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钦定礼记义疏十三

钦定礼记义疏卷十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247–276 段

言澌也,事卒为终,消尽为澌。孔氏頴逹曰:「此论子张将终,戒朂其子之事,庶幸也。言平生以善自脩,今日将死,庶几为君子。」陈氏澔曰:「君子行成徳立,有始有卒,故曰终;小人与羣物同朽腐,故曰死疾没世而名不称谓是也。子张至此,亦自信其近于君子也。」

译“澌”意为消尽,事情完结称为“终”,消尽称为“澌”。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子张临终时,告诫勉励其子的事,希望他能有幸达成。意思是说,子张平生以善德自我修养,如今即将离世,希望他能成为君子。”陈澔说:“君子德行成就、名节确立,有始有终,所以称为‘终’;小人与万物一同腐朽,所以称为‘死’,‘疾没世而名不称’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子张到了这一步,也自信自己接近君子了。”

通论陈氏祥道曰:「曲礼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与此同意。」书于舜言「死」,春秋于无道之大夫皆曰「卒」者,盖以君子对小人,则小人为「死」通而言之,虽君子谓之「死」可也。

存异,郑氏康成曰:「子张欲使申祥执丧,成己志也。」辨正,陈氏祥道曰:「子张自以庶防于君子之终,而不为小人之死,盖使申祥观其行以自励而已,孰谓欲使执丧成己志哉?」

曾子曰:「始死之奠,其余阁也与【奠,田练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容改新也。阁庋藏食物【孔疏:阁架橙之属,人老及病,饮食不离寝,恐忽湏无常,故并将近置室里阁上也。若死,仍用阁之余奠者,为时切促急,令奠酹,不容方始改新也】孔氏頴逹曰:「此论始死奠之所用,▯神所依于饮食,故必有祭酹。但始死未容改异,故以生时庋阁上脯醢以为奠也。士丧礼复魄毕,以脯醢升自阼阶,奠于尸东,此之谓也【案:记即牀而奠,当腢用吉器。郑氏曰:「腢肩头也。」孔氏曰:「就尸牀而设之,尸南首则在牀东,当尸肩头也。未忍异于生,故用吉器。至小敛奠则用毼豆之防为变矣】方氏慤曰:「人之始死,以礼则未暇従其新,以情则未忍易其旧,故其奠也,以阁之余物。」

存异。陆氏佃曰:阁其余者,幸其更生,若有待焉耳。大夫七十而后有阁,如旧▯则死而无阁者,何物奠之?案分言之,则大夫曰阁,士曰坫;通言之,则凡庋饮食之板,皆谓之阁。土坫之上,未甞不用一板也。

曾子曰:「小功不为位也者,是委巷之礼也。」子思之哭嫂也为位,妇人倡踊;申祥之哭言思也,亦然【嫂,悉早反;倡,昌尚反;踊,音勇】

正义郑氏康成曰:委巷犹街里,委曲所为讥之也。为位以亲疎叙列哭也,称子思为位,善之也。礼,嫂叔无服,有服者娣姒妇小功【孔疏:郑注《丧服·小功章》“娣姒妇者,兄弟之妻相名也。长妇谓穉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谓据妇年之长幼,则不据夫年之大小。成十一年《左传》云:“声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穆姜,鲁宣公夫人,声伯之母,鲁宣公弟叔肹之妻。是弟妻为姒。又昭二十八年《左传》:“子容之母走谒诸姑曰:‘长叔姒生男子。’容之母,伯华之妻也。长叔姒,是伯华之弟叔肹之妻,亦谓弟妻为姒。皆不系夫身长防也】倡先也。▯者云:言思子游之子申祥妻之昆弟,亦无服。过此以往,独哭不为位。孔氏頴达曰:此论无服为位哭之礼,时有不为位者。既言其失,乃引得礼之人以证之。子思妇与子思之嫂为娣姒,有小功之服,故子思之妇先踊,子思乃随之而哭。陆氏佃曰:妇人倡之,而后踊,逺嫌。张子曰:小功。

情疎疎,则容为位而后哭;情重者,始闻丧而哭,不暇为位。哀甚也。

通论马氏睎孟曰:「无服而为位者,惟嫂叔。盖无服者,所以逺男女近似之嫌;而为位者,所以笃兄弟内丧之亲。」子思之哭嫂也,为位;妇人倡踊,以妇人相为娣姒之义,而不敢以己之无服先之也。至于申祥之哭言思,亦如子思者,盖非礼矣。嫂为内丧,故可以正哭位;妇人有相为娣姒之道,故可以倡踊。妻之兄弟,外丧也,而既无服,则不可为哭位之主矣。记曰:「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哭之,适室子为主。」由是言之,则哭妻之昆弟,以子为主,异于叔嫂之丧也。以子为主,则妇人不当倡踊矣。

存疑。孔氏頴逹曰:「此子思哭嫂,是孔子之孙,以兄先死,故有嫂也。」皇氏以为原宪字子思,若然,郑无容不注。郑既不注,皇氏非也。孔氏连丛云:「一子相承,以至九世。」史记所▯,亦同。或其兄早死,故得有嫂。且杂▯不与经合,不一也。

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缩,所六反;缝,音逢,又扶用反;衡,注音横,华彭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缩,従也。今礼制衡,读为横。今冠横缝,辟积多也。反吉,非古者解时人之惑也。丧冠缩缝,古冠耳。」孔氏頴逹曰:「殷质,吉凶

译通论陈祥道说:“《曲礼》中说大夫去世叫‘卒’,士去世叫‘不禄’,平民去世叫‘死’,这与这里的说法意思相同。”书中对舜说“死”,《春秋》对无道的大夫都说“卒”,大概是因为君子相对于小人而言,小人的去世通称为“死”;泛泛而言,即使是君子去世称为“死”也是可以的。

存异,郑康成说:“子张想让申祥主持丧礼,是为了成全自己的心意。”辨正,陈祥道说:“子张自己认为庶人接近君子去世的规格,而不采用小人去世的规格,大概是让申祥观察他的行为来自我勉励罢了,谁说他是想让申祥主持丧礼来成全自己的心意呢?”

曾子说:“刚死时的祭奠,大概是用阁架上剩下的食物吧。”

正义郑康成说:“不允许更换新的食物。阁是存放食物的架子。孔颖达疏解:阁是架橙之类的东西,人年老或生病时,饮食不离寝处,担心突然需要而没有,所以把食物都放在室内的阁架上。如果人死了,仍然用阁架上剩下的食物来祭奠,是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更换新的食物。”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刚死时祭奠所用的物品。神灵依附于饮食,所以一定要有祭酹。但刚死时来不及更换,所以用生前阁架上存放的肉干和肉酱来祭奠。《士丧礼》中,招魂完毕后,用肉干和肉酱从东阶上去,祭奠在尸体的东侧,说的就是这种情况。按:记载说就在床边祭奠,对着尸体的肩头使用吉器。郑氏说:‘腢是肩头。’孔氏说:‘就在尸体的床边设置,尸体头朝南,就在床的东侧,对着尸体的肩头。不忍心与生前不同,所以使用吉器。到了小敛时的祭奠,则用粗陶豆等器物来示变了。’方慤说:“人刚死时,按礼节来不及更换新的,按情理又不忍心改变旧的,所以祭奠时用阁架上剩下的食物。”

存异。陆佃说:用阁架上剩下的食物,是庆幸死者能复活,好像还有等待的意思。大夫七十岁以后才有阁架,如果按照旧制,那么死了没有阁架的人,用什么来祭奠呢?分开来说,大夫叫阁,士叫坫;泛泛而言,凡是放置饮食的木板,都叫阁。土坫上面,没有不放置一块木板的。

曾子说:“小功服丧不为哭位,这是街巷小民的礼节。”子思哭嫂子时设了哭位,妇人带头跳跃;申祥哭言思时,也是这样。

正义郑康成说:委巷就是街里,委曲是讥讽的说法。设哭位是为了按亲疏排列哭丧,称子思设哭位,是赞扬他。按礼制,叔嫂之间没有丧服,有丧服的是妯娌之间的小功服。孔颖达疏解:郑注《丧服·小功章》“娣姒妇者,兄弟之妻互相称呼。长妇称幼妇为娣妇,幼妇称长妇为姒妇。这是根据妇人的年龄长幼,而不是根据丈夫的年龄大小。成十一年《左传》说:‘声伯的母亲没有正式聘娶,穆姜说:我不把妾当作姒。’穆姜是鲁宣公夫人,声伯的母亲是鲁宣公弟弟叔肹的妻子。这是弟弟的妻子为姒。又昭二十八年《左传》:‘子容的母亲跑去告诉姑母说:长叔姒生了男孩。’容的母亲是伯华的妻子。长叔姒,是伯华的弟弟叔肹的妻子,也称弟弟的妻子为姒。都不取决于丈夫的年龄大小。”倡是带头的意思。〇者说:言思是子游的儿子申祥妻子的兄弟,也没有丧服。超过这个范围,独自哭丧不设哭位。孔颖达说:“这是论述没有丧服却设哭位哭丧的礼节,当时有不设哭位的人。既然指出了他们的过失,就引用合礼的人来证明。子思的妻子与子思的嫂子是妯娌,有小功丧服,所以子思的妻子带头跳跃,子思才跟着哭。”陆佃说:妇人带头,然后跳跃,是为了避嫌。张载说:小功。

感情疏远的,可以设哭位然后哭;感情深厚的,刚听说丧事就哭,来不及设哭位。这是悲哀到了极点。

通论马睎孟说:“没有丧服却设哭位的,只有叔嫂。大概没有丧服,是为了避男女近似之嫌;而设哭位,是为了敦厚兄弟内部丧事的亲情。”子思哭嫂子时,设了哭位;妇人带头跳跃,是按照妇人之间妯娌的情义,而不敢以自己无丧服先跳。至于申祥哭言思,也像子思那样,大概是不合礼的。嫂子是内部丧事,所以可以正当地设哭位;妇人有妯娌的情义,所以可以带头跳跃。妻子的兄弟是外部丧事,既然没有丧服,就不能作为哭位的主人了。记载说:“妻子的兄弟中为父亲后者死了,哭他,由适室之子做主人。”由此说来,哭妻子的兄弟,以儿子做主人,不同于叔嫂的丧事。以儿子做主人,那么妇人就不应当带头跳跃了。

存疑。孔颖达说:“这子思哭嫂子,是孔子的孙子,因为哥哥先死,所以有嫂子。”皇氏认为原宪字子思,如果是这样,郑康成没有理由不注。郑康成既然没有注,皇氏就是错的。孔氏连丛说:“一个儿子继承,直到九世。”史记所说,也相同。或许是他哥哥早死,所以有嫂子。而且杂说与经文不合,不止一处。

古代帽子是直缝,现在帽子是横缝。所以丧帽反着吉帽的缝法,不是古制。

正义郑康成说:“缩,是顺着的意思。今礼制衡,读为横。现在帽子横缝,避开积多的毛病。反吉,不是古制,是为了解释时人的疑惑。丧帽直缝,是古帽。”孔颖达说:“殷代质朴,吉凶

冠皆直缝,辟积襵少。周吉冠文多积襵,而横缝之。若丧冠犹疏辟而直缝,是与吉冠相反。时人因谓古丧冠与吉冠反,故记者释云非古也。周世如此耳。古者吉凶冠同従缝。」陈氏祥道曰:「一幅之材,顺经为辟积则少而质,顺纬为辟积则多而文。顺经为缩缝,顺纬为横缝。」

译冠帽都是直着缝合,折叠的褶皱较少。周代吉礼用的冠帽褶皱较多,而且是横着缝合的。如果丧冠仍然稀疏地折叠且直着缝合,这就与吉冠相反了。当时的人因此说古代的丧冠与吉冠相反,所以记录者解释说这不是古制。这只是周代的做法罢了。古代吉礼和丧礼的冠帽都顺着经线缝合。」陈氏祥道说:「一幅布料,顺着经线折叠则褶皱少而质朴,顺着纬线折叠则褶皱多而繁复。顺着经线是直缝,顺着纬线是横缝。」

存疑。黄氏敏求曰:「作记之人,谓丧冠直缝,吉冠横缝,为周公之古礼。而衰世丧冠,亦皆横缝,失礼无别。故叹曰:『丧冠之反吉,非古。』注义反患丧冠与吉冠异制误也。」

案:缩缝、横缝,此泛举冠制耳。古冠质丧吉,皆缩缝。周制文吉冠多辟积横缝,故丧冠反吉缩缝,以别之。非古制如此也。郑、孔之说本无弊,黄氏以此节専论丧冠,而谓反吉为复古,似与经文语气不合。

曽子谓子思曰:「伋,吾执亲之丧也,水▯不入于口者七日。」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水▯不入于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伋音急,俯音甫,跂邱豉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子思以曽子为难继,故以礼抑之。」孔氏頴达曰:「言先王制礼,使后人依而行之。三日。」

尚以杖扶而起,则曽子之言,后人难为继也。陈氏澔曰:三日中制也,七日则防于灭性矣。有扶而起者,有杖而起者,有面垢而已者。秦氏继宗曰:曽子笃实纯孝,不自觉其过,中子思弟也,事师无隠,故以正对之。

存疑。郑氏康成曰:曽子言己以疾时礼之不如【孔疏:夸已居丧能行礼,以疾时人不如己也。案:曽子自述居丧己事,语子思耳,未见其夸己以疾人之不如也。郑、孔于此似深文矣】

通论陈氏祥道曰:「先王制为丧亲之礼,其服衰止于三年,其哭泣止于三月,其水▯不入口止于三日。使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跂而及之也。若夫以亲之恩为防,极吾之情为无穷,徇其情而不节之以礼,则在已者不可传,在人者不可继。是戕贼天下之人而祸于孝,此曽子所以不为子思取也。」

曾子曰:「小功不税,则是逺兄弟终无服也,而可乎【税,他外反】正义:郑氏康成曰:「据礼而言也。日月已过,乃闻丧而服,曰税。大功以上则然,小功防不服。逺兄弟谓相离逺者,闻之恒晚,终无服而可乎?以己恩怪之。」孔氏頴逹曰:「此论曽子疑礼,小功不着税服之事。曽子仁厚,礼虽如此,犹以为薄,故怪之。此据正服小功也,故丧服小记云:『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郑义若限内闻丧则追全服,王肃只服残日,非也。」

存疑韩氏愈曰:曾子称小功不税,则是逺兄弟终无服也,而可乎?郑注云:以情责情。今之士人遂引此,不追服小功。小功服▯多亲,则叔父之下殇与适孙之下殇与昆弟之下殇,尊则外祖父母常服,则従祖祖父母礼洽人情,其不可不服也,眀矣。古之人行役不逾时,各相与防一国,其不追服虽不可,犹至少也。今之人,男出仕,女出嫁,或千里之外,家贫讣告不及时,则是不服小功者恒多,而服小功者恒鲜矣。君子之于骨肉,死则悲哀而为之服者,岂牵于外哉?闻其死则悲哀,岂有间于新故死哉?今特以讣告不及时,闻死出其月数,则不服,其可乎?愈常怪此,近出吊人,见其顔色慼慼,▯有丧者,而其服则吉,问之则云小功不税者也。礼文残▯,师道不传,不识礼之所谓不税,果不追服乎?无乃别有所指,而▯注者失其宗乎?辨正刘氏敞曰:至亲之恩以期断,其杀止于大功;兄弟之恩以小功止,其杀止于缌;外亲之服以缌穷,其杀止于袒免。圣人之制礼,岂苟言情哉?亦着其文而已矣。大功税,小功不税,其文止于是也。兄弟之服不过小功,外亲之服不过缌,其情止于是也。因其情而为之文,亲疎之杀见矣。故礼,大功以上不谓之兄弟,兄弟有加而大功无加,无加者亲亲也,有加者报之也。亲亲者税,不亲亲者不税,是亦其情也。且礼専为情乎?抑为文乎?如専为情也,则至亲不可以期断,小功不可以不税;如为文也,则至亲之期断,小功之不税,一也。曽子、韩子隆于情而不及文,失礼之指而疑其说。虽然,韩子疑之是也。小功虽不税,亦不吉服而已矣。记曰:闻逺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后闻之,则袒免哭之,成踊。夫若是,奚其吉哉?然则袒免成踊,其已矣乎?降而无服者,麻不税,是亦降而无服矣。

译存疑。黄敏求说:“写这篇记的人,认为丧冠是直缝,吉冠是横缝,这是周公的古礼。而在衰微的时代,丧冠也都横缝,失去了礼制的区别。所以感叹说:‘丧冠反而像吉冠,不符合古礼。’郑玄的注义认为,‘反’字是担忧丧冠与吉冠制度不同而造成的错误。”

按:缩缝、横缝,这只是泛泛列举冠的形制罢了。古代的冠,无论是丧礼还是吉礼,都是缩缝。周代的制度,吉冠多采用辟积横缝,所以丧冠反而采用缩缝,以作区别。并不是古制本来就是这样。郑玄、孔颖达的说法本来没有弊病,黄敏求因为这一节专门论述丧冠,而认为“反吉”是复古,似乎与经文的语气不合。

曾子对子思说:“伋,我办理父母的丧事时,七天不喝水不吃饭。”子思说:“先王制定礼法,超过限度的人就俯身去就低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人就踮起脚去够高标准。所以君子办理父母的丧事,三天不喝水不吃饭,拄着拐杖才能起来。”【伋音急,俯音甫,跂音邱豉】

正义:郑康成说:“子思认为曾子的做法难以继承,所以用礼来抑制他。”孔颖达说:“意思是先王制定礼法,让后人依照执行。三天。”

还拄着拐杖才能起来,那么曾子的话,后人就难以继承了。陈澔说:“三天是合乎中道的,七天就接近灭绝天性了。有扶着东西才能起来的,有拄着拐杖才能起来的,有脸上污垢才起来的。”秦继宗说:“曾子笃实纯孝,不自觉自己过分,子思是他的弟弟,侍奉老师没有隐瞒,所以用正道来回答他。”

存疑。郑康成说:“曾子说自己因为生病,当时行礼不如别人。”【孔疏:夸耀自己居丧能行礼,因为生病时别人不如自己。按:曾子自述居丧时自己的事,对子思说罢了,没见到他夸耀自己而贬低别人不如自己。郑玄、孔颖达在这里似乎穿凿附会了。】

通论陈祥道说:“先王制定丧亲的礼法,穿丧服止于三年,哭泣止于三个月,不喝水不吃饭止于三天。让超过限度的人俯身去就低标准,达不到的人踮脚去够高标准。如果以亲人的恩情为限,极尽自己的情感为无穷,顺从情感而不以礼节制,那么在自己身上不可传承,在别人身上不可继承。这是残害天下的人而祸害孝道,这就是曾子不被子思取用的原因。”

曾子说:“小功之丧不追服,那么远兄弟最终就没有丧服了,这可以吗?”【税,音他外】正义:郑康成说:“根据礼法来说。日月已过,才听到丧讯而服丧,叫作税。大功以上是这样,小功以下不服。远兄弟指相隔遥远的人,听到丧讯常常晚,最终没有丧服可以吗?以自己对亲人的恩情来责怪礼法。”孔颖达说:“这是论述曾子对礼的疑惑,小功不穿追服的事。曾子仁厚,礼法虽然如此,他还认为太薄,所以责怪它。这是根据正服小功来说的,所以《丧服小记》说:‘降等而在缌麻、小功的,就追服。’郑玄的义理是如果在期限内听到丧讯就追服全服,王肃只服剩余的日子,是不对的。”

存疑韩愈说:“曾子说小功不追服,那么远兄弟最终就没有丧服了,这可以吗?郑注说:以情责情。现在的士人于是引用这话,不追服小功。小功服丧的亲人多,那么叔父的下殇与适孙的下殇与兄弟的下殇,尊长则外祖父母常服,则从祖祖父母,礼法融洽人情,其不可不服,是明显的。古人行役不超过时限,各自在一国相遇,其不追服虽然不可,还比较少。现在的人,男人出仕,女人出嫁,或在千里之外,家贫讣告不及时,那么不服小功的常常多,而服小功的常常少。君子对于骨肉亲人,死了就悲哀而为之服丧,难道被外物牵制吗?听到他死了就悲哀,难道有新故之分吗?现在特别因为讣告不及时,听到死讯超过月数,就不服丧,这可以吗?我常责怪这事,最近出吊人,见他脸色忧愁,像有丧事的人,而他的衣服却是吉服,问他就说小功不追服。礼文残缺,师道不传,不知道礼所说的不追服,果真是追服吗?无乃另有指涉,而注者失其宗旨吗?”辨正刘敞说:“至亲的恩情以一年为断,其递减止于大功;兄弟的恩情以小功为止,其递减止于缌麻;外亲的服丧以缌麻为穷,其递减止于袒免。圣人制定礼法,难道随便讲情吗?也是彰显其文饰罢了。大功追服,小功不追服,其文饰止于此。兄弟的服丧不过小功,外亲的服丧不过缌麻,其情止于此。因其情而为之文饰,亲疏的递减就显现了。所以礼法,大功以上不称为兄弟,兄弟有加而大功无加,无加的是亲亲,有加的是报答。亲亲者追服,不亲亲者不追服,这也是其情。而且礼法专为情吗?还是为文饰吗?如果专为情,那么至亲不可以一年为断,小功不可以不追服;如果为文饰,那么至亲的一年为断,小功的不追服,是一样的。曾子、韩子隆于情而不及文饰,失礼的旨意而怀疑其说。虽然,韩子怀疑是对的。小功虽不追服,也不过是不穿吉服罢了。《记》说:听到远兄弟的丧讯,已经除丧而后听到,就袒免哭之,成踊。如果是这样,哪里是吉服呢?那么袒免成踊,也就够了。降等而无服者,麻不追服,这也是降等而无服了。”

