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易粹言卷六 宋 方闻一 编
白云郭氏曰:「天水违行,大不亲矣。作事谋始,期无讼也。邦无道,免于刑戮,在下之谋始也。刑期无刑,必也无讼,在上之谋始也。此谓窒惕之道【易説】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伊川先生曰:「六以柔弱居下,不能终极其讼者也。故于讼之初,因六之才为之戒曰:『若不长永其事,则虽小有言,终得吉也。』盖讼非可长之事,以隂柔之才而讼于下,难以吉矣。以上有应援而能不永其事,故虽小有言,终得吉也。有言,灾之小者也。不永其事而不至于凶,乃讼之吉也。○六以柔弱而讼于下,其义固不可长永也。永其讼,则不胜而祸难及矣。又于讼之初,即戒讼非可长之事也。○柔弱居下,才不能讼,虽不永所事,既讼矣,必有小灾,故小有言也。既不永其事,又上有刚阳之正应,辩理之明,故终得其吉也。不然,其能免乎?在讼之义,同位而相应相与者也。故初于四为获其辩明,同位而不相得,相讼者也。故二与五为对敌也【并《易传】横渠先生曰:「初于正应中有隂阳之间,不无讼,但以隂居下体为柔顺,履险方初,不永所事,其理辩直【直一作正】故小有言,终吉【易説】▯山杨氏曰:险而健,卦之所以为讼也。险故兴讼,健故能讼。居险之初,柔不当位,非险而健也,无能讼之才,故不永所事。当上下违行之时,隂柔在下,而二以刚乗之,近而不相与,故小有言。然有应在上,顺而不为险,故其辩易明。既已有言,则非无讼也。以其辩明,故终吉。夫讼,非可长之事,居讼之初,谋始之时也,故孔子因以戒之。有不可之辞焉【易説】白云郭氏曰:「讼之初,未始不小有言也。永其事,则有成终之凶;不永所事,是以终吉。言于初者,戒之于始也。初四在讼之应者,是以其辩易明;二五在讼之不应者,是以不克而掇患也【易説】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伊川先生曰:「二五相应之地,而两刚不相与,相讼者也。九二自外来,以刚处险,为讼之主,乃与五为敌。五以中正处君位,其可敌乎?是为讼而义不克也。若能知其义之不可,退归而逋避,以寡约自处,则得无过眚也。必逋者,避为敌之地。三百户,邑之至小者,若处强大,是犹竞也,能无眚乎?眚,过也;处不当也,与知恶而为有分也。」○义既不敌,故不能讼,归而逋窜避去其所也。○自下而讼其上,义乖势屈,祸患之至,犹拾掇而取之,言易得也【并《易传】横渠先生曰:「处险体刚,好讼者也。上下二隂俱非已应,理为不直,故不讼,归而逋窜,使其邑人之众无辜被祸,故曰:『邑人无眚【易説】▯山杨氏曰:「以成卦之才言之,则九二刚来而得中,能有孚窒惕,中吉也。以爻言之,二五正应也。二以刚险而不应讼上者也,而五以刚中正而履尊位,讼之主也,人所利见而取决焉,不可得而讼也,故不克讼。然九二刚而中,知义不克,则非怙终者,故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归而逋者,自反不缩,逋窜而自逭也。邑人三百户,则其居寡弱矣,不为险健也。不为险健,则讼息矣,故无眚。眚,过也【易説】兼山郭氏曰:九二,孔子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则三百户之邑亦不为小矣。或谓下之敢讼上者,以附已之众为得之矣。附已之众,上之所不容,故置其邑而逋,乃可无眚。眚甚于凶,明矣【易説】白云郭氏曰:「先人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则三百户不为小矣。』雍曰:『二五有君臣之位,上下之分,非可讼也。讼之义,不克也。不克则置三百户之邑,而归逋窜之中,可无眚矣。』盖以下讼上,其患自取,苟不违其邑,是速诛伐之祸也。九二以刚中之才,一防险中而不克讼,其取患如此,况无其才者乎?是以圣人贵夫窒惕,而不利渉难也。伯氏骈邑三百,管仲夺之,而没齿无怨言,岂有讼上之患者乎【易説】六三:食旧徳,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象曰:食旧徳,从上吉也。伊川先生曰:三虽居刚而应上,然质夲隂柔,处险而介二刚之间,危惧非为讼者也。禄者,称徳而受食,旧徳谓处其素分,贞谓坚固自守,厉终吉谓虽处危地,能知危惧,则终必获吉也。守素分而无求,则不讼矣。处危,谓在险而承乗皆刚,与居讼之时也。○柔从刚者也,下从上者也。三不为讼而从上九所为,故曰「或从王事,无成」,谓从上而成,不在已也。讼者刚健之事故,初则不永,三则从上,皆非能讼者也。二爻皆以隂【一作处】柔不终而得吉,四亦以不克而渝得吉,讼以能止为善也。○守其素分,虽【一无虽字】从上之【一无之字】所为,非由已也,故无成而终得其吉也【并易传】
