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集藏香艳丛书七十七

选姿第一

集藏 · 文总集 · 已译 · 第 1583–1585 段

选姿第一“食色性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古之大贤,择言而发,其所以不拂人情,而数为是论者,以性所原有,不能强之使无耳。人之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谓拂人之性,好之不惟损德,且以杀身;我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还吾性中所有,圣人复起,亦得我心之同然,非失德也。孔子云:“素富贵行乎富贵。”人处得为之地,不买一二姬妾自娱,是素富贵而行乎贫贱矣。王道本乎人情,焉用此矫清矫俭者为哉?但有狮吼在堂,则应借此藏拙;不则好之,实所以恶之,怜之适足以杀之,不得以红颜薄命借口,而为代天行罚之忍人也。予一介寒生,终身落魄,非止国色难亲,天香未遇,即强颜陋质之妇,能见几人?而敢谬次音容,侈谈歌舞,贻笑于眠花藉柳之人哉。然而缘虽不偶,兴则颇佳,事虽未经,理实易谙,想当然之妙境,较身醉温柔乡者倍觉有情。如其不信,但以往事验之。楚襄王,人主也,六宫窈窕,充塞内庭,握雨携云,何事不有,而千古以下,不闻传其实事,止有阳台一梦,脍炙人口。阳台今落何处?神女家在何方?朝为行云,暮为行雨,毕竟是何情状?岂有踪迹可考,实事可缕陈乎?皆幻境也。幻境之妙,十倍于真,故千古传之。能以十倍于真之事,谱而为法,未有不入闲情三昧者。凡读是书之人,欲考所学之从来,则请以楚国阳台之事对。肌肤妇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诗不云乎:“素以为绚兮。”素者白也。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常有眉目口齿般般入画,而缺陷独在肌肤者,岂造物生人之巧,反不同于染匠,未施漂练之力,而遽加文采之工乎?曰非然。白难而色易也。曷言乎难?是物之生,皆视根本,根本何色,枝叶亦作何色。人之根本维何?精也,血也。精色带白,血则红而紫矣。多受父精而成胎者,其人之生也必白。父精母血交聚成胎,或血多而精少者,其人之生,必在黑白之间。若其血色浅红,结而为胎,虽在黑白之间,及其生也,豢以美食,处以曲房,犹可日趋于淡,以脚地未尽缁也,有幼时不白,长而始白者,此类是也。至其血色深紫,结而成胎,则其根本巳缁,全无脚地可漂,及其生也,即服以水晶云母,居以玉殿琼楼,亦难望其变深为浅,但能守旧不迁,不致愈老愈黑,亦云幸矣。有富贵之家,生而不白,至长至老亦若是者,此类是也。知此则知选材之法,当如染匠之受衣,有以白衣使漂者,受之易为力也;有以白衣稍垢而使漂者,亦受之虽难为力,其力犹可施也;若以既染深色之衣,使之剥去他色,漂而为白,则虽什伯其工价,必辞之不受,以人力虽巧,难拗天工,不能强既有者而使无也。妇人之白者易相,而黑者亦易相,惟在黑白之间者,相之不易。有三法焉:而面黑于身者易白,身黑于面者难白;肌肤之黑而嫩者易白,黑而粗老难白;皮肉之黑而宽者易白,黑而紧且实者难白。面黑于身者,以面在外,而身在内,在外则有风吹日晒,其渐白也为难,身在衣中,较面稍白,则其由深而浅,业有明征,使面亦同身,蔽之有物,其验亦若是矣,故易白;身黑于面者反此,故不易白。肌肤之细而嫩者,如绫罗纱绢,其体光滑,故受色易,退色亦易,稍受风吹,略经日照,则深者浅而浓者淡矣;粗则如布如毯,其受色之难,十倍于绫罗纱绢,至欲退之,其工又不止十倍,肌肤之理亦若是也,故知嫩者易白,而粗者难白。