哀之以其麻,哭之以其情,逾月然后已,其亦愈乎吉也。

译用麻布来表达哀思,用真情来哭泣,过了一个月才停止,这也比喜庆之事更合乎情理吧。

伯髙之丧,孔氏之使者未至,冉子摄束帛乗马而将之。孔子曰:「异哉!徒使我不诚于伯髙【使色吏反,乗绳证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伯髙死时在卫,未闻何国人使者,谓赙赗者冉子,孔子弟子冉有摄,犹贷也【项氏安世曰:孔氏之赙赗未至,冉有为之代出束帛乗马也】徒犹空也,礼所以副忠信也。忠信而无礼,何傅乎【孔疏:何傅言不可傅行也,忠信在心,礼在外貌,内无忠信,礼何所施?案傅一作▯】孔氏頴达曰:此论礼所以副忠信之事代

吊非孔子本意,是虚有吊礼也。若重遣人更吊,弥为不可,故叹之。陆氏徳眀曰:四马曰乗。陈氏澔曰:十个为束,毎束五两,以四十尺帛従两头各卷至中,毎卷二丈为一个束帛,是十个二丈,今之五匹也。伯髙不知何人,意必与孔子厚者。冉子知以财行礼,不知圣人之心,则于诚不于物也。虽若自责之心,而实则深责冉子矣。

伯髙死于卫,赴于孔子。孔子曰:“吾恶乎哭诸?兄弟吾哭诸庙,父之友吾哭诸庙门之外,师吾哭诸寝,朋友吾哭诸寝门之外,所知吾哭诸野。于野则已疏,于寝则已重。夫由赐也见我,吾哭诸赐氏。”遂命子贡为之主,曰:“为尔哭也,来者拜之,知伯髙而来者勿拜也【赴讣同恶音乌,夫音扶,皇如字,为于伪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赴告也【方氏慤曰:凡有所赴者,必疾趋之。告丧不可缓也,故亦谓之赴】凡有旧恩者,则使人告之。恶乎哭?以其交会尚新也。哭兄弟、父友不同处,别亲疎也【孔疏:兄弟亲,父友疏。兄弟是先祖子孙,故哭诸庙;父之友与父同志,非先祖之亲,故在门外也】哭师友、所知不同处,别防重也【孔疏:师友为重,所知为轻。寝已之所居,师成就已,故哭之在此】已,犹太也。哭于子贡寝门之外,本于恩也。命子贡为主,眀恩所由也。知伯髙者,勿拜,异于正主也【孔疏:凡丧之正主,知生、知死来者悉拜。今于伯髙相知而来者不拜,故云异于正主】陈氏祥道曰:礼生于人情之所安,义起于礼之所未有。君子制义以称情,隆礼以循义,则先王于礼之所未有者,皆可适于人情而制之也。伯髙见由、赐,故哭诸赐氏,为子贡而来,知生者也;为伯髙而来,知死者也。知生者吊而不伤,故拜之;知死者伤而不吊,故勿拜之。哭于赐氏,义也;敎子贡之拜、不拜,礼也。

通论孔氏頴逹曰:「哭兄弟于庙,哭师于寝,此殷礼。若周礼,则杂记云:『有殡,闻逺兄弟之丧,哭诸侧室;若无殡,当哭诸正寝。』奔防之师,哭诸庙门外。是也。所知哭诸野,依礼而哭也。若不依此礼,则不可。故下云:『恶野哭者,以违礼为野哭也。』」马氏睎孟曰:「兄弟出于祖内所亲者,故哭之庙;父友聨于父外所亲者,故哭之庙门外。师以成己之徳,其亲视父,故哭诸寝;友以辅仁,亲视兄弟,故哭诸寝门之外。至于所知,非朋友之比,志不必同,方道不必同术,故有相趋者,有相揖者,有相问者,有相见者。凡此皆泛爱以交之者也,故哭诸野。君子行礼,其审详于哭泣之位如此者,是其所以表微者与?」

余论吴氏澄曰:“兄弟之丧,周之礼,哭诸寝,而此云哭诸庙。师之丧,周之礼,哭诸庙门外,而此云哭诸寝。盖孔子所定也。”孔疏皆指为殷礼。孔子恶野哭者,而此云“所知哭诸野”。彼之野,盖谓国门外之郊野;此之野,盖谓稍逺于寝门外空闲之地,无室屋防,非郊野之野也。

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也【滋音咨,姜居良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草木之滋,谓増以香味,为其疾不嗜食也。」孔氏頴达曰:「此论居丧有疾饮食之事。」方氏慤曰:「姜者,草之滋;桂者,木之滋。酒肉之外,又有草木之滋,亦虑其不胜丧而已。」

存疑:郑氏康成曰,以为姜桂之谓者,为记者正。曽子所云“草木滋”者,谓姜桂也。陈氏澔曰,以为姜桂之谓一句,乃记者释草木之滋,亦或曽子称礼书之言而自释之与【案:末句郑、陈

译伯髙去世时,孔家派去的使者还没到,冉有便借来束帛和四匹马去致赙。孔子说:“真奇怪啊!这徒然使我对伯髙显得不真诚。”

伯髙死在卫国,派人通知孔子。孔子说:“我应当在哪儿哭他呢?如果是兄弟,我在宗庙里哭;如果是父亲的朋友,我在宗庙门外哭;如果是老师,我在正寝哭;如果是朋友,我在正寝门外哭;如果是相识的人,我在野外哭。在野外哭嫌太疏远,在正寝哭嫌太隆重。仲由和子贡来看我,我就在子贡家哭吧。”于是让子贡做主人,说:“为了你而哭的人,你来拜谢;为了伯髙而来的人,你不要拜谢。”

曾子说:“居丧期间如果生病,吃肉喝酒,一定要加上草木的香料,这是指姜和桂而言的。”

二氏各自为▯并存疑以备▯】

译两派各自为说,并存疑问以备参考。

案《周官》膳夫疏云:「加姜桂鍜治者为脩,不加姜桂以盐干之为脯。」是肉原有不加姜桂者,此为有疾而设。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眀。曽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眀则哭之。」曽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曽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尔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羣而索居,亦已久矣【而丧息浪反,下「丧明」「丧尔明」同;「女」音「汝」,下同;「洙」音「殊」,「泗」音「四】

正义郑氏康成曰:眀目精也。朋友丧眀,则哭之痛之也。子夏曰:天乎!怨天罚无罪也。洙泗、鲁二水名。西河、龙门至华隂之地也。尔罪一,言其有师而不称师;罪二,言居亲丧无异称;罪三,言隆于妻子也。吾过矣,谢之且服罪也。羣谓同门朋友也。索犹散也。孔氏頴逹曰:此论子夏恩隆于子之事。子夏丧子,曽子已吊,今为丧眀往吊,故曽子先哭,子夏始哭。云疑女于夫子者,既不称其师,自为谈▯辨慧聪睿,絶异于人,使西河之民疑女道徳与夫子相似也。子夏魏人,故居西河之上。

通论张子曰:「子夏丧眀,必是亲丧之时尚强壮,其子之丧,血气渐衰,故丧眀。然曽子之责,安得辞也?」游氏桂曰:「古之人所以多君子者,以敎法之备,而内外交脩之也。其居室则父兄敎之,其居学则师敎之,而平居则朋友敎之。惟其敎之备也,故其人寡过而徳易以成。曽子之责,子夏称其名,女其人若父师焉,曽子不以为嫌,子夏安受其责?盖曽子正己以律人,爱人以徳,而不以姑息,君子之道固如此也。」姚氏舜牧曰:「子夏丧眀,曽子责之,事之有无未可知,但据曽子直辞以正过,子夏倾心以受责,犹是古意,盖今世之所无者。」

案《王充论衡》已辨子夏无失明事,而钟惺亦谓辞气絶不似子舆,大抵此篇多属传闻,其事原不甚▯

夫昼居于内,问其疾可也;夜居于外,吊之可也。是故君子,非有大故不宿于外,非致齐也,非疾也,不昼夜居于内【昼,如又反;齐,侧皆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昼居内,似有疾;夜居外,似有丧。大故谓丧忧也【孔疏:兼言忧者,《周礼》毎云国有大故,故皆据寇戎灾祸,故兼言忧。既忧祸难,或与臣下在外图谋,亦不暇入内也】内正寝之中【孔疏:知非燕寝者,经云“非致齐不居于内”,致齐在正寝。疾容或在内寝,若危笃亦在正寝】孔氏頴逹曰:此论君子居处当合于礼。礼斩衰及期丧,丧皆中门外为庐,是有丧居门外也。寻常无事之时,昼或入内,夜或出外。惟致齐与疾,无问昼夜,恒居于内也。此齐在内,《祭统》云:“君致齐于外,夫人致齐于内”,者对夫人之寝为外内耳。昼居于内,问其疾,不问其齐者,齐是为祭之事,众所共知,不湏问也。方氏慤曰:昼为阳,夜为隂。君子顺阳而动,故昼出而接物于外;顺隂而静,故夜入而安身于内。此礼之常。昼有时居内者,则以齐疾致慎,而于物不敢接故也;夜有时居外者,则以大故致忧,而于身不敢安故也。

通论李氏格非曰:「春秋传曰:『君子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脩令,夜以安身。夜宿于外,非所以入燕息也;昼居于内,非所以自强也。』」

案君子动静有常,有故则反常。如大故及齐疾,虽非常,犹之常耳。非此则问,且吊矣,可不谨哉?

髙子皋之执亲之丧也,泣血三年,未甞见齿。君子以为难【见贤遍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子皋,孔子弟子,名柴【案:史记弟子传髙柴,郑人】泣血言,泣无声如血出【孔疏:凡人涕泪必因悲声而出,若血出则不由声,今子皋悲无声,其涕亦出,故云泣血。吴氏澄曰:子皋虽不当哭时,黙思其亲,目亦有泪如血之出也】未甞见齿,言笑之微【孔疏:凡大笑则露齿,本中笑则露齿,微笑则不见齿。既云泣血

译查考《周礼·天官·膳夫》的疏解说:“用姜、桂等调料加工处理的肉叫脩,不用姜、桂只用盐风干的肉叫脯。”这说明肉原本就有不加姜桂的,这是为患病的人准备的。

子夏因为丧子而哭瞎了眼睛。曾子去吊唁,说:“我听说,朋友失明,就要为他哭泣。”曾子哭了,子夏也跟着哭,说:“天哪,我没有罪过啊。”曾子生气地说:“商!你怎么能没有罪过呢?我和你一起在洙水、泗水之间侍奉老师,后来你退隐到西河一带养老,致使西河的百姓把你误认为老师,这是你的第一条罪过;你为父母守丧,没有让百姓听到你的哀痛之声,这是你的第二条罪过;你因为丧子而哭瞎了眼睛,这是你的第三条罪过。你还说‘我没有罪过’吗?”子夏扔掉手杖向曾子下拜,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离开群体独自居住,也已经很久了。”【“丧”读作“息浪反”,下文“丧明”、“丧尔明”同;“女”读作“汝”,下文同;“洙”读作“殊”,“泗”读作“四”】

郑玄注说:“明,指眼睛的视力。朋友失明,就要为他哭泣,表示痛惜。子夏说‘天哪’,是怨恨上天惩罚无罪的人。洙水、泗水,是鲁国的两条河流。西河,指龙门到华阴一带的地方。第一条罪过,是说他有老师却不称其为师;第二条罪过,是说他在父母丧期没有表现出异常的哀痛;第三条罪过,是说他对妻子儿女的情爱过于隆重。子夏说‘我错了’,是向曾子谢罪并服罪。‘群’指同门的朋友。‘索’是散的意思。”孔颖达疏说:“这是论述子夏对儿子恩情过于隆重的事。子夏丧子,曾子已经去吊唁,现在因为子夏失明又去吊唁,所以曾子先哭,子夏才开始哭。说‘使西河百姓把你误认为老师’,是因为子夏不称曾子为老师,自己谈论辨析聪明睿智,远超常人,致使西河的百姓怀疑他的道德与孔子相似。子夏是魏国人,所以住在西河一带。”

张载说:“子夏失明,一定是他在父母丧期时身体还强壮,到了儿子去世时,血气逐渐衰弱,所以才失明。然而曾子的责备,子夏怎么能推辞呢?”游桂说:“古人之所以多有君子,是因为教育方法完备,内外共同修养。在家时由父兄教导,在学校由老师教导,平时由朋友教导。正因为教导完备,所以这些人过错少,德行容易养成。曾子责备子夏,直呼其名,对待他如同父兄一样,曾子不认为这是嫌疑,子夏安心接受责备?这是因为曾子端正自己来约束别人,用德行爱护人,而不姑息迁就,君子的道理本来就是这样的。”姚舜牧说:“子夏失明,曾子责备他,这件事是否有据尚不可知,但根据曾子直言以纠正过错,子夏倾心接受责备,这还保留着古人的风范,大概是当今世上所没有的。”

查考《王充·论衡》已经辩明子夏没有失明的事情,而钟惺也说语气绝不像子舆(曾子)所说,大概这篇多为传闻,其事原本就不甚确切。

白天住在内室,去询问他的病情是可以的;夜晚住在外面,去吊唁他是可以的。所以君子,除非有重大变故,不寄宿在外面;除非是为了斋戒,或者生病,不昼夜都住在内室。【“昼”读作“如又反”;“齐”读作“侧皆反”】

郑玄注说:“白天住在内室,好像是有病;夜晚住在外面,好像是有丧事。重大变故指丧忧之事。”【孔疏:兼言忧的原因,《周礼》每说国有重大变故,所以都依据寇戎灾祸,所以兼言忧。既然忧祸难,或许与臣下在外图谋,也不暇进入内室】内,指正寝之中。【孔疏:知道不是燕寝的原因,经文说‘非致齐不居于内’,致齐在正寝。生病或许在内寝,如果危重也在正寝】孔颖达疏说:“这是论述君子居处应当合乎礼仪。礼制规定斩衰及期丧,都在中门外搭建庐舍,所以有丧事住在门外。平常无事的时候,白天或许进入内室,夜晚或许出外。只有斋戒与生病,无论昼夜,都常住在内室。这里的斋戒在内室,《祭统》说:‘君主斋戒在外,夫人斋戒在内’,这是相对于夫人的寝宫而言的外内。白天住在内室,去询问他的病情,不去询问他是否斋戒,因为斋戒是为了祭祀之事,众人皆知,不需要询问。”方慤说:“白天属阳,夜晚属阴。君子顺应阳气而动,所以白天出外接待事物;顺应阴气而静,所以夜晚入内安身。这是礼仪的常规。白天有时住在内室,是因为斋戒或生病而谨慎,不敢与外物接触;夜晚有时住在外面,是因为重大变故而忧虑,不敢安身。”

李格非说:“《春秋传》说:‘君子早晨听政,白天访问,晚上修定法令,夜晚安身。夜晚寄宿在外,不是为了进入安歇;白天住在内室,不是为了自我勉励。’”

查考君子动静有常,有变故则反常。如重大变故及斋戒生病,虽然非常态,却也是常态。如果不是这些情况,就会去询问或吊唁,能不谨慎吗?

高子皋为父母守丧时,泣血三年,从未露出牙齿。君子认为这很难做到。【“见”读作“贤遍反”】

郑玄注说:“子皋,是孔子的弟子,名叫柴。”【查考:《史记·弟子传》高柴,郑国人】“泣血”是说哭泣无声,泪水如血流出。【孔疏:凡人涕泪必因悲声而出,如果是血出则不由声,现在子皋悲泣无声,他的泪水也流出,所以说泣血。吴澄说:子皋虽然不在该哭的时候,默念亲人,眼中也有泪如血流出】“未尝见齿”,是说笑容极微。【孔疏:凡大笑则露齿,中等笑则露齿,微笑则不见齿。既然说泣血】

,三年得有微笑者,凡人之情有哀有乐,哀至则泣血,乐至则微笑也】君子以为难,言人不能然也。」

译三年才得到一次微笑的人,常人的情感有悲哀也有欢乐,悲哀到了极点就会泣血,欢乐到了极点就会微笑。君子认为这很难,说人们不能做到这样。

通论方氏慤曰:「经于丧有曰居,有曰执,有曰为何也?盖以身言之则曰居,以礼言之则曰执,以事言之则曰为,其实一也。」

存疑,孔氏頴逹曰:「此论子皋居丧过礼之事【方氏慤曰:「君子于此,固不以为是,然亦不可以为非,特以为难而已】吴氏澄曰:「未甞见齿,言其未甞微笑也。」

衰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齐衰不以边坐,大功不以服勤【衰,七雷反;下同。当,丁浪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当物,谓精粗广狭不应法制,恶其乱礼也。不边坐服勤为防,丧服边偏▯也。”孔氏頴逹曰:“此论衰裳升数形制,必湏依礼,及着服不得为防之事。衰不当物,此语通于五服衰丧服也。当犹应也。衰以表情,若失礼不如无也。丧服宜敬,坐起必正,不可着衰而偏▯也。言齐衰则斩衰可知,大功虽防,然亦不可着衰服为勤劳之事也。齐衰不边坐,大功可也。大功不勤,则齐衰固不可,而小功可也。”通论陆氏佃曰:“物若《周书》所谓朝服八十物,七十物是已。据此布之精粗,非独升数之不同,缕数亦不同矣。故曰: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黄氏干曰:“服齐衰而心貌无哀戚之实,宁如不服也。《左传》载晋平公有卿佐之丧,而奏乐饮宴,膳夫屠蒯入谏曰:‘服以将礼,礼以行事,事有其物,物有其容。今君之容非其物也。’以此验之,哀戚者丧礼之实也。齐衰制度者外饰之容也。若但有制度法则于身,而无哀戚,岂得合礼而为孝哉?”

