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七
鼓于社,责上公也;诸侯伐鼓于朝,退自责也。」以日食是隂之灾,故象五方之色以兵讨隂。救火无此义,故不用五方色及兵。
译在社庙击鼓,是责备上公;诸侯在朝廷击鼓,是退而自责。因为日食是阴气造成的灾祸,所以用象征五方颜色的军队去讨伐阴气。救火没有这层含义,所以不使用五方颜色和军队。
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请问之曰:「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霑,服失容,则废。」
正义郑氏康成曰:夫人君之夫人【孔疏:非天子之三夫人】孔氏颖达曰:大庙亦君之大庙,非天子大庙。方氏慤曰:旅见君臣之礼,故以事而废者少;相见敌国之礼,故以事而废者多,此轻重之别也。
案记止五事,曰六者,后及夫人之丧为二事也。存疑,徐氏师曾曰:「五事之废无可疑矣,独日食之变可以预推,何不更日而至中废乎?是可疑也。」
案古人厯法多疏,故有日食晦日、日食二日者,有称当食不食者。观《左传》,孔子言“再失闰,闰且再失”,况一二日之失乎?若今则能预推而可避此日矣。
存异,陈氏澔曰:夫人两君之小君【案:诸侯以朝会来此国,则彼国夫人卒,谁主讣者?以本国小君为是】
曾子问曰:「天子尝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陈,天子崩,后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曾子问曰:「当祭而日食,大庙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接祭而已矣。如牲至未杀,则废【禘,大计反;簠,音甫;簋,音轨】
正义郑氏康成曰:既陈,谓夙兴陈馔牲器时也。孔氏颖达曰:接,捷也。速而祭之,牲至已杀,则行接祭。朝践礼毕即止。其天子崩后之丧,牲虽杀,不可行接祭,以其丧事重故也。马氏睎孟曰:大庙,神之位也。神有不安,子道亏矣,故旅见与当祭皆废。废而帅诸侯以救火,古者宗庙火,三日哭,所以谢神也。日者,阳之位,阳有不明,君道亏矣。古者日食,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所以助阳也。祭,吉事也;朝,盛典也。天子废朝,亦废祭。然以旅见较祭,则祭重。故雨霑服失容,可以不旅见,而不可以不祭。旅见可以易日,而祭不可以易日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接祭而已,不迎尸也【孔疏:迎尸有三祭:初迎尸于奥,行灌礼,灌毕迎尸户外,行朝践礼;及合烹,迎尸入奥,行馈熟礼。此指陈馈熟也。若郊社五祀无朝践,则纳烹亦祭初也】黄氏震曰:“接祭,接续行事,遇变而遽,不暇舒徐也。”张氏曰:“接祭,使人接之以终事。”
辨正胡氏铨曰:「尸入,乃灌;灌,乃迎牲。此云『牲杀则接祭』,尸既入久矣。郑谓不迎尸,非也。」
案胡氏辨甚明,而郑氏谓不迎尸者,岂谓但疾速而毕,无室事、堂事、迎尸出入诸礼欤?古人祭祀,恒穷日之力,即极速,亦必三四时。若日食,未有盈两时者,急速何及?若大庙火,则火势顷刻蔓延,尚可祭乎?大约牲未杀则废,牲既杀,则但接以朝践一献。大庙火,即牲杀,亦不得不废矣。
天子崩,未殡,五祀之祭不行。既殡而祭,其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自啓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已葬而祭,祝毕献而已【饭,扶晚反;下同。侑,音又。酳,音引。又,仕觐反。酢,才各反】正义:郑氏康成曰:「既葬弥吉,祝毕献而后止。郊社亦然,惟尝禘宗庙俟吉。」孔氏颖达曰:「天子诸侯祭礼亡,今按《特牲馈食礼》祝延尸于奥,迎尸而入,即筵坐三饭,告饱。祝侑尸,尸又饭至于九。少牢礼大夫十一饭,则诸侯十三饭,天子十五饭也。《特牲礼》尸九饭毕,主人酌酒酳尸,尸饮卒爵,酢主人,主人受酢饮毕,酌献祝,祝饮毕,主人又酌献佐食。约此以説,天子初丧哀慼未遑祭祀,故五祀之祭不得行。然五祀外神不可以私丧久废,既殡哀情稍杀而后祭,不得纯如吉礼,故迎尸入奥之后,尸三饭告饱则止,祝不更劝侑使满常数,冢宰摄主酳尸,尸受卒爵不酢也。若啓殡以后,反哭以前,哀摧更甚,故祭仍不行。既葬以后,其礼弥吉,故祝侑食满常数,摄主酳尸,尸酢摄主,摄主饮毕献祝,祝受饮则止,以非全吉,亦无献佐食以下事也。」
存疑。孔氏颖达曰:「赵商问:『自啓至反哭,祭不行,郊社亦然,何得有越绋而行事?』郑答:『未殡以前及既啓,皆有事;既殡未啓以
译曾子问道:“诸侯互相会见,作揖谦让进入大门,如果没能完成全部礼仪,需要中止的情况有几种?”孔子说:“六种。”曾子请问是哪六种,孔子说:“天子去世,宗庙失火,发生日食,王后或诸侯夫人去世,雨水浸湿衣服导致仪容失态,这五种情况需要中止礼仪。”
郑康成解释说:这里的夫人是指诸侯的夫人。孔颖达解释说:大庙也是指诸侯的大庙,不是天子的大庙。方慤说:旅见是君臣之间的礼仪,所以因事中止的情况较少;相见是敌国诸侯之间的礼仪,所以因事中止的情况较多,这是轻重等级的区别。
按:经文只列举了五件事,却说有六种,是因为王后去世和夫人去世算作两件事。存疑,徐师曾说:“五件事需要中止礼仪是无可怀疑的,唯独日食这种天象可以预先推算,为什么不等到日食正中的时候才中止呢?这是值得怀疑的。”
按:古代历法大多粗略,所以有日食发生在晦日、日食持续两天的情况,也有应当发生日食却没有发生的情况。看《左传》,孔子说“两次失闰,闰月又将再次失误”,何况一两天之内的误差呢?如果像现在这样能够预先推算,就可以避开这一天了。
存异,陈澔说:夫人是两国君主的小君。按:诸侯来此国朝会,如果彼国的夫人去世,由谁来主持讣告呢?以本国的小君来主持是合适的。
曾子问道:“天子举行尝、禘、郊、社、五祀的祭祀,簠簋已经陈列,如果天子去世,或者王后去世,该怎么办?”孔子说:“中止祭祀。”曾子又问:“正当祭祀时发生日食,或者大庙失火,祭祀该怎么办?”孔子说:“快速完成祭祀就可以了。如果牺牲已经到了但还没有宰杀,就中止祭祀。”
郑康成解释说:既陈,是指早起陈列食物、牺牲和器具的时候。孔颖达解释说:接,就是捷,快速地进行祭祀。如果牺牲已经到了并且已经宰杀,就进行快速祭祀。朝践礼完毕就停止。至于天子去世或王后去世,即使牺牲已经宰杀,也不能进行快速祭祀,因为丧事重大。马睎孟说:大庙是神灵的位置。神灵不安,儿子的孝道就有亏缺,所以旅见和应当进行的祭祀都要中止。中止后率领诸侯去救火,古代宗庙失火,要哭吊三天,用来谢罪于神。太阳是阳的位置,阳气不明,君道就有亏缺。古代发生日食,乐官击鼓,啬夫奔驰,庶人奔跑,用来辅助阳气。祭祀是吉事,朝会是盛典。天子中止朝会,也就中止祭祀。但是比较旅见和祭祀,祭祀更重。所以雨水浸湿衣服导致仪容失态,可以不进行旅见,但不可以不祭祀。旅见可以改期,而祭祀不可以改期。
存疑:郑康成说:“快速祭祀而已,不迎接尸。”孔颖达解释说:迎接尸有三种祭祀:初次在奥位迎接尸,行灌礼;灌礼完毕在户外迎接尸,行朝践礼;等到合烹,迎接尸进入奥位,行馈熟礼。这里指的是陈列馈熟。如果郊社五祀没有朝践礼,那么纳烹也是祭祀的开始。黄震说:“接祭,是接续行事,遇到变故而匆忙,来不及舒缓从容。”张氏说:“接祭,是让人接续来完成事务。”
辨正:胡铨说:“尸进入,才进行灌礼;灌礼,才迎接牺牲。这里说‘牺牲宰杀了就进行接祭’,尸已经进入很久了。郑康成说不迎接尸,是不对的。”
按:胡氏的辨析很明白,而郑康成说不迎接尸,难道是说只是快速完成,没有室事、堂事、迎接尸出入等各种礼仪吗?古人祭祀,常常耗尽一天的力量,即使极快,也必定需要三四个时辰。如果发生日食,没有超过两个时辰的,快速何及?如果大庙失火,火势顷刻蔓延,还可以祭祀吗?大概牺牲没有宰杀就中止祭祀,牺牲已经宰杀,就只接续进行朝践一献。大庙失火,即使牺牲已经宰杀,也不得不中止祭祀。
天子去世,还没有入殓,五祀的祭祀不进行。入殓后祭祀,祭祀时,尸进入,吃三顿饭不劝食,酳酒不酢酒就停止了。从启殡到反哭,五祀的祭祀不进行。安葬后祭祀,祝官献酒完毕就停止。
郑康成解释说:“安葬后更加吉利,祝官献酒完毕就停止。郊社也是这样,只有尝、禘、宗庙祭祀要等到吉期。”孔颖达解释说:“天子诸侯的祭礼已经失传,现在按照《特牲馈食礼》,祝官在奥位迎接尸,迎接尸进入,就铺设席子坐下吃三顿饭,告诉吃饱。祝官劝食,尸又吃直到九次。少牢礼大夫吃十一顿饭,那么诸侯吃十三顿饭,天子吃十五顿饭。《特牲礼》尸吃九顿饭完毕,主人酌酒酳尸,尸喝完爵,酢主人,主人受酢喝完,酌酒献祝,祝喝完,主人又酌酒献佐食。约略以此来说,天子初丧哀痛来不及祭祀,所以五祀的祭祀不能进行。但是五祀是外神,不可以因为私丧长久废止,入殓后哀情稍减然后祭祀,不能完全像吉礼,所以迎接尸进入奥位之后,尸吃三顿饭告诉吃饱就停止,祝官不再劝食使达到常规次数,冢宰代理主人酳尸,尸接受喝完爵不酢。如果启殡以后,反哭以前,哀痛更加严重,所以祭祀仍然不进行。安葬以后,礼仪更加吉利,所以祝官劝食达到常规次数,代理主人酳尸,尸酢代理主人,代理主人喝完献祝,祝接受喝完就停止,因为不是完全吉礼,也没有献佐食以下的事务。”
存疑。孔颖达说:“赵商问:‘从启殡到反哭,祭祀不进行,郊社也是这样,怎么会有越过绋绳而进行事务的情况?’郑康成回答:‘入殓以前以及已经启殡,都有事务;入殓后没有启殡以
前无事,得行祭礼,故得越绋行事也。』又云:『郊社尊,且有常日,则自啓至殡避其日;五祀卑,则避啓至反哭之日。』」
译此前没有丧事,得以举行祭祀之礼,所以能够越过丧绳来行事。』又说:『郊祀和社祀地位尊贵,而且有固定的日期,因此从开棺到入殓期间要避开这些日期;五祀地位卑微,则只需避开从开棺到反哭期间的日子。』」
存异,黄氏干行曰:天子崩,君薨,凶变之至,大臣子服斩衰三年者也。社稷五祀,特吉礼之轻者耳。今舍其至大,而行其至轻,殡但杀礼,葬即渐加,何欤?《王制》云: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则社稷五祀不祭矣。
案三年之丧,宗庙之祭不行,宗庙亲也。其哀亦祖父之所戚也。所谓所祭者,于死者有服则不祭也。郊社五祀之祭不废,外神疏也,不敢以私丧戚之也。天地社稷皆祭,此惟言五祀者,南北郊每年一举,社稷春秋各一举。▯后则可躬亲,未▯乃摄五祀,各以其时。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两时必摄者也。故以未殡及啓至卒哭不祭,详言之,见摄祭亦在既殡以后,未啓以前耳。郑谓五祀去殡处近,暂徃即还,不为越绋,是谓天子亲祭五祀,虽殡亦徃也。不如孔以摄主言之为当,其越绋辨见《王制》。
曾子问曰:「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陈,闻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自薨比至于殡,自啓至于反哭,奉帅天子【比音畀,帅入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祭社稷,亦谓夙兴陈馔牲器时也。帅循也,所奉循如天子者,谓五祀之祭也。社稷亦然【孔疏:诸侯遭丧节制其祭五祀,如天子五祀;祭社稷亦如天子五祀】孔氏颖达曰:天子崩后丧,诸侯当奔赴,得奉循天子之礼者,诸侯或不自亲奔而身在国者,或惟据君薨及夫人之丧,其嗣子所祭得奉循天子也。陆氏佃曰:天子言尝禘郊社五祀,诸侯止言社稷,畧诸侯也。黄氏震曰:奉帅天子,亦如天子之杀礼。陈氏澔曰:诸侯既殡而祭社稷,或五祀,亦如天子殡后祭五祀之礼;葬后而祭社稷五祀,亦如天子葬后祭五祀之礼。
案不言郊禘者,诸侯无郊与大禘也。曾子问社稷,而子即以上五祀告之。见惟既殡以后,未啓以前,可如天子五祀之尸入三饭,不侑不酢。若未殡既啓,则如天子之不行而废也。
曾子问曰:「大夫之祭,鼎俎既陈,笾豆既设,不得成礼,废者几?」孔子曰:「九。」请问之曰:「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君之大庙火,日食,三年之丧,齐衰,大功,皆废。外丧自齐衰以下行也。其齐衰之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缌,室中之事而已矣。士之所以异者,缌不祭。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齐音咨,衰七回反】正义:郑氏康成曰:「齐衰异门则祭,室中之事谓宾长献【孔疏:佐食有室中之事,宾献亦及之】士缌不祭,则士不得成礼者十一也。死者无服谓若舅舅之子,从母昆弟【孔疏:此三者母党之亲于己皆服缌,在祖祢则皆无服,不废祭也】皇氏侃曰:「从母虽于己小功,于父则无服,亦不废祭。」孔氏颖达曰:「大夫祭谓祭宗庙,若遭异门齐衰之丧,其祭迎尸入室三饭则止,不复劝侑至十一饭,主人酳尸,尸不酢主人。大功既轻,其礼稍备,祝侑尸,十一饭酳尸,尸酢主人乃止。小功缌服转轻,其礼转备,尸酢主人,主人献祝,佐食,主妇献尸,尸酢主妇,主妇献祝,佐食,宾长献尸,尸酢宾,宾又献祝,佐食而止。此时尸祝佐食皆在室中,故曰室中之事而已。若常礼则宾献尸,尸不举,待致爵,其致爵不于室中,惟献祝佐食在室中也。」杂记:「臣妾死于宫中,三月而后祭。此内丧缌麻亦不废祭者,以鼎俎既陈故也。大夫至大功而九,士加小功缌则十一。大夫贵妾缌,庶子为父后为其母缌皆不祭,余小功缌内外丧皆不废,特礼稍异耳。所祭谓祖祢,祭以祖祢为主,故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也。」方氏慤曰:「位尊则以事而废礼者为少,位卑则以事而废礼者为多,此重轻之别也。」陆氏佃曰:「士不言小功,畧士也。」
存疑:熊氏安生曰,「从母虽于父无服,在己则小功亦废」。孔氏颖达曰:「士不辨内外,皆废士卑,为轻亲伸情也。经据缌为文,皇氏横加小功,非也。」
案末句总槩之辞,不粘定缌説。如继父无后者为之期,可以继父而废祖父之祭乎?故知凡所祭者,于死者无服皆祭,则
译存异,黄氏干行说:天子驾崩,诸侯去世,这是凶险变故的极致,大臣和嗣子都要穿斩衰服守丧三年。社稷和五祀的祭祀,不过是吉礼中较轻的罢了。如今舍弃最重大的丧礼,却实行最轻的祭祀,殡殓时只是减杀礼仪,安葬后便逐渐恢复,这是什么道理呢?《王制》说:守丧三年不祭祀,只祭祀天地,那么社稷五祀就不祭祀了。
