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礼记义疏卷四
矣,无时而不栉焉,此所以止言冠者不栉也。以忧亲之疾而忘其身之饰故也。言不惰,则以忧勤而不敢惰也。琴瑟不御者,不以所乐而忘所忧也。乐必以琴瑟为言者,盖常御之乐,士无故则不去故也。物有常味也,食肉多品则为变味;人有常貌也,饮酒过量则或至变貌。徐氏师曾曰:翔,张拱也;御,用也。不惰,或人问疾,或已迎医,言之必详而不敢惰也。通论陈氏祥道曰:《仪礼》曰:疾者齐,养者皆齐,则自行不翔,以至怒不至詈,皆齐之事。然此亦中人之制,孝子之疏节也。文王行不能正履,不特不翔而已;色忧不特言不惰;笑不至矧而已;一饮亦一,再饭亦再,不特食肉饮酒不变味变貌也。
译罢了,没有什么时候不梳理头发的,这就是为什么只说戴冠的人不梳理头发。这是因为因担忧父母的疾病而忘记修饰自身。说“不惰”,是因为因忧虑勤勉而不敢懈怠。不弹奏琴瑟,是因为不因娱乐而忘记忧愁。说到娱乐必定以琴瑟为例,大概是因为琴瑟是日常使用的乐器,士人没有特殊原因就不会离开它们。食物有固定的味道,食用肉类品种过多就会改变口味;人有固定的容貌,饮酒过量就可能导致容貌改变。徐氏师曾说:“翔”,是张开双臂;“御”,是使用。“不惰”,或是别人来探病,或是自己去请医生,说话必定详细而不敢懈怠。通论陈氏祥道说:《仪礼》说:“病人要斋戒,侍奉病人的人也要斋戒”,那么从走路不张开双臂,到发怒不骂人,都是斋戒时的行为。然而这也是中等人的规范,是孝子较粗略的节度。文王走路不能端正脚步,不仅仅是不张开双臂;面色忧愁不仅仅是不懈怠;笑不到露出牙齿;喝一次酒只喝一口,吃一次饭只吃一口,不仅仅是不因吃肉喝酒而改变口味和容貌。
存异。郑氏康成曰:不惰,忧不在私好。惰,不正之言。孔氏頴逹曰:惰者,惰讹,不正之言,谓言语戏剧,华饰文辞。陈氏澔曰:不惰,不及他事也。
辨正姚氏舜牧曰:「言不惰,谓其言急切而不敢怠慢也。训不及他事,非训惰讹不正之言,尤非。」
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専席而坐。
正义郑氏康成曰:「侧犹特也。忧不在接人,不布他面席也。専犹单也。」孔氏頴逹曰:「忧亦谓亲有疾也。吉时贵贱有重席之礼,若父母始防,寝苫无席;卒哭后苄翦不纳。自齐衰已下,始防而有席,并不重降居处也。」张子曰:「有忧者心未安,故侧席;防已然者坐无容,故専席也。」陈氏澔曰:「有忧,谓亲疾或他祸患存疑。」吕氏大临曰:「侧席坐不安也,専席不与人共坐也。有忧者行不能正履,则坐不能安席,可知矣。防不二事,则不与人共处,可知矣。居倚庐,非防事不言;既练居垩室,不与人居,皆専席之义也。」陈氏澔曰:「侧席谓偏设之变于正席也。」姚氏舜牧曰:「侧席是不能正席,非独坐一席也;専席是另设一席,非单设其席也。」
案侧之训,特如北阶,止一阶而谓之侧阶也。盖设席必相对,故有东向、西向、南向、北向之席。今以有忧无暇,与人相接,故席止在一面。若谓必斜其席,则古人死且必以正,岂有忧即改其度乎?席必两而后为一重,居防则单席不重也。若谓不与人同坐,则防各有位次,其尊卑同、疏戚同者,安能不与之同坐?外人无服者,又岂有来此席而同坐者乎?
水潦降不献鱼鼈【潦音老】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饶多也【孔疏:或云水潦降,鱼鼈丰足,不饶益其多】孔氏颖逹曰:此以下明献遗人物。徐氏师曾曰:降,下也。凡言献者,皆下施于上之辞。
余论张氏曰:「水潦降时,鱼鼈方孕,故不取。」彭氏曰:「水潦暴至,恐人因取鱼鼈伤生,故不献。」
存异,孔氏颖逹曰:「卢植、庾蔚并以为天降水潦,鱼鼈难得。」朱氏申曰:「水深则鱼鼈难取。」陈氏澔曰:「水涸,鱼鼈易得,不足贵,故不献。」
献鸟者佛其首,畜鸟者则勿佛也【佛,扶弗反;陆夲作拂。畜,许六反】正义:郑氏康成曰:佛首,为其喙害人也。佛,戾也【王氏肃曰:谓捩转其首,恐其喙害人】陈氏祥道曰:献鸟必视其性也。存疑:郑氏康成曰:盖为小竹笼以冐之,畜养也。养则驯【孔疏:驯,善也。鸟经人养则不喙害人,故不用笼】陆氏佃曰:佛首,以翼佛之,若今佛鸡鹜矣。朱氏申曰:勿佛,顺其性之有所适也。
案畜禽以笼献,则不然。据下执禽,左首则不用笼,可知。且竹笼亦与拂首何渉
献车马者执防绥【绥音虽】
正义郑氏康成曰:「凡操执者,谓手所举以告者也。设其大者,举其小者,便也。」孔氏颖逹曰:「防是马杖,绥是上车之绳。车马不上于堂,不可进尊者之前,但执防绥呈之,则知有车马也。」
献甲者执胄,献杖者执末【胄:直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甲,铠也;胄,兠鍪也【孔疏:谓铠为甲者,言如▯鼈之有甲也】孔氏颖逹曰:铠,大兠鍪;小小者易举执以呈之,末拄地,头也不净,不可向人,故执以自向。吕氏大临曰:便于受献者之执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少仪云:『车则说绥,执以将命。』甲若无以前之,则袒櫜奉胄。」
案:竹木皆有夲末,凡吉杖皆下末,惟丧杖下夲,故此谓拄地者为末。
献民虏者,操右袂【袂,弥弊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民虏军所▯也【孔疏:谓征伐所▯】操其右▯,制之【孔疏:右袂,右边防也。以左手操其右袂,用右手以防其异心,执操互言耳】胡氏铨曰:「民虏俘▯者,馘取左,而袂操右,各制其强力。案:右手有力,操其右袖,示已絷服,且可防变也。」
献粟者执右契,献米者操量鼓【契,苦计反;量,音亮】
正义郑氏康成曰:「契劵要也【孔疏: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右为尊【孔疏:以先书为尊】量鼓,量器名。孔氏颖逹曰:「
译保留异说。郑玄说:不惰,指忧虑不在私人的喜好上。惰,是不正之辞。孔颖达说:惰,即惰讹,是不正之辞,指言语戏谑,文辞浮华。陈澔说:不惰,指不涉及其他事情。
辨析校正:姚舜牧说:“说不惰,是指其言辞急切而不敢怠慢。解释为不涉及其他事情,不是解释为惰讹不正之辞,尤其不是。”
有忧患的人,侧着身子坐在席上;有丧事的人,独自坐在席上。
正义:郑玄说:“侧,就是特。忧患之人不忙于接待他人,不铺设面向他人的席子。専,就是单。”孔颖达说:“忧,也指亲人患病。吉庆之时,无论贵贱都有重席之礼,如果父母刚开始去世,睡在草荐上不用席子;卒哭之后,剪去衰衣的毛边,也不铺设重席。从齐衰以下的丧服,刚开始有丧事时才有席子,都不铺设重席,也不降低居住的标准。”张子曰:“有忧患的人内心不安,所以侧坐;丧事已成的人坐姿没有仪容,所以独坐。”陈澔说:“有忧患,指亲人患病或其他祸患存在疑虑。”吕大临说:“侧坐是因为坐不安稳,独坐是不与人共坐。有忧患的人走路不能端正脚步,那么坐着不能安稳在席上,是可以推知的。丧事不兼做其他事,那么不与人共处,也是可以推知的。住在倚庐,除了丧事不说话;练祭后住在垩室,不与人同住,这都是独坐的含义。”陈澔说:“侧坐是指偏设的席位,不同于正席。”姚舜牧说:“侧坐是不能正坐,不是独自坐一席;独坐是另外设一席,不是单设其席。”
按:“侧”的解释,特如北阶,只有一阶而称为侧阶。大概铺设席子必定相对,所以有东向、西向、南向、北向的席位。现在因为有忧患无暇与人相接,所以席位只设在一面。如果说必定斜着席子,那么古人死后必定要端正,哪有忧患就改变规矩的呢?席子必定两张才成为一重,居丧则用单席不重叠。如果说是不与人同坐,那么丧事各有位次,那些尊卑相同、亲疏相同的人,怎么能不与他们同坐?没有服丧的外人,又哪有来此席同坐的呢?
雨水降下,不献鱼鳖【潦音老】
正义:郑玄说:不饶多也【孔疏:有人说雨水降下,鱼鳖丰足,不饶益其多】孔颖达说:这以下说明献赠人物。徐师曾说:降,下也。凡说献,都是下级献给上级的辞令。
余论:张氏说:“雨水降下时,鱼鳖正在孕育,所以不取。”彭氏说:“雨水突然降下,担心人因取鱼鳖而伤害生命,所以不献。”
保留异说:孔颖达说:“卢植、庾蔚都认为天降雨水,鱼鳖难得。”朱申说:“水深则鱼鳖难取。”陈澔说:“水涸,鱼鳖易得,不足贵,所以不献。”
献鸟的人要扭住它的头,畜养鸟的人就不扭住它的头【佛,扶弗反;陆本作拂。畜,许六反】正义:郑玄说:扭住头,是怕它的嘴伤害人。佛,扭也【王肃说:指捩转其头,怕它的嘴伤害人】陈祥道说:献鸟必须看它的性情。存疑:郑玄说:大概用小的竹笼罩住它,这是畜养。养则驯【孔疏:驯,善也。鸟经过人养就不咬人,所以不用笼】陆佃说:佛首,是用翅膀拂住它,像现在拂鸡鸭一样。朱申说:勿佛,是顺其性有所适。
按:畜禽用笼子献,则不然。根据下文执禽,左手拿头则不用笼,可知。而且竹笼也与拂头有什么关系
献车马的人拿着马鞭和登车绳【绥音虽】
正义:郑玄说:“凡操执者,是指手所举以告人的东西。设置大的,举起小的,方便。”孔颖达说:“防是马杖,绥是上车之绳。车马不上堂,不可进到尊者面前,只拿着防绥呈上,就知道有车马了。”
献铠甲的人拿着头盔,献手杖的人拿着末端【胄:直又反】
正义:郑玄说:甲,铠也;胄,兠鍪也【孔疏:说铠为甲,是说像龟鳖有甲】孔颖达说:铠,大兠鍪;小小者易举执以呈之,末拄地,头也不净,不可向人,所以拿着自向。吕大临说:便于受献者之执也。
通论:吕大临说:“《少仪》说:‘车则说绥,执以将命。’甲如果没有以前之,则袒櫜奉胄。”
按:竹木皆有本末,凡吉杖皆下末,惟丧杖下本,故此谓拄地者为末。
献俘虏的人,抓着右边的袖子【袂,弥弊反】
正义:郑玄说:“民虏军所获也【孔疏:谓征伐所获】操其右袖,制之【孔疏:右袂,右边袖子。以左手操其右袖,用右手以防其异心,执操互言耳】胡铨说:“民虏俘获者,馘取左,而袂操右,各制其强力。按:右手有力,操其右袖,示已絷服,且可防变也。”
献粟的人拿着右契,献米的人拿着量器【契,苦计反;量,音亮】
正义:郑玄说:“契劵要也【孔疏: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右为尊【孔疏:以先书为尊】量鼓,量器名。孔颖达说:
粟、稻、▯之属,米六,米之等量,是知斗斛之数也。」隠义云:「东海乐浪人呼容十二斛者为鼓,以量米,故云量鼓。献米者执器以呈之。」吕氏大临曰:「古者以契为信,居者执左契,出者执右契。盖予人粟者执左契以待之,取人粟者执右契以合之。」朱子曰:「右契,契是合同底物,以右为上,将献于人,必执其右,自取其左。」陈氏栎曰:「待以右,合左而付粟也。」彭氏曰:「带殻曰粟,去殻曰米。」徐氏师曾曰:「粟、米皆重货难举,故但执契鼓以呈之。」
译粟、稻、〇之类,米六,米的等量,由此可知斗斛的数量。」隠义说:「东海乐浪人把容量为十二斛的称为鼓,用来量米,所以说量鼓。献米的人拿着器具来呈献。」吕氏大临说:「古代用契作为信物,居住者拿着左契,外出者拿着右契。大概给予别人粟的人拿着左契来等待,取别人粟的人拿着右契来合契。」朱子说:「右契,契是合同的东西,以右为上,将要献给他人,必定拿着右契,自己留下左契。」陈氏栎说:「等待拿着右契的人,合上左契然后付给粟。」彭氏说:「带壳的叫做粟,去壳的叫做米。」徐氏师曾说:「粟、米都是重物难以举起,所以只拿着契和鼓来呈献。」
