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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注疏七十五

礼记注疏卷五十六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184–1184 段

礼记注疏卷五十六

  礼记注疏卷五十六考证

奔丧遂行,注哭则遂行者不爲位。○【臣召南】按:奔丧之礼,皆不爲位。爲位者,礼之权也。惟有君命之事,未得即代者,则爲位。下文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是也。疏甚明,爲位及成服互文也。

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疏此奉君命而使,使事未了,云云。○【臣召南】按使事未了有二:其一,使者未出国境,在途闻丧,则徐行而不反。则《春秋》宣八年经书“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公羊传》曰:“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何休注曰:“闻丧而不反,重君命也。徐行者,爲君当使人追代之。”然则君果使人追代,则不待成服而即奔丧矣;若不使人追代,犹当不反也。其一,使者已入所聘之国,正当行礼而闻丧,则《聘礼》云:“若有私丧,则哭于馆,衰而居,不飨食,归使众介先衰而从之。”是也。

望其国竟哭。注:斩衰者也。疏:虽云斩衰,其实母之齐衰,亦然也。○按此疏极精,可以补注所不及。注以斩衰兼父母也。

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注疏:「当奔之礼,又哭。」○奔字下当有「丧」字。

凡爲位,非亲丧齐衰以下,注谓无君事,又无故可得奔丧,而以己私未奔者也。疏既不衔君事,又无私事故,可得早奔云云。○【臣召南】按注言无君事,则非衔使命也;言又无故,则身非有疾病变故也,但以己有他事未得即奔耳。疏以又无私事觧无故,不亦舛乎?且既言无私事矣,下文又言惟以己之私事未得奔,何也?必系传冩之讹。

无服而爲位者,唯嫂叔疏。○疏阙十字。

问丧,不冠者之所服也。注:不冠者,犹未冠也。○【臣召南】按:此注意未明。刘氏曰:已冠者爲丧变而去冠,则必着免。盖去冠犹嫌于不冠,故加免也。童子初未冠,则虽爲丧,亦不免也。若爲童子而当室,则虽童子亦免,以其爲丧主而当成人之礼也。发明注意了然,盖约而言之,凡童子皆不免,不杖不缌。其当室者,则虽童子亦免杖缌也。

  礼记注疏卷五十六考证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注疏卷五十七

汉郑氏注,唐陆徳明音义,孔颖达疏。

  服问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注:皇,君也」。诸侯妾子之妻为其君姑,齐衰与为小君同,舅不厌妇也。音义【传:此引大传文也。从,如字。范,才用反。为其,于伪反。「注」及下皆同。齐衰,上音咨,下七雷反。后放此。厌,于渉反。下同】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注:妻齐衰而夫从缌麻,不降一等,言非服差」。音义【差,初佳反,又初宜反。下同】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注:谓为公子之外祖父母从母缌麻」。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注:凡公子厌于君,降其私亲,女君之子不降也」。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注:虽外亲亦无二统」。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绖期之绖,服其功衰「注:带其故葛带者,三年旣练,期旣葬,差相似也。绖期之葛绖,三年既练首绖除矣。为父旣练首绖除矣。为父既练衰七升,母旣葬衰八升。凡齐衰既葬衰或八升或九升,服其功衰服麤衰」。音义【期,音基。下及注皆同】有大功之丧亦如之「注:大功之麻变三年之练葛,期既葬之葛带小于练之葛带,又当有绖,亦反服其故葛带绖期之绖差之宜也。此虽变麻服葛大小同耳,亦服其功衰。凡三年之丧既练,始遭齐衰、大功之丧绖带皆麻,小功无变也」。「注:无所变于大功、齐斩之服不用轻累重也」。音义【累,劣彼反,又劣伪反】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注:有本谓大功以上也,小功以下澡麻断本」。音义【上,时掌反。澡,音早。断,丁管反。下文同】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绖之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则去之「注:虽无变,缘练无首绖,于有事则免绖如其伦,免无不绖。绖有

译《礼记注疏》卷五十六

《礼记注疏》卷五十六考证

奔丧一路赶去,注解说:哭丧时一路赶去的人不设立哭位。○【臣召南】按:奔丧的礼仪,都不设立哭位。设立哭位,是礼的变通做法。只有奉君命办事,未能立即接替的人,才设立哭位。下文说如果未能立即出发,就穿好丧服后再出发,就是这个意思。疏解得很明白,设立哭位和穿好丧服是互文见义。

如果未能立即出发,就穿好丧服后再出发,疏解说:这是奉君命出使,出使的事情没有完结,等等。○【臣召南】按:出使的事情没有完结有两种情况:第一种,使者还没有出国境,在路上听到丧讯,就放慢行程而不返回。那么《春秋》宣公八年经书记载“公子遂出使齐国,到了黄地才返回”,《公羊传》说:“讥讽他作为大夫奉君命出使,听到丧讯放慢行程而不返回。”何休注说:“听到丧讯而不返回,是看重君命。放慢行程,是为了让国君派人追去接替。”那么如果国君果然派人追去接替,就不必等到穿好丧服就立即奔丧了;如果不派人追去接替,仍然应当不返回。第二种,使者已经进入所出使的国家,正当行礼时听到丧讯,那么《聘礼》说:“如果有私人的丧事,就在馆舍哭丧,穿着丧服居住,不参加宴请进食,回国时让众副使先穿着丧服跟随他。”就是这样。

