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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礼记注疏八十一

礼记注疏卷六十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239–1239 段

礼记注疏卷六十

  礼记注疏卷六十考证

大学致知在格物。注:格,来也;物,犹事也。○【臣召南】按:注以来训格于理,难通。司马光谓为扞格之格,即扞御外物之意,说经亦僻。程子始以穷理解格物,朱子从之。

未之有也。○【臣召南】按:注疏于《大学》俱一片说,不分经传,亦不云有错简。分经传、订错简,自程子始,而朱子从之。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古本二句接“未之有也”之下,程子以为衍文。朱子曰:“此谓知本,衍文。”此谓知之至也,句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章句置此二句于“聼讼”章之后。

所谓诚其意者【至】必诚其意。○朱子定为传之六章,释诚意。

诗云「瞻彼淇澳【至】没世不忘」也。○朱子移此二节于「穆穆文王」节后,为传之三章,释「止」至「善」。

康诰曰,克明徳【至】皆自明也。○朱子定为传之首章,释「明明徳」。

汤之盘铭曰【至】用其极。○朱子定为传之二章。释新民诗云:「邦畿千里【至】止于信。」○朱子定为传之三章。释止至善,而移前文淇澳二节,接止于信之下。

疏此经《大学之道》云云。○【臣召南】按刋本相承于画叚,全不分明。细玩孔疏,则亦自有界限。《大学之道》至“则近道矣”,为一章,章首也。古之欲明明徳于天下者,至此谓知之至也,为二章,言明明徳之理也。所谓诚其意者,至“大畏民志”,此谓知本,为三章,广明诚意之事也。各叚疏宜各附本章之下。而刋本自《大学之道》至“止于信”连为一叚,以三章之疏总附于下,又截聼讼一节于后,则全非孔疏之意也。

  聼讼吾犹人也【至】此谓知本○朱子定为传之四章释本末【臣召南】按董槐以知止而后有定二节合聼讼章为格物传谓格物致知传本不阙也叶梦鼎王柏皆以为然方孝孺曰朱子以聼讼章为释本末律以前后之例稍为不类今合知止以下至则近道矣以上四十二字于聼讼吾犹人之右为传第四章以释致知格物与尧舜之智不徧物之言正相发明且古人说经畧举大义而意趣自备非若后世说者之固也由国家而推之天下大学之所宜为则欲致知者舍聼讼而何以哉是语虽异于朱子而不乖乎道固朱子之所取也今录于此以备一说

所谓脩身在正其心者,○【臣召南】按:以下四章,夲文自明,即孔疏亦条理秩然,但刋夲相承,俱接连写,则失孔疏之意耳。

舅犯曰疏。○此叚疏阙十处,又不察于鸡豚,疏阙十九处,又注《春秋传》曰登戾之疏阙五处,又注《椘书》《椘昭王书》疏阙二十五处,又注其为诚然疏阙二字,又注卿大夫以上疏阙五处,各本并同,今仍其旧【臣召南】按疏于《椘书》两引王孙圉及昭奚恤之事,正以郑注谓《椘书》是《椘昭王时书》,未尝指定是《楚语》也。但疏引《椘语》仅列观射父,则脱左史倚相一叚矣。又引《新序》一叚,司马子反讹作子发,又理百姓,实仓廪,使民各得其所,令尹子西在此五叚宜接即贤人也之下。

  礼记注疏卷六十考证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注疏卷六十一

汉郑氏注,唐陆徳明音义,孔颖达疏。

  冠义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注:言人为礼,以此三者为始。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注:言三始既备,乃可求以三行也。音义【长,丁丈反;下同,行,下孟反】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注:立,犹成也。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注:言服未备者,未可求以三始也。童子之服,采衣紒。音义【冠,古乱反;除下文▯冠及注缁布冠▯冠以外,并同;紒,音计】故曰:冠者,礼之始也。是故古者圣王重冠。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注:国以礼为本。音义【筮,市至反;蓍曰筮;重,直用反;后同】故冠于阼,以着代也。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

译礼记注疏卷六十

礼记注疏卷六十考证

《大学》说“致知在于格物”。注解说:“格,是来的意思;物,就是事的意思。”○【臣召南】按:注家用“来”来解释“格”,在义理上难以讲通。司马光认为“格”是扞格(抵触)的格,即抵御外物的意思,这种解经的说法也偏颇。程子才开始用“穷究事理”来解释“格物”,朱子跟从他。

“未之有也。”○【臣召南】按:注疏对《大学》都是一整篇来说,不分经和传,也不说有错简。分经传、订正错简,是从程子开始的,而朱子跟从他。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古本这两句接在“未之有也”之后,程子认为是衍文。朱子说:“‘此谓知本’,是衍文。”“此谓知之至也”这句上面另外有缺漏的文字,这只是它的结语罢了。朱子的《章句》把这两句放在“听讼”章之后。

