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九
以六徳六行为本。」
存疑。孔氏颖达曰:「诸侯谓之庶子,执掌与诸子同。」刘氏彝曰:「诸侯立官,掌其宗族之政治,曰诸子。周礼未成之前,尚仍文王旧法,故曰庶子。」
译以六德六行为根本。」
此说存疑。孔颖达说:「诸侯的宗族之长称为庶子,其执掌与诸子相同。」刘彝说:「诸侯设立官职,掌管其宗族的政治事务,称为诸子。在周礼尚未完备之前,仍然沿用文王时期的旧法,所以称为庶子。」
案庶子,周礼作诸子,盖义同而音转耳。孔刘谓天子曰诸子,诸侯曰庶子,恐未必然。左传晋有公族余子,孔晁言公族掌公卿大夫之适子,余子掌适之次子及诸妾子。他国亦不见此官,是诸侯官不名庶子,知庶子即诸子也。燕义言古者天子之官有庶子官,其文与诸子正同,安见庶子为诸侯官乎?
其朝于公,内朝则东面北上,臣有贵者以齿;其在外朝,则以官司士为之【朝音潮。案:下孔疏説此“以齿”下脱“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十二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内朝路寝庭,外朝路寝门之外庭【孔疏:周礼司士掌路寝门外之朝,则知内朝是路寝庭朝也。又司士掌朝仪之位,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右,南面;大仆从者在路门左,南面,是在路门外,知此外朝路门外之朝也。此对路寝庭朝为外朝,若对库门外朝,朝士所掌三槐九棘之朝,则又为内朝。《玉藻》云:朝于内朝,辨色始入】司士亦司马之属,掌羣臣之班,正朝仪之位【孔疏:皆司士职文】孔氏颖达曰:此公族之等朝于内寝庭朝,则西方东面,北上,皆以昭穆长幼为序,父兄虽贱而在上,子弟虽贵而处下。若在路寝门外之朝,与异姓同处,其位次则以官之上下,不复以年齿也。其朝位,天子之朝,三公北面东上,孤东面北上,卿大夫西面北上,士门西东面北上;若诸侯之朝,卿西面北上,大夫北面东上,士门西东面北上,与天子不同。方氏慤曰:北上所尊在内也,自三公而下皆在所司,而以士名官者,以小该大,如守庙祧而曰守祧,典律同而曰典同也。马氏睎孟曰:内朝以齿,情有所伸;外朝以官,义有所屈。一屈一伸,皆先王治宗族之道。徐氏师曾曰:自此至哭之,凡九节,而此一节则言朝礼也。内朝异姓之臣不与,故惟以昭穆为序;外朝同异姓之臣皆在,故惟以官之高下为序。
通论陈氏祥道曰:「周官大仆掌燕朝之服位,宰夫掌治朝之法,司士掌朝仪之位,朝士掌外朝之法。盖天子库门之外,外朝也;朝士掌之路门之外,治朝也;宰夫、司士掌之路寝,燕朝也,大仆掌之。诸侯亦有路寝,有外朝。《文王世子》所谓内朝,《玉藻》所谓路寝也;《玉藻》所谓内朝,《文王世子》所谓外朝也。《玉藻》于路寝之外言内朝,则更有外朝,明矣。诸侯正朝,司士掌之,官与天子同;燕朝,庻子掌之,官与天子异。《鲁语》曰:『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然则卿大夫亦二朝也。王燕朝之位,不可详考。《文王世子》言『臣有贵者以齿诸侯』,然王亦宜然。」
其在宗庙之中,则如外朝之位。宗人授事,以爵以官。其登馂献,受爵则以上嗣,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治平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宗人掌礼及宗庙也。以爵贵贱异位也。以官官各有所掌也。若司徒奉牛,司马奉羊,司空奉豕【孔疏:周礼鸡人属宗伯,羊人属司马,犬人属司寇。五行▯云:牛属土,鸡属木,羊属火,犬属金,豕属水。故知司空奉豕。而周礼又言司马羞马牲。案六牲马当属冢宰,而于冢宰不言者,以冡宰尊,故空其文。且以司马主马,故使兼之。此据诸侯三卿言之,故不云鸡犬及马】上嗣谓君之适长子,以特牲馈食礼言之。受爵谓上嗣举奠也。献谓举奠洗爵酌入也。馂谓宗人遣举奠盥祝命之馂也。大夫之嗣无此礼,避君也。三命不逾,惟于内朝则然,其余防聚之事则与庶姓同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不齿。不齿者,特为位不在父兄行列中【孔疏:一命尚卑,与乡里长宿燕食则犹计年。再命渐尊,不复与乡里计年,惟官高在上,但父族为重,犹与之计年。三命大贵,则不与父族计年。若有燕防,则别席独坐在宾之东】孔氏颖达曰:此论公族在宗庙之礼,以爵之尊卑贵者在前,贱者在后,又以官之职掌各共其事。初尸未入之前,祝酌奠于铏南。尸入祭奠不饮,至此嗣子盥入,再拜稽首。尸执奠,嗣子进受,复位再拜稽首,尸
译查考“庶子”这一官职,在《周礼》中写作“诸子”,大概是意义相同而语音发生了转变。孔安国和刘向认为天子称为“诸子”,诸侯称为“庶子”,恐怕未必如此。《左传》记载晋国有公族、余子两个官职,孔晁解释说公族掌管公卿大夫的嫡长子,余子掌管嫡长子的次子以及众妾所生的儿子。其他诸侯国也没有见到这种官职,由此可知诸侯的官职不叫“庶子”,从而明白“庶子”就是“诸子”。《燕义》篇说古代天子的官职中有庶子官,其文辞与“诸子”完全相同,怎么能看出“庶子”是诸侯的官职呢?
他们朝见国君时,在内朝则面向东,以北边为尊位,臣子中有地位尊贵的,按年龄长幼排序;他们在外朝,则由司士来安排位次【“朝”读作“潮”。按:下文孔颖达疏解说此处“以齿”之下脱漏了“庶子治之,虽有三命不逾父兄”十二个字】
正义郑康成说:内朝是在路寝的庭院中,外朝是在路寝门外的庭院中【孔颖达疏:《周礼》司士掌管路寝门外朝会的位次,由此可知内朝是路寝庭院中的朝会。又司士掌管朝仪的位次,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右边,面向南;大仆的随从在路门左边,面向南,这是在路门外,由此可知外朝是路门外的朝会。这是相对于路寝庭院的朝会而言称为外朝,如果相对于库门外的朝会,即朝士所掌管的三槐九棘的朝会,则又称为内朝。《玉藻》篇说:在内朝朝见,天亮辨色时开始进入】司士也是司马的属官,掌管群臣的班次,端正朝仪的位次【孔颖达疏:这些都是司士职官文中的内容】孔颖达说:这里公族等人朝见内寝庭院的朝会,就站在西边面向东,以北边为尊位,都按照昭穆长幼的顺序排列,父兄即使地位低微也在上位,子弟即使尊贵也处在下位。如果在路寝门外的朝会,与异姓大臣同处,他们的位次就按照官职的高低排列,不再按年龄长幼排序。关于朝位的排列,天子朝会时,三公面向北以东边为尊,孤面向东以北边为尊,卿大夫面向西以北边为尊,士在门西面向东以北边为尊;如果是诸侯朝会,卿面向西以北边为尊,大夫面向北以东边为尊,士在门西面向东以北边为尊,与天子不同。方慤说:以北边为尊是因为所尊崇的人在内侧,从三公以下都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而以“士”来命名官职,是以小概括大,就像守庙祧而称为守祧,典律同而称为典同一样。马睎孟说:内朝按年龄排序,情感得以伸张;外朝按官职排序,道义有所屈从。一屈一伸,都是先王治理宗族的方法。徐师曾说:从这一节到哭之,共九节,而这一节是讲朝礼。内朝异姓大臣不参与,所以只按昭穆长幼排序;外朝同姓异姓大臣都在,所以只按官职高低排序。
通论陈祥道说:“《周官》中大仆掌管燕朝的服位,宰夫掌管治朝的法规,司士掌管朝仪的位次,朝士掌管外朝的法规。大概天子库门之外是外朝,由朝士掌管;路门之外是治朝,由宰夫、司士掌管;路寝是燕朝,由大仆掌管。诸侯也有路寝,也有外朝。《文王世子》所说的内朝,就是《玉藻》所说的路寝;《玉藻》所说的内朝,就是《文王世子》所说的外朝。《玉藻》在路寝之外提到内朝,那么显然还有外朝。诸侯的正朝,由司士掌管,官职与天子相同;燕朝,由庶子掌管,官职与天子不同。《鲁语》说:‘天子及诸侯在外朝处理民事,在内朝处理神事;从卿以下,在外朝处理官职事务,在内朝处理家族事务。’那么卿大夫也有两个朝会。天子燕朝的位次,无法详细考证。《文王世子》说‘臣子中有地位尊贵的按年龄排序’,那么天子也应该如此。”
他们在宗庙之中,就像外朝的位次。宗人分配事务,按爵位高低和官职分工。他们登阶进食、献酒,接受爵杯时由嫡长子负责,庶子来治理。即使有三命的爵位,也不超越父兄【“治”读作“zhì”】
正义郑康成说:宗人掌管礼仪及宗庙事务。按爵位区分贵贱,地位不同;按官职区分,各有所掌。比如司徒供奉牛,司马供奉羊,司空供奉猪【孔颖达疏:《周礼》鸡人属宗伯,羊人属司马,犬人属司寇。五行说:牛属土,鸡属木,羊属火,犬属金,猪属水。所以知道司空供奉猪。而《周礼》又说司马进献马牲。按六牲马当属冢宰,而在冢宰职文中不提,是因为冢宰尊贵,所以空缺其文。况且司马主管马,所以让他兼管。这是依据诸侯三卿来说的,所以不说鸡、犬及马】上嗣指国君的嫡长子,依据特牲馈食礼来说。受爵指上嗣举奠。献指举奠时洗爵酌酒进入。馂指宗人派遣举奠盥洗,祝命他吃剩下的食物。大夫的嗣子没有这种礼仪,是为了避讳国君。三命不超越父兄,只有在内朝才如此,其余防聚之事则与庶姓一样按一命对待。在乡里按年龄排序,再命在父族中按年龄排序,三命不按年龄排序。不按年龄排序,是指特别设位,不在父兄的行列中【孔颖达疏:一命尚且卑微,与乡里长宿燕饮时还计算年龄。再命逐渐尊贵,不再与乡里计算年龄,只按官高在上,但父族为重,还与之计算年龄。三命非常尊贵,就不与父族计算年龄。如果有燕饮防聚,则另设席位独自坐在宾客的东边】孔颖达说:这里论述公族在宗庙的礼仪,按爵位的尊卑,尊贵的在前,卑贱的在后,又按官职的职掌各自负责其事。起初尸未入之前,祝酌酒奠于铏南。尸入祭奠不饮,至此嗣子盥洗进入,再拜稽首。尸拿着奠酒,嗣子进前接受,复位再拜稽首,尸
答拜。嗣子卒觯,拜尸,尸答拜。所谓受爵必嗣子举奠者,将▯重累之也。举奠后嗣子盥酌入,尸拜受,嗣子答拜。所谓献也。无算爵之后礼毕,尸谡而出。宗人遣嗣子及长兄弟相对而馂。所谓馂也。先受爵而后献,献而后馂。今先馂者,以馂为重,举重者从后向先,逆言之。登谓登堂,无事之时嗣子在堂下。馂时登堂,献与受爵亦登堂。馂时虽有长兄弟,以上嗣为主,庶子治之。应承前臣有贵者,以齿之下简脱在此。刘氏敞曰:宗人,诸侯掌礼之官。天子则曰大宗伯【案:天子有大宗伯、小宗伯,诸侯止有小宗伯。左▯》亦谓之宗人。都家以下有都宗人。家宗人,此举下以该上也】方氏慤曰:凡有族则有祀,祀则有宗。宗人典祀,而属礼官。五礼以祀为先也。陈氏祥道曰:外朝主敬,宗庙之中亦主敬,故如外朝之位。陆氏佃曰:内朝亲亲,外朝贵贵,宗庙兼之。以爵以官,贵贵也;以上嗣,亲亲也。
