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二十
魏文帝于首阳东为寿陵。作终制。其略云。昔尧葬寿陵。因山为体。无树无封。无立寝殿园邑。为棺椁足以藏骨。为衣衾足以朽肉。吾营此不食之地。欲使易世之后。不知其处。无藏金玉铜铁。一以瓦器。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是无不掘之墓。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乃烧取玉柙金镂。骸骨并尽。岂不重痛哉。若违诏妄有变改。是为戮尸于地下。死而重死。不忠不孝。使魂而有知。将不福汝。以为永制。藏之宗庙。魏文此制。可谓达于事矣。向使陛下德止于秦汉之君。臣则缄口而已。不敢有言。伏见圣德高远。尧舜犹所不逮。而俯与秦汉之君。同为奢泰。舍尧舜殷周之节俭。此臣所以戚戚也。今为邱垄如此。其内虽不藏珍宝。亦无益也。万世之后。人但見高墳大。岂谓无金玉也。臣之愚计。以为汉文霸陵。既因山势。虽不起坟。自然高敞。今之所卜。地势既平。不可不起。宜依白虎通所陈周制。为三仞之坟。其方中制度。事事减少。事竟之日。刻石于陵侧。书明邱封大小高下之式。明器所须。皆以瓦木。合于礼文。一不得用金银铜铁。使后世子孙。并皆遵奉。一通藏之宗庙。岂不美乎。且臣下除服。用三十六日。已依霸陵。今为坟垄。又以长陵为法。恐非所宜。伏愿深览古今。为久长之虑。书奏不报。世南又上疏曰。汉家即位之初。便营陵坟。近者十余岁。远者五十年。方始成就。今已数月之间。而造数十年之事。其于人力。亦已劳矣。又汉家大郡五十万户。即日人众。未及往时。而功役与之一等。此臣所以致疑也。又公卿上奏。请遵遗诏。务从节俭。太宗乃谓中书侍郎岑文本曰。朕欲一如遗诏。但臣子之心。不忍顿为俭素。如欲称朕崇厚之志。复恐百世之后。不免有废毁之忧。朕为此不能自决。卿等平章。必令得所。勿置朕于不孝之地。因出虞世南封事。付所司详议以闻。司空房元龄等议曰。谨按高祖长陵。高九丈。光武陵高六丈。汉文魏文。并不封不树。因山为陵。窃以长陵制度。过为宏侈。二丈立规。又伤矫俗。光武中兴明主。多依典故。遵为成式。实谓攸宜。伏愿仰遵顾命。俯顺礼经。诏曰。朕既为子。卿等为臣。爱敬罔极。义犹一体。无容固陈节俭。陷朕于不义也。今便敬依来议。于是山陵制度。颇有减省。
十八年。太宗谓侍臣曰。昔汉家皆先造山陵。既达始终。身复亲见。又省子孙经营。不烦费人功。我深以此为是。古者因山为坟。此诚便事。我看九嵕山孤耸回绕。因而傍凿。可置山陵处。朕实有终焉之理。乃诏曰。礼记云。君即位而为椑。庄周云。息我以死。岂非圣人远鉴深识。着之典诰。恐身后之日。
译景帝并非不孝,他们奉事君王双亲,全都遵从俭薄之制。
从前宋文公开始实行厚葬,使用蜃灰涂饰椁室,增加陪葬车马,他的臣子华元、乐举主持此事,《春秋》就记载批评他们不守臣道。秦始皇葬于骊山,用鱼膏做灯烛,用水银做江海,所埋藏的珍宝多得数不清,千百年来人们都非议这种做法。
宋国的桓魋为自己制作石椁,孔子说:"不如让尸体早点腐朽更好。"子游询问丧葬用具的规格,孔子说:"应根据家中财力的有无来量力而行。"张释之对汉文帝说:"假使椁中没有能引人贪图的东西,即使没有石椁,又有什么可忧虑的呢?"汉文帝的霸陵,全都使用瓦器,不用金银作为装饰。由此看来,有礼法的人下葬越发俭薄,无德行的人下葬越发厚重,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陛下自登基治理天下以来,圣明的政治日新月异,进用忠臣、斥退奸邪,节省膳食、节约用度,不以祥云瑞物为珍贵,不亲近鹰犬游猎之乐。有关部门供给物品,都依照元年的规制,这是有利于百姓的做法;远方进献的贡品,只用来供应祭祀之事,这是对自身俭薄的做法。所以泽州奏报庆云祥瑞,陛下下诏说"以时节调和为吉祥";邕州奏报发现金矿,陛下下诏说"以不贪求为珍宝"。恭敬地想陛下圣明的思虑,无不是至理名言。
然而唯独六月一日的制书条文中说:"关于山陵的规制,务必从丰厚优渥,常常竭尽府库财物,以供应所需费用。"这确实是仁孝之德,深切于陛下圣心。但臣以为,尊奉双亲的道义,贵在合乎礼制。陛下平素每每下达圣明的诏令,颁布德音,追踪唐尧虞舜的德行,超越周汉的水准,怎么会为了取悦世俗庸常之口,而违背贤哲的心意,与那些失德的君主一样竞相奢侈呢?
