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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礼记义疏五十七

钦定礼记义疏卷五十四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222–1239 段

大夫降一等,虽不服,以骨肉之亲,亦着吊服弁绖而往也。若成服后,则锡衰;未成服之前,身着素裳,而首服弁侄。」

译大夫的丧礼等级降低一等,即使没有服丧的义务,因为骨肉亲情,也要穿着吊唁的服饰、戴着弁帽和绖带前往。如果在成服之后,就穿锡衰;在未成服之前,身上穿着素色的下裳,头上戴着弁帽和绖带。

爲长子杖,则其子不以杖卽位;爲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颡;母在,不稽颡。稽颡者,其赠也,拜。

正义郑氏康成曰:「子不以杖卽位辟尊者也【孔疏:父爲长子,杖其子,长子之子,祖在不厌,孙其孙得杖,但与祖同处,不得以杖卽位辟尊者也】爲妻尊者在,不敢尽礼于私丧,故不杖,不稽颡。独母在于赠拜得稽颡,父在赠拜则不得稽颡。孔氏颖达曰:「爲妻,谓适子爲妻,父母见存,不敢爲妻杖,又不敢爲妻稽颡。案《丧服》云:『大夫爲嫡妇爲丧主,父爲已妇之主,故父在不敢爲妇杖。』父没母在爲妻,虽得杖而不得稽颡,以杖与稽颡连文,不杖属于父在,不稽颡文属母在,故云父母在不杖不稽颡。不稽颡二义,母在不稽颡者,谓母在爲妻子寻常拜宾之法也。稽颡者,其赠也,拜者但父没母在稍降杀于父,有他人以物来赠已,其恩旣重,其谢此赠之人时爲拜得稽颡,故云其赠也拜。」陆氏佃曰:「适子爲妻,如此则庶子父虽在,以杖卽位可也。」陈氏澔曰:「父没母存,母不主丧,则子可以杖,但不稽颡。」

违诸侯之大夫,不反服;违大夫之诸侯,不反服。

正义郑氏康成曰:「其君尊卑异也,违犹去也。去诸侯,仕诸侯;去大夫,仕大夫,乃得爲旧君服。」孔氏颖达曰:「去诸侯,谓不便其君及辟仇也。之往也,自尊适卑,不可反服于前之尊君;自卑适尊,若犹服卑君,则爲新君之耻。所仕敌,则反服旧君,服齐衰三月。」

存疑。刘氏敞曰:此言违而仕者,则不反服旧君,辟新君也。然则违而未仕者,闻旧君之丧,则反服尔。《春秋传》所谓“未臣焉,有伐其国者,反死之可矣;旣臣焉而反死之,则不可”。郑説非也【案:记以所仕之奠卑爲服不服之节,非仕与未仕之谓】

丧冠条属,以别吉凶。三年之练冠,亦条属,右缝。小功以下,左缌冠,缲缨。大功以上,散带【别彼列反,缝音逢,缲依注作澡,音早】正义:郑氏康成曰:别吉凶者,吉冠不条属也。条属者,通屈一条绳,若布爲武,垂下爲缨,属之冠,象大古丧事略也。吉冠则缨武异材焉。右缝者,右辟而缝之。小功以下,左辟,象吉轻也。缲当爲澡,麻带绖之澡声之误也。爲有事其布以爲缨【孔疏:缌冠已治其缕,缨布缕俱治】小功缌轻,初而绞之。孔氏颖达曰:此明丧冠轻重之制。吉冠则缨与武各别,丧冠则缨与武共材。条犹着也。条属谓取一条绳,屈之爲武,垂下爲缨,以着冠也。三年练冠,小祥之冠也,虽微入吉,亦犹条属,与凶冠不异。吉冠则摄上屈缝乡左,左爲阳,阳吉也。凶冠缝乡右,右阴,丧所尚也。过小祥犹条属,故缝犹乡右也。小功以下轻,故缝同吉乡左也。缌衰冠治缕不治布,冠又用澡治缌布爲缨,以轻故也。大功以上散带者,小敛之后,主人拜宾,袭绖于序东,小功以下皆绞之,大功已上散。此带垂不忍卽成之,至成服乃绞。

案:小功服轻,小敛卽绞;大功以上服重,成服乃绞。至葬后卒哭,则男子俱易葛带;大功以下,女子亦葛带矣。

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缌,加灰锡也【朝直遥反,去起吕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缌精麤与朝服同,去其半则六百缕而疏也,又无事其布不灰焉。孔氏颖达曰:朝服精细,全用十五升布爲之,缌麻于朝服十五升布之内,抽出其半,以七升半用缌麻服之,衰服也。郑注丧服去其半而缌,如丝是也。取缌以爲布,又加灰治之,则曰锡,言锡然滑易也。经云去其半而缌,始云加灰锡,明此缌衰不加灰不治布故也。陆氏佃曰:升之精粗有不同,郑氏谓八十缕爲升,举其精者也。缌于缕加灰,锡于布加灰,朝服据布,朞悲哀三年,忧缌思而已。黄氏震曰:升者麻缕之数,八十缕爲升,十五升千二百缕,去其半爲缌。陈氏澔曰:缌云者,以其缕之细如丝也。若以此布而加灰以澡治之,则谓之锡,所谓吊服之锡衰也。

诸侯相襚,以后路与冕服,先路与襃衣,不以襚【襚音遂】正义:郑氏康成曰:“不以已之正者施于

译为长子服丧而持杖,那么他的儿子就不能持杖就位;为妻子服丧,如果父母都在,就不持杖,也不叩头;如果只有母亲在,也不叩头。叩头,是赠送礼物时的礼节,行拜礼。

郑康成解释说:“儿子不持杖就位,是为了避开尊者【孔颖达疏:父亲为长子持杖,长子的儿子,祖父在世,孙辈的哀痛不被压抑,孙子可以持杖,但与祖父同处,不得持杖就位,以避开尊者】。为妻子服丧,尊者在世,不敢在私人的丧事中尽礼,所以不持杖,不叩头。只有母亲在世,在赠送礼物行拜礼时可以叩头,父亲在世行赠礼拜礼则不能叩头。”孔颖达说:“为妻子服丧,指的是嫡长子为妻子服丧,父母都在世,不敢为妻子持杖,也不敢为妻子叩头。查《丧服》篇说:‘大夫为嫡妇做丧主,父亲为自己儿子的妻子做丧主,所以父亲在世不敢为儿媳持杖。’父亲去世母亲在世为妻子服丧,虽然可以持杖但不能叩头,因为持杖与叩头连文,不持杖属于父亲在世的情况,不叩头属于母亲在世的情况,所以说父母在世不持杖不叩头。不叩头有两层意思,母亲在世不叩头,是说母亲在世为妻子平常拜见宾客的方法。叩头,是赠送礼物时的礼节,拜礼是说父亲去世母亲在世,稍微降低对父亲的礼节,有别人拿东西来赠送给自己,恩情既然重,感谢这赠送的人时行拜礼可以叩头,所以说赠送礼物时行拜礼。”陆佃说:“嫡长子为妻子服丧,像这样,那么庶子即使父亲在世,持杖就位也可以。”陈澔说:“父亲去世母亲在世,母亲不主持丧事,那么儿子可以持杖,只是不叩头。”

离开诸侯去侍奉大夫,不为旧君反服;离开大夫去侍奉诸侯,不为旧君反服。

郑康成解释说:“他们的君主尊卑不同,违就是离开。离开诸侯,去侍奉诸侯;离开大夫,去侍奉大夫,才为旧君服丧。”孔颖达说:“离开诸侯,是指不便利其君主以及躲避仇敌。之是往的意思,从尊位到卑位,不能为以前的尊君反服;从卑位到尊位,如果还为卑君服丧,就是新君的耻辱。所侍奉的君主地位相当,就为旧君反服,服齐衰三个月。”

存疑。刘敞说:这是说离开后去任职的人,就不为旧君反服,是为了避开新君。那么离开后没有任职的人,听说旧君去世,就反服。《春秋传》所谓“没有臣属关系,有攻打他国家的人,反服死节是可以的;已经臣属关系却反服死节,就不可以”。郑康成的说法不对【案:礼记以所侍奉的君主尊卑作为服丧与否的标准,不是任职与未任职的区别】。

丧冠的缨带连缀,以区别吉凶。三年的练冠,也是缨带连缀,缝在右边。小功以下,缝在左边,缌冠,用澡治的布做缨带。大功以上,散开带子【别彼列反,缝音逢,缲依注作澡,音早】正义:郑康成说:区别吉凶,吉冠不连缀缨带。连缀缨带,是通屈一条绳子,像布一样做武,垂下做缨,连缀在冠上,象征太古丧事简略。吉冠则缨和武材料不同。右缝,是向右避开而缝。小功以下,向左避开,象征吉礼轻。缲应当是澡,麻带绖的澡声之误。为了有事用布做缨带【孔疏:缌冠已经治过它的缕,缨布缕都治过】小功缌轻,一开始就绞紧。孔颖达说:这说明丧冠轻重的制度。吉冠则缨和武各自分开,丧冠则缨和武共用材料。条就是着的意思。条属是说取一条绳子,屈之为武,垂下为缨,以着在冠上。三年练冠,小祥之冠,虽然稍微进入吉礼,也还是连缀缨带,与凶冠没有不同。吉冠则摄上屈缝向左,左为阳,阳吉。凶冠缝向右,右阴,丧事崇尚阴。过小祥还连缀缨带,所以缝还向右。小功以下轻,所以缝同吉礼向左。缌衰冠治缕不治布,冠又用澡治缌布做缨带,因为轻的缘故。大功以上散带,小敛之后,主人拜宾,在序东袭绖,小功以下都绞紧,大功以上散开。这带子垂下不忍立即做成,到成服才绞紧。

案:小功服轻,小敛就绞紧;大功以上服重,成服才绞紧。到葬后卒哭,男子都换葛带;大功以下,女子也换葛带。

朝服十五升,去掉一半而缌,加灰锡也【朝直遥反,去起吕反】

郑康成解释说:缌的精粗与朝服相同,去掉一半则六百缕而稀疏,又不用事其布不加灰。孔颖达说:朝服精细,全用十五升布做,缌麻在朝服十五升布之内,抽出其半,以七升半用缌麻服之,衰服也。郑注丧服去掉一半而缌,如丝一样。取缌以为布,又加灰治之,则曰锡,说锡然滑易。经云去掉一半而缌,始云加灰锡,明此缌衰不加灰不治布故也。陆佃说:升的精粗有不同,郑氏谓八十缕为升,举其精者。缌于缕加灰,锡于布加灰,朝服据布,朞悲哀三年,忧缌思而已。黄震说:升者麻缕之数,八十缕为升,十五升千二百缕,去掉一半为缌。陈澔说:缌云者,以其缕之细如丝也。若以此布而加灰以澡治之,则谓之锡,所谓吊服之锡衰也。

诸侯互相赠送助丧的衣物,以后路和冕服,先路和襃衣,不以此赠送【襚音遂】正义:郑康成说:“不把自己正用的施于

人,以彼不以爲正也【孔疏:“以彼不以爲正服所用也】后路,贰车,贰车行在后也。孔氏颖达曰:“襚谓以物送死,用后路谓上路之后次路也,冕服谓上冕之后次冕也,先路襃衣是已车服之上,不可以施人。”方氏慤曰:“后路,贰车也;先路,正车也。襃衣卽前言复诸侯以襃衣是也。”陈氏澔曰:“上公以鷩冕爲次,侯伯以毳冕爲次,子男以絺冕爲次。”吴氏澄曰:“冕服以襚,后路以赗,但言相襚者,包赗在其中也。”

译人们,因为那些不被视为正统【孔疏:“以彼不以爲正服所用也”】后路,贰车,贰车行驶在后。孔颖达说:“襚是指用物品送葬,用后路是指上路之后的次一等车,冕服是指上冕之后的次一等冕,先路和襃衣是车服中最尊贵的,不可以赠予他人。”方慤说:“后路,就是贰车;先路,就是正车。襃衣就是前面所说的诸侯用襃衣作为丧服。”陈澔说:“上公以鷩冕为次一等,侯伯以毳冕为次一等,子男以絺冕为次一等。”吴澄说:“用冕服作为襚赠,用后路作为赗赠,但只说相互襚赠,是因为赗赠包含在其中了。”

遣车视牢具,疏布輤四面有章,置于四隅【遣弃战反,章本或作鄣,音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车多少,各如所包遣奠牲体之数也。遣奠,天子大牢,包九个;诸侯亦大牢,包七个;大夫亦大牢,包五个;士少牢,包三个。大夫以上乃有遣车輤,其盖也,四面皆有鄣蔽,以隐翳牢肉。」孔氏颖达曰:「遣车,送葬载牲体之车也。牢具,遣奠所包牲牢之体,贵贱各有数也。一个爲一具,取一车载之,故云视牢具。诸侯大夫位尊,虽无三命,则有车马之赐,及天子上士三命,皆得有遣车。疏布輤者,以麤布爲上盖,四面有物障之,入圹置于椁之四隅。」贾氏公彦曰:「士无遣车,则所包者不戴于车,直持之而已。」陆氏佃曰:「疏布輤亦如殡车爲輤,其异者四面有障,置于椁之四隅。」郝氏敬曰:「遣车,送葬之车。送行曰遣,死有遣车,皆以爵命爲差,故牢具视其命数。」