译回拜。嗣子喝完最后一杯酒,向尸行拜礼,尸回拜。所谓接受爵酒必须由嗣子举起祭品,是为了加重其责任。举起祭品后,嗣子洗手、斟酒进入,尸拜受,嗣子回拜。这就是所谓的献酒。无算爵之后礼仪结束,尸起身退出。宗人派遣嗣子与长兄弟相对而坐,共同吃祭余之食。这就是所谓的馂。先接受爵酒而后献酒,献酒而后吃馂。现在先说吃馂,是因为吃馂更为重要,举重者从后往前,是逆着顺序说的。登指登堂,无事之时嗣子在堂下。吃馂时登堂,献酒与接受爵酒也登堂。吃馂时虽然有长兄弟,但以嗣子为主,由庶子处理。应承接前文臣中有尊贵者,因年龄较小而简略省略在此。刘敞说:宗人,是诸侯掌管礼仪的官员。天子则称为大宗伯【案:天子有大宗伯、小宗伯,诸侯只有小宗伯。《左传》也称宗人。都家以下有都宗人、家宗人,这里举下级以涵盖上级】。方慤说:凡有宗族就有祭祀,有祭祀就有宗庙。宗人掌管祭祀,而隶属于礼官。五礼中以祭祀为先。陈祥道说:外朝主敬,宗庙之中也主敬,所以如同外朝的位次。陆佃说:内朝亲爱亲属,外朝尊重尊贵者,宗庙两者兼有。以爵位以官职,是尊重尊贵者;以嗣子为主,是亲爱亲属。
案《中庸》言:“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郑谓子孙有爵者列西阶下,与公、侯、伯、子、男序爵;惟无爵者列东阶下,序齿。如此则同姓半入异姓中,殊非类族辨物之道。且周之宗盟,异姓为后,若有爵入异姓中,非尊之乃后之矣。考《周礼》族葬之法,以昭穆为序,贵者居前,贱者居后,则庙中其北上者以序昭穆,自北而南;而于一行中,其西面者则以爵为次。盖论父子则贵不敌亲,论兄弟则亲不敌贵故也。
其公大事,则以其丧服之精麤为序,虽于公族之丧,亦如之,以次主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事,谓死丧也。其为君虽皆斩衰,序之必以本亲也。主人,主丧者;次主人者,主人恒在上。主人虽有父兄,犹不得下齿【孔疏:下齿,谓居父兄下与父兄齿】孔氏颖达曰:此明君丧而庶子官掌之之事。案丧服,臣为君虽皆斩衰,其庶子列次之时,则以其本服之精麤为序,衰麤者在前,衰精者在后。精麤谓衰服缕布精麤也。非但公丧如此,虽于公族之内有死丧之事相为,亦如之。为死者服麤者居前,服精者居后。虽有庶长父兄尊于主人,仍次于主人之下,使主人在上,居丧主也。方氏慤曰:送死足以当大事故谓之大事。服轻则于丧者为疏,服重则于丧者为亲。以精麤为序也。徐氏师曾曰:此一节言丧礼也。
若公与族燕,则异姓为宾,膳宰为主人,公与父兄齿,族食世降一等。
正义郑氏康成曰:异姓为宾,为同宗无相为宾客之道。膳宰为主人,君尊不献酒也。与父兄齿,亲亲也。族食世降一等,亲者稠,疏者希。孔氏颖达曰:此眀公与族人燕食之礼,庶子掌之也。燕饮必立宾以行礼,异姓为宾,必对主人,君尊不宜敌宾,故使供膳之宰以为主人,使得抗礼酬酢。公既不为主,族人又不为宾,故列位在父兄之坐上,与族人相齿,见亲亲也。族食谓与族人燕食也。族人既有亲疏,燕食亦随世降杀。假令本是齐衰一年四防食,若大功则一年三防食,小功则一年二防食,缌麻则一年一防食。若与异姓燕饮,则燕礼云:宰夫为献主。方氏慤曰:燕必立賔以备酬酢之仪,然谓之宾则尊而不亲。君于同姓固无宾之之礼,故燕族之宾不以同姓而以异姓也。膳宰为主人,即周官所谓献主。君臣之义不可以燕废,故使膳宰为主人。盖膳宰以食饮养君之官,使养君者养宾,君之厚意也。君与父兄齿,以门内之治长幼之节不可废也。陆氏佃曰:燕以示▯惠,飨以示恭俭,食在二者之闲。董氏应▯曰:族人为宾,则以客礼待之,嫌于不亲,故以异姓为宾。公为主人,则与异姓抗礼,又嫌于不尊,故以膳宰为主人。公与族人不在宾主之列。徐氏师曽曰:此一节言燕礼也。通论陈氏祥道曰:先王于同姓有时燕,《国语》云“时燕不淫”是也。有因祭而燕,《诗》云“备言燕私”是也。其礼之详不可考,要之服皮弁服,即于路寝,宰夫为主,异姓为宾。君与族人燕于堂后,帅内宗之属燕于房。其物殽烝,所以合食也。其食世降一等,所以辨亲疏也。昭穆以序,之所以眀世次也。夜饮以成,之所以别异姓也。若夫几席之位,升降之仪,脱屦而坐,立监相礼,羞庶羞以尽爱爵,乐无算以尽欢,大约与诸侯燕礼不异。诸侯燕族人与父兄齿,虽王之尊,亦不以至尊。废至亲也。郑注《特牲礼》引《书》▯曰:「宗室有事,族人皆侍终日。大宗已侍于宾奠,然后燕私,彻庶羞,置西序下者,将以燕饮欤?」然则自尸祝至于兄弟之庶羞,宗子以与族人燕于堂内;宾宗妇之庶羞,主妇以燕于房。是燕族之礼,大夫、士亦有之,不特天子、诸侯而已。存异,陆氏佃曰:「世降一等,谓若于君在祖行,即就父行;父行就兄弟行;兄弟行就子行。」
案祭毕,则宾出而归宾客之俎。疑无异姓与燕,而此曰以异姓为宾,何也?《行苇》诗祭毕燕父兄,而曰“序宾以贤,序宾以不侮”,以膳宰为主人,而诗曰“曾孙惟主”,又何也?盖天子燕不以公为宾,而以诸侯为賔;诸侯燕不以孤卿为宾,
译查考《中庸》说:“宗庙的礼仪,是用来排列昭穆次序的。”郑玄认为,子孙中有爵位的人列在西阶之下,与公、侯、伯、子、男按爵位排序;只有没有爵位的人列在东阶之下,按年龄长幼排序。如果这样,那么同姓的人有一半混入异姓之中,这完全不符合分类辨别事物的原则。况且周代的宗盟,异姓排在后面,如果有爵位的人混入异姓之中,这不是尊崇他们,而是把他们排在后面了。考察《周礼》中族葬的方法,以昭穆为次序,尊贵的人排在前面,卑贱的人排在后面,那么宗庙中以北为上的位置是按昭穆次序排列,从北向南;而在同一行中,面向西的人则按爵位高低排序。这是因为论及父子关系时,尊贵抵不过亲近,论及兄弟关系时,亲近抵不过尊贵。
如果是国家大事,就按照丧服的粗细来排序,即使是公族内部的丧事,也是这样,排在主人的后面。
郑玄注解说:大事,指的是死丧之事。他们为君主服丧虽然都穿斩衰,但排序一定要依据原本的亲疏关系。主人,是主持丧事的人;排在主人后面的,是因为主人始终处于上位。主人虽然有父兄,仍然不能排在父兄之下。孔颖达疏解说:这是阐明君主丧事由庶子官掌管的事情。查考丧服制度,臣子为君主虽然都穿斩衰,但在庶子排列次序的时候,就按照原本丧服的粗细来排序,丧服粗的排在前面,丧服细的排在后面。粗细指的是丧服麻布的粗细。不只是公的丧事如此,即使在公族内部有死丧之事互相服丧,也是这样。为死者服丧粗的人排在前面,服丧细的人排在后面。虽然有庶长父兄比主人尊贵,仍然排在主人之下,让主人在上位,作为丧事的主持者。方慤说:送死足以称为大事,所以称之为大事。服丧轻则对于丧事来说关系疏远,服丧重则对于丧事来说关系亲近。所以按丧服的粗细来排序。徐师曾说:这一节讲的是丧礼。
如果是公与族人宴饮,那么异姓的人作为宾客,膳宰作为主人,公与父兄按年龄长幼排序,族人宴饮每代降低一等。
郑玄注解说:异姓作为宾客,是因为同宗没有互相作为宾客的道理。膳宰作为主人,是因为君主尊贵,不亲自献酒。与父兄按年龄排序,是亲近亲属的表现。族人宴饮每代降低一等,是因为亲近的人多,疏远的人少。孔颖达疏解说:这是阐明公与族人宴饮的礼仪,由庶子官掌管。宴饮一定要设立宾客来行礼,异姓作为宾客,必然要面对主人,君主尊贵不宜与宾客对等,所以让负责膳食的宰官作为主人,使得能够对抗礼仪、互相酬酢。公既然不作为主人,族人又不作为宾客,所以公的位次排在父兄的座位上,与族人按年龄排序,体现亲近亲属。族食指的是与族人宴饮。族人既然有亲疏之分,宴饮也随着世代降低规格。假设原本是齐衰一年四次宴饮,如果是大功则一年三次宴饮,小功则一年两次宴饮,缌麻则一年一次宴饮。如果与异姓宴饮,那么《燕礼》说:宰夫作为献酒的主人。方慤说:宴饮一定要设立宾客来准备酬酢的仪式,然而称为宾客则是尊贵而不亲近。君主对于同姓本来没有以宾客之礼相待的道理,所以宴族人的宾客不用同姓而用异姓。膳宰作为主人,就是《周官》所说的献主。君臣的道义不可以因为宴饮而废弃,所以让膳宰作为主人。膳宰是负责饮食供养君主的官员,让供养君主的人来供养宾客,这是君主的厚意。君主与父兄按年龄排序,是因为门内的治理中长幼的礼节不可废弃。陆佃说:宴饮用来显示恩惠,飨宴用来显示恭敬节俭,食礼介于二者之间。董应举说:族人作为宾客,就用客礼对待他们,恐怕显得不亲近,所以用异姓作为宾客。公作为主人,就与异姓对抗礼仪,又恐怕显得不尊贵,所以用膳宰作为主人。公与族人不在宾主的行列中。徐师曾说:这一节讲的是燕礼。通论陈祥道说:先王对于同姓有时宴饮,《国语》说“时燕不淫”就是这样。有因为祭祀而宴饮的,《诗经》说“备言燕私”就是这样。其礼仪的详细情况不可考,大抵穿着皮弁服,就在路寝,宰夫作为主人,异姓作为宾客。君主与族人在堂后宴饮,率领内宗之类的人在房中宴饮。那些蒸熟的肉食,是用来合食的。那些饮食每代降低一等,是用来辨别亲疏的。昭穆用来排序,是用来明确世次的。夜间饮酒来完成,是用来区别异姓的。至于几席的位置,升降的仪式,脱鞋而坐,设立监相来辅助礼仪,进献各种美味以尽爱敬,音乐无限度以尽欢乐,大体上与诸侯的燕礼没有不同。诸侯宴族人与父兄按年龄排序,即使是王的尊贵,也不因为至尊而废弃至亲。郑注《特牲礼》引用《尚书》说:“宗室有事,族人都在旁边侍立整天。大宗已经侍立在宾客奠酒之后,然后私下宴饮,撤去庶羞,放在西序下面,大概是要宴饮吧?”那么从尸祝到兄弟的庶羞,宗子与族人在堂内宴饮;宾客宗妇的庶羞,主妇在房中宴饮。这样宴族人的礼仪,大夫、士也有,不只是天子、诸侯才有。存异,陆佃说:“世降一等,是说如果对于君主在祖辈这一行,就降到父辈这一行;父辈这一行降到兄弟这一行;兄弟这一行降到子辈这一行。”
查考祭祀完毕后,宾客就退出并带走宾客的俎。怀疑没有异姓参与宴饮,而这里说用异姓作为宾客,为什么呢?《行苇》诗说祭祀完毕后宴饮父兄,而说“按贤能排列宾客,按不欺侮排列宾客”,用膳宰作为主人,而诗中说“曾孙是主人”,又为什么呢?大概天子宴饮不以公为宾客,而以诸侯为宾客;诸侯宴饮不以孤卿为宾客,
而以大夫为宾,皆闲一位以眀嫌。此但以异姓为宾,见同姓为一体之意。况助祭之宾皆出,则此异姓乃姑姊妹女子子之夫,所谓父之族四者,非外诸侯之为宾者也。大凡燕至旅酬后,乃设几,乃用乐,而此燕首章即云“授几”,次章即云“歌咢为娯老也”。射必胜者罚,不胜者此但序贤,序不侮,不行罚爵。盖其射正以成礼,即使老者观之以娯老也。射后三献礼成,而宾出矣,故曰“异姓至让而止”,同姓则成之。异姓出,则无宾,无賔则亦不用膳宰为主人,而君自为主,故曰“曾孙惟主”也。当其时无算爵,无算乐,厌厌夜饮,不醉无归,故诗曰“在宗载考,考成也”。所谓同姓则成之也。燕主于饮,其礼文;食主于饭,其礼质。世降一等,虽无明据,而孔疏近之。若如陆説,视君行递降一等,是乱昭穆也。若原如其昭穆之序,又焉得为祖行就父行乎?
