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防典卷一百四十五
事例
洪武二十九年,令本部毎司各设勘合卷,其各项卷内遇有应行下各布政司及直▯府州者,俱付该司自行▯填勘合,其有不系所▯地方,开付该▯司分转。行三十二年,令本部各司勘合,仍付广东清吏司▯填。毎年终,各布政司直▯府州将奉到勘合开立前件,责差该吏赍送赴部注销。
抄劄
诸司职掌
凡本部各子部,凡问拟犯该奸党等项合抄劄者,明白具本开写,某人所犯合依某律,该某罪,财产人口合抄入官,牒发大理寺审録平允,回报各部备由,开写犯人乡贯住址明白,案呈本部,具手本赴内府刑科填批,差人前去抄劄,户下成丁男子如法枷杻,同抄到人口金银细软马骡驴羊,差人解部如前,该库进纳麄重什物,变卖价钞,牛只农具入官,并田地房屋召人佃赁,照例当差。
应合抄劄
律令
奸党 谋反大逆
奸党恶 造伪钞
杀一家三人 采生折割人为首
大诰
▯纳户 安保过付
诡寄田粮 民人经该不解物
洒派抛荒田土 倚法为奸
空引偷军 黥刺在逃
官吏长觧卖囚。寰中士夫不为君用。
明令
凡犯罪应合籍没家产,除谋反叛逆外,其余遇革者,革前未曽抄劄到官,革后原免;革前已抄劄者,没官。凡犯籍没者,除反叛外,其余罪犯止没田产孳畜。凡籍没犯人家产,田地内有祖先坟茔者,不在抄劄之限。
事例
洪武十七年令各处抄劄人口家财就觧本处卫分成丁男子同妻小収充军役其余人口给与军官为奴金银珠翠本处官司收贮年终▯觧马匹令本卫收养给与无马军人骑坐牛只给与有屯去处屯种无屯去处并一应孳畜麄重物件就行变卖价钱于有司该库交收
译隶府州施行。
事例
洪武二十九年下令,本部每司各设立勘合卷,其中各项卷内遇有应当行文各布政司及直隶府州的,都由该司自行填发勘合,其中有不属于所辖地方的,开列送交该管司分别转行。三十二年下令,本部各司的勘合,仍交由广东清吏司填发。每年年终,各布政司直隶府州将收到的勘合开列前项事由,责令该管吏员送到部里注销。
抄劄
诸司职掌
凡是本部各司,凡审问判定所犯属于奸党等项应当抄没家产的,明白具本开写某人所犯依照某律该判某罪,财产人口应当抄没入官的,转报大理寺审核确认无误,回报各部备案案由,开写犯人籍贯住址明白,案呈本部,具文手本送到内府刑科填批,差人前去抄没,家中成年男子依法戴上枷锁,连同抄到的人口、金银细软、马骡驴羊,差人押送到部如前述办理,该库收纳粗重什物、变卖价钱,牛只农具没入官府,以及田地房屋招人佃种租赁,照例承担差役。
应当抄没的情形
律令
结党营私的 谋反大逆的
结党营私为恶的 伪造宝钞的
杀害一家三人的 采割生人肢体、为首者
大诰
〇纳户的 担保过付的
诡寄田产钱粮的 百姓经手该解送物品而不解送的
分散摊派荒废田地的 凭借法律作奸犯科的
虚开名册骗取兵员的 脸上刺字后又逃跑的
官吏押解人变卖囚犯的。天下士大夫不为朝廷所用的。
明令
凡犯罪应当抄没家产的,除谋反叛逆之外,其余遇到革职的情形,革职之前尚未曾抄没到官的,革职之后原来的罪责予以免除;革职之前已经抄没的,没收入官。凡是被抄没家产的犯人,除反叛之外,其余罪犯只没收田产牲畜。凡是抄没犯人家产,田地内有祖先坟茔的,不在抄没之列。
事例
洪武十七年下令,各处抄没的人口家财就地押解本处卫所,成年男子连同妻小充军服役,其余人口发给军官为奴,金银珠翠由本处官府收贮,年终一并解送,马匹交给本卫收养,发给没有马匹的军人骑坐,牛只发给有屯田之处屯种,无屯田之处以及一应牲畜、粗重物件就地变卖,价钱交由有司该库收存。