通论方氏慤曰:赵简子赋晋国一鼓铁,释者谓钧四谓之石,石四谓之鼓,理或然也。」
案荀子曰:「▯桃、枣、李,一本数以盆。」鼓管子曰:「釜鼓满,则人槩之。」王肃注《家语》曰:「三十斤为钧,钧四为石,石四为鼓。」夫五量终于斛,而鼓又十二之,则量器中鼓为大。
存疑。孔氏颖逹曰:「米可即食,为急,故献者执量;粟可乆储,为缓,故献者执契。」
辨正姚氏舜牧曰:「米云量,则粟亦量;粟云契,则米亦契。盖互文耳。」
献孰食者,操酱齐【齐,子奚反】
正义孔氏颖逹曰:「孰食葱防之属,醤齐为食之主,执主来则食可知。若见芥醤,必知献鱼脍之属也。」吕氏大临曰:「醤齐者,主人亲设,客亲彻,食之主也。孰食之与醤齐,各有所宜,所谓不得其醤,不食。」
献田宅者操书致
正义孔氏颖逹曰:「书致谓圗书于板丈尺委曲书之而致之于尊者也。己上诸物可动,故不云致;而田宅着土,故板图书画以致之。故言书又言致也。」
存疑。孔氏颖逹曰:「古者田宅悉为官所赋,夲不属民,或有重勲为君上所赐,故得有献。」吕氏大临曰:「郑伯假许田,春秋讥之,此必周衰变礼,即采地授之君公,传之先祖,亦非己可擅以予人者。一説如郈成子分宅以居之之类,其曰献者,假人使如有之也。」此説则得之。
案水潦降,已下八节,皆献物之礼。首节随天时,次节顺物性。三节已下,唯执末为致洁,操右为防变。余皆举要,以见古人有一物,必有一物之仪。如此
总论:陈氏祥道曰:“献车马以至于田宅,皆有所执,则举其要也。”
凡遗人弓者,张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执箫,左手承弣。尊卑垂帨。若主人拜,则客还辟。辟拜,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乡与客并,然后受【遗云季反,弛式防反,辟上扶亦反,下音避,弣音抚,乡音向】
正义郑氏康成曰:弓有往来,体皆欲令其下曲隤然顺也。遗人无时已,定体则张之,未定体则弛之【孔疏:弓之为体,以本为身,以角为面,筋在外面。张之时曲来乡内,故遗人则使筋在上,弓身曲向其下。其弛之时反张向外,筋在曲内,角在曲外。今遗人角向其上,弓形亦曲向下也。弓人云:秋合三材,冬定体,则合三材时亦可献】箫弭头也,谓之箫,箫邪也【孔疏:箫,弓头,头稍剡差邪,似箫,又谓为鞘,鞘箫言相似】弣把中【孔疏:弣谓弓把也】帨佩巾也,磬折则佩垂,授受之仪,尊卑一,主人拜拜受也,辟拜谦不敢当,由从也,従客之左右,客尊之也,接下接客手下也,承弣却手则箫覆手与【孔疏:主人既敌,故自受拜。客既竟従客左而受之。主人既还在客左与客并却左手接客左手之下而承弣,又覆右手捉弓下头。必知客主俱却左手承弣,右手执箫者,盖主人用右手承弣,则是倒执弓也】乡与客并,谓于堂上则俱南面,礼敌者并授【孔疏:乡与客并,明既拜客竟还前立处,与客俱南面而立乃受弓。若不敌则不并授】孔氏颖逹曰:此以下明授受之宜,敌体故称遗地,道贵右故推客居右,客覆右手执弓下头,又却下左手以承弓把,把当中央而髙两头頽下以授主人,主人在左,弓下头拄地不净,故自执之以上头授人示敬也。主人将受,当宾前而拜,客谦不欲当主人之拜,故少逡廵以避之,不答拜者执弓不得拜也。吕氏大临曰:右手执箫,左手承弣者,受者便于执也。少仪云:弓则左手屈韣执弣,授受之仪,尊卑皆稍磬折,故皆垂帨也。由客之左,吉事尚右,以尊賔也。接下承弣,敬受之也。乡与客并,然后受者敌相遗,皆南乡。胡氏铨曰:尊卑垂帨,献受皆敬,还辟犹退却也。陈氏澔曰:还辟之辟,犹开也,谓离其所立之处。方氏慤曰:「賔主异等,则授受异乡。此賔主敌故乡与客并也。」徐氏师曾曰:「接下承弣者,是时客方承弣,不能容手,故先以左手接下,俟客放手而后承弣;次以右手执箫也。」
通论孔氏颖逹曰:「聘礼,賔问主国之卿,卿北面受币,
译通论方氏慤说:“赵简子征收晋国一鼓铁,解释的人说四钧称为石,四石称为鼓,道理或许如此。”
考证《荀子》说:“桃、枣、李,一棵树的产量用盆来计算。”《管子》说:“釜和鼓装满了,人们就用概量去刮平。”王肃注释《孔子家语》说:“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四石为一鼓。”五量最终到斛为止,而鼓又是斛的十二倍,那么在量器中鼓是最大的。
存疑。孔颖达说:“米可以立即食用,比较紧急,所以进献的人拿着量器;粟可以长期储存,比较迟缓,所以进献的人拿着契约。”
辨正姚舜牧说:“米说用‘量’,那么粟也用‘量’;粟说用‘契’,那么米也用‘契’。这大概是互文见义罢了。”
进献熟食的人,拿着酱和醋。
正义孔颖达说:“熟食如葱、姜之类,酱和醋是饮食的主料,拿着主料来,就知道所献的是熟食。如果看见芥酱,必定知道献的是鱼脍之类。”吕大临说:“酱和醋,由主人亲自摆设,客人亲自撤去,是饮食的主料。熟食与酱醋,各有适宜搭配,所谓没有合适的酱,就不吃。”
进献田地房屋的人,拿着文书送达。
正义孔颖达说:“书致,是指在木板上书写田地的丈尺、曲折情况,然后送达给尊者。以上各种物品可以移动,所以不说‘致’;而田地房屋附着于土地,所以用木板图画来送达。因此既说‘书’又说‘致’。”
存疑。孔颖达说:“古代田地房屋全由官府分配,本来不属于百姓,有的人因重大功勋被君主赏赐,所以才有进献。”吕大临说:“郑伯借用许田,《春秋》讥讽他,这必定是周朝衰微、礼制变迁,即使采地授予君公,传给先祖,也不是自己可以擅自给予他人的。另一种说法如郈成子分宅居住之类,所谓‘献’,是假借他人名义,好像拥有那样。”这种说法才是正确的。
考证从“水潦降”以下八节,都是进献物品的礼仪。首节顺应天时,次节顺应物性。第三节以下,只拿末端来致洁,拿右边来防变。其余都是举其要点,以显示古人有一物,必有一物的礼仪。如此。
总论:陈祥道说:“进献车马以至于田地房屋,都有所手持,这是举其要点。”
凡是赠送别人弓的人,张开的弓以筋为上,松弛的弓以角为上。右手拿着弓梢,左手托着弓把。无论尊卑都垂下佩巾。如果主人拜谢,客人就退避。退避拜谢,主人亲自接受,从客人的左边,接着客人的手下托住弓把,面向与客人并排,然后接受。
正义郑康成说:弓有往来,形体都想要让它向下弯曲顺从。赠送人没有固定时间,已定形的弓就张开,未定形的弓就松弛。孔疏:弓的形体,以本为身,以角为面,筋在外面。张开时弯曲向内,所以赠送人就让筋在上,弓身弯曲向下。松弛时反张向外,筋在弯曲内,角在弯曲外。现在赠送人角向上,弓形也弯曲向下。《弓人》说:秋天合三材,冬天定形体,那么合三材时也可以进献。箫是弓梢,称为箫,箫是斜的。孔疏:箫,弓头,头稍削斜,像箫,又称为鞘,鞘箫言相似。弣是把手中间。孔疏:弣指弓把。帨是佩巾,磬折则佩巾下垂,授受的礼仪,尊卑一样,主人拜谢接受,退避拜谢是谦不敢当,由是从也,从客人的左右,是尊重客人,接着客人的手下,托住弓把,退手则弓梢覆手与。孔疏:主人既敌,所以亲自接受拜谢。客人既退,从客人左边接受。主人既还在客人左边与客人并排,退左手接着客人左手下托住弓把,又覆右手捉弓下头。必定知道客主都退左手托弓把,右手执弓梢,大概主人用右手托弓把,就是倒执弓了。面向与客人并排,是指在堂上则都南面,礼敌者并授。孔疏:面向与客人并排,说明既拜谢客人退后,回到前立处,与客人都南面而立才接受弓。如果不敌则不并授。孔颖达说:这以下说明授受的适宜,敌体故称遗,道贵右所以推客人居右,客人覆右手执弓下头,又退下左手以承弓把,把在中央而高两头低下来授予主人,主人在左,弓下头拄地不干净,所以自己执之上头授予人表示尊敬。主人将要接受,在宾客前拜谢,客人谦不欲当主人之拜,所以稍退避,不答拜是因为执弓不得拜。吕大临说:右手执弓梢,左手托弓把,是接受者便于执持。《少仪》说:弓则左手屈韣执弣,授受之仪,尊卑都稍磬折,所以都垂佩巾。从客人左边,吉事尚右,以尊重宾客。接着客人的手下托弓把,是恭敬接受。面向与客人并排,然后接受,是敌相遗,都南面。胡铨说:尊卑垂佩巾,献受都敬,退避犹退却也。陈澔说:退避的辟,犹开也,谓离开其所立之处。方慤说:“宾客主人等级不同,则授受方向不同。这宾客主人敌等所以面向与客人并排。”徐师曾说:“接着客人的手下托弓把,是当时客人正托弓把,不能容手,所以先以左手接着,等客人放手而后托弓把;次以右手执弓梢。”
通论孔颖达说:“《聘礼》,宾客问主国之卿,卿北面受币,
存疑:孔氏颖逹曰:“尊卑,谓賔俱是大夫,则为尊;俱是士,则为卑。”张子曰:“尊卑垂帨,至地髙下之节也。尊卑者,髙下也。尊者,谓宾主;卑者,谓宾主之侍者。尊者磬折,则卑者亦当然。”
辨正朱子曰:「賔主虽或一尊一卑,然皆当磬折垂帨也。」马氏睎孟曰:「主佩垂,则臣佩委,明尊卑俯仰之异也。」言尊卑垂帨而无上下之异者,盖宾主授受之礼,非臣主之际也。
案此只论賔主,虽有尊卑,而其礼一致耳。若如孔氏説,则賔主或一大夫,一士,不皆垂帨,显与经背矣。如张子説,则賔主行礼,安用侍者在旁摹仿乎?弓张则筋外而角内,弛则角外而筋内。箫亦作弰。又曰弭。诗曰:象弭鱼服。尔雅曰:弓无缘者谓之弭。左传曰:左执鞭弭。是无缘之弓,以骨饰其弭也。然箫之饰,亦有不特以骨者。尔雅曰:以金者谓之铣,以蜃者谓之珧,以玊者谓之珪。盖射者男子之所有,事故弓之制独详,而遗人以弓,其馈视他物为重,故详其容。然垂帨拜辟,并受,即他物亦当无不然者。接下承弣,孔疏甚明。陈氏澔注:主人却左手者,谓主人却客左手,亦以左手承弣也。又覆右手者,谓主人自覆右手,亦以右手执箫也。则客左手先释弣,而后主承弣,下字反不分明。
进劒者左首
正义郑氏康成曰:左首尊也【孔疏:首劒拊环也,客在右,主人在左,劒以首为尊,以尊处与主人也】孔氏颖逹曰:进亦遗也,言授与人时也。通论孔氏颖逹曰:少仪云:「刀却刃授頴頴镮也」。春秋传:「叔孙之圉人欲杀公若,伪不解礼而授劒末」。杜注:「以劒锋末授之,以锋为末,则镮是首也」。少仪又云:「泽劒首」。郑注:「泽,弄也。劒刃不容弄,正是劒镮也」。
案古之佩劒者,必左。唯仆者右带劒,避君也。《少仪》曰:「劒则启椟,盖袭之,加夫襓与劔焉。」夫襓,劒衣也。《博雅》作「防襓」,以劒置襓上,示不敢防也。左首,尊其首也。劒首在左,则主人右手受劒为便也。
进戈者,前其鐏,后其刃【鐏在困反,又作管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鋭底曰鐏【孔疏:鐏在尾而钝向人,为敬也】后刃,敬也【孔疏:直刃长八寸,横刃长六寸,刃下接柄处长四寸,并广二寸,用以钩害人也。刃当头而利,故不持向人也】孔氏颖逹曰:“戈钩孑防也,如防而横安刃,但头不向上为钩也。”徐氏师曾曰:“向主人曰前,自向曰后,不以刃授示,不伤人,敬也。”
进矛防者,前其镦【镦,徒对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三兵鐏镦虽在下,犹为首。平底曰镦【孔疏:防两边皆安横刃,长六寸;中刃长七寸半;横刃下接柄处,又长四寸半,并广寸半。镦,矛防柄尾平底如镦,柄下也,以平向人,敬也】孔氏颖逹曰:矛如鋋而三亷也。防,今之防也,亦应并授,不云左右而云前后者,互文也。若相对则前后也,若并授则左右也。彭氏曰:矛横安两刃,而头俱钩向下也。防横安两刃,一向上而一向下也。镦为矛防柄尾。
