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续通典卷七十六
其服以日易月十三日除。每至月朔、月朢、小祥、大祥、释服日,未除服者缞服临,已除服者则素服不临,并赴长夀宫,先拜灵讫,移班近东,进名奉慰。又奏:准故事,文武前资官及六品以下未升朝官并士庶等,各于本家素服一临;禁卫诸军使已下,各于本军防事素服一临;僧尼道士各于本寺观一临;外命妇各于本家素服朝临三日。诸道节度、观察、防御、▯练、刺史及僚佐等,闻哀后当日成服三日,改黪十三日除。从之。
宋太祖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崩于滋徳殿。三日,百官入临。明日,大敛,欑于滋徳宫。百官成服,中书门下文武百僚、诸军副兵马使以上,并服布斜巾、四脚直领襴衫。外命妇帕头、帔裙、衫。神宗元丰二年,太皇太后崩【慈圣光献曹皇后,英宗即位册为皇太后,神宗即位尊为太皇太后】是日,文武百官入宫,宰臣王珪升西阶,宣遗诰。已,内外举哭,尽哀而出。哲宗元祐八年,太皇太后崩【宣仁圣烈髙皇后,神宗即位尊为皇太后,哲宗即位尊为太皇太后】遗诰:皇帝成服三日听政,羣臣十三日,诸州长吏以下三日而除。释服之后,勿禁作乐。髙宗绍兴元年,皇太后崩【昭慈圣献孟皇后,元祐七年册为皇后,元符末号元祐皇后,髙宗立尊为元祐太后,寻以所居宫称隆祐太后】太常寺言:遇皇帝视事日,宰相奏事去杖;小祥日奏事去冠;余官奏事。皇帝聴政未释服前,其引班若行吊临之礼,即服丧绖。如遇内殿引班奏事及从驾常服黒带。士庶以下服,军人百姓白衫纸帽;妇人素缦不花▯,三日止。士庶防嫁服除外,不禁文武臣寮之家。至山陵祔庙毕,并许嫁娶,不用花防,仍禁乐。定制:皇太后崩服齐衰服。中书门下省、枢密使副、尚书、翰林学士、节度使、金吾卫上将军、文武官二品以上,布头冠、布斜巾、四脚大袖襴衫、裙袴、腰绖、桐木杖、绢衬衫。文武五品以上并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内客省、宣政、昭宣使、知閤门事及入内都知押班,布头冠、幞头、大袖襴衫、裙袴、腰绖。自余文武百官、三省枢密院书令史以上及御史台、閤门、太常寺引班,只应人布襴衫、腰绖。百日,皇帝于几筵前行烧香礼。诸路庶民禁乐并屠宰一日。宰臣率百官入临奉慰。
明英宗正统七年诚孝太皇太后崩【诚孝张皇后洪武中册为燕世子妃仁宗立册为皇后宣宗即位上尊号曰皇太后英宗即位加上太皇太后】礼部议奏事宜:在京文武官闻丧素服乌纱帽黒角带,自明日始至第三日,每旦诣思善门外哭退,于本衙门斋▯,不饮酒食肉。第四日具斩衰服至思善门外,朝夕哭临三日,各十五举哀止。凡入朝及在外衙门视事,用布裹纱帽黒角带素服腰绖麻鞋,退即服衰服。
译定的等级。当月,太常礼院上奏:按旧例,中书门下、翰林学士、在朝文武官、内诸司使、供奉官以下,从成服起三日内,每天前往长夀宫朝拜哭临;此后不再哭临。他们的服丧以日代月,十三天除服。每到月初一、月十五、小祥、大祥、释服之日,还未除服的人穿缞服哭临,已经除服的人则穿素服而不哭临,都前往长夀宫,先拜祭灵位完毕,移到近东的位置,进献名帖表示慰问。又上奏:按照旧例,文武前资官及六品以下未升朝的官员以及士庶等人,各自在本家穿素服哭临一次;禁卫诸军使以下,各自在本军营举行祭事穿素服哭临一次;僧尼道士各自在本寺观哭临一次;外命妇各自在本家穿素服朝拜哭临三日。各道的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〇练使、刺史以及僚佐等人,闻讣当天成服,服丧三日,改穿黪色十三天后除服。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宋太祖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在滋徳殿驾崩。第三天,百官入宫哭临。第二天,举行大殓,停灵在滋徳宫。百官成服,中书门下文武百官、诸军副兵马使以上的官员,都穿布制斜巾、四脚直领的襕衫。外命妇则帕头、帔裙、衫。神宗元丰二年,太皇太后驾崩【慈圣光献曹皇后,英宗即位时册封为皇太后,神宗即位后尊为太皇太后】。当天,文武百官进宫,宰相王珪登上西阶,宣读遗诰。之后,宫廷内外一齐举哀哭泣,尽哀之后退出。哲宗元祐八年,太皇太后驾崩【宣仁圣烈髙皇后,神宗即位时尊为皇太后,哲宗即位后尊为太皇太后】。遗诰规定:皇帝成服三日后处理朝政,群臣十三天,各州长官以下三天而后除服。释服之后,不禁止奏乐。高宗绍兴元年,皇太后驾崩【昭慈圣献孟皇后,元祐七年册立为皇后,元符末年称号元祐皇后,高宗即位后尊为元祐太后,不久因所居宫殿而称为隆祐太后】。太常寺上奏说:遇到皇帝处理政事的日子,宰相奏事时去掉丧杖;小祥之日奏事时去掉丧冠;其余官员奏事照常。皇帝处理政事、尚未除服之前,凡是引班以及举行吊唁亲临的礼仪,都要穿丧服系绖。如果遇到内殿引班奏事以及随从车驾,则穿常服系黑带。士庶以下的服制,军人百姓穿白衫戴纸帽;妇人穿素色不施花饰的服装,三日为止。士庶如果本来定了婚嫁之礼,除此以外不禁止,也不禁止文武官员之家。到山陵祔庙完毕之后,都允许嫁娶,只是不用花饰装饰,仍然禁止奏乐。规定的制度是:皇太后驾崩服齐衰服。中书门下省、枢密使副、尚书、翰林学士、节度使、金吾卫上将军、文武官二品以上的官员,穿布头冠、布斜巾、四脚大袖襕衫、裙袴、腰绖,拄桐木丧杖,穿绢制衬衫。文武五品以上以及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内客省、宣政、昭宣使、知閤门事以及入内都知押班,穿布头冠、幞头、大袖襕衫、裙袴、腰绖。其余的文武百官、三省枢密院书令史以上以及御史台、閤门、太常寺引班人员,只是应差的人穿布襕衫、系腰绖。到第一百天,皇帝在几筵前行烧香之礼。各路的庶民百姓禁止奏乐并禁止屠宰一天。宰相率领百官入宫哭临进献慰问。
明英宗正统七年,诚孝太皇太后驾崩【诚孝张皇后洪武年间册立为燕王世子妃,仁宗即位后册立为皇后,宣宗即位后加尊号为皇太后,英宗即位后加尊为太皇太后】。礼部商议奏请事宜:在京文武官员闻丧后穿素服、乌纱帽、黑角带,从第二天开始到第三天,每天早晨到思善门外哭泣后退出,在本衙门斋戒〇,不饮酒不吃肉。第四天穿斩衰服到思善门外,早晚哭临三日,每次十五声举哀而止。凡是入朝以及在外衙门
通前二十七日而除。一品至四品命妇麻布大袖圆领长衫葢头,清晨由西华门入至思善门外哭临三日,悉去金银首饰仍素服。通前二十七日而除。军民素服,妇人素服不妆饰,俱以闻丧日为始二十七日而除。在外文武官员人等遗诰到日,素服乌纱帽黒角带,行四拜礼,跪聴宣读讫举哀,再行四拜礼毕,各置斩衰服于衙门内,望阙设香案,朝夕哭临三日,各十五举声止。其命妇闻丧素服举哀三日,各十五举声【以上素服俱自闻丧之日通计二十七日而除】军民男女止素服十三日。
