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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医藏医心方八十五

诸兽禁第十四

医藏 · 已译 · 第 246–248 段

又云:食猪肉饮酒,卧秫稻穣中见星者,使人发黄。

又云:饮酒不得用合食诸兽肾,令人腰病。

又云:饮酒不用饮乳汁,令人气结病也。

又云:饮酒不用食生胡 ,令人心疾。

又云:茄芦合,多食饮酒杀人。

卷第二十九

饮水宜第九

《养生要集》云:凡煮水饮之,众病无缘得生也。

《崔禹锡食经》云:春宜食浆水,夏宜食蜜水,(今安:《大清经》云:作蜜浆法,白粳米二斗,净洮汰,五蒸五露竟,以水一石、白蜜五斗,合米煮之。作再沸止。纳瓮器中成,香美如乳汁味。夏月作此饮之佳。)秋宜食茗水。(今按:《□食经》云:采叶茗苗叶,蒸,曝干,杂米捣为饮粥食之,神良。)冬宜食白饮,是谓为调水养性矣。

卷第二十九

饮水禁第十

《养生要集》云:酒水浆不见KT 者,不可饮,饮之杀人。

又云:凡井水无何沸,勿饮,杀人。

又云:井水无故变急者不可饮之,伤人。

又云:井水阴日涌者,其月勿饮之。令人得温病。

又云:夜勿饮新汲井水,吞龙子,杀人。

又云:鸟中出泉流水,不可久居,常饮作瘿。

又云:山水其强寒,饮之皆令人利、温疟、瘿瘤肿。

又云:夏月勿饮山中阴下泉水,得病。

又云:夏月不得饮田中聚水,令人成鳖瘕。

又云:凡立秋后不得饮水浆,不利人。

又云:凡夏天用水正可隐映饮食之,令人得冷病。(马氏云:释之意也。)

又云:凡冰不得打研,着饮食中食之,虽复当 快,久皆必成病。

又云:凡奔行及马走喘,不得饮冷水之日,上气发热气。

又云:凡饮水勿急咽之,亦成气及水瘕。

又云:凡取水无故因动者,此水煮吃食者,杀人。

又云:凡所欲水,在于胸膈中动作水声者,服药吐出之。不吐者亦成水瘕,难瘥。

又云:凡人睡卧急觉,勿即饮水,更眠,令人作水癖病。

《崔禹锡食经》云:人常饮河边流泉沙水者,必作瘿瘤,宜以犀角渍于流中,因饮之,辟疟瘤之吒。

又云:食诸生鱼脍及 而勿饮生水,即生白虫。

又云:食 苏,勿饮生水,即生长虫。

又云:食辛羸,而勿饮水,作蛔虫。

又云:食鲫脍即勿饮水,生蛔虫。

《本草食禁》云:若饮热茗后饮水浆,令人心痛,大慎之。

又云:食讫,饭冷水成肺 。

《膳夫经》云:凡食,不用以茗饮送之。令人气上咳逆。

《千金方》云:勿饮深阴地冷水,必 疟。

《食经》云:食讫饮冰水,成病。

又云:食诸饼即饮冷水,令人得气病。

《七卷经》云:凡远行途中,逢河水,勿先洗面,生鸟 。

卷第二十九

合食禁第十一

《博物志》云:杂食者,百疾妖邪之所钟焉。所食愈少,心愈开,年愈益;所食弥多,心愈塞,年愈损焉。

《养生要集》云:高本王熙升和日食不欲杂,杂则或有犯者,当时或无交患,积久为人作疾。

又云:饮食冷热,不可合食,伤人气。

又云:食热腻物,勿饮冷酢浆,喜失声嘶咽。(嘶者,声败也。咽者,气塞咽也。)

又云:食热讫,勿以冷酢浆嗽口,令人口内齿臭。

又云:食甜粥讫,勿食姜。食少许即猝吐,或为霍乱。(一云勿食盐。)

又云:置饴粥中食之,杀人。(《食经》云:此说大乖,恐或文误也。)

又云:膳有甘味,三日勿食生菜,令人心痛。(饴糖属也。)

