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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集藏古文辞类纂十八

卷十六

集藏 · 文总集 · 已译 · 第 103–106 段

卷十六○韩退之禘袷议右今月十六日敕旨,宜令百僚议,限五日内闻奏者。将仕郎守国子监四门博士臣韩愈谨献议曰:伏以陛下追孝祖宗,肃敬祀事,凡在拟议,不敢自专,聿求厥中,延访群下。然而礼文繁漫,所执各殊,自建中之初,迄至今岁,屡经禘祫,未合适从。臣生遭圣明,涵泳恩泽,虽贱不及议,而志切效忠。今辄先举众议之非,然后申明其说。一日“献、懿庙主,宜永藏之夹室”。臣以为不可。夫祫者,合也。毁庙之主,皆当合食于太祖。献、懿二祖,即毁庙主也,今虽藏于夹室,至禘祫之时,岂得不食于太庙乎?名曰“合祭”,而二祖不得祭焉,不可谓之合矣。二曰“献、懿庙主,宜毁之瘗之”。臣又以为不可。谨按《礼记》,天子立七庙,一坛一墠,其毁庙之主,皆藏于祧庙,虽百代不毁,祫则陈于太庙而飨焉。自魏、晋以降,始有毁瘗之议,事非经据,竟不可施行。今国家德厚流光,创立九庙,以周制推之,献、懿二祖犹在坛蝉之位,况于毁瘗而不禘祫乎?三日“献、懿庙主,宜各迁于其陵所”。臣又以为不可。二祖之祭于京师,列于太庙也二百年矣。今一朝迁之,岂惟人听疑惑,抑恐二祖之灵眷顾依迟,不即飨于下国也!四日“献、懿庙主,宜附于兴圣庙而不禘祫”。臣又以为不可。《传》曰“祭如在”。景皇帝虽太祖,其于属乃献、懿之子孙也。今欲正其子东向之位,废其父之大祭,固不可为典矣。五日“献、懿二祖,宜别立庙于京师”。臣又以为不可。夫礼有所降,情有所杀。是故去庙为祧,去祧为坛,去坛为蝉,去蝉为鬼。渐而之远,其祭益稀。昔者鲁立炀宫,《春秋》非之,以为不当取已毁之庙,既藏之主,而复筑宫以祭。今之所议,与此正同。又虽违礼立庙,至于禘祫也,合食则稀无其所,废祭则于义不通。此五说者,皆所不可。故臣博采前闻,求其折中。以为殷祖元王、周祖后稷,太祖之上皆自为帝。又其代数已远,不复祭之,故太祖得正东向之位,子孙从昭穆之列。《礼》所称者,盖以纪一时之宜,非传于后代之法也。《传》曰:“子虽齐圣,不先父食。”盖言子为父屈也。景皇帝虽太祖也,其于献、懿则子孙也。当禘袷之时,献祖宜居东向之位,景皇帝宜从昭穆之列。祖以孙尊,孙以祖屈,求之神道,岂远人情?又常祭甚众,合祭甚寡,则是太祖所屈之祭至少,所伸之祭至多。比于伸孙之尊,废祖之祭,不亦顺乎?事异殷、周,礼从而变,非所失礼也。臣伏以制礼作乐者,天子之职也。陛下以臣议有可采,粗合天心,断而行之,是则为礼。如以为犹或可疑,乞召臣对,面陈得失,庶有发明。谨议。○韩退之复仇议右伏奉今月五日敕:“复仇:据《礼》经,则义不同天;征法令,则杀人者死。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有此异同,必资论辩。宜令都省集议闻奏者。”朝议郎行尚书职方员外郎上骑都尉韩愈议曰:伏以子复父仇,见于《春秋》,见于《礼记》,又见《周官》,又见诸子史,不可胜数,未有非而罪之者也。最宜详于律,而律无其条。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夫律虽本于圣人,然执而行之者,有司也。经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者,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周官》曰:“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义,宜也。明杀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复仇也。此百姓之相仇者也。《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不受诛者,罪不当诛也。诛者,上施于下之辞,非百姓之相杀者也。又《周官》曰:“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言将复仇,必先言于官,则无罪也。今陛下垂意典章,思立定制,惜有司之守,怜孝子之心,示不自专,访议群下。臣愚以为复仇之名虽同,而其事各异:或百姓相仇,如《周官》所称,可议于今者;或为官所诛,如《公羊》所称,不可行于今者;又《周官》所称,将复仇,先告于士;则无罪者。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敌人之便,恐不能自言于官,未可以为断于今也。然则杀之与赦,不可一例,宜定其制曰:“凡有复父仇者,事发,具其事申尚书省,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则经律无失其指矣。”谨议。