臣民为天子服议【唐 宋 明】
【臣】等谨案:古天子与诸侯实各治其国,礼惟诸侯为天子服。大夫之朝于天子者有服,故杜典载诸侯及公卿大夫、诸侯之大夫为天子服。议言诸侯之大夫,则侯国士庶不与矣。古之诸侯畧如后世之封疆大吏,古诸侯之臣畧如后世之郡邑守长。乃古者自诸侯以下有斩衰、繐衰之分,而汉以后之外吏与庶民率皆三日而释服。《仪礼》庶人为国君齐衰三月,注云:「天子畿内之民服天子亦如之」,则畿外之民不服矣。汉以后庶民之服徧于天下,其时分封诸侯王虽参错郡县之问而天子之声灵逮于遐荒,已非各君其国者比矣。葢古今异势,服亦随之而递变:吏则由重而减轻,民则推近以及逺,此一统之所以异于封建也。类而推之,古诸侯之夫人,为天子齐衰不杖期;诸侯之子嫌不敢服,士之子贱不制服;大夫之子则与士俱服。斩衰多与后世之制不同。自唐以下,特立臣民为天子服一条,而去其「诸侯及公卿大夫、诸侯之大夫为天子服」二目,以见古今之异礼也。
唐代宗崩,廷臣议。羣臣丧服,常衮以为礼臣为君斩衰三年,汉文权制犹三十六日,▯宗以来始服二十七日。古者卿大夫从君而服,羣臣当从皇帝二十七日而除。其天下吏人三日释服,以遵遗诏。崔祐甫以为遗诏无朝臣庶人之别,但言天下人吏,敕到后出临三日,皆释服。则朝野中外何非天下,凡百执事谁非吏职,皆应三日释服。相与力争,声色陵厉,衮不能堪,乃奏祐甫率情变礼,贬之【案旧唐书崔祐甫▯,衮排祐甫原出私心,而其论丧礼则是。葢服制自三十六日降为二十七日,又欲易之以三日,祐甫之议非矣】
宋制有三等:中书门下枢密使副、尚书、翰林学士;节度使、金吾上将军;文武二品以上。布梁冠,直领大袖衫,布裙袴,腰绖,竹杖,或布幞头襴衫,布斜巾,绢衬服。文武五品以上并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内客省、宣政、昭宣、知閤门事、殿前都知、押班,布梁冠,直领大袖衫,裙袴腰绖,或幞头襴衫,腰绖入局治事,并不易服。宰执奏事去杖,小祥去冠,余官奏事如之。
译处理政事的,用布包裹纱帽、系黑角带、穿素服、系腰绖、穿麻鞋,退朝后就换穿衰服。前后加起来共二十七天而除服。一品至四品命妇穿麻布大袖圆领长衫、盖头,清晨从西华门进入到思善门外哭临三日,都去掉金银首饰,同样穿素服。前后共二十七天而除服。军民穿素服,妇人穿素服不加妆饰,都从闻丧当天开始计算,二十七天而除服。在外的文武官员人等,遗诰到达当天,穿素服、乌纱帽、黑角带,行四拜礼,跪着聆听宣读遗诰完毕后举哀,再行四拜礼完毕,各自把斩衰服放置在衙门内,望着宫阙设置香案,早晚哭临三日,每次十五声而止。这些命妇闻丧后穿素服举哀三日,每次十五声【以上素服都从闻丧当天开始计算共二十七天而除服】。军民男女都只穿素服十三天。
臣民为天子服丧的议论【唐、宋、明】
臣等谨按:古代天子与诸侯实际上各自治理自己的国家,礼制只规定诸侯为天子服丧。到天子朝廷朝拜的大夫也有服丧的规定,所以杜典记载了诸侯及公卿大夫、诸侯之大夫为天子服丧的内容。所说的诸侯之大夫,那么诸侯国内的士庶就不包括在内了。古代的诸侯大略相当于后世的封疆大吏,古代诸侯的臣子大略相当于后世的郡邑长官。而古代自诸侯以下有斩衰、繐衰的区别,而汉朝以后地方官吏和百姓大都是三天就除服。《仪礼》记载庶人为国君服齐衰三个月,注释说:"天子畿内的百姓为天子服丧也是这样",那么畿外的百姓就不服丧了。汉朝以后百姓的服丧遍及天下,当时分封的诸侯王虽然与郡县交错并存,但天子的声威已经延及边远之地,已经不是各自统治自己国家的情形可比了。大概古今形势不同,服制也随之而变化:官吏则由重变轻,百姓则由近及远推广,这就是大一统的局面不同于封建制度的地方。类推起来,古代诸侯的夫人,为天子服齐衰不杖期;诸侯的儿子因避嫌不敢服丧,士人的儿子因地位卑贱不制丧服;大夫的儿子则与士人一同服丧。斩衰的规定大多与后世的制度不同。自唐朝以下,特别设立臣民为天子服丧一条,而去掉了"诸侯及公卿大夫、诸侯之大夫为天子服丧"两个条目,以此显示古今礼制的不同。
唐代宗驾崩,朝臣商议此事。关于群臣的丧服,常衮认为按礼制臣子为君主服斩衰三年,汉文帝权宜改制仍然定为三十六天,肃宗以来才开始服丧二十七天。古时候卿大夫跟从国君而服丧,群臣应当跟随皇帝服丧二十七天而除服。天下的官吏百姓三天释服,以遵循遗诏。崔祐甫认为遗诏没有区分朝臣和庶人,只是说天下人吏,敕令到达后出来哭临三天,都释服。那么朝廷内外何尝不是天下,凡是所有在职任事的人谁不是吏职呢,都应当三天释服。双方相互力争,言辞声色都很激烈,常衮无法忍受,就上奏说崔祐甫依照个人私情擅自改变礼制,将他贬黜【按《旧唐书·崔祐甫传》:常衮排挤崔祐甫本来出于私心,但是他关于丧礼的论述却是正确的。大概服制从三十六天降为二十七天,又想改为三天,崔祐甫的意见是不对的】。
宋朝制度分三个等级:中书门下枢密使副、尚书、翰林学士;节度使、金吾上将军;文武二品以上的官员。穿布梁冠、直领大袖衫、布裙袴、系腰绖、拄竹杖,或者穿布幞头襕衫、布斜巾、绢制衬服。文武五品以上以及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内客省、宣政、昭宣、知閤门事、殿前都知、押班,穿布梁冠、直领大袖衫、裙袴系腰绖,或者穿幞头襕衫、系腰绖入官署处理政事,都不必更换服装。宰相执政大
大祥素纱软脚折上巾,黪公服,白鞓锡带。禫除毕去黪服,常服仍黒带,皁鞍鞯。祔庙毕,始纯吉服。宗室出则常服,居则衰麻以终制。军人百姓白衫纸帽,妇人素缦不花▯,三日止。士庶防嫁服除外,不禁。文武臣僚之家至山陵祔庙毕,并许防嫁,不用花防,仍禁乐。宁宗居光宗之忧,复令百官以日易月,禫除毕服紫衫皁带以治事,从礼部侍郎陈宗召请也。诸路监司、州军、县镇长吏以下,服布四脚直领,布襴衫,麻腰绖。朝晡临三日,除内外命妇当入临者,布裙衫帔,首绖,绢衬衫帕首。士庶于本家素服三日而除【案:朱子议曰:至尊之服,始三日用古冠服,上衣下裳,以后用今制四脚幞头等。自京官以上是一等服,京官以下是一等服,士人又一等服,庶人又一等服。如此等级分明,乃善】
