以拔除而去,
○“王命”至“径术”。
○於是春气既和,王命群官分布检校农之事,命遣田畯官舍於郊之上,令农夫皆脩理地之封疆,审正田之径路,及田之沟洫,故云“审端径术”。
○注“田谓”至“嵎夷”。
○正义曰:知“田谓田畯”者,以经云“命田”,田是受之人。《诗》云:“田畯至喜。”故知田谓田畯。云“舍东郊,顺时气而居”者,以其耕作岁时之气,起於东方为始,故令田畯舍国之东郊,以命其事,其诸侯都邑田畯,各舍国邑之东郊也。云“封疆,田首之分职”者,封疆则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各有封境界域部分职掌也。云“术,《周礼》作遂”,以田农之事无称术者,术、遂声相近,故疑术为遂。《学记》云:“术有序。”义同於此。云“夫间有遂,遂上有径”者,《遂人职》文。按《匠人》云:“广二尺,深二尺。”“遂,小沟也,步道曰径。”《遂人职》云:“径容牛马。”云“《今尚书》曰分命羲仲,宅嵎夷”者,证命田畯舍东郊之事。云“《今尚书》”者,《尚书》有古有今,壁里所得,胶东庸生所传者,谓之《古文尚书》;晁错所受伏生二十九篇,夏侯欧阳所传者,谓之《今文尚书》。郑据而引之,故云《今尚书》。
○“田事”至“不惑”。
○作记之人,解说天子所以命田畯舍於东郊者,欲明其政理田事,若田事既能正,又先定其封疆、径遂以劝农夫,农夫知田事先后,审疆界畔域,乃不有疑惑。
○注“准直”至“均田”。
○正义曰:准谓轻重平均,直谓绳墨得中也。封疆有界限,径遂有阔狭,皆先平均正直之,故云“准直,谓封疆径遂”。云“《夏小正》曰‘农率均田’”者,《夏小正》是《大戴礼》篇也。农率,则田畯也。均田,则审端径遂也。
是月也,命乐正人学习舞。为仲春将释菜。乃脩祭典。重祭礼,岁始省录。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为伤妊生之类。
○牝,频忍反。妊,而林、而鸩二反。
○禁止伐木。盛德所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为伤萌幼之类。
○覆,芳服反。孩,尸哀反。胎,吐来反。夭,乌老反。麛音迷。卵,刀管反。毋聚大众,毋置城郭。为妨农之始。掩骼埋胔。谓死气逆生也。骨枯曰骼,肉腐曰胔。”骼,江百反。胔,才赐反,蔡云:“露骨曰骼,有肉曰胔。”胔亦作骴。胔,扶矩反。
○是月也,不可以称兵,称兵必天殃。逆生气。兵戎不起,不可从我始。为客不利,主人则可。毋变天之道,以阴政犯阳。毋绝地之理,易刚柔之宜。毋乱人之纪。仁之时而举义事。
[疏]“是月”至“用牝”。
○正义曰:此一节论此春为四时之首,当脩祀典及祭山川之事,各依文解之。“牺牲毋用牝”者,以山林川泽,其祀既卑,馀月之时,牲皆用牝,唯此月不用,故注“为伤妊生之类”。若天地宗庙大祭之时,虽非正月,皆不用牝。
○“禁止”至“之纪”。
○正义曰:此一节论时气之事,各依文解之。
○“禁止伐木”者,禁谓禁其欲伐,止谓止其巳伐者。此伐木在山中,或在禁障之处。十月许人采取,至正月之时,禁令止息,故《王制》云“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诗 鱼丽》传云“草木不折,不操斧斤,不入山林”是也。若国家随时所须以为材用者,虽非冬月,亦得取之,故《山虞》有“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又云“邦工入山林而抡材,不禁”是也。其非是所禁之处,春、秋亦得取之,故《周礼》云:“春、秋之斩木不入禁。”郑注:“斩四野之木可,若於正月皆禁之。”
○“毋覆”至“毋卵”。
○此一节论礼法,馀月皆无覆巢,因初春施生之时,故设戒也。巢,若其夭鸟之巢则覆之,故《硩蔟氏》云:“掌覆夭鸟之巢。”此月亦禁之。胎谓在腹中未,出夭为生而己出者,故《鲁语》云:“兽长麛夭。”此飞鸟,谓初飞之鸟,故注云“