存疑。孔氏颖达曰:诸侯士以下贱,故无遣车也。案《周礼》上公九牢,侯伯七牢,子男五牢;《左传》天子十二牢。此经言遣车视牢具,则如命数可知。郑谓丧礼质,不视命数。诸侯之大夫与天子大夫同,夫复之人数,袭之衣数,皆如命数。安见丧礼质不如命数乎?天子之元士视子男,可谓诸侯之大夫五乘,而天子之元士不一乘乎?孔疏:天子上士三命,得有遣车;诸侯士贱,无有。则又论命数,与郑异矣。疑不若郝说爲当也。诸侯之士有命有不命,命士则遣车如其命数,不命之士则无遣车,其牢具直持之耳。

戴粻有子曰:「非礼也。丧奠脯醢而已【粻,陟良反;醢,音海】

正义郑氏康成曰:「粻,米粮也。言死者不食粮也。遣奠本无黍稷。」孔氏颖达曰:「遣车载粻,有子讥其爲失也。遣奠之馔无黍稷,故不载粻。旣夕藏筲者,谓遣奠之外别有黍稷麦也。遣奠用牲体,是脯醢之义。」

  祭称孝子孝孙丧称哀子哀孙

正义郑氏康成曰:各以其义称。孔氏颖达曰:祭,吉祭也,谓自卒哭以后之祭,吉则申孝子之心,祝辞云孝也,或子或孙,随其人丧称哀子、哀孙,谓自虞以前凶祭也,丧则痛慕未申,故称哀也。故《士虞礼》称哀子,卒哭乃称孝子。方氏慤曰:祭所以追养而尽于一身之终,丧所以哭亡而止于三年,孝则爲人子孙终身之行也。故子孙之于祭,必称孝,哀则发于声音,见于衣服,盖三年之礼而已。故子孙之于丧,止称哀。案祭称孝孙、孝子,孔疏止举卒哭,极宻,盖主入庙则天子称孝王矣。

  端衰丧车皆无等

正义郑氏康成曰:丧车,恶车也【案:士丧礼记,主人乘恶车】丧者衣衰及所乘之车,贵贱同。孝子于亲一也。衣衰言端者,▯端吉时常服,丧之衣衰当如之。孔氏颖达曰:端正也。吉时▯端服,身与袂同,以二尺二寸爲正,而丧衣亦如之,以其缀六寸之衰于心前,故曰端衰。等等差也。丧之衣衰及恶车,天子至士制度同,无等差之别也。【案:郑注巾车,丧车凡五等:木车始遭丧所乘,素车卒哭所乘,薻车旣练所乘,駹车大祥所乘,漆车禫所乘。】

存疑,陆氏佃曰:「衰制虽无等,其布之精粗则有差也。」据衰与其不当于物也,宁无衰【案:陆以布之精粗言,则仍是有等,似非记义】

大白冠,缁布之冠,皆不蕤;委武▯缟,而后蕤。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蕤,质无饰也。大白冠,大古之布冠也。《春秋传》曰:衞文公大布之衣,大白之冠【案《春秋传》大帛之冠,非大白,注引之,岂郑所见本爲大白与】委武冠,卷也。秦人曰委,齐东曰武。▯▯冠,也。缟,缟冠也。孔氏颖达曰:大白冠,白布冠也。缁布冠,黑布冠也。二冠无饰,故皆不蕤。此缁布冠,谓大夫士之冠,其诸侯则《玉藻》云:缁布冠缋緌是也。▯、缟二冠,旣先有别,卷后乃可蕤,故云“而后蕤也”。大祥缟冠亦有緌,何以知之?前旣云练冠亦条属右缝,则知缟不条属,旣别安卷,灼然有蕤也。马氏睎孟曰:冠以庄其首,蕤以致其饰。冠而不蕤者,始于上古,尚质而

译派遣车辆来查看随葬的牲体器具,用粗布做的车盖,四面有遮蔽物,放置在棺材的四个角落。

郑康成解释说:“说的是车辆的数量,各自按照包裹随葬牲体的数目而定。随葬的祭品,天子用太牢,包裹九个;诸侯也用太牢,包裹七个;大夫也用太牢,包裹五个;士用小牢,包裹三个。大夫以上才有随葬的车和车盖,那车盖四面都有遮蔽物,用来隐蔽牲肉。”孔颖达解释说:“随葬车,是送葬时装载牲体的车。牢具,是随葬祭品中所包裹的牲体,贵贱各有数目。一个牲体为一具,取一辆车来装载,所以说‘视牢具’。诸侯和大夫地位尊贵,虽然没有三命的爵位,但有车马的赏赐,以及天子的上士有三命,都可以拥有随葬车。疏布輤,是用粗布做上盖,四面有东西遮挡,进入墓穴后放置在椁的四个角落。”贾公彦解释说:“士没有随葬车,那么所包裹的牲体就不放在车上,只是直接拿着罢了。”陆佃解释说:“疏布輤也像殡车那样做车盖,不同的是四面有遮挡,放置在椁的四个角落。”郝敬解释说:“随葬车,是送葬的车。送行叫做遣,死后有随葬车,都按照爵位命数来区分等级,所以牢具的数目参照其命数。”

存疑。孔颖达说:诸侯的士以下地位低贱,所以没有随葬车。查考《周礼》记载,上公九牢,侯伯七牢,子男五牢;《左传》记载天子十二牢。这段经文说随葬车参照牢具数目,那么按照命数可知。郑康成认为丧礼崇尚质朴,不参照命数。诸侯的大夫与天子的大夫相同,那么复礼的人数、袭礼的衣数,都按照命数。怎么见得丧礼质朴就不按照命数呢?天子的元士参照子男,可以说诸侯的大夫有五辆随葬车,而天子的元士却不有一辆随葬车吗?孔颖达疏解:天子的上士有三命,可以有随葬车;诸侯的士地位低贱,没有。这又是论述命数,与郑康成的说法不同。怀疑不如郝敬的说法恰当。诸侯的士有的有命数有的没有命数,有命数的士随葬车按照其命数,没有命数的士则没有随葬车,其牢具只是直接拿着罢了。

戴粻有子说:“不符合礼制。丧礼的祭品只有干肉和肉酱罢了。”

郑康成解释说:“粻,是米粮。说死者不吃粮食。随葬祭品本来就没有黍稷。”孔颖达解释说:“随葬车装载米粮,有子讥讽这是失礼。随葬祭品的食物没有黍稷,所以不装载米粮。既夕礼中藏筲,是说随葬祭品之外另外有黍稷麦。随葬祭品使用牲体,这是干肉和肉酱的意义。”

祭祀时称孝子孝孙,丧礼时称哀子哀孙。

郑康成解释说:各自按照其意义来称呼。孔颖达解释说:祭,是吉祭,指从卒哭以后的祭祀,吉祭就申述孝子的心意,祝辞称孝,或者是子或者是孙,随其人而定。丧称哀子、哀孙,指从虞祭以前的凶祭,丧礼则痛慕之情尚未申述,所以称哀。所以《士虞礼》称哀子,卒哭后才称孝子。方慤解释说:祭祀是为了追养而尽于自身生命的终结,丧礼是为了哭悼亡者而止于三年,孝是为人子孙终身的行为。所以子孙对于祭祀,必称孝,哀则发自声音,见于衣服,大概是三年之礼而已。所以子孙对于丧礼,只称哀。查考祭祀称孝孙、孝子,孔颖达疏解只举出卒哭,极其严密,大概主祭入庙则天子称孝王了。

端衰、丧车都没有等级差别。

郑康成解释说:丧车,是恶车。查考《士丧礼记》,主人乘坐恶车。丧者穿的衰服以及所乘坐的车,贵贱相同。孝子对于亲人是一样的。说衣衰言端,端是吉时常服,丧服的衰应当像它一样。孔颖达解释说:端是正的意思。吉时端服,身体和袖子相同,以二尺二寸为正,而丧服也像它一样,因为它在心前缀有六寸的衰,所以叫端衰。等等是差别的意恩。丧服的衰以及恶车,从天子到士制度相同,没有等级差别。查考郑康成注《巾车》,丧车共有五等:木车是刚遭丧时所乘,素车是卒哭时所乘,薻车是既练时所乘,駹车是大祥时所乘,漆车是禫时所乘。

存疑,陆佃说:“衰的形制虽然没有等级,但布的精细粗糙则有差别。”根据衰与其不当于物,宁可没有衰。查考陆佃以布的精细粗糙来说,那么仍然有等级,似乎不符合记文的义理。

大白冠,缁布冠,都没有缨饰;委武冠、缟冠,然后才有缨饰。

郑康成解释说:不蕤,质朴没有装饰。大白冠,是大古时的布冠。《春秋传》说:卫文公大布的衣服,大白的冠。查考《春秋传》是大帛之冠,不是大白,郑康成引用它,难道郑康成所见版本是大白吗?委武冠,卷的意思。秦人叫委,齐东叫武。〇冠,也是冠。缟,是缟冠。孔颖达解释说:大白冠,是白布冠。缁布冠,是黑布冠。两种冠没有装饰,所以都没有缨饰。这缁布冠,是指大夫士的冠,其诸侯则《玉藻》说:缁布冠有绘制的缨饰。〇、缟两种冠,既然先有别,卷起后才可以有缨饰,所以说“而后蕤也”。大祥时的缟冠也有缨饰,怎么知道呢?前面既然说练冠也条属右缝,就知道缟不条属,既别安卷,显然有缨饰。马睎孟解释说:冠用来庄重头部,缨用来致其装饰。冠而没有缨的,始于上古,崇尚质朴而

不文也。冠之以蕤者,制于后代,以文而胜质也。始冠者,欲其重始,而取上世之冠,故以缁布,此皆不蕤者也。至于▯冠,或以朱组缨,或以丹组缨;缟冠则或以▯武,或以素纰,此皆以蕤者也。《杂记》所言,特丧冠尔。陆氏佃曰:委委,貎也。《▯》所谓“缟冠▯武”,缟所谓“▯冠缟武”,如是而后緌。先儒谓“▯冠委貎也”,然则“缟冠素委貌”与?“素委貌”盖素端之冠。

译这是没有装饰的。在冠上加垂饰,是后代的制度,因为崇尚文饰而胜过质朴。刚开始行冠礼时,想要重视开端,所以采用上古的冠,因此用黑布制作,这些都没有垂饰。至于皮弁冠,有的用红色丝带做缨,有的用丹色丝带做缨;缟冠则有的用皮弁的武,有的用素色的边饰,这些都有垂饰。《杂记》所说的,只是丧冠罢了。陆佃说:“委委,是样子。”《礼记》所谓“缟冠皮弁武”,缟所谓“皮弁冠缟武”,像这样之后才有緌。先儒说“皮弁冠的样子”,那么“缟冠素委貌”吗?“素委貌”大概是素端的冠。

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士弁而亲迎,然则士弁而祭于己可也【迎鱼敬反】正义:郑氏康成曰:弁,爵弁也。冠,▯冠也。祭于公,助君祭也。然则士弁而祭于己,缘类欲许之也。亲迎虽亦己之事,摄盛服尔,非常也。孔氏颖达曰:此明大夫士公私祭服。大夫谓▯也。冕,絺冕也。祭于己,自祭庙也。助祭爲尊,故服絺冕。自祭爲卑,故服爵弁。士以爵弁爲上,故用助祭。▯冠爲卑,自祭不敢同助君之服,故用▯冠也。作记之人,虽云士冠而祭于己,以己旣爵弁亲迎,亲迎轻于祭,尚用爵弁,则士用爵弁自祭己庙,于礼可用也。是记者缘事类许之,着爵弁也。亲迎配偶一时,故许其摄盛服。祭祀须依班序,着弁于理不可也【案记所谓可,盖仅可之辞】马氏睎孟曰:周官司服曰:王之吉服,祭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降而至于祭羣小祀则▯冕。盖祭之大者莫重于昊天,而祀之小者莫甚于羣小祀。不别以服,不降以等,则尊卑不明,隆杀不分,而礼几乎熄矣。大夫士祭之大者莫重乎助于公,祭之有常者莫甚乎祭于己。故大夫则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士弁而祭于公,冠而祭于己者,亦周官六服同冕之意也。盖王则异其服,而大夫士则异其冕弁而已。周礼又曰:卿大夫之服自▯冕而下,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则大夫以▯冕爲极,而士以爵弁爲极也。非祭于公安敢用哉。苟弁而祭于己,则非特嫌其同于公,而又着其轻于昏矣。故士之弁而祭于公者正也,弁而亲迎者权也,弁而祭于己则不可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大夫爵弁而祭于己,唯▯尔。”孔氏颖达曰:“仪礼少牢,上大夫自祭用▯冠,此亦云弁而祭于己,与少牢异,故郑注云‘唯▯尔’。”崔氏灵恩曰:“孤不悉絺冕,若王者之后及鲁之孤,则助祭用絺;若方伯之▯助祭,则▯冕,以其君▯冕自祭,不可逾之也。”

辨正陆氏佃曰:「下大夫一命,弁而祭于公,则冠而祭于己,可知。下士不命,冠而祭于公,则端而祭于己,亦可知。少牢朝服而祭,下大夫也;特牲冠▯端而祭,下士也。王之上士三命,服▯冕,则弁而祭于己矣。」

