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通典卷二十
帝初许之,或言诸司所举皆亲防招赂遗,无实才。贽乃上状畧曰:知人之难,圣哲所病,聴其言则未保其行,求其行则或遗其才,校劳考则巧伪繁兴,而贞方之人罕进,徇声华则趋竞弥长,而沈退之士莫升。孔子云: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夫欲观视而察之,固非一朝一夕之所能也。是以前代有乡里选举之法,长吏辟举之制,所以明厯试,广旁求,敦行能,息驰骛也。昔周以伯冏为太仆,命之曰:慎简乃寮,防以巧言令色,便辟侧媚,其惟吉士。是古之王朝但命其大官,而大官得自拣寮属之明騐也。汉朝务求多士,其选不惟公府辟召而已,又有父任兄任皆得为郎,选任之初杂居三署,台省有阙即补用之。是古之郎官皆以任举充选,此其明验也。魏晋以后暨于国初,采择庶官多由部选,惟髙位重职乃由宰相考庶官之有成效者,请而命焉。故晋代山涛为吏部尚书,中外品员多所启授。宋朝以蔡廓为吏部尚书,先使人谓宰相徐羡之曰:若得行吏部之职,则拜,不然则否。羡之答曰:黄散已下悉委廓,犹愤恚以为失职,遂不。之官是黄门散骑侍郎,皆由吏部选授,不必朝廷列位尽合拣在台司,此其明验也。国朝之制,庶官五品以上,制勅命之;六品以下,则并旨授。制勅所命者,盖宰相商议奏可而除拜之也。防授者,盖吏部铨材授职,然后上言,诏旨但画闻以从之,而不可否者也。开元中,吏部注拟选人,奏置循资格限,自起居遗补及御史等官,犹并列于选曹铨综之例,着在格令,至今不刋。未闻常参之官悉委宰臣选择,此又近事之明验也。其后旧典失序,幸臣专朝,舍佥议而重已权,废公举而行私恵,是使周行庶品,茍不出时宰之意者,则莫致焉。任众之道益微,进善之途渐隘。近者每须任使,常苦乏人,临事选求,动淹旬朔,姑务应用,难尽当才,岂不以荐举凌迟,人物衰少?居常则求精太过,有急则备位不充。欲令庶绩咸熙,固亦难矣。臣待罪宰相,怀窃位之惧,乏知人之明,自揣庸愚,终难上报。惟广求才之路,使贤者各以彚征,启至公之门,令职司皆得自达。爰初受命,即以上陈求贤,审官粗立纲制。凡百司之长兼副贰等官及两省供奉之职,并因察举劳効须加奬任者,并宰臣叙拟以闻。其余台省属僚,请委长官选择,指陈才实以状上闻。一经荐▯,终身保任,各于除书之内具标举授之由,示众以公,明彰得失。得贤则进考増秩,失实则夺俸赎金。亟得则褒升,亟失则黜免。非止搜▯下位,亦可阅试大官。前志所谓“达观其所举”,即此义也。自防允许,即以宣行。南宫举人才至十数,或非台府旧吏,则是使府佐僚累经荐延,多歴仕任。
译考察他所安于的心境,这个人还能隐藏什么呢?要做到观察考核这些,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所以前代有乡里选举的方法,有长官辟举属吏的制度,这是用来明察经历考验、广泛延揽人才、推重德行才能、遏止钻营奔竞之风的办法。从前周朝任命伯冏为太仆,告诫他说:谨慎地选择你的属官,要防备那些花言巧语、伪善谄媚之人,只用那些正直善良之士。这是古代王朝只任命重要的大官,而大官能自行拣选属官的明证。汉朝致力于广求人才,选官不仅仅靠公府征辟召用,还有靠父兄的任子恩荫都能担任郎官,选用之初都混杂安置在三署,台省有空缺就随即选补任用。这是古代郎官都靠任举来充任选拔的明证。魏晋以后直到本朝之初,选拔一般官员大多经由吏部铨选,只有地位崇高、职任重要的官员,才由宰相考核那些一般官员中有成效的,加以推荐奏请而后任命。所以晋代山涛担任吏部尚书时,朝廷内外许多官职品级都由他启奏授任。宋朝(南朝刘宋)任用蔡廓为吏部尚书,蔡廓先派人对宰相徐羡之说:如果能让我行使吏部的职权,我就接受任命,否则就不接受。徐羡之回答说:黄门侍郎、散骑常侍以下的官员都委托给蔡廓选任。蔡廓仍然愤恨不满,认为这是失职,于是不肯到任。黄门侍郎、散骑侍郎,都是由吏部选任授职的,不必朝廷所有职位都要交由台省选择,这是明证。本朝的制度,五品以上的一般官员,用制敕来任命;六品以下的,则一并用敕旨授任。用制敕任命的,是宰相商议后奏请皇帝批准而后授官的。用敕旨授任的,是吏部铨选人才授予官职后再上奏,诏旨只是画行知会而已,不能否决的。开元年间,吏部注拟选人时,奏请设立循资格加以限制,从起居郎、拾遗补阙以及御史等官,仍旧都列入选曹铨选综核的范围,写在格令之中,至今没有更改。从没听说过常参之官全都委托宰相选择,这又是近来事例的明证。