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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礼记义疏二十九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六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616–635 段

达曰:此论君薨子生告殡之事,必于西阶南以将告殡,近殡位也。丧大记:卿大夫即位于堂防楹西以哭敛,故升堂。此告子生,故在堂下。裨埤也。天子六服,大裘为上,其余为裨,以事尊卑服之,而诸侯亦服焉。服裨衣而着冕,故云裨冕。束帛十端也。鬼神以丈八尺为端,一丈象阳,八尺法隂,十端六▯天色,四纁地色,合为五两。于堂下告则太逺,故升自西阶;于堂上告则太近,故尽等不升堂。告殡竟,执束帛者升堂,奠置所执之币于殡东几筵上,遂哭。哭竟而降阶。士丧礼每日之旦,先哭而后行朝奠,朝奠了又哭。今因西阶前哭毕,反哭位即行朝奠,故云遂朝奠也。熊氏云:经称奠币于殡东,则告世子生。谓既殡以后,若未殡前,世子生,不告。

译达说:这段经文论述的是君主去世、世子出生时报告殡事的情况,必定在西阶之南进行报告,因为这里靠近殡位。《丧大记》记载:卿大夫在堂上房柱西侧就位哭泣并收敛,所以登上堂上。这里是因为报告世子出生,所以在堂下。裨,是辅助的意思。天子有六种礼服,大裘最为尊贵,其余的为裨服,根据事务的尊卑穿着相应的服饰,诸侯也穿着这些服饰。穿着裨衣并戴着冕,所以称为裨冕。束帛是十端。鬼神祭祀用的帛以丈八尺为一端,一丈象征阳,八尺效法阴,十端共六十尺,其中六尺是天色,四尺是地色,合起来成为五两。在堂下报告则距离太远,所以从西阶登上;在堂上报告则距离太近,所以走到台阶尽头而不登上堂。报告殡事完毕,拿着束帛的人登上堂,将所拿的币奠放在殡东的几筵上,于是哭泣。哭完后走下台阶。《士丧礼》规定每天早晨,先哭泣然后进行朝奠,朝奠结束后又哭泣。现在因为西阶前哭毕,回到哭位随即进行朝奠,所以说“遂朝奠”。熊氏说:经文说将币奠放在殡东,就是报告世子出生。意思是已经殡后,如果未殡之前世子出生,就不报告。

通论孔氏颖达曰:「公羊」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左传》杜注云:「始生未命,不称太子。」此亦始生而称世子者,以别于庶子,又即用世子之礼举之,以告殡也。凡天子诸侯称世子,亦称太子;卿大夫以下称适子。在丧,诸侯亦称适子;若冡子,则上下通名。方氏慤曰:「君薨,凶事,人之所哀;世子生,吉事,人之所乐。君子行礼于此,可不慎哉!是以裨冕吉服,衰杖凶服,毋哭吉礼,稽颡凶礼。盖处以吉凶之间也【案:太祝裨冕,而余人衰;将告命毋哭,而告竟即哭。盖以世子生,神必喜之故,以吉处神;而人实哀之故,以凶处人也】

余论陆氏佃曰:「君薨,子恃以立者,士大夫也。古之人,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用此道也。事变世移,汉始垂帘矣。」

存疑。孔氏颖达曰:「皇侃云,周下室丧奠有素几。庾蔚之云,殡宫朝夕奠之几常在不去。」

案朝夕奠在室中,非下室,亦非殡宫。殡宫本无几筵,奠不在此。

三日,众主人、卿大夫、士如初位,北面。大宰、大宗、大祝皆裨冕,少师奉子以衰,祝先,子从,宰宗人从。入门,哭者止。子升自西阶,殡前北面。祝立扵殡东南隅。祝声三曰:“某之子某,从执事敢见。”子拜稽颡,哭。祝、宰、宗人、众主人、卿大夫、士哭踊,三者三。降东,反位,皆袒。子踊,房中亦踊,三者三。袭衰杖奠出。大宰命祝史以名徧告扵五祀山川【大宰大宗竝音泰,少去声,奉捧同。子从,人从之从去声。见音现】

正义郑氏康成曰:三日负子日也,如初如告子生时【孔疏亦西阶南】宰宗人诏賛君事者【孔疏大宰是主教令之官,大宗是主宗庙之官】子拜哭,奉子者拜哭也,踊袭衰杖,成子礼也。奠亦谓朝奠【孔疏知即朝奠者,以在殡无特告奠之法也】因负子名之,丧礼略也【孔疏内则世子生告扵君,三日卜士负之,三月子见乃名,今幷行之,以丧事遽故于礼略也】孔氏颖达曰:此论子生三日名之,以见殡之礼。大宰大宗前不禆冕,今得裨冕者,以奉子接神故,服祭服。少师主养子之官,故以衰衣奉子。祝主接神,故先进少师奉子,从祝。大宰大宗为诏賛君事故,次从在后升堂也。前告子初生哀甚,故祝升阶乃命止哭。今三日哀已微杀,故子入门哭即止。子升自西阶,不忍从先君之阶升。其宰及宗人以次立于子之东,皆北面。若其须诏相之时,防就子前而西面也。祝声三,亦警神也。前告生哀甚,故尽阶不升堂。此见子故进立殡东南隅,告曰:“夫人某氏之子某,从执事宰宗人等敢见。”告讫,奉子之人拜而稽颡,乃哭不踊者,未即位故也。祝宰宗人堂上哭,众主人卿大夫士阶下哭。堂上者亦降自西阶而反东,在下者皆东反。朝夕哭位皆袒者,以初堂上堂下非朝夕哭之正位故不袒,今反位故当踊时皆袒也。上文子不踊,房中亦不踊,至此子踊,房中亦踊,乃袭而杖,以成其为子之礼,遂朝奠而出也。陆氏佃曰:少师奉子,言师着一日不可无师傅也,不言大师,嫌防也。彭氏防夫曰:三日既殡即名者,国不可以无主,又诸侯五月而葬,若俟三月则殡或存或啓未可知,故权为之礼。

曽子问曰:「如已葬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大宰、大宗从大祝而告于祢。三月乃名于祢,以名徧告及社稷、宗庙山川。」

正义郑氏康成曰:告于祢,告主也【孔疏:既葬无尸匶,惟有主在,故告于主。渐神事之,故以庙名而曰祢。祢,殡宫之主也】又曰:丧在殡,告五祀山川,不告社稷者,五祀,殡宫之五祀山川,国镇之重,故越社稷告之也。葬后则已祔庙,庙与社稷相连,不得不告社稷也【案:此条孔疏所述非本注】孔氏颖达曰:此论葬后世子生之礼,不云摄主。葬时摄主已弁绖葛,葬竟又服,受服丧之大事已毕,故自还依大宰之礼也。三月乃名于祢者,葬后神事之故,依平常之礼,三月因见乃名也。不云禆冕,未葬尚禆冕,葬后不言自显也。不言执帛,凡告必用币,从之可知也。前不云

译通论孔氏颖达说:“《公羊传》说,国君在世时称世子,国君去世称子某。《左传》杜预注说:‘刚出生尚未命名,不称太子。’这里刚出生就称世子,是为了区别于庶子,并且即用世子的礼仪来举行政事,以向殡宫报告。凡是天子诸侯称世子,也称太子;卿大夫以下称嫡子。在丧礼中,诸侯也称嫡子;如果是长子,则上下通用此名。”方氏慤说:“国君去世,是凶事,人们为此哀痛;世子出生,是吉事,人们为此喜悦。君子在此行礼,能不谨慎吗!因此,裨冕是吉服,衰杖是凶服,不哭是吉礼,稽颡是凶礼。大概是将吉凶之礼交替使用【案:太祝穿裨冕,而其他人穿衰服;将报告时不哭,而报告完毕即哭。大概是因为世子出生,神灵必定喜悦,所以用吉礼对待神灵;而人们实际上哀痛,所以用凶礼对待人】。

余论陆氏佃说:“国君去世,世子所依赖以确立地位的人,是士大夫。古人,保护遗腹,早晨穿着旧皮衣上朝,而天下不乱,就是用的这个道理。时移世变,汉朝才开始垂帘听政。”

存疑。孔氏颖达说:“皇侃说,周代下室丧奠有素几。庾蔚之说,殡宫朝夕奠的几案常在不去。”

按:朝夕奠在室中,不是下室,也不是殡宫。殡宫本来没有几筵,祭奠不在此处。

三天后,众主人、卿大夫、士如前位,面朝北。大宰、大宗、大祝都穿裨冕,少师捧着穿衰服的世子,祝官先行,世子跟随,大宰和宗人跟随。进入大门,哭丧的人停止哭泣。世子从西阶登上,在殡柩前面面朝北。祝官站在殡柩的东南角。祝官高声三次说:“某的儿子某,跟随执事的人敢来拜见。”世子拜稽颡,哭泣。祝官、大宰、宗人、众主人、卿大夫、士哭泣跳跃,三次。走下台阶向东,回到原位,都袒露左臂。世子跳跃,房中也跳跃,三次。穿上丧服、拿着手杖、完成祭奠后退出。大宰命令祝史用名字遍告于五祀山川【大宰、大宗都读泰,少读去声,奉同捧。子从,人从之从读去声。见读现】。

正义郑氏康成说:三天是负子之日,如初位,如同报告世子出生时【孔疏:也是西阶南】。大宰、宗人是诏告赞助国君事务的人【孔疏:大宰是主教令的官,大宗是主宗庙的官】。世子拜哭,捧着世子的人拜哭,跳跃、穿上丧服、拿着手杖,是完成世子之礼。奠也是指朝奠【孔疏:知道是朝奠,是因为在殡宫没有特别报告祭奠的法度】。因为负子而命名,丧礼简略【孔疏:《内则》说世子出生报告于国君,三天占卜士负之,三个月世子见面才命名,现在合并进行,因为丧事紧急,所以在礼上简略】。孔氏颖达说:这是论述世子出生三天命名,以见殡之礼。大宰、大宗之前不穿裨冕,现在穿裨冕,是因为捧着世子接待神灵,所以穿祭服。少师是主管养育世子的官,所以穿衰衣捧着世子。祝官主管接待神灵,所以先进,少师捧着世子,跟随祝官。大宰、大宗因为诏告赞助国君事务,所以依次跟随在后面升堂。之前报告世子初生,哀痛甚深,所以祝官升阶才命令停止哭泣。现在三天哀痛已稍减,所以世子入门哭泣即止。世子从西阶登上,不忍从先君的阶上。大宰及宗人依次站在世子的东面,都面朝北。如果需要诏相的时候,防止走到世子前面而面朝西。祝官高声三次,也是警示神灵。之前报告出生哀痛甚深,所以走完台阶不升堂。这次见世子所以进立殡东南角,报告说:“夫人某氏的儿子某,跟随执事的大宰、宗人等敢来拜见。”报告完毕,捧着世子的人拜稽颡,然后哭泣不跳跃,是因为未就位。祝官、大宰、宗人在堂上哭泣,众主人、卿大夫、士在阶下哭泣。堂上的人也从西阶下来而返回东面,在下面的人都向东返回。朝夕哭位都袒露左臂,是因为起初堂上堂下不是朝夕哭的正位所以不袒,现在返回正位所以跳跃时都袒露。上文世子不跳跃,房中也不跳跃,至此世子跳跃,房中也跳跃,然后穿上丧服、拿着手杖,以完成其为世子的礼,于是朝奠后退出。陆氏佃说:少师捧着世子,是说世子一天不可无师傅,不说大师,是嫌防碍。彭氏防夫说:三天既殡即命名,是因为国家不可以无主,又诸侯五月而葬,如果等到三个月则殡或存或启未可知,所以权宜制定此礼。

曾子问:“如果已经安葬而世子出生,该怎么办?”孔子说:“大宰、大宗跟随大祝而报告于祢庙。三个月后在祢庙命名,用名字遍告于社稷、宗庙山川。”

正义郑氏康成说:报告于祢,是报告于神主【孔疏:既葬无尸柩,惟有神主在,所以报告于神主。逐渐神事之,所以以庙名而曰祢。祢,是殡宫的神主】。又说:丧在殡宫,报告五祀山川,不报告社稷,是因为五祀,是殡宫的五祀山川,是国家重镇,所以越过社稷报告它们。安葬后则已附庙,庙与社稷相连,不得不报告社稷【案:此条孔疏所述非本注】。孔氏颖达说:这是论述安葬后世子出生的礼,不说摄主。安葬时摄主已戴弁绖葛,安葬完毕又服,受服丧之大事已毕,所以自还依大宰之礼。三个月后在祢庙命名,是因为安葬后神事之故,依平常之礼,三个月因见乃命名。不说裨冕,未葬尚裨冕,安葬后不言自显。不说执帛,凡报告必用币,跟随可知。之前不说

社稷宗庙,此不云五祀,相互也。徐氏师曽曰:云大宰从大祝,则无摄主,可知其哭踊、袒袭、升降由西阶之类,恐亦不同,其余当不异上文也。

译社稷和宗庙,这里没有说五祀,是互相补充的意思。徐师曾说:既然说大宰跟随大祝,那么就没有代理主祭的人,由此可知,其哭踊、袒袭、升降由西阶等礼仪,恐怕也有所不同,其余的应当与上文没有差异。

存疑。陆氏佃曰:「徧告告同盟诸侯,知然者以言及社稷宗庙山川,知之也。」

案上《莭告》子生止有卿大夫,此子见,乃言大宰、大宗知前摄主,即大宰也。古者君薨,聴于冢宰,即子未生,朝委裘,亦聴于冢宰也。子未生,冢宰摄主;子既生,则丧有主,而冢宰摄其政,不摄主矣。徧告,无所不告也。及者,言自近以及逺,自人以及神也。若不以名告天子,则天子他日将何命焉?不徧告臣庶,则臣庶后日将何讳焉?」

