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通典卷二十二选举六
左史侍御鄂尔根萨里尝劝帝:“治天下必用儒术,宜招致山林道德之士,以备任使。”乃遣使求贤,置集贤馆待之,即以鄂尔根萨里为集贤馆学士。凡士之应诏者,命馆谷之,饮食供帐车服皆甚盛。即弗称旨者,亦请加赉遣还。有官宣徽者,欲阴败其事,故盛陈所给廪饩于内。前帝过问焉,对曰:“此一士之日给也。”帝怒曰:“汝欲使朕见而损之耶?十倍此以待天下士,犹恐不至,况欲损之,谁肯来耶?”
东平布衣赵天麟上《太平金镜策略》曰:「今国家选法,腹外三年为一考,腹内二年半为一考,自非负罪之员,皆有进而无退。臣以为选法宜以贤能为先,不宜以日月为上。请凡内外官员,三年第一考为初考,上等加官阶二级,中阶一级,下则仍旧阶而上、中、下三等,皆复守其本职。六年再考如初考,而覆守本职。九年终考如再考,然后黜陟其职。凡考法令,廉访司官重其保结,考其行实,而牒司路以达于上司,铨定阶次,籍记倚阁。凡三考黜陟,其事业循常者,依累次官阶而除之,以次第所宜。其才德超异者,虽阶次甚卑,而待之以不次之位。如是则居官守禄者,既思阶次之升超,而尽其公道,又惧宪职之知觉,而灭其邪心,庶几乎选法有以定矣。」
又论考幽明曰:国家入仕之门太多,考选之方太阙。臣谨依经考史,断以愚意,条陈圣人之九征及当今所切之二十六美之三十九类,与夫三要,惟陛下察之。所谓九征者:一曰远使之而观其忠,二曰近使之而观其敬,三曰烦使之而观其能,四曰卒然问焉而观其智,五曰急与之期而观其信,六曰委之以财而观其仁,七曰告之以危而观其节,八曰醉之以酒而观其则,九曰杂之以处而观其色。所谓二十六美之三十九类者:一曰文史之美三类:草制饰诏,谆悉词情也;校书正字,可为定体也;教诲后学,材德多成也。二曰礼官之美三类:补衮拾遗,将顺其美也;朝会祭祀,仪章丕举也;宣慰风俗,雍熙聿致也。三曰乐官之美一类:金石宫商,条理声正也。四曰知人之美一类:善恶周览,洞晓于心也。五曰敬贤之美一类:推毂进士,常若不及也。六曰考校之美一类:彰善瘅恶,照文无失也。七曰纠察之美一类:弹劾所至,不避权豪也。八曰廉访之美二类:廉察官吏,儆惧肃清也;访问风俗,化成礼义也。九曰宿卫之美一类:小心周密,京辇增威也。十曰筹计之美二类:帷幄画计,折冲倒戈也;排垒整阵,临时合权也。十一曰督领之美三类:器械精完,士卒闲习也;号令严明,部伍齐整也;临敌耀威,身先士伍也。十二曰镇防之美一类:守坚持重,寇盗难窥也。十三曰屯田之美一类:劝励稼穑,勤事多获也。
译太平金镜策》说:「如今国家的选官办法,边远地区三年为一考,内地两年半为一考,只要不是有罪被贬的人,都是只有升进而没有降退的。臣认为选官的办法应当以贤能为先,不应当以任职时间的长短为标准。请求凡是内外官员,三年第一次考核为初考,成绩上等的加官阶两级,中等加一级,下等则仍旧维持原来的官阶,而上、中、下三等的人,都仍然回去担任本来的职务。六年第二次考核如同初考的办法,考核后仍回本职。九年最终考核如同第二次考核,然后才决定升降他们的职务。凡是考核的法令,由廉访司官员郑重地作出保证担保,考核他们的实际政绩,然后行文报送到路,再上达到上级机关,由此确定官阶次序,登记备案。凡是经过三次考核决定升降的,如果政绩表现平常的,就依照历次积累的官阶而授予相应的职务,按照次第安排到合适的职位。如果才能德行特别突出的人,即使官阶次序很低,也要用破格提拔的方式对待他们。这样一来,居官领取俸禄的人,既想着官阶次序上的超升,就会尽力秉公办事;又害怕被御史台的监察官发觉,就会消除自己的邪念,这样选官的办法或许就可以确定下来了。」
他又在议论考核幽明贤愚的文章中说:国家进入仕途的门路太多,而考核选拔的方法太欠缺。臣谨慎地依据经典、参考史书,斗胆用自己的浅见,条列出圣人考察人才的九种方法以及当今切合时用的二十六种美德下的三十九个类别,还有三个要点,希望陛下明察。所谓九种考察方法是:一是派他到远方出使,观察他是否忠诚;二是派他就近办事,观察他是否恭敬;三是派他去处理繁杂的事务,观察他的才能;四是突然向他提问,观察他的智慧;五是紧急地给他限期,观察他是否守信;六是把财物委托给他,观察他是否仁厚;七是把危难的事情告诉他,观察他是否有气节;八是用酒把他灌醉,观察他是否有法度;九是让他与人杂处,观察他的神色。所谓二十六种美德下的三十九个类别是:一是文史方面的美德,共三类:起草诏令文字,情词恳切周详;校对典籍、订正文字,能够确定标准的文本;教诲后辈学生,培养出许多有才德的人。二是礼官方面的美德,共三类:补正皇帝的过失、拾遗补阙,能够顺成朝廷的美政;主持朝会祭祀,礼仪典章大为完备;宣扬教化、体察风俗,使风俗淳厚和睦。三是乐官方面的美德,一类:使音律条理、宫商协调而端正。四是知人方面的美德,一类:对善恶普遍了解,心中洞明。五是敬贤方面的美德,一类:推荐进用贤才,常常担心自己做得不够。六是考校方面的美德,一类:表彰善行、惩戒恶行,考核文书公正无失。七是纠察方面的美德,一类:弹劾不法之处所到之处,不回避权贵豪强。八是廉访方面的美德,共二类:清查考察官吏,使人警惕肃清;访察民间风俗,教化民风归于礼义。九是宿卫方面的美德,一类:小心周密,使京城更增威严。十是筹划计谋方面的美德,共二类:在帷幄之中谋划,能够折冲退敌;排布营垒、整顿军阵,能够随机应变、灵活权衡。十一是统率军队方面的美德,共三类:兵器装备精良完备,士卒训练熟练;号令严明,队伍整齐;面对敌人时耀武扬威,身先士卒。十二是镇守防御方面的美德,一类:坚守阵地、持重稳健,敌寇难以窥探虚实。十三是屯田方面的美德,一类:劝勉督励农耕,勤于耕作、收获颇丰。十四是畜牧饲养方面的美德,一类:牲畜繁殖,茁壮繁盛。十五是出使方面的美德,共二类:作为传达喉舌,能够彰显美善、宣扬光明;受托办理具体事务,处理得公平妥当。十六是决断方面的美德,共三类:审核检查考核,没有隐瞒的漏洞;审察案情明白清楚,囚犯没有怨言;疑难案件能够查明实情,处置合乎法律。十七是农桑方面的美德,一类:督促种植耕作,对水旱灾害有所防备。十八是监督劳役方面的美德,一类:监督劳役安排得当,服役的丁夫乐于从事。十九是关卡渡口方面的美德,一类:奸邪诈伪之事不能蒙混过关,行旅商贾不会受阻。二十是营造方面的美德,一类:熟悉工程之事,办事迅捷、能够满足供给需求。二十一是明晰财利方面的美德,一类
十四曰刍养之美一类:孳畜头匹,茁壮繁滋也。十五曰使臣之美二类:喉舌宣纳,成美昭光也;委干事务,办济平允也。十六曰决断之美三类:句检考核,瑕隙无隐也;要察圆明,囚无闲言也;疑狱得情,处置合律也。十七曰农桑之美一类:董督树艺,水旱有备也。十八曰董役之美一类:监役合宜,丁夫悦事也。十九曰关津之美一类:奸诈不漏,行旅不壅也。二十曰:营造之美,一类练事,分公捷于供奉也。二十一曰:明利之美,一类出纳有常,簿籍易照也。二十二曰:算数之美,一类多寡有方,了然胸臆也。二十三曰:僧官之美,一类宏宣释教,守戒精严也。二十四曰:道官之美,一类宏宣道教,守德精严也。二十五曰:医官之美,二类科品分明,举无不应也,开发后学,成材者众也。二十六曰:阴阳之美,二类历法推步,授时无舛也,卜筮循经,不为诡异也。所谓三要者,一曰公,二曰廉,三曰勤。径情服事,不邀功利,谓之公;贿赂在前,不以为念,谓之廉;服劳王室,悉心竭力,谓之勤。请以九征考左右携仆,以二十六美之三十九类,与夫三要之说明谕选曹及内外百官。值三年当考之时,凡一美三要者为上等,一美二要者为中等,一美一要及有要无美、有美无要者,皆为下等。若美要并无,虽无大罪,亦停免之。如此则自中及外,大小官吏,若玉壶之冰,秋霜之月,凛乎其清,皎乎其明矣。
成宗大德元年,副万户阿喇卜丹、御史中丞崔彧等陈台宪诸事,省台集议,言乞依旧例,御史台不立选,其用人则于常调官选之。惟监察御史首领官,令御史台自选。廉访司必择蒙古人为使,或阙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参以色目、汉人。各省文案行台差官检核宿卫近侍,奉特旨令台宪擢用者,必须明奏,然后任之。行台御史任满而有效绩者,或迁内台,或呈中书省迁调。廉访司亦如之。其不称职者,省台择人代之。未历有司者,授以牧民之职。经省台同选者,听御史台自调。中书省或用台察之人,亦宜与御史台同议。各官府宪司官,毋得辄入体察。制可。翰林学士王恽尝上论政事书,一曰议廉司以励庶官。古之善为国者,不使人有惰怠不振之气。今州郡之官,品流淆杂,既无选举甄别,纷纷籍籍,聚散于吏部,例得一官,谁不因循苟且,以岁月养资考而已。尝观汉、唐之驭吏,也能者增秩赐金,公卿缺则补之,以表其贤否者放田里而不事事。唐则召七品以上官集于阙廷,亲与访问,究得失而进退之。然二者不过爵禄为劝,爵禄极则意满足,意满足则怠心生,亦有无如何者,故持斧、直指、采访、黜陟等使岁相望于道,而本朝之举高出前代。
译:出纳有常规,簿籍容易查核。二十二是算数方面的美德,一类:数目多寡都有条理和方法,心中了然。二十三是僧官方面的美德,一类:大力宣扬佛教教义,持戒精严。二十四是道官方面的美德,一类:大力宣扬道教教义,持守道德精严。二十五是医官方面的美德,共二类:科目品级分明,凡有诊治没有不见效的;培养后学,成才的人很多。二十六是阴阳方面的美德,共二类:历法推算节气,没有差错;占卜依循经典,不弄虚作怪。所谓三个要点是:一是公,二是廉,三是勤。一心一意办事,不追求功利,叫做公;面对贿赂在眼前,也不放在心上,叫做廉;为朝廷勤劳效力,竭尽心力,叫做勤。请用九种考察方法来考核身边的随从属官,用二十六种美德下的三十九个类别以及三个要点的说法明确晓谕吏部选官机构以及内外百官。到了三年一次考核的时候,凡是具备一种美德加三个要点的定为上等,具备一种美德加两个要点的定为中等,只具备一种美德加一个要点、或者只有要点没有美德、只有美德没有要点的,都定为下等。如果美德和要点都没有,即使没有大的过错,也应该罢免停职。这样一来,从朝廷到地方,无论大小官吏,都会像玉壶中的冰一样,像秋天的月光一样,凛然清白、皎洁光明了。
