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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清朝通志一百零五

皇朝通志卷一百五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812–816 段

」史序亦云:「辨讹别异,是正为多,卷未考证,一视诸经之例。」当时搜求辨晰,咸仰集成,布在琅函,指归有定。乾隆三十七年,命辑《四库全书》,备书契以来未有之大观,征薄海之遗籍,录大典之散编,每一书撮举大端,标列简首,名曰提要,逐篇奏御,仰承亲定。告成之日,彚为总目二百卷,其中考辨繁赜,征引明确,实为万古学海津逮要途。臣等纂辑《校雠畧恭编御制文考定经籍者为一卷,武英殿重刊经史考证为五卷,钦定《四库全书》提要考证为二卷,不胪著作之富,惟取校雠之精,以别于诸史经籍艺文之志,以符郑氏之例,使樵得亲逢盛际,亦将以一得之愚为一职之效,其庆幸当何如矣。

  御制文考定经籍五篇

  △御制文考定经籍五篇

  御制读周易枯杨生稊辨诂

  御制麋角解说

  御制读礼记文王世子篇

  御制三韩订谬

  御制道命录识语

   御制读周易枯杨生稊辨诂

易》大过之九二曰:「枯杨生稊。」王弼注云:「杨之秀也。」孔颕达谓:「枯槁之杨,更生少壮之稊,取象显而易见。」陆德明《经典释文》从之。考《夏小正》云:「正月柳稊,稊也者,发孚也。」戴德自释其文,确然可信,足与弼注相发明。且微独王、孔之说为然也,唐以前诸儒讲《易》者,莫不然。即郑康成书作「荑」,而解为木更生;虞翻诂作「穉」,而解为杨叶未舒,辞虽小异,义实不相远也。惟朱子《本义》以「稊」为「梯」,且训为「根」,谓「荣于下者」,其说本之程传。而程子则举刘琨《劝进表》「发繁华于枯荑」为证。夫琨信笔为文,无与《易》理,然亦未明言根义,而「荑」之训又为草,琨所谓「枯荑」,安知非在彼而不在此?其不足据审矣。程、朱之意,不过以卦体二爻初阴在下,遂以为下生根梯;而于五爻老阴在上,则以为上生华秀。夫以二之比初为老夫得安妻,五之比六为老妇得士夫,可也。若拘上下爻之象,以根梯、华秀分上下而言,则不可。朱子不又云乎:「荣于下,则生于上。」既曰「生于上」,非秀而何?矧植物之性,其生莫不由根而干而枝而芽蘖,若舍「稊」、「秀」而专言「稊」,且训为「根」,则所云「生于上」者,曷所指乎?考之朱震《河上易传》曰:「二变而与初二成艮巽,木在土下,根也。」枯杨有根,则其穉秀出稊,穉出杨之秀也。震未尝不兼言根,而引而至于稊,则较程、朱之说为赅举矣。闲尝综爻象之辞,而覆按之,「生稊」必当以弼注为正。葢阳虽过,而济以阴,故能成生发之功。譬枯杨之生稊,始孚秀而具生生不已之象,犹老夫得女妻之过,以相与也,故无不利也。