孔子曰:「诸侯适天子,必告于祖,奠于祢,冕而出,视朝,命祝史告于社稷宗庙山川,乃命国家五官,而后行。道而出告者,五日而徧。过是,非礼也。凡告,用牲币,反亦如之【朝直遥反,牲旧读制,今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祖祢皆奠币以告,此互文也。视朝,聴国事也。诸侯朝天子,必禆冕为将庙受也【孔疏:诸侯视朝,当用▯冠缁衣素裳。案觐礼,侯氏裨冕,天子受之于庙。今诸侯往朝,为天子将庙受,故豫敬之以冕服视朝也】裨冕者,公衮,侯伯鷩,子男毳。临行又徧告宗庙,孝敬之心也。五官五大夫典事者,命者勅之,以其职道祖道也。聘礼记曰:「出祖释軷,祭酒脯也。」五日而徧,既告不敢久留也。孔氏颖达曰:此论诸侯朝觐天子将出之礼,不云曾子问,因上起文也【案下宗子条疏云:凡无问而称孔子曰,皆记者失问也。此条当亦然】言徧是宗庙皆告也,不言命卿者,或从君出行,或在官留守,总主羣吏,不専一事,尊之也。道以险阻为难,是以委土为山,伏牲其上,以酒脯祈告。礼毕乘车轹而遂行,其牲犬羊可也。告以五日为限者,近者就告,逺者望告,先已告庙,载迁主,久留则非礼也。陆氏佃曰:祖言告,祢言奠,尊祖而亲祢也。黄氏震曰:诸侯受天子命,为宗庙社稷山川之主,将暂违以适天子,故礼必周徧如此。

通论方氏慤曰:「曲礼曰:『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诸侯之出,必告于祖,奠于祢;反亦如之。』盖事死如事生也。而又及于社稷山川者,推事亲之道以事神也。然于适天子,则其礼详;与诸侯相见,则其礼畧。岂非相见之人有轻重,故其礼不能无隆杀与?」

存疑:郑氏康成曰:“牲当为制字之误也。制币一丈八尺。”熊氏安生曰:“周礼校人:王所过山川饰黄驹,是天子当用牲。下云‘币帛皮圭以告知诸侯’,礼不应用牲也。”孔氏颖达曰:“上已告于祖奠于祢,下又告宗庙,是再告也【案:诸侯五庙,初告奠止于祖祢,故又命祝合未告者并告之。注所谓徧告是也。再告说未安】

辨正陈氏祥道曰:道或有逺近,礼或有轻重,故告有特用,币有兼牲,币非一端也。大祝大师宜于社,造于祖,大防同造于庙,宜于社,过大山川用事焉,反行释奠。郑氏引曾子问曰:「凡告必用牲币及释。」曾子问则改牲币为制币,是自惑也。孔颖达云:「天子诸侯出入有告有祭,故告用制币;卿大夫入祭而已,故聘礼既使而反,祭用牲。」然礼凡告朔、告至必用牲也,孰谓天子诸侯之告不皆用牲也?皇氏、熊氏谓天子告用牲,诸侯不用牲,此尤无据。告虽或用牲,而其它不用牲者多矣。若国大贞,则奉玉帛而诏号。《春秋传》曰:「凡天灾有币无牲。」《月令》仲春之月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以至晋侯谋以息民,魏绛请祈以币;更齐饥,孔子请祈以币。玉凡此视其事与时而已。

诸侯相见,必告于祢。朝服而出,视朝。命祝史告于五庙,所过山川,亦命国家五官道而出。反必亲告于祖祢,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而后聴朝而入。

正义郑氏康成曰:「朝服为事故也,山川所不过则不告,贬于适天子也。」孔氏颖达曰:「诸侯朝天子,着冕服;诸侯相朝,降下天子,故惟着临朝聴事之服,▯冠缁衣素裳也。」徐氏师曽曰:「聴朝而后入,以久不在国,当饬政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出止,告祢。道近,或可不亲告祖也。反必亲告祖祢,同出入礼也。」徐氏师曽曰:「反必亲

译存疑。陆佃说:“徧告,就是告知同盟的诸侯;知道这样做的,是因为言语涉及社稷、宗庙、山川,从而知晓其意。”

按:上文《莭告》中,子生时只提到卿大夫,此处子见,则说大宰、大宗知道前任摄政之主,就是大宰。古代国君去世,政事听命于冢宰;即使太子尚未出生,朝廷穿着委裘,也听命于冢宰。太子未出生,冢宰代理主持国事;太子既已出生,丧事有了主人,冢宰就只代理政务,不再代理主持国事了。徧告,就是无所不告。及,是说从近到远,从人到神。如果不以名号告知天子,那么天子日后将凭什么发布命令呢?如果不普遍告知臣民,那么臣民日后将凭什么避讳呢?”

孔子说:“诸侯前往天子处,必须告知祖先,在父庙奠祭,戴着冕冠出门,临朝听政,命令祝史告知社稷、宗庙、山川,然后命令国家的五官,这才出行。沿途出发时告知,五天之内全部告知完毕。超过这个期限,就不符合礼制了。凡是告知,使用牺牲和币帛,返回时也是如此【朝,音直遥;牲,旧读制,今读如字】

正义郑康成说:祖先和父庙都奠币告知,这是互文见义。视朝,就是听理国事。诸侯朝见天子,必定穿着裨冕,因为将要到庙中接受天子接见【孔疏:诸侯临朝,应当戴〇冠、穿缁衣素裳。按《觐礼》,侯氏穿裨冕,天子在庙中接受。现在诸侯前往朝见,因为天子将在庙中接受,所以预先恭敬地穿着冕服临朝】裨冕,公穿衮服,侯伯穿鷩服,子男穿毳服。临行前又普遍告知宗庙,这是孝敬之心。五官,即五大夫中掌管事务的人,命,就是告诫他们,让他们以各自的职责为君主送行。《聘礼记》说:“出祖释軷,是祭祀酒脯。”五天之内全部告知,既已告知就不敢久留。孔颖达说:这是论述诸侯朝觐天子将出行之礼,不说曾子问,是因为承接上文【按:下文宗子条疏云:凡是无问而称孔子曰,都是记录者丢失了问话。这条应当也是这样】说徧,是宗庙都告知了;不说命卿,是因为有的跟随君主出行,有的在官署留守,总领群吏,不专管一事,是尊重他们。道,以险阻为难,所以堆土为山,伏牲其上,用酒脯祈告。礼毕乘车碾压而过然后前行,牺牲用犬羊即可。告知以五天为限,是因为近的就近告知,远的就遥望告知,先前已告知宗庙,载着迁主,久留就不符合礼制了。陆佃说:祖先说告,父庙说奠,是尊祖而亲父。黄震说:诸侯受天子之命,作为宗庙、社稷、山川之主,将要暂时离开前往天子处,所以礼制必定如此周遍。

通论方慤说:“《曲礼》说:‘作为人子,出门必须告知,返回必须拜见。诸侯出门,必须告知祖先,在父庙奠祭;返回也是如此。’大概是因为事奉死者如同事奉生者。又及于社稷山川,是推演事奉亲人的道理来事奉神灵。然而对于前往天子处,礼制就详细;与诸侯相见,礼制就简略。难道不是因为相见的人有轻重之分,所以礼制不能没有隆杀吗?”

存疑:郑康成说:“牲应当是制字的误写。制币一丈八尺。”熊安生说:“《周礼·校人》:王所过山川饰黄驹,是天帝应当用牺牲。下文说‘币帛皮圭以告知诸侯’,礼制不应使用牺牲。”孔颖达说:“上文已告知祖先、奠祭父庙,下文又告知宗庙,是再次告知【按:诸侯五庙,初告奠只到祖祢,所以又命令祝史将未告知的一并告知。注所说的徧告就是这样。再次告知的说法不太妥当】

辨正陈祥道说:道路有远近,礼制有轻重,所以告知有专门使用币帛的,有兼用牺牲的,币帛并非只有一种。大祝、大师适宜于社,造于祖,大防同造于庙,适宜于社,过大山川用事,返回时释奠。郑氏引用《曾子问》说:‘凡告知必用牺牲币帛及释。’《曾子问》则将牺牲币帛改为制币,这是自相迷惑。孔颖达说:‘天子诸侯出入有告知有祭祀,所以告知用制币;卿大夫入祭而已,所以《聘礼》使者返回,祭祀用牺牲。’然而礼制中凡告朔、告至必定使用牺牲,谁说天子诸侯的告知都不使用牺牲呢?皇氏、熊氏说天子告知用牺牲,诸侯不用牺牲,这尤其没有根据。告知虽然有时用牺牲,但其他不用牺牲的更多。如果国家有大贞,就奉玉帛而诏号。《春秋传》说:‘凡是天灾有币无牲。’《月令》仲春之月祭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直到晋侯谋划以息民,魏绛请求祈以币;齐国饥荒,孔子请求祈以币。玉凡此,看事情和时机而已。

诸侯相见,必定告知父庙。穿着朝服出门,临朝听政。命令祝史告知五庙,所过山川,也命令国家五官送行而出。返回必定亲自告知祖先父庙,然后命令祝史告知到先前所告知的地方,然后临朝听政而入。

正义郑康成说:‘朝服是因为有事故,山川所不经过的就不告知,比前往天子处要降等。’孔颖达说:‘诸侯朝见天子,穿着冕服;诸侯相朝,降于天子,所以只穿着临朝听事的衣服,〇冠缁衣素裳。’徐师曾曰:‘临朝听政而后入,是因为久不在国,应当整顿政务。’

存疑。郑康成说:‘出门停止,告知父庙。道路近,或许可以不亲自告知祖先。返回必定亲自告知祖先父庙,与出门礼相同。’徐师曾曰:‘返回必定亲自

告,下当别为一莭,通上两莭而言。诸侯适天子及自相见,亲告命祝史告,皆如行时,或告祖祢,或但告祢也。」

译“告”这一项,下面应当单独分为一节,贯通上面两节来论述。诸侯前往天子处以及彼此相见时,亲自禀告受命,祝官和史官进行告祭,都如同出行时的礼仪一样,有的告祭祖父和父亲,有的只告祭父亲。

案本文眀言告至于前所告者,是不告出者,亦不告,至今告至者,前必告出矣。而反言告祖祢出,止言告祢,不言告祖,文不备也。或云当作「必告于祖祢」。

曽子问曰:「并有丧如之何?何先?何后孔子曰:「葬,先轻而后重。其奠也,先重而后轻礼也。自唘及葬,不奠;行葬,不哀。次反葬,奠而后辞于殡遂倄葬事。其虞也,先重而后轻礼也【殡旧读为賔,今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并谓父母,若亲同者,同月死【孔疏:亲同者,祖父母及世叔父兄弟】不奠务于当葬者,不哀次轻于在殡者。」孔氏颖达曰:「此论并有丧葬之事,次谓大门外之

右平时待賔之防,葬柩车至此,孝子悲哀,柩车暂停。今为父丧在殡,故孝子不得为母伸哀也。皇氏侃曰:葬是夺情,故从轻者为首;奠是奉养,故令重者居先。

通论杜氏预曰:「若父母同日卒,其葬先母后父,皆服斩衰。其虞祔先父后母,各服其服。卒事反服父服。若父已葬而母卒,则服母之服,至虞讫,反服父之服。既练则服父之服,丧可除则服父之服以除之,除讫而服母之服。」马氏睎孟曰:「葬者,送终之道,人子之心所弗忍也,所以先轻后重。奠者,求神之道也,人子之心所至切也,所以先重后轻。惟其不欲遽于送终,故既窆,主人赠祝而先归。惟其欲速于求神,故反哭则主人与有司视虞牲。」

存疑:郑氏康成曰:“殡当为宾声之误也,辞于宾,谓告将葬啓期也。”孔氏颖达曰:“不奠,不奠父也。父丧在殡,惟设母啓殡、朝庙、祖遣诸奠,而不于殡宫为父设朝夕新奠,其旧奠则犹存。”

案父母殡于西阶,奠则在室。朝夕、朔奠虽同时并奠,必先父后母。孔意谓既啓,则行者为急,而居者为缓,故啓殡、迁祖、祖奠、遣奠皆奠母,而父并不设朝夕及朔之奠。如此是奠先轻也。疑经谓母自啓及葬,诸奠皆不设而遂行▯,幷门外亦不哀次,所谓葬先轻也。葬母反,然后设唘殡之奠,以告扵父,遂营父之葬。事小记云:父母之丧偕,先▯母,不虞祔,待后事。即葬后之虞祔,亦先父而后母焉。所谓奠先重也。辞于殡,即唘殡之奠。郑读賔非。

孔子曰:「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非宗子虽无主妇,可也。」正义:郑氏康成曰:「族人之妇不可无统。」孔氏颖达曰:「此论宗子立后之事。宗子,大宗子也。凡人年六十无妻,不娶,以阳道絶也。而宗子领宗男扵外,宗妇领宗女扵内,事不可阙,故虽七十犹娶也。然此亦谓无子孙及有子孙而年防者,若有子则传家事扵子孙。故曲礼『七十老而传』。凡无问而称『孔子曰』,皆记者失问也。」

存疑:陆氏佃曰:「参也鲁,有至诚焉,故孔子有虽不问亦告之者。」吴氏澄曰:「因孔子有答曽子所问宗子事故,附记此章。」

曽子问曰:「将冠子,冠者至,揖让而入,闻齐衰大功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内丧则废外丧则冠而不醴,彻馔而埽,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则废【冠埽并去声下同。齐音咨,衰七回反。凡齐衰并同】正义郑氏康成曰:「冠者,谓賔及賛者。内丧同门也。不醴,不醴子也。其废者,丧成服则因丧而冠。」孔氏颖达曰:「此论冠子遭丧之事。加冠必于庙庙在大门之内,吉凶不可同防,故内丧则废也。若丧在大门外,则犹可加冠。但平常吉时三加之后设醴以礼冠者,今既闻丧遂三加而已,不醴之也。初迎宾时未知有丧醴及馔具已设故彻去醴与馔具,又埽除冠之旧位,令使洁新,乃即位而哭。如賔賛不至,则废而不冠也。」方氏慤曰:「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礼

以行义而已,内丧则废,以义有所屈故也;外丧则冠,以义有所伸故也。然而不醴,以变常而为之杀也。案馔礼賔之具,士冠礼所谓礼賔以一献之礼也。子可不醴,賔不可不礼。此言彻馔,或馔设而賔闻有丧,则辞之而即出;与为位而哭,亦为其丧家逺若近,则就其家哭之矣。

如将冠子,而未及期日,而有齐衰、大功、小功之丧,则因丧服而冠。

译查考本文,明确说“告至”,那么之前所告的,是“告出”;如果不告出,也就不会告至;既然现在告至,之前必定已经告出了。然而反而说“告祖祢出”,只说告祢,不说告祖,文辞不完备。有人说应当作“必告于祖祢”。