进几杖者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尊者所冯依,拂去尘,敬也。孔氏颖逹曰:前云献杖执末,此云拂之,亦互文也。或云进几者,以弯外授人,亦顺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少牢礼,主人左手缩之,以右▯进,拂几三二手,横执几进,授尸于筵前。此进几之仪【案:此授尸之礼,子事父,弟事师,或亦然;若相遗,则未必然也】
效马效羊者右牵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效犹呈见,用右手便也。”孔氏颖逹曰:“此亦是遗人而言,效互文也。”徐氏师曾曰:“马羊豢畜,驯而易制,故右手牵之。”
效犬者左牵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犬齛齧人,右手当禁备之【孔疏:犬好齛齧人,故左牵之,而右手防御也。《少仪》云:献犬则右牵之,彼是田犬、畜犬不齧人,此是充食之犬,故防之。狗犬通名,分言之,则大者为犬,小者为狗。《尔雅》云:未成豪曰狗】吕氏大临曰:犬虽豢畜,然吠非其主,或有噬人之患,故左牵而
译存疑:孔颖达说:“尊卑,是说如果宾客和主人都是大夫,就是尊;如果都是士,就是卑。”张载说:“尊卑垂下佩巾,是到达地面时高低节制的区别。尊卑,就是高下。尊者,指宾客和主人;卑者,指宾客和主人的侍从。尊者弯腰如磬,那么卑者也应当如此。”
辨正:朱熹说:“宾客和主人虽然有时一尊一卑,但都应当弯腰垂下佩巾。”马睎孟说:“主人佩玉下垂,则臣下佩玉委地,这明确了尊卑俯仰的不同。”文中说尊卑垂下佩巾而没有上下之别的,大概是因为这是宾客和主人互相馈赠的礼节,并非臣子与君主之间的关系。
按:这里只讨论宾客和主人,虽然存在尊卑,但礼节是一致的。如果像孔颖达所说,那么宾客和主人如果一个是大夫,一个是士,就不都垂下佩巾,这显然与经文相违背。如果像张载所说,那么宾客和主人行礼,哪里用得着侍从在旁边模仿呢?弓张开时筋在外而角在内,松弛时角在外而筋在内。箫也写作弰。又写作弭。《诗经》说:“象弭鱼服。”《尔雅》说:“弓没有边缘的叫做弭。”《左传》说:“左手拿着鞭子和弭。”这是没有边缘的弓,用骨头装饰它的弭。然而箫的装饰,也不仅仅用骨头。《尔雅》说:“用金属装饰的叫做铣,用蚌壳装饰的叫做珧,用玉装饰的叫做珪。”大概因为射箭是男子的事,所以弓的制度特别详细,而赠送别人弓,其馈赠比其他物品为重,所以详细记载它的仪容。然而垂下佩巾、弯腰避让,一并接受,即使是其他物品也应当没有不是这样的。接下来承接弓弣,孔颖达的疏解非常明白。陈澔注:主人退让左手,是说主人退让宾客的左手,也用左手承接弓弣。又覆盖右手,是说主人自己覆盖右手,也用右手拿着箫。那么宾客左手先松开弓弣,然后主人承接弓弣,下字反而不分明。
进剑者左首
正义:郑康成说:左首是尊重的意思【孔疏:剑首是剑柄上的环,客人在右,主人在左,剑以首为尊,把尊贵的部分给主人】孔颖达说:进也是赠送的意思,是说授予别人的时候。通论:孔颖达说:《少仪》说:“刀却刃授颖,颖是环。”《春秋传》:“叔孙的圉人想杀公若,假装不懂礼节而授予剑末。”杜注:“把剑锋末端授予他,以锋为末,那么环就是首。”《少仪》又说:“泽剑首。”郑注:“泽,玩弄。剑刃不容玩弄,正是剑环。”
按:古代佩剑的人,一定在左边。只有仆人在右边佩剑,是为了避开君主。《少仪》说:“剑则启椟,盖袭之,加夫襓与剑焉。”夫襓,是剑衣。《博雅》写作“防襓”,把剑放在襓上,表示不敢防范。左首,是尊重剑首。剑首在左,那么主人右手接受剑就方便。
进戈者,前其鐏,后其刃【鐏在困反,又作管反】
正义:郑康成说:“锐底叫做鐏【孔疏:鐏在尾部而钝端朝向人,表示恭敬】后刃,表示恭敬【孔疏:直刃长八寸,横刃长六寸,刃下接柄处长四寸,并宽二寸,用来钩杀敌人。刃当头而锋利,所以不持向人】孔颖达说:“戈是钩孑防,像防而横安刃,只是头不向上为钩。”徐师曾说:“朝向主人叫做前,自己朝向叫做后,不把刃授予以示不伤人,表示恭敬。”
进矛防者,前其镦【镦,徒对反】
正义:郑康成说:三种兵器鐏镦虽然在下,仍为首。平底叫做镦【孔疏:防两边都安横刃,长六寸;中刃长七寸半;横刃下接柄处,又长四寸半,并宽寸半。镦,矛防柄尾平底如镦,柄下,以平朝向人,表示恭敬】孔颖达说:矛像鋋而三廉。防,就是现在的防,也应当一并授予,不说左右而说前后,是互文。如果相对则是前后,如果并授则是左右。彭氏说:矛横安两刃,而头都钩向下。防横安两刃,一向上而一向下。镦是矛防柄尾。
进几杖者拂之
正义:郑康成说:尊者所依靠的,拂去灰尘,表示恭敬。孔颖达说:前面说献杖执末,这里说拂之,也是互文。有人说进几的人,以弯外授予人,也顺。
通论:吕大临说:少牢礼,主人左手缩之,以右〇进,拂几三二手,横执几进,授尸于筵前。这是进几的仪【按:这是授尸的礼节,子事父,弟事师,或许也这样;如果是互相馈赠,则未必如此】
效马效羊者右牵之
正义:郑康成说:“效犹呈见,用右手方便。”孔颖达说:“这也是赠送别人而言,效是互文。”徐师曾说:“马羊是豢养的牲畜,驯服而容易控制,所以右手牵之。”
效犬者左牵之
正义:郑康成说:犬齛齧人,右手应当防备【孔疏:犬好齛齧人,所以左牵之,而右手防御。《少仪》说:献犬则右牵之,那是田犬、畜犬不齧人,这是充食的犬,所以防备。狗犬通名,分言之,则大者为犬,小者为狗。《尔雅》说:未成豪曰狗】吕大临说:犬虽然豢养,但吠非其主,或有噬人之患,所以左牵而
正义郑氏康成曰:左首尊【孔疏:左阳也,首亦阳也,左首谓横捧之并授,则主人在左,故客以鸟首授之也】陆氏佃曰:禽若羔鴈之类,左首向人焉。
案此执禽与前献鸟不同,即《周礼》所谓以禽作六挚:卿羔,大夫鴈,士雉,庶人鹜,工商鸡是也。故下文继之云:“饰羔鴈者以缋。”《士相见礼》云:“挚,冬用雉,夏用腒,左头奉之。”即执禽左首之谓也。
饰羔鴈者以缋【缋胡对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缋画也【孔疏:饰覆也,画布为云气以覆羔鴈为饰,以相见也】陈氏栎曰:饰羔鴈者,覆以布而缋画之。朱氏申。
曰:“卿执羔,大夫执鴈,以为挚焉。饰以缋,所以文之也。”存疑。郑氏康成曰:“诸侯大夫以布,天子大夫以画【孔疏:《士相见礼》云:‘下大夫以鴈,上大夫以羔,饰之以布。’不言缋者,彼是诸侯之卿大夫,卑故但用布;此天子之卿大夫,尊故画之也】
辨正陆氏佃曰:「案士相见礼,下大夫以鴈饰之以布,言饰则缋可知,未必有天子之大夫、诸侯之大夫之异。」
受珠玉者以掬【掬九六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受珠玉以掬,慎也。掬,手中【孔疏:珠玉若受之,置在手中不用▯承之,恐坠落也】陈氏澔曰:「谓以两手共承之也。」徐氏师曾曰:「两手曰掬,珠玉重寳,受之宜慎,故开。」
匣而以两手共承之也
受弓劒者以▯
正义郑氏康成曰:受弓劒以▯敬也【孔疏:受弓劒者,不露手取之,用衣▯承接,以为敬也】
存疑。徐氏师曾曰:「前言受弓,接下承弣,又似不以▯者,岂前专受弓,而此兼受弓劒与?」
饮玉爵者弗挥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其寳而脆。”孔氏颖逹曰:“玉爵,玉杯也。挥振去余也。《左传》奉匜沃盥,既而挥之,是也。”陈氏栎曰:“洗他爵,必挥▯之,去其余水,惟饮玉爵。”
者弗挥▯玉器宜慎也
余论吴氏澄曰:「此因上文受珠玉以掬,而并记之也。」
凡以弓劒苞苴箪笥问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苴,子余反;箪,音单;笥,思嗣反;操,仓刀反;使,色吏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问犹遗也。苞苴裹鱼肉,或以苇,或以茅。箪笥盛饭食者,圜曰箪,方曰笥。如使之容,谓使者【孔疏:苞者,以草包裹鱼肉之属。诗曰:白茅包之。既夕礼云:苇包长三尺是也。苴者,以草借器而贮物。箪圜,笥方,俱是竹器,亦以苇为之。问人者,谓因问而有物遗之也。或自有事问人,或闻彼有事而问之,悉有物以表其意。使者操持此上诸物以进,受尊者之命。如臣为君聘使,受君命,先习其威仪进退,令如其至所使之国时之仪容,故云如使之容也】孔氏颖逹曰:凡谓凡此数事皆同。吕氏大临曰:书“厥包橘柚锡贡”,是包兼果实;“惟衣裳在笥”,是笥或有衣裳。陈氏栎曰:苴,借也。箪以盛饭食,笥以盛衣裳。问,如诗“杂佩以问之”;左氏“问之以弓”。徐氏师曾曰:上言亲献之仪,此言为使之仪也。使者操持诸物以进,受尊者之命,即习其威仪进退,如至彼之仪容,则临时不至失礼,而称其为使矣。
通论吕氏大临曰:「进者,以物共尊者之用,非献也;效者,致之尊者之前,使之见,非进也。」《聘礼》曰:「小聘曰问,问者,乆不相见,使人问安否,以讲好,因有物遗之。」义如诸侯之相聘礼,则杀之也。《诗》云:「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如弓劒、苞苴、箪笥,皆可以问人者也。使者操是物,以受尊者之命,如使臣受命于君之容,所以敬命也。应氏镛曰:「自献鱼鼈至于效犬、执禽,皆细别其献物之宜,而一物必有一仪也。自饰羔鴈至于饮玉爵,又畧叙其饰物之文,而重其物必重其礼也。」终则总之曰:「凡以弓劒、苞苴、箪笥问人者,举其凡,以该上文所列之目也。」盖曰「献」「曰遗」「曰进」「曰效」虽不同,而皆所以为问也。当其受命主人之时,物虽未至于所遗之家,而其执操有仪,已若与之相为揖逊、周旋,而无愧乎
译郑玄说:左边为首是尊重的表现【孔颖达疏:左边属阳,首也属阳,左首是指横着捧持并交付,这样主人就在左边,所以客人将鸟头朝向左边交付】陆佃说:禽类如羔羊、大雁之类,左首朝向人。
按此处的执持禽类与前面献鸟不同,就是《周礼》所说的用禽类作为六种见面礼:卿用羔羊,大夫用大雁,士用野鸡,平民用鸭子,工匠商人用鸡。所以下文接着说:“装饰羔羊和大雁用绘花布。”《士相见礼》说:“见面礼,冬天用野鸡,夏天用干肉,左头捧着。”这就是执持禽类左首的意思。
装饰羔羊和大雁用绘花布【缋音胡对】
郑玄说:缋是绘画【孔颖达疏:饰是覆盖,画布做成云气图案来覆盖羔羊和大雁作为装饰,用于相见】陈栎说:装饰羔羊和大雁,是用布覆盖并在上面绘画。朱申说:“卿执羔羊,大夫执大雁,作为见面礼。用绘花布装饰,是为了文饰它。”存疑。郑玄说:“诸侯大夫用布,天子大夫用画【孔颖达疏:《士相见礼》说:‘下大夫用大雁,上大夫用羔羊,用布装饰。’没有说用画,那是诸侯的卿大夫,地位低所以只用布;这是天子的卿大夫,地位尊所以用画】
辨正陆佃说:“按《士相见礼》,下大夫用大雁用布装饰,说到装饰就知道有绘画,未必有天子的卿大夫、诸侯的卿大夫的区别。”
接受珠玉用双手捧【掬音九六】
郑玄说:“接受珠玉用双手捧,是谨慎。掬,是手中【孔颖达疏:珠玉如果接受,放在手中不用器皿承接,恐怕坠落】陈澔说:“是用两手共同承接。”徐师曾说:“两手叫掬,珠玉是重宝,接受应当谨慎,所以张开。”
匣子而用两手共同承接
接受弓剑用衣襟【〇音衣】
郑玄说:接受弓剑用衣襟是恭敬【孔颖达疏:接受弓剑的人,不露手直接拿取,用衣襟承接,表示恭敬】
存疑。徐师曾说:“前面说接受弓,接着说承接弓弣,又好像不用衣襟,难道前面专指接受弓,而这里兼指接受弓剑吗?”
