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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清朝通志八十八

皇朝通志卷八十八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701–707 段

十九年,又定常平积谷留本州岛县备赈,义仓社仓积谷留本镇备赈,永免协济外郡。时以浙江杭州等府米价腾贵,动库银四万两往湖广、江西粜米平粜。又令奉天等处城守征收杂税,于杰价贱时购贮内仓,遇紧急拨用,名曰备米。嗣后近边境地如山海关、古北口、张家口、黑龙江、墨尔根、奉天、锦州、开元、辽阳、葢州及榆林等处卫堡,俱有贮备仓庾,特行于常法之外。二十一年,命州县卫所官劝谕积贮,以米谷多寡定议叙。三十年,截漕米十万石,令于江宁、京口等处驻防之地建仓存贮。三十一年,直隶永平所属及丰润至田等县米价腾贵,谕令发各王庄屯米转粜。三十二年,西安米贵,令户部招募殷实商人,给以正项钱粮于各省购米运往发粜,其利息听商人自取,俟该省价平,但收所给原本。时畿辅米贵,谕大学士等每月发通仓米万石减价出粜,禁商贾贩囤。

三十四年,盛京旱,谕令支海运米二万石,一半赈给,一半出粜。嗣后直属遇灾,即发京通仓米,或截留漕米,并贮以备赈济,余米俟时价减粜。直省遇灾,除如例赈恤外,或多截漕米,或借拨库银,向邻近岁丰之省粜米平粜。四十一年,以直隶各属所设常平等仓不敷赈济,令于各村庄设立社仓,如直隶行之有效,各省即照例行。寻以廷臣议定,社仓之谷于本乡捐出,即贮本乡,令诚实乡民经管:上岁谨收,中岁粜借易新,下岁量口发赈。嗣后直属陆续劝捐米谷七万五千四百余石,出借得息米千五百余石,俱令于各属社仓存贮。其直省各州县常平等仓存粜数目,向例大州县留一万石,中八千石,小六千石。至四十三年,乃按各省形势、食指多寡分定大中小存粜。四十三年,以河南居数省之中,宜广积仓贮,以备山陕赈济之需,乃将上年兑征漕米二十三万二千八百余石,每石易谷二石,分给河南府及近汴近洛之祥符、中牟、泛水、巩鼎、渑池、偃师、陕州、灵宝、阌乡等处造仓收贮。嗣后于江南、浙江两省开捐监例,定额贮仓,贮足即止。五十四年,令直省劝输社仓,按数多寡分别旌赏。

雍正元年饬直省浚抚查核存仓米石,其蓄积未多之处,令比岁动帑采谷增益。二年奉谕旨,备荒便民之举,莫良于社仓,但劝导设建,当俟屡丰时,随民多寡,利息从轻取偿,从缓。倘值岁欺,即与展限。一切条约,有司不得预千。至积谷渐多,督抚亦止具折奏闻,不必造册题报,致社仓顿成官仓。其时督抚务求速效,多有令州县于应输赋一两者,加纳社仓谷一石,且以贮谷之多,宾定牧令之殿最上闻。谕曰:“是何异于正赋外每两加收四五钱火耗耶?”该督抚宜会同司道府等官妥议,务得安民经久之法。

译——当时因浙江杭州等府米价飞涨,动用库银四万两前往湖广、江西购米,以平抑粮价。又令奉天等处城守征收的杂税,在粮价低廉时购粮存贮在内仓,遇到紧急情况时拨用,称为“备米”。

嗣后近边境地如山海关、古北口、张家口、黑龙江、墨尔根、奉天、锦州、开元、辽阳、葢州及榆林等处卫堡,俱有贮备仓庾,特行于常法之外。

——此后靠近边境的地方,如山海关、古北口、张家口、黑龙江、墨尔根、奉天、锦州、开元、辽阳、盖州以及榆林等处卫堡,都设有储备仓库,这是常规制度之外的特别举措。

二十一年,命州县卫所官劝谕积贮,以米谷多寡定议叙。

——二十一年,命令州县卫所官员劝谕百姓积贮粮食,按米谷储备的多少来决定表彰晋叙。

三十年,截漕米十万石,令于江宁、京口等处驻防之地建仓存贮。

——三十年,截留漕米十万石,命令在江宁、京口等驻防之地建仓储存。

三十一年,直隶永平所属及丰润至田等县米价腾贵,谕令发各王庄屯米转粜。

——三十一年,直隶永平所属以及丰润到玉田等县米价飞涨,谕令发放各王庄屯积的米粮转卖平粜。

三十二年,西安米贵,令户部招募殷实商人,给以正项钱粮于各省购米运往发粜,其利息听商人自取,俟该省价平,但收所给原本。

——三十二年,西安米价昂贵,命令户部招募殷实商人,拨给正项钱粮,让他们到各省购米运往西安出售,利息听凭商人自取,等到该省粮价平稳后,只收回原本。

时畿辅米贵,谕大学士等每月发通仓米万石减价出粜,禁商贾贩囤。

——当时京畿一带米价昂贵,谕令大学士等每月发放通州仓米一万石,减价出售,并禁止商贾贩运囤积。

三十四年,盛京旱,谕令支海运米二万石,一半赈给,一半出粜。嗣后直属遇灾,即发京通仓米,或截留漕米,并贮以备赈济,余米俟时价减粜。直省遇灾,除如例赈恤外,或多截漕米,或借拨库银,向邻近岁丰之省粜米平粜。

——三十四年,盛京发生旱灾,谕令支拨海运米二万石,一半用于赈济发放,一半用于出售平粜。此后直隶所属地方遇到灾害,就发放京仓、通仓的米粮,或截留漕米,储存以备赈济,剩余的米粮等待适当时机按市价减价出售。各省遇到灾害,除照例赈济外,或多截留漕米,或借拨库银,向邻近丰收的省份购米平粜。

四十一年,以直隶各属所设常平等仓不敷赈济,令于各村庄设立社仓,如直隶行之有效,各省即照例行。寻以廷臣议定,社仓之谷于本乡捐出,即贮本乡,令诚实乡民经管:上岁谨收,中岁粜借易新,下岁量口发赈。嗣后直属陆续劝捐米谷七万五千四百余石,出借得息米千五百余石,俱令于各属社仓存贮。

——四十一年,因直隶各属设立的常平仓等仓库不足以应付赈济,下令在各村庄设立社仓,若直隶施行有效,各省即照例施行。随后经廷臣商议决定,社仓的粮谷由本乡捐出,就存贮在本乡,让诚实的乡民经营管理:丰年谨慎收储,中等年成粜卖、借贷、更新粮食,歉年按人口发放赈济。此后直隶所属地方陆续劝捐米谷七万五千四百余石,借出所得利息米一千五百余石,都命令存贮在各属社仓。

其直省各州县常平等仓存粜数目,向例大州县留一万石,中八千石,小六千石。至四十三年,乃按各省形势、食指多寡分定大中小存粜。

——各省州县常平仓等仓库存粜的数目,向来的惯例是大州县留存一万石,中等州县八千石,小州县六千石。到四十三年,才按各省的地理形势、人口多寡分别确定大、中、小州县的存粜数目。