明洪武三十一年太祖崩,礼部议奏事宜。在京五府六部等衙门官员闻丧,次日各易素服乌纱帽、黒角带,赴内府聴宣遗诏。毕,于本衙门斋▯素服,朝晡诣几筵哭,仍各置孝服。至第四日成服,朝晡哭临至塟毕而止。仍自成服日为始,服孝服二十七日而除。其命妇亦于第四日各具孝服,由西华门入哭临,不许戴金银首饰。在外大小文武官员人等,诏书到日素服乌纱帽、黒角带,跪聴宣诏讫,举哀,各置孝服。至第四日成服为始,每旦设香案哭临三日而除。永乐二十二年成祖崩,礼部议奏在京文武官初闻丧,素服乌纱帽、黒角带,明日晨诣思善门外哭,退各置斩衰服于本衙门歇▯,不饮酒食肉。第四日成服,具衰服诣思善门外哭临三日,又朝临十日【按仁宗及宣宗实録俱朝临七日】各十五举声。成服日为始,服衰服二十七日聴选办事等官服衰服,监生吏典僧道人等素服,以成服为始,皆赴顺天府朝阙设香案,朝夕哭临三日,又朝临十日【按仁宗及宣宗实録俱朝临七日】各十五举声。仍各素服二十七日而除。文武官命妇【按仁宗及宣宗实録俱云文武官员一品至四品命妇】闻丧第四日各服麻布大袖圆领长衫、麻布葢头,清晨由西华门入哭临三日,去金银首饰,素服二十七日。军民素服,妇人素服不妆饰,俱二十七日。在外俱以闻丧日为始,令到文武官员素服乌纱帽、黑角带,行四拜礼,跪聴宣诏讫,举哀,再行四拜礼毕,各置斩衰服于本衙门▯歇,不饮酒食肉。第四日成服,每旦设香案,朝夕哭临三日,又朝临十日【按仁宗及宣宗实録俱朝临七日】各十五举哀【余与在京文武官仪注同】文武官命妇闻丧素服举哀三日,各十五举声,去金银首饰,素服二十七日而除。军民男女皆素服一十三日。
皇太后、皇后以下为天子服议【宋明】
宋太宗之丧,太常礼院上言:「皇太后、皇后、内外命妇布裙衫、帔、帕头、首绖、绢衬服;六宫内人无帔。
译臣奏事时去掉丧杖,小祥时去掉丧冠,其余官员奏事也照此办理。大祥时穿素纱软脚折上巾、黪色公服、白鞓锡带。禫祭除服完毕后去掉黪色服装,穿常服仍系黑带、皁色鞍鞯。祔庙完毕后,才恢复纯粹的吉服。宗室成员外出时穿常服,在家中则穿衰麻服直到丧期结束。军人百姓穿白衫戴纸帽,妇人穿素色不施花饰的服装,三天为止。士庶如果已经定了婚嫁之礼,除此以外不禁止。文武臣僚之家到山陵祔庙完毕之后,都允许嫁娶,只是不用花饰装饰,仍然禁止奏乐。宁宗为光宗服丧期间,又下令百官以日代月服丧,禫祭除服完毕后穿紫衫系皁带处理政事,是听从礼部侍郎陈宗召的请求。各路的监司、州军、县镇长官以下,穿布制四脚直领、布襕衫、系麻腰绖。早晚哭临三日,除了内外命妇中应当入宫哭临的人,穿布裙衫帔、首绖、绢制衬衫、帕首。士庶在本家穿素服三日而除服【按:朱子的议论说:对至尊天子的服制,开始三天用古代的冠服,上衣下裳,之后用当今的制度四脚幞头等。从京官以上是一个等级的服制,京官以下是一个等级,士人又是一个等级,庶人又是一个等级。像这样等级分明,才是妥善的做法】。
明朝洪武三十一年太祖驾崩,礼部商议奏请事宜。在京五府六部等衙门官员闻丧后,第二天各自换穿素服、乌纱帽、黑角带,前往内府聆听宣读遗诏。完毕后,在本衙门斋戒〇穿素服,早晚到几筵前哭泣,同时各自置办孝服。到第四天成服,早晚哭临直到安葬完毕才停止。同时从成服之日开始,穿孝服二十七天而除服。命妇也在第四天各自穿戴孝服,从西华门进入哭临,不许佩戴金银首饰。在外的大小文武官员人等,诏书到达当天穿素服、乌纱帽、黑角带,跪着聆听宣读诏书完毕后举哀,各自置办孝服。到第四天成服开始,每天早晨设置香案哭临三天而除服。永乐二十二年成祖驾崩,礼部商议奏请:在京文武官员刚闻丧时,穿素服、乌纱帽、黑角带,第二天早晨到思善门外哭泣,退出后各自将斩衰服放置在本衙门歇〇处,不饮酒不吃肉。第四天成服,穿戴衰服到思善门外哭临三天,又朝临十天【按《仁宗实录》及《宣宗实录》都记载朝临七天】,每次十五声举哀。从成服之日开始,穿衰服二十七天。听候选用办事等官穿衰服,监生、吏典、僧道人等穿素服,从成服之日开始,都到顺天府朝拜宫阙设置香案,早晚哭临三天,又朝临十天【按《仁宗实录》及《宣宗实录》都记载朝临七天】,每次十五声举哀。同时各自穿素服二十七天而除服。文武官员的命妇【按《仁宗实录》及《宣宗实录》都说是文武官员一品至四品命妇】闻丧后第四天各自穿戴麻布大袖圆领长衫、麻布盖头,清晨从西华门进入哭临三天,去掉金银首饰,穿素服二十七天。军民穿素服,妇人穿素服不加妆饰,都是二十七天。在外的官员都从闻丧之日开始,命令到达时文武官员穿素服、乌纱帽、黑角带,行四拜礼,跪着聆听宣读诏书完毕后举哀,再行四拜礼完毕,各自将斩衰服放置在本衙门〇歇处,不饮酒不吃肉。第四天成服,每天早晨设置香案,早晚哭临三天,又朝临十天【按《仁宗实录》及《宣宗实录》都记载朝临七天】,每次十五声举哀【其余与在京文武官的仪注相同】。文武官命妇闻丧后穿素服举哀三天,每次十五声,去掉金银首饰,穿素服二十七天而除服。军民男女都穿素服十三天。
皇太后、皇后以下为天子服丧的议论【宋、明】
宋太宗驾崩之丧,太常礼院上奏说:"皇太后、皇后、内外命妇穿布裙衫、帔、帕头、首绖、绢制衬服;六宫内人没有帔。皇帝、皇后、诸王、公主、诸
皇帝、皇后、诸王、公主、诸县主、诸王夫人、六宫内人并左被发;皇太后全被发。」孝宗崩,太皇太后有防,皇帝以疾聴在内成服,太皇太后代皇帝行礼。
明太祖崩,将塟之夕,设辞奠。帝后太子以下皆衰服以序致祭。洪熙元年,仁宗崩,皇太子还自南京至良乡,宫中始发丧。自皇后以下皆被发哭。嘉靖四十五年,肃皇帝崩,礼部议发丧,皇贵妃、等妃、殿下妃、皇孙泾简王妃等妃、景恭王妃、宁安公主举哀,各归丧次。成服日,皇贵妃、殿下妃、皇孙及各王妃公主皆成服,各设祭一坛。六尚及宫人各随祭,礼毕,各归丧次。
宗室童子为天子服【宋】
宋制太上皇帝丧未冠者依皇孙服制【案《白虎通》童子诸侯不朝而来奔丧者,何?明臣子于其君父,非有老少也,亦因丧质无盘旋之礼,但尽悲哀而已】
皇后为亲属举哀议【五代宋】
晋髙祖天福七年三月,皇后为妺,契丹枢密使赵延夀妻燕国长公主卒于幽州,举哀于外次。
宋孝宗乾道三年,孝明皇后姊太原郡君王氏卒。中书门下据太常礼院状,准礼例,皇后合出,就故新徳军节度使王饶第发哀成服。文武百僚诣其第进名奉慰,从之。
皇后亲为皇后服议【宋】
宋宁宗庆元六年,恭淑皇后上仙,太常寺言:「韩竢系皇后兄,合服大功九月。竢之子照,典故合解官持服三年。」从之。
臣民为皇后服议【宋 明】
宋真宗章穆皇后郭氏景徳四年四月十五日崩,羣臣三日释服。诸道州府官吏,讣到日举哀成服,三日而除。明太祖洪武十五年,髙皇后崩,礼臣议定丧礼:闻丧次日,文武百官素服行奉慰礼。在京文武百官,于闻丧之四日清晨,素服诣右顺门外,具丧服入临,临毕素服行奉慰礼。第二日、第三日礼同。文官一品至五品,武官一品至三品,命妇于闻丧之四日清晨,素服至乾清宫,具丧服入临,行礼不许用金珠银翠首饰及施脂粉。丧服用麻布葢头、麻布衫、麻布长裙、麻布鞋。在京文武百官及聴除等官人,给布一疋,自制丧服,皆服斩衰,自成服为始,二十七日而除,仍素服至百日,始服浅淡顔色衣服。在外文武官丧服服制与在京官同,闻讣日于公防成服,三日而除。命妇丧服与京官命妇同,亦三日而除。军民男女皆素服三日。成祖永乐五年,定文皇后丧礼:文武百官自次日为始,各就公署斋▯至二十七日止。文武四品以上命妇,成服日为始,丧服诣思善门内哭临三日而止。聴选办事等官各丧服,监生、吏典、僧道、耆老各素服,自成服日为始,赴应天府举哀三日【案杜典诸侯及公卿妻为皇后服,后世文武百官命妇遵行此义。杜典蕃国臣为皇后服,后世在外文武官亦遵行此义。
译县主、诸王夫人、六宫内人都向左披发;皇太后完全披发。"孝宗驾崩,太皇太后有〇,皇帝因为生病听许在宫内成服,太皇太后代替皇帝行礼。
