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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读礼通考五十五

读礼通考卷六十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187–1226 段

。生者不相辟名。衞侯名恶,大夫有名恶,君臣同名,春秋不非】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注:为其难辟也。嫌名,谓音声相近,若禹与雨,丘与区也。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孔子之母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注:逮,及也。谓幼孤不及识父母恩,不至于祖名。孝子闻名心瞿,讳之由心。此谓庶人适士以上,庙事祖,虽不逮事父母,犹讳祖】君所无私讳【注:谓臣言于君前,不避家讳,尊无二也】大夫之所有公讳【注:辟君讳也】诗书不讳,临文不讳【注:为其失事正】庙中不讳【注:为有事于髙祖,则不讳曽祖以下,尊无二也。于下则讳上】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注:臣于夫人之家,思逺也。质,犹对也】妇讳不出门【注:妇亲逺于宫中,言辟之】大功小功不讳,入竟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疏:卒哭前,犹以生事之则未讳。至卒哭后,服已受变,神灵迁庙,乃神事之,敬鬼神之名,故讳之。讳避也。生不相避名,名以名质,故言之不讳。死则质藏,言之则感动孝子,故讳之也。嫌名,谓若禹与雨,音同而义异;丘与区,音异而义同。如此者不讳,必其音同义同乃始讳也。孔子言征不言在,言在不言征者,案《论语》云:「足则吾能徴之矣」,是言征也;又云:「某在斯」,是言在也。大夫之所有公讳者,人于大夫之所,止得避公家之讳,不得避大夫讳,所以然者,尊君讳也。若兼为大夫讳,则君讳不尊也。或云大夫所有公讳者,君及大夫讳耳,亦无己之私讳。夫人,君之妻,质对也。夫人本家所讳,臣虽对君前而言语,不为讳也。臣于大夫之家,恩逺故不讳。注:妇亲逺于宫中,言辟之者,陈铿问云:「杂记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某侧也。」此则与母讳同,何也?田琼荅曰:杂记方分尊卑,故详言之。曲礼据不出门,大略言之尔。母讳逺,妻讳近,则亦宜言也,但所辟者狭尔。大功、小功不讳者,古者期亲则为讳。陈铿问曰:亦为父乎?自己亲乎?田琼答曰:杂记云: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父讳,齐衰亲也。然则大功、小功不讳矣。熊氏云:大功亦讳,小功不讳。若小功与父同讳,则亦讳之。知者,杂记云: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是父之世叔父及姑姊妹以下皆为之小功,父为讳,故已从父为之讳】

译活着的人互相不避讳名字。卫国国君名叫恶,大夫也有名叫恶的,君臣同名,《春秋》并不非议。礼制不避讳嫌名,双字名不避讳其中一个字【注:因为难以避讳。嫌名,指声音相近,如禹与雨,丘与区。偏,指双字名不逐一避讳。孔子母亲名叫征在,说“在”时不说“征”,说“征”时不说“在”】。来得及侍奉父母,就避讳祖父母的名讳;来不及侍奉父母,就不避讳祖父母的名讳【注:逮,及。指幼年丧父,来不及知晓父母的恩情,不至于避讳祖辈的名讳。孝子听到名字心中惊惧,避讳出于内心。这说的是庶人到士以上的人,在宗庙祭祀祖先,即使来不及侍奉父母,仍然避讳祖辈的名讳】。国君面前没有私人的避讳【注:指臣子在国君面前说话,不避讳自家的名讳,因为至尊无二】。大夫那里有公家的避讳【注:避讳国君的名讳】。《诗经》《尚书》不避讳,撰写文章不避讳【注:因为怕失去事实的正统】。宗庙中不避讳【注:因为有事祭祀高祖,就不避讳曾祖以下的名讳,至尊无二。对于下辈则避讳上辈】。夫人的名讳,即使当面禀报国君,臣子也不避讳【注:臣子对于夫人娘家,恩情疏远。质,同“对”】。妇女的名讳不出家门【注:妇女的亲属在宫中较远,说话时避讳】。大功、小功亲属不避讳,进入国境要询问禁令,进入国家要询问风俗,进入家门要询问避讳【疏:卒哭祭礼之前,还像对待生人一样,所以不避讳。到卒哭之后,丧服已经改变,神灵迁入宗庙,于是像对待鬼神一样,敬重鬼神的名讳,所以避讳。讳,就是避讳。活着的人互相不避讳名字,名字用来称呼实质,所以说话不避讳。死后实质隐藏,说话就会触动孝子,所以避讳。嫌名,比如禹与雨,音同而义不同;丘与区,音不同而义相同。这样的不避讳,必须音同义同才开始避讳。孔子说“征”不说“在”,说“在”不说“征”,查《论语》说:“足够的话,我能征验它”,这是说“征”;又说:“某人在这里”,这是说“在”。大夫那里有公家避讳,是指人到大夫那里,只避讳公家的名讳,不避讳大夫的名讳,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尊崇国君的名讳。如果同时也避讳大夫的名讳,那么国君的名讳就不尊贵了。有人说大夫那里有公家避讳,是指国君和大夫的名讳,也没有自己的私讳。夫人,是国君的妻子,质对,指当面禀报。夫人娘家所避讳的,臣子虽然在国君面前说话,也不避讳。臣子对于大夫的家,恩情疏远所以不避讳。注:妇女的亲属在宫中较远,说话时避讳,陈铿问:“《杂记》说母亲的名讳,在宫中避讳;妻子的名讳,不在某侧提及。”这与母亲的名讳相同,为什么呢?田琼回答说:《杂记》正在区分尊卑,所以详细论述。《曲礼》根据不出门,大致论述罢了。母亲的名讳远,妻子的名讳近,也应该提及,只是避讳的范围狭窄罢了。大功、小功不避讳,古代期亲才避讳。陈铿问:“也为父亲吗?为自己亲人吗?”田琼回答说:《杂记》说:卒哭后避讳,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姐、妹、子与父亲同讳。父亲的讳,是齐衰亲。那么大功、小功就不避讳了。熊氏说:大功也避讳,小功不避讳。如果小功与父亲同讳,那么也避讳。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杂记》说: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姐、妹、子与父亲同讳,是父亲的世叔父及姑姊妹以下都为他们服小功,父亲避讳,所以跟随父亲避讳】

【马融曰:始死而讳,是之死而致死之,不仁也;卒哭而不讳,是之死而致生之,不智也。圣人知其然,故将葬则有赐諡易名之礼,卒哭则有舍旧讳新之令,以明生事于此毕,鬼事于此始也。礼不讳嫌名,若曽子不以讳晳而不称昔者,裼裘之类是也】

【卢植曰:庙中不讳者,不讳;新君压于祖祢也】

【王肃曰:祝则名君,不讳君也】

【田琼曰:杂记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此妇讳与母讳同者,杂记分尊卑。此据不出门,大略言之尔】

张子曰:「言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此尤非义理。虽今之人情,犹未有不讳祖者也。又如以木铎徇于庙,曰『舍故而讳新』,如是则此说又不用也。又如先君以献武讳二山,则是虽数世祖,犹讳也。是难于信书【方慤曰:「公所无私讳,则私之尊不申于公故也。私所有公讳,则公之尊无往而不申故也。范献子聘于鲁,而不知先君之讳,则入门可以不问其讳乎】

【马睎孟曰:曲礼言王父母,则于己为祖者也。杂记言王父母,则于父为祖者也。于父为祖,则于己为曽祖,而其服则小功。于父为世父、叔父、姑,则于己为从祖祖姑,而其服亦小功。于父为姊妹,则于己为姑,而其服则期与大功。凡此以父为之讳,而讳之,是大功、小功有所谓讳也。大功、小功不讳,言其不与父同讳者而已】

干学案:曽祖父母,古礼齐衰三月,后世齐衰五月。马氏言其服小功,非也。

【胡铨曰:君所无私讳,栾鍼于晋君之前,名其父,书是也。《诗》《书》不讳,诵《诗》、读书,是也。临文不讳,文谓文章也。旧云礼文,恐非】

【吕大临曰:君所无私讳,庙中不讳,犹君前臣名,父前子名也。大夫之所有公讳,庙中下则讳上,其义同也。陈祥道讲义曰:凡言于大夫之所,则众所当讳者皆讳也。《玉藻》云:士于君所言,大夫没矣,则称諡若字名。士与大夫言,名;士字大夫于大夫所有公讳,无私讳。然则大夫之名,亦固有众所当讳者,是所谓公讳也。言公讳,则君与大夫凡所当讳者皆在其中矣】

【刘彝曰:死而不讳,则安忍而忘亲;二名而均讳,则易犯而难辟。圣人知其然,为之讳名之礼,使之卒哭而讳,所以尽爱敬之心;二名不偏讳,所以适言语之便也】

檀弓卒哭而讳【注:讳避其名】生事毕而鬼事始已【注:谓不复馈食于下室而鬼神祭之己语辞也】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注:故为髙祖之父当迁者也】自寝门至于库门【注:百官所在,库门宫外门。明堂位曰库门,天子臯门○疏:前既执木铎以命宫中,又出宫从寝门至于库门。寝门路门,库门是鲁之外门也。百官及宗庙所在之次至库门,咸使知之也。鲁三门,故至库门尔。若天子五门,则至臯门,故郑引明堂位云库门,天子臯门也】

二名不偏讳。夫子之母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

【方慤曰:夫子曰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若此,则言在不称征也。又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若此,则言征不称在也】

杂记:卒哭而讳【注:自此而鬼神事之,尊而讳其名】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注:父为其亲讳,则子不敢不从讳也。谓王父母以下之亲讳,是谓士也。天子诸侯讳羣祖】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注:母之所为其亲讳,子孙于宫中不言;妻之所为其亲讳,夫于其侧亦不言也。孝子闻名心瞿,凡不言人讳,亦为其相感动也。子与父同讳,则子可尽曽祖之亲也。从祖昆弟在其中,于父轻不为讳,与母妻之亲同名重则讳之○疏:王父母谓父之王父母,于己为曽祖父母,正服小功,不合讳,以父为之讳,故子亦同于父而讳之。兄弟是父之兄弟,于己为伯叔,正服期,父亦为之期,是子与父同,是有讳也。世父叔父是父之世父叔父,于己为从祖也,正服小功,不合讳,以父为之讳,故已从父而讳。姑谓父之姑也,于己为从祖姑,在家正

译马融说:刚死就避讳,这是把死者当作死者对待,是不仁;哭丧结束后就不避讳,这是把死者当作生者对待,是不智。圣人知道这样,所以在将要安葬时有赐予谥号、更改名字的礼仪,哭丧结束后有舍弃旧讳、确立新讳的命令,用以表明侍奉生者的事在此结束,侍奉鬼神的从此开始。礼制不避讳嫌疑的名字,比如曾子不因为避讳“晳”字而不称“昔者”,袒露裘衣之类就是这样。

卢植说:宗庙中不避讳,是不避讳;新君被祖先压制。

王肃说:祝官直呼君主的名字,不避讳君主。

田琼说:《杂记》说母亲的避讳,在宫中避讳;妻子的避讳,不在她旁边提及。这是说如果妻子避讳的名字与母亲避讳的名字相同,《杂记》区分尊卑。这是根据不出门的说法,大概而言罢了。

张子说:“说不侍奉父母,就不避讳祖父母。这尤其不合义理。即使是现在的人情,也没有不避讳祖父的。又如用木铎在宗庙中巡行,说‘舍弃旧讳而避讳新讳’,如果这样,那么这种说法又行不通了。又如先君因为献武公而避讳‘二山’,那么即使是数代祖先,仍然避讳。这难以相信书本。”方慤说:“君主没有私人的避讳,那么私人的尊贵就不能在公共场合彰显;私人有公共的避讳,那么公共的尊贵无处不彰显。范献子出使鲁国,却不知道先君的避讳,那么入门可以不询问避讳吗?”

马睎孟说:《曲礼》说的祖父母,是指对自己而言为祖父的人。《杂记》说的祖父母,是指对父亲而言为祖父的人。对父亲而言为祖父,那么对自己而言就是曾祖父,而丧服则是小功。对父亲而言为伯父、叔父、姑母,那么对自己而言就是堂祖父、堂姑母,而丧服也是小功。对父亲而言为姐妹,那么对自己而言就是姑母,而丧服则是期年与大功。所有这些因为父亲而避讳,并且避讳,是大功、小功有所谓避讳。大功、小功不避讳,是说他们不与父亲共同避讳罢了。

干学案:曾祖父母,古礼是齐衰三月,后世是齐衰五月。马氏说丧服是小功,不对。

胡铨说:君主没有私人的避讳,栾鍼在晋君面前,直呼其父的名字,史书是这样记载的。《诗》《书》不避讳,诵读《诗》、阅读《书》,就是这样。临文不避讳,文指文章。旧说礼文,恐怕不对。

吕大临说:君主没有私人的避讳,宗庙中不避讳,就像君主面前臣子称名,父亲面前儿子称名一样。大夫之处有公共的避讳,宗庙中下级避讳上级,其义理相同。陈祥道讲义说:凡是在大夫之处,众人应当避讳的都避讳。《玉藻》说:士在君主面前说话,大夫去世了,就称谥号或字名。士与大夫说话,称名;士称大夫的字,在大夫之处有公共避讳,没有私人避讳。那么大夫的名字,本来也有众人应当避讳的,这就是所谓的公共避讳。说公共避讳,那么君主与大夫凡应当避讳的都包括在内了。

刘彝说:死了不避讳,就安忍而忘记亲人;两个字的名字都避讳,就容易触犯而难以避开。圣人知道这样,制定避讳名字的礼仪,让他们哭丧结束后避讳,以此来尽爱敬之心;两个字的名字不偏避讳,以此来适应言语的便利。

《檀弓》:哭丧结束后避讳【注:避讳指避开他的名字】侍奉生者的事结束而侍奉鬼神的事开始【注:指不再在下室供奉饮食,而是用鬼神祭祀,己是语助词】。已经哭丧结束,宰夫拿着木铎在宫中宣告说:“舍弃旧讳而避讳新讳【注:故指高祖的父亲,应当迁移的】从寝门直到库门【注:百官所在,库门是宫外的门。《明堂位》说库门,天子称为皋门○疏:前面已经拿着木铎在宫中宣告,又出宫从寝门直到库门。寝门是路门,库门是鲁国的外门。百官及宗庙所在的次序直到库门,都让他们知道。鲁国有三门,所以到库门。如果天子有五门,就到皋门,所以郑玄引用《明堂位》说库门,天子称为皋门】。

两个字的名字不偏避讳。孔子的母亲名征,在,说在时不称征;说征时不称在。

方慤说:孔子说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像这样,就是说在时不称征。又说:夏礼我能说,杞国不足以验证。像这样,就是说征时不称在。

《杂记》:哭丧结束后避讳【注:从此用鬼神之事侍奉,尊重而避讳他的名字】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母、姐姐、妹妹、儿子与父亲共同避讳【注:父亲为他的亲人避讳,那么儿子不敢不跟随避讳。指祖父母以下的亲人避讳,这是指士。天子诸侯避讳所有祖先】母亲的避讳,在宫中避讳;妻子的避讳,不在她旁边提及。与堂兄弟同名则避讳【注:母亲为她亲人避讳,子孙在宫中不说;妻子为她亲人避讳,丈夫在她旁边也不说。孝子听到名字心里惊惧,凡是不说人的避讳,也是因为互相感动。儿子与父亲共同避讳,那么儿子可以尽曾祖的亲情。堂兄弟在其中,对父亲关系轻不避讳,与母亲妻子的亲人同名关系重则避讳○疏:祖父母指父亲的祖父母,对自己而言是曾祖父母,正服小功,不合避讳,因为父亲为他避讳,所以儿子也同父亲而避讳。兄弟是父亲的兄弟,对自己而言是伯叔,正服期年,父亲也为他服期年,这是儿子与父亲相同,是有避讳的。伯父叔父是父亲的伯父叔父,对自己而言是堂祖父,正服小功,不合避讳,因为父亲为他避讳,所以跟随父亲而避讳。姑母指父亲的姑母,对自己而言是堂姑母,在家正

服小功,出嫁缌麻,不合讳,以父为之讳,故已从父而讳。姊妹谓父之姊妹,于己为姑,在家正服期,出嫁大功九月,是己与父同为之讳也。天子诸侯讳羣祖者,以其天子七庙,诸侯五庙,故知讳羣祖。母与妻二者之讳,与己从祖昆弟名同则为之讳,不但宫中旁侧,其在余处皆讳,不但为母妻而讳,若从祖昆弟身死亦为讳也】

译服小功之丧,出嫁后服缌麻之丧,本不避讳,因为父亲为之避讳,所以跟随父亲而避讳。姊妹指父亲的姊妹,对于自己来说是姑母,在家时正式服期年之丧,出嫁后服大功九月之丧,这是自己与父亲共同为之避讳。天子、诸侯避讳所有祖先,因为天子设七座宗庙,诸侯设五座宗庙,所以知道要避讳所有祖先。母亲与妻子这两者的避讳,如果与从祖兄弟的名字相同,则为之避讳,不仅在宫中、身边,在其他地方也都避讳,不仅为母亲、妻子而避讳,如果从祖兄弟去世,也为其避讳。

过而举君之讳则起【注:举犹言也,起立者失言而变自新】与君之讳同则称字【注:谓诸臣之名也○疏:过谓过误也,若过误言君之讳则起而改变自新】

玉藻于大夫所有公讳无私讳【注:公讳若言语所辟先君之名】凡祭不讳庙中不讳【注:谓祝嘏之辞中有先君之名者也凡祭祭羣神庙中上不讳下】教学临文不讳【注:为惑未知者○疏:有公讳无私讳者谓士及大夫言但讳君家不自私讳父母也崔氏云谓伯叔之讳尔若至亲则不得言庾云谓士与大夫言有名字同己祖祢名字皆不得讳辟敬大夫故也凡祭谓社稷山川百神也祝嘏辞中有先君之名不讳之也庙中上不讳下若有事于祖则不讳父也有事于父则讳祖教学谓师长也教人若讳疑误后生也临文谓简牒及读法律之事也若讳则失于事正也】

【陈澔曰:公讳,本国先君之讳也;私讳,私家之讳也】

【范钟曰:自士于大夫,止临文不讳。论士大夫交际与名讳之法,先之以事君之礼,继之以卿大夫士交际之礼。盖次第等级,士知有大夫,大夫知有君,其义然也。贵贵尊贤之义,并行不悖于其下,然后同心协志,一德以尊于天子。制礼之意深矣。不特其生为然也。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然君所无私讳,庙中不讳,而义达于上下,贯于幽明矣。教学临文,岂可以一日之避就,而失万世之经哉】

王制: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注:简记,防书也。讳,先王名;恶,忌日,若子、卯。○疏:奉,犹进也。谓奉进于王,以所讳、所恶】

【刘彝曰:此夏、殷太史之职,主典国之礼法。凡有大礼大事,则执简记以考正其仪。天子行禘祫,防逺祖于太庙,则奉其讳。若日月有可恶,而斋戒恐惧以俟天谴,则奉其恶日于天子。所以佐佑一人,惕厉脩徳。若天地有大灾变,三辰失其常度,咎征作于四时,札瘥刑于四国,皆天子之所恶也。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正岁年,以叙事于官府;颁告朔于邦国。而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大略皆同也】

周礼》春官小史诏王之忌讳【注:先王之名为讳。○疏: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者,告王当辟此二事】

左传·桓公六年》申繻曰: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注:君父之名,固非臣子所斥,然礼既卒哭,以木铎徇曰:「舍故而讳新」,谓舍亲尽之祖而讳新死者,故言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自父至髙祖皆不敢斥言】

孟子讳名,不讳姓。姓所同也,名所独也。

白虎通德论》太古之时,所不讳者何?尚质也。故臣子不言其君父之名。故《礼记》曰:『朝日上值,不讳正天名也。』」

通典》晋孙毓《七庙讳字议》:乙丑诏书班下尊讳,唯从宣皇帝以来,京兆府君以上皆不别着。案礼,士立二庙,则讳王父以下;天子诸侯皆讳羣祖。亲尽庙迁,乃舍故而讳新尊者,统逺;卑者统近,贵者得申,贱者转降。盖所以殊名位之数,礼上下之序也。先代创业之主,唯周追王;夏殷以前,未有闻焉。显考以下谓之亲庙,亲庙月祭,属近礼崇。周武王时诸盩为显考庙,周人以讳事神,固不以追王所不及,而阙正庙之讳也。礼,大夫所以公讳;又曰,子与父同讳,明君父之讳,臣子不可以不讳也。范献子聘于鲁,问具敖之山,鲁人以其乡对曰:「先君献武之讳也。」此时献武己爲逺祖,邻国大夫犹以犯讳爲失,归而作戒,着于《春秋》。大晋龙兴,▯崇逺制,损益因改,思臻其极。以爲京兆府君以上,虽不追王,列在正庙,臣下应讳,礼有明义。宜班下讳字,使咸知所避,上崇寅严之典,下防僭同之谬。

束晳不得避讳议:元康七年诏书称,咸宁元年诏下尊讳,风伯、雨师皆爲训诂。又公官文书,吏人上事称引经书者复多廻避,使大义不明。诸经▯咸言天神、星宿、帝王称号皆不得变易本文,但省事言语,临时训避而已。太常博士华简言:案《周礼》大宗伯职云:“槱燎祀司中、司命、风伯、雨师。”

译如果说话时误说了君主的讳名,就要起身(表示因失言而改过自新)。如果(臣下)的名字与君主的讳名相同,就称字。

《玉藻》篇说,大夫的场合只有公讳没有私讳。凡是祭祀时不避讳,在宗庙中也不避讳。教学和临文时不避讳。

陈澔说:公讳,是本国先君的讳名;私讳,是私家亲属的讳名。

范钟说:从士到大夫,只有临文时不避讳。论述士大夫交际与名讳的法则,先讲事君的礼仪,接着讲卿大夫士交际的礼仪。这是因为次第等级,士知道有大夫,大夫知道有君,道理本来就是这样。尊尚地位高者和贤者的意义,在下属中并行不悖,然后才能同心协力,统一德行来尊奉天子。制定礼仪的意义深远啊。不仅活人如此。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人死后最终要避讳其名。然而君主没有私讳,宗庙中不避讳,而道义通达于上下,贯通于幽明。教学和临文,难道可以因为一时的回避,而失去万世的常理吗?

《王制》说:太史掌管礼仪,拿着简册记录,进呈讳名和忌日。

刘彝说:这是夏、殷太史的职事,主要掌管国家的礼法。凡是有大礼大事,就拿着简册记录来考正其仪节。天子举行禘祫大祭,在太庙中防止疏远祖先,就进呈其讳名。如果日月有令人厌恶的现象,斋戒恐惧以等待天谴,就把那些忌日进呈给天子。以此来辅佐君王,警惕勉励修养德行。如果天地有大灾变,日月星辰失去常度,灾异的征兆出现在四季,瘟疫刑罚危害四方,这些都是天子所厌恶的。周朝官制中太史掌管建立国家的六典,以迎接国家的治理;掌管法度,以迎接官府的治理;掌管准则,以迎接都鄙的治理。校正岁年,在官府中叙述事务;颁布告朔于各国。而小史掌管各国的史志,确定世系,辨别昭穆。如果有事,就告知君王所忌讳的事。大致都相同。

《周礼》春官小史告知君王所忌讳的事。

《左传·桓公六年》申繻说: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人死后最终要避讳其名。

孟子说:避讳名,不避讳姓。姓是众人相同的,名是个人独有的。

《白虎通德论》说:太古之时,所不避讳的是什么?崇尚质朴啊。所以臣子不说其君父的名。所以《礼记》说:『朝日上升,不避讳正天之名。』」

《通典》记载晋孙毓《七庙讳字议》:乙丑诏书颁布尊讳,只从宣皇帝以来,京兆府君以上都不另外标注。查考礼制,士设立二庙,就避讳祖父以下;天子诸侯都避讳所有祖先。亲尽庙迁,就舍弃旧祖而避讳新逝的尊者,统系远的;卑者统系近的,贵者得以申述,贱者逐渐降等。大概是为了区别名位的数量,礼制的上下顺序。前代创业之主,只有周朝追尊为王;夏殷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显考以下称为亲庙,亲庙每月祭祀,亲属近,礼制尊崇。周武王时诸盩为显考庙,周人用避讳侍奉神灵,固然不因为追王所不及,而缺失正庙的避讳。礼制,大夫所以只有公讳;又说,子与父同讳,说明君父的讳名,臣子不可以不避讳。范献子出使鲁国,问具敖之山,鲁人以其乡回答说:「是先君献武的讳名。」这时献武已是远祖,邻国大夫还以触犯讳名为过失,回国后作警戒,记载于《春秋》。大晋兴起,推崇远制,损益因改,思虑达到极致。认为京兆府君以上,虽然不追尊为王,列在正庙,臣下应当避讳,礼制有明确的义理。适宜颁布讳字,使大家都知晓所避讳的,上尊崇恭敬严密的典制,下防止僭越相同的谬误。

束晳不得避讳议:元康七年诏书称,咸宁元年诏书颁布尊讳,风伯、雨师都改为训诂。又公家文书,吏人上奏事称引经书的又多有回避,使大义不明。各种经书都说不可以变易天神、星宿、帝王称号的本文,只是省事言语,临时训避而已。太常博士华简说:查考《周礼》大宗伯职事说:「积柴焚烧祭祀司中、司命、风伯、雨师。」

此礼文正称,应如丙辰诏书不改其名。事下五府博议,贼曹属束晳议案:风伯之名所由来逺,其在汉、魏固已有之,非晋氏避讳始造此号也。若以异于《周礼》,宜当变改,则今国家行事、神物称号多因近代,不皆率古,盖亦简易以从仍旧,随时之制不足悉变。唯雨师之名实由避讳,宜如旧称。

译这是礼制文辞中的正确称呼,应当像丙辰年诏书那样不更改其名。此事下达给五府广泛议论,贼曹属束晳上奏议案说:风伯这个名称由来已久,在汉、魏时期本来就已经存在,并非因为晋朝避讳才开始创造这个称号。如果认为它与《周礼》不同,就应当改变,那么如今国家的行事、神灵的称号大多沿袭近代,并不都遵循古制,大概也是为了简便而沿袭旧称,顺应时势的制度不足以全部改变。只有雨师这个名称确实是因为避讳而改的,应当恢复旧称。

魏王肃已迁主讳,议髙皇讳,明皇帝既祔,迁髙皇主,尚书来访,宜复讳,不及引殷家,或乃同名。答曰:殷家以甲乙爲字,既二名不偏讳,且殷质故也。礼所谓舍故而讳新,诸侯则五代不讳,天子之制,恐不得与诸侯同。五代则不讳也。春秋鲁讳具敖二山,五代之后可不复爲讳,然已易其名,则故名不复讳也。犹汉元后父名禁,改禁中爲省中,至今遂以省中爲称,非能爲元后讳,徒以名遂行故也。春秋时晋范献子适鲁,名其二山,自以爲不学,当献子时,鲁不复爲二名讳,而献子自以爲犯其讳,直所谓不学者也。礼曰:诗书临文庙中皆不讳,此乃谓不讳见在之庙,不谓己毁者也。文王名昌,武王名▯,成王时颂曰:克昌厥后,骏▯尔私。箕子爲武王陈洪范曰:使羞其行而邦其昌。厉王名胡,其子宣王时诗曰:胡不相畏,先祖于摧。其孙幽王时诗曰:哀今之人,胡爲虺蜴。此则诗书不讳明騐也。案汉氏不名讳,尝曰:臣妾不得以爲名字,其言事不讳,盖取诸此也。然则周礼其不讳时,则非唯诗书临文庙中,其余皆不讳矣。今可太祖以上去墠乃不讳,讳三祖以下尽亲,如礼,唯诗书临文庙中不讳。自此以后,虽百代如汉氏故事,臣妾唯不得以爲名字,其言事不讳。所谓魏国于汉礼有损益,质文随时,亦合尊之大义也。

晋武帝太始二年正月,有司奏:“故事,皇后讳与帝讳俱下,诏曰:‘礼,内讳不出宫,而近代讳之,非也。’勿下。”

晋江统上言:台选臣叔父春爲安成郡宜春县令,与县同名,故事皆得改选。臣以爲父祖改选者,盖以臣子开地,不爲父祖之身也。今身名所加,亦施于臣子,吏人系属,朝夕从事,官位之号,▯言所称。若指实而语,则违经典讳尊之义;若托辞廻避,则有废官擅犯宪制。名号繁多,士人殷富,至使有受宠皇朝,出身宰牧,而令吏人不得表其官称,子孙不得言其位号。上名严父,下爲臣子,体例不通。若改易私名以避官称,则违《春秋》不夺人亲之义。臣以爲身名与官职同者,宜与触父祖名爲比,体例既合于义。爲▯元康七年尚书勅:自今已后,诸身名与官职同者,与触父祖讳同例。

东晋康帝讳岳,大学言被尚书符解,列尊讳无旧诂。是五山之大名,案《释山》篇曰:“山大而髙曰嵩。”今取讳宜曰嵩。如辞体训,宜详其嵩,议未允当,更精详礼文。正上徐禅议:“谨案,辄关博士王质、胡纳、许翰议。”《案尔雅》无旧训,非可造立。五山之名,取其大而髙也。其诗曰:“于皇时周,陟其髙山。”髙山则岱、衡、华、恒也。《周礼》谓之五岳,诗人谓之髙山。字无诂训,而有二名。今若举名别之,宜曰髙。取义爲训,宜如前曰嵩。

晋右将军王遐,司马刘昙父名遐,昙求解职。事博士谢诠曰:「案礼,诸侯讳祖与父,大夫、士并讳伯父母及姑。又父子之所天尊,无以比,宜听解职。」博士许干议曰:「案礼,君子不夺人亲。故《孝经》云:「资父以事君,而敬同。」是以爲尊者讳,爲亲者讳。昙自列父与将军同名,圣朝垂恩,不许昙解,可使换官。」

晋博士孔晁上书,犯帝讳,后自上,又触讳,而引诗书不讳,临文不讳。有司奏以慢论。诏曰:「晁自理,顷所称引,虽不与今相值,然情有所由,其特原之。然则自今以后,三帝讳情亦瞿然。长吏以上足闲礼法,可如旧科。其余散官以下,但有谬语者,不可具责。又古者内讳不出宫,但勿听以爲名字。至于吾名,但在见避,过礼其或过谬,皆勿却问,以烦简书也。」又都官曹奏,以吴兴郡上事有「春」字,犯防稽郑太妃讳。下制书推之。王彪之谓:「今皇太后临朝,奏事诣太后,爲故应复犯防稽太妃讳不?」都官郎傅让尚书王劭议,并谓不应复讳。尚书陆讷等并谓故应讳。王尚书谓:「朝臣所讳,君之母妻讳者,以是小君故耳。君之所生,非小君也,亦不上讳牓。非羣下所应讳且琅邪夏侯太妃章郡恭惠君章皇太妃讳并不颁下令天下同讳宜更详之右丞戴谧议云