四十三年,以河南居数省之中,宜广积仓贮,以备山陕赈济之需,乃将上年兑征漕米二十三万二千八百余石,每石易谷二石,分给河南府及近汴近洛之祥符、中牟、泛水、巩鼎、渑池、偃师、陕州、灵宝、阌乡等处造仓收贮。

——四十三年,因河南地处数省中央,应当广泛积储仓粮,以备山西、陕西赈济之需,于是将上一年兑征的漕米二十三万二千八百余石,每石折换粮谷二石,分给河南府以及靠近开封、洛阳的祥符、中牟、泛水、巩县、渑池、偃师、陕州、灵宝、阌乡等地建仓收储。

嗣后于江南、浙江两省开捐监例,定额贮仓,贮足即止。

——此后在江南、浙江两省开设捐监的条例,规定定额储存仓库,储满即停止。

五十四年,令直省劝输社仓,按数多寡分别旌赏。

——五十四年,命令各省劝谕百姓向社仓捐输,按捐输数量的多少分别给予表彰奖赏。

雍正元年饬直省浚抚查核存仓米石,其蓄积未多之处,令比岁动帑采谷增益。

——雍正元年饬令各省巡抚查核仓库存米数目,储蓄不多的地方,命令连年动用公帑采购粮谷以增加储备。

二年奉谕旨,备荒便民之举,莫良于社仓,但劝导设建,当俟屡丰时,随民多寡,利息从轻取偿,从缓。倘值岁欺,即与展限。一切条约,有司不得预千。至积谷渐多,督抚亦止具折奏闻,不必造册题报,致社仓顿成官仓。

——二年奉谕旨说:防备荒年、便利百姓的举措,没有比社仓更好的,但劝导设立,应当等到连续丰收时,根据百姓的多少,利息从轻收取,从缓征收。倘若遇到歉收之年,就予以展延限期。一切规约,官府不得干预。至于积谷逐渐增多,督抚也只需具折奏报,不必造册题报,以免社仓变成官仓。

其时督抚务求速效,多有令州县于应输赋一两者,加纳社仓谷一石,且以贮谷之多,宾定牧令之殿最上闻。谕曰:“是何异于正赋外每两加收四五钱火耗耶?”该督抚宜会同司道府等官妥议,务得安民经久之法。

——当时督抚务求速见成效,多有命令州县在百姓应纳赋税一两之外,加纳社仓谷一石的做法,并以储谷的多少来评定地方官员政绩优劣、上报朝廷。皇上谕旨说:“这与在正赋之外每两加收四五钱火耗有什么区别呢?”该督抚应当会同布政使、按察使、知府等官员妥善商议,务必找到使百姓安定、能够长久施行的办法。

嗣后复奉谕旨,奉行之道宜缓不宜急,宜听百姓自为之,不当以官法绳之。续经议定,有司劝捐不得苛派,所捐之数立册登注,不拘升斗,如有捐至十石以上者,给以花红;三十石以上者,给以匾额;五十石

嗣后复奉谕旨,奉行之道宜缓不宜急,宜听百姓自为之,不当以官法绳之。续经议定,有司劝捐不得苛派,所捐之数立册登注,不拘升斗,如有捐至十石以上者,给以花红;三十石以上者,给以匾额;五十石以上者,递加奖励。其有年久不倦,捐至三四百石者,给以八品顶带。每社择立品端方、家道殷实者,设立正副社长,果能出纳有法,十年无过,亦题请给以八品顶带。其数息之法,本谷一石收息二斗,小欺减半,大歉全免。至息倍于本,祗以加一行息【乾隆三年议定,每息十升,以七升归仓,以三升给社长作收仓折耗之费】其出入斗斛,遵部颁公平较量。每岁四月出贷,十月完纳。每社设用印官簿二本,一社长收执,一缴州县存查。凡州县官止听稽查,不许于预出纳。如有抑勒强借、粜卖、侵食等弊,许社长首告。各督抚于一省之中,先择行数州县,俟一二年后着有成效,然后行于通省。三年直省俱丰稔,命各督抚遵行社仓之法,于是社仓之制大行。江苏巡抚何天培疏请预造排门细册存案,凡借贷散赈,如有不务农业、游手好闲之人,不许借给。其正副社长外,再举一殷实者为总领。积谷既多,恐滋浥烂,应于夏秋之交减价平粜秋后,较时价买补,从之。寻定各省存仓米改易稻谷,后于归化城、土拉库等各建备贮仓。于两淮、浙、杭建盐义仓。于江南之泰州、通州、如皋、盐城、板浦近盐社地方建仓六所,以济贫苦灶户。江宁、苏州、常州、镇江四府另建府仓。直隶之喜峯口,贵州之古州、都江,广东之南澳镇右营、澄海、海门、达濠等营,惠来、平海、大鹏等营及潮州城守三营、镇标三营、提标五营、督标并水师六营、肇庆城守营、琼州镇、琼协、龙门协、香山协、虎门协、广海赛,四川之潘州协标、达建等营及新设苗疆之河西、七儿堡俱建仓。丰诸五年,以湖广积贮较他省独少,令照江浙现开捐监之例,收捐本色,贮仓以备东南各省拨运平粜之需。六年,按八旗分数设立二十四米局,通州二翼设二米局,令旗丁余米欲售者,以时价数,及其欲买则以平价粜。川陕总督岳锺琪请以陕省耗羡银内拨发各州县采买谷麦,广建陕省社仓,每社贮一千石,从之。是时陕省官员每以收贮在官即是公物,未便付之仓之仓副,但令里甲押运。七年,岳锺琪请颁明诏,交该督抚恭录鑴石,每仓颁发一本,并拟社仓条约,亦请发各社仓,使乡愚共晓,上如所请行。八年,于五城、通州各添设火厂,俟昂贵时减价出粜。十年,大学士鄂尔泰言,甘州、凉州、肃州为军需会齐之地,仓储紧要,请将见行捐纳欵项改折本色粮石,以上本地采买,恐价直腾贵,转于军民未便,乃令除本地民人以所有粮石交纳外,其它处交纳人等俱在别处运交,不得于甘州、凉州、肃州采买。

译以上者,递加奖励。

——此后又奉谕旨说:奉行推广之道应当宽缓不宜急促,应当听凭百姓自行办理,不应用官府的法规来约束。随后经过商议决定,官府劝导捐输不得苛刻摊派,所捐的数目立册登记,不拘多少(升斗),如有捐到十石以上的,给予花红奖励;三十石以上的,给予匾额;五十石以上的,依次递加奖励。

其有年久不倦,捐至三四百石者,给以八品顶带。每社择立品端方、家道殷实者,设立正副社长,果能出纳有法,十年无过,亦题请给以八品顶带。

——其中有多年坚持不懈、捐到三四百石的,给予八品顶戴。每个社选立品行端正、家境殷实的人,设立正副社长,如果确实能出入有序管理得法,十年没有过失的,也上奏请求给予八品顶戴。