畅臼以椈,杵以梧,枇以桑,长三尺,或曰五尺。毕用桑,长三尺,刊其柄与末【椈音菊,枇音匕,本亦作朼,长直亮反,刊苦干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臼杵所以捣郁也,椈栢也【孔疏《尔雅·释木》文】枇所以载牲体者,此谓丧祭也。吉祭枇用棘【孔疏《特牲记》枇用棘,心吉时亦用棘,毕末头亦刊削之,枇亦当然】毕所以助主人载者,刊犹削也。孔氏颖达曰:此明吉凶畅及枇毕之义,畅谓郁鬯也,梧桐也。以柏爲臼,以桐爲杵,捣郁鬯,柏香桐洁于神爲宜也。牲体从镬以枇升入于鼎,从鼎以枇载之于俎。主人举肉时,以毕助主人举肉,用桑者亦丧祭也。

通论陈氏旸曰:「匕之别有四:有黍稷之匕,有牲体之匕,有疏匕,有丧匕。三匕以棘,丧匕以桑。廪人之所摡,黍稷之匕也;饔人之所摡,牲体之匕也。牲体之匕,挑匕也。其制则黍稷之匕小于挑匕,挑匕小于疏匕。何则?敦之量不过三豆,而高不过一尺,则黍稷之匕小矣。挹之以挑匕,然后注于疏匕者三,则疏匕大矣。畋器曰『毕』,祭器亦曰『毕』,皆象毕星也。《诗》曰:『兕觥其觩,角弓其觩,有捄棘匕,有捄天毕。』捄者曲而长也,则毕之状可知矣。郑氏曰:『毕状如匕,丧匕用桑,而毕亦桑;则吉匕用棘,而毕亦棘。』此郑氏所以言匕毕同材也。然桑黄,棘赤,各致其义。旧图谓匕毕皆漆之,误矣。特牲,主人及佐食举牲鼎,宗人执毕,先入,赞者错俎加匕。郑氏曰:『主人亲举,则宗人执毕导之。以毕临载匕,备失脱也。』少牢及虞礼无匕,何哉?少牢大夫不亲举,虞祭主人未执事,其说是也。」

率带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采【率音律】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谓袭尸之大带,率繂也。繂之不加箴功,大夫以上更饰以五采,士以朱绿。袭事成于带【孔疏:

译大夫穿着冕服在公庙助祭,穿着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士穿着爵弁在公庙助祭,戴着皮冠在自己家庙祭祀。士穿着爵弁去亲迎新娘,那么士穿着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也是可以的。【“迎”字读作“鱼敬反”】

正义:郑康成说:“弁,指爵弁。冠,指皮冠。在公庙祭祀,是辅助君主祭祀。那么士穿着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是依据类比推想而允许的。亲迎虽然也是自己的事,但那是临时借用更尊贵的服饰,并非常规。孔颖达说:“这里阐明大夫和士在公私祭祀时的服饰。大夫指孤卿。冕,指絺冕。在自己家庙祭祀,是自己祭祀宗庙。辅助祭祀地位尊贵,所以穿絺冕。自己祭祀地位较低,所以穿爵弁。士以爵弁为最高等级,所以用于辅助祭祀。皮冠地位较低,自己祭祀不敢与辅助君主的服饰相同,所以用皮冠。撰写经文的人,虽然说到士戴皮冠在自己家庙祭祀,但因为士已经用爵弁去亲迎,亲迎比祭祀轻,尚且用爵弁,那么士用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按礼也是可以的。这是经文依据事理类比而允许,穿着爵弁。亲迎配偶只是一时之事,所以允许借用尊贵的服饰。祭祀必须依照等级次序,穿着爵弁在情理上是不可以的。【案:经文中所谓的“可”,大概是仅仅可以的意思】马睎孟说:“《周礼·司服》说:‘王的吉服,祭祀昊天上帝则穿大裘戴冕,降等而下直到祭祀群小祀则穿絺冕。’大概祭祀中最大的没有比昊天上帝更重的,而祭祀中最小的没有比群小祀更轻的。如果不区别服饰,不降低等级,那么尊卑就不明,隆重与简略就不分,礼制就几乎废弛了。大夫和士祭祀中最大的没有比辅助公庙祭祀更重的,祭祀中经常性的没有比在自己家庙祭祀更甚的。所以大夫穿冕服在公庙祭祀,穿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士穿爵弁在公庙祭祀,戴皮冠在自己家庙祭祀,这也是《周礼》六种服饰同用冕服的意思。大概王区别其服饰,而大夫和士则区别其冕和弁而已。《周礼》又说:‘卿大夫的服饰从絺冕以下,士的服饰从皮弁以下。’那么大夫以絺冕为最高,而士以爵弁为最高。不是在公庙祭祀,怎敢使用呢?如果士穿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不仅嫌疑与公庙祭祀相同,而且显得比婚礼还轻了。所以士穿爵弁在公庙祭祀是正礼,穿爵弁去亲迎是权宜之计,穿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则不可以。”

存疑:郑康成说:“大夫穿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只有孤卿如此。”孔颖达说:“《仪礼·少牢馈食礼》中,上大夫自己祭祀用皮冠,这里也说穿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与《少牢》不同,所以郑注说‘只有孤卿如此’。”崔灵恩说:“孤卿不完全穿絺冕,如果是王后的后代以及鲁国的孤卿,那么辅助祭祀用絺冕;如果是方伯的孤卿辅助祭祀,则用絺冕,因为他们的君主穿絺冕自己祭祀,不可超越。”

辨正:陆佃说:“下大夫一命,穿爵弁在公庙祭祀,那么戴皮冠在自己家庙祭祀,可以推知。下士没有命数,戴皮冠在公庙祭祀,那么穿端冕在自己家庙祭祀,也可以推知。《少牢馈食礼》朝服祭祀,是下大夫;《特牲馈食礼》冠皮冠穿端冕祭祀,是下士。王的上士三命,服皮冠,那么穿爵弁在自己家庙祭祀。”

盛酒用的臼用柏木制作,杵用梧桐木制作,匕用桑木制作,长三尺,有的说长五尺。毕也用桑木制作,长三尺,削去它的柄和末端。【“椈”音同“菊”,“枇”音同“匕”,原本也写作“朼”,“长”音同“直亮反”,“刊”音同“苦干反”】

正义:郑康成说:“臼和杵是用来捣郁鬯酒的,椈就是柏木。【孔颖达疏引《尔雅·释木》文】枇是用来承载牲体肉的,这里指的是丧祭。吉祭时枇用棘木。【孔颖达疏引《特牲馈食礼》枇用棘木,心中吉祭时也使用棘木,毕的末端也削去,枇也应当如此】毕是用来辅助主人承载牲体的,刊就是削的意思。孔颖达说:“这里阐明吉凶畅(郁鬯)以及枇、毕的意义,畅指郁鬯酒,梧指梧桐。用柏木做臼,用梧桐木做杵,捣郁鬯酒,柏木香气、梧桐洁净,对于神灵是适宜的。牲体从镬中用枇升入鼎中,从鼎中用枇承载到俎上。主人举肉时,用毕辅助主人举肉,用桑木也是因为这是丧祭。”

通论:陈旸说:“匕的区别有四种:有黍稷的匕,有牲体的匕,有疏匕,有丧匕。三种吉匕用棘木,丧匕用桑木。廪人所舀的,是黍稷的匕;饔人所舀的,是牲体的匕。牲体的匕,是挑匕。它们的形制则是黍稷的匕小于挑匕,挑匕小于疏匕。为什么呢?敦的容量不过三豆,而高度不过一尺,那么黍稷的匕就小了。用挑匕舀取,然后注入疏匕三次,那么疏匕就大了。畋猎的器具叫‘毕’,祭祀的器具也叫‘毕’,都模仿毕星的形状。《诗经》说:‘兕觥弯曲,角弓弯曲,有弯曲的棘木匕,有弯曲的天毕。’捄是弯曲而长的意思,那么毕的形状就可以知道了。郑氏说:‘毕的形状像匕,丧匕用桑木,而毕也用桑木;那么吉匕用棘木,而毕也用棘木。’这是郑氏说匕和毕材质相同的原因。然而桑木色黄,棘木色赤,各自表达其意义。旧图说匕和毕都漆过,是错误的。《特牲馈食礼》中,主人及佐食举牲鼎,宗人拿着毕,先进入,赞者放置俎并加上匕。郑氏说:‘主人亲自举鼎,那么宗人拿着毕引导。用毕靠近承载的匕,以防失手掉落。’《少牢馈食礼》及虞祭没有匕,为什么呢?《少牢》大夫不亲自举鼎,虞祭主人未执事,这个说法是对的。”

大带诸侯和大夫都用五种颜色,士用两种颜色。【“率”音同“律”】

正义:郑康成说:“这里说的是给尸穿衣时的大带,率就是繂。繂不加针工装饰,大夫以上再用五种颜色装饰,士用朱色和绿色。袭尸的事完成于大带。【孔颖达疏:

袭着衣毕,加带乃成】变之所以异于生【孔疏:袭衣与生同,惟带与生异】孔氏颖达曰:小敛、大敛衣数旣多,有绞不可加带,故知此谓尸袭竟而着此带也。率谓但襵帛边而熨杀之,不加箴功,异于生也。吉时大带惟有朱绿▯华,无五采,以五采饰之,亦异于生也。大夫与诸侯同,而士二采,并异于生也。然此士天子之士也,诸侯之士则《士丧礼》用缁带。陆氏佃曰:言大夫已上袭尸,其带皆以五采丝率之,卽非袭尸无率也。据士练带,率下辟。

译穿好衣服完毕,加上腰带才算完成。【“变”之所以不同于活人,【孔颖达疏:穿在尸体上的衣服与活人相同,只有腰带与活人不同】孔颖达说:小敛、大敛时衣服数量既多,有绞带就不能再加腰带,所以知道这里说的是尸体穿衣完毕后加上这条腰带。“率”指的是只将帛的边缘折叠并熨平,不加针线缝制,这与活人不同。吉礼时的大带只有朱色和绿色两种花纹,没有五彩,用五彩来装饰,也与活人不同。大夫与诸侯相同,而士用两种色彩,也都与活人不同。然而这里的士是指天子的士,诸侯的士则《士丧礼》中使用黑色腰带。陆佃说:说的是大夫及以上等级为尸体穿衣,他们的腰带都用五彩丝线来缝制边缘,即如果不是为尸体穿衣就没有这种缝边。依据士的练带,边缘向下折缝。

醴者,稻醴也。瓮、甒、筲、衡,实见闲而后折入【瓮,于贡反;甒,音武;筲,所交反;衡,戸刚反;见,音闲;厠之闲】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谓葬时藏物也。衡当爲桁,所以庪瓮甒之属,声之误也。实见闲藏于见外椁内也。折承席也。孔氏颖达曰:此送葬所藏之物,醴是稻米所爲。瓮者盛醯醢,甒者盛醴酒,筲者盛黍稷,衡者以大木爲桁,置于地,所以庪举瓮甒之属。见谓棺外之饰,实此瓮甒筲等物于见外椁内,旣毕,然后以承席加于椁上。案《旣夕礼》乃窆,藏器于旁,加见。注用器役器在见内,苞筲明器在见外。此是士礼,大夫已上则有人器明器也。人器实,明案虚。折犹庪也。方凿连木爲之,盖如牀而缩者三,横者五,无箦。窆事毕,加之圹上,以承抗席,故谓承席。贾氏公彦曰:见棺饰也。饰则帷荒,以帷荒加于柩棺,柩不复见,惟见此帷荒,故名帷荒爲见。彭氏丝曰:瓮高一尺,口径六寸五分,腹径九寸五分,底径六寸五分,受三斗。甒口径一尺,脰高二寸,径八寸,腹径尺二寸,底径六寸,受五斗。案《续汉书·礼仪志》下:明器筲八,盛容三升,黍一,稷一,麦一,粱一,稻一,麻一,菽一,小豆一。瓮三容三升,醯一,醢一,屑一,黍饴。载以木桁,覆以疏布。甒二容三升,醴一,酒一。载以木桁,覆以功布。孔疏所云:瓮者盛醯醢,甒者盛醴酒,筲者盛黍稷,得此可以爲证。衡仍作桁,康成以汉人解《周礼》,仍汉制故也。

  重旣虞而埋之【重直龙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就所▯处埋之。孔氏颖达曰:案旣夕礼,初啓朝祢庙,重止于门外之西,不入,谓将鄕祖庙,若过之然也。明日自祢庙随至祖庙庭,厥明将出之时,重出自道,道左倚之,就所倚之处埋之,谓于祖庙门外之东也。

案埋重之地,贾逵云:「壁两楹闲。」何休云:「庙北墉下。」与郑异疑,何得之?盖所埋之地,必践踏之所不及也。然无考。

  凡妇人从其夫之爵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妇人无専制,生礼死事,以夫爲尊卑。」

小敛,大敛,啓,皆辩拜【辩音徧】

正义郑氏康成曰:「嫌当事来者终不拜,故明之也。」此旣事皆拜。孔氏颖达曰:「礼,凡大敛、小敛及啓攒之时,惟有君来则止事而出拜之,若他宾客至则不止事,事竟乃卽堂下之位,悉徧拜,故云皆辩拜也。然若士当事而大夫至,则士亦爲大夫出。」《杂记》云:「大夫至,絶踊而拜之。」是也。