译白云郭氏说:“天与水背道而行,彼此极不亲近。做事谋划开端,是希望没有争讼。国家无道时,处在下位的人谋划开端,就是设法免于刑罚杀戮;以刑罚达到最终不再用刑、一定使天下没有诉讼,是处在上位的人谋划开端。这就是防止阻塞、保持警惕的道理【《易说》】。” 初六:不要把所争的事情长期进行下去,虽然会有小的责难,最终还是吉利。《象》说:不要把所争的事情长期进行下去,是说争讼不可长久;虽然有小的责难,但事情的是非已经辨明。伊川先生说:“初六以柔弱居于下位,是不能把争讼进行到底的。所以在讼卦开始处,依据初六的才质告诫说:‘如果不把这件事长期争下去,虽然会有小的责难,最终还是能够得到吉利。’因为争讼不是可以长久进行的事情,以阴柔的才质在下位争讼,很难得到吉利。由于上面有正应可以依靠,并且能够不把争讼继续下去,所以虽然有小的责难,最终还是得到吉利。‘有言’是较小的灾患。不把争讼继续下去而不至于凶险,就是争讼中的吉利。” ○初六以柔弱之质在下位争讼,从道理上说本来就不应当长久坚持。如果把争讼长期进行下去,就会因不能胜诉而遭受祸患。又因为它处在讼卦的开始,所以立即告诫说争讼不是可以长久进行的事情。初六柔弱而居下,才质不足以争讼;虽然没有把事情长期进行下去,但既然已经发生争讼,必然会有小的灾患,所以说“小有言”。既没有把争讼继续下去,又因为上面有阳刚的正应,能够明辨事理,所以最终得到吉利。不这样的话,怎么能够避免祸患呢?在讼卦的意义中,同一位置而彼此相应、相互亲与的,就是这种情况。因此初六与九四相应,能够得到明辨;同一位置却彼此不能相得的,就是相互争讼。因此九二与九五成为对立的敌手【均见《易传》】。横渠先生说:“初六与正应之间有阴阳间隔,所以不能没有争讼;但它以阴爻居下卦,表现为柔顺,刚开始处在险中,又不把事情长期进行下去,因此道理上是辨明而正直的,所以虽然有小的责难,最终吉利【《易说》】。” 龟山杨氏说:“险而刚健,是讼卦形成的原因。因为险陷,所以兴起争讼;因为刚健,所以能够争讼。初六处在险卦的开始,阴柔而不得位,并不是险而刚健,没有能够争讼的才质,所以不把事情长期进行下去。处在上下背道而行的时候,阴柔在下,而九二以刚乘临它,彼此相近却不相亲,所以有小的责难。然而它在上面有正应,能够顺从而不陷入险境,所以是非容易辨明。既然已经有了言语上的责难,就不能说完全没有争讼;但因为是非辨明,所以最终吉利。争讼本来不是可以长久进行的事,初六处在讼卦开始,正是谋划开端的时候,所以孔子借此加以告诫,其中包含‘不可’的意思【《易说》】。” 白云郭氏说:“争讼刚开始时,没有不是先有小的责难的。把事情长期进行下去,就会有争讼最终完成的凶险;不把事情长期进行下去,因此最终吉利。在初爻说这些,是在开端时加以告诫。初六与九四是讼卦中彼此相应的爻,所以事情的是非容易辨明;九二与九五在讼卦中不相应,所以不能胜诉而招来祸患【《易说》】。” 九二:不能胜诉,回来逃避;把自己的邑缩小到三百户,就没有灾祸。《象》说:不能胜诉,就回来逃避藏匿;由下位向上位争讼,祸患到来,是自己拾取而招来的。伊川先生说:“九二与九五处在相应的位置,但两个阳刚彼此不相亲和,成为相互争讼的双方。九二从外卦而来,以刚居险,是讼卦的主爻,于是与九五为敌。九五以中正之德居君位,怎么可以与它抗衡呢?这就是争讼而在道义上不能胜诉。如果能够知道在道义上不可与之争,退回来逃避,以寡少简约自处,就可以免于过失灾祸。之所以必须逃避,是要避开与九五为敌的位置。三百户,是邑中最小的规模;如果仍处在强大之地,就仍然是在争竞,怎么能没有灾祸呢?‘眚’是过失,是处置不当,也包括明知是恶却仍然去做的过错。” ○道义上既然不能与之抗衡,所以不能争讼,只能回来逃避,躲开原来的地方。○由下位向上位争讼,道义乖违、势力屈弱,祸患到来,就像自己伸手拾取一样,是说祸患很容易招来【均见《易传》】。横渠先生说:“处在险卦而具有刚性,是喜欢争讼的人;上下两个阴爻都不是自己的应爻,道理上不正直,所以不去争讼,而回来逃避藏匿,使邑中百姓免于无辜受祸,所以说:‘邑人没有灾祸【《易说》】。” 龟山杨氏说:“从形成讼卦的才质来说,九二刚爻来到内卦而居中,所以能有诚信、处于阻塞警惕之中而居中得到吉利。从爻辞来说,九二与九五是正应。九二虽然刚而险,却不能与上位争讼;九五以刚而居中正之位,又处在尊位,是讼卦的主爻,是人们所利于见到并请求裁决的对象,不可以同它争讼,所以说‘不克讼’。但九二刚而得中,知道在道义上不能胜诉,因此不是抱着错误坚持到底的人,所以回来逃避,把邑缩小为三百户,就没有灾祸。‘归而逋’是反省自己,知道理屈,逃避而自行躲开。邑只有三百户,说明居处寡少而势力弱小,不再是险而刚健;不再险健,争讼就平息了,所以没有灾祸。