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续通典二十九

钦定续通典卷二十 选举四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250–257 段

十道大郡置太学馆,遣博士出外,兼领郡官,以教生徒。保桑梓者,乡里举焉;在流寓者,庠序推焉。朝而行之,夕见其利。」而众论以为举进士久矣,废之恐其失业,乃诏明经进士与孝廉兼行。

广德元年,绾复上贡举条目曰:「孝廉举人,取精通一经,每经问义二十条,试策三道,每日问一道。经义策全通为上第,付吏部,便与官。义通七,策通二为中第,与出身。下第者罢之。习《论语》《孝经》《孟子》,此三者为一经,其试如上。先取在家有孝义廉耻谦恭之行,好学不倦,通经义并堪对策者,县令征于乡里,送名于州。刺史与曹官对试,以其通者送省。随朝集使,以十月二十五日到省。又寇难之故,衣冠多去故乡,许所在州县举所谙知者。」秀才举人,准旧格试方略策五条。望人之精通五经,每经准孝廉例问义二十条,对策五条,每日试一道。全通为上第,送中书门下,超与处分。经通七,策通四为中第,送吏部与官。下者罢之。凡举人自县至州,不得自陈牒比来到状保辨识牒等,请并停。明法举人,付刑部考试。疏入,帝问翰林学士,或以进士明经行来颇久,不可顿令改业,遂敕与旧制兼行。

德宗始任杨炎,卢杞引植私党,排陷忠良,后惩艾其失,凡条用庶官,必反复参诘,乃下。及陆贽秉政,请台阁长官得自荐其属,帝初许之。或言诸司所举皆亲■〈尚阝〉招赂遗,无实才,贽乃上状略曰:「知人之难,圣哲所病,听其言则未保其行,求其行则或遗其才,校劳考则巧伪繁兴,而贞方之人罕进,徇声华则趋竞弥长,而沈退之士莫升。孔子云:『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夫欲观视而察之,固非一朝一夕之所能也。是以前代有乡里选举之法,长吏辟举之制,所以明历试,广旁求,敦行能,息驰骛也。昔周以伯冏为太仆,命之曰:『慎简乃寮,罔以巧言令色,便辟侧媚,其惟吉士』。是古之王朝但命其大官,而大官得自拣寮属之明验也。汉朝务求多士,其选不唯公府辟召而已,又有父任、兄任皆得为郎,选任之初,杂居三署,台省有阙即备用之。是古之郎官皆以任举充选,此其明验也。魏晋以后暨于国初,采择庶官多由部选,为高位重职乃由宰相考庶官之有成效者请而命焉。故晋代山涛为吏部尚书,中外品员多所启授。宋朝以蔡廓为吏部尚书,先使人谓宰相徐羡之曰:『若得行吏部之职,则拜,不然则否』。羡之答曰:「黄散已下悉委廓,犹愤恙以为失职,遂不之官。」是黄门散骑侍郎皆由吏部选授,不必朝廷列位尽合拣在台司,此其明验也。国朝之制,庶官五品以上制敕命之,六品之下则并旨授。

译及部官注送。在外都司卫所官,由抚按造册缴部。副参以下,千户以上,由都布按三司察注送,府咨部考举题奏。锦衣卫管戎务者,倍加严考,南北镇抚咨之。各卫所及地方守御并各都司隶巡抚者,例同。惟管漕运者不与考。

五军都督府的大臣以及锦衣卫的堂上官自己陈述情况等候旨意,各直省的总兵官也是这样。在京城的五军都督府所属官员以及各直省卫所的官员,都由巡视官及兵部官员注明情况后呈送。在外地的都指挥使司、卫所的官员,由巡抚、巡按造册呈缴兵部。副总兵、参将以下,千户以上的官员,由都指挥使司、布政司、按察司三司考察注明后呈送,由府咨报兵部考核举奏。锦衣卫中掌管军务的官员,加倍严格考核,由南北镇抚司咨报核实。各卫所以及地方守御官员,还有隶属于巡抚的各都指挥使司,考核办法与此相同。只有掌管漕运的官员不参与这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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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续通典》卷十九。

●《钦定续通典》卷二十 选举四

杂议论上

○杂议论上

唐 五代

△唐

唐代宗宝应二年,礼部侍郎杨绾言:「进士科起隋大业中,是时犹试策而已。高宗朝,刘思立为考功郎,又奏进士加杂文,明经加帖。故为进士者皆诵当代之诗文,而不通经史;明经者但记帖括,又投牒自举,非古先哲王仄席待贤之意。

唐代宗宝应二年,礼部侍郎杨绾上言说:「进士科起始于隋朝大业年间,那时候还只是考试策问而已。到高宗朝,刘思立担任考功郎,又奏请进士科加考杂文,明经科加考帖经。所以应考进士的人都只是诵读当代的诗文,而不通晓经史;应考明经的人只是死记帖经口诀,又都是自己投递名帖自荐,这不符合古代圣哲君王虚心礼贤下士的本意。