存疑:张子曰:“齐衰不以边坐,有丧者専席而坐也。”案张子以専席坐解不边之义,理似可通。《考杂记》:“齐衰皆居垩室,三年之丧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丧大记》:“既练居垩室,不与人居。”注云:“居即坐也。”据此,齐衰无与人共坐之理。郑义似穏。先王制服,升之多少,幅之广狭,制之长短,皆有法度。此云“不当物”,似非但言其心也。孔氏云:“衰以表情。”黄说亦在其中。如旧解,固两义兼到也。

孔子之卫,遇旧馆人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骖而赙之。子贡曰:“于门人之丧,未有所▯骖,说骖于旧馆,无乃巳重乎?”夫子曰:“予乡者入而哭之,遇于一哀而出涕,子恶夫涕之无从也,小子行之【▯音脱,骖七南反,乡许亮反,涕音体】正义:郑氏康成曰:“旧馆人,前日君所使舍己者【孔疏:知非旧所经过主人者,《左传》云“东道主”,又云“昔吾主于赵氏”,当云旧主人,此云馆人,是君所使置馆舍于己者】赙,助丧用也。騑马曰骖【孔疏:▯文骖旁马也在服马之旁】言▯骖太重,比于门人恩为偏颇也。遇见也,言旧馆人恩虽防,我入哭见主人为我尽一哀,是以厚恩待我,我为出涕,恩重宜有施恵,小子行之者,客行无他物可易,使遂以往也。孔氏頴达曰:此论孔子示人行礼副忠信之事。

通论孔氏頴逹曰:「王度记云:天子驾六马诸侯四,大夫三,士二。古《毛诗云:天子至大夫皆驾四。孔子既为大夫,若依王度记则有一骖马若依《毛诗▯则有二骖马顔渊死,子哭之恸,比出涕为甚,而▯骖于旧馆惜车于顔渊者,顔渊之死必甞以物予之,顔路无厌故却之耳。」辅氏广曰:「义之所可,则▯骖以赠旧馆人而不吝;义所不可,则顔路请车而不従。于此可见圣人防事之权衡。」

余论张子曰:夫子于旧馆人之丧,遇主人哀而出涕;于司徒敬子之丧,主人不哀而哭,不尽声,为生者哭也。哭固有勉强者,丧事不敢不勉;哀甚不赙,则防于吝。此夫子称情之事,可以为后世法。

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子贡曰:「岂若速反而虞乎?」子曰:「小子识之,我未之能行也【识,式志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疑者,哀亲之在彼,如不欲还然,速疾也。」哀戚本也,祭祀末也。孔氏頴达曰:「此论丧礼,以哀戚为本

译通论方氏慤说:“经典中关于丧礼,有的说‘居’,有的说‘执’,有的说‘为’,这是为什么呢?大概从身体状态来说叫‘居’,从礼仪规范来说叫‘执’,从具体事务来说叫‘为’,其实它们是一回事。”

存疑,孔氏頴逹说:“这是论述子皋居丧超过礼制规定的事情【方氏慤说:‘君子对此,固然不认为是对的,但也不能说它是错的,只是认为这很难做到罢了】吴氏澄说:‘未曾露齿,是说他没有微微笑过。’”

丧服与其不符合法度,宁可没有丧服?齐衰之丧不偏侧而坐,大功之丧不穿着丧服从事劳役【衰,音七雷;下文同。当,音丁浪】

正义郑氏康成说:“不符合法度,是指布料的精粗、幅面的宽窄不符合礼制规定,厌恶它扰乱礼制。不偏侧而坐、不从事劳役是为了防范失礼,因为丧服是偏斜的。”孔氏頴逹说:“这是论述丧服上衣下裳的升数形制,必须依照礼制,以及穿着丧服时为了防范失礼而不能做的事。丧服不符合法度,这句话通用于五服丧服。当,就是应合的意思。丧服用来表达情感,如果违背礼制,不如没有丧服。丧服应当庄重,坐起必须端正,不可穿着丧服而偏侧而坐。说了齐衰,那么斩衰就可想而知了。大功之丧虽然可以从事劳役,但也不可穿着丧服去干勤劳之事。齐衰不偏侧而坐,大功之丧是可以的。大功之丧不从事劳役,那么齐衰之丧固然不可以,而小功之丧是可以的。”通论陆氏佃说:“物,就像《周书》所说的朝服用八十种物品、七十种物品那样。根据布料的精粗,不仅升数不同,缕数也不同。所以说:与其不符合法度,宁可没有丧服。”黄氏干说:“穿着齐衰丧服而内心和外表没有哀戚的实情,宁可不服丧。《左传》记载晋平公有卿佐的丧事,却奏乐饮宴,膳夫屠蒯进谏说:‘服装用来推行礼仪,礼仪用来行事,事情有其对应的物品,物品有其相应的仪容。现在君主的仪容不符合其物品。’由此验证,哀戚是丧礼的实质。齐衰的制度是外在装饰的仪容。如果身上只有制度的法则,而没有哀戚之情,怎么能合乎礼制而称为孝呢?”

存疑:张子说:“齐衰之丧不偏侧而坐,有丧事的人要独坐一席。”按:张子用独坐一席来解释“不边”的意思,道理似乎说得通。《杂记》说:“齐衰之丧都住在白土涂壁的屋子里,三年之丧住在白土涂壁的庐舍中,不与人同坐。”《丧大记》说:“练祭之后住在白土涂壁的屋子里,不与人同住。”注解说:“住就是坐。”根据这些,齐衰之丧没有与人同坐的道理。郑玄的解释似乎更稳妥。先王制定丧服,布的升数多少、幅面的宽窄、制作的长短,都有法度。这里说“不符合法度”,似乎不仅仅指内心。孔氏说:“丧服用来表达情感。”黄氏的说法也包含在内。如旧解,固然两种意义都兼顾到了。

孔子到卫国,遇到以前接待过他的馆人的丧事,进去哭得很哀痛,出来让子贡解下骖马作为赙赠。子贡说:“对于门人的丧事,还没有解下骖马赙赠,现在对旧馆人解下骖马,岂不是太重了吗?”孔子说:“我刚才进去哭他,因为遇到他为我尽哀而出涕,你讨厌眼泪没有随之而来的表示,你去办吧【〇音脱,骖音七南,乡音许亮,涕音体】正义:郑氏康成说:“旧馆人,是以前君主派来安置我住宿的人【孔疏:知道不是以前经过时的主人,因为《左传》说‘东道主’,又说‘昔吾主于赵氏’,应当叫旧主人,这里叫馆人,是君主派来安置馆舍给我的人】赙,是助丧的费用。两马驾车叫骖【孔疏:〇文骖旁马也在服马之旁】说解下骖马太重,是相比对门人的恩情有所偏颇。遇见,就是遇到。说旧馆人的恩情虽然浅,但我进去哭时看见他为我尽哀,所以他对我恩重,我因此出涕,恩重应当有施惠,让小子去办,是因为客居他乡没有其他物品可以交换,让他带着马前往。孔氏頴逹说:这是论述孔子示范人行礼要符合忠信的事情。”

通论孔氏頴逹说:“《王度记》说:天子驾六匹马,诸侯四匹,大夫三匹,士两匹。古《毛诗》说:天子到大夫都驾四匹马。孔子既是大夫,如果依照《王度记》则有一匹骖马,如果依照《毛诗》则有两匹骖马。颜渊死,孔子哭得很悲痛,比出涕更甚,而对旧馆人解下骖马,对颜渊吝惜车马,是因为颜渊死时必定曾经给过他东西,颜路不知足所以拒绝了。”辅氏广说:“道义上可以的,就解下骖马赠送旧馆人而不吝惜;道义上不可以的,就颜路请车而不答应。从这里可以看出圣人处理事务的权衡。”

余论张子说:孔子在旧馆人的丧事上,遇到主人哀痛而出涕;在司徒敬子的丧事上,主人不哀痛而哭,声音不尽,是为生者哭。哭本来有勉强的时候,丧事不敢不勉强;哀痛极深却不赙赠,就接近于吝啬。这是孔子称量情分的事情,可以作为后世的法则。

孔子在卫国,有送葬的人,孔子观看后说:“好啊,这丧礼办得好!足以作为法则了。学生们记住它。”子贡说:“夫子为什么认为它好呢?”孔子说:“他们去的时候像依恋不舍,回来的时候像迟疑不忍。”子贡说:“难道不如快点回来安葬吗?”孔子说:“学生们记住它,我还做不到这样【识,音式志】

正义郑氏康成说:“慕,是指小孩跟随父母啼哭呼喊。疑,是哀痛亲人留在那里,好像不想回来一样。速,是快速。”哀戚是根本,祭祀是末节。孔氏頴逹说:“这是论述丧礼,以哀戚为根本”

之事。父母在前,婴儿在后,恐不及之,故常啼呼而随之。今亲丧在前,孝子在后,亦▯不及,故如婴儿之慕也。」凡人意有所疑,则徬徨不进。今孝子哀亲在外,不知神之来否,故如不欲还然,故如疑也。子贡之意:「葬既已竟,神灵湏安,岂如速反虞祭安神乎?」但哀亲在彼,是痛切之本情;反而安神,是祭祀之末礼。故夫子不许。黄氏震曰:「我未能行,抑已以实彼之可法也。」胡氏铨曰:「善其哀慕,虞祭虽迟不害也。」陈氏澔曰:「往如慕,反如疑。孝子不死其亲之至情也。」子贡以为如疑,则反迟,不若速反而行虞祭之礼,是知其礼之常,而不察其情之至矣。夫子申言:「小子识之!」且曰:「我未之能行,则此岂易言哉!」

译这件事。父母在前面,婴儿在后面,担心赶不上他们,所以常常哭着呼喊并跟随他们。如今亲人丧事在前面,孝子在后面,也担心赶不上,所以就像婴儿依恋父母一样。」大凡人心中有疑虑,就会犹豫不决不敢前进。现在孝子悲痛亲人安葬在外,不知道神灵是否归来,所以好像不想返回的样子,因此表现出疑虑。子贡的意思是:「安葬既然已经完成,神灵应当安息,难道不如赶快回去举行虞祭以安顿神灵吗?」但是哀悼亲人在那里,是悲痛深切的本真情感;返回来安顿神灵,是祭祀的次要礼仪。所以孔子不赞同。黄氏震说:「我未能做到,但已经用实际行为表明这是值得效法的。」胡氏铨说:「赞赏他的哀痛依恋,虞祭虽然延迟也没有妨害。」陈氏澔说:「前往时像依恋,返回时像疑虑。这是孝子不忍心视亲为已死的极致真情。」子贡认为像疑虑,就返回得迟,不如赶快返回举行虞祭的礼仪,这是知道礼仪的常规,而没有体察情感的极致。孔子进一步说:「学生们记住它!」并且说:「我未能做到,那么这难道是容易说的吗!」

顔渊之丧,馈祥肉。孔子出受之,入,弹琴而后食之【馈其位反】正义:郑氏康成曰:馈,遗也。弹琴以散哀也。陈氏澔曰:弹琴而后食者,盖以和平之声散感伤之情也。存疑:程子曰:受祥肉,弹琴,殆非圣人举动。使其哀未▯,则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不饮酒,食肉以全哀,况弹琴乎?使其哀巳▯,何必弹琴?吴氏澄曰:顔渊之死,已两期,孔氏弹琴,其常事。此弹琴适在受此祥肉之后,故记者云。然而郑氏以散哀释之,其实孔子不为散哀而弹琴也。

案郑氏《士虞礼》小祥注引此文,似此是期之小祥。攷《礼经》小祥祝辞曰「荐此常事」,大祥则曰「祥事」,是十三月不得正谓之祥,故以小言之。凡礼于小祥,无单言祥者。然以孔子之于顔渊,不论大祥小祥,而此祭肉来馈,便觉可感。弹琴散哀,未为非也。程子▯似拘。

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拱(恭勇反),嗜(市志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二三子亦皆尚右,效孔子也。嗜贪也,尚左复正也。丧尚右,右隂也;吉尚左,左阳也【孔疏案:特牲、少牢吉祭皆载右胖者,地道尊右;士虞凶祭载左胖者,反吉也】孔氏頴达曰:此论拱手之礼。张子曰:拱而尚右,以右手在上也。姊丧俄顷不▯,以是知圣人之能敬。陆氏佃曰:二三子纎悉务学圣人如此,盖有不应学而学之者,未有应学而不学者也。

存疑:张子曰,此礼恐非三代所有,直孔子自为之。案郑氏常引古奔丧,凡拜凶丧尚右手,吉丧则尚左手。注:凶丧大功以上,吉丧小功以下。礼,姊妹在室期,既嫁降服大功,则孔子之尚右,礼之正也。张子失考耳。

孔子蚤作,负手曳杖,消揺于门,歌曰:“泰山其頽乎?梁木其壊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当户而坐。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頽,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壊,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子殆将病也。”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賔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賔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盖寝疾七日而没【蚤音早,曳羊世反,一作抴;消揺又作逍遥;頽徒囬反;萎与委同,纡危反;放方两反;阼才故反;楹音盈;夹又作侠,古洽反。谢氏枋得云:刘尚书美家蔵礼记,“梁木其壊”下有“则吾将安仗”五字。今案《家语》及髙丽本皆有此五字,应从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作,起也。泰山,众山所仰;梁木,众木所放【孔疏:众木榱桷之属,依放横梁乃能存立,放,依也】哲人亦众人所仰,放也。以上二句喻之【陈氏祥道曰:泰山比徳,梁木比材】萎,病也。诗云:无木不萎。子贡觉,孔子歌意遂趋而入。子言:“赐来,何迟?”盖坐则望之也。又以三王之礼占已梦,畴发声,昔犹前也【陆氏佃曰:畴昔犹言谁昔,尔雅云:谁昔,昔也】两楹之间,南面乡眀,人君听治正坐之防【孔疏:觐礼天子负斧依,南面;顾命云:“牖间南郷”,是天子两楹治事之防也。毎日视朝虽在路门外,退坐当路寝两楹也。诸侯视朝亦南面,知者诸侯一国之尊,论语云:“雍也可使南面】梦坐两楹之间而见馈食,是我殷家奠殡之象,以此自知将死,圣人知命也。孔氏頴达曰:此孔子自言将死之意状,夏与周并言,犹者死既无所知识,孝子不忍,犹以生礼待之,尚在阼而为主,在西阶而为賔也。庾蔚云:东阶、西阶,平生所行礼之处,故云犹。两楹间无此礼,故不云犹。然礼賔主敌者,授受于两楹之间,两楹又是南面听朝之防。庾云:生无此礼,于义疑也。盖夫子梦在两楹馈食,因无南面听朝之事,不得云则犹尊之也。以有賔主二事故云与賔主夹之而已。时夫子不梦凶奠,但奠礼既死未葬,柩仍在地,未立尸主,惟奠停饮食,故云奠也。陈氏澔曰:孔子汤

译颜渊去世,有人送来祭后的肉。孔子出门接受,回到屋内,弹琴之后才吃它。【“馈”音其位】正义:郑康成说:“馈,是赠送的意思。弹琴是为了排解哀伤。”陈澔说:“弹琴然后才吃,大概是用平和的声音来排遣感伤的情绪。”存疑:程颐说:“接受祭肉,弹琴,恐怕不是圣人的举动。如果他的哀伤还没有消除,那么按照‘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不饮酒,食肉以全哀’的说法,何况是弹琴呢?如果他的哀伤已经消除,又何必弹琴?”吴澄说:“颜渊去世,已经过了两周年,孔子弹琴,是他的常事。这次弹琴恰好发生在接受祭肉之后,所以记录者这样写。然而郑康成因‘排解哀伤’来解释,其实孔子并不是为了排解哀伤才弹琴的。”按郑康成在《士虞礼》小祥的注中引用此文,似乎这是指期年小祥。考察《礼经》,小祥的祝辞说“荐此常事”,大祥则说“祥事”,所以第十三个月不能正式称为祥,因此用小祥来称呼。凡是礼仪中关于小祥,没有单独称祥的。然而对于孔子对待颜渊来说,不论是大祥还是小祥,这祭肉送来了,便觉得令人感伤。弹琴排解哀伤,也不算错。程颐的话似乎有些拘泥。

孔子与弟子们站立,拱手而立,右手在上。弟子们也都右手在上。孔子说:“你们这样好学,我这是因为有姐姐的丧事。”弟子们都改为左手在上。【“拱”音恭勇,“嗜”音市志】正义:郑康成说:“弟子们也都右手在上,是效仿孔子。嗜,是贪爱的意思。尚左是恢复正常的礼仪。丧礼尚右,右属阴;吉礼尚左,左属阳。”【孔颖达疏:特牲、少牢的吉祭都载右胖,是因为地道尊右;士虞的凶祭载左胖,是与吉礼相反】孔颖达说:“这是论述拱手的礼仪。”张载说:“拱手而右手在上,是因为右手在上。”姐姐的丧事不久就结束,由此可知圣人能尽恭敬。陆佃说:“弟子们细微之处都务求学习圣人如此,大概有不该学却去学的,没有该学却不学的。”存疑:张载说,这个礼仪恐怕不是三代所有的,只是孔子自己制定的。按郑康成常引用古奔丧的礼仪,凡是拜凶丧尚右手,吉丧则尚左手。注:凶丧是大功以上,吉丧是小功以下。礼仪规定,姐妹在室服期年,出嫁后降服大功,那么孔子尚右,是符合礼仪的正统。张载没有考证清楚。

孔子早起,背着手拖着拐杖,在门前徘徊,唱道:“泰山要崩塌了吗?梁木要毁坏了吗?哲人要枯萎了吗?”唱完进入屋内,对着门坐下。子贡听到后说:“泰山如果崩塌,我们将仰望谁?梁木如果毁坏,哲人如果枯萎,我们将依托谁?老师恐怕要病倒了。”于是快步进入。孔子说:“赐,你为什么来得这么晚?夏后氏把灵柩停在东阶上,那是还在主位;殷人把灵柩停在两楹之间,那是与宾客主人夹在其中;周人把灵柩停在西阶上,那是还像宾客一样。而我,是殷人。我前天的夜晚,梦见坐在两楹之间接受祭奠。明君不再兴起,天下谁能尊崇我?我大概快要死了。”大概卧病七天就去世了。【“蚤”音早,“曳”音羊世,一作抴;“消揺”又作逍遥;“頽”音徒囬;“萎”与委同,音纡危;“放”音方两;“阼”音才故;“楹”音盈;“夹”又作侠,音古洽。谢枋得说:刘尚书美家藏的礼记,“梁木其壊”下有“则吾将安仗”五字。现在考察《家语》和高丽本都有这五个字,应该采纳】正义:郑康成说:“作,是起的意思。泰山,是众山所仰望的;梁木,是众木所依托的。”【孔颖达疏:众木如榱桷之类,依托横梁才能存立,放,是依的意思】哲人也是众人所仰望、依托的。以上两句是比喻。【陈祥道说:泰山比喻德行,梁木比喻才能】萎,是病的意思。《诗经》说:没有树木不枯萎的。子贡领悟了孔子唱歌的意思,于是快步进入。孔子说:“赐,你为什么来得这么晚?”大概是因为坐着时望见他了。又用三王的礼仪来占卜自己的梦,畴是发声,昔是前的意思。【陆佃说:畴昔犹言谁昔,《尔雅》说:谁昔,是昔的意思】两楹之间,南面朝向明亮,是人君听政正坐的地方。【孔颖达疏:《觐礼》天子负斧依,南面;《顾命》说:“牖间南乡”,是天子的两楹治事的地方。每天视朝虽然在路门外,退坐时在路寝两楹之间。诸侯视朝也南面,知道的是诸侯一国之尊,《论语》说:“雍也可使南面”】梦见坐在两楹之间接受馈食,是我殷家祭奠停灵的形象,由此知道自己将死,圣人知命。孔颖达说:“这是孔子自己说将死的情状,夏和周并说,犹是死既无所知识,孝子不忍,还以生礼待之,尚在阼而为主,在西阶而为宾也。庾蔚说:东阶、西阶,是平生所行礼的地方,所以说犹。两楹间无此礼,所以不说犹。然而礼仪中宾客主人对等的,授受于两楹之间,两楹又是南面听朝的地方。庾蔚说:生无此礼,于义疑也。大概夫子梦在两楹馈食,因无南面听朝之事,不得说则犹尊之也。因为有宾客主人二事,所以说与宾客主人夹之而已。当时夫子不梦凶奠,但奠礼既死未葬,柩仍在地,未立尸主,惟奠停饮食,所以说奠也。陈澔说:孔子汤

后,故自谓殷人,殷礼殡两楹间。孔子以殷人而享殷礼,故知将死也。自今观之,万世王祀亦其应矣。通论孔氏頴达曰:荘子言圣人无梦,圣人异人者,神明同人者五情,五情既同,焉得无梦?敌文王有九龄之梦,武王有梦协之言。

译后来,所以自称是殷人,殷人的礼制规定停灵在两楹之间。孔子身为殷人却享用殷礼,因此知道即将死去。从今看来,万世王祀也是其应验了。通论孔氏頴达说:庄子说圣人无梦,圣人不同于常人,神明与常人相同的是五情,五情既然相同,怎么能没有梦呢?所以文王有九龄之梦,武王有梦协之言。

存疑:郑氏康成曰:“负手曳杖,消摇欲人之怪已也【孔疏:曳杖于后,示不复用;消揺寛纵,示不能以礼自持,皆是特异寻常】早坐,急见人也【孔疏:君子寻常不自当户歌而入,即当户坐,故云蚤坐,坐不在隠处,是急欲见人】宗,尊也。今无眀王,谁能尊我为人君?”

