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四十七
太仆卿刘宏基为朗州刺史。改封夔国公。金紫光禄大夫张亮为隰州刺史。改封郧国公。诏曰。周武定业。胙茅土于子孙。汉高受命。誓带砺于功臣。岂止重亲贤之地。崇其典礼。抑亦固盘石之基。寄以藩翰。但今之刺史。古之诸侯。虽立名不同。而监统一也。故申命有司。斟酌前代。宣条委共理之寄。象贤存世及之典。司空无忌等。并策名运始。功参缔构。即令子孙。世世承袭。非有大故。无或黜免。余官食邑并如故。其后无忌将之国。情皆系恋。不愿是行。辞不获免。谬出怨言。以激上怒云。臣披荆棘。以事陛下。今海内宁一。乃令世牧外州。复与迁徙何异。因上表固让。太宗曰。割地以封功臣。古今之通义也。意欲公之枝叶。翼朕子孙。长为藩翰。传之永久。情在此耳。而公等薄山河之誓。发言怨望。朕亦安可强公以土宇邪。太子左庶子于志宁。以今古事殊。恐非久安之道。上疏争之。竟从志宁议。二十日。敕五等封加开国之称。
刘秩政典曰。我皇帝思侔前古。永传后裔。下无山甫将明之才。乃听百药偏昧之说。从群臣之小议。挫为国之大经。设爵无土。署官不职。王泽不布。人无承化。遂令刑辟未弭。国用不殷。权柄擅于后氏。社稷绝而复存。揆久安之由。在于取顺而难为逆。绝欲夺之原。在于单弱而无所惮。此即事之明验也。百药不详秦汉晋宋齐隋得失之异。谓不足法。复忽淳于贾曹刘陆成败之说。委之天命。天之所命。人事而已。弃人事。舍天理。灭圣智。任存亡也。故建侯者。所以正冢嫡。安父子之分。使不相猜贰。岂藩屏王室已哉。夫先王之尚封建也。非止贵于永久。贵其从化而省刑。故郡建则督责。督责则刑生。国开则明教。明教则从化。从化之行。因于封建。封建则诸侯之制。与天子备同。备同而礼杀。礼杀然后可宣教化。宣教化则仁义长。仁义长则尊卑别。尊卑别则祸乱息。此封建之所以易为理也。郡县之理。可以小宁。不可以久安。可以责成。不可以化俗。鸣呼。上无尧舜犹可也。有尧舜之德。欲广其泽。舍此何以哉。自汉以降。虽封建失道。然诸侯犹皆就国。今封建子弟。有其名号。而无其国邑。空树官僚。而无莅事。聚居京辇。食租衣税。国用所以不足也。
十六年。皇子年幼者。多任都督刺史。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曰。昔两汉以郡国理人。除郡以外。分立诸子。割土分疆。杂用周制。皇唐州县。麤依秦法。皇子幼年。或授刺史。陛下岂不以遍王骨肉。镇捍四方。此之造制。道高前烈。如臣愚见。有小未尽。何者。刺史郡帅。民仰以安。得一善人。部内苏息。遇一不善。阖州劳獘。是以人君爱恤百姓。
译此啊。而你等却轻视山河之誓,发出怨恨的言论,朕又怎能勉强你接受封地呢?"太子左庶子于志宁,认为古今形势不同,恐怕分封不是长治久安之道,于是上疏进谏。最终采纳了于志宁的意见。二十日,敕令五等封爵加上"开国"的称号。
刘秩《政典》说:我朝皇帝思虑媲美前代古人,想要永远传给后代子孙,可惜下面没有像仲山甫那样明智远见的贤才,反而听信了李百药偏颇浅陋的说法,听从了群臣狭隘的议论,挫伤了治国的重大纲纪,设立爵位而不给土地,设置官职却不让其履行实际职责,王道教化不能推行,百姓没有承受教化的机会,导致刑罚不能停止,国家用度不能充裕,权柄被外戚武氏所擅取,社稷几乎断绝后又得以保存。推究长治久安的根由,在于顺应人心则难以被反叛;杜绝觊觎夺权的根源,在于力量单薄弱小则无所忌惮,这就是事情的明显验证啊。李百药不详细考察秦、汉、晋、宋、齐、隋各朝得失的差异,认为封建制度不值得效法;又忽视了淳于越、贾谊、曹冏、刘颂、陆机成败的论述,把国运兴衰归于天命。天命所归,其实也不过是人事罢了。抛弃人事、舍弃天理、灭绝圣明智慧,只是听任国家存亡的话,那还要建立分封制度做什么呢?分封诸侯的制度,是用来端正嫡庶之分、安定父子名分、使他们不会互相猜忌离间的,岂止是为了藩屏王室而已呢?先王之所以崇尚分封建国,不仅仅是看重国运长久,更看重借此可以顺应教化、减省刑罚。所以设置郡县就会造成督责,督责就会产生刑罚;建立封国则重视教化,重视教化则百姓顺服归化。顺服归化的推行,是由于分封建国。分封之后,诸侯的制度,与天子基本相同,只是礼制上有所降杀。礼制降杀之后,才可以宣扬教化;宣扬教化,则仁义得以增长;仁义增长,则尊卑等级得以区别;尊卑区别,则祸乱得以平息。这就是分封建国之所以容易治理的原因。而郡县制的治理,可以获得暂时的安宁,却不能获得长久的安定;可以要求短期的成效,却不能感化风俗。唉,如果君主没有尧舜那样的德行,倒还罢了;如果确有尧舜那样的德行,想要推广恩泽,舍弃分封制度还能靠什么呢?自汉代以来,虽然分封制度已经失去了正道,但诸侯们仍然都到封国就任。如今分封子弟,只有封爵的名号,却没有实际的封国和封邑,白白设立一些官僚职位,却没有实际的政务可以处理,都聚居在京城,靠租税俸禄生活,这就是国家用度不足的原因啊。
十六年,皇子中年纪幼小的,大多担任都督、刺史之职。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说:从前两汉用郡国制度治理百姓,除了设置郡县以外,另外分封诸位皇子,划分疆土,杂用周朝的分封制度。我唐朝的州县制度,大致依照秦朝的法制。皇子年纪幼小,有的就被授予刺史之职,陛下难道不是想借此让皇室骨肉遍布各方,镇守捍卫四方吗?这样的制度创立,用意之高远超越前代。但依臣的浅见,还有些不够周全的地方。为什么这么说呢?刺史郡帅,百姓仰赖他们才能得以安定,得到一位贤良的官员,全境的百姓都能因此休养生息;遇到一位不贤的官员,则整个州郡都会疲敝不堪。所以贤明的君主爱惜体恤百姓,常常为他们精心选择官员。有的地方被称颂说"河水滋润九里,京师都蒙受福泽";有的百姓传唱歌谣,甚至为在世的官员建立生祠。汉宣帝说过:"与朕共同治理天下的,不就是那些贤良的二千石郡守吗?"依臣的浅见,陛下的诸位皇子中,年纪尚幼、还不能胜任治理百姓之责的,暂且留在京城,教之以经学。这样一来,一则可以让他们敬畏天威,不敢触犯法禁;二则可以让他们观摩朝廷礼仪,自然而然地成长成熟。通过这样的积累熏习,逐
常为择贤。或称河润九里。京师蒙福。或人兴歌咏。生为立祠。汉宣帝云。与我共理者。惟良二千石乎。如臣愚见。陛下王子之内。年齿尚幼。未堪临人者。且留京师。教以经学。一则畏天之威。不敢犯禁。二则观见朝仪。自然成立。因此积习。渐知为人。审堪临州。然后遣出。臣谨按汉明章和三帝。能友爱子弟。自兹以降。取为准的。封立诸王。各有国土。年尚幼小者。召留京师。训以礼法。垂以恩惠。讫三帝世。诸王数千百人。唯二王稍恶。自余餐和染教。皆为善人。此则前代事已验。惟陛下察焉。上纳之。
大足元年二月。冀州人苏安恒上疏曰。臣闻自昔明王之孝理天下者。不见二姓而俱王。当今梁定河内建昌诸王等。承陛下荫覆。并得封王。臣恐千秋万岁之后。于事非便。臣请黜为公侯。任以闲简。又闻陛下有二十余孙。今无尺土之封。此非久长之计也。臣请四面都督府。及要冲州郡。分土而王之。纵今年尚幼小。未闻养人之术。臣请择立师傅。成其孝敬之道。将以夹辅周室。藩屏皇家。使累叶重光。飨祀不辍。斯为美矣。岂不大哉。
神龙元年二月十四日。追封后父韦元贞为上洛郡王。左拾遗贾虚己上疏谏曰。臣闻孔子曰。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其非李氏而王。自古盟书所。今陛下创制谋始。垂范将来。为皇王令图。子孙明镜。匡复未几。后族有私。臣虽愚庸。尚知不可。史官执简。必是直书。先朝赠太原郡王。殷监不远。如涣汗既行。惮改成命。臣望请皇后抗表固辞。使天下知引让之风。彤管着冲谦之德。不纳。