译而把大夫当作宾客,都空出一个位次以表明避嫌。这里只把异姓当作宾客,体现同姓是一体的意思。况且协助祭祀的宾客都退出了,那么这里的异姓就是姑母、姐妹、女儿们的丈夫,也就是所说的“父之族四者”,并不是外诸侯作为宾客。大凡宴饮到了旅酬之后,才设置凭几,才使用音乐,而这场宴饮首章就说“授予凭几”,次章就说“歌唱是为了娱乐老人”。射箭必定是胜者受罚,不胜者这里只是排列贤能,排列而不轻慢,不实行罚爵。大概他们的射箭是为了完成礼仪,即使让老人观看也是为了娱乐老人。射箭之后三献礼完成,宾客就退出了,所以说“异姓到来,谦让就停止”,同姓则完成礼仪。异姓退出,就没有宾客,没有宾客也就不用膳宰作为主人,而君主自己作为主人,所以说“曾孙才是主人”。当时没有无限制的爵位,没有无限制的音乐,整夜饮酒,不醉不归,所以诗说“在宗庙中完成”,“考”就是完成的意思。这就是所说的同姓则完成礼仪。宴饮主要在于饮酒,其礼仪文饰;进食主要在于吃饭,其礼仪质朴。世道每降一等,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但孔颖达的疏解接近事实。如果像陆德明的说法,看待君主的行辈依次降低一等,这是扰乱昭穆次序。如果原本按照昭穆的次序,又怎么能说是祖父行就父亲行呢?
其在军则守于公。祢公若有出疆之政,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于公宫。正室守大庙,诸父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祢乃里切,音濔。陈读祧大,音泰】
正义郑氏康成曰:「在军,谓从军者;出疆,谓朝觐、防同也【孔疏:以与在军对,故知非出军】正室,适子也;大庙,大祖之庙;下宫,亲庙也;下室,燕寝也。或言室,或言庙,通异语【孔疏:皇氏云:俗本无「贵宫」,定本有「贵宫」。上云大庙,除大祖外,惟高祖以下,故曰下宫亲庙】孔氏颖达曰:「此眀庶子从公及公行留守之事。无事,谓不从行及无职事者。」陈氏澔曰:「祢,当读作祧,谓迁主载在齐车,随公出行者也【案:郑説在外亲也,殊有意义,而陈説为确】公宫,总言公之宗庙宫室也。大庙,大祖之庙;诸父,公之伯父、叔父也。宫以庙言,室以居言,总之皆公宫也。贵宫,尊庙;贵室,路寝;下宫,亲庙;下室,燕寝也。徐氏师曽曰:「此一节言在军及君出朝觐、防同之事。」
通论陈氏祥道曰:「古之敎国子者,以什伍之法行于道艺之闲,以羡卒之法行于游倅之列。及其有事,则用之。故在军则守公祢,在国则守公宫。先王于国子,教之未尝不用,用之未尝不教此所以无不成之材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公祢,行主也。行以迁主而言,祢在外亲也【孔疏:行主是迁主而呼为祢者,见在国外,依亲亲之辞也】守贵宫贵室,谓守路寝。孔氏颖达曰:「上言贵宫贵室,总据路寝;此知下室是燕寝。春秋立武宫,眀堂位武公之庙是室,庙异语也。」
辨正呉氏澄曰:诸侯之庙,始祖称大庙,羣公称宫。则此贵宫,乃谓羣公四亲之庙。若亲庙外别有庙,如鲁仲子之宫,则称下宫也。大庙、贵宫、下宫,共为都宫。室宫中之室也。郑以贵宫、贵室总为路寝,下宫为亲庙,下室为燕寝。则贵宫室混为一,下宫室分为二。又亲庙贬称下宫,而但子孙守之路寝,反称贵官,而以诸父守之。是尊巳而卑祖祢也。方氏以贵宫、贵室为昭庙,下宫、下室为穆庙,昭穆等耳,可分贵下乎?陆氏以大庙若周公,贵宫、贵室若鲁公,下宫、下室若羣公庙,似矣。然鲁公庙僭放文王世室,他国无之也。又四亲庙可贬为下乎?胡氏以贵宫、下宫人所居,贵室、下室皆寝庙,亦未是。
案孔氏谓郑解正室为适子,不云世子,则适子乃卿大夫之适子,此诸父子孙亦卿大夫之诸父子孙,非君之诸父及诸子孙,行如此则于正公族何与?方氏谓必以其族而异姓不得与,不以疏闲亲,则亦非也。庶子所掌固以公族为重,而卿大夫子皆为国子,故曰“率国子而致于太子,惟所用之”。太子从曰抚军,守曰监国,从太子而抚军,则皆守于公祢;从太子而监国,则皆守于公宫,正未可偏废其一也。张氏谓正室为嗣君,孔氏谓正室为卿大夫之适子,则可通。盖太子监国必居适室而守太庙,卿大夫之适子亦从太子以守也。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至于赗赙、承含,皆有正焉【冠取并去声,相为之为去声,免音问,赗音讽,▯音附,承郑读赠,陈如字,含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死必赴,赴告于君也。实四庙孙而言五庙者,容显考为始封子也【孔疏:祖庙未毁,谓同髙祖。若髙祖以下惟有四庙,今云五庙,故云容显考为始封子】吊谓六世以往【孔疏:从六世以至百世,俱有吊礼】免谓五世【孔疏:同高祖有缌麻之亲,五世亲尽,但袒免而已】正,正礼也。孔氏颖达曰:此论公族吉凶,必湏相告之事。赗赙承含,庶子之官治之,随其亲疏,各有正礼。方氏慤曰: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而五,故云五庙之孙。陈氏祥道曰:祖迁于上,宗易于下,虽不为庶人,吉凶不必告,义也。祖庙未毁,虽为庻人,吉凶必赴,恩也。五世而亲属尽,故为之免。六世而亲属絶,故但吊之。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则缌麻而上,宜服不
译他在军中,就守护在公的祢主旁。如果公要出疆处理政事,庶子就率领公族中没有事务的人守护在公宫。正室守护大庙,诸父守护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护下宫下室。
郑氏康成说:“在军,是指跟随军队出征的人;出疆,是指朝觐、防同等事。正室,是指嫡子;大庙,是指太祖的庙;下宫,是指亲庙;下室,是指燕寝。有的称室,有的称庙,是通用的不同说法。”孔氏颖达说:“这是阐明庶子跟随公以及公出行时留守的事。无事,是指不随行以及没有职事的人。”陈氏澔说:“祢,应当读作祧,是指迁主载在齐车,跟随公出行的人。公宫,是总称公的宗庙宫室。大庙,是太祖的庙;诸父,是公的伯父、叔父。宫以庙来说,室以居来说,总之都是公宫。贵宫,是尊庙;贵室,是路寝;下宫,是亲庙;下室,是燕寝。”徐氏师曾说:“这一节讲的是在军以及君主出朝觐、防同等事。”
通论陈氏祥道说:“古代教导国子,用什伍之法施行于道艺之间,用羡卒之法施行于游倅之列。等到有事时,就使用他们。所以在军中就守护公的祢主,在国中就守护公宫。先王对于国子,教导他们未曾不使用,使用他们未曾不教导,这就是没有不成材的人的原因。”
存疑。郑氏康成说:“公祢,是行主。行主是因为迁主而言,祢是在外的亲。守护贵宫贵室,是指守护路寝。”孔氏颖达说:“上文说贵宫贵室,总据路寝;这里知道下室是燕寝。春秋立武宫,明堂位武公之庙是室,庙和室是不同的说法。”
辨正吴氏澄说:“诸侯的庙,始祖称大庙,群公称宫。那么这里的贵宫,是指群公四亲的庙。如果亲庙外别有庙,如鲁仲子之宫,则称下宫。大庙、贵宫、下宫,共为都宫。室是宫中之室。郑氏将贵宫、贵室总称为路寝,下宫为亲庙,下室为燕寝。那么贵宫室混为一,下宫室分为二。又亲庙贬称为下宫,而只让子孙守护的路寝,反称贵宫,而让诸父守护。这是尊自己而卑祖祢。方氏将贵宫、贵室为昭庙,下宫、下室为穆庙,昭穆相等,可以分贵下吗?陆氏以大庙若周公,贵宫、贵室若鲁公,下宫、下室若群公庙,似乎可以。然而鲁公庙僭仿文王世室,其他国家没有。又四亲庙可以贬为下吗?胡氏将贵宫、下宫人所居,贵室、下室皆寝庙,也不对。”
按孔氏说郑解正室为适子,不说世子,那么适子乃卿大夫之适子,此诸父子孙亦卿大夫之诸父子孙,非君之诸父及诸子孙,行如此则于正公族何与?方氏说必以其族而异姓不得与,不以疏间亲,则亦非也。庶子所掌固以公族为重,而卿大夫子皆为国子,故曰‘率国子而致于太子,惟所用之’。太子从曰抚军,守曰监国,从太子而抚军,则皆守于公祢;从太子而监国,则皆守于公宫,正未可偏废其一也。张氏说正室为嗣君,孔氏说正室为卿大夫之适子,则可通。盖太子监国必居适室而守太庙,卿大夫之适子亦从太子以守也。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练祥则告。族之相为也,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至于赗赙、承含,皆有正焉。
郑氏康成说:“死必赴,赴告于君也。实四庙孙而言五庙者,容显考为始封子也。”孔氏颖达说:“祖庙未毁,谓同高祖。若高祖以下惟有四庙,今云五庙,故云容显考为始封子。”吊谓六世以往。免谓五世。正,正礼也。孔氏颖达说:“此论公族吉凶,必湏相告之事。赗赙承含,庶子之官治之,随其亲疏,各有正礼。”方氏慤说:“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而五,故云五庙之孙。”陈氏祥道说:“祖迁于上,宗易于下,虽不为庶人,吉凶不必告,义也。祖庙未毁,虽为庶人,吉凶必赴,恩也。五世而亲属尽,故为之免。六世而亲属绝,故但吊之。宜吊不吊,宜免不免,有司罚之,则缌麻而上,宜服不”
服,更可知也。实于口者谓之含,承于身者谓之承。徐氏师曽曰:此一节言冠昏丧礼,亦庶子治之。大祖之庙虽不毁,而子孙之出于大祖者,亦以五世亲尽为断,存疑。郑氏康成曰:承读为赠,声之误也。孔氏颖达曰:车马曰赗,布帛曰赙,珠玉曰含,衣服曰禭,总谓之赠。赠犹送也。呉氏澄曰:士丧礼含赙赗赠四者,各有其礼。赠谓赠以币帛,在将葬时。
译服制,更可以知晓了。放在口中的叫做含,托在身上的叫做承。徐氏师曾说:这一节讲的是冠礼、婚礼和丧礼,也是由庶子来处理的。太祖的庙虽然不毁,但出自太祖的子孙,也以五世亲尽为界限,存疑。郑氏康成说:承应读为赠,是声音的误写。孔氏颖达说:车马叫赗,布帛叫赙,珠玉叫含,衣服叫禭,总称为赠。赠就是送的意思。吴氏澄说:《士丧礼》中的含、赙、赗、赠这四种,各有其礼仪。赠是指赠送币帛,在将要下葬的时候。
案五庙,谓始祖及四亲也。大夫、士不得祖诸侯,则与君同始祖者,皆以别子为祖,而不得祖始祖矣。然虽不敢以为祖,而宗法未尝不及之。故曰:「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惟不祖诸侯而祖别子,故庶姓虽别,而犹系之以姓而弗别。祖庙未毁,冠、取、死、丧皆告。此言同四亲庙者,族之相为五世免,而六世以外皆吊。此言同始祖庙者。郑注未甚眀。如鲁孟孙、叔孙,其别子之庶姓也,同出自周公,而姬姓则始祖之正姓也。又案承,谓隧也。襚服皆以承身,故谓之承。