臣又敬读代宗遗诏说:"丧礼仪制的规定,务必遵从节俭。"陛下恭敬顺从先帝的遗志,一举一动都不应有所违背。如果丧葬规制过于优厚,难道是先帝顾命遗诏的本意吗?奏疏呈上后,德宗以嘉许的诏令表示听从。
贞元十四年四月下诏说:"昭陵的旧寝宫,建在山上,设置以来已有多年,曾经遭遇野火焚烧,几乎摧毁殆尽。这座寝宫不久后迁移到瑶台寺旁边。如今历经数年,想要商议修缮。因为供水路程较远,百姓劳苦疲敝。如今想在现在所居住的行宫处修建,以期望能够长久便利安稳。但又因为要改变迁移旧有的规制,恐怕考虑得还
子子孙孙。尚习流俗。犹循常礼。功四重之榇。伐百祀之木。劳扰百姓。崇厚坟陵。今先为此制。务从俭约。于九嵕之上。足容一棺而已。木马涂车。土桴苇钥。事合古典。不为世用。又佐命功臣。义深舟楫。追念在昔。何日忘之。汉氏将相陪陵。又给东园秘器。笃终之义。恩意深厚。自今以后。功臣密戚。及德业佐时者。如有薨亡。宜赐茔地一所。以及秘器。使窀穸之时。丧事无阙。至二十三年八月十八日。山陵毕。陵在醴泉县。因九嵕层峰。凿山南面。深七十五丈。为元宫。缘山傍岩。架梁为栈道。悬绝百仞。绕山二百三十步。始达元宫门。顶上亦起游殿。文德皇后即元宫后。有五重石门。其门外于双栈道上起舍。宫人供养。如平常。及太宗山陵毕。宫人欲依故事留栈道。惟旧山陵使阎立德奏曰。元宫栈道。本留拟有今日。今既始终永毕。与前事不同。谨按故事。惟有寝宫安供养奉之法。而无陵上侍卫之仪。望除栈道。固同山岳。上呜咽不许。长孙无忌等援引礼经。重有表请。乃依奏。上欲阐扬先帝徽烈。乃令匠人琢石。写诸蕃君长。贞观中擒伏归化者形状。而刻其官名。突厥颉利可汗。右卫大将军阿史那出苾。突厥颉利可汗右卫大将军阿史那什钵苾。突厥乙弥泥孰候利苾可汗右武卫大将军阿史那李思摩。突厥都布可汗右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薛延陀真珠毘伽可汗。吐番赞普。新罗乐浪郡王金贞德。吐谷浑河源郡王乌地也拔勒豆可汗。慕容诺曷钵。龟兹王诃黎布失毕。于阗王伏誾信焉耆王龙突骑支。高昌王左武卫将军曲智盛。林邑王范头黎。帝那伏帝国王阿罗那顺等十四人。列于陵司马北门内。九嵕山之阴。以旌武功。乃又刻石为常所乘破敌马六匹于阙下也。
神龙元年十二月。将合葬则天皇后于干陵。给事中严善思上表曰。臣谨按天元房录葬法云。尊者先葬。卑者不合于后开入。臣伏闻则天大圣皇后。欲开干陵合葬。然以则天皇后卑于天皇大帝。欲开陵合葬。即是以卑动尊。事既不经。恐非安稳。臣又闻干陵元宫。其门以石闭塞。其石缝铸铁。以固其中。今若开陵。其门必须镌凿。然以神明之道。体尚幽元。今乃动众加功。诚恐多所惊黩。又若别开门道。以入元宫。即往者葬时。神位先定。今更改作。为害益深。又以修筑干陵之后。国频有难。遂至则天皇后总万几二十余年。其难始定。今乃更加营作。伏恐还有难生。但合葬非古。着在古昔。在礼经缘情为用。无足依准。况今事有不安。岂可复循斯制。伏见汉时诸陵。皇后多不合葬。魏晋之后。祚皆不长。虽受命应期。有因天假。然循机享德。亦在天时。但陵墓所安。必资胜地。
译不够周全。应当命中书门下和百官,共同商议此事是否可行,然后奏闻。"
于是吏部员外郎杨于陵议论说:臣以为,陵园中设置寝宫,并非夏商周三代的旧制,是从秦汉以来才有的。只是相沿成习,在陵旁建造寝宫,从未听说过距离陵墓远近有固定步数的规定。在汉宣帝、元帝之后,韦玄成、匡衡等儒臣屡次建议关于陵寝的存废,有的兴建、有的废止,也没有明确的定例可依据。
陛下严肃恭敬地举行祭祀,至诚至慎,俯察众人的议论,仰合天意,那么修葺整治的道理,就可以就具体事情来讨论了。臣私下以为,陵寝的疆界,都在柏城之内,并非离陵墓很远。如果各陵的寝宫,都是依循固定高度而建、有固定规制,距离陵墓也有固定限度,那么即使不是太宗昭陵的寝宫,即使离水井泉水较远,也都应当遵循旧制,不可迁移。
如果只是限定在柏城之内,距离陵墓远近本就不一致,那么昭陵旧寝宫既然已被焚烧殆尽,如今所选定的行宫,已经在此展现敬意多年,如今就在附近依旧制修建,不超出柏城范围之内,那么这与其他各陵的寝庙,又有什么不同呢?
