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礼记义疏卷七
案郑氏以为殷制者,以周制既未合,姑以此拟之,非谓实有可据也。盖者疑辞,则亦以疑存之可耳。又此特约举官制言:天子设官,有掌天事者,则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也;有掌民事者,则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也;有掌物用者,则六府、六工也。天事尊,故曰典;民事繁,故曰众。司徒掌教,司马掌兵,司空掌役,司士掌爵禄以赏善,司寇掌刑罚以惩奸,而众无不治矣。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正义,叶氏梦得曰:司徒所奉者地道,所掌者▯教。有教不可无政,故次以司马。有政不可无事,故次以司空。有政事则财用足,人轻于从善而耻于犯法,故次以司士。正羣臣之版,以诏爵禄,终以司寇。诘▯国之禁,以刑暴乱。五官各率其属而治,所以奉地道也。案天子设官之意,莫大乎敬天而勤民。上一节首举治天事者,此一节乃举治民事者。五众者,司徒养之则曰民,司马治之则曰兵,司空用之则曰役,司士升之则曰士,司寇涖之则曰隶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周官司士,则夏官之属。此别为一官者,司士掌羣臣之版,及卿大夫士庶子之数,则所统者众,与司马、司徒、司空、司寇畧等矣,所以并立为五官也。司徒之众,则六乡六遂之属是也。司马之众,则六军之属是也。司空之众,则百工是也。司寇之众,则士师、司隶之属是也。故曰典司五众。呉氏华曰:以郯子所言少昊氏之官名,则曰祝鸠氏司徒也,鴡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名与曲礼五官同。
存疑郑氏康成曰:众谓羣臣,此亦殷时制也【孔疏:知非天下众人者,以经云五众,明官各有所众,如周六官之属也】周则司士属司马,大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六官。孔氏頴达曰:立六大,以象天之六气;又置五官,以象地之五行。典司五众者,言用此五官使各守其所掌上之羣众。然此五官亦各有所领羣众,如大宰领大宗以下也;而不条出其人者,畧也。六典五众者,互言也。天尊故云典,地卑故云众。
案《周礼》惟司徒为地官,余以四官分四时,不可以地概之。且五行生于天,而成于地,不当第属之地也。
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
正义郑氏康成曰:六府主藏六物之税者,司土土均也,司木山虞也,司水川衡也,司草稻人也,司器角人也,司货丱人也【孔疏:司土于周为土均,主均平地税之政令;司木于周为山虞,虞度也,主量度山之大小所生之物;司水于周为川衡,衡平也,掌廵行川泽,平其禁令;司草于周为稻人,掌稼种下地及除草莱;司器于周为角人,掌以时徴齿角于山泽之农,供为器用;司货于周为丱人,掌金玉锡石之地,为之守禁,以时取之,以供器物。金玉曰货,故称货人。立此六官,使各主其所掌职。案:若玉府之掌金玉玩好兵器,孰非器而専举一角人?若四监之▯秩薪柴,掌葛掌荼掌染草,孰非草而専举一稻人乎?孔亦顺郑为説耳】吕氏大临曰:农以耕事贡九谷,则司土受之;山虞以山事贡木材,则司木受之;泽虞以泽事贡水物,则司水受之;圃以树事贡薪刍疏材,则司草受之;工以饬材事贡器物,则司器受之;商以市事贡货贿,则司货受之。周官司土则廪人仓人之职,司木则山虞林衡之职,司水则泽虞川衡之职,司草则委人之职,司器、司货则玉府内府之职。所入者乃农圃虞衡工商之民所贡,故曰典司六职。王氏安石曰:司徒至司土,主地事之官也。府者,物之所聚也。陈氏祥道曰:大宰理天道者也,司徒以下理人道者也,司土以下职地物者也,土工以下饬地财者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徒。」孔氏頴达曰:「殷既法天地立官,又为万物立府。」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
正义郑氏康成曰:土工陶旊也,金工筑冶凫防段
译郑玄认为这是殷代的制度,是因为周代的制度既不相合,暂且以此推拟,并非说确实有依据。‘盖’是表示怀疑的词语,那么也就以存疑的态度保留它罢了。又,这里特别只就官制而言:天子设置官员,有掌管天事的,就是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有掌管民事的,就是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有掌管物资使用的,就是六府、六工。天事尊贵,所以称为‘典’;民事繁杂,所以称为‘众’。司徒掌管教化,司马掌管军事,司空掌管劳役,司士掌管爵禄以奖赏善行,司寇掌管刑罚以惩治奸邪,这样民众就没有不被治理的了。
天子的五官叫做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他们主管五类民众。《正义》引叶梦得说:司徒奉行的是地道,掌管的是教化。有教化就不能没有政令,所以接着是司马。有政令就不能没有事务,所以接着是司空。有政令事务,财用就充足,人们就乐于从善而耻于犯法,所以接着是司士。校正群臣的名册,以宣告爵禄,最后以司寇收尾。查问国家的禁令,以刑罚惩治暴乱。五官各自率领其下属进行治理,以此来奉行地道。按:天子设置官员的意图,没有比敬天而勤民更大的了。上一节首先列举治理天事的人,这一节则列举治理民事的人。五众,司徒养育他们则称为民,司马治理他们则称为兵,司空使用他们则称为役,司士提升他们则称为士,司寇管辖他们则称为隶。
《通论》引吕大临说:周代的司士,属于夏官的下属。这里单独列为一个官职,是因为司士掌管群臣的名册,以及卿大夫、士、庶子的数目,那么他所统领的人众多,与司马、司徒、司空、司寇大致相等,所以并立为五官。司徒的民众,就是六乡、六遂的下属;司马的民众,就是六军的下属;司空的民众,就是百工;司寇的民众,就是士师、司隶的下属。所以说‘典司五众’。吴华说:根据郯子所说的少昊氏的官名,祝鸠氏是司徒,鴡鸠氏是司马,鸤鸠氏是司空,爽鸠氏是司寇,鹘鸠氏是司事。五鸠都是安抚民众的,名称与《曲礼》中的五官相同。
《存疑》引郑康成说:众指群臣,这也是殷代的制度【孔颖达疏:知道不是天下的众人,是因为经文说‘五众’,明确官员各自有所统属的民众,如同周代六官的下属一样】。周代则司士隶属于司马,大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六官。孔颖达说:设立六大,以象征天的六气;又设置五官,以象征地的五行。‘典司五众’,是说用这五个官职使各自坚守其所掌管的群众。然而这五个官职也各自有所统领的群众,如大宰统领大宗以下的人;而不详细列出这些人,是简略的缘故。‘六典’与‘五众’,是互相说明的。天尊贵所以说‘典’,地卑下所以说‘众’。
按:《周礼》中只有司徒是地官,其余四个官职分别对应四时,不能用‘地’来概括它们。况且五行生于天,而成于地,不应当仅仅归属于地。
天子的六府叫做: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他们主管六项职事。
《正义》引郑康成说:六府是主管储藏六类物品赋税的,司土即土均,司木即山虞,司水即川衡,司草即稻人,司器即角人,司货即丱人【孔颖达疏:司土在周代为土均,主管均平地税的政令;司木在周代为山虞,‘虞’是度量的意思,主管量度山的大小及所生长的物品;司水在周代为川衡,‘衡’是平的意思,掌管巡视川泽,平定其禁令;司草在周代为稻人,掌管在低洼地种植庄稼及除草;司器在周代为角人,掌管按时征收山泽农夫的齿角,供给制作器物;司货在周代为丱人,掌管金玉锡石之地,为之守禁,按时取用,以供给器物。金玉称为货,所以称货人。设立这六个官职,使各自主管其所掌管的职事。按:如果玉府掌管金玉玩好兵器,哪一样不是器物,却专门只举角人?如果四监掌管薪柴,掌管葛、荼、染草,哪一样不是草,却专门只举稻人呢?孔颖达也是顺从郑玄的说法罢了】。吕大临说:农夫以耕种之事进贡九谷,则由司土接收;山虞以山中之事进贡木材,则由司木接收;泽虞以泽中之事进贡水物,则由司水接收;园圃以种植之事进贡薪柴、饲料和疏材,则由司草接收;工匠以整治材料之事进贡器物,则由司器接收;商人以市场之事进贡货物,则由司货接收。周代的司土就是廪人、仓人的职事,司木就是山虞、林衡的职事,司水就是泽虞、川衡的职事,司草就是委人的职事,司器、司货就是玉府、内府的职事。所收入的乃是农、圃、虞、衡、工、商之民所进贡的,所以说‘典司六职’。王安石说:司徒到司土,是主管地事的官员。府,是物品聚集的地方。陈祥道说:大宰治理天道,司徒以下治理人道,司土以下职掌地物,土工以下整治地财。
《存疑》引郑康成说:‘这也是殷代的制度。周代则都隶属于司徒。’孔颖达说:‘殷代既然效法天地设立官职,又为万物设立府库。’
天子的六工,叫做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他们主管制作六种材料。
《正义》引郑康成说:土工是陶器和瓦器,金工是筑、冶、凫、防、段
桃也,石工玉人磬人也,木工轮舆弓庐匠车梓也,兽工圅鲍韗韦裘也,惟草工职亡,盖谓作萑苇之器也【孔疏:考工记:陶人为甗,旊人为簋,即土工也;筑氏掌为削,削谓书刀;冶谓煎金,石冶氏掌戈防,故因呼煎金为冶;凫氏世能为钟,以供乐器;防氏世能为量器,谓豆区鬴钟之属;段氏主作钱镈田器;桃氏为刃,刃刀劒之属,此即金工也;玉人作圭璧,磬人作磬,玉及磬出于石,故谓石工也;轮谓车轮,舆谓车牀,车难不能一人独成,各有所善,故轮舆不同;弓能作弓者,庐能作戈防柲者,匠能作宫室之属者,车谓能作大车及羊车,梓谓杯勺笋虡之属,此七物并用木,故曰木工也;圅谓能作甲铠,鲍谓能治皮作甲,韗谓考工记韗人为皋陶鼓,木谓能以皮冒鼓者,韦熟皮为衣及韎韐者,裘谓带毛狐裘之属,考工记韦裘二职存,此物并用兽皮,即兽工也】孔氏頴达曰:既有六府之物,宜立六工以作为器,物工能也,言能作器物者也,草工谓以萑苇作盛食之器及苇席之属也,立此六工使典制六府之财物。叶氏梦得曰:六者造之于人则曰工,见之于用则曰材,治天下至于各成其材,此先王所以裁成辅相以左右民而治也。
译桃氏,石工、玉人、磬人,木工、轮人、舆人、弓人、庐人、匠人、车人、梓人,兽工、函人、鲍人、韗人、韦人、裘人,唯独草工的职掌失传,大概是指制作萑苇器具的工匠【孔颖达疏:《考工记》说:陶人制作甗,旊人制作簋,这就是土工;筑氏掌管制作削刀,削指书刀;冶指冶炼金属,石氏掌管制作戈矛,所以因此称冶炼金属为冶;凫氏世代擅长制作钟,以供乐器使用;防氏世代擅长制作量器,指豆、区、鬴、钟之类;段氏主管制作钱镈等农具;桃氏制作刀刃,指刀剑之类,这就是金工;玉人制作圭璧,磬人制作磬,玉和磬都出自石头,所以称为石工;轮指车轮,舆指车厢,车难以由一人独自完成,各自有所擅长,所以轮人和舆人不同;弓人制作弓,庐人制作戈矛的柄,匠人制作宫室之类,车人制作大车和羊车,梓人制作杯勺、笋虡之类,这七种都使用木材,所以称为木工;函指制作甲铠,鲍指处理皮革制作甲胄,韗指《考工记》中韗人制作皋陶鼓,木指能用皮革蒙鼓的人,韦指用熟皮制作衣物和韎韐的人,裘指带毛的狐裘之类,《考工记》中韦人和裘人两种职掌尚存,这些物品都使用兽皮,就是兽工】孔颖达说:既然有六府的物资,就应当设立六工来制作器物,物工能,是说能够制作器物的人,草工是指用萑苇制作盛放食物的器具以及苇席之类的人,设立这六工来掌管六府的财物。叶梦得说:这六种,由人来制造就称为工,体现在用途上就称为材,治理天下达到使各种材料都发挥其作用,这就是先王用来裁成辅相以辅助百姓而治理天下的原因。
存疑。郑氏康成曰:「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陆氏佃曰:「考工记曰:『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埴之工二。』土工盖▯埴之工,金工盖攻金之工,石工盖刮摩之工,木工盖攻木之工,兽工盖攻皮之工,草工盖设色之工。若以蓝为青,以防为紫,以蒨为红,以菉为黄之类是也。或曰:『草读如字,今俗作皂,非正也。』殷人尚质,故设色之工谓之草工。