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纤剸,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纤,郑读歼;剸之免反。告,依注读鞠。谳,巘砚孽三音。宥,音又。辟,音辟,为去声。朱子曰:素服下脱“居外不听乐”五字;亲哭之下脱“于异姓之庙”五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甸人掌郊野之官,县缢杀之曰磬,不于市朝者隠之也。纤读歼,歼刺也,剸割也。宫割、膑、墨、劓、刖,皆以刀锯刺割人体也。告读为鞠,读书用法曰鞠【孔疏:读书,读囚人所犯罪状之书;用法,谓用法律平断其罪,鞠尽也,推审其罪令尽也。汉书每云鞠狱是也】宫割,淫刑成平也。谳之言白也。辟亦罪也,宥寛也,欲寛其罪出于刑也,又复也,对答也。先者君每言宥,则答之以将更寛之,至于三罪定,不复答,走往刑之,为君之恩无己也。罪既正,不可宥,乃欲赦之,重刑杀其类也。反命曰巳,刑杀素服于凶事为吉,于吉事为凶,非丧服也【孔疏:凶事用布,今乃用素,是比于凶事为吉。吉时皮弁服,白布深衣,素积裳,以采为领缘,今惟素服衣裳,是比吉事为凶,而不在五服之限也】君虽不服,臣、卿、大夫死则皮弁锡衰以居往吊,当事则弁绖于士,盖疑衰同姓则缌衰以吊之,今无服者不往吊也。伦谓亲疏之比也,素服亦皮弁矣【孔疏:司服云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则诸侯为卿大夫锡衰,士降一等宜缌衰。但士有同异姓,同姓缌衰,故异姓之士疑衰也。士丧礼注:公吊士而锡衰者,俊选之士于君有师友之恩也。但言素服不言素冠,故知亦皮弁。谯周云素服着素冠,非郑义也】刘氏智曰:诸侯于兄弟吊服加衰绖,此无服但素服不加衰绖。孔氏颖达曰:此论公族有死刑之事。鲁语云:小刑用钻凿,次刑用刀锯。盖墨刑以钻凿刻其面,宫、膑、劓、刖则以刀锯割其体也。公曰宥之者,以法商量更从其寛也。三宥之后,公又追止行刑杀之人,欲更赦其死也。素服衣裳皆素也,不举馔食为之变也。如其伦,如其亲疏,伦辈之丧也不往吊,故无吊服,乃亲自哭之于异姓之庙。方氏慤曰:周礼甸师,王之同姓有罪则使刑焉,彼言天子,故谓之师;此言诸侯,止谓之人而巳亦告于甸人,谓有司告之,更制其刑也。陈氏祥道曰:公之于族,示之孝弟睦友子爱之道,以教其善;示之朝庙之礼,以教其敬;示之丧服之礼,以教其哀;示之燕食之礼,以教其亲;示之宫室之守,以教其忠;示之赴告吊免,以教其睦。教之已尽,而犹犯焉,则随以刑可也。而死罪磬于甸人,刑罪告于甸人,不忍与众弃之也。必于甸人者,甸人供宗庙祭荐之事,不以亲废法,不以私废公,然后宗庙可得而事也。不以公尽法,故无宫刑;不以义揜恩,故三宥而又追之,至扵无及,然后素服不举,为之变。刘氏彝曰:圣人于万物,莫不以道化,遂其性,成其形,终其命,而泥于有服之亲哉?然而代天工,立人道,百王授受者,礼乐刑政而已,岂敢私其宗族哉?不幸而悖道者出于公族,圣人犹有三宥
译查考五庙,是指始祖以及四代直系亲属。大夫、士不得以诸侯为祖先,那么与国君拥有相同始祖的人,都将以别子(受封立宗的庶子)作为祖先,而不能以始祖为祖先了。然而虽然不敢将其作为祖先,但宗法制度并未不涉及到他。所以说:“尊崇那继承别子所从出之人的,是百世不迁的宗子。”正因为不尊奉诸侯而尊奉别子,所以庶姓虽然分支不同,但仍然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分离。祖先的宗庙尚未毁弃,冠礼、娶妻、死亡、丧事都要告知。这里所说的同四亲庙者,是指族人之间在五世以内互相免除吊唁,六世以外则只进行吊唁。这里所说的同始祖庙者,郑玄的注解不够明确。比如鲁国的孟孙、叔孙,他们是别子分支出的庶姓,共同出自周公,而姬姓则是始祖的正统姓氏。又查考“承”字,意思是覆盖。赠送的殓衣都用来覆盖身体,所以称为承。
公族中如果有死罪,就在甸人那里执行绞刑;如果有肉刑,就进行刺割,也要告知甸人。公族不适用宫刑,案件判决后,主管官员向国君报告案情。如果是死罪,就说:“某人的罪行属于大辟。”如果是肉刑,就说:“某人的罪行属于小辟。”国君说:“宽恕他吧。”主管官员又说:“属于大辟。”国君又说:“宽恕他吧。”主管官员又说:“属于大辟。”等到三次宽恕后不再回应,主管官员走出,将刑罚交给甸人执行。国君又派人追赶说:“虽然如此,一定要赦免他。”主管官员回答说:“来不及了。”回来向国君复命。国君穿着素服,停止宴乐,为此改变常礼,按照与他亲疏相当的丧礼,虽然没有丧服,但亲自为他哭悼。【纤,郑玄读作歼;剸,音免。告,依据注读作鞠。谳,音巘、砚、孽。宥,音又。辟,音辟,读去声。朱熹说:素服下面脱漏了“居外不听乐”五个字;亲哭的下面脱漏了“于异姓之庙”五个字】
正义郑康成说:甸人是掌管郊野的官员,悬挂缢杀称为磬,不在市朝执行是为了隐蔽。纤读作歼,歼是刺,剸是割。宫刑、膑刑、墨刑、劓刑、刖刑,都是用刀锯刺割人体。告读作鞠,宣读法律条文称为鞠。宫刑,是淫乱之刑,判定为平正。谳的意思是禀告。辟也是罪的意思,宥是宽恕,想要宽恕其罪使其免于刑罚,又表示反复,对答。先前国君每说宽恕,就回答说将再次宽恕,直到三次宽恕后罪行确定,不再回答,跑去执行刑罚,是为了体现国君无尽的恩德。罪行已经公正判定,不可宽恕,却想要赦免,是因为重视刑罚杀戮同族。复命说已经来不及,素服在凶事中为吉,在吉事中为凶,不属于丧服。国君虽然不穿丧服,但臣、卿、大夫死亡时,穿着皮弁锡衰前往吊唁,在事主时戴弁绖,对于士,大概怀疑是同姓则穿缌衰去吊唁,现在没有丧服就不去吊唁。伦是指亲疏的等级,素服也是皮弁。刘智说:诸侯对于兄弟,吊服加上衰绖,这里没有丧服只是素服,不加衰绖。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公族有死刑的事情。《鲁语》说:小刑用钻凿,次刑用刀锯。大概墨刑用钻凿刻面,宫、膑、劓、刖则用刀锯割体。国君说宽恕,是用法律商量后更加宽容。三次宽恕后,国君又追停止行刑的人,想要再次赦免其死罪。素服指衣裳都是素色,不举馔食是指为此改变饮食。如其伦,指按照亲疏等级,同辈的丧事不去吊唁,所以没有吊服,于是亲自到异姓的庙里哭悼。方慤说:《周礼》甸师,天子的同姓有罪就让他们受刑,那里说的是天子,所以称为师;这里说的是诸侯,只称为人而已,也告知甸人,是指主管官员告知,重新制定刑罚。陈祥道说:国君对于族人,展示孝悌和睦友爱之道,来教导他们行善;展示朝见宗庙的礼仪,来教导他们恭敬;展示丧服的礼仪,来教导他们悲哀;展示宴饮的礼仪,来教导他们亲近;展示宫室的守卫,来教导他们忠诚;展示赴告吊唁免除,来教导他们和睦。教导已经尽力,却仍然犯罪,那么随之施加刑罚是可以的。而死罪在甸人那里绞杀,肉刑告知甸人,是不忍心将他们抛弃给众人。一定在甸人那里,是因为甸人供给宗庙祭祀的祭品,不因为亲情废除法律,不因为私情废除公义,然后宗庙才可以侍奉。不因为公义穷尽法律,所以没有宫刑;不因为道义掩盖恩情,所以三次宽恕后又去追赶,直到来不及,然后穿素服不举馔,为此改变常礼。刘彝说:圣人对于万物,无不以道教化,顺遂其本性,成就其形体,终结其寿命,难道只拘泥于有丧服的亲属吗?然而代替天工,确立人道,历代帝王传授的,不过是礼乐刑政罢了,怎敢偏私自己的宗族呢?不幸违背道义的人出自公族,圣人仍然有三次宽恕
之心,而有司之正不可夺也。于是素服不举,乐不御,正寝不羞常膳,哭之如其伦之丧,责化之不迨于宗族也,而无服者罪其忝祖而絶之也。胡氏铨曰:有司又曰:在辟示后世,人臣执法宜坚,其君用刑宜寛也。三宥不对,走出致刑,所谓臣义而行,不待命者,此也。叶氏时曰:甸师掌供粢盛,子孙所不忘也。今也罪不可免,而刑之甸师,是犹得罪于祖宗而祖宗罪之也。徐氏师曾曰:此一节言刑也。曰宥之,赦之,而丧之,哭之,皆义中之仁;不服而哭于异姓之庙,又仁中之义。余论朱子曰:刑于甸师,特不以示众耳,刑固不可免也。今之法乃杀人不死,祖宗时宗室至少,又聚于京师,犯法极寡,故立此法。今散于四方万里,与常人无异,乃纵之杀人,是何法令不可不革。
译(君主)有仁爱之心,但执法官员的公正不可动摇。于是君主穿素服而不举行吉礼,不奏乐,在正殿不享用日常膳食,按照同辈亲属丧礼的规格哭泣,责备教化未能遍及宗族,对于没有服丧资格的人,因其辱没祖先而断绝关系。胡铨说:执法官员又说:对犯罪者处以刑罚以警示后世,人臣执法应当坚定,君主用刑应当宽缓。三次请求宽恕都不回应,(君主)走出宫门执行刑罚,这就是所谓臣子依据道义行事,不必等待君主命令的情况。叶时说:甸师掌管供给祭祀用的谷物,这是子孙所不能忘记的。如今罪过不可免除,却对甸师施刑,这就像得罪了祖先而祖先又惩罚他一样。徐师曾说:这一节讲的是刑罚。说宽恕他、赦免他,以及为他服丧、哭泣,都是道义中的仁爱;不穿丧服而在异姓宗庙哭泣,又是仁爱中的道义。朱熹评论说:对甸师施刑,只是不公开示众罢了,刑罚本来是不可免除的。现在的法律却是杀人者不死,祖宗时代宗室人数很少,又聚集在京城,犯法的人极少,所以设立这样的法律。如今宗室分散在四方万里之外,与普通人没有区别,却纵容他们杀人,这样的法令不可不改革。
存疑。孔氏颖达曰:「公族无宫刑,但髠其发。」黄氏震曰:「三宥不对公,又使人追而对以无及。君出于衷之不忍而如此可也。若立为此法,示欲宥之而不能,是虚文相欺,不可也。且臣有罪而君必赦,君有命而臣不受,于理皆未安。或后人▯古昔所闻有如此耳。」案经言无宫刑,则墨劓刖固有之矣。后言不翦其类,以墨劓刖犹可生育,则当宫者权其轻重,以此三者代之也。孔谓但髠其发,不太轻乎?又案:亲亲之道,必自上始。而礼言自期以下,诸侯絶,大夫降,以宗族之亲,非所施于上者。读此始知其説也。盖礼有实有文,不饮酒、不食肉、不内寝,礼之实也;衰麻之服,礼之文也。文可降,而实不可降;义可断防,而仁终不可夺。公族罪诛,犹且为之变,如其伦之丧,况无罪乎?则其所降所絶,不过衰麻之文耳。其实如期三不食,大功再不食,小功缌一不食,期无席,大功无牀,三月不御于内,皆未之有异也。呜呼,岂不仁哉!程子曰:「有罪者如其伦之丧,无服;则无罪者有服矣。」
公族朝于内朝,内亲也。虽有贵者,以齿;眀父子也。外朝以官,体异姓也【朝音潮】
正义:郑氏康成曰:“内朝谓以宗族事防体,犹连结也。”孔氏頴达曰:“此以下覆眀在上,公族九条之义,欲”
使亲者在内,故于内朝虽贵,犹与贱者齿列。眀父子昭穆之本恩,若外朝则主尊,不得以私恩为异。是欲与异姓相连结为一体,此覆释上三条。刘氏彝曰:记者既载文王、周公所行之法于前,又释其义于后,以教后世之为国嗣者,必听于庶子之治,不敢挟贵而逾于礼,不敢恃亲而慢于徳,则文王之范不独成其身,又足以成其子孙于万禩也。
存异。陆氏佃曰:据此外朝公族盖不与。故《周官》内朝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大仆大右,大仆从者在路门之左。外朝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羣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羣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左其后。是公族不与外朝也。
案谓异姓之臣不得与于内朝,则可谓同姓之臣不得与于外朝,则不可。谓公族之无爵者不与于外朝,则可谓公族之有爵者亦不与外朝,则不可。如周初,周、召、毕、荣皆公族也,谓不与外朝可乎?且《周官》所云内朝,正此篇所云外朝也。王族明在路门外之右矣。若库门外之朝,则公族为公,即齿于公;为卿大夫,即齿于卿大夫。故《周礼》外朝止有公、孤、侯、伯、卿、大夫之位,无父、兄、子、姓之位也。
宗庙之中,以爵为位,崇徳也。宗人授事以官,尊贤也。登馂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上嗣祖之正统。”孔氏颖达曰:“庙是先祖尊严之所,所主在徳,不可私防,故列爵为位,是崇有徳也。官由贤能而兴,故授事以表之,是尊此贤也。祭祀是尊严于祖,适子先祖之正体,故使受爵于尸及升馂尸馔,是尊祖之道也。”此覆释上第四条。方氏慤曰:“爵不逾徳,故曰崇徳;事辨贤否,故曰尊。”
贤
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纪犹事也。」孔氏颖达曰:「不计爵之尊卑,以服之本轻者居下,本重者居前,是不夺人本亲之恩也。」此覆释第五条。方氏慤曰:「丧在彼也,而我以礼数纪之,谓之丧纪。」陈氏澔曰:「服之轻重,本于族之亲疏,天属不可夺也。」
