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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礼记正义二十九

卷二十八 内则第十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885–910 段

曰胆之,柤梨曰攒之。皆治择之名也。

  ○胆,丁敢反。攒,再官反,本又作钻。

译把李子称为“胆”,把梨称为“攒”。这都是经过挑选、处理后的名称。

胆,音丁敢。攒,音再官,原本也写作“钻”。

○牛夜鸣则庮;羊泠毛而毳,膻;狗赤股而躁,臊;鸟皫色而沙鸣,郁;豕望视而交睫,腥;马黑脊而般臂,漏;雏尾不盈握弗食。舒雁翠,鹄、鸮胖,舒凫翠,鸡肝,雁肾,鸨奥,鹿胃。亦皆为不利人也。庮,恶臭也。《春秋传》曰:“一薰一庮。”泠毛毳,毛别聚于不解者也。赤股,股里无毛也。皫色,毛变色也。沙,犹嘶也。郁,腐臭也。望视,视远也。腥,当为“星”,声之误也。星,肉中如米者。般臂,前胫般般然也。漏,当为“蝼”,如蝼蛄臭也。舒雁,鹅也。翠尾肉也。鹄、鸮胖,谓胁侧薄肉也。舒凫,鹜也。鸨奥,脾胔也。鹄,或为鸮也。

  ○庮音由。泠音零,泠,结毛如毡也。毳,昌锐反。躁,早报反。麃,本又作皫,刘昌宗音普保反,徐芳表反,又普表反。沙如字,一音所嫁反,注同。睫音接。腥,依注作星,《说文》云:“腥,星见食豕,令肉中生小息肉也。”《字林》音先定反。般音班。臂,本又作擘,必避反,徐方避反。漏,依注音蝼,力侯反。鹄,胡笃反。鸮,于骄反。胖音判。鸨音保。奥,於六反。胃音谓,字又作<月胃>,同。薰,许云反,或作焄,又作荤。解,胡买反。嘶音西,字又作斯,音同。腐,扶甫反。胫,胡定反。蛄音姑。鹅,五何反。鹜音木。脾,扶移反。胔,昌私反。

  ○肉腥,细者为脍,大者为轩。言大切、细切异名也。脍者必先轩之,所谓“聂而切之也”。

  ○腥音星,《字林》作胜,云“不熟也”,先丁反。聂,本又作摄,又作<月枼>,皆之涉反,下同。或曰:麋、鹿、鱼为菹,麕为辟鸡,野豕为轩,兔为宛脾。切葱若薤,实诸醯以柔之。此轩、辟鸡、宛脾,皆菹类也。酿菜而柔之以醯,杀腥肉及其气。今益州有鹿<歹委>者,近由此为之矣。菹、轩,聂而不切;辟鸡、宛脾,聂而切之。轩或为胖,宛或作郁。

  ○麏为,九伦反。辟,必益反,徐芳益反,注同。宛,于晚反。脾,婢支反。醯,徐呼兮反,本或作。<歹委>,於伪反,益州人取鹿杀而埋之地中,令臭乃出食之,名鹿<歹委>是也。近,附近之近。

  ○羹食,自诸侯以下至於庶人,无等。羹食,食之主也。庶羞乃异耳。

  ○食音嗣,注“羹食”并下文“食礼”同。大夫无秩膳,谓五十始命,未甚老也。秩,常也。大夫七十而有阁。有秩膳也。阁以板为之,皮食物也。

  ○庪,又作庋,九委反,或居彼反,本亦作处。天子之阁,左达五,右达五。公、侯、伯於房中五,大夫於阁三,士於坫一。达,夹室,大夫言於阁,与天子同处,天子二五,倍诸侯也。五者,三牲之肉,及鱼、腊也。

  ○坫,丁念反。夹,古洽反,又古协反。处,昌虑反。

  [疏]“脍春”至“无蓼”。

  ○正义曰:此一节论调和饮食之宜。

  ○“鹑羹、鸡羹”者,谓用鹑用鸡为羹,鴽者唯烝煮之而已,不以为羹,故文在羹下。

  ○“酿之蓼”者,酿谓切杂和之,言鹑羹鸡羹,及烝之等,三者皆酿之以蓼。

  ○“鲂、鱮烝”者,鲂、鱮二鱼皆烝熟之。

  ○“雏烧”者,雏是鸟之小者,火中烧之,然后调和。若今之<月韱>也。

  ○“雉”者,文在烝烧之下,或烧或烝,或可为羹,其用无定,故直云“雉”。

  ○“芗,无蓼”者,芗谓苏荏之属,言鲂、鱮烝及雏烧并雉等三者,调和唯以苏荏之属,无用蓼也。

  ○注“芥,芥酱也”。

  ○正义曰:上云鱼脍芥酱,则谓秋时用芥。芥辛,於秋宜也。

  ○注“藙煎”至“之榝”。

  ○正义曰:贺氏云:“今蜀郡作之,九月九日取茱萸,折其枝,连其实,广长四五寸,一升实,可和十升膏,名之藙也。

  ○“不食”至“攒之”。

  ○正义曰:此一节论治择肉物恶者及果实之属。

  ○“肉曰脱之”者,皇氏云:“治肉除其筋膜,取好处。”故李巡注《尔雅 释器》云:“肉去其骨曰脱。”郭云:“剥其皮也

译牛在夜间鸣叫,肉就腐败发臭;羊的毛纠结成毡状且细毛丛生,肉有膻味;狗的股部赤红无毛且性情躁动,肉有臊味;鸟的羽毛变色且叫声嘶哑,肉有腐臭味;猪眼睛直视前方且睫毛相交,肉中有如米粒般的息肉;马脊背黑色且前腿斑纹明显,肉有蝼蛄般的臭味;雏鸟尾巴短小不足一握,不可食用。鹅的尾肉,天鹅和猫头鹰的胁侧薄肉,野鸭的尾肉,鸡的肝,雁的肾,鸨的脾脏,鹿的胃。这些也都对人体不利。庮,是恶臭的意思。《春秋传》说:“一薰一庮。”泠毛毳,是指毛纠结聚集成毡状。赤股,是指股部里面没有毛。皫色,是指羽毛变色。沙,同“嘶”。郁,是腐臭。望视,是指向远处看。腥,应当是“星”,是声音相近造成的错误。星,是指肉中如米粒般的息肉。般臂,是指前腿斑斑然的样子。漏,应当是“蝼”,像蝼蛄的臭味。舒雁,就是鹅。翠,是尾肉。鹄、鸮胖,是指胁侧的薄肉。舒凫,就是野鸭。鸨奥,是脾脏。鹄,有的版本写作鸮。

庮,音由。泠,音零,泠,指毛纠结如毡。毳,音昌锐。躁,音早报。麃,原本也写作皫,刘昌宗音普保,徐芳表,又音普表。沙,按字音读,另一音所嫁,注同。睫,音接。腥,根据注本作星,《说文》说:“腥,星宿出现时宰杀猪,使肉中生出小息肉。”《字林》音先定。般,音班。臂,原本也写作擘,音必避,徐音方避。漏,根据注音作蝼,音力侯。鹄,音胡笃。鸮,音于骄。胖,音判。鸨,音保。奥,音於六。胃,音谓,字也写作<月胃>,相同。薰,音许云,或写作焄,又写作荤。解,音胡买。嘶,音西,字也写作斯,音同。腐,音扶甫。胫,音胡定。蛄,音姑。鹅,音五何。鹜,音木。脾,音扶移。胔,音昌私。

肉腥,切得细的叫脍,切得粗的叫轩。是说大切和细切有不同的名称。做脍之前必须先轩,所谓“聂而切之”。

腥,音星,《字林》写作胜,说“不熟”,音先丁。聂,原本也写作摄,又写作<月枼>,都音之涉,下面相同。有人说:麋、鹿、鱼做成菹,麕做成辟鸡,野猪做成轩,兔做成宛脾。切碎葱或薤,放入醋中使其柔嫩。这轩、辟鸡、宛脾,都是菹一类的食品。腌制蔬菜并用醋使其柔嫩,以去除腥肉及其气味。现在益州有鹿<歹委>,大概是由此演变而来的。菹、轩,是聂而不切;辟鸡、宛脾,是聂而切之。轩有的版本写作胖,宛有的版本写作郁。

麏,音九伦。辟,音必益,徐音芳益,注同。宛,音于晚。脾,音婢支。醯,徐音呼兮,原本有的版本写作<歹委>,音於伪,益州人杀鹿埋在地中,等臭了再挖出来吃,名叫鹿<歹委>。近,是附近的近。

羹和饭,从诸侯以下直到平民,没有等级差别。羹和饭,是饮食的主食。只有庶羞(副食)才有所不同。

食,音嗣,注中“羹食”以及下文“食礼”相同。大夫没有常膳,是说五十岁才开始任命,尚未非常年老。秩,是常的意思。大夫七十岁而有阁。有常膳了。阁用木板做成,用来存放皮肉食物。

庪,又写作庋,音九委,或音居彼,原本也写作处。天子的阁,左边通达五处,右边通达五处。公、侯、伯在房中有五处,大夫在阁中有三处,士在坫中有一处。达,是夹室,大夫说在阁中,与天子同处,天子是二五,是诸侯的两倍。五,是指三牲的肉,以及鱼、腊。

坫,音丁念。夹,音古洽,又音古协。处,音昌虑。

[疏]“脍春”到“无蓼”。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调和饮食的适宜方法。

○“鹑羹、鸡羹”,是指用鹌鹑和鸡做羹,鴽只是蒸煮而已,不做羹,所以文字列在羹之下。

○“酿之蓼”,酿是指切碎混合,说鹑羹、鸡羹,以及蒸煮等,这三者都用蓼来调味。

○“鲂、鱮烝”,鲂、鱮两种鱼都蒸熟。

○“雏烧”,雏是鸟中的幼鸟,在火中烧熟,然后调和。就像现在的<月韱>。

○“雉”,文字列在蒸烧之下,或烧或蒸,或可做羹,用途不固定,所以只说“雉”。

○“芗,无蓼”,芗是指苏荏之类,说鲂、鱮蒸及雏烧以及雉等三者,调和只用苏荏之类,不用蓼。

○注“芥,芥酱也”。

○正义说:上面说鱼脍芥酱,是说秋天用芥。芥辛辣,适合秋天。

○注“藙煎”到“之榝”。

○正义说:贺氏说:“现在蜀郡制作,九月九日取茱萸,折其枝条,连同果实,广长四五寸,一升果实,可和十升膏,名叫藙。

○“不食”到“攒之”。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处理选择肉物中不好的以及果实之类。

○“肉曰脱之”,皇氏说:“处理肉除去筋膜,取好的部分。”所以李巡注《尔雅 释器》说:“肉去其骨叫脱。”郭璞说:“剥去其皮。”

。”

  ○“鱼曰作之”者,皇氏云:“作,谓动摇也。凡取鱼,摇动之,视其鲜餧,餧者不食。”李巡注《尔雅》云:“作之,鱼骨小,无所去。”郭氏《尔雅》今本作“斫之”,注云:“谓削鳞也。”

译“鱼曰作之”这句话,皇氏解释说:“作,意思是摇动。凡是取鱼,要摇动它,观察其是否鲜活,不鲜活的鱼就不食用。”李巡在《尔雅》注中说:“作之,是指鱼骨细小,没有什么可去除的。”郭璞《尔雅》的今本写作“斫之”,注释说:“意思是削去鱼鳞。”

○“枣曰新之”者,枣易有尘埃,恒治拭之使新。

  ○“栗曰撰之”者,栗,虫好食,数数布陈,撰,省视之。

  ○“桃曰胆之”者,桃多毛,拭治去毛,令色青滑如胆也。或曰:胆谓苦,桃有苦如胆者,择去之。

  ○“柤犁曰攒之”者,恐有虫,故一一攒看其虫孔也。

  ○“牛夜”至“鹿胃”。

  ○正义曰:此一节论腥臊膻臭及诸物不可食者,从“牛夜鸣”至“般臂漏”,皆与《周礼 内饔职》文同。

  ○“牛好夜鸣则庮”者,庮,是臭恶之气,牛夜鸣则其肉庮臭。

  ○经“羊泠毛而毳,膻”者,膻,谓膻气。泠,谓毛本稀泠。毳,谓毛头毳结。羊若如此,其肉膻气。

  ○“狗赤股而躁,臊”者,臊,谓臊恶。赤股,股里无毛。躁,谓举动急躁。狗若如此,其肉臊恶。

  ○“鸟皫色而沙鸣,郁”者,郁,谓腐臭也。皫色,其色变无润泽。沙鸣者,沙,嘶也,谓鸣而声嘶。鸟若如此其肉腐臭。

  ○“豕望视而交睫,腥”者,腥,谓肉结如星。望视,谓豕视望扬。交睫,谓目睫毛交。豕若如此,则其肉似星也。

  ○“马黑脊而般臂,漏”者,漏,谓蝼蛄臭。黑,谓马脊黑。般臂,谓马之前胫,其色般般然。马若如此,其肉如蝼蛄臭也。

  ○“雏尾不盈握弗食”者,雏,谓小鸟。尾盈一握,然后堪食。若其过小未盈握,不堪食也。自此以下,因广言不堪食之物。

  ○“舒雁翠”者,舒雁,鹅也。翠,谓尾肉也。言鹅尾之肉不堪食也。

  ○“鹄、鸮胖”者,胖,谓胁侧薄肉也。谓鹄鸟、鸮鸟胁侧薄肉不可食。

  ○“舒凫翠”者,舒凫谓鹜,鹜即是鸭,其翠不可食。鸡肝雁肾亦不可食。

  ○“鸨奥”者,奥,谓脾胔,谓藏之深奥处。鸨奥及鹿胃亦不可食。凡此皆为不利人也。

  ○注“庮恶”至“鸨也”。

  ○正义曰:引《春秋传》者,僖四年《左传》文,论晋献公卜娶骊姬,其繇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薰谓香草,莸谓臭草,薰莸一时相和,十年臭气尚在,言善易销,恶难除也,莸比於骊姬之恶也。云“沙,犹嘶也”者,嘶,谓酸嘶,古之“嘶”字,单作“斯”耳。云“腥,当为‘星’”者,谓肉中白点似星也,故不得为腥臊之字也。云“漏,当为‘蝼’”者,以漏非臭恶气名,故读为蝼也。云“舒雁,鹅”、“舒凫,鹜也”者,《尔雅 释鸟》文。某氏云:“在野舒翼飞,远者为鹅。”李巡云:“野曰雁,家曰鹅。”李巡又云:“野曰凫,家曰鹜。

  ○“或曰”至“柔之”。

  ○正义曰:此一节明齑菹之异,用肉不同。言“或曰”者,作记之人,为记之时,无菹轩、辟鸡、宛脾之制,作之未审,旧有此言,记者承而用之,故称“或曰”。

  ○“麋、鹿、鱼为菹”者,凡大切,若全物为菹,细切者为齑。其牲体大者菹之,其牲体小者齑之。用此麋鹿鱼为菹,及野豕为轩,是菹也。麕为辟鸡、兔为宛脾者,是齑也。故郑注《醢人》云:“细切为齑,全物若<月枼>为菹。”《少仪》曰:“麋鹿为菹,野豕为轩,皆<月枼>而不切。麕为辟鸡,兔为宛脾,皆<月枼>而切之。是菹大而齑小也。按《少仪》不云鱼,此云鱼者,记者异闻也。此“鱼”与“麋鹿”相对,是鱼之大者,故以为菹,其辟鸡、宛脾及轩之名,其义未闻。

  ○“切葱若薤,实诸醯以柔之”者,此亦《少仪》文也。或用葱,或用薤,故云“切葱若薤”。肉与葱薤,置诸醋中,故云“实诸醯”。物置醯中,悉皆濡熟,故云“柔之”。

  ○注“酿菜”至“切之”。

  ○正义曰:此经云“葱薤”是酿菜而柔之,故郑注《醢人》云:“齑菹之称,菜肉通也。”云“今益州有鹿<歹委>者,近由此为之矣”者,郑以今益州人有将鹿肉畜之<歹委>烂,谓之鹿<歹委>,附近由此名古之菹轩,而为此鹿<歹委>也。云“菹轩,聂而不切,辟鸡、宛脾,聂而切之”者,皆《少仪》

译○“枣曰新之”的意思是,枣子容易沾染尘埃,要经常擦拭处理,使其保持新鲜。

○“栗曰撰之”的意思是,栗子容易招虫,要多次铺陈摆放,撰,即省察查看。

○“桃曰胆之”的意思是,桃子多毛,擦拭处理去掉毛,使桃子的颜色青滑像胆一样。另一种说法是:胆指味苦,桃子中有像胆一样苦的,要挑选剔除。

○“柤犁曰攒之”的意思是,担心有虫子,所以一个个攒聚查看是否有虫孔。

○“牛夜鸣”到“鹿胃”。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腥、臊、膻、臭以及各类不可食用的东西,从“牛夜鸣”到“般臂漏”,都与《周礼·内饔职》的记载相同。

