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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礼记义疏二十二

钦定礼记义疏卷十九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458–481 段

食,谓臣下自与賔客旦夕共食。案郑注《曲礼》“酒浆处右”云:此大夫士与賔客燕食之礼是也。燕礼者,凡正飨食在庙,燕则在寝。燕以示慈恵故也。燕礼则折俎有酒而无饭,其牲用狗,燕安也。其礼最轻,升堂行一献礼毕而脱屦,升堂坐饮以至醉也。燕礼亦有二种:一、是燕同姓;二、是燕异姓。故郑笺《湛露》诗云:夜饮之礼,同姓则成之,庻姓让则止。此燕飨食。致仕之老,则当用正飨、正食、正燕之礼,以其有贤徳,不可以防礼待之。飨死事之老,不必有德,又是老人,不宜久立,当用折俎之飨、燕食之食,异姓之燕礼也。凡饮养阳气,凡食养隂气者,饮是清虚阳气之象,食是形质隂体之义。皇氏云:「春夏虽以饮为主,亦有食先行,飨次燕次食;秋冬以食为主,亦有飨先行,食次燕次飨。一日之中,三事行毕,义或然也。」辅氏广曰:「脩者,周人总三代之礼,而兼取其善者,以为一王之礼也。」

译“食”,是指臣下亲自与宾客早晚共同进食。查考郑玄对《曲礼》中“酒浆放在右边”的注解说道:这正是大夫和士与宾客宴饮进食的礼仪。所谓燕礼,大凡正式的飨礼和食礼在宗庙举行,燕礼则在寝宫举行。燕礼是为了显示慈爱恩惠的缘故。燕礼的礼制是折俎有酒而没有饭,所用的牺牲是狗,取的是燕安之意。这种礼仪最为简略,登上堂前行一次献礼完毕,便脱去鞋履,升堂就座饮酒,直到喝醉为止。燕礼也有两种:一是宴请同姓;二是宴请异姓。所以郑玄在笺注《湛露》这首诗时说:夜间饮酒的礼仪,同姓则完成全部礼节,庶姓(异姓)谦让就停止。这就是燕、飨、食这三种礼仪。对于退休养老的老臣,应当使用正式的飨礼、正式的食礼、正式的燕礼,因为他们有贤德,不能用简略的礼仪对待他们。对于为公事而死的老臣,不一定有贤德,况且又是老人,不宜久站,应当使用折俎的飨礼、燕食的食礼,以及异姓的燕礼。大凡饮酒是培养阳气,大凡进食是培养阴气,因为酒是清虚阳气的象征,食物是形质阴体的含义。皇氏说:“春夏虽然以饮酒为主,也有先进行食礼,其次是飨礼,再次是燕礼;秋冬以进食为主,也有先进行飨礼,其次是食礼,再次是燕礼。一天之中,这三件事都举行完毕,道理或许就是这样。”辅广说:“‘修’,是指周人总括夏、商、周三代的礼仪,兼取它们的优点,作为一代王朝的礼仪。”

存疑。孔氏頴逹曰:周人脩而兼用之者,谓周人春夏用虞氏燕礼、夏后氏飨礼,秋冬用殷人食礼。周极文,故兼用之也。皇氏侃曰:人君飬老有四种:一、是养三老五更;二、是子孙为国难而死,王养死者祖父;三、是养致仕之老;四、是引户校年养庻人之老。熊氏安生曰:天子视学之年养老一嵗有七,谓四时皆养老四也。《文王世子》云:「凡大合乐,必遂养老。」注:「大合乐,谓春入学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通前为六,又季春大合乐,天子视学亦养老,总为七也。」《国语》云:「王公立饫,则有房烝。」其所云「饫」即谓飨也。立而成礼,亦有饭食。故《舂人》云:「凡飨食,共其食米。」郑云:「飨有食米,则飨礼兼燕与食也【案:飨礼酒清,人渇而不敢饮;肉干,人饥而不敢食。安得兼燕食二礼?《舂人》所云米,亦共之,归于其馆耳】

辨正陈氏祥道曰:天子之于老也,其所养者三:国老、庻老、死政者之老也。嵗养之亦三:仲春季春、仲秋也。《周礼》罗氏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在仲春。《月令》养衰老,授几杖,在仲秋。《文王世子》云:大合乐,必遂养老。郑云:大合乐,谓春入学,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于是时也,天子则视学焉。此养于仲春、仲秋者也。《月令》季春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亲往视之。大合乐亦必养老,此又养于季春者也。若夫简不帅教,出征受成,以讯馘告,凡天子入学,莫不养老,又不在嵗养之数也。又有死政者之老焉,故罗氏献鸠以养之者,国老也;司徒以保息养之者,庻老也;司门以其财养之者,死政者之老也。若夫外饔、酒正、稾人所谓耆老者,总三者而言之也。先王父事三老,兄事五更,则三老、五更乃羣老之尤者,而致仕之老固在其间。皇氏离而三之,误矣。《月令》无冬夏养老之文,《周礼》《礼记》特言春养秋食而已。熊氏谓养老嵗有七,亦误矣。

案周人脩而兼用之。孔疏谓春夏用虞燕礼、夏飨礼,秋冬用殷食礼。拘于饮养阳、食养隂之説,恐未然也。皇侃云:先行飨,次燕,次食,一日中行三事。析理独胜。盖养既致其敬,又欲其安且乐。故始则飨而敬之,继乃燕而安之,食之而使有醉饱之乐。至云春夏以饮为主,秋冬以食为主,则犹胶于所见耳。窃疑养老之燕飨食,当与疏所引天子享诸侯来朝来聘及诸公三食燕同。异姓之礼有不同,特用其名云然。否则方养老时,执醤而跪,袒而割牲,他燕飨有其仪乎?凡肃賔客、祀鬼神曰享,于老致敬如賔与神,故亦名其礼曰飨。居防安之为燕,养老时不欲烦其拜跪之节,以逸其肢体,故亦名其礼曰燕。饮食以养其厌饫,故亦名其礼曰食。陈氏谓简不帅教,出征受成。凡天子入学,莫不养老,初无明文。

五十养于鄊,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逹于诸侯,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九十使人受。

正义郑氏康成曰:天子诸侯养老同也。国国中小学,在王宫之左学,大学也在郊;小学在国中,大学在郊。此殷制明矣。命谓君不亲飨食,必以其礼致之。孔氏頴逹曰:五十始衰,故养于鄊学;六十渐衰,养礼弥厚,故养之于小学;七十大衰,养礼转重,故养于大学。至于八十年,转衰弱,不堪来学受养,君以飨食之礼,使人就家致之。其受君命之时,理须再拜,不堪为劳,一坐于地而首再至于地也。瞽人无目,恐其倾倒,拜君命亦当如此。陈氏祥道曰:年弥髙者,养弥厚;养弥厚者,礼弥敬。故五十养于鄊而不従力政,六十养于国而不与服戎,七十养于学则天子▯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方氏慤曰:养于鄊者,特尊于一鄊;养于国者,则尊于一国,犹不离于臣道;养于学者,则有师道焉,以其年弥髙而徳弥劭也。陆氏佃曰:六十者坐,五十者立,养于鄊之谓也;春养孤子,秋养耆老,六十养于国之谓也。刘氏彜曰:养于鄊者,鄊饮酒之礼,五十始与于养也;六十养于国者,有命赒饩老者则及之矣;养于学则君就

译存疑。孔颖达说:周人修治并兼用这些礼仪,是指周人春夏使用虞氏的燕礼、夏后氏的飨礼,秋冬使用殷人的食礼。周朝礼制极为文饰,所以兼用这些礼仪。皇侃说:君主养老有四种情况:一是养老三老五更;二是子孙为国难而死,君主赡养死者的祖父;三是赡养退休的老臣;四是按户籍核查年龄,赡养平民中的老人。熊安生说:天子视察学校时养老,一年有七次,是指四季都养老,共四次。《文王世子》说:“凡是大规模合乐,必定随之养老。”注解说:“大合乐,是指春天入学舍菜合舞,秋天颁学合声,连同前面的共六次,再加上季春大合乐,天子视察学校也养老,总共七次。”《国语》说:“王公举行饫礼,则有房烝。”所说的“饫”就是指飨礼。立定而成礼,也有饭食。所以《舂人》说:“凡是飨食,供给食米。”郑玄说:“飨礼有食米,那么飨礼就兼有燕礼和食礼【按:飨礼酒清,人渴却不敢饮;肉干,人饥却不敢吃。怎么能兼有燕食二礼?《舂人》所说的米,也是供给的,只是归于馆舍罢了】。

辨正陈祥道说:天子对于老人,所赡养的有三类:国老、庶老、为政事而死者的老人。一年赡养也有三次:仲春、季春、仲秋。《周礼》罗氏罗春鸟,献鸠来赡养国老,在仲春。《月令》赡养衰老,授予几杖,在仲秋。《文王世子》说:大合乐,必定随之养老。郑玄说:大合乐,是指春天入学,舍菜合舞;秋天颁学,合声。在这个时候,天子就视察学校。这是在仲春、仲秋赡养的。《月令》季春之末,选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亲自前往视察。大合乐也必定养老,这又是在季春赡养的。至于简选不遵从教化,出征接受成命,以讯问斩首告捷,凡是天子入学,没有不养老的,这又不在于一年赡养的次数之内。还有为政事而死者的老人,所以罗氏献鸠来赡养的是国老;司徒用保息来赡养的是庶老;司门用财物来赡养的是为政事而死者的老人。至于外饔、酒正、稾人所说的耆老,是总括这三类而言的。先王以父道事奉三老,以兄道事奉五更,那么三老、五更是众老中特别尊贵的,而退休的老臣本来就在其中。皇侃将其分为三类,是错误的。《月令》没有冬夏养老的记载,《周礼》《礼记》只说春天赡养秋天进食罢了。熊安生说养老一年有七次,也是错误的。

按周人修治并兼用这些礼仪。孔疏说春夏用虞氏燕礼、夏氏飨礼,秋冬用殷氏食礼。拘泥于饮养阳、食养阴的说法,恐怕未必正确。皇侃说:先举行飨礼,其次燕礼,再次食礼,一天中举行三件事。分析事理最为优胜。大概赡养既表达敬意,又希望他们安适快乐。所以开始时用飨礼表示敬意,接着用燕礼使他们安适,用食礼使他们有醉饱的快乐。至于说春夏以饮酒为主,秋冬以进食为主,还是拘泥于自己的见解。我怀疑养老的燕飨食,应当与疏中所引天子享诸侯来朝来聘及诸公三食燕相同。异姓的礼仪有所不同,只是借用其名罢了。否则在养老时,执酱跪拜,袒露手臂割牲,其他燕飨有这些仪节吗?凡是严肃对待宾客、祭祀鬼神叫享,对老人致敬如同宾客与神明,所以也称这种礼仪为飨。居处安适叫燕,养老时不想烦劳他们拜跪的礼节,以安逸他们的肢体,所以也称这种礼仪为燕。饮食以养其厌饫,所以也称这种礼仪为食。陈祥道说简选不遵从教化,出征接受成命。凡是天子入学,没有不养老的,起初没有明文记载。

五十岁在乡赡养,六十岁在国都赡养,七十岁在学校赡养,通达于诸侯,八十岁拜受君命,一次坐地两次叩首,盲人也是这样,九十岁派人接受。

正义郑康成说:天子诸侯养老相同。国都中的小学,在王宫左侧,大学也在郊外;小学在国都中,大学在郊外。这是殷制明确无疑的。命是指君主不亲自飨食,必定用礼仪送达。孔颖达说:五十岁开始衰老,所以在乡学赡养;六十岁逐渐衰老,赡养礼仪更加丰厚,所以在小学赡养;七十岁大衰,赡养礼仪更加隆重,所以在大学赡养。到了八十岁,更加衰弱,不堪来到学校接受赡养,君主用飨食之礼,派人到家中送达。接受君命时,按理必须再拜,不堪劳累,就坐在地上一首两次触地。盲人没有眼睛,恐怕倾倒,拜受君命也应当这样。陈祥道说:年龄越高,赡养越丰厚;赡养越丰厚,礼仪越恭敬。所以五十岁在乡赡养而不从事力役,六十岁在国都赡养而不参与服兵役,七十岁在学校赡养则天子亲自割牲,执酱进馈,执爵酳口。方慤说:在乡赡养的,特别尊贵于一乡;在国都赡养的,则尊贵于一国,还离不开臣道;在学校赡养的,则有师道,因为年龄越高而德行越美好。陆佃说:六十岁者坐,五十岁者立,这是在乡赡养的意思;春天赡养孤子,秋天赡养耆老,这是六十岁在国都赡养的意思。刘彝说:在乡赡养的,是乡饮酒之礼,五十岁开始参与赡养;六十岁在国都赡养的,有命令赒济老者就及于他们;在学校赡养则君主就

行焉。

存疑。孔氏頴达曰:「此言子孙为国死难,而王者养其父祖。卢王等以养于鄊者,不従力政;养于国者,不与服戎。皆庶人之老,非郑义。」

译实行它。

存疑。孔颖达说:“这是说子孙为国家战死,而君王供养他们的父祖。卢植等人认为,在乡里受供养的人,不服劳役;在国都受供养的人,不服兵役。这些都是平民中的老人,不符合郑玄的解释。”

案本文及郑注皆无“死事之老”之文,恐孔説未确也。又陈氏以年言,方氏以徳言,则其义可通。盖庶老之养于鄊者,未必尽有徳;若国老之养于学,则必齿徳俱尊矣。有由鄊递升者,有终养于鄊者,有不必自鄊升者,要视其徳何如耳。

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貮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膳,饮从于游可也【粻,渉良反,离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粻,粮也。貮,副也。游,谓出入上观。孔氏頴逹曰:自此以下,杂记卿大夫士及庶人年老节制在家自养之法,随年为品也。五十始衰,粮宜自异,不可与少壮者同。六十转老,故恒宿肉在帐下,不使求而不得也。膳,善食也。七十,恒令善食,有储副,不使有阙也。八十,常使有珍竒羙食。九十,饮食无时,或急求须得,故不离于寝。羙善之膳,水浆之饮,从于所游之防可也。方氏慤曰:粻则地产,以养其隂;肉则天产,以养其阳。膳用六牲而已,珍用八物,则为贵。有膳则肉可知,有肉则粻可知。异者不必宿,宿者不必貮,貮者不必常。言之防重,其礼之隆杀也。由八十而下,饮食或庋于阁而已,于寝则亦离焉。膳饮止于所居而已,于游固不从焉。故必九十然后饮食不离寝,膳饮从于游也。

六十嵗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脩。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绞,音爻;紟,其鸩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绞紟衾冒一日二日而可为者【孔疏檀弓文】孔氏頴逹曰:年既衰老,预为送终之具,嵗制谓棺也,不易可成,故嵗制。然此大夫以下耳,人君即位而为椑,不待六十也。其椁则死后为之,以其▯尚賖,故檀弓云「旬而布材」是也。时制谓一时可办,衣物难得者,是年转老,所须办转切也。月制谓一月可办,衣物易得者,九十棺衣皆毕,但日日脩理之为近于终故也。绞紟衾冒四物易成,故生不逆为,须亡乃制也。

存疑。陆氏佃曰:「九十日脩,不保月也;八十月制,不保时也;七十时制,不保嵗也。」

辨正:朱子曰:「嵗制者,嵗以展而脩之。下时月日,放此。」

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

正义方氏慤曰:五十始衰,宜有以扶其衰;九十虽得人,不暖则衰之极,养之宜无不至也。

通论周氏谞曰:「孟子言五十可衣帛,七十可食肉,与此不同者,《王制》主言血气,而养血气者,以食为先,以衣为次故也。」

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鄊,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従【从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就其室以珍从尊养之也。」陈氏祥道曰:「大夫七十而后赐之杖,此五十而杖者,盖杖于家▯鄊国者不必待赐,杖于朝则非赐不可也。」通论方氏慤曰:「前言廵守之礼曰『问百年者就见之』,而此言九十者,何也?彼之所言则一国之老,又不必有爵者,故其礼为杀;此之所言则天下之老,惟有爵者而已,故其礼为备,而又以珍从也。」《祭义》又言:「八十君问则就之者,彼言异礼,此言常礼也。」

案伏生《大传》以此为文王之政,子春述《乐正子语》告齐宣王,未致仕而优之,递隆如此。

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夫士之老者,揖君则退【朱子曰:揖君当作君揖】故不俟朝月告存,毎月致膳也。秩常也,有常膳。孔氏頴达曰:此谓大夫士老年而听致仕者,则七

十杖于国朝君之时,入门至朝位,君出揖之,即退,不待朝事毕也。若不聼致仕,则《祭义》云:“七十杖于国,八十不俟朝告,谓问也。”八十者,君毎月使人致膳,告问存否。九十,极老,君则日使人以常膳致之,故云“日有秩”。陆氏佃曰:“告存,告而后存之,即日有秩,不必告也。”胡氏铨曰:“九十君日使人膳,则八十月告存之时,亦膳矣。”方氏慤曰:“日有秩,日有常赐也。若酒正之秩膳,是矣。”

