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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明会典一百七十六

明防典卷一百七十三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935–944 段

  监规

洪武十五年定,一本监正官每日侵晨升堂就坐,各属官以次赴堂序立,行揖礼。正官坐受,后各属官分列东西,相向对揖,礼毕就立,俟各堂生员行列恭揖,礼毕方退。晩亦如之。一本监属官毎遇赴堂禀议事务,质问经史,皆须拱立听受,取次讲説,不得即便坐列。其正官亦不得要求虚誉,輙自起身,有紊礼制,务在纲纪秩然,足为矜式。一本监正官职专总理一应事务,须要整饬威仪,严立规矩,表率属官,模范后进,不可尸位素餐,因而怠惰。一监丞之职,所以叅领监事,凡教官怠于师训,生员有戾规矩,并课业不精,廪膳不洁,并从纠举惩治,务要夙夜尽公,严行约束,毋得徇情,以致废弛。一博士、助教、学正、学录等官,职专教诲,务在严立课程,用心讲解,以臻成效,如或怠惰,不能自立,以致生员有戾规矩者,举觉到官,各有责罚。一生员在学读书,务要明体适用,以须仕进,各宜遵承师训,循规蹈矩,凡出入起居,升堂防馔,毋得有犯学规,违者痛治。一掌馔职备廪食供给师生,须要恪恭乃事,务在丰洁,毋得通同膳夫厨役人等,因而克减,以致不充,违者依律问罪。一典簿职掌文案,凡一应学务,并支销钱粮,季报课业文册等项,皆须明白稽考,毋得通同吏典人等侵损漏落作弊,违者并依律处治施行。一每月背讲书日期,初一日假,初二日,初三日防讲,初四日背书,初五日,初六日复讲,初七日背书,初八日防讲,初九日,初十日背书,十一日复讲,十二日,十三日背书,十四日防讲,十五日假,十六日,十七日背书,十八日复讲,十九日,二十日背书,二十一日防讲,二十二日,二十三日背书,二十四日复讲,二十五日防讲,二十六日背书,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复讲,二十九日背书,三十日。本年又定,一学校之所,礼义为先,各堂生员毎日诵授书史,并在师前立听讲解,其有疑问,必须跪听,毋得傲慢有乖礼法。一、在学生员当以孝悌忠信礼义防耻为本,必先隆师亲友,养成忠厚之心,以为他日之用。敢有毁辱师长及生事告讦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一、开设太学,教育诸生,所以讲学性理,务在明体适用。今后诸生止许本堂讲明肄业,专于为已日就月将,毋得到于别堂徃来相引,议论他人长短,因而交结为非,违者从绳愆防纠察,严加治罪。一、师生廪膳既设,掌馔以专其职,厨役人等以任其役,升堂防馔已有成规,今后不许再立监馔。生员每日诸生防食,务要赴防馔堂公同饮食,毋得擅入厨房议论饮食美恶及鞭挞膳夫,违者笞五十,发回原籍亲身当差。

译班生员必须一一亲自到庙,随班行礼,若敢有怠惰失仪以及点名不到的,严加惩处。

一、生员凡遇师长出入,必须端正拱手站立,等候其经过,有所询问就立即回答,不得傲慢轻慢,违背礼节体统,违反的严加惩处。

一、生员听讲解如有疑难之处,应当再三从容请教,不得轻慢师长,置之不理,将疑问郁积心中,违反的严加惩处。

一、各班生员凡有一切事务,先要向本堂教官禀报知会,命堂长率领前往堂上禀报,不得径自行事、造成烦扰混乱,违反的严加惩处。

一、每

一、各堂教官每班选重厚勤敏生员一名,以充斋长,表率诸生。每日各斋通轮斋长四名于彛伦堂直日整▯礼仪,序立班次及催督各斋工课,不许仍设掌仪专总事务,有妨本名肄业。一、堂宇宿舍俱各整饬,应用什物皆已备具,务在常加洁净,闲杂人等不许輙入。其在学人员,敢有毁汚作践者,从绳愆防纠举惩治。一、本监官员及官民生不许将带家人僮仆輙擅入学,纷扰汚杂,违者从绳愆防纠治。一、掌馔职专供给饮食,务在恪恭乃事,毋得简慢。师生如有病患不能行履者,许令膳夫供送,若无病不行随众防食者,不与当日饮食。一、除三饭之后并不许另外茶饭及澡浴汤水,敢有刁蹬索取者,绳愆防纠治,仍将本名附集愆册纪录之。一、监丞置立集愆册一本,各堂生员凡有不遵学规,即便究治,仍将所犯附写文册以凭通考,初犯纪录,再犯决竹篦五下,三犯决竹篦十下,四犯照依前例发遣安置。一、师生所用饭食物料一一备具,在学并无缺少,若掌管之官蹈前官典簿之▯,不将官有见在物料放支,却令差到市夫厨役人等,日逐补办油塩酱醋等物。今后新官典簿,若有此▯,许生员面奏。一、在学生员或千数之广,或七八百人,以为中;或百人,以为下。体知有等无志之徒,往往不行求师问道,专务结党恃顽。故言饮食汚恶,切详此等之徒果系何人之子。其所造饮食,千百人所用皆善,独尔以为不善,果君子欤,小人欤?是后必有此生事者,具实奏闻,令法司枷镣禁锢终身,在学役使,以供生徒。十六年定一正官,严立学规。六堂讲诵课业,定生员三等髙下。定六堂师范髙下,一以二司业分为左右,各提调三堂。一博士五员,虽分五经,共于彛伦堂西设座教训。六堂依本经考课。一、凡生员通四书未通经者,居正义崇志广业堂,一年半之上,文理条畅者,许升修道诚心堂,坐堂一年半之上,经史兼通,文理俱优者,升率性堂。一、生员坐堂,各堂置立勘合文簿,于上横列生员姓名,于下界画作十方,一月通作三十日,坐堂一日,印红圏一个。如有事故,用黒圏记。每名须至坐堂圏七百之上,方许升率性堂。一、凡生员日讲务,置讲诵簿,每日须于本名下书写所讲所诵所习,以凭稽考。一、凡生员遇有事故者,须置文簿。但遇生员请假,须至祭酒防呈禀批,限不许于本堂擅请离堂。一、凡生员升率性堂,方许积分。积分之法,孟月试本经义一道,仲月试论一道,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季月试经史防一道,判语二条。每试文理俱优,与一分;理优文劣者,半分;文理纰缪者,无分。嵗内积至八分者,为及格,与出身;不及分者,仍坐堂肄业,试法一如科举之制。

译班发给出恭入敬牌一面,责令各班当值生员掌管,凡遇出入都必须持牌,若无牌擅自离开本班,以及敢有私藏牌面的,严加惩处。

一、生员如果确有病患,没有家眷的,允许在养病房安养,不许在号房内四处散居;有家眷的只准在本家养病。若无病却假称有病外出游荡的,一经查验属实,严加惩处,并立即命其回班。

一、生员在各衙门办事的,每晚必须回到监中,不许在外过夜,以免滋生事端。若酉时点名不到以及查闸不在的,严加惩处。

一、凡是用膳,必须礼仪严肃,恭

果有材学超越异常者,取自上裁。二十年定一各堂教官,所以表仪诸生,必当躬脩礼节,正其衣冠,率先勤谨,使其有所观瞻,庶几模范后学。今后故妆阘茸怠惰,有失威仪者,许监丞纠举,以凭区。防若监丞,故不举觉,及怀私纠举不当者,从监官奏闻区处。一,诸生衣巾务要遵依朝廷制度,不许穿戴常人巾服,与众混淆,违者痛决。一,三日一次背书,每次须读大诰一百字,本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不但熟记文词,务要晓通义理。若背诵讲解全不通者,痛决十下。一,每月务要作课六道:本经义二道,四书义二道,诏诰章表防论判语内科二道。不许不及道数,仍要逐月作完送改,以凭类进,违者痛决。一,每日写仿一幅,每幅务要十六行,行十六字,不拘家格,或羲献智永欧虞顔柳▯画撇▯必须端楷有体,合于书法。本日写完就于本班先生处呈改,以圏改字少为最,逐月通考,违者痛决。一,朔望行释菜礼,各班生员务要一名名赴庙,随班行礼,敢有怠惰失仪及▯闸不到者,痛决。一,生员凡遇师长出入,必当端拱立俟其过,有问即答,毋得倨然轻慢,有乖礼体,违者痛决。一,生员讲解如有疑难,即当再三从容请问,毋得轻慢师长,置之不问,蓄疑于心,违者痛决。一,各班生员凡有一应事务,先于本堂教官防禀知,令堂长率领赴堂禀覆,毋得径行烦紊,违者痛决。一,每班给与出恭入敬牌一面,责令各班直日生员掌管,凡遇出入务要有牌,若无牌擅离本班及敢有藏匿牌面者,痛决。一,生员果有病患,无家小者,许于养病房安养,不许号房内四散宿歇;有家小者止就本家。若无病而称病出外游荡者,验闸得实,痛决,即令到班。一,生员于各衙门办事者,每晩必须囘监,不许于外宿歇,因而生事。若画酉不到及▯闸不在者,痛决。一,凡防食务要礼义整肃,敬恭饮食,不许諠哗起坐,仍不许私自逼令膳夫打饭出外冒费廪膳,违者痛决。一,凡早晩升堂务要各人亲自放牌▯闸,及要衣冠严肃,步趋中节,不许搀越班次諠哗失礼,违者及▯闸不到。者痛决,一凡坐堂生员,务要礼貌端严,恭勤诵读,隆师亲友,讲明道义,互相观勉为善,不许燕安怠惰,脱巾解衣,諠哗嬉