皮肉之黑而宽者,犹绸缎之未经熨,靴与履之未经楦者,因其皱而未直,故浅者似深,淡者似浓,一经熨楦之后,则文理陡变,非复曩时色相矣;肌肤之宽者,以其血肉未足,犹待长养,亦犹待楦之靴履,未经烫熨之绫罗纱绢,此际若此,则其血肉充满之后,必不若此,故知宽者易白,紧而实者难白。相肌之法,备乎此矣。若是则白者,嫩者,宽者,为人争取,其黑而粗,紧而实者,遂成弃物乎?曰不然。薄命尽出红颜,厚福偏归陋质,此等非他,皆素封伉俪之材,诰命夫人之料也。眉眼面为一身之主,目又为一面之主,相人必先相面,人尽知之,相面必先相目,人亦尽知,而未必尽穷其秘。吾谓相人之法必先相心,心得而后观其形体。形体维何?眉发口齿,耳鼻手足之类是也。心在腹中,何由得见?曰有目在,无忧也。察心之邪正,莫妙于睹眸子。子舆氏笔之于书,业开风鉴之祖,予无事赘陈其说,但言情性之刚柔,心思之愚慧。四者非他,即异日司花执爨之分途,而狮吼堂与温柔乡接壤之地也。

译选择姿色第一。“饮食和美色,是人的本性。”“不知道子都美貌的人,就是没有眼睛的人。”古代的大贤人说话很慎重,选择言辞后才发言;他们之所以不违背人情,却屡屡谈论这些道理,是因为美色出于人的本性,不能强行使人没有这种本性罢了。别人有美妻美妾,而我喜欢她们,这叫违背人的本性;喜欢她们不仅损害德行,甚至会招来杀身之祸。自己有美妻美妾,而自己喜欢她们,这是恢复我本性中原有的东西;即使圣人重新出现,也会认为我的心和他相同,并不是失德。孔子说:“处在富贵地位,就按照富贵的方式生活。”人处在可以享有富贵的地位,却不买一两个姬妾来娱乐自己,这就是身处富贵却按照贫贱的方式生活。王道本来就以人情为根本,何必采用这种故意标榜清高节俭的做法呢?只是如果家中有悍妇如狮子吼叫,就应当借此藏拙;否则,喜欢她们实际上是在害她们,怜惜她们反而足以杀死她们,不能以“红颜薄命”为借口,做那种代天行罚的残忍之人。我不过是一个贫寒书生,一生潦倒,不仅绝色女子难以亲近,连天香般的女子也没有遇到;即使是勉强能看、相貌鄙陋的妇人,我又能见到几个?又怎么敢妄自品评女子的声音容貌,夸谈歌舞,去让那些眠花宿柳的人取笑呢?然而虽然机缘不佳,兴致却颇为美好;虽然亲身未曾经历,情理却很容易通晓。凭想象得到的美妙境界,比亲身醉卧温柔乡的人更觉得有情趣。如果不相信,只要拿往事来验证。楚襄王是君主,后宫中美丽的女子充满内庭,男女欢会之事什么没有?然而千百年以后,人们没有听说并流传他的真实经历,只有阳台一梦脍炙人口。阳台如今落在什么地方?神女的家在何处?早晨化作行云,晚上化作行雨,究竟是什么情状?难道有踪迹可以考察,有实事可以逐条陈述吗?全都是幻境。幻境的美妙胜过真实十倍,所以千古流传。能够把胜过真实十倍的事情谱写成作品,没有不进入闲情妙境的。凡是读这部书的人,想考察这种学问的源流,就请拿楚国阳台的故事来作答。肌肤。妇人的妩媚姿态有许多方面,但归根到底以肤色为主。诗经不是说过“洁白作为文采”吗?所谓素,就是白色。妇人的本来肤质,只有白色最难得到。常有眉目、口齿处处都像画出来一样美,缺陷却唯独在肌肤;难道造物主造人时的巧妙,反而不同于染匠,尚未施加漂白的力量,就急着加上文饰的工夫吗?答案不是这样。白色难得,而其他肤色容易形成。为什么说难呢?万物生成,都取决于根本;根本是什么颜色,枝叶也就呈现什么颜色。人的根本是什么?是精,是血。精的颜色带白,血则红而发紫。受父精较多而成胎的人,出生时一定白。父亲的精和母亲的血交合成胎,有的血多而精少,这样的人出生时必定处于黑白之间。如果血色浅红,凝结成胎,虽然处于黑白之间,出生以后用美食养育,住在深曲的房室中,肤色仍可一天比一天变淡,因为脚底的黑色还没有完全形成;有些人小时候不白,长大后才白,就是这一类。