译魏王肃已经迁移了主上的神位,避开了他的名讳,又议论高皇的名讳。明皇帝已经附祭于太庙,迁移高皇的神位,尚书前来咨询,认为应当恢复避讳,没有引用殷商的情况,或者是因为同名。回答说:殷商以天干地支作为名字,既然不避讳双名中的单字,况且殷商崇尚质朴的缘故。礼制所说的舍弃旧讳而避新讳,诸侯是五代之后不避讳,天子的制度,恐怕不能与诸侯相同。五代之后就不避讳了。《春秋》中鲁国避讳具、敖两座山,五代之后可以不继续避讳,然而已经更改了它们的名称,那么原来的名称就不再避讳了。就像汉元后的父亲名叫禁,将禁中改为省中,至今就以省中作为称呼,并不是为了替元后避讳,只是因为名称已经通行罢了。春秋时期晋国的范献子到鲁国,提到了两座山的名字,自己认为是不懂礼数,在献子的时候,鲁国不再为这两个名字避讳,而献子自己认为触犯了他们的名讳,这正是所谓不懂礼数的人。礼制说:《诗》《书》以及临文、在太庙中都不避讳,这是说不避讳现存太庙中的神主,不是说已经毁弃的太庙。周文王名叫昌,武王名叫发,成王时的颂歌说:能够昌盛其后代,迅速发扬你的私德。箕子向武王陈述《洪范》说:让他羞于自己的行为从而使国家昌盛。周厉王名叫胡,他的儿子宣王时的诗歌说:为什么不互相畏惧,先祖受到摧残。他的孙子幽王时的诗歌说:哀叹现在的人,为什么变成毒蛇。这就是《诗》《书》不避讳的明显证据。考察汉代不避讳名字,曾经说:臣妾不能作为名字,他们议论事情不避讳,大概取自于此。那么《周礼》中不避讳的时候,就不只是《诗》《书》临文和太庙中,其余的都不避讳了。现在可以太祖以上除去祭坛就不避讳,避讳三祖以下尽数亲属,符合礼制,只有《诗》《书》临文和太庙中不避讳。从此以后,即使经过百代也像汉代旧例,臣妾只是不能作为名字,议论事情不避讳。这就是魏国对于汉代的礼制有所增减,质朴与文饰随着时代变化,也符合尊大的大义。

晋武帝太始二年正月,有关官员上奏:“旧例,皇后的名讳与皇帝的名讳一起颁布,诏书说:‘礼制,内部的避讳不出宫门,而近代避讳,是不对的。’不要颁布。”

晋江统上书说:尚书台选拔我的叔父江春担任安成郡宜春县令,与县名相同,旧例都可以改选。我认为父祖改选,大概是因为臣子开辟土地,不是为了父祖的身体。现在身体名字所加,也施加于臣子,吏人隶属,朝夕从事,官位的称号,言语所称。如果直说实指,就违背了经典中避讳尊长的意义;如果托辞回避,就有废官擅自触犯宪制的嫌疑。名号繁多,士人众多,以至于使有受宠于皇朝,出身担任宰牧,却令吏人不能表明他们的官称,子孙不能说出他们的位号。上名严父,下为臣子,体例不通。如果更改私名以避开官称,就违背了《春秋》不剥夺人亲情的意义。我认为身体名字与官职相同的,应当与触犯父祖名字相比,体例既符合道义。于是元康七年尚书敕令:从今以后,所有身体名字与官职相同的,与触犯父祖名讳同例。

东晋康帝名讳岳,大学说被尚书符解,列举尊讳没有旧的解释。这是五岳的大名,考察《释山》篇说:“山大而高叫嵩。”现在取讳应当叫嵩。如果按照辞体训诂,应当详细考察其嵩,议论未允当,再精细详查礼文。正上徐禅议论:“谨案,随即关涉博士王质、胡纳、许翰议论。”《案尔雅》没有旧的训诂,不可以造立。五岳的名字,取其大而高。其诗歌说:“于皇时周,陟其高山。”高山就是岱、衡、华、恒。《周礼》称之为五岳,诗人称之为高山。字没有训诂,而有二名。现在如果举名区别,应当叫高。取义作为训诂,应当如前叫嵩。

晋右将军王遐,司马刘昙父亲名叫遐,昙请求解职。事博士谢诠说:“考察礼制,诸侯避讳祖与父,大夫、士都避讳伯父母及姑。又父子之所天尊,无以比,应当听任解职。”博士许干议论说:“考察礼制,君子不夺取人亲。所以《孝经》说:‘凭借侍奉父亲来侍奉君主,而敬意相同。’因此为尊者避讳,为亲人避讳。昙自己陈述父亲与将军同名,圣朝垂恩,不许昙解职,可以让他换官。”

晋博士孔晁上书,触犯皇帝名讳,后来自己上奏,又触犯名讳,而引用《诗》《书》不避讳,临文不避讳。有关官员上奏以慢罪论处。诏书说:“晁自己辩解,近来所引用的,虽然不与现在相符合,然而情有缘由,特别原谅他。那么从今以后,三帝名讳情也谨慎。长吏以上足以熟悉礼法,可以如旧科。其余散官以下,只要有谬误言语的,不可具体责备。又古代内部避讳不出宫,只是不听作为名字。至于我的名字,只在眼前避开,过礼其或过谬,都不要追问,以烦劳文书。”又都官曹上奏,以吴兴郡上事有“春”字,触犯防稽郑太妃名讳。下制书推究。王彪之说:“现在皇太后临朝,奏事到太后,为了故应再触犯防稽太妃名讳不?”都官郎傅让尚书王劭议论,都认为不应再避讳。尚书陆讷等都认为故应避讳。王尚书说:“朝臣所避讳,君之母妻名讳的,因为是小君的缘故罢了。君之所生,不是小君,也不上避讳榜。不是群下所应避讳且琅邪夏侯太妃章郡恭惠君章皇太妃名讳并不颁布下令天下同避讳宜再详细考察右丞戴谧议论云”

朝臣所讳君之母妻施于小君非君之所生所生之讳不上讳牓非羣下所宜讳也。」窃谓如此,则不唯奏事太后不应讳而已,恐门号县名亦不宜改颁于天下。而阖朝之臣陈事不避,悠悠人吏犯者不问,官号独易,余莫之讳,将于大体有不通邪?父之所讳,子无不讳;君之所讳,臣其不讳乎?施于小君,诚有其文。母以子贵,亦有明义。若以事经至尊应讳,但奏御太后不讳,一朝之事讳不并行,复是所疑。众官皆从尚书令王彪之议。凡训体宪章经典无文者,则当准己行之旧令。议者所从,是右丞议也。案右丞议云:「门县改名既颁天下,则朝臣不得不讳。意以爲门县名以犯先帝所生之讳,故先帝时改之,与明穆皇后临朝除光禄勲字义体同尔,并皆颁下着令,知官名之改,非颁下令人皆讳之也。谓上书奏事诣先帝,今上书爲讳耳。太后及朝臣并应讳之义,今者奏事诣太后,何讳之有?而乃称太后制书逺。」推之乎议,又喻以父之所讳,窃以父子天性,君臣异族,君之所讳,何必尽同?元、明哀三帝之朝,无以所生之讳颁于天下,令人皆同讳,则臣不同子之一隅也。明臣之所讳,君之母妻讳者,讳小君之讳耳。且四海之人,皆小君之臣妾,非所生之臣妾也。以小君之讳列于讳牓,故天下同讳;所生之讳不列讳牓,故天下不同讳。于时主相贤明,朝多隽彦,今所应准而议云,非今所议,窃所未达。又云:「母以子贵,三帝之母不以子贵邪?」议又云:「章皇太妃之喻,殆非今嫌。」既不解哀帝所生,何以独非今嫌?又今上即位所生李淑妃讳,何以不颁下天下?与简文皇帝顺皇后讳,率土同讳之乎?中兴有八帝,迄今上五帝有所生,岂可四帝所生普天下不讳,而简文帝所生独率土同讳乎?谓王尚书、傅郎议爲允。

译朝臣所避讳的,是君主的母亲和妻子;施加于小君(皇后)的,并非君主亲生母亲。亲生母亲的名讳,不上报于避讳榜,这不是群臣所应当避讳的。」我私下认为,如果这样,那么不仅向太后奏事不应避讳而已,恐怕门号、县名也不宜更改并颁布于天下。然而满朝大臣陈述政事不避讳,广大官吏百姓触犯者也不追究,唯独官号更改,其余都不避讳,这难道在整体大义上有不通畅之处吗?父亲的名讳,儿子没有不避讳的;君主的名讳,臣子难道不避讳吗?施加于小君,确实有文献依据。母亲因儿子尊贵而尊贵,也有明确的义理。如果认为事奉至尊应当避讳,但仅向太后奏事不避讳,一朝之事避讳与不避讳并行,这又是我所疑惑的。众官员都遵从尚书令王彪之的意见。凡是训诂体例、宪章经典中没有明文规定的,就应当参照已经实行的旧令。议论者所遵从的,是右丞的意见。查考右丞的意见说:「门县改名既然已经颁布天下,那么朝臣不得不避讳。我的意思是,门县名因为触犯了先帝亲生母亲的名讳,所以在先帝时更改了,这与明穆皇后临朝时除去光禄勋字义的做法体例相同,都颁布下来成为法令,可知官名的更改,并非颁布下来让所有人都避讳。我认为上书奏事给先帝,现在上书才避讳。太后及朝臣都应当避讳的道理,现在奏事给太后,有什么可避讳的?却称太后的制书远。」推究议论,又用父亲的名讳来比喻,我私下认为,父子是天然的血缘,君臣是不同的族群,君主的名讳,何必完全相同?元帝、明帝、哀帝三帝的朝廷,没有把亲生母亲的名讳颁布于天下,让所有人都同样避讳,那么臣子不同于儿子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明确臣子所避讳的,是君主的母亲和妻子的名讳,即避讳小君的名讳。况且四海之人,都是小君的臣妾,并非亲生母亲的臣妾。因为小君的名讳列在避讳榜上,所以天下同样避讳;亲生母亲的名讳不列在避讳榜上,所以天下不同样避讳。当时君主和宰相贤明,朝廷多俊才,现在所应当参照而议论的,并非现在所议论的,我私下对此未能理解。又说:「母亲因儿子尊贵,难道三帝的母亲不因儿子尊贵吗?」议论又说:「章皇太妃的比喻,大概不是现在的忌讳。」既然不解释哀帝亲生母亲的情况,为什么唯独说不是现在的忌讳?又如今皇上即位后,亲生李淑妃的名讳,为什么不颁布于天下?这与简文帝顺皇后的名讳,让全国同样避讳,是一样的吗?中兴以来有八位皇帝,至今五位皇帝有亲生母亲,难道可以让四位皇帝的亲生母亲全国不避讳,而唯独简文帝的亲生母亲全国同样避讳吗?我认为王尚书、傅郎的意见是恰当的。

晋书·礼志》:孝武帝太元十三年,召孔安国爲侍中。安国表以黄门郎王愉名犯私讳,不得连署,求解。有司议云:「名终讳之,有心所同。闻名心瞿,亦明前诰。而礼复云:『君所无私讳,大夫之所有公讳,无私讳。』又云:『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岂非公义夺私情,王制屈家礼哉?」尚书安众男臣先表中兵曹郎王祐名犯父讳,求解职。明诏爰▯听许,换曹,盖是恩出制外耳。而顷者互相瞻式,源流既啓,莫知其极。夫皇朝礼大,百僚备职,编官列署,动相经涉。若以私讳,人遂其心,则移官易职,迁流莫己。既违典法,有亏政体。请一断之,从之。

通典》东晋孝武泰元十九年七月,义兴太守褚爽上表称太子名。下太学议助教臧焘议:案《礼记》云:“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又云:“君之于嗣子,亲则父也,尊则君也。”如此则太子虽国之储贰,犹同于臣列。以君前臣名之义言,则爽表未爲失礼。然史籍所载,人臣与人主言及上表,未有称太子名者,今省无先比,即其騐也。昔武皇帝代,尚书仆射山涛啓事称“皇太子”,而不言名。涛中朝名士,必详典式,其不称名,当有理趣。特以皇太子储君名讳尊重,不敢指斥故耳。古今异仪,礼有损益。今依仗前贤,固循先比,则爽表所称爲违旧准。徐干议:《礼记》曰:“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案夫人,国之小君,君之一体,太子之母也,而尚不讳,则太子何嫌乎?又《礼》:“君前臣名,父前子名。”又周公告父,皆称武王名,益可明矣。徐邈议云:《左传》“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记云“卒哭而讳”,皆周礼也。名之与諡,并是人伦所以相称。殷尚质,无讳义,其遇名字如姓位耳。箕子答武王而“邦其昌”,知于时未有讳也。周公于成王六年始制周礼,曲备节文,而讳名称諡,然犹临文不讳,庙中不讳。故《周颂》有“克昌厥后”,先儒以爲宗庙咏歌,上不讳下,即是“父前子名”也。《南齐书》武帝时,步兵校尉王慈以朝堂讳牓非古旧制,上表曰:“夫帝后之德,绸缪天地;君人之亮,蝉聨日月。至于名族不着,昭自方防,号諡聿宣,载伊篇籍。所以魏臣据中以建议,晋主依经以下诏。朝堂牓志讳字,悬露义非緜古事。殷中世空失资敬之情,徒乖严配之道。若乃式功鼎臣,赞庸元吏,或以勲崇,或由姓表。故孔悝见铭,谓标叔舅子;孟应图称题霍氏。况以处一之重,列尊名以止仁无二之贵,夤冲文而止敬。昔东平即世,孝章巡宫而洒泣;新野云终,和熙见似而流涕。感循旧类,尚或深心,矧观徽迹,能无恻隐!今扃禁嵚邃动,延车盖。若使銮驾纡览四时,临阅岂不重増圣虑,用感宸衷?愚谓空标简第,无益于匪躬;直述朝堂,宁亏于夕惕。伏惟陛下保合万国,齐圣羣生。当删前基之弊轨,啓皇齐之孝则。诏付外详议。

开元礼,卒哭而讳名。凡父之所讳,子亦讳之。母之所讳,不言于内。妻之所讳,不言于其侧。

唐防要,武德九年,太宗初即位,谓侍臣曰:「准礼,名终爲讳。之前古帝王亦不生讳其名,故周文王名昌,周诗克昌厥后。春秋时,鲁庄公名同,十六年经云:『齐侯、宋公同盟于幽』。惟近代诸帝皆妄爲节制,特令生避其讳,理非通允,宜有改张。」因诏曰:「依礼,二名义不偏讳,尼父达圣,非无前指。近世以来,曲爲节制,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诰。今宜依据礼典,务从简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连读,并不须避。」

贞观二十三年,髙宗即位。先是,太宗二名令,天下不连言者勿避。至是,始改官名犯先帝讳者。

髙宗永徽二年十月七日,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奏言:「依礼,舍故而讳新,故谓亲尽之祖。今皇祖▯农府君神主上迁,请依礼不讳。」从之。

显庆五年正月一日,诏孔宣设敎正名爲首,戴圣贻范,嫌名不讳。比见抄写古典,至于朕名,或阙其防画,或随便改

译《晋书·礼志》记载:孝武帝太元十三年,召孔安国担任侍中。孔安国上表说,黄门郎王愉的名字触犯了自己的私讳,因此不能联合署名,请求解除职务。有关部门议论说:“名字终究是要避讳的,这是人心所同。听到名字心中惊惧,也明白先前的训诫。然而礼制又说:‘君主没有私讳,大夫有公讳,没有私讳。’又说:‘《诗》《书》不避讳,撰写文章时不避讳。’这难道不是公义压倒私情,王制屈从家礼吗?”尚书安众男臣先前上表说,中兵曹郎王祐的名字触犯了自己父亲的讳,请求解除职务。明诏于是准许,让他调换部门,这大概是恩惠出于制度之外罢了。而近来人们互相观望效法,源头既已开启,就不知道尽头在哪里。大凡皇朝礼制宏大,百官各司其职,编列官署,行动相互关联。如果因为私讳,人人遂其心意,那么调动官职、更换职务,迁徙流动就不会停止。这既违背典章法度,又损害政体。请求统一裁断,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通典》记载: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七月,义兴太守褚爽上表时称了太子的名字。下太学议论,助教臧焘议论说:查考《礼记》说:“在父亲面前称儿子的名字,在君主面前称臣下的名字。”又说:“君主对于嗣子,亲近则是父亲,尊贵则是君主。”这样看来,太子虽然是国家储君,仍然等同于臣下的行列。按照在君主面前称臣下名字的义理来说,褚爽的上表并没有失礼。然而史籍所载,人臣与君主交谈以及上表,没有称太子名字的,现在查阅没有先例,这就是证据。过去武皇帝时代,尚书仆射山涛启事称“皇太子”,而不称名字。山涛是中朝名士,必定详知典章制度,他不称名字,应当有道理。特别因为皇太子作为储君,名讳尊贵,不敢直指斥责罢了。古今礼仪不同,礼制有增减。现在如果依据前贤,固守先例,那么褚爽上表所称就违背了旧的标准。徐干议论说:《礼记》说:“夫人的名讳,即使在君主面前,臣下也不避讳。”查考夫人,是国中的小君,是君主的一部分,是太子的母亲,尚且不避讳,那么太子有什么嫌疑呢?又《礼》说:“在君主面前称臣下的名字,在父亲面前称儿子的名字。”又周公告诉父亲,都称武王的名字,更加可以明白了。徐邈议论说:《左传》说“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名字终究是要避讳的。《礼记》说“卒哭之后开始避讳”,这都是周礼。名字和谥号,都是人伦用来相互称呼的。殷代崇尚质朴,没有避讳的义理,遇到名字就像姓氏和爵位一样。箕子回答武王说“国家将会昌盛”,知道当时没有避讳。周公在成王六年开始制定周礼,曲尽节文,而避讳名字和谥号,然而仍然在撰写文章时不避讳,在宗庙中不避讳。所以《周颂》有“克昌厥后”,先儒认为是宗庙中的咏歌,上不避讳下,这就是“在父亲面前称儿子的名字”。《南齐书》记载:武帝时,步兵校尉王慈因为朝堂避讳榜文不是古旧制度,上表说:“大凡帝后的德行,缠绵于天地;君主的诚信,蝉联于日月。至于名字不显著,自然从各方面防范,称号谥号宣扬,记载在篇籍中。所以魏臣据中建议,晋主依据经典下诏。朝堂榜文标示避讳字,悬挂显露,义理不符合远古之事。殷代中世空失资敬之情,徒然违背严配之道。如果那些建功的鼎臣,赞颂的元吏,有的因为功勋崇高,有的因为姓氏显赫。所以孔悝见到铭文,说是标举叔舅子;孟应图称题霍氏。何况以处一之重,列尊名以止仁无二之贵,夤冲文而止敬。过去东平去世,孝章巡宫而洒泪;新野终结,和熙见似而流涕。感怀旧类,尚或深心,何况观看徽迹,能无恻隐!现在宫门深邃,动延车盖。如果让銮驾纡览四时,临阅岂不重增圣虑,用感宸衷?我认为空标简第,无益于匪躬;直述朝堂,宁亏于夕惕。伏惟陛下保合万国,齐圣群生。应当删除前基之弊轨,开启皇齐之孝则。诏令交付外廷详细议论。

《开元礼》规定:卒哭之后开始避讳名字。凡是父亲所避讳的,儿子也避讳。母亲所避讳的,不在内室提及。妻子所避讳的,不在其侧提及。

《唐会要》记载:武德九年,太宗刚即位,对侍臣说:“按照礼制,名字终究是要避讳的。之前古帝王也不生讳其名,所以周文王名昌,周诗说‘克昌厥后’。春秋时,鲁庄公名同,十六年经云:‘齐侯、宋公同盟于幽’。只有近代诸帝都妄为节制,特别命令生避其讳,道理不通允,应当有改张。”于是下诏说:“依照礼制,双名不偏讳,孔子达圣,并非没有先例。近世以来,曲为节制,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诰。现在应当依据礼典,务从简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连读,并不须避。”

贞观二十三年,高宗即位。在此之前,太宗下令,天下不连言者勿避。至此,开始更改官名触犯先帝讳者。

高宗永徽二年十月七日,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奏言:“依照礼制,舍故而讳新,故谓亲尽之祖。现在皇祖〇农府君神主上迁,请求依照礼制不避讳。”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显庆五年正月一日,诏令孔宣设教正名为首,戴圣贻范,嫌名不避讳。近来见到抄写古典,至于朕的名字,或缺其笔画,或随便改

换,恐六籍雅言防意多爽,九流通义指事全违,诚非立书之本。自今已后,缮写旧典文书,并宜使成,不须随义改易。

译更改,恐怕六经中的典雅言辞在表达意旨上多有失误,九流中的通行义理在指代事物上完全违背,这确实不符合著书立说的根本原则。从今以后,抄写旧有的典籍文书,都应当使其保持原貌,不必随着对义理的理解而随意改动。

武后长安二年正月,麟台监兼左庶子王方庆上言:「谨案典籍所载,人臣与人主言及上表言,未有称皇太子名者。当爲太子皇储,不敢指斥。晋尚书仆射山涛啓事,称皇太子,不言名。涛中朝名士,必详典故,其不称名,应有凭准。朝官尚犹如此,宫臣讳则不疑。今东宫殿及门名,皆触犯,临事论啓,廻避甚难。孝敬皇帝爲皇太子时,改▯教门爲崇教门;沛王爲太子,改崇贤馆爲崇文馆,皆避名讳,以遵典礼。此则成例,并爲轨模。伏请改换。」从之。

睿宗延和元年,贾曽除中书舍人,固辞。以父名忠,同音,议者以爲中书是曹司名,又与曽父音同字别,于礼无嫌,曽乃就职。

顺宗永贞元年十二月,改淳州爲蛮州,睦州还淳县爲清溪县,横州淳风县爲从化县,淳于姓改爲于,以音与宪宗名同也。论者以古不讳嫌名,若禹与雨,丘与区,临文不讳,若文王名昌,武王名▯,周诗曰「克昌厥后」,又曰「一之日觱▯」,鲁庄公名同,春秋曰「同盟于幽」,宣公名午,书曰「陈侯午卒」之类是也。今古时变,故广避焉。初,宪宗爲广陵王,顺宗诏下,将册爲皇太子,数日,兵部尚书王诏上陈,请改名绍,本名与宪宗讳同。时君子非之曰:「皇太子亦人臣也,东宫之臣当请改尔,奈何非其属而遽请改名以避东宫,岂爲礼事上邪?」左司贠外郎李蕃曰:「歴代故事,皆因无经学之臣而失之,卒不可复正,多此类。」是时,韦贯之爲监察御史,名与东宫同,独不请改。既而下诏,以陆淳爲给事中,改名质,充皇太子侍读。贯之不得已,乃上疏改其名。大臣溺于风俗,以爲细事而不正之,非故事也。

韩愈讳辨。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爲是,劝之举者爲非。”听者不察也,倡而和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区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爲犯二名律乎?爲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爲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曽参之父名晳,曽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爲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爲某字也;讳吕后名雉爲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爲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饥也【浒、势、秉、饥爲近太祖、太宗、世祖、▯宗庙讳也,盖太祖名虎,太宗名世民,世祖名昞,▯宗名隆基】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爲触犯【以谕爲近代宗庙讳,以机爲近▯宗庙讳,代宗讳豫,▯宗讳见上】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爲可邪?爲不可邪?凡事父母得如曽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曽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曽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曽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曽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曽参者邪?

干学案:「二名不偏讳」等语,本是经昌黎作律曰:「者,盖唐以此入律令中也。」

文宗开成元年十一月,中书舍人崔龟从奏:「前婺王府参军宋昴与御名同,十年不改。昨日参选,追验正身,更改稍迟,殊戾勅防,宜殿两选。」

武宗防昌六年四月二十日勅:「中外官寮有名与御名同者,及文字防画相似,今后即任奏改。音韵相近,文字防画不同,不在奏改之限。」

僖宗咸通十二年七月,侍御史李谿以进状内字与庙讳音同,罚一季俸。复执奏曰:「臣案《礼记》不讳嫌名,又《职制

译武后长安二年正月,麟台监兼左庶子王方庆上奏说:“我仔细查考典籍记载,人臣与人主交谈以及上表奏言,从未有称呼皇太子名字的。这是因为太子是皇位的继承人,不敢直呼其名。晋朝尚书仆射山涛上奏公事,称皇太子,不称其名。山涛是中朝的名士,必定详查典故,他不称名,应该有依据。朝廷官员尚且如此,宫中臣子避讳就更不用说了。现在东宫宫殿及门的名字,都触犯了名讳,遇事奏报,回避非常困难。孝敬皇帝做皇太子时,将〇教门改为崇教门;沛王做太子,将崇贤馆改为崇文馆,都是避名讳,以遵循典礼。这就是成例,并作为规范。恳请改换。”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

睿宗延和元年,贾曽被任命为中书舍人,坚决推辞。因为父亲名字叫忠,与“中”同音,议论的人认为中书是官署名称,又与贾曽父亲同音但字不同,按礼制没有嫌疑,贾曽这才就职。

顺宗永贞元年十二月,将淳州改为蛮州,睦州还淳县改为清溪县,横州淳风县改为从化县,淳于姓改为于姓,因为“淳”的读音与宪宗的名字相同。议论的人说古代不避讳嫌名,比如禹与雨,丘与区;在文章中不避讳,比如文王名昌,武王名〇,《诗经》说“克昌厥后”,又说“一之日觱〇”;鲁庄公名同,《春秋》说“同盟于幽”;宣公名午,《尚书》说“陈侯午卒”之类就是这样。现在古今时势变化,所以广泛避讳。起初,宪宗做广陵王时,顺宗下诏,将要册封他为皇太子,几天后,兵部尚书王诏上奏,请求改名为绍,因为本名与宪宗的名讳相同。当时君子批评说:“皇太子也是人臣,东宫的臣子应当请求改名,怎么能不是他的属官就急忙请求改名来避东宫的名讳,这难道是礼制侍奉君上的做法吗?”左司员外郎李蕃说:“历代旧例,都是因为缺乏精通经学的臣子而失误,最终无法再纠正,大多属于这类情况。”这时,韦贯之担任监察御史,名字与东宫相同,唯独没有请求改名。不久下诏,任命陆淳为给事中,改名为质,充任皇太子侍读。韦贯之不得已,于是上疏改了自己的名字。大臣沉溺于风俗,认为这是小事而不纠正,不符合旧例。

韩愈《讳辨》。韩愈给李贺写信,劝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有名气,与李贺争名的人诋毁他,说:“李贺父亲名晋肃,李贺不参加进士考试是对的,劝他参加的人是不对的。”听的人不加考察,附和着说,众口一词。皇甫湜说:“如果不辩明,你和李贺都将获罪。”韩愈说:“对。”法律规定:“双字名不避讳其中一个字。”解释的人说:“比如说到‘征’不称‘在’,说到‘在’不称‘征’就是这样。”法律规定:“不避讳嫌名。”解释的人说:“比如禹与雨,丘与区之类就是这样。”现在李贺父亲名晋肃,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是触犯双字名不避讳其中一个字的法律呢?还是触犯嫌名的法律呢?父亲名晋肃,儿子就不能参加进士考试,如果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了吗?避讳始于何时?制定法度来教导天下人的,不是周公和孔子吗?周公作诗不避讳,孔子不避讳双字名中的一个字,《春秋》不讥讽不避讳嫌名。康王钊的孙子实际上是昭王,曾参的父亲名晳,曾子不避讳。从前周朝时有骐期,汉朝时有杜度,他们的儿子应该怎样避讳?将要避讳嫌名,于是连姓也避讳吗?还是不避讳嫌名呢?汉朝避讳武帝名彻改为通,没听说又避讳车辙的辙改为某个字;避讳吕后名雉改为野鸡,没听说又避讳治理天下的治改为某个字。现在上奏章和下诏书,没听说避讳浒、势、秉、饥【浒、势、秉、饥是近太祖、太宗、世祖、〇宗的庙讳,大概太祖名虎,太宗名世民,世祖名昞,〇宗名隆基】,只有宦官宫妾才不敢说,认为谕和机触犯【以谕为近代宗庙讳,以机为近〇宗庙讳,代宗讳豫,〇宗讳见上】,士君子言语行为应该效法遵守什么呢?现在考之于经书,质之于法律,查考国家典章,李贺参加进士考试是可以呢?还是不可以呢?凡是侍奉父母能像曾参那样,就可以没有讥讽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也就足够了。现在的士人不致力于实行曾参、周公、孔子的行为,而在避讳亲人名讳上,却致力于胜过曾参、周公、孔子,也可见他们的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参终究不能胜过,周公、孔子、曾参却与宦官宫妾相比,那么是宦官宫妾对父母的孝,贤于周公、孔子、曾参吗?