译○“王命”到“径术”。
○于是春气已经和暖,天子命令群臣分别检查督促农事,命令派遣田畯官员居住在国都的东郊,让农夫都修整田地的封疆界限,审慎端正田间的道路,以及田间的沟渠,所以说“审慎端正田间道路”。
○注“田谓”到“嵎夷”。
○正义说:知道“田”指的是“田畯”,是因为经文说“命田”,“田”是接受命令的人。《诗经》说:“田畯来到很高兴。”所以知道“田”指的是田畯。说“住在东郊,顺应时节之气而居住”,是因为耕作岁时的节气,从东方开始,所以让田畯住在国都的东郊,以发布农事命令,那些诸侯都邑的田畯,各自住在国邑的东郊。说“封疆,是田首划分职掌”,封疆就是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各有封境界域和分管的职掌。说“术,《周礼》写作遂”,因为农田农事没有称为“术”的,术、遂声音相近,所以怀疑“术”是“遂”。《学记》说:“术有序。”意义与此相同。说“夫间有遂,遂上有径”,是《遂人职》的文字。按照《匠人》说:“宽二尺,深二尺。”“遂,是小沟,步道叫径。”《遂人职》说:“径能容纳牛马。”说“《今尚书》说分命羲仲,居住嵎夷”,是证明命令田畯住在东郊这件事。说“《今尚书》”,《尚书》有古文和今文,从墙壁里得到的,胶东庸生所传授的,叫做《古文尚书》;晁错从伏生那里接受的二十九篇,夏侯、欧阳所传授的,叫做《今文尚书》。郑玄依据并引用它,所以说《今尚书》。
○“田事”到“不惑”。
○作记的人,解说天子之所以命令田畯住在东郊,是想表明他治理田事,如果田事能够端正,又先划定封疆、径遂来鼓励农夫,农夫知道田事的先后顺序,审慎疆界畔域,就不会有疑惑。
○注“准直”到“均田”。
○正义说:准指轻重平均,直指绳墨得中。封疆有界限,径遂有宽窄,都先平均正直地划定,所以说“准直,指封疆径遂”。说“《夏小正》说‘农率均田’”,《夏小正》是《大戴礼》的一篇。农率,就是田畯。均田,就是审慎端正径遂。
这个月,命令乐正教人学习舞蹈。为仲春将要举行释菜礼。于是修定祭祀的典章。重视祭祀礼仪,岁首省视记录。命令祭祀山林川泽,牺牲不用雌性。因为伤害怀孕生育的类物。
○牝,频忍反。妊,而林、而鸩二反。
○禁止砍伐树木。因为旺盛的德性所在。不要翻倒鸟巢,不要杀害幼虫、怀孕的、刚出生的、飞鸟,不要猎取幼鹿和鸟卵。因为伤害萌芽幼小的类物。
○覆,芳服反。孩,尸哀反。胎,吐来反。夭,乌老反。麛音迷。卵,刀管反。不要聚集大众,不要修筑城郭。因为妨碍农事的开始。掩埋枯骨和腐肉。因为死气违背生气。骨头干枯叫骼,肉腐烂叫胔。”骼,江百反。胔,才赐反,蔡云:“露骨叫骼,有肉叫胔。”胔也写作骴。胔,扶矩反。
○这个月,不可以动用军队,动用军队必然招致天灾。因为违背生气。兵戎不起,不可以从我开始。作为客方不利,作为主方则可以。不要改变天的道,用阴政侵犯阳。不要断绝地之理,改变刚柔的适宜。不要扰乱人的纲纪。在仁爱的时节却举义战之事。
[疏]“是月”到“用牝”。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这个春天是四季之首,应当修定祀典以及祭祀山川之事,各自依据文义解释。“牺牲不用雌性”,因为山林川泽,它们的祭祀地位较低,其他月份的时候,牺牲都用雌性,只有这个月不用,所以注解说“因为伤害怀孕生育的类物”。如果是天地宗庙的大祭,虽然不是正月,也都不用雌性。