其数息之法,本谷一石收息二斗,小欺减半,大歉全免。至息倍于本,祗以加一行息【乾隆三年议定,每息十升,以七升归仓,以三升给社长作收仓折耗之费】其出入斗斛,遵部颁公平较量。每岁四月出贷,十月完纳。每社设用印官簿二本,一社长收执,一缴州县存查。

——计息的办法是:本谷一石收利息二斗,小歉年减半,大歉年全免。等到利息达到本金的一倍时,就只按加一(十分之一)计息【乾隆三年议定,每十升利息,七升归仓,三升给社长作为收仓折耗的费用】。收入支出用的斗斛,都遵照户部颁发的标准公平校量。每年四月发放贷谷,十月归还完纳。每个社设立盖有官印的簿册两本,一本由社长收执,一本缴交州县存查。

凡州县官止听稽查,不许于预出纳。如有抑勒强借、粜卖、侵食等弊,许社长首告。各督抚于一省之中,先择行数州县,俟一二年后着有成效,然后行于通省。

——凡州县官员只负责查核,不许干预出入借贷之事。如果出现强逼借贷、粜卖、侵吞等弊端,允许社长告发。各督抚在一省之中,先选择几个州县试行,等一两年后确有成效,然后再推行到全省。

三年直省俱丰稔,命各督抚遵行社仓之法,于是社仓之制大行。

——三年各省都获得丰收,命令各督抚遵照施行社仓之法,于是社仓制度得以大力推行。

江苏巡抚何天培疏请预造排门细册存案,凡借贷散赈,如有不务农业、游手好闲之人,不许借给。其正副社长外,再举一殷实者为总领。积谷既多,恐滋浥烂,应于夏秋之交减价平粜秋后,较时价买补,从之。

——江苏巡抚何天培上疏请求预先编造挨户细册存案,凡是借贷、发放赈济,如果遇到不务农业、游手好闲的人,不许借给。除正副社长外,再推举一名殷实之人担任总领。积存的粮谷多了,恐怕受潮腐烂,应当在夏秋之交减价平粜出售,秋后再按当时市价购买补充,皇上准奏。

寻定各省存仓米改易稻谷,后于归化城、土拉库等各建备贮仓。于两淮、浙、杭建盐义仓。于江南之泰州、通州、如皋、盐城、板浦近盐社地方建仓六所,以济贫苦灶户。江宁、苏州、常州、镇江四府另建府仓。

——随后规定各省仓储存米改换为稻谷。后来在归化城、土拉库等地各建备贮仓。在两淮、浙江杭州建盐义仓。在江南的泰州、通州、如皋、盐城、板浦等靠近盐场的地方建仓六所,以救济贫苦灶户(盐工)。江宁、苏州、常州、镇江四府另建府仓。

直隶之喜峯口,贵州之古州、都江,广东之南澳镇右营、澄海、海门、达濠等营,惠来、平海、大鹏等营及潮州城守三营、镇标三营、提标五营、督标并水师六营、肇庆城守营、琼州镇、琼协、龙门协、香山协、虎门协、广海赛,四川之潘州协标、达建等营及新设苗疆之河西、七儿堡俱建仓。

——直隶的喜峰口,贵州的古州、都江,广东的南澳镇右营、澄海、海门、达濠等营,惠来、平海、大鹏等营以及潮州城守三营、镇标三营、提标五营、督标以及水师六营、肇庆城守营、琼州镇、琼协、龙门协、香山协、虎门协、广海寨,四川的潘州协标、达建等营以及新设苗疆的河西、七儿堡,都建立了仓库。

丰诸五年,以湖广积贮较他省独少,令照江浙现开捐监之例,收捐本色,贮仓以备东南各省拨运平粜之需。

——雍正五年,因湖广的积储比其他省份特别少,下令仿照江浙现行开设捐监的条例,收捐本色粮食,储存于仓库以备东南各省拨运平粜之需。

六年,按八旗分数设立二十四米局,通州二翼设二米局,令旗丁余米欲售者,以时价数,及其欲买则以平价粜。

——六年,按照八旗人口比例设立二十四个米局,通州两翼设立两个米局,让旗丁想出售余米的,按当时市价收购;想买米的,则按平价出售。

川陕总督岳锺琪请以陕省耗羡银内拨发各州县采买谷麦,广建陕省社仓,每社贮一千石,从之。是时陕省官员每以收贮在官即是公物,未便付之仓之仓副,但令里甲押运。

——川陕总督岳锺琪请求从陕西省耗羡银内拨发给各州县用来采买谷麦,广泛建立陕西社仓,每社储存一千石,皇上准奏。当时陕西官员大多认为收贮在官府就是公物,不便交给仓正、仓副管理,只命令里甲押运。

七年,岳锺琪请颁明诏,交该督抚恭录鑴石,每仓颁发一本,并拟社仓条约,亦请发各社仓,使乡愚共晓,上如所请行。

——七年,岳锺琪请求颁布明诏,交由该督抚恭敬抄录刻石,每个仓库颁发一份,并拟定社仓条约,也请求发给各社仓,让乡民都能明白知晓,皇上依所请施行。

八年,于五城、通州各添设火厂,俟昂贵时减价出粜。

——八年,在五城、通州各增设“火厂”(粥厂类平粜机构),等到粮价昂贵时减价出售。

十年,大学士鄂尔泰言,甘州、凉州、肃州为军需会齐之地,仓储紧要,请将见行捐纳欵项改折本色粮石,以上本地采买,恐价直腾贵,转于军民未便,乃令除本地民人以所有粮石交纳外,其它处交纳人等俱在别处运交,不得于甘州、凉州、肃州采买。

——十年,大学士鄂尔泰上言说,甘州、凉州、肃州是军需汇集之地,仓储极为紧要,请求将现行捐纳的银两款项改折为本色粮食,若在当地采买,恐怕价格飞涨,反而对军民不便,于是下令除本地百姓可用现有粮食交纳外,其它地方交纳的人等都在别处运交,不得在甘州、凉州、肃州就地采买。

十二年,谕各省设立社仓以便济用,近闻直隶百姓借领社谷必俟督臣咨部而后行,往返动经数月,小民守候维艰,嗣后但当先发咨报存案,着为例。

——十二年,谕令各省设立社仓以便利救济之用。近来听说直隶百姓借领社谷,必须等督臣咨报

十二年,谕各省设立社仓以便济用,近闻直隶百姓借领社谷必俟督臣咨部而后行,往返动经数月,小民守候维艰,嗣后但当先发咨报存案,着为例。十三年,以云南各属社仓贮谷多不满千石,议将各属常平仓及官庄等谷内动拨,或五百。石或八百石,作为社本,按地方大小,以足千石以上之数。时内阁学士方苞言:「仓谷每年存七粜三,设遇谷价昂贵,必待申详定价,穷民一时不得邀惠。嗣后请令各州县酌定官价,一面开粜,一面详报,俾民早沾实惠。」从之。