○“牛好夜鸣则庮”的意思是,庮,是臭恶的气味,牛在夜里鸣叫,那么它的肉就有庮臭气。

○经文“羊泠毛而毳,膻”的意思是,膻,指膻气。泠,指毛根稀疏。毳,指毛梢结聚。羊如果是这样,它的肉就有膻气。

○“狗赤股而躁,臊”的意思是,臊,指臊恶。赤股,指大腿内侧无毛。躁,指举动急躁。狗如果是这样,它的肉就臊恶。

○“鸟皫色而沙鸣,郁”的意思是,郁,指腐臭。皫色,指颜色改变而没有润泽。沙鸣,沙,即嘶哑,指鸣叫声音嘶哑。鸟如果是这样,它的肉就腐臭。

○“豕望视而交睫,腥”的意思是,腥,指肉结块如星。望视,指猪抬头远望。交睫,指眼睛睫毛相交。猪如果是这样,那么它的肉就像星点一样。

○“马黑脊而般臂,漏”的意思是,漏,指蝼蛄的臭味。黑,指马脊背黑色。般臂,指马的前腿,其颜色般般然(斑驳)。马如果是这样,它的肉就有蝼蛄的臭味。

○“雏尾不盈握弗食”的意思是,雏,指小鸟。尾巴满一握,然后才适合食用。如果太小不满一握,就不适合食用。从此以下,广泛论述不适合食用的东西。

○“舒雁翠”的意思是,舒雁,即鹅。翠,指尾部肉。说鹅尾部的肉不适合食用。

○“鹄、鸮胖”的意思是,胖,指胁侧的薄肉。说鹄鸟、鸮鸟胁侧的薄肉不可食用。

○“舒凫翠”的意思是,舒凫指鹜,鹜就是鸭,其尾部肉不可食用。鸡肝、雁肾也不可食用。

○“鸨奥”的意思是,奥,指脾胔,指内脏深处隐蔽的地方。鸨的奥处及鹿胃也不可食用。凡此都是对人不利。

○注“庮恶”到“鸨也”。

○正义说:引用《春秋传》的是,僖公四年《左传》的记载,论述晋献公占卜娶骊姬,其繇辞说:“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薰指香草,莸指臭草,薰莸一时混合,十年臭气还在,说明善容易消散,恶难以去除,莸比喻骊姬的恶行。说“沙,犹嘶也”的是,嘶,指酸嘶,古时的“嘶”字,单写为“斯”。说“腥,当为‘星’”的是,指肉中白点像星,所以不能当作腥臊的字。说“漏,当为‘蝼’”的是,因为漏不是臭恶气味的名称,所以读作蝼。说“舒雁,鹅”、“舒凫,鹜也”的是,《尔雅·释鸟》的记载。某氏说:“在野外舒展翅膀飞翔,飞得远的是鹅。”李巡说:“野生的叫雁,家养的叫鹅。”李巡又说:“野生的叫凫,家养的叫鹜。”

○“或曰”到“柔之”。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齑和菹的区别,使用的肉类不同。说“或曰”的是,撰写这篇记的人,在撰写时,没有菹轩、辟鸡、宛脾的制度,制作方法不明确,旧有此说,撰写者承袭使用,所以称“或曰”。

○“麋、鹿、鱼为菹”的意思是,凡是切得大的,若整个物体为菹,切得细的为齑。牲体大的制成菹,牲体小的制成齑。用这些麋、鹿、鱼制成菹,以及野猪制成轩,是菹。麕制成辟鸡、兔制成宛脾,是齑。所以郑注《醢人》说:“细切为齑,整个物体或大片为菹。”《少仪》说:“麋鹿为菹,野猪为轩,都是大片而不切细。麕为辟鸡,兔为宛脾,都是大片而切细。这是菹大而齑小。查《少仪》不说鱼,这里说鱼,是撰写者听闻不同。这“鱼”与“麋鹿”相对,是大鱼,所以制成菹,其辟鸡、宛脾及轩的名称,其含义未闻。

○“切葱若薤,实诸醯以柔之”的意思是,这也是《少仪》的记载。或用葱,或用薤,所以说“切葱若薤”。肉与葱薤,放在醋中,所以说“实诸醯”。物体放在醋中,全都湿润熟软,所以说“柔之”。

○注“酿菜”到“切之”。

○正义说:这经文说“葱薤”是酿菜而使其柔软,所以郑注《醢人》说:“齑菹的名称,菜肉通用。”说“今益州有鹿<歹委>者,近由此为之矣”的是,郑认为现在益州有人将鹿肉腌制<歹委>烂,称为鹿<歹委>,附近由此名称古之菹轩,而制成这鹿<歹委>。说“菹轩,聂而不切,辟鸡、宛脾,聂而切之”的是,都出自《少仪》

文。聂,则<月枼>也,声相近耳。

  ○“羹食”至“坫一”。

译文。聂,就是“月枼”,只是读音相近罢了。

○从“羹食”到“坫一”。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诸侯及大夫士等尊卑膳食节级之等差。

  ○注“羹食”至“异耳”。

  ○正义曰:食,谓饭也。言羹之与饭,是食之主,故诸侯以下无等差也。此谓每日常食,若非是依常礼,食之外,或别有牛羊豕之肉,随时得为羹也。其黍稷稻粱之属,依礼正食之外,随等别有稼穑收穫,皆得为饭,故云羹食无等。若依礼正食、天子日食,即《周礼 膳夫》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及天子八簋,诸侯六簋,大夫四簋,此等即尊卑亦有差降也。言“羹食,食之主也”者,凡人所食,羹饭为主,助以杂物,酱是众食所须,故《曲礼》云:“醯酱处内。”注云:“近醯酱者,食之主。”又按《公食大夫礼》“宰夫自东房授醯酱,公设之”,注云“以其为馔本”是也。又牲与黍稷亦诸食之本,故《掌客》云“鼎簋十有二”,注云:“合言鼎簋者,牲与黍稷俱食之主也。”虽文各有所施,大理不异。云“庶羞乃异耳”者,《公食大夫礼》:“下大夫十六豆,上大夫二十豆。”又《周礼 掌客》云:“上公食四十,侯伯食三十二,子男食二十四。”郑注云:“食,谓庶羞羹可食者。”是“庶羞乃异”也。

  ○注“谓五”至“常也”。

  ○正义曰:知“五十始命,未甚老也”者,以下云:“六十宿肉,是有常秩。”此经云“无秩膳”,故知是五十也。“秩,常”,《释诂》文。

  ○注“有秩”至“物也”。

  ○正义曰:此经云“七十而有阁”,故知有“秩膳也”。然则六十者,比五十者则有常肉,比七十者则有无肉时也。

  ○注“达夹”至“腊也”。

  ○正义曰:崔氏云:宫室之制,中央为正室,正室左右为房,房外有序,序外有夹室。天子尊,庖厨远,故左夹室五阁,右夹室五阁。诸侯卑,庖厨宜稍近,故於房中,减降於天子,唯在一房之中而五阁也。大夫既卑无嫌,故亦於夹室而阁三也。三者,豕、鱼、腊也。士卑不得作阁,但於室中为土坫庋食也。云“五者,三牲之肉,及鱼腊也”者,以天子腊用六牲,今云五阁,是不一牲为一阁,以鱼腊是常食之物,故知三牲及鱼腊也。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脩而兼用之。凡五十养於乡,六十养於国,七十养於学,达於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九十者使人受。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二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违寝,膳饮从於游可也。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脩,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乡,七十杖於国,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事弗及也。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凡自七十以上,唯衰麻为丧。凡三王养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瞽亦如之。凡父母在,子虽老不坐。有虞氏养国老於上庠,养庶老於下庠。夏后氏养国老於东序,养庶老於西序。殷人养国老於右学,养庶老於左学。周人养国老於东胶,养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殷人哻而祭,缟衣而养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养老。记《王制》有此。

  ○粻,知良反,粮也,《字林》云:“量也。”绞,古交反。紟,其鸩反,本又作衿,同。冒,亡报反。暖,乃管反。朝,直遥反,下同。珍从,才用反,又如字。与音预,下同。齐,侧皆反。衰,七回反。胶音交。哻,况甫反。缟,古老反,又古报反。

  [疏]“凡养”至“养老”。

  ○正义曰:此一节皆《王制》文,记者重而录之,后人虽知其重,因而不去,慎疑,不敢删易也。

  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

译○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天子、诸侯以及大夫、士等尊卑等级在饮食规格上的差别。

○注“羹食”到“异耳”。

○正义说:食,指饭。说羹和饭是饮食的主体,所以诸侯以下没有等级差别。这是指每天的日常饮食,如果不是按照常规礼仪,在主食之外,有时另有牛、羊、猪的肉,随时可以做成羹。那些黍、稷、稻、粱之类,按照礼仪在正食之外,根据等级另有农作物收获,都可以作为饭,所以说羹和饭没有等级差别。如果按照礼仪的正食,天子每天的饮食,就是《周礼·膳夫》所说“王每天进餐一次,鼎有十二种食物,都有砧板”。以及天子用八簋,诸侯用六簋,大夫用四簋,这些就是尊卑也有等级差别。说“羹和饭,是饮食的主体”的原因,凡是人们吃的东西,羹和饭是主要的,辅以各种杂物,酱是各种饮食所必需的,所以《曲礼》说:“醋和酱放在里面。”注解说:“靠近醋酱的,是饮食的主体。”又根据《公食大夫礼》“宰夫从东房递送醋酱,公设置它”,注解说“因为它是饮食的根本”就是这个意思。又牲肉和黍稷也是各种饮食的根本,所以《掌客》说“鼎和簋有十二种”,注解说:“合说鼎和簋,是因为牲肉和黍稷都是饮食的主体。”虽然文字各有侧重,但大道理没有不同。说“庶羞才不同”的原因,《公食大夫礼》:“下大夫十六豆,上大夫二十豆。”又《周礼·掌客》说:“上公饮食四十种,侯伯饮食三十二种,子男饮食二十四种。”郑玄注解说:“饮食,指庶羞中可食用的羹。”这就是“庶羞才不同”的意思。

○注“谓五”到“常也”。

○正义说:知道“五十岁开始任命,不算很老”的原因,是因为下文说:“六十岁有常备的肉,是有固定规格的。”这段经文说“无秩膳”,所以知道是五十岁。“秩,常”,是《释诂》上的文字。

○注“有秩”到“物也”。

○正义说:这段经文说“七十岁而有阁”,所以知道有“秩膳”。那么六十岁的人,比起五十岁的人则有常备的肉,比起七十岁的人则有没肉的时候。

○注“达夹”到“腊也”。

○正义说:崔氏说:宫室的制度,中央是正室,正室左右是房,房外有序,序外有夹室。天子尊贵,厨房远,所以左夹室有五个阁,右夹室有五个阁。诸侯地位低,厨房应该稍近,所以在房中,比天子减少,只在一房之中有五个阁。大夫地位更低没有嫌疑,所以也在夹室中有三个阁。三种,是猪、鱼、干肉。士地位低不能做阁,只是在室内用土台放置食物。说“五种,是三牲的肉,以及鱼和干肉”的原因,因为天子干肉用六种牲,现在说有五个阁,不是一个牲作为一个阁,因为鱼和干肉是日常饮食之物,所以知道是三牲以及鱼和干肉。

凡养老,虞氏用燕礼,夏后氏用飨礼,殷人用食礼,周人修定并兼用这些礼仪。凡五十岁在乡养老,六十岁在国都养老,七十岁在学宫养老,通达于诸侯。八十岁拜受君命,一次坐下,使者到达两次,盲人也是这样;九十岁的人派人接受。五十岁粮食不同,六十岁有常备的肉,七十岁每天进膳,八十岁常有珍味,九十岁饮食不离寝宫,膳食随从出游也可以。六十岁制定制度,七十岁按时令制定,八十岁按月制定,九十岁每天修定,只有绞、紟、衾、冒死后才制作。五十岁开始衰老,六十岁不吃肉不饱,七十岁不穿丝帛不暖,八十岁不靠人不暖,九十岁即使靠人也不暖了。五十岁在家拄杖,六十岁在乡拄杖,七十岁在国都拄杖,八十岁在朝廷拄杖,九十岁的人,天子想要询问,就到他的居室,带着珍味跟随。七十岁不等待朝见,八十岁每月告知生存情况,九十岁每天有固定供给。五十岁不服劳役,六十岁不服兵役,七十岁不参与宾客事务,八十岁斋戒、丧事不参与。五十岁受爵位,六十岁不亲自入学,七十岁退休。凡七十岁以上,只有穿衰麻服丧。凡三王养老,都按年龄排序。八十岁的人,一个儿子不服政事,九十岁的人,全家不服政事,盲人也是这样。凡父母在世,儿子即使年老也不坐。虞氏在上庠养老人,在下庠养庶老。夏后氏在东序养老人,在西序养庶老。殷人在右学养老人,在左学养庶老。周人在东胶养老人,在虞庠养庶老,虞庠在国都西郊。虞氏戴皇冠祭祀,穿深衣养老人。夏后氏戴收冠祭祀,穿燕衣养老人。殷人戴哻冠祭祀,穿缟衣养老人。周人戴冕冠祭祀,穿玄衣养老人。《王制》记载了这些。

○粻,知良反,粮也,《字林》说:“量也。”绞,古交反。紟,其鸩反,本又作衿,同。冒,亡报反。暖,乃管反。朝,直遥反,下同。珍从,才用反,又如字。与音预,下同。齐,侧皆反。衰,七回反。胶音交。哻,况甫反。缟,古老反,又古报反。

[疏]“凡养”到“养老”。

○正义说:这一节都是《王制》的文字,记录者重复抄录,后人虽然知道重复,因而没有去掉,谨慎怀疑,不敢删改。

曾子说:“孝子养老啊。

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於犬马尽然,而况於人乎。”贱喻贵也。

译使他的内心快乐,不违背他的意志,使他的耳目愉悦,使他的居处安宁,用饮食忠心诚意地奉养他。所谓孝子的身终,是指孝子自己的一生,并非指父母的终身,而是指孝子自己的一生。因此,父母所喜爱的,孝子也喜爱;父母所尊敬的,孝子也尊敬。至于犬马尚且如此,何况是人呢。”这是用卑贱来比喻尊贵。

○乐音洛,下同。养,羊亮反。

  [疏]“曾子”至“人乎”。

  ○正义曰:此一节因上陈养老之事,遂陈孝子事亲之礼。

  ○“孝子之身终”者,谓安乐其亲之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中心养之,是孝子事亲之身终也。

  ○“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者,作记之人既云:“孝子之身终恐人不解谓言孝子事亲至亲身终故解云:“终身也”者,非终竟父母之身也”,终其孝子之身也。言父母虽没,终竟是身而行孝道,与亲在无异。“至於犬马尽然,而况於人乎”者,言父母所敬爱犬马之属,尽须敬爱,而况於父母所敬爱人乎。

  凡养老,五帝宪,宪,法也。养之为法其德行。三王有乞言。“有”读为“又”。又从之求善言可施行也。五帝宪,养气体而不乞言,有善则记之为惇史。三王亦宪,既养老而后乞言,亦微其礼,皆有惇史。惇史,史惇厚是也。“微其礼”者,依违言之,求而不切也。

  ○惇音敦。

  [疏]“凡养”至“惇史”。

  ○正义曰:此一节论五帝茸荃养老之礼。

  ○“五帝宪”者,宪,法也。言五帝养老,法其德行。

  ○“三王有乞言”者,言茸荃其德渐薄,非但法其德行,又从求乞善言。

  ○“五帝宪,养气体而不乞言”者,覆说上五帝宪之法,奉养老人,就气息身体,恐其劳动,故不乞言,有善,则记之为惇史者。惇,厚也。言老人有善德行,则记录之,使众人法,则为惇厚之史。

  ○“亦微其礼,皆有惇史”者,言三王养老,既法德行,又从乞言,其乞言之礼,亦依违求之,而不逼切。三代皆法其德行善言,为惇厚之史,故云“皆”。皆者,皆三代也。

  淳熬:煎醢加于陆稻上,沃之以膏,曰淳熬。淳,沃也。熬亦煎也。沃煎成之,以为名。

  ○淳熬,之纯反,下五羔反,下及注同。淳毋:煎醢加于黍食上,沃之以膏,曰淳毋。毋读曰模,模,象也。作此象淳熬。

  ○毋,依注音模,莫胡反,下同。食音嗣。

  [疏]“淳熬”至“淳毋”。

  ○正义曰:此一节论养老须饮食如养亲之事,明八珍之馔,并明羞豆糁{衍食}之等。

  ○“淳熬”者,是八珍之内,一珍之膳名也。淳谓沃也,则沃之以膏是也。熬谓煎也,则煎醢是也。

  ○“陆稻”者,谓陆地之稻也,谓以陆地稻米熟之为饭,煎醢,使熬加于饭上,恐其味薄,更沃之以膏,使味相湛渍曰淳熬。

  ○注“毋读”至“淳熬”。

  ○正义曰:以经云“淳毋”,“毋”是禁辞,非膳羞之体,故读为“模”。模,象也。法象淳熬而为之,但用黍为异耳。经云“黍食”,食,饭也,谓以黍米为饭。不言陆者,黍皆在陆,无在水之嫌,故不言陆。