案应氏谓宾亦于是拜死者,吴草庐辨之谓《仪礼》丧礼,吊者入升自西阶,东面,主人进中庭,吊者致命曰:“君闻子之丧,使某如何不淑。”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宾出,主人拜送门外。及后凡襚赙仪,皆大略放此。由此观之,古人吊宾之礼,于生者只有慰问之辞,于死者只有襚赗之物及哭踊冯尸之节而已,并无拜祭于死者之礼。故杨氏复曰:“今世俗吊宾来见几筵,哭拜,主人亦拜,谓代亡者答拜,非礼也。旣而宾吊主人,又相与交拜,亦非礼也。”

  朝夕哭不帷无柩者不帷

正义郑氏康成曰:「朝夕哭不帷,缘孝子心欲见殡肂也。旣出则施其防,鬼神尚幽闇也【孔疏案:士丧礼,君使人吊,彻帷。郑云:彻帷防之,则防是褰举之名。初哭则褰举,事毕则施下之】无柩谓旣葬也,棺柩已去,鬼神在室【孔疏:葬后神主祔庙,还在室】堂无事焉,遂去帷。

君若载而后吊之,则主人东面而拜,门右北面而踊,出待反,而后奠。

正义郑氏康成曰:「主人拜踊于宾位,不敢廹君也。君卽位,车东出待,不必君留也。君反之,使奠。」孔氏颖达曰:「臣丧朝庙,柩已下堂,载在柩车,而君来吊。君位于车东,故主人在车西,东面而拜。门祖庙门右西边也。据车门内出,故右在西。孝子拜君竟,从位立近门内西边,北面而哭踊爲礼也。哭踊毕,而先出门待君,以君来则拜迎,去则拜送。今君吊事竟,不敢必君久留也。君使人命孝子反还丧所,而后设奠,告柩知之。或谓此在庙载柩车

译醴,是稻米酿制的甜酒。瓮、甒、筲、衡,这些器物是在“见”(棺饰)与外椁之间放置好后,才将承席折叠放入的。

郑玄解释说:这是指下葬时随葬的器物。衡应当是桁,是用来承载瓮、甒等器的木架,这是声音相近造成的误写。实见闲,意思是把这些器物放置在棺饰之外、外椁之内。折,指的是承席。孔颖达解释说:这是送葬时随葬的物品,醴是用稻米酿造的。瓮是用来盛放醋和肉酱的,甒是用来盛放甜酒和酒的,筲是用来盛放黍和稷的,衡是用大木头做成的桁架,放在地上,用来承载瓮、甒等器物。见,指的是棺木外面的装饰,把这些瓮、甒、筲等器物放在棺饰之外、外椁之内,放置完毕后,然后把承席加在外椁上面。根据《既夕礼》记载,下葬时,把随葬器物藏在墓穴旁边,加上棺饰。郑玄注解说,实用器物和役器放在棺饰里面,包裹好的筲和明器放在棺饰外面。这是士的丧礼,大夫及以上等级则有实用器物和明器。实用器物是实心的,明器是空心的。折,也就是承载的意思。用方形榫眼连接木头做成,形状像床,纵向有三根,横向有五根,没有床席。下葬的事情完毕后,把它加在墓穴上面,用来承接抗席,所以叫承席。贾公彦解释说:见是棺木的装饰。装饰指的是帷和荒,把帷荒加在棺木上,棺木就不再被看见,只看见这帷荒,所以把帷荒称为见。彭丝解释说:瓮高一尺,口径六寸五分,腹部直径九寸五分,底部直径六寸五分,容量三斗。甒口径一尺,颈部高二寸,颈部直径八寸,腹部直径一尺二寸,底部直径六寸,容量五斗。根据《续汉书·礼仪志》下记载:明器中的筲有八个,每个容量三升,分别盛放黍、稷、麦、粱、稻、麻、菽、小豆各一。瓮有三个,每个容量三升,分别盛放醋、肉酱、屑、黍饴各一。用木桁承载,盖上疏布。甒有两个,每个容量三升,分别盛放甜酒和酒各一。用木桁承载,盖上功布。孔颖达所说的:瓮盛放醋和肉酱,甒盛放甜酒和酒,筲盛放黍和稷,得到这些记载可以作为证据。衡仍然写作桁,郑玄用汉代的制度解释《周礼》,所以沿用了汉代的制度。

重(招魂幡)在虞祭之后就埋掉。

郑玄解释说:就在它所在的地方埋掉。孔颖达解释说:根据《既夕礼》,刚开始启殡时,早晨到祢庙,重停在门外西边,不进入,这是因为将要前往祖庙,就像经过一样。第二天从祢庙跟随到祖庙庭院,第二天早晨将要出殡的时候,重从道路上出来,靠在道路左边,就在它停靠的地方埋掉,也就是在祖庙门外的东边。

关于埋重的地点,贾逵说:“在两楹之间。”何休说:“在庙北墙下。”这与郑玄的说法不同,怀疑他们是怎么得知的?大概埋重的地方,一定是脚踩不到的地方。然而没有考证。

凡是妇人跟随她丈夫的爵位。

郑玄解释说:“妇人没有独立的地位,生前的礼仪和死后的丧事,都以丈夫的尊卑为准。”

小敛、大敛、启殡,都要遍拜【辩音遍】。

郑玄解释说:“担心人们以为当事务繁忙时就不拜,所以明确说明。”这里指既然事情都做完了,都要拜。孔颖达解释说:“按照礼制,凡是大敛、小敛以及启殡攒埋的时候,只有国君来了才停止事务出去拜见,如果是其他宾客到来则不停止事务,等事务完毕才到堂下的位置,全部遍拜,所以说都遍拜。然而如果是士正在办理丧事而大夫到来,士也为大夫出去。”《杂记》说:“大夫到来,停止哭踊而拜见。”就是这个意思。

根据应氏的说法,宾客也在这个时候拜死者,吴草庐辩解说《仪礼》中的丧礼,吊唁的人进入升自西阶,面向东,主人进到中庭,吊唁的人传达慰问说:“国君听说您有丧事,派我来慰问,为何如此不幸。”主人哭泣、拜礼、稽颡、成踊,宾客出去,主人在门外拜送。后来凡是赠送衣物的礼仪,大体都仿照这个。由此看来,古人吊唁宾客的礼仪,对于生人只有慰问的话,对于死者只有赠送衣物及哭踊抚尸的礼节而已,并没有拜祭死者的礼仪。所以杨氏又说:“现在世俗吊唁宾客来见几筵,哭拜,主人也拜,说是代替亡者答拜,这不是礼。既然宾客吊唁主人,又互相交拜,也不是礼。”

早晚哭丧时不挂帷帐,没有棺柩的不挂帷帐。

郑玄解释说:“早晚哭丧时不挂帷帐,是因为孝子心里想看见棺柩。棺柩已经出殡就挂上帷帐,因为鬼神崇尚幽暗。【孔颖达疏:根据《士丧礼》,国君派人吊唁,撤去帷帐。郑玄说:撤去帷帐是为了防止,那么防就是掀起的名称。刚开始哭丧时就掀起,事情完毕就放下】无柩指的是已经下葬,棺柩已经离开,鬼神在室内。【孔颖达疏:下葬后神主附祭在庙,还在室内】堂上没有事情,于是去掉帷帐。

国君如果乘车而来吊唁,那么主人面向东拜,在门右边面向北哭踊,出去等待国君返回,然后才设奠。

郑玄解释说:“主人在宾客的位置拜和哭踊,不敢逼迫国君。国君就位,车向东出去等待,不必让国君久留。国君返回,才设奠。”孔颖达解释说:“臣子丧事早晨到庙,棺柩已经下堂,载在柩车上,而国君来吊唁。国君的位置在车东,所以主人在车西,面向东拜。门右边指的是祖庙门右边的西边。根据车门内出来,所以右边在西边。孝子拜完国君,从位置站立靠近门内西边,面向北哭踊行礼。哭踊完毕,就先出门等待国君,因为国君来就拜迎,去就拜送。现在国君吊唁的事情完毕,不敢必定让国君久留。国君派人命令孝子返回丧所,然后设奠,告知棺柩知道。或者认为这是在庙里载柩车。”

时,奠谓反设祖奠也。」

子羔之袭也,茧衣裳与税衣纁衻爲一,素端一,皮弁一,爵弁一,▯冕一。曾子曰:「不袭妇服【茧,古典反;税,他唤反;衻,而占反】正义:郑氏康成曰:「茧衣裳者,若今大防也。纩爲茧,緼爲袍,表之以税衣,乃爲一称尔。税衣若▯端而连衣裳者也。大夫而以纁爲之缘,非也。惟妇人纁衻,礼以冠名服,此袭其服,非袭其冠。曾子讥袭妇服而已。」▯冕又大夫服,未闻子羔曷爲袭之【孔疏:子羔爲大夫,无文】▯冕或爲▯冠,或爲▯端。孔氏颖达曰:「此明大夫死者袭衣称数也。茧衣裳者,纩爲茧,谓衣裳相连而緜纩着之,税黑衣也,亦衣裳连纁绛也。衻裳下缘襈也,以绛爲缘。茧衣旣防,故用税衣表之,合爲一称也。表端,卢云:布上素,下皮弁服。贺云:以素爲衣裳。此第二称,服旣不防,并无别衣表之也。皮弁第三称,十五升白布爲衣,积素爲裳也。爵弁第四称,▯衣纁裳也。▯冕第五称,大夫之上服也。纁衻是妇人之服,而子羔袭用之,故曾子讥之。」陆氏佃曰:「据此男子,里衣皆连衣裳,裘盖亦如之。然则妇人连衣裳,放男子之内也。公袭九称,爵弁三,大夫五称,皮弁三则,士三称,爵弁一,皮弁二,与凡袭亲身之服不与其余爲序,故子羔袭税衣,其素端已下自爲序,素端亚皮弁,皮弁亚爵弁,爵弁亚▯冕。公袭衮衣,其▯端已下自爲序,▯端亚朝服,朝服亚素积,素积亚爵弁,爵弁亚▯冕,▯冕亚襃衣【案:死者不冠,记言皮弁、爵弁、▯冕,孔、陆因之,此皆以服言,不言服文省也】

译当时,“奠”指的是为死者反向设置祖奠的仪式。」

子羔在穿衣入殓时,将茧衣、裳以及税衣、纁衻合为一套,素端一套,皮弁一套,爵弁一套,〇冕一套。曾子说:“不应该穿妇女的服饰【茧,音古典;税,音他唤;衻,音而占】。”

正义解释:郑康成说:“茧衣裳,就像现在的大氅。丝绵叫做茧,乱麻絮叫做袍,外面用税衣包裹,这才算作一套。税衣如同〇端,衣裳相连。大夫用纁色作为边缘,是不对的。只有妇女才用纁衻,礼制以冠名服饰,这里袭的是服饰,不是冠。曾子只是讥讽他袭用了妇女的服饰。”〇冕又是大夫的服饰,未曾听说子羔为什么袭用它【孔疏:子羔身为大夫,没有文献记载】。〇冕有的版本作〇冠,有的版本作〇端。

孔颖达说:“这里明确说明大夫死者袭衣的套数。茧衣裳,丝绵叫做茧,指衣裳相连而填充丝绵,税衣是黑色的,也是衣裳相连且用纁色镶边。衻是裳下缘的襈,用绛色镶边。茧衣既已防弊,所以用税衣包裹在外面,合为一套。表端,卢云:上面是素布,下面是皮弁服。贺云:用素布做衣裳。这是第二套,既然服饰没有防弊,也没有别的衣服包裹它。皮弁是第三套,用十五升白布做上衣,积素做下裳。爵弁是第四套,〇衣纁裳。〇冕是第五套,是大夫的上等服饰。纁衻是妇女的服饰,而子羔袭用它,所以曾子讥讽他。”

陆佃说:“根据这个,男子的里衣都是衣裳相连,裘衣大概也是如此。那么妇女的衣裳相连,是仿效男子的内衣。公袭九套,爵弁三套,大夫五套,皮弁三套,士三套,爵弁一套,皮弁两套,与所有贴身之服不与其余按顺序排列,所以子羔袭税衣,其素端以下自成一序,素端次于皮弁,皮弁次于爵弁,爵弁次于〇冕。公袭衮衣,其〇端以下自成一序,〇端次于朝服,朝服次于素积,素积次于爵弁,爵弁次于〇冕,〇冕次于襃衣【案:死者不戴冠,记载中说皮弁、爵弁、〇冕,孔、陆沿袭此说,这都是以服饰而言,不说服饰文字简省】。

存疑彭氏丝曰:三礼图注禒衣,当▯端处,生时▯端衣裳别,及死而袭▯端,达衣裳与妇人褖衣同,故虽男子▯端亦名褖衣也。曾子讥之者,非讥褖衣,讥用纁衻。褖衣纁衻是妇人嫁时之服,亦非裳衣,故曾子讥袭妇服。

案:税衣、黒衣,男女通用。惟妇嫁,则縁以纁耳。王肃以衻爲蔽膝,非。

爲君使而死,公馆复,私馆不复。公馆者,公宫与公所爲也;私馆者,自卿大夫以下之家也【爲,于僞反,又如字。使,色吏反。复音伏】正义:郑氏康成曰:「公所爲,君所作离宫别馆也。」案详《曾子问》互考自得之。

公七踊,大夫五踊,妇人居闲,士三踊,妇人皆居闲。正义:郑氏康成曰:「公,君也。始死及小敛、大敛而踊,君、大夫、士一也,则皆三踊矣。君五日而殡,大夫三日而殡,士二日而殡。士小敛之朝不踊,君、大夫大敛之朝乃不踊。妇人居闲者,踊必拾主人踊,妇人踊,宾乃踊。」孔氏颖达曰:「此明诸侯至士初死在室殡踊之节。」