乾隆元年禁粜买派累之弊,增设河标四营及广东左翼镇标营仓。二年京城米价稍长,特旨发通仓米于五城,其设十厂六居城内,四居城外,减价平粜。寻又于近京四乡添设八厂,明佃移内城六厂于城外关厢,添设崇文门、宣武门外米厂,永定、德胜二门中间米厂,又于城内添设米厂三处平粜。定各处无论常平、社仓借谷,歉岁还仓,概免加息。四年西安巡抚张楷条奏社仓事例:一、社长定三年更换,以杜欺弊;一、春借时酌留一半,以防秋歉;一、限今每年清还,兼收麦石;一、粘贴借户谷数姓名,以除捏冒;一、令地方官稽查交代分赔,以专责成。又设立浙江、福建、四川各属营仓。明年河道总督白钟山请于黄河南北两岸照标营例设立河营仓,以利河兵堡夫。嗣后河南、山东诸营俱建营仓。七年申谕遏粜之禁,令各州县买补仓谷时值,岁歉价昂不能买补,而该处所存尚可接济,准其展至来年买补。若谷价不敷,而贮仓又系不足,该州县即详明上司,以别州县谷价之盈余添补采买,为酌盈剂虚之计。其减价出粜,在寻常出陈易新之际,照市价每石核减一钱。若岁荒价昂,该督抚即临时酌量,不拘减一钱之数。其平粜亦视岁歉轻重,毋拘存七粜三成例。凡奸民贱粜、贵粜之弊,仍有例禁。又令山东营销票盐地方,分上中下三等,照票输谷。其章邱、济阳、莱芜、淄川、近泰、德平、邹平、商河、临邑、惠民十县列为上等,每票输谷二石;陵县、齐东、阳信、长山、博山、乐陵、青城、临淄、乐阴、临朐、益都、高苑、沂水、费县十四县列为中等,每票输谷一石五斗;莒州、新城、博兴、滨州、兰山、海丰、乐安、蒲台、日照、沾化、利津、寿光、昌乐、潍县、郯城十五州县列为下等,每票输谷一石。通计输谷二十万五千九百七十八石,分限二年交仓,照社仓例施行。九年以直隶米贵。令于通州、芦沟桥、沙河、黄村四路分设四厂平粜,仍于通州设两局粜卖官米【按:通州向设两米局,收买俸米,以备平价之需,嗣于雍正十三年并归一局,至是后开两局】是年置河南营仓,十一年置山东营仓,十三年谕宜隶常平积聚之数,悉准康熙、雍正年间旧额,其加贮者以次山粜至原额而止。

译户部批准后才能施行,往返动辄经历数月,百姓等候艰难,此后应当先行发放,之后再咨报存案,定为惯例。

十三年,以云南各属社仓贮谷多不满千石,议将各属常平仓及官庄等谷内动拨,或五百。石或八百石,作为社本,按地方大小,以足千石以上之数。

——十三年,因云南各属社仓储存的粮谷大多不满千石,商议从各属常平仓及官庄等粮谷内动拨,或五百石或八百石,作为社仓本金,根据地方大小,凑足千石以上的数额。

时内阁学士方苞言:「仓谷每年存七粜三,设遇谷价昂贵,必待申详定价,穷民一时不得邀惠。嗣后请令各州县酌定官价,一面开粜,一面详报,俾民早沾实惠。」从之。

——当时内阁学士方苞上言说:「仓谷每年按存七成、粜三成的比例,如果遇到谷价昂贵,必须等待申报详定价格,穷苦百姓一时得不到实惠。此后请令各州县酌情确定官价,一边开仓粜卖,一边详细申报,使百姓能及早沾受实惠。」皇上准奏。

乾隆元年禁粜买派累之弊,增设河标四营及广东左翼镇标营仓。

——乾隆元年禁止粜卖收购中摊派累民的弊端,增设河标四营以及广东左翼镇标的营仓。

二年京城米价稍长,特旨发通仓米于五城,其设十厂六居城内,四居城外,减价平粜。寻又于近京四乡添设八厂,明佃移内城六厂于城外关厢,添设崇文门、宣武门外米厂,永定、德胜二门中间米厂,又于城内添设米厂三处平粜。

——二年京城米价略有上涨,皇上特旨发放通州仓米于京城五城,设立十个粥厂(米厂),六个在城内,四个在城外,减价平粜。随后又在京城附近四乡增设八个厂,随后又把城内六个厂迁移到城外关厢,增设崇文门、宣武门外米厂,永定门、德胜门中间的米厂,又在城内增设三处米厂平粜。

定各处无论常平、社仓借谷,歉岁还仓,概免加息。

——规定各地无论是常平仓还是社仓借出的粮谷,遇到歉收年归还仓库时,一律免除加收利息。

四年西安巡抚张楷条奏社仓事例:一、社长定三年更换,以杜欺弊;一、春借时酌留一半,以防秋歉;一、限今每年清还,兼收麦石;一、粘贴借户谷数姓名,以除捏冒;一、令地方官稽查交代分赔,以专责成。

——四年西安巡抚张楷条陈上奏社仓事例:一,社长规定三年更换一次,以杜绝弊端;二,春天借贷时酌情留存一半,以防秋季歉收;三,规定当年年终归还清楚,兼收麦石;四,张贴借贷户借谷数目及姓名,以杜绝捏造冒领;五,命令地方官稽查、交接、分担赔偿,以明确责任。

又设立浙江、福建、四川各属营仓。

——又设立浙江、福建、四川各属地方的营仓。

明年河道总督白钟山请于黄河南北两岸照标营例设立河营仓,以利河兵堡夫。嗣后河南、山东诸营俱建营仓。

——第二年河道总督白钟山请求在黄河南北两岸照标营的惯例设立河营仓,以便利河兵、堡夫。此后河南、山东各营都建立了营仓。

七年申谕遏粜之禁,令各州县买补仓谷时值,岁歉价昂不能买补,而该处所存尚可接济,准其展至来年买补。若谷价不敷,而贮仓又系不足,该州县即详明上司,以别州县谷价之盈余添补采买,为酌盈剂虚之计。

——七年重申严禁遏止粜卖粮食,命令各州县购买补充仓谷若遇当时年成歉收、价格昂贵不能购补,而该地存粮尚可接济的,准许展延到来年再买补。如果粮价不足支付,而仓库储粮又不足,该州县应即详细申报上司,用别的州县粮价盈余的部分添补采购,作为调剂盈亏的办法。

其减价出粜,在寻常出陈易新之际,照市价每石核减一钱。若岁荒价昂,该督抚即临时酌量,不拘减一钱之数。其平粜亦视岁歉轻重,毋拘存七粜三成例。凡奸民贱粜、贵粜之弊,仍有例禁。

——减价出粜,在通常以陈粮换新粮之时,按市价每石核减一钱。如果年成荒歉、价格昂贵,该督抚就临时酌情处理,不拘泥于减一钱的定数。平粜也要视年成歉收的轻重情况而定,不必拘泥于存七粜三的成例。凡是奸民低价强买、抬价出售的弊端,仍照旧例予以禁止。