成宗大德元年,副万户阿喇卜丹、御史中丞崔彧等人陈述御史台相关的各项事宜,中书省和御史台共同商议,说请求依照旧例,御史台不设立单独的选官程序,其用人则从常规调派的官员中选拔。只有监察御史的首领官,命令由御史台自行选拔。廉访司必须选择蒙古人担任使者,如果没有合适的蒙古人,就用色目世家大臣的子孙担任,其次再参用色目人、汉人。各行省的公文案卷、行台官员的差遣,检核宿卫、近侍中,凡是奉皇帝特旨命令御史台、御史大夫破格提拔任用的人,必须明确奏报,然后才能任用。行台御史任期届满、有政绩成效的,有的调入内台,有的呈报中书省调迁任用。廉访司的官员也是如此处理。对于不称职的官员,由中书省、御史台选择人才来替代。没有担任过地方官职务的人,就授予他们治理百姓的职务。经过中书省、御史台共同选拔的人,听凭御史台自行调派。中书省如果要用御史台监察方面的人才,也应该与御史台共同商议。各官府和监察机关的官员,不得擅自介入体察官员的职权范围。皇帝下诏批准了这个方案。翰林学士王恽曾经上书议论政事,其中一条说要设立廉访司的建议来激励百官。古时候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不会让人产生懈怠不振作的心态。如今各州郡的官员,品流混杂,既没有经过选拔甄别,就纷纷杂乱地聚集散落于吏部,按惯例得到一官半职,谁不因循苟且,只求熬过任职年月来积累资历考核呢。臣曾经观察汉朝、唐朝驾驭官吏的办法,有才能的官员就增加俸禄品秩、赏赐金帛,公卿职位有空缺就补用他们,用这种方式来表彰他们的贤能;不贤能的人就罢黜放归田里,不再让他们担任职务。唐朝则召集七品以上的官员集合在朝廷之上,皇帝亲自询问考察,探究他们的得失而决定进退任用。然而这两种办法都不过是用爵位俸禄来劝勉,爵位俸禄到了极点意愿就会满足,意愿满足了懈怠之心就会产生,也有没有办法解决的情况,所以持斧的使者、直指使者、采访使、黜陟使等接连不断地行走在道路上巡视,而本朝设立监察机构的举措远远超过前代。近来廉访司刚刚设立时,中外官员都惶恐戒惧、有改过自新的想法,实行没多久,法令禁令逐渐松弛下来,被监察的人挺直劲拔的正气就不知不觉地收敛了,听命顺从的人奸邪的弊端就暗中滋长又重新萌发了。刑罚崇尚宽缓,固然是国家的良好政治,但是要分别善恶来显示劝勉和惩戒,怎么能专门致力于宽大体恤呢?从前金朝大定年间,尚书省上奏说顺州军判崔伯时收受贿赂但没有枉法,按照制度应当削去官职、停止任用。世宗说:“收受财物却没有到枉法的地步,是因为熟悉法律的缘故。他所做的奸邪狡诈之事,习惯已经养成了本性,以后如果再任用他,怎么能自己改过呢?虽然他所犯的罪只是追夺官职,但如果不是奉皇帝特旨,不再重新录用他
比者廉司初设,中外之官悚然有改过自新之念,行无几何,法禁稍宽,使监视者劲挺之气不息而自敛,听从者奸弊之萌潜滋而复枿。夫刑罚崇宽,固是国家美政,然分别善恶以示劝惩,岂得专务宽恤?昔金大定闲,尚书省奏顺州军判崔伯时受赃不枉法,准制当削官停职。世宗曰:“受财不至枉法,以习知法律故也。所为奸狡,习与性成,后复任用,岂能自悛?虽所犯止于追官,非奉特旨,无复录用,以致犯禁者鲜。”此先事之明验也。今风俗浇薄,遇有所犯,苟免无耻,法宜人法并任。宪纲既立,公道大行我之气,既伸,彼安得不振?我之政,既肃,彼安敢或私?将见风采百倍有登,揽澄清之望矣。一曰议保举以核名实,方今亲民与参佐官,莫县令、经历为重。县令乃百姓师帅,师帅贤则德泽宣,参署为一路纪纲,纪纲振则政务举。今例出常流,安取殊绩?臣愚以为,若行品官保举法,庶得其人。其法品量举主与所保者资历相应,既皆两可,复精加磨勘,无谬妄私意,然后许令入状,相小大之才,授繁简之任,限以岁月【如唐制厘务出二百日者是也】课其殿最,升黜举主得人者受知贤之赏,不职者坐不当之罚。其南选尤宜施用此法,何则?江南比定,凡所隶附,秋毫无犯,只以前省调官贿而海放,行省注拟尤为滥杂,侵渔掊克,惨于兵凶。至盗贼窃发,指此为名,仰赖天恩,幸无其事。今宜委官分拣,以行此法。其停革人员不至罢黜者,降之边远;边远见职委有声迹者,使之内选,亦激劝一法。兹盖自汉、唐、五代迄于金,皆遵而行之,当时号称得人,然必须内设审官、考功等职,专掌其事。一曰设科举以收人材,方今名儒硕德,既老且尽,后生晚进,既无进望,例多不学。州府乡县虽立教官,讲书会课,祗皆虚名,略无实效。臣愚以谓,不若开设选举,取验之速也。夫进士选历代号取士正科,将相之材皆从此出。若限以岁月而考试之,将见士争力学,人材辈出,可计日而待也。论者必曰:“今以员多阙少见行壅滞,若复此举,是愈壅而滞之也。”臣谓不然,盖科举之设,本以核实学而取多士,清仕途而息杂流,得全材备大用也,岂不愈于学校徒设汗漫而无所成乎?一曰试吏员以清政务,前代取吏之法条目甚严,如宰相子辟举令,取充省杂,终场举人试补台掾,品官子孙吏员班祇阁门等人出身者试补六部令史。夫明法令曰令,通经史曰史。今府州司县应用一切胥吏多自帖书中来,官无取材,势须及此。所习既凡,闻见或寡,欲望明刑政,识大体,务清弊革难矣。臣愚以为,莫若将合岁贡吏人,以吏员法试之,中选者仍许上贡补充随朝身役。
译,这样就能使触犯法禁的人越来越少。”这就是防患于未然的明证。如今风俗浇薄,遇到有人犯法,就苟且免罪、不知羞耻,法律应当与用人的办法并行。监察的纲纪一旦确立,公道就能大行,我们的正气一旦伸张,那些奸邪之人怎么能不振作收敛?我们的政治一旦严肃,那些奸邪之人怎么敢徇私?将会看到官场风气百倍振作,有澄清天下的期望了。又一条说要设立保举法来核实名誉与实际。当今接近百姓的官员和辅佐官员之中,没有比县令、经历更重要的了。县令是百姓的师表统帅,师表统帅贤能,恩德教化就能宣扬;经历官是一路的纲纪,纲纪振作,政务就能推行。如今这些官员大多按常规出身选任,怎么能取得特别的政绩呢?臣愚以为,如果实行由品官保举的办法,或许能够得到合适的人。这个办法要求品评举荐者与被保举人的资历相称,如果两者都合适,再仔细核查,没有荒谬失当、徇私舞弊的情况,然后才允许他们呈上任状,根据人才大小授予任务繁简不同的职位,限定一定的时间【如唐朝规定处理政务满二百天为一次的制度】考核他们的政绩优劣,升迁或罢黜。举荐得人的举主受到知贤识才的奖赏,举荐不称职的人则要承担相应的处罚。这个办法尤其应该在南选中施行,为什么呢?江南刚刚平定的时候,凡是归附的地方,秋毫无犯,只因为以前行省调派官员时贿赂公行而任意放纵录用,行省的委任安排尤其滥杂,侵吞掠夺百姓,比战争的祸害还要惨烈。以至于盗贼趁机作乱,就以此为借口,幸赖上天保佑,才没有酿成大祸。如今应当委派官员分别甄选,来实行这个保举的办法。那些被停职革除但还不至于罢黜的人,把他们降调到边远地区;边远地区任职有声望政绩的人,让他们调回内地任职,这也是一种激励劝勉的办法。这些办法都是从汉、唐、五代一直到金朝,都遵循施行,当时都号称能够得到人才,但是必须在朝内设立审官院、考功司等专门的职位,专门负责这些事务。又一条说要设立科举来搜罗人才。当今著名的儒者、有大德的学者,已经年老将尽,后辈晚生,既没有上进的希望,大多不肯用心学习。州府乡县虽然设立了教官,讲授经书、考核课业,但都只是虚设名目,没有什么实际效果。臣愚以为,不如开设科举选官,取得成效更快。进士科选拔历代号称是取士的正途,将相之才大多从这里产生。如果限定一定的年月而考试选拔他们,将会看到士人争相努力学习,人才辈出,可以计算日子等待成效了。议论的人一定会说:“如今因为官员多而缺额少已经出现了壅塞停滞的情况,如果再兴办科举,这是更加使人才壅塞停滞了。”臣认为不是这样,科举的设立,本来就是为了核实学问真才而选拔众多贤士,使仕途清明、平息杂乱的入仕途径,从而得到德才兼备、可以担当大用的人才,这难道不比学校空有虚设、漫无成效要好吗?又一条说要考试吏员来清理政务。前代选取吏员的办法,条目非常严格,比如宰相子弟需要经过特别的辟举考核,才能补充到省里担任杂务,经过科场考试终场的举人考试补授御史台的属官,品官子孙、吏员、班祗候等出身的人考试补授六部令史。明习法令的称为令,通晓经史的称为史。如今府、州、司、县所用的一切胥吏,大多是从帖书(抄写文书的小吏)中来的,官府没有专门选取人才的办法,势必造成这种局面。他们所学的东西既然平庸,见闻也就很少,想要期望他们明察刑罚政务、识大体,务求清除弊端、革除积弊,那是很难做到的。臣愚以为,不如把应当每年贡举的吏人,用吏员考试的办法来考核他们,考中的人仍然允许他们上贡朝廷、补充随朝的身役。外地州府郡如果正在服役的吏员,就用廉访司按照考试的办法进行检验,这样或许能够激励他们,逐渐让他们肯用心学习。他们每月领取的俸禄待遇,也应当加以确定,能够让他们维持基本的生活,然后才能要求他们廉洁。为什么呢?如今廉访司专门抑制吏员的权力,察觉他们的不法行为,稍微有些贪鄙的事却不考虑养廉的问题,就立即追究治罪,这是纵容他们偷窃却又责问他们为什么当强盗一样,难道这是道理吗!
外州府郡见役者,从廉司以校法试验,庶几激之,积渐肯学。其月请俸给,亦合定夺,能使得糊其口,然后可责以廉。何则?今廉司专抑吏权,察非违,少有贪鄙不计养廉,即按而治之,是纵之窃而责以何盗之为?岂理也哉!
