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防典卷四
给事中八员
工科
都给事中一员,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四员
承天门待诏一员【后革】
阁门使四员【后革】
观察使十员【后革】
太常司【后改为太常寺】
正官
卿一员 少卿二员
司丞二员【后改为寺丞】
首领官
典簿二员
属官
愽士二员 恊律郎二员
赞礼郎六员【后革一员】司乐二员【后添设一员】
天地坛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山川坛籍田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祖陵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皇陵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王坟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后革】
徐王坟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后革】
孝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长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献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景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裕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茂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牺牲所【后添设】
吏目一员【后革】
大理寺
正官
卿一员 左右少卿二员
左右寺丞二员
属官左右二寺
左右寺正二员 左右寺副四员
左评事四员,右评事八员【后革四员】司务二员
译员,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八员
礼科
都给事中一员,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十员
刑科
都给事中一员,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八员
工科
都给事中一员,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四员
承天门待诏一员【后废除】
阁门使四员【后废除】
观察使十员【后废除】
太常司【后改为太常寺】
正官
卿一员 少卿二员
司丞二员【后改为寺丞】
首领官
典簿二员
属官
愽士二员 恊律郎二员
赞礼郎六员【后废除一员】司乐二员【后添设一员】
天地坛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山川坛籍田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祖陵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皇陵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〇王坟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后废除】
徐王坟祠祭署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后废除】
孝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长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献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景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裕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茂陵祠祭署【后添设】
奉祀一员 祀丞一员
牺牲所【后添设】
吏目一员【后废除】
大理寺
正官
卿一员 左右少卿二员
左右寺丞二员
属官左右二寺
左右寺正二员 左右寺副四员
左评事四员,右评事八员【后废除四员】司务二员
。
应天府