按:三年之丧期间,宗庙的祭祀不举行,因为宗庙祭祀的是亲人,这种哀痛也是祖父母所悲戚的。所谓“所祭者”,如果对死者有服丧关系,就不祭祀。郊社五祀的祭祀不废除,因为这些是外神,关系疏远,不敢因为私人的丧事而让他们感到悲戚。天地、社稷都祭祀,这里只说五祀,是因为南北郊每年只祭祀一次,社稷春秋各祭祀一次。〇后(指皇后)则可以亲自祭祀,未(指未殡之前)乃代理祭祀五祀,各自在相应的时间进行。天子七月下葬,诸侯五月下葬,这两个时间段必定需要代理祭祀。所以详细说明了从入殡到启殡至卒哭期间不祭祀的情况,可见代理祭祀也是在入殡之后、启殡之前进行的。郑玄认为五祀的祭祀场所离殡宫近,暂时前往立即返回,不算越过灵柩的绳索,这是说天子亲自祭祀五祀,即使正在殡殓也前往。不如孔颖达以代理主祭来解释恰当,关于是否越过灵柩绳索的辨析见《王制》。
曾子问:“诸侯祭祀,社稷的俎豆已经陈列,听到天子驾崩、皇后去世、国君去世、夫人去世的消息,该怎么办?”孔子说:“废除。从去世到入殡,从启殡到反哭,遵循天子的礼制。”【比音畀,帅入声】
正义郑氏康成说:这里祭祀社稷,也是指早起陈列食物、牺牲和器皿的时候。帅是遵循的意思,所遵循的如天子那样的,是指五祀的祭祀。社稷也是如此。【孔疏:诸侯遭遇丧事节制祭祀五祀,如同天子祭祀五祀;祭祀社稷也如同天子祭祀五祀】孔氏颖达说:天子驾崩或皇后去世,诸侯应当奔赴,能够遵循天子礼制的,是诸侯中不亲自奔赴而身在国都的,或者只依据国君去世及夫人去世的情况,其嗣子所祭祀的能够遵循天子的礼制。陆氏佃说:天子说尝、禘、郊、社、五祀,诸侯只说社稷,是省略了诸侯的祭祀。黄氏震说:遵循天子,也是像天子那样减杀礼仪。陈氏澔说:诸侯入殡后祭祀社稷,或者五祀,也像天子入殡后祭祀五祀的礼仪;安葬后祭祀社稷五祀,也像天子安葬后祭祀五祀的礼仪。
按:不说郊禘,是因为诸侯没有郊祭和大禘。曾子问社稷,孔子就用上述五祀来回答。可见只有在入殡以后、启殡以前,可以像天子祭祀五祀那样,尸入席吃三饭,不劝侑也不酢。如果未入殡或已启殡,则像天子那样不举行而废除。
曾子问:“大夫祭祀,鼎俎已经陈列,笾豆已经设置,不能完成礼仪,废除的有几种?”孔子说:“九种。”请问是哪几种,回答说:“天子驾崩,皇后去世,国君去世,夫人去世,国君的大庙失火,日食,三年之丧,齐衰,大功,都废除。外丧从齐衰以下举行。其中齐衰的祭祀,尸入席吃三饭不劝侑,酳酒不酢罢了。大功只酢罢了。小功缌麻,只在室中行事罢了。士所不同的,是缌麻不祭祀。所祭祀的对象,如果对死者没有服丧关系就祭祀。”【齐音咨,衰七回反】正义:郑氏康成说:“齐衰如果是异门之丧则祭祀,室中之事指宾长献酒。”【孔疏:佐食有室中之事,宾献也涉及】士缌麻不祭祀,那么士不能完成礼仪的有十一种。死者无服是指舅舅的儿子,从母昆弟。【孔疏:这三者母党之亲于自己都服缌,在祖祢则都无服,不废除祭祀】皇氏侃说:“从母虽然对自己是小功,对父亲则无服,也不废除祭祀。”孔氏颖达说:“大夫祭祀指祭祀宗庙,如果遭遇异门齐衰之丧,其祭祀迎尸入室吃三饭就停止,不再劝侑至十一饭,主人酳尸,尸不酢主人。大功较轻,其礼仪稍备,祝劝侑尸,十一饭酳尸,尸酢主人才停止。小功缌服更轻,其礼仪更备,尸酢主人,主人献祝,佐食,主妇献尸,尸酢主妇,主妇献祝,佐食,宾长献尸,尸酢宾,宾又献祝,佐食才停止。此时尸、祝、佐食都在室中,所以说室中之事而已。如果常礼,则宾献尸,尸不举,等待致爵,其致爵不在室中,只有献祝佐食在室中。”《杂记》:“臣妾死于宫中,三个月后才祭祀。这是内丧缌麻也不废除祭祀的原因,因为鼎俎已经陈列。大夫到大功为九种,士加上小功缌则为十一种。大夫贵妾缌,庶子为父后为其母缌都不祭祀,其余小功缌内外丧都不废除,只是礼仪稍有不同罢了。所祭指祖祢,祭祀以祖祢为主,所以对死者无服就祭祀。”方氏慤说:“地位尊贵则因事废除礼仪的少,地位卑下则因事废除礼仪的多,这是重轻的区别。”陆氏佃说:“士不说小功,是省略了士的祭祀。”
存疑:熊氏安生说,“从母虽然对父亲无服,对自己则是小功也废除”。孔氏颖达说:“士不分辨内外,都废除,士地位卑下,为轻亲伸情。经文依据缌麻立论,皇氏横加小功,是不对的。”
按:最后一句是总括之辞,不粘定缌麻之说。如继父无后者的为之期,可以因为继父而废除祖父的祭祀吗?所以知道凡是所祭祀的对象,对死者无服都祭祀,则
从母之小功祭可也。疑皇得之,熊非是,而孔亦太拘。且士未尝皆废,士卑轻亲説于理,尤未协也。
译为从母服小功之丧而举行祭祀是可以的。皇侃认为可以,熊安生的说法不对,而孔颖达的说法又过于拘泥。况且士人并非全都废除祭祀,认为士人地位卑微因而轻视亲属的说法在情理上尤其不相符合。
曾子问曰:“三年之丧,吊乎?”孔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羣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正义:郑氏康成曰:“不羣立,不旅行,为其苟语忘哀也。三年之丧而吊哭,为彼哀则不专于亲;为亲哀,则是妄吊也。”孔氏颖达曰:“此论身有重服,不得吊人之事。君子礼以饰情,凡行吉凶之礼,必使内外相副。故冠冕文采以饰至敬之情,麤衰以饰至痛之情。身在重服而吊他人,则吊与服皆虚。盖有已丧吊彼而哭哀彼,则忘己本哀,是已服为虚;若心存己哀,忘彼而哭彼,是于吊为虚也。”方氏慤曰:“羣旅皆众,而旅更众于羣。不羣立,旅行,居丧宜与人辨故也。”吴氏澄曰:“练一期之后,同羣而立,得众而行,恐与人相与而忘己之哀情也。此且不可,而况忘己亲之哀而吊哭以哀人之亲乎?”
余论陈氏澔曰:曾子既闻此言,而《檀弓》乃记其以丧母之齐衰哭子张,得非好事者为之辞与?
曾子问曰:「大夫、士有私丧,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丧服于身,不敢私服,又何除焉?于是乎有过时而弗除也。君之丧服除,而后殷祭礼也【除,如字;又直虑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私丧,家之丧也。丧服四制曰:门外之治,义断恩,又何除焉?者,重喻轻也【孔疏:成服为始,为重;除服为末,为轻。在亲始重时尚不获伸,况轻末时乎】君丧服除而后殷祭,谓主人也【孔疏:主人谓适子仕宦者】支子则否。孔氏颖达曰:此论臣有君亲之丧,当隆于君之事。身有君丧,后遭亲丧,不敢为亲制服,况除服乎?张氏曰:私丧,亲丧也。殷祭,谓宗庙之盛祭。徐氏师曾曰:必君服除而后行宗庙之殷祭,则不复除丧之祭可知。
存异。孔氏颖达曰:殷祭,谓小大祥祭也。小大二祥,变除之大祭,故谓之殷禘。祫,亦谓之殷祭。但此论大夫、士不应有禘祫。此殷是释除之祭也。君服除,而后为亲行二祥之祭,以伸孝心也。庾蔚之云:今月除君服,明月可小祥,又明月可大祥。若小祥后有君服,则但行大祥。适子主祭祀,故二祥待除君服后行。若庶子任官,虽不得除服,而其家适子已行二祥,庶子无复追祭也。
案小记言:祭不为除丧。孔氏言:孝子丧亲,岁序改易,随时感伤,故一期练祭,是孝子存亲之心,非以除服而有祭,乃服因祭而除耳。则服虽不除,一期再期,何能不感?小祥大祥之祭,何可不行?下章有「殷事则归」,是亲月朔月半,荐新之奠,皆不废,如之何废二祥之祭?必待君终丧后补耶?或谓奠重祭轻,奠急祭缓,不可以奠例祭,则更不然。孝子心之哀切,在于时之变迁,故朝奠夕奠,一日之变迁也;月朔月半,一月之变迁也;小祥大祥,一岁之变迁也。此皆在丧之感时也。即在庙而有月祭,一月之变迁也;有时祭,一时之变迁也;有祫祭,天道三年小变,五年大变之变迁也。此皆在庙之感时也。于丧而以大祥为轻,则在庙可以祫禘为轻乎?岂三年之内,一日之朝夕,感一月之朔半,感乃于吾亲之亡年一周再周,独不感而轻视之,以为可缓耶?盖此殷祭,是新主初入庙之祭,天子诸侯因夏之大禘、冬之大祫而入;大夫士无大禘祫,而干祫及其高祖,亦必因时祭之祫而入。盖祫则天子诸侯之羣祧咸在,大夫亦高曾祖祢咸在,因旧主合祭,新主初入,故曰「殷」。「殷」者,众大之称。若二祥不可谓殷祭也,殷祭乃吉祭之大,有君服于身,必不可行,故必俟君丧除而后行也。若适子不任官,则庶子虽有君丧,殷祭行矣,故曰「庶子则否」,非如孔疏之云也。
曾子问曰:「父母之丧,弗除可乎?」孔子曰:「先王制礼,过时弗举,礼也。非弗能勿除也,患其过于制也。故君子过时不祭,礼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弗除可乎?以有终身之忧也。」孔子言制礼以为民,中过则不成礼。彭氏亷夫曰:「孔子语以过时弗除之变礼,曾子隆于孝,遂欲致其终身之忧,故孔子又语以此
译曾子问道:“处于三年丧期之中,可以去吊唁别人吗?”孔子说:“处于三年丧期之中,在练祭之后,不与众人聚集站立,不与众人结伴出行。君子用礼仪来修饰情感。在三年丧期之中去吊唁哭泣,不也是虚伪的吗?”
正义:郑康成说:“不与众人聚集站立,不与众人结伴出行,是担心与人随意交谈而忘记自己的哀痛。在三年丧期之中去吊唁哭泣,如果为别人的哀痛而哀痛,那么对自己的亲人就不专一;如果只哀痛自己的亲人,那么吊唁别人就是妄为。”孔颖达说:“这是论述自身穿着重丧服,不得去吊唁他人的事。君子用礼仪来修饰情感,凡是举行吉礼或凶礼,一定要使内心与外表相符合。所以用冠冕文采来修饰极敬的情感,用粗麻丧服来修饰极痛的情感。自身穿着重丧服而去吊唁他人,那么吊唁和丧服都成了虚文。大概是有自己的丧事却去吊唁别人并为之哭泣哀痛,就会忘记自己本来的哀痛,这样自己的丧服就成了虚设;如果心里想着自己的哀痛,却忘记别人的哀痛而去哭吊别人,那么在吊唁这件事上就成了虚妄。”方慤说:“群和旅都是众人的意思,而旅比群更众。不与众人聚集站立,不与众人结伴出行,是因为居丧时应当与人有所区别的缘故。”吴澄说:“练祭一年之后,与众人聚集站立,与众人结伴出行,恐怕会与人交往而忘记自己的哀痛。这尚且不可以,何况忘记自己亲人的哀痛而去吊唁哭泣以哀痛别人的亲人呢?”
余论:陈澔说:曾子既然听到了这番话,而《檀弓》却记载他穿着为母亲服丧的齐衰之服去哭吊子张,这难道不是好事者编造的话吗?
曾子问道:“大夫、士人有私人的丧事,可以除服了,但此时又有君主的丧服在身,那么除去私人丧服,应当怎么做?”孔子说:“有君主的丧服在身,不敢为私人丧事除服,又怎么能除去呢?因此会有超过期限而不除服的情况。等君主的丧服除去之后,再举行盛大的祭祀,这是礼制。”【除,读原字;又读直虑反】
正义:郑康成说:“私丧,是指家中的丧事。《丧服四制》说:门外的治理,以义断绝恩情,又怎么能除去呢?这是以重喻轻【孔疏:成服是开始,为重;除服是末尾,为轻。在亲人刚去世时重的时候尚且不能伸张,何况在轻的末尾时候呢】。君主的丧服除去之后才举行殷祭,是指主人【孔疏:主人指担任官职的嫡子】。庶子则不这样。孔颖达说:这是论述臣子有君主和亲人的丧事,应当以君主为重的事。身上有君主的丧服,后来遭遇亲人的丧事,不敢为亲人制服,何况除服呢?张氏说:“私丧,是亲人的丧事。殷祭,是指宗庙的盛大祭祀。”徐师曾说:“一定要等君主的丧服除去后才举行宗庙的殷祭,那么不再举行除丧的祭祀就可以知道了。”
存异说:孔颖达说:“殷祭,是指小祥和大祥祭。小祥和大祥,是改变除服的大祭,所以称为殷禘。祫祭,也称为殷祭。但这里论述大夫、士人不应该有禘祫。这里的殷是解释除丧的祭祀。君主的丧服除去之后,才为亲人举行二祥的祭祀,以伸张孝心。”庾蔚之说:“本月除去君主的丧服,下个月可以举行小祥,再下个月可以举行大祥。如果小祥之后还有君主的丧服,那么就只举行大祥。嫡子主持祭祀,所以二祥要等到除去君主丧服之后举行。如果庶子担任官职,虽然不能除服,但家中嫡子已经举行了二祥,庶子就不再追祭了。”
按:《小记》说:祭祀不是为了除丧。孔氏说:孝子丧亲,岁月更替,随时感伤,所以一周年练祭,是孝子怀念亲人的心,不是因为除服而有祭祀,而是丧服因为祭祀而除去。那么即使丧服不除,一周年、两周年,怎么能不感伤?小祥大祥的祭祀,怎么能不举行?下章有“殷事则归”,是说亲人去世的月份、每月初一和十五,荐新之奠,都不废除,怎么能废除二祥的祭祀?一定要等到君主终丧之后补行吗?有人说奠重祭轻,奠急祭缓,不能用奠来类推祭,这就更不对了。孝子内心的哀切,在于时间的变迁,所以朝奠夕奠,是一日之内的变迁;月朔月半,是一个月之内的变迁;小祥大祥,是一岁之内的变迁。这些都是居丧时对时间的感怀。即使在宗庙中有月祭,是一个月之内的变迁;有时祭,是一时之内的变迁;有祫祭,是天道三年小变、五年大变的变迁。这些都是宗庙中对时间的感怀。在居丧时认为大祥是轻的,那么在宗庙中可以认为祫禘是轻的吗?难道在三年之内,一日之内的朝夕感怀,一月之内的朔半感怀,到了亲人去世的一周年、两周年,唯独不感怀而轻视它,认为可以缓行吗?大概这殷祭,是新主刚入宗庙的祭祀,天子诸侯因为夏季的大禘、冬季的大祫而入;大夫士没有大禘大祫,而干祫及其高祖,也必定因为时祭的祫而入。大概祫祭时天子诸侯的群庙都在,大夫的高曾祖祢都在,因为旧主合祭,新主刚入,所以称为“殷”。“殷”是众大的称呼。如果二祥不能称为殷祭,殷祭是吉祭中的大祭,有君主丧服在身,必定不可以举行,所以一定要等君主丧服除去后才举行。如果嫡子不担任官职,那么庶子虽然有君主丧服,殷祭也可以举行,所以说“庶子则否”,不像孔疏所说的那样。
曾子问道:“父母的丧事,不除服可以吗?”孔子说:“先王制定礼仪,超过期限不举行,这是礼。不是不能不除服,是担心超过制度的规定。所以君子超过期限不祭祀,这是礼。”
正义:郑康成说:“不除服可以吗?因为有终身的忧虑。”孔子说制定礼仪是为了百姓,中间或过度都不能成为礼。彭廉夫说:“孔子用超过期限不除服的变礼来回答,曾子崇尚孝道,于是想表达他终身的忧虑,所以孔子又用这些话来回答。”
礼之不可过。若先所谓过时不除者,乃厌于君尊,不然则不可也。君子加厚于亲,皆欲勿除,患其过制焉耳。」张氏曰:「过时弗举,如除丧不改,冠昏不反初,小功不税,时祭不补之类皆是,乃礼制之本然也。」郝氏敬曰:「吉祭过时则不祭,况丧服岂可过时,所以除也。」
译礼制不可超越。如果先前所说的“过了期限就不除去丧服”,是因为忌惮君主的尊贵,如果不是这样,那就不可以了。君子对亲人感情深厚,都想要不除去丧服,只是担心这样做会超过礼制的规定罢了。」张氏说:「过了期限就不举行,比如除去丧服后不改变日常起居,冠礼和婚礼不恢复常态,小功之丧不补服,时祭不补祭等,都是这类情况,这是礼制本来如此。」郝氏敬说:「吉祭过了期限就不祭祀,何况丧服怎么能过了期限还保留,所以要除去。」
案欲弗除者,孝子之笃于亲情,不忍除;有君丧而弗除者,人臣之义,不敢贰君也。曾子欲以有君丧之弗除为例,故孔子辨之。见笃于亲之情虽无穷,而制则有限;有君丧而亲丧弗除,亦以不敢私服之义则然,不可以此为例而谓亲丧可弗除也。
曾子问曰:「君薨,既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居于家,有殷事则之君所,朝夕否。」
