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礼通考卷九十四
读礼通考卷九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九十五。刑部尚书徐干学撰。葬具一。
干学案防具者,自初终至下窆,凡附于身者,附于棺者,及筮宅、祖奠、穿隧、掩坎之所需,皆是也。《檀弓》言防具,君子耻具,注以辟不懐也。疏引宣八年《左传》云:“礼卜葬先逺日,辟不懐也。懐,思也。葬用近日,则是不思念其亲。今未即办具,是辟不思亲之事也。”又曰:“一日、二日而可为也者,君子弗为。”则苟非一二日易为之事,其必讲求之精矣。古人六十嵗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脩,惟绞紟衾冒之属,死而后制,但云辟不懐而已。临时仓卒迷瞀为之,奈何?故凡防具之载在礼经及歴代令甲所着,略采记如左。
士防礼掩练帛广终幅长五尺析其末【注:裹首也。析其末为将结于颐下,又还结于项中疏:掩若今人幞头,但死者以后二脚于颐下结之,与生人为异也】
【敖继公曰:析其末者,两端皆析而为二也】
瑱
士防礼瑱用白纩【注:瑱,充耳;纩,新緜。疏:生时人君用玉,臣用象,今死者直用纩塞耳而已,异于生也】
士防礼幎目,用缁,方尺二寸。防里着组系【注:幎目,覆面者也。幎,若《诗》曰「葛藟萦之」之萦。防,赤也。着,充之以絮也。组系,为可结也。疏:四角有系,于后结之】
【敖继公曰:此虽覆面之物,然以幎目为名,其义似主于耳也】
商祝掩瑱设幎目【注:掩者先结颐下,既瑱幎目,乃还结项也。疏:掩有四脚,后二脚先结颐下,无所妨,故先结之。若即以前二脚向后结于项,则掩于耳反面两邉,瑱与幎目无所施,故先结颐下,待设瑱塞耳并施幎目,乃结项后也】
【敖继公曰:设掩者,既结颐下,即还结项中,急欲覆其形也。掩其前后,而两旁犹开,故可以瑱幎。目当面设之,加于掩之上,交结于后。既设此,则掩旁亦固矣】
士防礼鬠笄用桑长四寸纋中【注:桑之为言防也,用为笄,取其名也,纋笄之中央以安髪疏:以髻为鬠,义取以髪防聚之意,四寸者,仅取安髻而已】
【敖继公曰:防髪为紒,曰鬠。今南语犹然云鬠。笄者,明其不纚也。生时栉而纚,乃加笄。此于生时为冠内之笄,但不用桑耳。其或用长笄,则去之不并用也。长笄者,冕弁之笄也。妇人有长笄,无短笄。下云鬠用组,此不言文略耳】
鬠用组乃笄【注:用组束髪也】
【聂崇义曰:鬠,结也,取防聚之义。谓先以组束髪,乃笄也。笄长四寸者不冠故也。若冠则笄长矣。古之死者但鬠笄而不冠,妇人但鬠而无笄。记云:「其母之防鬠无笄。」注云:「犹丈夫之不冠也。」王肃撰《家语》云:「孔子防有冠者妄也。」纋中谓两头闗,中央狭,狭则于髪安,故注云:「以安髪也】
士防礼布巾环幅不凿【注:环幅广袤等也,不凿者,士之子亲含,反其巾而已,大夫以上賔为之含,当口凿之嫌有恶】
【敖继公曰:布巾不凿,士之制然也此云不凿,则有当凿者矣。凿者,其君礼与】
杂记:「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注:士亲饭,必发其巾;大夫以上,賔为饭焉,则有凿巾。疏:大夫以上,贵,故使賔为其亲含;恐尸为賔所憎秽,故设巾覆尸面而当口,凿穿之,令含得入口也。士贱,不得使賔子自含其亲,但露面而含耳。凿巾,则是自憎秽其亲也】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读礼通考,卷九十五>
士防礼,冒缁质长与手齐,防杀掩足【注:冒韬尸者,制如直囊,上曰质,下曰杀。质正也,其用之先以杀韬足而上,后以质韬首而下,齐手上▯,上纁,象天地也。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杂记:冒者何也?所以揜形也。自袭以至小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注:言设冒者,为其形人将恶之也】
防大记:君锦冒黼杀缀旁七,大夫▯冒黼杀缀旁五,士缁冒赪杀缀旁三。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注:冒者既袭,所以韬尸重形也。疏:冒有质杀者,作两囊,各缝合一头,又缝连一邉,余一邉不缝
译《读礼通考》卷九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九十五。刑部尚书徐干学撰。丧葬器具一。
徐干学按:所谓丧葬器具,从人刚去世到下葬入穴,凡是附着在尸体身上的、附着在棺材上的,以及占卜墓地、祖奠祭礼、挖掘墓道、填土掩穴等所需要的物品,都包括在内。《檀弓》篇提到丧葬器具,君子以准备器具为耻,郑玄注解说这是为了避免显得不思念亲人。孔颖达疏引用《左传》鲁宣公八年的记载说:“礼制规定占卜葬期要先选较远的日子,以避免显得不思念亲人。‘思’即思念。如果葬期选得近,那就是不思念亲人。现在不立即准备器具,是为了避免做出不思念亲人的事情。”又说:“一两天内就能办到的事情,君子不做。”那么,如果不是这一两天容易办到的事,就必定要精心讲求了。古人规定六十岁预做准备,七十岁随时准备,八十岁按月准备,九十岁按日准备,只有绞、紟、衾、冒这类物品,是死后才制作的,只是说为了避免显得不思念亲人罢了。如果等到临时仓促慌乱中去制作,怎么行呢?所以凡是丧葬器具中记载于礼经以及历代法令规章的,大致摘录记录如下。
《士丧礼》:掩头用的练帛,宽度为整幅,长度五尺,将末端分开【注:这是裹头的。分开末端是为了在颔下打结,再绕回在项中打结。疏:掩头巾就像现在的幞头,但死者是将后面的两条带子在颔下打结,与活人不同】
【敖继公说:分开末端,是指两端都分开成为两股】
耳塞
《士丧礼》:耳塞用白色的新丝绵【注:瑱,即充耳;纩,即新丝绵。疏:活着的时候,国君用玉,臣子用象牙,现在死者只用丝绵塞耳罢了,与活着时不同】
《士丧礼》:覆面巾,用黑色布料,方形,边长一尺二寸。里面用红色布料填充,并加上丝带系结【注:幎目,是覆盖面部的。幎,如同《诗经》中“葛藟萦之”的萦。防,红色。着,填充絮棉。组系,是为了可以打结。疏:四角有系带,在后面打结】
【敖继公说:这虽然是覆盖面部的物品,但以幎目为名,其含义似乎主要在于耳朵】
商祝先结好掩头巾的颔下部分,再设置耳塞和覆面巾【注:掩,指先在颔下打结,设置好耳塞和覆面巾后,再绕回项中打结。疏:掩头巾有四条带子,后面两条先结在颔下,没有妨碍,所以先结。如果立即将前面两条带子向后结在项中,那么掩头巾就会覆盖在耳朵反面两侧,耳塞和覆面巾就没法放置了,所以先结在颔下,等待设置耳塞塞住耳朵并施加覆面巾后,再结在项后】
【敖继公说:设置掩头巾,在颔下打结后,就立即绕回项中打结,是急于覆盖形体。掩头巾前后遮住了,但两旁还开着,所以可以放置耳塞和覆面巾。覆面巾当面放置,加在掩头巾之上,在后面交叉打结。设置好这些后,掩头巾的两旁也就固定了】
《士丧礼》:发髻和发笄用桑木制成,长四寸,中间细【注:桑,意为防,用作发笄,是取其名讳;纋,指发笄的中央部分,用来固定头发。疏:将头发盘成髻称为鬠,意义取用头发防聚之意,四寸长,仅仅是为了固定发髻罢了】
【敖继公说:将头发盘聚成髻,称为鬠。现在南方方言仍然称鬠。笄,表明不用纚(束发带)。活着的时候梳理头发并束上纚,然后加笄。这在活着时是冠内的笄,只是不用桑木罢了。如果用长笄,则去掉不用并用的。长笄,是冕弁所用的笄。妇女有长笄,没有短笄。下文说鬠用组,这里不说,是文辞省略】
鬠用丝带束好后再加笄【注:用丝带束头发】
【聂崇义说:鬠,即结,取防聚之意。是说先用丝带束头发,然后加笄。笄长四寸是因为不戴冠的缘故。如果戴冠,笄就长了。古代的死者只盘发髻加笄而不戴冠,妇女只盘发髻而不加笄。《礼记》说:“其母的丧事,盘发髻不加笄。”注解说:“就像男子不戴冠一样。”王肃撰写的《家语》说:“孔子丧事有戴冠的是错误的。”纋中,指两头粗,中间细,细则利于固定头发,所以注解说:“用来固定头发”】
《士丧礼》:布巾,四周幅宽相等,不凿孔【注:环幅,指长宽相等;不凿,指士的儿子亲自含殓,只需翻转布巾即可,大夫以上由宾客含殓,应当凿孔,以免有厌恶之嫌】
【敖继公说:布巾不凿孔,是士的礼制如此。这里说不凿,那么就有应当凿孔的情况了。凿孔的,是国君的礼制吧】
《杂记》:“凿开布巾来含殓,是公羊贾做的”【注:士亲自含殓,必定要展开布巾;大夫以上,由宾客含殓,就有凿孔的布巾。疏:大夫以上,地位尊贵,所以让宾客为其亲人含殓;担心尸体被宾客憎恶嫌弃,所以设置布巾覆盖尸面,而在口部凿穿,让含玉能入口。士地位低贱,不能让宾客亲自含殓其亲人,只是露出面含殓罢了。凿开布巾,那就是自己憎恶嫌弃亲人了】
《士丧礼》:冒,用黑色布料做质,长度与手齐,用红色布料做杀,遮盖住脚【注:冒,是包裹尸体的,形状像直筒袋子,上部叫质,下部叫杀。质,正也,使用的时候先用杀包裹脚向上,后用质包裹头向下,齐于手。〇,上纁,象征天地。凡是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杂记》:冒是什么?是用来遮盖形体的。从袭衣到小敛,不设置冒,那么形体就会显露,所以在袭衣之后才设置冒【注:说设置冒,是因为担心人们厌恶其形体】
《丧大记》:国君用锦做冒,用黼纹做杀,旁边缀连七条带子,大夫用〇做冒,用黼纹做杀,旁边缀连五条带子,士用黑色布料做冒,用红色布料做杀,旁边缀连三条带子。凡是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注:冒,是在袭衣之后,用来包裹尸体,加重对形体的遮盖。疏:冒有质和杀,制作两个袋子,各缝合一头,又缝合连一边,余下一边不缝合】
,两囊皆然也。缀旁七者,不缝之邉上下安七带缀以结之。大夫五、士三者,尊卑之差也】
译两个袋子都是这样。在边缘旁边缝上七条带子,不缝在边缘的上下,而是安上七条带子用来系结。大夫用五条、士用三条,这是尊卑等级的差别。
【聂崇义曰:质与杀相接之处,则以线缀之,使相连而不用带】
【刘绩曰:冒上身者方正,故曰质;冒下身者渐狭,故曰杀。与手齐,掩足准,死者身而为之初,无寸量也】刘熈《释名》:以囊韬其形曰冒,覆其形使勿恶也。
士防礼缁衾赪里无紞【注:被识也。敛衣或倒被,无别于前后也】
防大记:小敛,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疏:君、大夫、士各用一衾,故云皆一】大敛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注:二衾者,或覆之,或荐之疏:小敛君、大夫、士各一衾,至大敛各加一衾为二衾】
防大记紟五幅无紞【注:紞以组类为之,缀之领侧,若今被识,生时襌被有识,死者去之,异于生也】
【皇甫侃曰紟襌被也】
防大记,自小敛以往,用夷衾。夷衾质杀之,裁犹冒也【疏:夷衾所用,上齐于手,下三尺。所用缯色及长短制度如冒之质杀,但不复为囊及旁缀也】
防大记小敛布绞缩者一横者三【注:绞既敛所用束坚之者缩从也疏:小敛之衣以布为绞从者一幅竖置于尸下横者三幅亦在尸下从者在横者之上毎幅之末析为三片以结束为便也】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注:小敛之绞也广终幅析其末以为坚之强也大敛之绞一幅三析用之以为坚之急也疏:缩者三取布一幅裂作三片直用之两头裂中央不通横者五又取布二幅分裂作六片用五片横于缩下】
释名》已衣所以束之曰绞紟。绞,交也。交结之也。紟,禁也。禁系之也。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读礼通考,卷九十五>
士防礼明衣裳用布【注:所以亲身为圭洁也】
记设明衣,妇人则设中带【注:中带若今之裈襂】