眚,就是过失【《易说》】。” 兼山郭氏说:九二,孔子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那么三百户的邑也不能算小。有人认为,下位者敢于与上位争讼,是因为把依附自己的众人当作力量;但这些依附自己的人不为上位所容,所以应当放弃自己的邑而逃避,这样才可以没有灾祸。灾祸比凶险更加严重,这是很明显的【《易说》】。白云郭氏说:“先人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之人,所以三百户并不算小。’雍说:‘九二与九五有君臣的位置、上下的区别,不是可以争讼的。争讼的道理,是不能胜诉。不能胜诉,就应放弃三百户的邑,在回来逃避藏匿中自处,这样可以没有灾祸。’因为以下位争上位,祸患是自己招来的;如果不离开自己的邑,就会加速招来诛伐的祸患。九二凭借刚中之才,已经处在险中却仍不能争讼,招致祸患尚且如此,何况没有这种才质的人呢?所以圣人看重防止阻塞、保持警惕,而不利于涉越艰难。伯氏有三百邑,管仲夺取了它,而终身没有怨言,哪里会有争讼上位者的祸患呢【《易说》】。” 六三:享用原有的德禄,守正,虽有危险,最终吉利。有人跟从王事,没有成就。《象》说:享用原有的德禄,是跟从上位所以吉利。伊川先生说:六三虽然居于阳位而与上九相应,但本质是阴柔,处在险中,又夹在两个刚爻之间,处境危惧,并不是进行争讼的人。禄,是按照德行接受俸禄;“旧德”是安守自己平素的本分;“贞”是坚定地自守;“厉终吉”是说虽然处在危险之地,但能够知道危险并保持警惕,最终一定得到吉利。安守本分而没有非分求取,就不会争讼。所谓处于危险,是说处在险卦之中,上下承乘的都是刚爻,又处在争讼之时。○柔顺者应当跟从刚强者,下位者应当跟从上位者。六三不参与争讼,而跟从上九所做的事,所以说“有人跟从王事,没有成就”,意思是跟从上位而成事,成就不在自己。争讼是刚健之事,所以初六不把争讼长期进行,六三则跟从上位,都是不能真正争讼的爻。两个爻都因为阴柔而不把争讼进行到底,因而得到吉利;九四也因为不能争讼而改变自己,得到吉利。讼卦以能够停止争讼为善。○安守自己的本分,即使跟从上位者所做的事,也不是出于自己,所以没有成就,最终仍然得到吉利【均见《易传》】。
横渠先生曰:「履非其位,处险之极,若能不为他累,専应上九,则虽危终吉。故曰:旧徳以隂居阳,又处成功,必有悔吝。故曰:无成【易説】广平游氏曰:「讼之六三,才不称位,故有食旧徳之象。食旧徳者,世其禄也。世之搆讼者,皆出于忿欲,而六三才不足,则内省而无忮;位已髙,则知足而无求。夫如是,则从上而已,奚其讼?故食旧徳而安也。然当讼之时,才不称其位,则人必有媢嫉之者,故不能无危。要之在已者,贞固自守而无争心,故虽危而终吉也【易説】▯山杨氏曰:六三以隂居阳,无险健之才,而承乗皆刚,力不能讼也。上九处刚健之极,而下为之应,柔不能抗也,则从上而已。故曰:「食旧徳,贞厉。」盖先王诏禄以功,饩廪称事,食其食不任其责,而唯上之从,则唯食旧徳可也。当上下违行之时,居险健之中,虽以旧徳而食,然从之而不以正,安之而不知戒,失义犯患,将无所不至矣。故唯贞厉乃终吉,与之从事则无成矣【易説】白云郭氏曰:「以隂柔而介二刚之间,危惧也。能不以讼为事,所谓窒惕者也。故能保旧徳之禄,而固守弗失。与逋其邑而防者异矣。虽介二刚,为危道,而终获吉者,能窒其讼故也。介二刚有道乎?舍二之讼,上从乾道,代终而已,从其大体者也。故吉。六三不以讼为事,上从干吉之大,可谓徳与位称者矣。然仅能食旧而已。九二自下讼上,掇患已至,又岂能保其旧邑哉?逋窜宜矣【易説】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伊川先生曰:「四以阳刚而居健体,不得中正,本为讼者也。承五履三而应【一有于字】初五君也,义不克讼。三居下而柔,不与之讼。初正应而顺从,非与讼者也。四虽刚健,欲讼无与对敌,其讼无由而兴,故不克讼也。又居柔而应柔,亦为能止之义。既义不克讼,若能克其刚忿欲讼之心,复即就于命,革其心,平其气,变而为安贞,则吉矣。命谓正理,失正理为方命,故以即命为复也。方,不顺也。《书》云:『方命圯族』。孟子云:『方命虐民』。夫刚健而不中,则躁动,故不安处;非中正,故不贞。不安贞,所以好讼也。若义不克讼而不讼,及就正理,变其不安贞为安贞,则吉矣。○安正能如是,则为无失矣。所以吉也【并《易传】横渠先生曰:体健而比于三理,为不直,故不克讼【易説】▯山杨氏曰:居非中正,义不克讼也。复即命变而为安正,则吉矣。命,天理也。知义不克自反,而即理,则非迷而不复者,其吉不亦宜乎【易説】白云郭氏曰:「刚强之才,未尝下人,非得位必多讼。