请依古制,令县令察孝廉,其有孝义廉耻之行而通经者,荐之于州。州试其所通之学,送于省。自县至省,皆勿自投牒。其到状、保、辨、识、牒皆停,而所习取大义,听通诸

制敕所命者,盖宰相商议奏可而除拜之也。旨授者,盖吏部铨材授职,然后上言,诏旨但画闻以从之,而不可否者也。开元中,吏部注拟选人奏置,循资格限自起居、遗补及御史等官,犹并列于选曹铨综之例,着在格令,至今不刊。未闻常参之官悉委宰臣选择,此又近事之明验也。其后旧典失序,幸臣专朝,舍佥议而重己权,废公举。而行私惠,是使周行庶品,苟不出时宰之意者,则莫致焉。任众之道益微,进善之途渐隘。近者每须任使,常苦乏人。临事选求,动淹旬朔,姑务应用,难尽当才。岂不以荐举凌迟,人物衰少?居常则求精太过,有急则备位不充。欲令庶绩咸熙,固亦难矣。臣待罪宰相,怀窃位之惧,乏知人之明。自揣庸愚,终难上报。惟广求才之路,使贤者各以汇征,启至公之门,令职司皆得自达。爰初受命,即以上陈求贤,审官粗立纲制。凡百司之长,兼副贰等官,及两省供奉之职,并因察举劳效,须加奖任者,并宰臣叙拟以闻。其余台省属僚,请委长官选择指陈才实,以状上闻。一经荐扬,终身保任,各于除书之内,具标举授之由,示众以公,明彰得失。得贤则进考增秩,失实则夺俸赎金。亟得则褒升,亟失则黜免。非止搜扬下位,亦可阅试大官。前志所谓“达观其所举”,即此义也。自蒙允许,即以宣行。南宫举人纔至十数,或非台府旧吏,则是使府佐僚,累经荐延,多历使任。议其资望,既不愧于班行;考其行能,又未闻于阙败。而议者遽以腾口,上烦圣聪。陛下勤求理道,务徇物情,因谓荐举非宜,复委宰臣拣择。其为崇任辅弼,博采舆词,可谓圣德之盛者也。然于委任责成之道,听言考实之方,闲邪存诚,犹恐有阙。所谓委任责成者,将立其事,先择其人。既得其人,慎谋其始;既谋其始,详虑其终。终始之闲,事必前定。有疑则勿果于用,既用则勿复有疑。待终其谋,乃考其事。事愆于素者,革其弊而黜其人;士协于初者,赏其人而成其美。使受赏者无所与让,见黜者莫得为辞。夫如是,则茍无其才,孰敢当任?茍当其任,必得竭才。此古之圣王委任责成,无为而理之道也。所谓听言考实者,虚受广纳,宏接下之规;明目达聪,广济人之道。欲知事之得失,不可不听之于言;欲辨言之真虚,不可不考之于实。言事之得者,勿即谓是,必原其所得之由;言事之失者,勿即谓非,必穷其所失之理。称人之善者,必详征行善之迹;论人之恶者,必明辨为恶之端。凡听其言,皆考其实。既得其实,又察以情;既尽其情,复稽于众。众议情实,必参相得,然后信其说,奖其诚。如或矫诬,亦寘明罚。夫如是,则言者不壅,听者不劳,无浮妄乱教之谈,无阴邪伤善之说,无轻信见欺之失,无潜陷不辨之冤。

译家之学。

请依照古代的制度,命令县令考察本地孝廉,凡是有孝义廉耻的品行而又通晓经学的人,推荐到州里。州里考试他们所通晓的学问,再送到尚书省。从县到省,都不允许自己投递名帖自荐。到状、保状、辨状、识状、牒文这些手续都一律停止,考试所学取其大义,允许兼通各家学说。

每经问义十条,问毕对策三道,皆通为上第,吏部官之。经义通八,策通二为中第,与出身。下第罢归。《论语》《孝经》《孟子》兼为一经,其明经、进士及选举并停。」

每经考问经义十条,问完之后再对策三道,全部通晓的定为上第,由吏部授予官职。经义通晓八条、策问通晓两道的定为中第,给予出身。落第的罢归乡里。《论语》《孝经》《孟子》合并作为一经,原来的明经、进士科以及其他选举办法一并停止。」

诏议之,给事中李栖筠、尚书左丞贾至等议曰:「三代之选士任贤,皆取实行,故能风俗淳一,运祚长远。秦坑儒士,二代而亡。汉兴监其然,尊儒术,尚名节。虽王莽窃位,强臣擅权,弱主外立,母后专政,而亦能终彼四百,岂非学行之效耶?

皇帝下诏让大臣讨论此事,给事中李栖筠、尚书左丞贾至等人议论说:「夏商周三代选拔士人任用贤才,都是选取有真实德行的人,所以能够使风俗淳厚统一,国运长久。秦朝坑杀儒生,传了两代就灭亡了。汉朝兴起后以此为鉴,尊崇儒家学术,崇尚名节。虽然中间有王莽篡位、权臣专擅朝政、幼弱的君主由外藩迎立、太后专权乱政等情况,却仍然能够延续四百年国祚,这难道不是崇尚学问德行的功效吗?

魏晋以来,专尚浮侈,德义不修,故子孙速颠,享国不永也。今绾所请,实为正论。然自晋室之祸,南北分裂,人多侨处,必欲复古乡举里选,窃恐未尽。

魏晋以来,专门崇尚浮华奢侈之风,不注重修养德义,所以子孙很快颠覆,享国不长久。如今杨绾所请求的,确实是正确的言论。但是自从晋朝发生祸乱以来,南北分裂,很多人流寓侨居他

