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礼记义疏卷六
而不胜。故孔子执圭如不胜,上介执玉如重是也。圭璧,瑞玉也。尚上也。谓执持君器及币玉,则右手在下,左手在上,曳拽也。踵,脚后也。执器行时,不得举足,但起前拽后,使踵如车轮曳地行也。
译却显得承受不起。所以孔子拿着圭玉时好像承受不起,上介拿着玉时好像很沉重,就是这样的道理。圭和璧,是作为信物的玉。崇尚恭敬。说的是手持君主的礼器和币玉时,右手在下,左手在上,拖着走的样子。踵,是脚后跟。手持器物行走时,不能抬起脚,只是提起前脚拖着后脚,让脚后跟像车轮一样拖着地行走。
通论方氏慤曰:《玉藻》曰:『执龟玉,举前曳踵。』《士相见礼》曰:『执玉者则唯舒武,举前曳踵。』与此同意。」
存异方氏慤曰:左手不如右,强尚左手,则下右手可知。尚左手所以为容,下右手所以致力。吕氏大临曰:人手利于用右,以利用者在下,防失坠也。车轮曳地,行歩之慎也。
案吉事尚左手,凶事尚右手。操币、圭、璧,皆吉事,故尚左。如方吕説,则当言必用右手,非正义也。
立则磬折,垂佩;主佩▯则臣佩垂;主佩垂则臣佩委。正义:郑氏康成曰:“君臣俯仰之节,▯谓附于身,小俛则垂,大俛则委于地。”孔氏颖达曰:“此明授受时礼立▯也,佩玉佩也,带佩于两边,臣身宜偻折如磬之背,故云磬折也。身既偻折,则所带之佩从两边出,悬垂于前也。君若直立而佩▯于身,则臣宜曲折,故佩垂于前;君若折身而佩垂,则臣身当弥曲,故佩委于地。然必待君偻而后臣曲者,亦授立不跪之义也。”吕氏大临曰:“凡授受者,尊卑皆磬折,故垂佩也。然臣当加恭于君,故有佩▯、佩垂、佩委之差。”
通论马氏睎孟曰:「玉藻曰:足容重,手容恭,立容徳。又曰:立容辨,卑毋讇。曲礼曰:立如齐,则自奉者当心以至尚左手者,手容恭也。行不举足,车轮曳踵者,足容重也。磬折垂佩者,立容徳而辨卑如齐也【案:手容恭,足容重者,君子之常,此则尤重慎之。立容徳,亦君子之常,此又视君以为节,所谓立容辨也。马説防混】
执玉,其有借者则裼,无借者则袭【借,在夜反;裼,星歴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裼袭文质相变耳。圭璋特而袭,璧琮加束帛而裼【孔疏熊云:圭璋特以下,明賔主各自为裼袭。谓朝时用圭璋特,賔主俱袭;行享时用璧琮加束帛,賔主俱裼】孔氏颖达曰:凡衣近体有袍襗之属,其外有裘,夏则衣葛,其上有裼衣,裼衣上有袭衣,袭衣之上有常着之服,则皮弁服之属也。掩而不开谓之袭,若开此皮弁服及中衣,左袒出其裼衣谓之裼。贾氏公彦曰:凡服四时不同,冬衬身襌衫,又有襦袴,襦之上有裘,裘有裼衣,裼衣之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等,见裼衣者谓袒衿前上服,见裼衣也。刘氏彝曰:此直谓朝聘时耳,圭璋璧琮琥璜皆玉。
也执璧、琮、琥、璜,则与帛、锦绣、黼同升,所谓有借则裼,礼差轻,尚文也。执圭、璋则特达,所谓无借则袭,礼方敬,尚质也。陆氏佃曰:「借若璧借以帛,琮借以锦,云尔,非缫借也。」大行人曰:「公缫借九寸,侯、伯缫借七寸,若此者缫借也。」小行人曰:「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若此者借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借藻也。有藻为文,裼见美亦文;无藻为质,袭充美亦质。」孔氏颖达曰:「凡执玉时,必有其藻,以承于玉。若见美之时,必垂藻两端。执玉之人去体上外服,以见在内裼衣。充美之时,承玉之藻不使下垂,屈而在手。执玉之人掩其上服,袭盖裼衣。」又曰:「上公享王,圭以马;享后,璋以皮。皮马不上堂,惟特有圭璋。圭璋是寳物,不可露见,必以物覆袭之,故云圭璋特而袭。侯伯子男享天子,璧以帛;享后,琮以锦。既有帛锦承玉上,唯用轻细之物蒙覆以裼之,故云璧琮加束帛而裼。云亦是者,非但人有裼袭,玉亦有裼袭之义。」此皇氏説借玉之藻。郑注《觐礼》:「以韦衣木,广袤如其玉之大小。天子以五采画之,诸侯三采,子男二采。其卿大夫亦二采。既画韦衣于板上,又有五采组绳以为系。其组上▯为天下,黄为地,长尺。无事但系玉,有事则垂之以为饰。若板之藻借,则常有。今言无者,据垂之也。其垂藻之时,则须裼;屈藻之时,则须袭。」又曰:「凡享时,其玉皆无借藻。」故崔灵恩曰:「初享圭璋特,故有藻;余则束帛加璧。既有束帛,不须藻。」辨正朱子曰:「郑説两义,词太简畧,指不分明。疏家所引皇氏、熊氏説,始以屈垂言之。但所云「今言无者据垂之也」,乃与经文及所説上下文俱相反
译通论:方氏慤说:“《玉藻》说:‘拿着龟甲和玉,提起脚前部,脚后跟拖在地上。’《士相见礼》说:‘拿着玉的人,只有舒缓脚步,提起脚前部,脚后跟拖在地上。’这与上文意思相同。”
存异:方氏慤说:“左手不如右手,如果崇尚左手,那么轻视右手就可以知道了。崇尚左手是为了仪容,轻视右手是为了用力。吕氏大临说:‘人的手利于使用右手,因为常用的在下,以防失手掉落。车轮拖地,是行走谨慎的表现。’
按:吉事崇尚左手,凶事崇尚右手。拿着币、圭、璧,都是吉事,所以崇尚左手。如果按照方、吕的说法,那就应当说一定用右手,这不是正确的解释。
站立时身体像磬一样弯曲,佩玉下垂;君主的佩玉贴近身体,则臣子的佩玉下垂;君主的佩玉下垂,则臣子的佩玉委顿在地。正义:郑氏康成说:“这是君臣俯仰的礼节,‘〇’指佩玉贴近身体,稍微弯腰则佩玉下垂,大幅弯腰则佩玉委顿在地。”孔氏颖达说:“这是阐明授受时站立礼节的佩玉情况,佩玉是系在带子上的玉,带子两边挂着佩玉,臣子身体应该弯腰像磬的背部一样,所以说磬折。身体既然弯腰,那么所带的佩玉从两边伸出,悬挂垂在前边。君主如果直立而佩玉贴近身体,那么臣子应该弯腰,所以佩玉垂在前边;君主如果弯腰而佩玉下垂,那么臣子身体应当更加弯曲,所以佩玉委顿在地。然而一定要等君主弯腰而后臣子才弯腰,这也是授受时站立而不跪的道理。”吕氏大临说:“凡是授受时,尊卑都弯腰,所以佩玉下垂。然而臣子应当比君主更加恭敬,所以有佩玉贴近身体、佩玉下垂、佩玉委顿在地的差别。”
通论:马氏睎孟说:“《玉藻》说:‘脚的仪容要稳重,手的仪容要恭敬,站立的仪容要体现德行。’又说:‘站立的仪容要明辨,卑下而不谄媚。’《曲礼》说:‘站立像斋戒时一样,那么自我奉持者当心以至崇尚左手,这是手的仪容恭敬。行走不抬起脚,车轮拖脚后跟,这是脚的仪容稳重。弯腰佩玉下垂,这是站立的仪容体现德行且明辨卑下像斋戒一样【按:手的仪容恭敬,脚的仪容稳重,是君子的常态,这里则更加重视谨慎。站立的仪容体现德行,也是君子的常态,这里又视君主而定节度,所谓站立的仪容明辨。马氏的说法混淆了】。”
拿着玉,如果有借用的就袒露裼衣,没有借用的就穿着袭衣【借,音在夜反;裼,音星歴反】。
正义:郑氏康成说:“裼和袭是文饰与质朴相互变化罢了。圭璋单独使用而穿着袭衣,璧琮加上束帛而袒露裼衣【孔疏熊氏说:圭璋单独使用以下,阐明宾客和主人各自决定裼或袭。是说朝见时用圭璋单独使用,宾客和主人都穿着袭衣;行享礼时用璧琮加上束帛,宾客和主人都袒露裼衣】。”孔氏颖达说:“凡是衣服靠近身体有袍、襗之类,其外有裘皮,夏天则穿葛布,其上有裼衣,裼衣上有袭衣,袭衣之上有常穿的衣服,就是皮弁服之类。掩盖而不打开叫做袭,如果打开这皮弁服及中衣,左袒露出里面的裼衣叫做裼。”贾氏公彦说:“凡是衣服四季不同,冬天贴身穿单衫,又有襦裤,襦之上有裘皮,裘皮有裼衣,裼衣之上又有上服,皮弁祭服之类,露出裼衣是指袒露襟前的上服,露出裼衣。”刘氏彝说:“这直接说的是朝聘时,圭璋璧琮琥璜都是玉。”
拿着璧、琮、琥、璜,就与帛、锦绣、黼一起升起,所谓有借用就袒露裼衣,礼仪较轻,崇尚文饰。拿着圭、璋就单独通达,所谓无借用就穿着袭衣,礼仪方正恭敬,崇尚质朴。陆氏佃说:“借像璧借用帛,琮借用锦,这样说,不是缫借。”《大行人》说:“公的缫借九寸,侯、伯的缫借七寸,像这样的就是缫借。”《小行人》说:“璧用帛,琮用锦,琥用绣,璜用黼,像这样的就是借。”
存疑。郑氏康成说:“借是藻饰。有藻饰为文,裼露出美也是文;无藻饰为质,袭充满美也是质。”孔氏颖达说:“凡是拿着玉时,一定有它的藻饰,用来承托玉。如果露出美的时候,一定垂下藻饰的两端。拿着玉的人去掉体上的外服,以露出里面的裼衣。充满美的时候,承托玉的藻饰不让它下垂,屈曲在手中。拿着玉的人掩盖其上服,穿着袭衣覆盖裼衣。”又说:“上公享王,圭用马;享后,璋用皮。皮马不上堂,只有单独有圭璋。圭璋是宝物,不可露出,一定用物覆盖穿着袭衣,所以说圭璋单独使用而穿着袭衣。侯伯子男享天子,璧用帛;享后,琮用锦。既然有帛锦承托玉上,只用轻细之物覆盖以袒露裼衣,所以说璧琮加上束帛而袒露裼衣。说也是的,不只是人有裼袭,玉也有裼袭的意义。”这是皇氏解释借玉的藻饰。郑注《觐礼》:“用韦皮包裹木板,大小如同玉的大小。天子用五彩画之,诸侯用三彩,子男用二彩。其卿大夫也用二彩。既画韦皮包裹在板上,又有五彩组绳作为系带。其组上〇为天下,黄为地,长一尺。无事只系玉,有事则垂下作为装饰。如果板上的藻饰借,则常有。现在说无的,是根据垂下的情况。那垂下藻饰的时候,就必须袒露裼衣;屈曲藻饰的时候,就必须穿着袭衣。”又说:“凡是享礼时,那玉都没有借藻。”所以崔灵恩说:“初享圭璋单独使用,所以有藻饰;其余则束帛加璧。既然有束帛,就不需要藻饰。”辨正:朱子曰:“郑氏的说法两种意义,言辞太简略,指代不分明。疏家所引皇氏、熊氏的说法,开始以屈曲垂下来解释。但所说的‘现在说无的是根据垂下的情况’,乃与经文及所说的上下文都相反。”
。疑「据」字下脱一「不」字。至于圭璋璧琮之义,则皇氏为失。又所引崔灵恩云:「璧琮既有束帛,则不须藻」,似亦抵牾。疑璧琮虽有藻而屈之,当为无借,特以加于束帛,故从有借之列,而执者裼耳。其陆氏但取注后説,亦似有理。
译怀疑“据”字下面脱漏了一个“不”字。至于圭、璋、璧、琮的含义,皇氏的说法是错误的。另外,他所引用的崔灵恩说:“璧和琮既然已经配有束帛,就不需要藻饰”,这似乎也与事实相矛盾。我怀疑璧和琮虽然配有藻饰但将其折叠,应当属于“无借”(不借衣)的情况,只是因为加在束帛之上,所以归入“有借”(借衣)的行列,而执持者露出裼衣罢了。陆氏只采纳注疏后面的说法,也似乎有道理。
案有借无借之説有三:圭璋特,束帛加璧一也;屈缫垂缫二也;以物覆袭三也。圭璋特之説又有二:朝聘天子以圭,后以璋一也;享时六币,圭以马,璋以皮二也。以物覆袭之,非朱子已详之矣。据朱子以璧琮屈缫为无借,因加帛而从有借之列,是仍不计缫之垂屈,而计帛之有无也。况据聘礼,贾人取圭授宰,宰取圭授上介,使者执圭反命,俱曰垂缫,而不闻其裼;宰执圭授使者,上介受圭出,授贾人执圭授宾,执璋反命,俱曰屈缫,而不闻其袭。若以上介不袭,注盛礼不在已之説解之,则使者反命垂缫不裼,岂亦得委之盛礼不在已耶?故陆氏取郑后説,朱子是之。至朝聘及享用圭璋者,则当袭;享用璧琮者,则当裼。以聘礼准之,自明也。又裼袭之説,孔谓裼衣上有袭衣,袭衣上有皮弁服之类;贾谓裼衣上有皮弁服之类。疑贾得之。盖弁服祭服皆▯领,领之内有左右二衽,各屈其衽于内,则露裼衣为见美衽;左右交则不见裼衣为充美耳。若另有一袭衣,则由裼而袭,必先释礼衣,加一袭衣,复加礼衣;由袭而裼,亦必先释礼衣,去此袭衣,仍反礼衣。设一更衣之次,乃可,而礼无文也。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大夫不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长妾【侄,丈节反;字林,丈一反;娣,大计反;相,息亮反;长,丁丈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虽贵于其国家,犹有所尊也。」卿老,上卿也,世臣,父时老臣。孔氏颖达曰:「此一节总明称谓之事。世妇,谓两媵,次于夫人而贵于诸妾。诸侯虽贵,犹宜有所敬,不得呼卿老、世妇之名。侄妻之兄女,娣妻之妹,从妻来为妾也。大夫不得呼世臣及贵妾名也。家相,谓助知家事者;长妾,妾之有子者。士不得呼此二等人名也。」熊氏安生曰:「士有一妻二妾,言长妾者,当谓娣也。」应氏镛曰:「古者立国,必有世家大族,且有世臣大老,人君常宠异而尊礼,之所以存忠厚,养恭敬也。国之卿老,家之世臣,士之家相,尊卑不同,而辅赞则一。敬之而不名,所以示外之有所统也。若夫内助之贤而旧者,如世妇、侄娣、长妾,虽其分不敌于女君,其贵实隆于诸御。敬之而不名,所以示内之有所统也。内外有所敬而不名,则受其所敬者莫不竭其忠而尽心,覩其可敬者莫不知所畏而禀命,然后国政家事有所统一,而缓急有所▯重矣。」通论吕氏大临曰:「古者防名,男子冠而字,女子笄而字,所以别长防也。君之于臣妾,虽冠笄亦名,惟臣妾之长者不名,所以别贵贱也。卿老、世臣、家相,皆其贵臣也;世妇、侄娣、长妾,皆其贵妾也。均臣妾也,特异其贵者,以礼敬之,不敢慢也。卿老者,即上大夫卿也。自天子至于士,其臣之贵者皆称老。记曰:『五官之长曰伯,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列国之大夫使于诸侯,自称曰「寡君之老」。又诸侯使卿吊于他国,辞曰:「一介老某,相执綍。」此天子、诸侯之臣称老者也。
余论孔氏颖逹曰:「大夫不世爵,此有世臣者,子贤袭父爵者也。」
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称曰「余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不敢与世子同名。
正义郑氏康成曰:君大夫、天子大夫有土地者,不敢称曰“余小子”,辟天子之子未除丧之名;大夫、士之子亦辟其君之子未除丧之名【吕氏大临曰:君大夫为天子大夫有土地者,其説虽不经见,然此章立文之意义当然也。盖辟嗣天子者,必天子大夫之子;辟嗣诸侯者,必诸侯大夫之子也】不与世子同名,辟僭效也。其先之生,则亦不改【孔疏案:谷梁昭七年传云:“何为君臣同名?君子不夺人亲之所名,重其所由来也。是臣先名,君后名,同之臣不改也。”又案:杂记云:“与君之讳同,则称字。”若先生与世子同名,亦当然】孔氏颖达曰:此已下明孝子在丧,摈者接对宾客之辞,大夫、士之子,诸侯之大夫、士之子也。世子谓诸侯之适子也。通论马氏睎孟曰:诗曰:“嗟予小子”,