明太祖驾崩,将要安葬的那天晚上,设置辞别祭奠仪式。皇帝、皇后、太子以下的人都穿衰服依次序前往祭奠。洪熙元年,仁宗驾崩,皇太子从南京返回到良乡,宫中才开始发丧。从皇后以下的人都披散头发哭泣。嘉靖四十五年,肃皇帝驾崩,礼部商议发丧事宜,皇贵妃、等级的妃嫔、殿下的妃子、皇孙泾简王妃等妃、景恭王妃、宁安公主举哀,各自回到丧次。成服那天,皇贵妃、殿下的妃子、皇孙以及各王妃、公主都成服,各自设置祭坛一座。六尚以及宫人各自随同祭奠,礼成之后,各自回到丧次。
宗室童子为天子服丧的规定【宋】
宋朝制度,太上皇帝的丧事,未行冠礼的童子依照皇孙的服制办理【按《白虎通》记载:童子诸侯不必朝见而前来奔丧的,是什么原因呢?说明臣子对于他的君父,不分年长年幼,也是因为守丧时应质朴无须周旋应对之礼,只须尽到悲哀之情罢了】。
皇后为亲属举哀的议论【五代、宋】
后晋高祖天福七年三月,皇后的妹妹,契丹枢密使赵延夀的妻子燕国长公主在幽州去世,皇后在外次举哀。
宋孝宗乾道三年,孝明皇后的姐姐太原郡君王氏去世。中书门下依据太常礼院的呈状,按照礼制惯例,皇后应当出宫,前往已故的新徳军节度使王饶的宅第发丧成服。文武百官到该宅第进献名帖表示慰问,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皇后的亲属为皇后服丧的议论【宋】
宋宁宗庆元六年,恭淑皇后仙逝,太常寺上奏说:"韩竢是皇后的兄长,应当服大功九个月。韩竢的儿子韩照,按照旧例应当解除官职服丧三年。"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臣民为皇后服丧的议论【宋、明】
宋真宗章穆皇后郭氏在景徳四年四月十五日驾崩,群臣三天释服。各道州府的官吏,讣告到达当天举哀成服,三天而除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孝慈高皇后驾崩,礼官商议确定丧礼:闻丧的第二天,文武百官穿素服行奉慰之礼。在京的文武百官,在闻丧的第四天清晨,穿素服到右顺门外,穿戴丧服入宫哭临,哭临完毕穿素服行奉慰之礼。第二天、第三天礼仪相同。文官一品至五品,武官一品至三品的命妇,在闻丧的第四天清晨,穿素服到乾清宫,穿戴丧服入宫哭临,行礼时不许佩戴金珠银翠首饰以及涂抹脂粉。丧服采用麻布盖头、麻布衫、麻布长裙、麻布鞋。在京文武百官以及听候除授的官员人等,每人发给布一疋,自行制作丧服,都穿斩衰服,从成服之日开始,二十七天而除服,同时穿素服直到第一百天,才开始穿浅淡颜色的衣服。在外的文武官员丧服服制与在京官员相同,闻讣当日在公署成服,三天而除服。命妇的丧服与京官命妇相同,也是三天而除服。军民男女都穿素服三天。成祖永乐五年,确定文皇后的丧礼:文武百官从第二天开始,各自在公署斋〇直到二十七天为止。文武四品以上的命妇,从成服日开始,穿丧服到思善门内哭临三天而止。听候选用办事等官各自穿丧服,监生、吏典、僧道、耆老各自穿素服,从成服日开始,到应天府举哀三天【按:杜典记载诸侯及公卿的妻子为皇后服丧,后世文武百官命妇遵循这一原则。杜典记载藩属国的臣子为皇后服丧,后世在外的文武官员也遵循这一原则。而杜典只提到臣子而没有提及百姓,后世又更加详细地加以规定,所以详细地记录下来】。
皇太子为皇后不能服满三年丧的议论【唐
而杜典言臣而不及民,后世又加详焉,故备録之】
皇太子为皇后不终三年服议【唐明】
唐徳宗贞元初,昭徳皇后崩,中外服除。皇太子诸王将服三年,诏太常议太子服。博士畅当与张荐等曰:「子为母齐衰三年,葢通丧也。太子为皇后服,古无文。晋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杜预议:古天子三年丧,既塟除服。魏亦以既塟为节。皇太子与国为体,若不变除,则东宫臣仆亦以衰麻出入殿省。太子遂以卒哭除服。」贞观十年六月,文徳皇后崩,十一月而塟,太子丧服之节,国史不书。至明年正月,以晋王为并州都督,既命官,当已除矣。今皇太子宜如魏晋制,既塟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丧三年。宰相刘滋等请三十日除,入谒则服黒黪,还宫衰麻。右补阙穆质上疏曰:「三年之丧,汉文帝以宗庙社稷之重,自贬乃以日易月。太子人臣也,不得如人君之制。母丧宜无厌降,父在为母期,古礼也。国朝服之三年,臣谓三年则太重,惟行古为得礼。」徳宗遣内常侍马钦叙谓质曰:「太子有抚军监国、问安侍膳之事,有司以三十日除,既塟释服,以黒衰终,是何疑邪?」质又奏曰:「太子于陛下,子道也,臣道也。君臣以义,则抚军监国有权夺;父子问安侍膳,固无服衰之嫌。古未有服衰而废者,舒王以下服三年,将不得问安侍膳耶?」诏宰臣与有司更议。太常卿郑叔则草奏:「既塟卒哭,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内谒则黒服从之。」及董晋代叔则为太常卿,帝曰:「皇太子服期繇谏官,初非朕意。」畅当等请循魏晋故事至论也【案父在为母,古礼原止期服,至唐始增为三年。穆宗请依古服期,虽已违朝制,然犹曰古礼可依也。乃畅当辈坚守杜预之説,欲卒哭而除,已为非礼之极,而宰相犹以为过重,然则母丧竟可不服乎?厥后徳宗虽从太常之议,终以畅当説为善,误矣】
明太祖洪武十六年八月,孝慈皇后小祥,皇太子服熟布练冠九▯,去首绖,负版辟领衰,见上及百官则素服乌纱帽,乌犀带。及成祖永乐六年七月,仁孝皇后小祥,皇太子服亦如之【案:明太祖、太宗实録,马、徐两皇后初崩,礼官所上仪注俱不载太子服制,会典亦然。至小祥则言去负版辟
译、明】
唐徳宗贞元初年,昭徳皇后驾崩,宫廷内外都已除服。皇太子和诸王将要服丧三年,皇帝下诏让太常寺商议太子的服制。博士畅当与张荐等人说:"儿子为母亲服齐衰三年,是通行的丧礼。太子为皇后服丧,古代没有明文规定。晋元帝的皇后驾崩,也曾对太子的服制存疑。杜预提出意见:古代天子三年的丧期,安葬完毕后就除服。魏朝也是以安葬完毕为期限。皇太子与国家是一体的,如果不改换除去丧服,那么东宫的臣仆也要穿着衰麻服出入殿省。"于是太子在卒哭之后除服。贞观十年六月,文徳皇后驾崩,十一月安葬,太子服丧的节度,国史没有记载。到第二年正月,任命晋王为并州都督,既然已经任命官职,应当已经除服了。现在皇太子应当依照魏晋的制度,安葬后举行虞祭,虞祭后卒哭,卒哭后除服,心丧三年。宰相刘滋等人请求三十天除服,入朝谒见时穿黑黪色服,回宫后穿衰麻服。右补阙穆质上疏说:"三年的丧期,汉文帝因为宗庙社稷之重,自我贬损才以日代月。太子是人臣,不能像君主的制度那样。母丧应当没有压抑降等,父在为母服期年之丧,是古礼。本朝规定服丧三年,臣认为三年就太重了,只有依照古礼才符合礼制。"徳宗派遣内常侍马钦叙对穆质说:"太子有抚军监国、问安侍膳的职责,有关部门以三十天除服,安葬后就释服,用黑色衰服终丧,这有什么可疑的呢?"穆质又上奏说:"太子对于陛下,既是儿子之道,也是臣子之道。君臣之间以义为重,所以抚军监国的职责可以有变通权衡;父子之间问安侍膳,本来就没有服丧的嫌疑。古代没有因为服丧而废弃职责的先例,舒王以下的人服丧三年,难道就不能问安侍膳了吗?"皇帝下诏让宰臣与有关部门重新商议。太常卿郑叔则起草奏章:"安葬后卒哭,十一个月小祥,十三个月大祥,十五个月禫祭。宫内谒见时穿黑色服装,就依此办理。"到董晋接替郑叔则担任太常卿,皇帝说:"皇太子服丧期限是由谏官决定的,起初并不是我的本意。"畅当等人请求遵循魏晋的旧例,才是恰当的定论【按:父在为母服丧,古礼本来只是期年之服,到唐朝才增加为三年。穆质请求依照古礼服丧期年,虽然已经违背了朝廷的制度,但仍然可以说是依照古礼。而畅当等人坚持杜预的说法,想要卒哭后就除服,已经是非礼到了极点,而宰相竟然还认为过重,那么母丧竟然可以不服丧吗?后来徳宗虽然听从了太常寺的意见,最终还是认为畅当的说法好,这是错误的】。
