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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经济文衡三十

经济文衡后集卷四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123–124 段

也。盖尝因而考之,其曰『朕弟寡兄』者,皆爲武王之自言,乃得事理之实,而其他证亦多,《小序》之言不足深信于此可见。然非此书大义所关,故不暇致详,当别爲读者言之尔。」

译罢了。我曾借此加以考证,其中所谓“朕弟寡兄”的话,都是武王自己的表述,这才符合事理的真实情况,而且其他证据也很多,《小序》中的说法不值得深信,由此便可见一斑。然而这并非本书大义所关涉之处,所以来不及详细论述,应当另外为读者说明罢了。”

文武类

  论文武事商伐商之义

  答陈安卿【淳】

此段谓此等处,正夫子所谓未可与权者。

问曰:「泰伯篇『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尝因是而推。设使文王当武王之时,则革命之事亦爲之否乎?武王处文王之地,则事商之礼亦如文王否乎?窃恐此处皆繋乎天,不由乎人。使天果欲有爲,则亦不容文王不欲爲;天果未欲有爲,则亦不容武王必欲爲。圣人之心廓然大公,如衡之平,彼此一无所偏,惟其来而顺权以应之耳,初何容心预安排指拟于其间。文王、武王易地,则皆然。不审是否【此非本章正义,但欲因事变以观圣人心耳】张氏谓:「一日天命未絶,则爲君;当日天命絶,则爲独夫。天命絶否,视之人情而已。」不审一夫之心未解,还得爲天命犹未絶否?抑许大公天下之命,岂偏在一夫上?到此则圣人用权之地,惟几微义精者,乃可以决之,自不容以常法论也。

文公答曰:「详考诗书,则文武之心可见。若使文王漠然无心于天下,敛然终守臣节,即三分之二亦不当有矣。然此等处,正夫子所谓未可与权者,食肉不食马肝,未爲不知味也。」

  再论文武事商伐商之义

  答范伯崇

此段谓文王惟知以臣事君,武王是应天顺人。

尝谓文王之事纣,惟知以臣事君而已,不见其他,兹其所以爲至德也。若谓三分天下,纣尚有其一,未忍轻去臣位,以商之先王德泽未忘,厯数未终,纣恶未甚,圣人若之何而取之?则是文王之事纣,非其本心,盖有不得已焉耳。若是则安得谓之至德哉?至于武王之伐纣,观政于商,亦岂有取之之心?而纣防有悛心,武王灼见天命人心之归已,也不得不顺而应之,故曰「予弗顺天,厥罪惟均」。以此观之,足见武王之伐纣,顺乎天而应乎人,无可疑矣。来书【云云】固不多争,但此处不容有毫髪之差,天理人欲,王道伯术之所以分其端,特在于此耳。来书以谓文武之心初无异旨,固是如此,但恐此处不分明,即所谓无异旨者,乃是一时差却耳。孟子论「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文王是也;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武王是也」,此亦止爲齐王欲取燕,故引之于文武之道,非谓文王欲取商,以商人不悦而止,而武王见商人之悦而归已而遂往取之也。如言仲尼不有天下,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岂益伊尹、周公、仲尼皆有有天下之愿,而以无天子荐之与天意未有所废而不得乎?直是论其理如此耳。凡此类皆须研穷体味,见得圣人之心脱落自在,无丝毫惹绊处,方见义理之精微于日用中自然得力,所谓「知至而意诚」也。盖几微之间,众理昭晰,虽欲自欺而不可得矣。至此方可说言外见意,得意忘言,不然止是鑚故纸耳。

  再论文武事商伐商之义

  答徐元聘

此段谓文武之心,皆无私意,视天与人而已。

文王无伐纣之心,而天与之,人归之,其势必诛纣而后已,故有“肃将天威,大勲未集”之语。但纣恶未盈,天命未改,文王犹得以三分之二而服事纣。使文王未崩,十二三年,纣恶不悛,天命已絶,则孟津之事,文王亦岂得而辞哉?以此见文武之心,未尝不同,皆无私意,视天与人而已。

  经济文衡后集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经济文衡后集卷五

  宋 滕珙 撰

  五霸类

  论五霸假仁之说

文集读余隐之辩,温公疑孟子下。

此段谓五霸于仁义,亦彼善于此之谓。

隐之以五霸爲困知勉行者,愚谓此七十子之事,非五霸所及也。假之之情与勉行固异,而彼于仁义亦习闻其号云尔,岂真知之者哉?温公云:“假者,文具而实不从之谓也。”文具而实不从,其国家且不可保,况于霸乎?虽久假而不归,犹非其有也。愚谓当时诸侯之于仁义,文实俱丧,惟五霸能具其文耳,亦彼善于此之谓也。又有大国资强辅,因窃仁义之号以令诸侯,则孰敢不从之也哉?使其有王者作,而以仁义之实施焉,则爝火之光,其息久矣。孟子谓“久假不归,乌知其非有”,止谓当时之