正官
府尹一员 府丞一员
治中一员,通判一员【正统四年添设一员,管马】推官一员。
首领官
经歴一员 知事一员
照磨所【后添设】
照磨一员 检校一员
所属衙门
上元、江宁二县【其余县分在外者,见户部图志项下】知县各一员,县丞各二员。
主簿各二员【后各添设一员】典史各一员。
儒学
教授一员,训导六员【后添设】
隂阳学
正术一员
医学
正科一员
司狱司
司狱一员
江东巡检司
巡检一员
江淮巡检司【洪武二十四年添设】
巡检一员
都税司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龙江宣课司
大使一员,副使四员【后俱革】
聚寳门宣课司
大使一员 副使二员
江东宣课司【洪武二十五年添设】
大使一员 副使二员
太平门税课司【后改为宣课司】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后革】
译應天府
正官:
府尹一员,府丞一员。
治中一员,通判一员(正统四年增设一员,掌管马政),推官一员。
首领官:
经历一员,知事一员。
照磨所(后来增设):
照磨一员,检校一员。
所属衙门:
上元、江宁二县(其余各县分布在外的,列在户部图志条目之下)知县各一员,县丞各二员。
主簿各二员(后来各增设一员),典史各一员。
儒学:
教授一员,训导六员(后来增设)。
阴阳学:
正术一员。
医学:
正科一员。
司狱司:
司狱一员。
江东巡检司:
巡检一员。
江淮巡检司(洪武二十四年增设):
巡检一员。
都税司: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龙江宣课司:
大使一员,副使四员(后来全部裁革)。
聚宝门宣课司:
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江东宣课司(洪武二十五年增设):
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太平门税课司(后来改为宣课司):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后来裁革)。
秣陵镇巡检司
巡检一员
织染局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后设左右副使各一员
龙江税课局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龙潭税课局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后俱革】
大胜驿
驿丞一员
江东驿
驿丞一员
龙江水马驿
驿丞一员
龙江逓运所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批验茶引所
大使一员
龙江里外河泊所
河泊所官二员【后革一员】
石灰关
大使一员,副使四员【后革三员】
龙江关
大使一员 副使四员
顺天府
正官
府尹一员 府丞一员
治中一员,通判六员【旧设一员,后添一员管马,又一员管粮,又一员管匠,又一员管柴,又一员管河】推官一员。
首领官
经歴一员 知事一员
照磨所
照磨一员 检校一员
所属衙门
宛平、大兴二县【其余县分在外者,见户部图志项下】知县各一员县丞各一员【后添革不一】主簿各一员【后添革不一】
典史各一员
儒学
教授一员,训导六员【内二员,永乐十九年添设】
隂阳学
正术一员
医学
正科一员
司狱司
司狱一员
都税司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正阳门外宣课司
大使一员
正阳门宣课司
大使一员
崇文门分司
副使一员
安定门外税课司
大使一员
安定门税课司
大使一员
徳胜门分司
副使一员
张家湾宣课司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后添设】
芦沟桥宣课司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后添设】
王平口巡检司
巡检一员
石港口巡检司
巡检一员
齐家庄巡检司
巡检一员
芦沟桥巡检司
巡检一员
大兴县逓运所
大使一员
批验茶引所
大使一员
光禄司【后改为光禄寺】
正官
卿一员 少卿二员
司丞二员【后改为寺丞】
首领官
典簿二员 録事二员
属官
大官珍羞良醖掌醢四署
署正各一员 署丞各四员
监事各四员
司牲司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后革】
太仆寺
正官
卿一员,少卿二员【后添设一员】寺丞四员【后添设八员】
首领官
主簿一员
常盈库【后添设】
大使一员
所属衙门
各牧监【后革】
监正各一员 监副各一员
録事各一员
各羣【后革】
羣长各一员
国子监
本监
祭酒一员 司业一员
监丞二员【后减一员】典簿一员。