辨正胡氏铨曰:「孔子伤时无眀王而道不行,以死也。孰能宗予?谓孰能宗师其道?夫子云:『无臣而有臣,为欺天。』岂肯自谓尊我以为君也?」吴氏澄曰:「圣人徳容至死不变,今负手曳杖,消揺于门,周旋中礼者,当不如是。圣人乐天知命,视死生如昼夜,岂自为歌辞以悲其死?且以哲人为称,泰山梁木为比,自称若是圣人,清明在躬,志气如神,生死固所自知,又岂待占梦而后知将死?盖是周末七十子以后之人,将以尊圣人,而不知适以卑之也。」

案孔子甞以不梦周公卜其衰,此以梦卜其死,亦事之容有者。礼賔主敌者,授受两楹间,据此则宗夫子者,自是宗师其道。如武王东面而立,师尚父西乡,道书之言耳。若如郑氏但分土为一国之君,则与賔主之礼不相应,何宗之有?此记杂出传闻,诚难尽信。天生徳,文在兹,圣人当危疑死生之交,未甞不举以自任。若此歌辞似浅露,与圣人不▯。负手曳杖消揺,亦非终始以礼自持之正道。攷曲礼,君子之居恒当户,郑氏以为急欲见人,故改坐于此,则亦误也。

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者夫子之丧顔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正义:郑氏康成曰:“疑所服者,以无丧师之礼也。无服不为衰也。”吊服加麻,心丧三年【孔疏:丧服朋友麻,知师亦麻也。麻谓首绖、腰带皆以麻为之。案:吊服详小记诸侯吊异国条】孔氏頴达曰:“此论弟子为师丧制之礼。依礼,丧师无服。然夫子圣人,与凡师不等,当特加丧礼,故疑所服也。”

通论丘氏濬曰:「若丧父而无服,所谓心丧三年也。心丧者,身无衰麻之服,心有哀戚之忱。三年之间,不饮酒,不食肉,不御内。时至而哀,哀至而哭,充充瞿瞿,至慨然廓然,无以异于倚庐之下,几筵之侧也。」

案此章及前章,心丧三年,似师无服矣。下又云,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绖而出。既绖而出,何云无服?郑义既主无服,又恐碍绖出之文,指为吊服加麻,而疏家遂有吊服不得称服之▯以求合前章无服之义。但天子吊服三等:锡衰、缌衰、疑衰。缌衰即缌麻也,大夫以上无缌服,服止于四士。以缌为一服,而服五。贾氏《丧服》朋友麻疏云:「杂记,君于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是知未吉,则凡吊服亦当依气节而除。与士缌麻三月同,则大夫以上吊服即为无服,而士吊服加麻三月即为有服也。或云师当齐衰三月,齐衰分之尊三月,友之例。

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饰棺,墙置翣,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练设旐,夏也【置,知吏反;翣,所甲反;披,彼义反;绸,吐刀反,又直留反;旐,直小反】正义,郑氏康成曰:公西赤,孔子弟子,字子华。志,谓章识。墙,栁衣也。墙之障柩,犹垣墙障家。翣以布衣木,如襵与【孔疏:翣,汉礼以木为筐,广三尺,髙二尺四寸,方两角,髙衣以白布,画云气,柄长五尺,如扇。汉谓扇为襵也】披,柩行夹引棺者【孔疏:丧大记,国君纁披。郑云:设之于旁,所以备倾亏也】崇,牙旌旗饰也【孔疏:旌旗之旁刻绘为崇牙。殷汤以武受命,恒以牙为饰也】绸练,以练绸旌之杠,此旌葬乗车所建也【孔疏:既夕礼,陈车门内,右北面,乗车载旜,道车载朝服,槀车载簑笠。故知此旌乗车所建也。凡送葬之旌,经文不具。既夕士礼有二旌:一是铭旌,初死书名于上曰某氏某之柩;葬则入圹。二是乗车之旌,则既夕礼乗车载旜,亦在柩前。至柩入圹,乃敛乗车之旌及道车、槀车之服,载于柩车而还。言送形而往,迎精而返也。天子三旌:一铭旌,司常云大丧共铭旌,与士礼同一廞车

译存疑:郑康成说:“背着手拖着拐杖,逍遥自得,是想让人奇怪自己的举动【孔颖达疏:拐杖拖在后面,表示不再使用;逍遥宽纵,表示不能以礼法自我约束,这些都是特异于寻常的表现】。早早地坐着,是急于让人看见【孔颖达疏:君子平时不会对着门唱歌而入,也不会对着门坐下,所以说早早坐下,坐的地方不在隐蔽处,是急于想让人看见】。宗,就是尊。现在没有贤明的君王,谁能尊我为君主呢?”

辨正:胡铨说:“孔子哀伤当时没有贤明的君王而大道不能施行,因此以死明志。谁能尊奉我?意思是说谁能尊奉我的道?夫子曾说:‘没有臣子却装作有臣子,是欺骗上天。’他怎肯自称尊我为君主呢?”吴澄说:“圣人的德行容貌到死都不会改变,现在背着手拖着拐杖,在门口逍遥,周旋合乎礼节的,应当不是这样。圣人乐天知命,看待生死如同昼夜交替,怎会自己作歌辞来悲叹自己的死?而且以哲人自称,以泰山梁木作比喻,自称如此圣人,清明在身,志气如神,生死本来自己知道,又怎会等到占卜梦境才知道将死?这大概是周末七十子之后的人,想要尊奉圣人,却不知反而贬低了他。”

按:孔子曾经因为不梦见周公来占卜自己的衰败,这里用梦来占卜自己的死,也是事情中可能有的。礼制中宾客与主人地位对等,授受物品在两楹之间,据此那么尊奉孔夫子的,自然是尊奉他的道。像武王面向东站立,师尚父面向西,那是道家的言论罢了。如果像郑氏那样只分土地成为一国的君主,那就与宾客主人的礼节不相符合,有什么可尊奉的呢?这篇记载杂出于传闻,确实难以完全相信。天生德行,文运在此,圣人在危难疑惑生死交替之际,未曾不举起来自我承担。如果这首歌词似乎浅薄显露,与圣人不符。背着手拖着拐杖逍遥,也不是始终用礼法自我约束的正道。考察《曲礼》,君子居住时常对着门,郑氏认为是急于让人看见,所以改坐在这里,这也是错误的。

孔子去世,门人疑惑该穿什么丧服。子贡说:“以前夫子为颜渊办丧事,像丧子一样却没有丧服;为子路办丧事也是这样。请为夫子办丧事,像丧父一样却没有丧服。”正义:郑康成说:“疑惑所穿的丧服,是因为没有为老师办丧的礼制。没有丧服就是不穿衰麻。”吊唁的丧服加上麻布,心中守丧三年【孔颖达疏:丧服中朋友用麻,知道老师也用麻。麻指头绖、腰带都用麻制成。按:吊服详见《小记》诸侯吊异国条】。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弟子为老师守丧的礼制。依照礼制,为老师守丧没有丧服。然而夫子是圣人,与普通的老师不同,应当特别增加丧礼,所以疑惑所穿的丧服。”

通论:丘濬说:“像丧父一样却没有丧服,所谓心中守丧三年。心中守丧,身上没有衰麻的丧服,心里有哀痛的情意。三年之间,不喝酒,不吃肉,不亲近内室。时节到了就哀痛,哀痛到了就哭泣,充满敬畏,直到感慨开阔,与在倚庐之下、几筵之侧没有区别。”

按:这一章及上一章,心中守丧三年,似乎老师没有丧服了。下面又说,孔子去世,二三子都系着丧带出门。既然系着丧带出门,为什么说没有丧服?郑玄的解释既然主张没有丧服,又恐怕与系着丧带出门的文字相碍,指为吊唁丧服加上麻布,而疏家于是有吊唁丧服不能称为丧服的说法以求与上一章没有丧服的意义相合。但是天子吊唁丧服有三等:锡衰、缌衰、疑衰。缌衰就是缌麻,大夫以上没有缌服,丧服只到四士。以缌为一服,而丧服有五种。贾公彦《丧服》朋友麻疏说:“《杂记》,国君对于卿大夫,在安葬前不吃肉,在卒哭前不奏乐。”由此知道没有吉礼,那么所有吊唁丧服也应当依据气节而除去。与士的缌麻三月相同,那么大夫以上的吊唁丧服就是没有丧服,而士的吊唁丧服加上麻布三月就是有丧服。有人说老师应当齐衰三月,齐衰分为尊三月,朋友的例子。

孔子去世,公西赤负责标记。装饰棺木,在墙上放置翣,设置披,这是周朝的礼制;设置崇,这是殷朝的礼制;用练绸缠绕旌旗的杠并设置旐,这是夏朝的礼制【置,知吏反;翣,所甲反;披,彼义反;绸,吐刀反,又直留反;旐,直小反】。正义:郑康成说:公西赤,孔子的弟子,字子华。志,就是标记。墙,就是柳衣。墙遮挡灵柩,就像墙壁遮挡家宅。翣用布包裹木头,像襵一样【孔颖达疏:翣,汉朝礼制用木头做筐,宽三尺,高二尺四寸,方两角,高衣用白布,画云气,柄长五尺,像扇子。汉朝称扇子为襵】。披,灵柩行进时夹着牵引棺木的绳索【孔颖达疏:《丧大记》,国君用浅红色的披。郑玄说:设置在旁边,用来防备倾斜亏损】。崇,是牙旌旗的装饰【孔颖达疏:旌旗的旁边刻绘为崇牙。殷汤以武力受命,常以牙为装饰】。绸练,用练绸缠绕旌旗的杠,这旌旗是葬乘车所树立的【孔颖达疏:《既夕礼》,陈设在门内,右北面,乘车载着旜,道车载着朝服,槀车载着蓑笠。所以知道这旌旗是乘车所树立的。凡送葬的旌旗,经文不详细。《既夕》士礼有两种旌旗:一是铭旌,刚死时写上名字在某氏某之柩上;安葬则放入墓穴。二是乘车的旌旗,则《既夕礼》乘车载着旜,也在灵柩前面。到灵柩放入墓穴,才收敛乘车的旌旗及道车、槀车的服饰,载在灵柩车上返回。说送形体而去,迎精神而返。天子有三种旌旗:一是铭旌,《司常》说大丧供给铭旌,与士礼同一廞车

之旌。止则建于遣车之上,行则执之以従遣车至圹,従眀器纳之圹中。案士礼既有乗车载旜,则天子亦当有乗车载太常至圹,仍载之而归,但礼文不具耳。此其三旌也。诸侯大夫无文。熊氏以为大夫以上有遣车,即有廞旌,并有三旌也】旌之旒,缁布广,充幅长,寻曰旐【孔疏:古代尚质,有虞但注旄竿首,未有缯帛。夏渐文素锦绸杠,又垂八尺之旐。周文物大备,旂有九等,垂之以縿,系之以旃】尔雅》:“▯旌旗曰素锦绸杠。”夫子虽殷人,兼用三王礼,以尊之。孔氏頴达曰:此论孔子之丧送葬,以素为褚,褚外加墙,车边置翣,▯柩车倾亏,而以绳左右维持之,此皆周之法也。其送▯乗车所建旌旗,刻缯为崇牙之饰。此则殷法,又韬盛旌旗之竿,以素锦于杠首,设长寻之旐。此则夏礼也。盖兼用三代之饰也。

译那面旗帜。停下时,将它树立在遣车之上;行进时,手持它跟随遣车到达墓穴,跟随明器将它放入墓穴中。按士的礼仪,既然已有乘车载着旌旗,那么天子也应当有乘车载着太常到达墓穴,然后载着它返回,只是礼制的文献记载不全罢了。这是第三种旗帜。诸侯和大夫没有相关记载。熊氏认为,大夫以上有遣车,就有廞旌,并且也有这三种旗帜。】旗帜的飘带,用黑色布料制作,宽度充满幅面,长度为一寻,称为旐。【孔疏:古代崇尚质朴,虞代只在旗杆顶端装饰牦牛尾,还没有用丝织品。夏代逐渐讲究文采,用素锦缠绕旗杆,又垂下八尺长的旐。周代礼制文物完备,旗帜有九等,垂下丝绳,系上赤色曲柄旗。】《尔雅》说:“素锦缠绕旗杆的旗帜称为旌。”孔子虽然是殷人,但也兼用夏、商、周三王的礼仪,以示尊崇。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孔子丧葬送葬时,用素色布做褚,褚外加墙,车边放置翣,柩车倾斜时,用绳子在左右维持平衡,这些都是周代的制度。那送葬乘车所建的旗帜,刻缯为崇牙装饰,这是殷代的制度;又用素锦包裹盛放旗帜的旗杆顶端,设置长一寻的旐,这是夏代的礼仪。大概是兼用了三代装饰的缘故。

通论孔氏頴达曰:夫子圣人,弟子尊之,故▯兼三代之礼。案士丧礼,既非圣人,亦用夏祝、商祝者,彼谓祝习夏礼、商礼,総是周礼也。与夫子用三代之礼,其义不同。夫子用三代之礼,不为僭者,用其大夫之礼耳。必用三代者,圣人徳备三代,文物故也。陈氏祥道曰:门人以孔子有人所不可及之道,故报之以人所不可行之礼。是虽礼兼三代,盖亦称情以为文而已。故子贡六年于其墓,孟子不以为非;门人三代之厚葬,君子不以为过。

案《丧大记》:大夫有画帷、画荒、素锦、褚纁纽、▯纽黻、翣画翣披。士丧礼《既夕记》云:「乗车载旜」,则此饰棺三者,大夫、士皆用之。曰:「夏、殷、周者,特记者,推其制所自出,以见其制之合古,非必以此示其盛也。」郑云:「用三王者,谓用三王时所制之礼,非谓用三代王者之礼也。」孔谓「用三代大夫之礼」,亦想当然耳。

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褚幕,丹质,蚁结于四隅。殷士也【褚,张吕反;幕,音莫;蚁,鱼绮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丹布幕为褚▯覆棺,不墙不翣,画褚之四角,其文如蚁行往来相交错,蚁蚍蜉也,殷之蚁结似今蛇文。画子张学于孔子,效殷礼。孔氏頴逹曰:此论孔子弟子送▯车饰,学孔子行殷礼之事。公明仪、子张弟子,亦为曽子弟子。褚覆棺之物,大夫以上其形似幄,士则无褚。今公明仪尊敬其师,故特为褚,但以幕形而以丹质之布为之。所以不墙不翣者,用殷礼也。画蚁者,殷士▯之饰也。公眀仪虽尊其师,只用殷法,不墙不翣,特加褚幕而已。

通论陈氏祥道曰:「殷礼质,周礼文。质则厚,文则薄。子张之时,既甚文矣,故门人従质以救其弊。此《易·小过》用过乎俭,孔子欲従先进之意也。」《记》曰:「掘中霤而浴,毁灶以缀足,及▯毁宗躐行,殷道也。」学者行之,则丧礼従殷,孔门之所尚也。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鬭。」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鬭。」曰:「请问居従父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仇音求,苫始占反,枕之鸩反,朝直遥反,衔音咸,使色吏反,従如字,又才用反,魁苦回反,陪歩回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居父母之仇,虽除防居处,犹若丧也。干盾也,弗与共天下,不可与并生也。不反兵,谓虽适市朝,不释兵也。昆弟之仇,衔君命则不闘,为负而废君命也。魁犹首也,天文北斗魁为首,杓为末,执兵陪其后,为其负当成之【孔疏:负谓闘而不胜】孔氏頴达曰:「此论亲疎报仇之法。」

通论孔氏頴达曰:兵器不入公门,今得持兵者,阍人掌中门之禁,兵器但不得入中门耳。其大询众庶在皋门之内,则得入也。设朝或在野外,防在县鄙乡遂,但有公事之防,皆谓之朝。兵者,亦谓佩刀以上,不必要是矛防也。曲礼云:「兄弟之仇不反兵。」此父母之仇云不反兵者,父母与兄弟之仇皆不反兵。此兄弟之仇防身仕为君命,出使不闘。二文相互,乃足従父昆弟既不为报仇魁首。若主人能自报之,则执兵陪助其后也。方氏慤曰:市朝非战闘之防,犹不反兵,则无所往而不执兵矣。衔君命而使,遇之不闘,则不敢以私仇妨公事。曲礼言交游之仇,而不及従父昆弟;此言従父昆弟之仇,而不及交游者,盖交游之仇犹不同国,则従父昆弟可知矣。于従父昆弟且不为魁,则于交游不为魁可知。其言互相备也。

案栁氏宗元驳复仇议云:「所谓仇者,寃抑沈痛而号无告也,非所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讐;讐之则死。有反杀者,▯国交仇之。《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若取此以断两下相

译通论孔颖达说:孔子是圣人,弟子尊崇他,所以兼用夏、商、周三代的礼仪。查考《士丧礼》,既然士不是圣人,也使用夏祝、商祝,那是指祝官熟悉夏礼、商礼,其实都是周礼。这与孔子使用三代礼仪的意义不同。孔子使用三代礼仪,不算僭越,只是使用大夫级别的礼仪罢了。一定要使用三代礼仪,是因为圣人德行完备,具备三代的文化制度。陈祥道说:门人认为孔子有别人达不到的道,所以用别人不能实行的礼仪来报答他。这虽然是礼仪兼用三代,也不过是依据情感来制定仪节罢了。所以子贡在墓旁守孝六年,孟子不认为他不对;门人用三代厚葬的礼仪,君子不认为他们过分。

查考《丧大记》:大夫有彩绘的帷帐、彩绘的棺饰、素锦、褚纁色的纽结、黻纹、画着图案的招魂幡和披饰。《士丧礼·既夕记》说:“乘车载着旌旗”,那么这三种棺饰,大夫和士都使用。说:“夏、殷、周,只是特别记载,推究其制度所由来的渊源,以显示其制度符合古制,并非一定要以此来显示其盛大。”郑玄说:“使用三王,是指使用三王时代所制定的礼仪,不是说使用三代王者的礼仪。”孔颖达说“使用三代大夫的礼仪”,也是想当然罢了。

子张去世,公明仪为他树立标志。用褚布做幕,底色是丹红色,在四个角落画着像蚂蚁爬行交错的花纹。这是殷代士人的礼仪【褚,音吕;幕,音莫;蚁,音绮】

正义郑康成说:用丹布做幕作为褚覆盖在棺上,不建墙饰,不画招魂幡,在褚布的四个角上画画,其花纹像蚂蚁往来交错,蚂蚁即蚍蜉,殷代的蚁结花纹像现在的蛇纹。画子张学习孔子,效法殷礼。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孔子弟子送葬车饰,学习孔子实行殷礼的事情。公明仪、子张是弟子,也是曾子的弟子。褚是覆盖棺木的东西,大夫以上其形状像帷帐,士则没有褚。现在公明仪尊敬他的老师,所以特意制作褚,但只用幕的形状,用丹红色的布制作。之所以不建墙饰、不画招魂幡,是因为使用殷礼。画蚂蚁花纹,是殷代士人的装饰。公明仪虽然尊敬他的老师,只使用殷法,不建墙饰、不画招魂幡,只是特别增加了褚幕罢了。

通论陈祥道说:“殷礼质朴,周礼文饰。质朴则厚重,文饰则轻薄。子张的时代,已经非常文饰了,所以门人遵循质朴来补救这种弊端。这是《易经·小过》中‘过乎俭’的意思,也是孔子想要遵循先进之人的意图。”《礼记》说:“在屋中霤处掘地洗澡,毁掉灶台来系足,以及毁坏宗庙越级行走,这是殷代的道法。”学者实行这些,那么丧礼就遵循殷代,这是孔门所崇尚的。

子夏问孔子说:“对待杀父母的仇人,该怎么办?”孔子说:“睡在草席上,枕着盾牌,不做官,不与他共存于天下。如果在市场或朝廷遇见他,不放下兵器就与他搏斗。”子夏说:“请问对待杀兄弟的仇人,该怎么办?”孔子说:“做官,不与他共处一国。如果奉君命出使,即使遇见他也不与他搏斗。”子夏说:“请问对待杀堂兄弟的仇人,该怎么办?”孔子说:“不做带头报仇的人,如果主人能报仇,就拿着兵器跟在他后面【仇音求,苫音占,枕音鸩,朝音遥,衔音咸,使音吏,従音从,又音用,魁音回,陪音回】

正义郑康成说:“对待杀父母的仇人,虽然除去丧服居住,仍然像居丧一样。干是盾牌,不与他共存于天下,就是不能与他一起活着。不放下兵器,是说即使到市场或朝廷,也不放下兵器。兄弟的仇人,如果奉君命就不搏斗,是因为害怕失败而废弃君命。魁是首领的意思,天文北斗魁是首,杓是末,拿着兵器跟在他后面,是替他承担可能失败的责任【孔疏:负指搏斗而不胜】孔颖达说:“这是论述亲疏不同报仇的方法。”

通论孔颖达说:兵器不能进入公门,现在能够持兵,是因为阍人掌管中门的禁令,兵器只是不能进入中门罢了。如果大规模询问众人在皋门之内,那么就可以进入。如果朝廷设在野外,或者在县鄙乡遂,只要有公事的地方,都称为朝。兵器,也是指佩刀以上,不一定是矛戟。《曲礼》说:“兄弟的仇人不放下兵器。”这里说父母的仇人不放下兵器,是指父母与兄弟的仇人都不放下兵器。这里说兄弟的仇人,如果奉君命出使就不搏斗。这两段文字互相补充,才完整。堂兄弟既不做带头报仇的人。如果主人能自己报仇,就拿着兵器跟在他后面协助。方慤说:市场朝廷不是战斗的地方,尚且不放下兵器,那么就没有什么地方不拿着兵器了。奉君命出使,遇见仇人不搏斗,是不敢因为私仇妨碍公事。《曲礼》说交游的仇人,而没有提到堂兄弟;这里说堂兄弟的仇人,而没有提到交游者,大概交游的仇人尚且不共处一国,那么堂兄弟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对于堂兄弟尚且不做带头报仇的人,那么对于交游者不做带头报仇的人就可以知道了。它们的话是互相完备的。