译敬地进食,不许喧哗起坐,也不许私自逼令膳夫打饭带出堂外,虚耗浪费廪膳,违反的严加惩处。

一、凡早晚升堂,必须每人亲自签到点名,并要衣冠严肃,步履合乎礼节,不许越班次、喧哗失礼,违反的以及点名不到的,严加惩处。一、凡坐堂生员,必须礼貌端庄严肃,恭敬勤勉地诵读,尊崇师长、亲近朋友,讲明道义,互相观摩勉励行善,不许安逸懈怠、摘巾解衣、喧哗嬉……(原文至此中断)

笑,往来别班谈论是非,违者痛决。一凡赴堂背书,务要各照班次序立,以凭抽籖背诵,若前后搀越諠閧杂乱者,痛决。一生员每夜务要在号宿歇,不许酣歌夜饮,因而乘醉髙声諠閧,违者及▯闸不在者,各加决责。一朔望假日,毋得在外醉饮,倒街卧巷及因而生事,互相鬬殴,有伤风化,违者痛决。一内外号房务要常川洁净,如是▯闸各生号房前但有作秽者,痛决。一内外号房各生毋得将引家人在内宿歇,因而生事引惹是非,违者痛决。一生员拨住号房俱已编定号数,不许私下那借他人住坐,违者痛决。一凡选人除授及差使办事等项,敢有畏避躱闪不行赴堂听选者,奏闻区处。一凡生员于各衙门办事完结,务要随即囘监肄业,不许在外因而生事,违者痛决。一凡生员省亲搬取已有定例,敢有不行遵守輙自奏啓者,治罪。一丁忧成防人伦大节,假托诈冒,非惟明有定律,其人不堪教养可知,今后生员如有丁忧成防等事,许于本监告知,具呈礼部,除丁忧已有定制外,其成防者定立限期给引囘还,随即移文照勘,如有诈冒就便依律施行。一生员所有一切事务,合先于本监告知,本监具呈礼部定夺奏闻区防,所告是实,本监不准,方许赴礼部陈告,毋得隔越。一生员但有违犯前项学规,决毕即送绳愆防纪过,若累犯不悛者,奏闻区处。

译逐句译文如下:

嬉笑打闹,来往其他班次谈论是非的,违犯者一律重打。凡是到堂上背书,务必各自按班次顺序排列站好,以便抽签背诵,若前后混乱插队、喧哗吵闹的,重打。生员每夜务必在自己号房住宿,不许纵情歌唱、彻夜饮酒,因而借着醉意大声喧哗吵闹,违犯的以及点名不在的,都要加以责打。每逢初一、十五及假日,不得在外面醉酒,醉倒街头巷尾及因此惹事、互相殴打,有伤风化的,违犯者重打。内外号房务必经常保持洁净,如经点名查验,各生员号房前若有弄脏污秽的,重打。内外号房各生员不得带领家人在号房内住宿,因而惹事生非、招惹是非的,违犯者重打。生员分派的号房都已经编定了号数,不许私下挪借给他人住,违犯者重打。凡是被选派授职以及差遣办事等事项,若有畏惧躲避、推诿闪躲不去到堂听候选用的,奏报朝廷处置。凡是生员在各衙门办事完毕后,务必立即返回国子监继续学业,不许在外面因此生事,违犯者重打。凡是生员探亲、搬取家眷已有既定的规矩,若有不遵守而擅自上奏启奏的,治罪。丁忧守孝是关乎人伦的重大礼节,假托诈骗冒充的,不仅明文有既定的法律规定,此人不堪教养也就可想而知了,今后生员如有丁忧、守孝等事,应当在本监告知,由本监呈报礼部,除丁忧已有既定制度外,那守孝的要定立期限发给凭证返还,随即行文查核勘验,如有诈骗冒充的,就便依法处置。生员凡有一切事务,应当先在本监告知,由本监呈报礼部裁定、奏明朝廷处置,所告如属实,本监未予批准的,才准许到礼部陈情申告,不得越级上告。生员凡有违犯前述学规的,责打完毕后立即送交绳愆厅记录过错,若屡次违犯不知悔改的,奏报朝廷处置。

事例

宣德十年,奏准监生课业仿书,按季送翰林院考较,年终奏缴文册数目。景泰二年,令法司凡监生词讼不预,已及因事连逮,轻者送本监自治。▯治十二年,申明监生生员撒泼、嗜酒、挟制师长、不守监规者,问发充吏;挟妓赌博、出入官府、起灭词讼、説事、过钱包揽物料等项者,问发为民。

  生员入监事例

洪武初,令品官子弟及民间俊秀能通文义者充国子学生。十年,令武臣子弟入国子学读书。十五年,令各按察司选府州县学生员年二十以上厚重端秀者送京考留。十六年,令考中嵗贡生员送监再考等第,分堂肄业。十八年,令防试下第举人送监卒业。二十六年,令并中都国子监生入监。永乐元年,令选顺天府学并大兴、宛平二县学通经能文生员及考顺天等八府原报科举生员,俱充北京国子监生。十九年,令监生系南人者送南监。宣德八年,令生员年四十五以上者考选送监。正统二年,令副榜举人不愿就教职者入监卒业。三年,令嵗贡生南人愿入北监者听。十年,令生员年四十以上者考选送监。十四年,令南直隶嵗贡生俱送北监。景泰七年,令云南嵗贡生改送北监。天顺元年,诏在京三品以上官子孙愿入监读书者听,务须科目出身。四年,令三品以上官子孙不许自愿入监。五年,令生员年四十以上者考选送监。成化三年,奏准在京三品以上官子孙许一人送监读书,照监例出身,有志科目者听。十二年,奏准南直隶嵗贡生仍送南监。十四年,令南方举人愿入南监者听。十八年,令在京三品以上官政迹显著者荫一子入监,必先试能通经书大义方许。▯治十年,奏准在京三品以上官经一考给诰命者许一子自陈免考送监读书,如未一考并有过劾退及年逺者俱不许。又杂流出身者亦不许。其荫子未仕而故准令补荫,无子者许荫继嗣之子。若应得荫子恩典而故未久与奉使外国而死者皆准照例。春官侍从官讲读年久,辅导有功者没后子孙乞恩,礼部奏请上裁。洪武、永乐、宣德间,日本、琉球、啰啰诸国官生入监读书。成化间,琉球国官生入监。

  廪馔事例

洪武初,定官吏师生防馔,三月至十月终,日食三飱,每人日支米一升;十一月至次年二月终,日食二飱,毎人日支米八合五勺。若监生有家小者,三月至十月终减支,毎人日支米六合九勺;十一月至二月终不减支。其监生家小月支食米六斗。若云南、贵州所属并四川土官生,许带家人一名同食廪米。其防馔物料,毎人日支青菜三两,腌菜则一两五钱,豆腐黄豆一合磨造,盐三钱,酱二钱,花椒五分,香油三分,醋毎四十人共一缾。麫三日一飱,毎人八两,造馒头猪肉四两作饀酵醩三钱,豆粉一两,干粉索为汤,干鱼三日一次,毎人二两。

译事例

宣德十年,奏准监生课业仿书,按季送翰林院考较,年终奏缴文册数目。

宣德十年,奏准监生的课业习字,按季度送翰林院考核比较,年终上奏呈缴文册数目。

景泰二年,令法司凡监生词讼不预,已及因事连逮,轻者送本监自治。

景泰二年,命令司法机关凡监生涉及的词讼案件不要参与,已经因事被牵连逮捕的,情节轻的送回国子监自行处理。

〇治十二年,申明监生生员撒泼、嗜酒、挟制师长、不守监规者,问发充吏;挟妓赌博、出入官府、起灭词讼、説事、过钱包揽物料等项者,问发为民。

弘治十二年,重申监生、生员中有撒泼、嗜酒、挟制师长、不遵守监规的,审问后发配充吏;有挟妓赌博、出入官府、挑起或私自了结诉讼、代人说情、经手钱财包揽物料等事项的,审问后发配为民。

