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防典卷一百四十七
事例
洪武十一年令凡在京工匠上工者日给柴米塩菜歇工者停给。二十四年令工匠役作内府者量其劳力日给钞贯。永乐四年营建北京宫殿遣大臣诣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山西督军民采木及督北京军民匠造砖瓦徴天下诸色匠作。在京诸卫及河南山东陜西山西都司中都留守司直▯各卫选军士。河南山东陜西山西等布政司直▯凤阳淮安▯州庐州安庆徐州和州选民丁。俱限明年五月赴北京听役半年更代。五年令各处上工人匠俱照旧印绶监起牌上工不许擅自拨取。八年令内府上工人匠一牌上止写一人名字不许双名相合。十九年令内府尚衣司礼司设等监织染针工银作等局南京带来人匠毎月支粮三斗无工住支。宣徳七年令各卫军匠内府上工者分为两班月支粮五斗。九年▯内府各监局内官内使等凡在内各衙门修造必明白具奏有擅为者悉处重罪。又令内官监工匠月支粮五斗上工之日光禄寺仍
给饭食。正统元年,令巾帽局撮工人匠,月支米三斗,工完住支。五年,令各处起取营造军匠,月支口粮三斗外,其原籍月粮一石内,又扣除三斗,于见役处添支。景泰元年,令在京各监局及各厰上工军匠,光禄寺。
不闗饭者,月支米一石;闗饭者,五斗。三年,令兵仗局攅造军器,军匠仍支米五斗,民匠四斗。天顺元年,令司设监各色军匠月支米五斗。令燕山前等卫人匠于尚衣监上工者,添支月粮一斗。令御马监军匠添支月粮一斗,民匠余丁月支粮三斗。二年,令锦衣等卫及顺天府军匠添支月粮为五斗。本年,令内官监军匠添支月粮一斗,民匠余丁上工日闗与饭食。又令司礼监军匠月支粮三斗。成化九年,令锦衣卫镇抚司髙手军匠月支粮一石。十年,令内承运库人匠铺户月支粮二斗。十二年,令军器鞍辔局军匠月支米五斗。又令修理城军匠毎月添支口粮二斗,民匠三斗,旗军并不系食粮,隂阳生一斗。令留守等卫余丁,印绶监习学匠艺者月支米三斗。
亲王府制
明祖训
凡诸王宫室,并依已定格式起盖,不许犯分。
凡诸王宫室,并不许有离宫别殿及台榭游翫去处。
事例
洪武四年议定,凡王城髙二丈九尺,下濶六丈,上濶二丈,女墙髙五尺五寸,城河濶十五丈,深三丈,正殿基髙六尺九寸,月台髙五尺九寸,正门台髙四尺九寸五分,廊房地髙二尺五寸,王宫门地髙三尺二寸五分,后宫地髙三尺二寸五分,正门前后殿四门城楼饰以青緑防金,廊房饰以青黑,四门正门以红漆金涂铜钉,宫殿窠拱攅顶中▯蟠螭饰以金邉▯八吉祥花,前后殿座用红漆金蟠螭,帐用红绡金蟠螭,座后壁则▯蟠螭彩云,立社稷山川坛于王城内之西南,宗庙于王城内之东南,后改蟠螭为龙。
译匠一张牌照上只写一人姓名,不许两个名字合写在一起。十九年,下令内府尚衣监、司礼监、织染局、针工局、银作局等南京带来的人匠,每月支给粮食三斗,不上工的不支给。宣德七年,下令各卫在内府上工的军匠分为两班,每月支给粮食五斗。九年,命令内府各监局的内官、内使等,凡在内各衙门修造的事,必须明白具奏,有擅自动工的一律治以重罪。又下令内官监工匠每月支给粮食五斗,上工之日光禄寺仍供给饭食。正统元年,下令巾帽局临时调用做工的人匠,每月支米三斗,工程完毕就停支。五年,下令各处调取的营造军匠,每月支给口粮三斗之外,其原籍每月一石的粮饷中,又扣除三斗,在服役地添支。