至于血色深紫,凝结成胎,那么根本已经黑了,完全没有可漂白的余地;出生以后,即使给他服水晶、云母,让他居住在玉殿琼楼,也很难指望由深变浅,只能保持原样不再变黑,不至于越老越黑,也就算幸运了。有些富贵人家的人,出生时不白,直到长大、老去仍然如此,就是这一类。懂得这一点,就懂得挑选女子的办法应当像染匠接受衣料:有拿白衣来要求漂白的,接受它很容易下手;有拿略微脏污的白衣来要求漂白的,虽然也接受了,做起来比较困难,但仍然可以施展工力;如果拿已经染成深色的衣服,要求剥去其他颜色、漂洗成白色,那么即使工价是原来的十倍百倍,染匠也一定推辞不接,因为人的技巧虽然高明,却难以违逆天然的造化,不能强把已经有的颜色变成没有。妇人的肤色纯黑容易相看,纯白也容易相看,只有处在黑白之间的最难判断。这里有三种方法:脸比身体黑的,容易变白;身体比脸黑的,难以变白。肌肤黑而细嫩的,容易变白;黑而粗糙衰老的,难以变白。皮肉黑而宽松的,容易变白;黑而紧实的,难以变白。脸比身体黑,是因为脸在外面,身体在里面;在外面经受风吹日晒,所以逐渐变白比较困难。身体藏在衣服里,比脸稍白,它由深变浅已经有明显证据;如果也把脸用东西遮蔽起来,结果同样如此,所以容易变白。身体比脸黑的正相反,因此不易变白。肌肤细嫩的,就像绫罗纱绢,质地光滑,所以容易上色,也容易褪色;稍微经受风吹,略经日晒,深色就会变浅,浓色就会变淡。粗糙的肌肤就像布、毯子,上色的困难是绫罗纱绢的十倍,想让它褪色,所需工夫又不止十倍;肌肤的道理也是这样。因此可知,细嫩的容易变白,粗糙的难以变白。皮肉黑而宽松,就像未经熨烫的绸缎,或未经鞋楦撑开的靴子、鞋子,因为有皱褶而没有伸直,所以浅色看起来像深色,淡色看起来像浓色;一经熨烫、楦撑,纹理顿时改变,便不再是从前的色相。肌肤宽松,是因为血肉尚未充足,还要等待生长滋养;也像未经楦撑的靴鞋、未经熨烫的绫罗纱绢。此时若是这样,等血肉充满以后,必定不会仍然如此。因此可知,宽松的容易变白,紧实的难以变白。观察肌肤的方法,已经全在这里了。既然如此,那么白的、嫩的、宽的都会被人争着选取,黑而粗、紧而实的就成了无用之物吗?不是这样。命运薄的人大多出在红颜女子中,厚福却往往归于相貌丑陋的人。这类女子不是别种人,都是世代富有之家娶妻的材料,是将来成为诰命夫人的人选。眉眼。脸是一身的主宰,眼睛又是一张脸的主宰。相人一定先看脸,这一点人人都知道;看脸一定先看眼睛,这一点人们也都知道,却未必完全探究了其中的奥秘。我认为相人的方法,必须先观察内心,了解内心以后再看形体。形体是什么?就是眉、发、口、齿、耳、鼻、手、足之类。心在腹中,怎么能够看见?答案是有眼睛在,不必担忧。考察心地的邪正,没有比观察眼珠更妙的办法。子舆氏已经把它写在书中,开创了相术的先祖,我没有必要多说,只谈性情的刚柔、心思的愚慧。这四点并不是别的,正是将来分辨谁适合司花、谁适合掌厨,以及狮吼堂和温柔乡相邻之处的依据。

目细而长者,秉性必柔,目粗而大者,居心必悍。目善动而黑白分明者,必多聪慧,目常定而白多黑少或白少黑多者,必近愚蒙。然初相之时。善转者亦未能遽转,不定者亦有时而定,何以试之?曰有法在,无忧也。其法维何?一曰以静待动,一曰以卑瞩高。目随身转,未有动荡其身,而能胶柱其目者,使之乍往乍来,多行数武,而我回环其目以视之,则秋波不转而自转,此一法也。妇人避羞,目必下视,我若居高临卑,则彼下而又下,永无见目之时矣,必当处之高位,或立台坡之上,或居楼阁之前,而我故降其躯以瞩之,则彼下无可下,势必环转其睛以避我,虽云善动者动,不善动者亦动,而勉强、自然之中,即有贵贱妍媸之别,此又一法也。至于耳之大小,鼻之高卑,眉法之淡浓,唇齿之红白,无目者犹能按之以手,岂有识者不能鉴之以形?无俟晓晓,徒滋繁渎。眉之秀与不秀,亦复关系情性,当与眼目同视。然眉眼二物,其势往往相因,眼细者眉必长,眉粗者眼必巨,此大较也。