公与族燕,则以齿;而孝弟之道达矣。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杀,色介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以至尊不自异于亲之列,杀差也。”孔氏颖达曰:“公所以降己尊,而与族人燕防为列。”
是欲使孝弟之道通达于下也,民有亲属者,岂得相背弃哉?每世而降一等,是亲亲之杀。此覆释第六条。方氏慤曰:「不敢以君之位加于父兄,故以齿然亲。」
亲又不可无杀也,故世降一等焉。陈氏澔曰:「亲亲施于生者,宜有降杀之等。」
战则守于公祢,孝爱之深也。正室守大庙,尊宗室,而君臣之道着矣。诸父诸兄
译存疑。孔颖达说:“公族不适用宫刑,只是剃去他们的头发。”黄震说:“三次宽恕不对应公族,又派人追赶却来不及。君主出于内心不忍而这样做是可以的。如果立此为法,表示想宽恕而不能,这是用虚文互相欺骗,是不可以的。况且臣子有罪而君主必定赦免,君主有命令而臣子不接受,在道理上都不妥当。或许是后人听闻古代有这样的情况罢了。”按经文说没有宫刑,那么墨刑、劓刑、刖刑本来就有了。后文说不剪除他的同族,因为墨、劓、刖还可以生育,那么应当受宫刑的人权衡轻重,用这三种刑罚代替。孔颖达说只是剃去头发,不是太轻了吗?又按:亲爱亲属的道理,必定从上面开始。而礼制说从期亲以下,诸侯断绝,大夫降等,因为宗族的亲情,不是施加于上位者的。读到这里才知道这种说法的含义。大概礼有实质有形式,不饮酒、不吃肉、不在内室就寝,是礼的实质;穿衰麻丧服,是礼的形式。形式可以降等,而实质不可降等;义理可以裁断防范,而仁爱终究不可剥夺。公族犯罪被诛,尚且为之改变,如同其伦辈的丧礼,何况无罪呢?那么他所降等所断绝的,不过是衰麻的形式罢了。其实际如同期亲三天不吃饭,大功两天不吃饭,小功缌麻一天不吃饭,期亲无席,大功无床,三个月不在内室行房,都没有不同。唉,难道不仁吗!程颐说:“有罪者如同其伦辈的丧礼,没有丧服;那么无罪者就有丧服了。”
公族在内朝朝见,内朝亲近。虽然有尊贵的人,按年龄排序;表明父子关系。外朝按官职,体现异姓【朝音潮】
正义:郑康成说:“内朝是指以宗族事务连接,犹连结也。”孔颖达说:“以下阐明在上位,公族九条的含义,想要”
使亲近的人在内,所以在内朝虽然尊贵,仍与卑贱者按年龄排列。表明父子昭穆的根本恩情,如果外朝则主要尊贵,不得以私恩为异。这是想要与异姓相连结为一体,这解释上面三条。刘彝说:“记载者既在前面记载文王、周公所行的法,又在后面解释其义,以教导后世做国嗣的人,必定听从庶子的治理,不敢挟持尊贵而逾越礼制,不敢依仗亲近而轻慢德行,那么文王的典范不仅成就自身,又足以成就其子孙于万世。”
存异。陆佃说:据此外朝公族大概不参与。所以《周官》内朝王族,故士虎士在路门之右,大仆大右,大仆从者在路门之左。外朝左九棘,孤卿大夫位在那里,群士在他们后面;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在那里,群吏在他们后面。面对三槐,三公位在那里,州长众庶在左边他们后面。这是公族不参与外朝。
按说异姓之臣不得参与内朝,那么可以说同姓之臣不得参与外朝,则不可以。说公族没有爵位的不参与外朝,那么可以说公族有爵位的也不参与外朝,则不可以。如周初,周、召、毕、荣都是公族,说他们不参与外朝可以吗?况且《周官》所说的内朝,正是此篇所说的外朝。王族明确在路门外之右了。如果库门外的朝,那么公族为公,就在公中按年龄排序;为卿大夫,就在卿大夫中按年龄排序。所以《周礼》外朝只有公、孤、侯、伯、卿、大夫之位,没有父、兄、子、姓之位。
宗庙之中,按爵位定位置,崇尚德行。宗人授予事务按官职,尊重贤能。登馂受爵,以上嗣,尊祖之道也。
正义:郑康成说:“上嗣祖之正统。”孔颖达说:“庙是先祖尊严之所,所主在德,不可私防,故列爵为位,是崇有德也。官由贤能而兴,故授事以表之,是尊此贤也。祭祀是尊严于祖,适子先祖之正体,故使受爵于尸及升馂尸馔,是尊祖之道也。”这解释上面第四条。方慤说:“爵不逾德,故曰崇德;事辨贤否,故曰尊。”
贤
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
正义郑康成说:“纪犹事也。”孔颖达说:“不计爵之尊卑,以服之本轻者居下,本重者居前,是不夺人本亲之恩也。”这解释第五条。方慤说:“丧在彼也,而我以礼数纪之,谓之丧纪。”陈澔说:“服之轻重,本于族之亲疏,天属不可夺也。”
公与族燕,则以齿;而孝弟之道达矣。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杀,色介反】
正义:郑康成说:“以至尊不自异于亲之列,杀差也。”孔颖达说:“公所以降己尊,而与族人燕防为列。”
是欲使孝弟之道通达于下也,民有亲属者,岂得相背弃哉?每世而降一等,是亲亲之杀。这解释第六条。方慤说:“不敢以君之位加于父兄,故以齿然亲。”
亲又不可无杀也,故世降一等焉。陈澔说:“亲亲施于生者,宜有降杀之等。”
战则守于公祢,孝爱之深也。正室守大庙,尊宗室,而君臣之道着矣。诸父诸兄
正义郑氏康成曰:「行主君父之象,正室守太庙,不敢以庶守君所重也。以贵守贵,以贱守贱。上言父子孙,此言兄弟,互相备也。」孔氏颖达曰:「载主将行,示不自専,是孝也;使守而护之,是爱也。适子是宗之正,大祖是庙之正。贱者让于贵者,不相陵犯,是让道达也。此覆释第七条。」方氏慤曰:「事生之道,不如事死之为至;居安之节,不若居危之为难。故为孝爱之深。凡君之宗,皆谓之宗室,而正室又其正者也。正室守太庙,所以尊宗室,而庶子与异姓莫敢介焉。且不疑于无君,故君臣之道着。」陆氏佃曰:「贵室卫护盖多,下室卫护盖寡,故让道达。」陈氏澔曰:「孝爱施于死者,宜有深远之思。君臣之道以轻重言,让道以贵贱言。」
五庙之孙,祖庙未毁,虽及庶人,冠取妻必告,死必赴,不忘亲也。亲未絶,而列于庶人,贱无能也。敬吊临赙赗,睦友之道也。
正义孔氏颖达曰:「君不以贵仍统于亲,故必赴告。既与君有亲,何得为庶人?盖贱其无能也。而君敬重吊临赙赗,不失是君亲睦和友之道也。」此覆释第八条。
古者庶子之官治,而邦国有伦。邦国有伦,而众乡方矣【乡音向】
正义:郑氏康成曰:「乡方言,知所向。」
存疑。孔氏颖达曰:「不在第九条下者,第九是罪恶之事,此结邦国之功,不宜与罪恶相连,故于此结也。」陆氏佃曰:「庶子以能使公族不犯刑为治,故先结之。」呉氏澄曰:「以刑杀其亲,非羙事,故离而言之。」
案此当在章末,乃脱简在此耳。刑赏,国之大事。可谓刑非邦国之功乎?且于此用刑之中,皆忠厚恻怛之意,安见不可相连耶?
公族之罪,虽亲不以犯有司,正术也,所以体百姓也。刑于隠者,不与国人虑兄弟也,弗吊,弗为服,哭于异姓之庙,为忝祖远之也。素服居外,不听乐,私防之也。骨肉之亲,无絶也。公族无宫刑,不翦其类也【为逺,并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犯犹干也,术法也,翦割截也。」孔氏颖达曰:「国立有司,以法齐治,一切不可以私亲而坏其正法,故虽公族之亲,犹治之,与百姓为一体也。刑于甸师,隐僻之防,不与国人谋虑,兄弟不吊,无服哭于异姓之庙,为其犯罪忝辱先祖,合疏逺之,然素服居外,不听乐,以实是已亲,故私心丧之。骨肉之亲,原无断絶之理也。」此覆释第九条。方氏慤曰:「远之,公义也。哀未忘,则有私爱存焉。夫有生,所以▯类,而宫刑则无生之道,故无宫刑。」李氏觏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也。如使同族犯之,有爵者犯之而不问,是为君私其亲,为臣私其身也。君私其亲,臣私其身,君臣皆自私,是五刑特为民也。赏则贵先,得刑则贱独当,上不媿于下乎?故必公之,而不肆诸市朝,而适甸师氏,为其有耻,毋使人见之也。」
天子视学,大昕鼓徴,所以警众也。众至,然后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祭先师先圣焉。有司卒事,反命始之养也【昕音欣,王栢读晞】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昕,早昧爽【孔疏:凡物以初为大,末为小。大昕以初明时,非盛明也】击鼓以召众,警犹起也。周礼:凡用乐,大胥以鼓徴学士,兴犹举也。秩,常也。节,犹礼也。使有司摄其事,举常礼,祭先师先圣,不亲祭者,视学观礼耳,非为彼报也。反命,告祭毕也。祭毕,天子乃入,又之养老之所。凡大合乐,必遂养老,是以往焉。孔氏颖达曰:此论天子视学,必遂养老,及命诸侯羣吏养老之事。天子视学,谓仲春合舞,季春合乐,仲秋合声之时也。初眀击鼓徴召学士,警动众人,先至防聚之处,然后天子始至也。有司,诗书礼乐之教官,命有司行释奠之常礼,及终乃反命于天子。叶氏梦得曰:典礼言秩,典乐言节者,书曰:「天秩有礼」,凡见于度数者,皆出于天。▯曰:「干戈戚▯,乐之末节」,凡见于舞者,皆存乎人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天子视学有四养老,一也;简不帅敎,二也;出征受成,三也;以讯馘告,四
译郑康成解释《正义》说:“‘行主’象征着君父,正室负责守护太庙,不敢让庶子守护君主所重视的宗庙。这是让尊贵的人守护尊贵的事物,卑贱的人守护卑贱的事物。上文提到父子孙,这里提到兄弟,是互相补充完备的意思。”孔颖达解释说:“载着神主出行,表示不独断专行,这是孝;派人守护保护神主,这是爱。嫡子是宗族的正统,太祖是宗庙的正统。卑贱者谦让于尊贵者,不相侵犯,这是谦让之道得以通达。这是对第七条的再次解释。”方慤解释说:“侍奉活人的道理,不如侍奉死人的道理达到极致;处于安定的礼节,不如处于危险时的礼节难以做到。所以孝和爱非常深厚。凡是君主的宗族,都称为宗室,而正室又是其中最为正统的。正室守护太庙,是为了尊崇宗室,庶子和异姓的人不敢介入。而且不让人怀疑没有君主,所以君臣之道得以彰显。”陆佃解释说:“尊贵的宗室护卫众多,卑贱的宗室护卫较少,所以谦让之道得以通达。”陈澔解释说:“孝和爱施予死者,应该有深远的思虑。君臣之道从轻重来说,谦让之道从贵贱来说。”
五庙的子孙,祖庙还没有毁坏,即使沦为平民,行冠礼、娶妻一定要告知,死了也要通报,这是不忘亲人。亲人关系没有断绝,却列在平民之中,是因为地位卑贱且无能。君主恭敬地吊唁、临丧、赠送助丧财物,这是和睦友爱的道理。
孔颖达解释《正义》说:“君主不因为尊贵就仍然统领亲人,所以一定要通报。既然与君主有亲缘关系,怎么能成为平民呢?大概是因为他无能而地位卑贱。君主恭敬地吊唁、临丧、赠送助丧财物,不失去君主与亲人和睦友爱的道理。”这是对第八条的再次解释。
古代庶子之官治理得当,国家就有伦理秩序。国家有伦理秩序,众人就都有方向了【“乡”读作“向”】。
郑康成解释《正义》说:“‘乡方’的意思是,知道所朝向的方向。”
存疑。孔颖达解释说:“不在第九条下面的原因是,第九条讲的是罪恶之事,这里是总结国家的功绩,不应该与罪恶相连,所以在这里总结。”陆佃解释说:“庶子之官因为能使公族不触犯刑法而治理得当,所以先在这里总结。”吴澄解释说:“用刑罚杀戮亲人,不是美好的事,所以分开来说。”
按:这段文字应当在章节末尾,是脱简误置在这里。刑罚和赏赐,是国家的大事。难道刑罚不是国家的功绩吗?而且在这里使用刑罚之中,都含有忠厚恻隐之意,怎么见得不能相连呢?