景泰元年,下令在京各监局及各厂上工的军匠,凡光禄寺不供饭的,每月支米一石;供饭的,支五斗。三年,下令兵仗局打造军器,军匠仍支米五斗,民匠四斗。天顺元年,下令司设监各色军匠每月支米五斗。命燕山前等卫的人匠在尚衣监上工的,添支月粮一斗。命御马监军匠添支月粮一斗,民匠余丁每月支粮三斗。二年,下令锦衣等卫及顺天府的军匠添支月粮为五斗。这一年,又下令内官监军匠添支月粮一斗,民匠余丁上工之日供给饭食。又下令司礼监军匠每月支粮三斗。成化九年,下令锦衣卫镇抚司技艺高超的军匠每月支粮一石。十年,下令内承运库人匠铺户每月支粮二斗。十二年,下令军器局、鞍辔局军匠每月支米五斗。又下令修理城墙的军匠每月添支口粮二斗,民匠三斗,不属于食粮范围的旗军以及阴阳生添支一斗。下令留守等卫的余丁、印绶监中学习工艺的匠人每月支米三斗。
亲王府制
明祖训
凡诸王的宫室,都要依照已定的规格样式建造,不许逾越等级。
凡诸王的宫室,都不许有离宫别殿以及台榭游玩的场所。
事例
洪武四年议定,凡王城高二丈九尺,下宽六丈,上宽二丈,女墙高五尺五寸,城河宽十五丈,深三丈,正殿基座高六尺九寸,月台高五尺九寸,正门台高四尺九寸五分,廊房地基高二尺五寸,王宫门地基高三尺二寸五分,后宫地基高三尺二寸五分。正门前后殿及四门城楼用青绿泥金装饰,廊房用青黑色装饰,四门正门用红漆金涂铜钉。宫殿的斗拱藻井中心装饰蟠螭,饰以金边、八吉祥花纹,前后殿的宝座用红漆金蟠螭,帐幔用红绡金蟠螭,宝座后的墙壁则饰蟠螭彩云。社稷山川坛设立在王城内的西南,宗庙设立在王城内的东南。后来改蟠螭为龙纹。七年规定,亲王所居的前殿名为承运殿,中殿名为圆殿,后殿名为存心殿,四座城门南门叫端礼门,北门叫广智门,东门叫体仁门,西门叫遵义门。九年规定,亲王宫殿门庑及城门楼都覆盖青色琉璃瓦。十一年规定,亲王宫城周长三里三百零九
七年定亲王所居前殿名承运,中曰圆殿,后曰存心,四城门南曰端礼,北曰广智,东曰体仁,西曰遵义。九年定亲王宫殿门庑及城门楼皆覆以青色琉璃瓦。十一年定亲王宫城周围三里三百九步五寸,东西一百五十丈二寸五分,南北一百九十七丈二寸五分。▯治八年定王府制,前门五间,门房十间,廊房一十八间,端礼门五间,门房六间,承运门五间,前殿七间,周围廊房八十二间,穿堂五间,后殿七间,家庙一所,正房五间,厢房六间,门三间,书堂一所,正房五间,厢房六间,门三间,左右盝顶房六间,宫门三间,厢房一十间,前寝宫五间,穿堂七间,后寝宫五间,周围廊房六十间,宫后门三间,盝顶房一间,东西各三所,每所正房三间,后房五间,厢房六间,多人房六连共四十二间,浆糨房六间,净房六间,库十间,山川坛一所,正房三间,厢房六间,社稷坛一所,正房三间,厢房六间,宰牲亭一座,宰牲房五间,仪仗库正房三间,厢房六间,退殿门三间,正房五间,后房五间,厢房十二间,茶房二间,净房一间,世子府一所,正房三间,后房五间,厢房十六间,典膳所正房五间,穿堂三间,后房五间,厢房二十四间,库房三连二十五间,马房。三十二间盝顶房三间,后房五间,厢房六间,养马房一十八间。承奉司正房三间,厢房六间,承奉歇房二所,毎所正房三间,厨房三间,厢房六间。六局共房一百二间,毎局正房三间,后房五间,厢房六间,厨房三间。内使歇房二处,毎处正房三间,厨房六间,歇房二十四间。禄米仓三连,共二十九间,收粮防正房三间,厢房六间。东西北三门,毎门三间,门房六间。大小门楼四十六座,墙门七十八处,井一十六口。寝宫等处周围砖径墙,通长一千八十九丈,里外蜈蚣木筑土墙,共长一千三百一十五丈。成化十四年奏准,各处王府以工完日为始,至五十年后,除有仪卫司、群牧所并侍卫、护卫千户军校者,令自修,余果人力俱乏,该府具奏行勘,给价自行修理。