又云:干秫米合猪,肥食,使人终年不化。

又云:小麦合菰食,复饮酒,令人消渴。

又云:小麦合菰米(菜)食,腹中生虫。

又云:小麦不可合菰首,伤人。

又云:蒜勿合饴饧,食之伤人。

又云:食乔麦合猪肉,不过三日成热风病。

又云:生葱合鸡雄 食之,使人大窃,终年流血,杀人。

又云:葱薤不可合食白蜜,伤人五脏。

又云:葱桂不可合食,伤人。

又云:食生葱啖蜜,变作腹痢,气壅如死。

又云:生葱不可合食鲤鱼,成病。

又云:生葱食不得食枣,病患。

又云:啖陈薤并食之,杀人。

又云:葵菜不可合食猪肉,夺人气成病。

又云:陈薤、新薤并食之,伤人。

又云:葵不可合食黍,成病。

又云:五辛不合猪肉、生鱼食之杀人。

又云:凡辛物不可合食,使人心疼。

又云:诸刺菜不可合食麋肉及虾,伤人。

又云:梨苦菜合生薤食,身体肿。

又云:芹菜合食生猪肝,令人腹中终年雷鸣。

又云:戎葵合食鸟子,令面失色。

又云:干姜勿合食兔,发霍乱。

又云:食甘草勿食无及蓼交,令人废其阳道。

又云:食蓼啖生鱼,令气壅或令阴核疼至死。

又云:蓼叶合食生鱼,使人肌中生虫。

又云:芥菜不可共兔肉食,成恶邪病。

又云:生菜不可合食蟹足,伤人。

又云:栗合生鱼食之,令人肠胀。

又云:李实合雀肉食,令大行漏血。

又云:乌梅不可合猪膏食之,伤人。

又云:李实不可合蜜合食,伤五内。

又云:枣食不得食生葱,痛病患。

又云:杏子合生猪膏,食之,杀人。

又云:菰首不可杂白蜜,食之令腹中生虫。

又云:茇实合白苋食之,腹中生虫。

又云:虾不可合食麋肉及梅、李、生菜,皆痼人病。

译又说:吃猪肉后饮酒,睡在高粱秆中看见星星,会使人发黄。又说:饮酒时不能同时吃各种兽类的肾脏,否则会使人患腰病。又说:饮酒时不要喝乳汁,否则会使人气结而生病。又说:饮酒时不要吃生胡【原文“胡”后疑有缺字】;会使人患心病。又说:茄子和芦笋同食,再多量饮酒,会使人死亡。卷第二十九。适宜饮水篇第九。《养生要集》说:凡是把水煮沸后饮用,各种疾病就没有机会发生。《崔禹锡食经》说:春天适宜饮浆水,夏天适宜饮蜜水。(今按:《大清经》说:制作蜜浆的方法是,用白粳米二斗,淘洗干净,蒸五次、露置五次完毕,再用水一石、白蜜五斗,与米合煮。煮到再次沸腾时停止。装入瓮中,待其制成,香甜美味,味道如乳汁。夏季制作这种饮品饮用,很好。) 秋天适宜饮茗水。(今按:《□食经》说:采摘茶树的嫩叶,蒸熟后晒干,再与米混合捣碎,煮成饮粥食用,功效神奇良好。) 冬天适宜饮白饮,这叫作调和水液、保养性命。卷第二十九。饮水禁忌篇第十。《养生要集》说:酒、水、浆中看不见“KT”【疑为药物或杂质名称,原文有疑误】的,不可饮用,饮用会使人死亡。又说:凡是井水无故沸腾,不要饮用,会使人死亡。又说:井水无故突然涌动、变得湍急,不可饮用,会伤害人体。又说:井水在阴日涌出,当月不要饮用。会使人患温病。又说:夜间不要饮用新汲取的井水,否则会吞入龙子,使人死亡。又说:鸟类中间流出的泉水,不可在旁边久居;经常饮用会生瘿。又说:山泉水过于强烈寒凉,饮用后都会使人腹泻、患温疟以及瘿瘤肿胀。又说:夏季不要饮用山中背阴处的泉水,否则会得病。又说:夏季不能饮用田间积聚的水,会使人形成鳖瘕。又说:立秋以后不可以饮用水浆,对人不利。又说:夏天凡是用井水或冷水把饮食浸得凉冷后食用,会使人患寒冷病。(马氏说:这是解释上文意思。) 又说:冰不能捣碎研磨后放入饮食中食用;即使当时觉得凉快,日久也一定会因此得病。又说:凡是奔跑或骑马奔走后气喘时,不可饮用冷水,否则会气逆上冲、发热【原文“气”字后语意疑有缺字】。又说:饮水不要急着咽下,否则也会形成气病和水瘕。又说:凡取水时水无故自行涌动,把这种水煮来饮食,会使人死亡。又说:凡是想饮水时,若胸膈中有水液动荡、发出水声,应当服药把水吐出来。吐不出来的,也会形成水瘕,难以痊愈。又说:人睡卧中突然惊醒,不要立即饮水后再睡,否则会使人形成水癖病。《崔禹锡食经》说:人若经常饮用河边流动泉水中的沙水,必定会生瘿瘤;可以把犀角浸泡在水流中,再饮用这种水,以避除疟疾和瘿瘤之患【末“吒”字疑误】。又说:吃各种生鱼脍以及【原文此处疑缺字】时,不要饮生水,否则会生白虫。又说:吃【原文“食”后疑缺药食名】苏时,不要饮生水,否则会生长虫。又说:吃辛羸【疑为药食名,原文有误】时不要饮水,否则会生蛔虫。又说:吃鲫鱼脍后不要饮水,否则会生蛔虫。《本草食禁》说:饮热茶后又饮水浆,会使人心痛,务必谨慎。又说:吃完饭就饮冷水,会形成肺【原文“肺”后疑有缺字,病名不完整】。《膳夫经》说:凡进食时,不要用茶水送服。会使人气逆上冲、咳嗽气逆。《千金方》说:不要饮用深阴之地的冷水,否则一定会患【原文“必”后疑缺“发”字】疟疾。《食经》说:饭后饮冰水,会形成疾病。又说:吃各种饼后立即饮冷水,会使人患气病。《七卷经》说:远行途中遇到河水,不要先用它洗脸,否则会生鸟【原文“鸟”后疑有缺字,病名不完整】。卷第二十九。饮食相合禁忌篇第十一。《博物志》说:饮食混杂的人,容易成为各种疾病和邪气聚集的对象。吃得越少,心神越开朗,寿命越能增长;吃得越多,心神越闭塞,寿命越会减少。《养生要集》说:高本王熙升和日【语义及“和日”出处不明】说,饮食不宜杂食;杂食有时会触犯禁忌,当时或许没有明显祸患,但日久会使人患病。又说:饮食有冷热之分,不可混合食用,否则会损伤人体正气。又说:吃了热的、油腻的食物后,不要饮冷醋浆,否则容易声音嘶哑、咽喉不利。(“嘶”是说声音败坏。) “咽”是说气息堵塞在咽喉。) 又说:吃完热食后,不要用冷醋浆漱口,否则会使人口中和牙齿发臭。又说:吃完甜粥后,不要吃姜。只要吃少量,就会突然呕吐,或者患霍乱。(另一说:不要吃盐。) 把它放入饴糖粥中食用,会使人死亡。(《食经》说:这种说法非常不合适,恐怕是文字有误。) 又说:膳食中有甘甜食物时,三天内不要吃生菜,否则会使人心痛。(这里的甘味指饴糖一类。) 干秫米和猪肉一起吃,且吃得肥腻,会使食物终年不能消化。小麦和菰同食,又饮酒,会使人患消渴病。小麦和菰米(菰菜)同食,会使腹中生虫。小麦不能和菰首同食,会伤害人体。大蒜不要和饴糖、饧糖同食,吃了会伤身。荞麦和猪肉同食,不超过三天就会患热风病。生葱和鸡雄【原文疑有缺字】同食,会使人阴部生疮,终年流血,甚至死亡。葱、薤不能和白蜜同食,会损伤人的五脏。葱和桂不能同食,会伤害人体。生葱和蜜同吃,会变成腹泻,气机壅塞,严重时像死了一样。生葱不能和鲤鱼同食,会形成疾病。吃生葱后不能吃枣,否则会使病情加重。吃陈薤后又同时吃【原文缺少所指食物】,会使人死亡。葵菜不能和猪肉同食,会耗夺人体正气而致病。陈薤和新薤不能同时吃,会伤害人体。葵不能和黍同食,会形成疾病。五辛不能和猪肉、生鱼同食,吃了会使人死亡。凡是辛辣食物不能混合食用,会使人心痛。各种有刺的菜不能和麋肉、虾同食,会伤害人体。梨、苦菜和生薤同食,会使身体肿胀。芹菜和生猪肝同食,会使腹中终年发出雷鸣般的响声。戎葵和鸟肉同食,会使面色失去光泽。干姜不要和兔肉同食,否则会发作霍乱。吃甘草后不要吃无及蓼交【原文疑为药食名称或有误】,会使人的阳道失去功能。吃蓼又吃生鱼,会使气机壅塞,或者使阴囊疼痛,甚至痛至死亡。蓼叶和生鱼同食,会使肌肉中生虫。芥菜不能和兔肉同食,会形成恶邪病。生菜不能和蟹足同食,会伤害人体。栗子和生鱼同食,会使人肠胃胀满。李子和雀肉同食,会使人大便出血不止。乌梅不能和猪油同食,吃了会伤身。李子不能和蜜同食,会损伤五脏。吃枣后不能吃生葱,会使人患疼痛之病。杏子和生猪油同食,吃了会使人死亡。菰首不能和白蜜混杂食用,否则会使腹中生虫。茇实和白苋同食,会使腹中生虫。虾不能和麋肉、梅、李以及生菜同食,这些搭配都会使人的疾病缠绵难愈。