此后旧的典章制度失去次序,得宠的臣子专擅朝政,舍弃众人的公议而看重自己的权力,废除公开推举而推行私下的恩惠,使得各种职位,如果不合乎当时宰相的心意,就不能得到任用。任用众人的途径日益狭窄,进用贤能之人的道路逐渐堵塞。近来每逢需要任用人才,常常苦于缺乏人选,临到用人时才去选求,动辄拖延十天半月,姑且只求应付使用,很难做到人尽其才,这难道不是因为荐举之风衰败、人才凋零少的缘故吗?平时求才要求过于苛精,一旦有急用则职位空缺不能补齐。要想使各项政务都兴盛起来,实在也很困难。臣忝居宰相之位,心怀窃据官位的惶恐,缺乏知人的明见,自忖庸碌愚钝,终究难以报答皇恩。只有广开求才的道路,让贤能的人各自能以类相聚而被荐引,打开至公无私的进用之门,让主管职司都能各自向上呈达人才。臣当初受命之时,就曾上陈求贤之策,粗略建立了考核官员的纲纪制度。凡是各部门的长官及副职等官,以及两省供奉之职,一并加上因考察政绩、功劳而应当加以奖赏任用的,都由宰臣拟定后上奏。其余台省的属官僚佐,请委托各部门长官自行选择,并陈述其才能实绩,写成奏状上报。一经荐举,就终身担保,各自在授官的文书中详细注明荐举授职的缘由,向众人显示公正无私,明白地彰显功过得失。荐得贤才的就晋升考绩、增加官阶,荐举失实的就扣除俸禄、罚以赎金。屡次荐得贤才的就予以褒奖晋升,屡次荐举失实的就予以罢黜。这不仅仅是搜求下级官员,也可以用来考察大官。前人所说的“通达者看他所举荐的人”,就是这个道理。自从这条建议获得批准,就已经宣布施行了。南宫(尚书省)所举荐的人才达到十几人,其中有的并非台府旧有的属吏,而是使府佐僚,经过多次推荐延引,大多历经各种官职任用。评议他们的资历名望,已不愧于同班同僚;考察他们的德行才能,也没有听说有什么缺失过错。然而议论的人却轻率地散布流言,惊扰了皇上圣明的听闻。陛下勤于求治之道,务必顺应众人的意见,因而认为荐举之事不宜再委托宰相拣选。陛下如此崇重辅弼大臣的职任,广泛采纳众人的言论,可以说是圣德的极盛
议其资望,既不愧于班行;考其行能,又未闻于阙败。而议者遽以腾口,上烦圣聪。陛下勤求理道,务徇物情,因谓荐举非冝复委宰臣拣择。其为崇任辅弼,博采舆词,可谓圣徳之盛者也。然于委任责成之道,聴言考实之方,闲邪存诚,犹恐有阙所谓委任责成者,将立其事,先择其人;既得其人,慎谋其始;既谋其始,详虑其终。终始之间,事必前定。有疑则勿果于用,既用则勿复有疑。待终其谋,乃考其事。事愆于素者,革其弊而黜其人;事协于初者,赏其人而成其羙使受赏者无所与让,见黜者莫得为辞。夫如是,则茍无其才,孰敢当任?茍当其任,必得竭才。此古之圣王委任责成,无为而理之道也。所谓聴言考实者,虗受广纳,宏接下之防;明目达聪,广济人之道。欲知事之得失,不可不聴之于言;欲辨言之真虚,不可不考之于实。言事之得者,勿即谓是,必原其所得之由;言事之失者,勿即谓非,必穷其所失之理。称人之善者,必详徴行善之迹;论人之恶者,必明辨为恶之端。凡聴其言,皆考其实;既得其实,又察以情;既尽其情,复稽于众。众议情实,必参相得,然后信其説,奬其诚。如或矫诬,亦置明罚。夫如是,则言者不壅,聴者不劳,无浮妄乱教之谈,无阴邪伤善之説,无轻信见欺之失,无潜防不辨之寃。此古之圣王听言考实,不出户而知天下之方也。陛下既纳臣言而用之,旋闻横议而止之。于臣谋不责成,于横议不考实。此乃谋失者得以辞其罪,议曲者得以肆其诬。率是以行,触类而长。固无必定之计,亦无必实之言。计不定则理道难成,言不实则小人得志。国家所病,恒必由之。昔齐桓将启霸图,问管仲以害霸之事。管仲对曰:“得贤不能任,害霸也;任贤不能固,害霸也;固始而不能终,害霸也;与贤人谋事而与小人议之,害霸也。”所谓小人者,不必悉懐险诐,故覆邦家。盖以其意性憸邪,趣向狭促,以沮议为出众,以自异为不羣,趋近利而昧逺图,效小信而伤大道。故《论语》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夫以能信于言,能果于行,惟以硁硁浅近,不克宏通。宣尼犹谓其小人,管仲尚忧其害霸,况又有言行难保,而恣其非心者乎?此皆任不责成,言不考实之弊也。圣防以为:“外议云,诸司所举皆有情故,兼受贿赂,不得实才者。”臣请陛下当使所言之人详陈所犯之状:“某人受贿,某举有情。”陛下然后以事质于臣,臣复以事质于举主。若便首伏,则据罪抵刑;如或有词,则付法阅实。谬举者必行其罚,诬善者亦反其辜。自然宪典克明,邪慝不作,惩一沮百,理之善经,何必贷其奸赃不加辩诘,私其公议不出主名,使无辜见疑,有罪获纵,枉直同贯,人何赖焉?