郡王府制
事例
天顺四年,定郡王毎位盖府屋共四十六间,前门楼三间五架,中门楼一间五架,前防房五间七架,厢房十间五架,后防房五间七架,厢房十间五架,厨房三间五架,库房三间五架,米仓三间五架,马房三间五架。成化十四年,奏准各处自郡王以下至乡君,出府之日奏请勘报,无房屋者,有司给价,自行起盖。
给价则例
山西
晋代沈府郡王一千两,镇国将军六百两。
辅国将军并郡主五百两
奉国将军、镇国辅国中尉并县主、郡君、县君四百两,奉国中尉并乡君三百两,庶人一百两。
译步五寸,东西一百五十丈二寸五分,南北一百九十七丈二寸五分。弘治八年规定王府建制:前门五间,门房十间,廊房十八间,端礼门五间,门房六间,承运门五间,前殿七间,周围廊房八十二间,穿堂五间,后殿七间,家庙一所,正房五间,厢房六间,门三间,书堂一所,正房五间,厢房六间,门三间,左右盝顶房六间,宫门三间,厢房十间,前寝宫五间,穿堂七间,后寝宫五间,周围廊房六十间,宫后门三间,盝顶房一间,东西各三所,每所正房三间,后房五间,厢房六间,多人房六连共四十二间,浆糨房六间,净房六间,库房十间,山川坛一所,正房三间,厢房六间,社稷坛一所,正房三间,厢房六间,宰牲亭一座,宰牲房五间,仪仗库正房三间,厢房六间,退殿门三间,正房五间,后房五间,厢房十二间,茶房二间,净房一间,世子府一所,正房三间,后房五间,厢房十六间,典膳所正房五间,穿堂三间,后房五间,厢房二十四间,库房三连二十五间,马房三十二间,盝顶房三间,后房五间,厢房六间,养马房十八间。承奉司正房三间,厢房六间,承奉歇房二所,每所正房三间,厨房三间,厢房六间。六局共房一百零二间,每局正房三间,后房五间,厢房六间,厨房三间。内使歇房二处,每处正房三间,厨房六间,歇房二十四间。禄米仓三连,共二十九间,收粮房正房三间,厢房六间。东、西、北三门,每门三间,门房六间。大小门楼四十六座,墙门七十八处,井十六口。寝宫等处周围的砖径墙,总长一千零八十九丈,里外蜈蚣木筑土墙,共长一千三百一十五丈。成化十四年奏请核准,各处王府自工程完工之日起,到五十年以后,除了有仪卫司、群牧所以及侍卫、护卫千户军校的可以自行修缮,其余若实在人力不足,该府应具本奏明查勘,发给银两由自己修理。
郡王府制
事例
天顺四年,规定每位郡王建造府邸共四十六间:前门楼三间五架,中门楼一间五架,前厅房五间七架,厢房十间五架,后厅房五间七架,厢房十间五架,厨房三间五架,库房三间五架,米仓三间五架,马房三间五架。成化十四年,奏请核准,各处自郡王以下至乡君,出府的当日奏请勘查造报,没有房屋的,由有司发给银两,自行建造。
给价则例
山西
晋府、代府、沈府郡王一千两,镇国将军六百两。
辅国将军以及郡主五百两。
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以及县主、郡君、县君四百两,奉国中尉以及乡君三百两,庶人一百两。