又尝为贡举议曰:「贡举之法,宜先选教官,定所明经史为所习科目,以州郡大小限其生徒,拣俊秀无玷污者充员数。以生徒员数限岁贡人数,期以岁月,使尽修习之道。然后州郡官察行考学,极其精当,贡于礼部。经试经义作一场,史试议论作一场,廷试策兼用经史,断以已意,以明时务。如是则士无不通之经、不习之史,进退用舍一出于学。既复古道,且革累世虚文妄举之弊,必收实学通用之效矣。」
武宗至大三年七月,给亲民长吏考功郎历,令监治官岁终验其行迹,书而上之。廉访官、御史台、尚书、礼部考校,以为升黜。先是,世祖至元十九年,集贤直学士程巨夫奏陈五事,朝廷多朱之。其一立考功历,略曰:“国朝建御史台,虽有考课之目,而未得其要,莫可致诘。乞照前朝体例,应诸道府州司县,下至曹椽等,各给出身印纸历子一卷,书本人姓名、出身于其前,俾各处长吏联衔结状保明,书其历任日月,在任功过于后。秩满有司详视而差其殿最,则人之贤否一览而知,考核得实,庶无侥幸。”至是始颁行焉。元时入官之途,略见于《经世大典》序录曰:“国家初得中原,损益古今之制度而行之,而用人之途不一。亲近莫若禁卫之臣,所谓集赛者,然而任使有亲疏,职事有繁易,历时有久近,门第有贵贱,才器有大小。故其得官也,或大而宰辅,或小而冗散,不可齐也。国人之备宿卫者,浸长其属,则以自贵,不以外官为达。方天下未定,军旅方兴,介冑之士莫先焉。故攻取有功之士,皆世有其军,而官之事在枢府,不统于吏部。惟簿书期会、金谷营造之事,供给应对、习于刀笔者,为适用于当时。故自宰相百执事皆由此起,而一时号称人材者,亦出于其闲,而政治系之矣。择吏之初,颇由于儒,而所谓儒者,姑贵其名而存之尔。其自学校为教官显达者,盖鲜。独国学初以贵近就学而用之,无常制。其后岁有贡法,而寖失初意。其以文学见用于朝廷,时有尊异者,不皆然也。至元以来,数欲以科举取进士,议辄中止。延佑始置进士科,一二年一取,不及百人耳。世祖置国字,以通语言,其用人略如儒学之制。至于奉上官之任使、奔走服役,岁月既久,亦皆得官,虽细大有殊,要皆为正流矣。乃宗王之有分地官府而保任之者,与夫治酒浆饮食者,执乐伎者为。弓矢、衣甲、车庐者,治历数、阴阳、医药者,出纳财赋者,远夷掌其部落者,或身终其官,或世守其业,不得迁他官,而恩幸遭遇骤至贵近者有之,非有司所得制。
译王恽又曾经写了一篇论贡举的文章说:「贡举的办法,应当先选拔教官,确定所要通晓的经史作为所学习的科目,按照州郡的大小来限定生员的名额,挑选品行端正、没有污点的优秀学生充当名额。用生员的名额来限定每年贡举的人数,限定一定的年月,让他们能够充分完成修习学业的过程。然后由州郡官员考察他们的品行、考核他们的学业,务求极其精确恰当,再贡举到礼部。经义考试,作一场;史学考试议论,作一场;殿试考策论,兼用经史知识,用自己的见解来论断,以阐明当今的时务。这样一来,士人就没有不通晓的经典、不熟习的史书,进退任用都出自于学问的真才实学。既恢复了古代的取士之道,又能革除历代以来虚文妄举的弊端,一定能够收到崇尚实学、学以致用的效果了。」
武宗至大三年七月,颁给接近百姓的地方长官考功郎的历子,命令监治的官员每年年终考核他们的政绩表现,记录在案然后上报。由廉访官、御史台、尚书省、礼部进行考核校验,以此作为升迁或罢黜的依据。在此之前,世祖至元十九年,集贤院直学士程巨夫曾经上奏陈述五件事,朝廷大多采纳了。其中一件是设立考功历,大略说:“本朝设立御史台,虽然有考核课绩的名目,却没有掌握其中的要领,无法进行详细的稽核。请求参照前朝的体例,凡是各道、府、州、县,直到属官掾吏,各发给一本印有出身履历的历子,在前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出身,让各处的长官联合署名、写明担保的意见,记下他历任的时间、在任的功过在后面。任满以后由有关部门详细审核,评定他的优劣等次,那么一个人是贤能还是不贤能,一看便知,考核就能得到实情,也就不会有侥幸取巧的人了。”到这时才开始颁布施行。元朝时进入仕途的途径,大略见于《经世大典》的序录中说:“国家最初取得中原之地,斟酌损益古今的制度而加以施行,因此用人的途径不止一种。最亲近的莫过于禁卫近臣,也就是所谓的怯薛(集赛),但是他们受到的任用有亲疏之分,所任职事有繁简之分,供职时间有久近之分,门第有贵贱之分,才能器识有大小之分。所以他们得到官职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有的成为宰相,有的只是微末冗散的官职,不能一概而论。侍卫皇帝的宿卫近臣的子弟越来越多地充任其中,就自以为尊贵,不把外地的官职看作是显达之路。当天下还没有平定,战事正在进行的时候,披甲执锐的武士是最受重用的。所以攻城略地立有战功的将士,都世代掌握着自己的军队,而管理军事的机构在枢密院,不受吏部管辖。只有掌管文书档案期会、财赋营造之事,负责供给应对、擅长文书刀笔的人,才最适合当时的实际需要。所以从宰相到各种具体办事的官员大多由此起家,而一时之间号称有才能的人,也大多出自这个群体之中,国家的政治因此而被他们所左右。选拔官吏之初,颇有一些出于儒生,但是所谓的儒者,也不过是姑且保留这个名义而已。真正从学校出身、通过教官途径而显达的人,是很少的。只有国子学最初是以皇族贵近子弟入学并加以任用,没有固定的制度。此后每年都有贡举的办法,但逐渐失去了当初的本意。凭借文学才能被朝廷任用、有时受到特别尊崇礼遇的人,也不都是这样的。自至元年间以来,多次想要用科举来选拔进士,但商议总是中途停止。延佑年间才开始设立进士科,一两年选拔一次,录取人数不超过百人。世祖设立蒙古字学,用来沟通语言,任用人才的办法大略与儒学的制度相同。至于侍奉皇帝身边、供皇帝差使奔走服役的人,任职时间久了,也都能够得到官职,虽然大小职位有所差别,但总归都是正规的仕途了。至于诸王在自己的封地设立官府而加以保任的人,以及负责酒浆饮食的人、掌管音乐伎艺的人、掌管弓矢衣甲车马庐帐的人、掌管历法阴阳医药的人、掌管出纳财赋的人、边远部族掌管本部落事务的人,有的终身担任这个官职,有的世代守着这份职业,不能迁调担任其他官职,而受到皇帝特别恩宠、遭遇机缘而骤然显贵的人也是有的,这些都不是有关部门所能控制的。而那些进言献策、纳粟捕盗以及功勋旧臣的后裔、权贵要人引荐提拔的人,也都各有其人,不过并不是常态。”余阙说:「我朝开国之初,有金朝、宋朝旧地的人才,唯才是用,没有专门偏重哪一方面,然而任用儒者的情况还是占多数。自至
而陈言献策、纳粟捕盗与勋旧之后裔、权要之引进,皆有其人焉,而不常也。余阙曰:「我国初,有金、宋天下之人,惟才是用之,无所专主,然用儒者为居多也。自至元以下,始浸用吏,虽执政大臣亦以吏为之。由是中州小民,粗识字能治文书者,得入台阁,共笔札,累日积月,皆可以致通显,而中州之士见用者遂浸寡。况南方之地远,士多不能自至于京师,其抱材蕴者,又往往不屑为吏,故其见用者尤寡也。乃其久也,则南北之士亦自町畦以相訾,甚若晋之与秦,不可与同中国。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延佑中,仁皇初设科目,亦有所不屑,而甘自没溺于山林之闲者,不可胜道,是可惜也。」汪克宽曰:「国家兴崇文治,取士以德行为首,较艺则以经史时务兼之,将欲求治道于经术。其中选者俱授州县之官。夫古者宾兴贤能而升之司徒、司马,论定然后官之。后世举之于郡国,今选举之法不必更定也,但核荐举而革冒滥,厚敦遣而公遴选,弃其小以取其大,因其文以观其心。数年之后,人才既盛,又增中选之额,则选举众而风化行矣。自州县官以五事考殿最,给由铨注,则验之所谓稽抚字、稽本末、稽廉冒、稽听断、稽禁御者也。然长吏给由而不述其事,吏部铨注而不考其绩,虽风宪纠察而或失其详,五事之备,往往未观其成效,非州县之官未尽出于科举而政治不本于经术之故欤?抑朝廷千里之远,给由或得以诈伪考绩者犹未尽其实也?」陶安曰:「有虞世赏,岐周世禄,而不世官者,人贤否殊也。逮至周官以礼乐德行掌国子之教,然犹考艺进退,未尝悉世其官而必任焉。后世荫补法行,或曰显官。必公卿子弟为之,以幼习其业,熟朝廷台阁之仪。或曰:骄骜不通古今,无益于民,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是皆偏见耳。及考汉制,二千石以上得任子弟,择茂廉者补令丞,其法良而未备。今制荫补五品以上,受命于朝,降自六品,省铨掌金谷,且第其上中下,以岁月为差,至满始受朝命,许典民政。盖治民者为国之大端,理财者经国之要务。将俾因仕知学,练世故,涉艰难,以培其才,然后移以治民,故不得不自理财始。此则古所无也。叶子奇曰:元世当治平之时,台省要官皆北人为之,汉人、南人万中无一二。其得为者不过州县卑秩。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往往以此求进。令之初行,尚犹与之
译元年间以后,才开始逐渐任用胥吏出身的人,即使是执政大臣也多用胥吏出身的人担任。由此中原地区略识文字、能够处理公文的普通百姓,得以进入台阁,担任文书工作,日积月累,都可以做到显达的地位,而中原地区真正被任用的士人反而逐渐减少了。何况南方地区路途遥远,士人大多不能亲自到京城来,那些怀抱才学的人,又往往不屑于去当胥吏,所以南方士人被任用的就更少了。这种情况持续久了,南北方的士人也就自成畛域,互相诋毁,甚至像晋国和秦国一样,不能算作同一个中国。所以说南方的士人处境是很微弱的了。延佑年间,仁宗皇帝刚开始设立科举科目,但也有不屑参加的人,宁愿把自己埋没沉溺在山林之间的,多得数不清,这实在是很可惜的事。」汪克宽说:「国家兴起崇尚文治的风气,选取士人以德行为首要标准,考较才艺则兼用经义和史学时务,希望能从经术之中求得治国之道。考中的人都授予州县的官职。古时候,乡里推举贤能之人,把他们提升到司徒、司马那里,经过评议裁定以后才授予官职。后世则是在郡国推举,如今的选举办法不必再另作变更,只是要核实推荐是否属实、革除滥竽充数的弊病,敦厚地遣送使用、公正地遴选人才,舍弃小节而选取大节,通过他们的文章来观察他们的用心。几年以后,人才既然兴盛起来,就再增加录取名额,那么被选拔的人多了,教化风气就能推行了。从州县官任满以五件事考核政绩优劣、依据考绩授官凭证来看,就可以验证所谓考核抚字安民、考核事情的本末、考核是否廉洁公正、考核是否明断案件、考核禁令是否得到执行这几方面。然而地方长官发给考绩凭证时却不详述其中的事迹,吏部依据凭证授官时也不详细考核他们的实际政绩,即使有监察御史加以纠察,也可能遗漏一些细节,五件事考核的完备程度,往往看不到它的实际成效,这难道不是因为州县的官员没有全部出身于科举、而治理政务没有以经术为根本的缘故吗?还是因为朝廷距离千里之外太远,发给考绩凭证的时候,也许还有虚假不实、考核政绩没有做到实事求是的情况呢?」陶安说:「有虞氏时代根据功业世代给予赏赐,周朝也是世代享有俸禄,但是并不世袭官职,这是因为人的贤能与否各有不同。到了周朝设立官职以礼乐德行来教导国子弟,然而仍旧要考核才艺来决定进退,不曾完全让他们世袭官职而必然加以任用。后世实行荫补的办法,有人说这只是显贵之官,一定要公卿子弟去担任,让他们从小熟习这方面的政事,熟悉朝廷台阁的礼仪。也有人说:这样的子弟骄傲放纵、不通古今,对百姓没有益处,应该明确地选求贤才,废除任子的法令。这些都是偏颇的见解罢了。等到考察汉朝的制度,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可以荫任子弟,选择其中忠厚廉洁的补任县令、县丞,这个办法是好的但还不完备。当今的制度荫补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弟,由朝廷任命,六品以下则由行省铨选,掌管钱粮,并且评定上、中、下等级,按照任职年月的长短来区分等次,直到任满才受朝廷正式任命,才允许他们治理百姓的政务。治理百姓是国家的头等大事,理财是治国的重要事务。这样安排是要让他们借着当官的机会来学习知识,历练世事,经历艰难,来培养他们的才干,然后再调去治理百姓,所以不得不从理财开始。这是古代所没有的做法。」叶子奇说:元朝当政治清平的时候,中央和地方的重要官职都由蒙古人担任,汉人、南人万分之中难有一二人担任。他们能够担任的官职,也不过是州县里的卑微小官。后来又有了纳粟、立功这两条晋升的途径,富有的人往往通过这个途径来求得进身之阶。这条法令刚开始实行的时候,还是与……
。及后求之者众,亦绝不与。又获功之官,非得风宪体覆牒文不辄命官。宪使招权,非得数千缗不得行遣,故有功无钱者,往往事从中辍,皆抱怨望。其后盗塞寰区,空名宣敕,遇微功即填给人,已不荣之矣。方国珍之初乱也,有宣数道敕十数道县以购人立功,及有功亦竟不与云。王圻曰:元旧制,铨曹有行止科,吏主之,日具内外官十名上中书省,中书籍以迁擢。其后吏怠不为意,仕者淹滞,有待选十余年者。至正时,危素责吏日具五名,五日一上,中书吏乐易集各思泰职,而久滞者获伸。胡粹中曰:古之人君,患不能知贤才而用之以治天下,故设科取士,使怀才抱德、敦行者由之以进。若汉之乡举、里选、察廉、对策,非一途也。然人之德行难知,艺能易见。德行者多自晦,艺能者多自衒。于是乎听其所言以察其所蕴,即其所习以审其所尚。故唐之明经、进士,宋之制策、词学,非一科也。犹以为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则又即其言以考其实。若稽诸故典而本于经,不失乎先圣之旨,则有取焉,非但取其言语之工、文藻之华而巳也。元之用人大抵偏于国族勋旧、贵游子弟,故选举之法久而未行。仁宗决意行之,由此中华缝掖之士仅得拔什一于千百。若谓科举遗贤才,则可谓妨选法,则非也。邵远平曰:「臧晋叔云,元以曲取士,设十有二科,其说甚为无据。自至元八年设国学,出策题试问,所对精通者为中选。皇庆二年制科举,皆用经书时务为题,并无词曲一项,此明证也。」汪琬曰:「按辍耕录,元反宋金余习,初试论赋,其后一以经义为本。及考选举志,春秋两试皆未尝用论,终元之世亦未尝废赋不用也,或有司校阅稍重经疑经义,则有之耳。」
译等到后来求取(赏赐)的人多了,也一概不给。而且立功的官员,如果没有得到监察机构核实的文书,就不轻易授官。监察使借机弄权,不给几千缗钱就不给办理,所以有功却没有钱的人,往往事情办到一半就中断,都心怀怨恨。此后盗贼充塞天下,(朝廷)用空白的宣敕,遇到有一点微小的功劳就填上姓名发给他,人们已经不以此为荣了。当方国珍刚开始作乱的时候,(朝廷)颁发数道乃至十几道敕书到各县,用来悬赏立功的人,等到有人立了功,最终也没有给予(奖赏)。