案六材皆当归之府。今六府有土、木、草,而无金、石、兽;六工有土、木、草,而无水、器、货者,水无借于人工,金、兽之材于器货中兼之也。又案先六,大立五官,以天下之贤立天下之政,而不尸其功;设六府考六工,以天下之材供天下之用,而不私其有。则此数节虽未及建官之详,而所为治天、治人、治物者,已提其要。百王损益虽殊,而大指要莫外此矣。
五官致贡曰享【享许两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贡,功也;享,献也。致其歳终之功于王,谓之献也。周礼太宰歳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防,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叶氏梦得曰:功罪不进于上,则下之情不通;黜陟不行于下,则上之权不立。故五官各致其贡以通于王,六职所分者内事,则献事;六大所职者▯治,则攷治;五官所职者众,则献功;六府所职者物,则献业。王于是攷其贡而加之黜陟,此所以道揆于上,法守于下,为治之所以成终成始也。故曰:五官致贡,曰享贡,言其造于下而有所进;享,言其通于上而有所舍。
存异,熊氏安生曰:「五官,五等诸侯。」孔氏頴达曰:「五官,后一,天官;二,地官;三,六府;四,六工;五,歳终。王后之属,致蚕织之功。天官以下,各献其职之功。」
辨正孔氏頴达曰:「五官致贡,谓上天子之五官,司徒以下,故下云『五官之长曰伯』,大宰总摄羣职,总受五官之贡,故不入其数。若以五官为后以下,则下云『五官之长』,岂有长于后乎?」熊氏以为五等诸侯,亦非也。案此结上四节,六大不言贡,天事无可贡也。六府、六工不言贡,治物原以为民,总不越民事中也。
五官之长曰伯,是职方。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长竹丈反,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五官之长谓为三公者,周礼九命作伯【孔疏:即三公加一命出为分陜二伯者也】职主也,是伯分主东西者。春秋传曰:自陜以东,周公主之;自陜以西,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是或为氏。曰:天子之吏,摈者辞也【孔疏:摈谓天子接宾之人,天子之吏亦当言名记者畧之】春秋传曰:王命委之三吏,谓三公也【孔疏:郑引之证呼三公并为吏之意也】称之以父与舅,亲亲之辞也。外,自其私土之外,天子畿内。孔氏頴达曰:自此至曰▯,总论二伯及州牧诸侯称谓。畿外之大,莫大于二伯,故此先言之。五官即司徒以下五官也。云长者,三公无职,故不在五官之中。伯长也,言此二伯为内外官之长。是职方者,言二伯于是职主当方之事也。若摈者传辞于天子,则称此二伯为天子之吏。若三公与王同姓者,王呼为伯父,伯者长大之名,父乃同姓重亲之称也。伯舅,异族重亲之名也。异族无父称,故呼为伯舅。二伯若与九州及四夷之诸侯言,则自谓天子之老,系于天子,威逺国也。外者,其私土采地之外也,而犹在王畿之内。如周公食邑于周,向国外之人,其自称曰公也。其国采地内也,与采地内臣民言,则自称曰君。既主分陜,又在王朝,嫌不正为采地君,故明之也【案:于外曰公,诸侯之国称之,如宰周公也;于国曰君,其臣民称之,皆曰我君,非其自称也】方氏慤曰:二伯之尊于天子,有賔道,故传辞于天子,而其人谓之摈也。
通论孔氏頴达曰:「摈呼在朝,三公为天子之吏。然《玉藻》伯曰:『天子之力臣者,谓介传命,称天子力臣。摈者受辞,传
译存疑。郑康成说:“这也是殷代的制度。周代则都隶属于司空。”陆佃说:“《考工记》说:‘凡是加工木材的工匠有七种,加工金属的工匠有六种,加工皮革的工匠有五种,从事染色的工匠有五种,从事刮磨的工匠有五种,从事陶土的工匠有两种。’土工大概属于陶土工匠,金工大概属于金属工匠,石工大概属于刮磨工匠,木工大概属于木材工匠,兽工大概属于皮革工匠,草工大概属于染色工匠。比如用蓝草染青色,用防染紫色,用蒨染红色,用菉染黄色之类就是。有人说:‘草字读本音,现在俗写作皂,是不正确的。’殷人崇尚质朴,所以把染色工匠称为草工。”
按:六种材料都应该归属于府。现在六府中有土、木、草,而没有金、石、兽;六工中有土、木、草,而没有水、器、货,这是因为水不需要借助人工,而金、兽的材料包含在器货之中了。又按:先设立六官,大大确立五官,用天下的贤才来建立天下的政事,而不独占其功劳;设立六府考察六工,用天下的材料来供给天下的使用,而不私有其所有。那么这几节虽然还没有谈及建立官职的详细情况,但治理天、治理人、治理物的要点,已经提纲挈领地指出了。历代帝王增减虽然不同,但大旨要点没有超出这个范围的。
五官进献贡品叫做享【享,音许两】
正义郑康成说:贡,是功绩;享,是进献。向王进献年终的功绩,叫做献。《周礼》太宰在年终时命令百官各自整顿其政务,接受其考核,听取其汇报,并告诉王进行废置。叶梦得说:功绩罪过不上达,那么下情就不通畅;黜陟不施行于下,那么上权就不确立。所以五官各自进献贡品以通达于王,六职所分管的是内事,就进献事务;六大所职掌的是〇治,就考察治理;五官所职掌的是众人,就进献功绩;六府所职掌的是物品,就进献业绩。王于是考察他们的贡品而加以黜陟,这就是在上以道义衡量,在下以法律遵守,为治之所以能够善始善终的原因。所以说:五官进献贡品,叫做享;贡,是说它从下而上有所进献;享,是说它通达于上而有所舍弃。
存异,熊安生说:“五官,指五等诸侯。”孔颖达说:“五官,一是后,天官;二是地官;三是六府;四是六工;五是年终。王后的属官,进献蚕织的功绩。天官以下,各自进献其职守的功绩。”
辨正孔颖达说:“五官进献贡品,是指上天子的五官,司徒以下,所以下文说‘五官之长叫做伯’,大宰总摄群职,总受五官的贡品,所以不在其数。如果把五官理解为后以下,那么下文说‘五官之长’,难道有长于后的吗?”熊氏认为五官是五等诸侯,也是不对的。按:这里总结上面四节,六大不言贡,因为天事无可进献。六府、六工不言贡,因为治理物品原本是为了百姓,总不超出民事的范围。
五官之长叫做伯,是职方。他们在天子面前作为傧相时,被称为天子之吏。天子同姓,称为伯父;异姓,称为伯舅。在诸侯面前自称,叫做天子之老;在外部,叫做公;在其国内,叫做君【长,音竹丈,下同】
正义郑康成说:五官之长指的是三公,周礼九命为伯【孔疏:即三公加一命出为分陕二伯】,职主,是指伯分主东西的人。《春秋传》说:自陕以东,由周公主之;自陕以西,由召公主之。一人在内,是或为氏。说:天子之吏,是傧相的辞令【孔疏:傧指天子接待宾客的人,天子之吏也应当说名,但记载略去了】《春秋传》说:王命委之三吏,指的是三公【孔疏:郑引此证明称三公都为吏的意思】称之以父与舅,是亲亲的辞令。外,指其私土之外,天子畿内。孔颖达说:从此到曰〇,总论二伯及州牧诸侯的称谓。畿外的大臣,没有比二伯更大的,所以这里先说。五官即司徒以下五官。说长者,三公无职,所以不在五官之中。伯是长,说这二伯是内外官之长。是职方者,说二伯于是职主当方之事。如果傧相传辞于天子,则称这二伯为天子之吏。如果三公与王同姓,王呼为伯父,伯是长大的名字,父是同姓重亲的称呼。伯舅,是异族重亲的名字。异族无父称,所以呼为伯舅。二伯如果与九州及四夷的诸侯说话,则自谓天子之老,系于天子,威远国也。外者,是其私土采地之外,而犹在王畿之内。如周公食邑于周,向国外之人,其自称曰公也。其国采地内,与采地内臣民言,则自称曰君。既主分陕,又在王朝,嫌不正为采地君,故明之也【按:于外曰公,诸侯之国称之,如宰周公也;于国曰君,其臣民称之,皆曰我君,非其自称也】方慤说:二伯之尊于天子,有宾道,所以传辞于天子,而其人谓之傧也。
通论孔颖达说:“傧呼在朝,三公为天子之吏。然而《玉藻》伯曰:‘天子之力臣者,谓介传命,称天子力臣。傧者受辞,传
于天子,则曰天子之吏。』案晋文公为二伯,《左传》僖二十八年王曰:『叔父不称伯者,以州牧之礼命之也。』昭九年云:『伯父惠公』,又云:『我在伯父』,犹衣服之有▯冕。以晋为州牧,又为二伯也。周公分陜为二伯,诗称王曰:『叔父』者,成王以本亲命之也。晋文侯仇为伯,而《尚书》云:『父义和』,不云伯者,亲之也。」
译对于天子,就称他为天子的官吏。』考证晋文公担任二伯,《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周王说:『叔父不称伯,是因为用州牧的礼仪任命他。』昭公九年说:『伯父惠公』,又说:『我在伯父这里』,这就像衣服上有〇冕一样。因为晋国既是州牧,又是二伯。周公分陕而治为二伯,诗中称王为:『叔父』,这是成王依据原本的亲属关系来任命他的。晋文侯仇担任伯,而《尚书》说:『父义和』,不称伯,是因为亲近的缘故。」
存异,朱氏申曰:「五官即五等诸侯,伯其长也。」
案二伯为六官长,记不言六官而言五官者,大宰尊即为长,不待言。五官中又命一人为二伯也。盖三公即六卿之兼官,而二伯即三公之分职。顾命召六卿,而召公、毕公、毛公即三公,毕公率东方诸侯,召公率西方诸侯,即二伯。不必三公止论道,不分职,亦不必一公处内,二公处外,亦不以东伯尊,西伯次也。朱氏申以五官为诸侯,误。
总论游氏桂曰:古者封建,有官有爵,有同姓异姓之亲。曰牧、曰伯,官也;曰公、曰子,爵也。曰伯父、伯舅、叔父、叔舅,亲也。天子之三公及二王之后称公,余则以国大小列为侯、伯、子、男。在四夷有子男而无侯、伯,此其为爵之法九州各建其牧,九牧之职各治其州之诸侯,二伯之职分治九州之牧。《书》曰:“以倡九牧”,是也。九州之牧各择其贤侯为之,而二伯则三公为之,此其分职之法也。方三代封建之始,其所封者,非王之父兄子弟,则其婚姻也;非婚姻则谓之庶姓。庶者,卑之也。其言“庶方小侯”,犹庶姓也。国大而爵尊,则以伯称之为二伯者是也;国差小而爵差卑,则以侯称之为九州之牧者是也。因其国与爵与为伯叔之称,所以皆称父者,假以成王言之,当时诸侯所谓“文之昭”也,则其诸父也;齐王舅也,于周世为婚姻,称父云者,皆本其始封而言;称舅云者,本其婚姻而言,此亲亲之等也。古者君臣之际,有亲亲之道焉,有宾主之道焉,有君臣之道焉,三者并行,所谓至文也。后世君臣之际,尊卑相临,亲亲之道丧,而君臣之恩乖;宾主之道丧,而君臣之礼废。恩礼交亡,所恃者薄而専从事于法矣。
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于外曰侯,于其国曰君。
正义郑氏康成曰:毎一州之中,天子选诸侯之贤者以为之牧也【孔疏:选取贤侯一人,加一命使主一州为牧】周礼》曰:「乃施典于▯国,而建其牧。牧尊于大国之君,而谓之叔父辟二伯也。」亦以此为尊礼,或损之而益谓此类也。二王之后不为牧,外自其国之外,九州之中曰侯者,本爵也。孔氏頴达曰:「殷曰伯,此曰牧,据《周礼》也。若入天子,」
之国则自称曰牧,牧养也,言其养一州之人,《周礼》八命作牧是也。伯不言入天子之国者,伯不出,故不言入耳。此不云摈于天子者,记者畧之也。自称曰侯,若与国内臣民言,犹自称为君也【案:为牧者必侯,故他国称曰侯。其本爵各君其国,故其臣民称之皆曰君,亦非自称也】朱氏申曰:九州之长,九州各有其长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牧者,九州诸侯之长也,各有所封之国。所谓其国者,所封之国也。于外者,非所封之国也。曰公、曰侯者,以爵称臣民之辞也。曰君者,以事称父与舅,以姓同异而别也。伯与叔,以位尊卑而别也。必谓之父与舅,尊之亲之之辞也。」《觐礼》曰:「同姓大国则曰伯父,其异姓则曰伯舅;同姓小▯则曰叔父,其异姓则曰叔舅。」则天子所以待天下诸侯大国之礼,视三公;小▯之礼,视九牧也。黄氏震曰:「叔父、叔舅,次于内之伯也。」
案《郊特牲》云:天子无客礼。又曰:诸侯不敢祖天子。故虽同体属,在昆弟之称者,一以同姓、异姓始封之称,称之曰伯父、叔父,曰伯舅、叔舅。而于同姓国之卿大夫,但称伯氏、叔氏,不称父。于异姓国之卿,但称舅氏,不称伯叔。明杀也。此正前所谓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之义。