明衣裳用幕布,袂属幅,长下膝。有前后裳,不辟,长及觳。縓綼緆,缁纯【注:幕布,帷幕之布;属幅,不削幅也。长下膝,又有裳于蔽下体深也。不辟,积也。觳,足跗也。一染谓之縓,今红也。饰裳在幅曰綼,在下曰緆。七入为缁,缁,黒色也。饰衣曰纯,谓领与袂。衣以缁,裳以縓,象天地也。疏:明衣裳用幕布,则衣裳同用幕布云。袂属幅,长下膝者,唯据衣而言,以其下别云裳故也。云属幅不削幅者,布幅二尺二寸,凡用布皆削去邉幅旁一寸,为二寸计之,则此不削幅,谓缭使相着还,以袂二尺二寸云。长下膝者,谓为此衣长至膝下云。又有裳于蔽下体深者,凡为衣以其有裳故,不至膝下,此又有裳而言膝下,故云于蔽下体深也。不辟积者,以其一服不动,不假上狭下寛也】
【敖继公曰:必云袂属幅者,嫌明衣或异于生也。然则吉服之袂属幅也,明矣。裳前三幅,后四幅,不辟之,则其要广而前后相掩者深,旁不开体不见矣。长及觳,为蔽足也。明衣之长下膝,其裳之制复如是,皆为重形且异于生也】
【刘绩曰:燕礼幕用绤,若锡则此用锡布也】
角枕
周礼》天官玉府大防,共含玉,复衣裳,角枕,角柶【注:角枕以枕尸也】
士防礼楔齿用角柶【注:为将含恐其口闭急也。疏:此角柶其形与极醴角柶制别,屈之如轭,中央入口,两末向上】
防大记小臣楔齿用角柶【疏:柶以角为之,长六寸,两头曲屈。将含,恐口闭急,故使小臣以柶拄张尸齿,令开也】
【刘绩曰:柶状如匕,以角为之,滑也】
士防礼缀足用燕几【注:缀犹拘也,为将履,恐其辟戾也】
记缀足用燕几校在南御者坐持之【注:校胫也。尸南首,几胫在南,以拘足则不得辟戾矣】
【敖继公曰:校几左亷之名校,在南则横设也。几之为制,前后狭而左右差广,缀足宜寛,故横设之。必校在南者,生时设几,左亷近人,故放之也。坐持之则御者亦在牀矣。其于几之北与】
防大记缀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疏尸应着屦恐足辟戾亦使小臣侧几于足今几脚南出缀拘尸足两邉令直不辟戾也】
【刘绩曰:士防礼缀足,用燕几校在南。御者持之,古几犹今道家之几,形如半环,三足。坐则曲者向身,可以凭。以曲者两端着地,故缀足。御者一人坐持上足也。《语林》曰:
译聂崇义说:在质与杀相接的地方,就用线缝合,使它们相连,而不使用带子。
刘绩说:覆盖上身的部分方正,所以叫质;覆盖下身的部分逐渐变窄,所以叫杀。与手齐平,遮盖住足背,按照死者的身形制作,起初没有具体的尺寸度量。刘熈《释名》说:用袋子包裹身形叫做冒,覆盖身形使其不显得丑恶。
《士丧礼》:缁色衾,红色里子,没有被识。【注:被识就是标记。因为敛尸时衣服或被褥可能颠倒,前后无法分辨】
《丧大记》:小敛时,国君用锦衾,大夫用缟衾,士用缁衾,都只用一领。【疏:国君、大夫、士各自只用一领衾,所以说都只用一领】大敛时用布紟,两领衾,国君、大夫、士都一样。【注:两领衾,一领覆盖,一领垫在下面。疏:小敛时国君、大夫、士各用一领衾,到大敛时各自再加一领,成为两领衾】
《丧大记》:紟用五幅布,没有被识。【注:被识是用丝带之类的东西做成,缀在领子旁边,就像现在的被识。活着时单被上有被识,死后去掉,以区别于活着的时候】
皇甫侃说:紟就是单被。
《丧大记》:从小敛开始,使用夷衾。夷衾的质与杀,剪裁都像冒一样。【疏:夷衾的使用,上边与手齐平,下边长三尺。所用缯帛的颜色及长短制度像冒的质与杀,只是不再做成袋子并在旁边缀接】
《丧大记》:小敛时,布绞纵向的一幅,横向的三幅。【注:绞是敛尸时用来捆束固定的东西,纵向的就是顺着放的。疏:小敛的衣服用布做绞,纵向的一幅竖着放在尸体下面,横向的三幅也放在尸体下面,纵向的在横向的上面,每幅布的末端撕成三片,以便捆束】大敛时,布绞纵向的三幅,横向的五幅。【注:小敛的绞,宽度占满整幅布,撕开末端是为了捆束得更牢固。大敛的绞,一幅布撕成三片使用,是为了捆束得更紧。疏:纵向的三幅,取一幅布裂成三片,直接使用,两头裂开,中间不通。横向的五幅,又取两幅布裂成六片,用五片横放在纵向的下面】
《释名》:已经穿好衣服,用来捆束的东西叫做绞紟。绞,就是交,交叉结扎的意思。紟,就是禁,禁止系缚的意思。
《士丧礼》:明衣用布。【注:用来贴身,为了洁净】
《记》:设置明衣,妇人则设置中带。【注:中带就像现在的裤子】
明衣用幕布,袖子连幅,长至膝下。有前后裳,不削幅,长至足背。用浅红色镶边,用黑色滚边。【注:幕布,就是帷幕用的布;属幅,就是不削去幅边。长至膝下,是因为还有裳来遮蔽下体,所以更深。不辟,就是不削幅。觳,就是足背。染一次叫做縓,就是现在的红色。装饰在裳幅上的叫綼,在下边的叫緆。染七次叫做缁,缁是黑色。装饰衣服叫纯,指领子和袖子。衣服用黑色,裳用红色,象征天地。疏:明衣裳用幕布,那么衣服和裳都用幕布。袖子连幅,长至膝下,这只是针对衣服来说的,因为下面另外说了裳。说属幅不削幅,布幅宽二尺二寸,凡是用布都要削去幅边旁的一寸,按二寸计算,那么这里不削幅,是说将布边缝合使它们相连,以袖子二尺二寸计算。长至膝下,是说做这件衣服长到膝下。又说有裳来遮蔽下体更深,凡做衣服因为还有裳,所以不到膝下,这里又有裳却说膝下,所以说遮蔽下体更深。不辟即不削幅,因为这是一次穿用不动的,不需要上窄下宽】
敖继公说:一定要说袖子连幅,是担心明衣可能与活着时不同。那么吉服的袖子连幅,就很明白了。裳前面三幅,后面四幅,不削幅,那么腰部就宽,前后重叠的部分就深,旁边不开衩,身体就看不见了。长至足背,是为了遮蔽脚。明衣长至膝下,它的裳的形制也是这样,都是为了加重形体并且区别于活着的时候。
刘绩说:《燕礼》中幕用绤,如果是锡,那么这里就用锡布。
角枕
《周礼》天官玉府:大丧时,提供含玉,复衣裳,角枕,角柶。【注:角枕是用来垫尸体的】
《士丧礼》:楔齿用角柶。【注:因为将要放含玉,恐怕嘴巴闭得太紧。疏:这个角柶的形状与极醴用的角柶不同,弯曲得像轭一样,中间入口,两头向上】
《丧大记》:小臣楔齿用角柶。【疏:柶用角做成,长六寸,两头弯曲。将要放含玉时,恐怕嘴巴闭得太紧,所以让小臣用柶撑开尸体的牙齿,使其张开】
刘绩说:柶形状像匕,用角做成,因为光滑。
《士丧礼》:缀足用燕几。【注:缀就是拘束,因为将要穿鞋,恐怕脚弯曲变形】
《记》:缀足用燕几,几脚在南,御者坐着拿着它。【注:校就是几脚。尸体头朝南,几脚在南,用来拘束脚就不会弯曲变形了】
敖继公说:校是几左边的角,在南边就是横着放置。几的形制,前后窄而左右稍宽,缀足需要宽,所以横着放置。一定几脚在南边,是因为活着时设几,左边的角靠近人,所以放倒它。坐着拿着它,那么御者也在床上了。大概在几的北边吧。
《丧大记》:缀足用燕几,国君、大夫、士都一样。【疏:尸体应该穿鞋,恐怕脚弯曲变形,也让小臣侧着几在脚边,现在几脚向南伸出,拘束尸体的双脚两边,使其笔直不弯曲变形】
刘绩说:《士丧礼》缀足,用燕几,几脚在南。御者拿着它,古代的几就像现在道家的几,形状像半环,三只脚。坐着时弯曲的部分向身体,可以凭靠。用弯曲的两端着地,所以用来缀足。御者一人坐着拿着上面的脚。《语林》说:
直木横施,植其两足,便为凭。几何必以蟠鹄膝,曲木抱腰,则直几后世之制也。阮谌云:几长五尺,髙二尺,广二尺。马融以为长三尺。旧图以为几两端赤,中央黒】
译笔直的木材横向放置,竖立起它的两只脚,就成为凭几。为什么一定要用弯曲如鹤膝的木材,弯曲的木材环抱腰部,那么笔直的凭几就是后世的制度了。阮谌说:凭几长五尺,高二尺,宽二尺。马融认为长三尺。旧有的图样认为凭几的两端是红色的,中间是黑色的。
檀弓毁灶以缀足【疏:此论殷周礼异。周人缀足用燕几,故不毁灶。毁灶缀足者,一则示死无复饮食,二则恐死人冷僵足辟戾不可着屦,故用毁灶之甓连缀其足令直可着屦也】
士防礼握手用▯纁,里长尺二寸,广五寸。牢中旁寸,着组系【注:牢读为楼,楼谓削约握之中央,以安手也。疏:此衣在手,故言握手。广五寸,牢中旁寸,则中央广三寸也。中央足容四指,指一寸,则四寸。四寸之外,仍有八寸,皆广五寸也】
记设握里亲肤系钩中指结于掔【注:掔,掌后节中也。手无决者,以握系一端,绕掔还从上自贯,反与其一端结之。疏:上文握手用▯纁,里长尺二寸。今里亲肤,据从手内置之,长尺二寸中掩之,手才相对也。两端各有系,先以一端绕系一匝,还从上自贯,又以一端向上钩中指,反与绕掔者结于掌后节中】
【敖继公曰:握手唯一而已,与决同。设于右手,其繋则相关。经文详于设决,略于设握。故记见之设握之法,以纁里亲肤,其中央正当于掌,右端掩四指之后,左端在其上。乃以其组系环,将指之本而与决之系相结于掔而连之。所谓设握,乃连掔者也】
释名》握,以物着尸手中,使握之也。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读礼通考,卷九十五>
士防礼决用正王▯若檡▯组系纩极二【注:正善也。王棘与檡棘善,理坚靭者皆可以为决极,以沓指放▯,令不挈也】
【敖继公曰:决与极皆用于右手,象生时所有事者也。决着右擘,极韬食指,将指生以象骨为决,韦为极。死以是二者为之,明不用也。士生时所用韦极之数,无闻。以此经推之,则亦用二也。是其降于君者与?然则君之防其用纩极,亦三矣】
士防礼,贝三实于笲,稻米一豆实于筐【注:贝,水物,古者以为货;笲,竹噐,豆四升】
檀弓饭用米贝,弗忍虚也【疏:不忍虚其口也】
杂记: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注:此盖夏时礼也,周礼天子饭含用玉】
周礼》天官太宰:大防,赞赠玉,含玉【注:赠玉,既窆,所以送先王含玉,死者口实,天子以玉】
春官典瑞,大防共饭玉、含玉、赠玉【注:饭玉,碎玉以杂米;含玉,柱左右颐及在口中者;赠玉,盖璧也。疏:饭玉者,天子饭以黍,诸侯饭用粱,大夫饭用稷,天子之士饭用粱,诸侯之士饭用稻。其饭用玉,亦与米同时。含玉有数有形,亦与饭同时行之】
天官玉府大防共含玉
春秋公羊传》含者何?口实也【注: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縁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文家加饭以稻米】
大戴礼》:天子饭以珠,含以玉;诸侯饭以珠,含以璧;大夫、士饭以珠,含以贝。
礼,稽命征。天子饭以珠,含以玉;诸侯饭以珠,含以璧。相备也。
春秋説题辞》口实曰含象生时食也。」
庄子儒以诗礼发冢,大儒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儒以金槌控其颐,徐剔其颊,无伤口中珠。
白虎通徳论》所以有饭含何?縁生食今死,不欲虚其口,故含用珠寳物。何也?有益死者形体,故天子饭以玉,诸侯以珠,大夫以米,士以贝也。」
释名含以珠贝含其口中也
玉柙
后汉礼仪志》:登遐,沐浴。守宫令兼东园匠将女执事,黄緜、缇缯、金缕、玉柙,如故事。
汉旧仪》帝崩,含以珠,纒以缇缯十二重,以玉为襦,如铠状,连缝之,以黄金为缕。腰以下以玉为札,长一尺二寸半,为柙,下至足,亦缝以黄金缕。
防大记:浴水用盆,沃水用枓【疏:用盆盛浴水,用枓酌盆水】
【贾公彦曰:枓,酌水噐,受五升,方有柄,挹盆中水以沃尸】
周礼》天官淩人,大防共夷槃冰【注:夷之言尸也,实冰于夷槃中,置之尸牀之下,所以寒尸】
士防礼士有冰用夷槃可也【注:谓夏月而君加赐冰也,夷槃承尸之槃】防大记:君设大盘造冰焉,
译《檀弓》记载,殷人毁灶以连缀尸足。【疏:此论殷周礼制差异。周人连缀尸足用燕几,故不毁灶。毁灶连缀尸足的原因,一是表示死者不再饮食,二是担心死人冷僵后足部弯曲僵硬无法穿鞋,所以用毁灶的砖块连缀其足,使其伸直可以穿鞋。】
《士丧礼》规定,握手用玄纁色丝帛,内衬长一尺二寸,宽五寸。中央削薄处两边各宽一寸,系上丝带。【注:牢读为楼,楼指削薄握手的中央,以便安放手掌。疏:此物置于手中,故称握手。宽五寸,中央削薄处两边各宽一寸,则中央宽三寸。中央足以容纳四指,指宽一寸,则四寸。四寸之外,仍有八寸,皆宽五寸。】
《记》说,设置握手时,内衬贴近皮肤,系带钩住中指,结在掌后节处。【注:掔,是掌后节中间。手没有佩戴决(扳指)时,将握手系带的一端,绕掔一圈,再从上面穿回,反与另一端打结。疏:上文说握手用玄纁色丝帛,内衬长一尺二寸。现在说内衬贴近皮肤,是指从手内置入,长一尺二寸中覆盖手掌,手才相对。两端各有系带,先将一端绕系一圈,再从上面穿回,又以一端向上钩住中指,反与绕掔者结在掌后节中间。】