此古之圣王听言考实,不出户而知天下之方也。陛下既纳臣言而用之,旋闻横议而止之。于臣谋不责成,于横议不考实,此乃谋失者得以辞其罪,议曲者得以肆其诬。率是以行,触类而长。固无必定之计,亦无必实之言。计不定则理道难成,言不实则小人得志。国家所病,恒必由之。昔齐桓将桓霸图,问管仲以害霸之事。管仲对曰:“得贤不能任,害霸也;任贤不能固,害霸也;固始而不能终,害霸也;与贤人谋事而与小人议之,害霸也。”所谓小人者,不必悉怀险诐,故覆邦家。盖以其意性憸邪,趣向狭促,以沮议为出众,以自异为不巩,趋近利而昧远图,效小信而伤大道。故《论语》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夫以能信于言,能果于行,惟以硁硁浅近,不克宏通。宣尼犹谓其小人,管仲尚忧其害霸,况又有言行难保而恣其非心者乎?此皆任不责成,言不考实之弊也。圣主以为外议云:“诸司所举皆有情,故兼受贿赂,不得实才者。”臣请陛下当使所言之人详陈所犯之状:“某人受贿,某举有情。”陛下然后以事质于臣,臣复以事质于举主。若便首伏,则据罪抵刑;如或有词,则付法阅实。谬举者必行其罚,诬善者亦反其辜。自然宪典克明,邪慝不作,惩一沮百里之善经,何必贷其奸赃不加辩诘,私其公议不出主名,使无辜见疑,有罪获纵,枉直同贯,人何赖焉?圣主又以官长举人法,非稳便。令人并自拣择,不可信任诸司者。伏以宰辅常职,不过数人,人之所知,固有限极,必不能遍谙多士,备阅群才。若令悉命群官,理须展转询访,是则变公举为私荐,易明敡以暗投。倘如议者之言,所举多有情故,举于君上,且未绝私荐,于宰臣安肯无诈失人之弊,必又甚焉。所以承前命官,罕有不涉私谤。虽则秉钧不一,或自行情,亦由私访所亲,转为所卖,其弊非远,圣鉴明知。今又将徇浮言,专任宰臣除吏。宰臣不遍谙识,踵前须访于人。若访于亲朋,则是悔其覆车,不易前辙之失也。若访于朝列,则是求其私荐,必不如公举之愈也。二者利害,惟陛下更详择焉。恐不如委任长官,谨拣寮属。所拣既少,所求亦精,得贤有鉴识之名,失实当闇谬之责。人之常性,莫不爱身,况于台省长官,皆是当朝高选,孰肯徇私妄举,以伤名取责者乎?所谓台省长官,即仆射、尚书、左右丞、侍郎及侍御史、大夫、中丞是也。陛下比择辅相,多亦不出其中。今之宰相,则往日台省长官也。今之台省长官,乃将来之宰相也。但是职名暂异,固非行业顿殊,岂有为长官之时,则不能举一二属吏,居宰臣之位,则可择千百具寮?物议悠悠,其惑斯甚。

译乡,如果一定要恢复古代乡举里选的制度,我们私下担心恐怕难以完全实行。

请兼广学校以明训诱,虽京师州县皆立小学。兵革之后,生徒流离,儒臣师氏禄廪无向,请增博士员,厚其廪稍,选通儒硕生闲居其职。十道大郡置太学馆,遣博士出外,兼领郡官,以教生徒。保桑梓者,乡里举焉;在流寓者,庠序推焉。朝而行之,夕见其利。」

请求同时扩大学校教育以彰明训导教诱之效,即使是京城和州县也都设立小学。兵乱之后,学生流离失所,儒臣师长们的俸禄没有着落,请求增加博士的名额,优厚他们的俸禄,选拔博通儒学的硕学之士来担任这个职务。在十道的大郡设置太学馆,派遣博士到外地,兼任郡里的官职,以教导学生。留在家乡的人,由乡里推举;流寓在外的人,由当地的学校推荐。早上施行,晚上就能见到成效。」

而众论以为举进士久矣,废之恐其失业,乃诏明经进士与孝廉兼行。

然而众人的议论认为进士科施行已久,废除它恐怕会使士人失去进身之途,于是下诏明经、进士科与孝廉科一并施行。

广德元年,绾复上贡举条目曰:「孝廉举人,取精通一经,每经问义二十条,试策三道,每日问一道。经义策全通为上第,付吏部,便与官。义通七,策通二为中第,与出身。下第者罢之。习《论语》《孝经》《孟子》,此三者为一经,其试如上。

广德元年,杨绾又上呈贡举的具体条目说:「孝廉科举人,选取精通一经的人,每经考问经义二十条,试策三道,每天考问一道。经义、策问全部通晓的定为上第,交给吏部,直接授予官职。经义通晓七条、策问通晓两道的定为中第,给予出身。落第的人罢归。研习《论语》《孝经》《孟子》,这三部书合为一经,其考试方式如上所述。