正义郑氏康成曰:居家者,因其哀后隆于父母,殷事朔月月半荐新之奠也。孔氏颖达曰:朔月月半荐新之奠,比朝夕为大,故亦谓之殷。君殡既讫,君所无事,父母新丧,故归家治丧。若君丧有朔月月半荐新大事,则臣适君所哭。君凡朝夕,则不徃。唯在家为父母治丧。
案丧以未殡,既殡,既啓,分三大节。未殡,则尸露;既啓,则棺露,最为严急之时。既殡,则少缓也。
曰:「君既啓,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哭而反送君。」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送君则既葬而归也。归哭者服君服而归,不敢私服也【孔疏:归哭父母,犹服君服,其不敢私服者,以上章知之】孔氏颖达曰:「葬罢即归,不待君之虞祭也。其君丧,
祔与卒哭未知臣徃君所与否
通论孔氏颖达曰:「若臣有父母之丧,既殡而后有君丧,则归君所;父母有殷事,则来归家;平常朝夕,则不来,恒在君处。父母之丧既啓,而有君之丧,则亦徃哭于君所而反送;父母父母葬毕,而居君所。」陈氏澔曰:「下文君未殡而臣有父母之丧,亦与父母之丧未殡而有君丧互推之。」
案:葬毕,即归,不待虞祭,以亲丧方亟也。若四日,大敛既殡,君之虞祔、卒哭,犹当徃。
曰:「君未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殡,反于君所。有殷事,则归;朝夕否。」大夫室老行事,士则子孙行事。大夫内子有殷事,亦之君所;朝夕否。
正义郑氏康成曰:其哀杂主于君也【孔疏:君与亲哀既半相杂,君尊意主于君,故恒在君所】大夫、士其在君所之时,则室老子孙摄其事【孔疏:在家朝夕之奠不可废,大夫尊故遣室老,士卑故遣子孙摄行其事也】内子,大夫适妻也,谓夫之君既殡而有舅姑之丧者【孔疏:举既殡,则君既啓及君未殡礼皆同于夫可知】妻为夫之君,如妇为舅姑服齐衰。卢氏植曰:归殡反于君所者,人君五日而殡,故可。
以归殡父母而徃殡君也。贺氏循曰:「君不厌臣,故君殡而父母丧有归之义。」徐氏师曾曰:「此言君亲并丧之礼,盖就臣子忠孝而酌其中也。」
存疑:卢氏植曰:「若临君殡之日,则归哭父母乃来殡君,殡讫乃归殡父母。」孔氏颖达曰:「臣有父母之丧,未殡而有君丧,去君殡日虽逺,只得待君殡讫而还殡父母,以君尊故也。」董氏玮曰:「君亲并重,而常在君所,则君重于亲,盖亲亦属人君覆帱中也。」
案此章旧説悉以君亲对推之,而亦有不尽然者。盖丧莫重于附身、附棺,一有不慎,悔之何及?断非人子亲之不可。附身之事至殡而毕矣,故孔子于君未殡言归,殡乃反于君所。明殡以前,袭敛诸事皆子当亲之者也。盖君之殡,君之子亲之,而臣特从之。君之殡不专此臣,则不必此臣之在。亲之殡不可无子,则不可子之不在。故孔子权衡于天理人情之至,而曰「归殡而反于君所」。虽君不夺人亲也。夫论尊尊之体,则君重,故朝夕恒在君所,而朝夕奠可室老子孙摄之。论亲亲之情,则父母重,故袭敛至殡必子亲之,而不可使室老子孙摄也。况君殡之日尚逺,自可殡父母而后徃殡君。若如孔説,则父母不得及时殡敛,必过此逺日乃还,不且尸虫出耶?人子至痛何极?揆之王者孝治天下之心,必不制是礼也。
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唯天子称天以诔之,诸侯相诔,非礼也【诔,力水反;长,竹杖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诔,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诔之以作諡。諡当由尊者成。天子无尊焉。春秋公羊説:『读诔制諡于南郊,若云受之于天然。』诸侯礼当言诔于
译查考那些想要不除丧服的人,是因为孝子对亲情极其笃厚,不忍心除去;那些有君主丧事而不除丧服的人,是因为作为人臣的道义,不敢对君主有二心。曾子想要以有君主丧事而不除丧服为例,所以孔子加以辨析。指出虽然笃厚于亲情的感情虽然无穷无尽,但礼制的规定却是有限的;有君主丧事而亲人丧事不除丧服,也是因为不敢私自服丧的道义如此,不可以此为例而说亲人丧事可以不除丧服。
曾子问道:“君主去世,已经下葬后臣子有父母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回家住在家里,如果有重大的丧事就前往君主所在的地方,日常的早晚祭奠则不去。”
郑康成解释说:居家,是因为哀痛之情后来更隆重于父母,重大丧事是指初一、十五以及进献新食物的祭奠。孔颖达解释说:初一、十五进献新食物的祭奠,比日常的早晚祭奠更为重大,所以也称为重大丧事。君主的棺木已经下葬,君主那边没有事情,父母刚去世,所以回家治丧。如果君主丧事有初一、十五进献新食物等重大事情,那么臣子就前往君主所在的地方哭祭。君主日常的早晚祭奠,则不前往。只在家里为父母治丧。
查考丧礼以未下棺、已下棺、已启棺分为三大阶段。未下棺,则尸体暴露;已启棺,则棺木暴露,这是最为严急的时候。已下棺,则稍微缓和。
曾子问:“君主已经启棺,而臣子有父母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回家哭祭然后返回送葬君主。”
郑康成解释说:“说送葬君主,那么就是下葬后回家。回家哭祭,是穿着君主的丧服回家,不敢私自服丧【孔疏:回家哭祭父母,仍然穿着君主的丧服,其不敢私自服丧的原因,可以从上一章得知】。孔颖达解释说:“下葬完毕就回家,不等待君主的虞祭。至于君主的丧事,
祔祭与卒哭时臣子是否前往君主所在之处,尚不清楚。”
孔颖达通论说:“如果臣子有父母的丧事,父母已下棺后又有君主的丧事,那么前往君主所在之处;父母有重大丧事,则回家;平常的早晚祭奠,则不回来,常年在君主那里。父母的丧事已启棺,而有君主的丧事,也前往君主所在之处哭祭然后返回送葬;父母下葬完毕,而居住在君主所在之处。”陈澔说:“下文君主未下棺而臣子有父母的丧事,也与父母的丧事未下棺而有君主的丧事互相推论。”
查考:下葬完毕,就回家,不等待虞祭,因为亲人的丧事正紧急。如果是四日后,大敛已下棺,君主的虞祭、祔祭、卒哭,仍然应当前往。
曾子问:“君主未下棺,而臣子有父母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回家下棺,返回君主所在之处。有重大丧事,则回家;日常的早晚祭奠则不去。”大夫由室老主持事务,士则由子孙主持事务。大夫的正妻有重大丧事,也前往君主所在之处;日常的早晚祭奠则不去。
郑康成解释说:哀痛之情混杂,主要在于君主【孔疏:君主与亲人的哀痛既半相混杂,君主尊贵,心意主要在于君主,所以常年在君主所在之处】。大夫、士在君主所在之处的时候,则由室老、子孙代理其事【孔疏:在家的早晚祭奠不可废除,大夫尊贵所以派遣室老,士卑贱所以派遣子孙代理其事】。内子,是大夫的正妻,指丈夫的君主已下棺而有公婆的丧事【孔疏:举出已下棺,那么君主已启棺及君主未下棺的礼节都与丈夫相同可知】。妻子为丈夫的君主,如同媳妇为公婆服齐衰。卢植说:回家下棺返回君主所在之处,是因为人君五天下棺,所以可以。
因为回家下棺父母然后前往下棺君主。贺循说:“君主不压制臣子,所以君主下棺而父母丧事有回家的道理。”徐师曾说:“这是说君主与亲人同时丧事的礼节,大概是就臣子的忠孝而斟酌其中。”
存疑:卢植说:“如果临到君主下棺的日子,那么回家哭祭父母然后来下棺君主,下棺完毕然后回家下棺父母。”孔颖达说:“臣子有父母的丧事,未下棺而有君主的丧事,距离君主下棺的日子虽然远,只得等待君主下棺完毕然后回来下棺父母,因为君主尊贵。”董玮说:“君主与亲人同样重要,而常年在君主所在之处,那么君主重于亲人,大概亲人也属于人君覆盖之下。”
查考这一章旧说都以此推论君主与亲人的关系,但也有不尽然的地方。大概丧事没有比附身、附棺更重的了,一旦有不慎,后悔莫及?断不是人子对亲人不可以亲自做的。附身的事情到下棺就完毕了,所以孔子在君主未下棺时说回家,下棺后返回君主所在之处。明确下棺以前,穿衣、入殓等事情都是儿子应当亲自做的。大概君主的下棺,君主的儿子亲自做,而臣子只是跟随。君主的下棺不专门依靠这个臣子,那么就不必这个臣子在。亲人的下棺不可以没有儿子,那么就不可以儿子不在。所以孔子权衡天理人情之至,而说“回家下棺然后返回君主所在之处”。虽然君主不夺取人子的亲人。论尊尊的体制,那么君主重,所以早晚常年在君主所在之处,而早晚祭奠可以由室老、子孙代理。论亲亲的情分,那么父母重,所以穿衣、入殓到下棺必须儿子亲自做,而不可以让室老、子孙代理。况且君主下棺的日子尚远,自然可以下棺父母然后前往下棺君主。如果按照孔颖达的说法,那么父母不能及时下棺入殓,必须过了这个远日才回来,岂不是尸体生虫出来吗?人子至痛何极?衡量王者以孝治天下之心,必定不会制定这样的礼节。
卑贱者不为尊贵者作诔文,年幼者不为年长者作诔文,这是礼制。只有天子称天来作诔文,诸侯互相作诔文,是不合礼制的【诔,音力水;长,音竹杖】
郑康成解释说:“诔,是累积。累积罗列生时的行为事迹,作诔文来定谥号。谥号应当由尊贵者确定。天子没有更尊贵的人。《春秋公羊传》说:‘在南郊读诔文定谥号,好像说接受于天。’诸侯的礼应当说在……”
天子【案:言诔,孔疏作请诔】天子乃使太史赐之諡。」孔氏颖达曰:「此论諡由尊者出之事。若使幼贱者为之,则名欲光扬在上之美,有乖实事故不为也。天子称天諡之者,《白虎通》云:『为人臣子,莫不欲褒大其君,掩恶扬善。』故至南郊,明不得欺天也。君薨,请諡,世子赴告于天子,天子遣大夫防葬而諡之。《周礼》大史职云:『小丧赐諡。』小丧谓卿大夫,知诸侯亦然,非但贱不诔贵,即平敌相诔,亦为不可。」黄氏震曰:「幼贱不诔贵长,嫌谀也。诸侯不相诔,防私也。」徐氏师曾曰:「諡由尊者成,一则以分之所在,不可僭操荣辱之柄;一则以情之所在,恐其杂于虚美之私。敌者且不可,况贱幼乎?此礼行,名分正,美恶当矣。」
译天子【注:此处言诔,孔颖达疏文作请诔】天子于是派遣太史赐予他谥号。」孔颖达说:「这是论述谥号由地位尊贵者确定的事。如果让年幼卑贱的人来定谥,那么名称想要光大宣扬在上位者的美德,就会违背事实,所以不这样做。天子称天来定谥的原因,《白虎通》说:『作为臣子,没有谁不想要褒扬光大其君主,掩盖恶行宣扬善举。』所以到南郊祭天,表明不能欺骗上天。国君去世,请求定谥,世子向天子奔丧告知,天子派遣大夫防止丧葬过程中的过失并定谥。《周礼》大史的职责中说:『小丧赐谥。』小丧指的是卿大夫,由此可知诸侯也是如此,不仅卑贱者不能为尊贵者定谥,即使是地位相等的人互相定谥,也是不可以的。」黄震说:「年幼卑贱者不为尊贵年长者定谥,是忌讳谄媚。诸侯之间不互相定谥,是防止私情。」徐师曾说:「谥号由尊贵者确定,一方面是因为名分所在,不可以僭越掌握荣辱的权柄;另一方面是因为情感所在,担心其中夹杂虚美私情。地位相等的人尚且不可以,何况卑贱年幼的人呢?这种礼制实行,名分就端正了,美恶的评价就恰当了。」
辨正吴氏澄曰:「诔,哀死者之辞,如后世祭文、志辞之类。郑解『诔』为『諡』,非也。如鲁哀公诔孔子,何尝为孔子作諡?」
案有诔之而諡者,有但诔之而不諡者。郑、孔但据作諡者言耳。
曾子问曰:「君出疆,以三年之戒,以椑从。君薨,其入如之何?」孔子曰:「共殡服,则子麻弁绖,疏衰菲杖。入自阙,升自西阶。如小敛,则子免而从柩,入自门,升自阼阶。君、大夫、士一节也【疆,居良反;椑,音僻;从,去声,下并同;共,供同;菲,扶畏切;免,音问】
正义郑氏康成曰:戒犹备也,谓衣衾也【孔疏:衣衾之裁,若其造作,死乃为之】亲身棺曰椑【孔疏:天子椑内犹有水兕,诸公犹有兕,诸侯乃以椑亲身】其余可死乃具也【孔疏:椑之外有属有大棺,年老亦死前为之,此出疆未老,故死后乃具】曾子以其出有戒备,疑丧入必异也。殡服谓布深衣苴绖散带垂,殡时主人所服共之,以待其来也【孔疏:其首服小敛前皆素冠,小敛括髪后,士素冠,大夫素弁】其余殡事亦皆具焉【孔疏:以殡不可阙】此谓君已大敛【孔疏:以下文云如小敛知之也】麻弁绖布弁而加环绖也【孔疏:布弁吉布十五升】如爵弁而用布【孔疏:檀弓周人弁而葬,殷人冔而葬,弁绖似周之祭冠,故知爵弁也】杖者为己病也【孔疏:士丧礼服杖同时,今服未成而先杖,故知己病】子服如是,棺柩未安,不忍成服于外也【孔疏:成服斩衰裳苴绖绞带冠绳缨菅屦】阙谓毁宗也,所毁者殡宫门西墙【孔疏:毁宗庙之墙,其处空阙,故谓之阙】柩毁宗而入,异于生也。升自西阶,亦异生也。于此正棺而服殡服,既涂而成服【孔疏:殡时服殡服】殷柩出毁宗【孔疏:檀弓毁宗躐行,殷道也,先毁宗后躐行,知是从内出】周柩入毁宗,礼相变也。如小敛,谓君已小敛也。主人布深衣,不括髪,行逺不可无饰也【孔疏:从死至成服,主人皆深衣,饰谓免】升自阼阶,亲未在棺,不忍异入,使如生来反也孔氏颖达曰:此论诸侯出外死以丧归之节,君大夫士一节也。言上来从柩之义,更无尊卑之异也又曰:升自西阶,就客位也【案礼殡于客位】
存疑。陆氏佃曰:「阙观阙也。宗庙在雉门内,故入自阙。案小敛以尸入,则犹见尸;见尸则犹以生人之道待之,故曰入自门。既大敛而以椑入,则并不见尸,故以殷道之尊神者待之,而用毁宗之礼,故曰入自阙。周人大敛于阼,故既小敛则升自阼阶,以便大敛;殡于西阶,故既大敛则升自西阶以就殡。陆氏谓阙为观阙,是阙即门也,何必别言入自阙?小敛则入自门与?」
曾子问曰:「君之丧既引,闻父母之丧,如之何?」孔子曰:「遂,既封而归,不俟。」子【封,读窆下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遂,遂送君也。封当为窆【孔疏:窆,下棺也。若待封坟毕,必在子还之后,故知当为窆】子,嗣君也。孔氏颖达曰:此论君葬在路,遭父母丧之事。
存异,胡氏铨曰:郑意,子亦当速反而虞,不俟封坟,故读封为窆。然长子归虞,余子待封坟乃归,封如字。案君薨称子者,必嗣君也,郑氏得之。
曾子问曰:「父母之丧,既引及涂,闻君薨,如之何?」孔子曰:「遂,既封,改服而徃
正义郑氏康成曰:封亦当为窆。改服括髪,徒跣布深衣,扱上衽,不以私丧包至尊也【孔疏:礼,始闻丧,筓纚,小敛乃括髪。此不筓纚,异于吉时闻丧也。葬时已着免,闻君丧故括髪也】
通论黄氏应旸曰:「此又言君亲并丧之礼。前云君既啓,啓后尚有祖祭,越日而行,故得归哭;此言既引,则既行矣,故不得归哭而遂徃。」
案君亲之丧,或先或后,有可互推者,君亲一也;有不可互推者,殡则重亲,亲亲也;服则重君,尊尊也。于此反覆权衡,见理一分殊处,见仁至义尽处。
曾子问曰:「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祝曰:『孝子某,为介子某,荐其常事【祝之六反,又之又反,为介子之为去声
译辨正吴氏澄说:“诔,是哀悼死者的文辞,如同后世的祭文、志辞之类。郑玄将‘诔’解释为‘谥’,是不对的。比如鲁哀公为孔子作诔,何曾为孔子定谥号呢?”