译关于借与不借的说法有三种:圭璋单独使用,束帛加上璧玉,这是第一种;缫绳弯曲或下垂,这是第二种;用物品覆盖包裹,这是第三种。关于圭璋单独使用的说法又有两种:朝见聘问时,天子用圭,后用璋,这是第一种;享礼时六种币帛,圭配马,璋配皮,这是第二种。关于用物品覆盖包裹的说法,朱子已经详细论述过了。根据朱子的观点,璧琮的缫绳弯曲属于不借,因为加上帛所以归入有借的行列,这仍然是不计算缫绳的弯曲或下垂,而是计算帛的有无。况且根据《聘礼》,贾人取圭授予宰,宰取圭授予上介,使者拿着圭返回复命,都说是垂缫,却没听说他们裼衣;宰拿着圭授予使者,上介接受圭出去,授予贾人拿着圭授予宾客,拿着璋返回复命,都说是屈缫,却没听说他们袭衣。如果用上介不袭衣,注释中“盛礼不在自己”的说法来解释,那么使者复命时垂缫不裼衣,难道也可以推托说是盛礼不在自己身上吗?所以陆氏采纳郑玄后来的说法,朱子赞同他。至于朝见聘问及享礼使用圭璋的,应当袭衣;享礼使用璧琮的,应当裼衣。以《聘礼》为标准,自然明白。又关于裼衣和袭衣的说法,孔颖达认为裼衣上面有袭衣,袭衣上面有皮弁服之类;贾公彦认为裼衣上面有皮弁服之类。怀疑贾公彦说得对。大概弁服和祭服都是圆领,领口内有左右两片衣襟,各自将衣襟向内折叠,就露出裼衣以显示美丽的衣襟;左右交叉就不见裼衣,只是充实美观罢了。如果另外有一件袭衣,那么由裼变袭,必须先脱下礼衣,加上一件袭衣,再穿上礼衣;由袭变裼,也必须先脱下礼衣,去掉这件袭衣,再穿回礼衣。设置一个更衣的步骤,才可以,但礼制中没有这样的记载。
国君不直呼卿、老、世妇的名字;大夫不直呼世臣、侄娣的名字;士不直呼家相、长妾的名字【侄,音丈节;字林,音丈一;娣,音大计;相,音息亮;长,音丁丈】
郑玄说:“虽然在国内地位尊贵,仍有应当尊敬的人。”卿老,是上卿;世臣,是父亲时代的旧臣。孔颖达说:“这一节总说称谓的事。世妇,指两个媵妾,地位次于夫人而高于其他妾。诸侯虽然尊贵,仍应当有所敬重,不能直呼卿老、世妇的名字。侄是妻的兄女,娣是妻的妹,随妻来作为妾。大夫不能直呼世臣及贵妾的名字。家相,指协助管理家事的人;长妾,指有儿子的妾。士不能直呼这两类人的名字。”熊安生说:“士有一妻二妾,说长妾,应当是指娣。”应镛说:“古代建立国家,必有世家大族,且有世臣大老,君主常宠信并尊崇礼遇,这是为了保存忠厚,培养恭敬。国家的卿老,家族的世臣,士的家相,尊卑不同,但辅佐赞成的作用相同。尊敬他们而不直呼其名,是为了显示外部有所统属。至于内助中贤良且资历老的,如世妇、侄娣、长妾,虽然她们的身份不敌女君,但尊贵实际上高于其他侍妾。尊敬她们而不直呼其名,是为了显示内部有所统属。内外有所敬重而不直呼其名,那么受到尊敬的人没有不竭尽忠诚而尽心效力的,看到值得尊敬的人没有不知道畏惧而听从命令的,然后国政家事有所统一,而缓急有所轻重了。”吕大临说:“古代防止直呼其名,男子成年加冠取字,女子成年及笄取字,这是为了区别长幼防止冒犯。君主对于臣妾,虽然成年加冠及笄也直呼其名,只有臣妾中的长者不直呼其名,这是为了区别贵贱。卿老、世臣、家相,都是贵臣;世妇、侄娣、长妾,都是贵妾。都是臣妾,特别尊崇其中贵者,以礼敬重,不敢轻慢。卿老,就是上大夫卿。从天子到士,他们臣子中贵者都称老。《礼记》说:‘五官之长称为伯,他们在天子面前称为天子的吏,在诸侯面前自称天子的老。’列国的大夫出使诸侯,自称‘寡君的老’。又诸侯派卿吊唁他国,辞令说:‘一介老某,辅助执绋。’这是天子、诸侯的臣子称老的情况。”
孔颖达说:“大夫的爵位不世袭,这里有世臣,是指儿子贤能继承父亲爵位的人。”
君和大夫的儿子,不敢自称“余小子”;大夫、士的儿子,不敢自称“嗣子某”,不敢与世子同名。
郑玄说:君大夫、天子大夫中有封地的人,不敢称“余小子”,以避天子之子未除丧时的称呼;大夫、士的儿子也避其君主之子未除丧时的称呼【吕大临说:君大夫是天子的有封地的大夫,这种说法虽然不见于经典,但这一章立文的意旨应当如此。大概避嗣天子者,必是天子的有封地的大夫之子;避嗣诸侯者,必是诸侯的大夫之子】不与世子同名,是避僭越效仿。如果先生,名字也不改【孔疏案:《谷梁传》昭公七年传云:“为什么君臣同名?君子不夺取亲人所起的名字,重视名字的由来。这是臣先有名,君后有名,相同的臣不改名。”又案:《杂记》云:“与君的名讳相同,就称字。”如果先生与世子同名,也应当如此】孔颖达说:以下说明孝子在丧礼中,傧者接待宾客的言辞,大夫、士的儿子,是诸侯的大夫、士的儿子。世子指诸侯的嫡子。马睎孟说:《诗经》说:“嗟予小子”,
书曰:“眇眇予末小子”,皆天子未除丧之称也。盖天子域中之大,故必谦以“小子”;诸侯有继世之礼,故必命以“嗣”。此在下者所以必辟之也。礼,诸侯在凶服曰“适子”,《▯春秋》传曰:“在丧,公侯曰子”,《仪礼》士丧服曰:“哀子某”,是国君与士之所自称者,如比而已。然则《春秋》之例,逾年称公,何耶?盖以臣民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逾年称公;以孝子之心三年不忍当,故三年称子。卫宣公未葬而嗣子称侯,非礼也。晋有“小子侯”,僭礼也。
译《尚书》说:“眇眇予末小子”,这都是天子未脱丧服的自称。大概因为天子是天下最尊贵的,所以必须谦称自己为“小子”;诸侯有继承世袭的礼制,所以必须称自己为“嗣”。这就是在下位的人必须避讳这些称呼的原因。按照礼制,诸侯穿着凶服时自称“适子”,《春秋》传中说:“在丧期间,公侯自称‘子’”,《仪礼》中士的丧服自称“哀子某”,这是国君和士人自称的方式,就像这样罢了。那么《春秋》的体例,为何过了新年就称“公”呢?大概是因为臣民之心不能一天没有君主,所以过了新年就称“公”;因为孝子之心三年不忍心接受君位,所以三年之内称“子”。卫宣公尚未安葬,嗣子就自称“侯”,这是不合礼制的。晋国有“小子侯”的称呼,这是僭越礼制的行为。
存疑。孔氏颖达曰:「焦氏问案《春秋》:君在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无言嗣子某者。又大夫之子,当何称?」张逸答曰:「此避『子某』耳,大夫之子称,未闻。案称嗣子某,或殷礼也【案殷礼称嗣子某未▯】王氏安石曰:「君大夫之子,国君及大夫之子也。」
君使士射,不能,则辞以疾,言曰:「某有负薪之忧。」
正义郑氏康成曰:射者所以观德,惟有疾可以辞也【孔疏:士既升朝,必宜有徳,若不能,则是素餐之辱,兼辱君不知人,误用已也】使士射,谓以备耦也【孔疏:大射君与宾耦,卿大夫自相耦,又有士御于大夫,又司射誓耦,卑者与尊者为耦不异侯,是士得备预为耦】忧或为疾。孔氏颖逹曰:某有负薪之忧,此称疾之辞也。某,士名也,负担也。大樵曰:薪,诗云: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庶人子负薪,今士云者,谦辞。黄氏震曰:忧,言有疾而忧,无力担薪。
通论吕氏大临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射天地四方,言射者男子之所有事也,故不能射者男子耻之,可以疾为辞,而不可以不能辞也。」马氏睎孟曰:「先王之时,相尚以射,如此,庸讵有士不能乎?所谓不能者,非不能也,不善于此而已。」
案大射,比耦告之,命之,皆由司射。士耦于大夫,亦司射命之。其得与于比,即君使之也。
侍于君子不顾望而对非礼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礼尚谦也,不顾望,若子路率尔而对。孔氏颖达曰:谓多人侍而君子有问,若指问一人,则一人直对;若问多人,则侍者当先顾望坐中,或有胜已者宜前而已,不得率尔先对也。吕氏大临曰:不顾望而对,则如恐人之先已,若有所争然。方氏慤曰:顾于后有所省,望于前有所瞻。应氏镛曰:顾望者,从容详审,有察言观色之意,言不轻发,必当其可,非但谦逊而已。
案,不顾望而对,则未见顔色而言矣。疑所重在君子,而同侍者次之。
君子行礼,不求变俗。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国之故,谨脩其法而审行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求犹务也。不务变其故俗,重本也。谓去先祖之国,居他国者,其法谓其先祖之制度。」孔氏颖达曰:「此一节论臣去本国行礼之事。俗者,本国礼法所行,不务变之从新也。」张子曰:「行礼不求变俗于新国,旧俗之法虽未尽善,不遽矫变之也。盖怀旧君之恩义,不变父母▯之旧法也。」
通论熊氏曰:「王制云:『脩其教,不易其俗。』又《左传·定四年》封鲁,因商奄之民,封康叔于殷墟,啓以商政;封唐叔于夏墟,啓以夏政,皆因其旧俗也。盖人君务在化民,因其旧俗,徃之新国,不须改也。」孔氏颖达曰:「祭祀之礼不变,即夏立尸,殷坐尸,周旅酬六尸,及先求隂阳牺牲、骍黒之属也。居丧之服如殷,虽尊贵犹服旁亲;周则以尊降服。哭泣之位如殷,不重适以班髙处;上周世贵正嗣孙居其首,皆如其国之故,谓故俗也。举此三条,余冠昏之属从可知。」马氏睎孟曰:「从俗礼也,变俗亦礼也,求变俗非礼也。君子之于俗,可则从否则变。宜从而变,则为乱常;宜变而从,则为泥俗。《周礼》本俗六,以安万民;《易》在革则去故,在鼎则取新,岂故拂民以求变俗哉?凡因彼而已。君子之不求变俗多矣,特言祭祀、居丧、哭泣之位者,以人情于此尤不忍变故也。」
案不求变俗矣。又曰:谨脩而审行,则其不忘本国中,仍自有道处之。与生今反古者不同,夫是之谓君子。
去国三世,爵禄有列于朝,出入有诏于国。若兄弟宗族犹存,则反告于宗后。去国三世,爵禄无列于朝,出入无诏于国,唯兴之日,从新国之法。
正义郑氏康成曰:三世自祖至孙,逾久可以忘故俗,而犹不变者,爵禄有列于朝,君不絶其祖祀,复立其族。若臧纥奔邾,立臧为矣。诏告也,谓与卿大夫吉凶徃来相赴告也。若兄弟宗族犹存,谓无列无诏者,反告亦谓吉凶也。宗后,宗子也。兴,谓起为卿大夫,从新国之法,谓故国与己无恩。孔
译存疑。孔颖达说:“焦氏询问《春秋》中的体例:国君在世时称世子,国君去世称子某,安葬之后称子,没有称嗣子某的。另外,大夫的儿子,应当如何称呼?”张逸回答说:“这是为了避免与‘子某’混淆,大夫的儿子如何称呼,未曾听说过。查考称嗣子某,或许是殷代的礼制【查考殷代礼制称嗣子某未〇】王安石说:“君大夫之子,指的是国君以及大夫的儿子。”
国君让士射箭,如果士不能射,就借口生病推辞,说:“我有担柴的忧虑。”
郑玄说:“射箭是用来观察德行的,只有生病才可以推辞【孔颖达疏:士既然升任朝官,必定应当有德行,如果不能射,那就是白吃饭的耻辱,同时也使国君不知人、误用人的耻辱】让士射箭,是指让他准备作为配对的射手【孔颖达疏:大射礼中国君与宾客配对,卿大夫各自配对,又有士配给大夫,还有司射宣告配对,卑者与尊者为配对不改变箭靶,所以士得以预备作为配对者】忧或许写作疾。孔颖达说:“某有担柴的忧虑,这是称病的言辞。某,是士的名字,负担,指担柴。大樵说:薪,即柴草,《诗经》说:劈柴怎么样,没有斧头不行。庶人子弟担柴,现在士这样说,是谦辞。黄震说:忧,是说有病而忧虑,没有力气担柴。”
吕大临说:“男子出生时,用桑木做弓,蓬草做箭,向天地四方射箭,意思是射箭是男子应当做的事,所以不能射箭是男子的耻辱,可以用生病作为推辞,而不可以用不能射作为推辞。”马睎孟说:“先王时代,人们崇尚射箭,像这样,难道会有士不能射吗?所谓不能射,不是真的不能,只是不擅长罢了。”
查考大射礼,配对、宣告、命令,都由司射负责。士与大夫配对,也是由司射命令。士得以参与配对,就是国君让他做的。
侍奉君子时,不环顾左右就回答,是不符合礼的。
郑玄说:“礼崇尚谦逊,不环顾左右,就像子路轻率地回答。孔颖达说:“意思是多人侍奉而君子发问,如果指定问一个人,那个人就直接回答;如果问多人,那么侍奉的人应当先环顾左右,看是否有胜过自己的人应当先回答,自己不能轻率地抢先回答。”吕大临说:“不环顾左右就回答,就像害怕别人先于自己,好像有所争辩一样。方慤说:“顾是向后看有所省察,望是向前看有所瞻视。应镛说:“顾望,是从容详审,有察言观色的意思,说话不轻率,必定恰当,不仅仅是谦逊而已。”
查考,不环顾左右就回答,就是没看清脸色就说话了。怀疑重点在于君子,而同侍的人次之。
君子行礼,不追求改变风俗。祭祀的礼仪,居丧的服饰,哭泣的位置,都依照他本国的旧制,谨慎地修习这些法度并审慎地实行。
郑玄说:“求,就是务。不务求改变旧俗,是重视根本。指离开先祖的国家,居住在他国的人,其法度指的是他先祖的制度。”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臣子离开本国行礼的事。俗,是本国礼法所行的,不务求改变它而从新俗。”张载说:“行礼不追求在新国改变旧俗,旧俗的法度虽然未必尽善,不急忙矫正改变它。这是怀念旧君的恩义,不改变父母之国的旧法度。”
熊氏说:“《王制》说:‘修明教化,不改变风俗。’又《左传·定公四年》分封鲁国,沿袭商奄的民众;分封康叔于殷墟,启用商代的政令;分封唐叔于夏墟,启用夏代的政令,都是沿袭旧俗。大概君主致力于教化百姓,沿袭旧俗,前往新国,不需要改变。”孔颖达说:“祭祀的礼仪不改变,就是夏代立尸,殷代坐尸,周代旅酬六尸,以及先求阴阳牺牲、红黑牛等。居丧的服饰像殷代,虽然尊贵也服旁亲之丧;周代则因尊贵而降低丧服等级。哭泣的位置像殷代,不重视嫡子以班次高低排列;周代重视正嗣孙居首位,都依照他本国的旧制,指旧俗。举出这三条,其余冠礼、婚礼等就可以推知了。”马睎孟说:“顺从俗礼是礼,改变俗俗也是礼,追求改变俗俗不是礼。君子对于俗,可行就顺从,不可行就改变。应当顺从而改变,就是扰乱常道;应当改变而顺从,就是拘泥于俗。《周礼》有六俗,用来安定万民;《易经》在革卦则去除旧故,在鼎卦则取新,难道故意违背民心来追求改变俗俗吗?凡是因循罢了。君子不追求改变俗俗的情况很多,特别提到祭祀、居丧、哭泣的位置,是因为人情在这些方面尤其不忍心改变旧俗。”
查考不追求改变俗俗了。又说:谨慎修习并审慎实行,那么他在不忘本国的同时,仍然自有道理来处置。这与生在今世却复古的人不同,这就叫做君子。
离开本国三代,爵位俸禄在朝廷有列位,出入在国都有诏令告知。如果兄弟宗族还存在,就回报给宗子。离开本国三代,爵位俸禄在朝廷没有列位,出入在国没有诏令告知,只有兴起之日,才遵循新国的法度。
郑玄说:“三代,从祖到孙,时间久远可以忘记旧俗,而仍然不改变的,是因为爵位俸禄在朝廷有列位,国君不切断他的祖祀,又立他的族。比如臧纥逃到邾国,立臧为氏。诏,是告知,指与卿大夫吉凶往来互相赴告。如果兄弟宗族还存在,指没有列位没有诏令的人,回报也是指吉凶之事。宗后,是宗子。兴,指起用为卿大夫,遵循新国的法度,指故国与自己没有恩义。孔
氏颖达曰:此以下明在他国而得变俗者,去国谓被黜,兄弟宗族谓本国之亲。宗后,大宗之后也。已于本国无列无诏,然未仕新国,宗族犹存,兄弟尚在,已有吉凶,当反还告,宗适不忘本也。若本国无列无诏,而今始仕新国者,所行礼悉改从新也。方氏慤曰:以传统而为后,故谓之宗后。夫于朝犹有列,于国犹有诏,于家犹有宗与族,则彼所以待我者,恩好犹未絶也。如之何其遽絶之,反告之宜矣。