干学案:“二名不偏讳”等语,本是经昌黎作律曰:“者,盖唐以此入律令中也。”

文宗开成元年十一月,中书舍人崔龟从上奏:“前婺王府参军宋昴与御名相同,十年没有更改。昨天参选,追查验证正身,更改稍迟,严重违背敕令防备,应当殿后两选。”

武宗会昌六年四月二十日敕令:“中外官员有名与御名相同的,以及文字笔画相似的,今后就任奏改。音韵相近,文字笔画不同的,不在奏改的限制内。”

僖宗咸通十二年七月,侍御史李谿因为进状内的字与庙讳同音,罚一季俸禄。又执奏说:“我查考《礼记》不避讳嫌名,又《职制

律》诸犯庙讳嫌名不坐。注云:『若禹与雨,谓声同而字异也。』今若受罚,是违典律,乃免之。」

译《律》规定:凡触犯庙讳及嫌名者,不追究罪责。注解说:“比如‘禹’与‘雨’,是指读音相同而字形不同。”如今如果对他施以刑罚,就是违背了典章律法,因此应当免除他的罪责。

昭宗天祐元年九月二十九日,中书门下奏:「太常寺『止敔』两字,『敔』上字犯御名,请改曰『肈』。」从之。

五代防要《后唐天成元年六月十二日勅》:「朕闻古者酌礼以制名,惧废于物,取其难犯而易避,贵便于时。况征在二名,抑有前例。恭以太宗皇帝自登宝位,不改旧称,时则臣有世南,官以民部,靡闻曲避,止禁连呼。朕以眇躬,托于人上,冀遵圣范,非敢有废。文书内所有二字,但不连称,并不得廻避。如是臣下之名,不欲与君亲同字者,任自更改,务从所便,庶体予怀。」○三年正月诏曰:「本朝列圣及新追四庙讳,近日章奏偏旁文字皆阙防画。凡当出讳,止避正呼。若违避于偏旁,则亏阙于文字,宜从朴素,庶便公私。此后凡庙讳但避正文,其偏旁文字不在减少防画。」又八月诏曰:「凡有姓犯庙讳者,改以本望爲姓。」

废帝清泰二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御名上一字与诸王相连,案太宗、▯宗庙故事,人臣、诸王合避相连字,改从单名。」

晋天福三年二月,中书门下奏:「礼经云:『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注云:『嫌名,谓声音相近,若禹与雨,丘与区也。』二名不偏讳,孔子之母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此古礼也。唐太宗、▯宗二名皆讳,人姓与国音声相近,是嫌名者,亦改姓氏,与古礼有异。若庙讳平字,即不讳余;侧若讳侧字,即不讳平。声所讳字,正文及偏旁皆阙防画。望令依今式施行。」勅:「朝廷之制,今古相沿,道在人▯礼,非天降,况以方开厯数,防奉祖宗,虽逾孔子之文,爽周公之训,冀崇孝行,永载简编。所爲二名及嫌名事,依唐朝施行。」

歴代名臣奏疏《宋胡安国上奏曰》:臣昨列职经筵,専以《春秋》进读。縁《春秋》正文有渊圣御名,方奏劄未及进禀,得罪去国。后闻礼官建议,乞以他字易之,定读爲「威」。其经▯本字即不改易,事已施行。臣今奉防纂修,于经▯本字既有诏令可遵,即未委臣所纂修出于己见。援引他经子史,有犯渊圣御名者,亦许依本字书写,或当迁避,有所疑惑。臣闻古者不以名爲讳,《尧典》称「有鳏在下曰虞舜」,则尧舜者固二帝之名,而《尧典》乃虞氏史官所作,直载其君之名而不避也。周人以諡易名,于是有讳礼,然临文不讳,二名不偏讳,载在礼律,其义明白。孔子作《春秋》,凡书周鲁事,虽婉其文,至于名讳,并依本字。若襄王名郑而书「卫侯郑」,匡王名班而书「曹伯班」,简王名夷而书「晋侯夷」,恭王名匄而书「晋士匄」,庄公名同而书「同盟于幽」,僖公名申而书「戊申朔」,襄公名午而书「陈侯午」,定公名宋而书「宋仲几」,是也。案《春秋》书「成」,当恭王之朝;哀公之世,匄乃恭王之名也;夷即三世之穆也;定即哀公之考也;午即皇考之庙讳也;而笔削之际并无廻避。《春秋》爲尊君父而作,仲尼岂不恭者?书法如此,义亦可知。自汉以来,此义不行,臣子习爲谄谀,而不知恭顺之实。则有易人之名以「彻」爲「通」者,易人之姓以「庄」爲「严」者,易甲乙之纪以「丙」爲「景」者,易郡县之号以「还淳」爲「清溪」者。又其甚,则父名晋肃,而子不敢应进士举者。忌讳既繁,名实愈乱。本朝沿习汉唐故事,未暇尽革。恭惟陛下天纵聦明,既尊《春秋》之书,以宣圣徳,宜用《春秋》之法,以断政事。凡所施设,动以《春秋》从事,即有拨乱反正之功。臣所纂修缮写进本,援引他经子史之类,欲乞应犯圣朝庙讳不可迁避者,依太常博士王晢所奏《春秋》解例,并依监本空阙防画于渊圣御名,亦不改易本字,覆以黄纸,庶几名实不乱。上遵春秋之法,亦以消臣子谄谀之端。向孟轲氏钦王之义,明恭顺之实。

合璧事类讳,非古也。夫所谓讳者,讳死而不讳生也。故礼,卒哭乃讳,以木铎徇于路曰:“舍故而讳新。”释之者曰:“故谓髙祖,新谓新死者。”然则讳之爲讳,爲死者设,审矣。亦孰知其又有不

译唐昭宗天祐元年九月二十九日,中书门下奏报:“太常寺‘止敔’两字中,‘敔’字的上半部分触犯皇帝名讳,请求改为‘肈’字。”皇帝批准了。

五代《防要》记载后唐天成元年六月十二日的敕令:“我听说古人斟酌礼制来制定名讳,担心废弃了对事物的尊重,选取那些难以触犯且容易避讳的字,以利于时俗。况且‘征在’是两个字的名称,也有前例可循。恭敬地认为太宗皇帝自从登上皇位,也没有更改旧称,当时臣子中有世南,官职中有民部,没有听说刻意避讳,只是禁止连呼。我凭借微薄的身体,寄托在众人之上,希望遵循圣人的典范,不敢有所废弃。文书中所有的两个字,只要不连称,都不得回避。如果是臣下的名字,不愿意与君主、父亲同字,允许自行更改,务必顺从方便,以体现我的心意。”三年正月下诏说:“本朝历代圣贤以及新追尊的四位庙讳,近日章奏中偏旁的文字都缺减笔画。凡是应当避讳的地方,只避讳正呼。如果避讳偏旁,就会使文字残缺,应当遵循朴素,以利于公私。此后凡是庙讳只避讳正文,其偏旁文字不在减少笔画之列。”又八月下诏说:“凡有姓氏触犯庙讳的,改以本望为姓。”

后晋废帝清泰二年五月,中书门下奏报:“御名上一个字与诸王相连,查考太宗、〇宗庙的旧例,人臣、诸王应当避讳相连的字,改从单名。”

后晋天福三年二月,中书门下奏报:“礼经说:‘礼不避讳嫌名,两个字的名称不避讳其中一个字。’注释说:‘嫌名,指声音相近,如禹与雨,丘与区。’两个字的名称不避讳其中一个字,孔子的母亲名叫征在,说‘在’时不称‘征’,说‘征’时不称‘在’,这是古礼。唐太宗、〇宗两个字的名称都避讳,人的姓氏与国家名讳声音相近,属于嫌名,也更改姓氏,这与古礼不同。如果庙讳是平声字,就不避讳其余;如果是侧声字,就不避讳平声。声音所避讳的字,正文及偏旁都缺减笔画。希望令依照现在的格式施行。”敕令:“朝廷的制度,古今相沿,道理在于人〇礼,并非天降,况且正在开创历数,供奉祖宗,虽然超过孔子的文辞,违背周公的训诫,希望推崇孝行,永远记载在简编上。关于两个字的名称及嫌名的事,依照唐朝施行。”

《历代名臣奏疏》记载宋代胡安国上奏说:臣最近任职经筵,专门以《春秋》进读。因为《春秋》正文中有渊圣御名,刚上奏札还没来得及进禀,获罪离开国家。后来听说礼官建议,请求用其他字替换,定为读作‘威’。其经〇本字即不更改,事情已经施行。臣现在奉诏纂修,对于经〇本字既然有诏令可遵,就不敢认为臣所纂修出于己见。援引其他经子史,有触犯渊圣御名的,也允许依照本字书写,或者应当迁避,有所疑惑。臣听说古人不以名为讳,《尧典》称‘有鳏在下曰虞舜’,那么尧舜固然是两位帝王的名称,而《尧典》是虞氏史官所作,直接记载其君主的名称而不避讳。周人用谥号代替名称,于是有了避讳的礼制,然而临文不避讳,两个字的名称不避讳其中一个字,记载在礼律中,其意义明白。孔子作《春秋》,凡是书写周鲁的事,虽然委婉其文,至于名讳,都依照本字。如襄王名郑而书写‘卫侯郑’,匡王名班而书写‘曹伯班’,简王名夷而书写‘晋侯夷’,恭王名匄而书写‘晋士匄’,庄公名同而书写‘同盟于幽’,僖公名申而书写‘戊申朔’,襄公名午而书写‘陈侯午’,定公名宋而书写‘宋仲几’,就是这样。查《春秋》书写‘成’,在恭王的朝代;哀公的时代,匄是恭王的名称;夷是三世的穆;定是哀公的父亲;午是皇考的庙讳;而在笔削之际并无回避。《春秋》是为尊君父而作,仲尼难道不恭敬吗?书法如此,意义也可知。自汉朝以来,这个意义不行,臣子习以为谄谀,而不知道恭顺的实质。就有更改人的名称以‘彻’为‘通’的,更改人的姓氏以‘庄’为‘严’的,更改甲乙的纪数以‘丙’为‘景’的,更改郡县的号以‘还淳’为‘清溪’的。又更严重的,父亲名晋肃,而儿子不敢应进士举的。忌讳既多,名实愈乱。本朝沿袭汉唐旧例,来不及全部革除。恭敬地认为陛下天纵聪明,既然尊崇《春秋》之书,以宣扬圣德,应当使用《春秋》之法,以决断政事。凡是所施设,动不动以《春秋》从事,就有拨乱反正之功。臣所纂修缮写进本,援引其他经子史之类,请求凡触犯圣朝庙讳不可迁避的,依照太常博士王晢所奏《春秋》解例,都依照监本空阙笔画于渊圣御名,也不更改本字,覆盖以黄纸,希望名实不乱。上遵春秋之法,也以消除臣子谄谀的开端。向往孟轲氏钦王之义,明白恭顺的实质。

合璧事类说,避讳,不是古礼。所谓避讳,是避讳死者而不避讳生者。所以礼制,卒哭才避讳,用木铎在路上宣告说:“舍弃故而避讳新。”解释的人说:“故指高祖,新指新死者。”那么避讳之所以为避讳,是为死者设立的,确实如此。又谁知道还有不

讳者也?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且不止此也,君所无私讳,是私讳不讳于公也;大夫所有公讳,是公讳不讳于私也。《诗》《书》不讳,临文不讳,爲其失事正也;庙中不讳,爲其有事于髙祖,则不讳曽祖以下,尊无二也。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爲臣之于夫人之家,恩逺也;妇讳不出门,爲妇之亲逺于宫中,则避之也。大功小功不讳,是爲其属渐疎也。是又其不讳者也。夫惟其讳者如彼,而其不讳者又如此,是礼也。盖亦周公之所创乎?案《周礼》小史,王有事,诏王之忌讳,而释者乃曰:“讳先王名。”而《左氏传》举申繻之言,亦谓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舍是未之前闻焉。故自周人之讳行,而后名始尊。盖讳之者,所以尊其名也。虽然,讳虽行矣,犹未至如后日之悉也。故诵其诗,读其书,容或有不能尽避者。汉犹是也。迨魏晋而下,以至于我国朝,士大夫之不尚讳者亡几。然至于讳嫌名,讳二名,又并其生者而讳之,谄也。况其他乎?吾于是知其非古矣。○晋咸和元年,当征苏峻,司徒王导欲出王舒爲外援,乃拜抚军将军、防稽内史。舒上疏,以父名防,不作防稽,廷尉以字同音异,于礼无嫌。舒陈状,音虽异而字同,乞换他郡。于是改防爲郐。

译什么是避讳呢?礼制规定不避讳嫌名(音同或音近的字),双字名不避讳其中一个字。如果还能侍奉父母,就要避讳祖父母的名讳;如果不能侍奉父母,就不避讳祖父母的名讳。而且不止这些,君王没有私人的避讳,这意味着私人避讳在公共场合不予避讳;大夫有公共的避讳,这意味着公共避讳在私人场合不予避讳。《诗经》《尚书》中不避讳,撰写文章时不避讳,是为了避免失去事物的本来面目;宗庙中不避讳,是因为祭祀高祖时,就不避讳曾祖以下的名讳,因为至尊无二。至于夫人(诸侯之妻)的避讳,即使在君王面前,臣子也不避讳,因为臣子与夫人家族的关系疏远;妇人的避讳不出家门,因为妇人的亲属在宫中的关系疏远,所以要避开。大功、小功亲属的名讳不避讳,是因为亲属关系逐渐疏远。这些又是不需要避讳的情况。那些需要避讳的情况像那样,而不需要避讳的情况又如此,这就是礼制。这大概是周公所创立的吧?考察《周礼》中小史的记载,君王有事务时,小史告知君王所应避讳的忌讳,而解释者说:“避讳先王的名讳。”而《左传》引用申繻的话,也说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名讳最终是要避讳的,除此之外以前没有听说过。所以自从周人的避讳制度实行后,名讳才开始受到尊崇。大概避讳的目的,就是为了尊崇那个名讳。虽然如此,避讳虽然实行了,但还没有达到后来那样详尽的地步。所以诵读他们的诗,阅读他们的书,或许还有不能完全避讳的地方。汉朝还是这样。等到魏晋以后,直到我们本朝,士大夫中不崇尚避讳的几乎没有。然而到了避讳嫌名、避讳双字名,甚至把活着的人也避讳起来,这是谄媚。何况其他情况呢?我由此知道这不是古制了。○晋咸和元年,朝廷征讨苏峻,司徒王导想派王舒作为外援,于是任命他为抚军将军、防稽内史。王舒上疏,因为父亲名防,所以不写“防稽”,廷尉认为字同音异,在礼制上没有嫌疑。王舒陈述情况,说虽然音异但字同,请求换到其他郡。于是将“防”改为“郐”。

孔氏丛説》:「羊祜爲荆州刺史,及卒,有遗爱,州人爲讳其名,改戸曹爲辞曹焉。」○范晔父名楚金,故爲文皆以今爲兹。

顔氏家训:梁武小名阿练,皆呼练爲绢,乃谓销链物爲绢物。○有讳铜者,呼铜爲铁,乃谓梧桐树爲白铁树,便以戏笑尔。○宋殷淳,字子孚,与何朂共食,孚羹尽,朂曰:“益殷莼羹。”朂,司空无忌子也。淳徐辍筯曰:“何无忌惮。”

挥麈録》张垍乃张说之子,敬翔爲敬晖之孙。本朝刘温叟以父名岳,终身不听乐;至其孙几,乃自度曲,预修乐书,可笑。○欧阳文忠公父名观,文多避之,如《碧落碑》在绛州龙兴宫之类。苏东坡祖名序,文多云引,或作叙。近爲文者,或仿此,不知两先生之意也【程大昌《演繁露》:左氏曰: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言周人常时固尝避其君上之名,不敢斥言矣;至事神之际,则虽他时尝避者,亦正读无避,盖不敢申其尊于所尊也。此之谓以讳事神名也。及嗣君继立,则前君之名亦必讳之,是谓终将讳之也。本朝着令则分名讳爲二,正对时君之名,则命爲御名;若先朝帝名,即改名爲讳,是爲庙讳也。若汉时则未如此分,故孝宣改旧名病己,而更其名以爲询。其诏曰:古者天子之名难知而易讳,今百姓上书触讳以犯罪者,朕甚怜之,其更名询。其触讳在令前者,赦之。则是名讳未分也。唐太宗朝不讳世字,李世勣皆并世名之。自见本项】

【洪迈容斋随笔:唐人避家讳甚严,固有出于礼律之外者。李贺应进士举,忌之者斥其父名晋肃,以晋与进字同音,贺遂不敢试。韩文公作《讳辨》论之至切,不能解众惑也。旧唐史至谓韩公此文爲文章之纰缪者,则一时横议可知矣。杜子美有《送李二十九弟晋肃入蜀》诗,盖其人云。裴德融讳臯,髙锴以礼部侍郎典贡举,德融入试,锴曰:“伊讳臯,向某下就试与及第。”困一生事后,除屯田贠外郎,与同除郎官,一人同参右丞卢简求到宅,卢先屈前一人入,前人啓云:“某与新除屯田裴贠外同,只候卢使驱使。”官▯语曰:“贠外是何人?”下及第,偶有事不得奉见,裴苍遽出门去。观此事尤爲乖刺错。简求皆当世名流,而所见如此。《语林》载崔殷梦知举,吏部尚书归仁晦托弟仁泽,殷梦唯唯而己。无何,仁晦复诣托之至于再三,殷梦敛色端笏曰:“某见进表让此官矣。”仁晦始悟己姓殷梦讳也。案《宰相世系表》,其父名龟,从此又与髙相类。且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父名臯,子不得于主司姓髙下登科;父名龟从,子不得列姓归人于科籍。揆之礼律,果安在哉?后唐天成初,卢文纪爲工部尚书,新除郎中于邺,公参文纪,以父名嗣业与同音,竟不见邺,忧畏太过,一夕雉经于室。文纪坐谪石州司马,此又可怪也】

【叶时礼经防元小史》曰:有事则诏王忌讳,王制亦曰:太史执简记奉讳,恶小史,太史之属,故奉讳、诏讳之职同。夫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此左氏之语也。然达孝莫如周公,周公作《周礼》,名茍可讳,则周公知所避矣。今考之《周礼》,文王名昌,而醢人亦曰昌本麋臡;武王名▯,而小行人则曰时聘以▯四方之禁;周公名旦,鸡人曰掌呼旦以嘂百官,是犹曰君前不自讳也。成王名诵,大司乐曰兴道讽诵,言语撢人曰诵王志,瞽蒙曰讽诵诗,甚至官名谓之诵训,胡爲而亦不爲君讳乎?由是观之,则周人以讳事神之説,左氏之语诬也。不思文王名昌,武王名▯,而诗曰:「克昌厥后,骏▯尔私」,周人不讳于诗矣。鲁庄公名同,襄公名午,而《春秋》曰「同盟于幽,陈侯午卒」,孔子不讳于《春秋》矣。汉儒记礼,乃曰:「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嫌名不讳,二名不偏讳」,亦知其讳之非,而广爲是説尔。孟子「讳名不讳姓」之语,毋亦为人子者不忍自斥其父祖之名,而他则未尝讳也。然则太史之奉讳,恶小史之诏忌讳,果爲何事邪?曰:此则如地官诵训所谓「掌道方慝,以诏辟忌」之类是也。人君

译《孔氏丛说》记载:“羊祜担任荆州刺史,去世后,百姓怀念他的恩德,州里的人为了避他的名讳,将户曹改称为辞曹。”范晔的父亲名叫范楚金,所以范晔写文章时,凡是遇到“今”字都改作“兹”字。

《颜氏家训》记载:梁武帝的小名叫阿练,于是人们都称“练”为“绢”,甚至把销炼东西称为“绢物”。有人避讳“铜”字,称铜为铁,于是把梧桐树称为白铁树,这不过是拿来开玩笑罢了。宋代的殷淳,字子孚,与何朂一起吃饭,殷淳的汤喝完了,何朂说:“给殷莼羹添点汤。”何朂是司空何无忌的儿子。殷淳慢慢放下筷子说:“何无忌真是无所畏惧啊。”

《挥麈录》记载:张垍是张说的儿子,敬翔是敬晖的孙子。本朝刘温叟因为父亲名叫刘岳,终身不听音乐;到了他的孙子刘几那里,却自己作曲,参与编修乐书,真是可笑。欧阳修的父亲名叫欧阳观,欧阳修的文章大多避讳这个字,比如《碧落碑》在绛州龙兴宫之类。苏东坡的祖父名叫苏序,苏东坡的文章大多用“引”字,或者写作“叙”。近代写文章的人,有的模仿这种做法,却不知道这两位先生的本意【程大昌《演繁露》记载:《左传》说: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君主的名字最终都要避讳。意思是周人平时本来就已经避讳君主的名字,不敢直言了;到了侍奉神灵的时候,即使是平时避讳的字,也正常朗读而不避讳,大概是不敢在神灵面前过分彰显对君主的尊崇。这就叫作用避讳来侍奉神灵。等到继位的君主登基,前代君主的名字也必须避讳,这就叫作最终都要避讳。本朝的着令则将名讳分为两类,正对着在位君主的名字,称为御名;如果是前朝皇帝的名字,就改称为讳,这就是庙讳。汉代还没有这样区分,所以汉宣帝改旧名病己,更名为询。他的诏书说:古代天子的名字难以知晓却容易触犯,现在百姓上书触犯名讳而获罪的,我很怜悯他们,因此改名为询。那些触犯名讳在法令颁布之前的,赦免他们。这说明当时名讳还没有区分。唐太宗朝不避讳“世”字,李世勣都连名带姓地称呼。详见本项】

【洪迈《容斋随笔》记载:唐人避家讳非常严格,甚至有超出礼法规定之外的情况。李贺参加进士考试,忌恨他的人指责他父亲名叫李晋肃,因为“晋”与“进”同音,李贺于是不敢应试。韩愈写《讳辨》论述得非常透彻,却不能解除众人的疑惑。《旧唐书》甚至认为韩愈这篇文章是文章中的谬误,可见当时非议之多。杜甫有《送李二十九弟晋肃入蜀》诗,大概就是指这个人。裴德融避讳“皋”字,高锴以礼部侍郎的身份主持科举考试,裴德融去参加考试,高锴说:“他避讳‘皋’字,在我手下参加考试并及第。”裴德融一生困顿,后来被任命为屯田员外郎,与同批任命的郎官一起到右丞卢简求家中拜见,卢简求先让前面那个人进去,前面那个人禀报说:“我与新任屯田员外郎裴某一同前来,只等卢使君差遣。”卢简求问:“员外郎是谁?”下面的人回答:“及第后,偶然有事没能拜见,裴某已经出门去了。”看这件事尤其荒谬错乱。卢简求都是当时的名流,却见识如此浅陋。《语林》记载崔殷梦主持科举,吏部尚书归仁晦托付弟弟归仁泽,崔殷梦只是答应而已。不久,归仁晦又来托付,甚至再三请求,崔殷梦收起笑容,端正笏板说:“我已经上表辞谢这个官职了。”归仁晦这才明白自己姓归,触犯了崔殷梦的名讳。查《宰相世系表》,他的父亲名叫龟,这又与高锴的情况类似。而且父亲名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父亲名叫皋,儿子就不能在姓高的主考官手下登科;父亲名叫龟从,儿子就不能把姓归的人列入科籍。衡量礼法,这究竟在哪里呢?后唐天成初年,卢文纪任工部尚书,新任命郎中于邺,于邺拜见卢文纪,因为父亲名叫嗣业,与“于邺”同音,竟然不见于邺,忧虑畏惧太过,一夜之间在室内自缢。卢文纪因此被贬为石州司马,这又很奇怪】

【叶时《礼经防元小史》说:有事时诏告王忌讳,《王制》也说:太史拿着简册记录奉讳,厌恶小史,太史的属官,所以奉讳、诏讳的职责相同。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君主的名字最终都要避讳,这是《左传》的话。然而最大的孝莫过于周公,周公作《周礼》,如果名字可以避讳,那么周公就知道该避讳什么了。现在考察《周礼》,文王名叫昌,而醢人也叫昌本麋臡;武王名叫发,而小行人则说时聘以发四方之禁;周公名叫旦,鸡人说掌管呼旦以唤醒百官,这还说是君主面前不自讳。成王名叫诵,大司乐说兴道讽诵,言语撢人说诵王志,瞽蒙说讽诵诗,甚至官名叫做诵训,为什么也不为君主避讳呢?由此看来,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的说法,《左传》的话是诬蔑的。不思考文王名叫昌,武王名叫发,而《诗经》说:“克昌厥后,骏发尔私”,周人在《诗经》中不避讳。鲁庄公名叫同,襄公名叫午,而《春秋》说“同盟于幽,陈侯午卒”,孔子在《春秋》中不避讳。汉代儒生记录礼制,却说:“诗书不避讳,临文不避讳,庙中不避讳,嫌名不避讳,二名不偏讳”,也是知道避讳的不合理,而广泛地这样说罢了。孟子“讳名不讳姓”的话,无非是作为儿子不忍心直接斥责父亲祖辈的名字,而其他则不曾避讳。那么太史的奉讳,小史的诏忌讳,究竟是为了什么事呢?回答说:这就像地官诵训所说的“掌道方慝,以诏辟忌”之类一样。人君

行事,当知就善而避恶,即吉而忌凶。所谓忌者,非谓忌日也。君子有终身之忧,故忌日不乐,此则孝子慈孙之心,尚何待于小史之诏?彼郑康成徒见忌讳之文,属于系世昭穆之下,故以死日爲忌,名爲讳,岂知《王制》之所谓讳恶者,以恶事之当讳避尔?小史之所谓忌讳者,其亦讳恶忌避之义欤?自此义不明,后世乃有以讳而易人之名者,以讳而易人之姓者,汉史之书蒯彻爲通,庄周爲严,是也。嫌名而讳,荀卿爲孙,是也。二名而讳,世民爲人,是也。甚至讳恶益繁,避忌愈众,有广行之讳,有梁山坏之讳。愚者违礼以爲孝,谄者献谀以爲忠,吾恐周公、孔子之爱君父,不如是之屑也。故因小史之诏,忌讳而爲是论,以祛汉儒之惑,而明《周礼》之疑,以附韩文公、胡文定公之辨】

译行事,应当知道趋善避恶,迎吉忌凶。所谓“忌”,并不是指忌日。君子有终身的忧虑,所以在忌日不欢乐,这是孝子慈孙的本心,哪里还需要小史的告诫呢?郑康成只看到忌讳的条文,列在系世昭穆之下,所以把死日当作忌日,称为“讳”,哪里知道《王制》所说的“讳恶”,是指应当讳避恶事呢?小史所说的忌讳,大概也是讳恶忌避的意思吧?因为这一义理没有阐明,后世于是出现了因避讳而改换人名、改换人姓的情况,汉史中将蒯彻写为蒯通,将庄周写为严周,就是如此。因嫌名而避讳,荀卿改称孙卿,就是如此。因双名而避讳,李世民改称世人,就是如此。甚至讳恶的规矩更加繁多,避忌的情况越来越多,有广泛实行的避讳,有梁山坏这样的避讳。愚昧的人违背礼制以为这是孝,谄媚的人献媚取巧以为这是忠,我担心周公、孔子爱护君父,不会如此琐碎不堪。所以我依据小史的告诫,针对忌讳撰写这篇论述,以消除汉儒的困惑,阐明《周礼》的疑义,以附于韩文公、胡文定公的辨析之后。

【刘基集】殷尚无讳,讳自周始,然亦不如后世之甚。后稷名弃,文王讳昌,武王讳▯成王讳诵。孔子父讳纥,而《洪范》、《周颂》、《大雅》、《春秋》皆不避。甚至厉王名胡,而僖王亦名胡。齐蔡文侯、昭侯相去五世,皆名中。魏安同,父名屈,同之长子亦名屈。襄阳罗氏名靖,而父亦名靖。此虽不可爲训,未闻其爲不孝之人也。呜呼!人之孝思,不独避讳,讳固当避,何至使人改邑改姓乎】

【敖英东郭赘言:古礼亲死卒哭,宰夫执木铎命于宫中曰:“舍故而讳新。”或问余曰:“舍故者,舍何亲哉?”予案此“故”字,先儒陈澔指髙祖之父当迁者而言。盖五服上至髙祖而止,髙祖之父则无服,无服则亲尽,亲尽则不讳。故苏老泉族谱引亦曰:“自吾父以至吾之髙祖,皆讳曰某,其他则遂名之。”即此观之,古者士大夫以上止讳四代之亲。《曲礼》曰:“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则不讳王父母。”即此观之,古者庶人止讳一代之亲】

【杨瑀《旭楼集》子生三月之末,妻以子见于父,父名之;若孙见于祖,祖亦名之。冠于阼阶,醮于客位。巳冠而字之,阖棺累其德行。遣之日,读诔定諡。卒哭而讳。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礼也。」故生而名,自始生至冠,但有名也。冠而字,责成人之礼,虑敌者、卑贱者之不敢斥其名也。死而諡而讳,虑子若孙之不忍闻其名也。因名而字,因名之讳而諡,分之爲名、爲字、爲讳、爲諡,实则一名之用也。然而名与字,生之事也;諡与讳,死之事也。今世忌讳滋多,凡不敢斥其名而槩目之曰讳,此皆礼之不讲也】

  读礼通考卷六十三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读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六十四。刑部尚书徐干学撰。丧仪节二十七。

  諡

檀弓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諡,周道也【疏:幼名冠字者,名以名质,生若无名,不可分别,故始生三月而加名。年二十有爲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年至五十转尊,又舍其二十之字,直以伯仲别之。至死而加諡,凡此皆周道也。自殷以前爲字不在冠时,伯仲不当五十,殷尚质不讳名,故也。又殷以上有生号,仍爲死后之称,更无别諡,尧、舜、禹、汤之例是也。周则死后别立諡,故緫云周道也】

干学案:尧舜禹皆名,惟汤是号。盖名乃履也,疏少误此节,以栁下惠一人证之,即了然。栁下惠生而三月,其父名之于庙曰获,及二十字之曰禽,至五十人皆以季称之,死而諡曰惠。

郊特牲死而諡,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諡【注:古谓殷以前也。大夫以上乃谓之爵,死有諡也。周制爵及命士,虽及之,犹不諡尔。今记时死则諡之,非礼也。○疏:此论士死而加諡,是为记之时加諡,故云今也。古谓殷以前,士生时无爵,死不制諡。案:典命云,小国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士既有命,命即爵也,犹不諡者,檀弓云,士之有诔,自此始也。既从县贲父为始,明以前无诔也。无诔即无諡也】

干学案《仪礼·士冠礼》记亦有此数语,文同不载。○又案諡起自周公,郑注以殷有諡,未闻。

表记:子曰:先王諡以尊名,节以壹惠,耻名之浮于行也【注:諡者,行之迹也。名者,谓声誉也。言先王论行以为諡,以尊名者,使声誉可得而尊信也。壹读为一,惠犹善也。言声誉虽有众多者,即以其行一大善者为諡尔。在上曰浮,君子勤行成功,声誉逾行,是所耻。○疏:言人身死之后,累列生时之行迹,作諡号者,以尊敬生前之声名,可得▯于后世。节以壹惠者,言为諡之时,善行虽多,但取一善为諡者,耻善名之浮过于行,所以减众善之名,但取一事之善为諡也】

曲礼:君子已孤,不更名;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諡【注:子事父,无贵贱。○疏:名父之所作,父今已死,若其更名,似遗弃其父也。孤不辨老少,惟无父则是也。暴贵,本为士庶,今起为诸侯,非一等之位,故云暴贵

译殷商时没有避讳,避讳是从周代开始的,但也不像后世那样严重。后稷名叫弃,文王名讳昌,武王名讳发,成王名讳诵。孔子的父亲名讳纥,而《洪范》、《周颂》、《大雅》、《春秋》都不避讳。甚至厉王名胡,而僖王也名胡。齐国的蔡文侯、昭侯相隔五代,都名中。魏安同,父亲名屈,安同的长子也名屈。襄阳罗氏名靖,而他的父亲也名靖。这些虽然不能作为典范,却没听说他们是孝子。唉!人的孝心,不仅仅在于避讳,避讳固然应当遵守,何至于让人改换封邑、更改姓氏呢?