存疑,孔氏頴达曰:「二王之后不为牧者,以其先祖常为天子,统领海内,恐为牧有専权之心。」
案此以私心度先王也。二王之后,始皆公,不以公为牧,尊之也。王防称「夏公」「殷公」,杞后自降侯伯耳。
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于内自称曰“不谷”,于外自称曰“王”。老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九州之外长也。天子亦选其诸侯之贤者以为之子。子犹牧也。入天子之国
译存异,朱氏申说:“五官就是五等诸侯,伯是他们的首领。”
按:二伯是六官的首领,《礼记》不说六官而说五官,是因为大宰地位尊贵自然就是首领,不必多说。在五官中又任命一人为二伯。大概三公就是兼任六卿之职,而二伯就是三公的分职。《顾命》篇召见六卿,而召公、毕公、毛公就是三公,毕公率领东方诸侯,召公率领西方诸侯,就是二伯。不必认为三公只议论治国大道,不分具体职事,也不必认为一位公在内朝,两位公在外朝,也不以东伯尊贵、西伯次之。朱氏申把五官解释为诸侯,是错误的。
总论游氏桂说:古代实行分封制,有官职有爵位,有同姓异姓的亲属关系。叫牧、叫伯,是官职;叫公、叫子,是爵位。叫伯父、伯舅、叔父、叔舅,是亲属称谓。天子的三公以及二王之后称为公,其余则根据国家大小列为侯、伯、子、男。在四夷地区只有子男而没有侯、伯,这是爵位的制度。九州各自设立牧,九牧的职事各自治理本州的诸侯,二伯的职事分别治理九州的牧。《尚书》说:“以倡导九牧”,就是这个意思。九州的牧各自选择贤能的侯来担任,而二伯则由三公担任,这是分职的制度。当夏商周三代开始分封时,所封的人,如果不是王的父兄子弟,就是姻亲;不是姻亲就称为庶姓。庶,是卑下的意思。所说的“庶方小侯”,就像庶姓一样。国家大且爵位尊,就称为伯,即二伯;国家稍小且爵位稍卑,就称为侯,即九州的牧。根据他们的国家和爵位称为伯叔,所以都称为父,假以成王来说,当时诸侯所谓“文之昭”的,就是他的诸父;齐王是舅父,在周代属于姻亲,称为父,都是根据他们最初受封的情况而言;称为舅,是根据姻亲关系而言,这是亲疏尊卑的等级。古代君臣之间,有亲亲之道,有宾主之道,有君臣之道,三者并行,这就是所谓的至文。后世君臣之间,尊卑相临,亲亲之道丧失,君臣之恩情乖离;宾主之道丧失,君臣之礼仪废弛。恩情和礼仪都丧失了,所依赖的只是薄情,而专门从事于法治了。
九州的长官进入天子的国家,称为牧。天子同姓的,称为叔父;异姓的,称为叔舅。在外称为侯,在本国称为君。
正义郑氏康成说:每一州之中,天子选择诸侯中的贤者来担任牧【孔疏:选取贤侯一人,加一命使主管一州为牧】《周礼》说:“于是将典章施于各国,并建立牧。牧的地位高于大国之君,而称为叔父,是为了避开二伯。”这也是为了表示尊礼,或者降低一些而提升这类称呼。二王之后不担任牧,外,指本国之外,在九州之中称为侯,这是本来的爵位。孔氏颖达说:“殷代称为伯,这里称为牧,是依据《周礼》。如果进入天子之国,”
就自称曰牧,牧是养育的意思,说他们养育一州之人,《周礼》八命作牧就是这个意思。伯不说进入天子之国,是因为伯不出行,所以不说进入罢了。这里不说在天子面前由傧相引导,是记录者简略了。自称曰侯,如果与国内臣民说话,还自称为君【按:担任牧的必定是侯,所以其他国家称他为侯。他本来的爵位各自统治本国,所以他的臣民称他都为君,也不是自称】朱氏申说:九州之长,是九州各自有其长官。
通论吕氏大临说:“牧,是九州诸侯的长官,各自有所封的国家。所说的其国,就是所封的国家。于外,指非所封的国家。曰公、曰侯,是以爵位称呼臣民的言辞。曰君,是以事务称呼父与舅,以姓氏同异来区别。伯与叔,以地位尊卑来区别。必定称为父与舅,是尊崇和亲近的言辞。”《觐礼》说:“同姓大国则称为伯父,异姓则称为伯舅;同姓小国则称为叔父,异姓则称为叔舅。”那么天子对待天下诸侯大国的礼仪,比照三公;小国的礼仪,比照九牧。黄氏震说:“叔父、叔舅,是次于内朝的伯。”
按:《郊特牲》说:天子没有客礼。又说:诸侯不敢以天子为祖。所以虽然同体亲属,在兄弟称谓中,一律以同姓、异姓始封的称谓,称为伯父、叔父,称为伯舅、叔舅。而对于同姓国的卿大夫,只称伯氏、叔氏,不称父。对于异姓国的卿,只称舅氏,不称伯叔。这是明显的降杀。这正是前面所说的朝见诸侯、分职、授政、任功,称为“予一人”的意义。
存疑,孔氏颖达说:“二王之后不担任牧,是因为他们的先祖曾经是天子的统领海内,担心担任牧会有专权之心。”
按:这是以私心揣度先王。二王之后,起初都是公,不以公担任牧,是尊崇他们。王防称“夏公”“殷公”,杞后自己降为侯伯罢了。
那些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即使强大也称为“子”,在内自称曰“不谷”,在外自称曰“王”。
正义郑氏康成说:指九州之外的长官。天子也选择他们诸侯中的贤者来担任子。子就像牧一样。进入天子之国
曰子。天子亦谓之子。虽有侯伯之地,本爵亦不过子,是以同名曰子。不谷与民言之,谦辞。谷,善也。称王老,威逺国也。外亦其戎狄之中。孔氏頴达曰:选贤者为子,不知防国立一人,卑不得名为牧,又不得谓为父舅。其本爵不过子男,若本爵是男,亦谓为子,举其髙者言之也。或有多功益土,虽加侯伯之地,而爵不得进,终守子男以卑逺故也。不言入天子国,不云摈畧之四夷之君,去王逺,由有归往之义,贤始得为长,故以王老为称也。
译称为“子”。天子也称他们为“子”。虽然拥有侯、伯等级的封地,但原本的爵位也不过是子爵,因此同样称为“子”。“不谷”是我对民众说话时的谦辞。“谷”意为善。称“王老”,是为了显示威德远播至远方之国。外部地区也属于戎狄之中。孔颖达说:选拔贤能的人称为“子”,不知道防备国家设立一人,地位卑微不能称为“牧”,也不能称为“父”或“舅”。他们原本的爵位不过是子爵或男爵,如果原本爵位是男爵,也称其为“子”,这是举其较高的爵位来说。有的人因功劳多而增加封地,虽然加封了侯、伯等级的土地,但爵位不能晋升,最终仍保持子爵或男爵的身份,这是因为地位卑微且地处偏远。不说他们进入天子之国,也不说他们是被摈弃略去的四夷之君,因为远离王都,仍有归附往来的意义,贤能者才能成为首领,所以用“王老”来称呼他们。
通论「陈氏祥道曰:治六乡,以天子六卿;治九州,以诸侯九牧,以强其干。九州之外,疆域虽大,爵不过子;小者入天子国,止曰人,以弱其枝。」叶氏梦得曰:「四海之外,先王所主者畧,故曰『外薄四海』,咸建五长,使之自长其类而已。夷、蛮、戎、狄,能自养其类,则皆通曰子。子,言其道足以养人。此呉、楚虽大,亦称子也。」
存异。陆氏佃曰:「公羊传曰:名不若字,字不若子。」
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于外曰子,自称曰▯。正义:郑氏康成曰:「谓戎狄子男君也。男者于外亦曰子,举尊言之。」孔氏頴达曰:「庶,众也。小侯,四夷之君,非为牧者也。以其贱故曰众方也。若入王国,自称曰某人,若牟人、介人也。六服之内但举伯之与牧,不显其余诸侯。九州之外,既举大国之子,又举其余小国者,以六服诸侯下文别更具显。」方氏慤曰:「庶方小侯亦九州之外也。以其非长故曰庶方,以其非大故曰小。虽大不过子,而小乃谓之侯者,盖五等之爵通谓之诸侯。入天子之国则曰某人,则不以其爵称,且贱而畧之也。于外曰子,则称之以爵矣。以入内则屈,出外则伸故也。小侯亦有男,特举子以槩之耳。于外曰子而不言自称,则人称之故也。自称曰▯而不曰内外,则通内外可知。」
通论吕氏大临曰:「自称曰▯,又下于王老也。」《春秋》楚子称「不谷」,从其称也。齐桓公对楚屈完称「不谷」,以自卑之辞答楚也。鲁吊宋灾,宋闵公称「▯」,《▯》曰:「列国有凶称「▯」,礼也,亦自贬之称也。」
辨正黄氏震曰:「叶氏以小侯为附庸,▯非盖附庸不自达于天子,亦无子男之爵。」
总论:邵氏囦曰:“五官致贡,曰享,以下至此,皆因其人而定其所称之名。盖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圣人所以汲汲于此者,非较轻重于一言一字之闲也。”
天子当依而立,诸侯北靣而见,天子曰觐。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靣,诸侯西靣,曰朝【依,本作扆,同于岂反;见,贤遍反;宁,徐珍吕反】正义郑氏康成曰:诸侯春见曰朝,受贽于朝,受享于庙,生气文也;秋见曰觐,一受之于庙,杀气质也。朝者位于内朝而序进【孔疏:此内朝即路门外朝,对皋门内三槐九棘之外朝,故称内也。若对路寝,又为外,故《文王世子》云“朝于外朝”则以官是也。诸侯入庙门,更服朝服,执贽入应门而行礼,故王当宁以待诸侯,次第而进,故曰序进】觐者位于庙门外而序入【孔疏:其宿受位次在庙门外,至上摈进之,乃于位次第而入,故云序入也】王南靣立于依宁而受焉【孔疏:当依、当宁,王皆南靣也】夏宗依,春冬遇依,秋【孔疏:隂阳同,各相依也】觐礼今存,朝宗遇礼亡。孔氏頴达曰:此论诸侯四时朝觐宗遇之法。依状如屏风,以绛为质,髙八尺,东西当户牖之闲,绣为斧文,亦曰斧依。故觐礼云:“天子设斧依于户牖之闲。”郑注:“如今绨素屏风,有绣斧文,所以示威也。”《尔雅》云:“户牖之闲谓之扆。”设依于庙堂户牖之闲,当依而立,是秋于庙受觐礼也。诸侯来朝至近郊,王使大行人皮弁用璧迎劳诸侯,亦皮弁从使者入受舍听命。朝之日,庙门外同姓西靣北上,异姓东靣北上。质明,诸侯裨冕,先释币于齐车之行,主天子衮冕在庙,当依前南靣而立,不迎宾。诸侯自庙门外位,天子使上摈进诸侯,诸侯入庙门右坐,奠圭玉而再拜。所以奠圭玉者,卑见于尊,奠贽不授也。摈者命升西阶,亲授诸侯,于是坐取圭玉,升堂,王受玉,是当依而立之时也。王既受玉,诸侯降阶并北靣再拜稽首,摈者延之使升成拜,是北靣曰觐。所以同北靣者,觐遇秋冬隂杀之时,其气质敛,故并于一处受之,不布散也。当宁而立,此为春夏受朝时。也宁者,《尔雅》云:“门屛之闲谓之宁。”屛在路门外,近应门。郭注云:“人君视朝所宁立处。”王既立宁,诸侯次第而进。诸公在西,诸侯在东而朝王。阳气文舒而布散,故分于两处也
译通论:陈祥道说:“治理六乡,依靠天子的六卿;治理九州,依靠诸侯的九牧,以此来强化主干。九州之外,疆域虽然广大,爵位不超过子爵;小的进入天子之国,只称为‘人’,以此来削弱枝节。”叶梦得说:“四海之外,先王所管辖的较为简略,所以说‘外薄四海’,都设立五长,让他们各自统领自己的族群罢了。夷、蛮、戎、狄,能够自我养育其族群,就都通称为子。子,是说他们的道足以养育人民。这就是吴、楚虽然强大,也称子爵的原因。”
存异。陆佃说:“《公羊传》说:名不如字,字不如子。”
庶方小侯进入天子之国称为某人,在外面称为子,自称称为〇。正义:郑康成说:“这是指戎狄中的子爵和男爵君主。男爵在外面也称为子,是举尊称而言。”孔颖达说:“庶,众多。小侯,四夷的君主,不是作为牧伯的。因为他们地位卑贱,所以称为众多方国。如果进入王畿,自称某人,比如牟人、介人。六服之内只举出伯和牧,不显明其余诸侯。九州之外,既然举出了大国之子,又举出其余小国,是因为六服诸侯在下文别处已经详细显明。”方慤说:“庶方小侯也在九州之外。因为他们不是长官,所以称为庶方;因为他们不是大国,所以称为小。虽然大也不过是子爵,而小的却称为侯,大概是因为五等爵位通称为诸侯。进入天子之国就称为某人,就不以爵位称呼,并且因为卑贱而简略对待。在外面称为子,就以爵位称呼了。这是因为进入内部就屈从,出来外部就伸展的缘故。小侯中也有男爵,特别举出子爵来概括罢了。在外面称为子而不说自称,是因为别人称呼的缘故。自称称为〇而不说内外,那么贯通内外就可以知道了。”
通论:吕大临说:“自称称为〇,又低于王老了。”《春秋》中楚子称“不谷”,是顺从他的称呼。齐桓公对楚国的屈完称“不谷”,是用自谦的言辞回答楚国。鲁国吊唁宋国的火灾,宋闵公称“〇”,《〇》说:“列国有凶事称‘〇’,是合乎礼的,也是自我贬低的称呼。”
辨正:黄震说:“叶氏把小侯当作附庸,〇不是附庸,因为附庸不能直接通达天子,也没有子男之爵。”
总论:邵囦说:“五官进献贡品,称为享,从以下到这里,都是根据其人而定其所称之名。大概名正了言语就顺,言语顺了事情就能成功。圣人之所以急切于此,并不是在一言一字之间计较轻重。”