其年五月十五日。侍中敬晖等。以唐室中兴。武氏诸王。宜削其王爵。乃率群臣上表曰。臣闻神器者。天下之至公。必归于有德。王极者。域中之大宝。必顺乎天命。历考前史。详观帝业。皆不并兴。莫不更王。故三皇氏没而五帝氏兴。夏殷氏息而周汉氏作。何则。帝王之历数。必应乎五行。水盛则火衰。木衰则金盛。天地之气运。必顺乎四时。春往则夏来。暑退则寒集。则知五行之数。帝王不可违。违之则宗社不安。生人不理。四时之序。天地不能变。变之则霜露不时。水旱交错。自有隋失御。海内分崩。天历之重。归于唐室。万方乐业。荷拨乱之功。三圣重光。布生成之德。可谓有功于四海。有德于烝人。自则天皇后临御帝图。明目达聪。躬亲庶政。则有谗邪凶孽。诬惑睿哲。构害宗枝。诛夷殆尽。忠臣义士。实所痛心。自天授之际。时称改革。武家子弟。咸预封建。十余年间。实亦荣极于时。国家屏藩。
译渐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等到确实能够胜任治理州郡的职责,然后再派遣他们出京赴任。臣谨按汉朝明帝、章帝、和帝三代皇帝,能够友爱子弟,从此以后,都以此为准则。分封诸王,各有封国封土,年纪尚幼小的,就召留在京城,用礼法教导他们,用恩惠感化他们,历经三朝,诸王有数千百人之多,只有两位王稍微行为不端,其余的都受到熏陶教化,成为善良之人。这是前代已经验证过的事情,希望陛下明察。太宗采纳了他的建议。
大足元年二月,冀州人苏安恒上疏说:臣听说自古以来贤明的君主治理天下的孝道,从没有见过两姓同时称王的。如今梁王、定王、河内王、建昌王等诸王,蒙受陛下的恩泽庇护,都得以封王,臣担心千秋万岁之后,这对国事不太有利,臣请求将他们降为公侯,任以清闲简单的职务。又听说陛下有二十多个孙子,如今却没有一尺土地的封赏,这不是长久之计啊。臣请求把四面的都督府和要害冲要的州郡,划分土地封给他们为王。即使他们如今年纪尚小,还没听说有养育百姓的方法,臣请求为他们选立师傅,成就他们孝顺恭敬的品德,将来可以辅佐周室(指皇室),成为皇家的藩屏,使皇室世代荣光延续,祭祀不断绝,这才是美事啊,岂不是大有益处吗?
神龙元年二月十四日,追封皇后之父韦玄贞为上洛郡王。左拾遗贾虚己上疏进谏说:臣听孔子说过:"唯独名号与礼器,不可以随便借给别人。"非李姓而称王的做法,自古以来就有盟誓明文禁止。如今陛下开创制度,为将来立下典范,应当作为皇家的美好范例、子孙的明镜。如今刚刚平定祸乱不久,外戚就有了私恩封赏,臣虽然愚钝平庸,也知道这是不可以的。史官执笔记事,必定会如实记载。先前朝廷曾追赠太原郡王的先例,就是前车之鉴,教训不远。如今诏令已经颁布下去,若是害怕改变成命而有损威严,臣希望陛下请求皇后坚决上表推辞封赏,让天下人知道谦让之风,让史书彰显冲虚谦逊的美德。武后没有采纳。
这年五月十五日,侍中敬晖等人,因为唐朝皇室得以中兴,认为武氏诸王,应当削除他们的王爵,于是率领群臣上表说:臣听闻天下的神器,是天下最公正无私的东西,必定归属有德之人;帝位的极尊之位,是天下间最大的宝器,必定顺应天命。历考前代史书,详细观察帝王的功业,都不曾同时并兴,无不是相继更替称王的。所以三皇的时代消逝而五帝的时代兴起,夏、殷的气运终止而周、汉的时代兴起。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帝王的历数气运,必定应和五行的规律,水气旺盛则火气衰弱,木气衰弱则金气旺盛;天地间的气运,必定顺应四季的时序,春天过去则夏天到来,暑热消退则寒冷聚集。由此可知五行的定数,帝王是不能违背的,违背就会导致宗庙社稷不安、百姓不能得到治理;四时的次序,天地也不能改变,改变了就会使霜露不按时令降下、水灾旱灾交替发生。自从隋朝失去了统治,天下四分五裂,上天所看重的重任,归于我大唐皇室,天下万方安居乐业,承蒙拨乱反正的功绩;三代圣主(高祖、太宗、高宗)光辉重现,广布化育万民的恩德,可以说是有功于四海、有德于百姓。自从则天皇后临朝执政以来,虽然耳聪目明、亲自处理朝政,但也出现了谗邪凶恶之人,蒙蔽迷惑圣明睿智之君,构陷加害宗室至亲,几乎将他们诛杀殆尽,忠臣义士,实在为此感到痛心。自从天授改元以来,当时号称改朝换代,武氏家族子弟,都得以参与封建之赏,十几年间,实在也是荣耀煊赫一时,成为国家的屏藩。
岂得并封。事有升降。时使然也。今神器大宝。重归陛下。百姓讴歌,欣复唐业。臣又闻之。业不两盛。事不两大。故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前圣之格言。先哲之明诫。自皇阶反正。天命维新。武氏诸王。封建依旧。生者既加茅土。死者仍追赋邑。万夫失望。卿士寒心。何则。开辟已来。空有斯理。帝王之道。实无此法。陛下纵欲开恩。以行私惠。岂可违五行历数乎。乖四时寒暑乎。又海内众情。朝廷窃议。为武氏诸王身计。实将有损。何则。处之未得其所。居之实恐未安。陛下虽欲宠之。翻乃祸之。亦于事未立定分。于理不遵古典故也。且唐历有归。周命已去。爵重则难保。禄轻则易全。又武氏诸王。并居京辇。不降旧封。天下之心。窃将不可。陛下纵欲敦崇外戚。曲流恩贷。奈宗庙社稷之计何。奈卿士黎庶之议何。伏愿陛下为社稷之远图。割私情之小爱。上崇经邦之要。外顺遐迩之心。又故韩鲁霍舒纪泽等诸王。并遭非命。枉被诛戮。今遗孤余绪。虽罕有存者。继绝兴亡。义无或阙。伏望谋择近亲。继其禋祀。更开茅土。并列于朝。岂不固宗社之本。允人灵之愿。则陛下巍巍之业。贯三光而洞九泉。亲亲之义。上有伦而下有序。臣等并承荣宠。固竭丹衷。既为唐臣。实为唐计。伏乞圣慈。俯垂矜纳。疏奏。遂降武三思等为郡王。懿宗等为国公。
译怎么能够同时并封两家呢?事情有升有降,是时势使然。如今帝位重归陛下,百姓歌颂,欣喜唐朝基业得以恢复。臣又听说,功业不能同时兴盛两家,事情不能同时强盛两家,所以天上没有两个太阳,地上没有两个君王,这是前代圣人的格言,先代哲人的明训。自从皇统恢复正统,天命重新更新以来,武氏各位王的封地建制却依然如旧。活着的已加封土地,死去的仍在追加食邑,万民为之失望,卿士为之寒心。为什么呢?开天辟地以来,虽有这样的道理,可帝王之道中实在没有这样的做法。陛下即便想要开恩,施行私人的恩惠,难道可以违背五行历数、违背四时寒暑的规律吗?再者天下人的心思、朝廷私下的议论,替武氏诸王自身打算,这实在对他们有害。为什么呢?安置他们没有得到恰当的位置,让他们居于此位实在令人担心不安。陛下虽然想要宠爱他们,反而是在祸害他们,这在事理上也没有确立一定的名分,在道理上也不遵循古代的成例。况且唐朝的历数已经归位,周朝的天命已经过去,爵位太重就难以保全,禄位轻些反而容易保全周全。再说武氏诸王都住在京城,却不降低原来的封号,天下人心,私下认为这是不可以的。陛下即便想要厚待外戚,曲意施加恩惠,可对宗庙社稷的大计该怎么办?对卿士百姓的议论又该怎么办?恳请陛下为国家的长远打算,割舍私情中的小爱,对上崇尚治理国家的要务,对外顺应远近人心。此外,已故的韩王、鲁王、霍王、舒王、纪王、泽王等诸王,都遭遇非正常死亡,被冤枉诛杀。如今他们留下的孤儿遗嗣,虽然很少有存活的,但延续断绝、振兴灭亡,在道义上不应有所欠缺。恳请谋划挑选近亲,延续他们的祭祀,重新分封土地,一并列于朝廷。这难道不能巩固宗庙社稷的根本、满足人神的心愿吗?如此陛下巍峨的功业,就能贯通日月星辰而通彻九泉之下,亲近亲属的道义,对上有伦理、对下有秩序。臣等都承蒙荣耀恩宠,本当竭尽赤诚之心,既然身为唐朝之臣,实在是为唐朝的长远打算。恳请圣上慈悲,俯身垂怜采纳臣等的建议。奏疏呈上后,于是将武三思等人降为郡王,武懿宗等人降为国公。
开元八年五月十八日敕。准令王妻为妃。文武官及国公妻为国夫人。母加太字。余人有官及爵者。听从高叙。但王者名器。殊恩或颁异姓。妻合从夫。授秩甲令。更无别条。率循旧章。须依往例。自今已后。郡嗣王及异姓王母妻。宜准令为妃。
封诸岳渎
垂拱四年七月一日。封洛水神为显圣侯。享齐于四渎。封嵩山神为神岳天中王。至万岁通天元年四月一日。神岳天中王可尊为神岳天中皇帝。至神龙元年二月。复为天中王。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日。封华岳为金天王。