王圻说:元朝旧制,选官的部门设有"行止科",由吏员主管,每天开列内外官员十人的名单上报中书省,中书省依此登记以备升迁选用。后来吏员懈怠不再留意,出仕的人被拖延搁置,有的候选十几年。到至正年间,危素责令吏员每天开列五人,五天上报一次,中书省官吏乐于办理,各自考虑职务安排,而长期滞留的人得以伸展(获得任用)。
胡粹中说:古代的君主,忧虑的是不能识别贤才而任用他们来治理天下,所以设立科目选取士人,使怀有才德、行为敦厚的人得以由此晋升。像汉代的乡举、里选、察廉、对策,途径不止一种。然而人的德行难以了解,才艺却容易看出。有德行的人大多自我隐晦,有才艺的人大多自我炫耀。于是就听他们所说的话来考察他们所蕴含的(德行),就他们所学习的来审察他们所崇尚的。所以唐代的明经、进士科,宋代的制策、词学科,也不止一种科目。但仍认为有德的人必定有(善)言,有(善)言的人未必有德,于是又就他们的言论来考核其实际(德行)。如果考查典章制度而以经义为根本,不违背古代圣人的旨意,那么就可以取用,不只是取其言语的工巧、文采的华丽罢了。元朝用人大抵偏重于皇族勋旧、贵族子弟,所以科举选士的办法长期未能施行。仁宗下决心推行科举,由此中原的儒士才仅能在千百人中选拔十分之一。如果说科举遗漏了贤才,那还说得过去;如果说科举妨害了选官的办法,那就不对了。
邵远平说:"臧晋叔说,元朝用曲词取士,设立十二科,这种说法很没有根据。自至元八年设立国学,出策论题目考试,回答精通的人被选中。皇庆二年制定科举制度,都用经书和时务作为题目,并没有词曲一项,这就是明证。"
汪琬说:"按《辍耕录》记载,元朝反对宋、金的旧习气,最初考试诗赋,后来一律以经义为根本。等到考察《选举志》,春秋两次考试都未曾用过诗赋(论),终元朝一代也未曾废止诗赋不用,或许是主管官员在校阅时稍微看重经义方面的疑难阐释,也是有的。"
△明
明太祖诏举孝弟力田之士,又令府州县正官以礼遣孝廉之士至京,往往待以不次。其后遇国家覃恩,海内辄以诏书从事。有司以孝行上礼部请旌者,岁不下数十人。又资格洊重,甲科县令往往以卓异被征,梯取台省,遂为成例。终明之世,以科目取士,以资格用人,而其弊亦相因而起。
仁宗洪熙元年四月,郑府审理正俞廷辅言:“近年宾兴之典,士率记诵虚文,求其实才,十无二三。或有年纔二十者,未尝学问,一旦挂名科目,而使之临政治民,职事废隳,民受其弊。自今各处乡试,宜令有司先行审访,务得博古通今,行止端重,年过二十五者,许令入试。”上虽嘉纳,而未果行。
至孝宗弘治中,吏部侍郎王鏊为制科议曰:“国家设科取士之法,先之经义,以观穷理之学;次论表,以观其博古之学;终策问,以观其时务之学。行之百五十年,宜得其人,超轶前代,卒未闻有如古之豪杰者出乎其闲,而文词终有愧于古。虽人才高下系于时,然亦科目之制为之也。三代取士之法,姑未暇论。唐宋以来,科有明经,有进士。明经即今经义之谓也;进士则兼以诗赋。当时二科并行,而进士得人为盛,名臣将相皆是焉。出明经虽近正,而士之拙者则为之,谓之学究。诗赋虽近于浮艳,然必博观泛取,出入经史百家。盖非诗赋之得人,而博古之为益于治也。至宋王安石为相,黜诗赋,崇经学科场以经义论策取士,可谓一扫历代之陋。然士专一经,白首莫究其余,经史付之度外,谓非己事。后安石言,初意驱学究为进士,不意驱进士为学究,盖安石亦自愧悔之矣。今科场虽兼策论,而百年之闲,主司所重,士子所习,惟在经义,以为经义既通,则策论可无竢乎?习夫古之通经者,通其义焉耳。今也割裂装缀,穿凿支离,以希合主司之求,穷年毕力,莫有底止。偶得科目,弃如弁髦。始欲从事于学,而精力竭矣。人才之不如古,其实由此。然则进士之科可无易乎?曰:科不竢易也。经义取士,其学正矣。所恨者,其途稍狭,不能尽天下之才耳。愚欲于进士之外,别立一科,如前代制科之类,必兼通诸经,博洽子史,词赋乃得预焉。有官无官皆得应之,其甲授翰林,次科道,次部属;而有官者则递升焉。如此,天下之士皆将奋志于学,虽有官者亦翘翘然有兴起之心,无复专经之陋矣。”正嘉之闲,文体日偷,杨慎极论其弊曰:“太祖始制科举,诏举子经义无过三百字,不得浮词异说。近时举子之文冗赘,至有千余言者,不根程朱,妄自穿凿,破题谓之马笼头。”处处可用也,又谓之舞单鎗,思一跳而上也。起语百余言,谓之寿星头,长而虚空也。
译△明
明太祖下诏征举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努力耕作的士人,又命令府、州、县的正官依礼节遣送有孝行、廉洁的士人前往京城,往往破格加以任用。此后遇到国家广施恩泽之时,天下便按诏书行事。有关官署把孝行上报礼部请求表彰的,一年不下数十人。后来资格论辈越来越受重视,科举出身的知县往往因政绩卓异被征召,逐级提拔进入台省,于是形成惯例。终明一代,用科举考试选拔士人,用资历深浅任用官员,而其中的弊端也随之相继产生。
明仁宗洪熙元年四月,郑王府审理正俞廷辅进言说:"近年选拔贤才的典章制度,士人大多只是背诵空洞的文字,寻求其中真才实学的人,十个里没有两三个。有的人才二十岁,从未真正做过学问,一旦在科举中挂了名,就让他去治理政事、管理百姓,结果政务荒废,百姓深受其害。从今以后各地乡试,应命令有关官署先行审查访察,务必挑选那些博古通今、行为端正稳重、年龄超过二十五岁的人,才允许他参加考试。"皇上虽然嘉许并采纳了这一建议,但最终没有施行。
到孝宗弘治年间,吏部侍郎王鏊为制科提出建议说:"国家设立科举选拔士人的办法,先考经义,用来考察士人穷究义理的学问;再考论、表,用来考察其博古通今的学问;最后考策问,用来考察其通晓时务的学问。这套办法施行了一百五十年,应当能得到杰出人才,超越前代,但始终没有听说有像古代豪杰那样的人物出现在其中,而文章辞采终究还是不如古人。虽然人才的高低与时代有关,但也是科举制度造成的。三代选拔士人的办法,姑且不论。唐宋以来,科举分明经、进士两科。明经就是如今所说的经义;进士则兼考诗赋。当时两科并行,而进士出身的人才更为兴盛,名臣将相大多出于此。明经出身虽接近于正统,但拙劣的士人也能靠它中举,被称为'学究'。诗赋虽近于浮华艳丽,但必须广泛涉猎、博采众长,出入经史百家。这并非诗赋本身能选出人才,而是博古通今对治国有益处。到宋代王安石为相,废黜诗赋,推崇经学,在科场上以经义、策论取士,可以说是一扫历代的陋习。但士人专攻一经,到老也不研究其余,把经史都置之度外,认为不是自己该管的事。后来王安石说,本意是想把学究变成进士,没想到反把进士变成了学究,可见王安石自己也感到惭愧后悔。如今科场虽然兼考策论,但一百年来,主考官所看重的、士子所研习的,只在经义,认为经义既已通晓,策论便可以不必等待了?须知古代精通经学的人,是通晓其中义理罢了。如今的人却割裂拼凑、穿凿附会、支离破碎,只求迎合主考官的要求,穷年累月竭尽心力,也没有止境。偶然考中科举,便把所学抛弃得如同废物一般。刚想要用心做学问,精力却已耗尽了。人才比不上古人,实际原因就在这里。既然如此,进士这一科是不是不能更改呢?我说:这一科不必更改。以经义取士,这个学问方向是正确的。所遗憾的是,途径太狭窄,不能充分发挥天下的人才罢了。我想在进士科之外,另立一科,如前代的制科一类,必须兼通各种经书,广博涉猎子史,词赋才能参预其中。有官职的和没有官职的都可以应考,考中甲等的授予翰林,其次是科道官,再次是各部属官;而已有官职的人则依次升迁。这样一来,天下的士人都会奋发立志于学问,即使是有官职的人也会跃跃欲试产生振作之心,不再有专攻一经的陋习了。"正德、嘉靖年间,文风日渐浅薄,杨慎极力论述其中的弊病说:"太祖当初制定科举制度,诏令举子的经义文章不得超过三百字,不得使用浮华言辞和怪异说法。近来举子的文章冗长累赘,甚至有多达一千多字的,不根据程朱理学,胡乱穿凿附会,破题被称为'马笼头'。"到处都可以套用,又叫作"舞单枪",想要一跃而上。开头写上百字,叫作"寿星头",冗长而空洞。文中惯常使用"存乎""存
其中例用,存乎,存乎,谓之,谓之,此之谓,此之谓,有见乎,有见乎,名曰救命索,不论与题合否,篇篇相袭,师以此授徒,上以此取士,何所底止。
又曰:本朝以经学取人士子自一经之外,罕所通贯。近日稍知务博以哗名,然不究本源。如五经诸子,则割取其碎语而诵之,谓之蠡测;历代诸史,则抄节其碎事而缀之,谓之策套。其割取、抄节之人,已不通涉经史,章句血脉皆失其真。有以汉人为唐人,唐事为宋事者;有以一人析为二人,二事合为一事者。尝见考官程文,引制氏论乐,而以制氏为致仕;士子墨卷,引《汉书·律历志》,先其算命,作「先算其命」。近日为书坊刻布,转相差讹,士习愈下矣。黄尊素曰:本朝取士之法,大略依仿宋制,然其闲有不同者,而小小节目不与焉。今天下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宋则科举、学校绝不相关,每秋试,自县令佐察行义,保任之上于州,州长贰复审察得实,即入试院,其士子未尝系名学校。其后三舍法行,是为学校之科举,其不由学校而为科举者如故也。今三年乡试,一省汇所属郡邑而试之。宋则诸州各自为试,各自发解,与路分无与,惟有官鏁厅应举者及避嫌远乡之人试于转运使,反谓之别头试。今士人一经乡举,则当会试之期,径偕计吏,不复取解。宋则有恩例始得免解,或减一举而已。其下第进士,虽曾中省试【即今会试】来科仍复解试,中格然后得上省试也。今殿试不过名次升降,无有黜落。宋初于御试特重,苟不中格,则省试皆虚也。所谓特奏名者,凡士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御试所不录,积前后举数,参其年而差等之,遇亲策士,径许附试。其荐举者不试于州郡,惟试礼部,不中亦许赴御试,故有免解、免省之条。今必层累而上,更无越次而举者。宋必赐出身然后注官,今则一经解牒便可释褐州县。宋之御试第一人不过佥书判官,第六人以下司户、簿尉而已。今则第一甲三人即为清要官,最下者亦不失守令。总而论之,宋之出身易而入官难。今之出身难而入官易。出身难故多枉才,入官易故多败类。此本朝之人物所以远不及于宋也。至科场之弊亦略相同。有传义,有换卷,有易号,有卷子出外,有誊录灭裂。而取解之试,有一人而趁数州者,有一人而纳二三卷者。今惟童子试有之,解试之所无也。然此之为弊也小,其率天下而归大弊者,在主司去留,止以初场余束,不观出题强裂,句读离绝,旨意春秋越年,牵合在士子专读时义,一题之文必有坊刻,稍换首尾,强半雷同。雷同之中有得有失,不可程准,至使天下尽出于空疏,不学不知经史为何物。是科举为败坏人才之具,其辙一也。
译乎","谓之""谓之","此之谓""此之谓","有见乎""有见乎",被称为"救命索",不管与题目是否契合,篇篇互相抄袭,老师用这个来教学生,朝廷用这个来选拔人才,还有什么止境呢。
又说:本朝用经学选拔人才,士子除了一经之外,很少能融会贯通。近来稍微知道要追求博学以博取虚名,但并不深究本源。像五经诸子,就割取其中零碎的语句来诵读,称为"蠡测";历代史书,就抄录节选其中零碎的事件来拼凑,称为"策套"。那些割取、抄节的人,本身已经不通晓经史,章句血脉都失去了本来面目。有把汉朝人当成唐朝人的,把唐朝事当成宋朝事的;有把一个人拆分成两个人的,把两件事合并成一件事的。曾见过考官的范文,引用制氏论乐,却把制氏当成了辞官退休的人;士子的考卷,引用《汉书·律历志》,将"先其算命"写成"先算其命"。近来又被书坊刻印传布,辗转传抄越发讹误,士人的风气也就更加低下了。黄尊素说:本朝取士的办法,大体仿照宋代的制度,但其中有不同的地方,一些细小的环节暂且不论。如今天下选拔士人,都由学校升贡而来。宋代科举与学校完全不相干,每逢秋试,由县令佐官考察士人的品行,担保推荐上报到州,州的长官、次官再次审核核实,才能进入试院,士子并未曾在学校挂名。后来推行三舍法,这才是学校式的科举,而不通过学校直接参加科举的仍旧和原来一样。如今三年一次乡试,一省汇集所属郡县的士子一起考试。宋代则各州各自设立考场,各自发放解送文书,与所属路分无关,只有靠官职关系在官署应考的和为避嫌而远离本乡应考的人,才在转运使处考试,反而称之为"别头试"。如今士人一旦在乡试中被举荐,等到会试时,便直接跟随计吏进京,不再重新取得解送资格。宋代则要有恩例才能免于重新解送,或者只是减免一次考试而已。落第的进士,即使曾经通过省试【就是如今的会试】,来年科考仍要重新参加解试,考试合格之后才能再参加省试。如今殿试不过是名次的升降,没有黜落的情况。宋初对御试特别看重,如果不合格,那么省试就都白考了。所谓"特奏名",凡是被乡里推荐、却屡次在礼部考试中被淘汰的士人,或者御试没有录取的,累计前后应试的次数,参照年龄划分等级,遇上皇帝亲自策问士人时,径直允许附带参加考试。那些被推荐的人不必在州郡应试,只须应试礼部,即使不中也允许参加御试,所以有免解、免省的条例。如今则必定要一层一层向上考,再没有跳过等级参加考试的了。宋代必须赐予出身之后才能授予官职,如今则一得到解送文书便可以脱去布衣去州县任职。宋代御试第一名不过担任佥书判官,第六名以下不过是司户、簿尉之类的小官。如今第一甲三人就直接担任清要官职,最差的也不失守令一职。总的来说,宋代取得出身容易而做官难,如今取得出身难而做官容易。出身容易所以多有屈才的人,做官容易所以多有败坏的人。这就是本朝人才远不如宋代的原因。至于科场的弊病也大体相同。有传递答案的,有换卷子的,有换编号的,有把卷子带出场外的,有誊录官马虎潦草的。而取解的考试中,有一人在数州同时应考的,有一人交纳两三份卷子的。如今只有童生试还有这种情况,解试则没有了。然而这些弊病还算小,真正让天下考试都归于大弊的,在于主考官取舍去留,只看初场的头几篇文章,不看出题是否勉强割裂、句读是否离散断绝、意旨是否跨越年代牵强附会,全在于士子专门研读时文,一道题目的文章必定有坊间刻本,稍微换换首尾,大半是雷同的。雷同之中有得有失,无法衡量准则,以至于使天下人都出于空疏浅薄,不学无术,不知经史为何物。这样一来科举便成了败坏人才的工具,二者是同一个道理。钱曾说:制科以人才为重,比如宝祐四年的登科录,宋末被称为"文天祥榜"进士就是如此。明太祖
钱曾曰:制科以人为重,如宝佑四年登科录,宋末称为文天祥榜进士是也。明太祖洪武四年、十七年开科,十八年会试,循元旧例作经疑,至二十一年始定三场之制。三百年来小生熟烂,时艺影掠,论策刺取利禄,自通籍以来,罕闻仕优则学之大夫。是又人以制科为重,而非制科以人为重也。邱浚尝言:士子有登名前列,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先后,字书偏傍者。假令仿唐宋射策决科、诗赋取士之法,一洗旧习,重兴儒雅,岂非斯文之大幸欤?