○“禁止”到“之纪”。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时节气候之事,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禁止砍伐树木”,禁指禁止想要砍伐的,止指制止已经砍伐的。这砍伐树木在山中,或在禁障之处。十月允许人们采集,到正月的时候,禁令停止,所以《王制》说“草木凋零,然后进入山林”,《诗经·鱼丽》传文说“草木不折断,不拿斧斤,不进入山林”就是这样。如果是国家随时所需作为材用,虽然不是冬月,也可以取用,所以《山虞》有“仲冬砍伐阳木,仲夏砍伐阴木”,又说“邦工进入山林选择木材,不禁止”就是这样。那些不是所禁止的地方,春、秋也可以取用,所以《周礼》说:“春、秋砍伐树木不进入禁地。”郑注:“砍伐四野的树木可以,如果在正月都禁止。”
○“不要翻倒”到“不要鸟卵”。
○这一节论述礼法,其他月份都没有翻倒鸟巢,因为初春施生之时,所以设立戒律。鸟巢,如果是夭鸟的鸟巢就翻倒它,所以《硩蔟氏》说:“掌管翻倒夭鸟的鸟巢。”这个月也禁止。胎指在腹中未出生的,夭指出生已出的,所以《鲁语》说:“兽长麛夭。”这飞鸟,指初飞的鸟,所以注解说“
为伤萌幼之类”。麛卵四时皆禁,但於此月尢甚,若须荐献,亦得取之,故《王制》云“韭以卵,庖人秋行犊麛”是也。“掩骼埋胔”者,《蜡氏》云:“掌除骴。”司农云:“胔,骨之尚有肉者也,及禽兽之骨皆是。”康成不注,从司农义也。骼言掩,胔言埋,互言耳。
译“是为了保护初生的幼小动物。”麛和卵在四季都禁止捕杀,但在这个月份尤其严格,如果必须用于祭祀进献,也可以取用,所以《王制》中说“用卵来祭祀韭神,庖人在秋季使用小牛和小鹿”就是这个意思。“掩骼埋胔”这一说法,《蜡氏》篇记载:“掌管清除尸骨。”郑司农解释说:“胔,是骨头上还连着肉的部分,以及禽兽的骨头都包括在内。”郑康成没有作注,是采纳了郑司农的解释。骼说掩,胔说埋,这是互文见义的说法。
○注“为客”至“可也”。
○正义曰:起兵伐人者谓之客,敌来御捍者谓之主。此经云兵戎不合兴起之时,不可从我而始。我为主人也,主人既不先起兵,彼来伐我,我不得不应,故云“主人则可”。客既先兴兵,故云“为客不利”。“毋变”至“之纪”。
○天有阴阳之道路,恐人改变,故云“无变天之道”。地有刚柔之理,恐人断绝,故云“毋绝地之理”。人有礼义纲纪,恐其迷乱,故云“毋乱人之纪”。按《易 说卦》云:“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故郑此注“以阴政乱阳”。《说卦》云:“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故注地理云“易刚柔之宜”。《说卦》云:“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春为仁,故注“仁之时而举义事”。天云道,地云理,人云纪,互辞也。
孟春行夏令,则雨水不时,巳之气乘之也。四月於消息为乾。草木蚤落,生日促。
○蚤音早。国时有恐。以火讹相惊。
○恐,丘勇反。行秋令,则其民大疫,申之气乘之也,七月始杀。
○疫音役。猋风暴雨总至,正月宿直尾箕,箕好风,其气逆也。回风为猋。
○猋,必遥反,徐芳遥反;本又作飘。宿音秀。好,呼报反。藜莠蓬蒿并兴。生气乱,恶物茂。
○藜,力兮反。莠音酉。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亥之气乘之也。旧说首种谓稷。
○潦音老。挚音至,蔡云“伤折”。种,章勇反,蔡云“宿麦”。
[疏]“孟春”至“不入”。正义曰:从上以来,论当月施令之事。若施之顺时,则气序调释;若施令失所,则灾害滋兴。故自此而下,论政失致灾之事。上既云“毋变天之道,母绝地之理,母乱人之纪”,今若施之不失,则三才相应,以人与天地共相感动故也。施令有失,三才俱应者,则此孟春行夏令,雨水不时,天也。草木早落,地也。国时有恐,人也。十二月之节内,三才俱应者多,就三才俱应之中,论天地及人,亦先后不建。或先言天者,则此“孟春行夏令,雨水不时”是也。或先言民者,则孟春“行秋令,其民大疫”是也。或先言地者,则孟春“行冬令,水潦为败”是也。