开元十三年。封泰山神为齐天王。礼秩加三公一等。
天宝五载正月二十三日。诏曰。五方定位。岳镇总其灵。万物阜成。云雨施其润。上帝攸宅。寰区是仰。且岱宗西岳。先已封崇。其中岳等三方。典礼所尊。未齐名秩。永言光被。用协灵心。其中岳神封为中天王。南岳神封为司天王。北岳神封为安天王。
六载正月十二日敕文。四渎五岳。虽差秩序。兴云播润。盖同利物。崇号所及。锡命宜均。其五岳既已封王。四渎当升公位。递从加等。以答灵心。其河渎宜封为灵源公。济渎封为清源公。江渎封为广源公。淮渎封为长源公。仍令所司择日。奏使告祭。
七载十二月九日。封昭应山为元德公。
八载闰六月五日敕文。封太白山为神应公。其九州岛镇山。除入诸岳外。并宜封公。
十载正月二十三日。封东海为广德王。南海为广利王。西海为广润王。北海为广泽王。封沂山为东安公。会稽山为永兴公。岳山为成德公。霍山为应圣公。医巫闾山为广宁公。
至德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敕。吴山宜改为吴岳。祠享官属。并准五岳故事。
上元二年十月。改华山为太山。华阴县为太阴县。
元和十五年闰正月敕。北岳宜改为镇岳。避穆宗讳也。
开成二年四月十一日敕。每闻京师旧说。以为终南山兴云。即必有雨。若晴霁。虽密云佗至。竟不沾霈。况兹山北面阙庭。日当顾瞩。修其望祀。宠数宜及。今闻都无祀宇。岩谷湫却在命祀。终南山未备礼秩。湫为山属。舍大从细。深所谓阙于兴云致雨之祀也。宜令中书门下。且差官设奠。宣告致礼。便令择立庙处所。回日以闻。然后命有司。实时建立。至八月。敕终南山宜封为广惠公。
三年。太常礼院奏。准去年十月六日敕。终南山封广惠公。册命讫。宜准四镇例。以本府都督敕使充献官者。今合每年一祭。仍请以季夏土王日祭之。应缘祭事。并令本州岛府备具。祀文。所司祭前五日送京兆府。
干宁五年十月一日。敕封少华山为佑顺侯。
天佑二年六月十六日。封洞庭湖君为利涉侯。青草湖君为安流侯。
议释教上
武德七年七月十四日。
译开元八年五月十八日敕。准令王妻为妃。文武官及国公妻为国夫人。母加太字。余人有官及爵者。听从高叙。但王者名号礼器。殊恩或颁异姓。妻合从夫。授秩甲令。更无别条。率循旧章。须依往例。自今已后。郡嗣王及异姓王母妻。宜准令为妃。
开元八年五月十八日敕令:按照法令,亲王的妻子称为妃,文武官员及国公的妻子称为国夫人,母亲则加"太"字。其余有官职及爵位的人,听凭其按高等称谓。但亲王的名号器物,是特殊恩典有时颁授给异姓之人,妻子应当随从丈夫,授予的品秩按照法令甲等规定,再没有别的条文。大体沿用旧有典章,须依照以往的成例。从今以后,郡嗣王及异姓王的母亲、妻子,应按法令称为妃。
封诸岳渎
垂拱四年七月一日。封洛水神为显圣侯。享齐于四渎。封嵩山神为神岳天中王。至万岁通天元年四月一日。神岳天中王可尊为神岳天中皇帝。至神龙元年二月。复为天中王。
垂拱四年七月一日,敕封洛水之神为显圣侯,享祀等同于四渎。敕封嵩山之神为神岳天中王。到万岁通天元年四月一日,神岳天中王被尊为神岳天中皇帝。到神龙元年二月,又恢复为天中王。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日。封华岳为金天王。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日,敕封华山之神为金天王。
开元十三年。封泰山神为齐天王。礼秩加三公一等。
开元十三年,敕封泰山之神为齐天王,礼仪品秩在三公之上加一等。
天宝五载正月二十三日。诏曰。五方定位。岳镇总其灵。万物阜成。云雨施其润。上帝攸宅。寰区是仰。且岱宗西岳。先已封崇。其中岳等三方。典礼所尊。未齐名秩。永言光被。用协灵心。其中岳神封为中天王。南岳神封为司天王。北岳神封为安天王。
天宝五载正月二十三日,下诏说:五方各有其位,五岳镇守四方,总揽其灵气;万物繁盛生长,云雨施与其滋润。这是上天所居之所,天下四方所仰望的地方。泰山与西岳华山,先前已经受到敕封尊崇,而中岳等三方,虽为典礼所尊崇,却尚未获得同等的名号品秩。长远思虑要使恩泽普施,以顺应神灵之心。于是中岳之神敕封为中天王,南岳之神敕封为司天王,北岳之神敕封为安天王。
六载正月十二日敕文。四渎五岳。虽差秩序。兴云播润。盖同利物。崇号所及。锡命宜均。其五岳既已封王。四渎当升公位。递从加等。以答灵心。其河渎宜封为灵源公。济渎封为清源公。江渎封为广源公。淮渎封为长源公。仍令所司择日。奏使告祭。
天宝六载正月十二日敕文说:四渎与五岳,虽然品秩等级有差别,但兴起云气、施布润泽,都同样有利于万物。既然要加以尊崇的名号,赐予的封命就应当均等。五岳既已封为王,四渎理应晋升为公位,依次加等,以此答谢神灵之心。黄河之神应封为灵源公,济水之神封为清源公,长江之神封为广源公,淮水之神封为长源公。仍令主管官署择定吉日,奏请派遣使者前往告祭。
七载十二月九日。封昭应山为元德公。
天宝七载十二月九日,敕封昭应山为元德公。
八载闰六月五日敕文。封太白山为神应公。其九州岛镇山。除入诸岳外。并宜封公。
天宝八载闰六月五日敕文,敕封太白山为神应公。九州各镇山,除已列入五岳之内的以外,其余都应敕封为公。
十载正月二十三日。封东海为广德王。南海为广利王。西海为广润王。北海为广泽王。封沂山为东安公。会稽山为永兴公。岳山为成德公。霍山为应圣公。医巫闾山为广宁公。
天宝十载正月二十三日,敕封东海之神为广德王,南海之神为广利王,西海之神为广润王,北海之神为广泽王。敕封沂山为东安公,会稽山为永兴公,岳山为成德公,霍山为应圣公,医巫闾山为广宁公。
至德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敕。吴山宜改为吴岳。祠享官属。并准五岳故事。
至德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敕令:吴山应改称为吴岳,其祭祀礼仪及所属官员,都按照五岳的先例办理。
上元二年十月。改华山为太山。华阴县为太阴县。
上元二年十月,将华山改称为太山,华阴县改称为太阴县。
元和十五年闰正月敕。北岳宜改为镇岳。避穆宗讳也。
元和十五年闰正月敕令:北岳应改称为镇岳,是为了避穆宗的名讳。
开成二年四月十一日敕。每闻京师旧说。以为终南山兴云。即必有雨。若晴霁。虽密云佗至。竟不沾霈。况兹山北面阙庭。日当顾瞩。修其望祀。宠数宜及。今闻都无祀宇。岩谷湫却在命祀。终南山未备礼秩。湫为山属。舍大从细。深所谓阙于兴云致雨之祀也。宜令中书门下。且差官设奠。宣告致礼。便令择立庙处所。回日以闻。然后命有司。实时建立。至八月。敕终南山宜封为广惠公。
开成二年四月十一日敕令:常听京城中流传的旧说,认为终南山兴起云气,就必定会下雨;若是晴朗时节,即便有浓云从别处飘来,终究不会有雨水沾润。何况此山正对着朝廷宫阙北面,理应每日受到眷顾瞩望,修举遥祭之礼,恩宠礼数应当施及于它。如今听说都城竟没有为其设置祠庙,倒是山中的水潭却列入了朝廷祭祀之中,终南山本身反而未曾具备应有的礼仪品秩。水潭原本只是山的附属,如今舍弃大者而从其细者,实在是所谓在兴云致雨的祭祀上有所欠缺。应命中书门下,先派遣官员设祭奠告,宣布施行此礼,并令选择修建庙宇的处所,待回报之日上奏。然后再命有关官署,随即动工建立庙宇。到八月,敕封终南山为广惠公。
三年。太常礼院奏。准去年十月六日敕。终南山封广惠公。册命讫。宜准四镇例。以本府都督敕使充献官者。今合每年一祭。仍请以季夏土王日祭之。应缘祭事。并令本州岛府备具。祀文。所司祭前五日送京兆府。
开成三年,太常礼院上奏:依照去年十月六日的敕令,终南山已敕封为广惠公,册命礼仪已经完成,应按照四镇的先例,以本府都督或敕使担任献祭官员。现应每年举行一次祭祀,仍请在夏季末月土王之日举行祭祀。凡与祭祀相关的事宜,都令本州府准备齐全。祭文,由主管官署在祭祀前五日送达京兆府。