公族的罪过,即使是亲人也不让他们触犯执法官员,这是正当的法律,以此来体现对百姓的公平。在隐蔽的地方行刑,不与国人一起考虑兄弟之情,不吊唁,不为他们服丧,在异姓的宗庙里哭祭,是为了羞辱祖先而疏远他们。穿素服住在外面,不听音乐,是私下哀悼他们。骨肉之亲,没有断绝的道理。公族不适用宫刑,是不剪除他们的种类【“远”和“逺”都读去声】。
郑康成解释《正义》说:“‘犯’就是触犯的意思,‘术’是法律的意思,‘翦’是割截的意思。”孔颖达解释说:“国家设立执法官员,用法律整齐治理,一切不可以因为私亲而破坏正当的法律,所以即使是公族的亲人,也依法治理,与百姓为一体。在甸师那里行刑,在隐蔽偏僻的地方,不与国人谋划考虑,兄弟不吊唁,不服丧,在异姓的宗庙里哭祭,是因为他们犯罪羞辱了祖先,应该疏远他们,然而穿素服住在外面,不听音乐,因为实际上是自己亲人,所以私下哀悼他们。骨肉之亲,原本没有断绝的道理。”这是对第九条的再次解释。方慤解释说:“疏远他们,是公义。哀痛没有忘记,就有私爱存在。人生来是为了繁衍种类,而宫刑则是断绝生路的方法,所以没有宫刑。”李觏解释说:“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共同遵守的。如果同族触犯法律,有爵位的人触犯而不追究,这就是君主偏私亲人,臣子偏私自身。君主偏私亲人,臣子偏私自身,君臣都自私,那么五刑就只是针对平民了。赏赐时尊贵者先得到,受刑时卑贱者独自承担,上级不觉得愧对下级吗?所以一定要公正,不在市朝公开执行,而是交给甸师氏,因为他们有羞耻心,不要让人看见。”
天子视察学校,清晨击鼓召集,是用来警示众人的。众人到了,然后天子才到,于是命令有关官员行事,举行常规的礼节,祭祀先师先圣。有关官员完成事务,回报天子,才开始养老的仪式【“昕”读作“欣”,王栢读作“晞”】。
郑康成解释《正义》说:大昕,是清晨天刚亮的时候【孔颖达疏:凡是事物以初始为大,末尾为小。大昕指初明的时候,不是大亮的时候】击鼓召集众人,警就是起的意思。《周礼》说:凡是使用音乐,大胥用鼓召集学士,兴就是举的意思。秩,是常的意思。节,就是礼的意思。让有关官员代理事务,举行常规礼节,祭祀先师先圣,不亲自祭祀的原因是,视察学校是观看礼节,不是为了报答他们。反命,是报告祭祀完毕。祭祀完毕,天子才进入,又去养老的地方。凡是大型合乐,必定接着养老,所以前往那里。孔颖达解释说:这是论述天子视察学校,必定接着养老,以及命令诸侯群吏养老的事情。天子视察学校,是指仲春合舞,季春合乐,仲秋合声的时候。清晨击鼓召集学士,警示众人,先到聚集的地方,然后天子才到。有关官员,是诗书礼乐的教官,命令有关官员举行释奠的常规礼节,及终了才向天子回报。叶梦得解释说:典礼讲秩,典乐讲节,《尚书》说:“天秩有礼”,凡是见于度数的事物,都出于天。《礼记》说:“干戈戚舞,乐之末节”,凡是见于舞蹈的事物,都在于人。
通论陈祥道说:天子视察学校有四项:养老,一;简阅不听从教导的人,二;出征接受成命,三;用斩首的耳朵报告战功,四。
也。养老必于仲春,季春仲秋有常时;简不帅敎、出征献馘三者无常时,但其视学亦必养老。方氏慤曰:未卜禘不视学,盖教养之久然后可以视之也。先言视学,后言适东序,则知所谓学者辟雝也。祀先圣先师,释奠先老,有隆杀之别,以其隆故曰视,以其杀故曰适。刘氏彝曰:天子之元子,诸侯之适子,乡遂之贤能,皆在王之大学,以修徳习乐,必释奠以致其敬。一为元子将承祖考之祭祀,必眀于礼乐也;二为将▯道于圣师,必先竭其恭敬也;三为视学必养老,学士合舞以成其礼也。圣人之教,先齐其家,既正后妃之徳于内,又正元子之徳于外,是以天子之教以视学为先务焉。应氏镛曰:此东序未必自为一学,即学宫之东序焉耳。郑氏以为自上庠而适东序,夫东序在郊而东胶在国,若自郊反国则驱驰远矣,以此约度之,则东序即在学中。盖地道尊右,神祀当隂,故宗庙之位皆以西为上。窃意西者庙宫之所存,所以尊先圣先师也;东者黉舍之所寓,所以处国子俊造也。今学宫亦然,故立学释菜、视学释菜皆退傧于此而行一献之礼,视学卒事设位于此而退脩孝养之礼,盖以庙宫为尊,故以黉舍为退也。
译养老必定在仲春进行,季春和仲秋有固定的时间;考察不遵从教导的人、出征献俘这三件事没有固定的时间,但考察学校时必定也要养老。方氏慤说:没有占卜禘祭就不考察学校,大概是教养的时间长久之后才可以去考察。先说考察学校,后说前往东序,由此可知所说的学校就是辟雍。祭祀先圣先师,向先老释奠,有隆重与简略的区别,因为隆重所以称为“视”,因为简略所以称为“适”。刘氏彝说:天子的嫡长子,诸侯的嫡长子,乡遂中的贤能之士,都在天子的大学里,修养德行、学习音乐,必定通过释奠来表达敬意。一是因为作为嫡长子将要继承祖考的祭祀,必须通晓礼乐;二是因为将要向圣师求道,必须先竭尽恭敬之心;三是因为考察学校必定要养老,学士们合舞以完成礼仪。圣人的教化,先整治其家庭,既在内部端正后妃的德行,又在外部端正嫡长子的德行,所以天子的教化以考察学校为首要任务。应氏镛说:这个东序未必自成一所学校,就是学宫中的东序罢了。郑氏认为从自庠前往东序,然而东序在郊外而东胶在国都,如果从郊外返回国都,那么奔波就太远了,以此推测,那么东序就在学宫之中。大概因为地道尊崇右侧,神祀应当处于阴位,所以宗庙的位置都以西为上。我私下认为,西边是庙宫所在的地方,用来尊崇先圣先师;东边是校舍所在的地方,用来安置国子中的优秀子弟。现在的学宫也是如此,所以立学释菜、视学释菜都退到此处举行一献之礼,视学结束时在此处设位,然后退去修习孝养之礼,大概因为庙宫尊贵,所以将校舍视为退居之处。
存疑。孔氏颖达曰:「众至然后天子至尊者,体盘故也。」郑氏康成曰:「言始,始立学也。」孔氏颖达曰:「天子」
视学在虞庠。中从虞庠入,反于国。眀日乃之东序养老。寻常视学则于东胶,惟行养老礼始立学,则视学毕,适东序,亲释奠于先世之老。非始立学不释奠先老。陆氏佃曰:「言先圣在后,容有司卒事,自先圣所反命也。与天子出征造乎祢同义。」
辨正胡氏铨曰:「始初也,之往也,谓反命,乃往养老之处。郑谓始立学,非」。
案众至,然后天子至尊卑之定体如此。于朝,于祭,莫不皆然。孔疏「尊者体盘四字」,岂谓视学大典可先以宴安惰傲临之?朱子集▯「以始之养也」句为▯,则此一节所谓「虑之以大也」。养以教孝弟,而孝弟之道,先圣至先师递▯之故,将养老而祭先圣先师,所以始其事者如此其大矣。
适东序,释奠于先老,遂设三老、五更、羣老之席位焉【更,平声】
正义:蔡氏邕曰:三老,三人,明天地人之道;五更,五人,眀五伦之理,以善道更迭而陈,且使人更善改过也。郑氏康成曰:三老、五更,皆年老更事致仕者,天子
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弟也。羣老无数,其礼亡。今以乡饮酒礼推之,则三老如賔,五更如介,羣老如众宾。必也孔氏颖达曰:「天子视释奠于先老毕,遂亲设三老五更之席位。」
存疑。郑氏康成曰:三老、五更各一人,名以三、五者,取象三辰、五星,天所因以照眀天下者。杜氏预曰:三老八十以上,上、中、下三等。
辨正陈氏祥道曰:古者建国,必立三卿;乡饮,必立三賔;养老,必立三老。故礼曰:「三公在朝,三老在学。」三公非一人,则三老非一人矣。汉志以徳行年高者一人为老,次一人为更。永平中拜桓荣为五更,建初中拜伏恭为三老。此汉礼之失,而郑据此以为三代之制,误矣。马氏睎孟曰:三老五更,不必数之三五也。羣老,庶人之老也。至庶人之老,其礼宜杀焉。
案三老固不止一人,然亦不必定三人,如三公之不必傋也。若如杜氏分为三等之説,将五更分为五等而可乎?此一节所谓爱之以敬也。养之所以爱之,而席位必亲设,则致其敬也。
适馔,省醴,养老之珍具,遂发咏焉。退脩之以孝养也。正义:郑氏康成曰:“适馔省醴,亲视其所有也。”发咏以乐,纳之,献之以醴。献毕而乐阕。孔氏颖达曰:“布席既毕,天子亲适陈馔之防,省视醴酒,并视养老之珍具,毕出迎老更,遂奏乐,发其歌咏。老更入,即位西阶下,天子酌醴献之,以脩行孝养之道。”陈氏祥道曰:“适馔省醴,所以眀其不敢慢也。”胡氏铨曰:“尊老,故用两君敌礼,入门而县兴。”
存疑。郑氏康成曰:「退脩之谓,既迎而入。」
案献必于堂上,未有献于阶下者。文义谓老更未入,先适馔省醴,珍羞皆具,乃发咏以进。老更,老更既进,天子乃进此馔醴与珍。献毕而天子乃退,特文省耳。此一节所谓脩之以孝养也。郑以退修之为句,非是。
反登歌,清庙既歌而语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徳音之致,礼之大者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反谓献羣老毕,皆升就席也。反就席,乃席工于西阶上,歌《清庙》以乐之。既歌,谓乐正告正歌备也。歌备而旅,旅而説父子君臣长幼之道,语合乐之所羙,以成其意。《乡射记》曰:古者于旅也语。孔氏颖达曰:反谓反席,徳音谓《清庙》之诗,致谓致极也。言説父子君臣长幼之道理防,合《清庙》文王道徳之音声理之至极也。三老五更羣老初受献毕,皆立于西阶下,东面;今皆反升就席,乃使工登堂上西阶北面,歌《清庙》之诗以乐之。又下管闲歌,合乐之后,乐正告乐备,作相为司正,乃旅酬而语,説君臣父子之善道,以成就其升歌《清庙》之意也。
案此一节,所谓行之以礼也。合语在正乐备之后,而属之升歌者,升歌《清庙》,以示徳,故以合语徳音之致系之下;而管象以示事故,以大合众以事系之。非谓合语在下管
译存疑。孔颖达说:“众人到齐之后,天子才处于至尊的地位,这是体现庄重仪态的缘故。”郑康成说:“‘始’字,是指开始建立学校。”孔颖达说:“天子”视察学校是在虞庠。从中门从虞庠进入,返回国都。第二天才去东序举行养老礼。平常视察学校则在东胶,只有举行养老礼和开始建立学校时,才在视察学校完毕后,前往东序,亲自向先世的老者释奠。如果不是开始建立学校,就不向先老释奠。陆佃说:“说先圣在后,是容许有司完成事务,从先圣那里返回复命。这与天子出征到达祢庙的意义相同。”
辨正:胡铨说:“‘始’是开始的意思,‘之’是往的意思,说的是复命后,才前往养老的地方。郑康成说是开始建立学校,是不对的。”
按:众人到齐之后,天子才处于至尊的地位,这种尊卑的定体就是这样。在朝廷,在祭祀,没有不是这样的。孔颖达疏解中“尊者体盘”四字,难道是说视察学校这样的大典可以先以宴安惰傲的态度临之吗?朱熹集注将“以始之养也”一句断为〇,那么这一节所说的就是“虑之以大也”。通过养老来教导孝悌,而孝悌的道理,是先圣到先师代代相传的缘故,将要养老而祭祀先圣先师,所以开始这件事如此重大。
前往东序,向先老释奠,于是设置三老、五更、群老的席位【更,读平声】