先取在家有孝义廉耻谦恭之行,好学不倦,通经义并堪对策者,县令征于乡里,送名于州。刺史与曹官对试,以其通者送省。随朝集使,以十月二

圣人制事,必度物宜,无求备于一人,无责人于不逮。尊者领其要,卑者任其详,是以人主择辅臣,辅臣则庶长,庶长择佐僚。所任愈崇,故所择愈少;所试渐下,故所举渐轻。进不失伦,选不失类。以类则详知实行,有伦则杜绝徼求。将务得人,无易于此。是故选自卑远,始升于朝者,各委长吏任举之,则下无遗贤矣。寘于周行,既任以事者,于是宰臣序进之,则朝无旷职矣。才德兼茂,历试不渝者,然后人主倚任之,则海内无遗士矣。夫求才贵广,考课贵精。求广在于各举所知,长吏之荐择是也。考精在于按名责实,宰臣之进序是也,求不广,则下位罕进;下位罕进,则用常乏人;用常乏人,则惧旷庶职;惧旷庶职,则苟取备员。是以考课之法不暇精也。考不精,则能否无别;能否无别,则砥厉渐衰;砥厉渐衰,则职业不举;职业不举,则品格浸微。是以贤能之功不克彰也。皆失于不广求人之道,而务选士之精;不思考课之行,而望得人之美。是以望得弥失,务精益粗,塞源浚流,未见其可。臣欲详征旧说,伏恐听览为烦,粗举一端以明其理。往者则天太后践祚临朝,欲收人心,尤务拔擢,宏委任之意,开汲引之门。进用不疑,求访无倦。非但人得荐士,亦得自举其才。所荐必行,所举辄试。其于选士之道,岂不伤于容易哉?然而课责既严,进退皆速;不肖者旋黜,才能者骤升。是以当代谓知人之明,累朝赖多士之用。此乃近于求才贵广,考课贵精之效也。陛下诞膺宝历,思致理平,虽好贤之心有踰前哲,而得人之盛未逮往时。盖由鉴赏独任于圣聪,搜择颇难于公举;但速登延之路罕施,拣核之方遂使先进者渐益凋讹,后来者不相接续。施一令则谤沮互起,用一人则疮痏立成。此乃失于选才太精,制法不一之患也。则天举用之法,伤易而得人;陛下慎拣之规,太精而失士。是知虽易于举用,而不易于茍容,则所易者适足广得人之资,不为害也;不精于法制,而务精于选才,则所精者适足梗进贤之徒,不为利也。人之才行,自昔罕全,苟有所长,必有所短。若录长补短,则

译十五日到省。又寇难之故,衣冠多去故乡,许所在州县举所谙知者。」

先选取在家中有孝义廉耻谦恭品行、好学不倦、通晓经义并能够对策的人,由县令在乡里征选,将名单送到州里。刺史与属下曹官对其加以考试,把通过的人送到尚书省。随同朝集使,在十月二十五日到达尚书省。又因为战乱寇难的缘故,士族衣冠人士大多离开故乡,允许所在的州县推举他们所熟悉了解的人。」

秀才举人,准旧格试方略策五条。望人之精通五经,每经准孝廉例问义二十条,对策五条,每日试一道。全通为上第,送中书门下,超与处分。经通七,策通四为中第,送吏部与官。下者罢之。

秀才科举人,按照旧的格式考试方略策五条。希望这些人精通五经,每经依照孝廉科的成例考问经义二十条,对策五道,每天考试一道。全部通晓的定为上第,送到中书门下,破格给予处置任用。经义通晓七条、策问通晓四道的定为中第,送到吏部授予官职。不及格的罢归。

凡举人自县至州,不得自陈牒比来到状保辨识牒等,请并停。明法举人,付刑部考试。疏入,帝问翰林学士,或以进士明经行来颇久,不可顿令改业,遂敕与旧制兼行。

凡是举人从县到州,都不允许自己陈报名帖,先前所用的到状、保状、辨状、识状、牒文等手续,请一并停止。明法科举人,交由刑部考试。奏疏呈上后,皇帝询问翰林学士的意见,有人认为进士、明经科施行已经很久了,不能一下子就让士人改换所习的科业,于是敕令新制与旧制一并施行。

天下无不用之人;责短舍长,则天下无不弃之士。加以情有憎爱,趣有异同。假使圣如伊周,贤如杨墨,求诸物议,孰免讥嫌?昔子贡问于孔子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盖以小人君子意必相反,其在小人之恶君子,亦如君子之恶小人。将察其情,在审其听。听君子,则小人道废;听小人,则君子道消。今陛下慎选宰臣,必以为重于庶品;精择长吏,必以为愈于末流。及至宰臣献规,长吏荐士,陛下则但纳横议,不稽始谋。是乃任以重者,轻其言;待以轻者,重其事。且又不辨所毁之虚实,不校所议之短长。人之多言,何所不至?是将使人无所措其手足,岂独选任之道失其端而已乎?

译天下没有不能任用的人;如果苛求其短处而舍弃其长处,那么天下就没有不被抛弃的士人。加上人的感情有喜爱有憎恶,志趣有相同有不同。假使像伊尹、周公那样的圣人,像杨朱、墨翟那样的贤人,如果去求取众人的议论,谁能免于讥讽和嫌弃?从前子贡问孔子说:"全乡人都喜欢他,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还不能确定。""全乡人都厌恶他,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还不能确定。""不如乡里的好人喜欢他,乡里的坏人厌恶他。"大概因为小人和君子的心意必定相反,小人厌恶君子,就如同君子厌恶小人一样。要考察实情,关键在于审察所听取的是谁的话。听信君子,那么小人的门路就会被废弃;听信小人,那么君子的门路就会被消除。如今陛下慎重地选拔宰相大臣,必定认为他们比一般官员更重要;精心挑选地方长官,必定认为他们胜过下等官员。可是等到宰相大臣献上谋划,长官推荐士人时,陛下却只采纳那些无根据的横议,不去考究最初的谋划。这就是对待被委以重任的人,却轻视他的意见;对待被委以轻任的人,却看重他所办的事。而且又不辨别所诋毁言论的真假,不核实所议论内容的长短是非。人的言论众多,什么样的话说不出来呢?这将使人不知所措,岂止是选拔任用之道失去了根本而已呢?