译的儒者,没有不这样理解的。就连郑康成的本子写作「荑」字,解释为树木重新生长;虞翻训诂作「穉」字,解释为杨树叶子尚未舒展,说法虽然略有不同,但意思实际上相差不远。只有朱子《本义》把「稊」解作「梯」,并且训释为「根」,认为是「在下面繁荣生长的东西」,这种说法本自程颐的《易传》。而程子则举出刘琨《劝进表》中「发繁华于枯荑」一句作为证据。刘琨随笔为文,与《易经》的义理并无关系,况且也没有明确说是根的意思,而「荑」字的训释又是草,刘琨所说的「枯荑」,怎知不是指别的东西而不是指这个呢?这实在不足以作为依据。程颐、朱熹的意思,不过是因为卦体中二爻是初爻的阴在下,于是认为是往下生出根梯;而五爻是老阴在上,就认为是向上生出花朵。把二爻比作初爻,是老夫娶得少妻;把五爻比作上六,是老妇嫁得壮夫,这样理解是可以的。但如果拘泥于上下爻的卦象,把根梯、花朵分别对应上下爻来解释,那就不对了。朱子不也说过吗:「在下面繁荣,那么就生长在上面。」既然说「生长在上面」,不是花又是什么呢?况且植物的生长特性,没有不是由根到干、到枝、到嫩芽这样生长的,如果舍弃「稊」「秀」的说法,而单单说「稊」,并且训释为「根」,那么所说的「生于上」,又是指什么呢?考察朱震《汉上易传》说:「二爻变了就与初爻、二爻组成艮卦、巽卦,树木在土之下,就是根。」枯杨有了根,那么它新生的嫩芽秀发出稊,稊就是杨树新发的嫩芽。朱震未尝不兼说到根,而又引申到稊,这比程颐、朱熹的说法更为完备周详。我曾经综合各爻的爻辞、象辞,反复推究,「生稊」一定应当以王弼的注解为正确。大概阳虽然过盛,但用阴来调济,所以能成就生发的功用。譬如枯杨长出新芽,才刚刚孚育秀发,就具有生生不息的气象,就像老夫娶得年轻妻子这种过分的搭配,反而能够相互扶持,所以说没有不利。五爻「生华」应当直接解作「开花结絮」。陆佃《埤雅》说:「柳树开花又叫作絮,正是这个意思。」大概杨树到了开花结絮的地步,它的生机已经过了极盛之时,从此以后,将要走向衰落,所以说不可长久。这也就像老妇嫁得壮夫一样可羞。这样用象辞来解释爻辞,意思自然吻合;就是用卦体来验证爻象,也没有不吻合的。又何必拘泥于程颐、朱熹把它曲解成「梯」呢?只是「稊」这个字,虽然如今通行的《大戴礼》也写作木字旁,但训释解说并没有不同的意思,或许是刊刻抄写时的讹误。而张参《五经文字》却把「稊」列在禾部。唐代国子学的石经本,是汉代鸿都石经的遗留,最为接近古本。而木字旁的「稊」字,《说文解字》《广韵》都训释为树木,都与发芽生长的意思无关,这也不能不加以订正。

臣等谨按,众说纷纭,唯有以御制之说来统一「生稊」的解释。自郑康成、王弼、虞翻、孔颖达、陆德明各自坚持一种解释,即使是程颐、朱熹这样的大儒,也不能没有偏颇错谬之处。恭读御制文,对于卦位上下不拘泥于旧说,而是完全依据物性来判断。阴阳生生不息的妙理,不须解释自然明白。援引朱震兼说的解释,来印证张参的文字训诂,从而使「梯」与「稊」的音义更加明晰。经典的训诂因此彰明如日月星辰,那些白虎观诸儒讲论异同、由皇帝亲自裁决的场合,恐怕也未曾见到这样精深的见解。

五爻「生华」直当作「华絮」解。陆佃《埤雅》云:「柳华一名絮,是其义矣。」葢杨而至于华絮,其生意己过,自此以往,将就衰落,故不可久也。亦犹老妇得土夫之可丑也。则以象辞释爻辞,其义自合;即以卦体证爻象,亦无弗合。又何必泥程、朱之曲解为「梯」乎?但「稊」之为字,虽今时所行《大戴礼》亦从木,然诂解无异义,或出刊写之讹。而张参《五经文字》则列「稊」于禾部。唐国子学石经本,汉鸿都之遗,最为近古。而木旁之「稊」则《说文》《广韵》并训木,皆与发荣义无涉,亦不可以不正。

(臣)等谨按,羣言淆乱,衷诸圣生稊之说。自郑康成、王弼、虞翻、孔颕达、陆德明各执一解,即程朱大儒,亦不能无偏驳也。恭读御制,于卦位上下不泥旧说,而一以物性断之。阴阳生生之妙理,不解自喻。取朱震之兼词,证张参之小学,而梯与稊之音义益明。经训昭于星日,彼白虎观诸儒讲同异,称制临决者,葢未之见及也。