喝玉爵不挥动
郑玄说:“因为玉爵珍贵而脆。”孔颖达说:“玉爵,是玉杯。挥是振去残余。《左传》中捧着匜浇水洗手,然后挥动,就是这样。”陈栎说:“洗其他爵,必定挥动去除残余水,只有喝玉爵。”
的人不挥动〇玉器应当谨慎
余论吴澄说:“这是承接上文接受珠玉用双手捧,一并记载的。”
凡是用弓剑、包裹的鱼肉、竹篮竹箱问候人的,手持这些物品接受命令,像使者的仪容【苴音子余;箪音单;笥音思嗣;操音仓刀;使音色吏】
郑玄说:问就是馈赠。苞苴是包裹鱼肉,有的用芦苇,有的用茅草。箪笥是盛饭食的,圆的叫箪,方的叫笥。像使者的仪容,是指使者【孔颖达疏:苞,是用草包裹鱼肉之类。《诗经》说:白茅包裹它。《既夕礼》说:芦苇包裹长三尺就是这样。苴,是用草垫在器物里装东西。箪圆,笥方,都是竹器,也用芦苇做。问候人,是指因问候而有物品馈赠。或者自己有事情问候人,或者听说对方有事情而问候,都有物品来表达心意。使者手持上述物品进献,接受尊者的命令。像臣子为君主出使,接受君主命令,先练习威仪进退,使其像到达所出使国家时的仪容,所以说像使者的仪容】孔颖达说:凡是指凡此几件事都相同。吕大临说:记载“厥包橘柚锡贡”,是包兼有果实;“惟衣裳在笥”,是笥里也有衣裳。陈栎说:苴,是垫。箪用来盛饭食,笥用来盛衣裳。问,像《诗经》“杂佩以问之”;《左传》“问之以弓”。徐师曾说:上面说亲自献物的礼仪,这里说作为使者的礼仪。使者手持各种物品进献,接受尊者的命令,即练习威仪进退,像到达那里的仪容,那么临时就不会失礼,而配得上作为使者了。
通论吕大临说:“进,是将物品供尊者使用,不是献;效,是呈到尊者面前,让他看见,不是进。”《聘礼》说:“小聘叫问,问,是长久不见,派人问候安好,以增进友好,因而有物品馈赠。”义理像诸侯相互聘问的礼仪,只是简化了。《诗经》说:“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像弓剑、苞苴、箪笥,都可以用来问候人。使者手持这些物品,接受尊者的命令,像使臣接受君主命令的仪容,所以恭敬命令。应镛说:“从献鱼鳖到效犬、执禽,都详细区分献物的适宜,而一物必有一种礼仪。从装饰羔雁到喝玉爵,又略述装饰物品的文饰,而重视物品必重视礼仪。”最后总结说:“凡用弓剑、苞苴、箪笥问候人的,举其大凡,以概括上文所列的项目。”大概说“献”、“遗”、“进”、“效”虽然不同,但都是为了问候。当接受主人命令的时候,物品虽然还没有到达馈赠的人家,但其执持有礼仪,已经像与之相互作揖谦让、周旋,而没有愧疚
使者之容矣。
余论马氏曰:「礼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欲民之毋相防也,相见以贽,为此也。卿执羔,大夫执鴈,而饰之以缋者,君子交接之礼以文为贵,盖位弥尊而礼弥文也。苞苴箪笥,物之防者也。操而遗人,必习其威仪,进退如使者之容,以礼将之也。故聘义:使者聘而误,主君弗亲飨。古之人相厉以礼,如此。」
译这是使者的仪容啊。
我评论马氏说:“《礼记》说:没有言辞就不能相互交接,没有礼节就不能相互见面。想要让百姓不互相防备,相见时携带见面礼,就是为此目的。卿拿着羔羊,大夫拿着大雁,并用彩绘加以装饰,这是因为君子交往的礼节以文饰为贵,大概地位越尊贵,礼节就越繁复。包裹的礼物和盛物的竹器,是用来防闲(约束)物品的。拿着这些礼物赠送给人,一定要熟悉威仪,进退举止像使者那样,用礼节来引导它。所以《聘义》说:使者出访时如果有失误,主君就不亲自设宴款待。古人用礼节互相勉励,就是这样的。”
凡为君使者,己受命,君言不宿于家【为,于伪反;使,色吏反;下使者并同】正义:郑氏康成曰:“急君使也。言,谓有故所问也【孔疏:郑注《聘礼》“有故”谓灾患及时事相告,所问或问其臣,或问他人】孔氏頴逹曰:“受命,谓受得君命为聘使,受君言宜急去,不得停留宿于家。《聘礼》既受命遂行,舎于郊是也。”吕氏大临曰:“人臣之义,莫大乎敬君,敬君莫大乎敬命。受君命不宿于家,不敢留也。”方氏慤曰:“上曰命,盖主于所使之人;下曰言,盖主于所问之事。”
通论陈氏祥道曰:为人臣者,无以有已故将军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誓众,则忘其亲;援桴而鼓,则忘其身。为君使者,岂异是哉?《聘礼》所以言释币遂行,此所以言不宿于家也。郑氏康成曰:《聘礼》曰:「若有言【孔疏:如告籴、乞师、言汶阳田之类】则以束帛如享礼【孔疏:行享礼毕而又有此言,亦必有物将之,又加束帛也】
案聘有以常礼行者,则言不过述嵗事之常;有以有故行者,则言如秦伯使西乞术聘鲁,且言将伐晋事,是也。以其非一定,故聘礼云:“若有言郑,引此者,以见人臣急君命,不敢留宿之义。”
君言至,则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归,则必拜送于门外。
正义:郑氏康成曰:「敬君命也。」此谓国君问事于其臣。孔氏颖逹曰:「君使初至,则出门拜迎。君命辱者,言。」
屈辱,尊者之命来也。君之使去,又出拜送门外,则知初至迎亦出门也。
若使人于君所,则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则必下堂而受命【使人如字,朝音潮】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谓臣有所告,请于其君。”孔氏颖逹曰:“命使者,言朝服,则君言至,亦朝服受之,互言也。去不下送,反而下迎者,尊君命也。不出门者,已使卑于君使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大夫见于国君,国君拜其辱,况君言至乎?孔子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况使人于君所乎?言拜辱、拜送,则知朝服而命之,亦拜之也。范氏成大曰:朝受君言,夕舎于郊,非必使事如此其急也,不敢慢君之命也。使人请命于君,其往则朝服而遣之,其反则下堂而受之,非严使人也,严君之命也。人君命令所至,奔走奉承其震动如此,是以圣主兢兢业业,不敢忽于出令,审之而弗轻发,守之而弗防变,使天下致敬而取则,观听不惑,而后治功可成也。
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识音志,行下孟反】正义:郑氏康成曰:敦厚也。陈氏祥道曰:博闻强识,知也。知常患于不让,敦善行,行也。行常患于怠,知矣而能逊,行矣而不怠,然后谓之君子。盖闻识自外入,善行由中出。自外入者易实,故处之以虚;由中出者易倦,故济之以勤。刘氏彛曰:博闻矣,强识矣,而犹未敢以为能也,于是自卑而尊人,抑己以崇徳,日新力行而无厌怠,其所以为君子欤?游氏桂曰:多能者常失于傲,而为善者常失于茍,有得焉而止。今也,居之以让,加之以不怠,谓之君子宜矣。
通论陈氏祥道曰:「顔子好学而不伐善,所谓博闻强识而让者也。三月不违仁,所谓敦善行而不怠者也。」
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欢谓饮食【孔疏:饮食是会乐之具】忠谓衣服之物。」孔氏颖逹曰:「与人交者,不宜事事悉受;若使彼罄尽,则交结之道不全;若不竭尽,交乃全也。」吴氏澄曰:「饮食之礼,所以致其欢乐;馈遗之礼,所以致其忠诚。受其半而辞其半,使彼致欢、致忠于我之意,常有余而不竭尽,不至于使人厌倦而难继,故曰全交,谓全其交接之道,使可常也。」
通论游氏桂曰:「尽人之欢,如虞公求玊于虞叔叔,既献之,而又求其寳劒,故虞叔遂伐虞公,此尽人之欢也。」楚共王归,知防而问:「何以报我?」知防不应,而楚子责以必报,「不谷」是竭人之忠也。就饮食衣服言之,若陈敬仲之乐饮而不继以烛,孔子出行不假雨具于子夏,亦不尽不竭之一端。
译凡是作为国君使臣的人,自己接受了命令,国君有所询问,就不应在家里过夜。【“为”读作“伪”;“使”读作“色吏”;下文“使者”同此】
正义:郑康成说:“这是为了急于执行国君的使命。‘言’,是指有缘故而询问的事情。【孔颖达疏:郑注《聘礼》中‘有故’指的是灾祸患难以及当前时事的相互告知,所问的或者是询问其臣子,或者是询问其他人】孔颖达说:“受命,是指接受国君的命令作为聘问的使臣,接受了国君的言语应当急忙离去,不得停留在家过夜。《聘礼》中记载接受命令后随即出发,住在郊外,就是这个道理。”吕大临说:“人臣的道义,没有比尊敬国君更大的了,尊敬国君没有比尊敬国君的命令更大的了。接受了国君的命令不在家里过夜,是不敢停留的意思。”方慤说:“上面说‘命’,大概主要针对被派遣的人;下面说‘言’,大概主要针对所询问的事情。”
通论陈祥道说:作为人臣,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事而耽误公事的。将军在接受任命的那天,就忘记了家庭;在军队中誓师时,就忘记了亲人;击鼓进军时,就忘记了自身。作为国君的使臣,难道与此不同吗?《聘礼》所以说放下币帛就随即出发,这里所以说不在家里过夜。郑康成说:《聘礼》说:“如果有言语,【孔颖达疏:如请求借粮、乞求援军、谈论汶阳田地之类】就用束帛按照享礼的规格,【孔颖达疏:举行享礼完毕后又有此言语,也必定有物品伴随,又加上束帛】
考察聘问,有按照常规礼仪进行的,那么言语不过陈述年度事务的常规;有因为特殊缘故进行的,那么言语就像秦伯派遣西乞术聘问鲁国,并且告知将要讨伐晋国的事,就是这样。因为这并不固定,所以《聘礼》说:“如果有言语。”郑康成引用这段话,是为了显示人臣急于执行国君命令,不敢留宿的道义。
国君的言语到达,那么主人就出门拜谢国君言语带来的屈辱,使臣回去,那么必定在门外拜送。
正义:郑康成说:“这是尊敬国君的命令。”这是指国君向他的臣子询问事情。孔颖达说:“国君的使臣刚到,就出门拜迎。国君的命令带来屈辱,是指言语。”
屈辱,是说尊者的命令到来。国君的使臣离去,又出门拜送,就知道初到时迎接也是出门的。
如果派遣人到国君那里,那么必定穿着朝服来命令他;使臣返回,那么必定走下堂阶来接受回报。【“使人”按本字读,“朝”读作“潮”】
正义:郑康成说:“这是指臣子有所报告,向国君请求。”孔颖达说:“命令使臣,说穿着朝服,那么国君言语到来,也穿着朝服接受,这是互文见义。离去时不送出门,返回时走下堂阶迎接,这是尊敬国君的命令。不出门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派遣的人地位低于国君派遣的人。”
通论陈祥道说:大夫拜见国君,国君拜谢他的屈辱,何况国君的言语到来呢?孔子向别国询问人,两次拜谢并送别,何况派遣人到国君那里呢?说到拜谢屈辱、拜送,就知道穿着朝服命令他,也是拜谢的。范成大说:早晨接受国君的言语,晚上住在郊外,并不是使命一定如此紧急,而是不敢怠慢国君的命令。派遣人去国君那里请示命令,去的时候穿着朝服派遣他,回来的时候走下堂阶接受回报,这不是严厉对待使者,而是严厉对待国君的命令。人君的命令所到之处,奔走奉承的人震动如此,因此圣明的君主兢兢业业,不敢忽视发布命令,审慎而不轻易发出,坚守而不随意改变,使天下人致敬并取法,视听不迷惑,然后治理的功业才能成功。
见闻广博、记忆牢固而谦让,笃行善道而不懈怠,这叫做君子。【“识”读作“志”,“行”读作“下孟”】
正义:郑康成说:“敦,厚道。”陈祥道说:“博闻强识,是智。智常常担心不够谦让,敦行善道,是行。行常常担心懈怠,有了智慧而能谦逊,实行了而不懈怠,然后才叫做君子。大概见闻知识从外部进入,善行从内心发出。从外部进入的容易充实,所以用虚怀来对待;从内心发出的容易疲倦,所以用勤奋来补救。”刘彝说:“见闻广博了,记忆牢固了,却还不敢自以为有能力,于是自卑而尊重他人,抑制自己以推崇道德,每天更新努力实践而没有厌倦懈怠,这就是成为君子的原因吧?”游桂说:“多能的人常常失于傲慢,而做善事的人常常失于苟且,有所得就停止了。现在,以谦让来居处,加上不怠慢,称为君子是适宜的。”
通论陈祥道说:“颜回好学而不夸耀自己的善行,这就是所说的博闻强识而谦让。三个月不违背仁德,这就是所说的敦行善道而不懈怠。”
君子不耗尽别人的欢乐,不竭尽别人的忠诚,以此来保全交往之道。
正义:郑康成说:“欢,指饮食。【孔颖达疏:饮食是聚会快乐的器具】忠,指衣服之类的物品。”孔颖达说:“与人交往,不应该事事都全部接受;如果让对方倾尽所有,那么交往之道就不完整;如果不竭尽,交往才能完整。”吴澄说:“饮食的礼节,用来表达欢乐;馈赠的礼节,用来表达忠诚。接受一半而推辞一半,让对方表达欢乐、忠诚于我的意思,常常有余而不绝尽,不至于使人厌倦而难以持续,所以说保全交往,意思是保全交往之道,使其可以长久。”
通论游桂说:“耗尽别人的欢乐,就像虞公向虞叔求玉,虞叔献了之后,又求他的宝剑,所以虞叔就讨伐虞公,这就是耗尽别人的欢乐。楚共王回国,知防询问:‘用什么报答我?’知防不回答,而楚子责备他必须报答,‘不谷’(楚王自称)这就是竭尽别人的忠诚。从饮食衣服来说,如果陈敬仲喜欢饮酒而不继续点蜡烛,孔子出行不向子夏借雨具,这也是不尽不竭的一个方面。”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孙与祖昭穆同。”张子曰:“父于子主于尊严,故不抱孙。自有其父,故在祖则可抱。非谓为尸而可抱也。”祭所以有尸者,盖以示敬。若接鬼神,则室中之事足矣。至于事尸,分明是孙行,反以子道事之,则事亲之道可以喻矣。