按马端临曰:唐选举之法,州府所升者试之礼部,礼部所升者试之吏部,其法截然。且礼部所升之士,其中吏部之选,十不及一,可谓难矣。然观御史韦正伯所劾奏,贞元七年冬,京兆府踰滥解送之人,已授官总六十六人,则似未经礼部者径入吏部。又会要称:太和元年,中书门下奏,凡未有出身、未有官,如有文学,祇合于礼部应举;有出身、有官方合于吏部赴科目选。近年以来,格文差互,多有白身及散官并称乡贡者,并赴科目选。及注拟之时,即妄论资次,曾无格例,有司不知所守,则知唐中叶以后,法度大段隳废紊乱矣。又曰:唐取人之法,礼部则试以文学,故曰策、曰大义、曰诗赋;吏部则试以政事,故曰身、曰言、曰书、曰判。四者之中,判为尤切,盖临政治民,必通晓事情,谙练法律,明辨是非,发擿隐伏,皆可以此觇之。今主司之命题,则取诸僻书曲学,傲以所不知而出其所不备。选人之试判,则务为骈四俪六,引援必故事,而组织皆浮词。然则虽名曰判,而与礼部所试诗赋杂文无以异,殊不切于从政,而吏部所试为贽疣矣。至于五代,所谓试判,遂有一词莫措,传写定本,或只书未详,亦可应举。盖判词虽工,亦本无益,及其末流,上下皆以具文视之耳。

洪迈曰:唐世科举之柄颛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者为之荐达,谓之通牓。故其取人也,畏于讥议,多公而审,亦或胁于权势,或挠于亲故,或累于子弟,皆常情所不能免者。若贤者临之则不然,未引试之前,其去取高下固已定于胸中矣。韩愈与祠部陆员外书曰:「执事之与司贡士者相知诚深矣。彼之所望于执事,执事之所以待乎彼者,可谓至而无闲矣。彼之职在乎得人,执事之志在乎进贤。如得其人而授之,所谓两得。」愈之知者有侯喜、侯云长、刘述古、韦群玉【摭言作韦纾】此四子皆可以当首荐而极论者,期于有成而后止可也。沈杞、张苰【登科记作宏】尉迟汾、李绅、张后余、李翊,皆出群之才,与之足以收人望而得才实,主司广求焉,则以告之可也。往者陆相公司贡士,愈时幸在得中【贞元八年陆贽知举,贾棱等二十二人登第,愈与焉】所与及第者皆赫然有声,原其所以,亦繇梁补阙肃、王郎中础佐之。梁举八人,无有失者,其余则王皆与谋焉。陆相待王与梁如此不疑也,至今以为美谈。此书在集中不注岁月。按《摭言》贞元十八年权德舆主文,陆傪员外通牓,韩愈荐十人于傪。德舆凡三牓,共放六人,余不出五年内皆捷。以《登科记》考之,贞元十八年德舆以中书舍人知举,放进士二十三人,尉迟汾、侯云长、韦纾、沈杞、李翊登第。

译按:马端临说:唐代选举的办法,州府所推举的人,要到礼部去考试;礼部所选拔的人,还要到吏部去考试,这个制度划分得很清楚。而且礼部所选拔的士人,其中能被吏部录用的,十个里挑不出一个,可以说是很难的了。然而看御史韦正伯所弹劾的奏章,贞元七年冬天,京兆府滥加保送的人,已经授官的总共六十六人,这似乎是没有经过礼部就直接进入吏部的了。又《唐会要》记载:太和元年,中书门下上奏说,凡是没有出身、没有官职的人,如果有文学才能,只应当到礼部去参加科举;有出身、有官职的人,才应当到吏部去参加科目选。近年以来,格式条文相互抵触,很多没有出身的人和散官都自称为乡贡,一并去参加科目选。到了注官拟定的时候,就随意议论资历名次,竟然没有规范条例,主管官员也不知道该遵守什么,由此可知唐代中叶以后,法度已经大段废弛紊乱了。又说:唐代选拔人才的办法,礼部用文学来考试,所以有策问、大义、诗赋这些科目;吏部用政事来考试,所以有身、言、书、判这四项。这四项之中,判是最关键的,因为面对政务治理百姓,必须通晓事理,熟悉法律,明辨是非,能揭发隐蔽之事,这些都可以从判词中考察出来。现在主考官出题,却专门取用僻书曲学,故意用应试者所不知道的东西,来暴露他们准备不周之处。应试者作判的时候,也只务求骈四俪六,引用典故必是故事,编造的都是浮华之词。这样一来,虽然名义上叫作判,实际上和礼部所考的诗赋杂文没有什么不同,一点也不切合从政的实际,而吏部所考的这一项就成了多余的东西了。到了五代,所谓考判,竟然出现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的情况,靠传抄现成的范本,甚至只写"未详"两字,也可以应试。判词写得再工巧,本来也没有实际用处,到了后来,上上下下都把它当作一纸空文来看待罢了。