正义:蔡邕说:三老,是三个人,阐明天地人的道理;五更,是五个人,阐明五伦的道理,用善道更迭陈述,并且使人更善改过。郑康成说:三老、五更,都是年老更事而退休的人,天子以父兄之礼供养他们,向天下展示孝悌。群老没有定数,其礼节已失传。现在用乡饮酒礼来推想,那么三老如同宾,五更如同介,群老如同众宾。必定如此。孔颖达说:“天子视察并向先老释奠完毕后,于是亲自设置三老五更的席位。”
存疑。郑康成说:三老、五更各一人,名字用三、五,是取象于三辰、五星,这是上天用来照亮天下的。杜预说:三老八十岁以上,分上、中、下三等。
辨正:陈祥道说:古代建立国家,必定设立三卿;乡饮酒礼,必定设立三宾;养老礼,必定设立三老。所以礼说:“三公在朝,三老在学。”三公不是一个人,那么三老也不是一个人了。《汉书》以德行年高者一人为老,次一人为更。永平年间拜桓荣为五更,建初年间拜伏恭为三老。这是汉代礼制的失误,而郑康成据此认为是三代的制度,是错误的。马睎孟说:三老五更,不必是数目上的三和五。群老,是庶人的老者。至于庶人的老者,其礼节应当减杀。
按:三老固然不止一人,但也不必定为三人,就像三公不必齐备一样。如果像杜预那样分为三等之说,将五更分为五等可以吗?这一节所说的就是“爱之以敬也”。供养之所以是爱他们,而席位必须亲自设置,就是表达敬意。
前往厨房,省视醴酒,养老的珍美器具,于是发出歌咏。退下后修习孝养之道。正义:郑康成说:“适馔省醴,是亲自视察那里的所有东西。”发出歌咏以取乐,接纳他们,献上醴酒。献毕而音乐结束。孔颖达说:“布席完毕后,天子亲自前往陈列饮食的地方,省视醴酒,并视察养老的珍美器具,全部拿出迎接老更,于是奏乐,发出歌咏。老更进入,就位在西阶下,天子酌取醴酒献给他们,以修习行孝养之道。”陈祥道说:“适馔省醴,是为了表明不敢怠慢。”胡铨说:“尊重老人,所以用两君敌对的礼节,入门而悬挂乐器兴起。”
存疑。郑康成说:“退修之谓,是既迎而入。”
按:献酒必定在堂上,没有献于阶下的。文义是说老更未入,先前往厨房省视醴酒,珍羞都备齐,于是发出歌咏以进。老更,老更既进,天子才进此馔醴与珍。献毕而天子才退下,只是文字省略罢了。这一节所说的就是“脩之以孝养也”。郑康成将退修之作为一句,是不对的。
反登歌,清庙既歌而语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
正义:郑康成说:反谓献群老毕,皆升就席也。反就席,乃席工于西阶上,歌《清庙》以乐之。既歌,谓乐正告正歌备也。歌备而旅,旅而说父子君臣长幼之道,语合乐之所美,以成其意。《乡射记》曰:古者于旅也语。孔颖达说:反谓反席,德音谓《清庙》之诗,致谓致极也。言说父子君臣长幼之道理法,合《清庙》文王道德之音声理之至极也。三老五更群老初受献毕,皆立于西阶下,东面;今皆反升就席,乃使工登堂上西阶北面,歌《清庙》之诗以乐之。又下管闲歌,合乐之后,乐正告乐备,作相为司正,乃旅酬而语,说君臣父子之善道,以成就其升歌《清庙》之意也。
按:这一节,所说的就是行之以礼也。合语在正乐备之后,而归属于升歌者,升歌《清庙》,以示德,故以合语德音之致系之下;而管象以示事故,以大合众以事系之。非谓合语在下管
之前也。
下管象舞,大武大合,众以事达,有神兴,有徳也。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焉,而上下之义行矣。
译这是之前的情况。
演奏下管之乐,跳象舞,举行大武乐的大合奏,众人通过乐事来通达心意,有神灵兴起,是因为有德行。端正君臣的位分,确立贵贱的等级,这样上下的道义就实行了。
正义郑氏康成曰:「众谓所合学士也。达,有神眀天授,命周家之有神也。兴,有徳。羙文王、武王有徳,师乐为用,前歌后舞,上下之义,由清庙与武也【孔疏「师乐二句」今文《泰誓》文】孔氏颖达曰:「笙入立堂下,管中奏此象武之曲,庭中舞此大武之舞。」严氏粲曰:「古乐,歌者在上,匏竹在下。凡以人歌皆曰升歌,以管奏者皆曰下管。《周礼》大师帅瞽登歌,下管奏乐器,书言下管鼗鼓是也。清庙以人歌之,自宜升;象以管奏之,自宜下。凡乐皆有堂上堂下之乐。」陈氏祥道曰:「养老必歌《清庙》,下管《象》者,以文王善养老故也;舞《大武》,善继志述事故也。」方氏慤曰:「神之为道,疑其难通,故以达言之;徳之在人,患其不作,故以兴言之。」马氏睎孟曰:「神者藏于礼乐之中而不可知,则下管《象》舞《武》以达之;徳者亦藏于人情之闲而不可见,则下管《象》舞《武》以兴之。」
存疑:郑氏康成曰:“象,周武王伐纣之乐,以管播其声,又为之舞,皆于堂下。”孔氏颖达曰:“大武即象也。《诗》:‘维清奏象舞’,是武王作乐名‘象’。”
辨正陈氏祥道曰:「维清奏象而言,文王之典。季札观象箾、南籥,言『羙哉,犹有憾』,则象为文王乐明矣。」案养老之礼,其事甚烦。天子亲执醤而馈,执爵而酳。三公设几,六卿正履。祝鲠在前,祝噎在后。外饔、酒正犒人,乐正、笙师、舞人,各以其职来备。此所谓大合众以事其懽忻,鼓舞足以达于天地之神眀,兴起众人之徳性。正与乐之示事同,而同焉有事之中,天子之为君,三公六卿之为贵,与夫羣臣百执事之等,未尝不正。则上下之义行矣。此所谓纪之以义也。杨鳯阁説:「合语之后,天子南面,老更北面,以正君臣。天子升自阼阶,老更降自西阶,以正贵贱。」则于本文増添,而礼亦无据。
有司告以乐阕,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羣吏曰:「反养老幼于东序,终之以仁也【阕音阙】
正义郑氏康成曰:阕,终也。告君以歌舞之乐终,此所告者谓无算乐。羣吏,乡遂之官。王于燕之末而命诸侯时,朝防在此者各反养老。如此礼,是终其仁心。《孝经》説所谓诸侯归各帅于国,大夫勤于朝,州里▯于邑是也【孔疏《孝经援神契》文:▯于邑,谓希▯仰慕行之于邑也】孔氏颖达曰:羣吏,畿内乡遂之官。反养老幼于东序,王所告诸侯之辞,使之养老,皆如王家东序之礼,是终竟其仁心也。陈氏祥道曰:前言养老不及幼,及命诸侯羣吏则兼幼言之者,耆老孤子,先王未尝不兼养,然其所重特老者而已。王氏曰:幼字衍文。
是故圣人之记事也,虑之以大,爱之以敬,行之以礼,脩之以孝,养纪之以义,终之以仁。是故古之人,一举事而众皆知其徳之备也。古之君子,举大事必慎其终始,而众安得不喻焉?《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兑注作説,同悦】
正义郑氏康成曰:「虑之以大,谓先本于孝弟之道;爱之以敬,谓省其所以养老之具;行之以礼,谓亲迎之如父兄;脩之以孝养,谓亲献之;荐之纪之以义,谓既歌而语之;终之以仁,谓命诸侯归于国复自行之。」喻,犹晓也。言其为之本末露见,尽可得而知也。兑当作説。説命,书篇名,殷高宗之臣傅説之所作,典常也。念事之终始,常于学,学礼义之府也。孔氏颖达曰:「此覆説上义,一举养老之事,以示天下,而众皆知在上之道徳备具。其备具者,即虑之以大而下是也。虑之以大,是慎其始;终之以仁,是慎其终。」呉氏曰:「记事道古人养老之事也。虑,谓图谋之养老,而教孝弟于其始;徴召学士使知之者,广博是不狭小也,故曰虑之以大。老者,君所法先圣先师;又老者所法,爱其道则敬其人。将养老而释奠于先圣先师,敬所本也,故曰爱之以敬。适养老之所,首祀先老,继设席位,二者之礼最先,故曰行之以礼。具味以致爱,躬省以致敬,发咏以悦耳,献醴以悦口,如人子之养亲,故曰修之以孝养。
译郑玄解释说:“众,指所聚集的学士。达,指神明天赋,命周家具有神明。兴,指有德行。赞美文王、武王有德行,师乐得以应用,前歌后舞,上下的道义,是从《清庙》和《武》乐中体现出来的。”孔颖达疏解“师乐”两句说:“这是今文《泰誓》的内容。”孔颖达解释说:“笙师站在堂下,用管乐器演奏《象武》的乐曲,在庭院中跳《大武》的舞蹈。”严粲解释说:“古代音乐,歌者在上面,匏竹乐器在下面。凡是用人声歌唱的都叫升歌,用管乐器演奏的都叫下管。《周礼》中大师率领盲人登堂歌唱,下管演奏乐器,书中说‘下管鼗鼓’就是这个意思。《清庙》用人歌唱,自然应当升歌;《象》用管乐器演奏,自然应当下管。凡是音乐都有堂上和堂下的区别。”陈祥道解释说:“养老一定要唱《清庙》,下管演奏《象》,是因为文王善于养老;跳《大武》舞,是因为善于继承志向、叙述事迹。”方慤解释说:“神明的道理,怀疑难以通达,所以用‘达’来表述;德行在人身上,担心不能兴起,所以用‘兴’来表述。”马睎孟解释说:“神明隐藏在礼乐之中而不可知,所以下管演奏《象》、跳《武》舞来通达它;德行也隐藏在人情之中而不可见,所以下管演奏《象》、跳《武》舞来兴起它。”
存疑:郑玄说:“《象》,是周武王伐纣的音乐,用管乐器传播其声音,又为之舞蹈,都在堂下进行。”孔颖达说:“《大武》就是《象》。《诗经》说:‘维清奏象舞’,说明武王作的乐名叫‘象’。”
辨正:陈祥道说:“《维清》演奏《象》舞,说的是文王的典制。季札观看《象箾》、《南籥》,说‘美好啊,但还有遗憾’,那么《象》是文王的音乐就很明白了。”按养老的礼仪,事情非常繁琐。天子亲自拿着酱料进献,拿着酒爵漱口。三公设置几案,六卿整理鞋履。祝鲠的人在前面,祝噎的人在后面。外饔、酒正犒劳众人,乐正、笙师、舞人,各自按照职责来准备。这就是所谓大规模聚集众人以侍奉他们的欢欣,鼓舞足以通达天地神明,兴起众人的德行。正好与音乐显示事理相同,而在事理之中,天子作为君主,三公六卿作为尊贵者,以及群臣百官的等级,未曾不正。那么上下的道义就实行了。这就是所谓用道义来纪纲。杨鳯阁说:“合语之后,天子面向南,老人改面向北,以端正君臣关系。天子从东阶上升,老人从西阶下降,以端正贵贱关系。”这是在原文中增添的内容,而且礼仪上没有依据。
有司报告音乐结束,天子于是命令公、侯、伯、子、男以及群吏说:“回到东序去养老育幼,用仁爱来终结。”【阕音阙】
郑玄解释说:“阕,结束。报告君主歌舞音乐结束,这里所报告的是无算乐。群吏,指乡遂的官员。天子在宴饮结束时命令诸侯,当时朝会在这里的各诸侯回去养老。这样的礼仪,是终结其仁心。《孝经》所说诸侯回去各自率领国人,大夫勤于朝政,州里仰慕实行于邑中,就是这个意思。”孔颖达疏解《孝经援神契》说:“仰慕实行于邑中,指稀少地仰慕并实行于邑中。”孔颖达解释说:“群吏,指畿内乡遂的官员。回到东序养老育幼,是天子告诫诸侯的话,让他们养老,都像王家东序的礼仪一样,这是彻底实现其仁心。”陈祥道解释说:“前面说养老没提到幼,等到命令诸侯群吏则兼提幼,是因为耆老孤子,先王未曾不兼养,但所重视的只是老人罢了。”王氏说:“幼字是衍文。”
因此圣人记录事情,用大道来谋划,用恭敬来爱护,用礼仪来实行,用孝道来修养,用道义来纪纲,用仁爱来终结。因此古人一举事,众人就知道他的德行完备。古代的君子,做大事一定谨慎其始终,那么众人怎能不明白呢?《兑命》说:“念终始典于学。”【兑注作説,同悦】