  炮:取豚若将,刲之刳之,实枣於其腹中,编萑以苴之,涂之以谨涂。炮之,涂皆乾,擘之。濯手以摩之,去其皽,为稻、粉、糔溲之以为酏,以付豚。煎诸膏,膏必灭之,钜镬汤,以小鼎芗脯於其中,使其汤毋灭鼎,三日三夜毋绝火,而后调之以醯醢。炮者,以涂烧之为名也。“将”当为“牂”,牂,牡羊也。刲、刳,《博异》语也。“谨”当为“墐”,声之误也,墐涂,涂有穰草也。皽,谓皮肉之上魄莫也。糔溲,亦《博异》语也,糔,读与滫瀡之滫同。芗脯,谓煮豚若羊於小鼎中,使之香美也;谓之脯者,既去皽,则解析其肉,使薄如为脯然,唯豚全耳,豚、羊入鼎三日,乃内醯醢可食也。

  ○炮,步交反。将,依注音牂,子郎反。刲,苦圭反。刳,口孤反,又口侯反。编,必县反,又步典反。萑音丸,芦也。苴,子馀反,苞裹也。谨,依注作墐,音斤,徐如字。炮之,绝句。涂皆乾,绝句。涂本亦作涂。擘之,必麦反,绝句。濯,直角反,去,起吕反,注同。皽,章善反。糔,息酒反,又相流反,又息了反。溲,所九反。付,徐音赋。钜音巨,其据反。镬,户郭反。使汤,

译○乐,音洛,下文同。养,音羊亮。

[疏]从“曾子”到“人乎”。

○正义说:这一节承接上文陈述养老之事,进而陈述孝子侍奉双亲的礼仪。

○“孝子之身终”是说,使双亲内心安乐,不违背他们的意志,使他们的耳目愉悦,使他们的寝居安稳,供给他们饮食,在内心奉养他们,这就是孝子侍奉双亲身体的终结(即身体力行的侍奉)。

○“终身也”是说,并非指双亲生命的终结,而是指孝子自己生命的终结。”者,作传的人既然说:“孝子之身终”,恐怕人们不理解,以为是指孝子侍奉双亲直到孝子自己生命终结,所以解释说:“终身也”,不是指双亲生命的终结,而是指孝子自己生命的终结。意思是说,双亲虽然去世,但孝子直到自己生命终结都实行孝道,与双亲在世时没有两样。“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是说,双亲所敬爱犬马之类,都应当敬爱,何况双亲所敬爱的人呢。

凡养老,五帝宪,宪,是效法的意思。养老的效法,是效法他们的德行。三王有乞言。“有”读作“又”。又跟随他们求取可以施行的善言。五帝宪,是奉养老人的身体气息而不求取善言,有善言就记录在惇史中。三王也效法,既养老后又求取善言,也委婉地行礼,都有惇史。惇史,是史官敦厚之意。“微其礼”是说,依违而言,求取而不迫切。

○惇,音敦。

[疏]从“凡养”到“惇史”。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五帝三王养老的礼仪。

○“五帝宪”是说,宪,是效法的意思。意思是五帝养老,效法他们的德行。

○“三王有乞言”是说,意思是三王德行逐渐浅薄,不仅效法他们的德行,又从他们那里求取善言。

○“五帝宪,养气体而不乞言”是说,重复说明上文五帝宪的法则,奉养老人,照顾他们的呼吸身体,怕他们劳累,所以不求取善言,有善言,就记录在惇史中。惇,是敦厚的意思。意思是老人有善德行,就记录下来,让众人效法,就成为敦厚的史官。

○“亦微其礼,皆有惇史”是说,三王养老,既效法德行,又从他们那里求取善言,那求取善言的礼仪,也委婉地求取,而不逼迫急切。三代都效法他们的德行善言,作为敦厚的史官,所以说“皆”。皆,是三代都如此的意思。

淳熬:煎肉酱加在陆稻上,浇上油脂,叫淳熬。淳,是浇的意思。熬也是煎的意思。浇煎而成,以此命名。

○淳熬,音之纯,下文五羔反,下文及注同。淳毋:煎肉酱加在黍饭上,浇上油脂,叫淳毋。毋读作模,模,是仿效的意思。仿效淳熬的做法。

○毋,依注音模,音莫胡,下文同。食,音嗣。

[疏]从“淳熬”到“淳毋”。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养老需要饮食如同侍奉双亲之事,阐明八珍的菜肴,并阐明羞豆糁等的等级。

○“淳熬”是说,是八珍之中,一种珍馐的名称。淳指浇,就是浇上油脂。熬指煎,就是煎肉酱。

○“陆稻”是说,指陆地种的稻,指用陆地稻米煮熟做成饭,煎肉酱,使熬加在饭上,怕味道淡薄,再浇上油脂,使味道相互浸渍,叫淳熬。

○注“毋读”到“淳熬”。

○正义说:因为经文说“淳毋”,“毋”是禁止的词,不是菜肴的名称,所以读作“模”。模,是仿效的意思。仿效淳熬而制作,只是用黍不同罢了。经文说“黍食”,食,是饭的意思,指用黍米做饭。不说陆,是因为黍都在陆地,没有在水里的嫌疑,所以不说陆。

炮:取小猪或小羊,割开并挖空,在腹中塞入枣子,编萑草包裹它,涂上谨涂。炮烤它,等涂泥都干了,剥开它。洗手摩擦它,去掉皮肉上的粗膜,用稻米、米粉、糔溲和成酏,涂在小猪上。在油脂中煎炸,油脂必须淹没它,大锅汤,在小鼎中煮香脯在其中,使汤不淹没鼎,三天三夜火不熄灭,然后用醋和肉酱调味。炮,是用泥涂烧制而得名。“将”应为“牂”,牂,是母羊。刲、刳,是《博异》中的用语。“谨”应为“墐”,是声音的错误,墐涂,是涂有穰草的泥。皽,指皮肉上的粗膜。糔溲,也是《博异》中的用语,糔,读与滫瀡的滫同。芗脯,指在小鼎中煮小猪或小羊,使之香美;称为脯,是因为去掉皽后,就解析其肉,使之薄如脯的样子,只有小猪是完整的,小猪、小羊入鼎三天,才加入醋和肉酱可以食用。

○炮,音步交。将,依注音牂,音子郎。刲,音苦圭。刳,音口孤,又音口侯。编,音必县,又音步典。萑,音丸,芦也。苴,音子馀,苞裹也。谨,依注作墐,音斤,徐如字。炮之,断句。涂皆乾,断句。涂本亦作涂。擘之,音必麦,断句。濯,音直角,去,音起吕,注同。皽,音章善。糔,音息酒,又音相流,又音息了。溲,音所九。付,徐音赋。钜,音巨,其据反。镬,音户郭。使汤,

一本作“使其汤”。穰,如羊反,草也。魄莫,上普伯反,或普博反;下亦作膜,武博反。析,星历反。

译另一版本写作“使其汤”。穰,音如羊,指草。魄莫,上字音普伯,或音普博;下字也写作“膜”,音武博。析,音星历。

○捣珍:取牛、羊、麋、鹿、麕之肉,必脄,每物与牛若一,捶,反侧之,去其饵,孰,出之,去其皽,柔其肉。脄,脊侧肉也。捶,捣之也。饵,筋腱也,柔之为汁和也,汁和亦醯醢与。

  ○脄音每,徐亡代反,夹脊肉。饵音二,本或作皽,下句作饵。筋音斤。腱,徐其偃反,皇纪偃反,一音其言反,《隐义》云“筋之大者”,王逸注《楚词》云:“筋头也。”与音馀。

  ○渍:取牛肉必新杀者,薄切之必绝其理,湛诸美酒,期朝而食之以醢若醯、醷。湛亦渍也。

  ○湛,子潜反,直荫反,又将鸩反,一音陟鸩反,注同。期音期。

  [疏]“炮取”至“醯醷”。

  ○正义曰:“炮:取豚若将”者,言为炮之法,或取豚,或取牂,故云“取豚若将”。刲刳其腹,实香枣於其腹中。

  ○“编萑以苴之”者,萑是乱草也。苴,裹也。编连乱草,以裹匝豚牂。裹之既毕,涂之以谨涂,谓穰草相和之涂也。以此墐涂而泥涂之,炮之,涂皆乾。

  ○“擘之”者,谓擘去乾涂也。

  ○“濯手以摩之,去其皽”者,手既擘泥不净,其肉又热,故濯手摩之,去其皽莫。

  ○“为稻、粉、糔溲之以为酏”者,付全豚之外,煎之於膏,若羊,则解析肉以粥和之。

  ○“膏必灭之”者,灭,没也。小鼎盛膏,以膏煎豚羊,膏必没此豚牜羊也。

  ○“钜镬汤,以小鼎芗脯於其中”者,谓以大镬盛汤,以小鼎之香脯实於大镬汤中。

  ○“使其汤毋灭鼎”者,使镬中之汤,无得没此小鼎。若汤没鼎,恐汤入鼎中,令食坏也。

  ○“三日三夜毋绝火”者,欲令用火微热,势不绝。

  ○注“将当”至“全耳”。

  ○正义曰:以经云“取豚若将”,则将是豚类,故知“将当为‘牜羊’”,声相近,又字体一边相似。云“刲、刳,《博异》语也”者,按《易》云:“土刲羊。”又云:“刳木为舟。”意同而语异。云“谨当为‘墐’”者,以谨非泥涂之物,以声相近,故为“墐”也。云“墐涂,涂有穰草也”者,用之炮豚,须相黏著,故知“涂有穰草也”。云“糔溲,亦《博异》语也”者,亦者,亦上“刲、刳”,“刲、刳”既《博异》语,故云“糔溲,亦《博异》语也”。云“唯豚全耳”者,按《周礼 封人》有毛炮之豚,豚形既小,故知全体。《周礼》郑注云:“毛炮豚者,爓去其毛而炮之。”豚既毛炮,则此牜羊或亦毛炮。既无正文,不敢定也。

  ○注“脢脊”至“醢与”。

  ○正义曰:知脢是“脊侧肉”者,以脊侧肉美,今捣以为珍,宜取美处,故为“脊侧肉”。云“饵,筋腱也”者,以经云“去其饵”,又曰“去其皽”,皽既为皮莫,则饵非复是皮莫,故以为筋腱。腱即筋之类。云“汁和亦醯醢与”者,以上炮豚炮牜羊,调以醯醢,下渍亦食之以醢若醯,故知捣珍,和亦用醯醢。

  为熬:捶之,去其皽,编萑,布牛肉焉。屑桂与姜,以洒诸上而盐之,乾而食之。施羊亦如之。施麋、施鹿、施麕皆如牛羊。映佴肉,则释而煎之以醢。欲乾肉,则捶而食之。熬,於火上为之也,今之火脯似矣。映佴欲乾,人自由也。醢或为“醯”。此七者,《周礼》八珍,其一肝膋是也。

  ○洒,所买反,徐西见反。盐音艳,又如字。乾而食,一本无“而食之”三字。濡音儒,下同。膋音辽,徐音劳。

  [疏]“为熬”至“食之”。

  ○正义曰:此一经论作熬之法。

  ○“施羊亦如之”者,为熬之法,於牛如上所陈,若施设於羊,亦如牛也。

  ○“映佴肉,则释而煎之以醢”者,言食熬之时,唯人所欲,若欲得濡肉,则以水润释而煎之以醢也。

  ○注“此七”至“是也”。

  ○正义曰:七者谓第一淳熬也。第二淳模也。第三、第四炮取豚若牜羊也。第五捣珍也。第六渍也。第七熬也。云“其一肝膋”者,则此糁下肝膋也。但作记之人,文不依次,故在糁下陈之。

  糁:

译捣珍:选取牛、羊、麋、鹿、麕的肉,一定要取脊侧肉,每种肉与牛肉一样多,捶打,翻过来侧过去,去掉筋腱,煮熟,取出,去掉皮膜,使肉质柔嫩。脄,是脊侧肉。捶,是捶打。饵,是筋腱,柔嫩是指用酱汁调和,酱汁调和大概也是醋和肉酱吧。

脄音每,徐音亡代反,是夹脊肉。饵音二,有的本子作皽,下句作饵。筋音斤。腱,徐音其偃反,皇侃音纪偃反,另一音其言反,《隐义》说“是大筋”,王逸注《楚辞》说:“是筋头。”与音馀。

渍:选取牛肉一定要刚宰杀的,薄切一定要切断纹理,浸泡在美酒中,过一夜就吃,配上肉酱或醋、醷。湛也是浸泡。

湛,音子潜反,直荫反,又将鸩反,另一音陟鸩反,注同。期音期。

[疏]“炮取”至“醯醷”。

正义说:“炮:取豚若将”是说炮制的方法,或者取小猪,或者取母羊,所以说“取豚若将”。切开腹部,把香枣填在腹中。

“编萑以苴之”是说,萑是乱草。苴,是包裹。编连乱草,用来包裹小猪母羊。包裹完毕后,涂上谨涂,就是穰草混合的泥涂。用这墐涂来泥涂,炮制,泥涂都干了。

“擘之”是说,擘去干泥涂。

“濯手以摩之,去其皽”是说,手刚擘泥不干净,肉又热,所以洗手摩挲,去掉皮膜。

“为稻、粉、糔溲之以为酏”是说,除了完整的小猪,在膏中煎,如果是羊,就分解肉用粥调和。

“膏必灭之”是说,灭,是淹没。小鼎盛膏,用膏煎小猪羊,膏一定要淹没这小猪羊。

“钜镬汤,以小鼎芗脯於其中”是说,用大镬盛汤,把小鼎的香脯放在大镬汤中。

“使其汤毋灭鼎”是说,使镬中的汤,不要淹没这小鼎。如果汤淹没鼎,恐怕汤进入鼎中,使食物坏了。

“三日三夜毋绝火”是说,想用火微微加热,火势不断。

注“将当”至“全耳”。

正义说:因为经文说“取豚若将”,那么将是豚类,所以知道“将当为‘牜羊’”,声音相近,又字体一边相似。说“刲、刳,《博异》语也”是说,按《易》说:“土刲羊。”又说:“刳木为舟。”意思相同而用语不同。说“谨当为‘墐’”是说,因为谨不是泥涂之物,因为声音相近,所以为“墐”。说“墐涂,涂有穰草也”是说,用来炮小猪,需要相互黏着,所以知道“涂有穰草”。说“糔溲,亦《博异》语也”是说,亦者,也是上面“刲、刳”,“刲、刳”既是《博异》语,所以说“糔溲,亦《博异》语也”。说“唯豚全耳”是说,按《周礼 封人》有毛炮的小猪,小猪形体既小,所以知道是整体。《周礼》郑注说:“毛炮小猪,是烧去毛而炮制。”小猪既毛炮,那么这牜羊或许也毛炮。既然没有正文,不敢确定。

注“脢脊”至“醢与”。

正义说:知道脢是“脊侧肉”,因为脊侧肉美味,现在捣制作为珍馐,应该取美味处,所以为“脊侧肉”。说“饵,筋腱也”是说,因为经文说“去其饵”,又说“去其皽”,皽既然是皮膜,那么饵就不再是皮膜,所以认为是筋腱。腱就是筋之类。说“汁和亦醯醢与”是说,因为上面炮小猪炮牜羊,用醋和肉酱调和,下面渍也用肉酱或醋吃,所以知道捣珍,调和也用醋和肉酱。

为熬:捶打,去掉皮膜,编萑,铺上牛肉。碎桂和姜,洒在上面并加盐,晒干后吃。施羊也这样。施麋、施鹿、施麕都像牛羊。映佴肉,就润湿煎煮用肉酱。想要干肉,就捶打后吃。熬,是在火上做的,现在的火脯类似。映佴想要干,由人自己决定。醢或作“醯”。这七种,《周礼》八珍,其中一种是肝膋。