然亦有不尽相合者,如长短粗细之间,未能一一尽善,则当取长恕短,要当视其可施人力与否。张京兆工于画眉,则其夫人之双黛,必非浓淡得宜,无可润泽者。短者可长,则妙在用增,粗者可细,则妙在用减。但有必不可少之一字,而人多忽视之者,其名曰曲。必有天然之曲,而后人力可施其巧。眉若远山,眉如新月,皆言曲之至也,即不能酷肖远山,尽如新月,亦须稍带月形,略存山意,或湾其上,而不湾其下,或细其外,而不细其中,皆可自施人力。最忌平空一抹,有如太白经天,又忌两笔邪冲,俨然倒书八字,变远山为近瀑,反新月为长虹,虽有善画之张郎,亦将知难而却走。非选姿者居心太刻,以其为温柔乡择人,非为娘子军择将也。手足相女子者,有简便诀云:上看头,下看脚。似二语可概通身矣。予怪其最要一着,全未提起:两手十指,为一生巧拙之关,百岁荣枯所系,相女者首重在此,何以略而去之?且无论手嫩者必聪,指尖者多慧、臂丰而腕厚者,必享珠围翠绕之荣;即以现在所需而论之,手以挥弦,使其指节累累几类弯弓之决拾,手以品箫,如其臂形攘攘,几同伐竹之斧斤,抱枕携衾,观之兴索,捧卮进酒,受者眉攒,亦大失开门见山之初着矣。故相手一节,为观人要着,寻花问柳者,不可不知。然此道亦难言之矣。选人选足,每多窄窄金莲,观手观人,绝少纤纤玉指,是最易者足,而最难者手,十百之中不能一二觏也。须知立法不可不严,至于行法,则不容不恕。但于或嫩或柔,或尖或细之中,取其一得,即可宽恕其它矣。至于选足一事,如但求窄小,则可一目了然,倘欲由粗以及精,尽美而思善,使脚小而不受脚小之累,兼收脚小之用,则又比手更难,皆不可求而可遇者也。其累维何?因脚小而难行,动必扶墙靠壁,此累之在己者也:因脚小而致秽,令人掩鼻攒眉,此累之在人者也。其用维何?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此用之在夜者也。昔有人谓予曰:宜兴周相国,以千金购一丽人,名为抱小姐,因其脚小之至,寸步难移,每行必须人抱,是以得名。予曰,果若是,则一泥塑美人而已矣,数钱可买,奚事千金?造物生人以足,欲其行也,昔形容女子娉婷者,非曰步步生金莲,即曰行行如玉立,皆谓其脚小能行,又复行而入画,是以可珍可宝。如其小而不行,则与刖足者何异?此小脚之累之不可有也。予遍游四方,见足之最小而无累,与最小而得用者,莫过于秦之兰州,晋之大同。兰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犹不及焉,又能履步如飞,男子有时追之不及。然去其凌波小袜而抚摩之,犹觉刚柔相半,即有柔若无骨者,然偶见则易,频遇为难。至大同名妓,则强半者若是也,与之同榻者,抚乃金莲,令人不忍释手,觉倚翠偎红之乐,未有过于此者。向在都门,以此语人,人多不信。一日席间拥二妓,一晋一燕,皆无丽色,而足则甚小,予请不信者即而验之,果觉晋胜于燕,大有刚柔之别,座客无不翻然,而罚不信者以金谷酒数。此言小脚之用之不可无也。噫!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就地取材,但不失立言之大意而已矣。验足之法无他,只任多行几步,观其难行、易动,察其勉强、自然,则思过半矣。直则易动,曲即难行,正则自然,歪即勉强。直而正者,非止美观、便走,亦少秽气。大约秽气之生,皆强勉造作之所致也。态度

