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三笔卷第一(十四则)
土治水,而言九州岛者不知经水。《洪范》性命之原,而言九畴者不知数。舜于四凶,以尧庭之旧而流放窜殛之。穆王将善其祥刑,而先丑其耄荒。汤之伐桀,出不意而夺农时。文王受命为僭王,召公之不说,类乎无上。太甲以不顺伊尹而放,群叔才有流言而诛,启行孥戮之刑以誓不用命,盘庚行劓殄之刑而迁国,周人饮酒而死,鲁人不板干而屋诛。先时不及时而杀无赦。威不可讫,老不足敬,祸不足畏,凶德不足忌之类。惟此经遭秦火煨烬之后,孔壁朽折之余,孔安国初以隶篆推科斗。既而古今文字错出东京,乃取正于杜林。传至唐,弥不能一,明皇帝诏卫包悉以今文易之,其去本几何其远矣!今之学者尽信不疑,殆如手授于诛、泗间,不亦惑乎?论《尧典》中星云,于春分日而南方井、鬼七宿合,昏毕见者,孔氏之误也。岂有七宿百九度,而于一夕间毕见者哉?此实春分之一时正位之中星,非常夜昏见之中星也。于夏至而东方角、亢七宿合,昏毕见者,孔氏之误也。岂有七宿七十七度,而于一夕间毕见者哉?此夏至一时之中星,非常夜昏见者也。秋分、冬至之说皆然。凡此以上,皆晁氏之说。所辩圣典,非所敢知。但验之天文,不以四时,其同在天者常有十余宿。自昏至旦,除太阳所舍外,余出者过三之二,安得言七宿不能于一夕间毕见哉?盖晁不识星故云尔。
译用土来治理水,而谈论九州的人却不了解河流的脉络;《洪范》阐述性命的本源,而谈论九类治国大法的人却不理解数理。舜对待四个凶恶之人,因为他们曾是尧朝的老臣,却将他们流放、放逐、诛杀;周穆王想要完善他的祥刑,却先指责自己年老昏乱;商汤讨伐夏桀,出其不意地破坏了农时;周文王受命却成了僭越之王,召公的不悦,类似于没有尊上;太甲因为不顺从伊尹而被放逐,管叔、蔡叔刚有流言就被诛杀,启施行连坐杀戮之刑以誓不用命,盘庚施行割鼻灭绝之刑而迁都,周人饮酒致死,鲁人不使用干板建房而被诛杀。违背时机或不及时而杀人不赦免,威严不可终结,老人不值得尊敬,灾祸不值得畏惧,凶恶的德行不值得忌讳之类。只有这部经典,在遭受秦朝大火焚烧之后,孔壁朽坏折断之余,孔安国最初用隶书和篆书来推演蝌蚪文。随后古今文字在东京错杂出现,于是向杜林取正。传到唐代,更加不能统一,唐明皇下诏让卫包全部用今文替换,这距离原本已经相差多远啊!现在的学者全都相信而不怀疑,几乎像是亲手从洙水、泗水之间传授得来,难道不迷惑吗?论述《尧典》中的星象,说在春分日南方井、鬼七宿会合,黄昏时全部可见,这是孔氏的错误。哪有七宿一百九十度,在一夜之间全部可见的呢?这实际上是春分一个时辰正位的中星,并不是平常夜晚黄昏时可见的中星。说在夏至日东方角、亢七宿会合,黄昏时全部可见,这也是孔氏的错误。哪有七宿七十七度,在一夜之间全部可见的呢?这是夏至一个时辰的中星,并不是平常夜晚黄昏时可见的。秋分、冬至的说法都是这样。以上这些,都是晁氏的说法。所辩驳的圣典,我不敢妄加评论。但验证天文,不局限于四季,同在天上的星宿常有十余个。从黄昏到黎明,除了太阳所在的星宿外,其余出现的超过三分之二,怎么能说七宿不能在一夜之间全部可见呢?大概是晁氏不认识星象所以这样说。