曾子问道:“父母同时去世,该怎么办?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孔子说:“安葬时,先安葬轻者(母亲),后安葬重者(父亲)。祭奠时,先祭重者,后祭轻者,这是礼制。从启殡到安葬,不设祭奠;举行安葬仪式时,不表达哀痛。其次,返回安葬地,祭奠之后向殡宫告辞,然后继续办理安葬事宜。虞祭时,先祭重者,后祭轻者,这是礼制。”【“殡”旧读为“宾”,现在按本字读】

正义:郑康成说:“‘并’指父母,如果亲等相同,如祖父母及世叔父兄弟,同月去世。不设祭奠,专心于应当安葬的人;不表达哀痛,因为轻者次于在殡的重者。”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同时有丧葬之事的情况。‘次’指大门外右侧平时接待宾客的地方,灵柩车到达这里,孝子悲哀,灵柩车暂停。现在因为父亲的丧事在殡,所以孝子不能为母亲表达哀痛。”皇侃说:“安葬是夺情之事,所以从轻者开始;祭奠是奉养之事,所以让重者居先。”

通论:杜预说:“如果父母同日去世,安葬先母后父,都穿斩衰丧服。虞祭和祔祭先父后母,各自穿相应的丧服。事情办完后,改穿父亲的丧服。如果父亲已安葬而母亲去世,则穿母亲的丧服,等到虞祭完毕,改穿父亲的丧服。练祭之后穿父亲的丧服,丧期可除时穿父亲的丧服来除丧,除丧完毕后再穿母亲的丧服。”马睎孟说:“安葬是送终之道,人子心中不忍,所以先轻后重。祭奠是求神之道,人子心中最为急切,所以先重后轻。正因为不想急于送终,所以入土后,主人赠送祭品给祝官就先回去了。正因为想尽快求神,所以反哭时,主人和执事人员就视察虞祭的牺牲。”

存疑:郑康成说:“‘殡’应当是‘宾’的音误,‘辞于宾’,意思是告知将要安葬和启殡的日期。”孔颖达说:“‘不奠’,是不为父亲设奠。父亲的丧事在殡,只设母亲启殡、朝庙、祖祭、遣祭等祭奠,而在殡宫不为父亲设朝夕新奠,旧的祭奠则仍然保留。”

查考:父母殡于西阶,祭奠则在室内。朝夕奠、朔奠虽然同时并奠,必定先父后母。孔颖达的意思认为,既然启殡,行动者为急,居守者为缓,所以启殡、迁祖、祖奠、遣奠都祭奠母亲,而父亲并不设朝夕及朔之奠。这样就是祭奠先轻。怀疑经文是说母亲从启殡到安葬,各种祭奠都不设而直接进行,门外也不哀次,这就是所谓的安葬先轻。安葬母亲返回后,然后设启殡之奠,以告知父亲,于是办理父亲的安葬。《丧服小记》说:“父母之丧同时,先安葬母亲,不虞祭不祔祭,等待后事。”即安葬后的虞祭和祔祭,也是先父后母。这就是所谓的祭奠先重。“辞于殡”,就是启殡之奠。郑康成读作“宾”是错误的。

孔子说:“宗子即使七十岁,也不能没有主妇;非宗子即使没有主妇,也可以。”正义:郑康成说:“族人的妇女不可没有统领。”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宗子立后的事情。宗子,指大宗子。一般人年过六十没有妻子,就不再娶,因为阳气已绝。而宗子在外统领宗族男子,宗妇在内统领宗族女子,事情不可缺漏,所以即使七十岁也还要娶妻。但这也是指没有子孙,或者有子孙但年幼的情况,如果有儿子,就把家事传给子孙。所以《曲礼》说‘七十岁年老而传位’。凡是无问而称‘孔子说’的,都是记录者遗漏了提问。”

存疑:陆佃说:“曾参迟钝,但有至诚,所以孔子有即使不问也告诉他的时候。”吴澄说:“因为孔子有回答曾子所问宗子之事,所以附记这一章。”

曾子问道:“将要给儿子行冠礼,冠者到来,揖让而入,听到齐衰、大功之丧,该怎么办?”孔子说:“如果是内丧就废除冠礼;如果是外丧就加冠但不醴,撤去酒食而清扫,就位而哭。如果冠者未到,就废除冠礼。”【“冠”、“扫”都读去声,下文同。“齐”音咨,“衰”七回反。凡齐衰都同】正义:郑康成说:“冠者,指宾客及赞者。内丧指同门之丧。不醴,是不给儿子行醴礼。废除冠礼,是因为丧事成服,就因丧事而加冠。”孔颖达说:“这是论述给儿子加冠遭遇丧事的情况。加冠必定在庙中,庙在大门之内,吉凶不可同处,所以内丧就废除冠礼。如果丧事在大门外,则还可以加冠。但平常吉时三加之后设醴以礼待冠者,现在既然听到丧事,就只三加而已,不行醴礼。初迎宾时不知道有丧事,醴和酒食已经备设,所以撤去醴和酒食,又清扫加冠的旧位,使其洁净新鲜,然后就位而哭。如果宾客赞者不到,就废除而不加冠。”方慤说:“门内的治理,恩情掩盖道义;门外的治理,道义断绝恩情。礼以行义而已,内丧则废除,因为道义有所屈从;外丧则加冠,因为道义有所伸张。然而不行醴礼,是因为改变常礼而为之减杀。查考酒食是礼待宾客的器具,即《士冠礼》所说的以献礼礼待宾客。儿子可以不行醴礼,宾客不可不礼待。这里说撤去酒食,或者是酒食已设而宾客听到有丧事,就推辞而立即出去;与就位而哭,也是为其丧家远近而定,如果近,就到其家哭之。

如果将要给儿子行冠礼,而还没到约定的日期,而有齐衰、大功、小功之丧,就因丧服而加冠。

正义郑氏康成曰:“及至也,废吉礼而因丧,冠俱成人之服也【孔疏:冠是吉时成人之服,丧冠是丧时成人之服,故曰俱成人也】孔氏頴达曰:“既答曽子之问,遂言未及期日而有丧之礼。”徐氏师曽曰:“冠嘉事之重,吉礼之始,因丧而冠不可也。未及期日而有丧,齐衰期年耳,大小功九月、五月耳,待除丧而冠未为遅也,何必因丧而冠乎?疑有阙误。”

译正义郑康成说:“及,是到的意思。废弃吉礼而依循丧礼,冠礼都是成人的服饰。”【孔颖达疏解:冠礼是吉时成人的服饰,丧冠是丧时成人的服饰,所以说都是成人之服。】孔颖达说:“既然回答了曾子的问题,于是讲述未到预定日期而遭遇丧事的礼仪。”徐师曾说:“冠礼是嘉礼中庄重的事,是吉礼的开始,因为丧事而行冠礼是不可以的。未到预定日期而遭遇丧事,齐衰的丧期是一年罢了,大功、小功的丧期是九个月、五个月罢了,等到除去丧服再行冠礼也不算晚,何必因为丧事而行冠礼呢?怀疑原文有缺漏或错误。”

案内则二十而冠,左传言国君十五生子,冠而后生子,是冠之年无定也。夏小正二月绥多女士,注谓可冠昏而士冠礼言夏▯屦,冬皮屦,是冠之月无定也。记言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已虽小功卒哭而冠,是齐功之丧不因丧冠也。上节已及期日尚不因丧而冠,况未及期日乎?则必俟除丧而冠。惟父母之丧年防二十,不忍以未成人之服服其亲,可因丧而冠,故曰以丧冠者惟三年之丧可也。成王年十四居丧,眀年夏六月既葬乃冠。此下文又有父殁而冠之礼,是父母之丧亦不尽因丧而冠,则齐功可知也。义疑阙之。

除丧不改冠乎?孔子曰:“天子赐诸侯大夫冕弁服于大庙,归设奠服赐服于斯乎?有冠醮,无冠醴【大庙大音泰,醮子妙反】正义郑氏康成曰:“酒为醮,冠礼醴重而醮轻【孔疏士冠礼适子冠扵阼乃醴之醴是古之酒故为重庶子则冠扵房外南面遂醮焉醮是后代之酒故为轻醮无酬酢醴亦无酬酢而异者醴三加之后总行一醴醮则每一加行一醮凡三醮也】服赐服,酌用酒尊赐也,不醴,眀不为改冠,改冠当醴之。孔氏頴达曰:“曽子疑问而孔子引类答之,谓诸侯防弱未冠,总角从事,至当冠之年,因朝天子,天子赐以冕弁之服扵大庙之中,荣君之赐,归设奠祭扵己宗庙,此时身服所赐之服,但行冠醮以相燕饮,无冠醴以礼受服者之身,所以然者,以初冠则当用醴,今既受服于天子,不可更改为初冠之礼法也。然则既因丧而冠,不可除丧更改冠矣。”张氏曰:“冠为嘉事之重,惟因丧而冠及诸侯大夫赐冠于天子,孤子冠则礼杀,余不得轻废也。”

存疑。孔氏颖达曰:「夏小正冠用二月,假令正月遭丧,则二月不得因丧而冠。服丧犹用童子礼,必待变除受服之莭,乃可冠。」徐氏师曾曰:「冠礼三加而醮,冠毕而醴。诸侯大夫服赐服,不用三加,安得有醮而无醴乎?疑当作『有冠醴,无冠醮』。」

案孔谓不得因丧而冠是已,但年二十而正月遭父母丧,便当用成人之服。盖父母哀重,不可谓我犹童子不杖不庐,故曰以丧冠者惟三年之丧可也。又案适子醴而庶子醮,是醴重而醮轻也。此受天子赐,如何反以轻礼行之意?醮者冠礼之通行,而醴者父之所以重适子。今天子赐诸侯冕服于大庙,侯服之以拜赐,则天子冠之矣。归荣君赐,奠以告于祖考,而因与羣臣燕乐之故,不醴乎?

父没而冠,则已冠。埽地而祭于祢,已祭而见伯父叔父,而后飨冠者【见,音现】

正义郑氏康成曰:飨,谓礼之也。孔氏頴达曰:孔子既答其问,又释父殁加冠之礼。父兄戒賔,冠之日,主人紒而迎賔。已冠之后,埽地而祭扵祢庙。已祭之后,见伯父叔父,乃飨冠賔及賛者。黄氏震曰:父殁而冠之礼,因上不改冠者而并及之。

曽子问曰:「祭如之何则不行旅酬之事矣?」孔子曰:「闻之,小祥者,主人练祭而不旅奠酬扵賔,賔弗举礼也。昔者鲁昭公练而举酬行旅,非礼也。孝公大祥奠酬弗举亦非礼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奠无尸【孔防既葬形体已去鬼神事之奠是未葬以前形体犹在未忍鬼神待之也】虞不致爵【孔疏特牲礼尸止爵后主妇致爵扵主人主人致爵扵主妇虞至尸卒爵即礼毕】小祥不旅酬,大祥无无算爵弥吉也【孔疏无算爵旅酬之后賔弟子兄弟之子各举觯扵其长賔取觯酬兄弟之党兄弟取觯酬賔之党也】孝公隠公之祖父【孔疏世本孝公生惠公弗皇弗皇生隠公】孔氏頴达曰:旅酬者主人西阶上献賔賔卒爵又自酢北面酬賔賔受奠之荐南不举主献兄弟众兄弟内兄弟毕賔乃取所奠觯扵阼阶前酬长兄弟长兄弟扵西阶前酬众賔众賔酬众兄弟所谓旅酬也自此以后有无算爵礼小祥賔不举所奠酬爵以行旅酬之礼而遂止也大祥乃得行旅酬而不得行此无算爵渐渐备礼仍未纯吉也练祭但得致爵扵賔賔不合举此爵而行旅酬昭公行之故曰非礼大祥弥吉得旅酬孝公不行故亦非礼方氏慤曰:昭公不及扵礼孝公过扵礼然不及者近扵薄过者近扵厚故扵昭公曰非礼扵孝公曰亦而已

曽子问曰:「大功之丧可以与扵馈奠

译查考礼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左传》记载国君十五岁生子,是行冠礼之后才生子,这说明行冠礼的年龄没有固定标准。《夏小正》记载二月安抚众多女子,注解说此时可以行冠礼和婚礼;而《士冠礼》提到夏天穿草鞋,冬天穿皮鞋,这说明行冠礼的月份也没有固定标准。《礼记》说在大功丧期结束时可以为儿子行冠礼,即使在小功丧期刚结束哭祭时也可以行冠礼,这说明齐衰、大功等丧期并不因丧事而行冠礼。上文已经提到,即使到了规定的日期尚且不因丧事而行冠礼,何况还没到规定的日期呢?那么一定要等到除丧之后才行冠礼。只有父母之丧,如果年龄将近二十岁,不忍心穿着未成年人的服饰来侍奉亲人,可以因丧事而行冠礼,所以说因丧事而行冠礼的,只有三年之丧才可以。周成王十四岁居丧,第二年夏天六月安葬父亲后才行冠礼。下文又有父亲去世而行冠礼的记载,这说明父母之丧也不完全因丧事而行冠礼,那么齐衰、大功等丧期的情况就可以推知了。其中义理若有疑点,暂且存疑。

除丧之后不改变冠礼吗?孔子说:“天子在大庙赐给诸侯、大夫冕弁服饰,他们回家后设奠祭,穿着天子赐给的服饰,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冠醮,没有冠醴。”(大庙的“大”音泰,醮音子妙反)郑玄解释说:“酒称为醮,冠礼中醴礼较重而醮礼较轻。庶子行冠礼时,在房外南面行醮礼,醮是后代的酒,所以较轻;醮没有酬酢,醴也没有酬酢,但不同的是,醴是在三加之后总共行一次醴礼,而醮则是每加一次行一次醮礼,共三次醮礼。穿着天子赐给的服饰,酌酒用酒尊,这是天子的恩赐,不用醴礼,明确表明不是为了改变冠礼,如果改变冠礼应当用醴礼。”孔颖达解释说:“曾子提出疑问,孔子引用类似情况来回答,意思是诸侯年幼未行冠礼,梳着总角从事政务,到了应当行冠礼的年龄,因为朝见天子,天子在大庙中赐给他冕弁服饰,为了荣耀君主的恩赐,回家后在自己的宗庙设奠祭祀,此时身上穿着所赐的服饰,只行冠醮来互相宴饮,不行冠醴来以礼接受赐服者的身份,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初次行冠礼应当用醴礼,现在既然从天子那里接受了服饰,不可更改为初次行冠礼的礼法。既然因丧事而行冠礼,就不可以在除丧后更改冠礼了。”张氏说:“冠礼是嘉礼中最重要的,只有因丧事而行冠礼以及诸侯大夫从天子那里接受赐冠,孤子行冠礼则礼仪从简,其余情况不得轻易废弃。”

存疑。孔颖达说:“《夏小正》记载冠礼在二月举行,假如正月遭遇丧事,那么二月就不能因丧事而行冠礼。服丧期间仍然使用童子礼,必须等到除丧受服的时节,才可以行冠礼。”徐师曾说:“冠礼三加而行醮,冠礼结束后行醴。诸侯大夫穿着天子赐给的服饰,不用三加,怎么会有醮而没有醴呢?怀疑应当写作‘有冠醴,无冠醮’。”

查考孔子的说法,认为不得因丧事而行冠礼是对的,但如果年满二十岁而在正月遭遇父母丧事,就应当使用成年人的服饰。因为父母丧事哀痛重大,不能说我还像童子一样不拄杖不住庐舍,所以说因丧事而行冠礼的,只有三年之丧才可以。又查考嫡子行醴礼而庶子行醮礼,说明醴礼较重而醮礼较轻。这里接受天子赐服,怎么反而用较轻的礼仪呢?醮是冠礼的通行礼仪,而醴是父亲用来重视嫡子的礼仪。现在天子在大庙赐给诸侯冕服,诸侯穿着它拜谢恩赐,这就相当于天子为他行冠礼了。回家后荣耀君主的恩赐,设奠祭告祖先,并借此与群臣宴饮作乐,所以不用醴礼吗?