译秣陵镇巡检司
巡检一名。
织染局
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后来增设左、右副使各一名。
龙江税课局
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龙潭税课局
大使一名,副使一名【后来都被裁撤】。
大胜驿
驿丞一名。
江东驿
驿丞一名。
龙江水马驿
驿丞一名。
龙江递运所
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批验茶引所
大使一名。
龙江里外河泊所
河泊所官二名【后来裁撤一名】。
石灰关
大使一名,副使四名【后来裁撤三名】。
龙江关
大使一名,副使四名。
顺天府
正官:
府尹一名,府丞一名。
治中一名,通判六名【原设一名,后来增添一名管马,又一名管粮,又一名管匠,又一名管柴,又一名管河】,推官一名。
首领官:
经历一名,知事一名。
照磨所:
照磨一名,检校一名。
所属衙门:
宛平、大兴二县【其余各县在外地的,见户部图志项下】,知县各一名,县丞各一名【后来增设或裁撤不一】,主簿各一名【后来增设或裁撤不一】。
典史各一名。
儒学:
教授一名,训导六名【其中二名,永乐十九年增设】。
阴阳学:
正术一名。
医学:
正科一名。
司狱司:
司狱一名。
都税司:
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正阳门外宣课司:
大使一名。
正阳门宣课司:
大使一名。
崇文门分司:
副使一名。
安定门外税课司:
大使一名。
安定门税课司:
大使一名。
德胜门分司:
副使一名。
张家湾宣课司:
大使一名,副使一名【后来增设】。
芦沟桥宣课司:
大使一名,副使一名【后来增设】。
王平口巡检司:
巡检一名。
石港口巡检司:
巡检一名。
齐家庄巡检司:
巡检一名。
芦沟桥巡检司:
巡检一名。
大兴县递运所:
大使一名。
批验茶引所:
大使一名。
光禄司【后来改为光禄寺】:
正官:
卿一名,少卿二名。
司丞二名【后来改为寺丞】。
首领官:
典簿二名,录事二名。
属官:
大官、珍羞、良醖、掌醢四署,
署正各一名,署丞各四名,
监事各四名。
司牲司:
大使一名,副使一名【后来裁撤】。
太仆寺:
正官:
卿一名,少卿二名【后来增设一名】,寺丞四名【后来增设八名】。
首领官:
主簿一名。
常盈库【后来增设】:
大使一名。
所属衙门:
各牧监【后来裁撤】:
监正各一名,监副各一名。
录事各一名。
各群【后来裁撤】:
群长各一名。
国子监:
本监:
祭
属官
愽士五员 助教十五员
学正十员 学録七员
典籍一员,掌馔二员【后革一员】
中都国子监【后革】
本监
祭酒一员 司业一员
监丞二员 典簿一员
属官
愽士一员 助教二员
学正一员 学録一员
掌馔一员
华盖殿大学士
谨身殿大学士【后添设】
武英殿大学士
文华殿大学士
文渊阁大学士
东阁大学士
詹事府【后添设】
正官
詹事一员 少詹事二员
府丞二员
首领官
主簿一员 録事一员
属官
通事舍人二员
左右春坊
大学士各一员,左右庶子各一员。
左右谕徳各一员
左右中允各二员
左右賛善各二员
左右司直郎各二员
左右清纪郎各一员
左右司谏各二员
司经局
洗马二员 校书二员
正字二员
翰林院
正官
学士一员 侍读学士二员
侍讲学士二员
首领官
孔目一员
属官
侍读二员 侍讲二员
五经愽士五员 典籍二员
侍书二员 待诏六员
史官
修撰三员 编修四员
检讨四员
尚寳司
卿一员 少卿一员
司丞三员
钦天监 囘囘监【后革】
正官【系囘囘监官,后俱革,惟添设囘囘科愽士三员】监正各一员【今止一员】监副各二员【今止一员】
首领官
主簿各一员【今止一员】
属官
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员【今止五员】
五官灵台郎各八员
五官保章正各二员
五官挈壶正各二员
五官监▯各三员【今止二员】五官司厯各二员【今止二员】五官司辰各八员【今止二员】漏刻愽士各六员【今各项共七员】
太医院
正官
院使一员,院判一员【后添设一】
首领官
吏目一员
属官
御医四员
所属衙门
惠民药局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生药库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上林苑监【员后添】
正官
左右监正二员 左右监副二员
左右监丞二员
首领官
典簿一员
属官
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
典署各一员 署丞各一员
録事各二员
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经歴司。
经歴各一员 都事各一员
五军都府断事官【后革】
正官
断事官一员 左右断事官二员
首领官