干宁五年十月一日。敕封少华山为佑顺侯。
干宁五年十月一日,敕封少华山为佑顺侯。
天佑二年六月十六日。封洞庭湖君为利涉侯。青草湖君为安流侯。
天佑二年六月十六日,敕封洞庭湖之神为利涉侯,青草湖之神为安流侯。
议释教上
武德七年七月十四日。太史令傅奕上疏。请去释教。高祖付群官详议。太仆卿张道源。称奕奏合理。尚书右仆射萧瑀。与之争论曰。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无法。请寘严刑。奕曰。礼本事亲。终于奉上。而佛踰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萧瑀非出空桑。乃遵无父之教。瑀不能答。合掌云。地狱所设。正为是人。太宗尝临朝谓奕曰。佛道元妙。圣迹可师。卿独不悟何也。奕对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诳
太史令傅奕上疏。请去释教。高祖付群官详议。太仆卿张道源。称奕奏合理。尚书右仆射萧瑀。与之争论曰。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无法。请寘严刑。奕曰。礼本事亲。终于奉上。而佛踰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萧瑀非出空桑。乃遵无父之教。瑀不能答。合掌云。地狱所设。正为是人。太宗尝临朝谓奕曰。佛道元妙。圣迹可师。卿独不悟何也。奕对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诳夷俗。遵尚其道。皆是邪僻小人。模写庄老元言。文饰妖幻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上然之。至九年二月二十二日。以沙门道士。亏违教迹。留京师寺三所。观三所。选耆老高行以实之。余皆罢废。至六月四日敕文。其僧尼道士女冠。宜依旧定。
贞观八年。上谓长孙无忌曰。在外百姓。大似信佛。上封事欲令我每日将十个大德。共达官同入。令我礼拜。观此乃是道人教上其事。侍中魏征对曰。佛道法本贵清净。以遏浮竞。昔释道安如此名德。符永固与之同舆。权翼以为不可。释惠琳非无才俊。宋文帝引之升殿。颜延之云。三台之位。岂可使刑余之人居之。今陛下纵欲崇信佛教。亦不须道人日到参议。
显庆二年诏曰。释典冲虚。有无兼谢。正觉凝寂。彼我俱忘。岂自遵崇。然后为法。圣人之心。主于慈孝。父子君臣之际。长幼仁义之序。与夫周孔之教。异辙同归。礼悖德。朕所不取。僧尼之徒。自云离俗。先自尊高。父母之亲。人伦以极。整容端坐。受其礼拜。自余尊属。莫不皆然。有伤教名。实斁彝典。自今已后。僧尼不得受父母及尊者礼拜。所司明为法制。即宜禁断。
开元二年闰二月十三日敕。自今已后。道士女冠僧尼等。并令拜父母。至于丧祀轻重。及尊属礼数。一准常仪。庶能正此颓獘。用明典则。
开元二年正月。中书令姚崇奏言。自神龙已来。公主及外戚。皆奏请度人。亦出私财造寺者。每一出敕。则因为奸滥。富户强丁。皆经营避役。远近充满。损污精蓝。且佛不在外。近求于心。但发心慈悲。行事利益。使苍生安乐。即是佛身。何用妄度奸人。令坏正法。上乃令有司精加铨择。天下僧尼伪滥还俗者。三万余人。
大历十三年四月。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奏请澄汰佛道二教。下尚书省集议。都官员外郎彭偃献议曰。王者之政。变人心为上。因人心次之。不变不因。循常守故者为下。故非有独见之明。不能行非常之事。今陛下以维新之政。为万代法。若不革旧风。令归正道者。非也。当今道士。有名无实。时俗鲜重。乱政犹轻。惟有僧尼。颇为秽杂。自西方之教。被于中国。去圣日远。空门不行五浊。
译夷俗。遵尚其道。皆是邪僻小人。模写庄老元言。文饰妖幻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上然之。至九年二月二十二日。以沙门道士。亏违教迹。留京师寺三所。观三所。选耆老高行以实之。余皆罢废。至六月四日敕文。其僧尼道士女冠。宜依旧定。
关于议论佛教(上篇):
武德七年七月十四日,太史令傅奕上奏疏,请求废除佛教。高祖将此事交付群臣详加商议。太仆卿张道源认为傅奕所奏合乎道理。尚书右仆射萧瑀与他争辩说:"佛,是圣人。傅奕提出这种议论,是诽谤圣人、目无法纪,请将他处以严刑。"傅奕说:"礼法根本在于侍奉双亲,终究要奉事君上,然而佛却翻墙出走出家,逃避背弃自己的父亲;以一介匹夫的身份对抗天子,以子承父业的身份却违背了自己的亲人。萧瑀不是从空桑树中生出来的,竟遵奉这种无父无君的教义。"萧瑀无法回答,只合掌说:"地狱之设,正是为了这样的人。"太宗曾在临朝时对傅奕说:"佛道的义理玄妙精深,圣人的遗迹可以效法,唯独你不能领悟,是为什么呢?"傅奕回答说:"佛只是胡人中的一个狡黠之徒,用来欺骗蒙蔽夷狄的风俗。遵奉推崇他这一套的人,都是邪僻的小人,只是模拟抄袭庄子老子的玄妙言论,用来文饰这种妖异荒诞的教义罢了。这对百姓没有任何裨益,对国家却有危害。"皇帝认同了他的说法。到武德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因僧尼道士的行为多有违背教义之处,便只保留京城寺院三所、道观三所,挑选年高德劭、品行高洁者充实其中,其余全部废止。到六月四日敕文规定,僧尼道士女冠,应按旧例安置。
贞观八年。上谓长孙无忌曰。在外百姓。大似信佛。上封事欲令我每日将十个大德。共达官同入。令我礼拜。观此乃是道人教上其事。侍中魏征对曰。佛道法本贵清净。以遏浮竞。昔释道安如此名德。符永固与之同舆。权翼以为不可。释惠琳非无才俊。宋文帝引之升殿。颜延之云。三台之位。岂可使刑余之人居之。今陛下纵欲崇信佛教。亦不须道人日到参议。
贞观八年,太宗对长孙无忌说:"外面的百姓,似乎极为信奉佛教。有人上密奏,想让我每天带十位得道高僧,与朝廷显贵一同入内,让我向他们礼拜,看这情形,是僧人在教唆上面这样做的。"侍中魏征回答说:"佛道教义本来贵在清净无为,以遏止浮华争竞之风。从前释道安这样有名望德行的高僧,符永固曾与他同乘一车,权翼认为不可以这样做。释惠琳也并非没有才干俊逸之处,宋文帝曾引他登上殿堂,颜延之说:'三公之位,岂能让受过刑罚的人来居之?'如今陛下即使想要崇信佛教,也不必让僧人每天前来参与议政。"
显庆二年诏曰。释典冲虚。有无兼谢。正觉凝寂。彼我俱忘。岂自遵崇。然后为法。圣人之心。主于慈孝。父子君臣之际。长幼仁义之序。与夫周孔之教。异辙同归。礼悖德。朕所不取。僧尼之徒。自云离俗。先自尊高。父母之亲。人伦以极。整容端坐。受其礼拜。自余尊属。莫不皆然。有伤教名。实斁彝典。自今已后。僧尼不得受父母及尊者礼拜。所司明为法制。即宜禁断。
显庆二年,诏书说:佛教经典讲究虚空,有无两者都要摒弃,觉悟本心凝然寂静,物我两者都要忘却,何必自己尊崇标榜,然后才算奉行佛法。圣人的用心,以慈孝为主,父子、君臣之间的关系,长幼之间仁义的秩序,与周公孔子的教化,虽然路径不同,但归宿相同。凡是违背礼制、悖逆道德的做法,都是朕所不采取的。僧尼这些人,自称已经离开世俗,却反而自居尊贵高位,父母的亲情,是人伦中最重要的,僧尼竟然整肃仪容端坐不动,接受父母的礼拜,其余尊长亲属,也莫不如此。这有损教化的名声,实在败坏了常道礼法。从今以后,僧尼不得接受父母以及尊长的礼拜,主管官署应明确制定相关法制,立即予以禁止。
开元二年闰二月十三日敕。自今已后。道士女冠僧尼等。并令拜父母。至于丧祀轻重。及尊属礼数。一准常仪。庶能正此颓獘。用明典则。
开元二年闰二月十三日敕令:从今以后,道士、女冠、僧尼等,一律要向父母行拜礼。至于丧礼祭祀的轻重,以及对尊长的礼数,一概按照通常的礼仪办理,希望以此纠正这种颓败的弊病,以彰明典章法则。