湖广
辽府、岷府、楚府、荆府、吉府、襄府郡王一千两,
镇国将军七百两,辅国将军六百六十两,奉国将军六百二十两,
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以及郡主五百两,
县主
湖广
辽岷楚荆吉襄府郡王一千两
镇国将军七百两,辅国将军六百六十两,奉国将军六百二十两。
镇国辅国奉国中尉并郡主五百两。
县主四百六十两 郡君四百两
县君三百六十两,乡君三百四十两。
陜西
秦韩庆肃府郡王在城一千五百两,宁夏平凉九百两。
郡主五百三十两,镇国将军一百七十五两,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俱自行起造。
河南
唐郑赵伊周徽崇府郡王官拨地基料价一千一十两。
山东
德鲁府郡王一千两,镇国将军六百两。
辅国将军五百两,奉国将军四百五十两。
中尉四百两 郡主五百两
县主三百五十两,郡君二百五十两。
县君二百两 乡君一百五十两
江西
淮宁府有地基
郡王一千二百两,镇国将军六百两。
辅国将军五百五十两,奉国将军四百五十两。
奉国中尉四百两,郡主四百五十两。
县主三百七十两,郡君三百七十两。
县君三百五十两,乡君三百三十两。
无地基
郡王一千五百两,镇国将军七百五十两。
辅国将军七百两,奉国将军六百两。
奉国中尉五百两 郡主六百两
县主四百七十两,郡君四百七十两。
县君四百五十两,乡君四百三十两。
四川
蜀府内江等五府子女,蜀府出办工料,摘拨护卫军余,成造石泉王府。
县主五百两
▯治元年奏准郡王并镇国辅国将军等长子应出閤者于本府择便房成婚如无开奏勘实待年丰拨工料银一百两送府自于府侧修盖各世长子承继前宅其郡县等主并仪賔终后子女不许僣居待有该府郡县主成婚者与之 二年奏准各处王府奏讨房价者勘实依原价量减一半给与自造 十四年奏准除郡王并妃自镇国将军以下其应得减半房价每一百两者减二十两不及一百两者减十两如镇国将军房价该三百两者给与二百四十两余皆逓减
明防典卷一百四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卷一百四十八
工部二
营造二
仪仗一【大乐制度,并中和韶乐制度附】
诸司职掌
凡制造皇帝、皇太子、亲王卤簿、车驾等项仪仗及修理者,除金银器皿于内府成造,其余器仗照数行下军器等局,委官督工,计料依式修造完备,进赴銮驾房収贮供用。
军器局造
防 矟 节 角
锣 刀盾 弓箭 小鼓
杖鼓 防鼓 金钲 骨朶
夹矟 乐人大鼓
营缮所造
清道御杖 交椅坯 脚踏坯 马杌
头管 戱竹 龙笛 笛
板
针工局造
金鼓旗 白泽旗 令旗 红曲盖
紫方伞 红方伞 传教旛 告止旛
绛引旛 红团扇 青团扇 红方扇
红绣伞 红销金伞 仪锽氅 戈氅
防氅 信旛 幢 麾
寳源局造
香鑪 香盒 交椅 脚踏
银盆 水鑵
鞍辔局造
拂子 鞍笼 诞马锦韀
巾帽局造
立▯ 卧▯ 镫杖 响节
仪刀 梧杖 班劒 幢竿
殳义 斧
洪武初定
大驾卤簿
肃旗一面,黄质,上濶七尺二寸,下三尺二寸,黑肃字硃漆,攅竹竿长八尺二寸,下有鐡纂。
译四百六十两,郡君四百两,
县君三百六十两,乡君三百四十两。
陕西
秦府、韩府、庆府、肃府郡王在城内的一千五百两,宁夏、平凉的九百两,