译表现了。然而在委任责成的方法上,在听取言论考核实效的方式上,防止奸邪、保存诚信方面,恐怕仍有欠缺之处。所谓委任责成,是说将要办理一件事,先要选择合适的人;已经得到合适的人,就要谨慎地谋划事情的开端;已经谋划了开端,就要详细考虑事情的结局。从开始到结束之间,事情必须预先确定。有疑虑就不要果断使用,已经任用了就不要再有疑虑。等到最终完成他的谋划,才考核他的成效。事情违背了原先预定的,就革除其弊病并罢黜其人;事情符合当初谋划的,就奖赏其人并成就其美名,使受赏的人无从推辞,被罢黜的人无话可说。像这样,那么如果没有真才实学,谁敢担当此任?如果确实担当了此任,就必定能竭尽才能。这是古代圣王委任责成、无为而治的方法。所谓听言考实,是虚心接受、广泛采纳,扩大接纳下情的渠道;使耳目明察通达,广开济世用人的门径。想要知道政事的得失,不能不听取言论;想要辨别言论的真假虚实,不能不用实际情况来考核。说某事办得好的,不要立刻就认为是对的,必须探究他之所以说好的缘由;说某事办得不好的,不要立刻就认为是错的,必须彻底追究他之所以说不好的道理。称赞某人善良的,必须详细考察他行善的事迹;论说某人恶劣的,必须明确辨清他作恶的表现。凡是听取这些言论,都要用实际情况来考核;既已核实,又要用情理来考察;既已弄清情理,再综合众人的意见。众人的议论和实情,必定要相互参照印证,然后才相信这个说法,奖励这份诚意。如果有人矫饰诬陷,也要给予明确的惩罚。像这样,那么进言的人就不会闭塞不通,听言的人也不会徒劳无功,就不会有虚浮妄言扰乱教化的言论,不会有阴险邪恶伤害善良的说法,不会有轻信而被欺骗的过失,也不会有暗中被压制而无处申辩的冤屈。这是古代圣王听言考实、不出门户就能知晓天下情况的方法。陛下当初已经采纳臣的建议并加以施行,随后又听到反对的议论就停止了它。对于臣的谋划不加以责成,对于反对的议论又不加以核实。这就使得谋划失败的人能借此推卸罪责,议论偏颇的人能借此肆意诬陷。照这样做下去,触类旁通地发展开去,就没有一定不变的计策,也没有一定属实的言论了。计策不确定那么治国之道就难以成就,言论不真实那么小人就能得志。国家的弊病,往往必定由此而生。从前齐桓公将要开创霸业,向管仲请教危害霸业的事情。管仲回答说:“得到贤才而不能任用,是危害霸业的;任用贤才而不能坚定信任,是危害霸业的;坚持到底却不能善终,是危害霸业的;与贤人谋划大事却又与小人商议此事,是危害霸业的。”所说的小人,不一定都是心怀险恶而颠覆国家的人。大概是因为这些人心性狭隘邪僻,志趣狭隘局促,把阻挠正确的议论当作与众不同,把标新立异当作不合群,趋向眼前小利而昧于长远的谋划,追求小的信用而损害大道。所以《论语》说:“说话一定守信,行事一定果断,这是浅薄固执的小人啊。”那种能在言语上守信、能在行事上果决的人,只是因为浅薄固执,不能宏大通达。孔子尚且认为这是小人,管仲尚且担忧这会危害霸业,何况又有那些言行难以担保,而放纵自己邪恶心思的人呢?这都是因为任用不加责成、言论不加核实所造成的弊病。圣旨认为:“外面议论说,各部门所荐举的人都有私情关系,还接受了贿赂,得不到真正的人才。”臣请求陛下让说这话的人详细陈述所犯的具体情状:“某人受贿,某项举荐有私情。”陛下然后拿这件事去质问臣,臣再拿这件事去质问举荐人。如果当即认罪伏法,那就依据罪行判处刑罚;如果有所辩解,那就交给法司查明核实。举荐失当的人一定要给予处罚,诬陷好人的人也要反坐其罪。这样自然能使法典清明,邪恶不再产生,惩戒一人而警戒百人,这是治理国事的良好准则,何必要宽容那些奸邪贪贿之人而不加辨别追问,把公开的议论私下压制而不公布主使人姓名,使无辜的人被怀疑,有罪的人反而被放纵,是非曲直混为一谈,人们还能依靠什么呢?圣主又认为长官荐举人才的办法不够稳妥,命令各人都自行选择,不能信任各部门的说法。臣认为宰辅日常的职
圣主又以官长举人法非穏便,令人并自防择,不可信任诸司者。伏以宰辅常职不过数人,人之所知,固有限极,必不能徧谙多士,备阅羣才。若令悉命羣官,理湏展转询访,是则变公举为私荐,易明▯以暗投。倘如议者之言,所举多有情故,举于君上,且未絶私荐于宰臣,安肯无诈失人之弊?必又甚焉。所以承前命官,罕有不渉私谤。虽则秉钧不一,或自行情,亦由私访所亲,转为所卖,其弊非逺。圣鉴明知,今又将徇浮言,专任宰臣除吏。宰臣不徧谙识,踵前须访于人。若访于亲朋,则是悔其覆车,不易前辙之失也;若访于朝列,则是求其私荐,必不如公举之愈也。二者利害,惟陛下更详择焉。恐不如委任长官,谨拣寮属。所拣既少,所求亦精,得贤有鉴识之名,失实当闇谬之责。人之常性,莫不爱身,况于台省长官,皆是当朝髙选,孰肯徇私妄举,以伤名取责者乎?所谓台省长官,即仆射、尚书、左右丞、侍郎及侍御史、大夫、中丞是也。陛下比择辅相,多亦不出其中。今之宰相,则往日台省长官也;令之台省长官,乃将来之宰相也。但是职名暂异,固非行业顿殊,岂有为长官之时则不能举一二属吏,居宰臣之位则可择千百具寮?物议悠悠,其惑斯甚。