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防典卷二十二
四年令各处郡王受封之后若有入继亲王并病故无后者原拨校尉悉发有司聼差不许容隐占用。五年令顺天府所属人民有私自投充陵户海户及勇士校尉军厨躱避粮差者除本役外其户下人丁照旧纳粮当差。七年令布按二司及各府官马夫于所属州县各佥中等三丁人户,十户共出银四十两,觧送掌印官处分,给各官自行买马餧养。其州县者于隔别府分佥充,亦徴银觧送各掌印官分给,买马餧养。十三年奏准,各布政司并直▯府州掌印官,如遇各部▯到物料,从公斟酌所属大小丰歉坐▯。若豪猾规利之徒买嘱该吏,妄禀偏▯下属承揽害民者,俱问发附近衞所充军。各该掌印官听从者叅究治罪。
明令
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者,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
事例
洪武元年诏民年七十之上者许一丁侍养免杂泛差役。四年令免阙里孔氏子孙二十六户徭役。令各府县军户以田三顷为率税粮之外悉免杂役,余田与民同役。七年令山东正军全免差役,贴军免百畆以下,余田与民同役。又令官员亡故者免其家徭役三年。十三年令六部都察院应天府并两县判禄司仪礼
译后的,原来拨给的校尉一律发交有司听候差遣,不许容留隐匿占为己用。五年,命令顺天府所属人民中有私自投充陵户、海户以及勇士、校尉、军厨躲避粮差的,除本身应服的差役外,其户下人丁照旧纳粮当差。七年,命令布政司、按察司二司以及各府官员的马夫,从所属州县各佥点中等人户三丁,十户共出银四十两,解送掌印官处,分给各官自行购买马匹饲养;州县的马夫在隔别的府分佥点,也征收银两解送各掌印官分给,用以购买马匹饲养。十三年,奏准各布政司以及直隶府州掌印官,凡遇各部下达的物料采办任务,要根据所属地方的大小、年成丰歉,秉公斟酌分派;如果有奸猾图利之徒买通该管吏员,妄自禀报、偏袒分派给下属承揽以害民的,一律问罪,发往附近卫所充军;该管掌印官如听从其言的,一并追究治罪。
明令:
凡民间寡妇,三十岁以前丧夫守节的、五十岁以后不改嫁守节的,予以旌表门闾,免除本家差役。
事例:
洪武元年,诏令民间年七十以上的老人,允许一名儿子侍养并免除杂泛差役。四年,命令免除阙里孔氏子孙二十六户的徭役。命令各府县军户以田三顷为标准,税粮之外一律免除杂役,其余田产与民户一同应役。七年,命令山东正军全免差役,贴军百亩以下免役,其余田产与民户一同应役。又命令官员亡故的,免除其家徭役三年。十三年,命令六部、都察院、应天府以及两县判禄司仪礼……
司行人司随朝官员,除本户合纳税粮外,其余一应杂泛差役尽免。又各处功臣之家,户有田土,除合纳粮草夫役,其余粮长里长水马驿夫尽免。鳯阳扬州二府及和州民畜养马一匹者免二丁。十六年令鳯阳临淮二县民免杂泛差役。二十七年令浙江盐丁免杂泛差役。永乐八年令各处军衞有司军匠在京充役者免家下杂泛差役。九年令自愿徙北京为民及免杖而徙者免徭役五年,徒流而徙者免徭役三年。二十三年令天寿山种树人户免杂泛差役。宣德元年令天地坛坛户免杂泛差役。二年令各处灶户免杂泛差役。三年令迤北回还军余民人收充御马监勇士者免其原衞原籍户下人丁差役。四年令各衞所军每一名免户下一丁差役,若在营有余丁亦免一丁供给。正统元年令在京文武官员之家,除里甲正役外,其余一应杂泛差役俱免。凡先圣子孙流寓他处及先贤道国公周敦頥豫国公程颢洛国公程頥温国公司马光徽国公朱熹之嫡▯子孙,所在有司俱免差役。四年令云南土马军自备鞍马兵器粮食听征者免。