九四居上,讼下为初,辩明既不克讼,复即初之命,变而安于贞,是以获吉。复即初命,舍讼而应初也。应初所以为正也,是亦不失旧徳之道。苟非复即命,渝安贞,殆亦逋邑之流乎?九四盖尝有讼,能变而获吉,故不言旧徳,而象但言不失也。既云不克讼,则无徳可言矣。论讼则四优于二,论徳则三优于初。其讼者,上九乎?亦愈于二之犯上也【易説】九五,讼,元吉。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伊川先生曰:「以中正居尊位,治讼者也。治讼得其中正,所以元吉也。元吉,大吉而尽善也。吉大而不尽善者,有矣。」○中正之道,何施而不元吉【并《易传】广平游氏曰:「讼,元吉,谓聼讼之主也,非身有讼也。九五得尊位,大中以正,决天下之讼,已则何讼之有?当讼之时至,而以中正决之,是以元吉也。若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则聼讼之道,孰善于此?吉孰大焉?故卦言利见大人,大人则九五之谓也。且讼而有孚,犹窒而后通,惕而后寕,中焉则吉,终焉则凶,自无元吉之理【易説】▯山杨氏曰:刚中正而履尊位,讼之所利见也。故元吉。元吉者,大而尽善者也【易説】兼山郭氏曰:九五,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九五之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则九五之无讼而为听讼之主,明矣。《诗》曰:「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则知「讼,元吉」所以为中正也【易説】白云郭氏曰:九五中正,大人也,聴讼之主也,天下之长也。为天下之长,以中正之徳聴天下之讼,人之所利,见其为吉也,大矣。盖非一人之吉,实天下之吉也。狱讼之归,虞舜、虞芮之质,文王其九五之谓也【易説】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禠之。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伊川先生曰:「九以阳居上,刚健之极,又处讼之终,极其讼者也。人之肆其刚强,穷极于讼,取祸防身,固其理也。设或使之,善讼能胜,穷极不已,至于受服命之赏,是亦与人仇争所获,其能安保之乎?故终一朝而三见禠夺也。」○穷极讼事,设使受服命之宠,亦且不足敬而可贱恶,况又祸患随至乎【并《易传】
译横渠先生说:“六三所履之位不当,处在险卦的极点;如果能够不被其他事情牵累,专心应和上九,虽然危险,最终也会吉利。所以说‘旧德’。阴爻居阳位,又处在事情成就的位置,必然有悔恨和吝惜,所以说‘无成’【《易说》】。” 广平游氏说:“讼卦的六三,才质与所居之位不相称,所以有享用旧德的象。享用旧德,就是世代享有俸禄。世上发生争讼,大多出于愤怒和欲望;六三才质不足,于是能够反省自己而没有嫉害之心;地位已经很高,于是知足而没有更多求取。这样一来,只是跟从上位罢了,哪里还会争讼呢?所以享用旧德而安处。然而在争讼之时,才质不能胜任所居的位置,别人必然会有嫉妒它的人,所以不能没有危险。总的说来,只要自己坚定自守而没有争夺之心,所以虽有危险,最终还是吉利【《易说》】。” 龟山杨氏说:“六三以阴居阳,没有险健的才质,而上承下乘都是刚爻,力量不足以争讼。上九处在刚健的极点,却向下与六三相应,六三以柔弱不能抗拒,所以只能跟从上九。故说‘食旧德,贞厉’。先王根据功劳授予俸禄,按照职事供给禄米;既享用其俸禄,就不承担超出本分的责任,只跟从上位,那么享用旧德就是可以的。但在上下背道而行之时,处于险健之间,虽然凭借旧德享禄,如果跟从上位却不守正,安处而不知警戒,就会失去道义、触犯祸患,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所以只有守正并知危险,最终才吉利;如果参与争讼之事,就不会有成就【《易说》】。” 白云郭氏说:“以阴柔处在两个刚爻之间,是危险和恐惧。能够不把争讼当作自己的事情,就是所谓防止阻塞、保持警惕。因此能够保有旧德之禄,坚定守持而不失去它。这与逃离自己的邑而防避祸患不同。虽然夹在两个刚爻之间,是危险的道路,但最终能够获吉,是因为能够阻止争讼。夹在两个刚爻之间有什么办法呢?舍弃九二的争讼,向上跟从乾道,只是代替上位完成终了之事罢了,这是跟从大体,所以吉利。六三不把争讼当作自己的事情,向上跟从乾道而得到最大的吉利,可以说德与位相称了;但也只能享用旧德而已。九二从下位争讼上位,自己招来祸患,哪里还能保住原有的邑呢?逃避藏匿是应该的【《易说》】。” 