【敖继公说:握手只有一个,与决相同。设于右手,其系带则相互关联。经文详于设决,略于设握。所以《记》中记载设握之法,用玄纁色内衬贴近皮肤,其中央正当于手掌,右端覆盖四指之后,左端在其上。乃以其组系环,将指根与决的系带相结于掔而连之。所谓设握,就是连掔的意思。】
《释名》说,握,是将物放入尸手中,使其握住。
《士丧礼》规定,决用正王棘或檡棘,组系纩极二。【注:正,善也。王棘与檡棘质地坚硬柔韧者皆可以为决极,以覆盖手指放决,令不脱落。】
【敖继公说:决与极皆用于右手,象征生时所有之事。决着于右臂,极包裹食指,将指生以象骨为决,韦为极。死以是二者为之,明不用也。士生时所用韦极之数,无闻。以此经推之,则亦用二也。是其降于君者与?然则君之丧其用纩极,亦三矣。】
《士丧礼》规定,贝三枚放入笲中,稻米一豆放入筐中。【注:贝,水物,古者以为货;笲,竹器,豆四升。】
《檀弓》说,饭含用米贝,不忍虚其口也。【疏:不忍虚其口也。】
《杂记》: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注:此盖夏时礼也,周礼天子饭含用玉。】
《周礼》天官太宰:大丧,赞赠玉,含玉。【注:赠玉,既窆,所以送先王含玉,死者口实,天子以玉。】
春官典瑞,大丧共饭玉、含玉、赠玉。【注:饭玉,碎玉以杂米;含玉,柱左右颐及在口中者;赠玉,盖璧也。疏:饭玉者,天子饭以黍,诸侯饭用粱,大夫饭用稷,天子之士饭用粱,诸侯之士饭用稻。其饭用玉,亦与米同时。含玉有数有形,亦与饭同时行之。】
天官玉府大丧共含玉。
《春秋公羊传》:含者何?口实也。【注: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文家加饭以稻米。】
《大戴礼》:天子饭以珠,含以玉;诸侯饭以珠,含以璧;大夫、士饭以珠,含以贝。
《礼,稽命征》:天子饭以珠,含以玉;诸侯饭以珠,含以璧。相备也。
《春秋说题辞》:口实曰含,象生时食也。
《庄子》:儒以诗礼发冢,大儒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儒以金槌控其颐,徐剔其颊,无伤口中珠。
《白虎通德论》:所以有饭含何?缘生食今死,不欲虚其口,故含用珠寳物。何也?有益死者形体,故天子饭以玉,诸侯以珠,大夫以米,士以贝也。
《释名》:含,以珠贝含其口中也。
玉柙
《后汉礼仪志》:登遐,沐浴。守宫令兼东园匠将女执事,黄绵、缇缯、金缕、玉柙,如故事。
《汉旧仪》:帝崩,含以珠,缠以缇缯十二重,以玉为襦,如铠状,连缝之,以黄金为缕。腰以下以玉为札,长一尺二寸半,为柙,下至足,亦缝以黄金缕。
《丧大记》:浴水用盆,沃水用枓。【疏:用盆盛浴水,用枓酌盆水。】
【贾公彦曰:枓,酌水器,受五升,方有柄,挹盆中水以沃尸。】
《周礼》天官凌人,大丧共夷槃冰。【注:夷之言尸也,实冰于夷槃中,置之尸床之下,所以寒尸。】
《士丧礼》:士有冰用夷槃可也。【注:谓夏月而君加赐冰也,夷槃承尸之槃。】
《丧大记》:君设大盘造冰焉,
大夫设夷盘造冰焉,士并瓦盘无冰。设牀襢笫有枕,含一牀,袭一牀,迁尸于堂又一牀,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注:造犹内也,襢笫袒箦也,谓无席如浴时牀也,礼自仲春之后尸既袭既小敛,先内冰盘中,乃设牀于其上,不施席而迁尸焉,秋凉而止,士不用冰,以瓦为盘,并以盛水耳疏:造冰者,造内其冰于盘中,置冰于下,设牀于上,去席襢露笫箦,浴时无席为漏水也,设冰无席为通寒气也】
译大夫设置木盘,在其中放置冰块;士则并列瓦盘,不使用冰块。设置床、裸露的床箦,并配有枕头;口中含玉用一张床,穿衣敛尸用一张床,将尸体移放到厅堂又用一张床,这些床都配有枕头和席子。国君、大夫、士在这方面的规定是一样的。
【聂崇义曰:夷牀以迁尸,长丈二尺,广七尺,旁为四镮,前后亦有镮,为钮于两旁,以绳直贯中,欲下尸则引其直绳,诸钮悉解矣】
【王昭禹曰:夷之言伤也。冰盘曰夷盘,移尸于堂曰夷堂,牀曰夷牀,衾曰夷衾,皆以哀伤为主】
【聂崇义曰:浴牀亦曰夷牀,夷之为言尸也。长丈二尺,广四尺有四。横上有木笫,设栏于前面及后两端。士漆之,大夫加朱饰,诸侯画云气,天子加禾稼百草华也】
周礼春官典瑞:驵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敛尸【注:敛尸于大敛,加之,圭在左,璋在首,琥在右,璜在足,璧在背,琮在腹,盖取象方明神之也。疏璧琮者,通于天地。疏此六玉,两头皆有孔,又于两孔之闲为沟渠,于沟之两畔稍髙为眉瑑,故云以组穿聨之】周宻志雅堂杂钞》:国朝典故,人主升遐,皆取太学文宣王玉圭为敛,事定方造归之。
士防礼重木刊凿之【注:木也,县物焉曰重,刋斲治凿之为县,簮孔也,士重木长三尺。敖继公曰:谓以木为之而加刊凿也,凿其前为二孔,而以簮贯之,为县鬲之用】
檀弓重主道也。殷主缀重焉。周主重彻焉【注: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既虞而埋之,乃后作主。疏:人始死作重,犹若木主,所以依神,故曰重主道也】
释名》重死者之资,重也。含余米以为粥,投之瓮而悬之。比葬未作,主权以重主其神也。
开元礼》重:三品以上,长八尺;四品、五品,长七尺;六品以下,长六尺。横者半之。置于庭,三分庭一,在南,以沐之。米为粥,实于鬲。既实,以疎布盖其口,系于竹防,悬于重木,覆用苇席。北向,屈两端交于后,西端在上,缀以竹防。祝取铭,置于重殡堂前楹下,夹以苇席。帘门以布,又设苇障于庭。
太常因革礼,重一品挂鬲六,五品以上四,六品以下二。
士防礼为铭,各以其物,亡则以缁,长半幅,防末长终幅,广三寸,书名于末,曰「某氏某之柩」。竹杠长三尺,置于宇西阶上【注:铭,明旌也。杂帛为物,大夫之所建也。以死者为不可别,故以其旗识之。亡,无也。无旗,不命之士也。半幅,一尺;终幅,二尺。在棺为柩,今文「铭」为「斾」也。「杠」铭「橦」也。「宇」梠也】
檀弓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注明旌,神明之旌也。不可别,为形貌不见也】
【聂崇义曰:周礼司常大防则供铭旌。又案司常职云:王建太常,诸侯建旂,孤卿建襢,大夫士建物,则铭旌亦然,但尺数异耳。礼纬:天子之旌髙九仞,诸侯七仞,大夫五仞,士三仞。其士防礼竹杠长三尺,则死者以尺易仞也。天子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其旌旗身亦以尺易仞也。又从遣车之差,葢以防事畧故也。若不命之士,则以缁布半幅,长一尺,赪其末,长终幅,长二尺也。缁赪共长三尺,广三寸,书铭于末】崔元凯防仪:铭旌今之旐也,天子长丈二尺,皆施跗,树于圹中。
开元礼为铭【铭明旌也】以绛充广幅,三品以上长九尺,四品五品长八尺,龙首韬杠,六品以下长六尺,韬杠书某官封之柩,置于宇西阶上。
司马氏书仪,铭旌以绛帛为之,广终幅。三品以上,长九尺;五品以上,八尺;六品以下,七尺。书曰:“某官某公之柩【官卑曰某君,妻曰某封邑某氏,若无官封,即随其生前所称】以竹为杠,长准铭旌,置屋西阶上。
魂帛
朱子《家礼》魂帛,洁白绢为之。设椸于尸南,覆以帕,置倚卓。其前置魂帛于倚上,设香炉、杯、注、酒、果于卓子上,是为灵座。倚铭旌于倚左。侍者朝夕设栉颒、奉养之具,皆如平生。俟葬毕,有祠板则埋魂帛,洁地【杂记:重既虞而埋之,开元礼仿此。今国家亦用之,防令置重一品柱鬲六,五品以上四,六品以下亦然。士民之家未常识也,皆用魂帛。魂帛亦主道也,礼大夫无主者,束帛依神。今且从俗,贵其简易。然世俗或用冠帽、衣屐装饰如人状,此鄙俚不可从也。又世俗皆画影置于魂帛
译聂崇义说:夷床是用来移动尸体的,长一丈二尺,宽七尺,旁边设有四个铜环,前后也有铜环,在两旁设置钮扣,用绳子垂直贯穿中间,想要放下尸体时就拉动那根直绳,所有的钮扣就都解开了。
王昭禹说:“夷”的意思是哀伤。冰盘称为夷盘,将尸体移至厅堂称为夷堂,床称为夷床,衾称为夷衾,都是以哀伤为主旨。
聂崇义说:浴床也叫夷床,“夷”的意思是尸体。长一丈二尺,宽四尺四寸。横木上有木栅,在前面及后两端设置栏杆。士人将其漆黑,大夫加上朱红装饰,诸侯绘制云气图案,天子加上禾稼百草花卉图案。
《周礼·春官·典瑞》记载:驵圭、璋、璧、琮、琥、璜的渠眉。疏解说:璧、琮用于收敛尸体。注解说:在大敛时收敛尸体,将这些玉器加上,圭在左边,璋在头部,琥在右边,璜在脚部,璧在背部,琮在腹部,大概是取象于方明神。疏解说:璧和琮,通达天地。疏解说这六块玉,两头都有孔,又在两孔之间开凿沟渠,在沟渠的两旁稍微高出做成眉瑑,所以说用丝组穿连它们。《周宻志雅堂杂钞》记载:本朝典故,皇帝驾崩,都取太学文宣王的玉圭用于收敛,事情办定后才造新的归还。
《士丧礼》记载:重木刊凿之。注解说:这是木制的,悬挂物品叫做重,刊斫治理凿孔以便悬挂,簮孔,士的重木长三尺。敖继公说:意思是制作木头并加以刊凿,在前面凿两个孔,用簮贯穿,作为悬挂鬲的用途。
《檀弓》说:重是主道。殷代的主,缀连着重;周代的主,重撤除后。注解说:刚死时还没有制作木主,用重来主持其神灵。既虞祭后埋掉重,然后才制作木主。疏解说:人刚死时制作重,如同木主,用来依附神灵,所以说重是主道。
《释名》说:重是死者的资具,重也。含余米做成粥,投入瓮中悬挂起来。等到安葬时还没有制作木主,权且用重来主持其神灵。
《开元礼》记载:重,三品以上,长八尺;四品、五品,长七尺;六品以下,长六尺。横木长度减半。放置在庭院中,占庭院三分之一的南部,用沐盆。米做成粥,盛在鬲中。盛好后,用疏布盖住鬲口,系在竹杠上,悬挂在重木上,覆盖用苇席。向北,弯曲两端在后方交叉,西端在上,用竹杠缀连。祝官取来铭旌,放置在重殡堂前的楹柱下,两边夹着苇席。用布帘门,又在庭院中设置苇障。
《太常因革礼》记载:重,一品悬挂鬲六个,五品以上四个,六品以下两个。
《士丧礼》记载:制作铭旌,各自用其物品,没有就用黑色,长半幅,杠末长终幅,宽三寸,在末端写上名字,说“某氏某之柩”。竹杠长三尺,放置在屋檐西阶上。注解说:铭,就是明旌。杂色丝帛为物,是大夫所树立的。因为死者难以辨别,所以用他的旗帜来识别。亡,没有。没有旗帜,是不受命之士。半幅,一尺;终幅,二尺。在棺中称为柩,今文“铭”作“斾”。“杠”就是铭“橦”。“宇”就是梠。
《檀弓》说:铭,是明旌。因为死者难以辨别,所以用他的旗帜来识别。注解说:明旌,是神明的旗帜。难以辨别,是因为形貌看不见。
聂崇义说:《周礼》司常职掌,大丧则供给铭旌。又查司常职掌说:天子建太常,诸侯建旂,孤卿建襢,大夫士建物,那么铭旌也是这样,只是尺数不同罢了。《礼纬》说:天子的旌高九仞,诸侯七仞,大夫五仞,士三仞。那《士丧礼》竹杠长三尺,就是死者用尺代替仞。天子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那旌旗身也用尺代替仞。又从遣车的差别来看,大概是因为丧事简略的缘故。如果不受命之士,就用黑色布半幅,长一尺,末端染红,长终幅,长二尺。黑红共长三尺,宽三寸,在末端书写铭旌。崔元凯《丧仪》说:铭旌就是现在的旐,天子长一丈二尺,都施加跗,树立在墓穴中。
《开元礼》记载:制作铭旌【铭就是明旌】用红色充广幅,三品以上长九尺,四品五品长八尺,龙首韬杠,六品以下长六尺,韬杠书写某官封之柩,放置在屋檐西阶上。
司马氏《书仪》记载:铭旌用红色丝帛制作,宽终幅。三品以上,长九尺;五品以上,八尺;六品以下,七尺。书写说:“某官某公之柩【官位低称某君,妻称某封邑某氏,如果没有官封,就随其生前所称】用竹子做杠,长度符合铭旌,放置在屋西阶上。
魂帛
朱子《家礼》记载:魂帛,用洁白绢制作。在尸体南面设置衣架,覆盖手帕,放置倚卓。其前面放置魂帛在倚上,设置香炉、杯、注、酒、果在卓子上,这就是灵座。在倚左倚靠铭旌。侍者早晚设置梳洗、奉养之物,都像生前一样。等到安葬完毕,如果有祠板就埋掉魂帛,洁净土地【《杂记》:重既虞祭后埋掉,开元礼仿照此。现在国家也使用,丧令规定置重一品柱鬲六,五品以上四,六品以下亦然。士民之家不熟悉这个,都用魂帛。魂帛也是主道,礼制大夫没有木主的,束帛依附神灵。现在暂且顺从俗例,贵在简易。然而世俗有的用冠帽、衣屐装饰如人形,这鄙陋不可遵从。又世俗都在魂帛上画影】