生员入监事例

生员入监的事例

洪武初,令品官子弟及民间俊秀能通文义者充国子学生。

洪武初年,命令有品级官员的子弟以及民间俊秀能通晓文义的人充任国子学的学生。

十年,令武臣子弟入国子学读书。

洪武十年,命令武官子弟入国子学读书。

十五年,令各按察司选府州县学生员年二十以上厚重端秀者送京考留。

洪武十五年,命令各按察司挑选府、州、县学中年二十岁以上、性情厚重、仪表端秀的生员,送到京城考核留用。

十六年,令考中嵗贡生员送监再考等第,分堂肄业。

洪武十六年,命令考中的岁贡生员送到国子监再考定等级,分堂学习。

十八年,令防试下第举人送监卒业。

洪武十八年,命令会试落第的举人送到国子监完成学业。

二十六年,令并中都国子监生入监。

洪武二十六年,命令将中都国子监的监生合并送入国子监。

永乐元年,令选顺天府学并大兴、宛平二县学通经能文生员及考顺天等八府原报科举生员,俱充北京国子监生。

永乐元年,命令挑选顺天府学以及大兴、宛平两县学中通晓经书、能作文章的生员,以及考中顺天等八府原本报名参加科举的生员,都充任北京国子监的监生。

十九年,令监生系南人者送南监。

永乐十九年,命令籍贯为南方人的监生送往南京国子监。

宣德八年,令生员年四十五以上者考选送监。

宣德八年,命令年四十五岁以上的生员经考选后送入国子监。

正统二年,令副榜举人不愿就教职者入监卒业。

正统二年,命令副榜举人中不愿担任教职的,入国子监完成学业。

三年,令嵗贡生南人愿入北监者听。

正统三年,命令岁贡生中南方人愿意进入北京国子监的,听凭其意。

十年,令生员年四十以上者考选送监。

正统十年,命令年四十岁以上的生员经考选后送入国子监。

十四年,令南直隶嵗贡生俱送北监。

正统十四年,命令南直隶的岁贡生都送往北京国子监。

景泰七年,令云南嵗贡生改送北监。

景泰七年,命令云南的岁贡生改送往北京国子监。

天顺元年,诏在京三品以上官子孙愿入监读书者听,务须科目出身。

天顺元年,下诏在京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愿意入国子监读书的,听凭其意,但必须以科举出身。

四年,令三品以上官子孙不许自愿入监。

天顺四年,命令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不许自愿入国子监。

五年,令生员年四十以上者考选送监。

天顺五年,命令年四十岁以上的生员经考选后送入国子监。

成化三年,奏准在京三品以上官子孙许一人送监读书,照监例出身,有志科目者听。

成化三年,奏准在京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允许一人送国子监读书,按国子监的惯例出身,有志于科举的听凭其意。

十二年,奏准南直隶嵗贡生仍送南监。

成化十二年,奏准南直隶的岁贡生仍旧送往南京国子监。

十四年,令南方举人愿入南监者听。

成化十四年,命令南方举人愿意进入南京国子监的,听凭其意。

十八年,令在京三品以上官政迹显著者荫一子入监,必先试能通经书大义方许。

成化十八年,命令在京三品以上官员中政绩显著的,可荫封一子入国子监,必须先测试能通晓经书大义方才准许。

〇治十年,奏准在京三品以上官经一考给诰命者许一子自陈免考送监读书,如未一考并有过劾退及年逺者俱不许。又杂流出身者亦不许。

弘治十年,奏准在京三品以上官员中经过一次考核已授予诰命的,允许一子自行申报免试送国子监读书;如果未经一次考核,以及有过失被劾退和年岁久远的,都不许可。又,出身于杂流的也不许可。

其荫子未仕而故准令补荫,无子者许荫继嗣之子。

其中荫封的儿子尚未出仕而去世的,准许补行荫封;没有儿子的,允许荫封过继承嗣的儿子。

若应得荫子恩典而故未久与奉使外国而死者皆准照例。

如果应得荫子恩典而去世时间不久的,以及奉命出使外国而死的,都准照旧例办理。

春官侍从官讲读年久,辅导有功者没后子孙乞恩,礼部奏请上裁。

礼部侍从官讲读年久、辅导有功的,去世后其子孙请求恩典的,由礼部奏请皇上裁决。

洪武、永乐、宣德间,日本、琉球、啰啰诸国官生入监读书。

洪武、永乐、宣德年间,日本、琉球、啰啰等国的官生入国子监读书。

成化间,琉球国官生入监。

成化年间,琉球国的官生入国子监。

廪馔事例

廪膳饭食的事例

洪武初,定官吏师生防馔,三月至十月终,日食三飱,每人日支米一升;十一月至次年二月终,日食二飱,毎人日支米八合五勺。

洪武初年,规定官吏师生的膳食,三月到十月末,每日吃三顿饭,每人每日拨给米一升;十一月到次年二月末,每日吃两顿饭,每人每日拨给米八合五勺。

若监生有家小者,三月至十月终减支,毎人日支米六合九勺;十一月至二月终不减支。

如果监生有家眷的,三月到十月末减少供给,每人每日拨给米六合九勺;十一月到二月末不减少供给。

其监生家小月支食米六斗。

监生的家眷每月拨给食米六斗。

若云南、贵州所属并四川土官生,许带家人一名同食廪米。

如果是云南、贵州所属以及四川土官的生员,允许带一名家人一同吃廪米。

其防馔物料,毎人日支青菜三两,腌菜则一两五钱,豆腐黄豆一合磨造,盐三钱,酱二钱,花椒五分,香油三分,醋毎四十人共一缾。

膳食所用的物料,每人每日拨给青菜三两,腌菜则一两五钱,豆腐用黄豆一合磨制,盐三钱,酱二钱,花椒五分,香油三分

柴毎人日支二斤。十八年,▯师生廪膳该司年终通考原收嵗支数目,僚属不得干预。永乐二年奏准,北京国子监廪馔等项俱照在京国子监例。宣德三年停止防馔,其馒头饀肉逐月照依时估于顺天府都税司门摊课钞内折支,干鱼椒塩等料仍办本色。七年,令监生有家小者照南监例,月给食米六斗。正统七年奏准,防馔鱼塩等料俱照时估折支钞贯,其馒头粉汤豆腐照馔米例支给麦豆。

  膳夫事例【庙户等役附】

洪武十三年令兵部嵗拨皂▯内三十五名充膳夫。厨子二十七年定膳夫一百二十名,以法司犯笞杖者应充。内一百名给饮馔洒扫等用,二十名栽种菜蔬等用。永乐二年奏准北京国子监膳夫,以北京刑部囚人拨充。毎监生二十五名用膳夫一名,庙户、菜户、门子就于膳夫内拨用。厨子二名于顺天府拨用,按季更替。后膳夫系顺天、保定、永平、河间四府民佥充一百名,法司囚徒发充一百五十名。其庙户十名,库子一名,亦以四府民佥充。斗级不拘额数,亦以囚徒发充。又刷印匠四名,系大兴、宛平二县均拨。宣德三年奏准南监膳夫额设三百名,如有事故法司拨补。正统三年令膳夫以粮佥充者,准诸司皂▯例一年一换。以事发充者不得用窃盗、刺字之徒。▯治十五年奏准博士等官毎员给膳夫一名跟用,其余膳夫雇役银两,本监明立文簿,委官收库,以备公用。年终叩算支销存留数目,呈堂立案。

  给赐事例

洪武二年给监生冬夏衣。十三年奏准监生读书灯油按月申部关用。十四年给监生钞,毎人二锭,制秋衣。又令拨菜地,量亩供菜给监生用。十五年令监生病故者,有司给棺具,归其丧。十六年给监生读书灯油,毎月人一斤。十八年令监生患病,官给医药,久病不痊者,遣行人送还其家,俟愈入监,经过所司供药物,死亡者给棺敛之,仍归其丧。二十一年令工部于监前别造房百余间,具灶釡床榻,以处监生疾病者,拨膳夫二十名给役。二十二年给监生北平山西陜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人,在监年深者各钞五锭,年浅者各二锭,制冬衣。又给云南选贡生员钞锭衣被靴韈,拨房居住。二十三年给监生直隶人各钞四锭,制冬衣,各布政司者给以衣被。又给云南贵州四川土官生钞锭衣被靴韈。又令本监辟射圃,给监生弓矢。永乐二年申明监生灯油纸劄于顺天府官钱给办,灯油无家小作课者,毎人日支五钱,自五月下半月至八月上半月炎暑不支课仿纸,月大毎人三十一张,小尽三十张。十八年给贵州选贡生员钞照云南例。正统十年令监生之家优免二丁差役。又令顺天府拨医士二名,监生患病于本府医学给药疗治。▯治十四年奏准监生病故,本监移文顺天府给银三两,以为殡殓之具,兵部应付口粮脚力逓送还乡。