译氏颖达说:以下说明在他国而能改变习俗的人,离开祖国是指被罢黜,兄弟宗族是指本国的亲属。宗后,是大宗的后代。虽然在本国已无官位、无诏命,但尚未在新国任职,宗族尚存,兄弟还在,遇到吉凶之事,应当返回报告,因为宗族适逢不忘根本。如果在本国已无官位、无诏命,而今才开始在新国任职,所行的礼仪就全部改从新国。方氏慤说:因为承继传统而成为后嗣,所以称为宗后。如果在朝廷还有官位,在国家还有诏命,在家族还有宗族,那么他们对待我的恩惠情谊还没有断绝。怎么能突然断绝呢,返回报告是适宜的。
存疑。孔氏颖达曰:「故国犹有列诏者,虽仕新国,犹行故俗。若无列、无诏,而不仕新国者,犹不得从新矣。」方氏慤曰:「无列、无诏,则宗族待我,亦可知矣。如之何其反告之哉?」游氏桂曰:「古之为天下者,以家道为之。天子有其宗族以保天下,诸侯有其宗族以保其国,卿大夫、士有其宗族以保其家。故其礼皆以宗族之存亡为之轻重也。若爵禄无列于朝,则君无恩于己矣;出入无诏于国,则宗族无恩于己矣。若此者,当变犹不遽变也。于其兴起为卿大夫之日,然后从新国之法焉。皆所以重其本之道也。」
案孔子相卫司徒敬子之丧,用殷礼。子游问曰:“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夫子变俗乎?”子曰:“非也。丧事吾从其质而已。”则此上二句,似谓君子适他国而行礼,固不变他国之俗,如所谓礼从宜,使从俗,禹袒而入裸国者然。丧祭之礼,犹必脩故国之法,而特审以行之,不敢忘本,亦不敢与彼国大戾也。郑孔以为本国之故俗,熊以为彼国之旧俗,似熊得之。至孔谓故国有列诏,虽仕新国,犹行故俗,恐既起家为彼卿大夫,而不从彼国之礼法,于君臣之义有未安。又案无列无诏,而兄弟宗族犹存,则犹反告于族,礼未尽变也。若兴,则从新,不以兄弟宗族犹存,而泥旧法矣。此中有轻重差等之分焉,总以明君子去国之礼厚之至也。若呉氏澄于“出入有诏于国下,入谨脩其法而审行之”句,“于出入无诏于国下补”,若兄弟宗族犹存,则反告于宗。后句方谓无列无诏,即并无宗族。游氏以出入无诏为宗族薄己,恐皆未然。
君子已▯不更名,已▯暴贵,不为父作諡【为,于伪反;諡,音示】正义:郑氏康成曰:“不更名,亦重本;暴贵,不为父作諡。子事父,无贵贱。”孔氏颖达曰:“名是父所作,父死作新名,似遗弃其父也。諡者,列平生徳行而为作美号。若父昔贱,已今暴贵,忽为造諡,似鄙薄父贱,不宜为贵人之父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已▯不更名,有所不忍也。已▯暴贵,不为父作諡,有所不敢也。不忍爱,也不敢敬也。爱敬尽于事亲而已。古者子生三月,妻以子见,而父名之。斯名也,父之所命也。亲存而有所禀命,犹可更也。已▯更之,轻废父命,孝子之所不忍也。父之爵卑,不当諡,而已之爵当諡。以己当諡而作其父諡,是以己爵加其父,欲尊其亲而反卑之,非所以敬亲也。然则周之追王大王、王季何也?周之王迹基于大王、王季,文王世世脩徳,至武王而有天下。武王、周公追述其功义,起斯礼,非后世追王之比也。」
存疑。孔氏颖达曰:「暴贵,谓非一等之位。若本为士庶,今起为诸侯者也。」马氏睎孟曰:「名虽不可更,以字行可也。今律有所避忌,则行字者听,是也。諡虽不可作,徳盛者可也。武王、周公追諡大王、王季、文王,是也。」
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复常,读乐章。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礼各于其时。孔氏颖达曰:居丧,居父母之丧也。丧礼谓朝夕奠、下室朔望奠、殡宫及葬等礼也。祭礼谓虞、卒哭、祔、小祥、大祥之礼也。复常谓大祥除服之后也。乐章,乐书之篇章,谓诗也。此上三节事须预习,故皆许读之。
通论张子曰:「礼在平日,岂不常学?如祭礼乐章,岂必丧终乃学?」此言者,盖为切于用,故至其时又复讲求。居丧者,他书不可观,惟丧祭礼可读。若观他书,却似都忘。陈氏祥道曰:「非丧而读丧礼,则非人子之情;居丧而不读丧礼,不失之过,则失之不及。未葬而读祭礼,则非孝子之情;既葬而不读祭礼,不失之黩,则失之怠。丧未除而读乐章,则哀不足;丧复常而不读乐章,则乐必崩。」宰予欲短丧,孔子以为不仁。闵子骞、子夏援琴而哀,乐各异,孔子皆以为君子。则丧复常,读乐章,先王之中制也。
居丧,不言乐;祭祀,不言凶;公庭,不言妇女。
正义郑氏康成曰非其时也
通论马氏睎孟曰:「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
译存疑。孔颖达说:“故国仍有爵位和诏命的人,虽然在新国做官,仍然遵循故国的风俗。如果没有爵位、没有诏命,又不为新国效力的人,尚且不能顺从新国的风俗呢。”方慤说:“没有爵位、没有诏命,那么宗族对待我的态度,也可以知道了。怎么能反而去告知他们呢?”游桂说:“古代治理天下的人,是用治家的道理来治理的。天子依靠宗族来保全天下,诸侯依靠宗族来保全其国家,卿大夫、士依靠宗族来保全其家族。所以他们的礼仪都根据宗族的存亡来决定轻重。如果爵禄在朝廷中没有地位,那么君主对自己就没有恩惠了;出入在国中没有诏命,那么宗族对自己就没有恩惠了。像这样的人,应当改变时运却还不立即改变。等到他兴起成为卿大夫的那一天,然后才顺从新国的法度。这都是为了重视根本的道理。”
按:孔子为卫国司徒敬子主持丧礼,使用殷代的礼仪。子游问说:“君子行礼,不要求改变风俗,夫子改变风俗了吗?”孔子说:“不是的。丧事我遵循质朴的原则罢了。”那么上面两句,似乎是指君子到他国行礼,固然不改变他国的风俗,就像所说的礼仪要适宜,使者要顺从风俗,禹袒露身体进入裸国那样。丧祭的礼仪,仍然必须修习故国的法度,并且特别审慎地执行,不敢忘记根本,也不敢与他国的大原则相违背。郑玄、孔颖达认为是指本国的故俗,熊安生认为是指他国的旧俗,似乎熊安生的说法更正确。至于孔颖达说故国有爵位诏命,虽然在新国做官,仍然遵循故俗,恐怕已经起家成为他国的卿大夫,却不顺从他国的礼法,在君臣大义上有所不安。又按:没有爵位诏命,而兄弟宗族尚存,那么仍然要回报给宗族,礼仪还没有完全改变。如果兴起,就顺从新国,不因为兄弟宗族尚存,而拘泥于旧法。这里有着轻重差别的区分,总之是为了表明君子离开故国的礼仪极其厚重。如果吴澄在“出入有诏于国”下,补入“谨修其法而审行之”一句,在“出入无诏于国”下补入“若兄弟宗族犹存,则反告于宗”,后句方才说无爵位诏命,即并没有宗族。游桂以出入无诏为宗族轻视自己,恐怕都不正确。
君子已经……不更改名字,已经……突然显贵,不为父亲制作谥号【为,音于伪;谥,音示】。正义:郑康成说:“不更改名字,也是重视根本;突然显贵,不为父亲制作谥号。儿子侍奉父亲,没有贵贱之分。”孔颖达说:“名字是父亲所取的,父亲死后取新名字,似乎遗弃了父亲。谥号,是列举平生的德行而制作美号。如果父亲过去地位低贱,自己现在突然显贵,忽然为父亲制作谥号,似乎鄙薄父亲地位低贱,不适宜作为贵人的父亲。”
通论:吕大临说:“已经……不更改名字,是有所不忍;已经……突然显贵,不为父亲制作谥号,是有所不敢。不忍是爱,不敢是敬。爱敬完全体现在侍奉亲人上罢了。古代儿子出生三个月,妻子带着儿子拜见父亲,由父亲命名。这名字,是父亲所命的。亲人健在而有所禀受命令,还可以更改。已经……更改它,轻率废弃父亲的命令,是孝子所不忍心的。父亲的爵位低微,不应当有谥号,而自己的爵位应当有谥号。以自己应当有谥号而为父亲制作谥号,是用自己的爵位加在父亲身上,想要尊崇亲人反而使他卑微,这不是敬重亲人的做法。那么周朝追封大王、王季为王是怎么回事呢?周朝的王业基础在于大王、王季,文王世代修德,到武王而拥有天下。武王、周公追述他们的功业道义,兴起这种礼仪,不是后世追封王的比拟。”
存疑。孔颖达说:“突然显贵,是指不是一等的地位。如果原本是士或庶人,现在兴起成为诸侯。”马睎孟说:“名字虽然不可更改,以字行世是可以的。现在法律有所避忌,那么行字的人听从,这是正确的。谥号虽然不可制作,德行盛大的可以。武王、周公追封大王、王季、文王的谥号,就是这样。”
居丧未安葬时,诵读丧礼;已经安葬后,诵读祭礼。丧期结束恢复正常生活后,诵读乐章。
正义:郑康成说:行礼各自适合其时。孔颖达说:居丧,是居父母之丧。丧礼是指朝夕祭奠、下室朔望祭奠、殡宫及安葬等礼仪。祭礼是指虞祭、卒哭、祔祭、小祥、大祥等礼仪。恢复正常是指大祥除服之后。乐章,是乐书的篇章,指《诗经》。以上三件事需要预先学习,所以都允许诵读。
通论:张载说:“礼仪在平日,难道不常学习吗?如祭礼乐章,难道一定要等到丧期结束才学习吗?”这话,大概是针对切合实用,所以到那时又再讲求。居丧的人,其他书籍不可观看,只有丧祭礼仪可以诵读。如果观看其他书籍,却似乎全都忘记了。陈祥道说:“不在丧期而诵读丧礼,就不是人子的真情;居丧而不诵读丧礼,不是失之过度,就是失之不及。未安葬而诵读祭礼,就不是孝子的真情;已经安葬而不诵读祭礼,不是失之亵渎,就是失之懈怠。丧期未除而诵读乐章,则哀伤不足;丧期结束恢复正常而不诵读乐章,则欢乐必然崩溃。”宰予想缩短丧期,孔子认为他不仁。闵子骞、子夏弹琴而哀,乐声各异,孔子都认为他们是君子。那么丧期结束恢复正常,诵读乐章,是先王的中正制度。
居丧,不谈音乐;祭祀,不谈凶事;在公庭,不谈妇女。
正义:郑康成说:不是其时。
通论:马睎孟说:“斩衰之丧,只应声而不回答;齐衰之丧,回答而……”
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及议;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夫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况大于此而可言乐乎?」古者易服而葬,《周官》蜡氏:「凡大祭祀,禁凶服。」《祭义》:「郊之祭,丧者不敢哭,以为交于神明者,不可以凶也。」又况祭祀可言凶乎?「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内言不出,外言不入,凡欲无相渎而已。」又况公庭可言妇女乎?
译不发表言论;处于大功之丧时,可以说话但不涉及议论;处于小功之丧时,可以议论但不涉及娱乐。小功之丧尚且只议论而不涉及娱乐,何况比这更重的丧事,怎么能谈论娱乐呢?古时候,人们更换丧服后便举行葬礼。《周官》中蜡氏的职掌规定:“凡是举行重大祭祀,禁止穿着凶服。”《祭义》中说:“举行郊祀时,有丧事的人不敢哭泣,因为与神明交接,不可以带有凶气。”又何况在祭祀时能谈论凶事呢?“男子在外部确立正位,女子在内部确立正位,内部的言语不传到外面,外部的言语不传入内部,大抵是为了不互相亵渎罢了。”又何况在公庭之上能谈论妇女之事呢?
振书、端书于君前,有诛;倒防、侧龟于君前,有诛。
正义郑氏康成曰:「臣不豫事,不敬也;振,去尘也;端正也;倒,颠倒也;侧,反侧也;皆谓甫省视之【孔疏:甫者,始也;不豫,整理今于君前始正之】孔氏颖达曰:「此明臣当豫事,书簿领也;不豫,拂整龟防君之卜筮所须也;不豫,周正,皆宜诛责也。」方氏慤曰:「防有本末,故曰倒;龟有背靣,故曰侧;倒防、侧龟,与振书其过,非大然,皆有诛。盖以羣臣之众,而奉一人之尊,不可不谨也;抑所以防其渐欤?」
龟防几杖席盖,重素袗絺绤,不入公门。苞屦扱衽,厌冠,不入公门。书方,衰凶器,不以告,不入公门【重▯龙反,袗之忍反,苞白表反,扱初洽反,衽而审反,厌于涉反,衰七雷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龟防嫌问国家吉凶,几杖嫌自长老【孔疏:若尸乘以几至庙门,及八十杖于朝,则几杖得入公门也】席盖载丧车也【孔疏:丧车盖也,臣有死于公宫,可许将柩出门,不得将丧车凶物入也,车比棺为缓,宜停外】杂记曰:士輤苇席以为屋,蒲席以为裳帷【孔疏:举士为例,卿大夫丧车亦不得入】重素衣裳皆素丧服也【孔疏:臣待放则重素,既待放自不得入,此谓其私服】袗单也,孔子当暑袗絺绤必表而出之,为其形防也【孔疏:上无衣表则肉露见,为不敬】苞藨也,齐衰藨蒯之菲也,问丧曰:亲始死扱上衽,厌犹伏也,丧冠厌伏【孔疏:厌帖无梁纚,为五服丧所着也】苞或为菲,此皆凶服也【孔疏:服问唯公门有税,齐衰郑注此不杖齐衰五服入公门与否各有差降,熊氏云:父之丧唯扱上衽不入,冠绖衰屦皆得入,杖齐衰则屦不得入,不杖齐衰衰又不得入,大功绖又不得入,小功冠又不得入,此厌冠谓小功以下之冠,大功已上宜得入也】方板也,士丧礼曰:书赗于方,若九若七若五【孔疏:送死者之物通曰赗,若九若七等书板行列之数,多则九行,少则七行五行也】凶器明器也,此谓丧在内不得不入,当先告君耳孔氏颖达曰:此以下明臣物不得入公门者,书谓条录送死物件数目多少,百字以上用方板书之,故云书方。衰孝子丧服也,凶器棺材及棺中服器也,臣在公宫而死,君许其在内殡及将葬之礼,故有明器书方,须告乃入吕氏大临曰:几所以冯,杖所以扶,袗絺绤所以袣袢暑,皆燕安之具,入公门而用之,近不恭也。君子不夺人之丧,虽入公门无所辟也,臣子之义嫌于不祥,故举其重而辟之。衰五服之衰也,书方衰凶器三者皆为臣妾有死于宫者,君亦许之殡而成丧,然必告君乃得入,也为君使而死,公馆复,私馆不复。公馆者,公宫与公所异也。明死于公宫者,得成丧也。
通论马氏睎孟曰:「先王之时,掌蓍龟有官,赐几杖有等。周官若有祭事,则龟人奉龟,凡国事筮人共筮。龟筮非君命而入公门,则是掌防龟者可以擅卜筮也。几杖非尸与七十者而入公门,则是人臣可以自长老也。周官阍人掌王宫中门之禁,丧服凶器不入宫。蟜固曰:『士唯公门説,齐衰与此同义。』然阍人潜服贼器不入宫,竒服怪民不入宫。《少仪》曰:「太白兵车不入庙门。」《玉藻》曰:「非列采不入公门,表裘不入公门,袭裘不入公门。」则公门之禁多矣。《曲礼》之所言,特其大畧而已。」胡氏铨曰:「龟防嫌有异谋,若南蒯将叛,枚筮是也。」
存异:吕氏大临曰:“席所以坐,盖所以御日与雨。”陆氏佃曰:“先儒谓扱衽于擗踊为妨,则扱衽盖成服之服。”
案郑説,席盖与重素为类是也。吕分为二,则路门外九室为卿大夫治事之所,岂能不席而坐?郭门以内,雨日皆不蔽乎?凡亲始死,因无衰,故扱上衽成服,则齐斩矣。如陆説,岂扱齐斩之衽乎?
公事不私议
正义郑氏康成曰嫌若奸也
余论马氏睎孟曰:“公事而私议,则是弼违者可以后言也。”然季孙使冉有访田赋于仲尼,仲尼不对,而私于冉有何也?圣人之于人,可与言,未尝不言;不可与言,未尝失言。
译在君主面前抖书、整书,要受惩处;在君主面前倒置蓍草、侧放龟甲,要受惩处。
郑玄解释说:“臣子不预先整理好物品,是不敬的表现;振,是去除灰尘;端,是端正;倒,是颠倒;侧,是反侧;这都是说刚开始审视整理【孔颖达疏:甫,是开始的意思;不豫,是整理,如今在君主面前才开始整理】。孔颖达解释说:“这说明臣子应当预先整理好文书簿册;不预先整理好龟甲蓍草,是君主占卜所需要的;不预先整理好,都是不合礼制的,都应当受到惩处。”方慤解释说:“蓍草有本末,所以说倒;龟甲有背面,所以说侧;倒置蓍草、侧放龟甲,与抖书相比,过错虽然不大,但都要受惩处。大概是因为群臣众多,而侍奉一位尊贵的君主,不能不谨慎;这也是为了防范细微的过失吧?”
