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防典卷八
凡土官承袭,国初皆本部掌行。洪武三十年,以宣慰、宣抚、安抚、长官等司职掌土兵,改隶兵部,其府、州、县巡检、驿传土官仍属本部。正统元年,奏准土官在任,先具应袭子侄姓名,开报合干上司,候亡故照名起送承袭。六年,奏准预取应袭儿男姓名,造册四本,都、布、按三
司各存一本,一本年终类送本部,以凭查考。以后每三年一次造缴。天顺二年奏准,土官病故,该管衙门委堂上官体勘应袭之人,取具结▯宗图,连人保送赴部,奏请定夺。▯治二年奏准,十年外文书到部者,不准承袭。五年诏,十年内曽在本处上司具告者,亦准承袭。
文武官俱有封赠,武官归兵部,惟公侯伯以封爵从本司掌行,与文职封赠制度具列于此。
诸司职掌
一,凡文职官一品至五品,武职官一品至六品,照依生前散官,果有功迹合加封者,例与加赠。
诸司职掌
一、凡公侯一品赠三代,二品、三品赠二代,四品至七品赠父母、妻室。
一、凡文官一品至七品止,封散官职事。其合封三代、二代并父母及妻者,照依子孙见授职事,照例封赠。一、凡封赠文官散官,如上阶特进光禄大夫、光禄大夫之类,非特奉圣旨者不与。
一、凡文官应封赠祖父母、父母、妻室者,照依钦定资格:一品赠三代,二品、三品赠二代,四品至七品赠一代。各照见授职事,依例封赠。
正一品至从七品,曽祖父、祖父、父,各照见授职事,对品封赠。
正从一品,曽祖母、祖母、母、妻各封赠一品夫人;正从二品,祖母、母、妻各封赠夫人。
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
正从四品母妻各封赠恭人
正从五品母妻各封赠宜人
正从六品母妻各封赠安人
正从七品母妻各封赠孺人
一、凡遇前项封赠,依例具本奏闻。吏科给事中置立文簿,附写各该封赠爵职、钦用勑符、御宝。本部抄录具印信手本,送中书舍人书写诰勑。其文职官员申请封赠,本部行移保勘,如果于例相应,然后照例施行。
一、凡文职官一品至七品止,封赠散官职事。其合封一代、二代、三代者,俱照见授职事。父母见任者不封,已致仕并不在任者封之。能在任弃职就封者,听。
一、凡诸子应封,父母嫡母在,所生之母不得封;嫡母亡,得并封。若所生母未封赠,不得先封其妻。
一两子当封,从一高者,妇人因其子封赠,而夫子两有官,亦从一髙者。
一应封妻者,止封正妻一人。如正妻生前未封,已殁,继室当封者,正妻亦当追赠。其继室止封一人。
一、凡命妇因子孙品级封母,并祖母者,并加“太”字。若已亡殁,或曽祖祖父在者,不加。
译赠。
一、凡封赠文官的散官,如上阶"特进光禄大夫""光禄大夫"之类,若非皇帝特别下旨,不得授予。
一、凡文官应封赠祖父母、父母、妻室的,都照依钦定的资格:一品赠三代,二品、三品赠二代,四品至七品赠一代,各照现受职事,依例封赠。
正一品至从七品,曾祖父、祖父、父,各照现受职事,对应品级封赠。
正从一品的,曾祖母、祖母、母、妻,各封赠为一品夫人;正从二品的,祖母、母、妻,各封赠为夫人。
正从三品的,祖母、母、妻,各封赠为淑人。
正从四品的,母、妻各封赠为恭人。
正从五品的,母、妻各封赠为宜人。
正从六品的,母、妻各封赠为安人。
正从七品的,母、妻各封赠为孺人。
一、凡遇到上述封赠事宜,依例具本奏闻。吏科给事中设立文簿,登记各该封赠的爵位职衔、钦用敕符御宝。本部抄录后具印信手本,送中书舍人书写诰敕。文职官员申请封赠的,本部行文核实勘察,确认与条例相符后,方可照例施行。
一、凡文职官一品至七品,只封赠散官职事。应当封赠一代、二代、三代的,都照依现受职事。父母若现任在职的不予封赠,已经致仕或不在任的方予封赠。若本人能够弃职就封的,听凭其自愿。
一、凡诸子应受封赠者,若父亲的嫡妻在世,其生母不得受封;嫡母去世后,方可一并封赠。若生母尚未受封赠,不得先封赠其妻。
一、若两子都应受封,从其中官阶较高者受封。妇人因其子受封赠,若丈夫与儿子都有官职,也从官阶较高者受封。
一、凡应受封的妻室,只封正妻一人。若正妻生前未受封而已经去世,继室应受封的,正妻也应一并追赠;继室则只封一人。