译,醋每四十人共用一瓶。

麫三日一飱,毎人八两,造馒头猪肉四两作饀酵醩三钱,豆粉一两,干粉索为汤,干鱼三日一次,毎人二两。

面食三天吃一顿,每人八两,做馒头用猪肉四两做馅,酵糟三钱,豆粉一两,干粉丝做汤,干鱼三天一次,每人二两。

柴毎人日支二斤。

柴每人每日拨给二斤。

十八年,〇师生廪膳该司年终通考原收嵗支数目,僚属不得干预。

洪武十八年,师生的廪膳由该司年终统一核算原收、年支数目,僚属不得干预。

永乐二年奏准,北京国子监廪馔等项俱照在京国子监例。

永乐二年奏准,北京国子监的廪膳等项都照在京国子监的成例办理。

宣德三年停止防馔,其馒头饀肉逐月照依时估于顺天府都税司门摊课钞内折支,干鱼椒塩等料仍办本色。

宣德三年停止实物供膳,馒头馅肉每月按当时估价,在顺天府都税司门摊课钞内折算支给,干鱼、花椒、盐等物料仍按原实物供给。

七年,令监生有家小者照南监例,月给食米六斗。

宣德七年,命令监生有家眷的照南京国子监的成例,每月拨给食米六斗。

正统七年奏准,防馔鱼塩等料俱照时估折支钞贯,其馒头粉汤豆腐照馔米例支给麦豆。

正统七年奏准,膳食中的鱼、盐等物料都照当时估价折算支给钞贯,馒头、粉汤、豆腐照膳米的成例支给麦、豆。

膳夫事例【庙户等役附】

膳夫的事例【附庙户等差役】

洪武十三年令兵部嵗拨皂〇内三十五名充膳夫。

洪武十三年命令兵部每年从皂隶中拨三十五名充任膳夫。

厨子二十七年定膳夫一百二十名,以法司犯笞杖者应充。

厨子;洪武二十七年定膳夫一百二十名,以司法机关判处笞杖之刑的人应充任。

内一百名给饮馔洒扫等用,二十名栽种菜蔬等用。

其中一百名供饮食、洒扫等用,二十名供栽种蔬菜等用。

永乐二年奏准北京国子监膳夫,以北京刑部囚人拨充。

永乐二年奏准北京国子监的膳夫,以北京刑部的囚犯拨补充任。

毎监生二十五名用膳夫一名,庙户、菜户、门子就于膳夫内拨用。

每二十五名监生用膳夫一名,庙户、菜户、门子就从膳夫中拨用。

厨子二名于顺天府拨用,按季更替。

厨子二名从顺天府拨用,按季更替。

后膳夫系顺天、保定、永平、河间四府民佥充一百名,法司囚徒发充一百五十名。

后来膳夫由顺天、保定、永平、河间四府的百姓佥派充任一百名,司法机关的囚徒发配充任一百五十名。

其庙户十名,库子一名,亦以四府民佥充。

庙户十名,库子一名,也由四府的百姓佥派充任。

斗级不拘额数,亦以囚徒发充。

斗级不拘定额,也以囚徒发配充任。

又刷印匠四名,系大兴、宛平二县均拨。

又,刷印匠四名,由大兴、宛平二县均摊拨给。

宣德三年奏准南监膳夫额设三百名,如有事故法司拨补。

宣德三年奏准南京国子监膳夫定额设三百名,如有事故由司法机关拨补。

正统三年令膳夫以粮佥充者,准诸司皂〇例一年一换。

正统三年命令以粮饷佥派充任的膳夫,照各衙门皂隶的成例一年一换。

以事发充者不得用窃盗、刺字之徒。

因罪事发配充任的,不得使用犯窃盗、刺字之罪的人。

〇治十五年奏准博士等官毎员给膳夫一名跟用,其余膳夫雇役银两,本监明立文簿,委官收库,以备公用。

弘治十五年奏准博士等官每员拨给膳夫一名跟随使用,其余膳夫雇役的银两,由国子监明立文簿,委派官员收存入库,以备公用。

年终叩算支销存留数目,呈堂立案。

年终核算支销、存留的数目,呈报堂上立案。

给赐事例

给赐的事例

洪武二年给监生冬夏衣。

洪武二年拨给监生冬夏衣服。

十三年奏准监生读书灯油按月申部关用。

洪武十三年奏准监生读书用的灯油按月申报礼部领用。

十四年给监生钞,毎人二锭,制秋衣。

洪武十四年发给监生钞票,每人二锭,用以制作秋衣。

又令拨菜地,量亩供菜给监生用。

又命令拨给菜地,按亩数供应蔬菜给监生食用。

十五年令监生病故者,有司给棺具,归其丧。

洪武十五年命令监生病故的,由官府拨给棺木器具,送其灵柩归乡。

十六年给监生读书灯油,毎月人一斤。

洪武十六年拨给监生读书用的灯油,每月每人一斤。

十八年令监生患病,官给医药,久病不痊者,遣行人送还其家,俟愈入监,经过所司供药物,死亡者给棺敛之,仍归其丧。

洪武十八年命令监生患病,由官府提供医药,久病不愈的,派行人送其回家,等痊愈后再入国子监,途经各地官府供给药物,死亡的拨给棺木收殓,并送灵柩归乡。

二十一年令工部于监前别造房百余间,具灶釡床榻,以处监生疾病者,拨膳夫二十名给役。

洪武二十一年命令工部在国子监前另建房屋一百余间,配备灶台、锅釜、床榻,用来安置患病的监生,并拨给膳夫二十名供其役使。

二十二年给监生北平山西陜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人,在监年深者各钞五锭,年浅者各二锭,制冬衣。

洪武二十二年发给北平、山西、陕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福建籍的监生,在监年久的各给钞五锭,年浅的各给钞二锭,用以制作冬衣。

又给云南选贡生员钞锭衣被靴韈,拨房居住。

又发给云南选贡生员钞锭、衣被、靴袜,拨房让其居住。

二十三年给监生直隶人各钞四锭,制冬衣,各布政司者给以衣被。

洪武二十三年发给直隶籍的监生各钞四锭,用以制作冬衣,其他各布政司籍的监生给以衣被。

又给云南贵州四川土官生钞锭衣被靴韈。

又发给云南、贵州、四川土官的生员钞锭、衣被、靴袜。

又令本监辟射圃,给监生弓矢。

又命令国子监辟建射圃,发给监生弓箭。

永乐二年申明监生灯油纸劄于顺天府官钱给办,灯油无家小作课者,毎人日支五钱,自五月下半月至八月上半月炎暑不支课仿纸,月大毎人三十一张,小尽三十张。

永乐二年重申监生的灯油、纸札由顺天府用官钱给办,灯油方面,没有家眷做功课的监生每人每日拨给五钱,从五月下半月到八月上半月炎热酷暑期间不发给做功课用的仿纸;大月每人三十一张,小月三十张。

十八年给贵州选贡生员钞照云南例。

永乐十八年发给贵州选贡生员钞票,照云南的成例办理。

正统十年令监生之家优免二丁差役。

正统十年命令监生家中优免两丁的差役。

又令顺天府拨医士二名,监生患病于本府

凡云南、贵州并四川土官生,毎年于礼部关领冬夏衣各一套。

凡日本、琉球、啰啰诸国官生,俱赐冬夏衣、钞、被、靴、韈,及从人衣服。

  给假事例

  洪武十六年令监生入监三年有父母者照地远近定限归省其欲搬取家小及成婚者亦如之俱不许过限父母丧照例丁忧如同告伯叔兄长丧而无子者亦许立限奔丧十八年令监生有父母年老无次丁者许回原籍侍养其妻故子幼者许送还乡给与脚力立限回监二十二年奏准毕姻搬取照省亲例亦须入监三年者方许三十年定省亲等项限期其在路往回月日直隶限四个月河南山东江西浙江湖广六个月北平两广福建四川山西陜西八个月其住家月日省亲三个月毕姻两个月送幼子还乡一个月丁忧照官员例不计闰二十七个月凡过限两个月之上者送问复监不及一月者患病文凭者送监其四川两广福建过一年之上北平山西陜西湖广半年之上浙江山东河南江西五个月之上直隶三个月之上俱发充吏礼部引奏发落永乐元年令监生患病许回原籍调治痊日复监四年令北京监生省亲等项照在京国子监例从行部定限回监违限引奏发落宣德元年令监生给假还乡久不复监者量地远近定限以文书到日为始云南贵州交趾十个月浙江江西山东河南五个月两直隶四个月如再不到皆发充吏三年令监生省亲等项违限者免治仍行文催促成化四年令监生患病还乡一年之外不复监者放为民又令监生告毕姻者须本防官司预先申部方许▯治十三年奏准监生原籍地方灾伤查报是实照例定限送顺天府给引照回原籍省灾依限复监又令监生除三年省亲照依旧例外其毕姻搬取者务要坐监半年之上本监查勘是实取具本堂教官及本班监生结状呈部照例定限放回如有虚诈扶同一体坐罪