   御制麋角解说

壬午为鹿角记,既辨明鹿与麋,皆解角于夏不于冬,然月令既有其言,而未究其故,常耿耿焉。昨过冬至,陡忆南苑有所谓尘者【俗名长尾鹿,可为蝇拂,即麈尾】或解角于冬,亦未可知。遣人视之,则正植其候,有已落地者,有尚在■〈〈止上止下〉刂〉角,或双,或落其一者。持其巳解者以归,乃爽然自失曰:天下之理不易穷,而物不易格,有如是。秋使不悉尘之解角于冬,将谓月令遂误,而不知吾之误更有甚于月令者矣。然则月令遂不误乎?曰:月令之误,误在以尘为麋,而不在冬之有解角之兽也。葢鹿之与尘,北人能辨之,而南人则有所弗能,麋之与尘亦如是而巳耳。且说文训尘,有麋属之言,而名苑则又曰:鹿大者曰麈,羣鹿随之,视尾所转而往。夫鹿也,麋也,麈也,迥然不同,亦不相共羣而处,实今人所知者,而古人乃不悉其孰为鹿,孰为麋,孰为麈?则月令不云“夏至麋角解,冬至鹿角解”,为幸矣,而又何怪乎其误麈为麋也耶?既释此疑,因为说以识之。月令,古书不必易,灵台时宪则命正讹,以示信四海焉。

(臣)等谨按:麋与鹿皆解角于夏,麈解角于冬,乃物性之本然,亦天地之自然也。皇上以至诚之德,尽物性以参天地,得善读之闲验,亲见之征,格物致佑,曲成不遗之道在是矣。至谕改灵台时宪,而于月令辨其误,而仍存其文,更足见尊经好古之睿怀云。

   御制读礼记文王世子篇

文王也子记周公杭世子法于伯禽引仲尼曰「闻之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况于其身之善其君乎」周公优为之郑康成训于读为迂迂犹广也大也后之说经者多傅会之孔疏则以为周公之益君于身优饶于德广大而黄敏求陈祥道方悫则或以为周公委曲其身以正其君或以为迂身非直躬或以周公杭世子法为致曲是皆不衷于理夫周公摄政时成王巳为君不可挞故挞伯禽以警成王其理甚正而其道甚直初非有迂曲迁就之私孔颕达疏中引广大之释委曲烦言以致经义反晦偶因检永乐大典得陈懋赏集说云「况于止其身以善其君乎此大人正己而物正之事」语较直截夫于诠为于义固当矣而身字解尚未能亲切因考古篆身作□子作□二字相似疑或掌时传写之讹若作于其子以善其君则与周公所行适合而于理于文皆无弗合康成葢未思及子字之误为身字遂强附训释后儒益从而为之词使孔子之言周公之事皆不得其正夫强解以误后学不可乃因强解而诬孔子并以诬周公则尤不可是不容以不辨但经文沿诵日久无改正之理姑记余所见以俟后之考古者