洒,音所买反,徐音西见反。盐音艳,又如字。乾而食,一本无“而食之”三字。濡音儒,下同。膋音辽,徐音劳。

[疏]“为熬”至“食之”。

正义说:这一经论述制作熬的方法。

“施羊亦如之”是说,制作熬的方法,对牛如上所述,如果施用于羊,也像牛一样。

“映佴肉,则释而煎之以醢”是说,说吃熬的时候,随人所欲,如果想要濡肉,就用水润湿煎煮用肉酱。

注“此七”至“是也”。

正义说:七者指第一淳熬。第二淳模。第三、第四炮取豚若牜羊。第五捣珍。第六渍。第七熬。说“其一肝膋”是说,就是这糁下面的肝膋。只是作记的人,文章不依次序,所以在糁下面陈述。

糁:

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与稻米,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此《周礼》“糁食”也。

译取牛、羊、猪的肉,比例各占三分之一,切成小块。加入稻米,稻米两份,肉一份,混合做成肉米饼,煎熟。这就是《周礼》中所说的“糁食”。

○食音嗣,下酏食同。

  ○肝膋:取狗肝一,幪之以其膋,濡炙之,举燋其膋,不蓼。膋,肠间脂。举,或为巨。

  ○幪音蒙。焦,字又作燋,子消反。取稻米,举糔、溲之,小切狼臅膏,以与稻米为酏。狼臅膏,臆中膏也,以煎稻米,则似今膏矣。此《周礼 酏食》也。此“酏”当从“餰”。

  ○酏读为{衍食},之然反,又之善反,注{衍食}同。臆音忆。,本又作{衍食},又作礻衍,并同,之然反,音旃。

  [疏]“糁取”至“煎之”。

  ○正义曰:“三如一”者,谓取牛羊豕之肉,等分如一。

  ○“稻米二,肉一”者,谓二分稻米一分肉也。

  ○注“此《周礼》‘糁食’也”。

  ○正义曰:按《周礼 醢人》云:“羞豆之实,酏食糁食。”故云然也。此先陈糁食者,亦记人不次。

  ○注“膋肠”至“为巨”。

  ○正义曰:举,皆也,谓炙膋皆燋也。

  ○注“以煎”至“从{衍食}”。

  ○正义曰:“则似今膏矣者,似汉时膏以膏煎稻米。郑举时事以说之。云“此‘酏’当从‘{衍食}’”者,此《内则》及《周礼》“酏”之字当从“{衍食}”字,以酏是粥,非是膏煎稻米,故改酏从{衍食}也。

  礼始於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阍,掌守中门之禁也。寺,掌内人之禁令也。

  ○阍音昏。男女不同椸枷,不敢县於夫之楎、椸,不敢藏於夫之箧、笥,不敢共湢浴。竿谓之椸。楎,杙也。

  ○杝,本又作椸,以支反。枷音嫁。县音玄。楎音辉。笥,息吏反。竿音干。杙音弋。夫不在,敛枕箧簟席,襡器而藏之。不敢亵也。少事长,贱事贵,咸如之。咸,皆也。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衰老无嫌。及,犹至也。

  ○间,徐“间厕”之“间”,皇如字读。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五十始衰,不能孕也。妾闭房不复出御矣,此御谓侍夜劝息也。五日一御,诸侯制也。诸侯取九女,侄娣两两而御,则三日也。次两媵,则四日也。次夫人专夜,则五日也。天子十五日乃一御。

  ○年未五十,本又作年未满五十。与音预。复,扶又反,下文“夫复”同。侄,大结反。娣,大计反。媵,羊证反,又绳证反。将御者,齐、漱、澣、慎衣服,栉、纵、笄、总角、拂髦、衿缨、綦屦。其往如朝也。角,衍字也。拂髦,或为缪髦也。

  ○齐,争皆反,下皆同。澣音浣。朝,直遥反,下文“朝服”、注“朝於君”皆同。缪,居虬反。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人贵贱不可以无礼。

  ○后,胡豆反。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辟女君之御日也。

  ○辟音避,下“辟人”、“虽辟”皆同。

  [疏]“礼始”至“当夕”。

  ○正义曰:此一节论夫妇男女及内外之别,又明妾与適妻尊卑相降之等。各依文解之。

  ○注“竿谓之椸。挥,杙也”。

  ○正义曰:按《尔雅 释宫》云:“枳谓之杙。”郭景纯注云:“枳音杙。”李巡曰:“谓橛杙也。”《释宫》又云:“在墙者谓之楎。”郭景纯引《礼》云:“不敢县於夫之楎、椸。植曰楎,横曰椸。”然则楎、椸是同类之物,横者曰椸,则以竿为之,故云“竿谓之椸”。

  ○“唯及七十,同藏无间”者,间,别也。夫妇唯至七十同处居藏,无所间别,以其衰老,无所嫌疑故也。夫七十,则妇六十以上,若夫虽七十,妇唯六十以下,则犹间居也。《诗传》云:“男女不六十不间居。”据妇人言之。若其宗子,虽七十无妻,犹得更娶,故《曾子问》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是必须有主妇也。

  ○注“五十”至“一御”。

  ○正义曰:此经据妾言之,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五十以上,则不与也。然则妻虽五十以上,犹得与也。云“侄娣两两而御,则三日也”者,以夫人及二媵各有侄娣,凡六人,故三日也。云

译○“食”字读音为“嗣”,下文“酏食”的“食”字读音相同。

○肝膋:取一块狗肝,用狗肠间的脂肪包裹它,湿润后烤炙,使包裹的脂肪全部烤焦,不加蓼草调味。膋,是肠间的脂肪。举,有的版本写作“巨”。

○“幪”字读音为“蒙”。“焦”字又写作“燋”,读音为“子消反”。取稻米,捣碎、揉和它,将狼胸中的膏脂切成小块,与稻米一起煎煮成酏。狼臅膏,是狼胸中的膏脂,用来煎煮稻米,就像现在的膏一样。这就是《周礼》中的“酏食”。这里的“酏”应当从“餰”字。

○“酏”字读作“{衍食}”,读音为“之然反”,又读“之善反”,注释中“{衍食}”同此读音。“臆”字读音为“忆”。“{衍食}”字,原本又写作“{衍食}”,又写作“礻衍”,都相同,读音为“之然反”,音“旃”。

[疏]“糁取”到“煎之”。

○正义说:“三如一”,是说取牛、羊、猪的肉,分量相等如一。

○“稻米二,肉一”,是说两份稻米配一份肉。

○注“此《周礼》‘糁食’也”。

○正义说:按照《周礼·醢人》记载:“羞豆里的食物,有酏食和糁食。”所以这样说。这里先陈述糁食,也是记录者没有按次序排列。

○注“膋肠”到“为巨”。

○正义说:举,是皆的意思,是说烤炙脂肪都烤焦了。

○注“以煎”到“从{衍食}”。

○正义说:“则似今膏矣”,是说像汉代用膏脂煎煮稻米。郑玄举当时的事情来解说。说“此‘酏’当从‘{衍食}’”,是说《内则》和《周礼》中的“酏”字应当从“{衍食}”字,因为酏是粥,不是用膏脂煎煮稻米,所以把酏改为从{衍食}。

礼制始于谨慎对待夫妇关系。建造宫室,区分内外。男子住在外边,女子住在里面,宫室深邃,门户坚固,由阍人和寺人看守,男子不进入内室,女子不走出内室。阍,是掌管中门禁令的人。寺,是掌管内人禁令的人。

○“阍”字读音为“昏”。男女不共用衣架,不敢把衣服挂在丈夫的木桩、衣架上,不敢藏在丈夫的箱子、竹箱里,不敢共同洗澡。竿叫做椸。楎,是木桩。

○“杝”,原本又写作“椸”,读音为“以支反”。“枷”字读音为“嫁”。“县”字读音为“玄”。“楎”字读音为“辉”。“笥”字读音为“息吏反”。“竿”字读音为“干”。“杙”字读音为“弋”。丈夫不在家,收起枕头、箱子、竹席、布席,把日常用品收藏起来。不敢轻慢亵渎。年少侍奉年长,卑贱侍奉尊贵,都这样。咸,是皆的意思。夫妇的礼节,只有到了七十岁,同处居住没有隔阂,因为衰老没有嫌疑。及,是到的意思。

○“间”字,徐邈读作“间厕”的“间”,皇侃按本字读。所以妾即使年老,年龄未满五十,必须参与五天的侍寝。五十岁开始衰老,不能怀孕了。妾关闭房门不再出来侍寝了,这御是指侍奉夜晚劝慰休息。五天一次侍寝,是诸侯的制度。诸侯娶九位女子,侄娣两人两人轮流侍寝,就是三天。接着两位媵妾,就是四天。接着夫人独占夜晚,就是五天。天子十五天才一次侍寝。

○“年未五十”,原本又写作“年未满五十”。“与”字读音为“预”。“复”字读音为“扶又反”,下文“夫复”相同。“侄”字读音为“大结反”。“娣”字读音为“大计反”。“媵”字读音为“羊证反”,又读“绳证反”。将要侍寝的人,斋戒、漱口、洗衣、谨慎整理衣服,梳头、散开头发、插簪、束发、拂拭鬓发、系好衣领和鞋带。她们前往侍寝如同上朝一样庄重。角,是衍字。拂髦,有的版本写作“缪髦”。

○“齐”字,读音为“争皆反”,下文都相同。“澣”字读音为“浣”。“朝”字,读音为“直遥反”,下文“朝服”、注“朝於君”都相同。“缪”字,读音为“居虬反”。即使是婢妾,衣服饮食也一定在长者之后。人无论贵贱不可以没有礼节。

○“后”字,读音为“胡豆反”。妻子不在,妾侍寝不敢占据整夜。避开女君侍寝的日子。

○“辟”字读音为“避”,下文“辟人”、“虽辟”都相同。

[疏]“礼始”到“当夕”。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夫妇男女以及内外的区别,又阐明妾与正妻尊卑相降的等级。各自依据文义解释。

○注“竿谓之椸。挥,杙也”。

○正义说:按照《尔雅·释宫》记载:“枳叫做杙。”郭景纯注说:“枳音杙。”李巡说:“是说橛杙。”《释宫》又说:“在墙上的叫做楎。”郭景纯引用《礼》说:“不敢挂在丈夫的楎、椸上。竖立的叫楎,横放的叫椸。”那么楎、椸是同类物品,横放的叫椸,是用竿做的,所以说“竿谓之椸”。

○“唯及七十,同藏无间”,间,是分别的意思。夫妇只有到了七十岁同处居住收藏,没有分别,因为衰老,没有嫌疑的缘故。丈夫七十岁,那么妻子六十岁以上,如果丈夫虽然七十岁,妻子只有六十岁以下,那么还是分别居住。《诗传》说:“男女不到六十岁不分别居住。”这是根据妇女来说的。如果是宗子,即使七十岁没有妻子,还可以再娶,所以《曾子问》说宗子即使七十岁没有主妇,是必须有主妇的。

○注“五十”到“一御”。

○正义说:这经文是根据妾来说的,未满五十,必须参与五天的侍寝,五十以上,就不参与了。那么妻子即使五十以上,还是可以的。说“侄娣两两而御,则三日也”,是因为夫人及两位媵妾各有侄娣,共六人,所以是三天。说

“次两媵,则四日也”者,如郑此言,夫人侄娣卑於两媵,若望前,卑者在前,尊者在后,望后乃反之。知者,约天子御法。云“天子十五日乃一御”者,按《九嫔》注云:“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九嫔九人,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亦十五日而遍。”云自望后反之,是也。

译“次两媵,则四日也”这句话的意思是,按照郑玄的说法,夫人及其侄娣的地位低于两位媵妾。如果在望日之前,地位低的在前,地位尊贵的在后;到了望日之后,顺序就反过来了。之所以这样理解,是依据天子御幸的法则。所谓“天子十五日才御幸一次”,根据《九嫔》注的解释:“女御八十一人,对应九晚;世妇二十七人,对应三晚;九嫔九人,对应一晚;三夫人对应一晚;皇后对应一晚,这样十五天就轮遍一次。”因此,说望日之后顺序相反,是正确的。

○注“女君之御日也”。

  ○正义曰:此谓卿大夫以下,故经云“妻”,而注云“女君”。大夫一妻二妾,则三日御遍。士一妻一妾,则二日御遍。妾恒辟女君之御日,非但不敢当女君之御日,纵令自当君之御日,犹不敢当夕而往,故《诗 小星》云:“肃肃宵征,夙夜在公。”注引此,云凡妾御於君不当夕,是也。

  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侧室,谓夹之室,次燕寝也。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妻不敢见,使姆衣服而对。至于子生,夫复使人日再问之。作,有感动。

  ○见,贤遍反,下及注同。姆音茂,《字林》亡又反,女师也,一音母,又音亡久反。夫齐,则不入侧室之门。若始时使人问。子生,男子设弧於门左,女子设帨於门右。表男女也。弧者,示有事於武也。帨,事人之佩巾也。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始有事也。负之,谓抱之而使乡前也。

  ○乡,休亮反,下文“西乡”皆同。

  [疏]“妻将”至“女否”。

  ○正义曰:从此以下终篇末,论国君以下至庶人生子之礼,及適庶差别,妻妾异等,所生男女养教之法。从此“妻将生子”至“男射女否”,则明大夫以下未生子之前,夫问之宜及生子设弧矢之法。

  ○注“侧室”至“寝也”。

  ○正义曰:夫正寝之室在前,燕寝在后。侧室,又次燕寝,在燕寝之旁,故谓之“侧室”。妻既居侧室,则妾亦当然也,故《春秋传》云“赵有侧室曰穿”,是妾之子也。生子不於夫正室及妻之燕寝,必於侧室者,以正室燕寝尊故也。经云“及月辰”,谓生月之辰,初朔之日也。

  ○注“若始时使人问”。

  ○正义曰:夫不齐之时,未动作之前,夫使人日再问之。今虽动作之后,以其齐故但使人问之,故云“若始时使人问”之也。

  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大牢,宰掌具。接读为“捷”,捷,胜也。谓食其母,使补虚强气也。

  ○接,依注音捷,字妾反,下“接子”同。食音嗣,下注“食子”、“食乳”皆同。三日,卜士负之,吉者宿齐,朝服寝门外,诗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诗之言承也。桑弧蓬矢,本大古也。天地四方,男子所有事也。

  ○射天地,食亦反。承,如字,徐音拯救之拯。大音泰。保受,乃负之。代士也。保,保母。宰醴负子,赐之束帛。醴,当为礼,声之误也。礼以一献之礼。酬之以币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食子不使君妾,適、妾有敌义,不相亵以劳辱事也。士妻、大夫之妾,谓时自有子。

  ○嫡,本亦作適,同丁历反。

  [疏]“国君”至“食子”。

  ○正义曰:此一经论国君世子生及三日负子及食之法。

  ○注“接读”至“气也”。

  ○正义曰:王肃、杜预并以为接待夫人以大牢,郑必读为“捷”,为“补虚强气”者,以妇人初产,必困病虚羸,当产三日之内必未能以礼相接,应待负子之后。今在前为之,故知补虚强气宜速故也。

  ○注“诗之”至“事也”。

  ○正义曰:《诗 含神雾》云:“诗者,持也。以手维持,则承奉之义,谓以手承下而抱负之。”云“桑弧蓬矢本大古也”者,以桑与蓬皆质素之物,故知“本大古也”。云“天地四方,男子所有事也”者,男子上事天,下事地,旁御四方之难,故云“所有事”。然《射礼》唯四矢者,谓天地非射事所及,唯御四方,故止四矢。蓬,是御乱之草。桑,众木之本。

  ○注“礼以”至“币也”。

  ○正义曰:此约《士昏礼》礼宾酬币之法,此士负子,故礼之还用士礼。

  ○注“士妻”至“有子”。

  ○正义曰:使其食子须有乳汁,故知“时自有子”者,皇氏云:“士之妻,大夫之妾者,随课用一人。”故桓六年《左传》云:“卜士负之,士妻食之。”不云有大夫妾,文略也。

  凡接子择日,虽三日之内,尊卑必皆选其吉焉。冢子则大牢,天子世子也。冢,大也

译○注“女君之御日也”。

○正义说:这是指卿大夫以下的人,所以经文说“妻”,而注解说“女君”。大夫有一个妻子两个妾,那么三天轮值完毕。士有一个妻子一个妾,那么两天轮值完毕。妾总是避开女君轮值的日子,不仅不敢当女君轮值的日子,即使轮到妾自己当君轮值的日子,也不敢当夜前往,所以《诗经·召南·小星》说:“肃肃宵征,夙夜在公。”注引用此诗,说凡是妾侍奉君不当在夜晚,是正确的。

妻子将要生孩子,到了预产期,就住在侧室。侧室,是指夹在中间的屋子,是次于燕寝的房间。丈夫派人每天两次去问候她。如果丈夫亲自去问候,妻子不敢相见,就让姆(女师)穿戴整齐来应对。等到孩子出生,丈夫又派人每天两次去问候她。作,是有感动的意思。