顾炎武曰:「大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定,凡举人出身,第一甲第一名从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赐进士及第;第二甲从七品,赐进士出身;第三甲正八品,赐同进士出身。而一品衙门提控正七品出身,二品衙门都吏从七品出身,一品、二品衙门掾史、典吏,二品衙门令史正八品出身,其与进士不甚相远也。后乃立格以限其所至,而吏员之与科第高下天渊矣。故国初之制,谓之三涂并用:荐举一涂也,进士监生一涂也,吏员一涂也。或以科与贡为二涂,非也。」又曰:「明初三场之制,虽有先后,而无轻重,乃士子之精力多专于一经,略于考古。主司阅卷,复获初场所中之卷,而不深求其二场。夫昔之所谓三场,非下帷十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今则务于捷得,不过于四书一经之中,拟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之文,记之入场之日,抄誊一过,便可侥幸中式,而本经全文有不读者矣。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学问由此而衰,心术由此而坏。」宋嘉佑中,知谏院欧阳修上言:「今之举人,以二千人为率,请宽其日限,先试以策而考之,择其文词鄙恶者,文意颠倒重杂者,不识题者,不知故实略而不对所问者,误引事迹者,虽能成文而理识乖诞者,杂犯旧格不考式者,凡此七等之人,先去之。计二千人,可去五六百,以其留者次试以论,又如前法而考之,又可去其二三百,其留而试诗赋者不过千人矣。于千人而选五百,少而易考,不至劳昏,考而精当则尽善矣。纵使考之不精,亦当不至大滥,盖其节抄剽盗之人,皆以先策论去之矣。」今纵不能复两汉取士之法,不得已而以言取人,则修之论亦似可取。盖救今日之弊,莫急乎去节抄剽盗之人,而七等在所先去,则闇劣之徒无所侥幸而至者渐少,科场亦自此而清也。又曰:「科场之法,欲其难,不欲其易使更其法而予之以难,则觊幸之人少,少觊幸之人,则少一营求患得之人,而士类可以渐清。抑士子之知其难也,而攻苦之日多,多一攻苦之人,则少一。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之人,而士习可渐以正矣。太祖初设科举,严斥吏胥,又诏凡选举毋录吏卒之徒。
译洪武四年、十七年开科,十八年会试,沿用元朝的旧例出经疑题,到二十一年才确定三场考试的制度。三百年来考生烂熟成规,时文空洞浮泛,用论策来猎取功名利禄,自从中举做官以来,很少听说有出仕后仍勤学不辍的士大夫。这又是人把制科看得重要,而不是制科把人看得重要。丘濬曾说:士子中有名列前茅、却不知道史册书名、朝代先后、字体偏旁的。假如仿照唐宋射策决科、以诗赋取士的方法,彻底革除旧习,重新振兴儒雅之风,岂不是斯文之大幸吗?
顾炎武说:"《大明会典》记载,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凡举人出身,第一甲第一名授从六品,第二、第三名授正七品,赐进士及第;第二甲授从七品,赐进士出身;第三甲授正八品,赐同进士出身。而一品衙门的提控是正七品出身,二品衙门的都吏是从七品出身,一品、二品衙门的掾史、典吏,二品衙门的令史是正八品出身,这与进士出身相差不算太远。后来才立下等级来限制他们能达到的最高职位,于是吏员与科第出身的高低就有了天壤之别。所以国初的制度,称为'三途并用':荐举是一途,进士监生是一途,吏员是一途。有人把科举和贡举分为两途,这是不对的。"又说:"明初三场考试的制度,虽有先后之分,却没有轻重之别,可是士子的精力大多专注于一经,而忽略了对古学的研究。主考官阅卷,只看初场所选中的卷子,而不深入考察第二场。以前所说的三场,如果不是十年埋头苦读、读书上千卷,是不能应付这三场考试的。如今则致力于走捷径,不过是在四书一经之中,拟出一二百道题目,抄袭窃取他人的文章,记熟之后,在入场那天,抄誊一遍,便可以侥幸考中,而本经的全部内容有从未读过的了。天下人都变成了急于求成的孩童,学问因此而衰落,心术也因此而败坏。"宋代嘉祐年间,知谏院欧阳修上奏说:"如今参加考试的举人,以两千人为标准,请放宽考试的日期限制,先考策论以考察他们,把其中文辞粗劣的、文意颠倒混乱的、不认识题目的、不了解典故只是笼统而不能切中所问的、错误引用事迹的、虽能成文但见识乖谬荒诞的、以及杂乱违反旧有格式不合考试规矩的,共这七类人,先淘汰掉。算下来两千人,可以淘汰五六百人,剩下的人再考论,又按照前面的办法来考核,又可以淘汰其中的二三百人,剩下应考诗赋的人不过一千人了。从一千人中选五百人,人数少而容易考核,不至于劳累昏聩,考核得精细恰当就尽善尽美了。即使考核不够精细,也不至于太过滥竽充数,因为那些抄袭剽窃的人,都已经在策论一关中被淘汰了。"如今即使不能恢复两汉选拔士人的办法,不得已而用言辞取人,那么欧阳修的这个说法似乎也值得采纳。要挽救如今的弊端,没有比淘汰抄袭剽窃之人更紧迫的事了,而那七类人应当优先淘汰,这样一来,昏庸低劣之徒无从侥幸得中的人就会逐渐减少,科场也会因此而清明起来。又说:"科场的办法,应当使它难,不应当使它容易。假使改变办法而使它变难,那么心存侥幸的人就会减少,侥幸的人少了,谋求钻营、患得患失的人就会减少,士人的风气就可以逐渐清明起来。况且士子知道考试的困难,用功苦读的日子就会增多,多一个刻苦攻读的人,就少一个整天群居、言谈不涉及正经道理的人,那么士人的风气就可以逐渐端正了。"太祖当初设立科举,严厉排斥胥吏,又下诏凡是选拔举荐都不得录用胥吏差役之流。然而太祖曾经和群臣谈起:"当初有一位宪官生病,属吏前去探望,宪官起身扶杖而行,于是把拐杖交给这个吏员,吏员拱手退立不肯接受。宪官领悟了他的用意,日后见到这个吏员向他道谢。吏员说:'我是属吏,不是您家的家童,不敢躲避劳苦以致伤了尊卑体统。'由此可见吏卒之中未尝没有正直的人,只看在上位的人是怎样陶冶造就他们罢了。"成祖曾经说:"舞文弄墨的胥吏不可以让
然尝与群臣言:「初有宪官疾吏往候之,宪官起扶杖而行,因以杖授吏,吏拱手却立不受。宪官悟其意,他日见吏谢之。吏曰:『某为属吏,非公家僮,不敢避劳虑伤理体。』是则吏卒中未尝无正直之人,顾上所以陶镕成就之者何如尔。」成祖尝言:「刀笔之吏不可使任风纪。」然如况锺之守苏州,黄子威之守松江,并治行超卓,为一时良二千石。其它由掾吏显者,如滕懋德、张度、胡祯、徐辉、李友直、李信、徐晞、李质、郎本中、万祺,俱累官至尚书;王锺、刘本道、柰亨、陈宁、汪河、叶春、王春、刘敏、王诏、吴复,俱累官至侍郎;乐韶凤累官至祭酒,吕本累官至太常卿,杨时习、汪懋俱累官至大理卿,黄政累官佥都御史,余节累官御史中丞,张苗累官通政使,赫郁累官光禄卿,平思累官陕西左参政。盖其时资格未行,选用之途尚广而不严,考察连坐之罚。
宪宗成化十九年,大理寺评事申安言:「旌异之典,朝廷所以激劝有司。今抚按官于廉能者未必旌异,旌异者未必廉能。乞诏大臣议,自今旌异必待三年考满之后。若所举不公,后以奸贪败者连坐,庶几吏称其职,民安其业。」至是,吏科给事中王瑞等复言:「三载黜陟,朝廷所以励庶官之典也。今天下诸司,除士官外,无虑九千余处;诸司官,除阴阳、医、僧、道外,无虑千万余员。吏部于各官之能否,在布按二司则据抚按揭帖,在诸司则参布按等官揭帖。上之询访虽出于公心,下之奏报多任其私意,或假公以市恩,或乘机以偿怨,毁誉失真,贤否失实,其它奸端不一而足。乞谕吏部榜示各官,凡揭帖所报失实者连坐;或有当黜而留者,许本处抚按论奏;有当黜而妄诉者,亦坐之。」命俱如所言。弘治三年,王恕以考课之法废格不行,甚非政体,请今后考满官俱令给由赴部,照例考核。及王琼为吏部尚书,乃言:「四方之远,一官赴京考满,往回劳费,且误公务。许本处巡抚、巡按开报考语,令就任复职,待朝觐定黜陟。」于是成法尽坏,而政体日偷。
李梦阳曰:今之弊,官不久任。国初台省不甚通,如御史升按察佥副,或径升使,使久则入为都副,则左右副;佥则左右佥。如知府久则升左右布政使,或参左右;使久则入为部侍郎、尚书等。如此则法吏敢持绳纠之权,民吏无不更事之嫌。今台省既大相通融,而任又弗久也。盖官非良久,必败。故今之官利数迁,太相夤绿,求速,故私奸易规避,大事无了绝,途路迎送。甚者,一官至,民不知名姓,去矣,犹过客也。今又为小转法,如知府转按察副使,按察佥事转参议等;或年资未应转,又为更调法。如此,府调彼府,此县调彼县,此臬调彼臬,此省调彼省。
译他们执掌纲纪。"然而像况钟担任苏州知府,黄子威担任松江知府,两人的政绩都超群卓越,是当时优秀的太守。其他由掾吏出身而显贵的人,如滕懋德、张度、胡祯、徐辉、李友直、李信、徐晞、李质、郎本中、万祺,都历官至尚书;王锺、刘本道、柰亨、陈宁、汪河、叶春、王春、刘敏、王诏、吴复,都历官至侍郎;乐韶凤历官至祭酒,吕本历官至太常卿,杨时习、汪懋都历官至大理卿,黄政历官至佥都御史,余节历官至御史中丞,张苗历官至通政使,赫郁历官至光禄卿,平思历官至陕西左参政。大概是那时资格出身的限制还没有推行,选拔任用的途径还比较宽广而不严苛,也没有考察连带治罪的处罚。
宪宗成化十九年,大理寺评事申安进言说:"表彰旌异的典章,是朝廷用来激励劝勉官员的。如今巡抚、巡按官对廉洁能干的人未必给予表彰,得到表彰的未必真正廉洁能干。请求下诏让大臣商议,从今以后表彰旌异必须等到三年考满之后。如果所推荐的人不公正,此后因为奸邪贪污败露的,要连带治罪,这样官吏才能称职,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到这时,吏科给事中王瑞等人又进言说:"三年一次的升降,是朝廷用来激励各级官员的典章。如今天下各衙门,除了武官外,不下九千多处;各衙门官员,除了阴阳、医、僧、道以外,不下上千万人。吏部对各官员是否称职的评判,属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依据巡抚、巡按的揭帖;属各衙门的,参照布政使、按察使等官的揭帖。上级的询访虽然出于公心,下级的奏报却多凭个人私意,有的借公事以市恩,有的乘机会以报私怨,毁誉失去了真实,贤能与否失去了实情,其他的奸邪弊端更是不一而足。请求晓谕吏部张榜公示各官,凡是揭帖所报不实的一律连带治罪;如果有应当罢黜却被留任的,允许当地巡抚、巡按上奏;有应当罢黜却妄自申诉的,也要治罪。"皇帝下令都按照他们所说的施行。弘治三年,王恕认为考核官员的办法被搁置不施行,很不合乎政务的体制,请求今后考满的官员都命令交由吏部,依照惯例考核。等到王琼担任吏部尚书,就说:"四方偏远的地方,一个官员要赴京考满,往返劳苦耗费,而且耽误公务。请允许当地巡抚、巡按开列上报考核评语,命令官员就地恢复原职,等到朝觐时再确定升降。"于是原有的成法完全被破坏,政务体制也一天天败坏下去。