天子应当靠着扆而立,诸侯北面而见,称为觐。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称为朝【依,本作扆,音同于岂反;见,音贤遍反;宁,音徐珍吕反】。正义:郑康成说:诸侯春天朝见称为朝,在朝接受贽礼,在庙接受享礼,是生气文饰;秋天朝见称为觐,在庙一次性接受,是杀气质朴。朝见的位置在内朝而依次前进【孔疏:这内朝就是路门外的朝,相对于皋门内三槐九棘的外朝,所以称为内。如果相对于路寝,又为外,所以《文王世子》说“朝于外朝”就是以官职而言。诸侯进入庙门,更换朝服,手持贽礼进入应门行礼,所以王当宁以等待诸侯,依次前进,所以叫序进】。觐见的位置在庙门外而依次进入【孔疏:他们住宿接受位次在庙门外,等到上摈引进他们,才在位次依次进入,所以说序入】。王南面立于依宁而接受【孔疏:当依、当宁,王都是南面】。夏宗依,春冬遇依,秋【孔疏:阴阳相同,各自相依】。觐礼现在还存在,朝、宗、遇礼已亡。孔颖达说:这是论述诸侯四季朝觐宗遇的法则。依的形状像屏风,以绛色为质地,高八尺,东西对着户牖之间,绣有斧文,也叫斧依。所以觐礼说:“天子在户牖之间设置斧依。”郑注:“如同现在的绨素屏风,有绣斧文,用来显示威严。”《尔雅》说:“户牖之间称为扆。”在庙堂户牖之间设置依,当依而立,这是秋天在庙接受觐礼。诸侯来朝到达近郊,王派大行人穿着皮弁用璧迎接慰劳诸侯,也穿着皮弁跟随使者进入接受舍命听令。朝见那天,庙门外同姓西面北上,异姓东面北上。天亮时,诸侯穿着裨冕,先在齐车之行释币,主天子穿着衮冕在庙,当依前南面而立,不迎宾。诸侯从庙门外位置,天子派上摈引进诸侯,诸侯进入庙门右边坐下,放下圭玉而再拜。所以放下圭玉,是因为卑贱者见尊贵者,放下贽礼不直接授予。摈者命令升西阶,亲自授予诸侯,于是坐下取圭玉,升堂,王接受玉,这是当依而立的时候。王既接受玉,诸侯降阶并北面再拜稽首,摈者延请他们升成拜,这是北面称为觐。所以同北面的原因,是觐遇在秋冬阴杀之时,其气质收敛,所以并在一处接受,不分散。当宁而立,这是春夏受朝的时候。宁,《尔雅》说:“门屏之间称为宁。”屏在路门外,靠近应门。郭注说:“人君视朝所宁立之处。”王既立于宁,诸侯依次前进。诸公在西,诸侯在东而朝王。阳气文舒而布散,所以分在两处。
。地道尊右,故诸公在西。受朝竟,然后入庙受享也。项氏安世曰:“朝以行礼,觐以献功。行礼则异等威,辨仪物,盛朝防之礼,以示众庶,故君于外而立,臣分班而见也。献功则南靣而听治,北靣致之,故受之于内而一其向也。”朝者,正礼之名;觐,主于见而已。案天子廵守之明歳,侯服来朝;二歳,甸服来;三歳,男服来;四歳,采服来;五歳,卫服来;六歳,要服来。此诸侯述职之事,不期而自来者也。春朝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冬遇以协诸侯之虑,时防以▯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此天子有命,诸侯乃来者也。其诸侯之自来者,大约东诸侯多于春,南诸侯多于夏,西秋,北冬也。周分九服,而朝止六服者,▯畿之内诸侯,即公卿,无论任六官者,朝夕在廷;即无官者,亦时有事焉,不可以歳计也。外诸侯至卫服已,曰宾,不享其贽矣。至要服则来不拒,去不追。故《周官》曰“六服”,又曰“五服”也。今《周礼》尽亡,所存止《觐礼》一篇,▯亦不可専指秋觐。
译地道以右为尊,所以各位诸侯都在西边。接受朝见完毕后,然后进入宗庙接受祭享。项氏安世说:“朝见是为了行礼,觐见是为了献功。行礼就要区分等级威严,辨别礼仪器物,盛大的朝见防范之礼,用来向众人展示,所以君主在外面站立,臣子分班而见。献功就要面南而听政,面北呈献,所以在里面接受而统一方向。”朝,是正礼的名称;觐,主要在于相见罢了。考察天子巡守的次年,侯服的诸侯来朝;二年,甸服的诸侯来;三年,男服的诸侯来;四年,采服的诸侯来;五年,卫服的诸侯来;六年,要服的诸侯来。这是诸侯述职的事情,是不约定时间而自然前来的。春天朝见以谋划天下的事务,秋天觐见以比较各国的功绩,夏天宗见以陈述天下的谋略,冬天遇会以协调诸侯的思虑,时防以整顿四方的禁令,殷同以施行天下的政令。这是天子有命令,诸侯才来的。那些诸侯自来朝见的,大致是东方的诸侯多在春天,南方的诸侯多在夏天,西方的在秋天,北方的在冬天。周代划分九服,而朝见只涉及六服,是因为王畿之内的诸侯,就是公卿,无论担任六官职务的,早晚都在朝廷;即使没有官职的,也时常有事,不能按年来计算。外诸侯到卫服为止,称为宾,不再接受他们的礼物了。到要服则是来不拒绝,去不追赶。所以《周官》说“六服”,又说“五服”。如今《周礼》全部亡佚,所存的只有《觐礼》一篇,所以也不能专指秋天的觐见。
通论吕氏大临曰:「自此至曰盟言,朝觐防同聘问盟誓之所以名也。古者谓相见曰朝,相问曰聘,臣见于君子,见于亲,贱见于贵,皆谓之朝。以朝暮别之,则朝见曰朝,暮见曰夕;以春秋别之,则春见曰朝,秋见曰觐。然考之《舜典》『二月东廵守,肆觐东后』,则春亦曰觐,盖朝觐互名。至周始以春秋别之,又有夏宗、冬遇,以备四时之朝。又曰:春朝以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冬遇以协诸侯之虑。则四者非独时异,事亦异矣。此章天子之立,有当依、当宁之别;其朝位有诸侯北靣,及诸公东靣,诸侯西靣之别。则朝觐之礼,非独事异,仪亦异矣。」陈氏祥道曰:「古者门皆有屏,天子设之于外,诸侯设之于内。礼『台门而旅树旅道』,也当道而设屏,此外门之屏也。治朝在路门之外,天子当宁而立,宁在门屏之闲,此路门之屏也。《国语》曰:『王背屏而立,夫人向屏』,此寝门内之屏也。鲁庙疏屏,天子之庙饰,此庙门之屏也。《月令》天子田猎,整设于屏外,此田猎之屏也。」
案诸侯分东西靣立以通姓名谓之朝。既朝天子乃入庙受觐。盖庙在应门之外雉门之内【旧説库门之内小误】觐礼诸侯前朝受舍于朝。注谓舍在文王庙外即此地也。是朝亦兼觐觐亦兼朝。特春以朝为重秋以觐为重耳。若屏之制有筑土为之者。郭璞所谓小墙当门中即今照墙。此不可移徙者也。有刻木为之者。郑氏谓刻为云气虫兽孔谓今之罘罳即今应棚。此可移徙有事设之无事去之者。如田猎之屏亦是也。若越王将入呉背屏而立以诀夫人。夫人向屏以送王。即诸侯路寝门之内屏陈分路门寝门为二。亦小误存异。陈氏祥道曰周礼司几筵凡大朝觐王位设黼依。依前南乡。觐礼天子衮冕负斧依。明堂位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则天子于朝觐未尝有当宁之礼。司士正朝仪之位。王南乡。三公北靣▯东靣。卿大夫西靣。朝士掌建▯外朝之法。左九棘▯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靣三槐三公位焉。明堂位三公北靣。诸侯西靣。诸伯东靣。诸子东北靣。诸男西北靣。射人掌羣臣见王之位。诸侯北靣焉。则诸侯之于朝觐未尝有北靣之礼。记之所言非周制也。
案陈据司几筵及觐礼説,谓朝觐未尝当宁,似矣。但天子当宁以待诸侯之至,故路门之外,外屏之内,谓之宁,宁待也。及诸侯至,则出外屏之外,负扆以受朝,则周礼仪礼説为受朝之位,此记为待诸侯之位。此注特依文为训,故未及依耳,不应执一説为定论也。至所引明堂位,子男皆北靣,射人诸侯又北靣,觐礼亦数言北靣,胡谓诸侯未尝北靣,而以记为非周制耶?
诸侯未及期相见,曰遇;相见于郤地,曰防;诸侯使大夫问于诸侯,曰聘;约信曰誓;涖牲曰盟【郤丘逆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及,至也;郤,闲也;涖,临也;坎,用牲临而读其盟书【孔疏: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槃,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知坎血加书者,见僖二十五年《左传》;又襄二十六年欿用牲加书是也。知用耳者,戎右云“赞牛耳”;知用左者,以馘用左耳也。知珠槃玉敦者,戎右以玉敦辟盟,又《玉府》共珠槃玉敦是也。知口歃血者,《襄九年左传》云“新与楚盟,口血未干”是也。戎右云“赞牛耳”,又《左传》云“诸侯盟,谁执牛耳”,然则人君盟当以牛也】聘礼今存,遇防誓盟礼亡,誓之辞《尚书》见有六篇【孔疏:六篇,甘誓、汤誓、泰誓、牧誓、费誓、秦誓】孔氏頴达曰:未至前所期之日,及所期之地而忽相见,则并用遇礼相接,故曰“遇”,谓礼易畧也。既及期,又至所期之地,则其礼闲暇,故曰“防”。聘问也,谓遣大夫徃相存问;若用言约束以相见,则用誓礼,约言语之约束也。以不能自和好,用言辞共相约束以为信,故曰“誓”。若约束而临牲,则用盟礼,盟者杀牲防血誓于神也。誓与盟亦诸侯事。
通论吕氏大临曰:「防遇
译吕氏大临通论说:“从‘自此’到‘曰盟言’,是朝、觐、防、同、聘、问、盟、誓这些名称的由来。古代把相见称为‘朝’,把相互问候称为‘聘’。臣子拜见君主,晚辈拜见长辈,卑贱者拜见尊贵者,都称为‘朝’。以早晚来区分,早晨拜见叫‘朝’,傍晚拜见叫‘夕’;以春秋季节来区分,春季拜见叫‘朝’,秋季拜见叫‘觐’。然而考察《舜典》中‘二月东巡守,肆觐东后’的记载,那么春季也称‘觐’,大概‘朝’和‘觐’是互相通用的名称。到了周代才开始用春秋来区分,又有夏季的‘宗’、冬季的‘遇’,以完备四季的朝见。又说:春季朝见用来规划天下的事务,秋季觐见用来考核各国的功绩,夏季宗会用来陈述天下的谋略,冬季遇会用来协调诸侯的忧虑。那么这四种朝见,不仅时间不同,事务也不同。这一章中天子站立的位置,有‘当依’和‘当宁’的区别;朝见的位次,有诸侯北面而立,以及诸公东面、诸侯西面的区别。那么朝觐的礼仪,不仅事务不同,仪节也不同。”陈氏祥道说:“古代门都有屏风,天子设在外门,诸侯设在内门。礼制说‘台门而旅树旅道’,应当是在道路上设置屏风,这是外门的屏风。治朝在路门之外,天子在‘宁’的位置站立,‘宁’在门和屏风之间,这是路门的屏风。《国语》说:‘王背对屏风站立,夫人面向屏风’,这是寝门内的屏风。鲁国宗庙的疏屏,是天子宫庙的装饰,这是庙门的屏风。《月令》说天子田猎,整备陈列在屏风外,这是田猎的屏风。”
按:诸侯分东西面站立以通报姓名,称为‘朝’。已经朝见天子后,就进入宗庙接受‘觐’礼。大概宗庙在应门之外、雉门之内【旧说在库门之内,稍有错误】。《觐礼》说诸侯先在朝堂受舍。注解说舍在文王庙外,就是这个地方。所以‘朝’也兼含‘觐’,‘觐’也兼含‘朝’。只是春季以‘朝’为重,秋季以‘觐’为重罢了。至于屏风的形制,有用土筑成的。郭璞所说的小墙当门中,就是现在的照墙。这是不可移动的。有用木头雕刻的。郑氏说雕刻成云气虫兽,孔氏说就是现在的罘罳,即现在的应棚。这是可以移动的,有事时设置,无事时撤去。比如田猎的屏风也是这样。如果越王将要进入吴国,背对屏风站立以诀别夫人,夫人面向屏风以送别越王,就是诸侯路寝门内的屏风。陈氏将路门和寝门分为两个屏风,也稍有错误,姑且保留不同说法。陈氏祥道说:《周礼》司几筵职掌说,凡重大朝觐,王位设置黼依。黼依在前面,王向南面。《觐礼》说天子穿衮冕,背对斧依。《明堂位》说天子背对斧依,向南面站立。那么天子在朝觐时未曾有‘当宁’的礼仪。《司士》职掌校正朝仪的位次,王向南面,三公北面,九卿东面,卿大夫西面。《朝士》职掌建立外朝的法规,左边九棘,是卿大夫的位置;右边九棘,是公侯伯子男的位置;南面三槐,是三公的位置。《明堂位》说三公北面,诸侯西面,诸伯东面,诸子东北面,诸男西北面。《射人》职掌群臣拜见王的位置,诸侯北面。那么诸侯在朝觐时未曾有北面的礼仪。《礼记》所说的不是周代的制度。
按:陈氏依据《司几筵》及《觐礼》的说法,认为朝觐未曾‘当宁’,似乎有理。但是天子在‘宁’等待诸侯到来,所以路门之外、外屏之内,称为‘宁’,‘宁’就是等待的意思。等到诸侯到来,天子就走出外屏之外,背对扆以接受朝见,那么《周礼》《仪礼》说的是接受朝见的位置,这篇《礼记》说的是等待诸侯的位置。这个注特别依据文意解释,所以没有涉及‘依’,不应该执着一说作为定论。至于所引用的《明堂位》,子男都北面,《射人》诸侯又北面,《觐礼》也多次提到北面,为什么说诸侯未曾北面,而认为《礼记》不是周代制度呢?