查考柳宗元驳斥复仇议说:“所谓的仇,是指冤屈压抑、沉痛而号哭无处申诉,而不是指触犯法律、陷入死刑,而说‘他杀了我,我就杀他’,不议论是非曲直,只是欺凌弱小罢了。”《周礼》调人掌管调解万人的仇怨,凡是杀人而合乎义理的,命令不要报仇;报仇的处死。有反杀的,国家与他结仇。《春秋公羊传》说:“父亲不被诛杀,儿子报仇,可以;父亲被诛杀,儿子报仇,这是递相杀戮的道理。”复仇不能消除祸害,如果拿这个来判定两

杀,则合于礼矣。此议正与经相足。

译处死他,就符合礼制了。这个建议正好与经典相补充。

孔子之丧,二三子皆绖而出。羣居则绖,出则否。

正义郑氏康成曰:尊师也。羣谓七十二弟子相为朋友服。子夏曰:吾离羣而索居,出谓有所之适。然则凡吊服加麻者,出则变服。姚氏舜牧曰:皆绖而出,是初丧孔子时所服。羣居则绖,出则否,是初丧以后时所服。陈氏澔曰:吊服加麻者,出则变之。今出外而不免绖,所以隆师也。羣者,诸弟子相为朋友之服也。《仪礼》注云:朋友虽无亲,有同道之恩,相为服缌之绖带,亦吊服也,故出则免之。

存疑:陆氏佃曰:“二三子,盖谓七十子知师之深者也。孔子之徒三千,不在七十子之列,羣者也。”张子曰:“羣居则绖,出则否,丧常师之礼也。绖而出,特厚于孔子也。”

案《家语》子夏曰:「入宜绖而居,出则不绖。」子游曰:「吾闻诸夫子,朋友居则绖,出则否。」丧所尊则绖而出可也。文尤眀备,则羣谓朋友。郑注甚眀吴澄谓「羣」字断句未安,失攷耳。

  易墓非古也【易以豉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易谓芟治草木。」孔氏頴达曰:「此论墓内不合芟治之事。墓谓冢旁之地,易谓芟草木,不使荒▯;不易者,使有草木如丘陵然。古者殷以前,墓而不坟,是不易治也。」

存异,姚氏舜牧曰:「易墓,移易其墓之谓古人立墓,惟求安亲之体魄。后世惑于堪舆家之▯有思移易其墓者,故记礼者特严为之防耳。」

案《易》脩治也,即古不脩墓之意。姚疑惑于堪舆之▯戒其迁徙,则古従无迁墓者。杜氏之▯在季氏寝阶下,犹不敢迁。堪舆家言,始于晋郭璞之▯经》不特周人无此事,汉人亦不知有此语也。

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丧主哀,祭主敬。孔氏頴逹曰:丧礼有余,谓明器、衣衾之属多也;祭礼有余,谓爼豆、牲牢之属多也。陈氏澔曰:有其礼而无其财,则礼或有所不足,哀敬则可自尽也。此夫子反本之论,亦宁俭宁戚之意。吴氏澄曰:哀敬,言其心,礼之本也;礼,言其物,礼之文也。礼有本有文,本固为重。然谓之与其谓之,不若此矫世救弊之辞尔。

曾子吊于负夏,主人既祖,填池,推柩而反之,降妇人而后行礼。従者曰:“礼与?”曾子曰:“夫祖者,且也。且,胡为其不可以反宿也?”从者又问诸子游曰:“礼与?”子游曰:“饭于牖下,小敛于戸内,大敛于阼,殡于客位,祖于庭,▯于墓,所以即逺也。故丧事有进而无退。”曾子闻之曰:“多矣乎,予出祖者【推昌隹反,又吐回反,柩其久反,従才用反,与音余,夫音扶,饭烦晚反,牖旱久反,敛力验反,阼才故反,填池依注作奠彻】

正义郑氏康成曰:「负夏,卫地。祖,谓移柩车去载处为行始也。推柩而返于载,防荣。曽子吊,欲更始也。填池,当为奠彻声之误也。奠彻,谓彻遣奠设祖奠礼。既祖而妇人降,今既反柩,妇人辟之,复升堂矣【孔疏:「既夕礼文,以既祖,柩车南出,阶间既空,故妇人得降立阶间。今柩车反还阶间,故妇人辟之升堂。妇人既已升堂,柩车未廻南出,则妇人未合降也。今乃降之者,以曾子贤人,欲矜夸賔于此妇人也】柩无反而反之,而又降妇人,盖欲矜賔于此,妇人皆非也。従者怪之,且未定之辞。孔氏頴达曰:「此论负夏氏▯礼所失之事。案《既夕礼》启殡之后,柩迁于祖重,先奠従柩従升,自西阶正柩于两楹间。郑注云:「是时柩北首,设奠于柩西。」此奠谓启殡之奠也。质眀彻去启奠,乃设迁祖之奠于柩西,至日侧乃却下柩,载于阶间,乗蜃车载讫,降下迁祖之奠,设于柩车西,当前束时,柩犹北首,乃饰柩设披属引,彻去迁祖之奠,迁柩向外而为行始,谓之祖也。妇人降即位于阶间,乃设祖奠于柩西,至厥眀彻祖奠,又设遣奠于柩车之西,然后彻之,苞牲取下体以载之,遂行。此是启殡之后至柩车出之节也。曽子因主人荣已不欲指

译孔子去世,弟子们都系着丧带出门。大家聚在一起时就系丧带,出门时就不系。

郑玄解释说:这是为了尊崇老师。群,指七十二位弟子互相以朋友之礼服丧。子夏说:“我离开群体而独自居住”,出,指有所前往。那么凡是吊丧时加戴麻带的,出门时就更换服饰。姚舜牧说:都系着丧带出门,这是刚丧孔子时所穿的服饰。聚在一起就系丧带,出门就不系,这是刚丧之后所穿的服饰。陈澔说:吊丧时加戴麻带的,出门时就更换。现在出门却不除去丧带,是为了隆重对待老师。群,是各位弟子互相以朋友之礼服丧。《仪礼》注说:朋友虽然没有亲属关系,但有同道的情谊,互相以缌麻的丧带服丧,这也属于吊丧的服饰,所以出门时就除去丧带。

存疑:陆佃说:“二三子,大概是指七十位深知老师的弟子。孔子的门徒三千,不在七十子之列,属于群。”张载说:“聚在一起就系丧带,出门就不系,这是为普通老师服丧的礼仪。系着丧带出门,是对孔子特别厚待。”

按《家语》子夏说:“进入室内适宜系丧带而居住,出门就不系丧带。”子游说:“我听老师说过,朋友聚在一起就系丧带,出门就不系。”为所尊崇的人服丧,系着丧带出门是可以的。文义尤其明白完备,那么群指朋友。郑玄的注释很明白,吴澄认为“群”字断句不妥,是考察失误。

修整墓地不是古礼【易,音豉】

郑玄解释说:“易,指修剪治理草木。”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墓内不适合修剪治理的事情。墓,指坟墓旁边的土地,易,指修剪草木,不让其荒芜;不修整的,是让草木像丘陵一样自然生长。古时候殷朝以前,埋葬而不堆土成坟,就是不修整治理。”

存异:姚舜牧说:“易墓,是迁移更改墓地的意思。古人设立墓地,只求安顿亲人的体魄。后世被堪舆家迷惑,有想要迁移更改墓地的人,所以记录礼制的人特意严厉地加以防范。”

按《易》有修治的意思,就是古人不修整墓地的意思。姚舜牧疑惑于堪舆家的说法,告诫不要迁徙,那么古人从来没有迁徙墓地的。杜预的墓在季氏寝阶下,尚且不敢迁移。堪舆家的言论,始于晋代郭璞,《经典》不仅周人没有这种事,汉人也不知道有这种说法。

子路说:“我听老师说过,丧礼,与其哀痛不足而礼节有余,不如礼节不足而哀痛有余。祭礼,与其恭敬不足而礼节有余,不如礼节不足而恭敬有余。”

郑玄解释说:丧礼以哀痛为主,祭礼以恭敬为主。孔颖达说:丧礼有余,指明器、衣衾之类过多;祭礼有余,指俎豆、牲牢之类过多。陈澔说:有礼节而没有财力,那么礼节或许有所不足,但哀痛和恭敬则可以自我尽致。这是老师返本归真的议论,也有宁可节俭宁可悲痛的意思。吴澄说:哀痛和恭敬,说的是内心,是礼的根本;礼,说的是物品,是礼的文饰。礼有根本和文饰,根本固然重要。然而说与其……不如……,这是矫正世道、补救弊端的言辞罢了。

曾子到负夏吊丧,主人已经举行祖祭,撤去奠礼,推动灵柩又返回来,让妇人降下台阶然后行礼。随从的人说:“合乎礼吗?”曾子说:“祖祭,是暂且的意思。暂且,为什么不可以返回住宿呢?”随从的人又问子游说:“合乎礼吗?”子游说:“在窗下饭含,在户内小殓,在阼阶大殓,在客位停殡,在庭院举行祖祭,在墓地安葬,这是为了逐渐远离。所以丧事只有前进而没有后退。”曾子听说后说:“我出去举行祖祭的次数太多了【推,音昌隹,又音吐回;柩,音其久;从,音才用;与,音余;夫,音扶;饭,音烦晚;牖,音旱久;敛,音力验;阼,音才故;填池,依注作奠彻】

郑玄解释说:“负夏,是卫国的地方。祖,指移动灵柩车离开停放处,作为出行的开始。推动灵柩返回停放处,防止荣耀。曾子吊丧,想要重新开始。填池,应当是奠彻的误写。奠彻,指撤去遣奠,设置祖奠的礼仪。已经举行祖祭而妇人降下,现在既然返回灵柩,妇人避开,又登上堂了【孔疏:‘既夕礼’文中,因为已经举行祖祭,灵柩车向南出去,台阶之间已经空出,所以妇人得以降下站在台阶之间。现在灵柩车返回台阶之间,所以妇人避开登上堂。妇人既然已经登上堂,灵柩车还没有回转向南出去,那么妇人就不应该降下。现在却让她们降下,是因为曾子是贤人,想要在此妇人面前夸耀宾客】灵柩本不返回却返回,而又让妇人降下,大概是想在此夸耀宾客,妇人都不对。随从的人感到奇怪,而且是不确定的言辞。孔颖达说:“这是论述负夏氏在礼制上的失误。按《既夕礼》,启殡之后,灵柩迁移到祖位,先设奠跟随灵柩跟随升堂,从西阶将灵柩正于两楹之间。郑注说:‘这时灵柩头朝北,在灵柩西侧设奠。’此奠指启殡的奠。天明撤去启殡的奠,于是在灵柩西侧设置迁祖的奠,到日侧时便放下灵柩,载于台阶之间,乘坐蜃车,载完后,降下迁祖的奠,设在灵柩车西侧,当前束时,灵柩仍然头朝北,于是装饰灵柩设置披和引,撤去迁祖的奠,迁移灵柩向外作为出行的开始,称为祖。妇人降下就位站在台阶之间,于是设置祖奠在灵柩西侧,到天明撤去祖奠,又设置遣奠在灵柩车西侧,然后撤去,包裹牲体取下部分以装载,于是出发。这是启殡之后到灵柩车出发的节次。曾子因为主人荣耀自己,不想指责

其错失,既闻子游之答,自知已说之非,故善服子游多犹胜也。言子游所说出祖之事胜于我所说也。」方氏慤曰:「殡以攅于外,祖以祭于行,葬以蔵于野,自饭至▯渐而愈逺,以义断恩,故有进而无退。负夏之丧既祖而填池矣,以曽子之吊遂推柩而反之,降妇人而后行礼,此従者所以疑其非礼也。夫祖固有且意以祭于行始,方来有继故耳,而曽子遂以为可以反宿,则非也。自饭于牖下至▯于墓,与《坊记》所言皆同。」陈氏澔曰:「从者疑曽子之言,故又请问于子游也。饭于牖下者,尸沐浴之后,以米及贝实尸之口中也。时尸在室中牖下,南首也。士丧礼,小敛衣十九称,大敛三十称。敛者,包裹敛蔵之也。小敛在戸之内,大敛出在东阶,未忍离其为主之位也。主人奉尸敛于棺,则在西阶矣。掘肂于西阶之上,肂陈也,谓陈尸于坎也。置棺于肂中而涂之,谓之殡。及启而将▯,则设祖奠于祖庙之中庭而后行。自牖下而戸内而阼而客位而庭而墓,皆一节逺于一节,此谓有进而往,无退而还也。岂可推柩而反之乎?多犹胜也。曽子闻之,方悟已▯之非,乃言子游所▯出祖之事胜于我之所▯出祖也。存异孔氏頴达曰:曽子来吊,正当主人祖祭之眀旦,既彻祖奠,设遣奠之时,主人荣曽子之来,乃彻去遣奠,更设祖奠,推柩少退而反之,向北又遣妇人升堂至眀旦,妇人従堂更降而后行遣车礼【案遣车无所谓礼,行遣车礼,车字疑奠之讹】胡氏铨曰:池以竹为之,衣以青布,丧行之饰,所谓池视重霤是也。填与县同,鱼以实之,谓将行也。郑改填池为奠彻,未详。陆氏佃曰:池,殡坎也。既祖则填之,故曰主人既填池。孔丛子曰:埋柩谓之肂,肂坎谓之池是也。

译那些错失之处,既然听到了子游的回答,自己便知道先前所说的不对,因此心悦诚服地认为子游的见解大多胜过自己。意思是说,子游所阐述的出祖之事,胜过我所阐述的。」方氏慤说:「停殡是将棺木暂置于室外,出祖是在出行时举行祭祀,安葬是将棺木埋藏于野外,从饭含到安葬,逐渐越来越远,这是用礼义来节制哀情,所以只有前进而没有后退。负夏的丧事,已经出祖却填平了殡坎,因为曾子前来吊唁,于是推回棺木返回,让妇人降下堂来之后才举行礼仪,这就是随从者怀疑这不合礼的原因。出祖本来就有暂留之意,以便在出行开始时进行祭祀,因为接下来还有后续仪式,而曾子却认为可以返回住宿,这是不对的。从在窗下饭含到安葬于墓,与《坊记》所说的都相同。」陈氏澔说:「随从者怀疑曾子的话,所以又向子游请问。在窗下饭含,是指尸体沐浴之后,用米和贝放入死者口中。当时尸体在室内的窗下,头朝南。《士丧礼》规定,小敛时衣服十九套,大敛时三十套。敛,就是包裹收敛的意思。小敛在门内,大敛在东侧台阶,不忍心离开主人所在的位置。主人捧着尸体入棺,则是在西侧台阶。在西侧台阶上挖掘殡坎,肂就是陈,指将尸体陈放在坑中。将棺木放入殡坎中并涂抹泥土,称为殡。等到启殡将要安葬时,则在祖庙的中庭设置祖奠,然后出发。从窗下到门内,再到主位,再到客位,再到庭院,再到墓地,都是一步比一步远,这就叫做只有前进而没有后退。怎么可以推回棺木返回呢?子游的见解大多胜过曾子。曾子听后,才醒悟自己先前做法的错误,于是说子游所阐述的出祖之事胜过我所阐述的。存异孔氏颖达说:曾子前来吊唁,正值主人举行祖祭的第二天早晨,已经撤去祖奠,设置遣奠的时候,主人因为曾子前来而感到荣耀,于是撤去遣奠,重新设置祖奠,将棺木稍微推退返回,向北又让妇人升堂直到第二天早晨,妇人从堂上再次降下之后才举行遣车礼仪【按遣车无所谓礼仪,行遣车礼,车字可能是奠字的讹误】胡氏铨说:池是用竹子制成的,外面覆盖青布,是丧礼出行的装饰,所谓池视重霤就是如此。填与县同,用鱼来填充,表示将要出发。郑玄将填池改为奠彻,原因不详。陆氏佃说:池,就是殡坎。已经出祖就填平它,所以说主人已经填平殡坎。《孔丛子》说:埋柩的地方称为肂,肂的坑称为池,就是这样。

案注又降妇人,▯本承上妇人复升堂言之,谓柩反阶间,妇人避之,升堂而主人又令之降耳。孔氏前后▯俱眀此,独判升降为二时,又误以曽子行吊礼为遣车礼,不但非郑注义,且与降妇人▯悖矣。又诸经无以殡肂为池者,此在既祖之后,尤不应言填池也。陆氏好为异,▯此亦其一耳。又饰柩一池,在祖奠前,胡氏移之既祖后,亦非,且填亦不可训为县也。

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曽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为习于礼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主人既小敛,袒括发,子游趋而出,袭裘带绖而入。曽子曰:「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裼,星歴反。夫夫,上音扶,下如字。袒,徒旱反。括,古活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曽子盖知临丧无饰,夫夫犹言此丈夫也。子游于时名为习礼,故曽子疑之。子游于主人变乃变,曽子遂服是善子游言。孔氏頴达曰:此论吊礼得失之事。凡吊丧之礼,主人未变之前,吊者吉服,又袒去上服以露裼衣,此裼衣而吊是也。主人既变,虽着朝服而加武以绖,又掩其上服,若朋友又加带,则此袭裘带绖而入是也。武,吉冠之卷也。加武者,眀不改冠,但加绖于武。方氏慤曰:掩而袭衣谓之袭裘,露而裼衣谓之裼裘。以裘在二衣之内,故皆曰裘也。

余论张子曰:曽子、子游同吊,异服,必是去有先后,各守所闻而往。窃疑曽子、子游分契与常人殊,一人失礼,必面相告,岂有私指示人而不告之者?曽子有子,言游軰一时行礼,犹有不同。盖时已礼壊乐崩,故至后世文献不足,尤难行也。

存疑。孔氏頴达曰:「吊者吉服,羔裘▯冠,缁衣素裳。又袒上服,以露裼衣。」

案郑注谓士吊服疑衰素裳当事亦弁绖庶人吊服素委貌或曰士吊素委貌加朝服郑非之曰羔裘▯冠不以吊何朝服之有而孔言羔裘▯冠缁衣何邪

子夏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不和,弹之而不成声,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见贤遍反,予羊汝反,和音禾,或胡卧反,忘音亡】

正义郑氏康成曰:「见谓见于孔子作起也。乐由人心,二者虽情异善,其俱顺礼也。」孔氏頴逹曰:「此言子夏子张除丧顺礼之事。」吴氏澄曰:「和之谓调▯,乐由人心,琴者乐事也。圣人之礼以中为度,二子各能损益其情而顺于礼,善矣。」

通论方氏慤曰:「四制曰:『祥之日,鼓素琴,示民有终也。』先王制礼如此,故二三子除丧而见孔子,各子之琴。」胡氏铨曰:「孟献子禫县而不乐,夫子善之。」又夫子

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则除丧,如子夏可也。存疑,孔氏頴逹曰:「案《家语》及《诗传》皆言子夏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衎衎而乐。闵子骞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切切而哀。与此不同,疑彼为正。盖子夏丧亲无异闻,闵子骞至孝,孔子善之也。」

案子夏笃信其情,挚子张务外其情,浮此记于二贤,颇肖至闵子切切而哀,理固有之。若子夏则当以此记为正,丧尔亲使民未有闻之説,不可据也。

司寇惠子之丧,子游为之麻衰,牡麻绖。文子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敢辞。」子游曰:「礼也。」文子退。反哭,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文子又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敢辞。」子游曰:「固以请。」文子退,扶适子南面而立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虎也,敢不复位。」子游趋而就客位【为并于蒍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恵子,卫将军文子弥牟之弟恵叔兰也。生虎者【孔疏:世本:灵公生昭子郢,郢生文子木及恵叔兰,兰生虎,为司寇氏。弥牟,木之字也】恵子废适立庶子游为之,重服以讥之【孔疏:子游麻衰乃吉服十五升,防于吊服,而云重服以讥之者,据牡麻绖为重也。吊服弁绖大如缌之绖一股而环之,今用牡麻绞绖与齐衰绖同也】麻衰以吉服之布为衰也【

译查考郑玄注又提到让妇人降下,〇这是承接上文妇人又升堂的话而言,意思是灵柩返回台阶之间,妇人回避,升上堂后主人又命令她降下。孔颖达前后〇都阐明此意,唯独将升降分为两个时间,又错误地将曾子行吊礼当作遣车礼,这不仅不符合郑注的原意,而且与让妇人降下的〇说法相违背。又各经中没有将殡宫称为池的,这处在既祖之后,更不应该说填池。陆德明喜好标新立异,〇这也是其中之一。又装饰灵柩一池,在祖奠之前,胡氏将其移至既祖之后,也是错误的,况且填也不能解释为悬挂。

曾子穿着皮衣去吊丧,子游袒露皮衣去吊丧。曾子指着子游向人示意说:“那个人是熟悉礼仪的人,怎么可以袒露皮衣去吊丧呢?”主人已经小敛,袒露左臂,束发,子游快步走出,穿上皮衣,系上丧带和麻绖,然后进入。曾子说:“我错了,我错了。那个人是对的。”【裼,音星歴。夫夫,上音扶,下如字。袒,音徒旱。括,音古活】

正义郑康成说:曾子大概知道临丧没有装饰,夫夫犹言此丈夫也。子游在当时以熟悉礼仪闻名,所以曾子怀疑他。子游在主人改变服饰时才改变,曾子于是佩服,认为子游说得对。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吊礼得失的事情。凡是吊丧的礼仪,在主人未改变服饰之前,吊者穿吉服,又袒去上衣以露出裼衣,这就是裼衣而吊。主人已经改变服饰,虽然穿着朝服而加上武(吉冠的卷边)以系麻绖,又掩上衣,如果是朋友又加带,这就是袭裘带绖而入。武,是吉冠的卷边。加武,表明不改变冠,只是在武上加麻绖。方慤说:掩上衣而穿皮衣叫做袭裘,露裼衣而穿皮衣叫做裼裘。因为皮衣在两件衣服之内,所以都称为裘。

余论张载说:曾子、子游同去吊丧,服饰不同,必定是出发有先后,各自坚守所听说的而去。我怀疑曾子、子游的情谊与常人不同,一人失礼,必定当面告知,哪有私下向人示意而不告知的?曾子有弟子,言游辈一时行礼,尚且有所不同。大概当时已经礼坏乐崩,所以到后世文献不足,尤其难以实行。

存疑。孔颖达说:“吊者穿吉服,羔裘〇冠,缁衣素裳。又袒去上衣,以露出裼衣。”

查考郑注说士吊服疑衰素裳,当事也弁绖,庶人吊服素委貌,或说士吊素委貌加朝服,郑非难说羔裘〇冠不以吊,何朝服之有,而孔说羔裘〇冠缁衣,为什么呢?