(臣)等谨按唐开元《易》《尚书》古文,从今文而改,《洪范》“无陂”为“无颇”,是以后人之韵改古人之文也。

译  御制麋角解说

壬午年撰写《鹿角记》,已经辨明鹿与麋都是在夏天解角而不是在冬天,然而《月令》既然有另外的说法,而我却没有追究其中的缘故,心里一直耿耿于怀。昨日过了冬至,忽然想起南苑有一种叫作麈的动物【俗名长尾鹿,可以用来做蝇拂,就是麈尾】,或许是在冬天解角,也未可知。派人去察看,果然正赶上它解角的时节,有已经落地的,有还留在头上没脱落的,有的是一对,有的只脱落了一只。取来一只已经脱落的带回来,于是恍然醒悟自失地说:天下的道理不容易穷尽,事物也不容易考究明白,竟然是这样。假使我不了解麈是在冬天解角,还会认为是《月令》记错了,却不知道我自己的错误比《月令》还要严重呢。那么《月令》就没有错吗?回答是:《月令》的错误,错在把麈当作了麋,而不在于冬天有解角的动物这件事本身。大概鹿与麈,北方人能够分辨,而南方人却往往分辨不清,麋和麈也是这样罢了。况且《说文解字》训释「麈」,有归入麋属的说法,而《名苑》又说:鹿群中体形最大的叫作麈,群鹿都跟随着它,看它尾巴摆动的方向而行动。鹿、麋、麈,本是截然不同的三种动物,也不会混杂在一起成群生活,这本是今人所了解的,可是古人却弄不清哪个是鹿,哪个是麋,哪个是麈。那么《月令》没有说成「夏至麋角解,冬至鹿角解」,已经算是幸运的了,又何必责怪它把麈误认作麋呢?既然解开了这个疑惑,就写下这篇说明来记录它。《月令》这部古书不必轻易更改,灵台的时宪历应当命人正误,用以昭示天下四海。

臣等谨按:麋与鹿都在夏天解角,麈在冬天解角,这是物性本来如此,也是天地自然的道理。皇上以至诚的德行,穷尽物理来参验天地,从悉心的验证、亲眼的考察中得到善于体察万物的方法,穷究事理、成就万物而不遗漏的道理,都体现在这里了。至于皇上下令改正灵台时宪历,而在《月令》中辨明它的错误却仍旧保留原文,更足以见到皇上尊崇经典、爱好古学的圣明胸怀。

  御制读礼记文王世子篇

《礼记·文王世子》记载周公教导世子的方法,是用鞭打伯禽的方式,并引孔子的话说:「听说身为人臣的人,如果杀了自身对君主有益处,那就应当去做,何况只是委屈自身来使君主向善呢?」周公是能够很好地做到这一点的。郑康成把「于」训释为「迂」,认为「迂」是广大的意思。后来解经的人大多附会这种说法,孔颖达的疏文就认为是周公使君主自身受益、德行优渥广大;而黄敏求、陈祥道、方悫等人,有的认为是周公委屈自身来匡正君主,有的认为是「迂身」并非直身而行,有的认为周公鞭打世子的做法是委曲求全。这些说法都不符合道理。周公摄政的时候,成王已经是君主了,不可以鞭打,所以鞭打伯禽来警示成王,这个道理十分正当,而且做法十分直截了当,本来就没有什么迂回曲折、迁就将顺的私心。孔颖达疏文中援引广大的解释,用繁琐的言辞加以阐发,反而使经文的意思更加晦涩不明。我偶然在《永乐大典》中查检到陈懋赏《集说》说:「『况于』的后面是『其身以善其君乎』,这说的是大人端正自身而使外物随之端正的道理。」这个解释比较直截了当,「于」训释为「况」,意思固然是恰当的,但「身」字的解释还不能算贴切亲切。因此考察古代篆文,「身」字写作□,「子」字写作□,两个字形相似,我怀疑或许是当时传抄书写时的讹误。如果原本作「于其子以善其君」,那么就与周公所做的事情正相符合,而且于情理、于文义都没有不通之处。郑康成大概没有想到「子」字讹误成「身」字的可能,于是勉强附会作出解释,后来的儒者又更进一步跟着这样解释,使得孔子的话和周公所做的事,都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勉强解释而误导后来求学的人,这是不可以的;而且因为勉强的解释反而诬蔑了孔子,并且诬蔑了周公,那就更加不可以了。这是不能不加以辨明的。只是经文流传诵读已经很久了,没有更改订正的道理,姑且记下我所见到的看法,来等待后来考订古籍的人。

臣等谨按,唐代开元年间《易经》《尚书》的古文本,依从今文本而作了改动,《洪范》篇「无陂」改为「无颇」,这是用后人的音韵来改动古人的文字。宋代儒者认为《论语》「学易」一章中「五十」应当作「卒辨」,理由是篆文中「卒」字的写法与「五十」二字的写法相近而容易混淆,这是用后人的字形来改动古人的文字。我皇上考察二戴的传述,揭示六书的精微之处,对于「身」「子」二字篆文相近而导致讹误的地方,特意加以指明,实在是探求万古文字的根源,而且道理正确、措