又令山东营销票盐地方,分上中下三等,照票输谷。其章邱、济阳、莱芜、淄川、近泰、德平、邹平、商河、临邑、惠民十县列为上等,每票输谷二石;陵县、齐东、阳信、长山、博山、乐陵、青城、临淄、乐阴、临朐、益都、高苑、沂水、费县十四县列为中等,每票输谷一石五斗;莒州、新城、博兴、滨州、兰山、海丰、乐安、蒲台、日照、沾化、利津、寿光、昌乐、潍县、郯城十五州县列为下等,每票输谷一石。通计输谷二十万五千九百七十八石,分限二年交仓,照社仓例施行。

——又命令山东营销票盐的地方,分为上、中、下三等,按盐票缴纳粮谷。其中章丘、济阳、莱芜、淄川、泰安附近(近泰)、德平、邹平、商河、临邑、惠民十县列为上等,每票缴谷二石;陵县、齐东、阳信、长山、博山、乐陵、青城、临淄、乐阴、临朐、益都、高苑、沂水、费县十四县列为中等,每票缴谷一石五斗;莒州、新城、博兴、滨州、兰山、海丰、乐安、蒲台、日照、沾化、利津、寿光、昌乐、潍县、郯城十五州县列为下等,每票缴谷一石。总计缴纳粮谷二十万五千九百七十八石,分两年限期交仓,照社仓的惯例施行。

九年以直隶米贵。令于通州、芦沟桥、沙河、黄村四路分设四厂平粜,仍于通州设两局粜卖官米【按:通州向设两米局,收买俸米,以备平价之需,嗣于雍正十三年并归一局,至是后开两局】

——九年因直隶米价昂贵,命令在通州、卢沟桥、沙河、黄村四路分设四个厂平粜粮食,仍在通州设两个局粜卖官米【按:通州向来设有两个米局,收购俸米,以备平价之需,后于雍正十三年合并为一局,到这时又重新开设两个局】。

是年置河南营仓,十一年置山东营仓,十三年谕宜隶常平积聚之数,悉准康熙、雍正年间旧额,其加贮者以次山粜至原额而止。

——这一年设置河南营仓,十一年设置山东营仓,十三年谕令直隶常平仓积储的数额,一律按照康熙、雍正年间的旧额执行,超出旧额储存的部分依次粜卖,直到恢复原额为止。

十六年圣驾巡幸江浙,先期命两省截留漕粮二十万石以资平粜,嗣后遇南巡盛典即照为例。

——十六年皇帝巡幸江浙,事先命令两省截留漕粮二十万石,用来资助平粜,此后每逢南巡盛典就照此办理,成为惯例。

十七年停止八旗及通州二翼米

十六年圣驾巡幸江浙,先期命两省截留漕粮二十万石以资平粜,嗣后遇南巡盛典即照为例。十七年停止八旗及通州二翼米局。二十三年准运丁余米在通州出粜。二十六年令甘肃省设立府仓,明年又令廿省建乡仓。二十八年户部侍郎英廉言:京通仓贮最宜充裕,而频年截漕散赈,动以亿万计,间遇京城粮价昴贵,辄发内仓广为平粜,截留之数既多,储积之数自减,请于湖广、江西、江南、浙江四省开捐贡监,收纳本色,或以三年、五年为限,捐有成数另行收贮,遇截漕之年即于次年照所截之数补运京仓。廷臣议如所请,逐令该督抚将见在谷价酌中定议,并一应年限拨运事宜酌定具奏。于是安征巡抚托庸请将见存常平仓谷先行碾米附漕船运京,以捐监本色,随后补仓。上谕:三农生谷祗有此数,采购于官庾,捐输于绅士,条欵虽殊,其为地方所产则一,与其辗转挹注,曷若留之民间?若一概丰贮,恐小民未获粜贷之利,先受目前食贵之艰,譬诸日食四鬴者,先夺其三而语之曰:「吾将为尔他日待哺计也」,彼不生感而生怨矣。国家升平富庶,内府外府均为一体,凡官廪兵糈岁支之数,岂缺于供?若以补漕粮而议捐谷,又因议捐谷而先运常平仓储,不独徒费输挽之劳,且他省闻风踵事,地方因缘垄断,必致米价涌腾,闾阎转滋弊累。揆之经常不易之道,惟为民食留其有余,国用自无不足。居今承平日久,户口增而产米祗。有此数,倘遇必资通融协济之处,亦不过临时善为补救而已。所有碾运常平仓谷之奏,不必行。其江浙四省捐纳贡监之例,并停止。嗣于三十年,托庸又以安徽所属仓额拨碾后,缺至四十万,买补维艰,请于各属捐监酌量减收本色,以补仓贮。寻议准令减三报捐,至徽宁地僻,准令减四,粟谷兼收,俟额足即止。凡外省营贩寄居者,不准报捐。本省人亦不准折色。时以直省府仓收于俱委州县,不免回护隐徇,令改归首邑经理,知府祗许照例盘查,毋庸干涉。三十一年停止陕甘直隶安徽山西河南等省捐监事例,其各省仓谷缺额俱令动库项买补,如库项不敷采买,该督抚随时奏请拨给【时因陕甘捐纳多系折色转向民采买,令将见发帑三百万两存留甘省之项陆续购足,以崇积贮实政,于是并安徽等省亦如之】三十三年停止福建云南广东三省捐监贮仓事例。三十四年以直隶近水州县洼地被灾,拨通仓米二十万石散各处平粜。又云南因拨运军粮各属仓谷缺额,令将该地方有永折改折抵条各项米悉征本色抵补仓额。先是通州设立米局,凡王公大臣官俸听其出售,通州民人因私立米局渐滋弊端。至是御史屏治奏请清理积弊,以平米价,乃令步军统领会同顺天府尹将该地米局十余座永行停止,其王公大臣官俸令兵弁解京交纳。

译局。二十三年准运丁余米在通州出粜。二十六年令甘肃省设立府仓,明年又令廿省建乡仓。

——十七年停止八旗及通州两翼的米局。二十三年准许运丁(漕运丁夫)的余米在通州出售。二十六年命令甘肃省设立府仓,第二年又命令甘肃省建立乡仓。

二十八年户部侍郎英廉言:京通仓贮最宜充裕,而频年截漕散赈,动以亿万计,间遇京城粮价昴贵,辄发内仓广为平粜,截留之数既多,储积之数自减,请于湖广、江西、江南、浙江四省开捐贡监,收纳本色,或以三年、五年为限,捐有成数另行收贮,遇截漕之年即于次年照所截之数补运京仓。

——二十八年户部侍郎英廉上言说:京仓、通仓的储存最应当充裕,然而连年截留漕粮用于散赈,动辄以亿万计算,一旦遇到京城粮价昂贵,就发放内仓的粮食广泛平粜,截留的数量既多,储积的数量自然减少。请求在湖广、江西、江南、浙江四省开设捐贡监的条例,收纳本色粮食,或以三年、五年为期限,捐足一定数额另行收储,遇到截留漕粮的年份,就在次年按所截留的数目补运京仓。

廷臣议如所请,逐令该督抚将见在谷价酌中定议,并一应年限拨运事宜酌定具奏。于是安征巡抚托庸请将见存常平仓谷先行碾米附漕船运京,以捐监本色,随后补仓。

——廷臣商议依照所请,随即令该督抚将当前粮价酌情居中确定,并将各项年限、拨运事宜酌定后具折奏报。于是安徽巡抚托庸请求将现存常平仓的粮谷先行碾成米,附随漕船运往京城,用捐监所得本色粮食随后补充仓储。