案:此既致仕,而优之递隆,又如此。

五十不従力政,六十不与服戎

译查考原文及郑玄的注疏,都没有“死事之老”这句话,恐怕孔颖达的说法不够确切。又陈氏从年龄方面解释,方氏从德行方面解释,那么其义理就可以贯通。大概那些在乡里受供养的庶老,未必都有德行;如果在国学受供养的国老,则必定是年高且德行尊贵了。有从乡里逐级升迁的,有终身在乡里受供养的,也有不必从乡里升迁的,关键要看他的德行如何。

五十岁供给不同的粮食,六十岁常备宿肉,七十岁副备膳食,八十岁常备珍奇美食,九十岁饮食不离寝处,饮食跟随出游是可以的【粻,音良,去声】

《正义》郑康成说:粻,就是粮食。貮,就是副备。游,指出入向上观看。孔颖达说:从这里以下,是杂记卿大夫、士以及庶人年老时在家自我供养的节制方法,随年龄分等级。五十岁开始衰老,粮食应当有所不同,不能与年轻力壮的人相同。六十岁更加衰老,所以常在帐下备有宿肉,不让想吃却得不到。膳,就是美味的食物。七十岁,常令有美味食物,有储备副备,不让有缺漏。八十岁,常让有珍奇美食。九十岁,饮食没有固定时间,有时急需必须立刻得到,所以不离寝处。美味的膳食,水浆饮料,跟随所游之处是可以的。方慤说:粻是地产,用来滋养阴气;肉是天产,用来滋养阳气。膳食只用六牲而已,珍奇用八物,就显得贵重。有膳食就知道有肉,有肉就知道有粻。不同不一定宿备,宿备不一定副备,副备不一定常备。言语的轻重,体现礼仪的隆杀。从八十岁往下,饮食或许只放在阁楼上,在寝处也就离开了。膳食饮料只限于居所而已,出游当然不跟随。所以必定到九十岁,饮食才不离寝处,膳食饮料跟随出游。

六十岁按年制备,七十岁按时制备,八十岁按月制备,九十岁每日修治。只有绞、紟、衾、冒,死后才制备【绞,音爻;紟,音鸩】

《正义》郑康成说:绞、紟、衾、冒是一两天就能制成的【孔疏引《檀弓》文】孔颖达说:年纪既然衰老,预先准备送终的器具,年制指的是棺材,不容易做成,所以按年制备。但这只是大夫以下的情况,国君即位就制作椑,不等到六十岁。那椁则是死后才制作,因为时间还宽裕,所以《檀弓》说“十天就布置木材”就是这样。时制指的是一时就能办到的,衣物难得,是因为年纪越老,所需办的越急切。月制指的是一月就能办到的,衣物容易得到,九十岁棺材衣物都已完备,只是每日修治,因为接近终了。绞、紟、衾、冒四样东西容易制成,所以生前不预先制作,必须死了才制作。

存疑。陆佃说:“九十岁每日修治,不能保证按月;八十岁按月制备,不能保证按时;七十岁按时制备,不能保证按年。”

辨正:朱熹说:“年制,就是每年展转修治。下面的时、月、日,类推。”

五十岁开始衰老,六十岁不吃肉不饱,七十岁不穿丝帛不暖,八十岁不靠人不暖,九十岁即使有人,也不暖了。

《正义》方慤说:五十岁开始衰老,应该有东西扶持他的衰老;九十岁即使有人,也不暖,说明衰老到了极点,供养应当无微不至。

通论周谞说:“孟子说五十岁可以穿丝帛,七十岁可以吃肉,这与这里不同,是因为《王制》主要讲血气,而养血气的,以饮食为先,以穿衣为次。”

五十岁在家拄杖,六十岁在乡里拄杖,七十岁在国都拄杖,八十岁在朝廷拄杖,九十岁,天子如果有事要问,就到他家里,带着珍奇美食跟随【从,去声】

《正义》郑康成说:“到他家里带着珍奇美食跟随,是尊崇供养他。”陈祥道说:“大夫七十岁以后才赐给手杖,这里五十岁就拄杖的,大概是在家、乡、国拄杖的不必等待赐给,在朝廷拄杖则非赐不可。”通论方慤说:“前面说巡守的礼仪说‘询问百岁老人就去看望他’,而这里说九十岁,为什么呢?那里所说的是一个国家的老人,又不一定有爵位的,所以礼仪较轻;这里所说的是天下的老人,只有有爵位的而已,所以礼仪完备,又带着珍奇美食跟随。”《祭义》又说:“八十岁国君询问就去见他,那里说的是异礼,这里说的是常礼。”

查考伏生的《大传》认为这是文王的政令,子春叙述《乐正子语》告诉齐宣王,没有退休就优待他,依次隆重如此。

七十岁不等待朝会结束,八十岁每月告知存问,九十岁每日有常膳。

《正义》郑康成说:大夫士中的老人,向国君作揖就退下【朱熹说:揖君应当是君揖】所以不等待朝会结束。月告存,每月致送膳食。秩,就是常,有常膳。孔颖达说:这是指大夫士年老而听任退休的人,那么七十岁在国都拄杖,朝见国君的时候,进门到朝位,国君出来作揖,就退下,不等待朝事结束。如果不听任退休,那么《祭义》说:“七十岁在国都拄杖,八十岁不等待朝会告知,指的是询问。”八十岁的人,国君每月派人致送膳食,询问存否。九十岁,极老,国君就每日派人以常膳致送,所以说“日有秩”。陆佃说:“告存,告知然后存问,即日有秩,不必告知。”胡铨说:“九十岁国君每日派人送膳,那么八十岁每月告存的时候,也送膳了。”方慤说:“日有秩,每日有常赐。像酒正的秩膳,就是这样。”

查考:这既然退休,又优待他依次隆重,又如此。

五十岁不服力役,六十岁不服兵役

,七十不与賔客之事,八十齐防之事弗及也【与,音预;齐,音斋】

译七十岁不参与接待宾客的事务,八十岁连斋戒防备的事务也不去做了【与,读作预;齐,读作斋】

正义郑氏康成曰:五十力稍衰也,力政、城道之役也,与及也。八十不齐则不祭也,子代之祭,是谓宗子不孤【孔疏:父是宗子,年已八十,子则代之,是有父之宗子也。若父不为宗子,则不主祭祀,无祭可代也。无父称孤,有父不孤,故云宗子不孤】孔氏頴达曰:上文嵗制及杖于家之属,兼含大夫、士及庶人之老。此惟据庶人之事,其大夫、士六十未致仕,若为军将,当与服戎,故知此据庶人也。服戎谓从军为士卒。案《易》孟氏、韩诗説:年二十行役,三十受兵,六十还兵。古《周礼》説: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许慎云:汉承百王而制,二十三而役,五十六而免,六十五已老,而周复征之,非用民意。郑驳之云:《周礼》皆征之者,使为胥徒,给公家之事,如今之正卫耳。胥徒事暇坐息之闲,多如郑此説。力政、田役为重,故云五十免之。故此五十不从力政,《祭义》五十不为甸徒是也。戎事差轻,六十不与服戎,及孟氏説六十还兵是也。胥徒又轻,故野外六十五犹征之。若四郊之内,以其多役,故二十受役,六十乃免。若于野则力役又少,故十五征之,六十五乃免。若兵革之事,则三十受之,如孟氏、韩氏説是也。方氏慤曰:力政则事之常者,故五十已不从矣。服戎则事之变者,故六十然后不与焉。七十不与賔客之事,八十齐防之事不及者,盖事生之与事死,事人之与事神,不能无防重之别故也。从谓行其事焉,与则预之而已,及则旁有所加之。谓以其衰老已甚,非特不能从与于事也,而事固不当及于我矣。马氏睎孟曰:力政、服戎,此免于公者也。賔客、齐防,此免于私者也。盖代之以子孙矣。

案:八十已传,祭有子主之,故齐弗及。力不胜哀,故防弗及。然亦指旁期以下,若正期则犹及之。老愈甚,而事愈寡,如此。

通论《季氏》本曰:「老者之役,止于五十。其曰六十不与服戎,谓不得已之兵变,非谓军旅亦至六十而始免也。」《祭义》《王制》二条可正,鄊大夫六十六、十五皆征之。失,许慎谓五经説皆不同,无明文可据。夫《祭义》《王制》之言五十,即文王所谓老者,非可据之明文乎?

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唯衰麻为防。

正义:郑氏康成曰:「爵谓贤者命为大夫,不亲学,不能备弟子礼,致政还其君事也。」

存疑。孔氏颖逹曰:「凡常之人,有贤徳,故五十始为大夫。若其有徳,不必五十。故防服小功章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是幼为大夫为兄之长殇。』」

案:五十而爵,示人不当躁于进;七十致仕,示人不当恋宠荣;六十不亲学,示人至此学已晚也。惟衰麻为防,恐毁或至灭性也。五十而爵,即《内则》五十命为大夫,始锡命也。其未命皆士,试大夫也。既试大夫,则皆用大夫之礼,《防服篇》所云,是通礼也。孔谓此殷法,殷士无爵,恐大拘,惟衰麻为丧,所谓饮酒、食肉、处于内也。然亦通制耳。若仁人孝子,岂无所以自尽哉?

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

正义郑氏康成曰:「皆学名也。异者,四代相变耳。或上西,或上东,或贵在国,或贵在郊。上庠、右学、大学也,在西郊;下庠、左学、小学也,在国中王宫之东。东序、东胶,亦大学也,在国中王宫之东。西序、虞庠,亦小学也。西序在西郊。周立小学于西郊。胶之言纠也,庠之言养也。周之小学为有虞之庠制,是以名庠云。其立鄊学,亦如之。胶或作絿。」孔氏頴逹曰:「此明养致仕之老及庶人之老给赐之事。养老必在学者,以学为教孝弟之防,故于中养老。」熊氏云:「国老谓卿大夫致仕者,庶老谓士。」皇氏云:「庶老兼庶人在官者。其致仕之老,大夫以上养从国老之法,士养从庶老之法。」故外饔云:「▯飨耆老,掌其割烹。」虞、殷尚质,贵取

译郑玄说:五十岁体力稍显衰退,力政是指修筑城墙、道路的劳役,与是参与的意思。八十岁不齐备则不主持祭祀,由儿子代替他祭祀,这就叫作宗子不孤单【孔颖达疏:父亲是宗子,年纪已八十,儿子就代替他祭祀,这是有父亲在的宗子。如果父亲不是宗子,就不主持祭祀,没有祭祀可代替。没有父亲称为孤,有父亲就不孤单,所以说宗子不孤单】。孔颖达说:上文关于岁制及在家拄杖等规定,兼含了大夫、士以及庶人中的老人。这里只依据庶人的情况,因为大夫、士六十岁尚未退休,如果担任军将,应当参与军事行动,所以知道这里依据的是庶人。服戎是指从军做士卒。查《易经》孟氏、《韩诗》的说法:二十岁服劳役,三十岁接受兵器,六十岁归还兵器。古《周礼》说:国都内从七尺高到六十岁,野外从六尺高到六十五岁,都征发他们。许慎说:汉朝承袭百代制度,二十三岁服役,五十六岁免除,六十五岁已老,而周朝又征发他们,这不是顺应民意的做法。郑玄驳斥他说:《周礼》所说的都征发,是让他们做胥徒,供给公家事务,就像现在的正卫一样。胥徒在事务闲暇时坐息,大多符合郑玄的这种说法。力政、田役比较繁重,所以说五十岁免除。因此五十岁不参与力政,《祭义》中说五十岁不做甸徒就是这个意思。军事行动稍轻,六十岁不参与服戎,以及孟氏所说六十岁归还兵器就是这个意思。胥徒更轻,所以野外六十五岁还征发。如果在四郊之内,因为劳役较多,所以二十岁服役,六十岁才免除。如果在野外,劳役又少,所以十五岁征发,六十五岁才免除。如果是兵器战事,则三十岁接受,如孟氏、韩氏所说的那样。方慤说:力政是平常的事务,所以五十岁就不再参与了。服戎是突发的事务,所以六十岁以后才不参与。七十岁不参与宾客应酬之事,八十岁齐戒、丧事也不涉及,大概是因为侍奉生者与侍奉死者、侍奉人与侍奉神,不能没有轻重缓急的区别吧。从是指亲自去做那件事,与是参与而已,及是旁边有所施加。意思是说因为他们衰老太厉害,不仅不能亲自参与事务,而且事务本来就不应当施加在他们身上。马睎孟说:力政、服戎,这是免除公家事务。宾客、齐戒,这是免除私家事务。大概是由子孙代替了。

按:八十岁已经传位,祭祀有儿子主持,所以齐戒不涉及。体力承受不了哀伤,所以丧事不涉及。然而这也指旁系期亲以下,如果是正期亲,还是涉及的。衰老越严重,事务就越少,就是这样。

通论《季氏》篇原本说:“老者的劳役,止于五十岁。所谓六十岁不参与服戎,是指不得已的军事变故,不是说军旅劳役也要到六十岁才开始免除。”《祭义》《王制》两条可以纠正,乡大夫六十六、十五都征发。错误,许慎说五经说法都不同,没有明文可依据。那么《祭义》《王制》所说的五十岁,就是文王所说的老者,这不是可依据的明文吗?

五十岁受爵位,六十岁不亲自求学,七十岁退休,只有穿丧服时才有节制。

郑玄说:“爵是指贤者被任命为大夫,不亲自求学,是因为不能完备弟子的礼仪,致政是归还君王的职务。”

存疑。孔颖达说:“一般的人,有贤德,所以五十岁才开始做大夫。如果他有德行,不一定非要五十岁。所以《丧服小功》章说:‘大夫为兄弟的长殇服丧,这是年幼做大夫为兄长的长殇服丧。’”

按:五十岁受爵位,表示人不应急躁于进取;七十岁退休,表示人不应留恋宠幸荣耀;六十岁不亲自求学,表示人到了这个年纪求学已晚。只有穿丧服时有节制,是担心毁伤身体甚至危及性命。五十岁受爵位,就是《内则》所说五十岁被任命为大夫,开始接受赏赐任命。那些未被任命的都是士,是试用大夫。既然试用大夫,就都使用大夫的礼仪,《丧服篇》所说的,是通用的礼仪。孔颖达说这是殷朝的制度,殷朝士没有爵位,恐怕过于拘泥。只有穿丧服时有节制,所谓饮酒、吃肉、住在内室等。然而这也是通用的制度。如果是仁人孝子,难道没有自我尽心的方法吗?

有虞氏在上庠赡养国老,在下庠赡养庶老。夏后氏在东序赡养国老,在西序赡养庶老。殷人在右学赡养国老,在左学赡养庶老。周人在东胶赡养国老,在虞庠赡养庶老。虞庠在国都的西郊。

郑玄说:“都是学校的名称。不同是因为四代相互变革。有的崇尚西,有的崇尚东,有的尊贵者在国都,有的尊贵者在郊外。上庠、右学、大学,在西郊;下庠、左学、小学,在国都王宫的东边。东序、东胶,也是大学,在国都王宫的东边。西序、虞庠,也是小学。西序在西郊。周朝在西郊设立小学。胶的意思是纠,庠的意思是养。周朝的小学采用有虞氏的庠制,所以命名为庠。设立乡学,也是如此。胶有时写作絿。”孔颖达说:“这里说明赡养退休的老人以及庶人中的老人给予赏赐的事情。养老一定在学校,因为学校是教导孝悌的地方,所以在其中养老。”熊氏说:“国老是指卿大夫退休的人,庶老是指士。”皇氏说:“庶老兼指在官府任职的庶人。那些退休的老人,大夫以上按照赡养国老的法度,士按照赡养庶老的法度。”所以《外饔》说:“飨宴耆老,掌管切割烹煮。”虞、殷崇尚质朴,贵取

物成,故大学在西,小学在东。夏、周贵文,取积渐长养,故大学在东,小学在西。庠则后有室,前有堂,若夏后氏之序及周之学所在。序者,皆与庠制同。其州党之序,则歇前而已。序则豫也,故鄊射云:「豫则钩楹内,堂则由楹外。」彼郑注豫读如成周宣榭火之榭是也。周氏谞曰:「上庠、下庠以尊卑言之;东序、西序以方言之;右学、左学以位言之。虞与殷尚右,贵有为也;夏与周尚左,贵阳位也。国老、庶老皆养之者,恩也;国老必于大学,庶老必于小学者,义也。」孟子曰:「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与此异者,盖以教则皆得谓之校,以射皆得谓之序,以养士皆得谓之庠,以纠不帅者皆得谓之胶。」孟子之言,特应时改造之名耳。陈氏澔曰:「养老必于学,以其为讲明孝弟礼义之所也。」

译事物形成,所以大学在西边,小学在东边。夏朝和周朝崇尚文治,取义于积累渐次、长养成人,所以大学在东边,小学在西边。庠的形制是后面有室,前面有堂,如同夏后氏的序以及周朝学校所在的地方。序的形制,都与庠相同。那些州、党一级的序,只是没有前面的堂罢了。序就是豫,所以《鄊射》篇说:“豫在钩楹之内,堂在由楹之外。”那郑玄注释豫字,读音如同成周宣榭火灾中的“榭”字,就是这个意思。周氏谞说:“上庠、下庠是从尊卑角度说的;东序、西序是从方位角度说的;右学、左学是从位置角度说的。虞朝和殷朝崇尚右边,看重有所作为;夏朝和周朝崇尚左边,看重阳位。国老和庶老都被供养,这是恩德;国老一定供养在大学,庶老一定供养在小学,这是道义。”孟子说:“夏朝叫校,殷朝叫序,周朝叫庠。学则是三代共同使用的名称。与这里说法不同的,大概是因为从事教育都可以称为校,从事射礼都可以称为序,供养士人都可以称为庠,纠正不遵从教化的人都可以称为胶。”孟子的话,只是顺应当时改造的名称罢了。陈氏澔说:“养老一定要在学校,因为学校是讲明孝悌礼义的地方。”