郡主五百三十两,镇国将军一百七十五两,县主、郡君、县君、乡君都自行修建。
河南
唐府、郑府、赵府、伊府、周府、徽府、崇府郡王,由官府拨给地基工料银一千零一十两。
山东
德府、鲁府郡王一千两,镇国将军六百两,
辅国将军五百两,奉国将军四百五十两,
中尉四百两,郡主五百两,
县主三百五十两,郡君二百五十两,
县君二百两,乡君一百五十两。
江西
淮府、宁府自有地基的:
郡王一千二百两,镇国将军六百两,
辅国将军五百五十两,奉国将军四百五十两,
奉国中尉四百两,郡主四百五十两,
县主三百七十两,郡君三百七十两,
县君三百五十两,乡君三百三十两。
没有地基的:
郡王一千五百两,镇国将军七百五十两,
辅国将军七百两,奉国将军六百两,
奉国中尉五百两,郡主六百两,
县主四百七十两,郡君四百七十两,
县君四百五十两,乡君四百三十两。
四川
蜀府内江等五府的子女,由蜀府自己筹办工料,抽调护卫军余,建造石泉王府。
县主五百两。
弘治元年奏请核准,郡王以及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的长子应当出阁分府的,在本府中择便利处所房屋成婚,如没有的,先奏明察勘核实,等年成丰收后再拨给工料银一百两,让其在本府旁边修盖,各以长子继承先前的宅第;其郡主、县主等以及仪宾去世后留下的子女,不许僭越居住,等到该府有郡主、县主要成婚的,再给她们居住。二年奏请核准,各处王府奏请索讨房价的,须勘查核实,依照原定价格酌减一半发给自行建造。十四年奏请核准,除郡王以及妃子外,自镇国将军以下,应得的减半房价,每一百两减去二十两,不足一百两的减去十两,如镇国将军房价该给三百两的,只给二百四十两,其余各等依次递减。
明会典卷一百四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卷一百四十八
工部二
营造二
仪仗一【大乐制度,以及中和韶乐制度附于后】
诸司职掌
凡制造皇帝、皇太子、亲王的卤簿、车驾等仪仗,以及修理这些器物,除金银器皿在内府制造外,其余器仗按数量行文下发军器局等处,委派官员督工,估算材料按式样制造完备,送到銮驾房收贮以备使用。
军器局制造:
枪、矟、节、角、
锣、刀盾、弓箭、小鼓、
杖鼓、大鼓、金钲、骨朵、
夹矟、乐人大鼓。
营缮所制造:
清道御杖、交椅坯、脚踏坯、马杌、
头管、戏竹、龙笛、笛、
板。
针工局制造:
金鼓旗、白泽旗、令旗、红曲盖、
紫方伞、红方伞、传教旛、告止旛、
绛引旛、红团扇、青团扇、红方扇、
红绣伞、红销金伞、仪锽氅、戈氅、
枪氅、信旛、幢、麾。
宝源局制造:
香炉、香盒、交椅、脚踏、
银盆、水罐。
鞍辔局制造:
拂子、鞍笼、诞马锦韀。
巾帽局制造:
立瓜、卧瓜、镫杖、响节、
仪刀、梧杖、班剑、幢竿、
殳、斧。
洪武初年规定:
大驾卤簿
肃旗一面,黄色底,上宽七尺二寸,下宽三尺二寸,黑色"肃"字用朱漆写成,攒竹竿长八尺二寸,下端有铁纂。
靖旗一面,制式与肃旗相同,只是用"靖"字。
金鼓旗一对,黄色底,连腰宽一丈二尺五寸,下宽七尺,红色"金鼓"二字用朱漆写成,攒竹竿,通长一丈四尺九寸,内里贴金,木枪头长一尺五寸八分,上面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