译文武类

论周文王、周武王侍奉商朝与讨伐商朝的道理

答复陈安卿【字淳甫】

这段话说,像这样的地方,正是孔子所说的不能随便运用权变的情况。

有人问:“《泰伯》篇说‘周文王拥有天下三分之二的疆土,却仍然侍奉商朝’,我曾由此推想。假如周文王处在周武王的时代,那么革命的事情他也会去做吗?周武王处在周文王的位置,那么侍奉商朝的礼节也像周文王那样吗?我私下担心这些地方都取决于天命,不取决于人为。如果上天确实想要有所作为,那么也不容许周文王不想作为;上天如果还没有想要有所作为,那么也不容许周武王一定要作为。圣人的心胸开阔公正,像秤一样平衡,对任何一方都没有偏私,只是顺应事情的到来而灵活应对罢了,起初哪里容得下心思去预先安排和指定呢。周文王、周武王互换位置,情况都会是这样。不知道我的看法是否正确【这不是本章的本义,只是想通过事变来观察圣人的心境罢了】。张氏说:‘如果天命没有断绝,那么他就是君主;如果天命断绝了,那么他就是独夫。天命是否断绝,看人心向背就行了。’不知道如果独夫的心意还没有消解,还能说天命还没有断绝吗?或者说,上天赋予天下的大命,难道偏偏寄托在独夫身上吗?到了这个时候,圣人运用权变的地方,只有那些对精微义理有深刻体悟的人,才可以决断,自然不能用常规的法度来论断了。”

朱熹回答说:“详细考察《诗经》和《尚书》,那么文王、武王的心意就可以看清楚了。如果周文王对天下漠不关心,收敛自己始终坚守臣子的节操,那么那三分之二的疆土也不应当拥有。然而像这样的地方,正是孔子所说的不能随便运用权变的地方,吃肉不吃马肝,还不能算不知道味道。”

再论周文王、周武王侍奉商朝与討伐商朝的道理

答复范伯崇

这段话说,周文王只知道以臣子的身份侍奉君主,周武王是顺应天命和人心。

我曾经说,周文王侍奉商纣王,只知道以臣子的身份侍奉君主罢了,没有看到其他意图,这就是他之所以称为至德的原因。如果说拥有天下三分之二的疆土,商纣王还拥有一分,不忍心轻易放弃臣子的位置,因为商朝先王的恩德没有被遗忘,气数还没有终结,商纣王的罪恶还没有达到极点,圣人怎么能夺取他的政权呢?那么周文王侍奉商纣王,就不是他的本心,大概有不得已的原因罢了。如果是这样,怎么能称为至德呢?至于周武王讨伐商纣王,在商朝观察政事,难道也有夺取政权的心意吗?而商纣王如果有悔改的心意,周武王清楚地看到天命和人心已经归附,也不得不顺应并回应它,所以说“我不顺应天命,罪责就与我相同”。由此看来,足以看出周武王讨伐商纣王,顺应天命而回应人心,没有什么可疑的了。来信【云云】固然不必多争,但这里不容许有丝毫的差错,天理与人欲、王道与霸道之所以分开的端点,特别在于此。来信认为文王、武王的心意起初没有不同的旨意,固然如此,但恐怕这里如果不分明,那么所谓没有不同旨意的,就是一时差错了。孟子论述“夺取它而燕国百姓不高兴,就不要夺取,这是周文王的做法;夺取它而燕国百姓高兴,就夺取它,这是周武王的做法”,这也只是针对齐宣王想要夺取燕国,所以引用文王、武王的道理,并不是说周文王想要夺取商朝,因为商朝百姓不高兴而停止,而周武王看到商朝百姓高兴而归附自己就前去夺取它。如果说孔子不拥有天下,伯益、伊尹、周公不拥有天下,难道伯益、伊尹、周公、孔子都有拥有天下的愿望,而因为没有天子推荐和天意没有废弃而不得吗?只是论述道理如此罢了。凡是这类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体味,看到圣人的心意洒脱自在,没有丝毫牵绊的地方,才能见到义理的精微在日常生活中自然得力,这就是所谓的“知道达到极致而意念真诚”。因为在精微之间,各种道理都清晰明白,虽然想要自欺欺人也是不可能的。到了这个时候才可以说言外之意,得意忘言,否则只是在钻研旧纸堆罢了。

再论周文王、周武王侍奉商朝與討伐商朝的道理

答复徐元聘

这段话说,文王、武王的心意,都没有私意,只看天命和人心罢了。

周文王没有讨伐商纣王的心意,而上天授予他,人心归附他,形势必然要诛杀商纣王才停止,所以有“恭敬地执行上天的威严,伟大的功业还没有完成”的话。但是商纣王的罪恶还没有盈满,天命还没有改变,周文王还可以凭借三分之二的疆土侍奉商纣王。假如周文王没有去世,再过十二三年,商纣王的罪恶不悔改,天命已经断绝,那么孟津的事情,周文王难道能推辞吗?由此可以看出文王、武王的心意,不曾不同,都没有私意,只看天命和人心罢了。

经济文衡后集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经济文衡后集卷五

宋 滕珙 撰

五霸类

论五霸假借仁义的说法

文集读余隐之辩,司马光怀疑孟子贬低五霸。

这段话说,五霸对于仁义,也是彼此相比善于此的意思。

余隐之认为五霸是困而知之、勉力而行的人,我认为这是七十位弟子的事情,不是五霸所能达到的。假借的情状与勉力而行固然不同,而他们对于仁义也只是习闻其名号罢了,难道是真正懂得的人吗?司马光说:“假借,是形式具备而实质不跟随的意思。”形式具备而实质不跟随,他的国家尚且不能保全,何况称霸呢?虽然长期假借而不归还,仍然不是他所有的。我认为当时诸侯对于仁义,形式和实质都丧失了,只有五霸能够具备形式罢了,也是彼此相比善于此的意思。又有大国凭借强力辅助,趁机窃取仁义的名号来号令诸侯,那么谁敢不听从呢?假使有王者兴起,而用仁义的实质来施行,那么微弱的火光,早就熄灭了。孟子说“长期假借而不归还,怎么知道它不是所有的”,只是说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