之后。男子生时有画像用之,犹无所谓。至于妇人生时深居闺闼,出则乗辎軿,拥蔽其面。既死,岂可使画士直入深室,揭掩面之帛,执笔望相画其容貌,此殊为非礼,勿可用也】
译此后,男子在世时可以用画像,尚且无妨。至于妇人,在世时深居闺阁之中,出门则乘坐有帷幔的车子,遮蔽面容。既然死后,怎么能让画师直接进入内室,揭开遮面的布帛,拿着笔对着她的面容来画她的样子呢?这实在是不合礼制,不可采用。
【丘濬曰:魂帛以白绢为之,如世俗所谓同心结者,垂其两足。案魂帛之制,本注引温公说,谓用束帛依神而朱子本文则又谓洁白绢为之。考古束帛之制,用绢一匹,卷两端相向而束之。结之制无可考,近世行礼之家有结帛为长条而交互穿过,如世俗所谓同心结者,上出其首,旁出两耳,下垂其余为两足,有肖人形,以此依人,似亦可取。虽然,用帛代形本非古礼,用束用结二者俱可】
文献通考》绍兴三十一年五月,礼部侍郎金安节等言:「窃详神帛之制,虽不经见,然考之于古,盖复之遗意也。然古之复者,以衣;今用神帛招魂,其意盖本于此。」
棺椁总
易·系辞》:「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防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书顾命,伯相命士须材【传:召公命士致材木,须待以供防用】
檀弓》:天子崩,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棺椁者斩之【注:虞人,掌山泽之官;百祀,畿内百县之祀也。斩伐也】不至者,废其祀,刎其人【疏:此谓王殡后事也。必取祀木者,贺玚云:君者,徳着幽显,若存则人神均其庆幸,若没则灵只等其哀伤也】
【陈澔曰:天子之椁,奚以多木为哉?百县之祀,其木可用者,悉斩而致之,无乃太多乎?畿内之美材,固不乏矣,奚独于祠祀斩之乎?废其祀,刎其人,又何法之峻乎?礼制若此,未详其説】
【吴澄曰:废其祀,刎其人,盖设此辞而令人以见王防,尤重于神祀也。如誓师而曰:“无敢不供汝”,则有大刑是也。非果废之、刎之也。葢祀木者,神只所主,岂可斩伐?唯为天子采椁木,则虽祀木亦斩,无或敢占吝者。若或占吝,不以其木至,是不供王防,为大不敬。故设废祀、刎人之辞,使人不敢慢令也】
防大记棺椁之间君容柷大夫容壶士容甒【注:间可以藏物,因以为节。疏:君容柷者,柷如漆桶,是诸侯棺椁间所容也。若天子棺椁间则差寛大,故司几筵云“柏席用萑▯”,谓柏椁字摩灭之余,椁席藏中神座之席是也。诸侯棺椁间亦容席,故司几筵云“柏席”,诸侯则纷纯稍狭于天子,故此云容柷。大夫容壶者,壶是漏水之噐,乃大夫所掌。曰士容甒者,甒盛酒之噐,士所用也】
【方慤曰:柷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壶大一石,甒五斗,则其所容之大小可知。君必以柷,则与狄人设阶同义】
左传·成公二年》八月,宋文公卒。椁有四阿,棺有翰桧。君子谓华元、乐举于是乎不臣【注:四阿,四注椁也。翰,旁饰;桧,上饰。皆王礼。疏:《周礼·匠人》云:“殷人四阿重屋。”郑▯云:“阿,栋也。四角设栋也。”是为四注椁也。《士防礼》云:“抗木横三,缩二。”谓于椁之上设此木,从二横三,以负土。则士之椁上平也。今此椁上四注,而下则其上方而尖也。礼,天子椁题凑,诸侯不题凑。不题凑则无四阿。《释诂》云:“桢,翰,干也。又曰:桢,正也。”筑墙所立两木也。翰所以当墙两邉障土者也。翰在墙之旁,则知此翰亦在旁也。《诗》云:“防弁如星。”郑▯云:“防,谓弁之缝中。言其际防之处也。”防在弁之上,知此桧亦在上,故为棺旁饰、上饰也】
家语》孔子初仕为中都宰,制为养生送死之节,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因丘陵为坟,不封不树。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诸侯则焉【鲁国在东方,故西方诸侯皆取法】
吕氏春秋》:美棺椁,所以备蝼蚁也。
后汉书·赵咨曰:「棺椁之造,自黄帝始。」
白虎通徳论》所以有棺椁何?所以掩藏形恶也。不欲令孝子见其毁壊也。棺之为言貌,所以藏尸令貌全也。椁之为言廓,所以开廓辟土,无令迫棺也。」有虞氏瓦棺,今以木何?虞尚质,故用瓦;夏后氏益文,故易之以堲。周谓堲木相周,无胶漆之用也。殷人棺椁有胶漆之用,周人寖文,墙置翣,加巧饰,防葬之礼,縁生以事死。生时无死,亦不敢造。太古之时,穴居野处,衣皮带革,故死衣之以薪,内藏不饰。中古之时,有
译丘濬说:魂帛是用白绢制作的,如同世俗所说的同心结,垂下它的两个脚。查考魂帛的制度,本注引用司马光的说法,说是用束帛依神;而朱熹的正文又说用洁白的绢制作。考据古代束帛的制度,是用一匹绢,将两端卷起相对而束扎。结帛的制度无法考据,近世行礼的人家有用帛结成条状并交互穿过,如同世俗所说的同心结,上面露出它的头,旁边露出两个耳,下垂其余部分作为两个脚,有类似人形的样子,以此依傍人形,似乎也可以采用。虽然如此,用帛代替人形本来就不是古礼,用束帛或用结帛两者都可以。
《文献通考》记载:绍兴三十一年五月,礼部侍郎金安节等人说:“我私下详细考察神帛的制度,虽然经典中没有记载,但考据古代,大概是‘复’礼的遗意。然而古代的‘复’礼,是用衣物;现在用神帛招魂,其用意大概源于此。”
棺椁总论
《易·系辞》说:“古代的埋葬,用柴草厚厚地覆盖,葬在荒野之中,不堆土成坟,不种树做标记,防止盗墓的期限没有定数。后世的圣人改用棺椁,大概是取象于大过卦。”
《尚书·顾命》记载,伯相命令士人准备木材【传:召公命令士人运送木材,等待以供丧葬之用】。
《檀弓》记载:天子驾崩,虞人(掌管山泽的官员)运送各祭祀地所用的木材,凡是适合做棺椁的就砍伐下来【注:虞人,掌管山泽的官员;百祀,京畿内各县的祭祀。斩,砍伐】。没有送到的,废除他的祭祀,杀他的人【疏:这是说国王殡后之事。一定要取祭祀用的木材,贺玚说:君主,德行显赫于幽明两界,如果活着,人和神都同样庆幸;如果死了,神灵和人都同样哀伤】。
【陈澔说:天子的椁,为什么需要这么多木材呢?各县祭祀用的木材,凡是可以用的,全都砍伐并运送来,岂不是太多了吗?京畿内的好木材,本来就不缺乏,为什么偏偏在祭祀的地方砍伐呢?废除祭祀,杀他的人,这刑罚又为何如此严酷呢?礼制像这样,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吴澄说:废除祭祀,杀他的人,大概是设立这样的言辞来让人看到国王的丧葬比神祀更重要。就像誓师时说:“没有敢不供给你的”,那就是有大刑的意思。并不是真的废除祭祀、杀人。祭祀用的木材,是神灵所主宰的,怎么可以砍伐?只为天子采集椁木,即使是祭祀用的木材也砍伐,没有人敢吝啬。如果有人吝啬,不把木材送来,就是不供给国王丧葬,是大不敬。所以设立废除祭祀、杀人的言辞,使人不敢怠慢命令】
《丧大记》记载:棺椁之间的空隙,国君可以容纳柷,大夫可以容纳壶,士可以容纳甒【注:空隙可以藏物,因此作为节制。疏:国君容纳柷,柷像漆桶,是诸侯棺椁间所容纳的。如果天子棺椁间则稍微宽大,所以《司几筵》说“柏席用萑”,是指柏椁字迹磨灭之余,椁席藏在中间神座的席子。诸侯棺椁间也容纳席子,所以《司几筵》说“柏席”,诸侯的边饰稍微窄于天子,所以这里说容纳柷。大夫容纳壶,壶是漏水的器具,是大夫所掌管的。说士容纳甒,甒是盛酒的器具,是士所用的】
【方慤说:柷宽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壶大一石,甒五斗,那么它所容纳的大小就可以知道了。国君必定用柷,这与狄人设置台阶的意义相同】
《左传·成公二年》记载:八月,宋文公去世。椁有四个角,棺有旁饰和上饰。君子认为华元、乐举在这里不臣服【注:四阿,四注椁。翰,旁饰;桧,上饰。都是天子的礼制。疏:《周礼·匠人》说:“殷人四阿重屋。”郑玄说:“阿,栋也。四角设栋。”这就是四注椁。《士丧礼》说:“抗木横三,缩二。”是指在椁上面设置这些木头,纵二横三,用来承载泥土。那么士的椁上面是平的。现在这个椁上面四注,下面则是上方而尖。礼制上,天子椁题凑,诸侯不题凑。不题凑就没有四阿。《释诂》说:“桢,翰,干也。又说:桢,正也。”是筑墙所立的两根木头。翰应当在墙的两边挡土。翰在墙的旁边,就知道这个翰也在旁边。《诗》说:“弁如星。”郑玄说:“弁,指弁的缝中。说其边际之处。”弁在弁的上面,知道这个桧也在上面,所以是棺的旁饰、上饰】
《家语》记载:孔子初次做官担任中都宰,制定养生送死的节度,规定四寸厚的棺,五寸厚的椁,凭借丘陵做坟,不堆土不种树。实行了一年,西方的诸侯都效仿他【鲁国在东方,所以西方诸侯都取法】
《吕氏春秋》说:美化棺椁,是为了防备蝼蚁。
《后汉书》赵咨说:“棺椁的制作,从黄帝开始。”
《白虎通德论》说:为什么有棺椁?是为了掩盖形体的丑恶。不想让孝子看到它的毁坏。棺的意思是貌,用来藏尸使容貌完整。椁的意思是廓,用来开辟土地,不让它压迫棺木。有虞氏用瓦棺,现在为什么用木头?虞代崇尚质朴,所以用瓦;夏后氏增加文采,所以改用堲木。周代称为堲木相周,不使用胶漆。殷代人棺椁使用胶漆,周代人逐渐增加文采,墙壁放置翣,加上巧妙的装饰,丧葬的礼制,依照生事来侍奉死者。生时没有死,也不敢制造。太古之时,穴居野处,衣皮带革,所以死后用柴草覆盖,内藏不装饰。中古之时,有
宫室衣服,故衣之币帛,藏以棺椁,封树识表,体以象生【刘璋曰:「凡送死之道,唯棺与椁为亲身之物,孝子所宜尽心。初防之日,择木为棺,恐仓卒未得其木,灰漆亦未得能坚完,或值暑月,恐难乆留。古者国君即位而为椑,嵗一漆之。今人亦有生时自为夀噐者,此乃犹行其道,非豫凶事也。其木油杉及栢为上,毋事髙大以为美观,唯棺周于身,椁周于棺足矣。棺内外皆用布里漆,务令坚实。予尝见前人葬墓,掩圹之后,即以松脂溶化灌于棺外,其厚尺余,后为人侵掘,松脂歳久疑结愈坚,斧斤不能加,得免大患。今有葬者用之,可谓宜矣】
译宫室与服饰,以及故去的衣物和币帛,都收藏在棺椁之中,通过封土植树来标识墓穴,使遗体保持生前的形态。【刘璋说:“大凡安葬死者的道理,只有棺和椁是贴身之物,孝子应当尽心对待。在刚开始准备丧事时,选择木材制作棺木,恐怕仓促之间找不到合适的木材,灰漆也无法做到坚固完整,或者正值暑热月份,恐怕难以长久保存。古代国君即位时就制作内棺,每年漆一次。现在的人也有在生前自己制作寿器的,这仍然是遵循古道的做法,并非预先谋划凶事。木材以油杉和柏木为上等,不必追求高大以显得美观,只要棺木能包裹身体,椁木能包裹棺木就足够了。棺木内外都用布包裹并涂漆,务必使其坚实。我曾见过前人安葬坟墓,掩埋墓穴之后,就把松脂熔化灌在棺木外面,厚度有一尺多,后来被人侵掘,松脂经过多年凝结得更加坚硬,斧头都无法砍入,从而避免了大祸。现在有人安葬时使用这种方法,可以说是很适宜的。”】
宋史》诸葬,不得以石为棺椁及石室,其棺椁皆不得雕镂彩画,施方牖槛,棺内不得藏金寳珠玉。
棺
檀弓天子之棺四重【注:尚深邃也,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注:以水牛兕牛之革为棺被,革各厚三寸,合六寸也,此为一重】杝棺一【注:所谓椑棺也,尔雅曰椵杝】梓棺二【注:所谓属与大棺】四者皆周【注:周匝也,凡棺用能湿之物疏:四重者,水牛兕牛皮二物为一重,杝为第二重,属为第三重,大棺为第四重,四重凡五物也,以次差之上公三重,则去水牛,余兕杝属大棺也,侯伯子男再重,又去兕,余杝属大棺,大夫一重,又去杝,余属大棺也,士不重,又去属,唯单用大棺也,天子大棺厚八寸,属六寸,椑四寸,又二皮六寸,合二尺四寸也,上公去水牛之三寸,余兕椑属大棺则合二尺一寸,诸侯又去兕之三寸,余合一尺八寸也,列国上卿又除椑四寸,余合一尺四寸也,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合一尺,士则不重,但大棺六寸,庶人四寸,天子卿大夫文不见者,天子卿大夫并与列国君同,若天子之士与诸侯大夫同也,水兕二皮并不能厚三寸,故合被之,今各厚三寸也,二皮能湿,故最在里近尸,杝棺者椵也,材亦能湿,故次皮,杝唯一种,故云一也,诸侯无革,则以杝亲尸,所谓梓棺也,即前言君即位为椑是也,杝即椵木,郑引尔雅曰椵杝,一物二名,名椵又名杝也,梓棺二者,杝棺之外又有属棺,属棺之外又有大棺,大棺与属棺并用,梓故云二也,四者皆周者,谓四重之棺上下四方悉周匝,唯椁不周,下有茵,上有抗席,故也】