开元二年正月。中书令姚崇奏言。自神龙已来。公主及外戚。皆奏请度人。亦出私财造寺者。每一出敕。则因为奸滥。富户强丁。皆经营避役。远近充满。损污精蓝。且佛不在外。近求于心。但发心慈悲。行事利益。使苍生安乐。即是佛身。何用妄度奸人。令坏正法。上乃令有司精加铨择。天下僧尼伪滥还俗者。三万余人。
开元二年正月,中书令姚崇上奏说:自神龙年间以来,公主以及外戚,都上奏请求剃度僧人,也有拿出私人财产建造寺院的。每一次颁布敕令,就趁机产生奸邪滥用的情况,富户和强壮的丁男,都借此谋求逃避徭役,远近各地这种情况随处可见,玷污了清净的佛门。况且佛并不在身外,而应就近向自己心中求取,只要发心慈悲,行事有利于人,使百姓安乐,这便是佛的化身,何必胡乱剃度那些奸邪之人,使正法遭到破坏。皇帝于是命令有关官署精心加以甄别选择,结果天下僧尼中虚假滥竽充数而被勒令还俗的,有三万多人。
大历十三年四月。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奏请澄汰佛道二教。下尚书省集议。都官员外郎彭偃献议曰。王者之政。变人心为上。因人心次之。不变不因。循常守故者为下。故非有独见之明。不能行非常之事。今陛下以维新之政。为万代法。若不革旧风。令归正道者。非也。当今道士。有名无实。时俗鲜重。乱政犹轻。惟有僧尼。颇为秽杂。自西方之教。被于中国。去圣日远。空门不行五浊。比邱但行法。爰自后汉。至于陈隋。僧之教灭。其亦数四。或至坑杀。殆无遗余。前代帝王。岂恶僧道之善。如此之深耶。盖其乱人。亦已甚矣。且佛之立教。清净无为。若以色见。即是邪法。开示悟入。惟有一门。所以三乘之人。比之外道。况今出家者。皆是无识下劣之流。纵其戒行高洁。在于王者。已无用矣。今叔明之心甚善。然臣恐其奸吏诋欺。而去者未必非。留者不必是。无益于国。不能息奸。既不变人心。亦不因人心。强制力持。难致远耳。臣闻天生蒸民。必将有职。游行浮食。王制所禁。故有才者受爵禄。不肖者出租税。此古之常道也。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织而衣。广作危言险语。以惑愚者。一僧衣食。岁计约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举一僧以计天下。其费可知。陛下日旰忧勤。将去人害。此而不救。奚其为政。臣伏请僧道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四疋。尼及女道士未满五十者。输绢二疋。其杂色役。与百姓同。有才智者令入仕。请还俗为平人者听。
比邱但行法。爰自后汉。至于陈隋。僧之教灭。其亦数四。或至坑杀。殆无遗余。前代帝王。岂恶僧道之善。如此之深耶。盖其乱人。亦已甚矣。且佛之立教。清净无为。若以色见。即是邪法。开示悟入。惟有一门。所以三乘之人。比之外道。况今出家者。皆是无识下劣之流。纵其戒行高洁。在于王者。已无用矣。今叔明之心甚善。然臣恐其奸吏诋欺。而去者未必非。留者不必是。无益于国。不能息奸。既不变人心。亦不因人心。强制力持。难致远耳。臣闻天生蒸民。必将有职。游行浮食。王制所禁。故有才者受爵禄。不肖者出租税。此古之常道也。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织而衣。广作危言险语。以惑愚者。一僧衣食。岁计约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举一僧以计天下。其费可知。陛下日旰忧勤。将去人害。此而不救。奚其为政。臣伏请僧道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四疋。尼及女道士未满五十者。输绢二疋。其杂色役。与百姓同。有才智者令入仕。请还俗为平人者听。但令就役输课。为僧何伤。臣窃料其所出。不下今之租赋三分之一。然则陛下之国富矣。苍生之害除矣。其年过五十者。请皆免之。夫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列子曰。不斑白。不知道。人年五十岁。嗜欲已衰。纵不出家。心已近道况戒律检其性情哉。臣以为此令既行。僧尼规避还俗者。固已大半。其年老精修者。必尽为人师。则道释二教。益重明矣。上深嘉之。
元和十三年。功德使奏。凤翔府法门寺有护国真身塔。塔内有释迦牟尼佛指骨一节。其本传以为当三十年一开。开则岁丰人安。至来年合发。诏许之。命中使领禁兵。与僧徒迎护至京。上开光顺门以纳之。留禁中三日。乃送京城佛寺。王公士庶。瞻礼施舍。如恐不及。百姓有废业竭产。烧顶灼臂。而云供养者。又有开肆恶子。不苦焚烙之痛。谲言供养。而爇其肌肤。繇是佛骨所在。往往盗发。既擒获。皆向之自灼者。农人多废东作。奔走京城。于是刑部侍郎韩愈上疏极谏曰。臣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始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汉明帝时。
译但令就役输课。为僧何伤。臣窃料其所出。不下今之租赋三分之一。然则陛下之国富矣。苍生之害除矣。其年过五十者。请皆免之。夫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列子曰。不斑白。不知道。人年五十岁。嗜欲已衰。纵不出家。心已近道况戒律检其性情哉。臣以为此令既行。僧尼规避还俗者。固已大半。其年老精修者。必尽为人师。则道释二教。益重明矣。上深嘉之。
大历十三年四月,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上奏请求整顿淘汰佛道两教,皇帝将此事交下尚书省会集商议。都官员外郎彭偃进言说:帝王的施政,能改变人心的是上策,能顺应人心的是次一等,既不能改变也不能顺应,只是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是下策。所以若非有独到见解的明智之君,是不能施行非常之事的。如今陛下以革新之政,作为万代的法度,如果不革除旧有的风气,使人归于正道,那是不对的。当今的道士,大多有名无实,世俗对其也很少重视,即便扰乱政事也还算轻微;唯独僧尼一类,颇为混杂不纯。自从西方的佛教传入中国以来,距离佛陀圣人的时代已经越来越远,佛门弟子不再遵行断除五浊的教义,比丘只是徒具其表地行持法仪。自后汉以来,直到陈朝隋朝,佛教的教义被禁灭,前后也有四次之多,有的甚至到了坑杀僧人的地步,几乎不留余地。前代的帝王,难道是厌恶僧人道士行善之心到了这种地步吗?实在是因为他们扰乱人心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了。况且佛教立教的本意,本是清净无为,如果凭借外在的色相去看待,那就已经是邪法了。开示佛法使人觉悟契入,只有唯一的一条正途,所以三乘之人,若不循此正途,也就等同于外道了。何况如今出家为僧的人,大多是没有见识的下劣之辈,即便他们的戒行高洁,对于治理天下的君王来说,也已经没有什么实际用处了。如今李叔明的用心是很好的,但臣担心奸猾的官吏借机诋毁欺压,那么被淘汰离开的未必就是不该留的,留下的也未必就是应当留的,这对国家没有益处,也不能平息奸邪。这样做既不能改变人心,也不能顺应人心,只是强行以权力维持,恐怕难以持久见效。臣听说上天生养百姓,必定要让他们各有职分,游荡度日、坐享其成,是先王的制度所禁止的。所以有才能的人享受爵位俸禄,没有才能的人则要缴纳租税,这是自古以来的常理。如今天下的僧人道士,不耕种却有饭吃,不纺织却有衣穿,还广泛散布荒诞骇人的言论,来迷惑愚昧的百姓。一个僧人的衣食,一年大约要耗费三万有余,而五个壮丁的劳作所得,都不足以供应这笔开支。以一个僧人来推算天下所有的僧人,其耗费之巨大可想而知。陛下每日操劳到深夜,忧心勤政,正要为民除害,如果这种情况不加以补救,那还谈什么施政呢?臣恳请规定,僧人道士未满五十岁的,每年缴纳绢四匹;尼姑和女道士未满五十岁的,缴纳绢二匹;其他各类杂役,与普通百姓一样承担。有才智的人,让他们入朝为官;愿意还俗做平民百姓的,也听凭其自愿。只要让他们服役缴税,那么继续做僧人又有什么妨害呢?臣私下估计,这样收取的税赋,不会少于当今租赋总额的三分之一,如此一来陛下的国家就富足了,百姓所受的危害也就消除了。年纪超过五十岁的,请一律予以免除。孔子说:"五十岁而知晓天命。"列子说:"不到须发斑白的年纪,就不能懂得道。"人到了五十岁,嗜欲已经衰退,即使不出家,内心也已经接近于道了,更何况还有戒律来约束他们的性情呢。臣认为这项法令一旦施行,僧尼中为规避赋税而还俗的,必定已经占大半,而那些年老而精心修行的人,必定都能成为众人的师表,那么道教佛教两教,将会更加受到尊重而彰明了。皇帝对此深表嘉许。