其论《诗序》云,作诗者不必有序。今之说者曰,《序》与《诗》同作,无乃惑钦!旦逸诗之传者,岐下之石鼓也,又安覩《序》邪?谓晋武公盗立,秦仲者石勒之流,秦襄公取周地,皆不应美。《文王有声》为继伐,是文王以伐纣为志,武王以伐纣为功。《庭燎》、《沔水》、《鹤鸣》、《白驹》,箴、规、海、刺于宣王,则《云汉》、《韩奕》、《松高》、《烝民》之作妄也。未有《小雅》之恶如此,而《大雅》之善如彼者也。谓《子衿》、《候人》、《采绿》之《序》骈蔓无益,《樛木》、《日月》之《序》为自戾,《定之方中》、《木瓜》之《序》为不纯。孟子、荀卿、左氏、贾谊、刘向汉诸儒,论说及《诗》多矣,未尝有一言以《诗序》为议者,则《序》之所作晚矣。晁所论是否,亦未敢辄言。但其中有云,秦康公隳穆公之业,日称兵于母家,自丧服以寻干戈,终身战不知已,而序《渭阳》,称其“我见舅氏,如母存焉”,是果纯孝欤?陈厉公弑佗代立,而序《墓门》责佗“无良师傅”,失其类矣。予谓康公《渭阳》之诗,乃赠送晋文公入晋时所作,去其即位十六年。衰服用兵,盖晋襄公耳,《传》云“子墨衰绖”者也。康公送公子雍于晋,盖徇其请。晋背约而与之战,康公何罪哉?责其称兵于母家,则不可。陈佗杀威公太子而代之,故蔡人杀佗而立厉公,非厉公罪也。晁诋厉以申伦,亦为不可。
其论《三传》,谓杜预以左氏之耳目,夺夫子之笔削。公羊家失之舛杂,而何休者,又特负于公羊。惟谷梁晚出,监二氏之违畔而正之,然或与之同恶,至其精深远大者,真得子夏之所传。范寗又因诸儒而博辩之,申谷梁之志,其于是非亦少公矣,非若杜征南一切申《传》,决然不敢异同也。此论最善。
然则晁公之于群经,可谓自信笃而不诡随者矣。
邳彤郦商汉光武讨王郎时,河北皆叛,独矩鹿、信都坚守,议者谓可因二郡兵自送,还长安。惟邳彤不可,以为若行此策,岂徒空失河北,必更惊动三辅。公既西,则邯郸之兵,不肯背城主而千里送公,其离散逃亡可必也。光武感其言而止。东坡曰:“此东汉兴亡之决,邳彤亦可谓汉之元臣也。”彤在云台诸将之中,不为人所标异,至此论出,识者始知其然。汉高祖役,吕后与审食其谋曰:“诸将故与帝为编户民,今乃事少主,非尽族是,天下不安。”以故不发丧。郦商见食其曰:“诚如此,天下危矣。陈平、灌婴将十万守荥阳,樊哙、周勃将二十万定燕、代,比闻帝崩,诸将皆诛,必连兵还向以攻关中,亡可翘足待也。”食其入言之,乃发丧。然则是时汉室之危,几于不保,郦商笑谈间,廓廓无事,其功岂不大哉?然无有表而出之者!迨吕后之亡,吕禄据北军,商子寄给之出游,使周勃得入。则郦氏父子之于汉,谓之社稷臣可也。寄与刘揭同说吕禄解将印,及文帝论功,揭封侯赐金,而寄不录,平、勃亦不为之一言,此又不可晓者。其后寄嗣父为侯,又以罪免,惜哉!
武成之书孔子言:“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所谓服事者,美其能于纣之世尽臣道也。而《史记?周本纪》云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其后改法度,制正朔,追尊古公、公季为王。是说之非,自唐梁肃至于欧阳、东坡公、孙明复皆尝着论,然其失自《武成》始也。孟子曰:“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今考其书,云“大王肇基王迹,文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及武王自称曰“周王发”,皆纣尚在位之辞。且大王居邠,犹为狄所迫逐,安有“肇基王迹”之事?文王但称西怕,焉得言“诞膺天命”乎?武王未代商,已称周王;可乎?则《武成》之书不可尽信,非止“血流漂杵”一端也。至编简舛误,特其小小者云。象载瑜《汉郊祀歌?象载瑜》章云:“象载瑜,白集西。”颜师古曰:“象载,象舆也。山出象舆,瑞应车也。”《赤蚊》章云“