后木曰:防,吾闻诸县子曰:夫防不可不深长思也【注:后木,鲁孝公子恵伯巩之后】买棺,外内易。我死则亦然【注:此孝子之事,非所托。徐师曾曰:言养生不足以当大事,唯送死可以当大事。人子事亲,舎是无所用其力。一有不谨,则他日不可复追。此所以不可不深长思也。是以买棺藏亲,必外内易治,不少有后日之悔。此当深思之大者,故特举而言之。县子此言,可为万世人子防亲之法矣。然此乃人子所当自尽,非父母豫属者,而后木乃曰:吾死则亦然,则过为身后之虑矣】
卫有大史曰栁庄,寝疾。公曰:“若疾革,虽当祭,必告。”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栁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不释服而往,遂以襚之。与之邑裘氏,与县潘氏,书而纳诸棺曰:“世世万子孙,毋变也。”
陈干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陈干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
防大记》: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注:大棺,棺之在表者也。《檀弓》曰:“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四者皆周,此以内说而出也。”然则大棺及属用梓,椑用杝,以是差之上。公革棺不被三重也,诸侯无革棺再重也,大夫无椑一重也,士无属不重也,庶人之棺四寸。上大夫谓列国之卿也。赵简子云:“不设属、椑时僭也。”疏:《檀弓》从内而説,以次出外,谓近尸有水革,次外有兕革,次外有椑,次外有属,次外有大棺。此先云大棺及属,乃始云椑,是从外乡内而説,故知大棺及属当梓棺也,椑当杝棺也】
君盖用漆三衽三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注:用漆者,涂合牝牡之中也。衽小要也。疏:盖棺上盖用漆,谓漆其衽合缝处也。衽谓燕尾合棺缝际也。束谓以皮束棺也。棺两邉各三衽,每当衽上辄以牛皮束之。大夫、士亦然。《檀弓》云:“棺束缩二衡三者,据君言也。”若大夫、士横唯二束,此文是也】
孟子孟子「自齐葬于鲁,反于齐,止于嬴。」充虞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惇匠事,严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
译《宋史》规定:各类丧葬,不得使用石头制作棺椁及石室,棺椁都不得雕刻花纹或彩绘,不得设置方形的窗槛,棺内不得藏入金、宝、珠、玉。
《檀弓》记载:天子的棺木有四层【注:这是为了显示尊贵深邃,诸侯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用水牛和兕牛的皮革包裹棺木,皮革厚度各三寸【注:用水牛和兕牛的皮革做棺衣,皮革各厚三寸,合计六寸,这算作一层】。杝木棺一层【注:这就是所谓的椑棺,《尔雅》说椵就是杝】。梓木棺两层【注:这就是所谓的属棺和大棺】。这四层都包裹周全【注:周匝,即四周都包裹。凡是棺木使用能防潮的物品。疏:四重者,水牛和兕牛皮两种为一重,杝木为第二重,属棺为第三重,大棺为第四重,四重共五种材料,依次排列。上公三重,则去掉水牛皮,剩下兕皮、杝木、属棺、大棺;侯伯子男再重,又去掉兕皮,剩下杝木、属棺、大棺;大夫一重,又去掉杝木,剩下属棺、大棺;士不重,又去掉属棺,只单独使用大棺。天子的大棺厚八寸,属棺六寸,椑棺四寸,再加上两种皮革六寸,合计二尺四寸。上公去掉水牛皮的三寸,剩下兕皮、椑棺、属棺、大棺,合计二尺一寸;诸侯又去掉兕皮的三寸,合计一尺八寸;列国上卿又去掉椑棺的四寸,合计一尺四寸;大夫的大棺六寸,属棺四寸,合计一尺;士不重,只有大棺六寸;庶人四寸。天子卿大夫的规格文中未提及,是因为天子卿大夫与列国国君相同,天子的士与诸侯的大夫相同。水牛和兕牛两种皮革不能各自厚达三寸,所以合在一起包裹,现在各自厚三寸。两种皮革能防潮,所以最靠近尸体;杝木棺即椵木,材质也能防潮,所以排在皮革之后;杝木只有一种,所以说“一”。诸侯没有皮革,就用杝木直接接触尸体,这就是所谓的梓棺,即前面所说的君主即位时制作的椑棺。杝就是椵木,郑玄引用《尔雅》说椵和杝,是一物两名,名叫椵也叫杝。梓棺两层,是指在杝木棺之外又有属棺,属棺之外又有大棺,大棺和属棺并用,都是梓木,所以说“二”。四者皆周,是指四层棺木上下四方都包裹周全,只有椁不包裹,下面有茵席,上面有抗席,所以如此】。
后木说:“防,我听说县子说过:对于防,不可不深思熟虑【注:后木,是鲁孝公之子恵伯巩的后代】。购买棺木,内外都要容易更换。我死后也应当如此【注:这是孝子的事,不是托付给别人的。徐师曾说:说养生不足以当作大事,只有送死可以当作大事。人子侍奉父母,除了这件事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尽力。一旦有不谨慎,将来就无法补救。这就是不可不深思熟虑的原因。因此买棺安葬亲人,必须内外都容易处理,不留下日后的悔恨。这是应当深思的大事,所以特别举出来说。县子的这番话,可以作为万世人子防备亲人的法则。然而这是人子应当自己尽到的责任,不是父母预先嘱托的,而后木却说:我死后也应当如此,这就过于为身后之事忧虑了】”。
卫国有一位大史叫栁庄,卧病在床。国君说:“如果你的病加重,即使正值祭祀,也一定要告诉我。”国君再次拜谢叩头,向神主祷告说:“有一位臣子叫栁庄,他不是我的臣子,而是国家的臣子。听说他死了,请允许我去。”没有脱下丧服就去了,于是用衣物赠予死者。赐给他裘氏的封邑和潘氏的县邑,写下文书放入棺中说:“世世代代子孙,不得改变。”
陈干昔卧病在床,嘱咐他的兄弟并命令他的儿子尊己说:“如果我死了,一定要为我制作大棺,让我的两个婢女夹着我。”陈干昔死后,他的儿子说:“用活人殉葬,不符合礼制,何况还同棺呢?”最终没有杀她们。
《礼记·丧大记》:国君的大棺八寸,属棺六寸,椑棺四寸;上大夫的大棺八寸,属棺六寸;下大夫的大棺六寸,属棺四寸;士的棺木六寸【注:大棺,是位于外层的棺木。《檀弓》说:“天子的棺木有四层:水牛、兕牛皮革包裹,厚度三寸;杝木棺一层,梓木棺两层。四者都包裹周全,这是从内向外说的。”那么大棺和属棺使用梓木,椑棺使用杝木,以此类推。上公的革棺不被三重,诸侯没有革棺再重,大夫没有椑棺一重,士没有属棺不重,庶人的棺木四寸。上大夫指列国的卿。赵简子说:“不设属棺、椑棺是僭越。”疏:《檀弓》从内向外说,依次向外,说靠近尸体有水革,其次外面有兕革,其次外面有椑棺,其次外面有属棺,其次外面有大棺。这里先说大棺及属棺,然后才说椑棺,是从外向内说,所以知道大棺及属棺应当是梓棺,椑棺应当是杝棺】。
国君棺盖用漆,三道衽三道束;大夫棺盖用漆,两道衽两道束;士棺盖不用漆,两道衽两道束【注:用漆,是涂抹在棺木雌雄榫卯之间。衽,是棺木合缝处的燕尾形木片。疏:棺盖上盖用漆,是说漆涂在衽合缝处。衽,指燕尾形合棺缝际。束,指用皮革捆绑棺木。棺木两边各有三道衽,每当衽上就用牛皮捆绑。大夫、士也是如此。《檀弓》说:“棺束缩二衡三”,这是针对国君说的。如果大夫、士横向只有两道束,本文就是这样说的】。
《孟子》记载:孟子从齐国安葬母亲于鲁国,返回齐国,停在嬴地。充虞请教说:“前几天不知道我不才,让我负责工匠事务,我恭敬地不敢请教。现在想私下请教。”木材如此美好
然【集注:孟子仕于齐,防母归葬于鲁。嬴,齐南邑。充虞,孟子弟子,尝董治作棺之事者也。严,急也。木,棺木也。以美,太美也】曰:「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集注:度,厚薄尺寸也。中古,周公制礼时也。椁称之,与棺相称也。欲其坚厚久逺,非特为人观视之美而已】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集注:不得,谓法制所不当得。得之为有财,言得之而又为有财也】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乎【集注:比,犹为也。化者,死者也。恔,快也。言为死者不使土亲近其肌肤于人子之心,岂不快然无所恨乎】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集注:送终之礼所当得为而不自尽,是为天下爱惜此物而薄于吾亲也】墨子「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则止矣。」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
译然而(孟子)说:“古代棺椁没有固定的尺寸,中古时期棺厚七寸,椁与棺相称,从天子到平民都如此,不仅仅是为了外观美观,这样才能尽到人的心意;(如果)不得不(因财力不足)而不能做到,就无法感到欣慰;(如果)能够办到且财力允许,古人都会这样做,我为什么偏偏不这样呢?况且为死者不让泥土直接接触肌肤,在人子的心中,难道不感到快意吗?我听说,君子不会因为爱惜天下之物而薄待自己的亲人。”墨子(则主张):“古代圣王制定丧葬之法说:‘棺木三寸厚足以让尸体腐烂,衣衾三件足以遮盖污秽就够了。’墨子制定丧葬之法说:‘棺木三寸厚足以让骨头腐烂,衣服三件足以让肉腐烂。’”
许慎説文棺闗也所以掩尸
释名棺闗也闗闭也
【司马温公曰:棺欲厚,然太厚则重而难以致逺,又不必髙大占地,使圹中寛易致摧毁,宜深戒之。椁虽圣人所制,自古用之,然板木嵗乆终归腐烂,徒使圹中寛大不能牢固,不若不用之为愈也。孔子葬鲤有棺而无椁,又许贫者还葬而无椁,今不欲用,非为贫者,乃欲保安亡者耳】
二程全书,古人之葬,欲比化者,不使土亲肤。今竒玩之物,尚保藏固宻,以防损汚,况亲之遗骨,当如何哉?世俗浅识,惟欲不见而已。又有求速化之说,是岂知必诚必信之义?且非欲其不化也,未化之间,保藏当如是尔。吾自少时谋葬曽祖虞部以下,积年累嵗,精意思索,欲知何物能后骨而朽。后闻咸阳原上有人发东汉时墓,柏棺尚在。又韩修王城圯得古柏木,皆坚润如新。谚有「松千栢万」之説,于是知柏最可以乆。然意犹未己,因观杂书,有松脂入地千年为茯苓,万年为琥珀之説,疑物莫久于此,遂以柏为棺,而涂以松脂,特出臆计,非有稽也。不数月,嵩山法王寺下,乡民穿地得古棺,裹以松脂,乃知古人已用之矣。自是三十四年,七经葬事,求安之道,思之至矣。地中之事,察之详矣。地中之患有二,惟虫与水而己所谓「无使土亲肤」,不惟以土为汚,有土则有虫,虫之侵骨甚可畏也。世人墓中多置铁以辟土兽,土兽希有之物,尚知备之,虫为必有,而不知备何也?唯木坚缝完则不能入。求坚莫如柏,欲完莫如漆。然二物亦不可保。柏有入土数百年而不朽者,有数十年而朽者,人多以为柏心不朽,而心之朽者见亦多矣。
髙闶曰:「伊川先生谓棺之合缝,以松脂涂之,则缝固而木坚。注云:松脂与木性相入,而又利水,盖今人所谓沥青者是也。须以少蚌粉、黄蜡、清油合煎之,乃可用,不然则裂矣。其棺椁之间,亦宜以此灌之。」
朱子语类:「古礼难行为古人有做未到处。古者以皮束棺,岂能固?设熬黍稷于棺旁,以惑蚍蜉,可见少智。今棺用漆,要三日便殡,亦难。」