通论朱子曰:「神主之位东向,尸在神主之北。古人用尸,夲与死者一气,又以生人精神去交感,他那精神是防附着歆享。」孔氏颖达曰:「天子至士皆有尸,宗庙之祭皆用同姓之嫡。天子必取孙列之为卿大夫者。」既醉注云:「天子以卿谓诸侯入为卿大夫,故云公尸。诸侯亦然。」郑注《特牲礼》:「大夫士以孙之伦为尸,言伦,明非己孙。」皇偘用崔灵恩义以为:「大夫用已孙,非也。」天子祭天地社稷山川四方百物及七祀,诸侯祭社稷竟内山川,大夫有采地祭五祀,皆有尸。外神不问同异姓,但卜吉则可。祭殇无尸,若新丧虞祭,男女各立尸,故《士虞礼》云:「男男尸,女女尸。」至祔祭后止用男之一尸,《祭统》云:「设同几」是也。若祭胜▯之社稷,则士师为尸。异义:《公羊》说「祭天无尸」,《左氏》说「晋祀夏郊以董伯为尸」,《虞夏传》云:「舜入唐郊以丹朱为尸」,则祭天亦有尸也【案:董伯夏之后,丹朱尧之子,以为配天者之尸,则天无尸明矣。《周礼·节服氏》郊祀送逆尸,亦后稷之尸也】存疑:孔氏颖逹曰:「凡称礼曰者,皆礼旧语也。祭祀必有尸,尸必以孙子孙行,并幼弱得抱孙为尸,不得抱子为尸。」《曽子问》云:「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同姓谓五服外。方氏慤曰:「君子指所祭之主。」
案抱孙不抱子,指平日言,不指当祭言。下两句是作记者推到后来说,见得孙与子其分固殊也。大凡礼,近则有嫌,逺则无嫌。故天子不以公为尸,而以卿为尸;诸侯不以卿为尸,而以大夫为尸;则不以子为尸,而以孙为尸,亦是此义。张子之意,谓君子于生之时,为祖者抱其孙,而为父者不抱其子,故死可以孙行为尸,而不可以子行为尸。非谓孙他日可为己之尸而抱之也。孔氏之意,亦谓所祭者之孙可抱为尸,昭穆同也;子不可抱为尸,昭穆异也。云尔。方氏乃以君子为祭主,似祭主抱祭尸,不可解矣。「曽子问」篇,孙幼则使人抱之,使人抱,非己抱也。盖大夫、士避君尸,必取无爵者;尸必正适所生,必已无父,又必无爵,求兼此三者,而又卜之吉,乃用,则得其人甚难,故或及至幼耳。
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
正义郑氏康成曰:下下车,尊尸也。尸必式,礼之也。乗以几,尊者慎也。孔氏頴逹曰:为君尸,谓臣为君作尸者,已被卜吉,君许用者也。古者致齐各于其家,散齐亦犹出在路,及祭日之旦俱来入庙,故羣臣得于路见君之尸,皆下车而敬之。君若于散齐之时在路见尸,亦自下车敬之。式谓俯下头也。古者车箱长四尺四寸,而三分之前一,后二,横一木下去车牀三尺三寸,谓之式。于式上二尺二寸,横一木谓之较。较去车牀五尺五寸。于时立乗,若平常则冯较,诗云「倚重较兮」是也。若应为敬,则落手隐下式而头得俯俛,后云「式视马尾」是也。几上有幂,君以羔皮而以虎縁之也。方氏慤曰:下谓在车则下之也。冯式谓之式,犹执杖谓之杖。何氏兆清曰:上三句立尸之法,为君尸。五句敬尸之道,尸必式。二句是尸自处之道,存疑。郑氏康成曰:国君或时幼小,不能尽识羣臣,有以告者,乃下之。孔氏颖逹曰:庙门之外,其尊未伸,不敢亢礼,不可下车,故式为敬以答君也。至庙中礼伸则亢,故答拜。几案在式之上,尊者有所敬事,以手据之。
辨正:王氏安石曰:「郑注:国君幼小,有告者则下之。君必有告者,不必幼也。」
案或疑礼经凡不敢亢礼者有还辟辟拜及三退负序之法今君下尸而尸亦下固疑为屈若君下尸不下而第以式答之恐亦未顺意尸必式句専指大夫士
译正义:郑康成说:“因为孙子和祖父的昭穆次序相同。”张载说:“父亲对于儿子,主要在于尊严,所以不抱孙子。因为孙子有自己的父亲,所以在祖父那里就可以抱。这并不是说因为作为受祭的尸就可以抱。”祭祀之所以要有尸,大概是为了表示敬意。如果直接交接鬼神,那么室内的事就足够了。至于侍奉尸,分明是孙辈,反而用对待儿子的礼节来侍奉他,那么侍奉亲人的道理就可以明白了。
通论朱熹说:“神主的位置向东,尸在神主的北面。古人使用尸,本来是与死者同气,又用活人的精神去交感,那精神是防止附着并享受祭品的。”孔颖达说:“从天子到士都有尸,宗庙祭祀都用同姓的嫡系。天子一定选取列为卿大夫的孙子。”《既醉》篇的注解说:“天子以卿,指的是诸侯入朝担任卿大夫,所以说公尸。诸侯也是如此。”郑玄注释《特牲礼》说:“大夫和士选取孙辈中同辈的人作为尸,说同辈,说明不是自己的孙子。”皇侃采用崔灵恩的意见认为:“大夫用自己的孙子,是不对的。”天子祭祀天地、社稷、山川、四方、百物以及七祀,诸侯祭祀社稷和境内山川,大夫有采地祭祀五祀,都有尸。祭祀外神不问同姓异姓,只要占卜吉利就可以。祭祀未成年死者没有尸,如果是新丧的虞祭,男女各自设立尸,所以《士虞礼》说:“男尸用男性,女尸用女性。”到了祔祭之后只使用男性的一个尸,《祭统》说:“设置相同的几案”就是这个意思。如果祭祀胜国之社稷,就由士师担任尸。异义:《公羊传》说“祭祀上天没有尸”,《左传》说“晋国祭祀夏郊以董伯为尸”,《虞夏传》说:“舜进入唐郊以丹朱为尸”,那么祭祀上天也有尸【案:董伯是夏的后代,丹朱是尧的儿子,作为配祭天者的尸,那么上天没有尸就很明白了。《周礼·节服氏》记载郊祀送迎尸,也是后稷的尸】存疑:孔颖达说:“凡是称礼曰的,都是礼的旧语。祭祀一定有尸,尸一定由孙子或孙辈担任,并且年幼弱小可以抱孙子作为尸,不可以抱儿子作为尸。”《曾子问》说:“孙子年幼就让人抱着他,没有孙子就从同姓中选取,也可以。”同姓指的是五服之外。方慤说:“君子指的是所祭祀的主祭者。”
案:抱孙不抱子,是指平日而言,不是指祭祀时而言。下面两句是作记者推后来说的,可以看出孙子和儿子的名分本来不同。大凡礼仪,亲近则有嫌疑,疏远则无嫌疑。所以天子不以公为尸,而以卿为尸;诸侯不以卿为尸,而以大夫为尸;那么不以儿子为尸,而以孙子为尸,也是这个意思。张载的意思,是说君子在活着的时候,作为祖父的抱他的孙子,而作为父亲的不抱他的儿子,所以死后可以用孙辈作为尸,而不可以用子辈作为尸。并不是说孙子将来可以作为自己的尸而抱他。孔颖达的意思,也是说所祭祀者的孙子可以抱作为尸,昭穆相同;儿子不可以抱作为尸,昭穆不同。如此而已。方慤却把君子当作主祭者,似乎主祭者抱祭尸,无法解释。《曾子问》篇,孙子年幼就让人抱着他,让人抱,不是自己抱。大概大夫、士要避开君主的尸,一定选取没有爵位的人;尸一定是正妻所生,一定已经无父,又一定无爵位,寻求同时具备这三者,而又占卜吉利,才使用,那么得到这样的人很难,所以有时甚至用到年幼的。
为君主担任尸的人,大夫、士见到他就下车。君主知道他是作为尸的人,就自己下车。尸一定要俯身扶轼,乘车一定要用几案。
正义郑康成说:下,下车,是尊重尸。尸一定要俯身扶轼,是礼遇他。乘车用几案,是尊者谨慎。孔颖达说:为君尸,指的是臣子为君主担任尸的人,已经被占卜吉利,君主允许使用的。古代致斋各自在家中,散斋也像是在路上,等到祭祀当天的早晨都来进入宗庙,所以群臣可以在路上见到君主的尸,都下车敬重他。君主如果在散斋的时候在路上见到尸,也自己下车敬重他。式,指的是俯下头。古代车厢长四尺四寸,而三分之前一,后二,横一木下去车床三尺三寸,叫做式。在式上二尺二寸,横一木叫做较。较距离车床五尺五寸。当时站立乘车,如果平常就扶着较,《诗经》说“倚重较兮”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应该表示敬意,就放手隐下式而头得以俯下,后面说“式视马尾”就是这个意思。几案上有覆盖物,君主用羔皮而用虎皮镶边。方慤说:下,指的是在车上就下车。扶着式叫做式,就像拿着杖叫做杖。何兆清说:上面三句是立尸的方法,为君尸。五句是敬尸的道理,尸必式。两句是尸自处的道理,存疑。郑康成说:国君有时年幼,不能完全认识群臣,有人告知,才下车。孔颖达说:庙门之外,他的尊贵还没有伸展,不敢亢礼,不可以下车,所以俯身扶轼表示敬意来回答君主。到了庙中礼仪伸展就亢,所以回答拜礼。几案在式之上,尊者有所敬事,用手据着。
辨正:王安石说:“郑注:国君年幼,有人告知就下车。君主一定有告知的人,不一定年幼。”
案:有人怀疑礼经凡是不敢亢礼的有还辟、辟拜以及三退负序的方法,现在君主下车对尸,而尸也下车,固然怀疑为屈从。如果君主下车对尸,尸不下车而只以俯身扶轼回答,恐怕也不顺意。尸必式一句专指大夫士。
言若尸与君当必有辟之之法至不能辟而相值理应先下及君下车自可以辟退之礼处之岂有待君下车而第以式答之之理者攷礼先十日戒尸先三日卜尸卜而吉乃成其为尸此所谓尸必在二日以内成其为尸则尸尊无下车法矣至乗必以几孔谓几在式上恐式上非置几地盖车上设几以示尊安之意其实坐然后凭几非式时可用也据昏礼妇乗以几注亦以慎之为说贾公彦疏谓登车时也将上车践以登若王后则履石若尸乗以几之类则乗字明据可正孔疏几在式上之失矣
译如果尸与君主相遇,必定有避开的方法;如果无法避开而恰好相遇,按理应当先下车。等到君主下车后,自然可以用避开、退让的礼节来处理,哪里会有等到君主下车后,仅仅以俯身扶轼来作答的道理呢?考察礼制,提前十天告诫尸,提前三天占卜选尸,占卜吉利后才确定其为尸。这就是说,尸必须在两天以内确定身份。一旦确定其为尸,尸的地位尊贵,就没有下车的规矩了。至于乘车必定使用几案,孔颖达认为几案放在车轼上,恐怕车轼上并不是放置几案的地方。大概车上设置几案是为了表示尊贵安适的意思,实际上是人坐下后才凭靠几案,并不是在俯身扶轼时使用的。根据昏礼中“妇人乘车使用几案”的注疏,也是以谨慎作为解释。贾公彦的疏解说,这是在登车的时候,将要上车时踩着几案登车,如果是王后则踩着石头,就像尸乘车使用几案这类情况。那么,“乘”字的意思就明确了,可以纠正孔颖达疏中关于几案放在车轼上的错误了。
齐者,不乐,不吊【齐,侧皆反;乐,音洛,又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哀乐则失正,散其思也。」吕氏大临曰:「古之有敬事者,必齐。齐者,专致其精明之徳,恍惚以与神明交者也。乐则散,哀则动,皆有害于齐也。故不乐不吊,全其所以齐之志也。」
通论方氏慤曰:「致齐不以哀乐易其心,祭则曰乐以迎来,哀以送徃,何也?齐之所谓哀乐者,以防外物为主;祭之所谓哀乐者,以尽内志为主。惟能防外物之乐,故能尽内志而乐神之来;惟能防外物之哀,故能尽内志而哀神之徃。齐之不哀不乐,乃所以致祭之哀乐也。」
案郑、孔读乐为哀乐之乐,杨氏梧读如字。攷《祭统》云:“耳不听乐,故曰齐者不乐,言不敢散其志也。”则杨得之。但乐所以乐,吊所以哀,其义仍一耳。
居丧之礼,毁瘠不形,视听不衰,升降不由阼阶,出入不当门隧【瘠,秦昔反;衰,所追反;阼,才故反;隧,音遂】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其废丧事,形谓骨见隧道也,常若亲存。”孔氏頴逹曰:“此明孝子居丧之法,毁瘠羸瘦,也许羸痩,不许骨露见也。阼阶,主人之阶,孝子在丧思慕,不忍从父阼阶上下,若祔祭则同于吉,得升阼阶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记曰:『毁不危身,为无后也。』又曰:『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者,面垢而已。』君子执亲之丧,其哀慕之至,如不欲生。齐疏之服,饘粥之食,居倚庐,寝苫枕块,所以致毁者,仅不死而已。然先王制礼,毁不灭性,教民无以死伤生。毁瘠形,视听衰,几于灭性矣。送死之大事,且将废而莫之行,罪莫大焉。此君子所以不敢过也。君子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若父存焉,而升降不由阼阶,出入不当门隧,执人子之礼而不忍废也。士丧礼:既启柩,迁于祖,主人从升自西阶;既葬反哭,入升自西阶。此不由阼阶之节也。虽天子诸侯在丧称子,亦此义也。」方氏慤曰:「居丧之礼,虽哭泣无时,然不可以过哀而丧其明;虽闻乐不乐,然不可以过哀而聩其聪。视听衰,则不足以当大事。《杂记》言:『视不明,听不聪,君子病之。』者以此。」
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创,初良反;▯,音恙;胜,平声】正义:郑氏康成曰:胜任也。孔氏颖达曰:不胜丧,谓疾不食酒肉,创▯不沐浴,毁而灭性者也。不留身继世,是不慈也;灭性,是违亲生时之意,是不孝也。然夲心实非为不孝,故言比也。吕氏大临曰:居丧非虞祔练祥无沐浴,然头有创,身有▯,必为之沐浴。朱子曰:下不足以传后,故比于不慈;上不足以奉先,故比于不孝。
存疑。吕氏大临曰:「泛言居丧,而不独父母,此所以兼言不慈也。」
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惟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于内【衰,仓回反;处,上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致毁,以下皆所以养老人,五十始衰也。孔氏頴逹曰:致,极也。五十居防,许毁而不得极;六十衰甚,都不许毁也。方氏慤曰:七十则自衰麻之外,与平居无以异,饮酒食肉则不必有疾,处于内则不居门外之倚庐也。陈氏澔曰:七十之年,去死不逺,略其居防之礼,所以全其易尽之期。通论孔氏颖逹曰:鲁襄公三十一年经书子野卒,传云毁也。