译卷十六。韩退之《禘祫议》。右,现奉本月十六日的敕旨,应当命令百官议论,限五日内上奏。将仕郎、守国子监四门博士臣韩愈恭敬地献上议论说:臣以为,陛下追念祖宗的孝心,严肃恭敬地办理祭祀事务,凡是需要议论的事情,不敢独断专行,始终寻求其中正之道,广泛征询群臣的意见。然而礼制文字繁杂冗长,各人所坚持的不同;自建中初年以来直到今年,多次举行禘祫祭祀,却一直没有找到适当的从行办法。臣有幸生逢圣明时代,沉浸在恩泽之中,虽然身份卑微不够资格参与议论,但报效忠诚的心情十分迫切。现在姑且先列举众议中不正确的地方,然后申明臣的主张。第一种说法是:“献祖、懿祖的神主,应当永远收藏在夹室。”臣认为不可。禘祫,就是合祭。已经毁去庙的神主,都应当在太祖庙中合祭。献祖、懿祖二位祖先,就是已经毁庙的神主,如今即使收藏在夹室,到了禘祫的时候,难道能不在太庙中受祭吗?名义上说是“合祭”,却不祭祀二祖,就不能称为合祭。〔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日〕 第二种说法是:“献祖、懿祖的神主,应当毁掉并埋葬。”臣又认为不可。臣谨按《礼记》,天子建立七庙、一个坛、一个墠;那些已经毁去庙的神主,都收藏在祧庙中,即使经过百代也不毁掉,举行祫祭时就陈列在太庙中享祭。自魏、晋以后,才开始有毁掉并埋葬神主的议论,这件事没有经典依据,最终不能施行。如今国家德泽深厚、流传光大,创立九庙;按照周代制度推论,献祖、懿祖二祖还处在坛、墠的位置,何况要毁掉并埋葬,而不在禘祫时祭祀吗?第三种说法是:“献祖、懿祖的神主,应当分别迁到各自的陵墓。”臣又认为不可。二祖在京师祭祀、列入太庙,已经有二百年了。如今一旦把他们迁走,难道只是让人听了疑惑吗?恐怕二祖的神灵眷恋迟疑,不能立即在下国享受祭祀了!〔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日〕 第四种说法是:“献祖、懿祖的神主,应当附置于兴圣庙,而不参加禘祫祭祀。”臣又认为不可。《传》说:“祭祀时要如同祖先在场。”景皇帝虽然是太祖,但按亲属关系说,他是献祖、懿祖的子孙。如今想要确定其子面向东方的尊位,却废止他父亲参加大祭的资格,本来就不能作为典制。〔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四日〕 第五种说法是:“献祖、懿祖二祖,应当在京师另外建立庙宇。”臣又认为不可。礼制有逐渐降低的等级,亲情也有逐渐减弱的次序。因此,离开正庙就称祧庙,离开祧庙就称坛,离开坛就称墠,离开墠就成为鬼神;随着世代渐远,祭祀也越来越稀少。从前鲁国建立炀宫,《春秋》认为这是错误的,因为不应当把已经毁掉的庙、已经收藏的神主重新建宫祭祀。现在所议论的事情,正与此相同。又即使违背礼制建立庙宇,到了禘祫时,若合祭就没有适当的位置,若废止祭祀则在道义上说不通。〔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五日〕 这五种说法,都不可行。因此臣广泛采集前人的见解,寻求折中的办法。臣认为,殷代的祖先元王、周代的祖先后稷,在太祖之上的都各自称帝;而且他们距今世代已经久远,不再祭祀,所以太祖能够处在面向东方的正位,子孙依次列入昭穆之列。《礼》中所说的,大概只是记载当时适宜的制度,并不是传给后代永远遵守的法则。《传》说:“儿子即使齐圣,也不能先于父亲受祭。”这是说儿子应当对父亲退让。景皇帝虽然是太祖,但按他同献祖、懿祖的关系说,也是子孙。举行禘祫时,献祖应当居于面向东方的尊位,景皇帝应当列入昭穆之列。祖先因孙辈而尊贵,孙辈因祖先而退让;从神灵的道理推求,难道会远离人情吗?况且日常祭祀很多,合祭很少,这样太祖退让的祭祀很少,而伸张其尊位的祭祀很多。与其伸张孙辈的尊位而废止祖先的祭祀,不也顺理成章吗?事情不同于殷、周,礼制也应随之变化,这并不是失礼。臣以为,制定礼制、制作乐章,是天子的职责。陛下如果认为臣的议论有可采纳之处,大体符合天意,就应当裁断施行;这样才算制定了礼制。如果认为其中还有可疑之处,请召臣当面答对,让臣当面陈述得失,希望能够有所阐明。谨此议论。韩退之《复仇议》。右,臣恭敬地奉行本月五日的敕令:“关于复仇:按照《礼》的经文,复父仇便是与天下不能共存;按照法令,杀人者处死。礼、法两件事,都是王道教化的端绪,如今有这样的异同,必须借助论辩加以说明。