明太祖洪武十六年八月,孝慈皇后小祥,皇太子穿熟布练冠九〇,去掉首绖,穿负版辟领衰服,见皇上及百官时穿素服、戴乌纱帽、系乌犀带。到成祖永乐六年七月,仁孝皇后小祥,皇太子的服制也是这样【按:明太祖、太宗实录中,马皇后、徐皇后刚驾崩时,礼官所呈上的仪注都没有记载太子的服制,会典也是如此。到小祥时才提到去掉负版辟
领衰,则初丧衰服可知矣】
皇太子为所生母服议
【臣】等谨案杜典载晋废帝海西公太和中太子所生陈淑媛薨【晋书礼志】孝武帝太元十五年淑媛陈氏卒,皇太子所出也,海西公无太子,当从晋志作太元中为是】徐邈议当依公子为母,练冠麻衣,既塟除之。殷仲堪以为当依庶子为后服,所生母缌,皇子服乃练冠耳。夫徐邈所引公子为母条,乃礼泛言诸侯之庶子,非指为后者言也。若主为后者立论,当以殷仲堪之説为长。且礼言庶子为后者,为其母自必存亡同之,岂可专谓父亡之后乎?虽既塟而除,与缌麻三月,其服之轻重无甚异,然一在五服之内,一在五服之外,其礼自有间矣。况古诸侯之妾视大夫,三月而塟,则既塟而除者尚有三月之服。后世皇家之塟,或一月,或二三月,甚者或止数日,则既塟而除者多不及三月之期矣,而可乎?徐邈之论虽详,终不若仲堪之核也。皇太子为庶母服议【明】
译领衰,则初丧衰服可知矣】
皇太子为所生母服议
【臣】等谨案,杜典记载晋废帝海西公太和年间,太子的生母陈淑媛去世【《晋书·礼志》记载:孝武帝太元十五年,陈淑媛去世,是皇太子的生母。海西公并无太子,应当依《晋书》所记作太元年间为是】。徐邈提议应当依照"公子为母"的礼制,服练冠麻衣,等到下葬后就除去丧服。殷仲堪则认为应当依照"庶子为后者"的丧服制度,为生母服缌麻,而皇子只需服练冠即可。徐邈所引用的"公子为母"这一条,本是礼书泛泛而言诸侯的庶子,并非特指立为继承人的庶子而言。如果是就立为继承人的庶子来立论,应当以殷仲堪的说法为妥当。况且礼书上说庶子若被立为继承人,为其母服丧必定生死同礼,怎能只说是父亲去世之后的情形呢?虽然是下葬后即除去丧服,与服缌麻三月相比,丧服的轻重并无太大差别,但一个属于五服之内,一个属于五服之外,二者的礼制本有区别。况且古代诸侯之妾的丧礼按大夫之礼办理,三个月后下葬,那么下葬后除服的,尚有三月之丧服可服。后世皇家的丧葬,有的一个月,有的两三个月,甚至有的只有几天,那么下葬后即除服的,往往达不到三月之期,这样合适吗?徐邈的论说虽然详尽,终究不如殷仲堪的说法精当。
皇太子为庶母服议【明】
明太祖洪武七年九月孙贵妃薨。十一月一日孝慈録成。太祖既裁定丧礼,太子当服齐衰杖期【案: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礼俱为庶母缌麻三月,即明令与集礼亦皆曰为庶母缌,而孝▯録加为杖期,会典同】太子曰:「在礼惟士为庶母服缌,大夫以上为庶母则无服。又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既塟除之。葢诸侯絶期以下无服,诸侯之庶子虽为其母,亦厌于适母,不得申其私,故权为此制也。然则诸侯之世子不为庶母服也,明矣。今陛下贵为天子,臣忝居适长,幸得备位储副,而为庶母服期,非所以敬宗庙、明正体重、继世也。」上必欲太子服之,桂彦良持衰服之太子,不得已乃服以拜谢【明史:贵妃无子,太祖命吴王橚主丧事,服慈母服斩衰三年,皇太子及诸王皆齐衰杖期。或曰太子即孙妃所出也,故特为之加服云。阎若璩曰:「成穆贵妃薨,上命呉王为之子,则似无所出者。且果生懿文,岂有命之杖期而如此执礼不少为感动者乎?」按:懿文太子所执虽亦古制,然新礼既行,即不宜泥古以违父命,必如桂彦良所谏,当縁君父之情,不可执小礼以亏大孝,斯得之也】
诸王出后为本生父母议【明】
明武宗正徳八年十一月丁酉,初,淮宁王世子见濂卒,无子。康王老,请以次子清江王见淀摄府事。逮康王薨,见淀寻卒,其长子祐棨袭为淮王。已而见濂得追封淮安王,其妃王氏为王妃。时制册称安王为祐棨伯父,故其常祭祝号安王称王伯,清江王称王考。且安王妃王氏仍居世子府宫,而本生母赵氏入居永夀官。辅导官谓其非宜,言于王。王奏其生在安王卒后,未尝为嗣,欲加重其私亲。事下礼部,移江西守臣,令辅导官勘覆。乃谓安王伯父之称,本诸制词,惟称清江王为王考,于义未恊。案礼,诸侯之子为天子后者,祢于所后之天子,而不得祢于所生之诸侯;别子之子为诸侯后者,祢于所后之诸侯,而不得祢于所生之别子。其不为人后者,子为天子而父非天子,则必追尊之,诏已播于天下,乃可祢其父为天子;子为诸侯而父非诸侯,则必追封之,请已允于天子,乃敢祢其父为诸侯。今之亲王即古之诸侯也,今之郡王即古之别子也。亲王所主祭之皇考,则诸侯之祢庙也。淮王既不后于其伯,则非为人后者。欲乞以清江王追封入庙,与安王同为三世之穆,似两得之。但今未得请,王乃以亲王之爵主祭郡王之庙,祝号称为王考,是即子为诸侯而父非诸侯,请未允于天子,而辄称父为诸侯。又生母赵氏未得追封,遽称国母,先居永夀宫,此则其非据者。于是礼部尚书刘春谓:安王虽未封而卒,今已追封为王,祐棨虽生于安王卒后,今既入继亲王,则实承安王后矣,皆朝廷之命,非无所承也。
译明太祖洪武七年九月,孙贵妃去世。十一月一日,《孝慈录》编成。太祖已经裁定了丧礼,太子应当服齐衰杖期【按:开元礼、政和礼、书仪、家礼都规定为庶母服缌麻三月,即明令与集礼也都说为庶母服缌麻,而《孝慈录》却加为杖期,会典也是如此】。太子说:"按礼制,只有士为庶母服缌麻,大夫以上为庶母则不服丧。又,公子为其生母服练冠麻衣,安葬后即除去。这是因为诸侯绝断了期服以下的丧服,诸侯的庶子即使为其生母服丧,也要受嫡母的压制,不能伸展自己的私情,所以权且定为这种制度。既然如此,那么诸侯的世子不为庶母服丧,是很明白的了。如今陛下贵为天子,臣忝居嫡长,有幸得以位居储副,却要为庶母服期年之丧,这不是用来敬奉宗庙、彰明嫡长身份的尊重、延续世系的做法。"皇上一定要太子服丧,桂彦良就拿着衰服给太子穿上,太子不得已才穿上拜谢【《明史》记载:贵妃没有儿子,太祖命吴王朱橚做她的儿子主持丧事,服慈母之服斩衰三年,皇太子和诸王都服齐衰杖期。有人说太子就是孙贵妃所生,所以特意为她加重服制。阎若璩说:"成穆贵妃去世,皇上命吴王做她的儿子,就好像贵妃没有亲生子女一样。况且如果真是懿文太子所生,岂能命他服杖期之丧却如此固执礼制、丝毫不为此感动呢?"按:懿文太子所坚持的虽然也是古制,但新礼既已施行,就不宜拘泥古礼而违背父命,必须像桂彦良所劝谏的那样,应当顺从君父之情,不可拘执小礼而亏损大孝,这样才是对的】