提控案牍二员
司务二员
司狱司
司狱一员
属官左右中前后五司【后革】
稽仁各一员 稽义各一员
稽礼各一员 稽智各一员
稽信各一员
中东西南北城五兵马指挥司
正官
指挥各一员,副指挥各四员【后各添设一员】
首领官
吏目各一员
各卫经歴司
经歴司各一员【后粮多,卫分各添一员专管收粮】知事各一员。
译酒一名,司业一名。
监丞二名【后来减为一名】,典簿一名。
属官:
博士五名,助教十五名。
学正十名,学录七名。
典籍一名,掌馔二名【后来裁撤一名】。
中都国子监【后来裁撤】:
本监:
祭酒一名,司业一名。
监丞二名,典簿一名。
属官:
博士一名,助教二名。
学正一名,学录一名。
掌馔一名。
华盖殿大学士。
谨身殿大学士【后来增设】。
武英殿大学士。
文华殿大学士。
文渊阁大学士。
东阁大学士。
詹事府【后来增设】:
正官:
詹事一名,少詹事二名。
府丞二名。
首领官:
主簿一名,录事一名。
属官:
通事舍人二名。
左右春坊:
大学士各一名,左右庶子各一名。
左右谕德各一名。
左右中允各二名。
左右赞善各二名。
左右司直郎各二名。
左右清纪郎各一名。
左右司谏各二名。
司经局:
洗马二名,校书二名。
正字二名。
翰林院:
正官:
学士一名,侍读学士二名。
侍讲学士二名。
首领官:
孔目一名。
属官:
侍读二名,侍讲二名。
五经博士五名,典籍二名。
侍书二名,待诏六名。
史官:
修撰三名,编修四名。
检讨四名。
尚宝司:
卿一名,少卿一名。
司丞三名。
钦天监、回回监【后来裁撤】:
正官【是回回监官员,后来都裁撤了,只增设回回科博士三名】,监正各一名【如今只剩一名】,监副各二名【如今只剩一名】。
首领官:
主簿各一名【如今只剩一名】。
属官:
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名【如今只剩五名】。
五官灵台郎各八名。
五官保章正各二名。
五官挈壶正各二名。
五官监候各三名【如今只剩二名】,五官司历各二名【如今只剩二名】,五官司辰各八名【如今只剩二名】,漏刻博士各六名【如今各项合计共七名】。
太医院:
正官:
院使一名,院判一名【后来增设一名】。
首领官:
吏目一名。
属官:
御医四名。
所属衙门:
惠民药局:
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生药库:
大使一名,副使一名。
上林苑监【员额后来增设】:
正官:
左右监正二名,左右监副二名。
左右监丞二名。
首领官:
典簿一名。
属官:
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
典署各一名,署丞各一名。
录事各二名。
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经历司:
经历各一名,都事各一名。
五军都督府断事官【后来裁撤】:
正官:
断事官一名,左右断事官二名。
首领官:
提控案牍二名。
司务二名。
司狱司:
司狱一名。
属官左、右、中、前、后五司【后来裁撤】:
稽仁各一名,稽义各一名。
稽礼各一名,稽智各一名。
稽信各一名。
中、东、西、南、北城五兵马指挥司:
仓大使副使各一员
京卫武学【添设】
教授一员 训导六员
留守中等卫各门千户所
吏目各一员
牧马千户所
吏目一员
僧録司
左右善世二员 左右阐教二员
左右讲经二员,左右觉义二员【俱不支俸】
道録司
左右正一二员 左右演法二员
左右至灵二员,左右▯义二员【俱不支俸】
神乐观
提防一员,知观一员【后添设一员】
明防典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卷五
官制三
吏部四
官
在外
各布政使司
正官
左右布政使各一员
左右叅政各一员【后因事添设,无定员】
左右叅议各一员【后因事添设,无定员】
首领官
经歴各一员 都事各一员
照磨所
照磨各一员,检校各一员【后添设】
理问所
理问各一员 副理问各一员
提控按牍各一员
所属衙门
库杂造军器宝泉织染局【军器寳泉后革】
大使各一员 副使各一员
陜西四川茶马司
大使各一员 副使各一员
广西裕民司云南滇池鱼课司
大使各一员,副使各一员【后俱革】
各府
正官
知府各一员
同知各一员【后因事添设,无定员】
通判各一员【后因事添设,无定员】
推官各一员
首领官
经歴各一员 知事各一员
照磨所【后添设】
照磨各一员 检校各一员
所属衙门
司狱司
司狱各一员
儒学
教授各一员,训导各四员【后添设】
仓税课司,杂造织染局税课分司。
大使各一员 副使各一员
府州县巡检司
巡检各一员
隂阳学
正术各一员
医学
正科各一员
僧纲司
都纲各一员 副都纲各一员
道纪司
都纪各一员 副都纪各一员
府州县水马驿
驿丞各一员
府州县递运所
大使各一员
府州县河泊所
所官各一员
各州【若不及三十里长,有所属县分者,裁减同知;无所属县分者,裁减同知、判官】
【添设官与府同】
正官
知州各一员 同知各一员