译他论述《诗序》说,作诗的人不一定有《序》。现在的解说者说,《序》与《诗》同时作成,这难道不是迷惑吗?那些流传下来的逸诗,是岐山下的石鼓文,又哪里能看到《序》呢?说晋武公篡位自立,秦仲是石勒一流的人,秦襄公夺取周地,都不应该被赞美。《文王有声》是接着讨伐,这是说文王以讨伐商纣为志向,武王以讨伐商纣为功业。《庭燎》、《沔水》、《鹤鸣》、《白驹》是对宣王的箴言、规劝、告诫、讽刺,那么《云汉》、《韩奕》、《嵩高》、《烝民》的创作就是虚妄的了。没有《小雅》如此恶劣,而《大雅》却如此美好的情况。说《子衿》、《候人》、《采绿》的《序》杂乱无章没有益处,《樛木》、《日月》的《序》自相矛盾,《定之方中》、《木瓜》的《序》不纯正。孟子、荀卿、左丘明、贾谊、刘向以及汉代的诸儒,论述涉及《诗经》的很多,不曾有一句话把《诗序》作为议论对象的,那么《序》的创作时间就很晚了。晁氏的论述是否正确,也不敢贸然断言。但其中有一处说,秦康公败坏了秦穆公的基业,天天对母家动武,穿着丧服去寻求战争,终身征战不知停止,而《渭阳》的《序》称赞他“我见到舅舅,如同母亲还在”,这难道是纯粹的孝道吗?陈厉公被杀,陈佗取代他即位,而《墓门》的《序》责备陈佗“没有好的师傅”,这就搞错了类别。我认为康公《渭阳》这首诗,是赠送晋文公进入晋国时所作,距离他即位已经十六年了。穿着丧服用兵,大概是晋襄公吧,《左传》说“子墨衰绖”就是指的这件事。康公送公子雍去晋国,大概是顺从他的请求。晋国违背约定而与他交战,康公有什么罪呢?责备他对母家动武,是不可以的。陈佗杀了陈威公的太子而取代他,所以蔡国人杀了陈佗而立陈厉公,这不是陈厉公的罪过。晁氏诋毁陈厉公以申明伦理,也是不可以的。
他论述《三传》,说杜预凭借左氏传的见闻,夺取了孔子的笔削之权。公羊学派失之于错杂混乱,而何休又特别辜负了公羊学。只有谷梁传出现较晚,鉴戒两家的背离而加以匡正,然而有时与他们同流合污,至于那些精深远大的地方,真正得到了子夏所传的精髓。范寗又依据诸儒之说而广博辩难,申张谷梁的旨意,他在是非判断上也稍微公正了一些,不像杜预那样一味申张《左传》,决然不敢有不同意见。这个论述最好。
那么晁公对于群经,可以说是自信坚定而不随波逐流的人了。
邳彤、郦商在汉光武帝讨伐王郎时,河北都叛变了,只有矩鹿、信都坚守,议论的人说可以凭借这两个郡的兵力自己护送,返回长安。只有邳彤认为不可以,认为如果实行这个策略,岂止是白白失去河北,必定还会惊动三辅地区。皇上既然西行,那么邯郸的军队,不肯背离城主而千里护送皇上,他们离散逃亡是必然的。光武帝被他的话感动而停止。苏轼说:“这是东汉兴亡的决定时刻,邳彤也可以说是汉朝的元老了。”邳彤在云台二十八将之中,不被人们标榜为特异,等到这个论述出现,有见识的人才知道确实如此。汉高祖去世,吕后与审食其谋划说:“各位将领过去与皇帝是编户齐民,现在侍奉少主,如果不把他们全族诛灭,天下就不会安定。”因此不发丧。郦商见到审食其说:“如果真的这样,天下就危险了。陈平、灌婴率领十万军队守卫荥阳,樊哙、周勃率领二十万军队平定燕、代,等到听说皇帝驾崩,各位将领都被诛杀,必定联合军队回师攻打关中,灭亡可以翘足以待。”审食其进去报告,才发丧。那么当时汉朝的危机,几乎到了无法保全的地步,郦商在谈笑之间,使局势廓然无事,他的功劳难道不大吗?然而没有人表彰他!等到吕后去世,吕禄占据北军,郦商的儿子郦寄欺骗吕禄让他出游,使得周勃得以进入。那么郦氏父子对于汉朝,称之为社稷之臣是可以的。郦寄与刘揭一同劝说吕禄交出将军印绶,等到文帝论功行赏,刘揭封侯赐金,而郦寄没有被记录,陈平、周勃也不为他说一句好话,这又是不可以理解的。后来郦寄继承父亲的爵位成为侯,又因为犯罪被免职,可惜啊!