二十一年令谋逆奸党造伪钞等项没其赀产丁口其余止收赀产仍以农器耕牛还之 二十四年令各处抄劄觧到罪人家属有成丁者随营无成丁者依亲俱送大理寺再审续将抄来金银等项并麄重什物变卖钞贯通行解部俱不动原封就令彼处原解人役径送内府该库进纳同本部填写勘合出给长单二纸赍获批单字号回部查照相同方行附卷将原差人批▯原籍官司备照 二十八年奏准抄劄迁发律与大诰该载者宜从法司遵守其余榜文条例该抄劄迁发者止罪本身存留户下人口种田纳粮当差 二十九年议准抄劄提人革去所差旗军令当该衙门出批差散骑或舍人赍批徃所在有司比号着落附近卫所差拨旗军眼同有司抄提到官就令原差旗军解至该衙门仍令亲赍家财一同引奏发落如有合提▯关人数及无军卫去处临期请防差觧
狱具
诸司职掌
凡司狱司所设一应狱具,山东部掌行务,要较勘如法,或有损壊,案呈本部官为修理置办。
译二十一年下令,凡谋逆奸党、伪造钞票等项罪犯,没收其财产及人口,其余的只没收财产,仍将农具耕牛归还给他们。
二十四年下令,各处抄没、解送到京的罪人家属,凡有成丁的随营,没有成丁的依亲,都送大理寺再审。此后将抄没来的金银等项,以及粗重什物变卖所得钞贯,一律解送本部,都不要打开原封,就令彼处原来解送的差役直接送到内府相应库中缴纳,同时本部填写勘合,出给长单两纸,携带获得的批单字号回本部查对相符,方可归入卷宗,将原差人携带的批文送原籍官司备案查照。
二十八年奏准,抄没、迁发的法律,凡《大诰》中记载的,应当依照法司遵守;其余榜文条例中该抄没迁发的,只治本人的罪,其余户下人口留下种田纳粮当差。
二十九年议定批准,抄没提人,革去所差的旗军,令承办的衙门出具批文,差派散骑或舍人携带批文前往所在有司比对字号,着落附近卫所差拨旗军会同有司抄提到官,就令原差旗军解送到该衙门,仍令亲自携带家财一同引奏发落。如有应当提取、有关的人数以及没有军卫的地方,临期请示防范差遣解送。
狱具
诸司职掌
凡司狱司所设置的一应刑具,山东部掌管施行事务,要按法度考核勘验,如有损坏,本案呈报本部官员予以修理置办。
事例
洪武二十年,令焚锦衣卫非法狱具,悉以所系囚送本部审理。二十八年,诏本部将合用狱具依法较定,与诸司遵守,敢有仍前不遵者,就用非法狱具处治,皂▯只禁,輙便听从行使者,一体处死,听使之际,如曾用言陈告长官不从,皂▯只禁不坐。成化七年,刑科奏准,凡问刑衙门务要钦遵律定狱具,不许擅用梃棍、夹棍、脑篐、烙鐡等项非法重刑,敢有故违擅用者,事发问作酷刑官,送吏部奏请定夺。十一年,申明禁约,除人命、强窃盗并犯该死罪者须用严刑究问外,其余有犯轻罪,问刑官擅用法外狱具,照例拿问。▯治十三年,议准内外问刑衙门,除应问死罪并窃盗抢夺重犯须用严刑考讯外,其余止用鞭朴常刑。若酷刑官员,不论情罪轻重,輙用梃棍、夹棍、脑篐、烙鐡等项▯刻刑具,如一封书、防弹筝、栏马棍等项名色,或灌鼻签指,及用径寸懒竿不去棱节竹片乱打,或打脚踝,或鞭脊背,若但伤人不曽致死者,不分军民职官,俱奏请降级调用;因而致死者,俱发原籍为民。如因公事考讯笞杖臀腿去处致死者,依律科断,不在此例。
明律
笞
大头径二分七厘,小头径一分七厘,长三尺五寸。以小荆条为之,须削去节目,用官降较板,如法较勘,毋令觔胶诸物装钉。应决者,用小头臀受。
杖
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径二分二厘,长三尺五寸。以大荆条为之,亦须削去节目,用官降较板,如法较勘,毋令觔胶诸物装钉。应决者,用小头臀受。
讯杖
大头径四分五厘,小头径三分五厘,长三尺五寸。以荆杖为之,其犯重罪,赃证明白,不服招承,明立文案,依法栲讯,臀腿分受。
枷
长五尺五寸,头濶一尺五寸,以干木为之。死罪重二十五斤,徒流重二十斤,杖罪重一十五斤。长短轻重,刻志其上。