【王文禄葬度合棺,油杉为上,柏次之。油杉今沙坊板出,马湖、建昌、桃花洞杨宣慰旋螺丁子香花紫实上也,但假者多耳。莫若用柏紫经杉可也。棺仅容身,不宜太寛。匠制若经匣様,底盖不用铁丁,用柏或苏木作锭笋。底盖对墙合处,每邉凿二孔,笋作锭様,分三片,先揷左右二片入孔,分开中一片鍼下锭凹处到劄住矣,且免铁绣壊版钉击震尸。锭笋法闻之西泉钱子懋仁,名篸仁,孝士也,以故能慎终。陈龙正曰:制棺,棺不可太寛太长,如料冨则量逝者形躯裁减之,勿惜损料。尤忌太髙,必使髙濶相等,环视见方为妥。髙则上空既无用,而圹势因之不得不髙,坟势因之不得不稍薄,留棺中无用之空虚,损圹外宜厚之封土,岂善计哉?盖不宜用钉,钉缝漏气,又钉长出亦使圹髙,其▯多端,慎勿泥古,古人亦有未详审处。木唯杉最善,不蛀不朽,又无燥性,有财则买沙板,乃千年老杉,近根之干,壅顿沙土中者,川陜深山所生。无财则买大杉木坚老者为之。伊川先生独尚柏心,柏过燥,恐于初死骸骨有所未便,又且易蛀,想宋时未起沙板之説也。既得良木,命良工试配已毕,临拢合时,一切缝罅先用绞浄真生漆厚调生麪银硃涂嵌其间,然后推敲成就,虽有小小松隙之处,皆为硃漆充塞,无不泯合之患矣。试真漆法,取少许抹青竹上,少顷即干,干而粘缀不可剔剥者真,否则已浸入桐油,其性懈矣。硃性极收湿,凡漆物置宻室中,遇雨必生润,唯硃漆独干,此其验也,故可以助漆之坚,解漆之湿,无逾此物。棺外凡遇缝处亦用硃漆涂之。棺底须涂抹令遍,棺内止以少许抹缝,余处不可多用,骸骨宜近木,不宜近漆也。俗用瓦灰猪血调涂,又以麻布糊缝,直同儿戏,土中无物不朽,此数物徒滋汚秽,有何功力?不须十年必皆解散脱落,又棺外以硃漆周围涂之,约数遍而止。硃外又须以真生漆盖之,恐硃色太▯,非入土幽▯之
译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棺”就是“关”,是用来遮盖尸体的。
《释名》说:“棺”就是“关”,“关”就是关闭的意思。
【司马光说:棺材应当做得厚实,但如果太厚就会沉重而难以运送到远方,又不必做得高大以占据空间,导致墓穴内部宽敞容易遭到破坏,应当深深以此为戒。外棺虽然是圣人所制定,自古以来都在使用,但木板木头年代久了终究会腐烂,白白使得墓穴内部宽大而不能牢固,不如不使用外棺更好。孔子安葬儿子孔鲤时只有内棺而没有外棺,又允许贫穷的人安葬时不用外棺,现在不想用外棺,不是因为贫穷,而是想要保全死者罢了】
《二程全书》说:古人安葬,希望接近死者,不让泥土直接接触皮肤。如今那些奇珍玩物,尚且要保存得坚固严密,以防损坏污损,何况亲人的遗骨,应当如何对待呢?世俗之人见识浅薄,只是希望看不见罢了。又有追求快速腐烂的说法,这哪里懂得“必诚必信”的道理呢?况且并不是希望它不腐烂,而是在没有腐烂之前,保存应当像这样罢了。我从小时候开始谋划安葬曾祖父虞部以下的人,积年累月,精心思考,想知道什么东西能在骨头之后才腐朽。后来听说咸阳原上有人发掘东汉时的墓葬,柏木棺材还在。又听说韩修王城倒塌时得到古柏木,都坚硬润泽如同新的一样。谚语有“松千年,柏万年”的说法,于是知道柏木最可以长久。但心意仍不满足,因为观看杂书,有松脂入地千年变成茯苓,万年变成琥珀的说法,怀疑没有比这更持久的东西,于是用柏木做棺材,并涂上松脂,这只是我的推测,并没有考证。没过几个月,嵩山法王寺下,乡民挖地得到古棺,包裹着松脂,才知道古人已经这样使用了。从此三十四年间,七次经历安葬之事,寻求安顿的方法,思考到了极点。地下的情况,考察得非常详细。地下的祸患只有两种,只有虫和水罢了。所谓“不要让泥土直接接触皮肤”,不只是因为以泥土为污秽,有泥土就有虫,虫子侵蚀骨头是非常可怕的。世人在墓中多放置铁来驱避土兽,土兽是稀有的东西,尚且知道防备,虫子是必然存在的,却不知道防备,为什么呢?只有木头坚硬、缝隙完整,虫子就不能进入。求坚硬没有比柏木更好的,求完整没有比漆更好的。然而这两样东西也不能保证。柏木有的入土几百年而不朽,有的几十年就朽了,人多以为柏木心不朽,但看到柏木心腐朽的也很多。
高闶说:“伊川先生说棺材的合缝处,用松脂涂抹,那么缝隙就牢固而木头坚硬。注释说:松脂与木性相融合,而又利于防水,大概就是现在人所说的沥青。必须用少量的蚌粉、黄蜡、清油一起煎煮,才可以使用,不然就会开裂。棺材和外棺之间,也适宜用这个灌注。”
《朱子语类》说:“古礼难以实行,因为古人有没做到的地方。古人用皮革捆绑棺材,怎么能牢固?假设在棺材旁熬煮黍稷,来迷惑蚂蚁,可见智慧很少。现在棺材用漆,要求三天就下葬,也很难。”
【王文禄《葬度》说:合棺,油杉最好,柏木次之。油杉现在沙坊板出产,马湖、建昌、桃花洞杨宣慰的旋螺丁子香花紫实是最好的,但假冒的很多。不如用柏木、紫经杉也可以。棺材仅能容纳身体,不宜太宽。工匠制作如果像经匣的样子,底盖不用铁钉,用柏木或苏木做榫头。底盖对接合拢处,每边凿两个孔,榫头做成锭的样子,分三片,先插入左右两片入孔,分开中间一片针下到锭的凹处直到扎住,而且避免铁锈损坏木板、钉击震动尸体。锭榫法听说是西泉钱子懋仁,名篸仁,是孝士,因此能慎重对待终事。陈龙正说:制作棺材,棺材不可太宽太长,如果料富裕就量逝者的身形裁减,不要吝惜损耗材料。尤其忌讳太高,必须使高宽相等,环视见方才妥当。高了上面空间既无用,而墓穴地势因此不得不高,坟势因此不得不稍薄,留下棺材中无用的空虚,损害墓穴外应当厚实的封土,难道是好的计策吗?大概不宜用钉子,钉缝漏气,又钉子长出也使墓穴高,其弊端多端,千万不要拘泥于古法,古人也有不详细审察的地方。木材只有杉木最好,不蛀不朽,又没有干燥的特性,有财力就买沙板,那是千年老杉,靠近根部的树干,堆积在沙土中的,产于川陕深山。没有财力就买大杉木坚硬老成的来做。伊川先生唯独推崇柏木心,柏木过于干燥,恐怕对初死的骸骨有所不便,而且容易蛀虫,猜想宋朝时还没兴起沙板的说法。得到良木后,命令良工试配完毕,临合拢时,一切缝隙先用绞净的真生漆厚调生面银朱涂嵌其间,然后推敲成就,虽有小小松隙之处,都被朱漆充塞,没有不严密合拢的祸患了。测试真漆的方法,取少许抹在青竹上,不久就干,干了粘缀不可剔剥的是真的,否则已经浸入桐油,其性质松懈了。朱性极能吸收湿气,凡漆物放在密室中,遇雨必生润,只有朱漆独自干燥,这是它的验证,所以可以辅助漆的坚硬,解除漆的湿气,没有超过这个物品的。棺材外面凡遇缝隙处也用朱漆涂抹。棺材底部须涂抹令遍,棺材内只以少许抹缝,其余地方不可多用,骸骨宜近木,不宜近漆。俗用瓦灰猪血调涂,又以麻布糊缝,简直如同儿戏,土中无物不朽,这几样东西徒然滋生污秽,有什么功效?不超过十年必然都解散脱落,又棺材外面用朱漆周围涂抹,大约数遍而止。朱漆外面又须以真生漆覆盖,恐怕朱色太……,非入土幽……之】
【张文嘉齐家寳要:棺木沙坊为上,非贵价者不能坚美。然中间多有破损,巧于补缀,未易辨识,一售其欺,反不若杉木之为愈也。或取三丈、四丈平木及里溪之头段为佳,但要色老而红赤,缕细而坚实者,取其木心,候其干燥即可用也。临拢合时,一切缝罅,先用绞净真生漆,厚调生麪、银硃,涂嵌其间,然后推敲成就。虽有小小松隙之处,皆为硃漆充塞,无不泯合之患矣。试真漆法,取少许抹青竹上,少顷即干,干而粘缀不可剔剥者真,否则已浸入桐油,其性懈矣。硃性实收湿,可以助漆之坚,解漆之湿,故须用之。棺外凡遇缝处,亦用硃漆涂之。棺底须涂抹令遍,棺内止以少许抹缝,余处不可多用。骸骨宜近木,不宜近漆也。俗用瓦灰、猪血调涂,又以麻布糊缝,直同儿戏,此数物徒滋汚秽,有何功益邪?又一法,合缝时先以艌船之油灰涂其内,覆緜纸二三层,其固甚于松脂,外靣灌生桐油数次,此法尤为简便,利于贫者。然总非预办不可易得,凡遇父母年老,即当竭力为之,不得与兄弟分▯争较,彼此推延,以致仓卒误事。且古者国君即位而为椑,嵗一漆之,况士庶乎】
桐棺 柏棺
左传·哀公二年》秋八月,齐人输范氏粟,郑子姚、子般送之,士吉射逆之,赵鞅御之,遇于戚。简子誓曰:“志父无罪,君实图之。若其有罪,绞缢以戮,桐棺三寸不设属辟【疏案:礼,上大夫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棺六寸,属四寸。无三寸棺制也。棺用难朽之木,桐木易壊,不堪为棺,故以为罚。墨子尚俭,桐棺三寸,属次大棺也。辟亲身棺也。礼,大夫无辟,唯属与大棺为一重。今云不设辟者,时僭耳,非正礼也】素车朴马【注:以载柩。疏:素车无饰,不以翣柳饰车也。曲礼云:“大夫去国乗髦马。”郑云:“髦马不鬄落也。”则此朴马亦谓不鬄落,用此以载柩也。他柩皆人挽,此用车马载者,道逺当用牛马,且此言亦为罚也】无入于兆【注:兆,葬域。疏:周礼▯人云:“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郑云:“战败无勇,投诸茔外,以罚之。”此亦罚也】下卿之罚也【注:为自设罚,所以能克敌】
家语》孔子之防,公西赤掌殡葬焉。桐棺四寸,柏棺五寸。墨子禹葬防稽之山,桐棺三寸,葛以缄之。
庄子:「古者防礼,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今墨子独生不歌,死无服,桐棺三寸而无椁,以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爱人;以此自行,固不爱也。」荀子:「刑余罪人之防,桐棺三寸。」
越絶书禹葬防稽,苇椁桐棺,穿圹七尺,上无漏泄,下无即水。
梓棺
汉旧仪梓棺长二丈广四尺
风俗通义》礼:天子敛以梓噐,宫者,存时所居,縁生事亡,因以为名。凡人之棺,亦为宫也。
【王符·潜夫论》:今者京师贵戚,必欲江南檽、梓、豫章之木,邉逺下土,亦竞相仿效。夫檽、梓、豫章所出殊逺,伐之髙山,引之穷谷,入海乗淮,逆河泝洛,工匠雕刻,连累日月,防众而后动,多牛而后致,重且千斤,功将万夫,而东至乐浪,西达炖煌,费力伤农于万里之地】
谷棺
墨子昔尧葬蛩山之隂,谷木之棺,葛以缄之;舜葬南已之市,谷木之棺,葛以缄之。」
樟棺
后汉书·礼仪志》诸侯王、公主、贵人皆樟棺,洞朱云气画。公、特进樟棺,黒漆。
宋书·礼志》:孝武帝大明五年闰月,皇太子妃薨,樟木为榇,号曰樟宫。
松棺
魏书·崔光传》光戒子孙曰:“吾兄弟自幼及老,未曽一片不同。弟顷横祸,权作松棺,亦可为我作松棺,使我见之。”
楸棺
盛▯之《荆州记》:冠军县东一里有张詹墓,魏太和时人也。刻碑背曰:「白楸之棺,易朽之裳,铜钱不入,瓦噐不藏。嗟尔后人,幸不我伤【▯释魏征南军司张詹】
榆棺
晋书·徐苗▯遗命:“榆棺杂甎,露车载尸,苇席瓦噐而已。”
杂木棺
续汉书》杨震数切谏,为樊丰等所谮,遣归本郡。震行至城西夕阳亭,乃慷慨谓其
译《张文嘉齐家宝要》说:棺木以沙坊木为上等,但非昂贵者不能坚固美观。然而其中多有破损,巧妙修补后不易辨识,一旦受骗上当,反而不如杉木更好。或者选取三丈、四丈长的平木以及里溪的头段木材为佳,但要求颜色老成且红赤,纹理细密而坚实,取用其木心,待其干燥后即可使用。临近合拢棺盖时,所有缝隙,先用绞净的真生漆,厚调生面粉、银朱,涂抹嵌填其间,然后推敲打磨直至完成。即使有微小的松隙之处,都被朱漆填满,没有无法严密合缝的隐患了。检验真漆的方法,取少许涂抹在青竹上,片刻即干,干燥后粘附牢固不可剔剥者为真,否则已掺入桐油,其性质松懈了。朱砂性质实在能吸收湿气,可以辅助漆的坚固,解除漆的湿气,所以必须使用它。棺外凡是遇到缝隙处,也用朱漆涂抹。棺底须涂抹均匀,棺内只在少许缝隙处涂抹,其余地方不可多用。骸骨宜靠近木头,不宜靠近漆。世俗用瓦灰、猪血调涂,又用麻布糊缝,简直如同儿戏,这几样东西只会滋生污秽,有什么功效益处呢?还有一种方法,合缝时先在内部涂抹艌船的油灰,覆盖二三层绵纸,其坚固程度胜过松脂,外面再浇灌生桐油数次,此法尤为简便,利于贫者。然而总之不可不预先准备,否则难以得到,凡是遇到父母年老,就应当竭力为之,不得与兄弟分争计较,彼此推延,以致仓促误事。况且古代国君即位就制作椑,每年漆一次,何况士人百姓呢。
桐棺 柏棺
《左传·哀公二年》:秋八月,齐人运送粮食给范氏,郑国的子姚、子般护送,士吉射迎接,赵鞅抵御,在戚地相遇。简子发誓说:“志父无罪,国君实际谋划此事。如果他真有罪,绞缢处死,用三寸桐棺,不设属辟(疏:按礼制,上大夫棺厚八寸,属棺六寸;下大夫棺厚六寸,属棺四寸。没有三寸棺的制度。棺木用难朽的木材,桐木易坏,不堪做棺,所以作为惩罚。墨子崇尚节俭,桐棺三寸,属棺是次大的棺。辟是贴身棺。礼制,大夫没有辟棺,只有属棺与大棺为一层。现在说不设辟,是当时僭越,不是正礼),素车朴马(注:用来载柩。疏:素车没有装饰,不用翣柳装饰车子。《曲礼》说:“大夫离开国家乘坐髦马。”郑玄说:“髦马不修剪鬃毛。”那么这里的朴马也是指不修剪鬃毛,用此来载柩。其他柩都是人挽,这里用车马载,是因为路远应当用牛马,而且这话也是作为惩罚),不进入兆域(注:兆,葬域。疏:《周礼》说:“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郑玄说:“战败无勇,投诸茔外,作为惩罚。”这也是惩罚),这是下卿的惩罚(注:为自己设定惩罚,所以能战胜敌人)。