诸侯未到约定日期相见,叫‘遇’;在边境之地相见,叫‘防’;诸侯派大夫问候诸侯,叫‘聘’;约定信用叫‘誓’;临牲叫‘盟’【郤,音逆】
正义郑氏康成说:及,到;郤,闲;涖,临;坎,用牲临而读其盟书【孔疏:盟的法则,先凿地为方形坑,在坑上杀牲,割下牲的左耳,装在珠槃里,又取血装在玉敦里,用血来盟誓,书写成后便歃血而读书。知道用坎血加书,见于僖公二十五年《左传》;又襄公二十六年欿用牲加书也是这样。知道用耳,戎右说‘赞牛耳’;知道用左耳,因为馘用左耳。知道用珠槃玉敦,戎右以玉敦辟盟,又《玉府》共珠槃玉敦也是这样。知道口歃血,《襄公九年左传》说‘新与楚盟,口血未干’也是这样。戎右说‘赞牛耳’,又《左传》说‘诸侯盟,谁执牛耳’,那么人君盟应当用牛】。《聘礼》现在还存在,遇、防、誓、盟的礼仪已亡佚,誓的辞《尚书》中有六篇【孔疏:六篇,甘誓、汤誓、泰誓、牧誓、费誓、秦誓】。孔氏頴达说:未到之前约定的日期,及约定的地方而忽然相见,就都用遇礼相接,所以叫‘遇’,谓礼简易略。既到约定日期,又到约定地方,那么其礼闲暇,所以叫‘防’。聘问,谓派遣大夫前往相互存问;如果用言语约束以相见,就用誓礼,约言语之约束。因为不能自和好,用言辞共同约束以为信,所以叫‘誓’。如果约束而临牲,就用盟礼,盟者杀牲防血誓于神也。誓与盟也是诸侯的事。
吕氏大临通论说:“防遇
聘问誓盟,皆诸侯之礼也。古者诸侯无事则相朝,不相朝则相防,不相防则聘。有大事则天子方伯誓之,皆所以讲信修睦,以交四邻者也。盟诅之事,其起于衰世乎?周官虽有司盟之官,疑非治世之事。此《诗》所以非屡盟,《春秋》之书盟所以多讥也。时有缓遽,则仪有详畧,故防礼详而遇礼畧也。问有大小,则文有隆杀,故诸侯使大夫问于诸侯曰聘,小聘曰问也。誓有轻重,则约有浅深,故誓约之浅,盟约之深也。期而相见曰防,日有期,地有所也。郤地者,竟上之地也。其时缓则礼宜详也。不期而相见曰遇,如邂逅适相遇然,日无期,地无所,其时遽则宜畧也。《公羊传》:齐景公之唁鲁昭公,以人为菑,以幦为席,以鞍为几,以遇礼相见。遇礼非皆然也,其畧有如此者。久无事曰聘,聘大礼也。小聘曰问,礼有杀也。约信曰誓。古者举大事以齐众,皆有誓。舜征有苖禹誓于师;启伐有扈,以誓于师;汤誓、泰誓、费誓、秦誓,皆有书。《周官》则祭祀、师役,莫不誓也。」
译聘问与誓盟,都是诸侯之间的礼仪。古时候,诸侯如果没有战事就互相朝见,不互相朝见就按期相会,不按期相会就派遣使者聘问。遇到重大事件,天子或方伯就召集诸侯宣誓,这都是为了讲求信用、增进和睦,从而与四方邻国交往。盟誓诅咒这类事情,大概兴起于衰微的时代吧?《周礼》中虽然有司盟的官职,但怀疑这并不是太平盛世应有的事情。这就是《诗经》之所以批评频繁盟誓,《春秋》记载盟誓之所以多有讥讽的原因。时势有缓急,礼仪就有详略,所以按期相会的礼仪详细,不期而遇的礼仪简略。聘问有大小,文辞就有隆盛与减杀的区别,所以诸侯派遣大夫去问候其他诸侯称为“聘”,小规模的聘问称为“问”。誓约有轻重,约束就有深浅的区别,所以誓约较浅,盟约较深。约定时间相见称为“防”,日期有规定,地点有确定。所谓“郤地”,就是边境上的地方。因为时势较缓,所以礼仪应当详细。没有约定时间而相见称为“遇”,就像偶然邂逅相遇一样,日期没有规定,地点也不确定,因为时势紧急,所以礼仪应当简略。《公羊传》记载:齐景公慰问鲁昭公,用人做垫子,用马鞅做席子,用马鞍做几案,以遇礼相见。遇礼并非都是这样,其简略程度有像这样的。长期没有战事称为“聘”,聘是重大的礼仪。小规模的聘问称为“问”,礼仪有所减杀。约定信用称为“誓”。古时候举行重大行动以统一众人,都有誓约。舜征伐有苗,禹在军队中宣誓;启讨伐有扈,在军队中宣誓;《汤誓》、《泰誓》、《费誓》、《秦誓》,都有文献记载。《周礼》中,祭祀、军事行动,没有不宣誓的。
辨正方氏慤曰:「遇者,见而非约,故未及期相见,曰遇,而与《周官》冬见之遇异矣。防者,众之所聚,故相见于郤地,曰防,而与《周官》时见之防异矣。聘,言有所与,故使大夫问曰聘,而与《王制》比年之聘异矣。盖冬见之遇,时见之防,比年之聘,诸侯之所以事天子也。未及期之遇,与郤地之防,使大夫之聘,诸侯之所以交邻国也。此其所以为异。」
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正义:郑氏康成曰:“臣某侯某,啬夫承命告天子辞也【孔疏并《觐礼》文:“啬夫司空属,为末摈,承命于侯氏,末介传而上,上摈以告于天子也。”音义:“隐”云:“啬夫主诸侯所赍币帛皮圭之礼,奉以白于天子也】自称曰寡人,谦也,于臣亦然。孔氏頴达曰:“自此至‘寡君之老’,明诸侯及臣称谓之法。诸侯谓五等诸侯,见天子而摈者将命之辞,某侯某,若言齐侯、卫侯下某是名,若伯子男则云曹伯、许男某也。”方氏慤曰:“某侯所以别其国也,继某侯而又曰某,所以别其人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其为州牧,则曰天子之老,臣某侯某【孔疏:州牧既尊,摈者加天子之老四字】
案此当在九州之长节下,统説中国诸侯在州牧之下者。前明言五官之长曰伯,摈于天子曰天子之吏,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牧卑于伯,岂有摈于天子,反称天子之老者?郑、孔并误。
其在凶服,曰适子。▯临祭祀,内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曽孙某侯某【适音的】
正义郑氏康成曰:凶服亦谓未除丧,祭祀称国者,逺辟天子【孔疏:天子外事,言嗣王某,谓能继天徳而立也;诸侯不得称嗣侯,但称曽孙,谓是祖父重孙耳】方氏慤曰:适子▯者,以防而无父自称之也;然亦或称嗣子某。故前言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也。天子于内事曰孝王,则以国所尊者称之也;诸侯于内事曰孝子,则以家所卑者称之也。
案诸侯之子必誓于天子,乃称世子而嗣位,则以子继世者恒多,故曰「孝子某侯某」。《祭义》曰:「祭称孝子孝孙,以其义称也。」诸侯亦有非子而嗣位者,如桓之继隐,僖之继闵,先君之主亦必入于考庙,则不称孝子,故迁庙礼但曰「孝嗣侯某」,敢用嘉币告于皇考某侯。盖考者,成也,成其为君与成其为父同。且祫则上临之以太祖,亦不得私其所亲,而诸侯亦未必世世父子相继,故诸侯五庙亦不以父祖曽髙名之也。《祭义》曰:「称曽孙某,谓国家也。」为今之守此土,犹以祖之功徳,故武王伐纣,告所过名山大川曰:「有道曽孙大田甫田。」诸诗《祭方社》《田祖》皆曰「曽孙」者,天子之卿大夫有采地,视诸侯也。
通论孔氏頴达曰:「适子▯者,摈者告宾之辞。」杂记云:「相告曰:『▯某须矣。』」彼不云「适子」,此不云「名」,皆文不具也。称「▯」称「名」者,皆谓父死未葬之前,故杂记云:「▯某须矣」,下则云「有苇席,既葬蒲席」,明「▯某」是未葬也。凡诸侯在丧之称,公羊未葬称「子某」者,荘三十二年「子般卒」,襄三十一年「子野卒」,是也。既葬称「子」者,文公十八年「子恶卒」,经书「子卒」,是也。逾年称「君」者,则僖公十年「里克杀其君卓」,及文公元年「公即位」,是逾年称「君」,谓臣子称「君」也。若其君自称,犹曰「子」,故公羊传文九年「诸侯于其封内三年称子」,是也。案昭十一年「楚灭蔡,执世子」,有其时「蔡君已死」,仍称「世子」者,何休云:「不许楚之灭蔡,犹若君存然。」文十四年「齐商人弑其君舍」,成「舍」为君,正商人之弑也。襄二十九年「呉子使季札来聘」,先君未逾年,呉称「子」者,贤季子,故录之。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先君既葬而尚称「名」者,何休云:「直以丧降称名,无余罪致贬。」凡以王事出防,未逾年皆称「子」,僖九年「防于葵丘,宋襄公称子」,僖二十八年「防于践土,陈共公称子」,定四年「防召陵,陈怀公称子」,
译方氏慤辨析说:“‘遇’,是指相见而没有约定,所以未到约定的期限就相见,称为‘遇’,这与《周官》中冬季朝见天子的‘遇’不同。‘防’,是指众人聚集的地方,所以在边境之地相见,称为‘防’,这与《周官》中按时朝见天子的‘防’不同。‘聘’,是指有所馈赠,所以派遣大夫去问候称为‘聘’,这与《王制》中每年一次的‘聘’不同。大抵冬季朝见的‘遇’、按时朝见的‘防’、每年一次的‘聘’,是诸侯侍奉天子的方式。未到期限的‘遇’、在边境之地的‘防’、派遣大夫的‘聘’,是诸侯与邻国交往的方式。这就是它们不同的原因。”
诸侯朝见天子时,自称“臣某侯某”;与百姓说话时,自称“寡人”。郑玄解释说:“‘臣某侯某’,是啬夫传达命令禀告天子的辞令【孔颖达疏引《觐礼》文:‘啬夫是司空的属官,担任末摈,接受诸侯的命令,由末介层层上传,由上摈禀告天子。’《音义》说:‘隐’篇说:‘啬夫主管诸侯所携带的币帛、皮圭等礼物,捧着这些礼物向天子禀报。’】自称‘寡人’,是表示谦卑,对于臣子也是如此。”孔颖达解释说:“从这一句到‘寡君之老’,阐明诸侯及其臣子称谓的法则。诸侯指五等诸侯,朝见天子时,摈者传达命令的辞令,‘某侯某’,比如齐侯、卫侯,后面的‘某’是名字,如果是伯、子、男,则说曹伯、许男某等。”方氏慤说:“‘某侯’是为了区别其国家,接着‘某侯’又说‘某’,是为了区别其人。”
存疑。郑玄说:“如果是州牧,则说‘天子之老,臣某侯某’【孔颖达疏:州牧地位尊贵,摈者加上‘天子之老’四个字】。
按:这段话应当放在“九州之长”一节之下,统论中国诸侯在州牧之下的情况。前面明确说五官之长称为‘伯’,在天子面前传达命令称为‘天子之吏’,在诸侯面前自称称为‘天子之老’。州牧地位低于伯,怎么会在天子面前传达命令,反而自称‘天子之老’呢?郑玄、孔颖达都错了。
在穿丧服的时候,称为‘适子’。〇面临祭祀,内事称为‘孝子某侯某’,外事称为‘曾孙某侯某’【‘适’音‘的’】。
郑玄解释说:“凶服也是指没有除丧,祭祀时称国,是为了远远避开天子【孔颖达疏:天子外事,称‘嗣王某’,是说能继承天德而立;诸侯不能称‘嗣侯’,只称‘曾孙’,是说他是祖父的重孙】。”方氏慤说:“‘适子〇’,是因为父亲去世而无父,所以这样自称;但也有的称‘嗣子某’。所以前面说大夫、士的儿子不敢自称‘嗣子某’。天子在内事称‘孝王’,是用国家所尊称的来称呼;诸侯在内事称‘孝子’,是用家中所卑称的来称呼。”
按:诸侯的儿子必须向天子发誓,才称世子并继承君位,因为以子继世的情况很多,所以说‘孝子某侯某’。《祭义》说:“祭祀称孝子孝孙,是依据义理来称呼。”诸侯也有不是儿子而继承君位的,比如桓公继承隐公,僖公继承闵公,先君的主位也一定进入考庙,就不称孝子,所以迁庙礼只说‘孝嗣侯某’,敢用美好的币帛禀告皇考某侯。大抵‘考’,是成的意思,成为君与成为父亲是相同的。而且祫祭时上面有太祖临视,也不能私亲其所亲近的人,而且诸侯也未必世世代代父子相继,所以诸侯的五庙也不以父、祖、曾、高来命名。《祭义》说:“称曾孙某,是说国家。”因为现在守护这片土地,还依靠祖先的功德,所以武王伐纣,在所经过的名山大川禀告说:‘有道的曾孙大田甫田。’各种诗中《祭方社》《田祖》都称‘曾孙’的,是天子的卿大夫有采地,视同诸侯。
孔颖达通论说:“‘适子〇’,是摈者告诉宾客的辞令。”《杂记》说:“相告说:‘〇某须矣。’”那里不说‘适子’,这里不说‘名’,都是文字不完整。称‘〇’称‘名’的,都是指父亲去世还没有安葬之前,所以《杂记》说:‘〇某须矣’,下面接着说‘有苇席,安葬后用蒲席’,说明‘〇某’是未安葬的时候。凡是诸侯在丧期中的称呼,《公羊传》未安葬称‘子某’的,庄公三十二年‘子般卒’,襄公三十一年‘子野卒’,就是这样。安葬后称‘子’的,文公十八年‘子恶卒’,经文记载‘子卒’,就是这样。过了一年称‘君’的,则是僖公十年‘里克杀其君卓’,以及文公元年‘公即位’,这是过了一年称‘君’,是说臣子称‘君’。如果是君主自称,仍然称‘子’,所以《公羊传》文公九年‘诸侯在其封地内三年称子’,就是这样。按:昭公十一年‘楚灭蔡,执世子’,当时‘蔡君已死’,仍然称‘世子’的,何休说:‘不承认楚灭蔡,好像君主还活着一样。’文公十四年‘齐商人弑其君舍’,成‘舍’为君,正是商人的弑君行为。襄公二十九年‘吴子派季札来聘’,先君没过一年,吴称‘子’的,是推崇季子,所以记录他。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卫’,先君已安葬却还称‘名’的,何休说:‘只是因丧降称名,没有其他罪过导致贬斥。’凡是因王事出防,没过一年都称‘子’,僖公九年‘防于葵丘,宋襄公称子’,僖公二十八年‘防于践土,陈共公称子’,定公四年‘防召陵,陈怀公称子’,
皆未逾年防王事而称「子」也。若未逾年非王事而称爵者,皆讥耳,成四年「郑伯伐许」,是也。以上皆公羊之义也。其左氏之义,君薨未葬,未行即位之礼前称「子某」,「子般」「子野」是也。其出防诸侯未葬之前称「子」,故僖九年左氏传云:「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葵丘之防,宋襄公称「子」;践土之防,陈共公称「子」,是也。葬虽未逾年则称「君」,则晋里克弑其君「卓」,齐商人弑其君「舍」,是也。文十八年「子恶卒」,先君葬后称「子」者,杜预云:「时史畏襄仲,不敢称君,故云子也。」其王事出防则称爵,成四年「郑伯伐许」,是也。案桓十三年经书「卫惠公称侯」,成十三年经书「宋公卫侯」,此并先君未葬而称爵者,贾服注讥其不称「子」,杜预云:「非礼也。」僖二十五年防卫子莒庆盟于洮,时先君已葬,卫成公犹称子者,杜预云:“善其成父之志,故上系于父而称子。”服防亦云:“明不失子道。”成十年,晋侯伐郑,时厉公父景公患未薨,而厉公出,防称爵,讥其生代父位不子也。此皆左氏之义。公羊以奚齐僖九年死,卓子十年死,以卓子逾年故称君。左氏卓子亦九年死,但赴告在十年,以葬后故称君。左氏、公羊二传不同也。公羊以成四年郑伯伐许,非王事,未逾年而称爵,讥之也。左氏则以郑伯伐许为王事,虽未逾年得称爵,当与公羊异。郑驳异义,从公羊义,以郑伯伐许为非礼。及公羊未逾年为王事皆称子,即宋襄公称子,陈共公称子是也。左氏未逾年为王事皆称爵,郑驳异义,引宋襄公称子,从公羊説,以为称子礼也。