上谕:三农生谷祗有此数,采购于官庾,捐输于绅士,条欵虽殊,其为地方所产则一,与其辗转挹注,曷若留之民间?若一概丰贮,恐小民未获粜贷之利,先受目前食贵之艰,譬诸日食四鬴者,先夺其三而语之曰:「吾将为尔他日待哺计也」,彼不生感而生怨矣。

——皇上谕旨说:农民所产的粮谷只有这么多,无论是官府采购还是绅士捐输,条款虽不同,但都是地方所产的粮食,与其辗转调拨挪用,不如留在民间。如果一概大量储存,恐怕百姓还没有获得粜卖借贷的好处,先要承受眼下粮食昂贵的艰难,好比一个人一天要吃四釜粮食,先夺去他三釜,然后对他说:"我这是为你日后等待接济打算",他不会因此感激,反而会心生怨恨。

国家升平富庶,内府外府均为一体,凡官廪兵糈岁支之数,岂缺于供?若以补漕粮而议捐谷,又因议捐谷而先运常平仓储,不独徒费输挽之劳,且他省闻风踵事,地方因缘垄断,必致米价涌腾,闾阎转滋弊累。

——国家太平富庶,内库外库本为一体,凡是官员俸禄、军队粮饷每年支出的数目,难道会供给不足?如果为了补充漕粮而商议捐谷,又因为商议捐谷而先运送常平仓的储粮,不但白白耗费运输的劳力,而且其他省份闻风效仿,地方上借机垄断,必然导致米价飞涨,百姓反而更增添弊端困扰。

揆之经常不易之道,惟为民食留其有余,国用自无不足。居今承平日久,户口增而产米祗。有此数,倘遇必资通融协济之处,亦不过临时善为补救而已。所有碾运常平仓谷之奏,不必行。其江浙四省捐纳贡监之例,并停止。

——依照长久不变的常理,只有为民间口粮留有余地,国家用度自然不会不足。如今太平已久,户口增加而产米数量却仍是这么些。倘若遇到必须通融协济的地方,也不过是临时妥善补救而已。所有关于碾运常平仓粮谷的奏请,不必施行。江浙等四省捐纳贡监的条例,也一并停止。

嗣于三十年,托庸又以安徽所属仓额拨碾后,缺至四十万,买补维艰,请于各属捐监酌量减收本色,以补仓贮。寻议准令减三报捐,至徽宁地僻,准令减四,粟谷兼收,俟额足即止。凡外省营贩寄居者,不准报捐。本省人亦不准折色。

——此后到三十年,托庸又因安徽所属仓额拨用碾米之后,缺额达四十万石,购买补充十分艰难,请求在各属捐监中酌量减收本色粮食,以补充仓储。随后商议准许减收十分之三报捐,至于徽州、宁国地处偏僻,准许减收十分之四,粟米谷类兼收,等到额数补足即止。凡是外省经商流寓寄居的人,不准报捐;本省人也不准以折色银两抵充。

时以直省府仓收于俱委州县,不免回护隐徇,令改归首邑经理,知府祗许照例盘查,毋庸干涉。

——当时因各省府仓的收纳都委托给州县办理,难免有相互回护、隐瞒纵容的情况,下令改归首县(首邑)经理管理,知府只允许照例盘查,不必干涉具体事务。

三十一年停止陕甘直隶安徽山西河南等省捐监事例,其各省仓谷缺额俱令动库项买补,如库项不敷采买,该督抚随时奏请拨给【时因陕甘捐纳多系折色转向民采买,令将见发帑三百万两存留甘省之项陆续购足,以崇积贮实政,于是并安徽等省亦如之】

——三十一年停止陕西、甘肃、直隶、安徽、山西、河南等省的捐监条例,各省仓谷的缺额都命令动用库项购买补充,如果库项不够采买,该督抚随时奏请拨给【当时因陕甘捐纳大多是折色银两转而向百姓采购粮食,下令将已发放的帑银三百万两存留在甘肃省的部分陆续购足,以推崇积储的实政,于是安徽等省也照此办理】。

三十三年停止福建云南广东三省捐监贮仓事例。

——三十三年停止福建、云南、广东三省捐监储仓的条例。

三十四年以直隶近水州县洼地被灾,拨通仓米二十万石散各处平粜。又云南因拨运军粮各属仓谷缺额,令将该地方有永折改折抵条各项米悉征本色抵补仓额。

——三十四年因直隶靠近水患的州县低洼地区受灾,拨发通仓米二十万石,分散各处平粜。又云南因拨运军粮导致各属仓谷缺额,命令该地方原本永久折色或改折抵充的各项米粮一律征收本色粮食以抵补仓额。

先是通州设立米局,凡王公大臣官俸听其出售,通州民人因私立米局渐滋弊端。至是御史屏治奏请清理积弊,以平米价,乃令步军统领会同顺天府尹将该地米局十余座永行停止,其王公大臣官俸令兵弁解京交纳。

——此前通州设立米局,凡是王公大臣的俸米都听凭他们出售,通州百姓私自设立米局,逐渐滋生弊端。到这时御史屏治上奏请求清理积弊,以平抑米价,于是命令步军统领会同顺天府尹将该地十余座米局永久停止,王公大臣的俸米改令由兵弁解送京城交纳。

三十五年以岁届夏闰秋成稍迟,近畿米粮不敷接济,将王公大臣秋季俸米先期支于以

三十五年以岁届夏闰秋成稍迟,近畿米粮不敷接济,将王公大臣秋季俸米先期支于以平市直。又以入夏雨少,拨京仓米给五城平粜,令步军统领派委员役严缉奸商贩买囤积。是年于古北口地方添建仓贮八万石。三十六年谕,积贮既属充盈,新陈亦当量为出易,若兵食宽裕,则余粮可赡及闾阎,自为一举两得。着将该地驻防八旗兵丁及城守营提标各营绿旗兵丁应支月粮,每年支给两季,本色。三十七年,畿辅麦收歉薄,谕河南、山东抚臣各购麦十万石,运京供粜,并令山东仍弛海禁。四十年,京师粮价昂贵,令照例拨京仓米给五城设厂平粜。先是川省因办理军需购粮较多,该督抚因请暂停夔关出米以供军储。至是大功将成,而督臣文绶犹请将川地所产杂粮饬夔关一并截留。上谕:「川省产米丰饶,向由湖广一带贩运而下,东南各省均赖其利。今军储充盈,采买渐少,又本年江苏、安徽俱被偏灾,米价不免昂贵,正应将上游粮食源源贩运,毋许再行禁遏。」四十三年,山东巡抚国泰请社仓春借时,地方呈报,州县批交社长支发,秋还时由州县开单交地方按户催完,每岁杪责令州县亲赴四乡盘查。上谕:「此是在官又添一常平仓矣。社长侵渔原不能免,然因此而官为经营,则书役、地保之藉端勒索更甚。惟仍旧令督抚饬州县实心稽核,期得实济,无事更张。」是年复于五城设厂,拨京仓米麦平粜。四十四年,国泰言东省本年二麦丰收,节年民欠仓谷,请以麦六斗抵谷一石交仓。嗣后东省仓谷多有以麦易者。是岁湖北旱