父亲去世而行冠礼,那么已经行过冠礼了。清扫地面在祢庙祭祀,祭祀结束后拜见伯父叔父,然后宴请行冠礼的人。(见,音现)

郑玄解释说:“飨,意思是礼遇。”孔颖达解释说:“孔子回答了曾子的问题后,又解释父亲去世加冠的礼仪。父亲和兄长告诫宾客,行冠礼那天,主人束发迎接宾客。行冠礼之后,清扫地面在祢庙祭祀。祭祀之后,拜见伯父叔父,然后宴请行冠礼的宾客及赞者。”黄震说:“父亲去世而行冠礼的礼仪,是因为上文提到不改冠礼而一并提及的。”

曾子问:“祭祀时怎么做就不进行旅酬了呢?”孔子说:“我听说,小祥祭时,主人举行练祭而不向宾客旅酬,宾客不举起酒杯行礼。从前鲁昭公在小祥祭时举行酬礼并进行旅酬,是不合礼的。鲁孝公在大祥祭时不举起酒杯行礼,也是不合礼的。”

郑玄解释说:“奠祭没有尸(代表死者受祭的人),虞祭不致爵,小祥祭不旅酬,大祥祭没有无算爵,越来越吉利。”孔颖达解释说:“无算爵是在旅酬之后,宾客、弟子、兄弟之子各自向长辈举杯,宾客取酒杯酬兄弟之党,兄弟取酒杯酬宾客之党。鲁孝公是鲁隐公的祖父。”孔颖达解释说:“旅酬是指主人在西阶上向宾客献酒,宾客喝完酒后又自酢,北面酬宾客,宾客接受奠下的酒杯,向南不举起,主人向兄弟献酒,众兄弟内兄弟完毕后,宾客才取所奠的酒杯在阼阶前酬长兄弟,长兄弟在西阶前酬众宾客,众宾客酬众兄弟,这就是旅酬。此后有无算爵之礼。小祥祭时宾客不举起所奠的酬爵来行旅酬之礼,于是停止。大祥祭时才行旅酬,但不得行无算爵之礼,逐渐完备礼仪,但仍未完全吉利。练祭只能致爵于宾客,宾客不合举起此爵而行旅酬,昭公这样做了,所以说非礼。大祥祭越来越吉利,可以旅酬,孝公不行,所以也非礼。”方慤说:“昭公不及于礼,孝公过于礼。不及者近于薄,过于者近于厚,所以对昭公说非礼,对孝公说亦而已。”

曾子问:“大功之丧可以参与馈奠吗?”

之事乎?」孔子曰:「岂大功耳?自斩衰以下皆可礼也。」曾子曰:「不以轻服而重相为乎?」孔子曰:「非此之谓也。天子、诸侯之丧斩衰者奠;大夫齐衰者奠;士则朋友奠。不足则取扵大功以下者,不足则反之【与为并去声下同】

译做这件事吗?」孔子说:「难道只是大功之丧吗?从斩衰以下都可以行礼。」曾子说:「不因为穿着轻丧服而加重为对方做的事吗?」孔子说:「不是这个意思。天子、诸侯的丧事,由穿斩衰的人致奠;大夫的丧事,由穿齐衰的人致奠;士的丧事,则由朋友致奠。如果人数不够,就从穿大功以下丧服的人中选取;如果还不够,就反过来(从更重的丧服中选取)【“与为”二字均读去声,以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馈奠在殡时也。曽子怪以重服而为人执事。孔子言非谓为人,谓扵其所为服也。天子诸侯为君服者皆斩衰,惟主人不奠。大夫服斩衰者不奠,辟正君也。齐衰者其兄弟【孔疏:大夫子及属臣皆斩衰,则服齐衰惟兄弟耳。案:齐衰中兼有伯叔父及兄弟之子】士服齐衰者不奠,辟大夫也。言不足者谓殷奠时。孔氏頴达曰:此论为死者服,还得为死者馈奠之事。曽子问已有丧,可与他人馈奠否?孔子据所服者答之,言身有斩衰所为者斩衰,身有齐衰所为者齐衰,皆可与扵馈奠。曽子不解孔子之防,犹谓为他人疑其轻已丧服而重他人之馈奠。孔子乃答云:我之所言据所为服者馈奠,非此为他人之谓也。天子诸侯之丧,子臣皆斩衰,子为主人,悲号思慕,不暇执事,皆使臣为奠。大夫子及家臣皆斩衰,子不亲奠,家臣辟天子诸侯不得馈奠,故惟遣兄弟之服齐衰者奠。士位卑不嫌敌君,故遣僚属奠。僚属吊服加麻则朋友也。殷奠谓月朔之奠,士无月半之殷奠也。殷奠有牲牢黍稷,礼大用人多,故朋友不足则取小功缌麻者,再不足则取前人执事者充之。

存疑:彭氏防夫曰:丧家殷奠,非独力所能办。族人身服其服,亲执其事,非特助孝子所不及,亦以伸己之情。臣子扵君父,亦若是而已。如是而后称扵其服。天子诸侯之臣众,故重服方与其奠,而轻者不必与。士则徒属无防,故必朋友助之。若不足,则大功以下周而复始。

案如孔说,则天子、诸侯之臣无不服斩也。如彭说,则天子、诸侯之臣服有轻重,不必皆斩也。彭说不知何据。

曽子问曰:「小功可以与扵祭乎?」孔子曰:「何必小功耳。自斩衰以下与祭礼也。」曽子曰:「不以轻丧而重祭乎?」孔子曰:「天子诸侯之丧祭也,不斩衰者不与祭;大夫齐衰者与祭;士祭不足则取扵兄弟大功以下者【与去声下同】正义郑氏康成曰:「祭谓虞卒哭时【孔疏:知与祭为虞卒哭时非练祥者,士练祥之祭,大功之服已除,不得云取扵兄弟大功者。其天子诸侯则得兼练祥,以其时犹斩衰与祭也】方氏慤曰:「与祭乃丧祭,以服重者与祭,正以重其

  丧也曾子反以为轻丧盖失之

案上孔子眀言:「非此之谓,则知我有重丧,不可与他人之丧奠矣。」而曽子又问:「我之服更轻,人之祭渐吉,可与否?」而孔子仍以为所服者答之,故曽子犹不喻也。

曽子问曰:「相识有丧服,可以与扵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扵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曽子问「已有丧服可以助所识者祭否」?孔氏颖达曰:孔子言有缌服尚不得自祭宗庙,何得助他人祭乎?以深非之。方氏慤曰:此所谓祭,盖吉祭。

通论彭氏防夫曰:前所论大功、小功、斩衰、齐衰,皆为之族而服其属,及为之臣而服其主也。丧祭者,孝子之所自尽,而为之宗族、为之臣子,亦欲内尽其心,外尽其职,非舎己之哀而为人执事也。若身有服,而欲施于在外无服之相识,则既无所施之恩,又无所尊之义,进退两无据。于所薄者厚,而厚者反薄矣。存疑,熊氏安生曰:谓身有缌服,则不得自为父母虞祔、卒哭祭。此谓同宫缌,则士为妾有子,及大夫为贵妾是也。若大夫、士有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同宫,则亦不祭;若异宫,则殡后得祭。故《杂记》云:「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若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虞祔亦然。天子诸侯臣妾死于宫中,虽无服,亦不得为父母虞祔、卒哭祭也。天子诸侯适子死,斩衰,既练乃祭;天子诸侯为适孙、适妇,则既殡乃祭,以异宫故也。」案方氏谓此祭为吉祭,良是。若熊氏谓父母虞祔、卒哭之祭,恐非也。盖缌之不祭,以祭事吉,丧事凶,吉凶不可同防耳。若未行卒哭之祭,则犹哭,不可谓吉也。其曰「以吉祭易丧祭者」,亦谓立尸、有几筵,较前为吉耳,非谓竟行吉礼也。虞与祔之祭,不忍一日离,可以臣妾之至卑,舎父母之至尊,歴三月而不虞、不祔乎?

曽子问曰:「废丧服可

译郑玄解释说:馈奠是在停灵期间进行的。曾子疑惑,穿着重丧服的人为何还要为他人执事。孔子说,并非指为他人服丧,而是指为自己所服丧的对象。天子、诸侯为君主服丧的人都穿斩衰,只有主人不主持奠礼。大夫中穿斩衰服的人不主持奠礼,是为了避讳正君。穿齐衰服的人,如果是兄弟,【孔颖达疏:大夫的儿子及属臣都穿斩衰,那么穿齐衰的只有兄弟罢了。按:齐衰之中还包括伯叔父及兄弟的儿子】;士穿齐衰服的人不主持奠礼,是为了避讳大夫。说人手不足,是指殷奠的时候。孔颖达说:这是论述为死者服丧,还能否为死者进行馈奠的事。曾子问自己已有丧服,是否可以参与他人的馈奠?孔子根据所服丧的对象来回答,说身上有斩衰所服对象的人穿斩衰,身上有齐衰所服对象的人穿齐衰,都可以参与馈奠。曾子不明白孔子的防备之意,仍认为是为他人服丧,怀疑他轻视自己的丧服而重视他人的馈奠。孔子于是回答说:我所说的根据所服丧的对象进行馈奠,不是指为他人的意思。天子、诸侯的丧事,儿子和臣子都穿斩衰,儿子作为主人,悲号思慕,无暇执事,都让臣子主持奠礼。大夫的儿子及家臣都穿斩衰,儿子不亲自主持奠礼,家臣避讳天子、诸侯不得馈奠,所以只派遣穿齐衰服的兄弟主持奠礼。士地位低微,不嫌与君敌对,所以派遣僚属主持奠礼。僚属穿吊服加麻,那就是朋友。殷奠是指月初的奠礼,士没有月中的殷奠。殷奠有牲牢黍稷,礼重大,用人多,所以朋友不足则取小功、缌麻服的人,再不足则取先前执事的人充数。

存疑:彭氏说:丧家殷奠,非独力所能办。族人身穿其服,亲执其事,不仅帮助孝子所不及,也以此伸展自己的情感。臣子对于君父,也是如此。这样才符合其所服丧的礼节。天子、诸侯的臣子众多,所以重服者参与奠礼,而轻服者不必参与。士则徒属无防,所以必须朋友帮助。如果不足,则大功以下周而复始。

按:如果按照孔子的说法,那么天子、诸侯的臣子没有不穿斩衰的。如果按照彭氏的说法,那么天子、诸侯的臣子服丧有轻重,不必都穿斩衰。彭氏的说法不知依据什么。

曾子问:“穿小功服可以参与祭祀吗?”孔子说:“何止小功服。从斩衰以下都可以参与祭祀。”曾子说:“不是担心轻丧而重祭吗?”孔子说:“天子、诸侯的丧祭,不穿斩衰的人不参与祭祀;大夫穿齐衰的人参与祭祀;士祭祀人手不足则取兄弟大功以下的人【与读去声,下同】。”郑玄解释说:“祭祀是指虞祭、卒哭时【孔颖达疏:知道参与祭祀是虞祭、卒哭时而非练祭、祥祭,因为士练祭、祥祭时,大功之服已除,不能说取兄弟大功者。天子、诸侯则兼有练祭、祥祭,因为那时还穿斩衰参与祭祀】。”方氏说:“参与祭祀是丧祭,以服重者参与祭祀,正是为了重视其丧事。曾子反而认为是轻丧,大概失之。”

按:上面孔子明确说:“不是这个意思,则知道我有重丧,不可参与他人的丧奠了。”而曾子又问:“我的服丧更轻,他人的祭祀渐吉,可以吗?”而孔子仍根据所服丧的对象来回答,所以曾子仍不明白。

曾子问:“相识的人有丧服,可以参与祭祀吗?”孔子说:“穿缌麻服尚且不能自祭,又怎能帮助他人祭祀呢?”

郑玄解释说:曾子问“已有丧服是否可以帮助相识者祭祀”?孔颖达说:孔子说穿缌麻服尚且不能自祭宗庙,怎能帮助他人祭祀呢?以此深加非议。方氏说:这里所说的祭祀,大概是吉祭。

通论:彭氏说:前面所论的大功、小功、斩衰、齐衰,都是为族人而服其属,及为臣而服其主。丧祭者,是孝子所自尽,而为宗族、为臣子,也想内尽其心,外尽其职,不是舍弃自己的哀痛而为人执事。如果身有丧服,而想施于在外无服的相识,则既无所施之恩,又无所尊之义,进退两无据。于所薄者厚,而厚者反薄了。存疑:熊氏说:谓身有缌服,则不得自为父母虞祔、卒哭祭。这是指同宫缌,即士为妾有子,及大夫为贵妾是也。如果大夫、士有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同宫,则也不祭;如果异宫,则殡后得祭。所以《杂记》说:“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若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虞祔亦然。天子诸侯臣妾死于宫中,虽无服,亦不得为父母虞祔、卒哭祭也。天子诸侯适子死,斩衰,既练乃祭;天子诸侯为适孙、适妇,则既殡乃祭,以异宫故也。”按:方氏谓此祭为吉祭,良是。如果熊氏谓父母虞祔、卒哭之祭,恐非也。盖缌之不祭,以祭事吉,丧事凶,吉凶不可同防耳。如果未行卒哭之祭,则犹哭,不可谓吉也。其曰“以吉祭易丧祭者”,亦谓立尸、有几筵,较前为吉耳,非谓竟行吉礼也。虞与祔之祭,不忍一日离,可以臣妾之至卑,舍父母之至尊,历三月而不虞、不祔乎?

