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回 金酬外护遭魔毒 圣显幽魂救本原
悟元子曰:上回言不能深藏潜隐,招祸之由。此回言通幽达明脱灾之道。夫道高者毁来,德修者谤兴。此修行人之所必有,然能被褐怀玉,深藏若愚,有若无,实若虚,混俗和光,方圆应世,则我者无自满之失,而在人者少争奇之思,虽外有些小魔障,亦可以逢凶而化吉。否则,门前赛宝,轻浮浅露,便是开门揖盗,自取灭亡。
寇员外因示富而被盗,又不肯舍财而拼命,乃系逐于末而忘其本,暗室亏心,外边尽假,被贼撩阴一脚踢死,出尔反尔,于贼何涉?噫!寇员外之死而入阴,即唐僧之死而入阴。何则?寇员外之死,皆由送唐僧过于奢华之故。然则四众不善于遁迹潜形,而员外亦即炫耀资财,此老妪、寇梁兄弟,陷他四众所由来也。
状云:“唐僧点着火”,法身不定也;“八戒叫杀人”,不知禁戒也;“沙和尚劫出金银去”,任意张狂也;“孙行者打死我父亲”,肆行无忌也。如此招摇,顾外失内.认假为真,暗生障碍,其苦也不亦宜乎?独是金酬外护,则是以德相酬,以恩相报,何至反遭魔毒而入狱?殊不知员外因送僧人而致死.僧人因酬外护而入狱,皆是不能韬明养晦,务于外而失于内,恩内有害,德中怀刑,势所必然。外护入地狱,僧人人牢狱,仅是在不明之地安身立命,重于末节,一伤其本原。虽灵山不远,而犹在鬼窟中作生涯;即真经在望,尚在地狱中做事业,焉能逃得阎王老子之手乎?当斯时也,若非振道心,去人心,几不令前功俱废乎?
“四众到得监门,行者笑道:‘进去!进去!这里莫狗咬,倒好耍子。’”夫狗者,贪图之物,比人之贪心。既无贪心,随在而安,倒好耍子。不色不空,“有用用中无用,无功功里施功”矣。“禁子乱打要钱”者,是禁其不得在外而乱贪;“行者叫与袈裟”者,是示其须在怀中而掏宝。“行者叫禁于道:‘我们那两个包袱中,有一件棉襕袈裟,价值千金,你们解开拿了去罢。’”二者人心,一背道心,解开两包,拿出一件,即是解去人心,拿出道心。若能如此者,方是解灾脱难之根本,故狱官见袈裟而看关文,便知不是强盗矣。
所可异者,行者暗想师父有一夜车狱之困,已过四更,要去打听打听,何时不可。而必在四更以后也?此有道焉。当五更平旦之时,有虚静之气,乃道心发现之时,正好打听幽明之路,过此一时,理欲相混,善恶不分,而幽明之事未易以打听。
夫天下事,有形迹者,人可以识;无色相者,人难以知。行者变蜢虫儿,暗里潜行,始则到于大街之市,窥听言语,而护口生意之愚父愚妇,莫之能识;既而入于寇姓之家,学声讲话,而陷害无辜之妇人小子,莫之能辨;又既而进于刺史之宅,掉经诈言,而不审来因之酷吏赃官,莫之能认。又从空中改作大法身,伸下一只脚。把个县堂踩满,概县官吏人等惊煌,磕头礼拜,皆莫之或违。此暗则潜藏默运,而不露些子机关;明则大法脚力,而足以镇压群迷。真脱灾消难之作为,起死回生之要诀,尚何有地狱囹圄之苦?此寇家递解状而悔过,众官开监门而认错所由来者。
“行者复入幽明地界,讨回员外魂灵,死而复生。明足以镇压世俗,幽足以暗服鬼神,幽明通彻,隐显莫测,诚所谓有大脚力者。最妙处是“神光一照如天赦,黑暗阴司处处明。”盖幽明有相通之理,阴阳有感应之机,天堂地狱,由人自造;致福招祸,惟人自裁。出此人彼,一定不易。大圣入幽冥,岂真入幽冥哉?是特神观密察,屋漏不亏,表里如一,明无不彻之谓,非有大脚力者乌能如此?及员外说出“被贼一脚踢死,与四众无干”,而误陷之情,方得释然矣。
噫!前遭一脚之害,而入地狱,皆因争奇好赛,而着于色相;今借一脚之力,而脱地狱,皆因潜踪隐迹,而能顾本原。一脚之错与不错,生死关之,可不畏哉?昔杏林嘱道光禅师云:“汝急往通邑大都,依有力者为之。”即依此大脚力也。然则有大脚力者,方脱地狱,而无大脚力者,暗遭飞脚。故结云:“地阔能存凶恶事,天高不负善心人。逍遥稳步如来径,只到灵山极乐门。”大脚力岂小补云哉?