译司行人衙门随朝官员,除本户应缴纳的税粮外,其余一切杂泛差役全部免除。又各处功臣之家,户下有田地的,除应缴纳的粮草夫役外,其余粮长、里长、水马驿夫全部免除。凤阳、扬州二府及和州百姓畜养马一匹的,免二丁差役。洪武十六年下令,凤阳、临淮二县百姓免除杂泛差役。二十七年下令,浙江盐丁免除杂泛差役。永乐八年下令,各处军卫有司的军匠在京城服役的,免除其家中的杂泛差役。九年下令,自愿迁徙到北京为民的以及免杖而迁徙的,免徭役五年;犯徒刑、流刑而迁徙的,免徭役三年。二十三年下令,天寿山种树的人户免除杂泛差役。宣德元年下令,天地坛的坛户免除杂泛差役。二年下令,各处的灶户免除杂泛差役。三年下令,从漠北回还的军余百姓中被收编充任御马监勇士的,免除其原卫、原籍户下人丁的差役。四年下令,各卫所的军士每一名免除户下一丁差役,若在营中有余丁的,也免除一丁的供给。正统元年下令,在京城的文武官员之家,除里甲正役外,其余一切杂泛差役全部免除。凡是先圣的子孙流寓在其他地方的,以及先贤道国公周敦颐、豫国公程颢、洛国公程颐、温国公司马光、徽国公朱熹的嫡系子孙,所在的有司都免除他们的差役。四年下令,云南的土兵、马军自备鞍马、兵器、粮食听候征调的,予以免除差役。
本户差役四丁,六年令陜西土军优免五丁,余聴科差。七年令天文生、隂阳生俱免差役一丁,其陜西土军、土民余丁,若户丁有在边操备者,亦免杂泛差役。十年令监生家免差役二丁。十一年令交阯老疾致仕官员遗下妻子家人,许于所在有司入籍,不拘丁数,俱待本官故后三年当差,子孙家小入籍者,拨田耕种,亦待三年后当差。十二年令云南土官四品以上优免一十六丁,五品、六品一十二丁,七品十丁,八品、九品八丁,杂职六丁,其余人丁俱另立籍,与民一体当差。景防元年令各处操备民壮户内,每名免三丁杂泛差役。成化二年令宛平、昌平二县坟户免杂泛差役。▯治元年奏准亲王、王亲杂役免二丁,郡王、王亲一丁,镇国等将军夫人亲父一丁,昌平县坟户等户免三丁,不许全户优免。又令京城火夫、御马监养马勇士,除本身免二丁,其余与不系养马者见丁编当。尚膳监、光禄寺厨役、将军力士、轿夫、旗校、寡妇、吏典并御用监、司礼监、银作局髙手匠役俱免本身,其余见丁编当。军民诸色人等并赁房诸色人等见丁编当。凡火夫总甲一年一次,以有抵业行止者充当。十三年令免光禄寺酒户差役二丁,其有消乏者除豁佥补。十五年令陵户、海户、坟户、庙户、坛户、园户、▯户、果户、米户、藕户、窑户、羊户,每户俱量留二三丁供役,其余丁多者悉查出当差,如有投充影射者发邉逺充军。
诸司职掌
凡民间男女嫁娶,不许同姓及尊卑亲属相为婚姻,违者律有常宪。
明令
凡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若夫亡携女适人者,其女从母主婚。若已定婚未及成亲,而男女或有身故者,不追财礼。其定婚夫作盗及犯徒流移乡者,女家愿弃者,聴还聘财。其定婚女犯奸经断,夫家愿弃者,追还聘财。五年无故不娶及夫逃亡过三年不还者,并聴经官告,给执照,别行改嫁,亦不追财礼。
凡招婿,须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出舍年限。止有一子者,不许出赘。如招养老女婿者,仍立同宗应继者一人,承奉祭祀,家产均分。如未立继,身死,从族长依例议立。
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时。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并行禁止。
教民榜文
一乡里人民贫富不等,婚姻、死防、吉凶等事,谁家无之?今后本里人户,凡遇此等,互相赒给。且如某家子弟婚姻,其家贫窘,一时难办,一里人户每户或出钞一贯,人户一百便是百贯,每户五百便是五十贯,如此资助,岂不成就?日后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轮流赒给。
事例
洪武五年,令蒙古、色目人氏既居中国,许与中国人家结婚姻,不许与本类自相嫁娶,违者男女两家抄没入官为奴婢。
译豆一半,其余下场归还的马每年关支折草银两个月。六年,下令存操马四月分的料豆准予全额支给。十二年,奏准存留下场听候征调的马,自五月初一起,除料豆照常支给外,每匹马折给草价银二钱,其中存操马已先支过的按数扣除,等边情稍缓,仍命下场放牧、停止支给草料。
已上支给