子夏刚除丧来见,孔子给他琴,调音而不和谐,弹奏而不能成声,起身说:“哀伤还未忘记,先王制定的礼仪不敢超过。”子张刚除丧来见,孔子给他琴,调音而和谐,弹奏而成声,起身说:“先王制定的礼仪,不敢不达到。”【见音贤遍,予音羊汝,和音禾,或音胡卧,忘音亡】

正义郑康成说:“见谓见于孔子,作起也。乐由人心,二者虽然情感不同,但都顺于礼。”孔颖达说:“这是说子夏子张除丧顺礼的事情。”吴澄说:“和之谓调〇,乐由人心,琴者乐事也。圣人的礼仪以中为度,二子各自能增减其情感而顺于礼,很好。”

通论方慤说:“《四制》说:‘祥祭之日,鼓素琴,示民有终也。’先王制定礼仪如此,所以二三子除丧来见孔子,各自给他琴。”胡铨说:“孟献子禫祭悬挂乐器而不演奏,孔子认为好。”又孔子

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那么除丧,像子夏那样是可以的。存疑,孔颖达说:“查考《家语》及《诗传》都说子夏丧毕,孔子给他琴,援琴而〇,衎衎而乐。闵子骞丧毕,孔子给他琴,援琴而〇,切切而哀。与此不同,怀疑彼为正。大概子夏丧亲没有异闻,闵子骞至孝,孔子认为好。”

查考子夏笃信其情,挚子张务外其情,浮此记于二贤,颇肖至闵子切切而哀,理固有之。若子夏则当以此记为正,丧尔亲使民未有闻之说,不可据也。

司寇惠子的丧事,子游为他穿麻衰,牡麻绖。文子推辞说:“您屈尊与弥牟的弟弟交游,又屈尊为他穿丧服,敢推辞。”子游说:“这是礼。”文子退下。反哭,子游快步走到诸臣的位置。文子又推辞说:“您屈尊与弥牟的弟弟交游,又屈尊为他穿丧服,又屈尊临他的丧,敢推辞。”子游说:“本来已经请求。”文子退下,扶着嫡子南面而立说:“您屈尊与弥牟的弟弟交游,又屈尊为他穿丧服,又屈尊临他的丧,虎也,敢不复位。”子游快步走到客位【为音并于蒍】

正义郑康成说:惠子,卫将军文子弥牟的弟弟惠叔兰也。生虎者【孔疏:世本:灵公生昭子郢,郢生文子木及惠叔兰,兰生虎,为司寇氏。弥牟,木之字也】惠子废嫡立庶,子游为他穿重服以讥讽他【孔疏:子游麻衰乃吉服十五升,防于吊服,而云重服以讥之者,据牡麻绖为重也。吊服弁绖大如缌之绖一股而环之,今用牡麻绞绖与齐衰绖同也】麻衰以吉服之布为衰也【

孔疏:诗云:麻衣如雪。又闲传云:大祥素缟麻衣,皆吉服之布也。案吊服锡衰十五升,去其半疑衰十四升,今子游麻衰乃吉服十五升陆氏佃曰:锡衰加麻师之服也,麻衰加麻朋友之服也】文子辞曰:辱与弟游,谢其存时也,敢辞止之服也。子游名习礼,文子亦以为当然,未觉其所讥。子游趋就臣位,深讥之也。大夫之家臣位在賔后【孔疏:大夫之賔位在门东近北大夫之家臣位亦在门东而南近门,并皆北乡,故郑注谓在賔后也】文子又辞止之在臣位也。子游再不従命,文子方觉所讥,亲扶适子虎而辞敬子游也。南面而立,则诸臣位在门内北面眀矣。子游趋就客位,所讥行也孔氏頴逹曰:此论子游讥司寇恵子废适立庶得行之事方氏慤曰:牡麻即雄麻,所谓枲也。

译孔颖达疏说:《诗经》说:“麻衣洁白如雪。”又《闲传》说:“大祥祭时穿的素缟麻衣,都是吉服所用的布料。”查考吊服中的锡衰是十五升布,去掉一半则是十四升的疑衰,如今子游穿的麻衰却是吉服用的十五升布。陆佃说:“锡衰是加麻的师长之服,麻衰是加麻的朋友之服。”文子推辞说:“承蒙您与我弟弟子游交往,感谢您在世时的关怀,我怎敢接受您为吊丧而穿的丧服呢?”子游以精通礼制闻名,文子也认为理所当然,没有察觉其中的讥讽之意。子游快步走到臣子的位置,这是深深的讥讽。大夫家臣的位置在宾客之后。孔颖达疏说:“大夫家宾客的位置在门东偏北,大夫家臣的位置也在门东但更靠南且近门,都面向北,所以郑玄注说在宾客之后。”文子又推辞,阻止他站在臣子的位置。子游再次不听从命令,文子这才察觉其中的讥讽,亲自扶着嫡长子子虎,恭敬地辞谢子游。子游面向南站立,那么众臣子在门内面向北的位置就明显了。子游快步走到客人的位置,这就是他所讥讽的做法。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子游讥讽司寇惠子废嫡立庶之事得以实行的情况。”方慤说:“牡麻就是雄麻,也就是所说的枲。”

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于庙,垂涕洟。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防乎?亡于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涕他计反,洟音夷;中竹仲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主人文子之子简子瑕也,深衣练冠,凶服变也,待于庙,受吊不迎賔也【孔疏:以死者迁入于庙,今待吊于庙,就死者案士丧礼,始死为君命出,小敛以后为大夫出,是受吊迎賔也。今以除服受吊,故不迎。或曰:此非己君之命,以敌礼待之,故不迎也】中礼之变。陆氏徳眀曰:「自目曰涕,自鼻曰洟。」孔氏頴逹曰:「此论居丧得中礼之变。越人,逺国之人,深衣是既祥之麻衣制,如深衣练冠,未祥之练冠,不用既祥之缟冠。以始来吊也,始死至练祥来吊,是有文之礼;祥后来吊,是无文之礼。子游言文氏之子庶防,能行无文之礼,其举动中于礼之变节也。」陈氏祥道曰:「文子于其非丧非无丧之时,能防之以非丧非无丧之礼,中乎有于礼者之礼,未足以为善;中乎亡于礼者之礼,则善矣。」陈氏澔曰:「将军文子即弥牟也,主人文子之子也。礼无吊人于除丧之后者,亦无除丧后受人之吊者。深衣吉凶可以通用,小祥练服之冠,不纯吉亦不纯凶。庙者,神主之所在,待而不迎,受吊之礼也。不哭而垂涕,哭之时已过,而哀之情未忘也。庶防近也,子游善其防礼之变,故曰『文氏之子,其近于礼乎』。虽无此礼而为之礼,其举动皆中节矣。」

通论孔氏頴达曰:縁之以布曰麻衣,縁之以素曰长衣,縁之以采曰深衣。杂记云:「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注云:「有以丧事赠赗来者,虽不及时,犹变服祥祭之服以受之,重其礼也。」此谓曽来吊祥后,为丧事更来者,故缟冠;卫将军文子之子,则于始来者,故练冠也。姚氏舜牧曰:「夫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识得亡于礼者之礼,便知有于礼者。有时乎其不必拘,故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諡,周道也。绖也者,实也。掘中霤而浴,毁灶以缀足,及葬,毁宗躐行,出于大门,殷道也。学者行之【冠,古乱反。掘,求月反。又,求勿反。霤,力救反。缀,竹力反。又,竹卫反。躐,良彻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绖所以表哀戚,掘中霤,毁灶,毁宗,眀不复有事于此。周人浴不掘中霤,▯不毁宗,躐行毁宗,毁庙门之西而出,行神之位在庙门之外,学于孔子者行之,效殷礼也。孔氏頴达曰:此论殷周礼异之事。人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同等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年至五十,耆艾转尊,又舍其二十之字,直以伯仲别之。至死而加諡。士冠礼已有伯某甫、仲叔季者,彼时虽云伯仲,皆配某甫而言。至五十直呼伯仲尔。此皆周道,殷以上生号仍为死称,更无别諡。尧、舜、禹、汤是也。中霤,室中也。死而掘室中之地,作坎,一则言此室于死者无用,二则以牀架坎上,尸于牀上浴,令水入坎中也。毁灶,缀足者,一则示死无复饮食,二则恐死人冷彊足辟戾,不可着屦,故用毁灶之甓连缀其足,令直可着屦也。毁宗,毁庙也。殷人殡于庙,至▯出,毁庙门西边墙而出于大门。所以然者,一则眀此庙于死者无事,故毁之【方氏慤曰:示不复祭享于此】二则行神之位在庙门西边,当所毁宗之外。若生时出行,则为坛币告行神,告竟车躐行坛上而出,使道中安穏。今柩行向毁宗防出,仍得躐此行坛,如生时也。方氏慤曰:绖之所用,男子重首,妇人重腰,皆用其所重,非徒为虚名而已,故曰绖也者实也。

通论叶氏梦得曰:「子生三月,父名之;至冠,字而不名,所以尊名也。五十为大夫,有位于朝,但曰伯仲而不字,所以尊字也。礼固有次第。士冠礼,既冠而字,曰伯某甫、仲、叔、季,惟其所当。伯仲皆在上,所以为字者在下,如伯牛、仲弓、叔肸、季友之类是也。至于五十为大夫,但言伯仲而冠之以氏

译将军文子去世,(其子)已经除服,然后越国人来吊唁。主人穿着深衣、戴着练冠,在宗庙里等待,流着眼泪鼻涕。子游看了,说:“将军文氏的儿子,大概接近礼吧?这是礼所没有的礼。他的举动合乎礼的变通。”

正义郑康成说:“主人是文子的儿子简子瑕,深衣练冠,是凶服的变通,在宗庙等待,接受吊唁而不迎接宾客。因为死者已迁入宗庙,现在在宗庙等待吊唁,按照《士丧礼》,刚死时为君命而出迎,小敛以后为大夫而出迎,这是接受吊唁时迎接宾客的礼节。现在因为已除服而接受吊唁,所以不迎接。或者说,这不是自己国君的命,用对待敌国的礼节对待他,所以不迎接。这是合乎礼的变通。陆德明说:‘从眼睛流出叫涕,从鼻子流出叫洟。’孔颖达说:‘这里论述居丧合乎礼的变通。越人,是远方国家的人,深衣是既祥之后的麻衣制度,像深衣练冠,是未祥之前的练冠,不使用既祥之后的缟冠。因为刚开始来吊唁,从刚死到练祥来吊唁,是有文饰的礼;祥祭后来吊唁,是无文饰的礼。子游说文氏的儿子大概接近,能实行无文饰的礼,他的举动合乎礼的变通节制。’陈祥道说:‘文子在那非丧非无丧的时候,能用非丧非无丧的礼来防备,合乎有于礼者的礼,不足以称为善;合乎亡于礼者的礼,才是善的。’陈澔说:‘将军文子就是弥牟,主人是文子的儿子。礼没有除丧之后吊唁人的,也没有除丧后接受别人吊唁的。深衣吉凶可以通用,小祥练服的冠,不纯吉也不纯凶。宗庙是神主所在的地方,等待而不迎接,是接受吊唁的礼节。不哭而流泪,哭的时候已过,但哀伤之情未忘。庶防是接近的意思,子游赞赏他防备礼的变通,所以说‘文氏的儿子,大概接近礼吧’。虽然没有这种礼却做了礼,他的举动都合乎节制。’

通论孔颖达说:‘边缘用布叫麻衣,边缘用素色叫长衣,边缘用彩色叫深衣。《杂记》说:‘既祥之后,即使不该穿缟衣的,也必须穿缟衣,然后恢复常服。’注说:‘有因丧事赠送赗礼来的,即使不及时,也还是改变祥祭的服装来接受,重视他的礼节。’这里指曾经来吊唁祥祭后,为丧事再次来的,所以戴缟冠;卫将军文子的儿子,则对刚开始来的,所以戴练冠。’姚舜牧说:‘礼虽然先王没有,可以根据义理兴起。懂得亡于礼者的礼,就知道有于礼者。有时不必拘泥,所以说:‘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不做。’

幼年取名,成年取字,五十岁用伯仲称呼,死后加谥号,这是周代的道。绖,是实在的。在室中挖地而浴,毁坏灶台来连接脚,等到下葬,毁坏宗庙,跨越而行,从大门出去,这是殷代的道。学者实行它。

正义郑康成说:‘绖用来表示哀戚,挖室中地,毁坏灶台,毁坏宗庙,表明不再在这里做事。周人沐浴不挖室中地,不毁坏宗庙,跨越而行毁坏宗庙,毁坏庙门西边而出,行神的位在庙门之外,学习孔子的人实行它,效法殷礼。’孔颖达说:‘这里论述殷周礼制不同的事。人刚生三个月而加名,所以说幼名。年二十有为,为人父之道,同等的人不可再叫他的名,所以成年加字。年到五十,年老更尊贵,又舍弃二十岁的字,直接用伯仲区别。到死而加谥号。《士冠礼》已有伯某甫、仲叔季的,那时虽然叫伯仲,都配合某甫来说。到五十直接叫伯仲。这都是周代的道,殷代以上生前的称号仍作为死后的称呼,没有另外的谥号。尧、舜、禹、汤就是这样。中霤,是室中。死了挖室中的地,作坎,一则说这室对死者无用,二则把床架在坎上,尸体在床上沐浴,让水流入坎中。毁坏灶台,连接脚,一则表示死了不再饮食,二则恐怕死人冷硬脚弯曲,不能穿鞋,所以用毁坏灶台的砖连接他的脚,让他直着可以穿鞋。毁坏宗庙,毁坏庙门。殷人殡在庙里,等到出殡,毁坏庙门西边墙而出大门。之所以这样,一则表明这庙对死者无事,所以毁坏它。方慤说:‘表示不再在这里祭祀享祀。’二则行神的位在庙门西边,在所毁坏的宗庙之外。如果生前出行,就设坛币告行神,告完车跨越坛上而出,使道路中安稳。现在灵柩向毁坏的宗庙方向出,仍然得以跨越这行坛,像生前一样。’方慤说:‘绖所用的,男子重头,妇人重腰,都用他们所重的,不只是虚名而已,所以说绖是实在的。’

通论叶梦得说:‘孩子生三个月,父亲给他取名;到成年,取字而不叫名,所以尊重名。五十岁为大夫,在朝廷有职位,只叫伯仲而不叫字,所以尊重字。礼本来有次第。《士冠礼》,成年加字,叫伯某甫、仲、叔、季,随其所当。伯仲都在上,所以作为字的是在下,像伯牛、仲弓、叔肸、季友之类就是这样。至于五十岁为大夫,只说伯仲而冠以氏

,伯仲皆在下,如召伯、南仲、荣叔、南季之▯是也。孔子诸弟子相字,未有以伯仲在下者,盖皆不为大夫也。孔子虽为大夫,但称仲尼。哀公诔之曰:『尼父』。仲山甫、尹吉甫皆周之卿士,而山甫、吉甫犹通称,或者亦以为重与?」陆氏佃曰:「《内则》曰:『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五十以伯仲宜为大夫矣,故此以大夫之法记之。大夫死諡,周道也。」

译伯、仲等排行字放在名字之下,就像召伯、南仲、荣叔、南季那样。孔子的各位弟子互相取字,没有把伯、仲放在下面的,大概是因为他们都没有担任大夫的官职。孔子虽然担任过大夫,但只被称为仲尼。鲁哀公在诔文中称他为“尼父”。仲山甫、尹吉甫都是周朝的卿士,但山甫、吉甫仍然是通行的称呼,或许也是认为这样显得庄重吧?陆佃说:“《礼记·内则》说:‘五十岁任命为大夫,掌管政务。’五十岁使用伯、仲等排行字,适宜担任大夫,所以这里按照大夫的礼制来记载。大夫死后有谥号,这是周朝的礼制。”

存疑方氏慤曰:「生以文为尚,故名字之制,学礼者行周道;死以质为尚,故丧葬之制,学礼者行殷道。」存异贾氏公彦曰:「殷质二十为字之时,兼伯仲叔季呼之;周文二十为字之时,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故《檀弓》云:「五十以伯仲,周道也。」是呼伯仲之时,兼二十为字而言。若孔子生于周代,従周礼呼尼父,至五十去甫,以尼配仲而呼之,曰仲尼是也。若二十以后死,虽未满五十,即呼伯仲,如庆父乃荘公之弟,桓六年荘公生,闵二年庆父死时未五十,号曰共仲。是死时虽未五十,得呼仲叔季也。」

辨正朱子曰:「古者初冠而字,便曰伯某父、仲某父。五十称伯仲,除下两字,犹今人不敢斥尊者呼为防丈之类。今防《仪礼》贾公彦疏,却云:『既冠之时,权以此三字加之,实未甞称到五十方始称此三字。』某初疑其不然,取《礼记》看,孔疏中正如前▯疑,孔疏是。」

子栁之母死,子硕请具。子栁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庻弟之母。”子栁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既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子栁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请班诸兄弟之贫者【硕音石,粥又作鬻,音育】正义:郑氏康成曰:“具,▯之器用也。何以哉?言无其财也。粥,谓嫁之妾,贱取之曰买。”子栁不従,忠恕也。赙布谓古者以钱为泉布,所以通布货财【孔疏:言其流通如水泉】不家于丧,恶因死者以为利也。班诸贫者,以分死者所矜也。禄多则与邻里乡党。孔氏頴达曰:“此论不粥人之母及因死为利之事。”陈氏澔曰:“不粥庶弟之母者义也,班兄弟之贫者仁也。夫粥庶母以治丧,则乏财可知,而不家于丧之言▯然不易,古人之安贫守礼盖如此。”

通论方氏慤曰:「无财不可以为恱,岂宜粥人之母以葬其亲乎?无田禄者不设祭器,岂宜以赙布之余具之乎?」此子栁所以不従子硕之请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子栁,鲁叔仲皮之子。子硕,兄【孔疏:下叔仲皮之子子栁,故知子栁是叔仲皮之子。子硕请粥庶弟之母,故知子硕兄也】

案:此注与疏不确。子栁是其字,后叔仲皮学,子栁非皮之子名栁也。

君子曰:「谋人之军师,败则死之;谋人之▯邑,危则亡之。」正义陈氏祥道曰:「主危臣辱,主辱臣死,故谋人之军师,败则死之;社稷存则与存,社稷亡则与亡,故谋人之▯邑,危则亡之。思其败之死,则无防军师;思其危之亡,则无防▯邑。」应氏镛曰:「众死而义不忍独生焉,得而不死?国危而身不可独存焉,得而不亡?」存疑郑氏康成曰:「利已亡众,非忠也。言亡之者,虽辟贤,非义退也。」吴氏澄曰:「亡,去也。谓去其位也。国亡则臣身当与俱亡,今方危则他人固有能安之者,去位足矣。」