圣人制事,必度物宜,无求备于一人,无责人。于不逮,尊者领其要,卑者任其详。是以人主择辅臣,辅臣择庶长,庶长择佐僚。所任愈崇,故所择愈少;所试渐下,故所举渐轻。进不失伦,选不失类。以类,则详知实行;有伦,则杜絶儌求。将务得人,无易于此。是故选自卑逺,始升于朝者,各委长吏任举之,则下无遗贤矣。寘于周行,既任以事者,于是宰臣序进之,则朝无旷职矣。才徳兼茂,歴试不渝者,然后人主倚任之,则海内无遗士矣。夫求才贵广,考课贵精。求广在于各举所知,长吏之荐择是也;考精在于按名责实,宰臣之进序是也。求不广,则下位罕进;下位罕进,则用常乏人;用常乏人,则惧旷庶职;惧旷庶职,则茍取备员。是以考课之法不暇精也。考不精,则能否无别;能否无别,则砥厉渐衰;砥厉渐衰,则职业不举;职业不举,则品格浸微。是以贤能之功不克彰也。皆失于不广求人之道,而务选士之精;不思考课之行,而望得人之美。是以望得弥失,务精益麤。塞源浚流,未见其可。臣欲详征旧説,伏恐聴览为烦,麤举一端以明其理。往者则天太后践阼临朝,欲收人心,尤务拔擢,宏委任之意,开汲引之门。进用不疑,求访无倦。非但人得荐士,亦得自举其才。所荐必行,所举辄试。其于选士之道,岂不伤于容易哉?然而课责既严,进退皆速。不肖者旋黜,才能者骤升。
译任不过数人,一个人所能知晓的,本来就有限度,一定不能遍知天下众多的士人,全面阅遍众多的人才。如果命令这些官员都能任命各种官员,按理必须辗转打听询访,这就把公开的荐举变成了私下的推荐,把光明正大的选拔变成了暗中的投靠。倘若像议论者所说的那样,所举荐的人多有私情关系,那么荐举权归于君上,尚且不能杜绝对宰相的私下荐求,怎能保证没有欺诈失误、用人不当的弊端呢?这个弊端一定还会更加严重。所以以往的官员任命,很少有不涉及私下诽谤的。虽然掌权者用心不一,有的是自己徇私,也有的是私下打听所亲信之人,反而被那人所欺骗出卖,这种弊端由来已久。圣明鉴察本已知晓这一点,如今又将要顺从浮浅的议论,专门委任宰相除授官吏。宰相不能遍知天下人才,还得像以前一样向人打听。如果向亲朋打听,那就是重蹈以前失败的覆辙,不改变以前的错误做法;如果向朝中同僚打听,那就是在谋求他们的私下推荐,一定不如公开推举来得好。这两种利弊,还请陛下再详细斟酌选择。臣恐怕不如委托长官,让他们谨慎地拣选属官。所拣选的人既少,所要求的标准也精,得到贤才就有识人之明的美名,荐举失实就应受到昏庸谬误的责罚。人之常情,没有不爱惜自身的,何况身为台省长官,都是当朝精心挑选出来的,谁肯徇私妄举,来招致损害名声、承担责任的后果呢?所说的台省长官,就是仆射、尚书、左右丞、侍郎以及侍御史、御史大夫、御史中丞这些人。陛下近来选拔宰相,大多也不出这些人之外。如今的宰相,就是往日的台省长官;如今的台省长官,正是将来的宰相。只是职位名称暂时不同,本来品行才能并没有骤然不同,怎么会有担任长官时就不能举荐一两个属吏,居于宰相之位时却能拣选成百上千的僚属这种道理呢?物议纷纷,这种迷惑实在太深了。圣人处理事务,一定要衡量事物的适宜之处,不苛求一人具备完备的才能,不苛责一人做到面面俱到。地位尊贵的掌管要务,地位低下的负责细节。所以君主选择辅臣,辅臣选择百官之长,百官之长选择属下佐僚。所任用的官职越崇高,所选择的人就越少;所考核的标准逐渐降低,所举荐的人就越多。晋升不失伦次,选拔不失类别。按类别选拔,就能详细了解真实的德行;按伦次晋升,就能杜绝侥幸的希求。要致力于得到人才,没有比这更容易的办法了。所以从卑微远地开始选拔,刚刚进入仕途的人,各自委托长官任用举荐,那么民间就不会有遗漏的贤才了。安置在朝廷的行列中,已经委以职事的人,由宰相依次序晋升他们,那么朝廷中就不会有空缺的职位了。才德都很出众、经过多次考验而不改变的人,然后由君主信任重用他,那么天下就不会有被遗漏的人才了。求才贵在广泛,考核贵在精细。求才广泛在于让各人各自举荐自己所知道的人才,这就是长官荐择的作用;考核精细在于按名核实,这就是宰相依次序晋升的作用。求才不广泛,那么下位的人就很少能得到晋升;下位的人很少晋升,那么常常缺乏可用之人;常常缺乏可用之人,那么就担心各种职位空缺;担心各种职位空缺,那么就只好姑且找人凑数充位。因此考核的方法就来不及精细了。考核不精细,那么有能力和没能力的人就无从区别;无从区别能否,那么人们磨砺进取之心就逐渐衰退;磨砺之心衰退,那么各项职事就不能振举;职事不能振举,那么品格也就逐渐低落。因此贤能的功绩就不能彰显出来了。这都是因为不注重广泛求才的方法,而只致力于精细挑选人才;不考虑推行考核的办法,却指望得到人才的美名。因此越是指望得到人才,就越是失去人才;越是致力于精细,反而越是粗疏。堵塞源头却想疏通水流,恐怕是行不通的。臣本想详细征引旧说,又恐怕陛下听得繁琐厌烦,姑且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往昔武则天临朝称制之时,想要收拢人心,特别致力于提拔人才,扩大委任的用意,大开引荐人才的门路。任用人才时不加怀疑,寻访人才时不知疲倦。不但别人可以推荐士人,士人自己也可以自荐才能。所推荐