龟甲蓍草、几案手杖、席子车盖,穿着纯白的丧服或单衣细葛布,不得进入公门。穿着草鞋、撩起衣襟、戴着丧冠,不得进入公门。书写在木板上的讣告、丧服、凶器,不先报告,不得进入公门【重,音龙;袗,音忍;苞,音白;扱,音初洽;衽,音而审;厌,音于涉;衰,音七雷】
郑玄解释说:龟甲蓍草,是忌讳询问国家吉凶的;几案手杖,是忌讳自比长老的【孔颖达疏:如果是尸祝乘坐几案进入庙门,以及八十岁老人在朝廷使用手杖,那么几案手杖是可以进入公门的】。席子车盖,是载运丧车的【孔颖达疏:丧车的车盖。臣子在公宫死亡,可以允许将灵柩送出宫门,但不得将丧车等凶物带入,车比棺材轻缓,应当停在门外】。《杂记》说:士的丧车用苇席做车篷,用蒲席做车帷【孔颖达疏:举士为例,卿大夫的丧车也不得进入】。重素,指衣裳都是纯白色的丧服【孔颖达疏:臣子等待放逐时穿重素,既然等待放逐自然不得进入,这里指的是私人丧服】。袗,是单衣,孔子在暑天穿单衣细葛布,必定要加穿外衣才出门,是为了防止身体显露【孔颖达疏:上面没有外衣,身体显露,是不敬的】。苞,是草鞋,齐衰丧服中的草鞋,问丧篇说:亲人刚死时撩起上襟,厌,是伏贴的意思,丧冠伏贴【孔颖达疏:厌帖无梁纚,是五服丧服所戴的】。苞,有的版本作菲,这些都是凶服【孔颖达疏:服问篇说只有公门有税,齐衰郑注这里不杖齐衰五服进入公门与否各有等级差别,熊氏说:父亲的丧服只撩起上襟不得进入,冠、绖、衰、屦都可以进入,杖齐衰则屦不得进入,不杖齐衰衰又不得进入,大功绖又不得进入,小功冠又不得进入,这里厌冠是指小功以下的冠,大功以上应当可以进入】。方,是木板,士丧礼说:将赠送的财物写在木板上,或九行或七行或五行【孔颖达疏:送死者的财物通称为赗,或九或七等是书写在木板上的行列数目,多则九行,少则七行五行】。凶器,是明器,这里指的是丧事在宫内,不得不进入,应当先报告君主。孔颖达解释说:以下说明臣子的物品不得进入公门的情况,书,指条录送死物件的数目,百字以上用方板书写,所以说书方。衰,是孝子的丧服,凶器,是棺材及棺中的随葬器物,臣子在公宫死亡,君主允许其在宫内殡殓及举行葬礼,所以有明器书方,必须报告后才能进入。吕大临解释说:几案是用来倚靠的,手杖是用来扶持的,单衣细葛布是用来避暑的,都是安逸舒适的器具,进入公门而使用它们,接近不恭敬。君子不剥夺别人的丧礼,虽然进入公门也没有避讳,但臣子的道义忌讳不祥,所以列举重要的来避讳。衰,是五服中的衰服,书方、衰、凶器三者都是因为臣妾在宫内死亡,君主也允许其殡殓成丧,但必须报告君主后才能进入。为君主办事而死,在公馆复魂,在私馆不复魂。公馆,是公宫与公所不同的地方。说明在公宫死亡的,可以成丧。
马睎孟说:“先王时代,掌管蓍龟有专门的官员,赐予几杖有等级。周官如果有祭祀之事,则由龟人捧着龟甲,凡国家大事由筮人提供筮草。龟甲筮草没有君命而进入公门,那么掌管蓍龟的人就可以擅自占卜了。几杖如果不是尸祝或七十岁以上老人而进入公门,那么人臣就可以自比长老了。周官阍人掌管王宫中门的禁令,丧服凶器不得进入宫门。蟜固说:‘士只在公门脱鞋,齐衰与此同义。’然而阍人禁止奇装异服和怪异之人进入宫门。《少仪》说:‘太白兵车不得进入庙门。’《玉藻》说:‘非列采不得进入公门,表裘不得进入公门,袭裘不得进入公门。’那么公门的禁令很多了。《曲礼》所说的,只是大概而已。”胡铨说:“龟甲蓍草忌讳有异谋,如南蒯将要叛乱,枚筮就是例子。”
存异:吕大临说:“席子是用来坐的,车盖是用来遮阳挡雨的。”陆佃说:“先儒认为撩起衣襟在哭踊时妨碍,那么撩起衣襟大概是成服时的丧服。”
按郑玄的说法,席盖与重素同类是正确的。吕大临分为两类,那么路门外九室是卿大夫处理政务的地方,难道能不坐席子吗?郭门以内,风雨都不遮蔽吗?凡是亲人刚死,因为没有衰服,所以撩起上襟成服,那么就是齐衰斩衰了。如陆佃所说,难道撩起齐衰斩衰的衣襟吗?
公事不私下议论
郑玄解释说:忌讳像奸邪一样
马睎孟说:“公事而私下议论,那么辅佐违背的人就可以后来说话了。”然而季孙派冉有向孔子询问田赋,孔子不回答,却私下对冉有说什么呢?圣人对于人,可以交谈的,未曾不交谈;不可交谈的,未曾失言。
案公事,私议,若季氏専鲁国政,不与同列议于公朝,而与家臣谋于私室耳。若君大夫来访,则▯告之,非私议也。
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廏库为次,居室为后。凡家造祭器为先,牺赋为次,养器为后。无田禄者不设祭器,有田禄者先为祭服。君子虽贫不粥祭器,虽寒不衣祭服。为宫室不斩于丘木【廏九又反,牺许宜反,粥音育,衣于计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宗庙为先,廏库为次,重先祖及国之用。大夫称家,谓家始造事,牺赋以税出牲,祭器可假,祭服宜自有【孔疏:人形参差,衣服有大小,不可假借,故先造;而祭器之品量同,官同可以共有,故在后】粥卖也,丘垄也不粥不衣不斩,广敬也。孔氏颖达曰:崇敬祖祢,故祭器为先。诸侯大夫少牢,此言牺谓牛,即是天子之大夫祭祀赋敛邑民,供出牲牢,故曰牺赋。养器供养人之饮食器也,自赡为私,宜后造。然诸侯言宗庙,大夫言祭器;诸侯言廏库居室,大夫言牺赋养器者,互言也。无田禄者但为祭服,有地大夫祭器祭服俱造,则先造祭服,乃造祭器。上言祭器为先者,对犠赋养器为先,其实在祭服后也。通论孔氏颖达曰:大夫及士有田禄者乃得造器,犹不具;唯天子大夫四命以上者得备具。若诸侯大夫非四命无田禄,则不得造。故礼运云:大夫祭器不假,声乐皆具,非礼也。据诸侯大夫言之也。熊氏以礼运据天子大夫得造不得具,非。
存疑马氏睎孟曰:「大王之迁豳也,作庙翼翼,然后百堵皆兴;宣王之考室也,嗣续妣祖,然后筑室百堵。」见古人之营宫室,岂尝不先宗庙哉?《檀弓》曰:「丧不虑居,为无庙也。」记以士之臣为家相,则士亦可称家。《周官》载师有士田,则士之有田禄者,亦可以设祭器也。胡氏铨曰:「家,谓人家。」郑云:「大夫称家,非也。若止谓大夫造祭器,则下「祭器不逾竟」何以兼士乎?牺牛也。」郑云:「天子之大夫祭祀,赋敛邑民共牲牢,故曰牺赋。」然据《礼》及《孟子》,惟诸侯得有牺牲,大夫岂得有乎?《礼》言诸侯、大夫少牢,亦不言天子大夫大牢也。要之,「牺赋」总言牲耳【案:《诗》言「以我牺羊」,是羊亦可言犠】
案宗庙祭器之先后,自天子至士,当无不然。盖适士二庙,官师一庙,有庙则得祭,而祭器可造矣。郑注以国君及大夫分之,孔疏又以互言为説。马氏増士则备矣。胡谓人家非也?惟士无田,则亦不祭,即庶士无庙,亦不祭也。安得尽人造祭器乎?又据此记,大夫以索牛,《仪礼》大夫止少牢礼,则郑谓用牛者,天子之大夫;止用羊者,诸侯之大夫,亦是也。
大夫、士去国,祭器不逾竟。大夫寓祭器于大夫,士寓祭器于士。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用君禄所作,取以出竟,恐辱亲也。寓▯也,与得用者言▯,觊已复还。孔氏颖达曰:此以下明人臣去国之礼,逾越也。既放出,故祭器不得自随。越竟无徳而出,若犹滥用其器,是辱亲也。物不被用则生虫蠧,既不将去,故▯于同僚,令彼得用,不使毁败,冀还复用。大夫士义皆然也。方氏慤曰:祭器不逾竟,不敢以君禄所造之器用之他人之国也。又不欲使为无用之物,故各▯于得用之家。通论马氏睎孟曰:君之于臣也,在竟则有赐环之礼,在他国则有币召之礼。故孔子在陈未尝不思归鲁,孟子去齐未尝不思反予。夫岂悻悻然若小丈夫示其必不复哉?此祭器所以寓也。昔微子去殷,抱祭器而之周者,抱君之祭器也。抱已之祭器不可也,抱已之祭器犹不可,况春秋之时有载祏而行者,有载寳而归者,甚至有以已邑自随者,此君子之所疾也。▯曰:臣之禄,君实有之。义合则进,否则奉身而退。若孔悝、南宫敬叔、孙林父之徒,岂知此哉?
大夫士去国逾竟,为坛位乡国而哭。素衣、素裳、素冠,彻缘鞮屦,素簚,乘髦马。不蚤鬋,不祭食,不说人以无罪。妇人不当御,三月而复服【乡,许亮反;鞮,都兮反;簚,本又作幭,莫歴反;髦,音毛;蚤,音爪;鬋,子浅反
译考察公事与私议的区别,就像季氏专断鲁国政事,不在朝廷上与同僚商议,而在私室中与家臣谋划一样。如果国君或大夫前来访问,则告知他们,这就不属于私议了。
君子建造宫室,宗庙排在第一位,马厩和仓库排在第二位,居住的房屋排在最后。凡是家中制作祭器,祭器排在第一位,用于祭祀的牺牲赋税排在第二位,供养日常饮食的器具排在最后。没有田禄的人不设置祭器,有田禄的人先制作祭服。君子即使贫穷也不出卖祭器,即使寒冷也不穿祭服。建造宫室时,不砍伐坟墓上的树木。
郑玄说:“宗庙排在第一位,马厩仓库排在第二位,这是重视祖先和国家的用度。大夫称为‘家’,是指家中开始兴办事务,‘牺赋’是指通过赋税征调牲畜,祭器可以借用,祭服应当自己拥有。”孔颖达疏解道:“人的身形参差不齐,衣服有大小之分,不可借用,所以先制作;而祭器的规格相同,官职相同的人可以共有,所以排在后面。”“粥”是卖的意思,“丘”是坟墓的意思。不卖、不穿、不砍,是为了广泛表达敬意。孔颖达说:“因为崇敬祖先,所以祭器排在第一位。诸侯和大夫使用少牢,这里所说的‘牺’指牛,即天子的大夫祭祀时,向邑民征收赋税来供应牲牢,所以叫‘牺赋’。‘养器’是供养人饮食的器具,自给自足属于私用,适宜后制作。然而诸侯说宗庙,大夫说祭器;诸侯说马厩仓库和居室,大夫说牺赋和养器,这是互相参证的说法。没有田禄的人只制作祭服,有封地的大夫祭器和祭服都制作,那么先制作祭服,再制作祭器。上文说祭器排在第一位,是相对于牺赋和养器而言的,实际上它在祭服之后。”通论部分孔颖达说:“大夫和士有田禄的才能制作祭器,但尚不完备;只有天子的大夫中四命以上的人才能完备。如果诸侯的大夫不是四命且没有田禄,就不能制作。所以《礼运》说:‘大夫的祭器不借用,声乐器具都完备,是不合礼的。’这是依据诸侯的大夫来说的。熊氏认为《礼运》是依据天子的大夫可以制作但不能完备,这是不对的。”
存疑部分马睎孟说:“大王迁徙到豳地时,先建立庄严的宗庙,然后才大兴土木;宣王考室时,先祭祀妣祖,然后才建造百堵房屋。”可见古人建造宫室,难道不是先建宗庙吗?《檀弓》说:“丧事不考虑居所,是因为没有宗庙。”记载中以士的臣子为家相,那么士也可以称为“家”。《周官》载师中有士田,那么有田禄的士,也可以设置祭器。胡铨说:“‘家’,指人家。”郑玄说:“大夫称为家,这是不对的。如果只指大夫制作祭器,那么下文‘祭器不越过国境’怎么连士也包含在内呢?‘牺’指牛。”郑玄说:“天子的大夫祭祀,向邑民征收赋税来供应牲牢,所以叫‘牺赋’。”然而根据《礼》和《孟子》,只有诸侯才有牺牲,大夫怎么会有呢?《礼》说诸侯、大夫用少牢,也没说天子的大夫用大牢。总之,“牺赋”是总称牲畜【按:《诗经》说“以我牺羊”,说明羊也可以称为“牺”】。
考察宗庙祭器的先后顺序,从天子到士,应当没有不是这样的。适士有二座庙,官师有一座庙,有庙就可以祭祀,而祭器就可以制作了。郑玄注以国君和大夫来区分,孔颖达疏又以互文来解释。马氏增加了士,这就完备了。胡氏说“人家”是不对的。只有士没有田,也就不祭祀,即使是庶士没有庙,也不祭祀。怎么能所有人都制作祭器呢?又根据这篇记载,大夫用索牛,《仪礼》大夫只用少牢礼,那么郑玄认为用牛的是天子的大夫,只用羊的是诸侯的大夫,这也是对的。
大夫、士离开本国,祭器不越过国境。大夫将祭器寄放在大夫那里,士将祭器寄放在士那里。
郑玄说:“这些是用国君的俸禄制作的,带着它们出国境,恐怕会辱没亲人。”“寓”是寄放的意思,与能够使用的人说,希望自己能返回。孔颖达说:“以下说明人臣离开本国的礼仪,‘逾’是越过。既然被放逐,所以祭器不能随身携带。越过国境是因为无德而出,如果还滥用那些祭器,就是辱没亲人。器物不被使用就会生虫蛀坏,既然不带走,所以寄放在同僚那里,让他使用,不让器物毁败,希望回来时还能再用。大夫和士的道理都是一样的。”方慤说:“祭器不越过国境,是不敢把用国君俸禄制作的器物用到别人的国家去。又不想让它们成为无用的物品,所以各自寄放在能够使用的人家。”通论部分马睎孟说:“国君对于臣子,在国内有赐环召回的礼仪,在国外有赠币召见的礼仪。所以孔子在陈国时不曾不想回鲁国,孟子离开齐国时不曾不想返回。他们难道会愤愤不平像小丈夫那样显示自己必定不回来吗?这就是祭器要寄放的原因。从前微子离开殷商,抱着祭器前往周朝,那是抱着国君的祭器。抱着自己的祭器是不可以的,抱着自己的祭器尚且不可以,何况春秋时期有带着神主牌位出行的,有带着宝物归去的,甚至有带着自己的封邑随行的,这是君子所痛恨的。”按语说:“臣子的俸禄,实际上属于国君。道义相合就进用,否则就保全自身退隐。像孔悝、南宫敬叔、孙林父这些人,哪里懂得这个道理呢?”