及明贵贱踊数也,公诸使去死日五日而殡,则合死日六日也。七踊者,始死一踊,明日袭一踊,袭明日朝踊,又明日朝踊爲四日,晚小敛时又一踊爲五,小敛明日朝又踊爲六,至明日大敛之朝不踊,当大敛时乃踊,凡七也。大夫三日殡,合死日爲四日,始死一,明日袭朝一,又明日小敛日再,小敛明日大敛,凡五也。士二日殡,合死日数也,始死一,小敛朝不踊,至小敛时一,又明日大敛一,凡三也。妇人与丈夫更踊,居宾主之中闲也。然亲始死及动尸举柩哭踊无数,今云七五三者,谓爲礼有节之踊,每踊辄三者,三爲九而谓爲一也。方氏慤曰:爲贵者踊则多,爲贱者踊则少,此重轻之别也。陈氏澔曰:记者固云动尸举柩哭踊无数,而此乃有三五七之限者,此以礼经之常节言,彼以哀心之泛感言也。又所谓无数者,不以每踊三跳九跳爲三踊之限也。

存疑。徐氏师曾曰:「妇人居闲上四字衍文。」

存异,陆氏佃曰:公五日而殡,踊七日;大夫三日而殡,踊五日。其始死之日踊,旣殡之后一日犹踊。若士三日而殡,踊三日,则其旣殡之后一日不踊。与三、五、七然后有闲。士三踊,妇人居闲,言皆三,无又闲故也。然则妇人居闲,若闲七踊。其二日甲,一踊;又二日乙,一踊;又二日甲,一踊。大夫放此。

公袭卷衣一,▯端一,朝服一,素积一,纁裳一,爵弁二,▯冕一,襃衣一,朱绿带,申加大带于上【卷音衮】

正义郑氏康成曰:朱绿带者,袭衣之带,饰之杂以朱绿,异于生也。此带亦以素爲之。孔氏颖达曰:此明袭用衣称,卷冕之制,▯端者,燕居,▯端朱裳也。朝服者,缁衣素裳,日视朝之服也。素积者,皮弁视朔之服。纁裳者,冕服之裳,亦可鷩毳任取,中闲一服也。爵弁二者,▯衣纁裳,此始命之服,重本故二通也。▯冕之下,又取一也。襃衣冣上,华君赐也。自卷衣至此,合爵弁二通,合九称。朱绿带者,以素爲之,饰以朱绿,此衣之小带,散在于衣,非是总束其身,已用此朱绿小带结束之,重加大带于此带之上,象生时大带也。用素爲之,士则二采,大夫诸侯皆五采,卽前经率带也。通论郑氏康成曰:士袭三称,子羔袭五称,今公袭九称,则尊卑袭数不同矣。诸侯七称,天子十二称,与【孔疏:天子诸侯袭数无文,郑约之故称与,疑辞也】孔氏颖达曰:公袭以上服在内,公身贵故以上服亲身,欲尊显加赐,故襃衣最外,而细服居中也。子羔贱故卑服亲身。方氏慤曰:言公之袭如此,自卿大夫而下固有降杀矣。

存疑:郑氏康成曰:“申,重也。重于革带也。革带以佩韨,必言重加大带者,眀虽有变,必备此二带也。”孔氏颖达曰:“申,加者,谓于革带之上重加此大带也。”陆氏佃曰:“子羔言茧衣裳,公言朱绿带,申加大带于上,相备也。素积言皮弁,则纁裳言爵弁可知。然则公袭爵弁盖三,卽言爵弁三,嫌不侈。又公言襃衣,而子羔不言着有襃衣,则袭无则否。”

案

译存疑:彭氏丝说:《三礼图》注解说“褖衣”,应当是端处。活着的时候,端处的衣裳是分开的,等到死后穿在尸体上,端处就贯通了,衣裳与妇人的褖衣相同,所以即使是男子的端处,也称作褖衣。曾子讥讽它,不是讥讽褖衣,而是讥讽使用纁色和衻色。褖衣和纁衻是妇人出嫁时的服饰,也不是裳衣,所以曾子讥讽穿用了妇人的服饰。

考证:税衣、黑衣,男女通用。只有妇人出嫁,才用纁色镶边。王肃把衻解释为蔽膝,是不对的。

为君主出使而死,在公馆则招魂,在私馆则不招魂。公馆,是指公宫和君主所建的离宫别馆;私馆,是指卿大夫以下人家的住所【“为”,音于僞,又如字。“使”,音色吏。“复”,音伏】。正义:郑康成说:“公所建,是君主所建的离宫别馆。”考证:详细参看《曾子问》互相考证,自然就能明白。

公七次跳跃,大夫五次跳跃,妇人处于闲位,士三次跳跃,妇人都处于闲位。正义:郑康成说:“公,就是君主。刚死以及小敛、大敛时跳跃,君、大夫、士是一样的,都是三次跳跃。君主五天后入殓,大夫三天后入殓,士两天后入殓。士在小敛的早晨不跳跃,君、大夫在大敛的早晨才不跳跃。妇人居于闲位,是指跳跃必须跟随主人跳跃,妇人跳跃,宾客才跳跃。”孔颖达说:“这是阐明诸侯到士刚死在室内入殓时跳跃的礼节。”

以及说明贵贱跳跃次数的不同。公在死后的第五天入殓,合计从死日到入殓是六天。七次跳跃,是指刚死时跳跃一次,第二天穿衣时跳跃一次,穿衣后的第二天早晨跳跃一次,又第二天早晨跳跃一次,这是四天,傍晚小敛时又跳跃一次,这是五次,小敛后的第二天早晨又跳跃一次,这是六次,到第二天大敛的早晨不跳跃,在大敛时才跳跃,总共七次。大夫三天入殓,合计从死日到入殓是四天,刚死时跳跃一次,第二天穿衣早晨跳跃一次,又第二天小敛那天跳跃两次,小敛后的第二天大敛,总共五次。士两天入殓,合计从死日到入殓是两天,刚死时跳跃一次,小敛早晨不跳跃,到小敛时跳跃一次,又第二天大敛跳跃一次,总共三次。妇人与丈夫交替跳跃,处于宾客和主人中间的闲位。然而亲人刚死以及移动尸体、抬棺时哭踊没有定数,现在说七、五、三,是指有节制的礼仪性跳跃,每次跳跃都是三次,三次为九次而称为一次。方慤说:为尊贵的人跳跃就多,为卑贱的人跳跃就少,这是轻重等级的区别。陈澔说:记录者固然说移动尸体、抬棺时哭踊没有定数,而这里却有三次、五次、七次的限制,这是以礼经的常规节制来说,那是以哀心的泛泛感动来说。又说所谓没有定数,是指不以每次跳跃三跳或九跳作为三次跳跃的限制。

存疑。徐师曾说:“‘妇人居闲’上面的四个字是衍文。”

存异:陆佃说:公五天入殓,跳跃七天;大夫三天入殓,跳跃五天。刚死的那天跳跃,入殓后的第二天还跳跃。如果士三天入殓,跳跃三天,那么入殓后的第二天就不跳跃。与三、五、七然后有间隔。士三次跳跃,妇人居于闲位,是说都是三次,没有再间隔的缘故。那么妇人居于闲位,就像间隔七次跳跃。其中两天甲,跳跃一次;又两天乙,跳跃一次;又两天甲,跳跃一次。大夫依此类推。

公穿衣时,卷衣一套,端一套,朝服一套,素积一套,纁裳一套,爵弁两套,冕一套,襃衣一套,朱绿带,在上面再加重大带【“卷”,音衮】

正义:郑康成说:朱绿带,是穿衣时的带子,装饰着杂色的朱绿,与活着时不同。这带子也是用素色做的。孔颖达说:这是阐明穿衣时使用的衣物名称,卷冕的制度,端,是燕居时穿的,端是朱色裳。朝服,是缁色衣素色裳,是每天上朝时的服饰。素积,是皮弁视朔时的服饰。纁裳,是冕服的裳,也可以取鷩冕、毳冕中的任何一种,是中间的一种服饰。爵弁两套,是端衣纁裳,这是初次任命时的服饰,重视根本所以有两套。冕之下,又取一套。襃衣在最上面,是君主赐予的华服。从卷衣到这里,合计爵弁两套,总共九套。朱绿带,是用素色做的,装饰着朱绿,这是衣服的小带,散落在衣服上,不是总束住身体,已经用这朱绿小带束好了,又在这小带上面加重大带,象征活着时的大带。用素色做的,士用两种颜色,大夫和诸侯都用五种颜色,就是前面经文说的率带。通论:郑康成说:士穿衣三套,子羔穿衣五套,现在公穿衣九套,那么尊卑穿衣的套数就不同了。诸侯七套,天子十二套,与【孔疏:天子诸侯穿衣的套数没有明文记载,郑康成推测所以用“与”,是表示怀疑的语气】孔颖达说:公穿衣以上服在内,公身份尊贵所以以上服贴身,想要尊崇显扬君主的赐予,所以襃衣在最外面,而细服在中间。子羔身份卑贱所以卑服贴身。方慤说:说公的穿衣如此,自卿大夫以下自然有递减了。

存疑:郑康成说:“申,是重的意思。重于革带。革带用来佩带韨,一定要说加重大带,是明白虽然有变化,但必须备齐这两条带子。”孔颖达说:“申,加,是指在革带上面再加这条大带。”陆佃说:“子羔说茧衣裳,公说朱绿带,在上面加重大带,是互相完备。素积说皮弁,那么纁裳说爵弁就可以知道了。那么公穿衣爵弁大概有三套,就是说爵弁三套,嫌不奢侈。又公说襃衣,而子羔不说有襃衣,那么穿衣有没有襃衣就没有定则了。”

考证

公袭端衣、弁服、冕服不一等,故先用朱绿之杂带,而重加大带之素者于朱绿带之上。若谓重加于革带上,则本文不言革带也。孔疏言此衣之小带散在于衣,已与郑义异矣。又考《士丧礼》惟言缁带,不言革带,盖革带以系佩,袭不用佩,故卽以此带代革带爲重带与。

译公在袭时,端衣、弁服、冕服的等级各不相同,所以先使用朱绿相间的杂带,又在朱绿带之上重叠加上素色的大带。如果说大带是重叠加在革带之上,那么原文并没有提到革带。孔颖达的疏解说这种衣服的小带散落在衣上,这已经与郑玄的解释不同了。又考证《士丧礼》只提到缁带,没有提到革带,大概是因为革带是用来系佩玉的,袭时不用佩玉,所以就用这条带子代替革带作为重带吧。

小敛环绖公大夫士一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环绖者,一股,所谓缠绖也【孔疏:两股相交谓之绞,环者,周回缠绕之名,故知是一股】士素委貎【孔疏:武叔投冠括发,诸侯大夫当天子之士】大夫已上素爵弁【孔疏:杂记大夫与殡亦弁绖,与他殡尚弁绖,则子更明矣】而加此绖焉,散带。孔氏颖达曰:亲始死,孝子去冠,至小敛不可无饰,士素委貎,大夫已上素弁,而贵贱悉得加于环绖,故云一也。方氏慤曰:亲始死,故未暇辨贵贱之等。黄氏裳曰:至大敛,子亦弁绖。

存疑。黄氏裳曰:郑注未有「散带」二字。孔疏于「既冯尸主人绞带」条下,亦云:「小敛于户内讫,主人袒括发散带垂。」今以记文考之,小敛但言妇人带麻,主人绞带,不言主人带绖。至奉尸夷于堂,方言带绖,而注说则以小敛之时散带,疏说又以爲旣小敛之后散带,其说不同,皆不足爲据。

案:士丧礼,陈小敛衣衾,卽言苴绖。下本在左,散带垂长三尺,牡麻绖。右本在上,亦散带。则未小敛,已散带矣。郑注因言首之环绖,故幷腰之散带言之。犹士丧礼之言绖,因及带也。黄氏之疑,未审耳。

公视大敛,公升商祝铺席,乃敛【铺,普吴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丧大记曰:『大夫之丧,将大敛,旣铺绞紟衾,乃铺席,则君至,爲之改始新之也。』」孔氏颖达曰:「公,君也。明君临臣丧,大敛礼也。臣丧大敛,君未至之前,主人虽已铺席布绞紟衾,闻君至,则主人撤去之。君来升堂时,商祝更铺席,待君至乃敛,荣君未爲新之也,亦示若事由君也。商祝主敛事者。」

鲁人之赠也,三▯二纁,广尺,长终幅【广,古旷反;长,直亮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失之也。士丧礼下篇曰:赠用制币,▯纁束帛。孔氏颖达曰:记鲁失也。赠谓以物送亡人于椁中。鲁人虽三▯二纁,而用广尺长终幅,不复丈八尺,则失礼也。

案旣祖奠,公赗宾客,赠奠于輚左及邦门。公又使人赠实于棺盖。公赗赠皆▯纁,束五匹爲束,▯三,象天纁二,象地。其广皆二尺二寸,长丈八尺爲制。今▯纁广尺,长终幅,是不诚而非礼矣。