一、凡命妇因子孙的品级而受封的母亲、祖母,都加"太"字;若已经去世,或曾祖父、祖父仍在世的,则不加此字。
一、凡正从七品至正从六品,只封赠一次;升至正从五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三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二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一品,封赠一次【洪武十六年规定,正从四品也封赠一次】。
一、凡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曾犯十恶、奸盗、除名等罪的,以及所封之妻不是以正式礼节迎娶的正室,或系再嫁、倡优、婢妾出身的,都不许申请封赠。
一、凡各职官曾经受贿的,不许申请封赠。此后若再犯收受贿赂之罪,一并追夺原有封赠。其祖父原本已有官职、并非因子孙封赠而晋升一阶的,不在追夺之列。
一、凡妇人因丈夫或儿子而受封的,不许再嫁。若不遵守此规,将追夺其所受诰命,并断罪离异。
一、凡在京官员四品以上,无论试职或实授,都颁给诰命,听候皇上裁定。已给诰命的,也须任满一考,方可封赠。五品以下官员,初到任试职一年后经考核
一、凡正从七品至正从六品止,封一次。陞至正从五品,封赠一次。陞至正从三品,封赠一次。陞至正从二品,封赠一次。陞至正从一品,封赠一次【洪武十六年,正从四品亦封赠一次】一、凡曽祖父母、祖父母、父母曽犯十恶、奸盗、除名等罪,及例所封妻不是以礼娶到正室,或系再醮、倡优、婢妾,并不许申请。
一、凡诸职官曽受赃者,不许申请封赠。之后但犯取受之赃,并行追夺。其祖父原有官进一阶非因子封赠者,不在追夺之例。
一、凡妇人因夫子得封者,不许再嫁。如不遵守,将所授诰▯追夺,断罪离异。
一、凡在京官四品以上,试职、实授,颁给诰命,取自上裁。已给诰命者,亦须一考满,方许封赠。五品以下官,初到任试职,一年后考覈堪用者,与实授,仍具奏颁给诰▯。不堪用者,不与。已给诰▯者,亦须一考,方许封赠。一、凡在外官员,三年为一考,称职者,颁给诰▯。再考称职,听请封赠。其有才能卓异之人,出自特恩者,不拘此例。
事例
凡武职子任在京文职,成化二十三年诏书,照依文官事例,父职髙于子者,依原职进一阶,职卑者从子官封。凡在京品官考满,应得本身诰命,或以亲老乞停本身而移封其亲者,本部奏请定夺。
凡两京官应得诰▯封赠,其父有犯罪问革为民,不该受封,子将本身诰勑奏请移封者,取自上裁。
凡公侯伯有加师保者,▯治十四年奏准,止授本身诰命,不许乞赠三代。
国初,因前代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廕子一人,以世其禄。后乃渐为限制。
诸司职掌
一、凡用廕者,以嫡长子。如嫡长子有废疾,立嫡长子之子孙曽▯同。如无,立嫡长子同母弟曽▯同。如无,立继室所生。如无,立次室所生。如絶嗣者,傍廕其亲兄弟各及子孙。如无,傍廕伯叔及其子孙。
一,凡用廕者,孙降子,曽孙降孙,及傍廕者,皆于合叙品,从降一等。
一、凡职官子孙廕叙,正一品子正五品,叙从一品子从五品,叙正二品子正六品,叙从二品子从六品,叙正三品子正七品,叙从三品子从七品,叙正四品子正八品,叙从四品子从八品,叙正五品子正九品,叙从五品子从九品,叙正六品子于未入流品相应上等职事内叙,从六品子于未入流品中等职事内叙,正七品子于未入流品下等职事内叙。
一、凡职官用廕,各止一名。年及二十五以上,须试本经,或四书,能通大义。其有不通者,发回习学,再试。
一、凡廕官各具其父祖歴仕缘由,去任、身故嵗月,并所授诰勑彩画,宗支指实,该承廕人姓名、年甲,本处官司体勘,房亲揭照,籍册别无诈冒及无废疾过犯等事,上司审验相同,保结申覆,令亲赍文解赴部。
译堪任的,给予实授,仍具本奏请颁给诰敕;若考核不堪任的,不予授予。已给诰敕的,也须任满一考,方可封赠。
一、凡在外官员,三年为一考,考核称职的,颁给诰敕;再考仍称职的,方可请求封赠。其中有才能卓异出众的人,出自皇帝特恩的,不受此例限制。
事例:
凡武职官员之子任职在京文职的,成化二十三年下诏,照依文官事例,若父亲的官职高于儿子的,依父亲原职晋升一阶;若父职低于子职的,则依儿子的官职受封。
凡在京品官考满,应得本人诰命的,若因父母年老请求停止本身封赠而改为封其父母的,本部奏请裁定。
凡两京官员应得诰敕封赠的,若其父亲有犯罪被问革为民、不应受封的,儿子想将本身应得的诰敕改为封赠其父的,听候皇上裁定。
凡公、侯、伯中有加授师保衔的,弘治十四年奏准,只授予本人诰命,不许请求追赠三代。
国朝初年,沿袭前代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都可荫封一子,以承袭其禄位。此后逐渐加以限制。
《诸司职掌》:
一、凡应受荫封的,以嫡长子为准。若嫡长子有废疾,则立嫡长子之子、孙、曾孙依次承袭;若无,则立嫡长子的同母弟及其子孙、曾孙依次承袭;若无,则立继室所生之子;若无,则立次室所生之子;若绝嗣,则旁及其亲兄弟及其子孙;若仍无,则旁及伯叔及其子孙。
一、凡受荫封的,孙比子降一等,曾孙比孙降一等,旁支受荫者,皆在应叙品级上降一等。
一、凡职官子孙荫叙:正一品之子叙正五品,从一品之子叙从五品,正二品之子叙正六品,从二品之子叙从六品,正三品之子叙正七品,从三品之子叙从七品,正四品之子叙正八品,从四品之子叙从八品,正五品之子叙正九品,从五品之子叙从九品,正六品之子于未入流品的上等职事内叙用,从六品之子于未入流品的中等职事内叙用,正七品之子于未入流品的下等职事内叙用。
一、凡职官受荫,各限一人。年满二十五岁以上的,须考试本经或四书,能通晓大义方可。若有不能通晓的,发回习学,再行考试。
一、凡荫官须具报其父祖历任的缘由、去职或去世的年月,以及所授诰敕的记载、宗支的确凿情况,以及应承荫之人的姓名、年龄,由所在地方官司核实勘察,房族亲属查验籍册,确认别无诈冒及无废疾等过犯之事,经上司审核验证相符后,出具保结呈报,令其亲自持文书解送到部。
一、凡荫叙涉及边远地方的官员,应照其原籍在附近布政司所辖地区内予以铨选任用。
事例:
成化三年奏准,在京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允许送一人入国子监读书出身。若大臣确实对国家有重大功勋,出自皇帝特恩录用其子孙的,不受此限制。
官员封赠有诰命、敕命等不同的制度等级,必须依照其品秩确定。至于颁给的具体制度
一、凡廕叙其逺方地面官员,宜照原籍于附近布政司所辖去处铨用。
事例
成化三年奏准,在京三品以上官员子孙,听令一人送国子监读书出身。若大臣果有勲劳于国,出自特恩录用其子孙者,不在此限。
官员封赠,有诰、勑、制度等第,必视其品秩。若颁给之制,见于诸司职掌,其后事例多不同,今偹录之。
诸司职掌
一公侯一品至五品皆授以诰命,六品至九品皆授以勑命。妇人诰▯同夫品级。
一公侯诰用玉轴,一品官同伯、子、男诰用犀轴,二品官同三品,四品官用抹金轴,五品以下用角轴。
一、在京官四品以上试职实授,颁给诰命,取自上裁。五品以下官初任试职一年后考覈堪用者,与实授颁给诰勑。已入流仓官不须试职,候一年任满给与▯命。守支未入流品官员,俱与实授,不给▯命。在外官员三年为一考,称职者颁给诰勑。陞职官员合与实授者,于本任内歴事一年后方可出给诰▯。若有才能卓异之人,出自特恩者,不拘此例。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正官颁给诰▯,取自上裁。本部遇有应给诰勑官员,具本奏闻,仍具印信手本,开冩合授散官并年籍脚色,送中书舍人候书写完偹。本部具印信手本送尚宝司,于御前用宝讫,具奏御前颁给。其有追夺为事官员诰▯,具本奏缴内府防同。吏科给事中、中书舍人于勘合底簿内附写为事缘由,眼同烧毁。
事例