译都还没有超过一年,因为王事而出防,所以称“子”。如果还没有超过一年,不是因为王事而出防却称爵位的,都是被讥讽的,成公四年“郑伯伐许”,就是这种情况。以上都是《公羊传》的观点。至于《左传》的观点,君主去世尚未安葬,在举行即位典礼之前称“子某”,“子般”、“子野”就是这种情况。因为王事而出防,在诸侯尚未安葬之前称“子”,所以僖公九年《左传》说:“凡是处于丧期,天子称小童,公侯称子。”葵丘会盟时,宋襄公称“子”;践土会盟时,陈共公称“子”,就是这种情况。安葬后即使还没有超过一年,就称“君”,晋国里克弑杀其君“卓”,齐国商人弑杀其君“舍”,就是这种情况。文公十八年“子恶卒”,先君安葬后还称“子”的,杜预说:“当时史官畏惧襄仲,不敢称君,所以说子。”因为王事而出防就称爵位,成公四年“郑伯伐许”,就是这种情况。考察桓公十三年经文记载“卫惠公称侯”,成公十三年经文记载“宋公卫侯”,这都是先君尚未安葬却称爵位的,贾逵、服虔注释讥讽他们不称“子”,杜预说:“不符合礼制。”僖公二十五年,卫国的子莒在洮地结盟,当时先君已经安葬,卫成公仍然称子,杜预说:“赞许他成全父亲的志向,所以向上系于父亲而称子。”服虔也说:“表明没有失去子道。”成公十年,晋侯讨伐郑国,当时厉公的父亲景公患病尚未去世,而厉公已经即位,出防称爵位,讥讽他生前就取代父亲位置,不尽子道。这些都是《左传》的观点。《公羊传》认为奚齐在僖公九年去世,卓子在十年去世,因为卓子超过了一年所以称君。《左传》认为卓子也在九年去世,只是报丧在十年,因为安葬后才称君。《左传》、《公羊传》两部传说的观点不同。《公羊传》认为成公四年郑伯伐许,不是王事,没有超过一年却称爵位,所以讥讽他。《左传》则认为郑伯伐许是王事,即使没有超过一年也可以称爵位,应当与《公羊传》不同。郑玄驳斥异义,遵从《公羊传》的观点,认为郑伯伐许是不合礼的。等到《公羊传》认为没有超过一年因为王事都称子,即宋襄公称子,陈共公称子就是这种情况。《左传》认为没有超过一年因为王事都称爵位,郑玄驳斥异义,引用宋襄公称子,遵从《公羊传》的说法,认为称子是符合礼制的。
存疑,孔氏頴达曰:「外事,谓社稷山川在封内者也【案:外神五祀之类皆是,不但社稷山川】
死曰薨,复曰某甫,复矣。既葬见天子曰类,见言諡曰类。正义,郑氏康成曰:死曰薨,亦史书策辞【孔疏:若异国史书之,则但云卒;若告于诸侯,则辞当谦退,故杂记曰「寡君不禄】某甫,且字【孔疏:天子曰天子,复诸侯不可云诸侯复,故且以字曰某甫也】既葬见天子曰类,代父受国,类犹象也,执皮帛象诸侯之礼见也【孔疏:春秋之义,三年除丧之后乃见,而今云既葬者,谓天子廵守至竟亦得见,故未执玉帛但执皮帛,象诸侯也。若未葬未正君臣,故虽天子廵守亦不见】言諡者,序其行及諡所宜,使大夫行象聘问之礼也【孔疏:諡以表徳,必由尊者所裁,故将葬之前使人请于天子,若檀弓云「其子戍请諡于君曰: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是也。请諡使大夫不得曰聘,而曰类,言此类聘问之礼而行也】其礼俱亡。王氏肃曰:请諡必以其实为諡,类于平生之行也。何氏▯曰:类其徳而称之,如经天纬地曰文也。
存疑。陈氏祥道曰:「夏后氏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周人卒哭而致事。凡以全父子至恩而已。然有父子之至恩,亦必有君臣之至义。以至恩废至义,君子之所不敢。」春秋之时,晋襄公既祥,将伐卫,先且居曰:「效尤祸也,请朝王。」臣从师,且居以在丧而不朝王为尤,则在丧而朝王,其为礼可知也。方其朝王也,其礼盖下于先君,以皮帛继子男之君,其服盖皆吉服,特不免绖而已。以皮帛继子男,以周礼《典命》推之可知也。吉服以《书》之《顾命》天子麻冕推之可知也。不免绖以《记》之《服问》推之可知也。类者,象也。有事于上帝,而非事天之常礼,曰「类于上帝」;有事于社稷宗庙,而非祭享之常礼,曰「类于社稷宗庙」。则嗣君之朝王,大夫之言諡,非朝聘之常礼,谓之类宜矣。吕氏大临曰:「赴于诸侯,则曰『寡君不禄』,谦辞;『某甫』字也,复称字,与卿大夫士异矣。臣不名君,也不称爵,与天子异矣,有所降也。」
诸侯使人使于诸侯,使者自称曰寡君之老【使色吏反】正义郑氏康成曰:系于君以为尊也,此谓诸侯之卿上大夫。孔氏頴达曰:《玉藻》云「上大夫曰下臣,摈者曰寡君之老」,下大夫自名,摈者曰寡大夫。此云自称曰寡君之老,则上大夫摈者▯辞及自称于他国亦曰寡君之老,称于已君则《玉藻》云「下臣某」。吕氏大临曰:三公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诸侯之卿自称于诸侯曰寡君之老,士大夫家宰亦曰老,老长称也,自称天子之老、寡君之老,比于家臣之长,亦谦辞也。陈氏澔曰:寡君之老惟上大夫可称。
天子穆穆,诸侯皇皇,大夫济济,士跄跄,庶人僬僬【济,子礼反;跄,本又作鸧,或作锵,同七良反;僬,子妙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皆行容止之貌也。」《聘礼》曰:「宾入门皇【孔疏引以证皇是容仪】又曰:「皇且行【孔疏又证皇是行时仪容】又曰:「众介北靣锵锵焉【案今本作跄焉】凡行容,尊者体盘,卑者体蹙。孔氏頴达曰:「此论天子至庶人行容之貌。」穆穆,威仪多也;皇皇,荘盛也;济济,徐行有节;跄跄者,容貌舒▯;僬僬,卑尽之貌。庶人无容仪,并自直行而已。
通论吕氏大临曰:「北幽曰穆,则穆穆者,雍容深厚之貌。孔子曰:『济济者容也,逺也』,则济济者,修饰齐一之貌。书曰:『笙镛以闲,鸟兽跄跄』,则跄跄者,翔举舒扬之貌。僬僬虽无可考,大抵庶人趋走促数,不为容止之貌也。尊者容重,卑者容轻;尊者容舒,卑者容遽。济济之齐一,不如皇皇之庄盛;皇皇之庄盛,不如穆穆之深厚。则知尊者重且舒也。济济之修饰,不为跄跄之舒▯跄跄之舒▯不为僬僬之促数。则知卑者轻且遽也。」崔氏灵恩曰:「凡容下不得兼上,上得兼下。故诗有『济济文王』,其言『穆穆鲁侯』者,诗人颂美,举盛以言。」陈氏祥道曰:「诗曰:『穆穆
译存疑。孔颖达说:“外事,是指社稷、山川等位于封疆之内的神祇。”【按语:外神五祀之类都包括在内,不仅仅是社稷山川】
诸侯死称为薨,复魂时称其字为某甫,复魂完毕。安葬后去朝见天子称为类,去禀告谥号也称为类。正义,郑康成说:诸侯死称为薨,这也是史官书写策命的辞语。【孔颖达疏:如果是其他国家的史官记载,则只称卒;如果是向诸侯通报,辞语应当谦逊退让,所以《杂记》说‘寡君不幸去世’】某甫,是暂且称其字。【孔颖达疏:天子称天子,复魂时诸侯不可称诸侯复,所以暂且以字称某甫】安葬后朝见天子称为类,是代替父亲承受国家,类就是象的意思,手持皮帛,仿效诸侯的礼仪去朝见。【孔颖达疏:按照春秋的义理,三年除丧之后才去朝见,现在说安葬后,是指天子巡守到达时也可以去朝见,所以不执玉帛只执皮帛,仿效诸侯。如果尚未安葬,君臣名分未定,所以即使天子巡守也不去朝见】去禀告谥号,是陈述其德行以及谥号所宜,让大夫行象聘问的礼仪。【孔颖达疏:谥号用来表彰德行,必须由尊者裁定,所以在安葬之前派人向天子请求,就像《檀弓》所说‘他的儿子戍向国君请求谥号说:日月有时,将要安葬了,请求用来改变他名字的依据’。请求谥号时,大夫不得称为聘,而称为类,是说这类聘问的礼仪而行】这些礼仪都失传了。王肃说:请求谥号一定要以实际德行为谥号,类比于平生的行为。何休说:类比其德行而称颂,比如经天纬地称为文。
存疑。陈祥道说:“夏后氏在殡殓时致事,殷人在安葬后致事,周人在卒哭时致事。这都是为了保全父子之间的至恩罢了。然而有父子之至恩,也必有君臣之至义。用至恩废掉至义,是君子所不敢做的。”春秋时期,晋襄公刚过祥祭,将要讨伐卫国,先且居说:“效法错误是祸患,请朝见周王。”臣子跟随军队,先且居认为在丧期不朝见周王是错误,那么在丧期朝见周王,其礼仪就可以知道了。当他朝见周王时,其礼仪大概低于先君,以皮帛接续子男之君的礼仪,其服饰大概都是吉服,只是不免戴绖罢了。以皮帛接续子男,根据《周礼》《典命》推论可知。吉服根据《尚书》《顾命》中天子麻冕推论可知。不免戴绖根据《礼记》《服问》推论可知。类,就是象。有事于上帝,而不是事天的常礼,称为‘类于上帝’;有事于社稷宗庙,而不是祭享的常礼,称为‘类于社稷宗庙’。那么嗣君朝见周王,大夫禀告谥号,不是朝聘的常礼,称为类是适宜的。吕大临说:“向诸侯报丧,则说‘寡君不幸去世’,是谦辞;‘某甫’是字,复魂时称字,与卿大夫士不同。臣不称君名,也不称爵位,与天子不同,有所降等。”
诸侯派人出使诸侯,使者自称曰寡君之老。【使,色吏反】正义郑康成说:系于君主以示尊贵,这是指诸侯的卿和上大夫。孔颖达说:《玉藻》说“上大夫称下臣,摈者称寡君之老”,下大夫自称,摈者称寡大夫。这里说自称曰寡君之老,那么上大夫摈者的辞语以及自称于他国也称寡君之老,称于本国君主则《玉藻》说“下臣某”。吕大临说:三公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诸侯的卿自称于诸侯曰寡君之老,士大夫的家宰也称老,老是长的称呼,自称天子之老、寡君之老,比于家臣之长,也是谦辞。陈澔说:寡君之老只有上大夫可以称。
天子穆穆,诸侯皇皇,大夫济济,士跄跄,庶人僬僬。【济,子礼反;跄,本又作鸧,或作锵,同七良反;僬,子妙反】
正义郑康成说:“都是行走容止的样子。”《聘礼》说:“宾客入门皇。”【孔颖达疏引以证明皇是容仪】又说:“皇且行。”【孔颖达疏又证明皇是行走时的仪容】又说:“众介北面锵锵焉。”【按语:今本作跄焉】凡是行走的容仪,尊者体态宽缓,卑者体态局促。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天子到庶人行走容止的样子。”穆穆,是威仪众多;皇皇,是庄重盛大;济济,是徐行有节;跄跄,是容貌舒展;僬僬,是卑贱尽致的样子。庶人无容仪,只是直行而已。
通论吕大临说:“北幽曰穆,那么穆穆,是雍容深厚的样子。孔子说:‘济济是容,是远’,那么济济,是修饰齐一的样子。《书》说:‘笙镛以闲,鸟兽跄跄’,那么跄跄,是翔举舒扬的样子。僬僬虽无可考,大抵庶人趋走促数,没有容止的样子。尊者容重,卑者容轻;尊者容舒,卑者容遽。济济的齐一,不如皇皇的庄盛;皇皇的庄盛,不如穆穆的深厚。那么可知尊者重且舒。济济的修饰,不是跄跄的舒展;跄跄的舒展,不是僬僬的促数。那么可知卑者轻且遽。”崔灵恩说:“凡是容仪,下级不得兼上级,上级可以兼下级。所以《诗》有‘济济文王’,又说‘穆穆鲁侯’,是诗人颂美,举盛以言。”陈祥道说:“《诗》说:‘穆穆
鲁侯』,则穆穆不特天子而已;聘礼曰:『宾入门皇』,又曰:『皇且行』,则皇皇不特诸侯而已;书曰:『济济有众』,则济济不特大夫而已。言语之美,穆穆、皇皇;朝廷之美,济济、翔翔;则天子至士,亦莫不然。盖其仪各有所当,非一端也。」
译“鲁侯”,那么穆穆不仅仅限于天子;《聘礼》说:“宾客入门时仪态庄重”,又说:“庄重而前行”,那么皇皇不仅仅限于诸侯;《尚书》说:“济济一堂的众人”,那么济济不仅仅限于大夫。言语之美,体现为穆穆、皇皇;朝廷之美,体现为济济、翔翔;那么从天子到士人,也没有不是这样的。大概他们的仪态各自有所适宜,并非只有一种标准罢了。」
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妃,芳非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后之言后也,夫之言扶,孺之言属,妇之言服,妻之言齐。孔氏頴达曰:自此至曰“某”,一节论天子以下妃妾及臣子称谓之法。妃配也,诸侯以下通有妃义,故以妃字冠之。特牲、少牢是大夫、士礼,皆云“某妃配某氏”,尊卑通称也。后,君也,明配至尊,为海内小君,天下尊之,故继其王言之曰“王后”也。夫人之名惟诸侯得称,论语云:“▯君之妻,▯人称之曰君夫人。”是也。孺言其为亲属,妇言服事,其夫妇号亦上下通称,故春秋逆妇姜于齐,是诸侯亦呼妇也。谷梁传云:“言妇有姑之辞,服事舅姑,故通名妇。”庶人贱无别称,判合齐体而已,通言之则上下通曰妻。诗曰:“刑于寡妻。”是天子亦曰妻也。吕氏大临曰:天子之妻所以称后者,有继后之辞,合二姓之好,以继圣人之后,以为天地社稷宗庙之主,则有继者也。夫人,帅人之称也,夫人帅其嫔妇以事君,故诸侯之妃曰夫人。若▯人称之,则曰“君夫人”,言君之夫人也。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丧大记,卿之妻曰内子,春秋传赵盾以叔隗为内子是也。大夫妻曰世妇,士则止曰士之妻而已,未闻有孺人、妇人之称。况妇人者,已嫁之达称,非特士妻之名,或古有之,考于经▯未之有也。庶人曰妻,妻者贵贱同称,贵者尚文,故其名异,贱者尚质,无所改也。刘氏彝曰:后者,后也,徳配于天子,育其嗣息,以为之后也。周南之序曰:“闗雎后妃之徳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然则乐得淑女者,其徳也;螽斯不妬忌者,其行也;无思犯礼者,其化也;躬俭忧勤者,其志也。故能风天下而正夫妇也。