议论的人有的认为,太宗创立基业、传承统绪,功德巍峨崇高,寝宫的旧有规制,不应当改变。恢复山上已经被毁坏的旧址,才算是伸展孝心;如果就在山下已安放稳妥的地方建造,就算是远离陵墓。臣认为这种说法很不对。为什么这样说呢?依陵建寝,是当时特定情况下的做法;顺应变化而重新改建,才是顺应时势的适宜之举。
园陵茔地本以安静为要,而修缮建造却彰显着动作施工。遭遇野火焚烧的恐惧,应当是不安宁的表现;版筑营建的劳役,也应算是繁重的。如果想要在已经荒废之地重新崇建殿宇,在陵墓近旁大兴劳役工程,恐怕不是先帝神灵所愿依托之处;至于些许财力的耗费,又何足挂虑呢?由此可见,从前的创立,是以就近方便为原则的;如今的改制,也应当以便利为宜,何必一定要在柏城封域之中,才不算有靠近陵墓之嫌呢?
伏惟陛下虔诚奉事祖宗,尽心于陵园寝庙之事,对上可以追念尽孝敬奉先祖,对下可以庇护黎民百姓。臣见识浅陋、学问粗疏,未能深探古代旧制,谨竭尽所见,认为应当改建修缮。
太常博士韦彤上奏议论说:历代的礼书,以及本朝的旧例故事,都未见有不可以改换迁移的礼制规定。先王建都立邑,是为了安定百姓
後之嗣。用托灵根。或有不安。后嗣固难长享。伏望依汉朝之故事。改魏晋之颓纲。于干陵之傍。更择吉地。取生墓之法。别起一陵。既得从葬之仪。又成固本之业。伏以合葬者。缘人私情。不合葬者。前修故事。若以神道有知。幽涂自得通会。若以死者无知。合之复有何益。然以山川精气。上为星象。若葬得其所。则神安后昌。若葬失其宜。则神危后损。所以先哲垂范。具立葬经。欲使生人之道必安。死者之神永奉。伏望少回天眷。俯览臣言。行古昔之明规。割私情之爱欲。使社稷长享。天下永安。疏奏。百官详议。寻有敕令。准遗诏以葬之。
开元十七年。元宗因拜桥陵至金粟山。观冈峦有龙盘凤翔之势。谓左右曰。吾千秋后。宜葬于此地。后遂追先旨葬焉。
天宝十三载二月制。献昭干定桥五署。改为台令。各升一阶。自后诸陵。例皆称台。又至德元年八月六日。前兴定陵署焦士炎上表。请永康兴宁二陵为署。敕令中书门下。召礼官定其可否。太常礼院奏曰。礼记。追王太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上文言追王王季。下文言上祀先公。足明追者全用天子之礼。先公惟祀事得用。故郑玄注言追王王季者。以近起焉。又言追王者。改葬之矣。葬且犹改。则其余可知。伏以景皇帝并是追尊。皆用天子之礼。陵台之号。不合有殊。从之。
建中元年。德宗即位。将厚奉元陵。刑部员外郎令狐峘上疏谏曰。臣闻传曰。近臣尽规。礼记曰。事君有犯而无隐。臣读汉书刘向传。见论王者山陵之诫。良史称叹。万古芬芳。何者。圣贤之心。勤俭是务。必求诸道。不作无益。故舜葬苍梧。不变其肆。禹葬会稽。不改其列。周武葬于毕陌。无邱垄之处。汉文葬于霸陵。因山谷之势。禹非不忠也。启非不顺也。周公非不悌也。景帝非不孝也。其奉君亲。皆从微薄。昔宋公始为厚葬。用蜃灰。益车马。其臣华元乐举。春秋书为不臣。秦始皇葬骊山。鱼膏为灯烛。水银为江海。珍宝之藏。不可胜计。千载非之。宋桓魋为石椁。夫子曰。不如速朽。子游问丧具。夫子曰。称家之有无。张释之对孝文曰。使其中无可欲。虽无石椁。亦何戚焉。汉文帝霸陵。皆用瓦器。不以金银为饰。由是观之。有礼者葬愈薄。无德者葬愈厚。昭然可睹矣。陛下自临御天下。圣政日新。进忠去邪。减膳节用。不珍云物之瑞。不近鹰犬之娱。有司给物。悉依元佑。利于人也。远方底贡。惟供祀事。薄于己也。故泽州奏庆云。诏曰。以时和为嘉祥。邕州奏金坑。诏曰。以不贪为宝。恭惟圣虑。无非至理。而独六月一日制节文云。缘应山陵制度。务从优厚。常竭帑藏。以供费用者。
译,有不便之处就迁移,何况如今是有缘故(遭遇火灾)呢?