洪武十七年奏定,有封爵者给诰,皆如一品之制,惟公侯用玉轴,伯子男用犀轴为别。永乐二十二年诏,五品以下官,曽经一考称职,未给诰▯陞用改除者,一体封赠;未及一考陞用改除者,满日方给。在京王府长史一体给诰。洪熙元年令,方面官到京,曽经一考称职,给与本身诰命,九年考满方与封赠。宣徳元年令,在外王府长史纪善,九年无过者,许给诰勑。四年令,文官有犯贪汚者,追夺原给诰▯,未给者不给。五年令,应授诰▯官员,未授之先,曽犯赃罪已经赦宥者,悉免追夺;若授诰▯之后犯赃罪,虽经赦宥,皆追夺。十年令,在外官员三年考满称职者,给与诰▯。正统二年奏准,收粮经歴满十万石,给与▯命。三年令,文官诰▯俱待九年考满方与。十二年定,诰▯轴数,一品五轴,二品三轴,三品二轴,四品五品一轴,六品以下一轴,仍待三考满方给。天顺元年奏定,一品四轴,二品三品三轴,四品至七品二轴。二年诏,文官未及一考,父母见在者,授封其父在而母亡,或母在而父亡者,奏准共给一道。
凡各王府将军郡主仪宾诰命,礼部
译,见于《诸司职掌》,此后的事例多有不同,现一并收录于此。
《诸司职掌》:
一、公、侯为一品至五品的,都授予诰命;六品至九品的,都授予敕命。妇人的诰敕与其丈夫的品级相同。
一、公、侯的诰命用玉轴,一品官及伯、子、男的诰命用犀轴,二品官同三品官相同规格,四品官用抹金轴,五品以下用角轴。
一、在京官员四品以上,无论试职或实授,都颁给诰命,听候皇上裁定。五品以下官员,初任试职一年后经考核堪任的,给予实授并颁给诰敕。已入流的仓官不须试职,等一年任满给予敕命。守支未入流品的官员,都给予实授,不给诰敕。在外官员三年为一考,考核称职的,颁给诰敕。升职官员应给实授的,须在本任内历事一年后方可颁发诰敕。若有才能卓异出众的人,出自皇帝特恩的,不受此例限制。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的正官颁给诰敕,听候皇上裁定。本部凡遇应给诰敕的官员,具本奏闻,并具印信手本,登记其应授散官及年籍脚色,送中书舍人,等书写完毕。本部再具印信手本送尚宝司,在御前加盖印宝完毕后,具本奏请御前颁给。若有因罪被追夺诰敕的官员,具本奏缴内府,会同吏科给事中、中书舍人在勘合底簿上附写为事的缘由,当面予以焚毁。
事例:
洪武十七年,奏定有封爵者给予诰命,都如一品的制度,只是公、侯用玉轴,伯、子、男用犀轴以示区别。永乐二十二年下诏,五品以下官员,曾经历一考称职、尚未领受诰敕即已升迁改任的,一体予以封赠;未满一考即升迁改任的,须任满后方给。在京王府长史,一体给予诰命。洪熙元年令,方面官员到京,曾经历一考称职的,给予本身诰命,任满九年考满后方给封赠。宣德元年令,在外王府长史、纪善,任满九年无过失的,允许给予诰敕。四年令,文官若有贪污犯罪的,追夺原给的诰敕,尚未给予的不再授予。五年令,应授诰敕的官员,在授予之前曾犯贪赃之罪、已经赦免的,一律免于追夺;若在授予诰敕之后犯贪赃之罪,即使已经赦免,也一律追夺。十年令,在外官员三年考满称职的,给予诰敕。正统二年奏准,收粮经历满十万石的,给予敕命。三年令,文官诰敕都要等九年考满后方给。十二年定,诰敕的轴数:一品五轴,二品三轴,三品二轴,四品五品一轴,六品以下一轴,且须等三考期满方给。天顺元年奏定:一品四轴,二品三品三轴,四品至七品二轴。二年下诏,文官未满一考、而父母仍健在的,授予封赠其父,若父在而母亡,或母在而父亡的,奏准共给一道诰敕。
凡各王府将军、郡主、仪宾的诰命,由礼部……
奏准,移咨本部类奏撰写用宝,并造袱匣完偹。该府具奏闗领,仍候礼部移咨到日,类奏给授。
凡两京应请诰▯官员,三年考满,各衙门勘实,移咨本部,行考功司查其考称、出身、歴任,两月一次,具奏。凡在外司府州县等官,九年考满,取给诰▯,付考功司查其考称平常,仍行各该衙门掌印官勘实。其巡抚、巡按奏保旌异官员,本部查曽经考满,果勘旌异者,仍行都察院转行巡按御史覆勘,卓异政绩,具奏定夺。凡两京各卫收粮经歴,三年考满,任内收粮十万石之上者,给与▯命。
凡诰「▯用宝」诰「用制诰之宝」「▯用」「▯命之宝」仍以文簿与诰「▯各编字号」复用宝识之文簿藏于内府
凡功臣铁劵,刻其文于上,以黄金填之。左右各一面,右给功臣,左藏内府。
诸司职掌