诸王出继后为本生父母议礼【明】
明武宗正德八年十一月丁酉日。当初,淮宁王世子朱见濂去世,没有儿子。康王年老,请求让次子清江王朱见淀代理王府事务。等到康王去世,朱见淀不久也去世了,他的长子朱祐棨承袭为淮王。后来朱见濂得以追封为淮安王,他的王妃王氏被封为王妃。当时制册称安王为祐棨的伯父,所以他平常祭祀祝文中称安王为"王伯",称清江王为"王考"。而且安王妃王氏仍然住在世子府宫中,他的生母赵氏则迁入永寿宫居住。辅导官认为这样不合适,向淮王进言。淮王上奏说:自己出生在安王去世之后,未曾做过他的嗣子,想要加重对自己生身亲人的礼遇。此事交礼部处理,转交江西守臣,命辅导官核实。于是(礼部)认为称安王为伯父,本来就是依据制词的说法,只是称清江王为"王考",于礼义上不妥当。按礼制,诸侯之子成为天子继承人的,只以所继承的天子为父,而不能以生父(诸侯)为父;别子之子成为诸侯继承人的,只以所继承的诸侯为父,而不能以生父(别子)为父。那些不是被人收为继子的,儿子做了天子而父亲不是天子,就必须追尊他,等到诏令已经颁布天下,才可以称他的父亲为天子;儿子做了诸侯而父亲不是诸侯,就必须追封他,等到请求已经得到天子批准,才敢称他的父亲为诸侯。如今的亲王就相当于古代的诸侯,如今的郡王就相当于古代的别子。亲王所主祭的皇考,就是诸侯的祢庙。淮王既然不是继承他伯父之后,那就不是被人收为继子的情况。请求将清江王追封后请入太庙,与安王同列为三世的昭穆之位,这样似乎两全其美。但如今尚未获得批准,淮王却以亲王的爵位主祭郡王的宗庙,祝文称号称"王考",这就是儿子做了诸侯而父亲不是诸侯,请求尚未得到天子批准,却擅自称父亲为诸侯。而且生母赵氏尚未得到追封,就仓促称为"国母",率先迁入永寿宫居住,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做法。于是礼部尚书刘春说:安王虽然没有受封就去世了,如今已经追封为王,祐棨虽然出生在安王去世之后,如今既然入继为亲王,那么实际上就是承继了安王之后,这都是朝廷的命令,并非没有依据的。如果又想追封他的生父,那么安王受封谥号的诏命将置于何地呢?这只是想顾念自己的私亲,却不明白继嗣的重大意义,事理十分乖谬。况且安王既已追封入庙成为三世的昭穆之位,清江王又想要进封,那么一代出现两个昭穆之
又更欲追封其所生之父,则安王封諡之命将安委乎?徒欲顾其私亲,而不知继嗣之重,事体殊戾。况安王既追封入庙为三世之穆,清江王又欲进封,则一代二穆,岂礼哉?祝号称呼,不可以制册为据,惟当以所后为称。其清江王祀事宜令次子祐揆主之,淮王无与也。所居宫则安,王妃迁入永夀宫,清江王妃退居清江府,斯礼典法令皆得矣。诏以其援据甚明,从之。十一月甲子,初交成荣恵王薨,无嗣,侄表杋袭爵,得追封本生父奇滽为王。至是,管府事镇国将军奇洢请加封奇滽之女太平郡君为县主,下礼部议。尚书刘春言:“加封事例,施于世次应袭王爵而未得者。若世次不应袭,其子虽进袭王爵,惟以继嗣为重,不得加封。至于子女,尤所弗论。所以正统绪,定名分也。”交成王表杋以侄继伯,追封其父已为过分,乃又欲加封其女,不可许其请。申论各王府今后有旁支进袭王爵者,不得奏请加封父母及其父母所生之子女,违者罪坐辅导官。上是之。九年八月壬寅,先是郑康王祐枔薨,无嗣,诏以其从弟祐檡袭封为郑王,葢简王之孙,而东垣端恵王之子也。尝为其父奏请追封入庙,凡三上疏,礼部屡覆,郑王以旁支入继亲王,不得顾其私亲,诏如议。至是复以为请,下礼部议,以郑王恳疏虽出于孝,然非以礼事其亲者,执议如初。诏曰:“既于礼有悖,其已之。”
为皇太子服议【宋 明】
宋孝宗乾道二年庄文太子薨【太子名愭孝宗适长子乾道元年立为太子贤孝上皇与帝皆爱之】设素幄于太子宫正防之东皇帝自内常服至幄俟时至易服皁幞头白罗衫黑银带丝鞵就幄发哀是日皇后服素诣宫随时发哀如宫中之礼合赴陪位官并常服吉带入丽正门诣宫幕次俟时至常服黒带立班俟发哀毕易吉服退自发哀至释服日皇帝不视事权禁行在音乐仍命诸寺院声钟成服日皇帝服期次麤布幞头襴衫腰绖绢衬衫白罗鞵以日易月十三日而除【案父为长子三年不独仪礼为然唐开元宋政和诸礼莫不皆然乃礼文则如彼而制服则如此世咸谓长子服期由明太祖始改不知前代已不行三年矣】皇后服次麤布葢头长衫裙帔绢衬服白罗鞵六宫人不从服皇太子妃及本宫人并斩衰三年文武百官成服一日而除其文武合赴官及御史台閤门太常寺引班只应人并服布幞头襴衫腰系布带本宫官僚并服齐衰三日服临七日而除释衰服后藏其服至葬日服葬毕而除宁宗嘉定十三年景献太子薨【太子名询燕懿王后艺祖十一世孙也宁宗养于宫中赐名曮立为皇太子更名防又更名询】其发哀制服并如庄文太子之礼
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懿文皇太子薨【太子名标,髙帝长子】命礼部议丧礼,侍郎张智等议曰:丧礼,父为长子服齐衰期年,又云期之丧逹乎大夫。
译位,这难道合乎礼制吗?祝文的称呼,不能以制册为依据,只应当以所继承的关系为准。清江王的祭祀之事应当命令他的次子祐揆主持,淮王不应参与。至于居住的宫室,应当让安王妃迁入永寿宫,清江王妃退居清江府,这样礼典法令才都能得到遵守。皇上下诏认为这一援引论据十分明确,予以采纳。十一月甲子日。当初,交城荣惠王去世,没有嗣子,侄子表杋承袭爵位,得以追封生父奇滽为王。到这时,管理府事的镇国将军奇洢请求加封奇滽的女儿太平郡君为县主,交礼部商议。礼部尚书刘春说:"加封的成例,适用于世系次序应当承袭王爵却还未获得的人。如果世系次序不应当承袭,他的儿子即使进封承袭了王爵,也只应以继嗣为重,不得加封。至于子女,就更不必论及了。这是为了端正统绪,确定名分。"交城王表杋以侄子身份继承伯父之位,追封他的生父已经算是过分了,如今又想加封他的女儿,不应准许他的请求。(礼部)申明各王府今后有旁支进封承袭王爵的,不得奏请加封父母及其父母所生的子女,违反者由辅导官承担罪责。皇上认可了这个意见。正德九年八月壬寅日。此前郑康王祐枔去世,没有嗣子,诏令让他的堂弟祐檡承袭封为郑王,此人是简王的孙子、东垣端惠王的儿子。他曾经为父亲奏请追封入庙,一共上疏三次,礼部多次批复,说郑王以旁支入继亲王,不得顾念自己的私亲,诏令按此议执行。到这时又再次以此请求,交礼部商议,认为郑王恳切的奏疏虽然出于孝心,但并不是合乎礼法侍奉父亲的做法,仍坚持原来的意见。皇上下诏说:"既然于礼有悖,就此作罢吧。"