吊者卽位于门西,东面。其介在其东南,北面,西上。西于门主▯,西面。相者受命曰:「▯某使某请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某须矣。」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阶,东面,致命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颡。吊者降反位【相息亮反,下同】正义:郑氏康成曰:「吊者卽位于门西,立门外,不当门主▯,西面,立于阼阶下也。相者受命,受主人命以出也。不言摈者,丧无接宾也。淑,善也。如何不善,言君痛之甚,使某吊也。称▯某者,其君名。君薨称子某,使人知适嗣也。须矣,不出迎也。子▯,子也。降反位者,出反门外位,无出字,脱。」孔氏颖达曰:「自此以下终于篇末,明诸侯相吊含赠赗之礼。此一节明吊礼也。门西,谓主国大门之西。凶事异于吉,故介在东南,北面,西上,以使在门西故也。相者,相主人传命者也。郑注丧不言摈,此对例耳。通而言之,吉事亦云相。司仪云:『每门一相。』大宗伯云:『朝觐防同则爲上相。』凶事亦称摈。故《丧大记》云:『君吊,摈者进。』又《士丧礼》摈者出请,入告是也。▯某须矣,孤谓嗣子也。异于吉礼,故不出迎。主人升堂,谓从阼阶升也。子拜稽颡,不云▯某而称子者,客旣有事于殡,故称子以对摈之辞也。已下皆然,若对宾之辞则称▯某。」彭氏丝曰:「西于门,谓介位虽在宾东南,亦西于门。」

含者执璧,将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某须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子拜稽颡,含者坐,委于殡东南有苇席。旣葬蒲席,降出,反位。宰夫朝服,卽丧屦,升自西阶,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阶以东【含,胡闇反;朝,直遥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含玉爲璧,制其分寸大小未闻。言降出反位

译小敛时佩戴环绖,公、大夫、士都是一样的。

郑玄注说:环绖,是一股,也就是所说的缠绖【孔颖达疏:两股相交叫做绞,环是周回缠绕的名称,所以知道是一股】。士戴素色的委貌冠【孔颖达疏:武叔投冠括发,诸侯大夫相当于天子之士】,大夫以上戴素色的爵弁【孔颖达疏:杂记中大夫与殡也戴弁绖,与其他殡尚戴弁绖相比,那么子更明白了】,然后加上这种环绖,腰带散开。孔颖达说:亲人刚死,孝子去掉帽子,到了小敛时不能没有装饰,士戴素委貌冠,大夫以上戴素爵弁,而无论贵贱都可以加上环绖,所以说是一样的。方慤说:亲人刚死,所以来不及分辨贵贱的等级。黄裳说:到了大敛,儿子也戴弁绖。

存疑。黄裳说:郑注中没有“散带”二字。孔疏在“既冯尸主人绞带”条下,也说:“小敛在户内完毕,主人袒露括发,散开腰带垂下。”现在根据礼记文字考察,小敛只说妇人带麻,主人绞带,不说主人带绖。直到奉尸移到堂上,才说带绖,而注解说小敛时散带,疏解说既小敛之后散带,说法不同,都不足以作为依据。

按:《士丧礼》,陈设小敛衣衾,就提到苴绖。下本在左,散带垂长三尺,牡麻绖。右本在上,也是散带。那么未小敛,已经散带了。郑注因为说到首部的环绖,所以连带腰部的散带一起说。就像《士丧礼》说绖,因而涉及到带一样。黄裳的疑问,是不明白罢了。

公视察大敛,公升堂,商祝铺席,然后才敛【铺,音普吴】

郑玄注说:“《丧大记》说:‘大夫的丧事,将要大敛,已经铺好绞紟衾,然后铺席,那么君至,为他改始新之。’”孔颖达说:“公,就是君。明确君临臣丧,是大敛之礼。臣丧大敛,君未至之前,主人虽然已经铺席布绞紟衾,听到君至,就撤去。君来升堂时,商祝重新铺席,等君至才敛,荣耀君未为之新之,也显示好像事由君出。商祝是主管敛事的人。”

鲁人赠送的财物,是三〇二纁,宽一尺,长终幅【广,音古旷;长,音直亮】

郑玄注说:这是说失礼了。《士丧礼》下篇说:赠送用制币,〇纁束帛。孔颖达说:这是记载鲁国的失礼。赠是指以物送亡人于椁中。鲁人虽然三〇二纁,但用宽一尺长终幅,不再是一丈八尺,就是失礼了。

按:既祖奠,公赗宾客,赠奠于輚左及邦门。公又派人赠送实物于棺盖。公赗赠都是〇纁,五匹为一束,〇三,象征天,纁二,象征地。它们的宽度都是二尺二寸,长一丈八尺为制。现在〇纁宽一尺,长终幅,是不诚而非礼了。

吊者就位在大门西,面向东。他的介在东南,面向北,以西为上。西于门主〇,面向西。相者受命说:“〇某派某请事。”客说:“寡君派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来说:“〇某须矣。”吊者入,主人升堂,面向西。吊者从西阶升,面向东,致命说:“寡君闻君之丧,寡君派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颡。吊者降反位【相,音息亮,下同】郑玄注说:“吊者就位在大门西,立在门外,不当门主〇,面向西,立于阼阶下。相者受命,是受主人命以出。不说摈者,因为丧事无接宾。淑,善。如何不善,是说君痛之甚,派某吊。称〇某者,是其君名。君薨称子某,使人知道适嗣。须矣,是不出迎。子〇,是子。降反位者,是出反门外位,无出字,脱。”孔颖达说:“自此以下直到篇末,说明诸侯相吊含赠赗之礼。这一节说明吊礼。门西,谓主国大门之西。凶事异于吉,故介在东南,面向北,以西为上,以使在门西故。相者,是相主人传命的人。郑注丧不言摈,此对例耳。通而言之,吉事亦云相。《司仪》说:‘每门一相。’《大宗伯》说:‘朝觐防同则爲上相。’凶事亦称摈。故《丧大记》说:‘君吊,摈者进。’又《士丧礼》摈者出请,入告是。〇某须矣,孤谓嗣子也。异于吉礼,故不出迎。主人升堂,谓从阼阶升。子拜稽颡,不云〇某而称子者,客旣有事于殡,故称子以对摈之辞也。已下皆然,若对宾之辞则称〇某。”彭丝说:“西于门,谓介位虽在宾东南,亦西于门。”

含者执璧,将命说:“寡君派某含。”相者入告,出来说:“〇某须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子拜稽颡,含者坐,委于殡东南有苇席。既葬蒲席,降出,反位。宰夫朝服,即丧屦,从西阶升,面向西坐,取璧,从西阶降以东【含,音胡闇;朝,音直遥】

郑玄注说:含玉为璧,制其分寸大小未闻。说降出反位

,则是介也,皆受之于殡宫。朝服告邻国之礼也。卽就也,以东藏于内也。孔氏颖达曰:此一节明含礼,含之所用已具《檀弓》疏。含者,坐委所含之璧于殡之东南席上,未葬之前有苇席承之,旣葬已后则以蒲席承之。朝服者,吉服也,必用吉服者,以邻国执玉不麻,故着朝服,且不敢纯凶待邻国也。以在丧不可纯吉,故卽丧屦也。此吊者旣爲上客,又赗者是上介,则此含者襚者当是副介、末介。但含襚于死者爲切,故在先陈之。

译这指的是副使,都从殡宫接受。朝服是通告邻国的礼仪。卽,就是;就,是靠近;东,是向东;藏,是收藏;内,是室内。孔颖达说:这一节阐明含礼,含礼所用的物品已在《檀弓》的疏中具备。含礼,是坐着将所送的玉璧放置在殡宫东南的席子上,未安葬之前用苇席承托,安葬之后则用蒲席承托。朝服是吉服,必须使用吉服,是因为邻国使者执玉而不穿麻服,所以穿着朝服,而且不敢以纯凶之礼对待邻国。因为处于丧期不可纯用吉礼,所以穿着丧鞋。这吊唁者既然是上宾,又赠送赗礼的是上介,那么这执行含礼和襚礼的应当是副介、末介。只是含礼和襚礼对死者更为切近,所以先陈列出来。

存疑郑氏康成曰:「春秋有旣葬归含赗襚,无讥焉【孔疏案:左传隐元年,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也。公羊亦云不及事,皆讥其缓。郑云无讥者,据谷梁云宰咺言来得周事也。所以不讥者,平王新有幽王之乱,迁于成周,欲崇礼于诸侯,故原情免之】存异孔氏颖达曰:「宰夫朝服卽丧屦者,宰谓上卿也。言夫衍字,此遭丧已久,故嗣子亲受礼。宰着朝服,若新始遭丧,则主人不亲受,使大夫受于殡宫。」

案孔又谓此丧久故子亲受,若新丧不亲受,岂有邻国以含襚赗赠来而子不见宾者?见卽亲受矣。盖大敛后卽殡,邻国来吊多在殡后,故本文致含致襚皆曰鄕殡,卽执绋亦在殡之绋,原不必久也。若葬后则缓而当讥矣。郑以既葬言之,孔又援谷梁证之,转疏矣。隐之元年,平王之四十九年也,岂新有幽王之乱乎?又宰夫朝服,孔疏据下宰举璧与圭,谓此宰是上卿,夫字衍。攷春秋时,惟宋、吴有大宰,余国无称上卿曰宰者。周礼冢宰下有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小宰受含襚币玉之事,宰夫掌吊币器财用,则下所云举璧与圭,当是小宰,余皆宰夫,初非上卿也。

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襚者执冕服,左执领,右执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颡,委衣于殡东。襚者降,受爵弁服于门内霤,将命,子拜稽颡如初。受皮弁服于中庭,自西阶受朝服,自堂受▯端,将命,子拜稽颡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举以东,降自西阶,其举亦西面【要一遥反霤力救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委衣于殡东,亦于席上,所委璧之北,顺其上下【孔疏:南头爲上,顺谓上者在前,下者在后】授襚者以服者,贾人也【孔疏:聘礼有贾人,故知授襚者服是贾人】其举亦西面,亦襚者委衣时【孔疏:上云委衣于殡东,又云受爵弁、受皮弁、▯端皆曰如初,是皆在殡东西面而鄕殡,今云举者亦西面,是亦如襚者西面也】孔氏颖达曰:此一节明襚礼。案上文含者称执璧,下文赗者称执圭,则此襚者当称执衣,不云者文不备也。其服重者使执而入,爵弁受于内霤,皮弁受于中庭,朝服受于西阶,▯端受于堂。旣受处不同,则陈于璧北,亦重者在南。凡诸侯相襚,衣数无文,据此其服有五。又先路襃衣不以襚,以外无文。陆氏佃曰:所受服转卑,故其所授转高也。爵弁服

尊矣,受于门内霤;皮弁次之,受于中庭;朝服又次之,自西阶受朝服。▯端卑矣,自堂上受▯端,不言受朝服于西阶,受▯端于堂,亦以此。

上介赗,执圭将命曰:“寡君使某赗。”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须矣。”陈乘黄大路于中庭,北辀。执圭将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颡,坐委于殡东南隅。宰举以东【赗,芳凤反。乘,绳证反。辀,竹由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辀,辕也。自率也。下谓马也。马在路之下。《觐礼》曰:路下四亚之【孔疏引《觐礼》证马爲下,谓马四匹,亚次车下。案四卽驷也,谓路车之下四马次之】客给使者入,设乘黄于大路之西。客入则致命矣。使或爲史。孔氏颖达曰:此一节明赗礼。乘黄谓马也。大路谓车也。陈四黄之马于大路之西,于殡宫中庭北辀者,大路辀辕北鄕也。客使谓使客之从者爲客所使,故曰客使。自下由路西者,由在也。陈路北辕旣竟,赗客执圭升堂致命,而客之从者牵马设在车之西,大路亦使设之也。赗旣夕有奠主于亲者,故旣夕礼兄弟赗奠,此诸侯相与旣疏,故无奠。方氏慤曰:乘马曰赗,此言赗礼,故陈乘黄大路于中庭。陆氏佃曰:犬马不上于堂,故执圭将命,小行人圭以马。陈氏澔曰:《觐礼》车在西,统于宾也。旣夕礼车以西爲上者,爲死者而设于鬼神之位也。此赠礼车马爲助主人送葬而设,统于主人,故车在东也。

存疑,陆氏佃曰:「客使牵马者也。自下,自路下西之前,聘礼所谓牵马者,自前西乃出是也。」

凡将命,鄕殡。将命,子拜稽颡。西

译存疑:郑玄说:“《春秋》中有在安葬之后才归送含玉、赗赠和襚衣的情况,并没有加以讥讽。【孔颖达疏案:《左传》隐公元年记载,周天子派遣宰咺来归送惠公和仲子的赗赠,这是迟缓的。《公羊传》也说来不及办事,都讥讽其迟缓。郑玄说没有讥讽,是依据《谷梁传》所说宰咺说来得符合周礼的时节。所以不讥讽的原因,是平王刚经历幽王之乱,迁都到成周,想要对诸侯尊崇礼制,所以推原情由而免其责备。】”

存异:孔颖达说:“宰夫穿着朝服、穿着丧屦,这里的‘宰’指的是上卿。‘夫’字是衍文,这是因为遭遇丧事已久,所以嗣子亲自接受礼仪。宰穿着朝服,如果是刚遭遇丧事,那么主人不亲自接受,而是让大夫在殡宫接受。”