又云:诸螺蜊与芥合食之,使人心痛,三月一动。

又云:诸果合诸螺蜊食,令人心痛,三日一发。(一曰合芥。)

又云:诸菜合煮螺蜊蜗,食之皆不利人。

又云:猪肉合鱼食,不利人。(一曰入腹成噎。)

又云:猪肝脾鲫鱼合食,令人发损消。

又云:猪肝不可合鲫鱼子卵,食之伤人。

又云:猪肝合鲤子及芥菜,食之伤人。

又云:凡猪肝合小豆食之,伤人,心目不明。

又云:凡食生肉合饮乳汁,腹中生虫。

又云:生鹿肉合食虾汁,使人心痛。

又云:麋鹿肉不可杂虾及诸刺生菜食之,腹中生虫,不出三年死。

又云:鹿肉合食 鱼之,杀人。( 一名 。)

又云:凡铜器盛猪肉汁,经宿津入肉中,仍以羹作食杏仁粥,必杀人。

又云:白蜜合白黍食之,伤五内,令不流。

又云:白蜜合食枣,伤人五内。

又云:白蜜不可合葱韭食之,伤人五脏。

又云:食蜜并啖生葱,反作腹痢。

又云:食甜酪勿食大酢,变为血尿。

又云:乳酪不可合食鱼脍,肠中生虫。

又云:乳汁不可合饮生肉,生肠中虫。

又云:乳汁不可合食生鱼,及成瘕。

又云:乳酪不可杂水浆食之,令人吐下。

又云:诸鸟肉及卵和合食,伤人。

《神农食经》云:生鱼合蒜食之,夺人气。

《千金方》云:白苣不可共酪食,必作 。

又云:竹笋不可共蜜食之,作内痔。

《孟诜食经》云:竹笋不可共鲫鱼食之;使笋不消成 病,不能行步。

又云:枇杷子不可合食炙肉热面,令人发黄。

又云:荠不可与面同食之,令人闷。

又云:鹑肉不可共猪肉食之。

《崔禹食锡食经》云:食大豆屑后,啖猪肉,损人气。

又云:胡麻不可合食并蒜,令疾血脉。

又云:兰鬲草勿合鹿肪食,令人阴痿。

又云:鹰勿合生海鼠食,令肠中冷,阴不起。

又云:李实不可合牛苏食之,王鳖子。

又云:葵不可合蕨菜食,生蛔虫。若觉合食者,取鬼花煮汁,饮一二升即消去。(鬼花者,八月九月梨花耳。采以为非常之备也。)