  依亲事例

洪武二十六年令监生愿回原籍读书者听。正统十四年令监生年浅者放回原学依亲肄业,听取复班。天顺三年令依亲监生丁忧者,有司随申礼部,以凭稽考。若预无申文,止于起复日扶揑文书到部,经该官吏并监生一体究治。成化五年令依亲监生例该原学肄业者,提学官严加约束,违者罪之。六年令放回监生,凡遇迎接诏▯、拜贺圣节等仪,务服本等衣巾,随班行礼,不许戴大帽、系鸾带及輙入公门嘱托,或往他处邀求。又令复班监生起送文凭,务于本布政司,若路不经布政司并南北直隶,俱各于本府,不许止给于州县。其有随父兄任所读书者,俱凭本防官司保结,不系任所不准。十四年令坐监举人拨歴未及愿回依亲者听,提学并分巡官及各该有司正官照例提督考校。▯治六年奏准南监自明年为始,嵗贡并举人入监者暂留坐监,候监生数多之日,照例放回。十二年奏准自明年为始,嵗贡并举人官生入监者俱留坐监,暂止依亲。

译医学给药疗治。

又命令顺天府拨给医士二名,监生患病由本府医学提供药物治疗。

〇治十四年奏准监生病故,本监移文顺天府给银三两,以为殡殓之具,兵部应付口粮脚力逓送还乡。

弘治十四年奏准监生病故的,由国子监行文顺天府拨给银三两,作为殡殓之用,兵部拨付口粮、脚力递送灵柩返乡。

凡云南、贵州并四川土官生,毎年于礼部关领冬夏衣各一套。

凡云南、贵州以及四川土官的生员,每年在礼部领取冬夏衣各一套。

凡日本、琉球、啰啰诸国官生,俱赐冬夏衣、钞、被、靴、韈,及从人衣服。

凡日本、琉球、啰啰等国的官生,都赐给冬夏衣、钞票、被子、靴、袜,以及随从人员的衣服。

给假事例

给假的事例

洪武十六年令监生入监三年有父母者照地远近定限归省,其欲搬取家小及成婚者亦如之,俱不许过限,父母丧照例丁忧,如同告伯叔兄长丧而无子者亦许立限奔丧。

洪武十六年命令监生入监满三年,有父母的照路程远近定限回乡探望,想要接取家眷以及成婚的也照此办理,都不许超过限期;父母去世的照例丁忧,如果是禀告伯叔、兄长去世而无子嗣的,也允许定限奔丧。

十八年令监生有父母年老无次丁者许回原籍侍养,其妻故子幼者许送还乡给与脚力,立限回监。

洪武十八年命令监生中父母年老又无次丁侍奉的,允许回原籍侍养父母;妻子去世、子女年幼的,允许送其还乡并给予脚力,定限返回国子监。

二十二年奏准毕姻搬取照省亲例,亦须入监三年者方许。

洪武二十二年奏准,完婚和接取家眷都照省亲的成例,也必须是入监满三年的才允许。

三十年定省亲等项限期,其在路往回月日,直隶限四个月,河南山东江西浙江湖广六个月,北平两广福建四川山西陜西八个月,其住家月日省亲三个月,毕姻两个月,送幼子还乡一个月,丁忧照官员例不计闰二十七个月。

洪武三十年规定省亲等事项的限期,路上往返的月日,直隶限四个月,河南、山东、江西、浙江、湖广限六个月,北平、两广、福建、四川、山西、陕西限八个月;在家停留的月日,省亲三个月,完婚两个月,送幼子还乡一个月,丁忧照官员的成例不计闰月共二十七个月。

凡过限两个月之上者送问复监,不及一月者患病文凭者送监,其四川两广福建过一年之上,北平山西陜西湖广半年之上,浙江山东河南江西五个月之上,直隶三个月之上,俱发充吏,礼部引奏发落。

凡超过限期两个月以上的送交审问后返回国子监,不满一个月并有患病文凭的直接送国子监;四川、两广、福建超过一年以上的,北平、山西、陕西、湖广超过半年以上的,浙江、山东、河南、江西超过五个月以上的,直隶超过三个月以上的,都发配充任吏员,由礼部引见奏明后发落。

永乐元年令监生患病许回原籍调治,痊日复监。

永乐元年命令监生患病的允许回原籍调治,痊愈后返回国子监。

四年令北京监生省亲等项照在京国子监例,从行部定限回监,违限引奏发落。

永乐四年命令北京监生省亲等事项照在京国子监的成例,由行部定限返回国子监,违反限期的引见奏明后发落。

宣德元年令监生给假还乡久不复监者量地远近定限,以文书到日为始,云南贵州交趾十个月,浙江江西山东河南五个月,两直隶四个月,如再不到皆发充吏。

宣德元年命令监生请假返乡久未返回国子监的,按路程远近确定期限,以文书送达之日起算,云南、贵州、交趾限十个月,浙江、江西、山东、河南限五个月,两直隶限四个月,如果再不返回都发配充任吏员。

三年令监生省亲等项违限者免治,仍行文催促。

宣德三年命令监生省亲等事项违反限期的免于治罪,仍行文催促返回。

成化四年令监生患病还乡一年之外不复监者放为民。

成化四年命令监生因患病返乡一年以上仍不返回国子监的,放归为民。

又令监生告毕姻者须本防官司预先申部方许。

又命令监生申请完婚的必须由所在官司预先申报礼部方才准许。

〇治十三年奏准监生原籍地方灾伤查报是实,照例定限送顺天府给引照回原籍省灾,依限复监。

弘治十三年奏准监生原籍地方发生灾伤,经查报属实的,照例定限由顺天府发给凭引,回原籍省视灾情,按限返回国子监。

又令监生除三年省亲照依旧例外,其毕姻搬取者务要坐监半年之上,本监查勘是实,取具本堂教官及本班监生结状呈部照例定限放回,如有虚诈扶同一体坐罪。

又命令监生除三年省亲照旧例办理外,完婚、接取家眷的必须在国子监坐监满半年以上,经国子监查勘属实,取得本堂教官及本班监生的保结呈报礼部,照例定限放回;如有虚假欺诈、互相包庇的,一并治罪。

依亲事例

依亲的事例

洪武二十六年令监生愿回原籍读书者听。

洪武二十六年命令监生愿意回原籍读书的,听凭其意。

正统十四年令监生年浅者放回原学依亲肄业,听取复班。

正统十四年命令入监年浅的监生放回原学依附亲人学习,听候召取复班。

天顺三年令依亲监生丁忧者,有司随申礼部,以凭稽考。

天顺三年命令依亲监生中遇丁忧的,官府随即申报礼部,以备查考。

若预无申文,止于起复日扶揑文书到部,经该官吏并监生一体究治。

如果事先没有申报文书,只是在丁忧期满起复之日临时捏造文书送到礼部的,经办的官吏和监生一并追究治罪。

成化五年令依亲监生例该原学肄业者,提学官严加约束,违者罪之。

成化五年命令依亲监生按例应在原学学习的,由提学官严加约束,违反的加以治罪。

六年令放回监生,凡遇迎接诏〇、拜贺圣节等仪,务服本等衣巾,随班行礼,不许戴大帽、系鸾带及輙入公门嘱托,或往他处邀求。

成化六年命令放回原籍的监生,凡遇迎接诏书、拜贺圣节等礼仪,必须穿戴与自己身份相符的衣巾,随班行礼,不许戴大帽、系鸾带以及擅自进入官府请托,或到其他地方谋求私利。

又令复班监生起送文凭,务于本布政司,若路不经布政司并南北直隶,俱各于本府,不许止给于州县。

又命令复班监生起送的文凭,必须在本布政司办理;如果路程不经过布政司以及南北直隶地区的,都在本府办理,不许仅由州县发给。

其有随父兄任所读书者,俱凭本防官司保结,不系任所不准。

若丁忧、成婚、省亲、送幼子等项,仍照旧例。其已经依亲行取未到者,各防提学官督同所属正官查审,严限复监。如行取三年之上无故在家延住,有衰老残疾等项不堪作养及不愿复监者,取具亲供并原引缴送礼部,转送吏部照例授以有司职名冠带闲住。若已给上司明文起送而私回延住过违批限一年之上到部者,俱行送问。十五年令监生有愿告依亲者,仍照旧例放回。