是以当代谓知人之明,累朝赖多士之用。此乃近于求才贵广,考课贵精之效也。陛下诞膺寳厯,思致理平,虽好贤之心有逾前▯,而得人之盛未逮往时。盖由鉴赏独任于圣聪,搜择颇难于公举。但速登延之路,罕施拣覈之方。遂使先进者渐益凋讹,后来者不相接续。施一令则谤沮互起,用一人则疮痏立成。此乃失于选才太精,制法不一之患也。则天举用之法,伤易而得人;陛下慎拣之规,太精而失士。是知虽易于举用,而不易于茍容,则所易者,适足广得人之资,不为害也。不精于法制,而务精于选才,则所精者,适足梗进贤之途,不为利也。人之才行,自昔罕全,茍有所长,必有所短。若録长补短,则天下无不用之人;责短舍长,则天下无不弃之士。加以情有憎爱,趣有异同,假使圣如伊、周,贤如杨、墨,求诸物议,孰免讥嫌?昔子贡问于孔子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盖以小人君子意必相反,其在小人之恶君子,亦如君子之恶小人。将察其情,在审其聴。聴君子,则小人道废;聴小人,则君子道消。今陛下慎选宰臣,必以为重于庶品;精择长吏,必以为愈于末流。及至宰臣献规,长吏荐士,陛下则但纳横议,不稽始谋。是乃任以重者轻其言,待以轻者重其事。且又不辨所毁之虚实,不校所议之短长。人之多言,何所不至?是将使人无所措其手足,岂独选任之道失其端而已乎?按马端临曰:“唐选举之法,州府所升者试之礼部,礼部所升者试之吏部,其法截然。且礼部所升之士,其中吏部之选,十不及一,可谓难矣。然观御史韦正伯所劾奏,贞元七年冬,京兆府逾滥觧送之人,已授官总六十六人,则似未经礼部者径入吏部。又防要称太和元年,中书门下奏:‘凡未有出身、未有官,如有文学,只合于礼部应举;有出身、有官方合于吏部赴科目选。’近年以来,格文差互,多有白身及散官并称乡贡者,并赴科目选。及注拟之时,即妄论资次,曽无格例,有司不知所守,则知唐中叶以后,法度大段隳废紊乱矣。”又曰:“唐取人之法,礼部则试以文学,故曰策、曰大义、曰诗赋;吏部则试以政事,故曰身、曰言、曰书、曰判。四者之中,判为尤切。盖临政治民,必通晓事情,谙练法律,明辨是非,发擿隠伏,皆可以此觇之。今主司之命题,则取诸僻书曲学,傲以所不知,而出其所不备。选人之试判,则务为骈四俪六,引援必故事,而组织皆浮词。然则虽名曰判,而与礼部所试诗赋杂文无以异,殊不切于从政,而吏部所试为赘疣矣。
译的人必定得到任用,所举荐的人立即加以试用。这样的选士方法,难道不失于过分容易吗?然而考核责问既然严格,进退也都很快。不成才的人很快就被罢黜,有才能的人很快就被提拔。因此当时被称为知人善任,历代都受惠于众多人才的运用。这正接近于求才贵广、考课贵精的功效。陛下承受重大的天命,一心追求治理清明,虽然求贤的心意超过前代,但得到人才的兴盛却不如往昔。这是因为鉴别选拔完全依赖陛下一人的圣明,而通过公开推举来搜求人才却颇为困难。只是加快了进用延揽的途径,很少施行拣选核实的方法。于是使得先前进用的人渐渐凋零讹误,后来进用的人不能相互接续。施行一项政令就诽谤阻挠纷纷而起,任用一个人就立即产生弊病创伤。这是失于选才过于苛精、制定的法度不能统一的弊病。武则天举用人才的方法,虽然容易滥举却能得到人才;陛下谨慎选拔的规矩,虽然过于苛精却失去人才。由此可知,虽然容易滥于举用,但不容易苟且宽容,那么容易举用这一点,恰好足以扩大得到人才的来源,并不构成危害。不精于制度法规,却致力于精选人才,那么这种苛精,恰好足以堵塞进用贤才的道路,并不带来好处。人的才能品行,自古以来很少有十全十美的,如果有所长,必定也有所短。如果记录他的长处、弥补他的短处,那么天下就没有不能用的人;如果苛责他的短处、舍弃他的长处,那么天下就没有不被抛弃的士人。加上人情有爱憎之别,志趣有异同之分,即使圣明如伊尹、周公,贤能如杨朱、墨子,若求诸众人的议论,谁能免于讥讽嫌弃?从前子贡问孔子说:“乡里人都喜欢他,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还不能肯定。”“乡里人都厌恶他,这个人怎么样?”孔子说:“还不能肯定。”“不如乡里的善良之人喜欢他,乡里的不善之人厌恶他。”这是因为小人和君子的心意必定相反,小人厌恶君子,也如同君子厌恶小人一样。要考察一个人的实情,关键在于审察所听信的对象。听信君子,那么小人的道路就会被废弃;听信小人,那么君子的道路就会消亡。如今陛下慎重选择宰相,必定认为宰相比一般官员更重要;精心选择长官,必定认为长官比末流小吏更重要。等到宰相进献建议、长官荐举士人时,陛下却只采纳反对的议论,不考察最初的谋划。这就是对被委以重任的人轻视他的言论,对被委以轻任的人却看重他所办的事。而且又不辨别所诋毁言论的真假虚实,不核校所议论内容的长短是非。人多嘴杂的流言,还有什么话说不出来的呢?