诗云:
善中起见动人必,怎晓尘情利害深。
欲救本原完大道,潜藏默运化群阴。
第九十八回 猿熟马驯方脱壳 功成行满见真如
悟元子曰:上回言道成之后,须要韬明隐迹,以待脱化矣。然当脱化之时,苟以幻身为重,不肯截然放下,犹非仙佛形神俱妙,与道合真之妙旨。故仙翁于此回,指出末后一着,叫修行人大解大脱,期入于无生无灭之地也。
译悟元子说:上一回说不能深藏潜隐,是招致祸患的原因;这一回说贯通幽明、脱离灾难的方法。道行高深的人会遭到毁谤,德行修养深厚的人会兴起诽谤。这是修行人必然会遇到的事;但若能身穿粗布而怀藏美玉,深藏不露而像愚人一样,有若无、实若虚,混同于世俗而不显锋芒,以方圆之道应对世事,就不会有自满的过失,别人也少有争奇炫异的念头。即使外在有一些小小的魔障,也可以逢凶化吉。否则,在门前炫耀宝物,轻浮浅露,就是开门迎盗,自己招来灭亡。寇员外因为炫耀富有而被盗,又不肯舍弃财物,拼命护财,这是追逐末节而忘了根本;暗中亏心,外表全是假相,最后被盗贼用一脚踢中下阴而死。因果反复如此,和盗贼有什么关系呢?唉!寇员外的死而进入阴间,就如同唐僧的死而进入阴间。为什么呢?寇员外之死,全是因为过分奢华地为唐僧送行。既然如此,四众不善于隐藏行迹,而员外又炫耀财物,于是老妪和寇梁兄弟便有了陷害四众的机会。情状说:“唐僧点燃了火”,表示法身不能安定;“八戒喊着杀人”,表示不知道禁戒;“沙和尚抢出金银逃走”,表示任意张狂;“孙行者打死了我的父亲”,表示肆意妄为、毫无顾忌。这样招摇显露,只顾外表而失掉内在,把假相当成真实,暗中生出障碍,遭受这样的苦难,不也是应该的吗?只是以金钱酬谢外护,似乎是用德行相酬、用恩情相报,为什么反而遭受魔毒而入狱?却不知道员外因为送僧人而死,僧人因为酬谢外护而入狱,都是不能收敛显明、涵养幽晦,只顾外在而失去内在;恩惠里面藏着祸害,德行之中含有刑罚,这是势所必然。外护进入地狱,僧人进入牢狱,只是因为在不明之地安身立命,重视末节而伤害根本。虽然灵山并不遥远,却仍在鬼窟中生活;即使真经已经在眼前,仍在地狱中经营事业,怎么能够逃脱阎王老子的手掌呢?在这种时候,如果不是振作道心、去除人心,岂不是几乎要使以前的功业全部废弃吗?”},{ “四众来到监门,行者笑着说:‘进去!进去!这里没有狗咬,反倒很好玩。’”狗,指的是贪图之物,比喻人的贪心。既然没有贪心,随处都能安然自处,反倒自在好玩。不执着于色,也不执着于空,正是“在有用之中运用无用,在无功之中施展功夫”了。“禁子乱打要钱”,是说禁制自己,不许自己在外面胡乱贪求;“行者叫他们交出袈裟”,是表示必须把宝物藏在怀中并取出。行者对狱卒说道:“我们两个包袱里,有一件棉襕袈裟,价值千金,你们解开拿去吧。”这两个包袱比喻人的心:一边背离道心,解开两个包袱,取出一件袈裟,就是解去人心,显出道心。能够这样做,才是解除灾祸、脱离苦难的根本,所以狱官看见袈裟,又查看关文,便知道他们不是强盗了。