李梦阳说:如今的弊病,是官员不能久任。国朝初年,台省之间的调动不算通融,比如御史升为按察佥事、副使,或者直接升为按察使,按察使做久了就调入朝廷任都御史副职,再升为左右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则升为左右佥都御史。像知府做久了就升为左右布政使,或者担任参政、参议;布政使做久了就调入朝廷任部侍郎、尚书等职。这样一来,执法的官吏敢于掌握纠察的权力,百姓和吏员也没有官员不熟悉政务的顾虑。如今台省之间已经大为通融,而官员的任期又不长久了。大概官员如果不能长久任职,一定会导致败坏。所以如今的官员追求频繁升迁,互相攀附巴结,急于求速,因此私下的奸邪容易得以规避,大事也没有了结的时候,一路上迎来送往。更有甚者,一个官员刚到任,百姓还不知道他的名姓,他就又调走了,就像一个过客一样。如今又搞出所谓的"小转法",比如知府转任按察副使,按察佥事转任参议等;有的年资还不够转任,又搞出所谓的"更调法"。这样一来,这个府调到那个府,这个县调到那个县,这个按察司调到那个按察司,这个省调到那个省。更有甚者,连巡抚都御史也这样对调。法度越来越巧妙,而官治却越来越荒废。所以说这是如今的弊病。丘濬说:如今选官的办法,文武并用。文官的选拔由吏部主持,武官的选拔由兵部主持。兵部选拔武官,起初是根据功劳的高低来任用,后来则完全采用世袭的办法,父亲死了儿子继承,没有儿子就由兄弟继承,这有固定的规格。至于从都指挥使到都督这一级,就
甚者,巡抚都御史亦调。法愈巧而官愈废。故曰今弊。邱浚曰:今日选法,文武并用。文选主于吏部,武选主于兵部。兵部之选武臣,其始也以功次而用,其后也纯用任子之法,父死子继,无子兄及弟继之,有定格也。若夫都指挥以至都督,则以才能擢用焉,又不专于资格矣。文臣入仕之途非一端,其大者有三:进士也,监生也,吏员也。吏员资格,其崇者止于七品,用之为佐贰、幕职、监当、筦库之职,非有保荐者不得为州郡正员。监生则出自学校之贡选,及举人试进士不第者,其肄业太学也,循资以出,先历事于府部诸司,然后厕其名于选曹,循资而考之,以定其高下,而授以职焉。进士初仕亦循其甲第,及其不次擢用,往往越常调焉,是又不专在于资格也。然而用之既久,不能无弊。古人用人,贵于人法兼用。守一定之法,而任通变之人,使其因资历之所宜,随才器之所能,而量加任使。非不用资格,亦不纯用资格。不用资格,所以待非常之材,任要重之职,厘烦剧之务;用资格,所以待才器之小者,任资历之浅者,厘职务之冗杂者。其立为法,一定如此,而又得公明之人以掌铨衡,随才任授,因时制宜而调。停消息之人,以渐而用;而出类之才,则不以渐官,以次而升;而切要之职,则不以次。非有大功德、大才能,及国家猝有非常之变,决不拔卒为将,徒步而至卿相也。若夫以百官考课之法属之吏部,内外官皆以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始行黜陟之典,是则有虞之制也。其以御史考核,即汉宣命御史考殿最也;书以考语,即唐人第其善最也;稽其牌册,引以奏对,即宋人之引对磨勘也。王世贞曰:「三代而后称治者独汉然,非其才之独高也,所以用才者简易而无不尽。」当是时,天子所寄以共事者,内不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诸将军,外不过守令而已。即举守而言,其狱讼、军兴、钱谷、辟召、赏罚,靡不悉推而付之,不以私人察也,不以文法牵也,第课其治而为之殿最,以行吾典耳。三公阙于九卿、郡守取选焉,而不为他曹以颛之也。九卿为将军矣,太尉为丞相矣,而不为分途以限制之也。狱吏而通经也,武弁而习吏也,书生而闲武也。故汉之才有过尽,而无不尽之累。国家于内为三公九卿,大约延仿古昔而制;于外为独详,守之上有监司以领之矣,而又有中丞以摄之,御史以察之。即不得自论鬼薪以上,赋税虽斗斛弗敢颛也。其内军府得以治兵事,而不得与其权;兵部得以与其权,而不得治其事。其大小之相制也,若犬牙然;其俯首而听于法也,若束缚然。故虽拥连城、将百万之众,一赤衣吏以片纸诏而絷其项,弗敢动也。
译以才能来选拔任用了,又不完全依照资格。文官入仕的途径不止一种,其中主要的有三种:进士、监生、吏员。吏员出身的资格,最高的官职止于七品,用来担任佐贰官、幕职官、监当官、管库之职,如果没有人保荐就不能担任州郡的正职官员。监生则是从学校贡举出来的,以及考举人、考进士没有考中的人,他们在太学中肄业,按资历逐步升出,先在府部各司历练办事,然后才把名字列入选官的名册,按资历考核,来确定他们职位的高下,然后授予官职。进士刚入仕时也按照他们考中的甲第来定,等到破格提拔任用时,往往超越常规的升迁次序,这又不完全在于资格了。然而任用官员时间久了,不能没有弊病。古人用人,贵在人和法兼用。遵守一定的法度,同时任用能够通达权变的人,让他们根据资历的适宜程度,随着才能器量的大小,来酌情加以任用。既不是不用资格,也不是完全用资格。不用资格,是用来对待非常之才、任用要害重职、处理繁难事务的;用资格,是用来对待才能器量较小、资历较浅、处理繁杂事务的人的。制定法度,固定成这样,再得到公正贤明的人来掌管铨选大权,根据才能量才授职,随时制定适宜的办法而加以调整。对于才能平平的人,逐渐加以任用;而对于出类拔萃的人才,则不按部就班地升迁,而是超次提拔;对于紧要的职位,也不按常规次序任用。如果不是有大功大德、大才大能,以及国家突然发生非同寻常的变故,绝不会破格提拔一个卒伍做将领,或让一个平民百姓一步登天做到卿相。至于把百官考核的办法交给吏部,内外官员都以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一次,九年通考一次,才施行黜陟的典章,这就是虞舜时代的制度。至于用御史来考核,就相当于汉宣帝命令御史考核官员政绩优劣;用文字记录考语,就相当于唐代人评定官员的等第优劣;核查名册、引来当面奏对,就相当于宋代人的引对磨勘。王世贞说:"三代以后被称为治世的只有汉代,这并不是因为汉代的人才特别高明,而是因为它用人的方法简易而能充分发挥人才的能力。"那时候,天子所依靠共同处理政务的人,在朝内不过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各位将军,在朝外不过是郡守、县令罢了。就拿郡守来说,他管辖内的诉讼、征兵、钱粮、征召、赏罚等事务,无不全部交付给他,不因私人关系而加以监察,不用繁琐的法规来牵制他,只是考核他的治理成绩来评定优劣,以此来施行朝廷的典章罢了。三公出缺就从九卿、郡守中选拔任用,而不设立其他专门的职曹来限制。九卿可以做将军,太尉可以做丞相,而不分设不同的途径来限制他们。狱吏也可以通晓经学,武官也可以熟习吏事,书生也可以娴熟武事。所以汉代的人才有超过所需的,而没有不能充分发挥的负累。本朝在朝内设三公九卿,大致沿袭仿效古代的制度;在朝外则规定得特别详细,郡守之上有监司来统领他,又有中丞来节制他,御史来监察他。他甚至不能自行判决鬼薪以上的罪案,赋税即使是一斗一斛也不敢擅自处理。朝廷内的军府可以处理军务,却不能掌握军权;兵部可以掌握军权,却不能处理具体军务。这大小官职互相牵制的情形,就像犬牙交错一样;这些官员俯首听命于法度的情形,就像被束缚捆绑一样。所以即使拥有连绵的城池、统率百万大军,一个身着红衣的小吏拿着一纸诏书就能拘捕他的脖颈,他也不敢有所妄动。得意的时候今天做公卿,掌握着国家的命运;失意的时候明天就成了被剃发上枷、穿着囚衣的罪人,蹒跚地行走在长安街上,也不敢有所怨恨。这可以说是对于消弭祸乱考虑得很周详,而对于谋求治理却比较疏略。所以即使像王莽那样奸巧、董卓那样凶暴、曹操那样雄才的人,也不能完全施展他们的奸巧、凶暴和雄才;即使像周公、召公那样圣明的人,也不能完全施展他们的圣德。这是没有别的原因,都是被法度所束缚了。如今这套制度不能
得意而今日为公卿,掌握国家之命;失意而明日为髡钳短后之衣,蹩蹩长安中,而弗敢怨也。可谓详于弭乱而略于求治者也。故巧如莽、戾如卓、雄如操,不得而尽用其巧与戾与雄也;圣如周、召,不得而尽用其圣也。无他法为之束也。今其制不可尽变,独其融酌之而稍为之裁节而巳论思赞辅之职,则必遴夫作。行之贤者,而不必尽两制之人;新进之士,备词林者,必使之补外,以习吏。州郡冗散之吏,有异才者,时召入,以补其阙。抚臣而监司守令,非九载弗迁;闲为之增秩,赐金玺书,以作其劳者,秩满而为之峻擢,以大报其贤者。贪墨苛暴,诛其甚者,而斥其次者。至于进取之途,毋颛科甲,而广其选;毋限文武,而通其用。使诗书与案牍、弓矢比而无低昂焉,而后人人自奋勉于事功。天下之才,庶得以尽其所用也。归有光试吏工部时,其长令有光作《三途并用议》。议曰:所谓三途者,进士也,科贡也,吏员也。国初用人,有征聘,有经明行修,有人材,有贤良方正,有才识兼人,有楷书,有童子诸科。其后率多罢废,承平以来,专用进士、科贡、吏员。是三者,初未尝废,而迩者欲新天下之吏治,于科贡吏员之中,稍加不次之擢,故有三途并用之说。其实前此未尝不并用也。愚以为朝廷欲收用人之实效,于科贡吏员所宜加之意者,当先清其源。盖清其源,而后末流可治也。进士与科贡皆出学校,皆用试经义、论策。试进士不中,入国子为举人、监生;试举人不中,循年资而贡之,入国子为岁贡、监生。非若汉世贤良、孝廉对策与博士子弟判然为二也。然进士升于礼部为高选举人之下第,与岁贡国家亦不轻以待之,故使之学于太学,以观其成。苟成矣,虽任以进士之官,可也。今成均教养之法不具,独令其资历待选而已,非复如古之舍法,此其科贡之源不清也。吏员之在古,本与士大夫无别异。迨后流品既分,遂为异物,士人不复肯诎辱于此。故本朝资格,吏员崇者止于七品,多用为掾幕、监当、筦库之职,非保荐不得为州郡。则吏道本不可与儒者并,然其始皆自藩宪、卫府、州县所署置,犹有前代辟举之遗法。而今则自始为吏,先责其输纳,自提控以下至于吏典,但以所输之赀,第其出身之差等,此吏员之源未清也。夫欲使举贡之得人,在于修太学之法,而科贡可用矣。欲使掾幕、监当、筦库之得人,在于遵辟举之旧,而掾幕、监当、筦库可用矣。然吏者止可以循资,如祖宗之制,非得与科贡并也。愚于科贡犹有说焉。会试有甲榜、乙榜,盖乙榜即亦举人之中式者,特限于钦定之制额,故次之。乙榜授以教职,实与进士无异。