《马琬食经》云:猪肉合葵菜食之,夺人气。

《食经》云:鹿 并煮,食之杀人。

《朱思简食经》云:鲫鱼合鹿肉生食之,筋急嗔怒。

《养生要集》云:凡饮食相和失味者,虽云无损,不如不犯。膳有熊白,不宜以鱼羹送之,失味。

有膳鱼脍,不宜食鸡 肉羹送之,失味。

芥子酱合鱼脍食之,失味。

炙肉汁着浆清食之,有臊气,失味。

捣蒜齑不宜着椒食之,苦失味。

青州枣合白蜜食之,失味,戟人咽喉。

酢浆粥和酪食之,失味。

酢枣食饮酒之,失味。

食乳麋以鱼 送之,失味。

膳有鱼脍,不宜以兔羹送之,失味。

膳有乳麋,不宜以鱼肉送之,失味。

蒜荠合芥子酱食之,失味。

大豆合小豆食之,失味。

菘子合芜荑食之,失味。

大豆合小麦食之,失味。

小芥合 荷食之,失味。

芸苔合大芥食之,失味。

韭薤合食之,失味。

大芥合水苏食之,失味。

蓼合小芥食之,失味。

膳有糯食酢及酢菹食之,失味。

卷第二十九

诸果禁第十二

《养生要集》云:凡诸果非时,未成核,不可食。令人生疮,或发黄胆。

又云:凡诸果物生两甲,皆有毒,不可食,害人。

又云:凡枣桃杏李之辈,若有两核者,食之伤人。

又云:凡诸果停久,食之发病。

又云:凡果堕地三重,食之杀人。

《食经》云:空腹勿食生果,喜令人膈上热,为骨蒸,作痈疖。

又云:诸果和合食,伤人。

卷第二十九

诸菜禁第十三

《稽康养生论》云:熏辛害目。

《养生要集》云:葱薤牙生不可食,伤人心气。

又云:苦 瓠不以久盛食之;有毒,杀人。

马琬云:葵赤茎背黄食之,杀人。

《食经》云:诸菜和合食。

卷第二十九

诸兽禁第十四

《食经》云:凡诸兽,有歧尾奇纹异骨者,不可食,皆成病,杀人。

又云:兽赤足食之,杀人。

又云:凡臭兽无创者,勿食,杀人。

又云:兽自病疮死,食之伤人。

又云:肉中有腥如朱,不可食之。

又云:凡避饥空肠,勿食肉,伤人。

又云:生肉若熟肉有血者,皆杀人。

《膳夫经》云:凡肉久置,合器中食之,杀人。

又云:肉脯鱼腊,至夏入秋。不可食,令人得病。

《养生要集》云:臭(自死)畜口不闭,食之伤人。

又云:凡臭(自死)兽伏地,食之杀人。

又云:癸肉自动,不可食之。

又云:凡禽兽肝脏有光者,不可食,杀人。

又云:凡脯置于米盆中不可食,杀人。

又云:脯勿置黍瓮中,食之闭气伤人。

又云:凡猪羊牛鹿诸肉,皆不可以 木、枣木为划炙食之,入肠里生虫,伤人。

又云:铜器盖热害汁入食中食之,发恶疮肉疽。

又云:凡生肉五脏等,着草中自摇动及得酢咸不及(反)色。随(堕)地不污,与犬,犬不食者,皆有毒,食之杀人。

又云:凡腻羹肉汁在釜中掩覆,若经宿,又在盆器中热,盖气不泄者皆杀人。

又云:脯炙之不动,得水复动,食之杀人。

又云:凡肉作脯,不肯燥食之,杀人。

又云:秽饭 肉,食之不利人,成病。

译各种螺、蛤蜊和芥菜同食,会使人心痛,每三个月发作一次。各种水果和螺、蛤蜊同食,会使人心痛,每三天发作一次。(另一说:是与芥菜同食。) 各种蔬菜和螺、蛤蜊、蜗牛一起煮食,都对人不利。猪肉和鱼同食,对人不利。(另一说:进入腹中会形成噎病。) 猪肝、猪脾和鲫鱼同食,会使人发生损伤、消瘦【“发损消”疑为病症名称】。猪肝不能和鲫鱼籽、鱼卵同食,吃了会伤人。猪肝和鲤鱼籽以及芥菜同食,吃了会伤人。猪肝和小豆同食,会伤害人体,使心神和视力不清明。凡吃生肉后又喝乳汁,会使腹中生虫。生鹿肉和虾汁同食,会使人心痛。麋肉、鹿肉不能和虾以及各种有刺的生菜混杂食用,否则会使腹中生虫,三年之内就会死亡。鹿肉和【原文此处疑缺鱼名】鱼同食,会使人死亡。(【原文缺字】又名【原文缺字】。) 又说:用铜器盛放猪肉汤,放置过夜后,铜器中的液体渗入肉中,再把这种汤做成杏仁粥食用,必定会使人死亡。又说:白蜜和白黍一起吃,会损伤五脏六腑,使气血不能流通。又说:白蜜和枣一起吃,会损伤人的五脏六腑。又说:白蜜不能和葱、韭菜一起吃,会损伤人的五脏。又说:吃蜜同时吃生葱,反而会引起腹泻。又说:吃甜酪后不要吃大醋,否则会变成血尿。又说:乳酪不能和鱼脍一起吃,否则肠中会生虫。又说:乳汁不能和生肉一起吃,否则肠中会生虫。又说:乳汁不能和生鱼一起吃,否则还会形成癥瘕。又说:乳酪不能混着水浆一起吃,会使人呕吐、腹泻。又说:各种鸟肉和鸟蛋混在一起吃,会损伤人体。《神农食经》说:生鱼和蒜一起吃,会使人的元气受损。《千金方》说:白苣不能和酪一起吃,否则必然会发生【原文缺字】。又说:竹笋不能和蜜一起吃,会形成内痔。