臣以为,文皇帝的寝园,近来遭遇焚烧,于是奉迁圣驾,长期迁移离开旧宫。此事是因为遭遇灾害,并非无缘无故。岁月流转,神灵之位已经安稳,就此进行修建,可以说是最为顺理成章的。
况且在陵旁设置寝宫,是秦汉以来的做法,选择地势高爽之处,务求清净庄严,距离陵墓的远近,本来就没有固定的规定。因此如今各陵寝宫的设置,里数各不相同,都是在柏城范围内,依照当地便利之处而定,也并非都设在山下。
臣访察听闻,昭陵旧寝宫经历火灾之后,人迹往来已经稀少,林木荒草遮蔽,道路崎岖危险。臣以为玄宫崇尚幽静,所供奉之处应当保持清静。如今如果一定要沿用旧址,兴建土木工程,不仅运送物料十分困难,也恐怕喧嚣之声太过逼近陵寝。
大道因变通而能长久,圣人以适应时势作为礼法。如今陛下孝思恳切,重新营建一新,这正是与神明相通的做法,哪里是寻常人情所能企及的呢?圣旨所指示的地点,说是在瑶台寺左侧,这必定是在昭陵柏城之内,而不在瑶台寺,这一点是很明确的。
既然不超出陵墓的封域界限,而工程劳役又容易施行,靠近水井泉水,那么祭祀所用的膳食也就更加洁净。规模一旦确定下来,便可垂范久远。斟酌其便利适宜之处,实在是十分妥当的。
起初,正月中,皇上命令有关部门修葺陵寝。因为昭陵旧宫先前遭遇火灾焚毁,所以下诏百官详细商议。议论的人大多说,旧宫既然已经被焚烧,请求迁移到山下重建;也有人提议请求修复旧宫的。皇上本意也不想迁移,于是又重新确定在山下建造。
于是派遣右谏议大夫、同平章事崔损担任修八陵使。等到有关部门核算材料,献陵、昭陵、干陵、定陵、泰陵这五座陵各建造房屋三百七十八间,桥陵建造一百四十间,元陵建造三十间,只有建陵不再重新营造,只是加以修葺而已。凡是寝宫陵墓中帷幄床褥等各项物品,都命令置办齐全,皇上还亲自检阅察看。
宝历二年二月,太常寺上奏:追尊为孝敬皇帝以下四座陵墓,应当停止朝拜之事。这四座陵是:孝敬皇帝的恭陵、让皇帝的惠陵、奉天皇帝的齐陵、承天皇帝的顺陵。上述四座陵墓,当年追尊帝号,都是出于皇恩特别制定,依循情理而行,在当时就已经不完全符合经典礼制了。如今每年春秋两季朝拜,规
此诚仁孝之德。切于圣衷。伏以尊亲之义。贵于合礼。陛下每下明诏。发德音。追踪唐虞。超迈周汉。岂取悦凡常之口。有违贤哲之心。与失德之君。竞于奢侈者也。臣又伏读遗诏曰。其丧仪制度。务从俭约。陛下恭顺先志。动无违者。若制度优厚。岂顾命之意也。疏奏。优诏从之。
贞元十四年四月诏曰。昭陵旧寝。宫在山上。置来多年。曾经野火烧爇。摧毁略尽。其宫寻移在瑶台寺侧。今属通年。欲议修理。缘供水稍远。百姓劳敝。今欲于见住行宫处修造。以冀久远便安。又为改移旧制。恐在所未周。宜令中书门下百官。同商量可否闻奏。于是吏部员外郎杨于陵议曰。伏以陵园宫寝。非三代之制。自秦汉以来有之。但相沿于陵旁制寝。未闻去陵有远近步数之节。在汉宣元之后。诸儒韦元成匡衡等。叠建陵寝之议。或兴或废。亦无明征。陛下严恭禋祀。至诚至慎。俯择群议。上参天心。则葺修之理。可得指事而言也。窃以陵寝经界。在柏城之内。非远于陵也。若诸陵寝宫。皆因高有定制。去陵有定限。则纵非太宗之寝。虽远井泉。皆宜循旧。不可移也。如但止于柏城之内。去陵远近不一。则昭陵旧寝。焚爇既尽。行宫所卜。展敬多年。今便于侧近循造。不出柏城之内。则与诸陵寝庙。复何异也。议者或以太宗创业垂统。功德巍巍。寝宫旧规。不合变易。复山上已毁之地。则为展孝。就山下载安之所。则为远陵。甚不然也。何者。因陵建寝。当时之事也。乘变改作。顺时之宜也。夫园茔本于安静。缮建彰于动作。燎火之恐。当不安矣。版筑之劳。斯为勤矣。将欲崇閟宇于荒废。兴大役于密迩。虑非圣灵之所凭依。区区财力之费。曾何足计。是则曩时之创立。以近为便。今日之改制。以便为宜。奚必于柏城封域之中。生近陵之嫌也。伏惟陛下虔奉祖宗。尽心园寝。上以追孝敬。下以庇烝黎。臣识陋学浅。莫探往制。罄竭所见。谓宜改修。太常博士韦彤奏议曰。历代礼书。及国朝故事。未见有不可改移之礼。先王建都立邑。以安民也。有不便则为之迁。况其有故乎。伏以文皇寝园。顷遇焚爇。遂奉仙驾。久移旧宫。事则因灾。非无故也。岁月传叙。神御已安。就其修建。可谓至顺。且陵旁置寝。是秦汉之法。择其高爽。务取清严。去陵远近。本无着定。是以今之制置。里数不同。各于柏城。随其便地。又非皆在山下也。臣访闻昭陵旧寝。经火之后。人行遂少。林莽隐蔽。径路欹危。伏以元宫尚幽。所奉宜静。今若必须仍旧。土木兴功。不惟负载至难。亦恐喧嚣太逼。大道以变通则久。圣人以适时为礼。今陛下孝思所切。营建惟新。是则通于神明。
译格比拟祖宗正统帝陵,臣私下以为,情理与礼制之间的差距,过分与不及都是不妥当的。