译全部改变,只能斟酌调整,稍微加以裁减调节罢了。对于负责论议辅佐皇帝决策的职位,一定要选拔那些真正有德才的人来担任,而不必局限于翰林院两制的人;新科进士,在翰林院任职的人,一定要让他们外放地方任职,以熟悉吏治。州郡中冗散的吏员,如果有特殊才能的,要时常召入朝廷,以补充朝廷官员的缺额。担任巡抚以及监司、守令的官员,如果不满九年不要调动;其间可以为他们增加俸禄品级,赐予金银、玺书,来激励他们的辛劳;任期满后再给予破格的提拔,以隆重地报答他们中的贤能者。对于贪污暴虐的官员,严重的加以诛杀,次一等的加以斥退。至于晋升的途径,不要专用科举甲第一途,而要扩大选拔的范围;不要限定文官武官,而要让文武才能都能得到施展的机会。使得诗书学问和公文案牍、弓马箭术能够并重而没有高低之分,然后人人都能自我奋发努力于建功立业。天下的人才,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出来。归有光在工部任职时,他的上司让他写一篇《三途并用议》。文中说:所谓三途,就是进士、科贡、吏员。国朝初年用人,有征聘,有经明行修,有人材,有贤良方正,有才识兼人,有楷书,有童子等各种科目。后来大多被废止,太平以来,专门任用进士、科贡、吏员。这三种途径,从前都不曾偏废,而近来想要革新天下的吏治,就在科贡、吏员之中,稍微加以破格提拔,因此有了"三途并用"的说法。其实此前也未尝不是并用的。我认为朝廷想要收取用人的实际功效,对于科贡、吏员应当格外用心的地方,是应当先清理其源头。因为源头清理干净了,然后末流才能治理好。进士与科贡都出自学校,都要考试经义、论策。考进士没有考中的,进入国子监成为举人、监生;考举人没有考中的,按年资进贡,进入国子监成为岁贡监生。这不像汉代贤良、孝廉对策与博士弟子那样截然分为两途。然而进士升入礼部选拔为高等,举人落第与岁贡,国家也不能轻率对待,所以让他们在太学中学习,以观察他们的成就。如果学问有成,即使授予他们进士的官职,也是可以的。如今太学教养的办法不完备,只是让他们按资历等待选官罢了,不再像古代那种舍法,这就是科贡的源头没有清理干净。吏员在古代,本来与士大夫没有区别。等到后来流品分开之后,就成了不同的一类人,士人不再肯屈辱地从事这个职务。所以本朝的资格规定,吏员出身最高不过七品,大多用来担任掾幕、监当、管库之类的职务,没有保荐就不能担任州郡的官员。可见吏员的仕途本来就不能与儒生相比,然而起初都是从藩司、宪司、卫所、府衙、州县所自行任命,还保留有前代辟举制度的遗风。而如今则从一开始做吏员,就先要求他们缴纳钱财,从提控以下直到吏典,只按照所缴纳钱财的多少,来排定出身的等级差别,这就是吏员的源头没有清理干净。要想使举贡出身的人才得当,关键在于整顿太学的教育办法,这样科贡出身的人就可以任用了。要想使掾幕、监当、管库的人才得当,关键在于遵循辟举的旧制,这样掾幕、监当、管库就可以任用了。然而吏员只能按资历循序渐进,就像祖宗的制度那样,不能与科贡并列。我对于科贡还有一些看法。会试有甲榜、乙榜之分,乙榜其实也是举人中考中的,只是受限于钦定的名额,所以排在其次。乙榜授予教职,实际上和进士没有区别。如今特意把落第的卷子归入乙榜,而与请求恩典的人一概授予教职,那么教官的选拔就轻贱了。岁贡本来是选拔州县中的优秀人才,就像往年所说的"选贡",如今不遵循洪武年间的旧制度,而只是一味累积年月,那么岁贡中就没有稍微优秀一点的人可以施以太学的教育了。我又觉得奇怪,如今不但没有清理源头,堵塞源头的做法反而不止如此。自从纳粟、买马、穵运、纳级这些名目日益增多,做官的途径也就杂乱而繁多,官场风气因此日益
今特以败卷置乙榜,而与乞恩者槩与教职,则教官之选轻矣。岁贡本以州县之俊,如往年所谓选贡者,今不本洪武旧制,而专累日月,则岁贡无少俊者可施以成均之教矣。愚又怪夫今之未有以清其源,而壅其源者,又不止也。自纳粟、买马、穵运、纳级之例日开,吏道杂而多端,官方所以日缪也。而科贡、吏员皆由此而妨阏矣。故鐌振饬吏治,莫若清其源而无壅之。凡此皆于格例之中修其废坏耳。于此二者,其源既清,于格例已复其常,而于其闲简其卓异,加不次之擢。盖天下奇俊之士少,而中庸之士多,王者之道先为其法,以就天下中庸之士,而精神运用独可于奇俊之士加于其法之外,而不为法之所限,此其所以能鼓舞一世之人材也。或曰:予谓吏道不得与儒并,先朝如尚书徐晞、知府况锺皆至显用者,何也?曰:此又不可以吏之途论也。盖先朝用人,时取之常格之外,宋濂一代文章之宗,杨士奇三朝辅相之首,皆以布衣特起,乃遂掌帝制、典机密,岂謭謭于循途者?盖自古中世犹未尝不事旁招俊乂、博采声望、侧席幽人、思迟多士。今百余年寥寥未见也。而专以资格进叙,今亦颇苦其胶束伏隘,而未能旷然也。是以思为三途并用之说。愚以为非大破因循之论,考国家之故事,追三代、两汉之高踪,以振作鼓舞一世之人材,恐不足以刬累世之宿弊,而收用人之实效也。
神宗万历十一年,副都御史邱橓陈吏治积弊八事曰:京官考满,河南道例书称职,外吏给由,抚按官槩与保留,以朝廷甄别之典,为人臣市交之资,此考绩之弊一也。御史巡方,未离国门,而密属之姓名已盈私牍,甫临所部,而请事之竿牍又满行台,以豸冠持斧之威,束手俯眉,听人颐指,此请托之弊二也。抚按定监司考语,必托之有司,有司不顾是非,侈加善考,监司德且畏之,彼此结纳,上下之分荡然,其考守令也亦如是,此访察之弊三也。贪墨成风,生民涂炭,而所劾罢者大都单寒软弱之流,苟百足之虫,傅翼之虎,即赃秽狼籍,还登荐剡,严小吏而宽大吏,详去任而略见任,此举劾之弊四也。惩贪之法在提问,乃徒有其名,或阴纵之使去,或累逮而不行,或批驳以相延,或朦胧以幸免,即或终竟其事,亦必博长厚之名,而以尽法自嫌,苞苴或累万金,赃止坐之铢黍,草菅或数十命,罚不伤其毫厘,此提问之弊五也。荐举纠劾,所以劝儆有司也,今荐则先进士而举监,非有凭借者不与,劾则先举监而进士,纵有訾议者罕及,习接差委,专计出身之途,于是同一官也不敢接席而坐,比肩而行,助成骄纵之风,大丧贤豪之气,此资格之弊六也。州县佐贰虽卑,亦临民之官,必待以礼,然后可责以法,今也役使谴诃,无殊舆隶,独任其污黩害民,不屑禁治,礼与法两失之矣。
译败坏。而科贡、吏员出身的人也都因此受到阻碍。所以要整顿吏治,没有比清理源头而不加以堵塞更好的办法了。以上这些都是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中修补其中的废坏之处罢了。在科贡、吏员这两条途径上,如果源头已经清理干净,规章制度也恢复了正常,那么在其中挑选那些卓越出众的人,加以破格提拔。因为天下才华出众的人才少,而中等才能的人才多,君王治国之道首先要制定法度,来适合天下中等才能的士人,而灵活运用的精神,则唯独可以对才华出众的人才施加于法度之外,不被法度所限制,这就是能够振奋鼓舞一代人才的原因。有人说:你说吏员的仕途不能与儒生并列,可是先朝像尚书徐晞、知府况钟都做到显要的职位,这是为什么呢?我说:这又不能用吏员这一途径的一般标准来论了。因为先朝用人,有时是在常规之外选拔人才,宋濂是一代文章的宗师,杨士奇是三朝辅政大臣中的首领,都是以平民百姓的身份特别被起用的,于是就掌管皇帝的诏令、执掌机密要务,这难道是拘泥于按部就班晋升的人所能相比的吗?大概自古以来即使是中世也未尝不广泛招揽杰出人才、广泛采纳民间声望、礼待隐居的贤人、渴求众多的人才。如今一百多年来,冷冷清清地没有见到这样的情况。而专门用资格来选官晋升,如今也颇苦于这种拘束局促,而不能开阔地施展。因此才有了"三途并用"的说法。我认为如果不是大力打破因循守旧的论调,考察国家的成例故事,追寻三代、两汉的高明遗风,来振奋鼓舞一代的人才,恐怕不足以铲除累世积存的老弊病,而收取用人的实际功效。
神宗万历十一年,副都御史邱橓陈述吏治的八项积弊说:京官考满,河南道照例都写"称职";外地官员申报考核,巡抚、巡按官一概都加以保留,把朝廷考核甄别的典章,变成人臣之间互相交结的资本,这是考核政绩方面的第一项弊病。御史巡视地方,还没有离开京城,而暗中嘱托的人名已经写满了私人簿册,刚一到达所辖地区,请托说情的信函又摆满了行台,凭借御史台执法的威严,却束手低眉,听凭他人的指使,这是请托方面的第二项弊病。巡抚、巡按评定监司的考语,一定要托付给下属官员,下属官员不顾是非,一味夸大给出好的评语,监司既感激又畏惧他们,彼此互相勾结,上下的名分荡然无存,考核守令的情况也是如此,这是访察方面的第三项弊病。贪污成风,百姓涂炭,而所弹劾罢免的大都是些孤弱无势的人,如果是根深蒂固、势力强大的贪官,即使赃私狼藉,仍然被举荐推举,对小官吏严苛而对大官吏宽纵,详查即将离任的官员而忽略在任的官员,这是举荐弹劾方面的第四项弊病。惩治贪污的方法在于提审问罪,却徒有虚名,有的暗中放纵让他逃走,有的多次逮捕却不执行,有的批驳文书以相互拖延,有的含糊其辞而侥幸得免,即使最终追究了罪行,也一定要博取宽厚长者的名声,而以完全依法办事为嫌,贿赂财物有的累积上万两,赃罪却只按极少的部分定罪,草菅人命的有的达数十条人命,处罚却毫发无伤,这是提审问罪方面的第五项弊病。荐举纠劾,本是用来劝勉惩戒官员的,如今荐举却先看是不是进士出身而后是监生出身,没有靠山凭借的人就不能得到荐举,弹劾却先弹劾监生出身的而后才是进士出身的,即使有人受到非议也很少涉及,习惯于安排差使职务,专门计较出身的途径,于是同样是一个官职,却不敢同席而坐、并肩而行,助长了骄纵的风气,大大挫伤了贤能豪杰的志气,这是资格方面的第六项弊病。州县的佐贰官虽然职位卑微,也是治理百姓的官员,必须以礼相待,然后才可以用法度来要求他,如今却任意驱使呵斥,与仆役没有区别,只任凭他们贪污害民,不屑于加以禁止治理,礼法两方面都失去了。学校的教职,关系到贤才的培养,如今不问其职责工作,而任凭他们做什么,到了考核的时候,就说这是个清苦的官职,一概给予上等考核,这些人知道上级并不重视自己,就因此自暴自弃,知道上级一定会同情自己,又因此日益懈怠,这是对待