《武成》这本书孔子说:“周朝的德行,可以说是极致的德行了。拥有天下的三分之二,却仍然服侍殷商。”所谓服侍,是赞美他能在商纣的时代尽到臣子的道义。而《史记·周本纪》说西伯大概在受命的那一年称王,并裁决虞、芮的诉讼,后来改变法度,制定正朔,追尊古公、公季为王。这种说法的错误,从唐代的梁肃到欧阳修、苏轼、孙明复都曾著文论述,然而它的错误是从《武成》开始的。孟子说:“我对于《武成》,只取其中的两三页罢了。”现在考察这本书,说“大王开创王业的踪迹,文王承受天命,来安抚四方华夏”,以及武王自称“周王发”,都是商纣还在位时的言辞。况且大王居住在邠地,还被狄人迫逐,怎么会有“开创王业踪迹”的事情?文王只称西伯,怎么能说“承受天命”呢?武王没有取代商朝,已经称周王;可以吗?那么《武成》这本书不能完全相信,不仅仅是“血流漂杵”这一端。至于编简错乱,只是小小的问题罢了。《象载瑜》《汉郊祀歌·象载瑜》章说:“象载瑜,白集西。”颜师古说:“象载,就是象舆。山中出现象舆,是瑞应的车。”《赤蚊》章说
象舆■”,即此也。而《景星》章云:“象载昭庭。”师古曰:“象谓悬象也。悬象秘事,昭显于庭也。”二字同出一处,而自为两说。按乐章同意,正指瑞应车,言昭列于庭下耳。三刘《汉》释之说亦得之,而谓“白集西”为西雍之麟,此则不然。盖歌诗凡十九章,皆书其名于后,《象载瑜》前一行云“行幸雍获白麟作”,自为前篇“朝陇首,览西垠”之章,不应又于下篇赘出之也。
译“象舆”,就是这里所说的。而《景星》章说:“象载昭庭。”颜师古说:“象指的是悬象。悬象是隐秘之事,在庭中昭然显现。”这两个字出自同一处,却各自有不同的解释。考察乐章的本意,正是指祥瑞应验的车,说它显赫地陈列在庭下罢了。三刘在《汉书》中的解释也符合这个意思,但他们认为“白集西”是指西雍的白麟,这就不对了。因为歌诗共有十九章,都在后面写明了篇名,《象载瑜》前一行写着“行幸雍获白麟作”,这自然是属于前一篇“朝陇首,览西垠”的章节,不应该又在下一篇中重复赘述。
管晏之言《孟子》所书:“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吾欲观于转附、朝儛,遵海而南,放于琅邪,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观也?’晏子对曰:‘天子诸侯,无非事者。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今也不然。师行而粮食。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先王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景公说,大戒于国。”《管子?内言?戒》篇曰:“威公将东游,问于管仲曰:‘我游犹轴转斜,南至琅邪。司马曰,亦先王之游已。何谓也?’对曰:“先王之游也,春出原农事之不本者,谓之游。秋出补人之不足者,谓之夕,夫师行而粮食其民者,谓之亡。从乐而不反者,谓之荒。先王有游夕之业于民,无荒亡之行于身。’威公退再拜,命曰宝法。”观管、晏二子之语,一何相似,岂非传记所载容有相犯乎?管氏既自为一书,必不误,当更考之《晏子春秋》也。
共工氏《礼记?祭法》、《汉书?郊祀志》,皆言共工氏霸九州岛,以其无录而王,故谓之霸。《历志》则云:“虽有水德,在火本之间,非其序也。任知刑以强,故伯而不王。周人迁其行序,故《易》不载。”注言:“以其非次故去之。”《史记?律书》:“颛帝有共工之陈,以平水害。”文颖曰:“共工,主水官也。少昊氏衰,秉政作虐,故颛帝伐之。本主水官,因为水行也。”然《左传》郯子所叙黄帝、炎帝五代所名官,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杜预云:“共工氏以诸侯伯有九州岛者,在神农之前,太吴之后,亦受水瑞,以水名官。”盖其与炎、黄诸帝,均受五行之瑞,无所低昂,是亦为王明矣。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岛,至今祀以为社。前所纪谓“周人去其行序”,恐非也。至于怒触不周之山,天倾西北,地不满东南,此说尤为诞罔。洪氏出于此,本曰“共”,《左传》所书晋左行共华、鲁共刘,皆其裔也。后又推本水德之绪加水于左而为“洪”云。《尧典》所称“共工方鸠僝功”,即舜所流者,非此也。时以名官,故舜命垂为之。