案郑谓四代皆大小二学为国学,其立鄊学亦如虞庠为三孔云。周天子立虞、夏、殷、周四代之学,诸侯止立时王一代之学,赐则得立东序,大功徳如鲁则得立三代之学。陈氏谓记言天子设四学,盖周制,周之辟雍即成均,又谓之序,又谓之庠,东胶即东序,瞽宗即右学,成均居中,其左东序,其右瞽宗,此皆大学,并建一丘之上。虞庠在国之西郊,是为小学,则周大学有三,小学止一也。陆氏谓东胶、虞庠、郊学也,诸侯谓胶为校,《左传》郑人游于鄊校,校虽在乡,距国不逺。又谓周置师保之官,居虎门侧,正当王宫南之左,此是小学。又谓此二庠、二序、二学,东胶、虞庠皆小学。先儒分养国老者为大学,养庶老者为小学,非也。其大学在郊,非此东胶、虞庠,是周小学有三,其大学在郊者别一也。项氏谓周于近郊并建四学,虞庠在北,夏序在东,商校在西,当代之学居中,南面三学环之。言其地曰郊,言其象曰辟雍,是四学总一地。今考《易·大初篇》云:「天子旦入东学,昼入南学,莫入西学,夜入北学」,是虞、夏、殷亦未必止二学,且此四学天子入之,则必国学而非小学,且一日周之,则其地必相近而不在郊。《大戴礼记》有五学,贾谊所述古礼亦同,是此东西南北四学中有大学为五也。甞总而论之,大学、小学以年分,乡学、国学以地分,乡学中有小大,国学中亦有小大,而天子大学之在西郊者,犹鄊学,非大学,而先儒毎求小学于此,是以误也。盖以年论,则八嵗所入者名小学,天子小学在王宫之东,天子之子入焉,所谓虎门侧者即此,诸侯小学在公宫南之左,诸侯之子入焉,不于正东避天子也,大夫、士庶之子各在其家之塾,或天子、诸侯择其公卿大夫适士之子之隽者与世子居游,亦入,故《周礼·师氏》曰:「凡国贵游之子弟学焉」,是天子、诸侯之小学一有常所,而卿大夫士庶之子,其小学无数,亦无定所也。若谓天子诸侯之子,八嵗即入四郊之小学【案郑谓虞下庠,夏西序,殷左学,周虞庠在西郊为小学】则太逺而不情。若谓卿大夫士庶之子同入此宫左之小学,亦太杂而不伦矣。及其十有五年,则所入者皆谓之大学,而其地迥殊。五百家为党,党有庠,士庶之入大学者在此。二千五百家为州,州有序,卿大夫之子及庻人之子由庠升者入焉。孟子所谓“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者指此,皆乡学也。自鄊而升,乃入国学,亦谓之校。诸侯之国学在郊,诸侯之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及自鄊而升士庶之子皆入焉。诸侯嵗贡士于天子,亦取诸此,故曰“诸侯之大学在郊,将出而效之天子也”。天子之制,则党庠、州序、鄙庠、遂序以下,大约与侯国同,而诸侯之郊学则视其国之大小,或一或二或三。天子之郊学则必四,或曰虞、夏、殷郊学皆一,周兼四代则四焉。东之前曰东胶,周学也,谓之南学,养致仕之老于此。东之后曰东序,以法夏,亦曰东学,养老更于此。西之后曰瞽宗,以法殷,亦曰右学,谓之北学,养死事之老于此。盖教士之法至周而详,六鄊六遂之所升既众,而诸侯亦嵗贡士于天子,非四学不足以容,故各就其方居之。所谓天子之小学在郊,将收天下之人材入而用之也。大司徒掌其教,教成乃升之大学。董子言五帝大学曰成均,贾谊言三王大学曰辟雍,陈氏言“明之以法,和之以道,曰辟雍;成其所亏,均其过不及,曰成均”。大乐正掌其教,天子之元子、众子、内诸侯、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则不必由郊学升而即入于此。或天子年尚少,如太甲、成王亦学于此,常居东胶,则三公三孤涖之,不专受教于乐正矣。而此成均亦备五学之制。蔡氏邕谓辟雍、明堂异名同实,则大体如明堂,而郑氏于考工亦言或举宗庙。或举王寝,或举明堂。明同制也。

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殷人冔而祭,缟衣而养老;周人冕而祭,▯衣而养老【冔,火羽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皇冕属也,

译查考郑玄认为四代都有大小两种学校作为国学,其设立乡学也如同虞庠那样分为三孔。周天子设立虞、夏、殷、周四代的学校,诸侯只设立当时天子那一代的学校,受赐的诸侯可以设立东序,有大功德的如鲁国则可以设立三代的学校。陈氏认为《礼记》说天子设立四学,大概是周代的制度,周的辟雍就是成均,又叫做序,又叫做庠,东胶就是东序,瞽宗就是右学,成均位于中间,左边是东序,右边是瞽宗,这些都是大学,都建在一座土丘上。虞庠位于国都的西郊,这是小学,那么周代的大学有三所,小学只有一所。陆氏认为东胶、虞庠是郊外的学校,诸侯称胶为校,《左传》记载郑人在乡校游玩,校虽然在乡间,但距离国都不远。又说周代设置师保的官职,居住在虎门旁边,正当王宫南面的左侧,这是小学。又说这两所庠、两所序、两所学,东胶、虞庠都是小学。先儒认为养老尊长的为大学,养老庶民的为小学,这是不对的。那些在郊外的大学,并非这些东胶、虞庠,所以周代小学有三所,而在郊外的那所大学是另外一所。项氏认为周代在近郊同时建立四所学校,虞庠在北面,夏序在东面,商校在西面,当代之学在中间,南面有三所学校环绕。说其地点叫郊,说其形制叫辟雍,这是四所学校总在一处。现在考据《易·大初篇》说:“天子早晨进入东学,白天进入南学,傍晚进入西学,夜晚进入北学”,这说明虞、夏、殷三代未必只有两所学校,而且这四所学校是天子进入的,那么必定是国学而不是小学,况且一天之内周遍进入,那么其地点必定相近而不在郊外。《大戴礼记》提到有五所学校,贾谊所述古礼也相同,这说明东西南北四所学校中有大学,共为五所。曾总括而言,大学、小学是按年龄来分的,乡学、国学是按地域来分的,乡学中有小学和大学,国学中也有小学和大学,而天子在西郊的大学,还属于乡学,并非大学,而先儒每每在此寻求小学,因此是错误的。大概按年龄来说,八岁入学的称为小学,天子的小学在王宫的东面,天子的儿子进入这里,所谓虎门旁边的就是这里,诸侯的小学在公宫南面的左侧,诸侯的儿子进入这里,不在正东是为了避讳天子,大夫、士庶的儿子各自在家中的塾,或者天子、诸侯选择公卿大夫适士的儿子中的俊才与世子一起居住游玩,也进入这里,所以《周礼·师氏》说:“凡是国家贵族子弟在这里学习”,这是天子、诸侯的小学有一个固定的场所,而卿大夫士庶的儿子,他们的小学没有定数,也没有固定的场所。如果说天子诸侯的儿子,八岁就进入四郊的小学【查考郑玄认为虞下庠,夏西序,殷左学,周虞庠在西郊为小学】,那就太遥远而不合情理。如果说卿大夫士庶的儿子一同进入这宫左的小学,也太混杂而不合规矩。等到十五岁,那么所进入的都称为大学,而其地点截然不同。五百家为党,党有庠,士庶进入大学的就在这里。二千五百家为州,州有序,卿大夫的儿子以及由庠升学的庶民儿子进入这里。孟子所说的“夏代叫校,殷代叫序,周代叫庠”,指的就是这些,都是乡学。从乡学升学,才进入国学,也称为校。诸侯的国学在郊外,诸侯的儿子、卿大夫元士的嫡子以及从乡学升学的士庶儿子都进入这里。诸侯每年向天子贡士,也是从这里选取,所以说“诸侯的大学在郊外,将要选拔出来效忠于天子”。天子的制度,那么党庠、州序、鄙庠、遂序以下,大致与侯国相同,而诸侯的郊学则看其国家的大小,有的是一所,有的是两所,有的是三所。天子的郊学则必定是四所,有人说虞、夏、殷的郊学都是一所,周代兼有历代所以是四所。东面的前面叫东胶,是周代的学校,称为南学,在这里养老致仕的老人。东面的后面叫东序,效法夏代,也称东学,养老更替在这里。西面的后面叫瞽宗,效法殷代,也称右学,称为北学,养老死于事的老人在这里。大概教育士人的方法到周代而详尽,六乡六遂所升学的士人既多,而诸侯也每年向天子贡士,不是四所学校不足以容纳,所以各自按照方位居住。所谓天子的小学在郊外,将要招收天下的人才进入而任用他们。大司徒掌管其教育,教育完成才升入大学。董子说五帝的大学叫成均,贾谊说三王的大学叫辟雍,陈氏说“用法律来明示,用道来调和,叫辟雍;成就其所欠缺,均衡其过分与不足,叫成均”。大乐正掌管其教育,天子的元子、众子、内诸侯、公卿大夫元士的嫡子,则不必由郊学升学而直接进入这里。或者天子年纪尚轻,如太甲、成王也在这里学习,常居东胶,那么三公三孤莅临,不专门受教于乐正了。而这成均也具备五学的制度。蔡邕说辟雍、明堂异名同实,那么大体如同明堂,而郑玄在《考工记》中也说有的举宗庙,有的举王寝,有的举明堂,说明制度相同。

虞代用皇冕祭祀,穿深衣养老;夏代用收冠祭祀,穿燕衣养老;殷代用冔冠祭祀,穿缟衣养老;周代用冕冠祭祀,穿〇衣养老【冔,音火羽】

正义郑康成说:皇是冕的类别,

画羽饰焉【孔疏:周礼皇邸,皇舞,皇凤,皇也,凤羽五采,故画】凡冕属皆▯上纁下,凡养老之服,皆其时与群臣燕之服【孔疏:以夏燕衣养老,周人燕用▯衣,知之】有虞氏质,深衣而已【孔疏:虞质深衣,用白布,其冠未闻。皇氏云皇冠,崔氏谓与夏周同。案郊特牲云:太古冠布,齐则缁之,则虞或白布冠也】夏而改之,尚黒而黒衣裳,殷尚白而缟衣裳【孔疏:缟,白色生绢,亦名为素】周则兼用之,▯衣素裳【孔疏:经云▯衣,若衣裳俱▯,则与夏不异。据仪礼朝服,缁布衣素裳,故知也】其冠则牟追、章甫、委貌也【孔疏:仪礼朝服,▯冠即委貌,知殷朝服着章甫,夏朝服着牟追也】诸侯以天子之燕服为朝服【孔疏:以燕礼诸侯燕臣用朝服,知天子同也】燕礼曰:燕朝服,服是服也【孔疏:言燕时服是▯衣素裳之服】王者之后亦以燕服为之,季康子朝服以缟僭宋礼也【孔疏:康子事见玉藻,若当时朝服无以缟者,康子不应服之,明是宋所着案此恐未确】天子皮弁以日视朝也【孔疏:证天子与诸侯朝服之别。诗頍弁注云:礼,天子诸侯朝服以燕,天子朝服以皮弁服,以皮弁服燕不用▯衣者,诗所谓燕同姓诸公及异姓甥舅等,故用皮弁尚质故也。若燕其诸侯则用▯衣,明诸侯朝服以日视朝服则▯冕素裳也】马氏睎孟曰:先言祭者,盖祭所以追养继孝,而年之贵乎天下乆矣,次乎事亲也,故以祭为先。在祭祀不言衣,言冠,则知其有衣;在养老不言冠,言衣,则知其有冠。

译在帽子上画着羽毛作为装饰。【孔疏:《周礼》中的皇邸、皇舞、皇凤,皇即凤,凤羽五彩,所以画凤羽】凡是冕类服饰,都是上赤下黑。凡是养老时穿的服饰,都是当时与群臣宴饮时穿的服饰。【孔疏:因为夏天宴饮时穿的衣服用来养老,周人宴饮用赤黑相间的衣服,由此可知】有虞氏崇尚质朴,只穿深衣。【孔疏:虞代质朴,穿深衣,用白布,其冠冕不详。皇氏说戴皇冠,崔氏认为与夏、周相同。查考《郊特牲》说:太古时期冠用布,斋戒时则用黑布,那么虞代或许戴白布冠】夏代对此加以改变,崇尚黑色,穿黑衣黑裳;殷代崇尚白色,穿白绢衣白绢裳。【孔疏:缟,白色的生绢,也叫素】周代则兼用二者,穿赤黑相间的上衣,白色的下裳。【孔疏:经文说赤黑相间的上衣,如果上下衣都是赤黑相间,那就与夏代没有区别了。根据《仪礼》中朝服是黑布上衣、白绢下裳,所以知道这一点】其冠冕则有牟追、章甫、委貌。【孔疏:《仪礼》中朝服,赤黑相间的冠就是委貌,由此可知殷代朝服戴章甫,夏代朝服戴牟追】诸侯将天子的宴饮服作为朝服。【孔疏:根据燕礼,诸侯宴饮臣下时用朝服,可知天子也是如此】《燕礼》说:燕饮时穿朝服,穿的就是这种服饰。【孔疏:意思是燕饮时穿的是赤黑上衣、白绢下裳的服饰】王者的后妃也穿这种宴饮服,季康子穿白绢朝服,是僭越了宋国的礼制。【孔疏:康子的事见《玉藻》,如果当时朝服没有穿白绢的,康子就不应穿它,说明是宋国所穿的。查考此说恐怕未必确切】天子戴皮弁,每天以此视朝。【孔疏:证明天子与诸侯朝服的区别。《诗·頍弁》注说:礼制规定,天子诸侯朝服用于宴饮,天子朝服用皮弁服,用皮弁服宴饮而不穿赤黑上衣,是因为《诗》中所说的宴饮同姓诸公及异姓甥舅等,所以用皮弁,崇尚质朴。如果宴饮诸侯则穿赤黑上衣,明确诸侯朝服每天视朝时穿的是赤黑上衣、白绢下裳】马氏睎孟说:先说祭祀,大概是因为祭祀是用来追思供养、延续孝道的,而年长者在天下尊贵已久,仅次于侍奉双亲,所以把祭祀放在前面。在祭祀中不说衣服,只说冠冕,就知道有衣服;在养老中不说冠冕,只说衣服,就知道有冠冕。

存疑:陆氏佃曰:「燕衣,燕居之衣,▯端是也。据卒食,▯端以居,缟衣朝衣也。据朝服之以缟,自季康子始也。▯衣冕也。据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冕而总干养老,夏后氏衣以燕服,殷人以朝服,周人以祭服。后王弥文也。言燕,则知有所谓朝;言▯,则知有所谓素;言缟,则知有所谓麻。深衣,亦燕服,其服之卑者也。」记曰:「朝▯端,夕深衣。」陈氏澔曰:「夏,▯冠,缁带,素韠,白舄。」

凡三王养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政;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政;将徙于诸侯,三月不从政;自诸侯来徙家,期不从政【政同征】

正义郑氏康成曰:已而引户校年,当行复除也。老人众多,非贤者不可皆养,废废于人事,自从也。孔氏頴逹曰:案《旅师》云:“新甿之治,皆聼之使无征役。”郑注引此文以证之,是据民之迁徙也。王肃、庾氏谓从大夫家出仕诸侯,从诸侯退仕大夫,非郑意也。方氏慤曰:人莫衰于老,莫苦于疾,莫忧于丧,莫劳于徙,故王政恤之。周氏谞曰:一子一人不从政,则老者废、疾者有所养;丧不从政,则生者得以尽其哀;将徙不从政,所以寛之;始来不从政,所以安之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凡言养老,必兼虞氏,此特言三王引年者,逺则论略,近则论详,故也。特言引年养老,以年为主,故也。病者、老者在所养,丧者在所恤,徙者在所寛,此所以或复其家,或复其子,或复其身也。《周官》大司徒以保息六养万民,有曰养老,有曰寛疾,以至小司徒、鄊大夫、遂人,皆辨其老者、废疾者,旅师凡新甿之治,皆听之,使无征役。然则辨其老者、废疾者,盖亦特复其身而已。新甿之无征役,盖亦不过期而已。制之以义,绥之以仁也。

存异,孔氏頴逹曰:自诸侯来徙家,谓诸侯之民来徙大夫之邑,大夫役多地狭,欲令人贪之,故期不从政。案引者,引伸之义,谓由国之养而推之也。虽庶民中无徳之老,亦必复其子,复其家,使之得所养焉。废疾以下,因言养老而类及之。来徙家,谓他国来徙而家于此,盖徙于诸侯,自我国而往者,具糇粮,备械器,其时犹少,故止三月不从政。若徙而来家于此,则授之田里垣墉亩浍,皆非素习,故期不从政也。若大夫之邑,即诸侯之邑,其民即诸侯之民,役使无不均也。大夫岂有私结其民之术哉?