所以然者,为害重者则在先言之,为害轻者后言之。大略於文可以意得,次第其轻重,无义例也。皇氏曲为别说,非经之旨,施令失所。亦惟有二才应者,故仲春“行夏令,则国乃大早,暖气早来,虫螟为害”。大早暖气,并为天灾,如此二类是也。以施令失所,惟二才应,就二才之中,或有天有人无地,或有地有人无天,随应则书,不为义例也。行令失之於前,气则应之於后。至如春夏及秋,施令有失,气来为应,惟在当年,则“孟春行夏令,雨水不时,草木早落”之类是也。若其冬时失令,则气应在於后年,故仲冬“行秋令,则天时雨汁,瓜瓠不成”,“行春令,蝗虫为败”。仲冬非瓜瓠不成之时,又非蝗虫为败之日,是据来年。又录记之人,序行令之事,各次第先后,则有夏、有秋、有冬。孟春举夏为始,仲春举秋为始,季春举冬为始,至於夏时之下,则有秋、有冬。次有来年之春,孟夏则举秋为始,仲夏举冬为始,季夏举春为始。以此推例,秋冬亦然,不能备说也。
○注“巳之”至“为乾”。
○正义曰:此风雨不时者,谓风雨少,不得应时。所以风雨不应时者,以孟春建寅,其宿直箕星,箕星好风。孟春行夏令,寅气不足,故风少,巳来乘之,四月纯阳用事,纯阳来乘,故雨少。云“四月於消息为乾”者,阳生为息,阴死为消,十一月至四月为息,言万物得阳气蕃息,五月至十月为消,言万物得阴气消尽。凡孟月失令,则三时孟月之气乘之;仲月失令,则仲月之气乘之;季月失令,则季月之气乘之。所以然者,以同为孟仲季,气情相通,如其不和,则迭相乘入。郑之所注,例亦不同,或一句之下,则云某之气乘之,即此风雨不时一句之下云“已之气乘之”,或两句之下,则云某之气乘之,故“仲春行
译○注“为客”至“可也”。
○正义说:起兵攻打别人的人叫做客,敌人来侵犯而进行抵御的人叫做主。经文说兵戎不合时宜兴起的时候,不可以由我方首先发起。我方是主人,主人既然不先起兵,他们来攻打我,我方不得不应对,所以说“主人则吉”。客既然先起兵,所以说“为客不利”。“毋变”至“之纪”。
○天有阴阳运行的规律,担心人们改变它,所以说“不要改变天的规律”。地有刚柔的道理,担心人们断绝它,所以说“不要断绝地的道理”。人有礼义的纲纪,担心人们迷乱它,所以说“不要扰乱人的纲纪”。按照《易·说卦》说:“确立天的规律,叫做阴与阳。”所以郑玄此注说“以阴政扰乱阳政”。《说卦》说:“确立地的规律,叫做柔与刚。”所以注地理时说“改变刚柔的适宜”。《说卦》说:“确立人的规律,叫做仁与义。”春季代表仁,所以注说“在仁的时候却举义的事”。天称道,地称理,人称纪,这是互文见义。
孟春施行夏令,就会雨水不合时令,巳月(四月)的气侵乘所致。四月在消息卦中为乾卦。草木过早凋落,生长之日短促。
○蚤音早。国家时常有惊恐。用火讹诈互相惊吓。
○恐,音勇。施行秋令,就会百姓发生大瘟疫,申月(七月)的气侵乘所致,七月开始肃杀。
○疫音役。狂风暴雨同时到来,正月星宿值尾、箕,箕星喜好风,其气逆乱。回旋的风叫做猋。
○猋,音遥,徐芳遥反;本又作飘。宿音秀。好,音报。藜、莠、蓬、蒿等杂草一同茂盛。生气混乱,恶物繁茂。
○藜,音兮。莠音酉。施行冬令,就会水涝造成灾害,雪霜严重,首种(稷)不能入土。亥月(十月)的气侵乘所致。旧说首种指稷。
○潦音老。挚音至,蔡云“伤折”。种,音勇,蔡云“宿麦”。
[疏]“孟春”至“不入”。正义说:从上面以来,论述当月施行政令的事情。如果施行政令顺应时节,那么气序调和舒缓;如果施行政令失当,那么灾害滋生兴起。所以从这以下,论述政令失当导致灾害的事情。上面既然说“不要改变天的规律,不要断绝地的道理,不要扰乱人的纲纪”,现在如果施行政令没有失误,那么三才(天、地、人)相应,因为人与天地共同相互感动的缘故。施行政令有失误,三才都相应的,就是这孟春施行夏令,雨水不合时令,这是天。草木过早凋落,这是地。国家时常有惊恐,这是人。十二个月的节气内,三才都相应的很多,在三才都相应之中,论述天、地及人,也没有先后固定的体例。