这样恐怕会使人手足无措,难道仅仅是选任的方法失去了它的根本而已吗?马端临按语说:“唐代的选举方法,州府所升荐的人由礼部考试,礼部所升荐的人由吏部考试,这个制度是很分明的。而且礼部所升荐的士人,其中能被吏部选中的,十个人中不到一个,可以说是很难的了。但是看御史韦正伯所弹劾奏报的,贞元七年冬天,京兆府超额滥送的人,已经授官的总共六十六人,那么似乎有没经过礼部考试就直接进入吏部的。又据《会要》记载太和元年,中书门下奏称:‘凡是没有出身、没有官职的人,如果有文学才能,只应到礼部应举;有出身、有官职的人才应到吏部参加科目选。’近年以来,格文互相抵触,多有平民百姓以及散官都自称乡贡的人,一并参加科目选。到了注拟授官的时候,就胡乱议论资历次第,竟没有一定的格例,主管官员不知所遵循的标准,由此可知唐朝中叶以后,法度已经大为废弛紊乱了。”又说:“唐代取士的方法,礼部用文学来考试,所以有策问、大义、诗赋之称;吏部用政事来考试,所以有身、言、书、判之称。这四项之中,判最为切要。因为治理政务、管理百姓,必须通晓事理人情,熟悉法律,明辨是非,揭发隐藏的弊情,都可以通过判词来观察出来。如今主考官出题目,却取自偏僻的书籍、旁门的学问,用考生所不知道的内容为难他们,出考生所没有准备的题目。选人考试判词,则务求骈四俪六的形式,援引一定要用典故,而文辞组织都是浮华之词。这样一来,虽然名为
至于五代所谓试判,遂有一词莫措,传冩定本,或只书未详,亦可应举。盖判词虽工,亦本无益。及其末流,上下皆以具文视之耳。洪迈曰:唐世科举之柄,颛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者为之荐达,谓之通牓。故其取人也,畏于讥议,多公而审,亦或胁于权势,或挠于亲故,或累于子弟,皆常情所不能免者。若贤者临之,则不然。未引试之前,其去取髙下,固已定于胸中矣。韩愈与祠部陆员外书曰:执事之与司贡士者相知诚深矣。彼之所望于执事,执事之所以待乎彼者,可谓至而无间矣。彼之职在乎得人,执事之志在乎进贤。如得其人而授之,所谓两得。愈之知者有侯喜、侯云长、刘述古、韦羣玉【摭言作韦纾】此四子皆可以当首荐,而极论者期于有成而后止可也。沈杞、张苰【登科记作▯】尉迟汾、李绅、张后余、李翊,皆出羣之才,与之足以收人望而得才实。主司广求焉,则以告之可也。往者陆相公司贡士,愈时幸在得中【贞元八年陆贽知举,贾棱等二十二人登第,愈与焉】所与及第者皆赫然有声,原其所以,亦繇梁补阙肃、王郎中础佐之。梁举八人,无有失者,其余则王皆与谋焉。陆相待王与梁如此不疑也,至今以为美谈。此书在集中不注嵗月。按摭言,贞元十八年权徳舆主文,陆傪员外通牓。韩愈荐十人于傪,徳舆凡三牓,共放六人,余不出五年内皆捷。以登科记攷之,贞元十八年徳舆以中书舎人知举,放进士二十三人,尉迟汾、侯云长、韦纾、沈杞、李翊登第。十九年以礼部侍郎放二十人,侯喜登第。永贞元年放二十九人,刘述古登第。通三牓,共七十二人,而韩所荐者,预其七。元和元年,崔邠放李绅,三年放张后,余张▯皆与《摭言》合。又曰:铨选以身、言、书、判择人,既以书为艺,故唐人无不工楷法;以判为贵,故无不习熟,而判语必骈俪。今所传《龙筋凤髓判》及白乐天集《甲乙判》是也。自朝廷至县邑,莫不皆然,非读书善文不可也。宰臣每启拟一事,亦必偶数十语。今郑畋《▯语堂判》犹存。世俗喜道琐细遗事,参以滑稽,目为花判,其实乃如此。非若今人握笔据案,只署一字亦可。国初尚有唐余波,久而革去之,但体貌丰伟,用以取人,未为至论。
后唐明宗时,礼部贡院新立条件:一、九经、五经、明经呈帖经之时,试官书通不后,有不及格者唱落后,请置笔砚,将所纳贴由分明,却令自看,或是试官错书通,不当与改,正如懐疑者,许请本经面前捡对,如实是错悮,即更于帖上书名而退。一、五科常年駮牓出多,称屈塞,今并明书所对经书墨义。云第防道不第防道,粗第防道通,任将本经书疏照证,如考官错书不粗,请别状陈诉,再加考较,如实错悮,妄陈文状,当行严断。
译判词,实际上和礼部所考的诗赋杂文没有什么区别,实在不切合从政的实际,而吏部所考的判反而成了多余的东西了。到了五代的所谓试判,竟然有一句话都写不出来,抄写现成的定本,或者只写‘未详’两字,也能应付考中。判词即使写得工巧,其实也没有实际的益处。到了末流的时候,上上下下都只把它当作一种空文形式看待罢了。”洪迈说:唐代科举的大权,专门交给主考官掌管,仍然不糊名,又有交情深厚的朋友替他荐达,称之为通牓。所以他们选取人才时,因为畏惧别人的讥议,大多能做到公正而审慎,也有的受权势的胁迫,或者被亲戚故旧所干扰,或者被子弟所连累,这些都是常情所难以避免的。如果是贤能的人主持考试,那就不是这样了。在还没有引进考试之前,取舍高下,其实已经在心中确定好了。韩愈给祠部陆员外的信中说:您和主持贡举的官员相知实在很深了。对方对您的期望,和您对待对方的方式,可以说是彼此毫无隔阂了。他的职责在于得到人才,您的志向在于举荐贤才。如果能得到合适的人并授予他官职,就是所谓的两全其美。