生与来日死与徃日
正义郑氏康成曰:“与,犹数也。生数,来日,谓成服杖以死;明日数也,死数,徃日,谓殡敛以死;日数也。此士礼贬于大夫者,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数与?或为予。”孔氏颖逹曰:“士卑屈,故降不如大夫。然惟屈殡日,不屈成服杖日者,成服必在殡后故也。大夫以上,成服及殡皆不数死日也。”陈氏澔曰:“成服杖,生者之事也。从死之明日数之,为三日,是三日成服者,乃死之第四日也。”
通论郑氏康成曰:「士丧礼曰:『死日而袭,厥明而小敛,又厥明大敛而殡』,则死已三日而更言三日成服杖,似异日矣。」《丧大记》曰:「
译斋戒,不娱乐,不吊丧。【斋,音侧皆;乐,音洛,又如本字】
郑康成解释说:“因为哀乐会使人失去端正,散乱心思。”吕大临说:“古代有恭敬行事的人,必定斋戒。斋戒,是专心致志地修养精明的德行,恍惚中与神明交接。娱乐会散乱心神,悲哀会扰动心神,都对斋戒有害。所以不娱乐、不吊丧,是为了保全斋戒的志向。”
方慤说:“斋戒时不因哀乐改变心意,祭祀时却说‘用乐迎接神灵,用哀送别神灵’,为什么呢?斋戒所说的哀乐,以防范外物为主;祭祀所说的哀乐,以竭尽内心志向为主。只有能防范外物的娱乐,才能竭尽内心志向而乐于神灵的到来;只有能防范外物的悲哀,才能竭尽内心志向而哀悼神灵的离去。斋戒时不哀不乐,正是为了达到祭祀时的哀乐。”
按:郑玄、孔颖达将“乐”读作哀乐的“乐”,杨梧读作本字。考证《祭统》说:“耳朵不听音乐,所以说斋戒者不娱乐,意思是我不敢散乱心志。”那么杨梧的理解是对的。但娱乐是为了快乐,吊丧是为了悲哀,其意义仍然是一致的。
居丧的礼节,毁伤身体以致消瘦,但不显露骨相,视听能力不衰退,上下台阶不经过东阶,出入不直对门道。【瘠,音秦昔;衰,音所追;阼,音才故;隧,音遂】
郑康成解释说:“这是为了防止荒废丧事,形指骨相显露,隧道指门道,常像亲人还活着一样。”孔颖达解释说:“这是说明孝子居丧的方法,毁伤消瘦,允许消瘦,但不允许骨相显露。阼阶是主人的台阶,孝子在丧期中思念慕恋,不忍心从父亲的东阶上下,如果是祔祭则如同吉礼,可以登上东阶。”
吕大临说:“《礼记》说:‘毁伤不危及生命,因为怕没有后代。’又说:‘说话后才做事,行动的人拄着拐杖站起来;亲自做事的人,脸上有污垢罢了。’君子为亲人守丧,其哀痛思慕到了极点,好像不想活。粗疏的衣服,稀薄的粥食,住在倚庐,睡在草席上,枕着土块,用来表达毁伤,仅仅是不死而已。然而先王制定礼制,毁伤不灭绝天性,教导百姓不要因死者伤害生者。毁伤以致骨相显露,视听衰退,几乎灭绝天性了。送死这件大事,将要荒废而没有人实行,罪过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这是君子不敢过度的原因。君子三年不改变父亲的道,好像父亲还活着,而上下台阶不经过东阶,出入不直对门道,是执行人子的礼节而不忍心废弃。《士丧礼》说:棺木出殡后,移到祖庙,主人从西阶跟随上去;安葬后回来哭祭,进入从西阶上去。这就是不经过东阶的节制。即使是天子诸侯在丧期中称子,也是这个意思。”方慤说:“居丧的礼节,虽然哭泣没有定时,但不能因为过度悲哀而丧失视力;虽然听到音乐不快乐,但不能因为过度悲哀而丧失听力。视听衰退,就不足以承担大事。《杂记》说:‘视力不明,听力不聪,君子以此为病。’就是这个道理。”
居丧的礼节,头上有创伤就洗头,身上有疾病就洗澡,有病就饮酒吃肉,病好了恢复如初。不能承受丧事,就等同于不慈不孝。【创,音初良;〇,音恙;胜,平声】
郑康成解释说:“胜,胜任。”孔颖达解释说:“不能承受丧事,是指生病不吃酒肉,有创伤疾病不洗澡,毁伤身体以致灭绝天性。不留下身体继承世系,是不慈;灭绝天性,是违背亲人活着时的意愿,是不孝。然而本心实在不是不孝,所以说等同于。”吕大临说:“居丧期间,除非虞祭、祔祭、练祭、祥祭,否则不洗澡,但头上有创伤,身上有疾病,必须为之洗澡。”朱熹说:“下不能传宗接代,所以等同于不慈;上不能奉养祖先,所以等同于不孝。”
存疑。吕大临说:“泛泛地说居丧,不仅仅指父母,所以兼说不慈。”
五十岁不极度毁伤,六十岁不毁伤,七十岁只穿丧服,饮酒吃肉,住在屋内。【衰,音仓回;处,上声】
郑康成解释说:“不极度毁伤,以下都是用来养老人的,五十岁开始衰老。”孔颖达解释说:“致,极。五十岁居丧,允许毁伤但不能极度;六十岁衰老更甚,都不允许毁伤。”方慤说:“七十岁则除了丧服之外,与平时没有区别,饮酒吃肉不一定因为有病,住在屋内则不住在门外的倚庐。”陈澔说:“七十岁的年纪,离死不远,简化居丧的礼节,是为了保全其易尽的寿命。”孔颖达说:“鲁襄公三十一年经书子野卒,传云毁也。”
生者数来日,死者数往日。
郑康成解释说:“与,犹数。生者数来日,指成服持杖以死;明日数也,死者数往日,指殡敛以死;日数也。这是士礼低于大夫的地方,大夫以上都数来日吗?或为予。”孔颖达解释说:“士地位卑下,所以降低不如大夫。但只屈殡日,不屈成服持杖日,因为成服必在殡后。”陈澔说:“成服持杖,是生者的事。从死者的明日数起,为三日,是三日成服者,乃是死者的第四日。”
郑康成说:“《士丧礼》说:‘死日而袭,厥明而小敛,又厥明大敛而殡’,那么死已三日而更说三日成服持杖,似乎异日了。”《丧大记》说:
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二者相推,其然明矣【孔疏证明士殡与成服不同日】吕氏大临曰:「三日成服杖,生者之事也。其三日也,自死之明日数之,故曰生与来日。三日而殡,死者之事也。其三日也,自死之日数之,故曰死与徃日。《丧大记》云:『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则生死皆以死之明日数之,与士异矣。士位卑禄寡,不若大夫,死事毕而后治生事,故成服杖后于殡一日,然以来日徃日数之,皆可以名三日也。」戴氏溪曰:「死者日逺,生者日忘,圣人念之,故三日而殡,死者事也,以徃日数;三日而食,生者事也,以来日数。其情哀矣,圣人察于人情之故,而致意于一日二日之间,以此教民,而犹有朝祥暮歌者。」
译士人去世,两天后入殓,第三天早晨,丧主执杖。这两者相互推究,道理就很明白了【孔颖达疏证明士人入殓与成服不在同一天】吕氏大临说:“第三天成服执杖,是生者的事。这三天,是从死者去世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的,所以称为‘生者与来日’。第三天入殓,是死者的事。这三天,是从死者去世当天开始计算的,所以称为‘死者与往日’。《丧大记》说:‘大夫去世,第三天早晨,已经入殓,丧主、主妇、室老都执杖’,那么生死之事都以死者去世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这与士人不同。士人地位低微、俸禄微薄,不如大夫,办完死者的事之后才处理生者的事,所以成服执杖比入殓晚一天,然而用‘来日’和‘往日’来计算,都可以称为三天。”戴氏溪说:“死者日益远去,生者日益遗忘,圣人考虑到这一点,所以三天后入殓,这是死者的事,用‘往日’计算;三天后进食,这是生者的事,用‘来日’计算。这种情感是悲哀的,圣人洞察人情的缘故,而在一天两天之间倾注心意,以此来教化百姓,然而还有早上举行祥祭、晚上就唱歌的人。”
存疑:陆氏佃曰:“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郑氏谓士礼贬于大夫,非是。然则《丧大记》云:“士之丧,二日而殡。”左氏曰:“士逾月,外姻至。”何也?曰:“士卑,故主生者之月日言之,不嫌也。若大夫以上,言来日,嫌于己蹙。”此立言之法。故君之丧曰“五日既殡”,大夫之丧言“三日之朝既殡”,言“既殡”,非殡之日也。亦犹言“五日而殡”,不言“朝”,言“朝”嫌于己蹙。
案此二句乃以起下文,言生者之相与在来日,故必吊之以慰其生;死者之相与在徃日,今则已矣,故必伤之以痛其死也。若计殡杖之日,则注疏说自不可易。郑氏所谓异日,谓殡之明日也。《丧大记》士之丧二日而殡者,核时刻言之,若按日则仍是第三朝也。成服杖后,于殡日算来是第四日也,从来日数起,亦恰得三日,此士礼也。大夫以上皆以来日数者,所谓死事毕而后治生事也。丧无贵贱,盖统论生者不容自已之思;至于位禄,则士与大夫固有不能一概者,不必拘陆氏说。
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
正义郑氏康成曰:「人恩各施于所知也。吊伤皆谓致命辞也。」孔氏颖逹曰:「此论吊伤之法,若存之与亡并识,则吊辞伤辞兼行;若但识生而不识亡,则惟遣设吊辞而无伤辞;若但识亡,惟施伤辞而无吊辞也。此皆不自徃而遣使致已之命,然吊辞乃使口致命,若伤辞当书之于版,使者读之而奠致殡前也。」方氏慤曰:「不知生而吊之,近謟;不知死而伤之,近伪。」应氏镛曰:「吊者礼之恤乎外,伤者情之痛于中。」通论郑氏康成曰:「杂记曰:『诸侯使人吊,辞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此施于生者。说者有吊辞云:『皇天降灾,子遭罹之,如何不淑。』此施于死者。辞毕退,皆哭【孔疏:「杂记行吊之后,致含禭赗毕乃临;若不致含禭赗,则吊讫乃临。故郑云:吊伤辞毕皆哭】马氏睎孟曰:「子张死,曽子齐衰而往哭之。或曰:『齐衰不以吊。』曽子曰:『我吊也与哉?』然则伤吊之礼所施固异也【案:「白虎通引檀弓有此文,郑所见檀弓已逸也】
吊丧,弗能赙,不问其所费;问疾,弗能遗,不问其所欲;见人,弗能馆,不问其所舎【赙,音附;费,芳味反;遗,于季反;舎,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皆为伤恩也【案:伤,谓无恩之实】不问其所欲,己物或非其所欲,将不与也【案:不与,则虚此问矣】见人,见行人也,馆舍也。王氏安石曰:不问者,辞口恵而实不至也。吕氏大临曰: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所问不由于诚,不如勿问之。陈氏澔曰:以货财助丧事曰赙。此三事不能,则皆不问者,以徒问为可愧也。通论方氏慤曰:表记言有客不能馆,不问其所舎,则知人谓行人耳。儒行言孔子至舎,哀公馆之者,以此。
赐人者,不曰来取;与人者,不问其所欲。
正义:王氏安石曰:“为人飬防也。”吕氏大临曰:“来取人之所难取也,所欲人之所难言也。赐之而难取,问之而难言,非所以惠人之道也。”陈氏澔曰:“赐者,君子与;者,小人。”
案赐君子而曰“来取”,非所以重君子也。君子宁去之而不来矣。与小人而问其欲,彼欲易餍乎?是启其贪矣。
适墓不登垄,助▯必执绋【垄,力勇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垄,▯也。墓茔域,登垄,为其不敬也。▯丧之大事,绋,引车索也。孔氏颖逹曰:自此至君侧一节,杂记吉凶举动威仪之事。绳属棺曰绋,属车曰引,引绋亦通名。助▯本非为客,正助事耳,故宜执绋。吕氏大临曰:垄非所登也。助▯执绋,必有事也。吊于▯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
通论吕氏大临曰:「诸侯之礼,曰:『寡君有宗庙之事,使一介老某相执绋』,则助葬者虽诸侯,亦执绋。」
临丧不笑
正义:郑氏康成曰:“临丧宜有哀色。”吕氏大临曰:“临丧非笑所也。”陈氏祥道曰:“临丧不笑,与望柩不歌,入
译存疑:陆佃说:“父母去世,无论贵贱,丧礼是一样的。”郑玄认为士的丧礼比大夫的丧礼要降低规格,这是不对的。那么,《丧大记》中说:“士的丧事,两天后入殓。”《左传》说:“士的丧事,过了一个月,外亲才来。”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因为士地位低微,所以用生者所经历的月日来表述,不显得局促。如果是大夫以上,说‘次日’,就嫌于自己过于紧迫。”这是立言的方法。所以君主的丧事说“五天已经入殓”,大夫的丧事说“第三天的早晨已经入殓”,说“已经入殓”,并不是指入殓的那一天。也就像说“五天入殓”,不说“早晨”,说“早晨”就嫌于自己过于紧迫。
按:这两句是为了引出下文,说的是生者之间的交往在于未来,所以一定要吊唁以安慰生者;死者之间的交往在于过去,现在已经结束了,所以一定要哀伤以痛惜死者。如果计算入殓和持杖的日子,那么注疏的说法自然不可更改。郑玄所说的“异日”,是指入殓的第二天。《丧大记》说士的丧事两天入殓,这是按时刻来计算的,如果按天算,仍然是第三天早晨。成服持杖后,从入殓那天算起是第四天,从第二天开始数,也恰好是三天,这是士的丧礼。大夫以上都是从第二天开始数的,这就是所说的死者的事办完后才处理生者的事。丧礼没有贵贱之分,这是统论生者不容自己抑制的思念;至于地位俸禄,士和大夫本来就不能一概而论,不必拘泥于陆佃的说法。