○见,音贤遍反,下文及注同。姆音茂,《字林》音亡又反,女师也,一音母,又音亡久反。丈夫如果斋戒,就不进入侧室的门。就像开始时派人去问候一样。孩子出生,如果是男孩,在门左悬挂弓;如果是女孩,在门右悬挂佩巾。这是表示男女的区别。弓,表示男子将来要从事武事。帨,是侍奉人的佩巾。三天后开始抱孩子,男孩射箭,女孩不射。这是开始有事的意思。抱他,是指抱着他让他面向前方。

○乡,音休亮反,下文“西乡”都相同。

[疏]“妻将”至“女否”。

○正义说:从这以下到篇末,论述国君以下到庶人生子的礼仪,以及嫡庶的区别,妻妾等级的不同,所生男女抚养教育的方法。从这“妻子将要生孩子”到“男孩射箭女孩不射”,就明确了大夫以下未生孩子之前,丈夫问候的适宜方式以及生孩子悬挂弓矢的方法。

○注“侧室”至“寝也”。

○正义说:丈夫的正寝在前,燕寝在后。侧室,又次于燕寝,在燕寝的旁边,所以称为“侧室”。妻子既然住在侧室,那么妾当然也住在那里,所以《春秋左传》说“赵有侧室曰穿”,这是妾的儿子。生孩子不在丈夫的正室及妻子的燕寝,一定在侧室,是因为正室和燕寝尊贵。经文说“及月辰”,是指生月的日期,即初朔之日。

○注“若始时使人问”。

○正义说:丈夫不斋戒的时候,未动作之前,丈夫派人每天两次去问候她。现在虽然动作之后,因为斋戒的缘故只派人去问候,所以说“像开始时派人去问候”一样。

国君世子出生,报告给国君,用大牢接待,宰官掌管准备。接读为“捷”,捷,胜也。意思是给母亲进食,使她补虚强身。

○接,依注音捷,字妾反,下“接子”同。食音嗣,下注“食子”、“食乳”都同。三天后,占卜选士来抱孩子,吉者宿斋,穿着朝服在寝门外,诗(承)抱着孩子。射人用桑木弓蓬草箭六支,射天地四方。诗之言承也。桑弓蓬箭,本是崇尚古制。天地四方,是男子所有的事务。

○射天地,食亦反。承,如字,徐音拯救之拯。大音泰。保母接受,于是抱孩子。代替士也。保,保母。宰官用醴酒礼敬抱孩子的人,赐给他束帛。醴,当为礼,声之误也。礼以一献之礼。酬之以币也。占卜选士的妻子,大夫的妾,来哺育孩子。哺育孩子不使君妾,嫡、妾有敌义,不相亵以劳辱事也。士妻、大夫之妾,谓时自有子。

○嫡,本亦作適,同丁历反。

[疏]“国君”至“食子”。

○正义说:这一经论述国君世子出生及三天后抱孩子及哺育的方法。

○注“接读”至“气也”。

○正义说:王肃、杜预都认为是用大牢接待夫人,郑玄必读为“捷”,为“补虚强气”者,因为妇人初产,必定困病虚羸,当产三日之内必定未能以礼相接,应待抱孩子之后。现在在前面做,所以知道补虚强气宜速故也。

○注“诗之”至“事也”。

○正义说:《诗·含神雾》说:“诗者,持也。以手维持,则承奉之义,谓以手承下而抱负之。”说“桑弓蓬箭本大古也”者,因为桑与蓬都是质素之物,所以知道“本大古也”。说“天地四方,男子所有事也”者,男子上事天,下事地,旁御四方之难,所以说“所有事”。然而《射礼》只有四矢者,是因为天地非射事所及,只御四方,所以止四矢。蓬,是御乱之草。桑,众木之本。

○注“礼以”至“币也”。

○正义说:这约《士昏礼》礼宾酬币之法,这士抱孩子,所以礼之还用士礼。

○注“士妻”至“有子”。

○正义说:使她们哺育孩子须有乳汁,所以知道“时自有子”者,皇氏云:“士之妻,大夫之妾者,随课用一人。”所以桓六年《左传》说:“卜士负之,士妻食之。”不说有大夫妾,文略也。

凡接子择日,虽三日之内,尊卑必皆选其吉焉。冢子则大牢,天子世子也。冢,大也

。冢子,犹言长子,通於下也。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大牢。皆谓长子。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谓冢子之弟,及众妾之子生也。天子诸侯少牢,大夫特豕,士特豚,庶人犹特豚也。

译冢子,就是长子的意思,指地位通于下层的长子。庶人用一只小猪,士用一头猪,大夫用少牢,国君的世子用大牢。这些都是指长子。如果不是长子,那么都降低一个等级。这是指长子的弟弟,以及众妾所生的儿子出生时。天子、诸侯用少牢,大夫用一头猪,士用一只小猪,庶人仍然用一只小猪。

[疏]“凡接”至“一等”。

  ○正义曰:此一节论国君以下,至庶人以上,接子牲牢之异,并適庶不同。

  ○注“天子”至“下也”。

  ○正义曰:此云冢子大牢,下云国君世子大牢,既别言国君世子,故知此冢子大牢,谓天子世子也。云“冢子,犹言长子,通於下也”者,《丧服》父为长子,是上下通称长子,故云“通於下”。郑云此者,以天子特云“冢子则大牢”,恐冢子之名唯施天子世子,故云“通於下”。必知冢子通於下者,以下文云“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大牢”,下即云“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明冢子之名,庶人、大夫、士等皆有其号。

  ○注“庶人犹特豚也”。

  ○正义曰:以冢子,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大牢,庶子既降一等,天子诸侯少牢,大夫特豕,士特豚,则庶人全应无牲,今以礼穷,欲与士同,故云“犹特豚”。此是三日接子之礼,故牲牢如此。若三月名子之时,则与此异,故下文云:“具视朔食。”注云:“朔食,天子大牢,诸侯少牢,大夫特豕,士特豚也。”与此接子適庶参差不同。

  异为孺子室於宫中。特扫一处以处之。

  ○一处,尺御反。择於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子室。此人君养子之礼也。诸母,众妾也。可者,傅、御之属也。子师,教示以善道者。慈母,知其嗜欲者。保母,安其居处者。士妻食乳之而已。

  ○耆,市志反。他人无事不往。为儿精气微弱,将惊动也。

  ○为,士伪反,下“为改”、“为大温”皆同。

  [疏]“异为”至“不往”。

  ○正义曰:此一节谓三日负子之后,三月名子之前,诸侯养子,选择诸母及养子之法。此文虽据诸侯,其实亦兼大夫士也。但士不具三母耳,大夫以上则具三母,故《丧服》小功章中,君子为庶母慈己者,郑注引此《内则》三母,独言“慈母”,举中以见上下,是知大夫有三母也。为之服小功,若诸侯之子,三母则不服也。又此虽在三月之前,其实三月之后,养子亦当然也。

  ○注“士妻食乳之而已”。

  ○正义曰:既有子师、慈母、保母各为其事,故知士妻但食乳之而已。

  三月之末,择日翦发为鬌,男角女羁,否则男左女右。鬌,所遗发也。夹{八凶}曰角。午达曰羁也。

  ○鬌,丁果反,徐大果反。{八凶}音信,又思忍反。是日也,妻以子见於父,贵人则为衣服,由命士以下皆漱、浣。贵人,大夫以上也。由,自也。男女夙兴,沐浴,衣服,具视朔食。朔食,天子大牢,诸侯少牢,大夫特豕,士特豚也。夫入门,升自阼阶,立于阼,西乡。妻抱子出自房,当楣立,东面。入门者,入侧室之门也。大夫以下,见子就侧室,见妾子於内寝,辟人君也。

  ○楣音眉。

  [疏]“三月”至“东面”。

  ○正义曰:此一节明三月之末,卿大夫以下名子之法,又书名藏之州府,妻遂適寝,夫人与妻馔食之事。各依文解之。

  ○“鬌所”至“羁也”。

  ○正义曰:三月翦发,所留不翦者,谓之鬌。云“夹{八凶}曰角”者,{八凶}是首脑之上缝,故《说文》云:“十,其字象小儿脑不合也。”夹{八凶}两旁,当角之处,留发不翦。云“午达曰羁也”者,按《仪礼》云:“度尺而午。”注云:“一从一横曰午。”今女翦发留其顶上,纵横各一,相交通达,故云“午达”。不如两角相对,但纵横各一在顶上,故曰羁。羁者,只也。文虽据大夫、士,天子诸侯之子亦当然也。

  ○注“入门”至“君也”。

  ○正义曰:知“入侧室之门也”者,上文云“妻将生子”“居侧室”,至此三月之末,未有妻出之文,则知但在侧室。此云夫入门谓“入侧室之门”,但侧室在燕寝之旁,亦南向,故有阼阶、西阶。夫立於阼,西向,但卿大夫之室,唯有东房。妻抱

译[疏]“凡接”至“一等”。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从国君以下到庶人以上,接待新生儿时牺牲牢具的不同,以及嫡子与庶子的区别。

○注“天子”至“下也”。

○正义说:这里说冢子用大牢,下文说国君世子用大牢,既然特别提及国君世子,所以知道这里的冢子大牢,是指天子的世子。说“冢子,犹言长子,通於下也”的意思是,《丧服》篇中父亲为长子服丧,这是上下都通称长子,所以说“通於下”。郑玄这样说,是因为天子特别说“冢子则大牢”,恐怕冢子这个名称只用于天子的世子,所以说“通於下”。必定知道冢子通用于下层的,是因为下文说“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大牢”,下面紧接着说“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显然冢子这个名称,庶人、大夫、士等都有这个称号。

○注“庶人犹特豚也”。

○正义说:因为冢子,庶人用特豚,士用特豕,大夫用少牢,国君用大牢,庶子既然降一等,天子诸侯用少牢,大夫用特豕,士用特豚,那么庶人完全应该没有牺牲,现在因为礼制穷尽,想要与士相同,所以说“犹特豚”。这是三日接子的礼制,所以牺牲牢具如此。如果是三月命名孩子的时候,就与此不同,所以下文说:“具视朔食。”注解说:“朔食,天子大牢,诸侯少牢,大夫特豕,士特豚也。”这与接子时嫡庶的区别参差不齐不同。

在宫中为幼儿另设居室。专门清扫一处地方让他居住。

○一处,尺御反。在众妾和可信赖的人中挑选,一定要寻找那些宽厚、慈爱、温和、善良、恭敬、谨慎而少言的人,让她做孩子的老师,其次做慈母,其次做保母,都住在孩子的居室里。这是人君养育孩子的礼制。诸母,是众妾。可者,是傅母、御母之类的人。子师,是教导孩子善道的人。慈母,是了解孩子嗜好欲望的人。保母,是安顿孩子居处的人。士的妻子只负责哺乳喂养罢了。

○耆,市志反。没有事,其他人不前往。因为婴儿精气微弱,将要惊动他。

○为,士伪反,下“为改”、“为大温”都相同。

[疏]“异为”至“不往”。

○正义说:这一节是说三日抱孩子之后,三月命名孩子之前,诸侯养育孩子,选择诸母及养育孩子的方法。这篇文章虽然依据诸侯,其实也兼及大夫和士。只是士不具备三母罢了,大夫以上则具备三母,所以《丧服》小功章中,君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丧,郑注引用此《内则》三母,只说“慈母”,举中间以见上下,由此知道大夫有三母。为他服小功,如果是诸侯的儿子,三母则不服丧。又这里虽然在三月之前,其实三月之后,养育孩子也应当如此。

○注“士妻食乳之而已”。

○正义说:既然有子师、慈母、保母各自做各自的事,所以知道士的妻子只负责哺乳喂养罢了。

三月的末尾,选择日子剪发做成鬌,男孩做角髻,女孩做羁髻,否则男孩在左女孩在右。鬌,是留下的头发。夹在囟门两侧叫角。纵横通达叫羁。

○鬌,丁果反,徐大果反。{八凶}音信,又思忍反。这一天,妻子带着孩子拜见父亲,贵人就制作衣服,从命士以下都漱口、洗衣。贵人,是大夫以上的人。由,是从。男女早起,沐浴,穿衣,器具都参照朔食。朔食,天子大牢,诸侯少牢,大夫特豕,士特豚。丈夫进门,从阼阶登上,站在阼阶上,面向西。妻子抱着孩子从房里出来,对着门楣站立,面向东。入门者,是进入侧室的门。大夫以下,拜见儿子就在侧室,拜见妾生的孩子在内寝,避开人君。

○楣音眉。

[疏]“三月”至“东面”。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三月的末尾,卿大夫以下命名孩子的方法,又书写名字藏在州府,妻子于是回到寝宫,夫人和妻子吃饭的事情。各自依据文字解释。

○“鬌所”至“羁也”。

○正义说:三月剪发,所留不剪的,叫做鬌。说“夹囟门叫角”的,囟门是头顶的缝,所以《说文》说:“十,它的字形像小儿脑骨未合。”夹在囟门两旁,当角的地方,留发不剪。说“纵横通达叫羁”的,按《仪礼》说:“量一尺而纵横。”注解说:“一纵一横叫午。”现在女孩剪发留下头顶,纵横各一,相互交通通达,所以说“午达”。不像两角相对,只是纵横各一在头顶上,所以叫羁。羁,是独的意思。文字虽然依据大夫、士,天子诸侯的儿子也应当如此。

○注“入门”至“君也”。

○正义说:知道“入侧室之门”的,上文说“妻将生子”“居侧室”,到这里三月的末尾,没有妻子出来的文字,就知道只在侧室。这里说丈夫入门谓“入侧室之门”,只是侧室在燕寝的旁边,也向南,所以有阼阶、西阶。丈夫站在阼阶,面向西,只是卿大夫的居室,只有东房。妻子抱

子出自房者,出东房当楣东面立,与夫相对。云“大夫以下,见子就侧室”者,见子,谓见適妻子。就侧室,则此文是也。云“见妾子於内寝”者,则下文云“妾将生子”“三月之末,漱、浣、夙齐,见於内寝”是也。郑注云:“内寝,適妻寝也。”大夫所以见適子於侧室,见庶子於適妻寝者,辟人君也。人君则见適子於路寝,见庶子於侧室,故云“辟人君也”。知人君见世子於路寝者,下文云:“世子生,则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皆立於阼阶,西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既著朝服,又东西阶相对,故知在路寝也。又知人君见庶子在侧室者,下云:“公庶子生,就侧室。三月之末,其母见於君,摈者以其子见。”是就侧室也。然大夫见妾子於内寝,诸侯见妾子於侧室,何以下文“適子庶子见於外寝”?注云:“此適子谓世子弟也。庶子,妾子也。外寝,君燕寝也。”又是人君见妾子於外寝,本在侧室者。但人君世子之弟见於外寝,妾子见於侧室,但庶子抚首咳而名之,与世子弟同,故连文云“见於外寝”,其实在侧室也。熊氏、皇氏俱为此说,故今从焉。

译儿子从房间出来,从东房出来,对着门楣向东站立,与父亲相对。经文说“大夫及以下,见到嫡子就在侧室”,所谓“见子”,是指见到嫡妻所生的儿子。“就侧室”,就是指本文所说的这种情况。经文说“在正寝见妾所生的儿子”,那么下文说“妾将要生孩子”、“三个月末,漱口、洗衣、早起斋戒,在正寝拜见”就是这种情况。郑玄注说:“正寝,是嫡妻的寝宫。”大夫之所以在侧室见嫡子,在嫡妻的寝宫见庶子,是为了避讳与人君相同。人君则在路寝见嫡子,在侧室见庶子,所以说“避讳与人君相同”。知道人君在路寝见世子,是因为下文说:“世子出生,国君沐浴穿戴朝服,夫人也这样做,都站在东阶,面向西。世妇抱着孩子从西阶上来。”既然穿着朝服,又东西阶相对,所以知道是在路寝。又知道人君在侧室见庶子,是因为下文说:“公的庶子出生,就在侧室。三个月末,他的母亲拜见国君,傧者带着孩子拜见。”这就是在侧室。然而大夫在正寝见妾子,诸侯在侧室见妾子,为什么下文又说“嫡子庶子在正寝拜见”?注解说:“这里的嫡子是指世子的弟弟。庶子,是妾所生的儿子。正寝,是国君闲居的寝宫。”这又是人君在正寝见妾子,原本是在侧室的。只是人君世子的弟弟在正寝拜见,妾子在侧室拜见,但庶子只是抚摸头部咳嗽并取名,与世子的弟弟相同,所以连文说“在正寝拜见”,其实是在侧室。熊氏、皇氏都持这种说法,所以现在遵从他们的观点。

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时日,祇见孺子。”某,妻姓,若言姜氏也。祇,敬也,或作振。