谨按《礼记》以及历代礼制条文,以及本朝的旧例,皇帝对旁支亲属是不服丧的,又说,超过五代亲属关系便告穷尽。臣以为,这四座陵墓所葬之人,与当今皇帝的亲属关系已非直系祖宗,其功业德行也不足以立庙享祀,当初依循情理而权宜设立的礼制,如今理应有所变更。有关部门因循旧规,还把它当作常行的典章,这是不妥的。况且如今宗庙之上,世代已经变迁久远,尊卑亲疏应当依次递减,朝拜谒陵之礼应当停止。敕旨:依所奏施行。
自开元十七年之后,就没有皇帝亲自谒陵的事情了。
贞观十三年正月初一,太宗前往献陵朝拜。在此前一日,宿卫已设置黄麾仪仗,周密护卫陵寝。到这一天天刚亮时,七庙的子孙以及诸侯百官、蕃夷各国君长,都陪列在司马门内。太宗到达临时休息的小帐篷,下车穿好鞋履,在陵阙门前痛哭,面向西方两拜,悲痛得几乎昏厥,不能起身。
礼毕之后,太宗更换服装,进入寝宫,亲自捧持祭馔,察看高祖及诸位先后生前所用的衣物器具,在灵床前匍匐悲痛哭泣,左右侍奉的人,无不感动欷歔哭泣。
起初,甲辰日夜里,天降大雪。等到太宗进入陵墓祭拜时,悲号呜咽,百官也都跟着悲痛哭泣。不一会儿,云气从山陵之上升起,很快便弥漫开来,天地一片昏暗。礼毕之后,太宗从寝宫出来,步行经过司马门,在泥泞中行走了二百多步,此时风停雪止,天色转晴放亮。众人都认为这是太宗孝心感天所导致的。
永徽六年正月初一,高宗亲自谒拜昭陵,文武百官、宗室子孙都陪同列位。皇上下车更换丧服,一边行走一边哭泣就位,两拜并捶胸顿足。礼毕之后,又更换服装,前往拜谒寝宫。
昭陵崇圣宫的妃嫔、大长公主以下,以及越王妃、赵王妃、纪王妃三国太妃等人,事先在神座左右侍立排列,如同生前一样。皇上进入寝宫,痛哭捶胸,几乎昏厥倒地。走到东侧台阶,面向西方再拜,号啕痛哭许久。然后进献太牢的祭馔,加上珍贵的美味具备各种品类。引导太尉长孙无忌、司空李勣、越王李贞、赵王李福、曹王李明,以及左屯卫大将军程知节,一同进入手持酒爵、进献祭俎。
皇上来到神座之前,拜哭奠祭祭馔,检阅先帝先后的衣物,拜辞完毕后,一边行走一边哭泣,走出寝宫北门,然后乘
岂伊常情所及。圣旨所示。谓于瑶台寺左侧。是必于昭陵柏城之内。不在瑶台寺明矣。既不越封兆。而力役易从。俯近井泉。则膳羞愈洁。规模一定。垂之无穷。酌其便宜。诚为允当。初。正月中。令有司修葺陵寝。以昭陵旧宫。先因火焚毁。故诏百官详议。议者多云。旧宫既被焚爇。请移就山下。或有议请修旧宫者。上意亦不欲迁移。由是复以山下为定。于是遣右谏议大夫平章事崔损充修八陵使。及所司计料。献昭干定泰五陵。各造屋三百七十八间。桥陵一百四十间。元陵三十间。惟建陵不复创造。但修葺而已。所缘寝陵中帷幄床褥一事以上。并令制置。上亲阅焉。
宝历二年二月。太常奏。追尊孝敬皇帝以下四陵。宜停朝拜事。孝敬皇帝恭陵。让皇帝惠陵。奉天皇帝齐陵。承天皇帝顺陵。前件四陵。昔年追尊大号。皆是恩制。缘情而行。当时已不合经典。今乃二时朝拜。上拟祖宗。窃以情礼之差。过犹不及。谨按礼记及历代礼文。并国朝故事。皇帝旁亲无服。又云。五代而亲属尽。伏以四陵亲非祖宗。事无功德。缘情权制。礼合变更。有司因循。尚为常典。况今宗庙之上。迁世已远。尊卑降杀。朝谒须停。敕旨依奏。
亲谒陵自开元十七年后。无亲谒陵事。
贞观十三年正月一日。太宗朝于献陵。先是日。宿卫设黄麾仗。周卫陵寝。至是质明。七庙子孙。及诸侯百寮。蕃夷君长。皆陪列于司马门内。太宗至小次。降舆纳履。哭于阙门。西面再拜。恸绝不能兴。礼毕。改服入于寝宫。亲执馔。阅视高祖及先后服御之物。匍匐床前悲恸。左右侍御者。莫不欷歔。初。甲辰之夜。大雨雪。及太宗入陵。悲号呜咽。百辟哀恸。有顷。云出于邱陵之上。俄而弥布。天地晦冥。礼毕。太宗出自寝宫。步过司马门。泥行二百余步。于是风静雪止。天色开霁。咸以为孝感之所致焉。
永徽六年正月一日。亲谒昭陵。文武百官。宗室子孙并陪位。上降辇易服。行哭就位。再拜擗踊。礼毕。又改服。奉谒寝宫。其崇圣宫妃嫔。大长公主以下。及越赵纪三国太妃等。先于神座左右侍列。如平生。上入寝。哭踊。绝于地。进至东阶。西面再拜。号恸久之。乃进太牢之馔。加珍羞具品。引太尉无忌。司空绩。越王贞。赵王福。曹王明。及左屯卫大将军程知节。并入执爵进俎。上至神座前。拜哭奠馔。阅先帝先后衣服。拜辞讫。行哭出寝北门。乃御小辇还宫。
开元十七年十一月十日。上朝于桥陵。陵在奉先县。至壖垣西阙。下马悲泣。步至神午门。号擗再拜。悲感左右。礼毕还。下诏曰。黄长轩台。汉尊陵邑。名教之地。因心为则。宜进奉先县职望班员。
译坐小辇返回皇宫。
开元十七年十一月初十,玄宗前往桥陵朝拜,陵墓位于奉先县。到达外垣西阙时,下马悲泣,步行到神午门,号哭捶胸再拜,悲痛之情感动了左右侍从。