我所了解的人才有侯喜、侯云长、刘述古、韦羣玉【《摭言》作韦纾】,这四个人都可以列为首荐,全力推荐他们,希望能促成此事然后罢休才可以。沈杞、张苰【《登科记》作某字】、尉迟汾、李绅、张后余、李翊,都是出众的人才,与他们交往足以收取人望而得到真才实学。主考官广泛求才的话,把他们告知就可以了。以前陆相公主持贡举时,我当时有幸考中了【贞元八年陆贽主持科举,贾棱等二十二人登第,韩愈也在其中】,与我同榜及第的人都赫赫有名,追究其中的缘由,也是因为梁补阙肃、王郎中础辅佐了他。梁肃举荐八人,没有一个失当的,其余的人则王础也都参与谋划。陆相公如此信任王础与梁肃而不加怀疑,至今传为美谈。(此信收在文集中未标注年月。据《摭言》记载,贞元十八年权德舆主持文考,陆傪员外通牓。韩愈向陆傪推荐了十人,权德舆一共主考三榜,共录取六人,其余的人不出五年之内都考中了。用《登科记》来核对,贞元十八年权德舆以中书舍人身份主持科举,录取进士二十三人,尉迟汾、侯云长、韦纾、沈杞、李翊登第。贞元十九年他以礼部侍郎身份录取二十人,侯喜登第。永贞元年录取二十九人,刘述古登第。三榜合计共七十二人,而韩愈所推荐的人,占了其中七个。元和元年,崔邠录取李绅,元和三年录取张后余,张某某等都与《摭言》记载相合。)洪迈又说:铨选用身、言、书、判来选择人才,既然把书法作为一项才艺,所以唐人没有不擅长楷书笔法的;又把判词作为一项重要标准,所以没有不熟练掌握的,而判词一定要用骈体对偶。如今流传下来的《龙筋凤髓判》以及白居易文集中的《甲乙判》就是这类文章。从朝廷到县邑,没有不是这样的,不读书、不擅长写文章是做不到的。宰相每次拟定一件事,也一定要用骈偶数十句话。如今郑畋的《某语堂判》还留存于世。世俗喜欢谈论琐细的旧事,杂以诙谐滑稽,称之为花判,其实原本就是这样的。不像现在的人握笔判案,只签署一个字也可以。本朝初年还留有唐代的余风,过了很久才革除掉,但只是外表体貌显得庄重宏伟,用这个来选拔人才,还算不上是最恰当的论说。
后唐明宗时,礼部贡院新制定条例:一、九经、五经、明经科呈交帖经的时候,考试官批注“通”或“不”之后,如果有不及格的人被唱名落榜,请设置笔砚,把所交的帖经条文清楚地展示,让他自己查看,如果是考试官错误地批注了“通”,不应当给他改正,如果确实心存疑虑的,允许他请出所考的本经当面核对,如果确实是错误,就在帖经上另外签名而后退出。一、五经科往常年常常驳回的榜单出得很多,被指称冤枉抑塞,如今一并明确书写所对答经义的批语,写明第几道通过、第几道不通过,粗通第几道,都可以拿本经书的疏义来查证核实,如果考官批注错误说不粗通,请另外写状子申诉,重新加以考核,如果确实是判定错误,就按错误处理;如果是妄自陈述文状,就应当予以严厉处置。一、举人如有含冤落第的,允许写状子向贡院申诉,应当予以重新考试,如果贡院不受理,就
一举人有抱屈落第者,许将状披诉贡院,当与重试,如贡院不理,即诣御史台论诉。御史台受状,并引本身勘问所论事件,或知贡举官及考试官已下取受货赂,升擢亲情,屈塞艺能,应副嘱托,及不依格去留,请行朝典。一、怀挟书策,旧例禁止,自后入省门搜得者,不计多少,扶出殿将来。一举上铺后搜得者,扶出殿两举一。遥口授人,回授试处及抄义题帖书时,诸般相救,准例扶出殿三举一。艺业未精准格落下及见駮牓,妄扇屈声,拟为将来基址及诬陷别人帖对数多者,并当收禁,牒送御史台请勘。如知贡举官及考试官徇私屈塞,请行朝典,虚妄者痛行科断,牒行本道重处,色役永不得举,同保人连坐,各殿三举。
晋髙祖天福五年,礼部侍郎张允奏曰:「前代未设诸科,始以明经俾升髙第。自有九经、五经之后,及三礼、三传已来,孝亷之科遂因循而不废。缙绅之士亦缄黙而无言,以至相承未能改作。每嵗明经一科,少至五百已上,多及一千有余。举人如是繁多,试官岂能精当?况此等多不究义,惟攻帖书,文理既不甚通,名第岂可妄与?且当年登科者不少,相连起选者甚多,州县之间必无贡阙,辇毂之下须有稽留。怨嗟自此而兴,谤讟因兹而起。但令广▯大启诸科,并有明经者,悉包于九经、五经之中,无出于三礼、三传之内。若无厘革,恐未便冝。其明经一科,伏请停废。」又奏:「国家悬科待士,贵务搜▯,责实求才,须除讹滥。童子每当就试,止在念书背经,则虽似精详,对卷则不能读诵。及名成贡院,身返故乡,但刻日以取官,更无心而习业,滥蠲徭役,虚占官名。其童子一科,亦请停废。」勅:「明经、童子、宏词、拔萃、明算、道举、百篇等科,并停。」
汉秦荐条格一诸道奏荐州县官使相每年许荐五人【旧许三人】不带使相藩侯毎年许荐三人【旧许二人】防御团练使每年许二人【旧许一人】只奏巡属员阙不得荐于他处州府不得荐新罢任过格人所荐人厯任文书随表送中书门下未有官者当别比拟应诸道见任州县官申奏考满后未有替人本道或借其干能且令勾当【准长兴三年五月节文】一诸道应奏荐州县官员未有正官者只许奏授初官不得奏为令録【准长兴四年五月节文】一应诸道藩镇防御团练使旧奏荐并前项州县等官准勅许奏荐见在幕中摄职及见摄管内州县官据合奏人数皆正所摄不许横荐及不得荐外管前资州县官【准长兴四年八月节文】一诸州防御▯练刺史奏荐摄试官充判官及推官巡官者今后宜加选择或未任官职及无出身者不在奏举之限【准天福四年七月节文】一诸道藩镇防御▯练刺史如本幕有阙合奏荐除授者不得横荐前资州县官及诸色职员