应当命令都省召集议论,向皇帝上奏。”朝议郎、行尚书职方员外郎、上骑都尉韩愈议论说:臣以为,儿子为父亲报仇,见于《春秋》,见于《礼记》,又见于《周官》,还见于诸子百家和史书,不胜枚举,从没有说这是错误并因此治罪的。按理说法律最应当详细规定这一条,但法律却没有相关条文。这不是文字缺漏,而是因为如果不允许复仇,就会伤害孝子的内心,违背先王的教诲;如果允许复仇,人们又会借法律之名擅自杀人,无法禁止这种祸端。法律虽然本于圣人,但执行法律的是主管官吏。经典明确说明的,是用来约束主管官吏的。把复仇的道理在经典中反复说明,却把具体条文深藏在法律中,意思大概是要让执法官吏只按法律裁断,而通晓经术的人可以援引经典加以议论。《周官》说:“凡是杀人而合乎义的,命令死者不得报仇;如果报仇,就处死。”这里的“义”,是适宜的意思。也就是说,杀人而不合乎适宜原则的,儿子可以报仇。这是百姓之间相互报仇的情形。《公羊传》说:“父亲没有罪,不应当受诛,儿子可以报仇。”所谓没有受诛之罪,是说罪行不应当处死。“诛”是上级施加于下级的说法,不是百姓之间互相杀害的说法。《周官》又说:“凡是要为仇敌报仇的人,应先向士官登记;杀死仇敌不定罪。”意思是准备复仇,必须先向官府报告,这样才无罪。如今陛下留意典章制度,想制定确定的制度,既顾惜主管官吏依法办事,也怜悯孝子的心情,不愿独断专行,因而征询群臣的意见。臣愚昧地认为,复仇的名称虽然相同,事情却各有不同:有的是百姓之间相互报仇,如《周官》所说,这是今天可以讨论的;有的是被官府诛杀的人,如《公羊传》所说,这在今天不能实行;又有《周官》所说的,准备复仇时先向士官报告,这样杀仇敌才无罪。至于孤儿、幼童、羸弱之人,怀抱微小的志向,伺机等待仇人的疏忽,恐怕不能亲自向官府申报,不能用一种固定办法来裁断。既然如此,杀死或赦免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制定制度说:“凡有为父报仇的人,事情败露后,详细说明事情经过,申报尚书省;尚书省召集群臣议论,上奏皇帝,酌情处理。这样,经义和法律就都不会失去本旨。” 谨此议论。

○韩退之论佛骨表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人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人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以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尽日一食,止于采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侍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人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人宫禁?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

译韩退之《论佛骨表》。臣某说:臣以为,佛教只是夷狄的一种宗教罢了。从后汉时才流传到中原,上古从来没有佛教。过去黄帝在位一百年,享年一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享年一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享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享年一百零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享年一百一十八岁;帝舜和禹,享年也都是一百岁。那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长寿,然而中原还没有佛教。后来殷汤也活到一百岁,汤的孙子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没有说他们究竟活了多少岁,推算他们的年数,大概也都不少于一百岁。周文王活了九十七岁,武王活了九十三岁,穆王在位一百年;这时佛法也还没有传入中原,并不是因为信奉佛教才达到这样的结果。汉明帝时才开始有佛法,明帝在位也只有十八年。此后战乱和灭亡接连发生,国运不长。宋、齐、梁、陈、元魏以下,奉佛越来越虔诚,国祚却更加短促。