宋儒谓《论语》“学易”章“五十”当作“卒辨”,者以篆文“卒”字与“五十”字回不相侔,是以后人之字改古人之文也。我皇上考二戴之传述,揭六书之潚微,于“身子”二字篆文相近致误之处,特为指明,诚为探万古文字之源,而理正词安,郑、孔以下诸儒之傅会迁就、支离轇轕,俱无所事矣。

   御制三韩订谬

尝读后汉书三韩传,称辰韩人儿生欲令头肩皆押之以石,讶其说之悖于理,而肆为诡诞以惑世也。夫以石押头,壮夫且不能堪,而以施之初堕地之小儿,实非人情所宜有。闲考三韩建国本末,诸史率多抵牾。以方位准之,葢在今奉天东北吉林一带,壤接朝鲜与我国朝始基之地相近。国朝旧俗,儿生数日即置卧具,令儿仰寝其中,久而脑骨自平,头形似肩,斯乃习而自然,无足为异。辰韩或亦类是耳。范蔚宗不得其故,从而曲为之解,甚矣其妄也。且如汉人生儿,常令侧卧,久而左右角平,头形似狭;蒙古人生儿,以韦带束之,木版植立于地,长则股形微箕。此亦皆习而自然,无足为异。藉如蔚宗所言,岂汉人、蒙古亦皆以石押之,令其头狭而股箕乎?若夫三韩命名,史第列马韩、辰韩、弁韩【亦曰弁辰】不详所以称韩之义。而陈寿《魏志》直云韩地,韩王,鱼豢《魏畧》且以为朝鲜王准昌姓韩氏,其为傅会尤甚。葢《国语》及蒙古语皆谓君长为汗,韩与汗音相混。史载三韩各数十国,意当时必有三汗分统之。史家既不知汗之为君,而庸鄙者至讹韩为族姓,何异扣盘扪钥以喻日哉?且中外语言不通,不能强为诠解者,势也。今夫天昭昭在上,人皆仰之。然汉语谓之天

译辞妥帖,郑玄、孔颖达以下诸位儒者所作的种种附会迁就、支离缠绕的解释,都可以不必再提了。

  御制三韩订谬

曾经读《后汉书·三韩传》,记载辰韩人生下孩子想要头形扁平的,就用石头压住婴儿的头,我诧异这种说法违背常理,认为是荒诞不经用来惑乱世人的说法。用石头压头,就是强壮的成年人尚且不能承受,何况用在刚刚落地的婴儿身上,实在不是人之常情所应有的事。我曾经考察三韩建国的始末,各史书大多互相抵触矛盾。按方位来推算,大概在今天奉天东北、吉林一带,地界与朝鲜相接,与我国朝开基创业之地相近。我朝旧有的习俗,婴儿出生几天之后就置备卧具,让婴儿仰面睡在里面,时间久了脑骨自然变得扁平,头形就像与肩齐平,这本是习惯使然,自然而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辰韩的情况或许也是类似的。范晔不明白其中的缘故,于是曲意加以解释,实在是太荒谬了。就好比汉人生下孩子,常常让他侧卧,时间久了左右两侧角度就变得平坦,头形就显得狭长;蒙古人生下孩子,用皮带把孩子绑住,竖立在木板上,长大后腿形就会略微呈簸箕状。这些也都是习惯使然,自然而然,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如果照范晔所说的那样,难道汉人、蒙古人也都是用石头压头,才使得头形狭长、腿形呈簸箕状吗?至于三韩这个名称的由来,史书只是列出马韩、辰韩、弁韩【也叫弁辰】,却没有详细说明称作「韩」的含义。而陈寿《魏志》直接说是韩地、韩王,鱼豢《魏略》甚至认为是朝鲜王准的后人姓韩,这种附会尤其严重。大概《国语》以及蒙古语中都把君长称为「汗」,「韩」与「汗」音相混淆。史书记载三韩各有数十个小国,我想当时一定是有三位汗分别统领这些小国。史家既然不知道「汗」就是君长的意思,浅陋庸俗的人竟然把「韩」误当作族姓,这与扣着盘子、摸着钥匙来比喻太阳有什么两样呢?况且中外语言不相通,本来就有不能强作解释的情形,这是势所必然的。如今天空明亮高悬在上,人人都仰望着它。然而汉语称之为「天」