汉志之误昔人谓颜师古为班氏忠臣,以其注释纪传,虽有舛误,必委曲为之辨故也。如《五行志》中最多,其最显显者,与《尚书》及《春秋》乖戾为甚。桑谷共生于朝。刘向以为商道既衰,高宗乘敝而起,既获显荣,怠于政事,国将危亡,故桑谷之异见。武丁恐骇,谋于忠贤。颜注曰:“桑谷自太戊时生,而此云高宗时,其说与《尚书大传》不同,未详其义,或者伏生差谬。”按《艺文志》自云:“桑谷共生,太戊以兴,鸣雉登鼎,武丁为宗。”乃是本书所言,岂不可为明证,而翻以伏生为谬,何也?僖公二十九年,大雨雹。刘向以为信用公子遂,遂专权自恣,僖公不寤,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又载文公十六年,蛇自泉宫出。刘向以为其后公子遂杀二子而立宣公。此是文公未年事,而刘向既书之,又误以为僖。颜无所辨。隐公三年,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其后郑获鲁隐。注引“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此自是隐为公子时事耳,《左传》记之甚明。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董仲舒以为成公时。其它如言楚庄始称王,晋灭江之类,颜虽随事敷演,皆云未详其说,终不肯正诋其疵也。《地理志》中沛郡公丘县曰:“故滕国,周懿王子叔绣所封。”颜引《左传》“郜、雍、曹、滕,文之昭也”为证,亦云未详其义。真定之肥垒,菑川之剧,泰山之肥城,皆以为肥子国,而辽西之肥如,又云“肥子奔燕,燕封于此。”魏郡元城县云:“魏公子元食邑于此,因而遂氏焉。”常山元氏县云:“赵公子元之封邑,故曰元氏。”不应两邑命名相似如此。正文及《志》五引摩池河,皆注云:“虐音呼,池音徒河反。”又“五伯迭兴”,注云:“此五伯谓齐威、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也。”而《诸侯王表》“五伯扶其弱”注云:“谓齐威、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也。”《异姓诸侯王表》“适
译管仲和晏子的言论,《孟子》中有记载:“齐景公问晏子说:‘我想去转附、朝儛游览,沿着海岸向南,直到琅邪,我该怎么做才能与先王的巡狩相比呢?’晏子回答说:‘天子诸侯,没有不做事的。春天视察耕作以补助不足,秋天视察收获以救助匮乏。现在却不是这样。军队出行而消耗粮食。顺流而下而忘记返回叫做‘流’。顺流而上而忘记返回叫做‘连’。追逐野兽没有满足叫做‘荒’。沉溺酒色没有满足叫做‘亡’。先王没有流连的享乐,没有荒亡的行为。’景公很高兴,在国内大加告诫。”《管子·内言·戒》篇说:“齐桓公将要向东游历,问管仲说:‘我的游历像车轴转动一样,向南直到琅邪。司马说,这也是先王的游历啊。这是什么意思?’管仲回答说:‘先王的游历,春天出来查看不从事农业的人,叫做‘游’。秋天出来补助百姓的不足,叫做‘夕’。军队出行而消耗百姓粮食的,叫做‘亡’。沉溺享乐而不返回的,叫做‘荒’。先王对百姓有游夕的功业,对自己没有荒亡的行为。’桓公退下后再次拜谢,称这是宝贵的法则。”看管仲、晏子二人的话,多么相似,难道不是传记所载容有重复吗?管氏既然自成一书,必定不会错,应当再考证《晏子春秋》。