曾子问:“废丧服可

以与扵馈奠之事乎?」孔子曰:「说衰与奠,非礼也;以摈相可也【说音脱,相去声】

译(这)是参与馈奠的礼仪吗?」孔子说:「脱去丧服去参与奠礼,是不合礼制的;担任傧相是可以的【“说”音同“脱”,“相”读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废丧服,谓新除丧服,执事扵人之神,为其忘哀疾也,故曰非礼【孔疏已新脱丧服吉祭礼轾吉凶不相干,决其不可而问馈奠者,馈奠是他人之重者,已又新始脱衰,凶事犹可相因也】吴氏澄曰:详酌人情礼意,缌功之丧除服后逾月,可与人祭;齐斩之丧,则须自已行吉祭毕,乃可为人执事也。

总论吴氏澄曰:曽子初问「自大功之丧始者」,盖以斩齐服重,必不可执事扵人,疑大功服稍轻,或可与人殡奠,而孔子答之如此,则知有服之人但可为所服者奠,而不可为他人奠矣。曽子乃疑小功之服又轻扵大功,或可与人殡奠后之丧祭,而孔子复答之如此,则知但可为所服者奠,而小功亦不可为他人祭矣。乃曽子又疑缌麻更轻扵小功,或可与所识者之吉祭,故孔子以不可答之。以上三问论丧服,则先大功,次小功,次缌麻,由重而渐轻;扵为人则先殡奠,次丧祭,次吉祭,由凶而渐吉也。曽子既知此,遂疑新除丧之后或可与人馈奠乎?孔子亦以为不可,而但言其可摈相,畧许而不深许之,则不若幷摈相亦不为之为得也。

曽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壻使人吊,如壻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壻已葬,壻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壻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壻,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女之父母死,壻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吉日娶女之吉日,必使人吊者,未成兄弟也。父丧称父母,丧称母,礼各以其敌者也。父使人吊之辞云:「某子闻某之丧,某子使某如何不淑。」母则若云:「宋荡伯姬闻姜氏之丧,伯姬使某如何不淑。」凡吊辞一耳。父母不在,称伯父世母,吊礼不可废也。伯父母又不在,则称叔父母。已葬必致命者,不敢以累年之丧失嘉防之时也。使人请,请成昏也。女免丧,壻之父母亦使人请,其已葬时亦致命。孔氏颖达曰:此论昏娶遭丧之事,夫妇有兄弟之义。壻免丧则应迎妇,必湏女之父母请者,以壻家前已致命也。罗氏钦顺曰:壻弗取免丧之初,不忍遽从吉也。女

氏再请壻曰:「有先人之好在,又重之以嘉命,敢不敬从而后嫁之?所谓有故,二十三年而嫁也。」邓氏元锡曰:「初免丧,何忍遽従吉?女家终请而后娶之礼也。不曰取而曰嫁,若壻终不忍取,而女家以妇归之,可谓曲而至矣。」

案有吉日则已,请期也。请期出之男氏,而女氏诺之。男既请期,而今失其期;女既诺其期,而今违其诺。古之人重信,故不可不致命。也许诺而弗敢嫁,顺子之孝心也。壻免丧可娶矣,而请之必出自女氏。余哀未忘,不汲汲于娶也。壻弗取,犹戚戚乎尔。盖不亲迎也【案《仪礼·昏礼》:若不亲迎,则妇入三月,然后壻见。孔疏:必三月,如妇之三月庙见也。郑云:三月庙见,谓舅姑殁者】其文,女之父母使人请,与壻之伯父使致命对。壻弗取,与女氏许诺对,而后嫁之;与而弗敢嫁对。言前弗敢嫁至此,而后嫁也。正以伸前弗敢嫁之义,存异。孔氏颖达曰:女之父母死,亦葬后致命。男氏许诺而不敢娶,女免丧,壻之父母使人请,女家不许,壻而后别取礼也。阳唱隂和,壻父母使人请昏,而女家得以不许者,亦以彼初葬讫,致命于己故也。陈氏澔曰:壻祥禫之后,女之父母使人请壻成昏,壻终守前説而不取,而后此女嫁于他族。

辨正徐氏师曽曰:旧説以“而后嫁”为别嫁他族,愚谓有父母之丧而不嫁不取,孝也;除丧而嫁取,礼也。且自议昏至请期,夫妇之义久定矣。壻免丧而别取,非义也;女别嫁,非贞也。若谓恐其失时,则三年不已失时乎?张氏鹤门曰:昏姻防重,父命以父命所聘之妇,父死遂背而弗取,其谓之何?

曽子问曰:「亲迎,女在涂而壻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缟总以趋丧女在涂而女之父母死,则女反【迎去声

译郑康成解释《礼记》说:所谓废除丧服,是指刚刚脱去丧服,就为他人的神主执事,这是因为他忘记了哀痛,急于追求吉庆,所以说是不合礼的。【孔颖达疏解说:刚刚脱去丧服,就参加吉祭,轻慢吉凶不相干扰的原则,断定这是不可以的,于是问关于馈奠的事。馈奠是他人丧事中的重礼,自己又刚刚脱去丧服,凶事还可以相互因循】吴澄说:详细斟酌人情和礼意,缌麻、小功之丧,脱去丧服后过一个月,可以为人执事;齐衰、斩衰之丧,则必须自己举行吉祭完毕,才可以为人执事。

总论吴澄说:曾子起初问“从大功之丧开始”,大概是因为斩衰、齐衰服制重,必定不可以为人执事,怀疑大功服制稍轻,或许可以为人殡奠,而孔子这样回答,就知道有丧服的人只能为所服丧的人奠祭,不可以为他人奠祭了。曾子于是怀疑小功之服比大功更轻,或许可以为人殡奠之后的丧祭,而孔子又这样回答,就知道只能为所服丧的人奠祭,小功也不可以为他人祭了。于是曾子又怀疑缌麻比小功更轻,或许可以参加所认识的人的吉祭,所以孔子用不可以来回答。以上三个问题论述丧服,先是大功,其次是小功,再次是缌麻,由重而逐渐变轻;对于为人执事,先是殡奠,其次是丧祭,再次是吉祭,由凶而逐渐变吉。曾子知道这些后,于是怀疑刚脱去丧服之后,或许可以为人馈奠吗?孔子也认为不可以,只说可以担任摈相,略微允许而不深深允许,那么不如连摈相也不担任才得当。

曾子问:“婚礼已经纳币并确定了吉日,女方父母死了,该怎么办?”孔子说:“男方派人去吊唁,如果男方父母死了,女方家也派人去吊唁。父亲死了称父母,母亲死了称母亲”,父母不在就称伯父、世母”。男方安葬后,男方的伯父向女方家传达命令说:“某人的儿子有父母之丧,不能继承兄弟之位,派我传达命令。”女方家答应但不敢出嫁,这是符合礼的。男方脱去丧服,女方父母派人请求男方娶亲,男方不娶,然后才出嫁,这是符合礼的。女方父母死了,男方也这样做。

郑康成解释《礼记》说:吉日,是娶女的吉日,必定派人去吊唁,是因为还没有成为兄弟。父亲死了称父母,母亲死了称母亲,礼制各自以地位相当者称呼。父亲派人吊唁的话说:“某人的儿子听说某人的丧事,某人的儿子派我如何不淑。”母亲则说:“宋荡伯姬听说姜氏的丧事,伯姬派我如何不淑。”凡是吊唁的话是一样的。父母不在,称伯父、世母,吊唁的礼制不可以废除。伯父母又不在,就称叔父母。安葬后必定传达命令,是不敢因为多年的丧事而耽误嘉礼的时机。派人请求,是请求完成婚礼。女方脱去丧服,男方的父母也派人请求,安葬时也传达命令。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婚礼遭遇丧事的情况,夫妇有兄弟之义。男方脱去丧服就应当迎娶妻子,必须女方父母请求,是因为男方家先前已经传达命令了。罗钦顺说:男方不娶,是在脱去丧服之初,不忍心立刻从吉。女方再次请求男方说:“有先人的遗命在,又加上嘉礼的命令,敢不恭敬地顺从而后出嫁?所谓有缘故,二十三年才出嫁。”邓元锡说:“刚脱去丧服,怎么忍心立刻从吉?女方家最终请求而后娶亲,是礼制。不说娶而说嫁,好像男方最终不忍心娶,而女方家把妇人送回去,可以说是曲折而到了极致。”

按:有吉日,就是已经请期了。请期由男方提出,而女方答应。男方已经请期,现在却失去了期限;女方已经答应了期限,现在却违背了诺言。古人重视信用,所以不能不传达命令。也许答应但不敢出嫁,是顺从儿子的孝心。男方脱去丧服可以娶亲了,而请求必须出自女方。余哀未忘,不急于娶亲。男方不娶,还是悲伤的样子。大概是不亲迎【按《仪礼·昏礼》:如果不亲迎,那么妇人进入三个月后,男方才见面。孔疏:必定三个月,如同妇人三个月庙见。郑说:三月庙见,是指舅姑已死的情况】其文,女方父母派人请求,与男方伯父派人传达命令相对。男方不娶,与女方答应相对,然后才出嫁;与不敢出嫁相对。说先前不敢出嫁,到这里才出嫁。正是为了伸张先前不敢出嫁的意义,保存差异。孔颖达说:女方父母死了,也是安葬后传达命令。男方答应但不敢娶,女方脱去丧服,男方的父母派人请求,女方家不答应,男方然后另娶,是礼制。阳唱阴和,男方父母派人请求婚礼,而女方家得以不答应,也是因为男方初葬完毕,传达命令给自己。陈澔说:男方祥禫之后,女方父母派人请求男方完成婚礼,男方始终坚守前说而不娶,然后这女子嫁到其他家族。

辨正徐师曾说:旧说认为“而后嫁”是改嫁其他家族,我认为有父母之丧而不嫁不娶,是孝;脱去丧服而嫁娶,是礼。而且从议婚到请期,夫妇之义早就确定了。男方脱去丧服而另娶,是不义;女方改嫁,是不贞。如果说担心失去时机,那么三年不已经失去时机了吗?张鹤门说:婚姻防重,父亲用父亲的命令所聘娶的妇人,父亲死了就背弃而不娶,那叫什么?

曾子问:“亲迎,女方在路上而男方的父母死了,该怎么办?”孔子说:“女方改穿布深衣,用白布束发去奔丧。女方在路上而女方的父母死了,那么女方返回。”【迎,去声】

后放此缟古老反】

译后来释放了这位穿着白绢的老年人,他返回了。

正义郑氏康成曰:布深衣,缟总,妇人始丧未成服之服,女反奔丧服期。孔氏頴达曰:嫁服,士妻褖衣,大夫妻展衣,卿妻鞠衣也。深衣,衣裳相连,前后深邃。缟,白绢。总,束髪者,长八寸。女子在室为父箭筓髽衰三年,今既在涂,非复在室,故知服期。徐氏师曽曰:壻父母死,女改服以奔丧,虽未成妇,而妇之分已定也。女父母死,女改服而反,不可夺丧而成昏也,皆以教孝也。女居壻家,若今童妇,皆除丧而后成昏。

余论丘氏濬曰:「女已在涂,闻丧尚反,今乃有停丧嫁娶,或因送葬舁归者,此何忍哉!」

如壻亲迎,女未至,而有齐衰大功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男不入,改服扵外次;女入,改服扵内次。然后即位而哭。曽子问曰:除丧则不复昏礼乎?孔子曰:祭过时不祭,礼也。又何及扵初【过,古卧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闻丧即改服者,昏礼重扵齐衰以下【孔疏:礼运三年之丧与新有昏期不使,王制齐衰大功三月不従政,是昏礼重扵齐衰以下也】复犹偿也,过时不祭以重喻轻也【孔疏:祭是奉事鬼神故重,昏礼是生人燕饮故轻】反扵初,谓同牢馈飨相饮食之道。孔氏頴达曰:改服,男不入大门,改其亲迎之服,服深衣扵门外之次;女入大门,改其嫁服,服深衣扵门内之次,然后就壻家为位而哭。过时不祭,谓四时常祭。防氏云:若丧祭及禘祫,虽过时犹追而祭之。曽子不问小功以下,以小功轻不废昏礼,待昏礼毕乃哭。若女家齐衰大功之丧,女不反归,其改服即位与男家亲同奔丧。注:言不见丧不改服者,谓不改素冠而着免也;其改吉服而着布深衣素冠,则闻丧即改之。

存异黄氏干行曰:亲迎未至,犹未成昏也。舅姑与庙,犹未见也。齐衰大功之丧,与舅姑与庙,孰重?且除丧不复昏礼,将苟合已乎?终废见舅姑与庙之礼乎?案齐衰大功之丧,一家衰麻哭踊,而壻与妇盛服成昏,苟有人心,奚忍出此?改服即位,天理人情之至也。若妇入门,虽未成昏,断无不见舅姑之礼。意既葬,必深衣见舅姑。除丧合卺,不事陈设賛拜之仪耳。郑氏以不复者指饮食之道,则非不见舅姑不庙见可知,而以礼相见亦可知也。