译平市直。又以入夏雨少,拨京仓米给五城平粜,令步军统领派委员役严缉奸商贩买囤积。是年于古北口地方添建仓贮八万石。

——三十五年因这一年是闰夏,秋收较迟,京城附近米粮不足以接济,将王公大臣秋季的俸米提前支放,以平抑市价。又因入夏以来雨水较少,拨发京仓米给京城五城平粜,命令步军统领派遣官员差役严厉缉拿奸商贩买囤积的行为。这一年在古北口地方增建仓库,储存八万石。

三十六年谕,积贮既属充盈,新陈亦当量为出易,若兵食宽裕,则余粮可赡及闾阎,自为一举两得。着将该地驻防八旗兵丁及城守营提标各营绿旗兵丁应支月粮,每年支给两季,本色。

——三十六年谕旨说:积储既然已经充盈,新粮陈粮也应当酌量出售更替,如果军队粮食宽裕,那么剩余的粮食就可以惠及百姓,这自然是一举两得。着令将该地驻防八旗兵丁以及城守营、提标各营绿旗兵丁应领的月粮,每年支给两季本色粮食。

三十七年,畿辅麦收歉薄,谕河南、山东抚臣各购麦十万石,运京供粜,并令山东仍弛海禁。

——三十七年,京畿一带麦收歉薄,谕令河南、山东巡抚各购买麦子十万石,运往京城供应平粜,并命令山东仍旧放宽海禁。

四十年,京师粮价昂贵,令照例拨京仓米给五城设厂平粜。

——四十年,京城粮价昂贵,命令照例拨发京仓米给五城设厂平粜。

先是川省因办理军需购粮较多,该督抚因请暂停夔关出米以供军储。至是大功将成,而督臣文绶犹请将川地所产杂粮饬夔关一并截留。

——此前四川省因办理军需购粮较多,该督抚因此请求暂停夔关的粮米输出,以供应军队储备。到这时大功即将告成,而督臣文绶仍请求将四川所产杂粮也一并饬令夔关截留。

上谕:「川省产米丰饶,向由湖广一带贩运而下,东南各省均赖其利。今军储充盈,采买渐少,又本年江苏、安徽俱被偏灾,米价不免昂贵,正应将上游粮食源源贩运,毋许再行禁遏。」

——皇上谕旨说:「四川省产米丰饶,历来由湖广一带贩运而下,东南各省都仰赖它的利益。如今军队储备充盈,采买逐渐减少,又本年江苏、安徽都遭受局部灾害,米价难免昂贵,正应当把上游的粮食源源不断地贩运出来,不许再行禁止阻遏。」

四十三年,山东巡抚国泰请社仓春借时,地方呈报,州县批交社长支发,秋还时由州县开单交地方按户催完,每岁杪责令州县亲赴四乡盘查。

——四十三年,山东巡抚国泰请求社仓在春天借贷时,由地方呈报,州县批准后交社长发放;秋天归还时,由州县开列清单交地方按户催收完纳,每年年底责令州县亲自到四乡盘查核实。

上谕:「此是在官又添一常平仓矣。社长侵渔原不能免,然因此而官为经营,则书役、地保之藉端勒索更甚。惟仍旧令督抚饬州县实心稽核,期得实济,无事更张。」

——皇上谕旨说:「这样一来官府又多添了一个常平仓了。社长侵吞盘剥固然难以避免,但如果因此而由官府来经营管理,那么书吏、地保借机勒索的情况会更加严重。还是仍旧命令督抚饬令州县用心稽查核实,期望取得实际效果,不必更改规制。」

是年复于五城设厂,拨京仓米麦平粜。

——这一年又在五城设厂,拨发京仓米麦平粜。

四十四年,国泰言东省本年二麦丰收,节年民欠仓谷,请以麦六斗抵谷一石交仓。嗣后东省仓谷多有以麦易者。是岁湖北旱

——四十四年,国泰上言说山东省本年二麦丰收,历年百姓所欠的仓谷,请求以麦六斗折抵谷一石交仓。此后山东仓谷大多有用麦子折换归还的。这一年湖北发生旱灾……

,该省大吏咨商川省,川督文绶请于水次州县各仓拨谷数十万碾米运楚。上以文绶意欲以官运仓谷塞责,实则不欲夔关之米出境,意存畛域,因传谕文绶令其将水次仓谷碾米拨运江南【向来江南下游仰给川省,会前岁江南又歉收,故有此谕】并令晓谕楚省商贩,听其照常转运,无得阻滞。其途经楚省之米,亦令该督抚任其贩运各处发卖。四十六年,江苏崇明县被潮,民多拮据,将本年应行起运粮米内截留十万石平粜,又以徐州府属被灾较重,拨藩库银五十五万两及盐课银五十万两以资赈恤。寻截留漕粮五万石以备平粜。四十七年,直隶承德府雨泽偶愆,粮价稍昂,陆续发存仓余米六千石平粜。是时直隶各仓因赈济额缺,将天津存漕米九万二百三十二石拨补。是年又以山东衮州、曹州府属被水,截留漕米五十万石接济。四十八年准四川未经变价之义仓谷存贮民间,以资接济。又于江浙各兑漕米内截留二十万石,分贮平粜。五十年上谕:「上年湖北、安徽、江苏等省被旱,屡经降旨加恩赈恤,并为之筹酌调剂,令将四川、江西米石接济各省,俾商力流通,以平市价。」命川督李世杰饬该处州县碾运常平仓谷接济下游各省。

译该省大吏与四川省协商,四川总督文绶请求从沿江州县各仓拨出谷物数十万石,碾成米后运往湖北、湖南。皇上认为文绶的用意是想用官运仓谷来搪塞了事,实际上是不愿让夔州关的米运出川境,心中存有地域私见,于是传旨文绶,命他将沿江仓谷碾米拨运江南【向来江南下游仰赖四川省供给,恰逢前一年江南又歉收,所以有这道谕旨】,并命他晓谕湖北、湖南的商贩,听任其照常转运,不得阻滞。凡途经湖北、湖南的米,也命该省督抚任其贩运到各地发卖。四十六年,江苏崇明县遭受海潮侵袭,百姓多陷入困顿,遂将本年应起运的漕粮中截留十万石就地平价出售,又因徐州府所属地区受灾较重,拨发藩库银五十五万两及盐课银五十万两用以赈济抚恤。不久又截留漕粮五万石以备平价出售。四十七年,直隶承德府雨水偶有欠缺,粮价略微上涨,陆续拨发存仓余米六千石平价出售。当时直隶各仓因赈济而定额短缺,遂将天津存漕米九万零二百三十二石拨补。这一年又因山东兖州、曹州府所属地区遭水灾,截留漕米五十万石接济。四十八年,准许将四川尚未变价出售的义仓谷物存放在民间,以备接济之用。又从江苏、浙江各地应交漕米中截留二十万石,分别存贮以备平粜。五十年,皇上谕旨说:"上年湖北、安徽、江苏等省遭遇旱灾,屡次降旨加恩赈济抚恤,并为此筹划调剂,令将四川、江西的米石接济各省,使商贾之力得以流通,以平抑市价。"命四川总督李世杰饬令该处州县碾运常平仓谷接济下游各省。