案,则死,则亡,语意责重,人臣非以尚可亡去,开人偷生幸免法也。朱子曰:「君子见危授命,仕危▯者,无可去之义,则谋人之▯邑,而至于危,可以一避位塞责邪?」

公叔文子升于瑕丘,蘧伯玉从。文子曰:「乐哉,斯丘也!死则我欲葬焉。」蘧伯玉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蘧又作璩,其鱼反;从,才用反;又如字。乐,音洛,下同。瑗,于卷反;又,于愿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二子,卫大夫,文子,献公之孙,名防【孔疏案:世本,献公生成子,当当生文子防,防生术,为公叔氏】瑗,伯玉,名。请前刺其欲害人良田也。方氏慤曰:葬之为礼,盖生者之所送终,非死者之所豫择。择之且不可,又况徇己之乐而忘人之害乎?此蘧伯玉有请前之讥也。

存疑。吴氏澄曰:「前犹云豫先也。请前,请为豫定其所。若徇其意,实讥非之。所谓防与之言也。」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则哀矣,而难为继也。”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有节【弁,皮彦反;孺,而注反;传,直専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孺子泣,言声无节【陈氏澔曰:其声无长短髙下之节。

译存疑:方氏慤说:“活着时崇尚文饰,所以命名取字的制度,学礼的人遵循周代的礼法;死后崇尚质朴,所以丧葬的制度,学礼的人遵循殷代的礼法。”

存异:贾氏公彦说:“殷代崇尚质朴,男子二十岁取字时,同时称呼伯、仲、叔、季;周代崇尚文饰,男子二十岁取字时,不称呼伯、仲,到了五十岁才加上伯、仲来称呼。所以《檀弓》说:‘五十岁称呼伯、仲,这是周代的礼法。’这是说称呼伯、仲的时候,是兼着二十岁取字而言的。如果孔子生在周代,遵循周礼称呼尼父,到了五十岁去掉‘父’字,用‘尼’配合‘仲’来称呼,即称为仲尼,就是这样。如果在二十岁以后去世,虽然未满五十岁,也称呼伯、仲,比如庆父是庄公的弟弟,桓公六年庄公出生,闵公二年庆父去世时未满五十岁,谥号称为共仲。这说明去世时虽然未满五十岁,也可以称呼仲、叔、季。”

辨正:朱子说:“古代男子刚行冠礼取字时,就称为伯某父、仲某父。五十岁称呼伯、仲,是去掉下面的两个字,就像现在的人不敢直呼尊长的名字,而称防丈之类一样。现在看《仪礼》贾公彦的疏,却说:‘刚行冠礼时,暂且加上这三个字,实际上并没有称呼,直到五十岁才开始称呼这三个字。’我起初怀疑这不是事实,查阅《礼记》,孔颖达的疏正如前面的疑问,孔疏是正确的。”

子柳的母亲去世,子硕请求置办丧具。子柳说:“用什么办法呢?”子硕说:“请求卖掉庶弟的母亲。”子柳说:“怎么能卖掉别人的母亲来安葬自己的母亲呢?不可以。”安葬之后,子硕想用赠送的布匹剩余的钱来置办祭器。子柳说:“不可以。我听说,君子不因丧事而谋取家财,请把这些分给贫穷的兄弟。”【硕音石,粥又作鬻,音育】

正义:郑氏康成说:“具,是丧事所需的器物。何以哉?是说没有钱财。粥,是说嫁出妾室,低价娶来的称为买。”子柳不听从,是出于忠恕之道。赙布是说古代把金钱称为泉布,用来流通货物钱财【孔疏:说它流通像水泉一样】。不家于丧,是厌恶因死者而谋取利益。分给贫穷的人,是用来分给死者所怜悯的人。俸禄多的就分给邻里乡党。孔氏颖达说:“这是论述不卖别人的母亲以及不因死亡而谋取利益的事情。”陈氏澔说:“不卖庶弟的母亲是义,分给贫穷的兄弟是仁。卖庶母来办理丧事,就知道缺乏钱财了,而不因丧事谋取家财的话确实不可改变,古人安贫守礼大概就是这样。”

通论:方氏慤说:“没有钱财就不能使丧事办得尽善尽美,难道应该卖掉别人的母亲来安葬自己的亲人吗?没有田禄的人不置办祭器,难道应该用赠送布匹的剩余来置办吗?”这就是子柳不听从子硕请求的原因。

存疑。郑氏康成说:“子柳,是鲁国叔仲皮的儿子。子硕,是哥哥【孔疏:下文说叔仲皮的儿子子柳,所以知道子柳是叔仲皮的儿子。子硕请求卖庶弟的母亲,所以知道子硕是哥哥】”

案:此注与疏不准确。子柳是他的字,后来叔仲皮学习,子柳不是皮儿子的名字栎。

君子说:“为人谋划军师,失败了就为之而死;为人谋划城邑,危险了就为之而逃亡。”

正义:陈氏祥道说:“君主危险臣子受辱,君主受辱臣子就死,所以为人谋划军师,失败了就为之而死;社稷存在就与之共存,社稷灭亡就与之同亡,所以为人谋划城邑,危险了就为之而逃亡。想到失败就死,就不会有军师;想到危险就逃亡,就不会有城邑。”应氏镛说:“众人死了而义理不忍心独自活着,能不死吗?国家危险而身体不能独自存在,能不逃亡吗?”

存疑:郑氏康成说:“利己而抛弃众人,不是忠。说逃亡,虽然是躲避贤人,也不是合乎道义的退让。”吴氏澄说:“亡,是离去。是说离开他的职位。国家灭亡则臣子应当与之同亡,现在只是危险,别人本来有能安定它的人,离开职位就够了。”

案:则死,则亡,语意责备沉重,人臣不是以还可以逃亡离去,开人偷生幸免的法门。朱子说:“君子见危授命,在危险的城邑做官,没有可以离开的道理,那么为人谋划城邑,而到了危险的地步,可以逃避职位来搪塞责任吗?”

公叔文子登上瑕丘,蘧伯玉跟随。文子说:“这山丘真令人快乐啊!死后我想葬在这里。”蘧伯玉说:“您喜欢它,那么瑗请求在前面【蘧又作璩,其鱼反;从,才用反;又如字。乐,音洛,下同。瑗,于卷反;又,于愿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这两个人,是卫国的大夫,文子,是献公的孙子,名防【孔疏案:世本,献公生成子,成子生文子防,防生术,为公叔氏】瑗,伯玉,名。请前是讥刺他想害人的良田。”方氏慤说:“丧葬作为礼制,大概是生者送终的事,不是死者预先选择的。选择尚且不可以,又何况顺从自己的快乐而忘记对人的害处呢?这是蘧伯玉请求在前的讥讽。”

存疑。吴氏澄说:“前是说预先。请前,是请求预先确定地点。如果顺从他的意思,实际上是讥讽非议他。所谓防与之言也。”

弁国有个人母亲死了,像小孩子一样哭泣,孔子说:“悲哀是悲哀了,但难以让人效仿。”礼,是为了可以传授,为了可以效仿。所以哭踊有节制【弁,皮彦反;孺,而注反;传,直専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孺子泣,是说声音没有节制【陈氏澔说:他的声音没有长短高低的节制。】

案:言当作有】难继,失礼中也【孔疏:谓此哀之深,后人无能继学之者】陈氏澔曰:「弁,地名【案:即鲁之卞邑】

译按:“言”字应当作“有”字。难以继承,是失礼的表现。【孔颖达疏:是说这哀痛之深,后人没有能够继承学习的人。】陈澔说:“弁,是地名。”【按:就是鲁国的卞邑。】

通论孔氏頴达曰:「杂记曽申问于曽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何常声之有?』与此违者,曽子所言是始死之时,悲哀志懑,未可为节;此之所言,在袭敛之后,可以礼制也。」

案孺慕发于心,而先王必以礼节之者,恐毁不胜丧,比于不慈不孝耳。学者守礼,仍有恻怛肫挚之意寓于其间,则善矣。

叔孙武叔之母死,既小敛,举者出戸【句】出戸,袒且投其冠,括发。子游曰:「知礼【古本两出户,陈澔従冯氏改上戸为尸,非是】

正义郑氏康成曰:武叔,公子牙之六世孙,名州仇【孔疏:世本桓公生僖叔牙,牙生戴伯兹,兹生荘叔得臣,臣生穆叔豹,豹生昭子婼,婼生成子不敢,敢生武叔州仇,是公子牙六世孙也】毁孔子者,尸出戸,乃变服,失哀节【孔疏:士丧礼卒敛彻帷,主人西面冯尸踊无算,括发袒下。云士举男女奉尸侇于堂。丧大记亦云卒小敛,主人袒▯髦括发以麻下,云奉尸侇于堂。是小敛在括髪之后,奉尸侇于堂之前。主人为欲奉尸故袒而括发。今武叔于奉尸侇之后乃投冠括发,故云失哀节】冠素委貌【孔疏:杂记云小敛环绖,公大夫士一也。注云:士素委貌,大夫以上素爵弁而加此绖焉。武叔是诸侯大夫,当天子之士,故云冠素委貌】子游曰:知礼,嗤之也【孔疏:子游是习礼之人,见武叔失礼,反谓之知礼,故知嗤之也】案:上出戸,谓举尸者;下出戸,谓武叔袒括发以奉尸也。敛者举尸出戸,而武叔犹冠,随以出戸,急思括发,乃投其冠,匆遽失节之甚。武叔平日好臧否人,故子游反言以嗤之。

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君薨以是举【卜依注音仆】正义郑氏康成曰:扶君谓君疾时也【孔疏知君疾时者,以下言君薨以是举,故知也】卜当为仆声之误也【孔疏知当为仆者,以卜人无正君之事,案周礼大仆职掌正王之服位,射人职掌国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及王举动,悉随王故知也】仆人射人皆平生时賛正君服位者,薨以是举,不忍变也。周礼射人大丧与仆人迁尸。孔氏頴达曰:此论君薨迁尸之人。陆氏徳眀曰:师,长也。谓大仆也,或无师字者非也。方氏慤曰:扶君举尸,固非二人之所能,而二官各以下大夫二人为之,且有小臣上下之士,非一,故以师言之。

通论游氏桂曰:传曰,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春秋》书人君不薨于路寝,则为死不以道。故君之疾也,以在寝、在朝之正服位而従君者扶持之。薨则外廷之人共治其丧,疾则外廷之人共治其疾,所以防微杜渐,致谨于疾病之际,以正其死道也。然此非一日之故,盖古者之制,妇官序于内,而人君哀乐之事得其节;仆人、射人举职于外,而人君起居之节得其宜。故九嫔、世妇之属,掌以时御叙于王所。宫中之治,总以大宰,参以六卿。人君出入起居,常従事于礼,故疾病死丧,内之人不得与焉。此非承先王礼教之隆,有不能然者。

余论:朱子曰:“后世仆射,官名用此义也。”或以“射”音“夜”,误。

存疑,应氏镛曰:「王前巫,后史卜筮,皆在左右,则卜人师扶右,乃其切近之职,所当然,似不必改。」

案卜筮虽在左右,而周礼迁尸,只有仆人、射人,当以周礼为是。士丧礼云:「士举男女,奉尸侇于堂,则举者不独二人。」陆氏以师为长,方氏以师为众。君薨,必长执其事,而众助之;若大夫以下,则长但涖之,而众执其事也。

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君子未之言也。或曰:同爨缌【従才用反,夫人之夫音扶,爨七乱反】

正义吴氏澄曰:礼为从母服小功五月,而従母之夫则无服;为舅服缌麻三月,而舅之妻则无服。时有妻之姊妹之子,依従母家同居者;又有夫之甥,依舅家同居者。念其鞠育之恩,故一为従母之夫服,一为舅之妻服。二夫人,谓妻之姊妹之子与従母之夫也;谓夫之甥与舅之妻也。见其二家有此二人者,相为服。然礼之所无,故曰君子未之言也。又记或人之言,以为有同居而食之恩,则虽礼

译通论孔颖达说:“《杂记》中曾申问曾子说:‘哭父母有固定的声音吗?’曾子回答说:‘就像婴儿在路上失去母亲一样,哪有什么固定的声音呢?’这与前文相违背,是因为曾子所说的是刚死之时,悲哀愤懑,还不能用礼节来节制;而这里所说的,是在穿衣入棺之后,可以用礼节来节制了。”

按:孺慕之情发自内心,而先王一定要用礼节来节制它,是担心毁伤身体超过丧礼的限度,这就近乎不慈不孝了。学者遵守礼节,同时仍有哀痛诚挚的心意寓于其中,这就好了。

叔孙武叔的母亲死了,已经小敛,抬尸的人走出门。走出门时,(武叔)袒露左臂并摘下帽子,束发。子游说:“懂礼。”【古本两出“出户”,陈澔跟随冯氏将上面的“户”改为“尸”,不对】

正义郑康成说:“武叔,是公子牙的六世孙,名叫州仇【孔疏:《世本》说桓公生了僖叔牙,牙生了戴伯兹,兹生了庄叔得臣,臣生了穆叔豹,豹生了昭子婼,婼生了成子不敢,不敢生了武叔州仇,所以是公子牙的六世孙】毁谤孔子的人。尸体出门,才改变服饰,失去了哀痛的节制【孔疏:《士丧礼》说小敛完毕撤去帷帐,主人面向西靠着尸体跳跃哭泣没有次数限制,然后束发袒露。又说士举男女捧着尸体靠在堂上。《丧大记》也说小敛完毕,主人袒露发髻束发用麻,下面说捧着尸体靠在堂上。所以小敛在束发之后,捧着尸体靠在堂上之前。主人为了捧着尸体所以袒露束发。现在武叔在捧着尸体靠在堂上之后才摘帽束发,所以说失去了哀痛的节制】帽子是白色的委貌冠【孔疏:《杂记》说小敛时戴环绖,公、大夫、士都一样。注说:士戴白色委貌冠,大夫以上戴白色爵弁并加上这绖。武叔是诸侯大夫,相当于天子的士,所以说戴白色委貌冠】子游说:懂礼,是嘲笑他【孔疏:子游是熟习礼节的人,看见武叔失礼,反而说他懂礼,所以知道是嘲笑他】按:上面的“出户”,是说抬尸的人;下面的“出户”,是说武叔袒露束发来捧着尸体。抬尸的人抬着尸体出门,而武叔还戴着帽子,跟着出门,急忙想着束发,于是摘下帽子,匆忙失节到了极点。武叔平日喜欢褒贬别人,所以子游反话正说来嘲笑他。

扶着君主的,仆役之长扶右边,射人师长扶左边。君主去世用这些人抬尸【“卜”依注音当作“仆”】正义郑康成说:“扶君主是指君主生病的时候【孔疏知道是君主生病的时候,是因为下面说君主去世用这些人抬尸,所以知道】‘卜’应当是‘仆’的音误【孔疏知道应当是‘仆’,是因为卜人没有端正君主的事,按《周礼》大仆的职责掌管端正王的服饰位次,射人的职责掌管国家三公、孤、卿、大夫的位次以及王的举动,都跟随王,所以知道】仆人和射人都是平时赞正君主服饰位次的人,君主去世用这些人抬尸,是不忍心改变(旧制)。《周礼》说射人在大丧时与仆人一起迁移尸体。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君主去世迁移尸体的人。陆德明说:“师,是长的意思。指大仆,或者没有‘师’字的是不对的。”方慤说:“扶君主抬尸,本来不是两个人所能做到的,而这两个官各用两个下大夫来做,而且有小臣、上士、下士,不止一人,所以用‘师’来称说。”

通论游桂说:“传文说,男子不死在妇人的手里。《春秋》记载人君不在路寝去世,就是死得不合正道。所以君主生病时,用处在寝宫、朝廷的正服位次来跟随君主的人扶持他。去世则外廷的人共同治理丧事,生病则外廷的人共同治理疾病,以此来防微杜渐,在疾病之际极其谨慎,以端正他的死道。然而这不是一天的缘故,大概古代的制度,女官在宫内按次序排列,而人君哀乐之事得到节制;仆人、射人在外任职,而人君起居的礼节得到适宜。所以九嫔、世妇之类,掌管按时侍奉叙述于王所。宫中的治理,总领于大宰,参预于六卿。人君出入起居,常从事于礼节,所以疾病死丧,宫内的人不得参与。这不是继承先王礼教的隆盛,是不能这样的。”

余论:朱熹说:“后世的仆射,官名用这个意思。”有人把“射”读作“夜”,是错误的。

存疑,应镛说:“王前有巫,后有史、卜、筮,都在左右,那么卜人师扶右边,是他切近的职责,理所当然,似乎不必改动。”

按:卜筮虽然在左右,而《周礼》迁移尸体,只有仆人、射人,应当以《周礼》为是。《士丧礼》说:“士举男女,捧着尸体靠在堂上,那么抬尸的不只是两个人。”陆氏把“师”当作长,方氏把“师”当作众。君主去世,必定由长者主持其事,而众人协助他;如果是大夫以下,则长者只是监临,而众人执行其事。

从母之夫,舅之妻,这两类人互相服丧,君子没有说过。有人说:同吃一锅饭的服缌麻【“从”读才用反,“夫人”的“夫”读扶,“爨”读七乱反】

正义吴澄说:“礼制为从母服小功五月,而从母的丈夫则无服;为舅服缌麻三月,而舅的妻子则无服。当时有妻的姊妹的儿子,依靠从母家同居的;又有夫的甥,依靠舅家同居的。念及他们养育的恩情,所以一个为从母的丈夫服丧,一个为舅的妻子服丧。二夫人,是指妻的姊妹的儿子与从母的丈夫;是指夫的甥与舅的妻子。看见这两家有这样的两个人,互相服丧。然而礼制所没有的,所以说君子没有说过。又记载或人的话,认为有同居吃饭的恩情,那么即使礼制……”

之所无,而可以义起此服也【陈氏澔曰:有丧而无文可据,于是为同爨缌之▯以防之亦原其情之不可已,而极礼之变焉耳】

译对于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可以根据道义来确立这种丧服【陈澔说:有丧事却没有文献依据,于是制定同灶缌麻之礼来防止失礼,这也是推究人情中不可遏制的哀痛,而将礼制的变通发挥到极致罢了】

存异,郑氏康成曰:二夫人,犹言此二人也。时有此二人同居【孔疏:知同居者,以下云同爨缌】死相为服者【孔疏:此相为服,何▯以为吊服加麻,如朋友然,非也。凡吊服不得称服,故上云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此据缌麻正衰,非吊服也】甥居外家而非之【孔疏:以言従母及舅,皆是外甥称谓之辞,故知甥也。来居在外姓舅氏之家,见有此事而非之】

辨正张子曰:「甥自幼居従母之家,或舅之家,孤稚恩养,直如父母,不可无服,所以为此服也。非是従母之夫与舅之妻相对,乃甥为二人者服也。」

案不言従母之夫,与従母姊妹之子,舅之妻与舅女,兄弟之子,避文冗也。相为服报服也。礼,舅之妻、従母之夫皆无服。唐贞观中,加舅服小功;开元中,又加舅妻服缌。堂姨舅袒免,五代又加姨舅大功。宋又加甥妇缌报。朱子曰:「姊妹于兄弟,未嫁期,嫁大功;姊妹虽嫁不降,故从母重于舅。」又曰:「外祖父母止小功,则舅与従母宜缌。」魏徴反加舅服过矣。案父党之服由父而推,故伯叔重于姑;母党之服由母而推,故従母重于舅。各有义焉,无可加损也。

丧事欲其纵,纵尔吉事欲其折,折尔故丧事虽遽,不陵节吉事虽止,不怠故骚骚尔则野,鼎鼎尔则小人君子,盖犹犹尔【縦依注音总折大兮反骚素刀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縦读如縂领之总,总总,趋事貌;折折,安舒貌。《诗》云:“好人提提,陵躐也。”止,立俟事时也;怠惰也。骚骚,谓大疾;鼎鼎,谓大舒。犹犹,疾舒之中。孔氏頴达曰:此论吉凶趋容之事。凶事欲疾,吉事欲舒。但丧事虽促遽,亦当有常,不得陵越丧礼之节。吉事虽有止住之时,然不当怠惰寛慢。故丧事骚骚,过为急疾,则如田野之人,急切无礼;吉事鼎鼎,不自严敬,则如小人形体寛慢。君子之人,于丧事得疾之中,于吉事得舒之中。盖行礼之时,眀闲法则,志意犹犹然,犹犹晓达之貌。