译眼睛细长的人,性情一定柔和;眼睛粗大的人,内心一定强悍。眼睛善于转动而黑白分明的人,一定多有聪慧;眼睛常常固定不动,或者眼白多、黑眼珠少,或黑眼珠多、眼白少的人,一定接近愚昧。可是刚开始观察时,善于转动的眼睛也未必能立即转动,不动的眼睛也有时会转动,怎么检验呢?有办法,不必担忧。一是以静止等待运动,二是处在低处仰视高处。眼睛跟随身体转动,从来没有身体动荡而眼睛却能像胶柱鼓瑟一样不动的;让她忽来忽往走上几步,我转着眼睛观察她,那么即使她的秋波不转,也会自然转动,这是第一种方法。妇人因为羞怯,眼睛一定向下看;如果我处在高处向下看她,她会越发向下看,永远没有看到她眼睛的时候。因此应当让她处在高处,或站在台阶土坡上,或站在楼阁前面,而我故意俯下身体去看她;她再没有更低处可看,势必会转动眼珠来躲避我。这样一来,善于转动的会转动,不善于转动的也会转动;而在勉强与自然之间,就能看出尊贵与卑贱、美与丑的区别。这又是一种方法。至于耳朵的大小、鼻子的高低、眉形的淡浓、嘴唇牙齿的红白,即使没有眼睛的人也能用手摸出来,难道有眼力的人反而不能凭形貌加以鉴别吗?没有必要再详细说明,徒然增加烦琐和亵渎。眉毛秀美与否,也同样关系到性情,应当和眼睛一起观察。不过眉和眼这两样东西,形势往往相互关联:眼睛细的,眉毛一定长;眉毛粗的,眼睛一定大,这是大概的规律。但也有不完全相合的,如长短粗细之间不能一一完美,就应取长处而宽容短处,关键要看能不能用人工加以修饰。张京兆擅长画眉,那么他的夫人双眉的深浅一定不是恰到好处、完全无法润饰的。短的可以画长,妙处在于增加;粗的可以画细,妙处在于减少。但有一个绝不可缺少的字,却常被人忽视,这个字就是“曲”。必须有天然的弯曲,人工才有施展巧思的余地。眉毛像远山,眉毛如新月,说的都是弯曲到了极致。即使不能酷似远山、完全像新月,也必须略带月形、稍存山意;或者只弯眉的上缘而不弯下缘,或者只把眉梢画细而不把眉心画细,都可以自行施展人工。最忌讳平直地一抹,像太白星横过天空;也忌讳两笔斜冲,俨然像倒写的“八”字,把远山变成近瀑,把新月变成长虹。即使有善于画眉的张郎,也会知道困难而转身离去。这并不是挑选姿色的人心眼太苛刻,而是因为他是在温柔乡中挑选伴侣,不是在娘子军中选拔将领。手足。相看女子,有一个简便口诀说:“上看头,下看脚。”似乎两句话就可以概括全身了。我却奇怪,最重要的一点竟完全没有提到:两只手的十根手指,是一个人一生灵巧与笨拙的关键,也是百年荣枯所系;相看女子,首先应重视这一点,为什么反而略去不谈呢?且不说手嫩的人一定聪明,指尖纤细的人多半颖慧,手臂丰满、手腕厚实的人一定享有珠围翠绕的富贵;单就现实生活的需要来说,用手拨弦时,如果指节累累,几乎像弯弓用的扳指;用手吹箫时,如果手臂粗大,几乎像砍竹子的斧头;抱枕携被时,看着便兴味索然;捧杯进酒时,接受的人也会皱眉,这就大大破坏了初见时直截了当的第一印象。因此,相手这一项是观察人的关键,寻花问柳的人不可不知道。不过这件事也难以说清。挑选脚,往往能见到窄小的金莲;观察手,极少见到纤纤玉指。脚是最容易挑的,手却最难挑,百人十人中也未必能见到一两个。必须知道,制定标准不能不严格,但真正施行时又不能不宽容。只要在或柔嫩、或柔软、或尖细、或纤细之中具备其中一项,就可以宽恕其他不足。至于挑选脚,如果只要求窄小,一眼就能看清;假如还想由粗略进而精细,追求尽善尽美,使脚小却不受小脚之累,同时发挥小脚的功用,那就比挑手更难了;这些都是不能强求、只能偶然遇到的。小脚的负累是什么?因为脚小而难以行走,行动时必然要扶墙靠壁,这是对自身的负累;因为脚小而容易产生污秽,使旁人捂鼻皱眉,这是给别人的负累。小脚的功用是什么?瘦得仿佛没有形体,越看越让人怜惜,这是白天的功用;柔软得像没有骨头,越亲近越经得起抚摸,这是夜里的功用。从前有人对我说:宜兴周相国用千金买了一个美人,名叫抱小姐,因为她的脚小到了极点,一步也走不动,每次行走都必须由人抱着,所以得名。我说,如果果真如此,不过是一个泥塑的美人罢了,花几文钱就能买到,哪里用得着千金?上天造人给人脚,是为了让人行走。从前形容女子姿态优美,不是说步步生金莲,就是说行行如玉立,都是说她脚小却能行走,而且走起来还像画中人,所以才值得珍爱。