大夫、士离开本国越过国境,筑起土坛,面向本国哭泣。穿着素衣、素裳、素冠,去掉边缘装饰,穿着素鞋,戴着素色的车幔,骑着杂毛的马。不修剪指甲和鬓发,不祭祀食物,不向人辩解自己无罪。妇人不当侍奉,三个月后才恢复常服。
】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以丧礼自处也。臣无君,犹无天也。坛位,除地为位也【案书三坛同墠礼去坛为墠是筑土为坛除地为墠二者异也但檀字擅字俱谐声是亶字原有二音郑训除地即坛与墠通徐氏坛音善以此】彻,犹去也。鞮屦无絇之菲也。簚,覆笭也。髦,马不鬄落也。蚤,读为爪。鬋,鬋鬓也。不自説于人以无罪,嫌恶其君也。御,接见也。三月一时,天气变,可以遂去也。簚或为幂。孔氏颖达曰:此大夫士三谏不从,出在竟上。大夫则待放三年,予环则还,予玦便去。士则不待放,临去皆行此礼。又曰:去父母之▯,有桑梓之恋,故为坛位乡国而哭。衣裳冠皆素,为凶饰也。縁中衣縁也。吉时用采縁,凶丧故彻縁而纯素。屦以絇为饰,凶故无絇也。屦又随裳色,今素裳则屦白色也。素簚,白狗皮为簚也。吉则翦剔马尾为饰,凶则不翦而乘之。蚤治手足爪也。鬋剔治须发也。吉则治鬋为饰,凶故不翦也。祭,祭先也。食盛▯则祭食之先。丧凶故不祭也。不説人以无罪者,善则称君,过则称已。今虽放逐,犹不得向人説已无罪也。吉时妇人以次侍御,今丧礼自贬故不御也。自贬三月然后事事反还如吉礼而遂去也。三月为一时,天气一变,则人情亦宜易也。王度记云:大夫俟放于郊三年,此云三月不同者,得玦之后从郊至竟三月之内行此礼也。吕氏大临曰:大夫士去其坟墓,▯其宗庙,无禄以祭,故必以丧礼处也。大夫以道去而犹未絶者,皆服齐衰三月,言与民同也。今去其君虽非丧也,然重絶君臣之义,故以心丧自处,而期以三月,故曰三月而复服也。
译郑玄说:这是说以丧礼来对待自己。臣子没有君主,就像没有天一样。坛位,是清理地面作为位置。【按:《尚书》中三坛同墠,礼制中去除土坛称为墠,可知筑土为坛,清理地面为墠,二者不同。但“檀”字与“擅”字都谐声,说明“亶”字原本有两个读音,郑玄解释为清理地面,即坛与墠相通。徐邈将坛读作善音。】彻,就是去除的意思。鞮屦是没有絇饰的菲屦。簚,是覆盖在笭上的东西。髦,是马不剪落鬃毛。蚤,读作爪。鬋,是修剪鬓发。不向人辩白自己无罪,是嫌恶自己的君主。御,是接见。三个月是一个季节,天气变化,可以就此离去。簚有时写作幂。孔颖达说:这是大夫和士三次劝谏不被听从,离开国境。大夫则等待被放逐三年,给予玉环就返回,给予玉玦就离去。士则不等待放逐,临行前都实行这些礼仪。又说:离开父母的坟墓,有对桑梓的眷恋,所以筑坛面向故国哭泣。衣裳帽子都是素色,作为凶事的装饰。缘是中衣的边缘。吉事时用彩色的边缘,凶丧所以去除边缘而纯用素色。鞋以絇为装饰,凶事所以没有絇饰。鞋又跟随裳的颜色,现在素色的裳所以鞋也是白色的。素簚,是用白狗皮做的簚。吉事时剪剔马尾作为装饰,凶事时不剪而直接乘坐。蚤是整治手脚指甲。鬋是修剪须发。吉事时修剪作为装饰,凶事所以不剪。祭,是祭祀祖先。食物盛在容器中则先祭祀食物。丧事凶险所以不祭祀。不向人辩白自己无罪,是因为善行就归功君主,过错就归咎自己。现在虽然被放逐,还是不能向人辩白自己无罪。吉事时妇人按次序侍奉,现在以丧礼自我贬低所以不侍奉。自我贬低三个月后然后事事恢复如吉礼而就此离去。三个月为一个季节,天气一变,那么人情也适宜改变。《王度记》说:大夫在郊外等待放逐三年,这里说三个月不同,是因为得到玉玦之后从郊外到国境三个月之内实行这些礼仪。吕大临说:大夫和士离开他们的坟墓,远离他们的宗庙,没有俸禄来祭祀,所以必须以丧礼对待自己。大夫因道义离开而尚未断绝关系的,都服齐衰三个月,是说与百姓相同。现在离开君主虽然不是丧事,但重视断绝君臣之义,所以以心丧对待自己,而限定为三个月,所以说三个月后恢复常服。
通论游氏桂曰:「古之以凶礼自处者三,而丧事不与焉。战胜以丧礼处之,凶灾以丧礼处之,去国以丧礼处之。战胜以丧礼,重用兵也;凶灾以丧礼,重天灾也;去国以丧礼,重去本也。且非特以丧礼自处也,人将以丧礼吊之焉。去国则吊之,凶灾则吊之。故去国,古人之所大患也。弃其君者,弃其位;弃其宗庙,弃其父母之▯,此其可悲也,明矣。」马氏睎孟曰:「凡此特自贬而已,又不必纯之以凶礼也。古之去国者,其仁至于向国而哭,其义至于不説人。以无罪,子鲜之去卫,不向卫而坐,非所谓仁;元咺之奔晋,则讼其君以求胜,非所谓义也【案:元咺可非,子鲜未可贬】
存疑,王氏安石曰:「孔氏云大夫三年待放,竟上士不待放,恐无此礼。孔子屡仕屡去,岂常行待放之礼乎【案:三年待放説,本公羊,似不可驳】
大夫士见于国君,君若劳之,则还辟,再拜稽首;君若迎拜,则还辟,不敢答拜【劳,力报反;辟,婢亦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谓见君既拜矣,而后见劳也。」《聘礼》曰:「君劳使者及介,君皆答拜。」迎拜,谓君迎而先拜之,还辟不敢答拜,嫌与君亢宾主之礼。《聘礼》曰:「大夫入门再拜,君拜其辱。」孔氏颖达曰:「还辟,逡廵也。《聘礼》行聘、享、私觌礼毕,宾出,主君送至大门内,主君问聘,君问大夫竟,公劳宾,宾再拜稽首,公答拜;劳介,介再拜稽首,公答拜。盖劳者主君,又别慰劳已在道路之勤,故逡巡而退避也。《聘礼》无还辟之文者,文不备也。君若迎拜,谓聘宾初至大门外,主君迎而拜之,宾是使臣,不敢当礼,则逡巡不敢答主君之拜,故《聘礼》云:「宾入门左,公再拜,宾避不答拜」是也。大聘使卿大夫为介,小聘大夫为宾,士为介,此大夫中含卿也。吕氏大临曰:「还辟,再拜稽首,以君臣之礼见他国之君也。迎拜则还辟,他国之君以宾主之礼接已而已,不敢亢也。」呉氏澄曰:「还辟,谓身旋转而开辟以逊避也。」
通论马氏睎孟曰:「礼莫盛于再拜,拜莫重于稽首。」《仪礼》《周官》凡宾主君臣之接也,皆以再拜为节。特乡饮礼则主人三拜,众宾一拜而已。士相见、聘礼至于礼之杀者,亦一拜而已。再拜所以为盛礼也。《周官》九拜,先稽首。记曰:「稽首服之甚。」孟武伯曰:「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此稽首所以为礼之重也。所谓大夫者,聘礼之宾也;所谓士者,聘礼之介也。总而言之,皆谓之客。故《周官司仪》:「君劳客,客再拜稽首。」是也。然《聘礼》宾之受几、受币、私觌、郊劳与归饔饩,皆稽首。则记所言稽首一端而已。《聘礼》卿劳宾于郊,宾再拜,劳者不答拜。归饔饩,宾再拜,大夫不答拜。记所言「不答拜」亦一端而已。
大夫士相见,虽贵贱不敌,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
正义:郑氏康成曰:“尊贤也。”孔氏颖达曰:“惟贤是敬,不计宾主贵贱,虽为大夫而徳劣,亦先拜有徳之士也。”
通论马氏睎孟曰:「相见贵于相下,相下贵于相先。士相见礼,若先生异爵者,请见之则辞,辞不得命则先见之。然则拜之礼,盖亦若此。故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也燕礼,宾升自西阶,主人先拜;至聘礼,宾入大门,主君先拜迎。则先拜之礼,不特大夫士而已。记之所言,亦一端也。
案先儒以聘、燕之礼言,究则凡相见之礼,当无不然者。朱子采入《士相见礼》。
存疑。孔氏颖达曰:「此谓使臣行礼,受劳巳竟,次见彼国卿大夫也。异国则是,同国则否。」
辨正:朱子曰:“此未有以见同国、异国之辨,更详之下,放此。”
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大夫见于国君,国君拜其辱;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国始相见,主人拜其辱。君于士,不答拜也;非其臣,则答拜之。大夫于其臣,虽贱,必答拜之。男女相答拜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礼尚
译通论游氏桂说:“古代用凶礼来对待自己的情况有三种,而丧事不在其中。战胜后用丧礼来对待,是因为重视用兵;遭遇凶灾后用丧礼来对待,是因为重视天灾;离开祖国后用丧礼来对待,是因为重视背离根本。而且不只是自己用丧礼来对待,别人也会用丧礼来吊唁他。离开祖国就吊唁,遭遇凶灾就吊唁。所以离开祖国,是古人的大患。抛弃他的君主,就是抛弃他的职位;抛弃他的宗庙,就是抛弃他父母的祭祀,这其中的可悲之处,是显而易见的。”马氏睎孟说:“这些只是自我贬低罢了,也不必完全用凶礼来对待。古代离开祖国的人,他的仁爱达到面向祖国哭泣的程度,他的道义达到不悦纳他人的程度。因为无罪,子鲜离开卫国,不面向卫国而坐,这不是所谓的仁爱;元咺逃奔晋国,就控告他的君主以求取胜,这不是所谓的道义【案:元咺可以非议,子鲜却不可贬低】。存疑,王氏安石说:“孔氏说大夫等待被放逐三年,而上士不等待被放逐,恐怕没有这样的礼制。孔子屡次任职又屡次离职,难道经常实行等待放逐的礼制吗【案:三年等待放逐的说法,源自《公羊传》,似乎不可驳斥】。
大夫和士拜见国君,国君如果慰劳他们,他们就退避,再拜稽首;国君如果迎上前拜,他们就退避,不敢回拜【劳,音力报;辟,音婢亦】。
正义郑氏康成说:“这是指拜见国君已经行过拜礼之后,国君再慰劳他们。”《聘礼》说:“国君慰劳使者及其副使,国君都回拜。”迎拜,是指国君迎上前先拜,退避不敢回拜,是嫌与国君抗衡宾主之礼。《聘礼》说:“大夫入门再拜,国君拜谢他的屈尊。”孔氏颖达说:“退避,是逡巡退让的意思。《聘礼》中行聘、享、私觌礼完毕,宾客退出,主君送到大门内,主君问聘,国君问大夫完毕,公慰劳宾客,宾客再拜稽首,公回拜;慰劳副使,副使再拜稽首,公回拜。大概慰劳的是主君,又另外慰劳已在路途中的辛劳,所以逡巡退避。《聘礼》中没有退避的文字,是文辞不完备。国君如果迎拜,是指聘宾刚到门外,主君迎上前拜他,宾客是使臣,不敢承受礼遇,就逡巡不敢回答主君的拜礼,所以《聘礼》说:‘宾客入门左,公再拜,宾客退避不答拜’就是这样。大聘派卿大夫为副使,小聘派大夫为宾客,士为副使,这里的大夫中包含卿。吕氏大临说:“退避,再拜稽首,是以君臣之礼拜见别国的君主。迎拜就退避,别国的君主以宾主之礼接待我罢了,不敢抗衡。”吴氏澄说:“退避,是指身体旋转而开辟以逊避。”
通论马氏睎孟说:“礼没有比再拜更隆重的,拜没有比稽首更重的。”《仪礼》《周官》中凡是宾主君臣的交接,都以再拜为节度。只有乡饮酒礼中主人三拜,众宾一拜罢了。士相见、聘礼至于礼制减杀的情况,也只是一拜罢了。再拜之所以是隆重的礼节。《周官》九拜,先稽首。《礼记》说:“稽首是服从到极点的表现。”孟武伯说:“不是天子,寡君没有地方稽首。”知武子说:“天子在而君主屈尊稽首,寡君害怕了。”这就是稽首之所以是礼之重的原因。所谓大夫,是聘礼中的宾客;所谓士,是聘礼中的副使。总而言之,都称为客。所以《周官司仪》说:“国君慰劳客,客再拜稽首。”就是这样。然而《聘礼》中宾客接受几案、接受币帛、私觌、郊劳与归饔饩,都稽首。那么《礼记》所说的稽首只是一方面罢了。《聘礼》中卿在郊外慰劳宾客,宾客再拜,慰劳者不回拜。归饔饩,宾客再拜,大夫不回拜。《礼记》所说的“不回拜”也是一方面罢了。
大夫和士相见,虽然贵贱不相等,主人敬客就先拜,客敬主人就先拜主人。
正义:郑氏康成说:“尊重贤人。”孔氏颖达说:“只尊重贤人,不计较宾主贵贱,即使是德劣的大夫,也先拜有德的士。”
通论马氏睎孟说:“相见贵在相互谦下,谦下贵在相互争先。士相见礼,如果是先生异爵者,请见就推辞,推辞不得命就先见。那么拜的礼节,大概也是这样。所以主人敬客就先拜客,客敬主人就先拜主人。”燕礼,宾客从西阶上升,主人先拜;到聘礼,宾客进入大门,主君先拜迎。那么先拜的礼节,不只是大夫士而已。《礼记》所说的,也是一方面罢了。
案先儒以聘、燕之礼来说,究其根本,凡是相见的礼节,应当没有不是这样的。朱子采入《士相见礼》。
存疑。孔氏颖达说:“这是指使臣行礼,受劳完毕,接着拜见别国的卿大夫。异国是这样,同国就不是。”
辨正:朱子说:“这里没有看出同国、异国的区别,更详细地看下面,放此。”
凡不是吊丧,不是拜见国君,没有不回拜的。大夫拜见国君,国君拜谢他的屈尊;士拜见大夫,大夫拜谢他的屈尊。同国初次相见,主人拜谢他的屈尊。国君对于士,不回拜;如果不是他的臣子,就回拜。大夫对于他的臣子,即使卑贱,一定回拜。男女相互回拜。
正义郑氏康成说:“礼崇尚
徃来,丧宾不答拜,不自宾客也。国君见士,不答其拜,士贱也。自外来而拜,拜见也;自内来而拜,拜辱也。非其臣则答拜,不臣人之臣也。大夫答其臣之拜,辟正君也。男女嫌逺别,不相答拜,故以明之。」孔氏颖达曰:「此论君臣男女相答拜之法。礼尚徃来,已虽贤徳而必皆相答拜。凡拜而不答拜者,唯吊丧与士见已君二条耳。吊宾本来助执丧事,非行宾主之礼。士丧礼有宾则拜之,宾不答拜是也。君不答士拜,谓士见巳君,君尊不答也。聘礼士介四人,君皆答拜者,以其他国之士故也。大夫见于国君,谓见他国君也,故聘礼云:『公在门左拜』,是拜其辱也。士见于大夫,大夫拜其辱者,聘礼宾朝服问卿,卿迎于庙门外再拜是也。同国始相见,主人拜其辱者,前是异国,此明同国则主人必先拜辱也。大夫为君宜辟正君,故不辨巳臣贵贱皆答拜也。男女宜别,或嫌其不相答,故明虽别必宜答也。」
译在吊丧往来时,丧主不回答宾客的拜礼,因为不把宾客当作普通的宾客对待。国君接见士人,不回答士人的拜礼,是因为士人地位卑贱。从外面来而拜,是拜见;从里面出来而拜,是拜谢对方的屈尊。如果不是自己的臣子,就回答拜礼,因为不臣服别人的臣子。大夫回答自己臣子的拜礼,是为了避开与国君相同的待遇。男女应当严格区分,互相不回答拜礼,所以用这种方式来明确界限。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君臣、男女互相回答拜礼的法则。礼制崇尚往来,自己虽然贤德,但必定都要互相回答拜礼。凡是拜而不回答拜礼的,只有吊丧和士人拜见本国国君这两种情况。吊丧的宾客本来是来协助办理丧事的,不是行宾主之礼。《士丧礼》中说有宾客就拜,宾客不回答拜礼,就是这种情况。国君不回答士人的拜礼,是指士人拜见本国的国君,因为国君尊贵而不回答。《聘礼》中士作为副使有四人,国君都回答拜礼,是因为他们是别国的士人。大夫拜见国君,是指拜见别国的国君,所以《聘礼》中说:‘国君在门左拜’,这是拜谢对方的屈尊。士人拜见大夫,大夫拜谢士人的屈尊,《聘礼》中宾客穿朝服询问卿,卿在庙门外迎接并再拜,就是这种情况。同国的人初次相见,主人拜谢对方的屈尊,之前是异国,这里明确同国则主人必须先拜谢对方的屈尊。大夫作为国君,应当避开与国君相同的待遇,所以不辨别自己臣子的贵贱都回答拜礼。男女应当区分,或许有人嫌恶他们不互相回答拜礼,所以明确虽然区分但必定应当回答。”
通论吕氏大临曰:「吊丧者主人拜宾,宾不答。」《少仪》曰:「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适公卿之丧,曰听役于司徒。」诸侯使人相吊,辞云:「寡君有宗庙之事,不得承事。」则凡吊者,非以宾客来,独主拜宾之辱而已。宾不敢申其敬也。
存异,胡氏诠曰:「左传哀十二年,仲尼吊季孙,放绖而拜,则丧宾亦拜矣。」
案孔子以季孙当服臣为小君之服,故以礼徃吊。季氏既不服丧,孔子亦从主释服去绖而拜,明已非丧宾也。胡氏「丧宾亦拜」,非也。
