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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明会典九十九

明防典卷九十四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510–511 段

  永乐后续定官员祭葬则例

凡公侯承袭、病故者,祭二坛。若管府事有功迹,加太子太保以上及守备南京者,俱祭十六坛。

  凡驸马都尉病故者祭十五坛

凡伯爵承袭病故者,祭二坛。其年防袭爵,不久而故者,祭一坛。若管事有功迹,加太子太保以上者,祭十五坛。凡公侯驸马伯病故,俱辍朝一日,斋粮麻布取自上裁。其葬礼俱照依定制。若公侯伯爲事病故者,祭葬等项恩典俱无。

凡公、侯、伯母与妻俱祭二坛,系皇亲者加祭坛数,取自上裁。

  已上公侯伯驸马例

凡两京二品以上文官,并父母、妻,三品文官并父母曽授本等封者,俱照例祭葬。其三品父母止授四品封,及四品官并父母授本等封者,俱止赐祭一坛。若止授五品以下封者,祭葬俱无。其有出自特恩者,不在此限。凡一品官病故者,辍朝一日,祭九坛。父母授封至一品者,祭二坛。妻祭一坛。

凡尚书左右都御史在任病故者祭二坛,其加有东宫三少或兼大学士赠一品者祭四坛,父母妻祭俱一坛。凡两京三品官病故者俱祭一坛,致仕者亦然。以其侍郎兼学士赠尚书者祭二坛。

凡两京三品以上官葬祭制度,俱照依品级。其四品、五品官得特恩赐葬者,亦以本等品级爲定。惟衍圣公葬祭,照一品礼行。

  已上文官例

凡左右都督至都督佥事管府事病故者,俱祭六坛,斋粮麻布取自上裁。其先有功,后闲住病故者,祭二坛。母妻祭,俱一坛。

凡都督佥事以上,葬礼俱照品级。若署都督佥事,祭一坛,无葬。

  凡中都留守正副俱祭一坛

凡在京亲军卫分带俸都指挥使及同知、佥事,在御马监把总或出充游击、参将等官,有功无过者,祭一坛。凡锦衣卫管事指挥使、同知、佥事,或带都指挥职衔者,俱祭一坛。其系于皇亲者,祭葬取自上裁。

凡在京在外文武官员,不拘品级,其以死勤事者,恩典取自上裁。

  已上武官例

凡女直都督等官,永乐间差官赍香钞谕祭,近例因其奏请,给与表里祭文,令带囬自祭。

凡逹官都督等官,永乐、宣徳间来京病故者,随时遣官谕祭,或给棺赐葬。近例,本部年终类奏,分遣官祭之。若在边没于战阵者,不在此例。

凡外国使臣病故者,令所在官司赐棺及祭,或欲归葬,听从其便。

  已上四夷官例

  赐諡

国朝亲王諡例用一字,郡王二字。其文武大臣亦用二字,与否取自上裁。若官品未高而侍从有劳,或以死勤事,特恩赐諡者,不拘常例。

  事例

洪武初议諡,俱本部奉防施行。二十五年,令本部行翰林院拟奏请防。▯治四年,令今后有乞恩赠諡者,本部斟酌可否,务合公论,不许一槩比例滥请。

译续制定的官员祭葬则例

凡公侯承袭爵位而病故者,祭两坛。若曾管理府事、有功绩,加封太子太保以上及守备南京者,均祭十六坛。

凡驸马都尉病故者,祭十五坛。

凡伯爵承袭病故者,祭两坛。若袭爵不久便去世者,祭一坛。若曾管理事务有功绩,加封太子太保以上者,祭十五坛。凡公侯、驸马、伯爵病故,均辍朝一日,斋粮、麻布数量取决于皇上裁定。其葬礼均依照既定制度办理。若公侯伯因罪被处置而病故者,祭葬等各项恩典一概没有。

凡公、侯、伯的母亲与妻子,均祭两坛,若是皇亲,则加祭坛数,由皇上裁定。

以上是公侯伯驸马之例。

凡两京二品以上文官,以及其父母、妻室,三品文官及父母曾受本等封号者,均按例祭葬。其中三品官父母只受四品封号的,以及四品官及父母受本等封号的,均只赐祭一坛。若只受五品以下封号者,祭葬均无。若有出自皇上特恩者,不受此限制。凡一品官病故者,辍朝一日,祭九坛。父母受封至一品者,祭两坛,妻子祭一坛。