《孟诜食经》说:竹笋不能和鲫鱼一起吃;会使竹笋不能消化,形成【原文缺字】病,以至于不能行走。又说:枇杷子不能和炙肉、热面一起吃,会使人发黄。又说:荠不能和面一起吃,会使人胸闷。又说:鹑肉不能和猪肉一起吃。《崔禹食锡食经》说:吃大豆屑后再吃猪肉,会损伤人的气。又说:胡麻不能和蒜一起吃,会使血脉发生疾病。又说:兰鬲草不要和鹿肪一起吃,会使阴茎痿弱。又说:鹰肉不要和生海鼠一起吃,会使肠中寒冷,阴茎不能勃起。又说:李子不能和牛苏一起吃,会生【原文疑误:“王鳖子”义不明】。又说:葵不能和蕨菜一起吃,会生蛔虫。如果察觉已经把相忌的食物一起吃了,就取鬼花煮汁,饮用一至二升,马上就能消除。(鬼花,就是八月、九月的梨花。) 采集它,用作应急的特殊储备。) 《马琬食经》说:猪肉和葵菜一起吃,会使人的气受损。《食经》说:鹿【原文缺字】一起煮来吃,会死人。《朱思简食经》说:鲫鱼和鹿肉生吃,会使筋脉拘急、容易发怒。《养生要集》说:凡是食物搭配不当而失去原味的,即使说没有损害,也不如不这样吃。宴席上有熊白时,不宜用鱼羹送服,否则会失去滋味。宴席上有鱼脍时,不宜用鸡【原文缺字】肉羹送服,否则会失去滋味。芥子酱和鱼脍一起吃,会失去滋味。炙肉的肉汁放入浆水中一起吃,会有腥臊气,失去滋味。捣好的蒜齑不宜加椒一起吃,会发苦,失去滋味。青州枣和白蜜一起吃,会失去滋味,并刺激咽喉。醋浆粥和酪一起吃,会失去滋味。吃酸枣后饮酒,会失去滋味。吃乳麋时用鱼【原文缺字】送服,会失去滋味。宴席上有鱼脍时,不宜用兔羹送服,否则会失去滋味。宴席上有乳麋时,不宜用鱼肉送服,否则会失去滋味。蒜、荠和芥子酱一起吃,会失去滋味。大豆和小豆一起吃,会失去滋味。菘子和芜荑一起吃,会失去滋味。大豆和小麦一起吃,会失去滋味。小芥和【原文缺字】荷一起吃,会失去滋味。芸苔和大芥一起吃,会失去滋味。韭菜和薤一起吃,会失去滋味。大芥和水苏一起吃,会失去滋味。蓼和小芥一起吃,会失去滋味。宴席上有糯食时,吃醋以及醋腌菜,会失去滋味。第二十九卷 各种果实的禁忌(第十二) 《养生要集》说:凡是各种果实,在不合时令时采摘、果核尚未成熟的,都不能吃。吃了会使人生疮,或者发黄疸。又说:凡是果实生出两层甲壳的,都有毒,不能吃,会伤害人体。又说:凡是枣、桃、杏、李这一类果实,如果有两个果核,吃了会损伤人体。又说:凡是放置过久的果实,吃了会引发疾病。又说:凡是落地滚过三次的果实,吃了会死人。《食经》说:空腹不要吃生果,容易使膈部以上发热,形成骨蒸,还会生痈疖。又说:各种果实混在一起吃,会损伤人体。第二十九卷 各种蔬菜的禁忌(第十三) 《稽康养生论》说:辛辣、烟熏之物会损害眼睛。《养生要集》说:葱、薤长出嫩芽后不能吃,会损伤人的心气。又说:苦【原文缺字】、苦瓠不要长时间盛放后再吃;有毒,会死人。马琬说:葵菜茎呈红色、叶背发黄的,吃了会死人。《食经》说:各种蔬菜混在一起吃。第二十九卷 各种兽类的禁忌(第十四) 《食经》说:凡是兽类有分叉的尾巴、奇异的纹理或异常的骨骼,都不能吃,吃了会生病,甚至死人。又说:兽类的脚呈红色,吃了会死人。又说:凡是有臭味但身上没有创伤的兽类,不要吃,吃了会死人。又说:兽类因自身生疮而死,吃了会损伤人体。又说:肉中有像朱砂一样的腥红物,不能吃。又说:因避饥而空腹时,不要吃肉,会损伤人体。又说:生肉或熟肉中带血的,都会使人死亡。《膳夫经》说:凡是肉放置太久,和器皿一起食用,会死人。又说:肉脯、鱼腊到了夏末进入秋季,就不能吃了,吃了会使人生病。《养生要集》说:有臭味的(自行死亡的)牲畜,嘴没有闭合,吃了会损伤人体。又说:凡是有臭味的(自行死亡的)兽类趴伏在地上,吃了会死人。又说:癸肉会自行动的,不能吃。又说:凡是禽兽的肝脏发光的,不能吃,吃了会死人。又说:凡是肉脯放在米盆中的,不能吃,吃了会死人。又说:肉脯不要放在黍米坛中,吃了会闭气,损伤人体。又说:猪、羊、牛、鹿等肉,都不能用【原文缺字】木、枣木作签来炙烤后食用,否则肠中会生虫,损伤人体。又说:铜器的盖子受热后,铜汁流入食物中,吃了会生恶疮和肉疽。又说:凡是生肉、五脏等,放在草中会自行摇动,或者接触醋、盐后颜色不变;即使掉在地上没有沾污,拿给狗吃而狗也不吃的,都有毒,吃了会死人。又说:油腻的羹和肉汁留在锅中并加盖覆盖,若经过一夜;或者放在盆器中仍然发热、盖着使气味不能散出的,都能使人死亡。又说:肉脯炙烤时不动,遇水后又会动,吃了会死人。又说:肉制成肉脯后始终不能干燥,吃了会死人。又说:污秽的饭和【原文缺字】肉,吃了对人不利,会形成疾病。