有的先说天的,就是这“孟春施行夏令,雨水不合时令”是。有的先说民的,就是孟春“施行秋令,其民大疫”是。有的先说地的,就是孟春“施行冬令,水涝造成灾害”是。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危害重的就先说,危害轻的后说。大略从文中可以意会,次第其轻重,没有固定的义例。皇氏曲解为别种说法,不符合经文的旨意,施行政令失当。也惟有二才相应的,所以仲春“施行夏令,则国家大旱,暖气早来,虫螟为害”。大旱暖气,都是天灾,像这样两类是。因为施行政令失当,惟有二才相应,在二才之中,有的有天有人无地,有的有地有人无天,随其相应就记录,不成为固定的义例。在前施行命令失误,气就在后相应。至于春夏及秋,施行政令有失误,气来相应,只在当年,那么“孟春施行夏令,雨水不合时令,草木过早凋落”之类是。如果冬季失令,那么气应在后年,所以仲冬“施行秋令,则天时雨汁,瓜瓠不成”,“施行春令,蝗虫为害”。仲冬不是瓜瓠不成的时候,又不是蝗虫为害的日子,这是依据来年。又记录的人,叙述施行命令的事情,各自次第先后,则有夏、有秋、有冬。孟春举夏为始,仲春举秋为始,季春举冬为始,至于夏季之下,则有秋、有冬。接着有来年的春,孟夏则举秋为始,仲夏举冬为始,季夏举春为始。以此类推,秋冬也是这样,不能全部详说。
○注“巳之”至“为乾”。
○正义说:这风雨不合时令,是说风雨少,不能顺应时节。所以风雨不应时的原因,是因为孟春建寅,其星宿值箕星,箕星喜好风。孟春施行夏令,寅气不足,所以风少,巳月来侵乘,四月纯阳用事,纯阳来侵乘,所以雨少。说“四月在消息卦中为乾”的,阳生为息,阴死为消,十一月至四月为息,说万物得到阳气蕃息,五月至十月为消,说万物得到阴气消尽。凡是孟月失令,那么三时孟月的气侵乘它;仲月失令,那么仲月的气侵乘它;季月失令,那么季月的气侵乘它。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同为孟仲季,气情相通,如果它们不和,就交替相互侵乘。郑玄所注,体例也不同,有的在一句之下,就说某月的气侵乘它,即这风雨不合时令一句之下说“巳之气侵乘它”,有的在两句之下,就说某月的气侵乘它,所以“仲春施行
秋令,则其国大水,寒气总至”,注“酉之气乘之”,以二句俱当酉气故也。或有三句之下,始云某之气乘之者,故孟春“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注云“亥之气乘之”,以三句共当亥气也。气当则言,无义例也。凡一句为一事,亦有两句共为一事者,则孟夏行冬令云“后乃大水,败其城郭”是也。
译秋季施行夏令,那么该国就会发生大水灾,寒气汇聚而至”,注释说“这是酉月之气乘虚而入”,因为这两句话都对应酉月之气。有的情况是在三句话之后,才说某月之气乘虚而入,所以孟春篇中“施行冬令,那么雨水泛滥造成灾害,雪霜严重交加,初种的谷物无法入土”,注释说“这是亥月之气乘虚而入”,因为这三句话共同对应亥月之气。只要气运相应就加以说明,并没有固定的体例。通常一句话对应一件事,也有两句话共同对应一件事的情况,比如孟夏篇中施行冬令说“随后就会发生大水灾,毁坏城郭”就是这样。
○注“火讹相惊”。
○正义曰:以巳来乘寅,巳为火,故火来也。寅为天汉之津,火虽欲来,而畏水终竟不来,但讹言道火相恐动也。注云“申之气乘之,七月始杀”。
○正义曰:七月建申,阴气始杀,杀气乘寅,故人多大疫。
○注“正月”至“为焱”。
○正义曰:按郑注《洪范》中央土气为风,东方木气为雨,箕属东方木,木克土,土为妃,尚妃之所好,故箕星好风也。西方金气为阴,克东方木,木为妃,毕属西方,尚妃之所好,故好雨也。今申气乘寅,两相冲破,申来逆寅,寅为风,风之被逆,故为焱风。寅往破申,申为雨,雨之被逆,故为暴雨也。按《尔雅》“扶摇谓之焱”,谓风之回转也,故云“回风为焱”。