望见国境就哭丧。注解说:这是斩衰之服。疏解说:虽然说斩衰,其实母亲的齐衰之服,也是这样。○按:这条疏解极其精当,可以补充注解说不到之处。注解说斩衰兼指父母。

走下堂,向东就位,面朝西哭丧,完成踊礼。注疏说:“应当奔丧的礼仪,又哭丧。”○奔字下面应当有“丧”字。

凡是设立哭位,如果不是亲丧齐衰以下,注解说:是指没有君命之事,又没有其他缘故可以奔丧,而因为自己的私事未能立即奔丧的人。疏解说:既然不奉君命,又没有私人的事故,可以早点奔丧等等。○【臣召南】按:注解说没有君命之事,就不是奉使命;说又没有其他缘故,就是自身没有疾病变故,只是因为自己有别的事未能立即奔丧罢了。疏解说用“又没有私人事故”来解释“没有其他缘故”,不是错了吗?而且既然说了没有私人事故,下文又说只是因为自己的私事未能奔丧,为什么呢?必定是传抄的错误。

没有服丧关系而设立哭位的,只有嫂叔。○疏解说缺少十个字。

问丧,是不戴冠者所穿的丧服。注解说:不戴冠者,就是还没有行冠礼的人。○【臣召南】按:这条注解说意不明。刘氏说:已经行冠礼的人为丧事改变装束而摘下冠,就必定戴免。大概摘下冠还嫌像没戴冠,所以加戴免。童子起初没有行冠礼,那么即使为丧事,也不戴免。如果作为童子而主持丧事,那么即使是童子也戴免,因为他作为丧主而应当行成人的礼仪。阐发注说的意思很明白,大概简略地说,凡是童子都不戴免,不执杖,不穿缌麻。那些主持丧事的,即使是童子也戴免、执杖、穿缌麻。

《礼记注疏》卷五十六考证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注疏》卷五十七

汉郑氏注,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服问

传文说:有从轻而重的,公子之妻为她们的皇姑“注解说:皇,就是君”。诸侯妾子之妻为她们的君姑,齐衰之服与为小君相同,舅父不压制儿媳。音义【传:这是引用《大传》的文句。从,读如字。范,读才用反。为其,读于伪反。“注”及下面都相同。齐衰,上音咨,下音七雷反。后面仿照此例。厌,读于涉反。下面相同】有从重而轻的,为妻子的父母“注解说:妻子穿齐衰而丈夫跟随穿缌麻,不降低一等,说不是服制等级”。音义【差,读初佳反,又读初宜反。下面相同】有从无服到有服的,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注解说:指为公子之外祖父母、从母穿缌麻”。有从有服到无服的,公子为妻子的父母“注解说:凡是公子被君压制,降低其私亲,女君之子不降低”。传文说:母亲被休弃就为继母的亲属服丧,母亲去世就为她母亲的亲属服丧,为她母亲的亲属服丧就不为继母的亲属服丧“注解说:即使是外亲也没有两个统系”。三年之丧已经练祭了,有期之丧已经安葬了,就系上原来的葛带,戴期之丧的绖,穿功衰“注解说:系上原来的葛带,是因为三年之丧已经练祭,期之丧已经安葬,差别相似。戴期之丧的葛绖,是因为三年之丧已经练祭,首绖已经除去了。为父已经练祭,首绖已经除去了。为父已经练祭,衰服七升,母已经安葬,衰服八升。凡是齐衰之丧已经安葬,衰服或者八升或者九升,穿功衰,穿粗衰”。音义【期,读基。下面及注解说都相同】有大功之丧也是这样“注解说:大功之麻改变三年之练葛,期之丧已经安葬的葛带小于练祭的葛带,又应当有绖,也反过来系上原来的葛带,戴期之丧的绖,这是适宜的。这虽然改变麻服穿葛服,大小相同罢了,也穿功衰。凡是三年之丧已经练祭,开始遭遇齐衰、大功之丧,绖带都是麻,小功没有变化”。“注解说:没有变化于大功、齐斩之服,不用轻服累加重服”。音义【累,读劣彼反,又读劣伪反】有本之麻改变三年之葛“注解说:有本是指大功以上,小功以下澡麻断本”。音义【上,读时掌反。澡,读早。断,读丁管反。下面相同】已经练祭遇到断本之麻,在免绖的既免去绖,每当可以戴绖必定戴绖,已经戴绖就除去它“注解说:虽然没有变化,因为练祭没有首绖,在有事情时就免绖按照其等级,免无不绖。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