又云:茅屋脯名漏脯,藏脯蜜器中名郁脯,并不可食之。

又云:凡夫阴积日及连两虫宿生鱼生肉脍等,不食,不利人。

《千金方》云:勿食一切脑,大不佳。

卷第二十九

诸鸟禁第十五

《七卷食经》云:凡众鸟臭(自死),口不闭、翼不合者,食之杀人。

又云:众鸟死,足不伸者,食之伤人。

又云:凡鸟兽燔死,食之杀人。

又云:凡鸟有 毛,不可食。(毛食不泽曰 也。)

又云:凡鸟兽身毛羽有成文本者,食之杀。

又云:飞鸟投人者,不可食。必者口中喜有物,若无,拔毛放之。

又云:鸟有三足,鸡两足有四距,食杀人。

《膳夫经》云:鸟死目不可合,食杀人。

又云:诸卵有文如八字,食杀人。

又云:凡鸟卵有文食之杀人。

卷第二十九

虫鱼禁第十六

《食经》云:凡鱼不问大小,其身体有赤黑点者,皆不当啖,伤人。

又云:凡勿食诸生鱼,目赤者生瘕。

又云:鱼身白首黄,食之伤人。

又云:凡鱼有角不可食,伤人。

又云:凡鱼头中鳃者不可食,杀人。

又云:鱼有目KT ,食之伤人。

又云:鱼二目不同色,食之伤人。

又云:鱼死二目不合,食之伤人。

又云:鱼腹下有丹字,食伤人。

又云:鱼鳞逆生,食之杀人。

又云:鱼肠无胆,食之杀人。

又云:鱼腹中有白如膏状者,食之令人发疽。

又云:凡鱼头有正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食之破煞人心。

又云:鱼子未成者,食伤人。(正月鱼怀子未成粒者是也。)

又云:生鱼肉投地,(鹿)尘芥不着,食之伤人。

又云:凡鱼肉脍、诸生冷,多食损人。断之为佳。而不能食,务食简少为节食之。若多食不消成瘕。

又云:食鱼不得并厌骨,食之不利人。(厌骨在鲤后,大如榆荚。)

又云:虾无鬓亦腹下通黑,食之杀人。

又云:蜚虫赤足者,食之杀人。

又云:诸飞虫有三足者,食之杀人。

《膳夫经》云:凡食鱼头,不得并乙骨,食之不利人。(今按:《礼记》云:鱼去乙。

郑玄云:鱼体中害人者也,今东海KT 鱼有骨在目旁,状如篆乙,食哽人不可出也。)

又云:鱼腹中正白,连珠在脐上,食之破心杀人。

卷第二十九

治饮食过度方第十七

《病源论》云:夫食,食过饱则脾不能磨消,令气急烦闷,眠卧不安。

《医门方》云:治贪食多不消,心腹中坚痛方:盐一升,水三升,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食出,便瘥。

《经心方》凡所食不消方:取其余类,烧作末,服方寸匕;便吐出。

《养生要集》云:凡人饮食过度方:可生嚼菜菔根,咽之即消。又研汁服之。

《葛氏方》治食过饱,烦闷,但欲卧而腹胀方:熬面令微香,捣服方寸匕,得大麦、生面益佳。无面者孽可用之。

《新录方》治食伤饱为病,胃胀心满者方:十沸汤,生水共三升饮之,当吐食出。

又云:灸胃管七壮。

卷第二十九

治饮酒大醉方第十八

《病源论》云:饮酒过多,酒毒渍于肠胃。流溢经络,便(使)血脉充满,令人烦毒、昏乱、呕吐无度乃至累日不醒,往往有腹背穿穴者,是酒热毒瓦斯所为,故须摇动其身以消散之。