共工氏《礼记·祭法》、《汉书·郊祀志》,都说共工氏称霸九州,因为他没有德行而称王,所以称为霸。《历志》却说:“虽然有水德,在火德和本德之间,不是它的次序。任用智刑以逞强,所以称霸而不称王。周人改变了他的行序,所以《易经》不记载。”注解说:“因为他不是次序所以去掉了他。”《史记·律书》:“颛顼帝有共工的阵势,用来平定水害。”文颖说:“共工,是主管水事的官。少昊氏衰落,他执政作恶,所以颛顼帝讨伐他。本来主管水事,因此称为水行。”然而《左传》中郯子所叙述黄帝、炎帝五代所命名的官职,共工氏以水纪年,所以为水师而用水命名。杜预说:“共工氏以诸侯称霸九州的,在神农之前,太昊之后,也接受水瑞,以水命名官职。”大概他与炎帝、黄帝等帝,都接受五行的祥瑞,没有高低之分,这也是称王了。他的儿子叫后土,能平定九州,至今祭祀他作为社神。前面所记载的“周人去掉他的行序”,恐怕不对。至于怒撞不周山,天向西北倾斜,地向东南塌陷,这种说法尤其荒诞无稽。洪氏出于此,本来说“共”,《左传》所记载的晋左行共华、鲁共刘,都是他的后裔。后来又推究水德的源流,在左边加水成为“洪”字。《尧典》所称“共工正忙于聚集功劳”,就是舜所流放的人,不是这个人。当时以名官,所以舜任命垂担任这个官职。
汉志的错误过去的人说颜师古是班氏的忠臣,因为他注释纪传,虽然有错误,必定委曲为之辩解。如《五行志》中最多,其中最明显的,与《尚书》及《春秋》违背得很严重。桑谷共同生长在朝廷。刘向认为商道已经衰落,高宗趁着弊病而起,既然获得显赫荣耀,就怠于政事,国家将要危亡,所以桑谷的异象出现。武丁恐惧惊骇,向忠贤谋问。颜注说:“桑谷从太戊时生长,而这里说高宗时,这种说法与《尚书大传》不同,不清楚它的意义,或许伏生有差错。”按《艺文志》自己说:“桑谷共生,太戊因此兴盛,鸣雉登鼎,武丁成为宗庙。”这是本书所说的,难道不能作为明证,反而认为伏生有谬误,为什么呢?僖公二十九年,下大雨雹。刘向认为信用公子遂,遂专权自恣,僖公不醒悟,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又记载文公十六年,蛇从泉宫出来。刘向认为其后公子遂杀二子而立宣公。这是文公末年的事,而刘向既然写了,又误以为是僖公。颜师古没有辩解。隐公三年,日食。刘向认为其后郑国俘获鲁隐公。注引“狐壤之战,隐公被俘”。这自然是隐公为公子时事,《左传》记载得很清楚。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董仲舒认为是成公时。其他如说楚庄开始称王,晋灭江之类,颜师古虽然随事敷演,都说未详其说,终究不肯正面指责其瑕疵。《地理志》中沛郡公丘县说:“故滕国,周懿王子叔绣所封。”颜师古引《左传》“郜、雍、曹、滕,文之昭也”为证,也说未详其义。真定的肥垒,菑川的剧,泰山的肥城,都认为是肥子国,而辽西的肥如,又说“肥子奔燕,燕封于此。”魏郡元城县说:“魏公子元食邑于此,因而遂氏焉。”常山元氏县说:“赵公子元之封邑,故曰元氏。”不应两邑命名如此相似。正文及《志》五次引用摩池河,都注说:“虐音呼,池音徒河反。”又“五伯迭兴”,注说:“这五伯指齐威、宋襄、晋文、秦穆、楚庄。”而《诸侯王表》“五伯扶其弱”注说:“指齐威、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异姓诸侯王表》“适
戍强于五伯”注云:“谓昆吾、大彭、琢韦、齐威、晋文也。”均出一书,皆师古注辞,而异同如此。
译“戍强于五伯”的注解说:“指的是昆吾、大彭、琢韦、齐威、晋文。”这些内容都出自同一本书,也都是颜师古的注释,然而却存在这样的差异。
汉将军在御史上《汉书?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掌副丞相,位上卿,银印青缓,前后左右将军亦位上卿,而金印紫绞。故《霍光传》所载群臣连名奏曰,丞相敞、大将军光、车骑将军安世、度辽将军明友、前将军增、后将军充国、御史大夫谊。且云群臣以次上殿。然则凡杂将军,皆在御史大夫上,不必前后左右也。
上元张灯上元张灯,《太平御览》所载《史记?乐书》曰:“汉家祀太一,以昏时祠到明。”今人正月望日夜游观灯,是其遗事,而今《史记》无此文。唐韦述《两京新记》曰:“正月十五日夜,敕金吾弛禁,前后各一日以看灯。”本朝京师增为五夜,俗言钱忠懿纳土,进钱买两夜,如前史所谓买宴之比。初用十二、十三夜,至崇宁初,以两日皆国忌,遂展至十七、十八夜。予按国史,干德五年正月,诏以朝廷无事,区寓乂安,令开封府更增十七、十八两夕。然则俗云因钱氏及崇宁之展日,皆非也。太平兴国五年十月下元,京城始张灯如上元之夕,至淳化元年六月,始罢中元、下元张灯。