钦定续通典巻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通典卷二十一
选举
杂议论中
宋太祖以唐末进士不第多至失职,乃广开科举。
译到御史台申诉。御史台受理状子,一并传唤本人加以审问所论述的事情,如果知贡举官以及考试官以下有人收受贿赂、提拔亲信、压抑有才能的人、逢迎巴结请托的人,以及不按照规格决定去留的,请依照朝廷的典章处理。一、怀藏书籍策文,按旧例是禁止的,此后在入省门时被搜出的人,不论多少,都逐出考场当场取消资格。一、举人在铺席上搜出的人,逐出考场并停止两次考试机会(一举两殿)。远远口授给别人,或者回身传授给旁边正在考试的人,以及抄写题目、义题、帖书的时候,各种互相帮助的行为,一律按前例逐出考场并停止三次考试机会。学业尚未精通、按规格应予落第,以及看到驳落的榜单后,妄自散布委屈的声音,图谋作为将来上诉的根基,以及诬陷别人、说别人帖经对答条数多的人,一并予以收监,转送御史台请求审问。如果知贡举官以及考试官徇私压抑塞责的,请依照朝廷的典章处理,虚妄诬告的人一律严厉处置,转送本道加重处理,此人一辈子不得再参加科举的色役,连带担保的人也一同连坐,各自停止三次考试机会。
后晋高祖天福五年,礼部侍郎张允奏说:「前代没有设立各种科目,最初只是用明经科来提拔优秀的人才。自从有了九经、五经科之后,以及三礼、三传等科出现以来,孝廉科于是就沿袭下来没有废除。士大夫们也都缄默不言,以致相沿至今没能改革。每年明经科录取的人,少的达五百人以上,多的达一千多人。举人这样多,考试官哪能考核得精当?况且这些人大多不深究经义,只钻研死记帖经条文,文理既然不很通顺,功名怎么可以随便给予?况且当年登科的人不少,接连起复候选的人很多,州县之间必定不会缺乏可补的官职,而京城之下必定会有滞留待选的人。怨恨叹息由此产生,诽谤诋毁因此兴起。只要广泛开设各种科目,把明经科的内容都包含在九经、五经科之中,不超出三礼、三传的范围之内。如果不加以改革,恐怕不太合适。请求把明经这一科停止废除。」又奏说:「国家设立科举等待士人,贵在务求搜求真才实学,责求实效寻求人才,必须清除虚伪滥竽充数的现象。童子科每次应考,只在于背诵经书,虽然看起来似乎精熟详细,一旦翻开经卷就不能读诵。等到功名在贡院成就,本人返回故乡,只是计算日子来求取官职,再没有心思学习学业,白白免除了徭役,虚占了官职的名额。童子科这一科,也请求停止废除。」朝廷下敕:「明经、童子、宏词、拔萃、明算、道举、百篇等科目,一并停止。」
后汉、后周荐举条格:一、各道奏荐州县官,使相每年允许荐举五人(旧例允许三人),不带使相的藩镇诸侯每年允许荐举三人(旧例允许二人),防御使、团练使每年允许荐举两人(旧例允许一人),只能就本辖区内所属官员职位空缺情况奏荐,不得向其他地方的州府荐举,也不得荐举刚刚被罢免任期未满规定年限的人。所荐举的人的历任文书随奏表一同送呈中书门下,尚未有官职的人另行商议安排。凡各道现任州县官申报奏明考核期满后尚无接替人选的,本道可以借重其才能暂且让其继续负责办事(依照长兴三年五月的条文)。一、各道奏荐州县官员,未曾有正式官职的,只允许奏授初次入仕的官职,不得奏荐为县令、录事参军(依照长兴四年五月的条文)。一、各藩镇防御使、团练使旧例的奏荐,以及上述条款中的州县等官员,依照敕令允许奏荐现在幕府中代理职务及现摄管辖内州县职务的官员,按照应得的荐举人数,都以正式代理职务的人为准,不许滥加荐举,也不得荐举辖区之外的曾任州县的前任官员(依照长兴四年八月的条文)。一、各州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奏荐代理试职的判官、推官、巡官,今后应该加以选择,如果尚未任过官职以及没有出身的人,不在奏举的范围之内(依照天福四年七月的条文)。一、各藩镇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如果本幕府有空缺应当奏荐授职的,不得滥荐前任州县官以及各种杂色职位人员。
钦定续通典卷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通典卷二十一
选举
杂议论中
宋太祖因为唐末进士不第的人大多失去了生计出路,于是广开科举之门。然而每年放榜,所录取的人极少,比如安徳裕考中状元那年,只录取了九个人而已。这是因为天下还没有完全统一的缘故。到了太宗朝,所录取的大多是江南的优秀人才。真宗景徳二年,皇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