一自荣禄大夫至将仕佐郎凡九等十八级所余官员合得散官照依定制奏闻给授及选部付到在京各衙门实授官员及考功考过试职一年堪用并三年称职者合得初授陞授散官具奏行移该衙门转行给授。一凡白身人入仕并杂职人等初入流者与对品初授散官;任内歴俸三年初考称职与陞授散官;又歴俸三年再考功迹显著方与加授散官。若考覈平常者止与初授。其任内未经初考迁调改除者仍照见授职事与初授散官;已经初考合得陞授迁调改除仍系本等品级者照见授职事与陞授散官;若陞等者止与对品初授。或有已得陞授未经再考迁调改除仍系本等品级者照见授职事与陞授散官;已经再考合得加授迁调改除仍系本等品级者与加授散官;若陞等者止与对品初授。其有先曽歴任二品三品等职今次降用若系有罪及阘茸不称职贬降者照依见授职事与初授散官;若量才任使不系贬降但今授职事比与原授降等其原授散官诰▯仍旧者亦照见授职事与对品初授散官俱于三年之后照例陞授。其加赠一节考验本人生前功迹合得加授者照例给与。
译奏请批准后,转发文书给本部,汇总奏报撰写、加盖印玺事宜,并制作好放置诰命的袱匣。该府具文奏报领取,仍等候礼部转发文书到达之日,汇总奏报颁发授予。
凡两京应当请授诰命、敕命的官员,任满三年考核合格,各衙门核实后,转发文书给本部,由考功司查核其考核评语、出身、历任经历,每两月一次,具文奏报。凡外任的司、府、州、县等官员,任满九年考核合格,领取诰命、敕命,交考功司查核其考核评语是否平常,仍由各该衙门掌印官核实。其中巡抚、巡按保奏推荐表彰异行的官员,本部查核其确曾考满,如果核实确有异行,仍转行都察院转发巡按御史复核,政绩确实卓异的,具文奏报裁定。凡两京各卫负责收粮的经历官,任满三年考核合格,任内收粮十万石以上的,给予敕命。
凡诰命"该用玺"、诰命"用'制诰之宝'"、"该用"、"该用'敕命之宝'"的,仍与诰命"各编字号"一并登记入册,重复用玺时以此册核对,册子藏于内府。
凡功臣铁券,把文字刻在上面,用黄金填字。左右各一片,右片发给功臣,左片藏于内府。
诸司职掌
从荣禄大夫到将仕佐郎,共九等十八级,其余官员应得的散官,按照既定制度奏闻后给予授予;选部呈送到京的各衙门实授官员,以及考功司考核过、试职一年可用的官员,和任满三年称职的官员,应得的初授、升授散官,具文奏报后转发该衙门转行授予。凡白身人入仕以及杂职等人初次入流的,授予与其品级相对应的初授散官;任职满三年,初次考核称职的,授予升授散官;再任职满三年,第二次考核功绩显著的,才授予加授散官。如果考核评语平常的,只授予初授散官。其中任内未经初次考核就迁调、改除的,仍照现授职事授予初授散官;已经初次考核应当升授、迁调、改除、仍属本等品级的,照现授职事授予升授散官;如果升等的,只授予与其品级相对应的初授散官。或者已经获得升授、未经第二次考核就迁调、改除、仍属本等品级的,照现授职事授予升授散官;已经第二次考核应当加授、迁调、改除、仍属本等品级的,授予加授散官;如果升等的,只授予与其品级相对应的初授散官。其中曾经历任二品、三品等职、这次降级任用的,如果是因有罪以及庸劣不称职而被贬降的,照现授职事授予初授散官;如果是量才任用而非贬降,但这次所授职事比原授职事等级降低的,其原授散官诰命、敕命仍旧有效的,也照现授职事授予与其品级相对应的初授散官,都在三年之后照例升授。其中加赠一项,考核验证本人生前功绩应当加授的,照例给予。
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陞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陞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陞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徳大夫】
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陞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
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陞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