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羣,士不取麛卵【麛音迷,卵力管反】正义:郑氏康成曰:“生乳之时,重伤其类。”孔氏颖达曰:“此明贵贱田猎不同。国君,诸侯也。春时万物产孕,不欲多伤杀,故不合围绕取也。夏亦当然,不掩羣者,羣谓禽兽共聚也。羣聚则多,不可掩取之。麛,鹿子,凡兽子亦得通称。卵,鸟卵也。春方乳长,故不得取。”刘氏彝曰:“春夏蛰虫孳生,雏稚未成,虽保息之礼必行,而恤物之心犹在。”方氏慤曰:“用大者取愈广,位卑者禁愈严。围泽、掩羣,固四时之田所同禁,特以春言之者,方孕乳之时,尤在所禁故也。以其从天子故称诸侯而已,以与其臣故称国君焉。”
通论马氏睎孟曰:「王制曰:『禽兽不中杀,不粥于市。』谷梁曰:『不成禽,不献,则士不取麛卵。』可知矣。王制又曰:『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羣。』与此不同,何也?盖诸侯在国,则南靣以全君道,而与天子同;来朝则北靣以存臣道,而与天子异。则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羣,诸侯防王田猎之礼也。国君不合围,大夫不掩羣,诸侯在国田猎之礼也。」李氏格非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故春田不围,泽不麛不卵。是故物得其养,故春搜有一▯五豵之多,冬狩有辰牡孔硕之美,而人得以尽其奉上之诚,于悉率左右之际。先王之田,盖如此也。」陈氏祥道曰:「春秋传曰:『惟君用鲜,众给而已。』是天子诸侯有四时田猎之礼,大夫士不与焉。故郑丰卷将祭请田,而子产止之也。」
歳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
正义郑氏康成曰:登成也。君大夫士皆自为贬损忧民也。礼,食杀牲则祭先。有虞氏以首,夏后氏以心,殷人以肝,周人以肺。不祭肺则不杀也。天子食日少牢,朔月大牢【孔疏:《周礼·膳夫》王日一举大牢,郑惟据《玉藻》言日少牢者,以此言君兼诸侯也】诸侯食日特牲,朔月少牢,除治也。不治道为妨民,取蔬食也。县乐器钟磬之属,粱加食也。不乐去琴瑟。孔氏颖达曰:此一节明凶荒人君忧民自贬退礼也。嵗凶水旱灾害也。盛食必祭,周人重肺,故食必祭肺。嵗凶饥不杀牲也。年丰则马食谷驰道,如今御路,君驰走车马之处,不除谓不治其草莱也。凶年虽祭而不作乐,乐有县钟磬,因曰县也。《公食大夫礼》设正▯,后乃设稻粱,是以粱为加,故凶年去之。士平常饮酒奏乐,今凶年犹许饮酒,但不奏乐也。君大夫士各举一边而言,其实互而相通。君尊举大者而言,大夫士卑举小者言耳。
通论孔氏颖达曰:《谷梁传》曰:「一谷不升,谓之嗛;二谷不升,为饥;三谷不升,为馑;四谷不升,为糠;五谷不升,为大祲。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列,▯神祷而不祀。此歳凶大祲也。」不祭肺,食不兼味,也不县,祷而不祀也。《白虎通》:一谷不升,彻鹑鷃;二谷不升,彻凫雁;三谷不升,彻雉▯;四谷不升,损囿兽;五谷不升,不备三牲。马氏睎孟曰:大司徒于荒政言「弛力眚礼,蕃乐则驰道不除,弛力也;膳不祭肺,马不食谷,大夫不食粱,眚礼也;祭事不县,士饮酒不乐,蕃乐也。」大司乐「大凶令弛县」,则不县,不特祭事而已。于祭事言不县,则膳可知也。《杂记》「凶年祀以下牲」,则祭不特不县而已,言县则牲可知也。《司服》言「大荒则素服」,《玉藻
译吕氏大临说:“吊丧时,主人向宾客拜谢,宾客不答拜。”《少仪》说:“到有丧事的人家,对童子说‘比’,对成人说‘听事’。到公卿的丧礼,说‘听役于司徒’。”诸侯派人互相吊唁,辞令说:“寡君有宗庙的事务,不能承当侍奉之事。”那么凡是吊唁的人,不是以宾客的身份前来,只是承受主人拜谢的屈辱罢了。宾客不敢表达他的敬意。
存异,胡氏诠说:“《左传》哀公十二年,孔子吊唁季孙,放下丧带而拜谢,那么丧礼中的宾客也拜谢了。”
按:孔子因为季孙应当为小君服臣子的丧服,所以依礼前往吊唁。季氏既然不服丧,孔子也随从主人解除丧服、去掉丧带而拜谢,表明自己不是丧礼中的宾客。胡氏说“丧宾也拜”,是不对的。
国君春天打猎不包围沼泽,大夫不捕捉成群的禽兽,士不取幼鹿和鸟卵【麛音迷,卵音力管反】。正义:郑氏康成说:“在哺乳繁殖的时候,严重伤害它们的种类。”孔氏颖达说:“这是说明贵贱打猎不同。国君,即诸侯。春天万物孕育,不想多伤害杀戮,所以不合围绕捕捉。夏天也应当如此,不掩捕成群的,群指禽兽聚集在一起。聚集则数量多,不可掩捕。麛,是幼鹿,凡兽的幼崽也可以通称。卵,是鸟卵。春天正在哺乳生长,所以不得捕捉。”刘氏彝说:“春夏昆虫孳生,雏鸟幼兽未长成,虽然保养生息的礼节必须实行,但体恤万物的心意还在。”方氏慤说:“地位高的人捕捉范围更广,地位低的人禁令更严。包围沼泽、掩捕成群,本来是四季田猎所共同禁止的,特别提到春天,是因为正值孕育哺乳之时,尤其被禁止的缘故。因为跟随天子所以称诸侯,因为与其臣下所以称国君。”
通论马氏睎孟说:“《王制》说:‘禽兽不合时宜地杀死,不在市场上卖。’《谷梁传》说:‘不成形的禽兽,不献祭,那么士不取幼鹿和鸟卵。’可以知道了。《王制》又说:‘天子不包围,诸侯不掩捕成群。’这与这里不同,为什么呢?大概诸侯在国内,就南面而坐以保全君道,与天子相同;来朝见天子,就北面而坐以保存臣道,与天子不同。那么天子不包围,诸侯不掩捕成群,是诸侯防止王田猎的礼节。国君不包围,大夫不掩捕成群,是诸侯在国内田猎的礼节。”李氏格非说:“君子对于万物,爱护它但不施以仁爱。所以春天打猎不包围,沼泽中不取幼鹿和鸟卵。因此万物得到养育,所以春天搜猎有一百零五只豵之多,冬天狩猎有辰牡孔硕之美,而人得以在率领左右的时候,尽到奉上之诚。先王的田猎,大概就是这样。”陈氏祥道说:“《春秋传》说:‘只有君用鲜肉,众人供给罢了。’这是天子诸侯有四时田猎的礼节,大夫士不参与。所以郑丰卷将要祭祀请求田猎,而子产制止他。”
年成凶荒,谷物收成不好。国君膳食不祭肺,马不吃谷物。驰道不修整,祭祀不悬挂乐器。大夫不吃粱米,士饮酒不奏乐。
正义郑氏康成说:“登是成的意思。国君、大夫、士都自我贬损以忧民。礼制,进食杀牲则先祭祀。有虞氏用头,夏后氏用心,殷人用肝,周人用肺。不祭肺就是不杀牲。天子每天吃少牢,每月初一大牢【孔疏:《周礼·膳夫》说王每天一次大牢,郑只根据《玉藻》说每天少牢,是因为这里说的君兼指诸侯】诸侯每天吃特牲,每月初一少牢,除治是整治的意思。不整治道路是妨碍百姓,取蔬食。悬挂乐器钟磬之类,粱是加餐。不乐是去掉琴瑟。孔氏颖达说:“这一节说明凶荒时人君忧民自我贬退礼节。岁凶是水旱灾害。盛食必祭,周人重视肺,所以进食必祭肺。岁凶饥荒不杀牲。年丰则马吃谷物驰道,如今御路,君驰走车马之处,不除是不整治其草莱。凶年虽然祭祀但不作乐,乐有悬挂钟磬,因此说县。《公食大夫礼》设正馔,后才设稻粱,所以粱为加,因此凶年去掉。士平常饮酒奏乐,现在凶年还允许饮酒,但不奏乐。国君大夫士各举一边而言,其实互而相通。国君尊举大者而言,大夫士卑举小者言耳。”
通论孔氏颖达说:“《谷梁传》说:‘一谷不升,叫做嗛;二谷不升,为饥;三谷不升,为馑;四谷不升,为糠;五谷不升,为大祲。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列,神祷而不祀。这是岁凶大祲。’不祭肺,食不兼味,也不县,祷而不祀。《白虎通》:一谷不升,撤除鹑鷃;二谷不升,撤除凫雁;三谷不升,撤除雉;四谷不升,减少囿兽;五谷不升,不备三牲。马氏睎孟说:大司徒在荒政中说‘弛力眚礼,蕃乐则驰道不除,弛力也;膳不祭肺,马不食谷,大夫不食粱,眚礼也;祭事不县,士饮酒不乐,蕃乐也。’大司乐‘大凶令弛县’,那么不县,不只是祭事而已。在祭事说县,那么膳食可知。《杂记》‘凶年祀以下牲’,那么祭祀不只是不县而已,说县则牲可知。《司服》说‘大荒则素服’,《玉藻
》言「年不顺成,君衣布」,则君不特不祭肺而已,言膳则衣可知也。大夫以粱为加食,君膳不祭肺,故大夫不敢食粱;士无故不去琴瑟,君弛县,故士不敢饮酒以乐。凡此皆去备也。先王之于凶荒也,有珍圭以恤之,有委积以待之;于闗市则无征,于刑贬则有虑。大至于移民通财纠守,小至于舍禁多昏杀礼,犹以为未也。故膳不祭肺,不食粱,不乐,而损于自养;马不食谷,驰道不除,而损于自奉。凡欲与民同患而已。司徒荒政索▯神,大祝「天烖弥祀社稷祷祠」,《祭法》「雩禜祭水旱」,《诗》之「云汉」「靡神不举」,则歳凶莫不祭也。司巫「大旱则舞雩」,女巫「大烖歌哭而请」,则祭莫不有乐也。然祭则有祷而无祀,乐则有歌舞而无县。有祷而无祀,《郊特牲》所谓「年不顺成,八蜡不通」;《谷梁》所谓「祷而不祀」是也。有歌舞而无县,《曲礼》所谓「祭事不县」;《大司乐》所谓「凡国之大忧,令弛县」是也。盖乐虽所以荐▯神,亦所以崇已徳。凶年不祭,失徳之效也,安取于乐乎?《记》曰:「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
译经文说“年成不好,君主穿布衣”,那么君主不仅不祭祀肺脏罢了,从饮食方面就可以知道他的衣着情况了。大夫把小米作为加餐,君主膳食不祭肺,所以大夫不敢吃小米;士人没有特殊原因不抛弃琴瑟,君主撤去悬挂的乐器,所以士人不敢饮酒作乐。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减少铺张浪费。先王在遭遇灾荒时,有珍贵的玉圭来安抚百姓,有储备的物资来应对灾荒;在关卡市场不征收赋税,在刑罚方面则予以宽缓。大到迁移百姓、互通财物、加强守卫,小到放宽禁令、多行婚嫁、简化礼仪,还认为不够。所以膳食不祭肺,不吃小米,不作乐,从而减少对自己的供养;马匹不喂谷物,驰道不打扫,从而减少对自己的奉养。这都是想要与百姓共同承担患难罢了。司徒在荒年施行政令,求问神灵,大祝在“天灾时遍祭社稷并祈祷祭祀”,《祭法》说“举行祈雨祭祀以应对水旱灾害”,《诗经》中的《云汉》篇说“没有不祭祀的神灵”,那么灾年没有不祭祀的。司巫在“大旱时举行祈雨舞蹈”,女巫在“大灾时唱歌哭泣来祈求”,那么祭祀没有不伴有音乐的。然而祭祀只有祈祷而没有正式的祭礼,音乐只有歌舞而没有悬挂的乐器。只有祈祷而没有正式祭礼,就是《郊特牲》所说的“年成不好,八蜡之祭不举行”;《谷梁传》所说的“只祈祷而不正式祭祀”的意思。只有歌舞而没有悬挂乐器,就是《曲礼》所说的“祭祀时不悬挂乐器”;《大司乐》所说的“凡是国家有大忧患,命令撤去悬挂的乐器”的意思。大概音乐虽然用来荐献神灵,也用来彰显自己的德行。灾年不举行正式祭祀,是德行有亏的表现,哪里还谈得上音乐呢?《礼记》说:“五谷按时成熟,然后用音乐来奖赏。”
君无故玉不去身,大夫无故不彻县,士无故不彻琴瑟。正义:郑氏康成曰:“忧乐不相干也,故谓灾患、丧病。”孔氏颖达曰:“此明无灾者也。君谓诸侯也,玉谓佩也。君子于玉比徳,故恒佩玉,彻去也。无灾变则不去乐也。”此士谓不命之士,若命士则特县也。自士以上皆有玉佩,上云“君无故不去玉”,则知下通于士也。下言“士不彻琴瑟”,亦上通于君也。但比徳为重,故以君上明之。又大夫言县,士言琴瑟,亦互言耳。但县胜,故大夫言之。
通论吕氏大临曰:「君子致礼以治躬,致乐以治心,养其血气,志虑无所不在于和,使放心邪气不得接焉,此乐所以无故而不舍也。灾患丧病方在所忧,故不可参以乐。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徴角,左宫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故不去身,非特为饰,亦有玉声锵鸣,中于五音,近于乐也。」方氏慤曰:「公侯山▯,大夫水苍,士瓀玫,则玉固上下之所通佩也。诸侯轩县,大夫判县,士特县,则县亦上下之所通用也。《诗》言:「我有嘉宾,鼓瑟鼓琴。」又言:「琴瑟击鼓,以御田祖。」则琴瑟亦上下之所通御也。经之所言,亦随其轻重而系之耳。」
士有献于国君,他日君问之曰:“安取?”彼再拜稽首,而后对。
正义郑氏康成曰:再拜稽首,起敬也。孔氏颖达曰:此一节论大夫士馈献之事。有献者,谓士有物奉贡于君,他日别日也。安取彼?问何处得前所献之物?士卑徳薄,嫌其无有也。不即问而俟他日者,士有贡献,乃自致于外,而不敢见,恐君答已拜,故别日乃见君。君得问之也。对,谓对得物所由也。吕氏大临曰:君之于臣,虽名位有等,而所以上下相交,不闲于贵贱,故虽士亦有献于君焉,皆所以达臣子之诚心,而不可却也。陈氏祥道曰:尊者之赐,卑者不敢问,问则失于不恭;卑者之献,尊者不可不问,不问则恐其取之不义。
大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有献;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告君。劳之则拜,问其行,拜而后对。
正义郑氏康成曰:「必请必告,臣不敢自専也。私行谓以己事也。士言告者,不必有献也。告反而已。君劳问必拜,亦起敬也。问行谓道中无恙及所经过。」孔氏颖达曰:「大夫私行,谓非为君行也。疆界也。既非公事,故宜必请也。然大夫无外交,而此有私行出界,或是新来大夫,姻娅犹在本国,故有私行徃来,但不得执交于外耳。大夫有徳,必能招人餽遗,故还必有献。士徳劣,故不必有献,但告反而已。行还而君若慰劳己之劳苦,则已拜之。若问其行,拜竟而起,对大夫士通如此。先拜后答,急谢见问之恩也。」方氏慤曰:「臣之事君,犹子之事亲。子之事亲,出必告,反必靣。故臣之事君,出必请,反必告焉。」陈氏祥道曰:「古之为臣也,无私行出疆之礼,告于君而后可也。」
案大夫私行出疆,若季友如陈,葬原仲,亦是。
通论《陈氏祥道》曰:「聘礼,使者归,若有献,则告曰:『某君之赐也。』则大夫有献,不特施于私行而已。聘礼,君使宰赐使者币,则君于大夫之献,不特受之而已。聘礼,君答拜,此不言者,君于大夫无所不答拜;于士为介,则答拜;于行则不答。」
国君去其国,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大夫曰:「奈何去宗庙也?」士曰:「奈何去坟墓也?」国君死社稷,大夫死众,士死制。
正义郑氏康成曰:「奈何去社稷宗庙坟墓?皆臣民殷勤之言。国君死其所受于天子,谓见侵伐也。《春秋》传曰:『国灭君死之正也。』大夫士死其所受于君,众谓军师制,谓君教令所使为之。」熊氏安生曰:「大夫士不言死宗庙坟墓,以宗庙坟墓已私有之,为臣事君不可为私事死也。君死社稷,则其死宗庙坟墓可知,但社稷受于天子,故特举焉。」孔氏颖达曰:「奈何犹言如何也。大夫士去国,皆谓三谏不从及以罪见黜者。大夫无社稷,故云宗庙;士虽无臣民而属吏止之也。士亦有庙辟大夫,故言坟墓,亦与大夫互言也。国君以社稷
译国君没有特殊原因,玉佩不离身;大夫没有特殊原因,不撤去悬挂的乐器;士没有特殊原因,不撤去琴瑟。
【正义】郑康成说:“忧愁与欢乐不相干扰,所谓‘无故’,是指没有灾患、丧事、疾病。”孔颖达说:“这是说明没有灾变的情况。‘君’指诸侯,‘玉’指佩玉。君子以玉比拟德行,所以常佩戴玉,‘彻’是撤去的意思。没有灾变就不撤去乐器。”这里的“士”指未受命之士,如果是受命之士,则只有悬挂的乐器。从士以上都有玉佩,上文说“国君没有特殊原因不摘玉”,可知下文也通用于士。下文说“士不撤琴瑟”,也上通于国君。但比拟德行更为重要,所以用国君在上来说明。又大夫说“县”(悬挂乐器),士说“琴瑟”,也是互文见义。但“县”更胜一筹,所以大夫那里提及。