皇朝通志卷八十八

  ●皇朝通志卷八十九

  食货略九

  ○食货略九

  钱币

  △钱币

(臣)等谨按:钱币之制,汉之五铢,唐之开通,差为得中,其余非失之太轻,即失之过重,而积弊丛生,有不可究诘者。及前明官铸渐偷,私钱日甚,至熹、怀时而其弊极矣。我国家法制详备,府事修和,泉货流通,尽善无弊。自龙兴之初,即铸钱二品,迨定鼎燕京,内则设宝源、宝泉二局于京师,外则开局鼓铸于直省,轮郭、肉好、轻重适中。迩自西陲底定,开局于叶尔羌、阿克苏等城,遵式改铸,荒陬僻壤,一体流通。钱法之盛,超越前古。至于金银、交钞之属,均以济钱之不足,而银钱互权,实为上下通行之币。以故输纳国用,惟以银钱兼收,而钞法逐永行停止。若夫开采铜铅,转输拨济,其所以等鼓铸之需者,实详且尽焉。兹辑通志,特详书钱币之大端,着于篇。

天命元年,仿古九府圜法,铸钱二品,一国书,一汉字。轮郭外周文曰「天命通宝」。其满文一品,钱质较汉文一品颇大。

天聪二年,铸钱二品,形质如旧,文曰「天聪通宝」。

至世祖章皇帝定鼎燕京,大开铸局,以足国用,始定为一品设实泉局,属户部;宝源局,属工部。文曰「顺治通宝【按明直省铸局皆称宝泉,本朝惟京局称之】每局以汉侍郎一员督理钱法,满汉司员各一人监管局务。开铸以一期为一卯,计数以千钱为一串。始定制以红铜七成,白铜三成搭配鼓铸,每铜百斤折耗十有二斤。以一万二千串为一卯,每年额铸三十卯。每文重一钱二分,凡钱七文准银一分。其旧钱不如式者,以十四文准一分。四年,户部议钱价既重,不便行使,请更定为每十文准银一分。又请于各省重镇颁式开铸,于是开山西、陕西省及密云、蓟、宣、大同、延绥、临清等铸局。后又开盛京、江西、河南、湖广省城及湖广之荆州、常德二府铸局。五年,开江南之江宁府铸局,停盛京、延绥二局。六年,移大同局于阳和城,开浙江、福建、山东各省铸局。七年,开湖广襄阳、郧阳二府铸局。八年,准于各布政使驻札之省城,量留一局,其余各镇及湖广之荆州等府铸局俱停止。十年,复开密云、蓟、宣、阳和、临清等镇铸局,其增炉三百零四座。先是故明诸藩窃据边省,槐铸伪号,奸民因乘便盗铸。而当草窃未定时,民间杂用假银及行使低银,物价迄无定准。至是诏令严行禁缉,而伪钱假银始不得行。又定铸钱务重一钱二分五厘,钱背左铸汉文「一厘」二字。其户部铸「户」字,工部铸「工」字,各省及密云等镇并铸开局地方一字。钱形字体备极精致,不合式者即为盗铸,仍照旧例,每千准银一两。

译皇朝通志卷八十八

●皇朝通志卷八十九

食货略九

○食货略九

钱币

△钱币

臣等谨按:钱币的制度,汉代的五铢钱、唐代的开元通宝,差不多算是适中的,其余的钱不是太轻,就是太重,以致积弊丛生,弊端多得无法追究清楚。到了前明,官铸钱越铸越偷工减料,私铸钱一天比一天多,到熹宗、怀宗(崇祯)时弊端达到了极点。我朝法制详备,各衙门办事协调,货币流通顺畅,尽善尽美没有弊端。自开国之初,就铸造了两种钱,等到定都燕京后,对内在京师设立宝源、宝泉两个钱局,对外在各省开局铸钱,钱的轮廓、厚薄、轻重都很适中。近来自西部边疆平定以后,又在叶尔羌、阿克苏等城开局,依照规制改铸新钱,边远荒僻的地方,也一律流通使用。钱法之兴盛,超过了前代。至于金银、纸币之类,都是用来弥补钱币不足的,银与钱互相权衡使用,实际上是上下通行的货币。因此国家征收赋税,只以银钱兼收,而纸币之法便逐渐永远停止了。至于开采铜铅、转运拨济,用来供应铸钱之需的各种措施,也都记述得十分详尽。现在编纂《通志》,特意详细记述钱币的大端,写成本篇。

天命元年,仿照古代九府圜法,铸造了两种钱,一种是满文,一种是汉字。钱的外周轮廓上刻着"天命通宝"字样。其中满文的一种,钱的质地比汉文的一种要大一些。

天聪二年,铸造两种钱,形制质地和以前一样,钱文是"天聪通宝"。

到世祖章皇帝定都燕京后,大规模开设铸钱局,以满足国家用度,才确定只铸一种钱,设立宝泉局,隶属户部;宝源局,隶属工部。钱文是"顺治通宝"【按:明代各省铸局都称宝泉,本朝只有京城的局才这样称呼】。每局由一名汉族侍郎督理钱法,满、汉司员各一人监管局务。开铸以一期为一卯,计数以一千钱为一串。开始规定制钱以红铜七成、白铜三成配合铸造,每一百斤铜折耗十二斤。以一万二千串为一卯,每年额定铸三十卯。每文钱重一钱二分,凡七文钱折合银一分。旧钱不合规格的,以十四文折合银一分。四年,户部认为钱价定得太重,不便于使用,请求改定为每十文折合银一分。又请求在各省重镇按照规制颁布式样开局铸钱,于是开设了山西、陕西省以及密云、蓟州、宣化、大同、延绥、临清等地的铸钱局。后来又开设了盛京、江西、河南、湖广省城以及湖广的荆州、常德二府铸钱局。五年,开设江南的江宁府铸钱局,停止盛京、延绥两局。六年,将大同局移到阳和城,开设浙江、福建、山东各省铸钱局。七年,开设湖广襄阳、郧阳二府铸钱局。八年,准许在各布政使驻扎的省城,酌量保留一个局,其余各镇以及湖广荆州等府的铸钱局全部停止。十年,重新开设密云、蓟州、宣化、阳和、临清等镇的铸钱局,增设炉座三百零四座。此前,明朝的各个藩王割据边疆各省,私铸伪号钱币,奸民趁机盗铸。而在天下未定之时,民间杂用假银以及使用成色低的银子,物价一直没有定准。到这时下诏严令禁止查缉,伪钱假银才不能再流通。又规定铸钱务必重一钱二分五厘,钱背左边铸"一厘"二字。户部铸的钱铸"户"字,工部铸的钱铸"工"字,各省及密云等镇的钱都铸开局所在地的一字。钱的形制字体都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