元和十三年。功德使奏。凤翔府法门寺有护国真身塔。塔内有释迦牟尼佛指骨一节。其本传以为当三十年一开。开则岁丰人安。至来年合发。诏许之。命中使领禁兵。与僧徒迎护至京。上开光顺门以纳之。留禁中三日。乃送京城佛寺。王公士庶。瞻礼施舍。如恐不及。百姓有废业竭产。烧顶灼臂。而云供养者。又有开肆恶子。不苦焚烙之痛。谲言供养。而爇其肌肤。繇是佛骨所在。往往盗发。既擒获。皆向之自灼者。农人多废东作。奔走京城。于是刑部侍郎韩愈上疏极谏曰。臣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始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纔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永。宋齐梁陈元魏以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唯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餐。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獘。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圣神英武。数千百年以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今闻陛下令京都僧于凤翔。迎取佛骨。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其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师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翫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信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贱微。于佛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千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于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余。岂宜令入宫禁。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除去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
始有佛法。明帝在位。纔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永。宋齐梁陈元魏以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唯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餐。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獘。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圣神英武。数千百年以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今闻陛下令京都僧于凤翔。迎取佛骨。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其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师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翫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信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贱微。于佛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千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于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余。岂宜令入宫禁。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除去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万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成祸福。凡有殃咎。请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疏奏。上怒甚。间一日。出以示宰臣。将加重法。裴度崔群对曰。韩愈上忤尊听。诚宜得罪。然非内怀忠恳。不避黜责。岂能至此。伏乞稍赐宽容。以来谏者。上曰。愈言我奉佛太过。我犹为容之。至谓东汉奉佛之后。帝王咸致夭促。何乖诞也。愈为人臣。而敢尔狂忽。不可赦。于是人情惊惋。至于国戚。亦以罪愈为人臣戒。而给事中崔植洎诸谏官皆上疏论救。不纳。遂贬潮州刺史。
会昌五年八月制。
译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万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成祸福。凡有殃咎。请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疏奏。上怒甚。间一日。出以示宰臣。将加重法。裴度崔群对曰。韩愈上忤尊听。诚宜得罪。然非内怀忠恳。不避黜责。岂能至此。伏乞稍赐宽容。以来谏者。上曰。愈言我奉佛太过。我犹为容之。至谓东汉奉佛之后。帝王咸致夭促。何乖诞也。愈为人臣。而敢尔狂忽。不可赦。于是人情惊惋。至于国戚。亦以罪愈为人臣戒。而给事中崔植洎诸谏官皆上疏论救。不纳。遂贬潮州刺史。