九四:不能胜诉,返回而顺从正理,改变自己而安守正道,吉利。《象》说:返回而顺从正理,改变自己而安守正道,就是没有失误。伊川先生说:“九四以阳刚居于乾健之体,却不得中正,本来是要争讼的人。它承接九五、履临六三,并与初六相应。九五是君位,从道义上说不能与之争讼。六三居下而柔弱,不与它争讼;初六是正应而顺从,也不是与它争讼的对象。九四虽刚健,想争讼却没有相对抗的对象,所以争讼没有由此兴起,故说‘不克讼’。又居于柔位而与柔爻相应,也有能够停止争讼的含义。既然从道义上不能争讼,如果能够克制刚强、愤怒、想要争讼的心,返回而顺从正理,改变自己的心态、平息自己的气息,把不安不正改变为安定守正,就吉利了。‘命’是正当的道理;失去正理叫作违抗命令,所以‘即命’就是返回正理。‘方’是不顺从。《尚书》说:‘方命圮族。’孟子说:‘方命虐民。’刚健而不得中,就会躁动,所以不能安处;不居中正,所以不能守正。不能安定守正,所以喜欢争讼。如果知道从道义上不能争讼便不再争讼,并且归向正理,把不安不正改变为安定守正,就吉利了。” ○能够这样安定守正,就没有过失了。这就是所以吉利的原因【均见《易传》】。横渠先生说:“九四卦体为健,又与六三相近,从道理上说是不正直的,所以不能争讼【《易说》】。”龟山杨氏说:“所居不得中正,从道义上说不能争讼。返回而顺从正理,改变自己而安守正道,就吉利了。‘命’就是天理。知道从道义上不能胜诉而反省自己、归向天理,就不是迷失后不能返回的人;这样得到吉利,不也是应当的吗【《易说》】?” 白云郭氏说:“刚强的才质,从来不肯居于人下;如果没有相应的地位,就会多有争讼。九四居于上位,向下与初六争讼;既然是非不能辨明而又不能胜诉,就返回而顺从初六的正理,改变自己而安守正道,所以得到吉利。返回而顺从初六的命,是舍弃争讼而与初六相应。与初六相应,所以成为正道,这也是不失去旧德的道理。如果不返回而顺从正理,改变自己而安守正道,大概也会成为逃离邑地的一类吧?九四大概曾经有过争讼,能够改变自己而获得吉利,所以不说旧德,而《象》只说‘不失’。既然说不能争讼,就没有什么德可说了。论争讼,九四优于九二;论德行,六三优于初六。那个把争讼进行到底的,大概是上九吧?它也比九二触犯上位要好一些【《易说》】。” 九五:争讼,最为吉利。《象》说:争讼而最为吉利,是因为居中而守正。伊川先生说:“九五以中正之德居尊位,是治理争讼的人。治理争讼能够合乎中正,所以最为吉利。‘元吉’是大吉而且达到完善;有的事情虽然大吉,却并不完全完善。” ○中正之道,无论施行于什么事情,哪里会不能得到最为吉利的结果呢【均见《易传》】?广平游氏说:“‘讼,元吉’,说的是审理争讼的主宰,并不是自己身陷争讼。九五得到尊贵之位,极其居中而且守正,裁决天下的争讼,自己又有什么争讼呢?正值争讼发生,而以中正之道裁决它,所以最为吉利。像虞、芮来请文王裁决,文王却使他们自行解决,文王因此停止了出行,这就是审理争讼之道,还有什么比这更善的呢?还有什么吉利能比这更大呢?所以卦辞说利于见大人,大人就是九五。况且争讼即使有诚信,也还是先阻塞而后通达、先警惕而后安宁;处于中道则吉利,发展到终极则凶险,本来就没有获得元吉的道理【《易说》】。” 龟山杨氏说:“以刚爻居中正之位,又处尊位,是争讼之时所利于见的人,所以最为吉利。元吉,就是广大而且完全善美【《易说》】。” 兼山郭氏说:九五爻辞说“利见大人”,是崇尚中正之道。九五的《象》说:“争讼,最为吉利,是因为居中而守正。”由此可知,九五自己并不争讼,而是作为审理争讼的主宰,已经很清楚了。《诗经》说:“虞、芮来请文王裁决,文王停止了出行。”由此可知,“争讼而最为吉利”正是因为中正【《易说》】。白云郭氏说:九五居中守正,是大人,是审理争讼的主宰,是天下的长者。作为天下的长者,以中正的德行审理天下的争讼,人们认为能够见到这样的长者是有利的,其吉利是很大的。这不是一个人的吉利,实际是天下的吉利。刑狱争讼的归结,以及虞舜处理虞、芮之讼的裁决,文王就是九五所说的人【《易说》】。上九:有时会被赏赐大带,但一个早晨之内三次被剥夺。《象》说:因为争讼而得到服饰,也不值得尊敬。伊川先生说:“上九以阳爻居于上位,是刚健的极点,又处在讼卦的终了,是把争讼进行到极端的人。人放纵自己的刚强,终于把争讼推到极端,招来祸患并伤害自身,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假如让这种人凭借善于争讼而获胜,并且把争讼进行到底,以至于接受服饰和爵命的赏赐,这也不过是同别人仇争而获得的东西,怎么能安稳地保有呢?所以一个早晨之内就三次被剥夺。” ○把争讼之事做到极端,即使假设得到服饰和爵命的宠赏,也仍然不值得尊敬,反而可被轻贱厌恶,何况祸患还会随即到来呢【均见《易传》】?