  ○相,息亮反。夫对曰:“钦有帅。”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钦,敬也。帅,循也。言教之敬使有循也。执右手,明将授之事也。

  ○孩,字又作咳,户才反。妻对曰:“记有成。”遂左还授师。记犹识也,识夫之言,使有成也。师,子师也。

  ○还音旋,转也。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后告诸母,若名成於尊。

  ○辩音遍,下同。妻遂適寝。复夫之燕寝。夫告宰名,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宰谓属吏也。《春秋》书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四闾为族,族,百家也。闾胥,中士一人。五党为州,州,二千五百家也,州长中大夫一人也,皆有属吏。献犹言也。夫入,食如养礼。夫入,已见子入室也。其与妻食如妇始馈舅姑之礼也。

  ○养,羊尚反。

  [疏]“姆先”至“適寝”。正义曰:此一节论母以子见父,及父名子、妻遂適寝之事。

  ○“姆先相”者,妻既抱子,当楣东面而立,傅姆在母之前,而相佐其辞曰:“母某氏,敢用时日祇见孺子。”祇,敬也。孺,稚也。谓恭敬奉见稚子。

  ○“夫对曰:‘钦有帅者。’”钦,敬也。帅,循也。夫对妻言,当教之,令其恭敬,使有循善道。对妻既讫,父遂执子右手,咳而名之,谓以一手执子右手,以一手承子之咳而名之。

  ○“妻对曰:‘记有成’”者,当记识夫言,教之使有成就。

  ○“遂左还投师”者,妻对既讫,遂左向回还,转身西南,以子授子师也。

  ○“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者,诸妇,谓同族卑者之妻。诸母,同族尊者之妻。后告诸母,欲名成於尊。

  ○注“某妻”至“敬也”。

  ○正义曰:“祇,敬”及下注“钦,敬”、“帅,循”,皆《释诂》文也。

  ○注“宰谓”至“同生”。

  ○正义曰:此经所陈,谓卿大夫以下,故以名遍告同宗诸男也。若诸侯既绝宗,则不告诸男也。此举诸男,举其卑者。卑者尚告,则告诸父可知。此既据卿大夫以下,而引《春秋》桓六年“子同生”者,欲证明子生年月日之事,彼谓诸侯也。直云“子同生”,不云“世子“者,杜元凯云:“不云‘世子’书‘始生’,言始生之时,未立为世子也。”经云书名而藏之者,谓以简策书子名而藏之家之书府。

  ○注“四闾”至“属吏”。

  ○正义曰:“四闾为族”以下,皆《周礼 地官》文。云“皆有属吏”者,闾之属吏,则有闾史也。州之属吏,则有州史也。州伯,则州长也。州府,是州长之府藏。

  ○注“夫入”至“礼也”。

  ○正义曰:“夫人,巳见子入室也”者,夫既就侧室而见子,见子既毕,从侧室而入正室。云“其与妻食如妇始馈舅姑之礼也”者,经云“如养礼”,是如养舅姑之礼。按《士昏礼》:妇始馈舅姑特豚,合升侧载,右胖载之舅俎,左胖载之姑俎。其大夫以上则无文,必知“如妇始馈舅姑”者,以下文云妾生子及三月之末,见子之礼,如始入室,明知此如养礼,如始入室,养舅姑之礼也。

  世子生,则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皆立于阼阶,西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名之,乃降。子升自西阶,则人君见世子於路寝也,见妾子就侧室。凡子生皆就侧室,诸侯夫人朝於君,次而褖衣也。

  ○褖,通乱反。

  [疏]“世子”至“乃降”。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君见世子及適庶之礼。各依文解之。

  ○注“子升”至“衣也”。

  ○正义曰:“几子生皆就侧室”者,按上文妻将生子居侧室,是卿大夫生子居侧室。此文人君见世子在路寝,经云“世妇抱子升自西阶”,是世妇抱子从外而入。其内寝,是君之常居之处,夫人不可於此寝生子,故知亦在侧

译姆先上前辅助,说:“夫人某氏,谨择吉日,恭敬地来拜见孩子。”某,是妻子的姓氏,就像说姜氏一样。祇,是恭敬的意思,有时也写作“振”。

○相,音息亮。丈夫回答说:“要恭敬地引导他。”父亲握着孩子的右手,对着他咳嗽并给他取名字。钦,是恭敬的意思。帅,是遵循的意思。意思是教导他恭敬,使他有所遵循。握着右手,表明将要传授他事务。

○孩,字又写作咳,音户才。妻子回答说:“会记住并有所成就。”于是向左转身,把孩子交给子师。记,就是识记的意思,识记丈夫的话,使孩子有所成就。师,是子师。

○还,音旋,是转身的意�。子师普遍告知众妻妾、众母亲孩子的名字。后告知众母亲,如果名字在尊长那里确定。

○辩,音遍,下文同。妻子于是回到寝室。回到丈夫的燕寝。丈夫告知宰官孩子的名字,宰官普遍告知众男子孩子的名字,记录说“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生子”并收藏起来。宰,是指属吏。《春秋》记载桓公六年九月丁卯日“子同出生”。宰官告知闾史,闾史记录两份:一份藏在闾府,一份献给州史。州史献给州伯,州伯命令藏在州府。四个闾为一个族,族,是百家。闾胥,有中士一人。五个党为一个州,州,是二千五百家,州长有中大夫一人,都有属吏。献,就是说的意思。丈夫进入,饮食如同养礼。丈夫进入,已经看见孩子入室了。他和妻子饮食,如同媳妇初次给公婆送饭的礼节。

○养,音羊尚。

[疏]“姆先”到“適寝”。正义说:这一节论述母亲带着孩子拜见父亲,以及父亲给孩子取名、妻子于是回到寝室的事情。

○“姆先相”者,妻子已经抱着孩子,应当在门楣东面站立,傅姆在母亲前面,辅助她的言辞说:“母亲某氏,谨择吉日恭敬地拜见孩子。”祇,是恭敬的意思。孺,是幼小的意思。意思是恭敬地奉见幼小的孩子。

○“夫对曰:‘钦有帅者。’”钦,是恭敬的意思。帅,是遵循的意思。丈夫对妻子说,应当教导她,让她恭敬,使孩子遵循善道。对妻子说完后,父亲于是握着孩子的右手,对着他咳嗽并给他取名字,意思是用一只手握着孩子的右手,用一只手承接孩子的咳嗽并给他取名字。

○“妻对曰:‘记有成’”者,应当记住丈夫的话,教导孩子使他有成就。

○“遂左还投师”者,妻子回答完后,于是向左转身,转向西南,把孩子交给子师。

○“子师辩告诸妇、诸母名”者,诸妇,是指同族中地位卑下的妻子。诸母,是同族中地位尊贵的妻子。后告知诸母,想让名字在尊长那里确定。

○注“某妻”到“敬也”。

○正义说:“祇,敬”以及下注“钦,敬”、“帅,循”,都是《释诂》中的文字。

○注“宰谓”到“同生”。

○正义说:这里经文所陈述的,是指卿大夫以下,所以把名字普遍告知同宗的众男子。如果是诸侯已经断绝宗法关系,就不告知众男子了。这里列举众男子,是列举地位卑下的。卑下的尚且告知,那么告知诸父就可以知道了。这里既然依据卿大夫以下,而引用《春秋》桓公六年“子同出生”的,是想证明孩子出生年月日的事情,那是指诸侯。只说“子同出生”,不说“世子”的,杜元凯说:“不说‘世子’而写‘始生’,是说刚开始出生的时候,还没有立为世子。”经文说写下名字并收藏的,是指用简策写下孩子的名字并收藏在家中的书府。

○注“四闾”到“属吏”。

○正义说:“四闾为族”以下,都是《周礼 地官》中的文字。说“都有属吏”的,闾的属吏,就有闾史。州的属吏,就有州史。州伯,就是州长。州府,是州长的府库。

○注“夫入”到“礼也”。

○正义说:“丈夫进入,已经看见孩子入室了”者,丈夫既然到侧室看见孩子,看见孩子完毕后,从侧室进入正室。说“他和妻子饮食如同媳妇初次给公婆送饭的礼节”者,经文说“如养礼”,是如同供养公婆的礼节。按照《士昏礼》:媳妇初次给公婆送饭,用一只小猪,合起来升上,右侧的腿放在公婆的俎上,左侧的腿放在婆婆的俎上。大夫以上就没有记载,必定知道“如媳妇初次给公婆送饭”的,是因为下文说妾生子及三个月末,拜见孩子的礼节,如同初次入室,显然知道这如养礼,如同初次入室,供养公婆的礼节。

世子出生,那么国君沐浴穿朝服,夫人也这样,都站在阼阶,面向西。世妇抱着孩子从西阶上去,国君给他取名字,然后下来。孩子从西阶上去,那么国君在路寝拜见世子,拜见妾生的孩子就到侧室。凡是孩子出生都在侧室,诸侯夫人朝见国君,依次穿着褖衣。

○褖,音通乱。

[疏]“世子”到“乃降”。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国君拜见世子以及嫡庶的礼节。各自依据文字解释。

○注“子升”到“衣也”。

○正义说:“凡是孩子出生都在侧室”者,按照上文妻子将生孩子住在侧室,是卿大夫生孩子住在侧室。这里文中国君在路寝拜见世子,经文说“世妇抱着孩子从西阶上去”,是世妇抱着孩子从外面进来。内寝,是国君常居的地方,夫人不能在这里生孩子,所以知道也在侧

室也。云“夫人朝於君,次而褖衣也”者,按《内司服》注云:“后六服,后从王祭先王,则服袆衣;祭先公,则服揄翟;祭群小祀,则服阙翟。鞠衣,黄桑服也。展衣,以礼见王及宾客。褖衣,御于王之服。诸侯夫人以下,所得之服,各如王后之服,则夫人亦如王后也。”此既在路寝,与咀墁著朝服,则是以礼见君,合服展衣。此云“次而褖衣”者,此谓见子。又见子若讫,则当进入君寝,侍御於君,故服进御之服,异於寻常。以礼见君,故不服展衣也。“次”者,首饰次▯发为之,则《少牢礼》“发鬄”是也。郑注云:“古者或剔贱者刑者之发为之。”其袆衣、揄翟、阙翟,首服副。副者,覆首为饰。郑注云:“若今步繇矣。”鞠衣、展衣,首服编,郑云:“编,列发为之,若今假紒矣。”

译这是路寝。文中说“夫人朝见君主,佩戴次这种首饰,穿着褖衣”,这是因为《内司服》的注释说:“王后的六种礼服,王后跟随周王祭祀先王,就穿袆衣;祭祀先公,就穿揄翟;祭祀群小祀,就穿阙翟。鞠衣,是采桑时穿的黄色礼服。展衣,是依礼拜见周王及宾客时穿的礼服。褖衣,是侍奉周王时穿的礼服。诸侯夫人以下所能获得的礼服,各自如同王后的礼服,那么夫人也就如同王后一样。”这里既然在路寝,与咀嚼墁穿着朝服一样,这是依礼拜见君主,应当穿展衣。这里说“佩戴次,穿着褖衣”,这是指拜见儿子。又拜见儿子如果完毕,就应当进入君主的寝宫,侍奉君主,所以穿进御的礼服,与平常不同。因为依礼拜见君主,所以不穿展衣。“次”,是首饰,用头发做成,那么《少牢礼》中的“发鬄”就是这种情况。郑玄注释说:“古代有时剔除贱民或受刑者的头发来做。”那袆衣、揄翟、阙翟,头饰用副。副,是覆盖头部作为装饰。郑玄注释说:“就像现在的步摇一样。”鞠衣、展衣,头饰用编,郑玄说:“编,是排列头发做成,就像现在的假髻一样。”

適子庶子见於外寝,抚其首,咳而名之。礼帅初,无辞。此適子谓世子弟也。庶子,妾子也。外寝,君燕寝也。无辞,辞谓钦有帅记有成也。

  ○適,丁历反,注及下同。

  [疏]“適子”至“无辞”。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君见世子弟及妾子之礼。

  ○“適子庶子见於外寝”者,適子,谓大子之弟,见於外寝,庶子则见侧室,但抚首咳名,无辞之事,与世子之弟同,故与“適子”连文。同云“见於外寝”,其实庶子见於侧室也。

  ○“礼帅初,无辞”者,礼,谓威仪也。帅,循也。初,谓前文世子生,见於路寝,君夫人皆西乡。言见適子庶子威仪,依循初世子之法,但无敕戒之辞。然夫人所生之子,容可如世子见礼,君与夫人俱西乡。若妾之见子,则不得与夫人同,当与卿大夫之妻见適子同,但不亲抱子耳。

  ○注“外寝”至“成也”。

  ○正义曰:燕寝当在内,而云“外寝”者,对侧室而为外耳。侧室在旁处内,故谓燕寝为外寝也。云“无辞,辞谓钦有帅记有成也”者,按前世子生,直云“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名之,乃降”,亦无辞也。而云“適子庶子”“无辞”者,以前文卿大夫妻见適子之时,既有“父执右手,咳而名之”,及戒告之辞,其文既具,故於见世子之礼略而不言。其实世子亦执右手,咳而名之,及戒告也,故郑引前文卿大夫见子之辞而言之也。

  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国,终使易讳。

  ○易,以豉反。不以隐疾。讳衣中之疾,难为医也。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尊世子也,其先世子生,亦勿为改。

  [疏]“凡名”至“同名”。

  ○正义曰:此一节论子名之法。尊卑上下,同有讳辟。又大夫士之名子,辟世子之名。

  ○注“其先”至“为改”。

  ○正义曰:知“先世子生,亦勿为改”者,按《春秋》卫襄公名恶,其大夫有齐恶,明齐恶先卫侯生,故得与卫侯同名,是知先生者不改也。

  妾将生子,及月辰,夫使人日一问之。子生三月之末,漱、浣、夙齐,见於内寝,礼之如始入室。君已食,彻焉,使之特馂。遂入御。内寝,適妻寝也。礼,谓巳见子,夫食而使独馂也。如始入室,始来嫁时,妾馂夫妇之馀亦如之。既见子可以御,此谓大夫士之妾也。凡妾称夫曰君。

  ○三月之末,一本作“子生三月之末”。

  [疏]“妾将”至“入御”。

  ○正义曰:此一节论大夫妾生子之礼,异於適子之法。

  ○“君巳食,彻焉”者,君,谓夫也。以妾贱,故谓夫为君。

  ○“使之特馂”者,寻常夫食之后,众妾共馂,今以其生子,故“使之特馂”也。

  ○注“内寝”至“曰君”。

  ○正义曰:知“内寝,適妻寝”者,以其称内,故知是適妻寝也。凡宫室之制,前有路寝,次有君燕寝,次夫人正寝。卿大夫以下,前有適室,次有燕寝,次有適妻之寝。但夫人燕寝,对夫人及適妻之寝,及侧室等。其燕寝在外,亦名外寝,故前注云“外寝,君燕寝”是也。云“妾馂夫妇之馀亦如之”者,按《昏礼》夫妇同牢之后,媵馂夫馀,御馂妇馀,故谓正妻。若妾初嫁始来,夫妇共食。初来之妾,特馂其馀。今妾巳见子之后,夫妇共食,令生子之妾特馂其馀,亦如始来时,故云“亦如之”。云“既见子可以御,此谓大夫士之妾也”者,以前文大夫之妻,见子之后,妻遂適夫寝,未即进御,后妇云“夫入食,如养礼”,是夫始入与妻食,乃后进御。此文云见子遂入御,故谓云“此大夫士之妾也”,言其异正妻也。

  公庶子生,就侧室。三月之末,其母沐浴,朝服见於君,摈者以其子见。君所有赐,君名之。众子,则使有司名之。摈者,傅姆之属也。人君尊,虽妾不抱子,有赐於君,有恩惠也。有司,臣有事者也。鲁桓公名子,问於申繻也。

  ○繻音须。

  [疏]“公庶”至“名之”。

  ○正义曰:此一经明君庶子

译嫡子、庶子在君主的外寝觐见,君主抚摸他们的头,咳嗽一声并为他们命名。礼仪遵循最初的惯例,没有告诫的言辞。这里的嫡子,是指世子的弟弟。庶子,是指妾所生的儿子。外寝,是君主日常休息的寝宫。无辞,是指没有像“钦有帅、记有成”那样的告诫之辞。

○“適”,音丁历,注及下文同。

[疏]从“適子”到“无辞”。

○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君主接见世子弟弟及妾子时的礼仪。

○“適子庶子见於外寝”的意思是,適子,是指世子的弟弟,在外寝觐见;庶子则在侧室觐见。但抚摸头部、咳嗽命名,没有告诫言辞这件事,与世子的弟弟相同,所以与“適子”连在一起说。都说是“见於外寝”,实际上庶子是在侧室觐见的。