按:有既作诔又定谥的,也有只作诔而不定谥的。郑玄、孔颖达只是根据那些定谥的情况来说罢了。
曾子问道:“国君出国境,带着为三年后可能去世而准备的衣衾,并带着贴身棺椁随行。如果国君去世,灵柩回国时该怎么办?”孔子说:“准备殡服,那么国君之子应戴麻弁、系麻绖,穿粗麻丧服、穿菲屦、持丧杖。灵柩从毁宗的缺口进入,从西阶登上。如果是在小敛之后,那么国君之子应免冠、跟随灵柩,从大门进入,从东阶登上。国君、大夫、士的礼仪是一样的。”【疆,音居良;椑,音僻;从,去声,下文同;共,同“供”;菲,音扶畏;免,音问】
正义郑氏康成说:“戒,就是备,指衣衾。【孔疏:衣衾的裁制,如果是制作,死后才做】贴身棺叫椑。【孔疏:天子的椑内还有水兕皮,诸公还有兕皮,诸侯才用椑贴身】其余的可以在死后才准备。【孔疏:椑之外还有属棺和大棺,年老的人也可以在死前准备,这里指出国时还未老,所以死后才准备】曾子因为国君出国有戒备,怀疑丧事回国必定不同。殡服是指布深衣、苴绖、散带垂,是殡时主人所穿的,准备着等待国君归来。【孔疏:头饰在小敛前都是素冠,小敛括发后,士戴素冠,大夫戴素弁】其余殡事也都准备好了。【孔疏:因为殡事不可缺少】这里说的是国君已经大敛。【孔疏:根据下文说‘如小敛’可知】麻弁绖,是布弁而加环绖。【孔疏:布弁是吉布十五升】像爵弁而用布。【孔疏:《檀弓》说周人戴弁而葬,殷人戴冔而葬,弁绖类似周人的祭冠,所以知道是爵弁】杖,是因为自己生病。【孔疏:士丧礼中服丧和持杖同时进行,现在丧服未成而先持杖,所以知道是因为自己生病】国君之子这样穿着,棺柩尚未安葬,不忍心在外面穿成完整的丧服。【孔疏:成服指斩衰裳、苴绖、绞带、冠绳缨、菅屦】阙,指毁宗,所毁的是殡宫门西墙。【孔疏:毁宗庙的墙,那里有空缺,所以叫阙】灵柩从毁宗进入,与生前不同。从西阶登上,也与生前不同。在这里正式安放棺柩并穿殡服,涂漆后穿成丧服。【孔疏:殡时穿殡服】殷代灵柩出毁宗。【孔疏:《檀弓》说毁宗躐行,是殷代的做法,先毁宗后躐行,知道是从内出】周代灵柩入毁宗,礼仪相互变化。如小敛,是说国君已经小敛。主人穿布深衣,不括发,路途遥远不可没有修饰。【孔疏:从死到成服,主人都穿深衣,修饰指免冠】从东阶登上,亲人尚未入棺,不忍心以异礼进入,让他像生前回来一样。孔氏颖达说:这是论述诸侯外出死亡、以丧礼归国的礼节,国君、大夫、士是一样的。意思是上面跟随灵柩的意义,没有尊卑的区别。又说:从西阶登上,是就客位。【按:礼制中殡在客位】
存疑。陆氏佃说:“阙,是观阙。宗庙在雉门内,所以从阙进入。按:小敛时尸体进入,还能看见尸体;看见尸体就还以对待生人的方式对待,所以说从门进入。既然大敛后椑进入,就完全看不见尸体,所以用殷代尊神的礼节对待,而用毁宗的礼节,所以说从阙进入。周人大敛在东阶,所以小敛后从东阶登上,以便大敛;殡在西阶,所以大敛后从西阶登上以就殡。陆氏说阙是观阙,那么阙就是门,何必另外说从阙进入?小敛时难道不从门进入吗?”
曾子问道:“国君的丧事已经牵引灵柩,听到父母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继续送葬国君,下棺后就回去,不等待。”【封,读作窆,下文同】
正义郑氏康成说:“遂,是继续送葬国君。封应当是窆。【孔疏:窆,是下棺。如果等待封坟完毕,必定在儿子回去之后,所以知道应当是窆】子,是嗣君。孔氏颖达说:这是论述国君葬在途中,遭遇父母丧事的情况。
存异,胡氏铨说:郑玄的意思,儿子也应当迅速回去虞祭,不等待封坟,所以将封读作窆。然而长子回去虞祭,其余儿子等待封坟才回去,封按本字读。按:国君去世称子,必定是嗣君,郑玄说得对。
曾子问道:“父母的丧事,已经牵引灵柩并在路上,听到国君去世,该怎么办?”孔子说:“继续送葬,下棺后,改换丧服前往。”
正义郑氏康成说:封也应当是窆。改服括发,赤脚穿布深衣,衣襟向上,不以私人的丧事包裹至尊的国君。【孔疏:礼制,刚听到丧事,戴筓纚,小敛才括发。这里不戴筓纚,与吉时听到丧事不同。葬时已戴免冠,听到国君丧事所以括发】
通论黄氏应旸说:“这又是说国君和亲人同时丧事的礼节。前面说国君已经启殡,启殡后还有祖祭,隔天而行,所以能回去哭;这里说已经牵引,就是已经出发了,所以不能回去哭而继续前往。”
按:国君和亲人的丧事,或先或后,有可以互相推论的,国君和亲人一样;有不可互相推论的,殡时重亲人,是亲亲;服丧时重国君,是尊尊。在这里反复权衡,看到理一分殊的地方,看到仁至义尽的地方。
曾子问道:“宗子是士,庶子是大夫,他们的祭祀该怎么办?”孔子说:“用上等牺牲在宗子家祭祀。祝官说:‘孝子某,为介子某,推荐他的常事。’【祝的六反,又之又反,为介子的为去声】
】
正义郑氏康成曰:“贵禄重宗也【孔疏:用大夫之牲,是贵禄;庙在宗子之家,是重宗】上牲,大夫少牢【孔疏:宗子是士,合用特牲;诸侯之大夫祭祖补用少牢。知是诸侯之大夫者,以下言他国知之】介副也,不言庶使,若可以祭然【孔疏:庶,卑贱之称;介副,贰之义。介副则可祭矣】孔氏颖达曰:“大宗子为士,得立祖祢二庙;庶子为大夫,得祭曾祖,而不合自立曾祖庙。崔氏云:当寄曾祖庙于宗子之家。以上牲祭,已是宗子从父庶兄弟而为父适子,则于其家自立祢庙;其祖及曾祖庙,亦于宗子家寄立之。已是宗子从祖庶兄弟而为父祖之适,则于其家立祖祢二庙,而曾祖庙犹于宗子家寄立之。皆以上牲就宗子家祭,而身在位为之介副也。上某宗子名,下某庶子名。”张子曰:“宗子为士,立二庙;支子为大夫,当立三庙。是曾祖之庙为大夫立,不为宗子立矣。然不可二宗别统,故其庙亦立于宗子之家。”方氏慤曰:“宗子为正,庶子为助,故庶子谓之介子。《内则》谓众妇为介妇,亦此义。大夫之牲以少牢为上,故曰上牲。四时之祭礼之常也,故曰常事。”
译郑玄解释说:“这是重视俸禄和尊崇宗法的意思。使用大夫级别的祭品,是重视俸禄;宗庙设在宗子家中,是尊崇宗法。‘上牲’指的是大夫所用的少牢。‘介’是副手的意思,这里不称‘庶使’,是因为副手也可以参与祭祀。”
孔颖达疏解道:“大宗子如果是士,可以设立祖、祢两座庙;庶子如果是大夫,可以祭祀曾祖,但不应该自己单独设立曾祖庙。崔灵恩说:应当将曾祖庙寄设在宗子家中。用大夫级别的祭品祭祀,已经是宗子作为父亲的庶兄弟,而为父亲的嫡子(宗子)主持祭祀,那么在他家中就单独设立祢庙;他的祖庙和曾祖庙,也寄设在宗子家中。如果是宗子作为祖父的庶兄弟,而为祖父的嫡子(宗子)主持祭祀,那么在他家中就设立祖、祢两座庙,而曾祖庙仍然寄设在宗子家中。都是用大夫级别的祭品在宗子家中祭祀,而身为大夫的庶子则在一旁担任副手。上面写某位宗子的名字,下面写某位庶子的名字。”
张载说:“宗子是士,设立两座庙;支子(庶子)是大夫,应当设立三座庙。这说明曾祖庙是为大夫设立的,而不是为宗子设立的。然而不能有两个宗主各自统领,所以这座庙也设立在宗子家中。”
方慤说:“宗子是主祭人,庶子是辅助者,所以庶子被称为介子。《礼记·内则》称众妾为介妇,也是这个意思。大夫的祭品以少牢为最高规格,所以称为‘上牲’。四季祭祀是礼仪的常规,所以称为‘常事’。”
案古人最重宗法,高祖之祭,高祖之适世;主之曾祖之祭,曾祖之适世;主之祖庙、祢庙亦然。庶子家无庙,故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若庶人本无庙,由庶人崛起为大夫,则三庙以大夫而立,自当立于大夫之家。其祭使曾祖之适主之,故曰“士摄大夫”。惟宗子,其辞曰:“宗子某为介,子某荐其常事。”亲尽则递迁,至五世则大夫正位第一庙,下及三世,其曾孙虽为庶人,亦不毁,但荐而不祭耳。非必此时往寄立于宗子之家,至大夫之子则为高祖,不得祭,又往其家毁其庙也。
若宗子有罪居于他国,庶子为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摄主不厌,祭不旅,不假,不绥,祭不配,布奠于宾。宾奠而不举,不归肉。其辞于宾曰:「宗兄,宗弟,宗子在他国,使某辞【厌,本或作压,于艶反;假,依注读嘏;绥,依注作堕,音灰;归,如字,又其位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之谓宗子摄大夫【孔疏:小记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惟宗子】摄主礼皆避正主也。厌厌饫神也,不旅不旅酬也。假读为嘏,不嘏主人也。绥,周礼作堕【孔疏:绥,减毁之名。祝命尸祭,尸取菹防于醢祭,又祭黍稷肺等。周礼守祧既祭藏其堕】不绥祭谓今主人也【孔疏:今主人者,谓今摄主人也。尸假主人将受福,故先绥祭。此谓摄主辟正主,不敢受嘏,故不绥祭】不配祝辞,不言以某妃配某氏【孔疏:摄主不备祝辞,畧言皇祖而已,某氏妃之姓】布奠谓主人酬宾,奠觯于荐北;宾奠谓取觯奠于荐南,此酬之始也。奠之不举止旅【孔疏:宾奠觯不举以酬兄弟,主人献众兄弟内兄弟毕乃行旅酬,此止旅酬之事而不行】肉俎也,谓摄主不敢馈俎肉于宾与祭者,畱之共燕辞,犹告也。宿宾之辞,与宗子为列则曰宗兄宗弟,昭穆异者曰宗子而已。孔氏颖达曰:上既告曾子以宗子摄大夫,更为广陈宗子有罪出居他国,而大夫摄祭之礼,少牢馈食礼司宫筵于奥,设馔毕,祝酌奠于铏南,主人西靣再拜稽首,祝曰: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鬛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此所谓配也。今摄主不敢备礼,畧言皇祖而已。祝出迎尸,尸入即席,坐执祝所奠觯,祝命尸取菹防于醢祭于豆间及祭黍稷肺,是尸绥祭也。尸十一饭讫,主人洗爵酳尸,尸酢主人,主人拜受爵,上佐食取黍稷肺授主人祭,是主人绥祭。主人左执爵,祝与佐食取黍授尸,尸执以命祝,祝受以嘏主人。今摄主辟正主,不敢受嘏,故亦不绥祭也。特牲礼主人受嘏后,献祝及佐食讫,主妇献尸祝佐食,宾长献尸,尸爵止未饮,主人主妇交致爵讫,尸乃饮止爵以酢宾,宾又献祝佐食致爵,主人主妇讫,主人献宾,宾酢主人,主人献众宾讫,尊两壶。于阼阶前,主人酌西方之尊,以酬宾,奠于荐北。宾取奠于荐南,所谓布奠于宾也。主人献长兄弟,又献众兄弟讫,长兄弟及众宾长各加爵于尸。嗣子举奠,宾乃取荐南之觯,酬长兄弟。长兄弟酬众宾,众宾酬众兄弟,所谓旅酬也。今摄主不敢宾主交欢,故不旅酬。旅酬之后无算爵,祝告利成,尸起,主人降,佐食彻尸荐俎,设于西北隅,谓之改馔。今摄主谦退,似神若未厌饫然,故不为改馔也。从祭末至祭初,逆陈之,见摄主非正也。布奠不举,即不旅酬,事上言主人祭祀有阙,下更论宾礼有阙也。顾氏临曰:少牢礼,主人、主妇、宾长三献,正祭礼毕,若傧尸于堂,则更行三献,尸堂上行旅酬,宾堂下行无算爵。若不傧尸,则主人献宾以至于私人,尸即于室内受,次宾长为加爵,无旅酬,惟行无算爵,乃改馔。此从不宾尸之礼,故不旅酬,幷不行无算爵也。改馔毕,祝又告利成,乃使人归宾俎,此并不归俎也。徐氏师曾曰:非但祭不备礼,其初筮宾而告之之辞,亦有不同。
案为介子荐者,其牲固大夫之牲,非士之牲也。使介子执者,宗子几不保其宗庙矣。庶子不自以为贤,犹归其孝于宗子,曰:“宗子使之也。”
通论陈氏祥道曰:夫尸
译查考古人最重视宗法制度,祭祀高祖时,由高祖的嫡孙主持;祭祀曾祖时,由曾祖的嫡孙主持;祭祀祖庙、祢庙也是如此。庶子家中没有宗庙,所以用上等牺牲在宗子家中祭祀。如果庶人原本没有宗庙,后来从庶人崛起成为大夫,那么三座宗庙便以大夫的身份建立,自然应当设立在大夫家中。其祭祀由曾祖的嫡孙主持,所以说“士代理大夫”。只有宗子,其祝辞说:“宗子某作为介子,子某进献常规祭祀。”亲缘关系尽了就依次迁移,到第五世时大夫正位第一庙,下及三世,他的曾孙即使是庶人,也不毁庙,只是进献而不祭祀罢了。并不是必须此时前往寄立于宗子家中,等到大夫的儿子成为高祖,不得祭祀,又前往他家毁掉其宗庙。
如果宗子有罪居住在他国,庶子成为大夫,其祭祀时,祝辞说:“孝子某,派介子某执行常规祭祀。”代理主祭者不使神灵饱足,祭祀不行旅酬,不读嘏辞,不绥祭,祭祀不配享,将酒器放置于宾客面前。宾客放置酒器而不举杯,不归还祭肉。对宾客的辞令说:“宗兄、宗弟,宗子在他国,派某致辞【厌,有的版本作压,音艳;假,依据注读嘏;绥,依据注作堕,音灰;归,读原字,又音位】
正义郑康成说:这就是所说的宗子代理大夫【孔疏:小记说士不代理大夫,士代理大夫只有宗子】代理主祭者的礼仪都回避正主。厌是使神灵饱足,不旅是不旅酬。假读为嘏,不嘏主人。绥,周礼作堕【孔疏:绥,是减毁的名称。祝命令尸祭祀,尸取菹醢于醢祭,又祭黍稷肺等。周礼守祧祭祀后藏其堕】不绥祭是说现在的主人【孔疏:现在的主人,是指现在的代理主人。尸给予主人福佑,所以先绥祭。这里说代理主祭者回避正主,不敢受嘏,所以不绥祭】不配祝辞,不说以某妃配某氏【孔疏:代理主祭者不备祝辞,简略地说皇祖而已,某氏妃的姓氏】布奠是说主人酬宾,将酒器放置于荐北;宾奠是说取酒器放置于荐南,这是酬酒的开始。放置而不举是停止旅酬【孔疏:宾客放置酒器不举杯以酬兄弟,主人献众兄弟内兄弟完毕才进行旅酬,这是停止旅酬之事而不进行】肉是俎,是说代理主祭者不敢将俎肉馈赠给宾客与祭祀者,留之共同宴饮辞,犹告也。告宾客的辞令,与宗子同列则说宗兄宗弟,昭穆不同的说宗子而已。孔颖达说:上面已经告知曾子以宗子代理大夫,又广泛陈述宗子有罪出居他国,而大夫代理祭祀的礼仪,少牢馈食礼司宫在奥设席,摆设食物完毕,祝酌酒放置于铏南,主人西面再拜稽首,祝说: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鬛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这就是所说的配享。现在代理主祭者不敢备礼,简略地说皇祖而已。祝出迎尸,尸入即席,坐执祝所放置的酒器,祝命令尸取菹醢于醢祭于豆间及祭黍稷肺,这是尸绥祭。尸十一饭完毕,主人洗爵酳尸,尸酢主人,主人拜受爵,上佐食取黍稷肺授主人祭,这是主人绥祭。主人左执爵,祝与佐食取黍授尸,尸执以命祝,祝受以嘏主人。现在代理主祭者回避正主,不敢受嘏,所以也不绥祭。特牲礼主人受嘏后,献祝及佐食完毕,主妇献尸祝佐食,宾长献尸,尸爵止未饮,主人主妇交致爵完毕,尸才饮止爵以酢宾,宾又献祝佐食致爵,主人主妇完毕,主人献宾,宾酢主人,主人献众宾完毕,尊两壶。在阼阶前,主人酌西方之尊,以酬宾,放置于荐北。宾取放置于荐南,这就是所说的布奠于宾。主人献长兄弟,又献众兄弟完毕,长兄弟及众宾长各加爵于尸。嗣子举奠,宾才取荐南之觯,酬长兄弟。长兄弟酬众宾,众宾酬众兄弟,这就是所说的旅酬。现在代理主祭者不敢宾主交欢,所以不旅酬。旅酬之后无算爵,祝告利成,尸起,主人降,佐食彻尸荐俎,设于西北隅,谓之改馔。现在代理主祭者谦退,好像神灵若未饱足然,所以不为改馔。从祭末至祭初,逆陈之,见代理主祭者非正也。布奠不举,即不旅酬,事上言主人祭祀有阙,下更论宾礼有阙也。顾临说:少牢礼,主人、主妇、宾长三献,正祭礼毕,若傧尸于堂,则更行三献,尸堂上行旅酬,宾堂下行无算爵。若不傧尸,则主人献宾以至于私人,尸即于室内受,次宾长为加爵,无旅酬,惟行无算爵,乃改馔。这从不宾尸之礼,所以不旅酬,幷不行无算爵也。改馔毕,祝又告利成,乃使人归宾俎,这并不归俎也。徐师曾说:非但祭不备礼,其初筮宾而告之之辞,亦有不同。