学校之职,贤才所关,今不问职业,而一听其所为,及至考课,则曰此寒官也,槩与上考,若辈知上官不我重也,则因而自弃,知上官必我怜也,又从而日偷,此处佐贰教授之弊七也。科场取士,故有门生座主之称,若巡按举劾其职也,乃劾者不任其怨,举者独冒其恩,尊之为举主,而以门生自居,篚筐问遗,终身不废,假明扬之典,开贿赂之门,此馈遗之弊八也。有诏称善,敕抚按。痛惩夙弊,不如诏者罪之。吴安国曰:「陆子元尝言,今吏部之职,拟古宰相,而其黜陟之柄,有宰相所不及者。如前代人主有所简拔,或不关中书。祖宗时用人,亦往往出亲擢。今凡不由吏部拟上,而特旨迁除者,谓之传奉官,必不久而罢,人亦耻为之。又如有过降黜,虽奉特旨,他日尚可复起。独由吏部考察者,永不录用,其体势之重,古未有也。」愚以为,考察之法,未必人人水镜,安知无徇己而私、徇人而谬者?且单词类于匿名中伤,惨于告密,遂使一时萋菲,终身禁锢,以朝廷黜幽之典,为纔人修怨之资。立法之弊,孰甚于此?时选人请托权贵,吏部尚书孙丕扬创为掣签之法,以杜其弊,一时称公,而识者往往非之。孙承泽曰:「丕扬大选掣签之法,于慎行尝议其非体,谓古人见除吏条格,却而不视,以为一吏足矣,柰何衡鉴之地,自处于一吏之职,而无所秉成也哉?」至于人材长短,各有所宜;员格高下,各有所便;地方繁简,各有所合;道里远近,各有所准。而以探丸之智,为挈缾之守,是掩镜可以索照,而持衡可以悬决也。熹宗初,赵南星掌吏部,疏言掣签之法,自古未有,自万历年闲始用之,以示公。其初即不能行,遂有造签之弊,讨缺者无不如意。御史翟学程之疏,至以为可笑,良亦无怪其然。荀卿曰:「探筹取钩,所以为公,此假设以见行法之在人耳,而不意天下之果有此事也。」似宜变之,以复祖宗之旧,遂停抽签之法。至天启末,复行,终明世不复更,人因讥铨部为签部云。明制铨政最严,如户部官不许苏松浙江人为之,以其地多赋税,恐飞诡为奸也。然弊孔蠹窦,皆由吏胥。堂司官迁转不常,何奸之有?又上自阁部,下至驿递仓巡,大抵以虚文相酬应。京师犹可,外吏则愈甚焉。官之政事,一切付之胥曹,而胥曹之所奉者,不过巳往之旧牍,历年之成规。上
译佐贰、教授方面的第七项弊病。科场选拔士人,本来就有"门生""座主"的称呼,如果巡按官举荐弹劾是他的职责所在,那么被弹劾的人不去怨恨弹劾者,被举荐的人却独自承受这份恩情,尊称举荐者为"举主",而以门生自居,馈赠礼物往来,终身不曾断绝,借着表彰选拔贤才的典章,开启了行贿受贿的门路,这是馈赠方面的第八项弊病。皇帝下诏称许他说得好,命令巡抚、巡按彻底惩治这些积弊,如果做不到诏书所说的就治罪。吴安国说:"陆子元曾经说,如今吏部的职权,可以比拟古代的宰相,而它掌握的升降大权,甚至有宰相所不及的地方。像前代君主有所选拔提升,有时不用经过中书省。祖宗时任用人才,也往往出自皇帝亲自选拔。如今凡是不经过吏部拟定上报、而由皇帝特旨升迁任命的,称为'传奉官',一定不长久就会被罢免,人们也以担任这种官职为耻。又比如有的官员因过失被降职罢黜,即使是奉皇帝特旨,日后仍然可以重新起用。唯独由吏部考察罢黜的,永远不再录用,这种体制的严重程度,是古代所没有的。"我认为,考察的办法,未必人人都像明镜一样公正,怎么知道没有徇私偏袒、听信谗言而错判的情况呢?况且单方面的言辞就类似于匿名中伤,比告密还要惨烈,于是使得一时的谗言诽谤,导致终身被禁锢不用,把朝廷黜退幽滞人才的典章,变成了刻薄小人报复私怨的工具。立法的弊病,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当时应选的官员纷纷请托权贵,吏部尚书孙丕扬创立了抽签选官的办法,来杜绝这种弊病,当时被称赞为公正,但有见识的人却往往对此加以非议。孙承泽说:"孙丕扬大规模选官抽签的办法,于慎行曾经议论它不合体制,认为古人看到授官的条格,就退避不看,认为只需要一个小吏就够了,怎么能让掌管铨选衡量的重要部门,把自己降低到一个小吏的职责上,而对官员的任用毫无自己的裁断呢?"至于人才的长处短处,各有各的适宜之处;官职等级的高低,各有各的方便之处;地方事务的繁简,各有各相符合的情况;道路的远近,各有各的标准。而用抓阄摸球那样简单的智慧,来担当权衡称量这样重要的职守,这就好比蒙住镜子却想用它来照物、握住秤杆却想让它自行判断轻重一样。熹宗初年,赵南星掌管吏部,上疏说抽签的办法,自古以来从未有过,是从万历年间才开始使用的,用来表示公正。当初就无法真正施行,于是就有了伪造签子的弊病,谋求肥缺的人没有不能如愿以偿的。御史翟学程的奏疏,甚至认为这种做法很可笑,实在也不能怪他这样说。荀子说:"抓阄摸钩,是用来表示公正的",这本来是假设用来说明依法办事应当取决于人罢了,却没想到天下竟然真有这样的事。似乎应当加以改变,来恢复祖宗的旧制,于是就停止了抽签的办法。到天启末年,又恢复施行,终明一代不再更改,人们因此讥讽吏部为"签部"。明代的铨选制度最为严格,比如户部的官员不允许由苏州、松江、浙江人担任,因为这些地方赋税繁重,恐怕他们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然而弊病漏洞,都是由胥吏造成的。堂官司官的调动升迁不固定,哪里会有什么奸弊呢?又从内阁六部往下,到驿递、仓库、巡检等衙门,大都用空洞的文书相互应付。京城尚且还好一些,地方官府则更加严重。官员的政务,一切都交给胥吏经办,而胥吏所依据奉行的,不过是以往的旧文书、多年沿袭的成规。
之人既以是责下,下之人得不以故事虚文应之。一有不应,则上之胥曹又乘隙而绳以法矣。故吏治卒以不振。万历闲,选六科绐事中,多未惬人望。编修张元桢言,当以器识远大、学问该博、文章优赡者充之,不必拘体貌长大。议者以不拘体貌一言有碍,遂不果行。陆容曰:六科系近侍官,兼主奏对,必选体貌端厚、语言的确者,以壮观班行、表仪朝宁。但在前居此地者,体貌非不端厚,而其器识、学问、文章往往过人,盖出自精选,号为得人,如姚夔、叶盛、尹旻、张宁辈是已。以后则专以体貌为主,而其所重者反不之计。所谓出题考选,亦不过借此以掩人耳目、虚应故事耳。使为吏部者以公天下为心,不阴厚乡里,遇缺选其体貌丰伟、音吐正当者,五倍其数,试其奏议、弹文数篇,每五六人中其优者一人奏上,如此而不得人,吾未之信也。至赀选之法,孝宗弘治时,吏部尚书王恕言:永乐、宣德、正统闲,天下亦有灾伤,各边亦有军饷,当时无捐粟例,粮不闻不足,军民不闻困弊。比年来一遇灾歉,辄行捐例,则人既以财进身,欲其砥厉廉隅为循吏,岂可得也?帝即命止之。王圻尝考论之曰:赀算入官昉于西汉,谓任富可不贪也。厥后边费不足,输选成俗,虽张释之、黄霸、卜式、司马相如咸由是出,不以为讳。然终西汉之世,得人四五而巳唐宋以来亦闲行之,大抵由军兴顿匮,非获已也。我朝宣德以前,科贡之途入太学者,犹须精择,戒其庸滥。景泰时始以边境多虞,开生员纳粟、纳马入监之例,然是时多不过八九百人。已而吏部尚书王直、礼部郎中张纶咸以为言,礼部侍郎姚夔议覆,遂尼不行。成化初复开纳粮、纳草、纳马之例,未久而止。二十年山陕大饥,民相食,大臣以救荒无策,不得已又令纳粟入监,限年余即止。时入监者已至六七千人,于是令。入监者过两月则放,依亲有愿自备薪米寄监读书者听便。寻又令纳粟,监生年二十四以下,愿坐监者自备薪米寄监读书,扣年二十五岁以上方准食粮。收拨二十二年,令纳银米。监生到监两月,收回原籍,收充增广生员:年二十以下者八年,二十以上者五年。满日咨取入监,复班序拨。正德以后,或以振济,或以防御,或以传奉,开上粟入监之例,于是纳银之途益广矣。世宗入继大统,诏严止之。嘉靖四年,又复暂开,然须提学官考其能通文义者。两京十三省,限不过五千人。时各王府典膳、引礼等官,青衣社学生,亦皆得援例入监。近年太仆缺马,户部缺边费,乃开例益滥,遂至市井恒人皆得借俊秀名目输粟入监。注选铨部者至数万人。历考先朝,虽不获已而行此例,然必各提学官试其文理通者而后许之。又各地方俱限以名数,又年二十五以下者虽寄监不得食粮收拨。近时此例俱未申明,其闲英俊由此而擢名科第,表树勋猷,夫岂无人?然千百而十一耳。
译之人既然用这些来要求下属,下属就不能不用敷衍公文来应付了。一旦有不应付的,上面的胥吏官曹又乘机用法条来约束了。所以吏治终究因此而不能振作。万历年间,选拔六科给事中,大多不能令人满意。编修张元桢说,应当选用器量见识远大、学问渊博、文章丰赡的人来充任,不必拘泥于体貌高大。议论的人认为"不拘体貌"这一说法有妨碍,于是最终没有施行。陆容说:六科是近侍之官,兼管奏对,必须选体貌端正厚重、言语确实明白的人,来壮大朝班的观瞻、作为朝廷的表率仪范。但从前居于此职位的人,体貌并非不端正厚重,而他们的器识、学问、文章往往超过常人,这是因为出自精选,号称得人,像姚夔、叶盛、尹旻、张宁这些人便是如此。此后就专门以体貌为主,而原本所重视的东西反而不加计较了。所谓出题考选,也不过是借此来遮人耳目、虚应故事罢了。假使做吏部官的人以天下为公心,不暗中偏袒同乡,遇到空缺就选取体貌丰伟、言语音吐正当的人,取其五倍数目,再考试他们的奏议、弹劾文章数篇,每五六人中取其中优秀的一人奏报上去,这样做而得不到人才,我是不相信的。至于以财货选官的办法,孝宗弘治年间,吏部尚书王恕说:永乐、宣德、正统年间,天下也曾有灾荒,各边境也有军饷开支,当时没有捐纳粮食的先例,粮食没听说不够,军民也没听说困顿疲敝。近年来一遇到灾歉,就实行捐纳的先例,那么人既然靠财物晋身,想要他们磨砺廉洁的操守做循吏,怎么可能做到呢?皇帝当即命令停止此事。王圻曾经考订论述这件事说:以财货折算入官始于西汉,说是任用富人可以不贪。此后边境费用不足,输财捐选成了风俗,虽然张释之、黄霸、卜式、司马相如都是由此出身,也不以为忌讳。然而终西汉一代,得到的人才也不过四五个而已。唐宋以来也曾偶尔施行这种做法,大抵是由于军事兴起导致财用匮乏,是不得已而为之。我朝宣德以前,科举贡举一途进入太学的人,还须精心选择,警戒其中庸碌滥竽充数之人。景泰年间才因为边境多有忧患,开创了生员纳粟、纳马入国子监的先例,然而当时也不过八九百人。不久吏部尚书王直、礼部郎中张纶都对此进言,礼部侍郎姚夔议论予以回复,此事于是就阻止未再施行。成化初年又重开纳粮、纳草、纳马的先例,没过多久就停止了。成化二十年山西陕西大饥荒,百姓相食,大臣因救荒没有别的办法,不得已又下令纳粟入国子监,限定年限满后即停止。当时入监的人已达到六七千人,于是下令:入监满两个月的就放归,愿意依亲自备薪米寄监读书的听凭自便。不久又下令,纳粟入监的监生年二十四岁以下,愿意坐监的自备薪米寄监读书,扣算到二十五岁以上才准许供给食粮。收拨于二十二年,下令纳银米。监生到监两个月后,收回原籍,收编充任增广生员:年二十岁以下的八年,二十岁以上的五年。期满之日咨调取入监,再依班次排序补拨。正德以后,或是为了赈济,或是为了防御,或是为了传旨奉承,开创上纳粮米入监的先例,于是纳银的途径更加广泛了。世宗继承大统,下诏严格禁止此事。嘉靖四年,又重新暂时开放,但须经提学官考核其能通晓文义者。两京十三省,限定不超过五千人。当时各王府的典膳、引礼等官员,青衣社学的生员,也都得以援引先例入监。近年来太仆寺缺马,户部缺边境经费,于是开例更加滥泛,以至于市井平常之人都得以借用俊秀的名义纳粟入监。注册选官于吏部的多达数万人。考察历朝历代,虽然不得已而施行这种先例,但必定要各地提学官测试其文理通顺的人然后才准许。又各地方都以名额数目加以限制,又年二十五岁以下的人即使寄监也不得供给食粮和收拨。近来这种规定都没有重申明确,其中英才俊杰由此而在科第中出人头地、树立功勋大业的,难道没有人吗?然而千百人中也只有十分之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