杻
长一尺六寸,厚一寸。以干木为之。男子犯死罪者,用杻;犯流罪以下及妇人犯死罪者,不用。
鐡索
长一丈 以鐡为之犯轻罪人用
镣
连环共重三斤,以鐡为之。犯徒罪者带镣工作。
明防典卷一百四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卷一百四十六
刑部二十一
南京刑部,见今十三司带管衙门。
浙江清吏司
大名公主府 光华郡主府
魏国公 英国公
宁阳侯 广恩伯
广宁伯 襄城伯
安平伯 新宁伯
兴安伯 安顺伯
南京中军都督府 南京神防卫
南京留守中卫 南京广洋卫
南京和阳卫 南京沈阳右卫
南京金吾前卫
江西清吏司
汝阳公主府 南京前军都督府
南京都察院 南京龙骧卫
南京天防卫,南京龙江左右二卫。
译事例
洪武二十年,下令焚毁锦衣卫非法使用的刑具,全部把关押的囚犯送到刑部审理。二十八年,下诏命刑部将该用的刑具依法核定规格,让各衙门遵守,如有仍像从前那样不遵守的,就用非法刑具处治;狱卒如果擅自随便听从使用的,一律处死;在被指使使用刑具时,如果曾经进言告知长官而长官不听从的,狱卒不予治罪。成化七年,刑科奏请核准,凡审理刑案的衙门务必要遵照法律规定的刑具行事,不许擅自使用梃棍、夹棍、脑箍、烙铁等非法重刑,如有故意违反擅自使用的,事发后将审案官问以酷刑之罪,送吏部奏请裁定。十一年,重申禁令,除了人命案、抢劫盗窃案以及犯该死罪的必须用严刑审问外,其余犯轻罪的,审案官如擅自使用法外刑具,照例拿问治罪。弘治十三年,议定核准,内外审理刑案的衙门,除应问死罪以及盗窃抢夺重犯须用严刑拷问外,其余只准用鞭笞常刑。若酷刑官员,不论情节罪行轻重,擅自使用梃棍、夹棍、脑箍、烙铁等苛刻刑具,如一封书、防弹筝、拦马棍等名色的刑具,或灌鼻子、夹手指,以及用一寸粗、不去掉棱节的竹片乱打,或打脚踝,或鞭打脊背,如果只是打伤人而没有致死的,不论军民官员,一律奏请降级调用;因此致死人命的,一律发回原籍为民。如果是因公事拷问、笞杖打臀腿而致死的,依律定罪,不在此例之内。
明律
笞
大头直径二分七厘,小头直径一分七厘,长三尺五寸。用小荆条制作,须削去节疤,用官府颁发的校验板按法度核定,不得用筋胶等物装钉。执行时,用小头打臀部。
杖
大头直径三分二厘,小头直径二分二厘,长三尺五寸。用大荆条制作,也须削去节疤,用官府颁发的校验板按法度核定,不得用筋胶等物装钉。执行时,用小头打臀部。
讯杖
大头直径四分五厘,小头直径三分五厘,长三尺五寸。用荆杖制作,凡犯重罪、赃证明白而不肯招供的,明确立下文案,依法拷问,臀部腿部分别受刑。
枷
长五尺五寸,头宽一尺五寸,用干木制作。死罪用的重二十五斤,徒流罪用的重二十斤,杖罪用的重十五斤。长短轻重,都刻字标明在枷上。
杻
长一尺六寸,厚一寸。用干木制作。男子犯死罪的,用杻;犯流罪以下的以及妇人犯死罪的,不用杻。
铁索
长一丈,用铁制作,犯轻罪的人使用。
镣
连环共重三斤,用铁制作。犯徒罪的人戴镣做工。
明会典卷一百四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卷一百四十六
刑部二十一
南京刑部,是现今十三司带管的衙门。
浙江清吏司
大名公主府 光华郡主府
魏国公 英国公
宁阳侯 广恩伯
广宁伯 襄城伯
安平伯 新宁伯
兴安伯 安顺伯
南京中军都督府 南京神机卫
南京留守中卫 南京广洋卫
南京和阳卫 南京沈阳右卫
南京金吾前卫
江西清吏司
汝阳公主府 南京前军都督府
南京都察院 南京龙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