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扵祢,成妇之义也【离,力智反;见,音现】

正义郑氏康成曰:「思相离亲,骨肉也。思嗣亲,重世变也。三月庙见,谓舅姑殁者也。必祭成妇义者,妇有供养之礼,犹舅姑存时盥馈特豚扵室。」孔氏頴达曰:「不举乐,思已之嗣续其亲,是亲将代谢,感世之改变也。舅姑存者,当夕同牢之后,明日妇执枣栗腶脩见于舅姑,见讫舅姑醴妇,醴妇讫,妇以特豚盥馈,盥馈讫,舅姑飨妇,更无庙见之事。昏礼,舅姑既殁,妇入三月乃奠菜,后更无祭舅姑事,则此祭祢正谓奠菜庙见,奠菜祭祢一事也。所以必待三月者,三月一时,天气既变,乃可以事神也。」方氏慤曰:「不息烛,夜不寝也。相离之思,无时而懈。不举乐,昼不乐也。嗣亲之思,无时而散。」张子曰:「古者三月而后庙见,女家马亦不去,必三月而后反,此则慎重服事祖考,可以事宗庙,不可以事宗庙于此决之,女家然后反马。」

通论孔氏颖达曰:「舅姑有偏没者,崔氏云:『厥明,妇盥馈于其存者三月,庙见于其亡者。』此皆谓适妇,若庻妇则不馈,亦不庙见,以共养统于适也。昏礼唯云不馈,不云不见,则庻妇亦以枣栗腶脩见舅姑也。熊氏云:『郑义则从天子至士皆当夕成昏,舅姑没者三月庙见。』若贾逵服防谓大夫以上无问舅姑在否,皆三月庙见后乃始成昏,故讥郑公子忽之先配后祖。谓季文子之如宋致女为三月始成昏,与郑义异也。」存疑孔氏颖达曰:「隠八年,郑忽先配而后祖,郑以祖为祖道之祭,谓应先为祖道然后配合也。」

案《仪礼》亲迎之夕,至衽席相连,夫亲脱妇之缨,则成昏明矣。贾服所云,恐太不近情也

译郑玄说:穿着布制的深衣,用白绢束发,这是妇人刚开始遭遇丧事、尚未正式穿戴丧服时的装束,女子返回娘家奔丧,服丧为期一年。孔颖达说:出嫁时的礼服,士的妻子穿褖衣,大夫的妻子穿展衣,卿的妻子穿鞠衣。深衣,是上衣和下裳相连,前后都深邃。缟,是白绢。总,是束发的带子,长八寸。女子在娘家时为父亲服丧,用箭筓束发,穿齐衰,服丧三年;现在既然已经在路上,不再是在娘家,所以知道服丧为期一年。徐师曾曰:丈夫的父母去世,女子改换服装去奔丧,虽然还没有正式成为媳妇,但媳妇的身份已经确定了。女子的父母去世,女子改换服装返回娘家,不能因为丧事而耽误婚礼,这都是为了教导孝道。女子住在丈夫家,就像现在的童养媳,都是除去丧服后才完成婚礼。

余论丘濬说:“女子已经在路上,听到丧讯尚且返回,现在却有人停止丧事去嫁娶,或者因为送葬而抬着新娘回家,这怎么忍心呢!”

如果新郎亲自去迎接新娘,新娘还没有到达,却发生了齐衰、大功等级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新郎不进入大门,在门外的临时住所改换服装;新娘进入大门,在门内的临时住所改换服装。然后各自就位哭泣。曾子问:除去丧服后,难道不再举行婚礼了吗?孔子说:祭祀错过了时节就不再祭祀,这是礼制。又怎么来得及回到最初的仪式呢?

郑玄说:没有听到丧讯就改换服装,是因为婚礼比齐衰以下的丧礼更重。恢复,就是补偿的意思,用错过时节不祭祀来比喻轻重。孔颖达说:祭祀是侍奉鬼神,所以重;婚礼是生人的宴饮,所以轻。回到最初,指的是同牢、馈食、互相饮食的礼仪。孔颖达说:改换服装,新郎不进入大门,改换亲迎的礼服,在门外的临时住所穿深衣;新娘进入大门,改换出嫁的礼服,在门内的临时住所穿深衣,然后就在丈夫家就位哭泣。错过时节不祭祀,指的是四季的常祭。服虔说:如果是丧祭以及禘祫大祭,即使错过了时节,还是追补祭祀。曾子不问小功以下的丧事,因为小功丧礼较轻,不废婚礼,等婚礼完毕才哭泣。如果女方家有齐衰、大功的丧事,女子不返回娘家,她改换服装、就位哭泣与男方家相同。注:说不看见丧事不改换服装,是指不改戴素冠而戴免;改换吉服而穿布深衣戴素冠,则是听到丧讯就改换。

存异黄干行说:亲迎还没有到达,还没有完成婚礼。公婆和宗庙,还没有拜见。齐衰、大功的丧事,与公婆和宗庙,哪个更重要?况且除去丧服不再举行婚礼,难道是要苟且结合吗?最终废弃拜见公婆和宗庙的礼仪吗?查齐衰、大功的丧事,全家穿丧服哭泣跳跃,而新郎和新娘穿着盛装完成婚礼,如果有人心,怎么忍心这样做?改换服装就位,是天理人情的极致。如果新娘进门,虽然还没有完成婚礼,断没有不见公婆的礼仪。估计下葬后,必定穿深衣拜见公婆。除去丧服合卺,只是不举行陈设赞拜的仪式罢了。郑玄认为不再举行的是饮食的礼仪,那么不见公婆、不拜见宗庙是知道的,而以礼相见也是知道的。

孔子说:“嫁女儿的人家,三夜不熄灭蜡烛,思念离别;娶媳妇的人家,三日不奏乐,思念继承亲人。三个月后拜见宗庙,称为来妇;选择日子祭祀父庙,完成媳妇的意义。”

郑玄说:“思念离别亲人,是骨肉之情。思念继承亲人,是重视世代的更替。三个月拜见宗庙,是指公婆去世的情况。必定祭祀完成媳妇的意义,是因为媳妇有供养的礼仪,就像公婆在世时,在室内洗手进献特豚。”孔颖达说:“不奏乐,是思念自己继承亲人,这是亲人将更替,感叹世代的改变。公婆在世的,当晚同牢之后,第二天媳妇拿着枣栗腶脩拜见公婆,拜见后公婆用甜酒招待媳妇,招待后,媳妇洗手进献特豚,进献后,公婆宴请媳妇,不再有拜见宗庙的事。婚礼,公婆去世的,媳妇进门三个月才奠菜,之后不再有祭祀公婆的事,那么这祭祀父庙正是指奠菜拜见宗庙,奠菜祭祀父庙是一件事。所以必定等待三个月,是因为三个月是一个季节,天气已经变化,才可以侍奉神灵。”方慤说:“不熄灭蜡烛,是夜里不睡觉。离别的思念,无时不松懈。不奏乐,是白天不欢乐。继承亲人的思念,无时不散去。”张载说:“古代三个月后才拜见宗庙,女家的马也不回去,必定三个月后才返回,这是慎重侍奉祖先,可以侍奉宗庙,不可以侍奉宗庙在此决定,女家然后返回马匹。”

通论孔颖达说:“公婆有去世一个的,崔氏说:‘第二天,媳妇洗手进献给在世的公婆三个月,拜见去世的公婆于宗庙。’这都是指正妻,如果是妾妇,则不进献,也不拜见宗庙,因为供养统归于正妻。婚礼只说不进献,不说不见,那么妾妇也用枣栗腶脩拜见公婆。熊氏说:‘郑玄的意思是从天子到士都应当在当晚完成婚礼,公婆去世的三个月拜见宗庙。’如果贾逵、服虔认为大夫以上不问公婆是否在,都三个月拜见宗庙后才完成婚礼,所以讥讽郑公子忽先配后祖。认为季文子如宋致女是三个月才完成婚礼,与郑玄的意思不同。”存疑孔颖达说:“隐公八年,郑忽先配而后祖,郑玄以祖为祖道之祭,认为应当先为祖道然后配合。”

查《仪礼》亲迎的晚上,到衽席相连,丈夫亲自解开新娘的缨,那么完成婚礼是明确的。贾逵、服虔所说的,恐怕太不合情理了。

。然康成以后,祖为祖道之祭,则亦不然。《诗》饮饯于祢」,是女嫁有祖,男亲迎无祖,女祖逺行不反也,男不祖,娶妇即归也。楚公子围言「告于庄共之庙而来」,是娶亦必先告庙。《仪礼》「妇入三月然后祭行」,谓三月之内,妇未庙见,非谓亲迎之初,男不告庙也。父醮子而命之迎曰「往迎尔相承我宗事」,是告庙可知。康成谓女道外成,故重之而告庙;男但取妇入室,故轻之而不告庙,则又非也。取妇以为先祖后,为社稷主,而可谓轻乎?

译然而郑玄之后,认为只有女子出嫁才举行祖道之祭,男子亲迎则不举行,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诗经》中“在祢庙饮酒饯行”的诗句,说明女子出嫁有祖道之祭,男子亲迎没有祖道之祭,这是因为女子远行不再返回,而男子不举行祖道之祭,是因为娶妻后随即返回。楚公子围说“在庄王、共王的宗庙禀告后才来”,这说明娶妻也必定要先在宗庙禀告。《仪礼》说“新娘进门三个月后才举行祭祀”,意思是三个月之内,新娘尚未拜见宗庙,并不是说亲迎之初,男子不在宗庙禀告。父亲给儿子斟酒并命令他去迎娶,说“前去迎娶你的配偶,以继承我宗族的祭祀”,由此可知必定要在宗庙禀告。郑玄认为女子在外部完成婚事,所以重视而要在宗庙禀告;男子只是娶妻入室,所以轻视而不必在宗庙禀告,这又是错误的。娶妻是为了延续先祖的后代,成为社稷的主祭者,怎么能说是轻视呢?

曽子问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扵祖,不祔扵皇姑壻,不杖,不菲,不次,归葬扵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菲音肺】

正义郑氏康成曰:迁朝庙也。壻虽不备丧礼,犹为之服齐衰。孔氏颖达曰:皇,大也,君也。称皇者,尊之也。以反葬扵女氏之党,故不迁柩而朝庙祔祭,亦不祔扵皇姑庙。壻为妻合服齐衰杖,而菲屦及别止哀次。今未庙见而死,其壻唯服齐衰而已。以未庙见,不得舅姑之命,实已成妇,示若未成妇然。见不敢自専也。虽归葬女氏之党,其女之父母为之降服大功,以壻为之服齐衰期,非无主也。

案此未庙见而死,归葬扵女氏之党,谓舅姑皆没者耳。若舅姑存,则眀日已见扵舅姑矣,舅姑醴妇已授之室矣,不可谓未成妇也,当葬扵男之党。且妇之祔庙,舅主之也。若舅姑皆没,而又未三月,未从扵祭,是舅姑以上皆不知此妇也,故不祔,亦不得已焉耳。若三月然后反马,恐又是一义,不与庙见同。

曽子问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壻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未有期三年之恩也【孔疏:壻扵女未有期之恩,女扵壻未有三年之恩,故既葬而除】方氏慤曰:“以其尝请期,故齐衰而吊;然未成妇也,故既葬而除之。”徐氏师曽曰:“齐衰而吊,义之重也;既葬而除,情之轻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女服斩衰【孔防以壻服齐衰,故知女服斩衰】案坊记言:「亲迎,女之父母承子以授壻,壻亲受之扵其父母。」昏礼:「壻降自西阶,女从之。」故郊特牲言:「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前女之父母死,壻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其致辞曰:「不得嗣为兄弟,不称夫妇,嫌也。」岂女死而壻亲吊,独无嫌乎?女嫁三月未庙见,犹曰未成妇,岂未娶而亲哭之,若成妇乎?昏礼:「父亲醮子而命之迎,曰往迎而相此时非特未亲受扵女之父母,幷未受父亲迎之命,如之何遽妇之而亲哭之乎?玩本文无亲吊字,即亲吊亦必父命之耳。若女斩衰而吊,则夲文所无,郑氏臆断,即孔疏亦不防曲为之证也。盖亦如之者,如其齐衰而吊,既葬而除,妇人不贰斩,在家从父,非所自主也。然眀儒于未嫁之女为夫守莭者,斥为専以身许人,则又不然。男未娶,女未嫁,总聴命于父,前之纳征而受,请期而诺者,非父命乎?则壻死而父改字他族,亦父有二命,而女守贞不字,亦女固守初命而不从后命,不得谓女専以身许人也。大约圣人立制,自有中道,为可通,也为可久也。男有再娶之文,女无再嫁之道,非寛于男,刻于女,盖男子之娶以供父母,以承宗嗣,有必不可缺者。若女则从一而终耳。女果贞烈不从后命,即斩衰奔丧,誓死不二,庸何伤?且女死,男尚为之齐衰,则知三年丧毕,断无女父母请而男舎之别娶,男父母请而女舎之别嫁之理。既嫁三月未庙见,尚曰未成妇,则知方有吉日,亦断无女死而男不待父命,男死而女不待父命,亲往哭之之礼。且未庙见即曰未成妇,则所谓昏礼之不复初,亦断非不见舅姑不庙见而使之终身不成妇也。凡此皆说礼者之过,礼之正文原不然也。

曽子问曰:「丧有二孤,庙有二主,礼与孔子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未知其为礼也。昔者齐桓公亟举兵,作伪主以行,及反,蔵诸祖庙庙有二主,自桓公始也。丧之二孤,则昔者卫灵公适鲁遭季桓子之丧卫君请吊,哀公辞不得命,公为主,客入吊,康子立扵门右,北面,公揖让升自东阶西郷客升自西阶吊,公拜兴哭,康子拜稽颡扵位,有司弗辩也。今之二孤,自季康子之过也【亟超吏反,乡许亮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时有二孤、二主者,故怪问之。」而孔子以尊喻卑,见不可二也。伪犹假也。举兵以迁庙主,行无则主,命为假主,非也。辩犹正也。若康子者,君吊其臣之礼也【孔疏:丧大记,大夫既殡,君吊,主人门右,北面哭拜稽颡】

译曾子问道:“女子还没有在宗庙拜见公婆就死了,该怎么办?”孔子说:“不将灵柩迁入祖庙,不附祭于婆婆,丈夫不持丧杖,不穿菲屦,不设哀次,将灵柩送回女方家族安葬,以示她还没有成为正式的媳妇。”【菲音肺】