只有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次舍身布施给佛,宗庙祭祀不用牲畜,整天只吃一餐,只吃采来的果实,后来终于被侯景逼迫,饿死在台城,国家也很快灭亡。〔原文数字、纪年保留:百五岁〕 侍奉佛教求取福报,反而更加招来祸患。由此看来,佛是不值得奉事的,也就可以知道了。高祖刚接受隋朝禅让时,曾经商议要废除佛教。当时群臣的才识短浅,不能深刻了解先王之道和古今的适宜,不能推阐圣明来挽救这种弊病,这件事于是停止了。臣常常为此遗憾。臣恭敬地认为,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以来没有可以相比的人。陛下即位初年,就不准许把人度为僧尼道士,也不准许新建寺观。臣常常认为,高祖的志愿一定能在陛下手中实现。如今即使不能立即实行,难道可以放任它,使佛教反而更加兴盛吗?现在听说陛下命令众僧到凤翔迎接佛骨,登楼观看,把它抬进宫内,又命令各寺轮流迎接供养。臣虽然极其愚昧,也一定知道陛下并不是被佛教迷惑,才作这样的崇奉以求福祥;只是因为年成丰收、百姓安乐,顺从众人的心意,为京城士人百姓设置奇异的景观和供人玩赏的物件罢了。像陛下这样圣明,哪里肯相信这些事情呢!然而百姓愚昧蒙昧,容易受迷惑而难以明白道理;如果看见陛下这样做,就会认为陛下是真心奉佛,都会说:“天子这样圣明,尚且一心敬信佛教;我们百姓是什么人,难道还应该吝惜身体性命吗?”于是烧灼头顶、焚烧手指,成百上千人聚成一群;脱下衣服,散尽钱财,从早到晚不停。人们互相仿效,只怕落在后面。老人和孩子奔波往来,丢弃自己的产业和事务。如果不立即加以禁止遏制,等佛骨再经过各寺,必定会有人砍断手臂、割裂身体来作为供养。伤害风俗、败坏教化,并且传遍四方成为笑柄,不是小事。佛本来是夷狄之人,同中原语言不通,服饰制度不同;口中不说先王的规范言语,身上不穿先王的法定服饰,不懂君臣之间的义理,也不懂父子之间的亲情。假如他的身体至今还在,奉本国命令来朝见京师,陛下容纳并接待他,不过是在宣政殿见一次,设一次礼宾宴会,赐给一套衣服,护送他出境,不让他迷惑众人罢了。何况他的身体已经死去很久,只是枯朽的骨头、凶恶污秽的遗留物,哪里适宜让它进入宫禁?孔子说:“敬重鬼神,却要远离它们。”古代诸侯到别国吊丧,尚且要让巫祝先用桃枝和苕帚驱除不祥,然后才能进去吊丧。如今无缘无故取来腐朽污秽之物,亲自前往观看,巫祝没有先行驱邪,桃枝苕帚也没有使用,群臣不说这是错误,御史不指出其中的过失,臣实在为此感到羞耻。请求把这块骨头交给主管官员,投入水中或火中,永远断绝根本,消除天下人的疑惑,断绝后代人的迷惑,使天下人知道大圣人的作为远远超出寻常之人,岂不是盛大的事情,岂不是痛快的事情吗!佛如果有灵,能够降下灾祸,那么一切灾殃罪咎,都请加在臣身上。上天明察,臣绝不怨恨后悔。臣感激恳切至极,无法胜任,谨奉上此表以闻。

○韩退之潮州刺史谢上表臣某言:臣以狂妄戆愚,不识礼度,上表陈佛骨事,言涉不敬,正名定罪,万死犹轻。陛下哀臣愚忠,恕臣狂直,谓臣言虽可罪,心亦无他,特屈刑章,以臣为潮州刺史。既免刑诛,又获禄食,圣恩宏大,天地莫量,破脑刳心,岂足为谢!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臣以正月十四日,蒙恩除潮州刺史。即日奔驰上道,经涉岭海,水陆万里,以今月二十五日到州上讫。与官吏百姓等相见,具言朝廷治平,天子神圣,威武慈仁,子养亿兆人庶,无有亲疏远迩,虽在万里之外,岭海之陬,待之一如畿甸之间,辇毂之下。有善必闻,有恶必见。早朝晚罢,兢兢业业,惟恐四海之内,天地之中,一物不得其所。故遣刺史面问百姓疾苦,苟有不便,得以上陈。国家宪章完具,为治日久;守令承奉诏条,违犯者鲜。虽在蛮荒,无不安泰。闻臣所称圣德,惟知鼓舞欢呼,不劳施为,坐以无事。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臣所领州,在广府极东界上,去广府虽云才二千里,然来往动皆经月。过海口,下恶水,涛泷壮猛,难计程期。飓风鳄鱼,患祸不测。州南近界,涨海连天。毒雾瘴氛,日夕发作。臣少多病,年才五十,发白齿落,理不久长。加以罪犯至重,所处又极远恶,忧惶惭悸,死亡无日。单立一身,朝无亲党,居蛮夷之地,与魑魅为群,苟非陛下哀而念之,谁肯为臣言者?臣受性愚陋,人事多所不通,惟酷好学问文章,未尝一日暂废,实为时辈所见推许。臣于当时之文,亦未有过人者。至于论述陛下功德,与《诗》、《书》相表里:作为歌诗,荐之郊庙,纪泰山之封,镂白玉之牒,,铺张对天之闳休,扬厉无前之伟迹。编之乎《诗》、《书》之策而无愧,措之乎天地之间而无亏,虽使古人复生,臣亦未肯多让。伏以大唐受命有天下,四海之内,莫不臣妾。