为皇太子服丧议礼【宋 明】
宋孝宗乾道二年,庄文太子去世【太子名愭,是孝宗嫡长子,乾道元年立为太子,贤良孝顺,太上皇与皇帝都喜爱他】。在太子宫正殿以东设置素幄,皇帝从宫内穿着常服到幄中,等候时辰到了便更换丧服,头戴皁幞头,身穿白罗衫,束黑银带,穿丝鞋,来到幄中发丧举哀。这一天皇后穿素服前往宫中,随时发丧举哀,如同宫中的礼仪一样。所有应当前来陪位的官员都穿常服系吉带,进入丽正门,前往宫中幕次,等候时辰到了,穿常服系黑带站立班列,等候发丧,举哀完毕后换上吉服退下。从发丧到除服这段时间,皇帝不处理政事,暂停行在的音乐,还命令各寺院鸣钟。成服那天,皇帝穿服期之次等粗布幞头襕衫,腰系绖带,穿绢衬衫,白罗鞋,以日代月,十三日而除服【按:父为长子服三年之丧,不只《仪礼》如此规定,唐代开元礼、宋代政和礼各种礼制都是如此,但礼文虽然这样规定,实际的服制却是这样简省,世人都说长子服期年之丧是从明太祖才开始改的,殊不知前代早已不实行三年之丧了】。皇后服丧之次等粗布盖头、长衫、裙帔、绢衬服,白罗鞋,六宫人不随同服丧。皇太子妃和本宫的人一律斩衰三年,文武百官成服一天后除服。凡文武官员中应当前往者以及御史台、閤门、太常寺引班的随从人员,都穿布幞头襕衫,腰系布带;本宫官员僚属都穿齐衰服,三日成服,七日临丧后除服,释去丧服后收藏起来,到安葬那天再穿上,安葬完毕后除去。宁宗嘉定十三年,景献太子去世【太子名询,是燕懿王的后人,太祖赵匡胤的十一世孙。宁宗把他收养在宫中,赐名曮,立为皇太子,又改名防,又改名询】。发丧、制服的礼仪都与庄文太子的礼制相同。
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懿文皇太子去世【太子名标,是高帝的长子】。皇上命礼部商议丧礼,侍郎张智等人商议说:丧礼规定,父亲为长子服齐衰期年之丧,又说期年之丧上达于大夫。如今斟酌其适宜之处,皇帝应当以日代月,服齐衰十二日,祭礼完毕后除服。世宗嘉靖二十八年,庄敬太子去世,礼部尚书徐阶上疏议论说:查考景泰四年、成化八年以及嘉靖十二年的先例,虽然当时也有皇太子丧礼仪注,但都是在未成年早殇的情况下,奉旨从简办理。如今皇太子册立已经超过十年,最近又已行过成年冠
今斟酌其宜,皇帝当以日易月,服齐衰十二日,祭毕释之。世宗嘉靖二十八年,庄敬太子薨,礼部尚书徐阶上议曰:案查景泰四年、成化八年及嘉靖十二年,虽节有皇太子丧仪,但俱在下殇,奉防礼从简杀。今皇太子册立已逾十年,近又已成冠礼,所有先年简杀仪文,未敢援据为例。臣等谨案本朝丧服之制,父为长子服期,又案仪礼,臣为君长子齐衰不杖期。▯曰:“何以期也?从服也。”言从君而服也。臣等谨参酌古今事宜,自十七日至十九日,皇上服浅淡服色,二十日易素服,凡十二日而除。文武百官闻丧素服乌纱帽、黒角带,于本衙门宿歇,至二十日早具齐衰服不杖,赴思善门举哀,行四拜礼。二十二日,百官素服乌纱防、黒角带,诣西角门行奉慰礼,退易布裹纱帽绖带麻履,本衙门办事,通十二日而除。奏入,上曰:“天子絶期,况十五嵗之外方出三殇,朕服非礼,止辍朝十日,百官如制成服,无诣门哭临之礼。”
为太子妃服议【明】
明懿文太子常妃薨,太祖素服辍朝三日,中宫素服哀临,皇太子服齐衰。塟毕,焚于墓所,常服还内。皇孙服斩衰,置灵座旁,遇祭奠则服之。诸王公主服如制。神宗时,皇太子才人王氏薨,命视皇太子妃郭氏例,辍朝五日,不鸣钟鼓。帝服浅淡色衣,百官青素服,黒角带朝参。皇长孙主馈奠。
为皇子服议【宋】
宋仁宗庆厯三年,集贤校理余靖奏曰:“臣伏见隂阳尅择官状,申皇子故鄂王殓被服,并取今月初四日。又见每年正月五日,紫宸殿开宴,管领契丹贺正人使,恐有司循故事申举,以辽使为重,依例作乐开宴。臣敢先事言之:故鄂王虽在襁褓,是为无服之殇,已赐爵命,当同成人之例。今日服之,明日宴乐,情何以安?且臣寮之家遭此丧,尚当给假,况万乗之主,不得申其私恩,深可痛也。昔周景王以子丧既塟而与宴,春秋讥之,以为失礼。古者卿佐之丧,虽有祭祀,尚犹废乐,况在亲父子乎?”
为公主服议【唐 宋 明】
唐太宗贞观时,豫章公主薨。魏徴上奏曰:“自豫章公主薨逝,陛下久着素服,羣情悚栗,咸不自宁。臣闻古之王者,絶于期服,此乃前书典礼,列代旧章。陛下发上圣之慈,深下流之恸,素服以来,遂经旬月,悼往之义,足为加隆。伏愿割无已之痛,从先王之礼,改御常服,以副羣下之心。”臣滥防重任,不敢寝黙。帝从之【案:天子于公主本无服,唐太宗素服经月,则逾于礼制矣,故魏徴谏正,列在名臣奏议内,杜典未载,今补纂,并举《宋史·礼志》《明防典》列叙于后。《唐书》豫章公主为太宗第六女】
宋太祖开寳六年,皇妹燕国大长公主薨。
译礼,所以先前简省的仪文,不敢援引作为成例。臣等谨按本朝丧服的制度,父亲为长子服期年之丧;又按《仪礼》,臣为国君的长子服齐衰不杖期。《传》说:"为什么服期年之丧呢?是随从国君而服丧。"意思是随从国君而服丧。臣等谨慎参酌古今事宜,从第十七日到第十九日,皇上穿浅淡颜色的衣服,第二十日换素服,共十二日而除服。文武百官闻丧后穿素服、乌纱帽、黑角带,在本衙门住宿歇息,到第二十日早晨备齐齐衰不杖之服,前往思善门举哀,行四拜礼。第二十二日,百官穿素服、乌纱幞头、黑角带,前往西角门行奉慰之礼,退下后换上布裹纱帽、绖带、麻鞋,在本衙门办公,共十二日而除服。奏疏呈上后,皇上说:"天子对期年以下的丧服本应断绝不服,况且十五岁以外才算是超出未成年早殇的范围,我服丧不合礼制,只停朝十日,百官按制度成服,不必有前往宫门哭临的礼仪。"
为太子妃服丧议礼【明】
明懿文太子的常妃去世,太祖穿素服停朝三日,皇后穿素服哀悼哭临,皇太子服齐衰。安葬完毕,在墓地焚烧丧服,换上常服回宫。皇孙服斩衰,将丧服放置在灵座旁边,遇到祭奠时便穿上。诸王、公主按制度服丧。神宗时,皇太子的才人王氏去世,命令按照皇太子妃郭氏的先例,停朝五日,不鸣钟鼓。皇帝穿浅淡色衣服,百官穿青色素服、黑角带上朝参拜。皇长孙主持祭奠事宜。
为皇子服丧议礼【宋】
宋仁宗庆历三年,集贤校理余靖上奏说:"臣看到阴阳择日官的呈状,说皇子已故鄂王殓被的服色,都选定在本月初四日。臣又见每年正月初五,紫宸殿开设宴会,管待接见契丹贺正使者,恐怕有司会依循旧例呈报举行,以辽国使者为重,依照惯例奏乐开宴。臣斗胆先就此事进言:已故鄂王虽然还在襁褓之中,属于没有服制的早殇,但已经赐予了爵位官命,应当同成年人的礼制一样对待。今天为他行丧服之礼,明天就奏乐宴饮,这样的情理如何能让人安心?况且臣僚之家遭遇这样的丧事,尚且应当给假,何况万乘之主,不能伸展他的私恩,实在令人痛心。从前周景王因为儿子丧事已经安葬完毕就参加宴会,《春秋》讥讽此事,认为是失礼的。古时候卿佐的丧事,即使有祭祀活动,尚且还要废止音乐,何况是至亲的父子之情呢?"