,国语谓之阿卜喀,蒙古语谓之腾格里,西番语谓之那木喀,回语谓之阿思满。以彼语此,各不相晓,而人之所以敬与天之所以感,则无弗同。若必一一以汉字牵附臆度之,能平不能?夫韩与汗音似,义殊谬而失之诬,犹可也。至于以石押头之谬,实悖于理,斯不可也。然则余之《三韩订谬》之作,乌容己乎哉?

译天,国语称之为阿卜喀,蒙古语称之为腾格里,西番语称之为那木喀,回语称之为阿思满。用这种语言解释那种语言,彼此互不相通,然而人们敬天、天感应人的道理,却没有不相同的。如果一定要逐字用汉字牵强附会、凭臆测去解释,能说得通吗?"韩"与"汗"音相近,但意义却大相径庭,以致失之于诬妄,这还情有可原。至于用"石押头"这样荒谬的说法,实在有悖于常理,这就不可以了。既然如此,我写《三韩订谬》这部书,又怎能不做呢?

(臣)等谨案:史家之失,穿凿为甚,葢由见理不明,而设词序诞也。三韩之名,出于当时之自称,而不习其语者,遂以为韩地、韩王,甚且之为韩姓,因罔知「汗」之当作何字,且「汗」之当解何义也?字义不明,无惑乎它说之悉悖于理矣。有御制订谬之作,而「三汗」之字之义,乃昭然足以破千古之讹矣。此其弊,至辽、金、元三史而益棼,人地官名俱无正音,皇上特勅改正,三史《国语解》颁之学官,以正「托克」、「宋濂」之舛,其详具见本书云。

   御制道命录识语

昨命词臣校勘《永乐大典》,得李心传《道命录》一册,集当时论伊川程子之事,以道属之,而以命惜之所见不衷于理,曾题诗帙首并序,而正其失。兹内廷翰林覆校《天禄琳琅》旧藏,有元板《道命录》十卷,重以《永乐大典》本校之,则前六卷相同者过半,其刊本有而写本无者计二十八条。第七卷以下则写本皆不录,疑其为未全之书。之细检之,又有写本所录而刊本无者凡八条,似《大典》别有所据。考李心传原序,专以伊川为言,而刊本则兼及朱子,并附濂洛关闽事。复考程荣秀序云:「李秀岩《道命录》五卷,梓在江州,毁于兵。荣秀尝得而读之,疑为初稿,欲删定而未成。兹因原本畧加厘次,十卷如左云云。」今《大典》写本止载伊川事,与心传序合,或写本乃钞江州初梓之本,而龟山书院所镌十卷兼及朱子诸人,乃荣秀增定之本耳。因识原诗后,以俟考。其元板书前篇己有甲子题语,兹不复录。

(臣)等谨案《永乐大典》在当时以为搜采极博矣,而所载《道命录》尚为不完之本,证以《大录琳琅》之元刻,益信我朝秘府储藏之富,前古无伦也。皇上题诗附识于两本多寡完缺之故,校勘必审,辨析必详,典学精勤,有占毕下士所未能万一者。葢皇上于《四库全书》呈进时,每亲加乙览,圣心所会,发为天章,凡数百余首,美富奥博,莫测津涯,咸在《御制诗集》中,兹以本书之例,不具载云。