七夕用六日太平兴国三年七月,诏:“七夕嘉辰,着于甲令。今之习俗,多用六日,非旧制也,宜复用七日。”且名为七夕而用六,不知自何时始。然唐世无此说,必出于五代耳。
宰相参政员数太祖登极,仍用周朝范质、王溥、魏仁浦三宰相,四年,皆罢,赵普独相。越三月,始创参知政事之名,而以命薛居正、吕余庆,后益以刘熙古,是为一相三参。及普罢去,以居正及沈义伦为相,卢多逊参政。太宗即位,多逊亦拜相。凡六年,三相而无一参。自后颇以二相二参为率。至和二年,文彦博为昭文相,刘沆为史馆相,富粥为集贤相,但用程勘一参。惟至道三年吕端以右仆射独相,而户部侍郎温仲舒、礼部侍郎王化基、工部尚书李至、礼部侍郎李沆四参政,前后未之有也。
朱崖迁客唐韦执谊自宰相贬崖州司户,刺史命摄军事衙推,碟词云:“前件官久在朝廷,颇谙公事,幸期佐理,勿惮縻贤。”当时传以为笑,然犹未至于挫抑也。卢多逊罢相流崖州,知州乃牙校,为子求昏,多逊不许,遂侵辱之,将加害,不得已,卒与为昏。绍兴中,胡邦衡铨窜新州,再徙吉阳,吉阳即朱崖也。军守张生,亦一右列指使,遇之亡状,每旬呈,必令囚首诣廷下。邦衡尽礼事之,至作五十韵诗,为其生日寿,性命之忧,朝不谋夕。是时,黎酋闻邦衡名,遣子就学,其居去城三十里,尝邀致入山,见军守者,荷枷絣西底下,酋指而语曰:“此人贪虐已甚,吾将杀之,先生以为何如?”邦衡曰:“其死有余罪,果若此,足以洗一邦怨心。然既蒙垂问,切有献焉。贤郎所以相从者,为何事哉?当先知君臣上下之名分。此人固亡状,要之为一州主,所谓邦君也。欲诉其过,合以告海南安抚司,次至广西经略司,俟其不行,然后讼于枢密院,今不应擅杀人也。”酋悟,遽释之,令自书一纸引咎,乃再拜而出。明日,邦衡归,张诣门悔谢,殊感再生之恩,自此待为上客。邦衡以隆兴初在侍从,录所作《生日诗》示仲兄文安公,且备言昔日事。乃知去天万里,身陷九渊,日与死迫,古今一辙也。
张士贵宋璟唐太宗自临治兵,以部陈不整,命大将军张士贵杖中郎将等,怒其杖轻,下士贵吏。魏征谏曰:“将军之职,为国爪牙,使之执杖,已非后法,况以杖轻下吏乎?”上亟释之。明皇开元三年,御史大夫宋璟坐监朝堂杖人杖轻,贬睦州刺史,姚崇为宰相,弗能止,卢怀慎亦为相,疾亟,表言璟明时重器,所坐者小,望垂矜录,上深纳之。太宗、明皇,有唐贤君也,而以杖人轻之故,加罪大将军、御史大夫,可谓失政刑矣。
韩欧文语《盘谷序》云:“坐茂林以终日,濯清泉以自洁。采于山,美可茹;钓于水,鲜可食。”《醉翁亭记》云,“野花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临溪而渔,溪深而鱼肥;酿泉为酒,泉香而酒冽。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
译汉代将军的地位高于御史大夫。《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御史大夫掌管副丞相之职,位列上卿,佩银印青绶;前后左右将军也位列上卿,却佩金印紫绶。所以《霍光传》中记载群臣联名上奏说:“丞相敞、大将军光、车骑将军安世、度辽将军明友、前将军增、后将军充国、御史大夫谊。”并且说群臣按次序上殿。由此可见,凡是杂号将军,都在御史大夫之上,并不局限于前后左右将军。
上元张灯。《太平御览》所引《史记·乐书》说:“汉代祭祀太一神,从黄昏时开始祭祀直到天明。”如今人们在正月十五夜晚出游观灯,就是这一习俗的遗留,但现在的《史记》中没有这段文字。唐代韦述《两京新记》说:“正月十五日夜,皇帝下令金吾卫解除宵禁,前后各延长一天以便观灯。”本朝京城增加到五夜,俗传是因为吴越钱忠懿王纳土归降,进献钱财买来了两夜,如同前代史书所说的“买宴”一样。起初使用十二、十三两夜,到崇宁初年,因为这两天都是国忌日,于是顺延到十七、十八两夜。我查阅国史,干德五年正月,诏令说因为朝廷无事,天下安定,命令开封府再增加十七、十八两夜。那么俗传因钱氏及崇宁年间而延长灯期的说法,都是不对的。太平兴国五年十月下元节,京城开始像上元节那样张灯,直到淳化元年六月,才停止中元、下元张灯的习俗。