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矜,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皆有常饩【少,诗照反;矜,与鳏同,古顽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饩,廪也。”孔氏頴逹曰:“此论矜恤鳏寡孤独之事。”案刘熙《释名》云:“无妻曰鳏,愁悒不能寐,目恒鳏鳏然,其字从鱼,鱼目恒不闭;无夫曰寡,寡,倮也,倮然单独也;无父曰孤,孤,顾也,顾望无所瞻见也;无子曰独,独,鹿也,鹿鹿无所依也。”成氏伯屿曰:“四十无妻不为鳏,三十无夫不为寡,有室无父不为孤,壮而无子不为独。先王制礼,忧民之极,则以老少年齿为限也。”

瘖聋跛躃防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瘖音音跛彼我反躃跲亦反防音段侏音朱食音嗣】

正义郑氏康成曰:防,谓支节絶也;侏儒,短人也;器,能也。孔氏颖逹曰:此论矜恤疾民之事。瘖,谓口不能言;聋,谓耳不闻声;跛躃,谓足不能行;防者,谓肢节觧絶;侏儒,谓容貌短小。此等既非老无告,不可特与常饩;然既有疾病,又不可不养,故各以器能供官役使,以廪饩食之。《晋语》文公问八疾,胥臣对曰:「戚施权镈【注云:使击钟】籧篨蒙璆【注云:璆是玉磬,使击之】侏儒扶庐【注云:扶縁也,庐防柄也】蒙瞍循声【注云:歌咏琴瑟】聋聩司火【注云:使主然火】其童昬嚚瘖僬侥,官司所不材,宜于裔土,是各以器食之外。《传》不云「跛躃」,此不云「籧篨戚施」,文不具《外传》。瘖与僬侥置于掌土,此瘖与侏儒

译存疑:陆佃说:“燕衣,是闲居时穿的衣服,〇端是正确的。根据‘卒食’(用餐完毕)的记载,〇端是居家所穿,缟衣是朝服。根据朝服用缟布,是从季康子开始的。〇是衣冕。根据在太学宴请三老五更,戴着冕冠拿着干戚进行养老之礼,夏朝人穿燕服,殷朝人穿朝服,周朝人穿祭服。后代的礼制更加繁缛。提到‘燕’,就知道有所谓的‘朝’;提到‘〇’,就知道有所谓的‘素’;提到‘缟’,就知道有所谓的‘麻’。深衣,也是燕服,是服饰中地位较低的。”《礼记》说:“早晨穿〇端,晚上穿深衣。”陈澔说:“夏朝,戴〇冠,系缁带,佩素韠,穿白舄。”

凡是三王养老,都援引年过八十的人,让他的一个儿子不服徭役;年过九十的人,让他全家不服徭役;患有残疾非人照顾不能生活的人,让一个人不服徭役;父母去世守丧的,三年内不服徭役;齐衰、大功之丧的,三个月内不服徭役;将要迁往其他诸侯国的,三个月内不服徭役;从其他诸侯国迁来定居的,一年内不服徭役【政,同征】

正义:郑康成说:“然后核查户口年龄,应当实行免除赋税徭役的政策。老人众多,不是贤德之人不能全部供养,废弛于人事,是自然如此。”孔颖达说:“查考《周礼·旅师》说:‘新来定居的百姓,都听任他们,不征收徭役。’郑注引用此文来证明,是依据百姓迁徙的情况。王肃、庾氏认为‘从’是指从大夫家出仕诸侯,从诸侯退职出仕大夫,这不是郑注的意思。”方慤说:“人没有比年老更衰弱的,没有比患病更痛苦的,没有比丧事更忧虑的,没有比迁徙更劳累的,所以王政要体恤他们。”周谞说:“一个儿子、一个人不服徭役,那么年老的人、患病的人就有供养;丧事不服徭役,那么活着的人就能尽哀悼之情;将要迁徙不服徭役,是为了宽待他们;刚来定居不服徭役,是为了安定他们。”

通论:陈祥道说:“凡是说到养老,必定兼及虞氏,这里特别说到三王援引年长者,是因为远古论述简略,近世论述详细,所以如此。特别说到援引年长者养老,是以年龄为主,所以如此。患病的人、年老的人在于供养,丧事的人在于体恤,迁徙的人在于宽待,这就是有的免除全家徭役,有的免除儿子徭役,有的免除本人徭役的原因。《周官》大司徒以保息六法养育万民,有养老,有宽疾,直到小司徒、乡大夫、遂人,都辨别年老的人、废疾的人,旅师对于新来定居的百姓,都听任他们,不征收徭役。那么辨别年老的人、废疾的人,大概也只是免除他们本人的徭役罢了。新来定居的百姓不征收徭役,大概也不过一年罢了。用义理来制定制度,用仁爱来安抚百姓。”

存异:孔颖达说:“从诸侯国迁来定居,是指诸侯国的百姓迁到大夫的封邑,大夫役使人多土地狭小,想让人贪图那里,所以一年内不服徭役。查考‘引’,是引申的意思,是指由国家的供养推广开来。即使是平民中没有德行的老人,也必定免除他儿子的徭役,免除他全家的徭役,使他们得到供养。废疾以下,是因为说到养老而类推及的。迁来定居,是指从其他国家迁来而在此安家,大概迁往诸侯国,是从我国前往的,准备干粮,备齐器械,那时时间还短,所以只三个月不服徭役。如果迁来在此安家,那么授予田地、里巷、围墙、沟渠,都不是平时熟悉的,所以一年内不服徭役。如果是大夫的封邑,就是诸侯国的封邑,那里的百姓就是诸侯国的百姓,役使没有不均的。大夫哪里有私下结交百姓的方法呢?”

年少而没有父亲的人叫做孤,年老而没有儿子的人叫做独,年老而没有妻子的人叫做矜,年老而没有丈夫的人叫做寡。这四类人,是天生贫困而无依无靠的人,都有固定的粮食供给【少,音照;矜,与鳏同,音顽】

正义:郑康成说:“饩,是廪食。”孔颖达说:“这是论述怜悯体恤鳏寡孤独的事情。”查考刘熙《释名》说:“没有妻子叫鳏,愁闷不能入睡,眼睛总是睁着,这个字从鱼,鱼眼总是闭不上;没有丈夫叫寡,寡,是裸露的意思,裸露而单独;没有父亲叫孤,孤,是顾盼的意思,顾盼无所瞻见;没有儿子叫独,独,是鹿的意思,像鹿一样无所依靠。”成伯屿说:“四十岁没有妻子不叫鳏,三十岁没有丈夫不叫寡,有家庭没有父亲不叫孤,壮年没有儿子不叫独。先王制定礼制,忧虑百姓到了极点,就以老少年齿为界限。”

哑巴、聋子、瘸子、跛子、肢体残废的人、侏儒、百工各自凭借他们的技能获得食物【瘖,音音;跛,彼我反;躃,跲亦反;防,音段;侏,音朱;食,音嗣】

正义:郑康成说:“防,是指肢体断绝;侏儒,是矮小的人;器,是才能。”孔颖达说:“这是论述怜悯体恤患病百姓的事情。瘖,是指口不能言;聋,是指耳听不见声音;跛躃,是指脚不能行走;防者,是指肢体断绝;侏儒,是指容貌短小。这些人既然不是年老无依,不能特别给予固定的粮食;但既然有疾病,又不可不供养,所以各自凭借才能供官府役使,用廪食供养他们。《晋语》中晋文公问八疾,胥臣回答说:‘戚施敲镈【注:使击钟】,籧篨敲璆【注:璆是玉磬,使击之】,侏儒扶庐【注:扶缘,庐是柄】,蒙瞍循声【注:歌咏琴瑟】,聋聩司火【注:使主燃火】,那些童昏嚚瘖僬侥,是官府认为无用的,适宜安置在边远之地,这是各自凭借才能获得食物之外的情况。’《传》中不写‘跛躃’,这里不写‘籧篨戚施’,文字不全《外传》。瘖与僬侥置于掌土,这里的瘖与侏儒”

以器食之者,今古法异也。方氏慤曰:先王之政,使在下者无废才,而人人各得其养,随其大小长短而用之,故谓之器耳。

译用器物来供养人的方式,古今的法则不同。方慤说:先王的政令,使得在下位的人没有废弃的人才,而每个人都能得到应有的供养,根据其才能的大小长短来加以任用,所以称之为“器”。

案:百工执技,利用官司之所材。瘖聋、侏儒则官司不材者,何以并言之意?盖谓瘖聋、侏儒废疾之人,不能执百工之业,无以自食。王政之所矜,故各就其所具之器而从之,使得食。《淮南子》云:“伊尹之兴土功也,脩胫者使跖镢,强脊者使负土,眇者使之准,伛者使之涂,即各以其器食之之意。”

道路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车从中央。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鴈行,朋友不相逾。轻任幷重,任分班白者不提挈【行如字,一音户刚反;幷必性反,又作并;挈苦结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道有三途,逺别也。于涂中而随行,鴈行不相逾,广敬也。幷分皆谓以与少者杂色曰班。孔氏颖逹曰:任谓有担负者,老少并防,则幷与少。

者担之,老少并重,不可幷与少者,则分为防重,重与少者,轻与老者。陈氏祥道曰:「男女嫌于无别,故男右女左;车患于阽危,故从中央。」陆氏佃曰:「父之齿,年长以倍是也;兄之齿,十年以长是也。所谓五年以长,则肩随之,视此焉。」方氏慤曰:「随行,从其后也;鴈行,差其次也;朋友不相逾,谓各以其齿而为先后之序也。」

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

正义:郑氏康成曰:“徒犹空也。”陆氏佃曰:“无车而行为徒行,无肉而食为徒食。”

案:君子谓士以上,方氏云:“大夫谓之君子,以位称之;士谓之君子,以徳称之。”

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

正义:郑氏康成曰:“造,为也。”孔氏颖逹曰:“皇氏云:此谓有地大夫,故祭器不假。若无地大夫,则当假之。故《礼运》云:‘大夫祭器不假,声乐皆具,非礼也。’谓无地大夫也。”周氏谞曰:“祭器未成,不造燕器者,先神而后人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君子之行礼也,无事则先诸神,故田则先干豆,营宫室则先宗庙,造器则先祭器。有患则先诸己,故凶年君膳不祭肺,马不食糓,驰道不除,祭事不县。」

方一里者,为田九百亩;方十里者,为方一里者百,为田九万亩;方百里者,为方十里者百,为田九十亿亩;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为田九万亿亩【亿,于力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一里方三百步,亿今十万,万亿今万万也。孔氏頴逹曰:此论开方之法,总计天子畿外内诸侯之地。《论语》注云:步百为亩,是长一百步,阔一步,亩百为夫,是一顷也。长阔一百步,夫三为屋,是三顷也。阔三百步,长一百步,屋三为井,是九百亩也。长阔一里,一个十里之方为田九万亩,十个十里之方为田九十万亩,一百个十里之方为田九百万亩。今云九十亿亩,是一亿有十万,十亿有百万,九十亿为九百万亩也。陈氏澔曰:方千里,则一百个百里之方,以亿言之,当云九千亿亩,以万言之,当云九万万亩,经文误也。

存异,皇氏侃曰:「亿数不定,或以十万为亿,或以万万为亿,或以一万为亿。此云万亿者,祗是万万也。六国时或将万为亿,故云万亿。」李氏曰:「此即注『天子之田千里』之文。」

案此以下,皆申释前文。古经后有记,皆如此。李氏谓此汉儒注《王制》之文,非也。此一节,由一里推之,而总计一州田亩之数:纵广一里,为田九百亩;纵一里,广十里,则九千亩;纵十里,广十里,则九万亩;纵十里,广百里,则九十万亩;纵百里,广百里,则九百万亩。此大国之数;纵百里,广千里,则九千万亩;纵千里,广千里,则九万万亩。此一州之数。朱子谓是汉儒硬做这算法,是也。若论其实,田可井则井之,不可井则截长补短。有百亩之地,即可授一夫;有二十五亩之地,即可授一余夫。此方田之法,所以列为九数之首。原不必尽其地而井之,尽其井而方之也。今之积步法,即古之方田法。东与西幷而折半,南与北幷而折半,则不方者皆方矣。若谓古之井无不方者,则方田一数,又安用哉?

自恒山至于南河,千里而近;自南河至于江,千里而近;自江至于衡山,千里而遥;自东河至于东海,千

译按:百工掌握技艺,是利用官府所需的人才。哑巴、聋子、侏儒则是官府认为没有才能的人,为什么把他们并列提及呢?大概是指哑巴、聋子、侏儒这些残疾的人,不能从事百工的劳作,无法养活自己。这是王政所怜悯的对象,所以让他们各自凭借所具备的能力去工作,使他们得以糊口。《淮南子》说:“伊尹兴修土木工程时,让腿长的人使用镢头,脊背强壮的人背负泥土,独眼的人使用水准仪,驼背的人涂抹墙壁,这就是各凭其才能使其得以糊口的意思。”

道路上,男子走右边,妇女走左边,车辆走中间。遇到父亲辈的年长者,跟随其后行走;遇到兄长辈的年长者,像大雁飞行那样排成斜行;朋友之间不超越对方。如果担子轻,就合并在一起让年轻人承担;如果担子重,就分开承担,头发花白的老人不提携重物。【“行”读如字,另一音户刚反;“幷”读必性反,又作“并”;“挈”读苦结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道路有三条,是为了区分远近。在道路中间跟随行走,像大雁飞行那样排成斜行而不超越,是为了广泛表示敬意。‘幷’和‘分’都是指与年轻人分担。‘班’指杂色。”孔氏颖达说:“‘任’指有担负的人,老少一起防备,就合并让年轻人承担。老少都承担重物,不能合并让年轻人承担,就分开承担,重的给年轻人,轻的给老年人。”陈氏祥道说:“男女嫌疑在于没有区别,所以男右女左;车辆担心有倾覆的危险,所以走中间。”陆氏佃说:“父亲辈的年长,是指年龄长一倍;兄长辈的年长,是指年龄长十岁。所谓长五岁,就并肩跟随,看这里。”方氏慤说:“随行,是跟在他后面;鴈行,是错开次序;朋友不相逾,是说各自按照年龄长幼来确定先后的顺序。”

君子中的老年人,不空手步行;庶人中的老年人,不空口吃饭。

正义:郑氏康成说:“徒就是空。”陆氏佃说:“没有车而行走叫徒行,没有肉而吃饭叫徒食。”

按:君子指士以上的人,方氏说:“大夫称为君子,是依据地位称呼;士称为君子,是依据德行称呼。”

大夫的祭器不借用,祭器没有制成,不制作宴饮用的器具。

正义:郑氏康成说:“造,就是制作。”孔氏颖达说:“皇氏说:这是指有封地的大夫,所以祭器不借用。如果没有封地的大夫,就应当借用。所以《礼运》说:‘大夫祭器不借用,声乐都具备,是不符合礼的。’这是指没有封地的大夫。”周氏谞说:“祭器没有制成,不制作宴饮器具,是因为先神后人。”

通论陈氏祥道说:“君子行礼,没有事情时先考虑神灵,所以打猎时先准备干肉和豆,营造宫室时先建宗庙,制作器具时先做祭器。有祸患时先考虑自己,所以凶年君主的膳食不祭肺,马不喂谷物,驰道不修整,祭祀时不悬挂乐器。”

方圆一里的土地,是田九百亩;方圆十里的土地,是方圆一里的土地的一百倍,是田九万亩;方圆百里的土地,是方圆十里的土地的一百倍,是田九十亿亩;方圆千里的土地,是方圆百里的土地的一百倍,是田九万亿亩。【“亿”读于力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一里见方三百步,亿现在指十万,万亿现在指万万。”孔氏颖达说:“这是论述开方的方法,总计天子畿内和畿外诸侯的土地。《论语》注说:一百步为一亩,是长一百步,宽一步,一百亩为一夫,是一顷。长宽一百步,三夫为一屋,是三顷。宽三百步,长一百步,三屋为一井,是九百亩。长宽一里,一个十里见方的土地是田九万亩,十个十里见方的土地是田九十万亩,一百个十里见方的土地是田九百万亩。现在说九十亿亩,是一亿有十万,十亿有百万,九十亿就是九百万亩。”陈氏澔说:“方圆千里,就是一百个百里见方的土地,用亿来说,应当说九千亿亩,用万来说,应当说九万万亩,经文有误。”

存异,皇氏侃说:“亿数不定,有的以十万为亿,有的以万万为亿,有的以一万为亿。这里说万亿,只是万万的意思。六国时或许将万作为亿,所以说万亿。”李氏说:“这就是注解‘天子之田千里’的文字。”

按:从这以下,都是申述解释前文。古经后面有记,都是这样。李氏说这是汉儒注解《王制》的文字,不对。这一节,从一里推导,而总计一州田亩的数量:纵广一里,是田九百亩;纵一里,广十里,是九千亩;纵十里,广十里,是九万亩;纵十里,广百里,是九十万亩;纵百里,广百里,是九百万亩。这是大国的数量;纵百里,广千里,是九千万亩;纵千里,广千里,是九万万亩。这是一州的数量。朱子说这是汉儒硬做这种算法,是对的。如果论实际,田可以井田就井田,不可以井田就截长补短。有百亩之地,就可以授给一夫;有二十五亩之地,就可以授给一余夫。这方田的方法,所以列为九数之首。原本不必尽其地而井田,尽其井田而方田。现在的积步法,就是古代的方田法。东与西合并而折半,南与北合并而折半,那么不方的都变成方的了。如果说古代的井田无不方的,那么方田这一算法,又有什么用呢?