  皇朝通志卷一百五

  ●皇朝通志卷一百六

  校雠略二

  ○校雠略二

武英殿校刊十三经注疏考证【易经至礼记共一百六十七条】

△武英殿校刊十三经注疏考证【易经至礼记共一百六十七条】

  易经

  书经

  诗经

  周礼

  仪礼

  礼记

   易经

易经》周易经传原目,韩康伯注音义,王辅嗣止注大经句,监本大讹。六先儒以上下经二篇为大经,据毛居正《六经正误》改。《干》卦《彖》注:“天也者,形之名也;健也者,用形者也。”郭京谓:“健也者,健字应作干。”疏云:“天是定体之名,干是用体之称,体即形也,足明用形是干健字,以音近而讹。

译臣等谨案:史家的失误,穿凿附会最为严重,是因为对事理的认识不明,因而用词荒诞不经。三韩这个名称,本出于当时人的自称,而不熟悉他们语言的人,便以为是"韩地""韩王",甚至误认作韩姓,因而不知道"汗"字本应作何字,也不知道"汗"字应作何解。字义不明,无怪乎其他说法都完全悖于事理了。有御制订正谬误的著作,"三汗"二字的含义,才昭然若揭,足以破除千古的讹传。这一弊病,到辽、金、元三史更加纷乱,人名地名官名都没有正确的读音,皇上特下敕令加以改正,将三史的《国语解》颁发给学官,用以订正"托克""宋濂"一类的讹误,详情都记载在本书中。

**御制道命录识语**

先前命词臣校勘《永乐大典》,得到李心传所著《道命录》一册,是汇集当时论述伊川程子之事的著作,把道归属于程子,而把命字用来惜怜他,所见并不合于事理,我曾在这部书首题诗并作序,来纠正它的错误。如今内廷翰林覆核《天禄琳琅》旧藏,有元代刻本《道命录》十卷,又用《永乐大典》本加以校勘,前六卷相同的超过一半,其中刻本有而写本没有的共二十八条。第七卷以下写本都没有收录,怀疑这是一部未完整的书。又仔细检核,还有写本收录而刻本没有的共八条,似乎《永乐大典》另有所据。考察李心传的原序,专门以伊川为论述对象,而刻本却兼及朱子,并附有濂洛关闽学派的事迹。再考察程荣秀的序说:"李秀岩的《道命录》五卷,刻板在江州,毁于战火。我曾得到并阅读过,怀疑是初稿,想要删定却未能完成。如今就原本略加整理次序,成十卷如下。"如今《永乐大典》写本只记载伊川之事,与李心传的序相合,或许写本是抄自江州最初刊刻的版本,而龟山书院所刻的十卷本兼及朱子等人,是程荣秀增补厘定的本子。因此把这些记在原诗之后,以待日后考订。那元代刻本书前一篇已有甲子年的题语,此处不再抄录。

臣等谨案:《永乐大典》在当时被认为搜罗采集极为广博,然而其中所载的《道命录》尚且是一部不完整的本子,用《天禄琳琅》所藏元刻本来印证,更加相信我朝秘府所储藏的典籍之丰富,是前代所无法比拟的。皇上就两个版本详略完缺的原因题诗附识,校勘一定审慎,辨析一定详尽,钻研学问精深勤勉,是那些埋首典籍的读书人所远远不能企及的。皇上在《四库全书》进呈时,每每亲自加以披览,圣心有所领会,便发为诗篇,共有数百余首,内容丰富精深,深不可测,都收在《御制诗集》之中,此处按照本书的体例,不全部收录。

**皇朝通志卷一百五**

**●皇朝通志卷一百六**

**校雠略二**

**○校雠略二**

**武英殿校刊十三经注疏考证**【易经至礼记共一百六十七条】

△武英殿校刊十三经注疏考证【易经至礼记共一百六十七条】

  易经  书经  诗经  周礼  仪礼  礼记

**易经**

《易经》的周易经传原目,是韩康伯作注音义,王辅嗣只注解大经正文。监本大错。六位先儒都以上下经二篇为大经,此据毛居正《六经正误》改正。《干》卦《彖》注:"天也者,形之名也;健也者,用形者也。"郭京说:"'健也者'一句,'健'字应作'干'字。"疏文说:"天是固定形体的名称,干是用体的称谓,体即是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