《千金方》云:饮酒则速吐为佳。

《葛氏方》云:饮酒大醉,不可卧而上,当令数摇动转侧。

又云:勿鼓扇当风,席地及水洗、饮水也,又最忌交接。

又云:张华饮九酎,辄令人摇动取醒;不尔,肠即烂背穿达席。

《养生要集》治大醉烦毒不可堪方:芜菁菜并小米,以水煮令熟,去滓,冷冻饮料之则解,此方最良。

又方:以粳米作粥取汁冷冻饮料之,良又云:赤小豆以水煮取汁一升,冷冻饮料之即解。

又云:生葛根,捣绞取汁,饮之。

《集验方》治人大醉欲死,恐烂肠胃方:作温汤着大器中渍之,冷则易。(今按:《葛氏方》云:夏月用汤无苦。)

《录验方》治饮酒大醉方:煮菘汁饮之最良,人好轻其近易之。

《耆婆方》治饮酒连日不解,烦毒不可堪方。

取水中生虾蚬,若螺蚌辈,以 豉合煮,如常食法,亦饮汁。

又云:食瓜及大麦餐。

又云:食粟餐食并粟粥。

《短剧方》云:饮酒醉吐,牙后诵血射出,不能禁者方。

取小钉,烧令赤,往血孔上一注即断。

《陶景本草注》云:大醉,煮田中螺食之,又饮汁。

《苏敬本草注》云饮酒连日不解方。

食软熟柿。

《崔禹锡食经》云大醉方:煮鲶食之,止醉,亦治酒病。

今按:《食经》云解酒毒物:龙蹄子(醒酒) 寄居(醒酒) 蟹(醒酒) 田中羸子(醒酒) 蛎(主酒热) 丹黍(醒酒) 胡麻(杀酒) 熟柿(解酒热毒) 葵菜(主酒热不解) 苦菜(醒酒) 水芹(杀酒毒) 菰根(解酒消食)

卷第二十九

治饮酒喉烂方第十九

《葛氏方》治连日饮酒,喉咽烂,舌上生疮方。

捣大麻子一升,末,黄柏二两,蜜丸合之。

卷第二十九

治饮酒大渴方第二十

《葛氏方》治饮酒后大渴方。

栝蒌(三两) 麦门冬(三两,去心) 桑根白皮(三两,切,熬)