《家语》:孔子在防地去世,公西赤掌管殡葬事宜。桐棺四寸,柏棺五寸。墨子说禹葬在会稽山,桐棺三寸,用葛藤捆扎。
《庄子》:“古代葬礼,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两重。现在墨子独自活着不唱歌,死了没有服丧,桐棺三寸而没有椁,以此作为法式。以此教人,恐怕不爱人;以此自己实行,确实是不爱自己。”《荀子》:“刑余罪人的葬礼,桐棺三寸。”
《越绝书》:禹葬在会稽,苇椁桐棺,挖墓穴七尺,上面没有漏泄,下面没有积水。
梓棺
《汉旧仪》:梓棺长二丈,宽四尺。
《风俗通义》:礼制:天子收敛用梓器,宫者,是生前所居,缘生事亡,因此命名。凡人的棺,也称为宫。
【王符《潜夫论》:现在京师贵戚,必定想要江南的檽、梓、豫章之木,边远下土,也竞相仿效。檽、梓、豫章出产的地方非常遥远,从高山砍伐,从穷谷引出,入海乘淮,逆河溯洛,工匠雕刻,连累日月,聚集众人然后动工,多用牛然后运到,重达千斤,耗费万夫之功,而东到乐浪,西达敦煌,在万里之地费力伤农】
谷棺
《墨子》:从前尧葬在蛩山之阴,谷木之棺,葛藤捆扎;舜葬在南已之市,谷木之棺,葛藤捆扎。
樟棺
《后汉书·礼仪志》:诸侯王、公主、贵人皆用樟棺,洞朱云气画。公、特进用樟棺,黑漆。
《宋书·礼志》:孝武帝大明五年闰月,皇太子妃去世,用樟木做榇,号曰樟宫。
松棺
《魏书·崔光传》:崔光告诫子孙说:“我兄弟自幼到老,未曾一片不同。弟弟近来遭遇横祸,暂且做了松棺,也可以为我做松棺,让我看见。”
楸棺
盛弘之《荆州记》:冠军县东一里有张詹墓,是魏太和年间的人。刻碑背说:“白楸之棺,易朽之裳,铜钱不入,瓦器不藏。嗟尔后人,幸不我伤(注:魏征南军司张詹)”
榆棺
《晋书·徐苗传》:遗命说:“榆棺杂砖,露车载尸,苇席瓦器而已。”
杂木棺
《续汉书》:杨震多次切谏,被樊丰等人诬陷,遣返回本郡。杨震走到城西夕阳亭,于是慷慨地对他的……
瓦棺
檀弓有虞氏瓦棺
帝王世纪》有苗氏叛虞,舜南征,崩于鸣条,殡用瓦棺。《西京杂记》袁盎▯以瓦为棺椁。
▯释武阳城东彭亡山之巅,耕夫斸地有声,寻罅入焉。石窟如屋,大中立两崖,崖柱左右各分二室。左方有破瓦棺。
石棺
古史考》蜚亷为纣使,北方还,无所报,为坛霍太山而报,得石棺铭曰:「帝令处父,不与殷乱,赐尔石棺,以华氏死,遂葬于霍太山。」
荆州记》临湘水中有石牀,上有二石棺,色緑如铜镜。
玉棺
风俗通义》叶县令王乔,天下一玉棺于防,事前令臣吏试入,不动摇。乔曰:“天帝独欲召我,沐浴服饰,寝其中葢便立覆之。”宿葬于城东,土自成坟。
铜棺
越絶书阖闾▯在阊门外,铜棺三重,澒地六尺。」
革棺
西京杂记》广川王去疾,国内▯藏,一皆发掘。魏襄王▯入一戸,石扉有闗钥,叩开见棺柩,黒光照人,刀斫不入,烧锯截之,乃漆杂兕革为棺,厚数寸,累积十余重,力不能开,乃止。
朱棺
汉书·佞幸传》:大司徒孔光奏董贤,贤自杀伏辜。死后,父恭等不悔过,乃复以沙画棺【师古曰:以硃砂涂之,而又雕画也】四时之色,左苍龙,右白虎,上着金银日月,玉衣珠璧,以棺至尊,无以加。
东观汉记耿秉薨赐朱棺玉衣
明防典品官棺用油杉朱漆,庶民棺油杉为上,柏次之,土杉又次之,用黒漆、金漆。
画棺
谢承后汉书》和帝追封太后父梁松为褎亲愍侯,改殡,赐东园画棺、玉柙、衣衾。
后汉书·袁安传》:袁逢卒,朝廷以逢尝为三老,特优礼制,赐以朱画秘噐【注:秘噐,棺也】
布漆山
清异録》天成、开运以来,俗尚巨棺。有停之中,寝人立两邉,不相见者。凶肆号「布漆山」。
檀弓》君即位而为椑【注:椑谓杝棺,亲尸者,天子椑内又有水兕革棺】嵗一漆之,藏焉【注:若未成然疏:君诸侯也,言诸侯则王可知,人君无论少长,体尊备物,故即位而造为此棺也。椑谓杝棺,天子椑内有水兕,诸侯无,但用杝在内以亲尸也。嵗一漆之者,虽为尊得造,未供用,故不欲即成,但每年一漆,示如未成也。藏焉者,谓藏物于中棺中,不欲空虚,如急有待也】
【裴松之曰:礼,天子诸侯之棺,各有重数。棺之亲身者曰椑】
【方慤曰:「椑即所谓榇也。君尊虽凶礼之具,亦豫备藏焉,则恶人之见也】
【陆佃曰:言嵗一出而漆之,于是又藏焉。嵗一出者,若将有用也,示使其君不敢有恃以惰】
干学案豫凶事,非得已也,故漆而藏焉。椑欲坚,故嵗一漆之。漆之斯出之矣。疏谓中不欲空虚,而训藏为藏物于中,其説赘。陆氏至谓嵗一出者,示君将有用。夫豫凶事犹不可,况可以此警其君为尽礼欤?后儒説礼,往往傅防若此,所以礼家多成聚讼也。
旧唐书《▯宗》开元二十年,自东都幸太原,至太行坂,路隘,逢椑车,问左右:“车中何物?”左右奏曰:“礼,天子出则载椑车以从,先王之制也。”上曰:“焉用此?”命焚之,无椑自此始也。
柩
曲礼:在牀曰尸,在棺曰柩【疏】三日不生,敛之在棺,死事究竟于此,故曰柩。吕大防曰:「尸者,未大敛;柩者,已大敛之称也。故防礼,未殡奠于尸,已殡奠于柩】
白虎通徳论》尸柩者,何谓也?尸之为言,失也,陈也。失气亡神,形体独陈。柩之为言,究也,久也,不复章也。《释名》:尸,已在棺曰柩。柩,究也。送终随身之制,皆究备也。
榇
左传·襄公二年》夏,齐姜薨。初,穆姜使择美槚【注:槚,梓之属】以自为榇【注:榇,棺也。欲以送终。疏:榇,亲身棺也,以亲近其身,故以榇为名。防大记云: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如彼记诸侯之棺三重,亲身之棺名之为椑,椑即榇是也。其椑用椵为之,属与大棺乃用梓耳。此以梓为榇者名之曰榇,其内必无棺也。择槚为榇,其榇必用梓也】季文子取以葬。君子曰:非礼也。礼,无所逆妇养姑者也
译瓦棺
《檀弓》记载,有虞氏使用瓦棺。
《帝王世纪》记载,有苗氏背叛虞舜,舜向南征讨,崩逝于鸣条,殡葬时使用瓦棺。《西京杂记》记载,袁盎用瓦制作棺椁。
释武阳城东彭亡山的山顶,农夫挖地时听到声响,顺着裂缝进入。石窟像房屋一样,中间矗立着两座山崖,山崖柱子左右各分出两个房间。左边有一口破瓦棺。
石棺
《古史考》记载,蜚亷作为商纣王的使者,从北方返回,没有可汇报的消息,便在霍太山筑坛向纣王汇报,得到石棺上刻着铭文说:“帝命令处父,不让他参与殷商的混乱,赐给你石棺,让你以华氏的身份死去,于是葬在霍太山。”
《荆州记》记载,临湘水中有一张石床,上面有两口石棺,颜色青绿如同铜镜。
玉棺
《风俗通义》记载,叶县令王乔,天上降下一口玉棺,王乔事先让臣属官吏试着进入,棺体不动摇。王乔说:“天帝只想要召我,沐浴穿戴好服饰,躺入其中,随即盖上。”当晚葬在城东,泥土自然堆成坟丘。
铜棺
《越绝书》记载,阖闾的墓在阊门外,铜棺有三重,深入地下六尺。
革棺
《西京杂记》记载,广川王去疾,国内藏匿的宝物,全部被发掘。魏襄王的墓穴,石门有关锁,叩击打开后看见棺柩,黑光照射人,刀砍不进去,烧灼锯截它,才知道是漆混合兕牛皮革制成的棺,厚达数寸,累积十余层,力气无法打开,于是停止。
朱棺
《汉书·佞幸传》记载:大司徒孔光弹劾董贤,董贤自杀伏法。死后,父亲董恭等人不悔改,反而用朱砂涂画棺木【师古说:用朱砂涂抹,并且雕刻绘画】,呈现四季的颜色,左边是苍龙,右边是白虎,上面装饰金银日月,穿着玉衣珠璧,以棺木的尊贵程度,没有能超过的。
《东观汉记》记载,耿秉去世,赐给朱棺玉衣。
《明防典》规定,官员的棺木使用油杉朱漆,平民的棺木以油杉为上等,柏木次之,土杉再次之,使用黑漆、金漆。
画棺
《谢承后汉书》记载,和帝追封太后父亲梁松为褎亲愍侯,改殡,赐给东园画棺、玉柙、衣衾。
《后汉书·袁安传》记载:袁逢去世,朝廷因为袁逢曾经担任三老,特别优待礼制,赐给朱画秘器【注:秘器,即棺木】。
布漆山
《清异录》记载,从后晋天成、开运年间以来,世俗崇尚巨大的棺木。有的棺木停在中间,人睡在两边,互相看不见。凶肆称之为“布漆山”。
《檀弓》记载,国君即位就制作椑【注:椑指贴身棺,亲近尸体的,天子椑内又有水兕革棺】,每年漆一次,收藏起来【注:好像没有完成一样。疏:君指诸侯,说诸侯那么王可知,人君无论少长,身体尊贵备齐物品,所以即位就制造这种棺木。椑指贴身棺,天子椑内有水兕,诸侯没有,只用贴身棺在内以亲近尸体。每年漆一次,虽然因为尊贵得以制造,未供使用,所以不希望立即完成,只是每年漆一次,表示像没有完成一样。收藏起来,是说在棺中收藏物品,不希望空虚,如同急切有待用一样】。
【裴松之说:礼制,天子诸侯的棺木,各有层数。贴身棺叫椑】
【方慤说:“椑就是所谓的榇。国君尊贵,即使是凶礼的器具,也预先准备收藏起来,那么厌恶别人看见它】
【陆佃说:说每年拿出来漆一次,于是又收藏起来。每年拿出来,好像将要使用一样,表示让他的国君不敢有所倚仗而懈怠】
干学案说,预先准备凶事,不是不得已,所以漆了收藏起来。椑想要坚固,所以每年漆一次。漆了它就拿出来。疏说中间不希望空虚,而解释藏为在中间收藏物品,这种说法多余。陆氏甚至说每年拿出来,表示国君将要使用。预先准备凶事尚且不可以,何况可以用这个警示他的国君来尽礼呢?后世儒者解说礼制,往往附会成这样,所以礼学家多成为聚讼。
《旧唐书·玄宗》记载,开元二十年,从东都前往太原,到达太行坂,道路狭窄,遇到椑车,问左右:“车中是什么东西?”左右奏说:“礼制,天子出行就载椑车跟随,是先王的制度。”皇上说:“哪里用得着这个?”命令烧掉它,没有椑车从此开始。
柩
《曲礼》:在床叫尸,在棺叫柩【疏】三天没有生气,收敛在棺中,死事究竟在这里,所以叫柩。吕大防说:“尸,没有大敛;柩,已经大敛的称呼。所以防礼,没有殡奠于尸,已经殡奠于柩”。
《白虎通德论》:尸柩,是什么意思?尸的意思是,失,陈。失气亡神,形体独自陈列。柩的意思是,究,久,不再彰显。《释名》:尸,已经在棺叫柩。柩,究。送终随身制度,都究备。
榇
《左传·襄公二年》:夏天,齐姜去世。起初,穆姜让人选择美好的槚【注:槚,梓树一类】为自己做榇【注:榇,棺木。想要送终。疏:榇,贴身棺,因为亲近身体,所以以榇为名。防大记说:国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像那记载诸侯的棺木三重,贴身棺叫椑,椑就是榇。那椑用椵制作,属与大棺才用梓。这里用梓做榇叫榇,里面一定没有棺木。选择槚做榇,那榇一定用梓】,季文子取来安葬。君子说:不合礼。礼制,没有逆着妇人来供养婆婆的。
。亏姑以成妇,逆莫大焉【注:穆姜,成公母;齐姜,成公妇】
四年秋,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注:季孙以定姒本贱,既无噐备,议其防制,欲殡不过庙,又不反哭】匠庆谓季文子【注:匠庆,鲁大匠】曰:「子为正卿,而小君之防不成,不终君也【注:慢其母,是不终事君之道】君长,谁受其咎【注:言襄公长,将责季孙】初,季孙为己树六槚于蒲圃东门之外【注:文子欲自为榇】匠庆请木【注:为定姒作榇】季孙曰:「略【注:不以道取为略】匠庆用蒲圃之槚,季孙不御【注:御,止也】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疏:季孙言略,令匠庆略他木也,官非无木可用,意欲不成其防,怒庆此请,令略木为之,庆又忿其如此,故取季孙之槚,其意言遣我略人,我只略女。季孙令之为略,匠庆奉命而略,虽自被略,不得止之,是自及也】
译穆姜为了成全自己作为母亲的地位,而让齐姜成为国君的正妻,这是极大的悖逆。
鲁襄公四年秋天,定姒去世。她的灵柩没有停放在宗庙里,没有棺椁,也没有举行虞祭。这是因为季孙认为定姒出身低贱,既然没有相应的礼器准备,就商议缩减丧礼规格,打算灵柩不进入宗庙,也不举行反哭的仪式。
匠庆对季文子说:“您身为正卿,却让小君的丧礼无法完备,这是不能善终侍奉国君的表现。等国君成年后,谁来承担这罪责呢?”