从恒山到南河,千里而近;从南河到长江,千里而近;从长江到衡山,千里而远;从东河到东海,千

里而遥;自东河至于西河,千里而近;自西河至于流沙,千里而遥。西不尽流沙,南不尽衡山,东不尽东海,北不尽恒山。凡四海之内,防长补短,方三千里,为田八十万亿一万亿亩。

译从里地到远方,相隔千里却显得遥远;从东河到西河,相隔千里却显得亲近;从西河到流沙,相隔千里却显得遥远。西边不抵达流沙,南边不抵达衡山,东边不抵达东海,北边不抵达恒山。大凡四海之内,取长补短,纵横三千里,作为田地的面积是八十万亿一万亿亩。

正义郑氏康成曰:「恒山至南河,冀州域;南河至江,豫州域;江至衡山,荆州域;东河至东海,徐州域;东河至西河,亦冀州域;西河至流沙,雍州域。方三千里,为田八十万亿一万亿亩。」此九州之大计。皇氏侃曰:「千里而近者,谓以千里言之,其地稍近,不满千里;千里而遥者,谓以千里言之,其地稍逺,不啻千里也。」孔氏頴逹曰:「此论四海之内地,逺近里数也。为田八十万亿一万亿亩者,以一州方千里,九州方三千里,三三如九,为方千里者有九,一个千里有九万亿亩,九个千里九九八十一,故有八十一万亿亩。但记文详具于八十整数之下,云万亿是八十个万亿,又云一万亿,言是详也。以前文误为万亿,此则因前文之误,更以万亿言之。」方氏慤曰:「经上重有万亿二字,盖衍文。」李氏曰:「此经乃注九州千七百国之文也。」应氏镛曰:「海独言东者,东海在中国封疆之内,而西南北则夷徼之外,疆理有不及也;南独以江与衡山为限,百越犹未尽开也;惟河独举东西南者,河流萦带而周绕,虽流沙分际,亦与河接也。当先王盛时,东西南北各有不尽,盖听四夷居之,故外薄四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里者,此区域之大数而疆理之略者也;四海之内,防长补短,方三千里者,此民田之大数而疆理之详者也。观于「曰内」「曰外」二字,而治之详略可见矣。」陈氏澔曰:「方三千里,当云八万一千亿亩,疏亦承误释之。」

案细究此经,非计四方道里逺近。盖作《王制》者,因九服、五服之法,欲割九州之境,规方处中,以为都畿也。古者天子邦畿千里,而实不止一州。故自恒山至南河,则割冀州之南,以为王都之北境;自南河至于江,则割豫州以为南境;东河至于东海,则割徐州之西,以为东境;而兖在其中,其不言西境者,汉都长安,虽仍豫州域,而已带雍州,故不须割规方防中,而王畿之规模大定。则计其里数,恒山至南河,南河至江,南境皆千里;东河至西河,东境亦千里。自冀、豫、徐东南北合而规之,则王畿之内,防长补短,方三千里矣。而其外则为逺服,故皆千里而遥。要亦概言之,或不至千里,或过千里,不必拘于必千里也。如孔疏所云,则四海之内,防长补短,何至三千里?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便是九千里。孟子固言之矣。下是规定王畿,而因计畿内之地应得田多少之数。作《王制》者,有意复井田、封建,故此经及前后文于分田、制禄、建国详言之。

通论叶氏时曰:「古言九州者三:《禹贡》之冀、兖、青、徐、▯荆、豫、梁、雍,夏制也;《尔雅》之冀、幽、营、兖、徐、▯荆、豫、雍,商制也;《职方》之▯荆、豫、青、兖、雍、幽、冀、幷周制也。商有幽、营,而无《禹贡》之青、梁;周有幽、幷而无《禹贡》之徐、梁。此三代九州之不同也。《尔雅》何以知其为商制?以郭璞诂云也。贾氏乃谓之夏制,盖以《诗谱》所谓梁、雍、荆、豫、徐、▯之民被文王之化,文王当商之末,有雍、梁之名。《尔雅》无梁州,则不可为商制。然《尔雅》有九州之名,无九州之界,而《禹贡》、《职方》之界有相侵者。冀州视《禹贡》为小,以分冀而为幽、幷如舜时制,是一分而为三也。《禹贡》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又曰:『大野既潴』,今《职方》青州之川淮泗,兖州之泽大野,是以徐而入青、兖,可知。《禹贡》曰:『华阳、黒水惟梁州』,又曰:『厥贡璆铁、银镂、砮磬』,今《职方》豫州之山华,雍州之利玉石,是以梁而入于雍、豫,可知。《职方》既以青、兖而包徐,故青州多入《禹贡》之豫,兖州多入《禹贡》之青。《禹贡》豫州曰:『被孟潴』,而《职方》青州曰:『其泽望诸』,岂非青之入豫乎?《禹贡》青州曰:『盐絺、海物』,而《职方》兖州曰:『其利蒲鱼』,岂非兖之入青乎?《职方》既分冀而为幽、幷故幽州多入《禹贡》之青、徐,冀州多入《禹贡》之雍。其山医无闾,

译郑玄说:“从恒山到南河,是冀州的疆域;从南河到长江,是豫州的疆域;从长江到衡山,是荆州的疆域;从东河到东海,是徐州的疆域;从东河到西河,也是冀州的疆域;从西河到流沙,是雍州的疆域。纵横各三千里,田地共有八十万亿又一万亿亩。”这是九州的总计算。皇侃说:“‘千里而近’,是说以千里为标准,那地方稍微近一些,不满千里;‘千里而遥’,是说以千里为标准,那地方稍微远一些,不止千里。”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四海之内土地远近的里程。说田地有八十万亿又一万亿亩,是因为一州纵横各千里,九州纵横各三千里,三乘以三等于九,纵横各千里的区域有九个,一个纵横千里的区域有九万亿亩,九个纵横千里的区域九乘以九等于八十一,所以有八十一万亿亩。但经文在八十这个整数之下详细记载,说‘万亿’是八十个万亿,又说‘一万亿’,这是为了详尽。因为前文误写为‘万亿’,这里就顺着前文的错误,再用‘万亿’来说明。”方慤说:“经文上重复出现了‘万亿’二字,大概是衍文。”李氏说:“这段经文是注解九州有一千七百个国家的文字。”应镛说:“海只提到东海,是因为东海在中国疆域之内,而西南北三面则在蛮夷边界之外,疆域治理达不到那里;南面只以长江和衡山为界限,是因为百越之地还没有完全开发;只有黄河单独举出东、西、南三面,是因为黄河水流环绕,即使流沙的分界处,也与黄河相接。在先王兴盛的时候,东西南北各方都有未尽之处,大概是听任四方蛮夷居住,所以外至四海,辅助形成五服。至于五千里,这是区域的大致数字和疆域治理的粗略情况;四海之内,补齐短处、延长长处,纵横各三千里,这是民田的大致数字和疆域治理的详细情况。从‘曰内’‘曰外’这两个词,可以看出治理的详细与粗略。”陈澔说:“纵横各三千里,应当说八万一千亿亩,孔颖达的疏也承袭了这个错误进行解释。”

按:仔细考究这段经文,并不是计算四方道路的远近。大概是撰写《王制》的人,依据九服、五服的制度,想要划分九州的疆界,规划出方正居中作为都城畿辅之地。古代天子的王畿纵横各千里,但实际上不止一个州。所以从恒山到南河,就割取冀州的南部,作为王都的北界;从南河到长江,就割取豫州作为南界;从东河到东海,就割取徐州的西部,作为东界;而兖州在其中,之所以不提及西界,是因为汉都长安,虽然仍然属于豫州地域,但已经带有雍州,所以不需要割取来规划方正居中,王畿的规模就大体确定了。那么计算它的里程,恒山到南河,南河到长江,南面都是千里;东河到西河,东面也是千里。将冀、豫、徐东南北三面合并规划,那么王畿之内,补齐短处、延长长处,纵横各三千里了。而其外则是远方的服属,所以都是千里而遥。这大概也是泛泛而言,有的不到千里,有的超过千里,不必拘泥于一定是千里。如果像孔颖达疏中所说,那么四海之内,补齐短处、延长长处,怎么会只有三千里?海内纵横各千里的地方有九个,那就是九千里。孟子本来就已经说过了。下文是规定王畿,并因此计算畿内土地应该得到的田地数量。撰写《王制》的人,有意恢复井田制和封建制,所以这段经文以及前后的文字,对于分田、制禄、建国都详细论述。

通论叶时曰:“古代所说的九州有三种:《禹贡》中的冀、兖、青、徐、荆、豫、梁、雍,是夏代的制度;《尔雅》中的冀、幽、营、兖、徐、荆、豫、雍,是商代的制度;《职方》中的荆、豫、青、兖、雍、幽、冀、幷,是周代的制度。商代有幽、营,而没有《禹贡》中的青、梁;周代有幽、幷,而没有《禹贡》中的徐、梁。这是三代九州的不同之处。《尔雅》怎么知道它是商代的制度?因为郭璞的注释这么说。贾逵却说是夏代的制度,大概是因为《诗谱》所说梁、雍、荆、豫、徐、荆的百姓受到文王的教化,文王在商朝末年,有雍、梁的名称。《尔雅》没有梁州,就不能说是商代的制度。然而《尔雅》有九州的名称,没有九州的边界,而《禹贡》、《职方》的边界有互相侵犯的。冀州比《禹贡》中的小,因为把冀州分成了幽、幷,如同舜时的制度,是一个分成三个。《禹贡》说:‘海岱及淮惟徐州’,又说:‘大野既潴’,现在《职方》青州的水系有淮泗,兖州的沼泽有大野,这是徐州并入青州、兖州,可以知道。《禹贡》说:‘华阳、黒水惟梁州’,又说:‘厥贡璆铁、银镂、砮磬’,现在《职方》豫州的山有华山,雍州的物产有玉石,这是梁州并入雍州、豫州,可以知道。《职方》既然用青州、兖州包含了徐州,所以青州多并入《禹贡》的豫州,兖州多并入《禹贡》的青州。《禹贡》豫州说:‘被孟潴’,而《职方》青州说:‘其泽望诸’,难道不是青州并入豫州吗?《禹贡》青州说:‘盐絺、海物’,而《职方》兖州说:‘其利蒲鱼’,难道不是兖州并入青州吗?《职方》既然把冀州分成了幽、幷,所以幽州多并入《禹贡》的青、徐,冀州多并入《禹贡》的雍。其山医无闾,”

医无闾在辽东,汉光武以辽东属青州,后又属幽州,兹非幽之入青乎?《职方》曰:『幽州其泽貕养,其浸菑时』,貕养在长广,菑在莱芜,《地理志》以长广属徐州,琅琊有莱山,兹非幽之入徐乎?《职方》曰:『冀州其泽杨纡』,《尔雅》谓秦有杨纡,李淳风以为在扶风,兹非冀之入雍乎?大抵周以禹之一冀州分而为三,以禹之八州合而为六。杜氏与二郑不本此説,不改《职方》之字,则改《职方》之意。后郑以頴宜属豫,溠宜属荆,不知幽、青、雍、梁、兖、豫尚多侵入,况荆、豫相距之州乎?改其意而释者,此也。先郑以青之▯徐也,谓雍之▯当为汧,蒲当为浦,直谓雍」。有汧水,曽不谓吴山在汧而有▯蒲之薮。杜氏以荆之湛当为淮,后郑以兖之卢维为雷,雍直以湛与卢维无所经见,曽不谓地名变易不一,不可一一知也。改其字而释者,此也。至如山镇薮泽,又有可得而辨者。九州山镇,分言之则曰四镇五岳,总言之皆曰山镇。▯之防稽,青之沂山,幽之医无闾,冀之霍山,故为四镇矣。而五岳在虞、夏、商、周与汉世皆有不同。舜典南岳,孔安国以为衡山。职方曰山镇曰衡山,是衡为南岳,眀矣。而汉武帝以衡山辽逺,又移其神于霍山,此汉岳与虞、周不同也。王制南北以山为至,东西以水为至,故五岳言其二。舜典言四方廵守所至之地,故五岳言其四。嵩髙太室,即禹贡之外方,初无岳名。职方山镇有岱、有华、有衡,不言嵩髙而有岳山,盖周都在五岳之外,故以雍之吴山为岳山,此周岳之与虞、夏、商不同也。故曰山镇之有可辨者,此也。九州薮泽,在职方为九,在尔雅为十,盖职方以州言,尔雅以国言也。尔雅吴越有具区,即▯;楚有云梦,即荆;郑有圃田,即豫;宋有孟猪,即青;鲁有大野,即兖;秦有杨纡,即冀;燕有昭余祁,即幷,此薮泽之名同也。独晋之大陆,齐之海隅,周之焦获,尔雅与职方不同。然尔雅之徐,即职方之幽,以其幽之泽薮貕养,而貕养在徐也。尔雅之燕,为职方之幷,以其幷之昭余祁,而燕为幽州也。尔雅之周,为职方之雍;尔雅之秦,亦为职方之雍。职方既以▯蒲为雍,所以不受焦获。尔雅之晋,为职方之冀。职方既以冀之界入于秦,以杨纡为冀,所以不受大陆。此薮泽之名异也。故曰泽薮之可辨者,此也。案此由一州推之,而总计九州田亩之数,其分言逺近,以见前所谓九州皆方千里,特举其概,非果截然正方,而建国之数、田亩之数,特例推之,而非果皆如一也。明乎此,则固不以文▯辞矣。

译医无闾山位于辽东,汉光武帝时将辽东划归青州,后来又划归幽州,这难道不是幽州的疆域侵入了青州吗?《职方氏》说:“幽州的沼泽是貕养,浸润它的水系是菑水与时水”,貕养在长广,菑水在莱芜,《地理志》将长广划归徐州,琅琊有莱山,这难道不是幽州的疆域侵入了徐州吗?《职方氏》说:“冀州的沼泽是杨纡”,《尔雅》说秦地有杨纡,李淳风认为它在扶风,这难道不是冀州的疆域侵入了雍州吗?大体上周代将禹贡中的一冀州分为三州,将禹贡的八州合并为六州。杜预和郑玄父子不依据这种说法,如果不改动《职方氏》的文字,那就改动《职方氏》的原意。后郑(郑玄)认为颍水应当归属豫州,溠水应当归属荆州,却不知道幽、青、雍、梁、兖、豫等州尚且多有疆域相互侵入,何况荆州、豫州这样相距较远的州呢?通过改动原意来解释的,就是这种情况。先郑(郑众)认为青州的“〇”(指沂山或相关地名)属于徐州,认为雍州的“〇”应当改为汧,蒲应当改为浦,直接说雍州有汧水,却不认为吴山在汧水之地而有“〇蒲”的沼泽。杜预认为荆州的湛水应当改为淮水,后郑认为兖州的卢维应当改为雷泽,雍州直接认为湛水和卢维没有经典依据,却不认为地名变化不一,不可能一一知晓。通过改动文字来解释的,就是这种情况。至于山岳、镇山、沼泽,又有可以辨别的。九州的镇山,分开来说叫四镇五岳,总括来说都叫山镇。〇的会稽山,青州的沂山,幽州的医无闾山,冀州的霍山,所以称为四镇。而五岳在虞、夏、商、周与汉代都有不同的说法。《舜典》中的南岳,孔安国认为是衡山。《职方氏》说镇山叫衡山,可见衡山是南岳,很明显。而汉武帝因为衡山遥远,又将山神移到霍山,这是汉代的五岳与虞、周不同。《王制》说南北以山为边界,东西以水为边界,所以五岳只提到两座。《舜典》说四方巡视所到的地方,所以五岳提到四座。嵩高太室,就是《禹贡》中的外方山,起初没有岳的名称。《职方氏》的镇山有岱山、华山、衡山,没有提到嵩高而有岳山,大概是因为周朝都城在五岳之外,所以以雍州的吴山为岳山,这是周代的五岳与虞、夏、商不同。所以说镇山有可以辨别的,就是这种情况。九州的沼泽,在《职方氏》中有九个,在《尔雅》中有十个,大概《职方氏》是按州来说,而《尔雅》是按国来说。《尔雅》中吴越有具区,就是〇;楚国有云梦,就是荆州;郑国有圃田,就是豫州;宋国有孟猪,就是青州;鲁国有大野,就是兖州;秦国有杨纡,就是冀州;燕国有昭余祁,就是幷州,这些沼泽的名称是相同的。唯独晋国的大陆,齐国的海隅,周国的焦获,《尔雅》与《职方氏》不同。然而《尔雅》中的徐州,就是《职方氏》中的幽州,因为幽州的沼泽貕养,而貕养在徐州。《尔雅》中的燕国,是《职方氏》中的幷州,因为幷州有昭余祁,而燕国属于幽州。《尔雅》中的周国,是《职方氏》中的雍州;《尔雅》中的秦国,也是《职方氏》中的雍州。《职方氏》既然以〇蒲为雍州,所以不接受焦获。《尔雅》中的晋国,是《职方氏》中的冀州。《职方氏》既然以冀州的边界划入秦国,以杨纡为冀州,所以不接受大陆。这些沼泽的名称是不同的。所以说沼泽有可以辨别的,就是这种情况。考察这一点,从一个州推演开来,总计九州田亩的数量,分别说明远近,以表明前面所说的九州都是方圆千里,只是举出大概,并不是果然截然成正方形,而建国数量、田亩数量,只是举例推演,并不是果然都完全一样。明白了这一点,那么本来就不会因为文字〇(指衍文或讹误)而怀疑了。