○“礼帅初,无辞”的意思是,礼,是指威仪。帅,是遵循。初,是指前文世子出生时,在路寝觐见,君主和夫人都面向西。说的是接见適子、庶子时的威仪,依循当初世子时的法度,只是没有告诫的言辞。然而夫人所生的儿子,或许可以像世子那样接受觐见之礼,君主与夫人一同面向西。如果是妾所生的儿子觐见,就不能与夫人相同,应当与卿大夫之妻接见嫡子相同,只是不亲自抱孩子罢了。

○注“外寝”到“成也”。

○正义说:燕寝应当在内,却说“外寝”,是相对于侧室而言为外。侧室在旁边,处于内部,所以称燕寝为外寝。说“无辞,辞谓钦有帅记有成也”,查考前文世子出生时,只说“世妇抱着孩子从西阶上来,君主为他命名,然后下去”,也没有告诫之辞。而说“適子庶子”“无辞”,是因为前文卿大夫之妻接见嫡子时,既有“父亲握住右手,咳嗽并命名”,以及告诫的言辞,那篇文章记载得很详细,所以在接见世子的礼仪中简略而不说。其实世子也是握住右手,咳嗽并命名,以及告诫的,所以郑玄引用前文卿大夫接见孩子的言辞来说明。

凡是给孩子命名,不用日月,不用国名,最终使得避讳容易。

○“易”,音以豉。不用隐疾。讳衣中之疾,难以医治。大夫、士的儿子,不敢与世子同名。这是尊崇世子,如果世子之前已经出生,也不为此改名。

[疏]从“凡名”到“同名”。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给孩子命名的法则。尊卑上下,都有避讳。又大夫、士给孩子命名,要避开世子的名字。

○注“其先”到“为改”。

○正义说:知道“先世子生,亦勿为改”的原因,查考《春秋》中卫国襄公名叫恶,他的大夫中有齐恶,显然齐恶在卫侯之前出生,所以能与卫侯同名,由此可知先出生的人不改名。

妾将要生孩子,到了预产期,丈夫派人每天询问一次。孩子出生三个月末,妾漱口、洗衣、早起斋戒,在内寝觐见丈夫,礼仪如同刚嫁入时一样。丈夫已经吃完饭,撤去餐具,让她独自吃剩下的食物。于是进入侍寝。内寝,是正妻的寝宫。礼,是指已经接见孩子后,丈夫吃饭而让她独自吃剩食。如始入室,是指刚嫁来时,妾吃夫妇剩下的食物也是如此。既接见孩子就可以侍寝,这是指大夫、士的妾。凡是妾称呼丈夫为君。

○“三月之末”,一本作“子生三月之末”。

[疏]从“妾将”到“入御”。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大夫妾生孩子的礼仪,不同于嫡子的法则。

○“君巳食,彻焉”的意思是,君,是指丈夫。因为妾地位低贱,所以称丈夫为君。

○“使之特馂”的意思是,平常丈夫饭后,众妾一起吃剩食,现在因为她生了孩子,所以“让她独自吃剩食”。

○注“内寝”到“曰君”。

○正义说:知道“内寝,適妻寝”的原因,因为称内,所以知道是正妻的寝宫。凡是宫室的制度,前面有路寝,其次有君燕寝,再次有夫人正寝。卿大夫以下,前面有適室,其次有燕寝,再次有適妻之寝。但夫人燕寝,相对于夫人及適妻之寝,以及侧室等而言。那燕寝在外,也叫外寝,所以前注说“外寝,君燕寝”是对的。说“妾馂夫妇之馀亦如之”的意思是,查考《昏礼》中夫妇同牢之后,媵妾吃丈夫剩下的,御妾吃妇人剩下的,所以称为正妻。如果妾初嫁刚来,夫妇共食。刚来的妾,独自吃剩下的。现在妾已经接见孩子之后,夫妇共食,让生了孩子的妾独自吃剩下的,也像刚来时一样,所以说“亦如之”。说“既见子可以御,此谓大夫士之妾也”的意思是,前文大夫之妻,接见孩子之后,妻子于是去丈夫寝宫,没有立即进御,后文说“夫入食,如养礼”,是丈夫才进入与妻吃饭,然后才进御。这里说接见孩子就进御,所以说“这是大夫士的妾”,言其不同于正妻。

国君的庶子出生,在侧室。三个月末,他的母亲沐浴,穿着朝服觐见君主,摈者带着孩子觐见。君主有所赏赐,君主为他命名。众子,则让有司为他命名。摈者,是傅姆之类的人。人君尊贵,即使是妾也不抱孩子,有赏赐给君主,是有恩惠。有司,是负责事务的臣子。鲁桓公命名儿子,曾向申繻询问。

○“繻”,音须。

[疏]从“公庶”到“名之”。

○正义说:这一经阐明君主庶子

生处,及三月见父异於世子之礼。前文巳云適子庶子见於外寝,异於世子。今此更重出者,以前文庶子与適子连文,恐事事皆同適子,故以此经特见庶子之法。按前注云“凡子生皆就侧室”,则世子亦就侧室。今特云“庶子就侧室”者,举庶子,世子可知也。

译孩子出生后,到三个月时拜见父亲的礼仪,与世子的礼仪不同。前文已经说过,嫡子和庶子都在外寝拜见父亲,这与世子的礼仪不同。现在这里再次重复提及,是因为前文中庶子与嫡子连在一起叙述,恐怕人们会误以为所有事情都同嫡子一样,所以用这段经文特别指出庶子的礼仪规范。查考前人的注释说“凡是孩子出生都在侧室”,那么世子也是在侧室出生。现在特别说“庶子在侧室”,这是举出庶子的情况,世子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君所有赐,君名之”者,谓生子之妾,君所特有恩赐偏所爱幸,君则自名其子,故云“君名之”。

  ○“众子,则使有司名之”者,众子,谓众妾之子,不特宠御,则使有司以名其子也。

  ○注“人君”至“繻也”。

  ○正义曰:“人君尊,虽妾不抱子”者,以经云“其母朝服见於君”,乃云“摈者以其子见”於君,是摈者抱子也,故知“妾不抱子”。引《春秋》问名於申繻者,证有司名之,一边同耳,其实异也。《春秋》所云谓世子也。

  庶人无侧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其问之也,与子见父之礼,无以异也。夫虽辟之,至问妻及见子礼,同也。庶人或无妾。

  [疏]“庶人”至“异也”。

  ○正义曰:此一经论庶人之礼。

  ○“庶人无侧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者,以无侧室,妻在夫寝,妻将生子,故夫出辟之。若有侧室,则妻在侧室,夫自居正寝,不须出居群室也。

  ○“其问之也,与子见父之礼,无以异也”者,与,及也。言夫问妻及子见父之礼,无以异於卿大夫士,言与卿大夫士同也。亦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其见父之时,父亦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及有戒告之事,一如上矣。

  凡父在,孙见於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见子於祖,家统於尊也。父在则无辞,有適子者无適孙,与见庶子同也。父卒而有適孙,则有辞,与见冢子同。父虽卒,而庶孙犹无辞也。

  [疏]“凡父”至“无辞”。

  ○正义曰:此一节论孙见祖之礼,卿大夫以下之事,故郑注云:“家统於尊。”所以无辞者,若父之於子,有传重之事,故有戒告之辞。今孙见於祖,而隔於父,故无辞也。

  ○注“父在”至“辞也”。

  ○正义曰:所以无辞者,適子既在,其孙犹为庶孙,无所传重,故云“有適子者无適孙,与见庶子同”。若所生適子,其父既卒,则適孙与长子相似,当有辞也。故云“父卒而有適孙,则有辞,与见冢子同”。若庶孙,父虽卒,见祖亦无辞也。

  食子者三年而出,见於公宫则劬。劬,劳也。士妻、大夫之妾食国君之子,三年出归其家,君有以劳赐之。

  ○食音嗣,注及下文“食母”同。劳赐,力报反。大夫之子有食母。选於傅御之中,《丧服》所谓乳母也。士之妻自养其子。贱不敢使人也。

  [疏]“食子”至“其子”。

  ○正义曰:此一节论国君以下,及大夫士適妻养子之人,尊卑有别。

  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旬当为均,声之误也。有时適、妾同时生子,子均而见者,以生先后见之。既见乃食,亦辟人君也。《易 说卦》“坤为均”,今亦或作“旬”也。

  ○旬音均,出注。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適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天子诸侯尊别,世子虽同母,礼则异矣。未食、巳食,急正缓庶之义也。

  ○别,彼列反,下“其别”同。

  [疏]“由命”至“其首”。

  ○正义曰:此一节论大夫及命士適妻与妾同时生子,见之先后差异之别,并明天子诸侯见冢子及適子庶子绥急之仪。

  ○“旬而见”者,旬,均也,谓大夫命士適妾生子,皆以未食之前均齐见。又先生者先见,后生者后见。虽见有先后,同是未食之前,故云“均而见”。

  ○“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者,此谓天子诸侯之礼。未食,谓未与后、夫人礼食。而先见冢子,是急於正也。故先见乃食也。

  ○“適子庶子已食而见”者,谓先与后、夫人礼食之后,然后始见適子、庶子,是缓於庶也。

  ○“必循其首”者,言见適子庶子之时,必以手抚循其头首,示恩爱之情也。

  ○注“《易 说卦》‘坤为均’”。

  ○正义曰:引《易 说卦》者,证此经“旬”为“均”义。按《易 说卦》以“坤为均”,象地之均平。今《易》之文,或以“均”为“旬”者,是均得为旬也。皇氏云:“母之礼见

译○所谓“君主所赐予的,由君主亲自命名”,是指那些生下儿子的妾室,是君主特别恩赐、偏爱宠幸的,君主就亲自为他们的儿子命名,所以说“由君主命名”。

○所谓“众子,则让有司为他们命名”,众子,是指众妾所生的儿子,并非特别受宠幸的,就让有司为他们命名。

○注“人君”至“繻也”。

○正义说:“人君尊贵,即使是妾也不亲自抱孩子”,因为经文中说“他的母亲穿着朝服去见君主”,又说“由摈者抱着孩子去见”君主,这是摈者在抱孩子,所以知道“妾不抱孩子”。引用《春秋》中向申繻问名的例子,是为了证明由有司命名,表面上看与前面相同,其实是有区别的。《春秋》中所说的是指世子。

庶人没有侧室(妾)的,到了预产期,丈夫就搬出去住在群室。他询问妻子情况的方式,以及孩子拜见父亲的礼仪,与卿大夫士没有区别。丈夫虽然避开了,但在询问妻子以及孩子拜见父亲的礼仪上,是一样的。庶人可能没有妾。

[疏]“庶人”至“异也”。

○正义说:这一经文论述的是庶人的礼仪。

○“庶人无侧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因为庶人没有侧室,妻子住在丈夫的寝室里,妻子将要生孩子,所以丈夫搬出去避开。如果有侧室,那么妻子住在侧室,丈夫自然住在正寝,就不需要搬出去住群室了。

○“其问之也,与子见父之礼,无以异也”,“与”,是“及”的意思。是说丈夫询问妻子以及孩子拜见父亲的礼仪,与卿大夫士没有不同,意思是与卿大夫士相同。也是丈夫派人每天两次去询问,起床后亲自去询问。孩子拜见父亲的时候,父亲也握着孩子的右手,咳嗽一声然后为他命名,以及有告诫告知的事情,都跟上面说的一样。

凡是父亲在世,孙子拜见祖父,祖父也给他命名。礼仪如同儿子拜见父亲,没有致辞。让孙子拜见祖父,是因为家统归尊长所有。父亲在世就没有致辞,有嫡子的情况下就没有嫡孙,与拜见庶子相同。父亲去世而有嫡孙,就有致辞,与拜见长子相同。父亲虽然去世,但庶孙仍然没有致辞。

[疏]“凡父”至“无辞”。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孙子拜见祖父的礼仪,是卿大夫以下的事情,所以郑玄注说:“家统归尊长所有。”之所以没有致辞,是因为父亲对于儿子,有传承重任的事情,所以有告诫告知的致辞。现在孙子拜见祖父,中间隔了父亲,所以没有致辞。

○注“父在”至“辞也”。

○正义说:之所以没有致辞,是因为嫡子既然还在,他的孙子仍然算是庶孙,没有什么重任可传承,所以说“有嫡子的情况下没有嫡孙,与拜见庶子相同”。如果所生的是嫡子,他的父亲已经去世,那么嫡孙就与长子相似,应当有致辞。所以说“父亲去世而有嫡孙,就有致辞,与拜见长子相同”。如果是庶孙,父亲虽然去世,拜见祖父也没有致辞。

乳母抚养孩子三年后离开,在公宫拜见君主时,君主会慰劳她。劬,是慰劳的意思。士的妻子、大夫的妾室抚养国君的儿子,三年后回到自己的家,君主有慰劳赏赐给她们。

○“食”读作“嗣”,注及下文“食母”相同。“劳赐”,读作“力报反”。大夫的儿子有乳母。从傅御中挑选,《丧服》所说的乳母。士的妻子自己抚养孩子。地位低贱不敢让人代劳。

[疏]“食子”至“其子”。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国君以下,以及大夫士的嫡妻抚养孩子的人,尊卑有别。

从命士以上到大夫的儿子,均齐地拜见。“旬”应当是“均”,是声音的误写。有时嫡妻、妾室同时生孩子,孩子均齐拜见,按照出生的先后顺序拜见。拜见之后才进食,这也是避开国君的礼仪。《易经·说卦》说“坤为均”,现在有时也写作“旬”。

○“旬”读作“均”,出自注。长子未进食就拜见,一定握着他的右手。嫡子庶子已进食后拜见,一定抚摸他们的头。天子诸侯尊卑有别,世子即使是同母所生,礼仪也不同。未进食、已进食,体现了急于正室、缓于庶室的道理。

○“别”,读作“彼列反”,下文“其别”相同。

[疏]“由命”至“其首”。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大夫及命士的嫡妻与妾室同时生孩子,拜见的先后差异,并阐明天子诸侯拜见长子及嫡子庶子急缓的仪节。

○“旬而见”,旬,是均的意思,是说大夫命士的嫡妻妾室生孩子,都在未进食之前均齐拜见。又先生者先拜见,后生者后拜见。虽然拜见有先后,但都是在未进食之前,所以说“均齐拜见”。

○“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这是指天子诸侯的礼仪。未进食,是指未与后、夫人举行礼仪性的进食。而先拜见长子,是急于正室。所以先拜见才进食。

○“適子庶子已食而见”,是指先与后、夫人举行礼仪性的进食之后,然后才开始拜见嫡子、庶子,是缓于庶室。

○“必循其首”,是说拜见嫡子庶子的时候,一定用手抚摸他们的头,表示恩爱之情。

○注“《易 说卦》‘坤为均’”。

○正义说:引用《易经·说卦》,是为了证明此经文中的“旬”是“均”的意思。按照《易经·说卦》以“坤为均”,象征大地的均平。现在《易经》的文字,有时把“均”写作“旬”,是均可以通作旬。皇氏说:“母亲拜见的礼仪

子,象地之生物均平,故引《易》以为均,若然按《周礼 均人职》云“上年公旬用三日”,郑注亦引《易》“坤为均”,岂是母见子之礼!皇氏说非也。

译子,象征大地化生万物公平均等,所以引用《易经》来代表“均”。如果这样,那么按照《周礼·均人职》所说“上等年景,公家每十天使用三日劳力”,郑玄的注也引用《易经》中“坤为均”的说法,这难道是母亲见到儿子的礼节吗?皇氏的说法是不对的。

○注“天子”至“世子”。

  ○正义曰:知此经是天子诸侯者,以上文“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適庶均见,此则有食前食后,见之不同。又前文云“世子生”,其次云“適子庶子见於外寝”,是国君之礼。此经亦云“適子庶子”,故知是天子诸侯也。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俞,然也。鞶,小囊,盛帨巾者。男用韦;女用缯;有饰缘之,则是鞶裂与?《诗》云:“垂带如厉。”纪子帛名裂繻,字虽今异,意实同也。