凡尚书、左右都御史在任病故者祭两坛,其中加有东宫三少衔或兼任大学士、追赠一品者祭四坛,父母、妻子均祭一坛。凡两京三品官病故者均祭一坛,致仕者也是如此。其中侍郎兼学士、追赠尚书者祭两坛。

凡两京三品以上官员的葬祭制度,均依照品级办理。四品、五品官若获特恩赐葬,也以本等品级为准。唯独衍圣公的葬祭,照一品礼仪办理。

以上是文官之例。

凡左右都督至都督佥事、管理都督府事务而病故者,均祭六坛,斋粮、麻布由皇上裁定。若先前有功,后来闲住而病故者,祭两坛,母亲、妻子均祭一坛。

凡都督佥事以上,葬礼均依照品级办理。若为署理都督佥事,祭一坛,无葬礼。

凡中都留守正、副职均祭一坛。

凡在京亲军卫分带俸的都指挥使及同知、佥事,在御马监任把总或出任游击、参将等官,有功无过者,祭一坛。凡锦衣卫管事的指挥使、同知、佥事,或带都指挥职衔者,均祭一坛。若属于皇亲的,祭葬由皇上裁定。

凡在京、在外文武官员,不论品级,凡是因公殉职者,恩典由皇上裁定。

以上是武官之例。

凡女直(女真)都督等官,永乐年间朝廷派遣官员携带香、钞前去谕祭,近来惯例是因其奏请,赐给表里及祭文,令其带回自行祭祀。

凡鞑靼官员如都督等,在永乐、宣德年间来京病故者,随时派遣官员前往谕祭,或赐给棺木、安葬。近来惯例,本部年终一并奏报,分别派官致祭。若在边境战阵中阵亡者,不在此例之内。

凡外国使臣病故者,命所在官府赐予棺木及祭祀,若其欲归葬本国,则听从其便。

以上是四夷官员之例。

赐諡

本朝亲王的諡号例用一字,郡王用二字。文武大臣也用二字,是否赐諡由皇上裁定。若官品不高但侍从有功劳,或因公殉职,蒙特恩赐諡者,不受常例限制。

事例

洪武初年商议赐諡,都由本部奉旨施行。二十五年,令本部行文翰林院拟定后奏请批准。弘治四年,令此后有请求恩赐諡号者,本部斟酌是否可行,务必符合公论,不许一概比照旧例滥行请求。十五年,奏

十五年,奏准凡亲王薨逝,行巡抚、巡按等官覈勘;郡王病故,行本府亲王及承奉、长史等官覈勘善恶,得实明白,结报具奏定諡。又奏准文武大臣有请諡者,本部照例上请,得防行吏、兵二部备查实迹,本部定爲上、中、下三等,以行业俱优者爲上,行实颇可者爲中,行实无取者爲下,开送翰林院拟諡请防。

  明防典卷九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卷九十五

  礼部五十四

  歴日

  诸司职掌

一、在京钦天监,每岁算歴已成,则预先行移各布政司刋印。九月初一日进歴,仍颁赐京官。

一颁歴仪注,前期一日,尚寳设御座于奉天殿,教坊司设中和乐于殿内。其日陈设如常仪,仪礼司设御歴案于殿中,设歴案于丹陛中道,设百官歴案于丹陛下。鼓初严,引礼引文武官进歴官入,诣侍立位。鼓三严,执事文武官诣华盖殿,行五拜三叩头礼毕,传制受歴。侍从等官各就位,皇帝服皮弁服出,乐作,陞座,卷帘乐止,鸣鞭讫。引礼引进歴官就位,賛礼唱鞠躬,乐作,賛四拜平身,乐止。典仪唱进歴,引礼引进歴官由东阶陞诣丹陛案前,賛跪,搢笏取歴,由殿东门靠东入至殿中内。賛唱跪,外賛唱众官皆跪,唱进歴,监官以歴置于案内,賛唱出笏,俯伏兴,外賛亦唱俯伏兴平身。内賛唱复位,引礼引进歴官由百官门出,乐作,引至拜位,乐止。賛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平身,乐止。进歴官退,执事举百官歴案于丹墀中道,鸣賛唱排班,班齐鞠躬,乐作,賛四拜平身,乐止。▯制官诣御前跪奏,传制,俯伏兴,由殿东门靠东出至丹陛东西向立,称有制。賛礼唱跪,众官皆跪,宣制曰:“钦天监进某年大统歴,其赐百官颁行天下。”賛礼唱俯伏兴,乐作,賛四拜平身,唱颁歴。颁歴官取歴散于百官,散毕,驾兴,百官以次出。