【通论】吕大临说:“君子通过礼仪来整治自身,通过音乐来整治内心,涵养血气,使意志思虑无不和谐,让放纵之心和邪气无法接近,这就是音乐没有特殊原因就不舍弃的原因。灾患丧病正是所忧虑的,所以不可掺杂音乐。古代的君子必定佩戴玉,右边是徵、角音,左边是宫、羽音,快步走时配合《采齐》曲,行走时配合《肆夏》曲,所以玉不离身,不仅仅是为了装饰,也有玉声铿锵,合乎五音,接近音乐之意。”方慤说:“公侯佩戴山玄玉,大夫佩戴水苍玉,士佩戴瓀玫玉,那么玉本来就是上下都佩戴的。诸侯用轩县(四面悬挂),大夫用判县(三面悬挂),士用特县(一面悬挂),那么悬挂乐器也是上下通用的。《诗经》说:‘我有贵宾,鼓瑟鼓琴。’又说:‘琴瑟击鼓,以迎田祖。’那么琴瑟也是上下都使用的。经文所说的,也是随其轻重而系属罢了。”
士向国君进献物品,过了几天,国君问他:“从哪里得到的?”他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然后回答。
【正义】郑康成说:“再拜稽首,是表示敬意。”孔颖达说:“这一节论述大夫、士馈献之事。‘有献’,指士有物品奉贡给国君,‘他日’是别的日子。‘安取彼’,是问从哪里得到之前所献的物品?士地位低微、德行浅薄,担心其物品来路不正。不立即问而等到别日,是因为士有贡献,是自行送到外面,不敢面见,怕国君答拜,所以别日才见国君。国君得以询问。‘对’,指回答物品来源。吕大临说:“国君对待臣下,虽然名位有等级,但上下相交,不局限于贵贱,所以即使是士也有进献国君的情况,这都是为了表达臣子的诚心,不可推辞。”陈祥道说:“尊者的赏赐,卑者不敢问,问了就失于不恭敬;卑者的进献,尊者不可不问,不问则担心其取之不义。”
大夫因私事出行出国境,必定请求,回来必定有进献;士因私事出行出国境,必定请求,回来必定告知国君。国君慰劳就拜谢,国君询问行程,拜谢后然后回答。
【正义】郑康成说:“必定请求、必定告知,是臣子不敢专断。‘私行’指因自己的事。士说‘告’,是因为不一定有进献。只是告知回来罢了。国君慰劳询问必定拜谢,也是表示敬意。‘问行’指途中是否平安以及所经过的地方。”孔颖达说:“大夫私行,指不是为国君办事。‘疆’是边界。既然不是公事,所以应当必定请求。但大夫没有外交权,而这里有私行出界,可能是新来的大夫,姻亲还在本国,所以有私行往来,只是不得在外执掌外交罢了。大夫有德行,必定能招来人馈赠,所以回来必定有进献。士德行较差,所以不一定有进献,只是告知回来罢了。回来时国君如果慰劳自己的辛劳,就拜谢。如果询问行程,拜谢完毕起身,回答,大夫和士都这样。先拜后答,是急于感谢被询问的恩惠。”方慤说:“臣子侍奉国君,如同儿子侍奉父母。儿子侍奉父母,出门必定告知,回来必定面见。所以臣子侍奉国君,出门必定请求,回来必定告知。”陈祥道说:“古代做臣子的,没有私行出国的礼仪,告知国君后才可。”
按:大夫私行出国境,像季友去陈国,安葬原仲,也是这样。
【通论】陈祥道说:“《聘礼》中,使者归来,如果有进献,就告知说:‘这是某君的赏赐。’那么大夫有进献,不仅仅是在私行时。《聘礼》中,国君派宰赐给使者币帛,那么国君对于大夫的进献,不仅仅是接受罢了。《聘礼》中,国君答拜,这里不说,是因为国君对于大夫无所不答拜;对于士作为副使,则答拜;对于出行则不答拜。”
国君离开他的国家,臣民阻止他说:“怎么能离开社稷呢?”大夫说:“怎么能离开宗庙呢?”士说:“怎么能离开坟墓呢?”国君为社稷而死,大夫为大众而死,士为制度而死。
【正义】郑康成说:“怎么能离开社稷、宗庙、坟墓?都是臣民殷切的话。国君死在他所受于天子的职责上,指被侵伐时。《春秋传》说:‘国家灭亡,国君随之而死,这是正理。’大夫、士死在他们所受于国君的职责上,‘众’指军队,‘制’指国君教令所使之事。”熊安生说:“大夫、士不说死宗庙、坟墓,因为宗庙、坟墓已经私有,做臣子侍奉国君不可为私事而死。国君死社稷,那么死宗庙、坟墓可知,但社稷是受于天子,所以特别提及。”孔颖达说:“‘奈何’犹言‘如何’。大夫、士离开国家,都指三次劝谏不听以及因罪被罢黜的人。大夫没有社稷,所以说宗庙;士虽然没有臣民但属吏阻止他。士也有庙,区别于大夫,所以说坟墓,也与大夫互文见义。国君以社稷
为主,若有寇难则以死卫之;大夫当国有寇难,必率众御之,以死为度;士虽不得率师,若君命使之,则唯致死。」吕氏大临曰:「臣民各止其君使勿去,忠厚之至也。以社稷宗庙坟墓为言者,皆指其所本也。先王之建国,必为之置社稷,使其君守之,为土地人民之主,此有国者所以以社稷为言也。大夫之有宗庙,士之保其坟墓,义亦犹是。大夫士则有以道去其君,诸侯有国受之于天子,有死而无去也。然此去者,国灭君死正也。苟社稷无陨,先君有后,则虽有不安其国致位而去,特一身去就而已,是亦有可去之义,礼所以有▯公也。人臣受命于君,有死无二而已。君之有社稷,受命于天子者也;大夫之众士之制,受命于其君者也。故人臣敬君,莫先于敬命;弃命不死,不敬莫大焉。」方氏慤曰:「止其去者,存乎私情;死其事者,存乎公义。宗庙坟墓,身之所自出,特在乎私情而已。独国君一以社稷为言者,以有国之尊,无适而不以公故也。」
译作为君主,如果有外敌入侵或灾难,就要以死来保卫国家;大夫在国家面临外敌入侵或灾难时,一定要率领众人抵御,以效死为限度;士人虽然不能率领军队,但如果君主命令他,就只有一心效死。”吕氏大临说:“臣民各自劝阻他们的君主不要离开,这是忠厚到了极点。用社稷、宗庙、坟墓来说话,都是指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先王建立国家,必定为他们设置社稷,让他们的君主守护它,作为土地和百姓的主宰,这就是有国者之所以用社稷来说话的原因。大夫拥有宗庙,士人保全他们的坟墓,道理也是这样。大夫和士人如果有道义上的原因可以离开他们的君主,而诸侯拥有国家是受命于天子的,只有死而没有离开的可能。然而这种离开,是指国家灭亡、君主死亡且合乎正理的情况。如果社稷没有倾覆,先君还有后代,那么即使有因不安于国家而辞去职位离开的,也只是个人的去留而已,这也存在可以离开的道义,所以礼制中有‘公’这一说法。人臣接受君主的命令,只有死而没有二心。君主的社稷,是受命于天子的;大夫的民众和士人的制度,是受命于他们的君主的。所以人臣尊敬君主,没有比尊敬君命更优先的了;抛弃君命而不死,没有比这更不恭敬的了。”方氏慤说:“劝阻君主离开,是出于私情;为事务而死,是出于公义。宗庙和坟墓,是自身所从出的地方,特别在于私情罢了。唯独国君一概用社稷来说话,是因为拥有国家的尊贵,无论到哪里都不脱离公义的缘故。”
通论孔氏颖达曰:「礼运」云「君死社稷,无去国之义」,「孝经」云「士守其祭祀」,今不云祭祀者,明虽去此之彼,犹得祭祀,但坟墓不随耳。陈氏祥道曰:「孟子」谓滕文公「效死勿去」,此重去社稷之义也。「春秋传」曰:「凡诸侯之大夫违,告于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去宗庙』」,此重去宗庙之义也。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此重去坟墓之义也。去则以私止之,仁也;死则以公责之,义也。存异孔氏頴达曰:「大王迁邠,知君亦有去国之义」。案去豳者,迁国以图存,非去国也。若死社稷者,穷于无可迁,不得不以身徇之,不得据大王遂谓君有去国之义。
君天下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正义,郑氏康成曰:「天子予一人,皆摈者辞也。天下谓外及四海也。」觐礼曰:「伯父实来,予一人嘉之。」孔氏颖达曰:「此论天子称谓之事。天下谓七千里外也。摈者称天子以四海难伏,宜尊名以威临之也。父天母地,是上天之子,又为天所命,子养下民,此尊名也。授政谓授所县象魏之法于诸侯也。任功谓使人専掌委任之功,若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也。不假威称,但自谓予一人,言我是人中之一人,自谦损也。臣下谓之一人,所以尊王者也。以天下之大,四海之内,所共尊者一人耳。」吕氏大临曰:「一人之身而名有异者,内外尊卑,人神死生之际,不可以无别也。君天下曰天子,言天下者外薄四海,兼夷狄之称也。天子者,继天而王者也。予一人,犹言▯与寡人也。书所称予一人,大抵皆告诸侯之言。分职授政任功,则凡所以命诸侯命诸臣者,莫不然也。」刘氏彝曰:「蛮夷之君朝贡于王,而摈者称天子以对之,以其不知礼义之所尊,而戴者独天耳。朝诸侯谓分土为九州,以封五等之国,四时各以其职来朝于王,六年而后徧也。分职谓设六官以法天地四时,各専其职,以考天下之教而黜陟幽明也。授政谓分礼乐之成法,致中和于庶民也。任功谓建▯之六典,以任天下之才而兴功立事也。凡此三者,天子所以役中国之贤才,措生民于皇极者也。乃尊尚其徳而谦抑自卑,是以自称曰予一人也。」方氏慤曰:「职欲各有所尊,故曰分;政欲一其所出,故曰授;功欲能有所胜,故曰任。分职然后可以授政,授政然后可以任功,故其序如此。盖所以朝诸侯之事,不过是而已。」
通论郑氏康成曰:「今汉于蛮夷称天子,于王侯称皇帝。」崔氏灵恩曰:「夷狄不识王化,故不称王;不识尊极,故不称皇;唯知畏天,故举天子威之。」孔氏頴达曰:「孟京《易》説,周人五号:帝大称一也,王美称二也,天子爵号三也,大君典盛行异四也,大人圣人徳备五也。许慎《左传》説,施于夷狄称天子,于诸夏称天王,于京师称王。杜预谓天子王者之通称。鲁成公八年,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庄公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无义例。」吕氏大临曰:「古者于中国称天王,于夷狄称天子。夷狄非王法所能治,故不称天王。」
案王者父天母地,故谓之天子。天子者,天之子也。《诗》曰:「天位殷适。」《书》曰:「有王虽小,元子哉。」诸子皆子,而父为后之子,惟一人。天子者,天之元子,适子,惟此一人,故自称亦曰「予一人」也。《孝经》曰:「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告哀公曰:「事亲如事天,事天如事亲。」然则君天下而曰天子,其量▯,其意逺矣。岂区区以威临四裔之谓哉?
践阼,临祭祀,内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临诸侯畛于▯神曰有天王某甫【畛之忍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皆祝辞也。唯宗庙称孝,畛致也。▯神谓百辟卿士也,祝告致于▯神辞也。曰有天王某甫,某甫且字也。不名者不亲往也。周礼大防同过山川,则大祝用事焉。畛或为祗。孔氏颖达曰:践履也。阼,主人阶也。天子祭祀升阼阶,内事宗庙,是事亲,事亲宜言孝,故祝辞云孝王某某,为天子名也。外事郊社也,天地尊逺,不
译通论:孔颖达说:“《礼运》篇说‘君主为社稷而死,没有离开国家的道理’,《孝经》说‘士人守护祭祀’,现在不说祭祀,是为了表明即使离开这里到那里,仍然能够进行祭祀,只是坟墓不能随之迁移罢了。”陈祥道说:“《孟子》对滕文公说‘效死而不离去’,这是看重离开社稷的道义。《春秋传》说:‘凡是诸侯的大夫违背君命,向诸侯报告说:某氏的守臣某人,离开了宗庙’,这是看重离开宗庙的道义。离开国家则在墓前哭祭然后才出发,这是看重离开坟墓的道义。活着时因私情而挽留,是仁;死后因公义而要求殉职,是义。”
存异:孔颖达说:“古公亶父迁往邠地,可知君主也有离开国家的道理。”按:离开豳地,是迁移国家以谋求生存,并非离开国家。如果为社稷而死,是因为穷途末路无处可迁,不得不以身殉职,不能依据古公亶父的事例就认为君主有离开国家的道理。
统治天下称为天子,召见诸侯,分配职事、授予政令、委任功业,自称“予一人”。
正义:郑康成说:“天子、予一人,都是摈者(传话人)的辞令。天下是指外延至四海。”《觐礼》说:“伯父您前来,我一人嘉奖您。”孔颖达说:“这是论述天子称谓的事。天下是指七千里之外。摈者称天子,是因为四海难以制服,应当用尊称来威临他们。以天为父、以地为母,是上天的儿子,又是受天命所命,养育下民,这是尊称。授政是指将悬挂在象魏的法律授予诸侯。任功是指使人专门掌管委任的功业,如‘五侯九伯,你负责征伐’那样。不借助威称,只自称予一人,意思是我是众人中的一人,这是自谦。臣下称君主为一人,是为了尊崇王者。因为天下如此广大,四海之内,共同尊崇的只有一个人。”吕大临说:“一个人的身体而名称不同,是因为内外尊卑、人神死生的界限,不可以没有区别。统治天下称为天子,说天下是指外延至四海,兼有夷狄的称呼。天子是指继承天意而称王的人。予一人,就像说‘予’和‘寡人’一样。《尚书》中所称的予一人,大多是告谕诸侯的话。分职、授政、任功,那么凡是用来命令诸侯、命令诸臣的,没有不是这样的。”刘彝说:“蛮夷的君主朝贡于王,而摈者称天子来应对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礼义所尊崇的是什么,所戴戴的只有天。朝诸侯是指划分土地为九州,分封五等爵位的国家,四季各自按职责来朝见王,六年才轮遍。分职是指设立六官以效法天地四时,各自专司其职,以考核天下的教化而升降官员。授政是指分发礼乐的成法,使百姓达到中和。任功是指建立六典,以任用天下的人才而兴立功业。这三者,是天子用来役使中国贤才,使百姓处于皇极之中的方法。于是尊崇其德行而谦抑自卑,所以自称曰予一人。”方慤说:“职事想要各自有所尊崇,所以叫分;政令想要统一其出处,所以叫授;功业想要能够胜任,所以叫任。分职然后才可以授政,授政然后才可以任功,所以顺序如此。大概朝见诸侯的事,不过是这些罢了。”
通论:郑康成说:“现在汉朝对蛮夷称天子,对王侯称皇帝。”崔灵恩说:“夷狄不认识王化,所以不称王;不认识尊极,所以不称皇;只知道畏惧天,所以举出天子来威吓他们。”孔颖达说:“孟京《易》说,周人有五个称号:帝是最大的称呼,第一;王是美的称呼,第二;天子是爵号,第三;大君是典章盛行的异称,第四;大人是圣人德行完备的称呼,第五。许慎在《左传》中说,对夷狄称天子,对诸夏称天王,对京师称王。杜预认为天子是王者的通称。鲁成公八年,天子派召伯来赐给成公命令;庄公元年,王派荣叔来赐给桓公命令,没有固定的义例。”吕大临说:“古时对中国称天王,对夷狄称天子。夷狄不是王法所能治理的,所以不称天王。”
按:王者以天为父、以地为母,所以称为天子。天子,是天之子。《诗经》说:“天位属于殷的嫡子。”《尚书》说:“有王虽然幼小,却是长子。”诸子都是子,而父亲的后嗣之子,只有一个人。天子是天的长子、嫡子,只有这一个人,所以自称也说“予一人”。《孝经》说:“侍奉父亲孝顺,所以侍奉天就明察;侍奉母亲孝顺,所以侍奉地就详审。”告诉哀公说:“侍奉亲人如同侍奉天,侍奉天如同侍奉亲人。”那么统治天下而称为天子,其度量宏大,其意旨深远了。哪里仅仅是以威势凌驾四裔的意思呢?