敖英《东郭赘言》:古代礼制,亲人去世,丧期结束哭祭之后,宰夫拿着木铎在宫中宣告说:“舍弃旧讳,避讳新讳。”有人问我:“舍弃旧讳,是舍弃哪一位亲人的讳呢?”我查考这个“故”字,先儒陈澔认为是针对高祖之父应当迁出宗庙者而言。大概五服之上到高祖为止,高祖之父就没有服制了,没有服制就亲情尽绝,亲情尽绝就不避讳。所以苏老泉的族谱引用也说:“从我父亲到我高祖,都避讳称为某,其他就直呼其名。”由此看来,古代士大夫以上只避讳四代亲属。《曲礼》说:“侍奉过父母就避讳祖父母,没侍奉过就不避讳祖父母。”由此看来,古代平民只避讳一代亲属。

杨瑀《旭楼集》:孩子出生三个月末,妻子带着孩子拜见父亲,父亲给孩子起名;如果是孙子拜见祖父,祖父也给孩子起名。在阼阶举行冠礼,在客位举行醮礼。已经行冠礼就赐字,棺木合拢时累述其德行。出殡那天,诵读诔文确定谥号。丧期结束哭祭后开始避讳。宰夫拿着木铎在宫中宣告说:“舍弃旧讳,避讳新讳,这是礼制。”所以活着时起名,从出生到行冠礼,只有名。行冠礼后赐字,是要求成人的礼制,考虑到平辈、卑贱的人不敢直呼其名。死后定谥号并避讳,考虑到子孙不忍心听到他的名字。由名而衍生出字,由名的避讳而衍生出谥号,分为名、字、讳、谥,实际上是一个名的用途。然而名和字,是活着时的事;谥号和避讳,是死后做的事。如今忌讳越来越多,凡是敢直呼其名而统称为讳的,这都是不讲究礼制的缘故。

读礼通考卷六十三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读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六十四。刑部尚书徐干学撰。丧仪节二十七。

谥

《檀弓》:幼年取名,成年取字,五十岁用伯仲称呼,死后定谥号,这是周代的制度。【疏:幼年取名,成年取字,名是用来称呼本质的,活着如果没有名,就无法区分,所以出生三个月就取名。二十岁有为人父的道理,朋友同类不能再叫他的名,所以成年就取字。到了五十岁更加尊贵,又舍弃二十岁时的字,直接用伯仲来区别。到死后加谥号,这些都是周代的制度。殷商以前取字不在成年时,伯仲不当五十岁,殷商崇尚质朴不避讳名,所以如此。又殷商以上有生前称号,仍然作为死后的称呼,没有另外的谥号,尧、舜、禹、汤的例子就是这样。周代死后另立谥号,所以总说这是周代的制度。】

干学案:尧、舜、禹都是名,只有汤是号。大概名就是履,疏注此处稍有错误,用柳下惠一个人来证明,就明白了。柳下惠出生三个月,他的父亲在庙里给他取名叫获,到二十岁取字叫禽,到五十岁人们都用季来称呼他,死后谥号叫惠。

《郊特牲》:死后定谥号,是现在的做法。古代活着没有爵位,死后没有谥号。【注:古代指殷商以前。大夫以上才称为爵位,死后有谥号。周代制度爵位及于命士,虽然及于士,仍然没有谥号。现在记载时死后就定谥号,不符合礼制。○疏:这里论述士死后加谥号,是记载当时加谥号,所以说现在是这样的。古代指殷商以前,士活着时没有爵位,死后不制定谥号。查考:《典命》说,小国的君主,他的卿三命,他的大夫再命,他的士一命。士既然有命,命就是爵位,仍然没有谥号,是因为《檀弓》说,士有诔文,从此开始。既然从县贲父开始,说明以前没有诔文。没有诔文就没有谥号。】

干学案:《仪礼·士冠礼》记载也有这几句话,文字相同不记载。○又查考谥号起自周公,郑注认为殷商有谥号,没有听说过。

《表记》:孔子说:先王用谥号尊崇名声,用一种善行节制,以名声超过行为为耻。【注:谥号,是行为的痕迹。名声,指声誉。说先王根据行为定谥号,用尊崇名声,使声誉可以值得尊信。壹读为一,惠犹善。说声誉虽然有很多,就以其行为中最大的善作为谥号。在上面叫浮,君子勤勉行为取得成功,声誉超过行为,这是所耻的。○疏:说人死后,列举生前的行为,制作谥号,用来尊敬生前的名声,可以流传于后世。节以壹惠,说定谥号时,善行虽然多,只取一种善作为谥号,以善名超过行为为耻,所以减少众善的名声,只取一件事的善作为谥号。】

《曲礼》:君子已经孤苦,不更改名字;已经孤苦突然显贵,不为父亲制作谥号。【注:儿子侍奉父亲,没有贵贱之分。○疏:名是父亲所取,父亲现在已经死了,如果更改名字,似乎遗弃了他的父亲。孤不分辨老少,只要没有父亲就是如此。突然显贵,本来是士庶,现在兴起为诸侯,不是一等的地位,所以说突然显贵。】

也。諡者,列平生德行而为作美号。若父昔贱,本无諡,今已暴贵,不得为父作諡。所以尔者,父贱无諡,而忽造之,如似鄙薄。父贱不宜为贵人之父也】

译罢了。谥号,是列举一个人一生的德行而为他制作的美称。如果父亲过去地位低微,本来没有谥号,现在突然显贵,也不能为父亲制作谥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父亲地位低微没有谥号,如果忽然为他制作谥号,就好像显得鄙陋轻贱。父亲地位低微,不适宜成为显贵之人的父亲。

既葬见天子曰类见言諡曰类

【刘敞曰:言諡曰类,当为诔,声误尔。谓诔而諡之也】

【胡铨曰:周官典命,诸侯之适子未誓于天子,摄其君朝,则以皮帛继子男。故既葬见天子,亦执皮帛,象父见礼也。见天子而请父之諡,是能象贤也。故曰类。或谓春秋书蔡桓侯以能请諡,非也。郑云:使大夫行,亦非】

【徐师曽曰:类见言德,类先君乃得受国而见天子也。将葬,爲亲请諡,亦曰类言类先君之善而称之,不敢诬也】

  乐记闻其諡知其行也

周礼春官大史小丧赐諡【注:小丧,卿大夫也。○疏:大史虽赐之諡,不读,使小史读之,故小史职云:「卿大夫之丧,赐諡,读诔。」其卿大夫将作諡之时,其子请于君,君亲为之制諡,諡成,使大史将往赐之,小史至遣之日,往为读之,知义然者。檀弓云:「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諡于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是其事也。明王礼亦当然。其诸侯之法案,曽子问云:「贱不诔,贵防不诔长,诸侯相诔,非礼。」春秋之世,卑諡如尊,不得如礼。案曲礼言諡曰:「类,以其象聘问之礼,见天子,乃使大史赐之諡,小史不读之,以诸侯自有史也。」此直言小丧赐之諡,则三公诸侯亦在焉】

小史卿大夫之丧,赐諡,读诔【注:其读诔亦以大史赐諡为节,事相成也○疏:赐諡是大史之事,小史于大史赐諡之时,须诔列生时行迹而读之,故云以大史赐諡为节】

大师大丧,帅瞽而廞作匶諡【注:廞,兴也。兴言王之行,谓讽诵其治功之诗,故书廞为淫。郑司农云:淫,陈也。陈其生时行迹为作諡。○疏:大丧言凡,则大丧中兼王后,虽妇从夫諡,亦须论行乃諡之。言帅瞽者,即帅瞽蒙,歌王治功之诗。匶即柩也,古字通用。以其兴喻王治功之诗,为柩作諡,故云廞作柩諡】小师大丧,与廞【注:从大师】

大戴礼》周公旦大师望相嗣王作諡法。諡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壮也;服者,位之彰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细行受小名。行出于己,名出于人。諡慎也。以人行之始终,悉慎録之以为名也。

周书·諡法解》:周公肈制,文王之諡,义以垂于后,作諡法。惟周公旦、太公望开嗣王业,攻于牧野之中,终葬乃制諡叙法。諡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车服,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细行受小名。行出于己,名生于人。一人无名,曰神;称善赋简,曰圣;敬賔厚礼,曰圣;德象天地,曰帝;静民则法,曰皇;仁义所在,曰王;立制及众,曰公;执应八方,曰侯;壹德不解,曰简;平易不疵,曰简;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厚,曰文;勤学好问,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锡民爵位,曰文;刚彊直理,曰武;厥彊叡德,曰武;克定祸乱,曰武;刑民克服,曰武;大志多穷,曰武;敬事供上,曰恭;尊贤贵义,曰恭;尊贤敬让,曰恭;既过能改,曰恭;执事坚固,曰恭;安民长悌,曰恭;执礼敬賔,曰恭;芘亲之门,曰恭;尊长让善,曰恭;渊源流通,曰恭;照临四方,曰明;谮愬不行,曰明;威仪悉备,曰钦;大虑静民,曰定;安民大虑,曰定;安民法古,曰定;纯行不二,曰定;谋虑不威,曰德;辟地有德,曰襄;甲胄有劳,曰襄;有伐而还,曰厘;质渊受谏,曰厘;慈惠爱亲,曰厘;博闻多能,曰献;聦明叡哲,曰献;温柔圣善,曰懿;五宗安之,曰孝;协时肈享,曰孝;秉德不回,曰孝;大虑行节,曰孝;执心克庄,曰齐;辅轻供就,曰齐;温良好乐,曰康;安乐抚民,曰康;令民好乐,曰康;安民立政,曰成;布德执义,曰穆;中情见貌,曰穆;敏以敬顺,曰顷;昭德有劳,曰昭;圣文周达,曰昭;保民耆艾,曰胡;弥年寿考,曰胡;彊毅果敢,曰刚;追补前过,曰刚;柔德考众,曰静;共己鲜言,曰静;寛乐令终,曰静;治而清省,曰平;执事有制,曰平;布纲治纪,曰平;由义而济,曰景;布义行刚,曰景;清白守节,曰贞;大虑

译安葬之后,诸侯去朝见天子,称为“类见”;向天子陈述先君的德行以请定谥号,也称为“类”。

【刘敞说:“言谥曰类”,应当是“诔”,这是声音相近造成的错误。意思是作诔文来为君主定谥号。】

【胡铨说:《周礼》中的典命官规定,诸侯的嫡长子如果还没有向天子宣誓,在代理国君朝见时,就拿着皮帛排在子爵和男爵之后。所以安葬后去朝见天子,也拿着皮帛,这是模仿父亲朝见的礼节。朝见天子并请求为父亲定谥号,这是能够效法贤人的表现。所以称为‘类’。有人认为是《春秋》记载蔡桓侯因为能够请求谥号,这是不对的。郑玄说:派大夫去执行,也是不对的。】

【徐师曾说:‘类见’是陈述德行,‘类’是先君,只有效法先君才能接受封国并朝见天子。将要安葬时,为亲人请求谥号,也叫‘类’,意思是效法先君的美德并加以称颂,不敢虚妄。】

《礼记·乐记》说:听到他的谥号,就知道他的行为了。

《周礼·春官·大史》:卿大夫的小丧,赐予谥号。【注:小丧,指卿大夫的丧事。○疏:大史虽然赐予谥号,但不宣读,而是让小史宣读,所以小史的职掌中说:“卿大夫的丧事,赐予谥号,宣读诔文。”在卿大夫将要定谥的时候,其子向国君请求,国君亲自为他制定谥号,谥号确定后,派大史前往赐予,小史在派遣的那天,前往宣读。知道意义如此,是因为《檀弓》说:“公叔文子去世,他的儿子戍向国君请求谥号,说:‘日月有时,将要安葬了,请求用来改变他名字的依据。’”这就是那件事。明王的礼节也应当如此。至于诸侯的法案,《曾子问》说:“卑贱者不为尊贵者作诔,尊贵者不为长辈作诔,诸侯互相作诔,不符合礼节。”春秋时代,卑贱者定谥号如同尊贵者一样,不能符合礼节。查考《曲礼》关于谥号的论述说:“‘类’,是模仿聘问的礼节,朝见天子,于是派大史赐予谥号,小史不宣读,因为诸侯自己有史官。”这里只说小丧赐予谥号,那么三公和诸侯也包括在内。】

小史:卿大夫的丧事,赐予谥号,宣读诔文。【注:他宣读诔文也是以大史赐予谥号为节制,事情相互配合。○疏:赐予谥号是大史的职责,小史在大史赐予谥号的时候,必须罗列并宣读他生前的行为事迹,所以说以大史赐予谥号为节制。】

大师:在国君的大丧中,率领乐官在柩前兴起作谥号的诗歌。【注:廞,兴起的意思。兴起陈述国君行为的诗歌,指讽诵他治理功绩的诗,所以古书中“廞”写作“淫”。郑司农说:淫,陈述的意思。陈述他生前的行为事迹来制作谥号。○疏:大丧说的是泛指,那么大丧中也包括王后,虽然妇人跟随丈夫的谥号,也必须论述行为才能定谥。说率领乐官,就是率领瞽蒙,歌唱国君治理功绩的诗。匶就是柩,古字通用。因为他兴起比喻国君治理功绩的诗,为柩制作谥号,所以说“廞作柩谥”。】小师:在国君的大丧中,跟随大师一起兴起诗歌。【注:跟随大师。】

《大戴礼记》:周公旦、大师望辅佐嗣王制定谥法。谥,是行为的痕迹;号,是功绩的彰显;服饰,是地位的显扬。因此,大的德行接受大的名号,小的德行接受小的名号。行为出于自己,名号出于他人。谥号是慎重的。根据人行为的始终,全部慎重地记录它来作为名号。

《周书·谥法解》:周公开始制定,文王的谥号,意义在于垂范后世,于是制作谥法。只有周公旦、太公望开创嗣王的基业,在牧野大战中取得胜利,最终安葬后才制定谥号的次序和法则。谥,是行为的痕迹;号,是功绩的标志;车马服饰,是地位的章表。因此,大的德行接受大的名号,小的德行接受小的名号。行为出于自己,名号产生于他人。一个人没有名号,称为神;称颂善行并加以简省,称为圣;尊敬宾客并厚待礼节,称为圣;德行象征天地,称为帝;使百姓安定并作为法则,称为皇;仁义所在之处,称为王;建立制度并惠及众人,称为公;执掌应对八方,称为侯;专一德行不懈怠,称为简;平易没有瑕疵,称为简;经纬天地,称为文;道德广博深厚,称为文;勤奋好学并善于询问,称为文;慈爱恩惠并爱护百姓,称为文;怜悯百姓并施以恩惠礼节,称为文;赐予百姓爵位,称为文;刚强正直,称为武;刚强且有智慧德行,称为武;能够平定祸乱,称为武;惩罚百姓并克服敌人,称为武;志向宏大且多遇困穷,称为武;恭敬侍奉并供给上级,称为恭;尊重贤人并崇尚道义,称为恭;尊重贤人并恭敬谦让,称为恭;有了过错能够改正,称为恭;处理事务坚固不移,称为恭;使百姓安定并长久悌敬,称为恭;执行礼节并尊敬宾客,称为恭;庇护亲人之门,称为恭;尊重长辈并谦让善行,称为恭;渊源流通,称为恭;光照四方,称为明;谗言诽谤不能施行,称为明;威严仪容全部具备,称为钦;深谋远虑使百姓安定,称为定;使百姓安定并深谋远虑,称为定;使百姓安定并效法古制,称为定;纯正行为不改变,称为定;谋虑不威严,称为德;开拓土地且有德行,称为襄;披甲戴胄有功劳,称为襄;有征伐而返回,称为厘;质朴深沉并接受劝谏,称为厘;慈爱恩惠并爱护亲人,称为厘;见闻广博且多才多艺,称为献;聪明睿智,称为献;温柔圣善,称为懿;五宗安定,称为孝;协调时节并发起祭祀,称为孝;秉持德行不回头,称为孝;深谋远虑并实行节操,称为孝;执守内心能够庄重,称为齐;辅助轻车并供给成就,称为齐;温和良好并喜爱音乐,称为康;安乐并抚慰百姓,称为康;使百姓喜爱音乐,称为康;使百姓安定并建立政事,称为成;布施德行并执守道义,称为穆;内心情感表现在外貌,称为穆;敏捷并恭敬顺从,称为顷;彰显德行且有功劳,称为昭;圣明文德周遍通达,称为昭;保护百姓且年老长寿,称为胡;延年益寿且长寿,称为胡;刚强坚毅且果敢,称为刚;追补前过的错误,称为刚;柔和德行并考察众人,称为静;克制自己且少说话,称为静;宽厚快乐且善终,称为静;治理清明且节省,称为平;处理事务有制度,称为平;布置纲纪并治理法度,称为平;遵循道义并济助他人,称为景;布施道义并实行刚强,称为景;清白并守持节操,称为贞;深谋远虑

克就,曰贞;不隐无克,曰贞;彊以刚果,曰威;猛以刚果,曰威;彊毅信正,曰威;辟土服逺,曰桓;道德纯一,曰思;不眚兆民,曰思;外内思索,曰思;追悔前过,曰思;柔质受谏,曰惠能思辩众曰:元行义,说民曰元,始建国都曰元,主义行德曰元,兵甲亟作曰庄,叡通克服曰庄,死于原野曰庄,屡行征伐曰庄,武而不遂曰庄,克杀秉正曰夷,安心好静曰夷,执义▯善曰怀,慈义短折曰怀,夙夜警戒曰敬,夙夜恭事曰敬,象方益平曰敬,合善法典曰敬,述善不克曰丁,述义不悌曰丁,有功安民曰烈,秉德遵业曰烈,刚克为伐曰翼,思虑深逺曰翼,刚德克就曰肃,执心决断曰肃,爱民好洽曰戴,典礼不塞曰戴,死而志成曰灵,乱而不损曰灵,极知鬼事曰灵,不勤成名曰灵,死见鬼能曰灵,好祭鬼神曰灵,短折不成曰殇,未家短折曰殇,不显尸国曰隐,隐拂不成曰隐,年中蚤夭曰悼,肆行劳祀曰悼,恐惧从处曰悼,不思忘爱曰刺,愎很遂祸曰刺,外内纵乱曰荒,好乐怠政曰荒,在国逢难曰愍,使民折伤曰愍,在国连忧曰愍,祸乱方作曰愍,蚤孤短折曰哀,恭人短折曰哀,蚤孤有位曰幽,壅遏不通曰幽,动祭乱常曰幽,克威捷行曰魏,克威惠礼曰魏,去礼逺众曰▯,丑心动惧曰甄,容仪恭美曰胜,威德刚武曰圉,圣善周闻曰宣,治民克尽曰使,行见中外曰慤,胜敌壮志曰勇,昭功宁民曰商,状古述今曰誉,心能制义曰庶,好和不争曰安,外内真复曰白,不生其国曰声,致戮无辜曰厉,官人应实曰知,凶年无谷曰糠,名实不爽曰质,不悔前过曰戾,温良好乐曰良,怙威肆行曰丑,勤政无私曰类,好变动民曰躁,慈和徧服曰顺,满志多穷曰感,危身奉上曰忠,思虑深逺曰赶,息政交外推疏逺继位曰绍,彰义掩过曰坚,肈敏行成曰直,内外賔服曰正,华言无实曰夸,教敏不倦曰长,爱民在刑曰克,啬于施与曰爱,逆天虐民曰▯,好亷自克曰节,择善而从曰比,好更改旧曰易名,与实爽曰缪,思厚不爽曰愿,贞心大度曰匡,隐哀之也,施为文也,除为武也。辟地为襄,视逺为恒,刚克为废,柔克为懿,履忘为庄,有过为僖,施而不成曰宣,惠而内德曰献,治而生眚为平,乱而不损为灵,由义而济为景,失志无转则以其明,余皆象也,和防也,勤劳也,遵循也,爽伤也,肈始也,乂治也,康安也,怙恃也,享祀也,胡大也,服败也,康顺也,就防也,□过也,锡与也,典常也,肆于也,糠虚也,叡圣也,惠爱也,绥安也,坚长也,耆彊也,考成也,周至也,怀思也,式法也,敏疾也,捷克也,载事也,弥乆也。

译能够成就,称为“贞”;不隐瞒且能成就,称为“贞”;刚强而果断,称为“威”;勇猛而果断,称为“威”;刚强坚毅、诚信正直,称为“威”;开拓疆土、使远方臣服,称为“桓”;道德纯粹专一,称为“思”;不使百姓遭受祸患,称为“思”;内外深思熟虑,称为“思”;追悔过去的过错,称为“思”;性情柔和、能接受劝谏,称为“惠”;能思辨众人,称为“元”;践行道义,称为“元”;开导百姓,称为“元”;开始建立国家都城,称为“元”;主张道义、施行德政,称为“元”;频繁发动战争,称为“庄”;睿智通达、能够克服,称为“庄”;死于原野,称为“庄”;屡次进行征伐,称为“庄”;勇武而未能成功,称为“庄”;能够杀戮且秉持正道,称为“夷”;安心喜好宁静,称为“夷”;坚持道义、崇尚善行,称为“怀”;慈爱道义却早逝,称为“怀”;早晚警戒,称为“敬”;早晚恭敬行事,称为“敬”;效法方正、日益太平,称为“敬”;符合善的法典,称为“敬”;传述善行却未能成功,称为“丁”;传述道义却不敬顺,称为“丁”;有功绩且安定百姓,称为“烈”;秉持德行、遵循事业,称为“烈”;刚强能够克服,称为“翼”;思虑深远,称为“翼”;刚强的德行能够成就,称为“肃”;内心坚定决断,称为“肃”;爱护百姓、喜好和睦,称为“戴”;典礼不堵塞,称为“戴”;死后志向得以实现,称为“灵”;身处乱世而自身不受损害,称为“灵”;极尽知晓鬼神之事,称为“灵”;不勤勉而成就名声,称为“灵”;死后显现鬼神的能力,称为“灵”;喜好祭祀鬼神,称为“灵”;早逝未能成就,称为“殇”;未成家便早逝,称为“殇”;不显赫地治理国家,称为“隐”;隐忍违逆却未能成就,称为“隐”;年中早夭,称为“悼”;肆意行事、劳苦祭祀,称为“悼”;恐惧而顺从处境,称为“悼”;不思虑、遗忘仁爱,称为“刺”;固执狠戾、导致灾祸,称为“刺”;内外放纵混乱,称为“荒”;喜好享乐、怠慢政事,称为“荒”;在国中遭遇灾难,称为“愍”;使百姓受伤害,称为“愍”;在国中接连忧虑,称为“愍”;祸乱刚刚兴起,称为“愍”;早年丧父且早逝,称为“哀”;恭敬之人早逝,称为“哀”;早年丧父且身居高位,称为“幽”;阻塞不通,称为“幽”;变动祭祀、扰乱常道,称为“幽”;能够威严、行动敏捷,称为“魏”;能够威严、以恩惠行礼,称为“魏”;背离礼制、疏远众人,称为“〇”;内心丑恶、心动恐惧,称为“甄”;容貌仪态恭敬美好,称为“胜”;威严德行刚强勇武,称为“圉”;圣明善良、周遍听闻,称为“宣”;治理百姓能够尽心,称为“使”;行为表现于内外,称为“慤”;战胜敌人、壮志凌云,称为“勇”;彰显功绩、安定百姓,称为“商”;状写古代、叙述当今,称为“誉”;内心能够制约道义,称为“庶”;喜好和睦、不争竞,称为“安”;内外真诚反复,称为“白”;不生于其国,称为“声”;致使无辜者受杀戮,称为“厉”;任用官员符合实际,称为“知”;凶年没有谷物,称为“糠”;名与实不相违背,称为“质”;不悔改过去的过错,称为“戾”;温和良好、喜好音乐,称为“良”;依仗威势、肆意行事,称为“丑”;勤于政事、没有私心,称为“类”;喜好变动、扰民,称为“躁”;慈爱和善、普遍使人信服,称为“顺”;志满意得、多陷困境,称为“感”;危及自身、奉承君主,称为“忠”;思虑深远,称为“赶”;停止政事、结交外人、推举疏远之人继位,称为“绍”;彰显道义、掩盖过错,称为“坚”;开始敏捷、行事有成,称为“直”;内外宾客顺服,称为“正”;华丽的言辞没有实质,称为“夸”;教导敏捷、不知疲倦,称为“长”;爱护百姓、在于刑罚,称为“克”;吝啬施与,称为“爱”;违背天意、虐待百姓,称为“〇”;喜好廉洁、自我克制,称为“节”;选择善行而跟随,称为“比”;喜好更改旧制,称为“易名”;与实质相违背,称为“缪”;思虑深厚、不相违背,称为“愿”;贞正之心、宏大胸襟,称为“匡”;隐忍哀伤,称为“隐”;施予恩惠,称为“文”;铲除祸乱,称为“武”;开拓土地,称为“襄”;看得长远,称为“恒”;刚强能够克服,称为“废”;柔和能够克服,称为“懿”;履行而遗忘,称为“庄”;有过错,称为“僖”;施予却未能成功,称为“宣”;恩惠且内在有德,称为“献”;治理却产生祸患,称为“平”;身处乱世而自身不受损害,称为“灵”;遵循道义而济世,称为“景”;失去志向、没有转变,则以其明智来命名;其余都是取象命名,和顺为防,勤劳为劳,遵循为循,违背为爽,伤害为伤,开始为肇,治理为乂,安宁为康,依仗为怙,祭祀为享,宏大为胡,败坏为服,顺从为康,成就为就,过失为过,赐予为锡,常道为典,肆意为肆,空虚为糠,圣明为叡,恩爱为惠,安定为绥,坚长为坚,强健为耆,考成为考,周至为周,怀思为怀,法式为式,敏捷为敏,捷成为捷,记载为载,长久为弥。

白虎通德论》諡者,何也?諡之为言,引也,引烈行之迹也。所以进劝戒上务德也。故《礼》特牲曰:“古者生无爵,死无諡。”此言生有爵,死当有諡也。死乃諡之,何?言人行终始不能若一,故据其终始可知也。《士冠礼》曰:“死而諡之。”今也,所以临葬而諡之,何?因众防欲显▯之也。黄帝先黄后帝,何?古者质,死生同称,各持行合而言之,美者在上。黄帝始制法度,得道之中,万世不易。黄自然也,后世虽圣,莫能与同也。后世德与天同,亦得称帝,不能立制作,故不得复黄也。諡或一言,或两言,何?文者以一言为諡,质者以两言为諡。故《尚书》曰:“髙宗,殷宗也。”汤死后世称成汤,以两言为諡也。号无质文,諡有质文,何?号者始也,为本,故不可变也。周已后用意尤文,以为本,生时号令善,故有善諡,故舍文武王也。合言之则上其諡,明别善恶,所以劝人为善,戒人为恶也。帝者天号也,以为尧犹諡,顾上世质直,死后以其名为号尔。所以諡之为尧,何?为諡有七十二品。《礼记》諡法曰:“翼善▯圣諡曰尧,仁圣盛明諡曰舜,慈惠爱民諡曰文,刚彊直理諡曰武。”天子崩,臣下至南郊諡之者,何?以为人臣之义莫不欲襃大其君,掩恶▯善者也。故之南郊,明不得欺天也。故曽子问孔子曰:“天子崩,臣下至南郊告諡之。”诸侯薨,世子赴告天子,天子遣大夫防其葬而諡之,何?防不诔,贵诸侯相诔非礼也。臣当受諡于君也。卿大夫老归死有諡,何?諡者别尊卑,彰有德也。卿大夫归无过犹有禄位,故有諡也。夫人无諡,者何?无爵故无諡。或曰夫人有諡,夫人一国之母,修闺门之内羣下亦化之,故设諡以彰其善恶春秋》▯曰:“葬宋恭姬。”▯曰:“其称諡何?贤也。”▯曰:“哀姜者,何?庄公夫人也。”卿大夫妻无諡,何?贱也。八妾所以无諡,何?卑贱无所能务犹士卑小不得有諡也。太子夫人无諡,何?本妇人随夫太子。无諡其夫人,不能有諡也。天子、太子、元士也。士无諡,知太子亦无諡也。附庸所以无諡?何卑小无爵也。《王制》曰:「爵禄凡五等。」附庸本无爵也。后夫人于何所諡之?以为于朝廷。朝廷本所以治政之处,臣子共审諡,白之于君,然后加之。妇人天夫,故但白君而已。何以知不之南郊也?妇人本无外事,何为于郊也?《礼》曽子问曰:「唯天子称天以诔之。」唯者,独也。明天子独于南郊尔。显号諡,何号法天也?法日也。日未出而明,諡法地也。法月也。月已入有余光也。

风俗通义》礼:臣子无爵諡君父之义也。故羣臣累其功美,葬日遣太尉于南郊告天而諡之。

独断帝諡:违拂不成曰隐,靖民则法曰黄,翼善▯圣曰尧,仁圣盛明曰舜,残人多垒曰桀,残义损善曰纣,慈惠爱亲曰孝,爱民好与曰惠,圣善同文曰宣,声闻宣逺曰昭,克定祸乱曰武,聦明睿智曰献,温柔圣善曰懿,布德执义曰穆,仁义説民曰元,安仁立政曰神,布纲治纪曰平,乱而不损曰灵,保民耆艾曰明,辟土有德曰襄,贞心大度曰匡,大虑慈民曰定,知过能改曰恭,不生其国曰声,一德不懈曰简,夙兴夜寐曰敬,清白自守曰贞,柔德好众曰靖,安乐治民曰康,小心畏忌曰僖,中身早折曰悼,慈仁和民曰顺,好勇致力曰庄,恭人短折曰哀,在国逢难曰愍,名实过爽曰缪,壅遏不通曰幽,暴虐无亲曰厉,致志大图曰景,辟土兼国曰桓,经纬天地曰文,执义扬善曰懐,短折不成曰殇,去礼逺众曰▯,怠政外交曰携,治典不敷曰祈【一曰震】

释名》:古者诸侯薨,时天子论行以赐諡。惟王者无上,故于南郊称天以諡之。当春秋时,周室卑微,臣諡其父,故诸侯之諡多不以实也。

【程敏政曰:后主景耀三年追諡关羽曰「壮缪侯」。案諡法:「武功不成曰缪」。蔡邕《独断》:「名实过爽曰缪」。而「缪」「穆」古通用。若秦穆公、鲁穆公,在《孟子》;汉穆生、晋穆肜,在史,皆为「缪」。盖伤羽之死国,故以

译《白虎通·德论》问:谥号,是什么?谥字的含义,是引,引申显扬烈行事迹的意思。这是为了进劝戒勉,使上位者致力于德行。所以《礼记·特牲馈食礼》说:“古时候活着没有爵位,死了没有谥号。”这是说活着有爵位,死了就应当有谥号。死了才给予谥号,为什么呢?因为人的行为从头到尾不能始终如一,所以依据其最终的表现才能知晓。《士冠礼》说:“死了才给予谥号。”现在,为什么在临葬时才给予谥号呢?因为要借助众人的监督,想要显扬(其德行)。黄帝先称黄后称帝,为什么呢?古时候质朴,死生称呼相同,各自持守德行合并而言,美好的在上。黄帝开始制定法度,得道之中和,万世不变。黄是自然的意思,后世虽然圣明,也不能与他相同。后世德行与天相同,也可以称帝,但不能创立制度,所以不能再称黄了。谥号有的一个字,有的两个字,为什么呢?文德者用一个字作为谥号,质朴者用两个字作为谥号。所以《尚书》说:“高宗,是殷朝的宗祖。”汤死后后世称成汤,是用两个字作为谥号。称号没有质朴和文饰的区别,谥号有质朴和文饰的区别,为什么呢?称号是开始,是根本,所以不可改变。周朝以后用意更加文饰,以文饰为根本,生前号令善美,所以有善谥,所以舍弃了文武王的称呼。合并而言就推崇其谥号,明确区别善恶,这是为了劝勉人向善,警戒人作恶。帝是天子的称号,认为尧也是谥号,只是上古质朴直率,死后以其名为称号罢了。为什么谥号为尧呢?因为谥号有七十二种品类。《礼记·谥法》说:“辅佐善道、圣明曰尧,仁爱圣明、盛大光明曰舜,慈爱惠施、爱护百姓曰文,刚强正直、合乎情理曰武。”天子驾崩,臣下到南郊给予谥号,为什么呢?认为人臣的道义没有不想要褒大其君主,掩盖恶行、彰显善行的。所以到南郊,表明不敢欺骗上天。所以曾子问孔子说:“天子驾崩,臣下到南郊告知并给予谥号。”诸侯去世,世子向天子报丧,天子派遣大夫监护其葬礼并给予谥号,为什么呢?监护但不作诔文,因为尊贵的诸侯互相作诔文是不合礼的。臣应当从君主那里接受谥号。卿大夫年老退休死后有谥号,为什么呢?谥号是用来区别尊卑,彰显有德之人的。卿大夫退休没有过错仍然有禄位,所以有谥号。夫人没有谥号,为什么呢?没有爵位所以没有谥号。有人说夫人有谥号,夫人是一国的母亲,修治闺门之内,群下也受其感化,所以设立谥号以彰显其善恶。《春秋》说:“葬宋恭姬。”问:“她称谥号是什么?”答:“贤德。”问:“哀姜是谁?”答:“是庄公的夫人。”卿大夫的妻子没有谥号,为什么呢?因为地位低贱。八妾之所以没有谥号,为什么呢?因为卑贱无所作为,就像士人卑微小,不得有谥号一样。太子夫人没有谥号,为什么呢?本来妇人跟随丈夫,太子没有谥号,他的夫人也就不能有谥号。天子、太子、元士。士没有谥号,可知太子也没有谥号。附庸之所以没有谥号,为什么呢?因为卑微小且没有爵位。《王制》说:“爵位俸禄共五等。”附庸本来没有爵位。后妃夫人在哪里给予谥号呢?认为在朝廷。朝廷本来是治理政事的地方,臣子共同审定谥号,禀告君主,然后加上。妇人依附丈夫,所以只禀告君主罢了。怎么知道不去南郊呢?妇人本来没有外事,为什么去郊外呢?《礼记·曾子问》说:“只有天子称天来诔祭。”唯,是独的意思。表明只有天子在南郊罢了。显号谥号,为什么?因为号效法天,效法太阳。太阳未出就明亮,谥号效法地,效法月亮。月亮已落还有余光。

《风俗通义》礼:臣子没有爵位和谥号君父的道义。所以群臣累积其功绩美德,在安葬之日派遣太尉到南郊告知上天并给予谥号。

《独断》帝谥:违背拂逆、不成器曰隐,安定百姓、效法正道曰黄,辅佐善道、圣明曰尧,仁爱圣明、盛大光明曰舜,残害人多战祸曰桀,残害道义、损害善行曰纣,慈爱惠施、爱护亲人曰孝,爱护百姓、喜好施与曰惠,圣明善美、同于文德曰宣,名声传播、远扬曰昭,能够平定祸乱曰武,聪明睿智曰献,温柔圣善曰懿,布施德行、执守道义曰穆,仁爱道义、使百姓喜悦曰元,安于仁道、建立政事曰神,布设纲纪、治理法度曰平,混乱而不损害曰灵,保护百姓、长寿曰明,开拓土地、有德行曰襄,忠诚之心、大度曰匡,深谋远虑、慈爱百姓曰定,知道过错能改正曰恭,不生于其国曰声,一德不懈怠曰简,早起晚睡曰敬,清白自守曰贞,柔和德行、喜好众人曰靖,安乐治理百姓曰康,小心畏惧忌讳曰僖,中途夭折曰悼,慈爱和顺百姓曰顺,喜好勇力、致力行事曰庄,恭敬之人中途夭折曰哀,在国遭遇灾难曰愍,名声与实际不符曰缪,阻塞不通曰幽,暴虐无亲曰厉,专心致志、宏图大略曰景,开拓土地、兼并国家曰桓,经纬天地曰文,执守道义、弘扬善行曰怀,短折不成器曰殇,背离礼制、远离众人曰荒,怠慢政事、疏远外交曰携,治理典章不普及曰祈【一说震】

《释名》:古时候诸侯去世,当时天子评定德行来赐予谥号。只有王者没有上级,所以在南郊称天来给予谥号。在春秋时期,周王室卑微,臣子给父亲定谥号,所以诸侯的谥号大多不符合实际。

【程敏政说:后主景耀三年追谥关羽为“壮缪侯”。查谥法:“武功不成曰缪”。蔡邕《独断》:“名声与实际不符曰缪”。而“缪”“穆”古通用。像秦穆公、鲁穆公,在《孟子》中;汉穆生、晋穆肜,在史书中,都写作“缪”。大概是哀伤关羽为国而死,所以用

「壮缪」「节惠」。而宋岳飞諡「武穆」,意与此同。今乃讳之,以为恶諡,岂理也哉?若果为恶諡,则史不应云「追諡之典,时论以为荣也】

译“壮缪”、“节惠”。而宋代岳飞谥号“武穆”,其用意与此相同。如今却避讳这些谥号,将其视为恶谥,这难道合乎情理吗?如果它们果真是恶谥,那么史书就不应记载“追谥的典制,当时的舆论认为是荣耀”这样的话。

檀弓公叔文子卒【注:文子,衞献公之孙,名拔,或作▯】其子戍请諡于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注:諡者,行之迹。有时犹言有数也。大夫士三月而葬】君曰:「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注:君,灵公也】昔者卫国有难,夫子以其死卫寡人,不亦贞乎?夫子听卫国之政,脩其班制,以与四邻交,卫国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谓夫子贞惠文子【注:后不言贞惠者,文足以兼之】

谷梁传桓公葬而后举諡。諡所以成德也。于卒事乎加之矣【注:諡者行之迹,所以表德人之终,卒事毕于葬,故于葬定称号也。昔武王崩,周公制諡法,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所以劝善而惩恶。礼,天子崩称天命以諡之,诸侯薨,天子諡之,卿大夫卒,受諡于其君】左传襄公十三年,楚子疾告大夫曰:「不谷不德,少主社稷,生十年而丧先君,未及习师保之教训,而应受多福,是以不德而亡师于鄢,以辱社稷,为大夫忧其▯多矣。若以大夫之灵,获保首领以没于地,唯是春秋窀穸之事【注:窀厚也,穸夜也,厚夜犹长夜,春秋谓祭祀,长夜谓葬埋】所以从先君于祢庙者【注:从先君代为祢庙】请为灵若厉【注:欲受恶諡以归先君也,乱而不损曰灵,戮杀不辜曰厉】大夫择焉,莫对。及五命,乃许。秋,楚共王卒,子囊谋諡,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諡之共,大夫从之【注:传言子囊之善】

论语》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注:孔文子,衞大夫,孔圉,文諡也。敏者,职之疾也。下问,谓凡在己下者】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疏:此章论卫大夫公孙枝之行,諡法锡民爵位曰文】

孟子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注:名之谓諡之也,諡以幽厉,以章其恶,百世传之,孝子慈孙何能改也】

列女传》柳下惠死,门人将諡之,妻曰:“夫子之諡,宜为惠乎?”门人从,以为諡。○鲁黔娄先生死,曽子与门人往吊焉,曰:“何以为諡?”其妻曰:“以康为諡。昔先君尝赐之粟三十钟,先生辞而不受,是其余富也;君尝欲授之以国相,先生辞而弗为,是其余贵也。彼先生者,甘受天下之澹味,安天下之卑位,不戚戚于贫贱,不急急于富贵,求仁而得仁,求义而得义,其諡为康,不亦宜乎?”