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陞授中大夫,加授太中大夫】
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陞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
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陞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
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陞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陞授奉直大夫】
正六品【初授承直郎,陞授承徳郎】
从六品【初授承务郎,陞授儒林郎儒出身】
【宣徳郎 吏才干出身】
正七品【初授承事郎,陞授文林郎儒出身】
【宣义郎 吏才干出身】
从七品【初授从仕郎,陞授征仕郎】
正八品【初授迪功郎,陞授修职郎】
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陞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初授将仕郎,陞授登仕郎】
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陞授登仕佐郎】
明防典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卷九
吏部八
吏员两考役满起送到京防拨各衙门各有资格以后又有办事之例。
诸司职掌
凡在外各衙门送到考满吏典,于在京对品衙门内用。在京各衙门考满吏典,照依资格陞用,无缺借用,仍支合得俸。裁革减并吏,对品衙门用借拨者,支前役俸。农吏、罢闲官、生员、监生、承差为事充吏,遇缺拨用,各支本等俸。其五品以下衙门吏典,该与俸米、食米者,照例支给。若罢闲、永充、截替、市井吏,遇缺量度拨用,止支九品衙门司吏俸一石。工满并为事断发吏,遇缺拨用,月支食米五斗。每月通类行移各衙门收役,并勾取在逃吏自首行勾日浅,未曽拨补,准首仍送着役。若及日久,窥伺拨补避难,及已移文原籍勾解者,俱送刑部问罪,仍发本部听用。若各衙门退回奸猾,托称不谙吏事旧吏,照地方发边逺充军。为事还役吏典,在京者行移各该衙门收役;在外者劄付应天府给引转发着役【在京劄顺天府】
洪武礼制
一、凡内外有出身吏员,俱以三年为满,给由止,据现歴俸月,不许通理。
正七品出身
五军都督府提控
从七品出身
五军都督府掾吏
六部都吏
正八品出身
六部令史
从八品出身
五军都督府知印
正九品出身
五军都督府典吏
六部知印
在外二品衙门令史
在京三品衙门令史
从九品出身
六部典吏
在外二品衙门知印
在外各卫令史
察院书吏
在外三品衙门书吏
諌院书吏【后革】
杂职出身
在京三品衙门典吏
内府仓库司局吏攒
在外二品衙门典吏
内外四品衙门司吏
一、凡内外无出身吏员,亦以三年为满陞转。
译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晋授特进光禄大夫】
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晋授光禄大夫】
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晋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
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晋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