查考作为介子进献的,其牺牲固然是大夫的牺牲,不是士的牺牲。派介子执行的,宗子几乎不能保全其宗庙了。庶子不自以为贤,仍将孝归于宗子,说:“是宗子派他来的。”
通论陈祥道说:夫尸
以象神也,厌以饫神也。殇之有厌,为无尸也;正祭有厌,为尸不存也。阴厌尊有▯酒,阳厌纳一尊而已。隂厌备鼎俎,阳厌俎释三个而已。适殇隂厌,其礼详;庶殇阳厌,其礼畧也。尸之隋祭,祭神食也;主人之隋祭,祭尸食也。少牢主妇受祭于佐食而祭之,特牲主妇祭以佐食,而主妇抚之。以士卑而礼简也。摄主不堕士,虞无尸不堕,以摄与无尸皆非备文也。
译用象来象征神灵,用厌祭来使神灵饱足。殇祭中有厌祭,是因为没有尸;正式祭祀中有厌祭,是因为尸不在场。阴厌时尊中有〇酒,阳厌时只纳一尊酒罢了。阴厌时备齐鼎和俎,阳厌时只释三个俎罢了。适殇行阴厌,其礼仪详尽;庶殇行阳厌,其礼仪简略。尸的隋祭,是祭祀神灵的食物;主人的隋祭,是祭祀尸的食物。少牢之礼中,主妇从佐食那里接受祭品然后进行祭祀;特牲之礼中,主妇用佐食来祭祀,然后主妇抚摸祭品。这是因为士的地位卑微而礼仪简略。摄主不堕士,虞祭无尸也不堕士,因为摄主和无尸都不是完备的礼仪。
存疑:郑氏康成曰:“厌有隂有阳,迎尸之前,祝酌奠,奠之【孔疏:司宫筵于奥,设馔毕,祝酌奠于铏南】且飨【孔疏:祝以辞告神曰:孝孙某敢用云云】是隂厌也【孔疏:在室奥隂静处】尸谡之后,彻荐俎敦设于西北隅,是阳厌也【孔疏:得戸明白处】此不厌、不阳厌也【孔疏:上大夫当日宾尸,无阳厌;下大夫不宾尸,有阳厌;天子诸侯明日绎祭,为阳厌】陈氏祥道曰:“上大夫而上正祭,无阳厌,不敢遽饫之也;摄祭无阳厌,不敢饫之也。”
案特牲、少牢礼,迎尸之前,祝酌奠,奠之,且飨,是飨神也。尸谡之后,彻荐俎敦,设于西北隅,是改馔也。飨神、改馔,皆以饫神,故郑注训厌为厌饫,神自确。牵合阳厌、隂厌,则特牲、少牢经无明文。此摄主不厌祭,孔疏谓摄主谦退,似神若未厌饫然。陈氏礼书谓摄祭不敢饫之,俱可通。但以上大夫当日宾尸,无阳厌;下大夫不宾尸,有阳厌,则又属孔、贾二疏臆説。夫宾尸是常礼,不宾尸是变礼,不可分上下大夫。已于少牢有司彻内力辨之,而此据以分阳厌之有无,则更无考证。下经云:“祭殇必厌”,盖弗成也。是孔子明言厌祭为殇设也。又云:“宗子为殇而死,其吉祭特牲,祭殇不举,无肵俎,无▯酒,不告利成”,是谓隂厌。凡殇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当室之白尊于东房,是谓阳厌。是宗子之殇有隂厌,凡殇与无后者有阳厌。孔子特为曾子言之,非谓凡吉祭皆有隂厌、阳厌也。凡吉祭,迎尸以前为飨神,尸谡以后为改馔,仪礼具有明文。谓之厌祭,则可谓之隂厌;阳厌则不可。陆农师、敖君善説最分晓,余説并沿郑、孔注疏,不可不亟为辨正。
曾子问曰:「宗子去在他国,庶子无爵而居者,可以祭乎?」孔子曰:「祭哉。」请问其祭如之何?孔子曰:「望墓而为坛,以时祭。若宗子死,告于墓,而后祭于家。宗子死,称名不称孝。身没而已。」子游之徒有庶子祭者,以此若义也。今之祭者,不首其义,故诬于祭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有子孙存,不可以乏先祖之祀,望墓为坛,不敢于庙。无爵者贱,逺辟正主也【孔疏:宗子无罪去国,则以庙行本国,不得有庙。此有庙在国,谓有罪者也】言祭于家,容无庙也【孔疏:宗子既死,庶子无所可辞,当告于墓而祭于庙,乃云祭于家,容宗子之家无爵不立庙,又或宗子无罪居他国,先以庙从故也】孝宗子之称,不敢与之同其辞,但言子某,荐其常事【孔疏:宗子既死,身又无爵,不可言使介子,故但称名】至子可以称孝【孔疏:以其子是庶子之适】以用也,用此礼以祭,若顺也,首本也,诬犹妄也。孔氏颖达曰:曾子以宗子有罪居他国,庶子为大夫得在本国摄祭,未知无爵者可祭与否,而孔子许其祭,以无正文,故为疑而度量之辞。庙在宗子之家,庶子无爵,不得就其庙而祭,惟可望所祭者之墓而为坛,以四时致祭也。方氏慤曰:庶杀于适,贱杀于贵,礼之常也。庶子无爵,则非适非贵,故虽可以祭,其礼杀而又杀焉,敬宗之义,贵贵之宜,两尽之矣。黄氏震曰:宗子在,庶子无爵者不敢祭于家,避宗。
子也,宗子死而代之,祭犹不敢称孝,亦避宗子也。徐氏师曾曰:「此章言重宗之礼,乃支子不祭之变礼也。」子游以下,非孔子语,记者记之以为证。
存异,郝氏敬曰:大夫必立三庙,则大家父子世官,兄弟同朝,庙不多于民居乎?若皆设庙于宗子家,则宗子家无地可容。且父为大夫,子为士,或一人而或贬或削,则倐兴倐毁,祖考将席不暇暖矣。
案大夫身为适,则立祢庙于家,而祖之祭犹祖之宗摄之;身为祖之适,则立祖祢二庙于家,而曾祖之祭犹曾祖之宗摄之。若曾祖之宗子亦为大夫,则其祭宗子主之,而庶子之大夫助其物,陪其位,所谓斋而宗敬,终事而后敢私祭者也。若兄弟同为大夫,则祢庙惟立于适子之家,适兄主其祭,而弟随之,所谓支子不祭者也。乌有父子兄弟各立三庙,及皆立庙于宗子之家者乎?宗子
译存疑:郑康成说:“厌祭有阴厌和阳厌两种。迎尸之前,祝官斟酒奠祭,并且致享,这是阴厌;尸起身之后,撤去荐俎敦,设置在西北角,这是阳厌。这里所说的不厌、不阳厌,是指上大夫当日宾尸,没有阳厌;下大夫不宾尸,有阳厌;天子诸侯明日绎祭,为阳厌。”陈祥道说:“上大夫以上的正祭,没有阳厌,是不敢立刻让神饱食;摄祭没有阳厌,是不敢让神饱食。”
按《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迎尸之前,祝官斟酒奠祭,并且致享,这是飨神。尸起身之后,撤去荐俎敦,设置在西北角,这是改换馔食。飨神、改馔,都是为了款待神,所以郑注将“厌”解释为厌饫,神意确实如此。牵强附会阳厌、阴厌的说法,在《特牲》《少牢》经文中没有明文。这里说摄主不进行厌祭,孔疏认为摄主谦退,好像神还没有厌饫一样。陈氏《礼书》说摄祭不敢让神饱食,这两种说法都可以讲通。但是以上大夫当日宾尸,没有阳厌;下大夫不宾尸,有阳厌,这又是孔颖达、贾公彦二疏的臆测。宾尸是常礼,不宾尸是变礼,不能区分上大夫和下大夫。这在《少牢馈食礼·有司彻》篇中已经辨明,而这里据此区分阳厌的有无,就更没有考证依据了。下文说:“祭殇必厌”,大概是因为殇者未成年的缘故。这是孔子明确说厌祭是为殇者设立的。又说:“宗子为殇而死,其吉祭用特牲,祭殇不举鼎,没有肵俎,没有〇酒,不告利成”,这称为阴厌。凡是殇者与无后之人,在宗子家中祭祀,在室中明亮处,尊位于东房,这称为阳厌。这是宗子的殇者有阴厌,凡是殇者与无后之人有阳厌。孔子特意对曾子说这番话,并不是说凡是吉祭都有阴厌、阳厌。凡是吉祭,迎尸以前是飨神,尸起身以后是改馔,《仪礼》都有明文。称之为厌祭,可以说有阴厌;说阳厌则不可以。陆农师、敖君善的说法最清楚明白,其余说法都沿袭郑玄、孔颖达的注疏,不能不赶快辨正。
曾子问:“宗子离开本国居住在他国,庶子没有爵位而居住在本国,可以祭祀吗?”孔子说:“可以祭祀。”曾子请问祭祀的礼仪是怎样的?孔子说:“面向坟墓修建祭坛,按时祭祀。如果宗子死了,先在墓前禀告,然后在家祭祀。宗子死了,自称名字而不称孝子。宗子去世就罢了。”子游的门徒中有庶子祭祀的,就是依据这个义理。现在的祭祀者,不推究其中的义理,所以在祭祀上有所诬妄。
正义郑康成说:有子孙存活,不可以断绝先祖的祭祀,面向坟墓修建祭坛,不敢在宗庙祭祀。没有爵位的人地位低贱,远远避开正主。孔颖达疏说:宗子无罪离开本国,则宗庙随宗子迁往本国,不得有庙。这里说有庙在本国,是指宗子有罪的情况。说在家祭祀,是考虑到没有宗庙的情况。孔颖达疏说:宗子既已死,庶子没有可推辞的理由,应当禀告于墓而祭祀于庙,却说在家祭祀,是考虑到宗子之家没有爵位不立庙,又或者是宗子无罪居住在他国,先前宗庙随宗子迁走的原因。孝是宗子的称呼,不敢与他使用相同的辞语,只说子某,进献常事。孔颖达疏说:宗子既已死,自身又没有爵位,不可说使介子,所以只称名字。等到子可以称孝。孔颖达疏说:因为他的子是庶子的嫡子。以用也,是用此礼来祭祀,若顺也,首本也,诬犹妄也。孔颖达说:曾子认为宗子有罪居住在他国,庶子为大夫得以在本国摄祭,不知道没有爵位的人是否可以祭祀,而孔子允许他祭祀,因为没有正文依据,所以作为疑问而度量的言辞。宗庙在宗子之家,庶子没有爵位,不得到宗庙去祭祀,只能面向所祭祀者的坟墓修建祭坛,按四时致祭。方慤说:庶子比嫡子低,贱比贵低,这是礼的常理。庶子没有爵位,则既非嫡子又非贵人,所以虽然可以祭祀,其礼仪一再减杀,敬宗之义,贵贵之宜,两方面都尽到了。黄震说:宗子在,庶子没有爵位的不敢在家祭祀,是避开宗子。宗子死了代替他,祭祀仍然不敢称孝,也是避开宗子。徐师曾说:“这一章说的是重视宗子的礼仪,是支子不祭祀的变礼。”子游以下的话,不是孔子的话,是记录者记下来作为证据。
存异,郝敬说:大夫必定建立三座宗庙,那么大家父子世代为官,兄弟同朝为官,宗庙不是比民居还多吗?如果都在宗子家设立宗庙,那么宗子家就没有地方容纳了。而且父亲是大夫,儿子是士,或者一人时而贬谪时而削职,那么宗庙倏忽建立倏忽毁坏,祖先将坐席都来不及暖热。
按大夫身为嫡子,则在家建立祢庙,而祖的祭祀仍然由祖的宗子摄行;身为祖的嫡子,则在家建立祖祢二庙,而曾祖的祭祀仍然由曾祖的宗子摄行。如果曾祖的宗子也是大夫,则其祭祀由宗子主持,而庶子中的大夫协助其物品,陪位其位,所谓斋戒而宗敬,终事而后敢私祭。如果兄弟同为大夫,则祢庙只建立在嫡子之家,嫡兄主持其祭祀,而弟弟跟随,所谓支子不祭祀。哪有父子兄弟各自建立三座宗庙,以及都在宗子家建立宗庙的情况呢?宗子
无罪去国,而庶子无大夫,则以其庙行,庶子居者为坛望墓而祭;庶子有大夫,则不以庙行,而庶子摄其祭,此所谓“宗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也。或宗子庶子皆无大夫,而曾祖常为大夫,则其庙犹不毁,但荐而不祭耳。礼曰:“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未尝以子孙贬黜,并其祖父之庙而毁之也。乌有倐兴倐毁,使祖考席不暇暖者乎?郝氏诋訾《周礼》,多不参考,逞臆妄谈,好其书者多惑焉,不可不辨。
译无罪而离开故国,如果庶子没有大夫的爵位,就带着宗庙的牌位出行,留在家中的庶子筑坛遥望墓地而祭祀;如果庶子有大夫的爵位,就不带着宗庙牌位出行,而是由庶子代理祭祀,这就是所谓“宗子某派遣庶子某主持常规祭祀”的意思。或者宗子和庶子都没有大夫的爵位,但曾祖父曾经担任过大夫,那么他的宗庙仍然不拆除,只是进献祭品而不举行正式祭祀罢了。礼制说:“有封地就举行祭祀,没有封地就进献祭品。”不曾因为子孙被贬黜,就连同祖父的宗庙一起毁掉。哪有突然兴起又突然毁坏,让祖先的席位来不及坐暖的情况呢?郝氏诋毁《周礼》,大多不参考其他资料,凭主观臆断妄加议论,喜欢他书的人大多被迷惑,这不能不加以辨明。
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厌餍通,下并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曾子言尸无益无用为【孔疏:祭是祭神,尸是生人,祭生人无益死者】厌时无尸,人以有子孙为成人,子不殇,父义由此也。祭殇必厌,厌饫而已,不成其为人。成人无尸,是与不成人同也。孔氏颖达曰:此论祭必有尸之事。曾子以祭是祭神,神本虚无无形无象,何须以生人象之?祭初尸未入,祭末尸既起,直设馔食以厌饫如是亦可矣。孔子以成人之丧威仪具备,必须有尸以象神之威仪。其尸必取昭穆孙行之适者,惟年幼在殇,人道未备,威仪不足,象不须立尸耳。今祭成人丧但厌饫之,是以成人与殇同也。徐氏师曾曰:祭成人则既有尸而又厌,祭殇则但有厌而无尸。
孔子曰:「有隂厌,有阳厌。」曾子问曰:「殇不祔祭,何谓隂厌、阳厌?」孔子曰:「宗子为殇而死,庶子弗为后也。其吉祭,特牲;祭殇不举,无肵俎,无▯酒,不告利成,是谓隂厌。凡殇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当室之白,尊于东房,是谓阳厌【祔,郑读备。监本不举下有肺字。肵音祈】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祭殇之礼,有于隂厌之者,有于阳厌之者。祔当为备声之误也。曾子言殇乃不成人,祭之不备礼,而云隂厌阳厌乎?此失孔子指也。宗子殇而死,族人以其伦代之,不序昭穆,立之庙,其祭之就其祖而已。代之者主其礼,用特牲者,尊宗子从成人也。凡殇则特豚。自卒哭成事之后为吉祭,举肺脊肵俎,利成礼之施于尸者,此不者无尸及所降也【孔疏:祭殇畧无▯酒,是所降也】其他如成人隂厌者,是宗子而殇祭之于奥之礼,小宗为殇,其祭礼亦如之【孔疏:知此经指宗子者,以何休《公羊》注云:「小宗无子则絶,大宗无子则不絶。」重适之本也。知小宗为殇礼如大宗者,以经云「宗子为殇而死」不显大小也】凡殇谓庶子之适也,或昆弟之子【孔疏:昆弟是庶其所生子,是庶子之适】或从父昆弟【孔疏:从父是庶其所生子,与宗子为昆弟者,亦是庶子之适】无后者,如有昆弟及诸父【孔疏:如而也,无后而有昆弟,谓宗子之亲庶兄弟与宗子同祖,今无后祭之当于宗子祖庙及诸父,谓宗子诸父身并是庶子与宗子同曾祖,祭之当于宗子曾祖之庙】此则今死者【孔疏:《小记》云:「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其庶子谓生者已为父之庶,不立祢庙,不得祭已适子之殇与昆弟之无后者;已为祖之庶,不立祖庙,不得祭诸父所生适子之殇与诸父之无后者。此殇与无后但据死者言,义不异也】皆宗子大功之内亲共祖祢者【孔疏:以上言特牲,惟据适士二庙,以同祖祢者惟大功之内亲】言祭于宗子之家者,为有异居之道也【孔疏:《礼》大功以上同居,命士以上则父子异宫】无庙者为墠祭之【孔疏:祭诸父当于曾祖庙,士无曾祖庙,故为墠祭之;若大夫三庙则祭于曾祖庙也】亲者共其牲。物宗子皆主其礼【孔疏:大功同财亲者经营祭事,又牲牢视亲者之品命,故亲者共其牲物】当室之白尊于东房,异于宗子之为殇【孔疏:宗子之尊与特牲礼同,设于室戸东】当室之白,谓西北隅得戸明者也。明者曰阳。凡祖庙在小宗之家,小宗祭之亦然。宗子之适亦为凡殇,过此以徃则不祭也【孔疏:凡庶殇不祭】祭适者,天子下祭五,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士以下祭子而止【孔疏:并祭法文】孔氏颖达曰:此论祭有隂厌阳厌之事。隂厌谓适殇,阳厌谓庶殇。曾子不解孔子之指,谓祭殇简畧,一祭之中何备此两厌,而孔子更为辨之。宗子为殇而死,以未成人,无为人父之服,不得代为之后,而宗子礼不可阙,与宗子昭穆同者,无限亲疏皆得代之。宗子不得与代者为父也。凡宗子成人而死,则得立子孙为后,若立兄弟为后则不可。肵俎是尸所食,归余之