  事例

洪武六年,令歴日惟直▯府州及北平陜西二行省颁给,其余皆令依式印造,给与所属。十三年,令预刋明年大统歴,以十月朔日进,其诸王及在京文武百官、直▯府州俱钦天监印造颁给,十二布政司则钦天监预以歴本及印分授之,使刋印以授府县,颁之民间,自是岁以爲常。三十五年,令以十一月朔日进歴,着爲令。

  艺术

  诸司职掌

一、凡天文、地理、医药、卜筮、师巫、音乐等项艺术之人,本部务要备知,以凭取用。

一、在外行术占卜之人,听于本乡,不许越境兴造妖妄等事。

  事例

洪武二十六年,以卜筮者旧有禁,惟瞽目卜筮及隂阳人凭此生理,许开卦肆。

  僧道

  诸司职掌

一僧道度牒,钦依三年一出给,仍要各司考试,能通经典者申送,到部具奏,出给。

译准:凡亲王薨逝,行文巡抚、巡按等官核实查勘;郡王病故,行文本府亲王及承奉、长史等官核查其善恶,查明属实后据实上报,再据以确定諡号。又奏准:文武大臣有请求赐諡者,本部依例上请,得旨后行文吏部、兵部核查其实际事迹,本部将其评定为上、中、下三等:德行才能俱优者为上,德行事迹尚可称道者为中,德行事迹无可取者为下,然后开列送交翰林院拟定諡号、请旨批准。

明会典卷九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卷九十五

礼部五十四

历日

诸司职掌

一、在京钦天监每年推算历法编成之后,须预先行文各布政司刊印。九月初一日进呈历书,并颁赐给京官。

一、颁历仪注:提前一日,尚宝司在奉天殿设御座,教坊司在殿内设中和乐。当日按常仪陈设,仪礼司在殿中设御历案,在丹陛中道设历案,在丹陛下设百官历案。鼓初严时,引礼官引文武百官及进历官进入,至侍立位站定。鼓三严时,执事文武官前往华盖殿,行五拜三叩头礼毕,传旨接受历书。侍从等官各就其位,皇帝身穿皮弁服出,奏乐,登座,卷帘,乐止,鸣鞭结束。引礼官引进历官就位,赞礼官唱"鞠躬",奏乐,唱"四拜、平身",乐止。典仪官唱"进历",引礼官引进历官由东阶登殿,至丹陛案前,唱"跪",插笏取历,由殿东门靠东侧进入殿中。内赞唱"跪",外赞唱"众官皆跪",唱"进历",监官将历书置于案内,赞礼唱"出笏、俯伏、兴",外赞也唱"俯伏、兴、平身"。内赞唱"复位",引礼官引进历官从百官门出,奏乐,引至拜位,乐止。赞礼唱"鞠躬",奏乐,唱"四拜、平身",乐止。进历官退下,执事官将百官历案抬至丹墀中道,鸣赞唱"排班",班列整齐后唱"鞠躬",奏乐,唱"四拜、平身",乐止。制官到御前跪奏,传旨,俯伏起身,由殿东门靠东出,至丹陛东侧西向而立,宣称"有制"。赞礼唱"跪",众官皆跪,宣制曰:"钦天监进呈某年大统历,颁赐百官并颁行天下。"赞礼唱"俯伏、兴",奏乐,唱"四拜、平身",唱"颁历"。颁历官取历书分发给百官,分发完毕,皇帝起驾还宫,百官依次退出。

事例

洪武六年,规定历书只由直隶的府州及北平、陕西两个行省颁发,其余各处都令依照样式印刷,发给所属地区。十三年,令预先刻印次年的大统历,于十月初一日进呈,诸王及在京文武百官、直隶府州的历书都由钦天监印刷颁发,十二布政司则由钦天监预先将历本和印版分授给它们,令其刻印后分发给府县,再颁行到民间,从此每年成为定例。三十五年,改为十一月初一日进呈历书,定为法令。

艺术

诸司职掌

一、凡是天文、地理、医药、卜筮、师巫、音乐等各类艺术之人,本部务必详细掌握,以便取用。

一、在外地从事占卜等法术之人,只许在本乡活动,不许越境行妖妄之事。

事例

洪武二十六年,因卜筮之人原有禁令,规定唯有瞽目卜筮者及阴阳人凭借此业谋生,允许开设卦肆。

僧道

诸司职掌

一、僧道度牒,钦定每三年发放一次,仍须由各司考试,能通晓经典者方可申报送交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