如果脚小却不能行走,和受过刖刑的人有什么区别?这种小脚的负累是不能有的。我遍游四方,见到脚最小而没有负累、脚最小而又能发挥作用的,莫过于秦地兰州和晋地大同。兰州女子的脚,大的不过三寸,小的还不到三寸,却又能走得像飞一样,有时男子也追不上她们。然而脱去她们凌波般的小袜加以抚摸,仍觉得刚柔各半;即使有柔软得像没有骨头的,偶尔遇到容易,经常遇到却困难。至于大同的名妓,大多数都是这样。和她们同床的人,抚摸她们的金莲,令人舍不得放手,觉得依偎翠袖、亲近红颜的快乐,没有超过这种快乐的。从前我在京城,把这话告诉别人,很多人不相信。一天宴席上,我拥着两个妓女,一个来自晋地,一个来自燕地;二人都没有特别美丽的容貌,但脚都很小。我请不相信的人亲自来验证,果然觉得晋地女子胜过燕地女子,刚柔之间差别很大,座中客人无不改变了看法,于是罚不相信的人依照金谷园饮酒的酒数罚酒。这说明小脚的功用不可没有。唉,难道娶妻一定要像齐国的姜氏那样才行吗?不过是就地取材,只是不违背立论的大意罢了。检验脚的方法没有别的,只让她多走几步,观察她走路是困难还是轻快,察看她是勉强还是自然,那么大半情况就能明白了。脚直就容易活动,脚弯就难以行走;姿势端正就自然,歪斜就显得勉强。脚直而姿势端正的人,不仅美观、好走,也少有秽气。大体说来,秽气的产生,都是勉强做作造成的。姿态。

古云,尤物足以移人。尤物维何?媚态是已。世人不知,以为美色,乌知颜色虽美,是一物也,乌足移人?加之以态,则物而尤矣。如云美色即是尤物,即可移人,则今时绢做之美女,画上之娇娥,其颜色较之生人,岂止十倍,何以不见移人而使之害相思,成郁病耶?是知媚态二字,必不可少。媚态之在人身,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是无形之物,非有形之物也。惟其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是以名为尤物。尤物者,怪物也,不可解说之事也。凡女子一见即令人思,思而不能自已,遂至舍命以图,与生为难者,皆怪物也,皆不可解说之事也。吾于态之一字,服天地生人之巧,鬼神体物之工。使以我作天地鬼神,形体吾能赋之,知识我能予之,至于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之态度,我实不能变之化之,使其自无而有,复自有而无也。态之为物,不特能使美者愈美,艳者愈艳,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无情之事变为有情,使人暗受笼络而不觉者。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过六七分,试以六七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三四分姿色而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则人止爱三四分而不爱六七分,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一倍,当两倍也。试以二三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全无姿色而止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或与人各交数言,则人止为媚态所惑,而不为美色所惑,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以少敌多,且能以无而敌有也。