为公主服丧议礼【唐 宋 明】
唐太宗贞观年间,豫章公主去世。魏徵上奏说:"自从豫章公主去世后,陛下长久穿着素服,群臣都感到惶恐不安。臣听说古代的君王,对期服以下的亲属断绝服丧,这是前代典籍所载的礼制,历代相传的旧规。陛下发挥至高无上的慈爱之心,深深地表达对晚辈的哀恸,穿素服以来,已经过了一旬一月,悼念逝者的情意,已足以表达深厚。恳请陛下割舍无尽的悲痛,遵从先王的礼制,改穿常服,以顺从群臣的心意。"臣忝居重任,不敢沉默不言。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按:天子对公主本来就没有服丧的礼制,唐太宗穿素服长达一月,那就超过礼制的规定了,所以魏徵进谏纠正,此事列在名臣奏议之中,《通典》未曾记载,如今补入编纂,并列举《宋史·礼志》《明会典》的记载附于后面。《唐书》记载豫章公主是太宗的第六个女儿】
宋太祖开宝六年,皇妹燕国大长公主去世。礼官说:"皇帝对已经出嫁的公主,降一等服大功之丧,请求停朝三日。"皇上下诏特别停朝五日。仁宗天圣二年,申国大长公主去世。礼官说:"皇帝降服大功,请求停朝一日。"皇上下诏特别停朝五日。灵柩堂欑(停放)和掩圹(下葬掩土)之日,也各自停朝一日。明代的制度,公主丧事奏闻后,皇上停朝一日。各种孝服、花冠等物件,由内府、内官监等衙门制造。到七七、百日、周年、二周年,除服、御祭各设一坛。
为诸王服丧议礼【宋 明】
臣等谨按《通典》,在为太子妃服丧议礼下附有诸王妃的内容,而对诸王却缺漏未载,如今加以补纂。
宋代礼院的成例,
礼官言:「皇帝为已出适之公主,降服大功,请辍朝三日。」诏特辍五日。仁宗天圣二年,申国大长公主卒。礼官言:「皇帝降服大功,请辍朝一日。」诏特辍五日。堂欑掩圹,亦各辍一日。明制,公主丧闻,上辍朝一日。各王孝服、花冠等件,内府、内官监等衙门成造。其七七、百日、周年、二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
为诸王服议【宋 明】
【臣】等谨案杜典,于为太子妃服议下附诸王妃,而于诸王阙,如今补纂。
宋礼院例册齐衰期、大功各辍视朝三日,小功缌麻辍视朝一日。咸平六年,皇弟兖王元杰薨;景徳二年,皇弟雍王元份薨。礼官言:「皇帝为兖王、雍王并齐衰期,请辍三日。」诏特辍五日。堂欑、啓欑、发引、掩圹日,又各辍一日。天圣五年,齐王元佐薨。礼官言:「本服齐衰期,不视事三日。」诏特辍五日朝参。
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秦王樉薨,诏定丧礼。礼部尚书任亨泰言:“考宋制,宜辍朝五日。今遇时享,请暂辍一日。”皇帝及亲王以下至郡主及靖江王宫眷,服制皆与鲁王丧礼同。皇太子服齐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从之。定制:亲王丧辍朝三日,礼部奏遣官掌行丧塟礼,翰林院撰祭文、諡册文、圹志文,工部造铭旌,遣官造坟,钦天监官卜塟。其服制:王妃、世子、众子及郡王、郡主下至宫人斩衰三年,封内文武官齐衰三日,哭临五日而除,在城军民素服五日。郡王众子、郡君为兄及伯叔父齐衰期年,郡王妃小功。
为诸王妃服议【宋 明】
宋制,皇帝临诸王妃丧,出宫服常服,至所临处,变服素服。
明太祖洪武九年五月,晋王妃谢氏薨,命议丧服之制。侍讲学士宋濂等议曰:“按唐制,皇帝为皇妃等举哀;宋制,皇帝为皇亲举哀。今参酌唐宋之制,皇帝及中宫服大功,东宫、公主、亲王等皆服小功,晋王服齐衰期,靖江王妃小功,王妃服缌麻。辍朝三日,既成服,皇帝素服入丧次,十五举音,百官奉慰。皇帝出次释服,服常服。”制曰:“可。”其后王妃丧视此【案《明会典》凡世子妃、世孙妃丧礼俱与郡王妃同】
为皇子殇服议【宋】
宋仁宗康定二年,皇子夀国公昕薨,年二嵗。礼官言已有爵命,宜同成人,遂发哀成服。神宗熙宁十年,永国公薨,系无服之殇,诏特举哀成服。
钦定续通典卷七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通典卷七十七
礼【凶】
丧制上
初丧【宋 元 明】
宋司马光书仪:疾病迁居正寝,内外安静,以俟气絶。男子不絶于妇人之手,妇人不絶于男子之手。既絶,诸子啼,兄弟亲戚侍者皆哭,各尽哀,止哭。
译册立齐衰期、大功之丧的,都停朝视事三日,小功、缌麻之丧的,停朝视事一日。咸平六年,皇弟兖王元杰去世;景德二年,皇弟雍王元份去世。礼官说:"皇帝为兖王、雍王都服齐衰期之丧,请求停朝三日。"皇上下诏特别停朝五日。灵柩堂欑、启欑、发引、掩圹之日,又各自停朝一日。天圣五年,齐王元佐去世。礼官说:"按本服应服齐衰期之丧,不处理政事三日。"皇上下诏特别停朝参拜五日。
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秦王朱樉去世,皇上下诏制定丧礼。礼部尚书任亨泰说:"考查宋代的制度,应当停朝五日。如今正值时享祭祀,请求暂停一日。"皇帝以及亲王以下直到郡主和靖江王宫内眷属,服制都与鲁王丧礼相同。皇太子服齐衰期之丧,也以日代月,十二日而除服,服素服一年。皇上采纳了这个意见。定制:亲王去世停朝三日,礼部奏请派遣官员掌管丧葬礼仪,翰林院撰写祭文、谥册文、圹志文,工部制造铭旌,派遣官员建造坟墓,钦天监官员卜选葬期。服制方面:王妃、世子、众子以及郡王、郡主直到宫人都服斩衰三年,封地内的文武官员服齐衰三日,哭临五日而除服,城内的军民穿素服五日。郡王的众子、郡君为兄长及伯叔父服齐衰期年,郡王妃服小功。
为诸王妃服丧议礼【宋 明】
宋代的制度,皇帝亲临诸王妃的丧事,出宫时穿常服,到达所临之处,再更换为素服。
明太祖洪武九年五月,晋王妃谢氏去世,皇上命令商议丧服的制度。侍讲学士宋濂等人商议说:"按唐代的制度,皇帝为皇妃等人举哀;宋代的制度,皇帝为皇亲举哀。如今参酌唐宋的制度,皇帝以及皇后服大功,东宫、公主、亲王等都服小功,晋王服齐衰期,靖江王妃服小功,王妃服缌麻。停朝三日,成服之后,皇帝穿素服进入丧次,十五次举哀,百官进行奉慰。皇帝走出丧次便释去丧服,换上常服。"皇上下旨说:"可以。"此后王妃的丧事都参照这个先例办理【按:《明会典》记载,凡是世子妃、世孙妃的丧礼都与郡王妃相同】
为皇子早殇服丧议礼【宋】
宋仁宗康定二年,皇子寿国公朱昕去世,年仅二岁。礼官说他已经有了爵位官命,应当同成年人一样对待,于是发丧成服。神宗熙宁十年,永国公去世,属于没有服制的早殇,皇上下诏特别举哀成服。
钦定续通典卷七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续通典卷七十七
礼【凶】
丧制上
初丧【宋 元 明】
宋代司马光《书仪》:病重时将病人迁移安放在正寝之中,室内室外保持安静,等候气息断绝。男子临终不在妇人手中断气,妇人临终不在男子手中断气。气息断绝之后,各位儿子啼哭,兄弟亲戚及侍者都哭泣,各自尽情表达哀思,然后止住哭声。朱子《家礼》:病重时迁移安放在正寝,气息断绝后才哭泣。明代邱濬《家礼仪节补》说:迁移安放在正寝,告诫内外家人,记录遗言,为病人换上新衣,将棉絮放在口鼻上试探气息,撤去床铺让病人躺在地上,用角柶撑开牙齿,然后举哀。
元代的制度,凡是病重垂危的人,就迁移到外面的帐房中,死后就在其中入殓。
明代品官丧礼,将棉絮放在口鼻上试探气息以等候气绝,然后撤去床铺让病人躺在地上【庶人丧礼相同】。
复魂【始死时的位置及奠祭、讣告等内容附于宋、明的记载之下】
宋代《政和五礼新仪》:品官的丧礼中,丧位的排列,都以服丧亲疏的次序为准,复魂之礼在正寝举行。行复魂之礼的有三人【六品以下用二人,妇人的复魂由熟悉她丈夫情况的人担任】,都穿常服,拿着死者生前的上衣,用左手举起衣服,从前面东侧的屋檐升上屋顶,走到屋脊高处【危,指屋脊】,面朝北,以西为上位,左手拿着衣领,右手拿着衣腰,向左挥动招唤,每次招唤都喊:"某某人回来吧",喊三次后停止【男子称呼表字或排行伯仲,妇人都称呼姓氏】。将衣服投掷到前面,交给下面的人用箱子承接,从东阶下降后进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