礼毕返回后,下诏说:"黄帝、颛顼台、汉朝尊崇陵邑,都是名教所重的地方,应当依循内心情感确立规则。应当提升奉先县的职级声望和班次员额,与京畿赤县相同,所管辖的一万三百户人家,用来供奉陵寝所需,即以此作为永久的惯例。"
十二日,玄宗前往定陵朝拜,礼仪如同桥陵一样,陵墓位于富平县。当时每次从行宫出发前往谒陵,天色都还未亮。给事中刘彤上疏进谏说:
将要出行启程时,道路还一片昏暗,尘土四面弥漫,兵刃交错飞驰,来往的人彼此不能相互看清,左右侍从也不能相互辨识。假使有车马损坏、马匹惊逸,或有枯木朽株之类的意外,那么变故就会发生在意料之外,祸患产生于疏忽大意之处,这是不可轻忽的。伏愿陛下考虑到这些细微之处,以求宗庙社稷的安宁。谒陵之日,一定要等待天色明亮才出发,那么天下臣民都会心悦诚服,普天之下都会感到幸运。
玄宗下制说:"朕黎明即起、恭敬奉事的心志,只在于清晨天将破晓之时出发。爱卿谨慎周详的一片诚意,是想等到天色能辨明之后才出行。就国家体制而言应当如此,朕采纳这一良言。但仍须早早起身出发,只是要稍微多等夜漏将尽之时罢了。"
十三日,玄宗前往献陵朝拜。十六日,前往昭陵朝拜,陵墓位于醴泉县。主管祭事的人恍惚仿佛遥遥看见太宗站立在神游殿前。等到皇上进入寝宫,还听见室内有轻咳的声音。皇上又命令在寝宫门外设置祭奠,用以祭祀陪葬昭陵的功臣将相萧瑀、房玄龄等数十人,仿佛听到他们欢欣鼓舞、手舞足蹈的声音。
十九日,玄宗前往干陵朝拜,陵墓位于奉先县。各陵都选取附近六乡的百姓,来承担供养寝陵的劳役。
公卿巡陵
显庆五年二月二十四日,高宗因为每年二月,太常卿、太常少卿分别巡行两处陵墓,事情重大而人员职级偏轻,礼文规格也不完备,卤簿仪仗威严也有欠缺,于是下诏由三公主持此事,太常卿、少卿担任副职。太常寺制造卤簿仪仗,事情完毕后,就收纳归还本司保管,并将此规定写入法令之中。
景龙二年三月,左台御史唐绍认为旧有制度中原本没有向各陵墓行"起居"问安之礼,只有贞观式文
一同赤县。所管万三百户。以供陵寝。即为永例。十二日。朝于定陵。如桥陵之礼。陵在富平县。时每发行宫。将谒。天尚未晓。给事中刘彤上疏谏曰。将事发轸。路犹曛黑。红尘四合。白刃交驰。往来不相知。左右不相识。假令有败车逸马。枯木朽株。则变在不虑。患生所忽。不可轻也。伏愿虑及细微。以安宗社。拜陵之日。必假朝光。凡百欢心。普天幸甚。制曰。朕夙敬之志。惟在昧爽。卿重慎之诚。欲及辨色。国体宜尔。用纳良言。然要须早朝。稍尽夜漏耳。十三日。朝于献陵。十六日。朝于昭陵。陵在醴泉县。掌事者仿像遥观。太宗立神游殿前。及上入寝宫。闻室中謦欬之音。上又令寝宫门外设奠。以祭陪陵功臣将相。萧瑀房元龄等数十人。如闻其抃蹈之声。十九日。朝于干陵。陵在奉先县。诸陵各取侧近六乡百姓。以供养寝陵之役。
公卿巡陵
显庆五年二月二十四日。上以每年二月。太常卿少卿分行二陵。事重人轻。文又不备。卤簿威仪有阙。乃诏三公行事。太常卿少卿为副。太常造卤簿事毕。则纳于本司。仍着于令。
景龙二年三月。左台御史唐绍。以旧制元无诸陵起居之礼。惟贞观式文。但以春秋仲月。命使巡陵。太后遂行每年四季之月。及忌日降诞日。遣使往诸陵起居。准诸故事。元无此礼。遂上表曰。臣伏以既安宅兆。礼不祭墓。所谓送形而往。山陵为幽静之宫。迎精而返。宗庙为享荐之室。但以春秋仲月。命使巡陵。卤簿衣冠。礼容必备。自天授以后。时有起居。因循至今。乃为常事。起者以起动为称。居者以居止为名。参候动止。盖非陵寝之法。岂可以事生之道。行之于时。望停四季及忌日降诞日并节日起居陵使。但准二时巡陵。庶得义合礼经。陵寝安谧。手敕答曰。干陵每岁正旦冬至寒食遣外使。去二忌日遣内使去。其诸陵并依来表。
开元十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敕每年春秋二时。公卿巡陵。初发准式。其仪仗出城。欲至陵所十里内。还具仪仗。所须马。以当界府驿马充。其路次供递车两。来载仪仗。推辂三十人。余差遣并停。所司别供。须依例程。
二十七年八月十二日敕。古者分命公卿。巡谒陵寝。率皆乘辂。以备其仪。虽礼则是常。不可废阙。而事有适要。亦在变通。宜令太仆寺司。每陵各支辂两乘。并仪仗等。送至陵所贮掌。既免劳烦。无亏肃敬。其公卿出城日如常仪。至陵所准此。二十八年七月十八日制。伏以八代祖宣皇帝。七代祖光皇帝。六代祖景皇帝。五代祖元皇帝。自昔追尊号谥。稽古有则。而陵寝所奉。须广彝章。其建初启运二陵。仍
译规定,在春秋二季的仲月,派遣使者巡视陵墓。武太后当政时便施行了每年四季之月,以及忌日、降诞日,都派遣使者前往各陵行起居礼的做法。按照各种旧例故事来看,原本是没有这种礼制的,于是唐绍上表说:
臣以为,既然已经安葬于墓地,按礼制是不祭拜墓地的,所谓是"送形体而前往,山陵作为幽静的宫室;迎精神而归来,宗庙作为祭享供奉的场所"。只应当在春秋二季的仲月,命使者巡视陵墓,卤簿仪仗、衣冠礼节都必须齐备。自天授年间以后,时常有向陵墓行"起居"问安之礼的做法,沿袭至今,竟成为常规惯例。所谓"起",是以起身活动为名;所谓"居",是以静止安居为名,这种问候起居动止的礼节,本来就不是陵寝应有的礼法。怎么能把侍奉活人的方式,用在这样的场合呢?希望停止四季以及忌日、降诞日和节日向陵墓派遣起居使的做法,只依照春秋二时巡陵即可,这样才能使礼义合乎礼经,陵寝也能得以安宁清静。
皇帝亲笔敕令回答说:"干陵每年在正旦、冬至、寒食节,派遣外使前往;忌日则派遣内使前往。其余各陵,都依照来表所请施行。"
开元十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敕令:每年春秋二季,由公卿巡视陵墓。出发之初依照规制,其仪仗队伍出城之后,等到快到达陵墓所在十里之内时,再重新备齐仪仗。所需要的马匹,用当地府衙的驿马充任。沿途供给递送车两辆,用来载运仪仗,推挽车辂的差役三十人,其余的差遣人员一律停止。有关部门另外供给的物品,须依照旧有的规定程式办理。
开元二十七年八月十二日敕令:古代分别命公卿大臣,巡视谒拜陵寝,大都乘坐车辂,以备齐礼仪。这虽然是常行的礼制,不可废弃缺失,但凡事若有切合实际需要之处,也应当灵活变通。应当命太仆寺,为每座陵墓各拨给车辂两乘,以及相应的仪仗等物,送到陵墓所在地贮存保管,这样既可以免除劳烦,又不会有损庄严肃敬之礼。公卿出城当日仍依照常规仪式,到陵墓所在地则依照此新规定办理。
开元二十八年七月十八日制书说:臣以为,八代祖宣皇帝、七代祖光皇帝、六代祖景皇帝、五代祖元皇帝,自昔日追尊尊号谥号以来,都是稽考古制而有一定的法度。而陵寝所应供奉的礼制,也须扩充完善其常典规章。其中建初陵、启运陵二陵,仍……
准兴宁陵例。置署官及陵户。自今已后。每岁至春秋仲月。宜分命公卿。准诸陵例。分往巡谒。仍命所司。准数造辂。于陵署收掌。以充备礼之用。其建初启运兴宁永康等四陵。年别四时及八节。委所由州县。数与陵署相知。造食进献。
译参照兴宁陵的先例,设置署官和陵户。从今以后,每年到春秋二月、八月,应分别命公卿,按照各陵的先例,分头前往巡视祭拜。并命有关部门,按数目制造辂车,收藏在陵署,以备礼仪之用。建初、启运、兴宁、永康等四陵,每年四季及八个节气,委托当地州县,多次与陵署互相知会,制作食物进献。
天宝六载八月一日敕。每年春秋二时。巡谒诸陵。差公卿各一人。奉礼郎一人。右校署令一人。其奉礼郎右校署令。自今以后。宜停。至陵所差县官及陵官摄行事。其巡陵仪式。宜令太常寺修撰一本。送令管陵县收掌。长行需用。仍令博士助教习读。临时赞相。永为例程。
贞元四年二月。国子祭酒包佶奏。每年二月八日。差公卿等朝拜诸陵。伏见陵台所由引公卿至陵前。其礼简略。因循已久。恐非尽敬。谨按开元礼。有公卿拜陵旧仪。望宣传所司。详定仪注。稍令备礼。以为永式。敕旨。宜令所司酌礼量宜。取其简敬。于是太常约用开元礼制。及敕文旧例修撰。五月。敕旨施行。所司先择吉日。公卿待辂车卤簿。就太常寺发至陵。所司先于陵南北步道东。设次西向北上。公卿等到次。奉礼设公卿位于北门外之左。西向。陵官在公卿位东南。执事官又于其南。西向北上。设奉礼位于陵官西面。赞者二人在南。少退。谒者引公卿出次就位。赞引诸官就位立。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在位者俱再拜。谒者引公卿。赞引引诸官。出次。以奉行毕。退复位。奉礼曰。再拜。赞者承传。在位者皆拜。谒者引公卿。赞引引诸官。各就次以还。若须洒埽及芟薙修理。即随事处分。其奉礼郎典谒等。应须权摄。请准天宝六载八月敕。所管县及陵官博士助教等充。又准开元皇帝行诸陵。即设太牢之馔。其公卿朝拜。备奉巡检之礼。并无牲牢。元和元年正月。礼仪使杜黄裳奏。二月公卿拜诸陵。准礼太上皇升遐。惟祭天地社稷。其拜陵及诸享祀。并令权停。制曰。可。
长庆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吏部奏。公卿拜陵。通取尚书省及四品以上清望官。中书省及诸司五品以上清望官。及京兆少尹充。从之。三年正月。御史台奏。应差定拜陵公卿。伏请除准式假外。如吏部差定奏下后。称疾患事故者。望同临祭出斋例论罚俸。应拜陵公卿。正衙辞后。并合当日出城。近来因循。转不遵守。动经累日。止宿于家。受命不恭。莫甚于此。臣请申明旧制。因事酌宜。计其道程。前后辞发。奏可。