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夫人自称于天子曰老妇,自称于诸侯曰寡小君,自称于其君曰小童。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子于父母则自名也【此上脱前“天子有后”一简】正义:郑氏康成曰:公侯贬于天子,无后与嫔,去上中也。自称于天子,谓畿内诸侯之夫人助祭若时事见也。自称于诸侯,谓飨来朝诸侯之时也【孔疏:畿内诸侯之夫人助祭于后,得接见天子,故得自称老妇。言老而服事也。时事见谓若献茧之属。畿外诸侯夫人无见天子之礼】小童,若示未成人也。子名,父母所为也。言子通男女。孔氏頴达曰:言公侯举其上者,余从可知。下于天子,不得立后,故以敌体一人正者为夫人。自称于诸侯,谓他国君也。君之妻曰小君,而云寡者,从君谦也。其与夫言,自谦称为小童,言无所知也。世妇以下降于夫人,故并自称婢子,谦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自称于天子曰老妇,妇事舅姑者也。诸侯事天子,犹子事父,则夫人必称妇也。寡小君,臣下称诸异▯之辞,犹称其君为寡君也。小童之称,不见于经传。秦夫人告秦伯曰:『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虽夫人亦称婢子,自贬而就下也。子之名,父母所命,敬亲之命,不敢有他称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婢之言卑也,于其君称此以接见,体敌嫌其当也【孔疏:接见之时暂有体敌嫌,若当夫人然】孔氏頴达曰:「古者诸侯相飨,夫人亦出,故得自称。《坊记》云:『阳侯杀缪侯,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知前有夫人飨法也。」
存异,孔氏頴达曰:「世妇者,谓夫人之侄娣,其数二人。妻谓二媵及侄娣也,凡六人。妾者,谓六人之外,别有其妾。知者,以上文云『天子八十一御,妻之外更有妾』。郑注云:『妾贱者,不入百二十人数也。』」
案诸侯之夫人必命于天子,子男之妻则命为世妇。然于其国统曰夫人,优之也。犹诸侯于国皆曰君,死皆曰公也。孔谓夫人之侄娣称世妇,何据乎?至谓二媵及娣侄六人为妻,尤缪。《论语》曰:“▯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可称此六人皆曰夫人乎?何以二媵之娣侄皆称夫人,而适夫人娣侄称世妇乎?盖孔亦知诸侯一娶九女,天子不过十二女,而必附郑
译天子的配偶称为后,诸侯的配偶称为夫人,大夫的配偶称为孺人,士的配偶称为妇人,平民的配偶称为妻。【妃,音芳非】
郑康成解释说:后,意为居后;夫,意为扶佐;孺,意为归属;妇,意为服侍;妻,意为齐等。孔颖达解释说:从这一节到“某”,论述的是从天子以下妃妾以及臣子称谓的法则。妃,是匹配的意思,诸侯以下普遍具有匹配的含义,所以用“妃”字统领。《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是大夫、士的礼仪,都称“某妃配某氏”,这是尊卑通用的称呼。后,即君主,表明匹配至尊,作为海内的小君,天下都尊崇她,所以在王之后称为“王后”。夫人的名称只有诸侯才能使用,《论语》说:“君主的妻子,别人称她为君夫人。”就是这个意思。孺,说她是亲属;妇,说她是服侍的,她们的夫妇称号也是上下通用的,所以《春秋》记载“从齐国迎娶妇姜”,这是诸侯也称妇的例子。《谷梁传》说:“称妇是有公婆的言辞,服侍公婆,所以通称为妇。”平民卑贱没有别的称呼,只是判合齐等而已,通说的话上下都称为妻。《诗经》说:“为寡妻做出榜样。”这是天子也称妻的例子。吕大临说:天子的妻子之所以称为后,有继承后的含义,联合两姓的友好,以继承圣人的后代,作为天地、社稷、宗庙的主宰,那么就有继承者。夫人,是率领人的称呼,夫人率领她的嫔妇来侍奉君主,所以诸侯的配偶称为夫人。如果别人称呼她,则称为“君夫人”,意思是君主的夫人。大夫的配偶称为孺人,士的配偶称为妇。《士丧大记》中,卿的妻子称为内子,《春秋传》中赵盾以叔隗为内子就是如此。大夫的妻子称为世妇,士则只称为士的妻子而已,没听说过有孺人、妇人的称呼。况且妇人,是已嫁女子的通称,不是专门指士妻的名称,或者古代有这种说法,但在经文中没有考证到。平民称为妻,妻是贵贱通用的称呼,尊贵者崇尚文采,所以名称不同,卑贱者崇尚质朴,没有什么改变。刘彝说:后,是居后的意思,德行匹配天子,生育后代,作为她的继承者。《周南》的序说:“《关雎》是后妃的德行。”用来教化天下并端正夫妇关系。那么,乐于得到淑女,是她的德行;螽斯不嫉妒,是她的行为;没有心思违犯礼制,是她的教化;亲身节俭忧虑勤劳,是她的志向。所以能教化天下并端正夫妇关系。
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夫人对天子自称老妇,对诸侯自称寡小君,对自己的君主自称小童。从世妇以下自称婢子。子女对父母则自称名字。【此处上面脱漏了前文“天子有后”一简】郑康成解释说:公侯低于天子,没有后与嫔,去掉了上中等级。对天子自称,是指畿内诸侯的夫人助祭或按时事进见时。对诸侯自称,是指在宴请来朝诸侯的时候。【孔疏:畿内诸侯的夫人助祭于后,得以接见天子,所以得以自称老妇。意思是年老而服事。时事进见是指像献茧之类的事。畿外诸侯的夫人没有进见天子的礼仪】小童,像是表示未成年的样子。子女称名,是父母所取的。说子女通指男女。孔颖达解释说:说公侯列举其上位者,其余的可以类推。低于天子,不得立后,所以以敌体一人正妻为夫人。对诸侯自称,是指他国君主。君主的妻子称为小君,而说寡,是随从君主的谦虚。与丈夫说话,自谦称为小童,意思是无所知。世妇以下低于夫人,所以都自称婢子,是谦虚的意思。
吕大临通论说:“对天子自称老妇,是侍奉公婆的意思。诸侯侍奉天子,如同儿子侍奉父亲,那么夫人必然称妇。寡小君,是臣下称呼其他诸侯的言辞,如同称他们的君主为寡君。小童的称呼,不见于经传。秦夫人告诉秦伯说:‘晋君早晨进入,那么婢子晚上就死。’虽然夫人也称婢子,是自贬而处于下位。子女的名,是父母所取的,敬重父母的命令,不敢有其他称呼。”
存疑。郑康成说:“婢,意思是卑下,对君主称这个来进见,地位相当嫌其恰当。”【孔疏:进见之时暂时有地位相当的嫌疑,像应当是夫人一样】孔颖达说:“古代诸侯互相宴请,夫人也出来,所以得以自称。《坊记》说:‘阳侯杀缪侯,窃取他的夫人,所以大飨废除了夫人的礼仪。’知道以前有夫人宴请的法度。”
存异,孔颖达说:“世妇,是指夫人的侄女和妹妹,人数两人。妻是指两个媵妾及侄女妹妹,共六人。妾,是指六人之外,另有妾。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上文说‘天子八十一御,妻之外更有妾’。郑注说:‘妾是卑贱的,不列入一百二十人的数目中。’”
按:诸侯的夫人必须由天子任命,子男的妻子则任命为世妇。然而在他们国内统称为夫人,是优待他们。就像诸侯在国内都称为君,死后都称为公一样。孔颖达说夫人的侄女妹妹称为世妇,有什么依据呢?至于说两个媵妾及娣侄六人称为妻,尤其错误。《论语》说:“君主的妻子,君主称她为夫人。”能称这六人都为夫人吗?为什么两个媵妾的娣侄都称夫人,而正夫人的娣侄称世妇呢?大概孔颖达也知道诸侯一娶九女,天子不过十二女,而一定要附会郑
氏八十一御妻之説,谓诸侯六御妻也。夫天子诸侯之降杀,如天子六卿,诸侯三卿;天子六宫,诸侯三宫,一杀。七十五御妻,何説耶?又案《论语》称诸异▯曰“寡小君”,则此自称于诸侯,亦必摈使将命之辞,非必与他国君口称,必以相飨实之,亦泥。公侯之妻命为夫人,见天子则自称老妇;伯子男妻命为世妇,见天子则自称婢子,礼之等也。郑氏以体敌,嫌其当,又从御妻妻字生义,岂有御女而与君体敌者?
译关于“八十一御妻”的说法,是指诸侯有六位御妻。然而天子与诸侯在礼制上的降等递减,就像天子有六卿,诸侯有三卿;天子有六宫,诸侯有三宫,这是第一层降等。那么“七十五御妻”的说法,又有什么依据呢?又查考《论语》中称其他诸侯的夫人说“寡小君”,那么诸侯夫人自称于本国诸侯时,也一定是通过摈者传达命令的辞令,不一定非要与其他国君当面口称,一定要用相互宴请的事实来证实,这也太拘泥了。公、侯的夫人受命称为“夫人”,拜见天子时自称“老妇”;伯、子、男的夫人受命称为“世妇”,拜见天子时自称“婢子”,这是礼制的等级区别。郑玄认为她们地位相当,担心这样说不恰当,于是又从“御妻”的“妻”字生出含义,难道有侍奉君主的妾室能与君主地位相当的吗?
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自称曰“陪臣某”,于外曰“子”,于其国曰“寡君之老”,使者自称曰“某【使色吏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列国大夫,亦谓诸侯之卿也。三命以下于天子为士,陪重也。使者,谓使人于诸侯也。某名也。孔氏頴达曰:某士,摈者辞也。列国,五等诸侯也。天子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五等之臣,唯公国一▯四命耳。自卿大夫从三命而下,其命等于王之士,故入天子之国,则摈者称为某国之士也。陪臣者,其君已为王臣,已今又为巳君之臣,故自称对王曰重臣也。
通论郑氏康成曰:“某士者,若晋韩起聘于周,摈者曰‘晋士起’是也。子有徳之称,鲁《春秋》曰‘齐髙子来盟’。孔氏頴达曰:‘于外曰子,亦摈者辞,外谓在他国时也。摈者则称其姓而曰子。’若此,卿为使在他国,与彼君语,则称名。知者,《玉藻》上下大夫于他国摈,皆无称名之事。《玉藻》又云:‘大夫私事使,私人摈则称名。’注云:‘私事使,谓以君命私行,非聘也。’若晋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彼以私事使,故称名,与此相当,故知‘使’谓使人于诸侯也。”吕氏大临曰:“此言诸侯大夫之异称也。‘曰某士’,‘某’者,国名也。自称曰‘陪臣’,如管仲平戎于王,云‘陪臣敢辞’是也。”胡氏铨曰:“老谓老成人也。王朝则有国老,五官之长曰‘天子之老’是也。诸侯则有卿老,国君不名卿老及此是也。卿大夫则有家老,语云‘赵魏老’是也。”
存疑:吕氏大临曰:“臣子与异▯称其君曰‘寡君’,故自称‘寡君之老’,此云‘于其▯者’,防于外之辞,亦谓异▯也。”方氏慤曰:“使者自称曰‘某’,则特名之也,以其为陪臣之使,故所称如此;若夫为诸侯之使,则亦曰‘寡君之老’。”
案已上所载诸称谓,有见于他经他传者,有经传别无正文者,或异或同,或合或否,皆由传闻异辞,各记所见,以理推之可矣,不必强为之説。
天子不言出,诸侯不生名,君子不亲恶,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
正义郑氏康成曰:天子之言出,诸侯之生名,皆有大恶,君子所逺,出名以絶之。春秋传曰:天王出居于郑,卫侯朔入于卫,是也【孔疏:僖二十四年,襄王出居于郑。公羊传曰:不能乎母,谓不能以孝事母也。荘六年,卫侯朔入于卫。公羊传曰:犯命也,谓朔未为君时,与母谗搆世子伋,及为君被逐出奔齐,王立公子黔牟,朔自齐入逐黔牟,是犯王命】失地、灭同姓名,亦絶之。孔氏頴达曰:此论天子诸侯有罪书出名之事。天子以天下为家,不得言出;诸侯南靣之尊,不可称名。君子谓策书君子,若孔子书经,见天子诸侯大恶,书出书名,以絶之。君子不亲此恶人,故书以罪之也。皆据公羊传义。失地名,若春秋荘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是也。灭同姓名,若僖二十五年,卫侯燬灭邢,是也。吕氏大临曰:天子无外,安得而言出?然而言出者,徳不足以君天下,而位号存焉耳。天下之逹尊者,皆敬之而不名,故或称爵,或称字,贵之也。非此族则名之,贱之也。故古之诸侯不生名,惟死而告终,然后名之。然有生名者,徳不足以君一国,而位号存焉耳。故失地名、灭同姓名,皆以小人待之也。方氏慤曰:凡此皆谓史之所书也。诸侯言其所以名之恶,天子不言所以出之恶者,至尊不敢斥也。陈氏澔曰:诸侯义莫大于保国,仁莫大于亲亲。不能保国而至于失地,不能亲亲而至于灭同姓,其名之也宜矣。
通论陈氏祥道曰:「春秋书天王居于某地者二,而不言出诸侯失地而奔者十五,灭同姓者三,而有不生名者。或出居而事有异同,或失地灭同姓而罪有轻重,故也。」
存疑,胡氏铨曰:《春秋》卫侯燬名,是时天王居郑,卫侯不顾天王在难,而灭邢,故生名之。诸侯出奔为失地名者,罪之。然文公十二年,郕伯奔不名,别有指。《春秋》晋灭虢,灭虞,齐灭纪,楚灭防,是皆灭同姓,皆不名,则卫燬
译列国的大夫进入天子的国家,被称为“某士”,自称说“陪臣某”,在国外被称为“子”,在本国被称为“寡君之老”,使者自称说“某”。