了解生者的,去吊唁;了解死者的,去哀伤。了解生者而不了解死者的,只吊唁而不哀伤;了解死者而不了解生者的,只哀伤而不吊唁。
正义:郑康成说:“人的恩惠各施于所了解的人。吊唁和哀伤都是指传达致意的言辞。”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吊唁和哀伤的方法,如果生者和死者都认识,那么吊辞和伤辞都要施行;如果只认识生者而不认识死者,那么只派遣吊辞而没有伤辞;如果只认识死者,只施行伤辞而没有吊辞。这都是自己不前往而派遣使者传达自己的心意,然而吊辞是让使者口头传达,如果伤辞应当写在木牌上,使者读出来并在灵前祭奠。”方慤说:“不认识生者而去吊唁,近乎谄媚;不认识死者而去哀伤,近乎虚伪。”应镛说:“吊唁是礼在外面的体恤,哀伤是情在内心的悲痛。”通论:郑康成说:“《杂记》说:‘诸侯派人吊唁,辞说:‘寡君听说您有丧事,寡君派某人如何不幸。’’这是施于生者的。解说者有吊辞说:‘皇天降下灾祸,您遭遇到它,如何不幸。’这是施于死者的。言辞完毕退下,都哭泣【孔疏:‘《杂记》行吊之后,致含、禭、赗完毕才临丧;如果不致含、禭、赗,那么吊唁完毕才临丧。所以郑玄说:吊唁和哀伤的言辞完毕都哭泣’】马睎孟说:“子张死了,曾子穿着齐衰去哭他。有人说:‘穿齐衰不用于吊唁。’曾子说:‘我是去吊唁吗?’那么哀伤和吊唁的礼所施行的本来不同【按:‘《白虎通》引用《檀弓》有这段文字,郑玄所见的《檀弓》已经散佚了’】
吊唁丧事,如果不能资助财物,就不问花费了多少;探问疾病,如果不能赠送礼物,就不问想要什么;见到客人,如果不能提供住宿,就不问住在哪里【赙,音附;费,芳味反;遗,于季反;舍,去声】
正义:郑康成说:这都是为了损伤恩惠【按:伤,指没有恩惠的实质】不问想要的,自己的东西或许不是他想要的,将不给予【按:不给予,那么这就虚问了】见人,是见到行人,馆舍。王安石说:不问,是口惠而实不至。吕大临说:君子对于言语,无所苟且罢了。所问不出于诚意,不如不问。陈澔说:用货财帮助丧事叫赙。这三件事如果不能做到,那么都不问,是因为徒问而感到羞愧。通论:方慤说:《表记》说有客人不能提供住宿,不问住在哪里,那么知道人是指行人。《儒行》说孔子到住处,哀公提供馆舍,就是因此。
赐给人东西,不说“来取”;给人东西,不问想要什么。
正义:王安石说:“这是为人养廉。”吕大临说:“来取是人之难取的,所欲是人之难言的。赐之而难取,问之而难言,这不是惠人的方法。”陈澔说:“赐是君子,与是小人。”
按:赐给君子而说“来取”,这不是尊重君子的方法。君子宁愿舍弃它而不来取。给小人而问他的欲望,他的欲望容易满足吗?这是开启他的贪婪。
到墓地不登上坟垄,助葬一定要拉着引棺的绳索【垄,力勇反】
正义:郑康成说:垄,就是坟。墓地的界域,登上坟垄,是因为不敬。助葬是丧事的大事,绋,是引车的绳索。孔颖达说:从这里到君侧一节,是《杂记》吉凶举动威仪的事。系在棺材上的绳子叫绋,系在车上的叫引,引和绋也通称。助葬本来不是作为客人,正是帮助做事,所以适宜拉着绋。吕大临说:坟垄不是应该登上的。助葬拉着绋,必定有事。吊唁在灵柩前的,一定要拉着引。如果跟随灵柩到墓穴,都拉着绋。
通论:吕大临说:“诸侯的礼,说:‘寡君有宗庙的事,派一个使者老某相拉着绋’,那么助葬的即使是诸侯,也拉着绋。”
临丧不笑
正义:郑康成说:“临丧应该有哀色。”吕大临说:“临丧不是笑的地方。”陈祥道说:“临丧不笑,与望柩不歌,入
揖人必违其位
正义:郑氏康成曰:「礼以变为敬。」孔氏颖逹曰:「位谓己之位于位,而见己所当敬者,则当离己位而向彼遥揖。」燕礼:「君降阶尔,卿大夫。」注:「尔,近也。」揖而移近之,眀虽君臣皆须违位而揖也。
望柩不歌,入临不翔,当食不叹【柩音旧】
正义郑氏康成曰:「望柩入临,哀伤之无容乐也。食,或以乐,非叹所也。」孔氏颖逹曰:「入临人之丧,不得趋翔为容。」陈氏澔曰:「不歌与不笑,义同。惟食忘忧,非叹所也。」
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舂,书容反;相,去声;殡,必刃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相,谓送杵声。不相,不巷歌。所以助哀也。」
余论吕氏大临曰:无服之丧,至诚恻怛,当与天下同之,况邻里乎?「陈氏澔曰:五家为邻,相者以声音相劝相盖;舂人歌以助舂也。二十五家为里,巷歌歌于巷也。」方氏慤曰:除丧而后祥,故未祥之前通谓之有丧;启殡而后▯,故未▯之前通谓之有殡。于邻言有丧,舂不相,则有殡更可知;于里言有殡,不巷歌,则容或相舂矣。邻近而里逺,丧期逺而殡期近,故哀不能无轻重浅深之别焉。
存异,胡氏铨曰:孙卿书多言成相,汉《艺文志》有《成相》杂词十一篇。《乐记》云:治乱以相,郑云即拊也,又非送杵声矣。苏氏云:讴謡名【案:本文明言「舂不相」是送杵声也,不必汩而乱之】
适墓不歌哭日不歌
正义:郑氏康成曰:「墓非乐所,哭日哀未忘,故皆不歌。」孔氏颖逹曰:「哭日谓吊人日也。」《论语》云:「子于是日。」
哭则不歌
送丧不由径,送▯不辟涂潦,临丧则必有哀色,执绋不笑【辟音避,绋音弗】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由径,不辟涂潦,所哀在此也。临丧执绋及下介胄诸事,其貌皆宜与事相配。”杨氏简曰:“送丧为生者,送▯为死者。不由径,谓从丧而送,不由径道而会也。不辟涂潦,谓柩车渉涂潦,送死者哀情重,从之无所辟也。”陈氏祥道曰:“情者色之实,色者情之文。情之得失存乎内,则色之得失见于外。故丧必有哀色,则哀之情可知;执绋不笑,则忧之情可知。”
临乐不叹
正义马氏睎孟曰:「传曰:所乐而忧,犹有忧而乐。君子之忧乐,各有所当,故临乐不叹。」陈氏澔曰:「亦为非叹所也。」
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
正义:郑氏康成曰:“介,甲也。”孔氏颖逹曰:“介胄,则戎容暨暨,使形势髙岸,有不可犯之色,以称其服也。”马氏睎孟曰:“兵革以威克爱也。”
故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色厉内荏,貌恭心很,非情者也。孔氏颖逹曰:此句并结前义,故者承上起下之辞,君子接人,凡所施用,并使心色如一,不得色违于心【案郑注别义不如孔疏为确】吕氏大临曰:色必称其服,情必称其色,内外相顾,所谓不失色于人也。陈氏祥道曰:君子之顔色无所苟而已矣,惟无所苟,故为色不同而莫不中礼,斯不失色于人矣,宜君子于此戒慎而不敢忽也。方氏慤曰:色之得失在己,乃云于人何也?盖色则已与人相通,故必以人为言焉。
案:此章是悉数君子动必以礼也。礼无不敬,故以「戒慎」二字作总结。
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抚犹据也,据式小俛,崇敬也。乘车必正立【孔疏:乘车驷马之车,既并立乘,故为敬时俯俛据式】孔氏颖逹曰:谓君臣俱行,君式宗庙,则臣宜下车;言大夫,则士可知。若士为大夫之臣,亦如大夫于君也。吕氏大临曰:下之敬重于式,所敬皆降一等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周官舆人言,髙三尺三寸为式,髙五尺五寸为较。冯较则言其常,抚式则致其敬。国君、大夫、士名位不同,则礼亦差等矣。」
礼不下庶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遽于事,且不能偹物也。张氏逸曰:非是庶人都不行礼,以其遽务不能偹之故,不着于礼。文有事则假士礼行之。孔氏颖逹曰:礼谓酬酢之礼
译作揖时,一定要离开自己的位置。
正义:郑康成说:“礼仪通过变化来表达敬意。”孔颖达说:“‘位’是指自己的位置,当见到自己应当尊敬的人时,就应当离开自己的位置,面向对方远远地作揖。”《燕礼》记载:“国君走下台阶,卿大夫靠近。”注解说:“‘尔’,是靠近的意思。”作揖并移近对方,说明即使是君臣,也都必须离开原位才能作揖。
看到灵柩不唱歌,进入丧家吊唁不快步疾行,正在吃饭时不叹息【“柩”音旧】
正义:郑康成说:“看到灵柩、进入丧家吊唁,因为哀伤,所以没有欢乐的样子。吃饭时,有时会有欢乐,不是叹息的地方。”孔颖达说:“进入丧家吊唁,不得快步疾行以显示仪容。”陈澔说:“不唱歌与不笑,意义相同。只有吃饭可以忘却忧愁,不是叹息的地方。”
邻居家有丧事,舂米时不互相唱和;同里有死人停殡,不在巷子里唱歌【“舂”,书容反;“相”,去声;“殡”,必刃反】
正义:郑康成说:“‘相’,是指送杵的声音。‘不相’,不唱和,不在巷子里唱歌。这是为了帮助表达哀痛。”
余论:吕大临说:“没有服丧关系的丧事,至诚的悲痛,应当与天下人共同感受,何况是邻里呢?”陈澔说:“五家为邻,‘相’是指用声音互相劝勉;舂米的人唱歌以辅助舂米。二十五家为里,‘巷歌’是指在巷子里唱歌。”方慤说:“除去丧服之后才举行祥祭,所以在祥祭之前都称为有丧事;启殡之后才举行祔祭,所以在祔祭之前都称为有停殡。对于邻居说有丧事,舂米不相和,那么有停殡就更不用说了;对于同里说有停殡,不在巷子里唱歌,那么或许还可以舂米相和。邻居近而同里远,丧期远而停殡期近,所以哀痛不能没有轻重深浅的区别。
存异:胡铨说:《荀子》书中多次提到“成相”,汉代《艺文志》有《成相》杂词十一篇。《乐记》说:治理混乱用“相”,郑玄说就是拊(一种乐器),又不是送杵的声音了。苏氏说:讴谣的名称【案:本文明确说“舂不相”是送杵的声音,不必混淆】
去墓地不唱歌,哭丧的日子不唱歌
正义:郑康成说:“墓地不是欢乐的地方,哭丧的日子哀痛尚未忘记,所以都不唱歌。”孔颖达说:“‘哭日’是指吊唁人的日子。”《论语》说:“孔子在这天。”
哭泣时不唱歌
送丧不走小路,送葬不躲避泥泞积水,临丧时一定要有哀伤的神色,拉着引灵车的绳子不笑【“辟”音避,“绋”音弗】
正义:郑康成说:“不走小路,不躲避泥泞积水,是因为哀痛在此。临丧、拉引灵车的绳子以及下面穿戴甲胄等事,其仪容都应与事情相配。”杨简说:“送丧是为生者,送葬是为死者。不走小路,是指跟随丧礼送行,不走小路去会合。不躲避泥泞积水,是指灵车经过泥泞积水,送死者的哀情沉重,跟随者无所躲避。”陈祥道说:“情是色的实质,色是情的表现。情的得失存在于内心,那么色的得失就表现在外面。所以丧事一定有哀伤的神色,那么哀伤的情意就可以知道;拉引灵车的绳子不笑,那么忧虑的情意就可以知道。”
面对欢乐的场合不叹息
正义:马睎孟说:“传文说:所乐而忧,犹有忧而乐。君子的忧乐,各有所当,所以面对欢乐的场合不叹息。”陈澔说:“也是因为这不是叹息的地方。”
穿戴甲胄时就有不可侵犯的神色
正义:郑康成说:“‘介’,是甲。”孔颖达说:“穿戴甲胄,那么戎装威武,使形势高岸,有不可侵犯的神色,以符合其服饰。”马睎孟说:“兵革以威严克服仁爱。”
所以君子戒慎,不在人前失礼于神色
正义:郑康成说:色厉内荏,貌恭心很,不是真情。孔颖达说:此句并总结前面的义理,“故”是承上启下的词,君子待人,凡所施用,都使心色如一,不得神色违背内心【案:郑注别义不如孔疏确切】吕大临说:神色必须符合服饰,情意必须符合神色,内外相顾,所谓不在人前失礼于神色。陈祥道说:君子的脸色无所苟且罢了,只有无所苟且,所以脸色不同而无不中礼,这才不在人前失礼于神色,适宜君子在此戒慎而不敢忽视。方慤说:色的得失在自己,却说在人前为什么呢?大概神色是自己与人相通的,所以必须以人为言。
案:这一章是悉数君子行动必依礼。礼无不敬,所以以“戒慎”二字作总结。
国君扶着车前横木,大夫下车;大夫扶着车前横木,士下车。
正义:郑康成说:“‘抚’犹如‘据’,扶着车前横木微微俯身,表示崇敬。乘车必须正立【孔疏:乘车是驷马之车,既然并立乘坐,所以为敬时俯身扶着车前横木】孔颖达说:是指君臣同行,国君在宗庙前扶着车前横木,那么臣子应当下车;提到大夫,那么士也可以知道。如果士是大夫的臣子,也像大夫对国君一样。吕大临说:下车的敬意重于扶着车前横木,所敬的对象都降一等。
通论:陈祥道说:“《周官·舆人》说,高三尺三寸为车前横木,高五尺五寸为车轼。扶着车轼则言其常,扶着车前横木则致其敬。国君、大夫、士名位不同,那么礼仪也有差别。”
礼不施于庶人
正义:郑康成说:因为庶人忙于事务,而且不能备办物品。张逸说:不是庶人都不行礼,因为他们忙于事务不能备办的缘故,不著于礼。有事则假借士的礼仪来施行。孔颖达说:礼是指酬酢之礼
,不及庶人,勉民使至于士也。游氏桂曰:庶人不庙祭,则宗庙之礼所不及也。庶人徒行,则车乘之礼所不及也。庶人见君子不为容,则朝廷之礼所不及也。不下者,谓其不下及也【案孔止以酬酢言,不如此説该备】存异。陈氏澔曰:或云此谓相遇于途,君抚式以礼,大夫则大夫下车,大夫抚式以礼,士则士下车,庶人则否,故云礼不下庶人也。黄氏裳曰:谓大夫士所乘皆天子命车,乘车之礼不为庶人而下。若国君见黄发庶人而抚式,则大夫士不必下之,皆式之而已。案孔疏引《白虎通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则文法自与「刑不上大夫」句相对。陈、黄二氏牵上文「下」字非正解,而黄尤误,大夫士与君并式可乎?