  干学案上二条乃私諡之始

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諡;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諡。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諡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之无穷。」

荀氏家▯:荀爽对策曰:「臣闻火生于木,故其德孝。汉之諡帝称孝者,其义取此也。故汉制使天下皆诵孝经,选吏则举孝亷,以孝为务也。」

张璠《汉书》范丹卒,三府各遣令史奔吊,累行论諡曰:“宜为贞节先生。”

蔡邕至朱穆家写其书,及穆卒,邕及门人共諡穆曰忠文。张璠曰:「夫諡者,上之所赠,非下之所造。故顔冉至德,不闻有諡。蔡哀穆臧否不立,故私议也。」

晋中兴书》时赐諡,多由封爵,不考德行。王导上疏曰:「臣闻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则实称不诬而已。近代以来,惟爵得諡,武官牙门有爵必諡,乡校常伯无爵悉不赐諡,甚失制諡之本。今中兴肈造,勲德兼被,宜深体前训,使行以諡彰,岂可限以有爵?」中宗纳焉。自后公卿无爵而諡,自导始也。

通典·帝王諡号议》五经通义曰:『号者,亦所以表功德,号令天下也。諡之言,列陈列所行善,有善諡,恶有恶諡,以为劝戒也。』问曰:『天子有天下大号诸侯宁有国大号乎?』答曰:『天子居无上之位,下无所屈,故立大号以劝勉子孙。诸侯有爵禄之赏削绌之义

译《檀弓》记载,公叔文子去世,他的儿子戍向国君请求赐予谥号,说:“日期已经确定,即将安葬,请赐予用来替代他生前的名字。”国君说:“从前卫国遭遇饥荒,先生施粥给国内的饥饿之人,这难道不是恩惠吗?从前卫国遭遇危难,先生以死效忠保护我,这难道不是坚贞吗?先生治理卫国政事,修明等级制度,用来与四邻交往,使卫国社稷不受侮辱,这难道不是文雅吗?”因此称先生为贞惠文子。

《谷梁传》说,桓公下葬后才举定谥号。谥号是用来成就德行的。在丧事结束时加上谥号。

《左传》襄公十三年记载,楚共王病重时告诉大夫们说:“我没有德行,年少主持国家,十岁就失去了先君,还没来得及学习师保的教诲,就承受了过多的福分,因此因无德而在鄢陵之战中丧失军队,使社稷蒙受耻辱,让大夫们担忧的事情太多了。如果凭借大夫们的灵佑,我能保全头颅而死,那么关于春秋祭祀和安葬的事,为了跟随先君进入祢庙,请给我定‘灵’或‘厉’的谥号。大夫们选择吧。”没有人回答。等到五次命令后,才答应。秋天,楚共王去世,子囊谋划谥号,大夫们说:“国君已有命令了。”子囊说:“国君命令用‘共’,怎么能毁掉它呢?显赫的楚国,由国君统治,安抚蛮夷,征服南海,使华夏诸侯归属,并且知道过错,难道不能称为‘共’吗?”请求谥号为共,大夫们听从了他。

《论语》中,子贡问道:“孔文子为什么称他为‘文’呢?”孔子说:“聪敏而喜好学习,不以向地位比自己低的人请教为耻,因此称他为‘文’。”

公叔文子的家臣大夫僎与文子一同被提拔到公子之列,听到后说:“可以称为‘文’了。”

《孟子》说,给他定谥号为幽、厉,即使是孝顺的儿子和慈爱的孙子,百代也不能更改。

《列女传》记载,柳下惠去世,门人打算给他定谥号,妻子说:“先生的谥号,适宜定为‘惠’吗?”门人听从,以此作为谥号。鲁国黔娄先生去世,曾子和门人前往吊唁,问:“用什么作为谥号?”他的妻子说:“用‘康’作为谥号。从前先君曾赐给他三十钟粟,先生推辞不接受,这是他的富裕;国君曾想授予他国相之位,先生推辞不做,这是他的尊贵。那位先生,甘愿承受天下的淡薄滋味,安于天下的卑微地位,不为贫贱而忧虑,不为富贵而急切,追求仁而得到仁,追求义而得到义,他的谥号为康,不也很适宜吗?”

干宝的学说认为,以上两条是私谥的开始。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二十六年下诏说:“我听说上古有称号,没有谥号;中古有称号,死后根据行为定谥号。这样就是儿子议论父亲,臣子议论君主,非常没有意义。我不采纳。从今以后,废除谥法。我是始皇帝,后世按计数,二世、三世直到千万世,传之无穷。”

荀氏家传记载:荀爽对策说:“我听说火生于木,所以其德行是孝。汉朝谥帝称孝,其意义取自于此。所以汉朝制度让天下都诵读《孝经》,选拔官吏则举荐孝廉,以孝为要务。”

张璠《汉书》记载,范丹去世,三府各自派遣令史奔丧吊唁,累积德行论定谥号说:“适宜为贞节先生。”

蔡邕到朱穆家抄写他的书,等到朱穆去世,蔡邕和门人共同谥朱穆为忠文。张璠说:“谥号是上级所赠予的,不是下级所创造的。所以颜回、冉有至德,没听说有谥号。蔡邕哀悼朱穆,褒贬不当,所以是私议。”

《晋中兴书》记载,当时赐予谥号,多由封爵决定,不考察德行。王导上疏说:“我听说大德行受大名,小德行受小名,只是实际与名称相符不虚假罢了。近代以来,只有爵位才能得谥,武官牙门将只要有爵位必赐谥,乡校常伯没有爵位全不赐谥,非常失去制定谥号的根本。如今中兴开创,功勋德行兼备,应当深切体察前代训诫,使德行通过谥号彰显,怎么能限制在有爵位的人身上?”中宗采纳了。从此公卿没有爵位而得谥,从王导开始。

《通典·帝王谥号议》记载,《五经通义》说:“称号,也是用来表彰功德,号令天下的。谥的意思,是陈列所行的善行,有善谥,恶有恶谥,用来作为劝诫。”问:“天子有天下的大号,诸侯难道有国的大号吗?”答:“天子居于无上的地位,下面没有所屈服的,所以设立大号来劝勉子孙。诸侯有爵禄的赏赐和削黜的意义。”

鈇钺之诛故无所有国之号也。』赵商问郑志》曰:『《曲礼云:『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諡。』而武王即位,追王太王、王季、文王,改諡爵,何也?』答曰:『周道之业兴于二王之功德,由之王迹初焉。凡为人父,岂能尽贤乎?若夏禹、殷汤则不追諡矣。《郊特牲》云:『死而諡之,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諡,质家两言为諡,成汤是也。文家一言为諡,文武是也。号无质文,諡有质文。或以名配者,德薄,因名配諡,祖甲是也。质家不连号諡,文家连号桀、纣先号后諡者,别诛絶,不嫌也。」

译斧钺诛杀之刑,原本就没有“国”这个称号。赵商在《郑志》中问道:“《曲礼》说:‘已经丧父而突然显贵的人,不为父亲制作谥号。’然而周武王即位后,追封太王、王季、文王为王,并更改他们的谥号和爵位,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周朝大业的兴起,源于太王、王季两位先王的功德,由此开启了周朝王业的开端。大凡作为父亲,哪里能全都贤明呢?像夏禹、商汤那样贤明的君主,就不需要追谥了。《郊特牲》说:‘死后才给予谥号,这是现在的做法。’古时候,活着没有爵位,死后没有谥号;质朴时代的家族用两个字作为谥号,商汤就是这样。文饰时代的家族用一个字作为谥号,周文王、周武王就是这样。称号没有质朴与文饰的区别,但谥号却有质朴与文饰之分。有的用名字来搭配谥号,是因为德行浅薄,就顺着名字来搭配谥号,祖甲就是这样。质朴时代的家族不将称号与谥号连用,文饰时代的家族将称号与谥号连用;夏桀、商纣是先有称号后有谥号,是为了区别被诛杀断绝的后代,不嫌麻烦。”

皇后諡及夫人諡,议白虎通》云:“后夫人諡,臣子共于庙定之。”《五经通义》云:“妇人以随从为义,夫贵于朝,妇贵于室,故得蒙夫之諡。”又云:“夫人无爵,故无諡。”或曰:“夫人有諡,夫人一国之母,修闺门之内,则下以化之,故设諡章其善恶。”《公羊》曰:“葬宋恭姬,称其諡,贤之也。”卿大夫妻命妇也,无諡者以贱也。妾无諡,亦以卑贱无所能与,犹士卑小不得諡也。

魏刘辅等啓论赐諡,云:“古者存有号,则没有諡,必考行迹,论功业而为之制。汉不脩古礼,大臣有宠乃赐之諡。今国家因用未革,臣以为今诸侯薨于位者可有諡,主者宜作得諡者秩品之限。”尚书衞觊奏:“旧制诸王及列侯薨,无少长皆赐諡。古之有諡,随行美恶,非所以优之,又次以明识昭穆,使不错乱也。臣以为诸侯王及王子诸公侯薨,可随行迹赐諡;其列侯始有功劳,可一切赐諡;至于袭封者,则不赐諡。”尚书赵咨又奏云:“其诸袭爵守嗣,无殊才异勲于国,及未冠成人,皆不应赐諡。”黄门侍郎荀攸议以为:“古之諡,纪功惩恶也,故有桓、文、灵、厉之諡。今侯始封,其以功美受爵土者,虽无官位,宜皆赐諡,以纪其功,且旌奉法能全爵禄者也。其斩将搴旗以功受爵,而身在本位,类皆比列侯;自关内侯以下及名号赐爵附庸,非諡所及,皆可阙之。若列侯袭有官位,比大夫以上,其不莅官理事,则当宿衞中勤,或身死王事,皆宜加諡。其余袭爵既无功劳,官小善微,皆不足録。”《晋书·礼志》五经通义以为:“有德则諡善,无德则諡恶,故虽君臣可同。”魏朝初諡宣帝为文侯,景王为武侯,文王表不宜与二祖同,于是改諡宣文、忠武;至文王受晋王之号,魏帝又追命宣文为宣王,忠武为景王。太康八年十月,太常上諡故太常平陵男郭奕为景侯,有司奏云:“晋受命以来,祖宗号諡,羣下未有同者,故郭奕为景,与景王同,不可听,宜諡曰穆王。”济、羊璞等并云:“夫无穷之祚,名諡不一,若皆相避于制,难全如悉不避,复非推崇事尊之礼,宜依讳名之义,但及七庙祖宗而已,不及迁毁之庙。”成粲、武茂、刘讷并云:“同諡非嫌,号諡者国之大典,所以厉时作教,经天人之逺防也。固虽君父义有所不隆,及在臣子或以行显,故能使上下迈德,罔有殆荒。”臣愿圣世同符尧舜,行周同。諡之礼,舍汉魏近制相避之议,又引周公父子同諡,曰:“文武。”帝诏曰:“非言君臣,不可同正。以奕諡景,不相当尔,宜諡曰简。”及太元四年,侍中王欣之表:“君臣不嫌同諡。”尚书奏以欣之言为然,诏可。

通典》元帝大兴三年诏曰:「古者皆諡,名实相称。顷来有爵乃諡,非圣贤本意。通议之有司表云:『刘毅宜諡,以申毅忠允匪躬。』赠右光禄大夫,仪同三司。斯诚圣朝考绩,以着勲之美諡也。案諡者行之迹,而号者功之表。今毅功德并立,而有号无諡,于义不体。窃以《春秋》之事求之,諡主于行,而不系爵。然汉魏相承,爵非列侯,则皆没其髙行而不加之諡。至使三事之贤臣,不如野战之将士。臣愿圣代举《春秋》之逺制,改近代之旧服。」

东晋琅邪世子未周而卒,大司农表琅邪世子,降君一等,宜諡哀愍。太常贺循云:「諡者,所以表功行之目也。故古者未居成人之年,及名位未备者,皆不作諡也。是以周灵王太子聦哲明智,年过成童亡,犹无諡。春秋诸侯即位之年称子,称子而卒,皆无諡,名未成也。未成为君,既无君諡,时见称子,复无子諡,明俱未得也。唯晋之申生,以仁孝遭命,年过成人,晋人悼之,故特为諡。诸国无例也。及至汉代,虽遵之义,过于古礼,然亦未有未逾年之君而立諡也。殇、冲二帝,皆已逾年,方立諡。案哀、冲太孙,各以幼龄立諡,不必依古,然皆即位临官,正名承重,与诸下定君臣之义,尊成体具,事无所屈。且天下之名至重,体其尊者,亦宜殊礼,故随时定制,有立諡之事也。琅邪世子虽

译关于皇后和夫人的谥号,《白虎通义》说:“皇后和夫人的谥号,由臣子在宗庙中共同议定。”《五经通义》说:“妇人以顺从为义,丈夫在朝廷尊贵,妇人在内室尊贵,所以能蒙受丈夫的谥号。”又说:“夫人没有爵位,所以没有谥号。”有人却说:“夫人有谥号,夫人是一国的母亲,修养闺门之内,则下属受其教化,所以设立谥号来彰明她的善恶。”《公羊传》说:“安葬宋国的恭姬,称她的谥号,是认为她贤德。”卿、大夫的妻子是命妇,没有谥号是因为她们地位低贱。妾没有谥号,也是因为卑贱没有什么可称道的,就像士人地位低微不能获得谥号一样。

魏国刘辅等人上奏讨论赐予谥号的事,说:“古时候活着时有称号,死后有谥号,必定考察其行为事迹,评定功业才制定谥号。汉朝不遵循古礼,大臣受宠幸就赐予谥号。现在国家沿用的制度尚未改革,臣认为当今诸侯在位去世的可以有谥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获得谥者的品级限制。”尚书卫觊上奏说:“旧制诸侯王及列侯去世,无论老少都赐予谥号。古时有谥号,是跟随行为的美恶,并不是用来优待他们,其次是为了明确昭穆次序,使不致错乱。臣认为诸侯王及王子、诸公侯去世,可以跟随行为事迹赐予谥号;那些列侯起初有功劳的,可以一概赐予谥号;至于继承爵位的,则不赐予谥号。”尚书赵咨又上奏说:“那些继承爵位守持嗣位,对国家没有特殊才能和异乎寻常的功勋,以及未成年人的,都不应赐予谥号。”黄门侍郎荀攸议定认为:“古时的谥号,是记录功绩、惩戒恶行的,所以有桓、文、灵、厉这样的谥号。现在诸侯刚受封,那些凭借功绩美德接受爵位和封土的,虽然没有官位,也应该都赐予谥号,以记录他们的功绩,并且表彰那些奉行法度能保全爵禄的人。那些斩将夺旗凭借功绩受爵,而身在本位的,大抵都比照列侯;自关内侯以下以及名号赐爵的附庸,不是谥号所涉及的,都可以省略。如果列侯继承爵位且有官位,比大夫以上,那些不临官理事的,就应当在中宿卫勤勉,或者身死于王事,都应该加赐谥号。其余继承爵位既无功劳,官职小善行微,都不值得记录。”

《晋书·礼志》记载,《五经通义》认为:“有德行就赐善谥,无德行就赐恶谥,所以即使是君臣也可以相同。”魏朝初年,谥宣帝为文侯,景王为武侯,文王上表说不宜与两位祖先相同,于是改谥宣帝为宣文,景王为忠武;等到文王接受晋王的称号,魏帝又追命宣文为宣王,忠武为景王。太康八年十月,太常上奏谥已故太常平陵男郭奕为景侯,有关部门上奏说:“晋朝受命以来,祖宗的号谥,群臣中没有相同的,所以郭奕谥为景,与景王相同,不可听从,应该谥为穆王。”济、羊璞等人都说:“无尽的皇位,名谥不统一,如果都在制度上互相避讳,很难完全做到;如果都不避讳,又不符合推崇尊崇的礼仪,应该依照避讳名字的原则,只涉及七庙祖宗而已,不涉及已迁毁的宗庙。”成粲、武茂、刘讷都说:“相同的谥号不是嫌疑,号谥是国家的大典,用来激励当时、施行教化,是贯通天人的长远防范。固然即使是君父,道义上也有不特别尊崇的情况,而在臣子中有的因行为显赫,所以能使上下超越德行,没有懈怠荒废。”臣愿圣世与尧舜相符,实行周代相同的谥号礼仪,舍弃汉魏近制互相避讳的议论,又引用周公父子同谥,说:“文武。”皇帝下诏说:“不是说君臣不可以相同。因为用‘景’字谥郭奕,不相称罢了,应该谥为简。”等到太元四年,侍中王欣之上表说:“君臣不避讳相同的谥号。”尚书上奏认为王欣之的话是对的,皇帝下诏准许。

《通典》记载,元帝大兴三年下诏说:“古时候都有谥号,名实相称。近来有爵位才有谥号,这不是圣贤的本意。”通议之有司上表说:“刘毅应该赐谥,以伸张刘毅忠诚公允、不顾自身的美德。”追赠右光禄大夫,仪同三司。这确实是圣朝考核政绩,以显扬功勋的美谥。查考谥号是行为的痕迹,而称号是功绩的标志。现在刘毅功德并立,而有称号无谥号,在道义上不合适。私下用《春秋》的事例来寻求,谥号主要在于行为,而不系于爵位。然而汉魏相承,爵位不是列侯,就都埋没他们的高行而不加谥号。致使三公那样的贤臣,不如野战的将士。臣愿圣代举用《春秋》的远制,改变近代的旧俗。”

东晋琅邪世子未满周岁就去世了,大司农上表说琅邪世子,降低君主一等,应该谥为哀愍。太常贺循说:“谥号,是用来表彰功行的名目。所以古时候没有达到成年之年,以及名位未完备的,都不作谥号。因此周灵王太子聦哲明智,年龄超过成童去世,仍然没有谥号。春秋时期诸侯即位之年称子,称子而去世,都没有谥号,因为名未成。未成为君主,既然没有君主的谥号,当时被称为子,又没有子的谥号,明显是两者都得不到。只有晋国的申生,因为仁孝遭遇命运,年龄超过成人,晋国人哀悼他,所以特别为他立谥。其他国家没有先例。等到汉代,虽然遵循这个道义,超过了古礼,然而也没有未逾年的君主而立谥号的。殇、冲二帝,都已经逾年,才立谥号。查考哀、冲太孙,各自因为年幼立谥号,不必依循古制,然而都已经即位临官,正名承重,与群下确定君臣之义,尊贵完备,事情没有委屈。况且天下的名分至重,体现其尊贵的,也应该有特殊礼仪,所以随时制定制度,有立谥号的事情。琅邪世子虽然

正体乎上,生而全贵,适可明适统之义,未足定为諡之正也。」

译端正形体于上位,生来就完全尊贵,这恰好可以阐明“适可”与“适统”的意义,还不足以确定为谥号的正当标准。

干宝《晋记》何曽卒,下礼官议諡。博士秦秀议曰:‘曽资性骄奢,不脩轨则。奕世以来,宰臣辅相,未有受诟辱之声,被有司之劾。父子尘累,而蒙恩贷,若曽者也。谨案諡法:名与实乖曰缪,怙威肆行曰丑。宜諡为缪丑。’”

太尉鲁公贾充以韩谧为贾氏嗣,上特许之。及议諡,博士秦秀曰:「充位冠羣后,惟民之望,而悖理溺情,以乱大伦。案諡法,昬乱纪度曰荒,上弗从。赐諡曰武。」

晋书》太常博士掌王公以下应赐諡者,则博士议定之。太尉荀顗上諡法云:「若赐諡而道逺不及葬者,皆封策下属,遣所承长吏奉策即冢祭,赐諡。」

通典《东晋时太常蔡司空諡议》云:「博士曹躭等议曰:『谟可谓善始令终者矣。案諡法:『布德执义曰穆』。司空左长史孔严与王彪之书云:『博士引礼之义,以通髙尚之事,穆诚是美諡。』然蔡公德业既重,又是先帝师傅,居緫録之任,则是参二宰相,考行定名,义存实録,不可不详。』彪之荅:「案諡法:『布德执义曰穆』,谓此名目殊为不轻。太始初张皇后、太宁庾太后并諡曰穆,魏司空陈泰、王昶、贺循皆名士也,并諡曰穆,此与蔡公名体相应。中朝复諡亦不胜单,安平献王孚、齐献王攸并单諡。自顷复諡者,非大晋旧典,必重复諡也,盖是近来儒官相承近意尔。皆顾命重勲,或居分陜,或处阿衡。蔡公存谦素之怀,不当此任。于今咏之所以不复諡,欲令异于数公,所以表冲虚述德美也。又中朝及中兴曽居师傅及録台事者,亦皆不复諡。山、李二司徒,吾族父安丰侯近贺司空荀太尉顗、周光禄顗,或曽师傅,或曽緫録,并不复諡。吾谓此諡▯美,不应翻改。案諡法条有限,而应諡者无限,亦何得令名德必皆齐同?逺准周之文武,则后代不应复得通用此名。近校晋朝旧比,山涛、荀顗、周顗同諡康、羊祜、荀勗同諡成,此例甚众,不可悉载。近朱伯髙諡简时尚书符却已不应与和峤同諡。蔡为太常,据上论可同理,甚有义,遂便施行。蔡家固当有此故事,准例如此,复无所为疑。」

晋书·礼志》:「永和十一年,彭城国为李太妃求諡。博士曹耽之议:『夫妇行不必同,不得以夫諡諡妇。春秋妇人有諡甚多,经无讥文,知礼得諡也。』胡讷云:『礼,妇人生以夫爵,死以夫諡。春秋夫人有諡,不复依礼。』尔安平献王李妃、琅邪武王诸葛妃、大傅东海王裴妃并无諡。今宜率旧典。王彪之云:『妇人有諡,礼坏故尔。』声子为諡,服防诸儒以为非。杜预亦云:『礼,妇人无諡,《春秋》无讥之文,所谓不待贬絶自明者也。』近世惟后乃有諡尔。」

通典《孝武太元四年》光禄勲王欣之表:伏寻太康中,郭奕諡曰「景」,有司执孝宗同号。臣闻姬朝盛明,父子齐称,诸侯与周同諡,经诸哲王不易之道也。宜遵古典训范,来裔徐邈议案:郭奕諡「景」,实不以犯帝諡而改也。又武帝永平元年诏书:「贵贱不嫌同号,周公諡「文」,君父同称,名行不殊,諡何得异?自今以后,其各如礼。」尚书奏:「文武举其一致,圣贤有时而同。」故文王经纬天地,孔文子不耻下问,所以为「文」也。逺稽周典,嘉号通乎上下;近惟太康改諡,匪嫌同称。自顷议者或乖体尚之,实非所以经纶无穷,永代垂式。欣之所表,抑实旧典,宜如所陈。诏可。《魏书》《孝明帝正光五年》侍中甄琛卒,太常议諡「文穆」。吏部郎袁翻奏曰:「案礼,諡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车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细行受小名,行生于己,名生于人。故阖棺然后定諡,皆累其生时美恶,所以为将来劝戒,身虽死,使名常存也。凡薨亡者,属所即言,大鸿胪移本郡大中正,条其行迹功过,承中正移言公府下太常,部博士评议为諡,列上。諡不应法者,博士坐如选举不以实论。若行状失实,中正坐如博士。自古帝王莫不殷勤慎重,以为襃贬之实也。今之行状皆出自其家,任其臣子自言君父之行,无复相是非之事。臣子之欲光▯君父

译干宝《晋记》记载:何曾去世,朝廷让礼官商议谥号。博士秦秀上议说:“何曾本性骄横奢侈,不遵守法度准则。自其家族世代以来,身为宰相辅相,从未遭受过羞辱之声,被有关部门弹劾。父子两代蒙受恩惠宽贷,像何曾这样的人。谨查谥法:名声与实际相违背叫‘缪’,倚仗威势肆意妄为叫‘丑’。应当谥为‘缪丑’。”

太尉鲁公贾充以韩谧为贾氏继承人,皇上特许了。等到商议谥号时,博士秦秀说:“贾充位居群臣之首,是百姓所仰望的人,却违背情理沉溺私情,扰乱了人伦大道。查谥法:昏乱纪纲法度叫‘荒’。”皇上没有听从。赐予谥号为“武”。

《晋书》记载:太常博士掌管王公以下应赐谥号的人,则由博士商议确定。太尉荀顗上奏谥法说:“如果赐予谥号但路途遥远来不及安葬的,都将封策下属,派遣所管辖的长官捧着封策在墓前祭祀,赐予谥号。”

《通典》记载《东晋时太常蔡司空谥议》说:“博士曹躭等上议说:‘蔡谟可以说是善始善终的人了。查谥法:‘布施德行坚持正义叫穆’。司空左长史孔严给王彪之的信中说:‘博士引用礼义,来通达高尚的事迹,穆确实是美好的谥号。’然而蔡公的功德事业既重大,又是先帝的师傅,担任总录的职务,这就相当于参与两位宰相的职权,考核品行确定名号,意义在于如实记录,不可不详细考究。’王彪之回答说:‘查谥法:‘布施德行坚持正义叫穆’,认为这个名目非常不轻率。太始初年张皇后、太宁年间庾太后都谥为穆,魏国司空陈泰、王昶、贺循都是名士,也都谥为穆,这与蔡公的名位体统相称。中朝复谥也不胜枚举,安平献王司马孚、齐献王司马攸都是单谥。近来复谥者,并非大晋旧典,必定是重复谥号,大概是近来儒官相承的近意罢了。都是顾命重臣,有的镇守分陕,有的处于阿衡之位。蔡公存有谦素的情怀,不应当担任此任。如今咏之之所以不复谥,是想让他区别于几位公侯,用来表彰冲虚述说德美。又中朝及中兴时期曾任师傅及录台事的人,也都复谥。山涛、李二司徒,我族父安丰侯、近贺司空、荀太尉荀顗、周光禄周顗,有的曾任师傅,有的曾任总录,都不复谥。我认为这个谥号美好,不应翻改。查谥法条有限,而应谥者无限,又怎能令名德必定都相同?远准周代的文武,则后代不应再通用此名。近校晋朝旧例,山涛、荀顗、周顗同谥康,羊祜、荀勖同谥成,这类例子很多,不能全部记载。近来朱伯高谥简时,尚书符却已不应与和峤同谥。蔡公任太常,据上论可同理,很有义理,于是便施行。蔡家固当有此故事,准例如此,复无所为疑。’”

《晋书·礼志》记载:“永和十一年,彭城国为李太妃求谥。博士曹耽之议:‘夫妇品行不必相同,不能以丈夫的谥号谥妻子。春秋时期妇人有谥号很多,经文中没有讥讽的文字,知道礼制允许妇人得谥。’胡讷说:‘礼制,妇人活着以丈夫爵位,死后以丈夫谥号。春秋夫人有谥号,不再依礼。’当时安平献王李妃、琅邪武王诸葛妃、太傅东海王裴妃都没有谥号。现在应当遵循旧典。王彪之说:‘妇人有谥号,是礼坏故尔。’声子为谥,服防诸儒以为非。杜预也说:‘礼制,妇人无谥,《春秋》无讥之文,所谓不待贬绝自明者也。’近世只有皇后才有谥号。”

《通典》记载《孝武太元四年》光禄勋王欣之表:伏寻太康中,郭奕谥曰“景”,有司执孝宗同号。臣闻姬朝盛明,父子齐称,诸侯与周同谥,经诸哲王不易之道也。宜遵古典训范,来裔徐邈议案:郭奕谥“景”,实不以犯帝谥而改也。又武帝永平元年诏书:“贵贱不嫌同号,周公谥‘文’,君父同称,名行不殊,谥何得异?自今以后,其各如礼。”尚书奏:“文武举其一致,圣贤有时而同。”故文王经纬天地,孔文子不耻下问,所以为“文”也。远稽周典,嘉号通乎上下;近惟太康改谥,匪嫌同称。自顷议者或乖体尚之,实非所以经纶无穷,永代垂式。欣之所表,抑实旧典,宜如所陈。诏可。《魏书》《孝明帝正光五年》侍中甄琛卒,太常议谥“文穆”。吏部郎袁翻奏曰:“案礼,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车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细行受小名,行生于己,名生于人。故阖棺然后定谥,皆累其生时美恶,所以为将来劝戒,身虽死,使名常存也。凡薨亡者,属所即言,大鸿胪移本郡大中正,条其行迹功过,承中正移言公府下太常,部博士评议为谥,列上。谥不应法者,博士坐如选举不以实论。若行状失实,中正坐如博士。自古帝王莫不殷勤慎重,以为褒贬之实也。今之行状皆出自其家,任其臣子自言君父之行,无复相是非之事。臣子之欲光君父”