洪迈说:唐代科举的大权专门交给主考官掌管,而且不糊名,又有交情深厚的朋友替应试者推荐,称为"通榜"。所以他们选拔人才的时候,因为害怕被人讥议,大多能做到公正而审慎,但也有的会受权势胁迫,或者被亲戚故旧所干扰,或者被子弟拖累,这些都是常情所难以避免的。如果是贤能的人主持考试就不是这样,还没有正式考试之前,取舍高下就已经在心中确定了。韩愈给祠部陆员外的信中说:"您和主管贡士的人相知确实很深。他对您的期望,和您对待他的态度,可以说是既周到又没有隔阂。他的职责在于选拔人才,您的志向在于举荐贤能。如果能得到合适的人而授予他职位,这就是所谓的两全其美。"我所了解的人才中有侯喜、侯云长、刘述古、韦群玉【《摭言》作韦纾】,这四个人都可以作为首选而极力推荐的,希望能够成就他们才罢休。沈杞、张苰【《登科记》作宏】、尉迟汾、李绅、张后余、李翊,都是出众的人才,选用他们足以收揽人望而得到真才实学,主考官如果广泛访求,把这些人告诉他就可以了。以前陆相公主管贡士,我当时有幸考中【贞元八年陆贽主持科举考试,贾棱等二十二人考中进士,韩愈也在其中】,和我一同考中的人后来都声名显赫,追究其中的原因,也是因为梁补阙肃、王郎中础从旁协助。梁肃举荐的八个人,没有一个不中的,其余的人也都是王础一起参与谋划的。陆相公如此信任王础和梁肃而不怀疑,至今传为美谈。这封信收在《韩昌黎集》中,没有标注年月。按《摭言》记载,贞元十八年权德舆主持文考,陆傪员外负责通榜,韩愈向陆傪推荐了十个人。权德舆总共主持了三次科考,一共录取六人,其余的人在五年之内也都考中了。用《登科记》来考证,贞元十八年权德舆以中书舍人身份主持科举,录取进士二十三人,尉迟汾、侯云长、韦纾、沈杞、李翊都考中了。十九年权德舆以礼部侍郎身份录取二十人,侯喜考中。永贞元年录取二十九人,刘述古考中。三次科考共录取七十二人,而韩愈所推荐的人中有七人考中。元和元年崔邠录取李绅,三年录取张后余、张宏,都和《摭言》记载相符。又说:铨选用身、言、书、判来选拔人才,既然把书法当作一项技艺,所以唐

十九年以礼部侍郎放二十人,侯喜登第。永贞元年放二十九人,刘述古登第。通三牓共七十二人,而韩所荐者预其七。元和元年崔邠放李绅,三年放张后余、张宏,皆与《摭言》合。又曰:铨选以身、言、书、判择人,既以书为艺,故唐人无不工楷法;以判为贵,故无不习熟而判语必骈俪。今所传《龙筋凤髓判》及白乐天集《甲乙判》是也。自朝廷至县邑,莫不皆然,非读书善文不可也。宰臣每启拟一事,亦必偶数十语。今郑畋敕语堂判犹存,是俗喜道琐细遗事,参以滑稽,目为花判。其实乃如此,非若今人握笔据案,只署一字亦可。国初尚有唐余波,久而革去之。但体貌丰伟,用以取人,未为至论。

  △五代

后唐明宗时,礼部贡院新立条件:一、九经、五经、明经呈帖经之时,试官书通不后,有不及格者唱落后,请置笔砚,将所纳贴由分明,却令自看,或是试官错书通,不当与改,正如怀疑者,许请本经面前检对,如实是错悞,即更于帖上书名而退。一、五科常年驳牓出多,称屈塞,今并明书所对经书墨义,云第几道,不第几道,粗第几道,通任将本经书疏照证,如考官错书不粗,请别状陈诉,再加考较,如实错悞,妄陈文状,当行严断。一举人有抱屈落第者,许将状披诉贡院,当与重试,如贡院不理,即诣御史台论诉。御史台受状,并引本身勘问所论事件,或知贡举官及考试官已下取受货赂,升擢亲情,屈塞艺能,应副嘱托及不依格去留,请行朝典。一、怀挟书策,旧例禁止,自后入省门搜得者,不计多少,扶出殿将来。一举上铺后搜得者,扶出殿两举一。遥口授人回授试处及抄义题帖书时诸般相救,准例扶出殿三举一。艺业未精准格落下及见驳牓妄扇屈声,拟为将来基址及诬陷别人帖对数多者,并当收禁牒送御史台请勘。如知贡举官及考试官徇私屈塞,请行朝典,虚妄者痛行科断,牒行本道重处,色役永不得举,同保人连坐,各殿三举。

晋高祖天福五年,礼部侍郎张允奏曰:「前代未设诸科,始以明经俾升高第。自有九经、五经之后,及三礼、三传已来,孝廉之科遂因循而不废。缙绅之士亦缄默而无言,以至相承未能改作。每岁明经一科,少至五百已上,多及一千有余。举人如是繁多,试官岂能精当?况此等多不究义,惟攻帖书,文理既不甚通,名第岂可妄与?且当年登科者不少,相连起选者甚多,州县之闲必无贡阙,辇毂之下须有稽留。怨嗟自此而兴,谤讟因兹而起。但令广场大启,诸科并有明经者,悉包于九经、五经之中,无出于三礼、三传之内。若无厘革,恐未便宜。其明经一科,伏请停废。」又奏:「国家悬科待士,贵务搜扬,责实求才,须除讹滥。

译人没有不擅长楷法的;把判词看得很重,所以没有人不熟练掌握,而且判词一定要骈俪对偶。现在流传下来的《龙筋凤髓判》以及白居易文集中的《甲乙判》就是这种东西。从朝廷到县邑,没有不是这样的,不读书、不擅长写文章是做不到的。宰相每次拟定一件事情,也必定要用骈偶的语句写几十句话。现在郑畋的敕语堂判还保存着,当时的风气喜欢谈论琐碎的往事,参杂些诙谐滑稽的话,被称为"花判"。事实确实是这样,不像现在的人提笔办案,只签一个字也可以。本朝初年还残留有唐代的余风,时间久了才革除掉。但只凭仪表堂堂来选拔人才,也不是最恰当的说法。