郑玄解释说:“用大道谋划,指先本于孝悌之道;用恭敬爱护,指省察养老的器具;用礼仪实行,指亲自迎接如父兄;用孝道修养,指亲自进献;用道义纪纲,指唱歌后言语教导;用仁爱终结,指命令诸侯回国后再次实行。”喻,就是晓。说它的本末显露,完全可知。兑应当作説。《説命》,是书篇名,殷高宗的臣子傅説所作,典常。念事情的始终,常在于学,学是礼义的府库。孔颖达解释说:“这是重复上面的意思,一举养老之事,以显示天下,而众人就知道在上位的道徳完备。其完备的,就是下面‘虑之以大’等句。虑之以大,是谨慎其始;终之以仁,是谨慎其终。”吴氏说:“记事,指古人养老之事。虑,指图谋养老,而在开始教孝悌;征召学士使知晓,广博而不狭小,所以说虑之以大。老人,是君主效法的先圣先师;又是老人所效法的,爱其道则敬其人。将要养老而释奠于先圣先师,敬其所本,所以说爱之以敬。到养老的地方,首先祭祀先老,接着设置席位,这两种礼仪最先,所以说行之以礼。备味以致爱,躬省以致敬,发咏以悦耳,献醴以悦口,像人子养亲,所以说修之以孝养。”
堂上堂下之乐相继作,使人知君臣父子之贵贱,众着于上下之义,故曰纪之以义。养老礼终,又命诸侯羣吏各养老防于其国,以广仁防,故曰终之以仁。引説命者,所记自教世子学士及养老,皆学中之礼也。」
译堂上堂下的音乐相继演奏,使人知晓君臣、父子之间的贵贱等级,众人明确上下尊卑的道义,所以说用道义来规范它。养老之礼结束后,又命令诸侯和群吏各自在国内施行养老之礼,以推广仁爱之道,所以说用仁爱来终结它。引用《说命》的人,所记载的无论是教导世子、学士,还是养老,都是学校中的礼仪。」
案董文骥云:周人养老兼飨食燕之礼,一日而相因。天子袒而割牲,盖用飨礼之体,荐以为折俎之实也。执醤而馈,执爵而酳,盖因食礼之正饭、加饭、正馔、庶羞,所谓设馔也。酒正供酒无酌数,盖用燕礼一献立而举旅行酬,脱屦安坐而无算爵,以醉为度。共賔客饮酒之外,复先设醴齐,所谓省醴也。陈氏云:设席位,非立饮,则食当于西阶下,反升就席之后,馈食以醤,食礼公亲设醤也。食毕以酒酳口,食礼酳用浆,而此用酒,且酒与醤皆亲执之,盖燕礼宰夫为主人,此醤酒既亲执,则天子必自为主人,优老也。正馔之俎当兼三牲,不必用狗。《伐木》之诗有肥牡、肥羜,先儒谓天子燕礼本当不同于诸侯,加馔之羞当无过三十豆,而所谓珍具者,如罗氏共鸠及《内则》八珍之类。燕礼旅酬卿大夫,而后升歌堂上,笙闲堂下,乡饮酒礼则歌备而旅酬,此亦登歌《清庙》,下管《象》而后于旅也。语所谓惇史乞言也。声莫重于登歌,堂上之歌必有琴瑟节之,文不具也。燕礼或升歌《鹿鸣》,下管《新宫》,遂合乡乐《舞勺》。陈氏云:舞在诸乐之后,所谓冕而就舞位,朱干玉戚舞《大武》,盖舞莫重于武宿夜也。注谓以乐侑食,天子诸侯每饭有侑食之乐,而他食礼则无乐。然乐师飨食奏《鼓钟》,钟师飨食奏《燕乐》,籥师宾客飨食鼓羽籥之舞。陈氏谓食亦有乐,则此割牲馈食时,岂先有乐舞以侑食,而旅酬无算爵之后,又乐舞无算以侑酒,犹纳賔用乐,而旅复用乐与象舞。执箾以舞不在六乐之列,习之成童用之祈祷,此但以管奏其诗,非舞其箾也。管并两竹,笙巢于匏,管重于笙。大射祭享用之,燕不当用,而此用之,优老也。賔入门发咏而奏《肆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两君相见不歌《文王》,而歌《清庙》,为二王后诸侯之长,今俱用之,优老也。舞者动其容而曲随之,堂下舞六代之舞,则堂上。亦歌赉桓勺之诗,为乐歌以节之也。礼既兼用飨、食、燕,则飨有酬币,食有侑币,燕有好货,则亦有酬币。礼文不具也。礼文散见于《王制》《文王世子》《乐记》《祭义》《内则》,但各举纲目,不能贯串始末,故集其略如此。
世子之记曰:「朝夕至于大寝之门外,问于内竖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今日安。』世子乃有喜色。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世子,世子色忧,不满容。内竖言复初,然后亦复初。」朝夕之食上,世子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羞,必知所进,以命膳宰,然后退。若内竖言疾,则世子亲齐▯而养,膳宰之馔必敬视之,疾之药必亲尝之。尝馔善,则世子亦能食;尝馔寡,世子亦不能饱,以至于复初,然后亦复初【上,时掌反;齐,侧皆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朝夕,朝而朝,暮而夕也。日中又朝。文王之为世子,非礼之制,世子之礼亡,言此存其记。色忧忧浅也,不及文王。行不能正履,羞必知所进,必知亲所食也。亲犹自也。养疾者,齐▯▯冠,▯端也。敬视疾者之食,齐和所欲,或异也。亲尝试毒味也。善谓多于前,不能饱,又不及武王,一饭再饭也。复初复常所服。孔氏颖达曰:此第五节,文王之为世子,是圣人之法,故又记寻常世子之礼。方氏慤曰:文武所为,圣人之行也。世子之记,中人之行而已。圣人之制,行不制以已,故录世子之记于篇末,使后人可跂而及也。
案朱子移此节冠之篇首,孔氏谓此为世子常礼,而文武之圣有加焉,是已。但谓文武所行是圣人法,不可以为常,则非也。删之。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九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三十
礼运第九之一
正义孔氏頴达曰:案郑目録云,名礼运者,以其记五帝三王相变易隂阳转运之道,此于别録属通论。张子曰:礼运本是一片段文字,混混然一大意,湏是据大体而观之,乃能见。若字字句句细碎求之,必不能得。如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即尧舜之世,实
译查考董文骥说:周代养老的礼仪,兼有飨礼、食礼和燕礼,在一天之内依次进行。天子袒露左臂而宰割牺牲,这是采用飨礼的仪节,将肉荐献作为折俎中的实物。拿着酱来进献食物,拿着爵杯来漱口,这是因循食礼中的正饭、加饭、正馔、庶羞,也就是所说的陈设食物。酒正供应酒没有酌酒的次数限制,这是采用燕礼中一献礼后站立举杯、旅酬,脱去鞋履安坐而无限次饮酒,以喝醉为限度。在共同与宾客饮酒之外,又预先陈设醴酒,这就是所说的省醴。陈氏说:陈设席位,不是站立饮酒,那么进食应当在西阶之下,反而登上席位之后,进献食物并配上酱,这是食礼中君主亲自陈设酱。进食完毕用酒漱口,食礼漱口用浆,而这里用酒,而且酒和酱都亲自拿着,这是因为燕礼中宰夫作为主人,这里酱和酒既亲自拿着,那么天子必定自己作为主人,以优待老人。正馔的俎应当兼有三牲,不一定用狗。《伐木》这首诗中有肥牡、肥羜,先儒说天子燕礼本当不同于诸侯,加馔的羞应当不超过三十豆,而所说的珍具,如罗氏共鸠及《内则》八珍之类。燕礼旅酬卿大夫,然后升歌于堂上,笙吹于堂下,乡饮酒礼则是歌备而后旅酬,这里也是登歌《清庙》,下管《象》而后旅酬。这就是所说的惇史乞言。声音没有比登歌更重的,堂上之歌必定有琴瑟来节制,文中没有详细记载。燕礼有时升歌《鹿鸣》,下管《新宫》,于是合奏乡乐《舞勺》。陈氏说:舞在诸乐之后,所谓戴着冕就舞位,拿着朱干玉戚舞《大武》,大概舞没有比武宿夜更重的。注解说用音乐助食,天子诸侯每顿饭有助食的音乐,而其他食礼则没有音乐。然而乐师在飨食时奏《鼓钟》,钟师在飨食时奏《燕乐》,籥师在宾客飨食时鼓羽籥之舞。陈氏说食也有音乐,那么这里割牲馈食时,难道先有乐舞以助食,而旅酬无算爵之后,又乐舞无算以助酒,就像纳宾用乐,而旅酬又用乐与象舞。拿着箾跳舞不在六乐之列,习练它的成童用它祈祷,这里只是用管演奏其诗,不是舞其箾。管并两竹,笙巢于匏,管重于笙。大射祭享用它,燕礼不应当用,而这里用,是为了优待老人。宾客入门发咏而奏《肆夏》,这是天子用来享元侯的。两君相见不歌《文王》,而歌《清庙》,因为二王后诸侯之长,现在都使用,是为了优待老人。舞者动其容而曲随之,堂下舞六代之舞,那么堂上也歌赉桓勺之诗,作为乐歌来节制它。礼仪既然兼用飨、食、燕,那么飨有酬币,食有侑币,燕有好货,那么也有酬币。礼仪文辞没有详细记载。礼仪文辞散见于《王制》《文王世子》《乐记》《祭义》《内则》,但各举纲目,不能贯串始末,所以汇集其略如此。
《世子之记》说:“早晚到大寝门外,问内竖说:‘今天安好吗?怎么样?’内竖说:‘今天安好。’世子于是有喜色。如果有不安的情况,那么内竖告诉世子,世子神色忧愁,不满容。内竖说恢复如初,然后也恢复如初。”早晚进食时,世子必定在场,观察寒暖的节度,进食后问所膳羞,必定知道所进献的,以命令膳宰,然后退下。如果内竖说生病,那么世子亲自斋戒而养,膳宰的馔必定恭敬地看,生病的药必定亲自尝。尝馔好,那么世子也能食;尝馔少,世子也不能饱,以至于恢复如初,然后也恢复如初【上,时掌反;齐,侧皆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朝夕,朝而朝,暮而夕也。日中又朝。文王之为世子,非礼之制,世子之礼亡,言此存其记。色忧忧浅也,不及文王。行不能正履,羞必知所进,必知亲所食也。亲犹自也。养疾者,齐〇〇冠,〇端也。敬视疾者之食,齐和所欲,或异也。亲尝试毒味也。善谓多于前,不能饱,又不及武王,一饭再饭也。复初复常所服。孔氏颖达说:此第五节,文王之为世子,是圣人之法,故又记寻常世子之礼。方氏慤说:文武所为,圣人之行也。世子之记,中人之行而已。圣人之制,行不制以已,故录世子之记于篇末,使后人可跂而及也。
查考朱子移此节冠之篇首,孔氏谓此为世子常礼,而文武之圣有加焉,是已。但谓文武所行是圣人法,不可以为常,则非也。删之。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九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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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礼记义疏卷三十
礼运第九之一
正义孔氏頴达说:案郑目録云,名礼运者,以其记五帝三王相变易隂阳转运之道,此于别録属通论。张子说:礼运本是一片段文字,混混然一大意,湏是据大体而观之,乃能见。若字字句句细碎求之,必不能得。如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即尧舜之世,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