○注“生气乱恶物茂”。
○正义曰:恶物所以害生气,今生气既乱,恶物乘之,故恶物茂。
○注“首种谓稷”。
○正义曰:按《考灵耀》云:“日中星鸟,可以种稷。”则百穀之内稷先种,故云“首种”。首即先也,种在百穀之先也。
卷十五 月令第六
卷十五 月令第六
仲春之月,日在奎,昏孤中,旦建星中。仲,中也。仲春者,日月会於降娄,而斗建卯之辰也。弧在舆鬼南,建星在斗上。
○奎,苦圭反。弧音胡。降,户江反。
[疏]“仲春”至“星中”。
○正义曰:按《茸艹历》云:“二月节,日在奎五度,昏,井二十二度中,去日九十七度;旦,斗五度中。春分日在娄四度,昏,柳五度中,去日一百二度;旦,斗十六度中。按《元嘉历》:“二月节,日在壁一度,昏,井十度中;旦,箕四度中。春分日在奎七度,昏,东井三十度中;旦,斗四度中。馀月昏旦中星,皆举二十八宿。”此昏云弧中,旦云建星中,独非二十八宿者,以弧星近井星,建星近斗,以井斗度多,其星体广,不可的指昏旦之中,故举弧建,定其昏旦之中也。
○注“日月”至“之辰”。
○正义曰:从奎五度至胃六度在戌,总曰降娄。降,降也。娄,敛也。言万物降落而收敛。“而斗建郊之辰”者,斗星随天而转,一日一夜,过转一周而行一度,故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也。云“弧在舆鬼南,建星在斗上”者,熊氏说云《石氏星经》文。弧与建星,非二十八宿,而昏明举之者,由弧星近井,建星近斗井。有三十三度斗,有二十六度,其度既宽,若举井斗,不知何日的至井斗之中,故举弧星建星也。然春分之时日夜中,计春分昏中之星,去日九十一度。今日在奎五度,奎与鬼之初乃一百九度。所以不同者,郑虽云弧在鬼南,其实仍当井之分域,故皇氏云从奎第五度为二月节,数至井第十五度,得九十一度,是弧星当井之十六度也。若从井星十六度,至斗之初一百七十二度,计昏中星与明中之星,春秋分时相去分天之半,应一百八十二度馀。但日入以后二刻半始昏,不尽二刻半为明,昏明相去,少昼五刻,一刻有三度半强,五刻有十七度馀,则昏之中星去明之中星一百六十五度馀,则建星不得在斗初,在斗十度也。此仲春之月昏弧中,按《尚书》云“日中星鸟”,不同者,如郑康成之意,南方七宿总为鸟星,井星则鸟星之分,故云星鸟,与此同也。按仲夏昏亢中,《尚书》云“日永星火”,不同者,按郑答孙颢云:“星火非谓心星也,卯之三十度总为大火。”其曰大火之次有星者,《月令》举其月初,《尚书》总举一月,故不同也。按仲秋之月,昏牵牛中,《尚书》云“宵中星虚”。其仲冬之月,云东壁中,《尚书》云“日短星昴”,不同者,亦是《月令》举其初朔,《尚书》总举一月之中,理亦不异。孔安国注《尚书》与此则别。《尚书》所举星者,自取毕见之义,不谓南方之中。
其日甲乙。其帝大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夹锺。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夹锺者,夷则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长七寸三千一
译○注“火讹相惊”。
○正义说:因为巳位来乘寅位,巳属火,所以是火来。寅是天汉的渡口,火虽然想来,但畏惧水,最终终究不来,只是讹传说道火来相互恐吓惊动。注说“申的气乘它,七月开始肃杀”。
○正义说:七月建申,阴气开始肃杀,杀气乘袭寅位,所以人多发生大瘟疫。
○注“正月”到“为焱”。
○正义说:按照郑玄注《洪范》,中央土气为风,东方木气为雨,箕星属于东方木,木克土,土为妃,崇尚妃所喜好,所以箕星喜好风。西方金气为阴,克东方木,木为妃,毕星属于西方,崇尚妃所喜好,所以喜好雨。现在申气乘袭寅位,两相冲克,申来逆犯寅,寅为风,风被逆犯,所以成为焱风。寅去冲克申,申为雨,雨被逆犯,所以成为暴雨。按照《尔雅》“扶摇叫做焱”,是说风的回旋,所以说“回风为焱”。