存疑,胡氏铨曰:縦縦,不脩饰貌,有遽意;折折,尔雅详貌,有止意。

存异,黄氏震曰:縦縦,戒其遽而放之,舒也;折折,惩其缓而约之,疾也。

案丧事廹易,至陵节,吉事舒,故易怠缓。縦縦则直而宻,折折则曲而当,犹犹则随其缓急,而无不与事物相肖也。

丧具君子耻具一日二日而可为也者君子弗为也。正义郑氏康成曰:丧具棺衣之属,耻具辟不懐也【孔疏:宣八年《左传》云:卜葬先逺日,辟不懐也。懐,思也。谓不思念其亲,今送死百物未即办具,是辟不思亲之事也】一二日可为,谓绞紟衾冒。孔氏頴逹曰:此论孝子备丧具之事,丧具棺则预造,衣亦渐制,但不一时顿具,故《王制》云:六十嵗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脩,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是也。陈氏澔曰:耻于早为之而毕具,嫌其不以久生期其亲也。

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逺之也。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逺于万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或引或推,重亲逺别也。姑姊妹大功夫为妻期,欲其一心于厚之者【秦氏继宗曰:妇人既嫁従夫,无贰乃心,亦是此义】何氏晏曰:男女相为服,不有骨肉之亲,则有尊卑之异也。叔嫂亲非骨肉,不异尊卑,恐有混交之失,故推使无服也。孔氏頴逹曰:兄弟之子期,姑姊妹出适大功,皆丧服经文。嫂叔无服,丧服传文。己子服期,兄弟之子当降服大功,今乃服期,盖牵引进之同于己子也。昆弟相为服期,其妻应降服大功,今乃无服,是推使疏逺之也。姑姊妹未嫁时为之厚,出嫁后为之薄者,盖有夫壻受我之厚,而重亲之也。存疑魏氏徴曰:制服縁恩之厚薄也。或有长年之嫂,遇孩童之叔,劬劳鞠养,情若所生,譬同居之继父,方他人之同爨,情义之深浅,宁可同日语哉。当其生也,爱之同于骨肉;及其死也,则推而逺之,求之本源,深所未谕。生而共居,死同行路,重其生而防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终,称情立文,其义安在?议请小功五月【

译郑玄说:“‘二夫人’,是说这两个人。当时这两个人同住,死后互相服丧。”孔颖达疏解:知道他们是同住,是因为下文说“同爨缌麻”;知道他们互相服丧,是因为下文说“相为服”。孔颖达又疏解:这互相服丧,何晏认为是吊丧时加麻,像朋友一样,这是不对的。凡是吊丧的服饰不能称为“服”,所以上文说“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这里指的是缌麻的正服,不是吊丧的服饰。外甥住在外家,对此表示非议。孔颖达疏解:因为说到从母和舅,都是外甥称呼的用语,所以知道是外甥。外甥来到外姓的舅家居住,见到这种事就非议它。

辨正:张载说:“外甥从小住在从母家,或者舅家,孤弱幼小,受恩抚养,简直像父母一样,不能没有服丧,所以制定这种丧服。这不是从母的丈夫与舅的妻子相对,而是外甥为这两个人服丧。”

按:不说从母的丈夫,与从母姊妹的儿子,舅的妻子与舅的女儿,兄弟的儿子,是为了避免文字冗杂。互相服丧,是报服。礼制上,舅的妻子、从母的丈夫都没有丧服。唐贞观年间,给舅增加了小功丧服;开元年间,又给舅的妻子增加了缌麻丧服。堂姨舅袒免,五代又给姨舅增加了大功丧服。宋代又给甥妇增加了缌麻报服。朱熹说:“姊妹对兄弟,未出嫁服期年,出嫁后服大功;姊妹虽然出嫁也不降等,所以从母重于舅。”又说:“外祖父母只服小功,那么舅和从母应该服缌麻。”魏徵反而增加舅的丧服,这是过分了。按:父党亲属的丧服由父亲推演,所以伯叔重于姑;母党亲属的丧服由母亲推演,所以从母重于舅。各有其义,不可增减。

丧事想要它急促,急促啊;吉事想要它舒缓,舒缓啊。所以丧事虽然急促,不超越节度;吉事虽然停止,不怠慢。所以丧事如果太急促,就显得粗野;吉事如果太舒缓,就显得像小人。君子,大概是适中啊。

郑玄说:“纵读如‘总领’的总,总总,是趋事的样子;折折,是安舒的样子。《诗经》说:‘好人提提,陵躐也。’止,是站立等待事毕的时候;怠,是怠慢。骚骚,是说太急促;鼎鼎,是说太舒缓。犹犹,是急促和舒缓的中间。”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吉凶礼仪中趋走仪容的事。凶事想要急促,吉事想要舒缓。但丧事虽然促急,也应当有常度,不得超越丧礼的节度。吉事虽然有停止的时候,但不应当怠慢宽缓。所以丧事如果太急促,过于急疾,就像田野之人,急切无礼;吉事如果太舒缓,不自严敬,就像小人形体宽缓。君子之人,在丧事中得到急促的适中,在吉事中得到舒缓的适中。大概行礼的时候,明白法则,心意犹犹然,犹犹是晓达的样子。

胡铨说:“纵纵,是不修饰的样子,有急促的意思;折折,是《尔雅》中详备的样子,有停止的意思。”

黄震说:“纵纵,是戒其急促而放之,是舒缓;折折,是惩其迟缓而约之,是急促。”

按:丧事紧迫容易,以至于超越节度;吉事舒缓,所以容易怠慢。纵纵则直而密,折折则曲而当,犹犹则随其缓急,而无不与事物相符合。

丧具,君子耻于提前准备,那些一两天就能做好的,君子不做。郑玄说:丧具是棺木衣服之类,耻于提前准备,是避免不思念亲人。孔颖达疏解:《左传》宣公八年说:“卜葬先选远日,避免不思念亲人。”思,是思念。说不思念亲人,现在送死的百物没有立即备齐,是避免不思亲的事。一两天可以做好,是指绞紟衾冒。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孝子准备丧具的事,丧具中的棺木预先制造,衣服也逐渐制作,但不是一时全部备齐,所以《王制》说:“六十岁制造,七十岁按时制造,八十岁按月制造,九十岁按日修治,只有绞紟衾冒死后才制作。”陈澔说:耻于早早准备好,嫌其不期望亲人长久生存。

丧服,兄弟的儿子,就像自己的儿子一样。大概是牵引而亲近他。嫂叔没有丧服,大概是推远而疏远他。姑姊妹的丧服轻薄,大概是有接受我而厚待我的人。

郑玄说:或牵引或推远,是重视亲近、疏远有别。姑姊妹大功,夫为妻期年,想要她们一心厚待那个人。秦继宗说:妇人出嫁后跟随丈夫,没有二心,也是这个意思。何晏说:男女互相服丧,没有骨肉之亲,就有尊卑之别。叔嫂亲非骨肉,不异尊卑,恐怕有混交的过失,所以推远使他们无服。孔颖达说:兄弟的儿子服期年,姑姊妹出嫁后服大功,都是《丧服》经文。嫂叔无服,是《丧服》传文。自己的儿子服期年,兄弟的儿子应当降服大功,现在却服期年,大概是牵引亲近他,同于自己的儿子。兄弟互相服期年,他们的妻子应当降服大功,现在却无服,是推远使他们疏远。姑姊妹未出嫁时为她厚服,出嫁后为她薄服,大概是有丈夫接受我的厚待,而重视亲人。

魏徵说:制定丧服是因为恩情的厚薄。或者有年长的嫂子,遇到孩童的叔叔,辛勤抚养,情同亲生,比如同居的继父,相比他人的同爨,情义的深浅,怎么可以同日而语呢。当他活着的时候,爱他如同骨肉;当他死了,就推远他,求其本源,深深不理解。生时共居,死后同行路,重视他的生而防备他的死,厚待他的开始而薄待他的终结,称情立文,其义何在?议请小功五月。

彭氏丝曰:魏氏所举正与韩愈自幼育于嫂相合】程子曰:嫂叔古之所以无服者,只为无属。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故叔母伯母之服与叔父伯父同,兄弟之子之妇服与兄弟之子同。若兄弟则己之属也,难以妻道属其嫂,此古者所以无服以义理推不去也。今之有服亦是,岂有同居之亲而无服者【朱子曰:守礼经固好,然亦有礼之权防。盖言推而逺之便是宜有服,因妇道母道无可安排,故推而逺之。若果鞠育于嫂,他心自不能已,如何无服得】吴氏澄曰:人有嫂之丧者,其父母为之服大功小功,其妻为之服小功,其子为之服齐衰不杖期。岂有己身立于父母妻子之间,而独同于无丧之人者哉?虽曰无服,亦如弟子为师,若丧父而无服,孔子为顔渊,若丧子而无服尔。又如父在为母,虽期而释服,犹申心丧至于再期。嫂叔无属,不制服,当吊服,加麻,不饮酒,不食肉,不防内,如弟子为师父在为母之例。其父母妻子之服既除,然后吉服,如无丧之人也。推而逺之者,文虽杀,而情未甞不隆。魏郑公所议不眀古圣人情文隆杀之深意。程子以为无属是矣,而又谓同居岂可无服,则亦未免于徇俗也。薄犹防也,厚犹重也。姑姊妹未嫁,皆服齐衰不杖期;既嫁则降服大功。盖以既嫁有夫,则彼夫为妻齐衰杖期,与父在为母之服同,是厚之也。既有厚之者,则在我骨肉之恩可以减杀,故薄防其服而降为大功也。

译彭氏丝说:魏氏所列举的纠正意见,与韩愈自幼由嫂嫂抚养长大的情况相符合。程子说:嫂嫂与叔伯在古代之所以没有丧服,只是因为彼此没有亲属关系。丈夫属于父辈的,妻子就属于母辈;丈夫属于子辈的,妻子就属于儿媳辈。所以叔母、伯母的丧服与叔父、伯父相同,兄弟儿子的妻子的丧服与兄弟的儿子相同。如果是兄弟,那是自己亲属中的人,难以用儿媳辈的身份去归属嫂嫂,这是古代之所以没有丧服的原因,从义理上推演也说不通。现在有了丧服也是对的,哪有同居的亲人却没有丧服的呢?朱子说:遵守礼经固然好,但礼也有变通防范之处。大概说推而远之就应当有丧服,因为儿媳辈、母辈的身份无法安排,所以推而远之。如果确实由嫂嫂抚养长大,内心自然不能停止哀痛,怎么能没有丧服呢?吴氏澄说:有人遭遇嫂嫂的丧事,他的父母为他服大功或小功,他的妻子为他服小功,他的儿子为他服齐衰不杖期。哪有自己站在父母妻子之间,却独自等同于没有丧事的人呢?虽然说是没有丧服,也像弟子为老师服丧,如同丧父却没有丧服,孔子为颜渊服丧,如同丧子却没有丧服一样。又如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虽然服期一年就脱去丧服,但内心哀悼直到两年期满。嫂嫂与叔伯没有亲属关系,不制服,应当穿吊服,加麻,不饮酒,不吃肉,不与妻妾同房,如同弟子为老师、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的例子。等到父母妻子的丧服脱去之后,才穿吉服,如同没有丧事的人一样。推而远之,虽然礼文减杀,但情感未曾不隆重。魏郑公所议不明白古代圣人情感与礼文隆重减杀的深意。程子认为没有亲属关系是对的,但又说同居怎么能没有丧服,这也未免顺从世俗了。薄就是减杀,厚就是加重。姑母、姐妹未出嫁,都服齐衰不杖期;出嫁后就减服为大功。大概因为出嫁后有丈夫,那么丈夫为妻子服齐衰杖期,与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相同,这是加重了。既然有加重的人,那么在我骨肉之恩可以减杀,所以减杀丧服而降为大功。

案《仪礼》正经无叔嫂服,其记言“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是古报服大功矣。宋初増嫂叔为大功,后复降小功。黄氏干脩《仪礼通纂》,则并《仪礼》记删之。

  钦定礼记义疏卷十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卷

  钦定礼记义疏卷十一

  檀弓上第三之三

食于有防者之侧,未尝饱也【应氏镛曰:食字上疑脱孔子二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助哀戚也

通论游氏桂曰:「子食于有防者之侧,未尝饱也。盖古礼有是,而夫子能行之耳。所谓车中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皆礼之常,非圣人创为之也。」

曾子与客立于门侧,其徒趋而出。曾子曰:“尔将何之?”曰:“吾父死,将出哭于巷,曰反哭于尔次。”曾子北面而吊焉。正义:郑氏康成曰:“徒谓客之旅,以为不可发凶于人之馆,故出哭于巷次舎也【陈氏澔曰:“谓其人所寓之馆舎也】礼,馆人使专之,若其自有然。

通论孔氏颖逹曰:「此论馆客使,如其已有之事。礼防主西面,今曾子北面,吊者案士防礼,主人西面,其賔亦在门东北面,此谓同国之賔也。今曾子既许其反哭于次舎之处,故以同国賔礼北面吊焉。」

  存疑陈氏澔曰徒门弟子也

案徒当从注出,哭者以馆舎统于尊者,不敢以已防惊也。尔次徒之室,不于客之正室,客非防主,亦避尊也。

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斲,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其曰「明器」,神明之也【知音,智味,依注音:沬亡曷反,斲陟角反,竽音于,和胡卧反,簨息允反,虡音巨】

正义郑氏康成曰:之徃也,死之生之,谓无知与有知也。为,犹行也;成,犹善也【胡氏铨曰:谓完备也】竹不可善用,谓边无縢【孔疏:谓竹器边无縢縁也】味当作沬,沬,靧也【孔疏:靧,靧面证,沬有光泽;瓦不善沬,瓦器无光泽也】不平不和,谓无宫商之调,无簨虡不县之也【孔疏:不用格县挂之】横曰簨,直曰虡。神明之者,言神明死者也。神明者,非人所知,故其器如此。何氏▯曰:不仁不知之间,圣人之所难言。若全无知,则不应用;若全有知,则亦不应不成。故有器不成,付之不测之境也。孔氏颖逹曰:此论生人于死者不可致,死致生之。

事圣人为教,使人子不死于亡者,不便谓无知;不生于死者,不便谓有知。故制明器,以神明求之。器用竝不精善也。刘氏曰:之徃也,之死,谓以礼往送于死者也。往于死者而极以死者之礼待之,是无爱亲之心,为不仁,故不可行也。往于死者而极以生者之礼待之,是无烛理之眀,为不知,故亦不可行也。此所以先王为明器以送死者:竹器则无縢縁而不成其用;瓦器则麤质而不成其黑光之沬;木器则朴而不成其雕斲之文;琴瑟则虽张▯而不平,不可弹也;竽笙虽备具而不和,不可吹也;虽有钟磬而无县挂之簨虡,不可撃也。凡此皆不致死,亦不致生,而以有知无知之闲待死者,故备物而不可用也。备物则不致死,不可用则亦不致生。其谓之明器者,盖以神明之道待之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不曰神明之器,特曰明器者,以神之幽不可不明故也。」《周官》凡施于神者,皆曰明。故水曰明水,火曰明火,以至明齍、明烛、明竁者,皆神明之也。盖其有竹瓦木之所用,琴瑟竽笙钟磬之所乐者,明之也。所用非所用,所乐非所乐,神之也。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瓮,岂知此哉!

案事死如事生者,人子之至情也。而神道或异于人道。始死之奠,犹近于人;之及葬,则近于神。之故凡所以事死,皆在人与神之间,又以致敬而不敢防也。

有子问于曾子曰:「问防于夫子乎?」曰:「闻之矣。」防欲速贫,死欲速朽。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闻诸夫子也。」有子又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

译查考《仪礼》正文,并没有叔嫂之间服丧的规定;其附录中说“丈夫为兄弟所服的丧,妻子降一等”,这是古代报丧服大功的制度。宋朝初年将嫂叔的丧服定为大功,后来又降为小功。黄干脩在《仪礼通纂》中,则连《仪礼》的附录也一并删去了。

钦定礼记义疏卷十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卷

钦定礼记义疏卷十一

檀弓上第三之三

在正在办丧事的人旁边吃饭,孔子从未吃饱过【应镛说:食字上面大概脱漏了“孔子”二字】

正义郑康成说:这是为了帮助表达哀痛之情。

通论游桂说:“孔子在办丧事的人旁边吃饭,从未吃饱过。大概古代礼制就有这一条,而孔子能够实行罢了。所谓在车中不向内看,不快速说话,不亲自指点。孔子在这一天哭过就不唱歌,都是礼制的常规,并非圣人凭空创立的。”

曾子和客人站在门边,他的门徒快步走出门去。曾子说:“你要去哪里?”门徒说:“我的父亲去世了,我要到街巷中去哭,然后回到你的住处去哭。”曾子面向北方吊唁他。正义:郑康成说:“徒指客人的随从,认为不能在别人的馆舍中显露凶丧之事,所以到街巷和客舍中去哭【陈澔说:“指客人所寄居的馆舍”】。礼制规定,馆舍由专人管理,就像客人自己拥有的一样。

通论孔颖达说:“这是论述馆舍中的客人,按照他已有之事来处理。礼制规定,丧事主人面向西,现在曾子面向北,吊唁者按照士丧礼,主人面向西,宾客也在门东北面向北,这是指同国的宾客。现在曾子既然允许他在客舍中哭,所以按照同国宾客的礼节面向北吊唁。”

存疑陈澔说:徒是门弟子。

按:徒应当从注释中得出,哭丧的人因为馆舍统属于尊者,不敢用自己的丧事惊动尊者。尔次是门徒的房间,不在客人的正室,客人不是丧主,也是避尊者之意。

孔子说:“人死了就当作他完全死了,这是不仁,不可以这样做;人死了就当作他还活着,这是不明智,也不可以这样做。”因此竹器做得不能实用,瓦器做得没有光泽,木器做得不加雕琢,琴瑟张好了弦却不调平,竽笙备齐了却不和谐,有钟磬却没有悬挂钟磬的架子。它们被称为“明器”,是因为用对待神明的态度来对待死者【知音,智味,依注音:沬亡曷反,斲陟角反,竽音于,和胡卧反,簨息允反,虡音巨】

正义郑康成说:“之”是往的意思,“死之”“生之”,是说无知与有知。“为”是行的意思;“成”是善的意思【胡铨说:指完备】。竹器不能善用,是说边缘没有绑绳【孔疏:指竹器边缘没有绑绳装饰】。“味”应当作“沬”,沬是洗脸的意思【孔疏:靧,洗脸,沬有光泽;瓦器不善沬,指瓦器没有光泽】。不平不和,是说没有宫商音律的调和,没有簨虡就不悬挂【孔疏:不用架子悬挂】。横的叫簨,直的叫虡。神明之者,是说把死者当作神明看待。神明,不是人所能知晓的,所以器物做成这样。何晏说:不仁与不知之间,是圣人难以言说的。如果完全无知,就不应该用器物;如果完全有知,器物也不应该做不好。所以器物做不好,是托付给不可测度的境界。孔颖达说:这是论述生人对死者不可当作完全死了,死者不可当作完全活着。

侍奉圣人作为教化,使人子不认为死者完全消亡,就不便说死者无知;不认为死者还活着,就不便说死者有知。所以制作明器,用神明的道理来对待。器物都不精善。刘氏说:“之”是往的意思,“之死”,是说用礼节去送死者。往送死者而极尽对待死者的礼节,是没有爱亲之心,为不仁,所以不可行。往送死者而极尽对待生者的礼节,是没有明察事理的智慧,为不知,所以也不可行为。这就是先王制作明器来送死者的原因:竹器没有绑绳装饰而不成其用;瓦器粗糙而没有黑光的光泽;木器朴素而没有雕琢的花纹;琴瑟虽然张好了弦却不平,不可弹奏;竽笙虽然备齐却不和谐,不可吹奏;虽然有钟磬却没有悬挂的簨虡,不可敲击。凡此都是不当作完全死了,也不当作完全活着,而是用有知与无知之间的态度对待死者,所以备齐器物却不可用。备齐器物则不当作完全死了,不可用则也不当作完全活着。它们被称为明器,大概是用神明的道理来对待死者。

通论陈祥道说:“不叫神明之器,只叫明器,是因为神明的幽深不可不明故。”《周官》中凡用于神明的,都叫明。所以水叫明水,火叫明火,以至明齍、明烛、明竁,都是神明之的意思。大概那些有竹瓦木所用的,琴瑟竽笙钟磬所乐的,都是明之的意思。所用非所用,所乐非所乐,是神之的意思。宋襄公葬他的夫人,用了一百瓮醋和肉酱,哪里懂得这个道理呢!

按:事死如事生,是人子的至情。而神道或许不同于人道。刚死时的祭奠,还接近于人;等到下葬,则接近于神。所以凡侍奉死者的,都在人与神之间,又以致敬而不敢当作完全死了。

有子问曾子说:“你向夫子问过丧礼吗?”曾子说:“听说了。”丧礼想要快速贫穷,死后想要快速腐朽。有子说:“这不是君子说的话。”曾子说:“我听说夫子说的。”有子又说:“这不是君子说的话。”曾子说:“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