,但苦迹之不髙,行之不美,是以极辞肆意,无复限量。观其状也,则周孔连镳,伊顔接衽;论其諡也,虽穷文尽武,罔或加焉。然今之博士与古不同,唯知依其行状,又先问其家人之意。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复斟酌与夺,商量是非,致号諡之加,与泛阶莫异,专以极美为称,无复贬降之名。礼官之失,一至于此。案甄司徒行状,至德与圣人齐踪,鸿名共大贤比迹。文穆之諡,何足加焉?但比来赠諡于例普重,如甄琛之流,无不复諡。谓宜依諡法,慈惠爱。民曰孝,宜諡曰孝穆公。自今以后,明勒太常,司徒有行状如此,言辞流宕,无复节限者,悉请裁量,不听为受,必准人立諡,不得甚加优越,复仍踵前来之失者,付法司科罪,从之。

译只是苦于事迹不够崇高,德行不够美好,因此极力铺陈辞藻,肆意夸饰,毫无节制。看其描述的样子,仿佛周公、孔子并驾齐驱,伊尹、颜回近在咫尺;论其谥号,即使穷尽文武之道,也没有能超过他的。然而现在的博士与古代不同,只知道依据行状,又先询问家属的意愿。臣子所请求的,就直接作为议定上报,完全不再斟酌取舍,商量是非,导致谥号的授予,与泛泛的官阶没有区别,专门以极美的称号相称,不再有贬抑降等的名称。礼官的过失,竟然到了这种地步。查考甄司徒的行状,说他的至德与圣人齐步,宏大的名声与大贤比肩。文穆的谥号,哪里配得上他呢?只是近来赠予谥号,惯例普遍厚重,像甄琛这类人,无不追加谥号。我认为应当依照谥法,慈爱惠施、爱护百姓称为“孝”,应当谥为孝穆公。从今以后,明确命令太常寺,司徒如果有行状像这样,言辞放纵,毫无节制限度的,全部请求裁量,不予接受,务必依据人的实际确立谥号,不得过分夸大优越,如果再次沿袭以前的过失,交付法司定罪,朝廷听从了。

唐六典》注:诸职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身亡者,佐吏録行状申考功。考功责歴任勘校,下太常寺拟諡,讫覆申考功。于都堂集省内官议定,然后奏闻。赠官同职事,无爵者称「子」。若緼德丘园,声实明着,虽无官爵,亦奏赐諡「曰先生」。

通典《大唐之制》太常博士掌凡王公以下拟諡,皆迹其功德而为之襃贬【诸諡执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佐吏録行状申考功勘校,下太常拟諡,记申省议定,然后奏闻】无爵称子【沈约諡法云:晋大兴三年始诏无爵者諡,皆称子】养德丘园,声实明着,则諡曰先生;大行则大名,小行则小名【旧有《周书諡法》《大戴礼諡法》,又汉刘熙《諡法》一卷,晋张靖撰《諡法》两卷,又有《广諡》一卷,梁沈约緫集《諡法》凡一百六十五称】告赠諡于柩,而《开元礼》武徳以来,通太常所諡有异议者,略件如后。

咸通三年,太常博士袁思古諡▯州大都督髙阳郡公许敬宗曰「缪议曰:敬宗位以才升,歴居清级弃长子于荒徼,嫁少女于夷落,闻诗闻礼事絶于趋庭,纳采问名,惟闻于渎货白圭斯玷,有累清尘易名之典,须凭实行。敬宗孙太子舍人彦伯诉屈,戸部尚书戴至德问博士王福畤其故,答曰:「昔晋司空何曽,既忠且孝,徒以日食万钱所以贬为缪丑」。况敬宗忠孝不逮于曽,饮食男女之累过之,而定諡为缪」,无负于许氏矣。」诏令尚书省集五品以上重议礼部尚书杨思敬议称案諡法,既过能改曰恭,请諡爲「恭」。」

景云元年,太常諡赠荆州大都督舒国公韦巨源曰昭。戸部贠外郎李邕駮曰:「三思引之为相,阿韦托之为亲。无功而封,无德而禄。同族则丑正安石,他人则附邪楚客。諡之曰昭良,恐未当。」博士李处直请依前定。

开元七年,太常博士张星諡赠工部尚书宋庆礼曰专议曰:庆礼太刚则折,至察无徒,有事东北,所亡万计,所谓害于家,凶于国。案諡法,好功自是曰专。礼部贠外郎张九龄駮之曰:营州镇彼戎夷,扼喉断臂,逆则制其死命,顺则为之主人,是称乐都,其来尚矣。寻罢海运,克广歳储,边庭晏然,河朔无扰,与夫兴师之费,转输之劳,较其优劣,孰为利害?而云所亡万计,一何缪哉!安有践其迹以制实,贬其諡以徇虚,采虑始之谤声,忘经逺之权利?义非得所,孰谓其可?请以所议更下太常,乃諡曰敬。十八年,太常寺諡赠太师燕国公张説为文贞,左司郎中杨伯成驳曰:諡者,德之表,行之迹,将以激厉风俗,检束名教,固无虚称,是存实録。准张说罢相制云:不肃细微之人,颇乖周顺之防;又致仕制云:行亏半古,防阙周身,未免瓜李之嫌。而喧众多之口,且玉之有瑕,尚可磨也,人之斯玷,焉得逭诸?諡曰文贞,何成劝沮?请下太常更据行事定諡。工部侍郎张九龄又立议,请依太常为定,未决。▯宗为制碑文,赐諡曰文贞。

永泰中,太常博士独孤及諡赠凉州都督太原郡公郭知运曰威。右司贠外郎崔厦駮之曰:「郭知运承恩诏葬,向五十余年,今请易名,窃谓非礼。谨案礼经云:『礼时为大』,又曰:『过时不及,非礼也。』昔衞公叔文子卒,将葬,其子戍请諡于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盖时不可逾也。』节度既没,名不浮行,数纪之前,门生故吏已合谋諡,今乃申请,窃将有为而作。嗣子英乂,顷属多故,屡制方隅,朝廷策勲位表端揆,附从者窃不中之礼,合无妄之求。况今裂土者接轸,专征者百辈,若率而行之,谁曰无请?不惟有司疲于简牍,抑恐名器等于草芥,虽欲曲全,窃将不可。又礼经云:『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諡。』若知运合諡而不以其时,则嗣子废先君之德;若不合諡而苟遂其志,则先君因嗣子而见尊。以仆射而言,恐贻越礼之让;以国家而言,又殊旌善之体。请下太常寺重议。」及答曰:「礼时为大,顺次之。将葬易名,时也。有故阙礼,追逺请諡,顺也。公叔戍请諡,适当葬前。谨案三百礼经,三千威仪,曽不言已葬则不追諡。况

译《唐六典》注:凡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身死之后,佐吏记录其生平事迹上报考功司。考功司核查其历任官职,然后下达太常寺拟定谥号,完成后再次上报考功司。在都堂召集省内官员商议确定,然后奏报皇帝。赠官与职事官相同,没有爵位者称“子”。如果隐居乡野修养德行,名声与实绩显著,即使没有官爵,也奏请赐予谥号“曰先生”。

《通典·大唐之制》:太常博士掌管为王公以下拟定谥号,都依据其功德进行褒贬【凡谥号执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佐吏记录生平事迹上报考功司核查,下达太常寺拟定谥号,记录后上报尚书省商议确定,然后奏报皇帝】。没有爵位者称“子”【沈约《谥法》说:晋大兴三年开始下诏,没有爵位者赐谥,都称“子”】。在乡野修养德行,名声与实绩显著,则谥号为“先生”;德行宏大则谥号宏大,德行微小则谥号微小【旧有《周书谥法》《大戴礼谥法》,又有汉代刘熙《谥法》一卷,晋代张靖撰写《谥法》两卷,还有《广谥》一卷,梁代沈约总集《谥法》共一百六十五种称谓】。在灵柩前宣告赠官与谥号,而《开元礼》自武德以来,对于太常寺所拟谥号有异议的,大致情况如下。

咸通三年,太常博士袁思古为〇州大都督、髙阳郡公许敬宗拟定谥号“缪”,议论说:“许敬宗凭借才能升迁,历任清要官职,却将长子抛弃在荒远边地,将小女儿嫁给夷狄部落,听闻诗礼之事断绝于庭训,纳采问名之礼只听说他贪财污浊。白圭有了瑕疵,有损清誉,定谥的典制,必须依据实际行为。许敬宗的孙子太子舍人许彦伯申诉冤屈,户部尚书戴至德询问博士王福畤缘故,回答说:‘昔日晋代司空何曾,既忠诚又孝顺,仅仅因为每天花费万钱,所以被贬为谥号“缪丑”。何况许敬宗的忠孝不如何曾,在饮食男女方面的过失超过他,而定谥为“缪”,对许氏家族并无亏欠。’”皇帝下诏命令尚书省召集五品以上官员重新商议,礼部尚书杨思敬议论称:“依据谥法,有过错能改正称为“恭”,请求谥号为“恭”。”

景云元年,太常寺为赠荆州大都督、舒国公韦巨源拟定谥号“昭”。户部员外郎李邕驳斥说:“武三思引荐他为宰相,韦温攀附他为亲戚。没有功劳却受封,没有德行却享禄。同族之人则丑化正直的安石,他人则依附奸邪的楚客。谥号为“昭”,恐怕不恰当。”博士李处直请求依照原议确定。

开元七年,太常博士张星为赠工部尚书宋庆礼拟定谥号“专”,议论说:“宋庆礼过于刚强则易折断,过于明察则无同伴,在东北有事时,损失数以万计,所谓危害家庭,凶险国家。依据谥法,喜好功绩且自以为是称为“专”。礼部员外郎张九龄驳斥说:“营州镇守那些戎狄,扼住咽喉切断手臂,叛逆则制其死命,顺从则为其主人,这里称为乐都,由来已久。不久停止海运,能够增加每年的储备,边境安宁,河朔没有骚扰,与兴兵的费用、转运的劳苦相比,衡量优劣,哪个是利害?却说损失数以万计,多么荒谬!哪有依据实际事迹来制定,却贬低谥号以顺从虚名,采纳开始时的诽谤之声,忘记长远的权利?道义上不得其所,谁说可以?请将所议再次下达太常寺,于是谥号为“敬”。开元十八年,太常寺为赠太师、燕国公张说拟定谥号“文贞”,左司郎中杨伯成驳斥说:“谥号是德行的标志、行为的轨迹,用来激励风俗,约束名教,本来没有虚称,存在实录。依据张说罢相的制书说:不严肃对待细微之人,颇违背周顺的防范;又致仕的制书说:行为亏损一半古制,防范缺失周全,难免瓜李之嫌。而喧哗众多之口,况且玉有瑕疵,还可以磨去,人的这种玷污,怎能逃避?谥号为“文贞”,如何起到劝善惩恶的作用?请下达太常寺重新依据行事确定谥号。”工部侍郎张九龄又提出议论,请求依照太常寺所定,未决。〇宗为制碑文,赐谥号为“文贞”。

永泰年间,太常博士独孤及为赠凉州都督、太原郡公郭知运拟定谥号“威”。右司员外郎崔厦驳斥说:“郭知运承蒙恩诏安葬,至今已五十多年,现在请求改定名号,私下认为不合礼制。谨案礼经说:‘礼以时为大’,又说:‘过时或不及,都不是礼。’昔日卫国公叔文子去世,将要安葬,他的儿子公叔戍向国君请求谥号说:‘日月有时,将要安葬了,请求用来改定他名号的依据,大概是因为时不可逾越。’节度使去世后,名声不浮行,数纪之前,门生故吏已合谋拟定谥号,现在才申请,私下认为是有目的而作。嗣子郭英乂,近来遭遇多事之秋,屡次镇守一方,朝廷策勋位表端揆,依附跟随者私下认为不合礼制,合无妄之求。况且现在裂土封侯者接踵而至,专征伐者数以百计,如果都这样实行,谁说没有请求?不仅有司疲于文书,恐怕名器等同于草芥,虽然想要曲意成全,私下认为不可。又礼经说:‘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如果郭知运合该赐谥而不趁其时,则嗣子废弃先君的德行;如果不合该赐谥而苟且遂其志,则先君因嗣子而见尊。以仆射而言,恐怕留下越礼的指责;以国家而言,又不同于旌表善行的体统。请下达太常寺重新商议。”独孤及回答说:“礼以时为大,顺次之。将葬时改定名号,是时。有故阙礼,追远请谥,是顺。公叔戍请谥,正当葬前。谨案三百礼经,三千威仪,不曾说已葬则不追谥。况且

三王殊涂,不相沿礼。新礼则死必有諡,不云日月有时。今请易名者,五家无非葬后:苗太师一年矣,吕諲四年矣,卢奕五年矣,顔杲卿八年矣,并荷襃宠,无异同之论。独知运不幸,遂以过时见抑。苟必以已葬为节制,则八年与五十年,其缓一也,而与夺殊制,无乃不可乎?议云:『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諡。』此谓其父无位,而子居贵位,不当以子之贵加荣于父。若知运者,处方面重寄,列位九卿,茂勲崇名,与衞霍侔,饰终之礼,宜加于他将一等,岂待因嗣子之德然后作諡?今之征镇者,率多起屠贩皂隶之中,虽逢风云,化为侯王,而其间有祖父爵位与知运等,当请諡者有几何?乃惧名器等于草芥,以是废礼,窃谓近诬。窃考载籍,征诸旧章,易名之礼。」请如前议。独孤及又諡赠吏部尚书吕諲曰肃。度支贠外郎严郢駮曰:今所议荆南之政详矣,而曰在台司龌龊无匪躬之能者,乃抉瑕掩德,非中道之言也。国家故事,宰臣之諡皆有二字,以彰善旌德焉。夫以吕公文能无害,武能禁暴,贞则干事,忠则利人,盛烈宏规不可备举。▯叙八元之德曰忠肃恭懿。若以美諡拟于形容,请諡吕公曰忠肃。及重议曰:谨案旧仪,凡没者之故吏得以行状请諡于尚书省,而考行定諡则有司存朝廷辨可否,宜存众议。今駮议撰諡异同之说,并故吏専之,伏恐乱庖人尸祝之分,违公器不私之诫,且非唐虞师锡佥曰之道。諡法在惩恶劝善,不在字多。必称其大而略其细,故言文不言武,言武不言文。三代以下朴散礼坏,乃有二字之諡,非古也。其源生于衰周。汉兴,萧何张良霍去病霍光俱以文武大略佐汉致太平,其事业不一一文不足以纪其善,于是有文终文成景桓宣成之諡。虽黩礼甚矣,然犹襃不失人。唐兴参用周秦之制,以魏征为文贞,萧瑀为贞褊。其杜如晦封德彞陈叔达温彦博岑文本唐休璟魏知古崔日用并当时赫赫以功名居宰相者,諡不过一字,不闻子孙佐吏有以字少称屈者。由此言之,二字不必为襃,一字不必为贬。若襃贬果在字数,则是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不如周威烈慎靖也,齐桓晋文不如赵武灵魏安厘也。杜如晦王珪以下或成或明或懿或宪不如萧瑀之贞褊也。然肃者以諲之从政威能闲邪,德可济众,故以肃易名而忠在其中矣。亦犹随防甯俞之不称文,岂必因而重之然后为美?魏晋以贾谧之筹算,贾逵之忠壮,张既之政能,程普之智勇,顾温之密重,王浑之器量,刘恢之鉴裁,庾翼之智略,彼八君子者方之东平宜无惭德,死之日并諡曰肃,当代不以为贬,何尝征一字二字?之降乎上,稽前典,下据甲令,参之礼经,而究其往事,请依前定。

译三王治国途径不同,不沿袭前代的礼制。新定的礼制规定,人死后必定要有谥号,并不说因为时间久远就有所限制。现在请求更改谥号的人,这五家没有不是在安葬之后才提出的:苗太师已过去一年了,吕諲已过去四年了,卢奕已过去五年了,颜杲卿已过去八年了,他们都蒙受褒奖宠遇,没有异议。唯独卢知运不幸,竟因为超过时限而受到压制。如果一定要以已经安葬作为节制标准,那么八年与五十年,其迟缓是一样的,却给予不同的制度,恐怕不可以吧?议者说:“已经孤身暴富显贵,不为父亲制作谥号。”这是指父亲没有官位,而儿子身居高位,不应当用儿子的尊贵来增加父亲的荣耀。至于卢知运,身居方面军重任,位列九卿,功勋卓著,名声崇高,与卫青、霍去病相当,身后之礼,应当比一般将领高出一等,难道要等到因为继承人的德行然后才制作谥号吗?现在的征镇将领,大多出身于屠夫、商贩、皂隶之中,虽然逢时遇势,化为侯王,而其中祖父爵位与卢知运相等的,应当请求谥号的有多少呢?竟然害怕名器像草芥一样轻贱,因此废除礼制,我认为这近乎诬蔑。我私下考察典籍,征引旧章,关于更改谥号的礼仪,请求按照之前的议定。独孤及又谥赠吏部尚书吕諲为“肃”。度支员外郎严郢驳议说:现在所议论的荆南政事很详细,但说在朝廷任职时拘谨而没有尽忠竭力的能力,这是挑剔瑕疵掩盖美德,不是中肯的话。国家旧例,宰相的谥号都有两个字,用来彰显善行、表彰德行。吕公文治能无害于人,武功能禁止暴乱,坚贞能处理政务,忠诚能利于百姓,盛大的功业和宏大的规划无法全部列举。《尚书》叙述八元的美德说“忠、肃、恭、懿”。如果用美好的谥号来比拟形容,请求谥吕公为“忠肃”。独孤及重新议定说:谨查旧仪,凡是去世者的旧部属可以凭借行状向尚书省请求谥号,而考察品行确定谥号则有专门官员负责,朝廷辨别可否,应当保留众人的意见。现在驳议中关于制作谥号异同的说法,都由旧部属专断,我担心这会扰乱厨师与主祭者的分工,违背公器不私有的告诫,而且不符合唐虞时代众人共同推举的方法。谥法的目的在于惩恶劝善,不在于字数多少。一定要称颂其大略而忽略其细节,所以说“文”就不说“武”,说“武”就不说“文”。三代以后,淳朴之风消散,礼制败坏,于是有了两个字的谥号,这不是古制。其源头产生于衰落的周朝。汉朝兴起,萧何、张良、霍去病、霍光都以文武大略辅佐汉朝达到太平,他们的事业不一,仅用“文”不足以记载他们的善行,于是有了“文终”、“文成”、“景桓”、“宣成”等谥号。虽然严重亵渎礼制,但褒奖还是没有失当。唐朝兴起,参用周秦的制度,以魏征为“文贞”,萧瑀为“贞褊”。那些杜如晦、封德彝、陈叔达、温彦博、岑文本、唐休璟、魏知古、崔日用等当时赫赫有名以功名位居宰相的人,谥号不过一个字,没听说子孙佐吏中有因为字数少而称冤的。由此说来,两个字不一定就是褒奖,一个字不一定就是贬低。如果褒贬果真在于字数,那么尧、舜、禹、汤、文、武、成、康就不如周威烈王、慎靓王了,齐桓公、晋文公就不如赵武灵王、魏安厘王了。杜如晦、王珪以下的人,有的谥“成”,有的谥“明”,有的谥“懿”,有的谥“宪”,就不如萧瑀的“贞褊”了吗?然而“肃”字,因为吕諲从政威严能防范邪恶,德行能救济众人,所以用“肃”来更改名字,而“忠”就在其中了。也就像随防、宁俞不称“文”,难道一定要加重它然后才算是美吗?魏晋时期,贾谧的筹算,贾逵的忠壮,张既的政能,程普的智勇,顾温的密重,王浑的器量,刘恢的鉴裁,庾翼的智略,这八位君子相比东平王应该没有惭愧的德行,死时都谥为“肃”,当时的人不认为是贬低,何曾考究过一个字还是两个字?上承天命,下查前代典章,依据法令,参照礼经,并探究往事,请求依照之前确定的方案。

大厯十三年,太常諡赠司徒杨绾曰文贞。比部郎中苏端駮曰:「夫道德博闻曰文,清白守节曰贞。且元载与司徒友敬殊深,推为长者,首举清要,人莫与京。及司徒宠望渐髙,载畏其偪,旋又知载隳坏纲纪,心贰于君。既惧其疑,因疏为简。有口皆知载恶,而独曽无一言。或有发载之恶,证告未明,抱诚坐法者,司徒时居上列,奏达非难,不能因此披衷陈辞,全志士之命,露凶狡之私。而乃晏安自泰,优游过日,使元载祸大灭身,竟劳圣上防伺之虑。岂守节不隐邪?岂懐道无毒邪?非谓文贞明矣。」洎元载啬恩于下,招怨于上,使北塞人劳有过时之戍,西郊虏入无吊灾之患,磁邢坚义之士将死复生,梁宋伤夷之人或寒或馁,搜访旌恤中外所急,载皆絶之,使王泽不及于下,为行路所嗟。而杨公当圣上维新之时,居天下得贤之望,诚宜不俟终日,造次速言。乃寂寥啓悟,噤闭谋猷,贪食万钱之赐,虚承一心之顾。岂慈惠爱人乎?既曰不慈不惠,何以谓之文?有隐有毒,何以谓之贞乎?古者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上以报祖宗,下以处子孙之义也。杨公歴处厚俸,人谓儒宗,曽不立家,又无私庙,宁使人老阙敬祖之礼,位极亡祭祢之宫。凡在衣冠,谁不叹恨?又乖大义,克就愍仁接礼之义矣。曰文与贞,曷可以议?圣人立諡,尽公而无私之谓也。所以周宣不敢私于父,諡曰厉;汉宣不敢私于祖,諡曰戾。百王明制,歴圣通则。昔公叔文子有死卫之节,修班制之勤,社稷不辱,方居此諡。爰及太宗初,魏公征有匡救公直之忠;中宗末,苏公瓌有保安不夺之节。所以诸贤甚众,諡文贞者不过数公。至于燕国公张说,先朝输能,名节昭著,省司尚谓不可,至今人故称之。由是言之,焉可比德?请牒太常更详他諡,以守彞章,庶乎青史之笔不乖于周汉,黄泉之魂免慙于苏魏。别敕諡为文简。

干学案《唐书·杨绾▯称:“苏端,憸人也,持异议。”即此。

赠司空陈国公窦抗諡曰博,赠左衞大将军宇文士及初諡为恭,黄门侍郎刘洎驳之曰:「士及居家侈纵,不宜为恭,竟諡为纵。」工部尚书杨昉諡曰恪,定州刺史定襄郡公于匡济諡曰果,广州都督谢方叔諡曰勤【以上五人,案諡法并无,乃有司一时之议,所以不具其年】

唐书·元和中,赐太子賔客于頔諡曰思。初有司諡曰厉,至是特易之。右丞张正甫封其敕,请还本諡。补阙髙釴上疏曰:「夫諡者,所以惩恶劝善,激浊▯清,使忠臣义士知劝,乱臣贼子畏罪。孔子修《春秋》,乱臣贼子惧,盖为此也。垂范如此,尚不能救,况又隳其典法乎?」

五代史《同光二年史馆事例》:凡王公百官定諡、考功録、行状并諡议,逐月具有无牒报。中外官薨,已请諡,许本家各録行状一本申送。

宋史礼志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薨【赠官同】本家録行状,上尚书省考功,移太常礼院议定,博士撰议,考功审覆,判都省,集合省官参议,具上中书门下,宰臣判准,始録奏闻。敕付所司,即考功録牒,以未葬前赐其家。省官有异议者,听具议闻。蕴德丘园,声实明着,虽无官爵,亦奏赐諡曰先生。太平兴国八年,诏増周公諡法五十五字,美諡七十一字,为一百字;平諡七字,为二十字;恶諡十七字,为三十字。其沈约、贺琛续广諡,尽废。后以直史馆胡旦言:「旧制文武官臣僚,皆以功行上下各赐諡法,近朝以来遂成阙典。建隆以后,臣僚三品以上合赐諡者百余人,望令史馆编録行状,送礼官定諡,付史馆脩入国史。」诏今后并令礼官取行状定諡,送考功详覆,关送史馆,永为定式。直集贤院王皥言:「諡者行之表也,善行有善諡,恶行有恶諡。盖闻諡知行,以为劝戒。六典太常博士掌王公以下拟諡,皆迹其功德,为之襃贬。近者臣僚薨卒,虽官该拟諡,其家自知父祖别无善政,虑定諡之际斥其谬戾,皆不请諡。窃惟諡法自周公以来,垂为不刋之典,盖以彰善瘅恶,激浊▯清,使其身没之后,是非较然,用为劝惩。今若

译大历十三年,太常寺拟定司徒杨绾的谥号为“文贞”。比部郎中苏端驳议说:“道德广博、见闻渊博称为‘文’,清白廉洁、坚守节操称为‘贞’。况且元载与司徒杨绾的友情极为深厚,推举他为长者,首先举荐他担任清贵显要的职位,当时没有人能与他相比。等到司徒的恩宠声望逐渐升高,元载畏惧他对自己构成威胁,随即又了解到元载败坏法纪,对君主怀有二心。杨绾既然惧怕元载怀疑自己,就故意表现得疏远简慢。天下人都知道元载的罪恶,而杨绾却从未说一句话。有人揭发元载的罪恶,证据尚未确凿,抱着诚意的人却因此获罪,当时司徒身居高位,上奏通达并不困难,却不能借此敞开心扉陈述意见,保全志士的性命,揭露凶恶狡诈者的私心。反而安闲自得,悠闲度日,致使元载酿成大祸、身败名裂,最终让圣上费心防备猜忌。这难道是坚守节操而不隐忍吗?难道是怀抱道义而不避祸吗?显然不配称为‘文贞’。”等到元载对下属吝啬恩惠,对上招致怨恨,使得北边塞防的百姓承受超过时限的戍守劳役,西郊的敌寇入侵却没有慰问灾患的措施,磁州、邢州坚守大义的人死而复生,梁州、宋州遭受创伤的人有的受寒有的挨饿,朝廷搜求访查、表彰抚恤内外急务,元载全都断绝,使得皇上的恩泽不能下达百姓,被路人所叹息。而杨公在圣上革新政治之时,身处天下期待得到贤才的期望之中,确实应该不等整天,立刻迅速进言。却沉默不语、毫无启发,闭口不谈谋略,贪享万钱的赏赐,空受一心信任的眷顾。这难道是慈爱惠施、爱护百姓吗?既然不慈不惠,怎么能称为‘文’?有隐忍、有毒害,怎么能称为‘贞’呢?古代诸侯拥有国家,卿大夫拥有封邑,这是对上报答祖宗、对下安置子孙的道义。杨公历任厚禄,人们称他为儒学宗师,却不建立家庙,也没有私人的宗庙,难道让人年老时缺失敬奉祖先的礼仪,地位极高却没有祭祀父祖的宫室吗?凡是士大夫阶层,谁不感叹遗憾?这又违背大义,怎能符合怜悯仁爱、接待礼仪的道义呢?称为‘文’与‘贞’,怎么可以商议呢?圣人确立谥号,是尽公无私的意思。所以周宣王不敢偏私自己的父亲,谥号为‘厉’;汉宣帝不敢偏私自己的祖父,谥号为‘戾’。这是历代帝王的明制,历代圣人的通则。从前公叔文子有誓死保卫国家的节操,修明班制的勤勉,使国家不受辱,才配得上这个谥号。至于太宗初年,魏公魏征有匡正补救、公正直率的忠诚;中宗末年,苏公苏瓌有保全安定、不可剥夺的节操。所以贤人虽然众多,谥号为‘文贞’的不过几位。至于燕国公张说,在前朝贡献才能,名节显著,尚书省尚且认为不可,至今人们仍然称道。由此说来,怎么能相比德行呢?请求行文太常寺重新详议其他谥号,以遵守旧章,或许青史之笔不违背周汉的准则,九泉之下的灵魂免于愧对苏瓌、魏征。另下敕令谥号为‘文简’。

干学案《唐书·杨绾传》称:“苏端,是小人,持异议。”就是指这件事。

赠司空陈国公窦抗谥号为‘博’,赠左卫大将军宇文士及初谥为‘恭’,黄门侍郎刘洎驳议说:“宇文士及居家奢侈放纵,不适宜用‘恭’,最终谥号为‘纵’。”工部尚书杨昉谥号为‘恪’,定州刺史定襄郡公于匡济谥号为‘果’,广州都督谢方叔谥号为‘勤’【以上五人,查考谥法均无此字,是有关部门一时的议论,所以不记载具体年份】。

《唐书》记载,元和年间,赐太子宾客于頔谥号为‘思’。起初有关部门拟定的谥号为‘厉’,到这里特别改换。右丞张正甫封还敕书,请求恢复原来的谥号。补阙高釴上疏说:“谥号,是用来惩恶劝善,激浊扬清,使忠臣义士知道勉励,乱臣贼子畏惧罪责。孔子修撰《春秋》,乱臣贼子感到恐惧,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垂范如此,尚且不能挽救,何况又毁坏典章法度呢?”