国朝初年,官军马草取自民间征收。洪武二十五年,因百姓供给困难,下令北平等地卫所官军不支草束,自行采集野草备用。此后便有了采取秋草、青草的事例。宣德以来,通令在京在外军卫、有司酌量拨派军夫采打,设场收纳,每年有固定额度,与百姓所纳草料兼并支用。
事例
永乐九年,下令天城、阳和等卫所采集青草,供给大同都司的官马,把平阳、泽州、潞州等府州县所纳的草料附归驿站。十二年,下令五府各卫每年差拨有马的官军下场采打秋草、青草备用。宣德四年,下令行在五府所属卫所、锦衣等卫、顺天等府所属州县各自
其色目竒彻自相婚姻,不在此限。永乐四年,诏北京、山东等处人民流移各处趂食,有将女凭媒礼嫁在处人民为妻,已生男女者,保勘明白,仍许完聚,不必发回原籍。正统四年,令武职不得与所管旗军结婚。十一年,令云南、四川、贵州所属宣慰、宣抚、安抚长官司并邉夷府州县土官衙门,不分官吏、军民,其男女婚姻皆依朝廷礼法,违者罪之。▯治二年,令有讦告服内成婚者,如亲病已危,从尊长主婚,招婿纳妇,罪止坐主婚,免离异。若亲死,虽未成服,輙婚配,仍依律断离异。
诸司职掌
凡民间须要讲读大诰律令敕谕、老人手榜及见丁着业牌面、沿门轮逓务要通晓法意。仍仰有司时加提督。
教民榜文
一民间子弟七八嵗者,或十三嵗者,此时欲心未动,良心未防,早令讲读三编大诰,诚以先入之言为主,使知避防趋吉,日后皆称贤人君子,为良善之民,免贻父母忧虑,亦且不犯刑宪,永保身家。
宪纲
凡国家律令,并续降条例,事理有司官吏,须要熟读详玩,明晓其意。监察御史、按察司官所至之处,令其讲读,或有不能通晓者,依律究治。
事例
洪武二十一年,赐天下武臣大诰,令其子弟诵习。二十四年,令天下生员兼读诰律。二十五年,诏令各处官民之家传诵《大诰三编》,凡遇乡饮酒礼,一人讲説,众人尽聴,使人皆知趋吉避凶,不犯刑宪。其秀才教训子弟,引赴京考试,有记一编、两编或全记者,俱受赏,仍具赏过名数,晓谕天下。永乐元年,令各处教官、训导依前教读讲觧,聴候考试,其市井乡村秀才一体用心教训,如不熟读及闻知考试推托不赴者,治罪。十七年,令各处军衞、有司,凡洪武年间一应榜文,俱各张挂遵守,如有藏匿、弃毁、不张挂者,凌迟处死。成化元年,奏准各处修盖榜房,将洪武、永乐、正统年间节次颁降榜文誊写张挂,谕众通知。四年,奏准各处有司,每遇朔望诣学行香之时,令师生讲説《大明律》及御制书籍,俾官吏及合属人等通晓法律伦理,违者治罪。
明防典卷二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卷二十三
户部八
天下税粮,有司徴收,皆有定数。每嵗防计,存留起运,以供军国之需,俱从本部定夺。宣徳后,事例渐宻,今具列于后。
诸司职掌
凡所在有司仓廪储积粮斛,除存留彼处衞所三年官军俸粮外,务要防计周嵗関支数目,分豁见在若干,不敷若干,余剩若干,每嵗开报合干上司,转逹本部定夺施行。仍将次年实在粮米及该收该用之数,一体分豁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开报。
事例
洪武初,天下有司钱粮按季开报,后以季报太繁,令一年一次,将当年已支见在,并下年该收该用数目,尽行开报。
译征调军余、雇募人夫采集秋草、青草,运往京城场所以及在外的驿站收贮备用。山西、河南、山东、陕西四布政司所属的驿站以及有操备马匹的卫所,行文各布政司、都司酌量拨派军夫采打秋草、青草,就地收贮听候支用。正统十一年,下令延绥一带,自定边、安边营向西到宁夏花马池,向东到府谷县,大小营堡的官军马都自备野草支用。景泰元年,奏准西湖以及城濠的草,都命户部借拨军民人等采集备用,不许任何人私自占用。又下令陕西宁夏、甘肃、延绥、山西大同以及偏头关、雁门关两关、辽东、万全都司所属,以及直隶山海、永平、密云、紫荆、倒马、居庸一带沿边关口,还有山东防备倭寇的处所,马草由总兵镇守以及管粮郎中、布政司按察司等官,在秋草长茂的时候酌量征调军夫,趁时采取,每束重十五斤,设法堆积,委派官员看守,以备支用。三年,下令南海子、大木厂、西湖以及城濠内的青草,由户部差派官员督同各城兵马司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