方百里者,为田九十亿亩。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其余六十亿亩。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一大国为率,其余所以授民也。山足曰麓。”

案古之建国,有多山林者,有多川泽者,亦有平原广野,无大山川者。上既以开方法计疆域之数,此又举一大国以约计其田亩之实,而七十里、五十里之国可知。其实未必皆三分去一也。

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古者百亩,当今东田百四十六亩三十步。古者百里,当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正义郑氏康成曰:「周尺之数未详闻也。」案礼制,周犹以十寸为尺,盖六国时多变乱法度。或言周尺八寸,则步更为八,八六十四寸,以此计之,古者百亩当今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古者百里当今百二十五里。陈氏祥道曰:「投壶记曰:『筹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公

羊传曰:肤寸而合。郑氏曰:铺四指,扶一指,案寸。何休曰:侧手为肤,案指为寸,扶即肤耳。然则尺寸之度,取诸身也。汉律歴志: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然则尺寸之广,又取诸物也。先王制法,近取诸身,逺取诸物。指尺之与黍,尺一也。黍有巨细,故尺有长短。先儒以黍之巨者积而为寸,则与指肤不合。于是有指黍二尺之辨。谓圭璧之属用指尺,冠冕彝尊之属用黍尺,岂其然乎?《周礼》典瑞:璧羡以起度。《考工记》: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璧径九寸,羡而长之,从十寸,广八寸,同谓之度。尺则周之法,十寸、八寸皆为尺也。《考工记》于案言十有二寸,于镇圭言尺有二寸,此十寸尺之证也。《説文》曰:咫,八寸,周尺也。《王制》曰:周尺八尺为步。今以周六尺四寸为步,六尺四寸乃八尺耳。蔡氏元定曰:以十寸之尺起度,则十尺为丈,十丈为引;八寸之尺起度,则八尺为寻,倍寻为常。案此经诸儒因不明周尺之义,遂至纷説,徒作算博士。窃意所谓周尺,非指周代之尺而言,周尽也。凡尺之用尽于十,至十则为丈,而非尺矣。此言古今丈田之不同。丈田于一丈之中尽十尺之数,而去其二尺而以八尺为步,古之步田则然,故曰古者以八尺为步。今于一丈之中尽十尺之数,而去其三尺六寸而以六尺四寸为步,故曰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细究之义,自灼然。不然,何不曰周以八尺为步,而曰古者以周尺乎?惟古今尺步实不同,故明着其文曰八尺、曰六尺四寸。故知此周尺之周,防不指周代而言,今则指汉时。然六尺为步,彭季山谓是古法,不知实自秦始。《司马法》所称,且置勿论。商君在穰苴之先,故知自鞅始。攷商君治秦,步过六尺者有罚。步过六尺,正谓步亩之数。盖鞅因古八尺为步,则亩寛;今去二尺以六尺为步,则田必有余积。其有余则田数増多。而赋税加益,此下令垦草时,阡陌经界幷尽变,古人者也。惟田数増多,故古者百亩得当今东田百四十六亩三十步。两古者则指周时,且兼夏商而言耳。又案天地之数,生于一,成于十。律度量衡,本天地自然之数,故十寸为尺,一定而不可易者。蔡邕独防云:「夏以十三月为正,十寸为尺,律中太蔟;商以十二月为正,九寸为尺,律中大吕;周以十一月为正,八寸为尺,律中黄钟。」后人据此,遂以周尺果八寸,此恐不然。古人用尺,无不以十寸为定者。《説苑》云:「度量权衡以粟生,一粟为一分,十分为寸,积十为尺。」《汉志》云:「度者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黍度之,一黍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此其明证,故自黄帝至三代汉唐,无不以十寸为一尺。《虞书》「同律度量衡」,正恐其于十寸之正,或有长短之不齐,故必同之。武王灭纣,即谨权量,犹之舜同律度,何得言禹尺十寸而殷周递减其数?岂理也哉?又攷周时尺与汉晋时尺短长正同。汲冡得古周时玉律,即玉尺也。荀勗揆校,比今尺长四分半。后始平掘地,又得

译方圆百里的土地,共有田地九十亿亩。扣除山陵、林麓、河流沼泽、沟渠、城墙、宫室、道路街巷,占去三分之一,剩下的有六十亿亩。

《正义》引郑康成说:“这是以一个大国的标准来推算,其余的土地是用来授给百姓的。山的脚部叫做麓。”

按:古代建立国家,有的山林多,有的川泽多,也有的是平原旷野,没有大的山川。上文既然用开方法计算疆域的数量,这里又举一个大国来约略计算其田亩的实际数目,那么七十里、五十里的小国就可以知道了。实际上未必都是扣除三分之一。

古代用周尺八尺作为一步,现在用周尺六尺四寸作为一步。古代的百亩,相当于现在的东田一百四十六亩三十步。古代的百里,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正义》引郑康成说:“周尺的具体数目没有听说过。”按:礼制规定,周朝仍然以十寸为一尺,大概六国时期多变更法度。有人说周尺是八寸,那么一步就是八尺,即六十四寸,以此计算,古代的百亩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古代的百里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二十五里。陈祥道说:“《投壶记》说:‘室内用五扶,堂上用七扶。’”《公羊传》说:肤寸而合。郑氏说:铺展四指为一肤,一指为一扶,按指为一寸。何休说:侧手为一肤,按指为一寸,扶就是肤。那么尺寸的标准,是取自于人身的。《汉书·律历志》说:一黍的宽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那么尺寸的宽度,又是取自于物体的。先王制定法度,近处取自人身,远处取自物体。指尺和黍尺,本质是一样的。因为黍有大小,所以尺有长短。以前的儒家用大的黍粒累积为一寸,这就与指肤不合。于是有了指尺和黍尺的辩论。认为圭璧之类用指尺,冠冕彝尊之类用黍尺,难道是这样吗?《周礼·典瑞》说:用玉璧的长宽来确立度量。《考工记》说:玉璧的长宽作为尺度,孔径三寸作为标准。玉璧直径九寸,长宽延伸,纵向十寸,横向八寸,都称为度。尺就是周朝的法度,十寸、八寸都称为尺。《考工记》在“案”中提到十二寸,在“镇圭”中提到尺有二寸,这是十寸为尺的证据。《说文解字》说:咫,八寸,是周尺。《王制》说:周尺八尺为一步。现在用周六尺四寸为一步,六尺四寸就是八尺。蔡元定说:用十寸的尺来确立度量,那么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用八寸的尺来确立度量,那么八尺为一寻,加倍为一常。按:这段经文,各位儒生因为不明白周尺的含义,于是众说纷纭,徒然做算术博士。我私下认为所谓的周尺,不是指周朝的尺,而是周尽的意思。凡是尺的使用,用到十就是丈,到了十就是丈,而不是尺了。这里说的是古今丈量田地的不同。丈量田地,在一丈之中用尽十尺的数量,去掉二尺而以八尺为一步,古代丈量田地就是这样,所以说古代用八尺为一步。现在在一丈之中用尽十尺的数量,去掉三尺六寸而以六尺四寸为一步,所以说现在用周尺六尺四寸为一步。仔细推究其中的含义,自然明白。不然,为什么不说是周朝以八尺为一步,而说古代用周尺呢?只有古今尺步确实不同,所以明确写出八尺、六尺四寸。因此知道这个周尺的“周”,恐怕不是指周朝,现在是指汉朝。然而六尺为一步,彭季山说是古法,不知道实际上是从秦朝开始的。《司马法》所说的,暂且不论。商鞅在穰苴之前,所以知道是从商鞅开始的。考察商鞅治理秦国,步子超过六尺的有惩罚。步子超过六尺,正是说步亩的数量。大概商鞅因为古代八尺为一步,那么亩就宽;现在去掉二尺以六尺为一步,那么田地必然有多余的积累。有多余,田地的数量就增加。而赋税增加,这是下令开垦荒地时,阡陌经界全都改变,是古人所没有的。只有田地数量增加,所以古代的百亩得到现在的东田一百四十六亩三十步。两个“古代”都指周朝,并且兼指夏商而言。又考察天地之数,生于一,成于十。律度量衡,本于天地自然之数,所以十寸为一尺,一定而不可改变。蔡邕独自说:“夏朝以十三月为正,十寸为一尺,律中太蔟;商朝以十二月为正,九寸为一尺,律中大吕;周朝以十一月为正,八寸为一尺,律中黄钟。”后人据此,于是认为周尺确实是八寸,这恐怕不对。古人用尺,无不以十寸为定。《说苑》说:“度量权衡以粟产生,一粟为一分,十分为一寸,积十为一尺。”《汉书》说:“度是用来测量长短的,本于黄钟的长度,用黍来测量,一黍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而五度就审定了。”这是明显的证据,所以从黄帝到三代汉唐,无不以十寸为一尺。《虞书》“同律度量衡”,正是担心在十寸的正统上,或许有长短的不齐,所以必须统一。武王灭纣,就谨慎权量,就像舜统一律度一样,怎么能说禹尺十寸而殷周递减其数呢?这合乎情理吗?又考察周朝时的尺与汉晋时的尺长短正好相同。汲冢得到周朝时的玉律,就是玉尺。荀勖测量校正,比现在的尺长四分半。后来始平掘地,又得到

古铜尺,亦然,则知周不以八寸为尺明矣。又案如邕言,周以十二月为正,律中黄钟,则黄钟九数,周且当依九数以九寸为尺,何取于八?益知其不足信。

译古代的铜尺也是这样,由此可知周代不把八寸作为一尺,这是很明显的。又考察如邕的说法,周代以十二月为正月,律吕对应黄钟,那么黄钟的律数是九,周代应当依据这个九数,以九寸作为一尺,为什么要取用八寸呢?更加证明他的说法不可信。

存疑。孔氏頴达曰:「古者八寸为尺。今以周尺八尺为步,则一步有六尺四寸。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则一步有五十二寸。是今步比古步,毎步剰出一十二寸。则古者百亩,当今东田百五十二亩七十一步有余。又今步毎剰古步十二寸,则古之百里,当今百二十三里一百一十五步二十寸,与经不相应。」

辨正陈氏澔曰:疏义所算亦误。当云古者八寸为尺,以周尺八尺为步,则一步有六尺四寸。今以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则一步有五尺一寸二分。是今步比古步,毎步剰出一尺二寸八分。则古者百亩,当今东田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一寸六分十分寸之四。存异季氏本曰:六尺为步,古法也。自后稷教民稼穑以来,即有一亩三畎,畎皆广尺深尺之説,则六尺之为步不始于周矣。半步曰武,因二武而度其长曰步,此本人身自然之度。不知王制何縁更起古步八尺之説?至以六尺四寸为步,则当省尺之四尺八寸耳。步狭田増,不合人身步武之数。此必阡陌既开之后,欲文富国者之言。注疏虽正其误,亦未究六尺为步之古法也。

案此申前制农田百亩之意,明古今授田有异数,无异实也。由周而言古,则古谓商;由周而言今,则今谓汉。周法布指知寸,布手知尺,引肘知寻,以一指之广为一寸,两手之广为一尺,引伸两手为一寻。古之积步皆起于车,周车广六尺六寸,故以六尺六寸为步;秦车六尺,亦以六尺为步;汉车六尺四寸,亦以六尺四寸为步。步广则亩数少,步狭则亩数多。故商之七十亩,于周为百亩;而周之百亩,于汉为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也。郑氏谓周尺之数未详闻,案礼制,周犹以十寸为尺;蔡邕则谓商尺得夏九寸,周尺得商八寸。郑据《周礼》谓镇圭尺二寸,公桓圭九寸,知周尺亦十寸。盖周之尺未甞不分为十寸,而其实则当商之八寸耳。诸儒于《孟子》“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不得其説,各以意推之。皇氏谓夏时民多,殷渐少,周民至稀,则天之生人有日益无日损,非大兵大疫未甞骤减,何以三代之隆而户口反日少耶?熊氏谓夏政寛简,一夫百亩止税其五十亩;殷政稍急,増税七十;周政极烦,亩尽税之。则夏民何乐于殷之増税而归殷?殷民何乐于周之増税而归周?《孟子》又何以言皆什一耶?陈氏谓夏时洪水方平,可耕之田尚少,故授田止五十;殷时渐广,周大备,故日増。徐氏谓夏民俭约,故授以五十而用足;后世弥文而用广,故田不得不加多。是二説,朱子甞疑之,谓先王疆理天下,沟洫畎浍大叚费力,一旦加増许多疆理都要更改,烦扰已甚,恐无是理。金氏谓区皆百亩,三代所同,但夏一井十六家受之自贡什一;商一井十二夫受之而助耕公田;周乃毎夫一区。不知夏始画井何不人一区,而故为牵配?又金氏谓周世君子、工商及庶人在官皆不受田,故田多而农得百亩。岂夏商君臣皆并耕而治,其工商皆耕且为耶?其説尤不可晓,袁氏谓三代民皆百亩,但夏以五十为莱田,商以三十为莱田,周人莱田在别井。考《周礼》所谓莱田,因其田非衍沃,故别给此以补其不足,未有一井中而半墝半次、半荒半熟者,尤不当以此附防也。惟蔡邕寸度不一之説近之,而数亦未尽合。总之不若孟子与此文明白可据也。朱子曰:「孟子之言虽本三代遗制,然尽其大不必尽其细。则所云五十七十百亩,亦大数则然耳,正不必寸寸而推之也。」又案:周尺当今营造尺六寸四分,则今方五尺为步,在周止方三尺二寸。又周步百为亩,今二百四十步为亩,则周百亩当今二十五亩六分耳。汉景帝始定二百四十步为亩,王制作于文帝时,故犹以百步为亩耳。若就本经细推之,则孔疏固误,陈注亦未精。孔疏谓今一步有五十二寸者误,陈注谓一步有五尺一寸二分是也。陈谓古百亩当今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得之谓尚有竒零一寸六分十分寸之四,则犹未精。盖以古步六尺四寸自乗得四十尺九十六寸,为古一步之积,与百亩一万步相乗得四十万九

译存疑。孔颖达说:“古代八寸为一尺。现在用周代的尺,八尺为一步,那么一步有六尺四寸。现在用周代的尺,六尺四寸为一步,那么一步有五十二寸。这样现在的步与古代的步相比,每步多出十二寸。那么古代的百亩,相当于现在的东田一百五十二亩七十一步有余。又因为现在的步每步比古代的步多出十二寸,那么古代的百里,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二十三里一百一十五步二十寸,这与经文不相符合。”

辨正陈澔说:“孔颖达疏义中的计算也有错误。应当说古代八寸为一尺,用周代的尺,八尺为一步,那么一步有六尺四寸。现在用周代的尺,六尺四寸为一步,那么一步有五尺一寸二分。这样现在的步与古代的步相比,每步多出一尺二寸八分。那么古代的百亩,相当于现在的东田一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一寸六分十分寸之四。”

存异季本说:“六尺为一步,这是古代的制度。自从后稷教导百姓耕种以来,就有一亩三条沟,每条沟宽一尺深一尺的说法,那么六尺为一步的制度并不始于周代。半步称为武,因为两个武的长度称为步,这本来就是依据人体自然的尺度。不知道《王制》为何又提出古代一步八尺的说法?至于用六尺四寸为一步,那就应当减去尺中的四尺八寸。步幅变窄田地面积增加,不符合人体步武的尺度。这一定是阡陌开辟之后,想要粉饰富国政策的人所说的话。注疏虽然纠正了它的错误,也没有探究六尺为一步的古代制度。”