《五代史》《同光二年史馆事例》:凡是王公百官确定谥号、考功录、行状以及谥议,每月都有文书报告有无。内外官员去世,已经请求谥号,允许本家各抄录行状一本申送。

《宋史·礼志》记载,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去世【赠官相同】,本家抄录行状,上报尚书省考功司,移交给太常礼院议定,博士撰写议状,考功司审覆,判都省,集合省官参议,详细上报中书门下,宰臣判准,才抄录奏闻。敕命交付有关部门,即考功司抄录文书,在未安葬前赐给其家。省官有异议的,听任具议上报。蕴藏德行于乡野,名声实绩显著,虽然没有官爵,也奏请赐谥号为‘先生’。太平兴国八年,诏令增加周公谥法五十五字,美谥七十一字,共为一百字;平谥七字,共为二十字;恶谥十七字,共为三十字。沈约、贺琛续广的谥法,全部废除。后来直史馆胡旦进言:“旧制文武官臣僚,都根据功行上下分别赐谥法,近朝以来遂成缺失的典制。建隆以后,臣僚三品以上应赐谥号的百余人,希望令史馆编录行状,送给礼官定谥,交付史馆修入国史。”诏令今后都令礼官取行状定谥,送考功司详覆,关送史馆,永远作为定式。直集贤院王皥进言:“谥号是行为的标志,善行有善谥,恶行有恶谥。听说谥号知晓行为,以此作为劝戒。《六典》规定太常博士掌管王公以下拟谥,都考察其功德,为之褒贬。近来臣僚去世,虽然官职符合拟谥,其家自知父祖没有别的善政,担心定谥时斥责其谬误乖戾,都不请求谥号。私下认为谥法自周公以来,垂为不可更改的典制,大概是为了彰善瘅恶,激浊扬清,使其身死之后,是非分明,用来作为劝惩。现在如果

任其迁避,则为恶者肆志而不悛。乞自今后不必候其请諡,并令有司举行。如此则隐慝无行之人有所沮劝。若须行状申乞方行拟諡,考诸方册,别无明证。唯衞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諡。臣谓春秋之时,礼坏乐阙,公叔之卒,有司不能明举旧典,故至将葬始请諡于君。且周制太史掌小丧赐諡,小史掌卿大夫之家赐諡,以此知有司之职自当举行明矣。」诏下有司详定,如皥请焉。礼院更议赠安逺军节度使马怀德已葬请諡,乃言:「自古作諡皆在葬前。唐开元三品以上将葬,既啓殡,告赠諡于柩前。无赠者设啓奠,即告諡。既葬加諡,出于唐时如顔杲卿、卢奕尽忠王室,当时置而不议。至郭知运死五十余年,乃始请諡。右司贠外郎崔厦以为非旌善之礼,而太常博士独孤及谓新制死不必有諡,又谓有故阙礼追逺,请諡顺也。及长于开元之世,亲闻啓奠告諡,而谓新制不必有諡,岂非诬哉?又有故阙礼追逺,请諡皆违礼经,何顺之有?国家给諡一用唐令,然请諡之家例供尚书省官酒食,撰议官又当有所赠遗,故或阙而不请。景祐四年,宋绶建议令官给酒食,其后又罢赠遗。自此既葬请諡者甚众,歳月浸乆,官阀行迹士大夫所不能知,子孙与其门生故吏志在虚美隐恶,而有司据以加諡,是废圣人之法而徇唐庸有司之议也。诏自今得諡者,令葬前奏请,或其家不请,则尚书太常合议定諡,前葬牒史馆及付其家,即徇私諡不以实论,如选举不以实法。既葬请諡者不定諡。郑樵《通志》序论一:古无諡,諡起于周。人羲皇之前,名是氏,亦是号,亦是。至神农氏则有炎帝之号,轩辕氏则有黄帝之号。二帝之号虽殊,名氏则一焉。尧曰陶唐,舜曰有虞,禹曰夏后,汤曰殷商,则氏已异于名。尧曰放勲,舜曰重华,禹曰文命,汤曰武王,则号已异于氏。然是时有名号之别者不过开基之祖尔。夏自啓,商自太甲,皆一名而生死通称。若其曰祖、曰宗、为中、为髙,则又不可常也。以讳事神者,周道也。周人卒哭而讳,将葬而諡。有讳则有諡,无讳则諡不立。盖名不可名已,则后王之语前王,后代之及前代,所以为昭穆之次者,将何以别哉?生有名,死有諡,名乃生者之辨,諡乃死者之辨,初不为善恶也。以諡易名,名尚不敢称,况可加之以恶乎?非臣子之所安也。呜呼!《春秋》纪实事,而襃贬之说行;諡法别昭穆,而美刺之说行。当其时已纷纭矣,后之人何独不然?臣恐襃贬之说不已,则《春秋》或几乎息矣。于是作。春秋考,《春秋传》又恐美刺之说不已,则周公之意其亡矣。夫于是作諡法,使百代之下为人臣、为人子者,知尊君严父,奉亡如存,不敢以轻重之意行乎其间,以伤名教者也。

译如果任由他们迁延躲避,那么作恶的人就会肆意妄为而不悔改。请求从今以后不必等待他们请求赐谥,一并命令有关部门按规定执行。这样,那些隐藏罪恶、没有德行的人就会有所震慑和劝诫。如果必须等到提交行状申请后才拟定谥号,查考典籍,并没有明确的证据。只有卫国公叔文子去世,他的儿子公叔戍请求赐谥。我认为春秋时期,礼制崩坏、音乐缺失,公叔文子去世时,有关部门不能明确执行旧有的典制,所以直到将要下葬时才向国君请求赐谥。况且周朝制度规定,太史掌管小丧的赐谥,小史掌管卿大夫家族的赐谥,由此可知有关部门的职责自然应当按规定执行,这是很明显的。」皇帝下诏让有关部门详细审定,按照赵皞的请求办理。礼院再次商议关于赠安远军节度使马怀德已经下葬后请求赐谥的事,于是说:「自古以来制定谥号都在下葬之前。唐朝开元年间,三品以上官员将下葬时,已经启殡,就在灵柩前宣告赠谥。没有赠官的设立启奠,就宣告谥号。下葬后才加谥,出自唐朝时如颜杲卿、卢奕尽忠王室,当时搁置而不议定。到了郭知运死后五十多年,才请求赐谥。右司员外郎崔厦认为这不是表彰善行的礼仪,而太常博士独孤及说新制度人死后不一定有谥号,又说因为缘故缺失礼仪而追远,请求赐谥是顺理成章的。独孤及生长在开元盛世,亲自听到启奠时宣告谥号,却说新制度不一定有谥号,这难道不是诬蔑吗?又说因为缘故缺失礼仪而追远,请求赐谥都违背礼经,有什么顺理成章的呢?国家赐予谥号一律沿用唐朝法令,然而请求赐谥的家族惯例供给尚书省官员酒食,撰写议谥的官员又应当有所馈赠,所以有时因为缺乏而不请求。景祐四年,宋绶建议让官府供给酒食,后来又取消了馈赠。从此下葬后请求赐谥的人很多,岁月逐渐久远,官员的资历和行迹士大夫无法知晓,子孙与其门生故吏意在虚美隐恶,而有关部门据此加谥,这是废弃圣人的法度而迎合唐朝平庸官员的议论啊。诏令从今以后获得谥号的人,命令在下葬前奏请,如果其家不请求,则由尚书省和太常寺合议定谥,在下葬前通知史馆并交付其家,如果徇私定谥不以实情论处,如同选举不以实情论处的法律。下葬后请求赐谥的不定谥号。郑樵《通志》序论一:古代没有谥号,谥号起源于周朝。伏羲皇之前,名就是氏,也是号,也是谥。到了神农氏就有炎帝的称号,轩辕氏就有黄帝的称号。两位帝王的称号虽然不同,名氏则是一样的。尧叫陶唐,舜叫有虞,禹叫夏后,汤叫殷商,那么氏已经不同于名。尧叫放勋,舜叫重华,禹叫文命,汤叫武王,那么号已经不同于氏。但是那时有名号区别的不过是开基创业的祖先罢了。夏朝从启开始,商朝从太甲开始,都是一个名字生死通称。如果说祖、宗、中、高,那么又不可恒常了。用避讳来侍奉神灵,是周朝的礼法。周人哭丧结束后避讳,将下葬时赐谥。有避讳就有谥号,没有避讳则谥号不立。大概名字不可命名,那么后王谈论前王,后代提及前代,用来作为昭穆次序的,将用什么来区别呢?活着有名,死了有谥,名是生者的区别,谥是死者的区别,起初不是为了善恶。用谥号代替名字,名字尚且不敢称呼,何况可以加上恶名呢?这不是臣子所能安心的。唉!《春秋》记载实事,而褒贬的说法流行;谥法区别昭穆,而美刺的说法流行。当时已经纷纭了,后来的人为什么偏偏不这样呢?我担心褒贬的说法不止息,那么《春秋》或许几乎要停息了。于是作《春秋考》,《春秋传》又担心美刺的说法不止息,那么周公的意图就要消亡了。于是作《谥法》,使百代之后为人臣、为人子的人,知道尊重君主、严肃父亲,奉侍死者如同活着,不敢以轻重之意行于其间,以伤害名教。

序论二:天下有难行之道。虽曰古有是道,而后世终不可行者,非古有是道也,后之人设是道以实之尔。岂有可行于古而不可行于今之道乎?若曰:臣子可以议君父之得失,使有德则諡善,无德则諡恶。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行生于己,名生于人。此真不可行之道也。自非伐无道,诛有罪,收其鲸鲵以为京观,则安得有恶諡之称乎?臣以为立諡之意,本为昭穆;命諡之义,取于尊隆。且生有恶,死无恶者,人之情也;生可简,死不可简者,礼之事也。生虽侯伯,死必称公;生不逾等,死必加等。先王之通制也,岂有称生之号有隆,而命死之名有亏乎?諡亦有恶,恶諡非所以加君父也。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不若是,是不当于人心。子议父,臣议君,秦人之所厌而削之也。今先儒之所为諡者,正秦人之论尔,不合乎古道。

序论三案諡法,恶諡莫如桀纣,其次莫如桓灵,其次莫如幽厉,此古今之所闻也。以臣所见,皆不然。桀纣是名尔,非諡也。名者生之所命,而非死之所加也。当夏之季,当殷之兴,则未有諡。桀非諡也。当殷之季,当周之兴,虽有諡法,然得諡为荣,不得諡为辱。名之以纣,辱莫大焉。桀之所名者,取于木,犹髙柴、公孙枝之所取云尔。岂有贱人多杀之名而可以为名乎?纣之所名者,取于丝,犹臧纥、南宫縚之所取云尔。岂有残义损善之名而可以为名乎?是名也,非己之所更,即父兄之所命也,安得有是义乎?桓于经典并无恶义,如公执桓圭,桓乃圭璋之首称。如桓桓,武王桓乃果毅之盛德。齐之桓公用能霸业,周之桓王元无累行,安得桓为恶名乎?灵者神圣之异名。周之东也,王纲不振,四方解体。迨夫灵王,周道始昌,诸侯服从。故传曰:惟有髭王甚神圣,以其生有神圣之德,死则諡之以灵,是为名实允当。其曰「请为灵」,若厉者,荆蛮不根之论也。安得灵为恶名乎?幽者隐之并名也。周幽王丧于犬戎之祸,鲁隐公卒于羽父之难,皆臣子所不忍言,故以幽隐命之,痛恻之甚也。岂有拥遏不通之义乎?语曰:「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厉与安并德,故于厉言而猛则异于是,故于猛言。不厉非恶也,岂有暴虐无亲之义乎?厉王过矣,使厉王而有暴虐无亲之名,则宣王不得为孝子。幽王过矣,使幽王而受拥遏不通之责,则晋文侯、郑武公不得为良臣。成周之法初无恶諡,諡之有恶者,后人之所立也。由有美刺之说行,然后人立恶諡。

序论:四諡之有善恶者,即文而见,不即说而见。且曰戾,曰刺,岂不见其有凶德?何必以不悔前过然后为戾,暴慢无亲然后为刺乎?一戾不足其说,又益之以戾;一刺不足其説,又益之以刺。非古之道也。曰荡,曰荒,岂不见其有淫行?何必好内逺礼然后为荡,纵乐无度然后为荒乎?一荡不足其说,又益之以荡;一荒不足其说,又益之以荒。非古之道也。諡之善恶,可即一文以见义;一文不得而尽者,即复文以见义;复文不足以尽者,又从而加之。如卫之公孙枝,是为惠贞文子,亦古之道。何必为之说以释之乎?释之之言既多,又非载籍之常义。学者而尽欲以善恶之义通之,其有名实相违而义不可通者,则必迂其说,曲而通之也。桀纣初非恶名,桓灵亦非恶諡,由其君为众恶所集,使名与諡不能主也。人闻其名,见其諡,则翕然以为恶矣。且爱人,爱其人之乌;恶人,恶其人之狗。乌狗何与于善恶?但随人好恶所生矣。是以君子恶居下流,故名之曰幽厉。

序论:五法之为諡者,取一文尔,非有说也。諡法行而其说纷纷,其书见于世者,有周公諡法,有《春秋諡法》,有《广諡》,有《今文尚书》,有《大戴记》,有《世本》,有《独断》,有刘熙之书,有来奥之书,有沈约之书,有贺琛之书,有王彦威之书,有苏冕之书,有扈蒙之书,有苏洵之书。其实皆由汉魏以来儒生,取古人之諡,而释以己说,集而为法也。故苏氏曰:“周

译序论二:天下有难以实行的道理。虽然有人说古代有这种道理,但后世终究无法实行,这并非古代真有这种道理,而是后人虚构出这种道理来充实它罢了。难道有在古代可行而在今天不可行的道理吗?如果说:臣子可以议论君父的得失,有德行就赐给美谥,无德行就赐给恶谥。大德行承受大名号,小德行承受小名号。行为产生于自己,名号产生于他人。这真是不可行的道理啊。如果不是讨伐无道之人,诛杀有罪之人,收集其首级堆积成京观,那么哪里会有恶谥的称号呢?我认为设立谥号的用意,原本是为了昭示宗庙的次序;赋予谥号的意义,取自尊贵崇高。况且活着时有恶行,死后没有恶名,这是人之常情;活着时可以简略,死后不可简略,这是礼制的要求。活着时虽然是侯伯,死后必定称为公;活着时不超越等级,死后必定提升等级。这是先王的通行制度,难道会有活着时的称号尊贵,而死后的名号却亏损的情况吗?谥号也有恶谥,但恶谥不是用来加在君父身上的。孔子说:“父亲在世时,观察他的志向;父亲去世后,观察他的行为,三年不改变父亲的原则,可以称为孝了。”如果不这样,就不符合人心。儿子议论父亲,臣子议论君主,这是秦人所厌恶并加以削除的。现在先儒所制定的谥法,正是秦人的论调,不符合古道。

序论三:考察谥法,恶谥没有比得上桀纣的,其次没有比得上桓灵的,其次没有比得上幽厉的,这是古今所传闻的。以我看来,都不是这样。桀纣是名字,不是谥号。名字是活着时所命定的,而不是死后所加上的。在夏朝末年,殷朝兴起时,还没有谥号。桀不是谥号。在殷朝末年,周朝兴起时,虽然已有谥法,但得到谥号是荣耀,得不到谥号是耻辱。用“纣”来命名,耻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桉所取的名字,取自木,就像高柴、公孙枝所取的名字一样。难道有贱人多杀的名字可以作为名字吗?纣所取的名字,取自丝,就像臧纥、南宫縚所取的名字一样。难道有残害道义损害善行的名字可以作为名字吗?这名字,不是自己更改的,就是父兄所命定的,怎么会有这种含义呢?桓在经典中并无恶义,比如公手持桓圭,桓是圭璋的首称。比如桓桓,武王桓是果毅的盛德。齐国的桓公能够成就霸业,周朝的桓王毫无劣迹,怎么能说桓是恶名呢?灵是神圣的异名。周朝东迁后,王纲不振,四方解体。到了灵王时期,周道开始昌盛,诸侯服从。所以传书说:惟有灵王很神圣,因为他活着时有神圣的德行,死后就谥为灵,这是名实相符的。那些说“请为灵”、“若厉”的,是荆蛮无根据的言论。怎么能说灵是恶名呢?幽是隐的并名。周幽王死于犬戎之祸,鲁隐公死于羽父之难,都是臣子不忍心说的,所以用幽隐来命名,悲痛之极。难道有拥塞不通的含义吗?语说:“子温和而严厉,威严而不凶猛,恭敬而安详。”厉与安并列为德行,所以在厉字上提及,而猛则不同于此,所以在猛字上提及。不厉不是恶,难道有暴虐无亲的含义吗?厉王有过错,如果厉王有暴虐无亲的名声,那么宣王就不能成为孝子。幽王有过错,如果幽王承受拥塞不通的指责,那么晋文侯、郑武公就不能成为良臣。成周的法度最初没有恶谥,谥号有恶的,是后人设立的。由于有美刺的说法流行,然后后人设立了恶谥。

序论四:谥号的善恶,即从文字上就能看出,不需要通过解释才能看出。且说戾,说刺,难道看不出有凶德吗?何必以不悔改前过然后为戾,暴慢无亲然后为刺呢?一个戾字不足以说明,又加上戾字;一个刺字不足以说明,又加上刺字。这不是古道的做法。说荡,说荒,难道看不出有淫行吗?何必好内远礼然后为荡,纵乐无度然后为荒呢?一个荡字不足以说明,又加上荡字;一个荒字不足以说明,又加上荒字。这不是古道的做法。谥号的善恶,可以从一个文字看出含义;一个文字不能穷尽的,就用复文看出含义;复文不足以穷尽的,又从而加上。比如卫国的公孙枝,是惠贞文子,这也是古道的做法。何必为之解释以阐明呢?解释的话既多,又不是典籍的常义。学者如果都想以善恶之义贯通,有名实相违而义不可通的,就必定迂曲其说,曲折而通之。桀纣最初不是恶名,桓灵也不是恶谥,由于他们的君主聚集了众恶,使得名字与谥号不能自主。人们听到他们的名字,看到他们的谥号,就一致认为是恶了。况且爱人,爱其人之乌;恶人,恶其人之狗。乌狗与善恶有什么关系?只是随着人的好恶而产生的。因此君子厌恶处于下流,所以命名为幽厉。

序论五:法之为谥者,取一个文字罢了,没有解释。谥法实行而其说纷纷,其书见于世的,有周公谥法,有《春秋谥法》,有《广谥》,有《今文尚书》,有《大戴记》,有《世本》,有《独断》,有刘熙之书,有来奥之书,有沈约之书,有贺琛之书,有王彦威之书,有苏冕之书,有扈蒙之书,有苏洵之书。其实都是由汉魏以来儒生,取古人之谥,而释以己说,集而为法。所以苏氏说:“周

公之法,反取贺琛之新法而载之书。”是知世之諡法,其名尤古者,益非古法也。今考周公之书,所用后人之语甚多,是皆为諡法者,展转相因,言文杂揉,无足取也。惟沈约之书,博采古今,诠次有纪,然亦无所建明。至苏氏承诏编定六家諡法,乃取周公、《春秋》、《广諡》、沈约、贺琛、扈蒙之书,断然有所去取,其善恶有一成之论,实前人所不及也。“皇也,帝也,王也,公也,侯也,君也,师也,长也,胥也,实尊卑之号,上下之称。且生有爵,死有諡,以是为諡,未之敢闻也。若帝王可以为諡,则天子亦可以为諡矣。若公侯可以为諡,则卿大夫亦可以为諡矣。若师长可以为諡,则父兄亦可以为諡矣。无义之谈,莫此为甚。”经几百年间,而后苏子辟之。“尧取累土以命名,舜取浓华以命名,禹取于兽,汤取于水,桀以乔木,纣以绎丝,是非己之所更,必父兄之所命也。”且生有爵,死有諡,以是为諡,未之敢闻也。苏氏未暇及臣,不敢后焉。谨条其可用者二百十諡,分为三类,只以一文见义,无事乎文之广,无事乎说之繁,庶乎表里苏氏之学,是亦典礼之大者。

译周公的法度,反而采用贺琛的新法并记载于书中。”由此可知,世间的谥法中,名称显得特别古老的,反而更加不是古法。如今考察周公的著作,其中使用后世语言的非常多,这些都是为谥法的人辗转沿袭、言语与文字混杂揉合的结果,没有什么值得采纳的。只有沈约的书,广泛搜集古今资料,编排次序有章法,但也未能提出明确的见解。直到苏氏奉诏编定六家谥法,才选取周公、《春秋》、《广谥》、沈约、贺琛、扈蒙的著作,果断地有所取舍,对于善恶有定论,这确实是前人做不到的。“皇、帝、王、公、侯、君、师、长、胥,这些都是尊卑的称号、上下的称谓。况且活着时有爵位,死后有谥号,用这些作为谥号,我未曾听说过。如果帝王可以作为谥号,那么天子也可以作为谥号了。如果公侯可以作为谥号,那么卿大夫也可以作为谥号了。如果师长可以作为谥号,那么父兄也可以作为谥号了。没有道理的说法,没有比这更严重的。”经过几百年,后来苏子驳斥了这种观点。“尧取累土来命名,舜取浓华来命名,禹取自兽,汤取自水,桀以乔木,纣以绎丝,这些都不是自己更改的,一定是父兄所命名的。”况且活着时有爵位,死后有谥号,用这些作为谥号,我未曾听说过。苏氏来不及涉及臣子,我不敢落后。恭敬地列举其中可用的二百一十个谥号,分为三类,只用一个字体现意义,不追求文字的广博,不追求解释的繁杂,或许能内外体现苏氏的学问,这也是典礼中的大事。

上諡法

神,圣,贤,文,武,成,康,献,懿,元,章厘,景,宣,明,昭,正,敬,恭,庄,肃。

穆,戴,翼,襄,烈,桓,威,勇,毅,克壮圉【或作御】魏,安,定,简,贞,节,白,匡,质,靖,眞,顺,思,考,暠,显,和,▯,高。

光,大,英,睿,博,宪,坚,孝,忠,惠,德,仁,智,慎,礼,义,周,敏,信,达,寛。

理,凯,清,直,钦,益,良,度,类,基,慈,齐,深,温,让,密,厚,纯,勤,谦,友。

祁,广,淑,俭,灵,荣,厉,比,絜,舒,贲,逸,退,讷,偲,逑,懋,宜,哲,察,通。

仪,经,庇,协,端,休,恱,绰,容,确,恒,熙,洽,绍,世,果。

右百三十一諡。用之君亲焉,用之君子焉。

  中諡法

悼,怀,愍【亦作闵】哀,隐,幽,冲,夷,惧,息,携□,愿,儆。

右十四諡,用之闵伤焉;用之无后者,焉。

  下諡法

野,夸,躁,伐,荒,▯,戾,刺,虚,荡,墨▯,亢,于,褊,専,轻,苛,介,暴,虐。

愎,悖,凶,慢,忍,毒,恶,残,奰,攘,顽昬,骄,酗,湎,侥,□,侈,惑,靡,溺。

伪、妄、讟、谄、诬、诈、谲、讻、诡、姧、邪慝、蛊、危、圮、懦、挠、覆、败、斁、疵。

  饕  费

右六十五諡,用之殱夷焉,用之小人焉。凡上中下諡,共二百十言,以备典礼之用。

后论一:凡苏氏所取一百六十八諡,三百十一条。臣今只即一文以见义,即文可以见文,不必曰施而中理,曰文经纬天地,曰文即武可以见武,不必曰克定祸乱,曰武保大定功,曰武即孝可以见孝,不必曰慈惠爱亲,曰孝能养能恭,曰孝即忠可以见忠,不必曰盛衰纯固,曰忠临患不忘,曰忠。且即文以见义,则文简而义显;舍文而从说,则说多而义惑。苏氏所削为多矣。臣今复削去三百十一条之说,只从百六十八諡而增损焉,实得二百十諡,分而为三:上諡百三十,用于君亲,用于君子;下諡六十五,用于殱夷,用于非君子;中諡十四,用于闵伤,用于无后者。其有尧、舜、禹、汤、桀、纣六文,乃人名,非諡法所宜去也。陈胡公满者,言其老也有胡耇之称焉,胡非諡义。齐有丁公名也,汉有丁公姓也,丁非諡义,故去胡、去丁。曰商、曰使、曰军、曰防、曰鼎、曰莫、曰敌、曰震、曰摄、曰革、曰易、曰素、曰顷,凡十三文,虽有其諡,于辞义未安,所宜去也。曰原、曰爱、曰声、曰闻、曰要、曰强、曰平,凡七文,文虽可用,于义不専,亦宜去。苏氏所取者百六十八諡,今去其二十八;凡苏氏所去者百九十八,今取其七十二諡。披沙得金,甄金去土,非相违也,而相从也。

后论二苏氏去其歴代所以为尊卑之号者九,皇帝王公侯君师长胥是也。子曰:「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苏氏去其义之不安者八,今取其贲,取其逸,所以待丘园也。苏氏去其子孙不忍称者九十四,今取其暴,取其虐,取其愎,取其凶,取其悖,取其慢,取其忍,取其毒,取其恶,取其奰,取其攘,取其顽,所以待暴戾;取其昬,取其骄,取其酗,取其湎,取其侥,取其□,取其侈,取其惑,取其靡,取其溺,所以待淫侈;取其谄,取其伪,取其讟,取其妄,取其诬,取其诈,取其谲,取其讪,取其诡,取其姧,取其邪,取其慝,取其蛊,所以待奸回;取其危,取其圮,取其挠,取其覆,取其败,取其斁,所以待覆亡;取其懦,取其疵,取其饕,所以待贪鄙。苏氏去其名之不能举其人之要者八,今取其退,取其纳,所以待恬退之士;取其修,取其训,所以待礼法之人。苏氏去其鄙陋不足以训者十有一,今取其偲,取其逑,为靖専者备也。苏氏去其泛滥不可指明善恶之状者七,今取其懋,为黾勉者备也;取其宜,为中庸者备也。苏氏去其重复而无益于用者五十七,今取其哲,有异于智也;取其察,有异于明也;取其通,有异于敏也;取其仪,有异于穆也;取其经,有异于宪也;取其庇,有

译上谥法

神、圣、贤、文、武、成、康、献、懿、元、章、厘、景、宣、明、昭、正、敬、恭、庄、肃。

穆、戴、翼、襄、烈、桓、威、勇、毅、克、壮、圉【或作御】、魏、安、定、简、贞、节、白、匡、质、靖、真、顺、思、考、暠、显、和、〇、高。

光、大、英、睿、博、宪、坚、孝、忠、惠、德、仁、智、慎、礼、义、周、敏、信、达、宽。

理、凯、清、直、钦、益、良、度、类、基、慈、齐、深、温、让、密、厚、纯、勤、谦、友。

祁、广、淑、俭、灵、荣、厉、比、絜、舒、贲、逸、退、讷、偲、逑、懋、宜、哲、察、通。

仪、经、庇、协、端、休、悦、绰、容、确、恒、熙、洽、绍、世、果。

以上共一百三十一个谥号。用于君主和尊长,也用于君子。

中谥法

悼、怀、愍【亦作闵】、哀、隐、幽、冲、夷、惧、息、携□、愿、儆。

以上十四个谥号,用于哀悯伤痛的情况;也用于没有后嗣的人。

下谥法

野、夸、躁、伐、荒、〇、戾、刺、虚、荡、墨〇、亢、于、褊、专、轻、苛、介、暴、虐。

愎、悖、凶、慢、忍、毒、恶、残、奰、攘、顽、昬、骄、酗、湎、侥、□、侈、惑、靡、溺。

伪、妄、讟、谄、诬、诈、谲、讻、诡、姧、邪、慝、蛊、危、圮、懦、挠、覆、败、斁、疵。

饕、费

以上六十五个谥号,用于诛杀夷灭的情况,也用于小人。大凡上、中、下谥,共计二百一十个字,以完备典礼的使用。

后论一:大凡苏氏所选取的一百六十八个谥号,有三百十一条解释。臣现在只依据文字本身来体现含义,依据文字就可以看出含义,不必说“施而中理”就是文,说“文经纬天地”就是文,依据“文”就可以看出“武”的含义,不必说“克定祸乱”就是武,说“武保大定功”就是武,依据“文”就可以看出“孝”的含义,不必说“慈惠爱亲”就是孝,说“孝能养能恭”就是孝,依据“文”就可以看出“忠”的含义,不必说“盛衰纯固”就是忠,说“忠临患不忘”就是忠。况且依据文字来体现含义,那么文字简练而含义明显;舍弃文字而遵从解释,那么解释繁多而含义令人困惑。苏氏删减的太多了。臣现在又删去三百十一条的解释,只依据一百六十八个谥号进行增删,实际得到二百一十个谥号,分为三类:上谥一百三十个,用于君主和尊长,用于君子;下谥六十五个,用于诛杀夷灭,用于非君子;中谥十四个,用于哀悯伤痛,用于没有后嗣的人。其中有尧、舜、禹、汤、桀、纣六个字,乃是人名,不是谥法所应保留的。陈胡公满,是说年老有胡耇之称,胡不是谥义。齐国有丁公的名,汉国有丁公的姓,丁不是谥义,所以去掉胡、去掉丁。曰商、曰使、曰军、曰防、曰鼎、曰莫、曰敌、曰震、曰摄、曰革、曰易、曰素、曰顷,共十三个字,虽然有其谥号,但在辞义上不安妥,应当去掉。曰原、曰爱、曰声、曰闻、曰要、曰强、曰平,共七个字,文字虽然可用,但在含义上不专一,也应当去掉。苏氏所选取的一百六十八个谥号,现在去掉其中二十八个;大凡苏氏所去掉的一百九十八个,现在选取其中七十二个谥号。披沙得金,甄别金子去除泥土,并非相互违背,而是相互遵循。

后论二:苏氏去掉历代用来表示尊卑称号的九个,皇帝、王、公、侯、君、师、长、胥就是这些。孔子说:“左丘明以此为耻,丘也以此为耻。”苏氏去掉含义不安妥的八个,现在选取贲,选取逸,用来对待隐居丘园的人。苏氏去掉子孙不忍心称呼的九十四个字,现在选取暴,选取虐,选取愎,选取凶,选取悖,选取慢,选取忍,选取毒,选取恶,选取奰,选取攘,选取顽,用来对待暴戾之人;选取昬,选取骄,选取酗,选取湎,选取侥,选取□,选取侈,选取惑,选取靡,选取溺,用来对待淫乱奢侈之人;选取谄,选取伪,选取讟,选取妄,选取诬,选取诈,选取谲,选取讪,选取诡,选取姧,选取邪,选取慝,选取蛊,用来对待奸邪之人;选取危,选取圮,选取挠,选取覆,选取败,选取斁,用来对待覆亡之人;选取懦,选取疵,选取饕,用来对待贪婪鄙陋之人。苏氏去掉不能概括人物要点的八个字,现在选取退,选取纳,用来对待恬淡退隐之士;选取修,选取训,用来对待遵守礼法之人。苏氏去掉鄙陋不足以作为训诫的十一个字,现在选取偲,选取逑,为靖专之人做准备。苏氏去掉泛滥不可指明善恶状况的七个字,现在选取懋,为勤勉之人做准备;选取宜,为中庸之人做准备。苏氏去掉重复而无益于使用的五十七个字,现在选取哲,与智不同;选取察,与明不同;选取通,与敏不同;选取仪,与穆不同;选取经,与宪不同;选取庇,与

异于礼也;取其协,有异于顺也;取其端,有异于直也;取其费,有异于夸也;取其休,取其恱,有异于凯也;取其绰,取其容,有异于寛也;取其确,取其恒,有异于介也;取其熙,取其洽,有异于和也。

译与礼不同;取其协调,与顺不同;取其端正,与直不同;取其耗费,与夸不同;取其喜庆,取其愉悦,与凯不同;取其宽裕,取其包容,与宽不同;取其坚定,取其恒久,与介不同;取其光明,取其融洽,与和不同。

后论三苏氏于百六十八諡之外,有七去三百十一条之中,有六类。七去者,削其文;六类者,易其义。臣今此书,只以文显,不用义说,故于六类亦无所用。但第四类中,比俭二义于文未安,不得不为之说。俭乃恭俭之俭,比乃协比之比。俭也,比也,古之美諡也。苏氏引俭则固之义而更之曰菲薄废礼曰俭,引君子周而不比之义而更之曰事君有党曰比。以比俭二諡内于恶德,此臣之所不取也。俭若为恶德,则夫子温良恭俭之俭,其将何处比?若为恶德,则协比其邻、昬姻孔云之比,其将何为?若之何以不中礼之俭为俭,朋比之比为比乎?臣今易置,从古道也。

后论四语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然则文子之諡,初无諡法,仲尼则因问而即其人之行事以释之。奈何先立其法,必使人之曲中也?规矩本为方圎设,而非豫为小大剂量,使制器者范围于此。况所作之法,只采经传之言,其间有大不通理处。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而云「敏而好学」曰文可也。孟子曰:「陈善闭邪,谓之敬」,而云「陈善闭邪」曰敬可也。《易》之益曰:「君子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而云「迁善改过」曰益可也。左氏曰:「共用之谓勇」,而云「率义共用」曰勇可也。奈何《诗》曰:「哿矣能言,巧言如流」,曰「哿可乎」?《书》曰:「賔于四门,四门穆穆」,而云「辟于四门」曰「穆可乎」?《▯曰:「季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友」,遂命之,而云「有文在手」曰「友」何义也?《书》曰:「乃圣乃神,乃武乃文」,而云「乃圣乃神」曰「武」何义也?《诗序》曰:「太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而云「持盈守满」曰「成」何义也?至于终始如一者,则谓之「终」;为人所渴望者,则谓之「渴」。于义安乎?取并后匹适之义而为「并」,取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义而为「索」,是可用乎?千百年间,学者见之,礼官博士行之,而断无以为非者。《春明退朝録》:「古者将葬,赐諡以易名;近世多稾殡,或已葬而请諡。唐独孤及諡郭知运,而右司贠外郎崔厦以为知运葬已五十年,今请易名,窃恐非礼。及以为请諡者五家,皆在葬后:苗太师一年,吕諲四年,卢奕五年,顔杲卿八年,独知运遂以过时见抑。且八年与五十年,其缓一也,与夺殊制,不可遂諡。知运曰威。」国朝以来,博士为諡,考功覆之,皆得濡润。庆厯八年,有言博士以美諡加于人,以利濡润,有同纳赂,有诏不许,收所遗。于是旧臣子孙竞来请諡,既而礼院厌其烦,遂奏厘革。嘉祐中,李尚书维家复来请諡,博士吕缙叔引诏以罢之。○唐制兼官三品得赠官如韩。文公曽为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后终吏部侍郎,而赠礼部尚书,是也。又观察使多赠两省侍郎,以就三品得諡。国初以来,惟正官三品方得諡,兼官赠三品不得之。真宗命陈彭年详定,遂诏文武官至尚书节度使卒,许辍朝赠諡;至正三品,许请諡,而史失其▯。宝元中,元禄卿知河阳郑立卒,而辍朝,非故事也。