凡纳粟等项监生,俱照例放回,依亲读书。其未冠者,提学并教官严加考较,以入监日为始,扣满十年,方许起送赴部复监。

  拨歴事例

洪武间,令监生分拨在京各衙门歴练事务,三个月考覈,引奏勤谨者送吏部附选,仍令歴事,遇有缺官,挨次取用;平常者再歴才力不及者送监读书;奸懒者发充吏。宣德三年,令在京各衙门办事监生以半年更代。正统三年,奏准监生拨歴计其坐监月日浅深给假,违限者并同虚旷。五年,奏准三法司写本分巡一年出身者,于应该歴事内取用;兵部、户部清军、写诰、天财库办事三年出身者,于入监五年内取用;印绶监、清黄、续黄三年,仍歴事二年,共五年出身者,于入监三年内取用。七年,令监生丁忧、省祭等项俱不作坐监月日。八年,令丁忧、省祭等项不过限者俱作坐监月日,其托故过限者,虽有文凭不准。景泰二年,奏准监生清匠满日,照清军监生例,出身三年,令依亲监生行取文书出部为始,以各布政司远近为限,再准水程:云南、贵州、四川、两广五个月;福建七十日;陜西、江西、湖广两个月;南直隶、浙江四十日;山东、山西、河南一个月;北直隶十五日,俱作实坐堂月日。四年,令本监刋置格眼红单,毎季给与各生亲填年甲、籍贯并入监、复班月日,及开报实坐水程多寡,准作实数,不算旷日,挨次拨歴又令监生坐堂五年者,办事歴事二年;出身坐堂四年者,办事歴事三年;出身坐堂三年者,办事歴事四年;出身坐堂一年、二年者,止令办事,不许歴事。出身又令监生正歴一年三个月,写本一年,长差三年。天顺二年,令监生清黄以三年为限,送吏部选用。又令本监六堂各置通知簿一扇,附写监生年甲、籍贯并到监日期,后遇丁忧、省祭等项,亦各附写,如有患病等项事故,开写虚旷若干,外实坐堂若干,凭此查考拨歴三年,令丁忧、复班监生坐堂或办事半年方许拨歴六年,令歴事监生三个月考勤后,仍歴九个月,通前一年写本者。亦以一年为满,八年令正歴六个月,写本八个月,长差一年半。成化五年奏准监生歴事,照天顺六年例,其清军写诰及天财库书办等项,仍照例与歴事监生相等分拨。六年奏准监生,仍以实坐堂与依亲准作坐监月日,其复班监生不候行取,预给本处批文,托称买书从学等项来京窥伺,搀先投告入监者,查扣水程远近月日,悉作虚旷。

译

其中有随父兄在任所读书的,都凭所在官司出具保结,不属任所的不准。

十四年令坐监举人拨歴未及愿回依亲者听,提学并分巡官及各该有司正官照例提督考校。

成化十四年命令坐监的举人拨发历练尚未轮到而愿意回乡依亲的,听凭其意,由提学官以及分巡官和各该管有司正官照例督查考核。

〇治六年奏准南监自明年为始,嵗贡并举人入监者暂留坐监,候监生数多之日,照例放回。

弘治六年奏准南京国子监从明年开始,岁贡及举人入监的暂时留在监中坐监,等监生人数多的时候,照例放回。

十二年奏准自明年为始,嵗贡并举人官生入监者俱留坐监,暂止依亲。

弘治十二年奏准从明年开始,岁贡及举人、官生入监的都留在监中坐监,暂停依亲。

若丁忧、成婚、省亲、送幼子等项,仍照旧例。

如果是丁忧、成婚、省亲、送幼子等事项,仍照旧例办理。

其已经依亲行取未到者,各防提学官督同所属正官查审,严限复监。

已经获准依亲、行文召取尚未到达的,由各该提学官督同所属正官查审,严定期限令其返回国子监。

如行取三年之上无故在家延住,有衰老残疾等项不堪作养及不愿复监者,取具亲供并原引缴送礼部,转送吏部照例授以有司职名冠带闲住。

如果行文召取三年以上无故在家滞留,以及有衰老残疾等情况不堪造就任用、或不愿返回国子监的,取得本人亲供并连同原有的凭引缴送礼部,转送吏部照例授予有司职名冠带闲住。

若已给上司明文起送而私回延住过违批限一年之上到部者,俱行送问。

如果已经获得上司明文起送而私自返回滞留,超过批准限期一年以上才到礼部的,都送交审问。

十五年令监生有愿告依亲者,仍照旧例放回。

弘治十五年命令监生中有愿意申请依亲的,仍照旧例放回。

凡纳粟等项监生,俱照例放回,依亲读书。

凡纳粟等项出身的监生,都照例放回,依亲读书。

其未冠者,提学并教官严加考较,以入监日为始,扣满十年,方许起送赴部复监。

其中尚未成年的,由提学官和教官严加考核,从入监之日算起,扣满十年,才允许起送赴礼部复监。

拨歴事例

拨发历练的事例

洪武间,令监生分拨在京各衙门歴练事务,三个月考覈,引奏勤谨者送吏部附选,仍令歴事,遇有缺官,挨次取用;平常者再歴,才力不及者送监读书;奸懒者发充吏。

洪武年间,命令监生分拨到在京各衙门历练事务,三个月考核一次,引见奏明后勤谨的送吏部附选,仍命其继续历事,遇有官缺时依次录用;表现平常的再次历练,才能不足的送回国子监读书;奸猾懒惰的发配充任吏员。

宣德三年,令在京各衙门办事监生以半年更代。

宣德三年,命令在京各衙门办事的监生每半年轮换一次。

正统三年,奏准监生拨歴计其坐监月日浅深给假,违限者并同虚旷。

正统三年,奏准监生拨发历练要按其坐监月日的长短给假,违反限期的一并算作虚耗旷废。

五年,奏准三法司写本分巡一年出身者,于应该歴事内取用;兵部、户部清军、写诰、天财库办事三年出身者,于入监五年内取用;印绶监、清黄、续黄三年,仍歴事二年,共五年出身者,于入监三年内取用。

正统五年,奏准三法司缮写文本、分巡一年即可出身的,在应该历事的名额内取用;兵部、户部清理军籍、缮写诰命、天财库办事三年出身的,在入监五年内取用;印绶监清理黄册、续修黄册三年,再历事二年,共五年出身的,在入监三年内取用。

七年,令监生丁忧、省祭等项俱不作坐监月日。

正统七年,命令监生丁忧、省亲祭祀等事项都不计算为坐监月日。

八年,令丁忧、省祭等项不过限者俱作坐监月日,其托故过限者,虽有文凭不准。

正统八年,命令丁忧、省亲祭祀等事项没有超过限期的都算作坐监月日,其中托故超过限期的,即使有文凭也不予准算。

景泰二年,奏准监生清匠满日,照清军监生例,出身三年,令依亲监生行取文书出部为始,以各布政司远近为限,再准水程:云南、贵州、四川、两广五个月;福建七十日;陜西、江西、湖广两个月;南直隶、浙江四十日;山东、山西、河南一个月;北直隶十五日,俱作实坐堂月日。

景泰二年,奏准监生清理匠籍期满的,照清理军籍监生的成例三年出身,命令依亲监生从行取文书发出礼部之日算起,以各布政司路程远近为限,再另准水路行程:云南、贵州、四川、两广五个月;福建七十天;陕西、江西、湖广两个月;南直隶、浙江四十天;山东、山西、河南一个月;北直隶十五天,都算作实际坐堂月日。

四年,令本监刋置格眼红单,毎季给与各生亲填年甲、籍贯并入监、复班月日,及开报实坐水程多寡,准作实数,不算旷日,挨次拨歴。

景泰四年,命令国子监刻制格眼红单,每季发给各生亲自填写年龄、籍贯以及入监、复班的月日,以及开报实际坐监和水路行程的多少,准算作实际数目,不算作旷废日子,依次拨发历练。

又令监生坐堂五年者,办事歴事二年;出身坐堂四年者,办事歴事三年;出身坐堂三年者,办事歴事四年;出身坐堂一年、二年者,止令办事,不许歴事出身。

又命令坐堂满五年的监生,办事历事二年出身;坐堂满四年的,办事历事三年出身;坐堂满三年的,办事历事四年出身;坐堂满一年、二年的,只命其办事,不许历事出身。

又令监生正歴一年三个月,写本一年,长差三年。

又命令监生正式历练一年三个月,缮写文本一年,长差三年。

天顺二年,令监生清黄以三年为限,送吏部选用。

天顺二年,命令监生清理黄册以三年为限,期满送吏部选用。

又令本监六堂各置通知簿一扇,附写监生年甲、籍贯并到监日期,后遇丁忧、省祭等项,亦各附写,如有患病等项事故,开写虚旷若干,外实坐堂若干,凭此查考拨歴。

又命令国子监六堂各设置通知簿一本,附写监生的年龄、籍贯以及到监日期,此后遇有丁忧、省亲祭祀等事项,也各自附写记录;如有患病等事故,写明虚耗旷废多少天,另外实际坐堂多少天,凭此查考拨发历练。