“所谓诚其意者”【至】“必诚其意”。○朱子定为传文的第六章,解释“诚意”。

《诗经》说:“瞻彼淇澳”【至】“没世不忘”。○朱子把这两节移到“穆穆文王”节之后,作为传文的第三章,解释“止于至善”。

《康诰》说:“克明德”【至】“皆自明也”。○朱子定为传文的首章,解释“明明德”。

《汤之盘铭》说【至】“用其极”。○朱子定为传文的第二章。解释“新民”。《诗经》说:“邦畿千里”【至】“止于信”。○朱子定为传文的第三章。解释“止于至善”,并把前面的“淇澳”两节移来,接在“止于信”之后。

疏解说“此经《大学之道》云云”。○【臣召南】按:刊本沿袭下来,在分段上全都不分明。仔细玩味孔颖达的疏,则自有界限。从“《大学之道》”到“则近道矣”,为一章,是章首。从“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到“此谓知之至也”,为第二章,讲明明德的道理。从“所谓诚其意者”到“大畏民志”,再到“此谓知本”,为第三章,广泛阐明诚意的事。各段的疏解说宜分别附在本章之下。而刊本从“《大学之道》”到“止于信”连成一段,把三章的疏解说总附在下面,又截取“听讼”一节放在后面,这就完全不符合孔疏的原意了。

“听讼吾犹人也”【至】“此谓知本”。○朱子定为传文的第四章,解释本末。【臣召南】按:董槐把“知止而后有定”两节与“听讼”章合并,作为格物传,认为格物致知传本来没有缺漏。叶梦鼎、王柏都认为是这样。方孝孺说:朱子把“听讼”章作为解释本末,按照前后的体例,稍显不类。现在把“知止”以下到“则近道矣”以上的四十二个字,放在“听讼吾犹人”的右边,作为传文的第四章,用来解释致知格物,这与“尧舜之智不遍物”的话正好相互阐发。况且古人解说经书,略举大义,而意趣自然具备,不像后世解说者那样固执。由家推及天下,是《大学》所应该做的,那么想要致知的人,除了听讼还能做什么呢?这话虽然不同于朱子,但不违背大道,本来就是朱子所认可的。现在录在这里,以备一说。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臣召南】按:以下四章,本文自明,即使孔疏也条理井然,只是刊本沿袭,都接连书写,就失去了孔疏的原意罢了。

“舅犯曰”疏。○这段疏说缺漏十处,又不察于鸡豚,疏说缺漏十九处,又注《春秋传》曰“登戾”之疏说缺漏五处,又注《椘书》《椘昭王书》疏说缺漏二十五处,又注“其为诚然”疏说缺漏二字,又注“卿大夫以上”疏说缺漏五处,各本都相同,现在仍保留旧貌。【臣召南】按:疏说在《椘书》中两次引用王孙圉和昭奚恤的事,正是为了印证郑注说《椘书》是《椘昭王时的书》,未曾指定是《楚语》。但疏说引用《椘语》只列出观射父,就脱漏了左史倚相的一段了。又引用《新序》一段,司马子反讹误作子发,又“理百姓,实仓廪,使民各得其所,令尹子西”在此五段宜接在“即贤人也”之下。

礼记注疏卷六十考证

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注疏卷六十一

汉郑氏注,唐陆德明音义,孔颖达疏。

冠义

大凡人所之所以成为人的,在于礼义。礼义的开端,在于端正容貌体态,整齐脸色神情,顺从言辞命令。注:说人实行礼,以这三者为开端。容貌体态端正,脸色神情整齐,言辞命令顺从,然后礼义才完备。用来端正君臣关系,亲近父子关系,和睦长幼关系。注:说三始既已完备,才可以追求这三行。音义【长,读作丈;下同,行,读作孟】君臣端正,父子亲近,长幼和睦,然后礼义确立。注:立,就是成的意思。所以加冠之后服饰才完备,服饰完备之后容貌体态才端正,脸色神情才整齐,言辞命令才顺从。注:说服饰未完备的人,不可以要求这三始。童子的服饰,是采衣和发髻。音义【冠,读作乱;除下文〇冠及注缁布冠〇冠以外,都同;紒,读作计】所以说:加冠,是礼的开端。因此古代圣王重视加冠。古代的冠礼,占卜日期,占卜宾客,这是为了敬重冠礼之事。敬重冠礼之事,是为了重视礼。重视礼,是为了作为国家的根本。注:国家以礼为根本。音义【筮,读作至;蓍草曰筮;重,读作用;后同】所以在阼阶加冠,是为了昭示继承。在客位醮酒,三次加冠越来越尊贵,加有成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