判官各一员
首领官
吏目各一员
所属衙门
儒学
学正各一员,训导各三员【后添设】
隂阳学
典术各一员
医学
典科各一员
各处税课局茶课司
大使各一员 副使各一员
长淮广济二闗
大使各一员,副使各二员【后俱革】
各处铁冶批验茶盐引所
大使各一员
各处闸坝
闸官各一员 坝官各一员
州县仓
大使各一员 副使各一员
僧正司
僧正各一员
道正司
道正各一员
各县【若不及二十里长者,裁减县丞、主簿,添设官与州同】
正官
知县各一员 县丞各一员
主簿各一员
首领官
典史各一员
所属衙门
儒学
教谕各一员,训导各二员【后添设】
隂阳学
训术各一员
医学
训科各一员
僧防司
僧防各一员
道防司
道防各一员
四川阜民司福建银屏山银▯
大使各一员,副使各一员【后俱革】
陜西司竹局
大使二员【后革】
各按察司
正官
按察使各一员
副使各二员【后因事添设,无定员】
佥事【员数不等】
首领官
经歴各一员 知事各一员
照磨所【后添设】
照磨各一员 检校各一员
司狱司
司狱各一员
各盐运使司
正官
运使各一员 同知各一员
副使各一员,判官【员数不等】
首领官
经歴各一员 知事各一员
各盐课提举司
正官
提举各一员 同提举各一员
副提举【员数不等】
首领官
吏目各一员
各煎盐提举司【后革】
正官
提举一员 同提举一员
副提举一员
首领官
典史一员
各盐运司提举司所属盐课司仓库。
译正官:
指挥各一名,副指挥各四名【后来各增设一名】。
首领官:
吏目各一名。
各卫经历司:
经历司各一名【后来因粮多,卫分各增设一名专管收粮】,知事各一名。
仓大使、副使各一名。
京卫武学【增设】:
教授一名,训导六名。
留守中等卫各门千户所:
吏目各一名。
牧马千户所:
吏目一名。
僧录司:
左右善世二名,左右阐教二名。
左右讲经二名,左右觉义二名【都不支俸禄】。
道录司:
左右正一二名,左右演法二名。
左右至灵二名,左右玄义二名【都不支俸禄】。
神乐观:
提点一名,知观一名【后来增设一名】。
明会典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卷五
官制三
吏部四
官
在外
各布政使司:
正官:
左右布政使各一名。
左右参政各一名【后来因事增设,没有固定名额】。
左右参议各一名【后来因事增设,没有固定名额】。
首领官:
经历各一名,都事各一名。
照磨所:
照磨各一名,检校各一名【后来增设】。
理问所:
理问各一名,副理问各一名。
提控案牍各一名。
所属衙门:
库、杂造、军器、宝泉、织染局【军器、宝泉后来裁撤】:
大使各一名,副使各一名。
陕西、四川茶马司:
大使各一名,副使各一名。
广西裕民司、云南滇池鱼课司:
大使各一名,副使各一名【后来都裁撤】。
各府:
正官:
知府各一名。
同知各一名【后来因事增设,没有固定名额】。
通判各一名【后来因事增设,没有固定名额】。
推官各一名。
首领官:
经历各一名,知事各一名。
照磨所【后来增设】:
照磨各一名,检校各一名。
所属衙门:
司狱司:
司狱各一名。
儒学:
教授各一名,训导各四名【后来增设】。
仓、税课司,杂造、织染局税课分司:
大使各一名,副使各一名。
府州县巡检司:
巡检各一名。
阴阳学:
正术各一名。
医学:
正科各一名。
僧纲司:
都纲各一名,副都纲各一名。
道纪司:
都纪各一名,副都纪各一名。
府州县水马驿:
驿丞各一名。
府州县递运所:
大使各一名。
府州县河泊所:
所官各一名。
各州【若辖境不足三十里长、又有所属县分的,裁减同知;没有所属县分的,裁减同知、判官】:
【增设官员与府相同】
正官:
知州各一名,同知各一名。
判官各一名。
首领官:
吏目各一名。
所属衙门:
儒学:
学正各一名,训导各三名【后来增设】。
阴阳学:
典术各一名。
医学:
典科各一名。
各处税课局、茶课司:
大使各一名,副使各一名。
长淮、广济二关:
大使各一名,副使各二名【后来都裁撤】。
各处铁冶、批验茶盐引所:
大使各一名。
各处闸坝:
闸官各一名,坝官各一名。
州县仓:
大使各一名,副使各一名。
僧正司:
僧正各一名。
道正司:
道正各一名。
各县【若辖境不足二十里长的,裁减县丞、主簿,增设官员与州相同】:
正官:
知县各一名,县丞各一名。
主簿各一名。
首领官:
典史各一名。
所属衙门:
儒学:
教谕各一名,训导各二名【后来增设】。
阴阳学:
训术各一名。
医学:
训科各一名。
僧会司:
僧会各一名。
道会司:
道会各一名。
四川阜民司、福建银屏山银场:
大使各一名,副使各一名【后来都裁撤】。
陕西司竹局:
大使二名【后来裁撤】。
各按察司:
正官:
按察使各一名。
副使各二名【后来因事增设,没有固定名额】。
佥事【名额不等】。
首领官:
经历各一名,知事各一名。
照磨所【后来增设】:
照磨各一名,检校各一名。
司狱司:
司狱各一名。
各盐运使司:
正官:
运使各一名,同知各一名。
副使各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