译(礼)不及庶人,是勉励百姓使之达到士的等级。游氏桂说:庶人不在宗庙祭祀,所以宗庙的礼仪所不及;庶人徒步行走,所以车乘的礼仪所不及;庶人见到君子不修饰仪容,所以朝廷的礼仪所不及。“不下”的意思,是说(礼)不向下普及到庶人【按:孔颖达仅从酬酢方面解释,不如这种说法完备】,保留不同意见。陈氏澔说:有人说这是指在道路上相遇,国君扶着车前横木以示礼节,大夫则下车,大夫扶着车前横木以示礼节,士则下车,庶人则不这样做,所以说礼不下庶人。黄氏裳说:这是说大夫和士所乘坐的都是天子赐予的车,乘车的礼仪不为庶人而降低。如果国君见到白发苍苍的庶人而扶着车前横木,那么大夫和士就不必下车,都扶着车前横木即可。按:孔颖达疏引《白虎通·礼》说“为有知者制定刑罚,为无知者设立(规范)”,那么文法自然与“刑不上大夫”一句相对。陈、黄两位学者的解释牵强附会上文的“下”字,不是正确的解释,而黄氏的错误尤其严重,大夫和士与国君一同扶着车前横木,这合乎礼制吗?
刑不上大夫【上时掌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与贤者以犯法【孔疏:与犹许也,许贤者犯法则非进贤之道】其犯法则在八议【孔疏:周礼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賔】轻重不在刑书。孔氏颖逹曰: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以大夫必用有徳,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吕氏大临曰:庶人愚且贱者也,不可以待君子之事责之;大夫贤且贵者也,不可以待小人之法辱之。大夫有罪,八议所不赦,则刑于隠。周官掌囚所谓:凡有爵者与王之同族,奉而适甸师氏,以待刑杀是也。
通论方氏慤曰:「周官司冦有议贵之辟,宗伯不以象示民,亦此意也。然周官以礼俗驭其民,则礼非不下庶人也。要之以治贵者为主,有甸师氏,则刑非不上大夫也。要之以治贱者为主,在大夫之下、庶人之上者,则士而已。《王制》言礼乐造士,则礼及乎士矣。《舜典》言『朴作教刑』,则刑加乎士矣。」
刑人不在君侧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怨恨,为害也。《春秋》传曰:‘近刑人,则轻死之道【孔防《春秋》襄二十九年,阍弑吴子余祭。《公羊传》:阍者,何?刑人也】吕氏大临曰:“古者刑人皆逺之。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闗,刖者使守囿,髠者使守积。刑人而在君侧,轻身之道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刑人不在君侧,礼也。公家不畜刑人,非礼也。」《周礼》掌戮,墨劓宫刖等,非不畜也,不近之而已。畜之者仁也,不近之者智也。世衰礼废,而防患之道不谨,此吴子余祭所以见杀于阍,齐庄公所以见闲于贾举也。
案:刑人不可在侧,兼二説:一以杜邪佞之门,一以防祸患之伏也。而防患意较多。
钦定礼记义疏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五
曲礼上第一之五
兵车不式,武车绥旌,徳车结旌【绥,耳崔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兵车尚威武,不崇敬;武车亦兵车,绥旌尽饰也。绥谓垂舒之也。徳车乗车,结旌不尽饰也。结谓收敛之。」孔氏颖逹曰:「此明徳车、兵车旌旗之异。兵车、武车皆革车也,取其建戈刃,即云兵车;取其威猛,即云武车。旌谓车上旗幡也。尚威武,故舒散旗幡若垂縿然。徳车谓玉路、金路、象路、木路四路,不用兵,故曰徳车。徳羙在内,不尚赫奕,故结纒其旒,着于竿也。」游氏桂曰:「古之制礼者,有屈伸之义。君子于己徳之羙,常隠常谦;而于人也,无徃而不敬焉。徳车结旌,所以为谦也;盛服而袭,所以为晦也。此礼乐之至文所从而生也,此以屈为礼也。若夫用兵御侮之事,独异于此。众车皆式,兵车独不式;众车皆结其旌,兵车独垂绥其旌。服他服皆有温然之容,而介胄独有不可犯之色。常人以拜为敬,而介胄以不拜为敬。此以伸为敬也。」
通论方氏慤曰:「兵车,言武之器;戎车,言武之事;革车,言武之饰;广车,言武之备。其为武车,则一也。路车,言徳之羙;齐车,言徳之和;道车,言徳之辨;斿车,言徳之纯。其为徳车,则一也。」周官道车载旞,斿车载旌,此则武车徳车并言,旌犹司常通谓之九旗也。陈氏祥道曰:「武欲有为以显仁,故绥旌;徳欲无为以藏用,故结旌。考之于诗,《车攻》曰:『悠悠斾旌。』《六月》曰:『白斾央央。』《长▯曰:『武王载斾。』兵车之所建皆曰斾,以其绥旌故也。《庭燎》曰:『言观其旂。』《采菽》曰:『其旂淠淠。』《泮水》曰:『其旂茷茷。』《载见》曰:『龙旂阳阳。』《閟宫》曰:『龙旂承祀。』徳车之所建不曰斾,以其结旌故也。《春秋传》曰:「辛未治兵,建而不斾;壬申,斾之。」是武车之旌以绥为主也。周官王乗以朝,谓之道车,而此谓之徳车,是朝祀賔封之车以徳为主故也。
史载笔士载言
正义郑氏康成曰:史士从于会同,各持其职以待事也。笔谓书具之属,言谓会同盟要之辞。孔氏颖逹曰:自此至各司其局,明君以军行之礼。史谓国
译刑罚不施加于大夫。
郑康成解释说:不许可贤者犯法,如果许可贤者犯法,就不是进用贤人的正道。如果大夫犯法,则适用八议的条例,罪行的轻重不在刑书的规定之中。孔颖达解释说:五刑三千条的科条,不设大夫犯罪的条目,因为大夫必定任用有德行的人,如果预先设定对他们的刑罚,那就是君主不识贤人。吕大临解释说:平民愚昧且低贱,不能用对待君子的标准去要求他们;大夫贤能且尊贵,不能用对待小人的法律去侮辱他们。大夫如果有罪,八议也不能赦免,就在隐蔽的地方执行刑罚。《周礼》掌囚所说的:凡是有爵位的人以及国王的同族,由甸师氏奉命押送,等待刑杀,就是这个意思。
通论方慤说:“周官司寇有议贵的条例,宗伯不用刑具示众,也是这个意思。然而周官用礼俗来驾驭百姓,那么礼并非不施于平民。总之,治理以尊贵者为主,有甸师氏,那么刑罚并非不施于大夫。总之,治理以卑贱者为主,在大夫之下、平民之上的,就只有士罢了。《王制》说礼乐造就士人,那么礼就及于士了。《舜典》说‘质朴地施行教化与刑罚’,那么刑罚就加于士了。”
受刑的人不在君主身边。
郑康成解释说:“这是为了防范怨恨和祸害。《春秋》传说道:‘亲近受刑的人,就是轻生的途径。’吕大临解释说:“古代受刑的人都被疏远。受墨刑的人让他守门,受劓刑的人让他守关,受刖刑的人让他守园囿,受髡刑的人让他守仓库。受刑的人如果在君主身边,就是轻生的途径。”
通论陈祥道说:“受刑的人不在君主身边,是礼制。公家不蓄养受刑的人,是不合礼制的。”《周礼》掌戮,墨、劓、宫、刖等刑罚,并非不蓄养受刑的人,只是不让他们靠近君主罢了。蓄养他们是仁爱,不让他们靠近是智慧。世道衰微礼制废弛,防范祸患的方法不谨慎,这就是吴子余祭被守门人杀害,齐庄公被贾举所害的原因。
按:受刑的人不可在身边,兼有两种说法:一是为了杜绝奸邪谄媚之门,二是为了防范祸患潜伏。其中防范祸患的意思较多。
钦定礼记义疏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五
曲礼上第一之五
兵车不轼,武车垂旌,德车结旌。
郑康成解释说:“兵车崇尚威武,不尚崇敬;武车也是兵车,垂旌是装饰完备。垂旌是指旌旗垂下舒展。德车是乘车,结旌是不完全装饰。结旌是指收敛。”孔颖达解释说:“这是说明德车、兵车旌旗的不同。兵车、武车都是革车,取其树立戈刃,就称为兵车;取其威猛,就称为武车。旌是指车上的旗幡。崇尚威武,所以舒展旗幡像垂下的丝绦一样。德车是指玉路、金路、象路、木路四种车,不用于战争,所以称为德车。德美在内,不尚显赫,所以将旌旗的流苏结扎缠绕在竿上。”游桂解释说:“古代制定礼制的人,有屈伸的道理。君子对于自己的美德,常常隐藏谦虚;而对于别人,无处不恭敬。德车结旌,是为了表示谦虚;盛服而袭,是为了表示晦暗。这是礼乐最细微的规范所由产生的,这是以屈为礼。至于用兵抵御侮辱的事情,唯独与此不同。众车都轼,兵车唯独不轼;众车都结旌,兵车唯独垂旌。穿其他衣服都有温和的样子,而穿铠甲唯独有不可侵犯的神色。常人以拜为敬,而穿铠甲以不拜为敬。这是以伸为敬。”
通论方慤说:“兵车,说的是武的器具;戎车,说的是武的事;革车,说的是武的装饰;广车,说的是武的防备。它们作为武车,则是一样的。路车,说的是德的美;齐车,说的是德的和;道车,说的是德的辨别;斿车,说的是德的纯。它们作为德车,则是一样的。”周官道车载旞,斿车载旌,这里武车德车并提,旌就像司常通称为九旗一样。陈祥道说:“武想要有所作为以显仁,所以垂旌;德想要无为以藏用,所以结旌。考察《诗经》,《车攻》说:‘悠悠斾旌。’《六月》说:‘白斾央央。’《长〇》说:‘武王载斾。’兵车所建的都叫斾,是因为垂旌的缘故。《庭燎》说:‘言观其旂。’《采菽》说:‘其旂淠淠。’《泮水》说:‘其旂茷茷。’《载见》说:‘龙旂阳阳。’《閟宫》说:‘龙旂承祀。’德车所建的不叫斾,是因为结旌的缘故。《春秋传》说:‘辛未治兵,建而不斾;壬申,斾之。’这是武车的旌以垂旌为主。周官王乘车以朝,称为道车,而这里称为德车,是朝祀宾客封赏的车以德为主所以。”
史载笔,士载言。
郑康成解释说:史和士跟随参加会盟,各自持有他们的职责以等待事务。笔是指书写工具的类别,言是指会盟盟约的言辞。孔颖达解释说:从此到各司其局,说明君主以军行的礼仪。史是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