△五代

后唐明宗时期,礼部贡院新订立了一些条例:一、九经、五经、明经在贴经考试的时候,考官批阅通过与否,如果有不合格的,唱名淘汰之后,请设置笔砚,把所交的贴经凭据看清楚,再让考生自己检查,如果是考官错批为通过,不应当给他更改,正如有疑问的地方,允许拿本经当面核对,如果确实是弄错了,就在贴经上重新签名后退出。一、五科常年淘汰的名单出得多,考生喊冤叫屈,如今一并明确写清所对经书的墨义,说明第几道对了,第几道不对,第几道勉强及格,全部允许拿本经书的疏证来核对,如果是考官批错了而不是勉强及格,请另写状纸申诉,重新加以考核,如果确实是弄错了,却妄自呈上状纸诬告,应当严加惩处。一、举人中有蒙受冤屈落第的,允许写状纸向贡院申诉,应当给予重新考试,如果贡院不受理,就到御史台去申诉。御史台受理状纸后,一并传唤本人问明所诉之事,如果是主持科考的官员或考试官已经收受贿赂,提拔自己的亲属,压制真正有才能的人,应付请托关系,以及不按规定去取,就要依照朝廷法典处理。一、夹带书籍答案作弊,按旧例是禁止的,此后凡是入省门后被搜出来的,不论多少,一律扶出去按落榜一次处理。一次考试后被搜出来的,扶出去按两次考试算一次的比例处理。凡是暗中口授他人、代人答卷入场,以及抄写考题、贴经时互相传递作弊的,按照惯例扶出去按三次考试算一次处理。学业未精按规定应当落第,却在成绩公布后妄图煽动制造冤屈的舆论,作为将来的资本,以及诬陷别人对答数目多的,都应当收监,移送御史台审问。如果是主持科考的官员和考试官徇私舞弊、压制人才,就依照朝廷法典处理;如果举报不实,就严厉治罪,公文移送本道从重处理,此人永远不得再担任差役、参加科举,连坐的保人各按三次考试算一次处理。

晋高祖天福五年,礼部侍郎张允上奏说:"前代没有设立诸科,起初是用明经科来提拔优秀人才。自从有了九经、五经之后,以及三礼、三传以来,孝廉科就沿袭下来一直没有废除。士大夫们也都缄默不言,以至于代代相承却没能加以改革。每年明经科录取的人,少的也有五百多,多的达到一千多。举人如此众多,考官哪能考核得精当?何况这些人大多不研究经义,只专攻死记硬背贴经,文理既然不太通顺,功名又怎么可以随便给予呢?况且当年考中的人不少,接连等待铨选的人很多,各州县之间未必有空缺的职位,京城之下必定会有滞留的情况。怨恨自此而生,诽谤因此而起。只要广开科场,各科中凡是有明经科的,都归并到九经、五经科目当中,不超出三礼、三传的范围。如果不加以改革,恐怕不太妥当。这个明经一科,恳请予以停废。"又上奏说:"国家设立科举等待人才,贵在务求搜罗真才,讲究实效,追求真才实学,必须革除虚假冒滥的弊端。童子科每次应试,只是靠背诵经书,虽然看起来很精熟,但一翻开经卷就不能背诵了。等到功成名就走出贡院,回到家乡,只是数着日子等着做官,再没有心思去研习学业。白白免除了徭役,虚占了官职名额。这个童子科,也恳请予以停废。"皇帝下敕:"明经、童子、宏词、拔萃、明算、道举、百篇等科,一并停废。"

后汉朝廷奏荐官员的条例规格:一、各道奏荐州县官员,节度使兼宰相衔的每年允许推荐五人【旧例允许三人】,不带宰相衔的藩镇诸侯每年允许推荐三人【旧例允许两人】,防御使、团练使每年允许推荐两人【旧例允许一人】,只能就本

童子每当就试,止在念书背经,则虽似精详,对卷则不能读诵。及名成贡院,身返故乡,但刻日以取官,更无心而习业。滥蠲徭役,虚占官名。其童子一科,亦请停废。」敕:「明经、童子、宏词、拔萃、明算、道举、百篇等科,并停。」

汉奏荐条格一诸道奏荐州县官使相每年许荐五人【旧许三人】不带使相藩侯每年许荐三人【旧许二人】防御团练使每年许二人【旧许一人】只奏巡属员阙不得荐于他处州府不得荐新罢任过格人所荐人历任文书随表送中书门下未有官者当别比拟应诸道见任州县官申奏考满后未有替人本道或藉其干能且令句当【准长兴三年五月节文】一诸道应奏荐州县官员未有正官者只许奏授初官不得奏为令录【准长兴四年五月节文】一应诸道藩镇防御团练使旧奏荐并前项州县等官准敕许奏荐见在幕中摄职及见摄管内州县官据合奏人数皆正所摄不许横荐及不得荐外管前资州县官【准长兴四年八月节文】一诸州防御团练刺史奏荐摄试官充判官及推官巡官者今后宜加选择或未任官职及无出身者不在奏举之限【准天福四年七月节文】一诸道藩镇防御团练刺史如本幕有阙合奏荐除授者不得横荐前资州县官及诸色职员