译曾子问道:“祭祀一定要设立尸吗?如果是厌祭,也可以吗?”孔子说:“祭祀成年而死的人,一定要有尸。尸必须由孙子担任,如果孙子年幼,就让人抱着他。如果没有孙子,从同姓中选取也可以。祭祀未成年而死的人一定要用厌祭,大概是因为他们不算成人。祭祀成年而死的人却不设尸,这是把他们当作未成年而死的人看待了。”
郑康成解释说:曾子认为尸没有益处,没有用处。孔颖达疏解:祭祀是祭神,尸是活人,祭活人对死者没有益处。厌祭时没有尸,人们认为有子孙才算成人,儿子不算未成年而死,父亲的道义由此确立。祭祀未成年而死的人一定要用厌祭,只是饱食而已,不把他们当作成人。成人不设尸,这与不成人相同。孔颖达说:这段论述祭祀一定要有尸的事情。曾子认为祭祀是祭神,神本来虚无无形无象,何必用活人来象征呢?祭祀开始时尸未入,祭祀结束时尸已起,只是摆设食物来饱食,这样也可以。孔子认为成年而死的人威仪具备,必须有尸来象征神的威仪。尸一定要选取昭穆孙辈中嫡出的,只有年幼在未成年阶段,人道未备,威仪不足,象征时不需要立尸。现在祭祀成年而死的人只饱食,这是把成人与未成年而死的人等同了。徐师曾说:祭祀成人则既有尸又有厌,祭祀未成年而死的人则只有厌而无尸。
孔子说:“有阴厌,有阳厌。”曾子问道:“未成年而死的人不附祭,什么叫阴厌、阳厌?”孔子说:“宗子未成年而死,庶子不能继承后嗣。他的吉祭,用特牲;祭祀未成年而死的人不举肺,没有肵俎,没有〇酒,不告利成,这叫阴厌。凡是未成年而死的人和没有后嗣的人,在宗子的家中祭祀,在室中明亮之处,酒尊放在东房,这叫阳厌。”
郑康成解释说:“说祭祀未成年而死的人的礼仪,有阴厌的,有阳厌的。祔应当是备字的误写。曾子说未成年而死的人不算成人,祭祀不备礼,却说阴厌阳厌吗?这误解了孔子的意思。宗子未成年而死,族人以其辈分代替他,不排昭穆,立庙,祭祀就在他祖父那里。代替他的人主持礼仪,用特牲,是尊重宗子,跟随成年人的礼仪。凡是未成年而死的人则用特豚。从卒哭成事之后为吉祭,举肺脊肵俎,利成礼施于尸,这里没有尸及所降的礼仪。其他如成人阴厌的,是宗子未成年而死,祭祀在奥的礼仪,小宗未成年而死,其祭祀礼仪也如此。凡是未成年而死的人指庶子的嫡子,或者兄弟的儿子,或者从父兄弟。没有后嗣的,如果有兄弟及诸父,这些现在死去的人,都是宗子大功以内的亲属,共祖祢的。说在宗子的家中祭祀,是因为有异居的道理。没有庙的在墠祭祀。亲近的人共同提供牺牲。物品宗子都主持礼仪。在室中明亮之处酒尊放在东房,不同于宗子未成年而死的礼仪。在室中明亮之处,指西北角得到门户光明的地方。光明叫阳。凡是祖庙在小宗家中,小宗祭祀也是如此。宗子的嫡子也算凡殇,超过这个就不祭祀了。祭祀嫡子,天子下祭五代,诸侯下祭三代,大夫下祭两代,士以下只祭儿子为止。”孔颖达说:这段论述祭祀有阴厌阳厌的事情。阴厌指嫡殇,阳厌指庶殇。曾子不理解孔子的意思,认为祭祀未成年而死的人简略,一次祭祀中何必具备这两种厌祭,而孔子又加以辨析。宗子未成年而死,因为未成人,没有为人父的服制,不能代为后嗣,而宗子礼仪不可缺,与宗子昭穆相同的,不限亲疏都可以代替他。宗子不能与代替他的人为父。凡是宗子成年而死,就可以立子孙为后嗣,如果立兄弟为后嗣则不可以。肵俎是尸所吃的,归余的
俎,▯酒重,古之义祭成人则有之。利犹养也,利成祭毕,告供养之礼。此三事本主于尸,今无尸故不用也。张氏曰:室以奥为尊,故宗子之殇厌于奥。方氏慤曰:阳尊而隂卑,宗子之殇曰隂厌,而凡殇曰阳厌,鬼神尚幽闇故也。
译俎,〇酒重,古之义祭成人则有之。利犹养也,利成祭毕,告供养之礼。此三事本主于尸,今无尸故不用也。张氏曰:室以奥为尊,故宗子之殇厌于奥。方氏慤曰:阳尊而隂卑,宗子之殇曰隂厌,而凡殇曰阳厌,鬼神尚幽闇故也。
俎,〇酒重,古之义祭成人则有之。利犹养也,利成祭毕,告供养之礼。此三事本主于尸,今无尸故不用也。张氏曰:室以奥为尊,故宗子之殇厌于奥。方氏慤曰:阳尊而隂卑,宗子之殇曰隂厌,而凡殇曰阳厌,鬼神尚幽闇故也。
存疑:郑氏康成曰:“祭成人,始设奠于奥,迎尸于前,谓之隂厌【孔疏:在尸未入之前】尸谡之后【孔疏:谡,起也】改馔于西北隅,谓之阳厌【孔疏:在尸既出以后】殇则不备。”孔氏颖达曰:“《檀弓》云:‘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熊》云:‘殇与无后者,唯祔与除服二祭则止’,此吉祭惟据祔与除服也。庾云:吉祭通四时常祭,若如庾言,殇与无后者之祭,不知何时休止,未有闻焉。”徐氏师曾曰:“祭成人,则两厌皆备;祭殇,则各举一厌,又与祭成人之厌不同。”
辨正程子曰:「礼云:宗子为殇,宗子有君之道,岂有殇之礼耶?」又曰:「无服之殇不祭,下殇之祭终父母之身,中殇之祭终兄弟之身,长殇之祭终兄弟之子之身,成人而无后者终兄弟之孙之身,此皆以义起也。」陆氏佃曰:「成人之祭无隂厌阳厌。」郑氏谓迎尸之前为隂厌,尸谡之后为阳厌,皆非是。案少牢礼祝酌奠下云:「敢用柔毛刚鬛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则祝酌奠所以告之耳,非隂厌也。佐食彻尸荐俎敦于西北隅,所以依神,非阳厌也。案本经有隂厌阳厌,孔子特地提起立説,而曾子不喻其防,孔子因以宗子为殇而死与凡殇及无后者申言二厌之説。前此固未闻有隂厌阳厌名目也,而注疏乃以尸未入前设奠于奥为隂厌,尸既出后改馔西北隅为阳厌,意以祭成人则隂阳二厌皆备,殇则不备,其説似分晓,岂知成人之祭未尝不厌,迎尸以前之酌奠是为飨神,飨神即以饫神,陆佃所云告神者是也,以为隂厌则非。尸谡以后之彻俎敦是为改馔,改馔亦以饫神,陆佃所云依神者是也,以为阳厌则非。盖阴厌阳厌,孔子特地为宗子之殇及凡殇与无后者之祭立此名目,岂祭成人者皆以殇祭,祭之以无后之祭,祭之乎?况殇祭无尸,成人之祭有尸,如何以无尸之厌牵合成人有尸之厌乎?自注疏之説行,幷于特牲少牢经无明文者硬立二厌名目,盍取本经孔曾问答之説熟复而潜玩之?又案本文惟言祭殇必厌,不言祭成人必备二厌,考仪礼亦无阴厌阳厌明文,似陆氏所辨可信。然士虞无尸亦为厌祭,厌取鬼神厌饫为义,故曰「尸亦馂鬼神之余」,则厌义甚重。郑氏以特牲少牢为有二厌,却未的。
曾子问曰:「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则有变乎?且不乎?」孔子曰:「昔者吾从老耼助葬于巷党,及堩日有食之,老耼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聼变。』既明反而后行,曰:『礼也。』反葬而丘问之曰:『夫柩不可以反者也。日有食之,不知其已之迟数,则岂如行哉?」老耼曰:「诸侯朝天子,见日而行,逮日而舍奠;大夫使,见日而行,逮日而舍。夫柩不蚤出,不莫宿,见星而行者,惟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日有食之,安知其不见星也?且君子行礼,不以人之亲痁患。吾闻诸老耼云【堩音亘,且不之不否通,从去声,数读速,朝直遥反,使色吏反,莫同暮,痁凡占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堩,道也。变,谓异礼。巷党,党名。就道右行,相左也。变,日食也【案此谓聼变之变】反复也,已止也。数,读为速。舍奠,每将舍奠行主也。侵晨夜则近奸寇,为无日而慝作,故豫止之。痁,病也。以人之父母行礼,而恐惧其有患害,不为也。孔氏颖达曰:此论葬在道,逢日食之事。曾子问葬,引至途而遇日食,则变常礼而停止乎?且遂行乎?孔子举所闻于老耼者告之。痁,病也。病于危也。罪人见星而行,今若令柩见星而行,便是轻薄人亲,与罪人同。且君子行礼,不可使人之亲病于危亡之患,而务蚤行至墓,赴其吉辰也。陆氏德明曰:老耼,即老子。马氏睎孟曰:止则妥,行则危。行非必犯患,以人之情为疑于疾患也。止非必安,就不得已,患出于不测,则其行不若止也。
存疑。孔氏颖达曰:「就道右,以道东为右也。」《仪礼》吉事交相左,凶事交相右。今柩行凶事,以遭日食之变,故从吉礼。此据北出,停柩在道,东北向,对南向
译存疑:郑康成说:“祭祀成年人,起初在奥位设置祭品,在前方迎接尸,称为阴厌【孔疏:这是在尸尚未进入之前】。尸起身之后【孔疏:谡,起身的意思】,将祭品改置于西北角,称为阳厌【孔疏:这是在尸已经退出以后】。祭祀殇者则不备齐这两种仪式。”孔颖达说:“《檀弓》说:‘卒哭称为成事’,这一天,用吉祭取代丧祭。《熊氏》说:‘殇者和无后者的祭祀,只有祔祭和除服这两项祭祀就停止了’,这里的吉祭只依据祔祭和除服而言。庾氏说:吉祭通指四时常祭,如果像庾氏所说,殇者和无后者的祭祀,不知道何时停止,未曾听说过。”徐师曾说:“祭祀成年人,则阴厌、阳厌都备齐;祭祀殇者,则各举行一种厌祭,而且与祭祀成年人的厌祭不同。”
辨正:程子说:“礼书上说:宗子为殇者,宗子有君的道理,难道有殇者的礼仪吗?”又说:“没有服丧的殇者不祭祀,下殇的祭祀直到父母去世为止,中殇的祭祀直到兄弟去世为止,长殇的祭祀直到兄弟的儿子去世为止,成年人而无后者的祭祀直到兄弟的孙子去世为止,这些都是根据义理而设立的。”陆佃说:“成年人的祭祀没有阴厌、阳厌。”郑氏认为迎尸之前为阴厌,尸起身之后为阳厌,都不对。查考《少牢馈食礼》,祝官酌酒奠下时说:“敢用柔毛刚鬛、嘉荐普淖,用来向皇祖伯某荐献岁事,以某妃配某氏。”那么祝官酌酒奠下只是为了告知神灵罢了,并不是阴厌。佐食撤去尸的荐俎敦于西北角,是为了依从神灵,并不是阳厌。查考本经中有阴厌、阳厌,孔子特地提起并立论,而曾子不明白其界限,孔子因此以宗子为殇而死以及凡殇和无后者,申述了两种厌祭的说法。此前本来未曾听说过阴厌、阳厌的名目,而注疏却把尸未入前在奥位设奠称为阴厌,尸既出后改馔于西北角称为阳厌,意思是祭祀成年人则阴阳二厌都备齐,祭祀殇者则不备齐,这种说法似乎分明,怎知成年人的祭祀未曾没有厌祭,迎尸以前的酌奠是为了飨神,飨神也就是饫神,是陆佃所说的告知神灵的意思,把它当作阴厌则不对。尸起身以后的撤去俎敦是为了改馔,改馔也是为了饫神,是陆佃所说的依从神灵的意思,把它当作阳厌则不对。大概阴厌、阳厌,是孔子特地为宗子的殇者以及凡殇和无后者的祭祀设立的名目,难道祭祀成年人者都用殇祭来祭,用无后者的祭祀来祭吗?况且殇祭没有尸,成年人的祭祀有尸,怎么能用没有尸的厌祭牵强附会成年人有尸的厌祭呢?自从注疏的说法流行,甚至在《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经文中没有明文的地方硬立两种厌祭的名目,何不取本经孔子与曾子的问答之说反复熟读并潜心玩味呢?又查考本文只说祭祀殇者必定有厌祭,不说祭祀成年人必定具备两种厌祭,考据《仪礼》也没有阴厌、阳厌的明文,似乎陆氏的辨析可信。然而士虞祭没有尸也作为厌祭,厌取鬼神厌饫为义,所以说“尸也吃鬼神剩下的食物”,那么厌的意义很重大。郑氏认为《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两种厌祭,却不够确当。
曾子问:“送葬引灵柩到达道路,遇到日食,那么有变礼吗?还是继续前行呢?”孔子说:“从前我跟随老聃在巷党协助送葬,到达道路时遇到日食,老聃说:‘丘,把灵柩停在道路右边,停止哭泣以听候变故。’天亮以后才继续前行,说:‘这是礼。’返回安葬后,我问他说:‘灵柩是不能返回的。日食,不知道它停止的早晚快慢,那么难道不如继续前行吗?’老聃说:‘诸侯朝见天子,看见太阳就出发,等到太阳下山就住宿并祭奠;大夫出使,看见太阳就出发,等到太阳下山就住宿。灵柩不早点出发,不晚宿,看见星星才出发的,只有罪人和奔父母丧的人吧?日食,怎么知道不见星星呢?况且君子行礼,不因为人的亲人有痁患而改变。我听说老聃说过【堩音亘,且不的‘不’通‘否’,读去声,数读速,朝直遥反,使色吏反,莫同暮,痁凡占反】。”
正义:郑康成说:“堩,道路。变,指异礼。巷党,党名。就道路右边行走,是互相让左。变,指日食【查考这里指听候变故的变】。反,返回。已,停止。数,读为速。舍奠,每次将要住宿就祭奠行主。侵晨夜晚则接近奸寇,因为没有太阳而邪恶滋生,所以预先停止。痁,病。因为人的父母行礼,而恐惧他们有患害,不这样做。孔颖达说:这是论述葬在途中,遇到日食的事情。曾子问送葬,引灵柩到路上遇到日食,是改变常礼而停止呢?还是继续前行呢?孔子举出从老聃那里听到的话告诉他。痁,病。病于危险。罪人看见星星才出发,现在如果让灵柩看见星星才出发,就是轻薄人的亲人,与罪人相同。况且君子行礼,不可使人的亲人病于危亡之患,而务必早点到达墓地,赶赴吉辰。陆德明说:老聃,就是老子。马睎孟说:停止则稳妥,前行则危险。前行不一定犯患,因为人的情感到疑惧疾患。停止不一定安全,是因为不得已,患出于不测,那么前行不如停止。
存疑。孔颖达说:“就道路右边,以道路东边为右边。”《仪礼》吉事交相左,凶事交相右。现在灵柩前行是凶事,因为遭遇日食之变,所以从吉礼。这是根据向北出发,停灵柩在道路上,东北向,对着南向。
案古葬于郭北,则柩北出,诚然。然道路皆以左为东,故曰:“男子由右,女子由左,车从中央。”未有以右为东者。凡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我行丧,凶事,止自当就道右。我非与行人行礼,行人亦未尝与我行礼。郑谓行相左,乃与人相避之意。孔引“交相左”证之,增一“交”字,即缪。