南北东西,地各万里。白天宝之后,政治少懈,文致未优,武克不刚。孽臣奸隶,蠹居棋处,摇毒自防,外顺内悖,父死子代,以祖以孙,如古诸侯,自擅其地,不贡不朝,六七十年。四圣传序,以至陛下。陛下即位已来,躬亲听断。旋乾转坤,关机阖辟;雷厉风飞,日月清照。天戈所麾,莫不宁顺;大宇之下,生息理极。高祖创制天下,其功大矣,而治未太平也。太宗太平矣,而大功所立,咸在高祖之代,非如陛下承天宝之后,接因循之馀,六七十年之外,赫然兴起,南面指麾,而致此巍巍之治功也。宜定乐章,以告神明。东巡泰山,奏功皇天。具著显庸,明示得意,使永永年代,服我成烈。当此之际,所谓千载一时,不可逢之嘉会。而臣负罪婴衅,自拘海岛,戚戚嗟嗟,日与死迫,曾不得奏薄伎于从官之内、隶御之间,穷思毕精,以赎罪过。怀痛穷天,死不闭目,瞻望宸极,魂神飞去。伏惟皇帝陛下,天地父母,哀而怜之,无任感恩恋阙惭惶恳迫之至。谨附表陈谢以闻。○柳子厚驳复仇议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译韩退之《潮州刺史谢上表》。臣某说:臣因为狂妄、刚愎愚昧,不懂礼法制度,上表陈述佛骨之事,言语涉及不敬,若按罪名定罪,死一万次也罪不容诛。陛下怜悯臣愚昧而忠心,宽恕臣狂直,认为臣的话虽然可以获罪,内心却没有别的意图,特意屈尊减轻刑法,任命臣为潮州刺史。臣既免于刑罚诛杀,又获得俸禄供给,圣恩宏大,天地也无法衡量;即使破脑剖心,又哪里足以报谢!臣某诚惶诚恐,叩头叩头。臣于正月十四日承蒙恩命,授任潮州刺史。当日便奔驰上路,跋涉岭海,水陆行程万里,于本月二十五日到州任职完毕。臣同官吏和百姓等相见,详细说明朝廷政治清平,天子神圣,威武慈仁,像养育子女一样抚养亿万百姓,没有亲疏远近之别;即使身在万里之外、岭海边远之地,也同在京畿、宫阙之下一样受到对待。有善行一定能上达天听,有恶行一定会被察见。陛下早朝很早、晚朝很晚,谨慎勤勉,只怕四海之内、天地之间有一件事不能各得其所。所以派遣刺史亲自询问百姓的疾苦,如果有不便之处,可以上报朝廷。国家的法令制度完备,治理已经很久;地方长官奉行诏令条文,违犯的人很少。即使身在蛮荒之地,也没有不安定的。百姓听到臣称颂圣德,只知道鼓舞欢呼,不必劳烦朝廷施政,坐享无事。臣某诚惶诚恐,叩头叩头。臣所管辖的州,在广州府最东边的边界上,距离广州府虽然说只有二千里,但往来通常都要经过一个月。经过海口,顺流而下遇到险恶水道,波涛和急流猛烈,难以计算行程期限。飓风、鳄鱼,灾祸不可预测。州的南面靠近边界,涨起的海水连接天际。毒雾和瘴气,早晚都发作。臣从小多病,年纪刚五十岁,头发白了,牙齿掉了,按道理也活不了多久。加上所犯的罪过极重,所处的地方又极其遥远险恶,忧虑惶恐、惭愧惊悸,不知哪一天就会死亡。孤零零一人,朝廷中没有亲近的党援,居住在蛮夷之地,与魑魅为伍,如果不是陛下哀怜并挂念臣,谁肯替臣说话呢?臣天性愚钝浅陋,对人情世故有许多不通晓之处,只是酷爱学问文章,从未有一天稍微废弃,确实受到当时同辈的推许。臣在当时的文章中,也没有超过别人的地方。至于论述陛下的功德,使之同《诗》《书》相互辉映:创作歌诗,在郊庙中进献;记载泰山封禅,刻在白玉版牒上;铺陈上天所赐的宏大美善,宣扬前所未有的伟大功绩。把它编入《诗》《书》的篇章而不感到惭愧,放置在天地之间而没有亏欠,即使让古人复生,臣也不肯多让他们。臣以为,大唐承受天命而拥有天下,四海之内没有不称臣服属的。南北东西,各地相距万里。自天宝以后,政治稍有懈怠,文治不够优良,武功也不够强盛。奸臣和奸恶的属吏,像蛀虫一样盘踞、像棋子一样分布,互相摇动毒害、自我防守,表面顺从而内心叛逆,父亲死了儿子继承,祖父死了孙子继承,像古代诸侯一样,擅自占有自己的土地,既不进贡也不入朝,延续了六七十年。经过四位圣君相传,直到陛下。陛下即位以来,亲自听理政务,使乾坤旋转、枢纽开合;行动如雷霆、迅疾如风,日月般清明照耀。天子兵威所指,没有不安定顺服的;在广大天地之下,百姓生息,政治达到极致。高祖创立天下的制度,功劳很大,但治理还没有达到太平;太宗时已经太平,可是建立大功的根基都在高祖时期,不像陛下承接天宝之后、接续积弊六七十年的局面,却赫然兴起,面向南方发号施令,取得这样巍巍的治国功业。应当制定乐章,把功业告知神明;向东巡行泰山,向皇天奏告功绩;详细记载显著的功劳,明白显示得意之事,使后世永远奉行我朝的成就。这正是所谓千载难逢的时机,是不可再遇的美好盛会。然而臣背负罪过、遭受祸患,被拘禁在海岛,忧愁叹息,每日都迫近死亡,竟不能在朝廷侍从和近臣之中献上微薄技艺,竭尽心思和精力来赎自己的罪过。臣怀着彻骨的痛苦,直到穷尽上天,死后也不能闭眼;遥望宫阙,魂魄仿佛飞去。臣恭敬地希望皇帝陛下如天地父母一般,哀怜并体恤臣。