▯山杨氏曰:「以刚健居讼之终,成讼者也。成讼,凶之道虽足以取胜,而受服人所贱辱也。故终朝而三禠之,或锡,非诚与也。三禠者,言疾之者众也【易説】兼山郭氏曰:「上九,许慎云:『鞶,大带也。君子带鞶,妇人带丝。』盖爵命之服,非所以赏讼也。众所不与,故终朝三禠之言不足贵也【易説】白云郭氏曰:「先人言,鞶,大带也。男子带鞶,妇人带丝。盖爵命之服,非所以赏讼也。」雍曰:「上九以讼而锡之鞶带,其招禠不足贵如此。况自下讼上,义不克者,夺邑宜矣。是不若六三不言讼而守旧徳,又不若九四复即命而不失也【易説】
大易粹言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大易粹言卷七 宋 方闻一 编▯【坎下坤上】伊川先生曰:「师序卦,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之兴,由有争也,所以次讼也。为卦,坤上坎下。以二体言之,地中有水,为众聚之象。以二卦之义言之,内险外顺,险道而以顺行,师之义也。以爻而言,一阳而为众隂之主,统众之象也。比以一阳为众隂主而在上,君之象也。师以一阳为众主而在下,将帅之象也【易传】师贞丈人吉无咎伊川先生曰:「师之道,以正为本。兴师动众,以毒天下,而不以正,民弗从也,强驱之耳。故师以贞为主。其动虽正也,帅之者必丈人,则吉而无咎也。盖有吉而有咎者,有无咎而不吉者,吉且无咎,乃尽善也。丈人者,尊严之称。帅师緫众,非众所尊信畏服,则安能得人心之从?故司马穰苴擢自防贱,授之以众,乃以众心未服,请庄贾为将也。所谓丈人,不必素居崇贵,但其才谋徳业,众所畏服【一作严畏】则是也。如穰苴既诛庄贾,则众心畏服,乃丈人矣。又如淮隂侯起于防贱,遂为大将,盖其谋为有以使人尊畏也【易传】横渠先生曰:「丈人刚过,太公近之。刚正刚中,则是大人圣人得中道也。太公则必待诛纣时,维鹰扬,所以为刚过,不得称大人【易説】广平游氏曰:「师贞丈人,吉。故诗称『方叔元老,克壮其犹』也。老者,成徳之称。乞其言足以愈人之疾,故曰『艾宪』;其行足以助人之善,故曰『叟』。其更事多,其作谋审,其成徳也,尊其致道也逺。盖朝廷典刑所赖,而非特可以行师也。丈人者,老者之尊称,而法度所资也。师之道,以律为主,故以丈人言之【易説】白云郭氏曰:「师为众九二之师之象也。贞,正也。师之道,正于一者也。故师以贞为先。丈人,尊严老者之称。故能虑善以动,无轻敌、贪利,危国防。师之患,所以唯丈人为吉也。与武王唯师尚父,宣王方叔,元老同义。兵凶器,战危事,争逆徳,无全吉也。故以丈人无失律防师为吉,以善补过为无咎【易説】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伊川先生曰:「能使众人皆正,可以王天下矣。得众心服从而归正,王道止于是也。」○刚中而应,行险而顺,言二也。以刚处中,刚而得中道也。六五之君为正应,信任之专也。虽行险道,而以顺动,所谓义兵,王者之师也。上顺下险,行险而顺也。○师旅之兴,不无伤财害人,毒害天下,然而民心从之者,以其义动也。古者东征,西怨,民心从也。如是,故吉而无咎。吉,谓必克;无咎,谓合义,又何咎矣?其义故【一作固】无咎也【并易传】广平游氏曰:「用师之道,将以正天下之不正也。故师谓之征,已则不正,其能正人乎?此师之所以主乎贞也。刚中而应,任将之道也。行险而顺,兴师之义也。仰顺乎天,无违天以干时;俯顺乎人,无咈人以从欲。兴师之顺如此,则民之从之,虽犯难而忘死矣。故能以众正,以众正之,则人皆知其欲正已而已,天下孰不趋于正哉?其为王也,孰御?故吉且无咎【易説】▯山杨氏曰:先王之制民居,则为比、闾、族、党、州、乡。故比则众在内,一阳在上为之主,君象也。伍、两、卒、旅、军、师之制,则众在外,一阳在下为之主,将帅之象也。说卦曰:「坤为众」,故师、比之象如此。《春秋》传曰:「师能左右之曰以能,以众正乃可以王矣。」若夫狙诈作使,则诡道也,虽足以取胜,王者不为也。夫刚中而应者,以九二言也;行险而顺,合二体而言也。兵凶器,战危事,用民于凶危,可谓行险而毒天下矣。