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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史记八十九

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史藏 · 正史 · 已译 · 第 358–358 段

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於楚庄王,以自代也。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业。市令言之相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不定。”相曰:“如此几何顷乎?”市令曰:“三月顷。”相曰:“罢,吾今令之复矣。”后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币,以为轻。今市令来言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之不定’。臣请遂令复如故。”王许之,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楚民俗好庳车,王以为庳车不便马,欲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数下,民不知所从,不可。王必欲高车,臣请教闾里使高其梱。乘车者皆君子,君子不能数下车。”王许之。居半岁,民悉自高其车。此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子产者,郑之列大夫也。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大宫子期言之君,以子产为相。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译第一百一十九卷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太史公说:法令是用来引导百姓的,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的。文治武功不都完备时,善良百姓仍然畏惧而修养自身,官府也未曾混乱。奉行职责、遵循事理,同样可以治理好国家,何必一定要依靠威严呢?孙叔敖是楚国的隐士。相国虞丘把他推荐给楚庄王,想让他代替自己。孙叔敖做了三个月楚相,施行教化引导百姓,上下和睦,社会风俗盛行美善,政令宽缓而禁令明确,官吏没有奸邪,盗贼也不起。秋冬时节就鼓励百姓进山采伐,春夏时节利用水利,各人都得到适合自己的便利,百姓都乐于过自己的生活。楚庄王认为货币太轻,便把小钱改铸成大钱,百姓感到不便,都放弃了原来的产业。市令把这件事告诉相国说:“市场混乱,百姓没有人能安居本业,货物的次序和流通也不稳定。”相国说:“这样有多久了?”市令说:“大约三个月。”相国说:“停止这种做法,我现在就命令恢复原状。”五天后上朝,相国对楚庄王说:“前些日子更改货币,是因为认为原来的钱太轻。如今市令来告诉我说:‘市场混乱,百姓没有人能安居本业,货物的流通次序不稳定。’臣请求立即下令恢复原状。”楚庄王答应了,下令三天后市场便恢复原状。楚国百姓的习俗是喜欢使用低矮的车,楚庄王认为低矮的车不利于驾驭马匹,想下令让车加高。相国说:“政令屡次下达,百姓不知道该听从哪一个,不可以这样做。大王如果一定想让车变高,我请求教导乡里百姓,让他们加高车轼。乘车的都是君子,君子不能频繁地下车。”楚庄王答应了。过了半年,百姓全都自行把车加高了。这就是不加教令,百姓却顺从教化;近处的人看见后仿效,远处的人从四面观望后也把它当作法则。所以孙叔敖三次担任相国却不高兴,因为知道自己的才能使事情自然成功;三次离开相位也不后悔,因为知道不是自己的过错。子产是郑国的卿大夫。郑昭君在位时,任用宠爱的徐挚为相,国家混乱,上下不亲近,父子不和。大夫子期把这件事告诉郑君,郑君便任用子产为相。子产做相一年,年轻人不再嬉戏轻薄,头发斑白的人不用亲自提拿东西,儿童不再到田边耕作。两年,市场不再预先抬价。三年,夜间不用关闭城门,路上遗失的东西也无人拾取。四年,田间农具不用带回家。五年,士人没有一尺长的兵籍木简,服丧的期限不用下令便自然合乎礼制。子产治理郑国二十六年后去世,壮年人放声痛哭,老人像孩子一样哭泣,说:“子产离开我们,难道我们也要死了吗!百姓将归向哪里呢?”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因为是高才弟子而任鲁相。他奉行法令、遵循事理,不作任何变更,百官自然端正。他规定领取俸禄的人不得和百姓争夺利益,得到大利的人不得再取得小利。有个宾客送鱼给公仪休,公仪休不接受。宾客说:“听说您喜欢吃鱼,我送鱼给您,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不接受。如今我做相国,能够自己供给鱼;如果今天接受了鱼而被免去相位,谁还会再给我鱼呢?所以我不接受。” 公仪休吃蔬菜觉得味道很好,便拔掉园中的葵菜丢弃。看见家里织的布很好,便赶走家中的妻子,烧掉织布机,说:“如果要让农夫和织布女子安置他们的货物去哪里卖呢?”石奢是楚昭王的相国,刚强正直、廉洁公正,从不阿谀回避。他巡视县邑时,路上有杀人者,石奢追捕他,才发现那人是自己的父亲。石奢放走父亲,回来把自己捆绑起来。他派人告诉楚昭王:“杀人者是我的父亲。若依据父亲来施行政令,是不孝;废弃法律而放纵罪犯,是不忠;我的罪应当处死。”楚昭王说:“你追捕他却没有追上,不应当获罪,你还是去处理政务吧。”石奢说:“不偏私自己的父亲,不是孝子;不奉行君主的法律,不是忠臣。大王赦免我的罪,是君上的恩惠;接受诛杀而死,是臣子的职责。”于是他不接受楚昭王的命令,自刎而死。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由于误听案情而杀了人,他把自己拘禁起来,判定自己应当处死。晋文公说:“官职有贵贱,刑罚有轻重。下级官吏有过错,不是你的罪。”李离说:“我任职为长官,不能把责任推给下级官吏;领取的俸禄更多,也没有和下属分取利益。如今我误听案情而杀人,却把罪过推给下级官吏,这不是我听说过的道理。”他辞谢,不接受晋文公的命令。晋文公说:“你既然认为自己有罪,难道寡人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有法度,误判该判刑,就应当受刑;误判该判死,就应当处死。您认为我能够听察细微情由、判决疑难案件,所以让我担任法官。如今我误听案情而杀人,罪当处死。”于是他不接受晋文公的命令,伏剑而死。太史公说:孙叔敖说了一句话,郢都的市场就恢复正常;子产病死,郑国百姓放声痛哭;公仪子看见织布很好,便赶走家中的妻子;石奢放走父亲而死,楚昭王的名声因此树立;李离误杀人而伏剑,晋文公因此端正了国家的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