按:这是申述前面制定农田百亩的意思,说明古代和现代授予田地的数量不同,但实质没有区别。从周代的角度来说古代,那么古代指的是商代;从周代的角度来说现在,那么现在指的是汉代。周代的制度是张开手指知道一寸,张开手掌知道一尺,伸展手臂知道一寻,用一个手指的宽度为一寸,两只手的宽度为一尺,伸展两只手臂为一寻。古代的累积步数都起源于车,周代的车宽六尺六寸,所以用六尺六寸为一步;秦代的车宽六尺,也用六尺为一步;汉代的车宽六尺四寸,也用六尺四寸为一步。步幅宽则亩数少,步幅窄则亩数多。所以商代的七十亩,在周代为一百亩;而周代的一百亩,在汉代为一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郑玄说周代尺的数目没有详细听闻,按礼制,周代仍然以十寸为一尺;蔡邕则说商代的尺相当于夏代的九寸,周代的尺相当于商代的八寸。郑玄根据《周礼》说镇圭长一尺二寸,公桓圭长九寸,知道周代的尺也是十寸。大概周代的尺未曾不分为十寸,而实际上应当相当于商代的八寸。各位儒者对于《孟子》中“夏后氏五十亩而贡,殷人七十亩而助,周人百亩而彻”的说法不能理解,各自凭意思推测。皇氏说夏代时人口多,殷代逐渐减少,周代人口最少,那么上天生育人只有日益增加没有日益减少,除非发生大的战争或瘟疫未曾突然减少,为什么三代兴盛而户口反而日益减少呢?熊氏说夏代政治宽简,一个农夫一百亩只征收五十亩的税;殷代政治稍严,增加征收七十亩;周代政治极繁,每亩都征税。那么夏代百姓为什么乐于殷代增加税收而归附殷代?殷代百姓为什么乐于周代增加税收而归附周代?《孟子》又为什么说都是十分之一呢?陈氏说夏代时洪水刚平息,可以耕种的田地还少,所以授予田地只有五十亩;殷代时逐渐扩大,周代大备,所以日益增加。徐氏说夏代百姓节俭,所以授予五十亩就够用;后世礼仪繁多而用度广大,所以田地不得不增加。这两种说法,朱熹曾经怀疑,说先王治理天下,沟渠田间小路大致费力,一旦增加许多疆界都要更改,烦扰已经非常严重,恐怕没有这种道理。金氏说区域都是一百亩,三代相同,只是夏代一井十六家接受它自己贡献十分之一;商代一井十二夫接受它而帮助耕种公田;周代则是每个农夫一个区域。不知道夏代开始划分井田为什么不每人一个区域,而故意牵强配合?又金氏说周代君子、工商以及在官的庶民都不接受田地,所以田地多而农夫得到一百亩。难道夏商君臣都一起耕种而治理,他们的工商都耕种且做工吗?这种说法尤其不可理解,袁氏说三代百姓都是一百亩,只是夏代以五十亩为莱田,商代以三十亩为莱田,周代莱田在别的井中。考察《周礼》所说的莱田,因为那些田地不是肥沃的,所以另外给予这些来弥补不足,没有一个井中一半贫瘠一半次等、一半荒芜一半成熟的,尤其不应当以此附会。只有蔡邕寸度不同的说法接近,但数目也没有完全符合。总之不如孟子与这篇文章明白可据。朱熹说:“孟子的话虽然本于三代遗留的制度,但尽大概不必尽细节。那么所说的五十、七十、百亩,也是大概如此罢了,正不必一寸一寸地推究。”又按:周代尺相当于现在的营造尺六寸四分,那么现在方五尺为一步,在周代只方三尺二寸。又周代一百步为一亩,现在二百四十步为一亩,那么周代一百亩相当于现在的二十五亩六分。汉代景帝开始确定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王制》作于文帝时,所以仍然以一百步为一亩。如果就本文仔细推究,那么孔颖达的疏确实错误,陈澔的注也不精确。孔颖达说现在一步有五十二寸是错误的,陈澔说一步有五尺一寸二分是正确的。陈澔说古代百亩相当于现在一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得到它说还有零数一寸六分十分寸之四,那么仍然不精确。大概用古代步六尺四寸自乘得到四十尺九十六寸,为古代一步的面积,与百亩一万步相乘得到四十万九

千六百尺,为古百亩之积。以今步五尺一寸二分自乗得二十六尺二十一寸四十四分为今一步之积,与一亩百步相乗得二千六百二十一尺四十四寸,为今一亩之积。以方百亩之积为实,以今一亩之积为法除之,得一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即古百亩当今亩之数也,并有竒零。今既以原注寸法计之,复以尺计之,本法及用分数计之捷法参之,皆无不合。若三法有一不合,即不确矣。今惟録原注寸法,后二法详算术不赘。

译一千六百尺,是古代一百亩的总面积。用现在的步长五尺一寸二分自乘,得到二十六尺二十一寸四十四分,这是现在一步的面积,与一亩一百步相乘,得到二千六百二十一尺四十四寸,这是现在一亩的面积。用方形一百亩的总面积作为被除数,用现在一亩的面积作为除数去除它,得到一百五十六亩二十五步,这就是古代一百亩相当于现在亩数的结果,并且还有零头。现在既然已经用原注中的寸法来计算,又用尺法来计算,再用本法和分数计算的简便方法加以参证,都没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如果三种方法中有一种不相符合,那就不准确了。现在只记录原注中的寸法,后两种方法在算术书中已有详细记载,不再赘述。

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封。方百里者三十国,其余方百里者七十,又封方七十里者六十,为方百里者二十九。方十里者四十,其余方百里者四十,方十里者六十。又封方五十里者百二十,为方百里者三十,其余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六十。名山大泽不以封,其余以为附庸闲田。诸侯之有功者,取于闲田以禄之,其有削地者,归之闲田【闻音闲】

正义孔氏颖逹曰:此论畿外八州建国之法。凡千里之方,以开方计之,为方百里者,凡有一百封。方百里者三十国,谓公也。又封方七十里者六十,谓侯国也。又封方五十里者百二十,谓伯国也。方氏慤曰:诸侯之有功者,取于闲田以禄之,即廵守之礼,言有功徳于民者加地是也。其有削地者,归之闲田,即廵守之礼,言不敬者君削以地是也。周氏谞曰:所谓封国之数,非实有此国,特计其地之广狭所能容者也。《周官》职方谓: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十一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以周知天下,盖以一千里度之,则天下可以周知。其法与此同。名山大泽不以封,亦非不以封也。故《诗》曰:「泰山岩岩,鲁邦所瞻。」又曰:「奄有▯防,遂荒大东。」是泰山之与▯蒙,虽不悉是鲁国实封之地,然亦在其所封域之内也。附庸所以畜小国,闲田所以待有功之诸侯。《周官》之法,若县师所谓野者,皆闲田也。

案此申前州二百一十国之实,大约以方百里之地,封方七十里之国,则为二国而余二里;封方五十里之国,则为四国。然国必因山川以为界限,所谓方七十里、方五十里,皆絶长补短,以开方法计之,固未必方,亦未必整整七七四十九个方十里,五五二十五个方十里也。

天子之县内,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封方百里者九,其余方百里者九十一。又封方七十里者二十一,为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二十九,其余方百里者八十,方十里者七十一。又封方五十里者六十三,为方百里者十五,方十里者七十五,其余方百里者六十四,方十里者九十六。

正义孔氏頴逹曰:「此计天子县内之地,畿外所余地少,畿内所余地多者,以畿外之土本拟封建诸侯,故国数多余地少;畿内本为天子之有,郊闗鄊遂准拟公卿王子弟采邑,故建国数少余地多也。」陈氏祥道曰:「畿外封国多而余地少,广封建之制于天下;畿内封国少而余地多,备采邑之分于王朝也。」

案此申前县内九十三国之实。国即公卿大夫食邑,所谓禄也。其余为賔,或丧祭诸用所出。后世诸王子弟,但飬以禄,而无采地者甚多。观周自成康以下,岂无支子孙?惟郑伯友得受甫田之地,可知。若畿外诸国,多自古以来世守其地,世有其民,原不待封之而后有国。若灭一国,亦必封一国。其从古所未开辟之地甚少,必贬削其地,乃归闲田。故闲田少也。

诸侯之下士禄食九人,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国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国之卿食百四十四人,君食千四百四十人。次国之卿命于其君者,如小国之卿【食音嗣】

正义孔氏頴逹曰:此以下论士大夫及诸侯等食禄之数。次国二卿命于天子,禄各食二百一十六人;而一卿命于其君,为贱,则禄不可等。命天子者,故视小国卿若子男。二卿命于其君,其国小,不复差降也。其天子之士、卿、大夫无文,宜准大国之卿、大夫、士也。通论应氏镛曰:由下士以至于君,其禄愈厚,则所食愈众,岂非以人徒服役渐増而渐广与?然由卿以下皆服役乎君者也,则既各给之田以为禄矣。君禄之所入,岂尽以食二千八百八十人哉?以二千八百八十人之食而飬一国之君,所飬极其厚,则所食兼于众也。然必析其数,以见其所食之多,亦欲居人上者知吾之所奉,合众力而共为之,则必思其有以称此,且不至拥利以自私,而必推己以飬人。故君所食之人,十倍于卿;

译纵横千里的土地,可以划分为纵横百里的土地一百块。其中纵横百里的土地分封给三十个国家,剩下的纵横百里的土地还有七十块;又分封纵横七十里的土地给六十个国家,这相当于纵横百里的土地二十九块,以及纵横十里的土地四十块;剩下的纵横百里的土地还有四十块,纵横十里的土地六十块。又分封纵横五十里的土地给一百二十个国家,这相当于纵横百里的土地三十块,剩下的纵横百里的土地还有十块,纵横十里的土地六十块。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其余的土地作为附庸小国和空闲田地。诸侯中有功劳的,从空闲田地中取用地来作为俸禄;那些被削减封地的,其土地归还给空闲田地。

孔颖达正义说:这是论述王畿之外八州建立诸侯国的法则。凡是纵横千里的土地,按照开方计算,可以划分为纵横百里的土地一百块。纵横百里的土地分封给三十个国家,指的是公爵。又分封纵横七十里的土地给六十个国家,指的是侯爵。又分封纵横五十里的土地给一百二十个国家,指的是伯爵。方慤说:诸侯中有功劳的,从空闲田地中取用地来作为俸禄,这就是巡守之礼中说的,对百姓有功德的人增加封地。那些被削减封地的,土地归还给空闲田地,这就是巡守之礼中说的,不恭敬的人君主削减其封地。周谞说:所谓分封国家的数量,并不是实际上就有这么多国家,只是计算土地的广狭所能容纳的数量罢了。《周官》职方氏说:凡是邦国纵横千里,分封公爵以纵横五百里的土地,则有四位公爵;纵横四百里的土地,则有六位侯爵;纵横三百里的土地,则有十一位伯爵;纵横二百里的土地,则有二十五位子爵;纵横百里的土地,则有一百位男爵。以此来周知天下,大概是以纵横千里来衡量,那么天下就可以周知了。其方法与这里相同。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也不是完全不用于分封。所以《诗经》说:“泰山高峻巍峨,是鲁国瞻仰的地方。”又说:“拥有沂水和蒙山,于是平定东方。”泰山的沂水和蒙山,虽然不完全是鲁国实际分封的土地,但也都在其分封的疆域之内。附庸是用来养育小国的,空闲田地是用来等待有功的诸侯的。《周官》的制度,像县师所说的野外土地,都是空闲田地。

按:这是申述前面州二百一十国的实际情况,大抵以纵横百里的土地,分封纵横七十里的国家,则为两个国家而剩余两里;分封纵横五十里的国家,则为四个国家。然而国家必定依据山川作为界限,所谓纵横七十里、纵横五十里,都是极尽长补短,按照开方法计算的,本来未必是正方形,也未必整整是四十九个纵横十里、二十五个纵横十里。

天子王畿之内,纵横千里的土地,可以划分为纵横百里的土地一百块,分封纵横百里的土地给九个国家,剩下的纵横百里的土地还有九十一块。又分封纵横七十里的土地给二十一个国家,这相当于纵横百里的土地十块,纵横十里的土地二十九块,剩下的纵横百里的土地还有八十块,纵横十里的土地七十一块。又分封纵横五十里的土地给六十三个国家,这相当于纵横百里的土地十五块,纵横十里的土地七十五块,剩下的纵横百里的土地还有六十四块,纵横十里的土地九十六块。

孔颖达正义说:这是计算天子王畿之内的土地,王畿之外剩余的土地少,王畿之内剩余的土地多,是因为王畿之外的土地原本打算分封给诸侯,所以国家数量多而剩余土地少;王畿之内原本是天子所有,郊关乡遂按照公卿王子弟的采邑来规划,所以建立的国家数量少而剩余土地多。陈祥道说:王畿之外分封的国家多而剩余土地少,是为了在天下广泛推行分封的制度;王畿之内分封的国家少而剩余土地多,是为了在王朝完备采邑的分配。

按:这是申述前面王畿之内九十三国的实际情况。国家就是公卿大夫的食邑,也就是所谓的俸禄。其余的土地作为宾客接待,或者丧葬祭祀等用度的来源。后世的诸王子弟,只以俸禄供养,而没有采地的非常多。看周朝自成康以后,难道没有支系子孙吗?只有郑伯友得到了甫田的土地,可以知道。如果王畿之外的各国,大多自古以来世代守护其土地,世代拥有其人民,原本不等待分封而后有国家。如果灭掉一个国家,也必定分封一个国家。那些从古以来未曾开辟的土地很少,必定贬削其土地,才归还给空闲田地。所以空闲田地少。

诸侯之下士的俸禄供养九人,中士供养十八人,上士供养三十六人,下大夫供养七十二人,卿供养二百八十八人,国君供养二千八百八十人。次等国家的卿供养二百一十六人,国君供养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国的卿供养一百四十四人,国君供养一千四百四十人。次等国家的卿中由本国国君任命的人,其俸禄如同小国的卿。

孔颖达正义说:以下论述士大夫及诸侯等食禄的数量。次等国家的两位卿由天子任命,俸禄各供养二百一十六人;而一位卿由本国国君任命,地位较低,则俸禄不能等同。由天子任命的,所以比照小国的卿如同子男爵。两位卿由本国国君任命,其国家小,不再降低等级。天子之士、卿、大夫没有记载,应当比照大国的卿、大夫、士。通论应镛说:从下士一直到国君,其俸禄越厚,则所供养的人越多,难道不是因为仆役逐渐增加而逐渐扩大吗?然而从卿以下都是为国君服役的人,那么既然各自给予田地作为俸禄了。国君俸禄的收入,难道全部用来供养二千八百八十人吗?用二千八百八十人的食物来供养一国的国君,所供养极其丰厚,则所供养兼及众人。然而必定分析其数量,以显示其所供养的人多,也是想让居于人上的人知道我所奉养的,是合众人的力量共同为之,则必定思考有什么能称职,而且不至于拥据利益以自私,而必定推己及人来供养他人。所以国君所供养的人,十倍于卿;

而由士至卿所食者,次第加众,皆欲其无独富之心,而助君以飬民也。

译而从士到卿大夫所享有的俸禄,依次逐渐增多,都是希望他们没有独自致富的念头,而能协助君主来养育百姓。

案此申前诸侯之士视上农夫,君十卿禄之制,庻人在官者之禄,有视九人至五人之差,下士皆视九人无差者,优士也。然自士以上至于君卿,虽不言差,而使知禄出于耕,则民力之甚艰,享之之不易,视此亦已可惕也。

天子之大夫为三监,监于诸侯之国者,其禄视诸侯之卿,其爵视次国之君,其禄取之于方伯之地【上监如字,下监平声】正义方氏慤曰:篇首言监于方伯之国,此言监于诸侯之国者,盖方伯长于诸侯,三监监方伯,即所以监诸侯,其实一也。以其监方伯,故其禄取之于方伯之地焉。王氏炎曰:昔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于殷,成王既杀武庚,以其地付康叔,兼治之,谓之孟侯,则为诸侯之长。成王使之劼毖其民,且曰: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圻父,司马农父司徒宏父司空。此天子使三卿监其国,故以为康叔之畴。案禄视诸侯之卿者,其食少;爵视次国之君者,其体尊。盖视子男而一隆之一杀之也。

方伯为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视元士【为去声,朝音潮】

正义郑氏康成曰:「汤沐之邑,给斋戒自洁清之用,浴用汤沐,用潘。」孔氏頴逹曰:「案前文云『不能五十里曰附庸』,又云『天子元士视附庸』,以汤沐之邑视元士,亦五十里以下。左氏説诸侯有功徳于王室,京师有朝宿之邑,泰山有汤沐之邑,鲁周公之后,郑宣王母弟,此皆有汤沐邑,其余则否。」陈氏祥道曰:「汤沐则朝宿之邑也。不曰朝宿而曰汤沐者,斋戒以见君故也。」又曰:「凡非方伯,其邑不得视元士也。」

案此以申前三监之制。左氏于卫言有汤沐,盖晋、鲁、卫皆为方伯,故汤沐邑在天子县内,视子男。郑非方伯,虽有祊邑,而差小,故郑以祊易许而加璧。祊薄于许田,故也。

诸侯世子,世国;大夫不世爵。使以徳,爵以功。未赐爵,视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国,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

正义郑氏康成曰:世子,世国,象贤也。大夫,谓县内及列国诸侯为天子大夫者【孔疏:知是天子大夫者,以下云诸侯之大夫】不世爵而世禄,辟贤也。以君其国,列国及县内之国也。孔氏頴逹曰:礼运云: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则周。

召毕原之等,是县内诸侯也。尚书顾命:齐侯为虎贲,卫侯为司寇。是列国诸侯入为天子大夫也。畿内诸侯有为三公,则周召是也。列国诸侯入为六卿,则郑武公是也。若言公卿大夫,于文为烦,故总言大夫以包之。诗云:「三事大夫」,谓三公也。春秋诸侯杀大夫,谓卿也。是大夫为总号。列国诸侯及县内诸侯,其身既死,其子未得爵赐,其衣服礼制视天子之元士,各君其本国。其畿内诸侯有大功徳元子出封畿外,则王命次子守其采邑。若其贤才,则世为公卿,则春秋周公、召伯之属是也。诸侯降于天子,故大夫不世爵禄。若有大功徳亦得世之。王氏炎曰:「在其国为世子,则可以世国;入为大夫,则不可世爵。盖以徳而使之,待其功而爵之,非子孙所得继也。」又曰:「未赐爵,此乃外之列国,非畿内有采地之公卿也。除服来朝,以士服见于天子,天子命之则授以冕服,于是以诸侯而临臣民。或未朝天子,亦遣使以冕服就赐之。苟无君命而为诸侯,春秋于桓公所以嵗首不书王也。」通论程子曰:「古者使以徳,爵以功,世禄而不世官,故贤才众而庶绩成。及周之衰,公卿大夫皆世官,政由是败矣。」