然而为匹夫、匹妇复雠,则行险而顺矣。故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虽毒天下而民从,可知也。又何凶咎之有【易説】白云郭氏曰:「刚中而应,九二也。行险而顺,师之义也。师道必正而后动,众正于九二也。能用众正之九二,则可以王,六五是也。师者,凶危行险之道,故曰『毒天下而必以顺动者』,盖有义存焉,则民从之。毒如药石之攻疾,毒之所以除害也。所谓诛其君而吊其民,东面而征,西夷怨者也。可谓善补兴师动众之过者矣【易説】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伊川先生曰:「地中有水,水聚于地中,为众聚之象,故为师也。君子观地中有水之象,以容保其民,蓄聚其众也【易传】▯山杨氏曰:地中有水,容而能蓄也,故君子体师之象,以容民蓄众【易説】
译龟山杨氏说:“以刚健居于讼卦终了,是把争讼进行到底的人。把争讼进行到底,是凶险之道;即使能够因此获胜,得到服饰也会被人轻贱羞辱。所以一个早晨之内三次被剥夺。说‘或锡’,并不是真心赏赐;三次被剥夺,是说憎恨他的人很多【《易说》】。” 兼山郭氏说:“上九,许慎说:‘鞶是大带。君子佩带鞶,妇人佩带丝带。’这大概是爵命所赐的服饰,不是用来奖赏争讼的。众人都不赞同他,所以说一个早晨之内三次被剥夺,这种服饰也不值得看重【《易说》】。” 白云郭氏说:“先人说,鞶是大带;男子佩带鞶,妇人佩带丝带。这大概是爵命所赐的服饰,不是用来奖赏争讼的。”雍说:“上九因为争讼而被赏赐大带,却招来如此迅速而频繁的剥夺,说明这赏赐根本不值得贵重。何况由下位向上位争讼、在道义上不能胜诉的人,被夺去邑地就更应当了。这还不如六三不说争讼而守住旧德,也不如九四返回而顺从正理、没有失误【《易说》】。” 《大易粹言》卷六。钦定《四库全书》。《大易粹言》卷七,宋代方闻一编纂。▯【坎下坤上】。伊川先生说:“《师》卦的卦序是:争讼必然会有众人起来参与,所以接下来用《师》卦承接。师的兴起,是由于有争斗,所以排在讼卦之后。此卦上卦为坤、下卦为坎。从两个卦体来说,地中有水,是众人聚集的象。从两个卦的卦义来说,内险外顺,在险难之道中以顺势而行,这就是师的含义。从爻来说,一阳爻作为众阴爻的主宰,是统率众人的象。比卦以一阳爻作为众阴爻的主宰而居上,是君主的象;师卦以一阳爻作为众阴爻的主宰而居下,是将帅的象【《易传》】。” 师卦守正,丈人统军则吉利而无灾祸。伊川先生说:“用兵之道以守正为根本。兴起军队、动用众人,会使天下受害;如果不合乎正道,百姓不会跟从,只是被强行驱使罢了。所以用师以守正为主。即使出兵本身合乎正道,统帅也必须是‘丈人’,这样才吉利而无灾祸。因为有的事情虽然吉利却有灾祸,有的事情虽然无灾祸却不吉利;既吉利又无灾祸,才是完全完善。‘丈人’是尊严的称呼。统率军队、总领众人,如果不是众人所尊敬、信任、敬畏、服从的人,怎么能使人心跟从呢?所以司马穰苴原本从卑微之处被提拔,授予统率众人的权力时,因为众人的心还没有服从,请庄贾担任副将。所谓丈人,不一定本来就身居崇高尊贵之位,只要他的才略、谋略、德行和功业足以使众人敬畏服从,就是丈人。像穰苴诛杀庄贾以后,众人的心才敬畏服从,他才成为丈人。又如淮阴侯从卑微处起身,后来成为大将,大概是因为他的谋略和作为足以使人尊敬畏服【《易传》】。” 横渠先生说:“丈人的刚强超过常人,姜太公接近这种境界。刚正而且刚中,就是大人、圣人得到中道。姜太公必须等到诛伐纣王时才显出鹰扬般的威势,因此属于刚强过盛,不能称为大人【《易说》】。” 广平游氏说:“师卦守正而有丈人,才吉利。所以《诗经》称说‘方叔是元老,能够大振其谋略’。‘老’是成就德行的称谓。他的言语足以医治人的弊病,所以称为‘艾宪’;他的行为足以帮助人行善,所以称为‘叟’。他经历的事情多,谋划更加审慎,德行已经成就,受到尊重,对道的造诣也很深。他是朝廷典章法度所依赖的人,不只是可以用来统率军队。‘丈人’是对年长者的尊称,也是法度所凭借的人。