曾子问曰:「为君使而卒于舍,礼曰:公馆复,私馆不复。凡所使之国,有司所授舍,则公馆已,何谓私馆不复也?」孔子曰:「善乎问之也!自卿大夫士之家曰私馆,公馆与公所为曰公馆,公馆复,此之谓也【为君为于伪反使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复始死,招魂也。公馆,若今县官舍,公所为君命使舍己者。孔氏颖达曰:此论人臣使而死招魂复魄之事。公馆,谓公家所造之馆与及也。公所使为停舍之处,亦谓之公馆。张逸云:聘礼,卿馆于大夫,大夫馆于士。公命人使馆客,亦公所为也。郝氏敬曰:馆之公私,惟视君命。舍于卿大夫之家,无君命,私馆也。公所造之馆,虽非公馆,而君命使臣馆之,即公馆矣。
案公馆、公所造为馆,如晋文崇大诸侯之馆,所为馆,公命大夫主之。如楚围,乃馆于外,即道途所经,如五十里有市,市有馆。入竟而司里授馆,皆是其复馆人,如使自有之礼也。私馆未致命而私主其家,若宋乐祁犁使晋而主赵简子,其不复以私交,故贬其礼也。
曾子问曰:「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涂迩故也。今墓逺,则其葬也,如之何?」孔子曰:「吾闻诸老耼曰:「昔者史佚有子而死,下殇也。墓逺,召公谓之曰:『何以不棺敛于宫中?』史佚曰:『吾敢乎哉?』召公言于周公,周公曰:『岂不可?』史佚行之,下殇用棺衣棺,自史佚始也【佚逸通,召邵通,棺衣并去声,用棺之棺平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土周堲周也。周人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下殇于园中,以其去成人逺,不就墓也。机,舆尸之牀也,以防絚其中央,又以防从两旁钩之【孔疏:机以木为之,状如牀,无脚及輄箦。先用一绳直于中央,系着两头之杩,又别取一绳系一邉材,横钩中央直防,报还钩材徃还,取匝两邉,以尸置于防上,抗举以徃园中】礼以机举尸,舆之以就园而敛葬焉,涂近故耳。舆机或为余机。今人敛下殇于宫中而葬于墓,与成人同墓,涂乃逺,当舆其棺乎?载之也,问礼之变也。史佚成王时贤史,下殇欲葬墓如长殇从成人也。长殇有送葬车者,则棺载之矣。召公欲史佚棺敛于宫中如成人,史佚畏知礼者,召公为史佚问周公,周公言岂不可?史佚遂用召公之言,棺谓敛于棺。孔氏颖达曰:此论葬下殇之事,下殇谓八岁至十一岁也。园圃也,故云舆机而徃也。若成人墓逺,则以棺衣棺于宫中。陆氏佃曰:岂不言可也?下殇虽不棺,敛于宫中,然涂逺而欲拘墓近之制,是胶也,故召公权之,周公与焉。吴氏澄曰:礼有从权而以义起者,墓近则舁机,墓逺则棺敛而车载以往,虽前此未有,亦无害于义也。史佚依周公所言行之,自是以后,葬下殇而墓逺者用棺衣之,棺之自史佚始,前此则衣而已,不棺也。徐氏师曾曰:衣棺,既敛以衣,又敛以棺也。
通论戴氏徳曰:七嵗以上至生三月殇之,以日易月【董氏曰:本期易以二十五日,本大功易以十三日】哭之朝夕,葬于园。既葬止哭,不饮酒食肉。胡氏曰:射慈云无服之殇,哭之无位,葬之于园,哭之亦就园。
存疑。郑氏康成曰:周公言岂于礼不可不许也?史佚失指以为许。孔氏颖逹曰:檀弓云:「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殇。」据士庶言,若诸侯则长中下殇适者有遣车,庶殇亦车一乗,皆不用堲周舆机也。大夫适长中殇亦车一乗,惟诸侯庶下殇、大夫下殇无车,乃舆机。王适庶长中下殇皆有遣车,不舆机。士庶人适庶皆无遣车,则中下殇皆舆机。其长殇既无遣车,年又长大,不可与下殇同,乃棺敛于宫中,载棺而往墓,从成人也。曾子见时世变,问其葬仪如何,举史佚谓失礼所由之人【案:监本阙此疏
译查考古代葬于郭北,则灵柩向北出城,确实如此。然而道路都以左边为东,所以说:“男子从右边,女子从左边,车从中间。”没有以右边为东的。凡是吉事崇尚左边,凶事崇尚右边。我办理丧事,属于凶事,自然应当走道路右边。我并非与行人行礼,行人也未曾与我行礼。郑玄认为行走时互相靠左,乃是与人相避的意思。孔颖达引用“交相左”来证明,增加了一个“交”字,这就错了。
曾子问道:“奉君命出使而在客舍去世,礼制说:在公馆招魂,在私馆不招魂。凡是所出使的国家,由有司所安排的客舍,就是公馆了,为什么说私馆不招魂呢?”孔子说:“问得好啊!从卿大夫士的家中称为私馆,公馆和公家所设的馆舍称为公馆,在公馆招魂,说的就是这个【为君为于伪反使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说:复,是刚死时招魂。公馆,就像现在的县官客舍,公所为,是奉君命出使而安排住宿的地方。孔氏颖达说:这是论述人臣出使而死招魂复魄的事情。公馆,是指公家所建造的馆舍以及公家所安排住宿的地方,也称为公馆。张逸说:《聘礼》中,卿住在大夫家,大夫住在士家。奉公命安排使客住宿,也是公家所为。郝氏敬说:馆舍的公私,只看是否有君命。住在卿大夫家中,没有君命,就是私馆。公家建造的馆舍,虽然不是公馆,但奉君命安排使臣住宿,就是公馆了。
查考公馆、公家所造为馆,如晋文公修筑高大的诸侯馆舍,公家所设的馆舍,由公命大夫主持。如楚国围困,就住在外面,即道路所经过的地方,如五十里有市场,市场有馆舍。进入国境而由司里安排馆舍,都是其复馆人,如同使臣自有之礼。私馆,未奉使命而私自主持其家,如宋国的乐祁犁出使晋国而由赵简子主持,其不招魂是因为私人交往,所以降低其礼制。
曾子问道:“下殇用土周葬于园中,于是用车床抬着前往,是因为路途近的缘故。现在墓地远,那么其安葬,该怎么办?”孔子说:“我听老聃说:‘从前史佚有儿子死了,是下殇。墓地远,召公对他说:‘为什么不先在宫中棺敛?’史佚说:‘我敢吗?’召公向周公陈述,周公说:‘难道不可以吗?’史佚照此实行,下殇用棺衣棺,是从史佚开始的【佚逸通,召邵通,棺衣并去声,用棺之棺平声】
正义郑氏康成说:土周,即堲周。周人用夏后氏的堲周葬下殇于园中,因为距离成人远,就不去墓地。机,是抬尸体的床,用绳子系在中央,又用绳子从两旁钩住【孔疏:机是用木头做的,形状像床,没有脚和輄箦。先用一根绳子直系在中央,系住两头的杩,又另外取一根绳子系在一边的材上,横钩中央直防,往返钩住材往返,取匝两边,把尸体放在防上,抬举前往园中】礼制用机抬尸,用车抬着去园中敛葬,是因为路途近的缘故。舆机,有的写作余机。现在的人在宫中敛下殇而葬于墓,与成人同墓,路途却远,应当抬其棺吗?载着它,是问礼制的变通。史佚,是成王时的贤史,下殇想葬墓如长殇跟随成人一样。长殇有送葬车的,那么棺就载着它了。召公想让史佚在宫中棺敛如成人,史佚畏惧知礼者,召公替史佚问周公,周公说难道不可以吗?史佚于是用召公的话,棺,指敛于棺。孔氏颖达说:这是论述葬下殇的事情,下殇指八岁至十一岁。园,是园圃,所以说用车床抬着前往。如果成人墓远,就在宫中用棺衣棺。陆氏佃说:难道不说可以吗?下殇虽然不棺,敛于宫中,但路途远而想拘泥于墓近的制度,这是固执,所以召公权变,周公赞同。吴氏澄说:礼制有从权而以义起的,墓近就抬机,墓远就棺敛而车载前往,虽然以前没有,也不妨害义理。史佚依照周公所说的实行,从此以后,葬下殇而墓远的用棺衣之,用棺是从史佚开始,以前只是衣,不棺。徐氏师曾说:衣棺,既敛以衣,又敛以棺。
通论戴氏德说:七岁以上至生三月殇的,以日易月【董氏说:本期易以二十五日,本大功易以十三日】早晚哭,葬于园。既葬停止哭,不饮酒食肉。胡氏说:射慈说无服之殇,哭之无位,葬之于园,哭之也去园。
存疑。郑氏康成说:周公说难道于礼不可不许吗?史佚误解为允许。孔氏颖达说:《檀弓》说:“夏后氏的堲周,葬中殇。”据士庶人说,如果是诸侯,则长中下殇适者有遣车,庶殇也有车一乘,都不用堲周舆机。大夫适长中殇也有车一乘,只有诸侯庶下殇、大夫下殇无车,才用舆机。王适庶长中下殇都有遣车,不用舆机。士庶人适庶都无遣车,则中下殇都用舆机。其长殇既无遣车,年纪又长大,不可与下殇同,就在宫中棺敛,载棺前往墓,跟随成人。曾子见时世变,问其葬仪如何,举史佚谓失礼所由之人【案:监本阙此疏
,从衞湜集说。又案:遣车载苞,非柩车也。孔谓有遣车不用舆机,则以遣车即柩车矣,误】张子曰:墓以栽植草木处谓之园,园墓之园也。既曰族葬,必不别之园,岂不可?毋乃不可也。存异。孔氏颖逹曰:举往园中,临敛时当堲周之上,先缩除直绳,则两边之绳悉解,而尸从机中央落入堲周中。岂字絶句,怪拒之辞。又云不可,乃不许之辞。衣棺自史佚始,明昔非惟于宫中不棺,亦不衣也。案:本文明言园近墓逺,则两地可知。且胡氏言哭之亦于园,则地当甚近。盖古之族葬,必成人及长殇,其下殇未必与也。张子谓即墓之园,则无逺近之殊矣。周公不直曰可,而曰岂不可,君子不敢专以礼许人,故疑其辞耳,非不许而怪拒之也。至于孔氏言昔不棺亦不衣,舆机而往,尸从机中央落堲周中。夫宫中不衣,至园又不衣,不裸其尸以出,且裸以葬乎?恐无是理。
译(此段)采纳卫湜《集说》的观点。又考证:派遣车辆装载祭品,并非指灵柩车。孔颖达认为有遣车就不使用舆机,那就等于说遣车就是灵柩车了,这是错误的。张载说:墓地中种植草木的地方称为园,即园墓中的园。既然说是族葬,必定不会另设园墓,难道不可以吗?恐怕是不可以的。保留不同意见。孔颖达说:前往园中,在临敛之时,应当位于堲周之上,先抽去直绳,那么两边的绳子全部解开,尸体就从舆机中央落入堲周之中。“岂”字单独成句,是表示惊怪拒绝的语气。又说“不可”,是表示不允许的语气。给死者穿衣入棺始于史佚,说明过去不仅在宫中不棺,也不穿衣。考证:本文明确说园近墓远,那么两地位置可知。况且胡氏说哭丧也在园中进行,那么两地应当很近。大概古代的族葬,必定是成人和长殇,下殇未必参与。张载认为就是墓地的园,那么就没有远近的区别了。周公不直接说“可以”,而说“难道不可以吗”,君子不敢擅自以礼制允许别人,所以用怀疑的语气罢了,并非不允许而惊怪拒绝。至于孔颖达说过去不棺也不穿衣,用舆机送往墓地,尸体从舆机中央落入堲周之中。如果在宫中不穿衣,到了园中又不穿衣,难道让尸体裸露着出去,并且裸露着下葬吗?恐怕没有这样的道理。
曾子问曰:「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舎于公馆以待事,礼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吉凶不可同处也【孔疏:祭为吉,丧为凶】孔氏颖逹曰:此论卿大夫与君为尸之事,且舎公馆,待事毕然后归哭。张氏曰:尸皆取同姓之适孙,天子诸侯则取同姓之卿大夫有爵者,谓之公尸。陈氏澔曰:受宿,受君命而宿齐戒也。齐衰,内丧大门内,齐衰服之丧。徐氏师曾曰:不敢以私凶干公吉也。案:尸必取于适,不敢以卑者凭吾亲也。尸必取适之有爵者,不敢以贱者凭吾亲也。此卿大夫为尸于公,是同姓之公族;若士大夫则取适之无爵者,避君也。故尸幼则使人抱之。
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驱。」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君尸,或弁者,先祖或有为大夫、士者。卿大夫、士见尸而下车,尸小俛,礼之前驱为辟道也。”孔氏頴达曰:“孔子因上曾子问为尸之事,遂为曾子广説事尸之法。《仪礼》特牲尸服▯端,少牢尸服朝服,无服爵弁及冕者,盖大夫、士卑屈于人君,故尸服父祖自祭之上服。人君礼伸,故尸服助祭之上服,弁爵弁,士助君祭之服也。大夫着冕,郑因士连言大夫耳。”吴氏澄曰:“凡为君尸者,服其君之上服。上公之君尸服九旒之冕,侯伯之君尸服七旒之冕,子男之君尸服五旒之冕。若君之先祖为大夫、士,则尸各服生时助祭于君之上服,大夫▯冕,士爵弁。案古祭天地、山川、社稷、五祀皆有尸,山川以下或视公或视侯,尸之服如所视之服。天子祭先王衮,先公鷩,山川毳,社稷絺,祭者不过于尸之服以相厌,所谓降尊以就卑也。公卿大夫以上服祭于王,自祭各降一等,厌也。若王于所祭者降,则助祭者又逓降,不敢与王同也。若外诸侯则逺于天子,故自祭亦伸,所谓君衮冕立于阼也。郑谓诸侯自祭亦▯冕,则畿内之诸侯耳。若外诸侯不得上服自祭,则其先人之上服无所施,而有孤之国亦不得施絺冕矣。”
子夏问曰:「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辟也者,礼与?初有司与?」孔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殷人既▯而致事。」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此之谓乎【辟音避,与音余下并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初有司疑,有司使之然也。致事还其职位于君。周则卒哭而致事,不夺人亲恕也,不可夺亲,孝也。」皇氏侃曰:「夏后尚质,孝子丧亲,恍惚君事,不敢久留,故既殡致事还君。殷人渐文,思亲弥深,故既▯毕始致事还君。周人极文,悲哀至甚,故卒哭而致事。丧之大事有三:殡也,▯也,卒哭也。」孔氏頴达曰:「此论君不夺孝子情之事。人臣有亲之丧,在上君子许其致事,是不夺人丧亲之心,以己情恕彼也。人臣遭亲之丧,若不致事,是自夺其思亲之心,以求利禄,不仁甚矣。盖旧有此文,而孔子引之。」陆氏佃曰:「有司,从事于法者。」徐氏师曾曰:「君使之,非所以教孝;臣从之,非所以为孝。二者皆君子所不为也。」通论方氏慤曰:「七十致事,以老而不胜事;此以丧而不胜事,皆致之于君也。凡事皆然,岂金革之事而可无辟乎?」
子夏问曰:「金革之事,无辟也者,非与?」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弗知也【有为之为去声】
正义郑氏康成曰:「伯禽,周公子,封于鲁。有徐戎作难,丧卒哭而征之,急王事也。征之,作《费誓》。吾弗知者,时多攻取之兵,言非礼也。」孔氏頴达曰:「成王即位之时,周公犹在,则此云伯禽卒哭,盖母丧也。」吴氏澄曰:「武王崩之年,武庚叛周,徐戎应之,周公东征,定殷乱,遣伯禽之国,鎭遏东方。元年征徐戎,此时王室危急,故伯禽不敢以母丧辞。」朱氏申曰:「后世以攻取为利者,每借伯禽以文过,故明其非礼之甚。」陈氏澔曰:「曰『吾弗知者』,甚非之之辞。」