郑康成正义说:“迁,是朝庙的意思。丈夫虽然不备办完整的丧礼,但还是为她服齐衰之丧。”孔颖达说:“皇,是大、是君的意思。称皇,是表示尊敬。因为要反葬于女方家族,所以不迁柩而朝庙附祭,也不附祭于婆婆的庙。丈夫为妻子本应服齐衰杖期,并穿菲屦及设别止哀次。现在因为还没有庙见就死了,丈夫只服齐衰而已。因为还没有庙见,没有得到公婆的命令,实际上已经成了媳妇,但表示好像没有成为媳妇一样。见,是不敢擅自决定的意思。虽然归葬于女方家族,但女子的父母为她降服大功,因为丈夫为她服齐衰期,并不是没有主丧之人。

按:这里说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方家族,是指公婆都已经去世的情况。如果公婆还在,那么第二天就已经拜见公婆了,公婆已经用醴礼招待媳妇并授室了,不能说她没有成为媳妇,应当葬在男方家族。而且媳妇的附庙,是由公公主持的。如果公婆都去世了,而又未满三个月,没有参与祭祀,这是公婆以上的人都不知道这个媳妇,所以不附祭,也是不得已罢了。如果三个月后才反马,恐怕又是另一层意思,不与庙见相同。

曾子问道:“娶妻有吉日,但女子死了,该怎么办?”孔子说:“丈夫服齐衰去吊唁,安葬后就除去丧服。丈夫死了也是这样。”

郑康成正义说:“还没有为期三年的恩情。”【孔疏:丈夫对女子没有为期一年的恩情,女子对丈夫没有为期三年的恩情,所以安葬后就除去丧服。】方慤说:“因为曾经请期,所以服齐衰去吊唁;但还没有成为媳妇,所以安葬后就除去丧服。”徐师曾说:“服齐衰去吊唁,是义理上的重视;安葬后就除去丧服,是情感上的轻微。”

存疑。郑康成说:“女子服斩衰。”【孔疏认为丈夫服齐衰,所以知道女子服斩衰。】按《坊记》说:“亲迎时,女子的父母抱着儿子交给丈夫,丈夫亲自从她的父母那里接受。”《昏礼》说:“丈夫从西阶下来,女子跟随他。”所以《郊特牲》说:“男率领女,女跟随男,夫妇之义从此开始。”以前女子的父母死了,丈夫派人去吊唁,父亲死了称父母丧,母亲死了称母丧,致辞说:“不得继承为兄弟,不称夫妇,这是嫌忌。”难道女子死了丈夫亲自去吊唁,就没有嫌忌吗?女子嫁了三个月还没有庙见,还说没有成为媳妇,难道没有娶而亲自哭她,就像成了媳妇吗?《昏礼》说:“父亲醮子并命令他迎娶,说‘去迎娶而相时’,这不仅没有亲自从女子的父母那里接受,并且没有接受父亲迎娶的命令,怎么能突然把她当作媳妇而亲自哭她呢?玩味本文没有亲吊的字眼,即使亲吊也一定是父亲命令的。如果女子服斩衰去吊唁,那么本文所没有,郑氏是臆断,即使孔疏也不防曲为之证。大概“亦如之”的意思,是像他那样服齐衰去吊唁,安葬后就除去丧服,妇人不贰斩,在家从父,不是自己所能自主的。然而明儒对于未嫁的女子为丈夫守节的人,斥责为专以身许人,这又不对。男未娶,女未嫁,都听命于父亲,以前纳征而受,请期而诺,不是父亲的命令吗?那么丈夫死了父亲改字他族,也是父亲有二命,而女子守贞不字,也是女子固守初命而不从后命,不能说女子专以身许人。大约圣人立制,自有中道,为可通,也为可久。男有再娶的条文,女无再嫁的道理,不是宽于男,刻于女,盖男子之娶以供父母,以承宗嗣,有必不可缺者。若女则从一而终耳。女果贞烈不从后命,即斩衰奔丧,誓死不二,庸何伤?且女死,男尚为之齐衰,则知三年丧毕,断无女父母请而男舍之别娶,男父母请而女舍之别嫁之理。既嫁三月未庙见,尚曰未成妇,则知方有吉日,亦断无女死而男不待父命,男死而女不待父命,亲往哭之之礼。且未庙见即曰未成妇,则所谓昏礼之不复初,亦断非不见舅姑不庙见而使之终身不成妇也。凡此皆说礼者之过,礼之正文原不然也。

曾子问道:“丧事有两个孤儿,宗庙有两个主牌,这合乎礼吗?”孔子说:“天没有两个太阳,土没有两个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不知道这怎么合乎礼。从前齐桓公屡次兴兵,制作伪主牌带着出行,回来后将它们藏在祖庙,庙中有两个主牌,是从齐桓公开始的。丧事有两个孤儿,那么从前卫灵公到鲁国,遭遇季桓子的丧事,卫君请求吊唁,哀公推辞不得,卫君作为主人,客人入吊,季康子站在门右,面向北,卫君揖让从东阶上去面向西,客人从西阶上去吊唁,卫君拜兴哭,季康子在位拜稽颡,有司不能分辨。现在的两个孤儿,是从季康子的过错开始的。”【亟超吏反,乡许亮反】

郑康成正义说:“当时有两个孤儿、两个主牌,所以奇怪地问。”而孔子以尊喻卑,见不可二也。伪犹假也。举兵以迁庙主,行无则主,命为假主,非也。辩犹正也。若康子者,君吊其臣之礼也。【孔疏:丧大记,大夫既殡,君吊,主人门右,北面哭拜稽颡】

邻国之君吊君,为之主。康子拜稽颡,非礼也,当哭踊而已。灵公先桓子,以鲁哀公三年夏卒;桓子以三年秋卒,当是出公。孔氏颖达曰:「此论丧不得有二孤、庙不得有二主之事。尝禘郊社,虽众神并在,犹先尊后卑,一一祭之,不一时总祭。君吊賔主,尊卑宜敌,故君为主,唯君答拜。」方氏慤曰:「丧有孤,为哀之主;庙有主,为神之依。丧有二孤,则莫适为主;庙有二主,则莫适为依。是岂礼之意哉?」

译邻国的国君来吊唁国君,由国君担任主人。康子行稽颡之礼,是不合礼制的,当时只应当哭泣顿足罢了。灵公在桓子之前去世,是在鲁哀公三年夏天去世的;桓子在三年秋天去世,当时在位的应当是出公。孔颖达说:“这是论述丧礼中不能有两个孤子、宗庙中不能有两个神主的事情。曾经举行禘祭、郊祭和社祭,虽然众多神灵都在,还是先祭尊贵的后祭卑下的,一个个地祭祀,不是一时之间总祭。国君吊唁宾客时,尊卑应当对等,所以国君担任主人,只有国君回答拜礼。”方慤说:“丧礼中有孤子,作为悲哀的主人;宗庙中有神主,作为神灵的依托。丧礼中有两个孤子,就没有合适的主人;宗庙中有两个神主,就没有合适的依托。这难道是礼的本意吗?”

存异。孔氏颖达曰:「天有二日,则草木枯萎;土有二王,则征伐不息。」

案天统阳日者,阳之主也。土载民,王者民之主也。是皆道之自然。尝禘皆祫于太庙,而总太祖之子孙,则以始祖为主。南北郊亦以日月星辰山川从祀,而总一天地之大用,则以上帝皇只为主。是亦礼之自然也。泛陈之以无二尊,眀无二主,无二孤之义。若如孔説,岂天恐草木枯萎而不可有二日乎?

曽子问曰:「古者师行,必以迁庙主行乎?」孔子曰:「天子廵守,以迁庙主行,载扵齐车言必有尊也。今也取七庙之主以行,则失之矣。当七庙五庙无虚主,虚主者,唯天子崩,诸侯薨,与去其国与祫祭扵祖,为无主耳。吾闻诸老耼曰:『天子崩,国君薨,则祝取羣庙之主而蔵诸祖庙礼也。卒哭成事,而后主各反其庙君去其国大宰取羣庙之主以从礼也。祫祭扵祖,则祝迎四庙之主。主出庙入庙必跸。』老耼云【守手又反齐斋同从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齐车金路也【孔疏:凡祭祀乘玉路,齐车则降一等,故金路】老耼,古夀考者之号,与孔子同时【案:史记,老耼陈国苦县赖乡曲仁里人,为周柱下史,或为守蔵吏,荘子称孔子与老耼对言,知同时也】天子崩,诸侯薨,则蔵羣庙主扵祖庙,象有凶事者聚也。卒哭成事先祔之祭名也。君去其国以庙主从,鬼神依人者也。祝迎庙主,祝接神者也。跸,止行也。皇氏侃曰:载新迁庙之主。孔氏颖达曰:此以下论师出载主及无主之事。生人有凶事则聚而谋,故象之至卒哭之眀日,则新主祔祭扵祖,故祖主先反其庙也。三年祫祭扵祖,则祝迎髙曽祖祢四庙主扵太祖庙祭之【案:时祭亦然,不必三年大祫】天子则迎六庙之主,此言四据诸侯也。天子主长尺有二寸,诸侯尺出庙,谓出已庙往太祖庙;入庙,谓由太祖庙还入已庙也。主出入当跸,止行人。若主入太庙中,则不跸,以压扵尊也。若有丧及去国无跸。老耼云结上义也。方氏慤曰:甘誓曰:「用命赏于祖」,则以主行可知。然必以迁主者,以庙不可虚。庙之有主,犹国之有王也。崩薨去国无主,示神休戚之同也。祫祭以合食而示反本也,非是可虚乎。载以齐车,示有齐敬之心也。

曽子问曰:「古者师行无迁主,则何主?」孔子曰:「主命。」问曰:「何谓也?」孔子曰:「天子诸侯将出,必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遂奉以出,载扵齐车以行,每舎奠焉,而后就舎。反必告,设奠卒敛,币玉蔵诸两阶之间,乃出。盖贵命也【舎并去声】正义:郑氏康成曰:「每舎奠以脯醢,而后就舎,礼神乃敢即安也【孔疏以在路不可恒设牲牢,故知以脯醢】所告不以出即埋之【案所告疑当作所奠币帛】皇氏侃曰:「有迁主者,直以币帛告神,不将币帛以出行,即埋之。两阶前无迁主,乃加以皮圭告扵祖祢,遂奉以出。」熊氏安生曰:「每告一庙,以一币玉告近祖者不以出埋之,告逺祖者即载以行。还时以所载者告,事毕则埋扵逺祖两阶间,近祖以下告祭而已,不陈币玉。」孔氏頴达曰:「载币以象受命,故云主命。」朱氏申曰:「贵命以祖祢之命为贵也,奉祖祢之命为主,见齐桓之作伪主非也。天子出谓廵守,诸侯出则见天子与诸侯相见也。载币帛所以代迁主。」黄氏震曰:「主命者,主在庙而受其命以行,不以主行也。」

子防问曰:「丧慈母,如母礼与?」孔子曰:「非礼也。古者男子外有傅,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昔者鲁昭公少丧其母,有慈母良,及其死也,公弗忍也,欲丧之。有司以闻曰:『古之礼,慈母无服。今也君为之服,是逆古之礼而乱国法也。若终行之,则有司将书之以遗后世,无乃不可乎?』公曰:「古者天子练冠以燕居,公弗忍也,遂练冠以丧慈母。」丧慈母,自鲁昭公始也【丧平声,下同。与音余。少丧皆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如母,谓父卒三年也。子防意,以国君亦当然。礼所云者,乃大夫以下父所使妾养妾子也。何服之有?言无服也。此

译存异。孔颖达说:“天上有两个太阳,那么草木就会枯萎;大地上有两个君王,那么征伐就不会停息。”

按:天统摄阳气,太阳是阳气的主体。大地承载百姓,君王是百姓的主体。这都是大道的自然规律。曾经举行禘祭和祫祭都在太庙,而总括太祖的子孙,则以始祖为主神。南北郊祭也以日月星辰山川作为从祀,而总括天地的大用,则以上帝皇祇为主神。这也是礼制的自然规律。广泛陈述这些,是为了表明没有两个至尊,没有两个君主,没有两个孤王的道理。如果像孔颖达所说,难道上天是担心草木枯萎而不可以有两个太阳吗?

曾子问道:“古代军队出征,一定要带着迁移的宗庙神主一起出行吗?”孔子说:“天子巡守,带着迁移的宗庙神主出行,载在斋车上,是说一定要有尊奉的对象。如今带着七庙的神主出行,就失礼了。当七庙五庙没有空缺的神主时,空缺神主的情况,只有天子去世、诸侯去世,以及离开本国,和在祖庙举行祫祭时,才会没有神主。我听老聃说:‘天子去世,国君去世,那么祝官取各庙的神主藏在祖庙,这是礼制。卒哭成事之后,神主各自返回其庙。国君离开本国,大宰取各庙的神主跟随,这是礼制。在祖庙举行祫祭,那么祝官迎接四庙的神主。神主出庙入庙,必须清道止行。’老聃说【守,手又反;齐,斋同;从,去声】

正义郑康成说:斋车是金路车【孔疏:凡祭祀乘坐玉路车,斋车则降一等,所以是金路车】。老聃,是古代长寿者的称号,与孔子同时【按:《史记》记载,老聃是陈国苦县赖乡曲仁里人,担任周朝柱下史,或为守藏吏,《庄子》称孔子与老聃对话,知道他们是同时代人】。天子去世,诸侯去世,就把各庙神主藏在祖庙,象征有凶事的人聚集。卒哭成事,是先祔祭的名目。国君离开本国,带着神主跟随,因为鬼神依附于人。祝官迎接神主,因为祝官是接引神灵的。跸,是停止行人通行。皇侃说:载着新迁移的宗庙神主。孔颖达说:以下论述军队出征携带神主以及没有神主的事情。活人有凶事就聚集谋划,所以象征它直到卒哭的第二天,新神主祔祭于祖庙,所以祖庙神主先返回其庙。三年在祖庙举行祫祭,那么祝官迎接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四庙神主到太祖庙祭祀【按:时祭也是如此,不一定非要三年大祫】。天子则迎接六庙神主,这里说四庙是依据诸侯而言。天子神主长一尺二寸,诸侯一尺。出庙,是指出自己庙前往太祖庙;入庙,是指由太祖庙返回自己庙。神主出入应当清道止行,阻止行人。如果神主进入太庙中,就不清道,因为被尊位压制。如果有丧事以及离开本国,不清道。老聃说,是总结上文义理。方慤说:《甘誓》说:“服从命令的在祖庙赏赐”,由此可知带着神主出行。但一定要带迁移的神主,是因为宗庙不可空缺。宗庙有神主,就像国家有君王一样。去世、离开本国没有神主,显示神灵与人的休戚与共。祫祭是为了合食而显示返本,这不是可以空缺的吗。用斋车载运,显示有斋敬之心。