元史》旧令:三品以上官,立朝有大节,及有大功勲于王室者,得赐功臣号及諡。

明防典凡议諡,洪武初,俱礼部奉防施行。二十五年,令礼部行翰林院拟,奏请防。凡亲王諡例用一字,郡王二字。▯治十五年,奏准亲王行巡抚、巡按等官覆勘,郡王行本府亲王及承奉、长史等官覆勘,善恶得实明白,结报具奏,定諡。

丘濬举赠諡以劝忠疏。臣惟生者之祸福出于一时,蒙蔽众论之不公,人众者胜天,固可侥幸而苟免;而事乆则论定,天定则胜人。至于盖棺,事则定矣。犹以偏爱之心,持不公之论,以愚而为贤,当辱而反荣,是终无天道矣。是以三代明王立为諡法,以为死后荣辱之典,善者予之以美諡,恶者予之以恶諡。孟子所谓「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而世之昬君嬖臣乃以一己之私,而掩天下之公,非惟得罪于世教,而实得罪于天帝也。三代以前,君

译后来,苏氏在百六十八个谥号之外,列出了七项“去”;在三百十一条谥法之中,列出了六项“类”。所谓“七去”,是删削其文辞;所谓“六类”,是改变其含义。臣在此书中,只以文辞显明,不采用义理解说,因此对“六类”也不加使用。只是在第四类中,“比”和“俭”这两个含义在文辞上不妥当,不得不加以解说。“俭”是恭敬节俭的“俭”,“比”是协调亲比的“比”。“俭”和“比”,都是古代美好的谥号。苏氏引用“俭则固”的含义而改说为“菲薄废礼曰俭”,引用“君子周而不比”的含义而改说为“事君有党曰比”。将“比”和“俭”这两个谥号归入恶德,这是臣所不采纳的。如果“俭”是恶德,那么孔子所说的“温良恭俭”中的“俭”,又该归入何处呢?如果“比”是恶德,那么《诗经》中“协比其邻”、“昬姻孔云”中的“比”,又该作何解释呢?怎么能把不合礼制的“俭”当作“俭”,把结党营私的“比”当作“比”呢?臣现在重新安置,遵循古道的说法。

后论第四点说:“孔文子为什么称他为‘文’呢?孔子说:‘聪敏而好学,不以向地位低的人请教为耻,因此称他为‘文’。’那么孔文子的谥号,起初并没有固定的谥法,孔子是顺着问题就根据这个人的行事来解释的。为什么先确立法则,一定要使人的行为曲折地符合呢?规矩本来是为方形和圆形设置的,而不是预先规定大小的剂量,让制造器物的人局限于此。况且所制定的法则,只是采撷经传中的言语,其中有很多不通情理的地方。孔子说:‘聪敏而好学,不以向地位低的人请教为耻,因此称他为‘文’,’那么说‘敏而好学’曰文是可以的。孟子说:‘陈述善道,闭塞邪念,称为‘敬’,’那么说‘陈善闭邪’曰敬是可以的。《易经》益卦说:‘君子见到善就追随,有了过错就改正,’那么说‘迁善改过’曰益是可以的。《左传》说:‘共同使用(义)称为‘勇’,’那么说‘率义共用’曰勇是可以的。为什么《诗经》说:‘哿矣能言,巧言如流,’却说‘哿可乎’呢?《尚书》说:‘賔于四门,四门穆穆,’却说‘辟于四门’曰‘穆’可以吗?《〇》说:‘季子生下来手上有纹路,叫‘友’,’于是命名他,却说‘有文在手’曰‘友’有什么意义呢?《尚书》说:‘乃圣乃神,乃武乃文,’却说‘乃圣乃神’曰‘武’有什么意义呢?《诗序》说:‘太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却说‘持盈守满’曰‘成’有什么意义呢?至于终始如一的人,就称为‘终’;被人渴望的人,就称为‘渴’。这在义理上合适吗?取‘并后匹适’的含义作为‘并’,取‘牝鸡之晨惟家之索’的含义作为‘索’,这可以用吗?千百年来,学者见到它,礼官博士执行它,却断然没有认为不对的。《春明退朝录》记载:‘古代将要安葬时,赐谥号以改变名字;近代多草草殡殓,有的已经安葬才请谥号。唐代独孤及为郭知运请谥,右司员外郎崔厦认为郭知运安葬已五十年,现在请改名字,私下担心不合礼制。独孤及认为请谥号的五家,都在安葬之后:苗太师一年,吕諲四年,卢奕五年,颜杲卿八年,只有郭知运因为过时而被压制。况且八年与五十年,其迟缓是一样的,给予和剥夺的制度不同,不能立即赐谥。郭知运的谥号是‘威’。’本朝以来,博士拟定谥号,考功司复核,都能得到润色。庆历八年,有人上书说博士将美谥加于人,以此获利润色,如同纳贿,皇帝下诏不许,收回所赠送的财物。于是旧臣子孙竞相来请谥号,后来礼院厌烦其繁琐,于是上奏改革。嘉祐年间,李尚书维家又来请谥号,博士吕缙叔引用诏书予以罢免。〇唐代制度,兼官三品可以得到赠官,如韩文公曾任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后来终任吏部侍郎,而赠礼部尚书,就是这样。又观察使多赠两省侍郎,以凑足三品得以赐谥。国初以来,只有正官三品才能得谥,兼官赠三品不能得到。真宗命令陈彭年详定,于是下诏文武官至尚书、节度使去世,允许辍朝赠谥;至正三品,允许请谥,而史书丢失了〇。宝元年间,元禄卿知河阳郑立去世,而辍朝,这不是旧例。

《元史》旧令:三品以上官员,在朝廷有大节,以及对王室有大功勋的人,可以赐予功臣号及谥号。

《明防典》凡议谥,洪武初年,都由礼部奉防施行。二十五年,命令礼部行文翰林院拟定,奏请防。凡亲王谥例用一字,郡王用二字。〇治十五年,奏准亲王由巡抚、巡按等官覆勘,郡王由本府亲王及承奉、长史等官覆勘,善恶查实明白,结报具奏,定谥。

丘濬上《举赠谥以劝忠疏》。臣认为生者的祸福出于一时,蒙蔽众人舆论的不公,人多者胜天,固然可以侥幸而苟且免祸;但事情久了则舆论定,天意定了则胜人。至于盖棺定论,事情就确定了。还以偏爱之心,持不公之论,以愚为贤,当辱而反荣,这是终究没有天道了。因此三代明王设立谥法,作为死后荣辱的典制,善者给予美谥,恶者给予恶谥。孟子所说的‘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而世间的昏君宠臣却以一己之私,掩盖天下之公,不仅得罪于世教,而且实在得罪于天帝。三代以前,君主

之諡则请命于天,臣之諡则请命于君。天不言而人代言人,代天言而反天之道,天必殛之。君不定而俾臣代之,臣承君命而负君之托,逆天之理,违国之法,虽一时逭于人刑,其如天道何?唐宋议諡,掌于太常博士,凡于法应得諡者,考其行状,撰定諡文,移文吏部考功郎中覆定之。本朝虽设太常博士,而不掌諡议。洪武初,惟武臣有諡,至永乐中文臣始得諡,盖自姚广孝、胡广始也。自后文臣亦多有之,然我朝之諡皆出恩赐。然臣窃以为九重之上于臣下之贤否未易尽知,请自今以后有应得諡者,未赐之先,先下攸司,俾其考定订议以闻,然后从中赐下。如此则得之者以为荣,不当得者不因其亲故之嘱托,其当得者不为朋党之掩蔽,国家激劝臣子之大法,端有在于是,其为世教之助,夫岂细哉?隆庆四年题准,凡冒袭王爵奉防改正者,不许一槩请諡。凡文武大臣赐諡,亦用二字,与否取自上裁。若官品未高而侍从有劳,或以死勤事,特恩赐諡者,不拘常例。▯治四年令,凡乞恩赐諡者,礼部斟酌可否,务合公论,不许一槩比例滥请。○十五年奏准,文武大臣有请諡者,礼部照例上请,得防行吏兵二部备查实迹,礼部定为上中下三等,以行业俱优者为上,行实颇可者为中,行实无取者为下,开送翰林。院拟諡,请防。

译天子之谥号,是向天请命;臣子之谥号,是向君主请命。上天不言,而人代为上天说话,代天言说却违背了天的道义,上天必定会降灾惩罚他。君主不亲自裁定而让臣子代为决定,臣子承受君命却辜负了君主的托付,违背了天的常理,违反了国家的法度,虽然一时可以逃避人间的刑罚,但又能如何抵挡天道的制裁呢?唐宋时期议定谥号,由太常博士掌管,凡是按法应当获得谥号的人,考察其生平事迹,撰写确定谥文,移文给吏部考功郎中复核审定。本朝虽然设有太常博士,却不掌管议谥之事。洪武初年,只有武臣有谥号,到永乐年间文臣才开始获得谥号,大概是从姚广孝、胡广开始的。此后文臣也多有获谥者,然而我朝的谥号都是出于皇恩赐予。然而臣私下认为,九重宫阙之上的君主对于臣下的贤良与否难以完全知晓,请求从今以后,凡有应当获得谥号的人,在未赐予之前,先下达给相关部门,让他们考察评定议定后上报,然后由皇帝从中赐予。这样,获得谥号的人会以此为荣,不应当获得的人不会因其亲友故旧的嘱托而得谥,应当获得的人也不会被朋党所掩盖,国家激励劝勉臣子的大法,关键在于此,它对世道教化的辅助作用,难道细微吗?隆庆四年题奏获准,凡是冒袭王爵奉旨改正的人,不许一概请求谥号。凡是文武大臣赐予谥号,也使用两个字,是否赐予取自皇帝裁断。如果官职品级不高但侍奉君主有功,或者因勤勉办事而死,特恩赐予谥号的,不拘泥于常规。〇治四年法令,凡是乞求恩赐谥号的,礼部斟酌是否可行,务必符合公论,不许一概按比例滥请。○十五年奏准,文武大臣有请求谥号的,礼部照例上请,获准后行文吏部、兵部备查核实事迹,礼部定为上、中、下三等,以德行功业都优秀者为上等,德行功业尚可者为中等,德行功业无可取者为下等,开列名单送交翰林院拟谥,请旨定夺。

万厯元年题准大臣应得諡者,礼部仍广加咨询,稽覈名实。闲有应諡而未经题请,及曽题请而未蒙赐諡者,不论逺近,许各该抚按及科道官从公举奏,礼部酌议题覆补给。若不系公举,子孙自陈乞补諡者,不行。○十二年题准,凡遇文武大臣应得諡号者,备查本官生平履厯,必其节槩为朝野具瞻,勲猷系国家休戚,公论允服,毫无瑕疵者,具请上裁。如行业平常,即官品虽崇,不得槩与。

【支允坚异林:夏商继世之君,未尝立諡;至周始加諡,而有幽厉之名。秦人鉴此,谓以子议父,臣议君也,遂去諡法。后世自汉以下,帝王諡号,非易代之日,有美无恶。若増累美諡,盖始于唐代宗时,顔真卿上言:「上元中,政在宫壸,始増祖宗之諡。▯宗末,奸臣窃命,累圣之諡,有加至十一字者。」案周之文武,言文不称武,言武不称文,岂盛德所不优?盖羣臣称其至者故也。故諡多不为襃,諡少不为贬。今諡号渝古,请自中宗以上皆从初諡。当时百官集议,儒学之士皆从真卿议,独袁傪谓:「陵庙玉册皆已刋刻,不可轻改。」事遂寝。后世议諡益衍而广,皆准唐为例,非古制也】

【韩如璜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諡。说《郊特牲》曰:“死而諡,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諡。”《曲礼》曰:“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諡。”是父初无爵无諡者也。先儒为之辞曰:“父无爵无諡,若以己有尊爵而諡之,是以己爵加其父,欲尊而反卑之。”吁!是何言哉?追王追封之典,非以己爵加之乎?以己爵加之而不可,将追王追封皆已孤暴贵之所不敢出乎?盖諡兼襃贬,周之制也。故使諡父而皆有襃无贬,则可也。使諡父而不能有襃无贬,将据先王劾实之法而褒贬之邪?则是因已之贵而暴父之恶,难乎其为显▯之至情矣。将徇人子荣亲之情而槩襃之邪?则是因子之贵而诬父之贤,难乎其为劝惩之公法矣。善善恶恶者,万世之定评,毫不容贷。周之天王不能改祖父幽厉之名,而孔子作《春秋》,亦不能特书弗父何、叔梁纥于侨札之上也。人子但以其身贵而貤恩以贵乎其亲,是亦申罔极之情于万一矣。何必邀易名之典邪】

  私諡

后汉书·荀爽传》:「时人多私諡其君父及诸名士,荀爽皆引大义正以经典,虽不悉变,亦颇有改。」

宋名臣言行録:张子厚横渠先生卒,门人欲諡为明诚。中子以质明道,明道以问温公。温公复书曰:「子厚生平用心,欲率世人复三代之礼。《郊特牲》曰:『古者生无爵,死无諡。』爵谓大夫以上也。《檀弓》记礼所由失,以为士之有诔,自县贲父始。子厚官比诸侯之大夫,则宜諡矣。然曽子问曰:『贱不诔贵,防不诔长,礼也。』唯天子称天以诔之,诸侯相诔犹为非礼,况弟子而诔其师乎?孔子没,哀公诔之,不闻弟子复为之諡也。今诸君欲諡子厚,恐不合于古礼,非子厚之志。与其以陈文范、陶靖节、王文中、孟贞曜为比其尊之也,曷若以孔子为比乎?」

苏轼与李方叔书:「东汉处士私相諡,非古也。殆以丘明为素臣,当得罪于孔门矣。孟生贞曜,盖亦蹈袭流弊,不足法,而况过相名字者乎?甚不愿足下此等也。」张耒答李文叔简:「为兄作諡,固善。但古者贱不诔,贵防不诔长。诔,与諡一道也。自下议上,不顺;又以尊临卑,则公议不得尽申,俾无以尽善恶之实。况于骨肉宗族,而可以相为立諡邪?古之私諡者甚多,如王通死,门人私諡「文中」;孟郊死,韩愈、张籍諡以「贞曜」。然读通所着《续经》,其狂诞野陋,乃可为学者▯笑。郊以饿士,偶工于诗尔。世之言通与郊之实,不过如此。「文中」「贞曜」竟何补哉?古者生无爵,死无諡。孔、孟、顔、闵不闻有諡,虽其门人朋友尊爱之如此,亦不敢为作諡。此数君子,后世岂以无諡而遂不▯哉?由是观之,有諡不能使欺者▯无諡不能使实者没。贤兄之懿行,人实闻之,其不至公卿而死,不得使有司显议而公諡之,其为不幸,无可言者。但其德美之实,苟不可泯灭,自应▯

译万历元年奏准,大臣应当获得谥号的,礼部仍要广泛咨询,核查名实是否相符。间或有应当谥号却未曾奏请,以及曾经奏请但未获赐谥的,不论远近,允许各该巡抚、巡按及科道官员出于公心举荐上奏,礼部酌情议定奏覆补赐。如果不是出于公举,而是子孙自行陈述请求补赐谥号的,不予批准。○万历十二年奏准,凡是遇到文武大臣应当获得谥号的,要详细查考该官员生平履历,必须其节操气概为朝廷和民间共同敬仰,功勋业绩关乎国家兴衰,公众舆论信服,毫无瑕疵的,才具奏请皇上裁决。如果品行平常,即使官位崇高,也不能一概赐予。

【支允坚《异林》:夏商继承世位的君主,未曾设立谥号;到了周朝才开始加谥,因而有了周幽王、周厉王这样的恶名。秦人鉴于此,认为这是儿子议论父亲、臣子议论君主,于是废除了谥法。后世自汉朝以下,帝王的谥号,除非在改朝换代之时,否则只有美称没有恶称。至于增加累加的美谥,大概始于唐代宗时期,颜真卿上言说:‘上元年间,政令出于后宫,开始增加祖宗的谥号。○代宗末年,奸臣窃取权柄,历代圣君的谥号,有增加到十一字的。’按周朝的文王、武王,说‘文’不称‘武’,说‘武’不称‘文’,难道是盛德所不具备的吗?这是因为群臣称颂其最突出的方面罢了。所以谥号多并不表示褒扬,谥号少也不表示贬斥。如今谥号违背古制,请求从中宗以上都采用最初的谥号。当时百官集议,儒学之士都赞同颜真卿的意见,唯独袁傪说:‘陵庙玉册都已经刊刻,不可轻易更改。’事情于是搁置。后世议定谥号更加繁衍生广,都效法唐朝为例,并非古制。】

【韩如璜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解说《郊特牲》说:‘死后加谥,是现在的做法。古时候活着没有爵位,死了没有谥号。’《曲礼》说:‘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这是指父亲起初没有爵位没有谥号的情况。先儒为此辩解道:‘父亲没有爵位没有谥号,如果凭借自己拥有尊贵爵位而给父亲加谥,这是用自己的爵位加在父亲身上,想要尊崇反而使其卑下。’唉!这是什么话呢?追王追封的典制,不正是用自己的爵位加在父亲身上吗?如果用自己的爵位加在父亲身上不可以,那么追王追封难道也是已孤暴贵的人所不敢做的吗?大概谥号兼有褒贬,是周朝的典制。所以如果给父亲加谥都能做到只有褒扬没有贬斥,那就可以。如果给父亲加谥不能做到只有褒扬没有贬斥,是要依据先王考核实情的法则来褒贬他吗?那就是因为自己的尊贵而暴露父亲的恶行,难以说是显扬父亲至深的情感了。是要顺从人子荣耀亲人的情感而一概褒扬他吗?那就是因为儿子的尊贵而诬陷父亲的贤德,难以说是劝善惩恶的公正法则了。褒扬善行、憎恶恶行,是万世的定评,毫不容许宽贷。周朝的天王不能更改祖父幽王、厉王的恶名,而孔子作《春秋》,也不能特意将弗父何、叔梁纥写在侨札之上。人子只凭借自身尊贵而推恩以尊显其亲人,这也算是申述那无穷尽的亲情于万一了。何必去谋求改变名称的典制呢】

私谥

《后汉书·荀爽传》:“当时人多私下给其君父及诸名士加谥,荀爽都引经据典以正大义,虽然未能全部改变,但也有不少改正。”

《宋名臣言行录》:张子厚(张载)横渠先生去世,门人想谥他为“明诚”。次子张戬将此事告知明道先生(程颐),明道先生询问司马光。司马光回信说:“子厚平生用心,想要率领世人恢复三代的礼制。《郊特牲》说:‘古时候活着没有爵位,死了没有谥号。’爵位是指大夫以上。《檀弓》记载礼制丧失的原因,认为士人拥有诔文,是从县贲父开始的。子厚官位相当于诸侯的大夫,那么适宜加谥。然而曾子问说:‘卑贱者不诔尊贵者,晚辈不诔长辈,这是礼制。’只有天子称天来诔述,诸侯互相诔述尚且为非礼,何况弟子诔述其老师呢?孔子去世,鲁哀公诔述他,没听说弟子再为他加谥。现在各位想给子厚加谥,恐怕不合古礼,不是子厚的本意。与其以陈文范、陶靖节、王文中、孟贞曜相比来尊崇他,何不直接以孔子相比呢?”

苏轼与李方叔书:“东汉处士私下互相加谥,不符合古制。大概因为左丘明是素臣,应当得罪于孔门了。孟生贞曜,大概也是蹈袭流弊,不值得效法,何况那些过分推崇名字的人呢?很不愿意您做这类事。”张耒答李文叔简:“为兄长作谥,固然好。但古时候卑贱者不诔尊贵者,晚辈不诔长辈。诔,与谥是同一道理。从下议论上,不顺;又以上位临下位,那么公议不能充分表达,致使无法穷尽善恶的真实情况。何况骨肉宗族,可以互相立谥吗?古时候私谥的人很多,如王通死,门人私谥‘文中’;孟郊死,韩愈、张籍谥以‘贞曜’。然而读王通所著《续经》,其狂诞野陋,竟可为学者嘲笑。孟郊以饿士身份,偶然擅长诗歌罢了。世人谈论王通与孟郊的实情,不过如此。‘文中’‘贞曜’到底有什么补益呢?古时候活着没有爵位,死了没有谥号。孔、孟、颜、闵没听说有谥号,虽然他们的门人朋友如此尊爱他们,也不敢为他们作谥。这几位君子,后世难道因为无谥号就随之埋没吗?由此看来,有谥号不能使欺骗者显扬,无谥号不能使真实者埋没。贤兄的美德,人们确实听闻,他未能达到公卿之位而死,不能使有司公开议论而公赐谥号,这是不幸,无可言说。但他的德美之实,如果不可泯灭,自应……”

世。而今乃兄弟生徒为之易名,则失薄俗之喜,以嫌处物者乆矣。孰肯为弟不私其兄哉?既嫌于私,则闻者不信。不信则并与其实而败之矣。所谓爱之正以害之也。愿更审度。」

译世道如此。如今竟然由兄弟和门生替他改换名字,这就失去了世俗的喜好,那些因避嫌而处理事物的人已经很久了。谁肯为了弟弟而不偏私他的兄长呢?既然被怀疑有私心,那么听到的人就不会相信。不相信就会连同事实一起败坏它了。这就是所谓爱护他反而害了他。希望您再仔细斟酌。

【李豫亨推篷寤语:唐制諡议之法,无爵者称子。若蕴德丘园,声实明着,虽无官爵,亦奏闻赐諡曰先生。今三品以上乃得諡号,而无爵之諡遂絶。予以为纯白之士,虽不得出仕者,仁朋义友,孝子顺孙,循其行实,私为加諡,义无不可。又唐碑碣之制,五品七品以上立碑。若隐沦道素,孝义着闻,虽不仕亦立碣。今无爵法,不得立碑,但立石纪岁月,不螭首▯趺,亦无伤也】

【李濓私諡问答】或问门人弟子之私諡,其师礼与?嵩渚子曰:非礼也。郊特牲曰:古者生无爵,死无諡。爵谓大夫以上也。故卿大夫有諡,士无諡。曽子问曰: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是故君之諡则称天以诔之,臣之諡则称君以诔之。诸侯相诔,犹为非礼,况弟子而诔其师乎?曰:士之有诔,何也?曰:乗丘之战,县贲父死之,鲁庄公诔其赴敌之功以为諡,盖以义起也。檀弓记之,以着其失礼,故曰士之有诔自此始也。曰:諡者行之迹也。先生长者,生有善行,其死也乃以无爵而弗得易其名,门人弟子之心实有所不能自安者,私諡之举亦礼之变者也,何为而不可?曰:昔者横渠先生没,门人欲諡为明诚。中子且曰:汉魏以来,此例甚多,乃质于明道先生。先生疑之,访于司马温公。公答书,深以为不可,大意谓汉魏以来事不足法。孔子之没也,哀公诔之,不闻弟子复为之諡也。子路欲使门人为臣,孔子以为欺天。门人厚葬顔渊,孔子叹不得视犹子也。君子爱人以礼。今闗中诸君欲諡子厚,而不合古礼,非子厚之志也。与其以陈文范、陶靖节、王文中、孟贞曜为比,其尊之也,曷若以孔子为比乎?此至当之论,百世不可易也。曰:唐世无爵称子,凡蕴德丘园、声实明着则諡曰先生,何也?曰:此亦公諡也,谓有司表其行而请之于朝,既得諡则告诸柩前,以白君之赐,固非弟子之私諡也。然法不应諡,虽公亦私。所谓汉魏以来事不足法者,何足据哉?曰:刘敞撰续諡法五十字,自以为待后世天爵之君子,何也?曰:此原父之臆见也。吾尝览其所撰五十字,皆以古人之名实之,其无谓殊甚。自宋迄今,世亦莫有用之者。抑天爵之君子,令闻广誉,自足以垂于后世,胡为而私諡之邪?是故弟子于师之亡也,心丧则可,諡则不可】

  补遗

  妇人諡

顾梦麟《中庵琐録》案:《五经通义》云:“妇人以随从为义,故得蒙夫之諡。”晋胡讷云:“礼,妇人生以夫爵,死以夫諡。《春秋》夫人有諡,不复依礼,故《释例》云:‘系夫諡者,夫人而己众妾不合系夫。’其声子、戴妫有諡者,皆越礼妄作也。”王彪之亦云:“妇人有諡,礼坏故尔。”《晋书》贾充妻别諡,宣不从夫諡;又虞潭母諡定,桓温母諡敬。《南史》骆文牙母諡恭,此妇人有諡之见诸史▯者也。虽贤忒不同,要非礼之正矣。

  读礼通考卷六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六十五刑部尚书徐干学撰丧仪节二十八

  诔

周礼春官太祝作六辞以通上下亲疏逺近。六曰诔【注】诔,谓积累生时德行,以锡之命,主为其辞,此有文雅辞令难为者,故太祝主之】

太史遣之日读诔【注:遣谓祖庙之庭,大奠将行时也。人之道终于此,累其行而读之。太师又帅瞽廞之而作諡。瞽史知天道,使共其事。言王之诔諡成于天道。○疏:遣谓大遣奠,故以遣谓祖庙之奠。人之道终于此者,以未葬已前,孝子不忍异于生,仍以生礼事之。至葬送形而往,迎魂而反,则以鬼事之。故既葬之后,当称諡,乃诔生时之行而读之。此经诔即累也。王之诔諡成于天道者,曽子问唯天子称天以诔之。注引《公羊传》制諡于南郊。瞽史既知天道,又于南郊祭天之所称天以诔之,是王之諡成于天道也。若然,先于南郊制諡,乃于遣之日读之。葬后则称諡】

【黄度曰:瞽诔其德行,故作諡;史记其言动,故读诔】

曽子问贱不诔贵防不诔长礼也【注诔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诔之以作諡諡当由尊者成】唯天子称天以诔之【注以其无尊

译李豫亨《推篷寤语》:唐代的谥议制度,没有爵位的人称“子”。如果品德蕴藏于乡野,名声与实际显著,即使没有官爵,也上奏朝廷赐谥号为“先生”。如今只有三品以上官员才能得到谥号,没有爵位者的谥号就断绝了。我认为纯朴清白之士,即使不能出仕做官,只要是仁爱的朋友、道义之交、孝子顺孙,考察他们的品行事实,私下给予谥号,在道义上没有什么不可以。又唐代碑碣的制度,五品、七品以上可以立碑。如果是隐居淡泊、崇尚道义,孝义显著闻名,即使不做官也可以立碣。如今没有爵位者依法不得立碑,但立石头记录年月,不加螭首和圆趺,也没有妨害。

李濂《私谥问答》:有人问门人弟子私下给老师定谥号,符合礼制吗?嵩渚子说:不符合礼制。《礼记·郊特牲》说:古代活着没有爵位,死了没有谥号。爵位是指大夫以上。所以卿大夫有谥号,士没有谥号。曾子问:地位低贱的人不为尊贵者作诔,年幼者不为年长者作诔,这是礼制。所以君王的谥号就称天来作诔,臣下的谥号就称君主来作诔。诸侯互相作诔,尚且被认为不合礼,何况弟子为老师作诔呢?问:士有作诔的情况,是怎么回事?答:乘丘之战,县贲父战死,鲁庄公作诔表彰他赴敌的功劳并定为谥号,这是因义而起。《檀弓》记载此事,是为了表明其失礼,所以说士有作诔从此开始。问:谥号是行为的痕迹。先生长者,活着时有善行,死后却因没有爵位而不能更改其名,门人弟子内心实在不能自安,私下定谥号也是礼制的变通,为什么不可以呢?答:从前横渠先生去世,门人想给他定谥号为“明诚”。他的次子说:汉魏以来,这类例子很多,于是向明道先生请教。明道先生对此有疑问,咨询司马温公。温公回信,深以为不可,大意是说汉魏以来的事情不值得效法。孔子去世时,鲁哀公为他作诔,没听说弟子再为他定谥号。子路想让门人做臣子,孔子认为这是欺天。门人厚葬颜渊,孔子感叹不能像对待儿子那样对待他。君子爱人要合乎礼制。如今关中各位想给子厚定谥号,却不合古礼,这不是子厚的本意。与其以陈文范、陶靖节、王文中、孟贞曜为比照,表示尊崇,何如以孔子为比照呢?这是最恰当的理论,百世不可改变。问:唐代没有爵位者称“子”,凡是品德蕴藏于乡野、名声与实际显著的,就谥为“先生”,这是为什么?答:这也是公谥,是说有关部门表彰其品行并向朝廷请求,得到谥号后告知灵柩前,以禀告君王的恩赐,本来就不是弟子私下定的谥号。然而法律不应赐谥,即使是公谥也是私谥。所谓汉魏以来的事情不值得效法,哪里值得依据呢?问:刘敞撰写《续谥法》五十字,自认为留给后世拥有天爵的君子,这是为什么?答:这是刘敞的臆见。我曾阅览他所写的五十字,都用古人的名实来对应,非常没有意义。从宋朝到现在,世上也没有人使用它。况且拥有天爵的君子,美好的名声和广泛的赞誉,自然足以流传后世,为什么要私下定谥号呢?所以弟子对于老师的去世,心丧是可以的,定谥号是不可以的。

补遗

妇人谥

顾梦麟《中庵琐录》案:《五经通义》说:“妇人以随从丈夫为义,所以能蒙受丈夫的谥号。”晋代胡讷说:“礼制,妇人活着以丈夫的爵位为尊,死了以丈夫的谥号为谥。《春秋》中夫人有谥号,不再依循礼制,所以《释例》说:‘系于丈夫谥号的,只是夫人而已,众妾不合系于丈夫。’那些声子、戴妫有谥号的,都是越礼妄作。”王彪之也说:“妇人有谥号,是礼制败坏的缘故。”《晋书》中贾充的妻子有单独的谥号,不遵从丈夫的谥号;又虞潭的母亲谥号为“定”,桓温的母亲谥号为“敬”。《南史》中骆文牙的母亲谥号为“恭”,这些是史书中可见的妇人有谥号的例子。虽然贤与不贤不同,但终究不是礼制的正道。

《读礼通考》卷六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六十五,刑部尚书徐干学撰,丧仪节二十八

诔

《周礼·春官》太祝制作六种辞令以沟通上下、亲疏、远近。第六种是诔【注】诔,是说积累生前德行,以赐予名号,主要由太祝撰写辞令,这是因为文雅辞令难以制作,所以由太祝主持】

太史在遣奠之日诵读诔辞【注:遣是指在祖庙庭院,大奠即将举行之时。人的道义终于此,积累其品行而诵读。太师又率领盲乐官吟唱而作谥号。盲乐官和史官知晓天道,让他们共同处理此事。说君王的诔谥成于天道。○疏:遣是指大遣奠,所以用遣指代祖庙的祭奠。人的道义终于此,是因为在安葬之前,孝子不忍心与生前不同,仍然用生前的礼仪侍奉。等到安葬送形而去,迎魂而返,就用鬼的礼仪侍奉。所以安葬之后,应当称谥号,于是诵读生前的品行。此经中的诔就是积累的意思。君王的诔谥成于天道,曾子问只有天子称天来作诔。注引《公羊传》在南郊制定谥号。盲乐官和史官既知晓天道,又于南郊祭天之处称天来作诔,这是君王的谥号成于天道。如果这样,先在南郊制定谥号,然后在遣奠之日诵读。安葬后则称谥号】

【黄度说:盲乐官诔述其德行,所以作谥号;史官记录其言动,所以诵读诔辞】

曾子问:地位低贱的人不为尊贵者作诔,年幼者不为年长者作诔,这是礼制【注:诔是积累,积累列举生前的行迹,作诔以制定谥号,谥号应当由尊者制定】只有天子称天来作诔【注:因为他没有更尊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