案《左传》因商奄之民,
译曾子问道:“卿大夫将在公庙担任祭祀的尸,已经接受了斋戒宿夜的命令,却遭遇了门内齐衰等级的丧事,该怎么办?”孔子说:“搬到公馆去居住,等待祭祀之事完成,这是符合礼制的。”
郑康成解释说:“吉事和凶事不能同处。”孔颖达疏解道:“祭祀属于吉事,丧事属于凶事。”孔颖达又解释说:“这是讨论卿大夫为君主担任尸的情况,暂住在公馆,等事情完毕后再回去哭丧。”张氏说:“担任尸的人都要选取同姓的嫡孙,天子和诸侯则选取同姓中有爵位的卿大夫,称为公尸。”陈澔说:“受宿,是接受君主的命令而宿夜斋戒。齐衰,指门内的丧事,即穿齐衰丧服的丧事。”徐师曾说:“不敢用私人的凶事去干扰公家的吉事。”按:担任尸的人必须选取嫡系,不敢让卑贱者依附于我们的祖先。担任尸的人必须选取有爵位的嫡系,不敢让地位低下者依附于我们的祖先。这卿大夫在公庙担任尸,是同姓的公族;如果是士大夫,则选取无爵位的嫡系,以避开君主的尊贵。所以如果担任尸的人年幼,就让人抱着他。
孔子说:“尸戴着弁冕出来时,卿、大夫、士都要下车表示敬意。尸一定要俯身行礼,一定要有前导人员。”
郑康成解释说:“为君主担任尸,有时戴弁,是因为祖先中曾有担任大夫、士的人。卿、大夫、士见到尸就下车,尸稍微俯身,礼制规定前导人员是为了开辟道路。”孔颖达解释说:“孔子接着曾子关于担任尸的问题,于是为曾子广泛解说侍奉尸的方法。《仪礼》中特牲祭的尸穿〇端,少牢祭的尸穿朝服,没有穿爵弁和冕的,大概是因为大夫、士地位卑微,屈从于人君,所以尸穿父亲、祖父自祭时的上服。人君礼制伸展,所以尸穿助祭时的上服,弁是爵弁,是士助君祭祀时的服装。大夫穿冕,郑玄是因为士连着大夫一起说罢了。”吴澄说:“凡是为君主担任尸的人,穿君主的上服。上公的君主担任尸穿九旒之冕,侯伯的君主担任尸穿七旒之冕,子男的君主担任尸穿五旒之冕。如果君主的祖先担任大夫、士,那么尸各自穿生前助祭于君主时的上服,大夫穿〇冕,士穿爵弁。按:古代祭祀天地、山川、社稷、五祀都有尸,山川以下有时比照公或侯,尸的服装如同所比照的服装。天子祭祀先王穿衮服,祭祀先公穿鷩服,祭祀山川穿毳服,祭祀社稷穿絺服,祭祀者不超过尸的服装以避免相厌,这就是所谓降低尊贵以就卑下。公卿大夫以上服祭祀于王,自祭各自降低一等,这是相厌。如果王在祭祀对象上降低,那么助祭的人又依次降低,不敢与王相同。如果是外诸侯,则远离天子,所以自祭也伸展,这就是所谓君主穿衮冕站在东阶。郑玄说诸侯自祭也穿〇冕,那是指王畿内的诸侯。如果是外诸侯,不能用上服自祭,那么他们祖先的上服就没有地方使用,而有孤的国家也不能使用絺冕了。”
子夏问道:“三年之丧,在卒哭之后,遇到金革军事之事就不回避,这是礼制吗?还是起初有司这样规定的呢?”孔子说:“夏后氏的三年之丧,在殡后就还职;殷人在〇后就还职。”记载说:“君子不剥夺别人的亲情,也不可剥夺自己的亲情。”说的就是这个吧。
郑康成解释说:“初有司是怀疑,是有司让他们这样做的。致事是把职位归还给君主。周朝在卒哭后还职,不剥夺人的亲情是恕道,不可剥夺亲情是孝道。”皇侃说:“夏后崇尚质朴,孝子为亲人守丧,恍惚间处理君事,不敢久留,所以在殡后就还职。殷人逐渐文饰,思念亲人更深,所以在〇完毕后开始还职。周人文饰至极,悲哀达到极点,所以在卒哭后还职。丧事的大事有三:殡、〇、卒哭。”孔颖达解释说:“这是讨论君主不剥夺孝子情感的事情。人臣有亲人的丧事,在上的君子允许他致事,是不剥夺人丧亲之心,用自己的情感体谅别人。人臣遭遇亲人的丧事,如果不致事,是自己剥夺思念亲人的心,以求利禄,太不仁了。大概旧有此记载,孔子引用它。”陆佃说:“有司,是从事于法度的人。”徐师曾说:“君主让他去,不是用来教孝;臣子听从,不是用来尽孝。这两者都是君子所不做的。”通论方慤说:“七十岁致事,是因为年老不能胜任事务;这里因为丧事不能胜任事务,都是致事给君主。凡事都是这样,难道金革之事就可以不回避吗?”
子夏问道:“金革之事,不回避,不对吗?”孔子说:“我听老聃说过:‘从前鲁公伯禽有特殊情况而这样做,现在借着三年之丧来谋取私利的人,我就不知道了。’”
郑康成解释说:“伯禽,是周公子,封在鲁国。有徐戎作乱,丧事卒哭后就征讨他们,是急于王事。征讨他们,作了《费誓》。吾弗知者,是说当时多攻取之兵,说这不是礼制。”孔颖达解释说:“成王即位的时候,周公还在,那么这里说伯禽卒哭,大概是母丧。”吴澄说:“武王去世的那年,武庚叛周,徐戎响应,周公东征,平定殷乱,派遣伯禽到鲁国,镇遏东方。元年征讨徐戎,此时王室危急,所以伯禽不敢以母丧推辞。”朱申说:“后世以攻取为利的人,常常借伯禽来掩饰过错,所以明确说明这是非常不合礼制的。”陈澔说:“说‘吾弗知者’,是极力非议的言辞。”
按《左传》因商奄之民,
命以伯禽,而封于殷虚。”考《竹书》:“成王二年,奄从武庚叛;四年,王师入奄;五年,王在奄,迁其君于蒲姑。”是封伯禽当在此时。《鲁颂》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公羊传》所谓“周公拜于前,鲁公拜于后”是也。《汉律歴志》谓“元年封伯禽”非也。
译于是任命伯禽,并将他封在殷墟之地。考证《竹书纪年》记载:“成王二年,奄国跟随武庚叛乱;四年,周王军队攻入奄国;五年,周王驻跸奄国,将奄君迁至蒲姑。”由此可见,册封伯禽应当是在这个时候。《鲁颂》中周王说:“叔父,建立你的长子,让他做鲁国的诸侯。”这正是《公羊传》所说的“周公在前拜谢,鲁公在后拜谢”的情形。《汉书·律历志》称“元年册封伯禽”的说法是错误的。
通论张子曰:「据记所称,老耼之説未尝不谨礼,然其书去圣弃知,絶灭礼学,何也?老子为人,必是简易,见孔子盛容貌,谨举止,故言去子之骄气恣色,及孔子之问礼,不得不以礼对。」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七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八
文王世子第八之一
正义陆氏徳明曰:文王,周文王昌也。以其善为世子之礼,故着諡号标篇,言可法也。孔氏颖逹曰:郑目録云:以记文王为世子时之法,于别録属世子法内,凡五节。第一节论文王为世子之礼,下之事上之法,自凡学世子以下为第二节,论在上敎下,释奠养老及三王敎世子事,自庶子之正于公族以下为第三节,明庶子正理,公族燕饮及刑罚之事,自天子视学以下为第四节,论天子视学养老并诸侯养老于国之事,末一节更明古者寻常世子之法。方氏慤曰:《王制》曰:诸侯世子,世国;大夫不世爵。故诸侯以上之适子然后名世子。此篇主于世子之事,而文王之为世子可为后世法,故冠之于首,且以名篇。王氏炎曰:首言文王为世子之事故,以武王、成王为世子事继之。成王幼,周公辅导有道,故以教世子之法继之。世子当贵亲,当敬老,故以待宗族养老继之,而终以《世子》之记见文王之事,王季皆所当法也。
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莫,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文王,文王色忧行,不能正履。王季复膳,然后亦复初食。上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命膳宰曰:「末有原。」应曰:「诺。」然后退【朝音潮,衣去声,竖音树,莫古暮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三皆曰朝,以其礼同也。内竖小臣之属,掌外朝之通命者,御如今小史直日者。文王乃喜,孝子恒兢兢也。又复也,莫夕也。节谓居处,故事履蹈地也。复膳饮食安也,复初忧解也,在察也。问所膳,问所食者,末犹勿也。原再也,勿有所再进,为其失饪臭味恶也。退反其寝也。孔氏颖逹曰:朝曰朝,莫曰夕。朝礼具,夕礼简。世子恒日二朝,今文王增一时,又皆称朝,并是圣人法也。食上谓献馔,食下谓食毕彻馔而下命后进食,皆须新好。若再进,必熟烂过莭,而气与味皆恶矣。方氏慤曰:内则言鸡鸣盥潄昧爽而朝,此鸡鸣而至寝门外,是盥潄犹未,鸡鸣而朝犹未昧爽,又有日中之朝焉,无时不心乎亲也。乃喜,亲喜而已亦喜也。色忧亲忧而已亦忧也。夫人之安否尤见于饮食之际,故其复常也,必以膳为言。寒暖之节,若食齐视春时,饮齐视冬时,问所膳欲知亲之好羞也。刘氏彝曰:文王受命惟中身,则五十以前犹为世子。自成童至知命,克尽其性以事亲,故其以笃诚为本者,他圣所同。以备物为实者,虽舜有弗逮也。夜不遑寐,故鸡鸣而至,以其达旦懐忧,故知其安而喜形于色。有不安莭,则心有所惧而色形其忧急。侍其亲并履不能正,盖圣人尽其性以事其亲,无所入而不为极也。徐氏师曾曰:圣人之行过人而得中也,复初以上问安之礼,食上以下视膳之礼。
通论庄氏夏曰:「父子之间,舜处其不幸,文王防其幸。要文王之心,日以兢兢者,与舜之防防齐栗,曷以异?以乃喜而知其心之忧也。忧如此,而谓之无忧乎?曰:文之忧,惟忧其不安莭耳。舜则无时不忧也。故观舜之忧,而后知文王之无忧,而后知舜之大孝。舜与文王易地,则皆然。」
武王帅而行之,不敢有加焉。文王有疾,武王不説冠带而飬文王。一饭亦一饭,文王再饭亦再饭。旬有二日乃间。文王谓武王曰:「女何梦矣?」武王对曰:「梦帝与我九龄。」文王曰:「女以为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抚诸?」文王曰:「非也。古者谓年龄齿亦龄也。我百,尔九十,吾与尔三焉。」文王九十七乃终,武王九十三
译通论张载说:“根据记载所说,老聃的学说未曾不谨慎于礼,然而他的书中主张抛弃圣明、摒弃智慧,断绝灭绝礼学,这是为什么呢?老子为人,必定崇尚简易,看见孔子容貌庄重、举止谨慎,所以说‘去掉你的骄气和放纵的神色’,等到孔子向他问礼,他不得不以礼来回答。”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七
<经部,礼类,礼记之属,钦定礼记义疏》>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礼记义疏卷二十八
文王世子第八之一
正义陆德明说:“文王,就是周文王姬昌。因为他善于践行作为世子的礼节,所以用谥号来标明篇名,表示可以作为法则。孔颖达说:郑玄《目录》说:这篇记载文王作为世子时的法度,在别录中属于世子法一类,共有五节。第一节论述文王作为世子的礼节,以及在下位侍奉上位者的法度;从‘凡学世子以下’为第二节,论述在上位者教导下位者,以及释奠、养老和三王教导世子的事;从‘庶子之正于公族以下’为第三节,阐明庶子正理,以及公族宴饮和刑罚的事;从‘天子视学以下’为第四节,论述天子视察学校、养老以及诸侯在国内养老的事;最后一节再阐明古代平常世子的法度。方慤说:《王制》说:诸侯的世子,世代继承国家;大夫不世代继承爵位。所以只有诸侯以上的嫡长子才称为世子。这篇主要讲世子的事,而文王作为世子可以作为后世的法则,所以放在篇首,并且用来命名篇目。王炎说:开头讲文王作为世子的事,所以接着讲武王、成王作为世子的事。成王年幼,周公辅导有道,所以接着讲教导世子的法度。世子应当亲近亲人,应当尊敬老人,所以接着讲对待宗族和养老的事,最后以《世子》的记载来显示文王的事,王季都应当效法。”
文王作为世子,每天朝见父亲王季三次。鸡刚叫时就穿戴好衣服,来到寝门外,问伺候王季的内竖说:“今天身体安康吗?”内竖说:“安康。”文王于是高兴。等到中午,又去朝见,也像这样。等到傍晚,又去朝见,也像这样。如果王季身体有不舒适的地方,内竖就告诉文王,文王脸色忧愁,走路时脚步不能端正。王季恢复进食后,文王才恢复原来的神色。文王必定在旁,观察寒暖的节度;进食时问所吃的食物,命令膳宰说:“不要再进献。”膳宰回答说:“是。”然后文王才退下【朝音潮,衣去声,竖音树,莫古暮字】
正义郑康成说:三次都叫朝,因为礼节相同。内竖是小臣一类的人,掌管外朝传达命令,御就像现在小史值班的人。文王于是高兴,孝子常常兢兢业业。又去,莫是傍晚。节指居处,所以走路时脚踩地。复膳指饮食安好,复初指忧愁解除。在是察视。问所膳,问所吃的食物,末是勿,原是再,勿有所再进,因为食物煮过头了气味就难闻了。退是回到自己的寝宫。孔颖达说:早晨叫朝,傍晚叫夕。朝礼完备,夕礼简略。世子通常每天朝见两次,现在文王增加一次,也都称朝,这都是圣人的法则。食上指进献食物,食下指吃完撤下食物并命令后进食,都要求新鲜美好。如果再进献,必定煮烂过了节度,而气味和味道都难闻了。方慤说:《内则》说鸡鸣时洗漱,天亮时朝见,这里鸡鸣时到寝门外,是洗漱还未完成,鸡鸣时朝见还未天亮,又有中午的朝见,没有什么时候不心里想着亲人。于是高兴,亲人高兴自己也高兴。脸色忧愁,亲人忧愁自己也忧愁。人的安康与否尤其表现在饮食之间,所以恢复常态时,必定以膳食来说明。寒暖的节度,如果食物像春天时那样,饮料像冬天时那样,问所膳想知道亲人喜欢什么食物。刘彝说:文王受命是在中年,那么五十岁以前还是世子。从成童到知命,能够尽性来侍奉亲人,所以以笃诚为本的,其他圣人相同。以完备事物为实的,即使舜也有不及的地方。夜里顾不上睡觉,所以鸡鸣时就到,因为整夜怀着担忧,所以知道亲人安康就喜形于色。有不舒适的地方,心里有所恐惧而脸色表现出忧愁急切。侍奉亲人时连走路都不能端正,大概是圣人尽性来侍奉亲人,没有不做到极致的。徐师曾说:圣人的行为超过常人而符合中道,复初以上是问安的礼节,食上以下是视膳的礼节。
通论庄夏说:“父子之间,舜处于不幸,文王防止不幸。要考察文王的心,每天兢兢业业的,与舜的恭敬谨慎,有什么不同?从‘乃喜’可以看出他心里的忧愁。忧愁成这样,还说他不忧愁吗?回答说:文王的忧愁,只是忧愁他不舒适罢了。舜则是无时无刻不忧愁。所以观察舜的忧愁,然后才知道文王的不忧愁,然后才知道舜的大孝。舜和文王互换位置,都会这样。”
武王遵循并实行这些礼节,不敢有所增加。文王生病,武王不脱去冠带来侍奉文王。文王吃一顿饭,武王也吃一顿饭;文王吃两顿饭,武王也吃两顿饭。过了十二天文王才痊愈。文王对武王说:“你做了什么梦?”武王回答说:“梦见上帝给了我九个龄。”文王说:“你认为这是什么意思?”武王说:“西方有九个国家,君王大概最终会安抚他们吧?”文王说:“不是这样。古代说年龄,齿也是龄。我一百岁,你九十岁,我分给你三岁。”文王九十七岁去世,武王九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