考辨:孔颖达又说因为丧事已久所以嗣子亲自接受,如果是新丧就不亲自接受,难道邻国送来含玉、襚衣和赗赠,嗣子不见宾客吗?见了宾客就是亲自接受了。大概在大敛之后就入殓,邻国来吊唁大多在入殓之后,所以本文致含、致襚都说面向殡宫,即使是执绋也是在殡宫的绋,原本不必很久。如果是在安葬之后就是迟缓而应当讥讽了。郑玄以安葬之后来说,孔颖达又援引《谷梁传》来证明,反而疏远了。隐公元年,是平王四十九年,哪里是刚有幽王之乱呢?又宰夫穿着朝服,孔颖达疏根据下文宰举璧和圭,认为这个宰是上卿,‘夫’字是衍文。考察春秋时期,只有宋、吴有大宰,其余国家没有称上卿为宰的。《周礼》冢宰之下有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小宰接受含玉、襚衣的币帛玉器之事,宰夫掌管吊唁的币帛器物财用,那么下文所说的举璧和圭,应当是小宰,其余都是宰夫,起初并不是上卿。

送襚衣的人说:“我们国君派我来送襚衣。”相礼的人进去报告,出来回答说:“孤某准备好了。”送襚衣的人拿着冕服,左手拿着衣领,右手拿着衣腰,进入升堂,传达国君的话说:“我们国君派我来送襚衣。”嗣子拜谢叩头至地,把衣服放在殡宫的东边。送襚衣的人走下台阶,在门内的屋檐下接受爵弁服,将要传达国君的话,嗣子拜谢叩头至地如前。在中庭接受皮弁服,从西阶接受朝服,从堂上接受玄端服,将要传达国君的话,嗣子拜谢叩头至地都像开始一样。送襚衣的人走下台阶出去,回到原位。宰夫五人举着衣服向东,从西阶走下,他们举着衣服也面向西。【“要”音遥,“霤”音力救】

正义:郑玄说:“把衣服放在殡宫的东边,也是在席子上,所放璧玉的北边,顺着衣服的上下顺序。【孔颖达疏:南头为上,顺着的意思是上面的在前,下面的在后】”把衣服交给送襚衣的人的是贾人。【孔颖达疏:《聘礼》中有贾人,所以知道把衣服交给送襚衣者的是贾人】”他们举着衣服也面向西,也是送襚衣的人放衣服的时候。【孔颖达疏:上文说把衣服放在殡宫东边,又说接受爵弁、接受皮弁、玄端都说如前,是都在殡宫东边面向西而面向殡宫,现在说举着衣服的人也面向西,是也像送襚衣的人面向西一样】”孔颖达说:“这一节说明襚礼。考察上文送含玉的人称拿着璧,下文送赗赠的人称拿着圭,那么这里送襚衣的人应当称拿着衣服,不说的是文字不完备。那些厚重的衣服让拿着进入,爵弁服在门内屋檐下接受,皮弁服在中庭接受,朝服在西阶接受,玄端服在堂上接受。既然接受的地方不同,那么陈列在璧的北边,也是厚重的在南边。凡是诸侯互相送襚衣,衣服的数量没有记载,根据这里衣服有五种。又先路的褒衣不用来送襚,因为外面没有记载。陆佃说:所接受的衣服逐渐变卑,所以所授予的地方逐渐变高。爵弁服尊贵,在门内屋檐下接受;皮弁服次之,在中庭接受;朝服又次之,在西阶接受朝服。玄端服卑贱,在堂上接受玄端,不说在西阶接受朝服,在堂上接受玄端,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上介送赗赠,拿着圭传达国君的话说:“我们国君派我来送赗赠。”相礼的人进去报告,回报说:“孤某准备好了。”在中庭陈列乘黄马和大路车,车辕向北。拿着圭传达国君的话。客使从下面由车西边经过,嗣子拜谢叩头至地,坐着把圭放在殡宫东南角。宰举着向东。【“赗”音芳凤,“乘”音绳证,“辀”音竹由】

正义:郑玄说:“辀,是车辕。自率也。下指的是马。马在车之下。《觐礼》说:车下四马次之。【孔颖达疏引《觐礼》证明马为下,说马四匹,依次在车下。案四即驷也,说车下四马依次排列】”客给使者进入,把乘黄马设在大路车的西边。客进入就传达国君的话了。使者或者作为史官。孔颖达说:“这一节说明赗礼。乘黄指的是马。大路指的是车。在中庭陈列四匹黄马在大路车的西边,在殡宫中庭车辕向北的,大路车辕向北面向。客使指的是使客的随从被客所使唤,所以叫客使。从下面由车西边经过的,由在也。陈列车辕向北完毕,送赗赠的客拿着圭升堂传达国君的话,而客的随从牵马设在车的西边,大路车也让设在那里。赗赠在既夕有奠主于亲的,所以既夕礼兄弟送赗赠奠,这里诸侯互相关系疏远,所以没有奠。方慤说:乘马叫赗,这里说赗礼,所以在中庭陈列乘黄马和大路车。陆佃说:犬马不上堂,所以拿着圭传达国君的话,小行人用圭代表马。陈澔说:《觐礼》车在西边,统属于宾客。既夕礼车以西为上,是为死者设在鬼神之位。这里赠礼车马是帮助主人送葬而设,统属于主人,所以车在东边。”

存疑:陆佃说:“客使是牵马的人。从下面,从车下西边的前面,《聘礼》所说的牵马的人,从前面西边然后出去就是这样。”

凡是传达国君的话,面向殡宫。传达国君的话,嗣子拜谢叩头至地。西

面而坐,委之。宰举璧与圭,宰夫举襚。升自西阶,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阶。赗者出,反位于门外【鄕,许亮反】

译面朝北坐下,将物品放下。大宰举起璧和圭,宰夫举起助丧的衣物。从西阶登堂,面朝西坐下取物。从西阶走下。送赗礼的人退出,回到门外的原位【鄕,音许亮】

正义郑氏康成曰:凡者,说不见者也。鄕殡将命,则将命时立于殡之西南,宰夫,宰之佐也。此言宰举璧与圭,则上宰夫朝服,衍夫字赗者出,乃言反位门外,明礼毕将更有事。孔氏颖达曰:此总明从上以来吊、含、襚及赗文,不见者将命旣毕,子拜稽颡之后,将命者就殡东西面而坐,委之。宰举璧与圭者,主人上卿坐举含者之璧与赗者之圭,宰夫举襚,谓宰之属官举此襚者之衣。宰与宰夫欲举时升自西阶,不敢当主孤之位,来鄕殡东席之东西鄕坐取之,降自西阶也。陆氏佃曰:此吊仪也,始云“寡君使某吊矣”,而曰“寡君使某含”,“寡君使某襚”,“寡君使某赗”,又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执绋”,则吊、临、含、襚、赗皆相将赠赙亦应尔,而今不录,不与录也,故曰“玩好曰赠,货财曰赙”。

存疑。孔氏颖达曰:鄕殡,谓在殡之西南、东北面【案:殡在西阶上,其西近序,其西南似无余地可容将命者。疏谓在殡西南者误】陈氏澔曰:赗者出,反位于门外。此句当属于前章。上介赗云云,宰举以东之下。

上客临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执綍。」相者反命曰:「孤某须矣。」临者入门右,介者皆从之,立于其左,东上。宗人纳宾,升受命于君,降曰:「孤敢辞吾子之辱,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某毋敢视宾客,敢辞。」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辞吾子之辱,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某毋敢视宾客,敢固辞。」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辞吾子之辱,请吾子之复位。」客对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视宾客,是以敢固辞。」固辞不获命,敢不敬从。客立于门西,介立于其左,东上。孤降自阼阶拜之,升哭,与客拾踊三。客出,送于门外,拜稽颡【临如字,綍音弗,使色吏反,拾其劫反】正义:郑氏康成曰:「上客,吊者也。临,视也。言欲入视丧所不足而给助之,谦也。其实爲哭耳。临者入门右,不自同于宾客。宾三辞而称使臣,爲恭也。爲恭者将从其命。」▯降自阼阶拜之,拜客谢其厚意。不迎而送丧,无接宾之礼。孔氏颖达曰:「此明吊、含、襚、赗旣毕,上客行临哭之礼。使一介老某相执綍者,某者上客名也。相助也,谦言助主人执其葬綍,其实爲哭而来耳。一介言惟有一人爲介,谦辞耳。其实介数各下其君二等。临者不敢自同宾,故入门右,从臣位也。宗人纳宾,升受命于君者,主国宗人掌礼,欲纳此吊宾,先受纳宾之命于主国嗣君。降曰请复位者,宗人下阼阶请客复门西客位也。反命者,反此客之辞命于嗣君也。曰孤敢固辞者,是宗人受嗣君之命以告客。前文云「孤某」,此直云「孤」,不云「某」者,客是使臣,不复称名也。陆氏佃曰:「临应亲至,故其辞如此。」据寡君使某吊。

使某含,使某襚,使某赗,不云不得承事其遣。上客亦以此赗,称上介,亚于此与?若陈乘黄大路于中庭,盖亦重礼也。言执綍容,外客临有葬而至者也。含不及敛,不及事矣。襚不及殡,不及事矣。赗不及葬,不及事矣。虽然,犹愈乎否。宾升受命于君,变子称君,容外客临有不及事,旣葬与逾年而后至也。《公羊传》曰:「君薨,称子某;旣葬,称子;逾年,称公。」其曰「孤降自阼阶」,则子逾年可知。孤不名,亦以此。《曲礼》曰:「居丧之礼,升降不由阼阶。」

存疑。孔氏颖达曰:「前四礼,客皆在门西;此临在门东者,前是奉君命而行,此是私礼。若聘礼私觌,故在门东。」

辨正姚氏舜牧曰:「吊含襚赗,外有临以执綍礼。辞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执綍。』又再三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视宾客。』则此礼爲君所命,审矣。解者训自行临哭之礼,若聘客之有私觌然,非也。下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皆同日而毕事,是其证。」

案此邻国君不来亲吊,遣使来吊,是在将葬之时,五事并行,故曰凡将命鄕殡。将命亦有旣葬而来者,

译郑玄说:“凡”字,是说明那些没有直接写出的内容。在乡殡时传达君命,传达命令时站在殡所的西南方,宰夫是太宰的助手。这里说太宰举起璧和圭,那么太宰的助手穿着朝服,送赗礼的人出来后,才说回到门外原来的位置,表明礼仪结束后还有别的事情。孔颖达说:这是总括说明从上面开始的吊唁、含玉、赠衣以及送赗礼的条文,没有写出的内容是传达命令完毕后,主人拜稽颡之后,传达命令的人到殡所东边面向西坐下,放下物品。太宰举起璧和圭,是指主人中的上卿坐着举起含玉者的璧和送赗礼者的圭,宰夫举起赠衣,是指太宰的属官举起这些赠衣者的衣服。太宰和宰夫想要举起物品时,从西阶上去,不敢占据主人孤的身份位置,来到殡所东边席位的东边面向西坐着取来,然后从西阶下来。陆佃说:这是吊唁的礼仪,开始说“寡君派我来吊唁”,接着说“寡君派我来含玉”,“寡君派我来赠衣”,“寡君派我来送赗礼”,又说“寡君有宗庙的事务,不能亲自承事,派一个老臣某来协助执绋”,那么吊唁、临视、含玉、赠衣、送赗礼都相继进行,赠送玩好之物和货财也应该如此,但现在没有记录,不把它记录在内,所以说“玩好之物叫赠,货财叫赙”。

存疑。孔颖达说:乡殡,是指在殡所的西南方、面向东北【案:殡所在西阶上,其西边靠近序墙,其西南似乎没有余地可以容纳传达命令的人。疏文说在殡所西南是错误的】陈澔说:送赗礼的人出来,回到门外的位置。这句话应当属于前一章。上介送赗礼云云,在太宰举起向东的下面。

上客临视说:“寡君有宗庙的事务,不能亲自承事,派一个老臣某来协助执绋。”相者回报说:“孤某等待了。”临视者进入门右,副使都跟随他,站在他的左边,以东边为上。宗人接纳宾客,上阶接受君主的命令,下阶说:“孤敢推辞您的屈尊,请您回到原来的位置。”客人回答说:“寡君命令我不敢看视宾客,敢推辞。”宗人回报说:“孤敢坚决推辞您的屈尊,请您回到原来的位置。”客人回答说:“寡君命令我不敢看视宾客,敢坚决推辞。”宗人回报说:“孤敢坚决推辞您的屈尊,请您回到原来的位置。”客人回答说:“寡君命令使臣某不敢看视宾客,因此敢坚决推辞。”坚决推辞没有获得允许,敢不恭敬地顺从。客人站在门西,副使站在他的左边,以东边为上。孤从阼阶下来拜谢他,上阶哭泣,与客人拾踊三次。客人出来,送到门外,拜稽颡【临如字,绋音弗,使色吏反,拾其劫反】正义:郑玄说:“上客,是吊唁的人。临,是看视。说想要进入看视丧事不足之处而给予帮助,是谦辞。其实是为了哭泣。临视者进入门右,不把自己等同于宾客。主人三次推辞而称使臣,是为了恭敬。为了恭敬的人将顺从他的命令。”〇从阼阶下来拜谢他,拜谢客人感谢他的厚意。不迎接而送丧,没有接待宾客的礼仪。孔颖达说:“这是说明吊唁、含玉、赠衣、送赗礼完毕后,上客行临视哭泣的礼仪。派一个老臣某来协助执绋,某是上客的名字。协助,是谦辞说帮助主人执葬事的绋,其实是为了哭泣而来。一介说只有一人作为副使,是谦辞。其实副使的人数各比其君主低两等。临视者不敢把自己等同于宾客,所以进入门右,随从臣子的位置。宗人接纳宾客,上阶接受君主的命令,是主国的宗人掌管礼仪,想要接纳这吊唁的宾客,先在主国嗣君那里接受接纳宾客的命令。下阶说请复位,是宗人下阼阶请客人回到门西的客位。回报,是回报这客人的辞命给嗣君。说孤敢坚决推辞,是宗人接受嗣君的命令来告诉客人。前文说“孤某”,这里只说“孤”,不说“某”,是因为客人是使臣,不再称呼名字。陆佃说:“临视应该亲自到来,所以他的辞令如此。”根据寡君派某来吊唁。