今之女子,每有状貌姿容一无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从者,皆态之一字之为祟也。是知选貌选姿,总不如选态一着之为要。态天自生,非可强造,强造之态,不能饰美,止能愈增其陋。同一颦也,出于西施则可爱,出于东施则可憎者,天生、强造之别也。相面、相肌、相眉、相眼之法,皆可言传,独相态一事,则予心能知之,口实不能言之。口之所能言者,物也,非尤物也。噫,能使人知,而能使人欲言不得,其为物也何如?其为事也何如?岂非天地之间一大怪物,而从古及今一件解说不来之事乎?诘予者曰:既为态度立言,又不指人以法,终觉首鼠,盍亦舍精言粗,略示相女者以意乎?予曰:不得已而为言,止有直书所见,聊为榜样而已。向在维扬,代一贵人相妾,靓妆而至者,不一其人。始皆俯首而立,及命之抬头,一人不作羞容而竟抬;一人娇羞腼腆,强之数四而后抬;一人初不即抬,及强而后可,先以眼光一瞬,似乎看人而实非看人,瞬毕复定,而后抬,俟人看毕,复以眼光一瞬而后俯,此即态也。记曩时春游遇雨,避一亭中,见无数女子,妍媸不一,皆踉跄而至。中一缟衣贫妇,年三十许,人皆趋入亭中,彼独徘徊檐下,以中无隙地故也。人皆抖擞衣衫,虑其太湿,彼独听其自然,以檐下雨侵,抖之无益,徒现丑态故也。及雨将止而告行,彼独迟疑稍后,去不数武,而雨复作,仍趋入亭,彼则先立亭中,以逆料必转,先踞胜地故也。然伊虽偶中,绝无骄人之色,见后入者反立檐下,衣衫之湿,数倍于前,而此妇代为振衣,姿态百出,竟若天集众丑以形一人之媚者。自观者视之,其初之不动,似以郑重而养态;其后之故动,似以徜徉而生态。然彼岂能必天复雨,先储其才以俟用乎?其养也出之无心,其生也亦非有意,皆天机之自起自伏耳。当其养态之时,先有一种娇羞无那之致,现于身外,令人生爱生怜,不俟娉婷大露而后觉也。斯二者,皆妇人媚态之一班,举之以见大较。意以年三十许之贫妇,止为姿态稍异,遂使二八佳人与曳珠顶翠者皆出其下,然则态之为用,岂浅鲜哉!人问,圣贤神化之事,皆可造诣而成,岂妇人媚态独不可学而至乎?予曰:学则可学,教则不能。人又问,既不能教,胡云可学?予曰:使无态之人与有态者同居,朝夕熏陶或能为其所化,如蓬生麻中,不扶自直,鹰变成鸠,形为气感,是则可矣。若欲耳提而面命之,则一部廿一史,当从何处说起,还怕愈说愈增其木强,奈何!

译古人说,特别出众的美人足以使人改变心志。所谓尤物是什么?就是妩媚的姿态。世人不明白,以为只是美色;哪里知道容貌虽然美,也不过是一种外在事物,怎么足以使人改变呢?加上姿态之后,才成为特别出众的尤物。假如美色就是尤物,能够使人改变,那么如今绢做的美女、画上的娇娥,容貌比活人还美十倍,为什么不见它们使人害相思、得郁病呢?由此可知,“媚态”二字绝不可少。媚态存在于人的身上,就像火焰属于火,光明属于灯,宝色属于珠贝金银;它是无形的东西,不是有形的东西。正因为它既是事物又不是事物,无形却仿佛有形,所以称为尤物。尤物就是怪物,是不能解释的事情。凡是女子一见面就使人思念,思念起来不能自已,甚至舍弃生命也要追求、与世俗相抗的人,都是怪物,都是无法解释的事情。我对于“态”这个字,佩服天地造人的巧妙、鬼神体察万物的工夫。假如让我来做天地鬼神,形体我能赋予,知识我能给予;至于这种既是事物又不是事物、无形而又仿佛有形的姿态,我实在不能将它变化创造,使它从无到有、又从有到无。姿态这种东西,不仅能使美的人更加美、艳丽的人更加艳丽,还能使年老的人显得年轻,使丑陋的人显得妍丽;它能把无情的事情变成有情,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笼络。女子一旦有了媚态,三四分姿色就可以抵过六七分姿色。试把一个有六七分姿色却没有媚态的妇人,和一个只有三四分姿色却有媚态的妇人放在一起,人们只会爱三四分姿色的,而不爱六七分姿色的。