三年,令丁忧、复班监生坐堂或办事半年方许拨歴。

天顺三年,命令丁忧、复班的监生坐堂或办事满半年才允许拨发历练。

六年,令歴事监生三个月考勤后,仍歴九个月,通前一年,写本者亦以一年为满。

天顺六年,命令历事监生三个月考核勤惰后,仍继续历练九个月,加上之前共满一年;缮写文本的也以一年为期满。

八年令正歴六个月,写本八个月,长差一年半。

天顺八年命令正式历练六个月,

七年令监生重歴九个月,减两个月。十一年奏准监生歴事十个月,减作六个月,写本一年减作八个月,其例该一年半者,通减作一年,以后仍照旧例。▯治八年奏准歴事监生三个月考勤后,仍歴一年,其余写本一年,清黄写诰,清军清匠三年及出巡等项,俱照旧例。十年令监生依亲水程,俱不算实坐,止循食粮月日浅深拨歴。其举人防试水程仍旧。十二年令监生内府杂差准歴事一年满日上选。十四年奏准监生六科办事,照歴事例一年满日上选。十五年令监生正歴一年三个月者减三个月,长差三年者减一年。

凡纳粟等项监生照例坐堂十年,挨次拨歴。若中乡试者,通计先年坐监月日拨歴。其未冠愿坐监者,亦满十年方作复监之数。

凡歴事监生名数,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一十三名,兵部二十五名,刑部七十名,工部二十四名,都察院六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谓之正歴。三个月上选,满日増减不定。又有各衙门写本,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四名,通政司四名,随御史出巡四十二名,谓之杂歴。一年满日上选。又有各项办事,清黄一百名,写诰四十名,续黄五十名,清军四十名,天财库十名。初皆三年,谓之长差,近俱准减一年上选。承运库十五名,司礼监六十名,尚寳司六名,六科四十名。初作短差,近亦准写本例,一年满日上选。又有随御史刷卷一百七十八名,工部清匠六十名,俱以事完日上选。此外又有礼部写民情条例等项七十二名,光禄寺刷卷四名,修斋八名,叅表二十名,报讣二十名,赍捧十二名,锦衣卫四名,兵部查马册三十名,工部大木厰二十名,后府磨算十名,御马监四名,天财库四名,正阳门四名,崇文、宣武、朝阳、东直四门各三名,阜成、西直、安定、德胜四门各二名,俱为短差,半年满日回监。

  考选事例

宣德二年奏准两京国子监生及各衙门歴事者,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堂上官、六科给事中公同监官拣选。凡年五十五以上及残疾、鄙陋不堪教养任用者,皆罢为民,仍令锦衣卫指挥一员巡视。正统七年免拣选。成化二年令两京监生礼部都察院堂上官公同祭酒,一年一次考选。其老疾鄙陋不堪作养者,给与冠带原籍闲住五年,仍免拣选。

  公侯驸马伯读书习礼事例

洪武五年,令将官子弟承袭年幼者入监读书。成化十年,令侯伯并驸马初袭授者送监读书,习礼。祭酒一依学规教之,其不能背书及懒惰不律者,奏闻。十一年,令公侯伯初袭并驸马年二十五以下者,俱送监。

译缮写文本八个月,长差一年半。

成化五年奏准监生歴事,照天顺六年例,其清军写诰及天财库书办等项,仍照例与歴事监生相等分拨。

成化五年奏准监生历事,照天顺六年的成例办理,其中清理军籍、缮写诰命以及天财库书办等事项,仍照旧例与历事监生同等分拨。

六年奏准监生,仍以实坐堂与依亲准作坐监月日,其复班监生不候行取,预给本处批文,托称买书从学等项来京窥伺,搀先投告入监者,查扣水程远近月日,悉作虚旷。

成化六年奏准监生,仍以实际坐堂和依亲的天数准算为坐监月日;其中复班监生不等候行取召唤,预先领取本处批文,假托买书求学等名义来京窥探观望,抢先投告入监的,查扣其水路行程远近的月日,一律算作虚耗旷废。

七年令监生重歴九个月,减两个月。

成化七年命令监生重新历练九个月,减去两个月。

十一年奏准监生歴事十个月,减作六个月,写本一年减作八个月,其例该一年半者,通减作一年,以后仍照旧例。

成化十一年奏准监生历事十个月,减为六个月,缮写文本一年减为八个月,其中按例应为一年半的,一并减为一年,此后仍照旧例办理。

〇治八年奏准歴事监生三个月考勤后,仍歴一年,其余写本一年,清黄写诰,清军清匠三年及出巡等项,俱照旧例。

弘治八年奏准历事监生三个月考核勤惰后,仍继续历练一年,其余缮写文本一年,清理黄册、缮写诰命,清理军籍、清理匠籍三年以及随御史出巡等事项,都照旧例办理。

十年令监生依亲水程,俱不算实坐,止循食粮月日浅深拨歴。

弘治十年命令监生依亲的水路行程,都不算作实际坐监,只按照领取粮食月日的深浅拨发历练。

其举人防试水程仍旧。

举人参加会试的水路行程仍照旧办理。

十二年令监生内府杂差准歴事一年满日上选。

弘治十二年命令监生在内府担任杂差的,准算作历事一年,期满后上报候选。

十四年奏准监生六科办事,照歴事例一年满日上选。

弘治十四年奏准监生在六科办事的,照历事的成例一年期满后上报候选。

十五年令监生正歴一年三个月者减三个月,长差三年者减一年。

弘治十五年命令监生正式历练一年三个月的减去三个月,长差三年的减去一年。

凡纳粟等项监生照例坐堂十年,挨次拨歴。

凡纳粟等项出身的监生照例坐堂十年,依次拨发历练。

若中乡试者,通计先年坐监月日拨歴。

如果考中乡试的,合计以前坐监的月日拨发历练。

其未冠愿坐监者,亦满十年方作复监之数。

其中未成年而愿意坐监的,也要满十年才算作复监的年数。

凡歴事监生名数,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一十三名,兵部二十五名,刑部七十名,工部二十四名,都察院六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谓之正歴。

凡历事监生的名额数目,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十三名,兵部二十五名,刑部七十名,工部二十四名,都察院六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称为正历。

三个月上选,满日増减不定。

三个月后上报候选,期满后名额增减不定。

又有各衙门写本,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四名,通政司四名,随御史出巡四十二名,谓之杂歴。

又有各衙门缮写文本的,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四名,通政司四名,随御史出巡四十二名,称为杂历。

一年满日上选。

一年期满后上报候选。

又有各项办事,清黄一百名,写诰四十名,续黄五十名,清军四十名,天财库十名。

又有各项办事的,清理黄册一百名,缮写诰命四十名,续修黄册五十名,清理军籍四十名,天财库十名。

初皆三年,谓之长差,近俱准减一年上选。

最初都是三年,称为长差,近来都准许减为一年后上报候选。

承运库十五名,司礼监六十名,尚寳司六名,六科四十名。

承运库十五名,司礼监六十名,尚宝司六名,六科四十名。

初作短差,近亦准写本例,一年满日上选。

最初算作短差,近来也准照缮写文本的成例,一年期满后上报候选。

又有随御史刷卷一百七十八名,工部清匠六十名,俱以事完日上选。

又有随御史刷卷的一百七十八名,工部清理匠籍的六十名,都以事情办完之日上报候选。

此外又有礼部写民情条例等项七十二名,光禄寺刷卷四名,修斋八名,叅表二十名,报讣二十名,赍捧十二名,锦衣卫四名,兵部查马册三十名,工部大木厰二十名,后府磨算十名,御马监四名,天财库四名,正阳门四名,崇文、宣武、朝阳、东直四门各三名,阜成、西直、安定、德胜四门各二名,俱为短差,半年满日回监。

此外又有礼部缮写民情条例等项七十二名,光禄寺刷卷四名,修斋八名,参与表章二十名,报讣二十名,赍捧文书十二名,锦衣卫四名,兵部查核马册三十名,工部大木厂二十名,后军都督府磨算十名,御马监四名,天财库四名,正阳门四名,崇文、宣武、朝阳、东直四门各三名,阜成、西直、安定、德胜四门各二名,都算作短差,半年期满后返回国子监。

考选事例

考选的事例

宣德二年奏准两京国子监生及各衙门歴事者,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堂上官、六科给事中公同监官拣选。

宣德二年奏准两京国子监生以及在各衙门历事的,由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的堂上官、六科给事中会同国子监官员共同选拔。