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晋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
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晋授中大夫,加授太中大夫】
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晋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
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晋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
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晋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晋授奉直大夫】
正六品【初授承直郎,晋授承德郎】
从六品【初授承务郎,晋授儒林郎(儒生出身)】
【宣德郎(因吏才干出身)】
正七品【初授承事郎,晋授文林郎(儒生出身)】
【宣义郎(因吏才干出身)】
从七品【初授从仕郎,晋授征仕郎】
正八品【初授迪功郎,晋授修职郎】
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晋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初授将仕郎,晋授登仕郎】
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晋授登仕佐郎】
《明会典》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卷九
吏部八
吏员两次考满、役期满后被起送到京城分拨到各衙门,各有相应的资格,此后又有办事的成例。
诸司职掌
凡是外地各衙门送到京城考满的吏员,在京城与其品级相同的衙门中任用。京城各衙门考满的吏员,按照资格晋用,若无缺额则暂借用,仍支给应得的俸禄。裁革减并下来的吏员,被借拨到相应品级衙门任用的,支给原来职役的俸禄。农吏、罢闲官员、生员、监生、承差因事获罪充任吏员的,遇有缺额即行拨用,各支给相应等级的俸禄。凡五品以下衙门的吏典,应给俸米、食米的,照例支给。若是罢闲吏、永充吏、截替吏、市井吏,遇有缺额酌量拨用,只支给九品衙门司吏一石俸禄。工满以及因事被断遣发配的吏员,遇缺拨用,每月支给食米五斗。每月要通行文书至各衙门催收在役吏员,并追捕在逃的吏员;吏员自首、逃亡时日尚浅、尚未拨补的,准予自首后仍送回原处充役。若逃亡日久,是伺机拨补、逃避差役,且已行文原籍追捕的,一律送刑部治罪,仍发回本部听候使用。若各衙门退回的奸猾之徒,谎称自己是不谙吏事的旧吏,一律按地方发配边远充军。因事被发回原役的吏员,在京城的行文各该衙门收充差役;在外地的则劄付应天府发给文引转发回原处充役【在京城的劄付顺天府】。
洪武礼制
一、凡内外有出身的吏员,都以三年为满,给予文凭,只按现有历俸的月数计算,不许通算折合。
正七品出身
五军都督府提控
从七品出身
五军都督府掾吏
六部都吏
正八品出身
六部令史
从八品出身
五军都督府知印
正九品出身
五军都督府典吏
六部知印
在外二品衙门令史
在京三品衙门令史
从九品出身
六部典吏
在外二品衙门知印
在外各卫令史
察院书吏
在外三品衙门书吏
谏院书吏【后来革除】
杂职出身
在京三品衙门典吏
内府仓库司局吏攒
在外二品衙门典吏
内外四品衙门司吏
一、凡内外无出身的吏员,也以三年为满予以晋转。五品、六品衙门的司吏,外地三品、内外四品衙门的典吏,期满之日在四品衙门司吏、京城三品、外地二品衙门典吏中晋转,若无缺额则给予文凭。【如果是军吏,不受此限制】
七品衙门的司吏,五品、六品衙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