派某来含玉,派某来赠衣,派某来送赗礼,不说不能亲自承事而派遣。上客也以此送赗礼,称上介,次于这个吗?如果陈列乘黄大路在中庭,大概也是重礼。说执绋的仪容,外客临视有葬事而来的人。含玉不及收敛,不及事。赠衣不及殡,不及事。送赗礼不及葬,不及事。虽然,还是比没有好。宾客上阶接受君主的命令,变称子为君,容许外客临视有不及事,已经葬与逾年而后至。《公羊传》说:“君死,称子某;已经葬,称子;逾年,称公。”其说“孤从阼阶下来”,那么子逾年可知。孤不名,也因为这个。《曲礼》说:“居丧的礼仪,升降不从阼阶。”

存疑。孔颖达说:“前四礼,客人都在门西;这临视在门东,前是奉君命而行,这是私礼。像聘礼私觌,所以在门东。”

辨正姚舜牧说:“吊唁含玉赠衣送赗礼,外有临视以执绋礼。辞说:‘寡君有宗庙的事务,不能亲自承事,派一个老臣某来协助执绋。’又再三说:‘寡君命令使臣某,不敢看视宾客。’那么这礼仪是君所命,审定了。解释者训自行临视哭泣的礼仪,像聘客之有私觌一样,不对。下诸侯派人吊唁,其次含玉赠衣送赗礼临视,都同日而毕事,是其证据。”

案此邻国君不来亲吊,遣使来吊,是在将葬之时,五事并行,所以说凡将命乡殡。将命也有已经葬而来的人,

故含礼有曰:「旣葬蒲席」。其将葬而来使,含使襚使赗者,含不及敛,襚不及殡,赗不及葬矣。使者上客爲正,其余皆介也。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吊亦上客,而不言上客,吊亦慰生一事而已,余皆以哀死。但赗含襚犹致其物,临特致其情。临于事尤重,故特言之也。赗以上介,则含者次介,襚者四人。自次介以下,子男则末介及行人、宰史爲之。已临礼特重,故文尤详。称君命三,而孔乃比之私觌,误矣。

译所以《含礼》中有记载:“下葬后铺设蒲席”。那些将要下葬时前来派遣使者,负责含、襚、赗的使者,含礼来不及等到收敛,襚礼来不及等到停殡,赗礼来不及等到下葬。使者中的上客作为正使,其余的都是副使。上公的副使有七人,侯伯的副使有五人,子男的副使有三人。吊唁也是由上客担任,但文中不说上客,因为吊唁只是慰问生者这一件事罢了,其余的都是为了哀悼死者。只是赗、含、襚还是送达物品,临吊则是特别表达哀情。临吊在礼仪中尤其重要,所以特别加以说明。赗礼由上介负责,那么含礼就由次介负责,襚礼由四人负责。从次介以下,子男则由末介以及行人、宰史来担任。因为临吊的礼仪特别重要,所以文字记载尤其详细。文中三次提到“称君命”,而孔颖达却将其比作私觌,这是错误的。

其国有君丧不敢受吊

正义:郑氏康成曰:「辟其痛伤己之亲如君。」孔氏颖达曰:「此谓国有君丧,而臣又有亲丧,则不敢受他国宾来吊也。以义断恩,哀痛主于君,不私于亲。」

通论陆氏佃曰:「诸侯有天子之丧,虽有亲丧,不敢受吊。诸侯如此,则其臣有诸侯之丧,盖亦如此。设若衞灵公吊季康子,而康子有君之丧,应辞。」

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商祝铺绞紟衾。士盥于盘北,举迁尸于敛上。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坐。冯之兴踊【敛,力剑反;冯,皮冰反】

正义:郑氏、康氏曰:「此《丧大记》脱字重着于是。」孔氏颖达曰:「《大记》云:『夫人东面』,亦如之。此云:『夫人东面坐冯兴踊』,惟四字别义,皆同也。」

士丧有与天子同者三,其终夜燎,及乘人专道而行【燎,力召反;乘,绳证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乘人,谓使人执引也。」专道人辟之。孔氏颖达曰:「柩迁之夜,须光明,故竟夜燎也。」乘人。

谓人引车,不用马也。旣夕礼云:「属引专道,谓丧在路不辟人也。」二事爲重,与天子同。

  钦定礼记义疏巻五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五十五

  杂记下第二十一之一

正义方氏慤曰:此篇固以所记不一为杂。然有生必有死,人道之正也。死于外则变矣。有乐必有忧,人情之常也。重有忧则变矣。变则不一,而杂记谓之杂者,又在乎此。故上篇诸侯行而死于馆为首,自未没父丧而母死,分为下篇之首。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

正义郑氏康成曰:「没犹竟也。除服,谓祥祭之服也。卒事,既祭反丧服,服后死者之服。」孔氏頴逹曰:「未没丧者,为父丧小祥后,大祥前未竟之时,又遭母丧。母既塟后,值父应大祥除服,以行祥事,故云服其除服。卒事,谓父祥竟,更还服母服也。」方氏慤曰:「除服,谓祥祭之服。服其除服,而后反丧服,以示于前丧有终也。」

存异。孔氏颖达曰:「若母未▯,而值父二祥,则不得服其祥。服二祥之祭为吉,未▯为凶,故未忍凶时行吉礼。」

案下当父母之丧,则除诸父昆弟之丧;如除丧之服,则当大丧亦为亲者除服也。彼文不言▯,则▯一耳。父尊于母,即母未▯,亦无不得祥服之理。如孔说,则父反诸父昆弟之不若矣。

总论:孔氏颖达曰:「自此至父也,明前后两服之中有变除之节。此明先有父丧,而后遭母死,为父变除之节也。」

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

正义郑氏康成曰:「虽有亲之大丧,犹为轻服者,除骨肉之恩也。唯君之丧不除私服【孔疏曾子问曰:「大夫士有私丧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丧服于身,不敢私服,又何除焉?」是有君服不得除己私服。其私谓父母已下及诸父昆弟皆不得除也】言当者期、大功之丧,或终始皆在三年之中小功、缌麻则不除【孔疏服问云:「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据此言之,是寻常小功、缌麻不得易大功以上之服,故知有大功以上之服不得为小功、缌麻除服也】殇、长、中乃除【孔疏又服问云:「殇、长、中变三年之葛。」既变三年之葛,明在大功服中为殇、长、中着服而又为之除也】孔氏颖达曰:「此明诸父兄弟之丧,当父母服内变除之节。父母服内其诸亲除丧亦为服除,服除竟反先服,此亦为重丧▯后之时也。」

案:惟君丧,则父母之丧皆不除,不敢私丧也。父母丧缌、小功不除,不以轻丧闲重丧也。长、中、殇降而在缌、小功者,则除之,本服重也。

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行【顈,口防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今之丧,既服顈,乃为前三年者,变除而练祥祭也。”此主谓先有父母之服,今又丧长子者【孔疏:以上皆重丧在前,轻丧在后,知之】其先有长子之服,今又丧父母

译该国若有国君之丧,臣子不敢接受他国的吊唁。

郑玄说:“这是为了避开因哀痛自己的亲人而如同对待国君那样的伤痛。”孔颖达说:“这是说国中有国君之丧,而臣子又有亲属之丧,就不敢接受他国宾客来吊唁。以道义截断私恩,哀痛主要在于国君,不偏私于亲人。”

陆佃说:“诸侯若有天子的丧事,即使有亲属之丧,也不敢接受吊唁。诸侯如此,那么其臣下有诸侯之丧,大概也是如此。假设卫灵公去吊唁季康子,而季康子正逢国君之丧,应当推辞。”

外宗在房中,面向南,小臣铺设席子;商祝铺设绞、紟、衾。士在盘北洗手,抬起尸体迁移到敛尸的床上。敛尸完毕,宰官报告。孝子伏在尸体上踊哭,夫人面向东坐着。伏在尸体上起身踊哭【“敛”读作力剑反;“冯”读作皮冰反】

郑玄、康成说:“这是《丧大记》脱漏的文字,重复记载在这里。”孔颖达说:“《大记》说:‘夫人面向东’,也是这样的。这里说:‘夫人面向东坐着,伏在尸体上起身踊哭’,只有这四个字意义不同,其余都相同。”

士的丧礼中有三件事与天子相同,一是整夜点燃火炬照明,二是用人拉车,三是独占道路而行【“燎”读作力召反;“乘”读作绳证反】

郑玄说:“乘人,是说让人执持引绳拉车。”独占道路,行人回避。孔颖达说:“灵柩迁移的夜晚,需要光明,所以整夜点燃火炬。”乘人,是说让人拉车,不用马。《既夕礼》说:“属引专道,是说丧车在道路上不回避行人。”这两件事显得隆重,与天子相同。

钦定礼记义疏卷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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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礼记义疏卷五十五

杂记下第二十一之一

方慤说:“这一篇本来因为所记载的内容不一而称为杂。然而有生必有死,这是人道的正道。死在外面就有所变化了。有乐必有忧,这是人情的常理。忧重就有所变化了。变化就不一,而杂记称为杂,也在于此。所以上篇以诸侯出行而在馆舍去世为首,从父亲丧期未满而母亲去世,分为下篇之首。”

有父亲的丧事,如果丧期未满,而母亲去世,在除去父亲丧服时,穿着除去丧服的祭服,祭事完毕,再穿回丧服。

郑玄说:“没,就是终了的意思。除服,是指祥祭时的服装。卒事,是祭事完毕,再穿回丧服,穿着后死者的丧服。”孔颖达说:“丧期未满,是指父亲丧期小祥之后、大祥之前尚未终了的时候,又遭遇母亲去世。母亲安葬后,正值父亲应当大祥除去丧服,以举行祥祭,所以说穿着除去丧服的祭服。卒事,是指父亲的大祥祭事完毕,再换回母亲的丧服。”方慤说:“除服,是指祥祭的服装。穿着除去丧服的祭服,然后再穿回丧服,以显示对前丧有终结。”

存异。孔颖达说:“如果母亲尚未安葬,而正值父亲二祥,就不能穿着祥祭的服装。二祥的祭礼为吉,未安葬为凶,所以在不忍心处于凶时的情况下不行吉礼。”

按:在下当父母之丧时,就除去诸父兄弟的丧服;如果除去丧服的服装,那么在重大丧事中也为亲近的人除去丧服。那篇文章没有说安葬,那么安葬只一次。父亲尊于母亲,即使母亲未安葬,也没有不能穿祥祭服装的道理。如果按孔颖达的说法,那么父亲还不如诸父兄弟了。

总论:孔颖达说:“从这一句到‘父也’,阐明前后两种丧服之中有变化除服的节度。这里阐明先有父亲之丧,而后遭遇母亲去世,为父亲变化除服的节度。”

即使诸父兄弟的丧事,如果正值父母之丧,在除去诸父兄弟的丧服时,都穿着除去丧服的祭服,祭事完毕,再穿回丧服。

郑玄说:“虽然有亲近之人的重大丧事,仍然为轻服者除去丧服,以除去骨肉之恩。只有国君之丧不除去私人的丧服【孔疏《曾子问》说:‘大夫士有私人丧事可以除去,而有国君的丧服在身,如何除去?’孔子说:‘有国君的丧服在身,不敢有私人丧服,又怎么能除去?’是有国君丧服不得除去自己的私人丧服。其私人指父母以下及诸父兄弟都不得除去】说正值,是指期、大功之丧,或始终都在三年之丧中,小功、缌麻则不除去【孔疏《服问》说:‘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据此来说,是平常的小功、缌麻不得易大功以上的丧服,所以知道有大功以上的丧服不得为小功、缌麻除去丧服】殇、长、中则除去【孔疏又《服问》说:‘殇、长、中变三年之葛。’既然变了三年之葛,明显是在大功丧服中为殇、长、中穿着丧服而又为之除去】孔颖达说:“这里阐明诸父兄弟的丧事,在父母丧服内变化除服的节度。父母丧服内,其他亲属除去丧服也穿着除去丧服的服装,除去丧服完毕,再穿回先前的丧服,这也是重大丧事安葬之后的时候。”

按:只有国君之丧,那么父母之丧都不除去,不敢有私人丧事。父母丧服中,缌、小功不除去,不以轻丧干扰重丧。长、中、殇降而在缌、小功的,则除去,因为本服重。

如果是三年之丧,那么既已服顈,其练祭、祥祭都举行【“顈”读作口防反】

郑玄说:“说现在的丧事,既已服顈,才为前三年之丧,变化除服而举行练祭、祥祭。”这主要指先有父母之丧,现在又丧长子【孔疏:以上都是重丧在前,轻丧在后,由此可知】如果先有长子之丧,现在又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