元和十三年,功德使上奏说:凤翔府法门寺内有一座护国真身塔,塔内供有释迦牟尼佛的一节指骨。据其原来的传说,认为应当每三十年开启一次,开启之后就会年岁丰收、人民安乐,到来年正好该开启。皇帝下诏批准。命宦官率领禁军,与僧众一同将佛骨迎护至京城,皇帝开启光顺门来迎纳,将佛骨留在宫中三天,然后送到京城的佛寺。王公士庶争相瞻仰礼拜、施舍财物,唯恐落于人后。百姓中有荒废产业、耗尽家财,焚烧头顶、灼烧手臂,还自称是在供养佛祖的;又有一些开设店肆的恶少年,不惧焚烧灼烙的痛苦,谎称是在供养佛祖,故意灼烧自己的皮肤。因此佛骨所在之处,常常遭人盗窃发掘,抓获之后,竟都是先前自我灼烧的那些人。农民大多荒废了春耕的农事,纷纷奔赴京城。于是刑部侍郎韩愈上疏极力谏诤说:
臣认为,佛只是夷狄的一种教法罢了,自后汉时才开始流传进入中国,上古时代未曾有过。从前,黄帝在位一百年,享年一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享年一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享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享年一百零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享年一百一十八岁;帝舜和大禹,享年都是一百岁。这时候天下太平,百姓安乐长寿,然而中国还没有佛教。此后的殷汤,也享年一百岁;汤的孙子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史书没有记载他们年寿的确切数字,但推算起来,大概也不少于百岁。周文王享年九十七岁,武王享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一百年,这时候佛法也还没有传入中国,可见这些并非因为奉事佛法而导致长寿的。汉明帝时,才开始有了佛法,明帝在位仅仅十八年而已,此后祸乱灭亡相继而至,国运不能长久。宋、齐、梁、陈、元魏以下各朝,奉事佛教一朝比一朝虔诚,而国祚年代却越来越短促。唯独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次舍身出家侍奉佛祖,宗庙的祭祀不用牲畜供品,白天只吃一顿饭,仅食用蔬菜果品,最后竟被侯景所逼迫,饿死在台城,梁朝也随即灭亡。奉事佛祖以求福,反而招致了祸患,由此看来,佛是不值得奉事的,这也是可以明白的了。高祖刚接受隋朝禅让之时,就曾议论要废除佛教,可是当时的群臣,才识短浅,不能深切了解先王的道理和古今施政的适宜之处,未能推阐先王的圣明之道来挽救这一弊病,废除佛教之事就此作罢,臣对此常感遗憾。
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圣明神武,数千百年以来,从未有人可与相比。陛下即位之初,就不允许剃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允许创建寺院道观,臣常常认为高祖的志向,必定能在陛下手中得以实现。如今纵然还不能立即完全施行,又岂可任由佛教之风放纵而转趋兴盛呢?如今听说陛下命令京城的僧人前往凤翔迎取佛骨,登楼亲自观看,又抬入宫内,还命令各寺院依次迎接供养。臣虽然极为愚昧,也必定知道陛下并非被佛所迷惑而做出这种崇奉之举,以此来祈求福祥。只不过是因为年丰岁稔、百姓欢乐,为了顺应人心,替京城的士庶百姓,设置一场诡异的景观、游戏玩赏的物事罢了。哪有像陛下这样圣明的君主,竟真的会相信这些事情呢?然而百姓愚昧不明,容易被迷惑而难以醒悟,如果他们见到陛下这样做,便会以为陛下是真心信佛,都说天子这样的大圣人尚且一心敬奉信仰,我们这些卑贱微末的百姓,对于佛又岂能更加吝惜自己的身体性命呢!于是焚烧头顶、灼烧手指的,成百上千地成群结队;解下衣物、散尽钱财的,从早到晚接连不断,辗转相互仿效,唯恐落在别人后面。老老少少四处奔波,抛弃了自己本该从事的农业生产。如果不立即加以禁止阻遏,让佛骨继续经历各寺院,必定会有人断臂割肉,以此作为供养的,这样伤风败俗,传为四方的笑柄,绝非小事。佛本来是夷狄之人,与中原言语不通,衣服式样也不相同,口中不说先王的合乎法度的言语,身上不穿先王合乎法度的服装,不懂得君臣的大义、父子的亲情。假使他本人到今天还活着,奉他本国国君的命令,来京城朝见,陛下容许接见他,也不过是在宣政殿见一面,设一次宾礼款待,赐给一套衣服,然后派人护送出境,不让他的言论迷惑众人罢了。何况他本人已经死去很久了,只剩下枯朽的骨头,是凶秽的遗物,怎么适宜让它进入宫禁之中呢!孔子说:"敬重鬼神但要远离它们。"古时诸侯到别国吊丧,尚且要先命巫祝拿着桃木和苕帚,去除不祥之气,然后才进去吊唁。如今无故取来这种朽秽之物,亲自前去观看,事先没有巫祝主持,也不用桃茢驱邪,群臣不说这样做的不对,御史也不检举这种过失,臣实在感到羞耻。恳请将这块佛骨交付给有关官署,投入水火之中销毁,永远断绝其根本,以断绝天下人的疑惑,杜绝万代之后的迷惑,让天下的人都明白,这位大圣人的所作所为,远远超出寻常人千万倍,这岂不是很盛大吗!岂不是很痛快吗!佛如果真有灵验,能造成祸福,那么凡有灾殃罪咎,都请加在臣的身上,皇天在上监临鉴察,臣绝不怨悔。
奏疏呈上后,皇帝十分震怒,隔了一天,将奏疏拿出来给宰相们看,打算对韩愈加以重罚。裴度、崔群回答说:"韩愈的上疏冒犯了陛下的尊严,确实应当获罪,然而如果不是内心怀有忠诚恳切之意,不惧怕被贬黜责罚,又怎能做到这样呢?恳请稍加宽容,以此来招纳敢于进谏的人。"皇帝说:"韩愈说我奉事佛法太过,我还能包容这一点;至于他说东汉奉事佛法之后,历代帝王都因此短命夭折,这是多么荒诞悖谬啊!韩愈身为人臣,竟敢如此狂妄轻率,不能赦免他。"于是朝野人心震惊惋惜,甚至连皇亲国戚,也都以韩愈获罪之事作为人臣的鉴戒。给事中崔植以及各位谏官都上疏为韩愈申辩求情,皇帝都未采纳,韩愈最终被贬为潮州刺史。
会昌五年八月制。朕闻三代已前。未尝言佛。汉魏之后。像教寖兴。是逢季时。传此异俗。因缘染习。蔓衍滋多。以至于耗蠹国风。而渐不觉。以
朕闻三代已前。未尝言佛。汉魏之后。像教寖兴。是逢季时。传此异俗。因缘染习。蔓衍滋多。以至于耗蠹国风。而渐不觉。以至于诱惑人心。而众益迷。洎乎九有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为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莫过于此。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馁者。一妇不织。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殿。晋宋齐梁。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况高祖太宗。以武定祸乱。以文理华夏。执此二柄。足以经邦。而岂可以区区西方之教。与我抗衡哉。贞观开元。亦尝厘革。除不尽。流衍转滋。朕博览前言。旁求舆议。弊之可革。断在不疑。而中外诸臣。协予至意。条疏至当。宜从所请。诚惩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济物利众。予不让焉。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余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隶僧尼属主客。显明外国之教。勒大秦穆护祅三千余人还俗。不杂中华之风。于戏。前古未行。似将有待。及今尽去。岂谓无时。驱游惰不业之徒。已踰千万。废丹▯无用之居。何啻亿千。自此清净训人。慕无为之理。简易为政。成一俗之功。将使六合黔黎。同归皇化。尚以革弊之始。日用不知下制明廷。宜体予志。宣布中外。咸使知闻。