议曰。按开元礼。春秋二仲月。司徒司空巡陵。春则埽除枯朽。秋则芟薙繁芜。埽除者。当发生之时。欲使茂盛也。芟薙者。当秋杀之时。除去拥蔽。且虑火灾也。今巡陵公卿。皆持斧击树三发。谓之告神。其为不经。一何甚也。
唐会要
唐会要卷二十一
缘陵礼物
旧仪注。品物时新。将堪供进。所司先进太常。令尚食相知简择。仍以滋味与斯物相宜者配之。冬鱼等凡五十六品。
永徽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有司言。谨按献陵三年之后。每朔望上食。冬夏至伏腊清明社节等日。
译天宝六载八月一日敕令:每年春秋两季,巡行拜谒各座陵墓。派遣公卿各一人、奉礼郎一人、右校署令一人。其中奉礼郎、右校署令,从今以后应当停止派遣。到陵所由所辖县官及陵官代理执行事务。其巡陵仪式,应命太常寺撰写一份,送交管陵的县收藏保管。长久施行所需要的,仍命博士、助教学习诵读,临时赞礼相礼,永远作为定例。
贞元四年二月,国子祭酒包佶奏报:每年二月八日,派遣公卿等朝拜各陵。臣见陵台官吏引导公卿到陵前,礼仪简略,因循已久,恐怕不能尽表敬意。谨按《开元礼》,有公卿拜陵的旧仪,希望宣示有关部门,详细制定仪注,稍加完备礼节,作为永久定式。敕旨:应命有关部门斟酌礼制、量情适宜,取其简明恭敬即可。于是太常寺大致依照《开元礼》制度,以及敕文旧例撰写。五月,敕旨施行。有关部门先选择吉日,公卿等候辂车卤簿,从太常寺出发前往陵墓。有关部门先在陵墓南北步道的东侧,设置帷次,面向西、以北为上位。公卿等到达帷次,奉礼官设公卿之位于北门外的左侧,面向西。陵官位在公卿位的东南,执事官又在陵官之南,面向西、以北为上位。设奉礼之位在陵官的西面,赞者二人在南边,稍稍后退。谒者引导公卿走出帷次就位,赞引官引导众官就位站立。奉礼官说:"再拜。"赞者依次传达,在位者都行再拜礼。谒者引导公卿、赞引官引导众官,走出帷次,去完成祭奠仪式后,退回原位。奉礼官说:"再拜。"赞者依次传达,在位者都行拜礼。谒者引导公卿、赞引官引导众官,各自回到帷次准备返回。如果需要洒扫及割除杂草修整,就随事处理。其中奉礼郎、典谒等,如需要临时代理,请依照天宝六载八月的敕令,由所管辖的县及陵官、博士、助教等充任。又依照开元年间皇帝巡行各陵,就设太牢的祭品;至于公卿朝拜,只备巡视检查之礼,并不用牲牢祭品。元和元年正月,礼仪使杜黄裳奏报:二月公卿拜谒诸陵,依礼制,太上皇升遐之后,只应祭祀天地社稷,其余拜陵及各种祭祀,一并命暂停。皇帝下制说:"可以。"
长庆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吏部奏报:公卿拜陵,通盘选取尚书省及四品以上清望官、中书省及各司五品以上清望官,以及京兆少尹充任。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三年正月,御史台奏报:应差派确定拜陵的公卿,恳请除了依例可以请假的以外,如果吏部选定奏报之后,声称有疾病事故的,希望比照临祭时无故不到者的先例论罪罚俸。应当拜陵的公卿,在正衙辞行之后,都应当当天出城。近来因循懈怠,越来越不遵守,动辄拖延数日,滞留在家。奉命而不恭敬,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臣请求重申旧有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计算路程,前后确定辞行出发的时间。皇帝批复同意。
评议说:按《开元礼》,春秋二仲月,司徒、司空巡视陵墓,春天则清除枯枝朽木,秋天则芟除繁茂杂草。清除枯枝,是因为正当草木萌发之时,是想让它茂盛生长;芟除杂草,是因为正当秋天肃杀之时,除去遮蔽壅塞之物,并且是顾虑火灾。如今巡陵的公卿,都手持斧头击打树木三下,称之为"告神",这种做法多么不合常理啊。
《唐会要》
《唐会要》卷二十一
缘陵礼物
旧的仪注规定:应时的新鲜物品,如果可以供奉进献,有关部门应先呈送太常寺,命尚食官相互了解、加以简择,并且用与该物味道相宜的滋味来搭配它。冬季的鱼等共五十六种。
永徽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有关部门上言:谨按献陵在下葬三年之后,每逢朔望上供食品,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