起初,季孙在蒲圃东门之外为自己种了六棵槚树。匠庆向季孙请求木材,季孙说:“随便去取吧。”匠庆便使用了蒲圃中的槚树,季孙没有阻止。
君子说:“《志》书上所说的‘多做无礼的事,必定会反噬自身’,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小尔雅》有尸谓之柩,空棺谓之榇。
槥
汉书·成帝纪》河平四年,民为水所流死,不能自葬者,令郡国给槥椟葬埋【师古曰:槥椟,谓小棺】
説文椟小棺又曰槥
陆机大暮赋覩洪槚而为槥
里棺 鐕
防大记:君里棺用朱緑,用杂金鐕;大夫里棺用▯緑,用牛骨鐕;士不緑【注:鐕所以琢着里。疏:里棺谓以缯贴棺里也。朱缯贴四方,緑缯贴四角。定本经中緑字皆作琢,琢谓鐕琢朱缯贴着于棺也。鐕钉也。旧説云用金钉,又用象牙钉杂之以琢朱緑着棺也。隠义云:朱緑皆缯也,杂金鐕。尚书曰:贡金三品,黄白青色。用▯緑者,四面▯,四角緑。用牛角鐕者,不用牙金也。士不緑者,悉用▯也,亦同大夫用牛骨鐕,不言从,可知也】
【吴澄曰:案定本近是。盖里棺兼用緑色,无义疏説。分二色贴四方四隅,亦无义,且未详何据。若依定本以緑为琢,则朱▯句絶,琢字属下句。士用▯里棺与大夫同,但不用钉琢之为异耳】
【张幼伦曰:案“鐕”字,《说文》云:“缀着物者。”则“緑”字疑皆“缀”字之误。“缀”者,缀缯于棺也。“鐕”即今漆工所用之灰屑也。君用杂金屑,最为坚确;大夫用牛角屑,次之。今民间用瓦屑,即此“鐕”也。士不缀,无里也。旧读“緑”为“琢”,以“鐕”为“钉”,皆误也。故王氏有“牛角鐕不可从”之説。案古者棺不用钉,唯以皮条束合之,见《檀弓》上篇】
后汉书·礼仪志》安梓宫,内珪璋诸物,东园匠武士下钉,衽截去牙。
东园温明秘噐
汉书·霍光传》:光薨,赐东园温明,如乗舆制度【服防注:东园处此噐,形如方漆桶,开一靣,漆画之,以镜置其中,以悬尸上,大敛并盖之】
【周宻癸辛杂识】今世有大敛而用镜县之棺盖以照尸者,徃徃谓取光明破暗之义。案《汉书·霍光传》:光之丧,赐东园温明服防,曰:“东园处此噐,以镜置其中,以悬尸上。”然则其来尚矣】
佞幸传:东园秘噐,珠襦玉柙,豫以赐董贤,无不备具【师古曰:东园,署名也。《汉书·仪》云:东园秘噐,作棺梓素木,长二丈,崇广四尺】
晋公卿礼秩诸侯及从公薨者,赐东园秘噐。
凶门柏歴
晋书·礼志》成帝咸康七年,皇后杜氏崩,有司奏:“大行皇后陵所作凶门、柏歴门,号显阳端门。”诏曰:“门如所处,凶门柏歴,大为繁费,停之。”案蔡谟説:“以二瓦噐盛始死之祭,系于木,裹以苇席,置庭中近南,名为重。今之凶门,是其象也。”范坚曰:“凶门非礼,礼有悬重,形似凶门,后又出之门外,以表防俗,遂行之【通典同,详见第七十四卷防仪】
通典》:东晋安帝隆安四年,太后李氏崩,诏于西堂设菰芦,神武门施凶门柏歴。
宋书·礼志》:文帝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崩,兼司徒、给事中刘温持节监防,神虎门设凶门,柏歴至西上閤。
孔琳之传:“琳之建言曰:‘凶门柏歴,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爰自天子,达于庶人,诚行之有由,卒革必骇然。苟无闗于情,而有愆礼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未有所失,固当式遵先典,厘革后谬。况复兼以防费,实为民患者乎?凡人士防仪,多出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民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罄,莫不倾产殚财。所谓葬之以礼,其若此乎?谓宜谨遵先典,一罢凶门之式,表以素扇,足以示凶。’《隋书·礼志》:‘后齐定令,亲王、公主、太妃、仪同三司以上及令仆,皆听立凶门柏歴。开皇初,太常卿牛▯奏:“凶门岂设重之礼,请革兹俗弊。”诏可。’”
读礼通考卷九十五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读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九十六刑部尚书徐干学撰
丧具二
棺束
檀弓棺束缩二衡三衽每束一【注:衡当为横,衽今小要,衽或作漆,或作髹疏:棺束者,古棺木无钉,故用皮束合之,缩纵也,纵束者二行,横束者三行
译《小尔雅》说:装有尸体的棺木称为柩,空的棺木称为榇。
槥
《汉书·成帝纪》记载:河平四年,百姓被水冲走淹死,无法自行安葬的,命令各郡国提供槥椟进行安葬【颜师古注:槥椟,指的是小棺材】。
《说文解字》说:椟是小棺材,又说槥也是小棺材。
陆机《大暮赋》写道:看到巨大的槚木被制作成槥。
里棺 鐕
《礼记·丧大记》记载:国君的内棺用朱色和绿色装饰,用杂金鐕;大夫的内棺用白色和绿色装饰,用牛骨鐕;士不用绿色装饰【注:鐕是用来固定内棺的。疏:里棺是指用丝织品贴在内棺里面。朱色丝织品贴在四方,绿色丝织品贴在四角。定本经文中“绿”字都写作“琢”,琢是指用鐕将朱色丝织品固定在内棺上。鐕就是钉子。旧说认为用金钉,又用象牙钉混合用来固定朱色和绿色的丝织品在内棺上。《隐义》说:朱色和绿色都是丝织品,用杂金鐕。《尚书》说:进贡三种金属,黄色、白色、青色。用白色和绿色的是,四面用白色,四角用绿色。用牛角鐕的是,不用象牙和金钉。士不用绿色的是,全部用白色,也和大夫一样用牛骨鐕,虽然没有明说跟随,但可想而知】。
【吴澄说:考察定本的说法比较正确。大概里棺兼用绿色,没有义疏的解释。分两种颜色贴在四方和四隅,也没有意义,而且不知依据何在。如果依照定本将“绿”解释为“琢”,那么“朱〇”句意结束,“琢”字属于下句。士用白色里棺与大夫相同,只是不用钉子固定作为区别罢了】。
【张幼伦说:考察“鐕”字,《说文解字》说:“是附着在物体上的东西。”那么“绿”字大概都是“缀”字的误写。“缀”是指将丝织品缀在内棺上。“鐕”就是现在漆工所用的灰屑。国君用杂金屑,最为坚固;大夫用牛角屑,次之。现在民间用瓦屑,就是这个“鐕”。士不缀,就没有内棺。旧读将“绿”读为“琢”,将“鐕”解释为“钉”,都是错误的。所以王氏有“牛角鐕不可从”的说法。考察古代棺材不用钉子,只用皮条捆扎闭合,见于《檀弓》上篇】。
《后汉书·礼仪志》记载:安放梓宫,放入圭璋等物品,东园匠和武士打下钉子,衽截去牙。
东园温明秘噐
《汉书·霍光传》记载:霍光去世,赐给东园温明,如同皇帝乘舆的制度【服虔注:东园放置这种器具,形状像方形漆桶,开一面,漆画装饰,将镜子放在其中,悬挂在尸体上方,大敛时一并盖上】。
【周密《癸辛杂识》记载:现在世间有大敛时用镜子悬挂在棺盖上以照亮尸体的,往往说是取光明破除黑暗的意义。考察《汉书·霍光传》:霍光去世,赐给东园温明服虔,说:“东园放置这种器具,将镜子放在其中,悬挂在尸体上方。”那么这种习俗由来已久了】。
《佞幸传》记载:东园秘器,珠襦玉柙,预先赐给董贤,无不齐备【颜师古注:东园,是官署名。《汉书·仪》说:东园秘器,制作棺梓素木,长二丈,高宽四尺】。
《晋书·公卿礼秩》记载:诸侯以及随从国君去世的人,赐给东园秘器。
凶门柏歴
《晋书·礼志》记载:成帝咸康七年,皇后杜氏去世,有关部门上奏:“大行皇后陵墓所建的凶门、柏歴门,称为显阳端门。”皇帝下诏说:“门如所处,凶门柏歴,大为繁费,停之。”考察蔡谟的说法:“用两个瓦器盛放刚死时的祭品,系在木头上,裹以苇席,放在庭院中靠近南边,名为重。现在的凶门,就是它的象征。”范坚说:“凶门不合礼制,礼制中有悬重,形状像凶门,后来又把它放在门外,以表示防范世俗,于是沿袭下来【《通典》相同,详见第七十四卷防仪】”。
《通典》记载:东晋安帝隆安四年,太后李氏去世,下诏在西堂设置菰芦,神武门设置凶门柏歴。
《宋书·礼志》记载:文帝元嘉十七年,元皇后去世,兼司徒、给事中刘温持节监防,神虎门设置凶门,柏歴直到西上閤。
《孔琳之传》记载:“孔琳之建议说:‘凶门柏歴,不出自礼典,兴起于末世,积习成常,遂成旧俗。从天子到平民百姓,确实行之有由,突然革除必定骇然。如果无关乎情义,而违背礼度,保留它没有明确的理由,去除它也没有损失,固然应当遵循先代典章,革除后世谬误。况且还兼有耗费,实在是百姓的祸患呢?凡是士人的丧仪,多出自民间,每当有此需要,动辄花费十数万,损害百姓财力,而道义上无所取。至于贫寒百姓,则人人想尽力,即使家徒四壁,无不倾家荡产。所谓以礼安葬,难道是这样吗?认为应当谨慎遵循先代典章,一律废除凶门的形制,用素扇标示,足以显示凶丧。’《隋书·礼志》记载:‘后齐制定法令,亲王、公主、太妃、仪同三司以上及令仆,都允许设立凶门柏歴。开皇初年,太常卿牛〇上奏:‘凶门岂是设重的礼制,请求革除这种世俗弊端。’皇帝下诏同意。’”
读礼通考卷九十五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读礼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读礼通考》卷九十六刑部尚书徐干学撰
丧具二
棺束
《檀弓》记载:棺束缩二衡三衽每束一【注:衡应当是横,衽现在指小要,衽或作漆,或作髹疏:棺束,古代棺木不用钉子,所以用皮条捆扎闭合,缩是纵向,纵向捆扎两行,横向捆扎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