登上阼阶,临视祭祀,内事称为孝王某,外事称为嗣王某,临视诸侯在郊外祭祀百辟卿士之神称为有天王某甫【畛,音忍】
正义:郑康成说:都是祝辞。只有宗庙称孝,畛是致祭的意思。百辟卿士之神是指百官卿士,祝告致祭于百辟卿士之神的辞令。曰有天王某甫,某甫是字。不称名是因为不亲自前往。《周礼》大封同过山川,则大祝用事。畛或许通祗。孔颖达说:践是履,阼是主人阶。天子祭祀登上阼阶,内事是宗庙,是侍奉亲人,侍奉亲人宜言孝,所以祝辞说孝王某某,王某某是天子的名字。外事是郊社,天地尊贵遥远,不
敢同亲,云孝,故云嗣王某,言此王继嗣前王而立也。至若巡狩徧于方岳,临视诸侯,凡所过山川,悉不亲往,使祝致辞,故不称名而曰某甫云,某是天子之字,甫是男子美称,犹尼父类也。吕氏大临曰:畛于▯神者,接于▯神也。畛畦,畛之相接然,与交际之际同义也。又曰:▯神之在诸侯境内者,天子不亲祀也。曰有天王某甫,有司不敢名君而告神,又不可以无字也。
译敢与亲人相同,说的是孝道,所以说“嗣王某”,意思是这位王是继承前王而即位的。至于天子巡狩遍访四方山岳,视察诸侯,凡是所经过的山川,都不亲自前往,而是派遣祝官致辞,所以不称名而说“某甫”,“某”是天子的字,“甫”是对男子的美称,类似于“尼父”这样的称呼。吕氏大临说:“畛于神”,就是与神相接。“畛畦”是畛的相接之处,与交际的界限意义相同。又说:在诸侯境内的神,天子不亲自祭祀。所以说“有天王某甫”,有司不敢直呼君主的名而向神禀告,但又不能没有字来称呼。
案父在子不由阼阶,居丧之礼升降不由阼阶,故三年丧毕乃曰践阼。天下所归往,谓之王。典礼命讨,皆奉天,故曰天王。以此称于侯国之▯神,见幽明无所不统也。内事王必称孝者,《孝经》云:“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徳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故惟孝乃成其为王也。称孝王不称孝子者,天下重器,王者大统,奉始祖以临之,不敢私其父。且继世而王者不必皆子也,故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不曰父祖曽髙庙。其所继者不必皆父祖曽髙也。若祖父在殡宫,则虞以前称哀子哀孙,卒哭而祔称孝子孝孙。専祭其庙,则亦可曰孝子。《诗》曰:“绥予孝子。”是也。
存异:郑氏康成曰:“天地社稷祭之郊内,而曰嗣王,不敢同外内也。”孔氏颖达曰:“郑谓不敢同外内者,若宗庙内事祭辞称孝,山川岳渎祭之在外而辞称嗣。今天地社稷既尊祭之在内,而用外辞,不敢同外内之常例也。”
辨正呉氏澄曰:「宗庙所祭者,一家之亲内神也,故曰内事。郊社及山川之属所祭者,天下一国之神,皆外神也,故曰外事。」郑氏以祭于郊内者为内事,祭于郊外者为外事,非也。
崩,曰「天王崩」;复,曰「天子复矣」;告丧,曰「天王登假」;措之庙,立之主,曰「帝【假,音遐;措,七故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天王崩,史书策辞也。天子复矣,始死时呼魂辞也。不呼名,臣不名君也。诸侯呼字告赴也。登,上也。立主曰帝,同之天神【孔疏:天神曰帝,今号此主同于天神,若文帝、武帝之类也】孔氏頴达曰:自天坠下曰崩,王者死如从天坠下,故曰崩也。复,招魂复魄也。精气为魂,身形为魄,人命终毕,精气离形,臣子罔极,犹望更生,故使人升屋,北靣招呼死者之魂,令还复身中,故曰复也。男子呼名,妇人呼字,令魂识知其名字而还。王者不呼名字者,一则臣子不可名君,二则普天率土,一人而已,故止呼天子复也。告丧,谓天王崩,遣使报天下万国。王葬后,卒哭竟,祔于庙,立主,使神依之也。五经异义云:主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尺。崔氏灵恩曰:古者帝王生死同称,生称帝者,死亦称帝;生称王者,死亦称王。今庙主曰帝,盖是为记,时有主入庙称帝之义,记者录以为法也。方氏慤曰:天王崩者,史之所书,而以尊大称之。胡氏诠曰:遐逺也。竹书纪年:帝王没,皆曰陟。陟,亦登也。呉氏澄曰:尊之,不敢言其死,但言其升陟于遐逺之处,犹言其登天也。
存异。郑氏康成曰:「假已也。」上已者,若僊去云耳。案三王无帝名,司马迁作《夏商本纪》,俱加帝字,惟《周本纪》不言帝,谓后世贬之,其説不经。吕氏谓迁据《世本》,《世本》亦从帝乙之名,而傅防二代未尝尽称帝也。此言帝者,崔氏谓始于作记之时,其説诚然。登假,假读遐,为是上僊,乃异氏语,非典训也。
天子未除丧,曰「予小子」,生名之,死亦名之。
正义郑氏康成曰:谦未敢称一人生,名之曰小子王,死亦曰小子王【孔疏:嗣王既呼为小子,若于丧中而死,亦諡为小子王,丧质故不变其称也】孔氏颖达曰:适嗣于初丧,未忍即受天王之称,云予小子者,言我徳狭小也。
通论郑氏康成曰:「春秋传曰:以诸侯之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于其封内三年称子也【孔疏:郑引《春秋》文、九年《公羊传》文,证天子三年之内称「予小子」也】晋有小子侯,是僭取于天子号也。呉氏澄曰:「《春秋》景王崩,悼王未逾年入于王城,不称天王而称王猛,所谓生名之也;死不称天王,崩而称王子猛卒,所谓死亦名之也。」
存异。吕氏大临曰:天子未除丧而没,则其祔也不曰帝,而曰小子,如晋有小子侯之类。盖其丧当称子,故也。予衍文也。《诗》《书》所载“予小子”之称,不必未除丧之称。此又承措庙立主曰帝之文而言也,则非自称
译查考父亲在世时,儿子不从东阶上下,居丧期间的礼仪规定升降也不走东阶,所以三年丧期结束后才称为“践阼”。天下人心所归往拥戴的,称为王。典礼中命令征讨,都是奉行天意,所以称为天王。用这个称号来称呼诸侯国中的神灵,表明幽明两界没有不被统辖的。内事祭祀中王必定称为“孝”,是因为《孝经》说:“爱戴亲人的人不敢厌恶别人,尊敬亲人的人不敢怠慢别人。”对亲人的爱敬之心用尽于侍奉双亲,而道德教化施加于百姓,成为天下的表率,所以只有尽孝才能成就其为王。称为“孝王”而不称“孝子”,是因为天下是重大的权位,王者是大统,奉始祖之灵来统治,不敢私自专属于其父。况且继承世位成为王的,不一定都是儿子,所以称为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而不称为父庙、祖庙、曾祖庙、高祖庙。这是因为所继承的对象不一定都是父、祖、曾祖、高祖。如果祖父的灵柩还在殡宫,那么在虞祭之前称为哀子、哀孙,卒哭祔庙之后称为孝子、孝孙。专门祭祀其庙时,也可以称为孝子。《诗经》说:“安抚我的孝子。”就是此意。
存异:郑康成说:“天地社稷在郊内祭祀,而称为嗣王,是不敢将内外混同。”孔颖达说:“郑氏说不敢混同内外,是因为宗庙内事祭辞称孝,山川岳渎在郊外祭祀而祭辞称嗣。现在天地社稷既尊贵又在郊内祭祀,却使用郊外的祭辞,是不敢混同内外常例的缘故。”
辨正:吴澄说:“宗庙所祭祀的,是一家的亲人,属于内神,所以称为内事。郊社及山川之类所祭祀的,是天下一国的神灵,都属于外神,所以称为外事。”郑氏认为在郊内祭祀的是内事,在郊外祭祀的是外事,这是错误的。
君王去世,称为“天王崩”;招魂,称为“天子复矣”;通报丧事,称为“天王登假”;将神主安放在宗庙,树立神主,称为“帝”【假,音遐;措,音七故】
正义:郑康成说:“天王崩,是史官书写简策的辞令。天子复矣,是刚死时呼唤灵魂的辞令。不呼唤名字,是因为臣子不直呼君主的名。诸侯呼唤字来通报丧事。登,是上的意思。树立神主称为帝,是将其等同于天神【孔疏:天神称为帝,现在称此神主等同于天神,如同文帝、武帝之类】。孔颖达说:“从天上坠落称为崩,君王死如同从天上坠落,所以称为崩。复,是招魂复魄。精气为魂,身形为魄,人生命终结,精气离开形体,臣子悲痛无极,还希望死者能复活,所以派人登上屋顶,面向北方呼唤死者的灵魂,让其返回身体中,所以称为复。男子呼唤名字,妇人呼唤字,让灵魂识别自己的名字而返回。君王不呼唤名字,一是因为臣子不可直呼君主的名,二是因为普天之下,君王只有一位,所以只呼唤天子复。告丧,是指天王去世,派遣使者向天下万国报告。君王安葬后,卒哭礼完毕,祔于宗庙,树立神主,让神灵依附。《五经异义》说:神主的形状是正方形,中间穿孔通达四方,天子的神主长一尺二寸,诸侯的神主长一尺。崔灵恩说:古代帝王生死都称为帝,活着称为帝,死了也称为帝;活着称为王,死了也称为王。现在庙主称为帝,大概是为了记录,当时有主入庙称帝的意义,记录者将其作为法则。方慤说:“天王崩,是史官所记载的,用尊大的称呼。”胡诠说:“遐是远的意思。《竹书纪年》:帝王去世,都称为陟。陟,也是登的意思。”吴澄说:“尊崇他,不敢说他死了,只说他升陟到遥远的地方,犹言他登天了。”
存异:郑康成说:“假是已的意思。”上已,就像成仙离去一样。查考三王没有帝的名号,司马迁作《夏商本纪》,都加上帝字,只有《周本纪》不说帝,说是后世贬低,这种说法不合常理。吕氏认为司马迁依据《世本》,《世本》也沿用帝乙的名号,而傅说、伊尹两代未曾尽称帝。这里说帝,崔氏认为是始于作记之时,这种说法确实如此。登假,假读作遐,意为上升成仙,这是异氏的说法,不是经典的训诂。
天子尚未除去丧服,称为“予小子”,活着时称其名,死了也称其名。
正义:郑康成说:“谦逊不敢自称一人,活着时称名为小子王,死了也称小子王【孔疏:嗣王既然称为小子,如果在丧期中去世,也谥为小子王,因为丧礼质朴,所以不改变其称呼】。孔颖达说:“适嗣在初丧时,不忍心立即承受天王的称号,说予小子,是说自己德行狭小。”
通论:郑康成说:“《春秋传》说:因为诸侯逾年即位,也知道天子逾年即位;因为天子三年后才称王,也知道诸侯在其封地内三年称子【孔疏:郑氏引用《春秋》文公九年《公羊传》的文字,证明天子在三年之内称为“予小子”】。晋国有小子侯,是僭取天子的称号。吴澄说:“《春秋》景王去世,悼王未逾年进入王城,不称天王而称王猛,这就是所谓的活着称其名;死了不称天王,去世而称王子猛卒,这就是所谓的死了也称其名。”
存异:吕大临说:天子未除去丧服而去世,那么其祔庙时不称为帝,而称为小子,如同晋国有小子侯之类。大概是因为其丧礼应当称子,所以如此。“予”是衍文。《诗经》《尚书》所载“予小子”的称呼,不一定是未除去丧服的称呼。这是承接前文“措庙立主曰帝”而言的,所以不是自称。
钦定礼记义疏卷六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七
曲礼下第二之二
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正义孔氏頴达曰:自此至曰享,总论立男官、女官之事。后,后也,言其后于天子,亦以广后嗣也。夫,扶也,言扶持于王也。妇,服也,言其进以服事君子也。以其犹贵,故加以世言之,亦广世嗣也。嫔,妇人之美称,可宾敬也。妻之言齐也,得与夫敌体也。妾之言接也,以得接见于君子也。
通论吕氏大临曰:「后以配天子夫人,视三公,其名与诸侯之妃同;世妇视大夫,其名与大夫妻同;九嫔于《昏义》视九卿,位在世妇上。此在世妇下者,异代之制也。」马氏睎孟曰:「《昏义》言后宫之治,故兼天子后言之,以备六宫之数,而妾不预焉;《曲礼》言后宫之位,故止言天子,而备六宫之名,则虽以后之尊,亦曰有后;而妾之贱,亦预焉。」
存异:郑氏康成曰,妻八十一,御妻,周礼谓之女御,以其御序于王之燕寝,妾贱者。孔氏頴达曰,周礼嫔在世妇上,又无妾之文,今此所陈与周礼杂而不次者,或记者杂夏殷而言之。胡氏铨曰,隋唐以后,皇后而下有贵妃、淑妃、徳妃、贤妃,则夫人也;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则九嫔也;婕妤、美人、才人各九,合二十七,是代世妇;寳林、御女、采女各二十七,是代御妻;六尚分典乘舆服御,则妾也。大抵踵周官之制。
案此节当在后“天子之妃曰后”节下,“公侯有夫人”节上脱简在此耳。妻者,齐也,敌体之义。天子六宫,惟后与君齐徳;诸侯三宫,惟夫人与君齐徳。故《论语》曰:“▯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孟子述初命曰:“毋以妾为妻。”是左右媵,即不得有妻名,况女御乎?《周礼》女御不言数,郑注以《昏义》之八十一御妻实之。不知《昏礼》“御妻”妻字乃“御女”之譌文,而八十一之数亦递以三倍加之,非▯也。且郑注“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似夏制;“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是周制,取其数相应。岂周公特设此制,夸周女宠之盛,与夏多士相配耶?况《周礼》惟九嫔言九,世妇、女御不言数,郑何所据而以八十一妻为周制乎?盖此经文义,谓天子有后、夫人、嫔、妇,诸侯有夫人、世妇,以备内官,名分甚严。天子惟后为妻,公侯惟夫人为妻,余皆妾耳。非谓天子世妇、嫔之下,又有八十一妻;公侯夫人之下,又有三妇、九妻也。
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大音泰】
正义:郑氏康成曰:“典,法也。”陈氏澔曰:“以其所掌重于他职,故曰先。”孔氏頴达曰:“大宰一卿,以象天时。大宰既尊,故先列之。大宰既法于天,故同受大名云‘六’大也。上典是守典之典,下典是典法之典。”叶氏梦得曰:“六者皆有书,故谓之六典。六典所以奉天道也,天道主之以天官。”
案公卿辅弼之臣,皆寅亮天职,故统谓之天官。非周礼之天官六大,皆奉天之事。大宰即周官之冢宰,于职无所不统。大宗即周官之宗伯,亦谓之天官者,典礼皆天秩天叙也。大史于周官,掌六典、八法、八则,而月令掌天日月星辰之行。大祝,周礼掌六祝、六祈以接神。大士,周礼无之,而此在卜祝之闲,故郑疑为以神仕者。大卜,周礼掌三易、三兆以占吉凶。四者皆属宗伯,而皆以为天官者,盖▯神去人逺,而与天通故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此盖殷时制也。周大宰为天官,大宗曰宗伯,宗伯为春官,大史以下属焉【孔疏:郑注大▯:「夏六卿,后稷司徒,秩宗司马作士,共工。此所言上非夏法,下异周典,故郑疑殷制也】大士以神仕者【孔疏:知非司士及士师、乡士之等者,以下别有司士、司寇,此与卜祝相连也】吕氏大临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而后礼。大宗以下皆事
译钦定礼记义疏卷六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七
曲礼下第二之二
天子有皇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孔颖达正义说:从这一节到“曰享”一节,是总论设立男官、女官的事情。“后”,就是“后”的意思,说她在天子之后,也是为了广延后嗣。“夫”,就是“扶”的意思,说她们扶持君王。“妇”,就是“服”的意思,说她们进宫来服侍君子。因为她们地位还尊贵,所以加上“世”字来说,也是为了广延世嗣。“嫔”,是妇人的美称,可以受到宾敬。“妻”,就是“齐”的意思,能够与丈夫地位对等。“妾”,就是“接”的意思,因为能够接见君子。
吕大临通论说:“后用来匹配天子,夫人比照三公,她们的名称与诸侯的妃相同;世妇比照大夫,她们的名称与大夫的妻子相同;九嫔在《昏义》中比照九卿,地位在世妇之上。这里世妇在嫔之下,是不同时代的制度。”马睎孟说:“《昏义》讲述后宫的治理,所以兼及天子的后,以凑足六宫的人数,而妾不包括在内;《曲礼》讲述后宫的位分,所以只说天子,而备齐六宫的名称,那么即使后的尊贵,也说‘有后’;而妾的低贱,也包括在内。”
存异:郑康成说,妻有八十一人,即御妻,《周礼》称为女御,因为她们按次序侍奉君王于燕寝,妾是低贱的人。孔颖达说,《周礼》中嫔在世妇之上,又没有妾的记载,现在这里所陈述的与《周礼》混杂而不按次序,或许是记录者混杂夏、殷两代的制度而言。胡铨说,隋唐以后,皇后之下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这就是夫人;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这就是九嫔;婕妤、美人、才人各九人,合计二十七人,这是代替世妇;宝林、御女、采女各二十七人,这是代替御妻;六尚分别掌管车马服饰,这就是妾。大体上是沿袭周官的制度。
按:这一节应当放在后面“天子之妃曰后”一节之下,“公侯有夫人”一节之上,脱简在这里罢了。“妻”,就是“齐”的意思,是地位对等的含义。天子有六宫,只有后与君主德行对等;诸侯有三宫,只有夫人与君主德行对等。所以《论语》说:“君主的妻子,君主称她为夫人。”孟子叙述初命时说:“不要把妾当作妻。”那么左右媵,就不可能有妻的名称,何况女御呢?《周礼》中女御没有说数目,郑注用《昏义》中的八十一御妻来充实它。不知道《昏礼》中的“御妻”,“妻”字是“御女”的错字,而八十一这个数目也是依次以三倍增加,并非确数。况且郑注“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似乎是夏代的制度;“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是周代的制度,取它们的数目相应。难道周公特意设立这个制度,夸耀周代女宠的兴盛,与夏代多士相配吗?况且《周礼》中只有九嫔说“九”,世妇、女御没有说数目,郑康成凭什么依据而把八十一妻当作周代的制度呢?大概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说天子有后、夫人、嫔、妇,诸侯有夫人、世妇,以完备内官,名分非常严格。天子只有后是妻,公侯只有夫人是妻,其余都是妾。并不是说天子在世妇、嫔之下,又有八十一妻;公侯在夫人之下,又有三妇、九妻。
天子建立天官,先设六大,叫做: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掌管六典【大音泰】
正义:郑康成说:“典,就是法。”陈澔说:“因为他们所掌管的重于其他职务,所以说‘先’。”孔颖达说:“大宰是一位卿,以象征天时。大宰既然尊贵,所以先列出来。大宰既然效法天,所以同样受‘大’的名号,称为‘六’大。上面的‘典’是守典的典,下面的‘典’是典法的典。”叶梦得说:“六者都有书,所以称为六典。六典用来奉行天道,天道由天官主持。”
按:公卿辅弼之臣,都恭敬地辅佐天职,所以统称为天官。并非《周礼》中的天官六大,都是奉行天事。大宰就是周官中的冢宰,对职务无所不统。大宗就是周官中的宗伯,也称为天官,是因为典礼都是天秩天叙。大史在周官中,掌管六典、八法、八则,而月令掌管天日月星辰的运行。大祝,《周礼》中掌管六祝、六祈以接神。大士,《周礼》中没有,而这里在卜祝之间,所以郑康成怀疑是侍奉神的人。大卜,《周礼》中掌管三易、三兆以占吉凶。这四者都属宗伯,而都称为天官,大概是因为神离人远,而与天相通。
存疑。郑康成说:“这大概是殷代的制度。周代大宰为天官,大宗叫宗伯,宗伯为春官,大史以下隶属于它【孔疏:郑注大〇:‘夏代六卿,后稷司徒,秩宗司马作士,共工。这里所说的上不符合夏法,下不同于周典,所以郑康成怀疑是殷制’】大士是侍奉神的人【孔疏:知道不是司士及士师、乡士之类的人,是因为下面另有司士、司寇,这里与卜祝相连】吕大临说:“殷人尊崇神,率领百姓侍奉神,先神而后礼。大宗以下都是侍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