臣感恩、眷恋朝廷、惭愧惶恐而恳切迫切到了极点。谨附上此表陈述谢意,敬请圣上知悉。柳子厚《驳复仇议》。臣恭敬地听说,天后时期,同州下邽人徐元庆,他的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死,徐元庆最终亲手杀掉父亲的仇人,然后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杀死徐元庆,却在他的乡里为他立表彰的门闾,并且请求把这件事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典制。臣私下唯独认为这是错误的。臣听说,礼制的根本在于防止祸乱,好比说不要做贼作恶,凡是做儿子的杀人都不赦免;刑法的根本也在于防止祸乱,好比说不要做贼作恶,凡是执掌治理的人杀人都不赦免:它们的根本相同,运用却不同,表彰和诛杀不能同时并行。诛杀应当表彰的人,这叫滥杀,是严重地滥用刑罚;表彰应当诛杀的人,这叫僭越,是严重地破坏礼制。如果把这种做法示范给天下,流传给后代,趋向正义的人将不知道应当走向哪里,躲避祸害的人也不知道应当立足何处。把这种做法作为典制,可以吗?圣人制定制度,大概是穷究事理来确定赏罚,根据人情来端正褒贬,始终统一于一个原则罢了。假如能够查验事情的真伪,考察是非曲直,追溯事情的起因而寻找源头,那么刑法和礼制的适用就会清楚地分开。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陷入公罪,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私怨,逞强施展官吏的威势,残害无罪之人,州牧不知道他的罪行,执掌刑法的官员也不查问,上下官员都蒙蔽隐瞒,冤声呼号无人听见,而徐元庆能够把父仇未报视为与天共存的大耻,以枕戈待敌为合乎礼义,处心积虑,刺向仇人的胸膛,坚定自守,即使因此死去也没有遗憾,这就是遵守礼制、实行正义。执掌政事的人应当感到惭愧,连向他道歉都来不及,又怎么能诛杀他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以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卷十七

○欧阳永叔论台谏言事未蒙听允书臣闻自古有天下者,莫不欲为治君,而常至于乱;莫不欲为明主,而常至于昏者,其故何哉?患于好疑而自用也。夫疑心动于中,则视听惑于外。视听惑,则忠邪不分,而是非错乱。忠邪不分而是非错乱,则举国之臣皆可疑。既尽疑其臣,则必自用其所见。夫以疑惑错乱之意,而自用则多失。多失,则其国之忠臣必以理而争之。争之不切,则人主之意难回;争之切,则激其君之怒心,而坚其自用之意。然后君臣争胜,于是邪佞之臣,得以因隙而人,希旨顺意,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惟人主之所欲者,从而助之。夫为人主者,方与其臣争胜,而得顺意之人,乐其助己,而忘其邪佞也,乃与之并力以拒忠臣。夫为人主者,拒忠臣而信邪佞,天下无不乱,入主无不昏也。自古人主之用心,非恶忠臣而喜邪佞也,非恶治而好乱也,非恶明而欲昏也,以其好疑自用,而与臣下争胜也。使为人主者豁然去其疑心,而回其自用之意,则邪佞远而忠言人。忠言人,则聪明不惑,而万事得其宜,使天下尊为明主,万世仰为治君,岂不臣主俱荣而乐哉?其与区区自执,而与臣下争胜,用心益劳,而事益惑者,相去远矣!臣闻《书》载仲虺称汤之德曰:改过不吝。又戒汤曰:自用则小。成汤,古之圣人也,不能无过,而能改过,此其所以为圣也。以汤之聪明,其所为不至于缪戾矣,然仲虺犹戒其自用。则自古人主,惟能改过,而不敢自用,然后得为治君明主也。臣伏见宰臣陈执中,自执政以来,不叶人望,累有过恶,招致人言。而执中迁延,尚玷宰府。陛下忧勤恭俭,仁爱宽慈,尧舜之用心也。推陛下之用心,天下宜至于治者久矣。而纪纲日坏,政令日乖,国日益贫,民日益困,流民满野,滥官满朝。其亦何为而致此?由陛下用相不得其人也。近年宰相多以过失因言者罢去,陛下不悟宰相非其人,反疑言事者好逐宰相。疑心一生,视听既惑,遂成自用之意,以谓宰相当由人主自去,不可因言者而罢之。故宰相虽有大恶显过,而屈意以容之;彼虽惶恐自欲求去,而屈意以留之;虽天灾水旱,饥民流离,死亡道路,皆不暇顾,而屈意以用之。其故非他,直欲沮言事者尔。言事者何负于陛下哉?使陛下上不顾天灾,下不恤人言,以天下之事委一不学无识谗邪很愎之执中而甘心焉;言事者本欲益于陛下,而反损圣德者多矣。然而言事者之用心,本不图至于此也,由陛下好疑自用而自损也。