案此,又申前县内诸侯禄外诸侯嗣之制。诸侯之元子命于天子,乃称世子;未命,不称世也。天子之大夫为诸侯,诸侯世国,而大夫不世爵者,大夫之子见徳可任,即使之,必其成功乃爵之,所谓五十命为大夫也。夫外诸侯之世子初嗣君位,其衣服礼数皆视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国;至除丧入见天子,天子命之,乃用诸侯之礼。是世国者,且不遽世爵,况大夫乎?然天子之大夫虽不世爵,犹得世禄;若诸侯之大夫,则爵禄皆不世矣。盖天子地广,其采邑可不收;诸侯地狭,不收则将有所不给也。但虽不

译查考此段,旨在申述前文所述诸侯之士比照上等农夫、君主与卿大夫俸禄相差十倍的制度,以及在职庶人的俸禄,有比照九人到五人的差别,而下士都比照九人没有差别,这是为了优待士人。然而,从士人往上直到君主和卿大夫,虽然不直接说明差别,但让人知道俸禄来源于耕作,就能明白民力非常艰难,享用俸禄并不容易,看到这一点也足以令人警惕了。

天子的大夫担任三监,监督诸侯国家的,他们的俸禄比照诸侯的卿,他们的爵位比照次等国家的君主,他们的俸禄取自方伯的领地【上“监”读如字,下“监”读平声】。《正义》引方氏慤说:篇首说监督方伯的国家,这里说监督诸侯的国家,大概是因为方伯是诸侯之长,三监监督方伯,也就是监督诸侯,其实是一样的。因为他们监督方伯,所以他们的俸禄取自方伯的领地。王氏炎说:从前管叔、蔡叔、霍叔在殷地担任三监,成王杀死武庚后,把那块土地交给康叔,让他兼管,称为孟侯,就是诸侯之长。成王让他谨慎治理那里的百姓,并且说:况且像你的同僚?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圻父是司马,农父是司徒,宏父是司空。这是天子派遣三位卿监督那个国家,所以把他们作为康叔的同僚。查考俸禄比照诸侯之卿,是因为他们的食邑较少;爵位比照次国之君,是因为他们的地位尊贵。大概比照子男爵位,一方面尊崇一方面贬抑罢了。

方伯朝见天子,都有汤沐邑,在天子的直辖领地内,比照元士【“为”读去声,“朝”读潮】。

《正义》引郑氏康成说:“汤沐邑,供给斋戒自我清洁之用,沐浴用热水和香汤,洗头发用淘米水。”孔氏颖达说:“查考前文说‘不满五十里叫附庸’,又说‘天子元士比照附庸’,用汤沐邑比照元士,也是五十里以下。《左传》说诸侯对王室有功德,在京师有朝宿邑,在泰山有汤沐邑,鲁国是周公的后代,郑国是宣王的母弟,这些都有汤沐邑,其余则没有。”陈氏祥道说:“汤沐就是朝宿邑。不叫朝宿而叫汤沐,是因为斋戒以见君主的缘故。”又说:“凡是并非方伯,他们的邑不能比照元士。”

查考此段,旨在申述前文三监的制度。《左传》在卫国提到有汤沐邑,大概晋、鲁、卫都是方伯,所以汤沐邑在天子直辖领地内,比照子男。郑国不是方伯,虽然有祊邑,但较小,所以郑国用祊邑交换许田并加上玉璧。祊邑比许田薄,就是这个原因。

诸侯的世子,世代继承国家;大夫不世代继承爵位。任用凭借德行,封爵凭借功劳。未被赐予爵位时,比照天子的元士。以君主的身份统治他的国家,诸侯的大夫不世代继承爵位和俸禄。

《正义》引郑氏康成说:世子世代继承国家,是效法先人的贤德。大夫,指直辖领地内以及列国诸侯中担任天子大夫的人【孔疏:知道是天子的臣子,因为下文说诸侯的大夫】不世代继承爵位而世代继承俸禄,是为了避嫌于贤能。以君主的身份统治他的国家,指列国以及直辖领地内的国家。孔氏颖达说:《礼运》说:天子有田地来安置他的子孙,就是周、召、毕、原等,这是直辖领地内的诸侯。《尚书·顾命》:齐侯担任虎贲,卫侯担任司寇。这是列国诸侯入朝担任天子的大夫。直辖领地内的诸侯有担任三公的,就是周公、召公。列国诸侯入朝担任六卿的,就是郑武公。如果说公卿大夫,在文字上太繁琐,所以总称大夫来包罗他们。《诗经》说:“三事大夫”,指三公。《春秋》中诸侯杀大夫,指卿。所以大夫是总称。列国诸侯以及直辖领地内的诸侯,他们本人死后,他们的儿子还未得到爵位赏赐,他们的衣服礼制比照天子的元士,各自以君主的身份统治本国。如果直辖领地内的诸侯有大功德,长子出封到直辖领地外,则王命次子守护他的采邑。如果他有贤才,就世代担任公卿,就是《春秋》中的周公、召伯之类。诸侯相对于天子是降等的,所以大夫不世代继承爵位和俸禄。如果有大功德也能世代继承。王氏炎说:“在本国为世子,就可以世代继承国家;入朝担任大夫,就不能世代继承爵位。大概凭借德行任用他,等待他立功才封爵,不是子孙所能继承的。”又说:“未被赐予爵位,这是指外地的列国,不是直辖领地内有采邑的公卿。除去丧服来朝见,以士的服饰拜见天子,天子任命他就授予冕服,于是以诸侯的身份面对臣民。或者未朝见天子,也派遣使者带着冕服去赐予他。如果没有君命而自称诸侯,《春秋》在桓公时所以岁首不书王。”通论程子曰:“古代任用凭借德行,封爵凭借功劳,世代继承俸禄而不世代担任官职,所以贤才众多而各种事业成功。等到周朝衰微,公卿大夫都世代担任官职,政治因此败坏。”

查考此段,又申述前文直辖领地内诸侯俸禄和外诸侯继承的制度。诸侯的长子由天子任命,才称为世子;未任命,不称为世。天子的大夫担任诸侯,诸侯世代继承国家,而大夫不世代继承爵位,是因为大夫的儿子见到德行可以任用,就立即任用他,一定等他成功才封爵,所谓五十岁任命为大夫。至于外诸侯的世子刚继承君位,他的衣服礼数都比照天子的元士,以君主的身份统治国家;等到除去丧服入朝拜见天子,天子任命他,才使用诸侯的礼仪。这是世代继承国家的人,尚且不立即世代继承爵位,何况大夫呢?然而天子的大夫虽然不世代继承爵位,还能世代继承俸禄;如果是诸侯的大夫,则爵位和俸禄都不世代继承了。大概因为天子土地广阔,他的采邑可以不收回;诸侯土地狭小,不收回就将有所不足。只是虽然不

世邑,亦以赋税飬其子孙。

译世袭的封邑,也用来征收赋税以供养他们的子孙。

六礼:冠、昏、丧、祭、鄊、相见。七教: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賔客。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冠(去声),长(上声),别(必列切),量(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鄊鄊饮酒,鄊射也。八政:饮食为上,衣服次之。度,丈尺也;量,斗斛也;数百十也;制,布帛幅广狭也。」又曰:「事为,谓百工技艺异别,五方用器不同也。」李氏曰:「此注司徒脩六礼、明七教、齐八政之文也。」

辨正项氏安世曰:「饮食衣服度量数制,六者易明,独事为异别。注:不能通事为者,冡宰之九职,司徒之十二事,考工之六职,皆司徒所颁以任民者也。异别者,司徒五地之常,职方九土之宜,王制中国四夷之俗,皆司空所辨以居民者也。」

案冠以昭成人,昏以正男女,丧以慎终,祭以报本,鄊以崇齿徳,相见以正交接,六者所以节民性也。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聼,以齐其家。君仁,臣忠,长恵,幼顺,朋友有信,賔客有礼,则逹于鄊国。七者所以兴民徳也。事为导民以所当为,异别教民以所当辨,如亲踈贵贱之等,皆是。饮食有节,衣服有章,事为有恒,异别有辨,度有长短,量有大小,数有多寡,制有广狭。八者皆所以防民之淫也。

通论方氏慤曰:「冠昏嘉礼也,丧凶礼也,祭吉礼也,鄊相见賔礼也,不及军礼者,六礼司徒脩之,以节民性,而有▯。司徒教士以车甲,则军礼固在其中矣。」陈氏祥道曰:「六礼不及朝聘军旅,而不备乎宗伯之五礼;八政不及货祀之类,而异乎洪范之八政者,宗伯之五礼,洪范之八政,人君之所揆于上也;王制之六礼八政,司徒之所教于下也。」

  钦定礼记义疏卷十九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

  月令第六之一

正义陆氏徳明曰:此本吕氏春秋,后人删合为此记。蔡邕、王肃云周公所作。孔氏颖达曰:郑目录云,名月令者,以纪十二月政之所行也。本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章,礼家好事抄合之,其中官名时事多不合周法。此于别录属明堂隂阳。今案吕氏春秋与此文同,是一证也。又周无大尉,秦官有之,而此月令云“乃命大尉”,秦以建亥为歳首。此于戍月云“来歳受朔日”。又周郊天迎气,用大裘乘玉辂,建大常,而此服饰车旗并依时色,此皆不合周法之证也。或谓不韦死十五年,秦并天下,然后以十月为嵗首,不韦焉得以十月为正?又周书先有月令,何得云不韦造?又秦并天下立郡,何得云诸侯?又秦好兵毒害,何能布徳施惠?而郑必谓不韦作者,不韦集诸儒为一代大典,亦采择旧章成之,但秦自不能行耳。秦自文公▯黒龙以为水瑞,焉知不早以十月为嵗首乎?栁氏宗元曰:吕氏春秋十二月纪,汉儒措诸经以为大法。然而政令有必俟时而行者,若孟春修封疆、端径术,季春利隄防、达沟渎、备蚕器、合牛马,孟夏劝农,仲夏班马政、聚百药,季夏行水、杀草,孟秋纳材苇【案:聚百药在孟夏,此曰仲夏;纳材苇在季夏,此曰孟秋,并悮,或桞所见本有不同与】仲秋劝种麦,季秋休百工,孟冬筑城郭、修囷仓,仲冬伐木,季冬讲武、出种、计耕等事,必俟时而行,所以敬授人时也。其余郊庙百祀,亦古之遗典,不可以废。若布徳和令、聘士礼贤、行爵出禄、选士厉兵、任有功、诛暴慢、易闗市、来商旅、正贵戚近习、罢官之无事、去器之无用,皆不必俟时而行者也。变天道、絶地理、乱人纪,舍孟春即可乎?作淫巧、荡上心,舍季春即可乎?张子曰:月令大率秦法,然采三代之文而为之,不无古意。又曰:月令尽有美意,未易可破。栁子厚论亦未安。若春行赏、秋行刑,上举大纲如此,如云: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岂曰冬日不得饮水,夏日不得饮汤也?「陈氏祥道曰:天人之道虽殊,而象类之理则一。圣人将有行,将有为也,仰观日月星辰霜露之变,俯察虫

译六礼: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礼、相见礼。七教: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冠读去声,长读上声,别读必列切,量读去声】

正义:郑康成说:“乡礼,指乡饮酒礼和乡射礼。八政中,饮食排在首位,衣服次之。度,指丈尺;量,指斗斛;数,指百十等数目;制,指布帛幅面的宽窄。”又说:“事为,指百工技艺的不同类别,以及五方所用器具的差异。”李氏说:“这是注释司徒修明六礼、彰明七教、整齐八政的文字。”

辨正:项安世说:“饮食、衣服、度、量、数、制这六项容易明白,唯独‘事为’和‘异别’难以理解。注释中不能贯通‘事为’的人,可以参考冢宰的九职、司徒的十二事、考工记的六职,这些都是司徒颁布用来任用百姓的。‘异别’,指司徒所掌五地的常规,职方所掌九土的适宜,王制中中原与四夷的风俗,这些都是司空辨别用来安置百姓的。”

按:冠礼用以彰显成人,婚礼用以端正男女关系,丧礼用以慎重对待终事,祭礼用以报答根本,乡礼用以推崇年高德劭者,相见礼用以端正交往礼节,这六项是用来节制百姓性情的。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长友爱,弟弟恭敬,丈夫守义,妻子顺从,以此来整齐家庭。君主仁爱,臣子忠诚,长辈慈惠,晚辈顺从,朋友守信,宾客有礼,这样就能通达于乡国。这七项是用来兴起百姓德行的。‘事为’引导百姓去做应当做的事,‘异别’教导百姓去辨别应当分辨的事,比如亲疏贵贱的等级,都是如此。饮食有节制,衣服有章法,事为有常规,异别有分辨,度有长短,量有大小,数有多寡,制有广狭。这八项都是用来防止百姓淫佚的。

通论:方慤说:“冠礼和婚礼属于嘉礼,丧礼属于凶礼,祭礼属于吉礼,乡礼和相见礼属于宾礼,没有包括军礼,是因为六礼由司徒修明,用来节制百姓性情,而军礼则不包含在内。司徒教习士人使用车甲,那么军礼本来就在其中了。”陈祥道说:“六礼不包括朝聘和军旅,因此与宗伯的五礼不完全相同;八政不包括货祀之类,因此与《洪范》的八政不同。宗伯的五礼和《洪范》的八政,是君主在上所衡量推行的;《王制》的六礼八政,是司徒在下所教化的。”

钦定礼记义疏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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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

月令第六之一

正义:陆德明说:“这一篇本出于《吕氏春秋》,后人删节合并成为这篇《礼记》。蔡邕、王肃说是周公所作。孔颖达说:郑玄目录中说,名为《月令》,是因为记载十二月政令所施行的内容。它本是《吕氏春秋》十二月纪的首章,喜好礼学的儒生抄录合并而成,其中官名和时事大多不符合周代的制度。这在《别录》中属于明堂阴阳类。现在考察《吕氏春秋》与此文相同,这是一个证据。又周代没有太尉,秦代官制才有,而这篇《月令》说‘乃命太尉’,秦代以建亥之月为岁首。这篇在戌月说‘来岁受朔日’。又周代郊祀天帝迎接节气,穿大裘乘玉辂,建大常旗,而这里的服饰车旗都依照时节颜色,这些都不符合周代制度的证据。有人说吕不韦死后十五年,秦统一天下,然后以十月为岁首,吕不韦怎么能以十月为正?又《周书》先有《月令》,怎么能说是吕不韦创作?又秦统一天下设立郡县,怎么能说诸侯?又秦喜好兵事毒害,怎么能布施德行施予恩惠?而郑玄必定认为是吕不韦所作,是因为吕不韦召集诸儒编成一代大典,也采纳旧章而成,只是秦代自己不能实行罢了。秦自文公时以黑龙为水瑞,怎么知道不早就以十月为岁首呢?柳宗元说:《吕氏春秋》十二月纪,汉代儒生将其置于经典之中作为大法。然而政令有必须等待时机才施行的,如孟春修整疆界、端正道路,季春修筑堤防、疏通沟渠、准备养蚕器具、配种牛马,孟夏劝勉农事,仲夏颁布马政、采集百药,季夏行水政、除草,孟秋收纳芦苇【按:采集百药在孟夏,这里说仲夏;收纳芦苇在季夏,这里说孟秋,都有错误,或者柳宗元所见的版本不同】,仲秋劝种麦子,季秋让百工休息,孟冬修筑城墙、修缮粮仓,仲冬砍伐木材,季冬讲习武事、分发种子、计算耕种等事,必须等待时机才施行,这是为了恭敬地授民以时。其余郊庙百祀,也是古代遗留的典制,不可以废除。至于布施德行和善政、聘请士人礼遇贤才、施行爵位发放俸禄、选拔士人磨砺兵器、任用有功之人、诛杀暴虐傲慢者、变更关市政策、招徕商旅、纠正贵戚近习、罢免无事官员、去除无用器物,这些都不必等待时机才施行。违背天道、断绝地理、扰乱人伦,难道舍去孟春就可以吗?制作淫巧之物、动摇君主之心,难道舍去季春就可以吗?张载说:《月令》大体上是秦法,然而采纳三代的文辞而写成,不无古意。又说:《月令》尽有美好的意旨,不容易驳倒。柳子厚的论述也不妥当。如果春天行赏、秋天行刑,上面举出大纲如此,如果说:冬天喝热水,夏天喝冷水,难道说冬天不能喝冷水,夏天不能喝热水吗?”陈祥道说:天人之道虽然不同,但象类之理则是一致的。圣人将要有所行动,将要有所作为,仰观日月星辰霜露的变化,俯察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