可见姿态对于容貌的作用还不止一倍,而是两倍。再把一个有二三分姿色却没有媚态的妇人,和一个全无姿色却只有媚态的妇人放在一起,或者分别同人交谈几句,人们只会被媚态迷惑,而不会被美色迷惑。可见姿态对于容貌的作用,不只是以少胜多,甚至还能以无胜有。如今的女子,常有相貌姿容毫无可取之处,却能使人不断思念,甚至舍命跟随她们的,这都是“态”这一字在作怪。由此可知,选择容貌、选择姿色,总不如选择姿态这一点重要。姿态是天生的,不可以强行制造;勉强制造的姿态不能装饰美貌,只会更加增添丑陋。同样是皱眉,从西施做出来就可爱,从东施做出来就可憎,这就是天生与强造的区别。相面、相肌肤、相眉、相眼的方法,都可以用语言传授;唯独相看姿态这件事,我心里能够知道,嘴上实在说不出来。嘴里能够说出的,是普通的事物,不是特别的尤物。唉,能使人明白,却又能使人想说而说不出来,这究竟是什么东西?这究竟是什么事情?难道不是天地之间的一大怪物、从古到今一件无法解释的事情吗?责问我的人说:既然要为姿态立论,又不指明具体方法,终究让人觉得首鼠两端,为什么不也舍弃精细的说法而采用粗略的说明,稍微把相貌女子的方法和意思表示出来呢?我说:我是不得已才写这些话,只是直截了当地写下自己的所见,姑且作为榜样罢了。从前我在维扬,代一位贵人给妾相面,梳妆艳丽而来的女子,不止一个。起初她们都低着头站着,等我命令她们抬头时,有一人毫不羞怯地立刻抬起头来;有一人娇羞腼腆,强令她抬头数次之后才抬起;还有一人开始并不马上抬头,等到催促后才答应,先用眼光一闪,像是在看人其实又不像在看人,眼光闪过后重新定住,然后才抬头;等人看完,又用眼光一闪才低下头。这就是姿态。记得从前春游遇雨,我们躲在一座亭子里,看见无数女子,容貌美丑各不相同,都踉踉跄跄地赶来。其中有一个穿白衣的贫妇,三十岁左右,众人都争着进入亭中,唯独她在檐下徘徊,因为亭内没有空地。众人都抖动衣衫,担心衣服太湿,唯独她任其自然,因为檐下雨水侵袭,抖动也没有用,反而徒然显出丑态。等雨将要停、众人准备离开时,唯独她迟疑着稍稍落在后面,刚走出几步,雨又下了起来,众人仍然跑回亭中;而她先前已经站在亭内,因为预料到雨必然还会转大,先占据了有利的地方。然而她虽然偶然料中,脸上却丝毫没有骄傲别人的神色。看见后来的人反而站在檐下,衣衫湿得比先前多了几倍,她还替那些人抖衣服,姿态百出,竟像上天把众人的丑态集中起来,用来衬托一个人的妩媚。从旁观者看来,她起初不动,似乎是用庄重来蓄养姿态;后来故意活动,似乎是以闲适来生发姿态。然而她哪里能确定天还会下雨,预先储藏自己的才能以等待使用呢?她的蓄养出于无心,她的生发也并非有意,都是天然机趣自行兴起又自行收敛罢了。正当她蓄养姿态的时候,先有一种娇羞无奈的情致显露在身体之外,使人产生喜爱和怜惜之情,不必等到她完全显出婀娜姿态之后才察觉。这两种情形,都是妇人媚态中的一类,举出来是为了说明大概。我本意是说:那个三十岁左右的贫妇,只不过姿态稍有不同,便使十六岁的佳人以及头戴珠玉、插戴翠饰的人都显得不如她;如此看来,姿态所起的作用,难道还微小吗?有人问:圣贤神化一类的事情,都可以通过修习达到,难道妇人的媚态唯独不能学习而达到吗?我说:可以学习,却不能教会。那人又问:既然不能教,为什么说可以学?我说:假如没有姿态的人和有姿态的人住在一起,早晚受到熏陶,也许能够被对方感化,就像蓬草生长在麻田里,不用扶持也会自然挺直;又像鹰受到气息感应而变成鸠鸟,形体随气而变化,这样才可以。若想靠当面提耳、当面训诫来教她,那么一部《廿一史》,究竟要从哪里说起?还怕越说越使她增加木讷强硬之气,那又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