师的道理以法度为主,所以用‘丈人’来说明【《易说》】。” 白云郭氏说:“师卦是众阴爻归于九二、由九二统率的象。贞,就是正。用师之道,在于使众人归于一正,所以师卦首先说贞。丈人,是对尊严而年长者的称呼。因此只有能够审慎谋划、善于行动,不轻视敌人、不贪图利益、不使国家陷入危险的人,才是丈人。用师的祸患,所以只有丈人才能得到吉利。这与武王所尊奉的师尚父、宣王所任用的方叔、元老的意义相同。兵器是凶器,战争是危险之事,争斗是违逆之德,不可能有绝对的全吉。所以这里以丈人统率军队、不失军法为吉,以善于弥补过失为无灾祸【《易说》】。” 《彖》说:师就是众人;贞就是正。能够使众人归于正道,就可以成就王业。刚爻居中而有应,行险而顺势,以此使天下承受战争之害,但百姓会跟从他,既然如此,怎么还会有灾祸呢?伊川先生说:“能够使众人都归于正道,就可以统治天下。得到众人的心,使他们服从并归于正道,王道就达到这里了。”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说的是九二。以刚爻居中,是刚健而得到中道。六五之君是九二的正应,表示专一地信任和任用九二。虽然行走在险难之道上,却以顺势而行动,这就是所谓义兵,是王者的军队。上卦顺、下卦险,就是在险中行动而能顺势。○军队兴起,不可能没有损伤财物、伤害人民、使天下受害;但民心仍然跟从它,是因为它是依正义而行动。古代东征时,西方的百姓反而怨恨;这正说明民心在跟从正义。如此,所以吉利而没有灾祸。吉,是说一定能够取胜;无咎,是说符合正义,既然合乎正义,又有什么灾祸呢?正因为合乎正义,所以没有灾祸【均见《易传》】。广平游氏说:“用师的道理,是要用它使天下不正的地方归于正,所以用师称为征伐。自己如果不正,怎么能使别人归正呢?这就是师卦以贞为主的原因。刚中而应,是任用将帅的道理;行险而顺,是兴师的道义。向上顺从天意,不违背天时;向下顺从人心,不违拗人民的欲望。兴师能够这样顺从,百姓即使遭遇艰难,也会忘记死亡而跟从。所以能够使众人归正;既然使众人归正,人人都知道这是要使自己归正,天下还有谁不奔向正道呢?这样成就王业,谁能抵挡呢?所以既吉利又没有灾祸【《易说》】。” 龟山杨氏说:先王制定百姓居处的组织,有比、闾、族、党、州、乡。因此,比、闾等是众人在内,一阳爻居上作为主宰,是君主的象。伍、两、卒、旅、军、师的编制,是众人在外,一阳爻居下作为主宰,是将帅的象。《说卦》说“坤为众”,所以师卦、比卦有这样的象。《春秋》传说:“军队能够左右调度,是因为有能力;使众人归正,才可以成就王业。”如果使用欺诈、诡计来发动军队,那是诡道;即使足以取胜,王者也不这样做。所谓“刚中而应”,是就九二说的;“行险而顺”,是合两个卦体来说的。兵器是凶器,战争是危险之事,把百姓用于凶险之事,可以说是在险中行动而使天下受害。然而如果是为匹夫、匹妇报仇,那就是在险中行动而合乎顺理。所以东征时,西方的夷人怨恨;南征时,北方的狄人怨恨。虽然使天下受害而百姓仍然跟从,由此就可以知道它合乎正义。又有什么凶险灾祸呢【《易说》】?” 白云郭氏说:“刚中而应,是九二。行险而顺,是师的道义。用师之道必须先守正,然后才能行动;众人归正,是归于九二。能够任用使众人归正的九二,就可以成就王业,六五就是这样。师是凶险危难的行动,所以说‘使天下受害,却必须顺势而动’,其中是有正义存在的,因此百姓跟从。这里的‘毒’,如同药石攻治疾病;毒害之所以施加,是为了除去祸害。所谓诛伐君主而慰问他的百姓,向东面征伐,西方夷人反而怨恨,就是这种情况。可以说这是善于弥补兴师动众过失的做法【《易说》】。” 《象》说:地中有水,这就是师卦。君子因此容纳百姓、蓄养众人。伊川先生说:“地中有水,水聚集在地中,是众人聚集的象,所以是师卦。君子观察地中有水的象,于是容纳并保全百姓,蓄养并聚集众人【《易传》】。” 龟山杨氏说:地中有水,能够容纳并蓄养,所以君子体察师卦的象,来容纳百姓、蓄养众人【《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