唐会要卷四十八
议释教下
大中六年十二月。祠部奏。当司伏准累年赦文。及别敕建置佛堂。并剃度僧尼等。伏以陛下护持释教。以济群生。自出圣慈。孰不知感。非欲华饰寺宇。广度僧尼。兴作劳人。匮竭物力。近日天下。未喻圣心。建置渐多。剃度弥广。奢靡相尚。浸以日繁。恐黎甿因兹受弊。臣职司其局。不敢旷官。当陛下求理纳谏之时。是小臣罄竭肝胆之日。伏乞允臣所奏。明立新规。旧弊永除。天下知禁。如此见佛法可久。民不告劳。时宰臣因是上言。伏以西方之教。清净为宗。拯济为业。国家宏阐已久。实助皇风。然度僧不精。则戒法隳坏。造寺无节。则损费过多。有司举陈。实当职分。但须酌量中道。使可久行。自后应诸州准元敕置寺外。如有胜地名山。灵踪古迹。实可留情。为众所知者。即任量事修建。却仍旧名。其诸县有户口繁盛。商旅辐辏。愿依香火。以济津梁。亦任量事。各置院一所。于州下抽三五人住持。其有山谷险难。道途危苦。羸车重负。须暂憩留。亦任因依旧基。却置兰若。并须是有力人自发心营造。不得令奸党。因此遂抑敛乡闾。
译至于诱惑人心。而众益迷。洎乎九有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为金宝之饰。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莫过于此。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馁者。一妇不织。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殿。晋宋齐梁。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况高祖太宗。以武定祸乱。以文理华夏。执此二柄。足以经邦。而岂可以区区西方之教。与我抗衡哉。贞观开元。亦尝厘革。除不尽。流衍转滋。朕博览前言。旁求舆议。弊之可革。断在不疑。而中外诸臣。协予至意。条疏至当。宜从所请。诚惩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济物利众。予不让焉。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余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隶僧尼属主客。显明外国之教。勒大秦穆护祅三千余人还俗。不杂中华之风。于戏。前古未行。似将有待。及今尽去。岂谓无时。驱游惰不业之徒。已踰千万。废丹〇无用之居。何啻亿千。自此清净训人。慕无为之理。简易为政。成一俗之功。将使六合黔黎。同归皇化。尚以革弊之始。日用不知下制明廷。宜体予志。宣布中外。咸使知闻。
会昌五年八月,皇帝下制说:朕听说夏商周三代以前,从未听说有佛。汉魏以后,佛像教法渐渐兴起,正逢乱世末法之时,这种异域的风俗才传播开来,辗转相因、渐渐沾染成习,蔓延滋长日益增多,以至于耗损蠹蚀我国的风俗,而人们渐渐不能察觉,以至于诱惑扰乱人心,而众人愈发迷失。以至于九州各处山川原野,长安洛阳两京的城内宫阙,僧徒的人数一天天增多,佛寺一天天崇丽,耗费百姓的劳力去建造土木工程,夺取百姓的利益去装饰金玉珍宝,在师徒的关系中遗弃了君主和父母的伦常,在戒律的约束下违背了夫妻的匹配。破坏法度、危害百姓,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况且一个男子不耕种,就会有人因此挨饿;一个妇人不纺织,就会有人因此受寒。如今天下僧尼,多得数不胜数,都要靠别人耕种才有饭吃,靠别人养蚕才有衣穿。寺院庙宇,多得无法计数,无不建造得雕梁画栋、装饰华丽,僭越比拟宫殿的规格。晋、宋、齐、梁各朝,物力凋敝衰竭,风俗浮薄诈伪,无不是由此而造成的。况且高祖、太宗,以武功平定祸乱,以文治治理华夏,掌握这两大权柄,就足以治理国家,又怎么能容许区区西方的教法,与我朝相抗衡呢!贞观、开元年间,也曾经加以整顿革除,但没有除尽,如今这种风气反而更加蔓延滋长。朕广泛阅览前人的议论,多方征求群臣的意见,认为这些弊病可以革除,决断绝不迟疑。朝廷内外的众位大臣,都齐心协力赞同朕的旨意,所提出的条陈十分恰当,理应依从他们的请求。这确实是要惩治千古以来的祸国蠹害之源,成就历代帝王的典章法度,济助万物、有利于众生,朕对此绝不推辞。天下拆毁的寺院共四千六百余所,勒令还俗的僧尼有二十六万余人,收编为缴纳两税的编户;拆毁的招提、兰若共四万余所,收缴的肥沃良田有数千万顷;收编为两税户的奴婢有十五万人,原本隶属于僧尼名下、归主客司管辖。此外还明令禁止外国传入的教法,勒令大秦、穆护、祆教等三千余人还俗,以免掺杂扰乱中华的风俗。啊!这件事在前代未曾施行,似乎是有待于今日;到今天全部清除,又怎能说不是时候呢!驱散那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已经超过千万人;废除那些华丽无用的居所,何止亿万之数。从此以清净的道理教化百姓,仰慕无为而治的理念,以简明易行的方式施政,成就一种淳朴的风俗,将要使天下的百姓,都归化于皇朝的教化之下。这尚且只是革除弊政的开端,百姓日用而不自知。现将此令颁下明廷,应体察朕的心意,宣布于朝廷内外,使大家都知晓此事。
唐会要卷四十八
议释教下
大中六年十二月。祠部奏。当司伏准累年赦文。及别敕建置佛堂。并剃度僧尼等。伏以陛下护持释教。以济群生。自出圣慈。孰不知感。非欲华饰寺宇。广度僧尼。兴作劳人。匮竭物力。近日天下。未喻圣心。建置渐多。剃度弥广。奢靡相尚。浸以日繁。恐黎甿因兹受弊。臣职司其局。不敢旷官。当陛下求理纳谏之时。是小臣罄竭肝胆之日。伏乞允臣所奏。明立新规。旧弊永除。天下知禁。如此见佛法可久。民不告劳。时宰臣因是上言。伏以西方之教。清净为宗。拯济为业。国家宏阐已久。实助皇风。然度僧不精。则戒法隳坏。造寺无节。则损费过多。有司举陈。实当职分。但须酌量中道。使可久行。自后应诸州准元敕置寺外。如有胜地名山。灵踪古迹。实可留情。为众所知者。即任量事修建。却仍旧名。其诸县有户口繁盛。商旅辐辏。愿依香火。以济津梁。亦任量事。各置院一所。于州下抽三五人住持。其有山谷险难。道途危苦。羸车重负。须暂憩留。亦任因依旧基。却置兰若。并须是有力人自发心营造。不得令奸党。因此遂抑敛乡闾。此外更不得辄有起建。如引别敕处分。不在此限。其僧尼踰滥之源。皆缘私度。本教遮止。条律极严。不得辄有起建。如可容奸。必在禁绝。犯者准元敕科断讫。仍具乡贯姓号申祠部上文牒。其官度僧尼。数内有阙。即仰本州岛。集律僧众同议。拣择聪明有道性。已经修炼。可以传习参学者。度之。贵在教法得人。不以年齿为限。若惟求长老。即难奉律仪。剃度讫。仍具乡贯姓号申祠部请告牒。其僧中有志行坚精。愿寻师访道。但有本州岛公验。即任远近游行。所在关防。切宜觉察。不致真伪相杂。藏庇奸人。制可。
关于议论佛教(下篇):
大中六年十二月,祠部上奏说:本部门谨遵历年的大赦文书以及另外的敕令,来建置佛堂并剃度僧尼等事。臣认为陛下护持佛教,以济度众生,这份圣德慈悲出自陛下本心,谁人不知感恩戴德?陛下的本意并非想要华丽装饰寺院、广泛剃度僧人、大兴营造以劳役百姓、耗竭财力物力。然而近来天下各地,未能体会陛下的圣意,建置寺院日渐增多,剃度僧尼日益广泛,奢靡之风相互崇尚,渐渐一天比一天严重,恐怕百姓会因此受到弊害。臣职责所在,掌管此局,不敢旷废职守。当陛下求治纳谏之时,正是小臣竭尽忠诚之日,恳请陛下批准臣的奏请,明确制定新的规章,将旧有的弊病永久革除,使天下知道禁令所在。这样才能使佛法长久流传,百姓也不至受累诉苦。
当时宰相因此上言说:臣等认为,西方的教法,以清净为宗旨,以拯救济度为事业,国家弘扬阐扬已久,实在有助于皇朝的教化风气。然而剃度僧人如果不精心选择,戒律法度就会败坏;建造寺院如果没有节制,损