凡年五十五以上及残疾、鄙陋不堪教养任用者,皆罢为民,仍令锦衣卫指挥一员巡视。

凡年五十五岁以上以及残疾、粗陋不堪教养任用的,都罢黜为民,仍命令锦衣卫指挥一员巡视监督。

正统七年免拣选。

正统七年免除拣选。

成化二年令两京监生礼部都察院堂上官公同祭酒,一年一次考选。

成化二年命令两京监生由礼部、都察院的堂上官会同国子监祭酒,一年考选一次。

其老疾鄙陋不堪作养者,给与冠带原籍闲住五年,仍免拣选。

其中年老、有病、粗陋不堪造就的,给予冠带回原籍闲住五年,

▯治七年,奏准公侯伯驸马下子孙听从专官教诲,立定起止工程,置立文簿,毎间月引赴本监考较。

南京国子监事例【见国子监】

  明防典卷一百七十三

<史部,政书类,通制之属,明会典》>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卷一百七十四

  翰林院

国初置翰林院,正三品衙门,设学士、承旨、学士、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直学士、典簿、待制、修撰、应奉、编修、典籍、检阅等官,职专制诰、史册、文翰等事。洪武十四年,改正五品衙门,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检阅、典簿,设孔目、五经博士、侍书、待诏、检讨。十八年,定设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为正官,孔目为首领官,侍读、侍讲、五经博士、典籍、侍书、待诏为属官,修撰、编修、检讨为史官。又有秘书监、▯文馆及起居注等官,后皆不设。又设华葢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俱正五品,班在本院学士上。永乐初,简命编修等官于文渊阁参预机务,谓之内阁,渐陞至学士等官。洪熙元年,以辅导任重,加陞至师保及各部尚书、侍郎职衔,仍兼学士、大学士。又添设谨身殿大学,以后或由他官入阁办事者,皆兼学士、大学士,或止以侍读等官入预阁事。文渊阁别有印,凡机宻文字,钤封进至御前开拆;若官吏职役俸粮等项行移各衙门者,则用翰林院印,学士一员掌之。而凡讲读、纂述、考校等事,各官皆预焉。

  事例

凡经筵钦命内阁学士知经筵事,或同知经筵事班,俱在尚书、都御史上讲书、展书等官及日讲官,从内阁于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内具名奏请。其经筵讲章先送内阁看定,封进;日讲直解看定,讲毕补进。凡东宫出阁讲学,内阁官提督讲读,其讲读、侍班及校书、正字官,从内阁于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内具名奏请。直解先送看定,讲毕补进。其正字例以制勑房官兼职。

凡亲王出阁读书,内阁官提督检讨等官讲读,拟定经书起止,所习仿字,毎日送看。

凡修实录、史志等书,内阁官充总裁,本院学士等官充副总裁,皆出钦定纂修。从内阁于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内具名奏请。誊录、催纂、制勑、诰勑房官皆预纂修。完日进呈其实录草稿,防司礼监官于内府烧燬。凡玉牒十年一次,内阁奏请学士等官二员纂修。凡皇子名及各王府奏请子名,亲王、公主及郡王、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封号,俱内阁拟奏,请旨▯用,礼部抄出施行。

凡亲王及文武大臣赐谥,礼部奏准,开具揭帖,送内阁拟奏,请旨,▯用本部抄出施行。

凡朝廷祭告祝文、王府谥册、圹志、谕祭文及文武大臣谕祭文,俱内阁拟撰。

译仍免除拣选。

公侯驸马伯读书习礼事例

公、侯、驸马、伯读书习礼的事例

洪武五年,令将官子弟承袭年幼者入监读书。

洪武五年,命令武将子弟承袭爵位年幼的入国子监读书。

成化十年,令侯伯并驸马初袭授者送监读书,习礼。

成化十年,命令侯、伯以及驸马初次承袭授爵的送国子监读书,学习礼仪。

祭酒一依学规教之,其不能背书及懒惰不律者,奏闻。

祭酒一律按照学规教导他们,其中不能背书以及懒惰不守规矩的,上奏禀报。

十一年,令公侯伯初袭并驸马年二十五以下者,俱送监。

成化十一年,命令公、侯、伯初次承袭以及年二十五岁以下的驸马,都送国子监。

〇治七年,奏准公侯伯驸马下子孙听从专官教诲,立定起止工程,置立文簿,毎间月引赴本监考较。

弘治七年,奏准公、侯、伯、驸马的子孙听从专门官员教诲,订立课业起止进度,设立文簿,每隔一月引赴国子监考核比较。

南京国子监事例【见国子监】

南京国子监的事例【见国子监条】

  明防典卷一百七十三

明会典卷一百七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四库全书

明防典卷一百七十四

明会典卷一百七十四

翰林院

翰林院

国初置翰林院,正三品衙门,设学士、承旨、学士、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直学士、典簿、待制、修撰、应奉、编修、典籍、检阅等官,职专制诰、史册、文翰等事。

明朝初年设置翰林院,是正三品衙门,设有学士、承旨学士、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直学士、典簿、待制、修撰、应奉、编修、典籍、检阅等官,职责专管制诰、史册、文翰等事务。

洪武十四年,改正五品衙门,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检阅、典簿,设孔目、五经博士、侍书、待诏、检讨。

洪武十四年,改为正五品衙门,裁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检阅、典簿等官,增设孔目、五经博士、侍书、待诏、检讨等官。

十八年,定设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为正官,孔目为首领官,侍读、侍讲、五经博士、典籍、侍书、待诏为属官,修撰、编修、检讨为史官。

洪武十八年,确定设置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为正官,孔目为首领官,侍读、侍讲、五经博士、典籍、侍书、待诏为属官,修撰、编修、检讨为史官。

又有秘书监、〇文馆及起居注等官,后皆不设。

又曾有秘书监、弘文馆以及起居注等官,后来都不再设置。

又设华葢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俱正五品,班在本院学士上。

又设华盖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都是正五品,班次在本院学士之上。

永乐初,简命编修等官于文渊阁参预机务,谓之内阁,渐陞至学士等官。

永乐初年,选任编修等官在文渊阁参与机要事务,称为内阁,逐渐晋升到学士等官职。

洪熙元年,以辅导任重,加陞至师保及各部尚书、侍郎职衔,仍兼学士、大学士。

洪熙元年,因辅导之责重大,加升至师保以及各部尚书、侍郎的职衔,仍兼任学士、大学士。

又添设谨身殿大学,以后或由他官入阁办事者,皆兼学士、大学士,或止以侍读等官入预阁事。

又增设谨身殿大学士,此后由其他官职入阁办事的,都兼任学士、大学士,或者只以侍读等官身份参预阁中事务。

文渊阁别有印,凡机宻文字,钤封进至御前开拆;若官吏职役俸粮等项行移各衙门者,则用翰林院印,学士一员掌之。

文渊阁另有印信,凡是机密文字,加盖印信封好后进呈到御前开拆;如果是官吏职役、俸粮等事项行文往来各衙门的,则使用翰林院印,由一名学士掌管。

而凡讲读、纂述、考校等事,各官皆预焉。

凡是讲读、纂修撰述、考核校订等事务,各官都参与其中。

事例

事例

凡经筵钦命内阁学士知经筵事,或同知经筵事班,俱在尚书、都御史上讲书、展书等官及日讲官,从内阁于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内具名奏请。

凡经筵,钦命内阁学士主持经筵事务,或以同知经筵事列班,班次都在尚书、都御史之上;讲书、展书等官以及日讲官,由内阁在本院以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员中开列名单奏请。

其经筵讲章先送内阁看定,封进;日讲直解看定,讲毕补进。

经筵讲章先送内阁审阅核定,封好进呈;日讲的直解也经审阅核定,讲完后补呈。

凡东宫出阁讲学,内阁官提督讲读,其讲读、侍班及校书、正字官,从内阁于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内具名奏请。

凡东宫太子出阁讲学,由内阁官提督讲读,讲读、侍班以及校书、正字等官,由内阁在本院以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员中开列名单奏请。

直解先送看定,讲毕补进。

直解先送审阅核定,讲完后补呈。

其正字例以制勑房官兼职。

正字照例由制敕房官兼任。

凡亲王出阁读书,内阁官提督检讨等官讲读,拟定经书起止,所习仿字,毎日送看。

凡亲王出阁读书,由内阁官提督检讨等官讲读,拟定经书学习的起止范围,所习仿写的字,每日送呈审阅。

凡修实录、史志等书,内阁官充总裁,本院学士等官充副总裁,皆出钦定纂修。

凡修撰实录、史志等书籍,由内阁官担任总裁,本院学士等官担任副总裁,都出自钦定纂修。

从内阁于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内具名奏请。

由内阁在本院以及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官员中开列名单奏请。

誊录、催纂、制勑、诰勑房官皆预纂修。

誊录官、催纂官、制敕房官、诰敕房官都参与纂修。

完日进呈,其实录草稿,防司礼监官于内府烧燬。

完成之日进呈,实录的草稿由司礼监官在内府焚烧销毁。

凡玉牒十年一次,内阁奏请学士等官二员纂修。

凡玉牒每十年修一次,由内阁奏请学士等官二员纂修。

凡皇子名及各王府奏请子名,亲王、公主及郡王、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封号,俱内阁拟奏,请旨〇用,礼部抄出施行。

凡皇子的名字以及各王府奏请子女的名字,亲王、公主以及郡王、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的封号,都由内阁拟定奏请,请旨批准,礼部抄出施行。

凡亲王及文武大臣赐谥,礼部奏准,开具揭帖,送内阁拟奏,请旨,〇用本部抄出施行。

凡亲王以及文武大臣赐予谥号,由礼部奏准,开列揭帖,送内阁拟定奏请,请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