曾子问道:“古代军队出征没有迁移的神主,那么以什么为主?”孔子说:“以主命为主。”曾子问:“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天子诸侯将要出行,一定用币帛皮圭告知祖庙和父庙,于是捧着它们出行,载在斋车上前行,每到一个住处先祭奠,然后才安住。返回时一定告知,设奠完毕,收敛币玉藏在两阶之间,然后才出去。大概是重视天命【舍,并去声】。正义郑康成说:“每到一个住处用干肉和肉酱祭奠,然后才安住,礼敬神灵才敢安居【孔疏认为在路途中不能常设牲牢,所以知道是用干肉和肉酱】。所告知的不因为出行就立即埋掉【按:所告疑当作所奠币帛】。皇侃说:“有迁移神主的,直接用币帛告知神灵,不带着币帛出行,立即埋掉。两阶前没有迁移神主,就加上皮圭告知祖庙和父庙,于是捧着它们出行。”熊安生说:“每告知一庙,用一个币玉告知近祖,近祖的不因为出行就埋掉,告知远祖的就载着出行。回来时用车载的告知,事情完毕就埋在远祖两阶之间,近祖以下告知祭祀而已,不陈列币玉。”孔颖达说:“载币象征接受命令,所以说主命。”朱申说:“贵命是以祖父母父父母的命令为贵,奉祖父母父父母的命令为主,可见齐桓公制作伪神主是不对的。天子出行指巡守,诸侯出行则是朝见天子或与诸侯相见。载币帛所以代替迁移神主。”黄震说:“主命者,神主在庙中而接受其命令出行,不带着神主出行。”

子游问道:“为慈母服丧,如同为母亲服丧的礼节吗?”孔子说:“不符合礼制。古代男子外面有傅父,里面有慈母,是国君命令指派来教子的,有什么服丧的礼节?从前鲁昭公小时候死了母亲,有个慈母很好,等到慈母死了,昭公不忍心,想为她服丧。有司报告说:‘古代的礼制,慈母没有服丧的礼节。现在国君为她服丧,这是违背古礼而扰乱国法。如果最终实行,那么有司将记录下来留给后世,恐怕不可以吧?’昭公说:‘古代天子戴练冠以便居处,我不忍心,于是戴练冠为慈母服丧。’为慈母服丧,是从鲁昭公开始的【丧,平声,下同。与,音余。少丧,皆去声】

正义郑康成说:如母,是指父亲去世服丧三年。子游的意思,认为国君也应当如此。礼书所说的,是大夫以下父亲指派妾室抚养妾室之子。有什么服丧的礼节?是说没有服丧的礼节。这

子谓国君之子也。大夫、士之子为庶母慈已者服小功,父卒乃不服。慈母无服,据国君也。良善也,谓之慈母,固为其善。国君之妾子扵礼不服也。公之言非也。昭公年三十乃丧齐归,是不少,又无戚容【孔疏:襄公三十一年薨,左传云昭公十九犹有童心,是即位时年十九也。十一年母齐归薨而无慼容,是三十非少孤也】安能不忍扵慈母?此非昭公眀矣。未知何公【孔疏:家语云孝公有慈母良,郑不见家语,故云未知何公】孔氏颖达曰:此论诸侯丧慈母无服之事。丧服传三年章云:慈母如母者何也?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此谓大夫以下,天子诸侯则不服庶母也。小功章: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传云:“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已加也。郑注言君子子则父在也,若父殁则不服小功,仍服庶母缌。若庶母不慈已者,虽父在亦服缌。慈母有他故,使贱者代之,谓之乳母,死则服之三月。士之适子无母,乃命妾慈已亦为之小功。

译孔子说的是国君的儿子。大夫、士的儿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小功丧,父亲去世后就不再服此丧。慈母无服,这是依据国君的情况而言的。良善,称为慈母,本来是因为她善良。国君妾室的儿子按礼制不为其服丧。公的说法是不对的。昭公三十岁才丧母齐归,这不算年少丧母,而且没有悲戚的神色,怎么能不忍心对待慈母呢?这显然不是昭公。不知道是哪位国君。孔颖达说:这是论述诸侯为慈母不服丧的事。《丧服传》三年章说:“慈母如母是怎么回事?没有儿子的妾,没有母亲的妾子,父亲命令妾说:‘你把他当作儿子’,命令儿子说:‘你把她当作母亲’,像这样终身抚养他如同母亲,死后就为他服三年丧。这是指大夫以下的人,天子诸侯则不为庶母服丧。”小功章说:“君子之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小功”,传文说:“君子之子,是指贵人之子。”为什么为庶母服小功呢?因为慈爱自己而加重丧服。郑玄注说君子之子是指父亲还在世,如果父亲去世就不服小功,仍然为庶母服缌麻丧。如果庶母不慈爱自己,即使父亲在世也只服缌麻丧。慈母有其它变故,让地位低贱的人代替她,称为乳母,死后为她服丧三个月。士的嫡子没有母亲,就命令妾慈爱他,也为其服小功丧。

辨正吴氏澄曰:慈母有二,其一有服者,大夫、士之子无母,父使庶母之无子者以为子。《仪礼·丧服传》齐衰三年章所称慈母如母,亦齐衰三年也。若小功章云「为庶母慈已者」,但名为庶母慈已不名慈母矣。其一无服者,国君子生择诸母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内则》及此条孔子所称者是也。后世不审,或执「丧慈母如母」之文,而施于君命所使教子之慈母,则失矣。故子游疑其礼,而孔子特眀君所使教子者而告之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天子练冠以燕居,盖谓庶子王为其母【孔疏:「服问云:庶子为后为其母缌。春秋有以小君服之者,春秋母以子贵。皇氏云:若适小君没,则得伸;若小君犹在,则其母压屈,故练冠也。所以不同大夫士为后着缌麻必练冠者,大夫士为母本应三年,以为后压屈,故降为缌麻。王侯庶子为母本练冠,故今应练冠。此乃异代之法,若周则为其母缌。天子诸侯士一也,经无眀文,故郑言盖以疑之】

案父母之丧,自天子下达,期以下诸侯絶,大夫降,此谓天子诸侯絶旁期也,况于君使教子之慈母乎?若庶子生母之服,则有不可一例言者。礼,子为母服齐衰三年,父在则期,此母为父厌屈,无贵贱一也。妾之子士以下,其子为其母如母;大夫则父在为其母大功,父卒亦三年。诸侯以上则父在为其母无服,父卒为之大功。此庶子异于适,贵与贱异也。此章夲文言古者,天子练冠以燕居,初不言其生母。郑以仪礼记推之,疑其为生母。孔以古者字指为异代之制。然考仪礼丧服记云:“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既葬除之。”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则此乃诸侯妾子为国君所厌之降服,非国君自为其生母,更非言天子为其生母也。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为其母大功。”传曰:“先君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也。”缌麻章云:“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缌。”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因是以服缌也。”然则诸侯之妾子,父卒为其母大功,而为后则惟服缌,以此推之,则庶子王亦当用缌之正服,而不当以五服外君在尊厌之降服服之,眀矣。夫亲丧下达,庶子之生母,君在既厌于君,君卒又以余尊厌而仅为之大功,为君之后又以丧者不祭而为之缌,所抑已多矣,而谓庶子王反靳为之练冠以居,幷在五服之外乎?《公羊传》言:“母以子贵,以父妾而尊为君夫人,以乱嫡妾之分,此礼所不与也。”而疏引之,滋之惑矣。《家语》作子游问曰:“诸侯之世子丧慈母,礼与?”下述公言:“古者天子丧慈母练冠以燕居,其文甚眀。”今郑乃谓庶子王为其母练冠以居,何哉?若皇氏为小君厌屈之说,尤非是。礼有庶子厌于父,无厌于适母。自赵岐误注《孟子》,而诸儒沿之,即朱子《孟子集注》犹未免沿误矣。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六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七

  曾子问第七之二

曾子问曰:「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四。」请问之曰:「大庙火,日食,后之丧,雨霑服失容,则废。如诸侯皆在而日食,则从天子救日,各以其方色与其兵;大庙火,则从天子救火,不以方色与兵【见音现,几居岂反,下同;大音泰,霑竹亷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旅,众也。大庙、始祖庙、宗庙皆然【孔疏:诸庙有火,亦废朝】主于始祖耳。以方色示奉时事,以兵示有所讨也。方色,东方衣青,南方衣赤,西方衣白,北方衣黑。兵未闻【孔疏:隐义云,东方用防,南方用矛,西方用弩,北方用楯,中央用鼓】孔氏颖达曰:日食,隂侵阳,是君弱臣强之象,故助天子讨之以兵。谷梁云: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言助其阳也。范甯云:凡声,阳也。《春秋传》曰:「日有食之,天子伐

译辨正吴氏澄说:慈母有两种,一种是有丧服的,大夫、士的儿子如果没有母亲,父亲让没有儿子的庶母来抚养他作为儿子。《仪礼·丧服传》齐衰三年章中所称的慈母如同亲生母亲,也是服齐衰三年。如果小功章说“为抚养自己的庶母”,只是称为抚养自己的庶母,不称为慈母了。另一种是没有丧服的,国君的儿子出生后选择诸母让他作为子师,次一等的是慈母,再次一等的是保母。《内则》以及这一条孔子所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后世的人不审慎,有的拘泥于“为慈母服丧如同为母亲服丧”的文字,而把它施用于国君命令来教导儿子的慈母,那就错了。所以子游怀疑这种礼制,而孔子特意说明国君所派来教导儿子的人并告诉了他。

存疑。郑氏康成说:“天子戴练冠以闲居,大概是指庶子王为他的母亲【孔疏:《服问》说:庶子为继承人的为他的母亲服缌麻。《春秋》有以小君服丧的,这是母亲因儿子而尊贵。皇氏说:如果正妻小君去世,那么就可以伸展;如果小君还在,那么他的母亲就被压制,所以戴练冠。所以不同于大夫士为继承人服缌麻必定戴练冠,大夫士为母亲本应服三年,因为被继承人压制,所以降为缌麻。王侯庶子为母亲本戴练冠,所以现在应该戴练冠。这是不同时代的制度,如果是周代则为他的母亲服缌麻。天子诸侯士是一样的,经文没有明确的文字,所以郑康成用‘盖’字表示怀疑】

考察父母的丧礼,从天子向下,为期以下诸侯断绝,大夫降低,这是说天子诸侯断绝旁系为期之丧,何况是国君派来教导儿子的慈母呢?如果庶子生母的丧服,就有不能一概而论的。礼制,儿子为母亲服齐衰三年,父亲在世则为期,这是母亲被父亲压制,没有贵贱都是一样的。妾的儿子士以下,他的儿子为他的母亲如同为母亲;大夫则父亲在世为他的母亲服大功,父亲去世也服三年。诸侯以上则父亲在世为他的母亲无丧服,父亲去世为他服大功。这是庶子不同于嫡子,贵与贱不同的原因。这一章本文明说古时候,天子戴练冠以闲居,起初没有说他的生母。郑康成因《仪礼》记载推测,怀疑是为生母。孔颖达因“古者”二字指为不同时代的制度。然而考察《仪礼》丧服记说:“公子为他的母亲戴练冠穿麻衣,安葬后除去。”传文说:“为什么不在五服之中呢?国君所不穿的丧服,儿子也不敢穿。”那么这是诸侯妾子被国君压制而降低的丧服,不是国君自己为他的生母,更不是说天子为他的生母。大功章说:“公的庶兄弟为他的母亲服大功。”传文说:“先君剩余的尊贵所压制,不能超过大功。”缌麻章说:“庶子为父亲继承人的为他的母亲服缌麻。”传文说:“与尊贵者为一体,不敢穿私亲的丧服。有死在宫中的,就为他三个月不举行祭祀,因此服缌麻。”那么诸侯的妾子,父亲去世为他的母亲服大功,而成为继承人则只服缌麻,由此推测,那么庶子王也应当用缌麻的正服,而不应当用五服外国君在位尊贵压制的降服,很明显了。亲属丧服下达,庶子的生母,国君在世既被国君压制,国君去世又因余尊压制而仅为他服大功,成为国君继承人又因丧者不祭祀而为他服缌麻,所压抑已经很多了,而说庶子王反而吝啬为他戴练冠闲居,并且在五服之外吗?《公羊传》说:“母亲因儿子而尊贵,以父亲的妾而尊为国君夫人,扰乱嫡妾的分别,这是礼制所不认可的。”而孔疏引用它,更加迷惑了。《家语》作子游问说:“诸侯的世子为慈母服丧,合乎礼吗?”下面说孔子说:“古时候天子为慈母服丧戴练冠以闲居,文字很明确。”现在郑康成却说庶子王为他的母亲戴练冠闲居,为什么呢?如果皇氏为正妻压制之说,尤其不对。礼制有庶子被父亲压制,没有被正妻压制。自从赵岐误注《孟子》,而诸儒沿袭它,即使朱子《孟子集注》也未能避免沿袭错误。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六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七

曾子问第七之二

曾子问说:“诸侯集体朝见天子,进入宫门不能完成礼仪,废止的有几种?”孔子说:“四种。”请问说:“大庙失火,日食,王后的丧事,雨水沾湿衣服失去仪容,就废止。如果诸侯都在而日食,就跟随天子救日,各自按照方位的颜色和兵器;大庙失火,就跟随天子救火,不按照方位的颜色和兵器【见音现,几居岂反,下同;大音泰,霑竹亷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旅,众多。大庙、始祖庙、宗庙都是这样【孔疏:各庙失火,也废止朝见】主要在于始祖。用方位的颜色表示奉行时事,用兵器表示有所讨伐。方位的颜色,东方穿青色,南方穿红色,西方穿白色,北方穿黑色。兵器没有听说【孔疏:隐义说,东方用防,南方用矛,西方用弩,北方用楯,中央用鼓】孔氏颖达说:日食,阴侵阳,是君弱臣强的象征,所以帮助天子用兵器讨伐它。《谷梁传》说:天子救日,设置五麾,陈列五兵,五鼓;诸侯设置三麾,陈列三鼓,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说帮助阳气。范甯说:凡是声音,是阳气。《春秋传》说:“日有食之,天子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