  ○食食,上如字,下音嗣。唯,于癸反,徐以水反,俞以朱反。鞶,步干反。盛音成。缘,于绢反。裂音列,或音厉。与音预。厉音列。

  [疏]“子能”至“鞶丝”。

  ○正义曰:此一节论男女自幼少之时,教之言语及鞶革鞶丝之事也。

  ○注“鞶小”至“同也”。

  ○正义曰:此鞶是小囊盛帨巾,男用韦为之,女用缯帛为之。云“有饰缘之,则是鞶裂与?”者,言男女鞶囊之外,更有缯帛之物,饰而缘之,则是《春秋》桓二年所称“鞶裂”者。与,疑而未定,故称“与”。按传作“鞶厉”,郑此注云“鞶裂”,厉、裂义同也。秖谓鞶囊裂帛为之饰,又引《诗》云“垂带如厉”者,证厉是鞶囊裂帛之饰也。此《诗 小雅 都人士》之篇也。按彼注云:“而,如也。而厉,如鞶厉也。”鞶必垂厉以为饰,厉字当作裂,谓彼都之士,垂此绅带,如似鞶囊之裂,是以厉为裂也。又引“纪子帛名裂繻”者,虽引《毛诗》以厉为裂,其义未显,故引纪子帛名裂繻者以证之,言帛必分裂也。此隐二年经称“纪子帛莒子盟于密”,又“纪裂繻来逆女”。云“字虽今异,意实同也”者,言古时“厉”、“裂”通为一字,今时“厉”、“裂”字义俱异,大意是同。故云“字虽今异,意实同”,言同为分裂之义也。此是郑康成之义,若如服虔、杜预,则以鞶为大带,厉是大带之垂者,故服氏云:“鞶,大带。”杜云:“绅,大带。厉是大带之垂者。”《诗毛传》亦云:“厉,带之垂者。”并与郑异。

  六年,教之数与方名。方名,东西。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蚤其别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示以廉耻。后,胡豆反。

  ○九年,教之数日。朔望与六甲也。

  ○数,所主反。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记。衣不帛襦袴。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外傅,教学之师也。不用帛为襦袴,为大温,伤阴气也。礼帅初,遵习先日所为也。肄,习也。谅,信也。请习简,谓所书篇数也。请习信,谓应对之言也。

  ○襦,字又作衤马,音儒。袴,苦故反。肆,本又作肄,同以二反。大音泰。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先学《勺》,后学《象》,文武之次也。成童,十五以上。勺,章略反,注同。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大夏》,乐之文武备者也。内而不出,谓人之谋虑也。

  ○冠,古乱反。衣,於既反。行,如字,又下孟反。弟音悌。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室犹妻也。男事,受田给政役也。方犹常也。至此学无常在,志所好也。孙,顺也。顺於友,视其所志也。

  ○孙音逊,注同。好,呼报反。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方犹常也。物犹事也。

  ○去如字。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统一官之政也。七十致事。致其事於君,而告老。

  ○凡男拜,尚左手。左阳。

  [疏]“六年”至“左手”。

  ○正义曰:此一节论男子教之从幼及长,居官至致事之事。

  ○“衣不帛襦袴”者,谓不以帛为襦袴。

  ○“礼帅初”者,帅,循也。行礼动作,皆帅循初日所为。

  ○“朝夕学幼仪”者,言从朝至夕,学幼少奉事长者之仪。“请肄简、

译○注“天子”至“世子”。

○正义说:知道这段经文是讲天子诸侯的,是因为上文“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中,嫡子和庶子见礼是相同的,而这里却有食前、食后见礼的不同。又前文说“世子出生”,接着说“嫡子庶子在外寝相见”,这是国君的礼制。这段经文也说“嫡子庶子”,所以知道是天子诸侯。

孩子能吃东西了,教他用右手。能说话了,男孩应答用“唯”,女孩应答用“俞”。男孩佩带皮革做的鞶囊,女孩佩带丝织品做的鞶囊。“俞”,就是“然”的意思。鞶,是小袋子,用来装拭手巾的。男孩用皮革制作;女孩用丝织品制作;如果有装饰边缘,那就是鞶裂吗?《诗经》说:“垂下的带子像裂帛一样。”纪国大夫子帛名叫裂繻,名字虽然和现在的不同,但意思实际上是相同的。

○食食,第一个“食”字读原音,第二个“食”字读嗣音。唯,读于癸反,徐音读以水反,俞读以朱反。鞶,读步干反。盛读成音。缘,读于绢反。裂读列音,或读厉音。与读预音。厉读列音。

[疏]“子能”至“鞶丝”。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男女从幼小时起,教他们言语以及佩带鞶革、鞶丝的事情。

○注“鞶小”至“同也”。

○正义说:这鞶是小袋子装拭手巾,男的用皮革制作,女用丝帛制作。说“有装饰边缘,那就是鞶裂吗?”是说男女鞶囊之外,还有丝帛之物,装饰并镶边,那就是《春秋》桓公二年所称的“鞶裂”。与,表示怀疑而未确定,所以称“与”。按照传文写作“鞶厉”,郑玄此注说“鞶裂”,厉、裂意思相同。只是说鞶囊用裂帛做装饰,又引用《诗经》说“垂带如厉”,证明厉是鞶囊裂帛的装饰。这是《诗经·小雅·都人士》的篇章。按照那里的注说:“而,如同。而厉,如同鞶厉。”鞶必定垂下裂帛作为装饰,厉字应当作裂,是说那都邑的士人,垂下这绅带,如同鞶囊的裂帛,所以厉就是裂。又引用“纪子帛名裂繻”,虽然引用《毛诗》以厉为裂,其义理尚不明显,所以引用纪子帛名裂繻来证明,是说帛必定是分裂的。这隐公二年经文称“纪子帛与莒子在密地结盟”,又“纪裂繻来迎娶女子”。说“字虽今异,意实同也”,是说古时“厉”、“裂”通为一个字,现在“厉”、“裂”字义都不同,但大意是相同的。所以说“字虽今异,意实同”,是说同为分裂的意思。这是郑康成的义理,如果像服虔、杜预,则认为鞶是大带,厉是大带垂下的部分,所以服氏说:“鞶,是大带。”杜说:“绅,是大带。厉是大带垂下的部分。”《诗经毛传》也说:“厉,是带子垂下的部分。”都与郑玄不同。

六岁,教他数数和方位名称。方位名称,指东西。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早早地使他们有别。八岁,出入门户以及就席饮食,必定在长者之后,开始教他谦让。展示廉耻。后,读胡豆反。

○九岁,教他数日子。朔望和六甲。

○数,读所主反。十岁,出外跟随外傅,住宿在外,学习书写和记事。衣服不用丝织品的襦和袴。礼遵循初始,早晚学习幼仪,请求练习简略、诚信。外傅,是教学的老师。不用丝织品做襦和袴,是因为太温暖,伤害阴气。礼帅初,是遵循先前所做的。肄,是练习。谅,是诚信。请习简,是说所写的篇数。请习信,是说应对的言语。

○襦,字又作衤马,读儒音。袴,读苦故反。肆,本又作肄,同读以二反。大读泰音。十三岁,学习音乐,诵读《诗经》,舞蹈《勺》。成童,舞蹈《象》,学习射箭和驾车。先学《勺》,后学《象》,是文武的次序。成童,十五岁以上。勺,读章略反,注同。二十岁行冠礼,开始学习礼,可以穿裘皮和丝织品,舞蹈《大夏》,笃行孝悌,博学但不教导,谋虑在内而不外泄。《大夏》,是音乐中文武兼备的。内而不出,是说人的谋虑。

○冠,读古乱反。衣,读於既反。行,读如字,又读下孟反。弟读悌音。三十岁有家室,开始处理男子的事务,博学没有固定方向,顺从朋友,观察志向。室犹妻也。男事,是受田赋和服政役。方犹常也。至此学习没有固定所在,志向所好。孙,是顺。顺于友,观察他所志向的。

○孙读逊音,注同。好,读呼报反。四十岁开始做官,常事出谋划策,道义相合就服从,不合就离去。方犹常也。物犹事也。

○去读如字。五十岁任命为大夫,掌管官政。统一官的政令。七十岁退休。把事务交给君主,而告老。

○凡是男子拜,崇尚左手。左属阳。

[疏]“六年”至“左手”。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男子从幼到长,居官直到退休的事情。

○“衣不帛襦袴”者,是说不用丝织品做襦和袴。

○“礼帅初”者,帅,是循。行礼动作,都遵循初日所做的。

○“朝夕学幼仪”者,是说从早到晚,学习幼少奉事长者的仪节。“请肄简、

谅”者,肄,习也。简,礼篇章也。谅,信也,谓言语信实。言请长者习学篇章简礼,及应对信实言语也。

译“谅”的意思是练习、学习。“简”指礼制的篇章。“谅”指诚信,是说言语诚实可信。这句话是说,请求长辈教导学习礼制的篇章,以及应对时诚实可信的言语。

○“舞《勺》”者,熊氏云:勺,篇也。言十三之时,学此舞勺之文舞也。

  ○“成童,舞象”者,成童谓十五以上,舞象谓舞武也。熊氏云:“谓用干戈之小舞也。以其年尚幼,故习文武之小舞也。”

  ○“可以衣裘帛”者,二十成人血气强盛,无虑伤损,故“可以衣裘帛”也。

  ○“舞《大夏》”者,《大夏》是禹乐,禅代之后,在干戈之前,文武俱备,故二十习之也。

  ○“博学不教”者,唯须广博学问,不可为师教人。

  ○“内而不出”者,唯蕴畜其德在内,而不得出言为人谋虑。

  ○“始理男事”者,三十丁壮,受其田土,供给征役,始理男事,故《韩诗说》三十受兵,若口率出泉,国中则二十,野则十五也。

  ○“孙友视志”者,言孙顺朋友,视其志意所尚。

  ○“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者,方,常也。物,事也。言年壮仕宦,行其常事,无所谦孙,出其谋计,发其思虑,以为国也。

  女子十年不出,恒居内也。姆教婉、娩、听从,婉谓言语也。娩之言媚也,媚谓容貌也。

  ○婉,纡晚反,徐纡原反。娩音晚,徐音万。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紃,绦。

  ○枲,思里反。茧,古典反。纴,女金反,又如林反。组音祖。紃音巡。共音恭。绦,他刁反。观於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当及女时而知。

  ○相,息亮反。十有五年而笄。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笄而字之。其未许嫁,二十则笄。

  ○应,应对之应。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故,谓父母之丧。聘则为妻,聘,问也。妻之言齐也。以礼则问,则得与夫敌体。奔则为妾。妾之言接也。闻彼有礼,走而往焉,以得接见於君子也。奔,或为“衒”。

  ○见,贤遍反。衒,古县字,本又作御字,鱼据反。凡女拜,尚右手。右阴也。

  [疏]“女子”至“右手”。

  ○正义曰:此一节论女子自幼及嫁为女事之礼。

  ○注“婉谓”至“貌也”。

  ○正义曰:按《九嫔》注云:“妇德贞顺,妇言辞令,妇容婉娩,妇功丝枲。”则婉娩合为妇容。此分婉为言语,娩为容貌者,其意以此上下备其四德,以婉为妇言,娩为妇容,听从为妇顺,执麻枲以下为妇功。

  ○注“紃绦”。

  ○正义曰:组,紃俱为绦也。纴为缯帛,故杜注《左传》:“纴谓缯帛。”皇氏云:“组是绶也。”然则薄阔为组,似绳者为紃。

  ○注“当及女时而知”。

  ○正义曰:下云“十有五年而笄”,此观於祭祀,是未嫁之前,故云:“及女时而知。”经云“纳酒浆、笾豆、菹醢”,谓於祭祀之时,观看须於庙外,纳此酒浆、笾豆、菹醢之等,置於神坐,一纳之文,包此六事言之也。

  ○“聘则为妻”者,妻,齐也。“奔则为妾”者,妾,接也,接见於君子也。”女拜,尚右手”者,右,阴也,汉时行之也。

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陆曰:“郑云:‘以其记服冕之事也。冕之旒以藻训,贯玉为饰,因以名之。’”

  [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玉藻》者,以其记天子服冕之事也。冕之旒以藻紃为之,贯玉为饰。此於《别录》蜀《通论》。”

  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龙卷以祭。祭先王之服也。杂采曰藻。天子以五采藻为旒,旒十有二。“前后邃延”者,言皆出冕前后而垂也,天子齐肩,延冕上覆也,玄表纁里。龙卷,画龙於衣,字或作“衮”。

  ○藻,本又作璪,音早。旒,力求反。邃,虽醉反,深也,注同。延,如字,徐馀战反,《字林》作綖,弋善反。卷音衮,古本反,注同。玄端而朝日於东门之外,听朔於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端当为“冕”,字之误也。玄衣而冕,冕服之下。朝日,春分之时也。东门、南门,皆谓国门也。天子庙及路寝,皆如明堂制。

译○“舞《勺》”的意思是,熊氏说:勺,是篇名。说的是十三岁时,学习这种舞《勺》的文舞。

○“成童,舞象”的意思是,成童指十五岁以上,舞象指舞武舞。熊氏说:“是指使用干戈的小舞。因为年纪尚幼,所以练习文武的小舞。”

○“可以衣裘帛”的意思是,二十岁成人,血气强盛,不用担心伤害身体,所以“可以穿皮衣和丝织品”了。

○“舞《大夏》”的意思是,《大夏》是禹的乐舞,在禅让时代之后,在干戈之前,文武兼备,所以二十岁时学习它。

○“博学不教”的意思是,只需要广博地学习,不可以做老师教导别人。

○“内而不出”的意思是,只将德行蕴藏蓄积在内心,而不发表言论为他人谋划。

○“始理男事”的意思是,三十岁壮年,接受田地,供给征役,开始处理男子的事务,所以《韩诗说》说三十岁受兵,如果按人口征收赋税,国都内是二十岁,野外是十五岁。

○“孙友视志”的意思是,说顺从朋友,观察他们志向所崇尚的。

○“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的意思是,方,是常的意思。物,是事的意思。说的是年纪壮盛做官,施行常规事务,无所谦顺,提出谋略,发表思虑,来为国家效力。

女子十岁不出门,常居内室。姆教她婉、娩、听从,婉指言语。娩的意思是媚,媚指容貌。

○婉,读作纡晚,徐音读作纡原。娩读作晚,徐音读作万。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习女红以供给衣服。紃,是绦。

○枲,读作思里。茧,读作古典。纴,读作女金,又如林。组读作祖。紃读作巡。共读作恭。绦,读作他刁。观看祭祀,进献酒浆、笾豆、菹醢,礼仪上协助奠祭。应当在女子时期就知道。

○相,读作息亮。十五岁加笄。说的是应当许嫁的,女子许嫁,加笄并取字。那未许嫁的,二十岁加笄。

○应,是应对的应。二十岁出嫁,有变故,二十三岁出嫁。变故,指父母的丧事。经过聘礼的就是妻,聘,是问的意思。妻的意思是齐。按照礼制来问,就能与丈夫地位对等。私奔的就是妾。妾的意思是接。听说对方有礼,跑去前往,得以接见君子。奔,有的版本作“衒”。

○见,读作贤遍。衒,是古县字,原本又作御字,读作鱼据。凡是女子拜,崇尚右手。右属阴。

[疏]“女子”至“右手”。

○正义说:这一节论述女子从幼年到出嫁作为女事的礼仪。

○注“婉谓”至“貌也”。

○正义说:按照《九嫔》注说:“妇德贞顺,妇言辞令,妇容婉娩,妇功丝枲。”那么婉娩合为妇容。这里分开婉为言语,娩为容貌,其意图是因为这里上下具备四德,以婉为妇言,娩为妇容,听从为妇顺,执麻枲以下为妇功。

○注“紃绦”。

○正义说:组,紃都是绦。纴是缯帛,所以杜注《左传》:“纴指缯帛。”皇氏说:“组是绶。”那么薄而阔的是组,像绳子的是紃。

○注“当及女时而知”。

○正义说:下文说“十五岁加笄”,这里观看祭祀,是未嫁之前,所以说:“在女子时期就知道。”经文说“进献酒浆、笾豆、菹醢”,是指在祭祀之时,观看需要在庙外,进献这些酒浆、笾豆、菹醢等,放在神座,一个进献的记载,包含这六件事来说。

○“聘则为妻”的意思是,妻,是齐的意思。“奔则为妾”的意思是,妾,是接的意思,接见君子。“女拜,尚右手”的意思是,右,属阴,汉代实行这个。

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陆说:“郑说:‘因为它记载服冕的事情。冕的旒用藻训,贯玉作为装饰,因此用它命名。’”

[疏]正义说:按照郑《目录》说:“名叫《玉藻》的原因,是因为它记载天子服冕的事情。冕的旒用藻紃制作,贯玉作为装饰。这在《别录》蜀《通论》中。”

天子玉藻,十二旒,前后邃延,龙卷以祭。祭祀先王的服饰。杂色叫藻。天子用五色藻做旒,旒十二。“前后邃延”的意思是,说都从冕的前后垂下,天子齐肩,延冕上覆。玄表纁里。龙卷,在衣服上画龙,字有的作“衮”。

○藻,原本又作璪,读作早。旒,读作力求。邃,读作虽醉,深的意思,注同。延,如字,徐音读作馀战,《字林》作綖,读作弋善。卷读作衮,古本反,注同。玄端而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端应当是“冕”,是字的错误。玄衣而冕,是冕服之下。朝日,是春分的时候。东门、南门,都是指国门。天子庙及路寝,都像明堂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