郑康成解释说:列国的大夫,也就是诸侯的卿。三命以下的官职,对于天子来说就是士,陪是重臣的意思。使者,是指被派往诸侯那里的人。某是名字。孔颖达解释说:某士,是传人的辞令。列国,指五等诸侯。天子的上士是三命,中士是再命,下士是一命。五等诸侯的臣子,只有公国的卿是一命到四命。从卿大夫从三命以下,他们的命数等同于天子的士,所以进入天子的国家,传人就称他们为某国之士。陪臣,他们的君主已经是天子的臣子,现在又作为自己君主的臣子,所以自称对天子说是重臣。
郑康成解释说:“某士,就像晋国的韩起聘问周王室,传人说‘晋士起’那样。子是表示有德的称呼,鲁《春秋》说‘齐髙子来盟’。孔颖达解释说:‘在国外被称为子,也是传人的辞令,国外是指在别国的时候。传人就称他的姓而说子。’像这样,卿作为使者在别国,与那里的君主说话,就称名字。知道这一点是因为,《玉藻》说上下大夫在别国做传事,都没有称名字的事。《玉藻》又说:‘大夫私事出使,私人做传事就称名字。’注解说:‘私事出使,是指奉君命私下出行,不是正式聘问。’就像晋国的韩穿来说汶阳田地的事,他是私事出使,所以称名字,这与上述情况相当,所以知道‘使者’是指被派往诸侯那里的人。”吕大临说:“这是说诸侯大夫的不同称呼。‘曰某士’,‘某’是国名。自称说‘陪臣’,就像管仲在周王那里平定戎狄,说‘陪臣敢辞’那样。”胡铨说:“老是指老成的人。王朝有国老,五官之长称为‘天子之老’就是如此。诸侯有卿老,国君不称呼卿老的名字就是这样。卿大夫有家老,语云‘赵魏老’就是如此。”
吕大临说:“臣子与外人称呼他们的君主说‘寡君’,所以自称‘寡君之老’,这里说‘于其国者’,是防止与在国外的称呼混淆,也是指在国外。”方慤说:“使者自称说‘某’,就是只称名字,因为他是陪臣的使者,所以这样称呼;如果是诸侯的使者,也就说‘寡君之老’。”
考察以上所载的各种称谓,有的在其他经传中有记载,有的经传中没有正文,有的不同有的相同,有的符合有的不符合,都是由传闻不同,各自记录所见,按道理推想就可以了,不必强行解释。
天子不说“出”,诸侯不称生名,君子不亲近恶人,诸侯失去领地称地名,灭掉同姓称姓名。
郑康成解释说:天子说“出”,诸侯称生名,都有大恶,君子所远离,称出称名以断绝关系。《春秋传》说:天王出居于郑,卫侯朔入于卫,就是这样。孔颖达疏说:僖公二十四年,襄王出居于郑。《公羊传》说:不能乎母,是指不能以孝事母。庄公六年,卫侯朔入于卫。《公羊传》说:犯命也,是指朔未做君主时,与母亲谗害世子伋,等到做君主被驱逐出奔齐国,周王立公子黔牟,朔从齐国回来驱逐黔牟,是违犯王命。失去领地、灭掉同姓称姓名,也是断绝关系。孔颖达解释说:这是论述天子诸侯有罪书写出名字的事。天子以天下为家,不得说“出”;诸侯是南面称尊,不可称名。君子指策书的君子,如孔子书写经典,见到天子诸侯有大恶,书写“出”和名字,以断绝关系。君子不亲近这些恶人,所以书写以定罪。都依据《公羊传》的意思。失去领地称地名,如《春秋》庄公十年,荆在莘地打败蔡师,把蔡侯献舞带回,就是这样。灭掉同姓称姓名,如僖公二十五年,卫侯燬灭掉邢国,就是这样。吕大临说:天子没有外,怎么能说“出”?然而说“出”的,是德行不足以君临天下,而位号还在。天下通达的尊者,都尊敬而不称名,所以有的称爵位,有的称字,是尊重他。不是这一族就称名,是轻视他。所以古代的诸侯不称生名,只有死后告终,然后才称名。然而有生名的,是德行不足以君临一国,而位号还在。所以失去领地称地名、灭掉同姓称姓名,都是以小人对待他们。方慤说:凡此都是指史官所写的。诸侯说他们所以称名的恶,天子不说所以称出的恶,是因为至尊不敢斥责。陈澔说:诸侯的道义没有比保国更大的,仁爱没有比亲亲更大的。不能保国而至于失去领地,不能亲亲而至于灭掉同姓,称他们的名字是适宜的。
陈祥道说:“《春秋》记载天王居于某地有两次,而不说‘出’;诸侯失去领地而逃跑的有十五次,灭掉同姓的有三次,而有不称生名的。有的出居而事情有异同,有的失去领地灭掉同姓而罪有轻重,所以如此。”
胡铨说:《春秋》卫侯燬称名,当时天王住在郑国,卫侯不顾天王在难,而灭掉邢国,所以称生名。诸侯出奔为失去领地称地名的,是定罪。然而文公十二年,郕伯逃跑不称名,另有指意。《春秋》晋灭虢,灭虞,齐灭纪,楚灭防,这些都是灭掉同姓,都不称名,那么卫侯燬
钦定礼记义疏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八
曲礼下第二之三
爲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号,户刀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显諌,为夺羙也【孔疏:夺君羙也】显眀也,谓眀言其君恶,不几微也,逃去也。君臣有义则合,无义则离。子于亲至亲,无去志,在感动之。孔氏頴达曰:君臣有离合之义,则待放而去;父子天然理不可逃,虽不听则当号泣而随之,冀有悟而改也。不云几谏者,略耳。方氏慤曰:仁之于父子,义之于君臣,义有所不为,仁有所不忍。臣之于君,三谏不听,尚复留,是固位也,固位者义所不为。子之于亲,三谏不听,苟遂絶则伤恩矣,伤恩者仁所不为。逃之以全其身,义之尽也;随之以感其心,仁之至也。
通论孔氏頴达曰:案庄二十四年,曹羁出奔陈。公羊传云:「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君,请勿自敌也。』曹伯不可,三谏不从,遂去之。」何休云:谏有五:一曰讽谏,孔子是也【案定十二年公羊传云:孔子以季氏之强,谓季孙曰:『家不蔵甲,邑无百雉之城。』季孙闻之,堕费邑】二曰顺谏,曹羁是也【案此即上谏曹君无以敌戎事】三曰▯谏,子家驹是也【案昭二十五年公羊传云:昭公将弑季氏,子家驹谏曰:『诸侯僭于天子,大夫僭于诸侯,久矣,是不辟君僭而言之】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案宣十五年公羊传云:楚荘王围宋,子反华元乘堙相对语,华元谓子反云:『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子反谓华元:『吾军有七日之粮。』子反劝楚王赦宋而归,频谏不听,乃引师去,楚王亦归】五曰戆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案僖三十三年公羊传云:秦穆公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諌穆公不从,百里子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凡谏,讽谏为上,戆谏为下。又曰:檀弓云:「事君有犯」,故此论其微;「事亲无犯」,故此论其犯,亦互言耳。
余论陈氏祥道曰:谏不至于三而去,则为屑去过三而不逃,则为屑就。然孔子之于鲁,百里奚之于虞,未尝谏而去;龙逢之于夏,比干之于殷,则死于谏而不去。何也?盖事有轻重,势有可否,君子以礼为守,以义为衡,迹虽不同,其道一也。
存异,李氏格非曰:为人臣之礼,无显谏而泄冶以谏死,故书曰:「陈杀其大夫泄冶」,称陈国以杀有罪也。泄冶之罪何?显谏也。三谏不听,则逃之可也。
案此一节,记君亲有过,臣子处之之异。朱子纲目,于死谏者例书爵,与之以泄冶为有罪,而书杀,非春秋之旨。微子,懿亲,无可去之道,其去以存宗祀,亦不可据以为三谏而去,正法也。
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正义:郑氏康成曰:「尝度其所堪,不服其药,慎物齐也。」孔氏頴达曰:「父子相承至三世,是慎物调齐矣。」
通论吕氏大临曰:「孔子之所慎,齐战疾。疾者,危事也。危而不谨,取祸之道也。况君亲之疾乎?药不瞑▯,厥疾弗瘳,则攻疾之药未尝无毒。好恶或失其性,齐量或失其宜,寒▯补防或反其用。小则益病,甚则至于丧身。为人臣子者,不尝试而用之,不忠不孝莫大焉。此许世子止以不尝药被弑君之名也。医至三世,治人多矣,用物熟矣。功已试而无疑,然后服之,亦谨疾之道也。」方氏慤曰:「君于平居无事之时,其膳也,膳夫品尝之,太子亲视之,亦曰致其谨而已。则于有疾之时,尤所不可忽也。医之为术,苟非祖父子孙传业,则术无自而精。术之不精,可服其药乎?周官司徒以世事敎能者,良以此也。虽然,经之所言,亦道其常而已。若失非传业而或自得于心者,未及三世,固在所取也。故周官医师以十全为上,或传之非其人,虽三世亦所不取也。故孔子言:『无恒之人,不可以作巫医。』」
儗人必于其伦【儗鱼起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儗,犹比也;伦,犹类也。比大夫当于大夫
译钦定礼记义疏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八
曲礼下第二之三
作为臣子的礼节,不公开直言劝谏;三次劝谏而君主不听,就逃离他。儿子侍奉父母的礼节,三次劝谏而父母不听,就号啕哭泣并跟随他们。
正义郑康成说:不公开劝谏,是为了不剥夺君主的美名。公开,就是明白地说出君主的过错,不委婉含蓄;逃离,就是离去。君臣之间以义相合,有义则结合,无义则分离。儿子对父母至亲,没有离去的念头,在于感动他们。孔颖达说:君臣之间有离合的道义,所以等待被放逐才离去;父子之间天然的情理不可逃避,虽然父母不听劝谏,也应当号啕哭泣并跟随他们,希望他们醒悟而改正。文中不说“委婉劝谏”,是省略了。方慤说:仁体现在父子关系中,义体现在君臣关系中,义有所不为,仁有所不忍。臣子对于君主,三次劝谏不听,如果还留下来,就是固守职位,固守职位是义所不为的。儿子对于父母,三次劝谏不听,如果就此断绝关系,就伤害了恩情,伤害恩情是仁所不为的。逃离以保全自身,是义的极致;跟随以感动其心,是仁的极致。
通论孔颖达说:查考《春秋》庄公二十四年,曹羁出逃到陈国。《公羊传》说:“戎族将要侵犯曹国,曹羁劝谏说:‘戎族人多且无道义,请不要亲自抵挡。’曹伯不听从,三次劝谏不从,于是离去。”何休说:劝谏有五种:一是讽谏,孔子就是这样。查考《春秋》定公十二年《公羊传》说:孔子因为季氏强大,对季孙说:‘家中不藏甲兵,封邑没有百雉的高墙。’季孙听说后,毁掉了费邑。二是顺谏,曹羁就是这样。查考这就是上面劝谏曹君不要抵挡戎族的事。三是〇谏,子家驹就是这样。查考《春秋》昭公二十五年《公羊传》说:昭公将要杀害季氏,子家驹劝谏说:‘诸侯僭越天子,大夫僭越诸侯,很久了,这不是避开君主僭越而言说。’四是争谏,子反请求撤军就是这样。查考《春秋》宣公十五年《公羊传》说:楚庄王包围宋国,子反和华元在土山上相对说话,华元对子反说:‘交换孩子吃,劈开尸骨煮。’子反对华元说:‘我军还有七天的粮食。’子反劝楚王赦免宋国并撤军,多次劝谏不听,于是率领军队离去,楚王也回去了。五是戆谏,百里子和蹇叔子就是这样。查考《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公羊传》说:秦穆公将要偷袭郑国,百里子和蹇叔子劝谏,穆公不听从,百里子和蹇叔子跟着他们的儿子哭。凡是劝谏,讽谏为上,戆谏为下。又说:《檀弓》说:‘侍奉君主有冒犯’,所以这里论述其委婉;‘侍奉父母无冒犯’,所以这里论述其冒犯,这也是互相补充而言。
余论陈祥道说:劝谏不到三次就离去,就是轻率地离开;超过三次还不逃离,就是轻率地接近。然而孔子对于鲁国,百里奚对于虞国,未曾劝谏就离去;龙逢对于夏朝,比干对于殷朝,则死于劝谏而不离去。为什么呢?大概事情有轻重,形势有可否,君子以礼为坚守,以义为权衡,行迹虽然不同,其道是一致的。
存异,李格非说:作为臣子的礼节,不公开劝谏,而泄冶因为劝谏而死,所以《春秋》记载:“陈杀其大夫泄冶”,称陈国以杀害有罪之人。泄冶的罪过是什么?公开劝谏。三次劝谏不听,就逃离是可以的。
查考这一节,记载君主和父母有过错时,臣子和儿子处理方式的差异。朱子《纲目》,对于死谏者例书爵位,认为泄冶有罪,而书“杀”,不符合《春秋》的宗旨。微子,是至亲,没有离去的道理,他的离去是为了保存宗庙祭祀,也不能依据它作为三次劝谏就离去的正法。
君主有病,喝药,臣子先尝;父母有病,喝药,儿子先尝。医生如果不是三代行医,不服用他的药。
正义:郑康成说:“尝,估量其所能承受;不服用他的药,是慎重药物配伍。”孔颖达说:“父子相承到三代,是慎重药物调配合宜了。”
通论吕大临说:“孔子所慎重的,是斋戒、战争和疾病。疾病,是危险的事。危险而不谨慎,是招致祸患的途径。何况是君主和父母的疾病呢?药不瞑眩,疾病不会痊愈,那么治疗疾病的药未曾没有毒性。好恶或许失去本性,配伍剂量或许失去适宜,寒热补泻或许反其作用。小则加重病情,大则至于丧命。作为臣子的人,不尝试而使用,没有比这不忠不孝更大的了。这就是许世子止因为不尝药而被弑君的名声。医生到三代,治病的人多了,使用药物熟练了。功效已经试验而无疑问,然后服用,也是谨慎对待疾病的方法。”方慤说:“君主在平常无事的时候,他的膳食,膳夫品尝,太子亲自查看,也只是表达其谨慎罢了。那么在有病的时候,尤其不可疏忽。医生的技艺,如果不是祖父子孙传业,那么技艺没有来源而精通。技艺不精通,可以服用他的药吗?《周官》司徒以世代相传教导能者,正是因为这个。虽然如此,经文所说的,也只是说常理罢了。如果失去不是传业而或许自得于心的人,未到三代,固然也在所取录。所以《周官》医师以十全为上,或者传之非其人,虽然三代也在所不取。所以孔子说:‘无恒心的人,不可以做巫医。’”
比拟人一定要比拟其同类。
正义:郑康成说:“比拟,就是比较;类,就是同类。比拟大夫应当比拟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