水六升,煮取三升,分再服,不止,更作之。

卷第二十九

译又说:茅屋中的肉脯叫“漏脯”,藏在蜜器中的肉脯叫“郁脯”,都不能吃。又说:凡是放置在阴暗处,经过数日甚至连续两夜的生鱼、生肉脍等,都不要吃,对人不利。《千金方》说:不要吃任何动物的脑,极为不佳。第二十九卷 各种鸟类的禁忌(第十五) 《七卷食经》说:凡是有臭味的(自行死亡的)鸟,嘴不闭、翅膀不合拢,吃了会死人。又说:鸟死后脚不能伸直,吃了会损伤人体。又说:鸟兽被火烧死,吃了会死人。又说:凡是鸟有【原文缺字】毛的,不能吃。(毛被吃掉后不光泽的,叫作【原文缺字】。) 又说:凡是鸟兽身上的毛羽形成纹理的,吃了会死人。又说:飞鸟自己撞到人身上的,不能吃。一定是鸟嘴里常有东西;如果没有,就拔掉它的毛后放走。又说:鸟有三只脚,鸡有两只脚却有四个爪距的,吃了会死人。《膳夫经》说:鸟死后眼睛不能闭合,吃了会死人。又说:凡是鸟蛋上有像“八”字一样的纹理,吃了会死人。又说:凡是鸟蛋上有纹理的,吃了会死人。第二十九卷 虫类、鱼类的禁忌(第十六) 《食经》说:凡是鱼,不论大小,身体上有红色或黑色斑点的,都不应食用,会损伤人体。又说:凡是生鱼,眼睛发红的不要吃,吃了会生癥瘕。又说:鱼身发白、头部发黄的,吃了会损伤人体。又说:凡是鱼长角的,不能吃,会损伤人体。又说:凡是鱼头中有鳃的,不能吃,吃了会死人。又说:鱼有“目KT”,吃了会伤人。又说:鱼的两只眼睛颜色不同,吃了会伤人。又说:鱼死后两只眼睛不闭合,吃了会伤人。又说:鱼腹部有丹字形的纹理,吃了会伤人。又说:鱼鳞倒着生长,吃了会杀人。又说:鱼肠中没有胆,吃了会杀人。又说:鱼腹中有白色、像油膏一样的东西,吃了会使人长疽。又说:凡是鱼头上有纯白色斑点,像连成珠子一样直到脊背,吃了会损伤并危及人的心脏。又说:鱼卵尚未形成,吃了会伤人。(正月间鱼怀有尚未形成颗粒的鱼卵,就是这种情况。) 又说:把生鱼肉扔到地上,若尘土杂物不沾附在上面,吃了会伤人。又说:凡是鱼肉脍、生冷食物,吃得太多都会损伤人体。戒除不吃是最好的。如果不能完全不吃,也一定要少吃,以节制食量。如果吃得太多而不能消化,就会形成瘕。又说:吃鱼时不能连同鱼的厌骨一起吃,吃了对人不利。(厌骨在鲤鱼的背部,大小像榆树荚。) 又说:虾没有须,或者腹部下方通体发黑,吃了会杀人。又说:飞虫的脚是红色的,吃了会杀人。又说:各种飞虫中有三只脚的,吃了会杀人。《膳夫经》说:凡是吃鱼头,不能连同乙骨一起吃,吃了对人不利。(按:今本《礼记》说:“吃鱼要去掉乙骨。” 郑玄说:这是鱼体内会伤人的东西。如今东海的KT鱼,眼睛旁有一根骨头,形状像篆书的“乙”字,吃时会哽住人,而且无法取出。) 又说:鱼腹中正中有白色、像连珠一样的东西,在脐部上方,吃了会损伤心脏并杀人。卷第二十九 治疗饮食过量的方法第十七 《病源论》说:人吃东西如果过于饱胀,脾就不能将食物磨化消解,使人气促、烦闷,睡卧不安。《医门方》说:治疗贪吃过多、食物不消化,心腹部坚硬疼痛的方法:盐一升,水三升,煮到盐完全溶化。分三次服用。应当把食物吐出来,随即就会痊愈。《经心方》记载,凡食物不消化的方法:取与所食食物同类的东西,烧成末,服方寸匕;随后就会把食物吐出来。《养生要集》说:凡人饮食过量的方法:可以生嚼萝卜根,咽下去就能消食。也可以研取汁液服用。《葛氏方》治疗吃得过饱、烦闷,只想躺卧而腹部胀满的方法:把面炒到微微发香,捣碎后服方寸匕;若用大麦和生面,更好。没有面时,可以用“孽”代替。《新录方》治疗饮食伤食、饱胀成病,胃胀、心中满闷的方法:取十沸汤和生水共三升饮下,应当把食物吐出来。又说:灸胃管穴七壮。卷第二十九 治疗饮酒大醉的方法第十八 《病源论》说:饮酒过多,酒毒浸渍在肠胃之中。酒毒流溢到经络中,使血脉充盈,令人烦躁中毒、昏乱、无休止地呕吐,甚至好几天都醒不过来;往往还会出现腹部、背部像被穿透打孔一样的病变,这是酒的热毒之气造成的,所以必须摇动身体,使其消散。《千金方》说:饮酒后迅速吐出来是好的。《葛氏方》说:饮酒大醉后不能仰卧向上躺着,应当让他多次摇动身体、翻转侧卧。又说:不要扇风,也不要迎风而卧、坐在地上或下水洗浴、饮水;尤其忌讳性交。又说:张华每次喝九酎酒,都让人摇动他的身体,使他醒酒;否则肠子就会腐烂,背部会穿透,甚至穿到席子。《养生要集》记载治疗大醉后烦躁中毒、难以忍受的方法:用芜菁菜和小米加水煮熟,去掉渣滓,放凉后饮用即可解除酒毒;这个方法最好。另一个方法:用粳米煮粥,取粥汁放凉后饮用,效果很好。又说:赤小豆加水煮,取汁一升,放凉后饮用,立即可以解除酒毒。又说:取生葛根,捣碎绞取汁液饮用。《集验方》治疗人醉得很重、将要死去,担心肠胃腐烂的方法:煮温水放入大器皿中,让患者浸泡其中,水凉了就更换。(按:《葛氏方》说:夏季用热水也没有妨碍。) 《录验方》治疗饮酒大醉的方法:煮白菜汁饮用最好,只是人们往往轻视这种容易取得的药物。《耆婆方》治疗饮酒连续数日不能解除,烦躁中毒难以忍受的方法。取水中的生虾、蚬,或螺、蚌之类,与豉一起煮,按通常的食法食用,也饮用汤汁。又说:吃瓜和大麦饭。又说:吃粟米饭和粟米粥。《短剧方》说:饮酒醉后呕吐,牙齿后方喷射出血,不能止住的方法。取一枚小钉,烧红后,往出血的孔处一烙,出血就会停止。《陶景本草注》说:大醉时,煮田螺食用,同时饮用螺汤。《苏敬本草注》说:有治疗饮酒连续数日不能解除的方法。食用柔软熟透的柿子。《崔禹锡食经》说:治疗大醉的方法是煮鲶鱼食用,可以止醉,也能治疗酒病。按:今本《食经》所说能够解除酒毒的食物有:龙蹄子(醒酒)、寄居(醒酒)、螃蟹(醒酒)、田中羸子(醒酒)、牡蛎(主治酒热)、丹黍(醒酒)、胡麻(消解酒性)、熟柿(解除酒热毒)、葵菜(主治酒热不解)、苦菜(醒酒)、水芹(消解酒毒)、菰根(解除酒毒并消食)。卷第二十九 治疗饮酒后喉咙腐烂的方法第十九 《葛氏方》治疗连续数日饮酒,咽喉腐烂、舌头上生疮的方法。将大麻子一升捣成末,加入黄柏二两,用蜂蜜制成丸剂,合并服用。卷第二十九 治疗饮酒后口渴严重的方法第二十 《葛氏方》治疗饮酒后严重口渴的方法。栝蒌(三两)、麦门冬(三两,去心)、桑根白皮(三两,切片后炒)。用水六升煎煮,取三升,分两次服用;如果仍不止渴,再煎服一剂。卷第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