值得奇怪的是,行者暗想师父有一夜车狱之困,已经过了四更,什么时候去打听都可以,为什么一定要在四更以后呢?这里面是有道理的。到了五更天将破晓时,正有虚静之气,是道心显现的时候,最适合打听幽明之路;过了这个时辰,理性和欲望相混,善恶难以分辨,幽明之事也就不容易打听清楚了。天下的事情,有形迹可见的,人还能认识;没有色相可见的,人就难以知晓。行者变成一只小蜢虫,暗中潜行,先来到大街上的市集,窥听人们谈话,那些守口谋生的愚夫愚妇,没有一个能认出他;随后进入寇姓人家,模仿声音说话,那些陷害无辜妇女和孩子的人,没有一个能辨认他;接着又进入刺史府,搬弄经文、编造谎言,那些不察明来由的酷吏赃官,也没有一个能认出他。后来他又从空中变成巨大的法身,伸下一只脚,把县衙大堂踩得满满的,全县的官吏和众人都惊慌失措,磕头礼拜,没有谁敢违抗。这说明,他在暗处便潜藏默运,不露出丝毫机关;在明处则显现大法之脚,足以镇压一切迷妄之人。这正是脱离灾祸、消除苦难的作为,是起死回生的要诀,哪里还会有地狱牢狱之苦呢?这就是寇家递交解脱罪责的文状并悔过、众官打开监门并承认错误的缘由。“行者再次进入幽明地界,讨回员外的魂灵,使他死而复生。显明的一面足以镇压世俗,幽隐的一面足以暗中使鬼神服从;幽明贯通,隐显难以测度,确实可以说是具有大脚力。最妙之处在于‘神光一照如天赦,黑暗阴司处处明’。这是因为幽明之间有相通的道理,阴阳之间有感应的机缘;天堂和地狱,都是人自己造成的;招来福气或招致灾祸,也全由人自己裁定。人要出离此处而到达彼处,界限一定而不会改变。大圣进入幽冥,难道真的是进入幽冥吗?这只是说他的神识观察深密,处在无人看见的地方也不亏失本心,内外如一,光明无所不照;若不是有大脚力,怎么能够这样呢?等到员外说出‘我是被贼一脚踢死的,与四众无关’,他被误陷的事情才终于明白了。唉!从前因为一脚之害而堕入地狱,都是由于争奇好胜,执着于色相;如今借一脚之力而脱离地狱,都是因为潜踪隐迹,能够顾念本原。一脚踏错还是踏对,关系到生死关头,难道可以不畏惧吗?从前杏林嘱咐道光禅师说:“你赶快到通邑大都去,依靠有力量的人来做这件事。”这所说的正是大脚力。然而,有大脚力的人才能脱离地狱,没有大脚力的人则会暗中遭受飞来的一脚。所以结尾说:“大地虽广,能够容存凶恶之事;上天虽高,却不会辜负善良之人。逍遥安稳地走在如来的道路上,直到灵山极乐之门。”大脚力难道只是小小的补益吗?诗说:在善中生起见解,必然会惊动人心,哪里知道尘世情欲中的利害有多么深重。想要救护本原、完成大道,就应潜藏默运,化解群阴。第九十八回 猿熟马驯方脱壳 功成行满见真如 悟元子说:上回讲到,得道之后,还必须韬晦光明、隐蔽行迹,以等待脱化。然而到了脱化之时,如果把幻身看得太重,不肯彻底放下,仍然不能达到仙佛形神俱妙、与道合真的妙旨。所以仙翁在这一回指出最后的一步,叫修行人大彻底地解脱,以期进入无生无灭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