今陛下用执中之意益坚,言事者攻之愈切。陛下方思有以取胜于言事者,而邪佞之臣得以因隙而人,必有希合陛下之意者,将曰执中宰相不可以小事逐,不可使小臣动摇,甚者则诬言事者欲逐执中而引用他人。陛下方患言事者上忤圣聪,乐闻斯言之顺意,不复察其邪佞而信之,所以拒言事者益峻,用执中益坚。夫以万乘之尊,与三数言事小臣角必胜之力,万一圣意必不可回,则言事者亦当知难而止矣。然天下之人与后世之议者,谓陛下拒忠言,庇愚相,以陛下为何如主也?前日御史论梁适罪恶,陛下赫怒,空台而逐之。而今日御史又复敢论宰相,不避雷霆之威,不畏权臣之祸,此乃至忠之臣也,能忘其身而爱陛下者也。陛下嫉之恶之,拒之绝之。执中为相,使天下水旱流亡,公私困竭,而又不学无识,憎爱挟情,除改差缪,取笑中外,家私秽恶,流闻道路,阿意顺旨,专事逢君。此乃谄上傲下愎戾之臣也。陛下爱之重之,不忍去之。陛下睿智聪明,群臣善恶,无不照见,不应倒置如此,直由言事者太切,而激成陛下之疑惑尔。执中不知廉耻,复出视事,此不足论。陛下岂忍因执中上累圣德,,而使忠臣直士卷舌于明时也?臣愿陛下廓然回心,释去疑虑,察言事者之忠,知执中之过恶;悟用人之非,法成汤改过之圣;遵仲虺自用之戒,尽以御史前后章疏,出付外廷,议正执中之过恶,罢其政事,别用贤材,以康时务,以拯斯民,以全圣德。则天下幸甚。臣以身叨恩遇,职在论思,意切言狂,罪当万死。○曾子固移沧州过阙上殿疏臣闻基厚者势崇,力大者任重。故功德之殊,垂光锡祚,舄奕繁衍,久而弥昌者,盖天人之理,必至之符。然生民以来,能跻登兹者,未有如大宋之隆也。

译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实有罪,赵师韫的诛杀又不违背法律,那么他不是死于官吏之手,而是死于法律。法律难道可以仇恨吗?仇视天子的法律,杀害奉行法律的官吏,这是悖逆骄横、凌犯上级。逮捕并诛杀他,正是为了端正国家法典,又怎么能表彰他呢?况且陈子昂的议论说:“人一定有儿子,儿子一定有父亲。亲人之间彼此仇杀,这种乱局谁来救治?”这实在是对礼的理解太迷惑了。礼所说的仇,是指冤屈沉痛、呼号而无人申诉的情形,不是指触犯法律、陷入大罪的人。却说“他杀了父亲,我就杀他”,不议论是非曲直,只是欺凌寡弱、威胁弱者罢了,这样违背经典、背离圣人,不是太严重了吗!《周礼》说:调人掌管天下人的仇怨;凡是杀人而合乎义的,命令死者不得报仇,报仇就处死;如果有人反过来杀死报仇者,国家和各国都要共同仇视他。这样又怎么会有亲人之间相互仇杀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不应当受诛,儿子可以复仇;父亲确实应当受诛,儿子却复仇,这就是连续杀人的做法。复仇并不能消除祸害。如今如果用这个原则裁断双方相互杀害的案件,就合乎礼制了。况且不忘记仇恨,是孝;不吝惜死亡,是义。徐元庆能够不超越礼制,实践孝道而死守义节,他一定是通达事理、听闻圣道的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万人〕 一个通达事理、听闻圣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来对抗吗?议论者反而把他作为应当杀戮的人,滥用刑罚、破坏礼制,这种做法不能作为典制,已经很明白了。请把臣的议论下发并附入法令;今后审断这类案件,不应当按照前一种议论办理。谨此议论。卷十七。欧阳永叔《论台谏言事未蒙听允书》。臣听说,自古以来拥有天下的君主,没有不想成为善于治理的君主,却常常到了天下大乱的地步;没有不想成为英明的君主,却常常到了昏庸的地步。这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忧虑多疑而刚愎自用。疑心在内心发动,视听就会受到外界蒙蔽。视听受到蒙蔽,忠臣和奸邪不能分辨,是非也就混乱了。忠邪不分、是非混乱,那么全国的臣子都可以怀疑。既然把臣子全都怀疑了,就必然只相信自己的见解。用疑惑混乱的心意,却又刚愎自用,必然多有失误。失误多了,国家的忠臣必然依据道理来争辩。争辩得不激烈,君主的意志难以扭转;争辩得激烈,又会激起君主的怒气,使他刚愎自用的念头更加坚定。这样一来,君臣便争强斗胜,于是奸邪谄媚的臣子得以乘隙而入,迎合君主的旨意和心意,把是说成非,把非说成是,只要是君主所想要的,就跟着帮助他。君主正在同臣子争强斗胜时,得到一个顺从自己心意的人,便喜欢他帮助自己,而忘记他是奸邪之人,于是同他合力拒绝忠臣。君主拒绝忠臣而信任奸邪,天下没有不混乱的,君主没有不昏庸的。自古以来,君主用心,并不是厌恶忠臣而喜欢奸邪,也不是厌恶治理而喜好混乱,也不是厌恶英明而想要昏庸,而是因为喜欢怀疑、刚愎自用,想同臣下争强斗胜。