  钦定续通典卷二十

●钦定续通典卷二十一选举五

  杂议论中

  ○杂议论中

  宋

  金

  △宋

宋太祖以唐末进士不第多至失职,乃广开科举。然每岁发榜,所取极少,如安德裕作魁,日九人而已。盖天下未混一也。至太宗朝,所得率江南之秀。真宗景德二年,帝谓寇准等曰:“方今文武多士,岂无才识优异未升进者耶?至于将帅之任,尤难得人。”前代试以制策观其能否,用求才实,亦为国之远图也。因出唐制科之目,采其六,用之。四年,中书门下言应制科之陈绛、夏竦、史良等三人,文论稍优,可预召试。上谓辅臣曰:“比设此科,欲求才识。若但考文艺,则积学者方能中选。苟有济时之才,安得而知?”朕以为六经之旨,圣人用心,固与子史异矣。今策问宜有经义参之时务。王旦曰:“文风丕变,由陛下道化。”因命两制各上策问而择用之。时鲁宗道又言:“守令去民近,而无以区别能否。今除一守令,虽资材低下,而考任应格,则左司无摈斥。故天下亲民者黩货害政,十常二三。”汉宣帝除刺史守相,必亲见而考察之。今守佐虽未暇亲见,宜令大臣延之中书,询考以言,察其应对,以观其施为,才不肖皆得进退之。吏部之择县令,仿此,庶得良守宰,宣助圣化。帝从其言。

仁宗庆历八年,翰林学士张方平言:「祖宗时,文武官不立磨勘年岁,不为升迁次序。有才用名实之人,或从下位便见超擢;否则有守一官十余年不改转者。

译管辖区内的官员空缺上奏,不得推荐其他地方的人;州府不得推荐刚刚被罢免的越级破格之人。所推荐人的历任文书要随奏表一同送到中书门下,还没有官职的人要另行比照拟定官职。凡是各道现任州县官员,上报考核期满之后,还没有找到接替的人,本道可以凭借他们的才干暂且留用主持事务【依照长兴三年五月的条文】。一、各道奏荐州县官员,还没有担任过正式官职的,只允许奏请授予初任官职,不得奏请授予县令、录事参军之类的职位【依照长兴四年五月的条文】。一、各道藩镇、防御使、团练使原来所奏荐的以及前面所说的州县等官员,按敕令允许奏荐现在幕府中代理职务以及现在代理管辖境内州县官职的人,按照应奏人数,都以正式代理的人为限,不允许越级推荐,也不得推荐辖境外的前任州县官员【依照长兴四年八月的条文】。一、各州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奏荐代理试职充任判官、推官、巡官的人,今后应当加以选择,凡是没有担任过官职以及没有出身的人,不在允许奏荐的范围之内【依照天福四年七月的条文】。一、各道藩镇、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如果本府幕僚有空缺应当奏荐授职的,不得越级推荐前任州县官员以及各种杂色职员。

钦定续通典卷二十

●钦定续通典卷二十一 选举五

杂议论中

○杂议论中

宋

金

△宋

宋太祖因为唐末进士落第之人大多失去了正常出路,于是广开科举。然而每年放榜,所录取的人极少,比如安德裕考中第一名的那一年,总共只录取了九个人。这是因为天下还没有统一的缘故。到了太宗一朝,所选拔的人才大多是江南地区的优秀人才。真宗景德二年,皇帝对寇准等人说:"如今文武人才众多,难道没有才识优异却还没有得到提拔的人吗?至于将帅这样的重任,尤其难以找到合适的人才。"前代用制策来考试,观察应试者的能力,用来求取真正有用的人才,这也是治理国家的长远大计。于是拿出唐代制科的科目名目,选取其中六种,加以采用。景德四年,中书门下上奏说应制科考试的陈绛、夏竦、史良等三人,文章议论比较优秀,可以预先召来加以考试。皇帝对辅臣说:"近来设立这个科目,是想要求取有才识的人。如果只考核文章技艺,那么只有平时积累学问的人才能考中。如果真有济世救时的才能,又怎么能够了解呢?"我认为六经的宗旨,是圣人的用心所在,本来就和子书史书不同。如今出策问题,应当有经义来参照当时的时务。王旦说:"文风大为改变,是由于陛下的教化之功。"于是命令翰林学士、知制诰两制的官员各自呈上策问题目,从中挑选采用。当时鲁宗道又进言说:"州县官吏离百姓最近,然而却没有办法区别他们的能力高低。如今任命一个州县官,即使资质才能低下,只要考核任职年限符合规定,那么左司就不能加以摈斥。所以天下亲近百姓的官员中,贪污害民的,十个里常有两三个。"汉宣帝任命刺史、太守、丞相时,一定要亲自接见并加以考察。如今州县长官虽然没有时间一一亲自接见,也应当命令大臣在中书省接见他们,用言语加以询问考核,观察他们的应对情况,从而看出他们的施政能力,无论有才还是不肖,都可以据此决定他们的进退。吏部选拔县令,也可以仿照这个办法,这样才能得到优良的太守、县令,宣扬辅助圣上的教化。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

仁宗庆历八年,翰林学士张方平进言说:"祖宗在世的时候,文武官员不订立磨勘考核的年限,也不规定升迁的次序。有才干、有名望实绩的人,有的从低位就能被破格提拔;否则就有守着一个官职十几年都得不到改任升迁的。他们担任监当官,或者知县、通判、知州,有的做了好几任都得不到升迁。所以当时的人都懂得自我勉励,知道没有功劳政绩就不能获得晋升。自从祥符年间以后,朝廷的议论越来越趋向宽松,所以规定从监当官升为知县、知县升为通判、通判升为知州,都以任职两任为限。又规定官员任职满三年,按惯例就可以磨勘升迁。这样施行下去,人们各自知道能得到恩惠提拔,也没有看出有什么弊端。到了如今年深日久,习以为常,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无论贤能与否,都不知道用什么来加以劝勉激励了。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