○注“生气乱恶物茂”。
○正义说:恶物之所以危害生气,现在生气既然混乱,恶物乘虚而入,所以恶物茂盛。
○注“首种谓稷”。
○正义说:按照《考灵耀》说:“日中星鸟,可以种植稷。”那么在百谷之中稷最先种植,所以说“首种”。首就是先,种植在百谷之前。
卷十五 月令第六
卷十五 月令第六
仲春之月,太阳在奎宿,黄昏时弧星正当南方,清晨时建星正当南方。仲,是中。仲春,是日月会合于降娄,而北斗斗柄指向卯时的时辰。弧星在舆鬼宿的南边,建星在斗宿的上方。
○奎,读作苦圭。弧,读作胡。降,读作户江。
[疏]“仲春”到“星中”。
○正义说:按照《茸艹历》说:“二月节气,太阳在奎宿五度,黄昏时,井宿二十二度正当南方,距离太阳九十七度;清晨时,斗宿五度正当南方。春分日太阳在娄宿四度,黄昏时,柳宿五度正当南方,距离太阳一百二度;清晨时,斗宿十六度正当南方。按照《元嘉历》:“二月节气,太阳在壁宿一度,黄昏时,井宿十度正当南方;清晨时,箕宿四度正当南方。春分日太阳在奎宿七度,黄昏时,东井三十度正当南方;清晨时,斗宿四度正当南方。其余月份黄昏清晨的正当南方的星,都列举二十八宿。”这里黄昏说弧星正当南方,清晨说建星正当南方,唯独不是二十八宿,是因为弧星靠近井星,建星靠近斗宿,因为井宿斗宿度数多,星体宽广,不能确切指出黄昏清晨的正当南方,所以列举弧星建星,来确定黄昏清晨的正当南方。
○注“日月”到“之辰”。
○正义说:从奎宿五度到胃宿六度在戌位,总称为降娄。降,是降落。娄,是收敛。说万物降落而收敛。“而斗建郊之辰”者,斗星随着天体运转,一日一夜,运转一周而行一度,所以正月建寅,二月建卯。说“弧在舆鬼南,建星在斗上”者,熊氏解释说这是《石氏星经》的文字。弧与建星,不是二十八宿,而黄昏清晨列举它们,是因为弧星靠近井宿,建星靠近斗宿。井宿有三十三度,斗宿有二十六度,度数既宽,如果列举井宿斗宿,不知道何日到达井宿斗宿的正当南方,所以列举弧星建星。然而春分之时日夜平分,计算春分黄昏正当南方的星,距离太阳九十一度。现在太阳在奎宿五度,奎宿与鬼宿之初才一百九度。之所以不同,郑玄虽然说弧在鬼南,其实仍然当井宿的分域,所以皇氏说从奎宿第五度为二月节气,数到井宿第十五度,得九十一度,是弧星当井宿的十六度。如果从井宿十六度,到斗宿之初一百七十二度,计算黄昏正当南方的星与清晨正当南方的星,春秋分时相距分天的一半,应是一百八十二度余。但是日落后二刻半才黄昏,不到二刻半为清晨,黄昏清晨相距,白天少五刻,一刻有三度半强,五刻有十七度余,那么黄昏的正当南方的星距离清晨的正当南方的星一百六十五度余,那么建星不得在斗宿初,在斗宿十度。这仲春之月黄昏弧星正当南方,按照《尚书》说“日中星鸟”,不同的原因,如郑康成的意思,南方七宿总为鸟星,井星则是鸟星的分野,所以说星鸟,与此相同。按照仲夏黄昏亢星正当南方,《尚书》说“日永星火”,不同的原因,按照郑玄回答孙颢说:“星火不是说心星,卯的三十度总为大火。”那说大火之次有星的,《月令》列举月初,《尚书》总列举一月,所以不同。按照仲秋之月,黄昏牵牛星正当南方,《尚书》说“宵中星虚”。那仲冬之月,说东壁正当南方,《尚书》说“日短星昴”,不同的原因,也是《月令》列举初朔,《尚书》总列举一月之中,道理也不异。孔安国注《尚书》与此则不同。《尚书》所列举的星,自取完全显现的意义,不是说南方的正当中间。
其日甲乙。其帝大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夹锺。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夹锺者,夷则之所生,三分益一,律长七寸三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