假使做君主的能够豁然消除疑心,收回刚愎自用的意念,那么奸邪之臣就会远离,忠言就会进入。忠言进入,聪明才智就不会受到迷惑,万事都能处理得当,使天下尊奉他为英明的君主,万世仰望他为善治的君主,难道不是君臣都荣耀而快乐吗?这同拘守己见、同臣下争强斗胜,内心越来越劳苦、事情却越来越迷惑相比,相差太远了!臣听说《尚书》记载仲虺称赞成汤的德行说:“改正过错毫不吝惜。”又告诫成汤说:“刚愎自用,见识就会狭小。”成汤是古代的圣人,也不能没有过错,但能够改正过错,这就是他成为圣人的原因。以成汤的聪明才智,他所做的事不至于荒谬乖戾,然而仲虺仍然告诫他不要刚愎自用。由此可见,自古以来的君主,只有能够改正过错而不敢刚愎自用,才能成为善治的君主、英明的君主。臣私下看到宰臣陈执中,自从担任执政以来,不符合人们的期望,屡次有过失和罪恶,招致人们的非议。然而陈执中拖延至今,仍然玷居宰府。陛下忧勤恭俭、仁爱宽慈,这是尧、舜的用心。推想陛下的用心,天下本来早就应该达到大治了;可是国家的纲纪一天天败坏,政令一天天乖乱,国家一天比一天贫困,百姓一天比一天困苦,流民遍野,滥官满朝。这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是因为陛下任用宰相没有选对人。近年来,宰相多因过失被言官弹劾罢免,陛下却没有醒悟是宰相不是合适的人,反而怀疑言事者喜欢驱逐宰相。疑心一产生,视听就受到迷惑,于是形成刚愎自用的念头,认为宰相应当由君主自己罢免,不可以因为言事者的意见而罢免。因此宰相即使有很大的罪恶和明显的过错,陛下仍委曲迁就而容忍他;他虽然惶恐不安、自己想求去,陛下仍委曲迁就而挽留他;即使天灾水旱,饥民流离,尸体遍布道路,也全都无暇顾及,仍委曲迁就而任用他。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想压制言事者罢了。言事者有什么对不起陛下的呢?假使陛下上不顾天灾,下不体恤人们的议论,把天下的事情交给一个不学无识、谗邪狠愎的陈执中而心甘情愿;言事者本来想对陛下有所补益,反而损害圣德的事情就会多起来。然而言事者的用心,本来并没有料想到会达到这种地步,这都是由于陛下喜欢怀疑、刚愎自用而自我损害。如今陛下任用陈执中的意志越来越坚定,言事者攻击他也越来越激烈。陛下正想着怎样在言事者面前取胜,奸邪之臣便得以乘隙而入,必然有人迎合陛下的心意,说陈执中作为宰相,不可以因为小事驱逐,不能让小臣动摇;更严重的还会诬陷言事者,说他们想驱逐陈执中而任用别人。陛下正忧虑言事者上奏违逆圣听,却乐于听这种顺合心意的话,不再察知他们的奸邪而信任他们,所以拒绝言事者更加严厉,任用陈执中也更加坚定。以陛下万乘之尊,同几个言事的小臣较量、一定要取胜,假如圣意确实不可挽回,那么言事者也应当知道困难而停止。然而天下人和后世议论这件事的人,会说陛下拒绝忠言、庇护愚蠢的宰相,认为陛下是怎样的君主呢?前些天御史议论梁适的罪恶,陛下勃然震怒,使御史台空缺而驱逐他们。可是今天御史又敢于再次议论宰相,不躲避雷霆般的威势,不害怕权臣的祸患,这才是极其忠诚的臣子,是能够忘掉自身而爱护陛下的人。陛下却嫉恨他、厌恶他,拒绝他、排斥他。陈执中做宰相,使天下遭受水旱灾害、流离失所,公私都困乏枯竭;又不学无识,凭个人感情任意憎爱,任免调动错乱,招致朝廷内外的讥笑,家中的私事污秽恶劣,流传于道路之间,迎合心意、顺从旨意,专门做逢迎君主的事。这才是谄媚上司、傲慢下属、刚愎暴戾的臣子。陛下却爱护他、看重他,不忍心罢免他。陛下圣明睿智,群臣的善恶没有看不清的,不应当如此颠倒,只是由于言事者言辞过于急切,激成了陛下的疑惑罢了。陈执中不知廉耻,又出来处理政事,这不值得再说。难道陛下忍心因为陈执中而进一步损害圣德,使忠臣正士在圣明的时代闭口不言吗?臣希望陛下彻底回转心意,放下疑虑,察知言事者的忠诚,明白陈执中的过错;醒悟任人的错误,效法成汤改过的圣德;遵守仲虺关于不可刚愎自用的告诫,把御史前后的章疏全部交给外廷,议定并纠正陈执中的罪过,罢免他的政事职务,另行任用贤能之才,以使时务安定,以拯救百姓,以保全圣德。这样天下就万分幸运了。臣以自身承受陛下的恩遇,职责在于参与谋议,心意急切而言辞狂率,罪过应当万死。○曾子固移任沧州经过宫阙时上殿所上的奏疏 臣听说,根基深厚的,势位就崇高;力量强大的,承担的责任就重大。因此,功德卓异,流布光辉、降赐福禄,绵延繁衍,长久而更加昌盛,这是上天与人事的道理,也是必然到来的征兆。然而自从有生民以来,能够达到这种地步的,没有比大宋更加隆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