七夕使用六日。太平兴国三年七月,诏令说:“七夕是美好的时辰,记载在法令中。现在的习俗,多使用六日,不符合旧制,应该恢复使用七日。”况且名为七夕却使用六日,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然而唐代没有这种说法,必定是出于五代时期。
宰相与参政的人数。太祖登基,仍然沿用后周的范质、王溥、魏仁浦三位宰相,四年后,三人都被罢免,只有赵普独任宰相。过了三个月,才创设参知政事的名称,并任命薛居正、吕余庆担任,后来又增加刘熙古,这是一位宰相三位参政。等到赵普罢免离去,任命薛居正和沈义伦为宰相,卢多逊任参政。太宗即位,卢多逊也被任命为宰相。共六年,三位宰相而没有一位参政。此后多以两位宰相两位参政为常规。至和二年,文彦博任昭文馆宰相,刘沆任史馆宰相,富弼任集贤院宰相,只任用程颢一位参政。只有至道三年,吕端以右仆射独任宰相,而户部侍郎温仲舒、礼部侍郎王化基、工部尚书李至、礼部侍郎李沆四位参政,前后都没有过这种情况。
朱崖迁客。唐代韦执谊从宰相贬为崖州司户,刺史命令他代理军事衙推,碟词说:“前件官长期在朝廷任职,很熟悉公务,希望辅助治理,不要吝惜束缚贤才。”当时人们传以为笑,但还没有到挫伤压抑的地步。卢多逊罢相流放崖州,知州是牙校,为儿子求娶卢多逊的女儿,卢多逊不答应,于是侵辱他,想要加害,不得已,最终嫁了女儿。绍兴年间,胡邦衡被贬谪到新州,再迁徙到吉阳,吉阳就是朱崖。军守张生,也是一位右列指使,对待他毫无礼数,每旬呈报,必定让他囚首垢面到廷下。胡邦衡尽礼侍奉他,甚至作五十韵诗,为他生日祝寿,性命之忧,朝不保夕。这时,黎族酋长听说胡邦衡的名声,派儿子来求学,他的住处离城三十里,曾邀请胡邦衡入山,见到军守的人,背着枷锁绑在底下,酋长指着说:“这个人贪婪暴虐太过分了,我将杀了他,先生以为如何?”胡邦衡说:“他死有余辜,果真如此,足以洗刷一邦的怨气。然而既然承蒙垂问,我有话要献。贤郎所以跟随我,是为了什么事呢?应当先知道君臣上下的名分。这个人固然毫无礼数,但毕竟是一州之主,所谓邦君。想申诉他的过错,应该报告海南安抚司,其次到广西经略司,等到他们不处理,然后讼于枢密院,现在不应该擅自杀人。”酋长醒悟,立即释放了他,让他自己写一张纸引咎,于是再拜而出。第二天,胡邦衡回来,张生上门悔谢,非常感激再生之恩,从此把他当作上宾。胡邦衡在隆兴初年在侍从职位,将所作的《生日诗》给仲兄文安公看,并且详细讲述了昔日的事。才知道远离天子万里,身陷九渊,日日与死亡逼近,古今是一样的。
张士贵与宋璟。唐太宗亲自临阵治兵,因为部伍阵势不整齐,命令大将军张士贵杖责中郎将等人,愤怒他杖责太轻,将张士贵交给官吏治罪。魏征劝谏说:“将军的职责,是国家的爪牙,让他执杖,已经不符合后法,何况因为杖轻而交给官吏治罪呢?”皇上立即释放了他。明皇开元三年,御史大夫宋璟因为监朝堂杖人杖轻,被贬为睦州刺史,姚崇任宰相,不能阻止,卢怀慎也任宰相,病重,上表说宋璟是明时的重器,所犯的罪小,希望皇上怜悯录用,皇上深深采纳了他的意见。太宗、明皇,是唐代的贤君,却因为杖人轻的缘故,加罪大将军、御史大夫,可以说是失政刑了。
韩欧的文语。《盘谷序》说:“坐在茂林中度过整天,在清泉中洗涤以自洁。采于山,美味可吃;钓于水,新鲜可食。”《醉翁亭记》说:“野花开放而散发幽香,佳木秀丽而形成繁阴,临溪而渔,溪深而鱼肥;酿泉为酒,泉香而酒冽。山肴野蔌,杂乱地摆在面前。”
”欧公文势,大抵化韩语也。然“钓于水,鲜可食”与“临溪而渔,溪深而鱼肥”、“采于山”与“山殽前陈”之句,烦简工夫则有不侔矣。
译欧阳修文章的笔势,大体上是化用了韩愈的文风。然而,“钓于水,鲜可食”与“临溪而渔,溪深而鱼肥”、“采于山”与“山殽前陈”这些句子,在繁简的锤炼功夫上却有着高下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